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哪里去了 一对夫妻经常吵架,有一天,两人又为了家中经济问题吵了起来…… 由于吵得很激烈,丈夫一气之下拿起水果刀,竟失手将妻子给杀死了。 丈夫把妻子的尸体偷偷处理掉,又怕孩子回家后会问起妈妈去处,他还费尽心思想了一套说词。 然而第一天过去、第二天过去…,一直到第六天,孩子都没有问起妈妈,他觉得很奇怪, 终于忍不住问孩子:『这么多天没见到妈妈,你都不难过吗?你怎么都不问妈妈去哪里了?』 不料,孩子满脸困惑的看着爸爸,说:『不会呀!…只是好奇怪喔!爸爸,你为什么要一直背着妈妈呢?』 跳!跳!跳! 有一对夫妇在儿子满三岁时,替他拍v8作为纪念,三岁的小男孩十分开心的在镜头前跳来跳去…… 那对夫妇也沉浸在幸福的愉悦当中……而没注意儿子的不对劲…… 就这样,那个三岁的小男孩跳着跳着就死了…… 一年后,这对夫妇在儿子忌辰那天,把V8来看,以解思子之苦。 没想到…… 镜头里一直在跳的儿子不是因为高兴才跳…… 一只凭空出现的手正抓着儿子的头发…… 不停地往上拉…拉…拉…拉…拉…拉… ...
这件事是从我妈妈在茶余饭后闲聊中听来的。 以前我外婆和我妈住在重庆南山的半山腰上,那时还没有我,就在她们搬到山脚下的第一年的大年三十晚上,怪事发生了! 年三十都要放鞭炮的,她们外出放完鞭炮回到家中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 我妈听见厨房里有什么动静,就过去看,发现厨房米缸上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 我妈在惊恐中叫来了外婆,那个女人一直用呆滞的眼神看着她们,我外婆由于相信迷信,嘴里就不停地念叨着什么,大意就是叫她赶快离开。 那个女人似乎听懂了我外婆的话,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外婆想看看她到底家住哪里,是人还是鬼,于是就跟在她后面不远处,跟了不久,不知道怎么的那个女人就消失在夜色中。 奇怪的是我外婆就跟在她后面,她怎么会平白无故的消失了?她到底是人还是鬼? 后来我想弄清是否发生过这件事,就去问我外婆,但我外婆至今闭口不谈! ...
夜色渐晚,路上行人渐渐稀少。年轻的流浪歌手失落地取下背着的吉他,看着面前空空的钱盒:这一天又白干了。 他正要收拾东西起身回家,却突然发现不远处走来一个人。他抱着最后一试的心态,拨动琴弦,干净清澈的歌声从嗓子里流淌出来。 那人渐走渐近,最后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那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戴着一顶鸭舌帽,挡住了大半张脸。中年男人点燃一支烟,在离他几米外的地方蹲下,一言不发。 歌唱到一半,一声清脆的响动落在了钱盒里,让流浪歌手精神一振——中年男人扔给了他一个钢镚儿,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鼓舞。 他越唱越起劲儿,三首唱罢,中年男人扔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他弯腰鞠了一个躬,可中年男人看上去并不打算和他讲话。无奈,他只好继续唱下去。他一直唱到自己的嗓子冒了烟,而中年男人又给了他好几次钱,他才停了下来。 “大哥,谢谢您,可我实在唱不下去了。”流浪歌手满脸歉意地走向中年男人。 那中年男人缓缓地站起身来,流浪歌手这才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眼睛:一双略显浑浊又看不出丝毫感情的眼睛。 “你每天都这样唱?”中年男人的声音像石子儿划过玻璃,让他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是的,每天。”流浪歌手回答道。 中年男人点点头: “那你的声带和颈部肌肉应该很发达!” 流浪歌手看着他,不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能迎合地点点头。 “你唱了这么久也该累了,喝点儿水吧!”中年男人递过来一瓶水。流浪歌手充满感激地接过,可是第一口刚咽下,一股火辣辣的灼烧感就从他的喉咙里蹿了出来,像是吞下了世界上最辣的辣椒一样——这哪里是水,简直就像一瓶辣椒油! 流浪歌手痛苦地捂着脖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看着中年男人哀嚎着。 中年男人缓缓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百元大钞,说: “这年头冥币不好花啊,什么都买不到。我最近想吃麻辣鸭脖,可没人肯卖我。好在你的嗓子很不错,再用我这辣椒油泡上一泡,味道肯定好,不比麻辣鸭脖差。” 中年男人扑课上来,一口咬住了流浪歌手的脖子。麻辣鲜腥的血液瞬间充满了它整个口腔,久违的刺激让它的双眼闪烁着精光…… ...
这是我听妈妈说的,讲的是她年轻时发生的事,保证真实,下面我就以妈妈的身份来讲这件事。 这是一个夏末的傍晚,与以往不同寻常的是,狂风大作,电闪雷鸣,这是暴风雨的前兆。 刚好是农忙的季节,妈妈独自一人在荒坟附近的地里割豆子,想在暴风雨来临之前把豆子割完。 爸爸则负责开车送回家,正在妈妈埋头苦干的时候,听见有人对她说“割豆子呐”,妈妈随口答应一声说“是啊”。 就抬起头来看看是谁,结果发现四下无人。 奇怪的是妈妈割豆子的那块地周围没有什么遮挡物,什么树,房还有石头之类的都没有。只有几座坟…… 妈妈发现事情不对劲以后,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跑回了家,把事情给爸爸说了。 最后听妈妈说,是买了一些蜡烛和纸钱去豆子地附近的几座荒坟前烧了,从那以后妈妈再去那块地里干农活,也没有出现过类似想象。 ...
幽明虽异路,平昔忝攻文。 欲知潜昧处,山北两孤坟。 (一) 据考证,拍马屁一词源于元朝。蒙古族的一般百姓牵着马相遇时,常要拍拍对方马的屁股,摸摸马膘如何,并附带随口夸上几声“好马”,以博得马主人的欢心。沿用很久以后,有的人不管别人的马好坏,都一味地只说奉承话,把劣马也说成是好马。逐渐人们就把对上司的奉承称为“拍马屁”,用于讽刺专门谄媚奉承、讨好别人的行为。 大河村的村主任黄长贵,深谙拍马屁之道。不管见了谁,逮着合适的机会毫不吝啬溢美之辞,倒也赚了个皆大欢喜。见了领导他更是是见缝插针,尽捡些好听的话来说。都说他巧舌如簧,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就差见了外国人不会说外国话。 一次,县领导来他们村里考察工作,领导是个美男子,妇女主任想拍领导马屁,说领导长得好帅,就像电视里的一个大明星。黄长贵却说领导长得不像大明星,随从心想这家伙也太不懂事了,县领导也面露不悦,但是黄长贵马上话锋一转,“是大明星长得像咱领导好不好?”众人虽然觉得肉麻,却惹得县领导心中一阵狂喜,临走时拍着黄长贵肩膀,夸他工作干得好。领导要上车时,黄长贵双手握着领导的手,说:“别人都说领导长得帅,但是今天接触了领导,我更觉得您学识广,站得高,看得远。您放心,您交待我们的事,我们理解的一定坚决执行,不理解的也会在执行中加深理解。”县领导高兴得合不拢嘴,大夸长贵有前途。 送走了县里的领导,天色已晚,黄长贵去会计家喝酒。酒足饭饱后,黄长贵歪歪倒倒往家赶。途中,黄长贵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就想找个地方拉屎。不远处正好有两座垒得高高的坟堆,两座坟之间正好有个缝隙可以遮挡,长贵就疾步走过去。 (二) 黄长贵正在痛快的时候,突然刮起一阵大风,两座坟堆的缝隙间也卷起一股小小的龙卷风,枯草树叶旋在其中“沙沙”作响。黄长贵觉得屁股底下一阵发凉,不由得浑身打了个冷颤。 “好你个黄长贵,竟然把老夫的住宅当成了茅房!”一个声音忽远忽近地从长贵身后传来。 “谁?”长贵是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虽不相信有鬼,却也却被惊出一身冷汗。他来不及擦腚,提起裤子猫着腰向后瞅,没人啊!听错了?还是谁躲在哪里捣鬼,想吓唬老子?等下看我怎么收拾你。 “是我!是我,是我……”还是先前那个声音,这次声音像是山谷的回音一样,不绝于耳。 长贵不由得汗毛倒竖,慌乱地看了一眼四周,仍然不见人影。 “别费那个劲了,老夫永远在你身后,你看不见的。”那个声音阴森森的冷笑着说。 “哎哟!”黄长贵的屁股像是被小板子狠狠抽了一下,火辣辣的疼。他拔腿想跑,却像站在了跑步机上一样,只是原地踏步。 真见鬼了!黄长贵连忙转过身来,“扑通”一声跪下,一只膝盖正好压在屎上。长贵也顾不得臭了,只管磕头求饶。“老人家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今天喝了点猫尿,有眼不识泰山,亵渎了您老人家的宝地。求求您看在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份上,饶过我这一回吧!” “你还真是巧舌如簧,你娘的骨头都变成土了还说上有八十老母。早就听说你喜欢拍人马屁,老夫生平最恨溜须拍马没有骨头之人!今天正好教教你,让你日后不得花言巧语,明白谄媚庸人只会让他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道理。”那声音仍然是从长贵脑后传来,长贵觉得像是有人在朝他脖子后面吹冷气一样,吓得浑身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也不知道这人要怎么惩罚自己,心中越发害怕。 只见一只干瘦如枯竹的手突然伸到长贵面前,掰开他的嘴后,一下把长贵的舌头扯出来,然后麻利地打了个结。长贵又惊又恐,又喊不出声来,忙用双手去抓那两只枯手。 “长贵,醒醒!你醒醒!”长贵慢慢睁开眼睛,看见老婆拿着手电正焦虑地看着他,村会计蹲在他身旁掐他人中,长贵手里抓的正是村会计的手。 原来,长贵媳妇看太晚了,就打电话给长贵。长贵没有接,她又给会计打电话。会计说他都走了好长时间了。两人一合计,怕他喝醉了出事,就沿路四处寻找。长贵老婆不停地拨打他的手机,这才发现他躺在两座坟中间,浑身沾满了蜡黄的屎。 后来,长贵听说那两座坟是村里一户人家的祖坟,坟中所躺之人原本是个教书先生。怪不得长贵当时觉得屁股被打了板子,大概是老先生拿的戒尺吧。不管是梦也罢,遇到鬼也罢,反正以后真不能再做那拍马屁的恶心事了。 ...
