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罗薇突然死去。 最好是心脏病,就像电视里常常出现的情景,她捂住胸口,痛苦地一头栽倒在地,救护车呼啸而去……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走出手术室,摘下口罩,职业性地摇摇头: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然而这样的场景不太可能出现在罗薇身上。她的精力太旺盛。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量都没让她的脸上呈现出半点疲态,镁光灯下的那个女人依旧美轮美奂,她才二十六岁,虽然在模特界已经算高龄。 环顾身边的几个女孩子,她们的眼神里都流露出同样的嫉恨交加。她们和我一样,都是这家广告公司的新进模特儿,我们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限于互相提防、敌视、竞争以及诋毁。我们因此而被这个圈子的上层视为菜鸟,因为我们连虚情假意都还没学会。 不过现在我们至少有了一个共同的仇恨对象——罗薇是公司力捧的顶级模特,入行十年,按规矩,我们得称呼她为前辈,但私底下。大家都叫她“老不死的欧巴桑”。虽然在常人的眼里,她并不算老。 说实话,除了年龄之外,她实在没有别的可挑剔的地方。 最高的出镜率、最好的摄影师、最优厚的广告代言费……每一样都叫新人眼馋,但这不是我们憎恨她的主要原因——我们恨她,是因为她已经高高在上,却还是要近乎变态地霸占每一个机会。比如现在她正拍摄的这个丝袜广告,这其实是一个小广告。之前还说嫌钱少不肯,却在最后一刻出现。于是我就不得不收起已经摆好的POSE,回到冷板凳上。 “大家都好好学习学习前辈是怎么拍这类广告的,仔细看好,经验学到自己身上就是自己的宝贝。对你们是有好处的。”公司的培训导师打着圆场,但这些话平息不了我的愤怒, 他们凭什么就断定我不能做得比她更好? “哼!你才十六岁,进公司还不到一个月。能想到你做替补就该偷笑了。”旁边的欧莉莉冷笑着打量我的咬牙切齿,“我可是等了半年才接到电话的,不过我想得开。谁叫我没后门可走呢。” 欧莉莉口中的“后门”是指我的姑姑顾晓芸,她去年在这里谋到了一个创意总监助理的职位,然后便把我引荐了进来。 “十六岁怎么了?十四岁人家就参加模特大赛得冠军了,成名要趁早!”顾晓芸如是说,“文雨,你多好的条件啊。一米七四,比例这么好,天生的模特啊!你肯定会大有前途的,我看好你!姑姑帮你,有机会就得抓住。考大学怎么啦?大学毕业又怎么样?跟那么多人抢一个饭碗,一个月拼死拼活挣一点点钱,不到月底就花光光,还得你妈妈贴补,白菜咸菜这种穷日子你们还没过够啊?” 我打了个寒战。 自从五岁那年父亲过世之后,我们母女一直相依为命,母亲的工作是商场营业员,每天回家都拖着两条已经站得僵硬浮肿的腿。要她如此敬业是因为害怕失业,失业不仅仅意昧着饥饿。我们还会被赶出这间廉价的租屋。街道上充斥着无数邪恶的眼睛。我常常会在街上被人跟踪。比同龄人高出一大截的个头也让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许多,这招惹来不属于我应该去应对的丑陋目光。我怕得发抖,常常跑着回家——狭窄、阴暗、破旧的屋子——但至少我还有一个地方可以躲避。 母亲最近一直在咳嗽,她说没事。但是我更害怕,因为她常常在这个问题上撒谎。她害怕进医院:吃得起药就吃不起饭,贫穷是更可怕的疾病。 罗薇这个丝袜广告的代言费是10万元,新人是1万。我需要这笔钱,至少它可以让我的母亲请几天病假而不必为扣除的工资心痛。 摄影师刘成对我印象很好,他说我的腿形是他见过最棒的,他相信照片拍出来一定会非常美丽,他觉得我会红。我感到机会来了,然后罗薇也来了。带着她迟到的傲慢。把我的机会撕成了碎片。 课堂上语文老师说悲剧就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摧毁——我想是的,我遭遇了悲剧。 我咬着牙看着罗薇,化妆师余岚在给她化妆。她对新人总是呼呼喝喝。必须坐得笔直,一动也不许动。就像木偶一样让她摆布。可是现在。罗薇却以一种极其慵懒的姿势靠在沙发上,她的怀里甚至还抱着一只波斯猫。据说罗薇成名后就一直带着这只猫开工,我估计那是因为她没有朋友的缘故——高处不胜寒。 “阿喜。阿喜乖。”她不动嘴唇地喃喃着。 那是一只肥胖的大猫。毛色纯自如雪,一只眼睛绿色,一只眼睛蓝色。神情和罗薇一样傲慢而慵懒。 罗薇把一块精致的巧克力喂进波斯猫的嘴里,它贪婪地吞噬着。我则咬紧了下唇——我知道那种巧克力,意大利进口的,商场里一百元只能买四颗,无数次我站在橱窗前看着它精美的包装吞咽口水。 人命不如猫。 拍摄开始了,罗薇在波斯猫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然后把它放进了一只漂亮的粉色猫包里,胖猫对于这华丽的囚笼并不排斥,它蜷缩起身子,进入睡眠。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罗薇一个人的身上,她不停地变化姿势,做出风情万种的样子。我悄悄地移到猫包的旁边,桌面上还散落着几颗美丽的巧克力,我剥开一颗,然后把猫包的拉链小心拉开,猫被惊醒了,我把巧克力在胖猫的鼻子前一晃。然后扔出了门,胖猫对于美昧食物仍然保持着动物的敏捷,它连忙跑出包来,追逐巧克力而去,确定没有人注意我之后,我跟在猫的后面走出工作室…… 半个小时之后,罗薇看着空了的猫包开始尖叫。 她的助理和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手忙脚乱地在房间里乱窜。 “阿喜——阿喜——” 我觉得十分痛快,尤其是看见罗微那丢了魂的脸时。 “谁干的?!”她失去了控制。完全没有平日的公主淑女样。她歇斯底里地大叫着:“猫不可能自己拉开拉链!一定是有人把它偷走了!你们把阿喜弄到哪里去了?!” “这样,这片子赶着交呢。不如我们先拍着,猫我们派人去找……” “找不到阿喜,我就不拍了!”罗薇号叫着打断助理,“找不到它。你也别千了!” “可是……” “查,给我查!”罗薇恶狠狠地说,“在场的一个都别走,都有嫌疑!哼。我知道你们怎么想的。但你们知不知道我家阿喜脖子上可戴着一条镶了钻石的带子。价值两万元。你们以为偷猫不犯法吗?只要我报警,两万元可够坐一阵子牢了。想想吧,姑娘们。你们的前途……现在还来得及……” 有人说,罗薇媚笑的时候可以颠倒众生,没想到她狞笑的时候也是如此——我觉得天地都开始旋转,胃肠里翻江倒海。 欧莉莉在看着我。我发现她的眼里藏满了幸灾乐祸。 槽了,她一定是看见了!我心跳加快:她会告发我吗? “姑娘们,都愣着干什么,快帮忙找找!”罗薇的助理说道。“找着了阿喜,罗小姐一定会有重谢!” “不止重谢。我还会好好提携她!”罗薇在一边高声补充道。 在这一行最需要的就是提携和机会,尤其是大牌的力量,借东风乘舟破浪。这道理大家都明白,于是“阿喜阿喜”的唤猫声立刻响成一片。 我奔出门。 那只肥猫被我扔进了巷道里的一个垃圾箱,并盖上了盖子。那里很少有人去,现在又不是垃圾清理时间,它应该还在那里。 我不相信罗薇所谓的提携——谁能找到猫证明谁的嫌疑最大。我可不是笨蛋,我只想赶在欧莉莉告发我之前。让这只猫自己回到罗薇的身边。 它不会说话,所以罗薇永远不会知道绑架它的人是谁。 走进巷子。我立刻松了口气——和我离开时一样。垃圾箱安静地立在巷道里。盖子没有被移动的迹象。 我揭开盖子,一股血腥昧立刻扑面而来!——只见阿喜一动不动地躺在垃圾箱里,白色的毛几乎全被染红了。它的鸳鸯眼依旧圆睁着,角度刚好与我上下相对——它用看着刽子手的目光看着我。 怨毒,仇恨,绝望。 它已经死了。 我几乎跌坐到地上。 怎么会这样?!我离开的时候它还在为了被囚禁而愤怒咆哮——它的身上有一道一道的伤口,皮肉开绽——我无法判定那是抓伤还是刀伤。只知道它在死前经历了极度的痛苦。 是野狗吗?它们和猫是天生的仇敌。我摇摇头,野狗不会在咬死一只猫之后还会把盖子重新盖好。 只能是人! 我打了个寒战——因为我突然想起在我做完这一切回到工作室时,欧莉莉并不在房间里,后来我在卫生间里看见了她,她正在那里拼命地挤压洗手液洗手。还有,她的衣服不是她之前所穿的那一件j 天哪!我捂住嘴,一幕可怕的场景冲出脑海:欧莉莉跟踪我。她看见我把阿喜扔进了垃圾箱,等到我离开之后。她走到了垃圾箱旁边。拿出刀……阿喜在挣扎,可惜它的对手的体积实在太庞大,而它又是一只被剪掉了指甲身形笨重的胖猫,于是它死了,它的血染红了自己的皮毛,也溅到了凶手的身上……欧莉莉冲进卫生间,她换下了血衣,做模特儿的总有备用衣服可换…… 糟糕! 我惊骇地转身——必须马上离开这个地方,再晚我将百口奠辩,欧莉莉会把一切都推到我头上,她可以这样残忍地杀死一只猫,那么也难保她不会栽赃嫁祸。 也许她的嘴唇现在已经贴在罗薇的耳朵边上了。 那么。我会被毁掉的!罗薇不会善罢甘休,她会狠狠地报复我,她会把我踢出这个圈子,毁掉我的前途!是的,她一定会这么干! “喵呜——” 一声猫叫突然在我的背后晌了起来。 我转过身,一只雪白的波斯猫已经跳到了我的脚边,它直起尾巴,用头一个劲地蹭着我的小腿。 这是猫类在表示亲近和友好。 如果不是阿喜的尸体还在我的视野里,如果不是它的体温热乎乎地贴着我的皮肤,我简直要怀疑它就是阿喜——它们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同样的胖,同样的眼珠颜色。 是上天在帮我吗?j是上天终于开始怜惜我了吗? 我走回垃圾箱,忍住恶心摘下阿喜脖子上的项圈——正如罗薇所说。项圈的正中镶嵌着一颗小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项圈上写着阿喜的名字以及罗薇的电话号码。 我蹲下来,将脚边的胖猫抱起来,放在膝盖上,它很顺服地任我把项圈系在它的脖子上,并伸出舌头舔着我的手背。 “乖!”我讨好地挠着它的下巴。“你帮我渡过这关吧,你就做一回替补吧,你现在就是阿喜了,放心吧,你的新主人会对你很好的。她会给你吃好吃的巧克力,你帮帮我好不好?” “喵呜——”它叫道。似乎是在回应我的话。 我抱着它朝摄影工作室里走,有几个女孩子正在走廊上唤着: “阿喜——阿喜——” 我躲在她们看不见的拐角处,把怀里的猫轻轻扔了出去。 “喵呜——”它配合地大叫着。 “啊!它在那儿f”女孩子们欢叫起来,我听见脚步声冲过来。立刻躲了起来。 一阵喧闹之后,猫被带走了。 我猫在暗处数了两分钟,然后回到工作室,罗薇正把她那涂了厚厚脂粉的脸贴在猫脸上:“阿喜宝贝儿!你可急死我了!” 我的心咚咚急跳——她似乎并没有发现这是一个冒名顶替者。 再看欧莉莉,她的脸色纸一般白。似乎马上就要晕倒在地。 “嗷鸣!”替补阿喜却明显不喜欢罗薇的亲热,它的表情又戒备又愤怒,尾巴陡然变粗,发出了一声可怖的号叫,一爪挥向面前的女人。 罗薇倒在了地上,她捂住左眼,不停地在地上惨叫翻滚着。 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它闻着我的气味找到了这里,甚至它也许就是来投奔我的。它没有报复我对它所做的一切,可是我却以暴力回报它的信任。 我跑过去,把它抱在怀里。 它没有反抗,仰头看着我,惊喜地“喵呜”了一声。 “宽宽。”我对它说:“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宽宽吧。” 我烧掉了阿喜的项圈。把那颗钻石扔出了窗外。 这场悲剧里,我弥补不了那两个人,但至少可以弥补一只猫。 于是宽宽的脖子上有了一条漂亮的粉色缎带,我给它洗了澡,带它去看了兽医。证实它的腿伤是陈旧性的,已经没有办法痊愈。 “你真善良,肯收养一只瘸腿猫。”刘成一面夸赞一面将宽宽放在他的膝盖上抚摸,宽宽很惬意地摇动尾巴。表示它喜欢他——实际上除了我、我母亲和刘成之外,它不肯让任何人接近。 都说猫与人也是讲缘分的。这或许就是那所谓的缘分。 我穿着婚纱。站在摄影机前微笑。 刘成说我的笑容很美,很真诚,他不知道我只有对着他才能这样笑,我真的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新娘——他的新娘。 可是我只有十七岁。 时间是这个职业最大的敌人。可是我希望它能快点带走这些等待的时时刻刻——我厌倦了再被刘成看做是一个小妹妹。 我的心理年龄远比实际年龄成熟,这一年发生了太多事——事事催人老。 “文雨啊。你来看看。宽宽怎么了?” 来探班的姑姑皱着眉头站在猫包前,宽宽正在里面发出低吼声。并同时用猫爪子焦虑地挠着拉链。 “乖,宽宽。怎么啦?”我拉开拉链,将宽宽抱出来。 “宋文雨!你凭什么站在这里?!” 一声冷笑忽然扑面而来,同时伴随着一股浓烈而呛人的异昧。 “小心!”刘成一把将我推开。 我跌倒在了地上,宽宽从我的手里蹿了出去,我听见瓶子在地上粉碎的声音。还有一种可怕的滋滋声。 “硫酸!”人群惊叫着散开了。 刘成扑过来扶起我:“文雨,你没事吧?” “你呢?!你没事吧?”我紧紧抱住他。 啊—— 有人在惨叫一那是罗薇,她躺在地上,墨镜和硫酸瓶都跌落在一边,宽宽正狠狠咬着她的手臂。 “阿喜!阿喜!”罗薇惊骇地大叫。她挣脱了宽宽,没命地朝外奔逃。 “报替!”反应过来的人大喊。 “不要!不要报警!”我看着地上的墨镜,摇了摇头。 刘成把我抱得更紧了。 外面忽然传来尖叫声。 我冲出去,马路上一片混乱一罗薇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被一群人围观着。 她仅存的一只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们了解到罗薇有严重的精神问题,她袭击你或许是因为你让她想起了她的过去,她憎恨所有风光的模特儿,这是一种变态行为。”警察问道: “不过。是你们公司的一个模特儿叫马馨的把罗薇带进来的,你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吗?你和她有什么过节吗?” 我当然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马馨今年二十岁,比我早进公司两年,却依旧只是一个兼职的替补,她当然憎恨我这个挡在她前途之上的绊脚石——马馨们永不会放弃仇恨。 刘成开车送我到楼下,我拒绝他送我上楼——我对他说我想一个人静静,但事实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忍不住说出一切,而刘成却是最不能听到那些秘密的人选。 我打开门。母亲不在家。 桌上留着她的字条:你不陪我,也不让宽宽陪我。我去打麻将了。 她已经从商场辞职很久了,然后她就迷上了打麻将,输赢一次上千是家常便饭。 我努力回想上一次我们坐在一起聊天的光景,那似乎是上辈子的事了。 宽宽在猫包里睡着了,今天的事再次证明了我的身边只有它和刘成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在宽宽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然后走进浴室洗了个澡,服下安眠药,躺到床上。 一觉醒来会是明天,我需要明天。 可是我想念那些没有罪孽的过去,我想念那些纯真的痛苦。我想念自己真诚笑着的样子,它或许不那么漂亮,但也绝对不虚伪。我想念那些有时让我生气有时又会让我感动的同学,也许她们没有本事解脱我的困境。但是她们总是可以给我一分钟的快乐,我想念那些常常骂我不努力不上进的老师。我宁可他们瞪着双眼咆哮,也不想看见他们如今的冷漠和沉默,我甚至想念那间我曾经憎恨和厌恶的廉价租屋。里面住着的母亲再苦再累也不会抛下我独自离开…… 是的,贫穷的确折磨肉体,但是它可以让我喘口气,不必借助药物才能入睡。我得到的真的比我失去的更重要吗?也许,我应该放弃,再重新作一次选择。 但那样的话,是否意味着我将失去刘成呢?——我苦笑,我得到他的唯一方式就是欺骗——永远的谎言。 这也就意味着我永远失去了他…… 我胡思乱想着,直到睡眠来临。 “文雨?文雨?”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轻声呼唤着。 我睁开眼。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凑在眼前。 之所以觉得它熟悉,是因为我每天都在镜子看见它——那是我的脸! “醒了?” “我”微笑着。 “我在做梦吗?”我疑惑地说:“是的,我一定在做梦。” “是啊。我们都在做梦呢!”那张脸靠得更近了,几乎蹭到了我的鼻子,我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别太难受。其实罗薇并不像你想的那么无辜,知道她当年为了上位都做了什么吗?她伤害了很多人,而且害死了一个女孩子,一个和你一样年轻的女孩子……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朋友吗?和你一样,她害怕自己说出来。她怕自己信任上一个人,信任一个人是可怕的,而猫,是不会说话的……” 我开始意识到和我说话的对象绝不是我自己:“你是谁?!” 然而从我的嗓子里发出的声音却是一声猫叫。 我惊呆了,同时发起抖来——因为我看见了自己的脚——那是一双雪白的、毛茸茸的、有着尖利指甲的猫爪! 我叫起来。但是我听见的依然是猫叫。 但对方却听懂了:“我是你的替补。” “替补无处不在,它们就在你的背后,也许你能看见一部分,但是很多时候你什么也看不见。这是一个游戏,当你打算放弃你的人生而替补却希望得到你的人生时,游戏就开始了。事实上,这场游戏已经开始很久很久了。从有人类的时候就开始了,我也等了很久很久了,知道吗?我付出过代价,比你更大的代价——说实话,你的人生真的一钱不值,除了——刘成——是的。就是他,这也是我唯一看中的。你别觉得不甘心。你不配得到他,因为你不是一个懂得珍惜的人。你还应该感谢我结束了你的痛苦。而且给了你一次扳回的机会,前提是:你得有足够的耐性。还得能保住性命。”她的眼神渐渐狰狞起来:“猜猜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我跳起来,拔腿便跑。 我的视线里充斥着既熟悉又陌生的角落,所有的物品都成为庞大的参照物,它们似乎随时会倒下来将我埋葬。 门是开着的,我一路冲出去,走廊变得很长,似乎没有尽头,我跌跌撞撞地跑进楼梯间,阶梯们弓着背,像一连串怪物,我飞快跑出公寓大楼。跑过街道……人类如此高大,他们目不斜视,我在他们的脚边窜过,我大叫,他们也大叫。并同时报以谩骂: “该死的猫!” 他们一脚踢过来,我摔在地上,痛得几乎爬不起来。 我跑进一条肮脏的小巷。 夜色正浓。 巷子的深处传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吼。 一只白色的狗走了出来。 它用一只眼睛看着我——剩下的那一边是一个空洞。 ...
