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媳妇又生个大胖小子,在一家高兴之余却免不得在每个人的心头,暗暗的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阴影。 孩子生下来什么都好,白白胖胖的,生下来就嘎嘎的笑出声来。可是怎么看这孩子的脸上怎么的不对劲。 先不说这张脸的轮廓特别的像狗的脸颊,长长的,高颧骨夹鬓头。就说那块整整遮盖了半边脸的暗红色的胎记就够骇人的了! 一家人喜忧参半的拉扯着孩子长大,给孩子起名叫喜子。在喜子六岁那年,村子里来了个算命的老先生。 喜子娘带着喜子前去看热闹,那算命的先生一看见小小的喜子的容貌,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喜子娘本来对喜子的容貌就心存疑惑,看见算命先生的神态知道有异,于是背后单独的拉着算命先生到了自己家里。 炒上几个菜,好酒好肉的一顿招待,这算命先生看着喜子总算是开了口了。 他言说喜子本是关公座下武灵童转世,命硬得很,如果想要父母家人平安,必须要给喜子认一个干爹爹方可化解。 另外随着喜子的长大,定会不间断的惹是生非,一生离不开血腥打架。听了算命先生的说辞,这喜子的爹娘吓坏了。 正好村子里住着一位下乡知青,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单身男人。因为这个男人无论是动作上还是声音走路的姿势都像一个女人,本家姓罗,所以村里人给起个外号叫“罗大姐”。 阳性没有,阴性十足,所以一直是单身一个人独自生活着。喜子爹娘一商量,干脆就让喜子拜这位罗大姐为干爹吧! 带上礼品到罗大姐家里一说,这罗大姐凭空捡了一个儿子,倒也是欣然同意了。于是从那天开始喜子就不在姓刘,而改姓罗喜子了。 随着罗喜子一天天的长大,这遮盖了半边脸的胎记是越发的明显。一眼望去真真的会吓人一大跳。 小伙伴们都不愿意和喜子一起玩,可是喜子呢倒是有自己的办法,那就是武力解决,谁不听他的一色的拳头伺候。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了,喜子是三天两头的把小伙伴打的鼻青脸肿,为了这事喜子的亲爹娘和罗大姐没少给人家赔不是,陪医药费。 一晃喜子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了,学不好好上,小小年纪嗜酒如命,喝完酒之后就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天王老子了。 没有人能管得了他,可偏又赶上他的干爹罗大姐有病医治无效撒手西去了。亲生父母根本就管不了他,没奈何也就随着他胡闹去了,并且声明从此以后关于喜子的一切他们概不负责。 随着喜子在社会上胡混,渐渐的还真混出个道道。原来这个喜子啊为人很是仗义,做事特别的讲情意,慢慢的乡亲们还真是喜欢上了这个胡混的孩子。 已经长成大小伙子的喜子呢特别的崇拜关公,什么家里供奉着关公,身上纹一个关公的画像,凡是关于关公的东西他都喜欢。 但是他那张长长的狗脸和半边的紫红色的胎记还是让人们不敢和他亲近,大多都是表面上笑脸,背地里都躲远远的。 这喜子为人心胸豁达,也是很不为意,依然我行我素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身材高大,一膀子的力气,没钱了就去干几天力气活,回来接着每日喝得酩酊大醉。 喜子家所在的村子旁边有一条静静的小河,平日里是村子里的小媳妇洗衣洗菜,小孩子嬉戏玩耍的好地方。 话说有这么一天,村里的一个刚过门不久的新婚小媳妇,到河边洗衣服的时候,一不小心自己的那件红红的嫁衣,就顺着水流飘到了河的中央。 小媳妇一看急了,脱了鞋挽起裤脚子就下到了河里,想把自己的红嫁衣给捞回来。岸上的人谁都没在意,因为这条小河河水很浅,成年的人下到里面也就刚末膝盖骨。 可是眼看着那个小媳妇抓到了自己的衣服,刚要往回走的时候,突然眼前一花,这人霎时间可就没了。 岸上的人这才感觉不好,大伙齐齐的下到水里,可是无论大家怎样的寻找,就是没了小媳妇的踪影,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凭空的消失了。 几天的时间过去了,那个水里消失的小媳妇,愣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人就这样生生的没了。 这件事情还没过去几天的功夫,村子里又一个年轻的女子也是一样的情形,消失在那静静流淌的小河里。 一时间村子里算是炸了锅了,人们纷纷猜测那条小河里一定是出了妖怪,专门的抓年轻的女子去河里陪伴他。 没有人敢再去河边了,人们开始绕过那条让他们感到恐惧的小河。 ...
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喜欢喂狗,主要是可以防贼。以前在农村的时候,我们就喂了一条狗,一晚上爷爷起来上厕所,农村那时候的厕所一般都在外面搭了个蓬蓬。 晚上夜风飕飕,黑夜暗暗,我就披了一件衣服,直接去了,刚蹲下去,我们家那条狗,就冲我汪汪汪的大叫,而且咧着呀,凶狠无比,按道理来说,这条狗平常跟我都是很亲热的,怎么会无辜如此。当时也觉的莫名其妙,没有管它,可是它一直冲我大声嚎叫,一会又呜呜呜的,呲牙咧嘴的。 越看越不对劲,估摸我也猜到点什么了,就心里发毛,颈后凉悠悠的,晓得可能是那种不干净的东西,农村本来那东西就多。就故意大声骂狗,你这个死狗,叫什么叫,还不给我滚。 在农村有个说法,鬼最怕恶人和泼妇,便大声对狗叫骂,直到心里不发毛了,狗也不叫了。 狗能看见灵体,实属正常,本就四脚朝地,最喜爱在地上打滚,而且生来鼻子灵敏。 动物界里,除了狗可通灵,猫其实也可以。在民间有这么一句话,狗来福,猫来穷。视为猫不吉利,也的确如此,一般人死后,都会禁止猫的出现,因为猫会回魂。据说猫从死尸身上跳过,死尸会突然坐起身来,不过因为是猫真的通灵,还是什么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爷爷今天给你们整个 十大驱邪排行榜: 1、阳刚正气 不是有一句邪不胜正吗,就是说的正气。就是身体健康,心情好,阳气大大的旺,反而有的经常去荒山,坟地,这些地方阳气就要衰弱些。 2、阳光 阳光可增加人的阳气,驱走邪阴。所以平时要让屋内多进阳光,引正气避邪气。 缺点就是一天不可能24小时都是阳光,有时间限制 3、玉 天然的纯玉,在地里埋藏多年,集浩然君子正气于一身,此物之威力,可保人畜 平安。也另众邪胆寒,不敢近身。 4、父母所赐之物 就是你父母经常带过的东西,如手镯,项链等。亲情的盛阳之气可化为烈火,令邪气不敢近身。 5、钟馗像 钟馗是谁不用说都知道吧,捉鬼圣人,百鬼见此人,如同小偷遇到警察,不敢近身,要请人专门画才行,印刷品无用,废纸一张。 缺点,不好携带。 6、桃木剑 古代驱魔师的必备用品,桃木有避邪之气,而且有正气。大的桃木剑,小的剑形桃木饰物,都有避邪之用。 缺点:容易失效(受潮,弄脏等),威力中等。 7、狗牙 狗夜间狂吠,必定看到了人看不见的东西,狗却可以全身而退关键在于狗牙有慑邪之威气 8、大蒜 气味香烈,百虫不招,又可以驱邪 9、唾液 人之阳气最为邪气所惧,人之阳气最重在于唾液,古代驱魔师常用此法驱除邪气。 10、玳瑁 玳瑁是一种体型比较小的小海龟,它甲壳上的盾片可以驱邪,不过这种东西计较珍贵,和玉不像上下 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别把传说当传说,有这么一句话,鬼神之说,可以不信,却不可不敬,就是这个道理。 ...
摘要:永远被困在同一天,想死却又死不掉!四个人,只有一个能活下去,到底该怎么做? 一、被困 “哈哈哈哈哈哈。”四个年轻的小伙子看着对方,狂笑不止,笑着笑着,他们的眼泪却流了下来! 他们,是真的困在这里了。 郑辉、许瑞、李俊峰、张振雷四个人是穷学生,也是好朋友,他们原计划穷游北欧,结果在芬兰遇到了热情好客的索菲娅,于是四人在芬兰便多游玩了几天。 那天,就在他们计划去附近的一个古堡时,听到他们的计划,索菲娅立即劝阻,选修过芬兰语的张振雷勉强能听懂她的意思。 索菲娅说那位菲迪亚男爵以邪恶著称,他生前痴迷于收集巫术,干下了许多恶贯满盈的事情,大革命时期被愤怒的农民绞死了。 据说男爵被施以绞刑的前一天晚上,亲手杀死了他的一对儿女以及管家,登上绞刑台的时候,他居然面带微笑。 男爵死后,那座古堡怪事频发,据说那里中了诅咒,远的不提,十年前有四个年轻人进去,其中一人突然发疯,把另外三人都杀死了,所以千万不能去。 但四人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哪里相信索菲娅这番劝告,他们第二天就出发了。到达古堡时已经是深夜,月色下阴森的古堡,激起了四人的冒险精神,李俊峰提议在这里过夜,第二天好好玩一趟,然后搭车回去。 第二天天一亮,他们里里外外游玩了一番,拍了很多照片,中午吃了一点压缩饼干,便开始往回走。 那一天,七月十三号,晴天万里,四人一直走到深夜,才在路边拦下一辆卡车,旅途虽然疲惫,四个人却觉得无比充实,他们还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同那位司机交谈,一路上欢声笑语。 然而十二点一到,张振雷感觉自己好像被吸进了一个黑洞,睁开眼,他发现自己躺在古堡的天井下面,身旁是熄灭的火堆和吃剩下的压缩饼干包装,其他三人脸上也写满茫然,良久,李俊峰才开口:“我是不是做了一场梦?” 郑辉掏出手机,上面显示的日期是七月十三号,他把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昨天吃掉的饼干、喝掉的水还原封未动,而且拍过的照片也消失了。 四人吓得不轻,赶紧逃离这里,晚上十点,他们在路边拦下一辆卡车,司机和昨天那人_模一样,连他打招呼时的语调都别无二致。 四人一路无话,默默地盯着郑辉:的夜光表,紧张地吞咽着唾沫,当指针滑向十二点时,那种被吸进黑洞的剥离感再次袭来…… 他们又被困在了同一天! 二、地狱 “压缩饼干,又是压缩饼干,我不想再吃压缩饼干了。” “许胖子,你够了!” 跪在地上恸哭的许瑞被李俊峰一脚踹倒,他捡起一块石头砸晕了许瑞,冲站在旁边的张振雷和郑辉说:“过来搭把手。” 二人抬着晕迷的许瑞,从高高的塔楼上扔了下去,下面传来“吧唧”一声,许瑞的尸体溅出大大的血花,这是李俊峰他们第五十六次杀害许瑞了。郑辉继续翻那本诗集,实际卜这本书他已经背得烂熟了。 张振雷坐在窗户上,眺望远处的群山,看了很久。他们现在一无所有,只有大把的、无限的时间可以挥霍。 “我们已经被困多久了?”他突然问。 郑辉头也不抬地说,“三年!” 张振雷的心脏猛然收缩了一下,三年!一千多个重复的七月十三号! 他还记得一开始的十个轮回,许瑞每天哭,李俊峰彻底变成了破坏狂,虽然这座只剩石头的古堡没多少东西可供破坏的,张振雷则跑遍古堡的每个角落寻找可能存在的线索。 郑辉最冷静,他开始锻炼身体、读书,他说无限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不过这份坚持很快放弃了,因为除了记忆他们什么也带不到下一个“今天”,而他带来的两本书很快就看厌了,连他也开始变得消沉。 第十一天,李俊峰自杀了,第十二天,他又“复活”了,这是一个重大发现,死亡也无法逃脱这个轮回。 从那之后,李俊峰丧心病狂地杀害张振雷十次,郑辉六次,许瑞五十六次,他自己被杀掉二十四次,自杀的次数快数不清了。 这期间他们努力朝四周探索,可这地方三面群山环绕,只有朝西走会出现一条公路,每天晚上十点,那位司机大叔准时出现,起初他们还客气地搭车,后来索性杀人抢车,但两个小时开不出多远,接着又被拉回起点。 索菲娅说的没错,这里确实中了诅咒,这座古堡永远不会迎来明天,他们被困在名为“今天”的地狱中! 三、找到线索 “按照索菲娅的说法,当年男爵杀了一对儿女和一个管家,那么当时这里有四个人;十年前,也有四个年轻人进入这里,一个人发疯,杀死了另外三个。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要四个人同时进入这里,就会触发这个怪异的‘场’,然后一个人杀死另外三个,才能摆脱。”这天,郑辉对张振雷说。 张振雷没有惊讶,这些事情他们早在第二十天就讨论过。 “但这不管用。” “或者,我们没有满足某种特殊条件。” 这句话提醒了张振雷,他跳起来:“走,我们再探一遍!” 两人走在阴森森的过道里,心中全无惧意,如果真从哪里冒出来一只幽灵,简直会把人兴奋死。 张振雷停在一处断裂的旋转梯下面,上面通往另一座塔楼:“这地方不太好上,我只去过三次,其实也没什么。” “还是再确认一下吧。” “那上吧。” 张振雷蹲下来,让郑辉踩着他的肩膀上去,等郑辉上去后,把两人的皮带串起来,再把他拉上去。 “假如这种办法真的存在,要杀死另外三个人才能出去,你觉得我们谁会活着出去?”郑辉全无忌讳地问。 “那得看另外几个人愿不愿意。” “你愿意死吗?” “我……” 张振雷犹豫了一下,现在他最不怕的就是死了,眼前一黑,又是新的一天,可永远地死去呢,他愿意拿自己还没有开始的美好人生换另一个同伴的逃脱吗? “那你愿意吗?”他反问。 “我不知道!” 气氛陡然变得尴尬起来,郑辉咳了一声:“先找到再说吧,一个人继续人生,三个人摆脱无期徒刑,我觉得这是件好事。” 三人沿着楼梯爬上塔楼,上方有一扇很开阔的天窗,这地方似乎原本是作为天文台用的,那位古怪的男爵想必在此地度过了许多个孤寂的夜晚。 空荡荡的房间没有什么可探索的,他们正要离开时,郑辉的目光落在一块雕花墙砖上,那块墙砖似乎有些松动。 这个意外发现令张振雷激动不已,身上没有工具,他便把皮带上的钢片拆下来,插进缝隙中,轻轻一撬,再用手扒开。 后面的墙体有一个洞,里面放着一块铜板,上面还刻着一些铭文。 张振雷吹掉铜板卜面的灰尘,上面刻着大段的文字,还有个倒三角形的符号,三角形外围刻着长青藤,中间是一条蛇缠绕在魔杖上。 “这是什么?”郑辉问。 “好像是渥尔娃女巫的标志,据说这种巫术发源于维京时期,关于它的记载非常神秘,宗教审判的时候灭亡了。” “上面写的什么?” “我不知道,这是古芬兰文,拼写和语法与现在都不一样,我只选修过一学期芬兰文,不认识。” “是吗?”郑辉不相信似的看了他一眼。 “对了,去问那个司机大叔,他是芬兰人,应该知道大概意思。” “我也去。” 晚上十点,那辆卡车准时出现,两人拦下了卡车。司机拿着铜板看了半天,说:“大概意思是这样的:白色女巫驻足之地,三只羔羊的血打开隐密的门,所有的谎言都将被洗涤。” 司机念完后,郑辉又请他用英语翻译一遍。 目送卡车走远,张振雷说:“三只羔羊,难道是指……” “肯定是这样了。”郑辉已经明白过来,他眼神古怪地问,“你后悔让我知道这件事吗?” “后悔?没那回事。” “那你打算告诉他俩吗?” “那个,我们现在还没弄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明天我们再研究—下,等弄清楚了,大家在一起商量对策。” “商量由谁去当羔羊吗?”郑辉摇头,“要我说的话,这件事你知我知就行了,假如真的存在那种方法,至少咱俩离开这鬼地方的几率各占一半,对谁都好。” 张振雷第一次知道,郑辉的心机原来这么深。 次日一早醒来,郑辉朝张振雷使了一个眼色,两入朝东面的塔楼走去,钻进塔楼之后,郑辉四处张望:“白色女巫大概是指月亮吧,这地方到了晚上应该会有很多月光照射进来。” “也就是说,杀死另外三个人,放在这里作祭品?” “只能这样想了,反正失败了也就是道个歉的事,前提是他俩不知道你想干什么。” 下楼梯的时候,张振雷盯着郑辉的后背,心底升起一股欲望,在这里杀了他,再动手干掉许瑞和李俊峰,然后按照铜板上的方法试验一次。 不,这样不行,如果那个方法不灵,他就会变成三人的公敌。但是他这么想,也许郑辉也会这么想。 之后几天,每当他们两人独处的时候,气氛都会变得很尴尬,如果谁站在谁背后,另一个人总会警觉起来。 某种变化在四人之间悄悄发生,不知从哪一天起,张振雷发现许瑞和李俊峰看自己的眼神也开始变得复杂了,他们三人总是背着自己说些什么,每当他走近,交谈便立即停止。 一定是郑辉悄悄和他们说了些什么,被困在无尽的同一天中,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同伴化为豺狼。 张振雷在一堆石头里发现—块很锋利的玻璃,之后每天早晨,他都会装作上厕所的样子,把那块玻璃带在身上。不久之后,这块玻璃居然派上了用场。 四、虐杀 张振雷想不到胆小的许瑞居然会偷袭他,那天他站在塔楼上,许瑞企图从后面推他,被张振雷察觉到,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将他胖胖的身躯推出窗外,许瑞吓得大叫。 “是不是郑辉和你说了什么?” “去死吧,你这自私鬼!” 说完,许瑞挣开张振雷的手,在地面上溅起一朵血花。 一定是郑辉对他们说了什么!这家伙真是太阴险了,张振雷匆匆下楼,李俊峰抄着一根生锈的铁棒从暗处跳出来,狠狠砸在他肩膀上。 “你干什么!”张振雷愤然道,悄悄抓起口袋里的碎玻璃片。 “那块铜板上写的什么?”李俊峰问,“我们四个人中间只有你学过芬兰语,你明明知道,为什么不说,是不是写着逃出这里的办法?” “你被骗了,郑辉也知道!” “胡说,他告诉我,你什么都没对他说!” 张振雷好像被泼了一桶凉水,郑辉编造的谎言已经令他俩深深相信,无论他怎么解释,李俊峰也不会相信。 他抓起一块碎石朝李俊峰扔去,趁势撞开他,朝古堡深处跑去。 “站住!”李俊峰不依不挠地追过来,张振雷快速躲到一间房间里面,脱下衣服,趁李俊峰露头的瞬间,张振雷把衣服扔过去,用玻璃片在他脖子上狠狠扎了下去。 李俊峰一只手捂着流血不止的脖子,另一只手狠狠揪着张振雷的衣服。 突然,李俊峰掰断伤口外面的玻璃朝张振雷的肚子刺去,腹部一凉,张振雷愤怒地抓起地上的铁棍,朝李俊峰脑袋上猛砸。 不知道砸了多少次,李俊峰的脑袋都瘪了,他摸了摸肚子上的血,艰难地站起来,感觉头晕目眩。 他必须找到郑辉,这家伙背后煽动两人孤立他针对他,实在是太阴险了。 可找遍了每个角落都没有发现郑辉的踪影。 他突然想起一个地方,郑辉一定躲在那。 张振雷来到东面的塔楼,艰难地爬上断掉的楼梯,一道阴影覆盖在身上,抬头一看,郑辉蹲在那里,脸上带着异样的笑。“你这个小人!”张振雷蔑视地说。 “你以为自己就高尚吗?我们谁不想逃出这鬼地方!” 郑辉居然直接从两米高的地方往下跳,想要踩死他。 张振雷朝旁边一滚,就算在这里呆一千天,郑辉的身体素质也没有任何增强,他弄巧成拙地扭断了脚脖子。 “去死吧!” 张振雷抄起铁棍,沉重地击向他的头颅,血溅在墙上。 五、轮回 张振雷在地上躺了很久,昏迷又:醒过来,最后一次清醒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 他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有更好的机会了,他们三人已经对他心生戒备,走狗屎运的同时杀掉三人的事情永远不会再发生,所以今晚他必须逃走。 他吃力地将李俊峰和许瑞的尸体拖过来,把三人的皮带结成一根绳子,为了最大限度地降轻重量,他把他们的衣服脱个精光。 张振雷用皮带拽着他们的脑袋,拼命地向上面拖,好几次差点把自己带下来,他腹部的伤口也被撕裂了数次。 不知花费了多少时间,三人的尸体都被拖进塔楼,一轮皎洁的明月穿透云层,大理石地板上居然出现了一个三角型的符号。 当年那个男爵在被绞死的前一天晚上,望着窗外沉沉的黑夜,他一定不希望明天的到来,于是他诅咒了自己的古堡,让明天永远不会到来。 他不知道在“今天”困了几百年,神智已经陷入崩溃,终于杀了自己的儿女和管家作祭品,解除这个诅咒,笑着走上绞刑架。 张振雷此时此刻,太理解这种心情了,只要能摆脱这无尽的时间地狱,哪怕任何代价他都愿意付出。 他将三人的尸体拖到三角型的端点,摆了半天不知道该摆出什么造型,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月亮再次隐入云层,他焦急起来。 手机上显示11点59分,张振雷绝望不已:“不!不!不!” 新的一天降临了,可周围什么也没发生,他以为是时间慢了,又等了五分钟,那种被吸进黑洞的感觉并没有出现。 明天向他张开怀抱,沮咒解除了,他狂喜万分。 张振雷爬下塔偻,给自己做了简单的包扎,吃点东西睡了一觉,次日天一亮,他迎着耀眼的阳光走出古堡,那感觉仿佛历经沧桑,重回人世。 中午的时候,大片乌云从北面移动过来,下起了瓢泼大雨,淋了雨之后,张振雷开始发烧,躺在地上浑身无力。 天黑了,雨幕中有三个人走过来,是三名出来旅游,却倒霉遇上大雨的当地青年,他们发现了半昏迷的张振雷。 三人用芬兰语交谈着:“这个人烧得厉害。” “雨这么大,我们赶回不去了。” “前面好像有一座古堡,要不今晚去那里避一避吧。” “好吧,只能这样了。” 张振雷慌乱地挣扎起来,三名青年听不懂他口齿不清的警告,只是当成病人的呓语不加理睬。 撕破天幕的闪电中,古堡阴沉沉地矗立着。他们盘算着生起一堆火,把衣服烘干,明天一早再继续赶路。 只不过,这座被诅咒的古堡中,“明天”永远不会来! ...
