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大苇子沟,有一叫高龙的好后生,为人憨厚诚实,聪明勤快,屯里的人都很喜欢他。 高龙命苦,从小就没了爹娘,是村里人把他拉扯大的,谁家有个大小事都会请他帮忙,管他饭给他钱,高龙干活也是十分的卖力。后来被财主钱有财看中,雇佣他当长工,平日里负责看果园,放牲口。 果园旁边有个瓜窝棚,为了看园子方便,于是财主就让高龙搬进去住了,但是这窝棚以前住过的人都说不干净,每天半夜都有动静。有些知情的乡亲们劝高龙不要住,但是高龙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住进去了倒也蛮自在的。 高龙是个能干的小伙子,每天早早就起来了,把窝棚打扫的干干净净的,精心照料这东家的果树。还在窝棚旁边修了个马棚,把几匹大马养的膘肥体壮。 这天,高龙和往常一样去上山放马,不料有匹白马一撒欢,冲进了草丛中一个小土堆上,过了一会,高龙就听到那匹白马在嘶鸣,高龙赶紧走了过去一看,这哪里是什么土堆啊,是个野坟,而这白马将这坟踩了几个窟窿,蹄子不知道怎么的陷进窟窿里去了,拔不出来。高龙将马蹄子拔了出来,然后道:“这马不懂事,别和一畜生计较,我给你翻新下,保证比原来还好!” 于是高龙将马栓在树上,用镰刀割掉坟上的青草,将那些窟窿都补了,还将周围翻新了一遍,又在上面添了一些土,还立了个牌子,写着:“无名氏之墓!”周围简单的用一些树枝将坟拦上了。 结果这天晚上,一年难得见一次面的财主钱有财来到了窝棚,带来了一套新衣服和一点酒肉给他改善生活,说他活干得不错,要犒劳他,还说要给介绍对象,高龙一听高兴的不得了,于是干活更加的卖力了! 果然没过几天,财主真的给他介绍了个姑娘,是个南方人,叫山妹,是逃荒来的老实巴交的庄稼人,长得一般但是十分贤惠能干,两人互相看对眼了,于是东家给二人做了两套新衣服,并且又送给他俩两个猪糕,两人在窝棚就简单的拜了天地。 婚后两人日子也过的非常幸福。不久后,山妹怀孕了,晚上躺在炕上对高龙说:“高龙啊,我怀孕了,想吃点肉,明天给我做点肉吃吧!” 高龙没好气的道:“这深山沟子哪来的肉,干脆咬一下腮帮子算了。”说完气呼呼的睡着了。 山妹本来就心情不好,加上一番气话,憋屈的不得了,哭得像个泪人,越想越难受,于是换了套衣服,将绳子搭在房梁上,脑袋伸进了绳套里,可是身子刚一悬空,绳子就断了,山妹“噗通”一声掉在了地上。 高龙被惊醒了,一看这阵势顿时知道发生了什么,赶紧扑过去将山妹紧紧的抱在了怀里:“媳妇,都怪我说话不好听,我这人就是这倔脾气,以后一定改,明天上山给你打两只野兔补补。” 山妹也没真想死,只是一时气昏了头,再一回想这绳子这么粗居然自己断了,真是捡回了一条命,于是又抱着高龙哭了起来! 奇怪的是,第二天早上,高龙刚一打开大门,就发现门口倒着两野兔,高龙赶紧上前将这俩野兔捡起来,心中高兴不已,但是也有点疑惑,怎么刚想去打野兔野兔就自己送上门来了,高龙虽然疑惑,但也没管其他,将这两兔子炖了一大锅汤,两人 开心的吃了个干净。 从此后,高龙干啥都特别顺利,日子过的也是红红火火,被提拔成了管家,有了自己的田地,山妹还生了个大胖小子。 这天晚上,高龙睡得迷迷糊糊,梦中见到一个姑娘朝自己走来,说:“谢谢你,自从我死后,还从没人给我上坟添土,马把我的房子踩漏了,是大哥好心给我修好了房子还围上了树枝,立了个牌,我从那时发誓一定要报答你,如今我要投胎去了,便再来见大哥一面,亲自说句感谢,大哥珍重!” ...
一 鹰嘴崖地势偏远,方圆几里荒无人烟。白天林涛呼啸,阴风惨惨;夜晚鬼哭狼嚎,鬼火飘飘…… 林缘边有十几所坟墓,不知是哪朝哪代埋的哪些家老祖宗,一直不见其后人扫墓祭祀,烧香挂纸,成了真正的“荒冢”。不知是被人盗掘或是被野狗抓刨,有的坟墓已露出了大大小小的窟窿,里面腐烂的棺材及骷髅骨横七竖八,依稀可见。其中有一所大墓修得比较豪华,高大的墓碑及精致的墓帷,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但此墓破坏也最为严重,墓碑早被人掀倒粉碎,墓帷条石被人撬去砌了猪牛圈,墓室前壁被撬开,宽敞的拱顶墓室里还残存几块腐朽棺木和零散枯骨…… 坟地外面有几块荒地,以前与这片林子都是一个地主家的产业,但由于地势偏远,水源很差,土质贫瘠,耕种不便,一直没人租种,自然成了荒地。直到七十年代掀起“战天斗地”,“向荒山要粮”运动,生产队便在那些荒地里种上荞麦或豆子。荞麦、豆子不择土质,不耗肥料,耐寒耐旱。尽管产量不高,但省事省工。冬种胡豆、豌豆;夏播饭豆、绿豆。尤其是种的饭豆,豆苗长势喜人,豆荚累累成串,籽粒丰盈饱满,实在令人羡慕。但奇怪是,每到收割时节,人们满怀希望地去收割豆子时,一看便傻了眼,两三尺高的植株几乎全都是光杆杆,不见有多少豆荚。 人们有些纳闷,苗长得好,花开得艳,豆荚也结得不少,而且都是胀鼓鼓的,为何到了收获季节豆荚却没了?要是在别处倒不觉为奇,被人偷了呗,而这里地势偏远,周围无人居住,而且阴森恐惧,经常闹鬼,没人敢去偷──除非他不要命。于是,各种各样的说法和猜测都有,有人说被鸟儿、耗子(老鼠)吃了;也有人说被猴子、野猫偷了;更邪乎的是说遭鬼盗了。而且还说得有板有眼,对面何家沟的人,在夏秋之夜,他们经常看到这儿有绿莹莹的鬼火晃动。 这时,人们也无心思去收割那些光豆杆杆,干脆坐在地上吹闲白。胆大的李耍娃有些闲不住,便钻进那所大坟里去耍。他突然惊讶道:“哎,真是遭鬼吃了嘚,你们看,这儿还有这么多豆荚壳!”随即捧了些出来给大伙看。村民们都一窝蜂地围过去看稀奇,果然发现那坟墓里堆放着一大堆豆荚壳。 二 胡灿是个高中生,比大字不识一个或小学就没念几天的村民,自然算得上是村里唯一的“秀才”。他脑袋瓜儿特别灵光,说起话来是套一套的,而且还擅长断理断案,曾经调解过好几起打架闹事及家庭纠纷,还为队里侦破了几起盗窃案。其中有一次,队上的庄屋(收存粮食的库房)椽子夜里被盗。他受命带了两个人,在四、五里外的白杨公社走马大队卯子坡查到了赃物及盗贼,并将椽子追了回来。因此,名声大振,便叫他“胡公安。”从此,只要哪家发生打架葛孽和鸡鸣狗盗之事一般都不找公安,找胡灿他去断案。 面对大家的议论,胡灿并不同意这些看法,他一边听着大家的各种揣测,一边到处走走看看。然后肯定地说道:“这些豆子并非野物偷吃,更不是什么野鬼作案,而是被人偷剥的!” “何以见得?”有人问道。 “鸟雀偷吃直接在豆杆上啄开豆荚吃豆子,壳留在杆上,不会将豆荚摘下来衔到坟墓里去剥食。” 胡灿拿起豆壳慢条斯理地说道:“耗子吃豆子会咬烂壳,但这些豆壳并不见咬痕,而且耗子的习性是吃多少剥多少,不会一次剥完后再慢慢吃。”他又环顾了一下四周,继续说道:“再说,耗子偷吃粮食不择场地,地里、沟里以及石头缝里都会有被剥食后的豆壳,不会全都拖进这一所坟墓里去,除非耗子是一家的。因为,我刚才到处察看过,其他坟洞及别的地方都无豆荚壳,唯独这所大坟里面有,而且很多,堆积如山,这定是有人摘下豆荚剥完了豆子后,为了不被人发现,故意将豆壳隐藏在这儿的。” “但这也并不排除鬼偷吃了哇。”刘老幺接着说道,而且还有根有据:“听我爷爷说这所坟埋的是个饿死鬼,而且,对面何家沟的人还经常看到这儿有鬼火。” “听你爷爷说的?恐怕是你编的哟。”胡灿两眼直视着他道:“哼,饿死鬼,他的坟还修的这样豪华,他家里肯定是个有钱人家,怎么会是个饿死鬼!”他又转过身来对村民说道:“至于有鬼火就有鬼,那更是无稽之谈!鬼火是火但与鬼无关,那叫磷火,是人或动物尸体腐烂后挥发出来的一种叫磷化氢的气体,这种气体燃点很低,因而在夏、秋季节一般会自燃,但他的光很弱,白天或月夜是看不见的,只有在漆黑的夜晚才会看到绿莹莹的光……” “咬文嚼字的说得那么复杂,你骗我们大老粗没有文化嗦。”刘老幺并不服气:“你说磷火既然是从死人的尸体里发出了的,那还不就是鬼火!” 队长陈天雄虽然没读过多少书,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毕竟也是小小的“芝麻官”,经常到公社去开会学习,也还是明白一些事理。因此,他也觉得胡灿说的还是有些道理,认为此处虽然有一片森林,但并无猴子、野猫出入;耗子偷吃,也偷食不了那么多。从哪些豆壳估算,起码也有几十百把斤豆子。 “这些年饥不果腹,偷盗之事时有发生,不论是粮食或是瓜果蔬菜,只要是吃得的东西,都会有人千方百计地偷。”胡灿说道:“这儿尽管偏僻阴森,但难免有人胆大而为。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为了果腹充饥,肯定会有人铤而走险!”然后,他给队长陈天雄出了个主意:“派人看管,捉拿盗贼,到时候看偷豆子的究竟是人还是鬼!” 三 第二年,队长看着山边那一片地里的饭豆,苗齐苗壮,长势喜人,花开得坨尕坨尕的,肯定会有个好收成。于是,他决定采纳胡灿的建议,派人看管。但又有谁愿意去呢?尤其是在月黑风高的夜晚,谁有胆量只身去那荒郊野地里看守?思来想去,他忽然想到了李耍娃。 李耍娃本名李福根,因其贪玩好耍,干活偷奸耍滑,故叫“耍娃”。他是一个孤儿,又是一个寡汉条子,无牵无挂,胆子又大,是个最佳人选。可当队长将自己的想法给他说了,李耍娃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万一真的遇到了鬼,还没人给我收尸嘚!” “还说你娃胆子大,我看你也还不是个胆小鬼!”陈天雄激将道:“平时都说你是天不怕地不怕,除了阎王你为大。而今叫你去那儿照管一下豆子,你就退避三舍,吓破了胆。”然后又故意轻蔑道:“呵,呵,原形毕露了呺!” “哼,其实鬼我倒是不怕!”李耍娃回复道。 “那你怕啥?” “我怕通晚守候,耽误了瞌睡,第二天起不了床,出不了工……” “这个好办,你去守夜就当是出工,只要你晚上去守候一夜,白天放假休息一天,工分照记,而且,每晚还给你追加一斤粮。” 都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此话果真不假……李耍娃一听欣喜若狂,这样的差事干得过,于是爽快地答应了:“好,我去!” 很快就到了豆熟季节,李耍娃开始执行队长交给他的特殊任务──去鹰嘴崖守夜。说实在话,他也从未在夜晚去过鹰嘴崖,还真有点胆怯心虚。为了给自己壮胆,他经常是黄腔黄调地唱着《毛主席语录歌》:“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刚开始,他几乎整晚就在地边转悠,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豆子地,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来偷摘豆子。可一连守了几个晚上,啥也没碰到,他就渐渐地放松了警觉,干脆就在林缘边的一块石板上睡起瞌睡来。睡着,睡着,忽觉有人推他一下,他睁眼一看,却把他吓出一身冷汗,原来是一只土猪(一种类似野猪的野生动物,但比野猪小)正在用嘴拱他的背脊。要不是觉醒得快,说不定被土猪咬伤。 他再也不敢躺在石板上睡觉了,毕竟太危险,土猪咬一口倒不要紧,毕竟伤身不丧命,要是被毒蛇咬了,那就惨了,真的会死得不明不白。因此,他不敢再贪睡了,又只得在豆地边不停地转悠,实在累了困了就爬到桐子树上去,坐在树桠子上打瞌睡。殊不知,树上也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安全。 有一天晚上,他坐在桐子树桠上抱住树枝,迷迷糊糊地打盹。突然听到“磝”地一声怪叫将他惊醒,还没辩清怪叫声来至何处,紧接着便是“噗”地一声响,一股凉风拂面而过,背沟一阵发麻,从头凉到了脚,周身毛根直立。他定睛一看,倒是虚惊一场。原来是一只猫头鹰从树林里突然飞窜出来,擦过他的耳门扑向豆地里去抓老鼠。他要不是使劲地抱住树桠,差点就掉下树去。 四 一天晚上乌云密布,像是要下大雨。下雨天是不会有人去偷豆子的。因此,李耍娃就没去守夜,吃过晚饭便上床找周公去了。但一觉醒来天并未下雨,心想豆子已经成熟,不得有半点疏漏和闪失,再坚持几天等豆子收割了就算光荣完成使命。于是,他还是打算去地里走一转。 快到深夜,天麻寂麻寂的。他没带电筒,本来电池也没啥电了,电光与这夜色也差不多,干脆不带。不知不觉他就到了豆地边。突然刮起了大风,天上忽然压过来一片黑压压的乌云,像一个硕大的锅盖将鹰嘴岩盖得黢马黑。 李耍娃正准备打道回府,突然“咔嚓”一声炸响,一道铮亮的闪电瞬间照得整个鹰嘴岩如同白昼,随即下起瓢泼大雨。他来不及回家,又无处躲避,情急之下,只得钻进那所荒墓中暂避雷雨。 闪电雷鸣,风雨交加,李耍娃卷曲在墓穴里被吓得瑟瑟发抖。忽然一个黑影急匆匆地跑到荒墓前,然后屈身钻进了墓穴内。李耍娃突然心里一震:“难道是出去偷豆子的墓主人──鬼回来了。”他被吓得冷汗直冒,毛根直竖,大气都不敢出,只得屏住住呼吸往后退缩,卷曲在墓穴的后底部。 刚钻进来的那个黑影随即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放在墓穴地板上,顺势坐在上面,并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随着闪电的亮光,他依稀地看到了眼前那个黑影背对他的轮廓,是人是鬼,看不清面目。 “卟呜噗嗞……”一声怪响,刚进去的那个黑影拔腿跑出墓穴。李耍娃随即将那黑乎乎东西一下甩了出来。那黑影回头一看他用来垫屁股的东西被甩了出来更是吓了一打跳:“妈呦,还真是有鬼嘚!”然后也顾不得去捡拾,便不要命地跑了,顿时消失在风雨之中…… “唉,慌啥呀,哪里有鬼吗?”李耍娃一听刚才那黑影发出的话语音便意识到是人而不是鬼,方才松了口气。既生气又好笑地说道:“明明是我放了个屁!” “嘿,嘿,嘿……”李耍娃的话音刚落,忽然听到背后发出了一阵恐怖的怪笑,并将他往外推了一掌。顿时吓得李耍娃魂飞魄散,神不由己地惊叫一声:“啊!鬼,鬼!”然后连滚带爬地冲出墓穴,不要命地往家里飞奔。 次日,雨过天晴,李耍娃跑去找队长陈天雄“辞职”。陈天雄见他如此狼狈,还未等他开口便惊讶地问道:“呃,耍娃,看你拜脚离手,皮青脸肿的,是不是昨晚遭强盗打了?” “哎,哪是被强盗打了,是遭鬼打的!”李耍娃十分沮丧地说道:“我不干了,那儿真的有鬼!”然后将事情经过原原本本,活灵活现地,并且还添油加醋地向他说了一遍:“……那鬼说我破坏了他的好事,还擅自闯入他的地盘,便跟我一顿矛捶(暴打)。我急忙跟他说好话求情,方才饶了我一命。”然后点上队长给他的一支“八大锤”——八分钱一盒的《经济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像是缓解了心里的紧张和恐惧:“那个鬼还算讲义气,他念及我是个孤儿,还是个单身汉,不忍心整死我,便将我放了,要不然,恐怕你今天真的就要去为我收尸了。” “是不是有这么邪乎哟?”陈天雄半信半疑地问道:“鬼还讲仁义道德!” “不信你去看看吧!”李耍娃又神秘兮兮地说道:“而且,最后那个鬼还对我说,你以后就再不要来了哟!” 陈天雄似信非信,半信半疑,决定与李耍娃一起去坟地看个究竟。于是,还另外带了好几个人,也包括“胡公安”,一道去坟地现场查看。结果墓穴里真的有一大堆新鲜豆荚壳,那个被李耍娃亲自丢出来的黑乎乎的东西也不翼而飞…… 胡灿到处转了转,看了看,发现好几块地里的豆荚都被剐成了光杆杆,意识到定是昨晚被强盗偷了。但由于下过大雨,地里看不到脚迹;道路长满了杂草,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不敢妄下结论。昨晚发生的离奇之事都只是李耍娃自己所述,并无旁人见证及具体证据。豆荚被何人所盗?李耍娃又如何受伤?一时难以判定。因此,他也只是似信非信地嘀咕了一句:“我看这里面还真是有鬼!” “怎么样,胡公安,捉奸拿双,捉贼拿赃。”刘老幺却在一旁煽风点火:“现在是盗贼未捉到,赃物也没拿获,李耍娃又无故受伤,你也相信有鬼了嚎?” 鹰嘴崖豆荚被偷,李耍娃无故被打,再一次绷紧了村民的神经——鹰嘴岩真的有鬼。无奈,只得放弃那一片荒地,再也不耕种了,反正有种无收。 五 几年以后,实行土地承包,队里所有田地都按人口分包到户,唯有鹰嘴岩那几块荒地似乎早被人遗忘,没纳入承包之列。然而,刘老幺却主动提出将那一大片荒地全部划归他耕种,但条件是“丈量打折,两亩算一亩”,大家都没啥意见,反正是无人承包的撂荒地。 刘老幺利用这片土地冬种豌豆、胡豆;夏种饭豆和绿豆。他将地里的草全部铲来烧火灰,在火灰里拌些磷肥作豆子施肥。豆子长得特别好,每年要收一千多斤豆子,专门运到城里去卖,收入不菲,发了小财,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 一天,队里召开村民大会,有人不解地问他:“刘老幺,大家都知道鹰嘴岩有鬼,那几块荒地都没人愿要,你怎么想起了要承包呢?难道你就不怕鬼出来偷你的豆子?” “这都啥年代啦!”刘老幺说道:“早就改革开放了,哪还有什么鬼!” “闹鬼跟改革开放有何关系?”李耍娃歪着脑袋不解地问道:“难道改革开放还能驱鬼辟邪?” “嘿,嘿,嘿”刘老幺神秘兮兮地笑道:“其实我就是鬼!专偷豆子的鬼!” “唉!”村民们都投过惊讶的目光看着刘老幺,疑惑道:“原来那些豆子都是你去偷了的呀?” 俗话说,“强盗三年不犯自己说”。意思是说,小偷小摸不犯大法,三年之后就是发现了也不再追溯。刘老幺偷豆子的事,水就过了三秋,一直没被人发觉。他自己不说,可能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也不知他今天是犯了哪门子神经,竟然当着这么多人不打自招。就是不再追溯偷盗责任,也会背上小偷的臭名。 “是的,那些豆子就是我偷的!”刘老幺说道:“这件事我本可烂在肚子里,永远不说出这个秘密,但我内心不安啦,我偷吃了豆子,自己填饱了肚子,让大家挨饿,而且还让李耍娃受了伤,心里一直过意不去,所以我才主动要求承包那几块荒地,将其他好田好地让给别人,也算是我对自己过去的偷盗行为赎罪!” “呃,刘老幺,你说是你让我受了伤?”李耍娃扰着脑袋问道:“你并没有打过我呀。” “你还记不记得那次你放屁的事吗?”刘老幺反问道。 “放屁?我放了那么多屁,晓得你问的是哪一次?”李耍娃反问道:“我这人别的不会,就喜欢放屁,你不说具体点,我还真记不起是哪一次呢!” 其实,那些年人们都是吃包谷、红苕、青菜、萝卜,甚至是野菜、树皮,大都是粗纤维食物,不易消化,又没啥油水,不仅李耍娃喜欢打屁,好多人都经常放屁,只是不便对人说而已。 “就是下雷雨的那晚上,你躲到荒墓里避雨……”刘老幺提醒道。 “哦,原来钻进来躲雨的黑影就是你嗦!”李耍娃忽然想起来了,然后嘲讽道:“你胆子也太小了吗,我放个屁就把你吓得屁滚尿流,魂飞魄散,看来我这屁的威力还真不小嘚!要是我去打日本鬼子,还省几颗炮弹。” “我倒没被你龟儿吓跑哟。”刘老幺得意洋洋地说道:“倒是你被老子吓跑啦,而且还害得你娃慌不择路,连爬带滚,摔得个皮青脸肿的。” “哎!”李耍娃惊讶而又有些不解地地问道:“是你把我吓跑的?” “对吗,你放屁吓跑了前面那个人,我一笑又吓跑了你。”刘老幺说道:“嗨,不跟你绕弯子了,直说了吧,那晚上天要下雨,我知道你不会去守夜,天一黑我就去地里摘豆荚,然后就弄到坟里去剥壳,刚剥得快完时,天突然就下起雨来了,谁知道你也闯了进来。我只得退到里面去,摒住呼吸等待雨过天晴你走之后再出坟洞。哪晓得那个背时(倒霉)的当晚也去偷豆子,而且也钻进坟洞里来躲雨,你噼噗啦叽的打个屁,他以为是鬼,吓得命都不要就跑出去了;我感到十分好笑,但又不敢笑,那晓得你娃自己还笑那人胆小,说被你一个屁就吓跑了,我实在憋不住想笑,就用手捂住嘴,但还是笑出了声,只是声音有些怪怪的,并情不自禁的推了你一下,你以为是鬼,被吓得不要命地往外跑……” “哦,原来是你嗦,我当时还真以为遇到了鬼呢!”李耍娃说道:“吓得我拼命往家里跑,由于雨大天黑,闪电雷鸣,我被淋得像个落汤鸡,而且慌不择路,瞎蹦乱跑,跌跌撞撞,摔得皮破脸肿!”他顿了一下,又调侃道:“幸好还没摔死哟,要不然你就摊上命灾,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大不了给你烧些纸。”刘老幺也调侃道:“反正也无人知晓。” ...
