叶圣陶教育语录

一、我敢告儿童之母曰:凡有戕贼儿童智识道德之事,不可行之,不可言之,行则为儿童所摹仿,言则为儿童所听从。儿童所至信者莫如母,为之母者,苟能于其学校中之所得,为之阐解,以补其不足,使学校家庭之教育不相离异,在儿童接触既多,导之者均为至信之人,则其正确之观念乃得以永不挠动。万不可儿童在学校则闻祛迷之言,归家则告以“勿作此想,且将雷殛”,致心志反成束缚,学校之教育亦如未受也。
——摘自《儿童观念之养成》  1911年8月发表
   二、做教师的果真要使训导收到效果,应当以生物学、心理学等等做起点,把儿童的情性详细研究一番,然后本着自己认识人生观的方法,顺了他们的天性,指导他们也走上正当的轨道。这其间,教师怎样指导怎样纠正,都是满足学生对于学校的要求。种种现象在我眼前呈现,各不相同,我只须抱定了根本大法,就是使小学生打定具有真实明确的人生观的基础,随机应变;切不可执定一种方法,以牢固的成见去应付千变万化的现象。况且学生并非处于“被治者”的地位,所以连“宽猛相济”的“治道”也不适用,还说什么“严格”,说什么“放任”!
——摘自《今日中国的小学教育》 1919年2月27日作
   三、有许多报纸杂志在那里鼓吹“教育者须修养”,“立教育基础于人生观”,“人格教育”等等主张,这不是很可喜的现象吗?可惜做这些文字的不是教师,更不是小学教师,我想旁观者的言论纵然清切详明,决无强人必从的力量;或者竟有人愿意听从,但是能不能觉悟到自己的不是,把不是根本抛弃,然后努力研求,自己寻到个是的趋向,还说不定。教育事业原是教师做的,教师不能只等旁人来“觉我”,要靠自己觉悟。“自觉”和“外铄”,在旁人看来似乎没有区别,在实际上精神上却大异其趣。凡是人生的一切,从“外铄”得来的,虽言表名理,行合正谊,也不过是被动的;若是从“自觉”得来的,便灵心澈悟,即知即行。
——摘自《今日中国的小学教育》1919年2月27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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