这是一间私立中学的宿舍。 宿舍是长条形的建筑,寝室面对面,中间夹着走道。寝室依号码排列,从没有窗户的死墙延伸到另一头以两扇白色木门关起的浴室。 沿着楼梯而上,一楼、二楼、三楼,接着气温会遽然下降,那是阴冷的四楼初中部宿舍。 402寝室里有鬼,大家都知道,不只是住校的学生,就连宿舍管理员、班主任、校长都知道。 402寝室在走道尽头最后一间,寝室大门贴满符咒,门上的小窗也被油漆涂黑,隔壁是浴室。住在四楼的学生很有默契地都在路过时带着全身的鸡皮疙瘩低下头,回避来自402寝室里的那个凝视。 在室长告诉我402寝室闹鬼前,我就知道402寝室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因为我曾经遇到“他”两次。 第一次是在某个冬夜,我被阴冷的寒气冻醒,起身上厕所。熄了灯之后的走道像无尽头的隧道,苦读学生的桌灯余光爬过课本、笔记、测验题,绕过学生背影,从寝室门缝间晕开来,像一盏盏微弱的烛火。 从浴室两扇大木门底下透出的光影里,我看见来往频繁的脚步。所有的脚步都维持着这间学校严格要求的绝对安静,像是无声的皮影戏。 为了避免发出声音,我缓慢地推开门。 而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浴室里没有正在洗澡的学长,厕所里没有老是拉肚子的室友,洗手台前也没有沉默地洗着脸,却永远也洗不掉黑眼圈的同学。 是我的错觉,一定是我的错觉。 可我却在上完厕所洗手时,清楚地听见,隔壁那间空无一人的寝室内,一声声清晰的默语钻进泥灰砖墙的细缝里,循着墙上龟裂的痕迹,像开口的疤痕般复诵着: “相委而去!相委而去!鞭数十驱之别院!鞭数十驱之别院!” 我的一个室友叫小强,因为他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学校每天都有一堆考试,月考、周考、晨考、随堂考。有时候一天就有七八次考试,以一百分为及格,少一分打一下,成绩揭晓的瞬间各个教室都会传出藤条划破空气的爆裂声。而我们班的声音持续最久,因为小强的成绩总是特别低。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跟小强来往,他看起来有点狡猾。身材不高的他顶着一个大头,眼睛整天滴溜溜转个不停,就算面对面说话他也不会直视对方。 我跟他来往,是因为我完全无法打入其他人的交际圈,虽然大家都是初中生,阶级派系团体却分得清清楚楚。有钱人家的小孩坐在教室的右后方,老师监考时不会随意走过去,他们总在每个星期的体育课拿出最新款的耐克运动鞋比拼高下。 在走廊上遇到他们时,我曾经试图跟他们打招呼。 “你好。”我对他们点点头,客气地说。 他们全都把我当成隐形人,视线落在我背后数公尺远的地方,把我当成一个路过的风景。 成绩特别好的那些人坐在最前面那一排,我只交往过其中一个,他叫建强,脸色很苍白,话不多,就住在402寝室隔壁。还有另外一件事让我对他印象深刻,有一次升旗典礼时,校长在讲台上说: “蓝色是我们学校的颜色,它代表自由。”此时建强突然涕泪交零地哭出来,我清楚地看见他瞬间流出的泪水快速滑到脖子。班主任老师走过来安慰他,而他接过班主任老师手上的面纸,拉开高领内衣擦拭时。我看见他的脖子上有一圈绳状的淤青,看起来就像戴着一条蓝色项圈。 小强原本是坐在我隔壁,但几次月考以后,他的成绩却像着了魔般突飞猛进,座位也一直往前移,最后终于挤掉了建强的位置。从此之后,像传承般地,小强也开始穿起高领内衣。 然后,小强就假装不认识我了。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期中考过后的一天晚上,我被几个同学恶意锁在宿舍里面,我知道他们是恶意的。小强成绩进步后,他打入了大多数的小团体,以领导者的姿态变得非常受欢迎,而他也开始排挤我,我的寝室内务常被鼓捣得一团乱,考卷也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最后老师以我私藏考卷记过处分结案。 我知道这一定是小强搞得鬼,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跟我说“听说你寝室内务又被扣分。”或者“听说你没有交考卷呀。” 而我只能忍耐,我没有证据,就算有证据,老师也不会相信我,小强可是他的爱徒! 那天晚上四楼的宿舍里只剩我跟建强两个人,但我并不想跟他讲话。小强挤下建强的位置后,班主任老师趁着午休时单独找小强在走廊上谈话。趴在桌上假寐的我清楚地听见班主任老师以极度忧虑的口气问他: “你最近常跟建强来往吗?这样不太好,你会被带坏,会影响到你的成绩。” 班主任老师之后又找了其他同学,谈话内容大同小异。座位逐渐往后退的建强有了自知之明,他变得比以前更沉默,下课时在同学的喧闹声中,他像是被素描的静物。 在浴室遇到建强时我并没有发现同学的喜悦,小强跟其他同学把我和建强锁在宿舍里,不就代表他们把我和建强归为同类吗?我把气出在建强身上,当他靠近我试图跟我讲话时,我对他大吼: “你走开!” 过了就寝时间,四楼所有的灯都熄了。才刚考完期中考试,住校生大都回家了,被留下的我与建强也没有熬夜读书的理由,我早早便爬上床。 在午夜前的那一刻,我听见了脚步声。 我知道那是午夜时分,因为床头闹钟的荧光指针正指向十二点。那脚步声很沉重,像是喝醉酒的人跌跌撞撞前进,像是踩在急流里的双脚。本来在远远的浴室那一端,然后到了隔壁,最后在我的寝室门口停了下来。 我从棉被里伸出头,在连门牌都看不清楚的黑暗中,我看见一团比所有的黑暗都还要黑的黑影穿过寝室的门锁、窗户、铁链、门上挂着的室友名牌。那团黑影似乎是疲惫地喘着气,吸干室内所有可能的光源。 床头闹钟的荧光指针像蒙上一层灰失去光泽,我感到全身僵硬,但那团黑影并没有靠近我。 “他”只是静静靠着门板,过了一阵子便又穿过大门离开,寝室内又渐渐泛起微弱的光线。 不知过了多久,我就像解冻的肉块渗出满身汗水,仓惶地从床上爬起,没穿拖鞋便起身打开大门。寂静而无声的走道上只剩下浴室门板下透出的一点光,长长的走道上没有任何黑影。 我忍着由地板传来的寒气赤脚走向402寝室,沿途经过的所有寝室都空无一人。 真的一个人都没有啊! 不,应该还有建强,住在402寝室隔壁的建强。 我站在建强的寝室门前,透过门口的玻璃小窗看见建强从寝室最里面靠着402寝室那面墙的衣柜中爬出来。他满头大汗地趴在地上喘着气,缓慢地把头转向门口,他赤裸的上半身在月光下像是没有生命的石灰岩,眼睛像两个被挖掉的窟窿,而他的脖子上,有一圈像上了釉的青花瓷器般,闪着光的深蓝色淤青。 第二天开始,建强又开始穿起高领内衣,并且在下一次月考夺回了教室第一排的座位。 期中考后小强对我的排挤让我不得不换寝室。而我选择搬到建强的那间,建强的寝室太靠近402寝室,就算白天也很少有人去。 建强是个有很多秘密的人,他很沉默,对功课以外的任何事情总是一副没有兴趣的样子。他几乎没有任何嗜好,空闲时只是不断写着信,写完后马上将信纸对折塞入信封贴上邮票寄出去,没有人知道他的信是写给谁的。 建强也常常收到信,每个星期好几封。建强的青梅竹马吧!大家都这样猜测着。 我曾经不小心看过其中的一封。 那是室长误将我的信和建强的信放在一起,而我没有留意就将它拆开了。信没有署名,开头与结尾都是无关痛痒的问候和祝福,只有中间不搭调地写着: “我想买笔,我想买很多笔,红色的笔、黄色的笔、紫色的笔、黑色的笔,我都想买,我想买很多笔。” 买笔是需要的,每次考试前班主任老师都会提醒我们要多准备几只笔,但是为什么要买那么多不同颜色的笔呢?而且,当我把信重新封口放回建强的书桌时,我看见他桌上摊开的笔记本。 我发现,笔记本里的字迹和建强收到的信的笔迹是一模一样的。 我当时没有拆穿他,也没有问他,因为我觉得建强才是比较值得来往的朋友。至少在我解不会的数学题时,他会毫不藏私地对我说: “你看,在A点跟D点中间画一条辅助线,两边的角度就相等了。” 因为他的帮助,我在月考时的排名进步了一点点。我必须送他礼物表达谢意,于是我去商店买了很多笔,各种颜色的笔。 他收到我的礼物一点也不开心,反而缩起肩膀低下头,一开始我以为他在笑,后来才发现他在哭。他想开口讲什么,但呼吸道似乎积了太多痰,字句被眼泪、鼻涕、喘气、咳嗽切割得很破碎。 过了很久,整间寝室只剩下我跟他两个人,他才对我说: “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建强衣柜后的墙壁,是空的。爬进衣柜关起门后,可以隐约看见衣柜另一头透过来的光。夜里的雾气沾着泥土色的路灯,路灯的余晖被窗外摇曳的松树枝叶切割后散落在寝室里,光线折射、反射着寝室里过去现在未来的每一个场景。沾着霉味抚过满室的符咒,隐隐地,像蜘蛛网般,爬满衣柜另一头的入口。 窄小的衣柜中,上下左右四面墙紧紧贴着我们的身体,关起门断了后路,难以呼吸的我们只能在压迫感中往前爬行。手扳着墙壁的裂痕,扭曲身体一寸寸向前,像久病不起的临终之人用尽所有力量挤压出郁闷于胸口的最后一口气。 衣柜里的我们并不是凭着意志前行,只是本能而已。 很多人都来过402寝室,每一个年级的榜首,每一学期的模范生。每个人都像打卡上班、进香膜拜,或吸毒解瘾般排定周期,避开所有人的眼光后独自来到这里。 他们在黑暗中摸着发霉、长满苔癣、凹凸不平的墙面,寻找那根垂挂在寝室中央的麻绳项圈。 他们会搬张椅子踩上去,将头套在麻绳项圈里,双脚用力一蹬。 不用害怕,因为一点痛苦也没有,只是一时透不过气来罢了。脖子似乎被拉长了几公分,全身像抽筋般紧缩起来,血液、内脏、骨头,身体里的一切似乎都要冲破表皮,超脱的灵魂浮在天花板……然后,突然问,黑影由四面八方的墙里蹿出, “他”推着那些人,将他们硬塞回身体里。 那间寝室会让死者再活过来。他们会带着脖子上的淤青,从衣柜里爬回现实世界,然后成绩突飞猛进,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类! 建强带我进去402寝室的那天我并没有依照他们的习俗把脖子放进那个项圈,因为我早就体验过这样的事。 我出生前,在母亲体内的我因为胎位不正,脐带缠住脖子,因此断了气。出生后我开始活过来,现在的我是个活生生、会呼吸会喘气、会哭会笑的人,我要活着来证明自己,而不是借着死亡的方式来苟活。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特别的,除了出生时因为死亡而失去感官知觉,从小到大经历的一切全部巨细靡遗,历历在目:报纸、课本、电视剧的对白可以全部背出来,一跨步就以飞快的速度在小学运动会的跑道把其他人远远甩在背后。小学六年的任何考试都没拿过九十九分以下,甚至连睡眠都不太需要,理所当然以第一名在小学毕业。 我一直以为自己会这么强势地度过所有的求学过程,最后成为民族救星,国家栋梁。直到父亲将我送到那间需要全体住校,每个学生一年四季都穿着蓝衬衫和黑领带的私立贵族学校初中部。 每个星期六我都会回家一次,然后在第二天下午回学校。回家是我每个星期最期待的事,也是我当时惟一能够说服自己从星期一撑到星期六的理由。 就算在回家途中,我的悲伤也大于喜悦。因为我所拥有的自由,是从那一刻开始,以倒数的方式逐渐减少。 “跟同学相处愉快吗?” “很好啊。” “功课有进步吗?” “一点点。” “要用功一点啊!我们可是到处借钱才有办法勉强让你进去那里读的。” 几乎都是这样的对话,让我无法告诉他们那个学校的课业压力早就远超过一个十几岁小男生所能承受的极限! 挨打到麻痹的掌心、包着深蓝色书套咀嚼不烂无法下咽的课本,裹着深蓝色制服的虚弱身体。还有贴着黑眼圈的沉默的脸,而躯干和脸的交接处印着一条深蓝色的项圈。 我的青春期塞满深蓝色的空白。 每个星期天晚上,在回学校的途中,我根本不觉得自己要进去的是一所学校。那简直是监狱!一栋有着六层楼高围墙,就算插翅也难飞出去的监狱。 有一次在返校过马路时,建强突然拉住我的衣角。我转过头,看见他的脸在水银路灯的照射下显得特别苍白,他嘴唇颤抖,看着校门低声对我说: “我们不要进去好不好?” 我愣了一下,那一瞬间被拉长到像有一整年那么久。呼啸而过的汽车卷起的夜风在整条马路上翻滚,同学与学长一个个路过我们身边,全世界都静了下来,只剩下我跟建强的呼吸声。他那不曾明亮的眼神闪着光,说着: “拜托!我们不要进去!不要进去。” 然而,我们还是跟在队伍最后面进了学校,那是我最后一次听见他讲话。回到学校的他没有再开口过,就算老师问问题他也保持沉默。 然后,在那个星期的期末考过后,他带着灿烂笑容的尸体在图书馆旁的凉亭里被发现了。 建强,他意志坚定地,用美工刀在覆盖着烫伤疤痕的左手腕上凿出一道深深的沟渠…… 记得第一天进入这所学校时,我们就依智力测验成绩分班排座,第一堂课班主任老师双手撑在讲桌上,以沉稳的语气对我们说:“不要气馁,天赋是一回事,只要用功读书,努力可以弥补天赋的不足。不管这次排名多少,不管你们的家庭背景如何,我对你们任何人都没有偏见。” 可是像我这样坐在教室中间的这些人,无论多么努力彻夜苦读也无法追上前面那一排同学。当老师需要示范教育杀鸡儆猴时,我们就是活道具。 期中考试后的某一次周考前,班主任老师因后排同学惹哭语文老师而用力拍着讲桌,三合板制成的桌面一下子就裂开了。正当全班都凝在沉默中时,我不知怎么搞的,觉得喉咙发痒,忍不住轻声咳了一下。 “混蛋,你在笑什么!?”班主任老师放下藤条朝我走过来。 “没有,我只是——” “你还想狡辩!” 惹哭语文老师的元凶是坐在我后面的那位同学,但班主任老师只是站在那位同学面前,像是威逼或泄愤般地训斥着我:“你、还、想、狡、辩!” 他拉着我的领带,只是一味用力拉着我的领带往前走。路过隔壁班级、楼梯间,到学生厕所里面; 他打开放着扫地用具的工具间,把我推进去,锁起门,说: “垃圾!你在这里面给我好好反省。” 说真的,我并不介意被反锁在厕所里,这里除了比较臭之外,并不会比待在教室差。无论班主任老师要关我多久我都不介意。我甚至会感谢他送给我多余的一点点自由空间。 下课后,同学陆续进来上厕所,我没有发出声响,我并不想让任何人发现我被锁在工具间内,更不想有人发现我而放我出来。 五分钟过后,透过工具间的钥匙孔,我看见小强带着建强进来,小强将其他人赶出去,把厕所门反锁。他把建强推到角落,在建强面前玩着打火机,嬉皮笑脸地对建强说: “等下次考试时,你在你的考卷上写我的姓名座号好不好啊?” 建强没有回答,他呆呆地看着厕所门口。 “不会有人进来的。”小强说。 他拉起建强的左手,看着建强手腕上的手表,说:“很漂亮的手表啊!-定是上次你考第一名时你爸送你的吧!不知道这个金属表带耐不耐热,要不要试试看?” 他拉起建强的左手,将点燃的打火机贴近建强的金属表带。 而建强只是咬着牙,冒着汗,挣扎着,发着抖。 “少考一次第一名有什么关系,就交换一下而已嘛。这次让给我,下次就还你,这样对大家都好,我会在考卷上写你的学号姓名,怎样?好不好啊?” 一直到厕所里出现烧焦的味道,建强才突然像羊癫疯发作般地剧烈点着头。 小强说谎! 写着建强名字的考卷没有一张及格,而小强又回到第一名的位置。 不用说,我知道建强才是真正的第一名。 一个星期以后,当建强的父亲来到学校宿舍帮他收拾遗物时,我才发现他父亲只是一个平凡的乡下农民。他父亲把一切赌注押在建强身上。 而我,因为自私的自保念头,间接地杀了建强。 那个寒假,我像是要为建强复仇似的每天不分昼夜地读着书,所有下学期的课本、参考书、测验题都被我划上密密麻麻的线条和重点。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学校食堂吃过饭后,假装要去打电话而绕到教室里面。我在小强的抽屉里留下一张纸条,没有开头没有署名,只有七个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字:我知道你的秘密。 小强总是第一个到教室,在他摊开课本前,他会发现这张纸条。我确定小强看到了那张纸条,但他的脸上并没有一丝愧疚,他依然开朗地跟同学聊天,继续以优秀生的姿态稳坐第一排的位置。 而我花了一整个寒假的苦读计划并没有成功,月考的榜单贴在公布栏时,我的名字反而落到更后面。 月考完后的某一天午休时,班主任老师带着浓重的鼻音,以极度忧虑的口吻提到我的名字,站在他面前的是平常少数几位会与我打招呼的同学。班主任老师看着他们说: “你们最近常跟他来往吗?这样不太好,你们会被带坏……” 这是报应,这一定是报应!之前我听从班主任老师的训诫而对建强采取的排挤态度如今变成我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整天我都在刻意被忽略中度过,回到宿舍后我发现书桌上有一封信。 我认得那个字迹,是建强的! 邮戳日期是他死后两个月,谁寄的?是恶作剧吗?我撕开信封,信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里面只有短短几句: “笔没水了,每一支都没水了,红的、黄的、紫的、黑的,每一支都只写得出空白。” 那一天晚上,我翻出自己惟一一件高领内衣,准备好。趁着室友全部熟睡时爬进建强的衣柜,我握着那根麻绳,下定决心,我要考第一,我要坐到教室的前排去…… 无所谓对抗或反击,我只是握着那根麻绳项圈。 然后,把头套进去。 ...