沙漠里的女人 莫莉是一家电视台的记者,最近接到一个任务,去何若县采访一个名叫娄弋的女人。最近有款爆红的美容产品——娄氏玉露。据说年老色衰的妇人服用后就能立刻逆转时光,回到二八芳龄的模样。而这~产品的研制者就是那个名叫娄弋的女人。 娄弋为人低调神秘,一直生活在沙漠中的绿洲何若县,从不出现在大众媒体面前,没想到这次竟然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 何若县非常偏远,要穿越大片的沙漠、戈壁,所以电视台派了两名同事陪同莫莉,男的叫武成,女的是个实习记者叫柯柔。 一路上,一丛丛的胡杨林从他们身旁飞快闪逝,消失在茫茫的沙漠荒野中。经过了两天的车程,他们终于到了何若县。 何若县和四周萧瑟的荒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里被当地居民建造成一座沙漠中的都市:街道井然有序,商铺林立。 初见娄弋,光洁饱满的额头、琥珀色的大眼睛,直而挺的鼻梁,完全一个风情万种的异域美女。就连说话的声音也那么富有韵律:“你们既然来了,不如在这儿小住几天。除了娄氏玉露,我还会告诉你们一些关于这片美丽大漠的故事。” 武成对此十分感兴趣:“真的吗?那太好了!” 第一次采访,娄弋给他们讲了一个恐怖故事:“何若县位于古丝绸之路上,塞外的驼铃在这里响了千年之久,路过的商队、马贼都会在此落脚。他们最喜欢去县城里一个叫做“香窟”的地方享乐,香窟是一个澡堂,老板娘是一个叫做香香的女人。香香娇艳美丽,八面玲珑。越漂亮的女人越爱招惹是非,香香也不例外。何若县的居民多年来屡次看到香香挺着大肚子,好似怀孕的迹象,可从未见过她身边有孩子出现。于是有人怀疑她每次把孩子生下来后就转手卖掉了。直到后来,有人看到她在后院倒骨头汤渣滓,还刻意用土掩埋。那人等香香走后偷偷翻开泥土,发现那堆骨头渣里有一块新生婴儿的头骨。” 柯柔问:“怀孕生小孩那么痛苦就是为了把他们吃掉?太奇怪了。” 娄弋笑道:“在这黄沙漫天的荒漠,什么奇怪的事都有可能发生。香香的故事只是传说,可几年前何若县的确借花窟之名开了一家按摩院。” 柯柔很有兴致:“是吗?那是一家什么样的按摩院?” “有兴趣的话不妨去看看,听说里面的师父技艺高超。很多颈椎瘸患者、风湿骨痛病人都曾慕名前往。”娄弋说。 吃过晚饭,柯柔就用商量的口气说:“何若县历史悠久,古老神秘,我们不如多采集些素材,做一期关于何若县的特别专题。我觉得那个花窟就蛮有特色,要不今晚一起去看看?” 武成也赞同:“好主意啊!莫姐,你觉得呢?” 莫莉听他们这样说,也不好拒绝,只有答应。 花窟 花窟里烟雾浓浓,香气袅袅,一个娉婷少女先把莫莉等人带到了浴池。在浴池中泡了片刻,莫莉和柯柔都感到一阵晕眩,浑身酥麻,慢慢竟没了知觉。 莫莉醒来时,发现柯柔在身旁蜷成一团,瑟瑟发抖。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躺在了一阍狭小的木屋中。 “柯柔,你怎么了?我们……怎么会在这里?” 柯柔看着莫莉,惶恐地摇头。这时,木屋的门开了,两个戴着面具的少女进来说:“你们醒了,可以开始了吗?” 莫莉有些茫然,身上还是酸软无力,她和柯柔就被两名少女扶到了床上。少女的双手娴熟地在她们的背上揉捏,用的力度恰到好处。随着少女手指的按摩,莫莉竟觉得神智越来越清醒了。身体慢慢地放松下来,心里暗自赞叹她们的手艺。但又有些奇怪,她们为什么都戴着面具? “果然是不虚此行。”莫莉满意地赞叹。可刚走出花窟,她才发现和她们一起来的武成不见了,手机也关机。 柯柔淡漠地说:“或许他先回去了。” 两人回到旅馆,依旧没看到武成。可夭色已暗,莫莉和柯柔准备等到天亮再去找他。半夜,柯柔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忽然转过头问莫莉:“莫姐,我们如果找不到武成怎么办?” 莫莉说:“放心,他应该不会有事。如果万一……我们当然得马上报警。”柯柔翻了个身,没再说话。 第二天一早,莫莉起床后发现武成已经回到了旅馆,她责问道:“昨晚你哪去了?擅自行动也不打声招呼,害得我和柯柔担心了一晚上。” 武成笑得很勉强:“昨晚我先从花窟出来了,回来的路上看到路边有个很有特色的小酒吧,就进去喝了两杯,可没想到这里的酒那么烈,我居然喝醉了。碰巧手机也没电了,不过酒吧老板人不错,看没人来领我就让我在酒吧里睡了一晚上。” 这时柯柔也过来了,看到武成时眼中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恐。 当日采访娄弋的时候,她笑盈盈地问:“花窟里师父的手艺不错吧?” 莫莉称赞:“可不是,一套按摩下来,我浑身轻松了不少。可奇怪的是在浴池里泡澡的时候感到莫名的晕眩,而且里面按摩师父的年龄都不大,还戴着奇怪的面具。” 娄弋解释:“浴池里的水添加了精油,有舒缓神经的作用,目的是为了让客人达到一种舒缓的状态,按摩后的效果才最佳。里面的按摩师父都是些妙龄少女,她们从小就接受专业培训,所以手艺精湛。花窟做的是正经生意,为了避免男客人不必要的骚扰,所以少女都戴着面具。” 接着,她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武成一眼:“除了花窟,何若县还有一个标志性的风景:长在荒漠中的柿子树。生长在何若县的入口,茫茫大漠中有一棵巨大的柿子树,不管春夏秋冬,它枝头都挂满红灯笼似的大柿子。” 莫莉诧异:“可我们进入何若县的时候只看到沙漠里的大片胡杨林,并没有柿子树啊。” 娄弋眼神如鬼魅般诡异:“没错,这就是红柿子的诡异之处。你们来的时候是白天,当然看不到,它只会在夜晚出现。在黑茫茫的荒漠中,那红灯笼似的柿子给游荡在黑夜中的孤魂引路。” 莫莉打了个哆嗦:“这应该只是个恐怖的传说吧,荒漠里怎么可能生长出柿子树?” 娄弋耸了耸肩:“信不信由你。” “我相信!”柯柔忽然说:“莫姐,如果真的能做好这期节目,我就有希望转正了。我不能放弃这次机会,我要去拍摄红柿子树。” 莫莉理解柯柔的心理,只好答应了她。 鬼灯红柿子 按照娄弋的建议,莫莉在当地请了一位向导,由武成开车驶往何若县的人口,寻找荒漠中的柿子树。 当地居民一到夜晚户户家门紧闭,街上看不到半个人影。柯柔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请求她当向导,给他们引路。 女孩叫何沁,乌黑的头发上扎了两朵红色的大花,怪异而妖艳:“你们没有听说过柿子树上的红柿子是给游魂引路的鬼灯吗?” 柯柔说:“知道,但我们必须把红柿子拍下来。”说着,她拿起摄像机从车窗外拍摄路过的夜景,当她无意间把镜头对着何沁的时候,手剧烈地抖了一下,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莫莉疑惑道:“怎么了?柯柔,你头上怎么这么多汗?” 桐柔缓过神:“刚刚一阵胃疼,不过现在好多了。” 何沁指着窗外:“到了。看,那就是红柿子。” 车子停下,三个人不禁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一片青黑的荒漠中燃着火一般通红的亮光。亮光中间是一颗巨大的柿子树,树枝无风而动,摇曳如同鬼魅。茂密的枝头上挂满了沉甸甸的红柿子,每一颗都发着猩红的光。 何沁神情庄重地朝柿子树的方向前行,莫莉怕她一个人不安全,就说:“何沁,等等。” 但何沁置若罔闻,莫莉紧随其后想要拉住她。 莫莉没想到何沁年纪虽小,力气却大得惊人。她像着了魔一样,朝那棵妖异的柿子树走去,纵身一跃,四肢环抱树干,就往上爬。 莫莉觉着不妙,一手拉住何沁,呼喊柯柔、武成帮忙。可此时柯柔正忙着拍摄柿子树,根本没心思理会她。而武成,又不见了踪影。 终于,何沁挣脱了莫莉,她摘下一个通红的柿子,一口咬下去。鲜红的汁液喷了她一脸,她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像一个嗜血的妖怪一样大口吃柿子,嘴里还咿咿呀呀地哼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童谣:“红柿子,红彤彤,孤魂野鬼的引路灯……” 莫莉顿时束手无策,看到一心拍摄,私心过重的柯柔更是怒火中烧。一把抢过她手里的摄像机:“只知道拍拍拍!你找这么小的孩子当向导,她现在中邪了,爬上那么高的树你却不顾她的安危只顾着拍摄,你有没有责任心,太自私了吧?” 柯柔却不为所动:“与其担心她,还不如替你自己担心,你从摄像机里看,树上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莫莉一愣,她对着树上的何沁看去,差点将摄像机摔落在地。那哪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分明是个恐怖丑陋的老妖怪!一头乱糟糟的白发上戴着红色的大花,满脸沟壑,弯腰驼背,四肢千枯。 “怎么会这样……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一直不做声?”莫莉责问。 柯柔满不在乎:“是,我在车上的时候就发现了,可我当时要是说出来,你肯定会让武成调头,我还能拍到这诡异的画面?” 莫莉大喊:“疯了,你真是疯了。为了转正,你连命都不要了吗?” 柯柔冷笑:“你是台柱,当然不了解我一个实习记者的处境。算了,我也懒得跟你说。东西也拍了,我们趁早离开吧!”说完,她就朝车子的方向跑去。莫莉却一把夺过她手里的摄像机:“不准走,要不然我就摔了它。武成不见了,我们不能丢下他不管,要走三个人一起走!” 地下皇陵 身上的剧烈疼痛让莫莉惊醒,四周漆黑一片,阴风阵阵,腐臭味刺鼻。她四处摸索,呼喊着武成的名字。 “我在这儿昵!”随着一团亮光,武成拿着手电筒出现在她旁边。 莫莉问:“柯柔呢?” 武成冷漠地说:“周固没有,估计被怪风吸到了别的地方。我们还是赶紧找出路,别管她了。” “可…一”莫莉话还没说完,武成根本没有听下去的耐心,自顾自地往前走了。莫莉只好紧跟其后。可忽然间,她的心脏猛然一震,呼吸都停止了。她看见,武成的后背有一道长长的裂口,黑褐色的血迹下露出森森白骨。柯柔没有说谎!那眼前的武成到底是人是鬼?就在莫莉愣神的时候,武成转过背:“怎么站着不动?” “我……我……”莫莉不知该说什么,武成却毫不在意,转过头继续前行:“你最好跟紧我,听说柿子树连接着阴曹地府,所以我们现在肯定是走在幽冥路上……” 话到此处,前面倏忽闪过一个身影,莫莉看得清楚,那是香窟里按摩师打扮的少女,脸上依然戴着面具。 武成激动地说:“快!跟着她。” 转过了一道道弯,前方慢慢出现点点亮光,接着亮如白昼。最后,一个奇异壮观的景象出现了:街道繁华、人来人往、珠光宝气,俨然一座豪华辉煌的地下城。但奇怪的是,城市里的建筑极具复古风格,一些穿着宽袍大袖的人戴着面具,手执长鞭,呵斥驱赶着另一些人。被驱赶的人衣着简单,双眼无神,竟然是何若县的居民。 看到这般辉煌的景象,武成忽然振臂狂呼:“我找到了,终于找到了!”接着他便如失去理智般往前狂奔,一会儿兴奋地抱住一棵挂满翡翠玉石的玉树,一会儿捞着满是金银珠宝的河水,然后又扑向洒满金沙的土地,如痴如狂。 戴着面具的人看到这个忽然闯人的陌生人后双手合一,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刚刚还兴奋不已的武成抱着脑袋,捶胸顿足,痛苦异常。他的眼中慢慢失去神采,变得和那些被驱逐的何若县居民一样,双眼无神,行动迟缓,任人差遣。 莫莉看着这一切,大气都不敢出一声。这时,身后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转过头看去,居然是柯柔。 柯柔轻声道:“刚刚那个老妖怪是柿子妖,她想致我们于死地就是为了守护这个装满各种奇珍异宝的地下皇陵。那些戴着面具的都是几千年前陪葬的古尸,他们不知借用了什么方法起死回生,皮肤也慢慢恢复弹性,但脸部却还没完全恢复,所以都戴着面具。花窟里的按摩师也是他们的人,武成已经死了,他早就知道何若县有古墓,想盗取墓中财宝,却被尸毒感染,变成了不人不鬼的东西。何若县的居民也都中了尸毒,白天看似正常,夜间全被召唤到古墓中,被古尸奴役。这个皇陵成了半妖半鬼的幽冥之地,我们得想办法离开这里。” “可哪里是出口?”莫莉问。 柯柔指着一口发着蓝光的井:“井里有一颗夜明珠,发出的光对古尸极具杀伤力。我们得想办法拿到那颖夜明珠,靠它的庇护摸索出路,否则这里到处都是古尸,我们寸步难行。” 莫莉说:“那好,我进井里取珍珠,你在井口拉住我。”她取出之前准备的绳索,系住腰部,慢慢爬进了井中。 黑暗中果然有一颗乒乓球大小的珠子虚浮在半空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果然是稀世珍宝。莫莉对着井外喊:“柯柔,我找到珍珠了,快拉我上来。” 绳索缓慢上移,眼看快到井口,柯柔忽然变了脸:“先把珍珠给我,要不然我就放手。” 预料之中的事情果然发生了,柯柔还是露出了她贪婪的嘴脸。莫莉也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把珍珠给了她,她也不会拉自己出来,她会逃出古墓独吞财宝。 古尸逆袭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说话声居然引来了戴着面具的古尸。接着便听到柯柔的一声惨叫,拉着绳索的手也松开了,莫莉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头部传来阵阵剧痛,手里的珍珠还在散发着璀璨的光芒,迷糊中,莫莉看到一张干桔斑驳的脸从井口往下探望…… 醒来时,自己正躺在旅馆里,柯柔、武成都在。头部还在隐隐作痛,莫莉有些迷惘,难道刚才的一切都是梦境,或者眼前的同伴已经成了中了尸毒的鬼怪? 柯柔摆弄着摄像机:“昨晚拍摄柿子树的时候,你着了魔一样抱着柿子树,用头撞树干,我们好不容易把你拉开,你就昏了过去。” 莫莉疑惑地拿过摄像机,画面里只有一棵发着红光的柿子树,没有何沁,没有老妖怪,没有蠕动的黑影。难道真的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医生说你过于劳累,休息一下就没事了。我和武成正准备去继续采访娄弋,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莫莉从床上起身:“我没事了,一起去吧。” 娄弋优雅地递给莫莉一杯茶:“今天我们就聊聊正题。娄氏玉露。娄氏玉露不仅能让人类青春永驻,还能让死去多时的古尸起死回生,干枯的皮肤逐渐恢复弹性。因为它里面有一种奇妙的病毒,能唤醒沉睡多年的细胞,而发现这种病毒的人就是我之前提到的香香。” 莫莉突然开始警觉,但已经太晚了,她喝了娄弋给她的茶,虽还有意识,身体却渐渐地不听使唤。 看到莫莉药性发作,娄弋接着说:“香香被当地人当作妖妇处以死刑,她被押到荒漠中央,焦灼毒辣的日光将她烤得奄奄一息,然后被弃之荒漠。黑夜来临时,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在荒漠中艰难地爬行,无意中遇到了火红的鬼灯柿子树。柿子树连接着阴曹地府,香香爬进了地底的千年皇陵。里面有成千上万殉葬的古尸,古尸体内有一种病毒,由于地底温度较低,病毒一直处于休眠状态。” 香香感染病毒后爬出古墓,在高温下病毒苏醒,香香被高度灼伤的躯体竟然恢复了生机。接着她利用这种病毒让古墓里的所有古尸复活,又把病毒传染到何若县,让当地居民感染尸毒,成为古尸的奴隶。香香的容貌逐渐恢复,她挑选了一些基本恢复人形的古尸,在何若县重新开了一家叫做花窟的按摩院,吸引往来的游客,让他们感染尸毒。最后,何若县成了一座尸城,但香香并不满足,她要把尸毒传播到大漠之外。 于是她化名娄弋,研制出娄氏玉露,里面的主要成分就是尸毒。无知的人类以为它有驻颜之效,趋之若骛,却不知道自己在潜移默化中被尸化。只要古尸的一句咒语,他们就任凭摆布。可古尸的力量还不够强大,只能在日落以后才能控制感染尸毒的人类。 古墓中有一颗夜明珠,它是天外来物,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可只有正常的人类才能接触它。所以香香又想出妙计,不断地把人类引进古墓,向他们透露地下皇陵的信息。他们为了宝藏互相陷害,最终存活下来的人却也都感染了尸毒,无法获取夜明珠。直到你——莫莉的出现,你居然对尸毒有着超强的免疫力,成功地拿到了夜明珠,也获得了生存下去的资格。 尾声 莫莉获得了最后的免死权,可她活下来的意义却是被当作容器盛放夜明珠。因为只有能抵抗尸毒的人类才能碰触夜明珠,所以香香就把夜明珠放进了莫莉的肚子里。 这世界就这样被古尸慢慢掌控,无数自私自利的人们重蹈覆辙,不间断地轮回,轮回…… ...
