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小姐 隔壁的周小姐死了,一柄锋利的匕首刺入她的左胸。尸检后,说她死于深夜十一点左右。那时,我与女朋友刚结束了一场为期十天的海外游,回到家中很早就上床睡了。后来警察问我们是否在案发时听到周小姐的尖叫,女友撇撇嘴说,她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动静,可当时还以为周小姐正与某个男人在玩激情游戏呢。 也不能怪我和女友不够警觉,事实上周小姐家里常有陌生男人出入,公寓楼里的邻居们都知道周小姐就是靠她的身体养活自己的。 警察还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周小姐是不是养了一只猫?是的,周小姐确实养了一只黄色的土猫,叫小莱。住在周小姐斜对面的秦先生也养了一只猫,是波斯猫,叫克克。这两只猫是一对小情侣,每天晚上都会在走廊上进行声嘶力竭的演唱。 昨天夜里,两只猫也在走廊上叫了很久。 周小姐的尸体,是今天早晨被秦先生发现的。当时秦先生把克克放了出来,克克趴在周小姐家紧闭的房门前使劲叫唤,但小莱却并没在屋内回应。见克克叫得可怜兮兮,秦先生心中不忍,于是敲响房门,周小姐却没开门。秦先生又拨打周小姐的电话,铃声在屋内回响,周小姐却依然没开门。秦先生担心煤气泄漏出事,于是叫来了公寓楼的保安,保安从我家的阳台翻到周小姐家,然后看到了躺在客厅沙发上的尸体。 不过,发现周小姐尸体的时候,保安却并没看到那只叫小莱的黄色土猫。警察也是看到了屋里的猫食盘后,才向我们提出了疑问。后来警察甚至做出猜测,或许是凶手带走了那只猫,说不定凶手也是个爱猫人。 2、爱猫人 案发后的第二天下午,小莱已经冰凉发硬的尸体,在公寓楼后的一条小巷子里被人找到了。 它死得很可怜,一柄利刃割断了它的喉咙。警方把秦先生带到了后巷,他一眼就认出了这只猫就是周小姐的爱宠。 秦先生是爱猫人,看到小莱的尸体后,他眼里噙着泪水,希望领走尸体,找个地方深埋。 可警方却拒绝了他的要求,因为他们在小莱的爪子里找到了人类的皮肤组织。警方猜测,大概是凶手行凶时,小莱护主心切,用爪子抓伤了凶手。而凶手心中有气,于是也手段残忍地杀死了小莱。幸好小莱的爪子里留下了凶手的皮肤组织,警方提取样本后,交检验室化验DNA存档。 秦先生也不无庆幸地说,还好周小姐照顾小莱,不像他照顾克克那么细心,没有定期为小莱剪指甲,所以才留下了凶手的罪证。 女友也对我说,虽然那只可爱的黄色土猫死于非命,但它却一定看到了案发时的情形,它,什么都知道。 案发后的第三天,秦先生从警局领回了小莱的尸体,装在一个饼干盒子里,准备带到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去掩埋。 他从一楼业主活动室旁经过时,我和女友也跟了过去。毕竟小莱也算我们的邻居,而且偶尔周小姐不在家时,它饿了也会沿着阳台溜进我家里觅食。最近十天,因为我和女友海外旅游去了,所以它并没来找过我们。 在街心花园,秦先生捋起袖子,用一柄小铁铲挖了个深坑。当他捋起袖子的时候,我和女友都惊呆了── 我们竟看到在他的手臂上,有一处细细的伤痕,已经结疤,很明显应该是被猫爪抓伤的。 见我们惊讶,秦先生很坦然地说,别误会,这是被克克抓伤的,他和周小姐的命案没有丝毫关系。 尽管如此,我和女友随后还是报了警,因为邻居间早有风言风语,说秦先生和周小姐之间存在着暧昧不清的关系。秦先生是有妇之夫,虽然他妻子远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寂寞的男人与美艳的女邻居发生点什么,也是正常的。 还好,很快秦先生的嫌疑就被洗清了,他的DNA与小莱猫爪里提取的DNA样本完全不吻合。 他回到公寓楼后,我与女友都有些不太好意思,但他却毫不在乎地劝慰我们,如果他是我们,当时在街心花园里,也会立即报警的。 3、细菌源 案发后的第四天上午,我和女友打开房门,准备去上班的时候,一条白色的影子倏地钻进了我们的房间。回头一看,原来是秦先生家里那只叫克克的波斯猫。秦先生家的门关着,大概是克克晚上出来游荡得太久,现在回不了家了。 克克倒不是很怕我和女友,它以前也常常和小莱一起到我家里来觅食。可家里实在找不出半点吃食,于是我只好敲响秦先生的房门。他睡眼惺忪地开了门,可克克却一溜烟跑开了。秦先生无奈地说,自从小莱死了之后,克克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再也不肯回家了。 唉,猫真的是什么都知道。 秦先生心情沉重地合上房门,我和女友走向走廊电梯,却看到克克不知又从什么地方跑了出来,可怜兮兮地望着我们,女友说,去一楼买两根火腿肠喂给克克吃吧。 我们走进电梯,克克也仿佛通人性一般,跟着我们进了电梯。 在一楼业主活动室里,我买了两根火腿肠,正准备喂克克吃的时候,活动室小卖部的老板吴哥却怒气冲冲地叫道,不准你们在活动室里喂猫!吴哥说公寓楼里养猫的住户实在太不自觉了,半夜猫在走廊上像杀猪一般吼叫,随地拉屎撒尿,这都可以暂且忍了,可是有猫到处乱跑,身上还带着细菌,那会把疾病传染给其他住户。 我也不想和吴哥争辩,我知道他最近心情不好。吴哥也住在我们那层楼,我和女友旅游临走时,曾亲眼看到吴哥的老婆提着皮箱,一边叫骂,一边走进了电梯。我还记得吴哥的老婆当时破口大骂,说吴哥在外面拈花惹草,惹了一身脏病回来。 克克似乎也很害怕吴哥那因为丑陋而略显狰狞的面孔,听到他的怒吼后,连忙一溜烟跑出了活动室。 后来我和女友还是在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克克。我们把火腿肠喂进它的肚子里之后,它围着我们跑来跑去,还不住拿身体蹭着我和女友的小腿。女友瞄了一眼四周,发现克克撒欢的地方,距离埋葬小莱的地方没多远。女友不禁摇着头说,克克也太绝情了,它在才死了四天的情侣的坟墓旁,居然还能吃得下两根火腿肠。 我想取笑女友,却忽然觉得小腿痒痒的,挠了挠,却越挠越痒。 我以为是过敏症犯了,女友上班之后,我去了一趟医院,医生告诉我,在我的小腿汗毛里发现了跳蚤。而更令我觉得恶心的,是除了跳蚤之外,医生还发现了我的小腿上有蛆的幼虫…… 当天晚上下班回家,我再次见到了克克。它在我家的阳台上冲我喵喵喵地叫,它一定饿了,但我不想喂东西给它吃。我小腿上的跳蚤和蛆,一定是它蹭我时弄到了我身上。 女友今天一天也浑身瘙痒个不停,但还是抱着克克进了浴室,给它洗了个澡,又赏了它一碗红烧肉。吃完红烧肉,克克一溜烟地从阳台跑掉了。 过了两个小时,克克又来到了我家的阳台,它身上似乎有点湿淋淋的。女友抱起克克,正想和它玩一会儿,她突然叫起来,哎呀,克克身上怎么又有跳蚤和蛆? 蛆只有在尸体上才能找到,难道克克还惦记着死了的情侣,半夜三更扒开了街心花园里小莱的坟墓,和小莱猫鬼情未了? 女友立刻反驳道,埋葬小莱的土坑,秦先生挖得那么深,一只猫哪有能力扒得开?克克身上的跳蚤和蛆虫,一定是在另一只猫的尸体身上沾染回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女友说完这句话后,忽然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4、猫知道 案发后的第五天,女友请假没去上班,也让我别去上班。我们带着火腿肠来到街心花园,克克果然在。女友手里拿着火腿肠,对垂涎三尺的克克说,你怎么不和你的小莱一起吃火腿肠呀?克克仿佛听得懂人话一样,叼起火腿肠慢悠悠地朝公寓楼后的小巷子踱了过去。 女友拉着我,跟随克克向后巷走去。克克钻进了一个下水道窨井,片刻之后,它浑身湿淋淋地钻了出来,身上又沾染着跳蚤和蛆虫。 女友朝我努努嘴,示意我钻进窨井。然后,我看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了的黄色土猫的尸体。 昨天夜里,女友分析,克克在街心花园丝毫不顾及一旁的情侣的坟墓,火腿肠还吃得津津有味的,而过不了多久,它又会沾染着跳蚤和蛆虫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蛆虫最有可能在尸体身上出现,那克克为什么会对街心花园里小莱的坟墓置若罔闻,却不断去接触另一具尸体呢?只能有一个解释,克克一直接触的才是小莱的尸体。至于秦先生埋在街心花园里的猫尸,则是另一具来历不明的黄色土猫。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当在后巷里发现一具黄色土猫的尸体,根本无法辨认它是否就是死者周小姐生前饲养的宠物,全靠秦先生的证词,才证明了这一点。可是,如果秦先生撒谎了呢? 如果是秦先生杀了周小姐,又遭到了小莱的袭击,造成手臂上的伤口,他一定会担心小莱的爪子上会出现他的皮肤组织。即使他杀死了小莱,扔进窨井里,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够完全清除猫爪里的皮肤组织,更无法确定警方会不会找到这具猫尸。 为了转移警方的视线,他杀死了另一只看上去与小莱相似的黄色土猫,扔在后巷里。那只土猫恰好抓伤过其他人,猫爪里有其他人的皮肤组织……所以当我和女友报警之后,他很坦然地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并在DNA比对中证明了清白。 女友指着我捞出来的这具猫尸说,报警吧,如果不出意外,警方一定能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找到属于秦先生身体的皮肤组织。 5、偷情人 正如女友推理的那样,警方果然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提取出了与秦先生匹配的皮肤组织DNA样本。秦先生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哭泣着辩解,声称自己根本不是凶手。 按照秦先生的说法,他确实和周小姐有肉体关系,但那只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交易。至于手臂上的伤口,那也的确是被小莱抓伤的。案发的前一天夜里,在秦先生的建议下,他与周小姐玩起了刺激的激情游戏。他用绳索把周小姐捆绑在床上,然后进行挑逗。这是周小姐第一次玩类似的游戏,也是她的宠物猫小菜第一次看到,小莱以为对面房间克克的主人,要对自己的主人不利,于是跳上床袭击了秦先生。 案发当天,秦先生与周小姐约好午夜时分等小莱出去与克克一起玩的时候再次进行刺激游戏,周小姐还把自己的房门钥匙交给了秦先生。秦先生准时打开房门,却看到了周小姐的尸体。秦先生看过许多探案的影视剧,知道如果查验宠物猫的猫爪,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皮肤组织。虽然自己是无辜的,可面对这样的证据,他将百口莫辩。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杀死小莱后,又杀死另一只黄色土猫,冒充小莱的尸体。这样一来,仅是DNA比对,就能证明他的清白。 不过,警方却不相信他的说法。他的辩解,只是诡辩而已。无论如何,在猫爪里找到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就足以把他送上法庭了。 秦先生被带走后没多久,小区周边开始陆续出现猫猫狗狗的尸体。于是,居民们开始泛滥般流行一种瘟疫说法。一时间,人心惶惶,社区领导开始出面组织大家有序地去医院检查,看有没有被感染了瘟疫。 包括我和女友在内,住在这个小区里的所有人都去了一趟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还检查了心肺肝脾的各项指标。而就在体检结束后的第二天,警察再次来到我们这幢大厦,带走了业主活动室的小卖部老板吴哥。 原来警察对小区的排查根本没有结束,而是转到了地下摸排。案情至此才真相大白,在小莱的猫爪里,不仅检出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DNA样本,还检出了另一个人的皮肤组织。是吴哥留下的。在体检中,检验医师还在吴哥身上发现了某种可致瘙痒症状的寄生虫。而在小莱的尸体体内,也检出了相同的寄生虫。 至于瘟疫流言嘛,是警方故意散播出来的烟幕弹。 当警察带走吴哥的时候,他喃喃自语,完了,我还以为自己干得这么干净,没想到却被一只死猫给出卖了。 6、杀人夜 正如秦先生所说的那样,在他用钥匙进入周小姐屋里之前,周小姐就遇害身亡了。凶手正是与周小姐同住一层楼的吴哥。 当警察质问吴哥为什么要杀死周小姐时,他垂下眼帘说,你们知道我老婆为什么会离家出走吗?她以为我得了脏病,并传染给了她。可是我哪有出去拈花惹草呀?我根本就不是那种人。都怪那只叫小莱的猫!你们外出旅游的时候,周小姐也有事不在家,小莱饿了就跑到我家的阳台来觅食。周小姐也没给它洗澡,它身上不知道生了多少跳蚤和寄生虫。我被它传染了,身上起了许多红色小疙瘩,这些小疙瘩又传染到了我老婆身上。我老婆本来疑心就重,一口咬定是我在外面染了脏病,于是离家出走。 吴哥认定,导致自己家庭破裂的罪魁祸首,不是猫,而是没给猫洗澡的主人──周小姐。 这就是他杀人的动机,比起猫,他更恨周小姐。于是那天,吴哥拎着一柄锋利的匕首,敲开了周小姐的家门…… ...
许杨是个画家。婚期渐近,准新娘白冰却因一场车祸意外离开了他,她生前最爱的波斯猫小白也莫名地离家走出后就没回来过。 经历了这场痛彻心扉的别离,许杨变得精神恍惚。偶尔拿起画笔却无所适从,就连调出来的色彩都少了往日的生气,他索性将画室锁了起来。 几次三番,他在梦里梦到白冰朝他微笑,挣扎着醒来,身边却再也不见那熟睡中娇媚恬静的脸。他感觉空气中仿佛有很多双似是而非的眼睛盯着他,他就这样以涣散的眼神与空气对视,直到黑夜变成白天。 国际美术大赛截稿日期马上就到了,许杨还是找不到半点灵感。那个美术界曾经名震一时的青年才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污头垢面骨瘦如柴的颓废男人。 许杨坐在酒吧的角落里,发呆地看着舞池中抱在一起的红男绿女,并大声呵斥偶尔过来搭讪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偶尔带女人回家,做爱,然后再赶她们走。他努力过,却不能说服自己接受清晨醒来看到一张陌生的脸。 即便如此,对于一个曾忠于爱情的人来说,已然相当残酷。 那日,半醉的许杨又带了女人回家。他很粗鲁地将女人扔到床上,迅速剥光她的衣服,只拿她的挣扎当做作,但女人还是兀地从他身下惊坐而起,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匆忙穿衣离开。 许杨帐然若失,但他确定不是因为刚才那走掉的女人。他披了件单衣下楼,没有目的的。在楼下,他看到了走失的波斯猫小白,还有穿粉紫色晚礼服的纤瘦女子。“我是跟它来到这里的,你可以喊我小白,我们一样无家可归,带我回家好吗?”她自然率性,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高贵气质倒和小白十分相像。 许杨没有理由拒绝。他惊奇,这女子,竟无端激起了他创作的欲望。他抱着波斯猫小白径直带她进了画室。 女子小白轻轻拂掉画板上的灰尘,将灯光调暗,把画笔递给许杨,然后自顾自地抱过波斯猫,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许杨很快调好色,开始动笔。灵感从四面八方涌来,而波斯猫小白同女子都是很好的模特。只剩下女子的眼睛了,那是最难描绘的。他一抬头就对上了女子小白那双似乎可以把自己吃下去的双瞳,想要回避她撩人的目光,却好像紧紧被抓住一样无法挪开。 很配合地,灯光熄灭了。波斯猫从女子怀里跳下来跑了出去,现在是画室,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女子小白安静地褪下身上的晚礼服。月光下,她那么美。身体线条紧致而舒缓,皮肤散发着奇异的幽蓝色的光。许杨看着看着就愣住了,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幻想,小白竟然消融成碎沙一般的颗粒状,和身后满墙上的波斯猫交叠在一起。她长而浓密的睫毛盖在脸上,轻微地颤抖。 许杨握着画笔的手此刻动也不能动,很久之后他走向她,手指不受控制地伸向她,终于停在她光洁的皮肤之上。嘴里念叨着,不要离开,不要离开。女子小白看着眼前情绪压抑而激动的男人,她的眼睛依旧如猫一般深邃而明亮,却透着理解和接受。她说,我是小白,从不曾离开。 许杨抱起女子小白朝卧室走去。 渐渐所有的声音都消失,只剩下许杨急促的喘气声。 小白睁开眼睛,看着他鼻翼两侧小粒的汗。她伸手去抚摸他的脸,然后低声问:“你应该能画出最美丽的那个我吧?” 翌日清晨,许杨醒来,女子小白已经不在了,许杨找遍了所有的屋子都没看到她,画室那张没完成的画稿也不见了,女子粉紫色的晚礼服却散落在地上。波斯猫亲昵地趴在许杨脚边,长长的尾巴高高地举起来,它还是那么漂亮。 女子小白消失的第七天,许杨接到国际美术大赛组委会的电话,通知他参加颁奖典礼。那是一幅金奖作品,身着粉紫色晚礼服的纤瘦女子,有清澈的眼睛,抱着身体修长的白色波斯猫。 许杨看得泪眼婆娑。他想起那天晚上,她对自己说。我是小白,从不曾离开。 ...
