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谭羽菲大学的第一年,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并没有让她的心情有什么不同,相对于其它同学的新奇与兴奋,谭羽菲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总是闷闷不乐,独自一个人发呆。 说起来谭羽菲也真够倒霉的,她参加了三次高考,第一次分数特别高,满能够上一个很好的大学了,可她说什么也不走,非清华不上,做父母也为女儿的志气欣慰,对她复读的事情非常支持。转眼间一年过去了,这个大家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仅三分之差与清华梦失之交臂,谭羽菲固执地认为这是自已的一时失误造成的,不能就这样决定自己漫长的未来,此时的父母已没有了初时的坚持,只是在谭羽菲的苦苦请求下才下决心再给她最后一次机会,于是谭羽菲顶着或关心、或质疑、或鄙视的目光开始了她生命中第三次高考之旅。也许是压力太大,也许是上天的捉弄,第三次高考前谭羽菲突然病了,整个人瘦了一圈,直到坐在考场上脑子还是混沌的,可想而知,成绩自然也是一落千丈、名落孙山,谭羽菲再也顶不住周边的压力,昔日众人眼里的天之骄女再也没有了重新来过的勇气,匆匆踏上了离家的火车,来到这所三流大学。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自从学期开始谭羽菲就各种不顺,军训动作不标准被教官当众罚军姿,上课就迟到那么一次就被巡检抓住扣了学分,就连在宿舍都不但安生,这不,刚被宿管数落不讲卫生,正拿着扫帚扫地呢!“有什么啊!不就几个瓜子壳,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心情不好,不行啊!”谭羽菲一个人怨忿地戳着地面,仿佛那地板是她欲除之而后快的仇人。 “唉哟!”只听一声骄喝,谭羽菲目光所及之处出现了一双纤纤玉脚,正惊恐地往后跳去,谭羽菲抬起头,看到舍友徐阿丽正站在门口,头发微湿、肤色莹润、随着裙摆的飘动清新的香气直挠谭羽菲的鼻子,此时正满面怒容地看着自己。“你干嘛呢?有你这么扫地的吗!刚洗的澡,你这一扫帚全扫脚上来了!”谭羽菲被突如其来的指责吓得一愣,发着又是满腹委屈:“我又不是故意的,大不了赔你!”说着把扔下扫帚,从自己的桌子上抱起一堆洗浴用品往徐阿丽桌上一放,转身跑出了宿舍,只留下没回过神来的徐阿丽呆呆地看着关闭的宿舍门,不知道平时安静沉闷的谭羽菲今天是怎么了。 “就杖着自己长得漂亮就耀武扬威,有什么啊……”谭羽菲越想越觉得自己倒霉,越想越为自己感到不值,最后竟委屈地哭了起来,边哭边跑不知不觉地跑出了校门。 风吹干了脸上的泪痕,乌云压低了天空,零星的雨点打在身上引起一阵战栗,谭羽菲抬头看了一眼,放慢脚步漫无目的地走着,看着周围的环境从熟悉变得陌生,感慨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不济,让我来到这个学校,难道在这儿还是不能转运吗?像徐阿丽那样的女孩儿,空有一副皮囊都能在这里混得那么如鱼得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想起徐阿丽每天被同学夸赞照顾,跟公主一个待遇,谭羽菲心里就更别扭了。 谭羽菲走得累了,不知不觉在一间美发店门口停了下来,“从头开始” 谭羽菲默念着店名,不知为何心里突然豁然开朗:“是呀,过去的已无法改变,为什么不再努力一把呢,也许会有转机!” 正想着心事,店门开了,一个漂染着白发的矮个子男孩儿从店里走了出来,“美女,要染头发吗?今天店里搞活动,进来看看吧!”谭羽菲鬼使神差地跟着他进了这间黑白色调的美发店,进了店门才突然想起自己并不需要剪头发,刚要谢绝,一个身材消瘦面目英俊染着大面积白发的男人出现在了谭羽菲的面前,“美女,你好,我叫阿峰,看得出你有心事吧,外面要下雨了,不如在这里避避雨吧,顺便看我能不能帮你开解一下?”叫阿峰的男人对着谭羽菲温柔地笑了,示意她说话。阿峰的笑容似乎有无法抗拒的魔力,让谭羽菲心里暖暖的,没有丝毫反感。 “也没什么,就是心情不好。”多年严格的教育,让谭羽菲不肯轻易在陌生人面前吐露心扉,“那好吧,既然没事儿闲着也是闲着,看看这个吧,我们这里新的发型册。”阿峰递过来一本像杂志一样的册子,并不是很厚但纸张很好。“时来运转?你这发型起的名字还真特别!”“名字?不,这是它的功能!”看着阿峰认真的表情谭羽菲心里很是疑惑,不由问道:“难道一个发型还能改变命运不成?”“能啊,只要你想!运用发色和造型在一定成度上改变一个人的气场,对想做的事情起到一定的帮助,这个可是有理论依据的!”看着阿峰一脸的自信,谭羽菲不由得有一点动摇,“怎么样美女,要不要试一下,今天店里做活动,很便宜的,明天就没这个价了!”谭羽菲盯着画册想道:“做个头发而已,要是颜色不喜欢还能染回来,回家前再染成黑色的爸妈也发现不了,万一有一点用呢?”“好吧,那就试试吧!”谭羽菲点头同意了,并在交费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只是这个店的单据很奇怪,是大大的一张,密密麻麻的不知道写了些什么,还没等她仔细看就被那个矮个子男孩指引着走进了洗头间。谭羽菲没看到,在她签下名字之后,站在不远处的阿峰邪邪地翘起嘴角笑得诡异。 从美发店出来,已雨过天晴,谭羽菲觉得一阵舒畅、一身轻松,她希望那些不顺都像被剪掉的头发一样离她远去,这染出的粟色也让谭羽菲非常满意,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了很多。 回到宿舍的时候,徐阿丽正在等自己,桌面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自己的洗浴用具。“羽菲,我等你半天了,对不起今天上午是我说话过分了,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这突如其来的道歉让谭羽菲不知所措,要知道徐阿丽可从来都没有跟自己这样说过话,看着她后悔的表情,谭羽菲不禁想起“难道这是染发的功劳?” 从那以后,这两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好,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成度,谭羽菲的学习和生活上的事情也越来越顺,这让谭羽菲不得不相信阿峰关于发色的理论。 但万事顺心之下总有那么一点不足——每天和一个大美女在一起,为了让她搭桥跟美女说上话,对她又是巴结又是讨好,她也因此沾了不少光,可心里的滋味总是不好受,为什么?呵呵,有多少女孩甘愿成为衬托鲜花的绿叶? 时间越长这种心理不平衡越明显,渐渐的让谭羽菲变得不那么快乐了。 今天是周末,徐阿丽又被其中的一个追求者约出去了,这次谭羽菲没有去,她宁愿不去享受那高级餐厅也不想再去当“电灯泡”,天知道那种感觉是多么尴尬和无奈。 谭羽菲无聊地走在校园的小花园里,冷不丁地抬头,看到在前面的凉亭里坐着一个人,谭羽菲的心在看清那人的容貌之后加速跳动起来——清新的发型在微风的吹动下是那么自然,柔和的面部线条和小麦肤色让本就俊朗的五官更加阳光,干净清爽的运动服衬托出他的青春朝气。这不是学长景春明又是谁? 谭羽菲刚来这个学校的时候就是他接待的,在一群新生接待的学姐学长中,他的阳光帅气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也就是从那时起,谭羽菲开始在集体活动时注意这个学长的一举一动,看到他的出色,看到那么多蝴蝶一样的学姐学妹在他周围飞来飞去,谭羽菲更觉得他是那么好,对他的喜欢在加深,同时自悲感也在加深——是啊,那么优秀的他怎么会看到长相平凡的自己呢? 这时景春明似乎感到有动静,从书本里抬起了头:“是羽菲啊,周末没出去玩吗?怎么也到这里来了?”谭羽菲悄悄红了脸颊,盈着笑脸走进凉亭跟学长交谈起来。 直到回了宿舍谭羽菲还是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心里美滋滋的,弄得刚回来的徐阿丽一个劲儿地追问她是不是恋爱了。