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攀岩拉到了一只手 秦平停下来仰望着高不可攀的山岩,心中第一百零八次后悔和林妹妹一起爬山。 他是当红的专栏写手,在给三家杂志社供稿的同时,还在本市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上拥有整版专栏。 这个林清是秦平新交的女友,因为她长了林黛玉一样似喜非喜、含情带怨的眼睛,秦平总喜欢叫她林妹妹。谁知交往下来才发现,这个现代版的林妹妹竟然有着侠女的身手,还得过市自由搏击的金牌。 要想俘获芳心,就得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秦平主动要求参加林妹妹和她朋友们今天的活动——爬城郊的燕子山。 女侠的朋友也是侠女,秦平开车到了才知道,女侠们指的是燕子山没有开发的后山,到处是溪流、瀑布和比人高的巨石。现在秦平面前就耸立着一块两米多高的岩石,冲着他这面整整齐齐光滑无比,倾斜度足有八十度。那些女孩子已经小鹿一样纷纷蹦上去,就剩他一个大老爷们望着无法逾越的巨石发呆。 左右瞄了很久,好容易在离正路十几米远的地方看到一片杂草。他忙奔过去,抓着长草用力攀爬,勉强爬上这个坡。 上面的女孩不停叫他:“秦平,快呀!”他应了一声抬起头,只见一只手向他斜斜伸过来。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五根手指和半个手掌,那五根指头以一种优美的姿态伸向他,手背白得透明一般。秦平情不自禁说了声:“谢谢!”然后俏皮地来了句:“不介意我握紧点吧,我这么重,要是上不去可就带你一起下来啦。” 那只手并没有躲闪。秦平暗想有门,笑眯眯地拉住那只手。 那只手轻易就被他带下来了,以优美的姿势落到他掌中。但只是一只手,从手腕处齐着腕骨被砍下来,切口处的皮肤有点皱,韧带发黄。秦平以前看过一篇法医写的文章,这样的伤口表明这只手被砍下来不超过一天。秦平就握着这只新鲜的手,晕了过去。 2、秦平成笔仙了 《燕子山后山惊现碎尸,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登山安全》,第二天的新城晨报用整个版面报道了这则新闻,而晨报的专栏作家月夜飞鸿也就是秦平正躺在医院里呢。 秦平其实没有大碍,醒过来不久就接到责编司徒法的催稿电话。他没好气地挂了电话,躺了片刻躺不住,看着天已经黑了,索性拿起笔来,坐在床头准备写下去。 上文他写到一个女子在两个追求者之间左右周旋,把两个人都蒙在鼓里,下面该写她的心灵独白了。秦平渐渐进入情境,一字字写道:“家宏宽容忠厚,是个好丈夫的人选,崔利既有钱又英俊,可我最喜欢的人却是──风少!” 秦平大吃一惊,什么风少,自己的小说里根本没有这个人物,他吃惊地看着自己拿着笔,一气不停地写下去:“风少,我那么喜欢你,跟了你五年,你却看着别人砍断我的手,看着我被人砍成一块块的扔在燕子山上,你好狠心。” 秦平大叫一声,拼命想扔掉手里的笔,可是那只手仿佛不是他的一样,丝毫不听使唤,仍在不停地写。他抓着己失控的手腕扭头冲旁边的林妹妹大喊:“我的手停不下来了!停不下来了!”声音中全是惊恐。 林清也慌了,过来帮着他摁也摁不住,情急之下,林清用了个圆手,‘咔吧’将他腕关节卸下来。医生过来检查半天,除了脱臼没发现什么问题,替他接上关节就要走人。秦平无奈,只能放他走了。 医生刚走,手向前一扑,又飞快地拿起笔,继续写道:“那天是我二十二岁的生日,风少说会送我一个礼物,我只是好奇才会翻他鼓鼓的衣袋。当时衣袋里的电话刚好响了。我承认看到屏幕上的”宝贝“两个字时,自己吃醋了,但我没想到风少会倒卖白粉,更没有想到一个毒贩子的外号会叫‘宝贝’。我只是吃醋,没有打算告发啊。风少,你怎么那么忍心,就把我送去给他杀了,你还在旁边亲眼看着我变成一块一块的,你眼泪都没有流一滴,我恨死你了!”写到这里,那手软软地趴在纸上,像一个人伤心哭泣的姿势。 秦平和林清面面相觑,看着这段文字发呆。过了半晌,秦平干笑了下。他看着自己的手,一字字问:“风少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手像是勉强忍住悲伤,写道:“他叫叶风,是新城北区的黑社会头目,因为他很年轻,所以别人都叫他风少。” 秦平呆呆地看着自己写出来的字,哭笑不得:“他妈的,我成笔仙了!”他用另一只手拿起电话,拨了司徒法的号码:“司徒,你二哥不是刑侦队重案组的嘛,是哥们儿就帮我查一下,北区是不是有一个叫叶风的黑社会头目?妈的,我倒要看看是不是我做梦了。” 过一会儿电话打过来:“是有一个,不过没碰过毒品赌场,身上也没有命案。警方没有特别关注过。”秦平和林清齐齐吸了一口冷气。秦平的手无力垂了下来,但另一只手已经自顾自拿着笔写了一页纸了,把一个女子对风少的爱慕描写得细腻生动,凄婉感人。 秦平怒了,边用力想甩下笔,边吼着:“滚、滚,找你的风少去,找我干什么,把我的手还给我,快还给我!”那只手也边极力挣扎,边在纸上写道:“是你带我来的,你说着谢谢把我带下来,你是自己愿意的。”秦平才想起他登山那天的便宜话“不介意我握紧点吧,我这么重,要是上不去可就带你一起下来啦”。 世上油嘴滑舌的人多了,像他这么倒霉的恐怕没有几个,秦平失控地大叫,左右手厮打起来。林清看不过去,又卸了他的手腕,世界终于清静了。 片刻,病房的门被推开,司徒法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见面就大叫:“小子,出息了你,敢挂我电话……哎呀,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司徒法听了秦平的遭遇,不仅不信,还大笑起来:“小样,你还装得挺严肃,行啊,有演员潜质,表情够深沉。哈哈哈哈,我说你小子不是又有了什么点子了吧,说来我听听。” 秦平急道:“娘的!我有那么无聊吗?你看看,你自己看看,为了不写,我把手腕都卸了!” 司徒法接过他递过来的稿子,翻看起来,叫道:“这个创意不错啊,编小说的就是编小说的,摸个手都能想出这么一出来。你还别说,配合这两天燕子山碎尸的报道,我看能火。” 说着他念起来:“风少,明天你要在码头和宝贝交易,我偏不让你如意。那么多毒品会害死多少人你知道吗?风少,你和宝贝,你们都不是人!大家快去报警,明天晚上十点钟,在城北废弃的北湾货运码头有毒品交易。” 秦平气急败坏地看着司徒法把十几页稿子揣进兜里,道:“我先走了。” “滚蛋!”秦平一枕头扔过去,心想这个人是半点也指望不上了。手腕脱臼的疼他能忍多久?不到半夜就受不了了。林清只得替他接上手腕,两人无奈对视。那得了自由的手第一件事就是抓起笔,抒发自己感情去了。 秦平吃了两片止疼药抵住手腕疼痛,伸直手让它自己写,他是疼得顾不上怕鬼了。 3、鬼手的故事确有其事? 当早晨第一缕阳光照进病房,手终于停下来。秦平的案头上又堆了十几页纸。中午时分,司徒回来了,兴奋得满脸红光,一进门就大叫:“火了!真是大火啊。今天一上午电话就没断过,早上九点又加印了一次。”眼睛一瞟桌子,又叫,“哎呀,又写出来这么多了,快给我吧。”说罢抓起稿子就看:“写得不错,就是有点乱,这里,今早的报纸你看看。后面尽量按这个路写,省得我改得麻烦。” 秦平拿起《新城晨报》,司徒的动作真快,文章被他起了个《追凶手》的名字,配上一只滴血的纤纤玉手的图片,前面加了点他碰到断手的情节,悬疑惊悚,噱头十足。 《新城晨报》的发行量极大,清晨伊始,同样的故事就捏在许多人手里了。一个头发上挑染了一道飞金的俊美青年突然跃起,脸色发白,大叫:“黑皮!黑皮!” “来了,风少,怎么了?” 叶风喝道:“今晚和宝贝交易的事情,你告诉谁了?” 黑皮忙道:“我谁也没说啊,连今晚要带去的弟兄我也没说。风少,我跟你多少年了,你还信不过我吗?” 叶风把报纸摔在他脸上:“你他妈的自己看看,都上了报纸了!”黑皮吃惊地接过报纸,囫囵吞枣地读了一遍,道:“这……这月夜飞鸿是什么鸟?他怎么知道咱们的事,不是碰巧吧?” 叶风脸色铁青:“哪能那么巧,时间地点都碰上,连老子的名字也没错!肯定是被人盯上了。快通知宝贝,今晚不能去了,你去订一张机票,我去国外躲躲。” 第二天《新城晨报》把找到碎尸头部的消息和新文章一起刊登,瞪着眼睛的脑袋照片旁,配着“水一直冲着我的眼睛,和着我永远流不完的泪,风少,你看到了吗?”的旁白。当真刺激非常。这一期读者的反应更加热烈。 昨天鬼手写了什么,秦平自己也没看,今天他这个作者和广大市民一起在报纸上读自己的作品:“风少你一说要出国躲躲,我就猜你肯定要去夏威夷。还有,我猜你一定找不着护照,嘻嘻,临死前我给你放在那件黑衬衫的口袋里了。想着我们过去的日子,你真的不后悔吗?告诉你一个消息,宝贝认为你耍他,打算找你算账,他们今天下午一点钟会到,带着枪的。风少,你忍心看着我死,我却不愿意那么轻易让你死在别人手里呢……” 警方本来不信这等无稽之谈,只是这次的案子几乎得到全体市民的关注,他们宁可被耍也不敢放弃线索。一查之下,叶风竟然真的订了去夏威夷的机票。当然,同时读到报纸的叶风就算在黑衬衣兜里找到护照也不敢去机场了。他在警方和宝贝两组人到来之前离家潜逃了。 司徒法再接再厉,把叶风潜逃的消息和第三期小说一起刊登。小说在验证上一天的预言的同时,又对今天即将发生的事情再次预言。叶风的行踪日日被报纸提前报出,警方跟着他的脚步追击,一共端掉了两个贩毒团伙和一个地下钱庄,可谓收获颇丰。可惜叶风和他们同时看到报纸,始终无法抓获。 4、秦平的现场直播 再说叶风的日子更不好过,现在黑道私下都把他当扫把星。昨天晚上叶风栖身在一辆旧卡车里,十分憔悴落魄。凌晨四点多,黑皮开着辆不起眼的小轿车,遮遮掩掩地转进来,小声说:“风少,我联系好了宝贝,一会就送你去码头,船已经准备好,你先去别的城市躲躲。”叶风点点头,道:“黑皮,风哥能过去这一关,以后亏待不了你。”黑皮目光闪烁,心虚地应了一声。 黑皮发动汽车,小心地向码头驶去,一边开车一边用眼角余光扫着叶风。叶风的下颌几乎绷成一条直线,眼角肌肉不自觉地抽动,活脱脱一个亡命之徒。黑皮不自觉打了个冷战,突听叶风道:“停车!” 黑皮吓了一跳:“风少,为什么停、停车?”叶风转过头,恶狠狠地说:“去给我买一份报纸!”黑皮头上全是冷汗,道:“这……算了吧,宝贝等着我们呢,再说这么早,哪有卖报纸的……”话音未落,一个抱着一沓报纸的小贩颠颠跑到车前:“《新城晨报》要不要?刚印好的,你看,油墨还没干透呢!” 黑皮还没说话,叶风已经一把抢过小贩手里的报纸,随手从兜里摸出一张钞票,扔给小贩,然后吩咐黑皮:“开车!” 叶风的声音听起来格外阴森,黑皮干咽了一口唾沫,勉强发动汽车。叶风在一边翻报纸,两个人都没说话,空气静得让人窒息。 过了一会儿,翻动报纸的沙沙声停止了,叶风还是没有说话。黑皮觉得自己手心全是冷汗,说:“风少,报纸上说什么……” 叶风声如夜枭,道:“说的很有意思,我读给你听,‘风少,黑皮把你出卖了,宝贝在码头等着要你的命,被最信任的人欺骗的滋味不好受吧?’” 黑皮魂飞魄散,来不及思考对策,就被早有准备的叶风用大号扳手狠狠地敲在了后脑上…… 叶风杀了黑皮,紧张得心烦意乱,他想稳定情绪,随手拧开收音机,交通电台的男播音员声音传出来:“听众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荣幸地请到了月夜飞鸿先生做我们的嘉宾,飞鸿先生因为一篇名为《追凶手》的推理小说,成为近期家喻户晓的人物,感谢他能抽出时间做客我们‘交通之声’。飞鸿先生,这么早请你来,耽误你休息,真是抱歉。” 另一个男生传来:“没关系,我这些天来晚上就没睡过,在哪都一样。” “呵呵,您真幽默,请问飞鸿先生,您的小说与一桩真正的刑事案件出现惊人的巧合,大家都想知道,您真的能预知未来发生的事情吗?” “我想太久了不行,半天到一天的样子应该能预测。” “飞鸿先生,您的预测总是第二天报纸才能刊登,有点马后炮的感觉,您能知道风少现在在哪里吗?” “拿一张纸来,我写写看,天还没有亮,或许能行。” “听众朋友们,飞鸿先生同意给我们做实验,他正在写,他是不是真的有预测未来的能力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写出来了!‘风少正在通往城郊方向的路上,他开着一辆银灰色的半旧马自达轿车,车门还有一块明显的血迹……’血迹?飞鸿先生,是不是风少受伤了?等等,又写了……‘风少杀了他的手下黑皮,弃尸路边,他现在正在听广播,已经停下车去擦车门的血迹了……前面路口转出一辆卡车,是宝贝派来抓他的人……’哇!听众朋友们,太紧张了!太刺激了!‘对方有十几个人,而且都带着枪,他们包围了风少,一个人拧住了风少的胳膊……风少挣脱了,反手打了他一拳。啊!枪响了,风少右腿被击中,流了好多血,他们把风少抓到车上去了,向城郊驶去……宝贝的老巢是城北燕南路2……'2什么?飞鸿先生你快写啊,怎么停在这里了。天亮了什么意思?为什么天亮了您就不能继续写……” 直播突然中断,插播了一段钢琴曲,在无数人的骂声等待中,播音员的声音又响起:“咳!这个……感谢飞鸿先生今天的参与,他因为一点变故,不能继续接受采访。这里是’交通之声‘的早间报道,感谢收听。” 5、凶手出手了 叶风被连拉带扯地塞进汽车,带往宝贝的老巢。他心中充满绝望──那个可恨的月夜飞鸿,有机会抓到这只鸟,一定炖了吃掉。 他这边诅咒秦平,却不知秦平真的遇到了危险。宝贝同时派出两拨人来抓叶风和秦平。秦平一出电台,就被绑架了。 二十分钟后,秦平狼狈地摔在宝贝面前。已经被砍掉两个手指头的叶风正声嘶力竭地叫:“不是我,不是我泄漏的,我不认识什么写小说的!你的货给条子收去了不能怨我,我也被他害得很惨啊……” 秦平一见到叶风,右手突然自己扬起来,似乎要狠狠给他一巴掌,临到脸前又舍不得,转而轻轻抚摸着叶风的脸。秦平恶心得不得了,又管不住自己的手,只好扬起另一只手狠狠抽了叶风一耳光。叶风被这爱与恨的双重待遇弄蒙了,加上腿上伤重,顺着一巴掌就趴在地上。 宝贝笑了,对秦平道:“我看你们不但认识,还亲得很呢!好,他不说,你说,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秦平拼命摇头:“我我我我不认识他,我就是写小说的,真的是有鬼手附在我手上了,是鬼自己写的,就是叶风的女朋友,你你你砍死的那个。” 宝贝沉下脸来:“这小朋友真不配合,也砍掉他两个指头再问!” 秦平吓得转身想跑,却被一个打手紧紧拉住了右手。这只手虽然不听话,可是被人砍了,秦平还舍不得,便使劲往回拽自己的手。那打手笑嘻嘻地举起斧头,道:“别拽了,再使劲儿,整个手我都给你拉过来,那你被砍的就不止两个指头了。” 秦平瞪大眼睛,大声道:“你要把这只手拉过去?”那打手笑道:“是啊,我这就拉过来。”话音刚落,两人相握的手震了一下,秦平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那打手呆了一呆,冲着宝贝走过来。 宝贝喝道:“你干什么?” 那打手嘴里“哎呀”连声,却几步冲到宝贝面前,左手夺过右手的斧头就砍。宝贝大吃一惊,拔出枪来,冲着打手眉心连开三枪。那打手哼也没哼就死了。另一个打手原本是他兄弟,忍不住流下泪来。谁知尸体突然一翻身,握住了他的手。他“哎呀”一声,也不由自主挥舞着斧子向宝贝砍去。其他的手下一拥而上去阻拦他,混乱之中,指不定什么人突然就失去控制,朝宝贝举起了枪。几次之后,宝贝也失去了镇定,举枪朝着自己的手下乱打起来。 警方在听到“燕南路2……”之后就开始排查,等查到236号这个旧仓库,里面已经枪声一片。 当警察夺门而入时,地上全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已完全失控的宝贝正一边疯狂地吼叫一边朝四下射击,在警方的反击之下被当场击毙。 随后冲进来的林清,在一地的尸体中看到了秦平,忍不住抱着他哭起来。突然怀里的人一动,秦平睁开眼,反手抱住她:“林妹妹,我没事。” 林清赶紧把秦平扶了起来,却不防叶风持一把匕首抵在林清脖子上。 受伤的叶风和秦平一样在装死。只是警察一来秦平就安全了,可他却还是一个死,于是想最后拼一下,抓个人质迫使警方放过他。 面不改色的林清冲秦平微微点头,秦平会意,一个大步后撤到安全距离外。叶风只觉肩头一紧,人就腾云驾雾地摔在地上,眼前一阵发黑──十分漂亮的过肩摔! 叶风临被警察带走之前,还难以置信地看着娇柔无限的林妹妹叫道:“一定是那只手干的,它上你手了,肯定!” 秦平使劲“呸”了一口:“肯定个屁,刚从我这走了又缠我老婆?我们欠你的啊!” 林清因为这声“老婆”脸色通红,却没否认。 秦平心满意足地抱得美人归。随着这对恋人相拥而去,地上一具尸体的手突然扬起,做了个再见的手势,只可惜没人看见。 ...
这一次想讲个买卖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七月,在这个一年中最阴森荒诞的月份,怪事是时有发生的。老人们总是告诫小孩,在七月的晚上一定要早早回家,倘若路上碰到有人搭讪,一定不要理他们,因为说不定那就是鬼,要拖你一起到阴曹地府里去。小孩子对这类告诫很是信服,可年轻人却不一样了,天不怕地不怕,觉得自己一身正气,哪会被鬼魅骚扰?所以都不拿老人们的警告当回事儿,该走夜路照走,至于到底有没有见鬼,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想说的这个故事也和一个年轻人有关,年轻人是我认识的,叫苏杳,挺个性的男生,是酒吧的驻唱歌手,深更半夜回家再正常不过。在苏杳小的时候,他奶奶也总是告诫他七月鬼节的时候一定不要在外面玩耍太久,七点前要回家,吃了饭就不能再出来。小孩子嘛,胆儿小,自然乖乖听话。后来苏杳长大了,又做了驻唱,早回家是不可能了,渐渐地奶奶也不再管他,不过每年七月,无论他回来多晚,都能看见奶奶坐在窗前等着,苏杳常调侃,说奶奶大惊小怪,怕他被鬼给吃掉了。 后来…… 后来苏杳的奶奶去世了,他每天回家,再看不到那一扇窗户上若隐若现的影子,戴着老花镜读报或是看电视,也没人再叮嘱他:七月鬼节,忌走夜路,早点回家。 苏杳驻唱的酒吧离家里很远,所以他索性和酒吧里其他几个歌手租了间房子同住。年轻人嘛,爱好相同,也有话聊,常常唱完夜场后勾肩搭背去吃宵夜,酒吧附近有条美食街,小吃挺多,有时喝得多了,摇摇晃晃在街上走,踩着路灯下自己的影子,像回到了小时候。 这一天,也是巧了,苏杳同住的几个朋友都休了假,下班便剩下他一个人。男生嘛,本来胆子就大,酒吧里也免不了喝两杯酒,走夜路轻轻松松。苏杳那天也是唱得high了,客人接连给他点了几杯酒,都一口灌下,出来时走路就有点摇晃。他觉得肚子饿,想去附近的美食街找点吃的,就一个人哼着小曲儿慢悠悠晃过去。那附近,酒吧街和美食街都在胡同里,路灯昏暗,苏杳凭着直觉七拐八拐地走了半天,觉得不对劲了,往常走个五分钟,拐一道弯,就能到美食街,可今天他都走了有二十分钟了,弯也不知道拐了几个,还是没有听到鼎沸的人声。他鼻子用力嗅了嗅,也闻不到食物的香味儿,不用说,自然是走错了的。 没办法,苏杳只好往回拐,这附近的路灯也上了年纪,灯光昏黄得跟没有一样,苏杳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在胡同里回荡,不由得有了些寒意,他忽然间想起来,今天是鬼节的。 “骗小孩儿的!”苏杳嘟囔了一句,拐过一道弯,听见了喧嚣声。抬头一看,前面是绵延不绝的小摊小贩,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真够热闹!可算是走到了,苏杳一阵兴奋,忙跑过去,想赶紧填饱肚子。 可奇怪得很,这里竟不像是他从前常来的那条美食街,店铺虽多,却没有一家在卖吃食,每个摊贩前都只挂着牌子,看不见商品,买家站在摊前对着牌子挑挑拣拣,看中了哪一块,讨价还价一番才买回去。苏杳心里就犯嘀咕了,一块破木牌,有什么好买的?他好奇,往一处人最多的小摊前凑了过去,只听得摊主正在跟卖家争执。 “老板,你便宜点卖我不行嘛?” “已经给你很便宜了,你去别处问问,哪里有我这么低的价格嘛!” “瞧你说的,别处也没这个货啊!” “那不就结了?每家的货品都独一无二,你看中了就带走嘛,错过了可就没有了!” 老板这么一说,旁边围观的人也开始帮腔,什么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之类的,让苏杳越听越稀罕,伸长了脖子去看那小木牌牌上有什么玄机。只瞧见了上面写着一个日期,1991年4月13日。苏杳愣了愣,这不就是他的生日么,怎么这么巧? 他正觉得奇怪,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忽然扬声道:“老板!不如你卖给我吧,多少钱都可以,难得碰上一块小鲜肉,我好久没开荤了!” 小鲜肉?苏杳在心里笑了笑,大叔口味就是嫩。这时周围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拿出包来争着要那块小木牌,场面一时间变得很是混乱。苏杳被挤得受不了,正想着退出去,却听见那老板道:“大家可看好了啊,苏杳,23岁,正好的年纪啊,还哪儿找这么新鲜的魂魄?更何况,这魂魄就在嘴边儿上,跑不掉的!” 苏杳心里咯噔一声,扭头看去,周围原本在小摊前哄抢的人此时都安静了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在盯着一块肥肉。苏杳嘿嘿一笑:“哥们儿,怪入戏的,以前在横店跑过龙套吧?” 因他这一句话,整条胡同的人不知何时都聚拢了过来,黑压压的人头,看得苏杳心里一阵发毛。 胡同的路灯突然灭了,周围的脸瞬间换了另一副面貌,似幽幽鬼火漂浮着,狰狞而恐怖。有笑声响起来,是在嘲笑他:“嘻嘻,鬼节里还真有不怕死的人跑出来,是迫不及待想让我们吃掉吗?” “活腻了呗!送上门来的小鲜肉,不要白不要,你们谁都别想跟我抢!” “你走开,他是我的!” 苏杳看着周围狰狞的面孔咧嘴怪笑着,拿出一沓沓纸币递了出去,鬼火映衬下,上面的图案触目惊心,竟然是冥币!难不成他误打误撞进了鬼市,这里已不再是人间了? 苏杳吓得扭头就跑,却被周围的鬼魂们团团围住,摊主扬了扬手里的木牌,道:“想跑?生辰八字都写在生死牌上了,除非有人买你,你是出不了鬼市的。小伙子,乖一点,让大家伙儿们吃了,一起做个鬼,不也挺好?” 大家一通哄笑,苏杳却快哭出来了,一直以为七月百鬼人间过都是鬼话,不想他气运背,这就撞上了,倘若真的出不去了……他不敢想,他还年轻,当真不想死。 此时此刻,这小小的摊位俨然成了拍卖场,鬼魂们一个个竞拍,都想抢下那块决定他命运的生死牌。他就像一块砧板上的鱼肉,等待着被人宰割。 终于,出价最多的鬼魂得到了摊主的青睐,正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忽然听得一个苍老的声音叫道:“等等!这小子我买了!” 随着众人倒吸一口冷气,摊主面前已甩过来了几锭金元宝,黄澄澄的,看着人心里欢喜。摊主乐开了花,立刻把金元宝收进囊中,将苏杳的生死牌递给了来人:“啧啧,老人家,小鲜肉是你的了。” 众鬼魂见到手的肥肉飞了,都撇撇嘴,悻悻散开,围拢的别的摊位上去寻好货色。苏杳吓得衣服已被冷汗浸湿,心里想着,完了,这回是当真要死了。他绝望地哀叹了一声,闭上了眼睛。却忽然被双手被一双干枯的手握住,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臭小子,从小就告诉你七月鬼节别走夜路,你不听,这下可好,险些丢掉小命,舒坦了?” 这是……奶奶? 苏杳睁开眼,果真看到奶奶站在面前,笑呵呵瞧着他,手里还拎着他的生死牌,原来方才买下他性命的人竟然是奶奶! “七月十五,鬼市大开,百鬼人间过,就是要抓你们这些不怕死的,带回地府里,卖个好价钱。要知道,活人的魂魄被鬼吸了,便可一年到头都在人间游走,想见的人便能见着了。所以你们活人的生死牌最值钱!幸好我今天出来逛鬼市,发现了你,要不然你也变成孤魂野鬼陪奶奶喽!”奶奶一边说着,一边领着苏杳往前走:“穿过这条胡同,能看见亮光的地方便是人间,你一直往前走,不要回头,要记住,从今往后,七月鬼节,一定不能再走夜路……” “奶奶,那你呢?”苏杳刚想问,却发现方才还站在身边的奶奶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手里残留的冰冷的温度,以及一块写着他性命和生辰八字的生死牌。 苏杳听了奶奶的话,一直往前,出了胡同,看见光亮,正是他之前遍寻不着的美食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有温暖的气息,才是人间。 那之后,苏杳再没有在七月走过夜路,他搬回了从前的家,每天下班走到楼下,都会习惯性地抬头看一看,看看那扇熟悉的窗子,总以为他的奶奶还在那里等他回家。 传说,阴曹地府有鬼市,每到七月鬼门大开之时,鬼市最为热闹。因为会有走夜路的活人被引诱到鬼市中,生辰八字写到生死牌上出卖。吃下他们的灵魂,能让孤魂野鬼一整年都肆无忌惮徘徊人间,与亲人相见。所以这块小小的生死牌最是抢手。 倘若到了七月,请你一定一定不要独自走夜路,否则周围会突然亮起鬼火,有不知名的影子与你同行,要的就是你的性命,请小心! ...
