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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秋雨过后,天气渐渐转凉了。
诗经有云:七月流火,八月未央,九月授衣。眼看着就要到了换秋装的时候了,崔家金没来由鼻子一酸,寻思道:上大学的学费还都是家里东拼西凑,伙食费也是有数的,即使再勒紧裤腰带,恐难省出一件秋装钱。
不能怪崔家金虚荣,现在的同学一个二个都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你没钱大家都不爱搭理,表面上虚与委蛇,骨子里根本瞧不上眼。因此,开学一周来,崔家金没有交到一个朋友,甚至连同宿舍的五个同学也对崔家金熟视无睹,当做空气人一般。
一阵熟悉而又后怕的手机铃声响起,崔家金从口袋中掏出那款早就磨掉了漆的诺基亚1010,低头瞄了一眼,家里的电话,崔家金急匆匆走到僻静处,按下接听键。
没聊两三句话,崔家金以有作业要写就匆匆挂断了电话,做贼一般把手机放进兜里,生怕被同学瞧见。
崔家金不是不想与家里的父母多说几句,但担心被同学看到自己使用的是老款诺基亚手机,再次遭到同学的耻笑。或许与父母的温情比起来,他那点可怜的虚荣心更加重要。
有时崔家金会想,不奢求出生在富贵家庭,哪怕是一般水平也好。然而他家在那座偏僻的小山村中也是排到老末的破落户。如果他没有走出那个山清水秀的村庄,还生活在民风淳朴的村庄,或许他不会怨天尤人,不会讨厌自己的出身。
人不可能改变的有三件东西,一是性别,二是星座,三是姓氏。姓氏代表着血统,既然生在贫困之家,也只能逆来顺受。
然而崔家金并不愿意这样想。他想改变自己的血统,他想拥有门第尊贵的家世。显然,这一切都是徒劳,崔家金自寻烦恼而已。
当一个人开始对自己有所质疑的时候,往往就会碰见一些灵异的事件。这就叫鬼怪不敢招惹阳气重的人。你整天自怨自艾,不积极向上,那些阴气极重的鬼魂就会缠上你。
崔家金那时整个人都很失落,甚至都想到去死,哪里还会怕那些虚无缥缈的鬼魂呢!
其实,每个学校都有一块禁地,那里阴气森森,是鬼魂喜欢晃荡的天堂。不管各位读者信不信,反正在崔家金就读的那所高校,就有那么一个地方。
如果剔除阴森恐怖的传闻,那里可以说是景色宜人、适合情侣幽会的最佳去处。
学校西北角落有一座荒废了二三十年的三层大楼,标准的欧式建筑,本来是教师们的公寓。后来出现了那件事情之后,老师们都不敢再住在那里,一个二个都搬了出去。人去楼空,倍显凄凉。
那座大楼后院种植了一大片雪白色的玫瑰,花开的时候,一片连着一片,芬芳夺目,异常美丽。
然而不知何时校园里传起那是一片会“吃人”的玫瑰园,每年都会有人死在这片雪白的玫瑰花丛之中。
学校禁止不了传闻,就把那片玫瑰花园给圈住,禁止学生入内。后来传闻越来越厉害,学校已经准备把那座大楼和后院的玫瑰一起拆除,计划建造一棟实验楼。一旦教育局的批文下来,就会立即动工。
对于这样的传闻,学生们津津乐道,却也没有人敢刻意以身犯险,毕竟大部分人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崔家金却不以为然,什么会“吃人”的玫瑰园,全都是学校唬人的谎言,说不定那里还有美若西子的狐仙,不会吃人反而会救人。反正现在活得也不如意,不如趁着学校还没有拆除,今夜就去一探究竟。
世界上敢做冒险的事情的人,除了胆子大的就是哀莫大于心死的人。崔家金显然属于后者。
夜色清冷,有点渗人。昏暗的天空中,一轮圆月被乌云蚕食的只能望到一角。崔家金今夜没有回宿舍,他的舍友对于他的死活漠不关心,如果知道他要去玫瑰园里探险,说不定还会鼓动。
