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绚丽而凄美。我们生与寂寞同在,死与辉煌相映。彼岸如歌,歌声凄寒。 十三岁那年我就看到一个人从高楼跳下,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重重地坠落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发出连续而沉闷的骨头破碎声。死鱼般凸出的眼睛,白花花的脑浆,柔软扭曲变形的肌肉,殷红的鲜血欢快地流淌出来,迅速将肮脏的周围染成血红血红的颜色,呈现出一种摄人心魂震撼心灵的凄艳。 我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这个嘈杂喧嚣的世界呢?在床上病死?在家里老死?在街上被砍死?在厕所上吊死?在房间喝毒药死?太普通了,显不出我的才华与骄傲。本来跳楼是不错的方法,可惜被人用滥了。 我还是欣赏海明威。他在美丽年轻的妻子还在沉睡的一个清晨,用一支大口径的猎枪塞进自己的嘴里,然后是“砰”的一声巨响,把他那天才般的脑袋喷得粉碎,白色的脑桨红色的鲜血细碎的肉团尖锐的头骨在空中纷飞,瑰丽得让人心醉。 对死亡,我有一种热烈而振奋的期待。 在东南大学读大三时,我到外面租了房子住。那是座老式农宅,独门独院,孤零零地伫立在远离繁华的郊外。只有前面不到一里的地方有一座很洋气的豪华别墅,灯火通明,经常笙歌燕舞到天明。 我的房东是一个和蔼的老人,苍老的黑脸上满是深深浅浅的皱纹。他有一手雕刻的绝活。 “拿着吧,孩子,它能为你带来好运。”他拿了一个有着淡淡檀木香的佛像给我。 我因喜欢那种香味而收下,随手放进抽屉。 那天晚自习后我多看了一会儿书,所以回去时有些晚了,昏暗的灯光下只有我一个人幽幽地行走。天是阴沉沉的,无星,无月,无云,无风,街道上是死一般的寂静,连秋虫的鸣叫声都没有。我只能听到自己沉沉地脚步声和微微急促的呼吸声。 走了一会儿,前面出现了一个女孩的身影。长发,白衣,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低着头慢慢地行走,有一种动人的轻盈。我快步越过,眼睛虽然偷偷地在瞄着她看却不停留。 “哎,”她突然叫住我,声音清脆悦耳,宛若银铃,使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清澈感,“你是东南大学的学生吧!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转过身来,看见她带着几分娇羞怯怯地走过来。她的脸上泛着红晕,如朝霞,如桃花。她的眉毛黑的发亮,双眸如一泓秋水般盈盈流动。 “什么事?”我冷冷地说。 也许是我的冷淡使她感到紧张,她低下了头,纤细雪白的小手捏着衣角,小声的说:“我想到碧绿山庄去,可我现在很害怕,你能不能带我去?” 碧绿山庄?不就是我住处前面的豪华别墅吗?她到那里去干什么呢?我要不要答应她呢?在这样黑暗的深夜,我本不想多惹事非,可看见她一副楚楚动人弱质无依的样子,不觉有些心动。 “好吧。”我说。 “谢谢你,我叫小诗。我在历史系的新生,你呢?”她的言语明显欢喜了许多。 小诗?一个很温馨的名字。 天,也就是在这时开始变的。先是风,微风,大风,狂风,咆哮着将阴暗中的所有树木吹得呜呜直叫。风中夹着雨,迅急阴冷,击打身上,微痛中带有一种透入骨髓的寒意。闪电也不甘寂寞地在天空中窜来窜去,如一条闪光的毒蛇。而雷更是仿佛战场上的大鼓般响个不停,一声比一声震耳。 小诗不知觉中紧紧握拄我的手,整个身躯都贴在了我的身上。我可清晰地感到小诗淡淡的幽香,微冷的体温,柔腻的身躯,微微颤动的心跳。 我将外衣脱下,披在小诗头上,用力握住她的小手,拉着她跑了起来。夜黑,风狂,雨急,电闪,雷鸣,我却渐渐感到内心越来越炽热起来。 等到了我的住处,两个人全身都已经湿透了。打开灯,金黄色的灯光的柔柔地洒满了房间,小诗在灯光中朦胧得如同一个金黄色的童梦。美丽,纯洁,清新,如一缕月光或是一片白雪,没有一丝红尘中的尘埃,纯净得令人眩目。 刚刚换好衣服,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很有节奏,但在风雨中显得特别奇怪。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有谁会这么晚到这里来呢? 我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一个身穿绿衣的美少妇。她给我的第一眼感觉是很柔和,眼神带有一点风霜却又充满柔情,是那种典型的良妻贤母的女人。 “我是碧绿山庄的人,”她用一种柔软的语调说:“你有没有看见我的丈夫和我的孩子?” 我回答说:“没有。我刚刚回来。” 突然听得小诗在叫:“绿姨!” “是你,小诗!”她说:“你怎么在这?” 我看到美妇的脸色变了变,连忙解释说:“她是要去找你的,只是因为雨太大而在这里暂时躲躲。” “这样啊,小诗,我们走吧。”美妇转身看了看,说:“小伙子,你也到我那里去好了,看样子这里很难住了。” 屋顶上已经有好几个地方在漏水了,地面的水都漫过鞋子了。 “好吧。”我苦笑。 别墅里温暖得很。绿姨出去煮咖啡了。不久空气中就弥漫着淡淡的咖啡香。小诗向我做了一个鬼脸,拿着衣服到浴室里去了。 我信步走到了书房。推开门,还没有开灯就有种压抑的感觉,好像还有什么腐烂的臭味。 怎么会这样?我打开灯,然后就看到一个令我极度惊骇魂飞魄散的场景。 一个头发油亮西装精致的男人死在老板桌上,仿佛受了巨大的恐惧脸被扭曲得成彻底变了形,七孔流出的黑血已经凝固。在他的旁边,一个大约只有五六岁的小女孩软软地躺在地上,颈上有一道明显的勒痕,已经死去多时了。 我感到一陈无法呼吸的窒息,全身颤抖着,双腿一软,拼命呕吐,吐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当我勉强能站起来时,脑子第一个念头就是要离开这里。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抖动着双腿扶着墙壁走出书房。一进大厅,就看到绿姨端着香浓的咖啡在慢慢地品尝。她看着我笑了笑。 仿佛是一股从地狱飘来的阴风,惨惨的,冷冷的,幽幽的。 她的眼神不再柔和,她的微笑也仿佛是对猎物的欣喜。 “你是人还是鬼?”我的声音在发颤。 “你说呢?”绿姨放下咖啡,很慢很优雅的用手把自己的一只眼睛血淋淋地挖了出来。鲜血一滴一滴地滴在洁白的瓷砖地上。 绿姨用剩下的那只眼睛看着手中的这只,如鬼魅般的笑笑,伸出长长的舌头,一口把手中的眼睛吞了下去。 她仿佛不是很满意眼睛的滋味。又用右手把自己的左手,左腿,右腿一一掰断,那张曾经如樱桃的小口也变得硕大,一一吞进去。她的头却不见变大,那些四肢仿佛进了她的口就消失似的。 我看着她吃自己的身躯,人早已经因为恐惧全身僵硬,如果不是我靠着墙的话,现在已经是一堆软泥了。 绿姨歪着头转了几下,一掌击在自己头上,头飞离了唯一的右手。然后是一条长长的巨大的舌头把右手也吃进去了。 “我饿了,呵呵。”绿姨亮出了白森森的牙齿用她那只仅有的独眼冷恻恻地盯着我,她的口里还在流着鲜艳的血水,如雨水般从口中滴落。 我感到自己被重重的阴霾缚住,动都动不了,口里全是苦味,身子颤栗着不停。巨大的恐惧沉沉地侵入我的身躯,使我窒息得不能呼吸。 “啊——!”旁边传来小诗惊天动地的喊叫。 只剩一个头的绿姨转过头来,用一种很仿佛有点歉意的口吻对小诗说:“别怪我!” 不知为什么,当我看到小诗受惊的样子,突然勇气倍增。 我随手拿起一个杯子朝她扔去。杯子击中了她,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击中似的从她头里穿过。 绿姨的头被激怒了,长发如箭般竖起朝我冲来。 世上真地有急中生智这回事。我仿佛灵光一现,想到了一些什么,可那时我没有细思,用尽全力,大喝一声:“天下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绿姨的头一怔,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我继续大喝:“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绿姨的头竟然缓缓地后退。 我知道我猜对了。所谓鬼不过是由怨气集结的亡灵。它所能做是惊吓人,在人的意志最软弱的时候再吸取人的灵气。我高喝忠臣烈士的诗词,心中也会涌起一种悲壮之气,精神自然集中坚定。鬼也无隙可入。 这也是为什么可以用佛咒或是经过佛教开光后洗礼的佛像能镇住鬼怪的原因。有修行的人在念佛咒时充满祥气,而佛像因受过千万人膜拜,凝聚了许多人的心力,这些都能化解怨气。 佛像?我突然想起了我抽屉中有房东送给我的一个檀木小佛像。 我走到大门口,大呼:“你在哪?快过来吧!只要你不伤害小诗,我就让你吃我!” 两点幽幽的绿光迅速飞来,是绿姨的鬼头。 我暗自祈祷,愿所有神灵赐我力量,赐我运气。然后用尽全力对着绿光掷了出去。 “啊————”绿姨凄厉的惨叫震耳欲聋,在阴阴的黑夜的宛若千万人在惨叫,连绵不绝。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一声不响,良久良久。 夜依然是死一样的寂静,绿雾却飘散了,渐渐消失。 我回过头来,看到小诗的脸色好像恢复了,又如初见时那样红晕娇艳。 我走到小诗身边,轻声说:“都过去了。你怎么样?” 小诗的眼神不再疑虑。她对着我笑了,笑靥如花,宛如春风朝阳驱散所有的阴霾。 “我喜欢你。”小诗羞涩地轻声说。 爱,就在这一刻如火山般狂烈爆发。多年来,我仿佛是在悠悠苍穹下干燥金黄的沙漠里负重独行的骆驼,苦涩,孤寂,冷漠。曾以为,人生一世,注定是在寂寞中度过。而现在,深藏在内心深处的真挚情感疯狂地熔化了心灵的所有悲痛与伤痕。 如果可以,我愿将我的所有付出,只为能与你相知相守。如果可以,我愿将所有的痛苦与悲伤来背负,只为能使你美丽美好。如果可以,我愿将我的灵魂卖给魔鬼,只为能换来你的快乐快意。 我紧紧拥抱着小诗轻盈柔软的身躯,泪水轻轻滑落。我感到自己内心洋溢着无穷的欢乐与激情。 我轻吻着小诗的香唇,投入到一种忘我的幸福中。 在时间为之停滞的瞬间,我突然感到一种锥心的疼痛。我看到小诗嘴唇慢慢地离开,她的唇边流着殷红的鲜血,那是我的血!她竟把我的舌头咬了下来细细咀嚼。 她边吃边说:“我好喜欢你喔。有感情,有毅力,有勇气,有智慧。我最喜欢吃这样的人,把你的情感毅力勇气智慧融进我的身体里。让我更美丽更聪明。” 我的心变得冰寒。我看见小诗的脸又凑了过来,伸出纤细雪白的小手扒开我刚刚还火热的胸膛,将我的心肺胃肠一一扒了出来,露出很欢喜的样子慢慢地放进口中撕咬。 长发,白衣,黑眉,她的眼依然如秋水般盈盈流动,她的脸依然带着几分少女般的羞涩,她的手依然纤细雪白。 在风中,小诗依然绝美,明艳,纯情。 我仿佛又听到冥冥中传来的歌声,歌声凄寒,在诉说着一个凄清悲惨的故事,声音越来越清晰。我突然感到很熟悉,原来竟是我自己的声音。 “生又如何,生原无爱,孤寂欲死。死又如何,死仍无爱,孤寂欲生。爱又如何,爱在彼岸,彼岸飘渺……” ...
1 如果我没有爱上唐方,就不会搬到他的对门去住;如果没有搬到他对门住,就不必每天上下班都开车路过那条昏暗冗长的隧道;如果我没有路过那条隧道,就不会看到一截已然变形的手指弹落到自己的车窗上;如果我没有看到那一截手指,就不会去参加那手指主人的葬礼;如果我没有去参加葬礼,就不会失去唐方。 整件事情就是这么讽刺,我因为爱上了唐方,所以失去了唐方。 那条隧道很长,不但很长,中途还有个弧形的转角。在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只知道这条隧道事故频发,因此每次驰入都格外谨慎。直到和那截手指遭遇,我才发现它还有另外一个绝妙、骇人的用途——那就是毁尸灭迹。 隧道内本来就是限速的,而那时又是下班的高峰,因此每一辆车都以蜗牛的时速慢慢蠕动。我前面是一辆纯白色的本田,车后窗上贴着几个令所有司机都避而远之的大字“新手上路,请多关照”,于是我刻意和它保持着相对安全的车距。本田车前面的车已经驰出了很远,可那辆车依旧纹丝不动,隧道内的汽车喇叭声响翻了天,听起来一声比一声焦躁,我身后的出租车司机探出头,大声咒骂了句什么,然后试图擦着隧道的边缘超车。本田车的主人估计也被催得心烦意乱,他猛地一踩油门,于是那截原本躺在车轮边缘的手指,被突然快速运转起来车轮蹭得跳起来,连蹦带跳地飞到我的前车窗上。 我先是听到自己声嘶力竭的尖叫,继而手忙脚乱中和前面的本田车追尾,后面的出租车又与我追尾,紧接着是连续追尾。然后,交警来了,110来了,120来了,隧道暂时被当作重案抛尸现场封锁了。 虽然死者的头并未找到,但警方通过那截手指,很快确定死者是一个名叫宋雯的年轻女孩。凶手将她杀死后又残忍地碎成无数个小块,然后将尸块抛洒在隧道内。从早晨到晚上,川流不息的车轮们呼啸着、一遍又一遍地碾过那些残碎的尸块,若不是那截幸存下来的手指,没有人会发现那些紧紧贴在地上的东西是被碾扁的尸体。我时常觉得,宋雯的怨灵就躲在那截手指里,它在隧道里爬来爬去躲避着车轮,然后瞅准时机,一跃成为全城的焦点。 发生这件事之后,本城所有的汽车维修保养店一下子变得火暴起来,每天都有许多去彻底更换轮胎以及为汽车重新喷漆的人,我就是在其中一家店里,认识了几位和我有着同样遭遇的人——他们都曾在那天经过隧道。 几天后,他们中的一个给我电话,问宋雯的葬礼去不去?其实他们和我一样,都不想去,可一想到自己的车轮很可能曾经碾碎过她的尸体,又一阵阵心悸,思来想去,去拜祭一下总不是坏事。 葬礼那天,各式各样的汽车将那个破败平庸的小区塞得水泄不通,默哀的时候,每个人都默默地走下车,按住喇叭长鸣。在哀恸的喇叭声里,有些人不由被这气氛感染得哭泣起来,陪我前来的唐方亦发出低低的呜咽。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哭,想不到他是如此多愁善感的男人。 我轻轻拉住他的手,掏出手帕想替他拭去眼泪,然而我却惊讶地发现,他的表情虽然悲伤不已,但他却没有眼泪。唐方发现我在看他,眼神慌乱地收起悲伤,转过脸假意擦擦“泪”,这才掩饰地冲我微微笑了一下。 我承认,身为八卦杂志的记者,我天生多疑喜欢捕风捉影,凡事都要问十万个为什么。唐方为什么要呜咽呢?宋雯又不是他的什么人,他根本没必要悲伤,更没有必要假装悲伤,他只需要像现场的其他男人一样,低着头摆出肃穆的表情就行了。 唐方这突兀的行为,令我心中生起莫名的不安,而我们的爱情,也从这一天起逐渐走向死亡。 2 唐方是个发型师,专门替明星演员做造型的那种。他在圈内颇受欢迎,很多剧组都高薪聘他做发型师。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在化妆间采访某个一夜走红的小明星,而他正在替那个明星梳头。 说实话,唐方并不是个帅气的男人,他的个子不太高,身材略显臃肿,身为发型师的他,却剔着干干净净的光头,最不讨喜的是,他说话有点娘娘腔,偶尔还会翘起兰花指。但必须承认的是,他全神贯注梳头时的样子,十分赏心悦目。 采访接近尾声的时候,唐方突然抬起头说:“你的发质很好,最难得是,你头颅的形状、脸型以及五官搭配得很完美,几乎适合任何发型。”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演艺圈内油嘴滑舌者比比皆是,我只当他的话是一句善意的恭维。而他之后的话却令我愕然不已:“如果可以,请允许我把你的头当作收藏品。” 望着我惊讶的样子,化妆间所有人都大笑起来,接受采访的小明星笑道:“你别在意,事实上我们整个剧组所有演员的人头,都已经摆在他的收藏架上了。” 后来我才知道,唐方家确实有一个硕大无比的收藏架,架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人头,当然,那些人头都是他亲手制作的模型。一有空闲,他就从架子上取下一枚,然后皱着眉头,研究这样的颅形、这样的脸型究竟最适合哪一种发型。 原本,我的“头”也会成为他的收藏,只是后来,唐方笑嘻嘻地说:“我改变主意了,我永远也不会制作你的头颅模型,因为我准备将你活生生地收藏,且收藏一生一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什么人都影响到我们的爱情,即便我的父母十分看不惯他这种娘娘腔的男人,即便他的亲友也十分不喜欢我这种不漂亮又热衷八卦的女人,即便某个暗恋他很久的女演员曾暗中施展各种手段从中破坏,但我们从未质疑过彼此的爱,手牵手甜甜蜜蜜地热恋了三年。唐方每天早晨替我梳头、晚上帮我揉脚,还经常把在化妆间听到的一些绯闻告诉我,唐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最体贴最懂得怎样疼女人的男人。 我从未想过,一截毫不相关的手指,一场扑朔迷离的谋杀,一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的葬礼,会给我们的爱情带来致命的伤害。 仔细想来,葬礼那天的事实在不算什么大事,唐方只不过装哭了一下,我完全没有必要为这种事上纲上线,或许过段时间,这事儿也会不了了之。 可是自从葬礼之后,我明显感觉到我们原本甜如桃酥的爱情里,似乎塞进了什么生硬冰冷的东西。四目相对时,唐方变得沉默寡言,可他又不是彻彻底底的沉默,每当我开口要说什么时,他就会立刻变得滔滔不绝引开我说的任何话题,似乎生怕惯于在采访中“套话”的我“套”出他的什么秘密。 有一次,我随口问道:“糖糖,为什么你装……” 唐方紧张兮兮地打断我:“我没装!” 我顿然愣在原地,然后一字一句地说:“我是说,为什么你装头饰的箱子没在家?我今天想带那枚淡黄色的发夹,我记得就放在箱子里。” 唐方急忙掩饰地笑了笑:“你一开口我就知道你想问什么,我的意思是,我没有把那个发夹装在头饰箱里,箱子昨天暂时放在剧组了。” 我望着他那圆圆的、光秃秃的脑袋,觉得我们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必须面对问题。 于是我坦诚地问道:“糖糖,你最近为什么很害怕和我聊天?你到底怕什么?” 唐方起初还想打岔蒙混过关,但他见到我异常坚定的眼神,垂头低声说道:“我怕失去你。” 我扬起眉毛反问:“你为什么会失去我?” 唐方不再说话,提起工具箱出了门。 3 或许唐方只是觉得葬礼装哭那件事令他很尴尬,因此不愿提起;也或许是我最近被隧道碎尸案搞得神经紧张过于多疑;或许我们之间所有的不愉快都是源自我的无事生非。无论怎样,我决定彻底忘记葬礼上的事,决不能让这种无聊的小事影响我们的感情。 宋雯的头依旧没有找到,虽然警方成立了专案组,但案情似乎毫无进展。隧道很快便开通了,由于它是本城重要的交通枢纽,因此重新开通后,那里依旧车水马龙,只是我宁肯绕路多跑几公里,也绝不再驰入那条隧道。 惨案发生后,城市论坛上有许多关于隧道的恐怖传闻,比如凌晨作业的清洁工在里面看到一个无头女鬼游来荡去;比如天黑后只要路过那条隧道,车载收音机里所有频道都会失去信号,变成“吱吱啦啦”十分刺耳、十分骇人的声音,以至于后来大家再路过隧道时,都会心照不宣地关掉广播;更有一个出租车司机言辞凿凿地说,有次他驰入隧道后,虽然关闭了车内的收音机,但没有关掉手台,他一边用手台和车队的同行聊天,一边在隧道中穿行,突然手台的信号断了,一阵嗞嗞啦啦的噪音后,里面隐约传来模糊的声音:“我的头……在……上……”据说当时在车内的乘客也听到了,那司机被吓出一身冷汗,冒着被扣分的危险一路疾驰,并且从那天后再也没有开过出租车。 不久之后,一些灵异爱好者专门搜集了路过隧道时广播中的噪音,然后对音频反复调试,终于在某个音频段将那些噪音翻译成一句完整的话:“我的头……在架子……上……” 得知这一传闻后,我第一反应就是——唐方的收藏架! 唐方的房子是复式的,他的收藏架就在二楼那个最大的房间里。房间里放了很多排架子,就连四周的墙壁上也定了很多层木板,唐方制作头模和设计新发型都在这个房间。我很少进这个房间,一则是因为我不想打扰唐方工作、也担心自己笨手笨脚不小心碰坏了什么东西,二则,我实在不喜欢那个房间,唐方不但是个优秀的发型师,在雕塑方面也颇有造诣,他所制作的头模个个栩栩如生,每次走进,望着满目头颅,都会令我脊背发凉无法呼吸。虽然我很少踏足,但我分明记得这个房间是不上锁的——他家除了防盗门以外所有的门,都不上锁。然而当我听到这个传闻决定壮着胆子去一探究竟的时候,却发现收藏室的门上赫然多了一把明锁,看来,唐方果真在这里隐藏了什么,或许他所隐藏的,就是宋雯的头颅。 从那以后,我便夜夜噩梦。梦中是凄冷的夜,我一个人开着车穿梭在城市的街道上,我习惯性绕过那条隧道,想从别的路回家,可我无论怎么绕,那个黝黑硕大的洞口总是嘲弄着出现在我的前方。眼见着夜色越来越深,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一个。我擦擦额头的冷汗,然后咬咬牙,猛地一踩油门,钻入了隧道。隧道内的路标灯忽明忽暗,路前方地面上那些不规则的黏贴物也随着忽隐忽现。我小心翼翼地绕过那些“不明物体”,口中不断念着“阿弥陀佛”,就在我快要驰出隧道的时候,突然发现副驾驶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如纸片一般扁扁平平的人,那人向后探过身子,从我的后车座上拿起一枚圆圆的人头,慢悠悠地装在脖子上,可一连装了好多次,头都又摇摇晃晃地掉了下来。最后,她叹口气说:“唉……没办法了,身子都被轧扁了,撑不起这么重的头了……” 每次从噩梦中醒来,我掐着咚咚作响的额头,都会思考一个令人痛苦的问题:“如果唐方真的是杀人犯,我会告发他吗?我还会爱他吗?” 理智和情感剑弩拔张,“会”和“不会”扭打成一根悲凉的麻花。 4 自从唐方说了那句“我怕失去你”之后,他就似乎在故意要“失去”我。那天之后他就没有主动找过过,明显在刻意疏远我,有时候我听到脚步声,凑到猫眼去看,却只看到他迅速闪身进门时生冷的背影。 唐方真的生气了,唐方不爱我了。 每每想到这些,我的心都会紧巴巴地皱在一起,那一刻我便深深地明白,就算唐方是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我也会一如既往地爱他,我可以没有公德心,我可以没有良心,甚至我可以没有生命,但我就是不能没有唐方。 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唐方的门口遇到三个警察。我看了看他们,问道:“这户人家出了什么事吗?” 