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个学校里好像到处都充满着不可思议的血腥事件,据说每一年都会死一个人,而且这个人绝对不是正常死亡的。 好像跳楼啊、卧轨啊什么的,简直就是花样百出。这好像也说明这个学校建筑在乱葬岗上的确是一个不好的选址。 这是一个为爱自杀的故事,故事其实很平淡,无非就是某一个所谓的师姐在学校里认识了自己心仪的对象,但却遭遇薄情郎,所托非人而后伤心yu绝,自杀明志的故事。 由于情节太过于平淡无奇,具体过程我就不再赘述了。 我所要讲的离奇的事情不是她的感情经历,而是她死亡的离奇过程。 话说这个师姐在惨遭抛弃之后神情一直都很低迷,简直就是魂不守舍的样子。她们宿舍的同学都很同情她,虽然一直都在安慰,可毕竟感情这种东西,事情不落到自己身上,那是永远都无法体会那种伤心yu绝的感受的。 所以同宿舍的人也仅仅只能是劝导和安慰而已,是否能想通,这其实关键在于她自己。 有人说,凡人一身正气,其实是鬼神不近的。而且每当你意志消沉,心情颓废的时候,就难免会心生死念。我们可以说这是自己消沉造成的,可真正去做出来这种事情也许正是某些空间里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说是它故意诱导你去这么做的。 因为那种时候由于意志消沉,自主意识就没有那么强烈,这就更容易受到影响,这种事情通常会被称为找替身。 这个师姐身上发生的事情,我不敢说是找替身,但是她死得真的有点不可思议。 之前说到她失恋以后一直都显得魂不守舍的,宿舍里的同学也只好安慰她,而她由于心情不好,自然就没有去上课。 接连三天,她都一个人在宿舍里呆着,连饭也是别人给她带来的,她几乎就没有怎么吃。 大家都以为这伤心了,是得要有一个恢复的过程,所以也没怎么在意。 可是这一天晚自习后,大家回到宿舍的时候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她们看到了这位同学自己上吊自杀了。 本来上吊自杀也没什么离奇可言的,可她的这个状态大家都觉得很不可思议,这种情况下也能把自己吊死? 大家应该都知道学校里普通的高低床吧,中间的间隔根本就不高,就算是普通的人坐到床的正中间,头顶也该会顶到上铺的床底了。 而这位师姐,她住的是下铺。 她就拿了一根带子,栓在头顶上正对上铺床底的铁框里,然后就这样坐着把自己吊死了。 这件事情不可思议的地方有几点,首先,这下铺和上铺之间的距离并不高,正常人坐在上面头都有点伸不直。 其次她找的带子其实栓的框架距离还是很大的,并不是紧贴着的那种,长度都已经到胸口了。 再有她就是这样坐着的,而从她的姿势来看,这就是她死前最后的造型了。 你可以想象一下,在只够人坐着的一个空间高度里,即使在你面前有一根长度达到胸口的绳子,然后你保持着坐着的姿势,把头伸到里面去,这种情况下,你觉得能把自己吊死吗? 而这位师姐她就是这样把自己吊死的,并且在她的颈部还有非常明显深刻的勒痕,假设这些都是巧合,她真的是义无反顾的就这样把自己勒死了,那请问她又是如何在临时之前还又把身子坐直的? 我们知道人死的时候绝对是意识已经很薄弱,甚至没有了,那跟昏迷的状态是一样的,没有了大脑的控制身体很自然的都会软下去,可面对比颈部还低的绳子,她是如何把自己勒死后又能立刻恢复坐直的状态的? 并且她颈部的勒痕还很深,足以把自己勒死的程度,那至少也得要半躺着才能做到,可她是坐着的。 据相关的医学证明,人是不可能在和自己平等的高度中把自己勒死的,我们都知道喉部是非常敏感的,你咳嗽的时候多压一下脖子也会觉得恶心想吐,这些动作根本就是潜意识里的反应,所以想要把自己吊死就只能选择比自己高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通常我们在电视里看到有人上吊的时候都会在底下踩一个板凳或者石头的原因,因为被勒住了,身体潜意识的就会挣扎、反抗,只有保持悬空的状态才能做到反抗无效。 而这位确实死得是太过不可思议了。 ...
刮 肉 由于好哥们儿的“召唤”,加上在原来的学校犯了点儿事,赵普就在父母的走动下,花钱进了这所让他第一眼就感到有些阴森的学校。 此时是下午四点多,但是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赵普给马川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他只好先去教务处报到,然后把行李送到了被安排的寝室里。寝室里有四张床,其中三张上面有被褥,可是人都不在。 安顿好,赵普就去食堂吃饭了。接着,他在校园里走了走,没什么好玩的,甚至都没见到几个人,就无聊地回了寝室。期间,他又给马川打了很多次电话,始终是打不通。 回到寝室后,赵普发现三个室友都已经回来了。他们正围坐在一张小桌子前,吃着热气腾腾的火锅。 想着以后可能会长期相处,赵普便笑着跟三个人打招呼。 三个室友都很热情,招呼赵普一起吃火锅。他们自我介绍,一个叫马大发,一个叫刘二壮,一个叫丁三旺。赵普听到他们的名字想笑,但是见他们没有开玩笑,也就忍着没有笑出来。 赵普也不见外,为了拉近和他们的关系,虽然已经在食堂吃了饭,但还是坐下来与他们吃起了火锅,边吃边聊天儿。 赵普为自己能遇上这些室友感到高兴,他们做的火锅,也正和他的胃口,他很喜欢吃。 “没肉了哎!”这时,在锅里捞了两下没捞到肉的马大发说。 “再下点儿不就得了吗?”刘二壮说着,起身到赵普的床下翻找起来。 赵普想,一定是他们害怕被宿管老师发现,所以才把肉藏起来的。因为在之前的学校,在寝室涮火锅这种事情是严禁的。 刘二壮从床下拿出一节白色的东西,像是藕。等到他回来坐下,拿起桌上的刀子开始削那个“藕”时,赵普竟魂飞魄散地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藕,而是一条人的大腿。 赵普吓傻了,眼睁睁地看着刘二壮用刀子将那条大腿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削进滚沸的火锅汤里。随即,一股异香飘进了他的鼻孔。 再也忍无可忍,赵普“妈呀”一声,站起来就跑。到了寝室门前,他刚拉开门,肩膀就被一只手扣住了。 “啊,不要杀我啊——”赵普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爬起来跪下就开始求饶。 这时,寝室里其余三个人同时诡笑了起来。听着那仿佛魔鬼般的笑声,赵普吓得差点儿尿裤子。 “开个玩笑,认真你就输了哦!”手还搭在赵普肩膀上的丁三旺说。他说得认真,但是他的眼睛似乎在冷笑。 赵普知道自己跑不了,也不敢叫了,更不敢继续去吃火锅。他对三个人说自己累了,便上床躺下了,其余三个人依然有说有笑地吃着火锅。 难道刚刚真的是自己眼花了,那真的是三个人的恶作剧?赵普心中犹疑不定。 过了一会儿,寝室熄了灯,其余三个人回到了自己的床上。见那三个人没有再做什么恐怖的事情,赵普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 赵普又等了一会儿,依然没什么事情发生,就准备睡觉。可是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床下传来一个声音:“救我……救我……” 无法逃离 赵普感到头皮发奓:谁在自己的床下? 三个室友都在各自的床上躺着,不可能是他们。难道,有人被关在了床下?到现在赵普还对之前三个室友的“恶作剧”有些怀疑,现在听到下面传来求救声,回想之前发生的事情,他不禁感到更加害怕了。同时,他十分想看看床下到底有什么。 赵普摸出自己的手机,慢慢地探出身子,点亮手机后向床下照去。 床下都是大大的塑料袋和纸壳箱子,赵普在其间寻找发出求救声音的所在。那些塑料袋和箱子虽然不小,但是若说里面藏人,那是不可能的。 那么…… 赵普正在疑惑,突然从一个袋子里滚出来一个圆圆的东西。刚开始看大小还以为是足球或者篮球,但是仔细一看,赵普发现那赫然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救我,救我……”人头的嘴上下合动,发出微弱的声音。 “啪……”赵普吓得手机没拿稳,掉在了地上,寝室顿时黑了下来。 赵普缩进床里,浑身瑟瑟发抖,一句话也不敢说。好在,那颗人头也没有出来打扰他。就在这胆战心惊中,赵普度过了在这所学校的第一个夜晚。 白天有阳光给自己壮胆,赵普心中踏实了一些。室友们已经不在了,他从床边捡起手机,检查了一下床下,并没有发现夜里的那颗人头。然后他离开寝室,来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给父母打电话——现在要不是关乎生命安全,他实在是不想给本来就对自己失望的父母打电话。 可是,让他颇感意外的是,他的手机居然打不出去电话。 赵普一口气跑出宿舍楼,跑到校门口,却发现学校的大门严严实实地锁着,旁边还有保安守着。 赵普跑到保安的跟前,让保安给自己开门。保安看着他,只是冷冷一笑,根本没有任何动作。赵普皱着眉头刚想说什么,却突然有了一个毛骨悚然的发现。 那个保安背在身后的手,居然是腐烂的。 赵普再去看那个保安的脚,发现他的裤脚里空空如也,根本什么都没有。 这个保安是个鬼。 赵普踉跄着跑开了。他绕到一旁想要翻墙逃离学校,却没想到,每走几步就能遇到一个保安守着。赵普都快要疯了,因为他发现那些保安居然都长着一模一样的面孔。 吃自己的肉 赵普知道,自己进入了一所恐怖的学校,跑不掉的。 于是,他跑回宿舍楼,想要去其它寝室看看,有没有和自己一样被困在这里的人。他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帮手,联手逃离这个恐怖的地方。 赵普随便敲开了一个寝室的门,结果看到里面除了开门的满口是血的男生外,还有一个男生正在一个下半身已经没有多少肉的人身上啃咬着。 他敲开了另一扇门,结果里面的场景更加恐怖…… 这个学校,到处都是吃人的场景。 赵普只能无奈地回了寝室。 寝室里,三个室友坐在各自的床上,身体笔直,目光齐刷刷地看着他。而那口飘着异香的火锅,依然摆在寝室中央的小桌子上,里面正“咕嘟咕嘟”地沸腾着。 赵普尽量不去看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床上。可是就在这时,三个室友突然站起来,一齐走到赵普的跟前。 赵普的心顿时提了起来。 马大发笑嘻嘻地说:“没有肉了,没有肉了……” 赵普咽了一口唾沫:“我、我也没有肉啊!” 刘二壮:“你有肉,我都看到了。” 丁三旺附和道:“是的,是的,我也看到了,你有肉!” 三个人盯着赵普,就像是在看最美味的食物。 赵普向后缩了缩身子:“你、你们想干什么?” “吃肉!”三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接着,三个人按住赵普的肩膀,把赵普架到了寝室中央的火锅前。 赵普剧烈地挣扎着,结果踹掉了马大发的头、扯掉了刘二壮的胳膊、咬开了丁三旺的胸膛。但是,那三个“人”随即把自己身上的零件安好,伤口竟然自动愈合了。赵普吓得放声尖叫,但是根本不会有人来救他。 那三个“人”把赵普的鞋子脱了,又把他的袜子脱了,然后把他的裤腿往上挽了挽,赵普的大腿和脚就完全露了出来。 赵普惊恐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吓得都要大小便失禁了。 这时,马大发拿出一把锃亮的匕首,一脸阴笑地探向了赵普的大腿。随即,一阵钻心的剧痛从腿上传来,赵普顿时杀猪般惨叫了起来。 但是他的惨叫并没有换来其余三个“人”的心软,那三个“人”依然一下一下地削着他身上的肉。赵普感觉到肉被削下去的每一下痛苦,还能闻到火锅里飘出来的阵阵肉香。 那三个鬼室友正在吃自己的肉,自己很快就会被它们吃完。而自己能做的,就是忍受剧痛,等着一点儿一点儿被吃掉。 在绝望和剧痛中,赵普渐渐地失去了知觉。 冯立 也不知过了多久,赵普才悠悠地醒过来。 他发现自己正躺在寝室的床上,天已经亮了,三个恐怖的室友不在寝室里。 赵普深吸了一口气,想起身,但是想着昨晚发生的事情,不免心有余悸。他清楚地记得三个鬼室友刮自己腿上的肉吃,现在,自己的腿上恐怕已经剩下白骨了吧? 赵普心中恐惧地想着,慢慢地掀开了被子。可是,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腿居然没有任何变化,更没有少什么。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只是自己做的一个噩梦? 不会的,噩梦怎么会那么真实? 赵普实在想不通,索性就不去想了。他把手机拿出来想看看可不可以打出去,却发现依然不可以。 正在赵普感到失望之时,寝室的门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 赵普“噌”地一下站了起来,见进来的是一个陌生男生。 “你、你找谁?”这所学校里没有活人,这是赵普心中的结论。 那个男生说:“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你是不是刚刚来到这里?这里是一所鬼校,学校里的大多数学生都是鬼,它们是吃人的!” 赵普一愣,看着这个男生,一时不知说些什么。 男生接着说:“我来这里有好几天了,我有两个室友,它们都是鬼。每到晚上,它们就会削下我的肉,用我的肉涮火锅吃!不信,你看。” 说着,男生挽起了一只胳膊的袖子。 赵普赫然发现,袖子下,男生的那只胳膊已经少了半截。 见赵普还是有些防范,男生着急地说:“你是不是也被吃了?现在,你被吃的地方也已经没有血肉和骨头了吧?你要相信我,只有我们联合起来,才有机会活着逃出去。” 赵普虽然心中还是半信半疑,但是他也顾不得太多了,能够有一丝逃生的机会他都不打算放弃,于是他说:“昨天晚上我的三个鬼室友削我腿上的肉吃,但是我的腿并没有什么事情,没有少什么。” 说着,赵普把自己的裤腿往上拉了拉,给那个男生看自己的腿。 谁知那个男生却突然尖叫了一声,指着赵普的大腿说:“你的两条小腿都已经没有了!我们被吃的部位,我们自己看不见,但是别人看得见。这是另一个人被鬼吃掉前告诉我的。” 居然是这样!赵普觉得这个男生没有骗自己的必要。如果他是鬼,他没有理由跟自己说这么多废话。所以,赵普相信了男生的话,同时决定和男生合作。他表示什么都听男生的,毕竟对方比自己来这里的时间长,有“经验”。 ...