凛冽的寒风让刘傻子不由自主的裹紧了身上那件已经冒出好多棉絮的破棉袄。回头看看还在一步一挨的慢腾腾的蹦蹦哒哒的兄弟,刘傻子是哭笑不得。无可奈何的抹了抹嘴边被冻得直流的鼻涕,望着满天的星斗心里如打翻的五味瓶不知是啥个滋味。 一个月前,刘傻子和一起长大的发小大彪子随着招工的人来到距家千里之外的林区干体力活,打算在寒冷的冬季赚点过年的钱给一家老小添置几件新衣裳。 可来了还没几天,这刘傻子的发小好哥们大彪子就突发一场疾病一脚就踏进了鬼门关就再也没回来。 这刘傻子一下子就真是傻了,这人死在了外面了,老家的规矩是人不管死在哪里那都是要落叶归根的要回到故里的。 再说了以他和彪子的交情,说什么也要把彪子给弄回去,怎么也不能让彪子落了个流落在异乡做一个孤魂野鬼的下场,也好给彪子家里人一个交代。 可是回头想想这刘傻子可就犯了难!背井离乡的这么远,摸摸口袋里又没有什么钱!怎么才能把彪子兄弟运回家? 这一天两天过去了,刘傻子还是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好歹是冬天尸体不会腐烂发臭,摸摸兄弟那冻得硬邦邦的尸体,这刘傻子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一夜久久睡不着的刘傻子想着白天东家找他谈话的事情,让他赶紧的把死人的尸体弄走,放在林场上放久了是很晦气的事情。 正唉声叹气愁得不行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人在用脚轻轻的踢自己的屁股蛋。刘傻子心中正烦着呢于是没有好气的问了一句“谁呀?闹什么啊?烦着呢躲开。” 没有人应声,可是那踢着刘傻子的屁股的脚可还是没停下。刘傻子心里这个气,拽起棉被就坐了起来“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话还没等说完,刘傻子还真被眼前的人给吓傻了! 借着微弱的月光一看,一个高高壮壮的大个子,穿着一身露着棉花絮的破棉袄棉裤正在一脚一脚的还在兀自的踢着刘傻子。 “我的妈呀!”刘傻子一个猛子就爬了起来跳到了门边。你道是谁在用脚踢刘傻子?原来是已经死去快三天的好兄弟大彪子。 这活着的时候两个人再是好兄弟可现在已经是死去的人了,而且已经死去多时了,这刘傻子可真给吓坏了! 扑通一声就给大彪子跪下了“彪子兄弟!不是我不带你回家去,实在是你也知道咱们哥们穷啊!身上没有银子这也运不回去啊!你再等等,等哥哥我想办法。” 谁知这彪子竟然开口说话了“大哥,我知道你为难!这不,咱们不用花钱,我陪你一起走回去。” 刘傻子一听差点哭了出来“我说好兄弟啊!你别逗哥哥开心了好不好?你已经是死了的人了要如何能走回去?你放心哥哥我正在想办法,哥哥绝对不会把你扔在这里不管的,我一定会把你带回老家去,兄弟你就安心的去吧!别在吓唬哥哥了好吧?” 屋子里的油灯莫名的被点亮了,“哥哥你看,我真的能跟着你一起走回去。”刘傻子炸着胆子向前凑了凑借着灯光一看,大彪子除了眼睛有点浮肿以外,还真的和活着的时候没啥两样的。 “我说大彪子,你这是闹的哪一出啊?你是又活了还是怎么地了?”这刘傻子怎么都觉得不对,这死了的人怎么又活了? “大哥,我是死了!可是看你为了我回家的事情想不出辄来,我这一着急说什么也要靠我自己的双腿和哥哥一起走回去。”听着大彪子说得好像真是那么一回事,这刘傻子慢慢凑到大彪子跟前伸手按了按大彪子的脸蛋子,还是硬邦邦的,是死的啊! 又细看看大彪子的眼睛,基本都是白眼仁看不见黑眼珠子。这刘傻子挠挠头虽然事情是蹊跷了点,但是这样一来到是解决了眼前的难题。 就这样一人一鬼半夜三更的就起了程,直奔老家的方向走去。可是走着走着这刘傻子可就傻了眼了! 这大彪子是自己能走了,可是那是一个慢,一蹦一蹦的磨磨蹭蹭。走起路来东瞅瞅西望望,见啥都要琢磨琢磨,怎么看也不像兄弟大彪子的性格。 在刘傻子的一再催促下这一天下来好歹是走了五里路不到。刘傻子是叫苦连天“我说兄弟啊!照咱哥两的走法,就是走上一年也到不了家啊!” 无奈这个大彪子还真是有个好脾气,你急你的我还是照样晃晃悠悠的慢慢蹦跶。再催促也没有用这刘傻子也就耐住性子和彪子一起晃悠。 这一日就来到一个小镇子上,虽然大彪子那蹦蹦哒哒的样子引来了别人异样的眼光,但顶多是认为这个人是个精神病而已,倒也是没让人想到这是个活死人。 摸摸干瘪的肚皮,刘傻子掏出两个大钱买了几个玉米面饼子打算好好吃饱了好上路。可是等一回头发现死人彪子没了。 刘傻子也顾不上吃东西了,一路边打听边向前面寻找。半街筒子都找遍了,愣是没找着大彪子。 这刘傻子可就有点急了,这死人能上哪里去呢?正琢磨呢,耳听得前方一大户人家的门前一阵嘈杂的吵嚷声,几个黑衣大汉在死命的用脚踹着倒在地上的人。 刘傻子一眼,那躺在地上被打的不正是那死人大彪子吗?快步的上前就去拉仗“别打了!别打了!再打一会把死人打活了。” 这刘傻子的意思是大彪子本来就是一个死人,如果真把他打急了怕大彪子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可是这话别人听不懂啊,一听倒是急了“好啊!那我们就看看死人是怎么活的?”这噼里啪啦的打的更欢了。 刘傻子一看这不行啊,这要是真给打的缺少个零件,这回去也不好和彪子家里人交代。这刘傻子算是豁出去了,趴在大彪子身上护着彪子的尸体替彪子挨打。 正乱着呢,彪子一摇晃脑袋起来推开眼前的几个人奔着这家院里就蹦了进去。院子里搭着白色的灵棚,一口大红的棺材前跪着几个烧纸钱的人。 彪子一把掀开棺材盖从里面拽出一个穿着一身黑色丧服的女人就双双蹦了出去。这下可热闹了,彪子拽着女人在前边蹦,后面跟着一群死者家属拼命的追。 刘傻子一看,这彪子蹦的也不慢啊!一群人追都追不上。这死人可能和活人不一样,应该是只有一根筋。眼看着前边就到了一处悬崖的边上了,彪子拽着女人还在向前蹦跶。转眼什么都没有了,彪子和女人都倒栽葱的下去了没了踪影。 死者的家属一见,趴在深不见底的悬崖边上望了望也就自认倒霉的回去了。刘傻子可不干了,这不行啊!说什么也不能把彪子扔在这远离家乡的地方。 经过几天的摸索,刘傻子愣是找到了悬崖底下把彪子的尸体给找着了。那个女人的尸体已经摔的不成样子了,看看彪子勉勉强强的还能拼吧拼吧。 拿出针线,把彪子身体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缝了一遍,又把那颗差点完全摔断的脑袋给缝到了脖子上。缝完刘傻子一看还勉强凑合,把被树杈刮得稀烂的破棉袄又给彪子套在了身上。 拍了拍彪子那僵硬的尸体刘傻子是悲从心中来。“彪子啊你说说你,好不容易的咱哥两个能一起走着回家了。你说说你嘚了吧搜的拐人家小媳妇干什么?这下好了,你又死翘翘了。你可让哥哥我咋办啊?” “哥哥不要担心,我们现在就走吧!”彪子又睁开了他那白白的肿胀的眼睛站了起来。刘傻子是又惊又喜,哥两个是蹦蹦哒哒的又上路了。 就这样几天过去了,这回刘傻子长了个心眼,怕死人大彪子惹不必要的麻烦,白天的时候找个僻静旮旯的地方休息,等到了晚上才急急的赶路。 这一日眼看着天色擦黑了下来,刘傻子招呼着死人彪子起来赶路了。走了大概两个时辰左右就来到了一处繁华的闹市。 只见满大街上是灯红酒绿好不热闹,哥两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被拥挤的人群推来搡去的刘傻子好不容易才从人堆里挤了出来。 原来今天是过小年的日子,怪不得大街上这么多的人!等刘傻子挤出人群一回头“坏了!”他那个兄弟彪子又不见了! 刘傻子脑袋是嗡的一下子,“坏了!这么多的人到哪里去找去?”一直找到了午夜十分也没能找到大彪子的尸身。 夜深了,人们渐渐的散去了,刘傻子走在冷冷清清的大街上越想越难过。为了彪子能够回到故乡,自己是忍饥挨冻担惊受怕的一天天的挨着,哪成想眼看着都挨过去了一半的路程了,彪子尸身又被自己弄丢了! 唉声叹气的在大街上晃悠,眼看着一家家的灯都灭掉了,只剩下一家怡红院的门口还灯火辉煌来来往往的人流不断。 借着怡红院里面传出来的灯光刘傻子心想就在这找个旮旯蹲一宿明个早上再琢磨寻找彪子的事情。 就在刘傻子刚刚要眯着的时候,一阵嘈杂的叫骂声把刘傻子吓了一跳。前面怡红院的门口,一个高大的人影被推了出来。 几个黑衣男人后面还跟着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一窝蜂的在捶打着倒在地上的人。太乱了,只听得大概意思是这个被打倒在地的男人在怡红院里面满屋子的乱串吓坏好多的嫖客。 怡红院里面的不管是嫖客还是窑姐都纷纷的跑出来看热闹,围了一大圈的人。等到一群人打累了够了都转身离去的时候,刘傻子这才看清楚地上那个被打得破破齿烂的人竟然是彪子! 刘傻子这个气啊!心里说你说说你都死了还想着去找什么窑姐!头些日子弄了一个死的你拽着跑,现在倒好又开始弄活的了。 可是这气归气,刘傻子连拽带拖的把彪子尸体给弄到了旮旯。摸摸还好都是些皮外伤,全身的零件检查检查还倒是没缺啥。无奈等天亮了拿出针线缝吧缝吧一人一尸体又上路了。 这一天两个人就来到了一个小村子头上,刘傻子怕彪子进村子会吓坏村子里的人,于是就在路边上找了一段破绳子把彪子稳稳的捆绑在了树上,自己进村子找些吃食。 前后也就一个多时辰,等刘傻子从村子里回来再一看地上扔着被咬断的绳子,树上哪里还有彪子的身影!刘傻子快要气疯了,树林子里都找遍了,一点彪子的踪迹都没有。 正坐在地上犯愁呢彪子蹦蹦的回来了,来到刘傻子面前就是一顿傻笑。刘傻子抬头一看“我的妈呀!”跳了起来! 彪子是回来了,可身后又领一个回来。个子不高,全身上下的零零挂挂的腐烂不堪。肤色黑紫,躺着尸水的身体腐臭难闻。 一张脸浮肿的像倒扣的面盆,两颗长长的獠牙支出嘴唇。十指张开露出森森白骨。凌乱的头发纠结成一团耷拉在脑后。 看着彪子幸福的拉着眼前的腐尸,刘傻子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彪子。本来一个彪子把个刘傻子折腾得颠三倒四的还不知啥时候能回到老家,这下倒好又给弄回来一个。 刘傻子恨恨的指着彪子眼泪可就下来了。你说狠狠心扔下他吧于心不忍,可现在怎么弄?先别说这两个活宝自己怎么弄回去,就是回去了那彪子媳妇还不得把刘傻子给吃了呀? 不行,算算路程还有十几天就能到家,弄好了能赶上回家过年。咬咬牙先走一步看一步再说了,就这样一人两个尸体继续上路了。 这一路上彪子和那女腐尸两个死人一顿的秀恩爱,几次都让刘傻子恶心的呱呱狂吐不止。好歹的昼伏夜出带着两个死人眼看着就要到家了,这刘傻子停住不敢走了。 不行,这要是让彪子媳妇看见彪子又带回来一个还不得把我给吃了!虽然彪子现在是死人了,可那对一个女人来说那也是宝贝儿,等着百年之后一起圆坟在阴间结伴过日子呢。 这左想右想刘傻子还是决定让这两个死人在这里等着,他先回村子看看情况再说,最起码先探探彪子媳妇的口风。 刘傻子转回身告诉彪子先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带着,自己一会就回来接他。看着只顾秀恩爱的两个死人刘傻子摇摇头大步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当刘傻子把彪子客死他乡的事情跟彪子媳妇一说,女人是嚎啕大哭寻死觅活的说什么也不活了。 好说歹说总算在大家的帮助下劝住了彪子媳妇,刘傻子这才把彪子怎样的又变成行尸和他一起走回来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没敢说彪子在路上干的那些荒唐事。 听说刘傻子把彪子尸体给领回来了,这彪子媳妇疯了似的往村外跑,刘傻子和老亲少友一看都纷纷的跟着跑了出来。 彪子媳妇跑的太快了转眼就没了踪影,等到大伙找到她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大伙都啼笑皆非愣在了那里。 乱套了!全乱了!两个女人打到了一起,确切的说是彪子媳妇和一个腐烂的女尸打到了一起! 地上满是零碎的烂肉和一缕缕的头发,凶悍的彪子媳妇把那个女尸抓的浑身更是没有好地方了,露出森森的白骨。 一开始彪子还在观望着在一旁茫然的看着两个女人打架,不一会嗷的叫了一声上前对着自己的媳妇就是一顿胖揍。 那女鬼一见喋喋怪笑着也上前来帮忙!众人一看这可不行,齐刷刷的上前又开始撕扯那个女鬼。 刘傻子一看这是要出大事情了,急的大喊让大家都别打了!可是任凭刘傻子怎么喊战斗依旧继续着… 等最后大家都停了手的时候再一看,那个被彪子带出来的腐尸就别说模样了,就连骨头都被拆了个七零八落丢弃在地上。 彪子嗷嗷嚎叫着拿起女尸的白骨呜呜的发出瘆人的悲戚声,眼里淌出猩红的血泪恨恨的看了大家一眼转身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彪子!”彪子媳妇哭着就奔着彪子消失的方向追了下去… 没有人知道死了的彪子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去追彪子的彪子媳妇去了哪里?到底追没追上彪子?反正是夫妻两个谁都没有再回到村子里….. ...
宋朝年间,洛阳有一个名叫何如的商人,虽然才三十出头但是重信守诺,平时为人处世十分的大方,所以经商三年生意就大红大紫起来,很快家大业大富甲一方。不过他也忙得不可开交,平时还要大江南北的跑。 这一天,何如正在杭州城办事,因为自己亲自出面所以事情十分的顺利。当他兴致勃勃的回到自己住的客栈时,跟随自己的管家孙怡火急火燎的跑来:“不好了老爷,家里托人寄来一封信,说是老夫人夜里睡觉的时候从床上掉了下去,夜里没人发现,冻了一晚上眼看着身体不行了,老爷这可怎么好啊。”“什么?老夫人怎么了?”何如一脸的惊愕,刚刚还满面春风此刻如霜打得茄子一般瘫软在椅子上,只是片刻时间,他赶紧站起来接过孙怡手中的信。信是自己的弟弟何锋亲笔写的,和管家说的一模一样,母亲快不行了。何如是个孝子,对母亲是恭恭敬敬,只要在家必定早晚各请一次安,对母亲的话也是十分的顺从,平生也只有一次违背过母亲的意愿。 得赶在母亲病逝前回家见一面,母亲才能走的安详和踏实。在杭州的事情已经办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管家孙怡吧,他跟着何如平时走南闯北的,见多了大世面为人机灵能干,事情交给他最放心了。备好了一匹良马,简单的带了一点行装就快马加鞭的上路了。“驾……驾……”何如一路上着急回去,也不休息日夜兼程,顾不得风餐露宿了。经过两天两夜的急赶,何如来到一座荒山脚下,他的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也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他就集中注意力继续赶路。 “吁——”马蹄子哒哒哒的在一座豪华的大宅院门前停下,这便是何府,奇怪的是家里张灯结彩一派喜庆的样子,看起来很是热闹。奇怪了,怎么回事?难道是家里故意做喜事来为母亲驱赶病魔?何如心里升起了一团疑云,带着满肚子的疑问他快速的下马径直朝母亲的屋子里跑去。家里的仆人们见到老爷都恭敬地喊着:“老爷,您回来了。”“娘,娘。”何如急切的喊着母亲,可是来到母亲的房间的时候,却见到她满面红光,屋子里大大小小的丫鬟仆人脸上都是带着笑意,弟弟何锋手里还拿着一件新郎的喜袍。 “娘,你的身体……”何如走到母亲的身边,围着她绕了一圈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心里不知是惊讶多一点还是喜悦多一点。“儿子,回来了,呵呵,回来就好,娘啊为你准备了一门亲事,这些年你为了赚钱,耽误了成亲的大事,每次为你挑选媳妇的时候你都不答应,这回你一定要听为娘的。”老夫人说着脸上的表情从微笑渐渐严肃起来。“娘,你没有生病,而是骗我回来成亲的?您怎么可以这样子吓我呢。娘,其他的事情您说什么我都答应,可是唯独成亲不行?”何如像一头犟驴违背了母亲最大的心愿。 屋子里的人都感觉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不由得脸上都变得警惕起来。“为什么?你是要气死我吗?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听听为什么你不给我找个儿媳妇。”老太太逼问道。本来想把这件事情藏在心底一辈子了,可是眼下是不得不如实说来了。何如看了一眼母亲又看了看屋子里的其他人,然后长长的叹口气说:“你们都退下吧,我和母亲要单独谈谈。”弟弟何锋忙说:“哥哥一路累坏了吧,我去吩咐下人们做点好吃的,等会说完了就出来吃饭。”等众人褪去,何如扶着母亲坐在凳子上,慢慢的说出了一个故事: 何如做生意的第一年,因为起步特别的困难。一天夜里为了赶路经过一座荒山,突然被一个石子绊倒在地跌倒了干草上,何如爬起来继续往前走。可是走着走着,忽然他感觉身后被人跟了上来,何如也没觉得在意。忽然有人喊“何如”,虽然那声音缥缈而陌生,可是何如还是下意识的答应了一声。等何如看的时候,一个穿着破烂衣衫,嘴里长着两颗又长又大的尖牙,眼睛暴突泛着红光,双脚悬空的恶鬼快速的向着他来,何如子被死死的掐住,就在他窒息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衣衫,手拿一柄宝剑的女子身形灵敏的飞身过来,她对着恶鬼的脖子狠狠的劈了下去,只听得“咔擦”一声恶鬼的脖子硬生生的掉到地上化为一摊污血,而恶鬼的身体也瘫软到地上一同成为污血,一股浓烈的腥臭味散发出来,真叫人恶心。 “多谢姑娘搭救之恩。”何如得救后赶紧拱手做辑,诚恳点向姑娘道谢,等抬起头来看时,才发现这姑娘一头乌黑的长发盘成一个好看的发髻,簪着一朵白色的小花显得俏皮可爱,圆圆的脸蛋微微笑起来露出的酒窝真好看。虽然是夜晚,可是月光下依旧白皙的皮肤犹如剥了壳的鸡蛋,何如瞬间觉得心脏都快停止了跳动。“呵呵,客气了。只是你夜晚行路实在不安全,刚刚你摔倒的时候呼出了一口阳气,而草地的下面正好是一具尸体,平日里吸收了一些日月精华,今晚又得到你的一口阳气才会幻化成形,刚才他呼唤你,而你又答应了,才得以将你身上的阳气削弱下去才能扑倒你身上。今天幸好是碰到了我,可是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这样好的运气了。今后不要在夜里行路了,知道吗?”姑娘说着就要走,忽然又转过身从腰间掏出一个护身符丢到何如的手里说:“接着,以后万一遇到了,会保护你的。” 话说完,女子就头也不回的走了,而何如都还没有来得及说谢谢,她的身影就消失不见了。不过这个女子从此就留在了何如的心里,觉得自己要娶得一定是她,即使自己找了好几年依然没有碰到,即使自己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傻儿子,都这么长时间了,万一那姑娘嫁人了你又怎么办?这样下去,你肯定会孤独终老的。”老夫人听完这个事情后摇着头叹息着。“如果她真的嫁人了,我希望她幸福的生活,而我也决定一辈子不娶。请娘不要为难儿子了。”何如在心里坚守着。“好了,不说了,我们吃饭去吧。”老夫人也不再多说,脸上的神情不是想象中的阴沉,何如想母亲应该不会再强迫自己了吧! 当何如随着母亲来到客厅吃饭,眼前突然一亮。弟弟何锋的旁边坐着一位白衣姑娘,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姑娘,你?怎么,这……”何如一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哥哥,这就是娘给你找的儿媳妇,你是要还是不要啊?您要是不要,弟弟我可就……”何锋故意挑逗的说着。“好小子,你敢,”何如忙瞪着弟弟,又询问母亲,“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是我来说吧。”白衣女子脸颊微微泛红,她说:“我叫黄玲,当时救你的时候我送你一个护身符还在吗?”何如赶紧拿出来递到她手上,黄玲微笑着接过打开那个护身符,里面居然包着一个很小的像耳朵一样的小玩意,不好意思的继续说:“我也有一个。我说个故事给大家听吧。我的前世是一只小白兔,有一次我受伤了幸好得到何如的前世救助才得以恢复健康。为了报恩,我这辈子投胎成人,跟在一个道长身边修炼,一日我感觉到何如会有危险,便和师父请假下山,在何如遇到恶鬼的时候救了他。其实那天我已经对何如产生爱慕之心,可是我不知道他是否喜欢我,所以没有表明心迹,而是留下这个护身符,一来希望能够保护他,二来就是想听听何如是不是记得我,或者是不是喜欢我。 后来,何如常常拿着这个护身符自言自语,那个护身符里的小耳朵就是我施展法术做成的”千里传音“。他对护身符说的每句话我都听得见,当我知道他喜欢我的时候心里特别开心,很想快速来到他的身边,可是我的修行时间还不够。直到现在我修行期满,告别了师父所以来到你家。可是当时你不在家。我 和老夫人说了这一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原以为老夫人会不相信,可是她不但相信而且带我很好,留我在府上住着,关心备至,让我感动。” “娘就是这样才装病骗你回来的,本来想写信跟你好好的说,可是发现信 里说不清楚,你一直对成亲的事儿抵触的很,所以……我才想出这样的主意。嘿嘿,这下你可以成亲了吧,娘还盼着抱孙子呢。”何锋笑嘻嘻的说道。“嗯,成亲,我真的太开心了。”何如笑的灿烂,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此生已是无憾。“那好,家里的一切都备好了,三天后就成亲。”老夫人声音洪亮,原本不满皱纹的脸颊好像都舒展开来了。 ...
