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之说,自古已有。但人世间到底有没有鬼?我和刑事警察局的名法医杨日松博士认识十多年了,不止一次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他都严肃地摇摇头,然后补上一句:“灵魂可能是有的。”杨法医这样说,自然有根据。二、三十年来,他相验过一万多具尸体,解剖过其中六千多具,加上检验内脏的数量,总共和两万多个死人打过交道,难免会有怪异的遭遇。 我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大约30年前。台北县有个叫老梅的地方,一名妇人因为得了急病,不慎失足溺毙。杨日松与当时台湾刑警总队的法医叶昌渠博士前往相验。同行的还有检察官和书记官。 验了尸,他们到澹水吃晚饭,喝了点酒,便在细雨霏霏的夜晚搭车回台北。途中杨日松蓦然发现,车厢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年轻的女人。他以为是谁从澹水带上车的,不好意思声张,只用手肘碰碰书记官,书记官会意地微微一笑。 车过士林的平交道,检查哨栅栏竟然放下来挡住去路。众人正感诧异,一名警员上前问明他们身分,即向检察官报告,因为台北大桥下的澹水河边,捞起一具女尸。请检察官去验尸。 这样一折腾,车上的年轻女人,已趁别人不注意时悄悄离去。鬼故事 车到河边停尸处,刑警伸手揭开草席,点亮手电筒,他们几个人倒吸一口冷气,内心惊骇万分。原来死者就是刚才出现在他们车厢的女子,先前几个人都看到了。 警方初步调查,死者有个不务正业的丈夫,把她当摇钱树,而她无法忍受,两人为此打架生气。据她的丈夫告诉刑警,晚上他们驾车经过台北大桥时,车行受阻,停了一下,她匆忙跳下车投水自尽,抢救不及。 可是死者,何以会在杨日松他们车上现形呢? 经检察官交待刑警细心查证,后来果然查出,死者是被她丈夫推下河淹死的。 ...
十个年轻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九个人脸上带着狰狞的面具,只有一人没带,那人表情十分严肃好像一个公正的法官。 “昨天夜里狼人投票杀死7号,神职全部死亡,狼人胜利。”表情严肃的法官缓缓说到。 所有人摘下面具,面面相觑,有的人喜笑颜开,有的人眼神里充满了不甘。啪!一个年轻的女人猛的将一张写着2号的白色身份卡拍到桌子上:“玩不了了,每次首夜狼人都第一个杀我,走了。” 年轻女人说完便夺门而去。“等等我小林。”他旁边的男子见状马上追了上去。 法官看了看表:“10点了,今天就玩到这吧,明天继续。” 众人纷纷点头,之后大家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屋子。也不知道谁是最后一个走的,屋里的灯都没有关。 屋内黑漆漆的大桌子上只留下了一张白色的卡片,与之形成强烈的对比。忽然,一阵阴风吹过,白色卡片被整个吹翻,如果你能看的到,会发现两个血红的大字出现在你的瞳孔之中——狼人。 11:00 深夜别墅里的灯全部熄灭了,到处都是漆黑的一片。几乎安静到了一种极致,忽然一阵尖厉的叫声打破了这薄冰般的安静。 “快来人啊!!” 众人到达2号林萱和3号吴天的房间时,几乎都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林萱穿着睡衣倒在血泊当中,脖子上有一道很明显的口子,好像别野兽啃食过一般。 看着吴天站在林萱尸体旁边不知如何是好,法官走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吴别怕,我已经报警了,你当时看到什么了吗?” “我。。。我当时也是迷迷糊糊的,我被一声怪叫吵醒,接着就看到了一个狼形的怪物在啃食小林的身体,当时我根本不敢出声,后来它应该是发现了我,扭头用它的血盆大口冲我吼了一声,然后它就跑了。” “我们可没听到什么狼吼,不会是你杀了小林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回来以后还吵架来着。”一个穿着红色短袖的男人说到。 “你。。。你不要含血喷人,你有证据吗?”吴天马上反击回去。 “行了,都别吵了,等警察来了再说。”说出这句话法官都感觉自己心虚,他的心里很清楚,这里因为特殊的地理原因,是不可能有警察来的,只希望之后大家一切平安吧。 大家虽然议论纷纷,但是也没说出来个啥,毕竟没有证据。没过多久大家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12:00 悠长的走廊中传来“哒,哒”的脚步声,一个穿着红色短袖的男人一边解着裤腰带一边走向厕所。 如果他后面有眼睛的话他就会看到,一个巨大的狼影缓缓出现在他身后。他感觉背后一凉,扭头向后一看,他的一双瞳孔被无限方大。 “居然是你。。”话没说完他便倒在了血泊当中。 第一个发现他尸体的依旧是吴天,当时吴天正好也上厕所,便凑巧的发现了他的尸体。 这次人们聚集到他尸体前的时候,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吴天,毕竟他现在的嫌疑最大。 这次法官还没有说话,却被一个人抢先了。“这个别墅是这个岛上的唯一建筑,可以确定这个岛上只有我们几个人,也就是说凶手就在我们当中。。。”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说到。 “别制造恐慌。”法官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一个穿着皮衣的男子缓缓的说到。“他们死亡的顺序是按照咱们最后一局狼人杀里的死亡顺序来的,也就是说,下一个死的应该是你。” 说完他直接指向一个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女人。 黄色连衣裙女人一听,马上被吓得脸色惨白。“别。。。别吓唬我。” “真的,你们难道没发现吗?”皮衣男人强调到。 突然!黄色女人毫无预兆的向法官扑去,歇斯底里:“你是法官,快告诉我那局谁是狼人,一定他们在夜间杀死了2号和5号。” 法官思考一会,并没有说出谁是狼人,他知道这个时候说出谁是狼人无异于是将那三个人推到风口浪尖,说不定他们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法官虽然没有说出谁是狼人,但是作为这场游戏的策划者,他还是应该采取也些措施,以免杀人事件继续发生。于是法官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然有凶手在他们当中,那就所有人都不睡了,我们剩下的8跟人今晚就坐在一起,凶手在众目睽睽之下总没有办法杀人吧。 敲定这个主意,法官便将剩下的8个人带到了一间休息室当中:“今天大家就委屈一下吧,我们就坐在这里休息,避免之后有人继续死亡,当然不想活的可以回去继续睡觉。” 虽然不情愿,但是谁不怕死呢?所有人便听从法官的建议,坐在沙发上小憩起来。 1:00 八个人坐在沙发上,依旧是那么安静,甚至可以听到有人轻微的呼声。“噗——”突然,人们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女人猛地突出一口鲜血,身体顺势倒到地上,痉挛起来。 所有人都被响声惊醒,吃惊的看着那个女人。难道说,这样都不能逃避死亡吗?剩下的7个人没有不害怕的,几乎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吴天。 “他,一定是他,法官快告诉我吴天在最后一局到底是不是狼人。”穿着皮衣的男人冲着法官狠狠的说到。 法官看了下四周,发现所有人都盯着他,他知道这个时候他在不说出狼人是谁,恐怕自己就有危险了。为了自保,法官只能轻轻的点了点头。 “哈哈,果然是他,咱们杀了他咱们就安全了。” “你可不要胡说啊,我明明是。。。。”还没等吴天为自己辩解完,他的腹部就一把冰冷的利器贯穿了,鲜血猛地喷溅出来,流了一地。穿着皮衣的男人猛地把利器抽出来,露出狰狞的笑容。 “我们终于安全了。”人们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吴天,并没有露出一点怜悯的神情,反而是欢呼雀跃,好像杀猪过年了一般。 可是,他们真的安全了吗? 接下来的每一个小时都会有一个人死亡,有的是被毒死的,有的是被事先在沙发中放好的机关杀死,总之全都死于非命。 恐惧就像一个气球,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一点的变大,直到某一时刻它会彭的一声炸裂开来,把所有人炸的血肉模糊。 5:00 这个时候,法官和皮衣男子面对面,两人心里都在盘算着。 “看来还有一只狼人没有死。”皮衣男子打破了寂静。 “我是没有参与到游戏当中的,如果说还有一只狼,那个狼也应该是你。”法官将皮球踢给皮衣男子。“是你杀死了所有的人,对吗?” 皮衣男子非常得意的冲着法官鼓了鼓掌:“现在狡辩还有意思吗?我知道我是什么身份,所有的人都已经死了,我只是没有想到最后的凶手居然是法官。” 皮衣男子喝了口水继续道:“现在只有咱们两个人了,你觉得你这年老的身体会是我的对手吗?”说着皮衣男人就用利刃在法官脖子上划出了一道醒目的口子,法官动了两下,然后咽了气,鲜血流了一地,将男人的背影衬得更加阴森恐怖。 皮衣男子走到一面镜子,掏出一张白色的卡片扔到桌上,上面写着三个醒目的大字——预言家。 自言自语的:“我真的是个好人呢。”他可能没有注意,他面前的镜子上并没有印出他的样子,而是出现了一头狼人轮廓。 后记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狼人是杀不完的,好人杀死了狼人,他可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就会变成狼人。 ...
1.诡异事件 米克与皮特是同一所美院的同班同学,这年暑假两人相约外出旅游。在皮特的提议下,两人来到了一个小镇。 据皮特讲,小镇里有一座闻名遐迩的蜡像馆,正是学习雕塑的好地方。看着米克一脸向往的表情,皮特一招手两人上了一辆出租车。当司机得知两人的目的地后,先是十分惊讶地盯了他们几秒钟,然后摇了摇头劝他们千万别去。据司机讲,那是一家十分诡异的蜡像馆,每年都有游客因进入蜡像馆后而噩运缠身。接着司机还列举了几个例子。 皮特打起了退堂鼓,米克却一脸不屑地对皮特说:“我不信鬼神,如果你害怕就先回旅馆!”皮特被激怒了,示意司机马上开车。司机无奈地摇了摇头发动了汽车。不一会儿的工夫,两人就走进了蜡像馆。面对一尊尊栩栩如生的蜡像,两人被惊呆了。突然米克盯着一尊蜡像如雕塑一般一动也不动了。皮特被吓坏了,慌忙摇着他的胳膊希望他能恢复常态。 米克如梦初醒,什么话也没说就拉着皮特离开了。两人走出很远,米克才悄悄告诉皮特,他发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使他刚才陷入了沉思:有尊蜡像的左手原本是张开的,他转了一圈后,那只手竟握成了拳头。 皮特先是一怔:“蜡像馆里陈列着数百个蜡人像,一定是你看花了眼记错了。”米克却坚决地说:“为了能在画布上最真实地处理作品细节,我经常锻炼自己的观察能力,是不可能看错的。” 两人各执一词,不知不觉回到了客房里。皮特有些累了倒头便睡,米克却还沉浸在对蜡人像的思考中无法自拔。他突然想到了那个司机的话,第一反应就是去查看他放在房间储物柜中的一个密码箱。密码箱里并无宝贝,只有他这一路行来的几十张画稿。当他打开密码箱,所有画稿竟然不翼而飞了。他慌忙摇醒了皮特,诉说了自己的不幸。 皮特也很着急,忙陪着米克找到旅馆老板。老板调取了走廊里的监控。监控显示,从两人离开到回来根本就无人进过他们的房间。米克突然看到了窗户,便冲到窗前查看,窗户外面都装了防护栏,盗贼想要从此进入比登天都难。 就在米克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猛一低头,突然他发现楼下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远远地有一人正莫名其妙地手举一些纸张点火玩。他睁大双眼,终于从一大张被风吹起飘在空中的纸上认出,那些纸居然是他的画稿。更令他吃惊的是,楼下那人像极了那尊蜡像馆里的蜡人。他愤怒到了极点,不顾一切地冲下楼去打算捉住那个可恶的盗贼。当他来到楼下,盗贼已逃之夭夭。无奈之下,他只得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警长罗伯特接到报案后,带了两名警员打算去案发现场做调查。三人还没出门,又有一人风风火火地跑来报案。令人称奇的是,报案者居然是蜡像馆的主人匹克。据匹克说,他的蜡像馆每日展出时间都不会超过两钟头,今天闭馆后,因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检查展品就离开了。当他外出回来检视展品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尊蜡人像失窃了。边说着话,他边把一张照片递到了罗伯特手里。米克也好奇地凑了过去看照片,接着他就惊呼:“毁了我画稿的正是这个家伙。” 罗伯特虽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但为查明真相他还是先带人赶到了蜡像馆。在蜡像馆他看到,门窗没有被撬痕迹,馆内也无盗贼留下的蛛丝马迹。馆内监控系统已坏掉,匹克解释说,他因忙于处理别的事情就把此事耽搁了。接着罗伯特又带人赶到了米克租住的旅馆,结果同样是一无所获。 因无人员伤亡,罗伯特恰巧又接了一起命案,此案只能作为悬案暂且搁置。不过此事却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有许多夜行人都说他们见过那个四处游荡的蜡人。谣言越传越盛,直闹得全城都笼罩在恐惧之中。警察局长再也坐不住了,命令罗伯特在最短时间内破案。 2.离奇命案 虽然罗伯特全力以赴在侦破此案,但那个可恶的幽灵却仿佛猜到了他的心思一般再也没出现过。这天罗伯特正坐在办公室内苦思侦破此案的突破口,突然有人跑来报案说,在某居民区内独居的老杰克离奇地死亡了。 罗伯特驱车赶到了事发现场。在现场罗伯特看到,老杰克仰躺在床上,面部扭曲变形十分恐怖。在他身边的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烟灰缸,里面有一些烟头。烟灰缸旁边还有一小截未燃尽的蜡烛。 