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眸,樱唇,似笑,非笑,这世上哪来那么多的美人,而你与我,不过是衬了那额妆,演绎一场旷世悲华。终究会有谁记下你的小生与我的闺门旦。 春雨贵如油,戏曲学院的荷花塘一塘烟雨,荷塘边站满了咿咿呀呀练声的人。更多的人则围到了宣传栏前。 小百花艺术团招生了。 纪凉看着招生启事,一丝喜悦挂在眉梢,浅淡的笑仿佛带着什么。 “终于招生了!上次小百花的小旦自杀以后,小百花艺术团有两年没有招生了。程琳,这可是老天爷给你机会,你可要去试试。”身后的女生说得激动。纪凉回头看去,三个女生,只有中间那个眼神宁静,一双眉目,不悲不喜,一双闺门旦的眼。 程琳看着招生启事,叹了口气: ”我不行。你看,他们说男生优先。” 程琳身边的女生说: ”凭什么男生优先,现在就连招生都重男轻女?” 纪凉看着那三人走远,他相信那个叫程琳的女生一定会去小百花艺术团报名,因为她这辈子都是唱戏的命。爷爷说过,闺门旦不是所有人都能唱的,而小百花的闺门旦,更是要一辈子想着戏念着戏的人才能去唱,才能把那一副额妆戴出倾城绝色的神姿。 戏曲学院是封闭式的管理,只有周五放学后可以回家。纪凉拿好东西等着接他的车,不经意间瞟到了二楼那抹身影,灰色的衣裙,举手投足尽显娇俏,好一个《思凡》中的小尼姑赵色空。脸上带着女子少有的娇俏,是那天见到的程琳。难道她要以赵色空这个角色,去报考小百花? 黑色的车子停在纪凉面前,探出头来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不同于别人爸爸的高大,纪东升更多的是阴柔,凭着这样的阴柔他却从不唱旦角,一直都是小生,而旦角向来都是纪家的媳妇唱。 纪凉上车后,纪东升笑了笑: ”小百花招生,不去试试?” 纪凉看着车窗外,竟然下起了雨,绵绵细雨打着车窗, ”今年的雨还真是多,爷爷不是说三年后小百花才招生,为什么只等了两年?” 纪东升笑了笑: ”小百花这么红,是靠老一辈打下来的。你爷爷说,要尽量多培养一些好戏子,以后这小百花才能经久不衰。” 好戏子,什么样的戏子算是好戏子?一辈子把性命搭进戏里才算好戏子吗?”小百花的旦,今年还是爷爷主考?” “旦角,一直都是你爷爷亲自主考,不知道今年能不能出现十年前那样旷世绝色的闺门旦了。” 小百花的招生定在周日上午八点。还没到六点,程琳就醒了,报考小百花的压力太大,她已经很久没睡好了。眼睛都已经有了眼袋,宿舍里的人有一半今天要去小百 花报考,这里面有获过市里一等奖的刀马旦程菲,有青衣莫晓兰,她不仅青衣好,花旦唱得更是妩媚清丽,她们实力都比程琳强,而程琳除了擅长一手闺门旦,再无 傍身的,所以很紧张。昨天晚上她还做了一个梦,梦里,宿舍里的程菲和莫晓兰都死了,只有她一个人去参赛。也正是这梦把她吓醒。 没有打扰别人,程琳带着自己的书包出了宿舍,走的时候程菲醒了,迷茫地对程琳说: ”程琳,你可要加油。考上小百花请我们吃饭。”程琳笑了笑: ”你也要努力。” 出了学校的门,程琳也不知道去哪,在门外的小吃摊匆匆买了早点,一边吃,一边想着昨晚念的唱词,小百花历代的闺门旦都是名动京剧界的名角。一颦一笑,一怒 一悲,都妩媚动人,程琳小的时候就是看了一曲小百花艺术团的杜丽娘便下定决心学习戏曲,就想着会有一天也上着那妆在舞台上演绎一曲悲欢离合。戏曲不仅是她 的职业,更是梦想,乃至生命,所以她绝不能失败。 到达小百花艺术剧院的时候,正好七点半,来的人已经不少,都是戏曲学院和科班出身的好苗子。程菲来的时候上了妆,她本就漂亮,上了妆,人更艳丽了,看到程琳,程菲笑着跑了过来: ”琳琳,你看我这一身妆扮怎么样?” “真好看。其实以你的实力,根本不用上妆争那点惊艳的分。”程琳看着程菲妩媚的娇颜,心里有种东西在慢慢升起,然后落下摔了一地。 程菲笑了笑自信地说: ”小百花,我可是志在必得。明年我就十六了,我一定要在十六岁当上小百花的头牌刀马旦。” 程琳看着程菲也笑了笑,那种笑带着一种撕碎希望的悲凉。 报名的所有人被分为生旦净末丑五间屋子考试,而程琳和程菲还有莫晓兰分在了一起。程菲呢喃着穆桂英挂帅,莫晓兰浅吟秦香莲的唱词,只有程琳注意到了小生的队伍里有一双眼睛看着她,而且看了好久。 “程琳,看什么呢?”顺着程琳的目光,莫晓兰也看了过去。”你认识他?” 程琳摇了摇头。莫晓兰说: ”他叫纪凉,是咱们学校的头号小生。我和他搭过戏,人家可是京剧世家,他爷爷好像就是小百花艺术团的团长。” 程菲也看了过去,不屑地说:”这样的太子爷和我们抢什么名额,他这么好的家势,去北京念戏曲学院多好,非要考小百花。” 程琳看着那个叫纪凉的男生。他在笑,而且笑得妩媚,若是旦,也是梅兰芳、苟慧生一样的名角,为什么要学小生? 纪凉看着对面的程琳,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没了那日《思凡》里赵色空的娇俏,安静了不少。 冲着程琳,纪凉摆了摆手。程琳笑了笑。两人就这么打了人生中第一次招呼。 旦角的考官是个老人,整间屋子只有一个人。老人的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程琳,看得程琳有些胆寒,在那双眼睛里程琳仿佛能看到很多旦角的身影,妩媚且悲凉。 老人问:”你就是程琳?” 程琳点头:”老师,我就是程琳,是戏曲学院三年级的学生。” “唱一段吧。” 程琳的声音开始响起,伴着那声音的是一套完整又规矩的台步。老人没看,闭目听着那声,低婉带着一种悲凉,不安的小尼姑情窦初开,那感觉带着害怕又有着对俗世的好奇。 那年她也是唱的《思凡》。老人冰冷的脸上带着一丝浅笑: ”今年戏曲学院的学生都是很强的,可是旦我们只要一个,你们学校的程菲是个不错的苗子,和你不分伯仲。你回去等消息,要是有消息,艺术团会通知你们。” 又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结局,等,要等到什么时候。 程琳刚要转身离开,老人便叫住了她: ”不想看看,考上小百花艺术团,旦角的礼物吗?” 程琳回过头一愣道: ”考上小百花已经是我最大的奖励了,礼物我更不敢奢求。” 老人笑了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四方的盒子:”过来看看,程菲也看过,这是小百花艺术团旦角的礼物,历代传下来的。” 那是一套精美的额妆,贴在盒子里,下面是镜子。乍看上去,仿佛那额妆就在自己头上,妩媚动人,整个人像是都活了。 “谁考上小百花,这套额妆便是谁的。”老人合上盒子,仿佛割断了程琳的梦,梦里她是游魂的杜丽娘,是娇俏的俞秋素。 程琳有点失望,不过既然她和程菲不分伯仲,有程菲的消息就自然会有她的。 那天晚上,程琳又做了梦。梦里程菲,莫晓兰站在程琳面前,拉着程琳,跟她说: ”程琳,你来呀,你来呀。” 那天晚上,程琳半夜便醒了,她没有穿拖鞋慢慢下床,走到了徐娘的门前,门虚掩着,徐娘半夜睡觉从来不关门。 徐娘睡得很熟,程琳进屋都没有发觉。程琳看着徐娘的脸,很久以前她就觉得这张脸熟悉,和程菲的简直一模一样。今天下午看到的那张照片正是程菲的。照片上还写着:亲爱的女儿。她是程菲的妈妈! “你什么都知道了?”徐娘的眼睛睁开,在夜里漆黑有神。 程琳点头: ”要是不知道,我也不会夜里来这里。” 徐娘说: ”你为什要杀程菲?” “我不杀她,这小百花艺术团旦角的名额怎么能是我的?” “你现在也想杀我?” 程琳笑道: ”本来我不想杀你,只是你做得太绝,竟然给我吃破嗓的东西。” “我就是要你一辈子也唱不了戏……” “一辈子唱不了戏的是你女儿!我把硫酸涂在她的嘴上,然后紧紧地把腐蚀的皮肤捏在一起,那样的感觉你知道多美妙吗?她再也不能唱戏了,做鬼也不能!我把程菲活活憋死……那感觉得多痛苦,程菲她该死。” 徐娘冷冷地看着程琳。 程琳说: ”不用这么看我,你也会陪你那个薄命的女儿去的……去陪她。” 程琳看着墙角点完一半的蚊香。这样的香,能让人四肢麻痹,动也动不了,只有这样,死的人才不会挣扎,安静地死去。 晚上八点,程琳有一出《牡丹亭》。 她的角是杜丽娘,纪凉的角是柳梦梅。 “前夕鬼也,今日人也。鬼可虚情,人须实礼。”她妩媚动人,额妆妖艳,映着纪凉的眼。台下坐着纪凉的爷爷,和纪东升。 转身见,纪凉的声音极小: ”程琳,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你真的要离开我?” 程琳摆袖转身: ”纪凉,我们不适合在一起。” 那天程琳下了戏,喝了人端来的茶便没了知觉。再醒来的时候,屋子里漆黑如墨,只有角落里一盏孤灯散着飘零的光。而她还穿着那身戏装。 纪凉,纪东升,还有老团主从角落里走出,一身的白衣,看在程琳眼里非常刺目。 “程琳,我和你说过,我妈妈在十年前死在了小百花艺术团,她唱的也是闺门旦。和你一样。”纪凉的声音,遥远而薄凉。 “那又怎么样?”程琳挣扎着,可越挣扎,她越觉得绳子绑得更紧。 “我妈妈和你一样,喜欢戏,也喜欢背叛,可以说,纪家的媳妇都喜欢背叛。而你背叛了我,这样的背叛是要付出代价的。” 程琳害怕了,她不知道那样的惩罚是什么,却觉得那惩罚有些冷酷。 老团主走到程琳面前: ”程琳,你知道这副额妆为什么这么美吗?你为什么想得到这副额妆,并且杀了那么多人?” “我没有杀人……”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很久以前,一个小生为一个闺门旦贴额并渐渐爱上了那个闺门旦。原本闺门旦不红,但因为小生的努力培养,闺门旦名动灵江,就在她最出名 的那年,闺门旦嫁给了小生,并生下了一个儿子。也正是那一年,闺门旦认识了一位高官,两情相悦,闺门旦决定离开小生和高官远走。小生同意了,但他要求最后 一次为闺门旦贴一次额。小生拿出一套新的额妆,贴的时候跟闺门旦说,我以为你一直都不会离开我,所以做了这套额妆,没想到做成的日子就是你离开的日子…… 你知道故事的结局吗?” “闺门旦走了……”程琳的声音有些发颤。 纪凉笑道: ”闺门旦是走了,不过是去了极乐世界。爷爷,让我给她讲结局吧。贴额的时候,小生的刀子擦着闺门旦的脖子轻轻滑下,闺门旦死了,小生连同闺门旦的面皮取下了那套额妆。你知道小生姓什么吗?” “姓什么?” “小生姓纪。你贴的那套额妆是有诅咒的,戴上它风华绝代,却注定不能善终,因为戴上它的人都会背叛纪家,无一例外。我母亲也是杀了人才戴上这套额妆,并且 也是戴着这套额妆死了,这套额妆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人面桃花。这额妆曾戴在多少风华绝代闺门旦的脸上。而你终将成为她们之中的一个。”纪凉手里的小刀 闪着寒光。 程琳的眼睛睁得极大。渐渐地她四肢开始无力地垂下,那熟悉的香味冲进鼻腔,程琳连挣扎的能力都没有,再往后的事情,程琳便不知道了。她只感觉,脸被一点点地割开,那层额妆连带着她的皮被取下。 耳边响着纪凉的声音: ”这是你为你的贪婪,自私,残酷,所付出的代价。” 莫声谷来找程琳的时候,程琳已经失踪两天了。他带着警察去程琳屋里找的时候,在镜子上看到一套额妆,美得妖艳。莫声谷是个警察,接近程琳的目的是调查那两 起奇怪的杀人案。他没找到程琳,却找到了徐娘的尸体,嘴依然是被抹上硫酸,捏在一起,鼻子里塞上棉花,活活被憋死。 程琳始终是失踪的状态,小百花的旦角又没了着落,那副额妆被整理好放回了盒子,仿佛是等待着它的下一个主人,一个美丽且妖艳的灵魂。得到这副额妆的人,都是动用各种手段得到的它,为它杀人的,程琳不是第一个。 老团长在地下室里看着那副额妆,四对娇俏的睫毛摆在身边,一点点地被老团长贴到额妆上,仿佛四对眼睛。而莫晓兰与程菲还有徐娘的尸体除了共同的死法,另一样就是都没有了睫毛。 所以每个戴上那额妆的人都感觉,有无数倾城绝色和她们一起演绎那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 灵江戏曲学院宣传栏前,少年看着招生启事,一丝喜悦挂在眉梢。 小百花艺术团招生了!一个少女看着招生启事,像那年的程琳一样,淡静素雅,有着一张闺门旦的脸。 ①闺门旦:在京剧中,闺门旦扮演的是没出嫁的少女,其性格内向、腼腆。 ②额妆:指古代女子华贵艳美的面妆。 ...
“那上面那姑娘快下来吧,危险啊!”一大妈尖叫着。 祁魏然一愣,随即向头上望去,一个女人站在他们单元的最高楼层,看那架势,又是要跳楼。好几十米呐! 随即夹着公文包赶紧向上冲去。 祁魏然趁这中间的间隙,想了一下,这是第几个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有人在他们这栋楼跳楼,还偏巧不巧地每回都让他撞见,还被他救下。 “姑娘,咋又是你啊!”祁魏然直奔天台,看到这熟悉的姑娘,不由得一愣。 “姑娘,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可别冲动啊!”火是火了点儿,可祁魏然知道,一个人只有活着,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道理。 “大哥,咋又是你啊!”那姑娘也悲催了,看着祁魏然,“我这一个月跳三次楼,你次次都在啊。”那姑娘埋汰着。“算了,大哥我不跳了。” “那就好。”祁魏然松了一口气,但仍皱着眉头,“姑娘你究竟为什么跳楼?” 那姑娘从天台下来,穿上拖鞋,和祁魏然并排走在一起。 她此时已经平淡多了,没了初次见面时的声嘶竭力。 “姑娘,你身上发生什么事了?”祁魏然想着,一定要帮这姑娘解开心结,不然以后这栋楼都不能安生。 那姑娘看了他一眼,没什么好脸色。“我叫罗马。我男朋友和我分手了,我想不开,想自杀。” “就这点事啊。”祁魏然松了一口气,“听我给你好好说说……” “别别别,我头疼!”那姑娘白了他一眼,自个儿钻进自己的屋子。 祁魏然看着那姑娘的背影,摇了摇头,这么不爱惜生命,为了一个男人就抛弃自己的生命。 这天,祁魏然突然头疼,去了医院。 “你没什么事,可能是没休息好。熬夜了吧?”医生关切地看着祁魏然,将检查报告递给祁魏然。 祁魏然接过报告,慢慢地回了家。 “挖槽!”祁魏然正准备开窗户,窗户前突然快速闪过一个红色影子,那影子竖直向下落去。 祁魏然赶紧向下望去,是那天那个女人!她红色的身影在马路上成了一个大字。隔着虽远,却看到汩汩鲜血从她的后脑流出来。 “唉!”祁魏然叹了口气,那姑娘虽然对他语气不好,可人还是好的呀。 人也没了,祁魏然拨了120和110,这才上床睡觉了。却怎么也睡不着,一个人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没了,谁能心理不震撼。 为了一个男人,至于吗? 祁魏然问自己,如果他是女的,说不定会说至于。 可他是个男的啊。 守在家里,突然不想去上班,老板也没打电话来催,祁魏然这才想起来,老板结婚让全体员工提前休假。 守着电视,看着新闻,来入眠。 “新闻重播?”祁魏然一愣,也好,今天因为去医院刚好没看。 “近日一名女子多次跳楼未遂被称作神经病,更有人放言:根本为了蹭热度。” “什么人也有,真是的。”祁魏然不屑一笑。可这一笑,也不知道他是因为那个女的笑还是因为肆意的人。 突然感觉背后冷飕飕的。说了这话,祁魏然出了冷汗,今天那个自杀的姑娘可也不是多次自杀未遂。 祁魏然睡着了。 他突然梦到以前,可梦里的他,却看不请周围人的脸。只记得一个女人突然向他扑过来。 他就被惊醒了,被冷汗浸了一身。 怎么回事?会做这种梦?祁魏然一愣,该不是因为他们小区突然死了个人,他吓着了吧。 实在是不敢睡了,祁魏然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 “《志怪灵》?”什么时候买了这么怪的一本书? 翻起了,翻了几页祁魏然就看不下去了,“什么呀,人死后灵魂会在原地徘徊很久?不存在的!” 等等!今天那个女人那么执着的想自杀,肯定是有什么心结,不只因为一个男人。她的灵魂会不会在这徘徊、 一下子,祁魏然有些激动了,甚至都有了搬家的念头。很快又安慰自己,他是无神论者,怎么会被这些东西吓到,况且,他一个人,无拘无束的,还怕这些东西? 女鬼出现了。 她还是穿着死前那件红衣服,一模一样,不过她似乎没有变成厉鬼。她看起来同死前一样,身上也没有很多戾气。 女鬼幽怨的看着祁魏然。 “你把我害苦了啊。”女鬼灵魂飘在半空,“我前男友来找我复合了,可他听说你救了我几次,就认为我们有一腿,然后他就走了,我一时受不了,就自杀了。” “你没有变成厉鬼?”祁魏然还是不相信,甚至认为她通过某种手段来吓唬他。 “我只是随便穿了件红衣服,哪有那么多邪门的道道。”女鬼白了他一眼。 “那你为什么来找我?”祁魏然不解。 “我死后只有你能看到我,地府不知道为什么,暂时不收我。”女鬼有些落寞的笑着。 “那你还不如不自杀呢。”祁魏然低声嘀咕。 “你说什么?”女鬼瞪着他。 …… 一个月了,祁魏然偷偷看着身边的女鬼戚蒂,她如同活着一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要去上班了,我们提前休了年假。老板结婚。”祁魏然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么多,虽然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他似乎已经把戚蒂当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戚蒂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很好啊,我还可你趁你不在的时候回我家看看。” 忽然想到什么,戚蒂猛地抬起头看向祁魏然,“你最近要小心点儿,你身上有股黑气。” “嗯。”祁魏然一笑,走出门去。 祁魏然关门的一瞬间,戚蒂转过头去,她的声音微不可闻,“我还不如不自杀呢。咱俩这缘分早就注定了吧。” 办公室。 “魏然,你们老板在昨天赶回来的路上出车祸了,这位是新老板苏浙。”总经理介绍着。 苏浙?祁魏然看向苏浙,戚蒂的前男友就叫苏浙吧?长得挺帅,不过挡他路了。 本来新老板回来他就会升职,祁魏然也会升职。现在不会了。 总经理带苏浙去了他的办公室,回来看到祁魏然还在这里,有些无奈,他安抚的拍拍祁魏然的肩膀,“魏然,那小子有后台,他是曼蒂公司塞过来的人,不然该当老板的是你了。下一次我一定替你争取。” …… 一个星期下来,祁魏然发现这位新老板,不仅人品不怎么样,业务能力也不怎么样,还经常骚扰公司长得单纯的女员工,根本就是个渣男。简直就是个败类。 如果是这样,祁魏然还能忍得下去的话,他就不叫祁魏然了。 终于,在苏浙对一位女员工动手动脚的时候,祁魏然忍不住了,直接上去给了他一拳。苏浙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随即反应过来,又是一拳打上去,二人扭撕起来。 祁魏然停职了。 苏浙后台挺大的,听说曼蒂公司的老板力保他。 祁魏然落寞的回了家。戚蒂守在门口,替他开门。 “其实,我舅舅是曼蒂公司的董事长,苏浙是员工。后来他因此成为我男朋友。后来分手了,他‘喜欢’上一个高官的女儿,结果那是个贪官。他们在一起没几天那女孩的妈妈就倒台了,他们分了手。他来找我复合以此挽回我舅舅的喜欢。我舅舅还不知道我和他分手了,更不知道他找了一个新女朋友。他来找我复合,可是却又说什么因为咱俩有一腿这样的话来抛弃我。以此来证明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我舅舅信了。” “恩。大不了我辞职找个新工作。”祁魏然假装不在意。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才害你被停职。”戚蒂低下头。 “没关系的。那样的人我本来就忍不了。”祁魏然笑笑。 可苏浙并没有放过他。 他甚至直接在总公司造谣说祁魏然的各种坏话,他编造谎话的原型更是他自己。他想让祁魏然身败名裂。 “小蒂?”第二天,祁魏然发现戚蒂不见了,他慌起来,有些害怕。他知道戚蒂的怨气会把她变成厉鬼。他知道戚蒂喜欢他,就如同他喜欢她一样。 回了公司,员工们惊讶的看着他,他却急匆匆地找着苏浙的踪迹。 他又去了苏哲家。很大很豪华,他却来不及看。直奔二楼,已经晚了。 苏浙躺在地上。旁边是戚蒂的身影,她的衣服如同血一样红。 她转过来看着他,像初见,“我为你报仇了,也为我报仇了。现在我能去地狱了。” 她的身影慢慢消淡,直至消失。 祁魏然晕了过去。 醒来,是警察的盘问,可他们发现,祁魏然有作案动机,却不具备条件,于是,他回了家。 迎接他的除了一份升职通知还有一封信。 戚蒂留给她的信。 信上字不多,只有几句。“我喜欢你,现在我爱上你了。为你杀了人,所以我能下地狱了。” 祁魏然淡淡一笑,将一页信纸折好,放回信封,压到桌底…… ...