傍晚,我讨厌傍晚,傍晚她总会迈着快活的步子,走进跳舞的人群,随着那些人群扭动着,她那双漂亮的眼睛总会对着身边的男人瞟来瞟去,让我憎恨。 是憎恨,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和她只不过是楼上楼下,连话都没说过,我为什么要注意她? 我捧着剧痛的头,痛苦不堪,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打开电视,放一部恐怖电影,电影里的鬼,慢慢地爬出电视屏幕,我在享受着尖叫带给我的快感,太棒了,今天这部恐怖片的主人公正在喝人血,津津有味。 我舔舔嘴唇,手用力地在膝盖上搓了搓,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一瓶饮料,红色的,颜色像血。 天渐渐黑了,楼道里响起了高跟鞋的哒哒哒声,我知道一定是她回来了,带着激烈运动后的劳累和汗珠,如果这汗珠和劳累是在我身下产生的,那么我该有多么幸运。 想着想着我着了迷,身体不由自主走了出去,开门正好和她擦肩,她没有看我,我正好可以毫无忌惮地打量着她,她的脸、她的臀、她一扭一扭的小细腰,我吞了口口水,关上了门。 心砰砰直跳,眼见着一个黑影脱离了我的身体,狠狠地扇了我两个嘴巴,最后和我重叠,这人是谁我不知道,只知道他住在我的身体里很久了,他和我一样喜欢偷窥她,看她一扭一扭的腰,所以我们重叠了。 深夜来临的真快,还没等我看完一部恐怖片,天就黑透了,我站起,一点睡意都没有,反复在屋里度步,竖着耳朵听楼上的动静,嘎吱……床轻响,我的心一动,这个时间为什么床会响?难道她不是一个人睡?愤怒,绝对是愤怒,我几步跑上了楼,她家的门被我敲的山响。 她碰蓬头垢面的来开门,看见我一愣,大声质问:“你干什么?” “楼下的……我听见你这屋有动静……”我结结巴巴地回答。 “疯子……”她骂完嘭一声关上了门,门板险些撞上我的鼻子。 我摸了摸鼻子,看了看她紧闭的房门,突然不知所措,我上来干嘛了?为什么站在她家的门口?我疑惑地走回家,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发呆。 啪嗒……一滴水掉在了我的脸上,我伸手去摸,血!我惊叫,再一抬头,棚上一张脸恐怖无比,他的眼中正滴着这血。 我突然升起了一丝悲哀,是悲哀而不是恐惧,很奇怪吧!我没有被吓昏,因为这张脸每天都会出现,他的身体在我的身体里,所以我为什么要害怕。 “杀了她!”那张脸突然开口,嗓子压得像是捏扁了之后硬挤出的声音。 “杀了谁?”我明知故问。 “杀了她。”他重复。 “为什么?”我瞪眼,杀人是要偿命的,我可不想死在抢下。 “算是帮我。”那张脸竟然在哀求。 “为什么?”我纳闷。 “别问,没好处。”他说完渐渐消失了。可是我一直在犹豫,杀了她?还是不杀,很纠结。 她继续每天去跳舞,只是不知道我开始跟踪她,她喜欢和一个年级相仿的男人一起走,俩人会在没人的时候偷偷牵着手,这无疑是点燃我心中怒火的火苗,该死的女人,怎么能如此背叛,就算是死也要守住贞洁。 “她们要结婚了。”我自言自语,但是体内竟然有人回复:“杀了她。” “为什么?” “别问,照做。”体内的声音站了上方,她在上楼的时候,我突然扑了过去,用手死死地扣住她的双眼,她惨叫连连,很快眼球被我抠掉,我快乐的歌唱着,看着她扑通倒地。 不过她还没死,我要让她死才对,可是我没有刀,楼道里因为她凄惨的叫声,多了不少脚步,很多人把我围在了中间,可是我只知道笑,这一刻我保证不是我在笑,是他,住在身体里的那个他。 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他们说我是精神病,我告诉他们还有一个人住在我的身体里,他不是精神病,他是个鬼,他喜欢喝血,喜欢听人恐怖的尖叫,还有他也是被杀死的,被她杀死的,他生了病,瘫在床上,他是看着她拔掉了他手上的点滴管,看着一节断掉的空气打进了自己体内,他是这样死去的,他不甘心,所以想要她死。 虽然我是精神病,可是我说的都是真的,为什么没人相信? ...
前言:在这里我郑重声明,我写的怪谈都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都是真实的。但是我不是在推崇什么迷信,因为我也不相信迷信的,只是我也不明白那是为什么而已。朋友们就当是看着玩玩的,茶余饭后做个闲聊的话题罢了。 自从大姐去后,妈妈以泪洗脸。她听说在离家几十里的地方有一个搞迷信的地方,说什么有时间段的开坛给那些死去的人和家人交流,而且说很灵,很真。伤心的妈妈不顾我们的劝说,和同乡的老人一起去了。回来后的妈妈哭得一踏糊涂,她说真的是很灵的。妈妈说,她到那里后,烧好了香,拜好了菩萨,她就在远远的地方等待,因为有时间的开坛,所以去的人很多很多的,大家都要排队的。就在快轮到妈妈的时候,那个高高在上的坛主突然看着妈妈,说我是你公公,我来了。妈妈当时不相信,她说我要找的是我的女儿呀。那个坛主说:“我知道,孙女现在忙来不了,我来就是要告诉你,现在我是和孙女在一起了,你不要担心,也不要伤心。孙女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你们两个老的身体,还有两朵白花一朵红花,(迷信中儿子叫白花,女儿叫红花)还有失去她的丈夫。”妈妈一听,什么也不知道问也不知道说了,只是知道哭。回家和我们说后,我们都不相信,这是谁也不会相信的呀!也许是妈妈伤心的时候自己把什么都说了,正好给人家利用了呢。 人有时候就是需要一个心灵上的依托和安慰。那次后,妈妈老念着,有机会还要去问,因为那次她没有和姐姐说上话的,她不知道姐姐在那个地方是否幸福,是否过得好。看妈妈那样,我们一来无法说服她,二来也真的不相信还真的有那么回事情。人死了还真的能依在别人身上来说话?第二次开坛的时间到了,我们为了说服妈妈,就说她太伤心了,去也问不到东西,还是让妹妹去吧,毕竟年轻人更把持的住情感的。于是,妹妹就跟随别人去了。在家的时候,我们一再交代她,自己什么也不要说,怕说露了嘴给利用了。 回来后的妹妹,边哭边说太真了,真的是姐姐呀!她也是烧好香拜好菩萨后在外面排队的,到她的时候,她只是在心里默默地念着自己是来找大姐的。没想到,那个坛主看着她说,妹子你来了呀。真的把她吓了一跳。妹妹还算理智,她问:“你是我姐姐,那你是什么去的呢?” “我是在路上给那些过路鬼给硬拉走的,它们不允许我和家人说一句告别的话,我真的不甘心呐。”那个坛主的声音都变了。 “那你走的时候穿的是什么衣服呢?”妹妹有点吃惊,但还是不相信。 “我穿的是碎花衣服呀。妹妹,你知道我的头现在都好痛呀,我的头先着地的,我一身都痛啊。”那个说是姐姐的坛主的一番话,让已经伤心的泪流满面的妹妹再也不疑心了。于是,“姐姐”说了她现在是和爷爷在一起,说了她现在最大的担心是父母,父母经常一整夜的哭。最牵挂的是丈夫和孩子,说丈夫经常半夜哭了,她都知道的。说孩子考上大学了她也知道的。妹妹说,“姐姐”说了太多的事情了,她真的相信那就是姐姐呀。 一直对这些不大相信的二姐,是从不参与迷信的,也是最理智和冷静的。于是,为了绝了妈妈再一次的给人骗,(每次去搞迷信都要给钱的)我们都赞同下次的开坛让她去,还要再多叫几个人去。因为我们真的不相信,哪有人死还能说话的怪事。 再一次的开坛时间到了,舅母,二姐,干姐,妹妹都一起去了。去的时候又是人山人海的,听说那里很灵,去的人一次比一次的多。因为在家商量好了,由舅母去烧香,二姐她们三人就在门口站着。轮到了,一样的次序后,那个坛主又说了:“妹妹都来了,为什么不上来呢?”一句话还真的把大家给蒙了。 “我就是呀。”舅母说。 “你不是。妹妹你们来了为什么不过来呢?”那个“姐姐”又一次的说,声音有点沙哑。 “我们在。”妹妹和干姐走了过去,她们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是啊,我知道你们来看我了。听爷爷说妈妈也来过,我没在呀。”那个“姐姐”指着干姐说,“可你不是我的亲妹。我还有一个亲的妹妹来了都不过来。”这话一说,可把大家都一震,能说这不是姐姐么?如果不是,她什么知道那天来的是谁?来了几个? 回家她们一说,妈妈更是哭得肝肠欲断,我们也是抱头痛哭。我们不相信人死了还会回来,我们不相信迷信,我们不相信那个坛主就是我们那个已经不再的姐姐(当她“上身”的时候),可是三次的说法又能用什么来解释呢?那一次又一次的那么真实的“亲情”又是什么一回事呢? 一直到现在我还不相信,因为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死了就是不在了,不在了就不可能会回来了,可是这些又什么解释呢?我知道失去亲人的人总希望在某个地方来寻求安慰和思念,那些人就是利用这个人性的特点来欺骗人的,可是…… ...
妻子去世后没多久,我搬到了女友家里。 本来我以为告别了原来的家,告别每晚没日没夜的“嗡嗡”声就会睡个好觉,可是第一天晚上,我并没有睡好。 夜里还是能听见“嗡嗡”的声音,好像有十几只蚊子在我耳边飞来飞去。第二天一起来,我的手臂和大腿都被蚊子叮了好几个红疱。 女友给我买了风油精,涂在被叮的红疱上并没有多大的效果。 晚上我问女友:“你们家怎么也有这么多蚊子?我以前在家也总能听见蚊子‘嗡嗡’的声音。” 女友不好意思地笑笑:“夏天就这样,你别太在意,我总觉得你对蚊子的叫声太敏感了。” 说话间我看见一只蚊子吸在女友的手臂上,我想都没想就一巴掌拍了上去,看见蚊子的尸体躺在我的手心,心满意足地笑了。女友却尖叫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我问她怎么了,她没有回答,盯着手臂上被蚊子叮过的地方看,然后转身去了洗手间,过了一会儿,她苍白着脸从洗手间出来,对我说:“我觉得蚊子的尸体特恶心,下次再有蚊子叮我,你别帮我拍了。”说话间,女友的脸上闪过一丝厌恶的表情。 夜里还能听见蚊子“嗡嗡”的声音,女友似乎也睡得并不安稳,翻来覆去的。 第二天,我决定去超市买几盒蚊香和杀虫剂来。 女友死活不同意,她还让我涂风油精,我没听她的,下班后就买好了杀虫剂朝屋子的每个角落都喷了喷,看见蚊子的尸体掉到地上,我突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过的满足感,并且决定一会再把这些蚊子的尸体烧为灰烬。 女友也下班回来了,一开门就捂着鼻子站在门外死活不肯进来,我得意地让她看地上蚊子的尸体,哪知她看完后差点要吐出来,直骂我变态,还说她最受不了杀虫剂的味道,要我陪她去外面吃饭。我们在外面逛到深夜,直到屋子里杀虫剂的味道全部散尽,她才肯回家。 夜里,我竟然又听见蚊子在耳边发出的“嗡嗡”声,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突然看见女友趴在我身上,瞪着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她脸上挂着的笑容也说不出的诡异。我的脑中突然浮现出女友最近不寻常的反应,一下从迷糊的状态惊醒了。我心里一慌,颤抖着声音问她:“怎么了?” 女友突然坐了起来,咧嘴对我笑了一下,嘴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本来还想多等几天的,可我实在受不了你的杀虫剂了。”说完,她的嘴突然变得又细又长,那张嘴似乎要插进我的身体里,我想都没想,操起一旁的烟灰缸就往女友的头上砸过去,她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床上。我终于明白,每个晚上的“嗡嗡”声都是从她嘴里发出来的,她才是那只巨大的蚊子。 我把女友的尸体处理好,重新躺到床上,然而没过多久,耳边又响起了“嗡嗡”声,我从床上坐起来,却怎么都找不到声音的来源。 这时,卫生间突然响起了水声,我疑惑地走进卫生间,发现水龙头被人拧开了,水从里面滴滴答答地落下来,也许是刚刚洗手的时候没关紧。我走上前去关水龙头,却不经意间在镜子里瞥见一样东西。 一只巨大的蚊子趴在我的背上,不同的是,那只蚊子有两个头,一个凑到我的左耳,一个凑到我的右耳嗡嗡地叫着。 一张是我妻子的脸,一张是女友的脸。 我吓得飞奔出去,然而不管跑多远,都能听见“嗡嗡”声,越来越大。 ...
这将成为一件没有凶手的悬案,是我作为推理小说家最后的作品。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臭味。 “我是一个小说家。” 黑暗里有人这样说道,我吓了一跳,完全没料到这么晚了这家的主人还没睡觉,暗道“糟糕”。看了看七层高的楼底,权衡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将另一只脚跨过去,然后从阳台的栏杆上跳了进来。我还是比较惜命的。 黑暗里的人不说话了,我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办,被人发现了总不能主动去打招呼说:“嘿,我来你家看看。”这样做太蠢了。 没错,我是一个小偷,在深夜造访必定是在“工作”,只是今天运气不太好,被人抓个现行,不过这个人到现在都没冲出来把我制服然后扭送警局。对于这一点,我也感到非常奇怪。 我站着的地方是连着主卧的小阳台,我拿着手电筒随处晃了晃,阳台上没有什么物品,角落的一盆不知道是什么的植物也已经完全死掉,毫无生气地被遗忘在那里。 我不敢轻举妄动,站了好一会儿,黑暗里的人才重新开口:“我是一个小说家,天天日夜颠倒昼伏夜出,因为晚上是灵感喷发的时候,所以才会这么晚还不睡,现在也是我‘工作’的时候。” 他好像看穿了我所有的疑问,这么解释道。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得干笑两声:“这样对身体可不好。” 那人像是有些无奈:“我也没办法啊,写作是我的工作嘛。” 等等,我们现在是在闲聊吗?我顿时有些哭笑不得,遇到小偷不是应该制服赶走打一架的吗,再不济也要报警的,可是这个人居然在跟小偷聊天! 正当我奇怪又诧异的时候,那个人又开口了:“站在外面做什么,进来吧,今天好像降温了。” 咦?他的话又给我一记猛击,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奇怪的人,这让我非常好奇,于是我在一半好奇和一半“果然降温了风好大”的感想下走进了房间。然而一进房间,我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臭味,不过很快我就知道臭味是怎么形成的了。 手电筒的光能让我看清这个房间。房间很大,里头却没什么家具,床上的被褥衣服乱七八糟,靠床的书桌上的笔记本屏幕还幽暗地发着光,最引人注目的是靠墙的一个大书柜,感觉里头的书都快塞不下了。不仅如此,书桌上、床上,甚至地上都是各式各样的书。 墙角堆了好几个方便面盒子,臭味大概就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我摇摇头,开口道:“你也太不讲究了。” 靠近床的另一边角落里有人说道:“小说家的生活就是这样,说出来你都不会相信,我已经两个礼拜没有出门了。” 我听到声音,将手电筒射向那个方向,可当光照到一双穿着家居鞋的脚上时,小说家制止了我:“等等,停一下。” 我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手电筒依旧照在那一双脚上。小说家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我现在不想要光。” 我耸耸肩,把手电筒关掉,看了一眼还在运作的笔记本电脑,道:“说起来,你不是说你在工作吗,为什么不开灯。”害我以为这家没人或者都睡着了,冒冒失失地闯进来,简直倒霉透顶。 说到这个,小说家显得很苦恼:“因为在黑暗里我的思绪能飘向远方,能想到很多,比较容易找到灵感。实话说吧,我遇到瓶颈了。” 现在我很确定这个小说家是在找我闲聊了,这样也好,要是跟他聊开心了说不定他会放过我,我也可以不用再一次被扭送警局了。为什么我会说“再一次”呢,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蹩脚的小偷,进警局跟家常便饭似的,想起这个,我不禁有想扶额的冲动。 打定主意要跟小说家搞好关系的我放松了不少,如果闲聊可以免去牢狱之灾我很乐意陪他聊聊天——“怎么了?写得不顺利吗?” “嗯……”小说家像是在斟酌,“这次的题材不是我拿手的,写得非常艰难,但是我的责编告诉我,我必须尝试写不同的题材以保证我的读者的新鲜感。” “作品如果没有商业价值,那么就只是废纸。他是这么说的。”小说家的声音似乎有些无奈。 “似乎很辛苦呢。” “是啊,这些天因为瓶颈的问题我几乎天天都睡不着,头疼得厉害。” 这么说来,成为小说家也没什么好嘛,连吃饭睡觉都只能算得上应付,没有一点生活质量,还不如做小偷来得轻松自在。我略带着调侃说:“看你的生活还比不上我呢。” “没错,”这个小说家赞同道,“小偷只需要爬楼撬门,比写作轻松多了。” “嘿嘿……”被奚落了的我只能干笑两声,继而转移了话题,“那么,你当初又干吗要成为小说家呢,工作有那么多种啊。” “这个嘛,我写的第一篇小说是在大学的时候,那时候是为了我的女朋友写的。” “女朋友?”我挑挑眉,不过看他现在的生活应该是独居,小说家的女朋友也会觉得这种男朋友很枯燥吧,“你应该让你女朋友住进来,看起来你的房子挺大的,她住进来你会更轻松一点吧,最起码能照顾一下你的饮食起居。” “这个……我不喜欢家里有人走来走去,那样会打断我的思路。况且,我们已经分手了。”小说家遗憾地说道。 “啊,”我又尴尬地笑起来,“抱歉。”一边笑着一边想,果然是觉得这种男朋友很枯燥啊。 “没关系,我们分开很久了。”小说家顿了一下,像是在回想些什么,片刻后才又开口,“我当时是为了她才开始写故事的。” “我和小瞳是在大学里认识的,不是我吹捧自己,大学里的我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毕竟在师范学校里像我这种长相的人很吃香。” “噗。”我没忍住笑,“抱歉抱歉,不过你太不谦虚了,你们学校男生很少吧。” 小说家没有理会我的嘲笑,继续道:“读书的时候我就比较喜欢侦探类的故事,跟小瞳在一起的时候,为了逗她开心常常会编些故事唬她。这原本只是一种小情趣,可是有一天,小瞳兴奋地拉着我的手说‘你应该把这些故事写出来’,你知道那个时候我的想法吗?” “是什么?”我装作饶有兴趣地问。 “那个时候我感觉有一扇门向我打开了,内心有什么在苏醒。而我也永远都记得我完成第一篇短篇小说的时候,小瞳看我的那种敬佩的眼神。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她不仅给我力量,也给了我梦想。是的,写作是我的梦想。” “梦想?”我想我很久没有听到过这个词了,说实在话,一个小偷不需要什么梦想,小偷只负责偷取别人的财富来维持自己的生活,生活都保证不了可没有那个心思去做梦。 “你有过梦想吗?”小说家问道。 我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可是个见不得光的小偷。” “嗯,也不能这样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梦想的,”小说家反驳道,“‘梦想’是一个很蛊惑的词,你可以为了它放弃所有,可它又同时是很美的词,你会觉得拥有它,所受的苦难都是值得的。” 哇,不愧是小说家。我在心里暗暗赞叹,随口问道:“那么,你为了你的‘梦想’,放弃过什么呢?” “呵,太多了。”小说家的语气似乎有些厌倦,他好像是陷入进回忆里,缓缓道,“工作、亲情、睡眠、健康……太多了。” “那干吗不放弃?” “这就是‘梦想’的魔力所在啊,就算我失去了那么多,可我也甘之若饴,我愿牺牲所有去追逐我的梦想。” 这简直就像是狂热的教徒,我摇摇头,对这位小说家的做法颇不赞同,却也没有反驳他。 “若是没有写作这回事,我大概毕业就会去做老师,但事实是,一毕业我就成为了专职写手。我的父母因为这个跟我大吵一架,扬言要跟我断绝关系,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有三四年没有回过家了。可我依旧坚定地认为,写作才是我想要的,我的父母根本不理解我,这让我非常苦闷。但幸好,那时还有小瞳陪伴着我。” “在我还未成名之前过了一段颇为潦倒的生活,常常是入不敷出,连饭都吃不上……” “哈,”我十分没礼貌地打断了他,只是想到他现在过的生活就忍不住要调侃,“你现在也没体面到哪里去嘛。” “谁知道呢,”小说家似乎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的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声响,“没人知道我过着天天吃泡面的生活,每到截稿日期就焦虑到睡不着,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只能靠安眠药入睡。” “可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一开始我对写作的热情是发自内心的,小瞳也是无条件地支持我。那时她也刚毕业,拿着微薄的薪水,却还要接济我,但她完全没有怨言。当时的我想着我将来一定要娶她,现在这样的好姑娘不多了。” “没错啊,”我赞同道,以前我有听说过一个著名的导演成名之前也是靠老婆养活着,突然也理解了小说家所说的“梦想”的魔力,有人无条件地支持他追寻梦想也是件幸运的事情。可是,“你刚刚说你们分开很久了?她对你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分手?” “这个啊,一直以来我的确都抱着要娶她的心思。可是随着我写的小说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小瞳却慢慢变了。她总是埋怨我不陪她,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我吵架,我也很疑惑,当初是她让我去追求梦想的,现在又怪我因为梦想而冷落了她,最后还用分手来威胁我。我很爱她,不愿意让她离开,所以在某一天大吵一架之后……喂,你有没有闻到臭味?” “啊?”我愣了一下,不明白小说家为什么要这样问。 ...