刚解放那会儿,我只有十八岁,是个军邮员,就是现在的邮政投递员。所不同的是,现在的邮递员贵重邮件送的都是取货单据,而那时候,军邮员送的可都是实物,因此,为了保证邮件一路上的安全,军邮员腰里都挂着驳壳枪。 话说这一天,我身背一大兜邮件,天还没亮就离开了县邮政局。一路上风尘仆仆,走乡串村地奔波忙碌着。下午时分,那兜里的邮件,就送出了一大半。为了争取时间,早日把邮件送完,我并没有在老乡家里搭伙,而是走到哪儿吃到哪儿。 这会儿,我见天色不早了,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便来到一片杨树林里,随手把盛邮件的兜子放在地上,然后,拿出两只凉馒头,两只咸鸡蛋,就着军用水壶里的凉白开,津津有味地大嚼了起来。 我正吃得带劲,就听到身边有一阵轻微的窸窸窣窣的声音。虽然动静不大,但还是被军人出身的我给捕捉到了。我的心绷紧了,以为遇到了情况。我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嚼着,一边悄悄拔出了驳壳枪,猛地转过身,怒目圆睁,用枪逼视着前方,嘴里不由得大喊了一声:“不许动?” 然而出乎我的意外,眼前根本没有人,只见不知从哪里钻出的一只野老鼠,正大着胆子翻我的邮件兜呢,把其中一个装满人民币的邮件,都咬烂了,弄得满地都是纸屑。我一看,可气坏了。不由分说,冲上前去,抬起右脚,朝着那只老鼠,狠狠地踢了过去。老鼠惨叫了几声,翻了几个过儿,在3米远的地方,当场毙了命。 我看着被老鼠咬破的邮件,仍不解气,不由得又骂了两声“娘”,这才收拾收拾东西,准备上路。 就在这时,可了不得了,就见一只硕大无比的老鼠,挡住了我的去路,正瞪着两只鼠眼望着我呢。 我不由一惊。为什么?我也是从小长在农村,老鼠这东西见得多了,可我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只见这只老鼠,个头比一般的猫还大,油光锃亮,虎视眈眈。难道这就是人们传说中的鼠王吗? 就在我愣神的一瞬间,就见这只大老鼠,尖嘴伏地,“吱吱”叫个不停。工夫不大,好家伙,黑压压,密麻麻,成百上千的老鼠,把我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风雨不透,水泄不通。 我虽然见多识广,可也从来没见过这种阵势,连忙拔出手枪,可又放下了。手枪里只有二十发子弹,用手枪打群鼠,那可真是花和尚使绣花针——有劲使不出啊。 正为难之际,我一眼瞧见脚边的地上,有一根碗口粗的杨树棍,不由得眼睛一亮,连忙弯腰拾起了那截树棍,使出浑身的力气,如猛虎下山,与群鼠打在了一起。 按我的想法,老鼠哪有不怕人的,只要我一出手,打死它几只,其它的老鼠,还不都跑光了! 我可想错了。这些老鼠,仿佛训练有素,你打倒它一只,又会上来一群,一点都不怕死。人的力气毕竟有限,经过这车轮战,时间长了,我便感到体力有些不支。直到这时,我才猛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虽然我打死了不少老鼠,老鼠不但不见少,反而从四面八方越聚越多。我用眼睛的余光才发现,原来那只大老鼠,还在不停地尖嘴伏地,召唤着援兵哪! 我也试图冲过去,先把那只大老鼠打死,擒贼先擒王,只有打倒了那只鼠王,我才可能有救。然而,那些老鼠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似的,一边保护着那只大老鼠,一边拼命地向我进攻。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偏僻乡野,路上连一个行人也没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忍不住有些悲哀:我这算什么,偌大的一个大活人,竟然被一群老鼠给吃了,这要让人家知道了,不笑掉大牙那才怪呢。 死神在一步步逼近。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只见傍晚的天空,一下子变得漆黑一片,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就见近百只猫头鹰,尖叫着,如离弦之箭,俯冲了下来,向着那群鼠扑去。 其中有一只脚上有铜环的猫头鹰,更是凶猛异常。它显然是这群猫头鹰的首领,它狂叫着向那只鼠王扑去。好一场鹰鼠大战,战况之激烈,闻所未闻,看得我目瞪口呆惊心动魄。猫头鹰不愧是老鼠的天敌,只几个回合下来,猫头鹰便大获全胜,那只硕大无比的鼠王,更是成了脚上有铜环的猫头鹰口里的美味佳肴。 仿佛为了向我表功,那只脚上有铜环的猫头鹰,亲热地在我的头顶上方低飞着,欢快地鸣叫着。我望着那只铜环,一下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原来一年前的一天,我也和今天一样去投递邮件。天下着大雨,路上很滑,泥泞极了。正走着,猛然见到路边有一只受伤的小猫头鹰,正趴在水洼里痛苦地挣扎着。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心疼极了,便把这只猫头鹰送到了住在前边村里的我的对象刘小红家里。经过我和刘小红精心的饲养,这只小猫头鹰伤愈了。我们俩又为它用子弹壳做了一只漂亮的小铜环,把它放回了大自然。当时那只猫头鹰在我们头顶,飞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才恋恋不舍地飞走了。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只猫头鹰竟然这样通人性,一年以后会救了我,真是太离奇了。不知什么时候,那群猫头鹰排着整齐的队伍离去了,而我还傻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
农村人几乎家家都养猫,为的是抓老鼠,每每丰收之季,鼠患最甚,这是猫的作用就大了。但到了猫发情的时候,则是猫声一片,令人失眠。 二狗家也养猫,是黑猫,叫黑子。二狗是村里的无赖,整天吊儿郎当,无所事事,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也不寻思娶个媳妇,安分过日子,农活也不干,还调戏这家的新媳妇,对那家的女人说些下流话,被他爹赶出家门早不是一回两回了,恨铁不成钢。被赶出家门了就溜达到县城,县城有个公园,他就在公园里睡一宿,天明照样回家。 阿猫另一户人家的儿子,和二狗年龄相差无几,却老实巴交,有庄稼人的朴素,闷声闷气地自顾自干农活,为村里人看重。如今也是找对象的年纪了,媒婆看他人老实,乐意为他去说媒,但说了几个都不中,原来要命的是阿猫从来都不笑的,一脸门神样,谈对象,人家问一句答一句,而且回答既简短,不是“嗯”就是“哦”或者“没咧”,没个脸色。他才愁没媳妇呢。 有一回进城赶集卖瓜,阿猫在集市上找了一块空地,放下担子,屁股一贴地,就不吭声了,也不吆喝,等到日落,一半还没卖出去,只好灰溜溜地回家了。 阿猫回家走的是来时的路,小路多靠近山,这时天还没黑,但太阳落山了,还有点余晖照着,阿猫盘算着天黑前能赶到家。赶巧碰到了二狗,二狗也看见了他。平日里阿猫家和二狗家素无往来,这在村里是一件人人皆知的事,缘由是一段恩怨,二狗他妈年轻时原来是阿猫他爹的对象,谈了有一段时间了,都快成了,后来不知怎地二狗他妈说他们的事黄了,搞的阿猫他爹没了主张,为此阿猫他爹好沮丧了一阵。一个月后,二狗他爹娶了媳妇,众所周知就是阿猫他爹谈的那个女人成了二狗他妈。没到一个月阿猫他爹也娶了个外村媳妇,但阿猫家和二狗家从此结下了梁子。 二狗在后面看见阿猫的,他上前去打招呼,阿猫看见二狗应也没应一声,独自走着。二狗是个话痨,整天说个不停,他瞅见阿猫担子里没卖完的瓜,在后面偷笑,但却一本正经地说:“这些瓜够我吃好久啦。” 阿猫答道:“嗯。” 他们一边赶路一边说话,但基本上都是二狗在说。不过这次他说了个蹊跷的事,不知是真是假。 “欸,你听说过没有,县城那个人民公园闹鬼啦,晚上没人敢去那边逛,说是公园里有一棵树上吊死了一个年轻女子,晚上那女子的鬼魂就在公园里游荡,有人深夜亲眼看见那棵树上吊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长发女人,到第二天就不见了,你说奇不奇?……我说不奇怪,我一向是个无神论者,那女子肯定是自杀,然后公安局封锁消息,至于鬼魂,纯属别人捏造的,不奇怪,我昨天晚上就在那鬼地方睡的,整夜无事。那个公园,黑漆漆的,什么事都有,不过我倒是做了一个梦挺稀奇,你要不要听?” “……” “公园里很多树,至于那棵吊死人的那棵树我可不知道是哪一棵,我在一棵有长椅的树下睡,很快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叫我,是一个男的的声音,怪声怪气的,有点像你的声音,虽然你不常说话。是谁叫我啊?我看了下四周,黑漆漆的,跟着声音走去,没人啊,怎么回事?见鬼了?世上哪有鬼?有鬼也是人扮的。我又睡着了。没多久,又有人叫我了,我走到一处灯光下,一下就看见有一只猫坐在灯照不到的暗地,因为它的眼睛闪着绿光,我呆呆地看着看着感到头很晕,走路都不稳,想过去赶走它,免得又叫了,我刚抬脚,那猫就嗖的一下不见了,我晕倒在路灯下,之后就想不起来了。等我醒来,天已经亮了,环卫工人在扫大街,我起身,发现自己还在树下那张椅子上。……” 等他说完,这时才发现阿猫早就无影无踪了,他定是自己跑了,不知是天黑的缘故还是怕了。天确实黑了好多,于是二狗也加快了脚步早点赶回家去吃饭,可是饿了大半天了。 月亮早就在东边的山上了,四下无人,山高水响,黑色的树林沙沙声不断,脚下的溪流奔腾不息,走过夜路的人都会心惊胆战。 二狗走着走着,脚下踩了一堆软软的东西,不会是牛屎吧,这年月,真倒霉,走路都踩到屎,停下来看仔细,原来不是屎,是一只猫的死尸,黑色的猫,二狗踩到的是猫的肠子。 晦气晦气,二狗心想。瞥了一眼,那猫死死地躺在那里,还瞪着眼睛,好像盯着二狗看。得快点走,二狗擦掉鞋子上的秽物,一路小跑着往村里赶。最后总算瞧见了村口那家的灯火映着他的脸,心里舒了一口气。二狗家不在村口,在村尾,还有一段路,以往这时候都是家家户户吃完饭出来家门口纳凉的了,但今天怎么家家门窗紧闭,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了,二狗也顾不得还和哪家女人调笑了,径直往家走。 他家倒是门户大开,而且几乎全村人都挤在他家,难怪家家都没人。在嘈杂声中,二狗听到门里隐约有哭声,难道是? 他可不敢去想。他走进了大门,看见的却是连他自己想都想不到的一幕。http:/// 越过人群,二狗看见他自己躺在大厅中间,表情怪异恐怖,双目圆瞪,嘴巴大张,七窍流血。 天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正纳闷间,二狗他爹哭丧着脸,向自己走来。 “阿猫,你来我家干什么?” ...
我的朋友司马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喜欢穿蓝色的衣服,连帽子也坚持要戴蓝色的,而且他特别讨厌黑色或紫色,大多时候他都是沉默寡言的,但一谈到厨房里的事儿,他就特别来劲。他会做的菜,比一般女孩还要多很多。我的朋友圈充满了奇葩,所以刚认识司马的时候,我并不认为他奇怪,最多是有点个性罢了,但有天晚上,我却第一次领略到了他的奇怪。 那天我俩是中午见面的,约好了去潘家园看小玩意,到了地方之后,我俩有点流连忘返,一直逛到下午。逛完了之后,我们又去吃了点快餐,从餐厅出来的时候,天就快黑了,司马的反常情况也就开始了,他先是特别着急的要去坐地铁,等坐了几站之后又对我说:“你说这天得什么时候黑啊,我得赶在天黑之前回家……” 因为司马有个在外地的女朋友,平时两个人都是在网上视频语音什么的,我当时以为他跟那姑娘有什么天黑之前必须到家的约定,于是我就说:“嗨,晚半个小时回去你能死啊?这么着,你给嫂子打个电话,我帮你跟她解释?”听了我这话,司马却摇了摇头,说:“不是不是,我必须天黑之前回去,我……我……”他站在那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没告诉我这么急的原因。 不过那天我俩总算是赶在了天黑之前到了他家,之后我才知道,认识他的人里,有很多人都知道他这个毛病。同时我还了解到了另外一件事,据说司马从小到大都是天黑之前回家,以至于他小时候根本不出去玩,都是一个人窝在家里呆着,因为闲得无聊,于是他才研究着自己做菜吃……虽然对司马的情况有点好奇,但我也仅限于了解一下而已,并没有深究。 直到有一天半夜,司马突然跟我打电话,说自己被反锁在他家门外了,叫我去帮他开门,我这才想起来司马上次来我家的时候,留了一把他家门的钥匙给我,说是他可能要出门一段时间,希望我能没事去帮他看着点房子。可我当时没怎么在意,都忘了把钥匙放哪了,于是乎我赶紧把家里的角落都翻了一通,总算是把它找着了。 找到钥匙后,我出门打了辆出租,就奔着司马家去了,快到地方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手机,居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等到了司马家的楼下,我就有点懵了,他家楼下有七八只黄鼠狼、刺猬之类的,虽说北京的老小区里这种动物很多,但七八只聚在一块的情况,我还真少见,更怪异的是刺猬跟黄鼠狼居然还能友好相处,凑在一块支支吾吾的正窃窃私语呢。 刺猬这种动物胆子小,脾气也好,虽然也是五种最可能化为妖怪的动物之一,但一般不惹事,黄鼠狼就不一样了,它们报复心特别强,喜欢招惹是非,有些人得罪了黄鼠狼之后,被黄鼠狼连着报复了好几代,当时我就觉得,刺猬跟黄鼠狼开会,八成没什么好事,于是我走到它们跟前,喊了一声:“你妈叫你回家吃饭了……” 我这一嗓子,把黄鼠狼吓得四散奔逃,刺猬却淡定的多,那三四只刺猬用一种看纸老虎的眼神瞄了我一眼之后,很淡定地扭着屁股就走了,我看着它们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欺软怕硬啊……在五种灵性动物中,刺猬最擅长感知和解毒,一切毒物对它都不起作用,如果你不是真心想害它,那么它根本不会害怕你。 弄走了刺猬黄鼠狼,进了电梯,进了电梯之后,我就开始觉得有点古怪了,在电梯里我总有一种在被人盯着的感觉,我仔细看了一下电梯的各个角落,没有发现什么冤魂厉魄的踪迹,我这种能看见鬼神的能力,轻易是不会失效的,就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头上有点发冷,就好像有个冰块之类的东西正被放在我头顶似的。 我赶紧往头上一看,就在我去看的时候,那种感觉瞬间消失了,一点痕迹都没剩下。这时候电梯的门也开了,我赶紧出了电梯门,一边出门,我一边不自在的拍了拍肩膀和头顶,这是一种简单的驱邪仪式,人的肩膀和头顶是自我魂魄对外交流的地方,拍击这些地方可以在短时间内增强自身的阳气,妖魔邪祟就不敢轻易靠近了。 我拍完了头顶,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电梯,这时候电梯的门已经关了大半了,我只能透过一道比较窄的缝隙,看到电梯里的情况,不过只是这么一眼,就把我吓得后退了几步,就在电梯的顶上,居然有个头朝下的长发人,正垂着两只手不知道在做什么,不对,不应该说是人,那肯定不是人,因为它还有半个身子没在电梯顶里面。 之前我坐电梯的时候,它就在我头顶的位置……想到这,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这个玩意绝不是一般的冤魂厉魄,它动作太快了……电梯门很快就关上了。就算它没关上,我也不敢再进去了,这几年北京城里古怪的东西越来越多,用一般的符咒根本没法驱走它们,我从来不敢贸然和它们有接触,我站在原地想了想后,才又记起我是来找司马的……刚才那么一吓,我把这事都忘了。 出了电梯之后,要拐几个弯才能走到司马家,我在拐弯的时候还在想,司马会不会等的着急了,不过我看到他的时候,这种想法就消失了,司马已经晕在地上了,这倒还好,更诡异的是他身上居然趴了个人形的黄色雾团,这绝对不是冤魂厉魄,冤魂厉魄是黑色雾团,黄色……难道是黄鼠狼?我当时没时间乱猜,只是很本能的从布包里拿出了一个小袋朝着那黄色人形砸了过去。 这个小袋里装的是艾草、沉香还有五谷,这几样东西具有天然的辟邪作用,是古代阴阳家用作辟邪的利器,本来我每次用的时候都是只倒一点出来,这次太着急了,整个袋子都被我丢了出去,让我没想到的是,小布袋只是穿过了黄色人形,但那黄色人形却没什么反应……我皱了皱眉,虽然五谷驱邪袋不是什么强力的驱邪物,可也从来没有这么不济事过。 不过它的作用还是有一点的,黄色人形本来是紧紧贴在司马身上的,被我这么一丢之后,它转头看了看我,它的头上只有眼睛——六只眼睛,除了六只眼睛就再没有其他的东西了,那六只眼睛都是细长的,像柳叶一样,眼睛里是红色的眼珠,被它的眼睛一看,我的身体瞬间僵住了,动都动不了……这是摄心术,是比较厉害的妖魔邪祟才会的东西。 一般人被摄心术定住之后,都会四肢无法动弹,甚至会被妖魔邪祟操控,很多人之所以会无原因的自杀,就是因为这个,不过我可不是一般人,就在我被定住的一瞬间,我深吸了口气,然后努力的憋足了力气,对着那黄色的影子“哈!”了一声。这是古代修炼者在山中修炼时发现的一种修炼术,被称为“啸法”(修炼者发现,模仿一些动物的吼声,既可以疏通经络让身体更健康,又可以吓走猛兽妖邪)。 摄心术的原理是阻碍经络运行,啸法则是疏通经络,所以啸法是摄心术的克星。于是乎他们研究出了这种啸法,有些修炼者长啸一声甚至能传到几里外,阳明学说的创立者王守仁先生就擅长啸法,他领兵在外作战的时候,经常会在军营里练习长啸,整个军营的人都听得见,我学习的这一脉阴阳术和阳明先生颇有渊源,啸法我也是学了点的,虽然我学艺不精,但用啸法破去比较弱的摄心术,还难不倒我。 一声长啸之后,我的身体果然恢复自由,那黄色人形也被长啸吓了一跳,它不甘心的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像个壁虎似的,极快地顺着墙壁爬走了。我自然也不敢去追他,只能先去看司马的情况,给司马把脉之后,我心里安稳多了,他只是被吓晕了,身体比较虚弱,不存在其他问题,我赶紧开了门,把他抱到了卧室,然后从布袋里拿出一瓶风油精,往他的太阳穴和鼻下抹了一些。 被风油精刺激之后,司马很快就醒了,他醒了之后,先是很慌张的看了看四周,才对我说:“呃……谢谢,这么晚……” “之前忘了告诉你,其实我能看见那些东西,换句话说,吓晕你的东西,我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而且呢,我还把它弄走了,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本以为司马会很痛快的事情跟我说一遍,哪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就扭过头去不说话了,与此同时,他家的门铃响了。 ...