张清那天路过一个坟地。 他有些紧张,但还有一丝隐约的兴奋,脚下的步子迈得很快。 没想到,路中央却停了一副棺材。 他不得不停下脚步。 面前的棺材刷着黑得发亮的漆。漆在夜晚居然还能透出些青色的亮光来。 张清捂着上下起伏的胸口,绕过了那副棺材。 但没想到,前面还放了好几副棺材。 每个都隔个几米远,静静地躺在路中央。 张清在心里咒骂了一声,邪门! 可还是得往前走。终于,又绕过了一副棺材。 这副棺材没有盖上盖子,张清看见里面睡了一个很漂亮的妹子。 想也没想,张清便笑着爬了进去。 棺材里响起一声巴掌声,那个漂亮的妹子爬起来指着张清喝道:“死流氓,占我便宜!” 张清支吾了半天,没出声。 那些棺材里陆续有人爬出来,都用指责的眼光看着张清,还有人拿着摄像机在一边偷偷地录着这里发生的一切。 那个女生对着镜头,气愤地说道:“大家看,总是有人将行为艺术用最卑劣的手段破坏掉,为什么他就没有一点儿对于艺术的理解呢?” 镜头转向了张清。 张清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小声地说道:“我儿子刚说给我烧了副好棺材,还顺带捎了个小美人儿,我以为就是这副棺材呢,不就躺下了吗,没想到居然给躺错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只有拿着摄像机的人早就吓坏了。 因为,对着张清的镜头里,除了夜晚的背景,空无一人。 ...
1 那天早晨刚吃完早餐,我的手机就拼命地叫了起来。 是方芳的电话,“你最近忙什么去了,手机总是关机,我从昨天就开始给你打电话了。”方芳急火火地问道。 “呵呵,忙着应付考试,有什么急事?”我问道。 “聚会时间提前了,你安排得过来吗?”方芳说道。 “时间倒是没有问题,但为什么要提前啊?”我不解地问。 “准备工作提前就绪,聚会的时间也就跟着提前了。明天就出发,你一定要准时赶到哦!”方芳说道。 “如果其他人没有问题,我也没有问题,明天我准时到。”我笑着答应了。 方芳电话上说的聚会是她发起的,实际上是一个小型的笔会,参加聚会的是几个平时在网上很聊得来的恐怖小说写手。不过,我们只是在方芳建的一个群里聊天,还从来没有见过面。 有一天,方芳告诉我,她约了群里的几个朋友搞一个笔会,目的是给大家提供一个面对面的交流机会。我本来就是个贪玩的人,这样的好事当然是首当其冲。 方芳曾经告诉过我,笔会的地点是她男朋友帮忙安排的,在附近一个不太知名的山里。我们现在就正坐在进山的车里。 车上的气氛一片轻松,大家其乐融融地聊着天。谁也没有注意到山路越来越曲折,人烟越来越稀少。 我昨晚赶一个稿子,几乎熬了个通宵,所以一上车就开始打盹儿,根本没有精神和他们聊天。等我一觉醒来,发现刚才还兴致勃勃的那帮家伙都东倒西歪地睡着了,有的甚至还打起了呼噜。 我百无聊赖地望了望窗外,车子正行进在半山腰,山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很大的雾。这样的天气不应该有这么大的雾啊,我好奇地把头靠近车窗,想要仔细瞧瞧。 就在浓雾中,居然有人。 那是一个山民,从背影看去,是一个老头,他背着一个大背篼,正在路上一步步地走着。 车很快就赶上了那个行走的老头,在车超过他后,我下意识地回头望了一眼。 路上没有人!难道我看花了眼?抑或是大雾把他吞噬了? 车终于从山里转了出来,出了山,那雾奇迹般地消失了。我把头探出车窗,回望刚才走过的大山,那山依旧笼罩在浓雾中,神秘地遮掩住了自己的真实面目。 大概又走了两个钟头,身旁的方芳告诉我,我们此行的目的地到了。 大伙陆续下了车,我坐在比较靠后的位置,当我走到车门前时,却看见先下车的人并没有散开,他们聚在车门前,一动不动地呆望着前方。 他们看到了什么?我诧异地跨下了车,顺着他们望的方向看过去。 那一瞬间,我也被惊呆了! 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条小河,小河对面,是一座大山,而山脚下,是一排古旧的吊脚楼。这一切,构成了一幅绝美的风景。 直到现在,我都为自己的语言匮乏而汗颜,不过当时的美丽景色,我的确找不到恰当的语言或者文字来描绘,我只知道,眼前的一切,比我看到过的所有的风景名胜更加让人惊心动魄。 对,只有用惊心动魄这个词语来形容我当时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不适合描述风景的词语会在那样的时间,毫无先兆地跳出我的脑子里。也许,除了惊心动魄的感觉外,还有些其他什么感觉吧,到底是什么感觉,我一时也说不上来。 当大伙儿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后,都十分兴奋。我猜他们和我一样,当听到笔会的主要活动安排在一个不知名的山里时,都以为是随便找了个地方,让大伙儿聚在一起聊聊天、打打牌罢了,万万没想到是这样一个好地方。 2 我们的住处早已安排好了,是一个山里老乡家里。方芳告诉我们,外人不怎么知道这里,只是偶尔会有些画家、摄影家之类的来这里采风,他们来这里,一般都住在老乡家里,管吃管住,也不太贵。 走进老乡家,接待我们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大娘。她把我们领到二楼,把房间指给我们后就去忙着为我们张罗晚餐去了。 我放好行李,信步走到院子里。几个一同来的人已经在院子中央摆上了一张木桌,凑在一起开始打牌,他们把这项活动称为经济半小时。 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兴趣不大,就准备出去走走。我刚把眼光从牌桌上移开,望向门外,就看到一个身影从门口慢腾腾地走了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背着背篼的老头的普通身影让我产生了一丝不安,我赶忙追了出去。院子外面的小路上,竟然根本没有人影。 这是怎么一回事?一阵轻微的颤栗从我心里涌了起来,我清晰地感受到了伴随这种颤栗而来的恐惧。 仅仅是一个身影就让我产生了恐惧,说出来该是一件多可笑的事。即使这个身影,刚在几小时前弥漫着大雾的山路上,莫名地出现和消失。 晚餐的菜花样不多,分量却很多,足够我们大快朵颐了。简简单单豌豆尖炒老腊肉和炒旱菜,还有一盆用面粉和小鱼炸的麻花鱼,金灿灿地摆在桌子上,那叫一个香,我们狠着劲儿地抢,最后连残汤都被倒来泡了饭。 晚饭后,方芳把我们召集在一起,告诉大家晚上不安排集体活动,可以自由安排。 天色渐渐晚了,喜欢打牌的人又拉开了战场。我对此不感兴趣,见方芳也没有加入战局,就邀她一块儿出去转转。 刚出门,就有一个人跟了出来,这是一个叫何炯的写手,我是今天在车上才第一次认识他的。 夜色下的小山村特别美丽,小河哗哗的流水声,在静谧的夜里分外动听。我们沿着吊脚楼旁边的小路,顺着河往上游漫步。走着走着,我突然看见前面有两点黯淡的、绿幽幽的光在路边跳动。 “那是什么?”我碰了碰身边的方芳。 当方芳和何炯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时,那两点绿光突然消失了,他们什么也没有看见,自然把诧异的目光投到我的身上。 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不知道怎样给他们解释我看到的一切。 “我们去对岸走走。”方芳说道。原来,我们沿着河边漫步,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座木制吊桥边。 踏上“嘎吱”作响的吊桥,我突然觉得有点心慌,似乎对岸会有什么危险在等着我们。我找不出产生这种感觉的理由,所以并没有反对,只是默默地跟在他们后面。 四周的流水声依旧“哗哗”地响着,不过我却听出了这水声和开始有些不一样了似乎多了一点什么声音。就像是……对了,就像是有鱼儿在水面跳跃溅起的水花声。我下意识地望向河中间。 在明亮的月光下,我清楚地看到,河面上居然有一个女人! 那女人安静地坐在河水的中央,就像坐在平地上一般。长长的头发披散在她的面前,完全遮住了她的脸庞,情形异常诡异。 难道世上真的有水鬼?这是我脑子里浮现的第一个念头。 就在我怔怔地望着河中的女人发愣时,一幅更诡异的画面出现了! 我看见,那女人伸出手来,从自己的手臂上撕下一块皮肉,然后撩开长发,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我的腿像灌了铅一般,挪动不了半步,死死地盯住河中女人的一举一动。她又从身上撕了一块皮肉!不对,那不是她的皮肉!我看见她手里拿着的“皮肉”动了一下,反射出银色的鳞光,那是一条小鱼。她吃的是生鱼,我的心里稍微轻松了一些。 不过这种轻松的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因为我突然发现,那女人的两只手臂上爬满了类似的小鱼。 突然,那女人猛地在自己肩头上抓下了一大把小鱼。我看到她的肩头上血肉模糊,在那些小鱼嘴里似乎还叼着那女人的皮肉,而那些小鱼正是我们晚餐吃的那种小鱼…… 人吃鱼,鱼吃人! 我的心里一阵恶心,感觉到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了,就连桥上的铁索也抓不稳…… 我拼命挣扎着,坚持着让自己跑过了吊桥,方芳和何炯正望着河中心谈笑风生。莫非他们并没有看见我看见的一切? 我鼓起勇气,回头向河中回望,河面上竟然什么都没有!难道是我太累了,眼睛看花了? 3 河岸的另一边房屋不多,在一座座连绵的大山脚下,有一条不太宽的机耕道。我们现在就在这条道上往回走。 “那间屋子是做什么用的?”月光下,一间废弃的房屋出现在我们眼前。 屋子已经很破旧,门窗全部洞开着,里面黑漆漆地一片。 “大概是没人住的旧房子吧。”我推测道。 “进去看看。”何炯提议道。 “这么黑,有什么好看的。”方芳说。 “哈哈,我有这个。”何炯变戏法似地从兜里掏出一把手电,打亮了在我们眼前得意地晃着。 “我不进去,你们爱看自己看去。”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我也不去!要看明天白天来看。”方芳随即附和道。 何炯没有理会我们俩,几步就跨进了那间废弃的黑屋。 “他一个人进去该不会出什么事吧。”方芳有些担忧地说道。殊不知,她说的正是我心里想的。 就在我们为何炯担忧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响声。那声零零碎碎地响着,就像是……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方芳问道。 声音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近,我判断着声音的来源,竟然就在我们头顶。我心里一惊,一把拉起方芳就跑。 一阵“轰隆隆”的巨响过后,惊魂未定的我们明显地感觉到了脚下的震颤。 等突如其来的震颤平息过后,那种奇怪的声音也消失了。 “糟了!何炯呢?”方芳突然叫道。 我们停下脚步,回头望去。朦胧的月光下,那间废弃的房屋已经不见了!在原先房屋的位置上,只有一大堆山石。 显而易见,我们遇上了塌方,何炯被埋在了那间屋子里。 “你回去叫人,我去救他。”我推了方芳一把,跑回到那堆山石前,不顾一切地开始搬石头。 不知道搬了多久,我的双臂已经酸痛得抬不起来了,而眼前的那堆山石好像根本就没有减少。 “砰——”一块小石头滚了下来,正好砸在我的手指上。一阵钻心的疼痛让我丢掉了手上的石头,气馁地坐到了地上。 突然,有人在我肩头拍了一下!我猛然回头,看见一张血淋淋的脸。 那是何炯! “真险,要不是我跑得快,差点就被活埋了。”他开口说道。 “你个混蛋,没事不早出来,害我搬半天石头!”我见他没事,高兴地擂了他一拳头。 “我怕你们担心,好容易才从石堆那边爬过来的。”他解释道。 “你头上流血了,是不是被砸到了。要不要紧?”我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大事儿,被一块小石子碰了一下,回去包扎一下就行了。”何炯答道。 回去的路上,我们遇到了方芳和她喊来救援的人。大家见何炯没事,都很开心,说他小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回到老乡家里,方芳找来医药箱给我和何炯包扎伤口,先给我包扎完后,我兴致勃勃地给其他人讲述起事情的经过。我正讲到兴头上,见方芳“啊”地叫了一声,打断了我。我回头看去,方芳站在何炯背后,盯着他的后脑勺发呆。 “别怕,不就流了点血嘛。赶快帮我包好就行了。”何炯大大咧咧地说道。 我问方芳要不要帮忙,她摇了摇头,继续为何炯包扎起来。我见方芳很快就包扎好了,正准备回头继续刚才的讲述,突然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那房子是不会被埋掉的。” 我猛地打住了话头,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只看到一个颤巍巍的背影消失在门边。不知道为什么,房东老大娘这句话让我的心情顿时罩上了一阵浓浓的阴影。 5 大娘不再理会我,我只得没趣地离开了。我走进屋里,看了一会他们的牌局,实在是兴趣不大,就独自往睡觉的小屋走去。 走进小屋的时候,我突然被一阵刺鼻的味道呛了一口,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我抽了抽鼻子,那味道仍然很浓烈地飘散在空气中。这味道有些熟悉,我搜索着记忆,对了,是叶子烟的味道,以前在老家时,我外公就抽这样的叶子烟,我也常常被呛得咳嗽。 但是为什么这里会有叶子烟的味道呢?我循着味道走到一间屋子前。没错,烟味就是从这里面飘出来的。 我伸手推了推门,门没有锁,应声而开,屋内烟雾袅绕,一个人正坐在床沿吞云吐雾。我又走近几步,终于看清了坐在床沿的人是谁。 那抽烟的人居然是——方芳! 我这一惊吃得不小,方芳平时是个很文静的人,她特别讨厌烟味,所以在她面前,我很少抽烟。而现在我眼前的方芳,竟然叼着一根连我闻着都觉得呛人的叶子烟,大口大口地吸着,看样子还颇为享受。 “方芳!你在干嘛?”我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方芳抬头看了我一眼,没有理我,不过我却分明看到她的眼神,混沌模糊。方芳手里的叶子烟已经燃到了尽头,她把烟屁股放到嘴上猛吸了一口,再把烟头丢到了地上,然后站起来,用鞋底狠狠地碾灭烟头。 这一套动作,连贯而且娴熟,就好像是一个长期吸烟者的习惯动作。我看在眼里,寒在心头,我明显感到这时方芳的举动完全就象一个男人,一个爱抽烟的老山民。 方芳从我身旁走过,出门走下了楼梯,我也返身走出了屋子。一出门,我就看见楼梯上一个蹒跚的背影正在下楼,那背影,是一个背着背篼的老头。 我觉得混身冰凉,脑子里的画面一幕幕地交替闪现。在山腰的浓雾中,一个背背篼的老头蹒跚行走;在我们刚住下时,院子门口一个背背篼的老头身影一晃而过,当我追出去时,却一个人也没有看见;现在,明明从我身边走出门的方芳的背影,竟然也变成了一个背背篼的老头。 借尸还魂!我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个词语来。但很快,我就哑然失笑,写恐怖小说时常用的桥段,怎么可能在现实生活里发生。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在现实中遇到过类似的事件,所以根本不会相信这一套。 背背篼的神秘老头、河面上吃生鱼同时被鱼吃的女人、塌方、山神、借尸还魂,诡异的事一件一件地接连发生,在这些事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我想破了脑袋,也不能把这些事扯到一块儿来。不过,我还是有了发现。我发现,亲眼目睹或者经历这所有怪事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为什么会是我?难道是我本身的问题?所有的怪事都是我的幻觉幻听、都是我的臆想?这样的理由说起来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一直相信,这世界上是没有鬼神的,那怕为了保持我这个信念,我也必须为发生的怪事找到理由。 6 对于方芳这个喜欢刺激的女孩来说,到这里的第一晚,就在散步时遇到了塌方,这让她很兴奋。不过对于第二天没有看见塌方的痕迹,她和我一样,同样搞不懂是什么原因。 但是方芳却发现,经历过塌方事件的何炯表现异于常人,有些怪诞,于是她就留上了心。这一留心,却发现了更多不对劲儿的地方。方芳感觉到,真实的恐惧正在一步步地靠近,她甚至觉得,有一个看不见的人在暗中窥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她之所以对这种感觉如此肯定,是因为她在自己的屋子里闻到了一股极其浓烈的烟味。她平时最讨厌烟味,有谁进她房间玩都不许抽烟的。所以,屋子里一旦有了烟味,就特别明显。 方芳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的感觉告诉给其他人知道,她有些担心人家会说她疑神疑鬼。但是这种感觉又不是她一个人能够独自承受的。她考虑再三,才决定找我商量,因为我是和她一起目睹塌方异象的人,而且我的表现比较正常,在第二天路过塌方地点时,和她同样露出了惊诧的表情,不像何炯那样无动于衷。 当我躺着床上苦思冥想的时候,方芳主动找到了我,她进门后就坐在我面前,我明显地看见她在簌簌发抖。在接过我递给她的一杯热水后,她亲口告诉了我上面那些话。 听完她的叙述,我并没有告诉她我看到的那些她不知道的事实,诸如河中的女尸、她在屋子里抽叶子烟等,我怕告诉了她,她的心理会因承受不了而崩溃。那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对于方芳能主动找我沟通,我还是很高兴。这至少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怪事确实在我们身边发生了,而不是我的臆想。 我告诉方芳,我相信她所说的一切,因为我也感觉到了。我们经过简短的商量,把目标锁定在了何炯身上,因为他亲身遭遇了塌方。按理说,对塌方的印象应该比我们还要深刻,但是,第二天我们在路上没有看见塌方痕迹的时候,他却好像毫无感觉。更重要的是,我想起了房东老大娘说过的一句话,那就是每次塌方都会有活物被埋掉,而我们遇到的这次却似乎没有什么活物被埋。 如果老大娘的话并不是无稽之谈的,那么我们遭遇的塌方也应该有活物被埋。那天晚上,那座房屋附近的路上,我们没有看到过其他活的动物,除了我们三个人! 我和方芳一直在一起,侥幸躲过了塌方,我们亲眼看见那间屋子被山石埋住了。而何炯独自进了那间屋子里后,并没有出来,所以我们当时判断他被埋住了,我才会拼命地救他。谁知道后来他竟然莫名其妙地出来了,当时只顾着高兴,没有多想,现在细想起来,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难道何炯已经死了!”方芳突然冲口而出,说完这句话后,她的脸色变得十分苍白。 我望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方芳已经把我心里想说的话说了出来。我们面面相觑,感觉到了整个事件开始让我们毛骨悚然。 假如那天的塌方是真实的,那么何炯绝不可能从那间废屋里逃得出来。而按照房东大娘的说法,塌方必定会埋掉一个活物,会不会,这次埋掉的活物就是何炯。而跟我们一起回来的,只是何炯的灵魂。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在门口和房东大娘说话时,她看见何炯后露出的那种慌乱和害怕的表情…… 9 回到家后,我大病一场,足足在家休养了两周。即使这样,我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每当我打开电脑想要提笔写恐怖小说的时候,总会想起那次笔会,我想我应该把笔会的经历写成恐怖小说吧。 但是,我心中还有太多的疑团没有解开,这些疑团如果不解开,那场笔会给我落下的病根也许会一直如影随形。为了解开这些疑团,我曾经很多次在QQ里看到方芳,总想跟她说说我看到的事。不过却不知从何说起,恐怖写手所说的话,恐怖编辑会相信吗?! 尾声 一个月后,我收到一张请柬。一家传媒公司邀请我参加了一档电视节目的开播仪式。 那档节目叫“神秘之旅”。 我按照请柬上的时间地点去前往参加,到了现场我才知道,我竟然是酒会的主角,因为我就是那个电视节目的主角。 前面我告诉过大家,方芳的男朋友欧阳瑞是一个极具创新精神的电视制作人。几年来,他一直在策划开辟一个新的电视栏目,为了这个新栏目,他付出了相当多的精力和心血,到节目开机前,可以说是万事具备,只差演员了。我不清楚他们选演员有什么特殊的要求,我只知道,最后我被选中了。 有一部美国电影叫《楚门的世界》,电影里的主角楚门,是一个从出生就开始被记录着的人。他身边的一切都是假的,包括他的父母、同学、妻子,电视台专门为他搭了一个超级大的摄影棚,也就是他生活的小镇。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24小时不停歇地播放到世界各地。 当我踏上举办笔会的小山村里开始,我也就变成了摄像机下的楚门,那个美丽绝伦的小山村,就是我表演的大摄影棚。在里面,除了我是真实的外,我身边的一切,包括方芳、何炯、房东老大娘、甚至河里的女尸、塌方的场景、被掩埋的废屋,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假的。 他们利用了我这个恐怖写手的好奇和探索精神,一点一点把我引入了一幕幕人为制造的诡异事件之中,真实地记录了我的恐惧及心理。 我虽然在事后对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拍感到有些愤怒,但我理解方芳和欧阳瑞对恐怖世界的探索精神,更重要的是看在一大笔片酬的份上,最后还是同意他们播出了这档经过剪辑后的节目。 只是迄今为止,我仍然有许多想不通的地方,比如那个神秘的背背篼的老头,我曾经问过方芳,她除了假装抽抽叶子烟、一步步把我引进恐怖之中外,从来没有假扮过什么老头,而她帮我问过欧阳瑞,剧组里也根本没有安排过任何老头的角色。 我一直没有告诉方芳和欧阳瑞,那一夜,吓晕我的并不是抽着叶子烟的方芳。真正把我吓晕的,是她背后漂浮在半空中那个背背篼的老头。 也许,真正的恐怖原本就是没有解释的吧! ...