一阵闪电划过,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黑漆漆的屋子里没有点灯,一个女子静静的伫立在窗前。看着窗外倾盆而下的骤雨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借着阵阵闪电划过,女人身穿一袭淡粉色长裙,清幽淡雅,发髻散乱,面色略显憔悴,但丝毫没有抹杀她的美丽。鹅蛋脸,柳叶眉一双含泪的忧郁的眼神定定的望着远方,眉头紧蹙,伤感之情溢于言表。 她姓李名雨荷,是一个小姐。雨荷家境殷实,父母都已年迈,膝下只有雨荷一个女儿。从小雨荷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随着慢慢长大,越来越出落得亭亭玉立艳丽超群。 眼看就到了二八年纪,上门提亲的媒婆都快把雨荷家的门槛给踏碎了。父母选来挑去最后给雨荷选定了一个大户人家,听说对方家境殷实人品也不错。就这样批过八字下过聘礼,定于三月后完婚。 眼看着离雨荷完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母亲决定带雨荷去庙里上上香添点灯油钱,也好祈祷菩萨保佑雨荷到了夫家有个好的归宿。 这一天早上,母女二人两顶小轿带领几个家人就直奔城外观音庙而来。到了观音庙拜过菩萨许过愿这雨荷母女看看天色尚早,庙里清幽雅致,景色宜人,于是相携着游玩了起来。 万万没想到这一游玩拉开了雨荷一家厄运的开始。正值阳春季节,百花怒放,摇曳生姿,雨荷漫步花丛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见蝶舞纷飞,不禁童心未泯开始飞跑着追捕飞舞的蝴蝶,慢慢的与母亲和家人拉开了距离。 跑着跑着雨荷停住了脚步,眼前的蝴蝶没了踪影,一颗好大好大的老槐树挡住了去路。雨荷仰起头看看,忽然感觉老槐树树干上有一个男子的笑脸冲着自己微微的一笑,雨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眨眨眼再仔细看去,还是那颗老槐树,哪里还有什么男子的影子…… 这时候府里丫鬟婆子追了上来,招呼雨荷回去。雨荷又好奇的细细打量了一下那颗老槐树,想着自己一定是刚刚追捕蝴蝶跑的太急出现了幻觉,于是也没太在意,和母亲会合在一起就起身打道回府了。 府里面披红挂绿,家人都忙碌着准备小姐雨荷的婚事。雨荷也是心里一阵欢喜一阵优,喜的是听说自己的夫家人品相貌还不错,自己能嫁个如意郎君也是今生的福分。忧的是自己走后双亲年迈身边又再无子嗣,无人早晚嘘寒问暖,想到这里不禁垂下泪来。 雨荷正在绣房里暗自垂泪,忽然一个一袭青衣的男子悄然出现在雨荷面前。男子静静的看着雨荷落泪,手拿一方锦帕就递了过来。 雨荷也没抬头,以为是丫鬟进来了,接过锦帕刚要拭泪,一眼看见锦帕上一颗高大的槐树图案,猛然想起那个槐树上出现的男子,一抬头,啊!的一声锦帕掉在了地上。 是他,正是那个冲着自己微笑,观音庙后院那颗槐树上的男子站立在自己面前。 “你是谁?你怎么会出现在我的绣房里?”雨荷惊惧的浑身颤抖,强打精神问道。男子微微一笑:“小姐,我就是那日你见到的观音庙后院的老槐树,由于在庙里吸取庙里的香火如今我已然修成人形,自那日与小姐一见,对小姐绝世容貌一见倾心,情不自禁的追随小姐而来,望小姐念我一片痴心与我结百年之好,成就一段美满姻缘怎么样?” 雨荷吓得跌坐在床上:“你快走吧,再不走我喊人了!我是有夫家的人,马上就要与夫家成婚了。” 男子哈哈一笑:“小姐说笑了,想我怎么说也是仙家之体,你那夫家只不过是一凡夫俗子,怎可与我相比,小姐可要打好主意,莫负了我一片情意。” 雨荷一看不好,转身就奔到门口打开门就想往出跑,边跑边喊:“来人啊!母亲救我,母亲救我!”男子身形一晃一把抱住雨荷:“小美人,你喊什么?来来来,我们一起共谱鸳鸯岂不更好?“说着衣袖一甩绣房的门啪的一声死死的关上了。 就这样,可怜雨荷小姐被男子抱上牙床,粉红色的帷幔见证了一场罪恶。雨荷无力的嘶喊着,捶打着,一切都无济于事。门外听到雨荷呼救的父母家人眼睁睁的听着屋里雨荷的哭喊却怎么也打不开那道门。 过了良久,一切都归于了平静。望着光着身子发髻散乱的雨荷傻呆呆的蜷缩在床角,男子放浪的哈哈大笑。 男子转回身打开房门, “你们给我听好了,你家小姐从现在开始就是我的人了,都给我好好照看好了。“说完哈哈哈大笑着一缕轻烟没了踪影。 母亲跑进屋里抱着已经痴傻了的雨荷心疼的嚎啕大哭:“这是怎么了?造了什么孽了?让我们家遭受如此灾祸,我苦命的女儿呀!” 雨荷没有言语也没有眼泪,她明白,自己毁了,被那个槐树精给彻底的毁了。任由母亲的哭泣,雨荷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从小母亲教导女子要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如今为了父母以及夫家的脸面,证明自己的清白,自己也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打定主意,轻轻的为老母亲擦拭眼泪,仔细望着母亲那张苍老布瞒皱纹的脸,“母亲,女儿没事,女儿想好好休息一会,你们回房休息,我睡一会就好了。” 母亲看着女儿平静的没有表情的脸,虽然很是疑惑雨荷的反应,但是想想刚刚发生的事情也没什么话能安慰女儿的,想想先让女儿休息一下也好。于是垂着泪掩面而去。 望着母亲家人的离开,雨荷静静的穿好衣裳,坐在梳妆台前仔细的端详一下自己那张美的让人惊艳的脸。 雨荷笑了,一张皮囊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难道这是自己的宿命,既然是宿命那我就随宿命而去,尘归尘土归土吧! 轻施粉面,淡扫峨眉,散乱的发髻从新梳理好,鬓插珠花。望望镜中的自己苦笑了一声,毅然决然的拿起三尺红菱踩着凳子悬梁自尽了。 眼看这雨荷命悬一线,眼白上翻,舌头耷拉老长。忽然啪的一声,三尺红菱齐刷刷的断掉了,雨荷重重的跌落在地上。 雨荷悠悠转醒过来,睁开眼睛一看,一张男子的脸正对着自己邪恶的笑着。雨荷一咕噜坐起身形,“你,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凌辱了我,如今我已经是残破之躯,已是再无颜面面对我的家人,我选择一死明志,你却还要来阻拦我,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看着泪痕满面的雨荷,男子摇了摇头:“我就不明白了?我是真心的喜欢你,我一心一意的对你,你却要以死来和我抗争!那个凡夫俗子有什么好?我今天明确告诉你,我还就娶定你了,你也别想着死啊活啊的,三天后我就来娶你,到那时候你就永远别想着离开我了哈哈哈……”扔下几句话男子消失不见了。 雨荷听明白了,这是想死都死不成了!不行,自己绝对不能任凭槐树精的摆布,绝对不能让世人笑话我的家人!雨荷决定要和宿命抗争,自己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 正在这时,母亲手端饭菜后面跟着老父亲推门走了进来。看到坐在地上的雨荷,再看看那飘落在地上已经段为两截的红菱,母亲大叫一声“我的傻孩子”扑到雨荷身上母女抱头痛哭起来。 “母亲,女儿就是想死却也是死不成了,那个槐树精告诉女儿,三天后就要来与女儿成亲,母亲,女儿该怎么办呐?”雨荷绝望的哭诉着。 母亲心痛的搂着雨荷:“我苦命的女儿!这可怎么是好。老头子你倒是拿个主意救救我们的女儿呀!”老父亲急的双手攥着拳头在屋内走来走去不住声的唉声叹气没有主张。 “母亲,女儿想过了,怎么也不能让那槐树精得了逞,那样父母还怎么在世上立足呢!女儿知道那槐树精的出处,就在那观音庙的后院,女儿想明日去找观音庙里的主持讨个说法,讨还女儿一个公道,不知父母大人意下如何?“雨荷抬起泪眼征询双亲的意思。 “嗯嗯,我儿说道有道理,既然知道那妖精的出处,料想那观音庙的主持大师也不会置之不理的对吧!“父亲觉得雨荷说的有道理。“饿了一天了,你好歹吃上几口饭菜,明日爹爹陪你一起去观音庙讨个说法。”双亲把雨荷扶到床上,一家人垂泪不止唉声叹气。 窗外电闪雷鸣,狂风骤雨倾盆而至。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一夜雨荷基本没睡,伫立在窗前望着夜雨想了好多好多…… 第二天一早,雨荷一家几乘小轿就急匆匆来到了城外观音庙。见到主持大师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的说与主持大师听。 主持大师听完雨荷一家的哭诉,震惊了,“阿弥陀佛!不想我庙宇之中竟然出了如此妖物,给施主一家带来了无妄之灾,对于雨荷姑娘的遭遇我深感不安,待我前去查看,如果真是这妖物成了气候延祸姑娘我定然为姑娘讨个公道。” 主持大师召集了庙里的几个弟子,带着雨荷一家就来到了后院那颗老槐树跟前,主持大师绕着槐树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此槐树在我庙宇中已经不知有多少年了,我入得庙门的时候它就已然这么高大,听师傅讲建庙之时它就已经在这里了。” 大师说着让人拿来一把斧头,“施主,一会一斧头砍下,就能验证是不是此孽障成精。”说着亲自手持斧头照着槐树一斧子就砍了下去。 血顺着斧头的下落喷涌而出……“不好,真是这孽障成精了!来人啊!快去准备柴火,越多越好。”庙里弟子速度的跑开去取柴禾去了。 不一会,大捆大捆的柴禾就堆满老槐树的四周,弟子拿来一个火把,主持大师手持火把就要扔过去。 正在这时,槐树上显现出一个男子的身形,对着雨荷大喊:“小姐,小姐,我对你痴心一片你怎么忍心这样对我?难道我喜欢你是错了吗?看在我们的情分上快让他们住手,快救我性命。” 望着那张邪恶的毁了自己的脸,雨荷痛不欲生:“你错就错在不该毁了我的清白,毁了我的一生!你是妖怎么能来延祸与我?你去死吧!我恨你!” 雨荷话音未落,主持大师已经把手中火把仍在了柴禾上,瞬间老槐树被熊熊烈火所包围。“我不甘心,你们想杀死我没那么容易!哈哈哈……烧吧,我忘了告诉你了,你肚子里已经怀了我的骨肉,我会在你身体里重生的,哈哈哈……我会重生的!” “什么?”大师回身看着雨荷:“完了,如果是那样等小姐分娩之际就是此妖重生之时,到那时候恐怕老衲也是无能为力了,阿弥陀佛!这恐怕是天意如此,天意不可违啊!” 雨荷笑了,回头看看父母双亲,转身来到槐树跟前:“什么天意不可违?我不会让你得逞的,不会再让世间女儿受我这般苦难,你不是说喜欢我吗?不是说要和我长相厮守吗?我来了!”说着纵身一跳,笑着跃进熊熊火海之中。 “不…”空中传来槐树精歇斯底里的嘶喊。在一阵噼里啪啦的爆裂声中在雨荷家人痛苦的哭声里老槐树慢慢的枯萎变成一大节黝黑的焦炭。 是痛?还是泪?谁的过错呢?应该说都没有错,错的是殊途怎可同归? ...
故事发生在解放后,我们村子的后面有一条河,河的名字就叫不老河,据说这条河比运河还要古老,河的下面有暗河直通东海,反正是这条河几百年来都没有干过。 听老人们说,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我们村的一个人下午去不老河上钓鱼,鱼没有钓到多少,却发现了一个稀奇的事。 下午钓鱼的时候他看到在不老河的中央漂着一个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以为是烂麻袋什么的,等仔细看了,竟然是一只鏊子大小的乌龟(也可能是乌龟之类其他的家伙),他就感觉稀奇了,说这么大的乌龟还是第一次看到呢!在水面上也不动,于是便在地上捡了个小石头丢了过去,由于距离过远,在离乌龟一二十米远的地方就落水了,石子落水带来了响声,那只浮在水面的乌龟伸出了头,看着水面老半天,又将头缩了回去。还是漂在河中间。 钓鱼人心想这只乌龟大概是晒壳的。于是又用小石头砸了几次都没有砸到。 过了好久乌龟慢慢的潜入水中不见了,钓鱼人带着遗憾回了家。 第二天下午钓鱼人又到这里来钓鱼,刚到河边就发现乌龟又浮在了河心。 这次他心想可不能再叫他跑了,于是丢掉鱼竿,一溜小跑窜到家,就去拿以前打兔子的猎枪。 有个邻居问他这时候拿枪做什么,他告诉说:在不老河钓鱼看到河中间有个大乌龟。邻居一听来了精神,就和他一道往不老河来了。 二人到了河边。看到乌龟还在那儿。于是慌忙装上枪药,端起枪瞄准后一枪打了出去,枪响后看到乌龟还在水面,又过了会乌龟竟然慢慢调过身子将头对着他们了,邻居和钓鱼人说可能没打准,抓紧装药再打,这么大的乌龟不能叫他跑了,钓鱼人装好药又瞄准乌龟开枪了,可乌龟还是没有动静,只是把头伸了老长,看着他们。 钓鱼人纳闷了,和邻居说,还真邪乎了呢!怎么两枪都没有打到呢! 邻居这时候小声和他说,这只乌龟真有点邪乎,估计是年岁久了,有些灵性了,你对着枪管撒泡尿,镇镇邪气再开枪看看。 钓鱼人于是装好药,真的对着枪管撒了泡尿,然后又瞄准了河中乌龟。 而这时乌龟竟然扬起了头,钓鱼人一看大喜,心想这次你是死定了,慌忙一枪打了出去。 枪响后只听钓鱼人一声大叫。原来乌龟没有打到,枪管竟然爆裂。钓鱼人一只手被炸的血肉模糊,脸上也全是血。 邻居一看下了一跳,赶紧驮起他就往来路跑,想送他去医院,回头再看河里,乌龟已经不见了。 现在钓鱼人还活着,少了四个手指,脸也成了麻子。很多老年人都知道这个事,但不知当时是不是这样。 ...
我婆家在华北平原的一个小村里,人口不多交通方便。我有次上班的时候听外乡同事讲了离奇的闹鬼故事,倍感新奇,回去就跟婆婆讲了讲,还问她是真的假的。婆婆说真假闹不清楚,不过我倒是知道一个真的鬼作祟的故事,内容是这样的: 大概是60年代的事情,婆婆十几岁的时候,她们村子里有个哑巴姑娘,虽然是个哑巴,但是心灵手巧,绣花、蒸馒头、种地什么活儿也会做,还真是与正常人无异。就连庄稼人都穿的打补丁的旧衣服,哑巴姑娘也是洗的干净,抻的平展了才上身,再加上相貌清秀,所以这个哑巴姑娘的心气也比较高,一般的婆家还看不上,结果到了二十三、四的年纪也没嫁出去。(那时候农村人都结婚早,二十出头也算是老姑娘了。) 说是那年快麦子熟的时候,哑巴姑娘跟嫂子们沿着晒的干硬的村路去县城赶集,刚走出村口没多远,哑巴姑娘就被路过的牲口大车带到车轮下辗死了。 婆婆顿了顿,来了句你说怪不怪,小时候牲口车那么少,道儿又那么宽,还会被车轧死。然后接着道:因为她没有出嫁,没有婆家的女人不能埋进自家坟地。家里人便托人打听了一家早年丧子的人家,收了那家几尺布,把尸体给了别人配了阴婚。 事后几年倒也太平,可后来一个西边一百多里外村子的中年男人找到了哑巴姑娘的家人。中年男人诉道:自己媳妇八字软,经常被不干净的东西扑身上,最近回来稍晚些,到家又犯病了,一边哭一边闹的说没人管她,给她找的男人她不中意,就连自己家住哪,家人名字都能说上来。男人家里没办法,就找到这边来,希望哑巴姑娘的哥哥嫂嫂能管管这事儿。 这哥嫂也是爽快人,利索的找到了配阴婚的那家说道了情况,然后两家人也不清楚哪一方找了会管阴宅的的师父看了看那坟。师父说是坟土年久失修,漏了气儿,才导致里面的阴魂出来作祟。于是按师父的法子该修的修,该补的补,上了贡品,烧了纸钱。 听说以后也就没事儿了。 听完了之后我问道:就这么管的啊?婆婆说:人都死了,那还能怎么管?想想我也无话了。 ...