这天下午,毛峻带着五岁的儿子欢欢在院子里晒太阳。一只可恶的黑猫突然从背后的阳台上蹿了出来,它双脚在毛峻的肩上一蹬,跳到远处的花盆边,然后眨巴着绿色的眼睛望了毛峻几眼。毛峻打了一个寒战,不由得全身发冷—猫的眼神里分明有一股凶光,那样子似乎与自己有天大的仇恨!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接触这只猫了。最近,这只猫总是怪异地在身边出现,而它一出现,毛峻就要倒霉。就在前天,这只猫弄来了一只纤细、发白的手指头,扔在毛峻面前,吓得他整天发呆,在上班途中差点儿丧命于车轮之下…… 欢欢倒不以为然,他追着黑猫跑了好一会儿,仿佛很开心。就在毛峻隐隐担心要出事的时候,欢欢转过头,问了毛峻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把他吓个半死。欢欢说:“爸爸,这只猫的脸真像姚青阿姨,对吗?” 猫脸会像人吗?毛峻疑惑地望向黑猫,发现它又恶狠狠地瞪了自己一眼,毛峻心头一紧,赶忙躲开。这时候,他不由得想起了姚青的眼睛,圆圆的,倒真与黑猫的眼睛有几分相像…… 不过,姚青的眼睛天真无邪。她是一个进城打工的姑娘,长得细皮嫩肉,很水灵。毛峻无意中遇到姚青,出于几分贪恋美色的私心,就把她介绍到公司里当前台接待。可是,毛峻忽略了一点,凡是漂亮女人,男人都趋之若鹜。工作后有了点儿钱,姚青经过打扮,更成了男人们眼里的圣物。所以,到最后,毛峻只能望“美”兴叹,目睹别的男人挑逗姚青,自己却并未能沾之皮毛。最近,姚青失踪了,公司里的男人都失魂落魄。或许只有毛峻知道,其实姚青不是失踪,而是死了。 回头再看那黑猫,毛峻不寒而栗。想起那只极可能是姚青的、让人恶心的手指头,他突然想杀了黑猫。 毛峻把欢欢叫进屋里写作业,黑猫像是明白了他的想法,“喵呜”地叫了一声,竟一个弹跳向毛峻扑过来,尽管毛峻躲得快,但脸上还是被它抓出了一条血痕!毛峻怒极,他拾起一只铁铲,狠命地砸了过去。不出所料,黑猫被他一击命中,哼都没哼一声便抽搐几下,死了。 看着鲜红的血液从猫的七窍里流出来,一个念头钻进了毛峻的脑海。他要把猫肉送给经理。听说经理有吃猫肉的癖好,他做个顺水人情也不错。 毛峻刚剥下猫皮,同事就打来电话说有急事。毛峻只得随便地去了猫的脏器,然后胡乱地塞进冰箱里。他刚离开家,就发现自己又犯下了一个错误—老婆也是贪嘴之人,早就想尝尝猫肉了。老婆说,《本草纲目》提到猫肉能驱寒治痨,据说对治疗关节炎的效果非同一般,而她正好是多年的关节炎患者。毛峻想:这是一只邪恶的猫,如果老婆吃了它,那会让自己恶心一辈子的。 果然,等毛峻回到家里,老婆已经炖好猫肉,并端着一碗汤汁得意万分地说:“我的老公终于肯心疼人了,居然给我弄来猫肉。我先喝口汤,真香!” “闭嘴!”毛峻一下子掀翻了汤锅,“谁让你动这猫肉的?” “我……”他老婆没想到毛峻会这样,正要争辩,可话未出口,却急火攻心,一下翻了白眼,像中了邪般往后倒去。毛峻慌忙接住老婆,失声喊道:“老婆你怎么了?老婆……” 毛峻正手足无措,老婆就回过神来。还以为她一定会像平时那样破口大骂,可她却慢慢地撑起身来,阴沉着脸什么也不说。 毛峻想问点儿什么,老婆挣开他的手,朝着他“嗤”地哼出一声要离开。走了几步,又回头瞅了毛峻一眼。在与她眼神对望的那一刹那,毛峻险些瘫软,她的眼神是那么凶,像极了猫眼凶光…… 老婆的脸色很难看,她静静地打扫了厨房,然后去看电视,整晚都没有说一句话。任毛峻怎么想方设法,她都无动于衷。连从来都是她哄睡的欢欢,最后也逼得毛峻哄着睡。不过,刚到夜里十二点,她便起身进了房间。毛峻赶紧跟了进去,他想,好久没和老婆亲热了,或许床上的乐趣能让她开心起来。可上了床,平时色色的老婆居然软硬不吃,每当他想靠近,老婆便蹬他一脚,总不让他得逞。 半夜,迷迷糊糊中,毛峻感觉有个黑影罩在自己头顶。他睁开眼,见老婆半坐起来,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眼里依旧是那熟悉的凶光,绿莹莹的像夜里的猫眼,比白天更吓人。 毛峻一个哆嗦掉下床,正想爬起来,老婆竟幽幽地说道:“你的嘴真紧啊!为什么不帮我报警?” “我?”毛峻努力镇静一下,伸手去摇老婆,万分奇怪地问道,“老婆你说什么呢?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我帮你报什么警?” “呵呵!”他老婆发出了几声冷笑,“还装!你知道我不是你老婆,看样子你是不想帮我!没想到你也不是好东西,我真想杀了你,杀……了……你……”说完,老婆竟一下跳了起来,举着双手来了一个饿虎扑食。 “妈呀!”毛峻的魂都吓飞了。他几步跨开,夺路而逃。没想到,由于跑得太急,刚出房门,便重重地摔下去,晕了…… 是冷风把毛峻吹醒的。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欢欢早把灯拉开了,他搬了条凳子坐在旁边奇怪地看着毛峻。 毛峻撑起身来,用劲儿掐了掐大腿,又看了看平静的家,这才怀疑刚才自己是在做噩梦或者梦游了。他小心地往房里看了一眼,老婆还睡得像头死猪。他闭上眼睛,长吸了一口气,这才到水龙头冲了把脸,然后拿起梳子梳头。 这时候,欢欢站在后面拉了拉他的裤脚:“爸爸,为什么姚青阿姨睡到了你和妈妈的床上啊?还和妈妈挤得那么紧?” 毛峻手里的梳子一下滑了下去,他惊得张大了嘴巴,怔了好一会儿,才问欢欢:“你胡说什么呢!” “我没胡说!你看呀,她还在……”欢欢转过头去,朝房间一指,却再没往下说。 毛峻不解地转身,发现老婆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正慢慢走来,而欢欢已经被吓住了。想起昨晚的事情,他才明白原来那根本就不是梦!惊慌间,他看到老婆的眼睛里,那猫眼似的凶光更加让人发怵…… 毛峻往后退了几步,正想问老婆要干吗。欢欢突然哭了起来:“姚青阿姨,你别吓我们!” 是姚青吗?毛峻看着老婆发傻。显然,老婆被欢欢的话刺激了一下,竟停了下来。趁此机会,欢欢猛地拉了毛峻一把。毛峻这才醒悟过来,抱起欢欢,撒腿往门外逃去。可万万没想到,老婆跑得更快,几步狂奔就追了出来,并堵在了毛峻面前。 毛峻刚要说什么,老婆的匕首已经刺中了他的胯部。疼痛让毛峻丢下了欢欢,他的面孔渐渐变得狰狞起来,他捂着伤口不解地问道:“老婆,为什么呀?” 还好,就在他老婆要刺第二刀的时候,几个晨跑的人过来拉住了她。老婆似乎并不甘心,疯狂地甩开旁人,又一次扑向了毛峻。 就在大家竭力拦住她的时候,毛峻“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姚青,我替你报警还不行吗?其实,你不必借黑猫的身体叼来那根手指头,不必故意让它抓我,然后引我去下水道看尸体,我早就知道了你的冤屈。那晚,经理在办公室里强奸你,我正好去公司加班,直到你不停地乱喊乱叫,逼得他杀了你,然后把你塞进下水道里,其实我都看在眼里。没举报他,是因为我和他联手挪用过不少公款,据说早有人盯着这事,我怕他被抓住把我也供出来呀!还有,我能在拉帮结派的公司里混到现在挺不容易。如果他被抓,我就会失去靠山,可能在钩心斗角中寸步难行,而他的党羽也不会放过我啊……不过你放心,我这回一定帮你雪冤……” 毛峻还在哭诉,几个警察赶了过来。他们抓住了毛峻的老婆,然后疑惑地看了看语无伦次的毛峻,焦急地等待救护车。 毛峻瞥了瞥老婆,不由得泪雨涟涟。他已经想好了,不管后果如何,为了良心上的解脱,为了不再有猫眼凶光,他必须向警方提供情报。此时,泪水早已模糊了毛峻的双眼,恍惚中,那晚的情形再次浮了出来:那只无意中溜进办公室的黑猫刚想逃走,姚青就被杀了,之后,它就像中了邪,不但不逃,反而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经理。第二天,它开始出现在毛峻面前…… 救护车终于来了。毛峻看到,老婆的眼光居然温和下来了。不过,她脸上掠过一丝浅笑,接着眼皮儿往上一翻,就晕了过去…… 毛峻一家三口都坐上了救护车。毛峻稍稍平静,迷迷茫茫之间,发觉欢欢朝自己的耳朵凑了过来。欢欢说:“爸爸,我刚才又看见姚青阿姨了,她从妈妈的身体里钻出来,然后朝你鞠躬,还冲着我笑……” ...
1. 不睡觉的人 冯合是东北那疙瘩的,长得五大三粗,跟黑瞎子似的。 他是一名厨师,在一家不大不小的饭店上班,专做东北菜。他和乌井合租了一套房子,两室一厅,一进门就是他的卧室,乌井的卧室在里面,中间隔着客厅,卫生间和乌井的卧室对门。 乌井也是一名厨师,在饭店里负责做川菜。他是四川人,个子不高,很瘦,戴一副黑框眼镜,眼珠子在镜片后面闪着光。他常年不笑。 这两天,冯合感觉乌井越来越不对头。 事出有因。 五天前,立秋,饭店里客人很多。 有客人点了一道毛氏红烧肉。那是一道湘菜,本来应该由湘菜厨师做,可是那天他请病假了,厨师长就把毛氏红烧肉的任务派给了冯合。 虽说不是一个菜系的,但是厨艺是相通的。冯合有板有眼地做好了毛氏红烧肉,准备让服务员端上去。 旁边的乌井瞥了一眼,嘀咕了一句:“辣椒放少了。” 虽然他的声音很小,但是冯合还是听见了,他一瞪眼,嚷道:“你说啥?”他一向很自负,容不得别人指手画脚。 “辣椒放少了。”乌井小声地说。 冯合的火气一下就上来了,指着他的鼻子说:“别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炒两根青菜也得放上半盘子辣椒,客人的口味没那么重。” 乌井定定地看着他,极其认真地说:“你不能吃辣,不代表客人不能吃辣。毛氏红烧肉的特点就是油而不腻,辣香适口……” “你瞅啥?”冯合瞪起了眼。 其他人都后退了一步。他们知道,当一个东北人说出了这句话,就表明他心里已经想揍人了。 乌井自顾自地说:“你们东北菜太乱,什么东西都往锅里放,火候也太过了,炒菜跟熬粥似的,菜名也土,还叫什么杀猪菜……” 听见有人侮辱自己的事业,冯合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去一巴掌搧到了乌井的脸上,急赤白脸地说:“哪儿这么多屁话!” 都说文人相轻,其实厨师也是如此:川菜厨师看不上鲁菜厨师,鲁菜厨师瞧不起粤菜厨师,粤菜厨师对淮扬菜不屑一顾,私家菜厨师目空一切…… 这一巴掌力道很大,直接把乌井的眼镜打飞了。他没有去捡,僵僵地站在那里,脸一点点地变白了,眼神迷茫而无助。 周围鸦雀无声。 最后是厨师长出面把他们分开了,又让冯合拿出一千块钱给乌井配眼镜,把这件事给了了。 本来,冯合以为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不过,现在他觉得,他似乎是摊上事儿了,而且还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儿。 这要从前天晚上说起。 下班之后,冯合和几个同事去大排档吃烤串喝啤酒。当然了,他没叫上乌井。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了。他去卫生间撒尿,看见乌井的卧室门没关严实,一丝惨白的光射出来,深更半夜看上去,有些恐怖。 开始,冯合没当回事儿,撒完尿就回去睡觉了。 凌晨三点,他又被尿憋醒了。 他喝了八瓶啤酒。 乌井的卧室里还亮着灯。 这时候,冯合的酒意已经完全褪去,他觉得有些不对头:乌井是一直没睡,还是已经醒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正常。他轻轻地推开门,探进去半个脑袋,看见乌井趴在桌子前,不知道在写什么。 他悚然一惊。他知道,乌井虽然戴着眼镜,却没什么文化,他的近视眼是天生的。冯合和他在一起住了两年,从没见过他拿过笔看过书。现在,他怎么开始写东西了?冯合觉得这就像一个从没用过电脑的九十岁老太太,半夜从床上爬起来,木木地坐到电脑桌前,僵僵地敲击着键盘…… 这种恐怖无比深邃。 乌井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慢慢地转过了头。台灯的光只能照到他的半边脸,另一半脸藏在黑暗里,看上去有些怪异。 “你怎么还不睡?”冯合问。 “我睡不着。”乌井的语调有些悲伤。 “你在写什么?” “你想看吗?” “想。”冯合走了两步,发现乌井的脸色不太友善,停下来,讪讪地说:“我不看了,回去睡觉。”说话间,他慢慢地退了出去。 乌井定定地看着他,没说什么。 躺在床上,冯合又想起刚才的一幕,心里结了一个古怪的疙瘩:深更半夜,乌井到底在写什么?还有,他的神情暴露了内心的阴暗,他肯定在搞什么鬼。 这件事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过去了。 第二天晚上,冯合又和同事去大排档吃烤串喝啤酒。上次是他请客,这次是别人请他。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他足足喝了十二瓶啤酒。 半夜,他又让尿憋醒了。 这一泡尿来得晚了一些,是凌晨四点。 乌井的卧室门又没关严实,里面亮着灯。 冯合站在门口半天,也没敢推开门看一眼。他害怕又看见乌井穿得整整齐齐,趴在桌子前,低头写着什么…… 这个举动让他感到异常恐怖。 从卫生间出来,冯合惊恐地发现乌井卧室的门已经关上了。他身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就起来了,这说明乌井对他的动向了如指掌。 冯合踮起脚,鬼鬼祟祟地回了卧室。他感觉背后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那双眼睛躲在镜片后面,闪着冷冷的光。 上了床,他用被子蒙住了脑袋,思前想后。在他的脑子里,乌井的面孔慢慢地变了,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个子很高,很敦实,脸上都是疙瘩肉,眼珠子瞪得很大…… 也许,那是放大了1.5倍的乌井。 也许,那才是真实的乌井。 冯合猛地坐了起来——他想起了一个可怕的细节:乌井似乎从不睡觉! 这并不是凭空猜测,有根据:睡觉之前,他都要到卫生间去洗漱,每次都能看见乌井在卧室里活动,有时候鼓捣手机,有时候整理衣服,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只是端端正正地坐在床边。等他睡醒之后,再去卫生间洗漱,还能看见乌井在卧室里活动,有时候鼓捣手机,有时候整理衣服,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只是端端正正地坐在床边…… 冯合甚至怀疑他睡觉的时候,乌井一直在做这些事。 这太可怕了。 冯合的心顿时悬空了,再也睡不着了。 墙上有一个挂钟,是房东留下的,黑色,圆形,像一只巨大的眼珠子。它的质量不太好,动静挺大:“咔哒,咔哒,咔哒,咔哒,咔哒,咔哒,咔哒……” 在这里住了两年,冯合第一次发现它这么吵。 他以前睡觉很死。 天一点点地亮了。 冯合一直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他迫切地希望听到乌井的鼾声,那就说明他是一个正常的人,只是睡得晚起得早而已。 可是,外面偏偏没有一丝声音。一定是乌井还没睡醒,冯合对自己说。他下了床,轻轻地拉开房门,打算去卫生间撒尿。他早就憋坏了。 客厅里没有人。 冯合强迫自己不往乌井卧室的方向看,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就快速地扫了一眼。 乌井穿得整整齐齐,端坐在床边,纹丝不动。 冯合抖了一下,下意识地说:“还没睡?”这句话一出口,他立刻后悔了,又说:“早醒了?” 已经晚了。 乌井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仿佛被人戳穿了一个藏在心底的巨大秘密。 冯合躲进了卫生间,掏出家伙撒尿,却尿不出来。都吓回去了。 乌井悄无声息地走出卧室,木木地喊了一声:“冯合……” 冯合一下子尿了出来。又吓出来了。 “什么事?”他故作平静地问。 “你说,毛氏红烧肉是不是应该多放辣椒?”乌井的语气有些怪异,肯定不怀好意。 