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是某大学的一个大学生,住在新宿舍楼的404房间,从开学以来他就感觉宿舍内总有双眼睛在远处盯着自己,可是他却摸不透这种感觉代表什么。 大学生抽烟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可是在大胜的宿舍抽烟的只有他一个人,由于宿舍内的其他成员闻不惯这种味道,渐渐地宿舍里就立了一条新规矩,不准在宿舍内抽烟,要抽就去别的地方抽完再回来。 这回可苦了大胜,他每天都得跑去楼道里抽烟,天气暖和点还行,可是入冬了就受不了了!这一天天气变了,寒风凛冽,就是躲在屋里还冷呢,这样的天气大胜更想抽根烟,他穿上棉拖鞋,裹上一件大衣,跑去楼道,可是大风刮得他呆不住,掉头去了厕所。 厕所里面灯光昏暗,大胜抽了一口后发现桌子下面贴着一张纸,他凑上前去,用打火机的光看见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不要在厕所抽烟。他会意的笑了笑,心想这可能是大二大三的学哥们写的,他也没有在意。抽完烟后他准备离开厕所,正在这时,他转身要开门走,眼睛瞄了一下挂在墙上的镜子,只看见里面有一张血淋淋的脸正对着自己笑! “啊!”大胜急忙想开门逃出去!可是任凭他怎么扭门把手,门始终开不开。镜子内的那张脸还在露着诡异的笑容,大胜吓的腿都软了。 正在这时,那张脸竟然向他这边飘来。 “啊”大胜吓的尖叫着。 “给我开门,救我!”大胜努力地叫着,希望门外的舍友能来救他。 可是,门外似乎所有的人都听不到他的叫声。他吓的晕了过去,当他醒来时已经是在床上了。舍友见他很长时间没有出来,就开门看看,发现他躺在了厕所里,就把他架到了床上。醒来后的大胜眼神呆滞,他还在镜子里的那个恐怖影像中回不过神来。他不敢告诉其他同学,因为这样别人会把它当做神经病的。 晚上,大胜还在想着厕所里的那些事,始终不能睡着。他翻了翻身,这时,他几乎快要崩溃了,一张带血的脸正看着他,脸上的血还在滴滴答答的淌着。 “啊,鬼啊!”大胜尖叫着。可是所有的舍友都睡得死死地,根本听不到他的叫喊声。 那张脸正在向他逼近,和大胜的脸几乎是贴上了。大胜慌乱的手舞足蹈,他想摆脱这张可恶的血脸。 第二天学校里传出来一条新闻,说是大一某男学生,因为学习乏味跳楼自杀,消息传开后,没有人敢再住进404宿舍。 相传曾经有两个好兄弟住在404宿舍,其中一个抽烟,而另一个非常讨厌烟的味道,两个人因为此事发生过很多矛盾。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这名抽烟的同学被另一个同伴给推到了楼下死了,而这个人回到厕所后自杀了,死之前在厕所的一张纸上写着:不要在厕所抽烟!!! ...
皮五没什么大毛病,就是爱说大话,但凡谁有什么事儿,也爱凑上前,不管自己能不能做得到,都会在人前夸下海口,当然他承诺过的事情十有八九是办不到的,后来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只不过就是爱过嘴瘾罢了,对他说的话也就这耳朵进那耳朵出,反正只不过是说到做不到,又无伤大雅的。 虽然皮五这个毛病让大家觉得他是个没什么谱的人,但也有吃得开的时候,就比如说他的工作,因为在工作上很善于左右逢迎的,倒也混得不错,眼看着日子越来越好,这口无遮拦的毛病却更盛了。 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却让皮五这多年的毛病一下子就改了。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皮五小时候是生活在一个小村子里的,后来成年后去城里打拼,混得还可以,于是就举家搬进了城里,在城里娶妻生子,不过皮五的一个叔叔还生活在那个小山村里,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皮五还是会去村子里看望叔叔。 叔叔家有一儿一女,女儿嫁到了很远的地方,很少回来,所以叔叔婶婶就一直跟着儿子过,婶子的身体不好,早两年基本上就处于卧床状态了,而儿子并不是个孝顺的主,所以两个老人的晚年也算得上过得有些凄凉,就在大家都以为病怏怏的婶子会走在叔叔前面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原本身体还可以的叔叔被查出了癌症晚期,眼见着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儿子便把他从医院接了回来,用句不太中听的话说就是等死了。 叔叔弥留之际还在担心着婶子,清醒的时候就恳求儿子要对母亲好一点,儿子总是有口无心的应着,直到老人过世了,也没有彻底放下心来。 皮五在叔叔过世后,就一直在村子里帮着处理后事,到了晚上,还主动要求给叔叔守灵,帮忙的人天渐黑的时候就陆续回家了,到了半夜,院子里的灵堂就只有皮五一个人。因为晚上的时候喝了点酒,就对着叔叔的灵位打开了话匣子,越说越没有边际,最后说道: “叔呀,你临走的时候的担心我都听说了,没事的啊,你就放心的去吧,如果兄弟对婶子不好,我就把婶子接到我那去,我给她养老送终,你呀就甭惦记着。” 说完了就觉得眼皮很沉,迷糊的就睡着了,迷糊中好像还看到叔叔对他露出感激的笑容。 叔叔死后,叔叔的儿子也就断了跟这些亲人的来往,就算是偶尔皮五上门来看看,得到的也是不冷不热的招呼,慢慢的皮五也就不在回村子里的,只是偶尔听说那儿子对婶子并不好,甚至为了让她每天能少尿尿,就控制她喝水和吃饭的量。本来也想去家看看,毕竟也是亲戚,但也着实不想在看到那儿子的脸色,干脆就想那毕竟是别人家的事,自己一个外人也没必要去找不痛快。 再次回村的时候是叔叔去世一周年,在村子里头周年是个比较重要的日子,皮五回到村先到家里看望了婶子,只不过一年没见,婶子基本上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已经是意识模糊的状态,因为他回来的比较晚,别人已经烧纸回来了,皮五只得自己去坟地看望叔叔,他拿出了供品摆好,奇怪的事情却发生了,供品摆了好几次总是莫名的掉下来,最后好不容易摆好,皮五就在供桌前面的空地上烧纸,结果纸还没刚点着,又刮起了一阵风,吹起的烧纸有几张正糊在了脸上,伴着纸灰,就觉得呛得嗓子难受,好不容易抓下来纸,就觉得嗓子像是堵住了什么,说不出话,皮五对这怪异的事情开始胆怯,赶紧着离开了坟地,也没在回村而是径直去了邻村一个有名的阴阳师家里,那阴阳师给他倒了水,这下皮五才能发出声音,把刚刚的情形给阴阳师描述了一下。 那阴阳师听了情况,又默默的算了算,最后说: “你这的确是碰到了阴灵了,但他并不想害你,只是想惩罚你一下,你是不是应承过什么事情却没有做到,他这一出手就是冲着你的嗓子去的。” 皮五想了想,叔叔生前自己虽然算不上对他好,但也是敬着没有什么得罪的地方呀,至于应承,这时皮五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在叔叔灵前说的话,莫不是为了婶子的事,他把心中疑惑跟阴阳师说了,阴阳师断定应该是这事了,于是让皮五把他带到了叔叔的坟前做一些超度的法事,嘴里还说道: “到该去的地方去吧,他虽有不对,也受到了处罚,各有各命,自家尚且如此,何必在迁怒于别人,你已是阴间之人,阳间之事已经不是你能掌握。” 然后又让皮五给烧了些纸钱,这次没有怪事在发生,阴阳师告诉他,就是因为他的随口应承,至使叔叔的灵魂在阳间留下牵挂,你却又没有做到,他也是一气之下为之的,现在已经没事了,最重要的是不要在乱应承,更不要在死人的灵前应承。 那事儿后皮五就会经常的回村子帮着照顾婶子,只不是嗓子说话还是有点沙哑,所以他就尽量的少说话,没有几个月的时间,婶子也去世了,皮五又给婶子守了一夜的灵,却是什么也没说,半夜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发现原本沙哑的嗓子竟然好了。 从那以后,皮五就开始管住嘴,不在云山雾罩的了,人也靠谱多了。 ...
深夜时分,街道上冷冷清清,偶尔有那么一两只野猫从绿化带的灌木丛中蹿进蹿出,行踪诡秘。 相比之下,我和李抓的行动简直甘拜下风。我们没有目的,时常恍惚,已经过去两天了,我们游荡在L城的街头巷尾,无处安身。 此刻,精疲力竭的李抓气若游丝地说:“我们住院吧。” 我“嗯”了一声,表示赞同。 我们就近找到一家医院,径直来到住院部,走廊里静悄悄的,消毒水的气味略微有一点刺鼻。这时候,病房大多都已熄灯,病房外的长椅处于闲置状态。我们停下脚步,分别在两张长椅上躺了下来。 一切都恍如隔世,这种方式的住院我和李抓早在七八年前就已体验。 李抓是我的亲弟弟,彼时,刚满十四岁的我们双双离家出走,在一家医院整整借宿了三天才被捉拿回去。而今,我们故技重施,所不同的是,这一次,我们是无家可归。 我们的父亲,那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人,在一年前背叛了母亲,也背叛了整个家庭。在他和另一个女人准备双宿双飞的那天,一家人正围在桌前吃饭,父亲突然拍案而起,说:“全体解散!”之后,他抹了一把嘴,拎起事先准备好的包扬长而去。当时我和李抓懵了,唯有母亲表现得相当冷静,一个月后,母亲也无声无息地走了,据亲戚说也是和别人双宿双飞了。父亲留了一句“全体解散!”只字未留的母亲将“解散”诠释得干净彻底。她悄然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携款不知所踪。 事实上,之所以四口之家分崩离析,作为孩子,我和李抓长期以来的不思进取也是家庭破碎的一大诱因。父母大概看不到这个家庭的希望吧。我和李抓没读过大学,甚至高中都没有毕业便辍学在家,过起了退休老头的生活。我们每天只是宅在家里看电视、玩游戏。且将父母的一次次的教导与数落雷打不动地当作耳旁风。因此,父母先后上演的双宿双飞也是综合了各方面的考虑。 由于母亲把房子卖了,导致我和李抓失去了安乐窝,不得不投奔亲戚家。寄人篱下无疑是痛苦的,况且我们岁数也不小了,早就到了自力更生的年纪。所以,我们离开了家乡,来到L城,来到了这未知的世界。 现在把场景拉回到医院。 因为太过疲惫,李抓甫一躺下,鼾声便接踵而至。 我也在不知不觉中进入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生吞活剥般致使我的睡梦背井离乡。我睡眼惺忪地睁开双眼,在昏暗而惨淡的灯光下,一名女护士正慌慌张张地推着一张病床往电梯口跑。恰在这时,病床一侧的轮子不知蹭到了什么,“吱”的一声,一个急刹,病床轰然侧翻。床上滚落下来一个老头,如一摊烂泥,糊在地上。 我从座椅上翻身起来,一脸错愕地注视着这一幕。 女护士看到了我,向我投来求助的目光:“麻烦你帮个忙好吗?把他抱上病床。”女护士怯生生地指了指地上的老头说。 我急忙趋前相助。地上的老头纹丝不动,看来病得不轻。女护士见我出手相助,居然当起了看客,一点搭把手的意思也没有。 老头骨瘦如柴,轻若浮云,我很轻松地便将其抱上病床。 女护士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地说:“谢谢你,谢谢你帮我把死人抱上病床。” “有没有搞错,这是死人?”我回想起刚才接触老头身体时温度的异常。 “嗯嗯。”女护士的声音在慌乱中还有点萌:“今天这个楼层就我一个人值班,例行查夜时发现这个老头嘴巴大张着,嘴里好像塞了什么东西。我过去一看,发现有一个橘子硬生生卡在喉管里。那模样,可恐怖了。好在刚才我已经把橘子抠出来了,可是发现得有点晚,大概是没救了。” “你没做人工呼吸吗?”我问道。 “做了,在胸口按压了几下,不管用。”女护士说。 “拜托你专业一点,光按压有什么用,得往嘴里吹气啊。” “我知道,可是……可是……”女护士话锋一转,“要么……要么你帮我吹吹吧。” 我迷惑地看了一眼女护士,看相貌她不像是从卫校刚毕业的小姑娘,至少也有几年工作经验了。我苦笑一下:“救人要紧啊!”说着,作势要给老头做人工呼吸。 女护士忽然又阻止了我,“急救室有呼吸机,比你吹气管用,我本来也是要带他去急救室的。” “那快走!我来帮你推病床!”说着我随同女护士,一道赶往急救室。抵达急救室后我被挡在门外。于是我又返回住院部,继续躺在那张长椅上睡觉。另一张长椅上的李抓自始至终就没有醒来过,鼾声依旧。 翌日清晨,医院里嘈杂起来,继续睡下去只会遭人侧目。我叫醒李抓,打算离开。就在这时,我再次遇见那位女护士,她情绪低落,一脸倦容。 我向她打了个招呼,询问那老头的情况。女护士悻悻地说:“别提了,还能怎么样,自个用橘子自杀死了呗。害得我挨了领导一通批,一会儿还得去给警察录口供,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 因为这段交集,加之其后几天,我和李抓每晚都下榻这家医院。一来二去,也就和这位女护士熟络起来,并得知她叫田莲。 田莲古道热肠,在了解到我们的现状后,很慷慨,借给我们一笔钱,叫我们租个房子,好有个落脚的地方。为此我们十分感激,承诺找到工作后会尽快把钱归还她。 拿着田莲的钱,我们在L城棚户区租到一间平房。尽管住的问题解决了,可工作却迟迟没有着落。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和李抓的好逸恶劳。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出租屋里蒙头大睡。即便是意识到这样不妥,进而端正思想,改变作风,也不过是将两人蒙头大睡的局面变异为轮流着睡,然后腾出一个人出去找工作。 这天轮到李抓出去了,不消片刻,他便打道回府。对此我也懒得埋怨了,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实际上,彼此只是在虚伪地制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姿态而已。 与以往不同,这次李抓回来并没有再睡回笼觉,而是鬼鬼祟祟地递给我一张纸。我以为是招聘启事,接过手一看,惊讶地发现是一张通缉令。 李抓神秘兮兮地说:“已经好多天过去了,这人还是没抓到。” 我迅速浏览了一遍通缉令上的内容,案情的介绍很简短,说是抢劫运钞车云云。不过此人的身份信息尚未暴露,只是附有一张不甚清晰的照片,大概是从摄像头上截取的。 我扬手丢掉李抓不知在哪个电线杆上撕下来的通缉令:“拿这个回来有什么用?” 李抓神情陶醉,啧啧称奇道:“据说此人是在银行工作人员往运钞车上送钱的间隙下手的。一个人单枪匹马,真是够惊世骇俗的!” “难道你羡慕了?也想试一下?”我不无揶揄道。 李抓颇为正色道:“我只是想用这个激励一下我们。跟这位仁兄比,我们真是鼠辈!” “激励我们干什么?也去抢劫运钞车?”我惊讶道。 李抓温吞吞地说:“不要一根筋嘛。人家可以抢运钞车,我们就不能从小做起,试着抢人吗?” 我不说话了,陷入沉思。 当晚,我们蹲守在L城一条僻静的街道上。我们目光炯炯,伺机狩猎。作为实验田的当然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依照事先分工,我负责放哨,李抓实施抢夺。过程比想象轻松得多,锁定一名孤身女性后,李抓雷霆一击,蛮横地夺过对方包包,夺得理所当然,就像是在拿回自己的东西。对方显然对这样的突然袭击始料不及,直愣愣地站在原地,直到我们跑出五百米开外,才惊吓过度地发出苍白无力的疾呼:“抢劫啦!抢劫啦!” 大失所望的是,回到出租屋,我们充满期待地打开包包一看,里面不过是些不明所以的化妆品。我们不甘心地将包包翻了个底朝天,也只有几张零钞以及几枚钢镚强撑门面,甚至两者相加还不足一百块钱。 面对这笔入驻L城以来的第一笔收入,我们由衷地感到悲哀。 接下去的几天,我们先后在夜间用同样的方式对四名女孩实施了抢夺。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每次的收获几乎都是化妆品占据主导,而我们最需要的钱,仅仅是点缀。最多的一次,一个女孩的包里装着二百五十块钱,而最少的一次,偌大的包里,竟然只装着八块钱。 针对这一惨淡局面,李抓迷信起来,认为光抢女的阴气太重,因此迟迟不得志。应该换个阳气重的,也就是抢个男的,以期扭转颓势。 凌晨时分,一家酒吧里晃晃悠悠走出一名男子,他的腋下夹着一只黑色皮包。我们在暗处锁定目标。当男子走至一个无人的街角时,抢夺的最佳时刻到来了。 因为性别不同,李抓事先变更了对待女性的惯用手法。他必须得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后再下手,不然对方要是负隅顽抗,那就太糟糕了。于是,李抓手里多出半截砖头。为稳操胜券,跟踪上前的李抓发力极猛,一砖头轰在对方的后脑勺上。李抓担心砖的表面因为受力不均而威力不够,因此采用的是砖的棱角,而且这砖还不是普通的红砖,而是李抓之前专门在附近锅炉房捡来的耐火砖。此砖的特点是:体积重、密度大,强度高。 男子虎躯一震,倒在地上。 李抓将男子从腋下滑落的皮包捡起来准备离开,紧随其后的我走近观察了一番男子的状况。李抓那一下太变态了,像是要人家的命,没轻没重的。我看见男子的鲜血像小溪一样从后脑勺汩汩流出。与此同时,一旁的李抓说:“咦,我敲的是他脑袋,怎么这人的眼睛还流血?” 我定睛一看,何止是眼睛,七窍都在流血啊!躺在地上的男子已然一命呜呼。 指责李抓下手太狠已经毫无意义了,事已至此,唯有冷静地考虑接下来的对策。 好在这条街类似于胡同,人迹罕至,一时半会儿不会被人发现。最重要的是,我观察了一下四周,李抓出手杀人的这块区域,并没有监控。但是如果我们就这样逃之夭夭,尽管罪行不在监控范围,可留在这里的尸体,第二天必定会引起骚动,追究起来,警方只需调取这附近的监控即可锁定我和李抓。事实上关于这一点,在之前的几次作案中我们已经有所顾忌,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急于提高犯罪利润的关键所在。我们想尽快收手,未雨绸缪的道理很容易理解。眼下,权宜之计也只有先把尸体处理掉,躲一天算一天。总之万万不能把尸体留在现场,否则第二天我们就得完蛋。 我对李抓发号施令:“啥也别说了,先把尸体背回出租屋,不能留在这里!” 李抓如梦方醒,在我进一步指导下,他脱去外衣,将死者头部包裹起来用以止血。随后李抓将手里的皮包递给了我,又在我的协助下,将尸体架上脊背,我们一前一后逃离了现场。 我跟在李抓身后,不时搭把手,扶一扶下坠的尸体。 在恐慌之余,我突然又滋生一种更深层次的恐惧,我觉得我在赶尸,而且赶的是两具尸体。亦或者,我也是一具尸体,正被身后一股无形的力量驱赶。 出租屋不算太远,一路上偶尔可以遇见一些车辆和行人,我们的举动虽然异常,但在这个时间段,基本也还说得过去。毕竟晚上有那么多醉酒的人,在别人眼里,李抓背的可能是个醉鬼。 抵达出租屋,李抓气喘吁吁地放下尸体,没头没脑地对我说:“我怎么觉得你像个赶尸人?” 一听这话,我倒吸一口冷气。 好在李抓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等我回应,接着李抓又说:“快看看包里装的什么,别我们一无所获,光赶具尸体回来!” 暂且将赶尸的感想抛在脑后,我打开皮包,包内装着厚厚的人民币,保守估计,至少有两万。看到这么多钱,我和李抓的眼睛同时放光。就算我们是两具尸体,此时也诈尸了。 惊喜过后,在皮包的夹层里,我又发现一封信及其一张全家福。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敬爱的父亲: 当您无意中发现我抢劫运钞车所撰写的作案计划后,您老一定很吃惊、很焦虑,甚至很难过吧。但是,无论如何,这已经是我预谋许久的事情了。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所以,原谅我不能像您老期望的那样做一个社会的栋梁之材。 我很渴望这次的成功,一旦斩获那笔钱,我一定要帮您老把心脏搭桥手术做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您再这样痛苦了。您老辛苦一辈子,倘若还不能以一个相对健康的身体颐养天年,那绝对是我无法忍受的。 当您老看到这几句话时,不孝的儿子也许已踏上征途。成败在此一举,您老仁慈的目光注视着我;早年过世的母亲想必也会夫唱妇随、在冥界中默默支持我的。此外,再加上我缜密的计划与非凡的勇气,马到成功几乎是板上钉钉的。 最后,如有不测,我愿化为一粒齑粉,养育之恩只有来世再报了。 (阅后切记焚毁) 2015年5月1日 显然,这是封未及送出的信。我把信放在一旁,又仔细看了看那张全家福。我一眼就认出照片上安坐在中间的老头。 不久前在医院的那段插曲,正是我亲手将其尸体抱上病床。 当时田莲告诉我老头是自杀的。根据这封信的内容推断,很可能是老头入院前看到信中提及的所谓作案计划后,急火攻心,住进医院。而一住进医院,老头大概触景生情,想到儿子的逆天之举无非是为了给自己做心脏搭桥手术,思来想去,免不了将自己想成累赘。于是,索性选择自杀来阻止儿子。但不幸的是,老头的自杀时间估计是和儿子的行动时间产生误差,结果自杀以后老头连儿子这份准备边斩边奏的信都没收到。 我让李抓把那张通缉令翻出来和尸体进行比对,虽然通缉令上照片模糊,但是总体上脸型和身形都有着极高的相似度,再加上这封信的有力佐证,不错,这个死于非命的人正是通缉令上抢劫运钞车的在逃犯。 当然,李抓并不知道我在医院的那段遭遇和眼前这具尸体父亲的联系,我也没再多嘴,本来李抓一砖拍死的恰恰是运钞车劫犯已经够诡异的了,再添油加醋的话,只会徒增精神上的负担。 “权当替法院给这人执行死刑了!”李抓在得出此人系运钞车劫犯的结论后说。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稀薄地投射在出租屋满是尘埃的玻璃上,惊心动魄的一夜过去了。关于处理尸体这一问题。经过几个回合的探讨,我和李抓决定将其埋了。至于埋在什么地方,因为有了这笔钱,不等我部署,李抓天一亮便跑去买来三轮车、铁锹,以及大号的编织袋。 我们把尸体装进编织袋,丢上三轮车,打算埋到城北的戈壁荒滩。为免夜长梦多,我们当即便出发了。 光天化日之下,街道上熙熙攘攘。我突然发现我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完全可以等到夜间再行动啊,为什么要在白天?我们居然堂而皇之地在白天拉着一具尸体去掩埋?这是多么弱智的一件事啊。 我坐在三轮车后面,注视着李抓急着要投胎般奋力蹬三轮的背影,遽然有种蚀骨的寒意,赶尸人?到底谁是赶尸人?我们活着,我们可以东张西望,可以动若脱兔,可以大声喧哗。而编织袋里这具纹丝不动的尸体,却在某个时段,不动声色地夺走了我们最基本的智商。 究竟是我们去掩埋尸体?还是尸体去掩埋我们? 在戈壁滩上挖个足以掩埋一人的坑是桩费力活儿,我拎起铁锹,在一大丛骆驼草旁边,下手了。当铁锹尖锐的前端穿土壤。随之,我的胳膊被闪了一下,不对啊,这里的戈壁属于盐壳地,质地坚硬,一铁锹下去这土壤竟如此松动?接连几锹下去,每一锹所铲的土都非常可观。这肯定是被人挖开过重新填充的地方。在一片尘土飞扬中,李抓也看出了蹊跷,他一惊一乍地说:“我们是来埋尸体的,不会再挖出尸体吧。” 一锹一锹,数十锹下去,一只黑色的运动包破土而出。我丢掉铁锹,好奇地拉开运动包拉链,让我震惊的是,运动包里的东西一派粉红,异常耀眼。 李抓率先惊呼了起来:“钱!是钱!” 谁会把这么多钱埋在这儿?不要告诉我这是男子生前抢劫运钞车的赃款藏匿地!莫非冥冥之中,这具尸体带着强烈的生前记忆来给我们做指引? 以上一段的疑问只有在我具备正常思维的时候才可发生。 实际上的我,包括李抓,在看到这么多钱后,不知为何,早已忘乎所以…… 我们争先恐后地抓起一叠叠钞票,一味地让自己确信,狂喜的表情在脸上泛滥成灾,甚至彼此激动得嘴角流出哈喇子都不得而知。李抓“嘿嘿嘿”地笑个不停,不但笑,还满地打滚,打滚过罢,又开始舞蹈起来,他将脑袋左晃右晃,双手随着脑袋左边鼓下掌,右边鼓下掌,总之就是幼儿园都淘汰的舞蹈。