引子 在市区外沿有一个长途汽车站,人们常常在这里搭车去西北面近百公里的山区远足度周末。徒步的人多了,失踪的报道也不时会在报纸第八版的八卦消息间出现。大约一年前,进入山口二十几里就能隐约闻到食物的香气,有糖粉与酒精配合下的新鲜水果在文火慢煮中筋骨疲软之后的甜香;有混合了奶油的面团在炉火烘烤下逐渐膨胀直至酥皮后迸发的暖香;有各种肉类在平底锅里“吱吱”煎透了的浓香;更多的是令人一闻之下心生好奇又倍感痴迷的无法形容的香味。它永远似有似无地萦绕在这片郁郁葱葱的山里,有时嗅得久了甚至说不上是不是真的有这味道,或者只是人们习惯性的幻觉。 这味道似乎成了一个谜,成了这山的一部分。 1,某个黄昏的下午,山路上走来三个年轻人。一位穿戴时尚的女孩,两个男孩,个头一高一矮。离开镇子前,羊汤的铺子伙计好心招呼过他们不要这么晚进山,危险不说,还更容易被大山迷惑走丢了路。但他们自傲得甚至没有答理他,径自匆匆踏上山路。看上去他们是有备而来,进山也不是旅行。 “他怎么会住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高个儿男孩杨宇拿着一份手绘地图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摸索着道路抱怨着。 “是啊,连条正经的路都没有。”华丽女孩郑舞费力地踩着脚底下的山石。 三个人中,只有矮个儿男孩薛翔一声不吭,只顾走路。他并不着忙,地图他也有一份,实际上三个人都收到了同样的手绘地图,同时还有一份请柬:请见信两日后前来赴宴。 他们认识发请柬的人,所以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前来赴约。 夜幕降临,筋疲力尽的三个人终于在林木最浓密的地方看到了一座灯火通明的小楼,在漆黑寂静的山里显出异样的热情。等他们再走近些,便看到小楼的主人周铮就在门楼处等着迎接他们。 看着他们疲惫的样子,周铮眯起眼微笑着说:“请进,请进。” 进入小楼,郑舞丝毫没有做客的拘束,仿佛在自己家里一样,她脱下外套随手抛给周铮,径直走到餐桌旁舒舒服服地坐下,一边欣赏着自己新做的镶钻水晶指甲,一边摆出等待伺候的样子。 薛翔很老实地跟在周铮后面,一副很习惯的样子。不过从门口走到餐桌的短短时间里,他的眼睛不住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一副心事满腹的样子。 周铮清了清嗓子:“大老远的请大家来,真是不好意思,现在我请大家吃饭。”说完,他示意大家都坐下,他也习惯性地坐到那个离厨房最近的椅子上。 杨宇看着餐桌上摆放好的精美餐碟,有些大喇喇地对周铮半开玩笑道:“你这顿晚宴不能让我失望啊,要是我觉得对不起走了那么长的山路,你可要小心喽。” 周铮看着各自就座的客人,微笑道:“晚宴马上开始,我相信在座的每个人都会满意的。” 2,菜上来了。 第一道开胃菜是苋菜沙拉。又白又粗的苋菜根切成薄片,简单调味后摆在了每个人面前的盘子里。他们的牙齿在感到咬感爽脆后,味蕾紧接着体会到苋菜的清香和一种仿佛不属于植物的奇妙味道。 郑舞点点头:“呀,真好吃!我还没吃过这么鲜的苋菜,是用鸡汤煮过吗?” 周铮微笑摇摇头:“我的大小姐,煮过后口感哪有这么脆。这苋菜是我半个小时前刚从楼后的菜园里拔出来的。而且鸡汤哪有这么鲜美。” 杨宇夹起一片苋菜看了看:“是不是种子与众不同啊——研发改良后的新品种?” “就是普通的种子。不过我施的肥料有些特别而已。” “是什么?”薛翔立刻问道。 周铮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带着一丝守株待兔的微笑说道:“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秘密。你应该做的就是好好享受当前的美味。” 薛翔看了一眼周铮身后的窗户——外面就是菜园。他一声不吭地吃完盘里最后一片苋菜。 “那就快上主菜吧。”杨宇推开面前的空盘子:“几片苋菜还不够咱们塞牙缝的呢,我们走了那么多路,肚子早就饿瘪了。” “主菜马上就来。不过无酒不成席嘛,我先去拿酒。”周铮起身下楼到地下酒窖拿上来一个圆肚细颈的玻璃瓶,晶莹剔透的酒,浸着一个青色的梨。 郑舞好奇地看着瓶子里的梨:“哇!这么窄的瓶颈,梨子怎么能完整地进去呢?” “当梨花快谢,长出还未成形的幼果时,就用酒瓶把它罩住,继续培养,这样梨子就会在酒瓶肚里慢慢长大,成熟之后剪断枝梗,注入白酒,就可以酿成梨酒了。”周铮指了指身后的窗外:“你们来的时候可能没注意,菜地旁边就种着一棵梨树,果实累累,都罩着玻璃瓶,还真是好看呢。晚上看比白天更妙,楼里的灯光照得每一个玻璃瓶都闪闪发光,好像灯笼一样,很美丽。” “我现在就想去看看。”郑舞两眼亮晶晶饶有兴趣地站起身。她就喜欢美丽的东西,而这个世界上,她觉得最美丽的就是钞票,因为它能带来其他所有美丽的东西。 “我也想看!”薛翔也立刻起身,带着兴奋劲儿,对有些不以为然的杨宇说:“一起去看看吧,咱们都饿了半天了,也不差这点时间。” 周铮带着三人来到楼后的种植园,经过苋菜地时,薛翔放慢了脚步,他留意到拔出苋菜的坑里残留着几个小小的白色东西。趁着没人注意,薛翔迅速蹲下身捡起一个放进衣兜里,他摸了摸,这东西又硬又细。 大家走到了梨树下,看着别人都在抬头欣赏着“梨灯笼”,薛翔把摸了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的白色东西拿出来,就着玻璃瓶的反光迅速看了一下—— 他觉得头皮发麻,那白色东西似乎是一截白森森的指骨! 薛翔忽然就想到下午进山前村民说的游人失踪的事,他嘴里还留着苋菜的鲜味,但脊背上却蹿起一道道寒意…… “好了,回去吧。我看大家已经饿得够呛了。”周铮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薛翔,对另外两人说:“瞧他,饿得脸都发白了。” 3,回到餐桌旁。 周铮端着一口锅从厨房走出来,三人好奇地看到锅盖那里不同寻常地凸出几个圆圆尖尖的东西。当周铮把锅放到餐桌上时,他们才看清那是几个张牙亮齿的蛇脑袋。 周铮在三人的注视下,将一个蛇脑袋往上一拔,一条皮肉掉得丝毫不剩的长骨跟着蛇脑袋离开了锅,锅盖上出现了一个圆圆的洞,扑鼻的浓香喷薄而出。在他一个接一个地去头去骨后,弥漫开来的香气已经让客人们垂涎欲滴,尤其是杨宇,喉头上下直动,简直要从嗓子眼里伸出利爪来攫取美味。 周铮掀开锅盖,汹涌的香味彻底淹没了每个人。他笑眯眯地将锅里的蛇肉分到各人面前的盘子里,喷香的肉软烂得入口即化,每一丝纤维都被秘制香料所沁透。 “太棒了!这肉怎么能被你烹饪得这么香?!”杨宇啧啧赞道,看着那上面被钻了好几个圆洞的锅盖,忍不住问道。 周铮笑道:“把活蛇放进加好调料与高汤的锅里,然后盖严锅盖,锅底生火。随着锅里的温度越来越热,临死状态下的蛇会一边激烈大动一边急切寻找出口,当它们钻出直径只有它们脑袋大小的圆洞时自然就被牢牢卡住了。蛇的身体在高温的锅里急剧扭动,充分搅动了几十种调料入味,并且在密封状态下,香味百分之百地保留在锅里。在死亡倒计时中,露在锅外面的蛇头会渐渐张开嘴巴,这时,独一无二的蛇羹就差不多完成了。” 郑舞很欣赏地看了看那些只剩下头和长骨的蛇,喝着佐餐的梨酒,冲周铮露出美丽的微笑,赞道:“太棒了!这道蛇餐一定能卖大价钱!” 薛翔不安地看了她一眼,说道:“这做法,是不是有些残忍啊?” 郑舞一口喝光水晶杯里的梨酒,不屑回应薛翔的话。 杨宇马上过来插嘴:“这种虐食也是一门艺术,懂不懂啊你!” 薛翔看了看他俩齐向周铮拍手称赞的样子,背上的寒意全变成黏哒哒的冷汗。 “我要先去一下洗手间。”喝了不少梨酒的郑舞一边起身一边对周铮娇嗔:“听着!一定等我回来以后再上下一道菜。” “当然,我的大小姐。”周铮一边笑着答应,一边给她指了指一楼附带卫生间的客房方向。 郑舞站在洗手间的水池前,一边洗手一边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张青春娇媚的脸庞,满意地笑了笑,她对自己的脸蛋从来都很有自信。而且不光脸蛋出色,自己的身材也毫不逊色,尤其是一双美腿,线条优美,肌肉匀称,总能牢牢吸引男生的目光…… 正对着镜子孤芳自赏时,郑舞忽然感到左小腿上有什么东西麻兮兮地爬上来,低头一看,差点儿叫出来——一只蠕动着的蚂蝗正一弓一弓地爬上来,扭动着的头部似乎正在选择在哪块血管最丰富的皮肤上下口。 郑舞狠命地猛拍小腿,把那只蚂蝗震下来,然后一脚踩死! 卫生间里怎么会有这种恶心的东西?!她按着心脏狂跳的胸口环视着这十几平方米的房间,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除了那幅浴帘似乎在夜风的吹拂下微微动着,可窗户是紧闭着的,一丝缝都没有。 浴帘不仅令人不安地微动着,而且还不寻常地在没人洗澡的情况下整幅拉开。 郑舞感觉有点不对劲,不过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她慢慢走近浴帘,伸出手,猛地将它拉开——满满一浴缸成千上万只蠕蠕扭动着的蚂蝗毫无遮挡地出现在她面前,而浴帘上的蚂蝗也是密密麻麻,诡异得触目惊心…… 4,郑舞尽力保持平静回到餐桌旁坐下,杨宇有些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怎么去这么长时间,不知道我们都在等你吗?” 郑舞看到装在一个大沙锅里的第三道菜已经放在餐桌中央了。周铮拿掉锅盖,里面是一整只半浸在浓汤里的小猪。他拿起一把刀在它身上开动,一片片地切下来,肉皮又软又弹,脂肪嫩滑半溶,瘦肉丝丝软烂。 周铮好似片烤鸭一样让每一块都有皮有肉有脂肪,然后分到客人们的盘子里。 杨宇用筷子轻轻夹起,肉在筷尖上颤巍巍的,一看就知道煲的功夫到家。他满意地吞下一块几乎滑不留口的肉后问道:“这小猪一定煲了很久吧?” “这算什么,准备这道菜的时间更长呢。”周铮笑眯眯地看了一眼纹丝不动的郑舞:“大小姐,怎么不尝尝?” “我,我这段时间对肉类过敏。”郑舞把面前的盘子推开了一些,装出不能碰肉的样子回答。 薛翔冷不丁地说道:“我看你刚才吃那道蛇羹时,胃口好得很呢!” “这个,其实……”郑舞很讨厌地看了一眼多嘴的薛翔:“其实我是对猪血过敏。” 杨宇冷不丁地说道:“我怎么以前从来没听你说过对猪血过敏。” 郑舞被两个赴宴同伴看得很不舒服,忽然感到心跳速度快得难以形容。 “你完全可以放心享用这道菜。因为我保证这只小猪的体内,一滴血也没有。我研究了很久才发现,血这种东西,要么极度充分,要么一点没有,肉类烹饪起来才会好吃。”周铮笑看郑舞,两眼闪烁着光芒:“这两种极致状态,很有点像咱俩的情形呢,是不是啊大小姐?”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郑舞被周铮看得头皮发麻,脸上浮出极不自在的笑容,先前刚到达小楼那会儿对他的颐指气使像漏气的皮球一样瘪下来。 “可是!”薛翔忍不住问道:“就算把肉泡在水里再长时间也不会完全把血放干净啊。” 周铮点点头:“对啊,普通的方法当然不可能。所以我用了一些小东西帮忙。不光把小猪体内的鲜血吸得干干净净,而且也让它几乎毫无痛苦地死掉。” “什么小东西?”薛翔禁不住两眼放光地问道。 “还是那句话: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秘密。”周铮眯起眼睛定定地看着他说。 薛翔看到周铮眼睛里已经完全没有了笑意,那目光仿佛一直看到他心里,不由得想到不久前刚刚听过类似的话,下意识地按了按那节还在自己口袋里的白森森的指骨,面色顿时一僵,想说点什么却没有了出声的力气。 杨宇饶有兴趣地乐了起来:“难道你还给这小猪施行了安乐死?哥们儿,我倒想问问,如果要给人用这种安乐死的方法,需要多少那种小东西呢?” 周铮抬起头想了想,然后笑吟吟地环顾三人说:“我想,那大概需要满满一浴缸吧。” 郑舞浑身立刻冷冰冰麻兮兮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看着若有所思的薛翔和兴致颇浓的杨宇,嗓子一阵发紧。 5,接近晚宴尾声的主食是一道素面。 周铮说是用清水拌和面粉,切成细细的面条,再用清水煮熟,加上一点清酱。 杨宇有些失望地看了看面前那一小碗白面条,这做法听起来实在是“清”得有些乏味,有点提不起兴趣,他看了看另外两人,好像比他更没胃口的样子。 周铮却保持自信的微笑:“先尝尝看啊。” 拿起筷子一尝,杨宇才惊觉味道好得不得了!三两口就干掉了碗里的素面,还意犹未尽地嫌周铮盛得太少了:“哥们儿,这种美味多多益善啊,才这么一小碗!” 郑舞和薛翔尽管已经食不甘味,但不想被周铮发觉自己的不安,也勉强挑了几根进嘴里,再没心思也不得不承认,味道确实非常鲜美。 “别看就这么一小碗,可费工夫了。”周铮对杨宇笑道。 “这绝对不是一般面粉做的。”杨宇说:“这肯定也是你不愿意说的厨师秘密吧?” 不料周铮却摇了摇头,对他笑道:“事不过三,我总是什么都不说的话,也太吊大家的胃口了。再说这道素面的准备过程,你一定感兴趣。” 杨宇也笑了:“那就别卖关子,快说吧。” “用肥嫩的小鸡,活着把肉片切下来,调和上精细面粉搅拌均匀后晒干,再用石磨磨成粉,用细箩筛过。这样做出的清汤素面,不必任何调味,已经鲜美可口。” 欣赏虐食艺术的杨宇说道:“这真是复杂的‘素’,阴深的‘清’啊。我不得不说你在烹饪方面太有心机了。” “是吗?”周铮笑道:“能得到你这样的美言,真是太不容易了。” “是吗?不过美言多了就不稀罕了,会渐渐麻痹你的进取心哦。我发现我对你说的美言越少,你越能给我拿出一些惊喜来。”杨宇也笑了起来,他灵活的手指职业病一般不由自主地玩转着像笔一样的筷子,他明白周铮什么意思,因为长久以来,他对他极少“美言”,劈头盖脸的都是让他痛苦郁闷的“霉言”。 “哦——”周铮的脸上浮出仿佛恍然大悟的微笑,不过这笑,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意思:“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啊。” “哥们儿,像你这样的烹饪奇才,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只要这个世界上有的,你都做过菜了吧?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是你没吃过的。”杨宇用餐巾擦了擦嘴。 “还有一样。”周铮看着三位客人,笑眯眯地一字一句道:“人肉。只有这个没吃过。” 杨宇脸上的笑容冻住了,而本来就没怎么吭声的另外两人,现在更是死一般地保持沉默。 越来越重的无形压抑下,只有周铮还是保持着一贯的微笑,目光在客人脸上游移,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就在紧张气氛快到达顶点时,他率先起身:“饭后走一走有益消化,我领你们出去散散步,各处看一看,怎么样?” “好,太好了。”三人几乎同时起身,迫不及待的劲头显出他们刚才都如坐针毡。 6,“这是你们刚才已经看过的菜园和梨树,左前方那里是牲畜棚和鱼塘。”周铮一边指了指西北方向,一边朝东北方向走去:“那儿是我的花房和养蜂室,咱们过去看看。” 三人默不做声地跟着周铮,寂静的夜里,脚步声显得清晰又沉闷。不知为什么,他们既不想和他走得太近,又觉得背后冷飕飕的有股生不完的寒意…… 蜂房是普通的木屋,花房是普通的玻璃温室。薛翔和杨宇正觉得紧张情绪有所缓解时,忽然听到郑舞一声尖叫。 郑舞“啊!”了一声后,身体下意识地猛然跳开——在她原来站着的地方,有位仆人模样的老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好似幽灵一般悄无声息,个头不高,衣着黯淡,眉眼在夜幕之下看不清楚,要不是刚才他对离自己最近的郑舞说了一声低沉的“欢迎!”她根本不知道身旁还有一个活人,一个不起眼到几乎隐形的活人。 老仆一边微微弯着腰对那两个显然也感到意外的年轻客人,恭敬地说着“欢迎,欢迎!”一边把手上拿着的一包东西交给周铮:“今天下午刚刚带回的蔬菜种子,这次的品种多,分量也不少呢。” 周铮掂了掂那包种子,对老仆笑道:“那咱们可得准备多一点肥料了。” “是,而且储备肥料已经用光了,得抓紧时间准备。” 薛翔拼命扶着一旁的花房的玻璃墙才支撑着保持站立姿态——他的腿脚已经不由自主地发软,口袋里那节冰凉的指骨仿佛变得好似火炭一般灼人。 “对了,你去一下储藏室,我发现昨天交代你的活儿还没干呢。”周铮朝小楼指了指,老仆立刻一边答应着一边快步走过去。 “来,朋友们,看看我的花房。”周铮说着打开花房的灯,笑眯眯地做出“请进”的手势,饶有兴趣地看着神色不安甚至仿佛有些瑟瑟发抖的三人鱼贯而入。 不大的玻璃房子里,生长着各种茎叶,但是谁都不知道种的是什么,因为每个枝头上都是白色的棉纸包,把花朵都严严实实地罩着。 “当每一朵花长出蓓蕾后,我就把它用这种棉纸包起来,这样从花朵散发第一丝香气时,它的芬芳就地聚集在纸包里,不会无谓地散到空气中浪费。等花朵生长到怒放状态时,我才撤掉这些棉纸包,让蜜蜂闻香而来,用这样芬芳凝聚的精华花粉酿造出来的花蜜,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人间极品。”周铮侃侃而谈,忽然戛然而止,微笑着细细打量神色僵硬的三人,慢慢柔声道:“怎么你们都这么沉默啊?是不是刚吃完饭,血液都跑到胃里消化去了,没什么精神?个个都有点心不在焉嘛。” “很特别的养花方式啊。”郑舞勉强咧开嘴,漂亮的脸蛋上露出比哭还难看的微笑。 “特别,特别,很特别……”薛翔喃喃附和,不住地吞咽口水掩饰紧张不安。 杨宇也逼着自己开口:“我刚才还奇怪呢,怎么进了花房,也闻不到一点花香呢。” “哥们儿,可千万不能有一丝花香泄漏啊,否则旁边蜂房里的小昆虫可要立刻蜂拥而至,那些被我那老仆熬得快要饿到发疯的蜜蜂,我觉得它们已经被压抑得有点变态了,所以哪怕你只被轻轻蜇一下,可能就该轮到你发疯了。”周铮看着三人赫然大变的脸色,立刻安慰道:“别怕,别怕,一会儿回去吃了饭后甜点蜂蜜蛋糕,我想你们会立刻忘掉现在不愉快的感觉。” 回到小楼,大家看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茶具和扣在玻璃圆罩里的蜂蜜蛋糕,圆润金黄。周铮一边说着“晚上的风开始凉了”,一边一扇接一扇地去关上四面的窗户。薛翔看着他一扇扇地关窗,“密室”的感觉在他头脑里越来越强烈。 杨宇一边帮着去关楼梯边的窗户一边留意到楼下储藏室传上来的敲击和打磨金属的声音,让人一阵阵头皮发紧…… 关好所有的门窗后,周铮看到杨宇还站在那里,边说道:“哥们儿,帮我就近去储藏室看看吧,要是老仆的活儿干完了,让他也上来喝杯茶休息休息。他也够累了,而且明天还有不少活儿要干呢。” 杨宇依言慢慢顺着光线昏暗的楼梯下到储藏室,那里堆满了各种烹饪的器皿工具和乱七八糟的东西,刚才一阵阵的敲击打磨声还在继续,可是老仆呢?他压根看不到! 杨宇的头皮发紧得有点揪疼了,慌乱之中,脚步一滑,滚下了最后几道阶梯,手脚瘫软地坐到地上时,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口巨大的钢锅,高度一米,直径一米。就在这时,他忽然发现敲击声消失了。正准备要站起来时,他赫然看到老仆的头在巨锅边上冒出来!大骇之下,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瞪得爆出来了! “你!!!你在干吗?!” “补锅啊。”老仆一边说着一边保持着下人谦卑的微笑在巨锅里站直了身体,然后有些费力地拿着工具从锅里跨出来。看样子他刚才是跪着去补有些漏了的锅底,听到杨宇滚落下来的动静,才直起身体看看怎么回事。 杨宇顾不上老仆朝自己伸出要拉他起来的手,瞪着那口足能装下一整个人的巨锅,想到周铮说自己唯一没吃过的东西,这时鼻子里又闻到了一丝两个小时前刚刚闻过的熟悉香气——蛇羹的汹涌喷香,这才发现地上围着那口巨锅摆放着一袋袋的各种香料。 还有刚刚听到的那句周铮对老仆说的话——“明天还有不少活儿要干呢”…… 杨宇猛然觉得刚才看见的不是老仆的脑袋! 老仆忽地走近杨宇,极其谦卑地弓起身,脸上堆起笑容,伸出一双枯瘦干硬的手抓住了他的胳膊,说:“走,咱们上去吧,别让大家等急了。” 杨宇身不由己地被他拉住,感觉到在老仆人满脸的皱纹中,一双眼睛闪着异样的光。 扶着杨宇走上楼梯,回到餐桌旁,老仆殷勤周到地为每个人倒上红茶,然后拿着一把餐刀,手法精准好似拿着手术刀一般将蜂蜜蛋糕极其均匀地切开,一一分到每人面前的骨磁碟里:“请慢用。” 周铮细细品完最后一口蛋糕,看了看三位食不甘味的客人,笑道:“看来今天下午大家走的山路太多,都累了。那就该好好休息,我带你们去客房吧。” 小楼有三层,每层都有一间客房。 杨宇迫不及待选了离地下储藏室最远的三楼。 郑舞打定主意不要和满浴缸蚂蝗同层的一楼,这倒好解决,因为薛翔愿意住在一楼,于是她住进了二楼的客房。 “山里没什么电视娱乐,手机信号也几乎没有,大家就洗洗睡吧。”周铮笑眯眯道,忽然想起什么:“跟你们说啊,山里怪路纵横,白天没有我的地图都特容易迷路,更别提晚上了。所以如果你们有谁实在睡不着,与其想自己出去走走散闷,不如来找我下下棋。” 10,今天晚上,郑舞发现自己久久坐着的那张居高临下的宝座好像消失了,周铮也仿佛收起从前单膝跪地的骑士姿态,慢慢站起来了。 自己的确像蚂蝗一样只顾无情地吸着周铮的血,这是事实,但郑舞从来不愿去想,或者说是懒得去想。 他那句只有人肉没吃过的话一遍遍在她脑子里响着。 她喝他的血,他吃她的肉,也是“公平合理”。 郑舞刚刚一进客房就想锁门,但是赫然发现门上没有安锁,也就是说,周铮想进来,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而刚才隐约传来的两声诡异凄厉的喊叫,更让她毛骨悚然! 郑舞又检查了所有的窗户,还好都能从里面关上,进到浴室看看,里面也一切正常。她一边看着浴室镜子里自己那张惨白的脸,一边感到嘴里有些腥甜。 只要自己一紧张不安,牙龈就会敏感地出血,她朝水池里连吐了几口唾沫,果然是红红的,她不安地打开水龙头冲掉后,给自己打气:现在不是紧张害怕的时候!得想办法把门堵上! 这个令人抓狂的诡异夜晚,郑舞只想把心思莫测的周铮挡在门外。 只要等到明天天亮,自己放下姿态去找周铮,扑到他怀里,那时,她不信他真能对她铁石心肠。 而自己一旦离开这荒山……郑舞冲着浴室镜子狠狠切齿:周铮,你给我等着!!! 回到房间,郑舞开始行动,先要把床拉开抵着门,然后再把床头柜座椅这些家具搬到床上去增加分量。 人的求生欲望是很强的,这种欲望之下激发的力量也是超常的,她手脚并用,竟然真的把所有家具都堆在了门口。 当做完这一切,她浑身无力地靠着床板瘫坐到地上,郑舞看到自己的膝盖蹭破了,胳膊也被铁制坐椅划伤了,柔嫩的双手更是处处渗血,她觉得自己大概把这辈子的力气活儿在今晚都干完了。 她喘着气,看着这间别人进不来的房间,按着胸口,想抚慰一下狂跳的心,正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下时,却看到了不敢相信却实实在在出现的东西——蚂蝗。 蠕动着的蚂蝗不断从在浴室门口出现,并目标明确地朝她的方向涌动,她大骇之下还没有忘记自己住在二楼,蚂蝗的出现难道是自己极度疲惫之下的幻觉?! 郑舞挣扎着最后一丝力气跌跌撞撞地走到浴室门口,这才发现数不清的蚂蝗正从水池那里不断地涌现——刚才那几口被她冲下去的带血唾液让楼下饥饿已久感觉无比灵敏的蚂蝗顺着水管急急行动起来…… 绝望惊恐的她看到线条优美,肌肉匀称,皮肤光滑有弹性的双腿已经爬上了蠕蠕乱动的蚂蝗,它们的头正一个接一个地扎进皮肤下的血管,享受着腥甜美味,她顾不上恶心作呕,双手乱动地去拔,但很快双手就被蚂蝗密密麻麻地叮满了,后面还有更多迫不及待饥饿贪婪的吸血虫灾难一般潮涌过来…… 周铮房间里—— “这盘竟然是和棋。”周铮看着收拾棋盘的老仆笑道:“没想到。” 11,清晨,寒星隐去,日光出现。 主仆二人发现一楼和三楼的客房空空如也,至于二楼客房的房门,却怎么也推不开。绕到楼后,架上梯子,透过窗户看到了抵着门的所有家具和躺在地上的郑舞。还好她看不到自己死后的模样——血液吸光后的身体干瘪发皱,曾经花瓣一样柔嫩光滑的皮肤上密密麻麻布满了蚂蝗留下的吸盘,这些吸饱喝足的小吸血鬼们正满足地在尸体旁边休息,看上去已经完全变形的郑舞仿佛躺在一张蚂蝗地毯上。 老仆按照周铮吩咐,拿来工具敲碎一扇玻璃,伸手进去打开插销,然后两人从窗口跳进房间,周铮有些惊讶地问老仆:“怎么养在楼下浴缸里的蚂蝗会上来?” 老仆也不知道原因,摇摇头:“真的,我也想不到会这样。” “咱们想不到的事情多着呢,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像下棋那样一步步计划安排好。”周铮看了看窗外的艳阳天,仿佛看着一种不知名的力量,久久微笑着:“不过我想昨天的夜宴,三位朋友应该都觉得很精彩,那些与众不同的菜肴,可以挣大钱,可以写出精彩的评论,也可以稍加改变做出类似的东西来。我可是用心烹调,希望他们都能满意。” 老仆点点头:“是啊,我们可是精心准备的。而且那口大锅,我昨晚刚刚补好了……” ...