一、鬼老伴回家 村民们都说:狗眼能见鬼,特别是在太阳落山后,只要看到谁家的狗在不停地对着空气叫,那里肯定有鬼怪路过,因此为防鬼怪进家门,村民们都会养一条狗来看家。 以前村里有一个孤寡老人王大爷,他无儿无女,只有一条大黑狗和他相依为命。 有一年的清明,天黑后,王大爷吃过晚饭,要上床睡觉。突然他听到大黑狗“呜呜”的低吼声,他以为是院子里来小偷了,赶紧跑出去逮小偷。当他跑到院子里一看,只见院子里根本没有小偷,只有大黑狗站在门口,发出警告似的低吼,背上的毛都竖了起来好像要打架的样子。 王大爷看到大黑狗在咬空,知道它一定是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赶紧跑回厨房,端出一盆刷锅水,朝大黑狗咬的地方泼去,一边还喝声道:“今个清明嘞,阴鬼子,不要打扰我老头子睡觉了,快回你的坟里吧。”喊过这一声后,大黑狗才恢复了平静,不再低吼,毛也下去了。 王大爷看大黑狗不叫了,知道那不干净的东西被赃水泼走了,就放心地回到卧室里休息。睡到半夜里,他突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他来到一片坟地里,突然隐隐约约地听到前面的一个老坟附近传来女人的哭声。王大爷于是前去看个究竟,只见坟前坐着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子正低着头,哭声悲切。王大爷上前问她怎么了,却见那女子抬起头,脸色纸白纸白的,没有血色,让人感到很瘆的慌。王大爷吓得后退了几步,惊叫:“老伴,是你啊!你不是死了,咋又会在这里啊?” 这个女人就是王大爷死去多年的老伴,只是她看到阳间的王大爷,没有兴奋起来,反倒越加哭泣起来说:“今天是清明节,老头子,我想你了,就来家里看你,结果被家里的大黑狗拦在门外,又被你泼了一身赃水……”听到死去老伴的话,他吓醒了,很快他就明白过来睡觉前那只大黑狗咬空的一幕,原来是老伴的鬼魂来家里了,却被大黑狗拦在大门外,又被自己用赃水撵走了她。 经过这件事情后,每到清明节的晚上,他为了能让死去的老伴回家看一看,在这一天晚上,他就把大黑狗撵出家门。 二、死人脚印 在农村曾有一个“老道”的说法,人死后的第七天,俗称头七,也叫回魂夜,也就是说死者有什么未了之事,由鬼差押解回到生前居住的地方作最后缅怀,死者的灵魂还可以像生前一般在家中活动。这时你把家里的门窗封死,并在地上撒上石灰粉,等着看他回来在上面留下脚印儿,这种脚印就叫死人脚印。 临村的阿才曾给我讲一个他在回魂夜里亲身经历的鬼故事。三年前,阿才的父亲因病死了,在他父亲死后的第七天,阿才为了能让父亲的灵魂回到家里看一看,就把家里的门窗都封死了,又在地上撒上石灰粉,做完这些事情后,他就和妻子一起去家门外面等父亲的灵魂回来,那时太阳刚落山,外面还不是很黑。 阿才和妻子在门口外面等了一会儿,突然看到家里的大黑狗冲着空无一人的路上直摇尾巴,那感觉就像和什么人很亲密一般,随后又撒着欢儿往家里跑去。 这条大黑狗正是阿才的父亲养大的,阿才的父亲经常逗它玩,它也很听阿才的父亲的话,常常跟在他身后面撒欢儿。自从阿才的父亲死后,这条大黑狗就再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撒过欢儿,阿才看到它撒着欢儿往家跑去,知道它一定是看到父亲的鬼魂,才会跟着父亲的鬼魂回家了,于是阿才和妻子都吓得捂着眼睛不敢再看了。也不知过了多久,阿才觉得父亲的鬼魂应该离开家里了,才敢和妻子壮着胆子回到家里。到家里后,果然看到撒过石灰粉的地上有浅浅的人脚印。 村里的刘老头也曾在回魂夜里看到过死人的脚印,刘老头的家据说以前是坟场,在刘老头建房的时候就挖出过许多人骨,每到回魂夜,那些地下的孤魂野鬼就会出来在刘老头的院子里活动,刘老头就会在天黑以前,把门窗都封死,在院子里都撒上石灰粉。这样到了天黑后,他的房门就会发出嗒嗒嗒的敲门声,很有规律。每隔十几分钟就会响一次,一开始声音很小,响的次数也少,渐渐地越来越大,他害怕得蒙在被子里几乎不敢探出头来,到了后半夜,鸡子叫的时候,这种声音才停下来。等天亮后,开开门,他看到门前的石灰粉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脚印,才知道昨天晚上有很多鬼魂都来敲过他的门。 后注:"老道"的说法,即是古老的说法,一般农村人都明白这个词的含义,有些城里人可能一时弄不明白这个词的含义,可能会认为是道观里的老道在说话呢,才故此一解。 三、鬼哭 村里有一个叫刘黑蛋的老村医,据说他年轻时,胆子很大,常走夜路给人看病,也曾遇见过几次鬼,但都没有吓倒他,因为那时他喂了一条很有灵性的大黑狗。每次他走夜路时,总会带上这条狗,那些在黑夜里游荡的孤魂野鬼就不敢来侵犯他 有一年的夏天晚上,月明星稀,他白天干活太累得慌,想早早的休息。就在他才躺在床上的时候,突然听到大门外传来很急的敲门声,他知道一般的这种情况,肯定是病人的家属来找他去给病人看病了,他急忙下了床,跑到大门前,开开大门后,看到一个小伙子正满头大汗的盯着他,急切地央求他:“刘医生,我媳妇在家生孩子,现在大出血了,求求你,快去救一救她。” 听到那个小伙子的话,他皱了一下眉头,很为难的说:“兄弟,我不看妇科,你还是快把你媳妇送到大医院里吧。” 那小伙子一听他不愿意去,就更急了,几乎哭着嗓门说:“来不及去医院了,你是咱们这一片的神医,只有你去救我媳妇了,若再晚了,只怕会保不住她的命了,刘医生,求求你,快跟我走吧。” 他一听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顾不得自己没有妇科方面的专长了,就赶紧跟着那小伙子往他住的村子里跑去。 从他家里到那个小伙子住的村子里至少有十七八里路,那时的交通工具很落后,一般人还买不起自行车,出外面办事情,都是步行,而这一路上由于要救人,他们俩就拼命的往前赶,等跑到小伙子的家里后,由于他媳妇失血过多,还是死去了。 等他回来时,由于去的时候赶路太累了,他就坐在一棵大树下休息。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困得慌,就睡觉了,也不知睡了多久,突然被一阵“呜呜……”的哭泣声惊醒了,他睁开眼睛一看,刚才那个因生小孩失血过多死去的女人正在他面前凄凄惨惨的哭泣。他马上明白了,这个女人可能是觉得自己死得太冤了,自己又没有救活她,她才会阴魂不散的跟着自己。而据村里的老人们说,一般这种因生小孩死去的鬼冤念最重,她一但缠上你,就会要得你的性命,想到这里,他吓得马上闭上眼睛,坐在地上不敢动了。就这样他闭着眼睛听着那个女人的鬼魂哭了一会儿,接着他又听到狗吠声,而且吠个不停。听着这狗吠声,他觉得挺耳熟,就睁开眼去看,才知道是自己的大黑狗来了,这时那个女人的鬼魂也被大黑狗吓跑了。 ...
一、活埋 夜深人静时,路上偶有几辆车在行驶。毛卷开着车来到城郊的一片密林中,她将车停在一条幽暗的小道旁熄了火。环顾一下四周,这里除了树木和杂草外,半个人影也没有。 毛卷不安的点上一根烟,每次不安时,她都会点上一根烟来定神。回头看了看躺在后座位上的女人,她正呼吸均匀地睡着。 毛卷急迫的大口吸着手里的烟,她的手有些发抖,她很紧张。 烟很快就吸完了,毛卷将烟按灭后下了车,在后备箱里拿出事先买好的军用锹,来到一处杂草不算多的空地上挖了起来。 空旷的密林间,可以听到虫叫声和树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此时毛卷的心跳得有些强烈。 她边挖坑边朝车的方向看,她害怕昏睡中的女人醒过来,然后悄无声息地站在她身后,等她将坑挖好后,再狞笑着将她一脚踹下去,到了那时,恐怕就不见得是谁埋谁了。 其实毛卷用不着如此担心,那个女人已被她捆绑住手脚,即使女人睁开眼睛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她也仍然叫不出声,她的嘴被毛卷用胶带封住了。 毛卷仔细琢磨着应该将坑挖多深可以活埋掉那个女人,坑挖浅了恐怕对方只要一挺身就能坐起来;若是挖深了,恐怕要挖到天亮了。 挖坑是一件体力活,毛卷早已累得浑身是汗,以至于她有些怀疑自己当初的计划是否有些欠妥了。 当初计划着要以这种方式来报复那个女人时,并未想到会如此艰难,还不如直接将女人扔进河里来得痛快。 不过转念一想,若是那样做,事后被发现的风险会很大,而且以那种方式结束女人的生命实在太便宜她了。想到这里,毛卷更加用力地挖了起来。 不知不觉间眼前已出现了一个小坑,毛卷顺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有微风吹来,带着一丝干燥的泥土气息。 最后坑终于挖好了,毛卷回到车前,将女人从车里费力地拖了出来。女人的头不小心撞到了车门上,毛卷吓得忙将她放下,借着月光,她看到女人只是微皱了一下眉,眼睛仍紧紧闭着。 毛卷松了口气,费力地拖着女人一步一步向挖好的坑走去,地面被女人的身体拖出一道长长的痕迹。 当毛卷将女人拖到坑旁后,她一脚将女人踹了下去,女人闭着眼睛一轱辘滚入坑中,毛卷也跟着跳了进去,她将女人的身体扳了过来,让女人面朝上躺着,然后她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吸管透过封住嘴唇的胶带插入女人的嘴唇中。 毛卷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凶手总是以各种残忍的方式杀人,但他都会让受害者以自残的方式给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 这样的剧情给了毛卷一些启发,她也想给那个女人一次机会,于是她在超市顺手拿了一个喝酸用的极细的吸管,她想将女人埋在土中,让女人用嘴上的吸管呼吸,能不能有幸活过来,就要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毛卷做完一切后,爬了上来,她一锹一锹将土填到坑中,连同女人嘴上的吸管一起被埋葬了。 坑填平后,毛卷在坑上来回踩了几下,使泥土更加坚固些,她又搬来一块大石头放在坑土上,让表面显得自然一些,大功告成后,她忙将长长的拖痕清理好后快步跑回车里。 毛卷从包里拿出烟点燃后重重地吸了一口,烟雾缭绕在她的脸上,她轻轻吐出一口烟,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袭来,她的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神经质般的笑。 毛卷一边开车一边庆幸自己所在的城市还有这样隐蔽的密林,一切光线都要依靠月光。路很黑,两边茂密的树木将这条小道掩饰得很好,不会有人发现这里正埋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会在泥土中翻腾一阵子,也许她会靠着自己的毅力活下来,也许她会因窒息而死,最后变成一堆白骨。 回到家后,毛卷连衣服都没脱便身心疲惫地倒在床上呼呼睡去。 二、女人 被毛卷埋在地下的女人因为无法呼吸而惊醒了,她的鼻孔里灌满了泥土,嘴被胶带封住,只有一个极细的吸管插在她的嘴上。 女人无法睁开眼睛,耳朵和鼻孔被泥土堵得严严实实,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只感觉越来越窒息。无尽的黑暗笼罩着她,使她处在崩溃边缘。 女人的双手、双脚被绳子捆绑着,她想大口大口的呼吸,可是嘴却被胶带封着,极细的吸管里也因她的吸气而灌进去一些泥土,将吸管的内部牵牵堵塞住了。 女人如同虫子般在土里奋力挣扎,无奈压在她身上的土像大山一样沉重,她不想就这样死去,她希望此时能有人来救她,可是她无法大喊出声,她发出的呜呜声连地面上的虫子都听不到。 女人挣扎的力量越来越弱,若是有光线,一定会看到她的脸已经因窒息而变成紫黑色。 最终,她没能战胜泥土的力量,她被活活的憋死在泥土中。毛卷若是知道了,一定会非常开心,这是她最终的目的。 毛卷其实并不认识那个女人,她对那个女人的印象完全还停留在一年前。那时毛卷正在路上闲逛,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向她问路。 毛卷觉得那条街道正好是她所熟悉的地方,于是就指给女人看,女人仍是一脸茫然,她希望毛卷能带她去,毛卷看着眼前的女人一脸恳切的模样,她同意了。 当她在前面带路时,那个漂亮女人在她的头上一拍,毛卷只觉得自己的头部疼了一下,好象有人在拽她的头发,之后她便没了意识,完全任凭女人的摆布。 毛卷跟着女人坐了很多趟车来到一座南方城市,当她清醒过来时,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屋子里坐着一对夫妻,女人看上去很凶,男人坐在一边抽着烟。 这个地方毛卷一次都没来过,这里没有她的家人和朋友,那两个人说着她听不懂的方言,而那个问路的漂亮女人却不知去向。 毛卷想要回家,却被屋里的女人拦下,她的嘴很臭,是很久没刷牙的那种臭。女人大声嚷着蹩脚的普通话:“我花钱把你买下,你还想走。告诉你,你现在已经是我买来的人了,以后必须叫我妈,叫他爸。”女人说着指了指身边的男人。 毛卷到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人贩子给卖了,并且卖到了一个离家很遥远的地方。 三、顺从 毛卷只想离开这里,远方的奶奶还在等着她回家,可是她却被关在了一个漆黑的小屋子里。那对夫妻不许她走出来半步,不管她叫喊声多大都没人来看她,只有吃饭时小屋的门才会开出一条缝,男人将饭放在屋子里后便迅速将门锁上。 无助的毛卷想以绝食来抵抗那对夫妻,只希望他们能放她回去,一天一夜过去了,毛卷早已饿得头昏眼花,那对夫妻并未因此放她走。 毛卷在夜里做了个恶梦,她梦到了奶奶在马路上找她,当她出现在奶奶的面前时,奶奶吓得连连后退,她举起手中的刀冲向奶奶,最后奶奶死在了她的刀下。 毛卷大叫一声从梦中醒来,她吓得浑身发抖,冷汗早已浸湿了衣服。 当男人再次来送饭时,毛卷没有再绝食,她拿起碗便狼吞虎咽的吃下了已经凉掉的饭菜。毛卷知道这样绝食下去她将永远也见不到奶奶,奶奶一定正在家里焦急的等着她回去。 