(一)一只死猫 冬夜,雪花乱舞,寒风呼啸盘旋。我走在雪地里,每走一步脚步都非常重,似乎在用这种方法来宣泄内心的愤怒,我甚至停住脚步,在原地使劲跺着脚,大喊道:“罗浩天——你混蛋。”三、五个行色匆匆的人与我擦肩而过,偶有好奇者回头向我张望。我想这人一定以为我精神有问题,不过,管他那!要是我不骂出来,肯定会憋闷坏的。 今天本来挺开心,我和一群朋友吃完饭之后,意犹未尽,打算去夜店K歌。可就在夜店里,我看见男友罗浩天抱着一个啼哭的女人坐在角落里。我狠瞪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出来,他明显也看见了我,却没有追出来,真是个——混蛋——混蛋。我又连喊了几声,心里顿时畅快了不少。 正想迈步前行时,突然,我眼前一花,一个小儿在我视线里一闪而过。我的视线追过去,路上除了飘雪,再无人影,难道是幻觉?顿在原地我打了一个冷颤,直觉垃圾桶处有些异样。我好奇的走过去,路灯下我不禁呆了,雪地上竟有一大片鲜红的血迹。 心,怦怦地乱跳,刚才的影子、现在的血迹,这难道不算恐怖片的开场吗?我壮着胆子仔细瞧了一下,血迹还在扩散。说明有东西在垃圾桶里还在继续流血,我犹豫着,最终踢了一脚垃圾桶,没什么动静,又踢了一脚,随即抻头向垃圾桶里望去,一双恐怖的眼睛刹那间让我毛骨悚然,我怪叫了一声,踉跄后退,退到人行道上,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才好。 一滩血,垃圾桶里的眼睛,难道我遇见了一起凶杀案?一想到这里,我大叫报警……拿起手机,熟练地拨通了浩天的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他才接起,我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大叫着说:“幸福路大街,发生了凶杀案,快来。”一口气说完,我挂了电话。 不到十分钟,罗浩天气喘嘘嘘地跑了来。他一见我就责备地说:“静初,你搞什么鬼,我正在执行任务,没有时间陪你瞎闹。” 我听了他的话更加生气,拉着他走到垃圾桶边上,示意他自己看。浩天乍一看也大吃了一惊。走向前用手沾了一点血,放在鼻前闻了闻,闻过之后眉头紧皱,他脸上的神情开始紧张起来,伸手拽了一根树枝,去扒拉垃圾桶里的东西,逐渐一只被掏去内脏的死猫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我吓得失声尖叫,人整个跳起了,扑在浩天怀里。 浩天扶着我的背说:“看见了,不过是只死猫,并不是什么凶杀案。我看你呀!就是侦探小说看多了。”见我还赖在他怀里,拍着我的头说:“怪冷的,你先快回家吧!我还有任务。” 我撅着嘴问道:“那女人是谁?” “我告诉你我在执行任务……” 我一把推开他说:“执行任务需要抱着女人吗?” 他被我说得脸色一沉,“别无理取闹,我走了,回头再和你解释。”说完急匆匆地走了,留下我傻子一样站在雪地里,脚旁还躺在一具血淋淋的死猫…… (二)鬼仔 自那夜以后,我一直没联系浩天。算算时间小有一个月了,这个没良心的家伙始终没有给我打电话,有时候真闹不懂,在他心里我和案子孰轻孰重?或是他的心里只有那些案子,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 哎!叹气,再叹气。闷闷地伸了个懒腰,偶然看见窗外,蓝天白云,而我这自怨自艾的模样,简直辜负了这大好的青春。再说他都不理我,我凭什么要独自伤心难过,不行,我要出去走走,走到蓝天白云之中,没准心情会变得大好。 带着这个期望,我溜到了大街。可外面的空气简直和我的想象背道而驰,根本没有什么安静清爽的去处,只有尘土飞扬,车喧人闹。这样的环境无疑给我更大的烦恼,我正想回去。 突然迎面走来一位男士,深深吸引了我的视线。并不是此人貌似潘安,只因他是我的大学同学张宇。想当年在上大学的时候,他还追求过我,可是被我拒绝了。如今相见,他的面色多少有几分尴尬。我微微一笑道:“这么巧,要去哪?” “一个人不想做饭,想要找个小菜馆对付一下。”接着他话锋一转问道:“你哪?要去哪?” 我有些落寞的低下头说:“和你一样,没目的,瞎转。” “哦?怎么男朋友没陪你吗?” 我冷笑道:“他很忙,哪有时间陪我。” “那么……”他搓着手说:“不如,我们一起吃顿饭,这样俩人都有伴,也就不会寂寞了。” 我立刻点点头道:“好哇!去哪?” 他瞧了我一眼,笑意浓浓地说:“跟我走,保证你吃到真正的美味。” 我笑着廖侃,“有人说滚水驴肉的味道鲜美,有人说蝗虫炒熟了好吃,还有人说毒蝎天下美味,甚至还有人说老鼠肉炒来最好吃……” 张宇忽然道:“你吃过猫肉?” 我皱着眉说道:“都说猫肉炒来吃,比鸡还要鲜嫩。可惜我没吃过,更对其没兴趣,所以你别带我吃什么恐怖的美食,还是吃点清淡的吧!” 张宇笑道:“真有你的,美味都能和恐怖联系起来。不过我刚才确实想带你去一家专门做猫肉的饭馆去尝尝猫肉,既然你不爱吃,那么只好去别家了,说!想吃什么?” 我笑道:“反正不吃猫就行,不瞒你说,前不久的一天夜里,我看见一只失去内脏的野猫,恐怖之极,现在想想还心有余悸。” 张宇略呆了一呆,道:“啊?又是失去内脏的猫,太奇怪了。” 我追问道:“怎么?你也看见了。” 他摇摇头说:“最近我家附近,老是丢猫,等找到猫的时候,猫被挖去了内脏,死像非常恐怖。” 我道:“不会是什么魔鬼冤魂吧?” 张宇又呆了一呆:“这……我也不知道,不过好多人看见丢猫的时候,有个小儿的身影一闪而过,可是细找之后,又找不到这个小儿,非常奇怪。” 我惊道:“啊?一个小儿的身影?” “是呀!传说这小人叫鬼仔,专门吃内脏,邪得很,所以我家附近的居民晚上都不敢出门,家里的猫呀!狗呀!都不敢轻易放出去。” “天呀!”我忍不住惊道:“这么说那晚我看见的小儿不是幻觉了,那他是什么东西?” 张宇茫然地看着我,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 “我能去你家附近看看吗?” 张宇惊奇地瞧着我说:“你想看什么?” “我觉得这个很奇怪,我想弄明白,那个小儿是什么?” 他叹了口气说道:“这么多年,你还是这个脾气,遇见诡异之事,非要弄个明白。” 我一笑,用一种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他。 他面一红道:“得!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带你去还不行吗? “现在!”我笑着说道。不等张宇回答,我索性拉着他叫了一辆计程车。 计程车开了十多分钟就到了他家附近,我下了车,只见一排排低矮的平房,马路上到处都是脏乱的垃圾,几个眉色猥琐的男人站在路旁大声说笑。 我一愣,停住了脚步。 张宇尴尬地说:“这个区有名的乱,哎!住的都是些农民工。”说着拉着我走进墙边的一条胡同,这条胡同严格的说只能是两道围墙间狭窄的缝隙,只能容一个人进出。 张宇的家虽说比其它的房子要高大点,可也是一栋老房子,墙上的瓷砖掉落了不少,样子就像得到了白癜风的病人。 我正要随着张宇进屋,突然一股寒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的心突感发慌。 张宇见到我的异样,问“你还好吧!怎么脸色那么苍白?” 我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说:“没事,咱们进去?还是去看看你家附近?” 他看了我一眼说:“别急,我弄点饭,咱们吃了之后我在带你到附近转转。” 我点点头,随他进了屋。 (五)奇怪的平房区 回去的路上我反复地思索着,精神有些恍惚。 浩天问我:“还在想刚才的事吗?” “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我反问。“你看那个小儿,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走的时候,又说不让我们去烦他,这不是很矛盾?是他出现在咱们面前,不是咱们找到他,他要是不想引起我们的注意,为什么还要出现呀?” “他是要阻止我们进你朋友家吧。”浩天脱口而出说道。 我一愣,大声说:“对呀!可是他为什么要阻止我们?” “也许你朋友家里有什么不想让我们发现的秘密?”浩天说。 “说到秘密,我到想起他家确实很怪。” 浩天看了我一眼,“哦?怎么个怪法说来听听。” 我转动了一下身体,然后把去张宇家之后发生的事,细讲了一遍,浩天听完之后,责怪我说:“你当时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如果他家墙上真的是血迹,也许曾发生过命案。” 我瞪了他一眼说:“我当时很害怕,我也没多想,只觉得那个屋子不是人呆的地方。” 浩天叹了口气,“明天我们再去你朋友的家看看,这事决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 “算了,先别管了,等你的头好了之后再说吧!”比起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我更担心他的伤。 他摸了一下头之后,没在说什么。 送他到家之后我想进去照顾他,浩天却说:“放心吧!我没事,你回去休息吧!” 我见他坚持,只好说:“那好,你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来看你。” 浩天点点头上楼去了,回去的路上我觉得心里闷闷的也没坐车,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那片平房区。我忍不住独自一人在平房区里转了又转,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我回头一看惊讶地问道:“张宇?你怎么会在这里?” 张宇笑呵呵的走到我面前说:“我不在这里在哪了,前面就是我的家了。” “哦?你早上怎么没在家?”我追问道。 “在家呀!一早上都没出去,刚去街口买包烟,回来就看见你了,前后没有五分钟的时间。” “啊?那为什么早上我去找你,你没在家?” 张宇苦笑了一声说:“不会你找错地方了吧!这里的平房错综复杂,别说是你,连我有时候都会走错。” 听了他的话,我向四周看了看,果然和早上来过的地方不大一样。 “别愣着了,去我家坐坐。” 我刚想拒绝,张宇接着说:“正好有时间,我和你讲讲最近发生在平房区的怪事。” 这个诱惑挺大的,我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跟着他一拐走进那条狭窄的胡同。这一次走进胡同感觉更窄更暗,而且静得只能听见我们的脚步声。走到胡同尽头时,他转过头说:“你的包落在我家里了。” 我笑着说:“是啊!早上来就是取包可惜走错地方了。” “进屋吧!”张宇打开门走了进去,我一想起上次来他家那种阴森森的感觉,不禁有点害怕。 (六)男友失踪了 我随着张宇第二次来到他家,这一次却见沙发上坐着一位披头散发,看不清模样的人。我吸了口气,又一次顿住了脚步。 张宇见我盯着那人不敢进来,笑着说:“别怕,这是我妈,精神有点不好,但不会伤害人的。” 我惊讶地说:“噢!原来是伯母呀!”说完我硬着头皮走到那人面前问好道:“伯母!您好。” “你是谁?”女人冰冷的开口,眼睛并不看我。 “妈!她是我朋友。”张宇替我答道。 “走,你不该来这里。”女人的语气更加冰冷。 “妈,我扶你进去吧!”张宇扶起女人向卧室走去。我见那女人本来紧闭着眼睛,猛地睁开了眼。 “啊!”我尖叫。那目光,我太熟悉了,竟像极了浩天。 “浩天?”我叫。那女人的声音突然变成了男音,凄惨地喊着。“快走,危险,你快走……” 我彻底愣了,指着她急切地问道:“你……你是谁?” “我……我……”女人模糊不清地吐了两个我字,突然瘫倒在地上。 “妈!妈!”张宇喊着。 我指着地上的女人问张宇道:“她到底是谁?” 张宇慌乱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怎么了?她是我妈呀!精神不好,平时就是这样神神叨叨的。” “可是她刚才说话的声音,很像我男朋友。” 张宇苦笑着说:“怎么可能?” 我走过去细细看着女人的面孔,和浩天的脸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不死心地问道:“她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说话这么奇怪?” “这……我也不知道。”就在这时女人又瞪大了眼睛,她直直地看着我,身体向我冲了过来,看她伸着两手的样子,像是要掐我一样。我慌乱中向后躲去,只见张宇伸手向女人的脖颈处猛击一下,女人闷哼一声砰然倒地。 “你怎么可以打晕她?”我大声地质问张宇。 “我,我,我不打晕她,她会掐死你的。”张宇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而我被这连番的惊吓,一刻也不敢再呆了,转身逃出了屋子,此时外面正下着雨。冰冷的雨滴打在脸上,我不禁一阵哆嗦。 雨越下越大,走出狭窄的胡同,我拨打着浩天的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之后,里面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我急了,拦了辆出租车直奔浩天家。到了他家楼下雨已经停了,但黑云还没有散去,墨迹一般扩散在空中,压抑着人心中异常憋闷。我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楼道里静悄悄的,隐约透着一股邪气。楼道里的声控灯也像是和我作对,忽闪了几下之后彻底不亮了。我有些害怕咚咚咚向上跑去,到了浩天家,我重重地敲来一下门,门“吱呀!”一声竟然开了。呼啦,一个人影在我面前一闪而过,我禁不住后退了一步。 房间里没有灯光,我推了一下墙上的开关,灯没有亮。我屏住呼吸大声叫着:“浩天,你在吗?”没人回答,我走了进去。 月光下,卧室的床上隐约躺着一个人,我慢慢地走了过去,而墙上的黑影一闪覆盖在床上人的身上…… 我手忙脚乱拿出手机,按亮,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出床上躺着的并不是浩天,而且那个小儿,他的眼睛通红锃亮,像是要滴出血来,异常恐怖。 我尖叫一声,手一松,手机啪嗒掉在了地上,室内顿时陷入了黑暗。 (七)凉夜 手机掉在了地上,微光戛然而止,我陷入了黑暗之中如惊弓之鸟一般,瑟瑟发抖。就在此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叹息声,我的汗毛瞬间竖立,猛然转身,身后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心想坏了,难道有鬼? “铃铃铃……”手机响了,这声音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我顺着声音扑了过去,把手机抓在手里,按亮,手机号码竟是浩天的!我赶紧按下了接听键,将手机凑近耳朵,带着哭音问道:“浩天,你在哪?” 浩天大喊:“静初,快跑……快跑……”声音断断续续,到最后戛然而止。我慢慢地拿开手机借着手机微弱的光芒,脚步倒退着向门边走去,空气静得出奇,静得让人有一种风雨欲来的紧迫,我的额头因为紧张冒出了密密麻麻的冷汗。 就在我要靠近门口的时候,‘碰’的一声,小儿从卧室里冲出了来。我吓得转身就跑,跑得很急甚至不知道小儿在没在后面追我。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跑出去了楼道,一挥手拦了辆的士,胆战心惊地回到了住处。 到了家,紧锁住房门,躲进了被子里,安抚我这颗狂跳的心。可心跳还没是平复,满脑子又都是浩天被人害死,血流一地的情景。因为不知道他为什么话没说完就挂了,这是不是说明浩天遇害了? 这一夜我坐立不安、提心吊胆,噩梦连连。一会梦到浩天被小儿挖去了心脏,一会又梦见浩天变成了张宇的妈妈,伸手掐住我脖子。我的呼吸变得不畅,使劲一挣扎,噩梦惊醒,浑身是汗,索性起来洗了个澡,又打了几遍浩天的手机,可浩天的手机始终处在关机状态。 我越想心里越不踏实,不成,我不能就这样什么也不做,也许浩天正等着我去救他。我打定了主意,心想是先报案,还是先去见浩天看看情况。 正犹豫着要出门的时,手机突然响了。我掏出一看,是浩天打来的,我没有犹豫,直接接通了。 浩天像是没事人一样对我说:“静初,我早上想吃小米粥,你能帮我买一碗送来吗?” 我听得纳闷,紧张地问道:“浩天你没事吧?” “我没事,就是头疼的厉害,想吃点东西,你能快点来吗?” “哦?可我昨晚去你家,你去哪了?”我追问道。 浩天回答说:“我哪没去,和你分手后,我就回家休息了,怎么你来过了吗?” 我只感觉头脑一阵混乱,这是怎么回事?昨晚发生的那一切?乱了,我脑子里全乱了。 浩天在电话里催促着说:“你能来吗?” 我急忙回答道:“来,等等,我马上就到。” 挂了电话之后,我呆坐了一会。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只好穿上外套出了门,这时候天才蒙蒙亮,我走在路上心里想着去那买小米粥,这个浩天吃得还挺刁钻,一大早上要吃什么小米粥。 (十)终结篇 我拼命地用头磕着地大叫:“你这个混蛋……变态……疯子……”我拼命地喊是想惹他生气,这样他就会来对付我。可是我错了,我越骂他越是笑嘻嘻地冲着浩天的脸上割去。 “噗嗤”一声,浩天的脸上被划出了一条血口,紧接着浩天身上腿上都被张宇用刀划破。 浩天每挨一刀,我就嚎叫一声,仿佛那刀是划在我身上一样。 就在张宇要割下浩天大腿上的肉时,一个影子在我身后突然窜出去,夺过张宇手上的刀。 张宇对着那个影子激动地说:“你终于肯出现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变成了女音。而我此时也看清楚那人影的面孔,竟是——张宇 我惊呆张大嘴,看着他们一模一样的脸。 被夺去刀子的张宇,用手往脸上一拽,一张人皮被他拉了下来,露出了一张清秀苍白的脸。 我看着这张熟悉的脸,惊叫:“琪琪?”琪琪是我大学时最好的同学,毕业后听说她回到了家乡,后来就失去了联络。 琪琪狠狠瞪我说:“是我。” 我惊讶地问:“你……你为什么要害我,而且你是怎么变成张宇的样子的。” 琪琪激动地指着我说:“你害死了我最爱的人,我要找你报仇。” “什么?我害死你最爱的人,你在说什么?” 琪琪指着张宇说:“我爱张宇,可是他只爱你。我哭着求他,甚至下药使他和我发生了关系。可是他还是不爱我,不理我。后来他竟然为了你无情的拒绝,割腕自杀。” 我听完大吃一惊,傻傻的看着张宇说:“这……这是真的吗?” 张宇木然地点点头,然后转头对琪琪说:“你这样折磨静初无非是逼我出来,其实我当年自杀,除了因为静初拒绝我之外,还因为你。” 琪琪大叫道:“因为我?为什么?” 张宇叹了口气说:“你老是逼我,下药让我做错事,还把过程录了下来威胁我,让我怎么见人?怎么面对静初,后来你还骗我说你怀孕了,非要和我结婚,我当时心情很乱,那晚喝了很多酒,才生出了自杀的念头。我以为一死就一了百了。没想到你用这种办法,逼我灵魂现身。” 琪琪听完疯狂地大笑,指着张宇狠狠地说:“我早说过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别以为做了鬼我就找不到你。” 我彻底被弄糊涂了,冲着张宇叫道:“你……你已经死了?” 张宇点点头说:“我死了之后灵魂一直在人间徘徊,我放心不下你……” 我又冲着琪琪问:“可你怎么知道张宇的魂魄在人间,还利用我把他引出了。” 琪琪瞪了我一眼说:“我出生在苗疆,苗疆的蛊术你知道吧!”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放了我和浩天,他正在流血。” 琪琪阴狠狠地说:“放了你,可能吗?哈哈……” 她的笑声让我浑身冰凉,张宇叹了口气,打断她的笑声说:“我已经来了,你到底要怎么样?” 琪琪停住了笑,我发现她脸上满是泪痕。只见她一扬手,一个脸色苍白的小儿就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张宇惊叫道:“你练鬼仔绛。” 琪琪瞪大了眼睛,“你知道这鬼仔是谁灵魂的寄托吗?是我们的儿子!你死之后我悲痛欲绝,可是为了孩子我强忍着没有随你而去。可孩子还是一出生就死了。我不得不这么做!我失去了你,我不能再失去儿子!” 说完琪琪已经完全陷入了疯狂,她把我从地上拉起来,使劲摇晃着我的肩膀吼道:“这都是因为你,因为你……” “因为我?你错了吧!这一切都是因为你畸形的爱恋造成的,我根本就不爱张宇,你本可以大大方方去追求他,可是你没有,你下药让自己怀孕,也没想想,使用药物生出来的孩子即使不夭折,也可能是畸形。你什么也不顾,只用这些手段,想要达到你的目的,还能说是我的错?” 听我说完,她乱了方寸,目光忽闪,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大喊:“不,不是我害死了张宇,不是我害死了孩子!!”说完她冲进厨房拿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我吓呆了,心说完了完了,这一次我和浩天性命不保了。 张宇就在这时挡在了我的身前对琪琪说:“和他们没关系,让他们走吧!” 琪琪说道:“不,我要杀了他们,我恨……” 张宇走过去抱住琪琪说:“哎……你要怨就怨我吧!都是我的错,我真不知道你怀孕了。不然……” 琪琪瞪着眼睛问道:“不然,你会爱我吗?” 张宇点点头说:“如果我知道,绝不会丢下你一个人面对的。”说着他用手轻轻地抽出她手上的刀。 琪琪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可是我已经不能停手了,儿子要喝血、吃动物内脏才能活着。他的食量越来越大,以后我看他是要吃人的,我阻止不了……” 突然,一股冷风吹来,我手上的绳子一松,手可以自由活动了,我感激地看了张宇一样,急忙冲过去解开浩天手上的绳子。 听见张宇说:“你们走吧!别来打扰我们。” 我扶着神智有些昏迷的浩天,踉跄地往外走。我们刚走出房门,屋里就起了大火。浩天掏出电话要报警,我制止住了他,我明白张宇说得不要打扰他们的意思,我拉着浩天走出那条狭窄的胡同之后,叫了一辆计程车。 当我们的车开出平房区的时候,我们听见救火车呼啸而来。我想这一切都随着这场大火烟消云尽了。原来爱是这么恐怖的东西,不但能使自己受伤,也能令别人鲜血淋淋。爱,真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一种情感。 一个月后,我和浩天拿着鲜花去祭拜琪琪和张宇。 临走的时候,我感觉有人轻拉了一下我的衣角,我转头看见一个漂亮的小男孩,他冲着我笑了笑,然后转身跑了。我随着他的身影往后看去,只见张宇和琪琪手牵手冲着我微笑,当小男孩跑到他们身边之后,他们就在我眼前慢慢地消失了。 浩天见我不走,问道;“在看什么?” 我微笑着摇摇头,牵着他的手说:“浩天,我们结婚吧!” 浩天一愣,然后猛地抱起了我…… 阳光柔和地照在我们的身上,我窝在浩天的怀里心想,人活着就应该懂得珍惜。 (完) ...
夜色酒吧 周小三是夜色酒吧的常客,每次来都会喝个一醉方休。醉了之后就会说起自己老家那里的古墓,酒吧里几乎每个服务生都知道他说的那些事。 这天他又喝多了,一如既往地唠叨起来。 “我老家大西山那边的古墓,那可真叫个神啊。都知道那里有个古墓,可就是找不到。要是我能找到,随便弄几样古董出来,那可就发了……”周小三像背课文一样,反复地说着这些事情。 正当他说得起劲儿的时候,有个人在背后拍了拍他,说道:“兄弟,我请你喝一杯,过来聊聊吧。”周小三正愁没人听他唠叨,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魏春宝 魏春宝犯了个大案——入室抢劫,杀人灭口。他一次就杀了一家三口,像他这种干外八行的人手都黑得很,本以为灭了人家的门就没人会知道他犯的事,没想到被小区里的监控摄像机拍下了他的样子,结果弄得全国各地都有印着他头像的通缉令,让他几乎无处藏身。 “二哥,明天我去找你拿点钱,两千就够。”魏春宝站在路边一个公共电话旁,边打电话边观察着四周,“我准备到大西山里躲着,说不定还能发笔横财……听说那里有古墓!” 鬼头村 “蓝蓝的天,黑黑的地。洞里的娘,地里的爹。娃妞饿了找爹爹,爹爹发个面棒棒。娃妞累了找娘娘,娘娘讲个拉裤裤。”娃妞的心情似乎不错,手里拿着一束野花,在村口边唱边跳地自娱自乐。 一辆金杯车颠簸地行驶在通往大西山的土路上,当金杯车驶进娃妞的视野时,她被这横冲直撞的铁家伙吓住了。娃妞从出生就没出过村子,更别说见车了,她怔在原地一动不动。司机小九是第一个看见娃妞的,他把车停稳后,从车里下来了四个人走到娃妞的面前,娃妞怯生生地盯着他们。 其中一个胖子看着眼前这个可爱的小女孩说道:“小姑娘,我们是警察叔叔,知道吗?这里是不是鬼头村啊?” 胖子说话时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娃妞被眼前的这个胖子的样子给逗乐了,“咯咯”地笑了起来,边笑边说:“肉馍,肉馍,娃妞要回去告诉娘,肉馍来了。”说完,笑着向村里跑去,四个人被眼前这个小姑娘弄得面面相觑。 他们回到车上后, 跟着娃妞的背影向村里驶去。 “老刘啊,这小丫头说的是什么意思啊?”胖子问其中的一个年龄较大的警察。 “应该是方言。”老刘说道。 小九在旁边插话道:“我看也是。刚才那个小丫头唱的那个儿歌里最后那一句‘拉裤裤’,你懂什么意思吗?我感觉也应该是方言。” 小九的话刚说完,就听到老刘低哼了一声:“快看!那树上是什么?”车内其他几人随着老刘的目光看了过去,都不约而同地被树上的东西吓了一跳——人头! 那其实不是真的人头,只是用麻绳拧出来的一个绳结,但看起来非常像人头。 小九是第一个看出端倪的人,他对着车内的一个面色深沉的人说道:“赵队,如果没错的话,这里一定就是鬼头村了。据说这村里的人有一种手艺,就是能把麻绳编成一个头的形状,鬼头村的村名也是这样来的。”姓赵的队长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车子驶到村口,车内的几人就看到村口站着一群人,男女老少都有。 众人从车上下来,赵队甩掉了一贯阴沉的脸色,换上一个亲切的笑容对着人群喊道:“乡亲们,我们是省公安局的,来这里办个案子。请问哪位是村长?” 人群里一个老者带着很重的方言说道:“这里没有村长。老朽年龄最大,说的话村里人都听,有什么事就跟老朽说吧。” 赵队顺着声音望去,那是一个典型山区老农打扮的老者,满脸的沟壑刻满了沧桑。 赵队走到老者面前,说道:“老人家,您好,我们来这里是为了查一件案子的,我叫赵言。”说完又逐个介绍了老刘、胖子、小九。 小九在旁边仔细观察着周围的人群,发现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农村人那种朴实的笑容,但总给人一种古怪的感觉。 与老者交谈的赵言没提出过分的要求,只是希望老者给安排住宿,老者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赵言一行四人被安排在了离村口不远的一户人家,这里地处黄土高原,封闭的山区仍然保留着住窑洞的习惯。很巧,赵言等人被安排在了娃妞家。 娃妞家里只有娃妞的娘和娃妞,娃妞的娘叫彩霞,她的男人年初就出外打工了。 因为家里多了几个客人,彩霞把妹妹彩云叫来帮忙,村子里也来了几个村姑打下手,冷清的小窑洞一时间突然热闹了起来,里里外外都是人。 鬼头村的名字虽然很诡异,但这里除了那个鬼头结以外,再也找不出什么能让人感觉不同的东西了,与其它村落没什么两样。 晚饭过后,胖子祭完了五脏庙,打着饱嗝走向小九。本想与他调侃几句,但是胖子看到小九一直用眼睛斜睨着彩云,胖子绕到他身后都没有察觉到, 直到拿着碗筷的彩云走出门口小九才回过头。胖子对着小九的后脑勺猛削了一巴掌,说道:“你小子是办事的还是看女人啊?” 小九没有搭理胖子,他对赵言说道:“赵队,这个女人有问题!” 小九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阴森森的,这让赵言等人都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 小九继续说道:“我在她身上闻到一股尸臭味儿,是在那种在墓穴里长期接触尸体留下的味道。” “我怎么闻不到?我看人家大姑娘挺好的,身上哪里有什么尸……”胖子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刘就在胖子屁股上狠狠踢了一脚,接着就听赵言说道:“老人家,吃过晚饭了吗?”胖子顺着赵言的声音看去,门口正站着村中的那位长者。 “吃过了,吃过了,老朽就是过来看看四位差爷吃得可好。”老者应声回答道。 这时彩云、彩霞也来到了门口,把老者让到了屋内,娃妞也被从外面唤了回来。窑洞被八个人占了个满满当当,大家坐在一起天南海北地聊着。 老者带点歉意地说道:“村子里的男人大多出去打工,留下来的也都是像老朽这样的老弱病残,估计体力活是帮不上什么忙了,不过解决个吃住还不打紧。” “我们已经很麻烦各位了,能解决吃住问题已经给我们很大帮助了。”赵言很客气地回答。 四人中年龄最长的老刘说:“老人家,我有件事想问一下,这村子四周的树上都挂着一种很像人头的绳结,那是做什么的?” 鬼头结的传说 老人沉思了片刻,然后开始娓娓道来:“这就要从大明朝说起了。那时这里还不叫鬼头村,我们的村子很大,因村中出了个大官,整个村子也跟着得益,虽说这里比较偏僻,但村里人的生活还是十分富足的。不过好景不长,村子里出的那位大官在朝廷里尔虞我诈的斗争中被人陷害致死,死的时候都没有人敢去收尸,就是因为怕把自己也牵连进去。不过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朝廷又给这位冤死的大官平了反,皇帝一道圣旨把他的尸体拉回到家乡厚葬。” 说到这里,老者重重地叹了口气:“唉!这不厚葬还好,厚葬又惹来了更多的是非!起初一切都还是那么平平静静,直到改朝换代后,这里成了打坑子——也就是盗墓贼——经常光顾的地方。这村子的后人就都成了守墓人,一直保护着老祖宗的墓,这才让这座墓保存了下来。直到清朝末期,一伙匪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纠集大批的恶棍要强行盗墓,比起那种偷鸡摸狗的盗墓贼要狠太多了。为了抵抗那群匪人,全村的男女老少都组织了起来,大家一起进行反抗。唉,太惨了!太惨了!” 老者不住地摇着头来表示自己心中的悲愤:“那群匪人被村民顽强的抵抗给击退了,他们那边死了不少人,我们这里也一样。这次事情过后,村民们为了求个平安,大家聚在一起想办法断绝后患。最后决定,本村不再和外界来往,然后推平了老祖宗的坟头,给老祖宗重新物色了一块宝地——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最后,村里人把那些死在这里的匪人割下头颅,挂在路两旁的树上,这样是为了震慑那些打坑子的,同时也为了吓住那些想进村的。但是哪里有那么多的人头让你挂啊!后来,村中一位巧手的工匠编了这种鬼头结,远远望去与真人头几乎一般无二,村中就用这个绳结来代替人头吓唬外人。从此以后,鬼头结就成了这个村子的象征,外界的人就把我们这里称作鬼头村。” 四个人弄明白了鬼头结的来历后,就把话题转到了办案上。赵言拿出魏春宝的通缉令问老者:“老人家,明天能不能劳烦您在村子里帮我们打听下,有没有谁见过照片上这个人。” 老者接过通缉令,眯着眼睛仔细地看着照片,倒吸了一口凉气:“咦,娃妞她娘,你看这个人是不是有点眼熟?” 彩霞接过通缉令看了看说道:“是有点儿眼熟,我记得应该就是在前几天,有个面生的人在村口出现过,不过没有待多长时间就走了,好像就是这个人。” 四人听完彩霞的话,对望了几眼,接着老刘说道:“这个线索对我们很重要,我们收到的情报显示他就藏在这里。看来他是知道这里有古墓,想来这里捞上一把。” 老者摇摇头说:“谅他也找不到墓地的所在。无事,无事。” 这时小九插了句话:“老人家,家贼难防啊!要是他与村里心术不正的人联合起来,是不是会有危险?” 老者不快地答道:“此言差矣。自我爷爷辈那次迁坟后,村中人到现在都是恪尽职守,就算是有些鸡鸣狗盗之徒要打老祖宗的主意,最多也就是敢想想。再说了,就凭一两个人也办不到。” 老者的怒意让屋里的气氛变得有点尴尬,赵言打圆场道:“老人家,我们也是为办案考虑,言语中有不慎之处,您多包涵。” 老者微微地点了点头,怒气似乎消下去了一点。 