半夜行车 天黑以后,山路就格外不好走。魏明把着方向盘,丝毫不敢懈怠地睁大眼睛,盯着前方的道路,坐在他旁边的盛诚却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时不时地埋怨两句:“这鬼地方连个手机信号都没有,从一刻钟以前就这样了。” “山区本来信号就不好,等过了这座山就好了。”魏明已经不是第一次开车经过这里,所以熟门熟路地回答。 盛诚这才抬起头来看了看前方:“还有多久?” “以现在的速度,大概一个钟头吧。” 盛诚大声地叹了口气,无奈地把手机塞回了口袋里。 他俩是一家小建筑公司的员工,平时主要负责运输泥石土沙等材料到工地上。最近公司业务挺红火,在附近好几个县城都有工程在进行,结果邻县的项目急着赶工,忽然发现材料不够用,一个电话打回公司,老板立即命令魏明和盛诚连夜开卡车拉材料去救急。 虽说是邻县,中间却隔着一座大山,走省道就要绕个大圈子,未必能及时把货送到工地上,因此魏明才决定走山路,至少节省一半的时间。 玩不成手机,盛诚只有无聊地东张西望,忽然惊奇地指着半山腰道:“这么偏僻的地方怎么还有人住?你看,那不是一栋房子?” “胡扯吧?”魏明也好奇地瞥了一眼,黑暗中果然矗立着一栋高大的建筑,不像是山里人随便搭的休憩小屋,更像是一幢别墅,而且还亮着灯,说明真的有人住在里面。他也觉得有些纳闷,随口又道:“像是有钱人造的别墅……有钱人的想法就是怪,跟我们普通人不一样。” 盛诚有些羡慕地盯着那别墅,喃喃开口:“真气派,不知道里面是怎么装潢的,肯定都是高档货。” 魏明默不作声地继续开车,但他的心里也还在琢磨着那幢别墅。他记得自己一年多前经过的时候,还没在半山看到过它,也就是说,别墅是这一年间建起来的。自己所在公司虽说不大,老板在附近几个县里却都算吃得开,所以只要有工程就少不了落到他手上。现在这山里突然新建了一幢别墅,自己在公司里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回事,说明别墅的主人是从外地请的建筑公司。舍近而求远,在这荒山野岭里盖了幢别墅,这事怎么看都透着古怪。 他想得出神,冷不防前方一个人影猛地从路边蹿了出来,正拦在车前。魏明吓了一跳,本能地一脚把刹车踩到底,车轮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因为刹车的反冲力,仍然盯着别墅看的盛诚一头撞上了挡风玻璃,正在嚷嚷“你怎么开的车”,蓦地看见挡在车前的人,顿时张大嘴巴说不出话了。 一个女人,比电影明星还漂亮,身上竟然还穿着低胸露背的性感长裙,在黑压压的荒山背景中这么突然出现,立即让魏明和盛诚想起了老人们讲的那些怪诞传说里的狐妖艳鬼。 他们傻愣着不动,那女人却已经飞快地跑到了一侧的车门旁,用力捶了捶车窗,情急地叫道:“我老公不见了,求你们帮我找到他!” 失踪 三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山路上,盛诚悄悄碰了碰魏明胳膊,低声道:“这大半夜的往山里跑不好吧?而且,我们还要送货呢……” 魏明看看抱着双臂走在前面的女人,心里也有些犯嘀咕。 女人说她叫黄秀琴,跟老公一起来别墅度假,谁知她一转身就不见了老公,找遍整幢别墅,也没见到半个人影,想打电话求救时,才发现手机没信号、座机又不通,实在没办法,才跑到路上来拦车。 魏明本来提议让她搭车到邻县,在那里她可以向警方报案,再带她回别墅找老公。但黄秀琴却不同意,她担心老公遇到了什么突发的意外,等她明天找到警察再回来时就太迟了,坚持要魏明和盛诚陪她回去再仔细找找。 她的想法也在情理之中,所以魏明决定说服盛诚先跟她去别墅看看再说。谁知要到达那幢半山的别墅,竟然还不能开车,非得步行不可,这让他心里又多了些怪异的感觉。 幸好是和盛诚两个人遇上这种事,如果是他自己,魏明还真不一定有胆量跟这个突然冲出来的美艳女人一起上山,谁知道这背后是否像盛诚担心的那样,有什么陷阱存在呢? 心里虽这样想,魏明嘴上却还是说着安抚盛诚的话:“就去看一眼,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你不也想参观一下里面的装潢吗?” 这倒像是提醒了盛诚,他低声又道:“能有点儿实在的更好……” 听起来,他现在已经不怎么害怕了,反而因为想起了失踪者是个有钱人,而产生了新的念头。 魏明觉得人还没找到,盛诚这时候提起这些实在不妥,正想暗示他闭嘴,黄秀琴已经转过身来:“只要你们能帮我找到老公,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魏明急忙开口:“别误会,最要紧的还是找到你老公。” 不过有了她这句话,盛诚的劲头明显比刚才大多了,立即加快了脚步,转眼就追上了黄秀琴。 没过多久,他们来到了那幢半山别墅。别墅里灯火通明,餐厅摆好了一桌还没人动过的美味佳肴,两只高脚杯里盛满的香槟酒的气泡早已完全消失。 一切都表明黄秀琴和她的老公本来想共进一顿浪漫的晚餐,却不知因为什么而临时中止。 现场一切正常,没有任何争执打斗的痕迹,更看不出这里曾发生过什么意外。魏明摇了摇头,转身问道:“你为什么认定你老公失踪了?也许他只是到外面透气去了。” “他肯定没有出去!”黄秀琴大声道,“当时我正在摆餐桌,他说要去换件衣服,我亲眼看着他走进卧室的。”她伸手向门外一指。 魏明和盛诚同时望过去,从他们所站的餐桌旁的位置,能够从开着的餐厅门直接看到斜对面的另一个房间,如果那就是黄秀琴所说的卧室的话。 盛诚不禁畏缩了一下,有些犹豫地开口:“你的意思是……” 黄秀琴的声音颤抖了起来:“他没有再出来。我摆好餐桌倒好香槟,等了半天也没见他出来,敲门也没有人应,进去查看时,他已经不见了。” 敌意 从手机上显示的时间看,三人被困在这诡异的地下密室里已经超过三天了。经过头一天的烦躁不安、第二天的相互安慰后,现在魏明、盛诚、黄秀琴已经到了连说句话也嫌费力气的地步。 幸好还有黄秀琴从衣柜下面找到的几包饼干,第二天他们不死心又把房间搜索了一遍的时候,又在床边那个还没打开的行李箱里找到了几瓶水,这才支持到了现在。 但食物和水越来越少,三个人的心里都十分焦急。黄秀琴可能从没吃过这种苦头,第二天起就开始发烧,起初魏明还试图照顾她,但现在他自己都快撑不住了,也就顾不上再理她。 盛诚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忍不住打开自己的矿泉水瓶,贪婪地喝光了最后一滴,然后意犹未尽地叹了口气,愤怒地把空瓶向墙角一扔。 魏明看了他一眼:“别舔,越舔越干。” 盛诚却盯着倚在对面墙角的黄秀琴看,半晌才低声道:“我看,她恐怕不行了……她的水和食物还剩不少,不如……” 魏明立即打断了他:“胡扯!我们每人分到的水和食物都一样多,能撑多久就是多久,别打人家的主意。” 盛诚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黄秀琴紧紧攥在手里的半瓶水和几块饼干:“我们分了她的水和饼干,至少还能多撑个几天。否则,我们三个都撑不过明天。” 说着,他扶着墙慢慢站了起来,准备向黄秀琴走过去。黄秀琴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忽然醒了过来,警惕地盯着他,悄悄把水和食物向身后藏了藏。 魏明一把拉住了盛诚,因为用力过猛,虚弱的盛诚又没能站住脚,顿时被他拉得一屁股坐了下来。魏明向黄秀琴看了一眼,低声警告盛诚:“你省点力气,我绝对不会让你去抢她的水和食物。” “你这是想让我们三个死在一起!”盛诚愤怒地大叫一声,忽然把手伸进了口袋里,脸上的肌肉也扭曲了起来。 魏明的心猛地一跳。他知道盛诚随身总带着一把多用途的瑞士军刀,一起送货时还看见过他拿出来开罐头食品,现在到了生死关头,难道盛诚对自己也起了歹心? 他警惕地盯着盛诚,悄悄做好了防御的准备。虽然手上没有武器,但凭年轻时当过几年兵,盛诚也没这么容易把自己放倒。 不过盛诚最终还是没有从口袋里掏出任何东西,他若无其事地把手抽了出来,跟魏明坐开了些,向墙上一靠,就不吭声了。 魏明暗暗松了一口气。但他知道,这只是短暂的平静,不要说盛诚,就连自己也已经快把分到的水和食物消耗完。等到又渴又饿实在撑不下去的时候,他不知道求生的欲望会不会令自己良心泯灭,也跟盛诚一样开始打别人的主意,就像他曾经在哪本探险小说里看到过的,到了最后,人与人之间甚至会自相残杀,用同类的血肉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这么可怕的局面,魏明真不愿意亲身经历。 这天夜里,他始终不敢睡得太沉,不远处的盛诚稍有点动静,他就会警觉地睁大眼睛。次日一早,魏明趁盛诚和黄秀琴都没有注意,偷偷把身旁茶几上的烟灰缸藏进了口袋里。 既然盛诚有刀,那他也总该拿点什么以备不虞。 小小的密室里,开始被无形的紧张气氛和浓浓的敌意所笼罩。 第四天下午,盛诚终于忍不住了。他再次站起身,挑衅地看了魏明一眼,便向黄秀琴走去。 魏明紧张地摸摸口袋里的烟灰缸,也站了起来。 他一起身,盛诚就停下了脚步,转身警惕地面对着他,魏明看见他的右手又伸进了口袋里。 魏明想说点什么来缓和一下气氛,但看着盛诚凶狠的野兽般的眼神,他忽然意识到再说什么都是白搭。干渴和饥饿已经激起了他们身体里最原始的动物本能,为了生存下去,他们都不惜做任何可怕的事情。 剑拔弩张,房间里的某处却忽然响起一阵“轧轧”声,一面墙壁向两边分开,现出了一个出口,魏明和盛诚都惊呆了,连一直半睡半醒的黄秀琴也睁开了眼睛。 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走进房间,看上去正符合黄秀琴所描述的王富贵。他微笑着看看房间里的三个人,轻轻鼓了鼓掌:“恭喜三位,你们都通过了我的人性考验。你们让我相信,这个世界并没有坏到底,善良的人还是存在着的。” 魏明摸不着头脑。 王富贵转向黄秀琴:“我故意在你面前失踪,就是想看看你会不会丢下我一走了之。结果很让我满意,你肯在半夜独自走下山带人来找我,谁说婊子无情?我看我在你身上花的钱,值!” 他又转向魏明和盛诚:“还有你们俩,深更半夜遇上这么一个美女,竟然没有起歪念,反而还肯跟她一起上山来找我,佩服!”老头儿跷起了大拇指,接着道,“然后我故意把你们困在这密室里,就是想看看你们这三个本性善良的人,真到了生死边缘的时候,是不是还能坚持做好人?这也是我退休以后一直想研究清楚的一个课题,人性究竟本善还是本恶?结果,你们的答案很让我满意……” 不知为什么,魏明忽然觉得有股无名火直向脑门上冲。自己无缘无故被困了好几天,在死亡的边缘挣扎,竟然只不过是给这个有钱老头儿当退休后的消遣品? 没等他说话,盛诚已咬着牙开了口:“这么说,我们都是你的实验品?” 王富贵笑笑,从口袋里掏出几叠崭新的百元钞票:“放心,我会给你们每人一大笔钱作为补偿……” “老子的精神损失,你的臭钱补偿得了吗?”蓦地,盛诚一声大吼,整个人向前一跳,手中的瑞士军刀已经深深插进了王富贵的腹部。 魏明想拉时已经太迟。王富贵喘着粗气、瞪大眼睛倒在了血泊中,一脸诧异的表情,无数纸钞从他手中散落下来,铺了一地。 恐怕他至死都没能明白,人性无法随便考验。即使本性善良,经过一番变态的折磨,也难免会崩坏。环境可以令人善,更可以令人恶。金钱,并不能弥补所失去的一切。 魏明有些后怕地看着王富贵的尸体,心里清楚,只差一点儿,自己就会像盛诚一样被逼疯,做出会后悔一辈子的事情来。幸好,自己还没被逼到极限。 ...
此刻艳阳高照,晴空万里,蓝色的天空像幕布一般蓝的令人心旷神怡。而位于山脚下的张力此刻心情却有些郁闷了,多年没回家,万万没想到家乡的路因为台风天导致毁坏,此刻自己必须要翻过一座大山,才能进入家乡。他本打算打扮的稍微光亮一些回家,好堵住老家附近的妇人的嘴,却不料想,这件刚买几天的深色西装,此刻闷得他汗流浃背。张力仔细想想,自己小时候也有过翻过这座大山的经历,那时候是因为随父亲外出到县城买药,两个人在山里走了一天一夜才走出来,还在山中一个小茅屋住了一夜,被蚊子吵翻了天。现在想想还是有些后怕,可此刻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了,只得自己硬鼓起几分胆气,走入山中。 方一进入山中,四周的空气顿时冷却了下来,树木的清香味令张力忘记了路途的奔劳,似乎能够在这样的时分走走也是不错的经历,这样想来,张力心情也好了很多。乡下人对于山很是敬畏,不出多远,便可以看到村民们建立的一个个小小的庙宇,有的甚至还放这水果呢,显然是刚放上去不久的。张力也记得小时候走过这些山路的时候,因为贪吃想拿庙里的一个苹果,结果被父亲狠狠骂了一顿。所以此刻虽然很是口渴,但张力也并没有起任何歹心,拧开放在背包里的矿泉水,咕噜噜的狠狠灌了两口,打起精神继续上路了。 张力依旧在走着,四周的景色也是换了又换,前段路两边都是李树,此刻两边又都是荔枝树了,抬头望了望树梢,因为不是果树成熟的季节,只能看到被太阳照射下的树影发出深邃的光。然距离到家的路却依旧遥遥无期。穿过树梢猛地吹来了一股强风,刮得树枝东倒西歪,也令张力差点跌倒在地。待到风过去后,张力才起身整理了一下衣物,一脸惶恐的用手梳理了头发,一阵心悸。说不上是不是错觉,他方才好像在那阵风里边闻到了一些动物的腐烂味,可又想了想,山里边栖息着这么多的小动物,有生就有死,有味道也是正常。也没有多想,继续往前方走去。 在山里边对于时间没有什么明确的概念,只能透过被树叶切割过的天空推测着此刻的时间。张力感觉双脚发麻,似乎走了很长的路了,抬起头只见天空已经有些暗下来了,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此刻已经六点多了。夜晚的山路对于体力和胆量都是一场巨大的考验,张力并不敢冒险,便开始寻找起四周有没有什么可以寄宿的场所。张力运气不错,没走几步路,便在一棵荔枝树下找到了一间茅屋。 推开门,里边虽然布满了交错的蜘蛛网,但还算整洁,想来前段时间应该有人来过这里。张力在树下找了些树枝和树叶生了火,透过火光心里也安定了许多。翻开背包吃了两个面包,喝了半瓶水,枕着衣服便不自觉睡了过去。 一阵脚步声在耳边传来,踩在树枝上发出清脆的树枝断裂声,张力一阵警惕,醒了过来。看了看时间,此刻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心想会是什么野兽吗? 张力捡起地上的一根树枝,小心地走到门边。屏住呼吸的听着屋外发出的声音,空气都仿佛瞬间凝结了。 “唔……”一个女人的啜泣声幽幽传了出来,随着是不断靠近的脚步声。 三更半夜的会有女人跑来这里哭吗?是什么脏东西吗?又或者仅仅是有人想不开了? 张力的脑里瞬间闹开了锅,无数的念头蜂拥而至。他鼓起勇气吼了一句:“外面有人在吗?” 紧随而来的是漫长的沉默,就连脚步声都瞬间没有了,整个世界都瞬间变得安静了下来。就在张力想要松一口气的时候,“哈哈”一声小孩的笑声猛地传了出来,仿佛近在耳边。张力吓了一跳,脸上顿时白了一大片。小孩的笑声不断在屋外回响着,并且用手拍打着门。 “啪啪!哈哈哈!”这些声音在屋外回响着。张力用手摸了一下门,只见门还在不断的抖动着。是真的有人在拍打着门,并不是自己奇怪的幻觉。 “啪啪”的拍打声也在屋子的屋子的西方传了出来,张力背靠着不断抖动的门,心里感到不可思议,难道屋外的人不止一个人? “啪啪”,东面的方向和北面的方向也传了的拍打声,并且变得越来越密集了起来。像密集的鼓点咚咚咚地响个不停,搞得人心烦意乱。 张力缩成一团双手堵住耳朵,但是那令人心烦意乱的笑声和拍打声却依旧没有丝毫减弱。张力闭上眼睛,恐惧感和逃离这里的想法猛地充斥在脑中,令人意外的是,在心烦意乱之后,愤怒随之提上心头。 “吵什么啊!都给我滚开!”张力奋力怒吼着,声音都有了一些颤抖了起来。 然而屋外并没有给他任何回应,依旧是笑着,拍打着! “好!好!你们想玩是不是!我陪你们玩!”张力此刻竟然怒极反笑了起来,嘴角扬起一丝奇怪的弧度,双手紧紧握住手里握着的树枝。 “啪!”地一声巨响,张力奋力摔开了门,屋里的柴火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第二天一大早,明媚的朝阳早早就照在了张力的眼睛上,张力微微张开了眼睛,一股晕眩感瞬间袭来。他慢慢起身摇了摇脑袋,只感觉大脑昏沉沉的,身上没有一点力气。张力又闭上了眼睛,索性直接躺了下来。心里想到,发生什么事了,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记得我是要回家去的,汽车开在路上摇摇晃晃,接着司机说前面的路被封了,要我们自己提着行李下车,然后……我下车了。之后,我扛着背包走路回家,而要回家,就必须翻过一座……山! 张力猛地张开了眼,一屁股坐了起来。他想起来了,他因为回家必须翻过一座山,之后自己夜深在山里的茅屋借宿一宿。半夜时分自己被奇怪的脚步声吵醒,之后是小孩的笑声和拍门声。 我记得我最后开门冲了出去呢,这些难道都只是一个梦吗? 不……这不是一个梦!这是真的! 张力突然开始抽泣了起来,随后眼泪夺眶而出,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肚子,只见那里布满了许多小孩的手的抓痕,并且肚子已经破开,肠子流了一地,地上流淌的血水中隐隐能看到小孩的脚印。 张力无力的倒了下去,此刻看了一眼透过树影照射下来的阳光,他竟然觉得,很美! ...