警察中有个年轻点的,很严肃地说:“我们找住在这里的人了解点情况,关于杀人……” 这时一个年长的警察打断他,然后笑着说:“没事儿,查户口的。” 我礼貌地回应了一个笑容,然后转身进入自己家,将耳朵紧紧贴在防盗门上。只听那年长的警察低声训斥到:“我看你根本不适合当警察,你应该去那些乱七八糟的杂志当记者,怎么那么多话啊你!我们只是来找唐方了解一下宋雯生前的情况,他是死者五年前的女朋友,犯罪嫌疑也被我们排除。你那么多嘴,万一让邻居误以为唐方是我们重点怀疑的杀人犯,那不是平白无故给人家添麻烦吗?回去写检查!” 我记得唐方提起过,他五年前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当时我并未放在心上,都是成年人,谁能没点过去呢?我没想到,他那个前女友,竟然是宋雯!可唐方为什么要瞒着我呢?想到这里,我的心一沉,颓然地坐在地板上,脑中一遍一遍浮现出葬礼上唐方装腔作势的哭泣和掩饰的笑容,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唐方认识宋雯,不但认识,他们还曾经是关系密切的情侣。即便已经分手,又有哪个人看到自己曾经的爱人遭此横祸,还能无动于衷呢? 葬礼现场一定有宋雯的亲友,那些亲友中肯定也有认识唐方的人。唐方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毫不悲伤,于是才假装哭泣,他是哭给那些人看的。 可是,唐方怎么能装哭呢?面对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面对这样惨烈的死亡方式,他真的就不悲伤不难过么?他的心是铁打么?或者他是杀人凶手…… 如果他是凶手,他又为什么要杀死宋雯? 是怕我知道他们的恋情?我是那么不通情理那么小气的人吗? 或者,多年后他才发现宋雯知道他的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并拿来威胁他? 又或者,是宋雯拉着一个五岁大的孩子找到他,说那个孩子是他的? 再或者,是宋雯多年后突然想吃回头草对他百般纠缠? 还或者,宋雯也是一个头部骨骼和脸型十分完美的女人,分手后唐方苦苦寻找了五年,可再也找不到那么完美的头模了,于是干脆将她的头颅收藏起来…… …… 我把一个八卦杂志记者所能联想到的一切理由都想到了,仍旧是一头雾水。 5 和唐方的冷战持续了一个星期后,我终究按捺不住,主动按响了他的门铃。 和前些日子相比,唐方憔悴了许多,但他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一脸冷漠,而是激动地抱起我在客厅里转了好几个圈圈,嘴中一直喃喃着:“我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 我轻轻从他怀中挣脱,问:“我为什么不理你?” 唐方一脸窘态,他低声说:“我又不是傻子,自从那天从葬礼回来后,我就感觉到你变了。我知道那是为什么,因为你看到我哭,却没有看到我流眼泪,你认为我很虚伪。”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然后长长呼出一口气,继续说道:“其实宋雯……也就是凶杀案中被害的那个女孩,其实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很抱歉我瞒了你这么久。” 我假装刚刚得知这件事,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你故意瞒着我,是不是因为你心里还有她?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分手的?” 唐方看起来似乎并不愿意提起往事,但他知道以我的性格一定会追问到底的,于是只好含糊其辞地说:“因为我在她母亲的葬礼上,没有表现出悲伤,她觉得我不够爱她,所以才不会爱屋及乌。” “就为这个?” 唐方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她在这件事上纠缠不休,然后逼问我,如果分手,我会不会难过。我说会,可她不信,非要分手试试,于是她真的和我分手了。分手后,她坚持认为我根本没有感觉到难过,于是我们一直都没有和好,就这样真真正正地分了。” 我皱起眉头:“当初你们分手时,你没有真的难过,那么她死了,你觉得难过吗?” 唐方琢磨不透我想要怎样的答案,他不知自己该点头还是摇头,只好不知所措地站着。过了良久,他才悲凉地说:“其实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不是吗?” 我抿抿嘴唇,突然问道:“那,如果我和你分……” 唐方突然扑过来紧紧抱住我,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说:“不要问这种傻问题,永远也不要……”话说到一半,他的声音已经哽咽起来。 我悄悄侧过脸,抬起眼,看到唐方的眼睛里干巴巴的,心不由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我没想到自己深爱的男人是如此虚伪。或许他爱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的头发、我头颅的形状;或许有一天当我执意要和他分手时,他会将我的头颅摆在收藏架上,就像宋雯。 我不想打草惊蛇,更不想激怒他。 我假意靠在他的怀中软语温存,心中却盘算着怎样打开他那间收藏室的门。我想要一个真相,不是为了协助警方破案,而是想给自己一个答案。 那天离开的时候,我踮起脚轻轻吻了他的唇,那一刻,我看到唐方眼中荡满了幸福,而我心中却不确定这幸福是不是装出来的。 我半开玩笑着问:“说实话,我真想知道,你真正哭泣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唐方脸上的幸福立刻凝固了,他的眼睛里多了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情绪,像是愤怒,像是痛苦,又像是悲伤和失望。 他微微攥起拳头,问:“你真想知道?” 我假装没心没肺地笑着:“骗你的,好好的,我怎么舍得你哭呢!” 6 表面上看起来,我和唐方已经和好如初,甚至比以前还要甜蜜。可我们都知道,我们谁也无法真正回到从前,我们无法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地说笑打闹、开一些恶俗的玩笑,我们的爱情里埋了地雷,多了一份小心翼翼,两个人都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踩到雷区。 那段时间唐方异常忙碌,每天从剧组回来后,他就一头钻进收藏室,一呆就是两三个小时。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到底在忙什么,他却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在那之后的第三天,唐方跟着剧组到郊县去拍外景,我终于等到了一窥究竟的机会。 我找来锁匠,打开了收藏室的门,然后拿着事先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宋雯的照片,在满屋子的头模里细细寻找相似的面孔。 和服装店里的那些普通的假模特不同,唐方做的头模都十分生动,有的一脸微笑,有的在俏皮地眨眼,有的又是一副高傲的模样,我强忍着心中的不适,目光掠过那一枚枚表情各异的脑袋,直到眼睛酸涩,我才发现了一枚可疑的头颅。 那枚头颅放在收藏室最后一排架子上,之所以说它可疑,是因为和别的头模不同,这枚头颅是面无表情、不,是表情呆滞的,如死人一般。她半张着眼睛,微微垂着嘴角,脸庞看起来是皱巴巴的青灰色。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和照片上的人仔细对比着。由于照片上的宋雯是微笑着的,而且面目并不清晰,而架子上的头颅却是一张死人脸,因此我并不十分确定它们是不是同一个人。 或许……摸一下就知道了,毕竟真正头颅和假头模,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我战战兢兢地伸出手,慢慢伸向架子。就在这时,那张脸庞上的嘴角突然微微抖动了一下,似乎是在笑,她如此一动,一股污浊土黄的液体从嘴角流了出来。 我尖叫一声,慌不择路地冲出收藏室,冲出唐方的家,然后靠在门边大口地喘气。 是真的,一定是真的! 就在我惊魂未定时,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尖叫着推开那人,定睛一看,是唐圆,唐方的姐姐。 唐圆不满地撇撇嘴:“干什么呢,一惊一乍的!” 我忐忑地说:“姐……” “我可不是你姐姐。” “好吧,”我说:“唐姐,你来找唐方么?他不在。” 唐圆说:“我是来找你的。” 我一听,心中愈加不安了。他这个姐姐一直不喜欢我,确切说,是一直很讨厌我,当初为了反对唐方和我在一起,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听说,只要是唐方爱上的女人,唐圆都看不顺眼。 我将唐圆请进家里,她直截了当地说:“我弟弟前两天找过我,说他准备结婚了,我想这次他是动真格的。” “是吗?” 唐圆不屑道:“别装了,你们两个要结婚,难道你还不知道?虽然我们一家人都不喜欢这个弟弟,可他毕竟我亲弟弟。但就算他是我亲弟弟,有些话我也不得不说。我弟弟并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好,他有暴力倾向,而且曾因暴力伤人被拘留过很多次。”还不待我开口,她又马上急促地说道:“你可以认为我这番话是为了拆散你们,但我希望你明白,我虽然不喜欢你,但我不希望你以后被家庭暴力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我更不希望我弟弟因此而成为施暴罪犯!” 说罢,她走到门口,似乎是担心自己刚才的话没有说服力,又转过身,说:“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们的父母都早已过世,虽然没有证据,但我一直怀疑他们的死和我弟弟有关。更可怕的是,在我父母的葬礼上,唐方假惺惺的,一滴泪都没掉!你好好考虑下吧,我不会拿自己过世的父母来当作拆散你们的借口。” 我愣愣地说:“你可是他姐姐啊,怎么能说这种话……” 唐圆听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似乎觉得我是个不知好歹的人。 9 那天晚上,唐方将家里布置得像圣诞节一样,喜庆又浪漫。 他喜滋滋地将我拉到梳妆台前,从镜子里凝望着我:“最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为你准备这件礼物。我要为你设计出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发型,让你成为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笑着:“那要看你设计的发型是不是真的很特别喽!” 唐方十分自信地从收藏室捧出一个头模,那个头模正是我那天见到的,虽然还是面无表情,只不过脸上的着色已经完工,看起来不像当初那么可怕了。现在想来,当初我看到的一定是半成品。 我望着头模上那个令人惊叹的发型,嘟起嘴说:“你不是说不会制作我的头模么?你说你要活生生地收藏我一生一世。” 唐方附身轻轻吻了吻我的头发,边拿起梳子边说:“这不是你的头模啊,你看它哪都不像你。” 我嗔怒道:“糖糖你真赖皮!” 唐方笑笑,不再说话,专心致志地替我梳头。我从镜子里望着他专注的样子,恍惚间仿若又回到了我们初遇的时候,那时他也是这样专注地梳着头,他梳头时的样子,那么赏心悦目。 唐方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将刚刚挽起的发丝放下来,又重新挽起,又再次放下来。他紧紧皱着眉头,看了看桌上的头模,然后耐着性子小心翼翼地将那缕头发又一次挽起来,继而又一次放下来。他一次又一次重复着相同的动作,似乎怎么都找不到那缕头发合适的位置。 最终,他气急败坏地将梳子摔在地上,然后转身用针狠狠地扎了自己手臂一下。 “糖糖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唐方咬着牙说:“你坐着别动,我一会就好了。” 我不放心地站起来,转身担忧地望着他:“你到底怎么了?要不我们改天再梳好了。” 唐方突然大吼道:“我让你坐着别动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这个头今天必须梳!因为今天是我早就选好的日子,向你求婚的日子!” 望着他狰狞的面孔,我忐忑不安地重新坐了回去。 我从镜子里看到他不安地来回踱着步子,他一会儿紧紧攥起拳头,一会儿又用力地打自己耳光。突然,他满眼痛苦地瞪着我,然后猛地从工具箱里抽出一把剪刀,狠狠地扎入了我的后心,一下、两下、三下…… 他哭了,是真的哭了,我确信他这次没有抹芥末油。 他边哭边说:“我必须要哭出来,我若再不哭出来,一定会疯的!你一定不相信,从出生到现在,我就没有哭过,我是个不会哭泣的人。每当我痛彻心扉的时候,无论我怎么努力,就是没有办法流出眼泪,为此,连我的父母、我的姐姐都认为我是个钢铁心肠装腔作势的人,没有人知道,想哭却怎么都哭不出来是多么痛苦,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年来经历的各种悲伤、难过、愤懑在我心里堆成了山,而我却无处宣泄。” 他将我紧紧拥在怀里,一边吻着我的额头,一边继续用剪刀刺着我的后心:“少年时,为了寻找哭泣的感觉,为了能够宣泄情绪,我不惜杀死自己的爹娘,可没想到,就算爹娘的离去,都不能令我哭泣。后来,我又杀死相依为命的姐姐,但我依旧哭不出来。我真的受不了了,现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令我的哭泣的事,就是你的死的……我那么爱你,那么不想失去你,可偏偏就是因为我爱你至深,你的死才能令我心底积压多年的情绪彻底释放。你看……宝贝你看,我真的哭了……我真的哭了!你会怨我吗?你会因为我的爱,而怨恨我吗?” 我张张嘴,却早已没有了说话的力气。这个世界上,有无法听到的人,有无法看见的人,也有无法闻着气味的人,只是我没想到,竟然还有无法哭泣的人。或许,和瞎子聋子相比,无法哭泣是一种更为可怕更为痛苦的残疾,因为这个残疾,会把人生生憋得失去理智,失去一切。 唐方扑伏到我身上,号啕大哭,从那痛快淋漓的哭声里,我听到了爱情,也听到了快乐,只是这爱情这快乐对我来说,却又如此致命,如此悲凉。 10 隧道又被封锁了,因为有人在那幽黑冗长的隧道里发现了一截已然变形的手指,那截手指仿佛蓄谋已久,生生跳进某辆开着天窗的车里,径直落在方向盘上。发现手指那天,发生了很严重的连续追尾事件,多人在这起追尾事故中受伤。 警方根据那截手指,很快查到死者身份。死者又是一名年轻的女子,生前曾在某家八卦杂志就职。因为她的工作性质,生前交际广泛,认识的人鱼龙混杂,也曾因为对某些明星的负面报道,而得罪过不少人,因此警方很难确定这起谋杀案的性质,从那一块块被压扁的尸块上,也得不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虽然警方曾将其未婚夫唐方列为重要嫌疑人,但唐方似乎因为未婚妻的死而受到重大打击,变得神志不清,无论别人怎么阻拦,他每天都站在隧道的入口放声大哭,根本就无法从他口中得到任何线索。警方彻底搜查了他的家,又确定他没有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之后,立刻转移了视线,将目标放在那些死者曾经得罪过的小明星身上。 隧道解除封锁后,里面的无线电信号又遭到了干扰,和上次一样,司机们又在车载收音机里听到了刺耳的噪音。一些灵异爱好者再次将那些噪音分析整理,想不到翻译出来的话竟然和上次一样:“我的头……在架子上……” 唐方的收藏架上,多了一颗头模,无论是颅形还是脸庞亦或是五官的搭配,都是所有头模里最完美的,就连警方来搜查的时候,都没发现,那密封的、充满光泽的头模里面,藏着一颗正在因爱而腐烂的头颅。 ...
空旷的山谷内,一行七人正缓缓的行进着,他们是来采药的,越是深山越有名贵的药材,虽然处处布满着危机,但为了钱财,也值得他们拼搏一把。 天渐渐的阴沉下来,风冷冷地吹过,死死的刻着人的脸,似乎想要把人的脸给割下来,阳光早已把世界抛给了地狱,只剩下满地的阴寒。 “这丫的什么鬼地方,怎么突然间这么冷”刘文明打了个寒颤,满腹抱怨的说着,然而并没人搭理他。 “我们好像走错路了”队长林夕拿着地图说着。 “那怎么办,我们不会困死在这吧!”说话的是长的人高马大的胡安。 林夕拿着地图仔细的研究着,“有了,穿过这片山谷在往前走有一个岔道口,从那里绕过去,我们便能从这里出去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吧!”急性子的马超说着。 …… 傍晚降至,危机四伏的深山之中到处潜伏着猛兽,越是夜晚越是野兽出没的时机,稍不留神就会遭遇猛兽的袭击,七人不敢休息一刻不停地急速行进着。很快就走出了山谷,一出山谷众人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齐齐倒吸一口凉气,都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他们的正前方,一望无际的坟头呈现在眼前,几乎每个坟头上停留着几只乌鸦,发出难听的呱呱声,地面上白骨森森,远处的枯骨残骸上几件盔甲式样的东西在其身上,树木耷拉着残缺不全的身体,得意的向人展示鲜血淋漓的伤口,一切让人望而生畏。 这是一片让人压抑窒息死气沉沉的坟场,阴气缭绕的风势吹过,顿时阴冷的气息弥漫而来,众人只觉一股彻骨的寒意袭遍全身,不自觉的打着寒颤。突然出现的坟场,让人觉得此地无不透露着诡异。 “奇怪,地图上并没有标注此地有片坟场”林夕说道。 “也许这是后来建立的呢”年龄最小的周成说道。 “不可能,这荒凉的样子看上去年代久远,更像是一处古战场,那盔甲证明此处至少也有两百多年了”心思缜密的齐宣接话说道。 林夕扫视了一眼离他不远处的一根白骨说道“不管怎样,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穿过这片坟场应该就能找到那岔道口,我总觉的此处让人感到压抑”。 七人缓步躲避的行进着,他们无法像先前一样肆无忌惮的急行,生怕脚下一个不小心就会踩到那铮铮的白骨,尤其那些让人望而生畏的骷髅架骨。“咔嚓”不知是谁不小心踩到了一架骷髅,众人心中咯噔一跳,周成更是“啊”的一下叫出了声。 “你鬼叫什么,不就踩到了一根白骨吗”大嗓门的胡安吼道。 惊魂未定的周成刚要还击,林夕开口说道“好了,不要吵了,天马上要黑了,我们不能再耽搁了”。 七人继续行进,突然间闻到一股香气,继续前行发现前方不远处有几朵极其鲜艳的花朵,长的极其高大,约莫有七八十公分左右一般高,几人都不认识这是什么花。 向来爱花的刘文明刚要伸手去碰触,“不要去碰它”齐宣急切的喊道,刘文明疑惑的看着齐宣。 齐宣长舒了口气缓缓的说道“坟场长鲜花本就诡异之至,再加上这花又极其高大,我怀疑这是食人花”尤其说道食人花的时候,他还刻意加重了口气,生怕几人听不到一般。 听到是食人花,几人倒吸了一口凉气,齐齐倒退几步,离食人花远远的,食人花的恐怖都还是知道的,那可是能侵吞整个人的。 “快走,这里根本不是人待的地方”刘文明神色有些慌张。 突然间胡安涨红了脸,愤怒的拔出了腰间的匕刃向着离他最近的周成的脖子刺去,猝不及防的周成被一下刺到。顿时,鲜血喷洒而出,他瞪大了眼睛惊讶的看着胡安,张口想要说什么却没能发出声音,直挺挺的摔倒在地,顿时气息全无,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几人惊诧的看着胡安竟一时发愣,林夕首先反应过来,暴喝道“胡安,你干什么”,胡安好像并没有听到林夕的话语,他像是丧失了理智拿着匕刃在空中胡乱的挥刺着,口中还吼道“杀…杀杀…”。 于此同时,刘文明突然拔出了钢刀,刺向了一直保持沉默未曾发话的两兄弟的吴刚,吴刚匆匆闪避,避开了要害,但还是被刺破了肩头。 吴冰看到弟弟被刺,毫不犹豫的拔出钢刀一刀扎进了刘文明的胸口,疯狂的刘文明竟弃刀不用,张嘴向着吴刚的脖颈咬去。此时的吴冰也疯狂的朝着刘文明扎去,但刘文明没有发出一丝疼痛的叫声,三人都没有发出叫声,仿佛受伤的不是自己一般。 其余人都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这是怎么回事,林夕恍然之间有股嗜血的冲动,鼻间的香气更加浓郁,他恍然大悟,是那香气。 他大喊道“快快闭气,是那花迷人心智”,齐宣似是早已感到此花的诡异,不用林夕提示,他已经捂住了口鼻。 其余几人早已迷失心智,又怎么还能听到林夕的话语,两人对视一眼摇了摇头急速离去。至于胡安他们两人也无力阻止,看清形是必死无疑了。 果然,最终胡安七窍流血而死,刘文明被生生扎死,吴刚被活活咬死,至于吴冰死状与胡安一样。 慌忙逃窜的林夕和齐宣约莫跑出了有千米多远,两人缓缓的喘了口气,花香已无,两人这才毫无顾忌的大口喘着粗气。 …… 夜晚来临,那悬在空中的那弯钩月把自己掩藏在云层里,仿佛在恐惧着什么。惨白的光立即变成了无底的暗,翻滚的阴云带着梦魇遮住仅有的一丝光线,夜色越发显得阴暗。 林夕齐宣两人缓慢的行至着,突然间“桀桀”一阵怪声响起,成片的乌鸦全都飞离而逃,那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天边响起,刚刚放松的两人顿时毛骨悚然。 “这…这是什么声音”林夕声音有些颤抖。话刚说完,“嘎吱…嘎吱”刺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夕僵硬的脖子机械般的转向那声音。 “那是什么……”林夕惊恐的看着眼前本已散落的骷髅不知何时已重组,竟缓缓的站起,接着缓缓的飘起,它们都朝着一个地方飘去,似是有什么东西召唤一般。突然间它们都定格在了半空,就在这些残破的骷髅之上一闪闪发光的圆形晶体闪现而出,着实诡异之至。 ...