被拐卖到这个地方一周了,毛卷都很安静的呆在小黑屋里,她决定不再反抗,只要能走出这个屋子,她就有机会逃出去。 男人见毛卷这一周来都很乖,他将毛卷从小黑屋里放了出来。刺眼的光线弄得毛卷睁不开眼睛,她伸手无力的挡在眼前,外面的阳光好暖。 此时男人开口威胁道:“你别打算逃走,这个地方的人都知道你是我家买来的,就算你走出这个大门,也会被抓回来。我们两口子也会供你吃喝,让你上学,你若是有歪主意,我还会把你送回这个小黑屋里。” 男人说的是当地方言,毛卷一个字也没听懂,但她知道此刻只有顺从他们,让他们放松警惕,自己才能有机会逃走。 男人将毛卷带到了一间屋子后,毛卷安静的坐在了小板凳上,男人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毛卷闻着喜欢的烟味儿,耳边听到男人在叹气,她抬头看了看男人,可怜巴巴的说:“叔叔,求你放我走吧,我的奶奶一定在家里等着急了。” 男人吐出一口烟后说道:“你以后要叫我爸爸,不能叫叔叔。以后你就安心在这里住,你奶奶你就别惦记了。” 毛卷眼泪汪汪的看着男人,她听不懂男人的方言,也许男人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看来求这个男人放了自己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晚上,女人回来后看到毛卷坐在板凳上发呆,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一把将手里的皮包扔在沙发上,大声质问着男人,“你怎么把她放出来了,万一她跑了怎么办。” 男人一副早已习惯女人跋扈的模样,他站起来忙将女人按在沙发上说道:“这孩子现在已经很听话了,她说她不走了,今天还叫我爸爸了呢。”男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女人听说毛卷叫男人爸爸了,她半信半疑的看向毛卷,毛卷很适时的叫了女人一声“妈妈”,女人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女人问毛卷:“你多大?叫什么?” 毛卷胆怯地回答:“我叫张卷,今年10岁。” 女人说:“你爸叫毛祖林,我叫陈梅。你以前的名字不能再用了,以后你就叫毛卷吧。” 四、小猫 毛卷在这个家里住了一个月后,毛祖林给她找了一个学校,学校离她家很近,步行5分钟就到了。 毛卷每次放学都会在学校附近的草丛里逗弄一只小猫,那是一只小黑猫,身上的毛黑黑亮亮的,它的一双眼睛在黑暗处发出绿色的光,毛卷喜欢它。 后来毛卷终于将这只小猫抱回了家里,陈梅一开始很反对毛卷养它,她不喜欢带毛的动物,但毛祖林却说:“她愿意养就让她养吧。” 小黑猫每天白天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趴在阳光下睡觉,但到了夜里却是它活跃的时候。 它每天夜里都会在屋子里上蹿下跳,扰得陈梅和毛祖林都睡不好觉,只有毛卷睡得很沉。当初同意毛卷养猫的毛祖林后来也对此有了烦感,他决定将这只猫扔掉。 陈梅是个很凶的女人,夜里睡不好白天她便没了精神工作,回到家她便经常对毛卷发脾气。一次吃饭时,陈梅在饭里吃到了一根黑色的毛,开始她以为是头发,仔细一看竟然是小黑猫的毛,气得她摔下筷子就是一顿大骂:“你这贱丫头,连个饭都做不好,成心想害死我是不是,竟然在饭里加猫毛。” 毛卷仍在吃着碗里的饭,仿佛这一切都与她无关。陈梅更加生气,她拽着毛卷的衣服将她拉到小猫的食盆处。 小猫正在吃东西,陈梅一脚将它踢开,“给我吃了它。”陈梅指着猫食盆让毛卷吃掉带着一堆猫毛的猫食。 毛卷的怒气在心里升腾,她抬头瞪向陈梅,却被她一巴掌扇得眼冒金星。 “还反了你了,竟敢瞪我。好啊,你不吃是吧,我看你吃不吃。”说完她便将毛卷的头用力按了下去。 毛卷转头看向毛祖林,希望他能在此刻挺身而出帮她说话,可是她看到的却是毛祖林的一脸无动于衷。 毛卷的头被按在了猫食盆里让她无法正常呼吸,她并没有挣扎和反抗,就如同一个躯壳般趴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陈梅觉得不太对劲,她将手拿开,毛卷仍在地上趴着,她的肩膀在上下抖动着,像是在哭。 毛祖林终于站了起来,他觉得实在不应该对待一个10岁的孩子,毛卷一定是被陈梅的凶相吓哭了。当他将毛卷抱起来时,他却看到毛卷那沾着猫食的脸上没有一滴眼泪,她没有哭,反而在笑。 毛祖林有些呆住了,他不明白被如此对待的毛卷为何还会笑得出来,也许这也是一种极端害怕后所出现的一种状态吧。 夜里,毛祖林和陈梅都已睡下,这个夜里小猫没有再在屋子里上蹿下跳,他们听到了小猫一声凄利的叫声后,一切都归于平静。 两人这一晚睡得很沉,即使小猫的叫声就在他们耳边出现,他们也没有将眼皮睁开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当毛祖林醒来后,他看到床上、被子上还有他们身上全是血。他头皮发麻的一下子坐了起来,这才看到在陈梅的脸旁竟放着一只血肉糊模的小黑猫的尸体。 他明白了,这一定是毛卷在夜里干的,一个10岁的女孩子竟然能做出如此残忍的事,他还是头一次看到。 陈梅醒来时睁开眼第一个进入视线的是一个血肉模糊,黑黑的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小黑猫的尸体,她的嘴里发出了惊恐时那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从这件事之后,毛祖林和陈梅都有些恐慌了,陈梅也不敢再对毛卷发脾气,她害怕了。 五、发明 毛祖林是个电工,业余时间在家里修家电,通过这项手艺,他在这里赚了一些钱。 他对于修理电器近乎一种痴迷的状态,有时没有生意上门,他便将自家的电器拆毁再重新修好。 为此陈梅没少跟他吵,而他总是像一个没有脾气的人,哄着陈梅,直到哄得她不再喋喋不休,家里的电器不知被他反复折腾过多少回。 毛卷每次看到毛祖林在修理电器时,都想跟着学习,以便将来可能用得上。但毛祖林给她的答复却是“不行”。他仿佛将这些视如宝贝般不许毛卷碰,更不想她学去自己的手艺。 毛祖林看毛卷再三恳求自己教她这门技术,于是他对毛卷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让毛卷必须在两天内将两本书里的机械原理背会,否则免谈。 毛祖林本以为这样就可以难住毛卷,毕竟她只是个10岁的孩子,这些机械原理就连大人都不可能在两天内完全弄懂。 两天后,毛卷拿着自己床前的小闹钟来到毛祖林的面前,她将小闹钟狠狠摔在地上,然后又拿一个小锤子将闹钟砸坏。毛祖林刚要发脾气,却见毛卷捡起零件便重新拼装起来。最后,闹钟竟被毛卷奇迹般修好了。 毛卷平时不爱说话,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毛祖林她已经弄懂了书中的知识,毛祖林无奈只好教她维修家电的技术。 毛卷很聪明,在毛祖林的传授下,已学会简单修理一些小收音机。她觉得只会修理不如自己发明一些东西,比如可以电人的防盗钱包。 毛卷总听陈梅说一些小偷偷钱包的事,她就想先发明一个电流不大的防盗钱包来试试,若是成功了,她再将电流改大一些,可以致人送命的那种。 在这个家里,毛卷无时无刻不想着如何离开这里,但在离开前,她要做一件大事,那就是将这屋子里的一男一女杀死。 毛卷为了达到自己最终的目的,她发明了一个可以导电的狗食盆。她所住的周围总有一些狗叫声,这让毛卷每次听到都特别的烦。 一次她将一个导电的狗食盆里放入几块火腿肠,然后拿着它来到邻居家的狗面前,趁四下无人,她将盆放下。 原本还有些警觉的大狗闻到面前火腿肠的香味后凑了上来,舌头刚碰到盆上,便被强烈的电流击倒,在地上抽搐几下后便不动了,它的身上还冒出了一股焦糊味儿。 毛卷满意的跑回家,周围没人看到这里发生了什么,狗主人得知自家狗死后,伤心的同时在门口大骂半个小时,可惜他找不到害死狗的凶手。 有了这次的成功,毛卷更加对自己的发明有信心了。 六、残杀 不知不觉间,毛卷在这个家里已经住了一年。一天夜里,毛祖林正在上厕所,突然厕所灯一下子灭了,周围漆黑一片。毛祖林想可能是灯坏了,明天白天再把它修好。 当毛祖林回过身时,他的头嗡的一下,不知什么时候毛卷出现在他的身后,她正拿着手电筒照着自己的脸,那样子就像鬼一样。 “干什么你,大半夜不睡觉站在那吓人。”毛祖林气愤的冲着毛卷吼着,他想用这吼声驱赶心里刚刚的那一丝恐惧和窘迫。 “停电了,你要不要手电照明。”毛卷仍用手电照着自己,在那束光线中,她的嘴一开一合,面无表情的说着诡异的话。 “不需要,快回去睡觉。” 毛祖林余气未消,他看到毛卷转过身去,仍在用手电照着自己,嘴里小声嘀咕着:“你要不要照明,照明……” 翌日,毛祖林和陈梅说了头天夜里的事,陈梅有些担忧的说:“这孩子是不是有夜游症?还是她精神不好?当初买她的时候咱也没看出来有什么异样,可是自从小猫的那件事之后,这孩子都表现真的很诡异。” 这段时间,每次陈梅起夜时都能看到毛卷在洗衣服,有时盆里的水被染成了血红色。当陈梅问她大半夜不睡觉在这洗什么东西时,毛卷都回答是在洗血衣服。 陈梅听到“血衣服”这三个字时,她想起了那只血肉模糊的小黑猫,难道一个11岁的孩子,真的在夜里出去杀人?她不敢想象自己花钱买来的孩子会是个杀人凶手。 可让这对夫妻俩没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毛卷在皮包里装入了一个可导电的装置,里面的电流很大,足以电死一个人,而这个皮包是陈梅一直在用的。 毛卷让陈梅当了一把实验品,当陈梅将导电的皮包拉锁打开时,一股电流从她的手指传递到全身。她躺在地上不住的抽搐,毛卷站在旁边神经质的笑着,过了一会儿,陈梅便翻着白眼死了。 毛卷将陈梅的尸体拖到了厨房,然后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来到门外,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那里没人经过。毛卷满意的又回到厨房,案板上有把锋利的菜刀,这是她前几天磨出来的。 毛卷已经用这把菜刀杀了两只小狗,那几天夜里她洗的衣服上染的就是小狗的血。 毛卷举起菜刀对着陈梅的脖子一刀砍下去,锋利的刀将陈梅的头从脖颈处分离开。血溅得到处都是,毛卷的脸上也被溅上了血。 她将陈梅的头拎到了冰箱前,打开了冷藏室的门,将之放了进去。陈梅的血一路滴答着淌了一地。 七、病人 早在一周前,毛祖林便因毛卷夜里的反常举动而找到自己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是做私家侦探工作的,毛祖林向他讲述了毛卷的这些问题后,朋友说这可能是精神病的前兆。 毛祖林委托朋友帮他打听毛卷被卖到他家前的经历,一周后朋友打来电话,朋友的话顿时让毛祖林感到头皮发麻。 朋友在电话中说:“毛卷的原名叫张露,她并不是大家所看到的这样小,实际上她不是10岁,而是32岁,她只是得了一种长不大的怪病。 ”毛卷在25岁时曾亲眼目睹自己的亲生父母被人残忍杀害,而那个杀人凶手本想对她下手时,以为她只是个孩子,便起了恻隐之心没有杀她。可从此她却精神失常,得了精神分裂症。没发作时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一旦发作,后果不堪设想。 “毛卷还有个年迈的奶奶,却被她在发作时用菜刀砍死了,她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一年前她在医院里不知用什么方式将一名看管她的医生弄死后,从精神病院跑了出来。 ”你们两口子买她的时候,正是她刚跑出来的第二天。她是个相当危险的人物,我劝你们最好尽快将她送回精神病院和报警。“朋友的话让毛祖林的心如坠无底深渊,他万万没想到和他们共同生活一年之久的孩子竟然是个32岁的精神分裂者。 毛祖林马上给陈梅打电话,可她的手机关机了,急坏了的毛祖林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开车快速往家奔去,结果到家后惨剧发生了。 当警方赶到时,毛卷已不知去向。他们在勘察现场时找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的内容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内容是:从院里出来的感觉真好,他们都说我有病,可我与那些病人不同,我的智商很高,我懂发明,后院的那条狗本来很凶,但它被我训服了。我要它吃掉这两人的尸体,它很开心,它还挺护食呢。呵呵…… 不知那个被我埋掉的女人现在是否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我还真得感谢她,若不是她将我拐卖到这座城市,可能我现在早被抓回院里了。呵呵……不过可惜,凡是惹恼我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这个女人竟用药水拍我的头,导致我的头皮每天都奇痒无比,最后都挠出了血,那一小块头皮上的头发也慢慢都脱落光了。我这个爱美的人怎能允许自己的头上留下这样的疤?不得不说这座城市的密林修建得很好,活埋她时都没人发现。 相信这个屋子里的两人已经开始怀疑我了,我说过惹恼我的人都没好下场。离开前我会将这个屋子炸掉。那只狗可真乖,现在它的肚子好鼓啊。呵呵呵呵…… 警方看着笔记本上写的有些凌乱的笔记后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只狗,莫非狗的肚子里有炸弹?他们的耳旁仿佛已经听到炸弹的滴答声了。回头一看,一只大狼狗正吐着舌头站在后院窗边哈着气,它的嘴裂得很大,像是在笑。 ”不好,快撤。“一名警察忙大声喊着。他们急忙撤出了屋子10米远,就在下一秒,轰隆一声,尘土飞扬,整座房子被烧毁了,幸好撤得及时,没有人员伤亡。 警方按照笔记本中写的那片密林去寻找被埋的尸体时,在一个上面压着大石头的地方挖出一个腐烂的尸体,那正是毛卷活埋掉的女人。 尸臭味儿从坑中向上飘来,警方看到女人的双手双脚被绳子捆绑着,嘴被胶带封着,那上面还插着一根极细的吸管…… ...