柳眉和郭然是在大学读书时相爱的,毕业后两个人便结了婚。柳眉的爸爸是市人事局长,有这样的靠山找工作当然不成问题。柳眉被安排到市报社当了编辑,郭然到市政府办公室当了秘书。两年后,柳眉的爸爸办了退休,不想就在这年柳眉的妈妈去世了。老柳从政大半生,工作勤勤恳恳,做事规规矩矩,有板有眼,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没有什么业余爱好。退休后无事可做,又失去了老伴。女儿女婿工作都很忙,现在的年轻人社会交往又多,连双休日也难得在家里陪老爸爸聊聊天,老柳备感老来孤独。看看电视、看看报纸,时间久了也有些腻了。下棋、打门球、打麻将、玩宠物老柳一概没兴趣,一个人闲在家里心情十分苦闷。一晃三年过去了,老柳苍老了许多,精神愈显得萎靡不振。知父莫如女,女儿柳眉见老爸爸时常一个人默对老妈妈的遗像发呆,心中不免有些担忧,若是老妈妈健在,爸爸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妈妈不仅能把老爸爸的衣食起居照顾得细致周到,还能调理老爸爸的情绪,在这些问题上女儿是望尘莫及的。爸爸终日郁郁寡欢,柳眉当然不能漠然视之,思来想去她决定给老爸爸寻个老伴。其实老柳也早有此意,现在女儿提出来了,正合老柳的心意。于是,柳眉和郭然夫妻俩便托了几位亲友帮忙,可是,找个合适的也不那么容易,一年过去了却仍没有着落。 这天晚上,郭然参加一位同事的婚宴,宴会结束时已是夜间10点。朋友们见郭然多喝了几杯,要用车送他回家,郭然逞强说没事儿,况且酒店离他家也不远,遛遛达达地就到家了。谁想出了酒店风一吹酒劲儿就上来了,一个人晃晃悠悠迷迷糊糊往前走着,不知不觉地就走差了路,竟走进了一条小巷。郭然正自发愣,突然听到前面有人喊他:“然儿!可见到你了……”郭然感到很奇怪,是谁喊他的乳名?抬头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原来是他的老妈妈!老妈妈三步两步走过来抱住儿子便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这时候郭然的酒劲儿也醒了大半,望着脸色憔悴不堪的老妈妈,心中的一阵难过两眼的泪水也倏地流了下来。老妈妈哭得凄凄惨惨,泣不成声地说:“然儿,几年不见你了,妈妈想你快想死了!妈妈在这个城市里已经找你半年多,今儿个总算遇上了,这回死活也不能让你离开妈妈了……” 郭然的爸爸去世早,是妈妈靠推着小车在街上卖冰糕苦熬苦拽地供他这个独生儿子念中学、上大学。郭然知道老妈妈供他读书不容易,学习很用功,大学的几年里各方面成绩都很突出,一直居全班之首,深得老师的赏识和同学们的赞佩。面临毕业的大四这一年,男女生都在紧锣密鼓地谈恋爱,班上有一位很标致的女生叫柳眉,这姑娘不仅生得花容月貌,又是市人事局长的千金,有多少家庭条件优越的男同学都在追她,然而柳眉却倾心地爱上了学习成绩优秀的郭然。能够攀上人事局长这样的门第,做市人事局长的乘龙快婿,毫无疑问将来就是前程锦绣春光万里。可是,独得柳眉青睐的郭然却高兴不起来。他的家境贫寒,又有年老的寡母。而柳眉出身高门,从小就是在父母娇宠之下,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这样一个娇生生的女孩岂肯屈嫁他这个寒门子弟……然而柳眉却明确表示,她不在乎他的贫穷,她爸爸妈妈就她这么个独生女儿,要郭然做上门女婿,所以,贫穷问题等于不存在。但柳眉提出一个条件——郭然决不能把老寡母带到她家去!这样苛刻的条件郭然确实感到难以接受,是老娘含辛茹苦培养他成人,不顾天地良心抛弃年老的寡母怎能说得过去?但他又怕失去柳眉,失去柳眉会让他遗憾终生……在柳眉与母亲之间的抉择上,使他大感苦恼又犹豫不决。经过多少个日夜的“思想斗争”,最终他还是决定选择柳眉——这可是关系到他的一生的前途和命运呐……于是,他哭哭啼啼地哀求母亲成全他……妈妈听了儿子的诉说简直如同一把刀子扎到她的心上,当时差点晕过去!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抚养成人的亲生儿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可是,这位善良的母亲想到儿子的幸福和前程,还是忍着心痛含着眼泪答应了儿子的要求。 为了不给儿子找麻烦,郭大妈悄悄地搬进了一条小巷,每天推着小车在街上卖冰糕,到了冬季就在小街的街边上摆个小货摊,卖些香烟、瓜籽儿什么的,一天多少能赚到三五块钱,勉勉强强地维持生活。好心的街坊邻居们见这位没儿没女的孤老人可怜,吃的用的也没少周济。一晃五六年过去了,在这艰难的日子里,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伤心的泪水只有老人家自己知道,但她从来未在任何人面前提儿子半个字…… 今天晚上郭然偶然见到了老妈妈,他突然想到了老岳父要寻老伴的事——要是让老妈妈跟老岳父结合那可真是最好不过了!老妈妈心地善良,又勤勤恳恳,会体贴人,会伺候人,保证老岳父心满意足。那样,老妈妈生活也有了着落,再不用受苦受罪了,况且两位老人亲上加亲,儿子也是女婿,女婿也是儿子;女儿也是儿媳妇,儿媳妇也是女儿,还有这么合适的吗?特别是母子俩骨肉团圆,妈妈再也不用日日夜想念儿子了,柳眉也不用担忧老爸爸孤独苦闷了,这岂不是四全其美? 郭然把他的想法对老妈妈一说,老妈妈当即表示同意,只要再不离开儿子,给老亲家做仆人也心甘情愿!娘儿俩商定后,郭然说今晚回去就和老岳父、柳眉父女商议。郭然又问明了老妈妈居住的街巷和门牌号,如果柳眉父女俩同意,明天就把老妈妈接过去。 郭然回到家里后,便将巧遇老妈妈的前后经过对老岳父和柳眉讲了。老柳听说后大感惊讶,没想到女婿还有孤寡老母在世!老柳心中非常生气,严厉地痛斥郭然和柳眉说:“谁不是父母所生?燕雀尚知反哺,你们这样狠心抛下老娘不管,让老人家受了这么多年苦,你们良心何在?”但老柳生气归生气,又觉得郭然提出让老妈妈与他结合这份苦心还是让他很受感动的,他也非常同情郭然母子。这样做一来可以让孤苦无依的老亲家母子团圆,二来自己也确实很需要这么一位善良的老伴。于是,老柳当下就答应了。 第二天,郭然租了两辆轿车,与老柳父女一同去接老妈妈。轿车按照郭然说的地址来到一条僻静的小巷,终于找到了老妈妈居住的小屋。可是,小屋的门却紧销着,像是很久没有人居住了。郭然便和小屋的邻居一位大婶打听,这里是不是居住着一位郭大妈。那位大婶一听便一脸疑惑地问郭然:“你们是郭大妈的什么人?难道说你还不知道吗?老人家半年前已经故去了……” 郭然一听立刻惊得浑身直打冷颤,昨天晚上明明白白地跟老妈妈谈得好好的,怎么说半年前就故去了?莫非昨天夜里遇见的是老妈妈的阴魂? 老柳和女儿柳眉惊得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巴好半天没说出话来。半晌后,柳眉战战兢兢地说:“爸爸,我,我害怕,咱们快回去吧……” 老柳连连慨叹:“唉,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哪……” ...
(一) 在这人群攒动的繁华路口,他屈身半跪,手执一枚钻戒,温柔的目光跟随着夏青,带着磁性的嗓音说:“青,嫁给我吧!” 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男性声音了吧,她这样想着,脸颊上腾起两朵红晕,害羞的点头。 逛街的人们都被男人的浪漫所感动,在女孩答应的那一刻,他们也为之欢呼。 自那以后,夏青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男友的关怀,端茶倒水,从头到脚,从早到晚。莫为每天都给她做不同口味的早餐,晚上给她洗脚按摩。 无云的晴天,太阳十分的毒辣。莫为搂着夏青,耐心的陪着她逛街,丝毫没有一脸的不耐烦。 “老公,我想去你的店里去参观参观。”夏青略带撒娇的仰头看着阳光下略不清晰的脸庞,那一刻,她突然又对他动心了一次。 莫为温柔一笑,“好啊,你走累了吗?” “有点哎。”夏青嘟着嘴说,其实心里在期待他的回答。 “老杨,你把车直接开到我店里去。我和你家小姐再多逛逛。”莫为突然的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夏青听后感到失望,这是在转移话题吗? 莫为把手机插入口袋,走到夏青的面前,蹲了下来,将背留给了她。 “快点上来吧,我背你!” 夏青惊喜一笑,乐呵呵的附上了他的背部。心里却喜滋滋的想着:真幸运,这个男人属于我。 很久很久,他似乎并不感觉到累。夏青也没有开口要他放下来。 长时间的照射,让夏青感觉有些昏昏欲睡,身体越来越滚烫。 “呲”就像一根火柴被点燃的声响,夏青的衣服突然蹭起了火花。 “啊!好疼。”夏青手足无措的拍打着自己身上的火焰。 莫为也被烫的难受,第一时间松了手。看着那成为火球的爱人在地上不断尖叫打滚,他心如刀割。急忙脱下外套拍打着夏青,企图熄火。 而火焰越烧越大。 周围已经围了好些人,有些甚至拿手机拍照。莫为气的大骂,伸手就将一位路人的手机摔在脚下,狠狠地踩了两脚。“别拍了,别拍了!你们就不会帮忙救人吗,哪家有水啊,提水过来。” “老公,救救我,我好疼!”夏青虚弱的声音传进莫为的耳朵里。 他一边安慰守护,一边寻找路边有没有水龙头。他鼻间汗水密密麻麻的挤在一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水来啦!”不知是谁这么一叫,救命稻草一般,一桶清水从天而降,正好落在夏青的身上。 周围的人全都散开了。 火熄灭了大半。 而一股子的异味却散发在空气里。 “不好意思,那洗脚水也是水,你既然需要帮忙,我就倒了。”一道憨厚的笑声从楼上传来。 听到这话,一些围观群众捂着口鼻私底下议论,还带着刺耳的笑声。 他皱眉冷哼,横眼看向众人,表情阴鸷。 120来了,将浑身烧的漆黑的夏青抬进了车里,莫为也钻了进去。 (二) 医院里,经过医生紧急处理,夏青全身有百分之七十的烧伤,需要做植皮手术。对于钱,他们从来不缺少,所以立即进行了治疗。 之后,夏青全身裹着纱布,像个木乃伊一般躺在床上,在昏迷中沉睡。而莫为寸步不离。 警方也不清楚夏青为何大庭广众下身上突然蹭出火花,几番调查下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引起怀疑。 夏青醒来时,莫为正支着手睡着了。她看着莫为眼角的疲倦,浓重的黑眼圈十分显眼。眼睛微微湿润,她抬手想摸摸莫为的脸庞,牵扯到伤口,本能的痛叫,惊醒了莫为。 “你怎么样了?”莫为面带焦急的问道。 夏青扯出一个微笑,摇了摇头。 “怎么不睡了?”莫为起身为她掖好被角。 “睡不着了。莫为,我想喝水了。”夏青微笑着看着莫为。 “好!你等等。”莫为转身去饮水机盛水。 这天晚上,天色特别的亮,繁星点点,月儿也完全探出头,看着病房内那一幕幕场景。 全身缠满纱布的夏青躺在病床上,青绿色的火焰从床上森森腾起。 被火焰灼痛过一次的夏青恐惧害怕的尖叫,这种痛她怎么能忍受。她面色狰狞,她挣扎着想起床逃跑,可是毫无无用。纱布禁锢了行动,她想向莫为求救。 而莫为手机拿着盛好水的水杯,愣愣的站在水机旁,眼泪如断线的珍珠。 “哥,你真的爱上她了?”一阵冷风吹来,房间的温度骤然冷下来,房间的灯管突然炸掉,那声音中夹杂了太多冷漠。 而他的身旁凭空出现了一个全身带着火焰的女人。 “想去救吗?”女人似笑非笑的看着莫为。 那样子让他身体一冷,皮肤上的鸡皮疙瘩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冒出头。 “那就去啊!”这一句是女人吼出来的,带着强大的劲力,莫为就这样无故的升空狠狠地撞到墙上。 莫为弓着腰,面露苦涩,“莫青,你还想怎样?你伤了她,同样也伤到了我。” 那位叫莫青的女人,呵呵一笑,“你别忘了,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给你的!我要的不过是让你为我报仇雪恨而已。” “不,她是无辜的,而你,已经沦为了恶鬼。”莫为支撑着站起身,看着奄奄一息的夏青,他奋力扑了上去。 抱着夏青,轻声呢喃“我相信这世上存在鬼神,如果你已死,请你与我共用一身体和心脏。” “疯子!”莫青看着自家哥哥奋不顾身的样子,她终于动容了,收了火焰,转身离去。 “他的证据我全部收集到了,就藏在珠宝店的其中一个抽屉中。”莫为对着妹妹离去的方向感激一笑。 夏明园是一位富豪,而莫青是一个农村姑娘,两者本来不会有交集,但因为哥哥喜欢设计,为了让他梦想成真,所以跑去城里打工,傍上了大款,当了地下情人。而这位大款——就是夏青的父亲夏明园。 就这样,暗地里她不断打钱给莫为,明面上莫青一直不肯与莫为见面,就算偶见,也会装作不认识。她不想给自己的哥哥抹黑。 时间一长,莫青无意中发现夏明园走私毒品的证据,正想拿证据去报警的时候,夏明园却派手下暗地里将她折磨致死。死前她带着不甘和怨恨。 夏明园的脖项上常年带着护身符,莫青无法近身。于是她把主意打到了夏青的身上,让哥哥莫为去勾搭夏青…… 这事过后,莫为坐在藤椅上,他的左手握住了右肩,就像情人那般…… 谁又能想到,莫青是一位便衣警察呢,不仅是为了她哥哥的前途,也是为了查案啊。 ...
2012年5月24日,一个没有星光没有月亮的夜晚,刘小婷从7楼坠落,像一朵决然的花瓣,没露痕迹,没有预兆,开出了一滩鲜艳的花火。 学校作了应急处理,教导主任挨个和知道这件事的同学谈了话,并写了出面保证,我看到那张纸的时候想笑,因为那上面写着:不明死因,疑是精神分裂。 抑制不住地想大笑,精神分裂,骗鬼了吧。也许只有我知道,刘小婷是在怎样不堪蹂躏,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了用死亡来解脱自己的。 我是这件事的目击证人,我对天发誓,教导主任貌似温蔼的面孔背后隐藏着一个桑心病狂的脸,即使是连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女孩也不肯放过。 黑暗渐次吞没了身边的道路,寂寂的校园被阑珊的夜色重新伪装的光怪陆离 。因为父亲经商在外,长年奔波,我像一个南来北往的候鸟一样,居无定所,随着他一起辗转在各个城市的各个学校,那天是我在F中学的最后一个夜晚。也就是那个晚上,我去找教导主任商议转学的事情。我透过门缝看到了兴奋过度的教导主任和他肥壮的身体下一松一动表情因痛苦而扭曲的刘小婷。 以后的几天,我延迟了转学时间。那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不是不敢报警,只是怕报警。我怕警方介入调查后,刘小婷再也没有脸面继续生活下去。尽管她是真正的受害者。可又有什么用呢?她那个在学校中靠打扫卫生来供刘小婷上学的父亲,拿什么跟有头有脸的教导主任抗衡呢?更何况就连这样一份廉价的工作还是教导主任给的。从某种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交易,不过付出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凹凸有致,正值妙龄的刘小婷。 刘小婷,再怎么用美好的语言也无法形容她的美。姑且就说她是鸡窝里的凤凰吧。18岁的年纪,就已经出落的款款大方,娇俏可人了。尤其是一张脸,更有玲珑有致,跟范冰冰有点像,典型的美人坯子。这样一个肤白肌美的女孩,谁见了都会多看两眼。更别说,早年丧偶饥渴难耐的教导主任了。 我跟她都在401,寝室里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女孩,他们和刘小婷的关系不怎么好。也可以理解,丑小鸭再怎么样也不会站在白天鹅旁边来凸显自己的黯淡的,这俩女孩挺聪明,深喑此道。相比而言,我倒不在乎,换学校比老王(我爹)换小三还勤的我,在乎有用吗?所以在宿舍我处于中立,典型的那种老好人,除了协调室友关系外,有时还顺带着安抚一些女孩间的攀比情绪。 她那老实巴交的爹,怕睹物思人,不肯来学校。这次,收拾刘小婷遗物的事,自然而然落在了我身上。我们俩的关系没有像白居易和元稹那样,满满的基情,充其量只是谈的来。但是奇怪的是,收拾她的衣物的时候我的鼻子竟然有点泛酸。刘小婷的父母委托我将它的东西整理一下,除了一些贵重的物品外,别的都可以扔了。 我花的时间不多,刘小婷实在是谈不上有什么贵重的物品可收拾,就一个棕色的皮箱,几件连衣裙,一摞摞的复习资料。但我在信手翻阅那摞资料的时候,却发现了一本咖啡色的笔记本,上面记满了她所有的不幸。 我抱着这本写满了罪恶的笔记本靠在床沿上,一瞬间竟然感觉到身体各处都灌满了凉意。人性竟然可以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笔记本就短短的十几页,全是教导主任在她身上施加的兽性。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才真正知道她的死因:2015年5月20日,接连几天的恶呕让我感觉到蹊跷,我偷偷的去了省中医院,医生检查说我怀孕了。出来的时候,我失魂落魄地沿着中山大道走着,有好几次我都想跳进滚滚的珠江中一了百了。但是我不甘心就这么死了。我将自己怀孕的事告诉了他(教导主任),我本以为他会负责,至少会给我一点补偿,让我打掉这个孽种也好,可是令我失望的是,他恨恨地将我从家里推了出来,说,我肚子不一定是被哪个男生搞大的,可别诬赖他。我知道他是想推卸责任,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只有选择死亡。 翻页,最后一行醒目的几个娟秀的字体:就算是死了,我还会回来,我一定要让她为他的兽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看完日记本后,我头靠在床沿上,能感觉到丝丝冷意正从脚底窜遍全身。同寝室的另外两个女孩自从刘小婷死后就搬了出去,除了我。 我相信刘小婷不会害我,可万一呢?今天不正好是头七日吗。 虽然,心中有一丝担忧,但该做的还是得做,我麻利地将她的所有衣物叠好装进了皮箱中,心想只要撑过今晚就好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房间里静的出奇,深绿色的窗帘都拉了下来,偌大的宿舍空落落地放着三张床,我翻了个身,睡眼迷离中,刘小婷的床上坐着一个穿着旧校服的女生,她的头裹在宽大的校服里,我看不见,唯一能看见的是她悬空摆动着的两条腿。腿不安分地“嘎达,嘎达”地敲击着床沿,好像是特意要叫醒我一样。顺着脚往上面看去,是泛着红色血迹的浅色牛仔裤。正当我准备去按壁灯的时候,校服里包裹着的头突然冒了出来,那一刻,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我当时的惊惧,因为那是一张面目全非,血肉模糊的脸,空洞的眼睛里不见了眼珠,鼻子塌了一大块,嘴唇是裂开的,露出里面猩红的牙床。 那还是以前笑靥如花的刘小婷吗?单论模样,倒更像是来自地狱的夜叉。但令我欣慰的是,刘小婷好像并不准备害我,也是,我跟她又没有什么仇什么怨,她犯不着这么对我。 刘小婷就那样坐在床沿上定定地盯着我,我听到她尖利地牙齿撞击的声音,像金属滑过玻璃时的刺耳,她好像在狠狠地咬着一个人的名字,幽幽的声音我听的不太确切,从嘴巴的一张一合中,口型好像是——吴云斌。 天,是教导主任。 突然,一个翻身,我从梦靥中惊醒了过来。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空气中依旧弥漫着睡觉前喷的六神花露水的味道。床上并没有人。 我预料的并没有发生,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一切都很平静,头七日,刘小婷没有来过。 普天同庆,我终于熬过了这一晚。 第二天,我心情大好地去上课,路过林荫小道的时候,看到几个同学簇拥在一起窃窃私语着,我有点好奇,走过去问她们中的一个低年级女生发生了什么事?女孩朝四周望了望,才附在耳边悄声说,难道你还不知道,我们教导主任昨天晚上跳楼自杀了,死状那个惨呦…… 女孩特意拉长了尾音,而那一刻我再也说不出话来。跑回宿舍后,却发现昨天晚上我放在抽屉里的日记本,不见了。 ...