深夜,林中的薄雾随着月光的出现而缓慢消失,时常听见不知名的鸟儿在远处,亦或是近边咕叫。 有两个人,抱着一只鸡,牵着一只猎犬,在山林中行走。其中一人抱怨道:“还要走多久才到,你家也太远了吧,你可别耍我,我的拉布拉多可不认人的。” 余生此时也欲哭无泪,他也不知道这鬼地方是哪了,本来想把那人带到山林中就跑,却忘了狗鼻子灵敏啊。此时听到那人的话语,只得继续敷衍下去,“不远了,不远了,呐,你看,前面就是村子。” 吴事成跟着他的手指一看,不远处灯光点点,看起来是个村子的模样,至少肯定是有人居住的。 两人加快脚步走去,公鸡和狗围绕着一块石碑在叫唤,碑上写着——无明村。 一进村门,吴事成就感觉此村太穷了,颇有“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意境,而那茅房中的一点豆大的灯竟是油灯。没有任何一处显现出现代化的影子出来。 吴事成不由感慨道:“难怪你出来当小偷,这村子都穷成这样了。这村子为什么叫无明村,感觉怪怪的。” 余生心里吐槽了一声,这哪是我的村子。但表面还是有着无奈,“可能是因为村里不通电,没有电带来的光明,所以叫无明村吧。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你的狗栓外头么,这么晚了,总这么叫唤不行吧。” “栓你家去,你去拿点肉什么的给我家猎犬吃。”吴事成抱着鸡,牵着狗带头就先走进了村子。 余生急的挠腮,自己的家根本就不在这,怎么办怎么办? 他着急地跑到吴事成的前头,硬着头皮随便敲了一所民舍的木门,“王大婶,开门啊,我回来了,您睡了没?” 房里突然弄出一阵声响,“来啦来啦,怎么现在才回来。” “我记性不好,现在才找着回家的路。”余生顺势回答。 门后是一位头发略微发白的大娘。 王大婶看见余生后,有些怪责和疼爱,“回来就好,回来就别出去了。” “啊、哦哦哦,好,我带朋友回来住两天。”余生有些纳闷,随便一喊,居然喊对号人了。 王大娘将两人带进屋,屋中粗陋简洁。 安排好住处,王大娘对吴事成带来的两只动物有些惧怕,而一鸡一犬却围着王大娘直叫唤。 王大娘直直地站在原地,眼神无神,嘴角… 吴事成哎呀一声,催促余生赶紧找点吃点喂养两只动物。 余生赶忙点头,看到饭桌上有吃食,端在了鸡和狗的面前。 闻到饭香,两只停止了叫唤,低头开始囫囵吞咽。 圆月被乌云掩住,王大婶回过神来,笑了笑,“看你们一路风尘仆仆的,快去休息吧。” 两人点头,拉着两只动物进了房。 天放亮的时候,余生已经醒了,看到另外一人还在睡觉,偷偷摸摸地便溜了出去。 村庄被浓雾包裹着,但好在可见度挺高的,全村静悄悄的,估摸着村人都还在做美梦,这给余生一个很好的逃跑机会。 余生摸了摸身上的手机,还好还在,习惯性的看了一眼时间,“咦,怎么是晚上九点???难道是手机坏了?”余生边走边捣鼓着手机,看样子,时间应该是早上六点半左右吧,你看,天上的那轮圆月都还高高挂着呢。 他把手机调到自认为差不多的时间后,便开始往前走去,一切真的是太顺利了,村里跟没人似的,甚至连虫鸣声都没有。 余生还记得这是夏天。 他觉得这挺诡异的,一想到那方面,后背发凉。他这才发现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好冷——清! 越想越心颤,他快速地跑到村口,眼见要逃出去了,可是,他止步了! 村外边的雾气翻滚,与村内的白雾不同,那是——黑的!阴森森地黑,看不清里面有什么在搅动,里面传来无数声的咆哮,还有刺耳的发笑。 那团巨大的黑雾似乎闻到了生人的气味,雾气更加强烈地翻滚了,快速凝成了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奸笑着扑向村口的余生。 余生此时已经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张开大口,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我我…”看到骷髅头扑来,他害怕的泪流满面,腿一软,瘫倒在地,骷髅头飞速而来,跟他打了个照面,又飞了回去。 “我吓!”余生终于把话说了出来,冷汗侵湿了衣襟,眼见那骷髅头又要冲过来,余生不敢多停留,爬起来就往村里跑。 为了确定村子其他角落有没有被黑雾包围,他拾起几粒石子,趴在村里的围墙上,丢了下去,一双双骨架站起来企图从黑雾中走出来,伸出利爪向围墙上的余生抓去。 余生慌乱地跳下围墙,再也不敢试探,只能跑回原先住的地方,好歹有个吴事成可以商量,总比一个人的强。 屋内。 “睡了个好觉!”吴事成伸了个懒腰,而床下的猎犬和公鸡也都还在呼呼大睡。 这时,一个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大叫道:“惨了惨了,我们出不去了!” “怎么了?大惊小怪的。” 余生来不及说太多,拉着吴事成就往外走,而村子白雾缭绕,如同仙境,大早上的还有点冷。 “我问你,现在村子里有什么?” 吴事成感觉莫名其妙,“有雾啊。” “那你再看,天上挂着的是什么?”余生简直要哭了。 “你脑子是不是秀逗了,这不是太阳吗?”吴事成有些不耐烦。 余生蹲坐在地上,捂脸哭泣,“大哥,麻烦你再仔细瞧瞧,这是太阳吗,太阳在东方啊。” 吴事成没反应过来,又盯着天空看了看,那的确是…他一脸惊恐,“这到底是天亮还是天黑啊!” 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半弦月!可是,为何现在却又是天亮! 余生吞了吞口水,“还有一件更吓人的事儿,这村子周边都没路了。” “什么叫没路了?!这不是你生活的地方吗!” “实话告诉你吧,这不是我家,我也不知道这是哪个鬼地方。今早我起床去探路打算逃跑,结果就遇上这么个怪情况,整个村子静悄悄的,村子周围都是黑的像无底洞似的,我扔一块石头到边缘,那黑雾里却伸出一只骨手…我我我……” 两人争吵了一会儿,没有想出任何法子,又转回了屋中,守着猎犬和公鸡才心安一些。 都说纯黑狗种和公鸡能辟邪,遇到鬼怪能提前示警狂叫。吴事成心想,现在猎犬和公鸡都安稳的睡觉,那就代表那些鬼怪无法进村子,暂时还没有危险。 两人都想到了这方面的缘故,松了口气。 “你之前说,你起床的时候村里静得连人影都没有?”吴事成突然想起这茬,“我们弄出这么大动静,也不见王大婶出来。” 余生听到此话,惊恐万状,“你不会想去瞧瞧吧,万一…他们是一堆骷髅或者是僵尸呢?” 吴事成细思极恐,拉住余生的衣服,“可是不去看看,老是提心吊胆的你不累吗,走走走…” 余生觉得有理,畏手畏脚地跟在吴事成的身后,叫唤道:“王大婶,王大婶在吗?” 无人回应。 吴事成小心翼翼地推开一道门缝往里瞧了瞧,房里衣铺折叠整齐,不像是有人居住。吴事成对后边的余生摇摇头,然后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房间。 一打开房门,屋中的摆设铺满了厚厚地一层灰,看起来已经荒废了很久。 两人疑惑,接着又去了其他村民家里,与王大婶家无异。 全村除了吴事成和余生外,再无其他人。空荡荡的村庄,平静的表面下或许藏着玄机。 为了避免发生其他危险,两人窝在屋内不再出去。 二人一时无聊,突然谈起认识的过程都有些哭笑不得。 吴事成此生最大的爱好便是带着他的拉布拉多猎犬去各地游玩。 这一次去的地方是云南某地的小镇上,正巧碰上余生这么个偷鸡贼,于是跟猎犬一起去追赶,途中两人各使坑人的技能,最终还是余生技高一筹,将他的钱包手机偷了去,丢进了河里,并且还带入了那一带的原始森林中。 两人谈着谈着,也都感觉口干舌燥,便陷入了沉默中。 夜幕降临,余生烦躁的拿出手机一看,早上七点多了,他瞧了瞧天色,跑出去一看,果然如自己所猜测的那样,太阳从东方升起了。 吴事成发现余生的异样,跟了上去,天空太阳高照,可却止不住如墨的黑夜。“难道这里日夜颠倒?” 这时,一阵人群喧闹声从村口传来,吴余两人心里一阵恐惧,相互看了一眼,躲进了屋内,透过窗隙去看那些回到村里的村人,像是正常人那般,回到各家,很快就开始生烟袅袅。 王大婶一进家门,吴余就立马躺下来装刚刚睡醒。 “你们醒啦,我去做饭啊。”王大婶一回来就去厨房生柴火。 吴余两人堆笑着点头。 吴事成拉着余生嘀咕道:“我们赶紧走吧,谁都不知道她是人是鬼。” “可是外面有黑雾啊,怎么出去,黑雾里有鬼。” “试试才有一线生机呢。”吴事成瞧了瞧厨房里的动静。 “那好,听你的。” 吴事成敲醒猎犬,余生抱着大公鸡,正走到门口的时候,猎犬开始狂叫,公鸡打鸣。 吴余两人怎么也阻不住那叫声,很快地就将全村的人都叫了出来… 可是,那些人身体僵硬,嘴角带笑,眼睛发光,朝着吴余二人靠拢。 “别叫了,别叫了…”吴事成心急地给猎犬下指令,指不住,用手塞。 而余生也是用同样的方法,总算解了一会急。 而这一会儿,那些村民都停住了脚步,眼神变得呆滞,可也只有这么一会儿时间,他们身上的皮肉便开始快速腐烂,露出白骨。 也就这么一会儿时间,吴余扛着两只就跑! 可最终公鸡和猎犬一起发狂地叫,索性吴余放开了它们,往前奔去。 显然,那些村民已经化去了皮肉的累赘,成了一副空空地骨架,行动开始变得迅速,他们的骨架上心心点点着黑血印,毫不惧怕那至阳至刚的公鸡和纯黑品种的拉布拉多。 “啊啊!!!救命啊…”两人发狂地往村口跑去,不知道为什么,村口不像余生之前所说的那样黑雾笼罩了,山林依旧是之前他们进村的那个山林,村口的石碑上刻着三个大字:无明村! 一群骨架追在两人的屁股后,还抓破了两人的衣服和皮肤,那些骨架的眼窝里,绿火燃烧的强烈,狞笑打量着两人的身体,那是一种赤裸裸地贪欲。 两人使了吃奶的力气跑进了村外的那片树林中,而骨架们突然集在村口,不再追赶。 吴事成喘的胸闷气短,蹲在一棵树下,“你今早说没路了,是骗我?” “我骗你干嘛,我哪知道现在没雾了。”余生累得不想说话,闭眼将气喘匀。 他们全然不知身后的土层,一架白骨破土而出,衬着那太阳,衬着黑夜,散发着森然的白光,那细微地咔嚓声… 余生对这地方有些后怕,“休息够了赶紧下山。” 吴事成也怕,心里虽担心爱犬,但比起自己的性命,他只能无奈的放弃。 “啊!”一声惨叫,伴随着这片山林里的鸦鸣,让吴心里一阵颤栗,转身回头一看,余生正在笑看着他。 他感觉这个余生不对劲,拔腿就跑,一只血手抓住吴的脚踝,一道虚弱无力的声音里夹着祈求,“救救…我…” 吴低头一看,那是一具全身血红的尸体,青黄不接的血躯!“妈呀!”而旁边的余生无声地笑了,眼窝里的魂火渗人无比,伸出利爪插进了吴的胸膛… 无明村,没有明天的村庄。 ...