1、乍然相遇 看着陆奕风像濒死的动物一般呜咽挣扎,不一会儿便失去了意识,我慢慢抽出了针管。 然后我把他放回枕头上,从巧克力盒子下面抽出病历卡,小心翼翼地修改数据。他的主治医生出国休假,当班医生看到这份数据所应对的措施,只会让他越来越严重。 陆奕风先后强奸多名女子,不过在金钱的利诱下,受害人并没有提起控诉。三个月前,他终于踢到了铁板,可是在警方正式立案前,他以短暂性精神障碍为借口,住进了医院。 一个月前,委托人找到我,让我“教训”陆奕风一下——我从来都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不过这样的人渣,我很愿意出手。 对了,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因为我从小便被遗弃了。现在,我有一个身份,职业杀手。 然后,就在我完成任务,离开医院时,一扇玻璃窗的后面,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戒备地注视着护士,嘴里叫嚷:“我不吃药,我吃了药,阿娟就不见了!” 男人的脖子上有一颗黑痣,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忘记这颗黑痣! 我逃难似的离开医院,一口气跑回租住的小屋,背靠门板剧烈喘息。 二十年前,年仅三四岁的我双手抱膝蜷缩在床底下。爸爸妈妈又在打架,叫嚷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直至妈妈的声音消失了,爸爸还在骂人,就连床架都在震动。我惊恐地看着鲜血顺着妈妈的脚踝,一滴一滴落在地板上。 “阿娟,阿娟!”一个男人叫喊着冲进屋子。我吓得瑟瑟发抖,忽听“嘭”的一声巨响,爸爸光着身子倒在地上。我放声尖叫,被一个男人从床底下拖了出来。 “别怕,没事了。”男人把我的头按压在他的肩膀上。我看到他的脖子上有一颗黑痣。 二十年前,那个男人害死了我的父母,带着我背井离乡,最后又将我遗弃。我憎恨他,恨不得亲手杀死他! 这几年,我每隔三四个月就在报纸上发布寻人启事寻找他,全都杳无音讯。今天,他竟然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仿佛冥冥中早已注定。 我的心中恨意翻涌,从床上一跃而起,开始了准备工作。 第二天上午,我将自己打扮成乡下姑娘,再次来到山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护士姐姐。”我怯生生地站在护士台前,结结巴巴地说,“同乡告诉我,爸爸被好心人送来了这里……” “……就算是精神病患者,也是有人权的!医院没有权力强迫病人接受治疗。”一个高亢的女声打断了我的话。 我循声看去,只见一个二十七八岁的时髦女人正义愤填膺地向医生抗议。 我在陆奕风的背景资料中见过她的照片,她叫吴曼菲,是知名企业家的遗孀。她的老公和陆奕风的父母是世交,她的继子陈兵和陆奕风从小一起长大,今年二十六岁。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护士问道,“还有你的身份证和你家的户口本。” “我爸爸叫张大山,我叫张彤。这是村里开的证明。”男人的名字是我胡诌的,证明也是我连夜伪造的。 “我是女孩,爸爸很早就犯病了,妈妈也跑了,没人替我报户口……其实爸爸能够住在医院里治病,挺好的……我不一定要带他回家的,我就是想看看他……” 护士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拿起电话通知民政局。 我耐心地等待结果,就听吴曼菲高声质问医生:“412床的病人家属呢?医院强行给他喂药,他的监护人同意了吗?” 一听这话,我诧异至极。我要找的男人就住在412病床。 2、旁观 据我所知,张大山是被巡警送入医院的。一般情况下,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均由民政局监管。医院和民政局都希望尽快找到病人家属。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以为自己轻而易举就能将他带走。吴曼菲的出现是我始料不及的意外。 一旁,医生耐着性子向吴曼菲解释:“吴女士,精神分裂症患者经常会抗拒吃药,医院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 吴曼菲不客气地打断他,说道:“如果他的家人就在边上,你们还会这么对他吗?”她微微扬起下巴,强硬地宣布,“我会咨询律师,申请成为他的监护人……” “吴女士,我们已经找到病人家属了。”护士挂断电话,指着我说,“她是患者的女儿。” “你是他的女儿?”吴曼菲狐疑地打量我。 我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护士领着我朝病房走去。吴曼菲见状,亦步亦趋地跟在我们身后。我快走一步,透过玻璃窗朝病房内看去,就见昨天的男人蜷缩在墙角,嘴里喃喃低语,额头一下又一下地撞着墙壁。 “爸爸!”我激动地呼喊,对护士说,“我可以带爸爸回家吗?” “他什么时候患病,又是什么时候走失的?你们祖籍是哪里?”吴曼菲连珠炮式地发问,态度咄咄逼人,仿佛十分笃定我是冒充的。 我假装瑟缩了一下,无助地朝护士看去,小声咕哝:“从我开始记事,爸爸就经常犯病……我们家很穷……可他毕竟是我的爸爸……” “VIP病房的病人深度昏迷!” 不知是谁大叫一声,我本能地抬头看去,医生护士快步奔入陆奕风的病房。我的心“咯噔”一声沉入谷底。陆奕风罪不至死,我给他注射抗精神病药物算是小惩大诫,他怎么可能陷入深度昏迷? 我强自镇定,不经意间瞥见吴曼菲脸色煞白。她拿出手机,捂着话筒急促地说:“阿兵,奕风突然昏迷了。早上我去探望他,他好像不认识我一般。”她口中的“阿兵”是她的继子陈兵。 我怀疑自己被委托人摆了一道,很想去VIP病房一探究竟,但医院满是摄像头,我只能远远看着医护人员在陆奕风的病房进进出出。 二十分钟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抵达医院。我跟随他们去楼下办手续。 当我返回住院部,就见走廊上站着几名警察。我隐约听到一连串悲戚的哭声自陆奕风的病房内传来。 “死了!” 旁人的议论令我如坠冰窖,但当我听到“中毒身亡”四个字,全身的血液仿佛一瞬间被抽干了。我急忙躲进身后的病房,用颤抖的双手抠出手机电池,掰断了SIM卡,切断了和委托人的一切联系。 做完这一切后,我轻轻吁出一口气,抬头看去,目光对上一双苍老而浑浊的眼睛。 “阿娟,你回来了。”头发花白的男人露出欣喜的笑容。 3、逼供 过去的二十年,我没有一刻忘记他。不过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暂且称呼他张大山吧。 在护士的协助下,我推着张大山走出病房,走廊上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大家议论纷纷。 “不会真像电视上演的,养子与继母合谋杀害老子吧?”路人甲唏嘘。 “你们有所不知。”路人乙神秘兮兮地说,“老头儿死的时候,身上有其他男人的精液。说不定,老头是被奸夫杀死的!” 我低头疾走,把人群的议论抛诸脑后。我把张大山带回租住的小屋,锁上房门,把他按坐在椅子上,用绳索绑住他的手脚。 “阿娟,你别走。”张大山望着空气依依不舍,不断扭动身体试图摆脱束缚。 我用虎口卡住他的脖子,冷声质问:“你口中的阿娟,她姓什么,全名叫什么?”我很想知道母亲的名字,更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张大山看着我,眼中闪过一抹惊喜,续而失望地摇头。“你不是阿娟。我答应和阿娟结婚,是我没做到,是我对不起她……” 就是眼前这个人,抱着我走出噩梦,却又将我遗弃!是他毁了我,令我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他是罪魁祸首! “为什么?为什么破坏我的家庭,让我变成孤儿?”我歇斯底里地叫嚷,双手狠命掐住他的脖子,“你明白什么是孤独吗?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即便是盛夏,身体也会瑟瑟发抖。”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双眼翻白。我只需再轻轻使力,就能彻底获得解脱。这是我期盼已久的结局。 就在他即将断气的前一刻,我猛地缩手,后退一步跌坐在地上。突然,我抱紧膝盖号啕大哭,像无助的孩子。 时间仿佛静止了,过了好久,张大山突然开口:“我记起来了,我看到他不停地打骂阿娟,不停地撕扯阿娟的衣服……” “不要说了!”我试图阻止他。 “我从窗户爬进去,我拿起茶几上的烟灰缸砸他的脑袋,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住嘴!”我尖声呵斥,抓起桌上的水果刀,冷声说,“我千辛万苦把你从医院带回来,就是为了亲手杀死你!” 4、相依 我是职业杀手,杀人对我而言就如同杀鸡宰羊,可是当我用刀刃抵住张大山的脖子时,却犹豫了。 我扔下水果刀,疯了似的冲出大门,当年的我或许不明白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长大的我岂会不知道,是我的父亲杀死了我的母亲!我依稀记得,他经常打我、骂我,嫌弃我是女孩。 我用憎恨支撑自己,不断麻痹自己,张大山才是罪魁祸首。可事实上,我才是悲剧的根源! 我站在马路中央,默默闭上眼睛,等待呼啸而过的车子将我碾碎。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尖锐的刹车声把我惊醒。我循声看去,火红色的跑车上,司机正死命地摁着喇叭。 我没有死成,而是迷迷糊糊又回到了出租屋。当我睁开眼睛时,就见张大山坐在床边,正用毛巾替我冷敷额头。他的手腕有明显的勒痕,应该是他看到我晕倒在门口,努力挣脱绳索留下的伤痕。 “彤彤,你醒了。”张大山满眼惊喜,转头对着空气说,“阿娟,彤彤醒了,以后我们三个人永远在一起,我会把彤彤当成亲生女儿的。” 我闭上眼睛,虚弱地说:“你吃了药,我们才能在一起。” “好,好,好,我吃药,我都听你们的。”张大山像慈爱的父亲,轻轻拨开我脸上的乱发。 第五天,我终于有力气打开电脑。每一个网站都报道了吴曼菲下毒谋杀陆奕风的新闻,而公安局证实,吴曼菲丈夫死亡现场的精液属于陆奕风。 看来陆奕风从强奸犯变成了杀人犯,难怪他要装精神病,杀人的罪行可严重多了。 我转头寻找张大山的身影。大概因为他吃药了,一整天没有“看到”阿娟,这会儿正出神地盯着窗外:“彤彤,不止是阿娟,小刚也不见了,他们全都不见了,那些声音也没了,全都没有了。”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理解这种被全世界抛弃的孤独感。我走过去,轻轻搂住他的肩膀。 直到他恢复平静,我指着陆奕风的照片问他:“认识这个人吗?” 张大山仔细看了看,缓缓摇头。 我推测,吴曼菲与陆奕风在别墅偷情的时候,被吴曼菲的丈夫发现,这也是陆奕风的精液会留在凶案现场的原因。陆奕风逃走后,她的丈夫把怒火发泄在她身上。 不知为何出现的张大山看到吴曼菲的丈夫强奸她,误以为看到了阿娟,用烟灰缸砸死了他。 为了报恩,吴曼菲把张大山藏了起来,直到警察把跑出去的他送去精神卫生中心。 我又指着吴曼菲的照片询问张大山:“你想让她活着吗?” “我好像见过她。”张大山答非所问。 “再怎么说,她都照顾过你,就当是报答她吧。” 陆奕风是氰化物中毒。警察已经把吴曼菲锁定为嫌疑人,正在追查毒药来源。我相信,警方怀疑吴曼菲,因为她是当天唯一一个访客。 我闭上眼睛回忆陆奕风病房的摆设。我记得,病历卡上面是一盒酒心巧克力。 在某一颗巧克力中注入氰化物,此法确实可行,但没有人可以预料,陆奕风什么时候拿起有毒的那颗,这样的谋杀随机性太强。 在安排妥当张大山的生活后,我独自前往另一个住处。当我打开房门,入眼是一个牛皮信封。 一瞬间,我不自觉屏住了呼吸。信封里面是一个U盘,我打开U盘中的TXT文件,一行黑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限你在三天之内杀死吴曼菲,伪装成自杀,否则你就是谋杀陆奕风的真凶。 文件的创建时间是五天前,此刻已经超过对方限定的最后期限。 一时间,我手脚冰冷,用颤抖的手指点开视频,毫无意外,视频是我假扮清洁工,进出陆奕风病房的场面。 5、希冀 我呆坐在电脑前,半晌深吸一口气,查看视频文件的创建信息。 所有的电子设备都有一个MAC码,就如同身份证号码一样,全球唯一且终身不变。 出乎我的意料,转存这段视频的电脑,与早前列举陆奕风罪行的Word文件分属两台电脑。不过现在这个住址是我临时租借的,只有这次的委托人知道。 我颇费了一番周折,用了一天一夜时间才获悉,这两台电脑的付款人都是陈氏企业。 与此同时,我发现陈氏企业的律师替吴曼菲办理取保候审后,她一直受刑警监视。这就证明,真凶并没有如他所言,向警察指认我。 第二天一早,我假扮晨跑的路人,途经吴曼菲家。 透过落地玻璃,我看到她和陈兵正在客厅说话。他们似乎起了争执,她倾身握住陈兵的手腕,像是在哀求他。突然,陈兵一把推开她。她跌坐在沙发上,低头哭了起来。 我知道警察就在附近,不敢停留。半个小时后,当我折返吴曼菲家的时候,一辆火红色的敞篷跑车映入眼帘。陈兵正坐在驾驶座上抽烟。 我一路小跑经过车子,眼角的余光瞥见副驾驶座放着几张报纸。我一眼看到“寻人启事”四个黑体字,那是三个月前的旧报纸。 我惊讶地朝陈兵看去。他正侧头注视别墅内的吴曼菲,一口接一口地抽烟,右手微微颤抖。 一连三天,我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调查真相,每一个发现都让我心惊。 夜幕降临,我再次打扮成清洁工,尾随吴曼菲进入律师楼。远远地,我看到律师摇头叹息,吴曼菲则耷拉着脑袋。 我知道,律师正在告诉她,她毒害陆奕风一案有完整的证据链,检察院可能会指控她,与陆奕风合谋杀害她的丈夫。 半小时后,我隐身后楼梯,当吴曼菲几乎与我擦肩而过的瞬间,我猛地转身,一手捂住她的嘴巴,另一只手用匕首抵住了她的后腰道:“别出声,跟我走。” 吴曼菲没有惊呼,轻轻挣扎了两下,低声说:“原来不是他改变了主意,而是你来迟了……” 我没有解释,推开了安全门。 “你想把我推下楼,伪装成自杀?”吴曼菲轻笑。 我松开手,无言地审视她。 “是你!”吴曼菲认出了我,低声问,“他还好吗?”我知道她问的是张大山,点头回答:“他很好。” “他是好人。”吴曼菲冲我笑了笑,转身朝围栏走去,似乎想一跃而下。 “等一下!”我阻拦她的脚步。 “你知道什么是孤独吗?”吴曼菲目视黑夜,“我喜欢钱,所以在双十年华嫁给了我的丈夫,可与此同时,我也明白了,什么是孤独。就在我几乎崩溃的时候,是我的继子陈兵给了我爱情。” 我顺着她的话询问:“陈兵想要摆脱你?” 吴曼菲讥诮地勾起嘴角:“他早就想摆脱我,于是授意陆奕风迷奸我,安排他的父亲目睹我们‘偷情’。如果不是张大山突然出现,我大概已经被他的父亲打死了。” 我低声说:“你的意思是,陆奕风故意放走了张大山?你想找回张大山,只能借口去探望陆奕风。可在外人看起来,你就是去给陆奕风下毒的。” 她笑了起来:“我知道他早就对我心生厌烦,可是我没有料到,他为了彻底摆脱我,竟然不惜杀了陆奕风,从而推到我身上。” 她抬头仰望漆黑的夜空:“我的世界只剩下他,他却只想要我的性命。” “啪,啪,啪。”我鼓掌,“吴小姐不去当演员真是太可惜了。” ...
清明节快到了,这天,王二上山去给他爹妈上坟。刚走到山脚下,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了一跤,香表纸钱撒了一地。王二抬头一看,只见眼前有个孤坟,他边收拾边对着坟头说:“你是想让我给你烧纸吗?好,我给你烧吧。”便分些纸钱烧了。 上山时,平时挺费劲的路,王二这回却觉得脚下生风,浑身是劲,一口气上了山头,想停都停不下来。 待王二上坟回来,当晚就做了一个梦,梦见那个孤坟里钻出个鬼来,对他说:“好人啊,从来没有人给我烧过纸,你这是头一回!你知道今天上坡为啥那么快吗?是我在后面推着你呀!你明年能再给我烧点纸吗?” 第二年,王二又去上坟,给山脚的孤坟烧了纸后,仍旧一路轻松地上了山。临下山时,他发现不远处也有个孤坟,不由停下脚步,也给那孤坟烧了点纸,想看看有啥效果。 忙完了,王二转身朝山下走去,不料,脚下一滑,便从坡头咕噜咕噜滚了下去,还好半路有棵大树挡了一下,王二缓了缓,感觉没什么大碍,赶紧爬起来朝山下走去。 当晚,王二又做了一个梦,只见山顶的坟头里也钻出个鬼来,满脸堆笑地问:“恩人啊,我今天的服务你满意吗?” 原来,山脚鬼这一年来天天拿着钱向山顶鬼炫耀,可把山顶鬼嫉妒死了。王二这次送钱给山顶鬼,让他激动得不行,就推了王二一把。 王二哭笑不得:“我这可是下山,你推我,不是要我命吗?” 山顶鬼不耐烦了,说:“你这人怎么那么麻烦?哎,这样吧,以后你下山,我拖住你的脚,这样你总摔不了了吧?” ...