1.初进马家庄 古驰是个年轻的另类画家,其作品以灵异、恐怖和诡谲著称。清明前夕,他只身来到女友的故乡马家庄,准备在这里居住一段时间,潜心创作。他和女友事先约法三章,作画期间,相互不通任何往来。 马家庄是一个自然行政村,紧邻城郊,自然气息浓郁。这里属丘陵地带,还有一条与长江相连接的内陆河流——响水河环绕,使得其地理环境显现出与众不同的特征。10年前,马家庄是当地著名的农家乐度假村,被称为城市后花园。然而,如今马家庄的商业活动早已变得萧条冷清,那些饭庄、酒店、歌吧全都消逝得无影无踪。建筑风格独树一帜的村街,也因房屋年久失修,墙皮脱落,庭院破旧,看上去一派颓败景象。为啥?缘于马家庄曾发生过几桩怪诞事件。 先说第一桩。有个城里游客,在一家原生态野味菜馆吃过午饭后,未走出马家庄就双目呆滞,浑身惊厥,神思恍惚,后来变得癔癔症症,成了个痴呆患者。 接着发生第二桩。村里有个开酒吧的男子,夜晚去山坡边的菜园子挖蔬菜,不知咋的,竟一路从菜畦跑回来,还大声狂喊,说看到无头人了。他一边叫,一边将簸箕的红根菜沿路撒掉,至今仍神志不清,讲话疯疯癫癫的。还有第三桩、第四桩…… 反正,自此以后,再也没有城市人来这里度假观光,刚刚发展得有些起色的农家乐,也便因此烟熄火熄了。头脑活络、有门路的村民大都进城经商,那些老弱病残者,仍守着几亩薄地蹉跎岁月,日子清苦。 关于马家庄的奇谈怪论,古驰是听女友介绍的。尽管如此,马家庄还是马家庄,独特的乡土气息与自然风景依旧。加之那些曾经发生过的诡异逸事,正好满足古驰对另类艺术创作风格的需求,刺激绘画灵感。 古驰从省城直接赶到马家庄,依照女友事先指点,很容易找到她家空置的一幢房屋。那是个用篱笆围成的院落,3间高大的平房后面,还有一排矮屋子。10年前,女友的父母就在自家经营锅巴饭厅,很是赚了一把。除供给闺女念完高中大学,他们还在城里购买门面,继续经营锅巴饭厅,生意越做越红火。 篱笆墙上爬满青藤,庭院内氤氲着宁谧气息。院门上一把锈得发黑的大锁,看得出很有些年头了。古驰摸了摸大铁锁,冰凉冰凉的感觉直透心底,但锁孔磨得光亮。堂屋十分宽敞,墙角放有一张仿红木抽屉桌子,样式挺打眼,上面盖的塑料布落满灰尘,看上去很久没人动用过。 在堂屋稍作休息,他就进了最里面的一间大房屋,看房间收拾得整洁干净,心里不禁一喜。上周,他曾向女友透露要来她老家马家庄安静创作的信息,女友一定早早地告知了家人,请人事先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丢下旅行包,他就背着画具出去了。马家庄并不大,丘陵地貌特征亦不明显,但这里的乡土景致、古朴民建,都令他萌生创作的冲动和灵感,比曾经到过的那些古镇名村还要给力。他在附近没有溜达多远,就发现一处奇特景观:山坡下,一棵老槐树周围,错落有致的梨树盛开着雪白梨花,看上去就像画在坡面上的一幅画卷,煞是迷人! 他欣喜若狂地走至老槐树跟前,仔细观赏一番,然后找准一个角度,支起画架,对着老槐树施以丹青…… 2.噩耗 在这远离都市的原野村庄写生感觉真妙! 返回途中,古驰思考着怎样给这第一幅作品起个恰到好处的名字。突然,他听到一声痛苦而恐怖的哀嚎。仅仅只有一声,那声音撕心裂肺。他猛一怔,忙打住脚,往周围睃巡一圈,只见到处炊烟袅袅,暮色霭霭,一派安宁祥和景象,貌似没啥异样,他以为是自己因旅途疲惫而产生了幻听,就兀自回到了住处。 天色陡然黯淡下来,屋顶上乌云流淌,一场暴雨即将来临。此刻,古驰刚开始吃晚餐,就着散装卤花生米,自斟自饮从城里带来的低度小曲。或许是酒精激发了灵感,脑海清晰地蹦出 “邪树生花”4个字。他正得意给这幅画作想了个异端的名字时,忽地听到不远处传来凄婉的哭喊声,此时外面又刮起大风,整个村子都沉浸于一片悲戚之中…… 作为暂居者,古驰当然不会关心村庄的喜怒哀乐。晚餐结束,他欣然在画作旁题下 “邪树生花”,正思考应该怎样进一步 “精雕细刻”这幅写生画时,大门外传来急促敲门声。 古驰愣怔片刻,暗自思忖,谁会知道自己来到这里? “小古伢子,快、快开门,我是——” 他赶紧从里间的屋子走出来,打开院落大门。门外站着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对方定定地看了古驰几秒钟,甩出几句硬邦邦的话:“我是你女友的大叔马开春,算是你叔岳父。你晓得啵,刚才村子里死了一个人……” 古驰急忙握住对方的手摇了摇,亲热地叫了声 “大叔”,道:“您好啊大叔,她曾向我提及过您这长辈。我知道,您是马家庄的治保主任,群众基础好,地位高,晚辈这次来马家庄写生作画,还得仰仗您多多关照!” 说着,二人走到堂屋。马开春看见堂屋桌上铺展着一幅画,不禁一惊,问道:“这是你来马家庄画的?” 望着对方疑惑的眼神,古驰 “嗯”了声,赞赏道:“大叔,马家庄真是个好地方,处处风景如画。” 马开春颇有几分愤慨,连连说 “晦气晦气”,正欲伸手抓起那幅画时,被古驰一把拦住,不解地问道:“大叔,到底怎么啦?” 对方指着画上的那棵老槐树,额上的沟壑更深了,双手颤抖,道:“那棵槐树好多年了,是棵邪树……她就是吊死在这、这棵树上,连脑壳都掉了……” 马开春告诉古驰,村子里有个长年在外打工的女孩儿,回到马家庄住了几天,傍晚时分,跑到鬼望坡下的老槐树上吊死了。 鬼望坡?古驰正想问马开春这个地名的来历时,才看清他身后还紧跟着一个老头。老头佝偻着腰身,一只手掩着鼻子嘴巴,还是轻咳出声。马开春把他推到古驰面前。 “你是城里来的文化人,俺孙女吊死在老槐树上,请你帮忙写个生平简历,好在她下葬时烧过去。”老头顿了顿,上下打量古驰一会儿,又看了看桌上的画,瞪大眼睛,“你是个画匠?那就更好了,还得请你帮俺孙女画个镇魂符,和生平一并烧给她……”言毕,老头忍不住轻轻呜咽几声。 没等古驰应承,佝偻老头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讲述起来—— 俺家孙女叫马小姝,今年26岁,职校肄业。从小在响水河边长大,直到千禧年某个夜晚,她的灵魂脱离身体,跑到别的地方去了。那天晚上,马家庄在老槐树附近一块空地举行大型篝火迎宾活动。待活动结束,城里客人散尽,村里人开始收拾残局时,大概11点以后,马小姝的母亲忽然从山坡上跑下来,疯疯癫癫地喘着粗气,双腿一软,跌倒在地。只见她披头散发、浑身沾血,手往山里面指着,说了几句没人听得懂的话就咽气了。马小姝闻讯从家中赶过来,只瞧了她娘一眼,便晕死过去,还说了几天胡话。后来,她再没有上学了,出去打工了,还杳无音信。前几天,马小姝突然回到马家庄,对家里人说,10年前,她就魂体分离,而现在早已活腻了,要让自己的灵魂和肉身合为一体…… 马开春嚅动了几下嘴巴,补充一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村子有人把那地方叫鬼望坡,平日里更是少有人独自前往。” 古驰听得毛骨悚然,手中握着的笔差点滑落,连忙转头望向马开春,探问道:“大叔,这、这事儿……” 马开春反剪的双手移到胸前,轻叹一口气,道:“小姝是个苦命女伢子。还算马家庄风水好,不然,10年前那个夜晚,她的肉身和魂魄就会一并死亡,跟随她娘一道进地狱修炼去了。马小姝这次回家吊死是灵魂附体,不得久留,明天大清早就要送到县城火葬。你赶紧写好她的生平,画好她的镇魂符。” 这差事不容古驰推辞。虽说他不甚懂得何为镇魂符,但他在一些地摊书上看到过什么镇魂符、还魂符之类的图案,也便煞有介事地画了一张镇魂符,还学着道士模样,将尘指搁在左肘上念念有词一番…… 4.响水河 别人的村庄,事不关己。第二天上午,古驰出门写生时太阳已老高。他这次要去作画的地方,是马家庄久负盛名的古三国战场旧址。 相传,关羽镇守荆州时,率兵北攻樊城途中,就在此地与曹军交锋。这场战斗,关羽水淹七军,擒于禁,斩庞德,大获全胜。关羽喜不自胜,顾不得休整,便骑着他心爱的赤兔马在那片土地上跑了一圈,并给此地赐名 “马家庄”。当地百姓曾在马家庄修筑过一座关帝庙,后来在大运动中被拆掉了。如今的古战场只是一块山洼地,10年前农家乐红火时,这里建了个游人跑马场。眼下的跑马场早已面目全非,荒无人烟。不过,此处留有传说中关羽拴过马的一块巨石。这块被称之为 “拴马石”的巨石,倒有几分像一匹奔腾的骏马…… 那炼狱般的战场,血光冲天,风吹不散,血魂似乎仍在上空悠悠荡荡……他从那些历史的印迹中找到创作灵感,让自己在神思中穿越三国之路,灵感大发,很快就在现场完成了一幅写生作品。 返回住处,古驰坐在庭院里,聚精会神加工润色画作,背后忽然响起脚步声。马开春径直打开院门,行色匆匆赶了过来。 “又出大事了!”马开春树桩似的站在古驰身旁,看到画架上的跑马场,双眼睁得牛眼大,颤着手指了指上面那个栩栩如生的拴马石,神情黯然,幽幽道,“这、这地方,发生命案了……” 古驰一怔忡,搁下画笔和颜料,看了看马开春,又看了看画作,莫明其妙:“什么,您是说跑马场死了人?” 马开春点点头,说有个在跑马场附近菜畦翻地的人,先是听到一声毛骨悚然的惨叫,等他爬上山坡循声望过去,只见一名高个男子正扛着一具用芦苇席裹着的尸体,朝响水河方向疾步走去。他还清楚地看到,芦席外面露出两只白白的光脚…… 古驰问道:“开春大叔,您去跑马场看过了?” “我这才从跑马场赶过来。那个拴马石上,还有一滩尚未完全干涸的血。看来,那个杀人凶手连尸体也一并抛进了响水河。” “报警了吗?” 马开春直摇头,凑上前,轻嘘一口气,道:“如今留在马家庄的村民,大多数是老弱病残。我就想着折回来叫上你,我们先一道去响水河边察看现场,到时候,才好向警察提供更加准确的案情报告。” 二人来到跑马场,拴马石石壁上果真有一大块血迹,像泼上去的一样,恐怖吓人。古驰捡了根树枝拨弄几下,但血液早已凝固。从血迹流向看,遇害者可能是撞在石头上而致命。 跑马场与响水河隔着一片桃树林。这片桃树当时是作为观赏林栽植的,10年过去,因无人看管,也没人稀罕几个桃子卖钱,桃树也就胡乱生长着。他们在桃树林找到几处零星血迹,应该是凶手转移尸体时留下的。刚转过一个坡坎,就看到有个人正蹲在地上朝响水河方向磕头作揖。古驰呆愣稍许,不禁把那人多看了几眼,似乎有点面熟。 马开春说那个人是马疯子,10年前就疯了。原来,他就是当年某个夜晚,看到无头人后疯掉的那个开酒吧的男子。古驰禁不住感慨他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如果不是被吓疯了,他现在或许也能像马家庄其他人一样,在城里做生意,说不准还成为了大老板。 响水河是连通长江的一条内河。他们沿河流往下游走了一截,发现一只布鞋,鞋帮上沾有血迹。那鞋子很平常,马开春脚上就穿着这种普通的布鞋。 “不是说,那芦苇席卷着的尸体光着一双脚。难道这只鞋子,就是从尸体上脱落下来的?那么,还有另一只呢?”望着河水,古驰像个侦探,皱眉思考着这个充满血腥的问题。 马开春在丢鞋的地方蹲下来,一步一步移向河边,最后直起腰,满有把握道:“凶手应该就是从这里将尸体抛向河里的。” 古驰跟着走到水边,自言自语:“这河不大,流速也不快,那具尸体应该就沉在这附近的水里。” 马开春及时纠正道:“你错了,这是响水河,与其他内河有所不同。响水河很深,河里还有暗沟,涨水季节,河水就会哗哗直响,响水河也因此而得名。如果找不到尸体也并不奇怪,因为尸体可能被卷进了暗沟。” “那么,裹尸体的芦苇席,应该不会卷进暗沟吧?” “走,我们往下游去寻找看看。” 眼下这季节,河床很浅。河水默默流淌,泛着青光,看上去,透出几分诡异与神秘,令古驰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没走多远,他们果真在河里看到一张破旧的芦苇席,被一根树木挂住了。那些荡在水中的芦苇须,活像一根根求生的手指。 马开春找来一根竹竿,将那张芦苇席拉到岸上。 古驰往后退了几步,若有所思道:“看来,凶手就是本地人了。他利用响水河里的暗沟,毁尸灭迹,可谓聪明绝顶。” 这话似乎让马开春生气了。“虽说马家庄曾发生过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这里自古民风淳朴。”他轻咳一声,斜睨古驰一眼,提高嗓门,用手往河面上划拉几下子,胸有成竹,“我老马在这里当了多年治保主任,自有法子查出凶手。” 而古驰脑海里浮映着那些血迹,每处血迹就是一个细节,将那些血迹拼凑起来,就能够讲述一个完整的犯罪故事…… 5. 疯子的恶作剧 白天写生,晚上作画。又是一个无月之夜,古驰依旧开着卧室玻璃窗,呼吸村庄的新鲜空气,但窗外夜空下寂静黝黑的树木,令他心存恐惧,甚至担心树上会突然悬吊一个留有长发的女人头颅,害怕有人肩扛一具赤脚尸体从窗前走过……他一边作画,还时不时朝窗外瞟上一眼,仿佛和什么人做一个阴森恐怖的迷藏游戏。 夜深了,画也作完了。古驰冲了杯咖啡提神,就在他折回画架前的一瞬间,眼角余光看到窗外有个人影幽灵般闪过。他顿觉脊背一片凉意,身上的鸡皮疙瘩也爬了出来。怎么,难道真有鬼魅现身?他走到窗前,往外面瞧了瞧,夜幕下的院落,只有树木和青藤。 他再次坐定,集中精力给画作做了一些修补性的工作,习惯性地摇摇脖颈,抬头望了眼窗外,不禁一怔:一颗倒挂的人头,张着大嘴,流着鼻涕,两颗眼珠子鼓得快要蹦出来,正对他怪声怪气狰狞地笑着。他走上前,用手机屏光照过去,看到村里那个马疯子爬在树上,倒立着一张脏兮兮的脸,对着窗子傻笑。 “马疯子,你真是疯得可以,倒挂在这里吓唬我,呸!”古驰没好气地责骂他一句,“啪”地关上窗户,拉好窗帘。 马疯子晚上没事,转悠村街时,看到有扇窗子亮着灯光,才翻进院子玩恶作剧……古驰一边这样猜想,一边收拾工具。然而,他非但没有赶走马疯子,反而招惹马疯子在窗外叽里呱啦地不知说些什么。 古驰有意关掉电灯,凑近窗边,想听他到底说些什么。从那些反反复复含糊不清的话语中,古驰大致明白了他所要表达的意思,原来他在骂古驰是马家庄的克星,在哪儿画画,哪儿就有血案,要赶他远离这里,让村庄得以安宁……难怪自己走在村街上,好多人都拿异样的眼光打量他。原来,马家庄的居民已把他当作怪物,是个给村庄带来灾难的克星! 几次都碰上了这个疯子,他觉得事情有点蹊跷,想立即拉开窗子,问其究竟。可对方是个大疯子,能与他争辩清楚吗? 怎么可能,我去作画的地方,之后就会发生血案……古驰迷惑不解,回到座位,在脑子里细细梳理了一番。马疯子说的没错,到现在为止,他已在两个地方写生,而这两个地方都发生过血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他写生的地方与血案仅仅只是一种巧合,要么是鬼望坡、跑马场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因为自己的到来,凶手便直接利用他,在那两个地方实施杀人计划……想着想着,他不禁感到后背发凉。 他是个专攻诡异题材的年轻画家,这正合乎他的创作素材。因喝了咖啡,加之刚才马疯子的打扰,他睡意顿失,决定再作一幅画。可此时,电灯拨不亮了,屋子漆黑一团。拉开窗帘,马疯子早已离开,但外面依然没有一丝亮光,村子里好像都停电了。 走出卧房,他用手机屏幕光照明,在堂屋寻找蜡烛。随手拉开墙角抽屉桌中间的那格,里面是几本过期杂志,没有蜡烛。屉子边空隙间有一张泛黄的纸条,他好奇地拿出来看了眼,纸条明显被撕掉了一截,上面留有一行娟秀小楷:或许不该来马家庄,这里有太多无法释怀的…… 看得出,纸条是裁下的半边烟盒纸,看上去已放置屉子很长时间。无法释怀的是什么呢?古驰手里捏着纸条,猜测着被撕去的内容。然而,这句没头没脑的半截子话又是啥意思,是谁留下的,难道这间屋子也曾居住过其他外来人? 没电,画是画不成了。这一夜,他和衣而卧。 6. 见证预言 写生回来,路经村街小卖部,古驰特地购了些食品和一瓶烧酒。 接待他的店主是位漂亮大姐,穿着某品牌味精厂的罩衣,高额大脸,一双眼睛生得溜溜圆圆。古驰付了两盒方便面的钱,可女店主说仓库钥匙在老公手里,现在货架上只有一盒方便面,要么退钱,要么明天来拿。古驰说自己就住在村街,明天来拿好了。 女店主忽然露出怪怪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古驰一番,两只大眼珠翻白,恶恶地问道:“你是开春哥哥家的客人,还要在马家庄住多久?”她狠狠横了古驰一眼,凶悍表情活像一只母老虎。 但古驰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敌意,只是点头,蹙眉想了下,回答:“不会太久吧,等把村庄转个遍就离开。” 不料,女店主却鼻子一哼,顿地瞪大双眼,提高嗓门道:“我看,你是想把马家庄画个遍吧?嗨,有些事情恐怕就不由得你了!”言毕,她往货架里面挤了进去。 古驰不知女店主是啥意思,也懒得和她理论,只是在心里觉得奇怪,马家庄为何不欢迎他,碰到的人都似乎对他怀有敌意,俨然把他当成一个入侵者。 回到屋子,古驰稍作休憩,乔装打扮一番,然后从院子后面一个侧门悄悄溜了出去。他要去刚才写生过的地方,验证 “在哪儿画画,哪儿就有血案”是否真实。 这次,古驰在响水河边一个高坡上画了马家庄全景,对准的角度是那条村街。画出的作品还算满意,可他心里隐隐感到了几分害怕。那个高坡上,到底会不会滋生血案,是否会印证马疯子的预言? 据说,以前关帝庙就建在那个高坡上。这里农家乐红火时,村集体出资在山顶刻了块 “关帝庙旧址”的石碑,还修筑一个简易纪念亭。因为长期没有人看管维修,那个亭子已经破旧。现在看上去,山顶只有稀稀拉拉几棵树,根本没有多少遮掩。 正在看响水河时,突然听到前面山坡上传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仅一声就戛然而止。他不禁心里一凛。难道真要应验那个疯子的预言?那声音传出后,山顶却不见人影……他急忙停下来,坚信山顶上还会继续发生点什么。恰好不远处有截废弃院墙,他躬身几大步跑过去躲在了院墙边。喘息稍定,正目不转睛地注视山顶上有无变化时,身后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回头一瞧,他惊愕得汗毛都倒立了,全身不停地打寒颤,原来他看见有一只脏兮兮的大手,正从草丛里慢慢伸了出来。 “谁!”他屏气凝神,倏地惊呼一声。但没等他回过神来,脚下一滑,就被那只大手拉了下去…… 原来这里面是条死沟,以前村民用于灌溉的渠道,由于周围长满了荒草,10多年过去,这条渠道早已成为一条狭长的枯壕沟。古驰被里面的杂草蒙了一脸,等他好不容易睁开眼睛,适应里面的环境,再定睛一看,拉他下来的那只手早已不见踪影。从刚才周围的声音分辨得出,一定是那个人故意把他拖进这条沟里的。可他究竟是谁,出于什么目的,此时为何又逃之夭夭……古驰百思不得其解,恨当时没能及时抓住那家伙。 等他爬出壕沟,走到外面,就看到山顶上有个人已爬到亭子上面,身子趴着檐沿,双手正撬动着琉璃瓦,貌似寻找什么东西。不一会儿,山上竟发出 “嘭”的一声巨响,亭子轰然倒塌,山顶腾起浓浓的烟尘。这一声巨响,料想整个马家庄都听到了。 村子里立即有男男女女朝这边跑过来。古驰跟着他们爬到山顶,浓厚的硫磺气味直呛咽喉,想必刚才是炸药的爆炸声。只见马开春倒在地上,浑身乌烟瘴气,脸上的鲜血粘连着砂土。刚才看到的那个爬到亭子顶上拨弄琉璃瓦的人即是马开春。是谁将炸药埋在亭子柱子里,趁马开春爬上亭子之时引爆炸药毁了这个亭子?大伙儿七手八脚地抬起马开春时,才发现村里的马疯子也站在旁边,正傻乎乎地看着马开春,一副惊魂未定的神情。 爆炸的前因后果似乎显而易见。古驰扫了两眼马疯子,神色顿时凝重起来…… 10. 最后的秘密 这个女人叫小丽。她的哭喊声惊醒了村街住户。随后,马开春、佝偻老头都披着衣服赶了过来。 马开春找来电线,把堂屋和躺有尸体的那间空房一并搭上电灯。凶案现场通体明亮,死者是村街杂货店老板马立新,40来岁,双手捂着胸口趴在地上。从其伤口来看,是被人一刀刺进心脏毙命。这间空屋子,乍看像个相对封闭的密室,谁会在这里手刃马立新?马开春板起铁青的脸,看看小丽,又看看古驰,始终未发一言。 佝偻老头保持着冷静,问古驰:“这阴雨天,你没出门,呆在院子里画画?” 古驰明白,面前的几位马家庄人会往下继续推理出什么。此刻,他没有胆量回答这个问题。“哪儿画画,哪儿就会有命案”,马疯子的胡言乱语居然一语成谶,处处应验。他真不知这个荒芜的度假村到底怎么啦…… 小丽停止哭泣,掐住古驰的脖子,一边撕扯一边怒斥:“我姐夫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何狠心杀了他?” 这小丽原本和马疯子是夫妻。自从男人疯后,她就与姐夫马立新打得火热。前几年,她姐姐终于无法容忍,干脆吞服 “毒鼠强”一死百了。为避嫌,小丽并没有嫁给马立新,二人只是长期保持着那种暧昧关系。 古驰一时百口莫辩,这才想起手上还紧捏着那把铁剪。四周打量,屋子里挤进来好多乡亲,一双双怒目,恨不能将他生吞活剥。 他一脸委屈,又悲愤难平,问道:“开春大叔,您说我能杀马立新吗?这半夜三更的,小姨子来这装扮披毛鬼,姐夫翻窗入室遭遇杀害,只有他们两人心里清楚,究竟出于何种目的,想干什么勾当,现在反倒血口喷人。”接着,他还把自己当时在这间空房里看到的情景说了一遍,当即拿出手机表示要报警。 马开春舔了舔嘴唇,拦着古驰,又将小丽给拉扯开,然后稍作思忖,走过去一把推开那扇窗子,映出的灯光照亮一大片地方。佝偻老头夺过小丽的手电,朝外面的树林照射一通,突然看到有个人蜷缩着身子,衣袖沾有块块血迹,一动不动地蹲在树丫上,那一双血红的眼睛望着窗子,杀气腾腾。 佝偻老头摇了摇手电,照射着那棵树,问道:“马疯子,看你把谁给杀死了?” 小丽忽然扑到窗子边,朝外面望了望,破口大骂:“你这个该千刀万剐的疯子,马立新真是你杀的?” 马疯子并没有因屋子里的人多而惊慌,迎着灯光跳了下来,嘴里骂骂咧咧的:“在哪儿画画,哪儿就有血案,嘻嘻……”他没往窗内瞧一眼,转瞬便消失在黑夜里。 听说是马疯子杀死了马立新,屋子里有人议论着,那是一种报应,还说人类所有恶劣行为都是有前因后果的…… 马开春说话了,怏怏地慨叹道:“如果让警察抓走马疯子又能怎样?他毕竟不是一个正常人。” 是的,法律对他那类人不会有过于严苛的惩处,然而他所犯下的罪行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古驰满脑子糊涂,或许正如马疯子所言,自己真是马家庄的克星,于是决定提前离开这个有太多无法释怀的村庄。 