老刘又开口说道:“老人家,不知是否方便把墓地的位置跟我们讲一下,这对我们破案来说非常重要。” 老者沉思了片刻,然后说:“具体位置实在是不便相告,不过各位差爷可去村外面西南二十里的地方找找看。” 赵言等人心里都清楚,再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众人又聊了几句就都去休息了。 初步调查的第二天,赵言等人就出发前往老者所说的地点展开调查。一路上大家都是神色凝重,惟独胖子没心没肺地发着牢骚。 “我说,老赵啊,咱们能不能不瞻前顾后的?找到了地方,直接把活做了,然后就回去抱婆娘多好啊。就咱们这样前怕狼后怕虎的,能干成什么呀!要不我回去直接拿家伙……”胖子看到赵言用眼睛死死地瞪着自己,马上住了嘴。 “出门前我就说过,记住咱们这次的目标——魏春宝。”说完赵言又狠狠地剜了胖子一眼。 老刘对胖子说道:“也就你事多,上次办事时候的教训你都忘了?你要记住,小心驶得万年船,能有这句话就自有它的道理。” 胖子讨了个没趣,也不敢再说什么了,只能自言自语地小声嘀咕着。 一路上不时能在树上看到鬼头结,有的树上多,有的树上少,越是靠近目的地,树上鬼头结的数量越多。 一行四人都不住赞叹这巧夺天工的民间手艺,大白天不仔细看都以为那是人头,如果是在晚上看到,胆小的肯定会被吓出病来。 小九是几个人当中年龄最小的,同时也是头脑最好的,他昨晚在彩云身上闻到尸臭味后,心中就一直惴惴不安。虽然后来没再闻到,但心里总是放不下,最后也只能自我安慰是自己鼻子出了问题。 这会儿他看到树上挂着的鬼头结,心中又升起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小九问赵言:“赵队,既然挂这些鬼头结是为了吓人的,为什么又要告诉别人古墓的传说?而且又过了这么长时间,大家交口相传,不知道的也都知道了,这怎么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啊?” 赵言没有回答小九的这个问题,仍然保持着一贯的深沉,让人无法琢磨。 老刘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他说道:“毕竟现在是太平盛世,人啊,长时间的安逸就会忘掉很多东西。”小九听完微微地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的顾虑太多了,就像胖子说的前怕狼后怕虎似的,显得自己过于谨慎或者说是胆小,所以也不再提及此事。 一天调查过后,几个人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彩霞家,彩霞早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几个人与彩霞客气了一番之后,接着对桌上的饭菜没有再客气。吃饱后才发现屋子里只有彩霞与娃妞,比起昨天冷清了不少,赵言等人因为累了一天也没有太在意,总感觉这个村子里的人都似乎不怎么好奇,转念一想这也是好事。 赵言又重新拟定了一下计划,自己与胖子一组,老刘与小九一组,分昼夜展开调查。计划拟定好后就立刻开始执行,接连调查了三天,每天都有很多收获。 到了第四天晚上,赵言向老刘与小九交代了几句,他们二人就立刻出发了——可赵言千算万算,也没算到小九会在这晚出事。 赵言与胖子吃过晚饭后,胖子就直接找周公打麻将去了。赵言则无心睡觉,心中忐忑不安,总觉得会有什么事发生。小九提出的问题他并不是没有考虑,只是没那么放在心上。虽然自己也感觉出有什么不对,但总理不清头绪,他开始有点怀疑自己的经验了,是不是这次的状况有一点超出以往的经验呢? 小九之死 赵言刚有了睡意,又被胖子雷鸣般的鼾声扫去了大半,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十二点三十分。这时手机突然震了一下,把赵言吓了一跳,是一条短信:“目标已确认无误,明晚就能行动。”短信是老刘发来的,赵言看到短信后睡意全无,他难掩心中的兴奋,在黑暗中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转眼间又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赵言算着时间,感觉老刘与小九应该回来了,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有动静。赵言心里又泛起了那种不安的感觉,像波浪般一浪接着一浪,直到一个很大的浪头猛地击中了心脏,他才意识到出问题了。 他飞快地爬起床,把胖子从床上拽了起来,而后立刻给老刘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后里面传出了老刘粗重的声音:“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小九他出事儿了,我快到村口了……”不等老刘说完,赵言就挂了电话,向村口方向飞奔而去。 赵言到了村口后,正看到老刘从西南方向的小林子里气喘吁吁地跑出来,胖子也随后上气不接下气地跟了上来。 老刘喘息着说道:“我……我和小九,走……散了,散了!” 赵言示意他歇口气再说,老刘站在原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时不时地咳嗽两声,能看出来他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老刘稍微歇了会儿说道:“我和小九已经调查清楚了,本来都很高兴,结果在回来的路上……”老刘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胖子在旁边发急地问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老人家就别卖关子了,回来的路上怎么了?” 老刘对着天空做了次深呼吸,对着胖子摆了摆手说道:“不是我卖关子,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说,脑子有点乱……你们……相信有鬼吗?” 胖子与赵言听了后,都猛地愣了一下,接着胖子说道:“老子挖了那么多土包包,到现在也没有见着一次鬼,我倒真想见见!” 胖子的话刚说完,就感觉脸上一热,接着就出现了一个巴掌印。 胖子脸上的巴掌是赵言打的,接着就听到赵言低声骂道:“出来前就交代过你,嘴不要那么大,你不知道隔墙有耳吗?” 赵言看着低着头不说话的胖子,也没有了再骂他的兴致,转头问老刘:“到底怎么回事,说清楚。” 老刘紧锁着眉头讲起事情的经过:“到……到现在我还觉着像梦一样。我和小九确定了目标位置后就按原路返回,走到半路上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飘飘忽忽的白影,时远时近……还是小九第一个发现的,开始我们俩都不信是鬼,唉,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小九追了过去,我也没有拦他,跟着他赶紧过去。那白影远看似乎移动得很慢,可是怎么也追不上,我最后体力跟不上了,与小九和白影的距离越拉越远。没有办法,我只好依原路返回,事情就是这样。” 老刘讲得很简单,但是对赵言来说,却是当头一棒。他心里清楚,小九肯定是凶多吉少,在这种情况下最忌讳的就是旁边没有同伴照应。 赵言带着老刘和胖子再次进入林子寻找小九。老刘凭记忆把走过的路又走了一趟,结果是徒劳无功。三个人折腾到了天亮,也没有找到小九,最后只好返回,快到村口的时候发现了小九——没有头的小九。 小九死了,虽然尸体的头没了,但仍能认出来那是他的尸体。尸体靠着村口外不远处的一棵小树坐着,那棵小树被血染成了暗红色。就在尸体正上方的树枝上挂着一个鬼头结,随着微风诡异地晃动着,就好像那里挂着的是小九的人头一样。 夜色酒吧 让我们把时间往回倒一下,回到周小三在夜色酒吧醉酒的那一夜。 赵言约了小九到夜色酒吧喝酒,无意中听到周小三酒后说的话。赵言感觉不管真假都值得调查一下,然后叫小九请周小三喝了一杯。 几个人很随意地聊着天,说着说着就把话题转到了周小三老家的那座古墓上面,赵言是这行当里的老手,三套两套之后就基本确定了周小三那些话的可信度,而后赵言就开始着手准备盗墓。 他为了掩饰身份,安排跟他一起出行的几个人都伪装成警察,以搜捕魏春宝的名义来到了鬼头村。 但是赵言没有想到,就在他们与周小三聊天时,旁边还有一个无意间偷听到这一切的人,就是那个货真价实的通缉犯——魏春宝。 他本身不是干这个的,同时他又急着逃命,就随便弄了几样工具,比赵言他们早一步出发了。 盗墓贼 赵言看着小九的尸体发呆,再也没有了那种深沉的表情,干了那么长时间的盗墓贼,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并不是死个人就能把他吓住,而是这种离奇的死法实在是匪夷所思,赵言感到自己的阵脚有点乱了。 老刘也愣在那里,平时好说话的胖子这会儿也哑口无言,两个人都等着赵言发话。 等了半天赵言终于开口了,他只说了一个字:“埋。” 老刘与胖子都诧异地看着赵言,赵言低着头说:“把小九的尸体就地埋了,不要声张,今天晚上我们就动手。” 老刘明白了赵言的意思,赵言向来是贼不落空,这种小小的打击不可能让他打退堂鼓的。胖子也恢复了原先的没心没肺,他几乎没有去考虑任何后果,立刻开始挖坑。 三个人忙到了天光大亮,把小九的尸体处理完后就回到了彩霞家里。刚进彩霞家,就碰到了村中的那位老者,三人都同时心中一紧,生怕事情已经暴露了。 “几位差爷,这是从哪里回来啊?”老者看着眼前灰头土脸的几个人问道。 “我们昨天晚上已经查到了魏春宝的行踪,我安排了小九在那里看守着,准备今天晚上就把他逮捕归案。”赵言回答。 老者听到赵言的话后脸色大变,接着急匆匆地说道:“那个大恶人真的来我们村子了?” 赵言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可不好啊,老朽得赶快去通知村子里的人,家家户户都要当心了,不能独自出门……”老者边说边向外走去。 三个人看着老者远去的背影,都松了口气。 回到屋里,赵言给了彩霞一百块钱,算是这几天的食宿费,彩霞也没有推辞,直接把钱就收了。随后赵言让彩霞今天不要打扰他们,准备好晚饭就行了,接着就回到屋里与老刘和胖子商量起晚上的计划。 老刘问赵言:“不会这么巧吧,魏春宝真的躲在这里?” 赵言说:“按现在的情况来看,有可能是真的,还记得那晚咱们聊天时老者还有彩霞见到通缉令时的样子吗?” 老刘点了点头,随后问道:“难道魏春宝不光抢劫,还跟咱们是一路的?” “不管是不是一路的,看情况他只有一个人,不然你们发现的那个墓地肯定会被动过,如果今天晚上我们遇到魏春宝……”赵言说着用手做了一个向下砍的动作。 老刘与胖子明白了赵言的意思,他要与魏春宝硬拼。 三人把晚上的计划与分工详细地分配完后,就各自睡觉去了,为保证晚上的行动有充足的精神。 嗜血的墓穴 天际间拉下了黑色的帷幕,掩盖了白天的喧嚣,可白昼并不甘心就此结束,拼命地想挤破夜色的笼罩,结果只在这张巨大的帷幕上流下了星星点点的漏洞,最大的漏洞也失去了应有的明亮,似乎隔着一层纱布般,闪着猩红色的光芒。 等三个人都起床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三个人把彩霞做好的晚饭一扫而光。村民应该都知道了关于魏春宝的事情,家家户户都早早地闭了门,这让村子在寂寞中平添了一股压抑的气氛。 临近午夜,三个人动身前往目的地,胖子与赵言背着工具,老刘在前面开路。 几个人借着红色的月光匆匆地向着目的地前进,每人都打起了十分的精神,注意周围的动静。一路上平静得过分,连动物的叫声都没有听到,更不要说魏春宝的踪迹了。只有树上挂着的鬼头结死死地盯着他们,在猩红的月光下,一个一个的鬼头结似乎有了一个一个模糊的表情。 几个人异常顺利地来到了目的地,赵言与老刘在四周观察了一下,接着就让胖子开始打洞。三个人轮流挖洞,有条不紊地干着手中的活,过了四个小时左右,就挖出了一个能容下胖子这种体形的人进出的盗洞。 赵言给胖子身上绑了一条绳子,让胖子先下去开路,这样不仅能确定胖子是否安全,还可以通过绳子传递消息。 胖子下去了大概一支烟的功夫,赵言通过绳子仍能感觉到胖子在移动着,就在这时赵言感觉到绳子稍稍轻了一下,接着胖子发出了信号,往下拽了拽绳子。赵言与老刘接到胖子的信号后,把绳子捆在了旁边的小树上,然后赵言跳进了墓穴,让老刘在外面守着。 赵言进了墓穴就打开了手中的矿灯,清楚地看到了周围的情景。他所处的位置是一条狭长的甬道,甬道设计的有些坡度,越往下越深。赵言拉着绳子小心翼翼地向更深处走去,大约走了有十几米的样子,他便看到了通往主墓室的门,门半开着,应该是胖子打开的。 赵言进了墓室后,用矿灯顺着绳子照去,借着光看到了里面的情形。赵言入行这么长时间,看过了各式各样的墓穴,但今天他看到的墓穴恐怕是这一辈子中见到的最恐怖的一个,整座墓室挂满了人的头骨。赵言看到眼前恐怖的情形心中大骇,他怕的不是挂满墓室的头骨,而是在众多头骨中他看到了小九的头! 赵言毕竟是入行多年的老手,当看到小九的头后立刻反应了过来,拉着胖子就往外跑。但胖子没有跑,而是用一种古怪的表情看着赵言,接着在赵言第二次用力拉他的时候,胖子的头与身体分了家。接二连三的意外让赵言已经没有时间考虑其它了,他拔腿就跑,刚到了盗洞的下面,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直接摔倒在地上,膝盖疼得钻心。赵言支起上身,他看到老刘与他脸对着脸,老刘的身体在赵言的身下压着,而他的头则在赵言的前面盯着他——老刘的头与身子也分了家。 赵言这时已经感觉到自己中了套,但他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了,他的腿在刚才已经摔得无法行动了。 墓室的甬道里慢慢地亮了起来,三个白色的身影好像凭空出现的一般,站在了甬道的中间。 赵言勉强翻过身子,他看到了十分熟悉的两个人,彩霞和彩云,第三个也是村里的村姑,赵言叫不上她的名字。 到了这个时候,赵言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也就不那么害怕了,他直接开口说道:“我想死个明白,不想死得糊里糊涂。” 彩霞朴实而诡异地笑了笑,接着说道:“死个明白?好,我就让你死个明白,有什么想问的说吧。” “你们是什么人?”赵言问道。 “还记得老头子给你们讲的那个故事吗?”彩霞看着赵言,赵言点了点头。 “那个故事前半部分是真的,后半部分是假的。村子里的人根本没有把那些匪徒击退,而是匪徒把村民杀绝了。后来那群匪徒就在这里安了家,我们都是匪徒的后代。”彩霞用闪着寒光的眼睛盯着赵言。 “匪徒在这安了家后,根本不能安分地过日子,又干起了打劫的买卖。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来的第一个晚上你们不动手?”赵言已经猜出了个大概。 “哈哈哈,没错,你倒不傻。抢劫为生的人怎么可能安下心来种地?匪徒们挖了那墓后,也确实过了一段安稳的日子,但是不可能就靠那么一点东西吃一辈子,早晚会吃空的,后来大家就重新操刀干起了老本行。不过你猜错了一点,我们没有再明着去打劫,而是黑吃黑,专吃你们这些打坑子的。我们不明着下手,是怕留下太多的蛛丝马迹,这样我们既可以做良民,又能靠你们这些人吃饭。从那时到现在,一百多年了,我们就是靠这个来生活的。”彩霞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我知道了,村子里只留下些老弱病残,是为了打消我们这些人的戒心,你们把其他人撒到各地去当鱼饵,就像周小三那样,引我们这些人上钩。鬼头结也只是个幌子,利用它与外界断绝联系,防止外人知道这个村子的秘密。唉,我要是能听进去小九的话,或是在小九死后早点离开,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步田地。”赵言很后悔,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说到那个小九,你们当中数他最聪明了,一开始就能从我妹妹身上看出不对劲儿的地方。我们故意让小九发现踪迹,第一个先结果了他。我们料到你们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所以只把他的头给带走了,留下了尸体,让你们以为真的是魏春宝干的。”彩霞从身后抽出了一把磨得发亮的砍柴刀,接着说道:“差不多了,准备上路吧。” 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过来:“蓝蓝的天,黑黑的地,洞里的娘,地里的爹。娃妞饿了找爹爹,爹爹发个面棒棒。娃妞累了找娘娘,娘娘讲个拉裤裤。” “娃妞,娘正做肉馍呢,一会儿再给你讲故事。”这是赵言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结局 一年之后,魏春宝落网归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不只对魏春宝适用,对那个贼窝鬼头村也一样适用。村民千算万算也没算到,魏春宝这只对他们来说不起眼的小虾米把一切都毁了。 魏春宝也不傻,到了鬼头村后就一直没有露面,他本想等赵言他们把墓打开了,自己再来个黑吃黑,没想到得知了这个鬼头村的秘密。他在审讯的时候一五一十地全都说了出来,结果魏春宝成了最大的鱼。 武装警察进入鬼头村,隔离村民进行调查,对犯有抢劫、杀人、伤害等罪行的人提起诉讼,并开始搜捕在外充当诱饵的村民——可武警们没有找到那个传说中的墓穴,它好像凭空消失了。 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被隔离的鬼头村村民里少了一个人。 阴森的墓道里,一个小小的身影徘徊着。 是娃妞。 她对着累累的头颅嘶哑地唱着儿歌:“蓝蓝的天,黑黑的地,洞里的娘,地里的爹……” 她的脸上带着和所有村民一样淳朴又恐怖的微笑。 鬼头村的血脉没有断绝,嗜血墓穴的传说还在继续…… ...
怪事 我最近和一个网友聊得火热,听说她还会驱鬼之术。我没事儿听她讲讲故事,只当是一个乐子。 一下晚自习我就跑回寝室,打算上网听她讲故事。谁想到,我刚一进门便看见大老彪和胡安蹲在地上,正在砸核桃。 “快来尝尝,这核桃可好吃了!”胡安转过头,对我说。 有这种好事儿,我自然不会拒绝。 我凑过去拿了一块核桃仁放在嘴里。果然如胡安所说,这核桃香味浓郁,只不过这香味很特别,让人回味无穷。 只一会儿的工夫,我们三个便把核桃给吃了个精光。 “你这核桃哪儿买的?”我问道。 胡安指了指地上装着核桃皮的那个塑料袋说:“我和大老彪回来的时候,那个袋子就放在桌子上了。可能是晓宏买的吧!” 晓宏是出了名的小气鬼,要是让他知道我们吃了他的核桃,他非和我们急不可。于是我们几个人赶紧收拾好残局,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早早上了床。 夜渐渐深了。 不知睡了多久,我突然被剧烈的头痛惊醒。我刚打算起身找点止疼药,就突然发现对面床铺的晓宏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借着淡淡的月光,我还隐约发现晓宏似乎在摆弄着什么东西。 “这么晚了他不睡觉,这是在干什么呢?”我心里正嘀咕着,却突然看清晓宏手里的东西原来是一支针筒! 虽然月光并不是很亮,躺在被窝里的我还是看清针筒里面的液体好像是幽绿色的。我的心中猛地一惊,睡意顿时减去了大半。 我对这家伙的行为感到万分疑惑。却不料,晓宏猛地把针头扎进了自己的胳膊,将那液体注射进胳膊里。紧接着晓宏又把针头拔出来,朝刚才的针孔下面大约三厘米的地方又扎了进去。我看着,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一转眼的功夫,晓宏已经重复着把针管里的液体给两个胳膊都注射完了。 我吓得顿时睡意全无,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身子。看着晓宏胳膊上相距整齐的针眼儿,我的心中顿时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恐惧感。一阵寒风吹过,我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可还未等我彻底缓过神来,却又发现晓宏的两条胳膊竟渐渐肿了起来。原先有针眼儿的地方开始鼓起一个一个的大包,针眼儿也被越撑越大。只十分钟的工夫,原先针眼儿大的小孔竟然被撑出了眼睛那么大的口子。丝丝绿色的液体从中流下来,我顿时感觉一阵恶心。 “嘿嘿。”晓宏邪笑着,用卫生纸在胳膊上擦了擦。 他又用手指把胳膊上的一个口子撕了撕。只听“哧” 的一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晓宏就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又圆又有棱角的东西。 那居然是一颗核桃! 又过了几分钟,晓宏的胳膊已经肿得比大腿还粗。而他的两个胳膊上面也密密麻麻地嵌满了核桃。我张着大嘴说不出话,晓宏却阴笑着把核桃一个一个抠出来,装进了塑料袋里。 “嘿嘿,让你们吃个够。”晓宏自语着,突然向我转过了头。 不听好人言 一大早,我便将昨晚的事情说给胡安和大老彪听。 “你做梦的吧?”胡安有些不相信。 “我亲眼看见的。”我说着情绪一阵激动,“你们绝对不能再吃那个塑料袋里面的核桃了,否则……” “否则怎样?”大老彪不屑地瞥了我一眼,“咱们吃了这核桃以后有什么后遗症了吗?你小子该不会是想借这个荒唐的理由,好把核桃骗走独吞了吧。” 我气得一阵语塞,只好先出去避避风头。 “别管他,咱们俩吃。”还未等我走远,宿舍里就传来了大老彪的声音。 一转眼,就到了下午。 我独自一个人坐在学校的长椅上,低着头不停地回想着昨晚那触目惊心的一幕:当时我正看得入神,谁料想晓宏竟突然把头给转了过来。那一瞬间,我觉得心好像都要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可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晓宏好像并没有看见我,而是自顾自地又转过头去摆弄核桃了。 然后,我好像就昏过去了。而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晓宏已经不见了,宿舍里就剩下胡安和大老彪在兴奋地砸着核桃。 “喂,想什么呢?”我正想得出神,孟楠楠便走了过来,坐到了我的旁边。 “没、没什么。”我闻言脸顿时就红了起来,因为孟楠楠是我还未告白的女神,“我就是生气,大老彪不听好人言。” “大老彪,他不是去医务室了吗?”孟楠楠闻言表情有些吃惊,“难道说……他不听你的劝,吃了坏东西了?” “糟了。”我闻言顿时感觉不妙。扔下孟楠楠,二话没说就跑到了校医务室。 “哎呦,我的肚子啊。”还没走进门,大老彪就哀嚎着被人给扶了出来。我刚想上前搭把手,这家伙却一巴掌给我拍到了一边。 “你……”我顿时气得浑身发抖。 我刚想破口大骂,天却突然下起了雨。还没等我从怒火中缓过神来,黄豆大的冰雹竟然都已经砸了下来。我脱下外套,披在了刚跑过来的孟楠楠身上。来不及等她道谢,我便瞪了一眼大老彪后赶忙跑回了宿舍。 慌乱之中,我好像还在人群里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冻死我了……”我自语着一脚踹开宿舍门,发现胡安这小子竟然躺在床上睡得正香。换上一件新的衣服,我发现了桌子上装着核桃皮的塑料袋,根据目测来看,里面的核桃好像都已经被吃掉了。 我轻轻地叹了口气,索性也躺在了床上呼呼大睡。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四十分了。 外面的雨还在下着,好像越来越大。借着手机的光亮,我发现三个室友都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桌子上装着核桃皮的那个塑料袋已经不见了。连带着不见的,竟然还有胡安! 我惊得一下子坐了起来,顺势就准备把目光移向晓宏的床铺上。可还没转过头来,就听见“咚”的一声。寻声而去,我发现原来是胡安准备上厕所。而在他的床铺下面,我发现了那个装着核桃皮的塑料袋。 “原来在这儿啊,我还以为晓宏又扎针了呢。”我说着长舒一口气,把手机屏幕指向胡安,准备给他照照亮。可刚抬起头,我却突然发现胡安不知道什么时候倒在了地上! 我还没反应过来,“咔嚓”一声,胡安后脑勺上连着头皮的头盖骨就掉下来一块。 我见状一愣,外面一个闪电就劈了下来。 胡安的头颅里面,装着的竟然是一个大脑大小的核桃! “鬼啊!”我忍不住尖叫出来。 动身准备 第二天早晨,整栋宿舍楼都知道我们寝室闹鬼的事情了。 胡安的尸体已经被带走了。当然,他的脑袋里是空的。我也不知道他脑袋里的核桃究竟哪儿去了,因为昨晚当我看到那一幕的时候,我再一次莫名其妙地昏了过去。而当我醒来的时候,刚好看见晓宏神情不安地从宿舍外面走回来。 看到地面上胡安的尸体后,晓宏象征性地惊讶了一下,然后借用我的手机报了警。 我知道,他是在演给我看。 一晃上午就过去了。 当我满身疲倦地从食堂回到宿舍的时候,我发现大老彪竟然还坐在桌子上吃核桃。 “你还吃得下去?”我看着被大老彪扔了一地的核桃皮,顿时火冒三丈,“胡安都已经被晓宏给害死了,下一个不是你就是我,你竟然还……” “嘘,小声点儿。”大老彪闻言赶紧捂住我的嘴,然后警惕地走到宿舍门外张望了几眼,在确定没有别的人之后,大老彪小声地对我说道,“你以为我真傻啊?我其实是在糊弄你呢。” 我闻言脑袋一蒙:“什、什么糊弄我呢?” “其实我早就知道晓宏那小子是鬼,想要害死咱们。”大老彪说着一脸严肃,“那天我并没有食物中毒,而是故意把吃下去的核桃给吐了出来。否则的话,我早就被害死了。” “那你怎么早不告诉我?”我闻言又气又恼,“还有胡安,你怎么不早点儿告诉他真相。为了自己活命你竟然把他给害死了!” “你别急,等我把话说完啊。”大老彪说着往我的耳朵边靠了靠,“其实……胡安也是鬼。” “你说什么?”我闻言顿时大吃一惊,刚想问个详细,宿舍门却突然被孟楠楠给一把推开了。 “张磊,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去看电影的吗,你怎么还没动身?”孟楠楠说着皱起了眉毛,甩过头就走了出去。 大老彪幸灾乐祸地看了我一眼。 “你傻啊,我敢吃真的吗?这些都是我买来的。”大老彪说着瞪了我一眼,“咱们这样软硬不吃,万一鬼急了跳墙,我这不是弄出点儿核桃皮装装样儿吗!” 我顿时恍然大悟。 “总这样装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大老彪说着费劲地站了起来,“接下来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查监控录像呗。咱们最起码得先知道晓宏昨天晚上去哪了吧?”我说着推开门,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 调查 “你发现没有,晓宏的手里,好像拎着什么东西?”我指着屏幕对大老彪说道。 大老彪闻言眯起眼睛朝屏幕盯了半天,最后一拍脑门大呼道:“那个装着核桃皮的塑料袋!” “不,应该说,是装着胡安大脑的塑料袋。”我说着压下了眉头,心中暗自猜想个不停。按照监控上的时间来看,晓宏应该是在胡安死后不久出去的。那个时候我已经昏了过去,大老彪肯定也对此毫不之情……可想了半天,我也想不明白胡安此举到底有何目的。 调出宿舍楼门口的监控,我再一次在屏幕中看见了晓宏的身影。 由于是在晚上,监控录像的画质并不清楚。晓宏只出现了三秒,便在屏幕中消失了。不过根据判断来看,晓宏是朝着西南方向走去的。而再将监控录像向后快放几个小时,除去一两个不认识的身影出现之外,我和大老彪一无所获。 我低着头思索了一下,突然想起,宿舍楼西南方向有一个被弃置了很久的老仓库! “走,去那个老仓库看看。”关上电脑,我招呼着大老彪走了出来。 “你今天怎么慢吞吞的,还满头是汗?”转过身,我疑惑地看了大老彪一眼,“不会真是食物中毒了吧?” 大老彪磨蹭着看了我一眼:“我、我最近核桃吃多了,有点补过了。” 来到老仓库,我发现门上的锁都已经坏掉了。推开门,一股呛鼻的潮味迎面就扑了过来。仓库里面十分昏暗,到处都盖着一层厚厚的灰,看样子已经很久没人打扫过了。 “大老彪,你闻没闻见一股熟悉的味儿?”我说着迟疑地看了看四周,“就好像是……那个核桃。”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还真闻见了。”大老彪说着用手一指仓库的一个角落,“好像是那儿。” 我闻言赶紧跑过去,发现靠墙摞起的这几个木箱好像真有被挪动的痕迹。招呼着大老彪过来,我们两个撸起袖子就是一阵乱搬。好容易把所有的箱子都给弄走了,我发现地砖下面好像埋着什么东西。 “掀起来看看。”我说着把地砖往上一掀,结果一低头,发现失去了大脑的胡安正双眼无神地瞪着我! “胡、胡安?”我吓得一下子坐在了地上,“他的尸体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我突然觉得好像哪里有点儿不对劲:刚才翻监控录像的时候,有一个路过、却被我给忽视了的身影。好像就是胡安! 无奈之举 当我和大老彪一脸阴郁地从旧仓库里走出来时,果然发现了一群学生在议论个不停。 “喂,你们听说了吗,正当法医要验尸的时候,他们竟然发现胡安的尸体莫名地消失了。” “没错,而且据说原先放尸体的地方,竟然变成了一堆核桃皮……” “看来用不了多久,就该有人来调查了。”我说着叹了口气,“看来今晚咱们必须得把晓宏给制服。这样吧,你去告诉警察胡安尸体的位置,我去想想怎么能把晓宏制服。到时候咱们联手,把晓宏给除掉。” “好。”大老彪说着,擦了擦汗便离开了。 一晃,便又到了下午。 我回到寝室,找到了网友,将胡安的事情和盘托出。 “你看,有办法么?”我飞快地敲出一行字。 “有,但是很难。”网友继续回复着,“这是一种旁门邪术,用自己所产的核桃去毒害别人。吃得核桃越多,便越先被毒害身亡。而下毒者产的核桃越多,自己也会被毒攻身。只有吃掉被害人的脑子,才能活下去。” “也就是说……下毒的人得一直去害别人,自己才能活?”我闻言一阵震惊。 “他们已经是恶鬼了。”网友说道,“而被害人在被挖去脑子的十二个小时内,其实并不会死去。如果他们的脑子被人拿走了的话,他们的身体会接受指引前去寻回大脑。这也就是你在监控录像中看到胡安的原因了。” “早上宿舍里胡安的尸体是假的……”我自语着陷入了沉思,“那晓宏为什么不立刻把胡安的脑子吃掉,而是将脑子带入旧仓库呢?” 我越想越想不明白,最后索性拿上纸符便准备离开。 “等等。”网友突然神情严肃地说,“你身上是不是有很重的尸气?” 她的核桃 两个星期后,生活步入了正轨。 这天我和孟楠楠并肩走在学校小径里,讨论着待会儿去看什么电影。 “其实我早就发现大老彪不正常了,所以那天我才借看电影为名把你叫出来,可你怎么那么笨,一点儿也没看出来啊?” “我、我这不今天陪你去看了吗。”我说着心中暗自窃喜,看来今晚表白有门儿。 “对了,有个事儿我一直不明白。晓宏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害死你们啊?” “其实,这件事也不能全都怨他。”我说着叹了口气,“那天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在抽屉里发现了晓宏的遗书。这才知道,原来他是被我们几个图便宜买的假核桃给弄成食物中毒,这才导致意外身亡的。只是他死后不甘心就这么死了,所以才憋住一口怨气,硬是撑着以这种邪术来向我们报复。” “那卖假核桃的也挺可恶的。”孟楠楠说着皱起了秀眉,“那天大老彪还给了我一袋核桃呢,不过说实话,还真是挺好吃的。” “你、你吃了?”我闻言大惊,这才想起自己的身上其实还中着核桃毒呢。 “吃了,怎么了?”孟楠楠不解地看了我一眼。 我的心中顿时如同一片死灰。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宿舍里那个没有被扔掉的针头,又突然想起网友对我说的那句话:“中毒的人迟早会毒发身亡,要想活下去,就必须给自己扎针产核桃,然后给别人吃。再吃掉中毒人的大脑,以此活命。这种方法既能救自己,也能救同类人。” 于是我上下打量着孟楠楠:“楠楠,我明天也请你吃核桃好不好?” ...