而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直接开始做起了第八套广播体操。 我们的疯疯癫癫不知持续了多久,打鸡血的那个劲儿最终过去了,理智在慢慢恢复,我感到有一种灼热的目光在注视着我们,让人浑身不自在。 田莲不知何时正站在我们身后,她的出现是那样的突兀,以致我觉得红尘被颠倒。 “咦,你怎么来了?”李抓好奇地抢先说道,他边问边慌忙地将散落在地上的一部分钞票往运动包里塞,遮遮掩掩的,生怕田莲看到那满满一运动包钞票。 “我为什么不能来!”田莲冷冷地说。 李抓的注意力都在这一运动包钞票上,根本没注意到身后的那个编织袋是敞开的,尸体一览无余。 我看到尸体七窍的血迹,明显有被擦拭的痕迹。 李抓故作轻松地说:“噢,对了,田莲,我们还欠你五百块钱吧,太谢谢你了,要不然我们都没地方住。李抓爽朗一笑,“那五百块一会儿还给你,到时候再多个二百三百的。” 田莲冷笑一声:“二三百,亏你说得出口。” “给她二十万。”我对李抓说。 田莲冷哼一声:“看不出你还真大方,你知道你们做了什么吗?”她咬牙切齿地说。 此时大概李抓也看到那个敞开的编织袋,也反应过来了,说:“二十万不少了,这包里本身就没多少钱。” “去死吧。”李抓的话音刚落,田莲捡起地上的铁锹,照着李抓的天灵盖拍了下去,这一下打得结结实实,本来李抓刚才癫狂得就近乎瘫了,这一铁锹下去,彻底瘫了。 田莲没有一点要收手的意思,继续用铁锹在李抓的脑袋上狠命地拍,这突发一幕让我傻眼了。短短几秒钟,李抓的浆飞溅出来,脑袋被拍成了稀巴烂。 我很诧异我为什么没有阻止,诚然,最开始是因为没反应过来,可是现在反应过来了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吓破了胆。这出手也太残暴了,这还是人间吗? 田莲俨然就是个女魔头,我什么也不顾了,转身就跑。 身后有一股强劲的寒风吹来,我听见利刃刺破骨头的声音,咔嚓一声,我跑不动了,整个身体也不协调了,扰乱我身体机能正常运行的部位似乎是在后脑勺。我尝试用手去摸,手还悬在半空,我惊讶地注意到地上自己的影子,我把手放了下来,我不想去摸插在我头上的铁锹把。 田莲把铁锹掷了过来,锹头深深插进我的后脑勺。我站不住了,缓缓倒在盐壳地上,像个爬不动的爬行动物。与身体机能相反,我的大脑却异常的清醒,事实上与其说是清醒,不如说是回光返照。 田莲走了过来,我看见她的那双沾着脑浆的帆布鞋,她蹲下身子,摸摸我的鼻息,大概我还在苟延残喘吧。 我听见田莲说,“我不知道你们用什么方式知道了这一切,还残忍地杀害了我深爱的人。当我联系不到他的时候,我心惊肉跳,就已经预感到他遭遇了不测。他成功后,我们一起将这笔钱埋在这里。我多么希望他是有了钱不想要我了,所以带着这笔钱失踪了。结果来到这里,我却看到了他的尸体。我还看到两个杀害他以后看到钱发了疯的跳梁小丑。你们刚才手舞足蹈的那种丑态,对我来说,死一万次也死不足惜。” 我琢磨着是不是得解释一下,可田莲却把我的嘴掰开了,她将戈壁滩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狠命往我喉咙眼里塞。田莲边塞边激动地说:“你知道医院那个老头是怎么死的了吧,我给他吃了足够的安眠药,然后把橘子塞进他的气管,足足让他窒息了至少半小时。”田莲带着哭腔,“我知道就算是经过专业窒息训练的人,也撑不过十五分钟。但是我还是好害怕,我装得跟个没事人似的,我不敢让你做人工呼吸,我怕你救活他,推去急救室,我更怕他们救活他。但是我还要伪装成称职的护士,我要去半夜查房,我还要假装去救他,我要干干净净洗脱自己的犯罪嫌疑!”田莲歇斯底里,“他作为我男友的父亲,在和我一起看那个我无意中在衣柜的隔层中发现的作案计划后,意识到儿子在为自己的心脏搭桥手术费铤而走险,他倒坦然,不但不阻止,反而还提前住进医院来等待手术,天下有这么自私的父亲吗?难道就这么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子去做掉脑袋的事。只有我,只有我真心爱着他,所以我必须阻止他去冒那个风险,为此我不惜杀了这个自私自利的未来老公公。” 田莲松手了,我的喉咙眼里成功地被她塞进去一块充满恶意的石头。自始至终,我没有任何不适,窒息感对我而言根本就不存在。我只是觉得自己的意识在逐渐地消散。 田莲声音凄恻,更像是在自说自话:“没想到他把作案计划提前了,而且还真的成功了。我们本来可以很幸福的,可是……” 我残存的意识骤然中断,再也听不见田莲的声音了。 我倒在戈壁滩上丧命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区别在于我的后脑勺并不是插入了一把铁锹,而是射入了一颗子弹…… 当我和李抓失手酿成大错,在深夜街头挟尸狂奔之时,最后关头,我将自己也定义为一具尸体。这是一个颇具前瞻性的定义。那股身后所谓无形的力量,其实是有形的,并且不是在驱赶我们,而是在抓捕我们。在我们先后制造五起抢夺案件以后,虽然对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但其实已经被警方盯上了。那些巡逻的警察本来就是守株待兔的。我们根本就没有到达出租屋即被“人尸俱获”。 在高墙电网下的囚室中,我无数次回忆那个罪恶的夜晚,无休止的悔恨令我抓狂,也令我乏味。 我尝试转变思维的走向。 分水岭就设定在那个罪恶之夜,我幻想我和李抓并没有被警方抓获,然后结合现实,一点一点,糅合成了一个充满巧合的故事。 事实上现实最大的巧合,也仅仅是让我在医院遭遇了那个自杀的老头以及认识了田莲。而他们两人没有任何联系,老头是千千万万自杀中的一个,田莲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护士。还有李抓抢夺时失手杀害的人,也只是个无辜的路人甲。至于通缉令上的那个运钞车抢劫犯,此时和我们就关在一个号子里,我进来没几天,他也落网了。 因为那块耐火砖我也拿过,上面有我的指纹,而在交代案情的时候,我作为李抓的亲哥哥,在看到李抓在庭审现场悔恨万分,涕泗滂沱,也动了恻隐之心。原来李抓是那样的热爱生活。当初在录口供的时候,对于李抓的罪行,我进行了避重就轻的交代,自己相应承担了一部分。然而没有想到的是,李抓一点也不客气,直接把自己打造成了无辜者,他所交代的口供里,犯罪的策划人是我,执行人是我,而他只是一个小跟班。庭审现场李抓和我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在和公诉人一问一答的环节中,李抓后悔得肝肠寸断,提及我时居然连“遇人不淑”这样的成语都用上了。 我很无力,现场听庭的人不少,作为亲兄弟会聚在这样的场合本身就是件很丢脸的事,相互指责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想必会有不少人对人性很失望吧。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最终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认可了李抓的陈词,本来想着和他均摊罪行,看来这只是我美好的想象。 法院判处李抓有期徒刑八年,我则被判处死刑。 明天早上就是我执行死刑的日子,包括那个运钞车抢劫犯,我们在同一天执行死刑。地点就在戈壁滩不远处一个烽火台的背阴面。 晚上的伙食很丰盛,算是我们最后的断头饭。我没有胃口吃,也没有时间吃。我向看守提出我最后的遗愿,出于人道,他们也满足了我,拿来一部笔记本电脑,允许我在弥留之际完成我的故事。 这个故事如果发布了,而你又恰巧是L城的读者,请你联系的编辑索要稿费,稿费肯定会超过五百,多余的算我请你吃饭,麻烦你帮我把五百块钱还给就职于八治医院的田莲护士。 ...
鬼魅般的男友 马小兵和刘敏是一对情侣,二人就读位于郊区的S大学。周六晚上,吃过晚饭,马小兵像往常一样把刘敏送到了女生宿舍楼下。 每当临近分别,刘敏就会感到特别的不合。她紧紧地搂着马小兵的脖子,含情脉脉地看着他。马小兵笑了起来:“怎么,还要来个吻别?” 刘敏没说话,只是笑盈盈的。 马小兵说:“敏敏,闭上眼睛。” 刘敏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马小兵没有直接亲上去,而是凑到她的耳边说:“别再搂着我了,不然不好下嘴啊。” 刘敏松开胳膊,等了半晌,马小兵还是没有亲上来。她睁开眼睛,发现马小兵已经快步走到了几十米之外。 “你给我站住!”刘敏怒了,一边喊着一边冲向马小兵。她拉住马小兵的胳膊,气喘吁吁地说,“你、你调戏我啊。看我的!”说完,她一把抱住马小兵,踮起脚,将自己的嘴唇贴到了他的唇上。 刚亲一会儿,马小兵就挣扎起来。他一把推开刘敏,面色发青,不停地喘着粗气,像是随时都可能窒息。 “你、你怎么了?”刘敏顾不上生气,关切地问道。 马小兵狞笑起来,五官开始扭曲,先是眼睛斜了,后是嘴巴歪了,接着七窍不停地流出猩红的血液。他的脊背向前弯曲,两只手直挺挺地按在地上,转身便奔逃起来。 刘敏吓得直哆嗦,不仅是因为马小兵发生鬼魅般的变化,还有,她清楚地知道,马小兵此刻奔往的正是后山乱葬岗的方向。 翌日中午,刘敏仍躲在寝室的被窝里,昨晚的怪事给她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室友李妙可从食堂打饭回来,招呼了她一声:“怎么还不起床,是不是病了?” 刘敏没有应声。 “我看是懒病发作!”寝室长王琦也回来了,“敏,我在宿舍楼下看到马小兵了,他问我你怎么不回他短信、也不接他电话。” 听到马小兵的名字,刘敏又是一哆嗦:“他、他怎么样?” 王琦说:“今天穿得蛮帅的,就是脸色不太好,黑眼圈挺大。我听程辉说,昨天他们俩在网吧玩了一整天。” 程辉是马小兵的室友,又是王琦的男朋友,平时说话做事挺靠谱。 听王琦这么一说,刘敏更想不明白了:马小兵昨天一直和自己在一起,直到晚上十一点多两人才分开。而且,马小兵明明跑向后山了啊,他怎么能和程辉一起去网吧?难道,程辉在说谎? 长发女和短发女 女生宿舍楼下,马小兵正盯着手机屏幕发呆,刘敏颤巍巍地走了过来。 “敏敏,你终于下来了!”马小兵说着,向刘敏靠了过去,“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去爬后山的吗?” 刘敏后退了几步。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生到底是人是鬼,何况他又提到了后山。刘敏问:“小兵,你还记得我们昨晚立下的约定吗?” “约定?”马小兵一头雾水,表情十分怪异。 刘敏警惕了起来:“你这就忘了?” “不、不!”马小兵摇了摇头,“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你什么时候想起来了,什么时候再来找我吧!”说完,刘敏转身走回了女生宿舍楼。 刘敏站在阳台上,偷偷地观察着马小兵。只见马小兵愣了一会儿后,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之后便快步朝后山乱葬岗的方向走去。 后山的风景其实不错,草木繁盛,鲜花艳丽,只是有一片区域葬满了死人,鳞次栉比的墓碑让人心慌。学生来爬山时,总是会刻意避开这里。马小兵却没有,他的口袋里鼓鼓囊囊的,装着什么东西,心惊胆战地走入了墓碑群中。 马小兵的眼睛在墓碑群中扫视着,终于定格在了其中的一座墓碑上。他走了过去,用手轻拍了墓碑三下,嘴里念叨着:“救急,救急……” 过了很久,墓碑毫无反应。 马小兵有点儿急了,抬起脚准备踹过去,又忽然想到了什么。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冥币,狠狠地甩在墓碑上:“救急,救急……” “它不在,别白费功夫了!”一个嘶哑的声音从马小兵背后传来。 马小兵回过头,瞬间惊出一身冷汗——一个歪着脑袋的长发女鬼正直勾勾地盯着他。女鬼脑袋歪斜的角度十分诡异,肩头没有耸起,耳朵却紧紧地贴在上面。好像稍一不注意,它的脑袋就会从脖子上掉下来。 “为什么我们都死了这么久,你们还要拆散我们?”女鬼的表情突然狰狞起来,猛地扑向了马小兵。 马小兵闪身躲开,长发女鬼的脑袋却因为大幅度的动作掉了下来。女鬼的脑袋滚到了他的脚边,干瘪的嘴唇一张一合:“为什么……” “鬼啊……”马小兵大叫起来,想要逃跑。谁知他刚迈开步子,一只手竞从旁边的墓碑下伸了出来,死死地抓住了他的脚踝。顺着手臂看去,马小兵看到一个短发女鬼正从泥土里往外钻。 “啊——”马小兵踢开鬼手,夺路狂奔。 身后,女鬼凄厉的嘶喊声不绝于耳:“为什么,为什么要拆散我们……” 跑下后山,女鬼没有追来。经过学校门口的咖啡厅时,透过玻璃窗,马小兵看到程辉和王琦正在约会,立刻走了进去。 “程辉,你不是说你不在学校吗?”马小兵大声地质问。 替身契约 程辉吃了一惊,拿着咖啡勺的手哆嗦了一下。 突然,程辉站起身来,拉着王琦的手便往外走。马小兵想拦住他们,却被程辉一把推开了。接着,程辉带着一脸莫名其妙的王琦跑了出去,马小兵紧追不合。 已近黄昏,夭色愈加黯淡,程、王二人选择的路线越来越偏僻,周围的行人也越来越少。 “小兵,别再追了!”一个熟悉的女声喊住了马小兵。 马小兵停了下来:“敏敏,你怎么来了?” 刘敏把马小兵拉到一边,声音压得低低的:“我刚才在路上碰到程辉了,他说他刚从市区回来。” “那我追的那个人不是程辉?”马小兵一惊,又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面露惊恐之色。 刘敏与马小兵四目相对,她问:“你和程辉最近到底在捣什么鬼,昨天晚上和我在一起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半晌,马小兵吐出几个字:“是个鬼!”接着,他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刘敏。 马小兵和刘敏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了,起初两人如胶似漆,恨不得天天腻在一起。可时间久了,马小兵就觉得刘敏有些烦。每当他和室友们打网络游戏时,女友就不停地联系他。微信没有及时回复,就改发短信,短信也没有回复,就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从而闹得很不愉快。 马小兵把这种情况向程辉抱怨,没想到程辉竟然告诉他一个名为“替身契约”的秘法。所谓“替身契约”,就是召唤一个鬼魂,和它签订一份阴阳契约,由鬼魂幻化成活人的模样,在约定的时间内替他做一些特定的事情。比如,应付自己的女朋友。 但是到哪里去找鬼魂呢?想来想去,马小兵和程辉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望向了后山的乱葬岗。 两天前,也就是周五,马小兵和程辉壮着胆子踏入了乱葬岗。两人最终止步于其中一座墓碑前,从碑上的遗照可以看出,此鬼生前是一个帅哥。 “既然是帅哥,情史自然丰富,肯定会哄女孩子!”程辉笑道,“就它了!” 说完,按照秘法的要求,程辉拿出一叠大额冥币,敲了墓碑三下,口中念叨着:“救急,救急……” 没多久,墓碑开始轻微地晃动起来。随即,一只瘦骨嶙峋的手破土而出,接着是恐怖的头脸,眼斜嘴歪,七窍流血。 “你们找我做什么?”它的声音很沙哑。 马小兵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指着墓碑上的遗照说:“你、你和照片上的帅哥一点儿也不像啊!” 男鬼笑了,笑得令人不寒而栗:“我是出车祸死的,脸被撞毁了,脊椎骨也断了!” 马小兵把头转向程辉:“就它这个样子,怎么替我陪刘敏,还不得把她吓疯?” 程辉拿出拟好的契约,一式三份,给马小兵和男鬼各递了一份,又在他们中间的空地上放置了一份。他说:“别废话了,画押!” 马小兵看了看契约内容,上面有“约法三章”:第一,替身后,男鬼必须周六一整天都陪着刘敏;第二,在男鬼陪伴刘敏期间,马小兵不得与他们同时出现;第三,替身期间,男鬼不得与刘敏接吻或有更亲密的接触,但牵手可以。 看完后,马小兵咬破大拇指,在契约上画了押。男鬼也照做了,它的血是灰色的。随后,马小兵和男鬼各自收起了属于自己的那份契约。 程辉捡起中间空地上的那份契约,把它放进了一个空碗中,用火柴将其烧成灰烬。接着,他把碗递给了男鬼。男鬼张开大嘴,将灰烬一口吞咽了下去。 “好了,零点过后,它就会变成你的模样了!”程辉对马小兵说,“直到周六晚上零点,它才会变回原样。那时,它肯定已经把刘敏送回寝室,而自己回到这里来了。” 马小兵有些犹豫:“那、那如果我们违反了契约中的‘约法三章’,又会怎样?” “那这个男鬼就会立刻变回原样!”程辉顿了顿,“至于有没有其它后果,我还不太清楚。不过,明天我们可以去网吧玩一整天啊!哈哈!” 男鬼静静地看着二人,面无表情。之后,马小兵和程辉就离开了。 “原来如此!”刘敏听完马小兵的叙述,彻底明白了。昨天晚上,她在宿舍楼下强吻了给马小兵当替身的男鬼,才使得它提前现出原形,仓皇逃离。想到男鬼的那副“尊容”,刘敏就直反胃。 突然,刘敏大叫道:“不好!” “怎么了?”马小兵问。 “如果我在路上碰见的程辉是真人,”刘敏瞪大了眼睛,“那、那你追的那个岂不就是鬼替身?王琦还跟它在一起呢!” 马小兵苦笑着说:“难怪我今天没找到它,原来它是被程辉那小子找去当替身了。我去乱葬岗前还给程辉打了一通电话,他说他去市里玩了,谁知又在校门口的咖啡厅见到他,看来我是冤枉他了。”他接着说,“没事,程辉和男鬼肯定签了‘替身契约’,它陪王琦一天后自然就会离开了。” 刘敏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难道你不知道吗?鬼最会骗人,是万万不能相信的!” 两人想追上去,可是男鬼和王琦早已消失在暮色深处。 隔天下午,程辉满脸焦急地找到了马小兵:“王琦到现在都还没消息,她会去哪儿呢?” “你是不是也和男鬼签订‘替身契约’了?”马小兵问。 “是啊!”程辉说,“但零点过后契约就失效了,它应该回了后山,王琦却始终没回来!” 于是,马小兵把昨日黄昏时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程辉。 程辉:“走,我们一起去后山乱葬岗看看!” 两人急匆匆地赶往后山,路上,马小兵的脑海中反复出现刘敏的一句话:鬼最会骗人,是万万不能相信的。 来到乱葬岗,墓碑群中,一个婀娜的身影矗立着,及腰的长发随着清风微微飘扬,萦绕在身边的是阵阵淡淡的青烟。她的脚下,一颗短发女鬼的脑袋从泥土中伸了出来。短发女鬼的双手漫无目的地凭空乱抓,“嗷嗷”地叫唤着。走近些,马小兵和程辉才发现短发女鬼的眼眶空荡荡的。 “王、王琦,是你吗?”程辉对着矗立着的长发女说。 长发女回过头,果然是王琦的面容。她点了点头:“对,是我。” 程辉有些戒备:“你、你的头发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长?” 它们的故事 王琦歪了歪头,咧着嘴笑了:“嘿嘿……” 马小兵觉察到不对劲儿,王琦的这个动作让他想到了之前在这里碰见的长发女鬼。他拉着程辉的胳膊,两人后退了几步。 马小兵问面前的王琦:“那个男鬼呢?” 王琦愣了一下,指着身边的那缕青烟幽幽地说:“喏,这个就是它。它已经魂飞魄散了!” 这时,刘敏和室友李妙可也赶到了这里。马小兵来之前给刘敏发了短信,刘敏担心他就赶了过来。为了给自己壮胆,她就把李妙可也带了过来。 “都到齐了啊!”王琦的头歪得更厉害了,“我给你们讲一个关于渣男的故事吧。” 一个帅哥和一个长发关女相恋了。几年后,长发关女对帅哥的感情越来越深,帅哥对长发美女却愈加淡漠,最后竟和她的短发闺蜜背地里勾搭在了一起。一次,三个人一同自驾出游,结果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车毁人亡。帅哥撞坏了脸和脊椎,长发美女的脑袋被车门夹掉了,短发闺蜜的眼睛被进裂的玻璃扎瞎了。后来,他们三个人的尸体被埋在了后山的这片乱葬岗中,死前纠缠不清,死后依然在一起。但是,这个帅哥的鬼魂心中对长发女友充满了愧疚,所以,它想帮助长发女友重生。 一个鬼魂若想重生,最好的方法便是附身于活人,而且只能是男鬼附身男人,女鬼附身女人。 但是,它们被埋葬的这片乱葬岗始终被人们避而不见,而它们自己也无法脱离这片范围去找活人。后来,两个笃信“替身契约”的男生来到了乱葬岗。帅哥的鬼魂本来完全可以直接附在其中一个人的身上,但是它并没有这么做。它与他们中的一个人签下了契约,而一旦签下契约,帅哥鬼魂的行为就处于阴府的监督之下。为了维护阴间与阳间的秩序与平衡,它只能照着契约的“约法三章”去做事,如果贸然附身,或是严重违反契约,就会被阴府派出的鬼差打得魂飞魄散。 没曾想,帅哥鬼魂在替身的过程中被人强吻了。接吻本身虽然违反契约,但由于不是它本身的过错,所以它只是变回了原形,没有受到鬼差的处罚。 后来,帅哥鬼魂和两个男大学生中的另一个也签订了“替身契约”。这一次,它竟然动了鬼心思。它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这个男大学生的女友送回,而是掳到了这片乱葬岗。 “说到这里,你们明白些什么了吗?”长头发的王琦笑得很恐怖。 马小兵明白了:故事里的帅哥就是男鬼,长发女友就是长发女鬼,它现在附身于王琦。至于“短发闺蜜”,就是坟堆里只露出头和手臂的短发女鬼。而那两个傻乎乎的男生,就是他和程辉。 背叛与原谅 马小兵说:“男鬼把王琦带到这里,没有让短发女鬼而是让你附了她的身,对吗?” “王琦”点了点头。 “看来它还是爱你的!”刘敏叹了一口气,“为了让你重生,它甘愿冒着被阴府鬼差惩戒的风险,严重违背了‘替身契约’!” “听起来,它也没有那么渣嘛!”李妙可插了一句。 “嘿嘿!”“王琦”突然笑出声来,“我说的渣男可不是它,而是这个家伙!”说着,她细长、尖锐的手指定定地指向了程辉。 原来,程辉撇开王琦去市里,其实是去和李妙可幽会的。两人从学校分别出发,在市里会面,之后再坐不同班次的车回来。李妙可和王琦不仅是室友,也是很要好的闺蜜。程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找男鬼替身陪女友的行为,会把王琦送上不归路。 程辉慌了神,脚下一滑坐在了坟地上。“王琦”扑到他的身上,双手紧紧地扼住了他的喉咙,身边的其他人怎么拉也拉不开。 眼看程辉就要窒息了,“王琦”却松开了手:“你知道王琦在被我附身前,提出的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请求是什么吗?” 程辉艰难地摇了摇头。 “她说,我取代她之后,千万不要再靠近你、伤害你!”“王琦”继续说,“她让我以她的身份再给你最后一个吻,之后便永远地离开你!” 说完,“王琦”低头轻轻地吻了一下程辉,又狠狠地瞪了浑身抖如筛糠的李妙可一眼,低声说:“辛亏那个傻丫头还不知道你们的私情!”说完,它起身离开了。 走着走着,“王琦”又回忆起那场夺命的交通事故发生前的一件事情:自从她察觉到短发闺蜜与帅哥男友的私情,就动了殉情的念头。正是她找人在刹车上动了手脚,车子才会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失控,使得三个人齐赴鬼门关。 它小声嘀咕道:“男人最会骗人,是万万不能相信的!” 那晚的约定 天渐渐地黑了,四个人心事重重地走下后山。 路上,马小兵忍不住问刘敏:“男鬼替我的那晚,它和你立下的约定是什么?” “它替你承诺,你会永远只爱我一个人!”刘敏静静地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违背了这个约定,后山乱葬岗就将会多一座你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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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己经很累了…昨天奔波了一天…我好想好好的睡一下……可是不能睡! 