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爹,一个古董收藏家,其实古董收藏家这个名号真的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虚名,因为我老爹不但不了解古董更重要的是他也全然不了解历史,他只是在没完没了的买东西里寻找乐趣,如果精准一点描述他的话我还是更愿意说他是“有钱没处花”。 “这又是什么!这么大的罐子你又花了多少钱?”我看着我爹顶着肥硕的肚子指挥两个搬运工抬进了一个半人高的陶罐子,那罐子底色青灰罐体绘着一些奇怪的五彩文字样图形。 “妮子,这回爹可是捡到宝了,你把你书房给爹腾出个地儿,爹把这罐子放过去,哎,家里房子这么大就没有个你弟弟到不了的地方,可不能让他给我碰坏了!”我爹一脸神经的抚摸着那个大陶罐,他眼里闪着晶亮的光好像他眼前的就真的是件千年难遇的宝贝。 “爹,你怎么知道这次没有上当受骗呢?”我本来不想打击他的,可是书房是我家里唯一一块完全属于我的地方。 “嘘!我请专家鉴定过了,殷商时期的!”我爹目光炯炯,像是一个做对了事情求夸奖的孩子……。 这大陶罐就这样毫无悬念的入住了我的书房。罐子很重,罐口用看不出材质的东西紧紧封住,这个罐子虽然破旧但没有漏洞,表面的花纹也是清晰依旧。我躲在书房里静静的欣赏这个陶罐,其实对于这各种让文艺青年动容的物件我是全然无感的,可是这个陶罐我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它散发出的阵阵寒意,我忍不住的打了个寒战,迅速逃离这个让我害怕的地方,我甚至觉得那个大陶罐里可能装了一个被封印的伏地魔。 可是自从这个罐子到了我的家,家里奇怪的事儿就接二连三的不断发生。 我的小弟弟,一个才刚刚学走路的两岁大婴儿,竟让被家里凭空多出来的一根金属细丝齐刷刷的斩断了右脚!那金属细入发丝闪着金属特有的银白色光,我小弟弟就是在那金属丝附近摔了一跤,但他的右脚却瞬间滚出几米远!一只可爱的胖乎乎小脚从脚踝处断开,断的整整齐齐,就像是被人用利剑一刀斩断一样!可是我的家里怎么会出现这种金属丝?一根金属丝真的足以把骨头和肌肉切断吗?我小弟弟为什么偏偏会在那金属丝附近摔倒? 弟弟出事的悲痛和疑问困扰着我们全家,可警察局的调查却始终毫无进展,我感叹老天爷对我们这个家庭不公平,对这个小小的婴儿太残忍,可是我不知道,残忍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我的奶奶,一个健康乐观的老太太,弟弟的事虽然给她很大的打击,可是也没有完全击垮她的精神,弟弟出事后家里乱成了一锅粥,是全靠奶奶的打理和指挥我们才渐渐的有了头绪,渐渐的接受事实并且开始积极面对的。但是,那天我们一家人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奶奶却鬼使神差的迎着一辆开的很快的卡车走过去,奶奶被撞出很远,落地时的血水飞溅,那一滩的红色液体染红了我眼中的一整片天……。 爸爸觉得这是有精心设计的谋杀,可是他也实在想不出这样残忍的人会是谁,法医鉴定结果是奶奶精神异常,行为不受思维控制,警方虽然介入调查可是也迟迟没有进展,一切,仿佛是个解不开的恐怖的迷。 整个儿家里人心惶惶,妈妈被着接二连三的事故影响的精神近乎异常,她整晚整晚的失眠,偶尔睡上一会也是被噩梦惊醒,醒后便会毫无顾忌的哭的歇斯底里,我眼见着妈妈一天天憔悴下去,她原本乌黑的长发也在眨眼间白了一半。 一个月后,弟弟从医院回了家,我虽然不知道这件事对这个尚无成熟思想的小孩子来说到底有多大的影响,但我却清楚的知道我的弟弟完全改变了性格。他的眼神孤独而机谨,眼里透着对所有人的敌意和抗拒,他仿佛变成了一个哭泣的小恶魔,每晚我的空荡荡的家里必然都会回响着弟弟声嘶力竭的哭声,恐怖、凄惨。原创鬼故事。 我“无意间”撞倒了那个陶罐,那是在某一天,我看着弟弟的眼神突然感受到了某种熟悉的寒意,我疯了一样跑到书房,那陶罐还是那样放在我书房的角落里,透着浓浓的寒意。我用力的捏捏手指,闭着眼冲着那陶罐猛冲过去! 我在罐子倒地的声音里睁开了眼睛,可是眼前的一幕却真正的让我目瞪口呆。那陶罐里掉落出一具蜷曲的人骨。那是一具完整的蜷曲状的人骨,虽然有几块骨头散落,但大部分的骨头都是连接着的。这罐子里面竟然装着的是这样的东西,况且如果这真的是殷商时期的陶器那么一具这么多年前的人骨架,皮肤肌肉都烂掉了,竟然还能不散落,这是没法想的。我似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撞着胆子拍了照片去找城里有名的风水师,他说,这是一具屈身葬的尸体。 屈身葬是一种极残忍的陪葬,施行屈身葬的人一般会是墓主人生前的仇敌,墓主人死后依然想在另一个世界统治凌辱他,便会把这人的活体蜷曲着塞到一个大陶罐里,陶罐里会放有毒虫毒蝎和一些水银,然后会在太阳下暴晒三天以除去怨气重的人的怨念之力,最后在罐子壁上画上符咒和诅咒随墓主人一起下葬。大师说,这样的屈身葬会聚集很重的怨气和阴气,千万不能放置于家宅中,否则,必有大灾! 听了大师的话我似乎懂得了家里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的意外,我看着手里那堆骨头的照片发呆,我还能做些什么,我一定得做些什么。 我并没有告诉父亲这个大陶罐和屈身葬的事,我只是把爹娘和弟弟都骗到了外面然后偷偷地在房间里点了一把火,火势迅猛,很快就烧到了难以救援的地步,通天的火光映红了天边的云彩。爹和娘听说家里失火后就拼命的往家赶,看到我没事后娘无力的跪在了地上,娘哭着喊“老天爷,我们到底怎么了这样的灾祸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我问着淡雅的火烧红木的香味,淡淡的看着我娘“娘,这是咱家的最后一次灾祸,我保证。”我对娘说到。 ...
一、荒山无花果 世间阴阳路,轮回因何生,石像滴泪时,恶鬼此间生。 明月撒下淡淡的银光,柔和的风吹拂着这片山头,却是无声,这座山荒芜了数年,只生长着一些杂草。 山外三里处有一处村子,住着三百口村民,三年前这个村子中来了一个人,承包了这座山,种上了无花果树,说来也奇怪,无花果树生长很快,两年便长成了,如今正是收获的季节,树上结出了许多无花果,山也不再冷清了,仿佛热闹了很多。 这个村子的村口有一座石像,半身石像,没有下半身,相传可以镇鬼,打四旧时,石像被人损坏了,但因为太重,始终没人弄走。 而现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现代化了,这个村子也铺上了路,一些年轻人买了车,石像放在村口,不利于车子通行,大家也都在商量着移走这个石像。 第二天上午动工了,从县里租来的起重机一大早就到了。 一个老人阻碍大家移走石像,口里念叨着一句话:“世间阴阳路,轮回因何生,石像滴泪时,恶鬼此间生。” “三爷,现在都是现代化社会了,还信什么鬼神,科学都说了,鬼神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存在的。” “不,不,这是老祖宗留下的镇鬼石像,老祖宗的话不会错的。” 大家都笑了笑,七手八脚的移走了石像,扔在了垃圾堆放点,这个年代谁会信鬼神呢?无稽之谈 车子进村了,大家都很高兴,这天夜里,那座石像倒在垃圾里面,月光扫下,竟有红色的液体从石像的眼睛中流出,那个预言终究还是成真了。 山上的无花果裂开了,里面竟然是一个个胚胎,血水涌出,染红了整个小山,血水顺着土地四处流动…… 一辆五菱从新修的道路上开着,两个大灯照着前方的道路,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人现在道路中央,五菱刹车,司机擦了擦眼,白影消失了。 “刚移走石像,一定是三爷在搞鬼。”司机自言自语一番,开着车回到了村子。 如果他这时候看一下后视镜,他会发现后座坐着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无声无息,蓬散的头发遮住了整张脸。 第二天小山上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没有血水留下。 承包这座荒山的村民也在联系水果商,无花果就要成熟了,必须事先找好路子,要致富,先修路,修路不仅仅是修道路,还要修好人脉这条路子。 又是夜,静寂的夜,漆黑的夜,朦胧的月被云雾遮挡,看不到任何的影子。 “李力你干啥呢?”李力正是那个司机,躲在一个角落里,啃食着什么东西。 赵冉打着手电筒,照了过去,李力猛然抬起头,那是一张惨淡的脸,满嘴鲜血,赵冉吓得后退了几步,李力啃食的不是心脏又是什么。 李力慢慢走过来,抓向赵冉,赵冉已经吓蒙了,两条腿软绵绵的,李力的手已经抓住了他,一双冰冷的手伸进他的肚子里,疼了一下,赵冉便没有任何感觉了。 李力掏出一颗心脏,继续啃食,赵冉的内脏流了一地,赵冉躲在地上,双手抓着地上的内脏,向着自己的嘴里填去。 这一天夜里,这个村子里有六十个村民化作了恶鬼,但他们白天却像常人一样,照常工作,生活,没有什么异常。 六十年一甲子,一甲子一轮回,每一个夜都是一个轮回,有六十人化成行尸走肉。 一周后,有一辆大卡车进村了,一个中年人还有三个青年跳了下来。 罗文杰,水果收购商,罗文涛,罗文明他的儿子,罗文鹤是他的侄子,一个刚毕业的医学生。 那个村民带着十多号人在小山上采摘无花果,无花果质量很高,而且很甜,里面带着一丝腥,很淡,淡到不可察觉。 罗文鹤学医多年,这些人给他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怎么想,也想不出哪里不对?但就是感觉不对。 收购完无花果,四个人就回去了,满载而归,这次的无花果肯定能卖大价钱。 罗文鹤回到家,绞尽脑汁的想来想去,终于想出来了哪里不对,他们,那些村民,就像,就像尸体,没有任何生命体征,苍白,没有灵气,没有精神。罗文鹤解剖过很多尸体,对尸体很敏感,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他有一个好友,名字叫做君臣颉,平时总爱钻研一些精灵鬼怪,玄学风水。 “有鬼吗?”呵呵,罗文鹤不认为有鬼,要不然他解剖尸体两年了,连一只鬼也没有碰到过呢,但今天他却感觉到不对。 “臣颉”罗文鹤敲开了君臣颉的门,君臣颉打开门,两只眼睛直愣愣的看着罗文鹤,就像看个怪物。 “你遇到鬼了?”良久,君臣颉才开口。 罗文鹤心一惊,君臣颉竟然能猜出他的来意。 “进来吧。”君臣颉缓缓说道,罗文鹤走进了君臣颉的房间。 里面有好几个大书架,摆放着许多玄学的书籍,还有一个格子柜,放着许多道具,罗文鹤这么称呼这些东西,桃木剑,罗盘,玉镜,各种符咒,还有一大瓶处女经血,也不知道君臣颉从哪搞到的。 君臣颉的桌子上放着一张刚画完的符咒,用朱砂画的,用处女经血画效果更好,但比朱砂难得不是吗! 桌子前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画卷,画卷中画的是驱鬼师的祖师爷。 “你被鬼婴附体了。”君臣颉缓缓说道。 “什么!”罗文鹤一惊,只是走了一番,怎么会被鬼婴附体呢。 “你今天接触什么东西?”君臣颉问道。 “我今天去过一个村子,那个村子的村民就像尸体一样,没有任何生命体征。” “哦?”一村子鬼? “在那个村子里,你还接触过什么?” “我吃过一个无花果,特别甜。” “我先为你驱除鬼婴”君臣颉燃了一道符咒,溶于一杯水中。 罗文鹤喝了这杯水,顿时肚子一阵疼痛,向着厕所跑去,拉出一个小小的胚胎。 “我叔叔,还有两个表哥也吃了无花果。” “我给你三道灵符,你回去燃烧后,把灰烬熔到水中就可以了,这些鬼婴还没有成形,还好对付,一旦成形,就不好对付了。” “你把那个村子的状况给我说一说吧。”罗文鹤把自己见到的事情全部告诉给了君臣颉。 “那些无花果在哪,带我去看。”君臣颉和罗文鹤一块来到了储存无花果的冰库,一箱一箱的无花果堆放在仓库中。 “坏了……少了两箱”罗文鹤发现无花果少了两箱,应该是出手了。 这些无花果价值十万,20元一斤收购的,有2.5吨,如果都是鬼婴的话,那真是太惊人了。 君臣颉用一种液体擦在眼上,牛眼泪,擦上牛眼泪就可以看见阴灵,还好不是所有的无花果都是鬼婴胚胎,有五十个是鬼婴胚胎,加上罗文鹤等人吃的四个有五十四个。 按照规则,应该有六十个鬼婴胚胎才对,这就意味着有六个鬼婴胚胎混杂在正常的无花果中卖了出去。 君臣颉和罗文鹤找到了他的叔叔和表哥,把事情说明了,刚开始他的叔叔罗文杰并不信,鬼神,纯属无稽之谈。 但他喝下了熔进了符咒灰烬的水中,的的确确排出了一个死婴胚胎,大家也就不敢不信了。 一晚上,大家把那五十个鬼婴胚胎无花果从箱子内挑了出来,大家眼睛上都涂抹着牛眼泪。 忽然,罗文鹤眼睛瞥到了门口,一个蓬头散发的女鬼看着他。 “鬼啊。”罗文鹤大叫一声,大家心一惊,无花果掉落了一地。 等再看过去,那个女鬼已经不见了,大家提心吊胆的把五十个无花果挑出来,用火焚烧成了灰烬。 “鬼已经找上门了。”君臣颉说道,拿出一些符咒贴在了罗家室内各个门口中。 “这些符咒能阻止阴灵进门,你们这几天不要出门。”君臣颉嘱咐他们。 一切要对症下药,君臣颉回到家里调查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那个村子为什么会有鬼出现,人死后,会有鬼差将其接引入地狱,只有怨念太深的鬼留恋世间,千方百计逃脱鬼差的接引,不入轮回道。 数量如此多的鬼婴君臣颉也是第一次遇到,至于那个村子的人应该都是行尸,被鬼杀害的人不会诞生鬼魂,他们的灵魂已经变成能量被鬼吸收了,只有除掉吸收他们灵魂的鬼,他们的灵魂才会分离出来,否则生世不轮回。 中玄村,君臣颉打开电脑,搜查这个村子的信息。关于这个村子,没有找到什么冤鬼的消息,君臣颉向下拉着进度条,一张模糊的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照片内容是一张黑乎乎的报纸,大标题是破四旧,树新风,一个老人站在一个石像旁边,企图护住石像,一些人拿着锤子想要砸碎这个雕像,那些人应该是红卫兵。 破四旧时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打砸抢烧,毁坏祠堂,孔老夫子都遭到了批判,更不要说其他的了。 报纸上的字迹模模糊糊,还算看得清,当年报社拍摄用的相机很差,石像还有那个老人经过两次拍摄,早已经无法辨别清楚,君臣颉一行一行读着文字,一行文字映入他的眼帘“世间阴阳路,轮回因何生,石像滴泪时,恶鬼此间生。” 这应该是一句预言,君臣颉和玄学风水打交道这么多年,自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这天白天君臣颉驱车去了下关镇中玄村,日头正高,中玄村的村民都在忙着手里的活,君臣颉走进村子里,有些村民抬起头来看着这个不速之客,双眼空洞,没有丝毫的精神。 行尸,的确是行尸,君臣颉慢慢走着,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一个行尸开着五菱车从道路上驶过。 君臣颉看了一下司机,司机的脖子上有一些长虫子在蠕动,尸虫,而且司机身上已经出现了尸斑,死亡时间应该在十几天前。 二、山下实验室 该村有三百多口人,每天有六十人变成行尸,至少用了十五天,罗文杰采购水果是在前天,那么第一个变成行尸的必然在十八天前。 君臣颉走着走着,忽然一个老人坐在一处石墩上,石墩旁边本来有一个大石像,现在已经没有了。 “这个村子中唯一的一个人。” “大爷,你好。”君臣颉上前,想要询问他一些事情。 这个人是三叔,今年八十一岁了,手里拿着一个拐杖。 “这里不适合你来,快走吧。”三叔这样说道,君臣颉更加确定这个老人应该知道一些什么。 “老大爷,我看这个村子只有你一个人啊!” “那不还有嘛。”三叔拿着拐杖指了指一个路过的村民。 “他们已经不是人了。”君臣颉说道,老人一愣,咳嗽了两声。 “老大爷,我是驱鬼师。”君臣颉坐到三叔旁边。 “唉。”三叔叹了一口气。 “事情还得从六十年前说起。” “六十年前,也就是一九四零鸟,那一年,这个村子遭遇了一场浩劫。”三叔慢慢说道。 “那一年,一队鬼子兵进了村子,抓捕了很多的女人,其中有少女,也有怀孕的妇女,许多反抗的青壮年被鬼子用刺刀挑死了,大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们被鬼子捉走了,却无能为力。” “其中就有我的女儿,小兰,小兰才21岁啊,还没有结婚。”三叔说到着,眼中留下浑浊的泪水。 “落在鬼子手里还有好吗,我当年41岁,和一些村民组了个队伍,想要趁鬼子松懈的时候救出他们,可是我们没有枪啊,死了几十个村民,也没能救出他们来,我也是死里逃生,侥幸捡回一条命来。” “那次救援,我们看见那些鬼子蹂躏她们啊,那些鬼子不是人啊,他们就是畜生。”三叔的手颤抖起来。 “再后来,她们不见了,四处打探,只知道她们被押到了一个秘密基地了做实验,那个秘密基地,我们找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找到,八路军也没有找到,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大爷,你知道这句话吗?