“是啊,要是真的可以做春明的女朋友该多好啊!”谭羽菲一脸憧憬“可是我是那么的平凡,春明又那么出众,怎么可能嘛!”想到这里谭羽菲心里不无失落。 又是一个周末,谭羽菲满怀希翼地在校园中寻找景春明的身影,想要再一次的“偶遇”。操场边的景春明还是那么阳光,只是他周围的那几个美女叽叽喳喳地环绕着,看起来是那么刺眼——一个个美丽活泼,细心周到,又是送水又是送毛巾的,哪一个都比谭羽菲要养眼。 谭羽菲低下头转身离开,她多么希望在景春明身边的是自己啊!不知不觉,谭羽菲走着走着竟来到了“从头开始”美发店的门口,“也许能像上次一样,换个发色带来好运?!”边想着边进了店门。还是上次的接待,还是同样的理发师阿峰,再次进店的熟悉感让谭羽菲心里很是放松,甚至主动跟阿峰聊起了天:“咦!你的头发跟上次我见你的时候不一样了!”“是啊,我添了点黑色。”谭羽菲这才注意阿峰原本几乎全白的发色有近一半变成了黑色,“呵呵,这一半黑一半白的,倒是很符合你店里的装潢色调!”阿峰但笑不答,等谭羽菲说明来意,阿峰直接给她推荐了一款叫做“桃花运”的红色发型。 说来也奇怪,事情就这么巧,谭羽菲刚进学校大门就遇见了景春明,他好像是刚从什么地方回来,两人便一起返回宿舍区,一路上说说笑笑,学长竟然还要了她的联系方式说要常联系,这让谭羽菲心里像开了花一样美,上午的不快也一扫而光,她深深的觉得自己染发的决定是多么的正确。 更加神奇的事情还在后面——景春明向谭羽菲示爱了!这一切发生的是那么突然,以至于在某一天景春明抱着玫瑰请谭羽菲做他女朋友时,谭羽菲竟没有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只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了,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至此谭羽菲也更加坚信:这就是那间美发屋真的能让人梦想成真! 和学长的约会很美好,但总有许多追随的目光让谭羽菲觉得不自在,起初谭羽菲只是害羞,渐渐地谭羽菲发现,有许多目光并不怀好意,甚至有讥讽。有一天她和学长约会完回宿舍,路过隔壁宿舍的时候听见里面提起“景春明”, 谭羽菲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就那姓谭的也能配得上景春明?那么多美女不选就选她?算了吧,人家也是一时新鲜,看着吧没几天她就成第三个前任了!”气得她满面通红、手指打颤,却无力反驳:“是啊,虽然她已经正式成了学长的女友,但还是有许多女生故意对学长搭讪邀约,跟本就不把平凡的自己放在眼里!这样下去怎么行!”有了前两次的经验,谭羽菲第一时间来到了“从头开始”让阿峰给自己换了一个更浅的发色——美人面,这个发色可不得了,刚做完谭羽菲就被镜子里的自己迷住了——这是怎样的一张脸啊!骄俏可爱又不失美艳,原本平凡的五官没有变,可就是看起来跟原来不一样,跟徐阿丽相比也有过而无不及,这真的是让谭羽菲太满意了,对着镜子左瞧右看,丝毫没有注意到阿峰那半数的白发只剩下了三分之一。 走在校园里,不时有人在身后窃窃私语“喂!这是谭羽菲吗?怎么突然这么漂亮......”类似的话多得不胜枚举,让谭羽菲狠狠得意了一把,总是约景春明在学校里逛游,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看到只有她谭羽菲才是配得起学长的人。 自从谭羽菲变得漂亮之后,人也更加自信,不但和学长在一起的时候不再怯懦,就连平时不爱的集体活动也积极参加,在学校和社团的活动中出类拔萃、游刃有余,如此光彩照人的她吸引了众多的追随者,一个个极尽殷勤关怀备至,这让谭羽菲很是受用,越发喜欢活动和表演,人也变得更加张扬,俨然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众星捧月的所在。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评分拿奖学金的时候,这下谭羽菲可慌了——只顾疯玩和参加各种活动,课程都给耽误了,别说拿奖学金了不挂科都难,要知道自己可是“学习尖子”不小心到了这所学校,如果连这里的奖学金都拿不到父母该怎么生气呢!但眉头还没皱起来谭羽菲就又笑了:“怕什么,找阿峰帮忙去!” 熟门熟路地来到“从头开始”美发店,翻开发型册看到“心想事成”的发色竟然是白色的!“和你现在的发色一样吗?”谭羽菲凝着眉问阿峰,“不,要比我的发色面积大!”阿峰说着,用手指拨了一下仅剩几缕白发的流海,谭羽菲有点接受不了,不过一想到即将到来的考试和评比,心一横坐了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正如谭羽菲预料的那样,漂亮的成绩单、特等奖学金统统收入囊中,看着完美的人生,谭羽菲不由得感叹:“世上无难事!” 放假前,谭羽菲想跟学长一起商量一下利用假期出去转转,这段时间学长太沉默了,也不怎么主动跟自己联系,谭羽菲想是自己活动参加太多缺少了跟学长的沟通,一定要借此机会弥补一下。还没等谭羽菲说出提议,景春明突然打破了沉默:“我们,分手吧!”“什么?”谭羽菲不可思议地睁大了双眼,“为什么?我做错了什么?”经不住谭羽菲不罢休的追问,景春明告诉她说:“我喜欢的是稳重内敛的女生,我原以为你就是,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是我自己看错了,我们不合适,对不起,羽菲喜欢你的人很多,我想我不是其中一个!”谭羽菲伤心地哭了,可她了解学长知道事实已无法改变。 回到宿舍的谭羽菲把自己扔到床上,整日的伤心落泪,她不敢告诉父母,她不知道从小对自己管教甚严的他们会怎么对待自己,没有人能倾诉,就连平日里要好的徐阿丽在她和学长分手后也只顾和不同的男生约会,没有认认真真地问过一次。那些平日里嘘寒问暖的人呢?呵,别提了,这天中午谭羽菲顶着哭肿的眼睛去餐厅打饭,碰上了一个平时像狗皮膏药一样围着自己转的男生,谁知道人家跟本没有理会她,甚至连一个招呼都没有打,完完全全一副不认识的样子,这让谭羽菲更加郁闷了! 悲伤过后谭羽菲突然觉得,一定是染发时出了什么问题,才导致了现在的境遇。她不顾一切地冲到美发店,推开门的瞬间,却傻傻地站在那里呆住了——哪里有黑白色的店面装修,哪里有阿峰的影子?这是美发店不假,可是和一般的美发店根本没什么两样! 一个店员一样的女人走了过了问:“美女,要做发型吗?”这时的谭羽菲才回过神来,抓住女人的肩膀使劲摇着:“店怎么变样了?阿峰呢?他去哪儿了?让他出来见我!”“对不起,我们这儿没有叫阿峰的,而且店面一直这样都几年了没有变啊!”她的回答让谭羽菲彻底傻了,不肯放手地盯着女人的眼睛,似乎要从那里看到她说谎的真相,谭羽菲被当做精神病“请”出了店门,出门的时候隐约听到店里传来了女店员说话的声音:“这个女孩神精肯定有问题,我见过好多次了,她老是跑到店门口坐在旁边的破牌子下面......”门关上了,声音也戛然而止,但这一句足以让谭羽菲震惊的无以复加!本以为是阿峰手艺不精后逃盾了,可现在看来似乎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谭羽菲压制着内心的恐慌不安,慢慢回过头来看向店门,让面大大的店名写着“艺术发廊”根本不是什么“从头开始”,那牌子明显不是新做的,店面也不是新开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店员没有说谎!那自己做头发的店在哪儿,自己这大片的白发又怎么解释呢?!这时角落里一个还算完整的旧板子引起了谭羽菲的注意,她慢慢地走上前去,用手翻了过来——“啊!”谭羽菲尖叫着松开了木板,黑色的木板上“从头开始”四个白色的大字散发着汩汩寒气,阴冷的触感让人胆颤! 到这时,谭羽菲才想起那没有一点点杂色的黑白色店面是那么诡异!突然,阿峰逐次变黑的头发在她脑海里一一闪现!谭羽菲脑袋里迸出的想法奇异地让她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发色被一次次漂染变浅直到现在的白色,而阿峰的头发确刚好和自己的相反,两者之间一定存在着一定的置换关系,阿峰“偷走”了自己的黑发!谭羽菲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如果发色可以偷,那这个“阿峰”就一定不是人!