沈甜甜的心情很差,低着头一直翻看短信。这些都是以前男友孙浩然发来的,那么多的甜言蜜语,没想到在今天画上了句号。她叹了口气,刚要抬起头,结果和别人撞了一下。对方的力气不小,直接把她撞到了一边。 沈甜甜吃了一惊,眼前黑糊糊的一片,半个人影都没有,但刚才的那一撞却又真真切切。她一转身,一股凉风吹来,远处的路灯下有一团黑发。黑发滚来滚去,慢慢变成了足球大小。耳边传来“哗啦啦”的声音,一只苍白的手慢慢从头发团里伸了出来,指甲血红,上面还连带着血肉。沈甜甜吓得大叫一声,急忙跑了起来,结果右脚踩到了什么东西,滑得摔了一跤。下一秒,她急忙起来接着跑去。 沈甜甜回到寝室,气喘吁吁地关上门,脸色发白,口千舌燥。 对面的白燕疑惑地看过来说: “你是见鬼了吗?” “别说,我还真的见了……”沈甜甜拍拍胸脯说到这儿,忽然看见白燕旁边还躺着一个人。她走过去,一看是青萝。 “她怎么了,好像病得不轻啊?” 床上的青萝脸色发红,额头上敷着一条冰毛巾,嘴里“哼哼唧唧”地不知道在说什么。 “可能是感冒了,额头烫得厉害,从我回来就开始伺候她了。” “哦,那吃点儿药,不行就输液吧!”沈甜甜回到自己的床上脱了衣服,准备躺下睡觉。 这一晚上她可吓得不轾。没一会儿,白燕也睡下了。 夜深人静,沈甜甜觉得有点儿冷。她裹了裹被子,忽然听到耳边响起一阵 “嚓嚓”的声音。她睁开双眼,又揉了揉眼睛,怎么感觉自己的鞋子好像在动呢?沈甜甜探过身子把鞋拿过来,看到鞋底上沾了一片血糊糊的黏稠物体。沈甜甜感觉很恶心,立即扔掉了鞋。突然,她猛地想起晚上在跑回来的路上,鞋底好像踩到了什么。 这时,那黏糊糊的东西慢慢膨胀,竟变成了一颗眼球。眼球里不停地涌出丝丝头发,最后变成了一团。这团头发越来越大,再次从里面伸出了一双苍白的鬼手。沈甜甜吓得头皮发麻,坐起来靠到墙角,死死地盯着那团头发。 随后,一个浑身腐烂、长相恐怖的女鬼慢慢从那团头发里爬了出来。女鬼两个漆黑的眼眶在苍白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而它的全身,却长满了圆鼓鼓的眼球。那些眼球转来转去,方向都各有不同。 沈甜甜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生怕女鬼发现她,但是她又不知道,女鬼身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眼睛有多少是往她这个方向看的。这时,伴随着一阵“咯咯”声,女鬼的头慢慢地转向青萝,然后向她爬了过去。 月光下,女鬼伸出长长的指甲,竟然直接在青萝的身上插出了一个个的血窟窿。疼痛的刺激感让青萝醒了过来。见到鬼,青萝吓得瞪大眼睛。她刚要叫出声来,女鬼竟直接把手伸进了青萝的嘴里,止住了她的声音。 沈甜甜吓得更不敢出声了。 青萝疼得满身大汗,不停地扭动身体,嘴里发着“呜呜”的声音,眼睁睁地看着女鬼将自己身上的眼球一颗颗地抠下来。扣下眼球的窟窿里流满了墨绿色的液体,然后,女鬼将抠出来的眼球放在液体里泡了泡,拿起来放进了在青萝身上抠出的血洞里。女鬼前后重复着动作,在青萝的身上埋下了五颗眼球。 青萝终于疼得晕了过去。沈甜甜闭上眼睛,直接拿被子蒙住了头,也不知道那个女鬼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第二天一早,沈甜甜是被一声尖叫惊醒的。她的头有点儿痛,昨晚一直没睡好。 青萝在床上昏迷着,身上全都是血,原本是血窟窿的地方,现在只有一小条线状伤口,就像是闭上的眼睛。白燕脸色煞白,在床边手足无措,想看看青萝怎么样了,却又不敢下手,于是惊愕地回头看向沈甜甜。 沈甜甜把昨晚的事告诉了她。白燕听后坐在床上深深地吸了口凉气。看白燕的表情,沈甜甜总觉得她好像知道些什么。 细问之下,白燕才无奈地说: “其实青萝发高烧不是偶然性的,是因为撞了鬼。” 沈甜甜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同样是撞鬼,她怎么没有发烧? “你知道你的另朋友孙浩然为什么会突然和你分手吗?”白燕忽然神秘兮兮地说道。 “唉,他说跟我在一起没有自 由。” “并不是。”白燕看了一眼青萝,严肃地道, “我猜是青萝在从中作梗。不瞒你说,我总会看到她和孙浩然走在一起,两个人举止亲密,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沈甜甜的心“忽悠”一下。她并没有觉得孙浩然背地里有人,甚至在分手前一晚,他还约她第二天看电影,这分手就像是突然决定的。 就在这时,床上的青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咧开嘴,疼得“哼”了一声。 “好痒。”青萝的双手伸向额头,手指摩擦着那道线状伤口。那伤口都已经被她搓红了。 两个人仔细一看,发现那个一眼之长的伤口在张合着,微微吐着血丝。突然,那伤口猛地张开,一股鲜血流下来,直接染红了青萝的脸。随后,青萝的脸上出现了第三颗眼球。第三颗眼球不停地转啊转,瞪着周围看它的人。眼球越眨越大,好像要从脸上滚下来,看得人头皮发麻。 沈甜甜和白燕吓得退了几步,耳边又忽然传来了“吱”的一声,一股恶臭熏得人想吐。原来,这味道是从一个恶鬼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个恶鬼没有骨架,就像是一堆烂肉浮动着从门外“爬”了进来。它看也不看沈甜甜她们一眼,直接向青萝爬去。一只软趴趴的大手在恶鬼的臭肉间伸出来,直接“啪”地一声拍在了青萝的额头上。恶鬼恶狠狠地抠下那颗眼球,然后缩回了“肉堆”里。伴随着青萝痛苦的尖叫,软趴趴的“臭肉鬼”慢慢缩进地板里,不见了。 这一幕,让两个人目瞪口呆。青萝气喘吁吁,好半天才慢慢调匀呼吸。 “该来的……还是躲不掉。”青萝小声嘟囔着。 “你说什么?”白燕有点儿没听清。 沈甜甜倒是听到了,只是觉得很奇怪:看样子,青萝好像知道会有鬼找上她。等想再进一步地去追问,青萝却摆摆手说: “我不舒服,想再躺会儿,你们去上课吧!” 无奈,只好作罢。 去上课的路上,沈甜甜问白燕,她怎么知道青萝发烧是由鬼引起的?白燕说这是青萝自己说的。 当时,青萝往寝室走的时候脸色煞白,走路还摇摇晃晃的。白燕问她怎么了,青萝就说她撞鬼了。还叮嘱如果晚上她发了高烧,白燕一定要守在她身边。 沈甜甜听了这些话,更加肯定了心里的想法。随后她给孙浩然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她便发短信过去:我们分手,是不是因为青萝? 结果再打电话,对方竟然关机了。沈甜甜总是放心不下,抽空去了男宿舍楼。她直接给孙浩然的室友打去电话,结果人家说孙浩然已经三天没有回来了。沈甜甜感到心慌不已,正犹豫着要离开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身影。看样子,孙浩然是回来拿什么东西,没想到会撞上沈甜甜。一见到沈甜甜,孙浩然转身就跑。 沈甜甜在后面追着,喊什么都没有用。她觉得孙浩然比之前瘦了,跑步也摇摇晃晃的,皮肤白得就像是发了烧的青萝。但他的速度依然很快,拐一个弯就不见了。沈甜甜皱若眉喘着粗气,她觉得孙浩然一定是出什么事了,不然也不会见到她就跑。仔细想想,还得在青萝的身上找答案。 沈甜甜课也不上了,直接往宿舍楼跑。等推门进了寝室,看到里面竟然是空的,青萝不知道去哪儿了。 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洗漱间里有动静。刚才着急她没注意,这会儿看见关着门的洗漱间里亮着一点儿灯光,于是她好奇地走过去。结果,这一眼差点儿吓得她魂飞魄散。 洗漱间的喷头开着,地下流的全是血水。青萝站在地板中间,正用一把小刀在挖身上那些眼状的伤口。尽管疼得五官扭曲,但依然在用力地挖着,直到把那个女鬼在她身上埋下的所有眼球全都挖出来,留下了一个个血肉模糊的洞。 沈甜甜强忍住想要吐的冲动。没想到,平日里看似柔弱的青萝竞对自己能下如此狠手。但这时,她又有了新发现:青萝的皮肤貌似有了变化,出现了很多细小的褶皱,并且还有越来越深、越来越多的趋势。等再往上看去,我的天!青萝的脸上全是褶,坑坑洼洼就像是一只沙皮狗的脸。 这是怎么回事?变化得这么快! 青萝又在喷头下冲了一会儿,然后拿浴巾擦了擦身体,穿上衣服就要出来。情急之下,沈甜甜直接钻进了床底下。一定不能让青萝发现自己。 沈甜甜看到那双布满褶皱的脚在床前走来走去,有那么几秒还停在了她的床前,吓得她气也不敢喘一下。等过了一会儿她才知道,原来青萝在找衣服穿。沈甜甜偷偷地看到,青萝把自己套得严严实实的,然后出门了。沈甜甜鬼使神差地跟了出去。 就在这一路上,青萝的四周围了几只苍蝇,可见她现在的身体有多腥臭。恐惧之余,沈甜甜越来越觉得,现在的青萝根本已经不能称得上是人了。 青萝没有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就那么晃晃悠悠地走着,沈甜甜在后面跟得脚都酸了。四十多分钟后,青萝来到一处偏僻的坟地,沈甜甜心惊胆战地躲在不远处的大树后。 青萝走到一座坟前,四处望了望,然后问道: “你在吗?” 过了一会儿,孙浩然面无表情地从一座坟后走出来,一连咳嗽了几声。这一幕看得沈甜甜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青萝伸手抓住孙浩然的头发,闻了闻,随后用力把他甩在了地上。 “真臭,你身上已经没有多少血了,看来是不够我用的了。”青萝谠完转身要走,裤脚却被孙浩然抓住了。 孙浩然艰难地抬起头,沙哑着声音求道: “再来一次,求你再用我一次!” “再来一次?我怕你会撑不住啊。”青萝邪恶地一笑。 孙浩然摇摇头: “没事,反正你的身体也快养好了,我不能让你去找甜甜。” “好吧!没想到你这么重感情,那我就满足你。” 青萝蹲下来,取来坟前的一个铁盆,弄来了半盆水。然后,青萝伸出长长的指甲,轻轻地在孙浩然的手臂上一划,一道血口子便出现了。孙浩然将手臂伸向水盆,用自己的血染红了那半盆水。随后,青萝脱掉了一身衣服,只见她身上的肉已经开始溃烂。她找来一块抹布,蘸着血水一点儿一点儿地往自己的身上擦,擦过的地方皮肤开始好转。 沈甜甜气得牙痒:原来,青萝在靠孙浩然的血修复自己恶心的身体。孙浩然选择跟她分手一定是被逼无奈,应该是青萝起先看中的是她的血液,孙浩然为了救自己才会选择这么做。 ...