世间阴阳路,轮回因何生,石像滴泪时,恶鬼此间生。” “这是我们村子代代相传的一句话,小伙子,你从哪里听到的。” “我从网络上搜到的,大爷你知道石像在哪吗?” “以前就在这,后来被他们搬走,扔到垃圾堆里了。” “大爷你带我去看看吧。”三叔拄着拐杖,带着君臣颉向垃圾堆走去。 “石像滴泪了,对吧,大爷。”三叔点了点头,每天夜里都有六十个人不知不觉的变为行尸,当大家发现时,已经是最后一天了,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那一天,这个村子里剩下了六十一人,除了三叔,都变成了行尸,一甲子之数,不成甲子,鬼就无法作怪,又或者是鬼潜意识里的一种认同。 君臣颉看到了石像,残破的石像,倒在了垃圾堆里 ,两只眼睛流出了血泪,血泪已经干了,但痕迹还在,石像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一个地方。 “石像的眼动过。”三叔一惊,石像的眼睛本来不是这样的。 “是提示吗?”君臣颉想到。 “他看的那个方向是?” “荒山,是荒山。”三叔说道。 君臣颉决定探一探荒山,荒山种满了无花果球,荒山,无花果,胚胎,女人,小兰,隐隐之中仿佛有什么关联。 君臣颉手中的罗盘转动,指在了一个方向,阴灵定位,那么那个方向必然有着阴灵,有着不可思议的东西。 君臣颉向着那个方向走去,有一个小山洞,山洞里明显有人活动过的迹象,当年八路军也探查过这个山洞,没有丝毫发现。 君臣颉敲了敲岩壁,没有夹层,也就是说没有石门可以进入内部。 但是罗盘是不会骗人的,阴灵定位,寻找鬼穴,几千年来都没有出过错。 “那么……应该是……”君臣颉看了看地下,或许在这里会有答案。 君臣颉用脚跺了跺地面,来回走了一遭,终于听到一点不同的声音,夹层,绝对是夹层。 君臣颉蹲下身子,摸了摸地面,那有一个缺口,正好用手可以拉住,君臣颉用力一拉,拉开了石门,那是一层涂有仿石头水泥的铁门。 一股医药特有的气味扑面而来,君臣颉顺着楼梯走了下去,眼前的一切令君臣颉惊呆了。 大大小小的玻璃实验罐,填充着福尔马林,浸泡着许许多多的小孩胚胎。 还有许多特大号的玻璃实验罐,浸泡着女人裸露的尸体,肚子已经被解剖开了,内脏用特质的仪器撑开,从肚子的解剖口完全可以看到很多内脏,心脏,肝脏,肠子…… 这里简直比侵华日军731部队还要可怕,用的实验体全是女人,那些少女应该是被鬼子奸淫之后,怀上孩子,再进行胚胎实验,那些胚胎大小不等,发育不同,应该是从一个月到九个月时间不同。 鬼子在进行不同时期胚胎发育情况的检测实验,一个个幼小的生命还没真正诞生,便已经终结了。 惨绝人寰,除了这个词,还有哪个词可以用来形容丧心病狂的鬼子呢! 君臣颉在一个屋子中发现了一个木头钉成的十字架,上面绑着一个骷髅,锁链?不,绑着骷髅不是锁链,而是细细的钢丝,从骨骼中穿过,这个骷髅身上被打了12个细孔,每个胳膊上有两个,每个手掌上有一个,每条腿上有三个,脚掌用长钉定在了地上。 一个细丝从这十二个孔中穿出,将骷髅缠绕在了十字架上。 这个实验室里死了这么多人,汇聚了太多的怨气,阴气极重。 忽然,铁门落下,哐当一声,封住了出口,阴风吹来,许多纸张飞来。 君臣颉弯腰捡起了一张,那是实验日记,君臣颉把这些日记捡了起来,装在了随身携带的袋子里。 怎么会没有鬼子呢?君臣颉在里面四处寻找,里面还有个特大的屋子,有床铺,应该是日本兵的宿舍,枪支都摆放得很整齐,日本兵全都死在了床上,脖子上有一个细小的口子,鲜血染红了被褥,虽然早已经干涸,但留下来痕迹,能够这样大规模的杀死鬼子,鬼子还无法挣扎,那么这必然是鬼的力量。 这间屋子旁边还有一个屋子,里面有一个工作台,还有一个盛有福尔马林的玻璃密封缸。 密封缸里有一个裸露的日本军官,和先前那个骷髅死法一样,用细细的钢丝穿身捆绑在了十字架上,然后被装到了盛有福尔马林的玻璃密封缸内。 一阵阴风吹来,在天花板上,一个白衣女鬼出现,蓬散的头发垂下,白衣上有一条细细的钢丝,鲜血顺着钢丝滴落。 电影里许多鬼眼中出血,舌头耷拉,其实那是不真实的,不能说没有这样的,但不全是这样,舌头耷拉的吊死鬼,眼中出血的肯定是死前被人伤到了眼睛,鬼的形态是他死时的形态,鬼的形态铭记着死亡的状态。 “先天无极,道法心生。”君臣颉四指合在胸前,四指间夹着一张黄色的符咒,符咒上的纹路发出金色的光芒,向着女鬼飞去。 女鬼身体消失,融进了天花板中,不见了踪迹。 “被她逃了。”君臣颉带着那一堆日记纸回到了家里,按照页码装订好。 这些日记里记载着关于这个胚胎实验的全部内容,从强奸到怀孕,到解剖…… 还有一篇日记,那是最后一篇,记录着一个叫做小兰的女子,怀孕之后被解剖,日本军官并没有立刻杀死她,做成标本,小兰的心脏长在了右边,具有特殊的研究价值,一般来说心脏长在右边的人活得时间很短,二十岁左右就开始出现某些不正常的症状,但是小兰没有,这项研究很可能会解决右生心脏伴随的问题。 但是小兰在疗养期间趁鬼子不注意,逃了出去,身上有伤,跑不快,最后还是被日本兵捉住了,气急败坏的日本军官用细钢丝把小兰绑在了十字架上,血尽而亡。 后来那些鬼子被变成厉鬼的小兰全部杀死了,这件事也就成了一个谜,君臣颉查阅了一些关于石井六郎的一些资料,在日本有关于这个人的报道,石井六郎驻下关镇部队神秘失踪,石井六郎部队的消失在日本也是一个谜,这也就是说他的实验没有得到上层的批准,私自进行的,无人知晓。 风哗哗的吹来,窗户声声作响,罗文杰,罗文鹤,罗文涛,罗文明还有罗文杰的老婆都蜷缩在屋子中不敢动弹。 人们称鬼为脏东西,没想到有有一天他们会被脏东西缠上。 罗家住在三楼,忽然一张惨白的脸出现在玻璃窗前,头发蓬松,遮住了半边脸,如果不是惨白,不是鬼,那绝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子,可是在他们潜意识只知道这是个鬼,哪有欣赏美貌的心思啊。 罗家到处贴着符咒,女鬼想要进入根本不可能,可是真的是绝对不可能吗? 被鬼缠身,要么驱走鬼,要么被鬼杀死,没有之三,莫不成还要和鬼和解? 忽然一场大风吹来,窗户咣当一声开了,一些符咒被大风吹开了。 罗文鹤看着那张惨白的脸,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根本走不动路,可是如果不关注窗户,所有的符咒必然被风吹落,就再也无法抵挡鬼了。 罗文鹤狠下心,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咔嚓一声,关住了窗户,那张鬼脸几乎要贴到他的脸上了。 窗户被关上了,罗文鹤舒了一口气,鬼也消失了。 呼呼的风吹在中玄村,阴暗的云在这一刻聚拢,幽幽无月。 六十个行尸发生了变化,眼中充满了血色,那是对世界的敌视与仇恨。 一个身影出现在村子口处,正是君臣颉,君臣颉手掌攒动,无数黄符飞出,度化行尸,行尸收到遏制,难以动弹分豪。 一个女子出现,白衣拂动,一双眸子阴冷无比,女鬼冲向君臣颉。 君臣颉双手结印,他脖子上挂着的八卦玉佩中出现八道金色卦象,飞速旋转,一股纯正的金光轰出,轰在了女鬼身上,女鬼一声嘶吼。 一个老者,跑了过来,挡在女鬼前面,正是三叔,而那女鬼正是三叔的女儿小兰。 化为女鬼的小兰丧失了全部意识,而在意识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伤害面前这个老人,这也是三叔没有变成行尸的原因。 “小兰……”三叔转过身去,望着女鬼,没有畏惧,眼中只有久违的爱怜。 小兰的面色十分痛苦,意识慢慢被唤醒。 “爹”小兰扑了过来,却无法进入三叔的怀抱,小兰的魂魄从三叔身体间穿过,人鬼已殊途。 …… “时辰到了,上路吧。”君臣颉慢慢说道。 小兰恋恋不舍的看着他的父亲,一盏孔明灯放起,迎鬼差,一个鬼差带走了小兰,天地轮回,鬼魂终入轮回道。 几天后,一本笔记出现在警察局的桌子上,没有人知道是谁放的,一个多年的谜底随着警察的调查逐渐浮出水面,而那三个鬼婴附体的无花果却寻觅无果,天地轮回不定,终无定数。 ...
有些事情要再三确认,比如杀人。 我拖着疲累的步伐回到高楼的套房,外头还点缀着朦胧细雨,刚进门的我不自觉地看着裤管底下沾染的湿泥,是刚刚在山坡上沾的乱葬岗的土壤吧!好那是一处除了清明时节外,罕有人迹的地方。 整件怪诞的事是从五天前开始的。我应该听从母亲的话,在鬼月不要有太多的应酬,结果就在那晚的酒醉驾车,撞上了一个夜归的女人,撞击的冲力让我惊醒了大半,我下车看着前方几公尺处还在挣扎抽动的身体,血汩汩地从她后脑勺流出,和着柏油路面的颜色并不显眼,倒是一些白色的糊状东西显得鲜明异常。 “活不成了吧!”这样的声音从我心头响起,也制止了我打手机求救的动作。 酒后肇事撞死人,这个刑责足以让我一辈子翻不了身,我环顾四周,是鬼月的关系吗?半夜市郊的道路见不到其他灯光,除了我车子的灯兀自不停地闪啊闪。 “只能这样做了,不能再犹豫。”我小声地喃喃自语。 我拆掉后座的座布把女人包裹起来,尤其在头部的地方特别旋了几圈,我不想她的血迹沾到我的车子,那会是很麻烦的证据。 是老天原谅了我的无心吧!在这段过程中,没有人经过,我看着地上红色和白色混杂的液体,也许我可以用这个丰富的餐点交换与明儿早起野狗的合作,一切都会没事的,我心中自忖。 我想起前阵子扫墓的地方,那儿的乱葬岗的确是毁尸灭迹再好不过的场所了,尤其是那儿的土壤属于软性土质,很容易挖掘和寄养大批的微生物。 然后一切就这么顺利,我巨细靡遗地看了几天的社会版,并没有关于我或那位不知名女人的新闻。 “夜归的女人?通常生活圈也不正常,消失个几天也没人会大惊小怪吧!”我应该多想几个让自己心安的理由。 但昨天的新闻终于出现了那位女子的新闻,是她的父母去报案要求协寻失联多日的女儿,接着警方又意外地发现四天前在某个车祸现场采集到的疑似人类血迹和脑浆的检体,比对后竟然和这位女子吻合。 其实这没什么好怕的,因为没有任何证据会指向我,但我还是做了个噩梦,我梦见那位女人惨白的脸孔,五官依旧模糊,但雪白的蛆不停地从她身上渗出,她慢慢地靠向我,我满身大汗地从一片黑暗中惊醒,这是不好的预兆吗?也许……我该去确认一下,她没有尸变,或是奇迹似的复活,并且从被我埋藏的地方钻出…… 我一袭黑衣走到五天前挖掘的地方,刚下了一场雨让这个地方显得更阴湿可怕,我拿起锄头轻轻地把上方的湿土拨开,我并没有盖得很紧密和埋得很深,因为这样才能让蛆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加速尸体的消失。尸臭味一下子就扑鼻而来,我看到一团黑色的头发和头骨,脸上的肌肉已经被吃光,蛆成团地在啮食她的脑,不时有几只从头骨下方的缝隙溢出,然后蠕动地爬出土壤,在吸吮难得的充分的空气。 我站着看了几分钟,而依旧时下时停,我对眼前的景象感到满意,看来并不会有意外发生,然后我把土拨回去,白色的蛆不停从土堆中来回,还有浓厚的臭味和我细微的喘息声。 应该就是在挖掘的过程中,裤管才会沾到一些湿土吧! 这时门铃突然响起,我看着挂钟,已经快十点了,对于一个平时有交际应酬的台北上班族而言,在这个时段有不告而来的访客依旧突兀,我从猫眼往外探,是一位留着长发的女人,白色套装,腋下还夹着几本书。 “书本推销员?但这个时段……” 这时我看到一只白色的条状物经过我鞋旁,那个滑稽的动作似乎还顿鲜明,是蛆?我突然有个很不好的念头,原来行色匆匆的我竟然没有注意到,让一只蛆挨着烂泥偷渡到这儿来。 蛆缓慢吃力地蠕动,我愣了一下才想到要踩死它,但这时他竟然匍匐到沙发底下,门铃依旧响着,我的鼻头似乎涌起一股淡淡的蛆臭味。 “先踩死这只蛆再开门,还是……”我竟然为了这件小事犹豫不决。 后来我还是先开了门,我本来是想直接支开她,但那位推销书的小姐很有技巧地走了进来,年轻让她姿色增长了几分,她很有经验的,没经过我允准就坐到沙发上来,然后把夹在腋下的书本摊在桌上。 “先生,这些都是时下很流行的科学杂志,很适合你们这些上班族下班后的知性生活,里面很多内容都很有趣,现在刚好搞促销,你若是一次买整套,还送精美赠品呢。”很程序化的说辞。 那只蛆的身影横亘在我心头,我没有心思去多听推销书本女人的废话,摆手表示我没有兴趣。 “先生,你不先看看再作决定吗?而且里头不只文字,还有许多丰富生动的图片。”她边说边随手翻了一页。 我虽然不想劳心,但那几近整面雪白的图片仍然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再细心一看,突然肚中一阵作呕,那是一只蛆,肥白的蛆的特写,小姐似乎看到我的表情,讪讪地道歉:“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随便就翻到这一页。” 她随即又翻了一页,除了蝌蚪般密密麻麻的黑字,依旧有几张蛆的照片,几个较大的字体写着:“科学神探——蛆”。 “科学神探?蛆?”是心里有鬼吗?我竟然顺着把那些字念了出来,那位小姐立刻捉住我不小心流露的新鲜感(其实不是),随即追着我的话头说:“是啊!这个很有趣喔!蛆不仅被鉴识人员拿来判定尸体死亡的时间,还可以找出陈尸地点是否是第一现场。” 我竟然对这些话感到了兴趣,心头突然觉得惴惴不安。 “因为在一具尸体上的蛆年纪几乎相等,所以对尸体死亡时间的推断很精准,一般来说,尸体约在两天后开始落蛆,另外,蛆看起来虽然大同小异,但种类其实很多,有些蛆只吃果肉,有些嗜吃某种动物,像牛蝇、鬼蝇、绿头苍蝇等等都有它们习惯的寄主,即使是同类的苍蝇,随着地域性的差别也会有些微不同,这些相异处也会在它们的幼虫特征上表现出来,因此可以判断尸体是否被长距离移动过。”她像是有备而来似的侃侃而谈。 “小姐,你好像对这个恶心的东西很感兴趣?”我瞧着她的脸,突然觉得和一般女子比较似乎苍白了些。“还好啦!”她腼腆地笑笑。接着说,“像我们这些做推销员的,总要对推销的东西有些了解。” 她突然又指着另一段文字说: “像这是科学界最新的发现,蛆因为身体结构的关系,它吃下的东西并不会完全分解,尤其是蛋白质的部份,这些寄主尸体的蛋白质会在它体内保存一阵子,也就是说有可能在某只苍蝇或已离体的蛆内找到原尸体的DNA,怎么样?很有趣吧!” 我身体像是被电到,微震了一下,这时那只蛆不知道是长了翅膀还是什么的,竟然出现在桌沿,然后往那些摊开的书本蠕动过去?是看到同类的照片而激动吗? 我立刻想挥手把它捻死,但却觉得恶心,这时女人也看到了那只蛆,她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更加苍白了。 “这个是……真是不好意思,我厨房的肉汤没有处理,竟然长出了蛆来。”我晃着头忙解释。 照女人说的那些话,从那只蛆身上可以找到藏尸的大概地点和原尸体的身份,我想起昨天的新闻,那位被我撞死女子的检体已经被发现,那……我想辩解,却觉得喉头一阵干渴。 我拿起手边的玻璃杯,想把它压死,但女人竟然也握住杯子制止了我,脸上的笑很是诡异。 “先生,事情好像没有那么单纯?一般的蛆会一直待在食物身上直到羽化成虫,怎么可能从厨房长途跋涉跑来这儿呢?而且,这只蛆似乎不是吃肉汤的,而是习惯……” 天啊!她边说竟然边把那只蛆轻轻地放在手上。鬼故事 “你看,它是习惯吃生肉,人的生肉,而且看它的年纪,应该是二龄幼虫也就是说在普通环境下,原尸体已经死了约五天了,若我把这只虫带去化验的话……” 是吃生肉……吃人的生肉,我看到那只蛆竟然开始啃食着女人的掌心肉,为什么会这样? “不过它现在开始吃我的肉,所以化验的结果可能会出现两个不同的蛋白质,不过,也有可能只有一种……” 只有一种,什么意思?蛆不停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看着她,我的背上湿成一片,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我想起昨晚的新闻,那位死去的女人也是书本推销员……她的嘴巴越咧越大,好像有什么一团团的东西要从她食道呕出,她开始笑,浅浅地,然后越来越得意,越来越大声,我保持最后一丝理智,从沙发上悄悄拿起哑铃往她头上砸去。 女人噫了一声,头趴倒在桌上,创口流出血,接着是白色的脑浆,和那一夜如出一辙,只是接着在短短几秒间,她身上渗出一堆蛆,疯狂地啃食和长大,不久女人身上已经没有肉,脸皮和五官都消失,只剩黑色的长发和头盖骨内成团蠕动的蛆。 我惊愕地离开沙发,后退没几步就脚软跌倒。这时我听到门铃又响起,我全身颤抖,却站不起身,门铃越响越急,接着是咚咚咚的敲门声,除了急促还是急促。 接着门被撞开,几个警察荷枪实弹地冲了进来,他们闻到满屋子的蛆臭味和四处乱窜的蛆虫都傻了眼,接着看到四肢无力,像是中了邪,惨白着脸,不停在自言自语的我。 然后一切归于平静,我坐在牢房中,静静地思考着这一切的前因后果。首先是肇事那晚,我看着尸体旁散落的书籍,那会是麻烦的证据,我把它们收起来带回了家,然后在东窗事发前那一夜,我做了噩梦后再也睡不着觉,翻开了被我撞死女人带着的书,随手一掀竟然翻到刚刚梦魇中那一幕,白色、恶心的蛆,我看着书上的内容,心头越来越不安,那些蛆……那些蛆会是麻烦的证据吗? 它们要是羽化成虫后,不幸被抓去化验,然后找到原尸体的下落,接着要是有人在远处看到那晚我埋尸的举动……我歇斯底里地想了一堆,最后竟然异想天开想去消灭那些蛆,然后我用帆布袋把只剩骨头和头颅内的蛆虫全部装回来。 接着根据警方的说法,那一晚在大楼电梯内发现一些蛆虫,邻居觉得不寻常,跑去报警,接着调阅录像带,然后找到我这儿来。 至于那个女人,我依旧不知道,也许那是梦,一场梦。 阴暗的牢房底下,我似乎又看到白色的身影了…… ...