哭泣的琴音 杜林风是技艺超绝的古琴大师。他抚出的琴音纯净浑厚,韵味不绝,据说能令百川失色,千鸟动容。两年前,杜林风举行古琴独奏会,一张门票卖到500元。不过,现在他隐居山林深处的一栋别墅,潜心修琴,很少再与外界联系。 四十岁生日这天,杜林风正坐在门前抚琴,邮递员驮着一个沉重的木箱走到他跟前。签了单子,杜林风看到箱子没有属名。这就是叶灵儿要给他的惊喜?叶灵儿曾是他的学生,被他视为红颜知已。电话中,她说要送给他一件绝妙的生日礼物。 拆开包装,里面是一个精美锦盒,打开锦盒,露出蕉叶形包裹。杜林风诧异,小心揭开黄绢包裹,一把蕉叶式古琴显露出来。小心抚摸着古琴,杜林风又惊又喜,这可是难得的宝物。古琴一看就有了年代,琴是桐木,至少有上千年历史。底坐是梓木,外表有梅花断。梅花断层层叠叠,不经几百年断不会出现这样的纹理。 杜林风将古琴放到矮桌上,然后沐浴更衣,焚上擅香,双腿盘坐。 左手弹拨琴弦,右手按丝取音。他弹了一首《平沙秋雁》。可令他惊心的是,抚出的琴音竟与平时大不相同。那声音宛如雁的悲鸣,琴音深处,杜林风仿佛看到一只大雁独自高飞,声声泣血,最后断翅落地。一曲弹罢,杜林风忍不住嘘唏慨叹。这本应是平和清绝的曲子,为什么却弹出了哀声? 杜林风不甘心,再弹一首自已谱的《浆声灯影》。淙淙河水,灯影晃动,浆声传来,杜林风渐渐平静。可弹了没半柱香,他在琴声中隐隐听到女人的哭泣。哭声时长时短,时强时弱,凄惨异常。杜林风骤然停下手,心里又惊又惧。 四周一片寂静,只有风吹树梢的声音。杜林风不甘心,手不自觉又放到琴弦上。这次,里面传出的不再是一个人的哭泣,而是两个人,三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哭声不绝于耳,犹如哭丧。檀香灭了,杜林风额头沁出一层冷汗。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古琴,从未弹出过这样的琴音! 夜深人静,杜林风躺到床上,却根本睡不着。他打电话,想问问叶灵儿这琴是哪儿来的?叶灵儿的手机无人接听。杜林风辗转反侧,索性起身,再次走到古琴前。 他缓缓地伸出手,这次他没弹任何曲子,只是信手弹拨。可当他的手指触到琴弦,古琴仿佛被打开了锁一般,成千上万人的哭泣声立刻被释放出来。杜林风惊呆了,想停下手,手指却仿佛不受控制般尽情弹拨。哭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仿佛有上万人围在他身边哭泣!杜林风的额头滚下黄豆大的汗珠,他突然大叫了一声,双手捂住耳朵,倒在了地上。 哭声持续了几分钟,声音越来越弱,最后悄无声息。杜林风呆呆地坐起来,看着琴,宛如看着鬼魅。 他竟然得到了一把只能弹出哭声的琴? 意外的惊喜 第二天,杜林风一大早就夹着琴去找好友朱润生。朱润生专门制琴,走到半山腰就能隐隐看到他的青砖瓦房。这片山林盛产桐木,桐木是制琴的绝佳材料,所以朱润生把房子建到了桐木林间。对古琴,没有人比他知道得更多。 当朱润生看到杜林风手里的琴,仔细端详片刻,脸慢慢变得苍白。他问这琴是哪儿来的?杜林风说是一个学生送的。朱润生将琴拿在手里,却不敢动一根弦。 “你弹弹看。”朱润生对杜林风说。 杜林风将琴放在案上,弹了一曲《寒鸦戏水》。没有半支烟功夫,古琴再次大放悲声,呜咽之声不绝于耳。朱润生示意杜林风停下手,点点头说他的判断没错,这是“哭琴”。 “哭琴?”杜林风诧异。 “如果我没猜错,这蕉叶琴应该是刘伯温所用的第三把琴。传说他得了五百年前古宅门槛,制成良琴,爱不释手。可惜,三年之后,这琴弹出哭声,越弹越哭,越哭越弹,最后会叫人气绝身亡。后来,刘伯温封了此琴,不准任何人弹奏。关于这把琴,也就成了传说。” 杜林风皱起眉,他记得在音乐学院读书时老师似乎也提到过这故事,但他以为只是传说,不足为据。难道这竟是真的?朱润生祖辈制琴,对各朝代的琴莫不耳熟能详,他的话就是权威。可如果真的是刘伯温的第三把琴,叶灵儿又怎么会拿到手里?朱润生说他得好好查查史料,看看关于哭琴是不是还有别的记载。杜林风将琴放在了朱润生处,闷闷不乐地回家。 刚到家门口,杜林风看到一个女孩倚门而立。女孩一身白裙,黑发如墨,称得上是玉树临风。杜林风惊讶地张大嘴巴,是叶灵儿。是貌美如花、灵秀脱俗的叶灵儿!杜林风大喜过望,快步走了过去。杜林风的妻子是他的大学同学,人老却并未珠黄,两人感情甚笃。只是,她远赴欧洲讲学,要一年后才回来。看着聪明貌美的叶灵儿,杜林风第一次对妻子以外的女人产生了异样的情感。他的心怦怦跳着,轻轻叫了声“灵儿”。叶灵儿嫣然一笑,问难道不请自己进门?她可是一路跋山涉水地过来,走不惯山路,脚都磨泡了。 杜林风赶紧开门,将叶灵儿让进屋。为她倒了杯茶,杜林风问她怎么过来了?叶灵儿诧异,说自己在电话里说过了,要送他一个“惊喜”。 “难道我来了算不上惊喜?”叶灵儿问。 杜林风吃惊,他还以为“惊喜”是那把那蕉叶琴。叶灵儿微微一笑,说她把自己当成了生日礼物,不过飞机迟飞,而加上这个地方太过偏僻,所以她晚了一天。 整整一天,两人促膝长谈,对座抚琴。听着杜林风的绝妙琴音,叶灵儿如痴如醉,似乎早已魂游天外。最后,一首《高山流水遇知音》作为结束。杜林风站起身,心潮起伏,兴奋难捺。眼前的叶灵儿不仅懂琴,更懂得他的心。红颜知已,年轻曼妙,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让杜林风的身体成了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 夜幕降临,叶灵儿穿一身薄纱睡衣出来,坐在杜林风的身边。杜林风心如撞鹿,急迫地伸出手。那一晚,叶灵儿的肋骨成了杜林风梦中的琴弦。 灵狐杀戳 杜林风是被一阵电话声吵醒的。他起身,见叶灵儿已经在门前轻轻抚琴。电话是朱润生打来的,叫他马上过去,他查到了一段史料,十分详细。杜林风顾不上吃早饭,匆匆跟叶灵儿打过招呼,马上赶奔朱润生的住处。 朱润生拿着一本线装书,正喃喃自语。 发黄的线装书上是一幅幅图:刘伯温坐在案几前抚琴,周遭围了许多只雪白的狐狸。杜林风盯着狐狸,看了半天,看不出有什么异样。朱润生拿出放大镜,递给杜林风。杜林风将放大镜对着书页,发现刘伯温抚的琴竟与自己收到的琴毫无二致。其他,除了狐狸银白如雪,再看不出什么。 “你再往下翻。”朱润生说:“对比一下两页的不同。” 翻开下一页,杜林风仔细看着,与前一页一模一样,感觉不出有何不同。朱润生说第二页比第一页少了一只狐狸。杜林风诧异,仔细数数,果然如此。第一页100只,第二页是99只。他不解地看着朱润生。朱润生说这线装书的书名叫“百狐图”。画的都是刘伯温抚琴,灵狐听琴。奇怪的是,越往后翻狐狸越少,每页都比前一页少一只,直至最后,再没有一只狐狸。 “莫非其中另有玄机?”杜林风问。 朱润生叹了口气,说这书记录了一段千年故事。他翻了整整一夜才悟出,这是一桩残忍的杀戳。 “杀戳?”杜林风大为惊讶。 朱润生说这本书是他偶尔从旧书摊上购得的,一直觉得其中藏有玄机。他收藏了三十年,昨天看到古琴,突然顿悟。他叫杜林风再拿放大镜仔细看看琴弦。 拿起放大镜对着琴弦,杜林风愕然,图中的琴弦竟然都有字。字细如线,依稀可以分辨出是 “灵狐”两字。第一页,琴弦只有一个“灵狐”,第二页变成两个,第三页变成三个。越到最后,字数越多。直至最后,七根弦,居然用了一百个“灵狐”。 “这就是传说中的‘灵狐润弦’。活剥狐皮,取其毛下油脂浸润琴弦,琴就有了灵气,发声奇绝,惊天地,泣鬼神。刘伯温琴声清异,每次都能吸引百只灵狐。为了让这琴音发到极致,他派人捕捉灵狐,每晚一只,活剥其皮润弦。一百天后,灵狐弦百毒不浸,轻触即出绝响。只是可惜了这些灵狐。它们无不被刘伯温的弦音盅惑,执迷不悟,一心赴死。这是灵狐的致命弱点。可令刘伯温万万没想到的是,百只灵狐浸润的琴弦,最后却不再为他操控,一触即放悲鸣。试过数次后,无奈之下,他只好封琴。” 听完朱润生的话,杜林风禁不住打了个冷战。真的有一百只灵狐为此琴丧生?怪不得古琴会大放悲鸣!原来有一百只冤灵附着弦上。无论如何,这古琴还是束之高阁地好。刘伯温都弹不得,他又岂能弹得? 时至中午,朱润生再三挽留杜林风,可杜林风惦记着叶灵儿,一心回家。推开屋门,叶灵儿正坐在案前喝茶。杜林风坐在她对面,看到叶灵儿眼神流转,脸热耳赤,万种风情。他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抱起她扔到了床上。他喃喃地对叶灵儿说不要走了,永远和他在一起。每天焚香抚琴,岂不是快活神仙? “既然你这么想,不如专门为我弹一曲,算是挽留。就用刘伯温的哭琴。”叶灵儿轻轻抚摸着他的脸说。 杜林风诧异,摇摇头说所有的琴都能弹,惟独那把琴弹不得。叶灵儿嫣然一笑,说当然能弹,她在就能弹。看着叶灵儿,杜林风发现自己竟无法拒绝。现在,哪怕是叶灵儿要他去赴死,他也会欣然顺从。沐浴焚香,杜林风拿出古琴。 他抚的是《花好月圆》。左手按弦取音,轻轻挑摘,古琴发出轻柔飘乎的声响。奇怪的是,琴声里,哭音消失了。杜林风端坐琴台,犹如入定。恍惚间,他看到一只又一只灵狐赶了来,雪白的灵狐团团围座。那是千年前的灵狐,是被刘伯温的琴声招来的灵狐,它们来一心赴死。杜林风心里陡然涌出一股不详的预感,他想停下手,却发现双手十指已被琴弦绕进了琴音。他只有弹下去,一直弹下去,琴声越来越急,如疾风骤雨一般。突然,杜林风口吐鲜血,身子一歪,倒在地上。 叶灵儿走到近前,冷冷地看着他说他是第一百个。她要用一百个琴师的肋骨做成她的琴房,没有一个琴师能抵挡她的诱惑。杜林风想起身,突然感觉胸口一阵剧痛,这剧痛从胸口传遍全身,刹那间汗湿透了他的衣服。杜林风眼睁睁看着一根又一根肋骨被生生地抽出了胸腔,他惨叫着,几乎晕厥。 “灵狐被琴音盅惑,琴师被美色盅惑,琴师与灵狐有何区别?送你哭琴是为示警,你弹奏多遍,却悟不出其中玄机。此等又蠢又贪之物,活着何用?灵狐祭弦是活祭,我做琴房,当用活人肋骨。哭琴聚魂,现在,终于有一百位琴师藏于琴音,真是可喜可叹!”叶灵儿说着,拿起肋骨,夹起古琴,飘然而去。 鲜血从杜林风的胸腔喷涌而出,一瞬间染红了琴台。 ...
潇水是个苦命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妈妈就去世了。他两岁的时候,后妈进门,后妈是个阴沉有心机的女人,对他人前很好,人后经常不给他饭吃。 潇水很懂事,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看后妈脸色。 有时候奶奶偷偷地问:“潇水呀!你妈妈对你好吗?”潇水沉默了一会,最终点点头。他不能说实话,因为只有他天天和后妈在一起,后妈知道他说她不好,会变本加厉收拾他。 一转眼潇水要上小学了,后妈在这个时候怀上了孩子,怀孕后的后妈看他的眼神渐渐变了颜色,对他的态度也变得恶劣。 潇水很害怕,他跑到妈妈的坟前,哭了很久,一直哀求着说:“妈妈你把我带走吧!”哭着哭着潇水睡着了。 夜幕降临的时候,潇水的爸爸找到了潇水,潇水被抱回了家,半夜发起的高烧,一连几天不退。 潇水生病后一直是后妈照顾着,每天早中晚喂药,一顿都不曾拉下,可是潇水的烧就不见退,而且越来越严重。 “潇水呀!”后妈哭着叫,声音凄惨,一副真情流露的样子。 潇水的爸爸拍着她的肩膀,唉声叹气地说:“别难过,小心你肚子里的孩子。……我看潇水这孩子怕是不中了,还是送医院吧!” “送医院要很多钱吧!要不我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吧!用生他的钱给潇水看病。” 潇水的爸爸怒了:“你这是说得什么话,肚子里的孩子难道就不是生命了吗?” 后妈呜呜地哭,潇水的爸爸唉声叹气。潇水最终没有被送进医院,第五天的时候,潇水死了,眼睛微睁似乎不甘心的样子。 潇水被下葬的那天天下起了大雨,黑漆漆的乌云压得很低很低,巨雷一声接着一声。 在这惊雷中最不安的要数潇水的后妈,她很激动,哭得几乎晕厥,所以她被提前送回了家。 五个月后,潇水的后妈生下一名男孩,男孩的眉眼竟然和潇水十分相像,所以的人都很高兴,唯有潇水的后妈脸色惊得苍白。 自从有了这个孩子,潇水的后妈就像被下了诅咒,早晚不得安宁,这孩子体质很差,隔三差五就不是生病就是拉肚,不是哭就是闹,没个安生的时候。 农村人相信鬼神,潇水的后妈也不例外,她抱着孩子去瞧村里一个有名的神婆。 神婆看了孩子,她微微一怔,什么也不说挥挥手道:“回去吧!这孩子瞧不好。” “为什么?”潇水的后妈急了。 “午夜你把孩子抱到井口,你会看见为什么的。”神婆说完闭上了眼睛,很疲倦的样子。 潇水的后妈疑惑地走了,午夜她果真抱着孩子来到了井边,透过月光,潇水的后妈在井里看见两个孩子,一个在她怀里,一个紧紧贴在她还在的后背上。 潇水的后妈大吃一惊,手没抱稳,孩子掉进了水里。 潇水的后妈疯了一样大叫,村里的人被惊醒了,都来帮助潇水的后妈,捞孩子。 孩子被捞上来的时候,早就咽了气,潇水的后妈疯了,见到孩子就吓得尖叫,嘴里絮絮叨叨地叫着:“潇水!你个死孩子,你个挨千刀的,是我害了你不假,可是你要报复也报复我,为什么要杀了我的孩子……” 疯子的话不可信,可是村里的人不能不怀疑潇水的死因,哎!没妈的孩子命苦呀! ...
木偶 那是一家新开的饰品店,从街上就能看到店里琳琅满目的玩意儿。周平开车回家,被里面的稀奇古怪吸引了。 他相中一个钟。钟的正面是时间,背面则是一只龇牙咧嘴的骷髅头。一面象征着蓬勃的生命,一面是死亡的必然。这会让人珍惜时间,坦然面对死亡。 妻子白凝喜欢奇怪的饰品,这东西她一定喜欢。 家里,走廊上的壁灯开着,那是个木偶形状的壁灯。周平忽然听到一种咯吱略吱的声音,像什么东西在磨牙。他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那种奇怪的骇人的声音就响在身边。一回头,墙上的木偶壁灯忽然站了起来,张开双臂向周平敞开了怀抱,嘴里还发出嘎嘎的声音说:“节日快乐!” 周平一下子靠在墙壁上,吓得心脏乱跳。这木偶怎么动了,会说话了? 白凝从客厅里转出来,笑得大珠小珠落玉盘。“看把你吓的,没做什么亏心事吧?”白凝说话总是咋咋呼呼。“愚人节快乐。”她说。 墙上的木偶不知何时被白凝换成了牵线木偶,刚才她躲在沙发上做幕后指挥。周平把手里的骷髅钟递给白凝。“节日快乐!” 白凝却忽然发出一声尖叫。“你什么意思啊,盼我死啊,外面的小三等不及要转正,你给我送终?” “你不是喜欢钟吗,你喜欢什么,我就买给你什么。”夜晚,床头的骷髅钟旁,周平攀附在白凝的身体上,一下一下地动着。春色无边,只是白凝的身体一动不动,眼睛空洞地望着天花板。“像具僵尸。”周平想。 骷髅 同样的床头的骷髅钟旁,同样的周平攀附在女人身上。只不过,这个女人像一条柔软至极的蟒蛇。她在周平的身上可以绕三圈,两只手是一个圈,两只脚是一个圈,那条纤细的腰,还能绕一个圈。 周平感到血液冲到了头顶,有种窒息的感觉。他闭着眼睛,在黑暗中摸索,仿佛在人生的隧道中艰辛地潜行。但人生的潜行是盲目的,不知道前途是否光明,而跟这个女人的缠绵是快乐的,因为知道前途一定光明。 当冲破一切阻碍,他来到光明地时,惬意的感觉淹没了他。他像条无忧无虑的小舟,懒洋洋地飘荡在湖心,随波逐流……这一觉睡得无比踏实。早晨起来,天蒙蒙亮。回身去看床头的钟是几点。柜上摆放的哪里是座钟,而是一个狰狞的骷髅,它正龇牙向他阴险地嘎嘎地笑着。 周平吓得一激灵。竟然是做了个梦。床头的骷髅钟依然是钟,快到七点了,女人季红在厨房熬粥。这是阳光家园的新楼,欠他钱的邹老板抵债给的楼。季红是个美丽妖娆的女人,只是她的腿破坏了她的美,那是条跛腿。好像在美丽的风景中插播了一段药品广告,那美丽多少让人觉得有点不舒服。 变人 十年前,季红和白凝是大学同学,两个人漂亮得像两朵花。周平喜欢的是季红。大三那年暑假,两人喝了酒,躲在室友走光的宿舍里尽情欢娱。季红那时的身体完美无瑕,两条腿缠绕着他的腰,让他感觉好像一条锁链,捆着他绑着他,需要着他,他有种成就感。 翌日醒来,周平闭着眼睛就侧头亲吻睡在枕畔的季红。脸蛋依然光滑,牙齿依然饱满如玉,但是却感觉哪里不对。季红的舌尖是圆润的,不是尖的。季红的温软绵绵,不是强硬霸道的。 只一夜,感觉怎么不一样,季红变了吗?他猛地睁开眼睛,当目光落在身下女人的脸上时,他半天才叫出声,一边向后退,一边结巴得说不出一句话。那是另一朵花,是白凝。 白凝在床上笑得更像花了,她说:“是你把我变到床上的,装什么傻?” 明明是季红,怎么睡完一觉竟然变成白凝了?可从他身下翻身坐起的的确是白凝。睡了白凝,除了结婚,没有别的出路。结婚的当晚,季红跳楼自杀,没有死成,落下一条跛腿。周平赶到医院时,苏醒的季红对他说:“让我做你的情人吧,做一辈子,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做情人除了没有结婚证,周平力争其他的都一样,所以他给白凝买了什么,第二天就会把同样的东西买给季红。 美人如画 周平一到办公室,秘书如画就跟了进来,把楼盘的策划书递给他,他有点头疼。一切还顺利,只是有几笔款子一直不到位。再拖延下去,那块地皮就变成了别人的名字。 如画忽然反锁了房门,坐到周平的大腿上,抚摸着他的额头说:“干吗愁眉不展的,我让你开心开心。”她十个涂了蔻丹的指甲,像花瓣一样,拉开周平的拉链,伸了进去,像把花瓣装进了瓶子里。很快,瓶子里的花朵就哗啦啦地蓬勃起来,想要开出一树的花。 如画曾经是售楼小姐。周平第一次买楼,如画带他去看楼,一进房间,她就粘在他的身体上,要了他。当把裙子从腰际拉下来之后,如画变脸了,目光锐利得像锥子,扎进周平的肉里,还要勾出一块肥肉来。 “如果你不买楼,我就告你强暴我。”如画不笑的面孔有点狰狞。刚才还是个美女,转眼成骷髅。 周平被坐在腿上的如画揉捏着,猛然地释放出许多烟花。他在烟花里,看到如画的脸变成骷髅,隐没在夜空里,那形状很诡异,让他浑身上下凉个透。他的耳边听见如画的呢喃:“我想要栋楼,邹老板新盖的阳光家园有小户型的,装修精致,一个小平方的楼就能满足我。” 邹老板抵债给周平的楼还有一套。周平把钥匙给了如画。隔天如画就迫不及待地搬进阳光家园,她对周平说:“我需要一点饰品,一点点就好,听说你家门前的饰品店有卖骷髅钟,你买一个送我好吗?”她总是这样,一旦得知周平给白凝和季红送了什么新鲜玩意儿,她就非得想方设法让周平也送她一个。 骷髅钟摆到如画的房间里,如画并不在意,只要拥有就行,她不在乎这东西有没有用。 死亡之邀 周平宴请邹老板,谢谢他为如画买楼打了最低的折扣。 席上,邹老板喝得满面通红,两只眼睛像两支火炬,向如画烧过去。 周平承诺如画,把邹老板摆平,就给她换个大楼。邹老板欠了周平很多钱,却一直不还。当晚,邹老板开车送如画回新楼。自是一夜春光无限好。周平甚至有点担心,邹老板的火炬会不会把如画丰腴的脸蛋炼成骷髅。 他是等着如画给他带来好消息的。但是转天上班,周平却听到一个震惊的消息。如画跳楼了。 如画死得很惨。脸先着地,脸部的肌肉摔碎了,只剩下骨头支在头顶。那样子远看真像一只骷髅头。周平按压着心脏,觉得心快要从胸口里蹦了出来,非要用手用力地压着才行。 作为死者公司的领导,周平作为证人陪着警察上去查看如画的房间。桌子上摆放的那台骷髅钟不见了。一个警察走过去,很认真地看着桌子,因为桌面上落了一层灰尘,但是灰尘当中,有一块很干净的桌面。周平想起,那里曾放着骷髅钟。周平的头有点疼。 如画是跳楼而死。是他杀还是自杀,没有结论。警察接下来调查了邹老板。邹老板承认在如画那里过夜,他走时是十点,有司机为证。而如画死亡时间是十二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当警察问他,如画房里那个桌面上曾经摆放过什么时,他很肯定地说:“一个很古怪的钟,正面是表,反面是骷髅。放在客厅正中,挡风水,很不吉利的。”至于现在钟怎么没有了,邹老板摇头说不知道。 狗血 晚上回家,走廊的壁灯亮了。那个木偶忽然站起身子,很大声地对周平说:“滚出去!” 周平吓了一跳。发现是那只牵线木偶在作祟,就一脚把它踢了下来。木偶滚落在地上,却忽然从墙壁上喷洒出一捧鲜血来,兜头淋到他身上。他触摸到了血的黏稠,嗅到了血腥味,惊吓得差点一颗心从口中飞出去。 难道那只木偶整天挂在墙上吸收了人的精气神而成精了? 白凝从客厅走出来,一张脸板得跟身份证上的相片似的。她叉着腰训斥周平:“你看你外面的女人,一个是个跛子,一个给你戴绿帽子,你把人都丢到全世界了,还有脸回家。” 那个木偶的血,是狗血。白凝故意制成的。周平一发火,就会踢东西。她猜想周平得知了如画的死讯,回家再被木偶刺激一下,一定会忍不住发火,忍不住踢木偶的。那么淋周平一身狗血,是白凝报复他的最佳手段。 周平一气之下,走出家门,半夜也没有回来。白凝气得给他打电话,他只回了一个短信,我在温柔的情人那里,好过你这只母老虎。 白凝气得暴跳如雷!谁敢动她正牌妻子的地位,谁就是不自量力,谁就是找死。她风风火火地打车直奔季红的新家。据说这个楼房是周平新近给她买的,她要把这个女人的另一条腿也摔断。 送终 白凝去了季红的家,再也没有回来。有人发现白凝时,她和季红在一起。两个人躺在水泥地上,脸都摔得变了形。 季红家的阳台竟然坍塌了,白凝找到季红的家,两个人可能一言不合吵起来,甚至动手厮打。力气是过于大了,两个人纠缠到阳台上,碰撞中,阳台竟然坍塌,两个女人就这样飘出了阳台,坠落到楼前的水泥地上。 这栋楼房还没有入住太多的住户,许多人家没相中开发商的装修,自己重新装修。所以那天半夜,白凝在季红家里和季红是否争吵,是否动手,究竟是怎么弄塌了阳台掉到楼下的,没有直接和间接的证人。两人的死相很惨烈,但是两人的手倒是紧紧地抓在一起。仿佛在人世间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周平赶到现场时,只见地上一摊凝固的黑血,显示着曾经有两个女人坠落下来,失去了生命。周平来到季红的房里,房间里还是他走的那天的样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床头的那座骷髅钟不见了。 夜里,周平开车来到郊外,从后备箱里拿出两座骷髅钟,遗弃荒郊。那是他送给如画和季红的。两座骷髅钟里都有机关,设置了遥控装置。半夜时分,周平按动遥控器的开关,骷髅钟的底座会自动打开,里面释放出一种迷幻药,人吸到两分钟后,会丧失意识,任人摆布。 邹老板从如画家里走出后,周平按动遥控器的开关,三分钟后,他悄悄潜入楼里,把不省人事的如画推下楼,随即拿走骷髅钟。而在白凝进入季红家的那夜,他一直躲藏在季红家的楼下。在白凝进入季红家,季红家的灯亮起后,他又按动遥控器,打开骷髅钟的底座,释放迷药,几分钟后,他如法炮制,上楼将两个女人推下楼,并拿走骷髅钟。 一切都做得人不知鬼不觉。这三个女人,周平早就厌倦了。白凝,在很多年前的那个暑假,就曾经用迷药迷晕他,把她自己和季红掉包,让他从此受制于她。季红,这个让周平的心理不堪重负的女人,一看到她的跛腿,周平的心就像被捆绑了一块巨石往水里坠,仿佛要他一辈子偿还她的情债。而如画,这个胆敢要挟他又给他戴绿帽子的女人,早就该下地狱,拖延到现在,已经对她够仁慈了。 吉屋出售 阳光家园因为接连有人坠楼身亡,没有人去买楼了,交首付的不再交后续资金,还纷纷嚷嚷退款。谁肯去住还没搬家就接连有人坠楼的小区呢?很多人开始预购阳光家园附近的周平开发的楼盘。楼盘还没有动工,就卖出了一半。周平终于有了启动资金,破土动工。 周平没有把邹老板扔下楼,因为邹老板还欠着他的钱,他不想把活账变成死账。在这个世界上,他认为钱是最重要的,至于女人,只要他有钱,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周平是故意把邹老板抵债给的楼送给季红和如画的。他故意在阳光家园杀人。不仅除去三个厌烦的女人,还让他的楼盘正常运转。 春风得意马蹄疾,那夜,周平喝得醉醺醺的,他带着夜店里的小妞回家。夜半醒来,觉得头晕脚软,身边的女人转过头来,竟是一张骷髅脸。她拖着周平,将他推出阳台。 他惊醒了。看看身边的女人,脸还是美女脸,不是骷髅脸。可看着床头的骷髅钟,越看越觉得有种不祥的预感。于是他抱起钟,匆匆下楼。当他开车来到郊外,从后备箱里拿出骷髅钟遗弃时,有几束手电筒的光束罩住了他。警察包围了他。 根据邹老板的口供,警察查遍了城市的所有饰品店,只有周平家巷口的饰品店才有这种骷髅钟出售。那是店主从云南的一个少数民族那里带回来的。底座有机关,可以遥控开关。根据店主叙述,有个男人曾经接连买过三座骷髅钟。因为来过三次,店主对男人有很深的印象,他描述的样子跟周平很相似。而死的三个女人,都跟周平有关,周平便被列入重点怀疑对象,跟踪追查,终于找到了证据。 阴谋里没有赢家 据饰品店的店主说,骷髅钟,还有一个名字,叫被时间轮回的人。意思就是,欠的总该要还。生与死,近在咫尺。 ...