马开春组织劳力将尸体运出院子时,天色已开始微微发亮。院子平静下来,古驰终于喘了口气,这才发现大门边站着佝偻老头。正疑惑他怎么没有离开时,老头做了个噤声动作,往古驰面前走过来,欠了欠身子,幽幽道:“马立新是替你死的,离开马家庄之前,你应该去吊唁他一下。” 古驰心里震惊不已,脑海忽地闪过一道亮光,原来是马疯子用屠刀前来见证他的预言,误打误撞杀死了马立新……可是,小丽和马立新来这里恐吓自己又出于何目的? 还是佝偻老人帮古驰解开了这个谜团:“他们不想让你在马家庄画画。因为,这里不需要外人打扰,更不需要宣传。” “这么说,老槐树上的人头、拴马石命案也都是马家庄人炮制的假相,赶我离开这里的恶作剧?”古驰若有所悟,但一时困惑难解,“可是,那晚我明明看到老槐树上挂着的是一颗人头啊?” “也不全是,马小姝并不是在老槐树上吊死的。” “她不是连脑袋都给吊得与身子分离了,怎么还不是吊死的呢?” 老头轻咳了几下,娓娓道来。 古驰进驻马家庄前两天,马小姝就死于一场车祸。因她是个孤儿,老爷爷强行将她的尸体运回马家庄安放。自从这里的农家乐倒闭后,10年来,马家庄就相对成为一片荒芜之地,少受外人打扰。见古驰是个画家,极有可能通过作品对外宣传马家庄。马开春坐不住了,决意将他尽快撵走,可他毕竟又是自己未出五服侄女的男朋友,只得采取恐吓方式,让他自愿离开。于是私下和佝偻老头他们商量,称马小姝吊死在他作画的地方,也便有了那颗悬挂在老槐树上的人头。 为了不让外人久留此地,马开春可谓费尽心机,制造一起起恐怖血腥事件恫吓古驰。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关帝纪念亭的爆炸,险些让他丢了命。不明真相的众乡亲都说马疯子杀死马立新是报应、是天意,而古驰认为,马疯子整天在村子转悠,应该是偷听到了马开春 “哪儿画画哪儿就有血案”这一密谋,可马疯子毕竟神志不清,一时陷进了这个魔鬼游戏,也便有了马疯子制造的几血腥事件渐次发生…… 真的不能在马家庄呆下去了! 尾声 古驰收拾行装时,在马立新被杀的那间空屋里,意外看见一把折断的洛阳铲,铲子上粘有一片烟盒纸,上面写着 “楚魂”二字。这块纸片分明就是堂屋抽屉中那张纸条被撕掉的一角,再仔细看看洛阳铲,古驰茅塞顿开。这里是古三国战场,楚国交通要塞,风水宝地,藏有楚王墓。那条四通八达的枯壕沟,想必就是通向楚墓的盗洞…… 联想到自己住进马家庄以来所发生的一连串怪事,古驰终于明白个中原由。留守这里的人煞费苦心掩盖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地下那些楚墓。 明天就是清明节了,那些回乡祭祖的人是不是……想到这些,他额头冒出细密汗珠,拿出手机,毫不迟疑地按下了110…… 环绕村庄的响水河仍在静静流淌,如同一个个楚魂失声的哭泣,悲戚而苍凉。 ...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 据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山西省刈陵县东南部与河南省林州、河北省涉县接壤的一个三角地带的偏僻山村里。 秃蛋在邻村一朋友家喝罢洒已是后半夜了。 看时间不早,又喝了那么多的酒,朋友说:“秃蛋,就在咱家住哇,咱家宽彻,有的是睡觉地方。” “嗳--,你小看老哥我的酒量和胆量?就这斤把洒,能挡住咱回家?笑话。” “那你路上小心噢,瞎灯黑火的。给你把手电筒?” “还拿什么破手电筒,咱习惯走夜路,没事。” 五十六岁的秃蛋本来胆子就大,又喝下去一瓶烈酒,胆子更大了。酒气薰天的秃蛋,摇摇晃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眼前漆黑一片,以秃蛋的记忆,这么黑的夜,是他有生以来没有过的。 这时正值早春时分,地里都堆上了农家肥准备耕地。山路崎岖,坑洼不平,秃蛋头重脚轻,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前走。虽然路很不好走,但这条路他从小就走,熟得不能再熟了,即使闭上眼,也不会走错。路边的干草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每隔一阵,枯草丛中就响起什么东西窜走的声音。路边的崖头不时有土坷垃滚落下来,“噗吃”一声掉到秃蛋的跟前,就像谁在崖头上和他开玩笑似的。树上有只猫头鹰凄厉地啼叫了一声,秃蛋脑皮一炸,心里莫名其妙地产生出害怕的感觉。活了这么大,在秃蛋的心里,从来没有过“怕”这个字。但今夜,这个字,他遇到了。 酒后怕涨风,一涨风就醉。 秃蛋一介凡人非神非仙,亦不例外。从朋友家出来时还不太要紧,但受夜风一吹,便觉很是晕晕乎乎,甚至还想呕吐,眼也有些花了。越走,秃蛋的醉意越浓,东一倒,西一歪,走起路来几乎是跌跌撞撞了。行走间,不经意被路上一块石头拌了一下,脚下一个不稳,摔了一跤。这一跤摔下去坏了,浑身发软两腿打颤,竟站不起来了,一往起站,就心烦想呕吐。秃蛋想,他奶奶的,干脆吐吐算了,吐出来就轻松了。于是,秃蛋将两根手指塞进喉咙里一搅,“哇”的一声响,腹内积蓄的酒、菜、饭一下子狂喷而出,冲出老远。 正在这时,路边高堰上有两个人的说话声嘤嘤传进秃蛋的耳朵里,音虽不高,但字字清晰。 一个人说:“老叔,你闻闻,好大的酒气。” 另一个人说:“谁说不是?这酒味真好,咱好久没喝过酒了。” “要不,咱下去看看?”先前那人说。 后者好像在吃吃地狂嗅鼻子,贪婪地嗅着弥漫在夜空中那股强烈的酒气。嗅了一阵才答话说:“行,咱就下去看看。” 秃蛋经这么一吐,还真清醒了。不但清醒了,而且清醒的出奇,眼前情景突然大变,黑暗一扫而光,目击之处,高山、小溪、田地、树林、枯草一一呈现在眼前。就连路上的小石子,车轮碾压过的轮痕,甚至一根枯草,一撮鸡毛,也看得一清二楚。秃蛋大喜,这个办法就是好,没事了,走,回家哇。 站起来刚要走,突然从堰上轻飘飘地跳下两个人来,着地无声。秃蛋扭头一看,这两人他认识,本村的。一个年纪较大,约莫七十几岁,是秃蛋的本家叔。另一个年龄较轻,比秃蛋小三、四岁,住在村东头。 秃蛋吃了一惊,说:“怎么是你们?你,你们不是死了?” “倒是你死了,要不我们还能站到你的面前?”本家叔用手摸一摸满脸的白胡,嘿嘿笑着说。 年轻一些的人小名叫“木疙桩”,个子瘦长,流肩膀,小脑袋,浑身除了皮几乎没肉,棱骨突现,一付永远吃不饱的样子。他与秃蛋虽然隔好几岁,但关系还不错,平时也常在一块喝几口。 木疙桩顾不上说话,爬在地上狂嗅着秃蛋喷出带着强烈酒气的刿物,嗅了半晌,才直起腰来说:“你老哥不够意思,有酒场,也不招呼兄弟一声。啧,啧啧啧。” 秃蛋被眼前的两人弄懵了,难道,是我醉死了?这是在阴间?唉,我喝那么多的猫尿干啥?这到好,喝死了。 看秃蛋发呆,木疙桩拍拍他的肩膀说:“老哥,咱不说这些了。能再见面,是缘分。走吧,今天庙会,有戏助兴,咱看戏去,别想那么多了,没用,既来之则安之。” 秃蛋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戏,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戏迷,看过之后,很长时间忘不了,记性特好。比如《司马庄》,他就能吼上两嗓:“清早起来堂鼓响,王朝马汉站两旁……”一听说有戏看,秃蛋一下来了精神,大喜,急问:“真的?在那?” “就在村口啊。”木疙桩拉起他的手说:“走哇,看戏去。” 在木疙桩的眼里,突然显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狞笑。 年长的人一看木疙桩要把秃蛋拉走,脸一变色,怒气立生:“木疙桩,你小子别打什么歪主意,秃蛋可是我的本家侄子,他要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没完。” “老叔放心,我就是和秃哥看一会戏,完了自然送他回家。” 秃蛋本家叔点点头说:“这还差不多。那走吧,我和你们一块去。” 木疙桩好像要哭出来的样子:“叔,你这是何苦呢。” 说罢,拉起秃蛋,人连动都没动,直着腿,直着身子,说话间,人已飘起来。秃蛋也觉得自己像根鸿毛,轻飘飘的没了一点分量,也随之飘上地堰。 上了地堰,秃蛋一看,呵,好热闹啊。 一块十分宽大的打麦场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人人喜笑颜开,样子很是开心。正北方搭有一高台,高台之上大幕已经开启,戏还没开唱,但锣鼓却响个不停。戏台两侧的柱子上,写有一幅戏联。左联是:地方不大可国可家可天下;右联是:无多人数能文能武能鬼神。 在戏台的两侧,有十几个做买卖的小摊子,有卖衣服的,有卖百货的,也有卖钗巴扫帚的,还有不少的饭摊,当地知名小吃如油条、油糕、凉粉、炒饼、肉扯面、开花馍、头脑汤等,应有尽有。一个九十多岁的老婆婆张着无牙嘴,正拿着一个油糕往嘴里塞,一见秃蛋走过来,咧开黑谷隆冬的嘴笑着说:“哟,孩儿啦,你也来了?” 秃蛋愣了一愣,才答话说:“是,奶奶,我也来了。” “没给家里说一声?”老奶奶说着,眼一挤,流下泪来。 “没呢。”秃蛋说:“看罢戏再回去。” “傻孩子,你既然来了,还能回得去?”老奶奶油糕也不吃了,深深埋下头去,雪白的长头发披散下来,几乎捱着地,脸藏在白发里,嘤嘤地哭。 “我说让他回去,他就能回得去,谁也拦不住。”秃蛋本家叔寒着脸,看了看老婆婆,又啾了木疙桩一眼。 “哥,来坐,戏还没开,咱先吃碗肉扯面吧。” 秃蛋本家叔眼一瞪:“吃什么肉扯面?秃蛋,听话,咱不吃。” 秃蛋以前对他这位老叔很是敬畏,在老叔面前,总是规规矩矩,表现的很乖,很听话。这回见老叔生气了,心里一哆嗦:“啊叔,不吃,我不吃。” 木疙桩别了秃蛋本家叔一眼,自言自语地说:“哼,多管闲事!这捱着你甚么了?无非是个侄子,又不是你亲儿子。” 往前走了走,又来到一个凉粉摊上,木疙桩拉着秃蛋坐下来说:“哥,这家凉粉不错,味道极好,吃一碗吧。” “嗯?”秃蛋本家叔怒视着木疙庄说:“你小子,想干啥?” 说着,一把从木疙桩手里夺过秃蛋说:“侄儿,记住,这里的食品,那样也不能吃,一吃就坏事。走,戏开了,看戏去。” 戏还真开始了,唱的是上党落子。 这出戏秃蛋很熟的,剧名叫《骂殿》,唱得是赵二世在潘仁美的挑唆下,谋杀了亲哥,自己当了皇帝。皇嫂带着大太子和赵德芳上殿讨说法,赵二世不让皇位,结果大太子气得碰柱死亡。皇嫂将赵二世和潘仁美一顿好骂,最终赵二世被迫无奈,一口气封了赵德芳八个王爷称号,号称“八王爷”,并赠其一宝锏,上能打昏君,下能打奸臣。看到妙处,秃蛋鼓掌大声喝好。 正看得如痴如呆时,忽听得有公鸡啼叫了一声。 就这一声鸡啼,唤醒了沉浸在戏中的秃蛋。秃蛋四下一看,眼前的影像全无:戏台没了,戏台两侧摆小摊的没了,赶庙会看庙戏的人没了,本家叔和木疙桩也不见了。左右全是一大片的荒坟,一座连着一座,足有几十座之多。 秃蛋斜躺在一座巨大的坟墓旁边,挨着大坟墓的,是一座刚立起来的新坟,看样子人埋葬的时间不算长,光秃秃的一根草都没有,语灵幡还在坟头插着,幡上的白麻纸迎风招展。 新坟头立着一块墓碑,墓碑上分明写着死亡人“木疙桩”的名字。 秃蛋吓得亡魂皆冒,跳起身来,拚命地往家里跑。 打那以后,秃蛋再也不敢醉酒,更不敢在后半夜走路了。 ...
有个开长途客车的司机,因为人长得瘦小,被人取了个外号“豆芽”。别看豆芽人瘦小,开车的技术在同行内却是顶呱呱的出众。 这天,豆芽拉着满满一车乘客从广东返程,半路停车吃午饭时,一高兴就喝了半瓶酒,弄了个三分醉。有句话说得好,喝酒最妙三分醉,这三分醉正是醉得刚刚好,眼不花,手不抖。吃罢饭重新上路,豆芽把大客车开得比风还快。 他正开得欢呢,不料车子突发故障,颤了几颤,抖了几抖,像头老牛似地喘息着趴了下来,不动了。豆芽跳下车一检查,不由连叹倒霉,原来有个零件坏了,必须得换。豆芽四面一瞧,这是段山区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上哪买零件换哟? 正急呢,后面开过来一辆摩托,车上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大个头,络腮胡。豆芽忙伸手拦住问道:“老叔,我的车坏了,请问这附近有汽车零件卖吗?” 大胡子打量打量他的车,又扫了他两眼,一点头:“有!” “真的?”豆芽喜出望外,赶紧给大胡子敬上一支烟,“在哪?请老叔您指条路!” 大胡子先美滋滋地抽了两口烟,眼睛一转,说:“哎呀,有点儿远,坐车也得半个小时。”豆芽一算,来回一个小时,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就说:“老叔,帮个忙,麻烦您捎我去一趟,我给您五十块车费!” 大胡子车上挂着两个头盔,看样子就是搭客的,生意上门,哪有不接的?他乐呵呵地往后一努嘴:“行,上车!” 大胡子载着他,往前开了几百米,拐进了一条土路。豆芽觉得有点不对劲:这汽车配件店都是开在公路边上,哪有开在这么偏僻的地方的?忙问大胡子:“配件店在哪呀?不会开在村里吧?” 大胡子哈哈一笑:“这店是不公开营业的,不是本地人不知道,没有本地人带路,你想买也买不着。” 豆芽暗里一琢磨,恍然大悟,悄声道:“我明白了,老叔,他的零件是偷来的吧?” 大胡子嘿嘿笑了几下。豆芽这下可高兴了:买这种货,价格肯定比市面上便宜一半,趁这个机会多买几个带回去! 又往前走了一段路,豆芽渐渐地又感觉不对劲起来。只见前面的路越来越窄,路面坑坑洼洼,遍地石头,两边都是山,全看不见一点人烟。豆芽刚才还有点酒意,经这么被风一吹,被摩托车一颠,那三分醉意立刻就散了,头脑一个激灵,警觉起来:就算真是个贼窝,也不用藏得这么深吧? 前后一想,豆芽心里不禁打起了鼓:“老叔,还有多远啊?” 大胡子头也不回:“快了,快了!”手上加大了油门,豆芽差点被颠下了车。不论豆芽怎么问,他就是不停地说“快了”。 豆芽脑门冒了冷汗。常年在外面跑,这点安全防范意识还是有的。这家伙长得五大三粗,倘若对他不轨,动起手来,自己可没有一点胜算。 眼见前面根本就没了路,情急之下,他喊了起来:“停!” 大胡子没停,回头瞪眼问:“什么事?”豆芽忙说:“我憋不住了,让我撒泡尿!” 大胡子笑骂了一句,把车停了。豆芽下了车,磨磨蹭蹭地边拉裤子,边往回走,冷不防撒腿就跑。大胡子一看,立马调转摩托车就追。 豆芽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可人腿毕竟跑不过轮子,没跑出多远,被大胡子从后面一把揪住他衣服后领,硬生生地拖住了。 大胡子骂道:“你跑个鸟呀?” 豆芽说:“老叔,零件我不买了,不过你的车费我照给你!”说着,掏出五十块。大胡子把他的钱挡回去:“人没送到,我不能收钱,这是规矩。再说,你不买零件,车又走不了,你怎么办?” 豆芽说:“我、我在这里等,打电话叫人送来……” “傻蛋!那要等到啥时候?走吧,卖零件的地儿就快到了!”说着,大胡子伸手就拉他。 豆芽慌了:“老叔,我真的不买了,要不,我再给你一百块……” 大胡子一挥手,霸道地说:“不行,你今天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就算你真的不买,也得跟我走一趟!” 我的妈呀!豆芽顿时吓得一哆嗦,这不是明着要打劫吗?他下意识地就捂住了自己的钱包,结结巴巴地求饶起来:“大、大哥,您放过我吧……我、我今天没带钱……” 大胡子嘿嘿一笑:“不要你的钱,你想要啥零件,我赊给你!” 不由分说,大胡子像抓只小鸡一般,拎着豆芽就走,摩托车也不坐了,拐进了一条小路,说道:“前面没路了,咱们走着去!” 豆芽一点儿办法没有,打是打不过人家的,跑又跑不掉,只得乖乖让大胡子拖着走。他知道,这一趟去,肯定是凶多吉少了,最怕就是这家伙财也要,命也要,那就惨了! 他跌跌撞撞地被大胡子拖着,走了几分钟,前面是个谷底,再也没有任何路可去了。豆芽胆战心惊地四处张望,忽然看见上方有条公路,再一瞧,公路上停着一辆大巴客车。他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没错,正是自己的大客车,车上的乘客都下了车站在公路边上,大概正在焦急地等待他这个司机回去呢!这么说,大胡子带他绕了一圈,又回到原来的公路下方。 看见自己的车,豆芽心里多少镇定了一些,扭头看看大胡子,欲言又止。大胡子笑道:“你放心,我是个守法的人,一不会谋财,二不会害命。” 豆芽忍不住问:“那,您到底带我去哪呀?” 大胡子一边带他往谷底走,一边道:“你不是要买零件嘛!”豆芽说:“我、我不想买了。” 大胡子大咧咧地道:“不买,去参观参观也好嘛!”豆芽心里直嘀咕,不知道大胡子究竟想拿他干什么,这儿能有个鬼零件卖呀? 大胡子带他走到谷底,往前面一指:“喏,你想要的零件就在那儿!” 豆芽瞪大眼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凉气,谷底下横七竖八躺着好几辆汽车的残骸,车身都已经严重变形,断胳膊断腿的,模样好吓人。 大胡子指着残骸大声道:“小车、客车、大货车,什么样的零件都有,而且免费,你想要什么零件就拿吧!” “老叔……”豆芽这时才明白,大胡子非要带他来这,原来是要给他上一堂安全课。 大胡子气呼呼地打断他:“老子平常最怕的就是飙车,刚才在上面,要不是我躲得快,差点就被你撞到了。后来我一闻,你这小子还敢喝酒,真是拿一车人的性命开玩笑啊!我不带你来醒醒酒,只怕你的车早晚得掉到这开零件店!” 豆芽两眼直直地看着那些汽车残骸,上面居然还有斑斑血迹,回想自己刚才飙车的疯狂举动,越想越怕,两腿一软,瘫在了地上。 ...
福建省永泰县有个叫齐闵恒的秀才,自小熟读四书五经,聪颖过人。这年科举考试他应试报名参加,临行前母亲再三叮嘱路上要小心,夜里不要在外逗留,尽量找客栈留宿。 不过齐闵恒虽在母亲面前连连点头答应,心里却是着急万分。原来前段日子他感染风寒,大病一场。这阵子才恢复元气,不过离考试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若是路上不抓紧赶路怕是要错过这三年一次的大考了。 一路上他背着简单的行囊,风雨无阻的奋力赶路。这日傍晚,他打算一鼓作气再走一段路,到下个集镇再投宿。不料走着走着,离集镇还有一段路,好在月亮为他指路,走起来也没有那么吃力。 “哎哟。”在一僻静黑暗处,秀才被一个障碍物绊倒在地,带他站起来的时候,惊恐的发现他脚下是一具白森森的人骨。“哎呀,妈呀!”齐秀才吓得拔腿就跑,可没跑几步他却折了回来。这人已经死去,可是尸骨却无人埋葬,定是孤独凄惨的死去,多么的可怜啊!既然我们有缘碰到,那让我做件好事,让你入土为安吧! 齐秀才本就善良心慈,他放下身上的包袱,恭恭敬敬的对着白骨跪下磕了个头说:“小生不才,与亡友偶然相遇,并无恶意,只是见您死后尸骨裸露在外,实在可怜。小生便想为您安葬入土,希望您早日投胎。”说完,秀才找了一处地势较低的地方,把白骨放了进去,然后找来松软的土为它掩埋。做好这一切,秀才继续赶路。 不久,他就来到集镇,投宿到了一家客栈。店家为他暖酒,端上可口的小菜便退出了房门。秀才卷起袖子打开酒坛准备小酌一杯时,房间里卷起一阵黑风,待黑风散去一个头发花白,面相友善的老头出现在他的面前。秀才差点没坐稳,一屁股跌在地上。 老者倒是笑眯眯的说:“先生莫怕,老头我是来感谢您的。”秀才早已颤抖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这……你……这是从何说起?我并不认识你啊?” “小老儿正是您刚刚埋葬的那具荒野白骨啊!只因为小老儿生前贪这杯中之物,那夜去邻村吃了喜酒,回来的时候头痛欲裂栽倒在路旁,不料夜里下起了倾盆大雨,结果一命呜呼。家人只以为我失踪了,并不知道我早已去世。结果我的尸骨就在这荒野之中无人管理,死后一直无法投胎。偶尔路过的一些人看见我的尸骨,要么怕的逃走,要么就是拂袖而去。多谢先生善意之举,小老儿真是三生有幸啊!”老人家感激的连连作揖。 “快起,快起。老人家,那是小生应该做的。您这样小生过意不去。”齐秀才心中的恐惧顿消,连忙站起身来扶住老人家。 “小老儿本是下地府赶去投胎,可是有恩不报小老儿心里愧疚。先生这是要去进京赶考?” “嗯,正是。” “可是路途遥远,先生离考试的时间不多了,怕是可能赶不上了。” “所以小生才会日夜兼程的赶路,唉!只怪我前些日子生了一场大病,拖了一些时日。唉!” 齐闵恒不由得沉重的叹了一口气。老人家缕缕胡须,说:“先生不要担心,我有办法。先生先把饭吃好,等会让我送你一程。”齐秀才一听喜上眉梢,连忙说:“多谢老人家,要是不嫌弃,请与我一起吃点。” 老人家摇摇头,摆手说:“老儿我已不是尘世间的人,只需闻闻便已经饱了。只望先生他日登科及第后,为老儿我上几炷香,几道纸请个道士为我念经超度,去往极乐世界便感激不尽。我的事情就不告诉家人了,免得徒增伤悲。” 齐秀才说:“老人家放心,即便我失败而归,也定当为老人家做这些事。”老人家笑眯眯的说:“先生红光满面,周身全是祥瑞之气。定能高中。您如此善心将来必是百姓之福啊!” 片刻,齐秀才便吃完了。老人家来到他的面前,用手遮住他的眼睛,然后对着他的口鼻吹了一口白烟,秀才便昏了过去。待醒来的时候,他躺在一家环境清幽的厢房里。“吱嘎”他起身推开房门,一个店小二打扮的人迎面走来,说道:“客官,您醒了,早上想吃点什么?”秀才看到这家客栈走廊里站满了秀才,各个都摇头晃脑的诵读。“小二,这是哪儿?”齐秀才问。 “客官,这是京城啊?昨个儿夜里你来住店的呀!”小二说着奇怪的看着他。 “我一个人?” “是啊。您真走运,昨晚这里只剩一间厢房了,再晚点估计就没有了。毕竟离考试就剩三天了,这里大大小小的客栈都住满了人。” 齐秀才听了,说:“哦,谢谢。请给我拿点包子馒头便可。”关上门后,齐秀才心里万分感激。 后来科举考试,不多久放榜齐秀才果然高中状元。他如当日老者所嘱咐,一一照做。上任之后,他两袖清风,一心为百姓谋福利,因政绩突出调任中央,官至一品宰相。一生平安,享年92岁。 ...