闺女坟在耿村这一带挺有名,就在附近晋州一个村旁边。 闺女坟年代很久了,谁也不知道是哪朝哪代就有了,也不知道埋的是谁,坟上经常闹神闹鬼,没有人敢到哪儿去。土堆上长满野草野花,花开的很大,而且鲜艳,上面有棵老榆树,根壮叶茂,每年春天,树上结满了榆钱。 耿村有个小伙子,这年刚好十八岁,胆子特别大,人称崔大胆,这一天,他路过闺女坟,看到榆树上的榆钱长得很好,就回家提上篮子,找出扒钩要出门,娘拽住他不让去,他说:“没事,我捋些榆钱蒸饼子吃。” 崔大胆去了站在坟上,不一会儿就捋了满满一篮子榆钱,他高兴地往家走,走了半天也看不到村子,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他迷路了,也辩不出东南西北,就在哪里转来转去,天渐渐黑了,这可咋办? 崔大胆就是胆子大,他想,哪里有光哪里就有人,我就去哪里。他一直往前走,看见前边有光亮,就冲着走去,走到跟前一看是座庙宇,他推开门,走进大殿,供桌上有点蜡,摆着供香,还有烧香味。现在他也累了也饿了,就把供香拿下来吃了,吃饱了就躺在供桌上休息。躺了会儿,听外边有动静,知道十来人了,他就腾一下坐起来,跳下来钻进桌子下面了。 他隔着窗帘看,殿门“咣当”被人踢开,走进两个人,一个高,一个矮。大个背两个大包袱,来到殿前蹲下,把包袱放在地上,大个说:”兄弟,咱俩分分吧。”崔大胆想:原来是两个小偷。 大个欺负小个,他把好东西拣出来,一边拣还一边说:“我要这个,我要那个。”小个子在一边生气了,想打打不过,就动心眼,说:“大哥,你挑吧,剩下的我再要。”他还帮着挑,说:“大哥,你要这个不?给你,很值钱。”大个子高兴,弯腰去拿,放到自己的包袱里。 小个子趁着他不注意时,举起刀砍下了他的脑袋,说:“大哥,你还要吗?你不要,我可全要了,他就卷巴卷巴走了。 崔大胆吓坏了,他胆再大,还是头一回亲眼见杀人,血琳琳的脑袋瓜子就摆在面前,能不害怕吗? 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正哆嗦着,只听见外面东厢房咔吧一声。他好奇地隔着门窗一看,又吓了一身汗。只见从东厢房走出一个白衣白裙,披着一头长发的女鬼。血红血红的舌头垂在胸前。女鬼来到院中,把头一拧就拧下来,用长长的爪子梳头发,梳了几下又把脑袋放在脖子上。他叮瓜叮瓜走进殿来,说:“好大的生人味。”就用她的大爪子把血琳琳的头抱起来,吧唧吧唧吸起血来,红舌头一卷一卷,可怕极了,把崔大胆吓傻了,心想好家伙,这是什么呀?要人命啊! 女鬼正吸得高兴,就听西厢房里又是一声响,进来一个红鬼,红脸红发红衣服。他看了更害怕。红鬼也说:“哎呀!好大的生人气。”又说:“这不是姐姐呀,你怎么不叫上我啊?”“我也是才来啊。”“你都吃人了。也不给我留着点。”“这还有身子呢。”俩鬼一个抱脑袋,一个抱身子吸起来,红鬼吸了会儿。又说:“姐姐,你吸脑浆,只让我吸血。还有一个?”崔大胆想,这不是说我吗?这可怎么办?跑吧!要不一会儿就死儿就死到这儿了,他趁俩鬼正低头吸得正上劲的时候,把供桌往前一推,身子一窜,往外就跑。 他在前边跑,就听到后边俩鬼紧追,他不敢往后看,感觉有东西抓住他的汗衫,他猛一拽,就听吱的一声,汗衫的袖子被撕下来了,他不敢停下,一口气跑到一个村子前,他进了村子,道北有个大门,门上挂着两个大红灯笼,门前坐着一个白胡须白眉的老头。 老头看见他,就站起来说:“这不是崔姐夫啊,快进家吧。”他听了一楞,心想:我还没成亲,哪来的丈人?他一位老头认错人了,可自己又饥又渴,就不管其他了,先进去再说,就跟着老头进了家,老头喊:“家人们,姐夫来了,快准备饭菜。”话刚说完,家里就开始忙碌起来。 饭菜准备好后,崔大胆被请到席上,让他吃让他喝,吃饱喝足后,老头说:“她姐夫,你去和媳妇李莺团圆吧。”崔大胆心想:这下坏了,我没有娶过媳妇,哪里来的媳妇?还有名有姓,不等他说话,丫环们上来把他拉拉扯扯把他拽上了绣楼。 他小心地进了屋,床上确实坐着一个小姐,他站着发愣,小姐倒是很大方,上前就拉他,说:“你脸皮真薄,这是在自己家啊。”他纳闷,老头认错了吧?怎么小姐也认错了啊,说:“你们别摸我啊!我还没娶媳妇,你们认错了人了,我走了。”他站起来就要走,小姐拉着不让走,说:“你别走,这是咱俩的定情物。”他一看,又出了一身冷汗,正是被撕下的汗衫袖子,他想:这下坏了,又回到了鬼屋了,他刚走到屋门,小姐上来拽住不让走,俩人正在拉扯,鸡就叫了,鬼怕鸡叫,屋里顿时变得漆黑一片,小姐没了,一切都消失了,他又惊又怕,就喊:“救命啊!救命啊!” 一个老头大早晨拾粪,走到闺女坟附近,听到有人喊救命,他顺着声音,来到坟上,就问:“你在哪里喊啊?” “我在这里!” “你是人是鬼?” “我是人啊,崔大胆!” “你是怎么到了坟里去了?” “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闺女坟是一个丘子,四周用砖垒着,下边是棺材,老头用粪叉子把他拽上来,崔大胆在闺女坟里上演了一段人鬼传奇,从此,他再也不敢上闺女坟了。 ...
楔子 维修工老白沿着昏暗的台阶上行,来到酒店天台铁门前,摸出钥匙,准备打开那把挂在门把上、早已生锈多时的铁锁时,却诧异地发现门把上根本就没有锁。他重重跺了一下脚,头顶上方的感应灯亮了,紧急楼道里不再昏暗,借着光亮,老白立刻看到铁门上有几道白色的新鲜划痕,而铁锁则静静躺在地上,锁柱扭曲着,已经断裂了。 谁那么无聊?竟把铁锁撬掉了? 老白皱着眉头推开铁门,门轴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呻吟,然后他看到了矗立在酒店天台上那座巨大的水箱。 半小时前,老白在休息室里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刚看到电视屏幕上那个选秀歌手唱得声嘶力竭青筋毕露,背对舞台的导师正犹豫要不要按下按钮转身时,他接到了酒店前台打来的电话。 住在四楼两间不同客房的客人都投诉说,用电水壶烧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泡的茶有异味。前台去核实过,果然有异味。,既不同于漂白粉,也不同于铁锈的味道,主要是臭,难以形容的臭,怀疑有污水进入了用于二次供水的天台水箱里,因此前台让老白去天台查看一下。 老白是个敬业的维修工,他连导师究竟转没转身都没多看一眼,就拎着修理箱出了休息室。 现在他已经来到了三米高的水箱旁,搭好梯子,攀爬到了水箱顶上。水箱的盖子就在顶端,因为天台铁门加了铁锁,所以盖子上就没有另外加锁了。平时水箱都是老白在打理,他可不想开了一道锁,又来开第二道锁。 老白伸出手,抠住盖子的下沿,略微使力,就把盖子翻了起来。紧接着,他看到那两条白得像嫩藕一般的腿,缓慢呈逆时针旋转着,悠悠哉哉从水箱里浮了出来。 1 随着警笛,一辆警车刷的一声,停在流星雨快捷酒店大堂外的马路边。刑警大队副队长周渊易推开车门,站在马路边,抬头看着挂在外墙上锈迹斑斑的霓虹灯招牌,不禁长长叹了一口气。 周渊易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到这家酒店了,上次来这里,应该追溯到三年以前了,那时他还是刑警队的普通一兵。当时,在酒店紧急楼道的拐角处,他扣动扳机,开枪击中了一个劫持人质的悍匪,一枪正中脑门,悍匪的脑浆迸射到了墙壁上,当场死亡。那也是周渊易刑警生涯里第一次击毙犯罪嫌疑人,这样的体验,对于一个刑警来说其实并不美妙,特别是后来周渊易得知那个被劫持的人质送到医院后,因为喉咙被悍匪手中的匕首割断多时,未能抢救回来,他足足难过了一个月,才在心理医师的帮助下走出了阴霾。 但但这家流星雨快捷酒店却却成为了周渊易一个不愿触碰的伤痕,每次办案需要经过这里的时候,他都情愿多花几分钟时间绕道而行。但这次,他却再也不能回避了,因为,就在半小时前,从这家酒店用于二次供水的天台水箱里,发现了一具头朝下脚朝上的女尸。 走进大堂,几个正窃窃私语的服务员看到身穿警服的周渊易,立刻止住交谈,神情各异地看着他。周渊易没有理会她们,径直走进电梯里。 这部电梯显然有些老化了,按键旁的数字已经被磨得有些看不清了,数字键下面甚至还有一些按键,根本没有标注用途。轿厢上升启动时,失重感特别明显,紧接着钢缆发出了吱吱嘎嘎的呻吟声。轿厢的三面墙壁上都镶着玻璃,电梯门背上则贴着一张不干胶,上面用简陋的字体写着:“内有监控录像,请注意您的举止保持文明”。 只有四层楼,电梯却上升了足足二十秒,这让周渊易感到很不舒服。电梯门一开,他就快步走出轿厢,然后看到助手孙桦站在客房走廊的尽头。孙桦见到周渊易,抬起手朝左边指了指。周渊易明白,孙桦指向的地方,就是通往天台的紧急楼道。 楼道内,昏暗,干燥,随着脚步声,天花板上的感应灯亮了。有刑警正在拍摄铁门上的那几道新鲜划痕,地上的铁锁则被另一名刑警放进了塑料证物袋。 周渊易来到天台上,立刻看到躺在地上一张巨大塑料布上的女尸。 女尸已经被泡胀了,散发着这浓郁的恶臭,身上裹着的绿色连衣裙显得皱巴巴的,还有几处裂开的破洞,露在外面的双手双脚异常的地白,就像刚削了皮的嫩藕一般。法医刘岚正跪在地上,仔细检查着这具尸体。 “怎么样了?”周渊易绕到刘岚身后,轻声问道。 “死者的额头处,有多处伤痕,创面较集中。目前仅为初检,但初步可以判断,正面颅骨有凹陷,应为外力造成,额头撞击硬物,应为外力造成。”刘岚头也不回地答道。 “那么,这就是致命伤?” 刘岚摇了摇头,答道:“真正的死因,是溺亡。” 周渊易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从刘岚简短的解释中,他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凶手用硬物打击受害人的额头后,在受害人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将其头朝下脚朝上扔进了水箱之中。 “死亡时间呢?”周渊易又问。 刘岚沉吟片刻,答道:“目前还不能确定。”她用嘴朝尸体努了一下,补充道,“它,被水泡得太久了,腐烂程度极高,证物损毁严重。我只能说,死亡时间不会低于三天,但也不会多于五天。” 周渊易回过头,问孙桦:“尸源确定了吗?” 孙桦点点头,答道:“已经确认了,尸体打捞出来后,服务员认出,她叫杨可儿,五天前入住酒店。从身份证上看,她29岁。” “五天前入住酒店,现在才发现尸体,而且死亡时间不低于三天。客人中间失踪这么多天,酒店竟然毫不知情?”周渊易不禁目露凶光,可恶,这家流星雨酒店的管理实在太差劲了! 4 从已获得的资料上看,杨可儿在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总监一职,年收入约在40万人民币左右,可称为不折不扣的女强人,但始终未婚,似乎连男朋友都没有。杨可儿在本市买了一套约80平米的精装公寓,一人独居,没养宠物。 跪倒在周渊易和孙桦面前的这位老太太,便是杨可儿的母亲。杨母今年62岁,早年便已离婚,孤身一人拉扯大了女儿。杨可儿如今事业顺利,虽然并没将家住远郊的母亲接到城里与她同住,但也在远郊为母亲购置了一套房屋,每个月还汇给母亲5000元生活费。在旁人眼里,杨可儿也算孝顺了——毕竟在大部分人眼中,儿女是否孝顺,与交给长辈的生活费的数字才是最重要的指标。但从杨母的口中,周渊易还是得知,杨可儿与母亲其实很少见面,虽说每周都会通次电话,却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交流,杨母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是否有男朋友。 而从杨可儿供职的房地产公司得到的消息来看,一周前,由杨可儿负责销售的某新开楼盘成功售罄,销售任务圆满结束。公司发了一笔六位数的奖金给她,同时还给她放了半个月的带薪假期——为了这个楼盘的销售,杨可儿已经连续工作了两个月,让她休息半个月,也是合情合理的。 安抚了杨母,周渊易不禁心生疑问,既然杨可儿在市区有自己的住房,却为什么偏偏要到这家流星雨快捷酒店来入住七天呢?难道是家里不适合居住?那么,她家里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呢? 周渊易没有再考虑酒店电梯的事,视频监控虽然很诡异,但这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怪力乱神的那种不靠谱的事,。杨可儿被拍下的那些怪异动作,也许只是在重度惊吓之下产生的非常态现象,这也很正常。现在只能假定当时走廊上有人与杨可儿对骂,必须搞清这层楼里究竟有哪些住客,并逐一甄别,凶手很可能就藏在这些住客之中。 拿到了住客资料,周渊易瞄了几眼,立刻就找到了最有嫌疑的一个住客。 这个住客叫王鑫,此人与杨可儿同时入住酒店,同样也是用的团购券,入住时登记的身份证显示,他也是本市人,27岁。入住时,他曾宣称自己可能要住七天,但只住了一天,也就是杨可儿遇害后的第二天,他便退房离开了。 此人的嫌疑是那么明显,以至于其他住客的资料就就没必要再细看了。周渊易立刻布置了抓捕计划,然后和手下们一起离开流星雨酒店,驱车驶向王鑫身份证留下的那个地址。 在路上的时候,周渊易跟就向孙桦分析,如果王鑫真是凶手,现在应该早就逃离居住地点了。要知道,能做出击晕杨可儿,并在其活着的时候,就将其头朝下脚朝上扔进水箱里这种事情,而之前却在前台留下真实的身份证件,这绝对是件缺乏没有预谋过的行为事,而是激情犯罪。出了这种事,凶手绝对会惊慌失措,他也知道警察会查到自己的地址,如果不甘心束手就擒,肯定会逃离住地——假若不逃离住地,束手就擒还不如自首呢,说不定还可以减刑嘛。 所以,当周渊易敲门后,听到屋内传来不疾不徐的脚步声,周渊易的心情顿时便沉入了谷底。 5 王鑫被很礼貌地被请到警局进行协助调查。 王鑫是个自由撰稿人,出乎周渊易的意料,他坦承自己认识杨可儿,而且认识有半年时间了。而当他得知杨可儿已经遇害,当时便跪倒在地上,使劲用头撞击着预审室的水泥地面,泣不成声地哀嚎道:“可儿,是我害死了你!你不该死呀!是我害死了你,对不起,但我也不是故意的呀!” 周渊易顿时来了兴趣,扶起了王鑫,让他好好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鑫喝了口水,又抽了根烟,便打开了话匣子。 王鑫是在网上认识杨可儿的,半年前他和杨可儿都在某个同城论坛上厮混。王鑫作为自由撰稿人,写作这种事,不可能随时随地都有灵感,所以他能自己支配的时间就特别充裕,再加上作息时间不太固定,因此即使很晚,都能看到他挂在论坛上,有一句没一句地的回复着没营养的评论。而杨可儿也是个夜猫子,尽管工作繁忙,但她精力旺盛,从来没在凌晨三点之前睡过觉。一来二去,王鑫和杨可儿渐渐熟悉了起来。 在那个同城论坛里,经常会有网友上传文章,分享自己刚体验过的胡同美食或是旮旯小店。于是王鑫和杨可儿约着利用周末,去寻觅过几次网友介绍过的美食。杨可儿长得很漂亮,同时收入颇丰,说王鑫不动心,那是假的。不过,当王鑫某次忍不住半认真半开玩笑地问,能不能和杨可儿试着交往交往,杨可儿立刻就拒绝了。拒绝的理由很可笑,竟是“我对谈恋爱没兴趣”。 这让王鑫很受伤害,于是王鑫疏远了杨可儿,而杨可儿也不再在主动找王鑫聊天。事实上,两人已经有三个月没有互相联系了。 不过,五天前,王鑫突然在论坛里收到了杨可儿发来的站内短信,短信内只有一个网页链接。打开链接,是一位网友去年发的一张帖子,介绍自己曾在市内一家叫流星雨的快捷酒店的天台上,欣赏狮子座流星雨的经历,还发表了几张美轮美奂的星空图。帖子里说,流星雨酒店四周没有太多高楼,光污染较少,是城区内为数不多的优质观星地点,而且附近还有好几处美食店呢。 刚浏览完帖子,杨可儿就发来站内短信,问王鑫是否能抽出一周时间,去流星雨酒店欣赏星空?她查过了,最近一次的狮子座流星雨,就在几天后。 王鑫有点纳闷,回复道,为什么会选择他一起去共赏星空?而且一欣赏,就是一周? 杨可儿的回答很无厘头:,“一周的时间,除了欣赏星空之外,还要品尝附近的美食呢。我查了,附近有十四家值得尝试一下的美食,每天中午一顿,晚上一顿,正好一周时间。谁让你的职业是作家呢?除了作家,还有谁还能不上班,抽得出一周时间陪我?” 其实在这三个月里,王鑫认识了一位女孩,温柔、体贴,两人交往得很顺利,已经进入了同居阶段。不过,在收到杨可儿站内短信的前一天,女孩去外地参加培训了,而且要离开本城半个月。于是王鑫答应了杨可儿的邀请——男人嘛,大部分都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有送上来的猎物,干吗要拒绝呢? 接下来,王鑫收到了杨可儿发来的7张团购券号码。杨可儿已经帮王鑫订好了流星雨酒店的房间号,总共7天,一张团购券,可以住一天。 于是,在杨可儿遇害的前一天,王鑫下午就来到了流星雨酒店,但他无法预知自己和杨可儿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说不定杨可儿又会在什么时候以某种理由拒绝他,再待在酒店里就会变得尴尬了,所以他只先填了一张团购券号码。,不过但为了保留房间,他还是跟给前台说了,也许自己会住7天。 杨可儿是傍晚来到酒店的。两人见面后,一起到外面吃了一顿饭。那是一家重庆烤鱼店,和大部分先油炸再火烤的烤鱼店不一样,这儿的烤鱼用从生鱼剖好之后,就在炭火上用文火慢慢烤,烤好的鱼肉外焦里嫩,口味麻辣鲜香。而那家店自酿的青梅酒,味道也特别好,入喉柔顺,一点都没有刺激的感觉。当然,这家店也是杨可儿提前就列在了计划里的。为了这次的七天观星之旅,她早就做好了各种准备。 因为味道太好了,结账之后,王鑫又摸出钱包,要了两斤店里自酿的青梅酒,准备带回酒店里继续喝。做自由撰稿人这一行,写作的时候没点美酒来助兴,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呢。 回到酒店,天已经黑了,杨可儿有些微醺,一回来就嚷着要去天台观星。于是两人连房间都没回,就沿着紧急楼道来到天台的铁门前。看到铁门上挂着一把铁锁,杨可儿直呼扫兴。为搏美人一笑,王鑫从楼道找来一柄扫帚,用扫帚的柄使劲捶打铁锁,把这把生了锈的铁锁活生生砸断了,扔在地上,打开门来到了天台上。 当晚的天气非常好,万里无云,苍穹上铺满闪闪发亮的星星,就像在头顶上一伸手就可以摸到一般。两人一边观星,一边喝着王鑫打包带回来来的青梅酒。十点多的时候,酒喝完了,狮子座流星雨还没大规模爆发,但杨可儿的眼睛已经快睁不开了。王鑫扶着杨可儿下楼,当然,这次他把几乎不省人事的杨可儿带进自己的房间里,躺在了一张床上。 凌晨两点,浑身赤裸的杨可儿尖叫着醒来,歇斯底里抓扯着王鑫的头发。王鑫故作无辜地装作自己也是才醒来,根本不知道两人睡着后发生了什么事。杨可儿愤怒地说,她一直把王鑫当作信得过的哥们儿,没想到却上了床,她不喜欢这种感觉,她根本就不喜欢谈恋爱! 王鑫不住道歉,杨可儿用最快的速度穿上衣服,却没急着离开,而是翻开王鑫带来的行李,从里面翻出几罐啤酒,气急败坏地喝了个精光。喝完酒,她拉开房门就朝外走,王鑫想去送一送,杨可儿回过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他才缩回头,躲进了被窝里。不过,杨可儿离开之后,王鑫还是露出了笑容,眼馋这么久的肥肉终于吞进了肚子里,他能不笑吗? 第二天王鑫起床后,去敲杨可儿的门,无人理会,拨打杨可儿的手机,也始终无法接通。王鑫自觉理亏,反正便宜已经占到了,他不好意思再待在流星雨酒店里,索性到前台退了房,一走了之。 说到这里,王鑫脸上终于露出了伤心的表情,他语气迟缓地说道:“可儿一定是离开我的房间后遇害的,她是个女强人,性子又暴,以前还练过跆拳道,一般的男人根本没法制服她。一定是因为在我这里喝了太多酒,才让她失去了抵抗力。是我害了她呀!” 听完王鑫的话,周渊易紧蹙眉头,不由得心想,或许杨可儿在电梯里手舞足蹈做出的诡异行为,并不是因为外面有人追杀,而是因为她喝了太多酒,所谓的诡异行为其实根本就是醉酒的表现。 不过,究竟是谁杀了杨可儿呢? 6 刑警队的案情分析会上,刑警们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王鑫无法完全洗脱杀人嫌疑,毕竟他是已知的最后接触过杨可儿的人。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必要根据王鑫的证词,去寻找尚未被发现的真凶。 周渊易是个喜欢动脑筋的刑警,他喜欢将自己融入犯罪事件中,假定自己是凶手,或者假定自己是受害人,然后冥想自己在犯罪现场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遭遇了什么样的事。在杨可儿遇害的这桩案件里,凶手的身份还无法确定,周渊易只能假定自己是受害人。可是,这一次他没办法去模仿,因为他根本掌握不了杨可儿是个什么样的人。 从杨可儿供职的地产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来看,同事们对杨可儿的印象是,工作狂、,有魄力。,售楼期间,每天她都忙到深夜11点才离开销售部。只要一离开,她就会关掉手机,第二天早晨7点准时第一个来到公司,同时打开手机。杨可儿一直没交男朋友,也曾经有上司给她介绍合适的男人,但她总是立刻回绝,拿她的话来说,“对谈恋爱没兴趣”。每天在公司里,她都会吃上一大堆维生素药丸,据说这样可以让她保持百分百的体力与精力。总之,每个在现实生活中见过杨可儿的人,都说她充满活力,总能给别人带来正能量。 她家里则完全是另一个模样了。周渊易和孙桦去了一趟杨可儿在市中心的那套公寓,公寓里凌乱不堪,地上到处扔着空啤酒罐,床上的被子也没叠,丝袜、内衣被随意扔在沙发或是床上。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会因为看到网上的一张帖子,就心血来潮跑到酒店去住一个礼拜?目的仅仅就是为了观看流星雨,顺便吃遍附近美食?周渊易完全无法揣摩这种女孩的心理。 不过,孙桦一看到杨可儿的房间,嘴里就冒出了三个字:“干物女”。 周渊易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立刻询问是什么意思? 孙桦答道,干物女是个来自日本的舶来语,意思是,这是一群“不愿谈恋爱,只想悠闲自我健康地度过快乐生活”的女人。她们工作干练,但离开工作之后,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关掉手机,脱掉职业装与丝袜,只愿意泡在自己喜欢的事里面,并不惜一切代价。比如,她们会在网上看到别人对一家餐厅的好评之后,立刻出门,转车三趟,吃完餐厅的招牌菜后,再回家。她们不恋爱,因为觉得恋爱根本没什么意思。她们推崇健康生活,吃维生素药丸,随身携带口香糖。她们热衷环保,住酒店,一定用自带的卫生用具。有空了,她们可能去孤儿院做一天义工,也可能心血来潮去国外小住两三天,回来却什么都不说。她们把自己包裹在一个套子里,旁人只看得到她光鲜靓丽的一面。她们朋友不多,即使有朋友,也是在网上认识的。而在朋友的面前,她们就会表露出自我的真实的一面,喝酒、说脏话、随性所为。总的来说,干物女把工作和生活割裂得非常清晰,在工作之余,想取悦的人只有自己。 听了孙桦的话,周渊易目瞪口呆,正想评价几句的时候,手机突然铃声大作。 这个电话是技术科打来的,他们对所有五天前入住酒店的住客进行甄别,发现住在3楼的一位客人用了假身份证。而在事发第二天,这个住客便退房离开,据打扫房间卫生的服务员说,在那间客房里隐隐能够嗅到淡淡的香烛气味。 技术科的同事把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这个住客的照片,发到了周渊易的手机里。周渊易一看到住客的模样,顿时愣了愣——他发现,自己居然认识这个模样憨厚的中年男人。 9 12小时候后,付大伟被留守小院外的孙桦以及当地警力逮捕归案。 经DNA比对,紧急楼道处墙壁上的血迹,确实为杨可儿所留,并在墙壁上找到了付大伟留下的指纹。 面对证据,付大伟没有负隅顽抗,很快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五天前的那个夜晚,付大伟在房间里焚烧了小部分的香烛纸钱后,又来到四楼通往天台的紧急楼道阶梯转角处,也就是三年前他妻子罹难的地点,放了一个金属洗脸盆,在盆里点燃了香烛与纸钱。烧完之后,他正默哀时,听到四楼走廊传来一个女人大吼大叫的声音。 不用说,那个女人就是杨可儿。杨可儿醉醺醺的,一边骂着占了她便宜的王鑫,一边使劲抽动鼻翼,她嗅到了弥漫在空气中的焚烧香烛纸钱的气味。 付大伟本不想理会别人的,但没想到杨可儿循着气味自己钻进了楼道,看到有人焚烧香烛纸钱,立刻毫不客气地指责,这样做一点也不环保,会引起空气污染,危害整层楼的空气质量。 付大伟心情也不好,与杨可儿对骂了起来。杨可儿便说自己要投诉,自顾自出了紧急楼道,向电梯走去,在电梯里也不忘与付大伟继续对骂。付大伟其实那时候并没想到要杀杨可儿的,两人之间的矛盾也不足以令他杀人。就算杨可儿乘电梯到一楼,向前台投诉,大不了就是赔点钱罢了,反正祭拜仪式已经结束了,香烛纸钱也都焚烧完毕了。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杨可儿又从电梯轿厢里走了出来,来到紧急楼道,想从紧急楼道下行到一楼去。那个用来焚烧香烛纸钱的金属洗脸盆,正好挡住了杨可儿的去路,她抬起脚,便朝着盆子踢了过去。“咣当”一声,洗脸盆倾翻,已经变成灰烬的香烛纸钱顿时撒在地上。 付大伟当时就怒了,他气急败坏揪住杨可儿的头发,厉声逼迫杨可儿对着妻子的黑白遗照道歉。杨可儿是个倔强的女孩,拼死也不愿朝着照片磕头,在她心里,根本就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付大伟更加愤怒,他揪着杨可儿的头发,使劲按着脑袋,让杨可儿的脑袋朝地上撞。谁知但杨可儿离墙太近,脑袋正好撞在墙上,只撞了几下,便见了血,晕死过去。 见到血,盛怒的付大伟也清醒过来。他探了一下鼻息,却发现杨可儿没了呼吸。付大伟怕了,为了自保,他四下梭巡,看怎么才能把尸体藏起来。恰在此时,台阶上方传来“吱呀”一声,天台的门被风吹开了——在这之前,为了取悦杨可儿上天台观星的愿望,王鑫砸烂了天台铁门上挂着的那把锁。 于是付大伟把杨可儿抱到天台,打开了水箱盖子。正准备把杨可儿扔进水箱的时候,杨可儿突然醒来了,见了抱着自己的付大伟,还有身体后方深不见底的水箱,她已经知道付大伟要对自己做什么了。 不过,杨可儿还没来得及求饶,付大伟只犹豫了几秒,便松开手,把倒提着的杨可儿扔进了水箱中。 10 付大伟被带走的时候,悲哀地说道:“如果那天电梯门及时关上了,杨可儿就可以顺利乘坐电梯下楼去投诉。这样一来,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我最多只是被酒店罚点款而已,绝对不会成为杀人凶手……” 听了这句话,周渊易和孙桦再次来到了流星雨酒店。 走进电梯,周渊易也学着杨可儿曾经在轿厢里做过的那样,按下了厢壁上的每个按键。令他吃惊的是,果然,电梯门始终保持着打开的状态,迟迟未能关闭。周渊易和孙桦走出轿厢后,掐着表看时间,直到一分二十秒后,电梯门才缓缓关闭。 周渊易找来了维修工老白对电梯进行仔细检查,经过仔细检查,老白发现轿厢内有一个没有标注用途的按键,是“等候键”,只要按下这个键,电梯门就会始终保持打开的状态,而这个状态,正好持续一分二十秒。 周渊易苦笑一声,转身对孙桦说:“看吧,这世界上哪来的什么诡电梯?” ...