引读: 本文的那个小主人公曾是狐狸我儿时的玩伴,小狐狸我2岁。后来是在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西去的。而他死后的一系列疑问,也一直困扰我至今。 正文 本文就是个聊天文,因为狐狸想起那些儿时的伙伴了。很怀恋很怀恋。 话说,那时候我们厂虽然有家属两千余户,但是跟狐狸我年龄相仿的,却是只有那么十几个。 然后这十几个小朋友,当然也就成了儿时形影不离的伙伴。我至今都能一一记起他们的名字,本文中西去的小朋友,他的名字是叫黄波。一晃时间都过了十几年了,如果不是那次事件,他现在也该成了20几岁的大小伙了。呵呵,悼念。 事情是这样的,那是我们小学放暑假的时候。 当年我们厂外面就是个河流,小孩子喜欢玩水那是天性,大人们由于担心,于是总是千方百计的阻止我们下河。然而,我们小孩子却总是能想到办法瞒天过海。 在我们这群小朋友里,也只有狐狸我老爹是最通人情的。因为老爹说,一味的防止孩子下水,还不如让孩子会水。 也正是老爹这个正确的观念,让我在多年后的数次危险中得以逃脱。(呵呵,插个嘴,显摆下,狐狸我水性的当年在我们那群伙伴里可是属最好的,呵呵。不过我从来不在静水中游,这也导致我现在都不下游泳池。读大学的时候,有次和女朋友去中大游泳,一下去我就悲剧的感觉到水毫无生命。然后我就一直在那原地打转。。。。再然后看着身边7,8岁的小孩子都,蛙泳,蝶泳潇洒的一塌糊涂,留我在那一脸黑线。被女朋友糗死:“你不是老吹牛水性好么,哈哈哈,连人家小孩子都游不过。好了,扯远了,这些牛逼留着以后吹,要知道狐狸我泳姿是不属于任何流派滴,吼吼,但是在奔流的河水里,我可以这么说,最少可以游8个小时以上,在河里可以吃饭,喝水,抽烟。速度跟河水的流速成正比。特喜欢大波大浪,我踩在浪尖上的时候,最高可以露出胸口。”) 好了,再扯回去。那个小朋友其实也是会游泳的,并且有时候还能跟狐狸我一较高下。当然是在流速比较慢的水域。但是他的父母却总是很小心,唯恐他下河,所以一放暑假就把他给送回了姥姥家,他姥姥家是在山里的,很少有池塘和河流。 大夏天的不能游泳,对于小时候的我们无疑是个很大的惩罚。忍受了大半个暑假无水生活的小波终于有天忍不住了,就开始到处找能游泳的地方。 说也就那么巧,有天终于被他找到了个水坑。那水坑吧,方圆就也2米见方。是村里一户人家做房子时,取土遗留下来的。日子久了下雨什么的坑里并积满了水。 这下把小波给高兴的。脱下裤子就想下去。 可再一看,坑里的水,浑浊的跟泥浆一样。小波又犹豫了,这么脏的水可怎么游啊。纠结于要不要下去的小波,于是就那么在坑边上跨着玩了起来,从一个角跨到另一个角,其实小孩子的心事说来也就那么可笑,那么幼稚,可爱。小波由于跟我是多年的玩伴,所以我一猜就能猜到他当时在想什么,他肯定是想,要是掉下去了,反正也是一脏就顺路游个泳吧,要是不掉下就算了。反正跨着玩了半天也不错。 然后结果,当小波从第一个边跨到第二个边,再从第二个边跨到第三个边,依次这样,跨到最后一个边就正好是一圈的时候,他想的事发生了。这下终于掉下去了。可掉下去的小波没想到的是,这一掉下去,他便再也没能起来。 由于水坑是在村子里的,所以小波在这玩的时候,当然也是有大人看着在的。所以小波一掉下去,边上的大人听见水声就赶了过来。跳下去就摸,摸了半天,眼见再摸不起来,孩子就要没了,急的那个大人大喊了起来:“边哈有没人啊,赶快过来帮忙摸娃。” 正在附近树荫下打扑克的汉子们,听到呼救,把扑克一扔就跑了过来。三个打扑克的汉子,和看到他掉下去的那个人。4个人在这两米见方的水坑里摸过来莫过去,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连个娃渣渣都没摸到。 要知道,那水坑才两米见方啊,4个成年人,下去,把坑占都快占满了,并且坑里水也很浅,连他们的腰都没淹到。就是这样,四个人都没摸到孩子。急的四个老爷们嘴里都说道:“完了,完了,怕是底下被抓了替子(抓了替身)。” 一无所获的众人,赶紧通知了孩子的姥爷,姥姥。然后,又找了群里的一大帮男人,一起下去摸,下去的人把坑都快站满了。但就是找不到人。无奈的众人只好回去了。期间不是没人想过把坑里的水给舀干,只是我们那有种说法,在水里被替了过去的人,如果把水弄见底了还是找不到,那就永远也找不到了,连遗体都找不到了。要是不把水弄干,在事发三天以后遗体还可能会浮上来。 众人回去后,只留下孩子的姥爷和姥姥伤心的那叫个哭啊。边哭边在坑里摸。希望可以碰到奇迹。。。 当然最后还是没能把孩子摸起来,孩子的爸妈在听到孩子出事后,也赶过来一起在坑边守啊,时不时的还下去摸,最后,果然在第三天,孩子才浮了起来,可在看到孩子浮起的那一刻,孩子的妈妈一下就晕了过去。 只见孩子的尸体已经泡的煞白,肥肿的脸蛋,哪还有一丝往日活泼的模样。孩子的妈妈想去抱下孩子,可刚触到孩子脸蛋,孩子的耳朵就掉了下来…… 最后,众人不得不拿被单给把孩子裹了回去。 好了故事差不多就到这了。其中的疑问大家想去。一个两米见方的水坑,那么多人都摸不起来。并且孩子本身是会游泳的,不到大人腰间的水,就算算他站起来,应该也是淹不死的。可事情就是这么怪。。。。真的很多事情,现在还根本无法用科学去解释清楚。 好了文末,狐狸闲扯两下,跟大家吹吹牛逼败败火。 还是说游泳的事情,那次跟女朋友去中大真是受伤啊。人家小孩子这样的招式那样的招式,玩的溜刷刷的。留狐狸我在那尴尬的玩四不像(不属于书本上记载的任何招式,只是长期在水中练出来的一种本能动作),只会浮在水上,游起来的速度简直太慢了,也或许是我心急呵呵,毕竟跟在河水里的差距太大了。然后女朋友就在边上一个劲糗我。呵呵,玩了两下我就起来了。 现在想来,城里孩子在泳池里的那些花招,也就只能在泳池里玩下,真正放到河里,江里。那是一死一个准。 在这狐狸显摆下,跟大家讲下在河里,和江里游泳的要点和要注意的事项。河里江里,一般多暗流,多旋窝,表面看起来很是平静,但是往往这种平静下的危险才是最大的。所以对周边的水域不熟悉的,不管自认为水性多好,都最好不要轻易下去。 各个地方的水性,是根据环境来决定的。河里的沙石,和河床的起伏是决定水性(这里的水性指,水的习性)的一个关键因素。 在这我就举例讲讲,我家周边那条大河,狐狸我3岁跟老爹下河,可以说是在那泡大的。这条河底哪里有块大点的石头我都一清二楚。所以在这我可以肆无忌惮。我们那里有个乱石坑是我最喜欢的游乐场,呵呵。特别是涨大水的时候。 、湍急的河流经过乱石坑的时候,会激起起伏很大的波浪。这些波浪就是我们儿时的玩具。 狐狸我可以踩在浪头上,露出胸口。在水面上抽烟。过了那篇乱石坑就是一大段相对较缓的水域,(每片激流过后,必定有一大段水流较缓的浅滩。所以,在不熟悉的水域,遇到危险的时候千万不能放弃,只要撑过这一片,下一刻就是生机。)在这上面我可以睡在水上休息。不过你得感觉水的流动,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节省体力。狐狸我可以手脚不动,完全利用水流的力量浮起自己。这些窍门说起来也不是很大个学问。关键是要对水域熟悉,再就是用心去感觉水的生命。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讲的过于玄乎,但是在场如果有江河高手,我相信他是会赞同我的说法的。水是有生命和性格的,简单的理解,奔腾的河水你可以想象成是一匹烈马。徐缓的,你可以幻象成情人的指尖。。划过身体的那中感觉真的很美,很曼妙。呵呵。有时间大家可以去细细体会。 最后一段,真正的高手,可以一直毫不费力的浮在流动的水上。我听爷爷讲,我们那一块曾出过一家三口牛人,他们是世代渔家,父子三人捕鱼,完全不用渔网和工具,全凭手抓。最久可以在水里潜泳3天3夜,据说是已经掌握了在水底呼吸的方法。呵呵,不是吹嘘,就像水浒传里的阮氏兄弟。这门技艺是真的存在的,他们在水底吃的是一种特制的食物,水可以直接喝河水。 当然现在不行了,哈哈哈,现在河里的水喝一口估计得少活10年。 嗯,好了这些我会在以后的故事中讲到。今天的故事结束。明天再见。(完) ...
1 郝大年是个卡车司机,今天他刚刚结束了一单运输,正在往回赶。 忽然,他看到附近的路边站着一个人影。凑近一看,原来那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女人穿着一件大红色的风衣,风衣下的身材凹凸有致。 郝大年看的呆了,连忙把车停了下来。他对那个女人说道:“小姐,你一个人在这个地方做什么?” “人家想搭你的顺风车,不知道哥哥肯不肯?” 那句哥哥让郝大年的骨头都酥了,今年他刚刚23岁,还没有女朋友。 他急忙让那个女人上了车,一上车他就开始有点毛手毛脚了。还时不时的,往那个女人的胸部看去。 “哥哥,等会去我家坐坐好不好?” 郝大年当然想去,他不止想去,还想进一步行动。 七拐八拐拐到了女人的住处,那是一处平房。 女人笑着递给了郝大年一杯水,他一口气就喝了下去。一喝完,他就感到脑袋晕晕沉沉的,想开口说话,却也没有了力气。 女人看着倒在地上的郝大年“呵呵”诡笑,目光显得阴森森的。 郝大年是被冷醒的,十月的天,已经开始有点凉了。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被捆绑在了一张铁床上。 显然,这里是这个女人的地下室。 女人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刀,她看着郝大年森然的笑道:“哥哥醒来了?” “你···你想干嘛?”郝大年慌了。 女人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说道:“腰斩你啊!” “不···啊···”郝大年还为来得及说完一句完整的话,就被那个女人一刀给切成了两半。看着还未死去仍旧在兀自叫唤的郝大年,女人诡异的笑道:“小冉,我为你报仇了!” 尸体是第二天被几个民工在草丛发现的。早上的时候,一个民工去草丛撒尿发现了尸体,吓得他拉链都来不及拉,直接就跑了。 林飞看着尸体伤口处成堆的蚂蚁失神,半响才开口:“死因是什么?” 法医在一旁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回答:“死于失血过多,或者直接点说,是死于腰斩的。” 腰斩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顾名思义,就是用刀把人的身体砍成两截,因为重要的器官都在上半部分,所以被腰斩以后不会马上死去,而是会在失血过多以及剧痛的摧残下慢慢咽气。是一种十分残酷的酷刑。 “凶手一定和他有深仇大恨,不然不会腰斩他。”林飞自顾自的嘀咕道。 但是根据员警小车提供的情报得治,死者叫做郝大年,是最近才来到这座城市的,之前一直都在老家。 而根据他老家那边的消息,得治郝大年并未得罪过什么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掉仇杀的可能性。 他的家人得知了他的死讯后,哭天抢地的要求警方快点破案。林飞看着这痛哭的一家子,心中也感到很不是滋味。 “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尽快破案的。”林飞看着死者的父亲说道。随即,他又问道:“他有没有对象?” “没有。”郝大年的父亲一边痛哭一边回答。 显然,这也不是情杀。 2 郝大年的死很快就在那群司机中传开了,他们都在谣传这是一个变态的杀人魔王所为,所以走夜路的时候,他们也都格外的小心了。 这天,李晓鸥刚刚下高速,就看到路边蹲着一个女人。 仔细一看,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女人蹲在地上的样子楚楚可怜。李晓鸥见了,不由得同情心泛滥。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最近夜晚不太安全,你快点回去吧。” 女人看了李晓鸥一眼,面露难色的说道:“我··我不太舒服··你··你能不能送我一程?” 李晓鸥不过是个十八岁的男孩子,怎么可能知道这里面的厉害。他随即开口说道:“那好吧,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女人一上车就报了一串的地名,随即车子开始慢慢的发动了。 而李晓鸥却不同于郝大年,他是有女朋友的,为人也比较的正直,丝毫都没有要轻薄女人的意思。 忽然,女人从包里拿出了一块毛巾,一边死死捂住李晓鸥的口鼻,一边死死的踩着刹车。 当她确定李晓鸥已经昏倒后,便把他从车子上面脱了下来。然后把他的衣裤全部脱掉,又从包包里面拿出了一根钢丝。 她带着诡异的笑容,用手拉直了那根钢丝,然后以钢丝为刀,将李晓鸥给腰斩了··· 又是一起命案,而且相隔不到一个星期。一时之间人心惶惶,所有的司机都不敢再走夜路了。 他们都说,这不是人干的,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干的。 政府等极力辟谣,也要求警方快速破案。 林飞看着李晓鸥的尸体,不禁好奇了起来,一样的死法证明了这是同一个人所为,但是李晓鸥和郝大年没有半分关系。为什么会遭遇同样的手法惨死在荒野? 凶手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林飞在警局把这两起命案的资料看了又看。他还是想不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凶手为什么要把死者腰斩,然后弃尸荒野? 就在这个时候,陈爱玲出现在了林飞的面前,她一把夺过资料,兀自看了起来。 林飞似乎已经习惯了陈爱玲的作风,也没有多说什么了。只见陈爱玲一边看着资料一边说道:“有古怪。” “哦?哪里古怪?” 陈爱玲看了林飞一眼:“你没有发现吗?凶手似乎是专门挑货车司机下手。而且,抛尸的地点都是荒郊。” “废话。难道抛尸在市区?” 陈爱玲白了林飞一眼:“也可以抛尸在河中啊。而且最奇怪的是,荒郊就荒郊,为什么抛尸的地方都是一个荒郊呢?” “一个荒郊?” “嗯,是的,虽然地点并不相同,但是都是那个高速公路附近的荒郊。” “你的意思是?” “也许这中间有什么必然的关联。我们可以去交通科查查看,前段时间是不是在高速公路附近的荒郊发生了一起车祸。” 说着陈爱玲便拉起林飞就走,林飞现在已经习惯了陈爱玲的作风,甚至觉得有点离不开她了。 3 一到了交通科,陈爱玲就像是进了自己家一样,指挥起了那些警察们。他们都知道最近的这起案子,所以也都没有太计较。 “找到了没有啊?”陈爱玲对着一个叫做小王的员警迫不及待的问道。 “别催啊,我在找呢。” 陈爱玲一边看着小王找资料,一边用自己那十五厘米的高跟鞋把地面踩的“咯咯”的响。 “找到了。”小王连忙把一踏资料递给了林飞,末了还补充了一句:“这就是最近的交通事故的资料。” 林飞飞快的翻阅着上面的资料,陈爱玲也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资料。 终于,他们找到了一点线索。 只见一份卷宗上写道:2014年12月21日,凌晨,民工发现附近一具没有上下身分离的尸体。经检测,死于车祸,是被卡车撞击所致。在附近有电瓶车碎片,为死者所骑。凶手肇事逃逸。 “地点是哪里,可以带我们去吗?”陈爱玲一边说,一边用自己的眼睛逼视着小王,似乎不允许他拒绝。 很快,小王就把他们带到了当时出事的地点。果然,这里的确是最近两起凶案发生的地方。 林飞看着路面说道:“你能够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小王点了点头:“我们估计当时死者应该是从那边出来的。”说着他便指向了一处的草丛,“而肇事者应该是疲劳驾驶,以至于没有看到死者,所以才会在这里发生命案。” 这里是高速公路的入口,而根据小王的说法,死者应该是要横过这里,然后被刚从高速公路上下来的司机给撞死的。 “不过当时也真够惨的,身子都被撞成了两截。”小王的眼神里,流露出了一股叹息。 陈爱玲忽然插话道:“那死者有什么亲属吗?” 小王想了想:“好像有一个在外地读书的女朋友。” “他没有父母?” “嗯。”小王点头说道:“他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像都是孤儿。” 陈爱玲若有所思的“哦”了一声,随即又对林飞说道:“我有办法。” 晚上,林飞装扮成货车司机的样子,将陈爱玲藏在后车厢,开着一辆货车下了高速公路。 在路口,他看到一个长相靓丽的女人蹲在地上,于是他便缓缓的停下了货车,靠近了那个女人。 “你没事吧?这里可不太安全啊。” 那女人面露痛苦的说道:“我不太舒服,能不能送我一程?” 林飞点了点头,便要女人上了车。一上车,林飞就时不时的盯着女人的胸部看,而女人似乎并没有不好意思,还对着林飞一笑。 女人到家下车后,仍旧不肯进去,只是看着林飞一个劲的笑。 林飞会意:“要不我送你进去?” “好啊,你进来坐坐吧。” 一进入她家,她就给林飞倒了一杯水。林飞接过,一口气喝了下去。之后便说要去一趟厕所。 过了半天,林飞还没有从厕所出来,女人带着森然的笑走进了厕所。她看着昏迷过去的林飞,阴森森的笑了起来。 而就在她把手伸向林飞的时候,林飞忽然睁开了眼睛,并且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你现在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吧。” 这时候陈爱玲也走了进来,拿出了手铐,将这个女人烤了起来。 根据林飞和同事的收查,她家的地下室,便是第一凶案现场。 在警局的询问室,她仍旧淡定的笑着说道:“他们都该死啊!” 4 她叫做明月,的确人如其名,就像是天上的明月。 她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而在孤儿院和她一起长大的,还有一个大她一岁的男孩,叫做刘小冉。 刘小冉高中一毕业就出去工作了,挣的钱都拿来给明月读大学。他们互相约定好了,等到明月大学毕业,他们就结婚。 为此刘小冉每天都在努力的工作,就为了可以挣到更多的钱。 他说:“你成绩那么好,即使我们结婚了,你也可以继续读书,读研究生,读博士,读博士后···” 一个男人,可以允许自己的女人比自己优秀那么多,那要多爱那个女人,才可以做到啊。 明月笑着说道:“好啊。” 为了给明月凑够钱,他什么活都接,什么活都做,无论多么辛苦,他都不在意。而每次和明月打电话,他也都说没事,不累。 其实明月知道他的累。所以明月更加的努力学习,她想,自己将来毕业了,可以找到好的工作,那样自己的男人就可以轻松一点了。 而就在明月准备考研的前一天,她忽然得知了一个噩耗,刘小冉死了! 她发疯似的赶了回来,见到的,却是刘小冉已经冰冷的尸体。不,准确的说,是残破不堪的尸体。 她看着尸体疯狂的说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还没有结婚,为什么···” 她抓着医护人员的衣角死命的摇晃:“他没死,对不对,他还没有死,对不对。”但是结果却是,他已经死了。 明月崩溃了,自己的爱人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却没有办法和自己携手白头,更没有办法享受到自己将来回报给他的一点点的福气。 她不甘心,而更要她崩溃的是,刘小冉死的太惨了。就像是被人腰斩了一样! 她知道自己爱人死前肯定受了很多的苦。 当明月把刘小冉火化以后,她看着他的骨灰发呆。那一刻,她决定复仇! 之前她从别人的口中得知了,自己的男友是因为卡车司机的失误所造成的死亡,而之后那个该死的凶手又一走了之了。 所以她就把所有的恨意都发泄在了卡车司机的身上。她先是利用自己的美色和楚楚可怜迷惑了郝大年,上了他的车,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家中。然后她又给郝大年喝下掺了安眠药的水,把他迷晕。 之后便在地下室腰斩了郝大年。 而李晓鸥则是被她在车上用沾了迷药的毛巾捂晕的,之后又用钢丝将他活活的腰斩了。 为了给刘小冉报仇,她选择的,都是从那个高速公路下来的司机,并且都把他们抛尸在了那条高速公路的附近。 她以为这样子,就可以给自己的爱人报仇了。 看着这个疯狂的女人,林飞不禁浑身发颤。 七天之后,明月被判处了死刑。而就在明月死前得知,害死刘小冉的凶手已经被抓捕归案了。 因为他的肇事逃逸,被判处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为此,明月也算安心了。 ...