1,如果我们走在一条街最热闹的部分,总会看到有些人或蹲或站在路旁,脚边立着个硬纸板改造成的小牌子:高价收购、出售二手手机。如果你稍微逗留一下,他们就会缠着你搭讪,大哥、兄弟地叫个不停。 那天我就遇到了一次这样的情况,在下班后往车站走的路上,我刚把视线停留在牌子上几秒钟,一个身穿黑夹克的男人就在我身后问我, “你是要买,还是要卖?”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到我身边的,他的瞳孔亮晶晶的,像两小块燃得红亮的火炭,我想也许是快要落山的红彤彤的夕阳造成了这样的效果,因此也没有在意。 其实我的确是想要买一部旧手机,我的手机刚刚友情赞助了不知名的小偷,我需要尽快买一部填补空白,所以我才会把目光停留在那简陋的纸牌子上。我问他:你都有什么手机,我瞧瞧。 他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不知道他这笑容是什么意思,怪里怪气的。他像变魔术似的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摊在手掌心里给我看。手机是黑色的,就像那种老式的大哥大,但是要小一圈,外壳被磨得光亮亮的,像是涂抹了一层清油。 拿这样一款手机给我看,当然是在侮辱我,要是退回我十八九岁时,我可能都会骂他了。我鼻子里冷哼了声,转身就要走。 他拉住我的胳膊,忽然就把手机塞到我的手里,他这个举动令我紧张起来,我警惕地盯着他,脸上尽量做出香港电影里黑社会老大的表情,“想强买强卖?讹我?你可找错人了。” 他脸上的笑容仍旧未减,反而更加深邃的样子,“别误会,不要钱,白送你的。” 我当然不相信,现在这世界上哪会有白送这样的事情。我捏着手机没敢轻举妄动,我是在观察他,敌不动我不动。 可是他动了,他转过身,沿街慢慢走去了,黑色的背影越过一个个高矮胖瘦的行人,越行越远,在视线尽头那些小小的人形里,我已经分不清哪一个是他了。 就这样,我不明不白地得到了一部旧手机。我把它揣在口袋里,鬼头鬼脑地朝公交车站走去,一边走一边四下张望,就好像我刚刚偷了部手机一样。 2,我挤上了323路公交车,我急着回家,怀孕的妻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做饭呢。车上人很多,我站在车厢的中部,两手举着抓住扶手,做出一副投降的姿势。我身旁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微胖,穿着咖啡色的休闲西装,不时把白皙的手拿到鼻子旁推推金丝框的眼镜,他的目光在车厢里游荡,一会儿看看这,一会儿看看那。车窗外的风景没什么好看的,我就看他,这小子左顾右盼在寻摸什么呢? 这时,我衣兜里忽然飘起了一阵单调的铃声,就是那首外国圣诞节的主题歌《铃儿响叮当》,我伸手一摸,心里顿时一冷,就是那部刚刚到了我手里的旧手机在响。 可它怎么可能会响?按道理只有开机的手机才会响吧,是这样吧?可惜我是在公交车上,也找不到朋友来咨询。 我把它掏出来拿在手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它一直响个没完没了,就像一个大哭大闹的小崽子。我狠狠心,硬着头皮接起来,“喂”,我尽量让声音低沉温和。 随即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中响起,“今天怎么搞的,连一个像点样儿的都没有。” “喂,你说什么,你找谁?”我对着电话问。 “居然连个穿裙子的都没有,这趟车怎么搞的,不知道一会儿725那趟怎么样。” “喂,喂,我说,你谁呀?” “再过两个月就好了,现在天还是不够热,到了35度以上穿吊带的也得多了,那时候就爽啦。” “我靠,你他妈说什么呢?说话啊!”我的声音猛地提起来,几乎是在叫喊了。 站在我旁边的男人像是被惊着了,扭头瞅了我一眼,推了下眼镜,看我的眼神带着点鄙薄。 这时,电话里的男声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这傻×太没素质了,公交车上打电话还这么大声。” 嗯?这是什么话?我气往上撞,耳朵开始嗡嗡作响,以我的脾气,要是退回到十八九岁时说不定就把手机摔在地上了,但现在的我已经成熟,学会了珍惜自己的财产,为了发泄我的生气,我舔了舔嘴唇就要破口大骂,可我没骂,我忽然打了个冷战,愣在那里。我陡然意识到了些什么。 我慢慢抬起头,怔怔地望向旁边这个男人,见我在看他,他表情显得有些不太自然,把目光移向一边。 手机中立刻传来了声音,像是略带迷惑不解,“这小子看我干吗?不是贼瞄上我了吧,我得看紧我的钱包,别给偷了。”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我看到那男人像是很不经意地抬起右手,轻轻碰了碰裤子口袋里隆起的轮廓。 一阵战栗传遍了我的身体。 我把手机从耳朵旁边拿到面前,用我的目光将它的每一道缝隙,每一个键钮,每一平方毫米的外壳都清洗了一遍,我狠不得一眼把它看穿,看到它的里面去,好弄明白它是怎么回事。 还用我怎么说?这是一部可以接通别人内心的手机。 这是一个宝贝,可更重要的,是我得到了它。 3,我欣喜若狂,这三年来我一直都在购买福利彩票,渴望着能够中到500万的大奖,我经常在睡不着觉的时候畅想着中奖时的喜悦,我估计也不过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压抑着我的喜悦别从我的身体里淌出来。我死死攥着手机,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再试验一次,我把目光向四周扫了一圈,相中了一个坐在靠后门那个座位上,盘着头的中年女人,在心里发出了询问,她又在想什么? 手机立刻响了。 我马上接起来,里面是个女人的声音,带有一点南方口音,像是在对着谁倾诉,“连着三天都说晚上加班,不会是编瞎话蒙我吧,要是今天晚上再这样,我得拿出几天时间盯着他了……他衣服上好像是有香水味儿,上回那个电话号码是谁的……我得把存折都藏好了,万一打离婚我就不给他。孩子得归他,这样再找起来也容易……老张应该不错…… 我捂着嘴嘿嘿地乐了好一会儿,这时我看到车上的电视机里正播放着国际新闻,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在发表演讲,我突发奇想,不知道这手机对电视里的人有没有效果,于是我闭上眼默想着奥巴马的样子,令我惊喜的是,手机随即响了起来,我心满意足地听到了一个外国人在电话里对我说着英语,跟我看盗版美国电影时听到的一样,只可惜我一句都听不懂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没想到我在中国,却听到了远在万里之外的美国总统的心声,我挂了电话,愈发高兴了。 过了一会儿,我心里又痒痒起来,我看到车厢后面站着一个穿褐色皮夹克的高大汉子,他的胡须浓密,脚边放着个宝蓝色的旅行袋。我把念头移到他身上,饶有兴致地接起电话。 他的声音粗声粗气的,不过听起来有些狱疑。 ”火车上不知道会不会查身份证,我不能太紧张,越紧张越容易引起警察的注意……尸体塞进厨房的柜子里,她家也不去什么人,估计一时半会发现不了……我还是去深圳吧,不行就往香港跑……还是去湖南,找老海先弄支枪,再干两票就洗手不干……血我都擦干净了吧,手套也戴了,地也拖了两遍,脚印……算了,爱咋咋地吧,横竖就是这码事……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手机脱手掉到了地上,嘭的一声响,有几个人都掉过头看我,其中就有那个杀人犯,我浑身一哆嗦,就像被他端着一支手枪瞄准了。我赶紧回避了他的目光,甚至感觉自己的心思都已经被他垌悉,他马上就会走过来杀掉我似的,我的心怦怦地跳着。 我悄悄拨打了110,但是没有任何反应,手机仿佛坏了一样,我急得火烧火燎,这时公交车在一个站点停靠,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街边不远处停着辆警灯闪烁的110警车,我拼命挤下车,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站牌下,等公交车关上门刚一启动,我立刻朝警车跑过去,扒在车窗边语无伦次地告诉里面的三个警察,刚刚开走的公交车上,有有有,有一个杀人犯。 坐在驾驶座位上的警察将信将疑地看着我,我心里说,看看看,想他妈什么呢。刚想到这里,电话铃声就响了,我狠狠地按掉,心说这时候我可没心情倾听警察对我的不信任。我一个劲地向他们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喊得连声调都变了,也许是我这份歇斯底里打动了他们,坐在后排的那个警察打开车门,示意我上车,警车发动起来,朝着公交车追过去,没用五分钟就横在了它前面,迫使它停了下来。 “那呢,就是他。”隔着车窗我把那个杀人犯悄悄指给了警察,然后我躲在警车里,看着三个警察从开启的中门鱼贯上了车,片刻之后,车厢里一阵大乱,就像是猫闯进了鸽子笼,连滚带爬地冲下了许多人,男人都是闷声往下跑,尖叫着的大都是女人,就像是拉响了防空警报,我略带紧张地望着这一切,角度最好,位置最佳,座位也软和,就像在电影院最VIP的包厢里看惊险电影。 几分钟后,车厢里安静下来,随即响起了哗啦哗啦的掌声,接着我看到那个杀人犯双手背在身后,被押下车,三个警察的衣服都不太整齐,有一个警服的衣袖从肩胛处被撕开一道口子,颧骨的位置还有一大块青肿,我也对着他们鼓起掌来,掌声献给英雄嘛。 半个小时后,我当街接受了市电视台的采访,正是本市新闻时间,我的形象头一次出现在现场直播的连线里,我实话实说,告诉全市人民我得到了一款神奇的手机,可以洞察他人的内心,我洋洋得意地对着记者的话筒说,别人心里想的什么,我全都知道。 为了证明我没有夸大其词,我当场演示了一下,我把手机贴在耳边,对采访我的女记者说,你,你正在骂你们的台长是个王八蛋,因为你的情人在金心宾馆开好了房间等你,你好不容易跟你老公编好了今晚不回家的借口,却不得不在这里加班。 女记者像被人抽了一巴掌,脖子明显朝后缩了一下,仰着脸错愕地看着我,而我则得意地回望着她。她满脸通红,手里的话筒微微颤抖,嘴唇翕动着,可就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好像马上就要哭了。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巴,接着转向穿着军绿色马甲的摄像师,“至于你呢,你正在盘算着晚上去哪家洗浴中心过夜,并琢磨着怎么能把花掉的钱换个名目拿到你们单位报销。” 摄像师的脸色马上变得铁青了,额角也隆起了蚯蚓似的青筋,他肩膀上的摄像机明显晃动起来。 我理都不理他,马上转向了站在摄像机后面,手里拿着稿子的编导,那是个三十多岁略有些秃顶的男人,他正用难以置信的眼神定定地望着我,看到我把脸转向了他,他的身体猛地一震,仓皇后退了两步,竟然迅速挤进了街边围观的人群,消失不见了。 这令我有点泄气,我朝着人群走了两步,既然那个编导躲开了,我打算随机指出一个观众,但就在我的手指缓缓在空气中划动,准备挑选出某个人时,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就像是一阵狂风迎面吹向了他们,就像一只恐怖的怪兽扑向了他们,所有围观的人脸上都流露出恐惧的神情,齐刷刷地向后面退去,然后转过身轰地四散而去,街边上只剩下几只鞋了。 我疑惑地抓抓头,茫然地朝左右望望,发现刚才聚在我身边的那些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都跑得远远的了,躲在街角或远处的路灯杆后探头探脑地看我。 就是从那天起,我成了这座城市里最不受欢迎的人,所有人都认识我,但只要我一走近他们,他们就会立刻逃开,就像我是一条毒蛇,一条疯狗,或一只禽流感的鸡,也有少数人不跑的,他们挥舞着菜刀朝着我大骂:别用你的破手机查我,滚远点,滚远点,否则老子砍你丫啦。 值得庆幸的是,只有我的妻子没有离开我,始终小乌依人地陪在我身边,因为那天我一进家门她就跪在我面前,哭着承认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既然她这么坦白,我就宽容地原谅了她。 在这座城市里我是没办法待下去了,我决定举家搬迁到别的城市去,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生活。临走前的那个傍晚,我走在苍茫的暮色里,顺手把那部手机丢进了街边的一个垃圾箱,打算将它连同它带给我这些痛苦的记忆全部丢弃,可走出十几米远,我又改变了主意,返回去把它掏了出来。我决定还是把它彻底销毁,我想到这三十年来我也做过一些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事儿,万一它落到哪个认识我的人手里,那可就完蛋了。 ...
一章 铭金到家的时候,没有发现外公的身影,只有姐姐铭铃站在门口迎接她。她有些不解,往年她寒暑假回家的时候,外公都是早早候在门口了。问了姐姐才知道原来外公病了,似乎还病得不轻。她当下心头一沉,急慌慌地跑向外公房间。来到门口,她轻声推开房门,一眼就瞥见了床上的外公。此时,外公正在睡觉,脸色苍白,手臂上打着吊针。她没想到外公会病得这样厉害,几个月前她回家的时候,外公还和她下棋来着。她轻轻将门掩住,来到客厅,急切地向姐姐询问外公的病情。姐姐告诉她,自从她上次走后,不知为何,外公的身体就一日不如一日了。外公不想影响她学习,就一直没有让家里人告诉她。铭金听得难过,她和姐姐很小就失去了双亲,是外公一手把她们带大的,十分疼爱她们。姐姐不停地安慰她。这时,管家汪姨走了过来,“大小姐、二小姐,司徒医生来了。” 铭铃听后急忙迎向门口,一个文弱的男人随即走了进来。“司徒医生你好,又要麻烦你了。”铭铃客气地说道。 司徒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随后歪头瞥了一眼旁边的铭金,“这位是……” “我妹妹。”铭铃笑道,“刚放假回家。” “原来是二小姐。”司徒说着,冲铭金点了点头,目光在铭金身上扫了一遍。铭金觉得司徒的一双眼睛像是X光一般,好像能看穿她的身体一样。 三人一起向外公房间走去。铭金心中略微激动,她想她总算能和外公说几句话了。 “雷老,我来给您看病来了。”司徒说着,轻轻抓起了外公的胳膊。外公没有反应,司徒的脸突然绷紧,他匆忙放下外公的胳膊,翻开外公的眼睛仔细查看起来。铭金和铭铃被司徒的举动搞得霍然紧张起来。司徒仔细观察了一番,随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对不起,雷老去了。” “什么?!”铭金和铭铃感觉天旋地转,脑子一下空白一片。两个人几乎是一同晕倒的。 醒来的时候,铭金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直到发现外公的房间空荡荡,死沉沉,她才知道外公是真的去了。此时此刻,姐姐似乎显得格外镇静,将外公的后事料理得井井有条。外公生前曾说一定要土葬,并早为自己选好了一块地,理所当然地,姐妹二人为外公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外公入土为安的时候,铭金看着众多外公生前的老友,心里多少平静了些。她想,一个人迟早是要死的,只是死的时候,能够有朋友亲人陪在身边,也算是不枉此生了。她很庆幸,来得及见外公最后一面。 外公虽然去了,可他留下偌大的产业还需要有人管理。铭金还在上学,姐姐铭铃却早就在公司工作了,很自然地,铭铃暂时接手了外公的职务。繁忙的工作让铭铃焦头烂额,她每日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忙得连家也不回。以前放假都是外公陪着铭金,现在家中只有铭金一人,她觉得很孤寂。 这天,铭铃又没有回家。铭金吃了晚饭,便打算早早睡了。这时,汪姨走过来说司徒医生来了。铭金有些惊愕,外公已经过世了,这个司徒还来做什么?她虽然有些不情愿见那个目光犀利的男人,但来者是客,总不能把人赶出去,想了想说,“请他进来吧。”她起身向客厅走去。 司徒看见铭金,微微点了点头,“二小姐,你好。” “你好。”铭金很礼貌,不知为何,她对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医生心存悸惮。“您……有什么事吗?”她开门见山地问。 司徒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汪姨,“我想和您单独谈谈,可以吗?” 铭金明白司徒的意思,转向汪姨,“你去忙吧。” 汪姨极不情愿地答应了一声,转身离开。铭金看得清楚,汪姨的眼睛中有一种不放心和戒备。她又望向司徒,“现在您可以说了吗?” 司徒点点头,又四下观望了一番,突然神秘地压低声音,“二小姐最近有没有觉得家中有什么异样?” “异样?”铭金匪夷所思,“您这是什么意思?” 司徒扶了扶眼镜,“我的意思是,雷老刚刚去世,你的身体没有什么不妥吧?” 铭金叹了口气,勉强笑了笑,“原来您是问这个,我还好。只是很想念外公罢了。” “那就好。”司徒夸张地吁出口气,“雷老生前是个很和蔼的老人,我很敬仰他老人家。我觉得作为他的家庭医生和忘年之交,我有责任关心您的身体健康。不过,既然您没有什么不适,我就放心了。”他说着,起身打算离开。铭金见他要走,便急忙起身将他送到了门口。