李大为谈完合同,天已经黑了。因为和女友的婚期在即,他谢绝了客户的挽留,执意开车往回走。这是一个偏僻的镇子,他从县城开车要三小时才能到。明天一早还了车子,李大为可以搭乘最早班的火车,后天中午就能回到省城。 行驶在偏僻的乡村公路上,李大为开着大灯,打开音乐。合同谈得很是艰难,好在最终结局不错,只是,李大为因为心情过于紧张,从中午到现在连口水都没喝。此刻,他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翻遍了口袋,却连饼干都找不到。四周都是荒僻山野,去哪儿找家饭馆祭祭五脏庙呢?一路搜寻,令李大为颇为高兴的是,又走出不过几里路,他突然看到距公路不远处有一家客栈,灯火通明,笑语喧哗。 李大为将车开过去,停在了客栈前。客栈并不大。,但好像正在举行宴会。李大为信步走了进去,令他惊讶的是,他一进屋,众人如众星捧月一般,齐齐站起来,将他让到正对门的贵宾位置。 李大为蒙了,这些人,他可是一个都不认识。但是,他们对他却像是老熟人,一个接一个,轮番向他敬酒。李大为自然是不想喝的,但是,有句话叫盛情难却,况且他又是生意人,最懂得和气生财。最终,李大为被灌了个酪酊大醉。 一觉醒来,李大为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令他毛骨悚然的是,十几个人站在他的面前,目光齐刷刷地看着他。李大为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往身上一看,顿时羞得面红耳赤,他居然被脱了个精光,身上连条内裤都没有,他慌忙拉过被子裹到身上,看到放在床头的皮包已经被翻了个乱七八糟。 “钥匙呢?”其中一个人问李大为。 孪大为愣住了,反问:“什么钥匙?车钥匙?”‘ 李大为迅速穿好衣服,把东西塞进皮包,什么都不少,皮夹子里的钱都没动过。车钥匙也在包的夹层,他拿出来朝众人晃晃。 “不,是门钥匙!客栈大门的钥匙。”又有人说。 李大为疑惑不解,问他怎么会有客栈大门的钥匙?他不过是昨晚才来的客人。众人摇头叹气,不再理他,纷纷离开。李大为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感觉这儿的旅客各个都神经不正常,像是疯子。他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但是,令李大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走到大门口,门关得死死的,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铁锁。李大为急了,问谁有钥匙?他还有生意要处理,他还要筹备和未婚妻的婚礼。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客栈里的旅客都双臂抱在胸前冷冷地看着他。李大为拿出手机想向警方求救,仔细一看根本没有信号。他愤怒地踢着大门,大门纹丝不动。扭过头,李大为揪住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问这是怎么回事? 年轻人并不生气,只是叹可口气,说这家客栈每个月才迎来一个客人。来了,就不能再离开。他们已经在这儿呆了将近一年,一直都在等一个拿钥匙的人,有钥匙的人住进来,他们才能全部离开。所以,每次进来一个新人,他们都要四下翻钥匙。可直,到现在,他们最终只有失望。现在,李大为已经是他们中的一员了。 李大为如坠五里云雾,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情?他不相信,不相信!李大为走到铁门前拼命摇晃,还让大家都过来,一起撞开铁门。但没有人响应他,甚至大家都没有兴趣围观。 最终,李大为累得气喘吁吁,瘫坐到了地上。他仍然不敢相信,自己被困在了这里? 整整一天,李大为虽然无法接受困在客栈的事实,却也是无计可施。这客栈就像城堡一样,固若金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像其他人一样,静等下一位客人的到来。 夜已经深了,李大为无法入睡。他坐在空荡荡的大厅里,胡思乱想。这时,一位看上去有七十来岁的老人从他身边经过,李太为的神情突然变了。他看到老人的身后有一团模糊的黑影。那黑影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就像他的影子一般。 李太为从小在山区长大,而他的爷爷曾是驱鬼人,他知道,老人身后是一个鬼影。李大为并不害怕,大多数的鬼影并不会害人。 可是,为什么会有鬼影跟着这个老人?紧走几步,李大为跟了过去。走到老人的房间门口,他看到鬼影跟着老人进了屋,李大为看得很清楚,那是个单薄而矮小的鬼影!看上去,应该还是个孩子! 敲开老人的房门,老人狐疑地打量李大为。李大为勉强笑笑,说想听老人讲讲这客栈的故事。说话时,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老人的身后,那团黑影在老人身后跳来跳去,不知道在做什么。老人沉默片刻,说:“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是进到这客栈的第一个人。” “你也是被客栈的宴会吸引进来的?”李大为问。 老人点点头。他微微眯起眼睛,讲出了一段令李大为感到匪夷所思的故事。 老人名叫李东兴。六十多年前,这个客栈曾是一户人家的宅子,住着一对夫妇和她的女儿。他们是李东兴父亲的远亲。某天的黄昏,母亲带着只有八岁的李东兴到这儿来赴宴。当时家里穷,谁家能办得起宴席?可这家亲戚因为在城中有米铺生意,积蓄甚丰。那天晚上,李东兴吃了个肚皮溜圆,突然看到一个小女孩在笑他。他认识女孩,她叫杜鹃,是亲戚家的女儿。 杜鹃领他来到仓库,说想和他一起跳格子。两人在地上划出格子,玩了很久。就在那天晚上,这所宅子失了火,烧成了废墟。从此,李东兴再没来过这里。可在一年前,他外出办事偶尔从此经过,竟然发现这里建成了客栈,还在办宴会。睹物思人,他想起了过去的事,就不由自主地进来了。可进来之后,他发现再也出不去。从此后,每个月的初一,这座客栈总会有一个宴会,迎来一个新的客人。 离开老人的房间,李大为回房休息。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他房间里有“扑通扑通”的声音,好像有人在蹦跳。李大为看见一个头上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在他的房间跳格子。 李大为不由得坐起身,问:“你是谁?” 那女孩停住脚,说:“和我一起跳格子。和我一起跳格子。” 李大为心里涌出一股寒意,他缓缓下床,想和女孩一起游戏。突然间,他的头一阵剧痛,睁开眼,李大为见自己滚到了地上,刚才竟然是在做梦。 早饭之后,李大为将自己的梦告诉了李东兴,李东兴沉默了很久,才告诉李大为,昨天晚上他听到的并不是全部。之后,发生了更可怕的事。李东兴和杜鹃正跳得兴起,杜鹃突然扭伤了脚脖子。而就在这时,山上的土匪来了,杜鹃害怕极了,她的脚已经无法走路,于是李东兴把她藏进了柜子,为了保险还在外面上了锁。 令人意料不到的是,土匪抢完了东西,杀死杜鹃的父母,竟然一把火把宅子给烧了。从此后,这所宅院就永远地荒废了。 听到这儿,李大为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那个锁住杜鹃的柜子,你还记得在哪儿吗?” 老人点点头。李大为跟在他身后,穿过侧门来到一个空荡荡的仓库。仓库角落里,果然有一排柜子。那些柜子虽然年代久远,却并没有烧过的痕迹。李大为走上前,用砖头砸开柜子上的锁,里面只有几根烧焦的骨头。李大为突然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 那天晚上,李大为让老人重现六十多年前的场景。那是一场热热闹闹的宴会。屋里挂着灯笼,两大桌客人推杯换盏笑语喧天。 仓库里,李大为已经划好了格子。他和老人静静地站在空地上。这时,屋子里的灯突然熄灭了,一个瘦小的身影蹦来蹦去,似乎在跳格子。她的手上戴着一枚玉镯,那枚镯子在黑暗中晃出淡绿色的光。光晕中,似乎有一朵杜鹃花在闪来闪去。老人身体颤抖着走上前,笨拙地配合着女孩跳,一下又一下。这时,半空中传来一阵女孩咯咯咯的笑声。 李大为站在一边,心里一阵阵的忐忑不安。他不知道下面将会发生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准确。不知过了多久,老人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突然,外面传来一阵喊杀声。那声音越来越近,老人脸色骤变。 这时,大厅里的灯也熄灭了,顿时变得一片混乱。李大为走到那个幼小的黑影身边,轻声说:“我们不会抛下你,走,我背你出去。”说罢,他俯下了身子。 穿过大厅,李大为看到整个客栈漆黑一片,人们慌乱地惊叫着,不知所措。他双手背在身后,样子就像背着个孩子,一步步走到门边。 大门,一下子敞开了。外面繁星满天,清爽的空气一下子扑了进来。众人都冲出客栈大门,惊喜地又喊又叫。 走出十几米,李大为回过头,发现客栈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荒废的残垣断壁。他知道,那个名叫杜鹃的女孩一直都被困在里面,她太寂寞,她太渴望再有那一晚的宴会,渴望还能和那个名叫李东兴的小男孩一起跳格子。 与此同时,李大为已经把杜鹃的骨骸背了出来,他郑重其事地说,要把她安葬在父母身边。 顺利回城后,李大为和女友的婚礼如期举行。李大为将收到的结婚礼物一一查看,突然,妻子惊喜地叫了一声:“大为,你看,多漂亮的玉镯!” 李大为接过来看,果然是一个翠绿的翡翠玉镯,打磨得十分精致。这样的镯子,应该价值不菲。奇怪的是,礼盒上竟没有标注名字。不过,李大为仔细看,发现镯子里养出了一朵奇妙而美丽的花,是杜鹃。盯着看了半晌,他突然明白了,那晚在客栈的仓库中,小杜鹃手上的玉镯一晃一晃,像极了耀眼的杜鹃花…… “这是杜鹃送来的。”李大为轻声说着,心底涌出细细碎碎的感动。 “杜鹃是谁?”妻子不解地问。 李大为沉默良久,说: “那是一个很可爱很可爱的小女孩。” ...
早年间,在胶南区有个叫“邢都城”的地方,有个大户人家姓邢,他家大业大,本地人都叫他“邢员外”,膝下有五男二女。由于儿、女们都不缺吃、不缺穿,在娇生惯养中长大,每个都长得肥头大耳,大家都称呼为邢大胖、邢二胖、邢三胖,女儿叫肥大丫头、肥二丫头。 邢员外是当地胶南区的一霸,欺男霸女、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欺压百姓、无恶不作。除了见了官场上的大人物,毕恭毕敬,就连一地方的七品芝麻官县令,都不放在眼里。他家的豪华住宅不但大,而且分为成东西两个院子。东院房舍高大,建筑华美,住着邢员外一家。西院是长工院,住着长工和仆妇们。 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但恰恰相反,邢员外的几个孩子中,除了“邢三胖”之外,每个孩子,没有一点像他父亲的遗传基因,都通情达理,善待他人,像他那位心地善良母亲的人品。可邢三胖自幼得父亲邢员外偏爱,顽皮、任性,兄弟之中,数他最刁。 小时候,由于邢三胖体质不好,不是生疮就是生病,经过算卦先生的掐指一算,说:“邢三胖命硬,八字生在酉时上,小时候父亲压着他,他就会生疮生病,长大了一定会客死父亲的。”邢员外听算卦先生这么一说,心里有点慌了,给算卦先生送了几十两银子,请让他化解。算卦先生说:“让他认个干爹,并且这个姓有十八个孩子组成”。邢员外一听蒙了,自己家大、业大,三妻四妾加起来生的孩子,都没超过十八个,哪里能找到生了十八个孩子的父亲?邢员外开始在胶南区到处打听,寻找生了十八个孩子的父亲,找了半年都没找见可以配自己的孩子邢三胖的干爹。 看着自己的最小的儿子邢三胖,病秧子的小样子,邢员外心里着急了!再次找到这名算卦先生说:“你不会骗我吧!我找遍了整个胶南区,就没找到有十八个孩子的父亲,你把我给你的赏钱都得一两不少拿回来!否则,我把你告到官府!” “邢员外,你也是大名鼎鼎的当地一位富豪,也知书达理,四书五经读了不少,咋连这么简单得道理都不明白呢?十八个孩子,不就是一个姓‘李’字嘛!找个姓李的给你的小儿子认个干爹,不就解决了!” 邢员外才明白了过来,自己巧取豪夺,经营了大半辈子,可自己的智力,还不如一个走江湖的算卦先生,感觉自己真惭愧。不过算卦先生给他解决了儿子命硬的问题,他为了感谢,也给了些碎银,就算是知恩图报吧! 天下的事情,无奇不有,给他当长工、住在西院子里的真有个姓“李”的,大家都称呼他为李老头。在外面找个姓“李”的给自己的小儿子邢三胖认干爹,还得有种人干爹的仪式,遇到逢年过节还要送些慰问品,得花些银两。不如把自己家干活的长工李老头,给自己的犬子邢三胖认成干爹,即不花钱,有认起来方便,俗话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给他任何礼物,他也给自己的儿子邢三胖情愿当干爹,只要把命克好就行。 说来也怪,自从邢三胖把李老头认成干爹之后,病也渐渐地好了起来,长得个子不但矮,而且胖,因此,胶南区的所有的人,见了邢员外的三儿子,一般不叫“少爷”,却都称呼“邢三胖”。 转眼间,邢三胖长到了成年人。邢三胖在社会上结交一些花花公子,流氓无赖,长年累月游街串巷,酒馆进,妓院出,日赌夜嫖,经常惹事生非。可每当事发后,别人告上门来,邢三胖就往自家的长工们身上推,都说是那些长工,让他去干的。让西院住的那些长工们,整天替他承罪受罚。事过之后,他还暗地威吓长工,准向外人说穿,如果不依,就要找人收拾他。长工们各个畏惧邢家权势,他们都家中贫寒,倘被开销,无路可走,因此只得忍气吞声,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罪过。就连他的干爹李老头也不放过,这样一来,邢员外家的三少爷、邢三胖,胆子越来越大。 几年后,哥哥邢二胖娶了个媳妇,也是他的嫂子。长得花容玉貌,年轻风流,邢三胖一见,垂涎欲滴,不出半年,就勾搭上手。日子长了,有次被哥哥邢二胖当场拿获。邢三胖恼羞成怒,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将哥哥邢二胖在茶中下砒霜毒死,悄悄埋在自家的后花园里。可哥哥邢二胖死后,冤魂不散,在阎王面前告了张状。阎罗王一听邢三胖罪行--奸淫兄嫂、杀死胞哥,十分的恼怒,立即吩咐殿前的黑白无常去将邢三胖捉进地府问罪。谁知那天晚上,东院住的邢三胖又外出,去妓院嫖娼去了,黑白无常找了一夜没找见,在第二天又找了一天,在周围找了个遍,没找见个邢三胖的踪影,眼看快要到时辰了,回到阎王殿去交差的时候了,黑白无常心里有点恼火了!耐不住性子了! 恰好就在这时候,从荒郊野外刚干活回来的李老头在黑白无常的身边路过,和他一起干活的的长工,都叫“邢三胖”他爹,为了不错过“酉时”,好给阎王交差,反正听到了“邢三胖”,黑白无常,交头接耳嘀咕了一会儿,意见基本达到统一,就紧紧跟在李老头的后面,等李老头吃饱了晚饭,不能让他空着肚子,进阎王殿。等了半个时辰,黑白无常就立刻用勾魂锁链,勾住邢三胖的干爹李老头魂魄,在“酉时”活活地捉进了幽冥。 长工邢三胖的干爹李老头来到鬼门关,守门的小鬼却不准他进去。说他罪恶深重,殿殿有罪,狱狱有名,要先到一殿溜沙坡听候发落。李老头来到一殿,执法的小鬼把他押去一和其它鬼魂一起背沙。可是他后面的那些鬼魂都爬上去了,他却怎么也背不上去。执法的小鬼感到奇怪,就把这事报告了一殿殿主秦广大王。秦广一听,说:“可能他前世作恶太多,须得先去过刀山,蹈火海,下油锅,减轻了罪孽再来背沙。” 几个小鬼就把李老头的魂魄送到东地狱。先是上刀山,别的鬼魂一上去,就被割成碎渣抛一下来,可李老头上去后,还能自己走下来,连一点皮也没被刺伤。把执刑的小鬼都惊呆了,不知他是哪个得道的仙家,便立即把情况报告东狱殿殿主。东狱殿主叫判官翻开生死簿一看,确有邢三胖这么个人。再查善恶簿,真是恶贯满盈,理当受刑。于是殿主就大声喝斥道:“胆大邢三胖,你还敢不服罪!来呀,给我大刑侍候!”李老头刚想开口申辩,几个小鬼抓着他一下一子丢进了油锅,哪晓得刚才还浇得滚开的油,一下子就冷却下来了。李老头在油锅里就像洗温水澡一样,一点也不曾被烫伤。于是,小鬼们又拿锯一子来锯,别的罪鬼只要一上锯子就被锯成儿截。唯独他不同,刚锯断了,又合拢来,既不流血,也不喊痛,把东狱殿主都吓得不知所措,连忙报告了十殿阎王。这件事,把整个阴曹地府都轰动了。 十殿阎王爷听到报告,也觉得奇怪,就叫把刚来的新鬼“邢三胖”押上殿来,由他亲自审问,看个究竟。 “邢三胖,你在阳间做了多少恶事,快快从实招来!”李老头说道:“人间都说您是‘活阎王’,能洞察到人间的一切,可我不叫‘邢三胖’,我姓李,大家都叫我‘李老头’,我一辈子啥子过恶事都没做过,一直在邢员外家当长工,哪里有罪?不过我是我家主子邢员外小儿子、邢三胖的干爹……”李老头回答道。 十殿阎王爷见了刚捉来的新鬼“邢三胖”死不认罪,就把善恶簿摊开,一条一条地问。李老头却只喊冤枉,一条一也不承认。阎王奇了!细看“邢三胖”,只不过是个老实巴巴的庄稼汉子,确实不像是个歹人。于是就传被邢三胖毒死的邢二胖上堂对质。邢二胖一看,连说:“勾错了!勾错了,你们大大的勾错魂了!” 十殿阎王爷问道:“怎么错了?”邢二胖说:“这不是我弟弟邢三胖。他是我家的长工李老头,是我弟弟邢三胖的干爹……” 阎王爷这才明白,一定是黑白无常玩忽职守,勾错了魂。现在李老头已经在阳间去世多日,尸体早已经腐烂,再不能还阳间了!只好一错再错吧! 十殿阎王,立刻传来牛头、马面,黑白、无常,训斥道:“你们身为鬼差,玩忽职守,勾错了魂魄,处罚你们吧!奈何桥从桥面到桥墩,仔细清洗一遍,洗完之后,立刻回阳间,让邢三胖生疮生病,活得生不如死,然后勾魂魄到阴曹地府,让他受够千百种地狱磨难,给他的干爹端茶倒水,伺候的直至下个轮回,投胎做人,让邢三胖给李老头真正当儿子!” ...
“嘎吱,嘎吱…”破败的门无风自动,“嘎吱,嘎吱…”实在是太安静了,周围没有一点人气。 小周和小明是登山爱好者,途经这里时,找到住宿的地方,也就是这间破败的旅馆。 可这旅馆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方圆十里没有人烟,只有这么一个孤零零的破旅馆在。 小周迟疑的上前敲了敲门,“有人吗?” “这会不会是黑店啊?”小明响起新闻上经常报道的事情。 “不管是不是,这次都住定了。这么破败的屋子怎么可能有人住呢。我敲门只是礼貌。”小周不以为意。 过了一会儿,有人来开门了。老太探出半个脑袋,说:“这里免费住”声音就好比久坏未修的机器一样,令人嘈耳。 老太的脑袋看起来比正常人的小,脸上的皱纹跟粗糙的树皮一样,就好像随时要从脸上掉落。浑浊的眼睛里却带着一丝精明。 老太的样子把两人吓了一跳。小明提胆的问道:“您是这旅馆的老板吗?” 老太点头,把门打开,示意他们进去。 屋子不大,充斥着一股肉质腐烂的味道。诡异的是,这不像其他旅馆那样是一间一间小房间。这里的摆设就是一张张的床陈列在屋子里。 屋内点了一盏煤油灯,而且屋里还有三个男人,一个女人。看到还有其他人,小周和小明的心莫名的放松了下来。 小周本以为,这样破败的屋子,连取暖的机器都没有,应该会很冷,可万万没想到,屋里的温度刚刚好,不冷不热。 小周热情的跟其他人打招呼:“你们好啊!” 可是那几人瞥了一眼他,就接着刚才的沉默啃食。 “额…”小周有些下不了台,僵硬的干笑了两声。 “他们平时就是这样,在这里住上好几年了,时间久了你就会习惯的。”老太拨弄了一下油灯,坐在这屋子里唯一的桌子旁,缝着衣裳。 “住了好几年?!”小周和小明同时惊讶起来。可是那几人依旧没反应,不关心这个问题。 “是啊!好几年了,都没人来接他们回家。”老太不由得感慨一声,“这里平时没有人来,久了,人也变得跟哑巴似的,不会说话了。” “小伙子,你们若是还想回家,晚上若是有人敲门,千万别开啊。” 小周和小明感觉莫名其妙,难道这里闹鬼?!小周看了看这漏风的房间,无论从哪个缝隙,鬼都能进来。 “你们两个随便找张空床睡觉吧。” 老太缝好了衣裳,便吹了油灯,和着衣服,躺在了桌子旁的板凳上睡了。 小周两人不得已找了床躺上,但怎么也睡不着,感觉这一切怪怪的。 而另外的三男一女,在老太吹了油灯后,也静静地睡了。 一切是那么安静,屋外狂风大作,乌云密布,一场大雨在酝酿。 可是屋里却静的可怕,小周眼睛到处瞧着这屋子,都能透过屋子的缝隙看见外面变天了。小周心想:完了,要下雨了,那这里还不得漏雨。 小周一下子坐起来,眼睛却瞥到窗子外面有黑影闪过,小周大喝:“谁?” “咯咯咯~”笑声透过屋子的缝隙传进小周的耳朵,“你出来抓我啊~” 小周撩开身上的被子,便要去开门,被一双手按住了肩膀。 小周心跳到嗓子里了,这背后的人会是谁,他缓缓转头,“原来是你啊,呼~” 小明严肃的说:“别出去。”小周随着小明的目光看向其他正在安静睡觉几人。“他们都没被吵醒,你就这么出去,肯定会有危险的。他们在这这么久,那肯定是有原因的。” “叩叩叩”一声声急促的敲门声响起,越敲越快,越敲越快。 小周和小明看着那扇破旧的门,都在担心那人会不会强闯,那门实在太不结实,一脚就能踢开。 两人看了看其他人,敲门声那么响,他们居然也能睡的这么踏实,真是服了。 “我从门缝里看看是谁在敲门?”小周小声的说。 “我跟你一起去,同时也好把门抵住。” 小周点头,轻手轻脚的走到门边,从门缝里看去,外面并没有人,但敲门声却准确的移到了小周的耳边位置。听的小周心里突突的,耳朵十分难受。 “怎么样了?”小明靠着门,低下头问小周。 “没人啊!”小周刚说完这句话,门外那边就有一只大眼睛也从门缝看向门内,对上了小周的眼睛。“啊!” 小周吞了吞口水,慢慢的移动,那门外的眼睛也跟着他移动,突然,那眼睛后面伸出一条细长的舌头从门缝里舔了舔小周的眼睛,并说:“新鲜的,嘿嘿嘿~” 小周被这一举动,吓破了胆儿,直接瘫坐在地上,呆呆的看着门。 “咋啦?”小明疑惑,也从门缝里望了一眼,“啥都没有啊。” “我我我…被人舔了。”小周语无伦次。 “舔了?”小明不明白状况。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屋子里的灯亮了,老太坐了起来,其他人也起身了,都瞪着小周两人。 “对不起,下次不会了。”小明道歉。 “赶紧睡觉吧,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起来了。”老太没有丝毫怪罪,熄灭油灯,就睡下了。 而这时,小明才发现,那三男一女的肢体十分的僵硬,不像是正常人。不说话也就是了,但肢体僵硬,面无表情,却十分不对劲儿。 带着这些疑问,就这样入睡了。 第二天,小明醒来后,便看到每个人的床尾都有一摊灰烬。他感到奇怪,老太已经起床了,但她的床前没有奇怪的灰烬。 “老婆婆,老婆婆?”小明叫唤。 “在这呢。”听声音是在门外。 屋外,天色阴沉,不是一个好天气,老太在屋外烧纸。 小明疑惑,“老婆婆,我们床尾的灰烬是不是你烧的?” “是啊,看你们昨晚受了惊吓,烧点东西保佑你们平安。” “原来是这样啊。”虽然感觉这样的做法很奇怪,但是也不好继续追问下去。 屋中,小周几人已经醒来了,他查看包里的东西,“哎,怎么钱包里突然多了这么多钱?” 小明的钱包也是一样,这钱是哪来的呢? “走啦,还纠结啥,钱多了还不高兴?今天准备回家吧。”小周兴奋的背着背包往外走。 小明跟老太打了一声招呼,也跟随小周的脚步而去。 老太的脸上浮出一丝笑容,轻声说:“你们还会来到这里的。” 小明和小周马不停蹄的往家赶,可是怎么也走不出旅馆的那一亩三分地,总是绕着旅馆打圈圈。 绕了许久,两人依旧活蹦乱跳,没有一点精神疲惫感。“这会不会遇上鬼打墙了。”小明思索着说。 “难道旅馆里的那些人都是鬼?!”小周为自己的这个猜测感到震惊和害怕。 想起种种诡异的行为,小明的心里就越发的乱。“快撒尿,破解鬼打墙。” “可是我没有尿意啊,而且一点也憋不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已经两天没吃没喝了,可没有丝毫饥饿。 “那就再回旅馆吧。”小明做出决定。 “欢迎你们,再次回来。”老太看起来很高兴。 “看来你已经猜到我们还会回来的事情了。”小明脸色阴沉。 “小伙子,你们其实是被自己困住了,因为你们就是鬼,和他们一样的鬼。”老太指着那三男一女。 “怎么可能?”小周惊叫。 “你们在登山的时候,和登山团失散了,被困在了山上,缺水而死。”老太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在两人的心中翻涌起巨大的波浪,然后一幅幅埋藏的记忆浮现了脑海。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小周抓着头,蹲在地上,十分的无助。 “其实我这不是旅馆,是义庄。”老太又扔出一个重磅消息。 “所以,你开始,你就告诉我们这里免费住。”小明苦笑着说。 老太点头,“昨晚上你们是碰见了勾魂使者,今早我在你们床尾烧纸钱就是为了安抚你们,所以你们的钱包会多出钱。” “住在这吧,等亲人来接,你们就可以回家了。”老太诚恳的说。 都走不出去,就只能待在这了。 时间缓慢的过去了,义庄附近的天空永远都是灰色的,不见阳光。而小明和小周也逐渐跟三男一女一样,四肢僵硬,面无表情,没有了自己的思想。 老太没有告诉他们,那天晚上并不是勾魂使者敲的门,而是她收养的一只墓地里弄出来的怪物。她自己本身是靠吸收尸气生存的。尸体一旦没有尸气,就会变成行尸走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