早年,闽南泉州有一个悬丝傀儡社,名为铭春堂,堂主刘牧之。 这天,在马家村演了出《五魁首》的剧目后,刘牧之把木偶一应行装入柜,不巧有个人来到后台,拉住刘牧之的手。借着灯光,刘牧之把来人详细看了下,吃了一惊道:“莫不是杨二师弟?” 杨二哭丧着脸道:“是我,师兄!这次劫难躲不过,你到京城去帮我演一场猴傀吧。” 猴傀?刘牧之愣了一下。 说起杨二,那年月,他们同拜在闽南木偶王陈老的名下。陈老在暮年,把平生的绝学都传给弟子后,有一天,把刘牧之和杨二叫到跟前,拿出两套木偶道具,正是他们期盼已久的木偶,一套是猴傀,一套是大嘴傀。 陈老让他们抽签取傀,刘牧之说:“师父,还是让杨二挑吧。”杨二两眼已经直勾勾地盯着大嘴傀,于是,剩下的猴傀留给了刘牧之。 不久,刘牧之和杨二相继下山,彼此失去了联系。而市集上,常能看到刘牧之的铭春堂,继承着陈老的傀儡戏,走乡串户。杨二,似乎与傀儡戏失联了。 杨二下山后去了大京城。杨二以为,京城是繁华之地,定有用武之地。哪知到了京城,并不是他想的那样。处处碰壁后,杨二沦落到街头行乞,有个戏班子路过,在杨二苦苦哀求下,总算答应让杨二跟随戏班,不过,是在戏班打杂。后来,杨二也渐博得戏班班主的好感,便让杨二用他的大嘴傀,嫁接到戏末。大嘴傀事先潜伏在台下,杨二在戏台后方,把大嘴傀腾空挑到戏台上,也算戏末的彩蛋了。 这次,戏班子接到汝阳王府演出的帖子。这个汝阳王在京城乃是一霸,干尽坏事,最近的那出强抢民女的丑闻就是汝阳王府惹出来的。京城说起汝阳王,百姓都闻风丧胆,哪敢说一有二。 杨二胆子好大。那天乃是汝阳王的寿宴,京城人都知汝阳王有颗宝珠叫雷珠,是当今皇帝赐给他的,汝阳王把它藏在兜里,并不轻易取出。不料,戏刚演完,汝阳王发现那颗雷珠竟然丢失了。 这可捅了蜂巢了,众人急得焦头烂额,面面相觑。致命的是,汝阳王调来了京城名捕云鸽,云鸽把堂客过滤一遍后,只剩下戏班子了。 戏班班主当家的,自认清白,当然不怕云鸽此番刁难,好在云鸽也没法搜出雷珠来。哪知当晚天公不作美,突然间黑云压城,电闪雷鸣。几道闪电划过,杨二手上的大嘴傀,竟然冒出隐隐的光来。 云鸽指着大嘴傀:“素来听闻雷珠的神奇之处,乃是在电闪之际,采撷光亮为宝珠所用,果然不错,宝珠定在这厮的肚里。” 大嘴傀被云鸽夺了过去。云鸽把手伸入大嘴傀肚,手心里攥着颗珠子出来,闪闪发亮,是雷珠不假。 云鸽大喝一声:“来人,把这双贼手给我砍了。” 杨二吓得瘫软在地,却听汝阳王皮笑肉不笑道:“我很好奇,到底这厮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兜中的珠子取走,且暂留下他的双手吧。” 戏班子在搭戏台时,会在戏台下,多布一条半空悬丝线,细如蚕丝,肉眼很难发现,就是为了戏末的木偶彩蛋之用。通过那悬丝线,杨二人在戏台后方,一挑一钩,便把事先藏匿在桌下的大嘴傀給挑活了。这具木偶关节灵活,身形敏捷,没几下就闪到汝阳王的后面,挠痒痒般,竟比人手还敏捷,神不知鬼不觉地,汝阳王兜里的珠子就掏在了掌心,大嘴傀把珠子塞嘴入肚,这时,戏也到了末尾,杨二便让大嘴傀腾空而起,飞到戏台上贺寿。 原来如此。汝阳王是心服口服,招过云鸽,在他耳边低语了一阵,云鸽笑道:“杨二啊,王爷暂且饶了你的命,不过,王爷还想看新鲜。你若能再用傀儡取珠一次,这笔账就一笔勾销,否则,戏班子的人马可脱不了干系,全得把牢底坐穿。” 戏班班主只好求杨二使个绝招出来,杨二却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他的本事已至此,不过,有个人可以替他来取这珠子。杨二供出的那人正是刘牧之。 刘牧之怪杨二动了贪念,把他牵扯进去。杨二扑地一下跪在地上:“师兄,你不可怜我,也替人家戏班子着想,是我害了戏班子一干人等。” 话音刚落,云鸽差使的两个捕快已尾随而至。 刘牧之是个心软之人,见状说:“去,可以,但能否救你一命,实难把握。” 杨二见刘牧之应承下来,便让捕快准备好马车,驮上刘牧之的行当。刘牧之却对捕快说:“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刘某上路之前,请容我带师弟去拜祭师父。” 陈老的坟就在松山脚下。杨二见坟上野草萋萋,墓碑上的字几近模糊,被一堆污秽涂抹。杨二狐疑道:“这真是恩师之墓?”刘牧之叹了口气道,陈老穷其一生,都在钻研木偶戏,被尊为木偶王,光环背后,却隐着鲜为人知的秘密。陈老为了制成那套猴傀,几经周折,诱捕了一胎三猴,用奇药浸淫,剥了猴皮,才制成了猴傀的一应道具。世事真是难料。陈老死后,其坟无故受损,皆是那帮猴子猴孙干的。它们憎恨陈老的私心,却又无能为力,只能污辱其坟泄愤罢了。 祭拜过后,刘牧之才同意北上京城。 汝阳王见杨二把救兵搬到,便把雷珠光明正大地放在一只佛手上,谁能有明目张胆的本事? 刘牧之叹了口气,只好赶猴傀上阵。裹着猴皮的木偶让王爷眼前一亮,一只木偶三十二条悬丝,悬挂在一根筷子长的竹篾上,拇指扬,食指挑,中指弹,小指拢,无名指拨,竟能使一只木偶活灵活现,三十二条悬丝,细得肉眼都可忽略掉。 刘牧之放出了三只猴傀后,伸出食指,在嘴中咬出指血来,然后偷偷滴在猴傀的发梢,只闻“吱”的一声,三只猴傀的头上竟冒出一缕青烟,乍看起来,倒像是灵魂出窍。这一胎三猴,果然十指连心,染上刘牧之的指血后,刘牧之只控制一只头猴,头猴的手竟也提着竹篾,控制底下的二猴,二猴也拿着竹篾,控制底下的三猴,猴猴相连,从戏台上直坠到台下地板上,犹如猴子捞月。 那底下的第三只猴一立到地上,立即脱离了悬丝,骨节也能活动自如。接下来,第二只猴也立到了地上,也脱离了悬丝,那动作,和头猴的动作一模一样。刘牧之控制的头猴做什么动作,其余那两只猴也做出同样的动作。 这时,刘牧之看了一眼佛手的位置,正在八仙桌中央,高高在上,手一抖,只见头猴腾空而起,顺着原先架着的那条半空悬丝,滑溜过去。一个蜻蜓点水,从佛手上取走珠子。刘牧之向杨二使了个眼神,杨二在后台,不失时机地抛出两颗珠子,其余两只猴傀各接住一颗,三只猴用同样的动作,把珠子对抛了起来。 三颗珠子,一模一样,简直是鱼目混珠。 看得人眼花缭乱,刘牧之才收住手,只见头猴又假借悬丝滑回到刘牧之的竹篾下,三猴和二猴也悬回猴子捞月的队形,手上各取一颗珠子。 刘牧之卸下猴傀,端上三颗珠子来到王爷面前:“请王爷认珠。” 汝阳王虽平时把珠子带在身边,并没有仔细端详过,这会儿让他识珠,真不知如何识别;云鸽面对一模一样的珠子,也分不清哪颗是真,哪颗是假,可惜天公不再来场雷电。 这一出猴傀,以假珠混真珠,让汝阳王耳目一新,一开心,便放了戏班子。杨二死罪可饶,但总得留下点什么,汝阳王手一挥,云鸽便把杨二的十指给生生剁了下来。刘牧之无奈扶着不死的杨二,磕头谢罪,灰溜溜地出了王爷府。当然,那三颗真假珠,悉数归了汝阳王。 京城是不能再待了,刘牧之连夜和杨二,坐上马车逃也似的离开了京城。 后来,听说刘牧之在陈老的坟前,就地烧了猴傀,带着杨二归隐山林,与林中猴子友好相处,还时不时地编排戏给猴子看。每当雷雨之夜,刘牧之的陋室便光芒四射,那次他真把汝阳王当猴子耍了,用囊中第四珠偷换了那颗真正的雷珠。 ...
暴当村北面的山上,有一眼已经关闭的绿松石矿井。 绿松石是稀有的宝玉石。三个人偷偷钻进去开采,不幸塌方了,他们都被困在了里面,大约几百米深处,生死不知。 当地驻军立即奔赴现场营救。 他们爬进矿洞中,清运塌方挡住的矿渣。 洞顶的石块和泥渣还不时掉下来。为了防止再塌方,他们运来粗大结实的木料,搭架支撑…… 矿井内坑道复杂,坍塌得一塌糊涂,他们一直寻不到那三条生命的迹象。 雷锋家乡来的战士许友,一直奋战在最前面。 第十天晚上,营救人员都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是,他们不能撤,上头的命令是:活见人死见尸。 他们只有继续敲打坑道,并不停地大声呼喊:“有人吗?———” 终于,坑道一侧隐隐传出沉闷的敲击声。 筋疲力尽的许友一阵狂喜,陡然来了精神,朝后面的人喊道:“有人!” 大家用铁钎子一齐朝那个声音猛戳,里面的敲击声越来越明显。 大约三个小时后,终于露出了一个窟窿,里面漆黑无比。 “几个人?”许友探头大声喊道。 里面传来一个虚弱的声音:“一个……” 许友把身上的救生包递到同伴手上,说:“我进去把他抱出来。” 那个窟窿只能通过一个人。 他刚刚钻进去,土石泥渣就在身后“轰隆轰隆”地塌落下来,就像天塌地陷一样,一转眼,坑道就被严严实实地堵死了。 许友不知道那几个同伴是否被活埋,反正他被隔绝了。这是几百米深的地下。 他坐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这个空间好像很狭窄,有一股浓烈的焦糊味,他感到了缺氧导致的闷。 “完了……” 那个虚弱的声音说。听得出,他在躺着。 许友惊怔了一下。 他是被困者,而许友的身份是营救人员,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许友对这个人有些恐惧。 “那两个人呢?”许友问。 “我不知道他们……你带吃的了吗?” “没有。”许友说这句话时,心中无比绝望。 他的救生包里装着牛奶,葡萄糖,还有手电筒,却不在他手里…… 那个人一下就没有声息了。 过了很久,他还是死寂无声,许友怀疑他已经完蛋了,就试探着说:“你知道……你被困多少天了吗?” “不知道……” “已经十天了。”突然,许友警觉起来:“———你当初下来时,是不是带了吃的东西?” 那个人弱弱地说:“没有,我只带了烟和火柴……噢,还有一把小刀。” 许友马上就敏感地想到:他说带了烟和火柴有可能,但是他说有一把小刀就可能是假的。那是一种自卫。 “你还有火柴吗?”许友问。他想看看这个人的长相。 “已经用完了……” 停了停,许友说:“也许,外面的人很快就会挖过来了……” 对方吭都没吭一声,他似乎对这种毫无可能性的安慰很反感。 “你不吃不喝,竟然活到现在,这真是个奇迹……”许友没话找话。 “我并不是一直在等死。我有我的办法。”那个人突然阴森森地说。 许友的头皮猛地炸了一下。 他怀疑另外两个人就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他们在第七天或者更早就死掉了,他们的肌肉供养眼前这个人活着! “什么办法?”他紧张地问。 “这是一个脑筋急转弯。你想一想。” “……我想不出来。” “那我告诉你。”那个人的口气突然暗淡下来:“我一直在吃我自己……” 许友差点疯了! 他感到,在这没有出路的绝境中,在这无边的黑暗里,在这充满了死亡气味的地下,面前这个在生死边缘挣扎十天十夜的人,人格已裂变,容貌已裂变…… 而且,他忽然想通了,为什么那些抢夺钱财、残杀同类的案件层出不穷———人都可以自己吃自己,还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呢? “我用小刀割大腿上的肉,再用烟头烧焦伤口———我已经吃了三块了。” 许友的肠胃翻江倒海,全身不停地哆嗦。 他换了一个思路。 有些弱小的动物,被强大的动物咬住了尾巴或者大腿,为了保全生命,会把那部分身体舍弃。 假如,被困的人注定第十天可以获救,而他只能活到第七天,另外三天怎么办? 放弃生命? 以缺保全? ……可是,这个人接下来怎么办? 他继续在黑暗中吃他的肉? 他不怕许友争抢? 他会一直吃下去,直到两条腿只剩下白惨惨的骨头? 吃完了两条腿吃什么? 许友怀疑他的腿已经露出骨头了。 现在,突然进来了另一个被困者,这个人有血有肉…… 许友忽然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危险。 而黑暗中的对方似乎也感到了危险。 他们都不说话了,气味古怪的空气渐渐凝固…… 此时此刻,两个人对血肉味都比蚊子还敏感。他们静默着,那似乎是一种进攻前的静默。 许友一直没看见对方的长相,对方也一直没看见他的长相…… 这个人手里有小刀。 许友有体力…… 许友身下有一块坚硬的石头,一直硌着他,他实在忍不住,轻轻动了动。 他马上感到,对方也警觉地动了动。 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和地点,一个大一点的动作,就可能引发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这里是个不正常的世界,气氛不正常,心态不正常,举动不正常…… 时间还早着呢。 终于有一天,两个人会熬不住,变得狂乱,失控,歇斯底里,互相啃咬…… 为了消除对方的警觉,友好一下气氛,许友想跟他聊聊天。他对着黑暗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在黑暗中答:“孟建立。” “我叫许友,湖南人,在这里当兵。你是暴当村的人?” “不,我在县里。” “你在什么单位?” “原来在亚麻原料厂,半年前下岗了。” “我们部队就在你们厂旁边啊。” “炮兵团?” “是。我们经常去你们厂搞联谊活动,说不准我们还见过面呢。” “有可能。我记得有个兵弹吉他唱歌,特别棒。” “那就是我呵。”许友有些激动了。 “他瘦瘦的。” “我就是瘦瘦的,没错儿!” “唉,没想到,我们在这儿遇到了……” “你放心,我们一定能出去!” “不,没有希望了……” 天纳西-威廉斯说:两地之间最长的间隔是时间。 黑暗的时间,更加漫长。它可以扭曲一切。 整个绿松石矿井多处塌方,几乎都堵死了。 地面上的营救人员红了眼一样朝里挖,用十三天的时间才清通了几百米的坑道,找到了许友。 许友还活着! ……而那个孟建立已经死了,他身上的肉所剩无几,多处的骨头都裸露着。 许友一见到阳光,就疯了。 ...
这天,周全娃正在矿洞的煤炭作业面挥动着洋镐,随着他挥舞的频率,硕大的煤块不断剥落下来。“这下应该有半吨多了吧?”他心里想着。周全娃是熟练工,又在一线,一个班出一吨半煤,层面好的话能混上两顿,一吨煤能给五十块钱,一个班挣一百块钱,一个月下来仅仅绩效收入就能有两千多块钱了,加上基本工资和补助,一个月能挣三千块钱。对他一个村里的劳动力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他对目前自己的状态非常满意。 已经要歇班了,他赶紧挥舞几下洋镐想着尽量多挖一些。十五分钟之后,实在累得不行了,而矿洞里的照明灯已经大部分熄灭了,每个洞段只留下一盏,翻出微弱的光芒。周全娃这才放下工具,拿了矿灯和下井牌去到矿洞中间的休息间。他一边走一边盘算着这个班的收入,忽然听见身后有脚步声,他敢肯定,这个脚步声绝对不是他的,因为那个脚步声非常急促,而他的脚步缓慢,明显拖沓。 他紧张地转过头,举着矿灯向矿洞深处探了探,什么都没有看见。上一个灯已经很远了,另一个还没有到,周全娃加快脚步向前走,没想到后面的那个脚步声也加快了速度!周全娃立刻停住,再次转过头来,可是,仍然什么都没有发现。 “怪了。个龟儿子闹鬼哩撒?!”周全娃已经有些害怕了。他拼命地向前跑,顾不得挖煤的劳累,那个脚步声也立刻急促起来,周全娃不敢歇气,一口气跑到休息间。其他矿工已经在这里聊了很一会儿了。他们聊得正热火,看见周全娃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来,都问他怎么了。周全娃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他不断地咳嗽,脑门上的青筋条条绽出,憋得面红耳赤。 正在这个时候,同一个工段的潘老二也跑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矿坑闹鬼呢!可给我吓坏了!我走它走,我停他停!”工段长上来就给了他一巴掌:“就你他妈妖言惑众。刚才那是周全娃,他刚跑进来,他是鬼吗?在给老子胡说抽不死你!” 众人这才释怀,两个当事人也稍稍放心了。只是不久,潘老二便辞职了,原因是工段长看他不顺眼,打了他好几次,而且验工作量的时候不公平,欺负他。 潘老二走了以后,也到没发生什么事情。大家和往常一样,照样挖煤挣钱。直到入了冬,眼见煤价要涨了,工人的工资也要涨了,可是矿洞里出事了! 一天中午,矿上电工罗拐子在井下检修电路,突然听见矿洞里有女人的哭声,当事她很害怕,而且他确信他没有听错,那哭声很明显,好像就在附近。等他壮着胆子去循着声音找声源时,那声音却戛然而止。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六号工作面,所以他很害怕。所以很快就升了井,从井上把轮班休息的徒弟刘麻子带上一起下井。 罗拐子这次下去可不是要弄清楚哭声的来源,而是要有个人壮胆赶紧把剩下的线路检修完毕。两人来到井下刚才罗拐子工作的地方,继续刚才的工作。他并没有告诉刘麻子哭声的事情,要不然刘麻子打死也不会跟他一起下井!他只说是井下需要一个人手,一个人干活儿不方便,顺便也想给刘麻子传授点儿手艺,刘麻子当然高兴了。二人边说边笑继续工作。 正在他们检修完六号作业面准备离开的时候,那哭声又响起来了。罗拐子经历过,故作镇静,好像什么也没听见一样,可是刘麻子吓得够呛:“师傅!你有没有……听见,什么……怪声?”罗拐子一下瘫坐在地上!如果刚才他一个人还心存听错了的侥幸,现在千真万确是有这个哭声了!刘麻子也早已经吓得湿了裤子。罗拐子毕竟年纪大,有这方面的经验,他让自己冷静了一会儿,对吓成一摊烂泥的刘麻子说:“不怕,咱们两个人,二人齐心,其力断金。”刘麻子紧张地环顾一下漆黑的四周,结结巴巴地说:“师傅,难道……难道这里有……鬼?”罗拐子训他:“世界上哪里有鬼?少胡说!跟我走!” 两个人准备从矿洞出来,但是一想到第七工作面的线路还没有检修完成就出井,老板知道要肯定又是一顿臭骂,搞不好就干不成了,但是还是觉得保命要紧,即使现在闹不清究竟啥情况,也不敢贸然呆在矿洞里,于是心一横:“去球!升井!大不了不干了!”两人于是丢下干了一半的活儿回到了地面上。 两个人一商量,要是有人问就说检修完了。这一天过去了,到了第二天,工人们在经过了一天线路检修的休息之后开始下井挖煤,在第七个工作面上,周全娃突然离奇死亡。没有塌方,也没有瓦斯爆炸,更没有人谋财害命,事实上,周全娃的身上连一点伤痕都看不到。难道是病死了? 这时候,关于矿坑里面闹鬼的传言疯狂蔓延。有人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时我跟周全娃都在七号上,突然之间就听见有女人的哭声!哭得那叫一个惨呀!我当时都吓懵了,什么都不知道,就看见周全娃顺着那个声音就追过去了。我一看,这过去怕是凶多吉少!我拿了家伙就在后面跟着,谁料想,周全娃却在一个工作面那儿停住了,我仔细一看!这可不得了,从煤层里面伸出一只手来!那手白白净净的,谅你们谁也没有那么一双手!谁看了也不会相信那是从煤层里面伸出来的!告诉你们说,那是一只女人的手,它还跟周全娃打招呼呢!周全娃中了邪,就一直抓着那只手不放!一会儿工夫人就倒下了!不过他还能喘气,还没死,我当然能确定了,我看见他后背还在动呢!这时候,那煤层里面出来了一个女人,那手就是这女人的!那女人长得漂亮,刚开始这女人脸上没有一点血色,她蹲到周全玩跟前,那脸色就立刻不一样了!过了一会儿,那女人的脸色跟正常人没有差别了,就从煤层里面回去了。我仗着胆子大过去看周全娃,连热气都没有了!” 这一下,整个矿上可热闹了,没人愿意下井,都担心撞邪,任凭老板把工资加到三倍,也没人敢下去。眼见着月底的交货期要到了,这缺口还大着呢!这矿长焦头烂额,任凭他磨破嘴皮子,就是不能打动“煤黑子”,没人下井,老板总不能自己下井吧? 但是,工人们不愿意下井,老板也只能自己下了,倒不是想挖煤,他只想看看这井底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难道真的闹鬼?他不信。 等一切安全措施都准备妥当之后,这个身价过亿的煤老板要自己下井了,这可是煤炭形式大好以来的第一次,想那些,煤老板自从有了钱,可是从来不下井的,甚至很大程度上连自己的煤矿都不来,整天地在外面搞公关。这下,这些煤黑子可算是长了见识了。 这煤老板姓郑,山西人,人长得五大三粗,年轻时候干过矿工,后来承包煤矿倒了几年霉,煤炭形势好转之后发了大财。 眼见郑老板下了井,那边工人早就乱成一窝蜂,守在矿上商量对策,几个胆大的说:“咱们得下去几个,要不然他要出个什么事儿,咱们的工钱可全都瞎了!”可是谁也不愿意下去。 郑老板来到陌生的矿洞,沿着矿坑一路向前,矿坑里面温暖潮湿,而且通风较差,郑老板是个胖子,难免感到憋闷。他一边摸索着前进,一边留意着脚底下深深浅浅的水坑。 正走着,突然觉得脚底下一沉!有什么东西拉住他的脚了!他使劲,那东西也使劲!他放松那东西也放松!总之就是走不动了!郑老板惊出一身汗来:怕是鬼打墙。这就怪了,刚才口口声声不相信鬼神的人,现在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他站在那儿不能动,那东西牢牢地抓着他穿着防水靴子的左脚,他似周寰顾了一下,这一看不要紧,正前方的坑道中间坐着一个一身白衣、带着重孝的女人!那女人的面容看不清楚,但能看见她身边还有一个坟堆儿!那女人一边哭着一边烧着纸钱,郑老板大喊一声:“矿坑里严禁烟火!不要防火!”那女人忽然停止了烧纸的动作,眼睛盯着郑老板,郑老板看着那双眼睛,天哪!这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眼眶子全是黑的,眼珠子却通红,整个眼睛看上去就像两个深深的洞,而且洞口还渗出两行殷红的血渍,像泪水一样留下来,在那苍白消瘦的脸颊上留下两行类似于眼泪流下的轨迹。那女人脸色惨白,消瘦得只有皮和骨头,甚至整个牙齿都能在那层皮肤上看见凸印,没有嘴唇,那一笑整个牙齿全部露出来,整个人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骷髅。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郑老板,却是体态丰满。那女人贪婪地看着郑老板,然后缓缓飘近他,郑老板早已吓得没有了意识,加上脚下不能动弹,只好任人摆布,那女人先用长长的头发把郑老板捆了个严严实实,然后对着郑老板的脖子就是一大口咬,郑老板大叫一声,立刻晕过去了。 五叔说话从来言简意赅。只不过有时候也会说出一两句经典的话来,让大家哈哈一笑。我们下到井下,郑雨在前面矿坑带路,我在中间,五叔在最后。我对这个安排很不满意:“叔,人家女孩子应该走后面,咱们走后面让人家当挡箭牌不合适吧?”五叔笑说:“就你小子懂得怜香惜玉,那你走前面!”我立马超过郑雨:“走前面就走前面,我还怕什么?”五叔说:“小子还算有点冲劲儿!” 郑雨走在我后面指挥:“该拐弯了,右拐!”这女子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心情糟糕的情况可想而知,在井上我们没有看到她一丝笑容,在井下太黑,她具体什么表情我也看不清楚。 为了照明,矿坑里的所有灯都打开了,我们手里还拿着矿灯,光线应该充足了!可是前面一块地方任凭我们怎么加强光线,就是穿透不了。好像一堵无形的墙堵在前面。我们在这里走不下去了。 五叔在这“墙”跟前看了看,对我说:“小子,把叔的书拿来!” “叔!我有名字,别叫我小子行不行?在外人面前也不给我一点面子。”我嘀咕着。 “还想要面子?小子,小子,小子,跟着我干你就是学徒,我乐意叫你什么,你就叫什么?给你安排那么好的工作不干,非要跟我下逞能。在我这儿就得听我的!我让干啥就干啥!什么时候都要记住一点:你不仅是我的侄子、晚辈,还是我的徒弟!”五叔拿了沉重的铜盘书说了一堆的话。 “那您以后叫我小名得了!也比小子好听!”我咕哝着。 “你小名叫什么呀?”郑雨终于跟我们开始“业务”以外的交流了。我不好意思说,因为我的小名实在太难听了,比“小子”还要难听。我脸一红,不敢开腔。“叫什么呀?说呀!”五叔似乎故意要拿我开心,看得出他不怀好意,我甚至能感觉到他幸灾乐祸的表情!他还在不断地逼我。 “行了行了,别问了!我的小名叫驴蛋!”我实在受不了了! 他们两人不顾我的窘态,放肆地大笑起来。笑声在整个矿坑里回荡,好像在无情地讽刺我。我的表情更难看了,五叔还不依不饶,故意问我:“驴蛋,你这小名谁取的?” “你妈!”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奶奶!”五叔也不示弱。 “一个意思。说的都是一个人!”郑雨打圆场,我们一想,也是。气氛开始活跃起来,这矿坑里也不像刚才那么沉闷了。“人是很重要的风景”,看来这话一点儿不措,矿坑这种无聊的地方也能让人给整出氛围来,也实在不容易。 五叔拿着罗盘在“墙”周围测来测去,依我看,他这纯粹是瞎耽误工夫:“叔,你费那事儿干吗?咱们直接浇上油一把火点了!”郑雨说:“矿坑里从来都是严禁烟火的,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 被美女这么一说,我立刻就软了。五叔却说:“别说,你小子还真给想了个好办法!”其余两个人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这人不会让鬼迷住了吧。刚说完严禁烟火的,难道他要把我们都报销? 五叔不理我们,径自从书里面拿出几张所谓的灵符。那灵符我见过,完全是滥竽充数走形式的产物,如果说灵符能够降妖除魔是真的话,那么说我五叔这灵符有着能耐打死我我也不信。因为他弄这灵符的时候我就在跟前,我知道怎么做的。 “人家都是咬破手指头,五叔你怎么用鸡血?”我好奇地问。“别废话啊!我告诉你,你要敢说出去,我就给你做个法,让你不能尿尿!”五叔阴险地看着我,我立马感到憋尿,出门就美美撒了一泡,五叔在里面哈哈大笑。我撒完尿回去,鸡血已经用完,这个据说是比较著名的阴阳师开始用红墨水代替,这更假了,我又忍不住:“叔,人家要把手指头咬破的。”五叔说:“还想不想尿尿啊?我哪儿有那么多血?你看你叔瘦的,不知道心疼我?” 就是这种偷工减料的灵符能有什么效果,我才不信呢。所以对五叔拿出灵符的动作很不屑。五叔显然记得我们以前那段对话:“好好上厕所啊。不要瞎想!”我一个尿颤打出来,条件反射般想上厕所! 五叔已经把那灵符点燃了:“不用怕,这是冷火,没有任何温度的。”随后火扔到前面,那堵“墙”立即往后退了一步。我们就跟着往前走,郑雨依然指挥着前面的路。其实这时候已经不用她指挥了,因为那堵墙的行动路线跟他说的路线完全吻合,他一看这情况,就不说话了。我们也形成了默契,直接跟着那堵“墙”的路线。 “驴蛋儿,跟紧了!没尿裤子吧?”五叔还在调侃我。“您就放心吧!我这可是童子尿,能避邪。金贵着呢!我才不会轻易浪费呢?”“哟!还准备回去泡茶喝呢?”五叔继续拿我开心。“就算是泡茶,也得先紧着您,谁让咱孝顺呢!”“臭小子,回去收拾你!”五叔终于败下阵来,我却以胜利者的姿态吹了一声口哨。谁料想,这一声口哨不要紧,整个矿洞都颤动起来了!在一边掩着嘴偷笑的郑雨,笑容也僵在脸上,下意识地靠近了我,我闻到一股女孩子特有的清香,非常受用。 五叔做了一个按兵不动的姿势,不一会儿,动静小了,紧接着一切恢复了正常,可是我们前面的那堵墙却转眼间消失了!刚到手的线索登时就断了,大家都很郁闷,但是窝火也不是办法,于是由郑雨带路,我们继续摸索着前进,希望在郑老板出事的地方能够把线索接起来。 继续往前走,一路上漆黑黑一片,因为这个作业面的线路已经出现问题,所以只有我们的探照灯能够照出一点儿亮光来,能见度却并不是太高。在经过一处地方的时候,郑雨突然不动了,她呆呆地望着一处支架发愣,我和五叔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姑娘究竟怎么了?只见她不慌不忙地从随身带着的一个兜里拿出一副绝缘,随后拿出相关电工的工具,不一会儿工夫,整个矿洞里面就亮起灯了。我和五叔暗暗佩服这姑娘想得周到。 正准备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五叔却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那电线旁边有一个洞,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因为这个洞实在太隐蔽了,在一个大灯的背后阴影处!只有用探照灯的灯光才能发现。五叔说这里面有响动,一定有什么古怪在里面!我们赶紧行动,五叔拿出那瓶药水,在我们每个人的鼻子下面抹了,这才拿了一个小凿子,戴上手套,慢慢敲击那个洞周围的岩石,想把那个洞扩大,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 凿子一下一下敲击着岩石,在矿洞里回荡着有节奏的声音,这空洞的矿道里变得更加阴森恐怖。五叔终于有了收获,他在洞里面抓住了一种奇怪的虫子,他把这虫子用镊子拿出来,然后放在放大镜地下看了看。又着急忙慌地翻了翻书,这才平静下来。(故事完) ...