日本有关于河童的传说,相传小孩子不幸落水而死,便会在那一带变成鹰嘴,有双鳍,鱼尾的怪物,常常为害船只。 这件事跟往常一样,也是真人真事,并且是我亲身经历的,这事发生在去年的六月,本来去年就准备发出来,已经写好不幸硬盘坏了,然后是一大堆工作,就这么被拖下来了。 事情发生在大热天,应该是暑假了吧,因为我去游泳的时候有不少中学生。 我记得当时自己就有些胖了,胖子怕热,我从小就怕热,不怕冷,再冷的天我也是一条裤子,加上内裤可以算二条吧。不说这些题外话,入正题。 那天我下班回家后换上短衣裤就往浏阳河跑了,我从小不在游泳池游泳,太脏,太多化学物质。 通往浏阳河那有一段路,我走到半路上却看到很多人从河边往回走,怎么回事?隐约听他们说“只有九岁吧?”“八岁吧”直觉告诉我,可能是淹死人了。。。我加快了脚步,到河边一看,果然! 河旁边围着一大群人,崖边的沙土上插着几支香烛,零零散散的烧着一些钱纸,一个中年妇女哭得痛不欲生。。。 我叁步并作二步冲了下去,“哎哎,这位大哥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么?”我小声的问,那人看了我一眼“淹死个小孩子,中午二点多没大人带着就跑过来游泳,四个人,淹死一个了,那叁个吓得跑回家了。” 我弄清了事情,只看人们突然往一个方向围拢,我也钻了进去。塬来是几条小渔船,渔夫们正在网子上撒一些勾子,看他们那样子专心致志的,一个勾子一个勾子的挂,应该是帮着打捞尸体吧,“还是好人多啊!!”我看渔夫们帮着打捞尸体,而且一个个争先恐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哎,钱准备好了没?说好的价3000”一个渔夫叼着香烟问到,中年妇女激动的把钱拿出来“早准备好了,你看这是我存折,保证给,大哥,麻烦你了。”渔夫们点了叁支烟,插在地上“河神爷,我们也是帮人,您老人家莫怪。”说完一声“开船罗~~”便把船向中间驶了去。晕,塬来如此,怪不得这么积极!!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全盯那几条小船上,船驶到小孩落水的大致位置便把刚刚挂好勾子的网“唿啦”一下撒了下去,以二条船为一组,用网子在水下组成一个类似于火力网的阵营,这种网子有个名堂,在我们当地管这个叫“画钓”如果网子的勾子上勾上什么重物时船会有反应。叁组船就悠闲地在河里游来游去,众人却紧张十分。 十分钟过去了。。。 半小时过去了。。。 空气像凝固了一般,静得连唿吸声都能听到,也不知过了多久,第二组船上传来一声大喝“有了,有了!!”众人此时都松了一口气,目光全集中在第二组船上,渔夫慢慢的把网拉上,拉到水面可视范围时说了句“不是!”又把网子放下了,人们开始焦燥不安,有些人已经慢慢向大路上走,离开了。。。 打捞工作又继续了二叁小时,我看了一下手机,上面显示着下午五点十七分,人们开始放弃了,中年妇女又在一旁暗暗掉泪了。 又捞了二十分钟,这时人已得只有十之六七了,渔夫失望地说“没办法,河神爷不通融,算了算了,回家吃饭了,白捞了仨小时!”中年妇女此时大哭到“几位大哥再捞捞吧,啊——我再加1000行不,求求你们了,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啊,帮帮忙吧,哇哇呜呜——” 渔夫们不耐烦的道“再捞半小时,再捞不上就算了,不赚你这几个死人钱!”这时从外面走过一老者,拨开众人,走到中年妇女面前,不由分说扯了她一缕头发,拖着她一只手走到河水边“来,拿着这头发在水里绞七七四十九下,人就能捞到了。” “马老爹!”这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他,塬来这马老爹解放前一直帮人算命看相,后来文化大革命,被打成牛鬼蛇神,再后来他就没干这行了,可当时却是名燥一时的人物。 中年妇女开始还将信将疑,“大妹子,你只管在水里绞吧!马老爹肯帮你,你儿子一定能捞上来!”一位大娘劝到,中年妇女一是丧子心切,二来六神无主,一听这话数也不数就在水里拿着自己的叁根头发绞了起来,马老爹在一旁为她默默的数着,“好了,停!”突然他大喝一声,中年妇女也就停了下来,众人皆频住唿吸看着河面。 几分钟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底下议论纷纷,多半是说这马老爹说的不灵,刚刚那个劝中年妇女绞水的老大娘也低声问“马老爹,怎么还没。。。”马老爹不动声色道“一会就知道了。” ...
1怪人 带完家教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多,虽然太阳明显有了偏西的迹象,却依然影响不了天空中万里无云的清澈。这里是才开发起来的新城区,建筑和居民还不是很多,只有偶尔驶过的公交和私家车才会提醒我,这里的未来必将是一片繁华。 我信步走在宽阔无人的道旁,贪婪地呼吸着尚未被工业污染的空气,自顾自地沉湎于刚刚领到第一笔工资的喜悦里,不知不觉便走到了回校的公交站台。可待我站定后,心里的轻松反而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竟是一种不知所措的不安,因为我身旁还站着一个,怪人。 今天的天气虽然并不十分炎热却也绝不清凉,穿着短袖的我尚且觉得闷热,可身旁的男人却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衣长裤。而更为怪异的是,他竟还在头顶撑开了一把硕大的黑伞,那当然不是把太阳伞。男人表情严肃,站姿笔挺,在我看来俨然一具有碍观瞻的雕塑一般。可能我盯他太久以致被他发觉了,他也转过头来看向我。他的眼神里满是一片阴仄仄般的灰败,涌现着无际的死气沉沉,仿佛是个无尽的黑洞般想要把我吞噬掉。 我有片刻的失神,身体无力地僵在了原地。可下一秒,他却露出了一排参差不齐的蜡黄牙齿,嘿嘿地冲着我傻笑起来。在这罕有行人的傍晚,我的心里不免升腾起一股突兀的恐慌,于是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几步。 这时,远处有个女人慌慌张张地朝着站台跑来,一边跑还一边不停地咒骂:“你个傻子怎么又偷偷跑出来丢人?你这样拖累着我让我也成天不得安生,真不知道上辈子究竟欠了你什么……”男人被絮絮叨叨的女人牵住,顺从地往回走着,手里依然高高举着那把黑伞,神态郑重而虔诚。末了还不忘回过头来,冲我再次嘿嘿地傻笑。 我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大口气,抬手擦拭额头上渗出的冷汗,天气越发闷热起来。 当我往身体另一侧看去时,心里又是一惊,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女生已经悄无声息地站在了我身旁。或许是刚刚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个傻男人身上,以至于忽略了身边这个突然出现的女疯子。她也是一身黑衣黑裤配一把黑伞的打扮,从而衬得她清秀的脸庞越发的苍白清冷。我忍不住弯了下嘴角,现在的精神病人都流行这种死神装吗? 女生瞥见我笑,也配合地朝我转过头来。只是她转动脖子的姿势有些与众不同,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般,只能一点一点费力地扭动。最后,她挑起唇角微微一笑,可这笑完全不似刚才那个男人无知无害的傻笑,她的笑里竟有着一股阴沉沉的味道。 突如其来的一阵大风袭过,吹得我毛骨悚然,慌忙避开女生的眼神,抬头做望天状。只见天边黑云隐现,正不安地翻滚着,一场暴雨似乎就要滂沱而至。就连冷风也跟着兴风作浪起来,仿佛在热切期盼着即将与大雨的切磋与交锋。 我不免有些焦急,不仅仅是担心会被大雨浇成落汤鸡的窘迫模样,更是因为我刚刚注意到了身旁女生的瞳孔,那是种异样的血红。 在大雨落下来之前,公交车终于如期而至。我逃命般地赶紧第一个上了车,扔下硬币便坐在了司机身后的位置上。黑衣女生收起黑伞慢悠悠地上了车,不紧不慢的姿态俨然一个了无生气的木偶。 只是她好死不死地偏偏坐在了我身后的位置。 该死!我低声咒骂了一句,不过转念一想,就算此刻公车上的乘客不多,谅她轻易也不会怎么样。不管她是人,还是别的什么。 公车行驶的途中,我悄悄借着车窗的倒影向后窥去,只见那女生低着头,两边的长发垂下来像是帘幕一般遮住了她苍白的脸。我正想从中看出些端倪,她却突然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住了我,我被吓得连忙扭过头死死地闭上眼睛。心脏像受到重击一般扑腾扑腾跳得方寸大乱。仓促间,我好像看到了她嘴角边有殷殷的鲜红。 今天的雨真大啊!一阵阵阴凉感如同藤蔓般自脚底缠上全身,我不自觉地紧紧抱住了自己裸露的双臂。 下一站就要到学校了,我颤巍巍地站起身,壮着胆子回头望去。出乎意料的,身后的座位竟然是空的,那个奇怪女生不知在哪站已经下车了。一种劫后重生的庆幸迅速袭上心头。待迈动双腿时,我却发现了女生座位上挂着的那把黑伞。在我的印象里,它应该是没有被雨淋湿过才对啊,可偏偏有水珠滴滴答答地正从黑伞上翻滚滴落,并在座位底下汇聚成一摊不大的水渍。 我望了望车窗外,仍不见雨势有任何缓和的迹象,于是抓起车座上的黑伞迅速地跳下了车。 2雨夜 “文文你竟然带伞了!我们还担心你今天一时半会可能回不来了呢。”赖森瞳将视线从电脑屏幕上抬起,对着推开门走进宿舍的我说道。 我刚想说这伞不是我的,转念一想,解释起来太麻烦,便只是咧嘴笑了笑作罢。 丁澳拿过一条干毛巾,并递给我一杯热水,“赶紧擦干净换身衣服吧,这雨又急又凉的,别再冻感冒了。” 我谢过丁澳,端起杯子喝了口水,这才将惊慌的心神稍稍稳定下来。 “见鬼了你?脸色这么不好。”赖森瞳瞪着大眼睛问我。 “噗——”一听到“鬼”这个字,刚刚被我含进嘴里的水一滴不剩地全部喷在了丁澳脸上。 丁澳无辜地望了望我和赖森瞳,举起那条干毛巾擦拭着自己略显忧郁的脸,“好吧,我这就是典型的自作孽不可活。” 我也顾不上和丁澳道歉,放下杯子就要跟他俩讲述我今天下午的恐怖经历,不想宿舍门却砰的一声被撞开了,只见陈春雨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今天的雨是真TMD大啊,浇死老子了。”说完抓过丁澳手中的毛巾,胡乱抹干净脸上淌下来的雨水,又举起我才放下的杯子,将里面的水喝了个一干二净,随后指着我挂在柜橱上控水的那把黑伞问:“这谁的伞?” 但他只是问,也不等我们回答,便开始不耐烦地嚷嚷:“哎呀不管了,老子先拿去用用啊。彭歆今天有课,这么大的雨老子得去接她。哥们儿,老子就先走啦。”砰的一声巨响后,宿舍门又紧紧地关上了。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了几秒钟,便又习以为常地重新将注意力转移回自己的事情上。 被陈春雨这么一折腾,我原本想讲述的激昂欲望像接受了洗礼般地瞬间归回了安定,这时才感觉到一丝倦意正在身体里猛烈地撞击着,于是我爬上床,倒头睡下。 耳边始终清晰地交缠着淅沥的雨声,一颗颗的雨滴不仅砸在我的耳膜上,似乎也灌进了我的眼眶里。因为除了漫天漫地的雨幕,我什么都看不见。我不安地扭动着身体,却丝毫动弹不得。 有冰冷的呼吸妖娆地萦绕上我的脖子,像是一条条蠕软的蚯蚓,正在我的颈间扭着一曲清雅的舞。雨水开始寥落地滴在我的脸上,每落下一滴便有一阵针刺般的疼,像是被邪恶的生灵踩踏而过一般。我屏息静气,为这感触的无比真实而紧张不安。 猛地,我睁开眼,只见一张苍白的脸正稳稳当当地停靠在我眼前。血水从她的眼窝、鼻孔和嘴角处蜿蜒游出,然后顺着她那垂落下来的长发,一滴一滴地刺在我脸上。她盯着我惊骇的眼球,满意地勾起了嘴角。 是她!没错,就是她!是今天下午我遇见的那个黑衣女生! 她抖动双唇,露出里面那排白森森的牙齿,小心翼翼地附上我的耳,道:“我的黑伞呢?要是找不见它,可是要用你的命来还哦!” “啊——”随着一声惊呼,我一下子坐直了身体。我急促地喘着粗气,慌乱地擦去满头的冷汗。好在只是个噩梦。 我按亮手机屏幕,时间显示零点二十四分。雨还在饶有兴致地下个不停,不断地拍打着窗户,争先恐后地发出阵阵清脆的声响。我揉了揉太阳穴,翻身准备重新睡下。 “你,看见……什么了?”刻意被拖长的尾音自脑后传来,我迅速转头,一张森然的脸孔赫然挂在床头。我心里一惊,下意识地抽出枕头用力甩过去。 “喂,文文同学,我不过是和你开个玩笑,你要不要这么认真啊?”赖森瞳拿开抵在下巴上的手电筒,稳稳地接住了我的枕头。 “你个死孩子想吓死我是不是?”我见不过是赖森瞳的恶作剧,忍不住有些气急败坏起来。 赖森瞳抬手按亮了寝室的开关,打了个哈欠不满地说:“我拜托你啊大哥,是你半夜三更又喊又叫的,怎么反而怨起我来了。” “我……我刚刚做噩梦了。”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嘀咕着道歉。 丁澳也醒了,有些担忧地问:“春雨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也没跟咱们说他今晚不回来,临睡前我给他打电话还关机,会不会出什么意外啊?” “什么,春雨到现在还没回来?”我一时情急,双手紧紧抓住了床侧的栏杆。可不是,陈春雨的床铺依然凌乱不堪,只是不见习惯摆出四仰八叉睡姿的主人。 赖森瞳用力敲了敲桌子,有点无奈地看着我和丁澳,“喂喂,你们两个未免也太小题大做了吧,春雨那么大个人了还能丢了不成?说不定接完彭歆,赶不上寝室关门的时间,春雨就直接去了小旅馆呢。这么大的雨,来回折腾也够麻烦的,这点小事没必要特意跟咱们汇报吧?”赖森瞳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推测,说完就爬回自己的床上睡觉去了。 我和丁澳互相对视一下,都是不置可否的表情,于是也重新睡下。 3春雨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赖森瞳和丁澳早已在病房里守候多时了。我看着被纱布包裹得如同木乃伊一样的春雨,只觉得难以置信,“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春雨被送来时就已经昏迷不醒了。”丁澳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声音里透露着刻意掩藏的颤抖,“医生还说……春雨的身体上布满了划痕,就好像被人用利刃在他的身体上刻了幅画一样。” 我猛然一惊,忽然记起昨晚梦中脸颊上的刺痛。我稍微闭眼稳了下心神,问:“彭歆呢?她怎么没来?” 丁澳张了张嘴,转头看向了窗外。 “彭歆她……死了。”赖森瞳支吾了半天才开口说话。他看我瞪着双眼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赶忙摆手解释,“我没有骗你,我说的可都是真的。春雨和彭歆被发现的时候就已经不知在街心公园的水洼前昏迷了多久,而且……而且彭歆的头不知道哪去了,好像被什么东西给齐刷刷地切掉了似的。”赖森瞳顿了顿,又若有似无地补了一句,“感觉就像是武侠片里的血滴子一样呢!” 双腿突然丢了力气,我一下子站不稳,跌坐在床前的椅子上。 头……被切掉了?身体还被刻了画? 雨幕像只鬼一样又覆盖上我的脑海,我仿佛成了一个不能主宰自己思维的傀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雨水轻巧地从天而降,然后温柔地亲吻上一把硕大的黑伞。不过是片刻的宁静之后,伞面便疯狂地旋转起来,雨滴也退去之前的柔顺,重生成为一片片狰狞的刀刃。 我痛苦地摇着头,把脸深深埋进双手间,强迫自己不要再胡思乱想下去。忽然,有什么在脑子里闪了一下,我猛然抬起头,皱紧眉瞪住赖森瞳,问:“那春雨身上到底都被刻了什么?” 赖森瞳挠了挠头发,说:“好像是车什么的吧,可能还有人……” 丁澳朝着赖森瞳翻了个白眼,“那明明是一把把不同形态的雨伞好不好!” 4赴死 回到宿舍时已近正午,我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对身旁的事物浑然不觉,直到趴在床上的时候才发现只有丁澳同我一起进了寝室。 “森瞳呢?他不是跟我们一起回来的吗?” “你没看见?他刚刚不是在楼下撞上一个清纯的小师妹嘛,早跑过去搭讪要电话了。” “他可真有闲心。”我把脸转向墙壁,只感到脑袋里满是不堪重负的涨痛。 丁澳一边换衣服一边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不过说起那小师妹啊,清纯倒是不假,可皮肤也太白了点,跟朵山茶花似的,而且大热天的还举把大黑伞,跟顶着个招魂幡似的在校园里晃荡,这是唯恐森瞳这样的浪子们发现不了她吗?” “黑伞?”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身坐了起来,心里暗叫一声糟糕,也顾不上跟茫然的丁澳多解释,就匆匆奔出了寝室。 可是哪里还有赖森瞳的影子呢?校区里到处都是各自来去的欢声笑语,根本没人注意到我的不安与焦急。就在我不知究竟该往哪里追去的时候,我又看见了那把一晃而过的黑伞,我赶紧朝着黑伞的方向奔了过去。 每当我不小心快追丢了方向时,它便会不失时机地在角落里停留片刻,仿佛在刻意为我指路一般。而当我跟着它七拐八绕地走进一个偏僻的巷道时,我发现了横躺在那里的赖森瞳。 此刻,赖森瞳的身体就像是一块加大版的蜂窝煤,皮肤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烟头般大小的洞点。血液已经干涸,在他的身体和身侧固执地交错出一摊摊难言的触目惊心。唯独靠在赖森瞳手旁的那把黑伞上的血液还是新鲜的,正顺着伞骨悠闲地爬行。那伞檐处,竟是不同寻常的锋利。不,那不像是刀刃,倒更像是……指甲。 在即将呕吐出来的前一秒, 我跑出了巷道,当然,手里不忘抓住那柄血淋淋的黑伞。 “是你,对不对?就是你害死了彭歆和森瞳对不对?”我蹲在路旁,狠狠捏住黑伞的伞面质问着,自然是得不到任何回应的。虽然我也觉得自己现在的行为简直荒唐到不可理喻,但我却找不到不这样做的理由。 我这时才细细端详起手中的黑伞,伞面的质地柔软而平滑,摸上去就好像是触到了谁细腻的肌肤一般。坚挺的伞骨和伞把竟是剔透无瑕的青白色,这让我禁不住想起了恐怖片里经常出现的森森白骨。一丝丝凉意刻不容缓地刺入我大张的毛孔里,我用颤抖的左手死死按住颤抖的右手,赶紧站起身走到路旁的垃圾筒,见四下里没人,将黑伞朝里一丢,然后慌慌张张地跑回了学校。 天,又下起了连绵细雨。 回到寝室的时候,丁澳并不在。我擦去脸上的雨水,刚倒了杯水喝下去,丁澳的声音就追了过来,“文文你跑那么快干吗?我在你身后那么喊你,你都不理我!”丁澳气喘吁吁地靠在门口。 我回过头去,忍不住被刺痛了眼睛。因为丁澳手里握着的,正是我刚刚丢弃的那把黑伞,上面残留着的赖森瞳的血迹尚未被雨水冲干净,正凌乱地蛰伏在暗沉的伞面上张牙舞爪。 “你从哪里弄来的?”我惶恐地指着丁澳手里的黑伞,问道。 “你还说呢,你一言不发地就跑了出去。看你神色那么紧张,我总觉得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就跟着你一起跑出去了呗。可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你早就不知道跑去了哪里。等我好容易找到你的时候,就只看见你丢了个什么东西在垃圾筒里,然后你就又开始跑,喊你你也不听,我一时好奇就想看你到底扔了什么。”丁澳满脸的不解和埋怨,“不过话说回来,你不停地跑什么啊,参加马拉松呢你?还有这伞,不就是沾了些颜料吗,好端端的你干嘛扔掉,用水好好冲冲不就干净了。” “丁澳……”我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和他说清楚这件事情。 “唉,不和你闲扯了,我还有课得先走了,这伞我先拿去用用。”丁澳说完抓过书包就要出门。 我用力拉住丁澳的胳膊,“这伞你不能拿走!”看着丁澳莫名其妙的脸,我斟酌着词句继续说下去,“如果我说,春雨和森瞳的意外,都是因为这把伞的缘故,你信不信?” 丁澳扑哧一声笑出来,他认真地看着我说:“说什么呢你?森瞳怎么了,他不是正和小女生约会呢吗?至于春雨……文文,我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谁心里都不好受,可是警察一定会把这件事调查清楚的。”说着便拉起我朝着床铺走去,“你好好睡一觉,别自己在那胡思乱想了。好了,我还得骑车赶去东校区上课呢,不然真的要迟到了。” 我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我也希望这一切都不过是我的胡思乱想,我也希望自己睡一觉醒来之后,一切又都和以前一样了,可……我看着丁澳离去的背影,心里终究放心不下,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跟着他,以免丁澳也发生什么意外。 可我才刚刚走出校门,就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丁澳,被剧烈撞击后已经变形了的自行车落魄地倒在地上,肇事司机和惊呼的行人围满了丁澳的身旁。 我没有走过去,因为我已经什么都瞧不见了。我的眼里,只剩下漫天漫地的雨幕,还有那把飘零在风雨中品味着血腥气味的黑伞。 ...