林翔从某名牌大学毕业后,就进入邵氏集团工作。凭着聪明才智,他很快进入了集团的核心管理层。前段日子,他又和集团老总的独生女儿邵婕谈上了恋爱,因此,人们一致认为,林翔在邵氏集团的前途无限光明。 果然,林翔和邵婕确立恋爱关系还不到两个月,林翔就被提拔成新产品开发部经理。为此同事们都起哄,说要他请大伙吃饭,他笑着答应了。当晚,在大家的奉承声中,他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由邵婕开车把他送回了家。 回到家里,邵婕把林翔扶到沙发上坐下,然后去倒开水。这时林翔的酒也醒了几分,他眯着眼欣赏着邵婕苗条的腰身,心里涌起一股热意,猛地从背后抱住了邵婕。邵婕猝不及防,笑着说:“快放手,不然杯子要打翻了。”林翔着脸说:“打翻就再倒一杯,有什么关系?”随着林翔的手在邵婕身上游走抚摸,邵婕的呼吸渐渐急促,反抗的力道也越来越小。林翔见时机成熟,扭过她的身子就要亲吻她的嘴唇,可出现在他眼前的却不是邵婕,而是一张毫无血色的死人脸孔,更恐怖的是,她脸上有几只蚂蚁,正从眼窝、鼻子里爬进爬出。这个死人不是别人,正是林翔的前任女友,三个月前死于煤气中毒的吴淑…… 林翔吓得大叫一声,睁开眼睛一看,四周一片漆黑,原来,刚才只是做了一个噩梦。他摸索着打开了电灯,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显然邵婕送他到家后就离开了。回想起刚才的梦境,他仍然心有余悸。他感到口干舌燥,就起身倒了杯清水,刚要喝下去,却发现杯子里水的颜色似乎有点儿不对劲。 林翔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便揉了揉眼睛仔细再看,杯子里的水正在慢慢改变颜色,开始是绯红色,之后越来越红,看上去就像一杯黏稠的血液。他狐疑地看了看饮水机,里面的水清澈见底,毫无异常。他换了个杯子重新倒满水,可不知为什么,原本透明的矿泉水倒入杯子后,渐渐又变成了红色。 就在他惊愕不已时,“嘀”的一声轻响,桌子上的电脑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幅微微摇晃的画面:一个女人睡在一张大床上,除了一头秀发散露在外面,这个女人整个身子都蜷缩在被子里,他看不清她的面貌。他是个业余摄影爱好者,一眼就看出这段录像是用DV拍出来的,房间里的摆设看着还有点儿眼熟,这让他有些纳闷。 画面静止了几秒钟后,镜头慢慢移开,对准了地上一行拖得很长的蚂蚁队伍。这行蚂蚁是从床底下爬出来的,队伍的另一头,消失在一扇敞开着的门里。林翔终于认出来了,录像里拍的是吴淑以前所住的单身公寓,而那道门是通向厨房的! 林翔的脸“刷”一下全白了,下意识地低头一看,脚下也有一行蚂蚁匆匆而行,它们的目的地正是厨房。他忍不住怪叫一声,冲进厨房,果然看见一群蚂蚁聚集在煤气阀门上,似乎在啃咬着什么。他连忙伸手去拧煤气开关,还好,开关拧得紧紧的。 从厨房里出来,林翔整个人吓得都快崩溃了。他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咔”的一声,屁股下面发出一声怪响,吓他一大跳,站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塑料不倒翁玩具被他坐破了。他没好气地把玩具扔到一边,抱着头苦苦思索:今晚家里发生的这些怪事,是有人跟他开的一个恶毒玩笑,还是这世界上真的有鬼魂存在,是吴淑来找他报仇了…… 想到这里,一阵寒意从林翔脚底升了上来,他发现房间里突然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了,寂静得可怕,抬头一看,电脑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自己关掉了。望着空荡荡的房间,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感觉到目前所发生的一切还仅仅是个开始。 这时,林翔觉得手上麻酥酥的,原来是几只蚂蚁不知道什么时候沿着沙发爬到了他的手背上。他慌忙把蚂蚁从手上拂去,可紧接着发现,原本朝着厨房行进的蚂蚁队伍却掉转方向,朝着他所坐的沙发爬过来。 林翔顿时跳了起来,使劲用脚踩着地上的蚂蚁,可蚂蚁却越聚越多,床底下、沙发下、冰箱下面,到处都有蚂蚁朝着他爬过来。他被吓得魂飞魄散,几步蹿到门前,想开门逃到外面去,怪事却再次发生,任凭他怎么用力踢,大门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就在这时,他看到门缝里也有蚂蚁往房间里爬,一只,两只…… 林翔爬到了床上,看着蚂蚁越聚越多,一只只都缓慢而坚定地朝他一步步逼近,感觉自己就要发疯了。这时,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是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机发出的。他拎起话筒,就如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一根浮木。 话筒里传来的是一个甜美的女声:“您好,林先生,这里是××派出所,刚才您的邻居打电话来报警,说您半夜里大喊大叫,打扰了他们的休息,请您……” 林翔打断了她的话:“快来救我,我房间里有鬼,有蚂蚁,数不清的蚂蚁!” “您晚上是不是喝多了?”电话那头的女声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妨碍他人休息和报假警是要受到处罚的。” 林翔绝望了,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我是个杀人犯,三个月前死于煤气中毒的吴淑是我杀的!是我放了一窝蚂蚁在她的床下,再用糖汁封住煤气阀,拧开煤气。我让吴淑一个人留在家里,自己却溜出来找同事喝酒,制造不在场的证据。我都设计好了,在她上床睡觉的这段时间里,那些爱吃糖的蚂蚁会一点点地啃掉煤气阀上的糖,这样,慢慢泄漏出来的煤气就把吴淑毒死了。” 电话那头的女声沉默了,林翔惊恐地看了看渐渐逼近的蚂蚁,用近乎哀求的口气说:“求求你们来抓我,快来,尽量快来吧!” 一个星期之后,剃着光头、穿着囚衣的林翔坐在牢房里发呆。狱警走过来说,有人要见他。不出所料,来见他的人正是邵婕。邵婕穿着一身黑色旗袍,表情肃穆:“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穿着一身黑旗袍来见你吗?” 林翔说:“因为吴淑是你的好朋友,你为她报了仇,所以特意穿一身黑来见我这个凶手。”邵婕叹了口气:“你真是个绝顶聪明的男人,这份聪明要是用对地方,20年内,或者只要10年,你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 “20年的时间太长,我是个急性子,等不了。”林翔说,“自从我看出你对我有那么一点儿意思,我就一心想走你这条捷径。可那时我有了吴淑,不杀她,根本不可能和你接近……可是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你是怎么看出我是用蚂蚁害死吴淑的?” 邵婕脸上露出一丝嘲弄的微笑:“用蚂蚁啃煤气阀上的糖来杀人,并不是你首创的,报纸上登的那篇侦破报道,碰巧我也看到了。吴淑是我的好朋友,我了解她的性格,她决不会自杀。她死后,我在她的床底下发现一窝蚂蚁,我捉了两只问过有关专家,他们告诉我,这种喜欢啃东西的蚂蚁在本市只有宠物商店才能买到。我还查到,吴淑死前一个多月投保了一笔数目不小的人寿险,受益人是你。不过,你最大的一个破绽,就是你不该在吴淑尸骨未寒时就匆匆向我示爱。” “这么说,你早就怀疑我了,我当上新产品开发部经理,是你一手安排的吧?一来让我放松戒心,二来是为了开展你的复仇计划?” 邵婕说:“不错,在酒吧把你灌醉,也是我安排的。之后我送你回家,在那套茶杯内壁涂上一种染色剂,看上去无色无味,可一接触到水就变成了红色。” 林翔阴沉着脸问:“电脑里的那段视频又是怎么回事?” “我是学计算机的,趁你熟睡的时候,我在你电脑里装了一个木马程序,用来控制电脑的开关机。那段视频是我后来找人到吴淑家拍的,吴淑当时已经死了,躺在床上露出头发的那个女人是我。” 林翔苦笑:“那些蚂蚁是你放的,门打不开也是你弄的鬼,报警电话也是你打的,这些我都知道。我唯一想不通的是,那些蚂蚁后来怎么会阴魂不散地跟着我?” “在那个被你压破的塑料不倒翁玩具里,我放了一种特殊香料,”邵婕说,“这种香料只要和人的皮肤接触,混合了汗液后就会产生一种蚂蚁非常喜欢的香气。这种香气其实很好闻,可惜你当时精神高度紧张,没有觉察出来。” 这时,站在一旁的狱警看了看表,说:“会面时间到了。”林翔转身向牢房走去。 邵婕默默地望着林翔的背影消失在通道的尽头,她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林翔了。走出牢房,外面的天空晴朗无云,她心里的阴霾也一扫而光,她在心里默默祷告:“吴淑,你可以安息了。” ...
编者按:无意间与亡灵的对话,惊悚的十五分钟。文章通篇渲染了一种淡淡的恐怖气氛,令人毛骨悚然。 农历二月二十日晚上六点五十分,我坐最后一班公交车316路回家,一小时后,我下车了!从站牌到我家需要经过一段长长的乡间小路,这条路大约有八百米的样子;小路两侧都是麦田。初春的夜晚寒意袭人,一轮弯月高高的挂在空中散发着朦胧的光芒,月光笼罩下的村舍显得格外幽静与神秘。路上不见一人,只能听到我急促的脚步声和远处不时传来的犬吠之声。我一边走一边环视着两侧的麦田,小小的麦苗已经开始渐渐返青了,虽然现在还是半黄不青的样子,但用不了几天就会散发出绿油油的盎然生机来的。 我正边走边想,突然之间,我停住了脚步。因为我发现在一块麦田地头的机井之上出现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好像是个人,正坐在井台上抽烟呢!那烟头忽明忽暗的,我目测了一下,那机井离我大约相距八十米的样子。我感到很是奇怪,这么晚了大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抽烟呢?不会是谁想不开要投井自尽吧?这片麦田都是俺们村的,坐在井台边抽烟的这位想必我也应该认识吧?于是我便踏着田埂朝机井走了过去…… 至近前,我终于看清了,我不由得叫出了声:“友子叔!”友子叔是我的一个远房堂叔,今年已经五十六岁了,他的儿子小杰是我儿时的玩伴。自从友子叔三年前得了脑血栓的毛病后连走路都是哆哆嗦嗦的,半天也走不上几米远,今天晚上怎么突然跑到离家七八百米远的机井上来了?难道是想不开要……友子叔向来是以脾气倔强著称于我们这个村的,他要真上来那股邪劲儿还真就能跳到井里去。想到这,我有些怕,于是对他说:“友子叔你咋跑这儿来了呢?这里太冷了我扶你回家歇着去吧!现在都八点多了。” 友子叔抽了口烟突然冲我嘿嘿一笑,友子叔平时就长得挺磕碜的,他这莫名其妙的一笑脸上的五官都挪位了,笑比哭还难看呢!他笑得让我毛骨悚然,搞不清楚他究竟是在笑什么?友子叔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非梦啊,来坐叔旁边陪叔说会话,咱爷俩好久不见了,来来抽支烟!”说着,颤颤巍巍的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来递到我手里。我说:“叔啊,你知道的,我不抽烟,从小到大一直没抽过。”友子叔说:“这可是好烟,是我从那边特意带过来的,来抽两口。”说完硬是把烟塞到我嘴里,然后费了好大的劲儿帮我点上烟。 我抽了两口也没抽出啥味儿来,反正挺呛得。实在不愿抽了我就想离开。说实话,在黑咕隆咚的晚上跟友子叔这样古怪的病人坐在莫名其妙的机井上聊天实在让我有点心惊肉跳的。见友子叔不肯跟我走,我就想抓紧回去通知小杰来把友子叔接回去。见我执意要走,友子叔幽幽的对我说:“回去跟你婶儿说,就说我有空就去看她。”我应了一声,心想友子叔说的什么话呀! 我先回到自己家咚咚喝了一大杯水,然后冲我妈说:“刚才在机井上我看到友子叔了!我这就通知小杰把他接回家。”说完往外就走,被老妈一把就拽住了胳膊。老妈满脸狐疑和惶恐的看着我的脸:“你,你看到谁了?”“友子叔啊!刚才我们爷俩还聊了会天呢!”老妈慌忙用手摸我的额头:“非梦,你没发烧吧?怎么说起胡话来了,你怎么能看到你友子叔呢?”我有些奇怪了:“妈,我为什么就不能看到友子叔啊,这还有假吗?”老妈叹了口气说:“你友子叔半个月前就死了!那天你友子叔觉得有些难受,小杰就开着三轮车把他送到了医院,检查了半天大夫也没查出毛病来,就开了点药让回来打两天吊瓶;小杰刚把你友子叔送回家还不到半小时呢就咽气了。现在的医院啊,唉……”老妈又重重的叹了口气没再说下去。 鬼故事 我睁大了眼睛,吓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可刚才确实是友子叔啊!我忽然想起来了,我那抽剩下的半根烟还在口袋里放着呢!于是从口袋里摸出烟在灯光下一看,顿时我就傻眼了:哪是烟啊,分明就是一张烧了半截的纸钱。 第二天返回城里的时候我特意走到昨晚的机井旁细细观察。果然井台旁有一小堆燃烧尽的灰烬,是友子叔昨晚抽烟时留下的。事实再一次雄辩的证明:在那样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一个叫郑非梦的人曾经在麦田的机井旁,跟他一个已经故去长辈的亡灵度过了足有十五分钟的时间…… ...