那自己遇上的到底会是什么? 谭羽菲来不及多想,飞快地转身离开,似乎这样才能把这些不干净的东西远远甩开。回校途中谭羽菲把头发染回了黑色,希望一切能回归正途,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可是事情会像她想像的那样吗? 两周后,“谭羽菲,你是少白头吗,赶紧去染染,连我都看不下去了!”徐阿丽略带娇嗔地说笑道,故作关心的样子掩饰不住话语里的讥讽,谭羽菲只能由着她们看笑话却无可奈何——这已经是这两周里染的第五次了,可不管怎么染都跟无法上色似的,没两天白头发就又出现了,眼看就要放假回家,这遮掩不住的白发让谭羽菲内心充满焦虑,谭羽菲再也无心上课,整日躲在宿舍不出门。 “谭羽菲,谭羽菲!系主任找你!”谭羽菲接到徐阿丽带回来的口信,慢吞吞地出了宿舍门,她不知道迎接她的又将会是什么。“谭羽菲啊,进来吧,坐,坐啊,今天叫你来是有点事儿想跟你说一下,就是前些日子咱们学校的统计系统出了问题,把成绩单给弄错了,那奖学金本应该是别人的,老师知道你是很努力的学生,下次一定能拿到这个奖......”谭羽菲不知道老师接下来又说了些什么,只知道自己什么都没有了!谭羽菲双目无神地往宿舍走去,“完了,全完了!”只觉得内心失落得欲哭无泪,整个世界一片灰暗,“咚”地一声晕倒在宿舍门外。 三天以后,谭羽菲在一片雪白中悠悠地醒来,入眼看到的便是陪伴在身边的父母,日光灯下那潮湿发红的眼睛透露出内心的疲惫与憔悴。 “白血病,时日无多。”当谭羽菲得知病情的那一刻,简直五雷轰顶一般,泪如雨下不能自已。看着镜子里满头白发、脸色惨白,她多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梦醒了,自己还是那个平凡的女孩,健康知足,踏实努力,但一切都晚了,再也回不去了。 现在谭羽菲才彻底明白,阿峰利用自己的贪心,骗自己签下“契约”,通过染发“偷走”的不仅仅是自己的黑发,而是自己年轻的生命! 谭羽菲现在明白了,可一切都晚了,只能像一只待宰的羔羊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为了满足她最后的愿望,父母收拾行囊带着谭羽菲到了火车站,要去她最想去的地方看一眼,用最美的景祭奠即将消逝的生命。熙熙攘攘的的人群从眼前走过,突然,谭羽菲两眼发直浑身战栗,顺着她的视线,阿峰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从人群中走过,满头的黑发彰显着青春的气息,像是有所察觉,阿峰在人群中回过头,对着谭羽菲的方向阴测测一笑,转眼间,又消失在人群...... 逆着阳光,一间美发店的大门从里打开,头顶上“从头开始”四个大字惨白刺眼,独特的黑白色装潢的店面里,染着满头白发的男子笑得柔和:“需要染发吗?请签字吧!” 你还在漂染吗?你知道漂掉的是什么吗?也许不仅仅是一点发色哦…… ...
在美国一家有名的医院里,黄昏时分,骆家辉照例出来散步,他的特护不远不近地跟着。当他走到一个花坛前,他停了下来,看着那些盛开的花发呆。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的心脏随时都会停止跳动,挽救生命的唯一方法就是做心脏移植手术,虽然他家里很有钱,可是,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心脏还是很困难的,希望很小。 骆家辉叹了口气,在花坛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这时,远远的走过来一个东方人,他觉得那个人看上去很亲切,他想,那要是个中国人就好了,此时,他好想有一个中国人和自己说说话。虽然他已经加入美国国籍,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很快,那个人走近了,让骆家辉意外的是,那个人突然用汉语对他说:“你好,骆先生。”骆家辉一愣,看着这个人,和自己年龄相仿,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一个很帅气的小伙子,自己好象从来没有见过啊,他怎么会认识自己呢?骆家辉好奇地看着他,说:“你好!你也是中国人?我们见过面吗?” 那人说:“我是中国人,我们以前没有见过面。” “哦,那你怎么知道我姓骆。” “我是听医生说的,听说你需要一个心脏。” “是的,你……” “我哥哥刚出车祸去世了,他的心脏愿意捐献出来,他和你一样是O型血,也许能和你匹配。” “谢谢!不管成不成,我都非常感谢!” “先不要说谢谢,我还有个条件希望你能答应。” 骆家辉忙问什么条件,那人说:“我哥哥是准备回国结婚的,谁知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如果你换心脏的手术成功,希望你代替我哥哥去爱他的女朋友,这是我哥哥的遗愿。你放心,他的女朋友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不会委屈你的。”他掏出一张女孩子的照片,说就是这个女孩,名叫吴心语。骆家辉一看,果然看上去很漂亮很可爱。 骆家辉答应了,接着和那个人详谈,知道他叫成铁,他哥哥叫成钢。很快,医生进行了必要的配型检测等,一切都符合要求,就给骆家辉进行了心脏移植手术。 这次手术很成功,经过40天的精心治疗,骆家辉完全康复,离开医院回到了家。他回家的第二天,成铁就来找他。 成铁说他要去法国了,以后可能不会再到美国来了,他讲了很多关于吴心语的情况,拜托骆家辉一定要好好照顾她,爱她。成铁说,他和他哥哥的声音很像,他已经遵照他哥哥的遗愿,冒充哥哥给心语打了电话,骗心语,成钢已经不爱她,已经在这里找了个美国女孩,向心语道歉。 骆家辉问,为什么要这样骗她。 成铁说:“心语很爱我哥哥,如果知道他去世了,她会痛不欲生的,她会一辈子都忘不掉他。只有说我哥哥变心了,心语才会失望,才会彻底忘掉他,才会重新开始。” 临走,成铁留下了几张吴心语的照片。骆家辉天天看这些照片,每次一看到心语,他都会心跳加快,觉得自己是那么爱她,他好想尽快见到心语本人。 又过了两个月,骆家辉觉得自己身体非常棒了,就起程回国,直接飞到心语的家乡。找好酒店,放下行李,他就迫不及待地去找心语了。他知道心语在天艺装潢公司工作,很巧的是,他打的来到天艺公司时,正好是下班时间,心语正从里面出来。他一眼就认出了心语,他的心狂跳起来,好象要跳出他的身体,他好想冲上去紧紧抱住心语,可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心语还不认识自己,会以为是流氓的。 骆家辉紧紧按住自己的胸口,浑身都在微微颤抖。心语走过来,经过他的身边,看了她一眼,那种眼神有种说不出的味道,说不清是爱是恨是迷惑。 就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骆家辉忍不住叫了一声:“心语!” 吴心语象武侠片中被点了穴的人一样,愣在那里,呆呆地看着骆家辉,好半天才问:“我们认识吗?你叫我心语!” 骆家辉忙掩饰说:“我刚才叫的是吴心语,我们不认识,我只是听说你是本市最好的装修设计师。” 吴心语恢复了常态,带着一点职业性的微笑,客气地问:“哦,你是想请设计师吗?” 骆家辉随口答道,是啊。吴心语问装修什么。骆家辉结结巴巴地说,是大型超市。吴心语问在哪里。骆家辉编不出来了,因为他对这座城市根本不熟,只好说,不知道,还没选好地方。吴心语看了看他,说,那你选好了地方再来吧。说着就要走。骆家辉见她要走,有点急了,竟然脱口而出:“心语,我想请你吃饭。” 吴心语又一次愣在那里,“你叫我心语!还叫得这么自然。” 骆家辉觉得有点尴尬,就撒谎说自己有个同学叫吴心语,他一直叫她心语,叫习惯了。心语哦了一声,竟然答应了和骆家辉去吃饭。这顿饭吃得很沉默,心语几乎不说话。 为了和心语进一步接触,骆家辉买下了一幢大楼,准备开个大型超市,装修设计由心语全权负责。他们熟悉以后,心语说:“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见面我就同意和你一起去吃饭吗?”骆家辉嘻皮笑脸地说:“因为我长得帅呗。”心语笑着瞪了他一眼,忽然又叹了一口气,说:“真是好奇怪啊,我怎么老觉得我们以前认识呢。”