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犹痴

|古代|

有个乡民做了官府的差吏,向老前辈请教刑法条文。
老前辈便介绍笞、杖、徙流各种刑罚:用小荆条鞭打,从10到50称谓笞’;用大荆棍敲打,从60到100称谓杖’乡民大为惊讶,叫道:我不相信,难道年龄到了50还是疾(与笞谐音)呆不懂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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