这天早晨,胡春先正在给院墙粉刷石灰,苏老伯走了进来。苏老伯是胡春先的岳父,胡春先赶紧停下手里的活,说道:“爸爸来啦,快到屋里坐。”苏老伯说道:“我刚才割猪草,不小心手指头扎进一根刺,想让苏梅帮我把刺挑出来。”胡春先说道:“苏梅去河边洗衣服啦。”苏老伯一愣:“昨晚下了半宿的雨,弄不好河水就浑了,能洗衣服吗?”胡春先说:“我也说河水肯定浑了,可苏梅说衣服攒多了,早该洗了,苏梅到现在也没回来,可能河水还没浑吧。”苏老伯说道:“那我就去河边找她。” 苏老伯走了之后,胡春先继续粉刷院墙,大约二十分钟左右,苏老伯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春先,别刷了,怕是出事啦。”胡春先把刷子丢在地上,赶紧迎上来:“爸爸快说,苏梅怎么啦?”苏老伯一边喘气一边说道:“苏梅没在河边,河边只有苏梅洗了一半的衣服。”胡春先听了就疯了般地拔腿朝河边跑去。 胡春先一口气跑到河边,河边确实没有苏梅,只有洗了一半的衣服放在河边,胡春先疯了般朝四下里高喊:“苏梅——苏梅,你在哪里?”喊了大半天,四下里一点回应也没有。胡春先脱下衣服,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摸了大半天,也没有摸到苏梅的尸体。苏老伯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冲胡春先说道:“快!快!你快去镇上雇专业打捞队!” 经过三天的打捞,也没有捞到苏梅的尸体,可胡春先并没有放弃,他天天奔走在河边,因为苏梅的尸体腐烂之后,就会漂浮上来。胡春先在河边足足寻找了一个多月,也没有发现苏梅漂浮上来的尸体,苏老伯就对胡春先说道:“苏梅的尸体,肯定是被埋进淤泥里了,你就不用再苦苦寻找了。”胡春先也觉得苏梅的尸体肯定是被埋进淤泥里了,不然的话,她的尸体用不了三天就会漂浮上来的,胡春先很无奈地放弃了。每到祭奠逝者离去的日子,也就是俗称的“鬼节”,胡春先都要到河边,给苏梅烧纸祭奠。 两年后,胡春先跟村里的寡妇张金莲结了婚。胡春先虽然结了婚,可每到祭奠逝者离去的日子,胡春先都要到河边烧纸祭奠苏梅,他要是外出打工,就由张金莲去河边给苏梅烧纸祭奠。一转眼就过了十年,这十年中,胡春先对苏老伯依旧如故,每次打工回来,都要给苏老伯买好吃的,逢年过节,还给他买新衣服,两家相处得特别融洽。 这天傍晚,手脚不太干净的张金莲偷了半筐苞米回来,刚走进大门,狗就发疯般地狂叫起来,张金莲的心怦怦地跳起来。张金莲猛地把手里的苞米筐丢到墙根底下,然后回头朝后面一看,后面竟然什么也没有。就在张金莲发愣时,狗又狂叫起来,原来狗竟冲天狂叫。张金莲仰起头朝天上一看,一个张牙舞爪、青面獠牙的鬼影,竟从她的头上摇摇摆摆地飘了过去。张金莲吓得“妈呀”一声惨叫,就昏了过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金莲终于苏醒过来。这时,张金莲猛然发现身边到处都有闪亮的东西,这东西就跟晚上坟茔地里的鬼火一样,难道我现在是在坟茔地里?张金莲细细一看,发现还是在自家的院子里。张金莲赶紧爬起来,跑进屋,慌忙钻进被窝里,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这一宿张金莲压根就没合眼,因为外面的狗一个劲地狂叫,一刻也不停。天亮后,张金莲走到屋外一看,立马浑身打起颤来,原来院子里竟有好几十块腐烂的棺材板块。张金莲赶紧回屋,立马给胡春先打电话,把昨天晚上闹鬼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给了胡春先,她要胡春先立马赶回来。胡春先答应马上回来,可打工的地方离家实在太远,最快也要两天一夜。 到了晚上,张金莲没有出屋,她悄悄地趴在窗前,看看那个鬼影还会不会来。没过多久,狗又发疯般地狂叫起来,张金莲仔细一看,那个张牙舞爪、青面獠牙的鬼影又飘飘摇摇地从房前飞到了房后……张金莲慌忙钻进被窝,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这一宿,张金莲又是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天刚黑时,胡春先赶了回来,他刚进屋不久,外面的狗就狂叫起来,胡春先的脑袋也一下子大了起来。张金莲一把拽住准备到外面去看个究竟的胡春先,两个人便趴到窗前看,那个张牙舞爪、青面獠牙的鬼影从房前又飘飘摇摇地飞到房后,他们清清楚楚听到房上的瓦片声,就像有人从房上走过的声音。这时,胡春先猛然发现,院子里有好几块发亮的东西,就跟坟茔地里的鬼火差不多。张金莲小声告诉胡春先:“这发亮的东西我看了,是腐烂的棺材板块。”胡春先沉默了一会儿后,见院子里没什么动静了,便准备去外面看看,张金莲怕被野鬼附体,就不让胡春先出去,胡春先便对张金莲大声地说道:“我有对付野鬼的招法,小时候爷爷告诉我:见到野鬼用不着害怕,先用手不停地梳理头发,头发会摩擦出一种只有野鬼才能看见的光,野鬼最怕这种光,它撒丫子就跑掉了;还有一种野鬼更怕的招:遇到野鬼时,就将中指咬破,用血往野鬼身上甩,只要把血甩到野鬼身上,野鬼就必死无疑。” 胡春先、张金莲身贴身地从屋里走出来,两个人的脑袋一下子就涨大起来,因为在房顶上不但有闪闪发亮的东西,就连天棚里都有。胡春先实在没有胆量到房顶上去看,更不敢钻进天棚里看,两个人只好悄悄返回屋,等到天亮后再到房顶上看。 第二天早上,胡春先架着梯子上了房。这回他可是一点都不害怕,因为爷爷说过,野鬼必须在天亮前返回阴间,要是天亮了,太阳一出来,野鬼就会被太阳晒死。胡春先爬到房上,房上也有几块腐烂的棺材板块。胡春先揭下几片房瓦,钻进去一看,差一点就“妈呀”一声喊叫起来:天棚里有一堆腐烂的棺材板块,棺材板块上竟然有两只死鸡,两只死鸡都没有了大腿!胡春先一下子明白过来,这个野鬼原来竟然是苏梅,因为苏梅活着的时候,就专爱吃鸡大腿。 胡春先下来后,便对张金莲说道:“咱们马上去滴水砬子高大神家。”张金莲一愣:“去高大神家干什么?”胡春先说道:“这个野鬼就是苏梅,是苏梅显灵作的怪,高大神对付野鬼有一套。我小时候晚上经常做噩梦,总是跟死人在一起,爸爸就领我去了高大神家,高大神用纸剪了七个纸人,让爸爸把这七个纸人放在我的褥子底下,再把菜刀放在枕头底下。就从那天晚上起,我就不再做跟死人在一起的梦了。” 胡春先、张金莲来到了二十多里地外的高大神家,高大神正好在家,让张金莲信服的是,他们刚进门,高大神就开口说道:“这位女士两只眼窝发青、发黑,好像好几晚上都没有睡觉,是不是这样啊?”张金莲很是惊讶地点点头。高大神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家里闹鬼了是不是啊?”胡春先、张金莲一下子惊呆了。高大神说道:“病不瞒医,邪不瞒神,你们得罪了屈死的人,这个屈死鬼在开始显灵了,晚上经常在你们家房前、房后闹腾。我实话跟你们说:你们要是不按照我说的做,这个屈死鬼最后会给你们闹腾出来灭顶之灾!胡春先慌忙说道:“大神仙,你就说吧,要我们怎么做才能避免灭顶之灾,你要多少钱都可以。”高大神说:“回去后,赶紧把天棚上的东西拿下来埋掉,然后在你们房前、房后钉上四根桃树桩子,用线拉上,今天晚上屈死鬼就不会到你们家闹腾了。等到晚上人都睡了,你们就到屈死鬼死的地方烧七七四十九斤的纸,一连烧三天晚上;日后每逢鬼节,都要烧纸,这样你们就会摆脱灭顶之灾了。至于你们得罪了哪个屈死鬼,我想你们是一清二楚的。”张金莲一下子惊住了:“大神仙,你简直比神仙还神仙,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高大神哈哈一笑道:“阳间的事我弄不明白,可阴间的事我倒是能弄个小葱拌豆腐——一清二楚。” 从高大神家里回来后,胡春先便马不停蹄,把院子里的桃树砍了,锯下四根木桩子,钉在四个墙角,拉上线。做完这一切,便去小卖店买了147斤的烧纸。高大神真是神通广大,到了晚上,屈死鬼真就没有到胡春先家里闹腾。到了下半夜一点多钟,胡春先、张金莲便抱出七七四十九斤烧纸,不知是徒省劲,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们竟在自己家的墙院底下,把这七七四十九斤的烧纸烧了。第二天、第三天晚上,胡春先都按照高大神说的,把纸全部烧掉了。让胡春先、张金莲大为高兴的是,就从这天晚上起,屈死鬼再也没有到他们家里闹腾了。 一个月后,张金莲的老爸去世了,张金莲、胡春先便赶去奔丧。晚上,胡春先把张金莲叫到一边,说:“我得马上回去。”张金莲问道:“你回去干什么?我已经把房门的钥匙给了赵大娘,我让她帮咱们照料照料。”胡春先小声说道:“今天不是阴历七月七嘛,高大神不是告诉我们每个鬼节都不能落下吗!”张金莲说道:“都这么晚了,你走二十多里的山路,谁放心啊?等咱们回去给她补烧一次不就完了嘛!”胡春先觉得张金莲说的也是,就没有回去。 三天后,胡春先、张金莲便返了回来。 当天晚上,胡春先、张金莲刚准备吃饭,外面的狗就狂叫起来,胡春先、张金莲赶紧趴到窗前一看,那个张牙舞爪、青面獠牙的鬼影又从房前飘飘摇摇飞到了房后,胡春先有些不高兴地看着张金莲:“我要回来,你偏偏不让,这下好了,又开始闹腾了。”张金莲说道:“一会儿你去小卖店,再买回七七四十九斤的纸,给她补烧一次不就行了嘛!” 下半夜一点多钟,胡春先、张金莲抱着烧纸来到墙院底下,刚把烧纸点着,狗便狂叫起来,胡春先、张金莲抬头一看,那个张牙舞爪、青面獠牙的鬼影从房前飘飘摇摇地飞了过来,胡春先火了:“我们现在正在给你送钱,你干吗还要闹腾啊?”不知是胡春先这一嗓子把鬼影吓着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那鬼影竟然飘飘摇摇地落了下来。胡春先、张金莲慌忙咬破中指,把血往鬼影身上甩。谁知就在这时,几个黑影竟然从墙外跳了进来,胡春先、张金莲慌忙转过身,把血往这几个黑影身上甩。这时,院灯被打着了,院子里立马灯火通明。胡春先、张金莲定睛一看,打亮院灯的是身后背着喷雾器的苏老伯,其他的几个人竟然是警察,那个飘飘摇摇落下来的鬼影,竟然是夜明画!派出所的刘所长跟几个警察很是认真地查看用石灰粉刷过的墙壁,看了好一会儿,也没有看出墙壁上有什么东西,胡春先便冲刘所长说道:“这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堵墙,上面能有什么东西啊?”刘所长冷冷一笑:“上面真就没有什么东西吗?”胡春先用手指着墙说道:“你们刚才不是很认真地查看了吗?这上面有什么东西啊?”刘所长又冷冷一笑:“有什么东西难道你不清楚?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苏老伯,开始行动吧。”苏老伯用喷雾器朝墙上轻轻一喷,不一会儿,墙上就出现了一大片血迹。刘所长看着胡春先:“你看见这墙上什么东西了吗?”胡春先懵了:“老天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刘所长冲胡春先说道:“你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我现在就替苏老伯告诉你,苏梅都已经死了十年了,怎么还能让你露出马脚呢? “其实让你露出马脚的就是张金莲,原因就是她爱偷。有一天,张金莲去偷苏老伯家苞米,被正在苞米地边上领着小虎玩耍的苏老伯看见了,苏老伯很大度,就没有吱声,可小虎却不干了。为了报复张金莲偷苏老伯家苞米,瞅张金莲不在家,小虎就爬到你们家墙上用喷水枪往墙上喷水。有一次,小虎告诉苏老伯,你们家的墙上有一大片血迹,苏老伯不相信,就爬到墙上看,墙上根本就没有血迹,小虎就用喷水枪往墙上一喷,不一会儿,墙上真就有血迹显示出来,苏老伯就赶紧跑回家,拿来喷雾器,水喷上去不一会儿,那一大片血迹就显示出来了。苏老伯立马想起,苏梅出事那天早晨,你正在用石灰粉刷墙壁,是不是你把苏梅害死在这里,然后制造了苏梅去河边洗衣服的假象?苏老伯就买了这张夜明画,绑上气球,放到你们家吓唬你们,然后把从坟莹地里捡来的腐烂的棺材板块,丢进你们家的院子里。为了让你们感觉是苏梅显的灵,苏老伯又把拽掉大腿的两只死鸡放到你们家天棚上,让你们相信是苏梅干的。你们受不了苏梅的显灵,就肯定去找高大神。高大神是苏老伯的铁哥们,苏老伯就把真相告诉了高大神,高大神就用了此计,让你们在屈死鬼死的地方烧纸。那天晚上,苏老伯一直守候在墙外,到了下半夜,你们就在这墙根下烧纸,正好验证了苏老伯的推断:你就是在这里杀害了苏梅。前几天,我咨询了有关专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专家告诉我:石灰的颗粒与颗粒之间原本有很多空隙,泼水之后水分子填充了石灰颗粒之间的空隙,就把那层石灰相当于变成了玻璃,光的折射就发生了变化,光线就可以透过石灰和水的混合物折射出来,原本看不见的血迹,就可以清晰显现出来。是小虎的喷水枪,让你露出了马脚。” 苏老伯含着眼泪,浑身颤抖地责问胡春先:“不是我自夸,苏梅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媳妇,你为什么要害死她啊?”胡春先冷冷一笑:“她还是百里挑一?我就实话实说了:我不是个好东西,她也不是个好东西。我跟张金莲偷情,她也没闲着。有一天,张金莲给我打电话,说杨二流子喝醉酒后告诉她:他那天跟苏梅上床,发现苏梅的屁股上长着黄圈圈。我就说杨二流子胡说,苏梅的屁股上根本就没有黄圈圈。张金莲说杨二流子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你不妨回来看看。我就回来了,结果一看苏梅的屁股上真就有黄色圈圈。那天晚上,我从老李家喝完酒回来,正好苏梅也刚刚从外面回来,我就问她去哪了?苏梅就说:‘我不会去干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心邪的东西才会怀疑别人也不是好东西。’我们俩就吵了起来,我给了她两个嘴巴子,她竟用手拽我的下面,我就从墙上拿起一块砖头,猛砸她的头,她就被砸死了。我就把她埋在了这墙根底下,然后用石灰粉刷了墙壁,把这血迹盖住了。”苏老伯一步跨到张金莲跟前,一把抓住张金莲的衣领,愤愤地责问道:“你个骚狐狸,你是怎么知道苏梅屁股上有黄圈圈的?”张金莲也没有隐瞒:“我就想跟胡春先在一起,想让他们离婚,我就在苏梅用的马桶上做了手脚。苏梅胆小,她晚上不敢出来上厕所,就在家里用马桶,我就偷偷在马桶上涂上一层黄粉,她的屁股上自然就会沾上黄粉。” 听了张金莲的述说,胡春先先是一怔,接着竟“哈哈”大笑起来:“心邪必生祸,放荡家必败,我是罪有应得啊!我死不足惜,就是不该害死本分、善良的苏梅啊!苏梅,因为害死了你,我才有今天的报应!你在九泉之下,也该安息了。” ...
在我出生那年,1986年,我刚四五个月的时候,三姑生病了,看了很多医生都不好。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想不开,就喝农药自杀了。 听说三姑可喜欢我了,我们家每代都只有一个男丁,生了我,全家都特别开心,三姑老是抱着我。话说她死的那晚,我拼命哭,奶奶说怎么哄也哄不好,估计家里人也没有心思哄我吧。 后来爷爷在她棺材前许诺,说她是个黄花闺女,没有子嗣,以后我长大了,由我给她上坟、烧纸。后来只要我一去她坟附近玩,我回来就头疼。我们家有个土方法,就是量鸡蛋,用鸡蛋的小头站在地上,看是哪个鬼找你。我每次头疼,我妈或奶奶就帮我量鸡蛋,每次不用说,叫到“三姑”的时候,鸡蛋就立起来了。量鸡蛋和普通立鸡蛋不一样,如果你立鸡蛋,鸡蛋本身是没有力量的;但如果是叫着死人的名字,而他的确找你的时候,你能感觉到鸡蛋本身是有力量的,好像不是你扶着鸡蛋让它立起来的,而是它本身有一股力量站起来的。然后知道是谁找你了,就跟他商量,让他走。 我奶奶每次都骂三姑不应该找我,不应该跟我说话,我人小,经不起。骂过后,用茶和饭把她送走,我的头就不疼了,就这么神奇。由于这个事情发生的次数太多了,我爷爷终于发火了,量鸡蛋的时候,我爷爷让她滚,说有什么事冲他来,不要老找我,说如果她再跟我说话或找我,就对她不客气,让她好知为之。后来她再也没有找过我了。 长大后,我也想过帮她烧点儿纸、上个坟什么的。我每年提出的时候,爷爷、奶奶都不同意,(我爸是无神论者,他无所谓,他觉得烧纸就是一种纪念)。我想这么多年都没有给三姑烧过纸,她在另一个世界一定没有钱花。爷爷奶奶说不能烧,说她是孤魂什么的,反正就是不能烧,我也没有问具体原因,估计他们怕三姑又来找我吧。 ...