无论如何就是不能倒下去!我至 少也要撑到结束,才不会害到其它无辜的人!我不能害了大家…… 突然--- 一阵猛烈的振动……谁﹖谁在推我﹖我竟然看不到东西﹖我很快的发现原来是我的眼睛没有张 开……一打开眼睛…至少有一百只睛正看着我…天啊!我毕竟还是睡着了… 总座正用手指着我:“你!你给我 站起来 ! ” (总座就是各单位的主官,我的总座是 局长) 三个月一次的“联合勤教”.我竟然睡着了这下完了 !我擦去嘴角的口水,站了起来…我听到会长在我后面窃 笑…“ 张文德 !你也给我站起来 ! ” 这下可好了!连 头仔 也倒霉了…张文德 警官学校正期班第x期,现任 a 分局刑事组组长,二线二星,也就是我们的老大…呵呵…看他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不禁想笑… 局长开始骂了…“ 你是怎么带部下的﹖一点纪律都没有 !…”…“王议员的案子你们查的怎样了﹖他老婆人 呢﹖”……“ 你们到底有没有在查啊﹖”……“ &#@……” 我只听到一句:“ 你再给拖下去没关系! 看我会不会把你这个组长调去看大门 ! 你们也是一样 !统统调去山 里养猪 ! ” 这下可不是开玩笑的!上次一个我同事被调去山区里面,听他说查个户口1号到2号要开车开半个 多小时,买包烟要到山下的杂货店,平常没事种点菜贴补家用……一个派出所就是主管,副主管,加上他三个 人,…… 事实上,我不是刑警!我是港警,这是我同学告诉我的故事,为了方更,我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来说比较容易明 白,我不可能一下是这里,一下是那里,(我没那倒霉 !) 我和我的 头仔(组长) ,足足站了一个小时法克 !! 回到组里,果不其然,他被骂,回来一定骂我们……一直等 到他骂完,才开绐检讨,第一个就是指向我:“ 发仔 ! 他老婆的下落查到了没﹖”我小声的说:“是查到了她娘 家啦可是”我只知道好象在中部,“可是什么﹖” 组长把头伸过来,眼睛瞪着我,好象要吃了我一样… 我转转脖子,“在好象是在彰化的样子啦…”“不要说了 !从现开始,你不用办这个案子了…”组头拍着桌 子大声的咆啸着…“好好没问题…”我陪着笑“那我要干嘛…” “你…你…你去把厕所给我扫干净!” 组长有高血压,看样子快挂的样子…气的说不出话来了。“ 好。好没 问题明天我就开始…”我笑的很勉强反正我也不是第一个…几乎大家都扫过…扫就扫嘛…“去! 你现在 就给我去!我怎么会有你这种部下﹖”我二话不说,转身就跑了呵…又混过一次了… 我才刚到厕所谁会真的去扫啊﹖就又听到组长的大骂声…没多久会长满脸土色的走了进来…下场和我 一样…过了十分钟,组长又在叫了“陈x发!黄x丰 !你们给我过来 !!”在叫我们,好吧!过去吧 ,你还是需要我们 的嘛…“ 刚派出所打电话来,说有案子,你们过去看看…”组长突然很客气的对我们说…这不像他的作风 啊…﹖ 为了快离开这里,我和会长问明了地址,就很快的赶过去…… 没到现场,我就有一种预感…恐怕又是大条的……看现埸的气氛……!我找到在管制的警员,表明身份后他 就带我们进去,他看来不爱说话…我们也就没和他聊天,一到了屋子里面一片凌乱,没什么嘛遭小偷而 己这年头这种案子太多了根本查不完…我问了一下:“屋主是谁﹖叫他到你们派出所作个笔录就好了 嘛…损失很多吗﹖” 那个警员居然还蛮幽默的,向我说:“就在浴室里面啊…” 我走向浴室,我甚至心情好的哼起歌来…那里常常有这种好差事﹖一到门口里面满地的血!我再一抬头… 一堆被支解的尸体! 我不由自主的后退三步差一点跌倒…大叫:“会长!里面有死人!!”会长立刻就到门口来 …天啊!是一个女 的!身体被切成好几块…单独的一个头,脸朝上的被丢在浴缸里面…她的眼睛睁的极大…血正沿着她的嘴 角,一滴滴的流下来鼻子耳朵都渗出血来…四肢全被切下来,其中一只脚还被砍成两半胸部被插了二 刀,刀口己经没流血了,两个深深的洞…我看的心里发毛不敢再看… 会长问那个警员:“检察官来了没﹖”应该是快来了…“ 我立刻拿出行动电话,通知葬仪社的人,他们如果没来,说不定等一下检察官就是叫我们去搬死人,那时才 干!(现场也有电话,我为什么不用呢﹖这是忌诲!能够的话,我绝不会碰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会带到刹气,十 分的不利,而且将来说不定还会查电话的纪录,多增麻烦!) 过了不久,葬仪社的人来了,(他们的效率一向是最好的!)检察官也来了,(检察官来之前,现场的东西,包括死 人都不能移动!)刑事鉴识人员开始拍照,记录,检察官要我们把葬体移出来,谁去﹖当然我不会去! 葬仪社的人很熟练的在地上铺了板子,其中一头放了一碗饭,上面插了香…他们在门口拜了拜,念念有词… 就进去把尸体一块一块的搬出来……他们自然有他们的办法,只见他们把尸体排好之后,再拜一下,顺手把 被害人的眼睛带上,闭了眼让她安息…再用一块白布把她盖上…再来就没我的事了!我回去就要开始调查, 葬仪社的人把我拉去旁边,要…(…)!! 我看到搬的人不小心撞到门一下…掉下来两个东西…! 是脚 !﹖ 这么巧﹖两只都掉下来﹖一个整只,一个半只…她不想走﹖那两个搬的人放下木板,掀起白布,要把 那两只脚放回去…我听到会长” 啊!“的一声同时我也听到我自己也发出同样的声音…布掀开的同时,我们 都看到…她的眼睛是张开的! 我把葬仪社要给我的 ﹖﹖ 推回给他,说:”另天再说啦!“也碰碰他看那个事…他不吭一声就又去把 她的眼 睛给 合上…盖上白布…示意那两个工人快搬上车!这是要运去法医那里的… 出了屋子那个老板跟我说:”这个女的不甘心…不愿走,老大你等一下不要直接回去家里!!“看是要先回你们 组里还是怎样,衣服换掉,拿去给人家洗一洗,最好也去洗个澡比较好!”我点点头,没说话就和会长走了。 我先回去组里,和会长先拜了拜(我们拜的是关公),再向同事借了一套衣服,把衣服带到hotel 去,在那里先洗 个澡,把换下来的衣服交给洗衣店,那宾馆的女中傻傻的问我们是不是要叫小姐…我只说了一句:“我刑事组 的啦,要来洗澡的…”(大家会不会觉得有些hotel 的房很阴﹖不只是我们,其它的人包括杀人凶手,有时也是 会去!所以久而久之一些hotel 都不太干净 ! 劝大家非必要最好是不要去,要去的话要最好在白天,如果你有 觉的怪怪的,那我劝你最好是换一间房间或换一间hotel !) 一切都打理好之后,我托同事打电话向我老婆说 我今天不回去了,可能二三天才会回去,会长立刻打电话给他的一个伯父,要问问还有没有什么忌诲…… 来要作的事很多, 也十分琐碎, 我就不多说了! 反正就是查到;“ 人 事 时 地 物”,就对了,…… 同事说检察官在找我们,叫我们赶快过去… 检察官一看到我们就骂…“你们是新来的吗﹖奇怪,办事情一点心思都没有!你自己看!” 骂完拿出那天的相 片…我看了之后没怎样啊﹖会长说:“ 检察官,这相片怎么了﹖”“怎么了﹖你没看到脚只有一只吗﹖另外 半只呢﹖报告中也不写清楚,刚刚法医问我,你要我怎么说﹖ 还有,以后这种情形,要把死者的眼睛合上,有 的法医很注重这个的!” …等他说完,我和会长都吓的呆住了… 明明是…我背后突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头皮发麻…我镇静的对检察官说:“ 检座,这事恐怕有点问题…” 我把当天的情形告诉他,最后我还说明我现在所遇到的困难……没有人看到凶手…没有线索! 检察官点点头,说:“ 走!我们再到现场去看看,说不定有些收获! ”于是我们三人就要再到那里去。 这时以经下午五点多了,等到的时侯天也差不多要黑了 …我问检察官:“ 检座 ! 你看这事是不是熟人干的﹖” “很有可能!否则不可能会把对方分尸!你们向仇杀的方向着手!” 我们上去了之后,我撕开封条,打开门,里面黑黑的一片,我尽力使我的脚不要发抖,和会长一起进去,我打开 灯,和早上的情形一样,早上己经有人搜查过了,没有什么线索,我打开每一间房间的电灯,仔细的看看有没 有其它的东西,大家应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什么…那半只脚! 我和会长找遍了所有的地方,就算是一根针我们也该找到了,但是,没有就是没有我看着每一个可能的地方, 突然我的背后又凉了起来…我觉的我的手在抖动着…有一种害怕的感觉…好象有人在看我一样……我不 由自主的后退两步…我看到会长脸上有着怪异的表情,我相信我也一样 这时检察官突然出声!我大叫一声…立刻就往大门跑去!“ 你们看!这里有一张名片,这里一定有线索 !” 接下 我守在门旁,一动也不敢动,我实在不想再待在这里了!“检座 ! 不然明天我向我组长建议,叫他多派点人手来 搜查 !”“也好,明天我会来,要全面的搜查,我们先回去吧!” 我和会长几乎是用跳的跳出那层公寓…明天我才不来 !! 我先载检察官回去,我和会长就直接到一间小饭馆吃饭;菜还没来,会长突然说:“ 小发,我从那出来之后就一 直心神不宁,会不会是被冲到了﹖”“应该不会吧﹖你又没碰到什么! ”我抽着烟,回答他。 “我们等一下去我阿伯那里,问他一下,顺便给他看一看…”会长还是不于心… “好啦,我们先吃再说……”,早 上看了那个场面,我实在也没什么胃口,不过,还是得吃一点,不然身体受不了…… 到了他大伯那里,大伯正在和他朋友泡茶,一看到我们就起来问侯…他其中一个朋友突然说:“ 两位少年仔… 最近要小心喔…”大伯笑笑说:“这一个是我甥仔,这是他同事…作刑事的啦 ”那个人才笑着说:“.喔难怪 我想说他们身上刹气怎么这么重…” 会长急忙说:“我们早上碰到一个案子…… 他大伯听完之后还是笑笑说:”没关系啦,看来她也没有跟着你们…只是,你们常常碰到这些事,庙里多走走 就好了…“ 他大伯是开算命馆的,对这方面颇有心得。我急着要回去,我约了人!于是我和会长很快的就离 开了,(晚上会有什么事﹖当然是去 ㄎㄠ 啦!) 我和会长就回到组里,有了名片,那个女的身份一下就查到了,在酒店上班的女郎,生活不正常,住所常有许 多陌生男子出入;而那天晚上带她出场的男的也查到了,外号叫”阿狗“… 我立刻就到那个男的家里找到 阿狗 ,请他到案说明,他倒也合作就和我们一起走。 这时所有的检验结果都出来了,对阿狗十分不利!死者指甲中有b 型的血迹反应,和阿狗相同,死者是o 型的, 而在现场所采到的指纹也相符,阿狗好似早有准备一样,说:” 那天我是有去她家,我花钱带她出场,要和她 好,但是她 ggyy 的,我就要硬上,就被她抓伤了,我不爽,打了她一巴掌我就走了!“阿狗还出示他的伤痕给 我们看。 的确,我们只能说他有去那边,而且被她抓伤,但是却没有直接的证据说他杀人,除非他自己承认或是我们有 他杀人的证据,否则就算是移送上法院, 也是会被判无罪!这种人十分的狡猾,我们不敢刑求… 只好用一些老办法了!我先拿出死者的相片,要让他看,我发现在他眼中有一点恐惧…再也不那么趾高气昂 了…下一步,我就带他去看死者的尸体…嘿嘿!我就不相信他有多强! 我带着他到了傧仪馆,这地方,一年到头都是冷冷的,会长出示身份,说明我们的要求,管理员就带着我们去 停尸间…管理员一向都是没什么表情的…打开冰柜…为我们把白布掀开就走了。 我叫会长把冰柜拉出来一点,会长白了我一眼还是去拉,我把阿狗推到冰柜前面,仔细看着他的表情… 他仍在强作镇定…我也回头看了尸体一眼…哼!我就不信搞不定你阿狗突然发起抖来,急速的往后退去撞 在墙上口中发出我听不懂的声音…不断的重复:” 不是我杀的 ! 不是我杀的 !“ 我心里很高兴,虽然在这种地方!我不经意看了尸体一眼,想叫管理员来关上柜子,不看还好,这一看…我的 妈啊!尸体的眼睛又打开的,刚刚我看明明是闭的啊﹖我想叫会长可是却发不出声音…这个时侯 阿狗 突 然冲过来,举起双手向我头部击过来(他带着手拷),我就这样眼睁睁的看他打我!碰!我就这样被他k 中 ! 他立 刻要跑出去… 会长可不是呆子,一拳让他倒在地上,管理员也来了!我摸着头拿出一个红包,给管理员,” 干!敢 k 我“﹖,我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我问管理员:”这来的时侯,眼睛不是闭的吗﹖“ 管理员看了一下说:” 是啊!你把她眼睛弄开干嘛﹖这样对死人不敬!“说完就将她的眼睛合上。 我不吭声的离开…… 回到组里后,我告诉检察官经过,检察官马上下令收押!阿狗终于承认犯罪! 那一天晚上,阿狗因为没钱,所以被女的赶出去,阿狗一气之下,失手杀死那个女的!并且将以分尸…那一只 不见的脚,在我们带阿狗去现场演练的时侯,被发现在大门的后面,己经烂的不成样子,长满了蛆,如果不是 臭的话,恐怕是找不到……! ...
5岁之前,我都在乡下奶奶家度过。奶奶是个农村妇女,大字不识一个,只知道让我吃饱穿暖,却从来没有教过我什么礼仪规范。所以那时的我就像个野孩子,说话嗓门粗大,从来不会使用礼貌用语。 5岁那年,爸妈把我接回城里上幼儿园。开学第一天,老师就教育我们:好孩子应该懂礼貌,说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见到老师要说“老师好”,别人给糖吃要说“谢谢”,别人离开时要说“再见”…… 这番话在那些城市孩子们听来没什么特别,但对我来说却是一套新鲜理论。在我看来,“你好”“再见”这些词都是电视上的人说的,老师居然要求我们也这么说!这让我感到害羞,也很不习惯,所以即使老师再三强调要讲礼貌,我还是很少使用这些词语。 那时我哥哥已经9岁了,读小学三年级。他不大喜欢我,常常喊我“丑丫头”,还背着爸妈欺负我。每个周末,哥哥都去少年宫学游泳,听妈妈说他游得很好,已经当上了小队长。那是一个初夏的星期天,哥哥吃完早饭跟我打闹一番,然后做着鬼脸对我说:“拖鼻涕的丑丫头,我不理你了,我要去少年宫了!”这时候,一种异样的感觉突然浮上我的心头,让我觉得怪怪的,还有些害怕。 不一会儿,哥哥就换上衣服走出门了。这时候,那种奇异的感觉更明显了,我突然莫名其妙地跑出了家门,对着哥哥的背影大喊:“哥哥,再见!”哥哥回过头,对我伸了伸舌头,然后就跑向了少年宫的方向。 就在那天下午,传来了哥哥溺死的消息,他趁着教练休息的间隙悄悄游到了深水区,救生员又刚好不在,所以发生了这样的悲剧。听到消息妈妈哭昏了过去,爸爸也叫嚷着问少年宫要人,而我呆在那里,脑子里突然浮现出早晨跟哥哥说再见时他伸舌头的样子。 一晃又两年过去了,因为哥哥离世,爸妈对我更加宠爱,我也渐渐适应了学校生活,变得乖巧听话,只是依然很少使用那些礼貌用语。就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让我不安的事情。那天放学后,我在校门口遇见了同学娇娇的妈妈,她骑着自行车来接娇娇。我平时跟娇娇的关系并不密切,也很少讲话,但那天不知怎么,我心头又浮现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就像那次哥哥离家时一样。这种感觉驱使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娇娇和她母亲的身边,大声对她们说:“娇娇再见!阿姨再见!” “再见,真是个好孩子……”娇娇妈妈笑着说。可是就在第二天上学时,我从老师嘴里听到了一个噩耗:娇娇妈妈在接她回家时撞上了一辆大卡车,母女俩同时丧命……一阵战栗感突然袭来,我的手开始发抖,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下意识地认定“再见”是个不吉利的词,它会给别人带来灾难,于是我发誓一辈子都不再讲这个词。 就这样心神不安地过了半年,父母带我去乡下看奶奶。那天的奶奶特别高兴,杀鸡宰羊,忙里忙外地做饭。快要离开时,奶奶悄悄把我拉到一边,塞给我一只小花手绢包。我打开一看,是一大把小额钞票。奶奶说让我拿着买零食吃,还唠唠叨叨地叮嘱我注意安全,她说爸妈就我一个孩子了,再出了什么闪失,还怎么活…… 就在此时,我心里又浮现出了那种奇怪的感觉,“再见”两字就要脱口而出。我很害怕,使劲压抑着那种冲动,可是我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依然大声喊道:“奶奶,再见!” 分别之后我很忐忑,生怕奶奶出什么事,但好在乡下并没传来什么坏消息。可是三天后大伯突然从乡下赶来,说就在我们离开后的第二天,奶奶突发脑溢血死亡。因为弄丢了我家的电话号码,所以未能在第一时间通知爸妈。 这个消息让我伤心欲绝,后悔像潮水一样汹涌袭来。我捧着奶奶塞给我的手绢包大声哭泣,绝望地想着要是自己不说那声“再见”,奶奶就不会死了,可是我真的控制不住啊控制不住……小时候我曾听乡下的二婶说,有一种扫把星是专门害人的,会给周围所有人都带来霉运。我觉得自己一定是个扫把星,把周围的人全都害死了,可是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过分的恐惧令我大病一场,接连一周都高烧不退,医生诊断后说我患上了急性脑膜炎。这可急坏了爸妈,他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孩子,实在经不起再失去第二个。幸好数月之后我终于痊愈了。此后的我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下意识地不去想起那些让人抓狂的事。幸运的是,此后那种可怕的感觉没有再来找过我,我的生活也没再出过什么异状。随着时问的推移,我渐渐走出了心理阴影,按部就班地长大,结婚,生子。只是,我依然不喜欢跟别人说再见,即便后来这个词并没有再引起过什么坏消息。 ...
“小皮球,皮又皮,豌豆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哇哈哈,哇哈哈,你来陪我玩好不好啊?我好冷啊,没人跟我玩,把你头给我当皮球玩好不好啊?等下就还给你,就玩一会,就一会,真的!嘿嘿……” 漆黑的楼道里,小明自己走在回家的路上,今天晚上因为在学校里作业没做完所以被老师留校了,到现在才放回家,小明心惊胆战的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楼道里,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一惊一乍的。 “哥哥,来陪我玩游戏好不好啊”这时候楼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小女孩出现在小明的跟前,女孩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破旧的布娃娃,布娃娃脖子上有一道阵线封过的痕迹,似乎之前受到了破坏。 “额,你是谁啊?这么晚我不回家我爸爸会打我的,我爸爸可凶了。”小明看着这个小女孩弱弱的说道,想起爸爸的手段,小明不自觉的抚摸着胳膊上的伤口。 “没事的,小美要我找人跟它玩,它跟我玩腻了,就玩一会好不好啊?”那个小女孩低着头抚摸着怀里的布娃娃轻轻的说道。 “好吧,那就陪你玩一会吧。”小明想起家,似乎是个噩梦的存在,所以就陪这个女孩玩起来了。 “小皮球,皮又皮,豌豆开花二十一……”不一会楼道里就响起一阵童谣的声音。 玩着玩着,天越来越黑,楼道里的灯光这个时候突然亮了起来,一个赤膊大汉出现在楼道里。 “小明,你还不回家在那干嘛呢?看我回家不打死你,真不让人省心。”原来是小明的爸爸因为长时间不见小明回家,出来迎小明来了。 “爸爸,那个小女孩不让我走,还说要跟我回家呢。”小明对着对面漆黑的楼道说着。 “兔崽子,别瞎说,哪有人,赶紧回家。”那个男人看着对面空无一人的楼道对小明下了最后通牒。 此时,诡异的一幕就这么出现在哪个男人的面前,只见原本空无一人的楼道里突然出现了四个小孩子,三个男的,一个女的,那个女孩子手里抱着一个布娃娃!只见那几个孩子原本可爱的眼睛突然变成全白的眼球,漆黑的楼道里不知何时响起了一阵瘆人的笑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叔叔,你就让他跟我们玩吧。我们的球坏了,你的球给我们玩好不好啊?”小明的爸爸刚想说话,但是却发现嘴巴怎么也张不开,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他看到了自己的脚趾头!!!!因为此刻的他正在缓缓倒下,头颅顺着楼道咕噜噜的往前滚去,他在最后一刻看到那个布娃娃突然变成一个小女孩,走在楼道里,走到自己头颅前…… 第二天,警察发现了一具男尸,头颅不翼而飞,身体就那么倒在楼道里,现场鲜血铺满了整个楼道。 我住进这个小区已经半个月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喜欢布娃娃,也许是童心未泯吧,毕竟女孩子喜欢布娃娃天经地义。可是最近我新买的布娃娃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翻箱倒柜的找个底朝天还是不见它的踪影,就在我倒门外收拾垃圾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布娃娃静静的躺在我门前,那是一个款式很老的布娃娃,看款式似乎是日本的布娃娃,已经是绝版的了。 虽然有点旧,但是还是可以用的,因为之前我到处买就是没有买到这款布娃娃,于是我就把它拿回了家,等我把布娃娃修补好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可是布娃娃的脖子的位置有一道深深的裂痕,我怎么也无法掩盖住拿到针线,看着这个布娃娃,我心里充满了喜悦。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那个布娃娃自己从柜子上跳了下来,摇身一变,变成一个小女孩,转身走出了我的房子。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第一件事就是去观察我的布娃娃,我发现那个布娃娃的位置似乎发生了变化,原本是脸对着柜子的,但是此刻却是脸对着门的,也就是说它翻了一个身!好奇怪,难道昨晚的梦不是梦,而是真的? 从那以后,几乎每晚我都会梦到那个布娃娃变成一个小女孩自己跑出去,到了早上又安静的躺在柜子上。我害怕极了,我发疯似的把那个布娃娃用剪刀剪成一片片的,然后一把火烧掉了。 可是当我第二天开门的时候,我惊恐的发现那个布娃娃完好无损的躺在我门前,嘴角若有若无的闪现一丝冷笑,似乎是在嘲笑我的可笑。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里无处不见那个布娃娃,我的车里,我的桌子上,我的床上,到处都是那个布娃娃的身影,我疯了,没错,我崩溃了,因为我感觉那个布娃娃是有生命的,它会把我也变成布娃娃,然后把我的头也弄掉,再缝上,这样我就变成一个和它一样的布娃娃了。 夜晚,我静静的坐在屋子里,手里拿着一把剪刀,面前看着那个布娃娃。“看啊,你看你的脑袋多丑啊,把我的给你好不好啊?我要是布娃娃,肯定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布娃娃,那些小朋友肯定会非常喜欢我的,你肯定会被淘汰的。”说着我拿着剪刀冲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紧接着一下两下,三下…… 第二天,楼道里出现了一个布娃娃,那个布娃娃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痕迹,但是很新,很新!那个布娃娃漂亮极了,到了晚上,那个布娃娃出现在一个小女孩的怀里,后面还有四个小男孩,它们都有一个布娃娃,唯一不同的是,布娃娃都有一个头,而那些孩子都没有头颅!只听见寂静的楼道里传来一阵皮球的声音,伴随着那个声音还有一首童谣悠悠的响起来“小皮球,皮又皮,豌豆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你来陪我玩游戏好不好啊?你看我的布娃娃多漂亮啊!哈哈~哈哈~ ...