王良下岗后,在新建的火车站附近开了个小卖点,卖些烟酒糖茶等日用品。火车站客流量不大,尽管是昼夜营业,生意也只是勉强维持。 这天夜里,火车站候车室上的时钟刚刚敲响12下。一列火车进站了。王良眼巴巴望着下车的旅客匆匆从门前走过,叹了口气,心说:看来今晚是开不了张了。 才要说坐下,就远远看见朦胧的月光下,走过来一个女人。王良认定这是个顾客,心里挺高兴。等女人走进灯光下,王良发现她有些奇怪。瘦瘦弱弱的,脸色苍白,而头发也挺零乱,已经入夏,却穿了一身长衣长裤,上上下下都捂得严严实实的。 女人来到柜台前,也不抬头,垂着眼皮说:“我买一个奶瓶和五袋奶粉。”然后在柜台上放下一张百元人民币。 王良注意到她的手也是苍白如纸,竟还有些血污。他也没多想,赶紧如数拿了奶瓶和奶粉。当他嘴里念叨着:一共六十七块,我找你三十三块……等伸手去拿那张百元钞票时,发觉那女人已拎着东西快步地走了。王良喊了几声,女人没听见一样。想去追,又想商店就自己一个人,便琢磨着等女人想起找回来,再找给她钱不迟。 然而,当王良拿起那张钱时,恍惚间发现那张钱一下子变了样儿,睁大眼睛定睛一看,不禁大吃了一惊:那一百块钱竟然是一张冥币!就是那种给死人烧化的纸钱。王良首先想到就是那女人是个骗子。因为他听说最近外地过来一帮人,专门用障眼法骗人,给你一张白纸,也让你以为是真钱。王良气坏了,心说我下岗就够倒霉啦,开个小店不赚钱,居然还来算计我!他一咬牙,不管店里有没有人管,一溜烟就追下去。 火车站建在城郊,王良追了不远,就看见了庄稼地,地里小麦刚刚收割完,满地麦茬。他终于借着月光望见那女人的背影。一面追一面想:这骗子怎么跑这来了,不至于睡地里吧!正想着,见女人一晃身走进了一片坟地不见了。王良想过去,又有些胆怯,要是个团伙,那可就麻烦了。想到这儿,王良扭头往回走。不时的回头望望,生怕人家追过来。 等回到店里,见到媳妇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正一个人没好气的嘟囔。他也没敢说刚才遇到的事。 第二天一大早,王良就憋不住把昨夜的奇遇,跟旁边开小吃部的刘虎说了。刘虎好奇,非要王良领他去看看。就顺着昨夜的路走下去。白天地里还有人干农活,两人的胆子也大了,径直的走进了坟地。转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刘虎说王良骗他,王良发誓说没骗他。 正吵的热闹,猛然听到有婴儿隐约的哭声。四下里看,附近根本没人。但是,哭声还是不断的传来。两人仔细的听,循声找去。最后惊讶的发现婴儿的哭声竟然来自旁边的一座新坟。两人不知所措,慌慌张张跑去问远处一个干活的妇女。妇女听说后,也跑过去看。见果有此怪事,说这坟是张村张淼祥(曾在东莞百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媳妇的,孩子没生下来,难产死的,刚埋了两天。王良、刘虎和那个妇女又急匆匆去了附近的张村。 张淼祥一家人都还沉浸在悲伤之中,一听说此事,连忙招呼人拿着工具到了坟地。七手八脚顺着婴儿的哭声挖下去,哭声越来越大。等把棺材打开,里面的情形令在场的人全都惊呆了! 一具女尸旁的血污里,躺着一个手舞足蹈大声哭啼的新生儿,嗓音已有些嘶哑。更为惊人的是在婴儿的旁边,放的是五袋奶粉和半奶瓶血红色的奶水。 ...
【一】 “你小子还想不想在公会里混了啊?上个礼拜就跟你说要你换装备,你到底有没有听进去啊?”又是一个窗口抖动,魔兽的公会老大紧接着又甩出一句话:“不想干趁早滚!败类。” 林天青盯着屏幕上的对话框,狠狠地吸完最后一口烟。然后啪啪打出一句话:“明晚之前我能搞定。”接着关掉QQ,踢开椅子走出网吧。 网吧坐落在一条破败的小街上,午夜刚过一刻钟,路上的人已经不多了。十一月的冷风呼呼地吹着,只裹着一件单薄风衣的林天青冷得打了个哆嗦。 “不想干趁早滚!败类。”公会老大的那句话此时一遍又一遍地在林天青的脑中闪过。林天青往上拉了拉衣领,一边想着如何在明晚之前弄到足够买装备的钱,一边一脚把一个横在路中间已经被踩扁的易拉罐踢得老远,易拉罐落地时发出了阵阵警报——原来踢飞的易拉罐砸中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被击中的轿车顿时发出嘟嘟的抗议声。 林天青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今天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抓狂。 “天青,我们还是分手吧。我们真的不适合,跟你在一起,我没有一点安全感……”几个小时之前,女友晶晶向他提出了分手。 “没有安全感?那你告诉我,跟谁在一起你才有安全感?林潇吗?”虽然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但林天青还是不敢相信这一切居然就发生在今天。 “林潇跟你不一样,他把我当成自己的一切——而你,你的一切不过是你的游戏。你的装备,还有你的那帮败类兄弟!”晶晶激动地说。 “林潇?他只不过有钱罢了。而你,不过也只是爱慕虚荣的女人!”林天青愤愤地说。 他很清楚,自己和林潇相比,一样都是将近185CM的身高,一样都是英气逼人的帅脸,一样都是10过人的数学天才。唯一不一样的是,林潇的爸爸是拥有千万资产的大老板。而自己的爸爸,不过是一个已经在一场煤矿事故中死去的工人。 林天青愤怒之下。扔下这句话掉头就走了。全然不理会一个已经被自己伤害无数次的女孩儿又一次被自己的话刺痛之后的感觉。 不过晶晶的话也着实刺激到了林天青。其实他心里清楚,现在对于自己而言,最重要的东西的确是游戏。而现在,因为没钱买装备的关系,他极有可能被踢出公会,想到这里,林天青又皱起了眉头。 “嘀——嘀——”喇叭声打断了林天青的思绪,一辆轿车开过,刺眼的车尾灯照亮了街角一排破旧的小门面房。 林天青眯起的眼睛扫到了路边一家仍在开门营业的小店,破败的门牌上用繁体草草写着一行字——时间典当。 林天青好歹还知道这是一家当铺,虽然名字很奇怪,不过既然是能够换到钱的地方,那就不能放过试一试的机会。 林天青摸了摸左手腕上的那块劳力士真表。推开店门走了进去。 空间极其狭小的当铺,一股浓郁的民国气息向林天青袭来——将近一人高的典当台,红木制成的桌椅,墙壁上清雅的水墨画,身穿长马褂的老板——这一切通常只能在那些无聊的古装剧里看到的东西真实地出现在自己的眼前,顿时让林天青产生了一种时间的混沌感和错乱感。 老板是个又高又瘦的老头,看上去七十岁左右的年纪。一把雪白的胡须长长地拖到胸前。他站在典当台后面正拿着毛笔写写画画,还不对地自言自语着。片刻之后才放下手中的毛笔,抬起头来望了林天青一眼,微微一笑:“是买还是卖?” 林天青走上典当台,取下手表递了过去,简洁地说了一个字:“卖。” 老板低下头看了看桌上闪闪发亮的劳力士真表。笑着说:“我们这里只典当时间,其它的任何东西都不在典当范围之内——包括你这块手表。”林天青怔怔地愣在那里。原本以为那个“时间典当”不过只是个普通的店名。却没想到那指的竟是当铺的典当范围,只不过—— “时间也可以典当?”林天青不解地看着这个身着长马褂,长得很“神话”的老板。 老板点了点头:“没错,我们家族世代以经营时间典当生意为生,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可是时间要怎么典当呢?”林天青越来越糊涂了。 “从常理上看。在同样的空间里每个人拥有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不会比谁多一分钟或是少一分钟。然而世界上的每个人对时间的利用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利用的时间多,有的人利用的时间少。这样就会产生时间的不足和浪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依靠时间的买卖。那些需要更多时间的人可以出钱为自己买到更多的时间来完成自己需要完成的事情,而那些出卖自己多余时间的卖家,同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在这个基础上,每个人各取所需,时间的分配和利用也会达到一种趋于平衡的理想状态。”神话老头慢慢地解释道。 虽然听得有点糊里糊涂,不过林天青总算大概弄懂了神话老头说的时间买卖是怎么一回事,而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老头是个疯子。 “那我把自己的空闲时间卖给你可以吗?”林天青用试探的口气问。 “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 “那…在我卖出的那段时间里我会做些什么呢?我会是什么样的一种状态?还有,要通过一种什么方式来实现这个买卖呢?”林天青接着问。 神话老头从台子下面抽出一打有些泛黄的纸说:“实现这个买卖只要通过一个契约,我把你要卖出的时间写在契约上。达成一致后你用自己的血按上手印就可以了。至于你在出卖的那段时间里是以何种方式存在,这个我也不知道,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 林天青有些怀疑地盯着神话老头,虽然多少有些不法放心,不过想到既然有人肯出钱去买根本没办法真正买到的东西,那自己还犹豫什么呢?为了战队和装备,林天青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那么,你要典当的时间是多久?又是在什么时段呢?”神话老头开始一边在纸上写着东西一边问。 “后天,也就是这个星期天的整个上午,从六点到十二点。”林天青毫不犹豫地说。毕竟自己每个星期天的上午都是在懒觉中度过的,那段时间不要也罢。 神话老头点点头,熟练地写下了契约,接着说:“六个小时,每小时五百块,一共是三千块。” 林天青有些不敢相信地盯着神话老头——自己随便一个上午的懒觉竟然值那么多钱。 “现在你只要按上自己的手印就可以完成交易了。”神话老头递过契约和一根银针。林天青犹豫了一下拿起银针在食指尖上轻轻刺穿了一个小洞。挤出鲜血之后。他在契约上狠狠地按下了手印。神话老头满意地收回契约,随后掏出一沓粉红的百元大钞递给林天青说:“本次交易完成,这是你的报酬。” 【二】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宽敞的一楼客厅里只有那座巨大的欧式座钟在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 林天青轻轻关上大门,刚要上楼,厨房的灯突然亮了起来。 身着睡衣的林潇端着一杯咖啡从里面走了出来。被站在楼梯边一声不响的林天青吓了一跳。 “这么晚了才回来。”林潇皱着眉冷冷地说,接着头也没回地直接上楼了。 林天青瞪着他的背影。跟着走了上去。 林天青和林潇住在一起,这是个尴尬的关系。因为他们是兄弟。 林天青的爸爸是一个煤矿工人,三年前在林天青还在读初中的时候,他在一次矿难中不幸去世,只留下他们母子二人,随后林天青的妈妈嫁给了同姓林的、林潇的巨富爸爸林一山。从此林天青和林潇便成为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然而不幸的是,林天青的妈妈在两年之前因为患上一种罕见的疾病猝死,从此林天青变得更加孤僻和冷漠。 然而林一山对于林天青一直视为己出,并在他的母亲去世之后对林天青仍然宠爱有加,可林天青却从来不领情,并对林一山一直视而不见。他宁可在别人面前当一个穷鬼,也不愿承认自己和林家的关系。更不愿用林家的钱。林天青憎恶林潇。这个和自己同龄也同样优秀的男孩从出生起就注定是王子。而自己,在过了十几年的穷人生活之后突然要寄居在他的鄙夷和怜悯之下。这种搀杂着嫉妒和厌恶的自尊心从他住进林家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从未间断地折磨着他。 而林潇也同样厌恶林天青。因为林天青妈妈的关系。自己的父母才离异,致使原本对自己百般疼爱的母亲要离开自己,一个人移民美国。有着严重恋母情结的林潇认为这一切都是林天青和他妈妈的过错。同时,看到自己的爸爸对突然出现的林天青如此宠爱,林潇更是恼怒不已。在外人面前,林潇也从未承认过林天青是家里的一员。更不愿承认他其实是自己法律意义上的哥哥。 林天青回到自己的卧室之后狠狠地关上了门。每次看见林潇他的心里都会莫名地愤怒一阵子,昨晚晶晶向自己提出分手,也正是因为这个令人讨厌的林潇。 林天青脱下风衣,掏出口袋里的一沓钞票放在桌上。“还好。今天也不是完全那么糟糕,毕竟有个疯老头花了三千块买我的时间,明天就可以买装备了,我一定要让林潇死得很难看。”林天青愤愤地自我安慰着。其实也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玩魔兽不是因为空虚,也不是因为兴趣。只为一个原因——林潇是个游戏高手。他现在正集中精力玩的游戏就是魔兽世界,并且建立了一个公会准备参加比赛。林天青在现实中的一切似乎都输给了林潇。所以他决定无论如何要在同样受林潇主宰的虚拟的世界里彻彻底底地赢他一次。所以他的计划就是:加入一支足以同林潇抗衡的公会。并在比赛中狠狠地击败林潇的公会,让林潇这个公会会长死得很难看。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家里就只剩下林天青一个人了。林一山大概是和往常的每个周六一样一早就出去应酬了,而林潇,此时一定是和晶晶约会去了。林天青极其不爽地想着。他正准备出门,手机却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林天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原来是学校数学学术队的领队陈老师。 “天青吗?我是陈老师。” “哦,是我。老师您找我有事吗?”林天青完全不明白和自己毫无关系的数学组老师在周末找自己会有什么事。 “哦。是这样的,明天上午在市立图书馆要举行全市数学竞赛,我们学校也会派出一支代表队参加,代表队的队长本来是林潇,可是他在美国的母亲昨天夜里发生了意外。他今天一大早跟学校请完假之后就直接飞去美国了,所以他不能带队去参加明天的比赛了。你跟林潇同样优秀,当初你虽然从我们数学队退出了,但是你的实力是大家公认的,我希望这次你能代替林潇去参加比赛。就当是帮林潇一个忙,也算是为了学校的荣誉吧……” 林天青紧紧攥着手机半天没说一句话,陈老师的这个请求的确让他很为难:一方面他不想做任何对林潇有帮助的事情。哪怕是替他代表学校去参赛:另一方面。自从当初队长选举失败之后自己从数学队退出,直到今天他还没有机会重新在所有人面前证明自己的能力其实比林潇更强——到底是去还是不去?林天青听到有两个声音此刻正在他的耳边吵得不可开交。 “天青?想好了吗?”电话那头的陈老师有些着急地问。 “嗯,我去。”林天青说完之后才猛然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已经答应了陈老师的请求,然而随后陈老师的另一句话则是让林天青更加想要抓狂了。 “太好了,天青,谢谢你!哦。还有……这次参赛的人员因为是提前上报的,而且按规定不允许临时更改,所以……”陈老师停顿了一下,接着说:“这次比赛你是以林潇的名义参加的。