司徒开门的刹那,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扭回头,面色僵硬地望着铭金道:“您……要小心。” 铭金愣住,不明白司徒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正要问,司徒已快步走了出去。她望着司徒渐远的身影,突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安,“要小心。”她想着司徒这句话的含义,一头雾水。 送走司徒之后,铭金觉得头有些昏疼,便回到卧室睡觉了。醒来的时候,窗外漆黑,铭金觉得口干舌燥,便起身去饭厅喝水,经过姐姐的房间时,她看到门缝中透出光线,看来是姐姐回来了。她轻轻敲了敲房门,里面一阵响动,之后就没了声音。她轻声唤了几下,没人答应,她觉得奇怪推门走了进去。屋内根本没有姐姐的身影,电视柜似乎被人翻过,录像带零乱地摆放着。她又看了书房和浴室,依然没有姐姐。姐姐不在,灯为什么会亮着?刚刚的声响又是怎么发出来的?她纳闷地走出姐姐房间来到饭厅,刚端起水杯,肩膀突然一沉,她吓得一声尖叫,是汪姨。“汪姨,深更半夜的,你想吓死人啊!?”她捂着胸口,没好气地埋怨着。 “对不起,二小姐。”汪姨尴尬地笑笑,“我只是看您来饭厅,想是您饿了。便跟了来。” “我只是口渴,你去睡吧。”铭金喝了口水。汪姨刚要离开,铭金突然想起什么,“汪姨,姐姐回来了吗?” “大小姐晚上打电话说她今天不回来了。” “哦……你去睡吧。”铭金忽然想起司徒医生的话“你要小心”,心中莫名提了一下,“也许是我听错了……”她制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向卧室走去,路过客厅的时候,窗边一闪而过一个黑影,“汪姨,是你吗?”她轻声唤着,无人回应,她自嘲地笑了,“也许真是生病了,连眼睛都花了。”她又望了窗外,一个黑乎乎的模糊人影突然出现在花园中,铭金失声跌在了地上。 “怎么了!?”汪姨闻声跑了过来。 “有人!”铭金站起身惊惶地指向黑影的方向,可是,那里却连个鬼影也没有。她一时不知所措,“刚刚明明有个人影的,而且很像……像外公的身影。”她说完这话,不由抖了一下。转头望向汪姨,汪姨一脸惨白。 “二小姐,你是不是不舒服呀?”汪姨小心问道。 “也许吧,总觉得头昏沉沉的。”铭金摸了摸脑袋,“算了,也许是我看错了。” 二章 铭金醒来的时候,姐姐铭铃刚回来,草草打了个招呼,便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房了。汪姨端着一杯参茶,紧跟着进了铭铃的房间。出来的时候,汪姨略显紧张,谨慎地瞟了铭金一眼,匆匆进了饭厅。午饭的时候,铭金看到姐姐脸色焦黄,很是担心,“姐姐,工作不要太卖命,身体要紧。” “嗯。”铭铃叹了口气,“外公去世,你还小,只有我顶着……放心吧,我没事。” “可是我看你好像很累的样子,要不找司徒医生来看看吧。” “司徒!”铭铃眉毛动了一下,脸色微变,很快用笑掩饰道:“不用了,我只是睡眠不足而已。” 她们正说着话,汪姨端菜走了过来。铭铃望了一眼汪姨,冷冷道:“汪姨,最近公司忙,家里你和小妹要多费心了。” 汪姨谨慎地望了一眼铭铃,点点头。 吃过饭,铭铃回房休息了。铭金觉得无聊,不知不觉来到外公的房间。房间依旧打扫得很干净,铭金坐在书桌前打开了抽屉,里面有一个黑皮本子。她随手拿起来翻看,发现里面竟然写满了字,而且都是一句话——“我会在头七回来的”,是……是外公的笔迹,铭金感到一丝凉气萦绕背后。她拿着本子敲开了姐姐的房门,“姐姐,你看!” 铭铃接过本子,翻看之下,脸色大变,“你在哪发现的?” “外公的房间。” “不可能。”铭铃摇摇头,“外公的房间我都整理过了,根本就没发现这个本子。” “可这的确是外公的笔迹呀。”铭金咽了口唾沫,“难道,外公……” “别胡说!”铭铃喝止了铭金的胡思乱想,铭金将没有说完的话咽了下去。 深夜,铭金睡得正香,窗外突然传来石头相互撞击的声音。这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以前她和外公下棋时,石子拍在石板上就是这个声音。她瑟瑟地走到窗前向花园望去……外公下棋时坐的一张摇椅此时正有节奏地前后摆动着,而摇椅上空空无人。铭金不由得尖叫起来:“姐!姐!……” “铭金,铭金……”铭铃揉着眼睛冲进妹妹的卧室。 “外公……外公回来了。”铭金语无伦次地说道。 刚进屋的汪姨不由得愣在门口。 铭铃猛地睁大双眼,“你别胡说!” “真的!”铭金使劲点了点头,“就在花园,那把摇椅上。” 铭铃望着颤栗不止的铭金转身向花园跑去,铭金和汪姨也跟了出去。远远望去,椅子一动不动地杵在原地,四周寂静,铭铃叹口气,“铭金,是你太想外公看花眼了吧?” “不!刚才那椅子还在摇摆,还有下棋的声音……真的,我看到了,也听到了。”铭金笃定地说道。 “也许只是风吧。”铭铃打了个哈欠,拍拍铭金的肩膀,“明天让汪姨给你煲些安神的汤。” 三章 铭金起来的时候,铭铃已经上班了。铭金洗漱完毕,汪姨端着一碗汤走了进来,“二小姐,这是龙眼牛展汤,是大小姐特意要我给你做的。” 铭金接过碗,又想起昨晚的事情,“汪姨,昨晚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没听到。”汪姨摇摇头,“快喝汤吧,要不凉了。” 铭金一边喝汤一边想,难道真的是自己眼花耳鸣了吗? 下午的阳光很好,铭金觉得自己不能总憋在家里,于是便去了她以前常去的一家咖啡馆。街上车水马龙,她望着窗外的繁华,不由得又想起了外公……忽然铭金愣住了,人群中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外公!是的,是外公。一眨眼的工夫,身影被人群挡住了。她霍地站起身,使劲揉揉眼,还好那个身影呆呆地站在原地。迟疑片刻,铭金匆匆结了账跑到街上,那个身影再一次消失了,她焦急地四下张望,眼神霍地定格在对面的一条巷口。那个背影正往巷子深处走……她怯怯地跟在后面。巷子狭长,走了许久,才看到出口,又走了几趟街,身影一闪,她急忙跟了上去,可是跑出街口,那身影又一次消失了。她忽然发现对面竟是墓园,外公的私人墓地就在里面。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慌,转身想要离开,突然看到姐姐带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进去。她觉得奇怪,但还是没有勇气跟进去,呆怔了一会儿离开了。 晚上,铭铃又没有回家。汪姨做好饭,铭金只吃了几口。汪姨不安地望着铭金,“二小姐,你怎么只吃这么点?至少也要把汤喝了呀。” “汪姨,姐姐今天又不回来了?” “对。大小姐说她出差到外地几天。” “外地?”铭金糊涂了,今天她还看到姐姐出现在墓地,“她什么时候走的?” “早上的飞机,估计现在应该到了。” 铭金蹙紧眉毛,她想不明白,姐姐为什么要骗她呢? 夜里,铭金辗转难眠睡不着,满脑袋晃得都是那个酷似外公的身影。她打开灯,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她询问是谁,却无人回答。她打开房门,门外无人,正想关门的时候,隐约听到有人说话。她犹豫了一下,蹑手蹑脚出了房间。近了,才听清是汪姨的声音,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她来到客厅,看到汪姨正跪在地上,手里拿着香,不住地磕头。她刚想喊汪姨,忽然看见落地玻璃门上映出一个影子,借着月光,可以清楚地看到是外公的样子。她吓得尖叫,那影子倏地不见了。汪姨也吓了一跳,回头看见是她,慌忙扔掉手上的香。 “二小姐,你怎么还没睡?”汪姨僵硬地笑笑。 “你刚才看见什么没有?”铭金跑到汪姨身边,紧张地向院里望了一眼。 “没有呀。您早点睡吧。”汪姨想离开,却被铭金一把拉住。 “没看见什么!那你刚才在干什么?”铭金指着地上的香。 汪姨低着头,轻身道:“二小姐,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我怕会吓到你。” “你看到什么了,是吗?” “是。我……我看到老太爷了。” 铭金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再次望向院子的时候,外公的身影又出现了。她觉得一阵眩昏……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司徒医生坐在她身边,“你醒了。” 铭金猛地坐起来,惊慌失措地大喊:“我见到外公了……”这时,汪姨突然走了进来,司徒忙示意铭金不要说了。 “二小姐,你醒了。”汪姨关切地走过来,望向司徒,“司徒先生,二小姐她没什么吧?” “嗯……她情绪很不稳定,我看还是住院观察一段时间为好。” “我没……”铭金刚想反驳,司徒暗中攥了一下她的手,她愣了一下。领会了司徒的意思,铭金接口说,“也许,我真的需要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汪姨,你去替我准备一下,我今天就去。” “好的。” 四章 办好手续之后,汪姨刚走,铭金就找到了司徒,“司徒医生,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司徒浅浅一笑,答非所问:“你知道你姐姐去哪里了吗?” 铭金想了片刻,“姐姐出差了……” 司徒摇摇头,“不!她还在这个城市。” “你怎么知道?”铭金惊讶不已。 司徒笑了笑,从衣服中取出几张照片,递给了铭金。铭金接过,发现竟是那天她看到姐姐和那个男人出现在墓园时的照片,另外几张是她当天的照片。“你跟踪我!?你到底是谁?”铭金愤怒地质问。 “别生气。”司徒将照片收回,“我不是什么医生,我是市局的一名刑警。我做这些,都是你外公的意思。” “刑警?外公?”铭金错愕地望着司徒,许久才如梦初醒,“你不要胡说八道,外公已经过世了。” “雷老根本没死,这一切都是雷老故意安排的。” 铭金此时完全懵了,她是看着外公入土的,“外公没死?” 司徒叹了口气,掏出警官证在铭金面前晃了一下,“现在你相信了吧?”铭金木讷地点点头。“其实你外公根本就没病,他之所以装病是因为汪姨。” “汪姨!?”铭金蓦然紧张起来,“她怎么了?” “雷老怀疑汪姨在他的饭食中下毒。” “这怎么可能?”铭金用力摇着头,“汪姨在我们家几十年了,她不会做这种事的!” “你外公也是这样想的。”司徒突然冷冷望着铭金,“所以,雷老认为一定另有他人。” 铭金感觉司徒眼神异样,她立刻醒悟,“怎么,你怀疑是我指使汪姨?” “不。”司徒摇头,“如果是你,我们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谈话了。我怀疑是你姐姐铭铃。” “怎么可能!?姐姐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铭金笃定道。 “我也只是怀疑。”司徒耸了耸肩,“不过,我劝你要小心汪姨,我将你家垃圾桶里的食物拿去检查过,发现其中含有一种慢性毒药。还有,今天的事情你绝对不能告诉你姐姐,我还是司徒医生,汪姨还是管家,明白吗?” 铭金点点头,“我能见见我外公吗?” “现在还不是时候。不过,我想请你帮个忙,我想去你外公的私人墓地看看。我要搞清楚铭铃那天带着那个男人去做了什么。” 铭金望着司徒的背影,她现在明白司徒为何有那样犀利的眼神了。 第二天,司徒和铭金来到外公的私人墓地,一切如故,铭金没看出有什么异样。出来之后,她好奇地问司徒:“司徒,你发现什么了吗?” 司徒点点头,“你没发现墓地的土是新土吗?如果我没猜错,铭铃那天找来那个男人是来挖坟的。她很聪明,她怀疑你外公没死,想要来个开棺验尸。” “姐姐为什么要这样做?”铭金不解。鬼故事 “答案只有一个,下毒的人就是她。”司徒转头盯着铭金,发现其脸色异样,忙又道:“好了,快回医院吧,汪姨该来给你送饭了。” 铭金和司徒刚回到医院,汪姨就来了,和其一同来的竟还有铭铃。铭金看到姐姐立刻装出一副吃惊的表情,“姐姐,你怎么来了?” “汪姨给我打电话说你病了,我就赶紧回来了。”铭铃坐在铭金身边,关切地望着铭金,“怎么样?还好吧?” 铭金望着铭铃,突然间感觉姐姐似乎变了,变得让人难以捉摸了。“没什么,司徒医生说我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她笑道。 听到司徒的名字,铭铃皱了一下眉。这时,汪姨端着饭走了过来,“二小姐,该吃饭了。” “姐姐来喂你。”铭铃接过饭,舀了一勺,放到铭金嘴边。铭金犹豫了一下,一口吞了下去。 吃罢饭,铭铃和汪姨便离开了。铭金立刻跑到厕所,将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呕了出来,之后,拿给了司徒。经过化验,果然不出司徒意料,这饭食里确实含有慢性毒药。铭金完全不知所措了,家中竟然有人要害她,而且,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她至亲的姐姐。她真的怕了。 五章 几天之后,铭金回到了家,可是一直没有见到姐姐。问汪姨,汪姨也说好几天没见大小姐了。又过了一个星期,铭铃依然没有消息,好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公司的电话接连不断地打到家中,无奈,铭金只好去了公司一趟。在公司,她安抚完员工之后,便来到铭铃的办公室。她无聊地打开电脑,找到一个影音文件,点击之下,却大吃一惊。只见汪姨出现在画面中,她快速地打开保险柜,取出一沓钱之后,匆匆逃离了现场。铭金看着画面,恍惚明白了什么。她没有回家,找到司徒,将拷贝的软盘拿给他。司徒看后,告诉铭金,汪姨一定知道铭铃的下落。 铭金忐忑不安地回到家,入夜的时候,突然下起磅礴大雨,直到第二天早上雨才停。铭金起得很早,她打开窗户,吸了口清新的空气,突然嗅到一股腐烂的臭气。她来到后院,寻着气味,来到一大片花簇旁。拨开花簇的一瞬,她吓得愣住了。在花簇下泥泞的土表,竟然突兀着一只人手。她恐慌地拨开泥土,一个人脸逐渐呈现在她面前,竟是姐姐铭铃。她跌跌撞撞地跑回屋内,向汪姨房间跑去。推开房门,却倒吸了一口凉气——汪姨笔直地垂在房梁上,已经气绝。她立刻报了警。不大一会儿,司徒便带着一队警察来了。 “姐姐和汪姨都死了!”铭金一把抓住司徒,“我好怕!我要见外公。” “你外公不会见你的。”司徒冷冷道。 “你什么意思?”铭金不解地望着司徒。 司徒突然拿出手铐,一把铐住铭金。“你这是干什么?”铭金拼命挣扎。 “我现在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你。”司徒边说边拿出一封信,“这是汪姨寄给警局的一封信。” 铭金脸色闪过一丝恐慌,颤颤巍巍地接过信: “我叫汪玉珍,是雷老先生的管家。这是一封自首信,因为是我杀死了雷老和大小姐的。 几个月以前,我因为家中急需钱用,便偷了老太爷保险柜中的钱。没想到,这件事被秘密摄像头录了下来,并且被大小姐知道了。当时,我很害怕,可是,大小姐却说只要我答应她的一个条件,她就会把录像带给我。我立刻答应,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大小姐竟然为了尽快得到遗产而让我下毒害老太爷。无奈,我只好在雷老每日必喝的参茶中下毒。可没下几天,我便不敢再下了,可我没想到,几个月后,老太爷还是病倒了。后来我才明白,原来那参茶本身就有问题。我吓傻了,因为我知道那是二小姐上学时特意买给老太爷喝的。再后来,二小姐放假回来了,老太爷也去世了。我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大小姐竟再一次威逼我去害二小姐。我只好答应,并且想尽方法寻找那盘录像带,可是一直一无所获。后来,二小姐生病住院,我趁机向大小姐摊牌,要她立刻将录像带交给我,否则我就和她同归于尽。大小姐当然不肯,气愤之下,我和她发生了争执,并失手杀了她。我很怕,将大小姐的尸体偷偷埋在了后院中。之后,我每日心神不安,我知道此事早晚是要败露的,于是,我鼓足勇气写下了这封信,希望政府能够宽大处理。我会尽快前去警察局自首的。” 铭金看完信,脸色立刻铁青起来,“她这是诬陷,我没有害我外公,都是铭铃和汪玉珍干的!我要见我外公,亲自对他说。” “你还要狡辩吗?”司徒怒视着铭金,“要我把你害人的过程再重复一遍?好吧,你和铭铃共同害死了雷老,事后,你知道必须除掉汪玉珍,你才会安心。于是,你每日装神弄鬼,想找机会制造一个冤魂索命的故事出来。可是,后来,你无意中听到了铭铃和汪玉珍的对话,你一边装神弄鬼一边思索一个更快更让人心服的除掉汪玉珍的计划。事情终于有了转折,铭铃失踪之后,你知道这是下手的绝好机会,于是,你出院回家的第一天,便将汪玉珍杀死了,并制造了一个因为自责而上吊自杀的假象。” “你胡说!我根本就没有杀人!外公是铭铃和汪玉珍杀死的!”铭金咆哮着,“我要见我外公!我要亲自告诉他!” “对不起,你外公已经去世了。”司徒叹了口气,“可怜他老人家,到死都不愿相信是他自己的亲人杀害了他。” “你骗人,你明明说外公还活着。” “如果不这样说,你们怎么能露出破绽。”司徒冷笑道,“你们姐妹还有汪玉珍为了钱杀人,终究是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的。现在,二小姐,请你跟我们去一趟警察局吧。” 铭金听完司徒的话,一下跌坐到了地上。她没想到她费尽心机设计的一切,到头害人害己,落得一场空。 当一个人认为钱可以买到一切的时候,那么所有的亲情、爱情、友情都会抛到脑后,最终暴露人性可悲而邪恶的一面。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被钱蛊惑。 ...