为查明真相,罗伯特调取了老杰克住宅附近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大约夜里两点左右,有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出现了。从模糊的影像上看,此人正是蜡像馆失踪的蜡人。蜡人走到老杰克房子附近,对着老杰克的住宅做了一些奇怪的手势后就离开了。 看过监控,罗伯特又走访了老杰克的邻居。据邻居们说,老杰克是个烟不离手、十分善良的老人。他唯一的爱好就是买彩票,且他的运气还好得出奇,几年前中了注彩票后就一下子成了大富翁。老杰克有个儿子住在本城,一有时间,儿子就来看望老杰克。从邻居们口中,罗伯特还得知老杰克有一个好友韦伯。罗伯特又去拜访了韦伯,韦伯一听说老杰克的死讯后就显得异常悲伤。他告诉罗伯特,老杰克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因彩票而相识,后来老杰克中了巨奖后还时常接济他。看看从韦伯口中也得不到什么重要线索,罗伯特就起身告辞了。 罗伯特回到警局后,法医送来了验尸报告。报告显示,老杰克是因吸入过量有毒气体致死的。罗伯特沉思了片刻也顾不得休息,又一个人开车来到了老杰克的家。他仔细检查了老杰克房间每一个角落,并未发现施放毒气的装置。他突然又注意到了那半截蜡烛,于是就大胆地推测蜡烛很可能有问题。但让他不解的是,老杰克的房中为何会出现蜡烛,难道昨晚停电了吗?但通过了解,昨晚根本就没停电。他又给老杰克的儿子打电话询问老杰克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信仰。得到的回答同样令他失望,老杰克唯一的信仰就是买彩票中大奖。根据以上两个事实,罗伯特认为那支蜡烛根本就不可能是老杰克自己买来在屋中点燃的。因屋中并无进人迹象,再加上那段录像显示的内容,唯一可能把蜡烛放到屋中的人应该就是那个蜡人。他又联想到米克神秘被盗的画作,更加确信是那个有超能力的蜡人所为。思来想去,他还是觉得只有把那个蜡人绳之以法才能让真相大白。 3.恐怖在继续 就在罗伯特查案陷入僵局的时候,突然他又接到了一起与蜡人有关的怪案。来报案的两人他都认识,米克与皮特。令他吃惊的是,米克的右手上居然缠着绷带;皮特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的样子。米克一见到他,就咆哮着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因警方迟迟不能把那个毁了米克画稿的人捉住,米克就住在小镇里等消息。昨天下午四点多,米克与皮特闲极无聊就到小镇外的一座小山上游玩。两人玩得有些累了,皮特提议休息一会儿。两人正坐在一块巨石上背靠背地休息,突然从不远处的密林里传来了一声比一声难听的怪叫。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两人不约而同地朝林中望去,远远地他们望见那个可恨的蜡人在林中时隐时现。 脾气暴躁的米克一怒之下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就向林中冲去,刚跑出没几步他就听见皮特在喊头痛。他忙又返身跑回去打算照顾皮特,刚走到皮特面前,他的头突然也痛了起来,紧接着他就感觉天旋地转,以后发生的事就全然不知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米克终于醒了过来,阵阵钻心的疼痛从手上传来,他低头一看,右手的大拇指已被切掉。要不是他的胳膊上被绑了一根鞋带,估计他已命赴黄泉了。他回头一看,皮特的右腿上也紧紧地用衬衣的袖子包裹着,从已被染红了的衬衣来看,皮特也受了重伤。颇费了一番工夫,米克才把皮特从昏迷中摇醒。皮特一醒过来就告诉米克,他刚才醒过来一回,刚处理完两人的伤口就再也支持不住又晕了过去。两人也顾不得细谈,开始寻找米克被切掉的大拇指,但找了大半天他们也没找到。看看天色将晚,米克只得强忍巨痛搀扶着皮特来到了医院。皮特的伤口并不深,只须调养一段日子就可恢复如常;米克却十分不幸,失去了大拇指的他很可能再也无法拿起画笔了。 4.蜡烛的秘密 连续发生的怪案不能侦破,这使得罗伯特在高压下烟瘾异常巨大。妻子劝他少吸些烟,他控制不住就想到网上去找个抽烟又不容易被人发现的法子。在网上他找到一个办法,据说蜡烛燃烧生成的炭黑成分是活性炭,将点燃的蜡烛置于室内可除烟。 罗伯特通过实验证实了网上的说法。他突然眼前一亮,找到了老杰克被杀一案的突破口。老杰克的烟瘾很大,时常去家里看他的儿子一定会劝他少吸些烟。由此推断老杰克的蜡烛完全有可能是自己买来除烟用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别人替老杰克买的,如果是别人代买的,那么那个帮老杰克买蜡烛的人应该就是凶手。通过前段时间对老杰克邻居们的走访,唯一一个常与老杰克来往的人只有韦伯,他的嫌疑最大。 为查明真相,罗伯特派人秘密地跟踪韦伯,并用摄像机拍下了韦伯的一言一行。他将这些录像反复与那个深夜出现的蜡人进行对比,结果发现两人的某些细节惊人地相似。罗伯特认为收网的时候到了,于是就带人对韦伯的家进行搜查。令他兴奋的是,在韦伯家里果然找到了与“蜡人”穿着完全一样的衣服,还有一些假发。 虽然找到了一些证物,狡猾的韦伯却抵赖说,因他曾是个给电影演员化妆的化装师,他只是对失踪的蜡人感兴趣,才在无事的时候假扮成了蜡人。至于说他是杀害老杰克的凶手,那完全是无稽之谈,他怎么可能杀害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呢? 罗伯特问韦伯,老杰克遇害那晚他有没有出过门?韦伯吞吞吐吐地说,那晚他一直在屋中睡觉,他的妻子可以作证。罗伯特播放了一段录音,是罗伯特与韦伯妻子的对话。对话中,韦伯的妻子抱怨韦伯,有天夜里半夜三更也不睡觉,说什么要去观察星星。罗伯特故意问是否还记得是哪天夜里?韦伯的妻子准确地说出了时间,并说那天是她小儿子的生日,所以记得格外清楚。 韦伯无言以对,只好承认他就是杀害老杰克的凶手。据他讲,自从老杰克中奖后,他就十分嫉妒老杰克。同样是买彩票,老杰克成了大富翁,他却变成了负债累累的穷光蛋。每当看到老杰克出手大方地买奢侈品,他对老杰克的恨就增加一分。日久天长,他就有了谋杀老杰克的打算。正巧蜡像馆出了怪事,他又曾经是个化装师,于是他就想假扮蜡人杀掉老杰克。老杰克好吸烟,他就想到了能除烟的蜡烛,经过他的一番劝说,老杰克果然连着三天晚上都在烟灰缸边点蜡烛。看看时机成熟,他就将自制的一支内含毒性物质的蜡烛送给了老杰克,并说此蜡烛是科学家新发明的产品,不但晚上点燃可除烟,还能当蚊香使用。至于他假扮成蜡人故意被监控拍到,那完全是用来迷惑警方的。 5.全部真相 总算破了一起大案,罗伯特松了一口气。接下来,他就开始着手侦破米克被残害一案。可以肯定的是,这起案件跟韦伯不会有任何关系。让他不解的是,那个神秘的蜡人为何会连续两次都针对米克做案,这给人的感觉仿佛是蜡人与米克有仇一般。为查明真相,他派人去查了米克的底细。派去的人回来说,米克在他的同学之中有天才之称,在学校他的表现很好,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看来从米克的人际关系入手是难以找到突破口的,罗伯特突然想起一件事,最早关于蜡像馆诡异事件的说法是源于把米克与皮特送往蜡像馆的那个司机之口。他在小镇上住了半辈子,怎么从来就没听说过关于蜡像馆的诡异事件。他觉得那个出租车司机很可疑,为查明真相他单独约谈了米克。米克果然没有令他失望,凭着惊人的记忆力,很快就提供了那个司机的大概相貌与面部特征。 很快,罗伯特就查到了一个名叫比尔的出租车司机。为不打草惊蛇,他秘密地开始监视比尔。经过一段日子的监视,让他无比震惊的是,比尔与皮特居然相识。终于有一天,他通过巧妙地安装在两人身边的窃听器掌握了两人的罪证。接下来,他就派人把两人带到了警局里。 面对如山铁证,两人只好交待了他们的作案过程。比尔曾与蜡像馆的主人匹克是小学同学,只因两人出身不同命运也不同。匹克子承父业仅靠蜡像馆的收入就过上了十分体面的生活,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醉酒的匹克出言不逊重重地刺伤了比尔本就自卑的心。比尔发誓一定要让匹克付出代价。无事时,比尔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与皮特相识了。两人越聊越投机,从皮特口中比尔得知,皮特虽然十分勤奋但却天分不高,为此皮特经常被同学们嘲笑。每当皮特看到远不如自己用功的米克一次次取得骄人的成绩,他就心生嫉妒。 两个臭味相投的人经过密谋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同时报复他们心中仇人的办法。通过长期观察,比尔知道匹克有一个天大的秘密不为人所知。匹克的蜡像馆中有一件藏品不小心被工作人员损坏了,虽然匹克也曾找人打算重塑一尊同样的蜡像,但效果却都不尽如人意。因这件蜡像出自大师之手,属于镇馆之宝,自作聪明的匹克就不知从哪找了个长相酷似蜡像的人经过化妆扮成了蜡像在馆内展出。 制定好计划后两人就开始行动了。皮特先把米克骗到了小镇,按计划他提前就盗走了米克视作生命的画作。皮特通过一个微型摄像机窃取了米克的密码。就在两人打算前往蜡像馆的前夕,趁米克上厕所之机,皮特秘密地盗取了画稿打开窗户把画稿扔到了提前就等在楼下的比尔手中。当米克从厕所出来,皮特就催促他出门。两人出门后,皮特就故意上了比尔的出租车。来到蜡像馆后,果如皮特所料,米克竟真地看出了那尊蜡像的破绽。 米克回到旅馆后,果然心生恐惧开始检查密码箱,并最终发现了楼下的“蜡像盗贼”。其实所谓的“蜡像盗贼”正是由戴着从网上定做的硅胶人皮面具的比尔假扮的。就在米克与皮特去报案的时候,比尔正忙着给匹克打电话。比尔以一个游客的身份对匹克说,他要找媒体曝光匹克以真人冒充蜡像人一事。匹克果然中计,为销毁证据先送走了扮成蜡像那人后又跑到警局报了案。 同时达到报复心中仇人的目的后,比尔一面四处散布谣言;一面在晚上扮成蜡人出来吓人。直到满城陷入恐慌,他才收手。皮特却没他那样自在,自米克失去画作之后,他就一天到晚都在诅咒盗走了他画作的人。终于有一天,皮特被彻底激怒了决定对米克使用最狠毒的报复手段。他把想法告诉比尔后,碍于情面,比尔只得答应再扮一次蜡人。 那天皮特把米克骗到山上后,藏在密林中的比尔就出现了。看着米克果然中计去追“蜡人”后,皮特就把一种可致人昏迷的无色无味气体悄悄地施放了。看着米克中毒倒下,皮特就在米克身上注射了麻醉剂后残忍地剁掉了米克的大拇指,并找了个地方掩埋了。之后他又使了苦肉计对自己下了手…… 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所有罪犯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但罗伯特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不明白这些本不应该发生的事,为何却都离奇地发生了。 ...
这是她第一次去他家。四年来的第一次。 她不明白为何他要她晚上去,就像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爱上他一样。不过她已习以为常,因为每次与他相见,都不曾在白天。 他家十分难找,当她终于到达时,已完全迷失了方向。她想这大概是夜的缘故。 他开门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指间夹着一杯血红色的酒。他的脸是近于透明的苍白;他的眼时不时闪出摄人魂魄的光芒,只要注视这种目光片刻就会晕眩。仅此二点就显得出他的与众不同,他的诡异与独特。她被这股魔力深深地吸引,并为之沉醉。 偌大的寓所内没有一盏灯,只有数不清的烛焰在摇曳。他养的那只浑身漆黑的猫正卧在沙发上看电视,她进来的时候,它懒懒地扫了她一眼,是熟悉的摄人魂魄的光芒。她吃了一惊,寒意蓦地从骨髓深处传来。人是诡异的人,猫是诡异的猫,屋子是诡异的屋子……她感到有些恍惚。 但他的温柔与浪漫很快解除了她的紧张,或恐惧。她觉得自己也正慢慢融入这幽暗的房间。可以想象自己的脸在烛光中是怎样的诡异。 他轻轻地拥着她,她的头枕在他的肩上。两个人相偎着坐了很久。 他在她耳边低语道:“记得后天么?” “嗯,四周年。” “也是你生日。” “嗯。”她微笑了一下。他总是记得住有关她的所有细节。 “想怎么过?” 她略略仰起脸:“都依我?” “都依我。” 她一下坐直了身体,拉住他的手:“带我去游乐场吧?” 他的脸上掠过一丝难以觉察的奇怪表情:“那……有晚上也开的游乐场么?” 她有些不高兴了,重重甩开他的手:“晚上晚上,又是晚上!” 她站起身,别过脸去:“晚上有什么好的?你知道我今天找你家找了多少时间?四年了,每次都是晚上见的面。我想去的地方都关掉了,动物园晚上开么?服饰街晚上开么?这两个地方你从来都没陪我去过,不要说什么郊游、旅行了……” 他静静地听她说完,走过去把她揽在怀里,然后问了句很奇怪的话:“你是不是很喜欢我?” 她闭上眼,把脸深深埋进他的怀里:“是的,非常。” 他眼中漫出无比浓重的悲哀,但她看不见。 “那不管在什么情况——呃——我是说若发生了什么意想不到的事,你都会像现在这样喜欢我?” 她猛一抬头:“什么意思?你有了另外的女人?” 他摇了摇头:“怎么会呢……你先回答我……” 她松了口气,又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只要你带我去我想去的地方,陪我在阳光里散散步、说说话什么的,我会爱你一辈子的。” 她依然没有看见他眼中愈来愈深邃的痛苦。 他抱着她,轻轻地重复着“让我想想”;她任由他抱着,像个孩子似地央求着:“好不好么?好不好么?” 他终于下了决心。他捧起她的脸,又问了一次:“你只喜欢我一个人的,是不是?” 她点了他的鼻子一下:“我只爱你一个呀,傻瓜!”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有点湿润。她不曾料到他感动的时候是这样的好看,于是有些发怔。 但他的眼只是亮了一会儿便黯淡了,他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说:“好吧,后天我带你去游乐场。” “真的?”她乐不可支。 “真的。小朋友……”他拧了拧她的脸。 “那好,我先回去了,明天好好睡一觉,把精神留到礼拜天好好玩……”她收拾了一下东西,他也穿上了外套。 “你不要送我了,我叫车回去。”她在他脸上轻轻啄了一下,示意不必再送。但他丝毫没有停步的意思。 “以前都是我送你回去,今天也不例外。