很久以前,京城有一大户人家,主人姓李。李家有两个儿子,分别是大夫人所生的李武生和二夫人所生的李文生。 一日,李文生外出游玩,在路边看到一只受伤的狐狸,李文生心生怜悯把狐狸带回了家。 大夫人很讨厌二夫人和李文生,因为二夫人曾经是她的丫鬟,只因姿色过人被李老爷看上了。大夫人常常说二夫人是狐狸精,只会勾引男人。 这次李文生把受伤的狐狸带回家,大夫人看了大发雷霆,她说对狐狸恨之入骨,家中绝对不允许养狐狸。 李文生本想据理力争,可是二夫人是个不愿惹事的,她劝儿子把狐狸带出去养,李文生没办法,只好把受伤的狐狸安顿在隔壁一个荒废的院子。一连十几天,李文生每日都去废院照看狐狸,狐狸的伤也很快好了。 有一天,李文生又拿了很多吃的去看狐狸,刚走到院子外面就听见有男女说话的声音。李文生以为有人发现了狐狸要捕捉它,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进院子,可是院子里并没有人,只是多了两只狐狸。 “难道是我听错了?” 李文生里里外外转了一圈也没看见个人影,他也就没再纠结,可是这怎么会突然多了两只狐狸?经过观察,李文生认为这两只新来的狐狸是那只受伤狐狸的父母,打那以后,他就开始饲养着三只狐狸。 时间过了一年,李老爷因病去世了,家中大权落在大夫人和儿子李武生手中。大夫人没了李老爷的顾忌,她开始对二夫人和李文生下死手。 就在李老爷入土后的第二天夜里,大夫人派了几个杀手潜入二夫人和李文生的院子准备刺杀二人。 当时,二夫人和李文生已经入睡了,几个杀手刚进入院子就被一个黑色的身影就在脸上和身上狠狠地抓了几下,几人吓得嗷嗷乱叫,最后纷纷落荒而逃。几个杀手都没看清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伤口像是被尖锐的指甲划伤的。 一次刺杀不成,大夫人又想了第二个方法。 一天中午,二夫人和李文生正在吃午饭,管家突然来访,他是来请二夫人和李文生去参加家族会议的。原来,大夫人伪造了一张李老爷的遗嘱,伪造内容是把所有的家产都给大夫人生的李武生,二夫人和李文生只分到五十两银子,还要从李家立刻搬出去。 二夫人和李文生势单力薄,虽然对遗嘱内容有怀疑,但是家族的人都是站在大夫人一边的,他们也只好按照假遗嘱内容乖乖搬出李家。 二夫人没有娘家,搬出李家后无路可去,只好暂时住在隔壁的废院子里。就这样,俩人和三只狐狸生活在一起,二夫人每天刺绣,李文生每日读书。 五十两银子交给李文生保管,每次需要的时候他就会拿一些,可是几个月下来,他发现银子一点也没少,每天早上都会恢复五十两的样子。李文生很奇怪,他决定查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天,李文生故意拿了二两银子买吃的,回来后他就藏在暗处看着。等了很久,他发现进来一只狐狸,就是最初救下的那只。狐狸在银子周围晃了一圈就出去了,李文生马上跑过去看,银子果然又恢复到五十两。 李文生突然明白了,自己救得是一只成了精的狐狸。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当面和狐狸说破,只是对狐狸更好了。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这年春节前夕,李家的管家突然来请二夫人和李文生回去,说是大夫人和李武生都疯了,他们疯疯癫癫的说出了当初假遗嘱的事,现在真相大白,请二夫人和李文生回家掌事。 重新回到李家,二夫人和李文生的地位大大提高了,日子总算熬出头了。李文生想起了狐狸精,他在后花园建了一个很大的窝给三只狐狸,可是当他亲自去接狐狸的时候,三只狐狸都消失了。李文生知道这些成了精的狐狸不可能一直在自己身边,可是他还是很伤心,每天都想着它们。 有一天晚上,李文生做了个梦,梦中那只狐狸来到他床边,李文生刚要抚摸它,它突然变成了一个容貌秀丽的美人。李文生激动的说不出话,那美人告诉他,如果想娶她为妻,请他三日后到当初救狐狸的那个地方见面。 李文生醒来后就激动的不能自已,终于等到三天期满,他驾着马车来到了那个救狐狸的地方。果然,一个白衣女子正站在那里,她的模样和梦中美人的模样完全一样。 俩人没有多余的话,李文生牵着美人的手把他带回了李家,俩人顺利结婚生子。 令人称奇的是,李文生和妻子的容貌几十年后都没有变老,在他们儿子成年的那天,俩人给儿子留下一封信就一起走进了山林,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他们。 ...
青年小伙子陈大丹天不怕地不怕,胆子特别大。他曾经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手无寸铁,独自一人在村子外边的公坟里呆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才悠然自得地回到家里。村里人因此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陈大胆”。 这一年夏天的一天傍晚,邻村李家庄有个名叫杜鹏飞的小伙子带着姜伟峰、韩晓阳等几个哥儿们来找陈大丹喝酒。几杯酒下肚,杜鹏飞告诉陈大丹说:“大丹呀,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哥儿们给你物色了一个对象,今天晚上就想让你们成亲,不知你意下如何?” 陈大丹不假思索地答道:“那就多谢几位兄弟了。不知你们介绍的姑娘长得漂亮不漂亮?”杜鹏飞笑了笑说:“这位姑娘的长相赛过古代的西施,不过……”说到这里,他看了陈大丹一眼,欲言又止。陈大丹说:“只要姑娘长得漂亮,其他的什么都好说。” “如果这位姑娘是具僵尸你也敢娶吗?” “敢,有什么不敢的,只要你们敢给我弄来一具漂亮的女僵尸,我就敢和她入洞房,同床共枕。” “此话当真?”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绝不反悔。” “那好,你在家里等着,我们几个马上就会回来。”说罢,杜鹏飞朝姜伟峰几个递了个眼色,几个人放下酒杯,转身离去。 陈大丹只当杜鹏飞几个酒喝高了,和他开玩笑,所以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那知没过多久,杜鹏飞他们真的抬着一具女僵尸回到屋内。陈大丹纵然胆大,看见僵尸也免不了有些胆寒。他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你们这是……” 见李大丹的窘态,杜鹏飞不由哈哈大笑,说:“怎么,害怕了?只要你答应我们,明天当着全村老少爷儿们的面说你是个胆小鬼,我们立马将这具女僵尸送回到坟墓里去。” 杜鹏飞一番话又激起了陈大丹的胆量,他借着酒劲儿说道:“害怕?谁害怕了?你们赶快把僵尸放在我床上的被窝里,我立马就和她成就好事。”杜鹏飞说:“这还差不多,像个陈大胆的样子。”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女僵尸放在陈大丹床上后,杜鹏飞朝李大丹坏坏地笑了笑,说:“大丹,人常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快点儿入洞房吧,我们几个就不打扰了。”说罢,他们逃也似地离开了陈大丹家。 杜鹏飞他们走后,屋子里空荡荡的,诺大一间房子里只剩下了陈大丹和那具女僵尸。陈大丹抬头地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表,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30分。他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床上的女僵尸,发现她真的是一位长相当不错的漂亮姑娘,年龄也就20岁出头的样子。只是不知道她年纪轻轻的,为什么会突然死亡,真是可惜呀,可惜!再仔细一瞧,陈大丹觉得眼前这位“姑娘”有些眼熟,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她。 陈大丹正在胡思乱想,突然发现被窝里的僵尸动了一下。他以为自己眼花了,连忙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可不得了,僵尸的动作越来越大! “炸尸了!”陈大丹只觉得头皮发麻,三魂被吓掉了二魂。他正要转身逃跑,女僵尸突然翻了个身,竟然坐了起来。陈大丹纵然有天大的胆子,此时此刻也不由得头皮发麻,心跳加快,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妈呀”一声惨叫,转身想跑,两只脚却像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也不能动。 这时,就听僵尸开口说道:“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陈大丹过了好半天才缓过气来。他定了定神,心想,僵尸怎么能开口说话呢?莫不是这具僵尸又死而复生了?想到这里,他壮着胆子问道:“你……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僵尸”生气地说道:“你胡说什么呀,好端端一个大活人,你怎么有说是鬼呢?”陈大丹这才把心放到肚子里,确信眼前的女僵尸死而复生了。 原来,这位死而复生的姑娘名叫吴翠花,和杜鹏飞等人同为李家庄人。今天中午吃午饭时,正在啃鸡块的吴翠花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倒地而亡。大山里交通不便,更没有方便快捷的“120”急救电话,平时看病要翻两座山头,走几十里山路才能到达镇医院。所以家人用土办法救了一阵,见没有什么效果,只好作罢。考虑到天气炎热,尸体容易腐烂,家里人只好含泪将吴翠花安葬了。 一贯喜欢恶作剧的杜鹏飞早就想试试陈大丹的胆子到底有多大,遂和姜伟峰、韩晓阳等人先用激将法取得陈大丹同意,接着将下午刚刚草草埋葬的吴翠花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抬到了陈大丹家,目的当然是为了捉弄陈大丹。万万没有想到吴翠花气绝身亡的原因是一块鸡肉卡在了气管里,经杜鹏飞几这么一折腾,卡在吴翠花气管里的鸡块又被颠了出来,人也因此死而复生。 “吴翠花?”难怪陈大丹一见面就觉得她有些面熟。半年前有人给陈大丹介绍了一个对象,女方正是李家庄的吴翠花。但因陈大丹此前已与人约好了外出打工的时间,所以两人匆匆忙忙地见了一面后,陈大丹就和别人一起外出打工去了,婚事自然也因此搁浅了。想到这里,他连忙告诉吴翠花说:“我叫陈大丹,你还记得我吗?” 其实细心的吴翠花早就认出了陈大丹,此时听陈大丹这么一说,加之两人又是深更半夜,独处一室,所以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她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像蚊子一样:“当然记得!”就这样两个年轻人很快就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 再说杜鹏飞知道开玩笑终归是开玩笑,天明之前不把女僵尸送回到坟墓里去,这个玩笑就真的开大了。所以他们走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后又重新回到陈大丹家,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走进屋内万分惊讶地发现陈大丹正在与“女僵尸”促膝谈心,几个人顿时吓得差点儿没爬在地上。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后,他们无不为自己用“恶作剧”的办法救了吴翠花一命而感到万分高兴,更为陈大丹和吴翠花的旷世奇缘而感到无比惊奇。时隔不久,陈大丹与吴翠花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
明朝嘉靖年间,江南泾县城里,有位男子名叫周志松,以画画卖画为生。这年秋天,他忽然不画画了,却迷上了斗蛐蛐。 周志松以前从未斗过蛐蛐,为了尽快学会斗蛐蛐,他一看见别人斗蛐蛐,就会一路小跑赶过去,仔细观察。日子一长,他便看出了一些门道,也能像模像样地斗蛐蛐了。 大概因他刚入行不久,斗蛐蛐的经验少,他总是输多赢少,很快便得了个“常败将军”的绰号,但正因为如此,愿意同他斗蛐蛐的人越来越多。 转眼,一年过去了。这天,周志松刚要出门去找人斗蛐蛐,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忽然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只古色古香的瓷罐。 那男子自我介绍叫马大根,住在县城西郊,听说周志松喜欢斗蛐蛐,因此慕名前来,要与周志松较量一番。 周志松点了点头,请马大根坐了下来。马大根把手中的那只瓷罐轻轻地放到了桌上。周志松拿眼一扫那只瓷罐,先是一愣,然后不动声色地仔细察看起来,紧接着,他心中一动:“这只瓷罐终于出现了!” 周志松也捧出一只装着蛐蛐的瓷罐放到了桌上。 两人将两只蛐蛐放在一只瓷罐里,工夫不大,便分出了胜负:周志松的蛐蛐斗败了马大根的蛐蛐。 马大根失神地望着周志松的那只蛐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怎么也想不明白:都说周志松是个“常败将军”,今天他的蛐蛐怎么这么快就赢了? 马大根哪里知道,以前,周志松与别人斗蛐蛐时,所使用的蛐蛐都是个小体弱的,因此总是输多赢少,而今天他所使用的蛐蛐却个大力猛,这样一来,马大根的蛐蛐岂能不败北? 看到马大根哭丧着脸,周志松轻松地说:“算了,我也不要什么赌注了,你那只瓷罐很好看,就用它抵赌注吧。还有,你能否告诉我这个瓷罐的来历吗?” 马大根叹了一口气,道:“这只瓷罐是我从邵东山的手里买来的。邵东山是我的朋友,住在县城东郊,上个月的一天,我去他家做客,在他家见到了这只瓷罐。我痴迷于斗蛐蛐,我一看见它,便知道它是一只用于养蛐蛐、斗蛐蛐的罐子,而且,它古色古香,很有些年头了,于是我就买下了它……” 马大根说完,又长叹了一声,留下那只瓷罐走了,周志松则悄悄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一路七弯八拐,终于,马大根走进了县城西郊的一幢房子里,显然,那是马大根的家。 望着马大根家的房子,周志松在心里头默默地盘算:马大根家的房子很是平常,不像是暴富之家,而且马大根虽然身材不小,但却很文弱,似乎做不了那么大的案子……看来,马大根所言不虚,下一步,我得去会一会那邵东山。 接下来,周志松便天天在县城东郊一带转悠,悄悄打听邵东山家住哪里,以及他的相貌、家境,以何为生。几天后,他终于得知:邵东山四十多岁,身材矮小,身体瘦弱,以种田为生,家境一般,而且,他并不喜欢斗蛐蛐。 周志松不禁感到很疑惑:邵东山也不像是暴富之人,而且以他的身体状况,似乎也做不了那么大的案子,但是,他既然不喜欢斗蛐蛐,那么,那只用来养蛐蛐、斗蛐蛐的瓷罐,为何出现在他的家里,并被他卖给了马大根? 左思右想一番后,周志松决定找个由头,结识邵东山,探一探虚实。 这天下午,周志松又来到县城东郊,藏在一棵大树的后面。不一会儿,从一幢房子里走出了一个男子,那个男子正是邵东山。 周志松从那棵大树的后面转了出来,迎着邵东山走了过去,装着无意的样子与邵东山撞了一下。紧接着,周志松连声向邵东山道歉,并邀请邵东山一道去附近的一个酒馆里喝酒。 来到酒馆,两人进了一个单间。周志松酒量很大,他频频向邵东山敬酒,而邵东山很贪杯,很快就喝得面红耳赤、晕头转向。 周志松见时机到了,于是说起了马大根,并说他是马大根的朋友。而邵东山则大着舌头,不时地插上几句话。 说着说着,周志松把话题一转,说起了马大根的那只古色古香的蛐蛐罐。邵东山又喝了一杯酒,道:“那只蛐蛐……蛐蛐罐,是……是我卖给马大根的。” 周志松连忙追问:“你是怎么得到那只蛐蛐罐的?” 邵东山忽然警觉起来,闭上口,不再说话。周志松心里不禁一动:那桩案子,难道真是邵东山做下的? 周志松正在心里猜测着,邵东山忽然压低了声音:“说……说实话,那只蛐蛐罐,是我顺手从崔腊生的家里拿……拿的,这事,你可千万不要对别人说呀!否则,若是传到崔腊生的耳朵里去了,那可就糟了!崔腊生有一身的好武艺,打起架来,我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周志松赶紧又问:“崔腊生是谁?” 邵东山道:“崔腊生是……是我的邻居,有一天,我去他家串门,见他家无人,便在一个墙角处顺手把那只蛐蛐罐拿回了家……” 醉了酒的邵东山说着说着,竟趴在桌上睡着了。周志松结了账,出了酒馆,又悄悄地打听起崔腊生来。 工夫不大,周志松便打听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一切:崔腊生有一身好武艺。以前,他以打鱼为生,近来他不知怎么的忽然发了财,不但建了一座大宅子,而且还买了田地…… 周志松连忙赶回家,连夜写起了状纸,一边写,一边在心里头说:肯定是崔腊生做下了那桩案子……表兄,你们一家人被害的真相就要大白于天下了! 第二天一早,周志松怀揣着状纸,手里捧着那只蛐蛐罐,赶到了县衙,将状纸交给了刘知县。刘知县阅罢状纸,连忙派出捕快去捉拿崔腊生,并派出衙役,传唤马大根、邵东山前来县衙作证。 那只蛐蛐罐中到底藏着什么秘密?为何周志松要顺着它的来龙去脉,一路追查,查到了崔腊生的头上? 原来,周志松有位表兄在泾县城里开了一家绸缎铺,生意做得很红火,富甲一方。一年前的一天深夜,周志松的表兄一家人在家中被杀,而他的表兄因为在外地采购货物幸免于难。此案发生后,刘知县曾亲自查办了一个多月,却没有发现什么破案线索,此案就此成了一桩悬案。事后,周志松问过表兄,家中被劫了哪些财物?表兄告诉他,家中除了被劫走金银细软、银票之外,还被劫走了一只祖上传下来的蛐蛐罐。 周志松见过那只古色古香的蛐蛐罐,于是,他决定从那只蛐蛐罐入手,追查杀害表兄一家人的凶手。因为他坚信,被劫走的那只蛐蛐罐迟早要在市面上露面。 周志松不喜欢斗蛐蛐,但为了能找到那只蛐蛐罐,他学会了斗蛐蛐,并每次都使用个小体弱的蛐蛐,导致输多赢少,以便让更多的人找他斗蛐蛐,而他就能够见到更多的蛐蛐罐。那样一来,他见到表兄家被劫走的那只蛐蛐罐的机率就大多了。 事实证明,周志松的做法确实有效──马大根捧着那只古色古香的蛐蛐罐出现在了他的面前,然后,他顺藤摸瓜,发现了暴富的崔腊生…… 崔腊生被押上了大堂。开始时,他对入室杀人劫财一事百般抵赖。当被问及暴富的原因时,他顿时张口结舌。而当那只蛐蛐罐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不得不低下了头,说出了一切:一年前的一天深夜,他潜入周志松的表兄家,杀人劫财,当时,他见那只蛐蛐罐古色古香,很是喜欢,于是把它也拿回了家,不想在一年之后,却因它露出了马脚…… 案子告破,周志松回到家中,将自己所养着的那几只蛐蛐全都放回了山中。望着跳进草丛中的蛐蛐们,周志松忍不住朝着它们深深施了一礼:“多谢各位,如果不是靠着你们引出那只罐子,我表兄一家怎能大仇得报?因为有了你们,凶手才得以被擒……” 从此之后,周志松再也没有斗过蛐蛐。 ...