晚自习下课后,同学们接二连三地离开了教室。 孟蟠飞还在打盹儿,迷迷糊糊中,忽然听到有粉笔划过黑板刺耳的“吱吱”声。随后“啪”地一声,似乎有东西掉在了讲台上。 孟蟠飞猝然惊醒,抬起头,见黑板上写着一行大字:想救沈绯瑶,速到操场的草坪上来。 沈绯瑶是孟蟠飞的女友,今晚没来上晚自习。 “谁这么无聊?”孟蟠飞上前擦去黑板上的字,刚放下黑板擦,突然发现脚下滚动着一支摔断的粉笔,粉笔上沾满了血渍。 孟蟠飞心里一惊,急忙跑出了教室。 来到操场的草坪前,孟蟠飞见四下无人,立刻掏出手机拨打了沈绯瑶的号码。 手机铃声清脆地响起,孟蟠飞循声前行,见沈绯瑶的手机躺在一片没有长草的地上。这片没有长草的地方酷似一个人形,乍一看,像有个人静静地躺在那里。 孟蟠飞看得心里有些发毛,急忙弯下腰捡起了手机。环顾四周,他发现前面不远处的双杠上,直挺挺地横躺着一个女生。 孟蟠飞心一紧,立刻快步走了过去。 女生正是沈绯瑶。像是感应到了孟蟠飞的到来,她的身子软软地垂了下来。 孟蟠飞大吃一惊,心急如焚地跑到了沈绯瑶身前。沈绯瑶慢慢地睁开眼睛,迷茫地注视着孟蟠飞。 孟蟠飞急道: “你没事吧,到底出什么事了?” 沈绯瑶回忆良久,眼中流露出一抹莫名的恐惧,颤声说: “我、我踩到了一个鬼。” 这两天气温下降,沈绯瑶总感觉脚心发凉,晚上经常冷得失眠。昨天,同桌叶小裳对她说: “你晚上用热水泡个脚,保证能改善睡眠。” 晚上,沈绯瑶在睡前用热水泡了下脚,身上果然感觉暖和了许多,但脚心却瘁得难受。 睡到半夜,沈绯瑶从梦中冻醒,感觉体内有股寒气在不安分地四处游走,一晚上噩梦连连。 早上,听了沈绯瑶的埋怨,叶小裳说: “泡脚水如果太烫,脚心就会发瘁,下次泡脚记得用温水。” 由于前一晚没睡好,沈绯瑶上课一直精神不振,晚上也无心来上晚自习,在临睡前改用温水泡脚。 泡脚时,沈绯瑶打起了盹儿。惊醒后,她感到双脚冰冷刺骨,脚盆里的水早就凉了。 沈绯瑶急忙穿好鞋子,弯腰去端脚盆。突然,盆底现出一张沾满污泥的腐烂人脸,脸上清晰地印着一个乌黑的脚印。 见沈绯瑶吓得瑟瑟发抖,人脸开口说: “我是草坪鬼。白天操场人太多,把我踩得全身都是脚印。前几天,你也踩到了我,我趁机附在了你的脚下。昨晚你用热水泡脚,我烫得受不了,就钻到了你的体内。结果我非常不习惯,又从你脚底进出了好几次。今晚你又泡脚,我只得跑到盆底下去了。” 沈绯瑶忍着恐惧问:“你、你怎么会被人埋在操场的草坪里?” 人脸沉默了片刻,忽然嘴角一撇,浮起一抹诡异的笑。 沈绯瑶的记忆到这里断了,后面的事情一点儿印象也没有。这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孟蟠飞见来电是叶小裳,忙将手机递了过去。 “你现在在哪儿?”叶小裳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焦急。 沈绯瑶说: “操场的草坪上。” “我马上过来。”叶小裳立刻挂断了电话。 不消片刻,叶小裳就心急火燎地赶了过来。她气喘吁吁地说: “晚自习下课后我去学校对面买吃的,听到两个女生在谈话,说看见两个男生抬着一个女生去了操场,把女生横放在双杠上。刚开始,她们俩以为是某个班的同学在玩闹。后来,两个男生突然不见了,女生仍然横躺在双杠上。她们俩怀疑那两个男生和被抬的女生都是鬼,不敢去细看。听她们俩的描述,被抬的女生有点儿像你,我急着打你手机,可你一直不接。” 沈绯瑶叹了口气,将自己踩到鬼魂的事情又讲了一遍。 叶小裳忧心忡忡地说: “这两天你老说脚心凉,原来是踩到了鬼。近日,校园里正流传着鬼抬人的传说,就是在深夜,两个男鬼抬着一个男生在操场上奔跑。没想到,你也撞上了。” “也不知拾我的是什么鬼,捏得我肩酸腿疼。”说着,沈绯瑶忽然惊恐万状地站了起来,指着前面尖叫道, “鬼抬人!” 孟蟠飞与叶小裳不约而同地扭过头,只见两个面容腐烂的男生抬着一个男生奔跑在操场的跑道上,正朝他们这边冲来。 孟蟠飞不假思索地背起沈绯瑶就跑,边跑边朝叶小裳喊: “快跑,别做了它们的替身!” 叶小裳背脊发寒,急忙跟着孟蟠飞一起拼命地往前跑。 后面那两个男生虽然拾着一个人,却跑得飞快,和孟蟠飞等三人的距离越拉越近。 孟蟠飞背着沈绯瑶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见两个男生越追越近,不由得慌了神,魂不附体地跑到了教学楼下。 叶小裳满头大汗地赶了上来,急道: “怎么办?它们快追上我们了” 孟蟠飞慌乱地拐进了教学楼,刚跑到二楼,下面楼梯上就传出了急促的脚步声。 沿着二楼长廊一直往前跑,三个人发现每间教室都已经锁了门。 叶小裳说: “学校教室最晚到十一点锁门,现在才刚过十点,三楼四楼可能锁得晚一点儿。” 沈绯瑶急道: “我们教室在三楼,上去碰碰运气吧!” 孟蟠飞咬了咬牙,立刻拐进长廊尽头处的楼梯, “噔瞪噔”地爬上了三楼。跑到他们的教室前,门果然还没有锁。孟蟠飞推开门跑了进去,放下沈绯瑶,累得直喘粗气。 叶小裳心慌地跟了进来。刚把门关上,外面长廊里就响起了脚步声,由远及近,飞快地传了过来。不消片刻,脚步声在教室门外停了下来, 孟蟠飞紧张地看了看惊慌失措的沈绯瑶与叶小裳,一颗心提到了噪子眼儿。 “咚咚……”门外响起了重物撞门的声音。 孟蟠飞轻手轻脚地走到靠近门的一扇窗户前,脸贴着玻璃往外看,见一个男生直挺挺地悬空平躺着,诡异地飘在门外的长廊里。他两只脚刚好对着教室的门,就像有两个看不见的人抬着他,用他的脚撞门。 仿佛感应到了孟蟠飞偷窥的目光,悬空平躺的男生突然转过头,两道阴森森的目光朝孟蟠飞看了过来。 草坪鬼 孟蟠飞急忙缩回头,心怦怦乱跳。刚才他看清了那个男生的脸,竞是他的同桌穆小戬。 “扑通!”门外响起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难道穆小戬也遇到了“鬼抬人”,鬼把他抬到教室门口,又把他扔在了门外?孟蟠飞心念至此,走到门前又听了良久,硬着头皮打开了门。 躺在外面地上的穆小戬双眼紧闭,脸色惨白,全身上下沾满了污泥,仿佛一具刚从土里爬出来的僵尸。 叶小裳说: “他今晚也没来上晚自习,一定是被鬼上了身。朝他身上吐口水,可以驱鬼。” “好,我试试。”孟蟠飞刚张开嘴巴,穆小戬突然睁开眼,直愣愣地盯着孟蟠飞。孟蟠飞被盯得浑身一凛,硬是将刚到嘴边的唾沫咽了回去。 穆小戬慢慢地移开目光,又看了看站在旁边的叶小裳与沈绯瑶,忽然从地上坐了起来。 孟蟠飞用手拍了拍穆小戬的脸,大声说: “你到底清醒了没有?” 穆小戬看着叶小裳说: “我再不清醒,就被你吐一身口水了。” 叶小裳脸一红,急道: “我还不是为了救你?你弄成这副模样,到底是怎么回事?” 穆小戬说: “我今晚没来上晚自习,是想帮一个鬼完成遗愿。它的尸体被埋在操场的草坪下,它求我帮它挖出尸体,葬到它指定的地方,让它入土为安。结果,事情还没开始办,我就稀里糊涂被两个鬼抬到了这里。” 叶小裳说: “我们快走吧。快十一点了,学校保安马上就来锁门了。” 四个人又回到了操场。夜幕下,墨绿色的草坪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雾中。 穆小戬说: “你们帮忙一起找找,那个鬼告诉我,埋它的地方没有长草。” 孟蟠飞一怔,立刻想起那块没有长草的人形地面。凭着记忆,很快找到了那里,就在距离双杠不远的地方。 穆小戬跟着走了过来,站在人形地面前端详了许久,点头说: “应该就是这里,动手挖吧。” “不能挖。”叶小裳的眉头拧成了一个死结, “我怀疑,这片地是传说中的活地。活地就是阳气充足的地方,尸体如果埋在活地里,坟墓上就不会长草。不长草的坟墓,更容易吸收自然阳光和人类阳气,可以帮助埋在下面的尸体复活。所以,埋了尸体的活地也叫活冢。要是有人把尸体从活冢里挖出来,死而复活的尸体就会变成食人的怪物。” 穆小戬苦着脸说: “如果不挖,那个鬼会要了我的命。” 三个人说话的时候,沈绯瑶一直在偷偷观察着穆小戬。她惊恐地发现,穆小戬全身上下沾满的污泥,一块块儿都是人的脚印。 沈绯瑶不敢声张,偷偷地扯了扯孟蟠飞的衣角。 孟蟠飞愣了愣,跟着沈绯瑶走到旁边,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沈绯瑶压低了声音说: “我怀疑,穆小戬就是草坪鬼。你看,他的身上布满了人的脚印。” 孟蟠飞悚然一惊,扭头去看穆小戬,穆小戬刚好也转过头来看他。他脸上隐隐浮动着一团模糊的黑影,像极了人的脚印。 挖活家 孟蟠飞头皮一穸,立刻涌上一身恶寒。他还想细看,穆小戬已经转过了头。 孟蟠飞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走到穆小戬面前,见他脸上的脚印又没有了。可是,他身上的那些污泥,的确都是人的脚印。 叶小裳仍在和穆小戬争辩着: “挖开活冢,我们四个人都会没命!” 穆小戬白了叶小裳一眼,冷冷地说: “你们不帮我,我自己挖!” 穆小戬蹲下身,赤手挖起了土。 “你给我住手!”孟蟠飞大喝一声,一把将穆小戬拉到了一边。 穆小戬猛地回过头,双目瞬间变得鲜红如血,死死地瞪着孟蟠飞。 孟蟠飞不敢正视穆小戬的眼睛,别过头试探着说: “你不顾一切挖活冢,不怕鬼复活后反噬你吗?” 穆小戬默不作声,依然执拗地挖着土。挖土的时候,他惨白的脸上清晰地浮现出了一个乌黑的脚印。 沈绯瑶看得真真切切,惊得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叶小裳站在穆小戬的背后,没看到他脸上的脚印,刚想伸手去推开他,沈绯瑶失声叫道: “别碰他!它就是草坪鬼,小心引鬼上身!” 叶小裳悚然一惊,立刻缩回了手。 “你不肯帮我,也不用咒我是草坪鬼吧?”穆小戬口中说着话,挖土的速度丝毫没有减下来,很快就挖出了一个人脸大小的坑。 孟蟠飞心急如焚,朝叶小裳连使眼色,拉着沈绯瑶开始偷偷往后退。 叶小裳惊恐地点了点头,悄悄地走到孟蟠飞身边,往草坪边的跑道走去。 穆小戬感觉到异样,突然抬起头来,瞪着孟蟠飞等三人: “你们这么怕死,想溜之大吉吗?” 孟蟠飞刚想说话,旁边的沈绯瑶和叶小裳忽然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尖叫。孟蟠飞一惊,顺着二人的目光看去,只见穆小戬刚刚挖出的那个坑里,慢慢地钻出了一簇黑色的毛发。 穆小戬吓得打了个哆嗉,忍着恐惧慢慢地低下头,见被自己挖出的坑里,慢慢地钻出一颗高度腐烂的人头。人头的脸上印着一个乌黑的脚印,穆小戬沾满污泥的双手,刚好就按在人头爬满了蛆虫的溃烂双颊上。 穆小戬吓得肝胆俱裂,触电似的缩回双手,连滚带爬地退到了一边: “我在帮你完成遗愿,你不能害我!” 穆小戬说话的时候,脸上那个乌黑的脚印已经消失不见了。 人头没有说话,圆睁的双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穆小戬。穆小戬被盯得毛骨悚然,朝孟蟠飞嘶声喊道: “哥们儿一场,你真要弃我不顾吗?” 孟蟠飞心中惊疑不定,颤声说:“你还想继续挖吗?” “不给鬼完成遗愿,我会死无葬身之地!”穆小戬强忍着恐惧,重新蹲下身,继续去挖人头旁边的土,挖得十根手指都磨出了血。 见此,沈绯瑶眼眶有些湿润,轻声说: “穆小戬不是草坪鬼,埋在下面的草坪鬼,也许生前是他生命中一个很重要的人。” 叶小裳皱着眉说: “可是,挖开活冢,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孟蟠飞看得紧张至极,只觉自己绷紧的神经随时都会断裂。 不消片刻,一具散发着恶臭的腐尸被穆小戬完完整整地挖了出来。穆小戬刚吁了口气,躺在坑里的腐尸忽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 穆小戬惊恐万状地瞪着腐尸,嘶声叫道: “兄弟,你不能恩将仇报!” 腐尸扭了扭脖子,浑浊的双眼死死地瞪着穆小戬: “我用心良苦地附在沈绯瑶脚底,让我两个兄弟把她抬到草坪的双杠上,又把孟蟠飞也引到了草坪,用沈绯瑶的手机向他暗示我的埋尸处,目的就是让他们俩看着我复活。现在我问你,我活过来了吗?” “好像……没有。”穆小戬哆嗦着,冷汗像一条条扭曲的虫子,爬满了他的脸颊。 “没有?”腐尸愣了愣,身子如筛糠般颤抖起来。突然,它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怒吼,朝穆小戬迎面扑来。 迁怒 穆小戬猝不及防,一下子被腐尸扑倒在地。 腐尸骑在穆小戬的肚子上,腐烂的双手深深地抠进穆小戬的两边嘴角,仿佛要将他的嘴巴撕裂。 穆小戬拼命地挣扎着,使劲儿去掰腐尸的双手,哭丧着脸说: “这不是我的错,你不能迁怒于我!” 腐尸冷笑道: “刚才我两个兄弟抬你时,我一直附在你的身上。它们俩在你身上踩满了脚印,就是想让你代替我。如果我不能复活,你就干脆做我的替身。” 穆小戬急得快哭了,扭头朝孟蟠飞喊道: “你别愣着,快来救我啊!” 孟蟠飞目不转睛地盯着状若疯狂的腐尸,一字一顿地说: “它究竟是谁,为什么要我和绯瑶看着它复活?” 叶小裳突然惊呼道: “我认出来了,他是韩小磊!” 孟蟠飞闻言身子一震,晃了晃,差点儿站立不住。沈绯瑶急忙上前扶住他,急道: “你放心,就算它复活,我也不会理睬它的。” 孟蟠飞眼眶一红,默默地点了点头。 去年,韩小磊一直纠缠着沈绯瑶。一次在体育课上,他为了在沈绯瑶面前表现自己的能耐,玩双杠时故意横躺在双杠上,结果不慎摔断了腿,由孟蟠飞和穆小戬送去了医院。他住院后,得知沈绯瑶和孟蟠飞走到了一起,受不了这个气,自杀了。 “叶小裳,你也来了?”韩小磊听到叶小裳的惊呼,突然放开穆小戬,扭头大喊道, “两位兄弟,快出来抬我!” 穆小戬惊愕地抬起头,只见两个五官溃烂的鬼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韩小磊的身后。那两个鬼一个抬脚,一个抬肩,动作敏捷地将韩小磊抬了起来,朝叶小裳狂奔过去。 叶小裳吓得惊魂欲裂,尖叫着转身就逃。 两个鬼紧追不放,很快就追上了叶小裳。前面的鬼突然伸出一只手,紧紧地揪住了她的衣服。 穆小戬愣了愣,突然飞快地从地上爬起,朝两个鬼大叫: “你们不能碰她!” 两个鬼罔若未闻,将韩小磊放了下来。 韩小磊上前紧紧地掐住叶小裳的脖子,怒道: “你说埋在活地的死者会复活,为什么都是骗人的鬼话?草坪里也不知藏了多少鬼,都上了你的当!” 叶小裳被掐得呼吸困难,吃力地说: “埋在活地会复活,你是怎么知道的?” 韩小磊说: “就是从你那里听来的。我自杀后就后悔了,于是托梦给穆小戬,叫他把我埋在草坪里,因为操场是学校人气最旺的地方。看到孟蟠飞和沈绯瑶在一起,我咽不下这口气,只想借此在他们俩面前复活。埋我的地方确实没有长草,可我为什么不能活过来?” 叶小裳说: “刚才我判断错了。活地是阳气充足的地方,操场其实阴气极重,尤其是晚上的草坪。所以,没长草的阴寒之地,更可能是鬼地。鬼地里同样寸草不生,因为草都被鬼的怨气腐蚀掉了。” “你为什么不早说?”韩小磊怒吼着,掐着叶小裳脖子的双手猝然加力。 叶小裳被掐得两眼翻白,嘴巴大张,舌头不由自主地伸了出来。 活地 穆小戬疯了似的扑过来,一把拽住了韩小磊的手,嘶声喊道: “你醒醒吧!爱是成全,不是伤害!如果你真的爱沈绯瑶,就该成全她的幸福,而不是怨天尤人,迁怒无辜!” 韩小磊身子一震,双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它扭头怔怔地注视着手挽手靠在一起的孟蟠飞和沈绯瑶,泪水不知不觉地溢满眼眶,渐渐浇熄了他眼中近乎疯狂的怒火。 沈绯瑶见此情状,暗暗地咬了咬下属,忽然推开孟蟠飞,朝韩小磊走了过去。 孟蟠飞一怔,立刻明白了沈绯瑶的心思,马上跟了上去。 韩小磊回过神来,扭头朝那两个鬼喊道: “两位兄弟,抬我回去吧! 那两个鬼立刻抬起韩小磊,往前飞奔而去。 沈绯瑶红着眼眶说: ”谢谢你成全我和蟠飞,我会给你找一片真正的活地,完成你的遗愿。“ 渐渐远去的韩小磊忽然转过头,朝沈绯瑶喊道: ”不用,我的心已经找到阳气充足的活地了。我摔断了腿行走不便,死后都是它们俩抬着我。现在,它们俩的兄弟情谊,还有你和孟蟠飞的幸福前程,都是我心里阳气充足的活地。“ 穆小戬长吁了一口气,注视着叶小裳: ”以后,你不能再随便叫人往我身上吐口水了。“ 叶小裳”噗嗤“一笑,扭头去看沈绯瑶,却见她一直低头看着脚下,眼中流露出了恐惧。叶小裳低下头,发现脚下的地面正在诡异地拱动着。 叶小裳悚然一惊,拽着穆小戬撒腿就跑,边跑边回头大喊: ”绯瑶快跑,我们脚下这块地皮,是没有长草的鬼地!“ 穆小戬猛然回过神来,心急火燎地回过头,却见孟蟠飞与沈绯瑶依然站在原地,神情皆似痴似呆,如中魔咒。 没有长草的地面不停地颤动,慢慢地钻出了半颗溃烂见骨的头颅。刚好露出地面的一双眼睛一动不动地仰视着孟蟠飞与沈绯瑶,然后流下一汪浑浊的泪水…… ...