“阿明,你觉不觉得美华那个死女人很讨厌?”某天,我最好的女性朋友李芸忽然对我说道。 “美华?你是说隔壁班的班花林美华吗?”我吃惊地说道。 “没错,我说的就是她!” “是林美华的话,那我就不明白了。”我说道,“根据我的了解,林美华是个性格非常温柔的女孩子,学习成绩又好,而且很喜欢帮助别人。这种女孩子怎么让人觉得讨厌呢?” “哼!你说的这些都只不过是她做出来给大家看的表象而已,其实她本质上是个心肠歹毒,水性杨花的坏女人。我的男朋友许刚,就是被她抢走的。”李芸咬牙切齿地说道。 “哦?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道,“难怪你说她是个坏女人了,原来是她挖你的墙脚。” “没错,就是这个死女人!”李芸双眼紧紧地盯着我说道,“阿明,现在是你作为我最好的男性朋友挺身而出的时候了。你说像林美华这样的女孩子,我们该不该狠狠的教训她一顿呢?” “不该!”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李芸的请求,“李芸,男女之间离离合合,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为了这种事情要我动手打人,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这么说,你是不会帮助我教训那个死女人了?” “不会!”我态度坚决地说道,“李芸,你也不要伤害林美华,好吗?我们毕竟是高三学生,你动手打了林美华这个事情,要是被学校知道的话,肯定会被开除的!” “呵呵,阿明你这样说就太不了解我了。”李芸冷笑道,“你以为我会那么笨,找人打那个死女人一顿,给她留下把柄吗?” “难道不是吗?”我见李芸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心里隐约有一丝不安,“哪你打算怎么做?” “你等着吧,过两天,你就会知道我怎么做了!”李芸神秘兮兮地说道。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都没有见到李芸,问问其他同学,都说她生病请假了,这不免使我有点担心。 到了第七天,李芸终于回来上课了,我本来想过去问问她这几天到底怎么了,但是她却把我当作透明人一般,不管我问她什么,她都不瞅不睬。直到快要放学的时候,她才悄悄过来找我:“阿明,等一下放学后你到操场后面的小树林等我。” “为什么?” “你去了就会知道了。” 李芸到底想干什么,我并不知道,但是为了不让她闯出祸来,放学后我还是按照她的吩咐,来到了操场后面的小树林里。 “阿明,你来了。”我等了没有几分钟,李芸就出现了。她向我打完招呼之后,便如同变魔术一般地从口袋拿出一个木盒子来。 “这是什么东西?” “你看看不就知道了。”李芸说着将木盒子打开,我从头一看,发现里面装着一叠用黄纸剪成的小纸人。我粗粗的数了一下,那小纸人起码有十多个。 “李芸,这些是……” “这些是我从老家的一个神婆那里买回来的小纸人。”李芸说道,“神婆说了,这些小纸人可不简单了,你想让谁倒霉,你就拿着这些小纸人写上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然后她的一缕头发绑在小纸人上,最后你对小纸人做什么,那个人就会遭受到类似的灾难。” “原来你不上学七天,就是为了弄这个。”我看着李芸鼓捣那些小纸人说道。 “是的,这种害人的办法在我们农村是非常流行的方术,叫做扎小人。”李芸做完她自己说的“扎小人”的流程之后,拿着一根缝针,扎在小纸人的额头上,然后咬破中指,滴了一滴鲜血在上面。当小纸人上面的血迹干了之后,她立刻用打火机将之烧掉。 “好了,终于大功告成了。”李芸看着自己的作品——一堆烧尽了的纸灰,得意地说道。 老实说,我对李芸这个所谓的民间方术很不以为然,觉得它只不过是那些神婆神棍骗人的把戏,可是到了李芸施展方术之后的第五天,当我看见林美华本人时,我的世界观开始动摇了。 “美华,你这是怎么啦?”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晚上睡觉睡得不好而已。”林美华面无表情地说道,“这几天不知怎么了,我的头部总是莫名其妙的痛得厉害,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人用针扎我的脑袋一样。” “用针扎脑袋?”林美华说到这里,我差点失声叫了起来,幸好我反应够快,这才避免泄漏了李芸的秘密。 和林美华告别之后,我匆匆忙忙跑回教室,找到李芸说道:“李芸,原来你用的方术真的有效!” “当然有效了,要不然我也不会拿来用。”李芸得意地说道,“不过呢,就这么一点皮肉之苦,我还是觉得不够解恨。” “你想干什么?”我惊骇地说道,觉得眼前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很陌生,根本就不像是我认识的李芸。 “我要她去死!” “什么?你要林美华去死?这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这种死女人,活该她下地狱受苦受难。”李芸恨恨地说道,“阿明我警告你,你千万不要阻止我,否则你的下场就会和那个死女人一样!” 在李芸的威逼之下,我只好三缄其口。 三天后,林美华死了,她在学校门口那棵大榕树上吊自杀。 林美华的死引起全校的震动,大家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好好的女生,为什么会选择自杀这一条路。 林美华的父母也不明白,林美华的妈妈因为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变成了一个疯子,成天疯疯癫癫的,在街上见到一个年纪和林美华差不多的女孩子,就扑过去,大叫:“我的宝贝女儿!” 吓得周围的女孩子人心惶惶。林美华的爸爸担心这样下去,她的妻子会害死别人,于是听从一个心理医生的建议,买了一个布娃娃给她,让她把布娃娃当作自己的女儿。 心理医生的建议非常有效,过了半个月之后,当我在放学的路上见到林阿姨时,她没有骚扰正在放学的女学生,而是紧紧地抱着那个布娃娃,嘴里哼着歌说道:“我的宝贝女儿啊……”“林阿姨她真是可怜!”我感慨地说道,“像她这个年纪突然失去了自己的女儿,这要换作是我,我也受不了了。” “哼!这完全是她自作自受!如果她能够好好的管教自己的女儿,她就不会有这个下场。” 和我一起的李芸不以为然地说道,“说起来我也差点忘记了,我还没有给她一个好好的教训呢!” “李芸你想干什么?”我大吃一惊道,“难道你还想用那个方术来对付林阿姨吗?千万不要!林阿姨这样子已经够可怜,你要是……” “放心吧,阿明,我不会对她怎么样的。我只是想让她再一次承受失去女儿的痛苦而已!” “李芸,不要!”我试图阻止李芸继续害人,但是我失败了。只见李芸悄无声息地走到林阿姨的身后,突然用力一抢,生生地把那个布娃娃从林阿姨的手中抢了过来。 林阿姨此时本来要给布娃娃换衣服的,李芸这么一抢,她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不过她并没有其他疯子那样大喊大叫,而是很冷静地说道:“你们抢走我的女儿,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疯婆子,你骗谁呢?”李芸头也不回地说道。她抢走布娃娃之后,便跑回来拉着我的手,二人一起疯跑。 我们跑了大约有半个小时,确定林阿姨没有追上来后,李芸这才带着我找个地方喘息。 “这个布娃娃真是臭死了。”李芸闻了那个布娃娃一下,一脸嫌弃地说道。 “你嫌臭就把布娃娃还给林阿姨吧,她太可怜了。”我喘着气说道。 “还给她,怎么可能!”李芸不知道是还在生林美华的气,还是我的言语刺激了她,她竟然将那布娃娃的头给拧了下来,然后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李芸,你这是干什么?”我吃惊地说道,“你怎么能这样对待那个布娃娃?” “为什么不行?这只不过是一个布娃娃而已。” 我看了垃圾桶里的布娃娃一眼,发现它那毫无生气的眼睛突然射出两道恶毒的目光,让人不寒而栗,一股不详的预感涌入了我的心头。 当天晚上,我正在家里复习。我的爸爸突然敲开我的门说道:“阿明,你有没有见到李芸啊?” “李芸?李芸她不是回到家了吗?”我奇怪地问道。 “没有!她的妈妈刚刚打电话过来说,李芸放学后一直没有回家。她现在担心得很。”爸爸说着,手机突然之间响了起来。他一接听,惊得差点把价值五千多元的手机扔在了地上。 “怎么了,爸爸?”我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李芸的爸爸刚刚打电话过来,说警察已经找到了李芸了。可是……” “可是什么,爸爸你快说啊!” “李芸已经死了,死状非常之恐怖!” “什么?李芸死了?这怎么可能!” “她确实是死了,警方在你们学校操场后面的小树林里发现了李芸的尸体!” 当下我跟着我爸爸去了案发现场,当我看到李芸的尸体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李芸的尸体,身躯和头颅是分开的,鲜血流了一地,非常的恐怖。 而最让我全身发寒的是,林阿姨的那个布娃娃,居然就在李芸尸体的旁边,它的头颅和身躯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似乎有人用针线将之缝起来。 这个场景,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直到有一天,那布娃娃突然出现在我的床上。 “老师傅,这是怎么回事?”我拿着布娃娃,去找附近的公园里非常有名的算命先生。算命先生仔细端详了那布娃娃一会儿后,惊叹道:“小伙子,幸亏你及时过来找我,要不你这命就没了。” “不是吧,老师傅,一个布娃娃而已,这有什么问题呢?” “这布娃娃不是普通的布娃娃,是被人下了诅咒的邪物。”算命先生说道,“这种下了诅咒的邪物,会根据下咒人的指示,去杀他所想要杀的人。” “原来如此!” 听了算命先生的话,我顿时明白了。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心理医生教林美华的父亲用布娃娃来抚慰林阿姨。他所做的这一切,都只不过是用类似的方式,报复李芸害死自己女儿这个仇。 ...
那段时间,我刚刚毕业,每天跑招聘市场。有一次,我遇到一个特别的人,他的要求很低,薪水却很高。但是他的桌子周围却冷清清的,真不知什么原因。都说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我却偏想试一试,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个性。 看那人的样子就有点诡异,他听说我要应聘,马上答应了。我的工作是给他五岁的儿子当家教,时间是每天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就因为这个时间不合适,所以没有人愿意去。 我寻思着,那个点多半是睡觉,我就混一下,这钱就赚来了,每月两万的薪水。我到了他提供的住所,那里七转八弯,总有一点阴森的感觉。我进了院子,前后看了都没有人,只有一间教室,很黑,从外面晃进几盏油灯的样子,里面有个孩子趴在桌上。 因为是第一堂课,我还在讲台上努力讲着。每当我低头,我就能感到教室里人声很嘈杂似的,仿佛教室里做满了乱讲话的学生。可当一抬起头,我发现教室里只有一名学生。 到了后半夜,我渐渐支撑不住了。于是到座位上坐一下,我仿佛发现眼前的景物都模糊了,这不是教室,而是周围飘着各种气体,什么都看不见。 我听到有人在叫我,于是回了头看了看,见那孩子慢慢从桌上起身,我能看到他的脸,刹白,嘴唇上留着血,眼睛里无光,仿佛是从阴间返回来的,是鬼! 我吓得连忙后退,还踢倒了两张椅子,哪知我就是找不到门,我以为搞错了方向,可是四周都是墙壁,这就像一个密闭的空间,仿佛连气都不透。我能看到讲台,试着迈近,可是怎么走都走不到,这种感觉,想逃逃不掉,想喊又喊不出来。 我靠在墙上,大口地喘着气,眼前朦胧,仿佛出现几个——鬼,一个个悬在半空中,飘来飘去,嘴里像是念咒一样!实在恐惧,我渐渐失去了知觉,…… 到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睛,发现阳光刺眼,我竟靠在一棵树上,眼前是一块接一块的坟冢!上面冒着青烟似的。这场景真是吓得我魂飞魄散,我想跑,但腿怎么迈都是在原地,后面好像有人追我似的!我回头看了看,正看见墓碑上的文字,原来,这所学校在抗战时期由全体学生组成了抗战团,在一次战斗中全部牺牲。 这时我又看到招聘那个老者的脸,他对我说:“作为教师,要提高学生的民族意识,把抗战时期的历史全部教给学生,而不应该是站在一种中立的立场上,说时代变了,抗战的意义已经淡化了。”听了这些,我终于懂了,我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再抬起头时,发现自己只处在一荒地中,周围什么都没有! ...
一、怪人 深夜,顾小北被一阵刺鼻的焦味呛醒。他微微睁开睡眼,发现床前悬浮着一团白蒙蒙的烟雾。 顾小北心一紧,凝神再看,烟雾已飘然而至,毫无征兆地钻入了他的鼻孔。 顾小北被呛得咳嗽不止,急忙起身打开电灯,发现床下扔着一个还在冒烟的烟头。 “以后睡前不能再抽烟了!”顾小北喃喃自语着,感觉脑子里像堵着一团发霉的棉絮,胀得头痛欲裂。 一时睡不着,顾小北拿起手机随意翻看着,发现他女友骨小君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表了一条信息:今夜怖食人烟。 “一定打错字了,不食人烟才对!”顾小北暗忖着,在微信上发了条消息过去:小君,在么?什么怖食人烟? 骨小君居然在线,回复道:怖食人烟,滋味如何? 顾小北不由一怔,感觉有些不对劲。他低头看了看床下的烟头,弯身将其捡了起来,竟是触手腻滑。他忍不住低头闻了一下,胃部骤然一阵抽搐。 烟头竟有股皮肉烧焦的味道! 顾小北心里一阵发毛,急忙拨出了骨小君的手机号。 “想找你的小君,就到明府烟酒店来!”手机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未等顾小北追问,通话匆匆挂断了。 “会不会是小君丢了手机被他捡了?小君怎么会去烟酒店呢?难道小君真的被他控制了?”顾小北暗忖着,忐忑不安地走出了出租屋。 明府烟酒店距离顾小北的出租屋不远,顾小北赶到的时候,店里还亮着灯。 顾小北进去见店里没人,随意瞟了眼柜台,蓦地怔住。 柜台里的香烟竟都是清一色的黄裱纸外壳,品牌亦阴森古怪:阿尸玛、冥鹤楼…… 呜呜……店内储藏室里突然传出一阵阵瘆人的声音。 顾小北蹑手蹑脚走过去,透过门缝往里看了看,背脊突然一凉,全身汗毛刷地都竖了起来。 储藏室里装着烟酒的一堆纸箱后面,露着一簇黑乎乎的长头发。 长发在瑟瑟抖动着,一片惨白的额头从纸箱后慢慢伸了出来,接着是泛白的眼珠、歪斜的鼻子…… 一个赤着身,全身皮肤惨白如纸的的怪人,极其恐怖地从纸箱后面动作僵硬地爬了出来。 怪人不成形状的嘴巴微微蠕动着,似在呜呜呻吟,泛白的眼珠不停地在眨动,直勾勾地朝着顾小北这边看了过来。 顾小北触电似的往后猛退几步,连滚带爬地逃出了烟酒店。 街上冷冷清清,刮着一阵阵阴恻恻的风。 顾小北惊魂不定地回头看了看,见怪人没有跟来,哆嗦着手掏出手机再拨打骨小君,已经关机了。 顾小北魂不守舍地走回出租屋,一个晚上噩梦颠倒。 第二天,骨小君没来上课,顾小北忧心忡忡,心里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下课后,顾小北将昨晚的遭遇告诉了他的同桌苏子陌。 讲着讲着,顾小北突然停止了说话。他看见苏子陌的眼睛里,映着一抹黑影。 黑影慢慢变大,顾小北悚然一颤,惊恐地回过神来——那是一颗黑糊糊的人头! 顾小北心跳骤然加速,霍地转过了身。 二、断指 身后什么也没有。 顾小北又看了看苏子陌的眼睛,那抹黑影没有了。见苏子陌一脸狐疑,顾小北心有余悸地道:“刚才我在你眼里看到它了,它的头就在我肩上。” 苏子陌蹙眉道:“你不会被鬼上身了吧?今晚我也去看看,这究竟是什么鬼?” 两人约好晚上十二点,明府烟酒店不见不散。 到了晚上十二点,顾小北准时赶到明府烟酒店,见店里又亮着灯,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苏子陌怎么还没来?不会是害怕退缩了吧?”顾小北等了良久没见苏子陌过来,硬着头皮先走进了烟酒店。 一进门,顾小北就看到了惊悚的一幕,惊得全身发冷。 苏子陌嘴里叼着一根烧焦的断指,神情诡异地站在柜台前,右手拿一把小刀,低着头在割自己左手的手背。 顾小北如中魔咒,神情木木地看着苏子陌,一直看到苏子陌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揪起左手手背上割开的皮肤准备撕皮时,才如梦惊醒,发出了一声恐怖刺耳的尖叫。 苏子陌猛然抬起头,惊恐地瞪着站在门口的顾小北,嘴里断指啪地掉落,一张脸已疼得扭曲变形。 顾小北怕出意外,顾不上追问详情,先陪苏子陌去了医院。可惜,苏子陌的那根断指已经烧焦坏死,无法再植衔接。 事后,苏子陌向顾小北讲述了他的事。 因为好奇,苏子陌提前半小时就到了明府烟酒店。 店里亮着灯,看不到一个店员。 苏子陌本想退出店去等顾小北过来,见店内储藏室也开着门,又按捺不住好奇走进了储藏室。他没看见顾小北描述的那个怪人,却被背后突然伸出的一只手捂住口鼻,失去了知觉…… 之后,便是顾小北进店看见的恐怖一幕。 第三天,骨小君还是没来上课,顾小北的心一整天都悬着,右眼皮跳个不停。 放学后,顾小北去了网吧,在一个灵异贴吧里,居然搜索到了一条有介绍“冥府烟酒店”的帖子,说此店卖的都是由新创意殡葬用品销售部提供的祭祀用品。 回想起前天晚上那怪人的恐怖模样,顾小北暗忖:“难道那天晚上,我看到的只是个纸人?” 顾小北忍着恐惧继续往下看,可惜后面只有这家冥府烟酒店已关门并转让店面的信息,再没其它。 冥府烟酒店的地址和明府烟酒店一样,显然是同一家。 走出网吧才十点多,顾小北掏出手机随意翻看着,又翻到了那条微信信息:怖食人烟,滋味如何? 苏子陌嘴里叼着断指的诡异神情蓦然浮现在眼前,顾小北不寒而栗:“人烟,难道是指人的手指?如果小君真被控制在这烟酒店里,岂非凶多吉少?” 心念至此,顾小北急得心如火烧,立刻就往明府烟酒店方向狂奔而去。 赶到明府烟酒店的时候,顾小北的心沉了下去。 三、生死门 明府烟酒店大门紧锁,门上贴着一张店面转让的广告纸。 顾小北上前一看,广告纸上留了店长两个手机号码。顾小北连忙掏出手机,先拨出了第一个号码。 “你好,你是哪位?”接听的竟然是骨小君。 “店长手机怎会在小君手里?”顾小北有些懵了,连忙问道:“我是小北,小君你在哪儿?” “我……我在明府烟酒店。”骨小君的声音颤抖着,带着无尽的恐慌。 “放心,我来了!”顾小北挂断通话,恨不得马上找块大石头砸开大门铁锁,可又怕影响到附近住户。 沉思片刻,顾小北还是绕到了烟酒店的后屋。 后屋有扇玻璃窗,也一样紧闭着。 顾小北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贴着窗玻璃往里照去。 里面堆满了一箱箱没有开封的烟酒,似乎就是店内的储藏室。 将手机放回裤兜,顾小北环顾四周,见一棵大树下扔了几块断砖,便去捡了一块,小心翼翼地敲碎了一块窗玻璃,然后伸进手打开了玻璃窗。 顾小北刚想翻窗进去,蓦觉肩膀一沉,一只冰冷的手重重地按在他肩上。 “啊!”顾小北惊叫一声,吓得魂都飞了,只觉大脑的血管瞬间快要涨裂开来,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颤栗。 “别怕,是我。”竟是苏子陌的声音。 顾小北猛然转过身来,看到站在他身后的苏子陌,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躲在这干嘛?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苏子陌朝顾小北晃了晃包裹着白纱布的左手,苦笑道:“我这手指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被剁了,必须得查个明白!” 顾小北瞪了苏子陌一眼,先翻窗爬了进去。 储藏室里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顾小北掏出手机照向墙壁,很快找到了电灯的开关。 打开电灯,苏子陌也翻窗跳了进来。顾小北没去搭理他,先掏出手机拨打店长的号码。号码拨通了,屋里却没有响起手机铃声。 顾小北忧心如焚,急道:“小君,我进店里来了,你在哪儿?” “地下室。”手机里传出骨小君微弱的声音。 顾小北看了看四周,只有一扇通往外面柜台的门。扭头再看苏子陌,正盯着储藏室墙上的一张字幅发呆。字幅上写着六个大字:烟酒地,生死门。 “生死门?门……”顾小北脑中灵光一闪,快步走上前,将挂在墙上的字幅一把拿了下来。 字幅后面,果然有一个黑幽幽的洞口。 顾小北看了看一脸惊愕的苏子陌,沉声道:“你在这里帮我把风,我进去看看。” 苏子陌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顾小北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猫着腰钻进了洞口。 进入洞口,有通往下面的阶梯。 顾小北举着手机,沿阶梯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往下走去。 地下室似乎是个更大的储藏室,到处堆满了装着烟酒的纸箱。 手机好像电量不足,光线渐渐弱了下来。 顾小北心慌慌地四下查看着,脚下忽然绊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顾小北惊恐地转过身,举着手机往地上照去。 