1、诡异婚俗 卓玲在小镇上,算是比较拔尖儿的女人。年轻的时候,她对自己婚姻的期望值过高,高不成低不就地谈了几次恋爱。一来二去,卓玲的年龄一天天大了,却依旧待字闺中。后来,卓玲认识了一个男人。那男人名叫高兵,前妻在一年前因病过世了,留下一个五岁的小孩。 卓玲托人打听了一下高兵的情况,知道高兵的家景原本不错,但是因为给前妻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她心想,这个男人还不错。就这样,卓玲和高兵谈上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的感情水到渠成,便商量着什么时候把婚事办了。 这天,卓玲正和高兵讨论着结婚时还要注意些什么时,突然发现高兵的神情有些异样,就问他怎么了。高兵吞吞吐吐地对卓玲说:“在我家乡,再婚时有些个风俗,我怕你不习惯。”卓玲奇怪地问:“有什么风俗啊?”高兵答道:“死了老婆的男人续弦,婚事不能大张铺陈。” “那些都是虚的,只要你对我好就行。”卓玲笑着安慰高兵。 高兵继续说道:“还有,新过门的新娘,要在新婚之夜去祭拜一下男人的前妻。”高兵的话一出口,卓玲便皱起了眉头,这件事儿确实有些为难她。考虑了好半天后,卓玲终于艰难地点了点头:“既然是你们当地的风俗,别人能做,我也能做。” 高兵看着卓玲,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2、新婚之夜 两人的婚礼办得简单而热闹。 送走最后一个客人之后,卓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道:“结个婚这么累人。”高兵脸上露出几分歉意,说道:“辛苦你了,等办完了事儿,你就早点休息吧。”卓玲猛然醒悟过来,今天是自己和高兵的洞房之夜,脸不由得悄悄地红了。 “我去准备一下,很快就好的。”说完话,高兵返身急匆匆地跑上了阁楼。 卓玲心神不宁地等了片刻之后,高兵手里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从阁楼上下来了,走到她身边,说道:“咱们走吧。”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问道:“去哪儿?”高兵低声说道:“去告诉她,我又结婚了。”她猛地想起婚前高兵讲过的那个婚俗,她的心一下凉了半截。 高兵见卓玲的脸色不对,讪地说:“你要实在不愿意去,就不去吧。”卓玲抬起头来看了看高兵,挤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我答应过你的事,不会反悔的。” 3、姐,一起去睡觉吧 来到前妻的坟前,高兵从黑色塑料袋里拿出香烛纸钱、糕饼水果等祭品一一摆好。 高兵蹲在坟前给前妻烧着纸钱,一边烧一边低声念叨:“阿娥,我又结婚了,阿玲是个好女人,她会照顾好我和晓帆的……”火光映照着高兵的脸庞,两行泪水挂在他的脸上。卓玲在高兵身边蹲了下去,从他的手里拿过一叠纸钱,一言不发地烧了起来。她在心里默念道:“姐,你放心去吧,我会照顾好他们父子俩的……” 烧完纸钱后,高兵在墓碑前跪了下去,卓玲犹豫了一下,终于也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对着墓碑拜了几拜。拜完之后,卓玲正要起身,高兵却突然拉住了她。卓玲被高兵的举动吓了一跳,嗔怒道:“你干吗?” “按照风俗,你还得给她说一句话。”高兵小心翼翼地对卓玲说。 “说什么话?”卓玲看见高兵定定地盯着自己,眼神有些怪怪的,心里便忐忑起来。 高兵把嘴凑到卓玲耳边,轻声说道:“你要跟她说‘姐,一起去睡觉吧’。” 卓玲的头皮蓦地麻了! 回家的路上,卓玲一直紧紧地攥着高兵,脚步也迈得飞快,她始终觉得,除了自己和高兵的脚步声外,背后还有一些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她拉了拉高兵的手,悄悄问道:“你听到背后有什么声音吗?” 高兵停下脚步,回头望了望,说道:“没有啊。”这时,卓玲也停了下来,鼓起勇气回头看去,果然什么都没有。 两个人继续赶路,可没走几步,卓玲又隐约听到有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一次,她似乎听出那声音有些像脚步声。但那脚步声又和常人的脚步声不太一样,听上去断断续续、若有若无。 难道,她真的跟来了? 4、三个枕头 回家以后,高兵让卓玲回卧室去休息,自己朝厨房走去。卓玲问他这么晚了,去厨房干吗。高兵回答道:“你辛苦了一夜,我去烧点水给你烫烫脚。”卓玲心里涌过一股暖流,高兵的体贴或多或少地把她心里的阴霾驱散了些。 卓玲回到卧室,走到那张崭新的婚床边,顺手掀开了铺在床上的被子。可是,当她的目光落到床上时,却蓦地呆住了!床上,并排放着三个大红色的枕头! 而与此同时,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搭在了卓玲的肩上……“啊——”卓玲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恐惧,尖声叫了起来! 那只手猛地缩了回去,卓玲听到高兵在身后问道:“怎么啦?”卓玲回头看去,高兵正满脸茫然地站在她身后。 “床上有三个枕头!”卓玲一把抓住高兵,颤抖着说道。 “是我放的,新婚头三天,床上一定要摆三个枕头。意思是提醒新人,不要忘记旧人。这也是我们这儿的风俗。” “为什么要这样?”卓玲歇斯底里地喊道,她一边喊一边抓起一个枕头,朝门外扔了出去。高兵急忙抓住卓玲的手臂,想要阻止她,可惜晚了一步,卓玲手里的枕头已经被扔到了卧室门外。 高兵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沉声说道:“要是把她惹恼了,她会回来纠缠我们的。” 5、晓帆归来 新婚之夜的诡异婚俗,在卓玲的心里留下了一片阴影。而那阴影,随着另一个人的出现,开始变得更加清晰。那个人是高兵五岁的儿子,晓帆。 高兵和卓玲结婚前,把晓帆送到了父母家里。婚后,卓玲便迫不及待地让高兵把晓帆接回家来,她相信自己一定能够照顾好那个可怜的孩子。 晓帆回来那天,高兵抱着他,指着卓玲让晓帆叫妈妈。可晓帆冷冷地看了卓玲一眼,便生硬地拒绝了:“她不是我妈妈。” 高兵生气地瞪着晓帆吼道:“以后,她就是你的妈妈。”晓帆倔强地紧闭着小嘴,一言不发。 卓玲拉住高兵,劝道:“别吓着孩子。”然后伸手去抱晓帆,晓帆却扭身避开了她的手,然后指着屋里喊道:“妈妈在那儿!” 卓玲尴尬地愣住了。这时,她突然感觉到有人在背后盯着自己,下意识地回过头,顺着晓帆手指的方向望去,却一眼看见了阁楼那扇紧闭的小门。 这天,高兵要去外地谈一笔生意,卓玲给他收拾好了行李,却发现他似乎有什么心事,玩笑道:“怎么,舍不得我和孩子啊?” 高兵点了点头:“我是担心晓帆会找你麻烦。”卓玲笑了笑,说:“你放心,去吧,没事的。” 6、枕头再现 这天傍晚,天气突然转凉了,睡到半夜,卓玲放心不下晓帆,起身去小屋看他,却发现小屋的门从里面反锁了,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事。她赶紧回卧室拿了小屋的钥匙,开门走了进去。看到晓帆嘴角带着一丝微笑,睡得十分香甜。她正准备离开,却感到一阵冷风吹了过来,窗户大开着,急忙走过去关上了窗户。 关好窗户后,卓玲总觉得不大对劲儿,突然想起晓帆睡觉前,自己早已亲手关好了这间屋里的窗户,是谁又把窗户打开了?晓帆的身高,根本就够不着窗户。想到这儿,卓玲有些发毛,她赶紧叫醒晓帆:“你睡觉时,屋里有人进来过吗?” 晓帆揉着惺忪的睡眼,嘟哝道:“有啊,妈妈来陪晓帆睡觉。” 卓玲的头皮一下就炸了!过了好半天,她才回过神来问晓帆:“你真看见妈妈了?” “妈妈说天冷了,晓帆一个人睡觉会蹬被子。”晓帆指了指床的里边,“妈妈就睡在那儿。” 卓玲抬眼望去,一抹刺眼的红色让她的心里一惊。她强压住心里的恐惧,伸手将压在那抹红色上面的被子缓缓掀开——是那个在新婚之夜被她扔出洞房的枕头!卓玲的心底一片冰凉! 卓玲疯了似的抱起晓帆,跑回自己的卧室。晓帆一直在她怀里挣扎呼喊:“我要跟妈妈一起睡,我要跟妈妈一起睡……” 晓帆哭闹了一阵之后便累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可卓玲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7、妈妈在屋里 卓玲第二天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 “晓帆,起床了。”卓玲偏头喊道,却发现身边空无一人。 卓玲急忙穿衣下床,冲出了卧室,一眼看见晓帆正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赶紧说道:“饿了吧,阿姨这就去给你做早饭。” 晓帆扭头看了一眼卓玲,说:“我已经吃过了,你的早饭在桌上,自己吃吧。” 卓玲疑惑地转过头去,餐桌上果然有一份做好的早餐。她走过去,伸手端起一杯牛奶,那牛奶还是热的。 卓玲放下牛奶,问道:“是谁做的早饭?” “妈妈做的。”晓帆头也不回地答道。 卓玲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她抓住晓帆的双肩,冲着他歇斯底里地吼道:“不许撒谎,你妈妈早就死了!” 晓帆被卓玲吓坏了,“哇”的一声哭了,边哭边嚷嚷:“我没有撒谎,妈妈没死,呜……阿姨坏……” 晓帆最后一句话让卓玲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控了,她将晓帆抱到怀里,轻声安慰着:“晓帆乖,是阿姨不好,吓着晓帆了。” 好不容易哄住了晓帆,卓玲回到餐桌旁,端起桌上的早餐,将它们全部倒进了垃圾桶里。 8、午夜脚步声 下午,卓玲闲着没事,开始打扫屋里的卫生。其实屋里并不是很脏,但她怀疑屋里还藏着另一个人,所以想借打扫的机会仔细查看每一间屋子,希望能够发现点蛛丝马迹。 楼下很快就打扫完了,卓玲走上楼,想要打扫阁楼,却发现阁楼的暗锁是锁着的。她回到卧室,找来了一大串钥匙。可奇怪的是,她试遍了所有钥匙,都不能打开阁楼那把暗锁。这时,电话响了。 “阿玲,是我。”电话里传来高兵的声音,“晓帆没和你调皮吧?” “他很乖,你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 “对了,阁楼的门怎么打不开啊?”卓玲突然问道。 话筒里一阵沉默,高兵沉声说道:“阁楼的钥匙只有一把,我带走了,里面没什么,用不着打开。”卓玲听了高兵的话,总觉得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这更增加了她的好奇心。 夜幕又降临了,晓帆倔强地不愿意和卓玲一起睡。卓玲只好先在小屋里将他哄睡着后,再轻手轻脚地把他抱到自己床上。 半夜时分,卓玲突然醒了过来。她睁开眼,心里没有来由地涌起了一丝恐惧。就像是呼应她内心的恐惧一般,天花板上突然传来了一阵动静。动静是从卧室顶上的阁楼里传来的,是一阵断断续续、若有若无的脚步声! 卓玲的心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里,因为她发现,楼上诡异的脚步声,和新婚之夜祭拜完高兵的前妻后,在回家路上听到的脚步声一模一样!好在没过多久,脚步声就消失了,阁楼上再也没了动静。 卓玲正准备躺下,却发现睡在旁边的晓帆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怔怔地坐在床上发呆。 “怎么醒了?快睡吧。”卓玲轻轻地拍了拍晓帆,柔声说道。 突然,晓帆嚷了起来:“妈妈来了……我不跟你睡,我要跟妈妈一起睡……” “妈妈在哪儿?”卓玲脱口问道。 晓帆伸出小手,指着卧室的窗户说:“妈妈在那儿……” 卓玲猛然回头,目光顺着晓帆的手指望了过去。 窗户上,贴着一张脸!那是一张女人的脸,在窗外月光的映照下,那张脸显得格外苍白,看上去没有一点儿生气!无尽的恐惧将卓玲团团包围,她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凝结了,呼吸也变得越来越不顺畅。她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尾声 病房里,卓玲刚苏醒过来,就看见了高兵那张写满了焦急的脸庞。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高兵抱住卓玲,轻声安慰着她。哭了一阵后,她猛地推开高兵,盯着他问道:“阁楼里到底有什么?” 高兵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答道:“阁楼里放的全是她生前用过的东西。” 卓玲怔怔地望着高兵,颤抖着说:“她回来了,就藏在阁楼里!” 高兵皱起了眉头,询问怎么回事,卓玲便一五一十地把这几天发生的事告诉了他。高兵沉默了片刻,问道:“是谁送你进医院的?” “阿姨晕倒了,是妈妈打电话叫的医生。”这时,晓帆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回答道。高兵脸上露出惊异的表情,他定定地盯着晓帆看了片刻,突然站起身来,拔腿冲出了病房。 当高兵重新出现在卓玲的病房里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他看上去有些失魂落魄,脸上还残留着斑驳的泪痕。卓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便伸出手去,将高兵的手紧紧地握住。 高兵回头看了看她,挤出一个很难看的笑容,说道:“她又走了……” “谁走了?”卓玲不解地问道。 高兵没有回答卓玲,他从怀里摸出了一张纸,递到卓玲手上说:“这是她留给你的。” “阿玲: 高兵能够娶到你,我很开心。有你替我照顾他和晓帆,我可以放心地走了。其实,我没有死,这件事连高兵也不知道。我今生最大的愿望,就是陪着高兵和晓帆,幸福快乐地厮守一辈子。可是,无情的病魔却彻底粉碎了我的愿望。 为了治好我,高兵丢下了一切,没日没夜地守在我的身边。我真想就这样享受着他的照顾,一直到死的那天。但是,我却不能这样自私。 我的病不但耗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让高兵丢下了生意,他甚至连晓帆也顾不上管了。为了这个家可以重新好起来,我做出了一个我最不愿意做出的决定。用拒绝继续治疗的方法,逼迫高兵和我办理了离婚手续。 可是,离婚之后,他依旧三天两头往医院里跑。为了不再继续拖累他,我让我的父母偷偷把我接回了家,并请人为我垒了一座假坟。当高兵找到我家里来时,我父母就把他带到假坟前,骗他说我已经离开了人世。 高兵把你娶进家门后,我想知道他们父子俩过得好不好,就偷偷回到了家里。但我没料到,我的莽撞会吓着你。我真心地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谅我。 我很爱高兵,也舍不得晓帆。但从今以后,我再不会打扰你们了……” 信还没有读完,卓玲已经是泪流满面,她哽咽着问高兵:“你在哪儿找到这封信的?” “阁楼里,可惜我只找到了这封信,没有找到她……” 高兵话音未落,卓玲已经朝他吼了起来:“你还坐在这儿干吗?继续去找啊,一定要把姐找到,我们一起陪着她,让她开开心心地过完最后的日子!” ...
最近徐南迷上了一款游戏,天天对着电脑通宵达旦打怪升级。舍友刘鑫看不过眼,很委婉地在他旁边劝道:“游戏有什么好玩的,通宵伤身,又影响别人休息……” 可全部心思都放在游戏上的徐南根本没听出来他是在劝诫,反而热心地向他介绍起这款游戏吸引人的地方:“你不知道,这款网游的怪物设计成真人的样子,而且怪物角色更新很快,你杀死那些怪物时,还能放大特写,一刀一刀将它们凌迟至死!如果你不想用刀还可以用炸弹、扫帚、椅子……” 一句话总结,这款游戏就是暴力加血腥,让平时压力大的人群通过虐待怪物的方式来发泄。 刘鑫看着徐南杀红了眼的疯狂模样,摇了摇头,退开了。心想:徐南玩这个变态游戏正玩得亢奋,万一自己劝着劝着,徐南一个不爽,冲上来揍自己怎么办?还是少管闲事为妙。 寝室里其他人也抱着和刘鑫一样的想法,于是大家都没去管徐南,让他沉迷在游戏里,日复一日。 忽然有一天,刘鑫回寝室没看见徐南,颇感疑惑,难道他终于想通,不再沉迷游戏了? 可走近一看,发现徐南的电脑没关,画面停在游戏怪物角色更新讯息上。 刘鑫好奇地瞄了眼,发现这个新怪物挺像徐南的,只是多了几只手几只脚而已。怪物旁边是一排选项,有斧头菜刀炸弹等等,看来就是用这些东西虐怪物的。 刘鑫不由得来了兴趣,平时徐南在寝室通宵玩游戏,吵得自己根本睡不着觉,但又不敢说他什么,心里早就不爽了!这下刚好把怨气发泄在这个很像徐南的怪物角色上! 于是刘鑫拿起鼠标,点击了斧头,又把斧头移到怪物的胳膊上劈了下去…… “啊!”音箱传出一声惨叫,这声音怎么那么像徐南? 刘鑫耸耸肩,可能是自己的错觉吧。 他全神贯注地盯住游戏里那血腥的场面,脑袋里只想着怎么折磨怪物,忘记了吃饭,也忘记了睡觉…… ...
1.楔子 这个店叫作熏骨斋,店内的每一件人骨工艺品都出自店主采星之手,比如胫骨做成的长笛、用头盖骨做成的精致小碗、肋骨制成的扇子。 这里出售的商品件件合法,但“原料”就是另一回事了,心甘情愿在死后成为工艺品永世流传的人,在这个国家并不多,所以接手这家店之初,采星曾经干过掘墓的勾当。 夜深人静,采星悄悄挖开一座荒冢,捧着一具无名枯骨用艺术家的眼光审视,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 后来,她索性买通殡仪馆,再也不必为“原料”发愁了。 她的助手孙迪,曾经是一名外科医生,帮她打理着店里的生意,以及她的日常生活。 2.店主的秘密 今天要见的客户是一家制药公司的老板,姓宋,四十岁,大腹便便,说话的时候总是咄咄逼人、唾沫横飞、用粗壮的手指敲打桌子。 采星来见他只有一件事,把他前妻留下的“东西”交给他。当知道那个奇怪的摆件是用前妻的骨头制成的时候,宋老板拼命摆手:“不不不,我不要这个东西,我不能把这东西放在家里,会给孩子们造成不好的影响!” “先生,李女士叮嘱我,一定要将它交给你,这和在家里供奉骨灰没什么两样。” “我又不是买不起墓地。”宋老板小声嘟囔着,下意识地遮掩自己的新婚戒指,前妻自杀之后不到一个月,他已经和自己的秘书谈婚论嫁了,孙迪心中涌起一阵对这个男人的厌恶,只是脸上依旧不动声色。 说服不成功,两人只好告辞,采星正愁眉不展地想着对策,孙迪提醒她:“他刚才不是说家里有孩子吗?” “对哦,马上去他家里。” 两人在宋老板的家附近埋伏了一上午,下午两点,一个小姑娘背着书包从家门走出来,采星拦住她,温言软语地试图说服她,最终小姑娘接受了这个“礼物”。 “搞定!”采星神清气爽地说。 孙迪朝那栋豪华的别墅望了一眼,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变成一座人心惶惶的鬼宅吧。 出自采星之手的工艺品,用通俗的话来说,上面寄宿着死者的怨气,把它送到当事人手里,正是熏骨斋的业务。 而它一旦被接受,是绝对不可能扔掉的,就算你把它扔到天涯海角,一转身,它又会出现在客厅的桌子上。 回去的路上,采星的“怪病”又开始发作了,她倒在后座上,脸色苍白如纸,用颤抖的声音说:“孙迪,开快点!” 一路风驰电掣回到熏骨斋,采星立即去检查信箱,里面果然多了一封信,采星用颤抖的手撕开,把里面的一粒黑色药丸扔进嘴里直接吞咽下去,就像一个毒瘾发作的瘾君子。 疼痛终于平复下来,她擦掉额头上的冷汗,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也不知道这种日子要到什么时候才是头。” 每完成一次这种业务,就会有一封信寄到熏骨斋,里面有一粒可以压制她“怪病”的药丸,以及一张匿名支票,这是小店唯一的财源。 这封神秘的信从哪里来,熏骨斋又是什么人创建的,每次孙迪问起,采星都回答:“我也不知道!” 她到底是不知道,还是不肯说呢?孙迪想。 3.被报复 深夜,孙迪悄悄走进店里,手电筒在架子上来回扫着,终于,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那是一个镶满祖母绿和萤石的骷髅头,经釉化处理的骨质闪烁着陶瓷般的光泽,这是采星的得意之作,有一次聊天的时候,她偶然提起,骷髅的主人是她曾经的心上人。 孙迪用小刀刮下一点儿骨屑,装进一个小袋子里,然后悄然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桌上摆放着满满当当的烧瓶、试管和药剂。他还记得大学里的课程,只需几个步骤,就可以从骨样上推断骨龄和死者的死亡时间。他做这些是为了多少了解一点采星,她本人对此一直讳莫如深。 孙迪在一张纸上写下一串数据,略扫一眼,已经在脑海中演算出答案:骨龄三十岁,死亡时间五十多年前。对此他并没有感到太惊讶。 记得来这里的第二年,有一天晚上,采星腹部插着一把匕首摇摇晃晃地走进来,孙迪想要叫救护车却被她阻拦住,她要了一瓶酒之后便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次日一早,采星毫发无损地出现在孙迪面前。 从那时开始,孙迪对这位店主就有一个印象:她并非普通人。 一声爆鸣打断了他的思绪,片刻后,外面传来采星的叫嚷声。 “失火啦!” 有人把一个燃烧着的瓶子从窗户扔了进来,小店里顿时烈焰熊熊,两人拼命从浴室打水将火扑灭,望着满屋被烧毁的珍藏,采星怅然若失。 孙迪在门上发现用喷枪写的一行鲜红的大字:“毁人全家,不得好死”。 “又被人报复了?”他问。 “是的吧。” 熏骨斋代人消怨,所以被人报复是时有发生的事情,采星低眉耷眼,默默垂泪:“我也不想的啊,为什么非要怪到我头上。” “先去睡觉吧,明天再收拾。”孙迪体贴地道。 宋老板赶来的时候,双手紧紧地抱着“前妻”。 “老板!高人!”