作者的话:这个故事里的恩怨,是我听朋友说起的。因为网络游戏里的装备,两个最好的朋友成了仇人。这是人性的悲哀,还是网络的祸害?如果可以,就把这个故事用来警示沉溺于网络的孩子们吧。希望大家能通过《诡魅头七夜》记住猎人33,我会给大家写更多的好文的! 楔子 窗外,雨似乎越下越大,淅淅沥沥地打在玻璃窗上,发出“沙沙”的声音。暗夜,像是被泼了浓墨一样,黑沉沉的,犹如躲在暗处的魔鬼一般,随时都可以吞噬这个世界。 墙上的钟在滴答、滴答地走着,似乎它每走一步,离恐怖就近了一步。他蜷缩着身体,心跳随着墙上钟摆的声响剧烈的跳动着。 猛然间,他看到一个人走进了房间里。那个人的身影轻飘飘的,仿佛是一具悬空的尸体一样,他甚至能感觉到那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阴飕飕的寒气,这股寒气水一样慢慢浸透他全身,他的身体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恐惧像虫子一样爬过他的身体,他屏着呼吸,紧咬着嘴唇,慢慢地睁开了眼。 房间里依然一片漆黑,暗淡的月光下,勉强能看清房间里的东西。 电脑桌,书柜,茶几,所有的家具死了一样寂寂不动。 没有人,是自己的幻想。他松了口气,心里安慰着自己。 滴,滴,滴,突然,电话响了起来,尖锐的铃声瞬间划破夜里所有的沉默,像一道利剑一样直直地射进他的耳朵里。他刚刚放松下来的神经顿时又绷紧了。 电话依然在响,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异常刺耳,令人毛骨悚然。 “午夜凶铃?”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的心里微微颤了颤。然后,拿起了话筒。 “九月初三,我会回来。”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极其低沉压抑的声音,仿佛是被人掐住了喉咙一样,那个声音冷冰冰的,如同一个从地狱逃出来的亡灵的声音。 脑子短暂性空白,慢慢回过了神,电话也挂了,只剩下嘟嘟的忙音。那句话却像是被录进了脑子里一样,一直响着。 猛的,他想起了那个声音的主人。他的瞳孔骤然紧缩,嘴唇急剧地颤抖着,两腿像踩到棉花一样,栽到了地上。 那个声音,是幽灵的声音。 1.老屋里的“怪谈会” 午夜时分,深夜里的气温一下子下降了好几度。一些躲避在草丛里鸣叫的虫子也失去了声音,只剩下风吹树叶的声音在哗哗作响。 暗夜中忽然闪出几朵摇摇欲坠的烛光。烛光旁,出现几张戴着狰狞恶魔面具的脸。每个戴着面具的人都穿着黑色的雨披,蜡烛被他们小心地捧在手心里。他们一个接一个向前走着,一行五人。 很快,他们在一个小屋边停了下来。鬼故事 那是一个用木头堆砌成的屋子,似乎是守山员过夜的地方。不过,透过微弱的光亮可以看见,小屋的木门因为长时间受风雨的侵蚀,已经有些腐朽破损。两边也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风一吹,沙沙作响。 “就是这儿,我们进去吧!”走在前面的人兴奋地说道,然后,他推了推小屋的门,只听“吱”的一声,门,缓缓开了。 几个人很快走进了小屋里。 五根蜡烛被立到了桌子上,顿时,小屋亮如白昼,里面的景象也清晰起来。 一张用石头搭起来的木板床,上面铺了一些干草,除了一张桌子,还有几个木头桩子,很显然,是用来当凳子用的。 “切,这里还真简陋啊!”其中一个男的说话了,他戴了一个“僵尸伯爵”的面具,一张惨白的脸,在烛光下显得狰狞森然。 “你以为来度假啊!这已经很不错了,多有气氛,最适合我们的主题——怪谈会了。”旁边一个女孩说话了,她戴着一副贞子的面具,一头黑漆漆的长发遮在眼前,几乎看不到面容。 “好了,都别说了。我们快开始吧!我都等不及了。”站在床边的一个戴着“骷髅”面具的男孩兴致勃勃地坐到了桌子旁边。 其他人没有再说话,纷纷围着桌子坐了下来。 “我是孟和,这次怪谈会的发起者。”说话的是一个戴着“判官钟馗”面具的男孩。 “我是钟浩。”戴“僵尸伯爵”面具的男孩跟着说道。 “我是肖敏敏,他是我男朋友周子林。”戴“贞子”面具的女孩指了指旁边戴“骷髅”面具的男孩。 那个男孩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事情。 “那这个一定就是苗乐乐了。”孟和看了看最后一个女孩,她戴着一个韩国“大头娃娃”的面具。 那女孩点了点头,表示默认。 “那,我们现在开始。”孟和扫了众人一眼,然后吹熄了桌上的四根蜡烛,只留下中间一根蜡烛。 这次的怪谈会,是孟和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是来自一个爱好恐怖故事的QQ群。因为快到圣诞节了,群里的人便想搞一个比较特殊的活动。所以,孟和便想到举行怪谈会这样的方式。 怪谈会,群里的成员基本上谁都经历过。为了和以前的不一样,孟和特意选择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在城市的西郊林石山的这个小屋。 孟和的提议很快便得到了响应,并且很多人都知道那个小屋,因为它的位置在郊区与林石山的中间,所以晚上非常有气氛。 经过商量,孟和最终定下了参加的成员。虽然大家彼此没见过面,可是,孟和对每个人都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和确认,以免出现一些意外。 身份确定后,大家便定下了具体的日子以及怪谈会的主题等具体细节。最后,大家决定,分别戴上自己喜欢的恐怖人物面具一起在林石山见面,然后再一起去小屋。 孟和的心里并不是特别赞成戴上面具,本来大家就不认识对方,再戴上面具,显得有些别扭。可是,其他人却非常赞同这个想法。好在,大家都如约一起来了,孟和心里不禁松了一口气。 2.周子林讲的故事 第一个讲故事的人是钟浩,很可惜,他讲了一个很老土的故事,没有等故事讲完,便在其他人的嘘声中落下了帷幕。 “你们别太挑剔好不好?鬼故事不都是这样吗?”钟浩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那可未必,有的故事会让你真切地感受到恐怖和死亡的气息。”苗乐乐把脑袋伸到桌子中间,诡声说道,她戴的“大头娃娃”在烛光的晃动下,一脸邪气。 “就是,子林,你把那个请灵故事讲一下,保准让钟浩心服口服。”肖敏敏拉了拉身边的男友。 “还是不要了,那个故事太邪了。”周子林有些为难地说道。 “你俩演双簧啊!快点快点,我倒想听听什么故事能让我心服口服。”钟浩拍了桌子一下,不屑地说道。 在众人的极力催促下,周子林开始了他的故事。房间里的气氛顿时显得沉重起来,每个人都屏着呼吸,静静聆听着。 这是一个关于请灵游戏的故事,当然主角不止一个人。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炎热的气候让每个人都无法入睡。于是,宿舍里有人提议玩游戏。 参加游戏的人一共四个,分别是王大、李二、张三和崔五。 他们玩的游戏是从网上一个揭秘神秘文化的网站上找来的,据说是很久以前一些神秘族落巫师用来通灵的方法。 规则很简单,在桌子上放一张白纸,然后,四个人把手放在桌子上,由一个人轻声念动咒语。游戏中间,除了问问题的人,其他人谁也不能说话。 那个时候,学校里流传过很多游戏,像碟仙啊,笔仙什么的,但请灵这种游戏听上去似乎更加神秘。 四个人一商量,便开始了游戏。 一张白色的A4纸,四个人把左手按在上面。然后,由王大念起咒语。 随着咒语接近尾声,张三觉得宿舍里越来越冷,仿佛有人站在身边吹冷气一样,让他凉到心底。他不禁抖了抖肩膀,没想到,肩膀撞到了什么东西,似乎是一个人。张三愣住了,宿舍里只有四个人,大家都围在桌子前,怎么会有人在自己后面呢? 难道是……张三的脑皮有些发麻了!他想起一些恐怖故事里,几个人玩请鬼游戏最后真的把鬼请过来了。 “好了,咒语念完了。现在,我们大家屏住呼吸,心里什么也别想。请灵上台。”这个时候,王大念完了咒语。 宿舍里顿时安静下来,甚至听不到人的呼吸声。 张三的心并没有安静下来,刚才的念头一直徘徊在脑子里。宿舍里的安静让他有些压抑,甚至,他感觉到了其他人的存在。于是,他微微睁了睁眼。 朦胧的透视中,他看见一个人影直挺挺地站在王大的身后,张三打了个寒战,两腿禁不住哆嗦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张三听见王大说可以睁开眼了。 王大的身后并没有人影,桌子上那张白纸上面并没有任何显示。李二和崔五有些扫兴地站了起来。 “别走啊,还没结束呢?”王大看了他们一眼。 “什么请灵啊,都是骗人的。要真有灵,让这张白纸竖起来呀!”李二嬉笑着说道。 李二的话刚说完,令人恐惧的事情发生了,桌子上那张白纸呼啦一声,立了起来,像一具从棺材里跳出来的僵尸一样,直直地立在桌子中间。 所有人都呆住了,李二脸上的笑容凝结了。 “你是我们请来的灵吗?”王大的神情同样充满了惊讶与不安,他小心地问道。 呼啦,呼啦,那张白纸像是被风吹一样,上半身弯了弯,做了一个点头的动作。 这下所有人都呆住了,恐惧像风一样瞬间蔓延到每个人身上。 “你是怎么死的?被人杀害的吗?”突然,王大问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愕然不已的问题。 那张白纸刷的一下倒在了桌子上,跟着仿佛是有人拿红笔在白纸上写字一样,上面印出一个大大的冤字。 “别玩了,别玩了。”张三怕了,他慌忙站起来说道。 王大似乎也有些胆怯了,不过游戏是他提出来的,他抓起那张白纸一把揉成一团,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不玩了,不玩了。” 故事讲到这里,钟浩笑了起来,“这就是你说的故事啊,我晕,简直比我讲的还老土。” “不,事情并没有结束。第二天早上,宿舍的人起来发现王大吊死在宿舍的卫生间,他睁着两只眼睛,牙齿把舌根都咬断了。在他的脚下,有一张白纸,正是昨天晚上被他扔进垃圾桶里的那张请灵纸。” “哈哈,我就知道,这故事是这结局。”钟浩嘲讽道。 “还有,这个故事并不是故事,它是真实的事情。我就是其中的张三。”周子林一脸寒意地说道。 钟浩止住了笑声,小屋内静得发慌,让人几乎无法喘气。 5.离奇自杀 小屋被警戒线围住了,法医和警察在现场做着勘验工作。孟和和其他人正在接受警察的询问。 “是我害了子林,我害了他。”肖敏敏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 当警察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后,负责案子的警察当场说出了一句话:“鬼神之说,纯属胡扯。当年那起请灵案,是因为死者有严重的抑郁症,和请灵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警察办案,讲究的是证据。” 孟和不禁多看了那个警察一眼,他叫高成,好像是负责案子的队长。 “高队,死者颈部受到重力拉扯,是在正常情况下上吊死亡的。不排除自杀的可能性。”检验尸体的法医走了过来,说出了死者的死亡原因。 “不会的,子林他不会自杀的。不会的。”肖敏敏哭着说道。 孟和也不相信周子林会自杀。周子林和肖敏敏刚刚买了房子,两人准备年底结婚的。怎么可能自杀呢? “我也相信他不会自杀。可是,如果昨天晚上的事情让他受到了心理暗示,很有可能会自杀的。”这个时候,钟浩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对,从心理角度上讲,这不是不可能。”法医点点头,赞同了钟浩的意见。 “那,他的尸体怎么会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出现在小屋呢?”苗乐乐问道。 高成没有说话,他深锁着眉头,起先,他怀疑会不会是眼前四个人杀害了周子林,然后集体撒谎,可是,现在看来,这种可能已经被否决掉了。 高成停顿了片刻,走出了小屋。 肖敏敏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组织这次“怪谈会”的孟和觉得很无奈,也很痛心。 回去的路上,孟和一直在想昨天晚上的事情。难道,真的是那个请灵游戏惹的祸?可是,高成已经告诉他们,当年那个请灵自杀案,是死者患有抑郁症。孟和本来想问问肖敏敏,可惜,肖敏敏什么也不说。 房间的灯有些暗,孟和打开了电脑,开始登陆QQ。 QQ登陆成功的时候,孟和看到一封新邮件,发信人竟然是来自周子林。 孟和深吸了口气,颤抖着打开了邮件。 “九月初三我会回来找你。” 邮件里只有一句话,是那句写在周子林死亡现场纸条上的话。 红色的字体,像蚯蚓一样爬在上面,让人看得触目惊心。 孟和睁开了眼。 这是第几次做这样的梦,他已经记不清了。自从周子林死后,这样的梦就一直在他脑子里徘徊。 九月初三,是周子林的头七。 是凶手故意吓唬人,还是周子林死前留下的诅咒。没有人知道。孟和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转过头,他看见床头的日历。 二00八年九月初二。 明天,就是九月初三。 孟和的心里打了个哆嗦。明天晚上,他不想去周子林的家,可是,他已经答应了肖敏敏。 肖敏敏还说,谁要是不去,就说明他心中有鬼。 唉,孟和叹了口气。 丁零零,床头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尖锐的声音顿时划破房间的沉静。孟和盯着电话,慢慢把手伸了过去。 6.头七夜 周子林的家在市区的南边,位于一个名叫锦安小区的地方。 这一片属于政府待开发区,所以人并不多。周子林和肖敏敏买的房子就在锦安小区。这里本来是他们年底结婚的新房,现在却变成了周子林的灵房。 前面的路越来越暗,旁边的路灯也跟着慢慢不见了。 “先生,锦安那块儿,晚上人很少。”出租车司机打开了车灯,有些抱怨地说道。 “是,我知道。不过,今天是一个朋友的头七夜。我必须得去。”孟和点了点头。 “头七夜,那你可要小心点啊!我听人说过,头七夜,亡灵很容易附在朋友身上的。”出租车司机惊声叫道。 孟和没有再说话,他当然知道这个传说。不过,他相信周子林不会害他的。 车子停了下来,前面正是锦安小区。 孟和四处望了望,除了小区门口有一盏灯,其他地方都黑漆漆的。孟和缩了缩脖子,往小区走去。 经过保安室的时候,孟和看见一个保安躺在里面睡觉。类似于警服的大衣盖在身上,两只脚却露在外面。这让孟和想起太平间里的尸体。 孟和身上一阵寒噤,他感觉今天任何事情都是怪怪的。 按照肖敏敏提供的地址,孟和很快找到了二单元三号楼。 走廊里很黑,连个声控灯都没有。孟和只得拿着手机,借着微弱的光亮,慢慢向楼上走去。 咚,咚,孟和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在楼梯间回荡,转弯的时候,他顿了顿脚步。 咚,咚,脚步声还在响,听到孟和停下来,后面的脚步声也没了。 孟和惊了身冷汗,他回过头望了望。 楼梯下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 难道自己听错了?孟和试探着往前走了一步,竖起了耳朵。 咚,果然,身后的脚步又响了起来。 “谁?谁在后面?”孟和喊了起来。 一个人影从楼下走了上来,竟然是钟浩。 “是你?鬼鬼祟祟的,在后面做什么?”孟和松了口气,问道。 “没什么,我也不知道前面是谁?所以……”钟浩脸上也是一脸惊恐。 孟和明白了,钟浩一定和他一样,心里没底。 两人同时明白了过来,不禁有些哑然失笑。 很快,他们走到了肖敏敏的家门口。 孟和敲了敲门,门却自己开了。 孟和回头看了看钟浩,两人走了进去。 房间里没有开灯,有些昏暗。迎面,孟和看见一个人站在前面,目光寒仄地盯着自己,竟然是已经死了的周子林!旁边的钟浩也吓了一跳,大声叫道:“你,是人还是鬼啊!” 孟和仔细一看,愣住了,站在前面的并不是周子林,而是他的照片。那是一张巨幅照片,立在门边,猛一看,和真人一样。 “你们来了。”房间里走过来一个人,是苗乐乐。 “照片啊,吓我一大跳。”钟浩叫道。 “怕什么,只要心无愧疚,即使真的子林在这儿,也不用怕的。”肖敏敏从旁边走了过来,她的神情冷冰冰的,一块白布缠在额头上,显得分外惨白。 肖敏敏带着他们往里面走去。 孟和这才发现,周子林的灵堂竟然设在卧室里。 一张宽大的桌子上,立着周子林一幅黑白遗照,照片上的周子林笑容灿烂。桌子的两边还放着两个纸人,白恻恻的脸上,挂着鬼一样的笑容。 房间内不知道是因为开着窗户还是其他原因,冷冰冰的。 “时间快到了,子林就要回来了。”肖敏敏忽然说话了。 房间里静得发慌,所有人都沉默着。 夜风轻轻吹着窗帘,哗啦啦地响着,仿佛有人走进来似的。 孟和抿了抿嘴唇,他听见身后的门响了几下。他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一幅画面,周子林的身体晃晃悠悠地从警察局停尸间里走出来,穿过大街小巷,来到锦安小区,上楼,推开门,然后走进来。 啪,一只冰冷的手悄无声息地搭在了孟和的肩上,孟和大声叫了起来。 身体骤然紧缩,一屁股栽到了地上。 8.终极罪恶 三年前,周子林认识了钟浩。那个时候,他们都还是大学生。两个人爱好相同,很快便熟悉起来。 钟浩和周子林都喜欢打网络游戏,尤其是钟浩。他的游戏技能相当了得,光他打出来的几个账号装备,便可以卖到几万块钱。 当然,钟浩是个很讲义气的人,为了方便周子林,他把自己的账号密码都告诉了周子林。 自从周子林参加工作后,他便很少去玩网络游戏。直到半年前,他在网上看到关于一个游戏大赛的征告。大赛的最高奖金是十万块钱。 这个征告让周子林想起了钟浩的一个账号。那个账号的技能和装备,绝对可以拿到大赛的最高奖金。 经过反复思量,周子林最终把钟浩的游戏账号密码更改,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了那个游戏大赛。 周子林很轻松地拿到了大赛的奖金,当然,他也没有脸再见钟浩。他把那个QQ号删除了,并且,以前所有的ID和邮箱,全部停用。 他想要重新开始生活。 可是,他没想到,在郊区小屋的怪谈会上会遇到钟浩。 茫茫网海,遇到一个人很简单,躲一个人更简单。可是,他却遇到了他最想躲开的人。 当天夜里,他被钟浩叫出了小屋。 他们产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周子林愤然离去。 回到小屋的时候,周子林发现小屋内的其他人竟然不见了。就在他诧异的时候,他看见地上有五十块钱,于是,他弯腰去捡。 这个时候,身后的钟浩拿着绳子勒住了他的脖子。 人在上吊自杀的时候,因为头部下垂,绳子自然会上提。所以,钟浩这样杀害周子林的方法几乎和周子林自杀一样,根本不会看出来。 当然,那个让人疑惑不解的移尸方法更加简单。西郊林石山的山脚下,有很多这样的小屋,钟浩带着周子林回去的时候,故意带他到了另一个小屋。 小屋的样式很像,再加上天黑,根本看不出区别。同样,天亮后,钟浩带着苗乐乐并没有去他们过夜的小屋,而是去了杀害周子林的小屋。 这一点,钟浩在警察局供认不讳。 其实,当天回到警察局,高成研究了一下城市的地图,很快便发现了这个疑点。于是,他便派人去调查了一下,结果证实了他的推断。 为了让钟浩认罪,高成决定让孟和上演一出“周子林回魂”的戏。 当然,事先的问题都是高成向肖敏敏调查清楚的。同样,关于那次游戏大赛的情况,也是肖敏敏提供的。 钟浩最后说,当初他并不想杀害周子林。他故意扔五十块钱在地上,他只是想看一看,已经拿走了十万块钱的周子林是不是还喜欢钱。结果,让他很不开心,于是,下了毒手。 钟浩同时也交代了在老屋里那张白纸和红字的原由,那张白纸并不是普通的白纸,其实是他购买的魔术道具,那几个红色的冤字,自然也是魔术道具的作用。 9.尾声 今天,QQ群里很热闹。 大家都在聊一个话题,回魂。 人死真的能回魂吗?没有人知道,大家的意见纷纷,各自说着自己听到的离奇事件。 孟和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人死了,回魂之说,不过是亲人的怀念。如果人真的可以回魂,那么,他一定会看到自己生前所做的一切。罪恶让他羞愧,错误让他悔悟。 慈悲在我心,慈悲在我口,慈悲在我主。 ...