骆家辉说,那可能是前世有缘吧。 他们的感情发展得很快,仅仅半年就开始谈婚论嫁了。心语说自己从没出过国,想去美国举行婚礼。骆家辉求之不得,他的家人都在美国,这样更好。于是,骆家辉带着心语回到纽约的家,开始筹划婚礼。心语说她想要一个豪华热闹的婚礼,骆家辉说没问题。骆家交游广阔,而且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骆家辉又是独子,即使心语不提这样的要求,这个婚礼也会是豪华热闹的。而心语这边没有亲戚。 写请柬时,心语说,她有个朋友在纽约,她想请这个朋友参加她的婚礼。骆家辉说,当然欢迎。心语拿了张请柬就出去了,骆家辉说她对纽约不熟,要陪她一起去,她说不需要,这位朋友住得不远。骆家辉还有很多事情要准备,就没有坚持。哪知心语这一去,就一整天没有回来,而她的手机一直打不通。 正在骆家辉心急如焚的时候,有家医院打来电话,说心语出了车祸。骆家辉慌忙赶到医院,还好,心语伤得不算重,只是她的手机摔坏了,钱包也不见了,没钱交费。开始她不肯说出自己的身份,后来在医生的劝说下才说了骆家辉的电话。骆家辉觉得很奇怪,“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心语突然哭起来,“对不起!我们的婚礼取消吧。” 骆家辉焦急地问,为什么要取消。心语只是哭,不说话,被问急了,才说:“我是赌气要嫁给你的,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在纽约,去年我们准备结婚时,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不能回国和我结婚了,他爱上了一个美国女孩,绝决地和我分手。今天,我就是去给他送请柬的,我想让他看看,我是多么美丽的新娘,我的婚礼是多少豪华,我重新找的人比他强多了。可是,当我找到他的学校,才从他的朋友那里知道,他根本没有变心,更没有什么美国女朋友,而是出车祸去世了。可奇怪的是,他给我打那个分手的电话,却是在他死后的第三天,这太不可思议了,我迷乱地从他的学校跑出来,就被车撞了。现在我头脑昏乱,我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骆家辉温柔地握着心语的手,说:“你以前的男朋友叫成钢,是不是?”心语惊讶地看着他,说:“是啊,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同事都没人知道的。”骆家辉不想再瞒下去了,说:“我不但知道他的名字,还知道电话是怎么回事,其实给你打电话的不是成钢,是别人遵照他的遗愿给你打的电话。” 心语说:“那不可能,那绝对是成钢自己的声音,他的声音我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骆家辉就把自己怎么认识成铁,怎么换心脏所有前前后后的事全说了。心语脸色苍白,喃喃地说:“我明白了!”说着她拿出一张照片来,问骆家辉:“你看到的成铁是不是这个人?” 骆家辉点点头说:“是啊,就是他。” 心语用手摸了摸骆家辉心脏的位置,看着他的眼睛说:“成钢是独子,根本没有什么弟弟,连堂弟表弟都没有。” 骆家辉指着照片问:“那这个成铁是谁?” 心语流着眼泪说:“这不是成铁,根本就没有成铁这个人,这是成钢的照片。” ...
法医是一门让尸体说话的艺术;如果尸体不能说话,我就让它喊叫。 中国古尸研究所副所长陈出新的防腐技术成果鉴定会在上午9时召开,除了各国来的鉴定专家和陈出新本人以及他的亲友弟子外,还有几个不请自来的奇怪客人到场,他们力图不引起人们注意,默默地聚集在一个角落。 当鉴定结果公布,证明了陈出新防腐技术的实用性、独创性时,亲友们纷纷涌向他表示祝贺。陈出新也很激动,鉴定结果使他在这方面所获得的专利不再有争议。一年来,有关机构不断收到匿名人士提供的材料,指控他的技术成果是剽窃的,或者是已经有人发明在先,至少也是与其他人合作研究,而他无耻地独占了发明权。现在由各国专家集体作出的科学鉴定结论足可以向法庭提供他被诬陷的证据,这一技术确确实实是由他一个人研究开发出来,至今世界上也只有他一个人才能完全掌握运用。 就在这时,那几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挤上前,其中一个向他出示了证件,另一个出示了逮捕令,第三个口头告知他:“陈出新,你作为古为今一家人失踪案的惟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你的技术成果鉴定结论排除了其他任何人,正好是你谋杀古为今一家的证据。” 案情至少也得追溯到十二年前了。 在考古队工作的古为今因业务关系结识陈出新后,钦佩陈的学识,常常与他往来。陈出新当时就已经小有名气了,并且在参与筹办一个大型的古尸展览馆,也需要古为今的帮助。这种友谊很快发展到他们家属,他们的妻子都是知识女性,有共同语言,两家的孩子都是七岁,也爱在一块儿玩耍。两家的密切关系持续了一年,就由于某种不为外人得知的原因疏远了。 随后没多久,古为今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了古为今父母关于他们一家三口人全部失踪的报案。http:/// 他们突然在家里失踪,用所有的通讯工具都联系不上。大人连续一个星期没来单位上班,孩子也没到学校,在找遍了所有亲友都无从得知他们下落后,古为今的父母报了案。 当时参与调查此案的有一个漂亮的业余女警花,专长痕迹分析,人们都不称呼她的大名,喜欢叫她绰号“波罗蜜”。她是著名的法医专家、大侦探“福尔马林”的助手兼女秘书。福尔马林是早在读书时就被同学们取了这个绰号,因为他学的专业就少不了要和尸体、和福尔马林溶液打交道,由于运用法医知识破案如神,大家就戏称他是福尔摩斯的弟弟“福尔马林”。业余警花波罗蜜虽然作为他的秘书而称“蜜”,但侦缉水平并不比他差多少,所以也被同学们取了这个绰号,意思就说她是波洛的妹妹“波罗蜜”。 波罗蜜和当地公安人员到古为今家查看,空落落的家里由于一个多星期无人打扫,地板家具都蒙上了一层薄灰。在这里波罗蜜没有找到任何可以提供失踪线索的证物和痕迹。古为今父母已经把寻人启事登出去好多天了,也没有回音。更重要的是,两位老人都肯定:古为今夫妇对家庭、对单位都是很负责任的人,绝不会在一声不吭的情况下悄悄跑出去躲这么多天,何况还带着一个几岁的孩子。他们一定是出事了。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调查了所有交通运输部门、旅游社团等的记录,看有没有可能找到他们出行的证据。同时排查他们所有的社会关系,他们夫妇交游不广,很快连同陈出新等人都找来谈了话,仍然毫无头绪。在这一时期发生的各种死人案件和灾难事件中,也看不到他们一家三口的踪影,真是像人间蒸发似的,消失得彻彻底底。 这个案子还用到了不少先进的刑侦技术,动用了警犬、电子鼻和各种探测仪器把他们所有可能去的地方都搜查了一遍,加上波罗蜜独有的痕迹分析技术,就算他们被碎尸、被强酸溶解,也应该留下点蛛丝马迹。但波罗蜜就是找不到。 也许还有一种可能:他们夫妇俩遇到了什么大麻烦,或者避仇,或者欠下巨额债务,甚至仅仅是因为极端厌世,就带着孩子,自愿采取这样的方式改头换面隐姓埋名在异地他乡躲藏起来,不想再和原来的生活发生任何联系。但经过缜密调查和分析,这种可能性也排除了。 案子不得不作为悬案挂了起来,古为今一家的空宅被锁死了。案子一挂、宅子一空就是十多年,已经无人指望他们一家三口还能活着回来了。这是少数波罗蜜感到无能为力的案子,她有时向她的老板福尔马林提起,希望福尔马林能助她一臂之力,福尔马林总是一撇嘴:“我是个法医,要让我破案,你至少得找个半拉尸体给我,就算找到尸体上的一根头发都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样灭门绝户的无尸案,你叫我怎么破?” 大概就在一年前,福尔马林突然重提旧案,叫上波罗蜜和他去调查古为今的案子。 波罗蜜:“你不是说这是个无尸案,你是没有尸体可验的法医,怎么破案?” 福尔马林狡黠地笑了笑:“我想过了,做个有尸可验破了案的法医,那不算稀奇;要做无尸可验破了案的法医,那才叫本事啊!或者这么说,做个验有形尸体的法医破了案,不算稀奇;要做个验无形尸体破了案的法医,那才叫本事。