据《逸史》载,唐代时,一个姓张的书生打算在考前携带自己写的文章去拜见当时正任伊阙县县尉的牛僧孺,想让对方给指点指点。于是主仆二人带着一匹马和一头驴,再加上牲畜背上驮着的行李一起上路了。 半路上忽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仆人看见路边有一棵大树,忙招呼张生到树下避雨。 雨停后,乌云渐渐散去,月亮从薄薄的云层后面透出光亮,朦朦胧胧的。张生与仆人解下马鞍,将马拴在树上,拿出行李,铺在地上,和衣而卧。由于连日赶路,主仆二人都已困倦到极点,很快就睡着了。 昏昏沉沉地睡了不知多长时间,张生被冻醒了。他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个奇怪的声音,便睁开眼睛,朝四周看了看,只见一个面目狰狞、好似夜叉的东西露出白花花的牙齿,正在撕扯他的马,嘴角的鲜血一直洒到胸前。 张生吓得伏在草丛里一动也不敢动,身体却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不一会儿,夜叉就将马啃得只剩下一副白骨,然后又去吃驴。吃完驴,夜叉意犹未尽,一把抓住蜷缩在草丛里的仆人就往嘴里塞。张生心里明白,仆人死后,下一个就轮到自己了,他终于鼓足勇气,“嗖”的一声从草丛里蹿出来,向远处跑去。眼见即将到手的猎物就这么溜了,夜叉暴跳如雷,扔下仆人,跟在后面猛追。张生跌跌撞撞地跑出一里多地,夜叉的追赶声才渐渐听不到了。 张生这才放下心来,扶着路边的大树,剧烈地喘着粗气。他一边休息,一边打量着四周,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矗立着一座巨大的荒坟,坟墓旁边还站着一个女子。张生凝聚起全身的力气走到那女子身边,连呼救命。那女子看了看他,问他怎么了。张生把自己的遭遇简要地说了一下。听了张生的述说,女子指了指眼前的巨坟,说:“这是个古冢,里面什么也没有,古冢后面有个孔洞,能够钻进去,你暂且到里面避一避吧!”张生听了,连连道谢,来到坟墓的后面,果然在荒草丛中找到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钻了进去。 这古冢似乎是某位王侯将相的坟墓,里面极深,也很宽敞。坟墓里面随葬的明器早已被盗掘一空,只剩下光秃秃的四壁。他进来的那个洞口,很可能就是盗墓贼挖出来的盗洞。张生在坟墓里面趴了大概一个时辰左右,看到洞口渐渐变亮,心想可能是月亮从云层里爬出来了,便想出去看看。这时,他忽然听到坟头上有人说话,那人声音压得很低,听不清说什么。过了一会儿,说话声停了,有一个东西被人从洞口推了进来。张生睁大眼睛,借着月光,发现是一具男性尸体,且身首异处。 张生往后缩了缩,身子靠在坟墓的石壁上,想尽量和这具死尸拉开一段距离。可就在此时,又一具死尸被从洞口扔了进来,死尸那张肿胀的脸正对着他,张生吓得差点儿叫出声。接着,又有几具尸体被扔了进来。直到此时,张生才明白,自己是才出龙潭,又入虎穴。坟墓外面,分明就是一伙儿强盗正在分赃。过了好一阵儿,强盗们才散去。 张生猜测,这些人很有可能是过路的旅人,身上携带的财物让强盗们看上了,结果人财两失。这个地方不宜久留,可他还不敢出去。于是他靠在角落里,等着黎明的到来。 令他没想到的是,那些被劫杀的人,就在附近的村庄居住。家里人见他们一夜未归,就找来亲朋好友,沿著大路四处寻找。黎明时分,正好找到这座孤坟,并沿着血迹,搜索到隐藏在荒草之间的洞口。为首的朝大家做了个手势,众人纷纷散开,将这座坟墓包围起来。然后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拿着起土的工具,沿着洞口开始挖。 洞口越来越大,有个胆子大的自告奋勇,先下去看看。举着火把进入古冢之后,看到那些尸体,他一声惨叫。那人拿着火把四处照了照,陡然发现蜷缩在墙角的张生,猛地大喊一声:“大伙快来看,有个强盗也掉进坟里了!” 那人话音刚落,从洞口又下来两个人,把张生从坟墓里拎了出去,摔在地上,又叫人拿来绳子,把他捆得结结实实。坟墓外面突如其来的光明,晃得张生直流眼泪。等他适应过来时,忽然想起这群村民把自己当成强盗了,要是不讲明白,恐怕会有麻烦。于是他便把自己昨晚的遭遇跟这些人详细地说了一遍。可村民根本就不相信,要将他送到县衙。 村民们浩浩荡荡地走了一会儿,就见迎面过来一个人。张生无意识地朝对面望了望,这一望,惊得他的脑袋里“轰”的一声,整个人差点儿被震得四分五裂。 对面走过来的这个人,左手牵驴,右手拉马,正是昨夜毙命于夜叉手下的仆人。仆人好像还没睡醒,满面风尘,摇摇晃晃的,脸上还带着焦急的神色。等这一人一驴一马同自己错身的时候,他突然大叫一声。仆人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回过头来看了看,突然喜上眉梢,惊喜地跑了过来:“公子,公子,可把你给找着了!”等仆人把气喘匀了,张生便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仆人说:“昨天晚上,小的太困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醒来以后,就发现公子不见了。这不,正到处找你呢!”张生又问起昨天夜里夜叉吃人和驴、马的事。仆人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还说如果是真的,那他现在不早就成鬼了。说罢,仆人还指了指自己映在地上的影子,以此证明自己还是活生生的人。张生越听心里越冷,难不成昨晚的遭遇是自己的一个梦?村民们听得云里雾里,索性把仆人和张生一块儿扭送到县衙。 说来也巧,这个县的县尉正是牛僧孺。牛僧孺同张生是旧识,知道张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绝不会干打家劫舍的事,于是出面把张生保了下来。张生把自己趁强盗们分赃时听到的几个强盗名字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县令。县令派人将强盗们一一捉拿归案。这些人招认,东西是他们抢的,人也是他们杀的。至此,张生才算洗脱了冤屈。 张生那天晚上的遭遇,真的是一个梦吗?那个女子又是谁?她究竟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张生被冤枉的时候,她不出来作证呢?《逸史》的作者认为,张生进入古冢之前所发生的事,其实是那些死于劫匪手下的冤魂,借助张生擒贼而已。其实,说到底也就只有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早年间,有个财主家的少爷,在学堂里的书念完了,可没考取功名。他回家后还是没晌没夜的学习。家里人多,吵得他不安生,财主就给他在山上盖了个书房,这少年书生就在山上住下来学习。他暗下决心,不考取功名不出山。从此,每天由家人给他送饭,他不分昼夜苦读深钻。 一天黑夜他出去解手,忽见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有一位漂亮姑娘,像鸟一样从这个树权跳到那个树权,来回跳个不停。他心想这么晚了一个姑娘家在这里做甚?看她那样,不是神就是鬼。想到这里,不由头发直竖,匆忙回屋关上了门。 邪了,他连续三夜看见那姑娘跳树权。到第四天黑夜,他有些看惯了,也不怎么害怕了,心想只要不伤害我,管她是人还是鬼,不理她也就是了,即转身回屋读他的书。 可这回和以往不同,他读一句,那姑娘在院子里也读一句。 这下可把书生吓毛了。他壮着胆子问:“外面是什么人?” 姑娘说:“你念的有很多差错,奴家给你纠正纠正。” 少年一听她能纠正文词,高兴极了,什么神呀鬼呀,都丢在脑后,他急忙开门:“请姑娘进屋指教。” “不敢当,不敢当。”说着,飘然进得屋来。 书生定睛一看,那模样要多俊有多俊。他心想:凡人哪有这般俊?她不是仙定是神。想到此,不由倒退几步:“你,你是?” 姑娘施礼道:“啊,你莫害怕,听奴家慢慢与你说来。实不相瞒,我不是人,是二百年前含恨自杀的一个年轻姑娘的冤魂。阴游到此,见你每晚苦读,很是敬佩。奴家生前,也甚喜诗文,故以文会友,特来相访。” 书生想,她虽不是人,可句句说的是人话,也就不再有什么戒心了,便让姑娘坐下。姑娘给他纠正了他刚才读错的文词,说得书生心服口服。接着,二人一起学习,学着学着书生困了,姑娘就给他唱了一段歌,嗓子似银铃,悦耳动听。书生不困了,二人又接着学习。 天明前,姑娘告辞,临走时对书生说:“我来这儿不能和别人说,你要是和别人说了,我就不来了。”书生,点头答应。 从此,每天晚上,姑娘来教书生读书,书生困了,姑娘就给他唱一段歌,接着再学习,书生长进很快。 光阴似箭,一晃半年过去,俩人有了感情,书生要与姑娘成亲,姑娘长叹一声,说:“我虽是鬼,鬼也有情。可我不能和你成亲,我阴气太大,要害了你。再说,对你的学业也不利。”书生听了,无可奈何。 书生有个同窗表兄,关系甚好。这天,表兄来山上找书生,两人见面好亲热,说起话来没个完。不知不觉,已近天黑,书生对表兄说:“表兄,时候不早,我这张小床实难容下咱二人,你先回家歇息,咱们改日再谈。” 表兄听了纳闷儿,心说我们好久不见,今儿我爬坡上岭的来了,谈的好好的,表弟为何撵我走?其中必有缘故。想到此他起身告辞走了,但没真走,隐在屋外,偷偷观察,晚上姑娘来会,被他看了个真切。 第二天表兄又来了,一进门就打着哈哈说:“表弟,怪不得昨晚撵我走,原来有那么一回事儿。” “表兄你看见什么了?”书生红着脸问。 “都看见了。介绍认识认识不好吗?” “表兄,不是我不叫你认识,是那姑娘不愿见生人。” “不愿见生人?难道她永远与你单独相会?” 书生听了又是一阵脸红:“表兄,我俩没别的,她来只不过教我读书,你千万别和别人讲。” “你放心,我绝不外传。”两个人又说了会儿话,表兄就告辞走了。 事有凑巧,这天黑夜姑娘没来,书生心说麻烦了,她一定知道了。一晚上无心读书,满脑子装着那姑娘。一连几天,姑娘也没有来。书生更急了,心里说:我对不起她,她若真的再不来,没了她我活着还有个啥意思?死了吧,到阴间找她去!想到这里,拿根绳子就要悬梁上吊。 其实,这几天姑娘是有意试探他的:每天都来,但不叫书生看见。她看见书生上吊,急了就把绳子给弄断了,书生心想,阎君故意不让我死,我死定了,横死不成,我饿死!他不吃不喝躺在炕上等死。姑娘看在眼里,被书生的真情感动了,当天黑夜又来了,书生好高兴,也不死了,俩人照旧一起读书。 这一天,姑娘来了,面带愁容,书生忙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又生我的气了?” 姑娘眼泪汪汪的,说:“不是。有这么一件事:二百年前,我在阳间,年正一十八岁,被一个歹人看中,他要强行霸占我,我誓死不从。他招来些狐朋狗友威逼我,我被逼无奈就跳河自杀了。我死后,父亲为我报仇杀了那歹人。歹人的灵魂阎君压了二百年,他出来后就寻机报复我们父女俩。他和他的狐朋狗友把我爹的魂儿给掐死了。现在正回头寻我,还想霸占我。我今儿来,是和你告别的。”说着泣不成声。 书生一听,忙安慰她说:“别急,别急,容我想想办法。”他寻思一会儿,没寻思出个门道,不由唉声叹气。 姑娘说:“我倒有一个办法,怕是行不通。” “你快说给我听听。” “明天夜间子时那恶鬼来,子时前你喝醉了酒,我把你的魂儿勾去,咱俩一起对付他。只是,那恶鬼会武功,你是个文弱书生,我是个弱小女子,怕不是他的对手。我死无怨,连累你,我于心不忍。” 书生听了倒高兴了,连说:“这办法好!这办法好!明儿你一定要勾我的魂去,咱俩合伙打那恶鬼。就是死了,我也无怨!” 姑娘说:“好吧。” 第二天,书生叫家人买来好酒好菜。正吃着,表兄又来了。表兄见他自斟自饮喝闷酒,觉得蹊跷,心想,表弟平日不喝酒的,今儿是怎么了?再看看表弟,满脸愁相,便问:“表弟,出了什么事儿?是不是姑娘和你瓣了?快和我说说,免得憋在肚子里难受。” 书生长叹一声,就和表兄怎么来怎么去地说了。 表兄说:“恶鬼是个武的,你俩是个文的,怕难胜过他。人多力量大,这样吧,你把我也灌醉,咱们一起对付恶鬼!” “那太好了!我代她谢你了!” “谢什么!姑娘和你好,她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说着俩人都喝醉了,躺倒呼呼大睡。 黑夜姑娘来勾书生的魂儿,她看见表兄也在,犹豫了会子,没好意思叫表兄,只和书生招招手,俩人就走了。表兄不声不响跟在后面。 他们来到一处山洼,只见这里古树遮天蔽日,中有一处宅院,雕梁画栋,漂亮极了。他俩人进到屋中,说说笑笑。 表兄一人在外观花,耳边传来两个人的说笑声,心说:“这俩人,干什么来了,没事儿似的。不行,我得进去提醒他们准备准备。” 他进屋刚欲开口,忽听门外一阵阴风刮来,眨眼间,屋里进来一个青面红发、巨齿撩牙的恶鬼,也不答话,举刀就向书生劈去。书生手急眼快,抄起一把凳子挡住。只听咔喳一声,四条凳腿落地,只剩下书生手中的凳子面。好险!恶鬼来势凶猛,步步紧逼,眼看第二刀就要砍到书生头上,这一刀下去非要了书生的命不可,说时迟那时快,表兄在恶鬼身后抄起一把大镐,照准恶鬼的后脑勺猛砸下去,那恶鬼立刻双手一聋拉,手中的大刀吮郎落地,栽倒地下死了。 表弟长长出了口气:“我的妈呀!” 表兄埋怨说:“干嘛来了?不先准备家伙,看,多险!” 姑娘说:“多亏壮士来了,不然我俩全完了。”说着就给表兄跪下了:“多谢壮士搭救之恩!小女子永世不忘!” “别、别这样,快起来。” 姑娘起来,高兴得不得了,就给二人唱了起来。二人越听越爱听,姑娘越唱越起劲儿,不知不觉,已是下半夜,她看看窗外,顿时一惊,忙对二人说:“天色已晚,二位请速回,赶明儿我再给你们唱。” 俩人不走,还请姑娘唱,姑娘着了急,将两人用力一推,两人身不由己出了屋门。忽觉前面黑咕隆冬,摇摇头,眨眨眼,见天上有月亮,借着月光回头看,雕梁画栋没了,身后只有一座坟。俩人走回书房打了一个哈欠,醒了,天已放亮,闻得远处有凶鸡叫,昨晚剩下的酒菜还在身边搁着呢。噢,原来是个梦,两人互述梦中情形,分毫不差。 当晚,姑娘穿得漂漂亮亮,满面春风的来了,进门就对书生说:“这回好了,那恶鬼一死,我再也没什么顾虑了,咱俩可以成亲了。” “你不是说不行吗?” “这回行了。成亲后,我借你的阳气还可以还阳,但你的身子骨也就弱了。” 书生拉住姑娘的手说:“太好了!”随即二人就行了夫妻之礼。 自打这以后,书生的身子骨一天比一天弱,鬼媳妇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她精心伺候书生。 一百天头上,鬼媳妇说:“得了,我借你的阳气已够。我给你开两个方子,叫人拿药去。头一个方子的药你吃,吃了你的身子就壮了。第二个方子的药等以后我吃,再买两方红布。”说着对书生耳语了几句,“再这么这么,天机不可泄露,记住了!” 第二天,书生按照鬼媳妇所说,派人买了两副药和两方红布,自己把头一副药熬好,喝了,顿觉精神百倍。借着,雇了两个小伙子,时至巳时,叫两人挖开姑娘的坟。等四面露出,书生叫两人走了。 他将一方红布盖在棺材盖上,然后小心打开棺材盖,一看,姑娘果然静静地躺在里面,似在甜睡之中。摸摸她身子底下,有一把七星宝剑,顺尸而藏。此乃“七星护尸宝剑。”有它在身下,可永保尸首如生。这是当初姑娘的爹为保爱女尸首而放的。 书生将姑娘的尸体连宝剑用另一方红布包严实,抱回书房,放在热炕上。然后赶紧熬第二服药。煎好,给姑娘灌下去,不大会儿姑娘就睁开了眼睛,甜甜的冲书生笑了。紧接着熬二煎,第二煎灌下去,姑娘就坐起来了。等灌下第三煎,姑娘张口说话了:“夫君!”说着扑进丈夫怀里。 从此,两人一起生活,一起学习。后来,京城开考,书生考中了头名状元。 ...
我是荔江小学第一届的学生,在哪时候我记得,除刚建起的荔江小学,周围大多是黄泥地,而哪个时候,增城公园也还没开始建,连灯都没有,所以校园的周围,要是晚回家的时候也是挺吓人的。而最令人毛骨悚然的莫过于校门口对面的那座黑色的孤楼,那座孤楼也是当时除荔江小学外唯一的建筑物。曾经有校里的学生曾想大胆的去探索,可没有靠近百米,就觉得有一阵阴寒。 而本来这座孤楼,除阴森外也没什么,但由于发生了一些事,而令它成为了焦点。 荔江小学建校于94年的秋天,因为周围没什么街灯和建筑物,所以学校放学的时间也挺早,但有的顽皮学生,不知是否胆子大所以有时在学校逗留到差不多到晚上6-7点才打算回家。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出事了!!!荔江小学建校不久就出了一些事。 学生的失踪,有学生家长告诉校方,他们的孩子一夜未回家,经校方调查得知很多学生放学后就离开了学校,并不清楚学生的去向,所以校方也没办法,后来就将这事情向警方报了警并立了案。然而事情并没结束,学校周边发生的学生失踪越来越厉害,而校方也因为此事越来也觉的紧张,家长的投诉越来越密,而警方有能力也受到了质疑。 为了调查此学生失踪案,校方与警方不眠不休的调查和工作,在荔江小学周边布下了眼线,可结果是,没半点收获。 过了十天,震惊的事情又发生了,很多小学的也发生了小学生失踪事件,这另警方陷入了沉默之中。是谁?如些神通广大,神出鬼没的绑走了各小学的学生?这成了一个迷。 警方与各校方不停的追查,都毫无头绪。就在这时候,在荔江小学校方与警方对学生的问查中,发现了疑点。根据校内学生所说,原开始失踪的几个学生,曾在放学在时候在校内有过逗留,并且有几个学生见意去校门口对面的孤楼探险,经向警方调查,那座孤楼在在荔江小学建校的时候已经存在,可能也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也不知是否有人居住,警方建意去那孤楼调查,荔江小学校方也同意并要去一起去调查。 第二天,警方与校方来到了孤楼不到50米处,而警方在孤楼的周边经过布署,警方的一些人员慢慢来的了孤楼的门口。 警方发现此孤楼不单黑,而且十分的阴寒,当警方准备进入孤楼,突然里面发出了一阵像砍刀砍东西的声音。 警方拿出枪和手电筒冲进孤楼,手电筒打开,照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警方惊讶的发现有个披头散发的人,拿着刀坐在地上猛砍,而旁边放着一个盆。里面居然是?然后民警说:“举起手来!!”披头散发的人(也不知是不是人)说了一句:“你们来晚了,嘻嘻!!他们都已下了——地狱。“然后猛的往后用刀砍向民警们,但就在这时,民警们立即向这杀人魔开枪,杀人魔身体倒在地上后用微弱的声音说:“有这学生陪我,值了。”然后死了!! 民们警集体的用手中的手电筒照向了房屋里的四周,让民警们发现的是!!全是血和四支不整的尸体,太吓人,太恐怖了,后来警方封所了现场,由检尸官检查,检尸官发现屋子里的尸体除杀人魔外,一共有20躯,但经警方调查失踪的学生一共是21人,怎么只有20躯尸体,那第21躯尸体去哪了呢?警方找遍了整座孤楼里里外外都找不到最后的那躯尸体,那尸体究竟在那里呢? 这成了一个迷。 就在很多年之后,荔江小学校门对面,原来那座孤楼的位置,建成了现在的荔枝公园,在晚上的时候,时常会出现小学生的叫声或影子。 有传闻,现在的荔枝公园,也是一块很不干净的地方。听老人说,在很久以前荔枝公园是个“打靶场”,是个枪毙犯人的地方,有的人以为我在开玩笑,若不信你也可以回去问下在增城本地50岁以上的人,十个人最少有八个人是知这荔枝公园,以前的历史。 问过一些在这公园工作过的保安,他们都说:晚上没事,就算是尿急,也不要去这公园的厕所,由其是最西面那个,那个地方是最邪门的地方。晚上也不要在公园游荡,因为这个地方很不干净!!所以去荔枝公园玩的朋友们记住了,去荔枝公园玩可以,但不要晚上去哦!!这是一个忠告!! ...