原来我并不知道在森林里打猎还有这么多说法。或者毋宁说我是不信。 我想这本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们去打猎,一半为了好玩,一半为了猎到点兽肉改善家里的伙食,动物既然都是动物,那么,有什么动物是不能打的呢? 然而他们很多年纪大一点的有经验的人都告诉我们,有一种动物是万万不能打的。这种动物就是——黄鼠狼,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黄皮子。 但后来,我却相信了,这是种有灵性的动物,是不能惹怒的。为什么呢?我有两个挚友因捕猎黄皮子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现在,那些捕猎的日子已经过去许多年了,但我仍旧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的朋友们和我一起谈笑嬉闹的场景。唉,就算是一时做了点孽,他们受到的也还是太惨酷了。 有一个朋友是个退伍的军官,他为了安定才退伍的,和我们这些穷乡僻壤的小子不同,他既有年轻貌美的妻子,也有聪慧伶俐的女儿。你别不信,他妻子,是当年北大荒特地选出来迎接军队的三大美人之一。人长得天仙似的,脾气又温柔,从来都细声细气说话,直到今天,她还在我们当年的记忆里留着非常美的印象。 他的大女儿那年十一岁,长相继承了父母两人各自的优点,个子随他,在那时候已经长得挺高,一头黑油油的头发,看起来极为活泼健康。而且那孩子小时候好像就聪敏过人,很早就会说话,和我们这些大人聊天的时候,并感不到那个岁数的稚气,反而觉得有些事情比我们考虑得还周到,用我妻子的话说:“是个能干孩子”。 另一个家境一般,不怎么有出息,但性格却是格外的讨人喜欢。大大咧咧,什么也不合计,整天就是插科打诨,无论说什么,没有他插不进去嘴的,也没有他逗不笑的人。每次我们闲聊的时候,他都是最活跃的那一个。 那天只有他俩结伴去打猎。我回老家探望父母去了,也许这也是命中注定,因为那临时的出行计划,我侥幸躲过一劫。 那天他俩还是跟平时一样嘻嘻哈哈的回来,晚上,我们总结伴去打猎的六个人聚在西瓜摊旁边一边吃西瓜,一边唠嗑。我问到:“你们今天都打着什么了啊?” “就打着几只兔子,本来差点打着一只黄皮子,可惜叫它跑了”,军官说。 毛头小子在那儿插嘴:“哎你不知道,那黄皮子个儿可挺大呢,泽哥抓着他,没开枪,都扣住它咽喉了,掐一下就能断气时候,谁知道那黄皮子不老实,放了臭气,我俩一被熏就放它跑了。” 我们那群人里,有个年纪大点的,得小五十了。平时不怎么爱说话,这时插了句嘴:“打黄皮子啊,那可不好,那动物有灵性,动不得的。” 一时间大家陷入了尴尬的沉默。原创鬼故事。 到晚上了,大家该散也就散了,第二天,重复着相同的日子。 但是那年青军官家里突然出事了。 他的大女儿,据说忽然得了病,一直高烧不退,后来好容易打针治好了,却发现眼睛慢慢的看不见了。 那可是个要强孩子,长得漂亮,家境又好,从来没经过多少挫折的,这一下眼睛看不着了,怎么能不着急,越是上火,病就越不好。她爸爸妈妈都快急疯了,四处寻医问诊,找各种各样的土方,最后非但没治好,那女孩儿还瘫痪了。 她在床上瘫了两年多,父母工作都辞了,在病床周围看护她。他们就靠着以前的积蓄过日子。 后来,大女儿死了,他们的钱也花光了。 当时说话那人感叹:“这报应来得也太快了,而且也太过了。” 而实际上,还远远不止这些呢。 他们女儿死了没多久,我就因为工作调动举家搬到辽宁去了。后来回那儿探朋友,已是过去将近十年的事情。过去的人都老了不少,但大部分,也比以前过得好了。我一直没看见他,打听的时候,别人说他已经死了。 死于喉癌。 咽喉,正是他扼着那只黄皮子的地方。 他死的那年才四十四岁。他的妻子在短短几年里失去了女儿,又失去了丈夫。那曾经让我们惊叹的娇艳容颜啊,也如同到了秋天的花朵一样陨落了。她没有再找别人,丈夫死后一直一个人过活,听说头发都白了,过得很不好,后来回自己的娘家了,我那次回去,并没有见到她。可我多想见她一面,听她说说这些年的委屈,再帮她做点什么啊。 要知道他的丈夫,跟我曾是多么要好的朋友。 到现在他那飒爽英姿,还留在我的脑海中,林子里跑出一只野兔来,他枪口调准了,只一击,必定命中猎物。 他已经去世多少年了啊。 另一个,虽然没死,可是家里的生计,无论他怎么努力,还是一点一点变得越来越不好。他的妻子后来跟个过路商人跑了,他们俩也没有孩子。他后来当了个扛木头的工人,在一次出活的时候,木头把腿给砸折了。他现在走路都不能,四十岁的人了,还要靠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照顾。 我去看了他。他一改年轻时候的潇洒乐观,已完全变成一个愁眉苦脸的老头子了,才四十岁,头发花白,谢了一半,额头上一道一道深深的褶子,脸色焦黄,看起来身体很不健康。那条残腿截了,没办法装假肢,只能那么有一天活一天地混日子。他一到上厕所的时候,还得隔着屋子喊母亲过去帮忙。唉,估计是对母亲深深的负疚和自己什么也不能干的状态把他击垮的。他和我谈了一夜,从过去的抱负谈到现在的状况,最后,在夜最漆黑的时候,我听到他叹气:“如果当年,没有去猎那一只黄皮子该多好啊。”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离开了家乡,现在啊,我最不希望的就是这样的因果报应再在我亲密的人身上上演。 ...
正步走训练完毕后,教官宣布休息,身着军装的学生们全都像瘫软的柿子一般坐在了地上。 “大家辛苦了,今天我们就训练到这里,下面是娱乐时间,谁有什么好提议?”那个叫方景的教官向学生宣布道。 “唱歌吧!”有个扎马尾辫的女生提议。 “太俗气了,大家都不太认识,不如上去作自我介绍吧。” “切,什么年代了还自我介绍?”立马有人反驳。 “好了好了,听听刘老师和陆老师的建议。”方景把头转向了我们,“刘老师和陆老师,你们说呢?” 我笑了笑,“大家才进学校彼此还不太熟悉,我看玩点什么游戏增进友谊好不好?”坐在操场上的学生发出了嘈杂的议论声。陆鸿飞附和我道:“就听刘老师的吧,玩个游戏应该不错。” 方景挥了挥手示意学生安静,“我有个好主意,既能增进友谊又很有趣,我们来玩击鼓传花,由我闭着眼睛数数,当我喊停的时候,矿泉水瓶传到哪位同学的手里谁就要说一个自己做过的后悔的事情。” “为什么是后悔的事情啊?”有人抗议。 “这你就不懂了吧,从一个人的忏悔程度就可以看到这个人的道德程度。” “切!就你小子,估计后悔的事情数都数不过来,到时候可别让我看见你的窘态。” “哈哈……” “安静安静,有谁不同意玩这个游戏?”方景问。操场上将近五十个学生没有一个举手,我侧脸看了看方景,他年轻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奇怪的笑容。 “好吧,既然大家都不反对,那么游戏正式开始。”方景说完转过身开始数数,背后的学生拿着矿泉水瓶飞速传递着,有的人为了不让瓶子落在自己手上,甚至跃过两三个人掷了出去。 方景第一次喊了停,瓶子落在一个高个子男生手上。那个男生我认得,叫做宋至。方景笑眯眯地看着他,“同学,下面请你来讲一个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吧。” “快说快说。”有学生开始起哄。 宋至抓了抓头,他看起来很有精神,并且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大家好,我叫宋至。”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其实做过很多后悔的事情啦。现在想来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小时候把我养了三年的狗弄丢了,要不是我只顾着玩,狗也不会丢,记得那时我还哭了一天。”宋至说完就坐下了,有些男生似乎不过瘾,抱怨了几声,有些女生则对宋至送去了安慰。 “好啦,我们继续。”说完,方景又转过头去。 第二次喊停的时候瓶子竟然又落在了宋至手中。 “啊哈,宋至你今天真是人品爆发。”同学们发出窃笑声,连我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倒霉。”宋至又站了起来,想了半天终于说,“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恶作剧,不小心让邻居住院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一旁的方景突然挺直了脊背,我侧脸看他,他脸上依然挂着一个奇怪的笑容,可眼神却停留在宋至的脸上。 “原来不是我的错啦,是那个邻居经常不吃早饭才低血糖晕倒的,害得我吓了个半死。” “宋至,你这哪里是后悔的事情啊!” “开始的时候我是很后悔啊。” “你太狡猾了。” “我们继续。”方景再次打断了底下的嘈杂声,此时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原先的笑容。 第三次喊停的时候,瓶子依然传到了宋至的手中。 “教官你是不是使诈啊?”宋至开始不满。 “没有。”方景耸了耸肩,“就像刚刚有同学说的,宋同学你今天人品爆发啊!”底下又有人发出了笑声,宋至无奈,只得又说了件后悔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瞎编的,内容有点无厘头。 宋至说完,时间也不早了,学生们排队集合后就宣布解散了。 这之后的第二天,宋至缺席了。来跟我请假的是宋至的同寝施晓峰,他个头不高,看起来有些内向,说话时还有些结巴,他说宋至昨天晚上发烧了,所以想请两天病假。 “好,那让他好好休息吧。”我嘱咐了他两句,男生看了我一眼,似乎还想说些什么,我刚要开口问他,他却慌张地退后了几步,然后飞速跑出了我的办公室,我站在原地,疑惑地看着男生的背影。 晚上的休息时间依然是昨天的游戏,还是方景数数,我和陆鸿飞老师在一旁观看。与昨天不同的是,这次的瓶子传到了那个叫施晓峰的男生手上。 有学生小声议论:“听说施晓峰和宋至从小玩到大。” “哈哈,宋至昨天的霉运传到施晓峰头上了。” 施晓峰看起来的确有些不走运,和宋至昨天一样,矿泉水瓶三次落在了他手上。他站起来慌张地看了看四周才结结巴巴地说了些关于“考试没考好,平时不好好看书很后悔”之类的话。同学们大概觉得很没劲,游戏的兴致并不是很高,幸好第四次的时候瓶子不再传到施晓峰的手上,游戏的氛围顿时活跃了起来。 陆鸿飞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问:“刘老师,你发现什么了吗?”陆鸿飞是系里新来的体育老师,年轻冲动,此时他的笑容里带着丝兴趣,像是发现了什么重大秘密。 “什么?”我问。 “那个方景的手里藏了一块镜子。”陆鸿飞向我撇撇嘴,“昨天我就发现了,他好像在从镜子里看后面的情况,不过现在他已经把镜子藏到袖子里了。你说他有什么目的呢?”他的眼睛瞥向了方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陆鸿飞不怎么待见方景,但我也没多问,只是笑着回答他:“能有什么目的?可能觉得这样比较有趣吧。”可陆鸿飞似乎不赞同我的观点,紧锁眉头看着方景的方向。我耸了耸肩膀,继续看着前面玩游戏的学生。大家似乎越玩越起劲,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向方景和陆鸿飞打了声招呼,提前离开了操场。 绕过操场转个弯就是男生宿舍,舍管见我来有些惊讶,“刘老师,这么晚来有什么事?” “我有个叫宋至的学生病了,我来看看他,他住406宿舍,能带我进去吗?” 舍管点了点头,拿了钥匙叫我跟在她后面。 打开406宿舍的门,里面黑洞洞的,舍管把宿舍的灯打开,然后疑惑地看着我,不大的宿舍里除了有些凌乱的床铺外,什么人都没有。 晚上的军训结束后,我拦住了施晓峰,他惊讶地看着我,我也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问他:“我刚刚去了男生宿舍,没看见宋至,他去哪里了?你为什么说谎?” 施晓峰的表情有些僵硬,小声说:“我也不知道,他昨天是病了。” “病了?好吧,我马上向宿舍里的其他四人求证,如果他们也说宋至病了,就证明你没有说谎,否则,你和宋至都要受到处分。”说完,我转头就走,施晓峰赶忙拦住了我的去路,他咬着牙看着我,眼神里有些难以言喻的疯狂,我的心甚至不自觉地跳快了一拍。 “别,求您别让其他人知道。我……我也不知道宋至去了哪里,昨天晚上我收到宋至的短信,他说明天有事,要我帮他请假,就……就是这样。”说完,他慌张地看着我,可是从施晓峰的表情和动作来看,宋至的失踪绝不是请假那么简单。 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宋至依然没有出现。施晓峰看起来越来越慌张,甚至一整天都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等他第三次犯了同样的错误后,我叫他出列,他有一丝挣扎,但还是一步一步向我走了过来。 我把他带到树阴下,问了和昨天同样的问题:“宋至去哪里了?”施晓峰摇了摇头,我又问了一遍,他还是摇头。 “好吧,我只能打电话通知宋至的父母了。”我站了起来,不再理会施晓峰,一个人往前走,衣角却被施晓峰抓住了,“老师不要啊,你这样做我就死定了!”他的声音有些大,连不远处的方景和陆鸿飞都转过头来看着我们。我向他们示意没事,然后带着施晓峰回到了办公室。 施晓峰依然慌张地拉扯着自己的衣角,最后,他终于下了决心般掏出手机递给我说:“这是那天晚上宋至发给我的短信。”我接过手机,短信是昨天早上发的,上面寥寥几字,却触目惊心:宋至已经为八年前的那件事付出代价,他永远不会回来了,如果你不想和他一样,第一,不准和任何人提起这件事;第二,把晚上的击鼓传花游戏继续下去。复仇者。 “后面还有一条。”施晓峰看着我,我把手机短信下翻,后面的短信依然来自宋至的手机,短信是今天早上发过来的:你昨天在游戏中的表现令我很不满意,今天晚上你就去见宋至。复仇者。 我的思路有些混乱,首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宋至的恶作剧。我望了眼慌张的施晓峰,不确定地问他:“我看应该是恶作剧吧?” “不可能!”施晓峰突然抓住我的手,突然喃喃自语起来,“宋至……八年前的事情,为什么是八年前的事情……” “八年前……发生了什么事?”我疑惑地开口问他。 施晓峰没有回答我的问话,紧咬着牙,继续喃喃念着:“不能说……老师,帮帮我……” 晚上的训练结束后依然是玩击鼓传花,不知为何,同学们似乎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难道知道别人的隐私是这么值得高兴的事吗? 施晓峰也参加了这个游戏,他坐在那里,眼神涣散,这是我要求的,既然那个所谓的复仇者说今天晚上就要对施晓峰动手,那么暴露在大众的目光下无疑是最安全的做法。 今天的游戏规则与前两天有所不同,这次不要求说一件后悔的事情,而是拿到瓶子的人必须喝下一瓶辣椒水。方景边解释游戏规则边从箱子里拿出一瓶没拆封的矿泉水,他把瓶子拧开,然后把事先准备好的辣椒水倒进去,同学们立刻发出一阵唏嘘声,也有人直呼刺激。 方景把瓶口拧紧扔给排头第一个同学,宣布道:“好了,史无前例的辣椒水大作战即将开始,同学们准备好了吗?Let’s go!”说完,方景转过身,与此同时,陆鸿飞迅速拍了我的肩膀说:“看方景的手上!” 我也看见了,他的手上拿着一块很小的镜子,别说玩得不亦乐乎的学生不会注意到,即使是我这个角度都不容易发现这个秘密。果不其然,瓶子落在了施晓峰手上。 “喝!喝!喝!”人群中发出一致的怂恿声,而施晓峰似乎并不太在意,一口气把辣椒水喝光了,然后若无其事地将瓶子放回原地。 “哇靠,这是什么情况?那个学生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陆鸿飞疑惑地瞪大眼睛。也有同学表示不解,只有我知道事情的真相,那里面放的根本就不是辣椒水。 “施晓峰,你给点反应吧。” “就是,这人太没意思了,教官,我提议别喝什么辣椒水了,继续讲后悔的事情怎么样?这个比较刺激。”有人提议。 “那好吧,我们不喝辣椒水了,不过这次不讲后悔的事情,我们讲自己的秘密。”话音刚落,底下立刻炸开了锅,连我身边的陆鸿飞都觉得这样会不会太刺激了,一直在我耳边不停地唠叨:“这算不算侵犯隐私?”我笑而不语。而学生们似乎燃起了更大的热情。 “而且这次我也加入你们,让刘老师或者陆老师来数数好不好?”方景笑眯眯地说道。 “好!”底下洋溢着极大的热情,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既紧张又期待的表情。 这次换作陆鸿飞来数数,我依然坐在旁边观望着。 一声开始之后,学生们开始传递手中的瓶子,可是当瓶子传递到方景手上的时候就再没有移动过了,方景就这样静静地拿着瓶子,直到陆鸿飞数完。 三、二、一。陆鸿飞转过身子,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方景的身上。 “那么,我就要和大家讲自己的秘密了。”方景又露出了他惯有的笑容,他说完这句话后,有人大声地说:“教官,原来你早有预谋啊!” “秘密和大家分享才有趣嘛,我来起个带头作用不是更好,不过我的秘密有点长,不愿意听的同学现在就可以离开了。没有吗?看来大家都很八卦,好吧,那我要开始说了。”顿了顿,方景开始娓娓道来,“那还是我小时候的事情,我的父母工作很忙,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住在爷爷家里,爷爷是个退伍军人,平时对我既严厉又苛刻,为了一点小事就要把我打个半死,不是用皮带抽我就是让我跪搓衣板。有一次我考试得了三十分,他硬是一天一夜没给我饭吃。还有一次,我没有按照他说的话把鞋子摆好,他二话没说就把我的鞋子扔出了窗外,那时候天气很冷,外面下了大雪,他扔掉的是我唯一的一双棉鞋,这之后我只能穿着单鞋出门上学,脚上因此长满了冻疮。