古为今一家三口肯定是死了,当年找不到他们尸体,现在过了十多年就更别指望了,他们的尸体对我们来说好像是无形的尸体,我就要验这无形的尸体来破案。” 两人首先找了古为今当年考古队的同事作调查,十多年过去,线索是没有了,倒惹出大家许多感叹。又找到陈出新调查,这回福尔马林干脆不提古为今,只是和陈出新大谈有关防腐技术的话题,他所学专业和陈出新的工作有相通之处,两人越谈越起劲。陈出新又请福尔马林参观他摆满古人类学标本的工作室,直把波罗蜜晾在旁边差点打起了瞌睡。 谈到兴致高时,陈出新突然感慨说:“当年我也是和古为今这样认识的,一谈起大家都感兴趣的专业话题,就像多年的老朋友似的。” 福尔马林敏感地顺势问:“后来听说你们不大来往了,是什么原因?” 陈出新掩饰了一下:“也就是一点学术问题上的意气之争,想来真不值得。后来他出了事,全家都失踪了,我为这个一直很后悔。” 然后两人就不谈古为今了,等到告别时,陈出新已经把福尔马林看作他这一行的内行同道了,他无论如何要送福尔马林和波罗蜜两张门票,请他们到他当年和别人共同筹办的古尸展览馆参观参观,那里保存的古尸的价值,很多其实并不在埃及木乃伊、中国“楼兰美女”和意大利“奥兹冰人”之下。http:/// 福尔马林收下了门票,当天夜里就带波罗蜜去参观了。 月黑风高,福尔马林用一块黑布蒙了脸,暗藏破门入室的工具,偷偷摸摸来到古尸展览馆。波罗蜜问他:“你就是这样参观展览的?” 福尔马林:“大白天凭票入场有什么意思?深更半夜一个人来参观才够刺激。” 波罗蜜给他放着哨。虽然陈出新说这里保存的古尸很有价值,但保卫措施仍然不能和那些藏有珍宝的大博物馆相比。福尔马林顺利地参观了很久才出来,没事人似的,向波罗蜜说声:“走吧。” 波罗蜜和他熬了大半夜,回来倒头就睡,只朦胧记得他的法医实验室仍然灯火通明。第二天中午,福尔马林敲开了她的房门,手里拿着实验标本,对她一字一句地说:“这是我昨晚从古尸展览馆偷来的三具古尸身上的标本,我进行了DNA化验分析,又和古为今一家三口原来保存的DNA数据作了对比,没错,这就是他们三个人遗体的一部份。” 古为今一家三口的遗体怎么成了古尸呢? 他们只死了十多年,而那里保存的古尸至少都在百年以上。 事情又要回溯到福尔马林偶然读到的一则新闻说起,这则新闻报道了一批文物造假贩子落入法网,他们这回造假的文物竟然是古尸,利用特殊的技术处理现代人的尸体,伪造成为至少几百年前的干尸、尸腊等,然后走私卖给像陈出新他们古尸展览馆这样的地方,以及有特殊宗教信仰和特殊爱好的收藏者,甚至还有少数迷信用古尸身上的肉治病的人。他们的造假竟然一直都很成功,但这回他们遇到了真正的行家里手,陈出新对尸体防腐技术有相当高的造诣,他们想把假古尸卖给他,被他识破了,警方因此得以破获了这个特大的古尸造假走私集团。 事后记者采访陈出新,陈出新也不得不承认:这些造假者的技术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所以也曾蒙蔽了不少国际国内这方面的专家,他要不是因为十多年前在防腐技术上有过新突破和新发明,可以利用这种新发明来检验古尸真伪,连他也可能被骗了。 福尔马林正是在看了这则报道之后,又拉上波罗蜜重新调查古为今案子的。 当时他头脑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使用任何先进的探测仪器都找不到古家三口人的尸体,这意味着要么尸体不存在,但这是不可能的,世界上只要死了人,就一定有尸体,而且决不会是像福尔马林和波罗蜜开玩笑说的无形的尸体;要么就是人们找不到,而其中又有一种情形:警方根本想不到会有某种东西就是他们尸体,连探测一下都不必要。比如说,警方就决不会去提取分析一只死猫的细胞样本或DNA样本,以证实这只猫是古家三口人中的一个,那简直成了大笑话了。据此推理,警方先入为主丝毫不会去怀疑的还有一样东西——古尸!谁会怀疑一具几百年前的古尸就是他们踏破铁鞋无觅处的遇害者遗体?只要伪造者技术过硬,把遇害者尸体变得面目全非,即使专业人士也识别不出来,这样的尸体就是成天摆在警察面前,他也不会想到牵警犬闻一闻,用电子鼻嗅一嗅,或者用科学仪器探测分析一下。他只要想到了,作个对比验明身份是很容易的事,就像福尔马林作的DNA检测一样。 另外,如果凶手是个高智能的罪犯,想毁尸灭迹,不让受害人尸体在福尔马林这样的法医面前“说话”,碎尸、焚化或者用其他手段都难保不留下一点痕迹,他又有像陈出新这样的专业背景,或者说具有这样便利条件和技术手段,那么,他会不会想到把遇害者遗体做成古尸?这是另一种更高明的毁尸灭迹方法和不让尸体说话的方法,同时也能满足一下他的专业兴趣。 陈出新能识破古尸造假者的造假技术,证明他比他们技高一筹,那么,他们能做的,他也能做,还可以做得更好,他在这个领域是世界一流的,再不会有比他更高级的专家来识破他的造假了。 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在刑侦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动用了一切先进探测手段,经过十多年时间仍然连遇害者一根头发都找不到的事。 他们本来就好好地躺在人们眼皮底下,最大的可能就是躺在陈出新参与筹办的古尸展览馆里,因为陈出新很方便就可以用合法的手续把他们陈列进去,然后贴上与他们无关的标签,每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展览,却无法诉说他们遭受的灭门惨案,无法指证近在咫尺的凶手,昭雪十几年的沉冤。http:/// 事实上他们诉说了,但没有人听,他们也许只有喊叫,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福尔马林就是一个不但能让尸体说话、还能让尸体喊叫的人。他一直坚持这样一个观点:法医是一门让尸体说话的艺术;如果尸体不能说话或者说话没人听,那么,就是法医的技艺还不够高。他只有继续提高自己的技艺,让尸体大声喊叫起来,这样所有的人都不能不听到了。 ...
楔子 徐浪决定杀妻。 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残忍,只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 1.婚外情 徐浪并不是一个凶残的人,在周围人看来,他甚至算得上一个完美的好人。他不抽烟不打牌,按时上下班,连过马路都要先看红绿灯,脾气好得就像弥勒佛。 这样的男人大都活得窝囊,但徐浪却是个相当成功的男人,才过四十,就升了一把手,配了公车,堪称德才兼备,前途无量。 不仅事业成功,在外人眼里,徐浪还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 女儿才考了公费,去了美国留学。 妻子也是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物,她先前在一所中学当老师,因为肺功能不大好,受不了粉笔灰,就在女儿上大学后,辞职当了全职太太,一心相夫理家。 他们夫妻原是大学同学,一毕业就结了婚,无风无浪过了二十来年,相敬如宾了半辈子,至今还隔三岔五的在晚饭后,挽了胳膊在小区里散步呢。 年轻的时候,大家都说 他们是郎才女貌,现在人到中年,就换了说辞,把这叫琴瑟和鸣。 然而张爱玲说过,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内里爬满了虱子。没有人知道,徐浪自女儿出国后,与妻子之间的隔膜就越来越深了,他的幸福生活,只剩下了一个空空的壳。他已经把大半个人交给了另外一个叫宁菁的女人。 这起外遇事件正是徐浪想要杀妻的第一个理由。 其实有了第三者也不一定非要杀人,只要离婚就行了。可是对徐浪来说,离婚却是一件比杀人更可怕的事——他已经做了二十多年的好人,一旦离婚,婚外情就会曝光,他马上就会变成众人眼中的坏男人。 更重要的是,仕途无量,他还想要往更高处攀爬,决不能因此而变成个问题干部。所以他决不能离婚,否则他前半生的努力都会付诸流水。 为了不把事情闹大,他跪着求妻子再给他一次机会,但妻子却明确表示,永远也不原谅他。 不仅不原谅,妻子在哭闹之后,还给他下达了最后通碟:如果他不能在三天之内和宁菁一刀两断,就把真相告诉女儿。这一下徐浪真的被逼到了死角。 