不过我们一起走过去好么?”她有点意外,但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 这条路今晚显得有些长,也许只因为没有叫车,亦有可能因为他说了许多话。他从不这样的,今晚实在有些反常。 再长的路,也是会走尽的。她在自己家的楼下紧紧抱了他一下,说:“好了,早点回去吧。”待转身时他一把拉住她,她微感诧异。 “怎么啦?舍不得我啊?”她又紧紧抱了他一下,“又不是很长的时间啰,一天呀!傻子……” 他笑了笑:“给你一样东西……”接着又放了什么在她的衣袋里。她伸手去摸,却被他捉住:“回去再看。” 她使劲捏了捏他的手臂:“总是鬼鬼祟祟的,真是猜不透你。好了好了,这下你可以回去了吧?” 他微笑着:“你先上去。” “好吧好吧。I服了You。”她吻了吻他的唇,“早点睡。”转身上了楼。 他抬头望着,直到她的房间亮了灯,这才转过身慢慢沿着原路返回。 周日的天气不算太好,天气预报是阴转晴,他紧紧皱了皱眉。 他出门的时候,天色极其阴沉。他稍感不适,但比起大太阳来,这算很不错了。 早早来到她家楼下,她还没等在那里,于是他点燃了一根烟。这是他第一次抽烟,他实在很想知道烟的滋味。 他咳了几声,扔掉了烟,尽管它只烧了一半。他想他是再也不会去抽这该死的东西了。的确,这是第一根烟,也是最后一根。 她踢踢踏踏地奔了下来,猛地冲在他怀里,伸出无名指在他眼前一晃:“你前天晚上送给我的,我今天戴着你不怪我吧?” 他笑笑,也伸出他的无名指,赫然是能配成一对的戒指,和她的一样银光璀璨。 她笑问:“我的上面刻着我的名字,你的也刻着你的名字吧?” 他笑笑说:“人是一对么——戒指自然也是一对。” “呸,谁和你是一对!”她轻啐一口,脸上是掩不住的喜悦。 “好了好了,走吧。”他扬手招了招,远处一辆车疾驶过来,“吱”地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车坐定后,他对她说:“尽管吩咐。” 他们在游乐场里疯玩了一阵。起初他暂能忘却一次又一次的不适,但随着天色的渐渐晴朗,他开始不停地出汗,苍白的脸渐渐转红,隐隐能看见血液的流动。 她拉着他的手,不停地东张西望,不停地有说有笑。她没有注意到他的细微变化。 幸好太阳还没有出来,但现在,他已快坚持不住。 她总算发现他的异样,连忙问:“怎么了你?要不要去医院?” 他勉强笑了一笑:“傻瓜,我是医生,当然知道自己的情况。稍微有点不舒服而已。没事的。” 她松了口气:“差点忘了,你这古怪的专值夜班的医生。”她伸手去捏他的鼻子,却发觉是炙手的温度。她吓了一跳。 “你真的病得很厉害,还是去医院吧……” “不!”他从未这么大声过,使得她不知所措。 “对不起……”他疲倦极了,也难受极了,“老毛病……不要紧的。” 她紧紧抱着他,不知如何是好。给他喝矿泉水,他却摇了摇头。 “我们……还有,还有……摩天轮、摩、天轮……没坐过……吧?”他喘了口气,“走、走……我们……走……” 她含着泪说:“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他摸着她的发,低声道:“笨!什么你不好我不好的,快走快走,呆会儿又要排队了。” 她这才知道他其实爱她爱得很深,甚至可能远远超过了她对他的。她感到幸福,也感到难过。 她扶着他进了小小的圆形舱,他已经看不清眼前的东西了,但他不想说,只轻轻问了一句:“太阳出来了么?” 她没细想,茫然地抬头一看:“噢,快出来了,这片云一过就要出来了。” 他脸色一变,但马上恢复平静。他伸出手抓住她的腕,却没有任何的感觉。视觉与触觉在渐渐消失,他想。 他的力量在一点一点地流走,他紧紧抱住她,用他剩下的所有能量。 她哭了:“你到底怎么了你告诉我呀——” “你说句话呀——” “你说呀——”她的泪汹涌而出。 他完全看不见了,但他仍在微笑:“没事的没事的……” “骗人!你骗人!”她抹了抹泪,“究竟是怎么回事啊?你告诉我该怎么办呀——” 他突然有了精神:“有办法,是有办法。” 但接着,他脸上的神采又慢慢褪散:“不行,绝对不行。” 她急了:“什么办法你快说呀!” 他抽了抽嘴角:“血……” “什么?你说得明白点呀!” “只要有血,就来得及。”她大喜过望:“随便什么血都行?” 他笑笑:“谁的都可以,除了你的。” “为什么?”她感到困惑。 他没有回答,又问了一句:“太阳出来了么?” 她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个,但仍向窗外看了一眼:“出来了,已经出来了。估计我们转到最高的地方,就会全部出来。” “嘿嘿……嘿嘿……”他突然笑了。 “你怎么了?感觉好一点了么?”她连忙问道。 他摇了摇头:“我就要走了,就要……走了。” “走?走到哪里?你别吓我好不好……”她的泪又一下涌了出来。 “你再说一遍爱我好么?”从他无神的眼中依旧看得见深深的渴望。 “我爱你。”她的泪一滴滴地落在了他的眼里,“我非常非常爱你。”她用脸紧紧贴在他的脸上。 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听见了,因为在他耳中,这些话语仿佛从一个未知的世界传来。他相信她说了。他相信她不仅仅说爱他,还说非常非常爱他。 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太阳马上要全部出来了。那时他将会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吧?他想。 “对了,我差点忘了。”他本已恍惚的神智又清晰起来,只不过他没想过何以自己的语言功能还未消失。 “我的衣服口袋里有要送给你的东西,还有我的戒指,你一定要藏好,看到它就……像看到我一样……你一定会记得我吧?” 她失声痛哭:“你会没事的,你……会没事的……” 他仿佛知道她会说这句话,自言自语似的喃喃道:“没用的,太阳……太阳出来了……” 就在圆形舱转至最高点的刹那,太阳出来了,阳光温暖而舒适,城市里忙碌的或不忙碌的主妇们,都会想起要晒晒她们家中的被子吧? 但于他,却是最大的痛苦。阳光拂过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身躯,他在炼狱般的煎熬之后化为了水汽。 她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忘却了哭泣。仿佛梦魇一般。她甚至隐隐听见他在化为水汽后还在她耳边说了句:“我会来找你的。” 她拿着他的衣物怔怔地下了摩天轮,也不知是怎么回到家中的。她以为今天的事发生在虚幻中,但她无法解释手中的他的东西。他又到哪里去了? 她独自坐在灯下,脑里空空的。忽然她想起了他的戒指,他留给她的戒指鬼使神差地跑到了她另一无名指上,遥遥与她的相对;她又记起他说过衣袋里有给她的东西,连忙去翻了翻。 是一张遗嘱和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 她绝想不到他竟然知道自己今天会死,他究竟是什么人? 打开手帕,里面赫然是一颗尖尖的牙齿,比人齿要长要尖上许多。她低低地惊呼了一声。 突然她心念一动,把他留下的戒指放在灯光下仔细一看,果然有着令人魂飞魄散的“vampire”。字母刻得漂亮而细致。 她感到自己堕入了无底的深渊,但就在意识急速下沉的时候,她被什么力量拉回了现实世界。她记起他说过要回来的,难道真的是他? 她猛一回头,窗台上不知什么时候蹲了一只浑身漆黑的猫,它的眼中时不时闪过一丝摄人魂魄的光芒。它似乎还诡异地笑了笑,她很清楚地看见它的嘴角只露出一颗尖牙。是的,本来应该一侧一颗的,现在只剩下这唯一的一颗…… ...
六月份的天气说变就变,这不,刚刚还是晴空万里的,瞬间就阴云密布了,这可让徒步旅行郊外的王傻彻底傻了眼了。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滚滚阴云里面顿时电闪雷鸣,不一会儿,暴风雨便袭来了。 “什么鬼天气啊!说变就变!不行,得赶快找个地方落脚!”转眼间,王傻便被淋的像只落汤狗一般,他拼命的往前奔跑着,希望可以找到一户人家,不然的话,今天晚上都不知道该怎么熬过去了,可是这荒郊野岭的,放眼望去,全都是一片田野。 不知跑了多久,依旧没有看到有人家,王傻是彻底跑不动了,索性待在原地任由雨水淋漓,老天爷啊,难道真要让我今天晚上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过一晚嘛!王傻瘫坐在地上。 突然,王傻不经意的发现,在不远的小山坡上面,几乎有一个地方,里面还亮着灯,看起来像是一家旅店,顿时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一般,王傻拼了命的往前方跑去。 果然是一家旅店,王傻顿时感觉一阵温暖,“哇!先生,这么大雨,赶快进来!赶快进来!”一位看起来像是服务员模样的大婶赶紧把王傻拉了进来,还递给了他一条毛巾,“赶紧擦擦,可别冻坏了!” “谢谢,谢谢大婶!”虽然是刚见面的陌生人,不过王傻对这位大婶的第一感觉还是挺好的,“大婶,你们旅店满了吗?我要住店!” “没有,我们这荒郊野岭的,平时也很少人来,就你一个人!来,这是钥匙!”大婶热情的递过了一把钥匙,“就在二楼,414号房间。” 王傻拿着钥匙,便往楼上走去,“对了,小伙子,你还没吃吧!要不要吃点啊!”大婶在后面喊道。 听到大婶的话,王傻像是被提醒了一样,捂了捂肚子,的确是饿了,旅行包里的东西都被吃完了,“大婶,有什么吃的啊?” 王傻走上前去,“这个,酱肘子,猪蹄,猪肝,鸡爪,鸡头,凤尾,还有啤酒,方便面,你要点什么?” 望着大婶指的食品架上的东西,王傻一阵犯呕,“怎么,阿姨,连老鼠也有啊!”望着食品袋里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老鼠,王傻惊讶的问道。 “你不知道,有的城里人来特别爱吃这些野味,外面都吃不到的,只有我们这里才有,是野味!怎么,小伙子,要不要来两只老鼠啊!”大婶热情的招呼着。 “算,算了,大婶,给我一通方便面,还有一罐啤酒吧!”王傻无奈道。 房子里十分简单,只放了一张床铺,不过现在这种情况,王傻也是能将就就将就了,总比在外面被雨淋要强,简单的吃完后,顿觉一阵尿意,可是房间里竟然没有厕所。 王傻无奈的跑下楼找大婶,“大婶,你们这厕所在哪里啊?” “厕所?”可是大婶没听懂,“什么厕所?” 王傻解释道,“就是拉屎撒尿的厕所啊!” “哦!这个啊,我们这里没有,一般都是在外面找个地方解决的!”大婶笑着解释道。 方便完后,王傻便回屋睡觉了,可是房间里从刚才进来,就一直充斥着浓浓的酒精味,王傻心想,可能是之前客人在这里喝了太多的酒吧!无奈的用纸巾塞住了鼻子。 “咚咚咚!”午夜时分,房门前竟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把王傻给惊醒了,仔细一听,还真是敲自己的门,可是这歌房间简单的灯都没有,王傻刚才吃方便面都是用手机照着的。 王傻慢慢的打开了房门,“额!”一个身影瞬间倒在了他的怀里。 来人慢慢的扶着王傻,站了起来,看来是个醉汉,手里还拿着一瓶二锅头,“你,你谁啊?怎么在我的坑里啊!老话讲的好,一个萝卜一个坑,到你的坑里去!快滚!” 王傻顿时被惊呆了,三更半夜的,哪来的醉鬼啊!还让自己滚,“大,大爷,你,你谁啊,这是我的房间啊!” “哼!你的房间!少跟我扯淡,快滚!快滚!”醉鬼揪着王傻的衣服就是往外拽。 “不,不好意思啊!小伙子,这是我老伴,喝醉了,没事了,你回房间休息吧!”大婶急忙赶来,拉着老头走了。 王傻一阵无奈,关上门倒床便睡了,不知过了多久,王傻又被一阵吵闹声给惊醒了。 这大晚上的到底闹哪出啊!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准备去找那我大婶,可是仔细一听,声音竟然是从隔壁传来的! 他奇怪万分,大婶不是说,今天只有自己一个客人吗?他把耳朵贴在了墙上。 “老李婶啊,想一个独占,门都没有!”传出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好不容易才来一个!” “对啊!咱们一定要去找她讲理!都饿了这么久了!凭什么让她一个人占有啊!”是个男人的声音。 “噼啪!”像是碗摔碎在地上的声音,而且是从另一边墙壁传来的,王傻好奇的走到了另外一边的墙上仔细听着。 “呜呜呜呜!”是个婴儿的哭啼声。 “孩子他爸啊,你快想想办法吧!你看咱孩子都饿成什么样子了,一直哭,你说老李婶怎么这么自私啊!” “老李婶,这个黑心的老婆娘,我要去找她评理!”“啪!”的一阵关门声。 到底怎么回事啊?王傻一阵疑惑,他们说的老李婶,到底是谁啊,为什么都对她那么大意见啊,而且这家旅店不是明明只有自己一个客人嘛,难道晚上又来人了。 王傻索性不想,倒在床上便睡,趁明天早上天晴,便赶回去。 “嘀嘀嘀!”不知多久了,王傻的手机响了,他掏出一看,原来是手机闹铃,可是片刻,他发现了异常,手机显示的已经是七点了,可是,可是,窗外竟然还是一片漆黑,天上的月亮还悬挂着。 咋回事啊!就算是阴天,也不至于这么黑吧!而且也不是日食吧!天上还有月亮呢!王傻急忙打开门走了出去。 让他惊讶的是,此时旅店门口正围坐着一桌人,没想到一夜之间竟然多了这么多人,王傻也是无奈,而且昨晚的那个醉鬼老头也在其中,此时他们都朝王傻望过来。 “大婶啊,都七点了,咋天还这么黑啊!”王傻朝大婶问道。 “哦,这,我们这边就是这样的,太阳起的晚!”大婶笑道,不过脸上笑的是那么纠结。 突然王傻心里一冷,围坐的一桌人,他们垂在下面的手上,竟然都拿着一把,泛着冷光的菜刀,而且连大婶的手里也拿着,而此时他们的目光都是朝王傻这边望过来的。 王傻顿觉不妙,“大婶,钱在这里,我先走了啊!”王傻放了张钞票在桌子上便转身走出去。 “往哪走啊!天还没亮呢!”此时那位大婶的声音是那么的阴冷,“好的,就按你们说的吧!我要头,其余的你们分!” 王傻这一回头,顿时吓得没晕过去,此时一桌人顿时起身,拿着菜刀冲了过来,为首的大婶竟然吐沫四溅。 “啊!啊!啊!” “哈哈哈哈!多们年轻的小伙的脑袋啊!”大婶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提着王傻的脑袋狂笑道,脸上的鲜血显得格外耀眼。 “原来你们这里是家黑店!”王傻坐在一边痛哭着,“我要回去!” “不是黑店,是鬼店,我们都饿了那么久了!好不容易等到你了,反正回,你是回不去了!我们这里还差一个跑腿的!” “我是尸骨无存啊!你们这帮恶鬼!” “啊!太好吃了!太好吃了!”昨晚那个醉鬼啃着骨头,津津有味道。 “那我住哪个房间啊?”王傻郁闷道。 “哼!反正414是我的坑,你想都别想,况且你尸骨无存,要什么坑啊?哼!老伴,再来一瓶尿液!” 望着老李婶把一瓶啤酒递给醉鬼,王傻顿时狂吐不止,这里简直就是地狱啊!王傻彻底变成了一个傻鬼。 ...