在手机微弱的幽蓝光束下,一张黑糊糊看不清五官的脸,阴森森地映入了顾小北的视线。 四、苏子陌的秘密 顾小北的心一下子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惧紧紧箍住了,箍得他全身筋骨都在搐动。 “小北……”死一样的寂静中,响起一个微弱的声音。 顾小北看了看脚下,头皮轰一下就炸开了。脚下那张黑糊糊的脸上,蓦然翻出了两只充血的眼珠,眼珠在不停眨动,似在看着他。 “难道是它在叫我?”顾小北觉得自己绷紧的神经已濒临崩溃,只想尽快挪开脚步,可是双脚却不听使唤,低头一看,一双腐烂发黑的手死死拽住了他的裤脚! 顾小北两腿一软,差点瘫了下去。 “小北别走,我是任艳。” 这次顾小北听得真真切切,他惊恐万状地瞪着脚下的怪人,哆嗦着嘴唇道:“你、你、你究竟是谁?怎么会认识我?” “我是任艳,你的同学任艳!” 顾小北悚然怔住。任艳是苏子陌的女友,也是骨小君的闺蜜,已经请假两个多月了,怎么可能躺在这里? 任艳道:“两个月前我得了怪病,身上长出密密麻麻的水疱,全身皮肤全部溃烂脱落,包括这张脸。医生诊断为大疱型剥脱性皮炎,药物过敏引起。这烟酒店是我父亲开的,我不堪病痛折磨,选择了在这个安静的地下室结束生命。因为我的缘故,我父亲无心再经营这店,一直想转让出去。” “现在的任艳,莫非已经是鬼了?”心念至此,顾小北只觉头皮一阵发麻,颤声道:“你这情况,苏子陌知道么?你知不知道,他昨晚……” 任艳道:“我早就和他分手了,其实昨晚……” 苏子陌听顾小北说明府烟酒店下半夜开着门,而且店里没人,就动起了歪脑筋。这几天,他经常与社会上一些痞子混在一起,已将父母寄给他的零花钱花得精光。这次听顾小北说起这事,他觉得机会来了。 晚上,苏子陌故意提前半小时先到明府烟酒店,见店门果然大开,店里空无一人。 苏子陌走进店里翻箱倒柜,发现店里所卖的烟酒,皆是烧给死人用的祭祀用品。他再去打开收银台抽屈,看见里面全是冥币。 苏子陌仍不死心,又走进了储藏室,结果中邪似的砍断了自己一根手指…… 听完任艳的讲述,顾小北忍不住道:“这店为什么会在下半夜开?为什么店里没人营业?” 任艳道:“听我父亲说,这烟酒店是他从别人手里接管来的,后来,每到晚上十二点,店门就无人自开,一些手脚不干净的人想趁机来偷些东西,皆莫名其妙地自断手指。我父亲不想再经营此店,其实也是因为店里下半夜经常闹鬼。” 顾小北骇然道:“这么说,昨晚苏子陌割掉自己手指,不是你的缘故?” 任艳道:“不是我。” 顾小北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十一点五十分。 手机也电量不足,只剩3%了! 顾小北心急如焚,急忙问道:“骨小君呢?你知道她在哪儿么?” 五、体无完肤 任艳道:“小君两天前来看过我。那天她说她的手机在学校里搞丢了,我骗她说我要换新手机,就把我手机送给她了。她怎么了?” 顾小北道:“这么说,门上广告纸里留的店长号码是你的!小君失踪第三天了,刚才她说被困在这地下室。还有,苏子陌今晚也来了。” 任艳道:“广告纸上留了我和我父亲的号码。苏子陌?他还来干嘛?” “对啊,他手脚不干净!糟了!”顾小北幡然醒悟,猛然转过身,借着手机一点残光,朝进来时的那个洞口跑了过去。 洞口被堵住了! 顾小北眼前蓦地一黑,手机没电了! “我去,这是要灭我的节奏啊!”顾小北急火攻心,血往上涌,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啊!”外面传来苏子陌的一声惊叫声,声音充满了极度的恐惧。 短暂的静寂后,外面又响起一阵阵撕扯东西的声音。 哧!哧!……顾小北听得毛骨悚然,提心吊胆地坐在黑暗中,也不知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撕扯声断断续续,越来越微弱。 顾小北摸了下堵住洞口的东西,似乎是装着酒瓶的箱子。他使劲推了推,箱子往前微微动了一下。 顾小北精神一振,继续再推。 很快,一道亮光从露出的一条缝隙里漏了进来。顾小北眼睛贴着缝隙往外看,看见柜台前立着一个赤着身,遍体惨白薄如纸片的背影。 “十二点到了,莫非每晚来开店门的,就是这个像纸人一样的怪物?”顾小北忍着恐惧,又小心翼翼地推了推箱子。 缝隙慢慢变大,苏子陌进入了顾小北的视线,也立在柜台前。 纸人慢慢抬起了一只手,手里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小刀。没等顾小北回过神,纸人举起小刀,开始割苏子陌的脸颊。 苏子陌木木地站着,神情状若痴呆。 小刀从苏子陌额头割起,划过鼻子嘴巴,一直划到下巴。纸人抬起另一只手,紧紧揪起了苏子陌的脸皮。 哧!苏子陌半边脸皮被纸人硬生生地撕了下来! 诡异的是,苏子陌失去脸皮的半边脸竟没有血肉,只有半个黑乎乎的窟窿。 顾小北看得胆裂魂飞,紧按着箱子的双手控制不住地抖个不停。 轰隆!堵住洞口的箱子骤然倒塌,顾小北收势不住,跟着倒塌的箱子一起,狼狈地从里面跌了出来,摔得眼冒金星。 吃力地从地上爬起,顾小北看了看四周,立刻怔住了。 那个惨白的纸人已不知去向,只剩了半张脸的苏子陌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身上衣裤皆被撕烂,露出了和纸人一样惨白如纸的皮肤。 和纸人不同的是,苏子陌身上白纸似的皮肤皆已裂开,露出了里面空荡荡的竹子骨架。 难道苏子陌变成了纸人? 顾小北看得头皮发炸,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终于知道,刚才在里面听到的撕扯声是怎么回事了。 苏子陌的身边,还放着一只粉红色的手机。 顾小北看着眼熟,上前拾起手机看了看,手又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 这是骨小君的手机! “难道是苏子陌偷了小君的手机?既然他知道烟酒店闹鬼,为什么还要来自断手指,让纸人撕毁脸皮呢?小君又被他弄哪去了?”顾小北百思不得其解,走到苏子陌跟前蹲下身,伸手探了探苏子陌的鼻息——没呼吸了。 顾小北欲哭无泪,绝望地看了眼苏子陌,心突地一跳,神经骤然绷紧。 苏子陌紧闭的眼睛突然睁开,死死盯着顾小北的身后。 顾小北紧张地屏住呼吸,慢慢转过头,惊恐地往身后看去。 墙上黑暗的洞口里,慢慢钻出了一个长发遮面的人头,接着是肩膀,身子…… 此人的背上还背着一个人,一个全身腐烂发黑、没有一块完整皮肤的人。 钻出洞口的人抬头拂开遮面的长发,朝顾小北笑了笑。 顾小北“啊”地惊叫一声,悚然怔住。 六、怖食人烟 钻出洞口的竟是骨小君,还背着任艳! 骨小君放下任艳,走到目瞪口呆的顾小北面前,一脸愧疚道:“小北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留在店里,只是想好好照顾任艳,她只有我一个知心闺蜜。刚才在地下室听了你俩对话,我才知道苏子陌不是个好东西。当时我怕得要命,躲在暗处不敢出来。后来听了任艳的解释,我更觉得她可怜了。那天她在店里本想自杀,幸亏被我遇到,才及时制止。这两天,她不肯露面,一直躲在地下室里,我怕她再寻短见,才一直陪着她。”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她已经……”顾小北欲言又止,轻轻拍了拍骨小君的肩膀,柔声安慰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任艳慢慢爬到苏子陌身前,恨声道:“你这家伙,连小君的手机也敢偷!” 苏子陌突然翻身坐起,哽声道:“我来这明府烟酒店偷东西,只是为了引出那个纸人来惩罚我,只有这样,我才能和你平等,和你一样体无完肤。这家店曾被小偷洗劫一空,小偷却一直没被抓到。店长一直为之气结,最后还是选择了自杀。他的鬼魂一直附在他店里的一个纸人身上,每到半夜十二点,必来此店巡视,只要遇到小偷,皆严惩不贷。任艳,别再说和我分手了!我偷骨小君手机,只是为了引顾小北来店里带走骨小君,照顾你的人应该是我!我和你分手,其实是因为我俩人鬼殊途。因为,其实我早已是鬼。我现在的这幅躯壳,只是一个没有血肉、体无完肤的纸人,我要永远留在明府烟酒店,做一个永远和你长相厮守的多情纸人。任艳,答应我,以后别再自寻短见了。我相信,你的病总有一天会治好的。” “子陌,你、你……”任艳泣不成声,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陷在血肉中的眼珠里溢出了成串大颗的泪珠,不停地滚落…… 顾小北听到这,忽然想起那晚扔在他床下的那烟头,惊恐地看着苏子陌道:“你有没有把你从这店里偷来的香烟给过我?” “给过,当时我忘了自己是鬼。我抽的烟,都是阴间的冥烟……”苏子陌忽然停止了说话,眼中流露出一抹说不出的恐惧。 顾小北愣了愣,蓦觉鼻孔中焦味呛人,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一团白蒙蒙的烟雾,从他鼻孔中慢慢悠悠钻了出来,转瞬即逝。 “怖食人烟,滋味如何?反正我留在你的身体里,滋味也并不怎么好受。其实,我就是那个曾把此店洗劫一空的小偷,那店长做鬼也没放过我,硬是把我大卸八块,做成了提供给鬼抽的冥烟。吸烟有害健康,这绝不是一句空话。烟酒地,生死门,不管人烟还是冥烟,吸多了,都会变成名副其实的烟鬼。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世间就是这样,谁也逃不过两样东西,一是因果,二是无常。人生苦短,世事无常,珍惜生命,才是正道……”一个极其阴冷的声音蓦然幽幽响起,诡森森地回荡在众人耳边…… ...
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这种工作的收入并不是很稳定,尤其我最近觉得自己的灵感正在枯竭。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则广告:灵感俱乐部。这家俱乐部简直就是为我而准备的,加入俱乐部以后,我只要交纳为数不多的回费,就可以定期得到一些灵感。 可是,入部的规则并不是这么简单,入部之后,我所写的所有东西——人或物,都会在我身边短暂出现,我的笔会主宰他们的一言一行。 我能主宰你 长途列车上的时光分外无聊,我从包里掏出了一个笔记本,在桌上沙沙地写了起来。 几站以后,我旁边的座位多了一对情侣,看上去两个人心情都不太好,说白了就是在吵架。 “亲爱的,你不能就这样离开我。”男的说。 “可是你的家庭让我受不了!”女的音调很高,“你们家鬼气森森的,好可怕!”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他们以前不是这样的!”男的说。 坐在一旁的我突然低低地说:“你别再说了!” 那个女人没有听到我的话,可是她却对那个男人说:“你别再说了!” 我又低低地说:“如果你就因为这个而和我分手,我是不会同意的。” 果然,那个男人拉住了女人的手:“如果你就因为这个而和我分手,我是不会同意的。” 我微笑了,接着又说:“你随便吧。下了火车以后,你就不要再跟着我了。” 女人甩开了男人的手:“你随便吧。下了火车以后,你就不要再跟着我了。”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了。于是,我又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然后就停下了笔。不一会儿,那一男一女下车了。 也许你会觉得刚刚那一幕很奇怪,可是我觉得一点也不怪。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这种工作的收入并不是很稳定,尤其我最近觉得自己的灵感正在枯竭。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则广告:灵感俱乐部。这家俱乐部简直就是为我而准备的,加入俱乐部以后,我只要交纳为数不多的会费,就可以定期得到一些灵感。 可是,入部的规则并不是这么简单。入部之后,我所写的所有东西——人或物,都会在我身边短暂出现,我的笔会主宰他们的一言一行。俱乐部的部长有个代号叫“海海海”,他曾经给我发过这样的短信:“他们都是不存在的人,所以你可以随便写,不用顾忌。当你的故事结束的时候,他们也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他们活生生地出现,就是为了给你更多的灵感。这才是俱乐部的绝妙之处。” 听起来是不是很诡异呢?刚刚上车的那一男一女,就是我在笔记本上写下的新小说中的主人公。所以,他们才会按照我的意图来对话。这真是有趣极了。 我长长地打了个哈欠,放弃了刚刚那个故事。我决定构思一个更香艳的女人的故事,于是我写道:她是一个美丽而神奇的女子,就像白先勇笔下的伊雪艳一样,有不老的魅力……写到这里,我的目的地A城到了。我放下笔,提着行李走出了站台。在人声鼎沸里,我看到了梅屏。 梅屏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改良旗袍,高挑的身形和白皙的皮肤,使她在众人当中分外出众。梅屏也看见我了,她嫣然一笑,顿时引来了一片目光。 在我来A城之前,主编许尚就说:“梅屏可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你小心不要陷进去啊。” 我哈哈一笑:“如果在商谈出版的同时还能猎艳,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是,我没有想到,她是个如此漂亮的女人。 新的故事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你我的书将会在这个冬天同时出版。那个时候,我们可以PK一下销售量了。”梅屏啜着杯里的奶昔,俏皮地一笑。 “哦?如果这样的话,我输定了。因为,连我都会买一本支持你的。”我开玩笑地说道。 “不过,我的书你还是别看为好。”梅屏此时的笑容有点神秘。 我正要说点什么,这时梅屏的手机响起来了。我隐约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语气里带着暧昧。我很知趣,急忙说自己有点累了,想要回到宾馆里。梅屏很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宾馆里冷气开得很足,翻开笔记本,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关于列车上那对男女的故事。我想写的故事是这样的一对大学生相爱三年,男生却从来不带女生到他的家里看看。女生好不容易说服了男生,在毕业之年两人同时回到了那个江南小镇上。可是,小桥流水的古镇里,诡异的感觉一次次地袭来。女生见到了那个眼睛闪着幽幽蓝光、脚穿只有死人才穿的绣花鞋的婆婆;见到了那个屏风上印着棺材图案的神秘阁楼;见到了夜夜闻鬼哭的狭窄的天井……于是。在归来的路上,女生要和男生分手,可是男生不同意。 我就写到了这里,再没有感觉了——我觉得这个故事没有太大的发展,在我的心里,那个更加香艳的故事远比这个故事要有吸引力。所以,我草草地给故事结了个尾,大致如此,下了火车以后,男生觉得无法挽回,就把女生杀死了。 “哈哈……”这个滥俗的故事让我都觉得可笑了。我现在要动笔续写那个香艳的鬼故事了,这样的故事才有卖点。 她说自己叫栾绮梦。于是,这个名字传遍了整座城市。上流社会的男人都为这个名字的主人而神魂颠倒着…… 写到这里,突然有敲门的声音。打开以后,是一个年轻的服务生,端着一大盘子哈根达斯的冰淇淋。 “我没有要这些东西。”我说。 服务生笑了:“先生,这是我们赠送的。我们宾馆的老板和梅屏是好朋友。所以,我们怎么能够慢待您呢。” 我很欣喜地接过了冰淇淋和甜点,顺口问了一句:“梅屏小姐的熟人还真是不少啊。” “那是。在A城这样的小地方,上流名士不认识梅屏小姐的不多。”服务生说完就退出去了。 他刚刚那句话让我觉得耳熟,不过,我很快陶醉在冰淇淋的甜美里了。吃完东西,我继续写下去,大致如下:栾绮梦成为了副市长的情妇,两个人的地下恋情隐藏得很好,可是栾绮梦瞄准的是副市长的大房子。某晚。她把副市长灌醉,哄他在财产公证上签了字。之后,她故意把手机调成了“振动闹钟”模式,放在了横置的立体音响上。副市长和栾琦梦在卧室里胡闹的时候,手机突然振动了。那种声音听起来是“嘭嘭”的,与敲门的声音一模一样。副市长吓坏了,他很怕有人查出自己和栾琦梦的关系。情急之下,栾绮梦居然出主意让副市长从窗口跳下去。副市长急昏了头,居然真的跳了……副市长死后,栾绮梦凭借着和法院院长以及公安局长的关系,顺利地逃过了罪责,并且得到了她梦想中的大房子。 几千字写了下来,我打了个哈欠一头睡倒,那写满了潦草字迹的本子,在夜色里静静地摊着…… 背后的操纵者 海海海的短信来了:”在西郊的永存路,有一片小苇塘,我们就在那里见。“ 我心中狂喜,那么一个僻静的地方,简直就是为了杀人而准备的。海海海啊,这下你可失算了。我很快就赶到了那里,此时已经是月明星稀了。风瑟瑟地吹过苇塘,一人多高的芦苇齐齐地弯腰,肃杀之气顿生,我的心里也有些发毛。 我把手探进了怀里,那里,有我刚刚买好的一把刀。很快,就有手电筒照过来了,一只,两只,继而是一片。然后,我被刺得睁不开眼睛,急忙用手挡。在短暂的安全的黑暗里,我听到了警察的声音:”你已经被包围了……“ 苇塘里响起了一片的警笛,这是我所没有想到的。我总是太天真了。我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能够讲的都讲完了。不过,还有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也在发生着。 在编辑部里,主编许尚从口袋里掏出了两个手机。他把其中的一只打开取出SlM卡,说道:”这个号码最近没有用了啊。“ 然后,他把一个厚厚的大本子合了起来,放在嘴边亲了一下:”一个男作家和一个女作家之间争斗的故事,就此结束了,洋洋洒洒十几万字,明天交去打印吧。“ 许尚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目光望向天边的星星,自言自语道:”这个时候,那小子已经落网了吧?我开这个灵感俱乐部,其实只是为了让他们成为我的木偶——我灵感的来源,他们怎么都不明白呢。“ 梅屏的小说为什么没有完全应验呢,为什么我的命运会脱离了梅屏的构想呢?这就是结局——在我们的背后,有一个更高更远的创作者。他是我亲爱的主编,他是灵感俱乐部神秘的发起人,他才是我命运的真正主宰者。 无尽的俘获 我生命的最后阶段是在狱里度过的,在那里,我也有话要说。 在我的对面,是一个帅气但忧郁的男大学生——他是谁,也不用我多说了吧?不过,他比我幸运,他的父母花了许多钱,让他从死刑中脱离,转为无期徒刑。活着总比死了好。 ”你能不能别哭丧着脸?“闷的时候我问他,”你有机会活下去,应当高兴啊。“ ”我高兴不起来。“他倚在墙上,看着苍白的天花板。 ”因为无期徒刑?“我说,”其实只要你表现得好,几十年以后就出去了,你还可以……“ ”你别说了!“这个白净的男孩居然发火了,”我不怕自己的死,更不怕坐牢。我难过,只是因为晓颖。“ ”晓颖是谁?“我脱口问出,但马上后悔了。 ”我杀了晓颖。“男生低下了头,”其实我们很相爱的。我第一眼就看到她就有种冲动,想要放弃所有,把她保护在怀里。“ ”真文艺!“我不屑地笑了一下。 ”你不懂!“男生明显很不满,”大三的时候,我得了甲型流感。是她不怕传染,天天陪着我。为了和我在一起,她死都不怕!可是后来……“ 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再说什么了。鬼故事 男生接着说道:”晓颖和我一起回家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发生那么多怪事情。我妈穿了一双死人才会穿的布鞋,然后眼睛幽幽地泛蓝,连我都觉得吓人。我们家的天井夜夜可以听到鬼哭,呜呜咽咽的。还有,我们家阁楼上多了一架屏风,上面的图案居然是棺材!还有……“ ”别说了!“听着这些我曾经书出来的东西,我有点受不了了。 ”你也觉得害怕了,对吗?所以晓颖怎么可能不害怕呢?回来的时候,她就要和我分手。我离不开她!那一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杀了她……“男生抱着头狠狠地哭了。 现在的我,别提多后悔了。我颤抖着伸出手去想要抚一下他的肩膀,可是又怕自己罪恶的手不配放在那里。我只能说:”不怪你,这些不怪你。“ ”不!都怪我!怪我!“男生的声音里有撕裂般的绝望。 我能怎么说呢?我能够告诉他,这些的根源,都是因为我的信手胡写吗? ”有人来看你!“狱警走过来,叫那个男生。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涌上了不好的预感。 不一会儿,男生回来了,他看见我开心地说:”哥,我决定在狱里写书“ ”啊?“我吃了一惊。 ”反正时间有得是。“他说,”有一个大人物保证能够给我灵感,让我一写成名!只要我在纸上签个字。“ ”是……是什么样的纸?“我的声音已经颤抖了。 ”你看!“他递过一张纸给我看。上面清清楚楚地大字:灵感俱乐部。 男大学生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他说着深情的话:”我要写我和晓颖之间的故事,写好后第一个就烧给晓颖。我要让她知道,我是多么爱她……“ 我猛地扑了过去,把男生手里的纸抢了过来,然后用力地撕。 ”你还给我!“男生也跳了起来。发疯地抢。 这个时候我发现,那张纸根本就撕不开。怎么办?我只能把它丢掉了!想到这里,我拔腿就跑,根本没有想到后果。 男生没有追过来,我听到他在背后喊:”哥!别跑!他们会开枪的!“ 他说对了。话音一落,我就听到了枪响——我被当成了越狱者。身体被狠狠地一撞,继而是沉重地倒地。我几乎没有感觉到痛,只是感觉到了解脱……是的,我解脱了。我终于用自己的死,拯救了一个善良多情的男孩。 我微笑着闭上了眼睛我赎罪了…… ...