女儿一直把自己当成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这事一旦让女儿知道了,他还有什么面目活在世上? 杀人的念头就是在他恳求妻子无果后冒出来的。 犯了一个错误,就要用十个错误来掩盖。徐浪在绝望中想到了铤而走险,只要妻子死了,自己就永远还是女儿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神——为了保住自己在女儿心目中的好父亲形象,这是他想要杀妻的第二个理由。 徐浪在心里对自己说,就算把妻子杀了,也不能让女儿知道这件事;而要女儿不知道这件事,他就不能和妻子离婚;但是不离婚,宁菁又不会放过自己…… 2.情人 宁菁大学毕业没几年,在徐浪的单位里做出纳。一年前,有个老会计辞职,办交接时,发现账上少了10 万块钱,一查查到了宁菁头上。 按常规,徐浪只要秉公处理就是了,但宁菁是个漂亮姑娘,而且,几乎和自己的女儿同年,这使徐浪有了不忍之心,决定将事情低调处理,私下里找宁菁谈一次话。 谈话之前,徐浪并没有想干什么非分之事,但要命的是,他选错了谈话的地点——他把这么重要的一次谈话安排在了宾馆。 那天他刚刚在宾馆接待完一个上级单位领导,就在退房前给宁菁打了个电话,当时他只觉得这是一次不能让别人知道的谈话,在宾馆比较容易保密,却没想到,接电话的人曲解了他的好意,把这次谈话当成了一笔交易。 宁菁来的时候带了一瓶红酒,打扮得比平时更漂亮。徐浪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多少比这更大的诱惑他都挺过来了。 他开门见山地问,那笔钱是怎么回事,并正告宁菁,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她不能心存侥幸,想要用非正常手段蒙混过关。 宁菁也不瞒他,坦白她拿那笔钱付了一套房子首付。她说她想把父母从老家接到城里来,原想等这边的房子收拾好,让父母先住进去,再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就立刻把挪用的公款亏空补上,但没想到碰上了烂尾楼,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她的计划被全盘打乱了。 宁菁说她正在到处找朋友筹钱,会尽快把单位的公款还上。 虽然挪用公款是大错,但她也是为了孝顺父母,这样的理由让徐浪心里一动,又想到了自己的女儿,不由得舒缓了颜色,叹口气对宁菁说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啊,什么时候才能真的懂事啊。” 宁菁见状,赶紧说她知道错了,并顺手把酒瓶开了封:“这酒是我们家乡的特产,很早就想送给您尝尝,又怕您说这是行贿,就一直没敢,今天您就破个例,算是我向您认错,您不会不赏脸吧?” 徐浪喝过不少好酒,不算专家也是个行家。凭心而论,那酒的品质实在不怎么样,但后劲却出奇地大,才两杯下肚,他就有些管不住自己了,看着宁菁的眼神竟渐渐迷离起来。事后,他一直怀疑那酒被做了手脚,但宁菁不说,他也就没问。 3. 两个女人 10 万块的亏空,对徐浪来说并不算太大,他补了几张招待报销的单子就填平了。为了报答他,宁菁可以说是心甘情愿,或者说是顺水推舟地成了他的女人。 自从与宁菁在一起之后,徐浪这才明白,他前半辈子算是白活了。因为妻子的肺有毛病,做那事的时候一激烈就容易晕厥,所以长久以来,他们的夫妻生活就像白开水,总是不温不火,渐渐他在床上也就没了兴致,以为天下的男女之事都不过是那么回事儿。 可是宁菁却让他发现,虽然都是床上那么点事儿,但是与不同的人在一起,竟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渐渐地,他回家的次数少了,时间也越来越晚,终于,妻子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发现了有另一个女人的存在。 徐浪是个好人,虽然在官场上说过无数套话,但在生活中却并没有说过几次假话,所以当妻子向他提出质问时,他尽管有些为难,却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并向妻子表示,会尽快和宁菁分手。 但是一段婚外情的结束远比开始要困难得多,当徐浪向宁菁提出分手时,事情陡然间变得棘手起来了。 宁菁告诉徐浪,要分手也行,给她一百万分手费,之后大家互不相干;宁菁还说她保存着徐浪用过的一百多只安全套,只要徐浪胆敢不认账,她就要拼个鱼死网破将他拉下马,让他从此声名狼藉,永远别想翻身。 一百万不是小数目,徐浪为官一直都很清廉,这么大一笔钱他实在拿不出来,再说也觉得不甘心,这不是明摆着敲诈吗? 但是宁菁不依不饶,她冷笑着给徐浪出主意:“或者,你可以与你老婆离婚,然后娶我,过个十年八年,等你为我赚够了这笔钱,我就可以放过你了。 又说不定我会真的爱上你,和你过完一辈子。” 徐浪觉得窝囊,他混迹官场半辈子,什么风浪没经过,他怎么也没想到,竟会折在一个小丫头手里。而且,他很明白,宁菁是个无底洞,就算给了她一百万,她仍然不会放过自己。 所以,他必须想办法让她永远闭嘴,否则自己将永无宁日。 经过深思熟虑,徐浪为杀死宁菁找到了三个理由:首先,能让一个人永远闭嘴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她;其次,面对一个凶残的对手,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比她更凶残;第三,宁菁才是罪魁祸首,自己正是因为她才要杀妻的,哪怕仅仅是为了不让妻子枉死,他也要杀了她。 只要这两个女人都死了,所有的真相就会永远如石沉大海,他也才可以继续做个好人。 4.计划 杀一个人和杀两个人并不会有太大不同,都要想办法脱罪,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杀人事件变成一起意外事故。 徐浪费尽心思,想要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可他毕竟一直是个好人,从没干过坏事,所以想了无数办法,却发现没有一样能在现实中行得通。 距离妻子规定的限期只剩下最后一天了,徐浪还是一筹莫展,偏偏宁菁又打来电话,说明天是自己25 岁生日,问徐浪打算用什么方式给她庆祝。 就在那一瞬间,徐浪想到了一个天才的设计! 第二天上午,徐浪告诉妻子,他要最后一次去见宁菁,他要在今天把事情彻底解决。 他早早来到宁菁家的楼下,等宁菁出门上班后,就悄悄溜进了她的房间,将一个装着钱的信封放在了茶几上,又将一把门钥匙放在门口的脚垫下,这才离开。 下楼后,他打公用电话在一家礼 仪公司订了999 只氢气球,特地多加了一千块钱,让用纯度最高的氢气,并把每个气球都吹到最大,另外还有999支红烛和99 支红玫瑰,让全部送到宁菁的家里布置起来。 办完这一切之后,徐浪才去单位上班,一切都和平时没有两样。 下班的时候,徐浪告诉宁菁,说小礼物已经送过去了,让她先回家,最大的礼物,自己现在就去取来。宁菁以为他是要去取蛋糕,又或者是戒指,就欢天喜地地先回去了。 徐浪当然不是去取蛋糕,他一直跟在宁菁后面,确认宁菁回到家,并看到烛光一点点地亮起来之后,就拨通了自家的电话,装作呼吸困难的样子对妻子说:“我突然头晕,心脏也不对劲了,好像是中毒,不知道宁菁给我的水里放了什么,你快过来送我去医院……” 15分钟以后,徐浪看到妻子从出租车上下来了,急急向宁菁住的楼上走去,他立刻躲在一个广告牌后藏了起来。 从这个广告牌后,恰好能看到宁菁家的窗户,正泛出一层暖暖的红色,那是999支红烛的光亮。 正当他紧张地欣赏着那些红光摇曳的时候,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响起,熊熊烈焰猛地从宁菁家的窗户喷涌而出,连大半条街道也被照得通红。 徐浪轻轻吁出一口气,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从此,他又可以做回一个好人了。 ...