寒假刚刚开始,时间是1月23号,天气阴,有风,云层厚,很快就会下雪。 1月23号的晚上9点13分,张亭被杀死在自己的宿舍,凶手是吴小美。 寒假的宿舍楼很空荡,张亭的尸体在地板上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形状,她的后脑勺在汩汩的向外渗着血浆,黑色,有臭气的血浆,粉色毛衣上出现一块鲜红的印记,越来越大。她的长发散在身下,刚刚烫的波浪卷,依然有光泽。眼睛瞪的很大,眼仁上翻,确实是死了。 吴小美立在一边,并不觉得害怕,心中反而很释然,有说不出的舒坦。她想杀死张亭已经想了很久,原因很多,因为太多反而说不清楚。也许是嫉妒,嫉妒张亭的漂亮,嫉妒张亭的活泼;也许是恨,恨张亭的虚伪,恨张亭的傲慢。平凡些往往是莫大的好处,可以自在的享受平淡的幸福。但若是生的平凡,又有了过高的希望和梦想,往往就会酝酿灾难,尤其是对于女人而言。 吴小美看到张亭桌上的相框,照片上面,张亭笑的一脸灿烂,乖巧的依偎在一个男孩子怀里。吴小美的手指轻轻划过男孩子的面颊,语气轻柔:“现在,这个不需要了。” 相框被摔在地上,粉碎。 还好现在是寒假,宿舍里四个人,只有吴小美一个留下,其他都回了家。张亭也只是回来取东西,不料丢了性命。 张亭的血不留了,凝固成一个暗红色的血块,粘住了头发。吴小美取出毛巾,仔细的替张亭擦脸。张亭的脸蛋是很标准的瓜子形,眼睛很大,睫毛长,鼻子翘的很可爱。美中不足的是嘴巴,太阔,显的有点凶。不过这样的相貌已经足以迷倒一片男生。她同时周旋于三四个男生之间,每个都是她亲爱的老公。当然这一点只有宿舍里的人知道。吴小美则是对此了解最清楚的人。她拣起破碎的照片,里面的男孩子依然幸福的微笑。这是许宾,吴小美的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和大学同学。暗恋的岁月足足九年,漫长的等候,抵不过他与她的一面之缘。 新年聚会中无意遇到,许宾毫不遮掩对张亭的惊艳之情。张亭只是摆出招牌式的淑女微笑:“小美,这是你同学吧,怎么不介绍一下呢?” 于是,许宾成为张亭的第七任男朋友,三名中的一名,快乐,对真相一无所知。 吴小美将照片扔到地上,狠狠的踩了踩。 话音刚落,吴小美已经扑进许宾怀里。许宾措手不及,险些跌倒,连忙靠在背后的立柜上。他有些尴尬:“小美,你做什么?” 小美不松手,她的声音哽咽:“我喜欢了你九年,你知道吗?” 许宾楞住,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哪点不如她?你告诉我,我会努力的改,我一定会的。”吴小美号啕大哭。 许宾反而冷静下来,他推开吴小美:“对不起,感情是不能靠努力的。对不起。”他声音低沉。 吴小美抹去泪水:“为什么?为什么?你知道不知道,张亭背着你还有其他好几个男朋友,她早在高中就不是处女了,她对你只有欺骗,只有欺骗啊。她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别人面前炫耀……” 许宾打断她的歇斯底里:“这些我早都知道。” 吴小美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你早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 “因为我爱她。”许宾缓慢的回答。 “那我喜欢你这件事呢?” 许宾点头:“我也知道。” 吴小美楞了楞,尖叫起来:“那你为什么不选择我?就因为我不如她漂亮,不如她会撒娇……” 许宾疲惫的摇头:“小美,争论这种事情毫无意义。而且,”他的目光有了鄙夷的神色,“张亭待你不薄,你怎么能在背后如此侮辱她?!” 吴小美的大脑在一瞬间空白,她的眼睛干涸,彻底,一滴泪水也没有留下来。 晚上,许宾的尸体被放在了张亭的立柜里面。吴小美杀死许宾的时候很机械,头脑一片混沌。凶器是一把水果刀,放在一个舍友的桌子上忘记带走。吴小美只是愤怒,她没有想到许宾竟会忘记躲闪,刀子正中心脏,干干脆脆。 吴小美呆呆地拖了地,然后将两个柜子的门全都打开。张亭和许宾的眼睛从不同方向看着她,没有怨恨,只是迷惑。吴小美上了床,手脚冰凉。半夜里,柜子又有响动,她恍惚间看到张亭爬进许宾的柜子,两人在开心的接吻,他们对吴小美微笑,说,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让我们在一起。 吴小美恨恨的爬出被窝,揪住张亭的头发向外拖,拼命喊叫:“他是我的!你听到没有,他是我的!” 张亭口里叫着痛痛痛,翻着眼白笑。 许宾也笑,他对吴小美说,柜子里躺着好舒服,你要不要试看看。 吴小美打开自己的柜子,将杂物行李全部丢出来,然后爬进去,狭小的空间,却有莫名的安全感。她用手触摸墙壁,竟然觉到温暖。 许宾在问她,舒服不舒服。 张亭笑,笑声刺耳。 吴小美关上柜门,觉得非常心安。她在黑暗中睡去,做了甜美的梦,梦见妈妈说,我的小美最漂亮,最聪明。她还梦见许宾冲自己招手,温柔的笑。 于是吴小美爱上了在柜子里睡觉的感觉。 她关上放着张亭尸体的柜子,加了把锁。但是许宾在的柜子只是虚虚掩着,每天早上出门前,吴小美都会在许宾的嘴唇上吻一下,她还喜欢晚上,只扭开一盏台灯,就着昏暗的灯光给许宾念书听。这时候,张亭会咚咚的敲柜门,喊,放我出来放我出来。 除夕的夜里,和家里打了电话,妈妈依旧严厉,她说:“你要好好学习,考研很困难的,你这样的情况,不会为人处世,长的又不漂亮,只有考研念书一条路了。” 吴小美挂了电话,她给自己化了淡妆,眼神流转,竟也有了动人的风韵。 她给自己沏了刚买的红酒,用嘴喂给许宾喝。许宾的脸青紫,已经开始肿胀,有黄色的脓水从心脏的伤口留出来。吴小美却看到他在笑,笑的缠绵,英俊,一如往常。 张亭还是坚持不懈的敲柜门,放我出来放我出来。 夜深,吴小美躲进自己的柜子,她看着黑暗,对自己微笑,毕竟,这个世界,只要努力,什么都可以得到。 她闭上眼,关上柜门,温暖,平静,然后沉沉睡去。 ...
瘦腰神器 沈小蜜喜欢坐在她后面的大帅哥王衡,可王衡只喜欢腰细的女生,沈小蜜却是标准的水桶腰。 沈小蜜在网上买了一个呼啦圈,立志一定要把腰上的肥肉减下去。 收到呼啦圈的那天晚上,沈小蜜就跑到操场去练习。 室友叶莱香来到操场跑步,碰见沈小蜜,好心提醒:“小蜜,千万不能在晚上练习呼啦圈,会招来恶鬼的。” 沈小蜜不以为然。 叶莱香停下脚步,一脸认真地说:“是真的! 人的腹部下三寸有一个重要的穴位,叫丹田穴,人的‘生气’都受它影响。 我们玩呼啦圈时,丹田穴受到冲撞,人的‘生气’就会受损。 而夜里阴气重,是鬼魂活动的最佳时机,一些戾气重的鬼魂就会趁机钻到‘生气’受损的人体内,吸收人体中的‘生气’。” 沈小蜜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好多人都在晚上练呼啦圈,也没见他们出事啊,你故意吓我的吧?” “听说月圆之夜可以看到鬼魂,你掀开衣服看看就知道了。” 叶莱香索性掀起她的衣服,只见她的腰乌黑一片,还有黑气从里面飘出来。 更可怕的是,围绕着她的腰竟然长了一圈人的嘴巴,那些嘴巴里的舌头却是向里延伸,就像婴儿和母体之间的脐带。 “脐带”里有一股半透明的液体流动,叶莱香说那就是人体中的“生气”。 “看到了没有,你已经把厉鬼招到身上了,它们全都躲在你身体里,要把你的‘生气’吸光。” “那怎么办?” 沈小蜜吓得脸色惨白,扔掉呼啦圈,“香香,你快帮帮我!” 叶莱香叹了口气:“我也没有办法,要不然我也不会吓得不敢在晚上练呼啦圈啊! 不过我听说大帅哥王衡在这方面深有研究,你可以问一下他。” 沈小蜜犯起难来,要是王衡看到她这副丑样子,还会喜欢她吗? “有没有其他办法,要不我上网搜一下?” 说着,便从口袋里掏手机。 叶莱香拦住她:“网上要是那么轻易就能搜到方法,这条禁忌也就不会流传那么久了。” 她夺过沈小蜜的手机,给王衡发了一条短信,约他在操场见面。 然后,将手机递给沈小蜜:“短信我替你发了,我知道你暗恋王衡,说不定你俩还能因此擦出火花呢。” 沈小蜜并没有因此感谢叶莱香,反而责怪她不该替她发短信,气得叶莱香扭头就走。 但最终,沈小蜜还是决定留下来等王衡。 就算王衡不会喜欢上她,能接触一次也不错。 直到十一点,沈小蜜才看到有个人影朝她走来。 沈小蜜高兴极了,急忙跑了上去:“王衡,谢谢你能来……” “帮我”两个字卡在了嗓子眼儿,因为沈小蜜终于看清了那“人”的样子:一张脸高度腐烂,两颗眼球像红枣一样凸出眼眶,嘴角流着脓水,还有肥硕的蛆虫在里面钻来钻去,这赫然就是一个鬼。 沈小蜜惊叫一声,撒腿就跑,那鬼张牙舞爪地追着她,有好几次都差点抓住她的头发。 险中逃生 沈小蜜将长发捋到胸前,脚上一刻也不敢停留。 此时操场上空荡荡的,连个躲藏的地方也没有,出口处又距离那么远。 沈小蜜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只见那鬼距离自己不过寸许,锋利的指甲勾住了她的几缕发丝。 她惊恐地大叫一声,脚上加快了频率。 “小蜜,我来了!” 入口处传来叶莱香的声音。 沈小蜜瞪大眼睛,只见叶莱香端着一个小碗,朝自己跑过来:“低头!” 伴随着叶莱香的一声大喝,一碗黑狗血洒了过来,沈小蜜虽极力闪躲,身上还是被洒上了一些。 黑狗血洒到那鬼身上,发出“哧哧”的声音,沾上黑狗血的地方被腐蚀得血肉模糊。 但那个鬼顽强得很,竟将被腐蚀的烂肉硬生生撕了下来,鲜血混合着脓水“扑哧”一下喷溅出来,又溅到沈小蜜身上。 沈小蜜被糊成了血人,样子竟有几分恐怖。 眼见那鬼又朝她逼近,她吓地躲到叶莱香身后,哆嗦着问:“现在怎么办?” 叶莱香举起手中沾有黑狗血的碗,那鬼露出几分畏惧,不敢贸然上前。 “你身上刚才沾了黑狗血,那鬼暂时不敢对你怎么样,你快去把呼啦圈捡回来。” 叶莱香说。 “啊?” 沈小蜜怀疑自己听错了,“我、我不敢。” “这鬼就是冲着你身上的‘生气’来的,只有让你身上没有‘生气’,它才会善罢甘休。 刚才在回寝室的路上,我无意间看到王衡在打电话,一时好奇,就站在旁边听了一会儿。 原来咱们学校还有一个人因为夜里玩呼啦圈被鬼吸了‘生气’,在向王衡讨教方法呢。 王衡说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让身上的‘生气’消失——也就是不断地摇呼啦圈。” 叶莱香一口气说完。 “人没有了‘生气’,不会死吗,你该不会是听错了吧?” 叶莱香“哎呀”一声:“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可后来我听到电话里的人说果然用那个方法将身上的鬼驱走了。 王衡告诉那人,要想恢复‘生气’,只要在白天的时候,和几个‘生气’旺盛的人一起练习呼啦圈就可以了。 因为呼啦圈将每个人的丹田穴都冲击开了,‘生气’旺盛的人流出的‘生气’多,这些生气没有鬼魂吸收,自然只能被‘生气’少的人吸收了。 那人要感谢王衡,还说要请他吃饭。 我一想,那个鬼魂被驱走了,岂不是要找下一个‘生气’虚弱的人,而王衡又不能来帮你。 虽然我很生气你对我发脾气,但大家姐妹一场,我可不想你出事,于是就先去准备了黑狗血……还好我来得及时。” “香香,我……” 此刻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沈小蜜望了望远处的呼啦圈,说道,“我这就去取,香香,你要小心啊。” 瞅准目标,沈小蜜一咬牙飞奔过去。 她刚将呼啦圈捡起来,便听那头传来叶莱香的惨叫声。 原来,沈小蜜离开之后,叶莱香忍不住看了她一眼,那鬼趁机将她手中的碗打落了。 叶莱香身上还没有沾上黑狗血,被那鬼魂一下子掐住了脖子。 一人一鬼扭打成一团,在地上滚来滚去。 沈小蜜急忙跑过去,可却什么忙也帮不上:“香香,我怎么才能帮你?” “衣……服……” 叶莱香艰难地说。 沈小蜜急忙脱下自己的外套,瞅准时机,扔向那鬼魂。 衣服上的黑狗血沾到鬼的身上,发出“哧哧”的声音,叶莱香趁机爬起来。 沈小蜜赶紧扶起叶莱香,询问她有没有事? “我没事。” 叶莱香看了那个鬼一眼,蒙在它头上的衣服就要被撕下来了。 她一把拉起沈小蜜的手,边跑边说,“小蜜,你一边跑一边摇吧。” 沈小蜜将呼啦圈套在身上,艰难地摇晃起来。 好在她之前练了很长时间,身上的“生气”已经散得所剩无几了,只摇了片刻,就感到浑身无力。 再看那鬼魂,已经对她失去了兴致,拖着血淋淋的身子消失在了黑暗中。 两个人一屁股瘫坐在地,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
一、失踪 斯里兰卡,印度洋中一颗美丽的泪珠。 包旭、马建和丁文华三人都是酷爱旅游的驴友,半月前相约来到斯里兰卡旅游。 他们在火车上认识了四十岁左右的华侨秦岳,秦岳讲着一口带广东腔的汉语,是一个珠宝商,能说会道,非常健谈。他甚至送了一块泛着月白色光泽的宝石给丁文华,他说这叫月长石,最适合送给女朋友。 丁文华推辞了几下,半推半就地收下了,脸上掩饰不住的兴奋,包旭颇为反感地皱了下眉。 秦岳到站后向他们道别:“我要下车了,你们要是没地方住,可以到我家里来,几张沙发我还是能提供的。” “这真是太感谢了。”丁文华说。 “没什么,能在异国他乡见面,本身就是种缘份,祝你们好运。”他合掌行了个礼,告辞了。 丁文华颇为得意地炫耀起那块宝石,马建争着要看,包旭说:“好端端地送东西,你们不觉得这人另有所图吗?” “你这个人就是想太多,人家好心好意,你非要往下作的方向想。” “你们两个别吵了,注意素质,车上人都在看咱们呢。”马建小声提醒,两人不再说话,愠怒地对视着。 火车抵达科伦坡,三人去预定好的酒店住下,屋里气氛沉闷,包旭索性去酒吧呆了一会儿,回来就倒头睡下。次日上午八点,包旭醒来,发现丁文华和马建的床空着,不多时马建回来了,包旭问:“丁文华呢,他没和你一起?”“我起来的时候他就不在。” “奇怪,这人生地不熟的,他会去哪儿?” 一小时后,仍不见丁文华的人影,这时下面传来一阵狗吠声,他们朝马路上一看,许多野狗聚集在一起,企图往酒店里冲,工作人员手持长柄刷正在驱赶。 “不行,我得给丁文华打个电话。” 包旭拨通了丁文华的号码,响了几下没人接。他在桌子上的茶杯垫下面发现了秦岳的名片,顿时起疑,“这小子,该不会是跑到秦岳那里去了吧?” “他昨天晚上说,住酒店这么贵,要是到秦岳那里蹭沙发,能省下不少钱。” “他一个人去秦岳家里了?” “是啊,不过很快就回来了,当时你还在酒吧。” 包旭拨通名片上的号码,问丁文华有没有去过,秦岳的说辞和马建基本一致。包旭说想去趟秦岳家,秦岳爽快地答应了,并告诉了他地址。 挂断电话,包旭拉上马建便往秦岳家赶去。 两人刚离开酒店,马路上游荡的狗群便潮水般向他们涌了过来,包旭大惊失色“: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我又没招惹它们。”马建吓得快哭了出来。 万幸酒店里的工作人员赶了过来,护送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车没开出太远,转角处气势汹汹地跑出一大群野狗,吠叫着追赶在后面。 司机嘟囔一句,见他们听不懂,便换成英文,问他们从哪里来,狗对他们这么不友善,是不是做了亵渎犬神的事情。 “犬神,还有这种神吗?” 包旭想了想,说:“我从旅游手册上读到过,缚日罗犬神,这是从印度神话中移植到佛教中的一位神祗,相传几千年前,犬神曾率领部族反抗天神的统治,战败之后,犬神被罚在冥途之川永世徘徊,而他的族人也只能吃土为生。” “狗又不吃土。”马建说。 包旭皱起眉头道“:奇怪。” 二、野狗追逐 黑压压的狗群追逐在汽车后面。 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发疯的野狗围住车拼命吠叫,令人心惊胆寒,司机用英文说,他不愿意载他们了,这会令犬神震怒的。 在当地人的认识里,神明并非虚无缥缈的存在,在他们看来,大到宇宙小到石子都有一位神明主宰。 “你不能把我们扔在这里,我们会被它们撕成碎片的!”马建抗议道,“包旭,要不我们回去吧!” “我们得把丁文华找到,不然怎么和他家人交代。” 包旭耐心劝说,请司机带他们去安全的地方,他发誓绝对没做过亵渎神灵的事情,说服不成只好收买,他把身上所有的卢比都掏出来,塞给司机。 这点钱还打动不了司机,包旭让马建也把钱掏出来,他犹豫起来:“钱都给他了,我们怎么回去?” “这种情况,你想下去走路吗?” 目睹车窗外的“盛况”,马建咬咬牙,把身上带的钱往外掏,这时一块月长石掉出来,包旭拾起来,讶然道:“丁文华的石头怎么在你这儿?” “他,他托我保管的。” “不对!”包旭醒悟,“这块石头和他的不太一样,是秦岳送你的对不对?你老实说,昨晚你是不是也去他家了?”被包旭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到,马建顿时服软道:“我全招还不行吗,昨晚我确实去了,跟丁文华一起,秦岳热情款待了我们,还送了这块石头给我,开始我们只是聊些寻常的话题,后来他开始抱怨,说关税太重挣不到钱,然后他说……” “说什么?” “他说让我们帮他走私宝石!” “什么?” 这个奸滑的宝石商果然没安好心! 但包旭又有点不信,为什么要找他们走私,万一他们私吞了宝石怎么办。 马建说:“起初我也不信,他说会派人跟着我们,主要是我们的旅客身份不容易被怀疑,一趟下来我们能提百分之二,大概能挣几万块的样子,他说要是合作愉快,以后可以长期合作。” “你蠢啊!被海关查出来,坐牢的是你们!”包旭咆哮道,“给点好处你们就上当?” 