冯合小心地说:“你说是就是。” 乌井轻轻地叹口气,说:“你还是觉得应该少放辣椒。”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冯合连忙解释。 “你骗不了我。”乌井往前走了两步,几乎是贴着他的耳朵说:“我会让你改变想法的。”说完,他返回了卧室,端坐在床边,纹丝不动。 他到底要干什么? 冯合又惊又怕。 2. 噩梦 在这之前,冯合一直以为他是一个胆子很大的人。 他敢走夜路,敢一个人看恐怖电影,敢打架,敢杀鸡,敢偷看女服务员换衣服,敢闯红灯,敢从二楼跳下去,敢一口气喝下一瓶最烈的白酒…… 直到今天他才发现,他的胆子很小,一个瘦弱的川菜厨师就可以把他吓得六神无主。 他很沮丧。 下午两点,客人们都走了,厨师们闲了下来。有人去包房睡午觉,有人去找女服务员套近乎,有人去外面打牌,厨房里只剩下冯合和乌井两个人。 冯合想和乌井谈谈。 乌井坐在木凳上,雕刻萝卜。他不太合群,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干一些不太正常的事。比如说,雕刻萝卜就不是他的本职工作。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把手术刀,泛着寒光,看上去无比锋利。 冯合凑过去,小心地叫了声:“乌井。” 乌井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你干什么呢?”冯合没话找话。 乌井还是不说话。 冯合看见他的脚底下有几个雕刻完的萝卜,有胳膊有腿,应该是人,不过没有脑袋,看着有些吓人。他心里的阴影面积更大了,试探着问:“你在雕刻什么?” “萝卜。”乌井终于开口了。 “你跟谁学的?” “老杨。” 老杨也是这个饭店的厨师,专门负责雕刻萝卜。那也是个怪人,眼里似乎只有萝卜,很少和人打交道。 “你学这个干什么?” “学着玩儿。” 冯合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雕刻完的萝卜,左右看了看,问:“这是人吧?” “对。” “怎么没有脑袋?” 乌井突然叹了口气。 “怎么了?”冯合一怔。 “我还没学会雕刻脑袋。”乌井的语气有些沮丧。 冯合没接话茬,切入了正题:“前几天的事儿,是我不对。” “什么事儿?”乌井立刻问。事情才过去几天,他不可能忘了,明显是在掩饰什么。 冯合只能硬着头皮说:“我不该打你……” 乌井看着他,静静地说:“没什么,我都忘了。” 他肯定没忘,还刻在了心上,冯合想。本来,他想说一说上次的事,道个歉,缓和一下关系,现在他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对方不接招,他也没办法。他不时瞥一眼乌井的手,那双手十分白净,细长,像女人的手。他想了想,又问:“你配眼镜花了多少钱?” “三百二十块。” 冯合讨好地说:“那就好,我怕赔你的钱不够配眼镜。”他的言外之意是这样的:我已经赔钱给你了,你就别再继续纠缠了。 乌井看了他一眼,从兜里掏出几张钱递给他,说:“这是剩下的钱。”很显然,他误会冯合的意思了。 “不,不,我不是这意思。”冯合急忙说。 “那你是什么意思?”说话间,乌井把钱塞到他手里,走了。他攥着手术刀的手,青筋已经绽出。那手术刀泛着寒光,无比锋利。 完了,仇恨更深了。 冯合的心一下就凉了。 晚上下班之后,冯合在饭店门口等乌井。他有一辆摩托车,二手的,每天都骑着它上下班。乌井没有交通工具,平时上下班都是步行,需要走半个小时。冯合打算带乌井回家,希望能平息他心里的怨恨。 乌井低着头出来了,提着一个灰色的帆布包。他每天都提着那个包,里面有时候装着几根萝卜,有时候装着一个南瓜,没事的时候他就拿出来练习雕刻。 “乌井。”冯合喊了一声。 乌井抬头看了一眼,站住了,离他三米远。 “坐我的摩托车回去吧。” “不用了,我去别的地方。” “去哪儿?我送你去。” “不用了。”乌井的态度很坚决。说完,他就走了。 冯合愣了一阵子,骑着摩托车回了家。 夜一点点地流淌着,很静,跟平时一模一样。冯合躺在床上,心神不宁,总感觉今天晚上要发生点什么事,肯定不会平安过去。 厨房里有动静:“咕嘟咕嘟咕嘟咕嘟咕嘟……” 冯合又闻到了一股肉香味,抽抽鼻子,分辨出是红烧肉的味道。他有些诧异,因为他和乌井平时都在饭店吃饭,从不在家做饭,厨房里只有一个烧水的壶,怎么做红烧肉? 他下了床,走出卧室,按了一下开关。 客厅里的灯没亮,可能是停电了。 冯合看见厨房里的煤气灶开着,冒出蓝幽幽的火,上面有一口铁锅,正在“咕嘟咕嘟”地冒热气。他愣了几秒钟,走了过去。 走进厨房,肉香味更浓了。 冯合慢慢地拿起了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他后退了一步,一下子撞到了一个人身上。他抖了一下,猛地回过头,看见乌井僵僵地站在背后。 “香吗?”乌井轻轻地问。 冯合的身体挡住了煤气灶发出的光。他虽然看不见乌井的脸,不过能感觉到他的表情有几分得意。 他没敢说话。 乌井一点点地逼近他,用一种极其幽怨的语调问:“你说,毛氏红烧肉是不是应该多放辣椒?” 冯合一下子吓醒了。 是个噩梦。 这个噩梦是如此真实,他的鼻子似乎还能闻到梦里那股浓烈的肉香味。他抽了抽鼻子,竟然真的闻到了一股肉香味,他身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就起来了——这不是梦,真有人在厨房里做红烧肉! 是乌井?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 冯合深吸了几口气,下了床,走出卧室,按了一下开关。和梦中不一样的是,客厅里的灯亮了。 乌井端坐在沙发上,眼睛里闪着光。 “你干什么?”冯合吓得打了个哆嗦。 乌井指了指茶几,平静地说:“我做了一份红烧肉。” 冯合看了一眼茶几上的那份红烧肉,又看了一眼厨房,警惕地问:“厨房里是什么?” “我又做了一份红烧肉。” “你做两份红烧肉干什么?” 乌井低下头,看着茶几上的红烧肉,说:“这份红烧肉辣椒少,那份红烧肉辣椒多。我想让你尝一下,哪份红烧肉更好吃,更正宗。”停了一下,他又说:“那份红烧肉还没做好,你先去睡吧,做好了我喊你。” 冯合目瞪口呆。这时候,他隐隐约约察觉到乌井的精神似乎有问题,想问问他是不是有病,却不敢开口,怕激怒了他。 厨房里那口锅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热气。 肉香味更浓了。 冯合退回了卧室,反锁上门,没脱鞋就上了床。他不知道乌井在干什么,也许正在往锅里放辣椒,一个,两个,三个……九十八个,九十九个,一百个…… 有人敲门:“咚,咚,咚。” 冯合假装睡着了,不开门。 敲门声没有再响起。 外面死寂无声。 乌井在干什么?这个问题像蚊子一样围绕着冯合,挥之不去。最后,他实在是忍不住了,悄悄地下了床,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拉开房门,往外看。 乌井端端正正地坐着,双手放在膝盖上,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两份红烧肉,一份红烧肉辣椒多,一份红烧肉辣椒少。 冯合的身上顿时一冷。 乌井站起身,有几分急迫地说:“快吃吧,要凉了。” 冯合逃命一般窜回了卧室,反锁上门,跳到了床上。浅黄色的门板,把乌井那张没有笑容的脸挡在了外面。冯合闭上眼睛,放佛看见乌井端着那两份红烧肉,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外…… 他到底要干什么? 冯合想不明白。 他一夜没睡。 外面始终静悄悄的。 天一点点地亮了,冯合的胆子也一点点地大起来,他走出卧室,看见客厅里空无一人,那两份红烧肉还在茶几上摆着,早已凉了,上面结了一层白色的油脂。 他一阵恶心。 他又去了厨房。 厨房里有一个旧冰箱,十年前的东西,也是房东留下的,一直闲着。现在,它通上了电,复活了。冯合拉开冰箱门,看见里面有一大堆五花肉,至少三十斤。冰箱旁边有一个大编织袋,里面全是红辣椒。灶台上摆着一桶色拉油,还有盐、味精、大蒜、八角和桂皮等调料,还有一口锅。 很显然,乌井还要继续做红烧肉。 冯合愣了半天,想到一个问题:乌井去哪儿了?他去门口看了看,发现乌井的鞋和包都不见了,说明他已经出去了。乌井只有一双鞋,那是一双样式很土的皮鞋,他已经穿了很多年了,似乎不太合脚,走路“咣当咣当”地响。 冯合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去乌井房间看看。卧室的门都没有钥匙,平时也不上锁。他们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他来到乌井的门前,装模作样地敲了敲门:“咚,咚。” 没人开门。 他轻轻地推开门,看见里面空无一人。所有的东西摆放得都很整齐,就像乌井的人一样严谨,古板,缺乏生气。桌子上有一个黑色的日记本。 冯合找的就是它。他回头看了看,没有人,几步窜了过去,拿起日记本,翻动着。他想知道乌井深更半夜不睡觉到底在写什么。 他看到了两条标题,一条是《从食客的审美认知能力与厨师的社会责任感探究浅谈毛氏红烧肉的成长与发展》,另一条是《干辣椒切段切丝对毛氏红烧肉口感的影响以及糖色的加工工艺研究》。 只有标题,没有内容。 无比深奥。 冯合惊呆了。 那是一个家庭旅店,很简陋,几间平房,应该是几十年前的老房子。房顶上有几盆桂花,已经枯死了,枝桠张牙舞爪,在黑暗中显得十分荒凉。 店主是一对老夫妻,看上去比房子还老。他们正在吃晚饭,一张四方桌,一盘青菜,两碗清粥,一壶老酒,一碟油炸花生米。 这是他们的客厅,也是卧室,也是登记室。其他的屋子都没开灯,里面可能没有客人,也可能是客人们都睡下了。 冯合走过去,敲了敲窗户,说:“住店。” 老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很警惕。也许是因为冯合的身材太高大了,也许是因为他的神情太落魄了。 “身份证。”老头说。 冯合从钱包里取出身份证,递给他。 老头看一眼身份证,又看一眼冯合,来回十几遍,这才给他登了记,说:“住宿费五十,押金五十,一共一百。” 冯合给了他一百块钱。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黄铜圈,上面挂着一些钥匙,说:“我带你去房间。” 冯合跟着他走。 院子里很黑,很静。 老头指着一个角落说:“厕所在那里,不分男女,进去之前先喊一声。” “今天晚上还有别的客人吗?”冯合问。 老头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说:“只有你一个人。” 冯合的心莫名地紧了一下。 老头离开之后,他立刻反锁上了房门。房间里有一张木床,一张木桌,上面有一台老式的电视机,还有一个挂衣架、拖鞋、脸盆、暖壶和垃圾桶。 冯合关了灯,脱鞋上床,倒头就睡。 木床也很老旧了,稍微动一下就“吱吱呀呀”地响,那声音很刺耳。冯合不动了,用被子蒙住脑袋。被窝里有一股臭烘烘的气味。 他太困了,很快就睡着了。 大风吹走了乌云,月亮冒了出来,白白的月光照下来,简陋的旅店显得更加荒凉,死寂无声。 竟然一夜无事。 天刚亮,冯合就醒了,这次不是被尿憋醒的,也不是被吓醒的,是自然醒。他第一次发现,睡觉睡到自然醒,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幸福来之不易,他决定多躺一会儿。 门外有脚步声:“咣当,咣当,咣当。”接着,有人敲门。 “谁?”冯合警惕地问。 “是我。”门外传来那个老头的声音。 “什么事?” “我就是想问问你早饭吃什么。” 冯合一愣:“还管早饭?” 老头没搭腔。 “随便吃什么都行。”冯合说。 “毛氏红烧肉行不行?”老头突然大声问。 冯合抖了一下,有几秒钟没说话。 老头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又问:“毛氏红烧肉行不行?” “行。”冯合挤出一个字。他想:也许只是巧合,跟乌井没有一点关系。 老头“咣当咣当”地走了。 他的鞋似乎也不太合脚。 过了一会儿,肉香味飘了过来,还是那么熟悉,还是那么恐怖。冯合的好心情消失殆尽,哭丧着脸下了床,去厕所撒尿。他一边走一边想: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到处都是毛氏红烧肉? 没有答案。 回到房间没多久,老头又来敲门,喊他去吃早饭。冯合跟着他去了登记室,一眼就看见桌子上摆着两份毛氏红烧肉,一份辣椒少,一份辣椒多,他顿时僵住了。 “这是谁做的?”冯合呆呆地问。 老头说:“你朋友送来的。有点凉了,我给热了热。” 乌井找来了。 “他去哪儿了?” “说是去上班了。” “他还说什么了?” 老头想了一下,说:“他想让你尝一尝,哪份毛氏红烧肉更好吃,更正宗。” 冯合一口都没吃,掉头就走。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这个城市虽然不大,但也有几十万人,乌井是怎么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他的? 这一次,冯合没有感到恐惧,而是愤怒了——同样的恐怖事情经历过多次之后,就会产生免疫力。回到饭店,冯合到处找乌井,没找到,问了问同事,得知他请了两个小时假,去书店买书了。 这天是周末,饭店里客人很多。冯合的二姨夫一家也来了,还带来一个客人,他不认识。二姨夫说那是他的战友,湖南人。 冯合的心里“咯噔”一下。 那个湖南人点了一道毛氏红烧肉。 湘菜厨师还没回来。 厨师长又把这道菜派给了冯合。 冯合看了一眼乌井。 乌井正在做一道鱼香肉丝。川菜标准中对厨师的刀功要求十分苛刻,光是切丝,就分为头粗丝、二粗丝、细丝和银针丝四种。鱼香肉丝需要的原材料,是切成二粗丝的猪肉和青笋,具体数字是长10厘米,宽0.3厘米,高0.3里面。乌井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一丝不苟,不差分毫。 “让乌井做吧,我做不好。”冯合看着乌井说。 厨师长说:“他手头有活,你做。” 冯合就开始做毛氏红烧肉。他能感觉到,乌井正在观察他。处理完五花肉,他往锅里倒入一些底油,放进豆豉、八角和桂皮煸炒,下一步该放辣椒了。他扭头看了乌井一眼,发现乌井正定定地看着他。 冯合只放了一个辣椒。 “辣椒放少了。”乌井立刻说。 冯合没理他。 “辣椒放少了。”乌井走了过来。 冯合的呼吸变粗了,还是没理他。 乌井又说:“毛氏红烧肉的特点就是油而不腻,辣香适口……” “我二姨夫一家都不爱吃辣椒。”冯合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那也不行。毛氏红烧肉的特点就是油而不腻,辣香适口,辣椒放少了肯定不行。”乌井抓起一把辣椒扔到了锅里,又说:“你得多放辣椒……” “我让你多放辣椒!”冯合终于忍无可忍了,一铁勺抡了过去。 乌井“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冯合猛地扑过去,用铁勺一下下地砸他,边砸边说:“我让你多放辣椒!我让你多放辣椒!我让你多放辣椒!我让你多放辣椒……” 乌井一声没吭。他的行为举止异常古怪,冯合解释不了,同事解释不了,警察也解释不了。问他,他也不说。 冯合因致人轻伤被判刑六个月。 在里面,他认识了一个心理专家,学到了一个新名词:偏执型人格障碍。 心理专家说:“乌井的大脑被某一个念头所占据,并不断加以合理化,并付诸行动,从而使自己完全陷入到一种及其狭隘的想法以及行动中去。” 冯合认为他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原因藏在乌井大脑的最深处,那里无比黑暗,无比荒凉,无人触及。 也许,乌井自己也不知道。 那里是恐怖的根源。 作者的话:写这个故事的灵感来自几个月前看到的一则新闻。 新闻是真实的。 故事是虚构的。 故事是新闻的尾巴。 恐怖的尾巴。 ...