一 我的躯体现在躺在一个墓穴里,旁边躺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看样子七十多岁,比我大了将近五十岁。墓碑上写着:鲁月媚王贵生之墓。我和这个老太婆是以夫妻的名义安葬在这里的。鲁月媚是老太婆的名字,但王贵生不是我的名字。 当我被几个陌生人放进棺材,棺材盖子被钉上的前一秒钟,我大脑中的思维与信息飘出了棺材。如果晚一秒钟,我的所用秘密将被永远的埋葬于地下,也永远叫王贵生这个与我无关的名字,永远与旁边的老太婆做为夫妻。 我的思维与信息漂浮在空中,看着人间的一切。 在人间,偶然遇见一个大脑袋的家伙,脑袋大的人脑电波讯号比较强烈。通过接收他的脑电波,我知道了他的一些讯息。 他叫黄群,现年27岁,未婚,山西临汾人。从他的脑电波能看的出,他是个聪明的家伙,但过着单调的生活。白天和一个网名叫“薯片公主”的美女聊天,晚上编一些恐怖故事,第二天用QQ发给“薯片公主”炫耀自己的那点小聪明。 他大脑中储存的那些所谓的恐怖故事,在我看来一点都不恐怖,离我在人间的最后几天所经历的那些恐怖的事情差远了。 深更半夜,我漂浮在城市的上空,透过窗户看到黄群又在写那些不恐怖的恐怖故事。 凌晨四点,他站在阳台上抽烟。他的一个故事写完了,大脑里一片空白。趁这个机会,我的所有信息迅速的钻进了他的大脑。 他突然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灵感来了,重新坐在电脑前,迅速的敲打起文字。 我用他的电脑,用他的手指,用他的文字,用他还存活在人间的躯体,讲述我的故事。请用眼睛倾听这段来自地狱的声音—— 二 我叫赵阳,死的时候二十六岁。一直生活在X城,大学毕业后还没有工作,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23岁时,我认识了与我同岁的女友秦美,她是一名小学教师。我们一直感情很好,双方父母都很满意,父母已经给我们买了新房,明年结婚。 我最后一次见到秦美是在暑假开始的前一天。她说明天要和几个女同事去离X城二十里的长寿镇去玩,那里不仅风景优美,而且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古镇。 长寿镇不大,一万人左右。这个镇子的建筑都是木质的,这是当地政府对外宣传的一大特色。 长寿镇有个恐怖的传说。每年都会发生火灾,尤其是夏天,会有人葬身于火海。让人奇怪的是,在火灾中遇难的都是外地人,而且都是年轻的女性。有人说这是那些在火中遇难的鬼魂找替死鬼。 这些都是道听途说的事情,不足以信。就像每年夏天都会发生溺水死亡的事故一样,那是人死于自然之手,并非什么替死鬼。 第二天,我送秦美来到汽车站,几个女孩叽叽喳喳的上了车。她从车窗里探出头,我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几个女孩子嫌我们过于缠绵,其中一个女孩说:“搞的和生死离别似的,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了。” 结果秦美真的没有回来。 秦美和那几个女孩死于一场大火。他们晚上所住的旅店是一栋木质的楼,夜间失火。 我来到现场,几个女孩已经被抬上了运尸车。旁边有人说,已经烧焦了,看不出来样子了。 在围观的人群中我看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一直盯着我,那不是一个老年人痴呆的目光,眼神中散发着年轻的活力,但很阴沉忧郁。 运尸车开走了,人群渐渐散去。我躲在一个胡同里,泪如涌泉。 一个人我爱的人就这样没了。 昨天我吻了她。晚上还和她在QQ上聊天。 “你们现在在那儿?” “在旅店。” “玩的开心吗?” “不开心。” “为什么?” “钱包丢了。” “丢就丢了呗。亲爱的,只要你能安全的回来。” “钱包里放着你的照片,这几天看不到你了。” “呵呵,早点睡吧,把电脑的电源开关拔掉。小心失火。早点睡吧” “你也早点睡吧。” 最后我们各发了一张笑脸。 当我在胡同里痛哭的时候,那个老太婆突然出现在胡同口,依然死死的盯着我。当她看到我看着她时,她低着头离开了。 她的步伐完全不是一个老年人的步伐,矫健,敏捷。 三 我承受着巨大的悲伤,几乎要崩溃了。 于是我一个人住进了我家的地下室,里面都是旧家具,我把电脑搬进去,每天在黑暗中沉迷在网上。 床头摆放着女友的照片,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我时常打开QQ里和女友的聊天记录,里面有我和秦美的甜言蜜语,我通过这些来回忆关于那段感情的点点滴滴。而秦美的头像永远是黑白色的。 我时常在想,当我们死了,我们的QQ怎么办?它在别人的QQ里再也不会跳动了。黑白色的头像,就像一张苍白的脸,仿佛一个人变成了一具尸体。 一天晚上,十二点钟,我正在查看我和秦美从前的聊天记录。突然,秦美的头像变成彩色的,一闪一闪。 她上线了。 她在那里上线? 谁在用她的QQ号登录? 头像开始跳动。我点击了一下,出来一行字:你是赵阳? 我回复:是。你是谁? 头像:你不认识,但我认识你,还有你的女友秦美。 我回复:你到底是谁,怎么会登录上秦美的QQ?你到底是谁? 头像:这个你先别管。我告诉你,你的女友秦美要结婚了。 我回复:你胡说。秦美半年前已经去世了。她怎么可能结婚。你到底是谁? 头像:她是死了,但死人也可以结婚的。她的婚礼就在长寿镇举行。 头像说完后,就变成黑白色了。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电脑前。刚才就像和一个地狱使者对话一样。 我回头看了看秦美的照片。从前我觉得照片上的笑容是那么灿烂,那么纯真。但这一刻觉得她的笑是那么的诡异。 四 第二天一早,我赶车前往长寿镇。 下车后,从进入长寿镇的那一刻起,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我。手机突然响了,一条短信:我刚才看见你了,你已经到了长寿镇。 我没有回短信。 是的,有一双眼睛盯着我。 我先来到秦美出事的地方,当时的废墟已经不见了,重新建起了新的木楼。又是一家旅店,招牌上写着“天福旅社。”我在这里登记了房间,住在二楼的212房间。 这是一家极其简陋的旅店。全都是以劣质的木料当家的,从远处看就像纸糊的一样。很显然这家旅店的老板并不打算长期经营,过一天算一天。 我放下行李,下了楼,问那个登记员:“今天你们镇上是不是有一家结婚的?” 登记员小姑娘看着我愣了一下,说:“没有结婚的,只有一家埋人的。” 我问:“谁家埋人?” 小姑娘很不耐烦的说:“不知道,不知道。” 当我走出旅店的时候,一个穿着脱鞋的中年人走进旅店,问小姑娘:“今天入住的多不多?” 看样子是旅店老板。 我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看他们,小姑娘正在指着我和旅店老板说着什么。旅店老板狠狠的抽了一口烟,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长寿镇今天的确没有结婚的,只有一家举行葬礼的,是长寿镇镇长的儿子出了车祸。 我在一个小卖部买了一包烟,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从我身边掠过。是她,是我去年在长寿镇见到的那个老太婆。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一双白色的布鞋,这是豆蔻年华小姑娘的服装。 我猛然觉得,她的连衣裙那么眼熟。那分明是我女朋友秦美的衣服啊!怎么会穿在她身上呢? 我问售货员说:“那个老太婆是谁?样子有点奇怪。” 售货员说:“别理她,她是个疯婆子。” 售货员的回答有些奇怪,我又没说我要理她。 老太婆躲在一堵墙后,只露出半边脸,用一种年轻人忧郁般的眼神看这我。 夜幕降临,在会旅店的路上,我又收到一条短信:我知道你是为了你女朋友才来到长寿镇子的。但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的身份,你的目的,那样你会很危险。我现在告诉你,你的女朋友不是被烧死的,是被人害死的。 我把电话会过去,没人接听。 五 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这两天所发生的事情,与那个老太婆有关,或者,和我聊天,给我发短信的人就是她。还有,她为什么穿着秦美的那件白色连衣裙? 午夜一点,我穿好衣服下了楼。那个小姑娘爬在桌子上睡觉,嘴角留下一滩口水。我敲了敲桌子,小姑娘睁开眼看见我后吓了一跳。她问我:“有什么事?” 我说:“那个穿白裙子的老太婆到底是什么人?” 小姑娘很不耐烦的说:“我不知道,不知道。”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元钱,放在她面前。 小姑娘突然喜笑颜开,左看看右看看,把钱揣进兜儿里。 午夜一点,她给我讲述关于老太婆的一些事情,她说:“这个老太婆是前几年突然出现在小镇上的。没人知道她从那里来,也没有任何亲人,只知道她叫鲁月媚。她住在半山腰的一个小木屋里。从来不和任何人接触。她虽然现在已经有七十多岁,但整天都穿着小姑娘的衣服在镇上转悠。” 我点了一支烟。 小姑娘嘿嘿的笑了笑说:“这个老太婆,人老心不老,见了年轻的小伙子,眼里放光。” 我说:“如果不看她的长相,她像个年轻人,感觉和你年龄差不多。” 小姑娘推了我一把说:“你别把我和她比,怪吓人的。” “吓人?什么吓人?” 小姑娘把脸凑到我面前,用压低的声音说:“听别人说,她经常把山上坟墓里的尸体挖出来,烤着吃。” 我打了冷颤。小姑娘的表情也变的诡异起来。 突然,一个影子从门前掠过。是一个白色的影子。 我俩都看到了。 小姑娘紧张的说道:“就当我什么也没说,早点睡吧。” 上楼前,我又问了一句:“几个月前,这里发生了一场火灾,你知道吗?” 小姑娘说:“我是新来的,不知道。” 我上了楼,躺在床上。眼睛一直的盯着屋顶。我总感觉得那个老太婆和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她的白色裙子,她那年轻的眼神,矫健的身姿,她仿佛是一个人群中的异类。人群中的异类并不少见,但那些都与我无关,而这个老太婆却随时在我周围。不过让我奇怪的是,当她走在街上的时候,没有人把她当成一个异类, 凌晨四点,有人在外面敲门。 “谁?” “我。”是那小姑娘的声音。 “有什么事?” “你出来,我给你说句话。” 我打开门,猛的一惊,汗毛竖起。那小姑娘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和老太婆的一摸一样。 我的声音有些颤抖。“这么晚了,有什么事?” 小姑娘用阴沉的声音说:“以后不要打听太多的事情,对你没好处。” 然后小姑娘撕下了自己的脸皮,里面是那个老太婆苍老的脸。 我被这个梦惊醒了,眼前一片黑暗。我看了看手机,凌晨四点。窗外是无边的黑暗,就在黑暗的夜空中,一条短信像幽灵一样飞入我的手机。 又是那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短信:“以后不要打听那么多的事情,对你没好处。” 六 绝对是那个老太婆,她和我聊天,给我发短信。知道秦美QQ号的登录密码,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她了解我的一切。 她竟然知道我在打探他的消息。 长寿镇仿佛就是她的地盘,她能得到每个角落里的消息。 她为什么总是在暗地里骚扰我? 她和已经死去秦美有什么关系? 七 第二天一早我就在街上打探老太婆的消息。 小卖部售货员、擦皮鞋的、乞丐、屠夫、学生等等。当我向他们打听消息时,他们都会用一种仇视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冷冰冰的说一句:“不知道。” 长寿镇上的人们好像接收到了老太婆的指示,都必须守口如瓶。 我来到了小镇上的派出所,里面只有两个警察。我说我想了解半年前发生的那场火灾事故。 一个警察说,早就结案了,是一场意外失火。 当我想问问当时的具体情况的时候,两个警察很不耐烦的说他们还有事,很不耐烦的走了。 我走出派出所。老太婆就站在马路对面,她拿着手机看着我。她在手机上按了几下,我这边就收到一条短信:跟我来。 她朝镇外走去,我紧随其后。 出了长寿镇,穿过一片玉米地,渡过一条小河。如果只看老太婆的背影,她的的确确是一位青春少女。我已经气喘吁吁,她依然步履轻盈。 她就像给我的脖子上套了一根绳索,让我毫无理由的跟着她走。没有理由,没有目的,似乎她带我去寻找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人的好奇心一直是非理性的产物,任何行为都没有理由,甚至是不知道是凶是吉的情况下。或许在老太婆身后,还有一张苍白的脸。 正当我准备上山的时候,草丛中突然窜出一个人,一把拉住我的手就往回跑。 他是天福旅店的老板。 我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一直跟着他跑会了长寿镇。 我们都扶着膝盖气喘吁吁。 他边喘气边说:“你可真胆大,怎么敢一个人跟那个老太婆上山呢?” 我说:“怎么了?” 他说:“你还真不知道啊。唉!太险了。” 旅店老板给我说出了为什么不让我上山的理由。或者说这不能算是理由,只能说是糟糕的民间鬼故事。他说那个老太婆被山上的孤魂野鬼附了体,在镇子上找一个人带上山,然后把这个人的魂勾走,孤魂野鬼就可以投胎转世了。刚才我被老太婆勾住了魂,如果我上山的话,我就的魂魄就被勾走了。 我不相信旅店老板说的话,这样的故事只能吓唬小孩。但我为什么要相信那个老太婆呢? 旅店老板说完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自己好自为之,最好离那个老太婆远一点。”然后就离开了。 没过多久,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有是那个陌生的号码——“不要相信他,他是个坏人,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是坏人。” 八 晚上,天福旅店里入住了几个女孩。她们住在我的隔壁。 一般几个女孩子在一起,都会叽叽喳喳的打闹。但那天晚上,这几个女孩是那么安静。再说这个旅店是木板搭建的,基本上没有隔音效果。而隔壁却很安静,和空屋子差不多。 陌生手机号码的短信又来了,“今晚是不是有几个女孩子住进了旅店。” 我回复:“是。” 短信:“快离开旅店,你现在很危险。” 我回复:“有什么危险?” 短信:“别问了,快点,马上离开!” 我没有离开旅店,因为我没有理由听那个古怪老太婆的。几个女孩入住了旅店,我就有危险?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在睡梦中我梦见了秦美。 梦中的时间是在晚上。秦美和她的几个同事走进天福旅店,住进了我隔壁的房间,而且一直没有开灯。突然几个黑衣人上了楼,进入房间,不一会黑衣人抬出来几个黑色的棺材。梦中的我意识到棺材里是秦美和她的几个同事。黑衣人抬着棺材出了门,我在后面追赶,但怎么也追不上。当我回头看旅店时,发现那是一个用纸糊的楼房,就和烧给死人的房子一样。突然楼房烧起了来,瞬间化为灰烬。 楼道里一阵脚步声惊醒了我。我起床,在门缝里看见几个黑衣人走进隔壁的房间,与梦中的事情一样。不一会几个黑衣人抬出了几个黑色袋子,急匆匆的下了楼。只留一个黑衣人在楼上,他打手里提着一只油桶,打开盖子,把里面的液体到处乱泼,是汽油,我闻出了味道。 我突然打开门,吼道:“你要干什么?” 黑衣人愣了愣,然后大声朝他的同伙喊道:“这里还有一个活的。” 已经下楼的几个黑衣人,放下手中的袋子,朝楼上跑来。 我一看情况不妙,从二楼跳了下去,虽然脚踝被震的很痛,但顾不上那么多了,连滚带爬的出了旅店。 整个长寿镇没有一点亮光,仿佛是一座空镇。在黑暗中,我努力的奔跑,呐喊,但没有一点光,也没有一个人。 我突然看到一座山的半山腰上有一点亮光,那是手电筒的光,忽明忽灭,仿佛是在给我发信号。我拼命的朝山上跑去。 当我跑出镇子的时候,身后突然亮出一片火光。 天福旅店烧了起来。 我跑上山,那点亮光越来越近。还有几十米的时候,亮光突然熄灭了,趁着星光,我只能看到在黑暗中有一座简陋的房子,房子里有一点微弱的烛光。 我一步步的走进房子。我突然意识到,这座山就是昨天老太婆带我来的。 难道我中了圈套? 一只苍白的枯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九 写到这里,一阵风吹进黄群的书房,书架上的一张只落了下来,落在键盘上。黄群猛的一惊,一身冷汗。 他开始犹豫了,这个故事有没有必要再写下去。深更半夜写恐怖故事,让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他已经知道故事的结局,没有理由不写。如果不写,这个故事会停留在他的脑中,他就会一个人承担这个恐怖的结局。 十 一只枯瘦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松了一口气,因为一切真相似乎近在咫尺。从时间的角度看,没有距离的恐惧就不能称为恐惧。例如我们一生都在恐惧死亡,当人们一步步的接近死亡,恐惧就不复存在。 我转头去,冷冷的看着老太婆。她还是穿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左手拿着一张白纸,右手拿着一支毛笔,地上有一碗墨。 她把白纸铺在地上,然后她跪在地上,右手拿着毛笔,蘸了蘸碗里的墨,趁着微弱的星光,在纸上歪歪扭扭的下了几个字: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跟我来。 我和老太婆一前一后的走进了小木屋。 小木屋里虽然简陋,但很干净。有一张很旧的方桌,两个木凳子,一个旧衣柜,一张床。里面没有灯光,只有一支微弱的烛火。 老太婆从旧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本红色的笔记本。她双手捧这日记本,恭恭敬敬的放在桌子上,推在我面前。 随后她站在窗前,一阵冷风吹来,她的白发随风飘扬。 我打开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记录了关于她的一切。 她叫鲁月媚,生于1985年。 里面有一张她的照片,她站在花丛中,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清纯可人。 她的父母在长寿镇开一家小卖部为生,但在她十岁那年冬天,父母去城里进货的途中车祸身亡。 她在日记中写道:“那天早上,父母被一辆大卡车拉回来,他们被包裹在棉被里,我看到他们的时候没有哭,因为我只会偷偷的哭。” 后来她一直跟奶奶一起生活。 在她二十岁那年的某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长出了白头发。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自己脸上出现了皱纹,眼袋松弛。又过了一段时间,在她洗澡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全身皮肤松弛,乳房下垂。 奶奶用手绢包着一辈子攒的几千块钱,带着她去了市医院。 日记里写道:“医生说我得了严重的衰老症,目前全世界都没有能治好这种病的。医生说只有做整容手术才能恢复我从前的样子。但做这种手术需要很多钱。奶奶的钱不够。我能看看的出奶奶非常伤心,但我说,变成老太婆有什么不好的,奶奶就是老太婆,两个老太婆一辈子生活在一起。奶奶的额头和我顶在一起,我们都笑了。” 后来鲁月媚的奶奶去世了,她一个人在长寿镇生活,靠捡矿泉水瓶子易拉罐为生。 她唯一的一段爱情,也因为她的衰老症状结束了。 日记中写道:“他说他家里不愿意我,所以他和我说分手。虽然我很难过,但我不怪他,因为没有人会喜欢老太婆的。” 后来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邻村五十多岁的瘸子,她不愿意。那个瘸子的名字叫王贵生。 鲁月媚在长寿镇无忧无虑的生活着。没有人愿意理她,因为在别人眼里她是个无用的人。是的,这个世界的人只有无用和有用之分。 但她有自己的快乐。 她喜欢一个人躺在草地上静静的发呆。 她喜欢在长寿镇的大街小巷静静的欣赏来来往往的英俊小伙儿。 她喜欢晚上一个人趁着明亮的月光在小河里洗澡。 还有一件最高兴的事情,是她终于攒够了能买一部二手手机的钱。买了手机那天,她在路上捡了一张名片。她给名片上的手机号码发了一条短信:“你好。”对方会没有回信息,但她依然高兴了很长一段时间。 她以为自己一辈子可以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着,但她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因为她无意间发现了长寿镇一个恐怖的秘密。 十一 我合上日记本,深深叹了口气。 “你是怎么知道我女朋友的QQ密码的?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你为什么说我女朋友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要把我引到长寿镇来?” 外面打了一个闪电,电光照亮了她那张苍老的脸。 她从床铺下,拿出了一沓白纸,上面也写满了字迹。 她把纸交给了我,然后用毛笔在那张白纸上写了几个字:写给你看的。 然后她突然张开了嘴,那是一个黑洞,里面没有舌头。 第一行是这样写道:我被人割掉了舌头,我是哑巴。 她发现了长寿镇的秘密,所以被人割掉了舌头。 有一天晚上,鲁月媚在河里洗澡,河岸上突然冒出了几个人,这几个人抬着几个塑料袋子。其中一个人是天福旅店的老板。鲁月媚藏在岸边的草丛中。 其中一个人打开袋子,里面是一具具女尸。鲁月魅知道这个女尸是刚死的,因为白天她看到过这几个女人,是来长寿镇玩的,就住在天福旅店。 那几个人在和天福旅店的老板讨教还价。这几具女尸卖出了三十万的价钱。 最后老板拿了钱跑回了镇子,那几个人抬走女尸。 鲁月魅上了岸,穿好衣服。长寿镇出现一团火光。 第二天,长寿镇的人们像平常一样生活着。偶尔有人在议论昨天晚上的事情,说昨天晚上发生了火灾,天福旅店被烧成灰烬,里面有几名旅客被烧死,而且都烧焦了。事故现场被抬出几具被烧焦的尸体。 天福旅店老板的第一笔卖尸生意做成了。然后长寿镇接二连三的发生同样的事情,如出一辙。外面的人都以为是长寿镇总发生火灾似乎另有原因,只有长寿镇的居民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们隐瞒了这个秘密。这个暴力行业成为长寿镇居民的致富手段。 大街上接二连三的建起了劣质的木楼,一家挨一家的旅店,一家挨一家的失火,一家挨一家的事故。每次事故的结果都是意外失火,然后在事故现场又建起了新的木楼。怪不得镇上所有旅店都很简陋,原来是降低成本。 经过半个多月,鲁月魅渐渐知道了这个行业的内幕。 原来当地有个古老的风俗,叫做冥婚,就是给年轻的死者寻找配偶。一般都是男性死者寻找配偶,而且配偶女性必须是刚死的,尸体完整。于是便催生了这个行业。 鲁月媚经常看到一些人拿着铁锹上山,她跟在他们后面。她看到他们在挖别人的坟墓,而且都是女人的坟墓。他们把里面的尸体挖出来,装进袋子里抬下山。 晚上他们把那些住进旅店的女孩用迷药迷倒,装进袋子里,抬到另一个地方,再把白天挖出来的尸体放进旅店,最后放一把火。第二天,外面来的人都以为是意外失火,把里面住的人都烧焦了。 鲁月媚这样写道:“我唯一没有发现的是,他们是如何把那些女孩杀死的。但我看到的那些尸体是很完整的。” 她发现了这个秘密后,来到长寿镇上告诉了别人,但可怜的她并不知道,整个镇上的人都知道了这个秘密。她不知道金钱的利益可以让所有人对罪恶视而不见。 当她要离开长寿镇,对外界揭发这个秘密的时候,天福旅店的老板带着一帮人,闯入她的家,割掉了她的舌头。 十二 鲁月魅变成了哑巴。所有人都说她是疯子,当她在大街上截住一个外地人,用肢体语言诉说自己的遭遇和长寿镇的秘密的时候,总会被镇上的居民拉开,然后对外地人笑嘻嘻的说:“疯子,疯子,别理她。” 当有人发现山上的坟墓被人挖过后,就说是鲁月媚干的。 居民们排斥她,小孩们欺负她。 有一次几个顽皮的小孩把她推进了粪坑,然后小孩们用石头砸她。就在这时,几个外来的女孩走过来,把小孩赶走。其中一个穿粉红色上衣的女孩放下自己的手提包,把她从粪坑里拉上了。 这时一个小孩趁乱悄悄的打开手提包,把里面的钱包拿了出来。当他们发现时,那小孩已经一溜烟跑了。 她们看到她可怜,把她带到河里给她洗了个澡。然后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女孩从旅行包里拿出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给她穿上。 然后她问她:“老奶奶,你叫什么名字,你家住哪儿?” 她只是笑了笑。 鲁月媚写道:“自从爸爸妈妈和奶奶去世后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这件白色的连衣裙是他穿过最好看的衣服。” 晚上鲁月媚回到家里,穿着白色的裙子在镜子前照了一晚上。她打算明天上山摘一些酸枣谢谢那几个女孩。 突然,她想起了那件可怕的事情。她们是几个外地的女孩子,一定会住这里的旅店。 于是,她急忙朝那些旅店聚集的地方跑去。她要把她们救出来。但长寿镇那么大,旅店那么多,怎么知道那几个女孩是住的那家旅店。于是她跑遍了大街小巷,不停的呼喊着。 在一条小街上她捡到一个红色的钱包。她认识这个钱包,这是粉红色上衣女孩的。钱包里没有钱,肯定那个小孩把钱拿走后,把钱包扔在这里的。 她看到钱包里,有一张身份证,有一张照片,一本记满了数字的小册子。那张身份证的名字是秦美,那张照片上写着一行字:亲爱的赵阳。小册子里记录了所有关于她的内容,手机号码,QQ密码等等。 这时,秦美身后突然明亮起来,一团火光映红了天空。 鲁月媚在那条巷子里歇斯底里的哭喊着。 整个长寿镇却那么安静,只能听到大火的声音。 十三 外面下起了大雨。 鲁月媚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色的钱包。是的,那是我女朋友秦美的。我顿时抱着钱包泪如涌泉。 她最后写道:我的手机被镇上的抢走了,不让我和外界联系,所以我才在邻村的网吧里和你聊天。前几天我在路上捡到一个手机,和你联系上的。你的女朋友的尸体一直被冷冻在一个屠夫家的冰柜里。前几天以高价买给了镇长,他的儿子出车祸死了。镇长给他的儿子举办了镇上最昂贵的冥婚。 她用毛笔写了一行字:你快走吧,不要相信长寿镇的任何人。把这里的秘密告诉外面。 我来到窗前,和鲁月媚一起看着这个黑暗恐怖的地方。 这时,不远处出现了几点火光,而且越来越近。 他们来了。 鲁月媚用手比划着。我看得出来,她是让我赶快走,带着她的日记和稿纸。 我说:“你和我一起走。”她摇了摇头。然后把我推出了屋子。那几只火把越来越近了。 我闯进了茫茫的雨夜,像一只被追杀的兔子一样超山下跑去,在黑暗中我看不到尽头,我只有不停的漫无目的的奔跑才有可能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我想起了小镇上的派出所,我要去报案。 当我跑到派出所门口时,我回头看到鲁月媚的住处已经起了火。 我走进派出所,还是那两个警察在。他们问我有什么事?我说了我知道一切。一个警察笑嘻嘻的说:“你在讲故事吧,哪有那种事情?” 我说:“真的,你们相信我。” 另一个警察懒洋洋说:“好吧,一起去看看吧。”两个警察站起来,给我打了个手势,示意让我在前面带路。 我松了口气。 我又想起来鲁月媚说过的话:“不要相信长寿镇上的任何人。” 但已经晚了。 我被一只电棍击昏,从此就在没醒来过。 十四 那几个拿火把人杀死了鲁月媚。两个警察把我击昏后,交给了镇上的人,他们也杀死了我。他们把我的身上的一切证件都搜走了,和鲁月媚的日记一把火烧了。 他们把我和鲁月媚埋在一起,他要让我们死的名正言顺,不能留下蛛丝马迹。但墓碑上不能刻赵阳的名字,那样会留下后患的。 给鲁月媚介绍过的那个对象,五十多岁的瘸子王贵生,那天刚好跌下山崖粉身碎骨。于是他们在墓碑上刻着:王贵生鲁月媚之墓。倘若以后有人问起,就说是鲁月媚和王贵生意外死亡,镇上的看着可怜,就给他们举办了一场冥婚。 十五 故事讲完了。我飞出了黄群的大脑。 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我是一团空气。于是我可以在半空中看着世间的一切。 人间魍魅,真假善恶,人们都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这一切,孰不知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员,都被眼前的一切所迷惑。 尾声 我叫黄群,脑袋长的比较大,白天和一个叫“薯片公主”的美女聊天,晚上编恐怖故事。然后第二天发给“薯片公主”炫耀自己的那点小聪明。 我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写完这个故事。一晚上写一万多字,以前是很难做到的。但那天晚上仿佛是有人操控着我。故事编的非常快,仿佛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样。 灵感这东西很奇怪,说来就来。我努力回想我是怎样找的灵感的,那天一整天,我都觉得有双眼睛在空中看着我,当我抬起头时什么也看不到,只能看见布满乌云的天空。晚上我站在窗口抽烟。突然间,仿佛有东西钻进了我大脑。于是,我突然文思如潮。 隔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我突然又觉得有双眼睛在在半空中看我,我抬起头,又只看到漫天的乌云。晚上我站在窗口抽烟。突然,仿佛又有东西转进了我的大脑。灵感来了,文思如潮。 我这样写道: 我叫鲁月媚,我现在和一个名叫赵阳的男人躺在棺材里。 生前,我生活在长寿镇,我父母双亡,一直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后来我得了严重的衰老症。奶奶带着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我的病没法治。 后来,奶奶死了。但我依然快乐的生活着。因为镇上的居民们都是善良的人,虽然我长的像老奶奶,但他们都亲切的称呼我“小鲁”。尤其是天福旅店的老板,他对我特别好。我帮他在旅店里干活,他管我吃住,付我工钱,给我买了手机,教给我上网。还给我介绍了一个邻村的男人,虽然他是个瘸子,但心底善良,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老板说,年底给我门举办婚礼。 就在这时,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赵阳的男人,他是个可怕的男人,是他把我害死的,是他把我送进棺材的,是他……是他……是他……是他…… ...