马建支支吾吾道:“我们上班一年才挣几万块,谁看见钱不动心呢?换成你你会拒绝吗?” 司机的催促声把两人的思绪拉回现实,马建将自己全部的钱塞给司机,司机还嫌不够他修车的,最后,包旭将手中的月长石也递了过去:“这是我们所有的家当。” “好吧,我载你们。”司机说罢,发动汽车,狗群疯了似的在后面追逐狂吠,马路上,许多路人驻足观望,有人甚至合掌念佛。 出租车一路行驶,背后的狗群甚为壮观,直到车开到近郊,加快了速度,才把狗群甩在背后,包旭问马建:“单单走私宝石的话,为什么会招惹到这些野狗?” “我不知道,或许是它们饿疯了吧。” “这里面肯定有隐情。” 包旭以前读到过一个故事,有一名游客在仙人参悟的摩崖洞里偷偷折下一个石笋尖,不久便双手溃烂,怎么也医治不好。 斯里兰卡对佛教异常崇敬,越是信仰强烈的地方,越容易发生一些玄异的事件。难道丁文华真的触动了什么犬神的诅咒,虽然他是个无神论者,可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 这时,出租车停在一幢白色的别墅前面,司机说到了,催促他们赶紧下车。 三、脱险 下车后,两人拼命敲门,秦岳那张古铜色的脸从门缝里露出来,马建说:“秦老板,快让我们进去,好多野狗在追我们。” 马路上,大批野狗正气势汹汹地跑过来。 秦岳赶快把两人让进来,锁紧房门,问道:“你们是不是做了什么亵渎神明的事情,要知道这里的犬神可是很灵验的!” “我倒要问你, 你为什么让他们帮你走私?”包旭没好气地质问道。 秦岳讶然地朝马建望了一眼,耸了耸肩:“这只是一桩生意,首先我没有强迫他们,再次我也没有欺骗他们。” “丁文华呢?” “那孩子昨天晚上不是和你一起走的吗?”他冲马建说,“怎么又跑到我这里来找人了?” 外面一大批野狗正在抓挠墙壁,发出刺耳的动静,激烈的吠叫声响成一片,马建吓得浑身乱颤。 包旭要求搜查一下,秦岳倒是无所谓,他里里外外看了一遍,没有什么发现。 包旭思索了一下,丁文华今天早上离奇失踪,然后街上大批野狗开始“追杀”他们,问题显然出在他准备走私的宝石上面。 包旭问秦岳:“你让他带的是什么东西?” “普通的蓝宝石罢了。” “你说谎,你也看见外面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这跟我没有关系,也许是你们无意中做了什么坏事,中国有句老话,‘暗室欺心,神目如电’。” 这家伙死活不肯承认,包旭气得牙痒痒。过了一会儿,秦岳拨通了一个号码,不久收容站的人驱车赶来,他们手持一种长长的、可以发射次声波的金属棍,开始驱赶别墅外面的狗群,吠叫声渐渐小了下来。 “总算脱险了。”马建长松了口气。 “我们先回酒店,再想别的办法。” 包旭说。 两人来到外面,路面上到处是狗群留下的粪便,大概是忌惮收容站的人,它们远远站着,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盯着包旭。 包旭心念一动。 “等一下,倘若是丁文华触怒了犬神,它们为什么要冲着我们来?”包旭朝马建看了一眼,“你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该说的我都说了。” 突然,那些狗朝一个方向跑去,跑出几步便停下来冲包旭吠叫,似乎想告诉他什么事情,包旭颇感意外,便跟了过去。 “你疯了!”马建拦住他。 包旭不顾马建的劝阻朝狗群走去,它们并没有攻击他,只是一个劲儿地叫,马建追过来:“别过去,它们会把你撕碎的!” “也许它们知道丁文华的下落。” “这怎么可能?” “慢着!”包旭突然意识到一个盲区,“从一开始你就在不断警告我,它们会攻击人,但实际上我们到现在都好端端的,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绝对没有隐瞒任何事情!”马建信誓旦旦。 “算了,既然你不肯说,我自己也会弄清楚。” 急于知道真相的冲动使包旭顾不得危险,他撇下马建追上那些狗,而那些狗走走停停,似乎正在把他引去什么地方,包旭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这些狗并非想伤害他们。 这令包旭觉得很不可思议,在周围人都在向他隐瞒实情的时候,居然是由这些狗告诉他真相,在犬神荫庇下生长的这些野狗,似乎具有某种灵性。 那些狗带着包旭来到一片树林,树林里浓阴蔽日,异常幽静,接近真相的紧张感令他呼吸急促,这时狗群在一根奇怪的石柱下面停下。 那根石柱顶端雕刻着一只神态威严的狗头,上面有一些古雅的花纹,狗头的颈部还刻有一串骷髅头。 “缚日罗犬神!”包旭喃喃道,说来奇怪,那些狗好像对这根石柱怀着莫大的崇敬,纷纷伏卧下来。 他凑近一看,犬神的右眼上镶嵌着一颗紫红色的宝石,里面流转着绚丽的色泽,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宝石。 宝石上还沾着一些血迹,犬神的左眼却是空着的。他的脚踩到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一件血淋淋的破衣服,他拾起来,那是丁文华的外套,看上去他凶多吉少! 左眼的空槽, 宝石, 失踪的同伴……这些碎片在包旭脑海中拼凑,就要想通的时候,马建突然出现:“快点离开那里,它们会杀了你!” “你说什么?” “丁文华就是这样死的,当时我在场!”似乎决定不再隐瞒,马建一口气道,“那情景简直像地狱一样!” “另一颗宝石在哪儿?你不要和我装糊涂!秦岳让你们走私的宝石应该有两颗才对,一颗被狗从丁文华身上抢回去了,另一颗在哪儿?它们为什么没有攻击你,我懂了!你藏在我身上对吗?” 包旭伸手向身上去摸,果然在衣摆的夹缝里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他撕开,发现里面藏着一颗与犬神右眼上一模一样的宝石。 四周的狗群突然狂吠起来,马建绝望地跪在地上“:全白费了!” 四、引路 事已至此,马建也不再隐瞒。真相令包旭错愕不已。 昨晚秦岳同他俩商量走私的生意,然后交给他们两块异常美丽的蓝宝石,而且特别叮嘱他们,说这两块石头叫作犬神石,也叫苏纪石,是他父亲从孟加拉湾的一艘沉船中打捞上来的。 秦岳对他们说,走私这两块宝石风险巨大,然而报酬也不低,只要把一颗宝石交到买家手中,就可以拿到五十万的提成。 五十万,对于一个普通上班族而言,不啻于一笔巨资。 然而偷运这颗宝石的危险并非来自世俗,秦岳接下来的话令他们大感震惊,任何人只要对犬神石产生买卖的念头,都会招来犬神的诅咒,遭受意想不到的噩运,这绝非危言耸听! 犬神石只能捡到或者挖到,却绝对不可以交易,因此在珠宝界是有市无价的稀世珍宝。对于宝石商而言,无法交易的宝石与石子无异,他想卖掉这两颗石头,只希望找到两个胆量够大的年轻人,把它们带出斯里兰卡。 秦岳之所以会相中他们,是因为他们是什么都不信的无神论者,当地人面对这种交易,就算拿刀架在脖子上也绝对不肯。 马建和丁文华起初还不相信,直到回来的路上,他们被一大群野狗追赶,眼看着丁文华被野狗生吞活剥,马建撇下他独自逃了回来。 又胆怯又贪财的他想了一个万全的计策,把宝石藏在包旭的衣服里,让当事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带出斯里兰卡。 结果这一切还是被包旭识破了,一旦识破,这颗宝石就绝对不可能离开斯里兰卡。 听完他的讲述,包旭既觉得跪在面前的这个人卑鄙到骨子里,又痛恨他的利欲熏心,他转身将犬神石嵌进犬神的左眼。 宝石安放进去的瞬间,一道异样的光芒从石柱上一闪而逝,那些狗如同跪拜般伏下身体,随后静悄悄地消失在树林里。 “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会去打它的主意了。”马建气馁地哭了起来,“还害死了丁文华。” 包旭真想把他拎起来揍一顿,转念一想还是作罢,人都是有贪欲的,当贪婪遇上无知,什么样胆大包天的事情都能做的出来。 这趟旅行,他已经全无兴致。 五、未解事件 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丁文华的尸骸被顺利找到,他被野狗吃得只剩下骨架,这桩离奇的死亡只能被标记为“未解事件”。 离开斯里兰卡之前,当地又出了一桩奇闻,一位居住在科伦坡的华裔珠宝商突然离奇发疯,对此包旭的评价只有四个字:罪有应得。 回程的飞机上,包旭翻看一本斯里兰卡神话集,那上面提到了犬神石,他是缚日罗犬神留在世间的眼睛,象征“洞悉万物的大智慧”,是最具灵性的宝物,任何对它产生的贪念都会遭受天谴。 仔细一想,那艘携带宝石的船之所以会沉,与此大概也不无关系。绕了一大圈,犬神最终还是回到了它原本所在的地方,冥冥之中,似有神明指引。 这个充满神奇的国度,也将伴随着深深的敬畏,永远铭记在他心中。 ...
序 这个夜晚,他终于决定动手了。明晃晃的刀此刻怩握在手里,并且很快就会沾上黏稠的血。为此他已经练习了很长时间,原本细嫩的手都长出了老茧。 他在脑海里已经想象出“那个人”死去的样子。 他蹑手蹑脚地走出了门,发现家里的京巴犬正蹲在屋外,一看见他,立刻直起了身子,仿佛早已等候多时。 我们走! 他牵起系在它脖子卜的狗链,快步走向被黑暗笼罩的街道,瘦小的身影瞬间被黑夜吞没。 一、江静晨的日记 最近,我的同桌古晓瞳和我确有些若即若离。 她长相端庄,性情却有些古怪。我是她的同桌,也是她唯一的朋友,所以才知道这些。 古晓瞳的手机里装满了从各种网站上下载的血腥照片,以及她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命案现场的照片。 前段时间,我看过一个外校男生和她走得很近。那个男生每次见到我都一脸心虚的样子,我一靠近,他就远远避开。 想到这儿,我不禁对古晓瞳最近的动向产生了怀疑。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邀请古晓瞳一起回家,被她拒绝了。 之后,我小心翼翼地跟在她的身后。我跟了她三条街,到一个巷口时,她在一只京巴犬前停住了脚步,久久不动。 我装作偶遇,走上前和她打了个招呼,可古晓瞳正眼都没有瞧我—下,只是专注地看着眼前的狗。 突然,京巴犬叫得很大声,这时我看到前方不远处站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正一动不动地盯着我们。 随后,古晓瞳对我说:“江静晨同学,我要和瑞瑞去玩,你就不用陪我了。” 说完后,古晓瞳牵着狗,快步跑向那个小男孩。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内心的疑问更深了,古晓瞳为何突然和小朋友混在了一起? 二、瑞瑞的日记 写日记的时候,我还是迷迷糊糊的,今天遇见的人和事,到底是不是幻觉呢? 今天下午,我带着阿刚出门玩。可不一会儿,阿刚趁我不注意,一溜烟跑了,等我匆匆忙忙追上去,小东西早就没影了。 这个路段刚好有几条岔路,我站在路中间犹豫了一会,最后朝一条巷子里跑去, 我刚刚进巷子,身子就重重撞上了一个穿着蓝色风衣的男人,他一个趔趄,手里提着的塑料袋一下掉在地上,我也差点儿摔了个嘴啃泥。 “喂,小家伙,走路小心点。” 我抬头一看,那个男人正阴沉地望着我。 我匆匆说了句对不起,然后慌忙跑进巷子。在跑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这时好像有什么东西映入了我的眼帘。 不过我急着寻找阿刚,没来得及思考就跑开了,可是我在附近找遍了都没有找到阿刚。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回走,当我回到家门口的时候,却意外看见阿刚就呆在家门口,他旁边还站着一位女孩。 这个女孩就是古晓瞳。 在看到她细嫩白皙的右手时,我突然回想起刚才回头看见的“东西”。 我看到塑料袋里,露出了几根手指,我还看到几片指甲染成血一样的红…… 最近,我总是有意无意地看晚问新闻,尤其是播报本市失踪人口的消息。我看得特别认真,因为我知道,这些失去联系的人中,一定有一个是那只手的主人。 之后我就开始做噩梦,我接连几次梦见一个男人杀死了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女人,切碎她的尸体,装在了塑料袋里。 过了几天,我在路上不慎摔了一跤,这时旁边有人扶了我一把,我爬起来后刚想说谢谢,抬头一看差点儿吓死,这个人正是那天我在巷子里遇到那个男人! 男人还很和蔼地说:“你没事吧,没摔伤吧?” 没来得及多想,我立刻拔腿就跑,还不时回头看他有没有追过来,恐惧就像冰冷的虫子一样,爬满我全身。 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我被杀死后,尸块装在塑料袋里的场景。可是……他为什么会刚好路过这儿呢,真的只是巧合吗? 随后几天,我总是能在路口碰见他,每次他的目光都刻意转向别的地方,但是我总有一种感觉,他是在跟踪我。 想来想去,我又想起了古晓瞳姐姐。 那天之后,我又见了她好几次,每次都是阿刚带她过来的。说起来也很奇妙,她和阿刚很合得来,连带着我也和她熟悉起来。 接触越久,我就越觉得她古怪。她一直都是面无表情,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配上她苍白的脸颊,看上去真不像一个活人。 古姐姐这种奇怪的女孩子,应该没什么人缘吧,而且她看上去也不爱说话,和她说心事的话,她应该不会说出去……去找她! 这天,我趁保安不注意,偷偷溜进了古姐姐的学校。在三楼临近拐角处,我看到古姐姐熟悉的背影,她正站在走廊上和人聊天。我一阵兴奋,走近一看,却一下子愣住了。 这怎么可能……我瞪大了眼睛,就像看到了鬼一样。 我确实看到了比鬼更可怕的东西,那个穿蓝色风衣的男人,此刻就站在古姐姐旁边,非常严肃地和她说着话。 三、江静晨的日记 今天下午,教室里爆发了一场小小的战争。 起因是古晓瞳把京巴犬带到了教室里,引起一阵小小的轰动。而下午又刚好是教导主任的化学课。教导主任是个极度厌恶狗的人。 他刚进教室,京巴犬立刻朝他扑了过去…… 于是这天下午,古晓瞳在办公室里呆了—下午。直到放学,我才看见她一脸不耐烦地从办公室里走出来。 而我对古晓瞳放学后的动向是越来越好奇了。 这几天下课后她总是行色匆忙,好像要赶着去赴约一样。 于是,一放学我就偷偷跟在古晓瞳后面。 果然,她和那个小男孩,还有京巴犬很快聚在一起,往和她家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去的地方似乎有点儿远,而且越来越偏僻。 最后他们在一个过道旁突然消失了,我赶紧跟了上去,才发现过道的右边有一道长满青草的斜坡。古晓瞳和那个小男孩滑到了斜坡下面。 因为下面没有可遮挡的地方,我只好站在过道上,远远观察他们两人的动向。 瞄了一会儿,只看见小男孩好像和一条狗在互相追逐,紧接着那条狗突然问瘫软在地,而后古晓瞳抱起了狗,大声喊着:“瑞瑞,阿刚,我们走!” 随后,我看见两入神神秘秘进了桥洞,过了两三分钟,又从桥洞里走出来了。 之后,古晓瞳和小男孩告别,而后她就提起书包回家了,没过多久,小男孩也牵着狗离开了。 等确定他们走了之后,我带着好奇心偷偷走进桥洞里。刚走进桥洞,我立刻捂住了鼻子,黢黑的洞内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腐臭味。 我掏出手机,借着屏幕的光,总算可以看清洞里的情况。 然而只看了一眼,我的胃里便立刻翻滚起来,泛起强烈的呕吐欲望,我只好拼命捂住嘴。 桥洞里摆满了狗的尸体,它们看上去像是被尖锐的东西戳死的,伤口上都爬满了苍蝇。其中有一条狗的腹部插着一根树枝,肠子都被掏到了外面。 我赶忙转身走出洞口,走了几步,左脚碰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我吓了一大跳,低头一看,发现居然是那只京巴狗。 我牵着狗走出桥洞,就看到刚才和古晓瞳在一起的小男孩正站在桥洞外。他看到了我旁边的京巴狗,说道:“那狗是我的,刚才跑丢了。” 我把狗链递给了他,尝试着叫道:“瑞瑞?” 小男孩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见他有反应,我立刻又问道:“那些狗的尸体是怎么回事?” 小男孩神秘兮兮道:“那些都是我练习的时候杀死的?” “练习,你在练习什么?” 没等我问清楚,他就牵着狗,匆匆忙忙的跑了。 四、瑞瑞的日记 就在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向古姐姐询问那天和她在走廊说话的男人是谁。 她先是面露疑惑,而后抬头想道:“你是说我们的教导主任吗?” 我有些惊奇:“他是老师吗?” 古姐姐点头,补充道:“而且是个很令人讨厌的教师。周围的人都不喜欢他,连她女朋友都抛下他跑了。” 我心中的不安—下加深了,他女朋友真的是抛下他跑了吗?会不会是变成尸块,被埋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呢? 我尝试着问:“古姐姐,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觉得有人要害你,你会怎么处理?” 古姐姐抬头想了半天,才回答道:“如果有人想害我,我一定会先下手的。