我叫王小明,我是一名高中生,今年18岁。今天我在家中的阁楼里头找到了一本很旧的书籍,书的封面已经被岁月洗刷的模糊不清,只有依稀可见的四个字《狂人笔记》。 翻开书,一股腐朽的气息夹杂着尘土扑面而来。我拍了拍灰尘,书页已经发黄,书中的一些字迹也已经不太清楚,并且书中的一部分内容被一大片黑红的污渍遮盖住了,致使能看到的内容就很少了。 我本以为这是是鲁迅先生写的那本《狂人日记》,但谁知道这本书是由一个叫做“公子请留步”的作者所著。 “这家伙是谁?”这种奇怪的作者也正好勾起了我内心的好奇心,我就来看看这本书写的是什么吧。 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这样的内容: 1962年6月4日 晴 哈哈,好开心。今天爸爸给我买了这本好看的日记本,爸爸告诉我要多写日记,这样才能把生活中的重要的事情记录下来。 恩,我要多写日记,把这本日记写得满满的,留给以后的人看。 “什么嘛!”,原来是本小学生的日记,顿时我觉得很乏味,但还是往下翻了一页。之后有很多页都被撕掉了,日记的内容直接跳到了很久以后。 1962年10月11日 阴 今天奶奶死了,我和姐姐、妈妈都哭的很伤心。奶奶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身上一点热度都没有了。妈妈说奶奶是被饿死的,的确,我也好几天没吃过饱饭了。 我走到奶奶的床前,看到奶奶脸上干瘪的皮肤深深地陷入了脸颊里,毫无血色的面容就像是一个骷髅一样。我伤心的抱着奶奶哭了起来。 突然,奶奶紧闭的双眼猛地睁了开,死死的盯着我。我高兴的大叫道:“爸爸,奶奶还没死呢,奶奶还活着。” 这时,爸爸很生气的走过来,把我从奶奶的身边推开,然后将一块布改在了奶奶的脸上。 “妞妞别瞎说”,爸爸狠狠的瞪着我“奶奶已经死了!” 然后爸爸就把奶奶从床上抱走了,我不知道他要把奶奶抱到哪。 我被爸爸的样子吓哭了,转脸一边哭一边对妈妈说:“妈妈,我真的没有骗你,奶奶确实没有死,我看到奶奶动的。” 妈妈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不停的哭着。 今天晚上,爸爸给我们做了很多的肉,哇,我好久没吃肉了,我都已经忘了肉是什么味了。我一下子就把白天不高兴的事给忘了,肉好香啊,我吃的非常开心。爸爸也吃得很香,还把好吃的肉叨给我吃。只是妈妈和姐姐在不停的哭着,一口也没吃。 为什么那?这么好吃的肉她们为什么不吃那? 我感觉到我头上的汗在往下流,我有一种很恐怖的感觉,但我不敢在心里承认,我迫不及待的往后翻,想看看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事与愿违,这一页跟后面的内容被那片黑红色的物质牢牢地粘在了一起,我怎么都翻不开。 难道没有办法了吗,我内心非常失落。 我把书放在了一边,心里还想着那篇奇怪的日记。 第二天,我很早的跑回了家,我还想试试到底能否看到后面的内容,哪怕是一点点,我真的太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书页莫名奇怪的被翻开了,轻而易举。我惊异地看着这昨天还粘的似乎成为一体的书页,“好奇怪啊。”算了,不管了,正好我能看看后面怎么样了。我给自己冲了杯咖啡,把它放在桌子上。我拿起书,仔细地阅读起来。 1963年2月18日 雨 今天天气非常的不好,下了好大的雨。爸爸在外面的柴房里不停的磨着他的斧头,爸爸非常喜欢他的斧头,爸爸要用它砍柴,我们全家都靠他吃饭呐。 哎呦,又提到饭了,我的肚子又叫了起来。我两天没有吃饭了,爸爸说,这两天天天下雨,柴火卖不出去,所以没钱买粮食吃。真的好饿啊。 妈妈把我叫过去了,哦,忘了介绍妈妈了。妈妈以前是一个大美女,对我们姐妹俩特别好,妈妈的双手特别的温柔,我最喜欢躺在妈妈的怀里,让妈妈用她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妈妈的身上始终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可是妈妈现在被饿的越来越瘦了,完全没有以前的那个大美人的影子了。 妈妈叫我坐到她的怀里,我被她身上的骨头顶痛了,我不愿意坐在他怀里了。妈妈轻轻的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妞妞,如果有一天妈妈走了,你会不会想妈妈。” 我被妈妈的问题搞迷糊了,妈妈是不是不喜欢妞妞了。我突然很想哭,于是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出来。我大哭着对妈妈说,“妈妈,妞妞不让你走,妞妞要你陪我。” 妈 妈也哭了,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哭,我看到妈妈哭感觉到好伤心,我帮妈妈不停的擦着眼泪。这时候爸爸站在门口很生气的对我说,“妞妞快出去,你妈妈身体不 好,别打扰你妈妈休息。”然后,爸爸使劲的把我从妈妈身边拉走了。我突然感觉到妈妈那空洞的眼神没有一丝生气,就像是奶奶临死前的眼神。这种眼神我看不 懂。 我的心好痛,我哭着不想离开妈妈,可是爸爸的劲太大了,一下就把我拽了出来,我离开屋子之前看到妈妈无力的向我伸出她的手。我不要妈妈走!我的眼神在发光,头皮似乎有点发麻,这里面有什么,一定有什么…… 1963年12月11日 雪 距离妈妈失踪已经有将近一年了,爸爸跟我说,妈妈是不要我们了就留下一点钱自己一个人跑了。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这么爱我的妈妈会做出这种事。虽然之前妈妈的确对我说,如果她走了,我会不会想她,但我还是不愿意承认。 我狠妈妈,我狠她抛弃了我们,我狠她不陪我在一起。 爸爸用妈妈留下的钱给我们好多的肉,可是我一点都不想吃,我只想妈妈回来,回来我要坐在她怀里,让她抚摸我的头,我想闻妈妈身上阳光的气味。 姐姐也没吃,估计也是生妈妈的气,看到我和爸爸就跑开了。为什么要跑啊,难道姐姐也不喜欢我了。 我想妈妈。妈妈你快回来。我的思维在无止境的发散,我的身体在颤抖。心理的恐惧占据了我的身心。我不愿相信这诡异的日记,我也不愿意去想这到底是真还是假。我只是机械的用手不住的翻着书,我要看到结果…… 书页又被粘住了,再次在我心理脆弱的时候它将我拒之门外。我拼命的翻页,发了疯似地想知道结果,可是我却无功而返。 这一切不是真的,这只是那个作者编的小说罢了。我安慰自己,即使这书页的年代看起来不像是在说谎,但我仍然拼命的摇头。 我要看!我要看到结果,最后的最后。 我突然想起咖啡还没有喝,但当我转脸看到咖啡杯的时候,里面已经是空的了。难道是我看书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喝完了?我陷得太深了。 第三天,我刚放学就飞快的跑回了家。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是否还跟昨天一样,书页莫名其妙的就可以翻开了。真的翻开了,我毫不费力就翻开了那一页。我呆呆的站在原地。这究竟是巧合,还是诡异。我不愿意去想太多,我感觉到我已经深深地陷入了这本书里。 “我只要知道结局就可以了,然后我就把这本书扔了。”我傻傻的笑着,麻木的说道。 还是看书吧,我迫切的要知道这一切的谜团。 1964年6月7日 晴 爸爸又在磨斧头了,那刺耳的声音让我听得很难受。 姐姐在床上不停的尖叫,四肢拼命的乱动,想要挣脱捆绑着她的绳索。 爸爸对我说,姐姐犯了疯病,得绑在床上才能不会使他乱跑。而且叫我不要接近姐姐。 我好难过,姐姐怎么会犯疯病那,几天前还好好地,怎么突然就犯疯病了那。我很担心姐姐,但是爸爸又不让我靠近她,我很伤心。 姐姐以前对我也很好,经常带我出去采花,他说我采的花儿最好看,以后等她结婚了一定要我采一朵最大的鲜花送给她。 我想要姐姐快点好起来。我还有很多花要送给她那。 1964年6月9日 阴 姐姐走了。 爸爸说姐姐被送到城里治病去了,我虽然很不舍,但是只要姐姐的病能好,怎么样都行。 爸爸从城里给我带了很多的肉,爸爸说是城里的熟人送的。 我好饿,真的好饿。我已经一年多没吃肉了。 我拼命的啃着肉块,那红彤彤的肉块散发着迷人的香气,真的太好吃了。 爸爸看我吃的这么高兴也很开心。 是啊,只要有肉吃,其他什么都不愿去想了。 真香啊,原来这就是肉味啊,跟以前那一次的味道是一样的。 1965年3月 我饿! 我想吃肉! ...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个女人闯进了我的卧室。她什么都没有说,直接从包里掏出一串手串,扔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一串被人用法力加持过的南红玛瑙手串,或者说曾经是。手串上有一颗颇为别致的金珠,让我能够轻松地辨认出它是从那个叫欧阳言言的女人的手腕上摘下来的。但是,原本大红色的玛瑙珠子已经大半变成了透明状,而且那红色还在慢慢地流失着。这说明有什么东西在吸食着珠子里面的红色,也就是说主人的生命力正在逐渐流失。 “这……” “‘捆煞阵’被冲破之后,她就是第一个受害人。”女人指着欧阳言言的照片说。 我心中升起一阵无力感:该死的,为什么我又和捆煞阵这种东西搅合在了一起?但我不得不去,因为我曾经发下誓言,要默默守护像一朵小花一样的欧阳言言。虽然这是我叔叔逼的,但我也挺喜欢那个温婉的女孩子。可惜的是我叔叔告诉我只能远距离保护她,绝对不可以走进她的视线当中,这不由地让我怀疑起他们的关系来。 于是,我默默地从床上爬起来,拉开了橱柜门。我拎起那个已经好几年都没碰过的背包,恶狠狠地盯着她,说道: “那地方距离这里有三天的车程,你最好讲清楚欧阳言言是怎么和捆煞阵扯到一起去的,不然我绝对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三天后,我和这个叫王茵茜的女人来到了捆煞阵所在的地方——这是一座元朝的古墓,据说当年是为了困住某个极为凶残的将领而修建的。 捆煞阵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阵法,奇特之处在于它所用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来源于人体。当然,死人的也行。但无论是死人还是活人的,捆煞阵都会和所用“材料”的后裔产生一种微妙的联系。如果阵被破了,那些后裔往往就会当场惨死。所以一些摸金校尉在进入凶墓之后,会以墓中的死人骨为材料布下捆煞阵,用来镇压墓中的凶灵。偶尔也会有材料不够的时候,这时摸金校尉往往会选择将死去的同伴的尸体当做材料使用。 十五年前,欧阳言言的父亲欧阳中带人进入这座墓里。本来法阵已经坏掉了,但不知道当时他们在墓里碰到了什么厉害东西,逼得他们不得不修复了捆煞阵。然而因为材料的原因,他们不得不将王茜茜父亲的尸体和欧阳中被砍掉的胳膊也用了上去,才导致欧阳言言的生命力正在逐渐流失。 所以,王茜茜必须修补好这座墓,否则她只有死路一条。 我叔叔当年也下了这座墓。一年前,对阴阳之事颇有研究的他悄无声息地死掉了,留给我一纸遗言和很多关于捆煞阵的研究心得,可惜那里面并不包括墓穴的详情。再后来,也不知道王茜茜找到了他父亲的哪位老兄弟,弄清了我的事情。 我们两个顺着十五年前的盗洞进入墓中,站在一间足足有二十米长的正方形墓室里。我的脚刚一落地,就踩在了一个戴着木盔的骷髅头上。我小心翼翼地换了一个落脚点,蹲下来仔细地端详起地上的这个东西。 这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圆形木盔,腐朽不堪,差点儿被我一脚踩烂。古墓里倒是偶尔会有穿着全身披挂的士兵陪葬,但那些家伙多半是躺在简陋的棺材里。这间墓室里面十分空旷,根本一口棺材都没有。 这时,王茜茜也顺着缆绳滑了下来。她用强光手电扫向了四周,这间墓室共有四个出口,每个出口旁都立着几具骷髅。骷髅都做出要向我们扑来的动作,或者说是向墓室中间扑来,因为我们恰好站在墓室的正中央。 “我们接下来要向哪边走呢?”我一边四处扫视着,一边这样问道。我只对捆煞阵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关于古墓本身就只能寄希望于她了。 “裁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王茜茜说, “我父亲虽然死在了这里,但我伯父却告诉了我很多关于这座古墓的事情。他说,盗洞口下面的墓室里,只有三个通往其它墓室的出口。” 三个,不是四个? 我后背上升起一股寒意。这不光因为出口数量的问题,还因为我刚刚听到背后传来一声极为轻微的“嘎吱”声。回头一看,才发现背对着我的骷髅向前迈了一步。 我吞了一口唾沫:难道它们都是活的? 我猛地向后看去,惊恐地发现身后的另一具骷髅也离我近了一点儿。 “这是怎么回事?”王茜茜颤抖着问,显然她也发现了骷髅的古怪。 就在这时,墓室里突然泛起了滚滚黑雾,很快就遮住了我们俩的视线。紧接着,四面八方传来“嘎吱嘎吱”的声音。 “快跑!”我大喝一声,当机立断地向其中一个出口跑去。那个出口在西边,它前面的骷髅是最少的。然而,我刚跑出去两步,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我愣了一下,突然明白过来。我没有转过头去救人,反而跑得更快了。 我在墓墙上摸索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出口。我顾不上想出口那面有什么东西,就一头扎了进去。 我本以为会进入一条墓道,没想到竟然冲进了另一间墓室。这间墓室和刚才那间很像,但只有三个出口。 是的,我对面的那面墓墙上并没有出口,也没有那种会动的古怪骷髅。难不成,这是由九间连在一起的墓室组成的“井”字型古墓? 我抬头向上看去,结果发现这间墓室上面也有一个盗洞。 这太扯了!两个盗洞的直线距离只有不到四十米,为什么会在这么近的距离又打一个呢?打盗洞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儿,我叔叔他们做出这种事情肯定是有原因的。 突然,我的心一颤,一阵说不出来的难受涌上心头。心悸?好像不太可能,我的心脏十分健康,不可能出现这种毛病。 一秒钟之后,这种奇怪的感觉又一次出现了。我连忙摸向自己的手腕,发现这种脉动样的心悸并不是来源于我的心脏,而是由其他什么东西引起的。 我强忍着心中的不适,用强光手电四处照射,很快便找到了一个非常古怪的东西。 那是一盏嵌在墓墙里面的长明灯。从形状上来看,这灯是用人的头盖骨制成的,里面的灯油早已烧干。但诡异的是,那头盖骨上竟然垂下了长长的头发,而且上面还包着一层红润的头皮j而且那头皮还向墙体处蔓延着,一大片墙壁都长着这种奇怪的头皮! 我慢慢走到了这片“头皮”前,发现上面竟然有一根粗壮的血管,那血管在不住地跳动着,它每跳一下,我的心就猛地颤抖一下。 更可怕的是,这“头皮”还在飞快地蔓延着,很快就布满了半个墓室。地上散落的骨头被包裹了起来,然后它们就晃晃荡荡地站了起来,一步步向我走来! 我慢慢向后退去。我已经明白了,这座古墓本身是“活”的!但奇怪的是,我叔叔却没有告诉我相关的事情。难道,这变故是他们离开之后才产生的? 突然,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身俸一震,却没有回头。 “你猜我是谁?”那只手的主人这样问道。 如果我身后是活人的话,只可能是王茜茜,但我听得清清楚楚——声音是欧阳言言的! 王茜茜并不是我的盟友,我甚至认为她是将我骗下来以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秘密。因为刚才在黑雾中她不应该发出那么凄厉的尖叫,那些会动的骷髅虽然诡异,但我们这些倒斗的哪次不碰到些古怪的事情?就算被吓了一跳也不可能那么失态。除非,她故意要把我引过去,对我另有所图! 更有可能的是,这根本就是古墓中的法术或者怪物制造出来的幻象! 于是我猛地抽出匕首,回手向身后由下及上削去。刀光闪烁间,我看清了身后那人的脸:那确实是欧阳言言,但它却不是活人,而是右脸烂出了森森白骨的女鬼! 这一刀并没有伤到它,它发出了一阵阴森森的诡笑,后退着飘人了黑暗当中。而随着它的消失,那种古怪的心悸感也远离我而去了。 它刚从我的视线里消失,王茜茜就从黑暗中钻了出来,身上带着几处伤痕,咬牙切齿地盯着我。 “你刚才为什么不救我?”她问道。 “如果几具骷髅都能弄死你,那你还是别来拖我的后腿了,我自己去探索也是一样。”我冷漠地说道。 她咬牙切齿地盯着我,但却什么都没有做,最后还是气呼呼地一指西北角的入口,说道: “你应该已经发现了,这个墓穴是‘井‘字形的——据说阵眼在那四个位于四个角落上的墓室里。” 我咬起了手指头,陷入沉思当中:根据我叔叔留下来的心得,捆煞阵确实有四个阵眼,但问题是,阵法困住的那个将军在哪里?或许我根本不用担心那东西会出来,因为捆煞阵的作用就是困住它。可是不知道它在哪里,简直就像我买了一张肯定中奖的彩票却被告知奖池里一分钱都没有一样,让我感到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 不过我还是走进了西北角的墓室,见到了那个奇怪的阵眼:在墓室的中央,插着一根三四十厘米粗的木桩,这木桩足足有两米高,在木桩的最顶端由三十五根半白骨插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立体雪花状的东西——其实应该是三十六根白骨的。但其中最粗壮的一根断掉了:而在这些白骨的接合处,裹着一层暗红色的东西,这东西有点儿像腐坏了的肌肉,古怪极了。 墓室里充满了腐臭味儿。这味道的来源就是地上的一截烂得只剩下骨头的大腿,也不知道它当年属于哪个倒霉蛋。 我想了一下,把背包放在地上,从里面掏出一个打孔器,在那节大腿骨上钻了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又在里面塞进一个胶衰一样的东西。 做完这些事情后,我才站起身来,将阵眼上那根断了一半的白骨拆了下来,将这根加工过的替换上去。 而就在它被彻底安装好的一瞬间,那团暗红色的东西突然像一颗心脏一样跳动起来,颜色也变成了“生机勃勃”的鲜红色! 而随着这“心脏”的跳动,墓室里竟然接二连三地亮起灯来——墓墙上有几十盏人头灯! 更可怕的是,我竟然看到那些人头灯的“眼睛”鼓了起来,直勾勾地盯着我们两个! “快跑!”我对王茜茜叫了一声,扭头就向正北方的墓室跑去。 很快,我们已经在这座古墓里面顺时针绕了一圈,来到了西南角的墓室里。和其他三个墓室一样,这里也有一个两米高的木桩,木桩上也有三十五根半白骨。但和其他几个角落里的墓室不同的是,这个墓室只有一个向东的出口,也就是说,在我修复好这个阵眼之后,必须原路返回。 我又如法炮制地弄好一根从地上捡起来的大腿骨,将它高高地举起来,深吸一口气,用力地向白骨接合处插了进去——我知道,接下来才是真正的生死关头! “扑通!”墓室里响起了巨大的心跳声,这巨大的声音甚至震得墓墙都抖动起来。我一个箭步蹿了出去,直奔我们进来的“井”字中间墓室而去。 可是当我踏进那个墓室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还是J慢了一步:只见四周的墓墙上亮起了无数条弯弯曲曲的符咒,每一个符咒都在向下流着鲜血。而这些鲜血正慢慢汇拢到墓室中央的一块石头上,而那石头上正站着一个身体腐烂大半但却穿着一身锁子甲的尸体。 这不仅仅是捆煞阵,也是大周天养尸阵!两阵合一,死中有生!这 “生”并不仅仅是说所养的尸体,也包括这个墓室! 那具尸体慢慢抬起了头,惊得我后退了一步——那张脸,是欧阳言言!难道,它就是被养起来的将军? 随着鲜血的汇聚,它的身体逐渐被修复完整。 无奈之下,我抽出匕首,狂扑过去。可是它只是简简单单地一挥手,我的匕首就砍在它的胳膊上,发出金石交碰一样的声音,而我也被一股巨力打得倒飞了出去。 “你这个混蛋,竟然又把我丢下不管!”我身后的黑暗中传出了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是王茜茜那个麻烦的女人听见了这边的声音,摸了过来。 我大喊道: “别过来,危险!” 就在我分神喊话的瞬间, “欧阳言言”竟然跃到了空中,两条腿像是鞭子一样向我的头上砸来。 我闪身一躲,大喝道: “老东西,赶紧滚出来,不然我就毁了它!”说着,我举起一个遥控器来。 我话音刚落,在对面那黑暗的角落里就钻出来一个人,看那佝偻的身形,正是我早就怀疑他其实没死的叔叔。 “行啊,你小子,竟然知道我没死。”他一脸阴沉地说道。 我撇了撇嘴,没有告诉他刚才我只是在诈他而已。虽然他只留下明为捆煞阵其实是大周天养尸阵的相关信息,还逼着我照顾欧阳言言,而且这大周天养尸阵太像是故意被破坏的了。最后我还在这里碰到了长得和欧阳言言一模一样的女鬼,但这些都只能让我怀疑他没死而且是幕后黑手,却不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只不过,人在做坏事的时候都会心中有鬼,别人随便说点儿什么他就会往自己身上想,所以我才能把他诈出来——当然,这件事有幕后黑手是肯定的,就算不是他,也肯定是当年那群人中的一个。 我现在表现得十分淡定,他肯定误以为我知道了什么事情真相。 “这玩意儿你应该认识,”我将手中的遥控器晃了晃, “引爆塑性炸药用的遥控器,每个阵眼上我都装了一份。你要是再让那东西乱动,我就彻底炸了它——那样的话,我的欧阳婶婶可就真完蛋了!” 我在说前面那些话的时候,叔叔表现得十分紧张,可等我说出“欧阳婶婶”这个词的时候,他明显松了一口气。看到他这种反应,我不由得一愣:难道我猜错了,他机关算尽也要用这个阵法养起来的难道不是他喜欢的女人? 就在我愣神的一瞬间,那具本来就离我很近的尸体飞起一脚,直接踢掉了我手中的遥控器,落到了盗洞的正下方。我没有多想,飞身向遥控器扑去。 那老头子哈哈大笑,一个箭步就冲到了遥控器前,抬脚就要把它踢飞——我在算计他,他又何尝不足在算计我! 我大喝一声: “茜茜!” 其实,我只向前冲了一步而已,紧接着我的第二步就是转身向后快速退去。 就在这时,黑暗中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枪声,我的叔叔不敢置信地看向传来枪声的黑暗处,转身倒地。而那具刚才还如同天神下凡一般不可战胜的尸体也在他断气的一瞬间发出一声哀嚎,七窍处喷出一股股鲜红的气体,随后便又变成了那个脸烂掉一半的女鬼,飘入黑暗当中。 其实,我在感到心悸的时候就想到这可能不仅仅是单纯的捆煞阵了。 建造者的目的似乎不光是想束缚住那位残暴的将军,更想利用这个阵法将它养成千古凶尸为己所用——在冷兵器年代,一名刀枪不入的将领可以带着军队征服全世界!可惜,还没等这尸体炼化成凶,元朝就灭亡了,于是这具凶尸便一直待在这古墓当中。 十五年前,我叔叔他们进入这座古墓当中,可能他们原本是想将这凶尸带走,便破坏了阵眼。可是在凶尸的攻击下,他们为了逃生不得不用同伴的尸体修补好了阵眼。我甚至有理由相信,他们为了削弱这个将领的力量,便用自己同伴中身体最赢弱的一人替换掉了凶尸的身体。而这个人,就是我叔叔要我发誓永远远距离保护的“欧阳言言”!我平时看到的,应该只是它用阴阳之术做出来的脆弱的假身,稍有不慎,它便会魂飞魄散。而我叔叔的目的,十有八九是将我和王茜茜通过某种秘法献祭,将欧阳言言的肉身带出去。 可惜的是,我看穿了这里面的阴谋,将计就计地在修复四个阵眼的时候安排王茜茜躲在暗处。在将他引出来之后,又故意用炸药遥控器将他引到盗洞下的光亮处,以便王茜茜狙杀他——毕竟机会只有一次,如果失败的话,我们两个就死定了。 至于说我为什么不直接炸掉那四个阵眼嘛,是因为我找到了当年这两个盗洞的作用:这两个盗洞在当年一个是用作入口,是从外面打出来的;另外一个是出口,是从内向外打出来的。这样一来就说明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在封印了将军之后,整个古墓便变得一点儿危险都没有了,这样他们才能有充足的时间打出第二个盗洞来。 而我的叔叔在阵眼上动了一点儿手脚,使他叮以控制这位将军——如果他不这么做的话,也不可能将欧阳言言的身体带出去——但如果他死了的话,那这阵法肯定就复原了。如果我们直接炸掉阵眼,很难说那将军会不会失控,进而导致我们丧命。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最为稳妥的选择就是把我叔叔引出来杀掉,让整座古墓归为平静——如果这样不行的话,再动用炸药也不迟。被打飞的遥控器只是个假货,真货一直在我裤兜里揣着呢。只不过我没想到自己遇到的竟然是那么凶狠的怪物而已。 我和王茜茜从盗洞里爬了出来,长出了一口气。这次冒险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但却足够惊心动魄。 “你来还是我来?”我掏出遥控器问道。元朝的古墓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使用“减柱造法”,只要用炸药毁掉其中一根柱子,整座古墓都会崩塌。古墓不存在了,捆煞阵当然就彻底毁了,这样王茜茜才能彻底摆脱这东西带来的心理阴影。 而我这么卖力气的帮她,则是因为我发现她长得还挺漂亮的。 “你来吧!”她一脸轻松地望向了夕阳。 ...