大概四岁时,我和哥哥睡同一张床,两人各睡一头,父母睡在隔壁。床靠内墙,在床上一侧头就可以通过外墙上的窗户清楚地看到前院。 我照例和哥哥在床上闹了一番才听母亲的话乖顺地睡下,明明睡得十分舒服,夜半时却莫名其妙醒了过来。不是朦朦胧胧地醒来,而是醒得十分突然,在睁眼的瞬间整个人就彻底地清醒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先是茫然地看着漆黑的屋内,然后转头看向窗户。窗外的青石槛在月下泛着冷白的光,将周围的景物都镀上了一层白。在这惨淡的白色的衬托下,窗外那个漆黑的人影显得特别突兀、刺眼。 其实那人是在屋外还是屋里我并不能分清,我只能看到那人影的上半身,他的下半身似乎是被墙掩住了,或是隐没在了屋内密实的黑色中。我看不到他的相貌,入眼的只有一片黑,一片人形的黑。那人一直没有动,只是木然地僵立在窗前,我就这么盯着他看了半晌。不会是哥哥起来坐在床上吧?茫然的脑中突然冒出这么个念头。“哥?”我叫了一声,他没有动。我又叫了几声都没有得到回应,房里只有我的声音响起,甚至连虫鸣也听不到,世界静得可怕。我带哭音地叫着哥向他爬去,却扑通一声摔到了床脚下,额头着地发出了好大的一声闷响。 屋里的灯一下亮了,哥哥从床上下来拉我;母亲披着外衣走了进来把我抱到床上,揉着我摔伤的额头,问我怎么滚到床脚去了。我没吱声,她也不问了,帮我和哥哥盖好被子熄了灯就回了房。我再看向窗户那儿,那个人影已经消失不在了。 没过几日我就将这事忘了,现在想起来只觉好笑,窗户和床是平行的,哥哥睡在床的另一头,就算哥哥坐在床上也是在我对面,而不需要转头才能看到他,我怎么就将那个影子认作了他?而且那影子的轮廓看起来分明就是个大人,我怎么就把他看作了五岁的哥哥? ...
别墅内藏着暗道 蒋怡是一个靠写爱情小说为生的自由撰稿人,她为了找寻创作的灵感,和妹妹蒋欣两人来到一座美丽的海边别墅。她此刻坐在柔软的沙子上,望着雨后平静湛蓝的海面,突然有了灵感。 “爱情的味道是不是海水的味道,咸咸的又有种苦涩的感觉?”她在纸上写下了这句后,将纸卷起来塞到漂流瓶中,然后以一个优美的姿势将漂流瓶用力抛向海中。瓶子在海浪的颠簸中“游”向海中央。 蒋怡伸了一个懒腰,取出笔记本电脑放在腿上继续敲着键盘写她的爱情小说。傍晚的轻风吹拂着蒋怡的秀发,“叮”,一个声音也在这个时候突然响起。 蒋怡望向四周,沙滩上只有她一个人。“叮,叮”,蒋怡确定自己听到了声音,只是那声音似乎时远时近,好像就在附近。蒋怡站起身赤脚向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撞到了自己的脚面上,她低下头看到一个熟悉的漂流瓶正安静地躺在自己的脚旁。 虽然海水将漂流瓶清洗得异常透亮,但蒋怡还是一眼就认出是她刚才扔出去的那个,因为她在瓶塞上画了一个粉红色的桃心,只是瓶子中的东西,怎么会变成一个小熊手机链?蒋怡弯腰拾起了漂流瓶,眼睛望向海的深处,那里空空荡荡的,是谁将瓶子里的纸换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蒋怡终于从睡梦中醒来。和煦的阳光撒向她的脸,突然,她听到卫生间里有声音,还飘来阵阵诱人的芳香。 她推开卫生间的门,也就是在这一刻她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卫生间的墙壁上到处画着粉红色的桃心,有大有小,有正有歪,而填满水的浴缸中却漂着一个里面插满紫蓝色薰衣草的漂流瓶。 太令人震惊了!蒋怡愣愣地站在门口,眼前发生的事情让她半天也回不过神,她的专长是爱情小说,可是那种浪漫的感觉都只有在故事中才能看到,可现在怎么变成了现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有人暗恋她? 蒋怡的心里充满了幸福感,同时也充满了疑问。“啊”一声刺耳的尖叫立刻打破了蒋怡的美梦,她赶紧转过身,看到蒋欣正缩在一角,眼中流露着恐惧之色。“我还有事,我先去办事了。”蒋欣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甚至不顾蒋怡的喊叫。蒋怡再次呆愣在原处,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妹妹到底怎么了。 夜很静,蒋怡根本无法入睡,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让她感到很困惑,小熊手机链,薰衣草漂流瓶,还有妹妹蒋欣怪异的表现都太让人奇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吱!”正在蒋怡思考的时候,她突然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开门声。蒋怡心中有一丝恐惧,她缓缓地走下床来到门前拉开一道缝,小心地望向卧室外。是蒋欣,她正捧着一个长方形的纸盒蹑手蹑脚地向大门外走去。这么晚了,她要去哪?蒋怡立刻从卧室里钻了出来,悄悄地跟在蒋欣后面。 蒋欣走到海边停了下来,然后蹲下身打开了盒子。因为距离太远,蒋怡无法看清盒子里的东西,只是看到一个星火闪了一下,紧接着火光扩散,似乎是蒋欣在烧着什么东西。 蒋怡皱着眉头,她和妹妹向来是无话不说,可是这两天蒋欣都像是有心事的样子,而且她的心事似乎来自那两个漂流瓶。这两个漂流瓶跟她有关系吗?正在蒋怡胡乱地猜测时,蒋欣已经起身朝房子这边走来,蒋怡赶紧躲了起来。 当蒋欣关上大门的时候,蒋怡立刻冲向海边,那堆火还在燃烧,但蒋怡却看不清火中烧着的东西是什么,似乎是记录什么东西的本子。 今天一早蒋欣外出,而蒋怡就借着这个机会溜进了妹妹的房间。蒋欣的房间很整洁,蒋怡站在房间中间环视了一圈,她的余光无意中瞟了一眼柜子的内壁,也就是这一眼,让她发现了柜子的内壁上似乎粘着一个圆形的蓝色扣子,蒋怡觉得奇怪,扣子怎么会粘在壁上? 蒋怡用手随意地转了转扣子,突然柜子的内壁像门一样朝内打开,柜子后面竟然是一个黑漆漆的洞,蒋怡吓了一跳,这个别墅里竟然还有暗道? 蒋怡赶紧去找了一个手电筒,然后壮着胆钻进了那个暗道。 照片惊现无头人 木制的台阶一直延向地下,蒋怡举着手电筒惶惶不安地朝下面走去。当她终于走到尽头的时候,整个身子却僵在了那里。她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情景,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白色的婚纱完好地立在衣托上,旁边还支着一件男式的燕尾服,俨然就是一对新人要举行婚礼穿的衣服。整间房子放满了空漂流瓶,每个漂流瓶的瓶盖上都画着一个粉色的桃心,而在左侧的角落里还堆放着一些相册。 蒋怡走上前拿起了最上面的相册,她发现里面夹满了照片,有的是单人照,有的是双人照,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对恋人的相册,但是所有的照片却都没有脸,因为脸的部分全部被剪了下去。蒋怡又拿起了第二本、第三本相册,所有的照片都是同样的。是谁剪了这些照片,这对结婚礼服又是什么人的? 木制的楼梯突然又响起了“咯吱”的声音,蒋怡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一束光射了过来,紧接着蒋欣的面孔出现在蒋怡面前。“蒋欣!”蒋怡叫了她一声,蒋欣看到蒋怡脸色立刻变得很难堪,“你怎么会在这里?” “蒋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蒋欣抿着嘴不知道如何开口。 蒋怡焦急地问道:“你是不是早就发现这里有个暗道?” “姐……”蒋欣突然扑到蒋怡的怀中,哭得非常伤心,“姐,我害怕!我真的好害怕!我们租的这个别墅有问题。我们搬来的第三天,我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密道,一开始我也没在意,后来我在这间房里找到一个日记本,我翻看了上面的内容。那个日记本上记录着一对恋人相识、相爱、结婚的过程,日记是那个女的写的,而他们就是因为漂流瓶相识的。 ”那个女的第一次在海边拾到一个漂流瓶,里面就有一个小熊手机链。“听到妹妹这么说,蒋怡几乎叫出声。 ”那个漂流瓶是那个男人扔出去的,他想找到自己心爱的另一半,结果被那个女人拾到,他们相信那是缘分,从此他们相爱了,后来那个男的又在女人的洗手间中放下了一个装满薰衣草的漂流瓶……“ ”而且还在墙壁上画满粉红色的桃心?“蒋怡的身子开始哆嗦。 蒋欣害怕地哭着:”那个男人后来用漂流瓶送了那个女人很多东西,最后他向女人求婚,他们去海上度蜜月,没想到竟然遇到海风,船翻了,二人都葬身海中。“ 蒋怡震惊地捂住了自己的嘴。 ”姐,我们离开这里吧,这里……不干净。“ 蒋怡慢慢地转过头看向那对礼服:”你说那个日记本是那个女人写的,可是他们既然都葬身海中,那后来记录他们葬身经过的日记是谁写的?“ 听到蒋怡这么一说,蒋欣突然怔住,半天说不出话来。 ”蒋欣,难道那对恋人……又回来了。“ ”啊!“蒋欣一声尖叫,猛地站起身,”姐,离开这里,我们马上离开这里……“ 坐在大巴上,姐妹两个的心情才多少平复了一些。也许是太累了,蒋怡歪着脑袋在睡觉,而蒋欣却根本睡不着,她侧脸看着姐姐,轻轻地唤了一声:”姐姐。“蒋怡没有反应。 蒋欣松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拨通电话压低声音说道:”妈,我和姐姐已经离开那里,我想他……不会再来找姐姐了。“说完这句话,蒋欣收起手机,靠在窗户上闭上了眼睛。 蒋怡眼睛微微地睁开了一道缝,妹妹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谁会来找自己? 蒋怡的目光盯向放在蒋欣与她之间的提包上,提包的表面有一个口袋,口袋看起来鼓鼓囊囊的,似乎塞满了东西。蒋怡小心翼翼地打开口袋,立刻有东西滑出来掉在地上。蒋怡赶紧弯腰去捡,却发现掉在地上的是照片,只不过是剪下来的照片,是个陌生男人。蒋怡拾起来,发现下面压着的那张被剪下来的照片是个女人,而且就是自己。 ”姐——“蒋欣突然醒来,她惊呼一声,赶紧从蒋怡的手中夺过照片。 ”蒋欣,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男人是谁?为什么我的照片会跟他在一起?“”姐,你不要再问了,事情都过去了,我们回家吧!“蒋欣央求道。”停车,快停车!“蒋怡大喊。 ...
八岁时我读四年级,那年为了参加运动会,班主任让我们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围着后操场跑上三圈。 正是秋季,早上的晨雾特别浓,压根就看不到十米开外的东西。几个刚好遇上的同学一起约着到了后操场,正准备跑时从操场对面惊慌地跑过来几个同学,让我们别跑了。我们问为什么,他们说,有鬼。 “我们跑步时见到后墙的树下有人站着,我们还以为是我们班的谁(当时只有我们班被班主任叫去跑步),然后我们叫也没人回。我过去看,可是根本就没人在那儿,他们说就在我旁边,可是我根本没见到人。”班长是个胆子较大的女生,此时却也有些害怕。 我们还看到有人在树上跳来跳去的,一会儿从这棵跳到那棵,一会儿又跳到那棵。另一个女生说完,旁边的几个男生都点头附和。 见我们不信,几个人气了,说让我们自己看去,然后走了。我们还真不信,于是就到操场后墙那里去看。校中央的路灯灯光从远处传来,映得白雾一片朦胧,借此我们还真看到了树下有几个人,是三个还是四个也分不清。几个人心里发毛了,推推搡搡,谁也不敢去看,就捡了一堆石头往那里扔,扔是扔准了,可人家好像连点儿感觉也没有,动都不动。 “喂!你们看,树上有人。”一个男生带着惊慌的声音大力拍打旁边的另一个男生。几个人齐刷刷地向树上看去——一个像人又不像人的东西正在树上跳来跳去的,两只手臂打开来细长细长的,就像竹竿,它在树上折腾来折腾去也没有发出声音,甚至连树叶都没有抖动一下。几个同学吓得落荒而逃。 ...
读初一时,我搬到了二楼睡。二楼有两个房间,门口都正对着楼梯口,两个房间都没有装门,从房里可以将外面的事物看个一清二楚。从楼梯口看去幸好只是看到房间一角。每晚回房睡觉时,上到楼梯口处我总是觉得十分不舒服,像是有谁在背后一直紧紧盯着我看,看得我汗毛直立。我每次都几乎是飞奔回房立马打开灯驱散黑暗,睡觉时把灯一关整个人就躲进被子中缩成一团。 这让我想起县里曾发生过一件事:一个水泥厂的工人在搅拌水泥时把自己也搅了进去,尸骨和着水泥被客人买走抹上了墙。我曾抚摸着那片冰冷想过墙里是不是葬了谁的枯骨。我想这是不是我的幻觉,我上楼时总能在背阳的那扇窗户下看到一个穿着黄衣服的人,其实压根就没看到头,只看到土黄色的衣袖和裤脚,等到我仔细去看时又不见了踪影。有时半夜醒来还听到谁走在楼板上的声音,左走几步,右走几步。这时我连大气也不敢出,尽量把自己埋在被子中,生怕被外头的他发现,谁让我房间没门的? 记得一次夜半三更时想要上厕所,厕所在楼下的后院那儿,需要下楼才能去。那天月色正好,我刚从被子里伸出头来就清楚地看到我房间的门口站了一个人,月光透过窗户挥去了楼里的一些黑暗,我借着月光依稀看出那人穿着件墨蓝色寿衣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连厕所也不去了,缩在被子中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睡去。后来缠着父亲让他给我安房门,待给我安了房门才觉得好了一些。 如今再回那间老宅,虽没再听到过走楼板的声音,也没再见过窗下那个穿土黄衣服的人,但那隐藏在墙壁中的视线却依旧还在,让人感到浑身冰冷。 ...