获得的荣誉在名义上也都要归于林潇……”后面的话林天青没有再听了,他怔怔地愣在原地,唯一记得的一句话是:“明天早上七点在学校门口集合,比赛时间为九点至十二点”。 【三】 第二天中午。数学竞赛以一个令所有人都极其满意的结果结束了——林天青的学校拿到了冠军,当然。这里的“所有人”不包括林天青。因为现在所有不知情的人都在互相传着一件事:陵南高中的天才美少年林潇带领学校的数学学术队取得了全市数学竞赛的第一名。 所有的一切还是都属于林潇,而自己得到的。不过是老师的几句感谢和表扬,队友的几句虚情假意的恭维罢了。林天青静静躺在卧室的小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天花板上的那盏极其复古的小吊灯发呆。 晚上换游戏装备花掉了林天青两千多块,此时的他感觉心里和口袋里都空空的。很不踏实。本来可以很惬意的一个周末,却被这样一场无聊又恶心的数学竞赛给毁了,林天青越想越觉得心里舒服。自己从早上六点钟极其艰难地从被窝里挣扎着爬起来,一直到中午比赛结束,所做的一切竟然都是为了林潇。这也太可笑了…… “六点到十二点……”林天青正望着吊灯出神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些什么,他触电般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当铺老板都张瘦瘦的脸顿时浮现在他的眼前。 虽然这很邪门。相当邪门。但是林天青还是抑制不住冲动一路奔向了前天夜里自己卖掉时间的地方——时间典当。 就算真的有时间买卖这回事。就算真的有,是不是自己将会在自己出卖的时间里面替别人做事?而那个人,也刚好就是买到自己出卖的时间的人呢?林天青在对自己的脑细胞进行了长达一个上午的残杀之后,现在已经隐隐感到一些头痛,不过他现在只想弄清楚一件事情一那个时间买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当铺的老板还是同一身长马褂,此刻仍站在典当台的后面低头算着什么。 “你说的买卖时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林天青气喘吁吁地冲上典当台,夺下老板手中的毛笔问道。 老板有些愣愣地看着林天青,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质问惊到了。 不过神话老头很快便恢复了正常,他台上台子上那本类似账目的东西,慢慢地说:“你想知道些什么呢?” “我的时间!我卖给你的时间!”林天青抑制不住愤怒吼了出来,“你告诉我,时间卖出之后,我在自己卖出的那段时间里到底会以何种状态存在?是不是会替那段时间的买家做他想做却没有时间做的事情?” 神话老头沉默了片刻,接着说:“你是个聪明人,只进行了一次时间买卖就看清楚了这种交易的本质——没错。这种时间交易就是按你刚刚说的那种方式进行的。有些人之所以需要更多的时间,原因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打个比方说,你在同一个时间段内有两件同样重要的事情要做,但是你却没有办法分身,所以也就没有办法二者兼得。这时如果你买入别人的那段时间。那么你就相当于在那段时间上多出了一倍,这样你就可以同时完成两件事情。只不过,另外一件事情是由那段时间的卖家替你完成。这就是我们时间交易的方式,也体现出我们时间交易的宗旨——就是使时间的利用达到最大限度的饱和状态。” 林天青捏了捏风衣口袋里仅剩的那几百块,此刻他才真正理解到了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句话的意思。他感觉到自己仿佛掉进了一个梦境的旋涡里—噩梦的旋涡。 “那么,我的那段时间是被卖出去了对吗?”林天青想到此刻正在美国的林潇,胃里一阵翻腾。 “没错。” “是卖给谁了?”虽然心里早已有了答案,林天青还是忍不住又问了神话老头一句。 “这个涉及到顾客的隐私。我们是不能透露的。”神话老头若有所思地说,“否则会很麻烦,因为我们希望我们接手的时间买卖能够在一种和谐的氛围里进行。” “这么说来,买家也对时间的出卖者一无所知喽?”想到这里,林天青刚刚觉得心里舒服了一些,然而—— “恰恰相反,时间的买家对于卖家的情况却了如指掌。”神话老头接着说:“那些买进时间的买家必须要确定自己买进的这段时间对自己是否真的有价值。否则,他们是不会出高价买进那些时间的。” 这么说,林潇那个家伙是刻意买进自己卖掉的时间,换句话说,林潇是刻意想要利用自己来帮他完成他的事情。想到这里,林天青狠狠攥紧了拳头。他对林潇的憎恨和厌恶也立刻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那么,”林天青想了想说:“这种契约是不可打破的吗?” 神话老头脸上的那种迷离的表情立马被一种紧张中稍带不安的表情所代替,“通常我们接手的时间交易都是在卖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卖家事先已经了解了交易明细。那么他就有可能自主地选择做或者不做,这样一来,这笔时间交易就可能会出现麻烦……” 林天青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微微扬起嘴角,他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四】 林天青到家的时候发现林潇已经回来了。 林潇铁青着脸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言不发,面前的桌上放着一杯浓浓的黑咖啡,蒸汽正从杯子里一丝丝地盘旋上升,最后消失不见。 林天青三步两步奔上二楼回到卧室,从桌上拿起获奖证书,接着吹着口哨悠闲地向一楼走去。 “这是你的。”林天青远远地把获奖证书扔到了林潇坐的沙发上,接着说,“这种恶心的事情以后别再让我碰上,虽然我很闲。但是我宁愿把时间卖掉也不愿意再白痴到去当谁的替身。”林天青懒懒地说。他心里很清楚,林潇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到自己被他整得团团转,以此来满足他令人恶心的变态的优越感。而说话刺激林潇则是林天青的拿手好戏,他需要林潇再一次地“利用”自己,因为就在一个小时之前,林天青在当铺卖掉了自己下周五的整个晚上。 “我今天很累,不想再多说什么了,学校拿不拿奖跟我没有什么关系。”林潇冷冷地说。接着端起咖啡,头也不回地走上二楼。 林天青狠狠地瞪着林潇的背影,一言不发地跟着走上二楼。他心里清楚。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比在游戏里击败林潇更好的机会。 这个机会来得太窖易。当然。这也是林天青预料之内的事情。 第二天中午,林一山告诉他们星期五的晚上他将在家里的别墅举办一个商务party,邀请的全部都是业界有名的老板。林一山要求两个儿子到时至少有一个得留在家里。帮助自己应酬客人。 虽说是要留下两个儿子中的一个,但林一山很清楚,想要让一向对自己爱理不理的林天青留在家里接待客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关于这一点,林潇和林天青也很清楚。不过还有一件事情是只有林一山不知道的,那就是,星期五的晚上是魔兽决战的日子。 林天青很清楚林潇的脾气,争强好胜的他是不会因为一个愚蠢的商务Party而放弃自己辛苦准备那么久的游戏决战的。林天青心里暗暗盘算着自己的计划。这一次,他要让林潇败得永远不能翻身。 星期五的晚上,林天青像往常一样出去泡网吧。家里留下帮助林一山应酬客人的,是林潇。 上一次卖掉自己时间的时候,林天青并不知道买卖时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而这一次却不同。他已经完全掌握了这种时间交易里的秘密,所以他现在已经懂得如何打破这种时间交易里的契约,来帮助自己完成需要完成的事情。这一次。林天青很清楚,林潇再一次地买回了自己卖掉的时间,希望自己能帮他留在家里应酬林一山的客人。然而事在人为,时间契约的力量再强大,只要自己选择与之背道而驰,那么契约仍旧无法生效。当然,这只不过是林天青计划里的一个小小的前奏,真正的重头戏,还未上演。 再一次回到网吧的时候。已经是午夜12点了。 林天青回到自己包夜的隔间里坐定,抽出香烟点燃了一根。一缕缕轻烟在空气中缓慢地上升,就像热咖啡上的水蒸汽一样,最后完全消失在空气当中。 林天青盯着空气中慢慢消散的烟雾,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两年前的那个晚上。他永远无法忘记,两年前自己无意中在林潇背包里发现那瓶已经见底的白色粉末后的第二天,母亲就因得怪病猝死。他偷偷拿走了那瓶白色粉末,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是剧毒无比的金属铊。 他恨林潇害死了自己的母亲。也恨林一山为了袒护自己的儿子对母亲真正的死因瞒天过海…… 林天青一直在找一个机会报复,他要让林潇也尝尝失去至亲的滋味。而这个机会,在今晚意外地降临了。 就在林一山的商务晚宴结束的时候,偷偷溜返别墅的林天青在咖啡的奶沫罐里加入了金属铊的粉末。林一山和林潇都有晚上唱咖啡的习惯,只不过,林潇只喝不加奶沫的黑咖啡。 没有人看到溜返别墅的自己,也没有人看到偷偷在奶沫罐里下毒的自己,更没有人看到把剩下半瓶金属铊的粉末藏到林潇卧室里的自己。所有一切发生的时候,都是只有林潇和林一山在一起。林潇这次,将彻彻底底地败给自己。 【五】 “请问你和被害人林一山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儿子。” “那么你和犯罪嫌疑人林潇的关系是?” “我是他法律上的哥哥。” “你们没有血缘关系吗?” “没错。” “关于被害人林一山遗嘱的事情你了解多少?” “我不知道遗嘱的事……” “林一山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你,你觉得这可能成为林潇的杀人动机吗?” “什么……” “林潇已经自首了。” “自首?” “没错,他不是林一山的亲生儿子,他担心自己将来可能得不到林一山的遗产。所以选择现在下手,可是他没想到林一山早就立下遗嘱了。” “我不知道……” …… 凌晨一点半,载着林潇的警车绝尘而去。 本来应该是狠狠地享受这种报复之后的快感,可是现在,林潇出乎意料的自首和警察带来的意外的消息却让林天青的大脑乱作一团。林天青坐在林潇卧室的桌子旁边,愣愣地盯着桌上的那半瓶白色粉末,旁边是一张展开的信纸,那是林潇写给林天青的绝笔信。 林天青: 没有想到我会自首替你顶罪吧? 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成为几千万资产的主人吧? 你认为你赢了对吗? 我告诉你,你输了,而且输得一败涂地。想不明白自己输在哪里了是吗?我来告诉你吧,你知道我买进了你今晚一整晚的时间,而你不知道的是,我并不是要你替我留在别墅帮忙应酬林一山的客人——那个小小的游戏决战对我而言又算得了什么呢?我要你帮我完成的是另一件事——帮我杀了林一山。而你,现在应该已经出色地帮我完成了这件事吧?你说,你是不是又败给我了呢? 我不是林一山的亲生儿子,你才是。我是我妈妈和林一山领养的孤儿,我妈妈不能生育,林一山在找到你和你妈妈之后,我妈妈就被抛弃了。妈妈虽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但却对我很好。所以我恨你妈妈,我恨你的妈妈赶走了我的妈妈,所以我在她喝的咖啡里放了金属铊,我本来只想让她中毒,给她一点教训,可是我不知道她身体有病……我不是想要害死她的…… 但是我仍然恨你。 你耀眼的外表,桀骜不驯的个性和你王子般的家世,上帝把一切都给了你,就连已经跟你分手的晶晶,不过也只是想要利用我来刺激你而已。我在现实中的一切似乎都输给你了,所以我想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寻找安慰,我想在魔兽里疯狂地主宰一切。可是,我就连最后的这个机会也让林一山给毁了…… 所有人当中,只有你不知道自己身世的真相,所以你对自己的父亲百般地排斥和顶撞。他不敢告诉你真相,因为他怕你在知道当年他抛弃你们母子二人的真相后,会对他更加抵触……然而你的顶撞与不屑换来的依然是林一山不变的包容和宠爱。你不要他的钱,他就想尽办法给你钱,你的衣服,你的劳力士……没有一个不是他想尽办法让你接受的。而我,不管我怎么努力,不管我怎么证明自己的优秀。我始终都不能取代你的位置,所以我恨你……你的出现让我从王子的宝座上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永远翻不过身来… 所以我恨你,你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一切。 在美国验血的时候我被查出癌症,是晚期,我妈妈在车祸中死了,我的命也不长了……所以我从美国回来之后就一直在计划今晚的事情。上次数学竞赛之后,我看到了时间买卖的强大,所以我再一次进行了时间交易。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你这个自作聪明的家伙为了捉弄我竟然卖掉了自己星期五的整个晚上。很抱歉,我将计就计,地买下了你卖掉的时间。而你,也自然就成为了我计划中最重要的那颗棋子。 你以为你彻底弄清楚了时间买卖的秘密是吗?你以为你真的有能力打破时间交易的契约吗?像你这种既自以为是又疏忽大意的人,怎么有资格接手资产近亿的企业呢?然而今我心寒的是,林一山竟然真的在遗嘱里把自己的一切都留给了你,那么好,我就让你亲手结束自己爸爸的生命,我要让你永远活在内疚和悔恨当中。 我想要的很简单,就是再赢你一次。也就是这一次。 你还活着,但是你输了。我要死了,但是我赢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我的计划在进行着,而你,从此也不会再有赢我的机会了。 林潇 绝笔 林天青呆呆地盯着整页信纸上俊秀的笔迹。一滴泪“啪”地打在林潇的名字上,墨迹晕开了一片。 尾声 “我要买进林天青这个周五的整个晚上。”来者走上典当台熟练地说,仿佛已经事先预演过了很多次。 “林天青……周五……”当铺老板一边翻着那叠厚厚的契约单一边不时抬起眼睛观察着眼前这个身材顾长,相貌英俊的年轻人——可以肯定的是,这张脸对于他而言已经很熟悉了。 “这里——”老板抽出一张被压得很平整的纸递给年轻人,“这就是你要的——林天青本周五整个晚上的时间。” 年轻人拿起契约微微一笑,然后轻车熟路地用银针刺破食指,在契约上另一处的血印上狠狠按了下去。 “本次交易完成,六个小时,一共六千块。”老板小心地收回了契约。 年轻人掏出一沓钞票放在典当台上,满意地推门离开了。当铺老板意味深长地看着年轻人消失在门后的身影,轻轻叹了口气,接着他从典当台下抽出了一叠厚厚的契约,那些契约的交易内容都是相同的——林天青每个周五整个晚上的时间都被他自己用双倍的价钱买了回去。 当铺外不远的街角处,一个身穿黑风衣,高大挺拔的身影步履匆匆地走着。他一边警惕地向两边张望一边兴奋地自言自语:“我要再赢你一次,最后一次。” ...