相传大明年间,有位才女,名叫林荫,自幼聪慧过人,论语春秋、诸子百家过目不忘,更写得一手好诗,触景生情,文思如涌,上好佳作,一挥而就。 某日,才女闲暇,净手焚香之后,准备饮酒读书。才女斟满一杯素酒,伸出尖尖玉指,蘸着杯中之酒,在桌子上点了三下,那意思就是敬天敬地敬圣人,在点酒的同时,她顺口吟道:“冰凉酒,一点、两点、三点。”这原本无意的话,却让她突然发现是一副对联的上阙,原来,她想到了这三个字的偏旁是一点水(古写的冰字只有一点水、两点水、三点水。) 才女林荫立即进入了应对下联的思考之中,说来也怪,平时对各种对联都能够信口拈出,此刻面对自己吟出的上联,却让她感到是那么地冷僻,她苦思冥想,却无论如何也对不出来,心中像是堵住了一团棉絮,焦急之情从丹田不断上涌。她紧锁双眉倒剪双臂在室内来回踱步,口中反复吟诵着:“冰凉酒,一点、两点、三点......”她就这样绞尽脑汁、搜肠刮肚,苦苦寻找合适的对联下阕,从白天到深夜复又到红日东升,就这样,她没日没夜地想啊想,茶不思,饭不想,终致病倒,数日之后,竟是一命呜呼。 才女林荫抱憾而死,阴魂自是不散,每天夜里,总有人看到一白衣女子仰头向天高声吟诵:“冰凉酒,一点两点三点......”邻里无不心惊,以致于每日夜幕降临无人敢于外出。 某日,解缙(即后来成名的解学士)赴京赶考,路经此地,天色已晚,请准主人,借宿于此。解缙挑灯夜读,直至夜阑更深。他略感疲倦,便推开窗子,但见夜空如洗一轮明月遥挂中天,远处楼台房舍鳞次栉比,近处,林木花卉朦朦胧胧。面对如此颇富诗意的夜景,解缙不由地推开房门,走到院子里,他深吸一口清凉的新鲜空气,顿觉神清气朗,正欲返回室内继续读书,忽听有女子高声吟诵:“冰凉酒,一点、两点、三点......”声音拖得很长,让人感觉甚是凄凉。解缙不由地转身观看,发现那吟诵之人是一白衣女子。月光之下,白衣如雪,此刻正自游走在花园的百花丛中,裙袂飘动,犹如仙子下凡一般。 解缙乃谦谦君子,为避瓜田李下之嫌,便转身往屋门走去,可那白衣女子如风飘一般,眨眼之间,挡在了他的面前,但见她双目呆滞口中喃喃道:“冰凉酒,一点、两点、三点,请君帮我对来。” 解缙冰雪聪明,一看此景,便知此女定非常人,非鬼魂即仙狐。然而,他发觉该女所出对联上阙甚是清奇,解缙亦好强之人,便欲为之对出下联,然而,面对如此生冷的上阙,即便是解缙这般的饱学之士一时之间却也难以对出。 那女子见解缙对不出来,便一步步向解缙靠近,解缙则一步步后退,边后退边紧张思索下联。后退中的解缙,忽然被花园中的路牙砖绊得跌了一跤,仰面跌倒于丁香花之下。他看了一眼丁香花,灵光乍现,便大声对相逼过来的女子喊道:“有了!” 女子止住脚步道:“请君对来!” 解缙缓缓吟道:“丁香花,百头、千头、万头。” 女子口中喃喃,像是思考,又像是品味,最后,轻抚双掌,道:“妙啊!丁为百的字头,百与一相对;千是香的字头,千与两相对;万字的头和花字的头,都是草字头。万与三相对。对仗工整,无可挑剔。妙对呀,妙对呀!” 随后,白衣女子向谢晋深深道了一个万福,道:“多谢先生,为小女解困!” 说完,化作一团白雾,在“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仄仄平”的吟诵声中,缓缓升腾至空中,渐渐消弭于无形...... ...
1.吉宅鬼事 明末横塘一带富庶繁华,出产的鱼米茶叶,瓷器丝绸远近驰名。尤其瓷器烧制工艺炉火纯青,巧夺天工。各地客商贸易往来非常频繁,大小商号林立。其中冯记商号的冯天魁手段了得,迅速壮大。恰逢负责御用贡品的叶家商号犯了事,冯天魁趁机谋了这个优差,着实挣了银子。 冯天魁财大气粗,嫌老宅不足以和他的身份匹配,就在城南新建了一所大宅。门前碧波荡漾,西南遥对一峰。可谓山明水秀,一看就是纳财进宝的所在。择了个黄道吉日,冯天魁带着家眷连同下人仆从百余口搬进新居。没想到冯老太太体弱经不住劳顿,居然犯了痰症,当天夜里就去世了。乔迁之喜的宴席改成了送殡的丧宴,冯天魁感到大大的晦气。 这时,商号里却做成了一笔史无前例的大生意,京里新上任的买办陈大人匆匆赶来,为太后寿诞采购。陈大人面如美玉,仪容丰美,虽然年少,却甚是懂得为官敛财之道,与冯天魁一拍即合,各取所需。 单这一笔生意足以挣回新宅院的花费,冯天魁转悲为喜。 然而,冯天魁没想到这仅仅是个开始,后面的事越发离奇。过了几天,小妾玉翠好端端的无故疯了。冯夫人只生养了一个女儿,眼见女儿都招了夫婿,却再也不见有孕。冯天魁为了开枝散叶,延续子嗣,这才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了玉翠。没想到天不从人愿,玉翠偏偏又得了失心疯。 玉翠疯疯癫癫,大晚上一个人在院子里摆酒赏月,对着空座位频频劝酒,好像坐着看不见的人似的。 冯天魁问她与何人喝酒,玉翠笑嘻嘻地说:“和地府判官,还有一众鬼差。他们就住在家里啊,天天在这里升堂办案。” 冯天魁不放心,私下找风水先生相看。没想到请遍了横塘的风水先生,众口一词都说这里藏风聚气,是个纳财进宝的吉宅。既然是吉宅,怎么会接连出事?玉翠口口声声说的判官鬼差又是怎么回事?冯天魁百思不得其解。 2.聚财阴阳宅 这日刚到内宅,就听见玉翠房里忙乱吵闹不已。冯天魁进去一看,原来是玉翠狂性大发,口口声声说判官拿着生死簿,勾去了小姐姑爷的名字,怕是活不成了。冯夫人听得胆战心惊,央告道:“老爷,旧宅虽然浅窄,倒也住得下。自搬到这里就频繁出事,我们还是搬回去吧!” 冯天魁听了,脸色一沉,道:“这里是难得的风水吉宅,你不要信口胡说。玉翠已经疯了,一个疯子的话如何信得?” 冯天魁自有他的打算,自从搬到这里,冯记商号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其他商号望尘莫及。他怎么舍得搬离这里? 正闹哄哄的没个开交,家丁鬼催着一样跑进来,气喘吁吁道:“老爷,夫人,不好……不好了!小姐和姑爷去法华寺上香,路上遇到劫匪,被歹人劫了去。现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冯夫人一听,立刻晕了过去。玉翠恐惧地抱住头,大叫:“死了,一定是死了!判官又来拿人了,不要拿我,不要拿我!” 冯天魁三伏天如置身冰窖一样,浑身战栗。 冯府正在人仰马翻之际,陈大人却从京城赶来。一见冯天魁就大声道喜,原来皇上要广选秀女,充实后宫。不消说动用之物也要大肆买办,这可是个搂钱的绝好机会。冯天魁闻之大喜,但一想到家里人口不宁,女儿女婿生死未卜,喜气就打消了大半。 陈大人见他愁眉不展,笑道:“冯兄的商号可谓日进斗金,不消三五年,不怕没有石崇之富,怎么郁闷不乐?” 冯天魁将缘故一说,苦笑道:“短短几个月,家母病逝,贱妾疯癫,女儿女婿生死未卜。三五年之后,焉知我冯家还有没有人在?” 陈大人听了,纳罕道:“居然有这样怪事!京中有个铁口神算石半仙,凭着祖上传下来的宅局葬经为人看宅相地,神算百出,何不请来看看?” 冯天魁如得了救命稻草,连忙央告陈大人周全此事。陈大人满口答应,即日差人回京,务必将石半仙接过来。 御用贡品尚未筹办停当,石半仙就赶来了。这石半仙须发皆白,精神矍铄,照例在冯府走了一圈。看完点头道:“吉宅,是个难得的纳财进宝地。” 冯天魁一听,急忙道:“老神仙,这宅子聚财是端的了得,只是人口不宁,它纵能聚得天下钱财,我也无福消受啊!” “宅院并无不妥之处,我们去外面看看吧!”石半仙捻须道。 冯天魁连忙带路,一行人找了个登高望远之处。放眼望去,独峰入云,水环玉带。冯府新宅正在明山秀水之间,怎么看都是风水宝地。石半仙细细查看,忽然脸色大变,骇然道:“原来是判官聚财阴阳宅,我只在宅经上看到过,没想到世上竟然真有这种风水!” 这话正对上玉翠提到的判官,冯天魁知道石半仙找到了关键所在,连忙追问怎么回事。 “你们仔细看,那座山峰像什么?”石半仙先不说怎么回事,只让他们看西南的山峰。冯天魁仔细一看,不禁脸色大变,惊诧不已道:“帽子!地府判官的帽子!” 那座山峰上窄下丰,高出两峰相对耸立,锥子一般。平时并不注意,但仔细一看就能发现和戏文里地府判官戴的帽子极为相似。 石半仙点头,道:“这座山峰酷似判官帽,山形又避阳取阴。冯府宅院刚好在其笼罩之下,就相当是森罗殿前判官收冥钱的地方,这在风水上叫做判官聚财。你在阴宅冥府上建宅院,这就成了聚财阴阳宅,是个能得天下富贵的地方。所以你们冯记商号才会财源滚滚,势不可挡。但凡事有得有失,你活人住阴宅,纵然敛尽天下之财,可惜无福消受啊!” 3.破解之道 “先生真乃神人,请救救我们一家老少!”冯天魁心服口服,连连央告。 石半仙道:“这个不难,另择一处宅院,舍弃这里不住,也就是了。” 冯天魁哪里舍得这天大富贵,不禁面色赧然:“请活神仙周全个法子,怎么能两全才好。” 陈大人也在一旁附和:“人生在世,名利当先,岂有愿意拱手相让这天大富贵的?石神仙你好歹想个法子,帮人帮到底。” 石半仙为难道:“办法倒也有一个,只是终究是逆天而为,怕是不妥。” 冯天魁听了大喜,立刻许诺黄金百两相酬。石半仙想了想,掐指一算,道:“三天之后是冥府点检鬼卒的日子,你速准备五千瓷人,须得神态各异,烧制上姓名八字。我替你点穴深葬,这就顶得上你冯家世世代代的子孙后人了。记住,一定得是瓷人,木人腐烂,铁人锈渍,惟有瓷人才能长存。” 冯天魁如得了救命符一般,连连点头。 陈大人担忧道:“进贡的瓷器还没烧制出来,这五千瓷人既要神态各异,又要烧制上姓名八字,工程浩大。只有三天时间,来得及吗?” 冯天魁笑道:“这个却不难,我一定如期赶制出来。”原来冯天魁除了日常供货的瓷器烧制厂,私下还另有一队工艺高超的工匠。 三天很快过去,陈大人早早来到冯府,冯天魁准备的瓷人尚有一部分没有运到。石半仙准备好黄纸、朱砂、罗盘等器具,单等着五千瓷人到齐。不一会儿,最后十盒罗列整齐的瓷人运到了。这些瓷人虽然高不过尺许,却是男女老幼都有,形态逼真,背后各有烧制上的姓名八字。石半仙并不急于点穴下葬,而是逐个看那些瓷人背后的姓名八字。 冯天魁道:“老神仙请放心,这些瓷人的姓名八字虽然是胡乱起的,却绝对没有重复。我一家性命在此,岂敢儿戏?” 石半仙但笑不语,让冯天魁摸不着头脑。石半仙仔细翻检,不时挑出一个瓷人放在一旁。又挑出几个,一并呈给陈大人。陈大人接过来,这时随从呈上一片花瓶碎瓷。陈大人仔细比较,脸色越来越凝重。冯天魁暗叫不好,但是已经晚了。 “冯天魁,这片如意瓶残片你应当眼熟吧?瓷人上的字迹居然与残片上的字迹一致,你有何话说?”陈大人冷冷道。 那片碎瓷正是如意瓶残片,由前不久犯事的叶家商号经办。这种如意瓶以男女合欢的春宫图为造型,多是供皇上在寝宫把玩。有次侍寝的妃子无意中打破了,没想到内壁上居然有字。皇上一看,竟是他与皇后的名讳,被以巫术恶毒诅咒。皇上吃一惊,将另外几只如意瓶摔碎查看,果然又找到两只有字的。皇上龙颜大怒,将负责采购的买办王大人连同叶家一族,满门抄斩。 4.风水人心 瓷人上出现了与如意瓶相同的笔迹,冯天魁心底忐忑,面上却佯装镇静自若:“笔迹相仿也是有的,大人此举岂不是疑我吗?” “那瓷人神态逼真,与如意瓶上的合欢男女颇为神似,你又怎么解释?”陈大人逼问。 “匠人手笔,多是类似的。”冯天魁冷汗直下,兀自强撑道。 陈大人冷笑一声,道:“把人带上来!” 这时差役押着一队烧瓷工匠进来,其中一个瘦小的男子被打得皮开肉绽。差役一松手,立刻扑倒在地上。冯天魁一惊,陈大人居然派人暗中跟踪他的家丁,找到了那个烧制作坊。这男子正是当地妙手制瓷的一脉传人,擅长利坯。利坯是将定型的坯磨精心打磨,瓷壁越是光滑纤薄,就越珍贵难得。这在瓷器烧制工是最见功夫的一道工艺,须得拿捏精准,不然过薄的没出窑就成了残品。 这男子气息微弱,供认不讳,那些带字的如意瓶正是冯天魁让他烧制的。他依照冯天魁的吩咐,在利坯时将如意瓶打磨得很薄。尤其瓶上美人腰肢与手肘处,更是薄如蝉翼。这样烧制出来的如意瓶看似没有问题,但极易破损,拿在手里反复把玩就会碎裂。冯天魁将这几只如意瓶混入贡品里,以此陷害叶家商号,好取而代之。 冯天魁听了,一时面如死灰,知道铁证如山,再也无法狡辩了。 这时玉翠从内宅出来,服饰整洁,神智清醒地参拜陈大人。冯天魁指着她,愕然道:“你,你……” “她是京城万花楼的小玉姑娘。”陈大人看他一眼,冷冷道。 原来这一切都是陈大人一手安排。得知冯天魁要纳妾,就让小玉混进冯府。他筹集大量银两,以各种手段让冯天魁的商号赚去,然后让小玉装疯,散布关于判官的说辞,同时调遣差役,乔装成劫匪掳走冯天魁的女儿女婿。他处心积虑营造这种状况,然后就是石半仙出场,借化解阴阳宅为由,引出五千瓷人,这才找到证据,洞悉如意瓶的真相。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冯天魁不解地问,“哪一笔交易,我不是让你赚得盆满钵溢?你为什么要和真金白银过不去?” 陈大人看他一眼,道:“现在不妨告诉你,前任被满门抄斩的买办王大人,正是在下的恩师。我深知恩师与叶家都不会做这种自掘坟墓之事,后来见你极力取代叶家,就疑心是你做的手脚。事实果然如我所料,说起来还得感谢你的贪婪成性,这才让我的计划得以顺利完成。” “这么说,阴阳宅,五千瓷人都是假的?”冯天魁瞠目结舌,悔恨道,“我被你们骗了,我的宅院本来就没有问题,是个纳财进宝的所在!” “世人都迷信风水,哪里知道风水其实是人与天地的感应。无论造坟建宅,都应以积德为本,相互潜移默化,绝对不是随便找块地建宅埋骨那么简单。”石半仙面色戚然,长叹道,“你心里只有钱财二字,就是住在龙脉仙境的风水宝地上,也只能是不得安宁的阴阳宅啊!” ...