清晨,雾霾缭绕,可见度很低。车不敢快行,缓慢的像一条被冻伤的蛇慢慢向前搐动着。文熙坐在车里有些焦急,不住地按着喇叭,可惜毫无用处。 突然她的手机响起了缠绵的音乐铃声,这音乐还是老公给她设置的,她一直没舍得换,她看了一眼是个陌生的号码,犹豫中她接起来“喂!”了一声。 电话对面没有一点动静。 “喂?”文熙不耐烦地再次问道。 “你是王文熙么?”一个沙哑的女声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是我,你是谁?” “去年的今天,你还记得吗?”电话里的女人的声音愈发沙哑。 “去年的今天?”文熙的心咯噔一下,但是她很平静地说,“去年的今天我忘记了。” “你老公在这天出了车祸,你会忘记?” “你……”文熙突然打了个冷战,慌乱地问:“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想知道,王泉路四十四号来找我。”女人低沉地说道。 “你……你究竟是谁?”文熙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 “喂喂,说话呀。”文熙有些莫名地急躁。 “关于你老公的死!……”女人的声音冰冰冷冷。 “我老公是出了车祸死的。”文熙大喊着说道。 “真得是出车祸吗?呵呵!”女人冷笑了两声,声音让人毛骨悚然。 “你到底是谁?”文熙大声问道。 对方又是沉默了。 “喂,说话呀,我问你是谁?”文熙开始烦乱起来。 “你来吧!我告诉你。”对方再次开口说道声音特意压得低沉嘶哑。 “我不去,不管你是谁?”文熙大声说道,其实她的心已经不正常地跳动了。 电话断线了,随后手机传来短信的提示音,她打开看见一则彩信。短信里两张照片,一张是她低着头从她老公的宝马车上走下了,一张是老公的宝马车被辆东风货车挤扁,老公被死死地卡在驾驶室里。鲜血透过已经破碎的挡风玻璃,喷溅的到处都是。 看完这两张照片文熙惊呆了,心手剧烈颤抖,心想是谁?是谁拍的这两张照片,给她打电话的女人又是谁?她还知道多少?文熙的心慌了,看来这个女人她是非见不可。 嘀嘀嘀……一阵车喇叭声打乱了她的思绪,她慌乱地抬起头,见前面的车已经开动了,她赶紧发动了车子,在下一个岔路口她拐了弯,车子平缓地驶向王泉路,这条路她不是很熟,没去过几次,加上雾霾她不敢开快,眼睛不时瞥向路边的房子,想要尽快找到四十四号。 雾霾似乎越来越重了,前方的路变得阴暗不明,她心乱如麻地开着车,一不小心她误踩了油门,车子如剑一般窜了出去。 “啊……”同时文熙看见车前一个人影一闪,她连忙一打方向盘,车直冲路旁撞在了一棵树上,也许是她的车速不算太快,所以她的身体只是震荡了一下,人没有受伤,可是令她惊讶地是,要不是她刚才猛打方向盘,她早就和迎面而来的大货车撞个正着,现在这辆车也停了下来,司机骂骂咧咧的声音不绝于耳,而她连回嘴的力气都没了。 很久文熙才回过神来,继续注意路边的门牌号,可是这条路最后一家的门牌是四十三号,那么说根本就没有四十四号,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引她来这里? 文熙浑身惊起了一身冷汗,要是刚才她没看见人影一闪,现在她已经是死人了,那人影是谁?真的是她的幻觉吗? 带着无数个疑问,她回到了公司,公司本来是她老公的,不过现在是她的。 坐在那张宽大的办公椅上,她的精神极度恍惚,头疼欲裂,她仿佛看看老公微笑着向她走来,她哭了,哭得声音不大,可是撕心裂肺。 她和她老公是在上大学时认识的,这家公司是她和他共同努力的结果,公司上了正轨之后,他对她说,亲爱的我们要个孩子吧!她本来不是很愿意,可是看着他那哀求的眼神,她忍不住点点头。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宝宝,她辞去了职务回家休养,也就是一年她发现老公变了,他的变化不大,可她本来就是个极其敏感仔细的人,所以再小的蜘丝马迹她也能察觉。 先是他内衣上的长发,还有他袜子底下的红色毛毛,都让她如临大敌,她知道他一定接触了除她以外的女人,这个女人有一头长发,她的家里必然铺着红色长毛脚踏。 可是文熙没有声张,她知道声张了也没用,他不会承认的,只会说她善妒,小心眼,无理取闹,这种情景在电视里经常出现,所以她不会犯那些蠢女人地低级错误。 她对她老公更好了,要孩子这件事文熙奉献了极大的热情,这种热情让他有些吃不消,看见她穿着性感睡衣在他身边走来走去的时候,他会假装很累很累的样子。 文熙悄悄地跟着他的车很多次,他的车会停留在一家公寓门口许久,那个女人她见过背影,他们在公寓里搂在了一起。 原来要孩子只是个借口,他只不过想让她呆在家里,好丰富他的生活,她心里的气和恨一般人怕是难以理解,她为了他付出这么多,甚至不惜与父母反目和他在一起,如今他真对的起她。 有了这种愤怒她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做了一件让文熙后悔不已的事情,她在他的刹车上动了手脚,那天也是雾霭弥漫,他出事了。 他死得那一刻她的心都碎了,后悔不已,所以她很快接替了他的工作,她发誓要把他的公司弄得有声有色,而且她肚子里的孩子,她也要他平安生下来,要是老公知道她怀孕的消息,不知道会不会高兴? 她擦干眼泪,拿起了桌上文件,渐渐投入到了工作之中。 夜晚来的真快,她猛一抬头,窗外已经星光闪烁,又是一天过去了,她疲惫地伸了伸腰,抚摸了一下逐渐隆起的小腹,心中百感交集。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桌上的文件,她出了办公室,员工们都走了,只留下看门的老张头,站在门口冲着她卑微地笑着:“王总!才回去呀?” 她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她对他没啥好感,他在她老公在的时候就看门了,所以她没有辞退他。他为她开了门,她淡淡地说了声谢谢,拿着钥匙去开车门,突然脑后传来一阵剧痛,她扭过身子,看见王老头手里拿着个木棒,随后她晕了过去。 醒来时,她躺在一间破房子里,王老头站在她面前,看见她醒来,他竟然还是那么卑微地笑了笑说:“王总,抱歉了。” “为什么抓我来这里?”她沉着气问他。 “也不是什么大事,早上那个电话你也知道了,你没去,我只好找你来了。” “电话是你打的?”文熙不相信地瞪大眼睛。 “呵!那到不是,是我闺女。”他的话音刚落,一个女孩走了进来,她很美,脸上带着善良的微笑,谁知道这样的笑容背后隐藏着什么邪恶。 “我有了他的孩子。”她小声说道。 “谁的孩子?”她的心咯噔一下,她的轮廓她很熟悉,她就是老公的情人。 “他的,我的孩子应该继承他的所有财产,而不是你。”她说的小心翼翼,神情天真无邪,完全无害的样子。 “卑鄙。”她低声骂了一句,不愿意在看她一眼。 “姐姐!”她竟然叫她姐姐,真让文熙恶心,她都无语了。 “姐姐你的命真大,我以为你会慌乱中开车撞死自己,可惜……”她撇撇嘴,那样子仿佛她吃了天大的亏,是呀!要不是那个影子,她早死掉了。 说完她笑了笑,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刀,刀尖冲着文熙的肚子,然后她笑嘻嘻地回头对张老头说:“爸!先杀了她的孩子,她是不是会更痛?” 张老头宠爱地点点头,她的刀猛然向文熙扎来,文熙惨叫一声闭上眼睛,心里一阵痛楚。肚子上没有传来剧痛,她悄悄地睁开了眼睛,她被掐住了脖子,拼命地挣扎着,随后她的心脏慢了半拍,因为她看见掐着她脖子的人竟然是她的老公,他双眼通红,身上多处是伤,人看上去像是一堆剁碎了又堆起来的肉。 她哭了,冲着他的背影嚎头大哭,她知道她对不起他,可是他竟然在关键时候救了她。 “啊……”女孩尖叫了一声晕了下去,张老头傻呆呆地站在那里,一股浑浊的液体从他裤腿两边流了出来,然后他疯了一般跑了出去。 “我……”文熙看见老公扭过头,猩红的目光看着文熙,渐渐的他的目光平静了,他的模样恢复了,他为文熙解开了绳索小声在她耳边说:“对不起!……” “不!”文熙大喊,“是我在你的车上动了手脚。” 他微微一笑道:“我知道,可是傻瓜,你根本不会弄,你弄掉的螺丝根本不会对刹车造成影响。而且她早就告诉我了,所以我提前检查了车子,发现根本没事。” “那你为什么会死?” “开始我也以为那是个意外,可是帮我检查车子的是王老头,他在车上动了手脚。”老公悲伤地说。 “什么?……”文熙抓住了他的手,哽咽了。 “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背叛你,为此我送了命,也算是报应了,可是我不能让你和孩子出事。”他深情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她的肚子,还想伸手摸摸她的肚子时,外面响起了警笛声,他无奈地看了一眼外面,然后紧紧地抱了她一下,身体变淡然后消失了。 她伸着手,多想留住他,可是他还是消失了。 王老头和王老头的闺女被带走了,她被送进了医院,还好她和宝宝没事,夜又来了,她躺在病床上沉沉睡去的时候仿佛感觉一双冰冷的手轻轻地柔柔摸着她的腹部,鼻子酸酸我又流泪了。 要是彼此懂得珍惜何故如此? ...
“缘爱红娘网的总经理裴朗台昨晚离奇身亡!”在摊前等着杂粮饼的钟小庄视线被身边一位大爷手里拿的H市早报吸引住了,恍惚了一分多钟,终于开口让大爷手里的报纸借他看看,连摊主递过来的杂粮饼没顾着里,头也不抬地说:“先给后面的人。” 反复看了那个黑体字大标题终于承认事实,虽然他对这这裴朗台也是咬牙切齿——几乎员工都对裴朗台恨得咬牙切齿,但听到这消息也有些震惊。 钟小庄当机立断地打电话请过假打的到下城区的缘爱红娘网,这里上个月还是他工作的地方。 楼层已经被警卫封锁。员工被聚集到了325会谈室。 裴朗台长得“珠圆玉润”,天生就带着桃花眼,整体看着也算一表人才,而且“两德兼备”——好色名气在公司内外都很臭,贪财且对员工也是极度小气,员工的话是说,名字也叫得具有象征意义,真是人如其名,就是葛朗台他表弟,大家私下都叫他葛朗台。 因为昨天是2月14号,全球性的情人节,缘爱红娘网的活动一直持续到很晚,葛朗台在六点时还在大会议室开会,六点一刻出来,回到自己的总经理办公室,就没人看到他出来。 “七点的时候,公司线路出了些问题,灯闪了五分钟左右……” “走廊的灯一下子灭了,几秒钟后亮起来……” “忽然感到很冷,风很大……” “窗是开着的风大是正常的,但感觉到的冷是刺骨的……” “听到裴总的笑,应该在打电话……” ……原创恐怖故事,转载请保留! 工作的人员都在回想…… …… …… “好!今天的会就开到这里!”葛朗台说完朝助理小蕾笑了一下,小蕾是应届毕业生,长得漂亮高挑,这对葛朗台来说是很重要的,录取她做他的总经理助理,试用期三个月。如今已经工作了两个月了。 小蕾早就耳闻裴种的劣迹,心里不能不有所畏惧,但是三流学校出来的她工作并不好找,家里又不富裕,父亲已经因为受伤不能工作了,家里都指望着小蕾能够给压力大的家庭做些缓解。 “小蕾啊,最近的表现我可不太满意啊!你的试用期还有一个月,得好好表现啊,我还是挺喜欢你的,希望别让公司失望啊!不然我再怎么偏袒你也不能不按规矩办事的。”这是前一周葛朗台在接小蕾递过去的咖啡时,故意碰她的手,小蕾受惊似地缩回后,对小蕾说的话,脸上一副很关心员工的表情。其实小蕾知道他说的“别让公司失望”实际上是“别让他裴总失望”。 这种被侮辱的事情不是发生过一次两次,有次裴总陪客户回来带着些酒气,回到办公司抱着小蕾就啃,幸好电话铃声救了她。这次看葛朗台冲着她笑,不由心中一阵惊呼。等葛朗台转过头,她却对着他背后笑了一下。没有人发现这位处处小心的小鸟儿变得开始学会裴总认可的明白事理。 小蕾挺直腰肢,抬头,比原来的小蕾多了许多自信。 “小蕾,今天感觉很不一样啊,漂亮了呀!”细心的姜波发现的小蕾的不同,小蕾脸听了对他笑了笑,脸不由红了。她走进卫生间,补了个妆,看起来似乎多了些娇娆。 她对这镜子里的自己笑着,口红让镜子里的笑变得有些诡异。 …… 门开了,裴总坐着真皮转椅上,看着电脑屏幕。 “裴总,您的咖啡。”身后传来柔美的女声。 “嗯。”葛朗台似乎在思考什么,难得地没有理会美女,只是把手举着示意小蕾给他。却猝不及防地碰到她的手,冰冷的手! 葛朗台心里哆嗦了一秒,马上稳定下来:“你手怎么那么冷,冷的话把空调打高些。”话说着还是没有回头。 “谢谢裴总体贴。我只是刚用冷水洗过手。”后面的女人笑着回答。 “你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啊,呵呵,我今天要等一个重要的电话,你可以先回去不用加班。”葛朗台在无关痛痒的事情上似乎还挺关心员工。 灯忽然闪了闪,葛朗台惊诧地抬头看看灯,视线触及到门边的女人,笑容,明媚又妖娆!今天的小蕾与往日不同啊! 葛朗台喉头一紧,他总是对美女没有免疫力,更何况是打扮成这样的对他笑着的美女。“哈哈哈……”葛朗台笑起来,“进步很大啊!” “来,小蕾,把空调开大些,晚上的温度降得这么快。”葛朗台眯起他的桃花眼,一眼不眨地看着小蕾把空调开大。 “裴总我去叫维修人员把灯修好吧。”小蕾依然笑靥如花,唇上的红似乎因为光线的原因看上去显得更加鲜红妖艳。像朵彼岸花开在眼界。 “不用,有人会去叫的,小蕾啊,这样的忽明忽暗地阳线下看你,真是妙不可言啊!” 裴总已经悄悄拉住小蕾的手,依然是触摸到如冰的冷。 小蕾笑容更加地灿烂又含着些娇羞,仿佛那多红艳的彼岸花开出了梦幻的色彩不够真实,但就在这样如梦似幻的美深深吸引着葛朗台,小蕾却格外大胆地像他靠近。裴总喜得桃花眼都发亮脸涨得通红,搂着这位年轻美貌的可人儿,就想往那朵最娇艳的红唇上吻去。 “噗嗤”…… 一明一暗的灯忽然熄灭了,电脑屏幕也挺了一秒黑去,主机的运行的声响戛然而止,办公室静地突然,似乎时间静止了一般。这个办公室隔音效果不错,外面的因为灭灯造成的嘈杂声没有传到这里,葛朗台分明感觉到脑后一阵冷意,但是他现在脑子只想着这个半倚在自己怀里的可人儿,他感到自己的唇碰到了小蕾冰冷的脸,而不是唇,他两手不甘心地紧抱着她,唇去寻找她红艳迷人的双唇,可是似乎碰到地还是光滑的,他心里好笑,这“欲拒还迎”的本领她倒学会不少了! 葛朗台闭着眼睛,从眼帘里感觉到微微的光亮,他慢慢睁开眼睛,却忽然把眼睛挣得老大,惊恐从他的眼里喷出,往后倒在真皮靠背上,脸色吓得发紫…… 只见刚才自己亲吻的是一张没有五官的脸,在电力不足的昏黄灯光下惨白惨白的…… 葛朗台用右手挡住自己的脸…… “不要害我不要害我……” “裴总,您在说什么呢?您怎么了?”小蕾的声音幽幽地响起。 “小蕾,我……我不碰你了,对不起对不起,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求……求你……别害我……”葛朗台已经吓得失了往日的风范,哆嗦在沙发一角。 “我是小蕾啊……”小蕾依然幽静地说。“灯修好了呀!” 裴总感觉暖气渐渐起了作用,慢慢睁开眼,小蕾,还是那个艳丽的小蕾!“难道刚刚,刚刚出现幻觉吗?”葛朗台摸了摸额头的汗,看了看小蕾依然甜蜜的笑,笑得让他觉得有点儿熟悉。 他不愧老江湖,很快调整心态,拉好自己的衣服。“不要那样笑,我还是习惯你原来的样子。” “我原来不就这个样子吗?你还说我的笑甜得让你感到幸福来着,难道你现在就厌烦了?”小蕾歪着头笑着问。 刚刚整理好状态的葛朗台感到一阵凉意从脚底升起,眼里顿时又充满了惊恐…… “你……你……你是谁……” “我是谁,你会不知道吗?从我跟了你我就想永远陪伴着你啊,可是我得等到情人节,等到你再对我动念,我才能让你跟我在一起……你不是喜欢我吗?现在你终于可以永远跟我在一起了……”小蕾的眼神变得诡异起来,笑容让人觉得可怕。 “你……你是微微……你是卢微微……”葛朗台惨白着唇绝望地想起了这个名字,她卢微微,是索命来了…… …… 三年前,卢微微来公司任职,企划部的一名普通职员,葛朗台在一次会议中看她来提交报表。被她的美貌吸引,动了色心。一周后,卢微微就被主管以工作刻苦的理由调去当总经理助理。 情况总是大同小异,总经理有意无意地骚扰加上对裴总的认识,卢微微知道自己处在狼窝里,危险随时降临,只要这只狼饿了。 