枪手 某个夏夜的晚上,我枕着双手躺在寝室的席子上,旁边放着崭新的《微积分》教材。 一想起明天的考试,我便急躁得爬起来猛看几行字…… 但我的室友刘伦这时却坐在电脑前悠闲地看小说,大概是我痛苦的样子被注意到,他不经意地说:“你要是真看不进去书,花五百块钱找个鬼枪手好了。你过来,我给你看个网站。” 我凑过去,刘伦进了一个淘宝铺予,卖的商品是某款不知名游戏的账号,我注意到价格清一色是五百块,那些角色的名字比较特别,比如:理科高学历男、泡妞专家、哲学答辩女…… “这是啥?” “游戏账号是幌子,卖的其实是……鬼!”他压低声音,神秘至极,“你还记得我考六级……” 这句话突然激活了我的某段回忆,大约是去年冬天的样子,英语六级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看见刘伦在电脑前坐着,便问了一句:“全院第一个考六级的猛士啊,你不用看书吗?” 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他突然像断了电的机器人似的,脸朝下“啪”的一声倒在键盘上。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又再次苏醒,只是看我的眼神有点陌生。 “你还好吧?”我问。 "Fine!I’mOK!” 这个和我一样不学无术的室友突然冒出一句地道的英语,让我格外诧异。 第二天,据说刘伦在考场上如有神助,狂风卷落叶一样地答完题交卷,连监考老师都惊呆了。不过,他居然不会写自己的中文名字,还是老师按考号替他补上的。 一天之后,他恢复正常,不管我再怎么追问,刘伦始终不告诉我那天发生了什么。 仔细一想那时的事情,和此时刘伦说的话,五百块钱,鬼什么的,我得出一个结论:这个枪手是附身的亡灵。 当我从回忆中苏醒,刘伦已经被我掐得脑袋发紫。我松开他,他长喘了一口气,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的意思是……买个鬼上身考试?” “对,你理解得真快!” “我又不是傻瓜,有事实摆在那儿,我还是相信的。不过,安全吗?” “安全,绝对的!我拿人格担保,谁叫咱是室友,有难同当嘛!这是我的秘密,本来不打算对任何人说的。” “你小子有什么企图?” “明天考试……我不是坐你后面嘛!”他坏笑着。 “哦!” 我们两个像商量阴谋的反派一样会心地笑了。 买灵有风险 这件事比我想的要简单,我在线付了钱,买了那个“理科高学历男”,卖家发来信息让我不要离开电脑。 我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然后,似乎有一阵凉飕飕的气流穿过身体,我就像被人注射了麻醉药似的,瞬间失去了意识。 再次苏醒,我躺在床上,已经是第二天了。我摸着昏沉沉的脑袋,问刘伦这一天发生了什么。 他说:“你不知道你今天多酷,微积分啊,十分钟交卷走人,草稿纸都是千千净净的!” 我注意到我的座位被收拾得很干净,大概也是这个理科男干的。不错,还有附加服务。 再次登录那个淘宝铺给好评的时候,我仔细浏览了一下这个网页,商品简介里有一句很短的忠告:买灵有风险,购买须谨慎。 这里卖的鬼几乎无所不包,甚至有帮你抢银行的鬼,我估计没人敢买这个鬼。 我问刘伦:“你小子当上学生会会长,也是因为这个吧?” “胡说,那是我自己的才华。” “忽悠人的才华?” “真难听,这叫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好不好?” 给完好评,我暂时忘了这件事,直到几天之后,也就是微电子工程考试的前一天晚上。 人的惰性真是可怕,尝到甜头的我好像有点上瘾了,既然知道有这样一条捷径,谁还愿意认真地去复习? 在床上转辗反侧一番之后,我再次打开网页。漆黑的夜里,独自面对电脑屏幕的我,鬼鬼祟祟酷似一个给敌台发电报的特务。 犹豫了一阵,我再次选了“理科高学历男”,确认付款,凉飕飕的气息钻进身体里。失去意识的前一个瞬间.我似乎看见床上的刘伦正露出一双贼亮的眼睛在看我,但来不及去想什么,意识已经远去。 我这一生点击过无数可疑的小网站,后来想一想,都远远比不上这个“确认付款”的按钮更让我后悔。 溺水 腹里的鼓胀已经到了极限,快要撑爆的胃发出阵阵胀痛,我无法呼吸,张嘴吸气却吸入了大口的凉水,像冰冷的刀子一样刺痛我的肺叶。 就在我快要死的时候,有人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了上去,拼命压我的肚子,按我的胸口。一口水咳出来,我终于又能呼吸了。 “同学,怎么这么不小心?” 此时是深夜,模糊的视线慢慢聚焦,我看见一个戴眼镜的男生的脸。 “你救了我?” “除了我还能有谁?你怎么回事,想不开?” “我怎么坠河的?” 往旁边一看,这里是学校的人工湖,夜色下的湖面像一片缓缓晃动的水银。 “你问我,我问谁啊?走,我扶你去医务室。” “不、不用了,我有点事儿。” 我艰难地爬起来,走的时候才想起一件事,转身问:“恩公,你叫……” “宋斯文!” “好,我会记住你一辈子,改天我请你吃饭。” 此刻的时间是十点,日期是第二天。昨夜买灵的时候是十二点整,这么说那个鬼提前跑了。我到底是怎么坠河的,难道是它替我考完试无所事事,下河游泳去了? 或者,是这家伙在害我。 但怎么想也想不明白,我们无冤无仇,它害我干吗? 回到寝室,正在娱乐的三人,包括刘伦,都用好奇的眼神打量我,刘伦说:“你怎么了?全身都湿了。” 枣木钉 试问,给一个鬼二十四小时回到人间的时间,它会做什么?狂吃狂喝、泡妞、见父母? 调查了夏磊的各种爱好和人脉,排除掉他不可能做的事情,最后我得出一个结论:他会见生前的女友,同校的秦岚。 工程设计系的女生很少,所以我很容易就找到她了,见面第一句话好像有点吓着这个娇弱的女生了,我问的是:“夏磊前几天找你了吗?” 她先是一惊,然后开始哭,好像对夏磊一往情深的样子。 “我不是开玩笑,他最近有没有找……不对,是我最近有没有找你?”突然想起,夏磊就算找她,也是用我的身体。 “对不起,我们认识吗?”她正色道。 “喂,我知道你可能认为我疯了,但是我前两天差点死了,跟你那个男朋友一样溺水了……不许哭!有没有自称夏磊的人找过你?” 她好像很难理解我的话,在我追问之后,她回答:“没有。” 无视掉她那看疯子一样的眼神,我又问:“假如夏磊复活,你最了解他,你觉得他会去干什么?” “找我!” “除了这件事呢?” “他没事的时候,也就是去图书馆看书,打打乒乓球,去吃饭什么的。” “这样啊!”我失望地说,临走时要了她的号码,以便以后再找她,当然口气可能有点凶。 秦岚这条线索算是没戏了,我一时茫然无措。 最近都是大大小小的考试,发生了这种事,我已经不敢再买灵上身了,只能老老实实地复习,一时间变得很忙。 我找过那个店主,但他总是在搪塞我,从不透露任何有关夏磊的事儿。 我向同学打听,听说夏磊的淹死纯属意外,他的死只换来了一块“水深请注意”的牌子,至今仍插在那里,这是学校做出的唯一反应。 就在一切陷入僵局的时候,学校出了一条人命,一个女生从高楼跌下,“啪”一声摔在地上,落在我前方二十米处,吓得我把装豆浆的杯子都捏扁了。 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来了,这些学生才散开,这其中我注意到一个人,我的恩公宋斯文。 尸体被抬走,我上去打招呼,这个文静的男生像见了鬼似的一惊,然后尴尬地露出微笑:“是你啊!” “走,吃饭去。” “不了,我还有事儿。” 我好说歹说拉着他去饭店,一起走在路上的时候,我注意到他把一个东西丢进了草丛里,我暗暗存了一个心眼,记住了那个地方。 宋斯文是个内向的家伙,我说一句他回一句,虽然交谈很难受,但我好歹是还了这个人情,心里也踏实了。 说起那个跳楼的女生,宋斯文一推眼镜说:“我听说是艺术系的,不知道是为啥死的。” “为考试呗!” “也许吧。”他的眼镜后面闪过~道寒光。 酒足饭饱,我送他回去,然后立即折回,去之前那个草丛寻找他丢掉的东西。黑灯瞎火的,我摸到一个又硬又尖的玩意儿,凑到眼前一看,居然是一枚沾着血的枣木钉,削得非常尖。 我老家有个说法,枣木极阳,枣木钉钉在尸体身上,能使鬼魂飞魄散! 宋斯文,我记住你了。 尾声 第二天,“刘伦”一个人去了火车站,在铁轨上躺好,然后一列火车从他身上开了过去。他死得无牵无挂,没让任何人被怀疑,据说,死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满意的微笑。 我考完试之后却回不了家,因为重伤在医院躺了很久,宋斯文天天来看我,催那五百块钱,我见他都见烦了。 我问他:“你卖的鬼这么危险,比如那个杀手,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但危险是买家的事儿,与我无关!” “你真是黑心商人啊f” “发生了这么多事儿,你觉得到底是鬼更坏,还是人更坏昵?”他临走时一笑,“对了,我有新产品,多关注哦!记得还我钱。” 所谓的新产品就是一个名为“前学生会会长男”的亡灵,组织能力好,可以帮别人打理社团。据说他出售的灵都是没处去的野鬼,夏磊现在是在替他打工,赚满一万块就送他去投胎。 夏磊这个热销产品还好说,刘伦嘛……很难说什么时候能投胎。 另外,夏磊拜托我照顾他生前的女友秦岚,听说我重伤她也跑来看我,后来我苦苦追求半年,好歹是追上了。 渐渐才知道,她是个很通情达理又会照顾人的好姑娘。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我整理网页收藏夹,再一次看到了那个买灵上身的网址。 没有多想,我点击了永久删除,你最好也不要去找它。 ...