一个在棺材里躺了千年的老尸,咳嗽了两声,缓缓地揭开了棺盖,伸了伸懒腰,步履蹒跚地走出了棺材,他想到漆黑的夜里透透气,看看有没有人依然在野坟滩哭泣,看看有没有小孩子在他的坟尖上撒尿,看看有没有野鬼来讨要白天他的子子孙孙们给他供奉的美餐。他拄着那根和他一起沉睡了千年拐棍,从那只老来吃他棺材碎末的老鼠打的洞游走了出来。外面的世界很美好,风儿呀,轻轻地抚摸着大地,天上的星星灿烂无比,水蓝色的月亮比他年轻的时间晶莹透亮了很多。特别让他感觉到惬意的是,比他去世五百年的那位外号为“赛西施”的美女从远方向他传来亲吻的呼唤声,她在呼唤他的到来,他感觉到了她的冰凉,她流血的眼睛,她长长的舌尖,她那能捆绑黑暗的长发…… 他看了看周围,今夜很安静,方圆百里就他一个人,其他的那些小字辈都到哪去了,他独自寻思着,因为大家一起分享他的后代们供奉给他丰盛的美餐是一件非常欢快和愉悦的事情,他特别喜欢看着他们那些如狼似虎,你抢我夺,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样子。他们把所供奉的东西都吃在了没有肠子的肚子里,吃进了无限的饥饿里,吃进了长长的饱嗝里,吃进了远古的记忆里……他们为什么今夜都不在呢?他反问着自己,好像答案没有在自己手中。唉,他轻叹了一声,他想重新回到那个让他孤零零躺了一千年的棺宅里。 但他的后辈们今天给他带来了一件非常昂贵而有实用价值的礼物,一个用各色纸品制作的笔记本电脑。他迟疑了一下,慢慢地转过身,伸出了长长的袖子,他苍白的手指如被剥皮而晒干的枯枝一样,他用自己干瘪的舌头把电脑上的尘土来回添了几遍,等到让他感觉干净的程度,他就右手拿了起来,轻轻地夹在了左胳膊下面,然后向那“赛西施”的方向望了望,咳嗽了两声,拄着与自己形影不离的拐杖,按原路向他的棺材飘了进去。 他来到棺材后,他把笔记本电脑放在了他的枕头边,他看了看他的枕头,他心里有嘀咕了起来,“那只肥硕的死耗子,总是来撕咬他的枕头,唉,看看,现在都没有办法枕了。”他想着,叹息着,一股无名之气从他那只剩下肋骨的胸腔了升了起来,从那个耗子洞里飘了出去。幸好,他那孝顺的子孙们给他送来纸做的笔记本电脑,看样子还外形新潮,外表是用洁白的油光纸粘贴而成,按键是灰色的,屏幕是纯蓝色的。他看着眼前的笔记本电脑,他对那只耗子的气也消了一些。他慢慢躺了下来,骨头咯嘣、咯嘣作响。他看了看说明书,思考了两秒,不紧不慢的按下了“ENTER”键,不到一秒钟,整个显示器就能正常工作了,他好奇地点了点那个QQ的头像,好像有人也在上面,嗯,原来是“赛西施”,他等了五百年的情人。他回想起了他那悲壮的时刻,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人心恐慌、遍地僵尸的时代。 他是蚩尤族后代的大王子,将来黄帝的合法继承人。他青梅竹马的恋人,赛西施快到了十八岁了,她越来越水灵了,她的声音就像能穿越千古的歌声一样悠扬,她深情的眸子,能容纳地球上所有的水,她洁白的肌肤,不小心碰撞一下,会像水一样荡漾,像琴声一样优美的音乐。她看他的一刻,雁落鱼沉,花羞月闭。她善良大方,天资聪慧。她就是他多年修来的沧桑和慈悲。可人生十之八九不如意,三王子的母亲是个心胸狭隘、嫉贤妒能、野心勃勃的女人,也是个精于算计,心狠手辣的女人。因为没有成为皇后,她对现任皇后及大王子心怀叵测,她每天深夜里诅咒他们十八次,坚持不断,她想让他们灾难临头,她想取而代之,她整整等待了十八年,十八年呀,她简直就生活在她自己设计的狭隘、偏见的心窝里,她沉不住气了,她忍无可忍了…… 三王子的母亲收买了皇帝身边最宠幸的太监总管,她答应她得手后,会回报给他百倍的利润,甚至让他也风流一夜。太监总管动心了,他是个没有良知的家伙,就好比失去了男性特有的情欲一样,对女人从来不感兴趣。他对道德和良性也毫无感觉,他就是一个游走在世间的木头和僵尸,他的血液是冰凉的,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漠然和绝望。 一场灾难悄悄地来临了,年轻的大王子毫无准备,毫无还击之力,像一只束手就擒的鸡一样,只等着抹脖子。皇帝又要纳妾,三王子的母亲和被收买了的太监总管串通好了,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他们的阴谋就是“赛西施”。可恶呀,可恶的阴谋呀,可恶的良知呀!不知情的皇帝在大王子卧榻旁看见了“赛西施”,皇帝的眼珠子都要被她勾了出来,他惊讶地嘴合不来了,口水直直的流在了地上。他忘记了他是堂堂一国之君,那个皇位上道貌岸然的主宰者,那个拥有无数佳丽的男人。他还没有满足,他永远不能满足,他就是罪恶的深渊,深不见底的罪恶发源地。 三王子的母亲和太监总管策划了整个事件,太监总管极力向皇帝推荐“赛西施”,向魂不守舍的皇帝进献谗言和杀戮。他向皇帝惟妙惟肖地描述,假如能和“赛西施”同床共枕一宿,天下的美色就可以再也不用看了。她就是国色天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女人。她是结合了西施、王昭君、貂蝉和杨玉环所有优点的精品,她是精品中的精品,她是连蒙娜丽莎看了都惊叹的女人。她就是世界上最唯美的女神,她就是皇帝夜幕下的——“天下”。皇帝动心了,他的心中只有“赛西施”,他要美人不要江山。 皇帝为了女人,大开杀戒,他先是找机会废黜了皇后,并打断皇后的双腿,割去了双眼,押入死牢,诏令永不复出。然后流放了大太子。在他流亡天涯的路上,三王子母亲布下了天罗地网,派去了杀手。在那个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里,大王子脖劲流出来的血,染红了整个大好山河,北风萧萧的树木为他哽咽,皇帝的子民们为他燃烧无限的祈祷和忠诚。他,一个冤魂,一个悲叹,最终带着悔恨和仇恨离开了那个曾经温暖和浪漫的世界。他死的时候,眼睛始终睁着。他眼睁睁地看着一股黑色的旋风卷走了那些罪孽深重的刽子手们,才慢慢闭上了那忧郁和深沉的眼睛。 在他死的那天晚上,皇帝奸淫了他的恋人——“赛西施”。皇帝的奴才们押着她进入灯碧辉煌,豪华奢渎的皇宫时,她感到了血液的冰凉,她没有反抗,她看着那个老色棍一层一层剥去她的衣服,老色狼的口水流满了她圣洁、丰腴的乳房,老色鬼把他那不争气的玩意插入她洁白的大腿中间……她还是没有反抗,她的灵魂早已经和大王子一起飞向了理想的天堂。他们在天堂穿着黑色的礼服举行了婚礼。老态龙钟的皇帝像一只饥饿的疯狗一样亲吻着她每一块肌肤,她看着他的舌头,她闭上了眼睛,任由那个丧心病狂的老家伙在她稚嫩、柔软的身上留下血淋淋的痕迹,就如一条扭动的毒蛇一样可恶。“赛西施”死在了皇帝的床上,她一丝不挂的死在了那罪恶深重的床上…… 从她生命根源里流出来鲜红的血液,紧紧地粘在了极度纵欲后昏死过去的老色鬼身上,老色鬼被那鲜血吸干了筋脉,动也不能动,像一只蛆虫一样,慢慢死去。 在来年明媚的阳春三月,皇宫发生了瘟疫,除了曾经服侍过大王子的几个老奴,其余所有的人一夜之间都死去了。皇宫成为了一个厉鬼活动的场所,每到夜幕下,那里就充满了恐怖和邪恶。 老尸悲叹了一声,他挤了挤没有眼珠的眼睛,把自己的思绪从那个血腥和残忍的场面收了回来。他点了点“赛西施”的头像,用自己只剩下枯骨的手指按了一下键盘。 “还不休息吗?” “我在等你,等你好久了,我还以为今晚你不来了,刚准备要下。” “你最近好吗?” “就是想念你啊!”赛西施长叹了一声。 “有时间我来看看你,好吗?”他深情的对她说。 “嗯,你现在还能走动吗?” “可以,为了你,我会克服困难一切的。” “你有相片吗?发一张啊。” “哈哈,不必了。”“你来了就会看到呀。” “好的,我明晚一定来,鸡都快要打鸣了,早点休息吧!” “你也是,早点休息!” 最后,他向那些深夜里遨游在网络的女人们群发了滴着鲜血、形容苦涩的文字,并伴随着低沉、厚重和悠长的语音“还不休息吗,我要来找你,今夜你属于我的……” ...
一片荒凉的野地里,方园百里没有人烟。远远望去,只有一颗孤独的老杨树孤零零的伫立在那里。 不远处就是一条官道,这里是两省的交界处。一年到头从这里经过的人倒也是不少。谁也没有注意,不知何时孤零零的老杨树上竟然挂了一件鲜红的红嫁衣。 红嫁衣红的如滴落的鲜血,迎着风随枝条不停的舞动着,远远望去犹如一个舞姿曼妙的女子,总有一种欲乘风而去的感觉。 从那个时候起,从这里经过的人偶尔就会莫名其妙的失踪。时间长了,渐渐的人们不敢在单独的从这里经过了,基本都是等人多了一起结伴而行。 这一日日将黄昏时候,官道上急匆匆走来了一队人。为首的是一个面色白净的年轻人,衣着华丽,金冠束发儒雅俊逸,一看就是官宦人家的公子。胯下一匹枣红马,在一群短衣襟小打扮的汉子的簇拥下急急的赶着路。 忽然,人群里有个汉子看见了那枝头上飞舞的红嫁衣。“你们看。那是什么?好像一个女人在树梢上跳舞呢!”汉子的一声惊呼引得众人都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马上的年轻公子也勒住马缰绳停了下来。 仔细一看,可不是,远远望去,一个红衣的舞娘在轻盈的舞动曼妙的身姿,忽而上下飞旋,忽而长袖轻扬,映着夕阳的余辉更是美轮美奂动人心魂。 众人不禁看得呆了,年轻公子情不自禁的策马缓缓的像红衣舞娘的方向走去。随行的众人也痴呆呆的跟着向前挪动脚步。 眼看着离那棵大杨树越来越近了,忽然,天空平地响起了一个惊雷,几道闪电划过,大雨伴着肆孽的狂风倾盆而下,几个人瞬间被浇了个落汤鸡。 借着闪电的亮光,他们看清楚了,哪里有什么女子的身影,那不断舞动的只是一件鲜红的红嫁衣。 几个人回过神来,慌忙四处寻找着能避雨的地方。四处看看空旷旷的根本就没有能遮风挡雨的地方,于是只好来到大杨树下暂时避一避这暴雨狂风。 来到树下,再抬起头细细看那件飞舞的红嫁衣,怎么看也只是一件衣裳而已,为什么刚刚在远处就看见是一个女子在跳舞呢? 一行人疑惑的议论着,一个人看错了,难道所有人都会看错了?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等着吧,等雨小点了急着赶路就是了。 眼看着这天就黑了下来,可是这雨却一点没有小的意思。马上的公子不禁有些焦急了起来。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好歹也要找个栖身的地方也好啊! 话说这年轻公子姓吴名子瑜,出身在一个官宦人家,今日是奉父母之命带领家人去邻省迎娶从小订的娃娃亲,未过门的妻子蕙娘回来完婚的。 本来看天色已晚,急着赶路好找家客栈投宿一夜,明日就可到未来岳父家迎娶妻子打道回府。不想如今却被大雨困在了这课大杨树下,无奈何,看雨势根本没有要停的样子。于是家人在树下燃起一堆篝火烤一烤身上的衣服,好歹去去寒气暖暖身子。 渐渐的夜深了,众人都困倦的相互依偎着沉睡过去。第二天早上,雨停了风消了,太阳暖暖的照耀在大地上,众人草草的吃了点干粮继续上路。 再回头看看那件挂在树上的红嫁衣,没有了,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也许是 昨晚的风雨太大了,把那件红嫁衣给随风刮跑了吧! 没人再去在意这件事情,一行人紧赶慢赶到了傍晚十分就赶到了子瑜的岳父府中。见面免不得行了跪拜之礼,一番客套,老岳父就安排一行人住了下来,待明日一早就让小姐前去子瑜家中完婚。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这岳父府里一阵忙活,吹吹打打的把一身红妆的子瑜未来的媳妇蕙娘蒙着大红的盖头就送进了花轿。 伴随岳母依依不舍的啼哭声,轿夫一声起轿,子瑜辞别岳父一家就赶着回家的行程。一路平安无事,顺顺当当的就把新娘接回了府里拜了天地入了洞房。 洞房里,子瑜心里像揣了一只兔子心砰砰的乱跳,上下翻动着忐忑不安。为什么呢?子瑜想着这是父母为自己定的娃娃亲,一直也没谋过面,想想自己一表人才,倒不知妻子是什么样的容貌。 想到这里,看着倚坐在床边的新娘,轻轻的掀起红盖头。瞬间子瑜手一抖红盖头飘落在地上。 太美了,双眸流动,柳眉动情,粉面桃花,梨涡乍现,在红烛的映衬下风情万种,闭月羞花。子瑜惊呆了,自己长这么大还没看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而这个女子就是自己的新娘! 蕙娘羞涩的望着子瑜愈发的显得妩媚动人,娇羞可人。子瑜醉了,一把抱起蕙娘放入牙床,免不得这一夜颠鸾倒凤几尽世间恩爱。 第二天天一亮,子瑜看着熟睡中的蕙娘疼惜的为蕙娘盖好了被子轻轻下得床来。忽然一眼瞄到飘落在地上的那件红嫁衣,子瑜不自觉的后退了一步。 怎么这么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看见过。不对,蕙娘上花轿的时候自己仔细端详过,绝对不是这件红嫁衣。子瑜记得很清楚,蕙娘穿的是一件花团锦簇的大红牡丹图案红嫁衣,而眼前平躺在地上的确是一件凤凰展翅飞舞的图案。 怎么那么熟悉?子瑜想起来了,想起来在两省交界处官道一边大杨树上那飞舞的红嫁衣。对,就是那件,当时自己看得非常仔细,后来就莫名其妙的不见了,怎么就到了自己府上?又怎么穿在了自己的新娘身上? 回头看看床上熟睡的蕙娘,那么安详美丽,再看看地上的红嫁衣,子瑜晃了晃头,自嘲的笑了,也许是自己记错了,两件红嫁衣的图案给记反了也说不定,哎!可能是自己昨夜喝酒喝多了。 就这样,一家人看见了蕙娘的容貌都是皆大欢喜,这蕙娘呢也是知书达理秉性温柔,府里上上下下没有不夸少奶奶好的,子瑜自然是乐得合不拢嘴对蕙娘更是疼爱有加,嘘寒问暖,渐渐的把红嫁衣的事情也就抛在了脑后。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子瑜成婚一个月有余,这一天一大早,一个府里丫鬟的尖叫声惊动了府里的所有人,子瑜也跳起来跑到了院子里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院子中央躺着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家丁。只见这个家丁被开肠破肚,整个内脏已不知去向,留下空空的皮囊躺在一片血泊当中,再看脸上一脸惊惧的表情,双目圆睁嘴巴大张似乎不相信他所看见的一切。 报了官府勘验现场,厚厚的抚恤家丁家属做了一个了结。事情是了结了,可是恐惧的阴影却笼罩在府里上上下下人的心里头,因为死的太不寻常了。 平静的日子又过了一个月,一天晚上又出事了,和死去的那个家丁一样,又是被掏空了内脏死不瞑目,圆睁的双眼大大张开的嘴巴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府里有点乱了,下人们都说府里来了不干净的东西,来了吃人的妖怪。一时人心惶惶,几个胆小的下人都辞工回家了。 家里发生的一切让子瑜和父母都感到头疼不已,一时也没有好的办法,不知道是人为的还是真是府里来了妖怪吃人,烦恼不已。 一晃一个多月又过去了,伴随着一声惊叫,一天半夜里惨案再次的发生了。这次是子瑜母亲房里的一个丫鬟,惨不忍睹的场面让子瑜当场吐了出来。 一样一样的开肠破肚,手段更加残忍,整个身体基本上被劈开两半,空荡荡的身子只剩下两扇肋巴骨在滴答滴答的向下淌着血珠。 子瑜受不了了,决定骑马出去溜达几天,以舒缓一下自己那快要崩溃的神经。骑在马背上任由马自由前行,子瑜怎么也想不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怎么了?怎么会在自己府上发生这么残忍离奇的事情… 嗨!那个公子你站住!随着一声叫喊子瑜的马缰绳被一个人迎头死死的拉住。子瑜抬眼一看,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浑身肮脏不堪的老头拦住了他的去路。 子瑜心中正是烦闷,看此情景自然是怒目而视大喝一声“哪里来的花子竟敢拦本公子的坐骑?快闪开,小心触了本公子的霉头,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花子裂开嘴露出一口大黄牙“公子你先别发火,我只问公子一句话,公子府上进来可是太平无事?” “什么?”子瑜一惊反应过来,知道自己遇见高人了,赶忙跳下马来,对着老叫花子深深地鞠了一躬。“小生这厢有礼了,敢问高人可否知道我府上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了?” 老头嘿嘿一笑,“别看公子仪表堂堂,可是印堂发暗,晦气浊升,怕是被妖魔毁坏了身子,不日也将命在旦夕之间了。” 子瑜一听双膝跪地叩头不止“求高人救我性命,救救我一家性命,不瞒高人家里已经有三个下人死于非命了。” “嗯,我问你,府上近半年来可有女人进得府来没有?”子瑜仔细的想了想“只有小生的结发妻子进得府上与我完婚,再别无她人了。” “嗯,那我问你,接亲路上发生什么异乎寻常的怪事没有?”老头不紧不慢的问道。老头这么一说,子瑜就呼啦一下想起那件自己一只心存疑虑的红嫁衣,于是就把怎样去岳父家接亲,怎样看见红嫁衣以及成婚第二天看见不一样的红嫁衣重头到尾细细的对老头讲述了一遍。 老头听完对着子瑜说你这样这样这样耳语了一番,子瑜点头答应着打马回到了府里。回到府里子瑜下马急急的直奔父亲房中而来,关好门和父亲小声的耳语了一番,父亲急急忙忙的带着母亲匆忙离家而去。 看着双亲安然的离家远去,子瑜来到自己房中,看见蕙娘正坐在梳妆台前细细的梳理着自己的秀发,望着镜子中蕙娘那美丽不可方物的脸子瑜心里一阵翻腾。 强压制住心里的翻腾子瑜笑盈盈的走到蕙娘面前,“娘子你真美,特别是我们新婚当日你穿那件红嫁衣更是美得惊为天人,从那日起再没看见娘子穿过那件红嫁衣,真想再看看娘子那让人销魂的美丽,不知娘子可否成全夫君的这个心愿再为我穿一回呢?” 蕙娘嫣然一笑“夫君言重了,蕙娘为你穿多少回也是愿意的。”说着起身打开箱笼柜,那件红嫁衣正平躺在里面,事不宜迟,子瑜上前一步一把推开蕙娘抓起那件红嫁衣就跑了出去。 正在门外等候的那个叫花子老头速度的打着火折子,呼的一下那件鲜红的红嫁衣着了起来。只听见撕心裂肺的一声尖叫,追出来的蕙娘满地翻滚疼痛不已现出了原形,一口大红的棺材出现在大家面前…… 随着红嫁衣的燃烧,伴随一阵阵的恶臭阵阵散发出来。不一会红嫁衣燃烧殆尽,老头来到大红棺材面前一把掀开棺材盖,一个身穿花团锦簇,牡丹花色红嫁衣的女尸静静的躺在棺材里,面目妖艳栩栩如生正是那子瑜妻子蕙娘。 “看见了吧,你真正的妻子在这里,接亲当日就已经被这棺妖给占用了躯体如今已是回天乏术了只好连这棺妖一起烧掉了…” 一处荒野挖了一个大坑一阵熊熊的大火,蕙娘和棺妖永远的沉寂在了这里…… ...