有要好的员工劝她辞职,但是辞职谈何容易?家里母亲得了子宫癌,在医院里躺着需要大把的钱。现在总经理助理的待遇是当职员时的两倍,辞职了上哪里找这样的待遇?卢微微是好强的人,不想总是依靠自己的男友许枫,他已经在母亲的事情上帮了很多,把自己心爱的那辆摩托都卖了,可是手术的钱还是不够。 她需要这份工作,虽然危险那也只能小小心心地自己提防。但是情人节那天…… 情人节那天,公司总是很忙,总要加班到很晚,总经理不走她是不能走的,但可以请假走,然而这次卢微微是不会请假的。偌大的总经理办公室,静地可怕,旁边是一只恶狼,心里不是不担心。葛朗台的眼时不时往这边瞟,卢微微的心弦一直紧绷着,妈妈的病情加重了,下午医院发来了通知,需要立即手术。 “裴总,我……”卢微微心里很是迷乱。 “微微啊,有什么事情就说吧!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葛朗台翘起二郎腿,转身对着卢微微,似乎什么都明白的模样。他已经派人查过了,卢微微母亲病重,急需要钱。 “如果我能帮的我一定帮!”葛朗台似乎要帮助卢微微下决定,这个决定她迟早会下的,他有自信。 卢微微因为悲痛呼吸有些乱,手紧紧地抓着衣角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慢慢走到那位看起来像救世主一样的男人身边:“不瞒裴总,我母亲得了子宫癌,医生今天告诉我说她病情加重了得马上手术,可是手术费不够,所以……所以……”因为害怕母亲离去,眼泪已经从卢微微眼角落下…… 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好色的葛朗台是很能利用这来“怜香惜玉”的。 “微微啊!”裴总从桌子上抽了几张面巾纸,递过去:“来,擦擦,看得我都心疼!只要你在公司好好做,好好协助我,我是一定会帮忙的,如果没什么问题,明天一早我就让小王把钱给带过去。别哭了啊。” 微微擦着眼角,冷不丁地另一侧脸也被轻轻地擦着……卢微微知道下面会发生的事情,这就是他答应帮忙的代价。 第二天,卢微微告了一个月的假,去医院陪母亲。手术果然顺利进行,母亲渐渐脱离危险,卢微微这才想起好久没有见到男友小枫。而半个月后,她告诉母亲要去找许枫,就此卢微微就消失了,再也没出现过。 …… 直至…… 葛朗台面色已经发青了!“是鬼吗?是鬼吗?”心里越想越绝望。 小蕾,不,应该是微微怒着一把掐住葛朗台的喉咙:咆哮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当初不现实诺言?!为什么当初不现实你的诺言!你不就想得到我吗?!已经得到了为什么答应的事情不做到?!你要是履行承诺了许枫就不会去捐肾,他就不会死!就是你害死了许枫就是你害死了许枫!他最后一个情人节我没有和他过!那个情人节我没陪他过!” 葛朗台的的瞳孔印着鬼魅的影子,他又看到了卢微微那张面孔,却比遇见鬼还感到可怕,那是他感到最真实的恐惧…… 葛朗台的视线开始模糊,却清晰地看到对面墙上的钟,十二点一刻,清晰的感觉就像他三年前终于拥有葛微微时抬头看到指针指示在十二点一刻一样…… …… 警察还是没有查出什么原因来,裴朗台的死很是蹊跷,已经排除了他杀,更排除了疾病和中毒。 啊!卫生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警方从卫生间的那间很少用到的储藏柜里发现了小蕾的尸体,和一大瓶安眠药。经过法医鉴定,小蕾死于两天前。整个公司的人都惊呆了:“那昨天看到的小蕾是谁?!” 谁也不会注意到远处的角落,一个长发的影子对着地上的白布下的小蕾苦苦笑了笑…… ...
入社仪式 胖子一直在看向我的后面,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里。 “怎么了,胖子,看什么昵?”我回过头,什么也没有,窗外黑黑的,有一棵不知名的树伸展着枝条。 “你没看到吗?”胖子有些犹豫,他问着我旁边的吴婷。 吴婷摇摇头,她旁边的莫雨也默不作声。我们三个刚才都背对着窗户,根本不可能看到背后有什么。 胖子思考了很久,突然沉沉地说:“我刚才看到有一个女的在窗外,她一动不动,就一直冷冷地看着我们。” 现在是午夜十二点,在学校的406教室里,我们四个在举行社团的成立仪式。 说是成立仪式,其实这个社团已经成立了很久,而此时之前的社员已经全不在了。上一届社团留下来的规定,每当有新成员加入社团时,都必须在午夜十二点后来到406教室,朗诵人社诗。 我们加入的是学校的诗社。 “于华怎么还不来啊,这都过十二点了。”莫雨忍不住抱怨道。其实,谁都知道,这是为了岔开话题。 “那我们开始吧。”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我打开从上届学长那里拿来的纸袋,有一张白纸,上面有六行诗: 我从你的眼里慢慢流下, 亲吻着你的肌肤, 侵蚀着你的身体, 践踏着你的声音, 压抑着你的呼吸, 只是为了得到你的爱。 气氛有些奇怪,明明只是读了几句诗,教室里的气氛一下紧张起来。 “你们怎么了?”话还没说完,桌子上的蜡烛突然被吹灭,教室瞬间陷入黑暗中。 随后响起了女生的尖叫声。 “火,快拿火!”我大叫道。 胖子赶紧拿出火机打着火,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小小的人影映衬在墙上。 随后,教室里响起了脚步的声音,当蜡烛再次被点燃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就好像有一个人从教室里走了出去。 我突然有种恐怖的想法,刚才在教室里不止我们四个,还有第五个人。 脑海里一下闪现出死人般的面孔——是胖子说的那个女孩。 过了好一会,胖子才小声地说:“总觉得有些邪门儿啊,你们听没听说过,上一届的诗社就是因为诅咒,才……” 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于华打来的。 “他已经到了,没找到这间教室,让我去接一下他。”我挂断电话,一个人急匆匆地出了教室门。 楼梯道上只听到我轻轻的脚步声,突然,手机又响了。 于华发来短信,上面写着:我看到你了。我下意识地看向楼层号,这里是二楼的过道上。 你在哪儿?我回复。回了短信后,将电话打了过去。 在不远处的黑暗中,有微光一闪一闪,不过没人说话。 我看到微光一点一点向我靠近。 就在一瞬间,那个光芒突然消失了。眼前除了黑暗外,似乎还有别的东西。 我慢慢走了过去,在刚才光芒消失的地方停了下来。地上有一个手机,那是于华的,还有一些东西沾在手机上面。 是血,大滴大滴的血从天花板滴落下来。 我一抬头,看见于华的那张脸,没有眼睛。 只有两个黑色窟窿挂在他的脸上,不断有血从里面流下来。 随后,他的身体无力地向后倒去。 我听到前方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正慢慢远去。 不过,我没有看到任何人。 一行血脚印从于华的身体旁边,一个接一个慢慢地延伸到走廊尽头…… 亲吻着你的肌肤 于华死了,死于失血过多。 他死在了人社的那天晚上,就在我读完人社诗后。 胖子一直坚持这是诅咒,但是他没说为什么,他狠狠地甩下了一句,你们都会死的,便独自一个人跑出了教室。 莫雨什么也没说,倒是吴婷要找上一届的学长。 “要不去问问上一届那个学长吧,你不是从他那里拿到入社诗的吗?他说不定知道什么。” 不过事实并没有想得那么顺利,那个学长叫王兴,于华死后,他也因病请假了,当我去找他的时候,只看到了一张假条。 “说不定真的像胖子说的,这是诅咒。”莫雨突然绝望地说。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诅咒。” 莫雨指着那个不祥的入社诗:“你们不觉得这诗有些怪怪的吗?感觉就像是在描述杀人的过程。胖子说在那天晚上看到一个女的,可是那个时候,谁还会在教学楼里 走。之后,教室的门就被打开了,你们都听到了,有脚步声,就像是有人从教室里走出去了一样!还有就是于华,他是被挖去眼睛死的,你们不觉得和第一句诗有点 相似吗?”她低着头,小声的哭泣着,“这是诅咒,我们都要死啊!” 吴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和莫雨,喃喃地说:“下一个是谁呢?” 其实,当时加入这个社团的肘候,都是因为听说过这个社团发生过灵异事件,本来抱着好奇的态度,可是没想到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 晚上,吴婷把我又叫到了406教室。没有其他人,她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 “没人跟来吧?”她谨慎地把我拉进教室,在门外看了好久,才慢慢说:“其实,那天晚上你去找于华的时候,有人出去了。” “什么,你难道怀疑我们中有杀人犯?”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胖子因为上厕所,所以出去了,莫雨说担心你,也出去找你了。”吴婷的表情很激动,她的嘴唇有些颤抖:“我也不相信是诅咒,而且我只是不想死罢了。” 我沉默了。 “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她的身体慢慢消失在教室门口。 莫雨和胖子都没有理由杀于华,那么会是谁干的呢? 时间过的很快,但是吴婷没有回来。 我的心跳的很快,飞速冲出教室,脑海里反复出现那句诗。 脚步停在了女厕所门口,光线很暗,有一个像是木头一样的东西躺在门口。 我慢慢走了过去,那个东西好像在动,我蹲下身子,借着手机的光线看向那个东西。 我下意识地尖叫起来。 那是一具没有皮的尸体。 上半身鲜红的肉还在连接着残破的皮肤;她的皮被活生生地剥掉了。 耳边突然传来了细细的声音: “亲吻着你的肌肤。” 我看到不远处,一个身影消失在拐角处。 侵蚀着你的身体 我要疯了! 如果说于华的死是人为的,那吴婷的剥皮事件让我深刻意识到这绝不是人能干出来的。 “吴婷可是一直很喜欢你的。”莫雨伤心地说,“你说我们会不会都要死啊?” 我没有说话,只是一直紧盯着那首诡异的入社诗。前两个人都像诗上说的命丧黄泉了,也就是说,我们都会像诗上所描述的死法而死去。 不过,如果说能猜出来死法的话,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就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竟然是王兴学长打来的,他要我去学校外面的咖啡屋,想和我谈谈诗社的事。 走进咖啡屋的时候,王兴一个人窝在最角落里的座位上,他一看到我就把我招呼过去了。 “你身上有邪气。”他淡淡地说,给我要了一杯咖啡。 “你让我来不会只为了说这个吧?” 他喝了一口咖啡,沉默了许久:“其实,上一届的诗社也发生过这样的事件,但是平息之后,没想到你们这届又发生了。现在是科学时代,总不可能因此而禁止学校的文学社团,所以你们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这样也算是幸运的吗?” “我可没有这么说。不过,你就不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王兴没有生气,、而是继续说,“其实,准确地来说,诗社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校社团,它是学生里的邪教组织。” 我吃了一惊,张大嘴巴,许久说不出话:“你说的是什么惫思?” “上一届的诗社,社长因痴迷邪教的禁术,把所有的社员都当成了祭品,最后自己也自杀了,整个诗社据说因此而受到了诅咒。于是,诗社因此也停办了很长时间。 但是之前我也说了,这是科学的社会,学校也不敢戴着迷信的帽子。于是到了你们这一届,诗社又重新开张了,自然,诅咒也转移到了你们的身上,这不是很正常的 吗?” 他突然停了下来,目光全部注意到了我的身上:“其实,我所说的万幸,就是你还有存活的机会……” 回到学校的时候,天色已经很黑了,街上陆陆续续经过放学的学生。 “莫雨叫你去,说是有事找你。”班上的同学给我传了话。 她怎么会让我去那个地方,到底会有什么事呢? 我慢慢走进仓库,里面很黑,只有莫雨一个人在里面。 “有什么事啊?”我慢慢走了过去,她背对着我,没有说话。 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儿,快速跑过去,一把抓住了她。此时,她已经僵硬了,在她的旁边,还放着一个空的玻璃瓶,标签上写着“硫酸”。 她的身体内部已经被硫酸溶解了。 践踏着你的声音 我发疯般地逃出仓库,在旁边的树丛里剧烈呕吐起来。 这简直是一个噩梦,周围的人都以各种不可思议的方式一个个死掉了。 我突然想起了胖子,他一定会是下一个! 手机响了很久,我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终于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电话那端出现了声音。 “胖子,你没事吧?”我急切地问。 等了一会儿,他突然说:“现在你相信了吧,这就是一个诅咒。我之前就告诉过你们,这是一个诅咒,可是你们都不相信,哈哈,都死了,都要死啊!” “你到底知道些什么?”我想起了在于华死后,胖子好像想要说什么的,但是他没说。 “我知道所有你们不知道的事。”他得意地说着,“我可以告诉你,不过,一个小时后,到小树林里等我,你应该知道的。”他挂断了电话。 没有到一个小时,我已经一个人在小树林里停下了脚步。现在是晚上十点多,大部分人都已经回了寝室,学校内基本已经看不到学生了。 然而,半个小时后,却没有看到胖子的身影。我又等了一刻钟,依然没有入朝这边过来。 难道他出事了?正这么想着的时候,胖子突然打来了电话,电话那端传来了胖子的喘息声,他像是在拼命地逃跑一样。 “你在哪儿,发生什么了?”我有些着急,朝四周望去。 “不要管我了,我要告诉你的是,诗社根本就不是研究诗的,上一届的诗社,就是借着诗的名义,发展着邪教组织,他们专门研究的就是西方的禁术。” 手机换了一边,声音突然小了:“上一届的社长据说用一个女生作为祭品,想要做什么禁术,结果失败了。那个女生化作了冤魂,并诅咒了这个诗社。一旦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就会以入社诗的方式杀死所有人。那天晚上我看到的那个女生就是冤魂啊!” 好像快到了,我看到不远处好像有亮光,但是心里却一沉,因为那个亮光是从树林深处向外跑的。 “我本来只是好奇才加进来的,但是那天于华死后,我终于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了,你……”突然,声音消失了,不过那个亮光还没有消失。 我快速跑了过去,看到了胖子僵硬的身体。 他手上的手机因为颤抖而掉在了地上,亮光照在他的脸上。 他的口里吐着鲜血,半根舌头被他吐了出来。 他也死了,最后的秘密和他的声音~起被封印在黑暗的最深处。 而胖子,嘴角似乎透着一种邪邪的笑,似乎很满足、很欣慰。 是了,想要复活女孩,胖子也是一个牺牲品。 原来做了这么多,都是为了那个割舍不了的爱。 尾声 两个月后,406教室里。 “喂,可以开始了吧。”一个女孩小声地问。 另一个女孩不放心地说:“你们听说没有,上一届诗社的社员都死了呢。” “怕什么?都是骗人的。”男孩兴奋地拿着白纸,那上面有熟悉的诗词。 六句诗读完后,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 过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人小声地说:“你们看到了没有?窗外好像有几个人影!” ...