宋老板一见采星便“扑通”一声跪下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求求你,把这劳什子收回去吧,我真的要受不了了。” 采星皱眉:“对不起,我帮不了你,这一切都是你自作自受。” “事情真的不像你想的那样,她活着的时候我一次也没虐待过她,你想要什么?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我求求你了。” “孙迪,送客。” 宋老板被“请”出去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孙迪哭诉,他曾经是个不得志的小职员,为了前途去追求老板的女儿,后来他如愿以偿地升为总经理。这段婚姻虽然动机并不光彩,但他未曾有一日忘记过自己的一切是怎么来的,所以对待妻子很是殷勤。 然而那个女人是个控制狂,她的控制欲渗透进每个角落,他和哪个女职工多说了几句话,她就会哭着闹着要他把人家开除…… 后来,他真的有外遇了,和自己的女秘书。 东窗事发后,他和妻子爆发了一场争吵,控制欲极强的妻子竟然以死相逼。那天,当他和情人幽会的时候,妻子打来电话说,如果三十分钟内不赶回来,她就自杀。 “那你就去死好了!”有生以来,他第一次生出这种恶毒的念头,但是这个惯于做老实人的丈夫还是开车赶了回去,只是故意绕了几条弯路。当他赶到家时,妻子真的已经死了!望着吊在门框上的妻子的尸体,他竟然有种解脱般的快感。 讲述这段过去的时候,宋老板哭得像个泪人:“我知道我犯了罪,但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那个女人活着的时候折磨了我十年,连死了也不肯放过我吗?” 面无表情地听完,孙迪安慰似地捏了捏宋老板的肩膀,他现在也无法判断眼前这个男人是良善还是丑恶。 世事就是这样,从来就没有黑白分明,人是最复杂的动物。 4.药 “孙医生,那个女人昨晚又回来了,我快要熬不下去了,快救救我吧。” 从客户那里赶回来时,孙迪收到宋老板发来的短信,上次出于好心留了号码之后,孙迪俨然成了他的心理医生,每天都要接收到这种负面信息。 不过从孙迪冷酷的本性出发,他也很有兴趣观察一下,一个正常人是怎样被一步步逼疯的。他回了两个字:“忍耐”。 前面不远处,采星正迫不及待地检查信箱,可是这一次,那封神秘的信却没有及时寄到,孙迪安慰她说可能是邮差被什么事耽误了,然后扶她进了卧室,泡上一杯红茶。 被病痛折磨的采星苦不堪言,额头上沁出豆大的冷汗,孙迪以前是医生,却也无法诊断这到底是什么病。 采星的病只能吃那种药来压制,想得到那种药就必须履行代人消怨的职责,这条神秘的线维系着熏骨斋的存在。 “孙迪,快去看看信来了没有。”“还没来吗?你再去看看。” 这一整天,孙迪的腿差点跑断了,终于傍晚时分,他推门进来,扬了扬手里的信封,采星抢过来,把里面的药丸倒在手心,一口咽了下去。 “好些了吗?” “头没那么痛了,奇怪,这次的药好像药效差一些。” 采星嘀咕的时候,孙迪将一张随信附来的纸条悄悄藏进袖子,转身说:“我去准备晚饭。” 离开卧室后,他展读那张纸条,上面是一串复杂的化学分子式,读着读着,他露出一抹阴森的笑。 “孙迪!孙迪!” 次日晚上,采星在屋里叫喊,孙迪推门进去,采星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大概是痛得不能自已,不停地用脑袋撞地,额头上一片乌青,她抬起脸,眼圈黑得可怕。 “孙迪,又发作了,昨天的药不对劲儿!” “稍等一下。” 孙迪去了又回来,不多时他把一颗药丸交到采星手里,她不顾一切地吞下去,痛苦随即消去,只是身体深处还残留着一丝没有完全断根的病痛。 “你从哪里来的药?” “我这里还有很多。”孙迪把一个塑料瓶放在桌上,里面装得满满的,都是那种药丸,他平静地解释说,“你忘了,宋老板是制药公司的,我拜托他做了一下药性分析,然后造出这种仿造品。” 采星震惊地看着他。 “宋老板给我的化验单上显示,你那种药里面有两三种成分是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的,所以仿制品的药效会差一大截,但也不全是完全没用。” 采星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这么做绝不可能是为了她好。 只见孙迪从口袋里拿出一颗药丸,正品的光泽是仿造品无可取代的,他将之扔在地上,用皮鞋碾成粉末,如同撕掉一张面具般,他郑重宣布:“从现在开始,我掌握着你的弱点,你必须服从我!” “为什么?” “老板,你还记得,那个被你毁掉的医生吗?” 5.往事 法庭的判决书上称那是一起医疗事故,在那份判决书下来之前,孙迪是个意气风发的外科医生,有着锦绣般的前程。 当那个车祸伤患在深夜送来的时候,为了争取抢救时间,他没有等家属来签手术风险协议,结果在麻醉环节出现了差错,病人死在手术台上——没有征得家属同意开始手术,最后病人死亡,于是责任就落在主治医生的肩上。 孙迪顶着舆论的风浪,原以为熬过去就算完了,结果一盏做工精美的骷髅灯被送到他的住处,他日日夜夜饱受折磨,最后心力交瘁的他连手术刀都无法握牢,只能含恨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 他可以忍受来自现实的一切怨恨,但唯一不能原谅的是打着“天谴”旗号,却做着落井下石之事的熏骨斋,以及亲手将骷髅灯送来的采星。 所以他改头换面,成为今天的孙迪,只为了等这样一个复仇的机会。 他无法杀掉采星,却可以控制她的弱点,孙迪捏着一粒药丸,品尝着复仇的美酒,用温和的语气说:“老板,凝视深渊之人,亦将被深渊凝视。” “你想要什么?” “三年来我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只为了此刻能面不改色地说,告诉我,杀掉你的办法。” “你会后悔的!” “我宁可后悔!我所经历的一切,我被毁掉的人生,难道只有一句自作自受吗?总该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采星缩着身子,肩膀抽动,默默哭泣着,她怕的并不是死,甚至可以说她期待死已经很久了,只是她不愿面对这孤独的死。 “告诉我。”孙迪平静地催促。 “院子的槐树下面,有一本书,在那上面签上你的名字……”采星抬起泪水涟涟的脸,“那是杀掉店主的唯一办法,只是你会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如果你真的想要报复我,就永远离开这里,因为这里才是真正的地狱。” 孙迪微笑着起身,不多时,院里传来一阵掘土的声音。 他骄傲的本性已经替他做出了选择,采星以额触地,露出苦涩而解脱的笑容,五十年前,她怀着与孙迪一样的怨恨杀死上一任店主时,那个老人也曾经露出这样的微笑。 现在她懂了。 6.新店主 孙迪将签上自己名字的那本书重新包好,埋进槐树下面,那可能是他这辈子看过的最枯燥的书,上面只有长长一串名字,那些褪色的名字就像一座座无名碑,记录着这个小店漫长的过去。 聪明如他,当然明白签上名字意味着什么,但他还是照做了。 当打开采星的卧室时,地上倒着的是一具已经化成枯骨的尸骸,他如愿以偿,但自己并没有那么开心。 他在自己的手指上咬了一口,伤口渐渐愈合,他也变成了和采星一样的怪物,这时他才真正害怕起来,于是他做了每一任店主几乎都做过的事情——逃! 孙迪带上胡乱收拾的行李离开小店,但脚刚踏出店门,突然,一股强烈的痛楚袭来,他倒在地上,额头上沁出大滴的冷汗,腹内如同刀绞。 他拼命爬回店里,那种病痛才缓缓消失,孙迪倚在门框上,面色苍白,他抬头看匾额上“熏骨斋”三个大字,这里将是他一生栖居的地方。 这个一生,在下一任店主自愿奉上姓名之前,将一直一直延续下去。 “呵,采星,你说对了,我真的后悔了。” ...
第一节 章磊的一只脚刚踏进门,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向他扑去。 “哟,小路长胖了,我抱不动了,哈哈。” 章磊拍拍怀中小儿的屁股,轻轻地把他放了下来。 “哥哥,你终于来看我了。” 一个大大的笑容在小小的脸蛋上绽放开来。 “小路,姐姐没骗你吧,我把哥哥带来喽。” 挽着章磊的胳膊的女孩儿娇笑着,继续说道:“我去喊外婆出来。” 章磊点点头,便牵着小路的手,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小路,你好像又长高了不少,仔细一看,跟我越来越像了,你不会是我妈瞒着我的第二胎吧。” 小路爬上章磊的大腿,躺进他的怀里,眯眼道:“你放心,你妈妈只生了一胎。我长高……都是哥哥的功劳啊。” 章磊认识小路,还是因为他的女朋友李佳瑶。跟李佳瑶相恋三个月的纪念日,李佳瑶就带着他回了家。 李佳瑶父母双亡,由外婆抚养长大,小路则是外婆捡来的孙子。 第一次看到小路的时候,章磊就特别地兴奋。莫名地,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这使得他对小路一点隔阂都没有,反倒亲热无比。 到了现在,认识不过两三个月,小路在章磊心中的地位就已经超过了李佳瑶,好似他的亲弟弟一般。 只是,这个弟弟的性情和身体让章磊觉得不可思议。 小路今年九岁,正是最顽劣的年纪。虽然大部分时间他都表现得像一个正常的九岁的男孩子,但是,有时候,他却表现的像个成年人一样,如此刻一般,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让章磊摸不着头脑。 不过,章磊已经习惯了,追问下去的话,小路就会用撒娇来敷衍他。即使这样,也没有影响到章磊对小路的宠爱。 而且,他似乎生长的太快了。仅仅几个月的时间,他的个子和体重就超过了隔壁邻居家十三岁的孩子。 “章磊,你来了啊。” 一把沙哑的声音在静谧的客厅里响起。 章磊抬头,就见到李佳瑶的外婆正在她的搀扶下朝这边走来。 “外婆,身体还好吗?” 章磊摸了摸后脑勺,本能地想站起身,却发现小路已经睡着了。 “还行,你已经好久不来看我和小路了。” 外婆笑笑,一口残缺不齐的牙齿暴露在外,显得有些诡异。 章磊有些坐立不安,每次见到李佳瑶的外婆,他都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因为,她太热情了,并且总是热衷于把小路往他的身边推。 “最近太忙了。这样吧,外婆,我带佳瑶和小路去我家玩玩,我爸妈一直都挺想见见他们的。” “好啊。” 外婆笑的更开心,也更诡异了。 “爸妈,这就是小路和佳瑶。” 章爸章妈本来喜气洋洋的脸突然就凝固了,弯弯的嘴角僵在原处。 章磊暗中扯了扯章爸的衣角,章爸立即反应过来,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对李佳瑶说:“小磊经常向我们提起你呢,快请进吧。” 李佳瑶虽然有些弄不明白章爸章妈奇怪的表现,不过还是笑了笑,进了屋。 “不欢迎我吗?” 一把响亮的童音打破了此时还算和谐的气氛,空气仿佛也凝固了,一时间,谁也没有动作。 “小磊,跟我进屋一趟。” 突然,章妈板着一张脸,将章磊拉走了。 “妈,你和爸到底是怎么了?” 章磊不解地问。 “那个小孩儿……他是鬼。” 章妈瘫坐在床上,眼里蓄满了泪水。 “什……什么,妈,你别胡说,你又不是什么道士,你怎么知道他是鬼?” 章磊佯装镇定,还想继续说什么,却被章妈打断,“你小时候的相册还在吗,去翻一翻吧,有些人,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章妈说了一句让章磊摸不着头脑的话,便背对着他躺下了。 “你出去招待他们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章磊迟疑的朝门口走去,还没走到门边,就听到身后传出一阵压抑的哭泣声——章磊听出来了,这里面的愧疚、痛苦和绝望。 章磊回到客厅,客厅里僵滞的气氛使得他心烦意乱。“我学校里突然有点事情,我先去处理一下,你们俩就先回家吧,我会去找你们的。” 这话是对着李佳瑶和小路说的,他不是不想管他们,而是他的心太乱了,他必须得去学校一趟。 疾步穿过花园里的羊肠小道,一幢七层高的楼房便出现在章磊的视线里。 他小跑过去,爬上七楼,狂踢703寝室的门。 “诶,章磊,这么急干嘛?你的脸色……好差。” 来开门的男生一脸茫然的看着章磊。 “你这周不是没课了吗,怎么突然回来了?跟家里人吵架了?” 跟章磊关系最好的室友杨力关切地问。 章磊在床底下忙碌着,无暇回答杨力的问题。一摞摞布满灰尘的书被他搬了出来,最后,他拿出一本布满灰尘的相册。 他轻轻地拿开结下的蛛网,拍开封面的灰尘。翻开第一页,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出现在他的眼前,原来我小时候的长这样。章磊心想。 翻到第十页的时候,章磊手中的相册毫无预兆的摔落在地。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章磊连连后退。 “你到底怎么了,不是说不想知道小时候的事情吗?” 杨力走到章磊面前蹲下,奇怪的看着他。 “杨力,你说……一只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鬼,接近你,有什么目的?” 杨力见章磊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便立即明白过来,他一定是遇上紧急的事情了,或许……和鬼有关? “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接近我?他一定是想代替我成为人。” “是吗?” 一滴泪从章磊的眼里滑落,忽然,他笑了。 不顾室友的诧异和关心,章磊像一阵风一样,又跑走了。 这时候,想去的地方,就只有家了。 一进家门,他就感觉到了家里的气氛不同寻常。“爸,妈?” 他试探着喊了两句。 没有人应。 他小心翼翼的朝父母的卧室走去,却看到了两个形容枯槁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僵尸”。他们的眼珠子突出的厉害,仿佛随时都要坠落。原本丰润的脸颊却凹陷下去,只剩下皮包骨,满面憔悴。 “爸,妈,你们怎么了!” 章磊急忙冲过去。 他伸手,想要摸摸自己的父母,却在将要触到他们干枯的皮肤时,触电般收回了手。 他害怕,害怕一触碰到他们,他们便会在眨眼间消失。 章爸章妈喃喃自语着,仿佛看不到章磊这个大活人一般。 就在章磊不知所措的时候,突然瞟到了母亲手中的一份黑白报纸,他急躁的一把拿过。 这是一份1996年12月份的报纸,黑色的粗体字让章磊心中一寒:医院惊现连体婴,权衡下弃弟保兄。 下面还附有一张模糊的图片,两个红彤彤的婴儿的血肉连接着,相拥的姿势是那么地和谐。 第二节 一瞬间,章磊什么都明白了。 “妈……” 章磊轻声呼唤。 “别伤害我的小磊……别伤害我的小磊……” 妈妈已经成了这幅样子,口中却还念叨着儿子的名字,担心着儿子的安危,章磊的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如洪水决堤般涌出了眼眶。 是时候去找小路谈谈了。 再次站在李佳瑶家门前的章磊,和以往任何一次站在这里的感受都不同。以往他都是抱着喜悦的心情站在这里,而这一次,他的心中却是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愧疚,更多的却是难过。 正想敲门,却发现门开着一条缝。他推开门,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 “干得好,我们离成功又近一步了。” 这是李佳瑶的外婆的声音。 “外婆,收手吧。我……” 李佳瑶的话还没说完,却被外婆打断,“住口!” “我第一次见到章磊时,就警告过你,你不能爱上他。你要是敢……敢爱上他,我一定不会让你好过!” “我……” “佳瑶啊”,外婆的声音放轻,“难道外婆还没有一个男人重要吗?” 这声音里透出一股老年人特有的沧桑感,让人忍不住鼻头一酸。 “外婆……” “好姑娘……” 两人似乎抱团抽泣了起来。 等了半晌,章磊才动了动僵住的步子,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章磊啊,你来了。” 外婆一如既往地露出一口残缺不齐的牙齿,笑得诡异。 “让小路出来吧。” 章磊也不跟她们废话,直接开门见山地说。 外婆怔愣了几秒钟,随即笑出了声,“小路。” 这时,一个和章磊几乎一模一样的男人从一间屋子里走了出来。 “你……”,惊讶过后,章磊发现,真正见到小路的时候,他心中的那一点点愤怒也没有了,剩下的就只有愧疚和难过。 “才一会儿没见,你就跟我一样高了,弟弟。” 章磊笑着说。 与他面对面的小路一言不发,只是沉默地看着他,眼里隐隐透出恨意来。 “看来……你真的很恨我。” “我愿意,真的。” 章磊苦笑一声。 “你愿意什么?” 小路终于开口了。 “把我的身体交给你。” 他顿了顿,“以后,你会有一个温馨的小家,里面有一个贤惠的老婆,几个漂亮的小孩儿。” “那你呢?” 小路嘲讽的笑了笑,他似乎认定了,章磊说出这一番话,完全是情势所迫。 “做鬼也好,下地狱也罢。” 章磊做出一个无所谓的动作,“我只求,你能够放过爸妈,他们……是无辜的。” “小路,你别听他说的!” 外婆激动的说道。“ 他说这些话只是为了博得你的同情心!不仅是他,还有他的父母,他们都该死!要不是他们,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是啊……” “我受了那么多的苦……” 小路喃喃道。 “你跟我来。” 小路突然说。 “小路,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 外婆强势道。 “外婆,有些血腥的场面我不想让你和姐姐看到,会污了你们的眼睛。” 小路微笑。 外婆似乎很满意小路的话,挥挥手,便走进了她的卧室。 章磊跟着小路走进了他先前出来的那间房,他注意道,这间房里,挂满了裱过的画像。 “这是……” “是你,也是我。” 小路微笑着说。 章磊抚摸着画中的一张张脸,稚嫩的、青涩的、成熟的,这些都是一个男孩儿成长的见证。 “哥哥,如果……当初死掉的人是你,你会恨我吗?” 小路凝视着墙壁正中的一张画像——正是他们现在的样子。 “会。所以,来吧,拿走我的身体。” 章磊闭上眼,决绝地说。 “呵呵……” 小路笑了笑,逐渐逼近章磊。 等了好久,章磊都没有感觉到一丝痛楚,他睁开眼,却见小路的脸就在他眼前。 他的脸色苍白,嘴唇发紫,胸口处开了一个大洞,里面被掏得空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只有血。 血汨汨地往外流着,不一会儿便汇成了一条小溪。 “拿命来吧。” 小路渐渐逼近。 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章磊才知道有死去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他一步步的往后退着,身体不自觉的颤抖起来。 终于,他的身体抵拢墙根了。一股深深的绝望从他的心底升上来,蔓延到周身。 小路抱住章磊的头,狠狠地往墙上砸去。 “嘭!” 玻璃和陶瓷碎裂的声音在章磊的耳畔无限放大,他紧紧的闭着眼睛,碎片在他的脸上划过,疼痛不堪。 “哥哥,爸爸,妈妈。再见。” 章磊再次睁眼时,小路已经消失不见,只留满屋的血流和一张躺在血泊里的黑白报纸,那一行大字像一把尖刀狠狠地刺穿章磊的心脏——医院惊现连体婴,权衡下弃弟保兄。 “啊……” 一声尖叫响彻整间房。 这声音是属于李佳瑶的外婆的。 一张新立的墓碑前,一家三口站的笔直。 章爸章妈抽噎着,说不出话来。 章磊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放到台子上。“小路啊,哥哥先前没认出你,是哥哥的不是。哥哥以前出过车祸,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感觉很痛苦,不想记起来以前的事情。没想到,我的不想成真了,所有的事情我都忘记啦。” “呵呵。不过,我现在还是记起来了。妈妈说的对,有些事情、有些人,不是想忘就能忘掉的。比如你,我不能、也不想忘记。” “你怎么那么傻呢,你把我的身体拿去啊。现在坐在这里的人,可就是你了呢。吸一口吧,不管怎样,我们都是一辈子的兄弟。” 一束黄色小雏菊被一只白嫩的手放下,放在章磊的旁边。 章磊抬头看,自己的父母已经不知去向,他的女朋友李佳瑶却站在他的面前。 “外婆是个神婆。她一直渴望着要一个孙子,可惜她没有儿子。所以,她抱来了一只鬼——小路。为了让他生长,外婆将他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连接在一起。不过,他生长的很缓慢,外婆却衰老的快。直到……遇见你。” “外婆找到了既能保住青春,又能使他生长并且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活人的方法。外婆扭曲了他死亡的事实,让他和你经常待在一起,这激发了他越来越多的怨念,他便成长得更快。那天,只要他拿走你的身体,他就能活下来了。可惜,他没有。” 李佳瑶苦笑,接着说道:“短短时间里,你感化他了吧。外婆将他的灵魂封印在你进去的那间屋子的画像后面的陶罐里,他不能触碰。没想到,他却利用你,打破了那个陶罐,你得救了,他却魂飞魄散了。” “他没了,外婆也就七窍流血而死了。今天,我是来这里看外婆的,没想到,看到你独自一人坐在这里。” 李佳瑶顿了顿,“对不起,我是外婆的帮凶。章磊……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佳瑶啊,逝者已逝,活着的人应该继续原本的生活。我们从来就没分开过。不是吗?” 章磊再次点燃一根烟,这一次,他一口也没有吸,直接将它放在了台子上,“小路啊,哥哥会常常来看你的。” 说完,章磊就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了。 李佳瑶急忙追上去,挽住了章磊的胳膊,和他并肩向前走去。 ...