你想想,别人死总好过自己死,对不对?” 受了这句话的刺激,古晓瞳离去后,我捡起地上的一根树枝,捅了捅路边的小黄狗。整个过程中,阿刚一直在旁边大叫,好像是在为我加油。 这样就能练出我的胆量了吗? 五、古晓瞳的日记 就在今夜,我一直在等待的结局即将到来。 我转头看了看江静晨,他看上去有点心不在焉。 其实这段时间冷落了他,我也很不好意思,所以我决定把今晚的“成果”当做礼物送给他。 很快,晚自习结束了,我在拥挤的人群中寻找着教导主任的身影,然后跟在他身后。 教导主任的家离学校并不远,大概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所以小气的他一直选择步行。 现在那小鬼应该已经在事先约好的地方蹲点了,就等教导主任走过去。我内心有点紧张,却没有任何不安,反而隐隐有点兴奋,杀人犯本来就应该有这个下场,不是吗? 看到他转身消失在黑暗的巷子里,我小心地停下了脚步。 没多久,巷子里传来一阵骚动,我赶紧抬起脚,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巷子,只看见前方一条瘦小的人影迅速逃窜,在地上还有一大摊血。 我走过去,果然不出意外,教导主任就躺在血泊中,他腹部中刀,蜷缩在地上不停地呻吟,见到了我,他眼中冒出一丝希望的神彩,可我根本没有救他的打算。 随后,我拿出手机,拍下了他一点点断气的样子。 这是我第一次拍下一个人死亡的过程,他注定会成为我的收藏品之一。 六、江静晨的日记 这几天,我和古晓瞳的关系又恢复如初了。 对于前些日子对我的冷落,她并没有做出解释,也许她根本就没有察觉到吧。 今天午休时间,古晓瞳很神秘地对我说:“静晨,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打算给你个小小的惊喜。” 说完,她发了几张照片到我手机里,兴奋道:“你看看。” 我瞄了一眼,惊讶地张大了嘴,那是教导主任的死亡照片。而且有几张照片里,教导主任微微抬头,眼睛死死地盯着镜头,很明显拍下这组照片的时候,他还没有死透! 我疑惑道:“前几天教导主任遇害的时候,你在现场?” 古晓瞳笑着点头:“那是,我可是等了好久才拍到呢。” 等了好久?我惊讶地说:“难道你早就知道教导主任会出事?他的死和你有关系?” 占晓瞳把头凑到我耳边,低声说道:“告诉你一个小秘密,那个教导主任是个杀人犯。” 我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古晓瞳说:“是那个小朋友告诉我的,当时教导主任提着塑料袋被他哥哥撞了下,塑料袋掉到地上,然后他哥哥看见塑料袋里装着尸块。” 她那位小朋友的名字叫阿刚,他的哥哥名字叫瑞瑞,十六岁,是附近一所附中的学生。当初她送一条京巴犬回家,碰巧遇到了他们两兄弟。 就在前些日子,瑞瑞死了,是莫明其妙被水淹死的。后来阿刚收拾遗物,发现了瑞瑞的日记,看了日记后,他不禁怀疑起哥哥的死因。 古晓瞳说:“他们一家很奇怪,他们的父亲患有精神病,一直住在精神病院里。精神病是会遗传的,阿刚好像就有狂躁症,平时喜欢猎杀一些小动物。特别在他哥哥死后,他的症状就更严重了。” 原来古晓瞳和那个男孩在一起的原因是这个。 我很疑惑地问:“可你们怎么知道日记里写的杀人犯是教导主任呢?警察都不知道的事,阿刚怎么确定?” 古晓瞳说:“你相不相信狗有灵性?阿刚知道凶手和我认识后,坚持让我把瑞瑞带来学校,说它一定可以指认凶手。 ”忘了说了,瑞瑞是那条京巴犬的名字,瑞瑞死后,他们家为了纪念他,就把他生前最爱的狗取名叫瑞瑞。 “阿刚一直坚持认为,他哥哥死后灵魂就附在狗身已而且他老说听到狗在叫他的名字,‘阿刚阿刚’的,不过我觉得那应该是他的幻想。” 我—下想起了那天下午,那条京巴犬扑向教导主任的时候,我确实看到窗外冒出个小脑袋,似乎是在观察教室里的情况。 “可是……这科学吗?” “我觉得十有八九是没有错了,京巴狗说不定真的目睹了教导主任杀害了他主人,所以那个时候才会扑向教导主任。” 我听后沉默了好久,随后问:“晓瞳,那个叫瑞瑞的,我是说阿刚的哥哥,你有照片吗?” “我有他葬礼上的照片。” 照片上瑞瑞的脸虽然被人殓师精心打理过,但是从五官来看,我还是认出他就是前些日子里,和古晓瞳在一起的那个外校男生。 我叹口气道:“晓瞳,我觉得你真的搞错-瑞瑞日记里写的那个男人……其实是我。” 那一阵子,我那审美落后的老爹给我买了件蓝色风衣,我不喜欢却又不忍心让他失望,只好装模作样地穿了一阵子,当时的我看起来确实很成熟。 “这……那尸块是怎么回事?” “你记得我们要表演的话剧吗?里面有关于死人的设定,为了增加真实性,我让一个朋友用橡胶做了两只假手,还在假手的指甲上涂了红色的指甲油。 ”当时在朋友那里拿了假手离开后,没想到在巷子里和瑞瑞相撞了,引起这么大的误会。“ 古晓瞳看了下自己涂得鲜红的手指甲,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喃喃道:”难怪当初和瑞瑞第一次见面,他一看见我的手,脸色就变得很不对劲,原来是这样……“ 其实那一天,瑞瑞并没有完全看清楚塑料袋里的东西,只是刚巧遇到了古晓瞳,潜意识里把她的手代人了记忆,因此产生记忆上的”错觉“。 ”也就是说,教导主任完全是无辜的?“ 我点点头。 古晓瞳皱着眉头道:”那现在怎么办,这件凶案到底由淮来负责?“ 我笑着说:”既然不知道谁负责,那就说明没人应该负责了,不如就忘了吧。这个话题到此结束,以后我们不要再谈了“ 古晓瞳赞同了我的提议,又拿起手机欣赏起照片,脸上没有任何一点愧疚之色。 教导主任对不起了,我们都不是有良心的学生。 当然了,刚才我有个细节没和古晓瞳说,瑞瑞确实是我无意间害死的。 前些日子因为古晓瞳冷落我,所以我一直很在意她身边那个男生是谁。有一天,我刻意”巧遇“那个男生,想要探明—下男生和古晓瞳的关系,没想到那个男生一看到我,吓得拔腿就跑,最后掉进水沟里…… 唉,说白,他只是死于胆小罢了。 ...
故事发生在离我家约十里远的大山界上。 七十年代,文革刚结束。农村以粮为纲,主要是“农业学大寨”。当时,生产技术落后,水稻用的是常规品种,产量很低,不懂使用化肥,对化肥还有一种排斥思想,经济实力很有限。生产队要提高粮食单产不是件容易事。大家都知道,田地里没有肥料是长不出庄稼的。大家思想好,劳动积极,建设社会主义劲头高。 冬春两季没有多的事情做,队里利用农闲大力展开积肥工作。冬天,铲草皮沤制土肥,烧树枝烂叶做火土肥,清理猪角牛栏,把家肥堆到田边地角。春雷一响,犁耙就耕得不停。 眼看就要开始插秧了,肥料还是远远不够,群众不急领导急。队里开了几天社员会,专题讨论积肥问题。大家都是黔馿技穷,几天都拿不出可行方案。队长于某,才三十来岁的男人,身强力壮,头脑转动快,敢想敢做,提出一个很好的方案,大家惊恐万状,人人容颜变色。他说:“我们这里有很多无主老坟(没有碑记的坟墓),我们不挖坟,将两侧用钢钎钻个洞,再用长把铁勺舀出里面的腐烂残渣,预算一个坟墓出二十斤肥料,不要两百座坟,肥料问题就解决了。男人就负责挖坟,女人就负责运送”。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个个反对。挖人家的祖坟是缺德欺人的事,这种事谁愿意做呢?可是,除了这个办法,确实想不出其他好办法了,时间不等人,农时不能误,最后还是施行这个荒唐的方案。 开始几天,有几个男人违心地挖了几座土堆快要平的坟墓,觉得自己太残忍了,欺生不欺死啊。自己没有什么本事,还欺负睡在地下几百年的先人,这还是人吗?有的装病,有的有事请假,挖坟就没有男人去了。队长心里急如飞火,这挖坟的事就归他一人了。妇女用背篓背,有的人闻到臭味就吐,有的妇女,将尸体残渣倒进水田,看见水面散开的油花也吐,饭吃不下,觉睡不踏实,一直挖到插秧才停下来。当年粮食确实有明显增产。 这件事从开始决定,一直有人议论,认为于某道德沦丧。传来不确定消息,有人要整死于某,报挖祖坟之耻。事后,于某自己仔细想过,觉得确实缺德,心里开始害怕,夜里睡觉经常见到很多鬼魂前来讨还公道,以前那种风风火火的气势有所收敛。 第二年三月,很多稻田都装了水,就是山坡上的田、望岗田、远田还在紧锣密鼓的翻耕。大概是初十边间,队上五个男人和队长一起到离驻地两里外的山中耕板田,太阳快要落山了,很快就要天黑了,大家收工,赶着牛回家。开始有月亮光,到树林里能看见路。走到半路时,于某要方便,叫其他人先走。 累了一天,队上人都吃过了晚饭,有的已经洗好了澡,坐在屋檐下聊天。这个队自然村落集中,人户间隔较远,都住在山腰间,叫一声能清楚听见,走就不是很方便,住在一起的也就十来户人家。夜已经深了,于某老婆急匆匆走到一起耕田乡亲家,带着几分恐惧惊慌问道:“你们回来这么久了,怎么没有见他回家啊”?一群人凑一起,也很吃惊。说道:“我们回到半路,他说要方便一下,我们上前回来了,他怎么还没有回来呢?我们叫一帮人去找找”。很快,叫来十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点着火把从山路回找。刚到于某方便的地方,远远就看见于某在和人打架,大家离他不远,他才倒在地上打滚。大家一齐冲上去,扶起于某,只见他衣服都撕烂完了,身上到处是伤,有的地方红肿,有的地方在流血,人早已精疲力竭。大家问他是怎么一回事,他说:“鬼啊,很多鬼。他们要我的命,说我把他们搞得家破人散,浪淘水洗的,非要弄死我不可。幸亏有几个男鬼和女鬼帮着我,不然我早就被推下悬崖了”。大家没有多说,背上他往回走。 回到家里,几个老沉的男人帮他冲洗,亲眼见他体无完肤,冲洗完毕,给他换上干净衣服,饭也没有吃,抬到床上让他休息,看他的样子奄奄一息,老婆儿女哭成一团。几个男人主动留下照看于某。后来,我问这里的人,都说是真实事情。 于某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了三天才清醒,家人把他扶起来,坐到屋里,已经是风吹就倒、枯廋如柴、眼窝深陷。虽然能低声说话,神经好像出来问题,尽说一些颠三倒四,谁都听不懂的话。农活没有办法做了,人也是痴痴呆呆的,动起来还不如小孩,还有点疯癫。队上给他照顾,记一半工分让他好好休养。一年过去了,行动开始自如,就是疯癫,没有办法劳动生产。这件事传得很快,方圆百里都知道,都在议论传播。 第二年冬天,我记得那天比较冷,月亮特别亮,大概在开始降霜,多数人都睡觉了。外面突然大吵大喊起来,“有贼啊,有贼啊,快来抓贼啊”。我没有穿外衣裤,起来站在屋头,看着声音躁动的地方。河滩(我家就住在大溪边)上四面八方涌来很多青年男人,将一个贼人围在中间。这个贼确实很笨,不往人户多的地方跑,也不往上山跑,偏偏要往河滩上跑。这河滩上没有任何可以隐蔽的物体,四面合围,看你往哪里跑。贼没有路可以逃走,急中生智,见深潭有几块露出很大的石头,他跳进水里,藏在石头空隙里,水已经淹到了他的大腿,追来的人群在石头缝隙找到他,一个壮汉一把揪住他的两个肩膀,使劲往水里压,按了三次,衣服裤子全都湿尽了,冷得浑身哆嗦。众人见是于某,抬头不见低头见,没有打他,也没有多骂他,就放他走了。抓贼的人回来,我们问贼是谁?知道是于某。有的人说,“应该放他一马,他是被鬼打成傻子了”。 到了八十年代,农村已经改革开放,搞责任制土地承包,慢慢有了很大变化,于某开始劳动生产了。 我到处搜集民间故事,觉得这个故事的出处离我们近,很真实,想搜集完整故事情节,问那里的人。“当年,于某被鬼打成了傻子,这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那里的人说:“当然是假的啦,于某挖了上百座坟墓,有几个墓主的远代后人,放话要图谋他,他心里有愧,自己害怕哪天夜里冷不防被别人砍死,就自导自演了这一幕”。 我心里的疑团终于解了,原来鬼话都是编出来的,某些人,为了到达某种目的,就编出需要掩饰自己的鬼话。 ...
这一年,西凉县又恰逢十五花灯之夜。苏家十六岁的小女儿苏锦因耐不住寂寞,偷偷带着侍女从后门溜到了花灯街。两人疯玩了好几个时辰,才顺着柳堤往回走。 柳堤上挂满了花灯,亮如白昼。突然,有个瘦削的中年人提着一盏花灯迎面走来。那花灯跟其他的花灯不一样,似一个鸟笼,开片是四个布景,画着鹊登枝的四个跳跃姿势,若把花灯转起来,那只登枝的鹊便犹似活了在笼中跳跃不停。古怪的是,那柳枝做成的花灯骨架因留有孔隙,花灯一转起来,风吹过孔隙,便发出了清脆的鸟叫声。 苏锦看得着迷,侍女压低声音说:“小姐,你觉得那只鸟像府上的金翅不?” 金翅是苏家养的一只异鸟,它全身羽毛金翠,只有鸟嘴是红色的。六年前,苏员外捐资西凉县,建了一个民心工程。西凉天台山下的道庵慧永师太见苏员外之女苏锦是个哑女,便赠给她此鸟,教授她学舌之法,就是每日学鸟儿鸣啾之态,之后必可开口说话。果不其然,不久苏锦便会说话了。 正当两人全神贯注地观赏鸟笼花灯时,不料有个莽撞之人,略带酒意地撞向苏锦,顺手摘走了她头上的玉钗。等苏锦发现时,那人已没了踪影。苏锦无奈,只能自认倒霉。倒是那提灯笼的中年人,对苏锦说道:“都怪在下的灯笼造得太过诡异,吸引了小姐的注意力,害小姐丢失了玉钗。” 苏锦料不到提灯人竟说出这番话来,忙摆袖道:“贼手难防,怎能算到你头上?不过,你的灯笼确实精绝。”那人道:“小姐若是喜欢,在下便把这灯赠你吧。”说完,他把灯递给了苏锦,便往贼逃的方向追去了。 因为苏员外容不得下人摆弄灯笼,所以从小到大,苏家没有挂过半个灯笼,苏锦也只能每年十五这天偷偷去赏灯。这次她得了这个奇怪的花灯,自是舍不得丢掉,于是把灯笼偷偷带回了家。 不料,苏锦的灯笼被金翅鸟看到了,它顿时鸣叫起来,鸟声引来了苏员外。当苏员外看到那个灯笼时,脸立刻变成酱紫色,指着那个灯笼道:“快扔掉它!谁叫你把灯笼提回来的?” 这次,苏锦却任性了,她一直不明白苏员外为什么这么忌讳灯笼,便嘟着嘴说:“爹,整个西凉县都沉浸在花灯的海洋里,只有苏家死气沉沉的。花灯自古就有,为什么不能挂在家里呢?况且这灯多透亮,造得多巧啊。” 苏员外提过灯笼,手抖着说:“想不到,他还是来了。” 原来,苏员外年轻的时候跟拜把子兄弟栾三在洛阳开了间灯笼铺。而最拿得出手的灯笼,便是用人皮做成的灯笼。用人皮当灯笼的罩皮,灯笼发出的暖光才如此透亮。他们专门抬高价格,只把人皮灯笼卖给那些豪门官绅。 而一旦接下人皮灯笼订单,他和栾三就要去偷挖死人的坟穴,盗取刚下葬的死人皮,然后用特制的药水浸泡后,做灯笼的罩皮。 有一年,有一个姓宫的官员,他家里的宫老太太很喜欢这种暖白色的灯笼,便一下子订了一百盏。量这么多,苏员外可发愁了。谁知过了不久,有伙强盗在伏龙山下劫杀了一队商旅,尸横遍野。面对这幕惨景,苏员外跟栾三没有悲天悯人之心,而是利益熏心,抢在官府到来之前剥下死人皮,偷偷运回灯笼铺做成了百盏灯笼。没人知道,宫府挂满的灯笼是用血腥的人皮制成的。 不料,宫府这些灯笼在七月中旬无故自燃,把整个宫府烧得面目全非。苏员外得到消息后,收拾金银细软自个儿逃命了,留下栾三做了替死鬼。苏员外从此隐姓埋名,决不碰灯笼,连苏家也禁止挂灯笼。 可是这几年来,苏员外老是半夜三更被恶梦惊醒,梦里是惨死的栾三向他索命。由于经常做这样的恶梦,苏员外瘦成了皮包骨。 如今,看这灯笼制作的手法,怕是栾三没有死,来向他讨公道来了。 第二天清晨,管家来报,外头有個瘦削的中年男子,指名道姓要见苏锦。苏员外让管家把人带进来,当来人出现在苏员外的面前时,他一眼就认出此人正是栾三。 栾三道:“阔别多年,听闻苏兄在西凉可是个大善人啊!” 苏员外尴尬地说道:“那是西凉百姓抬举。” 这时,栾三从袖中掏出一样东西,说:“物归原主,昨晚栾某的灯笼吸引了令千金,害得令千金丢失了此玉钗。还好,栾某把它从毛贼手上重新取回了。” 苏锦闻声,从卷帘门出来,接过玉钗道了一声谢,便站在一旁,好奇地盯着这个赠灯笼的中年人。 栾三道:“听闻苏家养有一只金翅异鸟,叫声清脆,可替人治伤。”苏员外讪笑道:“那是道庵的造化,跟一只鸟有何干系?不知栾弟此番来此,是为报前仇旧恨,还是为了看鸟?” 栾三摆手道:“苏兄折煞栾某,你我早已改邪归正,此番来西凉县恰遇花灯节,顿觉手痒,便做了盏灯笼。不过你放心,那盏灯笼用的不是人皮,而是西凉县自产的天竹的竹膜。用此物仿人皮,亦可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然后,栾三又黯然神伤道:“人皮极阴,造下的孽,岂能在这世偿还完。昔日在宫府放火的真凶找到,我才得以逃脱死罪,可人皮一案,活罪难逃,便在狱中呆了几年。出狱后,在下娶得贤妻,也真是报应,唯独生下的女儿,生来就长满痘斑,让人不忍目睹。我听闻金翅鸟之异,可否借来一用?” 苏员外忙道:“锦儿,去提鸟笼过来。”不一会儿,苏锦提来鸟笼。栾三见金翅在笼中跳来跳去,他取出一支笛子吹起来,笛声如浪涛起伏,竟让金翅鸟安静了下来。 在笛声中,一位娇小的娘子牵着一个十来岁的女孩走了进来。那女孩痘斑满面,丑陋不堪。 栾三再次吹响笛子,金翅鸟在笛声里安静极了。当栾三的女儿把一张红痘脸凑近鸟笼时,那鸟竟把鸟嘴伸出笼外,啄起小女孩脸上的红痘。也是怪事,当鸟嘴一啄,小女孩脸上的红痘顷刻间就消散了,看得苏员外目瞪口呆! 事毕,栾三再三向苏员外道谢才告辞。看着三人走出苏家,苏员外竟如坠梦中,原先一直设想的恶梦之境被击碎了。 而苏家巷外,苏锦挥手向栾三一家道别。原来,苏锦不忍苏员外夜夜恶梦,当她得知父亲的恶梦之源后,便千方百计地找到苏员外当年的合伙兄弟栾三,恳请他来演了这一出戏。其实栾三之女脸上哪有长痘,倒是栾三不做灯笼后醉心于驯鸟,他的笛声方有如此神力,让金翅鸟听他摆布,完成了这一出戏。 ...