大清乾隆年间,国泰民安,天下太平,民间出现了一位算命先生,这位算命先生自出道以来,算的那叫一个准,因此引得不少人慕名前来,但这位算命先生每次都收取不少的佣金,因此很少有寻常百姓上门,多的是一些达官贵人,还有皇亲国戚。 柳家巷的胡同里住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名叫大柱,年纪老大,却还未成家,只因家中贫困,还有一个病重的老母,而这一年,老母因久治不愈,撒手人寰。大柱狠狠心,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去找了城中那位算命先生。 算命先生看了看那几串铜钱,叹了一口气:“小伙子,你的姻缘就在眼前阿!” 眼前?他的眼前是什么都没有阿,可是先生再也不透露了,只因他带来的钱远远不够算一次的钱。 大柱回到家,意外的发现家中收拾地一尘不染,桌子上烧好了饭菜,正惊讶间,里屋出来一个穿着青衣的女子,看到他便喊了声夫君。 虽然意外,但这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让他高兴地忘记了所有,从此以后,大柱和青衣女子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过了一年,小青怀孕了,孩子生下来的时候,产婆吓的晕了过去,大柱推门而入,看到娘子的下身一条青色的尾巴摇摆着。 大柱用手撑住门,总算是没跟产婆一样,他睁大眼睛,一手指着那东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而此时小青拔出了下身的怪物,一眼瞧去,是个上身人样下身虫子的怪物。 此时小青一脸楚楚可怜相:“夫君,对不起,我欺骗了你。” 这时候小青突然间像受了刺激似地全身颤抖,慢慢地,慢慢的,居然变成了一条小小的毛毛虫。 大柱的头都快炸了,没想到一直以来他娶的是条毛毛虫,这让街坊邻居知道了还不得把他赶出柳家巷,情急之下,他心生一计。 他出门去找了算命先生,一直在门口磕头,头破血流也不管,他是没有钱,但是他就是死也不能娶一个毛毛虫老婆。 先生终于是无奈,让下人送去了一张纸条,大柱顺着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青山寺的妙一和尚。 和尚跟着到了大柱家,娘俩一个还小,一个刚刚顺产,如今还躺着,蜷缩着青青的尾巴,和尚顺利地就将他们收服了。 大柱过上了几年太平日子,凭着一身力气,赚了些钱,总算是娶了个老婆,叫做小翠。 小翠腰细,屁股滚圆的,是个勤劳的小媳妇,很快,小翠怀孕了。 大柱最近总是做梦,梦到小翠生孩子,然后他进门看孩子,看到产婆的手中抱着一条毛毛虫,他立马从梦中惊醒过来,小翠问着他怎么了,他总不能说小翠生了条毛毛虫吧,只能说做了噩梦,具体什么给忘了。 这天,大柱在路上遇到一个和尚,那和尚一看到他,就说他头上妖气环绕,硬是要跟着他回去,大柱直骂他是疯子,家中就他和小翠两个人,小翠的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而自己更不是了。 大柱骂骂咧咧地回了家,踏进屋子,和尚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说道:“这里妖气,更重了。” 和尚大摇大摆地闯进了屋,直往小翠的屋子而去,大柱连忙去拉他,被他的力道推了回去,而小翠正从屋里出来,肚子内的孩子已经8个月了,此时,她正一手撑着腰,一手模着滚圆的肚子,看到眼前的和尚,吓了一跳。 大柱喊:“小翠,快进去。” 和尚火眼金睛,说道:“造孽阿,肚子中的孩子是妖孽,不可生下来阿!” 大柱索性死死拉住了和尚的衣服,整个人都跪在了地上。和尚说道:“今日不除,后患无穷阿!” 大柱居然哭起来,说道:“我和小翠都是人,孩子怎么可能是妖,你肯定是弄错了,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都快四十的人,好不容易有了老婆,然后有了孩子,你就不能可怜可怜我们吗?” 和尚斩钉截铁地说道:“万一是妖呢,你希望你的老婆生下一个妖怪吗?” 大柱说:“不会的不会的,大师,你就饶了我的孩子吧!” 一个七尺男儿此时痛哭流涕,跪在地上,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点尊严都没有了。 最终,和尚无奈:“那好吧,不过等孩子生下来后,你可以考虑找我,到梧桐路那边可以找到我。” 终于把和尚送走了,大柱松了一口气,这个和尚真是胡诌,他说的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转眼到了小翠生产的日子,当产婆从屋内出来,大柱兴奋地进去看孩子,孩子很健康很好,他抱着孩子高兴地不知所已,那个和尚真会瞎说八道,明明好好的孩子,可是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孩子的眼睛里全是凶光。 孩子满月的时候大柱办了满月宴,请了街坊邻居来庆贺,小翠抱着孩子在屋内休息,大柱左右等就是不来,于是乎,决定去房间看看。 推门进去,便看到小翠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大柱吓坏了,他发现孩子也没了。 他手探了探小翠的气息,人已经死了,他吓地坐在地上,而这时,头顶上面传来嬉笑声。 大柱抬头一看,孩子正飘荡在屋顶上,下身变成了虫子,此时正嬉笑地看着他:“嘻嘻,爸爸,我的前世被你杀死了,我的来世我要报仇。” 然后孩子便飘下来,飘到他的手心里,大柱恶心地要推开,可是那孩子像是粘了胶水似的,怎么推也推不掉。 此时,乡亲们推门进来了,他们看着他手中的娃娃和死去的小翠说道:“造孽啊,大柱取了个妖怪媳妇,生了个妖怪孩子啊!” 然后乡亲们恐是怕了那妖怪,纷纷散去了,而大柱看到手中娃娃邪恶地对他笑了笑,突然间变得和小青的孩子一模一样了,孩子却摇摇尾巴,猛地飞出去了。 从此以后大柱便疯了,走到哪儿都会说:“我娶的是凡人,不是妖怪,请你们相信我……” ...
1.周远的心愿 叶可又梦见了周远。 周远站在一个荒芜的城楼上,风吹着他的头发。他望着叶可,嘴唇蠕动着,似乎在说些什么。然后,便有漫天的黄沙飞过眼前,淹没了一切…… 叶可坐了起来,她蜷缩着身体靠在床头。午后的阳光穿过窗外的树叶渲泄进来,碎影重重。 三个月前,叶可男友周远和学校考古队去寻找明罗古城遗迹。结果,出了意外,一个人都没有回来。虽然校方和警察用尽各种搜寻方法,却依然一无所获。 床头的桌上放着一本有些破损的日记,和一个银色的挂饰。这是警察在搜救现场找到的东西,是周远的。 叶可拿起那个挂饰翻来覆去地看。那是一个月亮形状的挂饰,月亮的顶尖是一朵小花。叶可从来没见过那个挂饰,在见到它的第一眼却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她顿了顿,又拿起那本日记。 周远在日记本的第一页,只写了一句话。 我找寻千万里,只为了一个梦中的你。 后面记的是一些行程路线,还有一些关于明罗古城的资料。最后,才有一则日记。 2009年10月3日 月圆之夜 今天是八月十五,我已经听见了清灵的呼喊。那朵传说于世的许愿花,真的能满足我的愿望吗? 夜渐渐深了,我已经听见了许愿花开的声音。 叶可,我…… 日记到这里戛然而止,后面的内容似乎是被火烧掉了。 叶可合上了日记本,这些内容她看过很多遍,心中依然疑惑万千。周远说,他这次和考古队出去,只是为了毕业选题。可日记里说的许愿花又是什么东西?还有,周远在日记里提到的那个清灵又是谁? 叶可左思右想,然后给同屋的姚乐乐打了个电话:“乐乐,你能帮我个忙吗?我想知道周远以前的事情,你能找下你哥哥吗?”姚乐乐的哥哥是警察,并且当时参与了搜救考古队。 “我马上去找他。”电话那边的姚乐乐爽快地答应了。 将近傍晚,姚乐乐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 “这次考古队的事情惊动了省里领导,所以警局对失踪人员的资料做得很详细。这是周远的全部资料,叶可,你确定要看吗?”姚乐乐迟疑了一下,问道。 叶可点了点头,接过了档案袋。 周远的家在河南北方一个小城,那里是中国古墓众多的城市之一。所以,很小的时候,他便跟着爸爸和墓地打交道。 十岁那年,政府打击盗墓。周远的爸爸被抓进了监狱里。不久,妈妈撇下周远一个人走了。 失去父母的周远被送到了一个远房亲戚家。在那里,他认识了清灵。清灵是亲戚的女儿,两人在一起五年。考大学那年,清灵因为得了绝症而休学。 叶可跌坐在床上,手里的档案袋掉到了地上。 2.明罗古城 正在这时,叶可的手机响了。一看是班导师林子成的电话,叶可很不情愿地按了接听键。 听着电话,叶可却突然睁大了眼睛,说:“……好的,我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叶可激动地对姚乐乐说:“乐乐,林老师说考古队里的一个人回来了!” “什么?”姚乐乐大惊,“我哥哥他们怎么不知道?” “不清楚。回来的是和周远一个宿舍的胡浩。他现在被学校秘密安置在一个地方,林老师说胡浩要见我,我现在就去。”叶可边说边往外走。 “我和你一起去。”姚乐乐跟了上来。 姚乐乐从来不知道,学校的操场后面竟然还有条偏僻的小巷。青石铺成的小路,夕阳落在上面,有种古香古色的感觉。 周远带叶可来过这里。他说,这条小巷就像是隐匿在城市里的一个世外桃源,他们历史系的男生总喜欢来这里寻找写论文的灵感。 在一个墨黑色的房子前,叶可停了下来,轻轻敲了敲门。 “谁?”里面传来一个低沉警惕的声音。 “林老师,我是叶可。”叶可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林子成开了门。 胡浩半躺在床上,面色憔悴。看见叶可,黯淡的眼神有了些许亮光。 “我想知道,周远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叶可一进来,便直截了当地问胡浩。 胡浩望着前方,深深地叹了口气。 明罗古城,在历史上并没有任何记载。它和楼兰文化一样,是流散在黄河沿岸一些失散民族的源头。考古队一行人经过半个月的长途跋涉,终于找到了明罗古城的遗迹。可是,就在他们欣喜万分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离奇诡异的事情。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姚乐乐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答案。 “我们,见鬼了。不,是幽灵,他们穿着古代的衣服,他们唱着亡灵之歌。啊,不,不要……”胡浩的情绪忽然激动起来,不停地挥舞着双手。 旁边的林子成赶紧按住了他,“快,把桌子上的药拿过来。” 叶可慌忙把药递给林子成。 吃过药的胡浩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他现在比前天刚回来的时候好多了,看样子受过很大的刺激……你们先回去吧,等他完全恢复了再说。”林子成挥挥手,又说,“还有,整个事情透着古怪,没弄清楚之前绝对不能扩散出去,知道吗?” 叶可抿了抿嘴,点头答应。 两人刚走到门口,却听胡浩沙哑着声音说道:“等等……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周远的处境,我可以带你去明罗古城。” 这下不光叶可和姚乐乐,连林子成都呆住了。侥幸逃生的胡浩,为什么还要再去冒一次险? 静默的屋子被夜色迅速淹没,掩盖了每个人脸上的千回百转。 “好,我去。”叶可打破了沉默。 “那,我也去。”姚乐乐附声说道。 “……我也去。”是林子成的声音。 “林老师,你说什么?”叶可有些惊讶。 “我也想知道思雅的下落,我……”林子成说着,脸上有亮晶晶的东西在昏暗中闪光。 “思雅老师,难道,你们?”叶可怔了怔,恍然道。 “是的,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本来说好等她回来便结婚的。谁知道……”林子成没有再说下去。 3.西域奇花 天空飘起了濛濛小雨。远远望去,暮色苍茫,遮掩住了整个山峰。 “那里就是宛村,我们曾经在那里借宿过。”胡浩指了指前面,那是一个依着坡势而建的村落。隐匿在暮色的夕晖下,有种水墨山水的味道。 姚乐乐擦了擦脸上的汗,气喘吁吁地说:“都走了一天了,累死了。” “那我们就去宛村休息一下吧,顺便打听下考古队的事情。”林子成提议道。 叶可没有说话,提步往前走去。虽然警察对这里进行了大范围的搜捕,却并没有找到考古队的任何行踪。关于考古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胡浩却执意不说。为了避免再引起胡浩的情绪反常,林子成和叶可没敢再问。 走到宛村的时候,天完全黑了下来。“前面是宛村的祠堂,我们去那里休息吧!”胡浩辨别了一下方向,说。 “我们为什么不去村里借宿啊?”姚乐乐有些不解地问道。 “宛村的人有些奇怪,最好别让他们知道我们来了。” 宛村的祠堂已经成了一座破旧的宅子。宅子的门面上的朱漆已经被风霜侵蚀得只剩下些许。两个锈迹斑斑的门环垂在上面,像是两只狰狞的怪兽。 林子成伸手推开了门。 门似乎很沉。带着刺耳的声音,缓缓地开了。门内一个狰狞的佛像竖在里面,两只铜铃般的眼睛凶神恶煞地盯着他们。 “那是宛村的图腾。”胡浩熟门熟路地率先走了进去。 姚乐乐吸了口气,紧紧跟在叶可后面。 林子成从附近找了一些干柴,堆到祠堂中间,点燃。四个人围着火堆坐成一圈。叶可从包里拿出吃的东西分给大家。 “其实,宛村人便是明罗古城的后裔。”胡浩咬了一口面包,忽然说话了。 “什么?你不是说明罗文化早已经湮灭了吗?”叶可一愣,抬起了头。 “是秦教授发现的。当时考古队也是在这里借宿的。你们看,宛村的图腾近看就像是一个即将满月的月亮,而它的顶端便是明罗古城传说中那朵可以了人心愿的许愿花。”胡浩说着,指着对面的佛像头顶说道。 叶可顺着胡浩的手势望去,果然,和胡浩说的一样。难道这就是周远日记中提到的许愿花?还有那个月亮挂饰,那个图腾一样的挂饰是周远在明罗古城发现的? “我听思雅说过,明罗文化湮灭的时候,分化成了很多族落。有人说,当年西域的大宛国便是属于明罗文化。他们那里独产的汗血宝马,之所以能日行千里,是因为服食了大宛国独有的国花。”林子成拿着树枝捅了捅中间的火堆。 “难道就是胡浩说的许愿花?”姚乐乐问道。 “不知道,不过,思雅曾经给我发过一个短信,说他们遇见了一个诡异的原始仪式。” “啪。”忽然,门外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声。 “谁?”胡浩一惊,警惕地走了过去。 外面静静的,只有呼啸的风窜进来,肆虐而张扬。 “难道是风?不应该,那响声分明是撞击声啊!”胡浩疑惑地说道。 哗,一个黑影猛地从门前窜过去,然后钻进了门外的草丛中。 胡浩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差点跌倒在地。 “可能是狗,或者是什么动物吧。”林子成说道。 “吓死我了!”姚乐乐颤声说道。 胡浩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长线,然后往上面绑了几个铃铛,拴在了门后。这样,只要有什么动静,铃铛便会发出声响来。 夜渐渐深了。 4.夜半歌声 叶可听见有人在耳边轻微地歌唱,声音一低一高。她醒了过来,发现篝火已经灭了,月光从破旧的窗户里钻进来,泛着鬼魅的光影。 叶可猛地愣住了。 她看见窗户边站着一个人!定睛一看,原来是胡浩。 “怎么了?”林子成也醒了。 “你们听。”胡浩没有回头,指了指窗外。 窗外隐约有歌声传进来,似乎是一群人在呐喊。声音时高时低。叶可这才明白,刚才自己在梦里听见的歌唱,竟然是真实的。 “是宛村的人吗?”林子成皱了皱眉头问。 姚乐乐也被吵醒了,坐起来茫然四周观望。 “应该是吧!”胡浩说着,走了过来。 “要不,我们去看看吧!也许,会有什么发现。”叶可提议道。 “这,这不太好吧!族落里的祭祀一般是不喜欢别人偷看的。”胡浩有些迟疑。 “去看看吧,也许真的能发现什么。如果被他们发现,我们就说是迷路了。”林子成跟着说道。 “那,好吧!不过,我们要万分小心。”胡浩犹疑着点了点头,他的潜意识里有些抵触这种想法。 夜黑如墨,站在祠堂门口,能看见远处有一排火光。歌声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 他们悄悄出发,两边全是百年树木,把本来就看不清的夜幕遮掩得严严实实。走着走着,林子成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觉得身后似乎跟了一个人。他几次猝然回头,却什么也没看见。 林子成心里有些慌乱,他突然顿住了脚步。前面的人也都停了下来。 沙沙声依然响着,渐渐地在靠近。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望着漆黑的后面。 一个人踉跄着脚步走了过来,走到林子成面前,一下子栽倒在地。 林子成拿起手电慢慢照了过去。 “秦教授,是秦教授!”胡浩惊声叫了起来。 林子成慌忙把秦教授扶了起来。秦教授头发蓬乱,脸色惨白,他望着上空,嘴唇哆嗦着喃喃地说着什么。 “秦教授,其他人呢?你振作点。”林子成拍了拍秦教授的脸。 “幽灵祭。”秦教授用力说出了这三个字,然后头一歪,不再动弹。 5.幽灵祭 “幽灵祭,什么意思?”叶可看了看胡浩。 胡浩也是一脸迷茫。 “这个宛村一定有问题。叶可,快,和警察联系。”林子成把秦教授放到地上,急促地说道。 “不要,我们还没搞清楚。万一警察来了,岂不是打草惊蛇。”胡浩赶紧摆手阻拦。 “那,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姚乐乐看了看胡浩问。 “秦教授说的幽灵祭,会不会就是宛村的祭祀?不如我们先去看看,再做商量。”胡浩想了想说。 “那,秦教授怎么办?”叶可问道。 “这样,林老师,你和乐乐先把秦教授安置到祠堂里。我和叶可去看宛村的祭祀。你们把秦教授安置好了,便来找我们。”胡浩说道。 “好,你们一定要万事小心。这个手机你拿着,上面有GPRS定位器,会保证你们的安全。”林子成说着把手机递了过来。 林子成背着秦教授和姚乐乐走了。 “我们走吧!”胡浩看了看叶可。叶可的心里莫名地紧张起来,一路压抑的不安感,却在这时急速地膨胀。 火光越来越近,眼前的景物渐渐光亮起来。胡浩向叶可使了一下眼色,然后蹲到了旁边的树林里。叶可也猫腰蹲到他身边。 透过树叶的缝隙,叶可看到了一个奇特的场面。 那是一个十多米的空地,中间架了一堆巨大的篝火。火堆的后面摆着一张一米多高的石桌。石桌上摆放着一个奇怪的花坛。两边立着两个人,他们都戴着狰狞的面具。 七八个人围着火堆在喃喃自语,忽而,高唱一句听不懂的歌曲。 架子上的火渐渐小了,围着火堆的人慢慢地都站了起来。 叶可的瞳孔忽然收缩了一下,她看见夜幕的上空竟突然多了一个月亮,而那个石桌上的花坛里,慢慢地长出一朵花来。 白色的花蕊,粉色的花瓣,犹如脱俗的仙女,散发着诱人的蛊惑。 底下的人开始膜拜起来,月光越来越亮,直直地照下来。那朵花,忽然发出了耀眼的光。 膜拜的人们似乎中了魔法般跳跃起来,他们痴笑着,双手胡乱地挥舞,表情动作十分诡异。 原本立在石桌前戴着面具的两个人,此刻也跳了起来。随着身形的晃动,他们脸上的面具掉到了地上。 叶可看清其中一个人的样子,全身几乎僵直。她激动地站了起来,促声说道,“周远,是周远!” “是周远,另一个是思雅老师。”胡浩接口说道。 “周远没有死,我们快去救他!”叶可激动地说道,忽然背后一痛。她慢慢转过头,看见胡浩站在她的身后,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微笑着看着她。 叶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眼前一黑栽到了地上。 6.明罗古族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叶可醒了过来。耳边有轻微的滴水声,潺潺畅响。她撑了撑眼皮,睁开了眼。四周是黑压压的山林,夜风吹过,树影重重。这是在哪里?她挣扎着往前走了几步,穿过稠密的树林,看见一个深潭。水声,就是从深潭里传出来的。 “看见了吗?这就是明罗湖。”忽然,旁边传来了说话声。叶可一惊,回头一看,发现胡浩竟然坐在湖边。 “胡浩?我们,我们怎么会在这儿?你为什么要打我?周远呢?”叶可问。 月光洒在胡浩的脸上,他的嘴角微微翘了翘,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盯着叶可的眸子里闪烁着寒仄的冷光。 “胡……浩,你到底怎么了?”叶可看得有些害怕。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胡浩说着把头转向了明罗湖,“在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是一座繁华的古城,人们过着平静悠然的生活。 ”忽然有一天,古城外面的湖里长出了一朵奇异的花。每当月圆的时候,那朵花便会绽放,犹如仙女般美丽脱俗。如果有人遇见了,便可以向它许愿,并且许的愿一定会实现。 “这个传说越来越玄乎,最后吸引了另一个族落的目光。在一个黄沙漫天的夜晚,那个族落侵袭了古城。就在他们凯旋胜利的时候,古城的湖里忽然涌出一群身披白衣的女子,她们风一样冲向人群。顷刻间,杀光了所有侵犯古城的人。 ”古城的人得救了,他们把那个湖尊称为圣湖。他们相信是那朵花救了他们。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古城成了一座空城,古城的族人也四散离去。只有少数的人留在古城,看守着圣湖。“ ”这就是明罗古城的故事?“叶可问道。 胡浩点点头说:”没错,他们的族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遗迹,用尽各种方法阻止一切外来者的入侵。警察之所以一直无法找到考古队的行踪,就是因为受了他们的误导。“ ”你说够了没有?我们应该和林老师联系。“叶可有些愠怒了。 叶可话音刚落,对面的湖上忽然泛出一层耀眼的光。接着,湖里浮现出一朵花来。 白蕊粉瓣,浮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叶可,你看见了吗?那就是许愿花。现在,我想告诉你,我爱你。“胡浩痴痴地说道。 ”胡浩,你疯了吗?“叶可觉得头有些眩晕,耳边仿佛有面大鼓在轻轻地敲打着。 ”……在你知道真相前,我不能让你对着许愿花许一个错误的愿望,所以我才把你打晕。周远,他爱的人不是你。你知道吗,真正爱你的人,是我。所以,当我听说考古队要寻访明罗古城的时候,我便极力报名参加。我希望找到那朵传说中的许愿花。其实,考古队里每个人的心里都隐藏着一个不愿别人知道的秘密。周远心里藏着的女人叫清灵,不是你。而我许的愿,是想和你在一起,所以我才能回到现实……“ 7.真相 尸香魔芋,又名上帝的使者。生长在极度阴暗的坟墓里,故有人称它为坟花。它能散发一种鬼魅的香味。这种香味可以让尸体不腐不烂,同样会让人的中枢神经媒介物质调节神经系统发生混乱,产生幻觉。 林子成和姚乐乐发现叶可和胡浩的时候,他们正晕倒在一个黑水潭旁边。叶可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个月亮挂饰。 警察在天亮的时候赶到了宛村。在那里,他们找到了考古队的其他人员。除了秦教授,其他人都昏迷不醒。 叶可在医院躺了两天,醒了过来。 医生说,在她和胡浩的体内发现了一些花粉。经过鉴定,那些花粉具有严重的致幻作用。同样,在考古队其他人员的体内也发现了这种花粉。 很快,省里研究所的鉴定结果下来了。那种花粉正是来自尸香魔芋。 这种绝迹几百年的花的出现,令整个考古界大吃一惊。甚至惊动了国外的专家。 宛村的村民却众口一词,拒不回答尸香魔芋的来历。 叶可出院的那天,很多人来了。 林子成说,幸好那天多准备了个GPRS定位手机,要不然,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叶可不知道那天看见和听见的哪个才是真实的,可她记得胡浩说过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周远一样,胡浩亦是如此。 那朵曾经拯救了整个古城的许愿花,也许再也不会出现。 叶可忽然想起小时候,妈妈对她说,你要永远记得,是许愿花救了我们的族人。 只是岁月翩跹,所有的一切终是抵挡不住时光的流逝。 想到这里,叶可的眼泪流了下来。为自己,为明罗古族,亦为了那朵被带去研究的许愿花。 ...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自古就有奇异之事发生,比如诸葛亮借东风,点七星灯续命等等的事情,不见得是作者笔下虚构出来的东西。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其实世间确实有茅山道术的存在,但是并不像电影里面的那么虚构,但是确实是很神奇,我有生之年也曾见过茅山术的传人,下面我就来讲一件茅山术之中的续命之法。 李大爷是我们村的长寿老人,今年都一百二十多岁了,但是看上去还是那么的健康,一顿饭比我都能吃,记得那次我回到老家,去探望李大爷的时候,李大爷还在那里做饭呢,我不得不叹服老人的身体好。其实李大爷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我们村里的“先生”其实就是给人家看阴阳驱鬼邪之类的,反正我小时候没少往他那跑,李大爷也比较喜欢我,但是我很奇怪的是,他都那么大年纪了无儿无女的,到底是为什么呢?于是一次偶然的谈话中,李大爷跟我讲起了他的故事,我也知道了他长寿的秘密,但是我也知道李大爷的生命也就快走到尽头了。 李大爷跟我说:“娃啊,你不要看我过的那么大的年纪,其实我的命都是用我后世的命换来的,这还不够,你也知道,人死后会有灵魂,灵魂基本就两种结果,要不就是飘荡在世间,要不就是下地狱,也就是到了阎王爷那里,但是,还有一种灵魂就是直接魂飞魄散,再无投胎的可能,我就是那种死后灵魂灰飞烟灭的下场,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一个茅山术的传人,是因为偶然间我得到了一本叫《驱鬼秘籍》的书,当时我才十几岁,记得那本书上写的是茅山秘术,不得外传,于是我就打开了那本神秘的书,几年之后,我就学会了一点驱鬼之法,于是我就四处的帮助村子里需要帮助的人,有一次,我喜欢上了一个小姑娘,就在我刚跟她结婚不到两年的时候,她却暴毙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家人都是莫名其妙的死亡,那时候我才知道,修行茅山道术的结果就是无后无亲,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没有选择了,于是我就咬着牙继续做起茅山术的传人,转眼间十年过去了,那时候,我三十五岁,正当壮年的时候,我在隔壁村捉鬼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叫做红娘的鬼魂,虽说正邪不两立,但是我跟她一来二去的竟然产生了感情,就在我准备把她的怨气消除的时候,却出现了地府的阴差,他们二话不说就把红娘带走了,我也知道这是地府的规矩,所以我也没有做阻拦,当时我就想,我死了就可以见到红娘了,可是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红娘被地府的阴差把魂魄囚禁在一处阴暗的牢笼里!红娘梦里跟我说:“我们不是一路人,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我走了,你要好好的生活,我不许你死!你要过到两百岁!如果你活到了,我就嫁给你”说到这里,李大爷的眼角似乎流下了一滴泪水,我也被李大爷的故事感动了,李大爷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从红娘离开我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沉迷在茅山术的修习之中,用此来麻痹自己的神经,二十年之后,我大大小小的差不多帮助大家解决了一百多件的鬼事,可是,就在一年的秋天,我病倒了,因为我知道,那是我的劫难来了,可是我不想死,我也不能死,因为我要活到两百岁,我要见到红娘,于是我就摆起了茅山术里的禁术“搭桥”!我将一个一两的酒杯盛满美酒,取2支我平时用的筷子放在杯的边缘直起形成三角型,但是我只有一次机会,如成,牛头马面不再锁魂,我也就得一年的寿命,搭桥者减阴寿。但是因为我生前作的善事积下了因果,所以我的阴寿很长,于是我就用我的阴寿去换取今生的阳寿,但是毕竟是逆天改命,老天爷也不会白白的便宜我的,于是就安排地府的判官来跟我说:“你的阳寿最多到八十岁,如果你继续执迷不悟的话,那么你的下场就是地府不收,阳间不留,魂飞魄散!”我听了他的话,我知道我是不可能见到红娘的了,于是我就直接把我所有的阴寿全部都换成了阳寿,但是最多还是只能到一百二十岁,反正见不到红娘,我不如就魂飞魄散吧。 李大爷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已经快要闭上了,我知道李大爷是在生命最后的时刻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我,我对茅山术感到震惊的时候,同时也被李大爷的深情而感动,就在李大爷快要咽气的时候,突然变的精神起来,他冲着门外的空地缓缓的伸出手,似乎是要抓住什么,最后还是无力的垂了下来,我听到李大爷嘴里喃喃的说了一句:“红娘,你来看我了。”李大爷死的时候,嘴角还挂着微笑,也许,这就是含笑而终吧。 关于茅山术的传说,从古到今从来都是那么的神奇,其实茅山术确实有惊天动地的本领,但是世间已经没有人可以修炼到那个地步了,其实现在那些看风水的,那些捉鬼驱邪的都是茅山术的分支,也许茅山术之中确实存在着逆天改命的方法,但是我也不愿意去尝试,因为我知道顺应天道比什么都强。 此时,我的手里就拿着那本《驱鬼秘术》可是我没有打开,因为我还没有下定决心去舍弃现在的一切。其实《驱鬼秘术》是有上下策的, 李大爷说这是很久以前就在民间传说中流传很广的两本书,出处没有办法深究,一共为2本,一个人只能学习其中一本,否则会全家暴死。其中一本上策保富贵,但是学者无后,下策荣后代,学者一生凄苦。学会者看人生,解生死。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有得必有失吧,我认识的几位“先生”都是无后的,估计都是习得上策吧,续命之法其实还有一种,只不过我是无缘见识到了,以后再跟大家说吧。 ...