1 驴友小酒吧的信息柱上贴着一张寻伴纸条,发出周末前往僻静小村游玩的邀请。 周五晚上,青青看到自己贴的寻伴纸条下有三种不同的笔迹留言。她从信息柱上揭下纸条时,有三个人几乎同时从小酒吧的不同角落站起身来朝她走去。 一个瘦高的男生率先走近打招呼:“你好,我叫风影,你提议的郊游地点不错。” 青青正要对风影微笑回应,另一个高壮的男生也来到他俩身边:“我没想到发出邀请的是女生,有意思,我叫阿D。” “原来有人和我一样喜欢去没什么人的地方享受自然风光,”一个寸头高个男生在阿D话音刚落时凑过来,“你们好,我叫子腾,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青青、风影、阿D、子腾,三男一女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下互相打量片刻后,约好了明早在长途汽车站碰头的时间。 2 周六上午11点,一辆长途汽车上,四个年轻人安静地坐在最后一排,和前面那些欢声笑语的游客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车窗旁拿着一张手绘地图的青青一直盯着外面,忽然冲前面司机高声叫道:“麻烦停一下车!” 在其他乘客的好奇注视下,四人鱼贯下车,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站定,并且耐心等待汽车重新发动,卷着尘土扬长而去。 “咱们去的地方虽然偏僻,但是我有熟人在那里。”青青从背包里拿出指南针,一边说着,一边带头扎进茂密的树林,三个男生紧随其后。 走了大概十分钟,大家感到豁然开朗,一个小巧的村落画一般出现在眼前,低矮的房屋和周围的树木显得自然风味十足,三个男生不由齐声赞叹。 “游玩时天气最重要,我先带你们去找我的熟人。瞧,她就在前面的气象站里。”青青把地图和指南针放回背包,领着同伴径直朝一座屋顶有风向标的木房子走去。他们的脚步在这安静的氛围中显得格外清晰。 气象站里有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她面带微笑地看着前来的四个人,冲打头的青青亲热地打招呼:“来啦?” “这是我的同伴,”青青将三个男生简单介绍了一下,随即问道:“这两天天气怎样?” “我要去后面看看设备。”气象员深深看了青青一眼,青青会意,转头对同伴说道:“你们先去外面转转,看看风景,活动一下筋骨吧,坐了半天车啦。” 目送三个男生离开后,气象员小声说道:“姐,你真行啊,一下就招来三个人。” “你怎么会在这地方?这段时间你到哪里去了?还有,你在信上说自己遇到大麻烦,到底怎么回事?!”青青连珠炮地急切问道。 “姐,先别问了,办事时我会告诉你的。”气象员笑了一下,“真行,一下就带了三个大小伙子。” “足够你用了,一个不成,还有后备的……”青青停了停,随即说道,“这地方真静啊,都有点瘆人,你办完事赶紧跟我走吧。对了, 我会不会带来的人有点多,毕竟人多眼杂……” “没事,放心吧。” 气象员话音刚落,风影忽然探头进来,“子腾看到前面有家糕点铺子开门了,青青,咱们过去垫垫肚子吧。” 青青一边扭头答应着一边心里“咯噔”一下,妹妹在来信中明明说这里只有她一个人。 回过头来,青青发现妹妹的脸色刹那间灰得发僵,不由问道:“怎么了?” “姐,跟你来的三个人……有一个的目的和你一样……” 青青大惊失色,“怎么……怎么可能?怎么回事?!” “因为这里的糕点铺子不会无缘无故地开门。”气象员的声音有些发涩,“糕点铺子的主人一定认识那三个人中的一个,而且说不定那个叫子腾的也收到了一封那种信。” “什么信?和你给我写的一样?!”青青的脸色变得苍白。 气象员看着姐姐,勉强安慰道:“没事,就算真的那样,不是还有两个人吗,足够我和糕点铺子老板平分了。” 青青瞪了妹妹一眼,原本是一狼对三羊的状况,现在是2∶2了,并且她忽然感觉自己似乎也不是百分百安全了…… 在风影的催促声中,青青离开气象站,和他一起朝糕点铺子走去,子腾和阿D已经在里面的小圆桌前坐下,老板正把一个硕大的麻团端过来。在桌上放下后,他抬起年轻的面孔冲四人笑道:“慢慢吃,不够还有。” 尽管肚子很饿,但是麻团的卖相和气味还是让大家觉得可疑。子腾殷勤地用刀切下一块递给青青,“女士优先。”然后又切下分量十足的两块放到风影和阿D面前的盘子里,最后才用餐刀为自己在大麻团上慢慢切割。 入口几秒钟后,青青、风影、阿D瞪着眼睛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地哇的一声吐了出来,齐齐冲出去弯腰大呕起来。 糕点铺子老板和独留在桌边的子腾互相看了看,眼神隐隐含着意味深长的笑意。 “呸呸呸!这麻团什么做的?这么难吃!” 阿D吐得眼泪汪汪鼻涕连连。 青青吐得根本说不出话来,风影好容易直起腰来,一边喘气一边说道:“才来就吃坏肚子可不好啊。” 子腾踱步来到他们身边,慢悠悠地说:“乡村风味大概跟咱们的胃口不对付。” “我又没带肠胃药,”风影皱着眉头抱怨着,然后抬头朝前看了看,冲大伙儿说道:“不过刚才过来的路上,我留意到一家小诊所好像有人,咱们过去看看吧。” 青青顿时不吐了,子腾的神色立刻也没那么轻松了,他俩没敢直视风影,也没敢互相对视,两人的四道目光齐刷刷射向捂着胸口刚刚站直身的阿D,风影则关心地去搀他一把。 三狼对一羊。 小诊所里有一个中年妇女,看到走进来的四个年轻人,立刻关心询问,随即笑道:“没事,吃坏肚子小事,我给你们针灸一下就行,年纪轻轻的别一有病就吃药。” 看着她手上的一枚长针,风影正要把手上的阿D推过去,子腾和青青却同时伸手拽住他,异口同声道:“你先来!” 唯一的羊羔,青青和子腾要为各自的妹妹和朋友留着。 风影眯起眼睛看了看他俩,随即轻松道:“我先来就我先来。” “大小伙子还怕疼啊?”医生笑眯眯地看了一眼子腾,随即用针在风影脑后某个部位扎了一下,后者立刻表示肠胃舒服多了。 青青和子腾一声不吭,视线在医生和风影之间来回游移着,一旁的阿D忽然说道:“你们看,斜对面那二层楼是家旅馆吧,老板娘正冲我们招手呢!” 这句话不啻为晴天霹雳,青青和子腾一时间呆若木鸡,连风影也愣住了。在这众人愣神的片刻,医生已经迅速在其余三人的脑后都扎了一下。 看着青青、子腾和阿D恼火惊惧地回头瞪视,医生轻松道:“不算太疼吧?” 现在轮到阿D拽着风影,并对另外两个旅伴说道:“咱们去看看晚上住的地方,但愿别和吃的东西一样差劲儿。” 两层楼的小旅馆门口,站着年轻的老板娘,她微笑地看着阿D和风影走近,当看清后面还跟着青青和子腾后,不知为什么眼神很冷地瞥了阿D一眼。 旅馆房间设备简单至极,地上和床上还有厚厚一层灰土,如同此刻四个人心头都是灰蒙蒙的。 看着阿D在前台装模作样地办理入住手续时,风影忽然说道:“待会儿咱们四个一起出去转转,看看风景。” 3 整个下午,四个人彼此无话,但都心照不宣地将整个村落仔仔细细地转了个遍。每次看到他们沉默焦急的身影,气象员会热情地告诉他们这两天都是阳光灿烂的好天气,糕点铺子老板会抱歉自己的点心风味不佳,中年医师笑眯眯地让他们好好玩,旅店老板娘则始终死死盯着青青。 傍晚时分,四人站在村落中心,看着血色夕阳慢慢落山,心事重重。 青青第一个开口:“只有四家开门有人,其余的店铺都紧闭着。” 子腾沉声道:“我们一伙,也是四个人。” 风影远远看着旅店,带着一种复杂的笑容说道:“咱们四个晚上最好住在一起。这种时候了,还各人住单间,太愚蠢了。” 阿D还要装糊涂,“你们什么意思?” 风影提议大家把各自的背包打开彼此看看,果然不出他所料,每个人的背包里都只有自己够吃够喝的干粮和清水,还有手电和手机,背包夹层里也都有一个信封。 青青率先忍不住,“你们三个,根本是有预谋的!怪不得子腾你不吃那个恶心人的麻团,风影你会第一时间留意小诊所是否开门,阿D和旅店老板娘根本是认识的!你们知道这里不是普通的村落,知道这里不会有正常的饮食供应!” 三个男生好笑地盯着她,异口同声嘲讽道:“你不是吗?” “我们都心怀鬼胎,所以谁也别说谁了。”风影倒是直截了当地撕开彼此之间的虚伪面纱,“我们彼此看看对方手里的那封信吧。” 除了抬头和落款,信的内容几乎一致,气象员请姐姐,糕点铺子老板请发小,中年医生请学生,旅店老板娘请男友,带一个人来这里结束自己的痛苦束缚,换取自由。就连信封里附带的手绘地图都一模一样。 在亲情、友情、师情、爱情的召唤下,四个人倒是都没有退缩。 “真讽刺,来的路上,我还想着带给我妹妹的猎物绰绰有余,足够她用的了。”青青的声音显得干涩难听。 “我是在你纸条上第一个签名的,还以为你是误打误撞知道这个地方,还想着和你两人来到这里,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带着我发小离开。” “我是第二个签名的,虽然感觉三人行有些冒险,但我必须带我女朋友走!” “咱们在汽车上,都觉得有自己是唯一收到信的人。都以为自己带着三只羊去给狼吃。我劝大家不要互相责怪了,而且现在的情形跟我们当初的如意算盘不一样了。我们在这村子里,都有一个自己人,都要面对三个虎视眈眈的人。谁也不比谁更安全或更危险。”风影慢慢说道,“现在逃还来得及。” “我要带我妹妹离开!” “笑话,我会死在这里,让发小对我默哀吗?” “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就是我女朋友。” 风影瞧着三人,裂开嘴角一笑,“不够分呐,难道我们都死在这里,让我们的妹妹、朋友、爱人、老师离开吗?” 夜色开始深重起来,青青忽然发现原本站在各自门口的四人都不见了,阴风也开始慢慢刮起来。 “既然都不想走,就都留下,”风影干脆地朝旅店挥挥手,“先住下吧。” 走进旅馆之前,阿D 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痛苦折磨让女友如此难受呢?究竟是什么让她感觉自由被束缚。 青青一边喝着自带的矿泉水,一边奇怪自己的喉咙不同寻常的干燥渴水。 4 挤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四人有的坐在床边,有的站在窗前,有的缩在角落里。每个人心里都很别扭,也不想看同伴,既怕自己的眼光里流露出看猎物的贪婪,又怕这种贪婪目光射在自己身上。 “我去问问妹妹,她到底遭到什么可怕的束缚了,是不是一定要一个活人牺牲才能解脱,能不能想想其他办法。”青青忍不住打破四人之间可怕的沉默。 角落的子腾精神一振,连声表示同意。 阿D慢吞吞地说:“有个问题我刚才忽然想到,我女朋友叫我带一个人过来,说要亲手解决。但她没有强调一定是柔弱的女孩,如果是像子腾这样的壮小伙,她有力气结果他吗?” 子腾刚要破口大骂,一直站在窗口的风影忽然接口:“她有能力。” 说着,风影拧亮自己随身带的手电,一道光直射出去。其余三人朝他靠过去,顺着风影的手电光看出去,顿时目瞪口呆!青青甚至腿脚瘫软地跌坐地上。 一只体型硕大的蜘蛛正在围绕小村的树木间密密麻麻地快速织网,手电光让它停顿片刻后朝光源转过身来,挤在窗口的三个男生看清了蜘蛛头上烁烁放光的数只眼睛后,全都呆了。而大蜘蛛随即以更快的速度继续布网。 风影的手颤抖个不停,手电光也开始大范围地晃动,一只硕大的正在滚动粪球的屎壳郎和一条口衔粗壮长物的毛虫,它们在黑暗中的诡异轮廓进一步刺激着男生们的双眼。黑暗中的晃动光线让前者暂时停下,爬到粪球上冲旅店窗口挥了挥前爪,也让后者抬起毛茸茸的脑袋晃了晃。 就在大家的神经濒临崩溃时,一只体积和人相差无几的泥蜂忽然劈面飞来,出现在距离窗口不到一米的半空中,恐怖的复眼正反射着手电的光亮。 风影猛地离开窗口,却被一旁瘫坐在地上的青青绊倒,子腾和阿D完全是下意识地几乎摔着将两扇窗关上。 手电滚落在地板上转了转,在这晃动的光线中,每个人的内衣都湿透了,每个人都控制不住自己不住打颤的牙齿,最后每个人都忍不住狂喊起来,凄厉如同鬼叫。 挤在一个小房间的四人,前所未有地感到自己的渺小和脆弱。手电的光芒如此暗淡,周围的漆黑那么浓稠。 楼梯口那里传来的动静让每个人头皮发麻,大家几乎同一时间连滚带爬地冲到门边,将门锁拧上。很快,门便因为来自外部的重重撞击而微微颤抖起来,但是好歹没被撞开。 不知过了多久,撞击总算消失,死一般的安静中,风影哑着嗓子来了一句——“现在想逃也逃不了了。” 5 疲倦、饥饿、惊恐、慌张,在这些潮水般的生理反应和情绪波动下,尽管青青觉得自己根本睡不着觉,但是当她在透过玻璃窗的清晨光线中睁开眼时,意识到自己至少打了个盹。 靠在床边的她转动脖子四下看了看,心脏猛跳了起来,房间里少个人,风影不见了! 青青正要摇醒身边另外两个人,忽然一转念,她悄悄站起身,打开门溜了出去。 风影无疑是去找那个中年医师了,而青青也打算去妹妹那里问个明白,将黑暗赶走的明亮日光仿佛给她增添了一些勇气。 第三个醒来的人是子腾,他也没怎么浪费时间,睁开眼的第二分钟就轻轻起身离开房间,向糕点铺子赶去。 阿D是最后一个醒来的,当他意识到只有自己孤零零地留在房间时,一时间有些发懵。他站起身,手搭凉棚遮住渐渐刺眼的阳光,来到窗边,推开昨晚被他和子腾关紧的窗户,窗外一片寂静,毫无人气的寂静。 他有些怀疑昨晚看见的那些巨大昆虫只是噩梦中的,但是更搞不清楚为什么同伴一个个都不见了。就在这时,他远远看到风影走过来的身影,更远处走着的人是旅店老板娘。虽然两人相隔很远,却无疑是从同一个方向过来的。 风影的脚步沉重而迟疑,渐渐靠近旅馆时,他看到了站在窗边的阿D正死死地俯视着自己,眼神充满疑惑和警惕。 阿D看到渐渐走近的风影身上湿漉漉的,而明媚的天气明白无误表明了不可能下雨。 6 风影回到房间,面对阿D的一脸敌意,他倒也坦白,“我本来打算一个人逃走的。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最后凭借强大的意志力守在窗边,终于等到黎明时分到来,那些怪物恢复了人形。” 当风影承认自己咬紧牙关等到巨大的蜘蛛、毛虫、屎壳郎和泥蜂在微弱的晨光中减少了腿的数量,渐渐恢复了身体各部位的正常比例呈现人态并各自散去后,他抄起自己的背包,打开房门夺路而逃。 站在村子中央,他无比惊愕地看到了包围村子的每棵树之间,都有一张周密的对数螺线形状的巨型蛛网,数量一时间根本难以数清。但毫无疑问所有的出路都设下了危险的网。 “我原本想抡圆了背包把村口处的一张蛛网打烂然后逃走,但我大大低估了那些蛛丝的坚韧和黏性,背包粘在网上怎么都使不了力,而且匆忙中,我没留意自己的胳膊和腿被蛛网黏住的面积越来越大。最后,我的整个人都被蛛网黏住了,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可你现在不是好好地站在我面前吗?”站在窗边的阿D收回眺望密布蛛网的目光看向风影,狐疑地问道。 “奇怪的事情来了,困在蛛网上难以动弹的我看到有人走过来,而且看清那是旅店老板娘后,根本绝望了。除了小诊所里我的老师,另外三个谁都会乐意看到我这块送到嘴边的肥肉。可是那个年轻女子走过来,一指头都没有碰我,反而盯着我的背包,问我里面是否有水。害怕极了的我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能点点头。结果,她小心地避开蛛丝,费力地打开我背包一侧,从里面拽出一瓶剩了一半的矿泉水,然后仔仔细细地泼向那些和我身体黏在一起的蛛丝,竟然让我从因为水分过多暂时失去黏性的蛛网一角脱身了。” 阿D瞪着风影,一脸的匪夷所思。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女友白白浪费大好时机,错失和他一起离开的宝贵机会。 “更奇怪的是,你的女朋友警告我不要再靠近蛛网。听上去和狼警告羊不要出现在自己眼前一样奇怪对不对?”风影回瞪着阿D,正要继续说什么,忽然听到房门被人推开。 两个男生看到青青一脸惨白摇摇晃晃地走进来,颤抖的右手提着一支绿油油又粗又长的尖锐之物。 7 一个小时前,青青悄悄独自来到气象站,在后面的小屋里看到了躺在床上熟睡的妹妹。 俯视着沉睡中的妹妹,青青实在难以把她和昨晚的某种恐怖昆虫联系在一起,但似乎隐隐明白了信上提到的“束缚”是什么意思,她难以想象妹妹遭遇了什么事,让自己在夜晚呈现那样的可怕模样——仿佛人类的生命困在了昆虫的体内。 正要推醒妹妹时,青青忽然停住了伸出的右手。她的视线被小屋一角站着的一个草扎的人吸引了,草人胸口处插着一柄绿色利剑一般的东西。 走近一看,青青猛然意识到这就是昨晚被那只巨型毛虫叼在口里的东西!她伸手去拔,原本以为会费力,不料却挺轻松,原来草人胸口处已经被绿剑戳过无数次,导致草料松散阻力减小。 看来妹妹在变成毛虫失去了人手的灵活后,口衔绿剑刻苦练习过如何准确扎穿草人的胸口。 青青久久盯着草人,想象它是谁的杀戮代替品,风影?子腾?还是阿D?但是看着看着,她忽然感到一丝不对劲。 站立的草人似乎和她的身高相当。而且草人的脑后,毫无必要地多了一条粗糙杂草扎成的麻花辫。 8 听完思维混乱的青青结结巴巴的叙述后,阿D看着她脑后那根黑亮的辫子,立刻毫无掩饰地问道:“你妹妹,不会是想杀你吧?” “怎么可能?!”青青大吼道。 风影从她手中拿过那支绿色的长剑,伸出手指试了试剑尖的锋利程度,又将鼻子凑上去闻了闻。 “你自己心里害怕的就是这个吧,我只不过帮你说出来而已。”阿D耸耸肩。 风影将手搭在青青肩上安慰地拍了拍,冲阿D淡淡道:“你先别幸灾乐祸。别忘了,你刚才还奇怪你女朋友为什么放了我。” 阿D面色一僵,呆呆地说不出话来。 这时,子腾忽然气喘吁吁地冲进房间,跪倒在地大力捶着地面,在一片飞腾乱舞的灰尘中哭喊道:“混蛋!混蛋!那活该千刀万剐的混蛋!” 半个小时前,子腾悄悄溜到糕点铺子,看到朋友正兴致勃勃地摆弄着一个个大麻团——粪团。 “到底发生什么事啊?你怎么会变出那种古怪可怕的样子?”子腾回想起昨晚看到的情形,还一阵阵后怕恶心。 “这个不用你操心。”朋友笑眯眯地看着他。 “废话,真不用我帮忙,你何必给我写那封信?你当我带三个人来很轻松吗?你赶紧办完事,赶紧带我离开这鬼地方!老实说,你昨晚那样子真是吓到我了。还有,到底为什么一定要杀人才行?杀人后,你真的就恢复正常,再也不会变成那副模样了吗?” “是的。” 子腾舒了一口气,“那你准备杀谁?那个女孩挺好下手的。另外两个男的,就要费劲一些了。” 他说到这里,青青、风影、阿D全都愤怒地冷眼看着他。 糕点铺子老板没接话,却带着欣赏的劲头细细看着那些粪球,然后问道:“这些东西足够把一个人整个包进去了吧?无论是弯腰抱膝,还是摊手摊脚,哪种姿势都无所谓,这些粪球我觉得够多了。” “屎棺材有点恶心啊。” “包完之后,我还要把这圆圆的屎棺材外面尽量压紧,让包在里面的人难以挣脱出来。不过反正棺材都是要埋在土里的,所以就算那人侥幸从粪团中挣脱出来了,也会发现自己还是处在活埋的状态下,那时,缺氧和疲累已经让他奄奄一息,难以再从土里爬出来了。不过小心还是必要的,所以我要把那大粪球埋得深一些。”糕点铺子老板兀自乐呵呵地说道,眼神充满快乐与满足。 子腾有些不耐烦道:“跟我一起来的那三个人,你到底准备杀谁?” 朋友终于让自己的视线和他对接,脸上的笑容也倏忽消失,“谁和你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了。” 