说实话,我当时真是恨死我爷爷了,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我的亲爷爷。后来我长大一点,爷爷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为了锻炼身体,他多出了个晨跑的习惯,早上六点起床,围着小区后面的空地跑步,那里的人不多,很清静,他有时候还会带早饭去那里吃,空闲的时候会找朋友去那里下棋。但直到我上高一,我们的关系依然不是很好,他还是经常骂我,直到那天爷爷突然中风进了医院。医生跟我们说爷爷年纪大了,要多注意休息,不易动怒,我父母就开始指责我经常惹他生气,当时我觉得很委屈,明明是爷爷对我太狠了,凭什么说我呢?后来爷爷坚持出院,父母和奶奶都拗不过他,只得同意了。出院后没多久,爷爷又恢复了晨跑的习惯。我那个时候真是不明白,爷爷为什么要这么做,生病了不好好休息,怎么每次都要让家里人担心?那天由于我学习成绩下降了,爷爷又指责了我,我一时冲动就把心中所有的不快都说了出来,没想到爷爷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进了房间。到了晚上,奶奶抹着泪进我房间对我说,叫我别再惹爷爷生气了,我真的很生气,我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错了。我把从小到大对爷爷的不满全部说了出来,奶奶哭得很伤心,她告诉我爷爷其实很爱我。每次我挨打,他都要躲在屋子里抹眼泪,我被罚不许吃饭,他就悄悄陪着我一起不吃,那一年我穿着单鞋上下学,爷爷就陪着我光着脚在家里走路,等我回来了才把鞋子穿上,他害的冻疮比我还严重,脚都烂掉了,可是我一点也不知道。奶奶问他何必呢?他就对奶奶说,你别太溺爱孩子,要让他吃点苦才能长大。其实,真正溺爱孩子的是他自己吧。奶奶还告诉我,爷爷之所以坚持跑步,坚持出院就是不希望让我们担心他的身体,他还想好好地看着我,因为在他心里我永远是个小孩子,需要他在旁边时刻提醒着。听完这些我就在想怎么现实如此狗血呢,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哭了,眼泪像流不完似的。第二天,我的眼睛肿得很厉害,我不敢让爷爷看见,偷偷出了门。放学回来的路上,我买了爷爷最爱吃的东西准备向他道歉,可是没想到我再也看不见他了,他死了。” 方景停了下来,眼光扫过面前的学生,几乎每个学生都沉默了,有的女生甚至哭了起来,只有施晓峰苍白着脸,全身不自然地抖动着,可方景却笑了起来,“你们先别哭,我的秘密还没有讲完,爷爷就摔死在小区后面的空地上,那是他每天晨跑的地方。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水倒在地上一会儿就结冰了,爷爷就是踩在结冰的地面上摔死的。我去的时候爷爷的尸体旁边围着七八个人,两个小学生,几个住在附近的人,还有一个是我的同班同学方一一。方一一哭着跟我说对不起,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她说我爷爷本来是不会死的,可爷爷摔倒后没有人敢扶起他,他们怕惹上麻烦,怕家属把责任推到他们身上,所以眼睁睁地看着爷爷停止了呼吸。我问方一一为什么你不去帮忙,她说她被人拉住了,我把方一一狠狠地推到了地上,你们知道我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吗?我希望这些围观的人通通去死!不过后来我想通了,我怎么可能杀得了这么多人呢,爷爷的死毕竟是意外,我有资格去指责那些人吗?可是,如果我爷爷的死真的是意外的话也不会发生之后的事情。还记得围观人群中的两个小学生吗?那天我无意中听见他们的对话,这才知道,是这两个人看我爷爷不顺眼,在爷爷晨跑的路上泼了水,打算恶作剧,没想到竟害死了爷爷!而这两个杀人凶手,同学们也认识,就是宋至和施晓峰。”方景说完,目光落在了施晓峰的脸上,“施晓峰,对于那件事,你还有什么解释吗?”全场哗然,所有的学生都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施晓峰,而施晓峰的脸简直可以用惨白来形容,他紧张得不能说话,身体上不自然的抖动更剧烈了。 “其实说不清吧,”方景站了起来继续说,“法律上未必能判宋至和施晓峰是凶手,毕竟那个时候他们还小,而且他们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当然,在这次的军训之前,我一直是这么想的。爷爷死后不久我就退学了,一来我不想触景伤情,想要去外地闯闯;二来爷爷生前是个军人,所以退学后我决定去当兵。说来也巧,几年后也就是现在,我被分配到这所学校当教官,我再次遇到了宋至和施晓峰,对于他们我多少还有些恨意,但不至于到杀了他们的地步,直到前几天我在学校后面的小餐馆再次遇见他们,听见了他们的对话。那时他们在讨论看某个学生不顺眼,想要整整那个学生,你们猜宋至说什么了?他说整人他们俩最拿手了,八年前的那个老头还不是被整死了,不如再用同样的方法整那个学生。听到这里,我真的要气疯了,我可以把爷爷的死当成是个意外,但我不能忍受这两个人不但不忏悔自己的错误,还好像把杀人当成一件很得意的事情炫耀一样,竟然还要故技重施,害死一个又一个!你们觉得这两个人不该死吗?他们已经是大学生了,不是小孩了,为什么到了今天他们还不知悔改?我当时就决定杀了他们。在杀死他们之前,我想着还要给宋至和施晓峰最后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我提议玩游戏,每人说一件后悔的事情。”方景往施晓峰的方向走,越来越近,他拿出了袖子里的镜子,“所以每次游戏的时候,我都通过镜子来看后面的情况,传到宋至或是施晓峰手里时我就喊停,我给了他们每人三次机会,可是大家都看见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提起八年前的事情,没有一个人对八年前的事情感到后悔,甚至考试不及格平时没好好看书都比害死我爷爷更值得后悔。”方景此时已经坐在了施晓峰面前,对面的男孩几乎失去了意识,只呆呆地看着方景。 “前天晚上,宋至被我推下了河,而施晓峰,刚刚那瓶辣椒水里我放了慢性毒药,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作,但是足够你听完我的秘密。” 方景的话音刚落,施晓峰便捂住肚子,脸上露出了狰狞的表情,方景笑了起来,很大声,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我捅了捅陆鸿飞的胳膊,他终于反应过来,冲过去制住了方景,其他的学生也反应过来,发出了尖叫声……总之一片混乱后,施晓峰被送进了医院,警方在学校后面的人工湖里打捞出了宋至的尸体,而方景被带到了警局,被带走的那刻,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我知道,那是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 这之后的第二天,我接到施晓峰已经脱离危险的消息。 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学校的声誉,校方压住了方景的事情,军训并没有因为宋至的死被暂停。换了新的教官,学生们的气氛变得很沉闷,大多数人表现出对方景的同情,甚至我私下里听见有很多人在讨论宋至是死有应得。 晚上的休息时间,没有人再提议玩击鼓传花,陆鸿飞为了缓和这种压抑的气氛,提议大家一起唱歌,谁想没唱多久学生就兴趣全无。 “我有个提议,不知大家愿不愿意,我们来说秘密。”我的话音刚落,就有学生反对。 “我保证今天是最后一次,游戏规则和之前稍有不同,就是有一个人自告奋勇地站起来说出自己的秘密,说完后这个人可以指定任意一个人再说一个秘密,这样依次循环下去。不愿意玩的同学可以先离开,我不会反对。”底下安静了片刻,可是依然没有一个人离开,我笑了笑,“那么,就由我来说第一个秘密吧。”所有人都看着我,这些人的眼中大多数都写满了紧张,我深呼一口气,“大家看我这个样子,猜我今年多大了?” 底下立马有人发出如释重负的声音,有人附和道:“老师看起来很年轻,顶多三十!” “我看也就三十几岁的样子。” “我说句大实话,我看老师你今年肯定才十八,看起来比我都年轻。”底下发出了爆笑声。我抬手示意大家安静,“其实我有个比你们大三四岁的女儿,看不出来吧?”学生又开始喧哗了,我继续说:“言归正传,如果我的女儿还活着的话应该已经工作了吧。”一时之间,所有的嘈杂声都化成了寂静。我很满意这样的效果,“我的丈夫去世得很早,女儿是我一个人带大的,但是她很乖巧,从来不跟我哭闹,就是胆子特别小,在学校总被人欺负,问她被谁欺负了又不肯说,我总是感到恨铁不成钢,可是每当她用那双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一遍又一遍喊着妈妈的时候,我的心就会软下来,这个女儿就是让人又爱又恨。直到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她很高兴的回家,她说她们班有个男孩特别好,她被欺负的时候总是第一时间站起来帮她,有时候还会帮她补习功课。提的次数多了,我真怕她早恋,可是后来我发现不是这样的,女儿只是单纯地像崇拜哥哥一样崇拜那个男生罢了,而那个男孩我见过,很淘,却出奇的有正义感,算得上一个好孩子,这样,我也很放心他们成为朋友。可是有一天,女儿突然哭着跑回家,她的衣服上全是泥土,手臂上有个很长的伤口,我问她怎么了,她却什么都不说,那天晚上她就生病了,烧得很严重,昏迷三天都没有醒过来。第四天,她的伤口发炎了,医生说要动手术,我同意了,那天我坐在手术室门口焦急地等她出来,一分一秒都是一种煎熬,结果我的女儿,就死在了手术台上。她为什么会死?她还这么小,怎么就死了?我真的不敢相信,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她的死并不是偶然,是那个她一直崇拜的男生害死她的!他把我女儿狠狠地推在了地上,很多人都看见了,他怎么这么狠?我的女儿有什么错?为什么要我的女儿受到惩罚?你们想知道那个男生是谁吗?他叫方景,而我的女儿叫方一一。所以,当方景被送进警局的时候,我简直高兴得要疯掉了。你们还小,肯定不能理解做母亲的心情,当我看见一一冰冷的尸体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了方景!现在,你们还会对方景流露出同情吗?” 四周很安静,似乎只能听见风吹树叶的呼啦声。我侧头看了看陆鸿飞的方向,他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当然,四周的学生也都露出或惊恐或惊讶的表情。良久之后我才开口打破了僵局:“不管怎么样,事情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对不起大家了,我又说了一个沉重的话题,下面我们请陆鸿飞老师来说一个自己的秘密,我想一定会很有趣吧。”我把头转向陆鸿飞,他尴尬地笑了笑,“刘老师,怎么是我啊?” “刚刚说了游戏规则,说了秘密的人可以随便指定第二个人讲秘密啊,同学们说是不是?”底下发出了零散的附和声,情况并没有我想象得糟糕。 “好吧,既然大家都这么期待的话,那我就说个我初恋的秘密吧。”陆鸿飞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周围的学生终于又提起了一丝兴趣,看向陆鸿飞的方向。 “大家别看我现在这样啊,其实我是个感情细腻的人啦!” “哈哈……”有学生忍不住笑了起来,气氛总算又好了一点。 “那还是我初中的时候,我暗恋同班的一个女生,那女生长得乖巧可爱,可我那时候还不会表达感情,总是想着欺负那女生引起她的注意,没想到事与愿违,虽说是引起注意了,但我被她讨厌了,她好像很怕我似的,一见我就躲开。后来中考填志愿,我想和那女生考同一间学校,可是那女生却在最后一刻偷偷改了志愿,我们最后还是分道扬镳。上了高中后,我还是会经常去女生的学校偷偷看她,不久之后,我就发现她的身边出现了另一个男生,她似乎很喜欢那个男生,总是笑眯眯地看着他,当然,有时候那个男生也会帮她赶走欺负她的人,我想既然这样我就退出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是没过多久,我发现那个男生根本不是真心对待她,他偷偷跟自己的朋友说那个女生成天像块牛皮糖一样粘着他,他都烦死了,真想把她打发掉。我听了之后很生气,我找那个男生理论,我们还打了一架,为了那个女生的事情我可费了不少心思呢,不过后来女生转学了,那个男生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退学了,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哈哈,老师的初恋是不是很衰啊?” 底下的气氛终于恢复到了前几天的状态,有的人和陆鸿飞侃了起来,有的人又八卦地聊起了自己的初恋。果然,还是年轻老师容易带动气氛,我默默地想。 这天晚上的训练就在这样的氛围中结束了。 这之后一直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直到军训的最后一天,所有人都围着操场坐了下来,明天是阅兵仪式,同学们看起来似乎既紧张又兴奋。教官认为没必要再训练,所以大家一早就坐在操场上休息。 “军训终于快结束了。感觉短短的十天似乎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感叹道。 “是啊,真希望马上就结束,这次的军训总是有莫名的愁云笼罩在我们的头顶啊!”陆鸿飞说起话来有些夸张。我没有笑,侧头对他说:“最后一天,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刘老师,你这么说好像我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似的,哈哈。”陆鸿飞夸张地笑了起来。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站了起来,俯身看着他的笑脸说:“陆老师,最后一天,我有话和同学们说,一起去吧。” 陆鸿飞看着我,爽快地笑了起来,“好!”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我身上,我席地坐了下来,抱歉地笑笑,“抱歉,大家训练这么辛苦,我总是来扫大家的兴,借着军训的最后一晚,我来作个最后的总结吧,大家愿意听一听吗?” “好。”一旁的陆鸿飞率先开口,然后周围响起了学生们零碎的声音。 “下面我说的并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因为不管是方景、我,甚至是陆鸿飞老师的秘密,都还没有完结。” 四周又开始喧哗了。 “也许从几天前的秘密开始,所有的事情都不该和你们说,让大家做我的听众实在是对不起大家了,可是很多年过去了,我总想找些人倾诉一下,况且我想,你们都不小了,这可能将会是大家一堂记忆深刻的课程。大家安静,请听我说完。怎么说呢,这件事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连环,互相牵扯着,或许谁都没想过会有怎样的后果,但它最后还是发生了。一一死后,我怨恨过方景,甚至想过要杀了他,可是最后,我的理智战胜了我,我决定把这件事调查清楚。就像方景说的,他爷爷的死并不是意外,小区后面的那块空地很少有人去,除了下雨外,地面总是干燥的,要不是有人在那里泼水,地面是不会有冰的。说来也巧,我在稍作调查后和方景一样,也知道了水是施晓峰和宋至泼的,可是我觉得这件事情有疑点,试问两个小学生怎么会想出这种方法整一个老人?我脑中第一个念头就是有人教他们。这个人是谁?于是我开始跟踪宋至和施晓峰,直到出现了第三个人,我这才知道的确有个幕后主使,至于那个主使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想在前几天那个关于初恋的故事中,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侧头看着陆鸿飞瞬间煞白的脸,“陆老师,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关于你初恋故事里的那个女孩和男孩就是一一和方景吧?” 瞬间的死寂之后,陆鸿飞僵硬地回过头看着我,“刘老师,你真是……”他的话没有说完,由于突然的疼痛,陆鸿飞捂住了肚子,表情变得异常狰狞,他不敢相信地看着我,连抬起手指着我的力气都没有了。 “还记得方景给施晓峰喝的辣椒水吗?我早就在传递瓶子的过程中偷换了水瓶,所以施晓峰的水里只是一些能让他腹疼几天的家乡土方罢了,真正的毒药被我稀释过,现在已经被你喝下肚子了,算起来是该这个时间发作的。”四周响起了连连的尖叫声,却没有一个人走到我和陆鸿飞面前来。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陆鸿飞,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陆鸿飞看着我,眼神由清晰变得涣散,又由涣散变得清晰。四周的嘈杂声我似乎都听不见了,但是陆鸿飞由于疼痛从牙缝里挤出的那三个字我却听得清清楚楚。 虽然很痛苦,但是他依然一遍又一遍对我说着对不起。 对不起方景的爷爷,对不起一一,对不起方景,对不起宋至和施晓峰,对不起我…… 我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他脸上爬满的不知是悔恨还是痛苦的眼泪,轻轻笑了笑。 然后我收起了背后的水果刀,附在陆鸿飞的耳边说:“你会没事的。” 抬起头时,发现多日的阴霾已经消散,阳光从云层后露出熹微的光芒来。 ...