一 地铁出站口临靠着一个批发市场,中间隔着一个巨大的广告牌,广告牌的背面,是一个鱼龙混杂的世界,乞丐、算命先生、低等艺人充斥其间。 廖凯找了个较为暖和的位置,摆下画摊,他是来给人们画肖像的。他已经来了好些天了,路人行色匆匆,他很少开张。巨大的广告牌下面,瑟缩着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廖凯的收入甚至还比不上路人施舍给乞丐的钞票多。 在这座城市里,倒是有几位知名画家,廖凯对他们较为熟悉,还给他们当过枪手。然而,这样的机会毕竟少之又少。只因一个月前,他得了一场病,欠下了几千元的债务,他又不肯向农村的父母伸手,只能想出了这个下策。 他从小就喜欢画画,后来上了一个三流的美术学院,毕业后混不出名气,画作自然是没人赏识,又没钱开画店,只能零敲碎打地揽一些活糊口,终日里风里来雨里去的。 这天一直到了很晚,他没挣到一分钱,饥肠辘辘地想收摊。他正要离开的时候,身后却响起了一个声音:“我这里有一个画谱,送你吧。” 他一转身,看到一个满脸脏兮兮的小乞丐,他伸过来皴黑的小手,拿着一本破破烂烂的书。 廖凯疑惑地接了过来,只见纸张已经发黄变脆,竟是一本画册。当下,他没多想,说了声“谢谢”,给了小乞丐一元钱,然后塞进了工具箱。 回出租屋的路上,他突然感到莫名的恐慌,像是偷窃者害怕身后有人跟踪似的,回望数次,昏暗的天色里什么可疑的人也没发现。 他以为是饥饿造成的幻觉,回到冰冷的家中,赶紧烧了一壶开水,泡了两袋方便面,几口吞了下去。 坐在床边,他从工具箱里面拿出那本破旧的画册,想看个究竟。昏黄的灯光下,只见上面竟然是一张张的空白。纸张只有寥寥几张,他耐着性子,一张张翻看下去,一直翻到了六七页,才看到了一副颜色诡丽的画面。 他哑然失笑了,这完全是孩童的鬼把戏。见画面类似于梵高的抽象画,几根色彩单一的线条蚯蚓一样盘曲扭结,颜色搭配乖张,毫无艺术想象力,显得粗拙稚嫩,大概是幼儿园孩子们的随意涂鸦,他被那个小乞丐骗了。 忽然,他好像看出了它的一种三维构图,目光一下子伸长钻了进去,一种极大的恐惧感从画面里喷涌而出,顿时将他完全吞噬了,他整个人被一股磁力吸进了魔窟。只见魔窟里鬼影重重,阴风呼啸,魑魅魍魉一起出动,一个个狰狞的恶煞纷至沓来,张牙舞爪地索要性命,发出令人心惊胆颤的魔音。紧接着,山摇地动,鬼哭狼嚎,血肉横飞…… 廖凯凄厉地惨叫一声,丢下画册跌跌撞撞跑出了出租屋。 夜色凄冷,他擦去了额头的冷汗,浑身还在哆嗦不停。 倚在一棵树上冷静了一下,他望着街道灯影里的车影人影,决定还是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刚才发生的一切,不过是来自于那个诡异的画册,只要他不去看,就不会出现那个惊恐的场景了。 他重新回到了屋子里,和衣而卧,竭力不让自己去想任何事情,渐渐进入梦乡。 清晨,廖凯被街上的车水马龙声惊醒。他突然想起了那个画册,发现它还被他仍在了地上,捡起来走了出去。 街心公园里有很多遛早的老年人,他坐在长条椅上,好奇心驱使着他,借着晨光再次打开了那本画册。 不可思议的情景又一次出现了,他看到这本画册上几乎每一张都有画面,就连封面上也布满那种奇怪的线条,这些线条在晨曦中若隐若现。他对着第一幅画面看着,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声引来了很多人,他们一准认为这个戴着眼镜的年青人精神上出了问题,都伸长了脖子看他手里的东西。 仿佛是受了感染一样,那些人也跟着一起大笑起来。 这时候,人群里出现了一个老人,他拉起廖凯就走。 老人把廖凯拖进了旁边的胡同,直视着他的眼睛问:“你知道自己手里的画谱是什么吗?” 廖凯一愣,摇了摇头。 老人那双白多黑少的眼睛几乎凑到了廖凯的脸上,他一字一顿地说:“这是七情蛊画谱,里面按照人的七情,分别画出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画面。表面上看,它不过是普通的画谱,可是一旦人们掌握了它的奥秘,七情迸发,就会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能够控制所有看到画面的人。所以,你要好自为之。” 廖凯听得心惊胆战,说回去后就烧毁这画谱。他忽然明白了,昨晚因为自己感到莫名惊惧,所以他只能看到那个“惧”的画面,而今早他看到的却是那个“喜”的画面。 他正要再问一下那位老人,四处张望着,却再也见不到他了。 二 这次回来以后,廖凯很久没有碰那本画谱了。不过,他的耳边不时回响着老人的话,他常常耿耿难眠,即便他已经掌握了画谱的奥秘,为什么不能利用它呢? 他壮着胆子,决心好好研究一下,破解隐含其中的密码,不过他没敢看恐惧的画面,即便如此,每当他打开画谱,情感就会被调动出来,直至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他害怕自己会掉进去走火入魔,只能隔三差五地翻开琢磨,凭着天生对色彩的敏感,他终于悟出了线条走向的奥妙,对于他来说,那就是一根根敏感的神经线络图,它们一旦受到外界的关注,就会被激活一根根迸发出来,鼓胀着澎湃的情感,信息符号就像洪水一样漫无边际地蔓延开来,构成苍茫浩瀚的立体空间,把人们的意识紧紧抓住,直到不能自拔。 即便不直接观看,那些旁观者也会间接地受到情绪的感染,这就是人体的信息传递功能。 廖凯试着开始画出一些线条,将这些画拿到地铁的出口。 开始,人们对这些画视而不见。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小姑娘像一只蝴蝶一样,翩然而至。她对着这些奇怪的画看着、看着,有时大笑,有时大哭,吸引了很多的人前来观看,他们忽然也跟着情绪波动,有的哭,有的笑,有的突然愁思百结,有的却又怒目相向。 廖凯一看满意地点点头,适可而止地收回了那些画,卷起来扬长而去。 地铁出口的这一幕,很快就有人爆料了:一个神秘的无名画家,能画出调动人情感的抽象画,画作线条古怪,不像是人类所为。此人偶尔现身,然后不知所踪。 忽然一天晚上,有个人叩响了廖凯的房门。 来人竟然是那天看画的女子。 廖凯问:“你怎么找来的?” 女子笑着说:“在这个城市,我还没有找不到的人,哪怕是挖地三尺。” 一问才知道,女子是一位著名开发商的千金,名叫于婷。难怪她能口出狂言。 于婷找他的目的很明确,无非是花高价买他的画作,专门要他画那些让人看了笑而忘忧、乐不思怨的画。 廖凯说:“你要这样的画干啥?” 于婷说,过些天就是她哥哥的新婚,她要把这些画贴满每个房间,甚至结婚现场。因为是喜事,一来图个喜庆,二来,就是邀请的嘉宾当中有很多是她父亲的商敌,她父亲想借儿子的婚事,化干戈为玉帛,和他们握手言好。 于婷很率真,小巧的鼻子和嘴巴俏皮可爱,她漂亮的眸子发出的信号,频频传递到廖凯的心房,让他的心脏不安分地狂跳着。甚至于婷走后,廖凯的心绪还停留在她的身上,心想:自己早已过了成家的年纪,要是能娶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子,带回农村的老家,人们定会艳羡不已。 之前,父母曾经多次打来电话,叫他赶紧找一个女朋友,廖家五辈单传,他们最大愿望就是活着的时候看到廖家的香火延续下去。 可是一想到人家是大家小姐,而自己却是一文不名的穷画匠,他强按下去了心中的欲火,赶忙调配颜料,把心思都集中在了作画上。 他预感到,好事才刚刚开头,这第一炮打响了,以后他什么也不用愁了,所以他画得很仔细认真。 几天后,于婷打来了电话,询问画作的进程。廖凯说:“还有几张,很快就会搞定。” 想不到,几分钟后,于婷开着车来到了。她把一个鲜红的请柬塞给了廖凯,让他那天无论如何也要参加她哥哥的婚礼。 廖凯捧着请柬,好像是捧着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顿时心花怒放。 交画的那天,于婷说什么也要廖凯跟着去布置一下,将这些画悬挂在合适的位置。廖凯望着自己的布满颜料的低档衣服,再三推辞。于婷还是把他强拉到自己的娥香车上,然后一直开到了一家专卖店,将廖凯从里到外焕然一新。 廖凯受宠若惊,于婷则笑着说:“不用客气,钱是从你的劳务费里面的扣的。” 他一下子变得衣着考究、温文尔雅起来。 原来,这次于婷带他来于府,不是张贴画作的,而是来见于婷的父亲,一个大腹便便、腰缠万贯的开发商。 转过辉煌的客厅,上了旋转的台阶,左拐右转,于婷敲响了厚重的房门。 “请进!” 一股淡淡的熏香的气味从门缝飘溢出来,偌大的房间窗明几净,老板台上有一壶咖啡,后面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红光满面、器宇不凡。 “爸,”于婷引荐道,“他就是那位画师,叫廖凯。”说着,她的脸红了一下。 男人瞪大了虎眼,扫视了一下廖凯,又看了看自己的女儿,似乎看出了一些门道。 “听说你的画,能调动人的情绪,叫人哭笑,是吗?” 廖凯谦虚地说:“长辈过奖了,那只不过是我随手涂鸦的东西,不能登大雅之堂。” 于总问:“你能画出让人感到害怕、恐惧的画来吗?” 廖凯听后一愣,说:“那种画我还没画过,也许……” “好吧,”于总说,“我只不过随便问问,看来我家婷婷很喜欢你的画,要我在儿子结婚的那天,都悬挂上你的画作。” “多谢抬爱。”廖凯说。 从房间退出来,于婷拉着廖凯开始布置房间,然后将一幅幅画悬挂了上去。这些画,廖凯只借用了那本画谱里面很少的一些东西,单幅看来,没有什么情感的流露,而当所有的画都悬挂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产生共鸣效应,整个房间就会流溢出不可遏止的情感氛围,受到画作的感染,洋洋的喜气能叫人笑口常开。 婚事如期举行。廖凯夹杂在众多的于家亲朋好友、社会名流当中,望着人们脸上洋溢的笑容,显得很孤独。好在,于婷时不时地跑来,和他在一起谈笑,打发掉了他很多的无聊。 宴会一直持续了很久,客人散去,于总留下了一些风光体面的老板,然后将廖凯介绍给了他们。“这是小女的朋友,抽象画师廖凯,你们看,我家墙上悬挂的都是他的画作。” 那些老板“呵呵”笑着,对着那些画作看了又看,越看笑声越爽朗,纷纷挑起大拇指,赞道:“好画,好画!”然后大笑着,开始品头论足,这个说看到了豪车和美女,那个说看到了洋房和大把钞票。一个老板开玩笑地说:“于总,你是不是找到满意的女婿了?”。于婷娇羞地搂着廖凯,弄得廖凯面红耳赤。 而后,老板们一致向廖凯讨画,给廖凯留下了自己的名片,笑着离开了。 三 从此廖凯没离开于府,他的画也被炒得火起来,流在社会上不多的旧作也一下子身价百倍。 那天,于婷开着车带他去了农村的老家。 二人一出现,小村顿时沸腾了起来,村民们都来了,说廖凯带回来的媳妇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美人儿,还开着一辆高级的轿车。 吃过午饭,廖凯的父亲颤巍巍地从一个老式的柜子里,拿出一个报纸裹着的包儿,打开后,廖凯看到里面是父母多年来积攒下来的两万块钱。 父亲说:“孩子,这些钱你们带着结婚用。” 于婷一来到,就爸妈喊得特别亲。她推辞说:“爸,我们有钱,还是留着自己花吧。”说着,她从皮包里拿出十万元钱,说是孝敬父母的。 廖凯的父母哪里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未过门的儿媳哪能倒贴钱的,一个劲儿地说不要。还是廖凯出面说话,二老勉强收下了。二老十分高兴,儿子不但找了一个漂亮的媳妇,而且还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蓝天、白云、丽日,廖凯和于婷的心情极好,故意开车在村子外面兜了两圈,然后才离开。 廖凯和于婷在于府耳鬓厮磨了一些日子,几乎忘记了画画。 这天,趁着于婷外出,廖凯突然想起画画来,那几位老板索要的画还一件没完成。 突然,电话响了,是于总打来的。他说:“小廖,你上来一下。” 廖凯望着不怒自威的于总,老是有一种怕感。 “小廖,”于总说,“这些天玩得可好。”看样子,他很不开心。 廖凯点点头。 “给邵老板的画还没做好吧?”于总问。 其实,廖凯已经忘记了那些人中哪位是邵老板。 于总喝着咖啡,手指轻轻敲击着板台,说:“我最近看好了一块地皮,这个姓邵的,总是从中作梗,弄得我费尽周折,无计可施。我想……” 于总欲言又止,廖凯感觉到,他似乎要对自己委以重任。 “您有话要对我说?”他试探地问。 “这个人喜欢收藏,并且很会发现收藏界的商机。他十分欣赏你的画,你过去的那些旧作几乎都到了他的手里。”于总说,“我要你再画一幅画送给他,在画上做些手脚。他胆子很小,还有心脏病,只要你画出一幅令人恐惧的画来,就会……” “不……不……”廖凯听后,顿时脸色苍白,“我不会干那种事情的。” 于总阴险地一笑,说:“小廖,你可不要忘记是谁发现你捧红你的,只要我一句话,你将会什么都没有了。我这人,一生当中没求过人,这回我只要你替我做一次,只有一次……” 廖凯心情沉郁,过去他是无业游民,对社会上的一些事情知之甚少。可是自从来到于府,他见过了很多的知名人士和趋之若鹜的门客,感觉到从商的刺激艰险,成功者表面上门庭若市、高不可及,而一旦败落,就连平民也不如,所以于总的日子几乎每天都是紧绷绷的。 不一会儿,于婷回来了。她摆出大小姐的姿态,丢下小包,就让廖凯亲。廖凯应付了一下,只听于婷高兴地说:“傻子,你快要做爸爸了,还不高兴?” 原来,于婷这么快就怀孕了,他抱着于婷转了几圈,高兴得眼泪几乎要流出来了。 为了于婷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不能对于总打折扣了,只能硬着头皮去完成于总交代的事情。 他要了一个专门画画的房间,把自己封闭在画室里面,要求三顿饭都由专人送进去。 这天,廖凯去了一次厕所,好奇的于婷蹑手蹑脚地走进了他的画室,对着一幅刚刚完成的画看了起来,突然她惨叫一声,昏倒在地。 听到于婷的叫声,于总和廖凯第一时间出现在那里,将于婷送进了医院。 于婷吓得流产了。 廖凯心情十分沉重,可是于总对他说:“要成功就要付出代价,好在婷婷并无大碍,你们还年轻,不愁怀不上孩子的。” 于总的话,让廖凯有了戒备之心。 一个月后,于总在家中开了一顿便宴,宴请的还是那几位老板。宴席上,老板们向廖凯提起了画的事情,尤其是那位邵老板,心情十分迫切。廖凯说:“各位的画已经装裱好了,只等着您们来取了。” 宴罢,各位老板都笑嘻嘻地取走了自己的画。 第二天一早,就传来那位邵老板突发心脏病去世的消息,消息说,邵老板整夜都站在廖凯送给的那幅画前,一直到溘然死去。他的家人断定是那幅画杀死了邵老板,拿到公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了。当然,这些猜疑,是一种子虚乌有的推测而已。再说,廖凯在画作上,有意涂上了一些挥发性的颜料,不消一夜,那些色彩就会变了色,和平常的画作没有两样了。 然而,此事发生以后,人们对廖凯的画再也不看好了,把他的画和魔鬼甚至死亡联系了起来。 这天,于总把廖凯叫到了自己的房间,对廖凯说:“谢谢你小廖,我的一块绊脚石终于扫除了。过几天,我就给你和婷婷把婚事办了,你就是我们于家的准女婿了。” 然而,廖凯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偷看了于婷的病例,于婷因惊吓过度,造成子宫破裂,再也不能生育了。他廖家五辈单传,到他这一代将会绝后,他父母的愿望将会成为泡影…… 其实,于总对廖凯并不看好,只是廖凯对于他来说,有一定的利用价值,所以他才让于婷千方百计找到了他。谁知于婷却真心实意地爱上了他。 四 廖凯不得已提出了和于婷分手。 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刚刚过去的一切,仿佛就是一场梦。 夜里,他做了一个十分不可思议的梦,梦里于婷冷笑着说:“廖凯,你一直被蒙在鼓里,那张病历单是假的,包括我怀孕流产都是假的,你只不过是我们于家利用的一粒棋子罢了。” 梦醒来,廖凯如同走进了诡画一般,浑身冰凉。难道说,连于婷也在骗他? 子时,廖凯独自来到了那个他曾经卖艺的地铁出口,他想起了那个送他画谱的小乞丐。 小乞丐就坐在的广告牌下面的角落里朝着廖凯笑着,仿佛早就知道他会来似的。 廖凯在小乞丐面前站住,一下子将那本画谱撕得粉碎。 小乞丐抬起头,说:“你还记得我吗?” 廖凯眉头锁得紧紧的,诧异地看着小乞丐。 小乞丐脸上露出一丝诡笑:“十年前,廖家庄,磨房,柴堆。” 廖凯眼前划过一道电光,他想起来了。 十年前,他还在廖家庄上着小学,放学后路过那个遗弃的磨房,那里经常有乞丐出没,磨房的旁边是一个柴垛。出于恶作剧,他划着了火柴,点燃了磨房旁边的柴堆,而后扬长而去。三天后,人们发现了死在了磨房里面的小乞丐,当时小乞丐肯定是生病了,直到大火焚身也没能逃离…… 廖凯打了一个激灵。 小乞丐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虽然你害死了我,我却不忍心加害你。小时候,我听祖父说起过这本七情蛊画谱,后来我找到了它,就送给了你。它可以带你上天堂,也可以带你下地狱,你的命运就在你的手里。那天,我的祖父告诫你了,他的心肠真好。可是你没听他的话,你最终还是选择了地狱。” 小乞丐用皴黑的小手,指着一旁一个人说:“我想你一定会认识他吧?” 廖凯顺着他的手指望去,那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不是别人,而是邵老板。 “不……不……”廖凯退缩着。 “好吧,现在我该把你带走了。”说着,小乞丐伸出了手。 廖凯低着头恐惧地看着小乞丐皴黑的手掏进了他的心窝…… ...
美韵下班的路上遇见了一个脏兮兮的老妇人,她的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花瓶,正向路人兜售。美韵没兴趣,看都没看一眼就匆匆地走了过去,老妇人却放弃了别人挡住了美韵。 “挡住我干嘛?我不买。”美韵火气很冲,越过老妇人向前走去。 “这个瓶子能测出你老公对你是不是真爱。”老妇人的声音沙哑难听,可是美韵却站住了,老妇人的话吸引了她。 美韵结婚不久和老公正是如胶如漆的时候,可是她的心中总是带着点郁结,因为她听婆婆偶尔提起老公在和她结婚前很爱很爱一个女孩,可是那个女孩没福气,俩人就快结婚了却不幸出了车祸。 美韵站定,她疑惑地问:“真的假的?别是骗人的吧?”说着她接过花瓶仔细看了看,没看出有什么机关。 “孩子!我这么大岁数怎么会骗人呀?这个花瓶你别看外表普通,可是只要在瓶子里装上水,相爱的两个人向里面看,真心相爱的俩人,就会看见瓶子有他们俩人的影子,如果两人不是真心相爱,瓶子中就会出现三个人的倒影。 美韵向瓶子里瞧了瞧,她不能确定老妇人是不是在骗人,瞧够了,她猛一抬头,老妇人已经消失的无影踪。 ”嗨!人呢?“美韵低声喊着,引起了几个路人的侧目。 美韵觉得特别丢人,反正东西在她手中,老妇人也是自己走掉的,那么就别怪她贪便宜。 美韵抱着花瓶急匆匆地回到了家,老公正在厨房里做饭,抬头看见她手里抱着花瓶说:”新买的?“ ”嗯!“美韵顺手把它放在了一边。 ”洗洗手吃饭吧!“老公说着缩回了头。 吃过了晚饭,美韵和老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美韵突然想起了那个花瓶,她笑着对老公说:”对了,我给你看一样神奇的东西。“说着她跑过去拿起花瓶,倒了半下子水进去,然后拿到老公面前说:”你看看里面有什么?“ 老公向里看,美韵也凑了过去,她有些紧张,很怕看见三个他的影子,于是她慢慢地低头,向瓶子里看去,俩人的影子正好倒射在里面,美韵心中一喜,这影子不就他们两个人嘛!哪有第三个人,不管老妇人说的话是真是假,她相信老公心中只有她一个。 可是就在美韵开心的想要拿走瓶子的时候,瓶子里多出了一个淡淡的人影,这个人影开始很淡很淡,可是后来越来越清晰,美韵惊讶地瞪大眼睛…… ”老婆你咋了?这里除了水啥也没有,你干嘛紧张兮兮的?“老公抬着头正看着她。 ”我……你……“美韵的鼻子一酸,泪就流了出来。 ”你这是怎么了?“老公很惊讶。 ”我怎么了?你是不是还没忘记她?“美韵哭着说道。 ”你瞎说什么,我没忘记谁呀?“老公气呼呼地站起来走进卧室。 ”我都知道了,你以前有个女朋友快结婚时出了车祸,你还爱着她是吗?“ ”神经病。“老公躺在床上,不耐烦地回了一句。 ”你……“美韵痛哭失声。 ”你是不是有毛病,她都死了,你还在意什么?“老公心烦地坐起来大吼。 ”死了你就可以忘记吗?“许久美韵抬起头,眼神变了,声音也变了。 ”你……“老公像是被什么蛰了一下猛然坐起。 ”是我!我不甘心,我死得不甘心……“美韵大叫。 ”你……你是人是鬼?“老公恐怖地瞪大眼睛。 ”不是的,我吓你的。“美韵突然笑了,声音恢复了正常。 老公吓得脸色灰白,听她这么一说,松了口气说道:”你真有病,玩什么不好,扮鬼。“ ”对不起!老公!“美韵撒娇地躺进了老公的怀里,嘴角荡起了诡异的微笑。 她隐隐能听见那花瓶里有人在大喊:”放我出去,我才是美韵,我才是他老婆。“ 她闷哼一声,坐起来说:”都是这个花瓶惹的祸,不如我去扔到它。“ ”好!“老公打了一个哈欠躺回了床上。 花瓶被扔到了外面,一个老妇人鬼鬼祟祟的走过来捡起,然后飞快地跑掉了。 ...
故事发生在学校。 似乎每个班里都有个因为不爱说话或者什么其他原因被同学排斥甚至厌恶的女孩。不巧,偌大的班级,何清就成了这个人。 何清这个人其实没什么毛病,整日埋头苦干,苦于学习,但却不爱跟人交往,但人是个好人。因为她沉默寡言,同班同学不止几次地欺侮她了。要不就是撕毁她辛辛苦苦完成的试卷,要不就是时常对她冷嘲热讽。长期下来,原本只是沉默的何清变得阴郁。除了老师提问,大家再也没有听她说过一句话。因为她不讨喜,老师自然也不会总提问她,倒是多了几分讨厌。而同学们,本想激起何清的反抗,谁知何清一直逆来顺受,他们反倒自讨无趣,不愿意搭理何清。 于是这时候,那人就像一缕阳光注进了何清将要枯竭的善意。 来者孙承欢,交换生。 孙承欢阳光向上,又天生自来熟,很快和班里的同学打成一片。甚至连何清也感觉到了他的善意,她不由自主地向孙承欢靠近,只不过总以失败告终。因为—— “承欢,你别搭理她!你刚来我们班不知道,她就是个闷葫芦,我小时候和她一个班,她还偷过我东西呢。”小学同窗孙悦悦一脸讥讽的看着何清。 何清一愣,看向孙承欢的脸色,不由自主就想解释。“不是这样的……”同学们的哄笑声却盖下了她的低声狡辩。倒是孙承欢静静地看着她,等她说完。 何清鼓起勇气,“孙……孙悦悦,你那支笔我解释过很多次了。你的笔在放学后掉到地上,教室里没有人了,我害怕同学们误拿才捡起来放进自己的书包,可我下午给你的时候你就说是我偷了你的笔。” 全部同学哄笑,嘲弄的看着孙悦悦,“想不到我们的孙悦悦明理不分啊!”本来是对孙悦悦善意的调笑,孙悦悦却当了真,气得脸通红,撂下狠话:“何清,你给我等着!”跑开了。 何清有些焦急地看着孙悦悦的身影,却到底什么也没说。偷偷看了一眼孙承欢,他也在看她。何清心底偷偷庆幸,至少笔的事情是解释清楚了吧。 何清变了。她偷偷地关注着孙承欢的一举一动。孙承欢成了体委,经常要让同学填表,免不了有几句话要说。每当轮到何清时,她会偷偷开心上一整天。 无疑,何清喜欢上了孙承欢。她攒出自己的零花钱在体育课上偷偷买水。 每当下体育课后,孙承欢身边总围着几个男生,“孙承欢,这是哪个美女给你买的水啊,怎么不给我们买?该不会是孙悦悦吧?她可是一直喜欢你。” 何清总是趴在最后一排的桌子上装睡偷听,孙承欢开玩笑,“如果这个女生站出来,我说不定就成了她男朋友了。” 每次都是这样,何清想站又不敢站,只有一颗蠢蠢欲动的心。 上课了,孙承欢发作业。 路过何清时,轻声道,“我知道是你。” 何清心跳猛地加速,慌忙抬头看向孙承欢,却看不清他的表情。 女厕所和男厕所只隔着一面墙。 “承欢,我刚刚看到何清往你桌肚放水了,这么久来往你桌肚放水的人一定就是她、”熟悉的声音是班上一个男同学。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也不看看她什么样子,还想追我们承欢。” 何清看着厕所镜中的自己,有些错愕。头发油的可以炒菜,因为他们是寄宿制的学校,她人缘不好,抢不到热水。脸上爆着几颗痘痘,是前夜熬夜奋战学习的结果。五官倒是耐看,只不过被遮在了厚重的刘海下。 错愕的离开厕所,何清不想知道孙承欢说了什么,她没有勇气。 后来,送水事件出乎意料地没有在班里传开,又或许是传开但是何清不知道。 这天,何清路过一个小店,新开的小店。店里只有一个女人,但是店里的装饰很漂亮。何清情不自禁地推门进去。 那女人热情地迎上来,递给她一张海报。 何清接过海报,低头看着。 海报上是这家店的简介。这是一家很奇异的店,可以使学生外貌发生变化,提升人的气质,但是达成人的目标后,却需要收取一点点东西作为报酬。这些东西,是善心。 “心动吗?”那女人看着她,精致的面貌似乎有蛊惑人心从的作用。 何清下意识地摇摇头。 “那有需要记得来诡店找我。”那女人面色亲切招呼道。 离开,回家。躺在床上,冥思,入睡。 孙承欢走了! 他本就是交换生,交换期满了,自然离开。同学们都很不舍。 可是何清的学校也沿袭了其他学院的风俗,采取学号随机抽选,作永久交换生,但毕业证还是属于本校。相当于正规的走读。只不过不被上面允许。 若大的校园,何清竟成了这万分之一的幸运。 孙悦悦面露不屑,“何清,你别妄想着去了孙承欢学校勾搭他,我告诉你,他是我的!他是我的!小心我去你家报复你!” 她把何清想象的太高了。何清哪儿有这个本事。 何清突然注意起外貌来。她去了诡店。她想让自己变漂亮,提升自己的气质,哪怕失去一点点善心。 “承欢,听说我们班要来交换生了,你说会不会是个美女?”左翼看着落寞的孙承欢,想勾起他的兴趣。“你该不会喜欢上他们学校的女生了吧?”左翼惊叫着,“我实话告诉你,这次交换生很漂亮的!” 孙承欢看着左翼,不语。良久,“新来的交换生叫什么名字?” “何清。”左翼道。 “何清?”孙承欢猛地站起来,“走去看看。” “不会是你的同学吧?”左翼一脸鄙夷。 “可能是。”孙承欢抿着嘴,可疑的红晕飘过。 “不是她。”远远地看到了何清,孙承欢一脸失望。 远处的女生向这边走来,她唇红齿白,光洁的额头露出两道好看的眉毛仿佛会说话,她身材纤瘦,身上由内而外的书香气质。 “同学,306教室怎么走。”她轻轻拦住一个人,那人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 孙承欢情不自禁地走上前去,“跟我来。” 孙承欢没有看到,何清的脸上是失望。她此刻想的,怕是,自己喜欢的人也只是注意外表。 何清的出现,使306班渐起波澜。腹有诗书气自华,再加上精致的面容,谁也会喜欢何清吧? 孙承欢很快向她表白了。 猝不及防的,何清有些犹豫,答应了。 孙承欢牵着何清的手,走在操场上。突然,孙承欢看着何清,“我以前也认识一个朋友,和你一样的名字,她很善良,我很喜欢她。可她不在了,她在另一所学校。” 何清哑然,他喜欢过她?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她,很喜欢她的善良,现在依然喜欢。我们分手吧。” 何清愣住了,她真想解释,她就是那个她喜欢的何清,可是她不善良了。 孙承欢离开了。 何清一个人漫步在操场,回忆着同孙承欢的点点滴滴,孙承欢是一个很热情的人,当初遇到自己也能说几句话,可自从她成了他的女朋友,他很少说话,甚至有些沉默寡言。 何清去了诡店。 “能把我的善良还给我吗?”何清低声道。 女人手里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她眉目张扬。 “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女人轻笑。“这么些年来,我四处奔波,开这家店,遇到过不少后悔的人。你是我见过最冤枉的一个人。” “那你能让我变回去吗?”何清恳求。 “不能。”女人斩钉截铁地拒绝。“回去吧。他不会喜欢你了。他喜欢的一直是以前的何清。” 何清走了。 女人吞云驾雾。许久,店里又来了一位客人,正是孙承欢。 “你是我见过最冤枉的一个男孩。”女人望着他。轻笑。“何清一直喜欢你。你知道吗?所以你根本不必为了得到她的喜欢,不必为了见到她而失去自己的开朗。” 孙承欢失落地走出门去。女人看着他,突然高声道,“你的契约还没有生效!你不必因为自己沉默担心何清不喜欢你。” 孙承欢转过身来,眼睛里放出光彩。孙承欢自始至终都知道,他是何清心中的太阳,她才会喜欢他,所以他害怕。可如今…… 孙承欢又追回了何清,两人恩恩爱爱,好不幸福,直到毕业两人也没有吵过一次架。 何清曾经和诡店老板签过一份契约:用善意换取容貌。孙承欢一直爱着何清,所以何清得到容貌的同时孙承欢对她的爱也没有变。 孙承欢曾和诡店老板拟过一份契约:用开朗换取何清的喜欢和何清在一起。 孙承欢的契约最后没有签成功,因为老板犹豫了。 她曾经做过很多坏事,斩断过很多情丝。“为自己积点儿德吧,月老姐姐。”尤听到当年稚童的声音萦绕耳畔,她真的犹豫了,最后,她烧了孙承欢的契约。她知道,没有这份契约两人也会好好地在一起的。 香烟烧到指尖,雨滴打湿门帘。老板的脸绝美,却又凄婉,她呢喃,“为自己积点儿德吧。” ...