我今天要讲的真实故事叫夺魂,但不是鬼差或者什么冤鬼冤魂来夺魂,我要说的是人和鬼争夺魂魄,争夺生命的故事。 在四年前,我的姑父是开化工厂的,大概是制作化工产品一般都是对人体又害的,再加上姑父操劳成疾,病得奄奄一息,到过很多家医院诊治,换了好几位医生。最后在广州中医院进入深什么治理室。在姑父彻底的昏迷过去了,我爸爸和姑姑一直陪着他,就在主治医生后来宣布没得治了,能过得多久就是多久,可能他会随时去的。家里的人听了后给他穿上寿衣了,准备身后事。姑姑呼天抢地的哭,姑父家的其他家人边哭边安慰着,到了快下午5,6点傍晚时分,忽然,整个天空都呈现着惨淡的黄色,狂风大作,飞砂走石,医院的门窗被吹得砰砰作响。我的叔叔(爸爸的弟弟)和姑父家其他家人也许感到害怕,也许是时候离开,于是他们都一一请辞离开了,只留下爸爸和姑姑了。 爸爸吃过饭后,见天色有异,就跑到外面的商场买来了几瓶烈酒回来,把三瓶烈酒随手洒在病房的地面,然后自己又喝了1瓶多,弄得满身酒气的,搬了张凳子坐到了病房门口。医院是不许喝酒的,医生和护士都来说过几遍了,软硬兼施的要把地方清理干净,我爸爸就是不允许。到了晚上11点多的时分,天色更是难看,风刮得更狂了,周围的气氛死一般沉寂,爸爸要姑姑拿出纸钱在门口边烧了起来,室内的一阵风把烧透的纸钱灰吹到半空绕了几个圈再徐徐飘下来,那种感觉说不出的诡异。爸爸又再喝了点酒,又洒了点在地面,浓烈的酒气熏着整个房间…… 就在1点的时候,有一个医院的清洁工要进病房,说要打扫打扫那些吹散一地的纸钱灰,然后就进门了,爸爸看着清洁工的背后,忽然看见她的脚是踮着走了,脚跟不到地了,于是,爸爸猛的站起来,搭上那清洁工的胳膊,拉住了她,从口袋里掏出300块钱递了过去,让她先出去,暂时不需要打扫卫生,说了些客气的话,于是那清洁工半推半就之下,拿了钱就离开了。也许你不相信,慢慢的,姑父的心跳逐渐增强了。到了早上5点多,他慢慢的醒了过来。 他看见姑姑坐在他旁边,姑姑问他感觉怎样了,姑父说他睡了一会,姑姑告诉他“你已经昏迷一个星期多了”。后来姑父又告诉姑姑和爸爸,在他昏迷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穿着古代的新郎喜服,准备要迎娶几位新娘,他看见姑姑在不停的哭,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她。就在他骑着白马,领着几抬花轿快要入大门的时候,忽然看见大舅爷(我爸爸)拿了跟大棍站在大门口,大声吆喝着,举棍就对着那些新娘打下去,打得她们都落荒而逃,我爸爸把姑父训斥了一番后来他就慢慢醒过来看见姑姑坐在床边了。经过那一夜,姑父的病逐渐好转,医生们都说这是个奇迹,都已经下死亡判断,想不到他居然好转了。 后来爸爸就把这事回来跟妈妈和我说了,我也觉得这事真的好玄,好离奇啊!爸爸所做的将酒洒满地、喝酒弄得满室酒气熏天是辟邪驱凶之道?鬼怪都怕脏东西嘛!你听说过,如果人踮起脚跟走路,可能是鬼上身了。那个踮脚行走的清洁工会不会就是什么黑白无常、牛头马脸之类的鬼差来索命呢?因为怕那些酒气什么的,借人成形进屋索命?还有我曾经看过这么一本书,书上是这样说的:“阴间娶媳妇,阳间添牲口”,难道如果这次姑父梦境成真救活不了,他就要轮回六畜道?!难道是爸爸阻碍了鬼差收魂的时辰,把姑父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
林觉醒过来的时候,周围是软绵绵的黑暗。腐败的味道充斥着鼻腔。 他的头很疼,他依稀记得似乎自己坐上了出租车要去找小敏,但是自己怎么会在这里呢? 这是个废弃的地下室,而自己的手和脚都被绑了起来,绑得不紧但是却无法挣脱。 过了不久,黑暗的深处“咔哒咔哒”地响,然后一扇铁门被打开。 有个人拿着火把走了进来。他黑色的长袍下面包裹着瘦削的身体,把脸隐藏在帽子里,火把被他举得很高,看不清脸。 “你醒了就好。”声音似乎用变声器处理过,有点过于低沉。 “我在哪儿?”林觉的声音有些沙哑,“你要做什么?” “没什么,呵呵,喜欢看电影吗?” “你快点放我走,听到没有?”林觉在地上不停地扭动着,一种不祥的预感死死地缠住了他,似乎只有歇斯底里地挣扎能提醒自己还是活着的。 “爱看恐怖电影吗?”那个人不气也不恼,语气平和地继续说着,脸隐藏在帽子里,看起来像个深幽幽的洞。 “不,不爱看,我从不看什么狗屁电影!你快放我出去……”林觉像一头暴怒的野兽般拼命地吼叫着。 “那真可惜,你应该看看《电锯惊魂》的……” 他声音不大,但是林觉马上停止了吼叫,旋即放声大哭:“不要,我不要做什么游戏,我不要死……” 《电锯惊魂》正好是林觉最爱看的恐怖电影,最新的一部在上个礼拜刚刚看完。 那个人笑了笑,一步一步走过来,“好了好了,你看你像什么样子,平时的你可不是这样的,其实,事情并没有那么糟糕……” 秦帅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特别是网络小说。最近他在一个非常知名的文学社区里发现一部非常好的推理小说。作者似乎是个新人,叫孤掌难鸣,但是他的小说已经有了接近一亿的点击率,秦帅觉得作者要不是很懒就是故意吊大家的胃口,他每个星期只更新一次小说,而且更新得很少。这让秦帅很郁闷,他是个急性子,有好几次他都想不看了,等作者写完了再一起看,只是每次到作者固定的更新时间,他都会不由自主地打开社区网站去看小说。 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风格,而孤掌难鸣是个比较特别的写手,他的文字很平实,连形容词都用得很少,而能用白开水一样的文字吸引那么多人,这种功力并不多见。他的文字特点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 真实。 超乎寻常的真实。 秦帅刚刚看完最新更新的部分,意犹未尽,他正在猜测下一步作者如何让身处险境并且遭受了非人折磨的主人公逃出升天。这时候电话响了,X区公安分局在郊外发现了一具尸体,让他马上过去。 没错,秦帅是一名警察兼法医,薪水很高,只是朋友很少。 眼前的死者是个女人,手筋脚筋都被挑断,身上没有其他伤痕,估计死亡时间是12个小时之前。看着她的尸体,秦帅喃喃地说:“真巧啊。” 女人的身体全部是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上布满紫红色的尸斑,当秦帅注意到她的脸时,他愣住了。 女人的额头中央被印上了一个一块钱硬币大小的梅花,也是尸斑一样的紫红色。 死者叫郭小敏,29岁。是个很普通的超市售货员。 解剖完毕,秦帅把报告交到王劲手上,王劲是负责这个案子的组长。 王劲拿过报告,“窒息而死?” “是的,一般来说,如果是用绳子勒住脖颈或者用枕头捂在被害人的脸上诸如此类的方法都会有蛛丝马迹留下,可是这个人就像是被放在真空的环境中窒息而死一样。现场提取到了大量的指纹,取证科的同事正在做比对。” 王劲的眉头皱了起来。 “不过,我还有条线索。” 王劲马上盯住秦帅,仿佛线索在他脸上一样。 秦帅在报告书的背面写了一个网址。写完后,秦帅就走了。 王劲上网打开那个网址,看上去这是网络长篇的其中一节,这里面能有线索?但是看秦帅的表情不像是撒谎,王劲只好硬着头皮往下看。 里面有一段文字是这样的: 安眠药发作了,我把她平放在床上,她变得很安静。手和脚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她的眼角仍然湿润,不得不说,在我挑断她的手筋和脚筋的时候,她的表情很美,连眼泪掉下的姿势似乎都经过刻意的安排。 我拿过一把陶瓷的调羹,里面放上1/3的清水,然后把调羹放在她人中的位置。 完美的女人应该有完美的结束方式。 我抚摩她额头上的梅花标记,我知道她的生命正迈着愉悦的步伐渐渐远去。我努力倾听那不着痕迹的生命消失的声音,那声音美妙极了。 十分钟后,她停止了呼吸…… 稿子的发表日期是一个星期之前。 王劲连夜把秦帅叫了过来。 “你是说他的杀人方式是遵从这篇小说?” “我觉得是这样的,死者的死亡原因、伤痕、额头的梅花标记和这篇小说中描述的如出一辙。而且小说里杀人的情节虽然很少见,但是那确实是真的。” “用一个调羹杀人?” “没错。”秦帅走到窗边,“服下安眠药的人睡眠时其实和正常睡眠时是有差别的,人在药物的控制下身体机能处于被束缚的状态,缺少自主性,而且只用鼻子呼吸,在调羹里放上水再置于人中处,水分蒸发时阻隔了大部分空气,所以被害人是缺氧而死。” “也许凶手就是这篇小说的疯狂追捧者,他很欣赏里面杀人的情节,所以模仿小说的情节作案。” “应该是这样,但是,这篇是最热门的网络小说点击率超过1亿,根据跟帖的情况估计固定读者至少在10万左右。还有,下个星期作者还会更新小说,按照情节安排推断,下一节又会有经典的杀人方法出现。” “你是怕凶手会继续行凶?” “恐怕会这样,这样疯狂的模仿是很容易上瘾的!” “那我们只能去找作者,让他先不要更新。” 秦帅摇了摇头,“我们不能只凭猜测就阻止人家更新自己的小说啊。不过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也只能先找到作者,也许他能提供些线索。” “可是怎么找他呢?” “两个方法:第一,通过那个文学社区;第二,根据他的IP地址。” 王劲站了起来,“好,那就双管齐下。” 这是一个很简陋的小区,没有绿化,没有健身设施,就连楼道里的玻璃窗户都没有一扇是完整的。 整座楼像一具没有温度的尸体。 303号室的大门已经斑驳,显得很破败。 “想不到那么有才华的人就住在这样的地方!”王劲感慨着。 秦帅抬起手,不轻不重地敲门。 “谁啊?”声音有点尖,又有点沙哑。 门“吱呀呀”地呻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把头伸到门外。 “你们找谁?” “您好,我是警察。”王劲目光穿过门缝落在房间里,“你家大人在吗?” “我家就我一个,孩子用袖子擦了一下鼻涕。”并且把右手藏在了身后。 “那你父母呢?” “死了。”那孩子的表情很平淡,似乎说的不是自己的事。 “那你家还有什么人?” “不是说了嘛,就我一个人!”孩子斜着眼睛扫了扫王劲和秦帅。 “那你上网吗?” “上啊,怎么了,现在上网犯法啊?” “不是……”秦帅看着王劲窘迫的样子觉得很好笑,以前王劲面对的都是杀人魔头,现在对着这么有个性的小鬼头,他还真的没辙了。 “那你写网络小说吗?”秦帅直截了当地问。 孩子看了看秦帅,露出惊讶的表情。 “写啊!” “那你的笔名叫……” “孤掌难鸣。”孩子吸了一下鼻子,很低调的语气,“有事吗?进来说吧!”孩子侧了下身子,打开了门。 从孤掌难鸣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真难以置信,张晓那孩子居然那么有才华。” “呵呵,他不是有才华,他是个天才,不然谁能在那么小就自学完国家医学院的课程啊。对了,今天是他更新小说的日子,我得去看看了。”秦帅说。 “好吧,哎……果然像你所说的,咱们没有充分的理由阻止人家更新小说。” 这时候秦帅的电话响了,是个陌生号码。 对方说话的声音很稳重,“您好,警察同志吗?我是孤掌难鸣,我看到你们在社区给我留言了,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秦帅看了看王劲,“看来事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 秦帅和王劲把这个自称孤掌难鸣的人约到了警察局。 这个自称是孤掌难鸣的中年人戴着一副眼镜,气质沉稳。 王劲看了看秦帅,“请问,您是做什么工作的?” “医生。外科医生。” 秦帅点点头,这可以很好地解释他为何能在小说中细致地描述杀人的方法。秦帅打开电脑登陆了社区,打开了很早之前的一节小说。 “王明先生,您今天更新小说了吧?我可一直盼着呢,那个主人公——就是在穿蓝色休闲西装扮成侍者的叫什么来着,他到最后怎么样了能不能先透露点?” “他叫苏玄,已经死了,在后面第23节里提到过,而且他穿的是藏蓝色休闲西装,不是蓝色,是扮成领班混进去的,不是侍者。”王明抬起右手推了推鼻子上的眼镜,并且把左手放在了身体后面。 秦帅看了看王劲,又转头看了看王明,“呵呵,不好意思。最近工作忙没怎么看,原来都更新这么多了。” “我们找您来是想让您协助我们……”王劲介绍了一下案情,“我们怀疑凶手是您的忠实读者。” “那我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如果近期再有人模仿您在小说中描述的手法去杀人,我们希望您能先停止更新小说,这样可以吗?” 王明无奈地点了点头。 “还有,您能不能提供几个对您的小说比较狂热的粉丝名单。” “可以,但是我希望您别给我的粉丝们带来什么麻烦。” “我门会注意的,您放心。” 王明走后,王劲对秦帅说:“但愿凶手就在名单里。” 秦帅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最新更新的小说,一边摇头,“我想没那么简单。” “怎么?” “说实在的,小说里的杀人手法都是很容易实现的,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工具,还有,因为方法太简单以致让人怀疑这样的方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否真的可以杀人,所以……” “所以,恐怕真的会有人想试验一下?” 秦帅点点头,“而且我预感凶手要是看到了更新的小说,一定会再杀人的。” “但是谁是真的孤掌难鸣?” 秦帅摇了摇头,“暂时我还无法判断。” 秦帅的预感应验了,的确又有人死了。死者是一个50岁的老妇人,她死在自己家里,死因是心脏血栓导致心脏缺血死亡。用通俗的话讲就是死于冠心病。对于一个50岁的老人来说,这属于“正常死亡”的范畴。 如果秦帅没有看过这部小说,秦帅真的就会这样写报告。 这位老人叫罗桂,是郭小敏前任男友林觉的母亲。秦帅现在几乎可以断定,罗桂和林觉的死在某种意义上说一定是有关联的,而且是很大的关联。 因为他知道罗桂并不是死于冠心病。 最新更新的小说章节里介绍了另一种杀人方法就是:在静脉注射可口可乐,当人体注射可口可乐60秒后,可乐里的二氧化碳就会进入心脏,形成血栓,导致被注射的人因冠心病而死亡。 按照小说里描述的位置,秦帅在罗桂的尸体上找到了一个针孔。取证科的同事在现场找到了一枚完整的指纹。 秦帅打电话给王明让他马上停止更新小说。 但是,小说停止更新后,又有人死了。 死者叫林东成,54岁,退休工人,也是死在自己的家里。他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茶几上的水仙花盆被打翻了,水已经蒸发干净了,地上几乎没有留下痕迹,在水仙花盆上也发现了指纹。 死因是中毒死亡,秦帅发现死者死亡前曾经大量饮酒,但是林东成就是罗桂的老公,也就是林觉的父亲,林觉两年前失踪就剩下老俩口相依为命,罗桂的死对林东成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可关键是家里就剩下林东成一个人,谁会下毒呢? “林觉会不会得罪了什么人?为什么他的家人连他的前女友都死了?” 秦帅摇摇头,“不过我预感案情很快就会明了了。” 取证科的同事送来了报告,三个现场的指纹都是一个人的,那个人就是林觉。 “可他有什么理由要杀了自己的家人和女朋友呢,不可能啊。” “因为林觉与死者关系密切,在死者的物品上找到他的指纹并不奇怪。” “可是郭小敏死亡现场的指纹怎么解释?那指纹可不是过去留下的!” 秦帅的电话响了,是王明打来的。 “那个……警察同志,我的小说……被更新了……” 秦帅马上登陆社区,果然,小说被更新了。 而且秦帅找到了林东城的死因。还是和小说里如出一辙,死者酒后喝了大量的水仙花根系的水,在体内生成了剧毒。 “看来凶手比我更适合做我的工作。”秦帅疲惫地说。 王劲走过来,“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孩子?” 秦帅说:“你是说张晓?你别忘了,张晓拒绝停止更新小说,现在小说被更新了反而说明他的行为没有异常。” 王劲说:“对啊!张晓至少有50%的可能性是孤掌难鸣。那么现在小说被更新了,是不是就能说明张晓是真的孤掌难鸣呢?” 秦帅说:“不一定。我问过王明。他的小说是有储备的,也就是说,他每到更新的日期就把写好的稿子贴到社区上,如果有人用黑客技术盗去王明的小说再发布出来,别说是张晓,任何人都可以说自己是孤掌难鸣。” 王劲说:“我们来做个假设。第一种假设是王明是真的孤掌难鸣,他听从我们的安排没有更新小说,然而他的小说被张晓盗取,被张晓发布到网络上,这一切都和我们了解的相吻合。张晓是个孩子,而且是个极其聪明的孩子,他冒充网络作家有可能是因为觉得这样比较刺激。第二种假设是张晓是真的孤掌难鸣,那么现在发生的一切也都说得过去,他拒绝停止更新小说,所以小说被更新了也并不奇怪,但是,王明为什么冒充张晓呢?一个思想行为正常的外科医生有稳定的收入和比较好的名声,他有什么理由要这样做?所以我觉得第一种假设比较接近真相。” 秦帅摇摇头头,“我更觉得第二种假设更接近真相。” “为什么?”王劲很不理解。 “按照你的第一种推理,认定王明是个网络作家,张晓是个顽皮的冒充作家的孩子。那么他们俩能和这个案子扯上什么关系呢?总不能因为他们的小说有人模仿杀人就抓人家吧?别忘了,开始我们找他们的时候也只是希望人家提供些有用的线索。但是第二种推理出现了一个矛盾的情况,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就是这个矛盾让他们俩和这个案子有极大的关联,当然我们没有直接的证据,这只是我的直觉,因为最大的嫌疑人林觉已经失踪两年了这条线索恐怕很难有进展。