新搬的公寓环境很好,清幽洁净。我住在四层,木质窗棂四周,青葱的爬山虎枝枝蔓蔓,打开窗还可以嗅到楼下梧桐花的香气。 公寓是一梯两户,但我没有遇见过对门的邻居,只在刚搬来那天闻到红酒炖牛肉的香气从对门的门缝里飘出来。与楼下的老太太闲聊无意中说起时,她一脸惊恐地告诉我对门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三个月前她亲眼看到以前的住户搬了出去,没有人再搬来。老太太说得神神叨叨,我笑笑,并没有在意。 两天后再次闻到红酒牛肉的香味时,我准备上门拜访我的邻居。我提着一只果篮轻轻按下他的门铃,良久,才听到里面有脚步声渐渐传来,然后门咔嗒一声打开了。 站在我面前的男人不诡异不可怕,没有一点恐怖的情形。他消瘦单薄,只是样子有一点憔悴,看到我时眼里掠过疑惑。我赶忙把果篮递上,告诉他我是对门新搬来的邻居,特意来打个招呼。 他释然,脸上浮起淡淡笑容时露出好看的虎牙。刚做了红酒炖牛肉,来尝尝吧。男人友好地说,然后打开门把我让了进去。 男人端上一只珐琅铸铁锅,锅身是大红的釉面,颜色相当耀眼。相比这只精致的锅,红酒牛肉的诱惑当然更胜一筹。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碗筷,连往桌上放都不放,直接把两根筷子竖在碗沿上戳两下对齐,便大张旗鼓地开吃了。 我一面吃一面不住赞叹着他的手艺,而他坐在我对面,不吃也不说话,只是盯着我看。我被他盯得不好意思,便问,你不吃吗? 他摇摇头,嘴角牵起一道干涩勉强的笑,说,你要喜欢吃常过来,我经常做的。我豪迈地点着头,吮着手指上的牛肉汁,一副贪婪享受的样子。 男人告诉我他只早我一天搬来,做编剧工作,一般都昼伏夜出。难怪楼下老太太没见过他,还以为这房间里闹了鬼。 那之后的几日,他几乎每天都会因为各种日常零碎的理由找我见面。第七天早上,他又来敲我的门,说晚上要做红酒炖牛肉,请我去做客。尽管我这天身体些不适,觉得精神萎靡疲倦,但还是点点头答应了他。 这顿晚餐明显要更隆重,桌上有华丽的烛台,精致的餐具,雪白的餐巾,菜式也更加丰盛。烛光燃起来,香味弥漫整个房间。他坐在我的对面,像第一天见面时那样凝视我,烛光摇曳的温柔里,我不敢再抬眼,赶忙低头拈起刀叉准备吃饭。 小君。他低声叫道,声音很轻,却足以把我吓了一跳。我手里的餐刀霍然掉落在盘子上,在安静的房间里碰撞出尖锐的响声。 是你吗?你根本不是什么新来的邻居对吗?他接着问。 我僵硬地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双手却无法控制地剧烈抖动。 其实,从你第一天来我就有感觉了,因为此生我没有碰到过第二个女孩会调皮又固执地在碗沿上戳筷子。这是你独特的习惯。我做的红酒炖牛肉是你最爱吃的菜,你一定是遗憾你走的那天没能吃到对吗?所以你走后的这七天里我每天都会做这道菜,我知道你一定要了却心愿,你果然来了。尽管你不是从前的样子,但你的灵魂依然是我爱的那个小君对吗? 他的声音变得哽咽,而对面的我,眼泪早已蜿蜒成河。 没错,原野,是我。七天前我在那场大火中命丧黄泉,房间里我们所有的一切都付之一炬。我没能逃出去,失去呼吸前我收到你发来的信息:“等我,回去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红酒炖牛肉。”我无法相信自己已被死神宣判,无法接受从此与你阴阳两隔,于是我躲在别人的躯壳里以另一副面目出现在你面前。可是看着你憔悴的脸我却不敢安慰,已然丧失味觉的嘴里吃着你做的红酒炖牛肉要强颜欢笑,扮演你没心没肺的邻居。只因我知道命运无法违抗,唯愿能再多看你一眼而已,现在七日期限已到,我终归要离去,希望你早日放下,早日找到喜欢吃你做的菜的女孩…… 我最后一句话音未落,原野已经走过来抱住我,用尽全身力气怕我消失掉一样。但他的怀抱已经温暖不了我冰冷的躯体,我转头看向窗外已经发白的天空,感觉到身上的力量正一点点丧失,灵魂正一点点抽离。我用已经失去温度的唇在他额头印下深深一吻,然后彻底化作空气中飞散的轻烟。 再见,我的爱人。 ...
1.庙里有贼 秦亮是个三十多岁小伙子,从小父母早逝、孤苦伶仃。他也没什么正经营生,整天东游西逛,偷偷摸摸地混日子。 附近的山上有一个小庙宇,庙里只有三四个和尚和一个负责做饭的居士。寺庙的主人法号叫海庆,俗家姓秦。是秦亮的亲叔叔,也是秦亮唯一的亲人。 俗话说“出家无家”,但出家人也是人,没有几个能做到四大皆空的。海庆和尚也是如此,经常拿出香火钱周济秦亮。海庆有一年拿出两万多块钱给秦亮,他的本意是你也老大不小了,我接济你没什么,但不是长久之计。干脆这次我给你拿两万,你拿这钱去做点小本生意。 秦亮接过两万块钱却没有做生意,也没干什么正经事。半年光景两万就花光了。海亮知道后很生气,却又拿这个侄子没办法。后来想了想,就劝侄子:“秦亮啊,你今年都三十多了。你说你也娶不到媳妇,又没正经工作。吃啥啥没够,干啥啥不行。你老了怎么办啊?不如你跟叔叔到庙里,出家算了。在贫僧眼前贫僧还能照看你。” 秦亮一开始不同意,然而他平时没有几个朋友,更没有亲属。本身很孤独,又长期住在叔叔的庙里。久而久之,也断了尘缘。所以秦亮思虑再三就同意出家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看影视剧和评书里挺简单,出家以后不吃素不结婚就完了。但是真出家以后秦亮就感觉生活索然无味,没有了以前的乐趣。 有一次和其他和尚发生口角,跟人家打架,这个让海庆和尚下不来台。尽管海庆是方丈,但出家人不好明目张胆地袒护自己的侄子。 所以海庆把打架的两个人(包括秦亮)一并赶走。 本来这件事到此就完了,但是秦亮又来了个节外生枝。他离开寺庙以前心说:我就这么走了?没有点本钱出去我不还是活不下去吗? 到了深夜,趁大家伙都进入梦乡,他偷偷跑进寺庙的大雄宝殿里,大殿里有的佛像比较小,一米左右;有的佛像比较大,跟他身高差不多。大的佛像他搬不动,只能罢手;小的佛像使劲一挪,里面藏着的金银首饰便能露出来。他把金银首饰塞进自己的鞋子里。 把小佛像挪回原位,走出大雄宝殿后刚要离开寺庙,忽然发现侧殿的门紧锁。自从秦亮出家后,从没进过侧殿。听说这里有镇寺之宝,可惜不曾有机会见到。 秦亮找了跟铁丝在门锁里捅了几下,门锁“吧嗒”一声开了。拿手电筒一照,里面佛龛前只有几个物品:一个钵盂,两本佛经,旁边还有一个笛子。 庙是小庙,佛经自然不是稀世珍宝。但是年头很久,有点收藏价值。而钵盂是铜制的,这都是海庆从自己的师傅那里得到的。因为海庆的师傅也是得道高僧,所以借着钵盂可以招揽很多香客。 这两样东西秦亮不感兴趣,但佛龛前的笛子吸引着他。这笛子不是很长,也就是比手掌稍短一点儿。他端详了一会儿,终于看明白了,这笛子是骨制的。是什么骨头看不懂,但很精美。 秦亮心想:佛经不能拿,钵盂也不能拿,虽然不值钱。但我叔做法事的时候经常用,拿走了耽误事儿啊。这骨笛也没什么用,就是个普通法器,没见叔叔拿出来过。我把骨笛偷走,送到古董市场没准能卖个好价钱。 秦亮把骨笛揣在身上锁好门,离开了寺庙。 回家后秦亮把偷来的金银首饰换了钱,又去古董市场卖骨笛。可是古董市场的人都没人看得懂骨笛,没人肯开价。 秦亮说“你们不就是想压价吗?跟我来这套?你开个价,我差不多就卖!” 人家摇头说:“这东西我看是真不好,也没见过。我不能开价!低了高了都不好,你还是找专家问问吧!” 秦亮一想没人要,骨笛我自己收藏。什么时候遇到识货的大方买主,我再变卖。 那边寺庙里发现丢了东西,海庆也急了。丢点金银首饰还好说,因为值钱的宝贝都在大佛像下面压着。小佛像下面的金银首饰放一起不过一万多块钱。这一万多块钱对海庆来说九牛一毛。 但海庆担心侧殿失窃,等打开侧殿,发现两本佛经和钵盂都在。海庆叹了口气:“啊弥陀佛!这都是师傅留给弟子的宝贝啊,鄙寺全指着它们‘装门面’呢。” 突然,海庆发现还少了样东西,正是骨笛。他再思付:我庙里从没失盗,我侄子一走就丢东西。那不用说,就是他偷的。你偷别的还好说,如今偷走骨笛不是引火烧身吗?那笛子是人骨做成的…… 侄子啊!你要大祸临头了! 2.小确幸的日子 秦亮现在这日子过的美!手里多了不少零花钱,回家就胡吃海塞。整天无所事事,以酒度日。醉了不醒,醒了不醉! 烟酒糖茶,鸡鸭鱼肉,“秦大爷”是换着花样的享受。 而且最近发生了一件“喜事”,他跟人赌博的时候手气不好。人一闹心手脚就没处放。他无意地吹了一下那支骨笛,传出来动听的声响,这声音仿佛是鸟儿在歌唱。接下来秦亮玩麻将时手气突然好了,缺哪个牌就来哪个牌。当然不是一下清一色全来,至少这一局快结束的时候他就会赢得赌局。他发现了个规律:每当他吹动骨笛的时候,他那局必赢。 