听说夜深的时候,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出来游荡。都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东西。凡人不能见到,若不幸见着了,便会毁坏运气。——当然只是个说法,到底是否真有其事,没人知道。 人不知道。它们自然也不知道。它们是魅,本身便存在于三界无常之外,没有形体。它们也会轮回,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 夜深了,一只小魅飘出来,在人间游荡。这里五光十色灯火缤纷,很是热闹。它很喜欢看女人穿了黑丝高跟鞋,裙子很短,依偎在男人怀里笑。它也喜欢看男人醉红了脸颊,躲在暗夜的包厢里干着见不得光的黑暗勾当。它都喜欢。越是坏人,它越爱。有时索性附在那坏人身上,看他做事,暗中再做点推波助澜的勾当。 魅也是鬼,只是貌美的鬼。它附在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身上,赤裸着身子,与某高官开房,然后又怂恿那女人再去钓下一个。接二连三地,败了十七个高官。它便有些洋洋得意,与那女人对面坐着,翘起二郎腿,说道,你看,到底这些高官爱的是我,而不是你。你只不过是个貌美的女人,而我却是个貌美之鬼,我比你高级。你们人间就连形容某人有异性吸引力,也只说这人“有魅力”,这魅字,便说的是我等一族。 女人一边对镜补妆,一边冷笑道,若没有我这副躯壳,男人拿什么与你交欢?更何谈迷恋?!你不过是借助我,实现你对人间的一点小眷恋罢了。 魅便不说话了。但它显而易见地很生气,一转身,从窗户溜出去了。如一团黑烟。临走时它张牙舞爪地恐吓那女人,你会后悔的!若没有我,你很快就会被男人抛弃。他们一旦厌倦你,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女人丝毫不理会它的恐吓。于是半年后,女人坐牢了。据说一直要到白发苍苍红颜丧失殆尽,才能从牢里出来。 魅很开心。它赢了。但是片刻后,它又觉得很无聊。因为这个女人倒霉了,它也就没了用武之地,还得寻找下一个目标。这对它来说是个重复不断、又乐此不疲的游戏。只是有时候,下一个目标出现的时间实在有点晚。 夜深了,魅又开始游荡。茫茫街市,夜色流动成了一座海。它附在每个居心叵测的坏人身上,迷恋于他们的权色交易后的微笑,也迷恋于那些女人美丽的肉身。它在寻找下一个目标。——而它的下一个目标,会是你吗? ...
楔子 “这好运酒多少钱一杯?”陈阳吞了吞口水,被我说动了心。 他最近一年霉运连连,先是辞了房产经纪人的工作,一心想当编剧,却一点成绩都没有,现在连存款也花得一干二净,女朋友更是时常和他争吵。 “一万。”我伸出一根手指。 “如果喝了这杯酒,没有任何作用,我可以拒付吗?” “当然可以!”我露出职业性的微笑,“本店从不欺诈消费者。” 一、秘密 送走陈阳后,伙计郑平笑嘻嘻地问我:“老板,这个酒这么灵,为什么你自己不来一杯呢?” 我回答,规矩就是规矩。 祖父当初把这家店传到我手上时,曾定下三条规矩,并让我在他的病榻前跪下发誓,绝不违悖。 第一、一个客人只卖三杯好运酒;第二、一天只卖一杯好运酒;第三、自己绝对不要去尝试。 门铃轻响,我抬头,看见两名警察走了进来,他们出示证件,说想就上个月冯老板失踪一事提几个问题——冯老板是我的一名熟客。 “有人反映,他失踪前一段时间,曾和你接触十分频繁,他似乎恳求你卖给他一种酒,但你没有答应——那是什么酒?” 一旁的郑平装作擦桌子的样子在偷听,我瞪了他一眼,他悻悻地离开。 “三十年雪利桶储陈酿威士忌,我库存本来就不多,所以没有卖给他,这和他的失踪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道:“谢谢你的合作,我们还会再来的。” 当天深夜,我被酒窖里的动静惊醒,我睡眠一向很浅,便打着手电筒来到酒窖,看见郑平正在鬼鬼祟祟地做什么:“你在干什么?” 被我这样一唬,他吓得浑身哆嗦,结结巴巴地说:“老板,我听见有动静,担心进了贼,就下来看看。” “谁允许的?我应该跟你说过,绝对不许进酒窖!” 郑平信誓旦旦地说下次绝对不敢了,我让他滚了出去。 酒吧规模本就不大,除了几个兼职打工的大学生,只有郑平一个伙计。几年前他进城找工作,被人骗光了身上的钱,流落街头,我见他可怜才收留他。 然而我渐渐发现,他看起来虽老实,但心眼颇多,不得不防着点。 我伸手掀下那块布,下面是一个圆筒状的玻璃器皿,琥珀色的酒液中浸泡着一个身体蜷缩的怪婴,它的脑袋大得和身体不成比例,双拳紧握,长长的指甲像昆虫的口器般缩成一簇,体表呈现出一种僵尸般的蜡色,倘若仔细观察会发现它的胸口微微起伏,口鼻处不时冒出很小的泡泡,这东西是活的。 没有人第一次看见“好运酒”的真面目不会被吓到,在我的童年,祖父用布满皱纹的手掀开这块布,告诉我就这就是我们家族最大的秘密时,我吓得当场哭了起来。 我检查了一下,瓶口好像被人动过,心中一阵起疑。 二、被查 “老板,你那杯酒简直神了!”一个星期后,陈阳来到酒吧,亢奋得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他说他那天一回到家,经纪人便打来电话,说他的剧本不错,已经帮他递交给导演了。 之后几天,他简直是一帆风顺,事事遂心,连女朋友也回心转意了。 说罢,他将一个大信封扔在吧台上,说这钱是他买六合彩中的。我点了一下,里面装着两万块钱,不解地望着他。 “再给我来一杯!”陈阳跃跃欲试道,“鸿运当头的感觉真是太爽了,爽得欲罢不能,再来一杯!” 我不动声色地点出一万块还给他:“我上次跟你说过,一个客人一生只能买三杯‘好运酒’,你确定要这样随随便便地用掉第二次机会?” 他再三恳求,他的剧本能不能被导演相中,就在这几天,所以他无比需要运气。 最后被他磨得不耐烦,我只好答应。我从酒窖回来,将一杯酒推给他。他一饮而尽后,皱了皱眉:“这酒要是味道能好一点就更完美了,臭烘烘的。” 之后一段时间,我每天照料酒吧,跟客人闲谈,听听歌,偶尔给祖父上炷香。这期间,冯老板失踪一案有了“突破性进展”,警方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他的一个情妇,但调查了一段时间,再次陷入僵局。 冯老板失踪的事情我当然知道,某种意义上说,他最后见的人正是我。 我怀疑郑平曾经私下里卖酒给他,一来我没有证据,二来就算有证据也不可能报警,所以我打算找个借口开掉郑平。 被我故意刁难了几天,郑平忍无可忍,卷铺盖走了。第二天,警察就上门来找我,称有人提供重要线索,声称我曾经向冯老板兜售过一种“好运酒”,我暗想这个阴险小人,赶他走真是便宜了他。 警察让我拿出“好运酒”,他们要带回去化验,我一脸从容地微笑,从架子上取下一瓶龙舌兰酒,手法宛如魔术师展示道具般优雅,深绿色的酒液中清晰可见一只浸泡得僵硬的南美黑斑蝶幼虫。 我告诉他们,在墨西哥人的迷信中,这种虫子是龙舌兰的灵魂,每一瓶龙舌兰里都有一只,如果虫子泡烂了就说明酒的质量不行,传说吃下这只虫子就会交到好运。 听完我的解释,警察的脸颊抽动了一下,生硬地说了句:“谢谢合作。”我彬彬有礼地欠身:“两位慢走。” 三、被盗 陈阳又来了,这次,他全身都透着一股暴发户般的不可一世。 “看来,你最近事业挺顺利的。”我笑着打招呼,“来杯什么?” 他把一个沉甸甸的信封掷在吧台上,阔气地说:“不要别的,就要好运酒,这次我给你十倍的价钱。” “不行!”我断然拒绝。 陈阳皱眉:“上门的生意也不做吗?我最近要参加一个编剧界的颁奖典礼,我很需要运气,这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拜托了。” “不行!”陈阳这样的人我见过太多,他们尝到甜头之后,就像依赖毒品一样依赖好运酒,发展到最后甚至会跪下来求我卖给他们。 做这种生意的我自然不是圣人,但我也有基本的良知,所以总会在适当的时候劝他们见好就收。 见我抵死不从,陈阳骂骂咧咧地走了。 几天后,警察再一次登门拜访,他们出示法院签署的搜查令,请我打开酒窖让他们“参观”一下。 没办法,我只能带他们来到酒窖,却发现锁被人动过,基于我长期笑脸示人的专业素养,他们并没有从我脸上看出来任何情绪波动。 走在阴暗的酒窖中,我心里一阵嘀咕,倘若被他们看见那瓶酒里面浸泡的“祖宗”,我可就真的百口莫辩了。 终于,他们注意到那个用布罩住的东西,命令我掀开它,我忐忑不安地拽下布,当看清下面的东西时,警察皱起眉头,露出恶心厌恶的表情:“这就是你所谓的‘好运酒’?” “呃……是的!” 酒瓶里浸泡着许多小老鼠,有人将好运酒暗中调包,换成我珍藏多年的那瓶鼠婴酒,我就坡下驴地解释,所谓好运酒其实是一种东南亚迷信,编得我自己差点都信了。 警察没能找到关键线索,败兴而去。他们走后,我突然想起郑平走的那天,我丢了一把备用钥匙! 当时,我以为放在哪里忘记了,没想到这小子顺走了!酒吧里每天人来人往,他又在这里呆过两年,摸回来偷走好运酒并不是难事。我打他手机却显示关机,他在城里也没有亲戚朋友,一时我真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他。 丢了镇店之宝,一连几天我都心神不宁,直到这天,我从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新人陈阳斩获本届XX杯最佳编剧冠桂”。 显然是郑平偷偷卖酒给陈阳,这种事情想必他做了不止一次,撕破脸皮之后,索性把我的酒偷走,单干起来。 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子,他知道自己偷走的是什么吗? 我打电话给陈阳,那边很吵闹,大概是什么庆功宴上,没说几句他就给挂断了,我坚持不懈地拨给他,终于陈大编剧接了电话,口气很轻慢:“有话快说,我这边还忙着呢。” “你知道郑平现在在哪儿吗?” “不知道,我怎么可能知道?请你别再来烦我。” 他准备挂断,我压低声音道:“你有看报纸吗?”我语气冰冷地告诉他,一个月前,有个姓冯的房地产商离奇失踪,实际上他已经死了,而且死得很惨,因为他不听我的劝诫,偷偷从郑平那里买了好运酒。 “你有没有偷偷买酒,你自己心里清楚,祝你好运!” 在陈阳“哎哎哎”的叫声中,我挂掉了电话。 当晚,陈阳果然来了,他哭着恳求道:“老板,我承认我从郑平那儿买过酒,你一定要救我!” “你带我去找他。” 郑平和陈阳交易的地方是一家快餐店,我当然不可能在这里蹲守,眼下的处境容不得犹豫,于是我拨通黑皮的电话,他很爽快地答应会帮我找到郑平。 黑皮是个小混混,我曾经帮过黑皮一次,当时他没钱付我,答应以后无论如何还我这个人情。 一小时后,一通电话打到我手机上,黑皮说:“老板,找到这个人了,不过得麻烦你亲自来一趟。” ...
阿强正在村里的麻将室里不亦乐乎的搓着麻将,“吱呀!”一声,忽然,门被打开了。 所有人都好奇的望着门口,只见是村里的张大爷,“阿强,阿强,你过来,我和你有话说!” 见张大爷是来找自己的,阿强好奇的问道,“什么事情啊?张大爷。” “阿强,你别打了,我有事情和你说!”张大爷看起来神情十分的焦急。 这下阿强疑惑了,张大爷是村里的医生,自己最近又没去检查身体,会有什么事情呢! 只见张大爷是急坏了,跑过来拉着阿强,“阿强啊,找你有事,别打了,走,跟我走!” “走?去哪儿啊?”阿强急忙收拾着桌下钞票,没头没脑的便被张大爷给拽走了。 坐在张大爷诊所的办公室里,望着一直沉默不语的张大爷,可把阿强给急坏了,“那个,张大爷啊,到底什么事情啊?你把我拽过来,又什么话都不说。” “阿强啊,我是有事要和你说啊,不过你可得冷静一下啊!”张大爷叹了口气,似乎是准备说出什么惊天的事情。 “冷静?到底是什么事情啊?”阿强焦急的问道。 “你媳妇怀孕了!” 怀孕? 阿强顿时傻了。 “张大爷啊,你和我开玩笑吧?” 只见张大爷依旧是那副无奈的表情,摇了摇头,“今天上午的时候,你媳妇阿花让我给她做一下检查,结果是检查出她怀孕了。” 按理说,媳妇怀孕该是件好事,可是阿强却不一样,顿时火冒三丈,“这个臭婆娘。” 阿强有了一个女儿,一直想生个儿子,可是媳妇一直没有怀上,结果来张大爷这里一检查才知道,阿强的身体已经出现了变化,换句话说,就是根本不能再生育了。 “阿强啊,我告诉你,也是不希望你当冤大头,可是看你媳妇的表情,却是很高兴,似乎是想把孩子生下来,这倒让我感到奇怪了。”张大爷也十分的疑惑。 “什么?这个臭婆娘,竟然还想把孩子生下来?胆子肥了她!哼!看我不回去收拾她!”阿强顿时气急败坏的跑了出去。 “哎!哎,阿强啊,你可千万别做什么傻事啊!” 不一会儿,阿强家便传来了两夫妻在家里大吵大闹,好奇的村民都围观着。 “哎呀,这两口子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啊?”村里人纷纷议论道。 “我听说,好像是阿强的媳妇怀孕了,而且孩子不是他的!” “有这事啊?我看阿花是个本分的姑娘啊!” “哎!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呜呜呜呜!”阿花哭着跑出来了,“阿强,是你逼我的,哼!” 傍晚的时候,阿花的尸体被人发现了,泡胀的尸体从湖里被打捞了出来。 “哼!哼!”虽然有些悲伤,不过阿强还是面子上挂不住,望着媳妇的尸体一阵不屑。 “发生了什么事情啊?”这时,忽然传来了一阵老迈而有力的声音。 众人看去,原来是村里的风水先生吴伯,“咦,阿花,她怎么了?”望见地上的尸体,吴伯急忙跑了过去。 “还有救!还有救!”吴伯突然喊道,“赶快把人抬到我家。” “有救?” “都没呼吸了!” 众人难以相信,“快点,按我说的做,晚了,就真的没救了!” 见吴伯这么严肃的喊道,村里的小伙子不情愿的抬着阿花的尸体去了吴伯的家。 “哼!这个不守妇道的臭婆娘,死了活该!”阿强一阵怒意。 “你个臭小子,待会儿再收拾你!”吴伯骂了一句,便急忙跑回去。 “哦,又有好戏看了,快去吴伯家看热闹哦!”村民们打趣的喊道。 “好了,你们出去吧!”吴伯吩咐其他人出去,便关上了门。 急忙收拾起案台,点了几炷香,准备开始做法。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生人阿花魂魄快回来!快回来!快回来!” 只见吴伯拿着符纸神神叨叨的,“呼,呼!”突然间,屋里卷起了一阵莫名的阴风。 “呜呜呜呜呜呜呜!”传出了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 “阿花,快回身体里啊!”望着出现的魂魄,吴伯焦急的喊道。 “呜呜呜呜,我不活了,阿强不相信我,还说我背着他偷汉子,我不活了!”阿花的魂魄哭诉道。 “我已经知道是什么事情了,你放心,都交给我吧,你先回身体里,待会儿,阿强这小子我来收拾他。” “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望着活生生的阿花,众人一阵惊奇。 “哦,活了?活了?” “都别看热闹了,走开,走开!”吴伯拉着阿花便往阿强家赶。 “阿强,你个臭小子!”吴伯一来到阿强家,便关紧了房门,狠狠的朝阿强骂道。 “你个臭婆娘,还有脸回来,哼!”阿强见到媳妇,先是一阵高兴,随后不由的破口大骂道。 “呜呜呜呜,阿强,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啊!呜呜呜!” “你个混小子,你知道什么!”吴伯大怒道,“老张都和我说了,你知道你媳妇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吗?” “哼!什么事情,她自己心里清楚!”阿强怒道。 “阿花,我问你,你是不是喝了我们村后山那条湖里的水了?”吴伯严肃的问道。 “那条湖?”阿花回忆着,“我,我是喝过了,怎么了?” “咱们村以前不少人在那里淹死过,里面聚集着不少的冤魂野鬼,他们是想通过你怀孕投胎啊!哎!”吴伯叹气的解释道。 “冤魂野鬼?” “吴伯,你没开玩笑吧?”阿强不信的问道。 “你不信?”吴伯随手掏出了一张符纸,贴在了阿花的腹部。 “啊!啊!啊!死老头,快拿开,快拿开!”只见,突然传出了一阵尖叫的声音,竟然是从阿花的肚子里传出来的。 “吴,吴伯,这,啊!我,我的肚子,鬼?”阿花惊恐道。 “怎么会这样?”阿强也吓傻了。 “哎!阿强啊,事情既然已经如此了,我劝你们还是好好的把这个胎给生下来吧,如果让我打破这个魂胎,也是造孽啊!你们两口子也别吵架了。”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了,“媳妇!”阿强终于意识到是自己误会了媳妇。 “阿强!” 两口子经历了生离死别之后,更加紧紧的抱在了一起。 不久,阿花肚子里的孩子顺利的生产了下来,是个儿子,虽然阿强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的孩子,不过看来都是天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