我总觉得,要想破这个案子,就必须搞清楚这两个孤掌难鸣的底细。” “那还等什么,我去查王明,你去查张晓。” 于是,两人决定分头行事。很快,他们就有了收获,而且是大收获。 两个人在一起把查到的线索一条条列在纸上: “1.张晓曾经出过车祸,右手筋断了,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接好,所以他只有左手可以用。 ”2.王明和他相反,他是左手手筋断了,但是原因不明。“ 然而,这两点当时他们谁也没看出来。 由这两条秦帅推断,张晓和王明都是小说真正的作者孤掌难鸣,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才有一双手。也就是因为这个,两个人合用孤掌难鸣的笔名。 ”3.张晓是个孤儿,张晓的爸爸张梁和王小芬全部死于车祸,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4.张晓的父母生前有一家出租音像的小店,这是张晓唯一的生活来源。 ”5.张晓的店在王明家楼下。 “6.王明是一个电影迷。” 这可以解释两个人是如何认识的。 “7.王明一直单身,今年将近40岁的他一直都单身。周围的邻居一直都在猜测他是不是生理上有什么问题。” 这是个人隐私问题。在对调查造成影响之前,可以先挂起来。 “8.似乎两个人都故意给调查人员造成一种感觉就是作者只有一个人。” 这似乎是全局的关键所在,他们这样的做法反而会让人觉得有问题。但是他们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呢? 林觉25岁,两年前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他的履历极其简单,职业是环保局的水质检验员,白天他和女朋友郭小敏约好一起在公园见面,但是林觉从家里出来后并没有去约会地点,而是人间蒸发了。 但是林觉一向循规蹈矩,没有和任何人结怨,应该没有仇家。他的朋友关系都很正常,女朋友现在也死了,排除了情杀的可能,至于为财,林觉的家庭和其自身能力都很一般,经济条件只能说勉强过得去。 “要是能找到林觉就好了。”王劲说。 “呵呵,除非他从天上掉下来。”秦帅说。 “这回希望落空了!”秦帅来到王劲的办公室。给自己倒了杯水。 “知道吗?刚才郊区的工地挖出了半具男尸。经过DNA比对,正是你要找的林觉的。” “怎么是半具?” “因为现场我们只找到尸体的腰部以下的部分,其他部分还不知道在哪儿!” “想不到他也被杀了!” “他和这案子有关系,但是不是一拨的,林觉的尸体是两年前的,也就是说他失踪之后就已经惨遭毒手了。” “可不是说在郭小敏的现场有他的指纹吗?” “对啊,我们好像掉进一个陷阱里了。”秦帅缩进靠椅里,闭着眼睛无奈地说,“我们到现在也查不出来孤掌难鸣的问题在那儿,而现在我们眼里最有可能的凶手连尸体都只剩下半截,唉……” 线索似有实无,调查工作碰到了瓶颈。 这回王劲模仿秦帅的口气说:“除非有证据能从天上掉下来。” 过了没几天,案情又有了转机。 而且这个转机是任何人也没有想到的。 秦帅来找王劲的时候发现办公室门口站着个孩子,这孩子正是张晓。 “那个……警察叔叔。”孩子吸了一下鼻子,“我是来自首的……” 秦帅吃惊不小,“你要自首,什么原因?” “我杀人了。” “你说林觉一家包括郭小敏都是你杀的?”王劲的眼睛里写满了不可思议。 “嗯。”张晓低着头。 “孩子,这可是杀人大罪啊!” “我知道,我问过了,我不满18周岁,又是自首,判不了死刑。” “不过,我们想问问你,你认识王明吗?” 张晓的眼睛闪了一下,“认识。” “那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我们……只是合作一起写小说。不过杀人的事他不知道,都是我干的,不关他的事。”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经常去我的店里租恐怖电影看,我们就认识了!” “那小说是你们两个人一起写的吗?” “主要是我写,但是大部分经典的情节都是王明想的,他是外科医生,他很厉害的。”说起王明,张晓的眼睛里闪耀着光彩。 “你杀人完全是按照那部网络小说里描述的方式进行的?” “是的,那些方法都很经典,不用可惜了。” “……你不会就因为杀人方法比较好就拿来用吧!杀人总要有个理由。” “林觉……他该遭报应!他经常到我的店里租电影光碟,是老天把他送来的。”张晓低着头,语气平淡,似乎他不是犯了杀人罪,而仅仅是闯了红灯。 “说得具体点。” “三年前,我和我爸妈出了车祸,我的父母都死了,司机跑了。林觉是目击证人,但是他收了司机家人的钱,推翻了原来的证词,结果法庭判我们负大部分责任,几乎一分钱补偿都没拿到,当时我家就很穷,结果我连接手筋的钱都没有……当时我就想,如果我有机会一定会杀了他全家!”抬起头,张晓的嘴角拉成一条直线,眼睛里露出野兽般的光芒,“所以我自学国家医学课程我觉得医生的杀人手法都比较高明,一般查不出来,我选修的是内科,结果发现没什么用……” “后来你认识了王明,他在小说里提供了很多杀人方法,所以你就觉得机会来了,是吗?” “是的。” “好,那你说一下你杀人的细节。” …… “张晓不是凶手!”秦帅又看了一遍笔录说。 “可是他亲口说的,杀人细节也没有问题,况且审问的时候你也在场啊?” “从他的话里我发现了几个问题。”秦帅开始一条条地分析起来,“一、他说他不满18岁,又是自首,不会被判死刑——这像不像一个教唆犯告诉他的?二、他说杀人的事王明不知道,都是他干的,不关王明的事——我们从没说过我们怀疑王明。三、他说他杀了林觉一家和郭小敏。犯罪细节的描述都没有问题,最大的漏洞就在这里,因为林觉没有死……” “可是你不是找到林觉两年前的尸体……” “没错,可是那只有半具!” “你别跟我说人没有下半截身体也能活,那简直是无稽之谈。” 秦帅笑了笑,“开始我也不信,可你记不记得前不久电视上有个著名的栏目播出过一期节目,一个男人从腰部往下被大型车辆碾碎,当时由于大部分血管都被碾压而处于闭合状态,所以送到医院的时候,人还没有因为失血过多而出现生命危险,因为最重要的器官都还算完好。经过医生的抢救在病人的后背取了一大块皮包裹住身体断面,后来这个人就被救活了……别忘了,王明是个外科大夫。刚才我接到电话,林觉被找到了。” “反正不让我亲眼看见,我不会相信。”王劲不住地摇头说。 “那好吧,现在他就在第二人民医院,我们现在就去看看。” 尽管有心理准备,但是当林觉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时候,秦帅和王劲都被深深地震撼了: 林觉的身体只剩下半截,腰部以下什么都没有,双手被截断,眼睛几乎失明。他刚录完笔录,现在正在休息。 民警把笔录拿给两人看,林觉两年前就被囚禁在一个郊区的废弃地下室,每天有人给他送一点点食物和水,有个穿黑色长袍的人用外科手术截断了他的身体,又从背后取皮包住他身体的断面,保住了他的命。那个凶手在前不久又截断了他的双手,说要用他的手做成人皮手套……但是问起凶手的行凶动机,林觉本人也说不清楚。 林觉的出现更具有戏剧性,他说他睡觉醒来就已经不在地下室了。他就拼命用胳膊在地上爬,后来被民警救下。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王劲点了根烟,狠狠地吸,眼睛望着远处,“我实在不敢相信会有这样丧心病狂的人。” “呵呵,有句话说得很对,人才是最可怕的动物。” “现在林觉是受害人,看来嫌疑人就剩下了王明。”王劲把吸了一半的烟狠狠地扔在地上,用脚踩灭。 “那我们就去会会这个魔鬼。” 审讯室里。 “你很厉害嘛,能说服张晓替你顶罪。” 王明抬头看了王劲一眼,没有说话。 秦帅把所有的证据和已经掌握的情况详细地说了一遍,“你现在自首还来得及。” “说说吧,杀人动机是什么?” “郭小敏以前是我的女朋友,她后来才跟了林觉,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她早该死!” “就因为她背叛了你?” “她……她不但背叛了我,她还……她还把我的事到处说。” “什么事?” 很久,王明张了张嘴,“我的性取向……和别人不一样,我找郭小敏只是想掩盖我的性取向,谁知道……” “那你和张晓……对不起,这个问题你不用回答,那你杀林觉的父母是因为什么?” “林觉他抢了我的女人,他该死,他的父母没有教好他……”王明的情绪变得很激动,眼睛血红,“都该死,他们都该死……” “那你也不应该做出那样残忍的事情!” “残忍?什么叫残忍?他们那么对待我,伤害我,让我抬不起头做人,难道就不残忍吗?” “可你对林觉做出那么泯灭人性的事情,天理难容!”王劲也变得激动起来。 秦帅按住了王劲,“你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截断林觉的身体?恨他也不用这样啊!” “我要他活着,只有他活着才能体会到痛苦!”王明的眼睛里闪耀着光彩,“还有,我想让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警察觉得他已经死了,然后我又截断他的手,做成一副人皮手套,故意在现场留下指纹……哈哈,你们被我骗到了吧……哈哈。你们说我想的杀人方法是不是很巧妙?连我这样只有一只手的人都能做到……哈哈!” 秦帅与王劲对视了一下,结束了审讯。 民警把王明带走的时候,王明看了看秦帅和王劲,一字一顿地说:“你——们——输——了!”然后嚣张地哈哈大笑。 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了。 张晓特意来到警局看望秦帅和王劲。“谢谢啊,警察叔叔……嘿嘿,谢谢!”这孩子仍然喜欢吸鼻涕。 “没事,以后别再被别人骗了,好好读书,知道吗?”王劲说。 “知道,知道!我是来跟你们告别的,我姑姑在日本,她给我办好了手续,找好了学校,我明天就走了。” “出国了?有出息!以后成了正式医生还要记得回来啊!” “那……没问题,呵呵!” 张晓转身走了,王劲看着他的背影对秦帅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做警察有成就感!” 第二天,秦帅和王劲买了些水果和鲜花去看望林觉。林觉的情绪很低落,似乎回到现实生活中后,别人的目光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那……我能看看他吗?”林觉说话的声音很小,“我只想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你是说你要看看凶手?” 林觉点点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王劲看了看秦帅,秦帅点了点头。 见面的时间很短,只有五分钟。而且自始至终隔着一道玻璃墙的两个人都没有说一句话。林觉表现得很平静,只是眼睛一直朝着玻璃墙上的一片小孔发呆,那是由大概十几个排列成圆形的小孔组成的,是为了让声音更好地传到对面。 见面时间结束后,秦帅和王劲把林觉放在车上送回了医院。 在车上,林觉一直看着窗外的风景,他说:“他就是你们抓到的凶手吗?” “是啊,证据确凿。他已经认罪了!”王劲一边开车一边回答。 “可他不是凶手!” 王劲猛地踩了一脚刹车,车子不情愿地摆了摆,终于停了下来。 “你说什么?” “他不是凶手!”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说你从来没有见过凶手的样子吗?” “没错,我没见过他,但是别忘了我以前是做水质检测的,我的鼻子比常人灵敏得多,我熟悉凶手身上的味道,他不是凶手。” 秦帅和王劲全都愣了。 “还有,凶手似乎有鼻炎,我老能听见他吸鼻涕的声音……” 还是那个审讯室,还是秦帅和王劲,还有王明。 “想不到你们挺聪明的,上次我说你们输了,看来你们还输得不是很彻底。哈哈!” “为什么替他顶罪?” “因为我爱他!” “果然你和张晓……” “没错,可是现在他已经出国了,哈哈!你们抓不到他!” “你这样做值得吗?” “我不在乎,为了他我什么都不在乎,你们知道为什么我的手筋会断吗?那是他和我在一起的条件,他说‘我只有一只手,而你有两只,除非我们一样!’” “所以……所以你就挑断自己的手筋?” “没错,你们永远不会明白的!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他故意来自首就是为了排除你们对他的嫌疑,能和这样聪明的人在一起我很荣幸……他自首的供词只有杀林觉那一段是真的……” “可是他如果不和你一起把杀人方法写在小说里,我们可能还找不到你们,恐怕你们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 “那怎么一样?我们是故意的,游戏要既有猫又有老鼠才有趣,哈哈!” “那他为什么放了林觉?” “因为他要走了,我会待在监狱里,没人照顾他了,张晓不想他死,他说他的报应还没完。” “你错了。”秦帅说,“他放了林觉是为了让自己的供词里出现明显的漏洞,这样就可以洗脱自己的嫌疑,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在利用你!” “不可能,这不可能……” 王明身边的警察努力地按住他的肩膀。 这时,桌上的电话响了。 王劲拿起了电话。 “嘿嘿,警察叔叔,是我,里面传来吸鼻涕的声音。” “原来你才是凶手……” “呵呵,其实你们也不笨。麻烦你帮我转告王明,他让我觉得恶心。我是个正常人,我只是利用他罢了……” 窗外,落叶萧瑟,审讯室里传出一声悲伤的吼叫…… 其实我们都得不到我们想要的…… ...
今天讲一个我姑奶奶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爷爷讲给我的。说是我姑奶奶小的时候,是个跟屁虫。总是跟着我爷爷他们几个大哥哥一起去村南头的河里摸鱼,进后山里摘野果。 好在,这几个大哥哥还是挺照顾这个小妹妹,并没有因为她小,就不带着她玩。爷爷10岁那年夏天,他们几个孩子又跑到村南头的河里洗澡去了。 每当男孩洗澡的时候,姑奶奶就会跑到隔壁的水地里,去挖泥鳅和田螺。那天正是如此,农村的水地是用来种水稻的,淤泥里会有很多的泥鳅。运气好的话,还会碰到鳝鱼,但是小女孩一般都害怕鳝鱼,因为鳝鱼的外观和蛇是极其相似的。 挖着挖着,就听见有个小女孩问她“你干什么呢?”姑奶奶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粉嘟嘟的小女孩站在她旁边,一身水绿色的衣服漂亮极了。 姑奶奶在农村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女孩,一时的愣了。那小女孩又问了一遍“你干什么呢?”姑奶奶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忙说道:“挖点泥鳅田螺。” 那小姑娘听到姑奶奶说在挖田螺,好像有点不高兴了。“嗯,你别挖田螺了,我帮你挖泥鳅吧。” 姑奶奶一听有人要帮自己,自然是答应了。那小女孩就在水地上胡乱的摸着,紧接着两条大泥鳅就被她攥在手里了。 姑奶奶还直夸她厉害,不大会功夫,姑奶奶带去的小背篓都装满了。多一半都是那个小姑娘捉的。眼见小背篓都满了,两人就找了一块空地坐了下来聊天。聊着聊着,那小姑娘一挥手,姑奶奶就睡着了。 等再醒来,已经是在自己家的床上了。原来是几个哥哥洗完澡看到妹妹昏睡在空地上,一旁的小背篓里装满了泥鳅,以为是累的睡着了。几个人就把妹妹背了回来。 好在姑奶奶身体没有什么异样,大家也就安心了。怪事就发生在晚上,本来大家都已经睡下了。黑暗中,爷爷就听见有穿衣服的声音,也没太在意,认为有人起夜去厕所了。 半夜里,爷爷被夜风吹醒了,发现屋子门竟然开了,下床去关门,竟然发现院子大门也敞开着。赶忙回到屋里叫醒父母,一检查姑奶奶竟然不见了。家人赶忙起床穿衣开始找人,房前屋后都找了一个遍,就连厕所也去了两次。愣是没看到人影。 好在三爷爷眼尖,你们看妹妹的小背篓也不见了,会不会又去捉泥鳅去了。父亲带着几个哥哥奔着村南头的水地跑去,跑到水地处借着月光仿佛能看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在水地里摸索着,还传出阵阵的嘀咕声。 几人来到近前,那人影果然就是妹妹,只见妹妹好像魔怔了一样,自己一个人对着空气说话。父亲一把抱起女儿,叫上几个儿子回家。路上谁也没有说话。 第二天早晨父亲就带着女儿去村里的神婆家了,神婆上香询问后得知,原来姑奶奶是被水地里的田螺姑娘给迷住了。田螺姑娘也没有恶意,就是想要有个人陪她聊聊天,一起玩。 好在神婆挺有办法,竟然说服了田螺姑娘,让田螺姑娘做姑奶奶的守护神,一辈子守护姑奶奶。 从此以后,姑奶奶每晚夜里都会说梦话,有说有笑的。次日早晨醒来,就会告诉家人,田螺姑娘在梦里跟她玩来了,还给了姑奶奶好多好吃的。 这确实让几个哥哥羡慕不已,据说后来几个哥哥夜里也偷偷的去水地了找过田螺姑娘,只不过换来的是父亲的一顿臭揍。 据说后来,姑奶奶结婚后,有一次姑奶奶的丈夫喝醉了,借着酒劲打了姑奶奶一下。就这一下,他的胳膊就疼了一个月,疼的满地打滚。姑奶奶告诉他这是田螺姑娘在惩罚他,要给姑奶奶道歉才行。 姑奶奶的丈夫,又是赔礼道歉,又是发誓保证再也不会欺负姑奶奶了,胳膊的疼痛才慢慢的好转。从此以后对姑奶奶都是恭恭敬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