第一章、埋尸 夏沫是在那一天见到那个畜生的,他记得那是一个阴天。灰蒙蒙的,仿佛天上遮盖了一块灰色的布。他不知为了什么,和自己的妻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就是那一天,他失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当时他脑子一片空白,等到清醒过来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而他的手中,正握着杀害自己妻子的凶器——那是他家的烛台。 那一刻他简直是慌了,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看着地上的尸体,脑子就像是有一团浆糊一样,思维混乱。 夏沫猛然间想起了几天前看到的那篇小说,那是爱伦坡的一篇名为《黑猫》的小说,他决定就像小说中的主角一样,把自己妻子的尸体砌在墙壁里。 然而要他意外的是,墙壁在打开的那一瞬间,里面竟然也有一具黑猫的尸体!他之所以那么的肯定,是因为那黑猫的尸体竟然没有腐烂! 那只黑猫,就像是从小说中走出来的一样,用那只有一只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夏沫! 那眼睛看的夏沫脊背发麻,直到好半天他才想起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 而等到他做完这一切之后,他的脑海中仍旧时不时的出现那只黑猫的身影。 晚上的时候,他吃过晚饭习惯性的看起了报纸。就在他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突然发现他家窗户上有个黑色的影子一闪而过。 是那只黑猫!他在心中想到,不知道为何,此刻他竟然会联想到那只不过今天才见到的畜生。 “是我多心了吧。”他拍拍自己的胸口,自言自语道。 忽然,他发现自己床上的床单上似乎放着一个什么东西。仔细看去,那是一只眼睛!直觉告诉他,这是那只独眼的畜生的眼睛。 夏沫吓得呆立在原地,一时之间手足无措。 好几分钟之后,他才鼓足勇气的走向那只眼睛。他猛地一下,把那东西丢到了家中的垃圾桶里面。这一晚上他都在疯狂的洗着那床床单。仿佛他此刻还可以闻到那让人作呕的血腥味。 第二天,他仍旧如往常一样的去上班。当别人问起他妻子时,他总是可以很淡定的回答:“她回娘家去住几天了。” 他叫做凌双双,是他的大学同学。娘家在很远的地方,这个谎言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一天辛苦的工作让他忘记了那件恐怖的事,晚上回到家时,他心情似乎很好。 然而就在他打开房门的那一刻,他又一次的看到了一样让他毛骨悚然的东西——那是一根手的小拇指!看起来还很新鲜,似乎是刚刚从人体上取下来的。 猛然,他想到了那个女人,那个被自己杀死的女人!难道是那个女人回来了! 他仔细的检查了自己家的每一处,哪怕是最细微的地方。他怕那个女人会突然冷不丁的从哪个地方冒出来。 直到确认那个女人没有在这栋房子里他才安心。但这一晚,他怎么也睡不着了。 第二章、死猫的尸体 第二天,他拖着疲倦的身体来到公司。公司的同事都被他的样子给吓住了。只见他满脸的憔悴,而那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就像是被人涂了一层颜料似得。 但是夏沫自己却毫不在意,此刻他都快被那些恐怖的事情给逼疯了,根本就没有心思去在乎自己的仪容仪表。 中饭的时候,夏沫呆呆的看着自己的便当,以及那一杯用来提神的黑咖啡。 忽然,他看到咖啡杯中像是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圆形的物体。仔细一看,那像极了一只眼珠! 而那似乎是人的眼珠。那清澈的黑中像是藏着千万的哀怨,死死的盯着夏沫,一动也不动。 “啊……”夏沫一声大喊,丢掉了那杯咖啡。此刻饭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他的身上,他立马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不禁苦笑着说:“最近有点失眠,所以出现了幻觉。” 很快众人就像是遗忘了刚才那件事般的自顾自起来了,而此刻他却已然没有什么胃口。 夏沫放下手中的饭,走进了厕所。现在他需要用一根烟来麻醉自己,让自己不去想那些可怕的事情。 晚上的时候,他再次孤零零的回到那个家。一进入家门,他就闻到了一股恶臭。那仿佛是什么东西腐烂的味道。 打开灯,沙发上面像是有一个什么东西。远远看去黑黑的。一走近顿时把他给吓了一跳。 只见一只破碎的黑猫尸体赫然出现在了他的真皮沙发上,那只黑猫像是刚死不久,那些血都还很新鲜。而那只黑猫的肚肠此刻也流了一沙发。 黑猫的眼睛瞪得老大,可以看出它死前的痛苦。而就是一只刚死的黑猫,身上竟然散发着无比的恶臭! 而更诡异的是,那只黑猫的脖子上面竟然赫然的出现了两个斗大的牙印。很明显,是被人活活咬断脖子而死的! 一想到这里,夏沫的胃部就一阵排山倒海的恶心。他立马冲到洗手间,扶着马桶一阵狂吐。 突然,他隐约看见抽水马桶里像是有什么东西。他哆嗦着打开灯,只见马桶里面赫然呈现的是一只女人的手! 那是一只很漂亮的手,洁白的手指像是玉石做的。而那无根手指的指甲上面,都擦着漂亮的红色的指甲油。 只是此刻看来,那血红的指甲油真的像是用血染出来的一样。 “啊……”夏沫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而此刻他家里回荡着一个女人凄惨的笑声。 笑着笑着那个女人又开始哭了起来:“为什么杀死我,为什么把我埋在那么黑、那么冷的地方……”每一句的尾音都脱的很长,像是故意的一般。 而那尾音的效果确实很明显,夏沫早就像是受惊的小鸟一样,浑身颤抖不已…… 突然,他眼前一黑,就此晕了过去。 第三章、腐烂的内脏 夏沫醒来时看到的是初升的太阳,他躺在自家别墅的外面。看着那天边的启明星,他不禁觉得心中一阵的踏实。 就在他摸索着想要站立起来是,却发现手边像是有个什么毛绒绒的东西。拿起来一看,那竟然是一具被剃干净骨肉的黑猫尸体! 或者说是一具黑猫的皮会更贴切。而在那些皮肉里面的,是一粒一粒女人的纽扣。那些纽扣死死的撑着那张猫皮,撑得那张猫皮的嘴显得无比的可怖。 那黑猫咧开的嘴仿佛是通往地狱的入口一样,让夏沫一阵阵的发麻。他立马丢掉了那具尸体,没命的在接上狂奔。 而此刻那些街道的场景竟然都发生了变化,只见那一棵棵的大树上面长满了果实。 仔细一看,那并不是果实,而是一只只的小黑猫。那些黑猫似乎已经死去了,身上正挂着一块块的碎肉。而那些枝叶竟然是一根根的女人的手指! 那些手指此刻竟然还在动,那勾勾手的动作似乎是要把夏沫带入地狱! “啊……”又是一阵尖叫,夏沫再一次的昏死了过去…… 再一次的醒来是在自己的家中,他发现自己此刻正坐在自己家中的马桶上。 “难道是做梦吗?”他看着自己已经脱掉的裤子说道:“怎么在上厕所的时候睡着了。” 他麻利的穿好裤子,准备去冲水。却突然发现那抽水马桶里面都是血!一个大男人上厕所怎么会有血?又不是女人,怎么可能会有血? 他不敢继续想下去,立马死命的按着那抽水马桶的键,想要快点把那些恶心的东西冲下去。 而那抽水马桶却像是故意和他怄气一样,连冒出来的水都是血红血红的,就像是马桶自己在流血一样! “不……不……”夏沫疯了似的抓着自己的头发,死命的奔跑。到了床上,他死死的捂住自己的脑袋,就这样一直待到中午。 中午的时候,夏沫感到了饥饿,便爬了起来,准备弄点吃的。 当东西都弄好以后,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阵的不舒服。他咽了咽口水,鼓足了勇气走到厕所。 门打开,那些血此刻全然已经不见了,就像是从未存在过一样。 当夏沫解决完一切洗手的时候,水龙头里面也没有他预想中会出现的血红色的水。一切仿佛都是那么的平静,就像是一切都很正常一样。 他做完一切之后坐在餐桌前,此刻他终于可以稍微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享受自己的午餐了。 忽然,吃在嘴里的食物让他感到一丝的异样。那是一股臭味,从他的嘴里一直往鼻孔和肺里钻。他猛然吐出口中的食物,只看见一块腐烂的肉已经被他嚼碎了。 仔细的辨认,那是一块生的肺。 他哆嗦着倒出了自己碗里面的饭,只见无数的碎肉都聚集在碗底。那些碎肉看起来像是各种各样的内脏,有肺、肝、心、大肠…… 而每一块碎肉都已然像是腐烂了一般,发着黑色的光。 “唔……”他再也忍受不住了,直接就在餐桌上呕吐了起来…… 第四章、黑色的高跟鞋 当他呕吐完以后,门铃突然响了起来。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去开门之际,那声音却消失了。 夏沫想也许只是谁家的小孩恶作剧吧。想着他便走到了门口,忽然,他发现自家门内被人放了一双高跟鞋。 那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而黑色却不是那么的正,仿佛惨了一定的红似得。而那种黑红就像是……就像是……就像是人血干了以后的颜色! 他哆哆嗦嗦的拿起高跟鞋,想把那双鞋丢出去,却只听见周围响起了一个声音:“嘿嘿嘿,三天,还有三天。” 夏沫仔细的聆听着那个声音,希望可以找到声音的来源,却怎么也找不到。而那个声音仍旧兀自在空中回荡:“嘿嘿嘿,三天,还有三天……” 忽然,夏沫感觉到了什么。他低下了自己的头,只见那双漆黑的高跟鞋内侧竟然各种出现了一张嘴! 那是两张女人的嘴!那浆果色的口红显得又诡异又可怕。那张嘴此刻正在一张一合的说道:“嘿嘿嘿,三天,还有三天……” 夏沫吓的一把把那双高跟鞋丢了出去,而那高跟鞋的叫喊声却仍旧在空中回荡…… 他哆哆嗦嗦的为自己点燃了一根烟,此刻他需要平静一下自己的思绪,也需要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他记得自己的妻子是最喜欢穿黑色高跟鞋的,而那浆果色的口红也是她的最爱。 难道是自己的妻子变成厉鬼回来索命了?那如果真的是这样,那那些内脏就是…… 一想到这里他的喉间又传来了一阵的不适,他拼命的咽下了那些即将呕吐出来的东西。 就在他稍微平复了一下思绪时,他的眼前竟然又出现了一双高跟鞋。这次是在他无意的抬头间,他发现他家的天花板上竟然钉着一双高跟鞋! 那样子就像是有人倒过来在他家的天花板上走路一样。 “咯咯咯……”那双高跟鞋竟然真的开始走了起来,慢慢的,一双穿着肉色丝袜的腿就出现在了高跟鞋上。而那双腿上的血管却又是那么的清晰可见,仿佛那丝袜都遮盖不住了。 一般来说只有死人的血管才会那么清晰。那是因为人死了之后皮肤会变薄的原因,难道那是一双死人的腿! 夏沫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而慢慢的,那双腿又开始继续的生长起来了。不一会啊,一个人的下半身就出现在了夏沫的眼前。 渐渐的,一个人的全身也出现了。那似乎是一个女人,一头长而卷的棕色头发到了腰间。而那种发型正是他妻子凌双双的! 夏沫努力的让自己镇定,也努力的想去窥探那个女人的脸,却怎么也看不到那张脸。那个女人像是故意一样,一直用自己的背对着夏沫。 忽然,那个女人突然回过头来了,只见那是一张黑猫的脸!那几根胡须此刻正在抖动着,仿佛是在发怒。刹那间,思绪回到了当年…… 第五章、虐猫 夏沫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不是老鼠,不知为何,他很讨厌猫,尤其是全身漆黑的猫。 他记得那是他十一岁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了一窝的黑猫崽子。他带着一脸诡异的笑容抓出了那些还走不快的小猫崽子。 他一个一个的刺瞎了那些小猫崽子的眼睛,然后挑出了它们的眼珠,放在手中把玩。 之后更是残酷的用剪刀将那些小猫剪成了两半…… 看着一地的尸骸,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难道那一只黑猫就是那些黑猫……难道是它引诱着自己杀死自己的妻子!夏沫拼命的要自己不要看、不要想,却又忍不住要看,忍不住要想。 猛然他想到其实当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不过是因为妻子打碎了一个碗,然后他们就开始争吵,然后他就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他想自己当时一定是疯了。不,是那些黑猫的报复。 他想要闭上自己的眼睛,却怎么也闭不上。那长着猫脸的怪物此刻正一脸得意的看着他。那张毛绒绒的脸像是在笑他一般。 “啊……”夏沫尖叫的拿其手中的烟灰缸砸向了天花板上的怪物,却只听见“碰”的一声,烟灰缸碎裂的声音。 随着碎片掉落地上,夏沫才发现天花板上根本就没有长着猫脸的怪物。 而就在他稍微松了一口气之时,他却发现了更加恐怖的事情——在他的脚边正有一具黑猫的尸体,而那只猫的嘴中竟然咬着一根手指! 看起来那就是上次见到的那只手上的手指。那血红的指甲油仍旧是那么的鬼魅…… 夏沫想要逃离自己的家,却发现门被人锁了起来,而就在他准备打开窗户时,却看到外面有一张脸,那是一张女人的脸! 此刻已经天黑了,半弦月和漫天的星子照着那张脸,显得格外的惨白。而那张脸上此刻还流着鲜血,看起来,那些血是从额头的伤口流下来的。 鲜血模糊了脸的轮廓,让夏沫无法分辨到底那是谁的脸。 突然,那张脸上的嘴巴开始一张一合,似乎在说着什么。却又因为隔着玻璃,让人听不清楚。但是夏沫心里清楚,那张脸说的,就是那双高跟鞋说的。 夏沫注视着那张脸是如何消失在夜色中的,而这一刻那门似乎也可以打开了。他拼了命的想要逃离,却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逃离了。 无论他怎么跑,都还在这个小区,都还在自己家别墅的附近。 难道这一切都是自己妻子,不,都是那些该死的黑猫的报复! 他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蹲在地上哇哇大哭了起来。却发现自己流下的每一滴眼泪都是红色的,那是血的红色。 而每一滴掉落的眼泪都变成了一个泡泡,那些泡泡飞到了天空,却映出了一张张恐怖的脸。有瞎了眼睛的黑猫,有满脸是血的妻子,还有的是恶心到了极点的腐烂的脸…… 夏沫再一次的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第六章、腐烂的女人 夏沫多么希望自己不要醒来,这样就可以不必面对这无比恐怖的事件了。他此刻早就对生活绝望了,以前的他可以说是一直活在幸福的生活中的,直到这一刻,他才感到自己竟然是那么的卑微,那么的渺小。在命运面前,他简直连尘埃都不是。此刻他仿佛跌落到了谷底,却没有开出花来,有的只是卑微的、矮小的生物的眼泪。 夜晚很快又一次的来到了,他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他没有胃口,吃不下。 就在他发呆的时候,他的妻子又一次的出现了。只是此刻他妻子看起来已经开始腐烂了,在她敲着窗户的玻璃的时候,她的手上的肉正在一块块的掉落。 而那些掉落的肉上面,还沾着一条条的蛆虫! 夏沫想要反抗自己的命运,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他想到冰箱里面还有没吃完的面包,便哆嗦着爬到厨房。而当他大口吞咽面包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咬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吐出来一看,那竟然是一快骨头。看骨头的形状应该是一个女人的脚拇指。 他一把吐掉口中的面包,丢掉那个女人的脚拇指,倒在地上大口的吸着空气。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活着是这么的好。 此时他的妻子已经离开了,但是他知道自己只剩下一天的时间了。 一天,是多么短少啊。这一刻他真的很留恋这个世界。 一天的时间过的很快,又是天黑了。他趁着自己的妻子还没有出现,试着看能否打开那扇门。突然,奇迹发生了,那扇一直紧闭的大门被他打开了。 他借着月色不断的奔跑,仿佛后面有什么野兽在追他一般。 忽然,天空像是开始下雨了。只听见“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的声音,而等他定神一看才发现,那哪里是什么雨啊,那分明是一粒粒的眼珠! 那些眼珠他不知道到底是人的,还是猫的。 就在他因为害怕而继续狂奔是,他发现自己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影。那仿佛是个女人的人影,这一刻,他呆站在了原地。他已然感觉到了,那是自己的妻子。 “你为什么要杀死我,为什么要把我埋在墙壁里面。”那人影回过头来,正是他的妻子! “不要,不要,不要。”夏沫拼命的摆手,希望他的妻子不要过来,而他的妻子却一步一步的向他逼近。只见她的脸俨然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就连眼珠都要掉出来似得。 “你……我……你……”夏沫突然说不出一句话,死死的捂住自己的心脏。而那女人此刻仍旧一步一步的逼近。 只见她的脸已经贴着夏沫的脸了,她吐出的气也被夏沫吸到了肺里。 “我……”夏沫的眼睛睁得老大,他咽下了自己的最后一口气。 ...
一、新来的漂亮老板娘 走出球场的时候,苏羽显得很是无奈。才踢了一小时的球,昨天才买的限量版曼联球衣,就被工商系大一的新生王小峰给撕破了。当然,王小峰也不是故意的,谁让他五大三粗,是对方的强力后卫呢? 王小峰内疚地说:“真是对不起了,我陪你去校内裁缝店缝补一下球衣吧,我出钱。”校内裁缝店在生活区,离男生宿舍没几步路,老板是个和蔼的老太太,手艺很好,收费也不贵。 在宿舍洗了澡,苏羽挽着湿漉漉的球衣,然后去工商系的寝室叫到王小峰,一起下了楼,来到裁缝店外。今天有点奇怪,虽然已经是下午了,裁缝店却似乎没营业,卷帘门拉了一半下来,里面的灯光也很昏暗,隐隐透着黯淡的红光。苏羽弯下腰,进了裁缝店,大声问:“有人吗?” 店内的天花板密密麻麻挂着很多衣物,几块悬在空中的布料花花绿绿,遮住了苏羽与王小峰的视线。花布后,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人,有人。稍等片刻哦。”话音刚落,一个二十多岁的漂亮女孩撩开布料,出现在两个大男孩面前,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把大号的剪刀。 “咦,张老太太不在吗?”苏羽诧异地问。张老太太就是裁缝店的老板。 女孩微笑着说:“张老太太的女儿住院生小孩,她回老家照顾去了。她把这爿裁缝店盘给了我,让我继续经营。今天上午才开业呢。”她递了张名片过来,说,“放心好了,我的手艺不比老太太差,收费也保持原来的价位。” 苏羽扫了一眼名片,这个新来的裁缝店老板娘名叫沈葭。苏羽把撕破的球衣交给沈葭后,又逡巡了一下四周,才发现刚才看到屋里透出的红光,就来自于墙壁上的一面神龛。 做生意的人嘛,一般都会渴望神灵的庇护。但这面神龛却并非平常生意人所供奉的赵公元帅或关二爷,而是一个有着三只眼睛、六只手臂、神情古怪的石猴子,一块小张的花布搭在了猴子的肩膀上,上面似乎还写着弯弯曲曲的怪异文字。王小峰也注意到了,他好奇地撩开悬垂的布料,走到神龛前,好奇地问:“老板娘,这猴子是什么神灵呀?”他伸出手,想揭下那块小花布。 沈葭忽然发出一声大叫:“别碰那张布!”她瞪大了眼睛,瞳孔中闪射出一道锐利的光芒。王小峰吓了一跳,连忙缩回了手指。沈葭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说:“这石猴子是我在东南亚旅游时买的纪念品,据当地人说,每天用开过光的布擦拭猴子的手,就能保佑我生意兴隆,客人不断。这块花布就是我在东南亚的寺庙里开了光的,你们可千万不要偷偷给我拿走了哦!” 王小峰却问:“要是拿走了花布,会酿成什么后果呀?” 沈葭瞪了一眼,说:“那就会给偷走花布的人带来噩运!只有花布的主人才能受到佑护,而小偷则会遭到石猴子的诅咒!” “你在吓我吧?”王小峰还想说什么,苏羽赶紧打断了话题,对沈葭说:“今天你一定擦拭了石猴子的手,难怪生意那么好,刚接裁缝店,我们就来缝补球衣了。” 沈葭没好气地说:“好了,你们把球衣放在这里吧,明天来取。”已经在下逐客令了,苏羽和王小峰只好没趣地离开了裁缝店。 出门的时候,又有几个学生带着需要缝补的衣物走进了裁缝店。看来石猴子还真给沈葭带来了好运。 二、流浪歌手身份之谜 刚走出裁缝店,苏羽就看到几个女生正神色匆匆地走过身边,她们一边走还一边高声说:“快点,快点,约好了时间的,千万别迟到了。”这几个女生中,其中正好有个是苏羽班上的同学徐蓓。 苏羽开玩笑地问:“徐蓓,走这么急去哪里呀?是去相亲吗?” “呸!”徐蓓啐了一口后,马上又兴奋地说,“苏羽,你不是喜欢听歌吗?跟我们一起去校门吧。今天我们女生宿舍邀请了一个流浪歌手到学校里来演唱,那小伙子唱歌可不错了!” 苏羽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连忙打听流浪歌手的情况。徐蓓告诉他,昨天几个女生到校外逛街的时候,看到有个留着长发的流浪歌手坐在校门外的人行道上,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着歌。歌手的嗓音很清澈,激越的高音像高原的天空一般纯净。女生们顿时被歌手吸引住了,她们围在歌手身旁,足足听了半个小时的歌,还把身上所有的零钱都扔进了歌手面前的一顶帽子中。 歌手离去的时候,女生们还邀请他今天到学校里来唱歌。因为学校是不准流浪歌手进校门的,所以她们要去校门外接他,并分别把乐器带进来。 徐蓓痴醉地自言自语:“那个歌手的嗓音,就像齐秦一样,太有穿透力了。而且吉他也弹得好,不比专业歌手差。” “哦?!是吗?不会这么夸张吧?”苏羽不怀好意地说,“只怕,是你们觉得那歌手长得英俊,所以犯花痴吧?” “切!”一个女生反驳道,“那个歌手唱歌的时候,长发一直遮住了他的脸。他一唱完,就戴上了帽子,埋着头,我们根本看不到他长什么模样。” 另一个女生则痴痴地说:“嘿,我只觉得他挺高的,而且很健壮。” 苏羽顿时心生兴趣,于是跟着徐蓓一起向校门走去。而王小峰显然对音乐没什么兴趣,自顾自地向寝室走去。 来到校门外,徐蓓左右顾盼,附近却并没有什么留着长发的流浪歌手。 “难道他不来了?”十多分钟后,徐蓓焦躁不安地自言自语道。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手机号码。 接通了电话,她兴奋地叫道:“是流浪歌手打来的!”他告诉徐蓓,他已经进了学校,或许门卫以为他是大学里的学生,所以没有阻拦他入校。 “你现在在哪里?”徐蓓问。流浪歌手答道:“我在男生三宿舍,407。” 徐蓓挂断电话后,突然听到苏羽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徐蓓问。 苏羽答道:“你们知道谁住在男生三宿舍407里吗?” 苏羽也住在男生三宿舍,四楼是中文系大四男生的寝室。现在大四的学生都外出实习了,除了准备考研的学生还住在寝室里,整层楼几乎都空了。现在407寝室只住了一个男生——林云。林云是个长发披肩的男生,曾经在学校艺术节时拿到了吉他大赛冠军。 听说林云的家境并不好,但却是系里成绩最好的学生。他刚获得了惟一保送公费读研的名额,他一定是为了凑集生活费,所以在校外卖唱挣钱。为了不让其他人知道,所以他才用长发遮住了面孔。 可他现在怎么又愿意与徐蓓她们见面了呢?难道他不想隐瞒自己卖唱的身份了吗? 带着疑惑,苏羽与一帮女生重新回到校园。刚走到男生宿舍旁的生活区,就在经过那间裁缝店的时候,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了一个声音:“嘿,就是你,站住!”说话的正是漂亮的裁缝店老板娘沈葭,她指着苏羽,高声叫道,“刚才你和你那个同学一离开,我就发现搭在石猴子手上的花布不见了!一定是被你们偷走了!” “切!我们偷你的花布干什么呀?”被诬为小偷,是苏羽最不能容忍的事,他反驳道,“我们出来后,又有这么多学生进了你的店里,天知道是被谁偷走了。” 沈葭这下有点哑口无言了,她毕竟没有证据证明花布是被苏羽偷走了,所以只好喃喃自语:“我真是倒霉呀,今天才接店,就丢好几块花布了……”但她还是掷下了一句狠话,“哼,我让你们这些不学好的学生偷东西,当心遭到石猴子的诅咒,最终死于非命!” “嗬,你可真够狠的!”苏羽笑道。但他还是没多在意,转过身来,与徐蓓她们继续向男生三宿舍走去。 三、死者手里握着一块花布 徐蓓与流浪歌手在电话里已经约好了在男生三宿舍楼下见面,当苏羽他们来到三宿舍楼下后,左等右等,却没看到林云的踪影。难道林云并不是那个流浪歌手?可他们也没看到附近有留着长发的年轻男人。 苏羽有点不耐烦了,于是说:“我还是去407看看吧。”他正要上楼,这时他看到王小峰正拿着盛满饭的饭盒,从食堂走了过来,正准备上楼。 “这么早就吃饭?”苏羽问道。现在才五点多,吃饭是有点早。 王小峰没心没肺地答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去食堂的人有糖醋排骨吃!”他打的正是一份糖醋排骨,此刻正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苏羽吞了一口唾液,和王小峰一起上了楼。上楼的时候,苏羽给王小峰说了林云可能在校外卖唱凑生活费的事,王小峰也有点敬佩林云,说:“我也和你一起去见识一下这个吉他王子吧!” 大四的学生都外出实习或找工作去了,四楼的楼道空荡荡的。 站在407寝室外,苏羽敲了敲门,却发现门并没有关。轻轻推了一下,门开了,一股怪异的气味涌了出来,随即,苏羽和王小峰同时看到一个悬挂在房梁上的人形影子,正晃晃悠悠地摇曳着。 两人同时爆发出一声尖叫。 这是一具已经冰冷了的尸体,颈子上绕着一根粗壮的绳索,绳索的另一头系在日光灯的灯座上。死的人,正是留着长发的林云,在他的尸体旁,还有一把吉他。苏羽朝卫生间探头望了一眼,看到洗手池里积满了水,里面浸泡着一只破旧的直板手机,卫生间里的气味有点特别,像是洗涤剂的气味。 苏羽连忙打电话报警,刚挂了电话,他发现林云的拳头紧紧握着,指缝中似乎露出了什么东西,花花绿绿的。他仔细地看了一眼,才发现那是一块花布,正和他们之前在裁缝店里看到那块搭在石猴子手上的花布一模一样。 六、聪明反被聪明误 走出小饭馆,已经很晚了,校园里的人很少,回宿舍楼的路上,王小峰不禁问:“这个凶手究竟是谁呢?他可真是深思熟虑老谋深算啊,竟然布下了这么复杂的局,真是太聪明了。” 苏羽呵呵一笑,说:“只怕这个凶手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此话怎讲?” 苏羽说:“凶手的确非常聪明,但他却错用了一手——他不该把花布塞在林云的手中。” “花布?” “嗯,凶手把花布塞进林云的手中,就是为了故布迷局,把警方侦察的视线向新开的裁缝店转移。那个花布的诅咒传说,就算是假的,也能让警方联想到心理暗示,误导警方以为林云是因为心理崩溃而自杀。” “那凶手的漏洞是什么呢?”王小峰追问道。 “他忘了这个裁缝店是今天才转手的,关于花布诅咒的传说,知道的人并不多,还没在校园里流传成灵异传说。这样一来,只要先假定林云是死于他杀,那么就可以直接使用交叉调查法,寻找既知道花布传说——也就是今天去过裁缝店的人——又会弹吉他,歌喉挺像齐秦,而且在发现林云尸体前一个小时,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人。我想,符合这样条件的人并不多。”苏羽说道。他顿了顿,又用诡秘的神情指了指一条岔路,对王小峰说,“我们走这边吧。” 对面传来了密匝匝的脚步声,几个女生正说笑着向他们走来,正是徐蓓和一帮女生。她们也是因为下午发现了林云的尸体,没胃口吃晚饭,现在觉得饿了,跑到生活区来觅食。 与徐蓓她们汇合的时候,苏羽又对王小峰说:“即使那个凶手是个新生,没在大学同学面前显露过自己的吉他功夫,但只要调查他读中学时的情况,也能一目了然的。”他忽然捉住了王小峰的手腕,抬了起来,说,“咦,你的手指上有很多茧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一定是以前弹吉他练出来的茧子。” 王小峰顿时面如死灰。 苏羽继续说:“我猜,你一定是在上午或是中午就去过裁缝店,从老板娘沈葭那里听到了花布诅咒的传说,就定下了这条计划,偷走了一块花布。然后我们踢完球,我回寝室洗澡,你则去407寝室,杀死了林云,把他吊在日光灯的灯座上,伪装成自杀的模样。你是个吉他爱好者,当听到校外来了个流浪的吉他高手,却没有心生好奇,正是因为你想匀出时间,用林云的手机SIM卡给徐蓓打电话,做出林云死亡时间的虚假证明。而你随后假扮成林云的模样去裁缝店,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至于你这么早就去食堂打糖醋排骨,正好为自己做出了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苏羽转过头,对一脸诧异的徐蓓说道:“你们快打电话报警吧!” ...