S市市郊。 一栋名为“丰都旅馆”的古典建筑风格的大厅内,零零星星地坐了一些社会上的名流人士。每到周末,这家旅馆就会邀请一个戴面具的人,为客人们讲诉一个他(她)亲身经历过的怪谈故事。 大厅内的风格十分古朴,墙壁上金属制的壁灯,油画般的黄色灯光浓浓地扩散着。举止怪异的老板和老板娘携手上台,两人笑容一致,对大厅内所有的客人齐声道:“欢迎各位光临‘丰都旅馆’。” 一、李记彩扎店 梧城城北是老城区,多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砖瓦结构房屋,与高楼大厦林立的市中心比起来,俨然一副城中村的落魄景象。有点门路的本地人,大多都搬离了北城,只有一些贫困户和外来户,才会在这里居住。 李记彩扎店,就坐落在这北城的一处巷子里,店主名叫李汉生,是一个七十多岁的干巴老头。照理说像老李这样的岁数,早该退休养老,享受天伦之乐,可他反而每天起早贪黑地守着这个彩扎生意。 实际上,李汉生膝下有三个儿子,最小的孙儿也上大学了,儿子们早就建议关掉彩扎店,搬到城南居住,但李汉生却舍不得这个店子,所以一直留守在这里。 彩扎,就是用竹篾子做成骨架,然后在其上贴纸,做成各种各样的人物物件。听起来挺唬人,但说白了,老李头这家李记彩扎店,就是做丧葬生意的,扎点童男童女、车马建筑、花圈元宝之内的东西。 这生意看着不怎样,但利润可不是一般的高!你想啊,几根竹篾子和若干彩纸,这些不值钱的东西,扎出来却能卖出挺高的价钱,不得不说这行确实暴利。当然,眼馋归眼馋,这彩扎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首先这做死人生意,多多少少都会沾染点晦气,令人敬而远之;其次,彩扎这门营生,也不是随便来个人箍个竹圈子就扎得出来的,人家凭的是手艺。 这李记彩扎店,要退回去几十上百年,在梧城可说是鼎鼎大名的。最为辉煌的时候,光是店里的学徒就有三十多个,彩扎师傅也有十来个。你要说他们每天扎这么多东西,销得出去吗?那你明显是低估了李记在梧城的地位。 那年头,大户人家婚丧嫁娶都好排场,以彰显自己家族的财力,一应用度,自然要最好的。而李记出品的彩扎,因为色泽鲜亮,造型饱满,栩栩如生,最得大户人家的喜爱。所以一般谁家有丧事,或者清明中元祭祖什么的,都会去李记采购祭祀用品。至于那些普通人家,出手虽然没那么阔绰,但家中有人故去,也会来李记,少说也得挑俩彩扎的童男童女供上,毕竟就这么一回,也算全了孝道。 于是乎,李记的名气越来越大,生意自然越来越红火,拿今天的话说,就是业界龙头企业。 有道是花无百日红,繁荣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没落。这李记彩扎店传到李汉生老爹那一代的时候,正好赶上了风风火火的“破四旧”运动,于是老李家立马被冠上了“封资修”的名头,店面被砸了不说,李汉生的老爹还被拉去批斗了好几回。好在李老爷子身子骨硬朗,熬过了那段艰难的时期,使得李家这门彩扎手艺得以延续下去,但彩扎店,却开不起来了。 时间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李汉生也到了不惑之年,那时候政策放宽了,李汉生便依着父亲的遗愿,重开李记彩扎店。店子刚开那一阵,生意倒是挺红火的,毕竟好多老梧城人都在世,还记得李记的名号,有需求的时候,都要来李记买一些。再加上丧葬生意有他的特殊性,低投入高回报外带不讲价,所以这李汉生倒成了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 可是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做丧葬事业的人多了,再加上印刷业的兴起,机械印刷出来的东西,虽然质量要比李记手工制品略次,但胜在量大价格便宜,所以更多人还是选择了前者。这让守旧的李记,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李记的没落,只是时间问题。 时至今日,随着现代祭祀的兴起,传统彩扎事业日益式微,老李这家彩扎店也只能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苟延残喘,就像这城中村一般,腐旧、破落。 二、年轻客人 这日午后,连续几天阴郁的梧城,终于迎来了一道暖阳。李汉生坐在店门口,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用小刀削着竹篾子。虽说店里已经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彩扎,但李汉生还是习惯了,每天不找点事做,好像浑身不舒服似的。 做累了,李汉生捶了捶发酸的腰,回头看了一眼屋檐下那块牌匾,李记彩扎店五个斑驳的大字,在阳光下透着几分萧瑟与没落,就好像他自己的人生那样。 “做不动了……”李汉生叹了口气,喃喃地念叨着。前几天,大儿子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今年做完必须关店。李汉生知道这是儿子们孝顺,怕他一个人在这北城,有个好歹也没支应的人,所以想把他接出去住。可是李汉生心里,实在放不下这份百年的产业,所以一直犹豫着。 而今,看着这块从爷爷辈传下来的牌匾,李汉生心里有了一丝明悟,就像人老归墟一样,这百年的老店,也该到寿终正寝的时候了。 李汉生想得入神,被一阵脚步声惊醒了过来,他循声看去,见小巷外走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穿着一身浅蓝色休闲西服,里面套方格子衬衫,衬衫第一颗扣子松开,露出一串金链子,晃得人眼花。 “李记彩扎店,没错就是这里了。”这人走到近前,先抬头看了一眼牌匾,然后对李汉生道,“老爷子,我买点儿东西。你是这店的老板?” “是啊。”李汉生点点头,起身把这人引进店里,一边走还一边介绍道,“花圈、纸钱、金元宝、宝马、别墅样样齐全。还有手机,苹果七,前两天刚到货的。” “呵,还苹果七!”小伙子顿时来了兴致,朝李汉生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柜台上摆着一排纸做的手机,苹果、三星、诺基亚……品种还挺多。顺手拿了一部比板砖短点儿,背后印着缺角苹果的手机,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阵。末了笑道:“做得还挺像,不过这苹果六都才发售没几天,你这咋有苹果七了?” 李汉生看了他一眼,“老乔不都下去了吗,说不定下面苹果八都有了。” “嘿,你这老爷子还挺与时俱进啊。”小伙子顿时乐了,饶有兴致地在店里参观起来,还摸出手机拍起照来。 李汉生心中一叹,作为传统的手工艺者,他守旧的思想是不太待见这些印刷制品的,但生意难做啊,为了不赔本,也只能添置一些时兴的物件,算是不得不与时俱进了。 小伙子看够了,转头问李汉生道:“老爷子,你这东西都挺齐全啊,就是地儿难找,怎么不搬到外面去做生意啊。” “我都这把老骨头了,还搬个什么啊,今年做完就准备关张了。”李汉生说完,长叹了一声,他这辈子就是靠着这个店供出了三个孩子,现在孩子们都有了家业,而自己却要亲手结束掉李记,想起来还是有点不舍。 小伙子遗憾道:“那倒是可惜了,我听老一辈说,这梧城就只有您这李记彩扎店还保持着传统工艺。”这人说着,从兜里摸出烟递给李汉生,李汉生接过之后,拦住递过来的打火机道:“咱们还是出去抽,这里不能见火。” “是是是,差点忘了这一茬了。”小伙子忙不迭地收好打火机,跟着李汉生出了门。 店门口,李汉生点燃烟深吸了一口,问道:“小伙子,还没问你贵姓呢。” “我姓孙,您叫我小孙就行。” “那好,你也别一口一个老爷子地叫了,叫我老李吧。小孙啊,你是不知道,现在生意难做啊,再加上医院、殡仪馆都整什么丧葬一条龙,我这店子就越做越亏本了。等今年做完,就不做了,忙碌了大半辈子,是该享受一下儿孙福了。只是祖上传下来的这门手艺到我这里怕是要断了。” “这倒是。”小孙点点头,“不过,您这算是传统艺术吧,怎么不去申请啥文化保护之类的?提高一下知名度,就不愁没有学生了。” “怎么没有?”李汉生苦笑道:“前几年省里举办了一个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我大孙子就去帮我弄过,结果刚到市文化局那里就被人家拦下来了。” “为什么啊?” “还能为什么,咱做的是死人的东西,人家怕沾了晦气呗。你想啊,展台上放俩死人用的纸人,想想都瘆得慌。谁还敢去看?” “说提也对,换个胆子小的,还真不敢去。” 李汉生和小孙就这么在店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或许是长期独处的缘故,李汉生对这个和自己孙子差不多大的青年颇有好感,所以话匣子一打开就停不下来。而小孙,似乎也挺乐意和李汉生聊天的。 一时间,这一老一小聊得倒是挺欢畅。 在闲聊了一阵之后,李汉生把话题引回了生意上,“小孙,你也看了这么久了,有没有看中的?冲你今天陪我这老头子聊了那么久,我给你打个八折。” “对啊,您不说我差点忘了正事了。”小孙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个折就不用打了,我知道规矩,做丧葬生意都是一口价,该多少还是收多少。” 李汉生听他这么一说,没有多计较。 小孙继续说道:“我这次来就是为了给我外公添置点身后的家什。我外公身体一直就不好,今年这天气变化太快,老爷子眼瞅着就快不行了。这家里的大事自然有爸妈那一辈操持,我这当小辈的,反而没什么事可做。好在以前听外公说过您这李记彩扎店的事,所以就盘算着来买点,算是尽孝道吧。” 倒是个孝顺的孩子。李汉生点点头,到了他这岁数,很多事情也就看开了。虽说人都还未咽气就先添置丧葬用品有点不太吉利,但这毕竟是小辈的一番心意,总好比临到头来手忙脚乱要好得多。 “那你看这大别墅怎么样。”李汉生一指店门口摆着的一米多高的纸扎豪宅,“三层楼,气派!一楼是大厅,二三楼是卧室,你外公爱打麻将不?这还有专门的麻将室,带麻将机的。”李汉生说着,伸手挑开了二楼的某一间窗户。 小孙往里面一看,惊讶道:“呵,还真有几桌麻将机,做得跟真的似的!” “那自然,都是按原物缩小来做的。” 小孙兴致勃勃地看了一阵之后,却摇了摇头,似乎对这个大别墅不太满意。于是李汉生又出主意道:“那整辆小轿车吧,要什么牌子,我给你现做。” “这个……还是不要了吧。”小孙想了想说,“我以前听外公说这李记彩扎店最出名的还是纸人儿,您这里还做纸人吗?” “怎么不做?小孙,你外公是行家啊!你等等。”一听到小孙想买纸人,李汉生很是惊喜,很久没有顾客来买彩扎纸人了。当下让小孙稍等,然后去货物里翻找了一阵,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翻出一对彩扎的童男童女来。 “瞧,这对童男童女怎样。”李汉生小心地拍掉上面的灰尘,把这对彩扎摆在小孙的面前。小孙仔细地打量了一番,眼前这对彩扎纸人近一米高,形象是一对七八岁的小孩,都穿着一身红底的碎花小袄,各自手里提溜着一个灯笼。男孩梳着豆腐干发型,女孩是一对羊角辫,胖嘟嘟圆乎乎的,看起来跟年画娃娃一样可爱。要稍微离远一点儿看去,恐怕还真有人会误以为那是两个穿着花布衣服的胖娃娃。 这李记果然名不虚传!小孙暗自点头。这俩彩扎娃娃明显颠覆了他心目中的纸人印象。他以前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纸人,都是那种竹架子上贴几张纸,干瘪瘪瘦不拉几,一身白衣,提个招魂灯笼,五官画得跟玩儿似的,反正是一塌糊涂,一看就特瘆人。他当时就想,这么难看的东西,为什么还摆在灵堂,还怕不够吓人吗? 现在看见正宗的彩扎纸人,顿时明白,或许电视电影上是为了增加惊悚成分才刻意做成那样的,以至于大家也对这纸人产生了很大的误解。 “这俩纸人总该合你心意吧。”见小孙一脸惊讶的模样,李汉生出言询问。只见小孙点了点头,旋又摇了摇头,他略微一琢磨,顿时有了计较:“你怕是嫌这俩纸人放久了吧,没事,我重新扎两个。” “不,不。”小孙连忙摆手,“倒不是这个原因,这纸人我很满意,就是想换点儿其他的形象。” “其他的形象?”这回该李汉生摸不着头脑了。 “那个,能不能帮我把这童男童女的形象换成老头?” “这……”李汉生有点奇怪,做丧葬这一行那么久了,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古怪的要求,随即问起原因,小孙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也就不再多问。想来现在年轻人的思维不同吧,也就没有深究。 “好吧,那你说都扎成什么样的老头。”李汉生咬了咬牙,同意了下来。这也是因为他觉得小孙这孩子不错,挺有好感,才会同意他这么古怪的请求。要是换了别人,给再多钱也不会答应的。毕竟在某些方面,李汉生还是挺守旧的。 小孙想了想,扳着指头数道:“形象嘛……俩下象棋的,一提鸟笼的,一听收音机的,一打太极的。就这五个老头吧。” 接下来李汉生和小孙商量好价钱和提货的日期,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小孙才告辞离开。看着小孙离开的背影,李汉生总觉得有些古怪,但又想不出哪里不对,便没再多想,干起了手里的活计。 三、新朋友 接下来的几天,李汉生可说是既忙碌又愉快。忙碌是因为赶工,虽然之前和小孙定好了日期,但做他们这一行当讲究赶早不赶迟。只有东西做出来等人的,没有人死了等东西的道理。所以李汉生可说是加班加点地做。 至于愉快,除了有生意可做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对这一行的喜爱。毕竟干彩扎这么多年了,眼瞅着就要关张了。在这关张之前有大活可做,李汉生自然是投入了十二万分的热情。 这天晚上,李汉生终于完成了最后一个彩扎纸人,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两天。李汉生长吁了一口气,捶了捶僵硬的肩膀和腰,慢吞吞地收好工具。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五个彩扎,见没有什么疏漏,这才放心。 心中轻松之余,一阵倦意也随之而来。要说今年这天气还真是古怪,夏天刚过,才十月份就一下子变得像冬天一样寒冷,天气骤然转变,像他这样年纪的,身体弱点还真熬不住。 裹了裹身上的袄子,李汉生打着呵欠关了灯。 可能是这几日太操劳的缘故,当人一松懈下来,反而睡不太自在。这一夜李汉生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不断闪现着无数散碎的片段,扰得李汉生分不清自己是否真正入睡。 就在这个时候,耳边突然“啪”的一声响,好像某种硬物砸在桌面上,一个声音传进耳中:“马后炮,看你死不死!” 李汉生腾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过来。 “什么人!”李汉生警惕地吼了一声。按理说,胆子再大的毛贼,也不可能大半夜偷到彩扎店里。但凡是就怕万一,要真遇到了歹人,他一个干巴老头还真不是对手。 又喊了几声,店里没有任何动静,李汉生侧耳倾听,店铺里静悄悄的,远远地能听到些许周围住户家里传来的电视声音,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李汉生这才下床开灯里里外外地检查了一遍,依旧没有发现异常。 不过,这倒让李汉生安了心。想来是自己睡蒙了,误把梦里面的东西当成了现实。看看表,快十二点了,也就不再多想,倒头继续睡。 这一觉反而睡得挺沉,一直睡到天蒙蒙亮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才把李汉生从睡梦中叫醒。 开门一看原来是小孙,他前脚刚踏进店门,就立马问起彩扎的事。李汉生见这孩子两眼红红的,似乎刚哭过,暗暗一叹,看来这孩子的外公应该走了。好在之前赶工把彩扎完成了,否则就误了人家的大事。 小孙听李汉生说彩扎已经做好了,情绪稳定了一些。李汉生想安慰他几句,但这孩子今天很沉默,也就作罢。 两人交割了剩下的余款,小孙便带着纸人匆匆离开了。 送走了小孙,李汉生叹了口气为那个素未谋面的孙老哥念了几遍往生咒,又烧了几叠纸钱,权当自己的一番心意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李汉生又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李记的生意依旧惨淡,但李汉生还是习惯每天多多少少干点活,即使赚不了钱,就当作是陪这个百年老店的最后一段时光吧。闲暇之余,李汉生偶尔会想起小孙,从那天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孩子。虽然有些遗憾,但李汉生还是看得挺开,毕竟像他这行当,大多是做一锤子买卖,客人不回头证明人家家里平平安安,也是好事。 都说闰九月年成不好,李汉生比较认同,想想上次闰九月几大将星陨落,他是亲身经历过的,而今年也不怎么平静。好在眼瞅着年关将近,这一年算是熬到头了——对于李汉生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过一年算一年。 在过年之前,李记彩扎店终于关张了,李汉生把店面连带着货物全盘了出去,自己拎了个箱子和那块爷爷辈的牌匾搬出了北城。其实要按大儿子的话来说,李汉生完全可以什么都不带,因为他那边已经准备好了房间和所有生活物品,就等李汉生入住。 但最后李汉生还是倔强了一回,其他的可以不管,那块牌匾他是决计不能丢的。在他看来,这破旧斑驳的牌匾上有着他们家族的传承,还有他这一辈子的人生。大儿子似乎也看出了父亲的想法,便没有多勉强。 搬到城南后没多久,紧接着就是过年。在大儿子家里,李汉生难得地过了一次全家团圆的春节。三个孙子都带了各自的女友回来过年,倒是让家里热闹了许多,相比往年在饭店里吃年夜饭,更多了几分家的温暖。 只不可惜这种欢乐的气氛没维持多久,年过完之后,儿孙们又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工作状态。大儿子夫妻俩是一家企业的老板,每天很忙碌,回家的时间也不定,有时候累得一回家就直接回房休息,父子俩连说话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少。 这让李汉生感觉到一种孤独。 这种孤独不同于在北城的日子,那时候在李记彩扎店,至少每天有活干,做累了就睡觉,没有太多的想法。而现在,李汉生每天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大房子,整日无所事事,心中总有一种落空的孤寂感。 好在大儿子李晨东看出了老父的心结,也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这天早晨,天刚亮李汉生就醒了过来。刚出房间,见儿子李晨东正提着一袋早点从大门口进来。 “爸,起了。” “是啊,这人老了睡得就少了。倒是你,昨天那么晚才回来,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今天没什么事就早点起。咱们先吃早点,吃完我带你去个地方。”李晨东说着,把口袋里的豆浆油条摆在餐桌上。 李汉生见儿子穿着一身平日里不常穿的运动服,但也没有多问什么,父子俩吃过早餐便出了门。 两人出门走了不到十分钟,来到附近的一处公园,虽然这天刚亮,公园里早起晨练的、遛鸟遛狗的、跳操的还真不少,大多是些老头老太太。看到这里,李汉生明白儿子今天早起的用意。 “你这小子,带我来认识新朋友啊。” 李晨东不好意思道:“也是儿子之前没有考虑周到,您一个人待在家里确实孤单,只好想这个法子了。”李晨东说着,把父亲引到一处假山旁,冲一个穿着白褂子打太极的老头招了招手道:“罗叔。” “是小李啊,”罗大爷收功,走到二人近前,对李汉生点头笑道,“这就是李老哥吧。” 李汉生连忙摆手道:“别老哥老哥的,叫我老李就成。” “罗叔,这就是我爸。”李晨东互相介绍起来,“爸,这位罗叔也是咱们小区的,罗叔比您早来小区几个月,却是这一片的太极拳教练,罗叔的太极可是真功夫!” “你这小子,少给你罗叔戴什么高帽子。”罗大爷笑骂了一句,对李汉生说道:“老李,你家小子之前就跟我提过你的事。如果不嫌弃,以后就来这里一起晨练,咱们虽然年纪大了,但要做到老有所乐嘛。再说了,咱们身体好了,少生病,也是小辈们的福气。” 李汉生点头赞道:“这话说得在理。” “这事就这么定了。小李,你去忙自己的事吧,你爸交给我没问题。” “那我先走了。爸,你和罗叔好好聊。” 李汉生朝儿子挥了挥手,笑骂道:“你这小子,真把我当老小孩了。去忙你的吧。” “得,你们聊着。” 送走儿子,李汉生和老罗又聊了几句,言语之间李汉生感觉到这个老罗挺豪迈的,有种武者的风范。一问之下果不出所料,这老罗的祖上还真是开武馆的,练的正宗太极拳。不过后来因为新式武馆的冲击,渐渐没落了。毕竟跆拳道、空手道这些武术,相对比较速成,而太极拳这类传统武术,练个推手就得练三年,现代的年轻人可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因为有着类似的遭遇,两人的关系一下子就拉近了许多,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接着,老罗又为李汉生介绍了许多新朋友,都是经常在这里晨练的老头。大家对李汉生的加入很是欢迎,到了这个年纪,少了功利和争斗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而变得和善、纯粹起来。 虽然还不熟,但李汉生能感觉到大家对他的善意,想来以后的日子应该不会那么孤单了。 四、彩扎纸人 自从认识老罗之后,李汉生的日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每天一早就准时到公园跟着老罗练太极,练完太极后,便在公园里转悠,或是陪老聂遛鸟,时不时地逗逗他那只画眉;或是在老张那边就着收音机听戏,偶尔还吼上几嗓子。除此之外,就是看老王和老陈两人下象棋,倒不是李汉生多喜欢下棋,他就喜欢看着俩老小子为一步棋争得脸红脖子粗的模样。 心情愉快了,身体自然也健康起来。李汉生觉得照这样下去,自己的晚年生活一定很有意思。 当然,如果不发生那件事的话…… 这天早晨,练完太极之后,李汉生和老罗在公园里溜达。刚走到大门附近,见门口围了一大群人,正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就只听见人群中有人大喊:“杀人啦!” 李汉生刚回过神,就看见一个汉子拨开人群朝这边狂奔过来,这汉子三十来岁,长得五大三粗,手里还提着把西瓜刀。那西瓜刀上一片鲜红,明显是刚沾了血。李汉生虽然活了这么多年月,但也从未见过如此的场面,顿时吓呆了。 “老头滚开!”而那个汉子明显杀红了眼,见李汉生挡在前面不闪也不避,挥舞着西瓜刀就朝李汉生砍来。 眼见得长刀就要落下,李汉生退避不及之时,身旁的老罗一把推开了他,而长刀堪堪砍在了老罗的胳膊上! “老罗!”李汉生这才从惊吓中醒悟过来,朝老罗看去。只听“刺啦”一声,好像是布匹被撕裂开一般,老罗的胳膊顿时被砍掉了半截。可是,想象中血液喷涌的场面却没有出现,那长刀挥舞之间,却带起了漫天的纸屑。 “这……这是……”因为离得最近,李汉生骇然地发现,老罗那胳膊的断口里居然没有血肉,而是空洞洞的,周围是一圈破损的竹篾子和彩纸——那模样像极了彩扎纸人! “啊,鬼啊!”那汉子也被老罗的样子吓傻了,扔掉刀慌不择路地跑开了。 这时李汉生也顾不上那个汉子了,而是怔怔地看着老罗,眼神之中充满了惊疑与恐惧。老罗苦笑了一下,也不说话,扶着断裂的胳膊,步履蹒跚地离开了。李汉生朝老罗离开的方向看去,发现老聂、老张、老陈和老王也在那里,他们和老罗会合到一处,冲李汉生点了点头,然后消失在树林的深处。 “形象嘛……俩下象棋的,一提鸟笼的,一听收音机的,一打太极的。就这五个老头吧。”耳边,突然回荡起小孙的声音。 难道他们…… 想到这里,李汉生只觉得毛骨悚然! 这一夜,李汉生失眠了。他怎么也不相信认识了这么多天的老罗五人,竟然是自己当初亲手扎出的纸人。而事实却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相信。回忆起当时和小孙见面的场景,李汉生越想越不对,直到一副画面突兀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那是小孙离开时的背影,李汉生此时才发现古怪之处——小孙,没有影子! 小孙是鬼? 他要我扎五个老头的纸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那五个纸人为什么出现在我的身边? 无数的问题浮现而出,李汉生越想越怕。虽然他这年纪对于生死已经看得很淡了,但是,遇到这样诡异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恐惧。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汉生迷迷糊糊地看见几道人影朝他走来,当他看清最前面那人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 那人,正是小孙! 此时的小孙穿着一身青色的长衫,俨然一副民国时代的书生扮相,他走到离李汉生几米远的位置,停住脚,然后就这么背着手打量着李汉生。 “你……你要干什么!”李汉生惊恐地问。 “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小孙苦笑了一声,然后躬身朝李汉生作了个揖,“我本一番好意,没想到却累你受惊了。李汉生,我本是那牌匾中的精灵,与李家相伴百年,受百年香火,算起来应该和你先人同辈。李记临关张前,我见你虽有儿孙,却内心孤独,便想了个法子,让这五具彩扎纸人化作老友与你相伴晚年,却不料其中出了些周折……唉,而今他们身份已破,也没必要留在世间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言尽于此……”小孙摇了摇头,转过身去他身后的几人说道:“你们给老友告个别吧。” 只见其中一人走上前来对李汉生说道:“老李,以后咱哥几个不能陪你了,好在这段时间你也认识了不少朋友,我们也算是功成身退了。” 李汉生定睛一看,这人正是老罗。而在老罗的身边,还有老聂、老张、老陈和老王四人。不等李汉生回话,这四人也纷纷向他道别。这几人依旧是平日里那副乐观开朗的模样,但话语之中却充满了离别的愁绪。 待四人道别完后,小孙回头看了李汉生一眼,开口说道:“好了,该说的也说了。李汉生,你好自为之吧。尘归尘,土归土……”他说完,一挥衣袖,六人便化作一阵青烟,消散无踪。 “老罗!你们别走!”李汉生大喊了一声,整个人从床上坐了起来。等他发现自己还在床上的时候,不禁有些犯疑,刚才那一幕,到底是做梦?还是真实? 这时候,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儿子李晨东急冲冲地跑进来:“爸,你没事吧?我刚才听你在喊什么。做噩梦了?” “我……我刚才看见老罗了。” “老罗是谁?”李晨东一脸疑惑。 李汉生诧异道:“老罗,不就是你之前给我介绍的那个打太极拳的老头吗。” “你说的是郑叔吧。哪来的老罗。爸,你记错了……”说道这儿,李晨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一脸紧张地看着李汉生。 “是老郑啊,你看我都睡糊涂了。” “爸,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快去睡觉,别耽误明天的工作。” “好吧。你有什么事记得要说。”李晨东长长地看了父亲一眼,转身离开了房间。不多时,就听见隔壁隐约传来儿子和儿媳的说话声,李汉生听到“不记得”“老年痴呆”几个词,不由得苦笑一声,看来儿子以为他得了老年痴呆症了。 经过了这一番折腾,李汉生全无睡意,好在离天亮没多少时间了,于是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就像往常那样起床去公园晨练。 公园里,还是那些人,只不过其中没有了老罗五人。而教太极拳的教练,也变成了一个姓郑的老头。这人李汉生也认识,只不过记忆中教练是老罗而并不是他。之后,李汉生又问遍了公园里所有熟识的人,却没有一个人认识老罗他们。好像这五个人只存在于李汉生的记忆中。 难道我真的得了老年痴呆? 老罗他们只是我发病时幻想出来的人? 一时间,李汉生也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而就在这时,两名环卫工人从李汉生面前经过,其中一人对另外一人抱怨道:“也不知是哪个挨千刀的,祭死人用的纸人到处乱放,瘆人得很!一大早就见这么晦气的东西,害得我今天连麻将都不敢打了!” 李汉生一个激灵,当下拉住那人:“你说的纸人在哪里?” 那人明显被李汉生吓到了,连忙指着公园垃圾回收站的位置:“在那边,可能被小胡烧了。” 李汉生放开那人,三步并作两步地往那边赶,远远地就看到一个年轻人正在把一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往火堆里扔,连忙喊道:“等一下,别烧!” “什么?”那人回头应答时,下意识地把手中的东西扔进了火里,待李汉生跑到近前,只见得火堆里几个竹篾子编成的纸人已被烧得面目全非。其中一个胳膊上明显断了一截。 是老罗! 一时间,李汉生明白了什么,随即朝火堆深深地鞠了一躬。 老罗,谢谢你们! 一路走好! 结局 市井里从来不缺的就是稀奇古怪的故事。李汉生扎纸成人的故事,不知被谁得知,然后传遍了街头巷尾。老梧城们自然是听过李记彩扎店的名号,也隐约记得大致的地址。于是有好事者按图索骥地去寻找,想找到那家传说中的彩扎店,只可惜收获寥寥。 再过几年,北城大改造,那个传说中的李记彩扎店,也随着尘土与瓦砾,埋藏于历史之中。只剩下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还流传在市井之间。而每个听过这个故事的人,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 到底是物有灵,还是人有灵? 答案,无人知晓…… “这就是我的故事了。” 台上戴着面具的老人松开了手中的话筒,身穿汉服的老板和老板娘齐步走上了台,令人诧异的是,两人齐齐地冲着老人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了,下个周末,来听下一个怪谈故事吧。”两人笑眯眯道,随着老人慢步走上了楼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