孙强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公司规模不大,是一家专门生产眼镜的公司,其中又以太阳镜为主导产品。孙强的老婆在大学里学的是光学专业,有了老婆的协助,孙强如虎添翼。 那段时间,孙强的右眼皮老是莫名的乱跳,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他老感觉公司的运转有些不对头,琢磨着此事几乎涉及到公司的所有骨干,他们好像已结成统一战线,在公司里玩花样,不管孙强怎么调查,却始终没有头绪。 这天晚上,有个奇怪的人约见孙强,说他有一个神秘的眼镜,可以转让生产技术,看孙总有没有兴趣。按那人的要求,两人碰面的时候是深夜十二点。此时已是路大人稀,除了路灯,少有光亮。 在昏暗的路灯下,孙强开门见山的问:“你的眼镜到底怎么个神秘法?”那人诡秘的笑道:“这个说复杂了你也许听不懂,我来介绍一下它的功效吧,这是一只水晶眼镜,其实它并不是用来护眼的……”话音未落,孙强一甩袖子转身要走,嘴里叽里咕噜的骂了一通,说:“不能护眼的产品找我干嘛,耍我啊!” 那人急急地扯住孙强说:“你听我说完再走不迟啊,这个眼镜能叫人原形毕露,就像……照妖镜啊!”孙强被扯得动不了步,脑子里还在考虑怎样对付这个精神病,那人又滔滔不绝的说开了:“还是说白了吧,戴上这款眼镜,能看出人心底最邪恶的一面,到时候,使用者会看到别人的真面目,那人心底的邪恶面,会幻化出各种禽兽的模样,在使用者眼里一览无余……” 孙强笑喷了,嘲弄道:“如果这款眼镜卖开,戴眼镜的人看到的,岂不都是兽头人身的怪物?” 那人对孙强的态度不以为然,正色道:“没你说的那么邪乎,虽然戴眼镜的人能看到别人幻化出来的样子,但并不是时时刻刻都能看到,也不可能看透每一个人,首先这人得与自己有经常性的交往,能看到的时辰在申时初与子时末之间,再就是……”那人从一个牛皮包里掏出一个小瓶子,继续说:“再就是把这个药膏涂在眼帘上,才能看到,如果想彻底了解身边的人,买这款眼镜最合适,其实这是一款高科技产品,这里面包含的玄妙,目前还不为世人所知,这样吧,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送你一只试用一下,到时候看看效果,就会明白我所言非虚了。” 说罢,那人将装着眼镜的木盒子和装眼膏的小瓶子,塞进了孙强的口袋。 孙强像在听天方夜谭,那人神乎其神介绍的产品,现在就在他手上,他实在不能断定那人到底有什么目的。正愣神着,那人突然笑了:“孙总,我想你现在正需要这只眼镜,你不是正想知道公司谁在搞鬼吗?”孙强瞪大了眼,他心里的这些小九九,一直都没有透露过啊,连他老婆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知道的! “……别太想复杂了,也不用猜我是怎样制作出这只眼镜的,实话告诉你,这种眼镜古已有之,是清朝一位方外人士所研创,用的材质是一块很古老的水晶,施下的是道家符咒,只不过式样就像一块青铜镜,当年为雍正皇帝所用,雍正皇帝一统江山的玄机,令人匪夷所思,在朝野颇有非议,雍正皇帝使用它,目的就是为了清除异己,后来由于他杀戮过甚,搞得天怒人怨,那位制作水晶镜的方外人士遭到天谴,被雷劈死,之后这个镜子就失传了,不瞒你说,我就是那位方外人士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祖先的秘密和镜子的制作和所施的符咒……”那人又说道。 这席话,无疑捏中了孙强的命脉,都说进了孙强的心坎里,诧异之余,他也没理由不相信那人的了。 这个秘密,孙强没有向任何人透露,第二天下午,他便戴着眼镜来到公司。下午三点已过,正是能看到别人幻化模样的时辰,孙强很是又兴奋又紧张,手颤抖着掏出那个眼膏盒子,对着镜子往眼帘上涂抹眼膏。 眼膏涂到眼帘上后,孙强感到脑子里一阵眩晕,右眼皮又开始狂跳起来。他赶紧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令他感到诧异的是,过了没多久,等他睁开眼,眼前的一切景象都变得漂浮起来,孙强心里禁不住一阵狂跳,看来应该是这眼膏起效用了,他赶紧戴上了那只神秘的眼镜。 孙强惊奇的看到了各人脸上幻化出来的模样,虽说有些恍惚,却还是能准确的辨认。他心里猛地一沉,迅速开始分析起来。 财务科的小丽变成了一张兔子脸,兔子应该是乖巧温顺的,可这只兔子不对头,眼睛竟是三角形的,眼光透着邪恶狡黠,也就是传说中的狡兔啊!俗话说狡兔三窟,她的心思根本没有放在公司,很可疑! 销售科的小李变成了一张狮子脸,草原雄狮霸气十足,不过这狮子可不是王者之相,而是正张着血盆大口,狮子大开口啊,想必他背着公司向客户要了不少好处,难怪公司的业绩直线下滑,小李这个坏蛋! 供应科的小张变成了一张似狼非狼的动物脸,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狈,俗话说狼狈为奸,相比起来,狈比狼更坏,专门出歪点子害人,不知道小张在公司里跟谁在勾结,估计损公肥私的坏主意,都是他出的,这个吃里扒外的家伙! 还有的变成了豺狼脸,驴子脸,野猪脸……都不是什么好货色,不是邪恶就是愚蠢。看着看着,孙强气血上涌,哇地一声喷出一口血来。 一整天,孙强的脑袋都在隐隐作痛,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冥思苦想,虽说公司是自己的,解聘员工不是什么难事,可这些人都不是善茬,就怕他们来个鱼死网破,到时候会给公司带来致命的打击,这可怎么办啊!孙强想到,眼下最值得信任的只有自己的老婆了,这事儿得与老婆商量一下,看看她有什么高见。 孙强在办公室里呆到很晚才回家,一回到家便气愤愤的发泄道:“公司的这些人都该死,都该滚蛋!”听到孙强的怒骂,他的老婆从房间里走出来,从背后抱住了他的腰,娇嗔道:“是谁惹我老公生气了?”孙强叹了一口气,拉开老婆的手一个转身后,竟吓得惨叫了一声,人直挺挺的倒在地上。他回家时忘了摘掉眼镜,只见老婆变成了一张毒蛇脸,正尖着三角脑袋,蛇嘴里那血红的信子,正朝他脸上射过来…… 受惊吓后脑着地的孙强被送进了医院,经过抢救,总算保住了一条命,不过,医生说由于颅内伤势过重,能否醒过来,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孙强感到很奇怪,他倒地后发生的一切,包括医生说的话,甚至老婆心里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想法,他心里都一清二楚,可不知怎么回事,就是睁不开眼,开不了口。 有天深夜,孙强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能睁开眼了,他躺在床上,正想开口喊,却看着那晚送他眼镜和眼膏的怪人,换了一身道家装束飘到他面前,怪笑着对他说:“贫道玄真子叩见皇上,还记得贫道吗胤禛老儿,当年若不是你疑心太重,就不会令贫道用邪术为你清除异己,可贫道万万没有想到,到头来自己却落下个被灭口的下场,贫道找了你几百年,终于找到你的投胎之身,没想到你还是跟当年一样,整天疑神疑鬼的啊,不怕告诉你,这只眼镜也是用当年那块古水晶制作而成,也被我施了法术,还有那盒药膏,是用柳叶汁熬制而成,柳枝打鬼,一鞭矮一寸,柳叶擦眼,百邪立现身,你所看到的一切,其实就是你的心魔啊,哈哈!” 孙强睁大了眼,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玄真子像一团烟雾,从他眼里渐渐消散,狂笑声也变得越来越远。就在这时,雍正皇帝当年登基的玄机和之后滥杀无辜的场景,都一一从他的脑子里浮现出来,大约一个时辰后,孙强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眼睛闭上后,再也没有睁开…… ...
家宅不宁,夫妻争吵,原来是误入诡门关…… 嘉庆年间,青禾镇的蒋忠仁在镇上颇有声望。他儿子蒋纬时年20,生得面皮白净,斯斯文文,自然惹得许多未婚女子思慕不已。 这日清晨,两个媒婆便争着上门来说媒。这两个媒婆,一个是给镇东王木匠家的大丫头说媒,一个是受了镇南王员外的托付。 两个媒婆说着说着便吵了起来,蒋忠仁赶紧打圆场:“两位请消消气。这样吧,我这几日就给二弟送信,让他回家,我们合计合计再作决定。” 蒋忠仁的胞弟叫蒋忠义,在京城翰林院为官,师从纪晓岚。没多久,蒋忠义接信回返。两兄弟翻来覆去好一通掂量,总算为蒋纬敲定了婚事,从诸多人选中选定了一位叫谢彩娥的姑娘。 半年后,蒋纬和谢彩娥便拜堂成亲了。洞房花烛夜,宾朋散去,劳累一天的蒋忠仁回了卧房刚要歇息,忽听院中传来“哗啦”一声巨响。 蒋忠仁急忙奔出去一看,只见天井里蹲着个人影,正是刚过门的儿媳谢彩娥,她正在哭,腮上还多出了两三道划痕。 “娥儿,出了什么事?”蒋忠仁问。 谢彩娥缓缓抬头,哭着说:“爹,他打我。” “混账,你给我滚出来!”蒋忠仁登时火起,破口斥骂。 谁料,蒋纬畏畏缩缩跑来,竟扮出了一脸无辜状:“爹,我没动手啊。彩娥,你的脸怎么了?” 蒋忠仁见状,差点气炸了肺,罚蒋纬跪了一夜。次日一早,蒋纬主动找到蒋忠仁认了错,称今后会好好善待谢彩娥。此后一个月,蒋纬对谢彩娥格外关照,体贴有加,这让暗中观察他的蒋忠仁长嘘了一口气。 谁知好景不长,这日入夜,小两口欢欢喜喜刚进房,眨眼间就闹得鸡飞狗跳。若非蒋忠仁不避嫌撞门而进,犹如打了鸡血般狂躁的蒋纬定会掐死谢彩娥! “孽障,你中邪了吧?”蒋忠仁跨步上前,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蒋纬没躲没闪,被抽个正着,跟头把式栽下婚床,老实了。 一转眼,又一个月过去,又是一场打闹…… 这天,适逢七月十五,蒋忠仁的胞弟蒋忠义带了家人回乡祭祖。寒暄之中,见大哥愁眉不展,蒋忠义便支开妻儿细问原委。 蒋忠仁重重叹口气,苦闷万分地道出了蒋纬数次无缘无故殴打谢彩娥的家丑。蒋忠义听罢,顿觉难以置信:“纬儿是我从小看大的,品性温和,谦恭有礼——” “别提了,愁人哪。”蒋忠仁打断道,“咱们蒋家的脸都快被他丢尽了。” 当晚,两兄弟设宴天井,边聊边喝。突然,东厢房又传来了激烈的打骂声。 蒋忠仁气得浑身直哆嗦,他抄起木棍,说:“我非打死这不争气的混账东西不可!” 骂声未落,蒋忠仁呆住了,起身相拦的蒋忠义也愣了神。 敢情,从房内踉踉跄跄奔出的不是谢彩娥,而是蒋纬! 这回,蒋纬落了下风,被抓挠得鼻青脸肿,衣衫破烂。而更令人错愕的是,谢彩娥并未罢手,披头散发,双臂乱舞,模样凶悍得宛如母夜叉。 蒋忠义见状,正欲出手,谢彩娥却冷不丁打了个寒噤,一下子定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丢了魂。 从头到尾亲眼目睹这怪异一幕,蒋忠义禁不住心头一寒,急问大哥蒋忠仁,此前侄子犯邪是不是都在这一夜? 蒋忠仁稍加寻思,连连点头,可不,新婚至今整整半年,蒋纬闹了五次,谢彩娥只闹了这一回,且皆是每个月的十五日。蒋忠义又问,办喜事前有没有动土,盖屋,或者添置大件家具? “没有。”蒋忠仁话音甫落,就听下人小声说道:“这里面的跑步声停了。” 下人所说的里面,居然是指蒋纬和谢彩娥卧房的门框。 蒋忠义三步并作两步奔去,细细查看。下人说,方才,他走到门口,就听见门框里有“嗒嗒嗒”的声音,很轻很小,也很乱。而此刻,蒋忠义的额头已因紧张、惊惧得渗出了冷汗。 “二弟,究竟是怎么回事?”蒋忠仁惴惴问道。 “这门框,是谁做的?”蒋忠义指着框上木纹说,“这不是天然纹路,应该是后刻的。你看,这暗纹分明是一座城门。这是箭楼,这是门闸,这一列是雉堞。你再看这儿,这儿,一,二,三,四……” 当数到十八的时候,蒋忠义噤了声。与此同时,蒋忠仁父子也惊得头皮发麻,后脖颈直蹿凉风。 凝神细瞅,那纹路姿态各异,张牙舞爪,像极了江湖说书人口中的十八罚恶刑鬼。罚恶刑鬼驻守处,寒星凉月,壁垒森严,正是坊间传说的“鬼门关”! “人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门道,就是内中蹊跷,机关暗道。”蒋忠义说罢,嗓门陡沉,“拿斧子来。我倒要瞧瞧这诡门中到底有何门道!” “咔嚓咔嚓”几斧子砍下去,门框裂开,中间竟然留空,整体状如闾巷。“巷”中,还藏有两个高不过半寸的人状木偶。从形貌看,当是一男一女。 蒋忠义常年整理史料,涉猎甚广,闲暇时又最爱捧读师长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当即想到了书中提及的一个令人心惊肉跳的阴险下作之术:魇镇! 把洞房门做成鬼门关,再以偶人做镇物,下咒每月十五惑人心智,这得有多大的仇啊。如若不是下人心境澄清耳聪目明,碰巧听见了偶人声响细微的追赶厮打,还不知要闹到什么时候。 愈想愈心惊,蒋忠仁脱口叫道:“这新房只换过门框,是镇东王木匠做的活儿!” “真是阴毒,可恨!”蒋忠义说着,捏起一个偶人将其脑袋伸进了烛焰中。 蒋忠仁不解,迟疑问道:“二弟,你这是?” “心怀鬼胎者,理当去鬼门关——” 不待蒋忠义说完,蒋忠仁已劈手抢走了偶人:“当初王木匠差媒婆登门提亲,被我婉拒,听说他的女儿为此又哭又闹,还差点寻了短见。为人父母,谁能不心疼自己的孩子?王木匠心怀怨怼生了歪念,借做工之际偷下了镇物,倒也情有可原。二弟,得饶人处且饶人,咱们就放过他这一回吧。” 蒋家的供案上供着一尊体态威猛、驱祟辟邪的玉貔貅,蒋忠仁径直把那两个偶人塞进了它的嘴巴。 数日后,蒋忠仁送胞弟蒋忠义一家回京。刚走出巷口,便碰到了病恹恹去药铺抓药的王木匠。 只见王木匠满头生疮,脸庞赤红,如同脑袋插进过柴火正旺的灶坑一般…… ...
(一) 韩子扬最近非常烦恼,他怀疑自己的女友是人还是鬼。如果她是人,可女友的反常举动,以及一系列离奇事情,让韩子扬大惑不解。如果说她是鬼,可是,这个道理说不过去,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鬼啊? 韩子扬没有去报案,也没有把女友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他自己一定弄个水落石出。他太爱这个美丽大方温柔可爱的女孩了,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他是绝不会伤害她的。就是死在她的手里,他也愿意。 半年前,在通往红星镇的外环客车上,韩子扬结识了漂亮的女孩夏小雪。时间一长,女孩上车总是冲韩子扬多情地一笑。多少个不眠的夜里,韩子扬在这个笑容里陶醉,把红衣女孩想象成自己的女友,女孩举手投足都牵动韩子扬的心魂。他爱上这个女孩了,女孩谜一样占满他的心空。 韩子扬是一名刚离校门的大学生,毕业分配到红星镇,担任党委秘书兼宣委,工资不高,家父十年前病逝,下岗母亲辛苦操劳,供完了他的学业。如今老人已经浑身是病,顿顿不离药了,他不能远离母亲;也没有能力带着母亲上外地发展。家里的楼房是旧的,摆设是旧的,就连兜里的手机也是二手的,如果说存款,只限于四位数,一切有待于他的拼搏。这个条件,他怎能有底气追求漂亮女子呢,韩子扬很是苦恼。 有一天,美妙的事情发生了。拥挤的客车上,有个女孩不小心踩了韩子扬的脚尖。踩上的同时,女孩赶忙回过头来道歉,话语轻柔好听。赶巧韩子扬刚看完一本叫做《幽默大全》的书,里面也有关于踩脚的一节。韩子扬马上照书上一字不拉地说:“没关系,谢谢你提醒我该擦皮鞋了。”韩子扬说完这句话得意极了,还是多看书好啊。 女孩笑起来,显然被这个男生的幽默取悦了。就这样两人相识了,发展到恋爱了,难分难舍了。女孩叫夏小雪,在外资企业打工。在这场恋情里夏小雪是主动的,这让韩子扬暗中窃喜;可就在这时,奇怪的事情,也就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二) 一天,韩子扬邀请夏小雪到他家看看,要尽快把自己的老底抖搂出来;要是因为经济原因女孩不与他来往,他无话可说。韩子扬的老本就是他的无限真诚。如果女孩嫌贫爱富,这场恋爱还是早点结束的好。女孩答应了去韩子扬家看看,韩子扬既兴高采烈又手忙脚乱。娘俩叮叮当当搞了三天卫生,所有眼见的织物单子、帘子、罩子都洗了一遍;家具用鸡蛋清擦过,心情与阵势就像迎接皇后。 这天,夏小雪一改往日的红妆,换上了洁白的百褶短裙。丰腴白嫩的胳膊大腿,简直要了韩子扬的命,激起他一阵阵亲昵的联想。小雪大方地挎住了韩子扬的胳膊,肌肤相亲,韩子扬大声呼喊:“啊,幸福死了。”其实他是以此来掩饰他的紧张。小雪狠劲地掐他的鼻子。就在这时,一个公厕出现在眼前,小雪羞涩地一笑说:“等我,去排出所。” 韩子扬纳闷了,“去派出所?” 小雪诡秘地朝公公厕努嘴:“这里不是排出的地方吗?” 韩子扬又开心地笑起来,这个夏小雪,怪幽默的。对她的爱,又增加了几分。 韩子扬是眼瞅着夏小雪进去的,小雪刚进去,就出来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弯腰拐腿,满头白发,那宽松肥大的太太服,把老皱的皮肤遮盖着,这让韩子扬想起家中的老妈。老太太眼神好像不太好,一头撞进韩子扬的怀里,还把他的皮鞋踩脏了,白袜子变成黑袜子了,带着股臭气。要是平时韩子扬也许会生气,可今天心情好,他有意上前搀扶一把。老太太感激地道了歉,蹒跚远去。这时,小雪还没有出来。接下来就怪了,他左等不出来,右等不出来,就是跑肚拉稀也该完事了。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分地过去了,韩子扬就是不见小雪出来。这时有一个中年妇女过来了,韩子扬马上求她帮忙。女人很热心,进去后马上就出来了,告诉他女厕里根本没有人! 韩子扬十分纳闷,别说一个大活人,就是一只小猫小狗也逃不过他的眼睛,因为他一直盯着女厕的门口。他一下子有了办法,掏出手机给小雪打电话。还真通了,电话里传来小雪埋怨的声音:“你上哪去了?都急死人了,我在你前面的超市呢。” 韩子扬抬眼一看,前面超市的门口,夏小雪手里拎着蛋糕正焦急地左顾右盼呢。二人见面就打嘴仗,小雪说她一出来就没有看见韩子扬,韩子扬说他的眼睛根本就没有离开女厕。结果是韩子扬刹住话题,他可不愿意惹心中的小雪生气,没事就好。再说,这个问题也不重要,因为这个伤感情犯不上。 他看着小雪手里的精品蛋糕,疑惑地问:“买这干啥?”小雪调皮地回答:“初次见婆婆,总得孝敬一下啊。这个东西软乎,可口,是无糖的。”小雪这句话一出口,韩子扬不顾大街上人来人往,抱住小雪就亲吻起来。因为小雪把他的母亲称为“婆婆”,这说明她是要嫁给韩子扬的。同时,小雪也是个懂事孝顺的姑娘。小雪挣脱着韩子扬的怀抱,似怒非怒的样子,小脸儿绯红,是说走了嘴,还是有意的,韩子扬不明白。不过,韩子扬就坡上驴,及时地向小雪传递爱情。二人甜蜜地说笑着走进韩子扬的家。其实,韩子扬心中的迷雾并未解开,一个大活人就从眼皮底下说消失就消失,说出来就出来,他确信小雪肯定有问题,可是他爱她,所有的问题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三) 韩子扬领着小雪一迈进自家的屋门,韩子扬的母亲眼前一亮,好俊的姑娘啊。三十来岁的儿子总算没有白挑,小雪的到来给这个清贫的小屋注入了新鲜的空气,一切都生机勃勃起来。 老太太早已准备好肉馅,就差和面了。据说,有心计的婆婆招待刚进门的儿媳妇都要包饺子;一是封住儿媳的嘴,二是借此机会检验一下媳妇的活计。如果媳妇会和面会擀饺子皮,也就基本差不多了。农村刁蛮的媳妇,就不吃这一套,有大吵大闹的,改做别的饭食;也有为此黄汤的。不知韩老太太出于啥动机,小雪和韩子扬都不懂这个俗套。只见小雪大方地脱掉裙子,换上老太太的大布衫。洗手,和面,擀皮,动作麻利,又快又好。那饺子皮不薄不厚,从那柔嫩的小手里“嗖嗖”地飞出来,韩老太太傻眼了。这小姑娘太厉害了,真是茬子,儿子的命咋这么好啊。有个能干的媳妇,这一辈子也就安心了。韩子扬幸福极了,不时地骚扰一下,要么掐她的小鼻子,要么挠她的胳肢窝,俩人不时多情地对视一下,暗送秋波。此时,姑娘要韩子扬的胳膊,他绝不会给大腿,要脑袋不敢给屁股。他已经完全被美丽能干的夏小雪迷住了。 三人欢欢喜喜地吃完了饺子,小雪起身告辞,并从兜里掏出二百块钱放在糕点上,说是给老太太的。韩子扬母子这下可慌了,哪能要姑娘的钱?可小雪说得太诚恳,母子俩没法拒绝。只好把钱放在糕点盒上。小雪一出屋就打车走了,母子俩直到看不见车影才进屋。韩子扬心里这个高兴,可刚一进屋,母子俩几乎魂飞魄散…… 只见韩家老式的箱盖上,小雪刚刚买回来的精品蛋糕盒已经变成草纸包。二百块钱也变成了大冥银行的天国钞票,也就是死人烧的海纸料子。面值还不小,二千万。母子二人吓得说不出话来,大白天的,难道遇上鬼了?望着箱盖上的东西,俨如屋里放进定时炸弹。联想到刚才在女厕门口小雪的消失,韩子扬纳闷起来。 老太太毕竟上了年岁,经验丰富,她小心地走到箱盖跟前,把纸钱拿一边去,打开草纸包,一堆烧过的黑不溜秋的蛋糕,散发着糊拉吧曲的味道。 还是老太太镇定自若,她以非常肯定的语气对儿子说:“没差,就是遇上鬼了。你好好想想,这个女鬼从哪天开始缠上你的?可能是个风流鬼,因搞对象死的。” 老太太的话,让韩子扬毛骨悚然,也深深地疑惑;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从不相信鬼神那一套。 近一个月的亲密接触,连小雪的呼吸都那么真切,小雪决不是鬼魅之类。小雪有血有肉,食人间烟火,韩子扬还想起,有一次他借助阳光欣赏小雪印在地上的影子,听人说鬼是没有影子的。把这些对老太太一说,老太太也糊涂起来。 (四) 韩子扬还是不忘给小雪打手机,这回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了。最起码,连关机或无法接通的提示都没有。 韩子扬此时脑海中反复浮现出了厕所事件和蛋糕事件,陷入深深的冥思中,对这个迷人的女孩的诡秘,咋也解释不开。为了证实自己是不是看见鬼了,他给那个司机打了电话。因为老坐他开的那班车,彼此都熟悉了。韩子扬假意征求司机对女孩的看法,司机在电话里直截了当地说:“哥们,抓紧办事吧,先拿下。那么好的姑娘,让别人抢去可惜了。” 这就够了,不至于司机也看见鬼了吧。鬼不可能让所有人都看见她。韩子扬看过《聊斋志异》,对那里的女鬼狐狸精是有感情的,甚至幻想自己也有那样浪漫的经历。他太爱这个夏小雪了,他嘱咐母亲不要声张,即便是鬼,他也爱小雪。 韩子扬照常上班,夏小雪不再出现。韩子扬的心里空空的,一天不住地给她打电话,就是没有动静。客车司机也觉得少了点什么内容,逗韩子扬:“女孩在家坐月子了吧?”韩子扬垂头丧气什么也说不上来,心想要是坐月子赶上好了。他在努力地调节自己,一切当是一场梦。这种感觉既不是失恋,又不是放弃,让他的思维无法正常运转。 就在韩子扬对夏小雪失望的时候,一个阴沉的早晨,韩子扬正要上车,一身运动服的夏小雪一下子闪出来跳到韩子扬面前。他紧紧地抱着小雪,如果她是鬼,那么为什么所有人都看见了她?因为他听见了周围人的议论:呵,多漂亮的女孩,看他们亲热的。 韩子扬满肚子的话已经到了嘴边,可他什么也没说,他要等待夏小雪向他解释一切。见韩子扬要上车,小雪赶忙说:“我已经不在那家公司干了,你一定误会我了。有机会我会解释清楚。”韩子扬要的就是这句话,此时他已不需要解释什么,只要小雪还在世上,他就安心了。 韩子扬一上车,就给车里的人一个微笑,春风又浮上韩子扬的脸。心灵的包袱一旦卸下来,连头发丝都渗透着轻松。司机也逗他,韩宣委今个咋这么高兴啊,把那丫头拿下了吧。韩子扬从心里厌恶司机的粗俗,可是今天他笑着摇头。 客车的终点站到了,在红星镇的门口停下来。韩子扬旁若无人地往大院里走,脚步轻松愉快,满脑子都是刚才与小雪亲热的情景。这时,忽地从大门墩子后面跳出一个人来,把韩子扬吓了一跳,只见夏小雪一身雪白的衣服,以舞蹈的姿态,正含情脉脉地望着他。韩子扬的头立时大了起来,小雪刚才还一身运动装在市里,这会儿怎么在七十里外的大院门口了? 他仗着胆儿朝小雪走去,小雪躲闪着。他问她怎么来的,为什么刚才没上车,小雪笑着一言不发。那笑容很呆板,好像模子刻出来的。陆陆续续进院的人很多,韩子扬机灵一动,正好食堂老张走过来,韩子扬一手拉过老张,指着夏小雪问道:“你看,那儿有什么?” 老张揉了揉眼睛,他望了望美丽的夏小雪,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党委秘书的问话与一个女人有关,因为那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他的视线绕过小雪,向小雪身后望了一眼,如实地说:“啥也没有啊。” 老张的话音刚落,韩子扬惊惧起来;那么风情万种的女孩,老张竟没有看到,世上真的有鬼?他母鸡般破着嗓子大喊着:“鬼啊,鬼啊,有鬼!!”一个跟头摔下去,双腿一软就起不来了,大院里一下子热闹起来。 “党委秘书中邪啦。” “镇政府的院子有鬼啦。” “有人得脑出血死在大院里啦。” 一人说百样,一下把镇政府大院搅成一锅粥了…… (五) 十多天过去了,韩子扬的惊恐的精神已经平复了。他躺在医院里,心中的谜团,还是没有解开。他还是不相信世上有鬼。他不想破坏他和小雪的纯真爱情,不想把这事搞得满城风雨。所以,他对前来看望他的人守口如瓶。 一个阴沉的星期天,韩子扬正在床上休息深思,手机响了。一看是小雪的号码,韩子扬哆嗦起来。不等韩子扬开口,小雪拖着哭腔先说话了:“我病了,我在矿总院。你来一趟,我要把一切向你解释清楚。” 韩子扬豁出去了,无论小雪是人是鬼,他都要把事情整个水落石出。几次的折腾,锻炼了韩子扬的胆量。 外面乌云滚滚,狂风大作,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韩子扬感觉小雪肯定出事了。他开始自责起来,怎么尽想着她是鬼,没有想到她是人,是会发生各种不幸的人呢!他不迷信,但是他相信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他后悔自己太自私了,对小雪关心不够。他加快了脚步,他感到小雪多么孤助无力,多么需要他的宽厚的臂膀。 韩子扬很快就到了矿总院的大门口,小雪焦急地站在那里。她脖子上系着鲜艳的红纱巾,在风中飘荡着。