一 时间是6月10日早上八点钟,地点是康元路43幢302室。 我在笔记本上记下这两点。 这是一宗失踪案,早上事主报警,说他们的儿子6月3日晚上离家后再也没有回来。接到报案,我和同事赶到现场来收集线索。 这是一个几平方米大的卧室,布置很简单。一张单人床,被子堆在墙边,几件衣服凌乱地扔在床尾;一个布衣柜有点斜的立在门角,链子拉开了一半。我过去全部拉开看了看,十几件衣服或挂或扔地塞在里面;对着房门的墙上开着一扇窗,用防盗网罩着,从窗户外面是进不来的,而且还是三楼这么高,就算想爬上来也困难;窗的右手边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台组装电脑,一个小书架。电脑是关着的,我开机看了一下,从历史记录里查到最后的上网时间是6月2日。他有QQ,我记下了QQ号:6970325;书架上有几本小说,几本杂志,几本营销书。不过有一本书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它没有放进书架,而是打开掩在桌面上。封面是黑色的,就像举丧时用的那种阴沉沉的黑色,书目是白色的,在黑沉的书面上惨白得特别刺目:《你的一生》。 我戴起手套小心翼翼地拿起这本书。书上贴着一张借据标签,是从宏立图书馆借出来的,日期是6月3日。书已经翻到末页,最后一句写的是“他深深吸了口气,终于下了最大的决心,伸手去推那扇门。沉甸甸的门缓缓的打开了,里面黑黑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他不再犹豫,踏进了这扇门,走进那无尽的黑暗中……” 书就这样完了,没有下文。我随手翻了翻,回到首页,映入目中的是卷首语:“魔鬼,源自于人类对无知世界的恐惧!”我皱皱眉,这是一本什么书?我大概地浏览了一下书的内容,说的是一个平凡人一生的故事,主角叫吴锋,从出生到读书,从情窦初开到恋爱,从就业到失业,说的都是平常生活中常见的普通事。手法也没什么技巧而言,惟一给予我的感觉就是真实,一个平凡人真实的一生,如此而已。不过,书的主人公是没有结尾的,因为“他”走进了那扇黑暗的门后就没有了下文。 一本奇怪的书。我给它的结论。不过,它应该不会与我所接手的案子有关系,最多是影响了读者的心境使他变得灰暗而已,绝不会造成他的失踪。 我想了想,最后还是把它记在笔记本上:一本书,《你的一生》,宏立图书馆,6月3日借。想了一下,再补充一句:他已看完。 房子里再没有什么值得我注意的地方了。 我把剩下的事情交给其他同事去办,他们忙碌着收集指纹之类的证据,我回到事主面前。报案的是一对夫妻,男的姓张,名单,国丰饲料厂的员工,女的姓黄,名清怡。他们早上打电话到公安局来报案,说儿子张真失踪,已有三天没回家,亲戚朋友都问遍了,找不到人,所以就报了案。 我坐在他们面前,摊开笔记本,开始例行询问:“你们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6月3日晚上。当时已是深夜十点多,我们正在厅里看电视,他从房里走了出来,精神好像有点恍惚,当时我们没有注意到,否则,肯定不会让他出去的!”黄清怡说着,眼睛又开始红了。张单搂着她的肩安慰着:“别这样,没事的。他不小了,会照顾自己。”他对我勉强地笑了笑。 “你们的心情我非常了解,也能够体会。前年我小侄儿也是跑了出去,害得我们担心了好几天,不过最后还是把他给找回来了,原来他跑到同学家里去玩,现在的少年就是贪玩。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帮你把他找回来的!”我一边胡编着例子安慰他们,一边继续问道:“他出去前有没有说去哪里?” “没有。”张单摇摇头,有点内疚地说道:“他性子内向,不大爱说话,而且这种年龄,更不会主动向我们说。唉,这都怪我,以前骂得他太多,搞得我们之间总有一层隔膜,闹得像陌生人一样。” “这也很正常,现在的少年大多都有这种叛逆性。不过,你们得注意一下沟通方法,骂是不行的。”我把他们说得连连点头,接着问道:“之后呢?” “之后他就没有回来过了。开始我们也不大注意,他平常有时也是出去一两天不回,而我们又要忙着工作,不大留意。可是过了三天,他还是没有回来,也没有打电话回来,我们这才着了慌,忙着打电话到他同学、朋友和亲戚处问,但谁也没有见过他,所以我们才决定报案。” “他身上带有钱吗?” “应该有一点,但不会很多。他还没有正式参加工作,而我们经济也不是很好,没有太多的零用钱给他。” 我又问了几个例行性的问题,但没有再问出什么来。看来从他们这里是问不出什么的了。 我在笔记本上记下几个字:6月3日晚上十点,离家,一去不归。精神恍惚。 我问最后一个问题:“可以把他平常接触的朋友名字提供给我吗?” 张单想了想,有些不大肯定地说道:“我对他的朋友认识不多,大概常在一起的有两个,一个叫林鸿,一个叫王星。我找一下他们的电话号码给你。” 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两个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我回头看看同事,他们的工作也差不多完成了。我站起来握了握张单的手,对他说:“不要紧张,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去把他找回来的!放心吧,注意身体,一有消息,我会立即和你联系。” 离开张家,我打开笔记本,看着里面的内容,然后在“林鸿”和“王星”这几个字上画个圆圈。 是的,我打算从这里入手。 二 打通电话后,很快就联系到了林鸿,到他家里时,王星也在。我微微皱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好的是省掉很多麻烦,不用一个一个去找,不好的是两人都在一起,有时会串供。 问了再说。我想着,然后就开门见山:“张真失踪了,已有三天没回过家。这几天你们有没有见过他?”明显可以看得出他们两人都大吃了一惊,林鸿口快,甚至已脱口说道:“他真的……”又及时收了口。 我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望着他。他在我的注视下浑身不自在,坐立不安,飞快地与王星交换眼神。王星也是拿不定主意,眼神闪烁不停。 我猛地站起来,把笔记本重重地“啪”声合起。他们吓了一跳,林鸿冲口就说道:“我说,我说。”我没有理会,仍是站着,冷冷地盯着他们。 林鸿与王星交换了最后一个眼神,吞了口唾液,开口说道:“上个月我收到风声说文涛要做了张真,本以为是说来吓他的,没想到他倒真的干了!”我眼里露出疑问的眼神,王星飞快地解释道:“文涛是珠儿的男朋友,珠儿是张真以前的女朋友。” 我慢慢坐回椅上,摊开笔记本:“把事情详细说一遍。” “张真与珠儿是在图书馆里认识的,后来大家一来二往,便好了起来。”林鸿小心翼翼地说着。 图书馆?我心里飞快地闪过“宏立图书馆”这几个字,但没有插口,只是听着林鸿继续说道:“上个月他们两人不知为什么吵了几架,珠儿一怒之下便去跟文涛好了。”王星又飞快地解释道:“文涛是出来混的,手下有十几个马仔。” 我瞪了他一眼:“没有问你,等问你再说。”他吐吐舌头。 林鸿接着说道:“张真那性子又倔又直,不肯糊涂了事,就跟珠儿吵了几回大的,还上门去找文涛,这不是找死嘛。文涛当场就把他揍了一顿,扔出门外,警告他不要再来找珠儿。他却不怕死,还是去找了珠儿。好像两人又好回来了。文涛大发脾气,扬言要做了张真,没想到就真的出事了!” “你们最后一次见到张真是什么时候?”我问道。 “大概是6月2日吧,”王星想了想:“那天他好像挺不开心,在QQ上约了我们去酒吧喝了两杯,后来大家就分手了,之后一直没有见过。” 6月2日喝酒,6月3日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6月3日晚便离家,一去不归。难道在这短短的一天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在笔记本上记下几个重点:珠儿,张真的女朋友;文涛,社会混混;6月2日,QQ,喝酒。然后问道:“你们喝完酒分手是什么时间?” 林鸿想了想,答道:“好像已是凌晨,应该是3日凌晨1点多吧,记不大清楚了,反正回家后蒙头就睡,一直睡到中午。” “珠儿和张真是在宏立图书馆认识的吗?” “是的,珠儿是图书馆的员工,张真喜欢看书,经常去借书,来来回回就熟悉了。”王星说。 “张真约你们喝酒那天有没有对你们说过什么特别的话,例如为什么不开心?”我问。 林鸿搔搔头道:“他没说。我们通常都不说这些的,聚在一起就喝喝酒,谈天说地胡聊一通。至于不开心,肯定是因为珠儿的事。” “张真平日的为人怎样?有没有与其他人结怨?” “没有,绝对没有。”林鸿肯定地说道:“他为人内向,一向不善于交际,平日除了看书就是上网,哪都不去的,更不会与人结怨。” “文涛经常在哪混?” “坡龙区有一个酒吧叫奇龙,是他看的场子。” “宏立图书馆在哪个位置?”我问最后一个问题。 “就在康元路尾,是个私立的图书馆。”林鸿说道。 我当场就愣住了:就在康元路?与张家同一条路? 五 从宏立图书馆出来,已是下午五点零二分。天色有些灰,阴阴的很不舒服。看来要下雨了。 我叫了出租车,刚回到局里,负责审问文涛的同事对我说:“文涛要单独见你。”我点点头,朝审问室走去。 文涛被手铐锁着扣在椅子上,看见我回来便笑了。 我挥手让同事全部出去,掏出一包烟递了一支在他嘴里,帮他点燃,自己也点了一支,说道:“说吧。” 他咬着香烟,不清不楚地说道:“你只不过是想知道我那天晚上去了哪,可以告诉你。那天我跟小玉在一起,看了通宵电影。一晚上都在一起。” “小玉是谁?”我吐出一口烟,问道。 “她姓王,是王副市长的女儿。” 我怔了怔。王玉?我见过她,有一次因公事去王副市长家时见过一面,一个很清纯的大学生,人长得也挺漂亮,没想到,会落入他的手中。 “刚才在图书馆为什么不说?”我继续问。 “男人是不会当着喜欢自己的女人面前承认自己与另外一个女生约会的,这是标准花花公子的第一准则。”他笑了笑:“如此类推,你也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关手机了吧。珠儿那些天老是粘着我,甩也甩不掉,万一有什么不识趣的电话打进来,那可就不好了。”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缠着珠儿?” 他又笑了:“实不相瞒,哪个花花公子不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你把那晚的事说出来,就不怕王玉知道?” “老大,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案,轻重利弊我还分得出来。难道我不想活了?”他耸耸肩。 房间里一片沉默,只有烟雾在弥漫。 我的心在下沉,本来已经开始清晰的案情再次朦胧起来,因为我发现自己在相信文涛的话。我有点不甘心,盯着他问道:“说说你不是凶手的理由。”问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在心虚,也许,只不过是在为自己找理由。 他向前倾了倾身子,非常认真地说道:“你说,像我这种人,会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去杀人呢?这是要枪毙的,老大!” 我沉默了好久,才吃力地吐出两个字:“不会。” 他紧紧地盯着我,也沉默了好一会才说道:“你赢得了我的尊敬!因为你实事求是,而不是为了升官发财不择手段。我答应你,只要你在,我就不会在这里闹事。” 我没有理会他,也不需要他的尊敬和承诺。 我打开门,叫人来放了文涛。等文涛走出去,才沙着嗓子对同事下了这样一条命令:“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张真找出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文涛被我吓着了,脸色苍白,又碰又撞地逃出了审问室。 我知道,我的眼睛是红色的,血红的红,红得就像野兽。 八 灯光在眼前晃了一下,晃得眼睛有些花。 我定定神,让眼睛适应光线。图书馆还是那个样子,寂静,书柜好好的摆在原地。管理员的位置上坐着一个老头,大概六十多岁,头发虚少,枯枯瘦瘦,听到声音抬起头望了我一眼,朝我笑笑,说道:“这么晚!”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这个老头是谁?没听珠儿提过。那个郑姨我见过了,但这个老头没见过。 “想看什么书,自己去找吧。不用忙,慢慢找。”他客气地笑着招呼,但我总感觉到这笑意有些冷,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一阵风从门外吹进,才觉得背脊发冻,原来给冷汗湿透了。我吞了一下干涩的喉咙,走进林立的书柜丛里。灯光下的柜影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乍一望过去,便像一只只被定身术定住了的鬼魅。 我随手抽出一本书,目光一接触到书目,立即大吃一惊,便如被子弹重重击中,呼吸一阵窒息,透不过半丝气来。双手阵阵发颤,“啪”地一声掉在地上,书面上四个触目惊心的字就如魔鬼般狰狞,赫然映入眼中:《你的一生》!!! 我足足僵立了两分钟,回过神来时才拼命地拾起书本,吃力地翻阅着。同样的一本小人物传记,除了主角不叫吴锋而叫钱列外,写法和记事方式和在张真房间发现的那本一模一样。 我抬起头,望向书柜,阴阴的恐惧从心底里慢慢滋生起来。 满满的书柜里的每一本书,书目竟然全部是《你的一生》!不同的,只是书目下有几个小字区分主角,如钱列,黄东连,朱丹丹等,而这些书,白天的时候一本也没有! 我无法形容此时心中的震惊和恐惧,它们已如恶魔一样将我完全吞噬。我发疯似的扑在书柜上拼命翻找,从这个书柜找到那个书柜,从那个书柜找到另一个书柜,最后在一本书前僵住了。 我慢慢抽出那本书。《你的一生》,下面写着两个字:吴锋。 我认得它!它曾经在张真的房间里出现过,然后就神秘地失踪了! 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为什么张真看完它后就失踪了?为什么它会自己跑回图书馆? 我已准备把它带走,然而,就在这一刹间,我的目光被另外两个更惊魂的字牢牢吸引住,再也离不开。就在《你的一生——吴锋》这本书的旁边,静静地立着一本书。《你的一生》,下面有两个字:张真!!! 我全身的鲜血在瞬间被抽干,一阵阴寒从背脊升起,头皮一阵发痄,全身忍不住毛骨悚然! 中国三千年文化演绎出来的汉字在此刻已是如此的贫乏,我找不到任何字句来形容此时心中恐怖的感觉! 我行尸走肉一样捧着《你的一生——张真》走到老头面前。他接过书笑道:“想看这本啊,好的,我帮你登记一下。”说着在标签上写下“6月16日”这几个字。 我的瞳孔在瞬间剧烈收缩! 我认得这字迹,跟那本《你的一生——吴锋》借书标签上的“6月3日”字迹一模一样!是他,就是他!是他把书借给了张真! 我吃惊地望着老头。他看了我一眼,笑道:“怎么了年青人?登记好了,把书拿去吧,慢慢看啊。” 我失魂落魄地接过书,跌跌撞撞地走出屋外。 雨更大了,大片大片地泼将下来,天地间一片湿漉。 九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衣服也没有换就急不及待地拿出书来看。 一模一样!一样的传记,一样的手法。举丧似的黑色封面,惨白的书目,开篇仍是那句话“魔鬼,源自人类对无知世界的恐惧!”书中把张真短短的一生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记录了下来。虽然我无法印证它的其他部分的正确性,但张真父母的姓名“张单和黄清怡”没有记错,而且写到与珠儿的关系、与林鸿、王星的友情、与文涛的纠纷,无不事实确凿,完全没有虚假。与珠儿在图书馆里认识,相爱,恋爱,吵架,分手;与林鸿和王星的友情、网友吴锋、QQ、喝酒;与文涛的纠纷、打架等等,无不一一在录。 我看了看出版社,写着的竟是“宏立图书馆出版”,出版时间竟是“6月3日”! 我再次感到昏眩。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为什么会如此清晰准确地记录了张真的一生?这本书里,张真又是怎么样的结局? 我居然不敢去看这本书的结局,需要鼓足了极大的勇气才敢翻到最后一页。然而,当最后一段文字映入眼中时,我再也支持不住,所有的勇气、信心全部崩溃!我抱着双臂瑟缩着躲在角落里,久久不敢出来。 最后一段文字是这样子的“他深深吸了口气,终于下了最大的决心,伸手去推那扇门。沉甸甸的门缓缓地打开,里面黑黑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他不再犹豫,踏进了这扇门,走进那无尽的黑暗中……” 不知过了多久,时间已没有概念,对无知世界的恐惧已将我完全摧毁。 我麻木地离开家,麻木地走在大街上,麻木地走向角落里的宏立图书馆。 图书馆的门是虚掩着的,但没有灯光,黑沉沉的什么也看不见,就像一个无底的深渊。 我走过去,深深地吸了口气,下了最大的决心,伸手去推那扇门。沉甸甸的门缓缓地打开了,里面黑黑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没有犹豫,踏进了这扇门,走进那无尽的黑暗中…… ...
(一) 米家山在厕所里洗手,先用香皂,接着用洗手液,反复涂抹和揉搓,仔细得连指甲缝都不肯放过,像一个尽职的医生在进行术前的消毒,又像一个冷静的罪犯在清理作案现场。全神贯注。一丝不苟。 世界上每个人每天都会洗手,可是如米家山这样,深更半夜从被窝里爬起来洗手的恐怕是绝无仅有吧。 “你的脸上怎么全是血?”半小时前米家山突然将我从睡梦中推醒,大惊小怪地说。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在月光里凛凛地闪着寒光。我被他的表情吓到了,睡意全消地扑到镜子前面去。可是镜子里的我,脸上除了挂着眼屎,并无任何异状。再转身,竟发现他已经赤着脚跳到了地板上,面色苍白地大叫:“血,好多血,床上也有血!” 而我依旧什么都没有看到。床单是新换的,湛蓝色,上面铺满了金黄的向日葵。那些巨大的花朵滋意地怒放着,如同一张张嘲笑的脸。笑得我心里发毛。 “你开什么玩笑?”我说。米家山没有理我,再一次神经质地跳了起来:“天哪,我的手上也有血……”然后连滚带爬地冲进了厕所。 我目瞪口呆。 其实一个多月来,米家山已经连续做出了不少令我目瞪口呆的事,而这件事情,不过是其中之一。 (二) “我怀疑他精神失常了!”我告诉文蔚。文蔚是我的闺中蜜友,长着与莫文蔚一样风情的脸和修长的美腿。她经营了一间美容院,每天打扮得像只妖娆的蝴蝶。 “任凭谁遭遇了那样的变故,恐怕都会有点失常吧。”她一边往我的脸上涂抹各种冰冰的化妆水,一边漫不经心地调侃。 一个多月前米家山出了车祸,险些失明,还好及时移植了眼角膜。不想出院后,怪事接踵而来。例如,他经常说看到有陌生人在家里走动,和听到女人的哭声,有时还会在夜里莫名其妙地叫醒我,问我刚才去了哪里?而我明明一直都睡在他的旁边,片刻都没有离开过。 “会不会是那场车祸损坏了他的大脑神经?”我惴惴不安。 “如果不是恶作剧,那么还有另外一种可能:移植的眼角膜在作祟。”文蔚诡秘地笑了笑,“你看过一部名叫《见鬼》的电影吗?女主角因为移植了眼角膜而变成阴阳眼,能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异域或者鬼魂!” “文蔚,你别吓我!那只是虚构的故事!世上怎么可能有鬼?”我再也没有心情继续接受她的美容按摩了。本来是想到她这里还寻找一点慰藉的,没想到反而受到更大的刺激。于是下了床怏怏告辞。 我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拐进一家小店买了那部《见鬼》的碟片。封面上的李心洁绿着一张脸,令人触目惊心。只看封面,已觉凉嗖嗖的,再看内容更加令人不寒而栗。烈日炎炎的夏日,我竟飚出了一身的冷汗。 那个捐献眼角膜给米家山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我决定去医院探个究竟。 (三) 给米家山做移植手术的医生是郎雄,我曾经的恋人。大学四年,我们情深意笃,一致以为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却没想到在毕业的前昔,半路杀出个米家山。 米家山开公司驾奔驰,身家过千万,是货真价实的钻石王老五。实习的那半年我就在他的手下任职秘书,与他朝夕相处。他喜欢我,在他的柔情和银弹的攻击下,我很快溃不成军。的确,米家山与郎雄相比,除了钱别无长处,可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就算你再优秀,没有钱也不过是个高级打工仔。而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我不愿意拿生命中最宝贵的十年,去陪一个人奋斗。所以果断地选择跟郎雄分手。 我不愿意去回忆当时郎雄是如何痛不欲生的。可是命运弄人,兜兜转转过了几年,米家山的车祸竟成为我们重逢的契机。 几年不见,一扫青涩的郎雄变得成熟干练,而且春风得意,过硬的专业技能令他很快跃升为这家省级医院里前途无量的主任医师。他比我想象的要成功。 那天在医院的走廊上,一身洁白的郎雄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你依然那么漂亮,一点都没变。”我读出了他眼中的隐痛。他还是爱着我的,否则不会单身至今。其实我也一样,从未曾忘记过他,就连与米家山上床,脑海里浮现的都是他的影子。 可是一切的一切,都像《半生缘》里曼桢对世均所说的一句话:我们回不去了。 (四) 在米家山动手术的前夜,我主动约会了郎雄。十五分钟后,他风驰电掣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怀里还抱着一束火红的玫瑰。 “你不知道这几年我多么想你。”他抱住了我,像是要把我嵌入骨头似地用力,滚烫的吻雨点一般砸来。我们迫不及待地撕扯着彼此的衣物,恨不能化身藤蔓紧紧缠绕,不留一丝空隙。“我爱你,我爱你!”他一遍一遍地对我说,像是要把这几年对我的思念,都一口气地注入我的身体里去。 而我的一句话,却令他在瞬间冷却成冰。我说:明天的手术,我不希望米家山有事。 “原来是我自作多情。”郎雄绝望地从我身上滑了下去,冷笑,“海韵,你太小瞧我了,我郎雄从来都不是那种公报私仇的小人。” “我会用行动向你证明,你的判断是错误的。明天如果米家山在手术台上出现任何问题,我郎雄把眼珠子剜出来赔给你!”他飞快地穿衣服离开,并顺手将那束玫瑰顺手扔进了垃圾桶。 我蹲在地上,哭了。其实我真的很想说我也爱他,可是因了米家山,我失去了说这句话的资格。 翌日的手术果然很成功。只是此后直到米家山痊愈出院,郎雄都拒绝与我眼神交会。 (五) “郎雄,你必须告诉我,米家山的眼角膜捐献者是谁!”办公室里,我虎视眈眈地瞪着郎雄。郎雄面无表情地盯着病历,不肯看我一眼,只是淡淡地说,“对不起,我不能够违反医院的规定和职业道德,泄露病人的隐私!” “去他妈的规定和道德,现在我怀疑你在我丈夫的眼睛上动了手脚,让他精神失常!如果你现在不说,那么我们只好在法庭上见了。”我火了! 我的声音惊动了守在外面的一个小护士,她怯怯地敲了敲门,问:“郎医生,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郎雄挥了挥手,小护士便识趣地退了出去。临别前对郎雄那关怀的一瞥,锥子似地刺疼了我。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她对郎雄肯定有情。这不难理解,年轻有为的郎雄,对于女人天生就具有杀伤力。 我一屁股坐在郎雄面前的办公桌上,开始在他讶异的目光里宽衣解带:“郎雄,如果你还不告诉我,我就要大喊‘非礼’了!到时候就让所有的人都来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衣冠禽兽!” 郎雄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他不是不知道,这样的后果会对于他有着怎样致命的影响,所以只能妥协。 他告诉我,米家山的眼角膜捐献者是一个杀人犯。此人生前是一个屠夫,性格暴躁跋扈,因怀疑妻子红杏出墙,便趁夜将她杀死,之后将尸体剁碎了混合在水泥里,铺在了厕所的地砖下。后来日以继夜的恶梦折磨得他几乎精神崩溃,不得已投案自首。为了赎罪,也为了求得灵魂的安稳,他自愿将遗体损献了出来。而米家山刚好便是其遗体捐献的受益人之一。 (六) “最近米家山的表现很古怪,经常产生幻听和幻像……”我忐忑地说,“是不是因为捐献者的眼角膜通过移植在受捐人的身体里复活,慢慢激活了细胞的记忆,从而让受捐者看到了死者生前的部分场景?” “是的,有这种可能。”朗雄点头,“国外医学上确实曾经有过‘器官移植记忆’的案例:一个美国男人被移植了一个自杀者的心脏,后来竟爱上了自杀者的妻子,但是12年后,他却选择了用同样的自杀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在接受器官移植后,都表示其性格,爱好,甚至在感情特征上都发生了变化!” 我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像是掉进了冰窖!我浑身颤拦地说:“郎雄,米家山会不会继承了捐献者的性格及命运,最后重蹈覆辙,将我杀死?” 郎雄安慰我:“你不要想得太多了,毕竟那只是极其个别的例子而已。” 我冷笑:“郎雄,这一切都是你有意安排的吧,因爱生恨,所以故意给我和米家山之间安置了这样一颗定时炸弹!” “我不想再解释什么了,因为我在你的心目中总是那么不堪!”郎雄叹息,转身不再理我。我亦不再理他,脚步踉跄地离去。 (七) 离开郎雄的办公室,我的心情再也无法温暖起来了,尽管头顶骄阳似火。 我不敢回家,天知道等待我的会不会是一柄锋利的屠刀。漫无目的中,我来到了文蔚的美容院。我将刚刚从郎雄那里听到的讲给她听,她啧舌大叫,天哪,原来真的是眼角膜在作祟!海韵,我看你暂时别回去了,先住在我这里吧,免得被米家山大卸八块! 还没等我点头,米家山的电话竟追来了,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来,难道跟小白脸去鬼混了吗? 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心惊肉跳。半小时后米家山的车子停在了美容院的门口。一下车,就指着文蔚的鼻子骂:整天就知道描眉画眼的勾搭男人,可别把我老婆给教坏了!她是个有老公的人,比不得你! 一直以来,他与文蔚都是水火不容。他看不惯文蔚的花枝招展,文蔚见不得他的盛气凌人,但是碍于我,两人在面子上还过得去。现在的米家山,一改从前的沉稳,不但暴躁多疑,还出口伤人,简直像变了一个人。 文蔚也变了脸色:“海韵,你看到了吧,不是我不留你,是不敢留你!” 米家山斜睨了她一眼,拖着我上车。 一回到家里,他就将我扔在床上,凶神恶煞地压了过来。他粗暴地撕烂了我的衣服,手足并用,在我的身体上留下一道道鲜艳的血痕。如果你背叛我,我就杀掉你!他气喘嘘嘘地说。 车祸之后就连他的床上习惯也变了,一改从前的力不从心,变得前所未有的亢奋。他似乎一下子变成了性爱大师,以各种姿势折腾我,眼神陌生。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这个与我做爱的男人躯壳里藏着另一个人,而现在我则更加坚定了,他已经不是他了!那个可怕的杀人犯正在通过眼角膜的细胞在他的身体里繁殖和复活,总有一天,他会被完全占领,被取代…… 而那一天,就是我的死期。 (八) “我想同他离婚。”我对文蔚说。 促使我下定决心的,是家里突兀多出来的一堆水泥和地砖。这两天米家山突然对装修发生了兴趣,说要把洗手间的地面换一换。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咬着牙冷笑,眼睛里杀气腾腾。而且他还喜欢上了厨房,经常拿着剔骨刀晃来晃去,见什么切什么,像是得了强迫症。就连晚上睡觉,都把刀子塞在枕头下面。 “如果我再不离开他,早晚都会变成他砧板上的肉。” “也好。天下男人多的是,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文蔚点头。 “说的好,我还可以找到另外的大树,而你不一样,只能在米家山这棵树上吊死了。”我冷冷地笑,桌子底下,不动声色地将那把剔骨尖刀插进了文蔚的肚子。 文蔚无力地瘫倒,曾经妩媚风情的五官扭曲着,比《见鬼》的封面还要恐怖。她用尽最后的力气问,“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不屑回答,用戴着手套的手拿起她的电话,给米家山发了个短信:亲爱的,我怀孕了,在美容院等你。而后扔下气息奄奄的文蔚,扬长而去。 我并没有走远,而是镇静地坐在对面的茶馆里看戏。我知道米家山在收到这条消息时会很快赶来,然后发现文蔚陈尸美容院,当他意识到这是一个陷井时已经晚了,得到风声的警察会在几分钟之内包围现场。 不会有人相信他是冤枉的。因为不仅仅时间吻合,凶器上面还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是的,情妇文蔚用怀孕要挟他与发妻离婚,他一怒之下失控将对方杀死,理由和动机都无懈可击。 我用的这一招,就叫一箭双雕。 (九) 米家山与文蔚暗度陈仓,我早就知道。我说过,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尽管他们两个都是一流的演员。 他们故意作出水火不容的表象,实际狼狈为奸,上演了一出活灵活现的“鬼”戏。其目的是要吓到我魂飞魄散,主动提出与米家山离婚。他们如此用心良苦,是因为婚前我曾与米家山签定了一个协议,任何一方先提出离婚,都会失去财产的拥有权,净身出户。 而在这出戏里,还有一个人至关重要,郎雄。 其实米家山根本就没有做过眼角膜移植手术,他只是想利用《见鬼》里的那个噱头,来实施他的离婚计划。他制造了一场假车祸,而后买通了郎雄,让他站在医学的角度,给予我“器官移植记忆”的心理暗示,施加压力。可是失策的是,他不知道郎雄竟是我的旧日恋人! 郎雄与我重逢之后,旧情复燃,向我和盘托出了米家山的计划。于是我将计就计,一边与郎雄继续将戏演下去,假装上当,另一方面开始反击。我成功了。接下来,我向往的人生才算真正开始。有钱,有爱情,逍遥似神仙。 我冲出茶馆,驱车前往郎雄所在的医院。半小时后,我出现在郎雄的门口。房门虚掩着,我意外看到了一幅这辈子最为心碎的画面:郎雄的怀里,拥着那个娇怯怯的,满脸绯红的小护士…… “亲爱的,介绍一下,这是海韵,我这一生之中最应感激的女人!如果没有她当年的移情别恋,就不会有发愤图强的我。我能有今天,全是拜她所赐。”郎雄扭头看见了我,温柔地向小护士介绍。 这一刻,他的脸上带着笑,眼睛里却凝着冰。他的表情分明写着四个字:永不原谅! 我绝望地退出了他的视线。我失魂落魄地驾着车子闯上了大街。我太激动了,居然没有看到迎面驶来的一辆货车。只听轰地一声巨响,我飞出了窗子。 失去知觉的瞬间,我看到郎雄的窗口上,两个人影亲密地重叠在一起。 这个机会曾经是我的,只是我没有珍惜。 ...