子腾瞪着朋友,呆滞的表情仿佛显示他正在逐字琢磨着刚才那句话。 “那三个人我不会去碰的,因为杀死他们意义不大,虽然我也得以解脱自己的怪异状态,但你却没死。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我能够顺利离开这里,并且回到一个没有你存在的世界。”朋友一字一句强调道,“你不存在,才是最重要的。” 9 子腾的叙述被自己的惊恐悲哭打断了,在他的厉声凄号中,另外三人也感同身受般不停地发抖。 无论是一狼三羊还是三狼一羊的情况都不存在了,现在似乎是四狼对四羊,而且每只狼的眼睛只盯着自己的羊。 “我不相信!我女朋友绝不会杀我的,我那么爱她!她也爱我!”阿D首先猛然摇头乱舞胳膊,“她没有理由要我的命!” “我是她的亲姐姐啊!我们是血浓于水的亲姐妹啊!”青青的脸上涕泪横流,“她怎么会有杀我的念头?!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我和他是发小,从小一起长大,有些亲兄弟也没我们感情深。”子腾的声音嘶哑得厉害,“杀我?!到底为什么啊?” “我是老师最得意的学生,她自己都承认教学20年来,我是最聪明、最得她宠爱的弟子。”风影走到窗边看着窗外,木然地自言自语着。但是他的手指猛然间紧紧抠住窗台木框,“等等,如果我没想错的话,昨晚的巨型昆虫里,屎壳郎对应的是子腾的朋友,青青的妹妹是松毛虫,阿D的女朋友是蜘蛛,对吗?” 没人反对。 “也就是说,那只冲我飞来的巨大泥蜂是我老师了……”三人看着风影的背影,微微颤抖的肩头仿佛显示了他内心的剧烈波动。 “你到底想说什么?”青青怯怯地问道。 “那种泥蜂会将猎物的中枢神经戳穿,导致猎物难以动弹却旺盛地保持着植物般的生命……然后会将卵产在猎物身上……让子女毫无危险地将活生生的食物开膛破肚,把对方吸干,让自己长大。” 阿D没好气道:“现在不是你卖弄自己知识的时候!” 风影慢慢转过身,脸上毫无血色,“我的老师有一个和我同龄甚至同专业的儿子,会有人喜欢弟子胜过儿子吗?尤其是我不仅抢了老师儿子的风头,还好几次令他在重大机会面前毫无胜算地败给了我。” 子腾瞪着他,“那你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你老师有充分的理由杀你,让她儿子活在没有你存在的世界里,那感觉一定非常好。” 风影看着另外三个人,冷笑了一下,“几分钟前,我还怎么也想不出老师杀我的理由。但是现在,你们和我一样相信她为了儿子干掉我仿佛没什么好奇怪的。我劝你们也好好在心里深挖一下,看看各自的妹妹、朋友、情人,是否真的如你们先前想的那么单纯。这种冷酷残忍的自我诚实没坏处,至少让我们都能尽快抛弃可笑的幻想。” 10 “我实在想不出我妹妹为什么要害我。”片刻的沉默后,青青扬起脸蛋看着三个男生,痛苦地吐出一句。 阿D瞅了她一眼,慢慢说道:“虽然是亲姐妹,但你比那个气象员漂亮多了,你俩觉得呢?” 风影和子腾点点头。搁在平时,这无疑是让女孩子开心舒坦的事,但是此刻的青青两眼发直,一时无语。 “怪不得你妹妹会变成那种虫子了,”风影掂了掂手里的绿剑,“昨晚那只毛虫的背部有裂缝,在它冲我们晃动时,裂缝中有鼓泡出现,这是松毛虫的标志。靠这个器官,松毛虫可以预感到天气的变化,一旦预感到降温和风雪,它就不会出来觅食……” “你不要掉书袋了,我们已经知道你懂得多,现在说点有意义的。”阿D不耐烦地打断道。 “我的意思是一个长相平凡却拥有漂亮姐姐的女孩,她对周围环境中的忽视和冷淡,会不会就像松毛虫对低温和风雪一样敏感?”风影盯着青青,“你刚才说早晨在你妹妹那里发现的草人,胸口处扎着这又长又尖的玩意儿。也许你的存在对你妹妹来说一直是心里难以忍受的痛,所以她想把自己的痛苦回报给你。” “有道理!”阿D冲着呆若木鸡的青青连连点头,随即却皱起眉头,“可我实在想不出我女朋友为什么对我起杀心。” “你看上去就是那种花心大少的模样,而且你女友的嫉妒心一定很强!”青青忙不迭地讽刺道,“你平时最喜欢和别的女孩有说有笑吧?你觉得女友的怨气是小题大做吧?你从来不觉得守着她一个人就够了吧?” “住口!”阿D暴躁地打断青青的话,胸膛一阵激烈的起伏,然后缓缓道,“我最爱的人就是她。” “注意了,你没有否认我刚才的那些问题哦。”青青毫不客气地冷笑道。 阿D看了看风影和子腾,闷声道:“你们觉得呢?” 子腾从刚才就一直闷声不吭气地独自想心事,没搭理着话茬儿。风影淡淡道:“我觉得青青的话有点道理,你大概没察觉,但我清楚看到你女友盯着青青的眼神狠着呢。而且我也理解她为什么会变成蜘蛛了。不过既然你讨厌我卖弄知识,我还是闭嘴吧。” “说!” 风影斜了阿D一眼,“蜘蛛的网不仅可以困住那些狂蜂浪蝶然后吃了它们,而且有时和螳螂有同样的风俗习惯,婚礼之后的新娘会胃口很好地吸干新郎。” “如果能杀了你,你女友心里那些令她备受煎熬的痛苦也会一了百了。”青青在一旁添油加醋道。 轮到阿D陷入痛苦思索了。 此刻一直没吭声的子腾忽然开口了:“我想,我大概知道我为什么招来杀身之祸了。我和我朋友,小时候的家境差不多,但是自从八岁开始,我爸在事业上飞黄腾达,我也渐渐成了所谓的富二代。两家的情况再来比较,天壤之别并不过分……可是我一直没有看不起他,我一直没有疏远他,我对他还保持着小时候的亲密啊!” “云朵再怎么俯就,和泥土还是距离遥远。泥土总是要仰视云朵的。”青青怀着某种四人境况平等的短暂轻松附和道,“还有什么比身边最亲密的朋友忽然变得高高在上更令人难以忍受呢?你朋友想把你包在粪团里深深埋进土里,大概就是出于他一直仰视你的仇恨!” 风影若有所思地看着三人,慢慢说道:“你们什么时候发现各自的妹妹、情侣和发小忽然不见的呢?又是什么时候收到那封信的?我老师似乎是在我收到一份国外大学全额奖学金后忽然就没再来上课,而她儿子和我是那份奖学金的竞争者。” 青青瞪着他,两个日期忽然在她脑袋里有了联系——她的订婚日和妹妹的消失日。 “我妹妹好像就是在知道我将要和陈元明年结婚后的第三天忽然夜不归宿,怎么也联系不上的。” 她结结巴巴说道:“而我为了寻找线索,翻看过她抽屉里的日记本,这才得知她暗恋陈元已经很久了……” 被青青启发了的阿D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爸妈非要安排我和他们一个老朋友的女儿相亲,我虽然不想去,但最后不得不给人家面子勉强去一起吃了顿饭。我觉得自己瞒得够好了,谁知走出饭店时,我看到我女朋友站在街对面很生气地看着我,没等我叫她就转身跑走了。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打不通她电话了。” 三人对了一下时间,发觉各自的妹妹、情侣和老师几乎是在同一日期忽然断了联系,几天之后三人几乎同时收到一封内容奇怪不详而语气相同的信。 “我想不出什么具体事件……也许那混蛋消失的日子,就是他对我的嫉妒已经达到忍无可忍彻底崩溃的时候了。”子腾一脸无法忍受的神色,“而我这个笨蛋还竟然自投罗网来上当!” 而他发小之前说的两句话却越来越沉地压在另外三人心上—— “谁和你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了。” “你不存在,才是最重要的。” 11 正午的阳光越发刺眼,显示出最强的热度,但同时也宣告着夜晚正一步步慢慢靠近。 二十四小时前,当他们刚踏进这个村子时,谁都不会想到仅仅一天之后,情况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 青青、子腾、阿D被“自己人”的真实目的重重打击,一时间都面容呆滞。相比之下,对老师感情较浅的风影却一再研究着手里的绿剑,皱紧眉头苦苦思索着什么。 “这根本不是什么刷了绿漆的尖棍!这就是一根普通的松针!”风影忽然开口道。 其余三人懒得回应。 “从昨晚起,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那些蜘蛛、泥蜂、松毛虫、屎壳郎会那么大,和我们的体积不相上下。尤其是蜘蛛和屎壳郎,它们都是外骨骼的虫子,从物理学上讲难以承受那么庞大的体积。看来不是它们变大了,而是我们缩小了……”风影冲向窗口,不顾阳光刺眼直直向上看去,“你们看,太阳是不是大得不同寻常?” 因为女友而心烦意乱的阿D粗声打断风影,“他们变大了,还是我们变小了,有什么分别?” “没什么分别。”风影冷冷地看着那三个人,“我只想告诉你们,同样的体积下,昆虫的力气远远胜过我们。跟他们一对一地力搏,我们毫无胜算。青青别想逃过你妹妹的心口猛扎,子腾就等着包进屎棺材被活埋吧,阿D嘛,希望你女友用蛛丝紧紧缠裹你时,不要故意拖延吸干你的时间。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想象中的惊恐无情地折磨着每个人,而更大的震惊还在后面。 子腾忽然说道:“咱们现在是三男一女,对方是三女一男。现在是白天,大家都是人。单纯凭借体力,咱们不难制服他们。既然对方已经有了杀心,咱们也不用客气了,我可以保证对我发小不手软,你们呢?” 青青说不出话来,阿D痛苦地闭上眼睛,风影倒是赞同地点点头。于是他和子腾率先走出旅馆,青青和阿D对视了一下,尽管脚步迟疑,但也跟随而去。 “先对付我的老师吧,开了个头,心肠硬起来,接下去就好办了。”风影看了看一副难受模样的两人。 “好,接下来就是我的发小!我呸,这肮脏卑鄙的混蛋,想我死?!滚他娘的蛋!”子腾立刻附和,并且冲青青和阿D说道:“你俩最好抓紧时间商量好谁是第三个,我看差不多,最后一个死的是妹妹还是情人没什么分别。” 一行四人冲到房门大开的小诊所时,竟然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中年医师,怀着紧张忐忑的心情地毯式地搜索过小诊所后,风影连老师的一根头发都没见到。 感觉不妙的子腾立刻掉头朝糕饼铺子奔去,同样扑了个空。 气象站里,青青瞪着空空如也的床铺发呆,三个男生倒是亲眼看见了那个胸口几乎被扎烂的梳辫子草人。 阿D的女友任凭他如何呼唤,也悄没声息毫无回应。 12 大太阳下,大家手脚冰凉,却满头大汗。周围那能听到心跳的过分寂静几乎令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得要断了。 喉咙干渴的青青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瓶灌了几口,看着大大的瓶子里所剩不多的水,忽然感到有些奇怪,自己踏进这个不祥的小村子还不到二十四小时,但是喝水的量明显要大于平日。 子腾看着青青冲矿泉水瓶发愣的样子,喉咙里也干沙沙的很不舒服。风影则在一旁不断地咳嗽清嗓子。 阿D摸了摸有些肿痛的喉部,看了看其余三人,忽然忐忑问道:“你们有没有觉得,咱们说话比平时累多了?” 子腾连连点头,“喉咙也干,喝水也多,见鬼了!” 青青显然也有同感,“我忽然觉得咱们好像不像在正常地说话,而是在喊,就跟耳朵聋了似的。” “糟糕!”风影猛地捂住后脖子,其余三人齐齐瞪着他,听到之前一直比较冷静的他忽然以前所未有的颤抖声音说道:“我老师扎针的穴位根本不是止吐!” 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捂着后脖子。 “那是屏蔽听力的!怪不得我们说话都不由自主地响亮大声,怪不得我们的喉咙这么干痛难受!” 四人惊愕地互相看着,身体筛糠一样。 “也就是说,我们在旅馆房间里说的话,他们四个,都听到了?”子腾抬头看了看旅馆二楼那扇大开的窗户,绝望地闭了闭眼。 “怪不得我找不到妹妹……听到我们反击的计划后,她一定躲起来了。”青青呆呆地说道。 “他们一定还藏在这里,同样是人,他们也冲不破四周的蛛网!咱们再仔细找找!”子腾疯狂地大喊大叫。 风影摇摇头,“这地方,他们比我们熟悉多了,真心要躲,我们是找不到他们的,还白白浪费体力。等到夜幕降临,更方便他们下手了。” 阿D一把从风影手里夺过那支松针,不顾一切地喊道:“走,咱们现在就去戳破蛛网,赶紧逃走!” “咱们还剩多少水?!”风影急切问道,“我的水早上都用完了!但是至少我知道水可以让蛛网暂时失去黏性,说不定阿D可以用蛮力将蛛网一角搅烂,露出足够我们容身的空隙处!” 青青晃了晃手里只剩一个瓶底的水,说不出话来。子腾和阿D的存水量也差不多。 “你的老师太歹毒了!”子腾双膝一软,跪倒在地,冲风影怨毒地投去一瞥,“扎针真是一石二鸟的方法啊!不仅对我们之间的谈话一清二楚,而且连这线生机也堵死了。” 风影的咬肌绷得铁硬,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咱们最好回到房间,保存体力,也保存水分。” “‘真冷静啊。”青青也毫不掩饰埋怨的语气,“真不愧是你的老师最聪明的学生,也是我们最大的克星!” 阿D倒是拍了拍风影的肩膀,冲另外两人瞪了一眼,“怪得着人家吗?谁在小酒吧贴出招伴小纸条的?谁兴致勃勃地跟发小讨论杀谁最趁手的?都不是什么善人,少在这儿多嘴多舌!” 风影脊背一直,似乎是为这个之前总是嘲讽自己抢白自己的男生感到心头一热。 青青和子腾只有哑口无言。 ...
朱家村的村口,有一棵高大粗壮的古槐,村里最年长的人也说不清它是哪朝哪代哪个人栽下的。 古槐下,有间饼铺,是村里的年轻后生朱能开的。说起来,这朱能也是个苦命人,父母早亡,他靠乡亲们的救济长大,成年后,大家又凑钱给他开了这间饼铺。朱能也挺争气,守着饼铺,每日勤勤恳恳,除了赚出自己的花销,还能再接济村里的孤寡。 这年冬天,似乎格外寒冷,北风呼啸,行人稀少,朱能天一黑就躺下了。不知睡了多久,忽然被敲门声惊醒,忙披衣起床。打开门,门外竞站了个年轻女子。只见她衣衫单薄,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朱能也顾不得许多,忙把她让进来,又急急生火,做了热汤,并拿出几个饼让她充饥。女子喝了几口热汤,脸色好看了许多,这才顾上给朱能道谢。她说名叫青娘,去投靠亲戚却路遇恶人,好不容易逃出来,又饥寒交迫,差点送了性命。说着,就要行大礼感谢朱能的救命之恩。朱能赶紧制止,当夜,为避嫌,朱能把床让给青娘歇息,自己在灶间坐了一夜。 第二天,青娘早早就起床,帮着朱能忙里忙外,眼神里竟有几分爱慕,朱能真是惊喜交加。晚上,他就去村里找到寡居的王婆婆,让青娘住在她家。就这样,青娘白天来帮朱能干些杂活,晚上去王婆婆家,也决口不提寻亲的事了。几日后,王婆婆找到朱能,说她探过青娘的口风,似乎是对朱能十分有意,“只是,”王婆婆犹豫了一下:“我看这青娘言谈举止不像贫寒人家的女儿,她对自己的来历也说得含糊,只怕其中有隐情。” 经过这几日接触,朱能早就对青娘爱慕有加,只怕自己配不上,听到青娘有意,哪里还顾得上许多。于是,去求了村里几位长辈出面,替他与青娘定下了这门亲事。婚期就定在几日后的腊月初八。 人逢喜事精神爽,朱能一边忙着生意,一边抽空收拾装扮新房。青娘也留在王婆婆家里,为自己和朱能缝制新婚的衣裳。这日,朱能正忙活着,走进来个高高瘦瘦的老人,头发胡子都白了,看着却是挺精神。他要了块刚出炉的饼,却没吃,只放在眼前深深吸了几口气,仿佛只闻气味就饱了。闻了一会儿,他似乎挺满意,然后转头问朱能:“听说你要娶亲了?”朱能忙说是,老人皱了皱眉头:“你那个新娘子,我看不娶也罢。”朱能不高兴了:“为啥?”老人面容严肃:“只怕成亲之日就是你横遭不测之时。”这老头莫非疯了?朱能本想发作,看他年纪一大把,也就忍了,没搭理他。老头还不罢休:“那个青娘,实则是妖。”“妖?青娘若是妖,我不是早被她吃了?王婆婆也早被她吃了。”老头摇摇头:“这个妖不吃人,却专吸人精魄,哀不要,怒不要,惧不要,专等人心满意足自认为天下幸事尽在己身时才吸。你想想,你家贫无依,忽然天降贤妻,娶亲之日是不是你最心满意足之时?”“老人家,饼我送你了,不要钱了,也请你不要再胡言乱语了。”朱能听那老头说得越来越离谱,实在忍无可忍,将他推了出去。 转眼就是腊月初八了,这天古槐下喜气洋洋热闹非凡。青娘被村里几个姑娘簇拥着送进新房,身着喜服的她更显娇美,朱能看着,真的是心满意足,只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天下第一幸运儿,年少时受的那些苦楚都远得不值一提了。他伸出手,轻轻拉起青娘的手:“娘子,能遇到你,真是我的福分。”青娘对他妩媚一笑,慢慢将身子依偎过来,朱能正心旌摇曳之时,猛然有人破窗而入,将他狠狠一拽。 朱能大惊,一看,正是那日来胡说八道的老头,他简直气晕了:“你!”老头说:“看看你的新娘吧。”朱能再回头,哪还有什么青娘,只见到一个青面鼓眼獠牙利爪的妖怪,却正穿着喜服,“青娘,我的青娘呢?”老头冷冷一笑:“她就是青娘。”朱能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只见青娘,不,那妖怪,对着老头咬牙切齿:“老东西,你我各自修炼,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何要坏我的好事?”老头说:“你我都修炼不假,只是我做的是与人为善,你是害人谋命,本就是水火不容。再说,我日日闻这小哥的饼香,也算有缘之人,岂容你害他?”妖怪大怒:“论本事,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自寻死路,就怪不得我了!”说罢她伸爪向老头抓起,老头纵身跳出窗外,妖怪紧跟着也跳了出去。 朱能战战兢兢探头往窗外看。那老头果然不是妖怪的对手,没几下就落了下风,疲于应付。正在此时,猛听空中一声炸雷,一个火球直劈妖怪,是雷公来了。妖怪真不简单,闪身躲过。雷公自然不肯罢休,只听雷声滚滚,一次次劈向妖怪,妖怪东闪西躲,狼狈不堪。她恶狠狠地盯着老头,厉声高喊:“看来,今日我是难逃这一劫了,你也别得了便宜!”直扑向老头,老头打不行,跑得倒是快。妖怪一看追不上他,返身窜上了古槐:“老东西,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今日就和你的真身同归于尽!”那雷一个个炸在古槐附近,却奈何不了妖怪,妖怪仰天大笑:“看来,我今日是要托你这老东西的福逃过一劫了。”老头一咬牙,一跺脚,仰天喊道:“雷公,我请你来,就是除妖的,你莫冉顾及我,快快劈了那妖孽。” 一声惊天动地的响雷过后,古槐上腾起一个火球,妖怪发出一声惨叫后就没了声息,再看那老头,身影越来越淡,越来越淡,直至消失。 一切风平浪静后,朱能哆哆嗦嗦走出来,只见一具烧焦的蝗虫的尸体落到古槐下,原来,那妖怪是蝗虫精。古槐枝干断落一地,树干被雷击穿,成了空心,眼看是活不成了。朱能号啕大哭,他恨自己没早听古槐公公的话,把他给害了。 从此,朱能每日做了新饼,必先供奉到古槐下,他记得古槐公公说过,喜欢闻他的饼香。几年过去了,王婆做媒,朱能终于娶了娘子。那一年的春天,古槐竟起死回生,抽出一枝新芽。此后数年,枝叶竟渐渐繁茂起来,终于又遮天蔽日。而朱能和他的子孙们,一直日日供奉新饼,从不间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