崔家金借着幽暗的路灯灯光,绕着围栏走了大半圈,找到一个缺口,猫着身子钻了进去。他想:这或许是其他学生偷偷进来的入口。
等他把整个身子都探进去时,路灯突然一闪一闪,眼前一会亮,一会黑,就像有人特意知道他要进来一般。
崔家金的背后一阵冷风,如千万只蚂蚁在爬,腿也在不自觉打颤。他突然有点后怕,后悔自己意气用事。但现在转身回去,宿舍恐怕也进不去。
他暗暗给自己打气,既然来了,就要好好探访一番,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丛丛昏暗、失去颜色的渐渐凋零的玫瑰,此时在幽暗的灯光下,就如狰狞的鬼怪一般,吓得崔家金一个激灵。
他拖着沉重的步伐,一点点在玫瑰花丛中移动,身后仿佛有人在跟着他的脚步,悉悉索索,敲打着他的心房,冷汗自他的脑门、后背成股成股流下····他不敢朝后面扭头,生怕一扭头就看到一张血淋淋面部全非的脑袋。
“你来了啊?”崔家金心中蓦然响起一阵软糯糯的少女声音。
“怎么回事?”崔家金扭头看去,却空无一人,只有那有点衰败的玫瑰花丛。
害怕?吃惊?阴冷?诸多感觉夹杂着在崔家金脑波中冲撞,仿佛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又仿佛他只是陷入了幻觉?
那些残败的玫瑰一下子有了生命力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花骨朵抽出,一只只雪白经营,散发出馥郁幽香……往日的回忆也如一张打开的画卷在崔家金脑海中一一掠过。
她出现在了他面前,脸色惨白,一如白色的玫瑰,美丽的眼睛似乎刚被泪水清洗。
她徐徐开口说道:“你明明答应要来看我的?为何最终没有来呢?”
崔家金或者说只是崔家金的前生,变得激动起来,他双目流泪,嘴唇颤抖抖地说道:“我……我……我去看你了,可是等我跑动医院,你早就过世了。这是我一辈子的遗憾,未能亲手把红玫瑰送给你。”
“你还在骗我?这座学校根本就没有种植红玫瑰?你当时那么穷,又哪里有钱去买红玫瑰?”她有点歇斯底里喊道。
“你听我解释。”崔家金担心她气坏了身体,恍然不知此时的她已经是鬼魂,“学校是没有种植红玫瑰,可这边有一大片美丽的玫瑰。”
崔家金走到盛开灿烂的白玫瑰前,摘下一朵开得最灿烂的白玫瑰,另一只手则攥住了玫瑰枝条上凛冽的刺……一会儿鲜血从他的手中汩汩冒出,他小心翼翼地把鲜血浇灌在手中的白玫瑰上,一滴一滴····白玫瑰慢慢浸染了滚烫的鲜血,变成了一朵璀璨的红玫瑰!
崔家金低声泣道:“我是一个穷小子,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你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送你一朵象征爱情的红玫瑰。”
此刻她懂了,原来有些爱很卑微,却倾尽所有。只是那一世她身患绝症,躺在医院,未来及见证这世间最真的爱情,还有那一朵最美丽的红玫瑰。
“你真傻!”她幸福得有点心疼。
“只要你开心就好。”崔家金从他的身体中走了出来,抓住了她的柔荑,温柔地说道,“现在我陪你一起去转世吧!”
两个人的身影慢慢在那繁盛雪白的玫瑰花丛中消散……
第二天,阳光洒到了崔家金略显瘦削的脸上,映照出别样的风姿。崔家金仿佛获得了重生,飞快地从玫瑰丛中爬了出去。此时他挺起了胸膛,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拨了家里的号码,鼻子有点发酸,对着那款沾着体温的诺基亚老款手机,饱含真情地说道:“爸,天冷了,别忘记加件衣服。我在学校挺好,会好好努力的。”
崔家金的泪还是禁不住流了下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