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
有个官坐堂审案子,书吏呈上名单。这个官把名单上的计开(繁体为開)二字读作许闻,用红笔一点,说:带许闻。差役禀告说:不到。官说:要紧的人不到,我只好问第二个案子。一看名单,也有许闻,又用红笔一点,说:带许闻。 差役又禀告说:不到。官生气地说:多次点名不到,案案都有他的名字,这个人一定是个写状纸的人。当堂出签,命令马上捉拿到案。官用红笔判签,将十七日的七字一钩,向左边钓去。书吏不敢明言,就禀告说:笔毛不顺,老爷的钩子向左边去了。官说:你代我另写。书吏因为签书总在次日,就判十八。官笑着说:你又来考我了,打量我连八字都认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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