像火苗,也像红霞,衬托着姑娘的俏脸。昏暗的天幕下,那是无以伦比的美丽。韩子扬发现,小雪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一脸的忧郁。小雪是真的病了。 韩子扬一点都没有害怕,赶紧把小雪拥在怀里,感觉她瘦了一圈。他旁若无人地亲她吻她,他暗中决定再也不放开小雪了。就是鬼他也要把她抓回家去。小雪挣脱着,脸色红润起来,嗔怪说:“有人看着,多不好意思啊。” 韩子扬盯着夏小雪咄咄逼人地问:“你说明白点的,你是人是鬼?是人我不恼,是鬼我不惊。快说!”心中憋了很久的话,今天终于面对面说出来了,韩子扬一阵畅快。其实,韩子扬一直把小雪当作正常的人来看待的,所以他才不敢冒然行事。 夏小雪为难地看了看天空,好像寻找着什么,然后又低下头。她那长长的睫毛下,美丽的眸子一丝忧郁,也隐藏着诡异。在她习惯性地闭上嘴巴的瞬间,韩子扬扑捉到了一丝狞笑。女人的心可真深啊。韩子扬顿时感到离这个女孩子很遥远。 此时,雷声就在不远处连着串地响着,一条条闪电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要斩断所有的迷雾;大雨点子已经稀稀拉拉地掉下来。小雪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天空,下定决心似地说:“难道非得在外面说吗?走,上住院部,我在305房间。” 韩子扬一想天要下雨,小雪还生着病,就同意了。这更加说明小雪不是鬼。他牵着小雪的手向住院部走去。当绕过医院中心的白求恩高大汉白玉塑像时,一个惊天的炸雷正好在头顶上响起,咔啦啦……山崩地裂似的。此时,只见红光一闪,小雪脖子上的红纱巾,嗖地扎在了白求恩的脖子上了!在闪电中,国际友人的脸在红纱巾的衬托下更加惨白!更加恐怖!韩子扬猛地看见,夏小雪——他挚爱的女孩,正青面獠牙地抱着白求恩的脖子,下巴磕垫着白求恩的头顶,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他呢!天!她不是鬼才怪了。白求恩高达四米,谁能上得去啊!韩子扬“妈呀”一声便晕了过去…… (六) 韩子扬醒来的时候,雷阵雨已经过去,医生护士在身边看护着,年迈的老母在身边垂着泪。韩子扬对医生和母亲的问话,统统回答“不知道”。大夫也没有检查出什么毛病,韩子扬就赶紧领着母亲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韩子扬向母亲说明了一切。奇怪的是,母亲没有显得十分惊奇,也不怎么害怕。韩子扬心说,“我的妈吔,你可真是老了思想麻木了。”不过,老太太倒是有主见,她说:“儿子,快上黑龙江你舅舅家躲躲吧,过山过河的,啥东西也就跟不过去了。再说你舅舅住在乡下,有猫有狗,还有公鸡打鸣,这些动物都是辟邪的。” 韩子扬已经坚信遇上鬼了,如果没有鬼,为何人间上坟烧纸不断?为何巫婆的生意比医院的好要好?如果没有鬼,怎样解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但是韩子扬还是不想声张,他按照母亲说的,上黑龙江舅家躲避几天再说。 一天一夜的行程,韩子扬心神不定地来到了他的舅舅家。别人谈恋爱都是甜蜜幸福的,可他却是惊恐害怕伴着疑惑,提心吊胆。他至始至终也没有去找什么巫医大仙看看,听说那些巫医会使用魔法或咒语,能驱鬼辟邪。在韩子扬的内心里,他不想让巫医把美丽的小雪现出原形,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与小雪之间发生的惊奇怪异故事。小雪没有出事的时候,是多么爱他,他坚信小雪即便是鬼,也是爱上他的鬼。 韩子扬来到舅家的大门口,猛一抬头,惊愕地看见,夏小雪一身警服,正英姿飒爽地朝他微笑呢。韩子扬一声大叫“我的妈呀,咋追这来啦……”头嗡地一声就大了,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口里不停喊着“鬼,有鬼……” 千钧一发之际,舅舅,舅母,表兄弟们,还有几个身穿警服的人,一起上前把他搀扶起来,韩子扬战战兢兢地指着夏小雪:“她…她…她是鬼!”人们笑起来。舅舅说:“傻孩子,哪来的鬼,亏你还是个机关干部,大学生呢。” 只见夏小雪大方地走到韩子扬面前,伸出手。韩子扬本能地一躲,没敢握那只曾经抚摸过无数次的小手。周围的人都朗笑起来。小雪打了个敬礼的手势说:“我现在真正地向你解释一切。我是警官学校的一名大学生,侦探专业,在暑期里我自己出题自己答卷,以检验自己是不是达到了一个特警的水准。我选择了你作为我的测试对象。我先斩后奏,对不起,同时,衷心地谢谢你。” 韩子扬张大了嘴巴,一头雾水。他还是不明白,正要发问,只见一个威武雄壮的中年男人握住了他的手,声音洪亮,掷地有声:“我是咱们市的公安局长。夏小雪的行动是我们批准的,你的母亲也参与帮助了我们。”韩子扬这才发现母亲也在人群里,老太太是和公安局的人坐特快专列来的。韩子扬惊讶母亲居然装得那么像! 公安局长接着说:“在你的配合下,夏小雪成功了。第一,她化妆快,化妆成功。在厕所门口,和你相撞的老太太就是夏小雪,你那么爱她还没有认出她来。第二,她掉包快,掉包成功。箱盖上的纸钱和烧过的蛋糕就是小雪的道具。第三,小雪气候掌握的好,武功好。借助雷雨天,把红纱巾系在白求恩的脖子上,烘托了恐怖气氛,白求恩高大的塑像她飞上去了。” 最后,局长拿出三万块钱给韩子扬:“这是给你的精神赔偿,拿着吧,再次向你道歉,向你和你的母亲表示感谢。” 韩子扬不知咋的了,真相大白了,他却失落了,心里空空的,非常难受。那三万块钱说啥也不要。小雪羞红着脸蛋说:“你不要,拿什么娶我?”韩子扬听完这句话,心里比吃了蜂蜜还甜呢。 ...
第一章、诡秘传说 整个C市都笼罩在一片恐惧之中,此时所有人都开始不安了起来。 原因很简单——这座城市闹鬼! 有人看见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忽然消失了,而地点,就是一个十字路口!其实那本来是个普通的十字路口,只是只要有人行走在那里,就会猛然消失。 而第二天,一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就会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关于这样的传说周文是不会相信的,这天晚上,他决定亲自去那个十字路口看看。因为有了这样的传说,所以一般是没人敢再去了,尤其是晚上。 就在周文纳闷时,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仔细看去,那是一个女人的人影,她像是行尸走肉一样的走在那个十字路口。猛然间,她的脚底亮起了一片光来,而那女人也转过身来,对着周文森然一笑。 她的笑容让周文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就在周文想看仔细的时候,那女人竟然消失了!而她站过的地方,似乎还隐隐的发着亮光。 第二天,仍旧是那个地方,出现了一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尸体奇惨无比,浑身的皮肉掉落了大半,只有一小部分还连着骨头,而内脏更是千疮百孔。 林飞和法医小陈仔细的打量着这具尸体,好半天林飞才开口说道:“这是怎么回事?什么导致的伤口?” 法医皱了皱眉说道:“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噬以后留下的,似乎是……虫子!” “虫子?” “嗯。”法医点了点头:“这么细碎的伤口,只有虫子才可以啃食的出来。” 林飞不语,他好奇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此时周文正站在人群里面,瑟瑟发抖。林飞注意到了周文的异样,便走到他的身边,看着他说道:“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周文用力的点了点头,随即缓缓回过神来:“我……昨天看到那个女人……猛的一下就消失了!” “猛地一下就消失了?”林飞诧异。 “嗯,我昨天看到她像是被人操纵了一样,行尸走肉般的走到了那里。”接着周文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地方,“然后那个地方就亮起了光来,然后她就不见了……” 林飞看了看周文,他脸色煞白,说话的时候嘴唇还在发颤,看样子他是真的被吓到的。 “好了,谢谢你提供这些资料,有什么事情我们会再来找你的。”说着林飞便收队了。 在回去的路上,法医小陈问道:“你肯定他不会是凶手吗?” 林飞得意一笑:“我肯定。” “哦?为何?” “很简单,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了,他显然是被吓到了。而且他的脸色煞白,这是装不出来的。”林飞的语气很是得意。 小陈打趣的揶揄道:“不错,不错,跟陈爱玲在一起久了。” 一听到陈爱玲,林飞便不语了。看他的那副表情,小陈直觉得好笑。 第二章、入险境 周文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女人怎么就那样凭空消失了呢?虽然有些可怕到匪夷所思,但是他仍旧决定前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又是一个晚上了,这个晚上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他拿出手电筒为自己照明,而就在他来到那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还有一个人出现在了那里。 这次是个男人,看起来好像三十多岁。表情看起来冷漠且淡然,仿佛世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忽然,那个男人的脚底出现了一圈诡异的光芒,而那个男人也缓缓的陷进了光线里面。周文见了急忙跳到上面。 渐渐的,周文也跟着陷了进去…… 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条密道里面,密道里雕刻着很多古老的文字。周文小心翼翼的用手电筒为自己照明,生怕被人发现。 他缓缓的向前走着,这条密道似乎是条迷宫,很长很长,他一直走,也走不到尽头。 忽然,他看到眼前似乎有了亮光,便停止了脚步,小心翼翼的向着亮光出窥探。 亮光的地方原来是密道的另一个入口,在那里,此刻正站在一个穿着黑衣的人,隔得太远,看不清楚对方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而在那个人面前站着的,则是之前看到的那个男人。 男人面无表情,像是一个木偶。 忽然,那个黑衣人开口了:“献出你的生命,给予我吧。” 他的声音很粗矿,甚至有点沙哑,因此周文想他应该是个男人。 之后他又念叨了一串奇怪的咒语,当他的咒语念叨完毕之后,他面前的那块地上竟然涌出了无数细小的昆虫! 那些昆虫迅速的爬到了他对面的男人的身上,然后把那个男人吞噬了! 等到昆虫离开了男人的身体后,出现在周文面前的,是一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尸体上的肉已经消失了大半,只有一小部分粘着骨头。 而内脏也是千疮百孔。见到这样恐怖的画面,周文差点就把晚饭给呕吐了出来。但是周文知道,此刻自己不能轻举妄动,不然被对方发现自己就完蛋了。 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时候,自己早就被对方发现了。 忽然,那人影对着周文所在的地方咧开嘴笑了起来:“我早就知道你了,你以为你能够活着出现在密道只是自己的运气吗?是我有意为之的……” 黑衣人长着一张恐怖的脸,看不清楚五官,只见上面全是骇人的疤痕,那仿佛是大火留下来的痕迹。 忽然,那些虫子爬在了他的身上。渐渐的,他的样子发生了变化,瞬间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子。 男子看着周文说道:“你放心,我现在不会杀你,不过……明天就不一定了……”说着无数的虫子涌向了周文,周文一阵挣扎,最后还是晕了过去…… 第三章、寻找失踪的人 周文也失踪了,林飞开始感到了不安。而正在这个时候,陈爱玲从法国回来了。一见到林飞那张焦虑的脸,她就不禁大叫了起来:“你怎么了?” “我遇到麻烦事了。”林飞的手边摆放着一张照片,那是今天早上发现的一具男子尸体,尸体已经被啃食的千疮百孔了,包括内脏也是。 这次的位置和上次不同,是在偏北的地方。 陈爱玲看了看照片,咬了咬自己那擦了枣红色口红的嘴:“这些案子其实我都听说了,据说是在那个十字路口失踪的,对吗?” “嗯。”林飞点了点头:“没有一丝的线索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说唯一的目击者也失踪了,对吗?” 林飞又一次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 陈爱玲忽然冷笑了一下:“要不我们今天晚上就去看看,怎样?” 林飞诧异:“你就不怕有事情吗?” “放心吧,我们两个搭档,不会有事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们把姬荣也叫上。” 晚上的时候,两男一女就这样潜伏在了十字路口,远远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三个小偷。 渐渐的,夜黑的更厉害了,天仿佛被黑色的画布给遮盖了。 “奇怪,怎么还没有什么动静啊。”陈爱玲有点沉不住气了。 忽然,眼前出现了诡异的一幕。地面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发光的圆圈,从圆圈里面,正缓缓向上渗透出一具尸体! 那是一具已经被啃食的残破不堪的尸体,骨头连着碎肉,内脏却却都不见了。 众人急忙赶过去,而等到众人赶到的时候,那个光圈已经不见了。 “原来是这样!”姬荣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恍然大悟般的说道。 林飞好奇姬荣为什么这样说,“怎么?你知道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姬荣点了点头:“这是黑苗族的一种秘术,叫做连接之术,其目的就在于传送物品,有点像是科幻小说里面的隔空取物。” 林飞仍旧不解:“那对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姬荣蹲了下来,看了看那具尸体:“对方是在养蛊!” “养蛊!”林飞不解,他不知道对方养蛊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便再次问道:“可他为什么要养蛊?而且,他养的是什么蛊?” “这……”显然姬荣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陈爱玲忽然插话道:“其实很简单,只要我们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你的意思是?”姬荣看着陈爱玲说道。 陈爱玲“嘿嘿”一笑:“我们就在这儿等,等到下一次那人再传送人的时候,就跟着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不行,这样太危险了,你不能跟着去。”林飞打断了陈爱玲的话。 谁知陈爱玲竟然说道:“也许不去才危险呢,和你们在一起,至少还是安全的,如果你不让我去,对方把我当成了猎物,或者我偷偷跟着去,不是更加的危险吗?” 一时之间林飞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了,没办法,他只好让陈爱玲跟着他们了。 几人在这里苦等了一天一夜,终于看到了有人来了。这次来的是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孩子,双目无神,仿佛被人操纵了一般,一步一步的向着十字路口走来。 忽然,她的脚底出现了一团光圈。林飞等人急忙冲向那个女孩,当三人踩到光圈里面之后,顿时便被一团亮光给包围了。 等到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身边的场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仿佛来到了地底世界。 “这是什么?”陈爱玲指着身边墙壁上面那古老的文字说道。 姬荣看了看说道:“这好像是甲骨文,不过我也不是很懂,但是大概我应该可以看出来。” 接着姬荣便仔细的看起了这些甲骨文来。忽然,他说道:“这是一种邪术!用人来喂养蛊虫,然后用来恢复自己的容貌!” “那我们快去阻止那人用那个女孩子喂养蛊虫吧。”林飞说着便急忙向着更深处跑去。 第四章、蛊虫 林飞带着两人仓惶的往内里走去,只见一个眉目如画的男人正对着一具鲜血淋漓的尸体诡异的笑着。 此时三人都看的呆了,尸体一片血肉模糊。 忽然,那男子的目光竟然对上了这三人:“你们来了?” “你……”林飞惊讶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们以为你们可以进来吗?是我故意要你们进来的,咯咯……”他诡异的说起了自己的遭遇。 他叫做王晓,本是一个十分普通的男孩。 他还有个妹妹,叫做王笑,本来一家四口生活的很幸福。 王晓从小就很聪明,读书还是运动都很在行。就在他十八岁考上大学的那天,他做了一个决定——去向自己一直暗恋的女孩子表白。 女孩接受了他的表白,女孩告诉他,其实自己也暗恋了他很久。 他们可以说是男才女貌,无论是相貌还是成绩,两人都是拔尖。 之后他们去了同一所城市就读大学,两人也十分的恩爱。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恩爱竟然惹来了很多人的嫉妒。 那些稍微善良些的人,就在背后诅咒他们早点分开,那些心狠毒的人,竟然不惜犯法也要让他们不得善终! 那是一个女人。一个曾经暗恋过王晓,却被王晓拒绝的狠毒的女人。 那一天,王晓把自己的女朋友带回了家中。而他的女朋友,也留在了他家中过夜。 就在王晓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他感到周围一阵的燥热。他睁开眼睛一看,周围竟然燃起了熊熊大火! 最终,他的家人和女友都丧命在了火中,唯有他,活了下来。 但是活下来的他,却已经惨遭毁容了。 从此,他躲避着阳光,也躲避着世人。后来无意中他得知原来这一切都不是天灾,而是人为。 他在一个暗夜悄悄的潜伏到了那个女人的家附近,同样也放了一把火,把她的家烧毁了。 之后他万念俱灰,想要从此远离这个尘世。 一日,他在山中无意发现了一条密道,他进入密道的时候发现了墙壁上面的文字。所幸他所学的就是考古专业,而他更是专攻甲骨文。 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认出了上面的文字——那是一种恢复容颜的蛊术。 他按照上面记载的养蛊,并且利用连接之术捕获人前来这里,用他们来喂养蛊虫。只是可惜,连接之术只可以选择一个地方,所以当他发现那些人已经不敢再前往那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他便利用巫术控制别人前来“送死”。 王晓看着林飞等人说道:“既然你们都来了,那不如你们也成为我蛊虫的饲料好了。”他带着诡异的笑容,操纵那些恐怖的虫子。 虫子如潮水一般向众人涌来,陈爱玲受惊,吓得一下子跳到了林飞的肩膀上面。 忽然,姬荣大喊:“对他开枪。” 林飞立马反应过来,想着王晓的肩膀开了一枪。 血的味道立马弥漫在了空中,瞬间,那些虫子像是疯了一般,如潮水般的向自己的主人扑来。 “怎么回事…我是你们的主人…走开…走开…啊……”王晓的惨叫此刻听起来无比的可怖。 陈爱玲不禁毛骨悚然:“为什么…会这样……” “那些虫子闻不得血的味道,闻到了就会发疯,所以他被自己的虫子反噬了。”姬荣面无表情的说道:“我们走吧。” 临走前陈爱玲看了一眼那两句血肉模糊的尸体,她不禁想到了一句话:“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
民国初年。山中小镇柳林坡。 这天清晨,夜雨初歇,雾气昭昭,早起的乡民金大牙刚走出院,就瞄见街坊陈麻子手拎麻袋,正屁颠屁颠往野外跑。 陈麻子生性懒散,贪吃贪睡。以致年近四十仍打着光棍。今儿个,他咋变勤快了?金大牙心生纳闷,蹑手蹑脚跟上去一瞧,不觉暗吃了一惊。 这老光棍中邪了,正一袋接一袋地往家里背石头呢!金大牙想问他,在搞啥鬼名堂?哪知他眼神僵直,抄起块石头兜头打来:“滚!金子是我的,谁敢抢,我弄死他!”见此情形。金大牙哪还敢多嘴,撒丫子就往六伯家跑。 在柳林坡。六伯很有威望。他的姓氏也很怪,复姓叱奴。据传,叱奴家族渊源古老神秘,每隔几代就会出一个能窥见不祥之物的天眼通。但对此说法。六伯向来三缄其口。可同样是在这日早晨,他出门遛弯儿。一眼就瞧见金大牙正搂着一棵大树,如见了绝色女子般嘿嘿傻笑。还拱起嘴巴又亲又啃。眨眼工夫,就啃落了一地的老树皮。嘿,又疯癫一个!六伯快步走近丑态百出的金大牙。只一眼,便嗓门陡高:“孽障,还不快滚?”这时,又有几个乡亲走来瞧热闹。听六伯这一嗓子。众人不由得打了个激灵。显然,他骂的不是金大牙,而是迷了他心智的东西!果不其然,叱骂声落,金大牙醒过了神,懵头懵脑地说:“咦,我这是咋了?六伯六伯,陈麻子中邪了。拿着石头当金子呢!” 六伯急忙带人去寻陈麻子,这其中,也有陈麻子的老娘。两下见面,麻子老娘扬手便是一个耳刮子,“啪”,不仅打醒了陈麻子。还打出一个匪夷所思的香艳故事来:昨夜。有个年轻女子进了他的屋,问他想不想发财?随后,年轻女子带他去了野地。放眼四望,嚯,遍地都是金银珠宝哇!陈麻子亢奋不已,已往家里背了好几十麻袋。 明摆着,金大牙和陈麻子都被邪祟附了体。那这邪祟,会是啥?众人正自惴惴,就听一阵冷哼破空传来:“叱奴老头,你吃饱了撑的吧?也太爱管闲事了!”“哼,这闲事,我还真就管定了。”六伯道。“好,那咱就比试比试!”“一言为定。”六伯接了招。“六伯,它、它到底是啥东西?”已恍若梦醒的陈麻子和金大牙战战兢兢,觍脸问道。“千年蜃妖。”六伯神色一凛,说这蜃妖远比花妖树精更难对付,白天有阳光,它蛰伏幽洞,只在早晚和阴雨天出没,可随心所欲变幻成各种形状。比如,方才它依附于树,并化成美娇娘模样,直迷得金大牙五迷三道啃树皮。说着。六伯又瞥了陈麻子和金大牙一眼,“人心不古,才会招惹上它。” 人心不古,诡变百出。近几日,金大牙心痒。总想进城去逛逛风月楼。而陈麻子也动了邪念。在柳林坡北面,有大片的百年老坟,他打算盗几座,碰碰财运。可尚未动手,蜃妖便找上了身。六伯说,等他捡的石头堆满屋,就会坍塌变成坟墓埋了他!这蜃妖,也真够阴毒的。陈麻子胆突突地问:“六伯,你打算和它咋比试?”“它和我约定,只要我能寻到它,困住它。就算赢。”六伯回道。“我家有杆老猎枪。我跟你去,轰死它。”金大牙附和道。六伯欲言又止,摆摆手自顾走远。 这一点,六伯岂能不知?可是,别说柳林坡,放眼世间,又有几人能摆脱得了名利色?求名取财本无错,但要有道有度。而蜃妖所蛊惑的恰是心存非分之人。想当年,祖父也是天眼通,也曾斗过蜃妖,最终输得一塌糊涂。因为他带去的帮手全着了蜃妖的道。这次,要带上陈麻子、金大牙之流。十之八九会见钱眼开,见色眼亮,重蹈覆辙。还是单刀赴会吧。 当晚。六伯背起亲手扎制的十余支火把,点起桐油“气死风”,走进了深山老林。他有天眼通,寻到蜃妖栖身的阴暗洞穴不在话下。最紧要的是如何困住它。逼它告饶。边走边寻思差点撞进住在镇东首的孙屠夫怀里。“六伯。你这是干啥去?”孙屠夫问。“我去会个朋友。”说着,六伯突然出手抓向孙屠夫。“孽障,都是老中医,也敢给我开偏方!” 敢情。两下乍碰面,六伯便瞧出这孙屠夫乃蜃妖所化。蜃妖的能耐确也不小,抢过六伯的“气死风”扔向山下,随之消散无形。糟糕,灯没了,只能借着月光摸索前行。兜兜转转又绕了大半个时辰,六伯站在了一眼极为隐秘的山洞前。观望半晌,六伯点燃了两支火把。一支插于洞口,封住出路:另一只擎在手中,弓腰慢慢钻了进去。行至宽阔处,六伯刚直起身,顿觉阵阵阴气扑面而来。 是蜃妖。要克制、驱散这股子阴气,唯有点起全部火把。插遍幽洞的每个阴暗角落。可这厢正要动手,顿见乱石如雨,劈头盖脸砸来。“叱奴老头,认输吧,你不是我的对手!”狂笑声中,洞里现出了金大牙的模样。“金大牙色迷心窍,活该被捉弄。”紧接着,那影子又变成了陈麻子。孙屠夫:“陈麻子心怀不轨,意图盗墓,还有孙屠夫,老奸巨猾——”“世间自有法度。由不得你胡闹。”六伯沉声回道,“念你修行千年。并非邪物,我叱奴守礼无意毁你道行。若你任性妄为,那就别怪我无情!”“就凭你一个干巴老头,又能奈我何?” 谁能想到。蜃妖狂言脱口,顿见洞口处灯火通明,一支支熊熊燃烧的火把顿将洞内映照得如同白昼。是柳林坡的乡亲们来了!蜃妖几次欲侵入、迷惑前来助阵的乡亲与他为敌,均未得逞,到最后不得不缩身进石缝。惶恐大叫:“叱奴老头,修行太寂寞,我才会出去找乐子,并未害命,求你放过我吧。”心存歪念。私欲膨胀,蜃妖便会乘虚而入。但这次,他失手了。 因为。尾随六伯而来的那些村民,都是母亲,是陈麻子、金大牙、孙屠夫等人的老娘。娘心宽厚,善良慈爱,自是百邪不侵! 经历了这番可怖诡遇后。陈麻子变勤快了。金大牙也本分多了。孙屠夫亦撅了那根坑人秤。从此本本分分做生意,柳林坡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那夜,六伯宅心仁厚放过了蜃妖。蜃妖倒也信守承诺,再没作乱。不过,只要洞察到谁起了歪心。六伯就会警告道:“你就嘚瑟吧,蜃妖盯着你呢!” ...