“你不要贪得无厌!!”餐厅一两人座位,一长发及腰的美女拿着桌上的冷饮就泼在了对面的男人身上。 美女身材高挑,前凸后翘,经典的瓜子脸,脸上化了淡妆,颇有气质。华美一脸怒气的看着对面胖胖矮矮的健文。 “呵呵,不给钱,那我就把你的秘密告诉你老公。”健文从桌上抽了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饮料,一脸笑意的盯着华美的大腿、胸部等地方看,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翻到了一个号码,把屏幕面向华美,“你老公反正钱多。”手指停在拨打的上方。 “你……”华美气的不停的喘气,手指着健文,“你,怎么知道我老公的电话。”伸手便要抢手机 “哎,美女,注意形象,你我是同学,我肯定能打听清楚咯。你可要注意啊,等会不小心把电话打过去了呢,到时你让我怎么说呢?”健文顺手抓住了华美的手不放,顺杆子的把手机扔回口袋,双手不停的玩弄着华美纤长白皙的手。 华美花了很大劲儿才从那男人的手中扯出来。她不得不坐下来,“说,你要多少钱才保密。” 这是第二次了,健文向华美讨要钱财,钱已经花的差不多。“十万,给我十万,我就守口如瓶。” “吸血鬼,每次都说同样的话,你当我是金库吗,前段时间刚给过你十万了,我哪还有这么多钱给你。”华美怒不可遏,双手在桌下紧握,怒气很不容易控制下来。明知道这是威胁,明知道这次过后,还可能会有第三次,第四次……可是,她不能报警,这个秘密对她来说极为重要,会毁了她的前途和美好的家庭。 “你不是有公司吗,可以卖啊,或者对你老公撒撒娇……”健文对华美眨眨眼睛,“你怎么弄钱,我不管,但这十万我必须要!”健文又拿出手机,作势要打电话。 “好好好,我给,这是卡,密码**5**8”华美拿出卡甩向健文,“但愿这是最后一次。”然后气呼呼的踏着高跟鞋走了出去。 健文拿着卡吻了一下,然后看着华美的背影嘿嘿的笑了。 回到家中,华美脱下高跟鞋,换了一身家居服,“老公,你在吗?”华美在楼上卧室门口呼唤。 “我在厨房给你炖汤。”一英俊的男人身上系着围裙,探出头回答。 “炖了什么好吃的?”华美下楼,之前的不愉快,看见他就消失殆尽。 “鸡汤,燕窝。”津南解下围裙,把汤给端出来。 “今天是怎啦,都是汤。”华美嘟着嘴问,手给津南的肩膀上按摩。 “妈说要多给你补补身子,给我生个大胖小子。”津南拉着华美的手,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眼底的温柔融化了华美的心,“你考虑好给我生孩子了吗?我们结婚都两年了,看着别人家的孩子,我也很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宝宝。” 原本沉浸在津南温柔中无法自拔的华美一听到生孩子,立马就变了脸色,但只是一瞬间,华美又重新支起笑脸,“孩子嘛,不着急,我们现在过两人世界不好吗?你要是非要的话,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 津南皱眉,又是听到这样的回答,华美的敷衍了事他听的出来。他爱她,不愿意勉强她做任何事,但妈已经给他施加压力了,强烈要求他离婚。 华美小心的看着他的脸色,其实她心里也急,不是她不愿意生,生儿育女是每个女人都想的事,但她不可以。 “你再考虑考虑。”津南无奈的抚头,走上楼去。 这样的日子又平安无事的过了半个月。这天,华美在公司里处理事物,秘书敲门而进,“经理,外面有一个男人找您。” “谁啊?”华美低头看着文件,漫不经心的问。 “他说他叫李健文。” 华美一听,猛然抬头,身体一颤,“让他进来。”忍住怒气,咬牙切齿的说了这句话。 秘书走后不久,办公室里就进来一个矮胖男人,随意的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客来了,你就不准备请我喝杯茶?” “要喝你自己泡。”华美吼叫。 健文饶有意思的看着华美,瞅着眼,示意她看向办公室的外面。 办公室是透明玻璃的,华美的这顿火气,被办公室外的员工看见了,在底下窃窃私语。华美自觉失态,但那股子火气蹭蹭蹭的往上冒,始作俑者却坐在沙发上喝茶,肆意的笑。 “你找我有什么事?”华美深呼吸,缓缓的走到男人的对面坐下。 “都是老同学啦,也没啥事,就是最近做生意失败了,手头紧,来问你借点钱周转救急,不然到了绝路上,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健文说话,不像是求人。 华美知道他这是变相的又一次要钱,华美没多说,直接开了张支票,五十万。 “从今往后,我不想再见到你这个人,去国外生活吧。” “我就喜欢你这种爽快美女。”健文不动声色的把支票揣进了怀里,笑呵呵的说:“我立马启程去国外,谢谢啦,临走前就送你一个么么哒。”健文做个了飞吻,大步流星的往外走。 华美瘫坐在沙发上无声的哭泣,这种纠缠到底要何时结束,真想把李健文给杀了! “叮铃铃”,华美擦干眼泪,接起电话。 “应华美,我家待你不薄吧,要不是津南宠着你,我早把你赶出家门了。结婚两年了,不下蛋,你难道是公鸡啊。”电话里一顿吼,华美立即把电话离耳朵远点。 华美刚停住的眼泪,又顺着脸颊溢出,滴答滴答的敲打着她的心,这些话深深的伤了她,但她不能说原因。 “妈,给我点时间好吗?”华美对着电话哽咽,也不管电话里是怎样的回答,她挂断了电话。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时刻提防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防着李健文。孩子的事,工作的事,让她筋疲力尽,她多想把秘密公诸于众,但又觉得那是种羞耻,受不了别人异样的眼光,更无法面对他的谴责和失望。 华美摇了摇头,收拾好心情,便去了另一个城市中的一所幼儿园。这所幼儿园只要有空就来,因为幼儿园里有她牵挂的孩子。 华美向幼儿园的老师请假,带着她的心头肉去游乐园,“宝宝,今天在学校乖不乖啊?老师有没有奖你大红花。”华美蹲下来,温柔的看着女儿。 “我很乖,没有哭哦,老师给了大红花,在书包里,我拿给你看哦。”妞妞把书包放下,从书包里拿出红花。 “宝宝真乖,妈妈给你戴上。”华美摸摸妞妞的头,亲手给妞妞的红花别在了衣服上。 “阿姨,我有妈妈了,你不是我妈妈。”妞妞很天真的看着华美。 华美心一疼,孩子不认她,但还是面带微笑的说:“妞妞,就叫一次好不好?就一次。” “妈妈。”妞妞童真的话语,让华美忍不住掉泪。 “乖,妈妈带你去游乐场玩,等会放学的时候,不要跟人说我带你出来玩了哦。” “嗯。”妞妞点头。 陪了孩子玩了几个小时,又立马送回了学校,华美依依不舍的跟妞妞挥手拜拜。 “今天去哪了,我去公司找你一起吃午饭,你不在。”津南看着报纸。 “我去逛街了,手机关机,没接你电话。”华美放下包,头枕在津南的腿上,闭眼凝目。 津南放下报纸,静静的看着妻子,不知多久,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晃半年过去了,华美的肚子还是没动静,津南妈急的要死,给华美扣了一顶帽子---“不下蛋的母鸡”。津南不肯离婚,对华美也没法,家里闹的鸡飞狗跳。这会儿,津南妈又在痛哭了,华美不知所措的站一旁,不知道怎么安慰。津南又哄,带妈逛街才停止住哭泣和责怪。 大半夜的一个电话惊扰了两人的睡眠,华美迷糊的拿起手机一看,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过来,以为是骚扰电话,便按断了,又继续睡,反复的打,终于不耐烦的接听了,“谁啊?”华美闭着眼睛,只要挂了电话随时就能睡着。津南翻了个身继续睡。 “你就不记得老同学了吗?”电话里传来熟悉的声音,让她睡意全无,立马起身跑去卫生间,又反身看了一眼还在睡梦中的津南,还好没惊醒他。 “你怎么又打电话过来了,不是在国外生活的好好的吗?”华美尽量压低声音对着电话低吼。 “想你了,所以我回来了。干嘛这么惊慌生气,你就不能对我好点,我手里可还有你的秘密呢。” “你……这次又要多少钱?”华美全身轻颤。 “一百万,我只给你1天时间哦。” 华美挂了电话后,瑟瑟发抖,除了哭,就不知道该怎么发泄了。在厕所待了一会儿,起身走出门口便看见津南站在卫生间外,看着她,“怎么了?” “没事。你什么时候醒来的?”华美不在意的问。 “刚醒。”津南说完就回了卧室。 华美捂着胸口,呼了口气。 第二天中午,健文打电话约华美出来吃饭,华美不得不去。 “钱准备了多少。”健文翘着二郎腿,开口就问。 “没钱!我之前给你的钱财,这么大一笔财务去向,公司已经怀疑,董事长不是我,是我老公,到时我要怎么交代,要是公司垮了,你也拿不到钱。”华美这次想跟他讲讲价。 健文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沓照片,“你记得照片上的这个男人吗?没钱的话,这照片我可就给你老公啦,我相信你老公肯定很感兴趣。” “混蛋。”把柄被李健文死死的抓着不放,华美真的无力了,“钱我会想办法,但这照片我要……”华美伸手就去拿。 健文眼疾手快的把照片抱在了怀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然,我可还有备份。” 华美恨恨的瞪了他一眼,抬脚便走。 健文慢条斯理的整理着照片,隔壁座走来一个男人,坐在健文的对面,“我出两百万,你把照片给我,跟我说一下这照片中的男人和刚才那位美女的事情。” 李健文两眼发光,两百万,看来这消息很值钱。不过转念一想,眼前这男人不会也是想坑她的钱吧,眉头一跳,“你是她什么人啊?” “不要管我是谁,我给钱,你给照片。”男人脸色冷漠,从包里抽出一张支票。 ………… 晚上,华美到家时,津南正在一支支的抽烟,“老公,怎么抽这么多烟啊?是不是有烦心事啊。”华美上前就把津南嘴中的烟给夺了。 津南定定的看着她,好像要把她深深的看透,也许是想把她的样子深深的印在脑海里吧。 “我们认识多久了,你还记得吗?”津南拉着华美的手,华美顺势坐下。 “结婚两年了。”华美有些心慌今天他的态度。 “不不不……你忘了你在酒吧唱歌的两年了吗,那时你在台上唱,让我对你动了心,之后约你出来,发现你人挺文静的,我对你展开了追求,追了两年,你才答应跟我结婚。”津南沉浸在回忆里。 “额……”华美有些无措,不知该怎么回应。 “四年了,你是不是有心事瞒着我?”津南从回忆中醒转,看着华美。 “啊…没有啊。”华美怔愣了会儿,还是没把秘密告诉他。 “真的吗?有心事还是告诉我的好,说不定我能接受的了,若是哪天我自己查出来,我反而会心痛。”津南很认真的看着华美的眼睛。 华美犹豫再三,闭上眼睛流泪说:“没有。” 津南无比的失望,从抽屉里拿出一沓照片,“你还是不信任我。既然如此,还是我替你说吧。”津南指着照片中的清秀男人,“照片中的人是你吧,你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女儿,是吧,改名换性嫁给我。” 华美无声的流泪,点头。 津南的眼角也湿润了,又颤抖的问“你是什么时候做了变性手术的?” “在酒吧唱歌的时候,我是男扮女装,后来认识了你,让我感受到了作为女生的呵护和爱情,之后我存钱,打听好了医院做了手术……我从小就羡慕那些女生可以得到呵护,打扮的光鲜漂亮。所以我一直想做个女生,可我偏是个男儿身,爸妈很严厉,不允许我跟女孩子有来往。我一直压制着,直到大学毕业,想成为女生的念头越来越强烈,瞒着父母打扮成女性,最后父母想让我结婚,找回我的本性。无奈,我娶了媳妇生了女儿。我虽是男儿身,却有颗女儿心,媳妇发现我的异常,跟我离了婚,孩子跟她。后来就是在酒吧工作,之后的事你知道了。”华美哭泣的蜷缩成一团,不敢面对津南。 “也就是之后你接受了我的追求……呵呵呵~”津南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心里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他也不敢面对这四年的感情了,居然跟一个变性人结了婚。“离婚吧,今晚我拟定好协议,明天就签字吧。”津南站起身,穿上外套,拿上公文包,走出了家。 “津南!”华美撕心裂肺的大喊,可他到底是不回头了。 这秘密只有他知道,华美拿起手机拨打了李健文的电话,在电话里一直哭骂,骂累了,可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浑浑噩噩的去了酒吧喝酒,只有醉了,不清醒的时候才会快乐一点。大街上,已经是深夜,华美一个人摇摇晃晃的走向大桥,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倒不如纵身一跳。 正在这时,一只手把她从桥边拉扯回来,嬉笑着说,“要死也得先满足我啊。”抱着华美去了大桥附近的公园深处。 “津南,津南~”华美眯着眼看向正在脱她衣服的男人。现已快冬至,当身体敞露,一阵风吹过,华美冷的一哆嗦,脑海一清醒,便看到了在她身上动作的是李健文。华美挣扎,可喝醉酒的她全身无力,更何况那李健文身体肥胖,这重量便不是她能推开的,“救命~” 李健文一见她清醒,捂住她的嘴,能占多少便宜就占多少,可华美挣扎的越来越强烈,为了让她闭嘴,捡起地上的一小块石头,便往华美的头上砸。砸了多下,下手完全没有个轻重,更多的是砸在了脸上,脸部已经血肉模糊,辨别不清之前的模样了。这么恐怖的一张脸,李健文没有了肉体欲望,立马提上裤子就抖抖索索的跑了。 凌晨,津南就急急忙忙的赶来了别墅,华美目光呆滞的坐在沙发上,津南感觉华美变了,而且他看不清她的脸了,就像有一层薄雾阻挡,他揉揉眼睛,还是看不清,房子中的空调好像也坏了,感觉好冷,也许是没睡醒,也许是晨露重吧。 “离婚协议拿出来吧,我签字,以后便不会再跟你见面了。”华美的声音已没有当初的温柔,口音低重,更多的是冰冷,生人勿近的那种冷漠。 “你怎么了?”津南走进华美的身边,可华美却快速的走开,隔开了两人的距离,津南惊讶华美的灵活度。 “把协议放桌上,签了字后请离开。” 津南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既然决定离婚,他就不会因为华美现在的这幅样子而心生软意。刚才的关心,被华美拒绝,他也不多说,拿出纸笔,华美签了字,盖了手印,津南离开了。而他没有看到,华美就这样凭空消失在屋里。 酒店,健文享受着酒店的按摩服务,突然窜进一股冷风,抬头看了看,有些疑惑,倒也没什么异常,便又闭眼享受了。身后的人继续在他背上推拿,他感觉身上很冷,就像结冰了,而帮他按摩的小姐,用力越来越重,“痛。”李健文直呼,一咕噜的爬起来,贴在了一张五官不明的脸上,“啊!” 李健文惨叫的摔下床,“救命啊!”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人,不,这只鬼,就是华美。 华美附身在按摩小姐身上,放肆的尖叫大笑,笑声尖细刺耳,回荡在房间中,甚至能看到那无形的音波。哪怕李健文把耳朵捂住,却依旧阻挡不了那声音的侵入,大脑嗡嗡的响,耳朵里沙沙的就像有虫在爬。华美尖叫的声音越来越大,李健文承受不住了,七窍流血。 尖叫声停止,华美从按摩小姐的身上飘出来,不过华美的灵魂恢复了男性的样子,脸色青白,眼中的憎恨誓要把那男人吞噬。声音也变得浑厚,浑厚中带点娘性,听着很别扭不舒服。就算人生前已经变性,可灵魂是不会变质的,从出生起就奠定了灵魂的性别。 “为了钱,毁了我的家庭,还侮辱我的身子,你该死!今天我要你也变性,哈哈哈哈~”华美恨恨的看着李健文,随后又一阵音波袭向了李健文。 “不要,不要,我错了,你原谅我。”李健文吓的屎尿失禁,一脸的大汗,随着华美的逼近,他不断的往后退,退到墙角,无可避,他的心跳已经加速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照这样快速的蹦下去,不是心脏爆碎,就是心脏病发作。 华美一把抓向他的命根子,李健文想往旁边躲,但身体肥胖不灵活,让华美抓个正着,用力一扯 “啊~”李健文惨叫,脸色苍白,汗水不断的掺和在他下身的血迹中,伤口一阵阵的发痛,李健文硬生生的忍住了,喘着粗气。 “恶心的东西。”华美一脸的嫌弃,但双手还是不断的扯碎着那东西,然后把那么一团塞进了李健文的嘴里,“这可是你的命根,多吃点,快吃下去。”使劲的塞进去 “呜呜呜呜~”李健文牙关咬紧。华美直接把他的下巴卸下来,又是一声惨叫,而那一团东西终于全部塞进了他的嘴里和喉咙里。没多久,李健文就这么噎死,失血过多。 当李健文的灵魂出来时,却是一个女性灵魂,“哈哈哈~没想到你居然是女人。”华美捂嘴大笑 按摩小姐醒来时,房间的血迹让她惊吓,当看到李健文的尸体时,彻底吓晕。 也许来世,华美如愿成女,健文是男…… ...