老李家门前有一个大鱼塘,后来为了自己也为村民方便,老李便在鱼塘边上建了一个茅厕,可供附近居民方便之用。突然有一天,村子里出现了一个传闻,说是这个茅厕里有鬼,晚上进入茅厕方便的人都会听到哭声。对于这样的传闻,老李肯定是万般不信,因为自己晚上也会到这里解大手,为什么自己就没有听见呢?再一个,这个茅厕离自己家很近,村民添油加醋地不断传话,结果就说到老李家肯定会走霉运的,于是老李便打算见一见茅厕的鬼。 一天凌晨1点多,老李突然感觉肚子疼,马上拿起手纸跑向鱼塘边的茅厕。突然想起,茅厕有鬼的传闻,他心里也开始犯嘀咕了,但为真相,老李也就鼓起勇气去了。 一直到事情解决完,老李都没有听到任何哭声。心想:“不知道那个挨千刀的在村里造谣生事”。于是就回家睡觉了,脱掉外衣,又顺手把自己脖子上那条红绳拽了一下,这红绳上挂着的是老李在一个道观里求的护身符,老李抓着护身符,嘴里嘀咕着:“难不成,是因为这个护身符,所以我没有听见鬼的哭声?” 反正自己是没有听见所谓的鬼哭声,老李就安心睡下了,一下就进入了梦乡。 老李突然听到家门口有人在哭,像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老李躺在床上睁着眼睛仔细地听着,果然是一个女人在哭,于是打开门走了出去,眼前的一幕也是把老李吓了一大跳,院里站着一个裸体女子,全身毫无血色,头发湿漉漉地还在滴水,一直低着头在抽泣着。 老李向那女子问到:“你是谁?怎么不穿衣服?”女子也不回答,只是在哭,老李想上前一步看清女子的模样,突然那女子抬头,一张七孔流血的脸,张着血盆大口,向老李扑去,老李一闪避,摔了一跤。 “哎哟!原来是个梦!”老李从地上爬起来,坐着床边回忆起刚才的那个梦,太真实了。打开窗户往院里一瞧,什么也没有。 第二天,老李去了道观,跟老道把茅厕有鬼的传闻和自己的噩梦说了一遍,老道听后,掐指一算,说道:“老李啊,你犯了灾煞,我跟你一起去看看吧” 老道跟着老李走到鱼塘边的厕所旁,拿出罗盘左转右转的,眉头一皱,说道:“有些奇怪,你这个鱼塘里是否有人淹死过?” 老李回答:“这个鱼塘有很多年了,一直在我家门前,从来没听说过这里淹死人过。” “那为何会这样呢?我这里有一道符,你贴在厕所里,晚上再看看是不是还会能到哭声”老道说完,掏出一道黄符给了老李。 按照老道的吩咐,老李晚上蹲在厕所里很久,果然没有听到哭声了。后来,有些村民也说那鬼哭声消失了,村里人都纷纷称赞老道是“活神仙”。 后来,连着下了几天的暴雨,老李家门前的鱼塘涨了水,岸边大片的泥土给冲垮了,而那间茅厕下的泥土也跨了,露出了一只毫无血色的手掌,当时正好有人在茅厕里方便,低头便看到了,吓得连屁股都忘擦了。(乡下的茅厕,都是木板搭建的,有很多的缝隙) 虽然泥土的垮塌,不一会儿,一具女子尸体漂浮在水面上,只是没有血色,没有腐烂,也正如老李梦到的那样,一丝不挂。村民们报了警,警察调查之后发现,这具尸体就是两年前的失踪女子,其家人报案之后,警察多方寻找,却没有任何线索。原来那女子被人杀害,将尸体埋在鱼塘边,警察就此事也展开了新的行动,一定要将凶手缉拿归案。 后来,村民们都在讨论这个事情,说是为何一具尸体埋在土里两年时间了都还没腐烂,是不是成了僵尸,变鬼了呢?还有人说,那女子肯定是死不瞑目,心有不甘,否则也不会因为一场暴雨,引出了一件凶杀案呀。看来这世间没有永远的秘密,真相永远都存在,即使被隐藏,那也只是暂时的。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
入夏之后天气炎热,夜里辗转难眠时,就想起上学时同寝室的六兄弟,那时是十点半熄灯,都是精力充沛的大小伙子,谁也睡不着,荤素话题讲了一大圈,最终难免落到说鬼故事上: 其实未必都是真事,六个人也未必都是胆子大,只是这鬼故事有泡妞奇效,赶上郊游或晚归,讲上一两个,还怕女孩子不吓得娇呼一声,又香又软地靠过来?因此大家都对讲鬼故事乐此不疲! 其中茂哥讲过一件事情,我觉得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说的是他小时候丢魂的经历: 七八岁讨狗嫌,小时候的茂哥大概也是个难管的,稍不注意就溜出去上树下河,傍晚回了家浑身脏的泥猴一般,气得他娘看他像是看小冤家,照着屁股蛋子拍打,倒是他奶奶疼爱他,拦着说小孩子皮实些好,你打他做什么! 可有一次茂哥跑出去疯了一整天,晚饭时拖拉着双腿走回家,谁叫他都不理,到了家也不吃饭,怔怔的对着墙发呆,他娘还要骂他,奶奶脸色却变了,捏了捏茂哥的耳朵,又上下细打量,哎呦了一声,说:咋丢了魂哩? 还真是丢了魂了,小孩痴痴傻傻的,问话也不答,扶到炕边上,身子一歪躺下就睡,再叫就叫不醒了。 好在茂哥的奶奶通些阴阳小术,是村里有名气的神婆,别家遇到这样的事还要慌一阵,茂哥遇上了,他奶奶一分钟也没耽误,让他娘别瞎哭瞎喊的,赶紧找件孩子的毛衣来。 奶奶把毛衣拆出一长段毛线,一头缠在自己的食指上,另一头剩下半米来长垂向地面,把那件毛衣攥在手里,奶奶顺着村中小路去给孙子叫魂。 奶奶喊一声:茂儿啊,回家啦!垂下来的线头无风自动,像条小蛇昂起了头,指向了村后的方向…… 奶奶一路叫着茂儿的名字,一路跟着线头,走到了村后的坟圈里,一处快要平掉的坟包前,那线头垂了下来,再也不动了。 奶奶看了那坟包一样,叹了口气,连声喊着茂儿回家了,可一点动静也没有。 奶奶收起了线头,围着坟包左转了三圈,右又转了三圈,闭上眼睛叨咕了几句,一睁眼,眼前景色变了样: 一座黄土院子里两间小房倒不怎么出色,只是院子里熙熙攘攘的都是“人”,怪模怪样的排成了两排,手里举着仪仗棍棒,还互相推搡着,嘴里叽叽怪叫,你踩了我的脚,他撞了我的腰,乌烟瘴气的一团乱! 奶奶顺着七扭八拐的两排当中往前看,屋檐下边摆着一张黑木桌,桌后坐着一个老头子,长得是尖嘴猴腮,偏偏头上戴着一顶乌纱帽,故意摇晃着脑袋弄得两翅儿直忽闪,生怕来人瞧不见似的! 老头用力咳了几声,仍是止不住一干“衙役”“皂隶”吵闹,直到拍了桌子,院子里方才静下来,众人挺胸凸肚,只是獐头鼠目的,不觉得排场,只觉得好笑! 奶奶方才见到老头身旁站着个小孩儿,手里捧着一方木盒,不正是自己来寻的小孙子茂儿嘛! 奶奶冲着老头打了个招呼,对着小孙子招手,你这孩子忒淘气, 快跟奶奶回家! 想不到老头嘿嘿一笑,还没说话,孙子茂儿却撅起了嘴,说你是哪里来的老太太乱喊人,我可不认得你! 奶奶知道这是小孙子的魂魄喝了老鬼的迷魂汤,不识亲人,也不生气,笑眯眯的问:你既然不是我孙子,那你是谁呢? 茂儿得意的举起胸前的木盒子:我可是大官呢,瞧见没,这是县老爷的官印,我就是捧官印的大官,将来县老爷升官,这印就是我的啦! 茂儿的话把奶奶气得哭笑不得,看那尖脸老头摇头晃脑的,很是受用的模样。奶奶顺势冲着老头做了几个揖:原来是县老爷啊,失敬失敬!我这小孙子不懂事,你老收了迷魂术,让孩子跟我回家吧,回去后定给你老奉上浆水元宝做谢礼哩! 可老头还没耍够官威,连连摇头,尖声怒道:你这无知妇人,见了本官竟然不跪?你这小孙子得本官赏识,是天大的运气,岂能再随你回去做那无知庸人? 奶奶见老头不放人,叹了口气问道:既然如此,县太爷您怎样才肯放人呢? 老头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道:愚妇,你可知本官来历?本官是东汉曹丞相后人,有官运辅命,可惜死后葬在你们这小山沟里,被后人遗忘。你莫看我府衙低小,你若答应为我一块牌位供奉,我得以招兵买马,不但今日我放了你小孙子的生魂,将来还要许你家子孙官运亨通哩! 奶奶听了实在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曹爷爷啊,你的风趣不减当年,你可认得我哩?我是张家小丫啊! 老头脸上黑一阵绿一阵,还想强撑“官威”否认,不料茂儿奶奶一句话让他彻底没了官架子。 茂儿奶奶故意叹着气,说曹爷爷啊,你家子孙早就离了村里去了别处,如今村里整修坟地,无主的坟头都要平掉哩,你这黄泥院子虽小仍是个容身之处,若是平了只怕您老连这做道场的螺蛳壳也没有了哩。今日你让我孙子跟我回家,我便替你通知你家孙子来给你填土立碑,莫当荒坟啊! 老头也忘了自己头上还带着乌纱帽,慌忙冲着茂儿奶奶拱手,从茂儿身上召回一道黑气,茂儿忽然就认得人了,嘴巴一扁哭出来,奶奶…… 茂儿手里捧的盒子也落了地,里面滚出一块黑漆漆的东西,砰地一声化作了尘土,满院子的“衙役”吱哇一声四下散去…… 茂儿奶奶出了曹老头的“迷魂阵”,捏着茂儿的小毛衣回了家,茂儿魂魄归位,第二天醒来又是活蹦乱跳的。 倒是这曹老头迷魂的故事传了出去:原来曹老头是六十年前就过世的人,活着的时候非说自家是曹公后人,注定要当大官哩,可惜一辈子连个村里民兵的队长也没当上,要死的时候拖了三天三夜不闭眼,直到他儿子没办法,用纸糊了一顶官帽,又用萝卜刻了一块“官印”塞在他手里,方才闭眼咽了气,曹老头这个官迷儿,死后也幻想着自己当了官。 前些年大概是村里老一辈的还都记得他,他安分得很。如今大概以为无人知他底细,摆上了官威,弄了一众蛤蟆鸟雀当衙役,想要糊弄村里人敬些香烛,想不到遇上了张家小丫头还记得他,一场大戏被拆穿,灰溜溜的交出了茂儿的魂魄。 如今村里人都知道了曹老头闹县太爷的排场,他这一招也不管用了,估计还能再消停个几十年哩!你说这官迷儿好笑不好笑? ...
一、遇袭 林逸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被鹿攻击! 两人即将订婚,但孔佳的父亲不同意,于是两人相约去长白山旅游散心,但是没想到,他们迷路了。 当时天色已晚,GPS也失灵了,孔佳和林逸只好沿着小路往回走,不知不觉,他们走进了一条岔道。此时,月亮从树梢升起来,洒下一地银霜,走着走着,视野豁然开朗,他们来到了一片谷地。 向下俯看是一个小村落,拙朴的民居依山而建,小路上铺着青石板,四周的农田像棋盘一样整齐,发现这样一处世外桃源,让孔佳十分开心。 “想不到这种地方还有人居住。” “或许我们能借宿一晚。” 两人走进小村庄,渐渐发现这里安静得不同寻常,没有一户人家亮着灯,四周的房屋一片颓败,门缝里挤出茂盛的野草,地上的青石板被野草拱得崎岖不平,原来这是一座被遗弃的山村。 “荒野山村,好恐怖啊!”孔佳贴在林逸身上说。 “不怕,有我呢。” “笃笃”的蹄声惊动了两人,他们回头看见,一只鹿从一栋民宅里探出脑袋,它有着一副峥嵘的犄角,胸前长着一束白毛,应该是一头年长的鹿。 林逸想,这只鹿可能是“住”在这里,说不定这是一座“鹿村”。 “它的眼睛为什么这么红啊!”孔佳问,“是对我们有敌意吗?” “不会吧,鹿是种性情温顺的动物。” 然而,这只雄鹿看他们的眼神似乎不太对劲,它的鼻孔不停翕动,好像特别亢奋。 “哟!”雄鹿长吟一声,居然站立起来。周围的阴影中旋即出现一双双腥红的眼睛,一只只鹿从黑暗中踱步出来,它们身上的毛发大面积脱落,长着癣一样的东西,眼神充满敌意。 “孔佳,快跑!”察觉到情况不妙,林逸拉着孔佳快速逃离,他们的动作刺激到了那只雄鹿,它立即四蹄翻飞,用枪刺般的犄角直指前方,如同流星赶月般冲了过来。 “危险!”林逸猛地推开孔佳,雄鹿撞到一栋小屋墙边堆放的破瓦罐上,发出“哗啦啦”的动静。 紧接着,四面八方传来阵阵鹿吟,一只只鹿朝他们围拢过来,那些雄壮的身躯和戟张的鹿角透着十足的危险。 “跑!”林逸催促孔佳。 两人朝村口跑去,一只鹿从侧面冲了出来,因为冲撞过猛刹不住脚步,身体打着横摔在地上,它用鹿角撑住地面站了起来,将锋利的犄角对准两人,像一头被激怒的斗牛般不停地刨着后蹄。 林逸拉着孔佳折进一条小道,周围到处是横冲直撞的雄鹿,那鹿鸣声听起来,竟如同野兽的咆哮般令人胆寒。 突然上方传来一些动静,他们抬头望去,最开始遇见的那只雄鹿站在屋顶上,身后映照着一轮巨大的圆月,它跃跃欲试地要冲下来。 “它们疯了吗?” 那只雄鹿“嗖”的一声跃起,林逸拽着孔佳避开,轰然一声,它一头撞进一间茅草房的屋顶。 两人无论怎么跑怎么躲,都甩不开这些疯鹿,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最终两人跑进了一条死胡同里,急促的蹄声迅速逼近。 孔佳吓得哭了起来:“我们要死在这里了吗?” “快进来!” 两人大吃一惊,只见一个男人头顶地窖门,正冲他们招手,两人如蒙大赦般跑了过去。 二、救命恩人 地窖杂乱无章地放着些东西。 男人转身取东西的时候,问他们道:“你们干什么来的?” 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身材粗壮,穿着兽皮和破布缝制而成的衣服。孔佳注意到他的腰上悬挂着一枚手榴弹,就是抗日电视剧里小日本用的那种,俗称地瓜手雷。 他大概是个猎人! “我们是来旅游的,却不幸迷路了。”林逸说。 “哦……”男人坐在桌子边,手里多了一个烟斗,他啪啪地抽着,粗劣的烟雾呛得孔佳咳嗽了起来。 “谢谢你救我们,这些鹿为什么会发疯?”林逸问。 “都是因为山里的矿。” 男人说,十多年前,山里发现了一种稀有矿,一个外地老板搞到了开采权,便在村里招募矿工。虽说危险,但总比种地挣得多,于是村里的男丁都去矿上干活了。可好景不长,那种矿具有强辐射性,人们纷纷得了怪病,年青力壮的逃出去了,年老体衰的留下来等死,就连山里的动物喝了被污染的水也相继发疯了。 “你为什么不走?”林逸又问。 “我?我在这里呆习惯了,反正它们又不会伤害我。”男人笑笑,“我们是老熟人。” 林逸觉得这家伙怪怪的:“对了,你怎么称呼?” “叫我老张吧。”男人的视线在孔佳身上打量了一下,没再说什么了。 老张让他们今晚就在这里住下,反正走也走不掉,今晚是月圆之夜,鹿群比平常要危险。这并非无凭无据的迷信,林逸听说过“生物潮汐”这个词,月球的引力会加速血液循环,使动物变得狂躁,就连人也会受其影响。 老张给他们找来一些铺盖,不一会儿,老张睡下了,发出山响的打鼾声,两人却全然没有睡意,于是坐在被褥上说话。 “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可疑,全村都走了,他为什么单独留下来?”林逸小声说。 “你真是想多了,我觉得他是个好人。” “我很不喜欢他看你的眼神,今晚就在这里睡一觉,明天有机会的话我们就走,我可不想跟这个人呆在一起。” “你啊,总是把人往坏处想。” “但你也不能总把人往好处想,总之防人之心不可无。” “是是是,我知道了。”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后和衣躺下,这一觉睡得实在是煎熬至极。 次日一早醒来,老张坐在板凳上擦着一杆枪,不是鸟铳,而是一把苏联生产的老式步枪,从保养的程度上看,主人对它相当爱惜。 “像这种枪,需要持枪证吗?”林逸问。 “以前镇上给办过一张。”老张头也不抬地回答。 “什么时候办的?” 老张瞪他一眼:“你问这些干吗?”老张的语气很冲。 孔佳听出林逸言语里的试探意味,连忙扯了扯他的袖子。 “女娃子,会做饭吧?”老张问,“那边有米有锅,去熬点粥来喝,切点腊肉。”说着,他从腰间拔出一把刀插在桌上,那是一把刺刀,“会生火吗?” 孔佳露出迷茫的表情:“火要怎么生?” “有打火机!”老张咧开一嘴黄牙笑了,笑得十分古怪,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孔佳身上,惹得林逸十分不快。 孔佳切了些腊肉,熬了一锅香喷喷的肉粥,她对自己的厨艺很满意。这时,林逸凑过来小声说:“你要提防这个人,他想打你的主意。” 孔佳被他认真的语气吓了一跳:“你这个人,总是处处设防!” “我刚才仔细想了想,他那些枪、刀肯定不是正规途径来的,这个人也许是逃进深山里的杀人犯。” “你别吓我好吧!” “反正不能大意!” 吃罢早饭,老张装备上猎枪和短刀,对林逸说:“存粮不多了,跟我去猎几只兔子,晚上请你们吃烤野味。”林逸揣测着他的用心:“今天不能走吗?” “这两天太危险,林子里有不少鹿,后天我带你们出去。” “我要一把枪!” “枪就这一把,刀可以借你用。”他当真把那把磨得锋利的军刀解下来递给林逸。 孔佳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两人走后,她一个人呆在地窖里十分枯燥,她东摸摸西看看,意外发现了一个厚厚的本子。 翻开来,里面是一些剪报,第一张上面写着大标题“偏僻小山村出现离奇怪病症”,是十几年前的旧报纸了。 孔佳仔细读着,当她获悉其中内幕时,突然感觉脊背生寒,迫不及待地要告诉林逸。 时间缓慢流逝,一整天过去了,却不见两人回来。孔佳担忧起来,她下了很大决心,决定出去找他们。 她悄悄地走出村庄,开始呼喊林逸的名字,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她忧心如焚,声音里也带着些哭腔。 “林逸,张师傅,你们在哪?” 就在这时,灌木丛里滚出了一个人,是林逸,他浑身上下都是血。 ...