梦中的天国里,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有温暖的大火炉,喷香的烤鸭,慈爱的亲人和数不尽的财富……---题记 (一) 这个冬天让人绝望,鹅毛大雪压塌了许多人的房屋,断水断电,以农村为主。 寒风刺骨,像针一样穿透心灵,路上行人少许,拢了拢衣服往家赶。路灯照在厚雪上,带着一点太阳似的温暖黄晕,几位老人穿着单薄,嘴唇发紫,哈着口中仅有的热气,手上长满了红红的冻疮,他们相互依偎取暖。 远处一点火光在临近,老人们目光热切,是谁这么奢侈,在肆意的燃烧火焰?! 越来越近了,那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身材高挑,一头金黄阳光的长卷发,穿着华丽服饰。光看其五官就与中国人不同,眼瞳是蓝色的,五官更鲜明。她的手中有着一大把火柴正在燃烧,但却烧不到她的手。走到老人们的近前:“我可以给你们温暖,给你们想要的东西,你们愿意跟我走吗?” 火光把她衬得如同天使降临,老人们盯着她手中的火柴,纷纷点头… 一闪而过的流星在夜空中悄然划过。 最近这个小城市里的医院收到好几位患者。患者都是流浪老人,之后昏迷,然后集体的正常死亡了。离奇的是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口,不曾受人袭击,不曾有过病变,更不是冻死的,像是寿终正寝,可集体六个老人同时死亡,这会是凑巧吗? (二) 南阳医院,谢协透过窗子看向病房里,“王医生,怎样?” 王华摇摇头,叹了口气,“检查不出什么,哪怕是抢救,也无用。他们感知不到外界的任何一切,比如疼痛,冰冷等,我们无法用这些来唤醒他们。” 谢协礼貌性的客套了几句,骑着摩托车离去。 刚到警局,屁股还没坐热,一个电话响起,谢协还来不及说话,电话筒那边的人就开口了。挂了电话后,“小刘,跟我去医院。”谢协拿起外套大步流星的又去往了南阳。 病房内,一位古稀老人躺在床上,面带安详,身上接着各种仪器设备。 “听说他是夜晚出门给老伴烧纸,晕倒在地送进我院。他现在的生命体征平稳,没有任何异常,跟前几人一样。”王华拿着纸笔迅速记录下仪器上的数据。 谢协点头,“如果有什么异常,请通知我。用尽一切办法都要让他醒来。” 这个冬天格外的冷。谢协两人推着摩托车,路经一小区,里面的孩子堆着雪人,玩的不亦乐乎。谢协嘴角上翘,“真好!” 前面突然传来哀乐,有人出殡了。小刘放好摩托车,拉着谢协站到了一旁,而小孩子们有些跑回了家中,有些很好奇,安静的看着。 悲恸的哀乐,家属们捂脸哭喊的撕心裂肺。 谢协静静的立在一旁。这个城市不大,一些葬礼习俗还保留着土葬。 纸钱燃烧,走路时带动的风,让灰烬肆意的在空中飞扬,迷了谢协的眼。在这灰烬中,带着些许暖意,透过温暖,看到棺材上坐着一个流浪儿。之所以说是流浪儿,是因为她穿着破烂,灰头土脸,头上的大帽盖住了她的眼睛,脚上套着一双成人大拖鞋,摇摇欲坠的挂在小脚上荡秋千。 谢协怔了一下,连忙推开人群,“停下,停下,有孩子坐在棺材上面。孩子,快下来,那样不好玩。”伸手想抱住孩子,可那孩子对他露齿一笑,便往另一边的人群利索的一跳。 人群被谢协这样一搅合,瞬间乱了手脚,“孩子在哪呢,我抬棺这么久,也没看到有个孩子啊,你是不是眼花了,还是来捣乱。” 死者的一些家属当众大骂谢协对死者不尊重,差点动手打人。一些妇人扑到棺材上大哭,“我的亲爹啊,你咋这么命苦啊,莫名其妙的死了,警察办事不利,死后还要遭人骚扰…” 现场乱了套,别说那个孩子不见了,更多人认为他有精神病,因为在场的人并没有见到他所说的那个孩子。谢协解释不清楚,急忙道歉,并对着死者敬礼表示歉意。 这事好不容易掀过去,谢协和小刘松了一口气,“小刘,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孩子?”谢协仍不死心的问。 小刘摇头,“队长,我没见到棺材上有什么人啊。” 谢协确定自己的眼睛没有问题,但又很无奈,没有说话,带上头盔骑着摩托车闷声的走了。 “我没说错啊。”小刘自言自语,看着队长走远,“队长,等等我啊。” “雪天路滑,你自己打的回局吧。” …… (三) 谢协坐在监控室里,调取了最近几日的监控视频,反反复复的查看。监控中,就是前两日住进医院的那几位老人,他们留宿在最繁华的街头,也是监控最得力的地方。可是那一晚他们什么也没做,也没吃过什么东西,就这么相互靠一起睡着了。看来看去,也没看出线索,连个鬼影都没有。谢协烦闷的叼着烟,从鼻孔里喷出烟雾,白烟如雪,焦油味让他心里的愁绪释放了一些。 不耐其烦的反复对看,谢协发现,在先住进医院的那几位老人跟后来的那古稀老者的监控中,天空中都有一抹流星,并且在他们睡着后,也会出现数量不等的流星,最前面划的远的流星就像是领导者。 他在想,难道是这些流星的问题?那几人化成流星飞走了?这不就是乱扯么。盯着监控一动不动,透过如雪朦胧的烟雾,那监控中的天空竟然透露出一张笑脸,嘴巴越笑越大。谢协张大嘴巴,满脸的不可思议,直到烟蒂烫到了手指,他才回过神来。可是那笑脸不见了,监控恢复了正常。 一个电话打了过来,“王队,快到医院来,那个老人说话了。”电话里头,小刘那兴奋的心情透过话语传递给了谢协。 谢协笑逐颜开,这个案子有线索了。往身上喷了喷香水,掩盖住了烟味,就风急火燎的去了。 到了医院,看见小刘站在走廊外,“老人是不是醒了?”谢协带着笑容问道。 小刘摇头,“他虽然没醒,但开始说梦话了,家属都来了。” “小刘,之前他说了些什么?”谢协走进病房。 小刘如实回答:“他叫着他老伴的名字,说什么见到你了。”。 “没有其他了吗?”谢协皱眉,这不算什么线索啊。 小刘探口气摇头。 医生和谢协说明了一下病人现在的情况,可是刚交谈了一会儿,家属突然就哭了起来。医生上前一看,心电监护仪上,波浪突然成直线了。立马进行了抢救,可最终这个老人带着微笑离开了人世。 看着一条人命在自己眼前消失,却无能为力,心里没来由的心慌。一定要找到凶手,一定!谢协暗暗下决心。 找到老人的一双儿女,问了一些问题。他在猜测,也想证实自己的一个想法… (四) 把小刘留在医院里处理一些事物,谢协独自一人走出了医院,脱下外套丢在了路上。晚上还是那么冷,街上基本无人了。站在路灯下,一脸的愁色,却融不开这冰雪。 一颗流星在谢协的头顶划过,神秘而美丽,一闪即逝。 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女孩,蹦跶着一双大拖鞋,跳到到了谢协的身前,“叔叔,你不冷吗?”童嫩的声音让谢协回头。 谢协一看到她,就认出来了,“是你啊,你还记得我吗?” “当然。叔叔,我给你变个魔术吧,你想不想看?” “好啊,没想到你这小家伙还会魔术呢。” 小女孩从地上捡了一根棍子,“叔叔,心里想着你的梦想,盯着棍子看五秒哦,等会你会发现棍子不见了。” 谢协来了兴趣,配合小女孩的话去做… 睁开眼睛,已是白天,谢协有一瞬间的疑惑,这是在哪?看了看房间,确实是自己家里,我咋一点印象都没有。 谢协起床,闻到了菜香。是谁在我家里?除了爸妈有钥匙,难道是妈来给我做饭了? 谢协怀着一股喜悦,打开门。桌子上有一碗汤,是他最爱的西红柿鸡蛋汤。 一个女人从厨房里端着一碗饭出来,温柔的说:“老公,你醒啦。正好吃饭了。” 谢协一怔,这个女人不就是自己暗恋多年的同学王文雅么,她刚才叫我老公???良久,他才濡了濡嘴唇,“老婆?” “老公,怎么了,昨天抓神偷,是不是太累了,来,吃点西红柿鸡蛋汤,多补补营养。”文雅贴心的夹菜给丈夫。 谢协还是不敢置信,呆呆的看着文雅。 文雅打开电视,电视里正播放早间新闻,里面正是讲谢协英勇擒贼的光荣事迹。 谢协出门逛了一圈,各位邻居都喜笑颜开的跟谢协打招呼。 之后的日子里,谢协发现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对劲了,每个人都是微笑的,没有痛苦,没有伤悲,每个人都是如此,这是他这段时间里来所观察到。他遇到过案子,甚至是枪杀案,但是却没有失去任何一条生命。罪犯认罪的态度也很好,仿佛这个世界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太过幸福和平和,反而让人觉得太过荒唐。 谢协清醒了,这虽然是他想要的生活,可是一个人还是需要痛苦,有辛酸苦辣,才算是生活,可是要怎么改变这个症状呢。思考了许久,谢协做了一个重大决定。 谢协趁着黑夜,跑到外面,看到一个路人,将路人掠走,拖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拿出手中的枪对着路人,手一直的颤抖,不敢按下扳机。 路人一直微笑的看着谢协,没有害怕,也无反抗。“你是不敢杀我的,因为你是个警察,是个好警察,你不可以知法犯法···”路人说了很多,让谢协心里十分的憋屈。 “你给我闭嘴!这是个虚拟的世界,杀人不犯法。”谢协在大吼的同时,扣动了扳机。 路人还是微笑着倒下了,没有丝毫痛苦,还有怨恨,似乎早预料到了结果。 谢协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是在路灯下。小女孩,哦不,是个女人,手中拿着亮起的火柴,说:“哦,亲爱的先生,你并不需要我的帮助。” 女人化为了一颗流星,消失在夜空下。 “难道她就是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再这样帮下去,不知要死多少人,我得阻止她。” 谢协跑到书店,买了本童话书,找到那篇通话,便撕了下来,火焰逐渐吞噬着纸张。 纸张里传来惊叫声。谢协说:“人生苦短,但有苦便有甜。你提前结束他们的人生经历,这是违背了自然,我知道你还有千千万万,但烧你一次,是想提醒你,不要再收人无辜的生命!” ...
爷爷自从遇到影子鬼后,再也不敢走那条长着荒草的小路了,他改走另一条通向集市的远路,走这条远路至少比原先的那条路远七八里地,由于要走远路,这一次爷爷比往常都要起得早。 那时爷爷家里还没有闹钟,按时间算也就是凌晨两点半,可是天气却不好,月亮早早地钻进云彩里歇息了,屋外黑咕窿咚的,什么都看不见,爷爷壮了壮胆,就拿着手电筒照路,走向那条远路,朝集市的方向赶去。当时路上寂静无声,他朝前大约走了半个时辰的路,突然他听到身后有沙沙的脚步声,好像是谁尾随着他,回头看时却又什么也没有。他以为是遇到了撵脚鬼,吓得向前飞奔,可是很奇怪的是,无论他奔得多快,那声音总是紧紧相随,他快那个沙沙的脚步声也跟者快,他停那个沙沙的脚步声也跟着停,爷爷不敢停很久,还是接着跑,跑着跑着,爷爷又听到从身后面一阵苍老的声音传来:“小伙子等等……”爷爷转过身,用手电筒朝那说话的方向照去,这时他看到一个驼背老头正朝他招手,他就停下脚步,放下盐筐子,微笑着问那驼背老头:“大爷,有事么?”那驼背老头说要买爷爷的盐,也不和爷爷讲价钱,一下子把爷爷挑的两筐子盐全买了。爷爷在从那个驼背老头手里接过一叠花花绿绿的钞票时,感觉到他的手冰凉得没有一点温度,爷爷光顾得高兴了,也没有往这方面多想。 爷爷辞别那个驼背老头后,就高兴得一个劲地跑回了家里,到家里后天还不亮,奶奶就非常惊讶地问爷爷怎么回得这么早?爷爷就把他在路上遇到驼背老头买盐的经过向奶奶说了一遍,说完后,爷爷就从怀里掏出钱布袋打开让奶奶看,可是里面装的不再是花花绿绿的钞票,而是黑乎乎的纸灰,这时爷爷又想起那个驼背老头的手非常冰凉,才知道他是个鬼。 爷爷又赶快原路返回,看能不能找回那两筐子盐。这时天已经亮了,他赶到遇见驼背老头的那段路上时,便看见路旁边有一座坟,在坟前面正放着他的两筐子盐,爷爷就把盛满纸灰的钱布袋朝坟前一抖落说:“大爷,你的钱,你拿走吧,我要挑走我的盐,去赶个早集,不能这样就亏了。”说完后,爷爷就挑起那两筐子盐,去赶早集了。 ...
元城城北秦家庄,有个叫老庚的人,50多岁,家里还有80岁的母亲需要伺候。他嫌弃母亲,这么大年龄了,也不死,活着折磨人。为了生计,他每天后半夜炸油条,装进麦草编制的筐子里,背着筐子摸黑出门,到城里天刚亮,吆喝几嗓子,能把油条全卖完,赚几个小钱。 老娘半夜醒来,闻到油条的香味儿,他却舍不得让母亲吃。 老庚年岁大了,就琢磨着走近路。近路就是漳河滩上的小路,要串过芦苇荡,芦苇荡里有一片坟地,所以晚上没人敢从那里走。老庚天天走夜路,不怕什么鬼神。 这一次,遇到一个女人站在路边。乘着夜色,老庚看到是一个模样俊俏的少妇。少妇微笑着说,大爷,俺买你的油条。老庚从肩上卸下背筐,一边取油条,一边问少妇,你咋在这里买油条呢?少妇说,我是前面五里岗的,家里有孩子,奶不够吃,起早泡点油条喂孩子。 称好了油条,少妇谦笑着说,大爷,我手头紧张,没钱了,先欠着你的行不? 老庚说,家里有孩子饿着呢,我可以赊给你,你可要及时还我。 少妇千恩万谢,钻进芦苇荡就没了身影。老庚也没多想,背上背筐进城。 第二天,第三天,天天在小路上遇到少妇,总是欠着钱。第四天,老庚说,我是小本生意,也赚不到几个钱,总不能一直欠着我的吧,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这样下去可不是法儿,我的生意可就做不下去了。 少妇说,我家是五里岗的,住在村南头,我家男人叫张才。实在不行你到家里拿钱吧。老庚说,你把钱带来还不一样?少妇低下头,顿了顿说,真是有劳大爷了。 无奈之下,老庚又把油条赊给了少妇。 卖完油条回来的路上,老庚遇到一个五里岗的熟人,打听五里岗有没有一个叫张才的人。熟人说,有啊,住在村南头,咋,你找他有事儿?老庚没说有事,也没说没事,点点头走了。 再次遇到少妇,老庚说,再没钱我真的不能赊给你了。你咋就粘住我了呢?少妇说,我回不了家,捎了几次信,他们也不来送钱,真是麻烦大爷了。身边有孩子,我也没办法。说着话,从头上取下一个钗环给了老庚说,这个能换俩油条吧? 卖完油条,老庚没回家,直接去五里岗南头,打听张才。一个穿戴整齐的男子说,大爷啥事儿?我就是张才。 老庚说,你媳妇天天赊欠我的油条不给钱,让我找你要呢。 张才说,大爷开玩笑,我媳妇因为生孩子难产,死去多半年了,啥时候赊欠你的油条? 老庚一听大骇,头发梢偧起来了,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怕张才不信,还把钗环拿出来让张才看。张才一看,哭起来,说这正是我媳妇的东西啊,死的时候陪葬了。 张才和老庚带着几个年轻人来到少妇的墓地,荒草萋萋,杳无人烟,墓穴中似有婴儿嬉笑。张才和几个年轻人打开墓穴,惊呆了,只见棺木边上坐着一个孩子,身边还有没吃完的油条。 媳妇是不是还活着?张才用铁锹撬开了棺木。老庚斗着胆子趴进棺木,一看,死者并没有腐朽,只是面目苍白,正是赊欠自己油条的少妇。 孩子被张才抱起来,哇哇大哭,双手伸向棺木。老庚再看棺木里的少妇,已经没了面目,骤然间腐烂了,恶臭的尸液顺着棺木的缝隙淌了出来。 张才泪雨滂沱,重新掩埋了少妇,抱着孩子回家。张才要给老庚油条钱,老庚说啥也不要。老庚说,自己回去要好好孝敬80岁的老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