陈琳收到一条奇怪的短信,让她在午夜去北郊城外荒废的化工厂。好奇的她真的在午夜时分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这里。 按短信指示,她穿过杂草丛生的泥地,走进了原本是生产盐酸的大车间。在积满尘土的仪表盘上放着一把钥匙。钥匙坠是一个颜色暗红的塑料小牌,一面写着307,另一面写着女舍二字。这就是那间鬼屋的钥匙了。 这一切都要从陈琳在校图书馆的奇遇说起。几个月前,她在学校图书馆自习时,发现校史研究室在整理资料。负责此事的秦雪老师也不知为什么,一眼就看中了陈琳,让她去帮忙。在堆积如山的校史馆帮忙了好几天,陈琳读到了不少关于学校的史料,但有一个硕大的档案袋,秦雪却不让陈琳碰。有一天,陈琳偷偷打开了那个档案袋。 袋子里面装着十七份文件,每份文件上面都附了一张照片。记录的是建校以来,在校内非正常死亡的学生。这里面有十六个人确认死亡,只有一个是例外,因为她失踪了。 失踪的女孩叫薛怯凝,22年前,她在宜市师院读大四。在毕业前夕,她突然失踪了,至今没有被找到。更可怕的是,在她失踪后不久,她所住的寝室发生了极大的变故。四个女生,一个失踪,一个跳楼自杀,一个发了疯,最后一个因病退学了。从此,她们住过的307宿舍便再也没人敢住,成了学校的鬼屋。许多人都说307闹鬼,有住在隔壁的女生曾半夜听到开门的声音,还有女鬼的哭声。最后,整座三层小楼都荒废了。 陈琳平日就喜欢看推理小说,她决定找出这背后的秘密。今天下午,她突然收到一条陌生短信,说有关307宿舍的线索在这座化工厂里。她来到这里,想不到真的让她找到了这把老钥匙。 女舍307所在的三层小楼在校园最偏僻的角落,孤单地紧靠北校区围墙,墙外是一条江水的支流,把学校和荒废的化工厂完全隔开。 陈琳打车绕了很远才回到了校园里,然后她便直接去了北面的三层小楼。在水泥台阶前,她突然发现有些异样,这20多年都无人居住的小楼,台阶竟然一尘不染,被打扫得非常干净。带着强烈的好奇,陈琳走上了楼,找到了307房间。 斑驳的绿色木门上,用暗红油漆漆着307字样。站在门前,陈琳犹豫了好一会儿。她把那把钥匙插入了锁孔,门被打开了。 她四处晃动着手电,光柱从灰白的墙面上扫过,显得寂静又可怕。突然,她听到身后的窗户玻璃上响起一阵摩擦声,仿佛有尖锐的指甲在上面划过。她惊愕地回过头,一个影子从窗前闪过。 “谁?”陈琳叫着,电筒定格到窗户玻璃上。没有人,也没有任何声音。她正要转身,一个巨大的黑影仿佛鹰隼般从天而降,掠过窗前,摔在楼下的水泥地上,发出巨大的碎裂声。 惊魂未定的陈琳伸出头朝下望去。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女孩摔在地上,四分五裂的躯体令人胆寒。 陈琳忙跑下楼去,这才发现那只不过是一具穿着白色长裙,带着长发套的塑料模特。是谁把这个塑料模特从天台上扔下来?陈琳望着黑暗中的楼顶,没有任何人。 她咬咬牙,又反身回到三楼,她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要和她开这样一个恐怖的玩笑。只是黑暗中根本找不到通往天台的通道,陈琳只得悻悻地回宿舍。当她走出老远,一个森然的黑影出现在天台边,注视着她离开。 第二天,陈琳把昨晚的事告诉了老师秦雪。秦雪狠狠瞪了她一眼,说:“你是不是看了那个档案袋?” 陈琳点点头:“昨晚我遇到了奇怪的事,还有一条神秘短信……”说着,她掏出手机,想把那条神秘的短信给秦雪看,可是短信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秦雪嘲笑地望着她,似乎对她的骗人伎俩不屑一顾。陈琳的手垂在腿侧,碰到了口袋里的钥匙,她忙把钥匙掏出来,递到秦雪面前。 “看,这就是那条神秘短信指示我,从隔壁化工厂找到的307房间的钥匙。我没骗你吧!” “哼,小鬼头,这钥匙是放在保险柜里的档案袋中的,你是怎么找到的?你偷看文件就算了,竟然还敢偷偷拿走保险柜中的钥匙,半夜来这里探险。” 见陈琳急得快要哭了,秦雪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嘴里喃喃地说:“莫非她真的又回来了?”说完,她拉着陈琳回到校史馆,从打开的保险柜中取出另一只文件袋,倒出了两把钥匙,和陈琳手中的一模一样。 秦雪告诉她,这两把钥匙,一把是当年307房跳楼自杀的女生的;另一把是退学女生的。剩下的两把,一把随主人消失,另一把的主人疯了,钥匙的下落也成了谜。她举起陈琳那把钥匙,说:“这一把,不是疯了的那个女生的,就是失踪的那个女生的,而我更相信后一种。” 秦雪把一张照片放到陈琳面前,说:“这就是那个跳楼自杀的学生摔死现场的照片。” 陈琳看着那张照片,突然感到很恐惧。照片中的人也是趴在地上,一身白裙,而背景正是昨晚自己看到那个塑料模特所在的地方。这简直就是昨晚的那一幕的重现啊! 秦雪意味深长地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相信你说的了吧?因为,现在校园里没有人还知道22年前她摔下来的地方,除了当事人。” “那你为什么让我看这些东西?” “因为这件事发生后,还有后续事件。事情发生后第7年,我记得那是我刚刚来到这所学校任职后不久,那栋小楼又发生了一件奇事,与你昨晚碰到的事情几乎一模一样。当年小楼还住着学生,从那以后开始传言那里闹鬼,学校从此停用了小楼。这事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捣鬼,可他为什么会找上你?” 陈琳默默地翻看着那只文件袋中的其他物品,突然,她的目光被其中的一张照片吸引住了。那是一张当年307宿舍四个女生的合影。只是很奇怪,不知为什么,其中有一个人的脸被红墨水涂抹掉了。她指着照片中的人问秦雪,她们都是谁。秦雪一个个告诉她,第一个是薛怯凝,失踪的那个女生;第二个是林芳菲,退学的那个;第四个叫吴艳,最后跳楼自杀了;中间那个被涂掉脸的应该是疯掉的薛晴晴。 陈琳的心仿佛被什么刺了一下,当她还是一个顽童的时候,好像看见过这张照片。她颤抖着问秦雪,能不能让她带回宿舍研究一下。没想到,秦雪竟然同意了。 陈琳拿着文件袋走出校史馆,匆忙走出校门,招了一辆的士,朝城市的另一边而去。她并没有注意到,一个身影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尾随而去。 回到家中,她冲上楼,在父母房间的床头柜中找到了那本陈旧的《蝴蝶梦》。她翻开书,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夹在书中。陈琳一屁股坐到地上,她现在知道逝去的鬼魂为什么会找上自己了。因为,她是林芳菲的女儿,而她母亲是当年307宿舍唯一的幸存者。 妈妈追了进来,不解地看着陈琳。陈琳问道:“妈妈,我想知道这照片背后的秘密。当年307宿舍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你别问了。” “可是她们已经找上我了!”在母亲惊愕的目光中,陈琳把昨晚的事情详细诉说了一遍。 林芳菲痛苦地低下了头,22年前的事儿从她心头喷涌而出。 22年前,宜市师院中文系,薛怯凝与吴艳是最优秀的两个女生。尽管住在同一间宿舍,两人表面上看起来也亲似姐妹,但是暗地里,两个人一直在竞争,无论是学习还是爱情。她们同时爱上了中文系的大才子余田。毕业前夕,吴艳把这事和薛怯凝摊牌了,那一晚,两人相约私下商谈解决。宿舍里的另两个室友林芳菲和薛晴晴怕她们发生冲突,便悄悄跟着她们,去了一河之隔的化工厂。 那时候,化工厂刚刚停产,很多设备与原材料都还在原地。林芳菲和薛晴晴躲在管道后面监视着站在半空中铁栏通道上的两人。果然,吴艳和薛怯凝没说几句就争了起来。薛怯凝似乎很激动,她一边说,一边来回走动,突然脚一滑,便要摔倒。吴艳忙伸手去拉她,却没拉住,眼看着她掉进了盐酸池中。薛怯凝连叫都没叫出一声,就变成了森森白骨,沉入了池底。在场的几人都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林芳菲一边说,一边低声哭泣着。突然,一个声音在黑暗的角落中响起:“你说谎,是吴艳把她推下去的。所以,最后吴艳才会自杀!” 陈琳回头一看,说道:“秦雪老师,你怎么会在我家里?” 几乎是同时,林芳菲一字一顿地说:“薛晴晴,是你——” “是我!秦雪就是薛晴晴。那个疯掉的人回来了!你的话终于让我完全想起了那晚发生的一切。林芳菲,我找了你这么多年,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直到有一天陈琳来到我面前。她和你当年简直一模一样。” “你不是疯了吗?怎么会出现在我家里?” “我是疯过,那是因为亲眼目睹自己姐姐的惨死,却没有办法替她申冤。父母离异,我和姐姐从小在不同的城市长大,直到大学才重又聚首,但才不过4年,我们又分开了。我在精神病院中呆了整整两年才出来。我改了名字,又换了学校,只为了能再次进入宜师院,能让22年前的真相大白天下。当年,是你和吴艳用谎言掩盖了事实。所以今天,我要让你的女儿来揭开真相。” 陈琳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都是你安排好的!” 秦雪冷笑着说:“不错!是我故意让你去校史馆帮忙。让你发现那个档案袋。自从你进入宜师院的第一天,我就猜到了你是谁。我查阅了注册部家长信息,证实了我的猜想。然后,我就一直在暗中观察你。我知道你的好奇心很重,一定会对此事感兴趣。” 陈琳问:“那晚,从天台上扔下塑料模特的人也是你了?” “不错,从我回到宜师院,每一年我姐的忌日,我都会在半夜回去祭拜她,告诉她,我一定会让她失踪的真相水落石出。今天,我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 “够了!”林芳菲说,“薛晴晴,22年前,你就是这样把吴艳逼上了绝路。难道你觉得还不够吗?其实你和我一样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发生的一切。当年的真相是,吴艳拿出了余田写给她的表白信,薛怯凝看了一时想不开,自己跳了下去,她想要用这种方法让吴艳内疚一辈子……” 秦雪浑身颤抖:“不,你撒谎,刚才你还对你女儿说我姐是自己不慎摔下去的!” “你忘了吗,为了不影响薛怯凝的名声,更不想为了这件事让大家都背上沉重的包袱和处分,我们三人商量后选择了对学校沉默。其实,薛怯凝是自杀的!” 秦雪浑身一软,瘫倒在地。她曾经选择用疯狂代替的记忆终于回来了,此刻她真的成了薛晴晴,只是她的口中仍然倔强地哭诉着:“不,我不信,你们都在骗我!” 陈琳打了110。第二天早上,当年的两个女生又回到了化工厂中。陈琳特意走到那段悬在半空中的铁栏通道上。盐酸池就在通道正下方,但是通道两边都有一米五高的栏杆,想把一个人推下去根本不可能。只有翻过一米五的围栏,才能从侧边跳下去落入池中。 警察在结满白色晶体的盐酸沉淀物中打捞了很久,终于在盐酸池的左侧捞出了一具白骨。 几天以后,薛晴晴给陈琳发来一条短信:“我走了,困扰了我许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可是这让我更无法原谅自己。尽管,在吴艳自杀的事情上,法律没有审判我,但是我的良心将永远无法原谅自己。陈琳,替我向你妈妈告别吧,也希望你原谅我。再见!” 陈琳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心中也默默为薛晴晴祝福,希望她能放下心里的包袱,在今后的日子里变得快乐起来。 ...