一 在清朝末期,朝政腐败,贪官污吏到处横行,欺压百姓,民不聊生。在清远的一个小县城里就发生了这样一起骇人听闻的冤案。 清远县的县丞姓李名文宇,是个阴险狡诈,吃人不吐骨头的贪官。在清远任政三年期间,在他手里冤死枉死的人,已经不下几十个。 话说,县城里有一家临街商铺,是个做布匹生意的小小布商。店主叫华维方,是个文文弱弱的落地举子。 华维方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 一直落地没能考取功名,博得一个好前程,时间久了也就放下了。娶妻刘氏,生下一儿一女,女儿叫芸娘,男孩叫芸璞。 由于华维方高堂早逝,留下了一些家产,这华维方又临街开了一个布庄铺子,一家人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妻贤子孝,小日子过得倒也是有滋有味。 厄运的降临要从这年冬日的一天早晨说起。一大清晨,华维方用完早饭就早早赶往铺子里,打算早点开门营业。 由于是一大早,街上还没有什么行人。刚走到自己铺子附近,远远就望见自家的铺子门口,似乎躺着一个人。 华维方一见,赶紧跑到跟前,铺子门口蜷缩着卧倒一个男人。看样子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细看面目长得五官端正,眉清目秀。 也不知这人是怎么了?此时正紧闭着双眼,蜷缩在地上,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华维方伸手在此人的鼻子下试了试,还有微弱的气息,证明这个人还活着。 华维方毕竟是个饱读诗书的人,生来又心地善良。如果遇见那种事不关己的人,管你死活与我何干?也就把这个人拖到一边,该开门开门,该做啥做啥去了。 可是这个华维方,却偏偏没那么做,他把此人扶进店里,又熬了碗姜汤就给灌了下去,不一会,这个人就幽幽的转醒了过来。 华维方哪里知道,随着这个人的转醒,也就预示着华维方一家梦魇的开始。男子自称姓朱名开玉,济南人氏,来这里是来投奔亲戚的,无奈亲戚早已经搬家,没人知道去哪里了。 盘缠用尽这才流落街头,由于几日里水米没有进肚,这才会晕倒在华维方的铺子前。华维方一听,从搭档里拿出几两银子,送给这个叫朱开玉的人,让他早早回到家乡去吧! 这个朱开玉一见,扑通就给华维方跪下了。“我家中父母早逝,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如果恩人不嫌弃把我留下来,我不要工钱,只要有个安身的地方就好。” 这华维方一琢磨,看此人五官端正,面色白皙,倒也是个文文弱弱的人。自己店里自己一个人有时候还真是忙不过来,与人方便于己方便,那就把他留下来做个帮手也好。 就这样,这个叫朱开玉的年轻人就留了下来。每日里帮忙打理铺子,里里外外一应杂事,都打理的有模有样,井井有条。 对华维方那也是恭敬有加,善于察言观色,手脚勤快,那人也勤快。时间长了这个华维方,就打心里开始喜欢上了朱开玉这个小伙子了。 回到家里看见已经到了出嫁年龄的女儿,这华维方就做主,把女儿许配给了朱开玉。婚后小两口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全家其乐融融! 三 过了不久,就到了华维方的寿辰。一家人欢欢喜喜的准备了一桌子饭菜,围在一起给华维方庆贺生日。 酒席上这姑爷朱开玉,殷勤的频频给岳父大人敬酒,把一个生日搞得是热热闹闹,一家人都高兴的或多或少的都喝了点酒。 喝着喝着这华维方就觉得自己肚子里一阵阵绞痛,哎吆!一声就滚落在地上。一个接一个,饭桌上的所有人,除了朱开玉都捂着肚子滚落在地上喊着肚子疼。 朱开玉眼看自己的计划得逞了,假装疼痛的也捂着肚子,来到岳父面前“老岳父,我们是不是中毒了?您老不是有那家传解毒的宝贝吗?在哪里?快快拿出来救一家人的性命。” 已经意识有点模糊了的华维方,艰难的指了指自己的卧室,又向下指了指,连吐几口鲜血就晕死了过去。 朱开玉一看,立刻向岳父的卧室跑去。进了卧室,想着岳父最后是向下一指,那不用说是在地下了。 四处看了看,当看见那张大大的床铺的时候,朱开玉眼前一亮。速度钻到床底下,东敲敲西敲敲,当敲到一块地板的时候,果然里面发出空洞的响声。 搬开地板,里面赫然放着那个紫红色的檀木匣子。朱开玉这个乐呀!你个老狐狸,再狡猾,东西还不是落在了我的手里。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朱开玉手里捧着碧玉蟾,就回到了餐桌面前。看着倒在地上的一家人,朱开玉暗自的冷笑一声。 走到妻子面前,把妻子芸娘扶了起来,拿起碧玉蟾嘴对嘴的,就放到了芸娘的嘴边。瞬间碧绿色的水在碧玉蟾的腹中缓缓流淌起来。 随着一缕缕的黑色液体,被碧玉蟾吸进腹中,碧玉蟾的双眼流出了黑色的血泪。不一会,芸娘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起来,呼吸也匀称了。看看酝酿应该是无大碍了,朱开玉轻轻把芸娘抱到床上,盖好被子等着她慢慢醒来。 过了许久,芸娘幽幽转醒过来,睁开眼睛看见夫君,坐在床边正看着自己。芸娘感觉自己的头好疼,就像要炸裂开一样疼。 猛然,芸娘想起来家里人好像都中了毒,倒在了地上。芸娘一把抓住夫君的手“他们呢?我的家人怎么样了?” 挣扎着起来,芸娘踉踉跄跄的来到厅堂。眼前的情景让芸娘瞬间傻掉了,芸娘扑到双亲身上拼命的摇晃着,没有一点声音,都死了。再看看倒在一边的弟弟,弟弟面色铁青,嘴角凝结着紫色的血伽,看样子已经死去多时了。 这时候朱开玉走到芸娘面前,把芸娘搂在怀里“我们都中毒了,是我忍着剧痛,去岳父卧室拿到了碧玉蟾,这才救回来你我两个人的性命。等我想再去救他们的时候,已经迟了,他们都走了!” 芸娘这时候反而冷静了下来,芸娘心里明白,一顿饭一家人都中了剧毒,事情绝对不是那么简单。 芸娘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还一家人一个公道。想到这里芸娘擦干眼泪,站起身来,出门就直奔县衙的大堂而去。 这朱开玉一看,还真没想到妻子芸娘,竟然有这么刚烈的一面。心里这个后悔,后悔怎么就不让他们一家都死干净。事情明白着呢!现在看来,这芸娘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了。 想到这里,一个箭步追上芸娘,拦腰抱起来快步跑到屋子后院,把芸娘头朝下就扔进了水井里。 四 趴在井口眼看着芸娘沉入了水里,朱开玉这才起身搬来一块大石头,把井口死死的压住。拍了拍手,掸了掸衣服上的尘土,朱开玉在府中等到天黑,这才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原来,那日朱开玉暗暗的下了决心,一定要把碧玉蟾给弄到手。于是他偷偷的开始留意大街上那些算命的卖小药的。 别说,还真给他碰见了。那个卖药的神秘的告诉他,这个药水叫神仙倒,意思就是不管你是人是神只要沾上一点就必死无疑。 只需要那么一点点,用小拇指的指甲,沾上那么一点点,然后在敬酒的时候,只要在对方的酒杯里沾上那么一下子,不消一刻钟就会毒性发作,再过一刻钟人就死翘翘了。 于是这朱开玉早就预谋好了,要在岳父生辰的这一天下毒手。他满以为妻子一个女人家,没见过世面,平日里也是柔柔弱弱的。多少想着妻子的结发之恩,再说了,把妻子救过来掩人耳目岂不更好。 没成想,平日里看似柔弱的妻子,竟然看出了其中的端倪,竟然要去公堂告自己。无奈之下又痛下杀手,把妻子芸娘投进了井中。 朱开玉出了门,转身来到一家妓院,随便找了一个姑娘陪自己。朱开玉拿出二百纹银,买通了那个窑姐,如果有一日自己吃了官司,也好替自己到大堂作证,证明自己一天都在这里。那窑姐拿了银子自然是眉开眼笑的应承下来。 办好了这件事情,朱开玉就直奔县衙大堂而来。这清远县丞李文宇,正在后堂带着几个小妾吃酒调笑玩得正高兴,衙役来报,县衙门口有人击鼓喊冤! 李文宇慢悠悠的问衙役“击鼓的是什么人?你是否认识?看他穿衣打扮,可是个有银子的主?” 衙役走到李文宇面前“回老爷,小的认识,是本城布商华维方的姑爷朱开玉。”李文宇一听,满脸堆笑,把他那肥胖的五官都挤成了包子。 扔下手里的鸡大腿,推开腿上的小老婆,下人赶紧上前给李文宇,把一身官服官帽穿戴整齐。李文宇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美人们,又来生意了,等着,看我给你们带回大把的银子,给你们买金银首饰。” 晃着肥大的屁股,这县丞李文宇就坐在了大堂上。衙役两边站立,几声威武,一阵杀威棒的响声过后,朱开玉跪倒在大堂上,高喊大老爷为全家伸冤做主。 “我今日因心中烦闷,所以一大早就跑到怡红院,在怡红院里和一个叫翠翠的姑娘鬼混了一天。” “一直到了晚上,我回到府上一看,家里人都死在了厅堂里。我仔细看了一下,唯独少了我的妻子芸娘。” “我在府中仔仔细细的寻找了一遍,也没看见小人妻子,芸娘的影子。所以这才急急的跑到县衙,击鼓鸣冤。求青天大老爷为小民做主。” 县老爷李文宇,伸头看了看下面跪着的朱开玉,“你抬起头来,让我好好看看你。”朱开玉抬起头来,不敢直视县老爷的眼睛,躲躲闪闪的看着前方。 看着朱开玉那躲躲闪闪的眼神,这李文宇心里可就乐开了花了。嘿嘿!小子,看你那人模狗样的竟然敢做出这么大的事情来,今个我可是要吃定你了! 这边朱开玉看见县老爷也不说话,只是上一眼下一眼的看着自己。看得朱开玉的心里毛愣愣的。 五 朱开玉这心里一琢磨,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递了过去“青天大老爷,你可要为小民做主,小民一家人死的冤枉啊!小民猜测会不会是,小民妻子红杏出墙于那外人有染,被我岳父一家发现,所以才会被小人妻子和与她通奸之人,一同害死了岳父一家,然后双双私奔逃跑了?” 这李文宇一听心想,他妈的这小子够毒,连这样的话都能说出来。看着那一千两银票,眼皮都没抬一下,慢悠悠的端起茶碗喝着茶。 朱开玉一看,又从怀里掏出一张五千两的银票递了上去。李文宇抬眼瞄了一眼那五千两的银票,还是没有吭声,慢悠悠的吹着茶碗边上的茶叶脉。 底下朱开玉一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咬咬牙从怀里又掏出一张一万两的银票递了上去。看着这一万两的银票,这县老爷李文宇才放下手中的茶碗,正了正身子干咳了一声“这还了得!在我的管辖地方,竟然出现这种灭绝人性的案子?来人!速速随我前去华府,一定要还苦主一个公道。” 一群衙役前呼后拥的簇拥着县太爷的轿子,就来到了华府。勘验完现场,仵作确定华家三口是中毒身亡,华家小姐芸娘不见踪影。 县太爷李文宇看了看现场摆放的三具尸体,又看了看身旁垂手而立的朱开玉。“朱开玉,你言说是你的妻子勾结外人,害了华家一家人的性命,你可有证据?” “这个,这个小人没有,只是看岳丈一家皆都惨死,却唯独缺了芸娘一人,才会有此猜测。”朱开玉胆战心惊的小心回答着。 “额?朱开玉,这种事情怎么能善意揣测呢?我怎么就看着,这件事情有好多的疑点?你看看你那岳丈一家人,各个都呲牙瞪目的,死的好像都很不甘心呐!”说完县老爷冷哼了一声。 朱开玉吓得腿肚子转筋,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青天大老爷!您可要明察啊!切莫冤枉了小民,小民这里给大老爷叩头了。”说着梆梆梆的跪在地上磕头不止。 这时候县老爷身边的师爷,走到朱开玉身旁。俯下身子小声的对朱开玉说:“看你也是明白人,怎么这么不开窍呢?就你做那点事情,还能瞒得了咱们明察秋毫的大老爷?小子,听我一句劝,想要活命那就得舍出这个。”说着指了指朱开玉的怀里。 朱开玉愣了一下,继而小心翼翼的问道“那要多少?我已经孝敬老爷一万两纹银了。”咳咳…“我说你怎么不开窍啊?是命重要还是银子重要啊?要是没有脑袋了,那要银子还有什么用?难道你要带到阴间去花?反正呢!现在这华家也没有什么人了。你说,再给你判个秋后问斩,那这个偌大的家财,可就是充了公了,你说我们老爷还留着你做什么?” “我们老爷呢天生面慈心善,上天有好生之德,至于这路要怎么选,那就要看你自己的了!”说完背着手满屋的晃悠。“对了,我问你?那后院的水井怎么用大石头压上了?” 朱开玉一听冷汗霎时,噌噌的直往出冒,心里一琢磨,看样子今个这贪官是吃定自己了。俗话说破财免灾,要想买下自己这条命,今个就得下大血本了 就这样第二天,朱开玉卖掉了华家的铺子。给县老爷李文宇,送去了五万两的银票,华家的惨案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烟消云散了。 朱开玉得到了华家的祖传宝贝碧玉蟾,县老爷得到了华家的家产,各自都满意的眉开眼笑,落得个皆大欢喜!可怜那华家一家老小命归黄泉死不瞑目。 六 事情一晃,转眼半年多就过去了,这一晚县衙内,县老爷李文宇正左拥右抱的搂着女人寻欢作乐,忽然阵阵阴风吹来,门窗都被吹得哐啷哐啷的作响… 屋子里的烛火霎时都被风吹灭了,顿时屋子陷入了一片黑暗中。女人们惊吓得搂抱在一起,不停的惊叫着。李文宇心里也是一惊!摸黑在床头上呛啷啷拔出一把宝剑,大喊一声“来人呐!快把烛火给我点上。” 话音刚落,啪啪啪几声,所有的门窗都被严严实实的关上了。屋子里亮了起来,烛火被点亮了,一个女人站在了李文宇的面前。 是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女人,一头油黑的秀发湿漉漉的贴在脑后,面色苍白的就像涂了一层白蜡。身穿一件白色的长袍睡衣,没有穿外套,细眉细眼的,神态孱弱的站在那里,正定定的看着李文宇。 李文宇举起手中宝剑作势要砍下去 “你是谁?为何来到我的府上?”白衣女人拂了拂额头上还在滴水的秀发,幽幽的说道:“我叫芸娘,是华维方的女儿,朱开玉的妻子。大人,小女一家死的好惨啊…” 说着,身体飘忽忽的就直奔李文宇而来,李文宇一听,吓得不轻,眼看着芸娘直奔自己而来,这李文宇丢下手中的宝剑,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磕头如捣蒜,高喊“小姐饶命!小姐饶命!” “啪!”芸娘一伸手,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李文宇那满是横肉的脸上“你身为一方父母官,明知是那朱开玉污我清白,为图我家传碧玉蟾,害我全家人性命。你身为一方父母官,不但不为我全家伸冤做主,反而和那朱开玉一同狼狈为奸,侵吞我家产,至我们一家冤屈无处伸,落了个阳间不留,地府不收的悲惨下场。” “啪啪啪…”芸娘左右开弓,李文宇被打的满地打滚,不住声的哀嚎!屋子里的几个女人都吓得爬到了床底下抖做一团,哪个敢上前看一眼。 眼见着那李文宇的脸上,被芸娘打的血肉模糊,青一块紫一块的疼痛难忍。心里想着自己做缺德事做得太多了,看来今天怕是遭到报应到了。 要想能得到活命,只有不断的求饶了。想到这里强忍着满脸的疼痛,一骨碌爬起来跪在地上“姑娘饶命!姑娘饶命!我知道错了,求姑娘高抬贵手饶我一条狗命。只要饶了我的性命,从今以后你让我做什么我都听姑娘的,求求你饶了我一条贱命吧!” 芸娘停住了手“你可知那朱贼,为什么要谋害我全家人的性命?我华家有一祖传的宝贝儿叫碧玉蟾。此物不但外形精美异常,而且是一件专门可解百毒的稀世珍宝。如今此物以落入那朱贼手中,我给你三天时间,把那朱贼押解到我父母坟前正法,以祭奠我那双亲冤死的亡魂。” “李文宇李大老爷你抬头看看我。”李文宇吓得哆哆嗦嗦的抬起头来,啊!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此时的芸娘,缕缕的水流顺着芸娘的头顶不停的流淌下来,流到地面上竟然化成了一汪血水,在慢慢的包围,侵湿李文宇,李文宇吓得不停的大叫,终于眼前一黑晕死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