(一)9月29日 今天,爸爸买回来了一个大蛋糕,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真的好开心呀。因为我自己都忘记今天是我自己的生日,没想到爸爸竟然还记。 可是家里只有我和爸爸妈妈三个人,这么大一个蛋糕根本就吃不完。妈妈拿出透明的袋子,把剩下的蛋糕装进了袋子里,放进了冰箱。妈妈说这样可以保鲜,吃不完的以后还可以拿出来吃,就不会长出虫子了。 虫子真的很可怕,我以前有一回肚子里长虫子了,肚子一直疼得难受,妈妈让我喝了好几天好苦的药才把虫子杀死。 虫子真可怕! (二)10月2日 今天,爸爸妈妈在房间里偷偷吵了一架,他们不知道我一直躲在门口听。他们吵得很凶,幸好我已经习惯了,所以没有哭。 吃过晚饭后,妈妈偷偷把我拉到一边,问我是更喜欢妈妈还是更喜欢爸爸。妈妈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我搞不懂,但是爸爸妈妈我都很喜欢,如果他们不吵架就更好了! 妈妈说:“小凯啊,如果你跟妈妈在一起,妈妈天天给你买好吃的好不好啊?” 我歪着头问妈妈:“妈妈,我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妈妈对我说:“那以后呢?小凯你记住,妈妈最疼你了!” 我说:“我也很爱妈妈。” 妈妈开心地笑了,用手摸了摸我的头,眼神却一直盯着坐在沙发上的爸爸。 (三)10月3日 今天,爸爸妈妈又吵架了,爸爸看起来很凶,声音也特别吓人,妈妈也不甘示弱。他们好像还动起了手,因为我听见摔东西的声音。 还好,声音一下子就没了。 从我开始记事起,爸爸和妈妈几乎天天都在吵架,我真搞不懂,为什么爸爸妈妈的感情这么差呢?以前,爸爸妈妈吵起架来总是没完没了,一直到妈妈该去做饭了,他们才会消停下来。今天是头一回,爸爸妈妈一下子就消停了。 他们吵架的内容总在说钱,爸爸讨厌妈妈乱花钱买这买那,妈妈一委屈就会和爸爸犟嘴,互不相让。 “爸爸!”爸爸从楼上匆匆忙忙跑下来,我喊住他,可是他不理我,径直跑出去了。 (四)10月4日 爸爸出去一整天了还不回来,妈妈也一直在房间里睡觉不出来,没人给我做饭,我的肚子一直叫个不停。 实在是饿得不行了,我打算去厨房找找吃的,突然,我想起了前几天我生日吃剩下的蛋糕,说不定还在冰箱里。我蹑手蹑脚打开冰箱,担心动作太大把妈妈吵醒了。果然,那块蛋糕还在冰箱里放着。 我刚要去拿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后面了,她跟我说蛋糕放太久了,已经不能吃了。说完,妈妈就去厨房给我做饭了。 有妈妈在真好!但是,爸爸去哪儿了呢? (五)10月5日 大早上,家里的大门就被人敲响了,妈妈还在房间里睡着,我被吵醒了,就去开门,原来是爸爸回来了。 爸爸浑身都是伤,脸色好苍白,像白纸一样。 我问爸爸去哪儿了。爸爸跟我说他在路上出了点意外,被车撞晕了,被送进了医院。我跟爸爸说:“爸爸,妈妈还在房间里睡觉,我去叫醒她。” “不,不用。”爸爸说他自己去叫妈妈,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和好了,我心里挺高兴的,可是爸爸脸色看起来更糟糕了。爸爸应该很累吧。 不过妈妈自己醒过来了,还招待我和爸爸吃早餐。我高兴地跑过去,结果爸爸却硬生生地拉着我,他竟然说妈妈是鬼,不要过去。妈妈明明还是我的妈妈,怎么是鬼呢? 可是爸爸对着妈妈大吼:“我老婆已经死了,是我亲手掐死的,你到底是谁?” 妈妈冷冷地笑着,反问道:“你不也一样吗?” (六)10月5日 今天晚上,爸爸妈妈和我在一起吃饭,妈妈做了好多好吃的。爸爸还是喜欢在晚饭的时候看电视新闻。 电视上正在讲一起交通事故,一个男人闯红灯被车子撞倒了,当场身亡,那个男人长得好像我的爸爸。 ...
19世纪末5月的一天,30多岁的德国人类学家路得维希,在德国南部黑森林寻找史前人类遗迹时迷了路。黑森林是原始森林,林木茂盛,遮天蔽日。 不知转了多久,他忽地看到前面闪起一道微弱的亮光,像初露的晨光,慢慢地由暗变亮。他奔过去,一下子走出了森林,眼前不但亮堂了,而且一片开阔,展现出一望无际的草原。身后的森林似乎被强烈的光线遮掩了,变成了模糊的轮廓。 路得维希倍感惊奇,他以前查看过黑森林地区的地图,没见到有这么大一片开阔地。这里是什么地方呢? 他正四处张望着,忽听有人在笑。一转头,看见一个土著装束的人:上身蓑衣,下身草裙,脚穿草鞋,头戴帽檐只翘半边的草帽,另半边帽檐耷下来遮着后脑勺。 “你好!外来人。我叫阿瑟蒙。”虽然说话的调子有些奇怪,但用的是德语。路得维希立即向这个阿瑟蒙询问他最关心的问题,阿瑟蒙的回答是:这里就是这里,没有名字。这里不管走多远也还是草原,他从来没见到过什么森林。路得维希回头一望,惊得眼珠差点瞪出来,哪里还有森林,目力所及都是草原。茫茫林海一会儿工夫就蒸发了。 阿瑟蒙咧嘴大笑:“别害怕,你出点钱,我带你去村子,找个有吃有住的地方。”没想到这个土著人竟爱钱?路得维希掏出一枚小银币给他,他笑着接过。走了一段路,路得维希听到阿瑟蒙在嘀嘀咕咕地骂他,尽是些小气鬼、吝啬佬一类的话。路得维希越听越气,忍不住要斥责他,可转过身见到的却是另一个人。这人装束同阿瑟蒙一样,也戴半边帽檐的草帽,只是这张脸横眉竖眼,充满怒气。 路得维希见四周再无人影,便问:“你是谁,阿瑟蒙哪去啦?”那人没好气地说:“小气之人不会得到满意的回答。给一个金币吧!”路得维希知道不出这个金币自己就会被甩在这里,就满足了他。那人往金币上吹口气,放到耳边听听,然后晃了下头。就见他头上的草帽转了一下,遮着后脑勺的下耷帽檐转过来遮住了脸。 路得维希一直盯着他看,这时大吃一惊,只见应该是后脑勺的地方露出了一张脸,正是阿瑟蒙的脸。怎么?一个人竟有两张脸!路得维希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阿瑟蒙蹲到他跟前,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让一笑一怒两张脸交替对着他,并告诉他,见哪张脸,就看你出什么价。路得维希虽然气恼,但想到这双面人说不定就是史前人类的遗民,他立即来了兴趣,让阿瑟蒙快带他进村。 村里无论男女老少全是双面人,男的都像阿瑟蒙一样戴下耷檐草帽,而女的则用长发遮住一面脸,需露另一面脸时,就拢起长发往旁边一甩。这些女人见到只长一张脸的路得维希,异常兴奋,个个露出如花的那面脸,围住路得维希叽叽喳喳。阿瑟蒙在后面捅了一下他的腰,捻着手指做了个数钞票的动作。路得维希知道又得掏钱了,可这么多人每人都给金币是给不起的,只能给银币。女人们倒是不像阿瑟蒙那样贪财,接了银币还是以笑脸对他,并每人从挂在脖颈上的花环中摘下一朵花送他。路得维希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路得维被人们带进一座草屋里,在一张摆满米饭、蔬菜、水果的矮桌前坐下。把辘辘饥肠填到半饱时,他突然想到:这些双面人会用哪面脸吃饭呢?于是他邀请围观的人同吃。女人们扭捏着不肯吃,男人却都不客气,抓起食物就往嘴里塞。路得维希细一观察,见他们吃甜香食物时用笑脸的嘴,吃稍有苦辣味食物便改用怒脸的嘴了。他暗暗把这点记下。 吃饱喝足,困倦袭来。路得维希倒头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被凉风吹醒,一睁眼发现已是深夜,草屋里空无一人,夜风呼呼刮进窗口。他出了屋门,见村子一片漆黑,人们似乎都睡了。转过几座草屋,看到一团火焰,是一块空地上旺烧的篝火。人们三五成群地围坐着,窃窃低语着,争执着。火光照亮的只是他们的怒脸,犹如一副副遮掩真面目的面具。双面人夜里不睡觉,做什么呢?路得维希躲在暗处,观望着。 只见阿瑟蒙拿着白天得来的金币,同几人掷色子。几个回合下来,阿瑟蒙的金币便到了别人手里。阿瑟蒙用怒脸骂起人来。被骂者也用怒脸回骂。旁人把他俩推开,继续赌博。阿瑟蒙同那人骂着骂着动起手来,两人都操起了刀子,刀刃磕得叮当响。路得维希瞅见他们的怒脸虽怒气冲冲,可另一面脸异常平静、安详,好似沉睡着。开始时,他们舞刀只吓唬对方,舞着舞着就来真的了,都狠命地把刀往对方喉咙上捅。路得维希越看越心惊胆战,不禁喝道:“放下刀!”这声吼好像滚过夜空的雷,所有的双面人浑身颤栗。恰巧一阵劲风刮来,扑灭了篝火,那些双面人如受惊的群鼠,四散奔逃,转眼无影无踪。路得维希转到天亮,再没遇到一个人。 太阳升得老高了,双面人们才从各自的草屋出来,伸懒腰打哈欠,睡眼矇眬。路得维希找到阿瑟蒙,呵斥他昨夜赌博,还要动刀伤人。阿瑟蒙听了这话,那面笑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路得维希扯下他的草帽,见那面怒脸还闭眼睡着。路得维希在阿瑟蒙的怒脸上拍两下,怒脸睁眼醒来。问这张脸昨夜做什么了,它耷下眼皮,不作答。笑脸却侃侃而谈,说他梦见赢了好多金币,屋子都盛不下了……路得维希突然想起昨夜见他的笑脸好像在睡觉,就打断他,问昨天给他的金币哪去了。阿瑟蒙摸遍了全身也没找到,拍着大腿懊丧地说弄丢了。这时那怒脸始终垂着眼皮,犯错的孩子似的。 路得维希确定双面人的两面脸夜里各干各的。那么,在白天,两面脸是否能行动一致呢?路得维希又给了阿瑟蒙一个金币,让他试着用他的两张嘴巴吵架。阿瑟蒙的笑脸拒绝了,交还了金币,并嘲弄道:“难道你会用你的右手剁掉你的左手吗!”路得维希很是尴尬,不过他觉得还是弄清了至关重要的问题:双面人的两面脸分别由大脑的两部分控制。夜里,大脑的一部分休息,受其控制的那面脸呈睡觉状态;大脑另一部分则活跃着,受其控制的另一面脸便在做某种勾当。白天,大脑两部分都是活跃的,两面脸也都活动。 阿瑟蒙的笑脸并没有被路得维希的无礼搞坏情绪,又兴致勃勃接起前面的话头,说梦里他把金币送给女人们,女人们摘下脖颈花环的鲜花掷给他,他夜里逐个同她们幽会。听到这,路得维希急问:“接了女人给的花就得同她们幽会吗?”阿瑟蒙的笑脸答道:“当然,女人是不轻易给男人花的,给谁就是对谁有意了。可惜你昨天吃完饭就睡着了。睡着了表明对女人没兴趣。”路得维希庆幸自己睡着了,不然还不知怎么收场哪! 路得维希让阿瑟蒙带他去看看村里人是怎么干活的,阿瑟蒙的两面脸同时冷笑了,两张嘴齐声说:“他们在干一场因你而起的好活!”走不远就见到一群人扭打在一起,争夺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刚到这人手,马上又被另一人抢走,其他人立刻把得到东西的人围住,众多只手向那东西抓去,那东西却被磕碰得飞向半空,闪着金光翻飞几圈,当啷落地,滚跑不见了——正是那枚金币。找不到金币,这些人更愤怒了,每人的两面脸都显出杀气,人人拔刀在手。 阿瑟蒙捅了捅呆望着的路得维希,阴阳怪气地说:“吝啬人,还舍不得你的金币吗?马上就要鲜血飞溅啦。”路得维希猛然醒悟,把身上的金币银币全掏了出来,撒向人群。人们哗地散开满地找钱。几乎每人都得到一枚钱,可是一些人的两面脸仍显出贪婪神情,他们开始觊觎别人的钱。这些人竟然让两面脸同时开动,一面脸对老弱者威逼恫吓,另一面脸堆出谄笑,与强壮者做起损人利己的交易……路得维希看不下去了,蹲地用手蒙住了脸。 忽然闻到浓烈的焦糊味,又听到阿瑟蒙哇哇惊叫。路得维希跳起身,见村里腾起滚滚浓烟,转眼熊熊大火就蔓延开来。人们奔进燃着的各自草屋,却只抢救东西,并不灭火。路得维希奋不顾身要去救火,被阿瑟蒙拉住,往村外跑去。每经过一座几近烧塌的草屋,都看见里面的双面人向他们露出笑脸,好像在致意。没见到一张怒脸,似乎刚才的怒气都消散了。 在村头,阿瑟蒙接过一人递来的篓子。跑到远离火场的地方,阿瑟蒙停下来,犹豫了好半天,说出一番让路得维希震惊的话。 原来,自从发现路得维希误闯双面人的领地,双面人们就商量怎么才能不暴露他们的踪迹。他们不想伤害路得维希,但也不想让他了解到他们真实生活的状况,于是阿瑟蒙和一部分双面人在路得维希面前演戏,制造了赌博、抢钱等假象,用以掩盖他们的生活真相。同时,其他双面人则在做迁移准备,因为这块领地已被外人发现。准备好了之后,他们就在村落中放火,逼迫路得维希出村。阿瑟蒙负责把路得维希带离村落,并把装着所有路得维希给双面人的钱的篓子给他,让他从来路回去。烧了村落后,全体双面人就迁往草原的更深处。 听完阿瑟蒙的讲述,路得维希又惊诧又伤感。他回头望去,见不到村落,整个草原都已被大火吞噬。阿瑟蒙的两面脸都露出真诚的笑容,他紧紧拥抱了路得维希,然后转身冲进火海,不见了。 阿瑟蒙走后不多会儿,大火就熄灭了。待烟雾散尽,森林竟又重现出来,来时的路很快就找到了。 路得维希明白双面人不想让外面世界发现他们的行踪,就决定保守他们的秘密。他感到遗憾的是,到底没能搞清双面人的真实生活状况。他也对自以为得出了结论的几项研究成果产生了怀疑。 ...