(1) 韩子诺做了一个梦,梦见庞志高祝她生日快乐,又说了一堆肉麻的话,最后故作神秘地说:“子诺,今天是你的生日,我要送你一份神秘的大礼,一定让你惊喜万分!” 韩子诺不耐烦地说:“快点给我吧,我赶时间。” 庞志高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情绪,“呵呵,我就知道你会心急,等等,这份神秘的大礼马上送到你的门口。” 韩子诺还想说什么,恍然只是个梦,醒后她有点个恶心,居然梦见庞志高这个傻小子。 一阵风吹过,她竟然觉得冷,这可是9月的天,虽然早晨晚间凉快了,但不至于冷。宿舍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她拿起手机看眼时间,23:56,这一天马上要过去了。今天是她的生日,与几个要好的姐妹好吃好喝一顿,她不胜酒力,进宿舍后一头扎下就睡了,现在她还有点迷糊,头也隐隐作痛。说来也奇怪了,按照庞志高的德性,他应该会屁颠屁颠地送来一份礼物,再次也得打电话祝祝福,怎么一天都快过去了,他连一点动静也没有? 似乎是在回应她,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咚!咚!咚!” 韩子诺的床在靠窗的上铺,她才不愿意下床。敲门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异常的清晰,整栋宿舍楼似乎只剩下敲门声了。换作平时,门旁的二姐早就怒了,今天却没有一点动静。 “韩子诺,你的快件。”门外传来声音。 韩子诺一个激灵,原来是找她的,可是她最近没有网购。带着疑惑她打开了门。 “签收。”男人直挺挺地背光而立,看不清脸,一手拿包裹,一手拿笔。 她瞧见快递单上的“韩子诺”三个字知道这是发给她的,她接过包裹和笔,低头签上了名字。刚签完字笔就被抽走了,韩子诺有点恼火,然而抬头一看,寒毛卓竖。 送快递的男人消失了,她没听到一点动静,低头——抬头,男人就没了! 静寂的走廊空无一人,除了她头顶的一盏声控灯亮着,其他地方都是黑漆漆的,望不穿的黑暗中有无限的恐怖。 送快递的往往在校门口打个电话,让人自己来领,根本不会送货上门,何况宿舍的大门11点就锁了,不可能让男人进来。那刚才送快递的男人……韩子诺吓得躲进宿舍插上了门。 她刚插上门,走廊唯一的声控灯也熄灭了,连带她的宿舍也陷入黑暗。 她拿出手机瞧了一眼,0:00! 过了一会儿,她的恐惧才不那么强烈,她发现手里还拿着一个东西,马上想起了诡异男人给她的包裹。 包裹是长方形的,跟课本的大小一般,整个包裹居然是白色的,手机的闪光灯照在上面显得异常惨白。无端的,韩子诺心里一抽,恐惧悄悄在心底生根。更令她发毛的是,她从来没有见过快递单上的文字,歪歪斜斜的,除了上面的“韩子诺”外,她一个也不认识。 “这简直是……”她忙把喉咙里的话咽了下去,晚上谈鬼不详。 她已经没有打开包裹的勇气了,把它放到桌上便爬回床铺,温暖的被窝使她感到些许心安。 刚闭上眼,她的脑海响起庞志高得意的声音:“我就知道你会心急,等等,这份神秘的礼物马上送到你的门口。”难道,这个包裹是他派人送的?可是,送快递的男人是怎么进来,怎么找到她的宿舍,又怎么消失的? 这夜她没有睡好,除了满腹的疑团,她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她。 “啊!” 一个女生的尖叫声划破了安静的早晨,惊醒了宿舍里的每个人。受惊的女生指着桌子,深身不住颤抖:“死人……死人的……” 当韩子诺看到桌上的包裹时,衣服也来不及穿便下了床,她拿起包裹心里直发毛。包裹居然是一层劣质的白纸,又薄又粗糙,极似烧给死人的那种。可是,她记得收到包裹时不是纸质的,怎么白天就变成样了? “子诺,这个东西是你的?”大姐镇定地问。 韩子诺点了点头,把收到快递的经历说了出来。 “哪会有深更半夜送快递的?还送来一个纸糊的包裹,一定是招鬼了!”受惊的女生是宿舍里最小的八妹,她听完韩子诺的话做出了判断。 大姐瞪了她一眼,“胡说,子诺平日里跟谁都无怨无仇,不可能招惹什么鬼。这件事很可能是恶作剧,我来打开,看看到底是什么。”说着她就上去拿包裹,而韩子诺先她一步直接撕开了它,这件事由她而起,就由她打开吧。 大姐见此,暗地里松了一口气,尽管她不相信招了鬼,但万一呢? 包裹打开了,是一个笔记本,令人汗毛竖立的是,笔记本的大部分面积染了血,尽管已凝固了,却仍然散发着一股腥味。简单地翻过之后,韩子诺才发现这是日记本,染血的扉页上有一行字:送给心爱的韩子诺 破折号的下面注了作者大名——庞志高! 女生们松了一口气,原来虚惊一场。 三姐一把抢过日记本,随意翻看几页之后兴奋了起来:“哇!整个日记里满满的全是爱,庞志高对咱们子诺真是情根深种,像他这样痴情男生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快念念!”女生们被勾起了好奇心。 三姐清了清嗓子念起来—— 10月10日 周五 晴 两个10,是不是象征着十全十美? 不知不觉,我与“那一抹明媚微笑”相识已经33天了,有部电影叫《失恋33天》,我不是失恋,是爱恋了。 33天,我爱了! 之前我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网恋,现在我却认为爱在任何地方都生根发芽,什么也不能阻挡。 想到“那一抹明媚微笑”,我连课都听不进了,恨不得拿起手机与说说话。可她喜欢学习,我不能因此打扰了她,何况她还不知道我爱上了她。如果冒昧说出口,可能会把她吓跑,慢慢来吧,我相信我的爱迟早会打动她。现在,让思念在我心中疯狂地生长吧! “好有文采呀!”一个女生赞叹道。 三姐笑道:“可不是,这样的男生咱们子诺都看上眼,要是换成我早就投怀送抱了。” 另一个女生说:“切!就你,恐怕人家志高还看上呢。” “再读一篇……”女生们兴奋地叫道。 韩子诺沉着脸夺过来日记,“日记属于个人隐私,你们能不能不要这样?” 三姐见她脸色不太好,连忙撒起娇来:“小诺诺,人家知道错了还不行吗?” 韩子诺被她的撒娇的样子逗笑了,忍俊不禁地说了声算了。 “你这是在维护他吗?老实说,你的心里是不是有他?”三姐马上变得八卦起来。 “没有。”韩子诺毫不犹豫地说:“既然我不喜欢他,就不会随意翻看他的日记,我得还给他。” 从早饭过后韩子诺给庞志高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提示关机,之前庞志高每天一个短信,要么嘘寒问暖,要么励志警言。她对这种保姆级的男生一点也不感冒,甚至……有些厌恶,可是今天没收到他的短信,电话也不通,这让她心里有点不爽。 中午回到了宿舍,她打开柜子看到了染血的日记本,正与她日用品紧紧挨着,等于庞志高与她间接的亲密接触了,这让她很是恶心。于是她将电话打给了庞志高的好友,这个电话是庞志高留给他的,当时他故作幽默地说,我的电话24*365为你待机,但万一遇到了不可抗拒力因素时你可以打这个电话。 庞志高现在是不是遇到了不可抗拒力因素? 接电话的男生得知是韩子诺,忽然沉默起来,就在韩子诺等不耐烦时男生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庞志高已经死了,就是昨天的这个时间。” “什么?庞志高死了……”韩子诺不敢相信。 昨天是韩子诺的生日,中午放学后庞志高连饭都没吃就跑回了宿舍,写下当天的日记,然后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精美包裹,将他日记本放到里面,一路小跑着往快递点而去。 不幸的事就在此时发生了,由于庞志高满脑子只想着韩子诺,穿过路口时忘记观察路况,于是被一辆出租车碾压身亡。案发后出租司机被捉了起来,经调查是出租车在学校区域超速行驶,又加上庞志高过马路时心不在焉,结果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庞志高死前将一个变形的包裹紧紧护在怀中,当警方打开包裹后,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本该装在里面的日记本却不见了踪影。 韩子诺听完男生的讲述,握手机的手一阵哆嗦,她战战兢兢地问:“庞志高准备寄给我的日记本,在他死后不翼而飞?” “是的,我也想不明白怎么回事,也有可能是他在路上不小心掉了出来。”男生说:“可惜他还这么年轻……” (3) 我太思念诺诺了,走路、吃饭、上课、方便、走神、睡觉都在思念她,去往快递点的路上当然也在思念。正因为我太思念诺诺了,使我没有注意来往的车辆,结果被飞快行驶的出租车撞倒。在出租车即将碾压我的身体的千钧一发,我将日记本护在了怀里,这是我送给诺诺的礼物,我死可以,但礼物不能破损。 我死了! 庆幸的是日记本没坏,虽然沾了点血,不过我相信诺诺不会在意的,因为这是我的血。 日记本必须在今天送到诺诺的手里,我找到了阴间的快递员,可是我刚死还没人给我烧钱,快递不给送。这可不行!我苦苦哀求他,他听了我的经历后被感动,答应了我的请求。快递员向我保证,夜里12点之前一定送达。我期待诺诺收到礼物时的惊喜。 看完这篇日记后,韩子诺心里一阵发毛,庞志高竟然如此偏激。她从来没对他表达过一丝的好感,他从哪里来的那份自信?还恶心地称她“诺诺”!这分明是自以为是,自我幻想。更可怕是,庞志高死了之后仍然忘不了她。 另外,送快递男子的直面目也因此得以揭露,原来是阴间的快递员,难怪可以来无影去无踪。 她的目光往下移动。 9月19日 周日 阴 阴天,我的心情也很阴郁。本以为诺诺收到我的礼物一定会惊喜万分,没想到她不仅没有丝毫的喜悦和感动,反而将日记本丢进了垃圾堆。她怎么可以这样?这还是我心目中的诺诺吗? 我承认吓到了她,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唉!算了,既然诺诺不再爱我了,那我便默默离去好了,我不想让她嫌弃。 看到这里韩子诺松了一口气,他懂得放下就好,愿他来世幸福。 她接着往下看。 9月20日 周一 阴 今天也是阴天,可是我的心情异常的好。因为诺诺来到了我家,远远的我闻到了她的味道。 真好! 我被诺诺抛弃,伤心之下回到了家乡,母亲在我尸体旁不断流泪,有好几次都晕了过去,父亲和弟弟也很沉痛。因此,我也很痛苦,但诺诺来了,我就不会痛了。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化痛伤于无形。 诺诺肯来见我最后一面,哪怕让我再死一回也值。我躺在棺材等诺诺前来,好像等了千年诺诺才出现,望着诺诺那副专注的神情,本已死灰的心瞬间燃烧起来。 那一刻,一个声音我脑海心心田响起:不论生死,我不能没有诺诺! 韩子诺蹙起了眉头,她没想到她的善意之举竟会招来此等飞祸,原本灰心的庞志高因为见到她,反而对她更执着了。 “小诺,你看什么呢这么入神?”三姐好奇地问道。 韩子诺转头看过去,“三姐,我……” “你怎么了?”三姐看到韩子诺拿着的日记本,奇怪地说:“你把它捡回来了?” “不是的,是它自己回来的。” “什么,日记本自己回来?”三姐难以置信,“它长腿了?它是怎么回来的?” 韩子诺也不知道日记本是怎么回来的,于是它把日记本给了三姐,并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她。三姐带着疑惑接过日记本,看了一会儿,满腹狐疑地说:“小诺,你给看什么呀?上面什么也没有。” “三姐,你开玩笑吧?我说的是真的,庞志高阴魂不散,死后仍然对我念念不忘,还把这些写到了日记里……” 三姐把日记递给韩子诺,“你好好看看,上面真的什么也没有呀。” 韩子诺不信邪地接过来,看了一眼,上面依然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三姐,你真的没看到?”她感觉自己的声音有点颤抖。 三姐郑重地点了点头。 正在这时,宿舍里其他的女生也回来了,她们知道后既害怕又兴奋。可是,她们看过日记本后的结果跟三姐一样,什么也没有看到。 这时八妹说:“听说只有将死的人,或者运气低下的人能看到脏东西。按照小诺说的,这个日记本能自己回来,死去的男生还能往上写日记,所以这个日记本就是脏东西!” “按照你的话,小诺岂不是……”三姐紧张地问道。 八妹摇了摇头:“不知道,我是在网上看到的,准不准就未知了。” 大姐开口了:“既然这样,那你打算怎么办?” 韩子诺委屈地看着大家:“我也不知道,他简直是阴魂不散。”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八妹忽然开口叫道:“我有办法!我有办法!” 八妹的办法也是从网上学来的,鬼怕污秽之物,比如屎尿、鸡血等,其中女生经血的效果最好。韩子诺不知道靠不靠谱,反正目前没有好的办法,不如死马当作活马医。 她为了安全起见,将能找到一切破邪的污秽之物都找了,然后将这些污秽的东西全部泼在了日记本上。这些污秽恶臭的东西甫一落下,日记本无火自燃,烧了起来。诡异的是,火的颜色居然是黑色的,且烧完之后没留下任何灰烬,使在场的女生们不寒而栗。 经此一事,韩子诺的生活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日记本没有再出现。最近男生孙万里开始追求她,要是换作从前,她想都不想就会拒绝了,但经过日记本灵异事件,她觉得有个男朋友也好,至少心里踏实些,于是她顺水推舟接受了孙万里的追求。 两人都有心发展这段感情,于是他们的关系进展的很快,感情迅速升温。恋爱的一个月后,他们手牵手来到了学校旁边的小旅馆。 不幸就在这时降临了,穿着性感的韩子诺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左等右等男友就是不出浴,难不成他比自己都紧张?过了十几分钟,男友仍然没出来。她感到了不对劲,嘴里叫着男友的名字走进了浴室。 孙万里再也不能出来了,因为他死了。整个人泡在浴缸里,一动也不动,他双眼暴睁,死死地盯着前方,似乎在看什么。他是被淹死的,可浴缸里的水那么浅他是怎么淹死的? 一番折腾后,天色已经亮了,警察看在韩子诺是个大学生的份上,没有追查她的责任,只让她留下了笔录。 她失魂落魄地走在路上,难以相信那个带给她快乐的男生,就这么突然地离开了她。“万里,你在哪里?不要离开我好吗?” 她一边走一边回想着孙万里的死,忽然,一道光芒在她脑海闪过,她立即加快了脚步,也许她找到凶手! 回到的宿舍的时候,女生们已经上课去了,她打开柜子,那个烧得连灰也没留下的日记本又回来了,静静地躺在她衣服上,好像很惬意。 她无端的升起一股怒火,一把将日记本摔出去,用双脚愤怒地踩着。她踩得没有力气时才将日记本拾起来,她相信这上面一定有了新的内容,果不其然—— 10月30日 周四 多云 我不怪诺诺将日记本毁掉,尽管我为了恢复日记本付出了大的代价,可我不能接受诺诺跟我以外的男生好,更不能接受诺诺要把清白的身子给了我以外的男生。 那个男生简直是该死,所以,他死了! 呵呵,孙万里这个色狼见到我之后不仅不怕,反倒让我离开诺诺,说什么人鬼殊途。我笑了,他是看电视剧看多了吧,人鬼殊途?见鬼去吧! 真爱没界限,人与鬼也会有真爱! 我把孙万里按在浴缸的水里,他不断地挣扎,不断地求饶。本以为他跟我一样,为了诺诺可以至死不渝,没想到刚受到一点威胁就怂了,这种人更活不得,就算不祸害诺诺也会祸害其他女生。 唉!诺诺毕竟是个单纯的女生,容易被坏男生的甜言蜜语所骗,我看我必须得回来,哪怕诺诺不开心。从今往后,我要一心一意做好诺诺的护花使者,我相信的真诚早晚会打动诺诺的劳心! “庞志高,你混蛋!无赖!流氓!”韩子诺愤怒在心里漫骂,同时又升出一股无力,化为鬼的庞志高把她当成禁脔,虽说不直接伤害她却不让她与别的男生好。 沉默片刻,她换了一种低姿态对着日记本说:“庞志高,求求你放过我好吗?我承认是我对不起你,曾经把你当成了情绪垃圾桶,遇到不快的事就找吐露。你原谅我吧,我多烧些纸钱,算作对你的赔偿好不好……” 她相信日记本一听能到她的声音。 这时一阵脚步响起,她赶紧把日记本藏到了柜子里,自从闹鬼的日记本出现后,宿舍里的女生对她已有所疏远。 大姐带着一个女生回到宿舍,当她瞧到韩子诺时很意外:“小诺,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在她看来初为“人妇”的韩子诺,应该躺在男友的怀里才对。 “大姐……”韩子诺内心十分委屈,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她流下了泪。 大姐忙问她怎么了,她把孙万里的死说了出来。孙万里死去不久,学校不会这么快就公布消息。当然,在她的述说中是把庞志高阴魂索命的事剪掉了,按照警察的说辞来的。被一个死鬼缠身已经够可怕了,她不想要好的姐妹也远离她。 11月23日 周日 多云 什么,连姜森也想染指我的诺诺?!我真不敢相信。 朋友妻,不可欺。我曾不止一次托梦警告他,让他远离诺诺,可他以事实告诉我——他不听劝。 唉!自作孽,不可活!既然他一再触犯我的逆鳞,以我只好忍痛将我最好朋友……送上路! 望着他的绝望的表情,你可我的心也在滴血?大学一年,你我亲如兄弟,别人嫌弃我,唯独你没有过……往事已矣,你我的情意岂是几行文字说得清?如有来世,我愿赎罪!愿你一路走好! 望着一行行似无情又多情的文字,韩子诺心里怒气冲天,庞志高生前偏执死后变态,为了所谓的“真爱”不惜与父亲决裂,两次杀害无辜,他就是恶鬼! 孙万里死了,姜森死了,如果不是她,这两位男生一定会好好的。 “庞志高,你有什么冲着我来!我这么年轻,为什么你不许我谈恋爱?你说是你对我是真爱,狗屁,你就是一个自私鬼,从来不懂什么是爱……” 这一夜,韩子诺歇斯底里。 韩子诺如往常一样的上课,只是大家看她的眼光渐渐不同了,有意无意疏远她。她知道一定是她与庞志高的事被大家得知了,以为她是一个不详的人。不说用,一定是宿舍里的姐妹将此事宣扬出去的。如此一来,她渐渐变得内向了。 那个日记本,她压了柜子最下面,庞志高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吧,反正眼不见心不烦。 一天夜里,她感觉有一双手在她的双乳上作弄,刹时惊得大失颜色,睁开眼想看看,但薄薄的眼皮怎么也睁不开,她的身体也被禁锢了,动不能动。 她的心一瞬间跌到了谷底! “不!……”她在心里狂叫着,侵犯她的人似乎能听到她的心声,动作更轻柔了。 良久。 禁锢她的力量消失了,她泪流满面,打开灯她看到身上压着一个染血的日记本,下体已是……落红点点。 她带着羞辱打开了日记本。 12月19日 周五 小雪 初雪,好美,细雪如丝,洋洋洒洒。 诺诺今天早早地回到家,靠在窗台,读《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此情此景好温馨!这多像一个家! 想到家,我好想有一个家,我是男主人,诺诺是女主人,将来我们的孩子是小主人。 呵呵,家,多美的字眼! 诺诺好久没有看我的日记本了,我好寂寞呀。 诺诺很开心,晚饭她做了丰盛的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我就坐在她的对面,她虽然看不到我,我却能看见她。诺诺优雅的吃饭姿势令我的心一阵阵的动,心动! 诺诺,成为我的女人吧! 我不想再等了,既然婚前我无法打动的诺诺心,不如婚后培养感情好了,正所谓日久生情。 此夜良辰,此夜美景,此夜更有美人依身畔,我想是个男人就会心动——我也不例外。 诺诺,我要你! 看完日记韩子诺只觉得异常恶心,她跑出去将昨晚的饭全部吐了出来。 自从那晚之后,韩子诺隔三差五的就遭到庞志高的阴魂侵犯,她担心她真的怀了孕,每次完事后她忍着屈辱将庞志高留下的脏东西掏出来。 几个月后她的肚子仍然无法阻止地大了起来,然而诡异的是,她有怀孕的各种特征,检查结果却是子宫内空空如也。 庞志高在日记本上写,她怀的是魂胎,属于半人半鬼的胎儿,医院当然不可能查出什么。 韩子诺不曾一次的想要自杀了事,可是为了家人,她不能这么做。她为此想了许久,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退学。 多年后。 一个年长的妇女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牵手走在一起,看来他们是老少恋。只是老少恋中多是男的老女的年轻,像是他们这样的也有,只是太少见了,何况这位年长的妇女并没有什么出色的外表和气质。 “妈,你就不能高兴一点?这么多年了,我好像从来没见你笑过。”一个男生抱怨道。他居然和他爸一样年轻,旁人一定认为他们是兄弟。 年轻的男子瞪了儿子一眼,“住嘴!有这么对待妈的吗?” “算了,别训孩子了,要不是你……”年长的妇女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下去。年轻男子忙说着一堆好话哄妻子,妻子始终面无表情,对他的话没有任何回应。 这是他们家奇怪的地方之一,妻子从来不笑。 更奇怪的是,左右的邻居从来没见父子俩白天出现过,他们父子只在天黑之后才会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