清朝咸丰年间,青州府海韵县有一个杨家村,村里有一个杨七郎,与《杨家将》中的杨七郎同名。《杨家将》一书中描写杨七郎身高八尺,是个黑脸环眼捎带点暴躁情绪的少年英雄,使丈八蛇矛枪,勇猛过人。可杨家村的这个杨七郎身高却只有一米六,身上没有二两肉,一双三角眼陷在深深的眼眶中,人们都说他不像力劈潘豹的杨七郎,倒像是偷鸡的鼓上蚤时迁。 别看杨七郎长得不咋样,可他有一手绝活儿,那就是善于用网捕捉大雁。每到天寒时,成群的大雁从北往南飞,他就来了精神,整日守在村西泥鳅河的河滩边。那是一片沼泽地,无数条细小的溪水流经此地,水儿碧碧,芦苇青青,有成群的鱼虾嬉戏其间,泥中还隐藏着无数的田螺、河蚌。大雁飞经这片沼泽地时,都把这里当作休息、捕食的绝佳场所。奇怪的是,整个海韵县的水域不少,大雁们就只认这一片水域。 因为大雁在迁徙途中耗费了大量的体力,所以大雁一般要在泥鳅河待上十几天,采食许多东西补充体力后才会继续往南飞。它们白天出来觅食,夜里就在泥鳅河睡觉。大雁是一种警惕性很强的鸟类,它们集体睡觉前,头雁必须安排一只机灵的大雁做哨兵,一旦发现风吹草动,放哨的大雁就会大嚷大叫,其它大雁很快就会从睡眠中迅速醒来,展翅高飞。 所以,捕捉大雁并不是个简单的活儿,一般人还没接近雁群,就被警觉的哨兵雁发现了,很快雁群就飞走了。但杨七郎捕雁有自己的方法,他祖上是制作爆竹的,最善于制作一种叫冲天龙的爆竹,这种爆竹能蹿上三十几米的高空,威力巨大。杨七郎在一张大网的两边各装上一个冲天龙,然后悄悄地带着网隐藏在泥鳅河岸边,待夜深人静大雁睡觉后,他就将两个巨大的冲天龙点燃。冲天龙腾空而起,冲向雁群方向,哨兵雁发现情况不妙,就大声叫唤,提醒别的大雁逃走,大雁们立即四下逃窜。岂料那只大网已经飞到雁群上空,冲天龙里边的火药剂量经过计算,正好在雁群上空烧完,接着大网就落了下来,正好罩住成群的大雁。大雁们惊慌失措,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结果可想而知,很快成批的大雁就跌落在地,任由杨七郎处置了。 杨七郎一网最多时能网住二十二只大雁,他把大雁卖给海韵县最大的福来酒楼,每只得一两银子,这对杨七郎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杨七郎一直靠捕雁为生,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这天晚上,杨七郎又提了几只大雁,到城里换了钱之后,就让妻子章氏给他炒了几个小菜在炕上小酌。杨七郎半醉半醒时,忽然看到从外边走进来一个老汉。这老汉穿着花哨的衣服,径直走到杨七郎跟前。老汉一句话也没说,直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布包,倒在桌子上,竟然是整整五十两银子。杨七郎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就怔怔地看著他。老汉开口了:“我不跟你兜圈子,其实我不是人,我是雁群的首领,也就是雁王。你已经杀害了我不少子孙,本来我想让你偿命的,但冤冤相报何时了,所以我决定给你一些银子,让你改行去做别的生意,请你以后不要再做伤害我子孙的事了。”杨七郎一听十分惊恐,哪敢不答应,他连连点头,雁王就把那些银子交到他手中,并警告他:“如果你以后再做伤害我子孙的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说完雁王就化作一只硕大的大雁振翅飞去。 “当家的,快醒醒!”杨七郎被妻子章氏推醒了,原来刚才他做了一个梦。章氏问:“当家的,这些银子是咋回事?”杨七郎一看,桌上放着一堆银子,数了数正好是五十两,上面还有一根大雁的羽毛。杨七郎挠了挠头,说:“难道刚才那梦是真的?”章氏问是啥梦,杨七郎就把梦里的事和章氏详细说了。章氏吓坏了,说:“我早就听说这大雁有五德:忠、勇、仁、智、信,乃是有灵性的野禽,捕捉它们是缺德减寿的事,以后咱别再惹它们了。”杨七郎想起雁王的话,也很害怕,连连点头称是。 杨七郎不敢继续捕雁了,他想靠雁王给的那些银子重拾祖业,在镇上开一家爆竹作坊。正在杨七郎张罗着爆竹作坊开张的事情时,福来酒楼的老板刘福来找上门了。刘福来一进门就喊:“我说七郎,最近你怎么不卖给我大雁了?是不是嫌我给的价钱低?这个可以再商量嘛!”杨七郎不好直说原因,就说自己想积点阴德,所以不捕大雁了。刘福来一听,苦着个脸,说出一番话来。 原来,青州府有一个大财主,叫宋雄,他生平有三大爱好,一是“孔方兄”,凭着有亲戚在京中做官,他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没几年就积攒了万贯家财;二是女人,只要是他看中的女子,想尽办法也要得到;三就是喜欢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他都想弄来尝尝。宋雄听说福来酒楼的全雁宴做得好,就特地前来海韵县一尝究竟,这一尝就觉得全天下的美食都不如这全雁宴,只想在此痛痛快快地吃上几天。刘福来又喜又忧,喜的是酒店可以借此大赚一笔,忧的是福来酒楼的大雁只剩一只了,根本做不齐全雁宴,而恰在此时他又听说杨七郎已经改行,不再捕大雁了。刘福来只得把实情告诉宋雄,谁知宋雄一听,将大把银票拍在桌上,说只要能再做一桌全雁宴,多少钱他都愿意出。于是刘福来只好亲自上门来找杨七郎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刘福来承诺每只大雁给五两银子,杨七郎就心动了,他答应帮刘福来再捉一次大雁。 第二天,杨七郎早早就带着捕雁的工具去了泥鳅河边。傍晚时分,他看见一群大雁从远处飞来,落在了河滩上。杨七郎数了数,那群大雁一共有三十只,杨七郎的心剧烈跳动起来,一只大雁五两银子,如果能捉到二十只,就是一百两银子呀,自己开爆竹店要多少年才能赚到这些钱啊。 终于等到夜深人静了,群雁都休息了,杨七郎将两个巨大的冲天龙点燃……一盏茶的时间过后,杨七郎数了数,竟然捉住了二十一只大雁,他高兴地哼起了小调。 杨七郎提着这些大雁来到福来酒楼,刘福来十分高兴,当场把一百零五两银子交到了杨七郎手中。 就在那天晚上,杨七郎刚刚合眼,就梦见那个穿着花哨衣服的雁王又来了,他怒气冲冲地说:“姓杨的,我警告过你,如果再捕捉我的子孙,我一定不会放过你。如今你执迷不悟,不要怪我不客气!我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说完雁王就气呼呼地走了。 次日一大早,杨七郎家的大门就被剧烈地拍响了。杨七郎开门一看,门前站着的是一队衙役,他们一见杨七郎就不由分说将他绑了起来,接着几个衙役就冲进杨七郎家中翻箱倒柜起来。 一行人到了县衙,杨七郎看到大堂里跪着两个人,一个是福来酒楼的老板刘福来,另一个是福来酒楼的厨师。县官让杨七郎跪下,呵斥道:“杨七郎,你下药毒死宋雄,你可知罪?” 原来,昨日杨七郎将那些大雁送到福来酒楼后,刘福来就让酒楼的厨师给宋雄做全雁宴。宋雄嗅着那香喷喷的雁肉,胃口大开,让手下烫了一壶好酒,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谁知没过多久,宋雄忽然脸色大变,捂着肚子大叫起来,不一会儿就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等到大夫来时,宋雄早已断气了。 杨七郎大吃一惊,连声高呼冤枉。县官冷笑道:“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来人!”仵作走了上来,说道:“大人,小的已经验过,死者是被一种不知名的毒药毒死的。至于是何种毒,小的查不出来。从福来酒楼找到的食材里都没有此种毒药。” 杨七郎急忙争辩:“大人,小的冤枉!我与宋雄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谋害他?一定是刘福来他们见宋雄有钱,想谋财害命,才在全雁宴中下毒的!与小人无关啊!” 县官唤来一个衙役,他的手中拿着一个精致的青花瓷瓶,仵作补充道:“大人,经小的检验,此瓷瓶中的毒和毒死宋雄的是同一种毒药。”县官把惊堂木猛地一拍,喝道:“杨七郎,这个瓷瓶就是从你家搜出来的,铁证如山,你还要狡辩吗?” 杨七郎一下子想起了自己做的梦,这就是雁王所说的报应。他悔恨自己做了缺德事,如今再辩解已经无用,只能面如死灰地瘫倒在地…… 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
1 邓长鑫买了套房子,虽然是二手的,却有九成新,价钱只有新房的五成多一点,大家都说他买了个便宜。 可住了时间不长,邓长鑫就觉得不对劲了。白天还没什么,晚上只要一关灯就听见好像有人走动,人影还动,有时还有笑或哭声。只要睡在床上合上眼睛,总觉得旁边有人喘气,而且离他还很近,就像脸贴脸。有时睡着了,老梦见一个披着长发的女人对她脉脉含情地凝视甚至亲吻。 邓长鑫觉得蹊跷,就找邻居打听了一下,答案让他当时就魂飞魄散:这个屋闹鬼。 原来,这里原来住着一户人家,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上大学的女儿。女孩聪明漂亮,但不幸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父母百般治疗,靠输血活了一年以后就在这间房子里离世了;父母伤心至极,不忍见景生情,决定搬离这个地方。因为知根知底的人认为这是个凶房,没人敢买,所以房价就一落再落,最后,让外地来这个城市工作、不知底细的邓长鑫买了来。 邓长鑫从此夜夜失眠。 邓长鑫怀疑自己神经了,就到医院的精神病科看医生。医生说没看出有什么毛病,就是精神高度紧张,要给他开些镇定药。邓长鑫说:“得得得,要吃镇定药能好我就不找你们了。” 又去看心理大夫,心理大夫喋喋不休说了好多科学和不怕鬼的故事,尽力开导他。 邓长鑫说:“如果咱俩换个角色,你讲的这些话我也会说。” 不过,大夫们都给他提建议,到外边走走,邓长鑫倒是采纳了。 2 邓长鑫选择去了山东蓬莱,那里自古相传是个出神仙的地方,邓长鑫盼望有机会能幸遇一个神仙给自己指点一下迷津。 ‘这天,邓长鑫从蓬莱阁出来,走到街上见一个乞丐老人摔倒在地上,路入围着谁也不伸手相助。看着他痛苦的样子,邓长鑫忘了怕受连累,叫来一辆出租打算把他送到医院去。 谁想走到半路,老人说:“我没事,不用去医院了,直接送我到家好了。” 老人家住闹市区一幢公寓里,收拾得挺干净。老人笑眯眯地问:“现在世风日坏,多有人见死不救、甚至悬崖撒手的,你就不怕我讹诈你?” 邓长鑫说:“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对这种现象不仅仅是谴责,更重要的是身体力行,从我做起,改造社会。” “哈哈哈,”老人得意地一笑,“看来我没看错人。” 邓长鑫说:“什么意思?” 老人说:“我是个神仙你信不信?” 邓长鑫笑着说:“您真会开玩笑。” 老人正色说:“你以为神仙什么样子?鹤发童颜、平地飞升?其实不管神仙还是菩萨,都混在普通人中间,有时就在你身边,只是你认不出来罢了。” 邓长鑫就把自己的遭遇和困惑说了一遍。 3 老人听完,呵呵一笑说:“鬼和人一模一样,不过是隐形罢了。鬼也不害人,相反,比人还善良。这是因为鬼是人死后的另一种生命延续,大多都在临终前大彻大悟了,所以他们都很豁达,不像现实的人那么世俗、势利和奸诈。” 说到这儿,老人说:“你想不想亲眼见一见鬼?” 邓长鑫说愿意,老人就拿出了一瓶眼药水说:“你把这个滴到眼里,就能见到鬼了。” 眼药滴上去,一看老人竟然是透明的,邓长鑫问:“怎么会这样?” 老人说:“神仙和菩萨都这样。”然后就教给他怎么识别人和鬼,“区别类似于QQ头像,人是彩色的,鬼是灰色的。” 邓长鑫刻意往窗外看了一眼:“怎么还有一会儿彩、一会儿灰,忽闪忽闪的?” 老人说:“这就是所谓的半鬼半人,也叫人不入鬼不鬼。有些是做鬼的有了道行,修得了人身,也有的是做人心机太重丧失人性、添了鬼性。” 4 告别了老人,邓长鑫踏上了回家的道路。 他发现,各种各样彩色的、灰色的、忽闪的影像充塞街巷,互不干涉,甚至与鬼们迎头相撞也不用躲闪,他们会穿胸而过而毫无阻挡。鬼生活得很潇洒,对活人视而不见,自顾自做自己的事。 回到家里,自然就见到了那个女孩,虽然影像也是灰色的,但栩栩如生、天真可爱。见他回来,友好地冲他笑。 邓长鑫说:“咱俩素不相识,你为什么总缠着我?” 女孩说:“你对我有恩啊,我总想爱你,但又无法接近你。” 邓长鑫问:“我怎么会对你有恩?” 女孩说:“我得了病以后,失去造血功能,全靠输血。您是义务献血积极分子,我身上流着您好多血呢?” 邓长鑫说:“你不会害我吧?” 女孩说:“怎能呢,如果我还活着,还想做你的妻子呢。” 邓长鑫说:“你就在家住着吧,没事咱俩就聊天。” 从此,邓长鑫就不怕鬼了。 后来,邓长鑫结婚了,眼药水也失效了,但是家里再也没有闹腾过,也许那个小女孩看到善良的邓长鑫找到了爱的归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
卖火柴呀,谁买火柴?”冰冷洁白的长街尽头,传来这样一个声音,一个颤抖的、甜美的声音。 长街的另一头,一个黑衣男子正匆匆走着。 “倒霉呀,今天真是!有这么多活要干,偏偏又是除夕,到处都灯火辉煌!这讨厌的令人眩晕的灯光,还有这假充圣洁的白雪,这些都是多么让人讨厌啊!可我偏偏要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工作!”黑衣男子边走边想着。 “卖火柴呀,谁买火柴?”小女孩的声音还是不时的传来,美丽而苍白。没办法,她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吃一点东西了。她的小脸也冻得通红,金黄色的秀美的头发散乱的搭在肩上,在寒风中陪着它的主人一起瑟瑟的发抖。她的双脚赤裸着,那洁白的雪毫不留情的把它们陷在里面。小女孩不得不倚着一堵墙坐下来,她已经站不住了。 黑衣男子依然急匆匆的走着。 “真见鬼,这天气,突然下什么雪!这种鬼天气里不知又有多少生命会终结……这条路怎么这么长?走了这么久还是看不见尽头?该不会是地址搞错了”想到这儿,他停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本黑皮手册,仔细翻阅起来。 “在哪儿?在哪儿?哈,在这儿,找到了。司丁顿大街尽头,玛丽亚·拉格鲁亚。好吧,现在该确认一下,这条街到底是不是司丁顿大街。”黑衣人喃喃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越来越冷了。小女孩蜷缩在墙角里。是该回家的时候了。可是她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火柴,一盒也没有卖掉。想起父亲那凶狠的脸,小女孩愈发不想回家了。何况,这次她还把妈妈留下的唯一的拖鞋弄丢了。 “爸爸一定会狠狠的揍我一顿,说不定会把我打死。”小女孩想到。 黑衣人有些不耐烦了。 “这他妈的鬼天气,冷得大街上连一个人也没有。我他妈的该找谁问问才好,这到底是不是见鬼的司丁顿大街!”小女孩已经冻僵了。唉!哪怕一点火花对她都是极有用处的。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中那些五颜六色的火柴。 “如果我抽一根出来划着,爸爸知道了会怎样呢?如果他知道我已经冻僵了的话,应该会原谅我吧?”她这样想着,迟迟不敢抽出一支火柴来。最终,她抽出了一根。 哧!火柴燃起来了。她把一只手覆在上面。这是多么的暖和呀!小女孩觉得自己就像坐在金色的火炉旁一样! 突然间,火柴熄灭了,她发现面前站着一个黑衣人。 “小姑娘,这里是司丁顿大街吗?”黑衣人粗声粗气的问道。 “是,是的。”小女孩有些胆怯。她看了看黑衣人,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火柴,终于鼓起勇气问道:“先生,您要火柴吗?”听到这话时,黑衣人正要走开。 “不,不要。我要那东西干吗!我最讨厌火光!把那东西拿远一点!”黑衣人大声叫嚷着跳开。 “对不起,先生。我以为您很冷,想烤烤手。”“烤手?用火柴烤手?不,不必了,谢谢!你是白痴吗?火柴怎么能用来烤手?它太微不足道了。”“可是,先生,人们难道不是用火柴点燃火炉来烤手的吗?为什么火柴就不能烤手呢?”“什么?……”黑衣人摇了摇头。“嘿,你太罗嗦了,小姑娘。 是谁告诉你这些的”“是奶奶。奶奶告诉我,有钱的人家就是用火柴把火炉点起来取暖的,没有火柴火炉就点不着,很多人就会冻死。”“你的奶奶?她还活着吗?”“不,她已经死了,到上帝那儿去了。”小女孩低下头,但她很快又抬起头,用愉快的语气问道:“先生,您认识上帝吗?”“上帝?噢,不要提那个家伙!他总是让我在这种天寒地冻的鬼天气里工作,简直就是……”“可是奶奶说上帝是最好的人,他帮助善良的人和穷人,让他们免于寒冷和饥饿……”“放屁,这些都是放屁。那家伙难道让你免于寒冷、免于饥饿了吗?他根本就是个伪君子,是个小人,只想着自己被万民敬仰!他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让我把人们的灵魂收走,让人们死去。这就是你所说的免于寒冷和饥饿吧!”黑衣人一脸嘲弄的神气。 “那么,您是上帝的使者?”“上帝的使者?哈哈,小姑娘,我才不是什么狗屁上帝的使者。 那些混蛋圣徒们全部都是懒蛋,一群废物,一群小人!他们做不好任何一件事,最终却要假冒好人,把所有错误推到我这样的人身上…… 小姑娘,你听好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的、能主宰人间生死的死神!哈哈,怎么样?吓一跳吧!”死神得意的笑起来。 “您能主宰人间生死?”小女孩好奇的问。“当然了,这就是我的工作。”“那您能让我见到奶奶了”小女孩的眼中闪出异彩。 “这个吗,唔……嗯,你叫什么名字?”“玛丽亚,玛丽亚·拉格鲁亚,先生。”“玛丽亚·拉格鲁亚!”死神有些吃惊的叫道。 “是的,先生。”“难道竟是……”死神望着那一双清澈的眼睛,心里竟有些发抖。 “你……为什么不回家去?”死神尴尬的笑了笑,改变了话题。 小女孩的眼睛暗淡了下去。 “我不敢回去。今天我一盒火柴也没有卖掉,爸爸一定会打我的。 以前妈妈还活着的时候,爸爸就老打我。两个星期前,妈妈死了,爸爸的脾气更坏了,三天两头的打我,还不给我饭吃。”死神想起不久前那个女人的灵魂,在升上天时一直不停的叫着:“我的女儿!我可怜的玛丽亚!”“那么……你的奶奶呢?她对你好吗?”死神急忙岔开话题。 “奶奶……”小女孩又兴奋起来,“奶奶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 她活着的时候,从不让爸爸碰我一下。她还给我买糖果、讲故事。她知道好多好多故事……唉,我是多么想念她呀。”小女孩说完,沉默了,眼睛里透出一股淡淡的忧伤。 死神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 他蹲下来,摸摸小女孩的脸,微笑着说:“我帮你去见奶奶,好不好?”小女孩一听,高兴得蹦了起来:“好啊,好啊。”死神从小女孩手中抽出一把火柴,对小女孩说:“你把这些火柴全部划着,然后盯着那火苗,就会回到奶奶身边。”小女孩拿起火柴,慢慢的,很小心的在墙壁上划亮。 亮光中,奶奶真的出现了,她是那么温暖,那么和蔼。 “奶奶!”小女孩叫了起来,“请带我走吧!我再也不想离开你了!”死神默默的看着。最后他念起咒语。 小女孩倒在他怀里。嘴角带着微笑。 死神轻轻抱起小女孩,心想:要是天堂里的那些家伙都像她一样,人间就好多了。本文转载自鬼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