汤——冬瓜氽丸子 在小芳的家里,以前都是妈妈做饭的,妈妈是个急脾气,做饭也是,这边油锅都快要着了,那边还在切菜洗菜,而且一做就一大锅,所以味道嘛,可想而知。 爸爸在外地工作,总是不在家,而他一旦回家,就像客人一样,什么也不让他做,好吃好喝供着,妈妈就是再累,他也不动手,可是,只有小芳能支使得动爸爸,谁让她是爸爸唯一的心肝宝贝呢! 爸爸的拿手好菜就是冬瓜氽丸子,他氽的丸子没有一个散的,而且味道鲜美,小芳每次连汤都要喝得干干净净,而小芳最会向爸爸撒娇了,只要她给爸爸捶捶背,再哼哼几声:“我最爱吃爸爸做的冬瓜氽丸子了!”爸爸就会乐颠颠的下厨给她做。 本来一家三口也算是其乐融融,但是,自从爸爸迷上了那个狐狸精,一切就变了,爸爸变得不爱回家,原本可亲的他,再也不用小芳给他捶背了,再也不给小芳做冬瓜氽丸子汤了。 这一天,那个不要脸的女人来到家里,把爸爸的脸都抓破了,还踢了妈妈一脚,她说,如果爸爸不和妈妈离婚娶她,她就找人把家里炸掉。 妈妈流着眼泪给小芳收拾了衣物,让她去外婆家暂住几天,避开家里这些事情的不良影响,小芳对妈妈说:“没有关系的,妈妈,爸爸不会扔下我们和这个坏女人走的,你放心吧!”说完,她就一个人走了。 没过几天,附近一个出租房里有个年轻的女人跳楼了,是从五楼跳下来的,那个女人才22岁,摔下来时是脑袋着地,脑浆流了一地。 那个女人就是来小芳家的那个狐狸精,经过警方的调查,确认此事与小芳的爸爸没有关系,那个女人是被一个女人杀的,而小芳的妈妈去警局自首了。爸爸因为这件事情传开了,也十分没有面子,大病了一场,从此就在家里待着,再也没有上班。 有一天,小芳问爸爸:“你想吃冬瓜氽丸子吗?我学会了,做给你吃吧!” 于是,小芳就在那里做,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上午,端出一锅汤来,只见里面白里透红的丸子,透明的冬瓜,绿绿的香菜叶,还有红红的辣椒面,尤其是里面还勾了一层薄薄有玻璃芡,非常好看,爸爸尝了尝,味道还十分鲜美,不由得夸了小芳几句,然后一口都没有让小芳吃,一个人吃光了。 过了几天,爸爸还想喝那样的汤,小芳就又给他做,就这样,他竟连着吃了一个月的冬瓜氽丸子汤。 这一天,爸爸又要吃小芳做的冬瓜氽丸子汤,小芳诡异的冲他一笑,“你再也吃不到那么鲜美的冬瓜氽丸子汤了!” 爸爸惊异的问:“为什么?” “因为最后一点肉已经用完了,还有,脑浆也没有了!” “什么?那到底是什么做的?” “那是你最心爱的女人的肉,那玻璃芡是她的脑浆,你不是为了她不要我们吗?你不是说要和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吗?我让你一点一点把你心爱的女人吃了,从最嫩的胸脯肉、大腿内侧到肚子、胳膊……你一点也没有糟塌!还有,她就是我推下楼的,她还想和我搞好关系,还想当我的后妈,哈哈哈~~~~~~~”小芳狂笑道。 此时,电视上正播出新闻“日前,一具被杀的女尸被盗,至今不知去向!” 麻辣烫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罗罗爱上了吃麻辣烫,一锅沸腾的底料,随便几样爱吃的小菜,往锅里一扔,煮一会儿捞上来,又麻又辣又香,吃起来不知道有多过瘾,虽然知道有一些黑心的老板为了节省成本,把客人吃过锅底过滤一下再拿出来给下一批客人吃,还有一些店里为了拉回头客还往锅底里加大烟壳之类的东西,可罗罗还是忍不住,尤其是夏天,外面阳光热辣辣的,里面开着空调,喝着冰镇啤酒再吃着热腾腾的麻辣烫,更是一种享受。 这天天气真是热得离谱,快下班了,罗罗突然特别想吃麻辣烫,这种饭一定要有四五个以上吃着才热闹,于是打电话给几个有此同好的哥们,可是邪了,他们今天都没有时间,罗罗就有点不想去了,可是那馋虫在心里拱来拱去,真是难受。 下意识的呷一口黑咖啡,可染不由得冷笑了一声,怪不得自己落下一个“黑寡妇”的绰号,在公司,她永远是冷面冷心,从不对任何人假以辞色,二十七八岁的人仍是云英未嫁,好像也没有要嫁的意思,除了肤色黑外,又偏好黑咖啡,黑森林蛋糕,真是一黑到底!就连这个绰号,也是在洗手间无意听到了,小秘书田甜那天一天都没有开冷气——被她黑口黑面的吓的已是回到了冬天。 其实可染也不想这样,只是这年头年轻女子在外打拼实属不易,只要你稍具姿色,便会被冠以“花瓶”的称号,若是工作勤力又出色,则是靠美色攀到“高层”。可染摇摇头,不要再想了,桌上还有七八份文件等着自己批阅呢!一口饮完杯中的咖啡,抚平眉间的皱纹,可染起身上楼。 一进办公室,可染似乎带进一股冷空气,原本一个个“生龙活虎”,一下子变成了“万马齐喑”,在心里笑笑,脸上仍是淡淡的,径直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处理好几份文件,看看表已是八点多了,居然一点也不饿,取出运动衣,可染来到常去的俱乐部,在跑步机上跑的大汗淋漓,期间也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聊男子来搭讪,都被她身上散发的冷气吓跑了。 从会所出来,已是近十点了,晚上十点,正是都市夜生活的开始,可染一边看着街景,一边慢慢向前走着,咦,几日不来,街角处新开了一家咖啡馆,名字很特别——“只爱陌生人”,小小的店门前站了一个笑容可掬的女孩子,她迎上前来,递给可染一张印刷精美的宣传单,只见上面第一行就醒目的写着“本店特色,黑森林蛋糕”那个女孩子真是玲珑剔透,她主动为可染拉开了店门。可染不由自主抬腿进走进了小店。 店堂并不大,但布置的很温馨,一台老式留声机在墙角放送着节奏舒缓的音乐,原森的桌椅及随处可见的鲜花,让第一个都市夜归人感到家一般的温馨。 一个服务员微笑着向可染微微屈膝:“小姐,请问点些什么?”可染还未张口,他又接着说道:“黑森林蛋糕是本店的特色,现 在还八折优惠,来一客吧!” 可染心里一动,他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可他的眼睛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可染不由得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一份堪称无与伦比的黑森林蛋糕就摆在了可染的面前,挑起一匙细细品尝,真是细腻香滑。 可染吃的不亦乐乎,完全不顾保持身材了,吃完一份,那个店员似乎一直在盯着她,递过来一杯柳橙汁,可染不喝:“我只喝黑咖啡的!” 他笑了笑,那笑容是如此让人心醉,连可染这种号称“黑寡妇”的女子也为之心动神摇。 他又开口了:“想喝黑咖啡?我会做最好的,怎么样,留下来,我来为你做!做最美味的蛋糕和最香浓的咖啡!” 可染为他所魅惑,仿佛被催眠了一般,不由自主的和他来到厨房,看着他的双手不停的忙碌,好奇的问道:“我可以帮忙吗?” “当然可以!”他的唇边,是那永远的微笑,“帮我搅拌面粉糊吧!要想蛋糕好吃,就一定要用力噢!” 可染卖力的搅着,搅着,觉得手都痛了。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为什么店名叫做只爱陌生人?” 他的笑容有一些扭曲:“因为陌生人比较新鲜,也比较好骗!” 可染因为他的表情而心惊,再看自己的右手,什么时候右手已经沾满了面糊,她手力想甩掉那些面糊,可却越甩越多,最后整条手臂上全是,而那些面糊沾到身体后,慢慢变了颜色,就得越来越黄,只听他自言自语说:“黄油好了!”手起刀落,可染的一截手臂就掉在了盆中,似乎连骨头也没有了,化成了一滩黄油, 可是可染反倒不害怕了,她反复在心里说,这只是一个梦,一个感觉上比较真实的梦。 她看着他一点点的从她的身体上割下不同的部位,手臂成了黄油,乳房做了奶油,挤了一些血做成了红色的甜果酱,再加上腿上的肉混合面粉做成的鸡蛋面粉糊,啊,一个完全的黑森林蛋糕做好了,他又把她身上完好的皮剥下来,在一个咖啡炉上煮啊煮啊,又加了一点点黑黑的粉沫,煮了一夜,煮成了一壶黑黑浓浓的咖啡。 转眼又是第二个夜了,可染奇怪如果是梦,为何她不醒来,如果是真实,为何她还没有死,低头一看,她的头颅下面插了一根管子,里面流着一些液体,也许这是维持她生命的东西吧! 她听到外面又进来一个女子,听到他又在介绍店里的特色——黑森林蛋糕,看着他端起那个香喷喷的蛋糕,走到外面,那个女子甜甜的声音传入耳里:“这么好吃的蛋糕是怎么做的?为什么店名叫做只爱陌生人?” 他的声音仍是那么诱人:“想不想看看如何做蛋糕?跟我来!” 他先那个女子一步进来,唇边仍是那个迷死人的微笑,可染最后的意识就是他伸来一只手,慢慢的拔掉了那根管子! 下酒菜——麻辣鸭脖 似乎北方人原本是不大吃鸭子的,可自从池莉的小说《生活秀》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热播后,北方的一些城市里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了许多“正宗武汉九九鸭脖王”的店铺来,许多人对这又麻又辣又香的美味也是爱不释“口”,这不,胡同里的老唐一家三口就都好这一口儿。 男主人唐新是个工人,干了一天的活,晚上没事就好喝点小酒,自打尝过一次这“刘记”的鸭脖,就一发不可收拾,几乎每天都要买上一根鸭脖,几只鸭爪下酒,手头紧时就买上一个鸭头,边啃边喝,也是自得其乐。 唐新的媳妇李芳是个四川妹子,原本她很反对唐新总是买这些东西吃,认为这些没有什么肉还挺贵,可是自打唐新给她买了一次麻辣鸭肠后,她就被那又麻双辣又筋道的特别风味给征服了,用她自己的话说,有点儿“四川老家味道”。 儿子唐文,年纪还小,不能吃的太辣,唐新有时候给他买几个鸭胗子,他也就满意了。 这一家人几乎天天都吃“刘记”的鸭脖什么时候的,有时他们自己也想,“这年头好多生意人都不老实,为了拉回头客,有时往吃的东西里放上大烟壳什么的,现在自己这么爱吃这家的鸭脖子,不会也有什么问题吧? 李芳便拿来了酒,一边还念叨着今天老师来家访的事情。可这时唐新已经馋涎欲滴,根本就顾不上小文的事情了。说来也怪,今天的鸭子似乎格外的香,尤其是那麻辣鸭脖,吃得两人满嘴余香,意犹未尽。 两个人边吃边喝,不知不觉都喝多了,夫妻二人趴在桌上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凌晨4点了,可小文还是没有回来,虽然头疼欲裂,二个人还是得去找孩子。 出了胡同,李芳向东,唐新向西。李芳沿着小街一直走,可都没有小文的踪影,不知不觉走到了刘记门口,凌晨四点多,正是黎明前最黑的时分,大多数人们还在梦乡中,可是刘记里却透出一线亮光,要是不仔细观察还看不出里面有人,李芳不由得好奇心大起,她绕到屋后,踩在一块石头上向里看,昏暗的灯下,那面相很凶的男人正在火上煮着什么,一股奇异的香味传入鼻孔。她拼命的想看清楚那个男人的举动,可是总是看不清,正当她伸长脖子的往里看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掐住了她的脖子,一个声音在耳边传来:“这个女人的脖子也挺长的!”原来,正是那平日里很和气的老板娘。 她被老板娘拖进了小屋,她也终于得偿所愿,看清了那个男人正在煮的东西,他从墙角的一坨毛茸茸的东西上割了一块肉,再取了手指上的骨头,再把肉一点点包在骨头上,再放进一个容器里,一会儿,一整条鸭脖就做好了。 李芳目不转睛的看着,忽然发现那毛茸茸的东西越看越眼熟,正想问,那老板娘还是那么善解人意:“没错,我早就觉得你是个聪明的女人,那个,就是你的儿子,他好像是叫小文是吧?我们店里的东西,好吃是好吃,只是吃多了会有反应,就是会一点一点变成鸭子,这样,我们的生意就是无本万利的,这几年,我们也算是挣足了钱,本想收手的,只可惜那天你闯了进来,我们怕你偷看到什么,于是决定早日下手,小孩子身体还未长成,就更容易变了,这不,今天我送给你老公的,就是你儿子的肉做的,好吃吧?” 李芳惊怒交加,可她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觉得自己的手脚无力,浑身上下的骨头都长成一节一节的,像一根根的鸭脖,那男人手起刀落,就砍了下去,李芳在疼痛中渐渐失去了意识…… 第二天,唐新走丢了儿子,老婆也不见了,可他似乎一点也不着急,每天买了鸭脖子下酒,他好像一天天消瘦了,三个月过去了,这几天,唐新连床也不愿下了,刘记的老板娘天天都来给他送鸭脖,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应,老板娘把手中的纸袋放在桌上,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唐新,伸手摸了摸他的胳膊,嗯,果然只有鸭脖那般粗细,她满意的笑了,今晚,就煮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