一 天快黑尽的时候,杨光宗等人终于爬到了山顶,从山上往下眺望,大伙顿时兴奋了起来,因为就在对面的山脚下居然亮着一盏微弱的灯火,而且那里还隐约可见一座村庄。 “太好了,终于找着个落脚的地方了!” 杨光宗等人是一群野外探险爱好者,相识于网上,这次他们来到了位于西南地区的一个原始丛林里探险,足足三天了却仍然没能穿出这片丛林,正无助的时候能碰上一个村庄大伙当然高兴。 “好啦,天都黑了,咱们快点下去吧!”柳青搂着杨光宗娇嗔地催促道。她和杨光宗虽然刚认识不久,却一见钟情,而除了他俩之外,随队的还有罗强,夏松和小蝶三人。 于是在简单吃了些东西后,杨光宗一行五人再次起程,向对面那座村庄走去。 二 从走进村庄的那一刻起,一种异样的情绪便萦绕在小蝶心头,这个村子里一片死寂,毫无生气。 那束光亮是从村东头的一间小瓦房里发出的,来到门外,杨光宗上前敲门却迟迟无人应答,无奈之下,杨光宗皱着眉头轻轻推了一把,那木板门竟吱嘎一声开了,可奇怪的是这屋里居然不见半个人影儿。 “估计是主人外出还没回来吧!”小蝶的猜测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一边的柳青却等不及了,拎着包就往屋里钻,嘴上嘀咕道:“管他呢,人都累死了,先进去休息再说。” 杨光宗虽然觉得有些不妥却也只好顺着女友,他估量着要是主人回来了就给他笔钱当作酬谢。可是直到烛火熄了这间房屋的主人都不见回来,在困意的侵袭下众人终于支撑不住陆续睡去了。小蝶是最后一个躺下休息的,就在她准备合眼的时候却突然呆住了,只见漆黑的窗外正幽灵般地飘浮着一双眼睛,那惨白的眼球在黑夜里上下翻滚着发出骇人的光芒。 小蝶心头一惊,刚想张嘴大喊,可再定睛一看却又发现窗外空空如也。 看来是自己太累了,产生了幻觉吧!小蝶这样安慰自己。 三 第二天早上,小蝶还沉浸在美梦中时,却突然被罗强吵醒了:“嗨,快起来!快起来!” “干嘛啊?大清早的穷嚷嚷!”夏松探出头来不满地道。 “咳,我告诉你们,这个村子是个死村庄,里面压根没有住人了!” 罗强解释说他今早想去别家借口热水,却惊讶地发现这个村子里空无一人。 “这里这么偏僻,村民搬走也很正常,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夏松不以为然地道。 可这时杨光宗的眉头却皱了起来:“既然这个村子里早已没人居住,那么,昨晚这间屋子里的蜡烛又是谁给点上的?” 这一下,大伙都沉默了。 “嘿,这有什么奇怪的,也许有个别村民留恋故土,所以没有搬走呢?”经小蝶这一说大伙的心又都踏实了下来。 因为天气不错,杨光宗提议去附近的山头转转,大伙很快发现村子北面有座山头,风景非常迷人,于是一致决定去那儿野营。 在森林里扎下帐篷后大伙便各自活动去了,可就在大伙玩到兴处时,林子里却突然刮起了一阵阴风。一看要下雨了,杨光宗忙让大家收拾东西回帐篷去,众人也不迟疑,迅速行动起来。 天黑尽的时候,大雨终于倾盆而下,将帐篷打得哗啦作响。半夜雨停了,小蝶内急,起身走出帐篷转到一棵大树后面小解。 方便完后小蝶伸出手想扶着树干站起来,突然她感觉自己摸着的东西有些异样,毛茸茸湿漉漉的,扭头一看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在一头蓬乱的长发下,一双翻白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自己,距离自己不过数寸之遥。 “天啊,有鬼啊!”小蝶控制不住失声尖叫了起来,提起裤子就往回跑。 小蝶的叫声很快便惊醒了其他人,可大伙纷纷上前一看却什么都没发现。 “我,我刚才真看见不干净的东西啦!”小蝶结结巴巴地说。 “一定是你眼花了吧!”夏松没好气地道,“你肯定是看到什么野生动物了,自己吓自己。” 在众人的安慰下,小蝶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眼看大伙都回去了,罗强这才哼着小曲转到树后惬意地小便起来。突然,一只手从后面紧紧地捂住了罗强的嘴巴,紧接着一柄斧头狠狠地扎进了他的心窝。罗强的眼睛翻了翻,身子烂泥般地栽倒下去…… 好一阵子过后,罗强的腿被人抬了起来,尸体被人缓缓拉起向丛林深处走去。 拉他尸体的是一个黑色瘦小的身影,蓬乱的头发,破碎的衣服。那个黑影一边走,嘴里还一边咕哝着奇怪的话语——黑森林,跳尸井,不收好人骨,专索坏人命。 四 第二天早上,杨光宗等人很快便发现罗强失踪的事情。 “他肯定是被鬼抓走了,昨晚我真的看到不干净的东西啦!”小蝶激动地喊道。 这一下大家全都傻了,杨光宗咬着牙道:“看来,这林子里的确待不得,大伙赶紧下山!” 一行人慌里慌张收好东西便急急地赶下山去,回到村口时,眼尖的柳青突然发现路旁立有一块石碑,上面还写满了字。大伙上前一看竟发现这碑文上讲述了一个令人胆寒的故事。 原来这个村子名叫草村,几年前有位村民在森林里当护林员,可是在一个雷雨天里他不幸被雷电击中身亡,他的妻子在得知丈夫死讯后伤心欲绝,于是跳井自杀。可奇怪的是村民事后将井水打干了都没能发现这名妇女的尸体,而更骇人的是自此以后村里就开始闹鬼了。一到雷雨天气,那口水井和森林里便会响起女鬼的哭泣声,并且上山打猎的村民开始离奇暴毙。所谓靠山吃山,山里闹鬼了村民们也没法维生了,最终举村搬迁并留下此碑警告路人 读完碑文大伙全都惊得手脚冰凉。 “果然有鬼,我就说我昨晚没看错。”小蝶想起昨晚那一幕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行,咱们不能再呆在这儿了,立即出山!”杨光宗做了决定,而大伙也早害怕了,于是一行人当即调头向山外走去。 “我们来的时候,曾用喷漆沿路做过标志,现在我们跟着标记走就能走出这片丛林。”杨光宗边走边说道。可当大伙跟着标记走了半天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发现在兜了一个大圈子后竟然再次回到了村口。 “是……是不是遇上鬼打墙了?”小蝶惊叫。 “怎么可能,我们是跟着标记走的,怎么会走不出去?”夏松狂躁地吼叫着。 众人不甘心于是又循着路边的标记往外走,可是很快大伙发现自己又转回到了原点。而此时天色已快黑了,大伙一时着急起来。 “别急啊,今晚咱们再在这里多呆一宿,明天继续想办法!”杨光宗摇头道。 无奈之下,大家又回到了村子里,另外挑了间房住下。 半夜里,柳青突然闹起肚子,于是独自摸出门去上厕所。当柳青上完厕所正快步往回走的时候,却诧异地发现旁边的那间小屋里又亮起了烛火,可她明明记得自己睡觉前这屋里没有亮光啊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柳青慢步向那小屋靠近,可凑到窗前往里一看,却什么都没看到,而就在这时,一只手猛地从后面伸了上来…… 五 柳青的失踪让杨光宗陷入到了近乎疯狂的境地,也让大伙的心变得更加恐慌起来。 杨光宗坚信是山上的女鬼抓走了他的爱人,于是疯一般地向山上跑去。夏松见状冲小蝶吼了句“我去追他,你呆在这儿别乱跑!”之后就急着追了上去。 杨光宗和夏松一口气跑到了昨天众人露营的地方,可仍然没能见到柳青的身影。就在杨光宗满心绝望的时候,前方的迷雾里却突地闪过一道女子的身影,杨光宗顿时眼前一亮,狂叫着追了上去。在迷雾里乱穿了一阵子后,杨光宗却来到了一间小木屋前。 小木屋的窗户开着,杨光宗疑惑地向里看去,刹时,他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只见小木屋里一个头发蓬乱衣服肮脏的人影正蹲在一张木床旁边,而这木床上面放着的竟然还有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正是先前失踪的罗强。 杨光宗猛地想起了那石碑上提到的女鬼索命传闻,心头骤然一紧,情不自禁地向后退去,却一不小心碰倒了外面的一只木桶。响声惊动了屋内那个鬼影,她猛地转过头来,露出一张狰狞无比的面容,怒目瞪向外面的杨光宗。 啊!救命!杨光宗吓得转身就跑,身后那女鬼死追着自己不放,杨光宗吓得要命,不由加快了逃奔的速度。 终于,杨光宗跑累了,而身后的脚步声也消失了,他这才放心地停下来,靠在一棵树上喘气休息。可就在这时,一块巨大的石头猛地从后面砸了上来,杨光宗“啊”的一声惨叫,跌倒在地。 过了一阵子后,杨光宗的脚被人抬了起来,他的尸体被一个黑影缓缓地拖向丛林深处。 六 小蝶一连等了好几个小时,终于等来了人影,却只剩夏松一个了。 “杨,杨光宗呢?”小蝶急了。 夏松气喘吁吁地道:“我,我跟丢了。我们到了上次露营的地方,可还是没发现柳青,这时迷雾里突然闪过一个女人的身影,于是,杨光宗又追了上去,他跑得实在太快了,我根本赶不上……” “那,那我们怎么办?”小蝶急得手足无措,“这个鬼地方地图上都找不到,手机又没信号,怎么出去啊!” “还能怎么办?先等等杨光宗吧!”夏松抹着汗,冲小蝶道,“对了,你拿块毛巾给我,我擦擦汗!” 小蝶点了点头便转身走开了,而她刚一转身夏松的脸便猛地一沉,他顺手拾起一块板砖猛砸向小蝶的后脑,小蝶似乎听到了异响,下意识一闪,虽然躲过致命一击但仍被砸伤肩头摔倒在地。 “夏松,你,你要干什么?”小蝶惊恐地盯着夏松喊道。 “杀人灭口!”夏松的这句话不啻于晴天霹雳。 “你我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杀我?”愣了一下,小蝶惊叫道,“难道,罗强他们并不是失踪了,而是被你杀了?” 夏松把玩着手中的砖头,得意地回答说:“呵呵,你只猜对了一半,就在不久前我亲手干掉了杨光宗!不过,罗强和柳青是怎么失踪的我就不知道了,这个鬼地方本就危机四伏,他们一个不小心掉下悬崖或是被野兽吞掉也说不定喔!” “那你,你为什么要杀杨光宗?”小蝶问。 “因为他抢走了我的女人,难道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夏松突然暴怒起来。 原来杨光宗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商业大亨,而与此同时他也是个好色之徒!夏松的女友原来在他公司上班,可就因为长得漂亮,被他直接提去当了秘书。 “你有证据证明他玩弄了你女友吗?”小蝶质疑道。 “他那么狡猾当然不会让我抓到把柄,可自那以后他总是让我女友加夜班而且还常带她出差,我女友对我的态度也急转直下,这些还不够明显吗?可气的是那个贱人却咬死不承认,还跟我分手!”夏松额上青筋暴出。 “你女友跟你分手也许是因为你对她不信任呢?”小蝶说。 “狗屁,没有他的唆使我女友绝不可能提出分手!他这种小人,就该去死。” “那这村里闹鬼又是怎么回事?”小蝶疑惑地问道。 七 夏松得意地笑着:“实话告诉你吧,这个村子之所以会成为空村,并不是因为闹鬼,而是因为一场瘟疫,至于闹鬼的传闻不过是我为了杀人而制造的幌子而已,那块碑也是我立的……” 原来早在几个月前,夏松曾来过这个村子,当时这个村子正遭遇着一场瘟疫,为了躲避瘟疫村民们纷纷迁走了,后来夏松对杨光宗动了杀机,他知道杨光宗也喜欢野外探险,就想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于是设法组织了这次活动将他引到这里,然后伺机下手。 “没有鬼,那我看到的那个怪物又是什么?”小蝶疑惑的问道。 “这些我也是从原来的村长口中得知的,那个怪物其实是个人模鬼样的疯妇人,当年她的丈夫在山上当护林员时的确被雷电劈死,但她并没自杀而是因为抑郁过度疯了,发疯后她便常年守在当年丈夫居住的那间护林屋里,而且只要在森林里发现了男性尸体,神经错乱的她便以为这是她丈夫的尸体,并把他们拖回到小木屋里去,另外因为怕丈夫找不到回家的路,她每晚都会在家里点上一根蜡烛……” “杀人还有人帮忙藏尸,你果然会选地方。”小蝶冷笑道,“那标记也是你改的吧,这样一来除了你之外,我们根本走不出这村子!” 夏松又说:“对,咱们这次是秘密探险,只要你们都困死在这里,就没人知道我们举行过这样一次活动,而杨光宗的死也就自然神不知鬼不觉了!”说着夏松摸出了那瓶一直珍藏的好酒,哈哈大笑着道,“现在知道我为何要一直留着这瓶酒了吧,因为它是我留着的庆功酒!” “这酒是不是你朋友送你的?”小蝶突然语气古怪地问道。 夏松一愣:“你,你怎么知道?” “这么高档的酒,你这种穷人怎会舍得买。”小蝶话锋一转,“我说你喝的时候就不担心吗?” “担,担心什么?”夏松不解。 “你这朋友跟你关系很要好吗?他怎么会突然送一瓶这么贵的酒给你?说不定他是别有居心呢!”小蝶此话一出夏松的表情立马沉了下来,因为送他酒的这人的确算不上铁哥们儿。 “哼,就算我和他关系一般,可他也犯不着害我啊!” “这可不一定,这年头谁没得罪人的地方,杨光宗知道自己得罪了你吗?结果还不是被你害死了,同样的事儿发生在你身上也不是没可能啊!”小蝶提醒道。 这下夏松彻底坐不住了,眼珠一转他突然冷笑着将酒凑到小蝶面前喝令道:“你先喝一口,替老子看看有毒没毒。” 小蝶被迫灌了口酒,顿时呛得脸红脖子粗,可好一阵子过去了小蝶却安然无事,这下夏松的疑虑彻底消失了,仰头就猛灌起来,可刚灌了两口他便身子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你,这,这是怎么回事?”夏松躺在地上想动却没有一丝力气。 见此情景小蝶却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你真笨,这酒里原本是没毒的,真正做手脚的人是我,因为我的口红里有特殊成分!哎,这种口红本是用来防色狼的,没想到今天还真派上用场了!”这下吃惊的轮到夏松了,一股寒气爬了上来。 “难,难道你早准备害我了?” 小蝶阴笑着点了点头。原来,那天在森林里露营时小蝶弄丢了一大袋食物,而就在今天夏松和杨光宗离开的时候,小蝶一清点才发现剩下的干粮只够支撑一个人走出深山用了,为求生存,小蝶决定杀死夏松,但这种事只可智取,于是小蝶涂上了这种特制口红,荒郊野地孤男寡女,小蝶相信只要略加挑逗便能骗得夏松与她亲吻。 夏松这才意识到小蝶这个女人不简单。 “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娱乐记者,我怎会不认识杨宗伟呢?当我发现他也参加了本次活动时,我便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为了挖杨宗伟的八卦新闻,我一直在窃听他的谈话,因此我知道很多你不知道的事情,包括罗强和柳青的死!” “难,难道他们也是被你杀死的?”夏松一惊,可小蝶摇头否定了。 原来杨光宗早有妻室,柳青只是他新结识的一个姘头而已,只是他不知道罗柳二人其实是一伙的,是骗子,他们的骗术说穿了并不高明,但对杨光宗这种色鬼却非常有用,柳青去勾引杨光宗而罗强则暗中拍照取证以此敲诈。但杨光宗是何等的狡猾,他发现柳青是个没什么大脑的人,于是暗中对柳青灌迷魂汤,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真的爱上了她,要娶她为妻。做富太太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柳青很快便被吹得晕头转向了,为了摆脱罗强的束缚与杨光宗厮守,她狠心杀害了罗强,但她万万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天,她便被杨光宗送上了黄泉。 “原来每个人都在利用我制造出来的这个幌子行凶杀人!”夏松的脸上浮起了一丝苦笑。 “罗柳二人死于贪婪,杨光宗死于好色,而你死于多疑,你们这些人本就该死!” “你以为你好得到哪儿去,你自私!”夏松怒斥道。 小蝶却不再答话,一脸阴笑地站了起来,她的手中紧攥着一块板砖。 夏松见状顿时吓得语无伦次:“你,你要干什么?杀,杀了我,你,你也别想活……” 可小蝶没再给他说话的机会,手中的板砖奋力地拍了下去…… 尾声 小蝶收拾好包裹,缓缓地向山外走去,她敢杀死夏松当然有原因,因为她在来的时候私下里也在沿途做过标记,只要循着自己做的这些标记仍然可以走出丛林。可是走了一程后小蝶却傻眼了,因为她发现自己留的标记不知被谁给抹灭了,这时她突然想起了夏松临死前说的那番话,大脑轰地一炸,该死的,难道他发现了自己做的标记并且一并毁掉了 这片原始森林一望无际,没有标记根本别想出去,小蝶顿时绝望地瘫坐到地上,天渐渐黑了下来,四周的景物越来越模糊,小蝶终于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这一刻她才意识到,走不出的村庄,其实是人们走不出自己心中的那些贪欲邪念…… ...
事情发生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几岁的时候本人也忘记了,但是我却是永远的记得。 我爸有4兄弟,他排行老3,当时我爷爷从政府那里分到了一块地,就按照4兄弟的规格建了栋房子,房子两层,一层两间,4兄弟一人一家,到后来孩子们长大了,房子也不够住了,都搬出去外面,就全部留给我爸了,当时我爸爸还拿了几千块钱给他们,算是买下了。后来,我和我弟就睡在我大伯那间房。 一天夜里,就在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被一阵小孩的哭闹声吵醒。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却不论怎么用力都起不了床,而且也开不了口。挣扎了几下之后,妈呀,恐怖的事出现了,就在我眼皮底下有个小孩在爬来爬去,我是透过蚊帐看出去的,可以依稀看到是个男的——能看到JJ,脸蛋看不清,但他身上却有白光,我就这么恐惧的僵硬侧着身体看着他在我面前爬来爬去。 接下来的事情更加诡异,就在我房间门后地主爷爷(也就是类似土地爷)的牌位那里走出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老人家秃顶白发,穿着民国的中山装,样子很慈祥,也是全身白光,他慢慢走到小孩身边,就抱起他,然后慢悠悠的回到他牌位那里,那孩子不肯让他抱,就在他身上挣扎地翻来翻去,这时候老人半蹲坐地抱着他,摇来摇去,好像在哄他别哭闹,然后就慢慢地他们消失在我面前。这时候本人用一生最高的分贝叫出一声:“姨啊——”(我叫我妈不叫妈,叫姨) 我有知觉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醒来时是在医院房间,手里挂插着葡萄糖水,我爸我妈在我身边坐着,爷爷奶奶也在门口,我爸爸见我醒了,就问我昨晚怎么了,他说他是被我弟叫醒的,我弟被我当时叫醒后,爬下下铺怎么摇我也不醒,后来就跑上2楼叫我爸爸,我爸半夜就把我背上医院。我醒来后头晕脑胀,全身发烫。医生说我发烧烧到39度几,如果晚来点就烧成傻瓜了。我就把我昨晚的事情全部说给我爸妈听,我爸妈听后也没说什么,只是叫我爷爷奶奶出去门外,好像在商量什么事情,但商量的话却没有告诉我。 后来,烧退了,我也出院了。出院后,我爸就叫我们兄弟两个上二楼的房间睡。 当时还小,很快也就没当回事了,只是以后一个人不敢在我大伯那间房间睡觉了。在到长大了以后才知道那小孩是何方神圣!原来我爸妈早就知道有他的出现了,我妈在之前在厨房洗菜的时候,就见到一个小孩爬上我家二楼楼梯,我妈当时也没留意什么,就以为是邻居的小孩爬来我家玩的,但是在见到几次之后就发觉不对头了,就告诉我爸这件事情。到后来有一次我奶奶病了,就叫我们巷口小门诊医生上门来为我奶奶吊针,可是就在我奶奶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有小孩在叫奶奶,我奶奶醒后以为是我们在叫她,这时候手上的针头掉了,也没在意什么,就叫我爷爷过来去叫医生过来重新扎一次,半小时后又是被吵醒,醒后还是针头掉了,连续几次以后我奶奶生气了,就对我爷爷说,打个电话给老二(我二伯)。 我二伯在村里很有名,据说他身上有达摩祖师附身,会点法力。过来后从包里拿出朱砂,黄纸,画了几张符后就贴在床头位置。这件事情之后就发生我的那件了,后来我才知道那老人是我爷爷请来镇住他的,每逢初二、十六都会烧点东西给他们。 你们一定不明白怎么回事吧,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叫我二伯收了他呢,其实他是我大伯的第一个儿子,一岁多时在我那房间夭折了。听我爷爷说是他还没到时间投胎,我二伯也不忍心收他,说是时候到了他自然会走,先请个地主爷照顾一下吧。 后来我们家也没见到那小孩,可能是去投胎了吧。 据说小孩子去世后他的灵魂不会长大,永远都是那个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