一、画笔 爷爷老了,握笔的手已经有些颤抖。青禾几次想上去帮忙,却都被爷爷训斥下来。青禾心里有些愤然,他看了看躺在对面的福伯,一幅画像悄然在心底临摹。 好了。爷爷停下了笔,微微点了点头。 四寸方正的白灵纸上,福伯的样子跃然而现。 谢谢童师傅。福伯的家人慌忙把福伯抬了下去。 咳,咳。爷爷干咳着坐到了旁边。青禾慌忙倒了杯水,放到了桌子上。 禾儿,坐下来。爷爷气息稳了稳,说话了。 是,爷爷。青禾点了点头,在旁边坐了下来。 你下个月就该去上学了吧!爷爷抿了口茶问道。 是,下个月五号。 算算日子,你父亲死了大概也有八年了吧!爷爷望了望远处,眼神有些哀伤。 青禾没有说话,低下了头。 父亲死的那一年,青禾十四岁。父亲一个人关在房间里没日没夜地画画。等爷爷回来撞开门的时候,父亲已经死了。桌子上全部是父亲自己的画像。 爷爷把父亲手里的画笔抽走,回到了屋子里,一关就是一天。半夜的时候,青禾听见爷爷哀哀的哭泣声。那次以后,爷爷不再让青禾画画,虽然青禾对于画画很有天赋。每次爷爷帮人画像,青禾便坐在一边看。爷爷没动笔前,青禾的心里便已经有了模样。 禾儿,你要答应爷爷一件事。爷爷打断了青禾的思绪。 什么事? 到了学校,你千万不能给人画像。任何人都不能。爷爷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我知道。青禾从来没见过爷爷如此肃穆,心里不禁有些颤栗。 这个画笔,是你父亲临死前一直握着的。也是我们童家传下来的,爷爷身体老了。不定哪一天便不在了。你把它收着吧!爷爷说着把旁边一个锦盒放到了青禾的眼前。 青禾打开锦盒取出了里面的画笔。那是一根年代久远的画笔,笔杆上用小楷刻了一个童字。 这是童家祖宗传下来的。可能是我们童家世代都是画遗像的吧!只要是童家的人握着这根画笔便能画出飘逸整洁的画像。我已经想过了,从你这一代,我们便绝笔吧!反正现在城里人都是照相的。爷爷絮絮叨叨地说着。 青禾的目光却紧紧地盯在那根画笔上。画笔似乎带着一股莫名的魔力吸引着他,让他有种无法压抑的冲动。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开始勾勒画像。画像越来越清晰,那竟然是爷爷的画像。 青禾一下愣住了,抬眼看见爷爷正在抚着胸口。他不敢再多想,慌忙把画笔收了起来。 当天晚上,青禾做了一个噩梦。在梦里,他看见父亲拿着画笔往自己身上乱插。血顺着父亲的衣服流了下来,像是一道道红色的蚯蚓。后来青禾看见自己拿着画笔开始画像。画像完成的那一刻,无数个诡异的笑声在身边响起,一声一声钻进耳膜里。 青禾一下坐了起来,冷汗涔涔。他回头看了看桌子上,目光一下呆住了。 桌子上摆着一幅画像,那支本该在锦盒里的画笔竟然放在旁边。画像上的人,安详地微笑着。是爷爷。 青禾慌忙跑出了房间,推开了爷爷的房门。 爷爷躺在床上,寂寂不动。和画像上一样安详。 青禾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二、惊鸿 夜幕。蓝玉阁。 正是暮春时节,庭院内亭榭流觞,扶疏花木拙拙盛放。细碎的光影下,一排女子娉婷而立。轻纱罗绣,翠钿长绛,满眼全是妩媚风情。 你们千万要把握时机。童大人笔下的女子,哪个不是皇帝的嫔妃。这次童大人能来蓝玉阁,是你们前世修来的福气。一个脂气庸俗的女人摆着手绢,嗲声说道。 好了,别说了。童大人来了。旁边的人拉了她一下。 抬眼,一个男子走了过来。他着一身青衫,面容清秀。月光洒下来,光晕镶在他的边幅,越发显得冷峻。 女子中一阵骚动,谁也没想到赫赫有名的御前画师童安竟然生的如此俊朗。 童大人。女人摆着水蛇腰迎了上去。 人到齐了吗?童安扫了一眼前面一排女子,轻声问道。 都到齐了,就等您了。女人笑了笑,有种说不出的阿谀感。童安不禁有些厌恶地扫了她一眼。 这些女子都是临南大户家的千金小姐,各个都是琴棋书画无一不通。 好了,童和,我们回去吧!童安猛地打断了她的话。 大人这么快就选好了。不知大人选的哪位啊!女人愣了一下,慌忙问道。 没有合适的。童安说完,转身往前走去。 童大人。背后忽然传来一个清灵的喊声。童安回过了头。 敢问童大人,你笔下的女子需要有怎样的条件才算合适。说话的是一个女子,她站在人群中的最左边。 小蝶,你干什么?旁边有人拉了她一下。 童安怔了怔,然后问,你叫什么名字? 民女唐蝶。女子弯腰说道。 你懂画吗?童安说着微微抬起了头。 略知一二。唐蝶轻声说道。 那你看过我的画吗?童安继续问道。 看过。 可否评价些许。 大人的画神形俱佳。只是少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情。大人所做的画像是为了别人,所以里面没有了自己的感情。对于别人来说,画是佳画;而对于大人来说也许并不满意。 许久,童大人没有说话。 全场静静的,只有亭台轩榭的滴水声。 你抬起头来。童大人说话了。 唐蝶抬起了头,光影温熙。似乎是隔了几千年的愁绪瞬间袭来。童安听见自己心里空寂已久的绝唱,一些东西花一样悄然绽放。 童和,带唐蝶姑娘一同回去。童安回头说道。 呀。女子中又是一阵骚动,有羡慕,亦有妒忌。 唐蝶微微躬了躬身体,低头答谢。她的嘴角却浮上一抹难以琢磨的笑意。 夜色下的街道,万家安寂。偶尔传来打更声。 两个人影飞快地往前疾驰,很快他们来到了一座宅邸。 黄色的灯笼上,写着一个大大的童字。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隐到了一边。 三、舞会 思雅看了看表,已经快六点了。青禾还没有来。礼堂里音乐已经响了起来,眼看舞会就要开始了。她心里不禁有些着急。 思雅,你男朋友还没来吗?旁边的小竹看着一脸焦急的思雅,问道。 是啊,说好五点半的。怎么现在还没来,他以前不是这样的。思雅说着不禁有些生气。 哎,你看是不是来了。小竹忽然指了指前面。一个男孩正急匆匆地向这边跑来。 对不起,思雅,我临时有点事耽搁了。青禾摸了摸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好了,快进去吧!小竹看了看他们,笑了笑。 礼堂里,舞会已经开始。青禾跟着思雅坐到了旁边的一个角落。 青禾看了看思雅说,要不,我们也去跳舞吧! 没兴趣。思雅冷冷地打断了青禾的提议。 舞会中场休息的时候,小竹带着几个同学一起坐到了旁边。 思雅,怎么不去跳舞啊!一个同学笑着问。 她,我们,我们不会。青禾干干地笑了笑,解释道。 呵呵,不会可以学的。咱们学校最近在扫盲呢,你们可别被抓住啊! 我们一会就去。青禾说着看了看思雅,思雅别着脸,似乎还在生气。 不如,咱们玩个游戏吧!小竹看了看有点尴尬的青禾,提议道。 好啊,什么游戏啊!旁边有同学附和。 这个游戏,是我在美院学会的。就是咱们几个猜拳,如果谁输了,谁就要画出自己最爱的人的样子。小竹说出了游戏的规则。 可,我不会画画啊!有人犯难了。 你可以画简笔画,比如猪啊,狗啊!说着小竹嘻嘻笑了起来。 不,不可以。这个游戏不可以玩。猛的,青禾一下站了起来,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所有人都愣住了。 为什么不可以?我觉得挺好玩的。我们就玩这个。一直沉默的思雅忽然说话了。 思雅,真的不可以。青禾慌忙摆了摆手。 为什么不可以啊?思雅反问道。 我,这,我。青禾顿住了。 没事,只是游戏而已。小竹笑了笑。 我们开始,如果谁不愿意玩,可以离开。思雅说着白了身边的青禾一眼。 青禾没有说话,默默地坐了下来。他的耳边忽然响起了爷爷的话,禾儿,你要记得。无论怎样,都不要给别人画像。 该你了。正在发愣的时候,旁边的思雅推了他一下。青禾伸手出了个剪刀。 哈哈,你输了。对面的小竹扬了扬手里的拳头。 我。青禾一下回过来了神,不禁有些愕然。 快,给你笔和纸。你照着思雅的样子画个美女。思雅一高兴,便不生你的气了。小竹说着放到了桌子上。 青禾看了看思雅,思雅也看着他。眼里有一丝期盼。青禾顿了顿,然后缓缓的拿起了笔。笔尖挨到纸上的时候,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魔力。思雅的素描画很快浮现在纸上。青禾感觉握笔的手仿佛不是自己的。 哇塞,画的和美院的那些高才生不差分毫啊!小竹看着桌子上的画,眼睛里放出了欣喜的光芒。 原来,你会画画啊!思雅的声音也柔和了很多。 青禾没有说话,一股冷气从心底钻了进来。他看了看画上的思雅,面容僵硬,目光死寂,俨然是遗像的写照。 一种不祥的预感水一样涟漪在他的心里。 四、灭门 素眉如月,绛唇微点。媚眼如丝般千愁百绪。 童安几次停顿,画笔轻轻地点在锦纸上,一笔一道,如月光倾泻,流云回转。 砰,砰。门外有人敲门。 谁?童安有些生气地望着门外。 我,童和。 我不是说过,我作画的时候不让打扰吗?童安说着把画笔放到了桌子上。 皇宫来人了,让大人过去。所以。童和没有再说下去。 好吧。我马上过去。童安迟疑了一下,说道。 坐在对面的唐蝶起身站了起来,微微低了低身。 我出去下,一会便来。童安点头看了看她。然后,转身走了出去。 传旨的侍官说,皇上的选妃日子快到了。希望能尽快见到各地佳丽的画像。 侍官走后,童安把圣旨放到了一边。 一定是陈太师的主意,大人,我们怎么办?童和低声问道。 童安没有说话,站了起来。走了两步,他又转过来说,记住,无论是谁,都别告诉他唐姑娘的事情。 我,知道了大人。童和愣了一下,慌忙点头。 画像终于完成了,童安望着手里的画,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欢喜。 大人画的太神似了。如果小女子有幸成为皇室嫔妃,大人的恩情必不敢忘。唐蝶喜声说道。 唐姑娘,那么喜欢委身入宫?童安幽幽地看了她一眼。 是啊,哪个姑娘不喜欢成为皇帝的嫔妃。荣华富贵,锦罗绸缎,享用不尽。唐蝶说着,眼里露出了迷离的目光。 唐姑娘早些歇息吧!童安说完,疾步走出了房门。 夜空挂着一抹冷月,似乎是一只哀伤的眼。童安轻轻地吹响了手上的玉笛。笛声似乎是一道悠然的溪泉,缓缓的流过心里。 童家一直以来,都是宫廷的画像师。只是,那些美丽嫣然的女子,只是属于画像上的。在童安的眼里,那些不过是一些贪图荣华的世俗女子。 在蓝玉阁,唐蝶第一次和他对话。他的心便被震住了。唐蝶揭出了他心底多年的秘密,他的画只是为了成就别人。即使画的再好,亦没有自己的感情。 回来的路上,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偷看身边的唐蝶。外表镇定的他,其实,内心早已凌乱。本来一个时辰便可作完的画像,他却足足用了三个时辰。 童安知道,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女子。只是,她和其他女子一样,都期盼着能步入皇室。 半夜的时候,童府后院忽然着起了火。数十个蒙面黑影从火光里窜出来,整个童府瞬间陷入了混乱中。童安走出房门时,看见的是满地的死尸和耀眼的火光。 天亮的时候,整个童府成了一座废墟。童府一夜之间成了乌有。 官府调查了很久,却没有任何线索。 一个月后,陈太师的女儿嫁进了皇宫。有人说,她的手里有一张貌似天仙的画像。皇帝就是因为看了那张画像才纳她做妃。 布告贴出来的那天,人群中有个戴着一半软皮面具的人伫立了很久。然后,才转身离去。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支竹青色的画笔。 五、鬼笔 天亮的时候,警车开进了校园。 女生宿舍楼里,围满了人。青禾拨开人群,一眼便看见了躺在地上的思雅。 思雅,真的死了。青禾惊呆了,他抱着头无助地蹲到了地上。 你就是死者的男朋友?一个声音传进了青禾的耳朵里。 青禾抬起头,看见一个警察站在他身边。面容肃穆,眼神精练。有一种莫名的威严感。 是,我是。青禾慌忙站了起来。 你最后一次见死者,是什么时候?警察目光有些游离地看了看他,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便笺本。 昨天晚上。我们一起参加了学校舞蹈协会组织的舞会。青禾说道。 后来呢? 后来,思雅便回去了。不,是我回去了。我们做了个游戏。我。青禾有些忐忑,话语不衔。 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警察抬眼看了看他。 我们一起玩了个游戏,就是谁输了让谁画画。结果我输了,我便画了思雅。青禾抿了抿嘴,整理了一下思绪。 是这幅画吗?警察说着指了指旁边证物袋里一张素描。 嗯。青禾点了点头。 你学的是美术?警察又问了一句。 没,没学过。青禾慌忙摆了摆手。 没学过,竟然画的这么逼真。唉,可惜成了一幅遗像。警察说着叹了口气。 现场很快被清理干净,围观的同学也被老师驱散了。 从宿舍楼出来,青禾沿着甬道慢慢地往前走着,在一棵垂柳下青禾坐了下来。他的耳边又响起了爷爷的话,禾儿,无论如何千万不要给别人画像啊! 此刻想来,青禾真的后悔昨天给思雅画像。青禾曾经偷偷去网上查过,对于青禾心里一直纠结不清的问题。网上有人说,可能是因为青禾家里世代都是给死人画像的。所以,那根流传下来的画笔便带上了死亡的气息,也就是一杆鬼笔。 对此,青禾不太相信。这情景倒和最近流行的电影《死亡笔记》一样。难道一杆笔便能操纵别人的性命吗?可想起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青禾又困惑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正在冥想的时候,小竹走了过来。 青禾,别难过了。小竹说着坐到了青禾的旁边。 嗯,都怪我。青禾说着,不觉得眼泪流了出来。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思雅也是我的好姐妹。我们从来到这学校便一直在一起。小竹说着,声音也哽咽了。 对了,小竹。我想问你点事。青禾情绪稳定后,问道。 你说吧! 思雅,到底是怎么,死的。青禾咬了咬牙,吐出了后面两个字。 法医验尸说是被人从背后勒死的。可现场却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昨天晚上,宿舍的人都玩的太累。谁也没留意,结果今天早上便出了这样的事。小竹说着眼泪又流了出来。 青禾没有再说话,目光望向了远处。远处有人在打篮球。死亡对别人来说也许只是一瞬间的惋惜。青禾从小见惯了死人,可这次他却无法释怀。甚至心里有些愧疚,他不敢确定思雅的死是不是和自己的鬼笔有关。 青禾,我,我能问你个问题吗?小竹,忽然说话了。 好,你问吧! 你昨天在礼堂极力地不给思雅作画,是不是有什么隐情啊!小竹抬眼看着他。 青禾一惊,目光一下卡住了。 六、心魔 眼前不时有人影晃动。一双温和的手轻轻的抚过脸庞。有些东西从心底缓缓流淌,像是午后的阳光,带着舞转的尘埃,温和安逸。 童安睁开了眼,眼前的景象慢慢钻进了瞳孔里。 你醒了。眼前的女子素面简衣,一双眸子清澈如水。 我,我这是在哪里?童和,去了哪里?猛的一下,记忆迅速钻进了脑子里。那个晚上,童府火光冲天,数十个蒙面人杀进来。童府到处都是哭喊声,童和推着自己跑出了后门。一股钻心的疼一下从左半边脸涌来,童安不禁叫出了声。 公子别动,你的伤还没好。女子轻声说道。 我的伤。童安慢慢地抚住自己的左脸。他记得昏迷前有根黑色的箭刺进了他的左脸。难道?镜子,给我镜子。童安大声叫了起来。 公子伤还没好,需要多加休息。女子说着掖了掖被子,起身离去。 你是谁,敢对我如此无礼。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皇廷御用画师。童安有些生气地喊道。 女子顿了顿,转身说道,公子可以叫我绣娘。临南童家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如果公子想活命的话,就换个名字吧! 什么,你说什么?童安一下靠在了床上。 他想起了唐蝶的脸,一些画面瞬间在眼前浮游。他忽然明白了一切。原来童家是自己亲手毁了。他记起了父亲临终前的话,安儿,我们童家世代都是皇帝的御用师。我们笔下的女子,任她再美,她是属于皇帝的。 童安忽然笑了,眼泪跟着流了出来。 人生是这样的,不是我们所能把握的。你安心养伤吧,在这里没有人能找到你。绣娘端着一碗饭菜走了进来。 童安没有说话,眼睛直直地看着手里的画笔。 唉,绣娘叹了口气,放下饭菜,走了出去。 天黑的时候,绣娘点亮了蜡烛。 这里是什么地方?童安说话了。 义庄,死人住的地方。绣娘说道。 绣娘,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公子请说。 拿着这个,去临南帮我找一个叫童和的人。童安说着拿出了手里的画笔。 公子,这又何必?绣娘笑了笑,烛光下,碎影重重。 童安愣住了,绣娘,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那天公子去蓝玉阁,我也在。我站在唐姑娘的后面。公子来的前天晚上,我无意中听见了唐姑娘和公子随从的对话。所有的计划,一开始便是布好的局。绣娘缓缓地说道。 童和,是他?童安眼里闪出了愤怒的火光。我对他不薄,为何要这样对我。 薄与厚,只在于一念之间。如同公子现在的心境一样。义庄缺少一个为死者画遗像的,如果公子愿意,我可以和管事的说一下。绣娘说道。 绣娘,你,为何要帮我。童安顿了顿,提出了心里的疑惑。 绣娘愣了愣,没有说话。 屋内的气氛瞬间凝结般死寂,桌子上的蜡烛晃了晃,然后灭了。 因为从我第一眼看见公子,我便喜欢上了公子。绣娘的话音幽幽的,看不清表情。 童安没有说话,他的眼前忽然浮现出了唐蝶的样子。 门被关上了,童安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 十三、结局 高成心情很沉重,审讯完罗笑。他去了明安精神研究所。 青禾的情绪很好,和正常人无异。他告诉了青禾一切,那个鬼笔之说终是无稽之谈。最后,他希望青禾能好好养病。 返回市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高成从口袋里拿烟,无意中却带出了一张纸。他拿出来一看,竟然是那天在王医师那里青禾给他画的画像。 高成耸了耸肩,刚想把画像扔掉。对面猛的冲过来一辆卡车,高成急忙刹车,车子却急速地冲了上去。 那张画像轻飘飘地落到了地上。 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他弯腰拾起了画像,轻轻弹了弹上面的灰尘,微微笑了笑,然后隐匿在漆黑的夜色里。 十四、尾声 童安行刑两天后,一个男人敲开了义庄的门。他交给绣娘一支画笔。画笔上刻着一个童字。绣娘认得,那是童安的画笔。 男人临走的时候,她问,你是不是说书先生口里的画蛊。 男人微微笑,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男人走了,她的眼泪落了下来,她轻轻地抚了抚鼓起的肚子。默默地走回屋内。 三年后,临南义庄。有三岁男童作画,画像传神,入木三分。男孩名叫念童,他只作遗像,分文不取。后有人请男孩作画,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王孙豪绅,都被拒之门外。 ...
“我明明睁开眼睛,却不能动弹。我感觉到有人在身边。”石香在电话里对闺中密友钟云丽绘声绘色的表述,走廊的灯亮着,是夏天的午夜,空调竟然坏了,有少许的风,窗帘掀开,暗蓝色底子白色抽象图案。 钟云丽恨不得拿牙签撑着眼睛,袭来的浓浓睡意让人无法抵抗,人活着的有种快乐就是该睡睡,该吃吃。 钟云丽的老公苏栎在公司加班,所以好不容易可以睡个单身觉,半夜又要被这个家伙吵醒,碍于面子,只有耐心听老同学说下去。靠,又是老套的鬼压床的故事。 石香的床单是乳白色银色条纹,一个枕头孤单的摆着,像精神病医院的床。白展豪也是加班加班加班,为了赚那点辛苦钱,连新婚妻子都晾在一边,有时候半夜回, 或者彻夜不回,在公司办公室打地铺是公司的人性化规定,石香初初以为是老公在外面搞女人。终于有一次不放心去他公司楼下看了,有灯,买了宵夜过去,果然在 加班,跟苏栎两个人在电脑前趴着,像两只熊猫。 男人在加班,也是为了家里女人过的好点。钟云丽在电话里叹息道。 白展豪是个好男人,娶了石香这样的大美女,当宝一样,房子买的是二手,月供五千。单元楼之间又隔得近,握手楼的意味。买了房子几乎就没剩什么钱,拼命的工作,一人兼任两职,研发和业务,白天跑业务,晚上搞软件开发。 美女是需要钱来养的,尤其是不上班的性欲旺盛的美女。 石香当时听白展豪求婚时说我养你那句话的时候感动不已,又听他说,我准备跟你结婚后就买房子,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又是一阵感动,最后他说,你结婚以后可 以不用上班,自由的生活,什么时候想要孩子就生一个的时候,那枚闪光的戒指就套在自己手上时恨不得背景就是欢乐颂。征求了双方父母的意见,无条件通过,虽 然说没有车,但人的一生在房子里呆多久,在车子里能呆多久。何况白展豪外表斯文,戴着眼镜,符合石香理想的丈夫类型。 婚礼没有想象中的豪华,所以没请多少同事,钟云丽和苏栎两口子都来了,毕竟是多年的朋友,老公又是同事,很亲切。虽然房子是二手,老婆却是一手。二手房布 置起来总没有太多新房的感觉,班是不用上了,石香一个人在家非常无聊,新婚之夜,索然无味,白展豪的功夫很一般,型号也是S,没进去多久就滑出来了,用嘴 来刺激也没用,软的象蚯蚓,暗红的低着头,上面的一滴眼泪状物体也是透明。 半年后,石香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没有意思。但毕竟她还是爱他的,否则也不会跟他结婚,有些事情,自己能解决的就自己解决。中国人,凑合着过吧,再找一个未必又能比现在好多少。 “那天他不在家,我一个人,最近睡觉的时候那个影子总是出现,我看不清楚他的脸,模糊极了。但我能听见洗手间里滴水的声音,还有楼下的汽车声,我没有睡着,这是一个鬼。”石香心有余悸,“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门锁的好好的,我的内裤上却有高潮液。它上了我。” 钟云丽安慰了老同学半天。自己天生胆大,并不惧怕鬼。除了色鬼,如苏栎,一有空就要做爱,好像得了亢奋症,搞得皮磨破了,不能穿紧身牛仔裤。 石香挂了电话,空调坏了,闷热,去洗个冷水澡,洗手间的小窗也是打开,小帘子放下来,一股清淡的尿骚味混合着熏衣草沐浴露的味道,一股热流沿着石香的大腿 滑下来,是淋浴。而石香喜欢的是泡泡浴,家里装修时不够钱买按摩浴缸,这是个遗憾,等白展豪这个月发工资了还是买一个,洒上玫瑰花瓣的浴缸,点上香熏蜡 烛, 这样才够情调,今天晚上他大概又是不会回来。 不知道那只鬼会不会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