以前赌博是输光了积蓄,现在赌博是日进百元。 秦亮好奇:难道这骨笛是“神物”?能给人带来幸运? 果然如此,他走在街上时只有吹响骨笛,走不出几步就能捡到一个苹果手机;他在按摩时吹响骨笛,就发现前面客人留下的钱包;他在商场里吹响骨笛,总有美女对他抛媚眼。 人只要是偷过一回东西,就想偷第二回东西。秦亮还是板不住小偷小摸的恶习。他先是吹响骨笛,然后见到谁的钱包就顺手牵羊。也奇怪了,丢东西的人竟然没有一个能发觉他的动作。 越偷胆子越大,他干脆吹响骨笛到商场偷高档衣服。走出去的时候,防盗系统根本不报警。 再后来,他就到银行偷东西。一个老太太给得绝症的儿子取医药费,有三十多万。他眼馋了,跟人家搭话,然后把钱装进自己的背包里。 银行的监控系统竟然失控了,查不到那天的录像。 秦亮就这样胡作非为,逍遥法外。 他心想:哈哈!这日子过的不是太惨了,是惨到忘记苦是个什么滋味了。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啊!哈哈哈哈! 有一天,海庆老和尚给秦亮打了个电话:“侄子啊,你跟我说实话。庙里丢的东西是不是你偷的?” 秦亮不承认:“叔叔啊,我再不是人能偷你的东西吗?” 海庆责怪道:“你别跟我扯这些!贫僧什么人没见过?你能欺骗贫僧吗?我告诉你,金首饰我就不要了。那个骨笛是不是你偷的?赶快送回来!要不然你会大祸临头的!我告诉你啊,那笛子是法器,是人骨做的法器。你听话,赶快把人骨笛子送回来!要不然你后悔药都没地儿吃了!” 秦亮心说:吓唬谁呢?还人骨笛子?还大祸临头?你不就是要骗我送回骨笛吗?我说你个小庙怎么香火钱不断?不就是这骨笛带来的好运吗?随即回答:“叔叔啊,你真冤枉侄子了!侄子现在做正经生意,已经改过自新了!再见啊!” “那人骨笛子害人之前必会先让人感到好运,然后再让人遭遇横祸!所以我每天必须诵经祈祷,否则它就会害人!侄子啊,叔叔不是吓唬你,你赶快把这害人的东西送回来,只有出家人能镇住它!你听到没…喂…你说话啊……”电话这头只剩下海庆和尚还在无可奈何地发愣。 半年后,秦亮偷偷摸摸,又时不时地参与赌博,靠着骨笛带来的好运,家里有了几十万的积蓄。不过没有志向的他已经感到满足,他甚至突然感到日子乏味,比在寺庙里还要乏味:这再好吃的山珍海味也不过如此,到了肠子里就是大粪;再美味的酒喝下去也会变成尿,还让人昏昏沉沉。 有钱人的日子也不幸福啊! 想是这样想,一个偷东西成习惯的人就是看见人家的鞋垫也要偷走。所以有开奔驰车去偷东西的贼。都是贪婪的心理作祟。 有一次,他看见马路中央下水道旁边的位置有个骨笛,和自己的骨笛样子差不多,只是更加漂亮。如果我有两个骨笛会怎么样?我会不会长生不老?出于好奇,马路上又没有车,他走了过去。走过去却没发现笛子,只见到马路上的井盖开着缝。 掉下水道里了? 他用脚踹了一下井盖,没踹动。再踹一脚,井盖活动一下,忽然井盖压住了他的那只脚。他的脚竟拔不出来了。 这时马路上的车突然多了,在他身旁呼啸而过。车里的人似乎没看见他,都以很快的速度从他旁边掠过。有一辆车还刮了他胳膊一下。尽管不疼,却把他吓坏了。 他越害怕越着急,越着急那只脚被井盖咬得越紧,他就越拔不出来。他想到骨笛能带来好运,赶紧吹响骨笛。 只听骨笛传出的声音更加清晰,原来不是鸟叫,是小孩儿哭喊的声音:阿爸啦,救我!阿妈啦,救我啊!不要! 这哭喊声、哀嚎声充满了秦亮的耳朵,一辆马车出现在他的前面,上面站着一个小孩儿,那小孩儿只有头是完整的,其余部分都是带血骨架…… “啊!”秦亮大叫一声不好,马车已经撞向他…… 3.笛声苍凉 只有他能看见马车和小孩,而马路上的目击者只见到一辆轿车撞在护栏上。恰巧秦亮的位置紧贴着护栏。 与此同时,那个骨笛消失了。据说是被一个小孩子捡走了! 秦亮没有死,但是受了重伤,又毁了相貌,他少了只耳朵和鼻子。从此秦亮认为自己没面目见人,所以第二次出家了。 这次是真心的,他问海庆和尚关于骨笛的事。 海庆说:“唉!我是密宗传人,这骨笛正是密宗的法器。” “那骨笛怎么用人骨做成?”寺庙里其他人也很好奇。 海庆讲述了一个传说: 这还是旧社会的事情。西藏当时是农奴制,奴隶的生命不过就是一根绳子的价格。奴隶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生命也得不到保障。 在拉萨有这么一个六岁的男孩儿,父母就是奴隶。小男孩的父亲因为一场重病而死,只剩下小男孩和母亲过日子。 某天土司要找他母亲做“陪睡差”,他母亲不能反抗。正在这时小男孩儿从外面回来了,不明白怎么回事。他只看到自己母亲痛哭的表情,便拿起石头砸向土司。 土司的额头被擦破了,一怒之下让管家活活打死了小男孩。 小男孩的母亲没有办法给小男孩报仇,悲伤的她用绳子结束了自己脆弱的生命。 小男孩死后,管家取出他的腿骨做成法器——骨笛,献给土司。 土司看到骨笛很是喜欢,时不时地吹响骨笛。又过了一段时间,土司总做噩梦,梦见死去的男孩举着自己的腿骨,一边怒视自己一边向自己走来。 土司惊醒后立即找了个法师,寻求破解之术。 法师说:“这男孩怨念太深,没人能镇的住他。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你拿出钱来供奉这个骨笛。每日我们给他诵经,助他脱离地狱。” 就这样骨笛落在西藏的寺庙里。 土司的两个儿子后来都横死了,只剩下一个女儿。土司的财产也落在了女婿手里。 再后来,西藏发生了一场动乱。寺庙被毁,有个僧人带着一批佛经、铜制钵盂、法器和这个骨笛离开西藏。 这个僧人是海庆和尚的师祖,到了海庆和尚的师傅那一代,海庆得到了其中两本佛经、一个钵盂和这个骨笛。 海庆师傅曾经也说过:“这个骨笛传出去就是不详之物,会去害人。只有留在寺庙里,能镇住他。经过诵经祈福,也会带给出家人祥瑞。” 秦亮醒悟:“怪不得我听到的是小男孩的哭喊声!现在人骨笛子丢了,我们怎么办?” 海庆和尚又叹气道:“时也运也,这骨笛本就是不详之物。本来也不是贫僧的,丢了也怨不得你。随它去吧!” …… 那么这个骨笛去了哪里呢? 在秦亮遭遇车祸的时候,骨笛随着秦亮被撞的冲击力意外飞了出去。正飞在马路边上,有个小女孩捡到它。 这个小女孩儿叫卓倩,今年五岁。她妈就问:“这笛子哪来的?谁给你买的?” 卓倩话还说不完整呢,张嘴回答:“我捡的,没要啊!” “扔了!”她妈妈训斥道,“别随便捡东西,多脏?都是细菌!” 卓倩的父亲劝道:“洗洗就干净了!反正没人要,给孩子玩呗!” “就知道惯孩子,早晚孩子让你教坏了!”卓倩母亲骂道。 “我不仅娇惯女儿我还娇惯你呢,亲一个老婆!” … 这天在幼儿园里,小卓倩正在睡午觉,突然做了个梦: 一个小男孩儿哭哭啼啼地走过来,嫉妒地望着她。小男孩满身是血。 卓倩朦胧中看不清小男孩伤成什么样,却用小手招呼他:“你是谁啊?一起和我玩!” 卓倩找出所有的玩具递给小男孩儿,又把骨笛摘下来送给他,说“你怎么不说啊?” 小男孩儿接过骨笛,伤心地哭了。可是他有看见卓倩可爱的样子,又笑了,然后跑掉。 卓倩就去追,却追不上。只听小男孩喊了句:“你别追我,会倒霉的!” …… 一觉醒来,卓倩跟老师讲了这个梦:“咦?我的笛子呢?” 找了半天没找到,卓倩哭喊着要笛子。老师安慰:“别哭了,小倩倩,跟老师吃糖去!” 这时,幼儿园的角落里有个小男孩坏笑着。看看没有其他人,他拿出来骨笛,吹了一声,自言自语地说:“哈哈,这个笛子以后就我是的了。” 从此,偷走笛子的男孩家里遇到了“好运” …… ...
今天跟大家说的这个鬼故事,是当事人少波亲口跟我说起的,说完这个鬼故事之后,少波就出事了。 一年夏天,邻居少波,大约30岁左右,从广东打工回来,带着一个漂亮的外地女朋友,自己全身不是Adidas就是Nike,还戴着金项链,而且给父亲买了许多保健品和保健器材,给母亲买了一些黄金首饰。少波的母亲戴着儿子买的首饰,很是高兴,逢人就说这是儿子在外打工挣钱给自己买的礼物。 一天吃过晚饭,我们在家门口闲聊,少波就说起自己在外打工的经历。原来他在广东给一个老板当保镖的,经常会陪着老板出去赌钱,有时候发生状况,他都会保护老板,自己曾经为了逃命,不得不从二楼窗口跳下去,就如同电影中的情节。后来,不知怎么的,他说自己在广东的时候看见过一个红衣女鬼,自那以后,许多事情都不太顺利了。 那一次,是少波跟朋友喝酒后,醉醺醺的睡在了一个公园里。当起来撒尿的时候,迷迷糊糊看见附近不远处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子,少波心想:“这么晚了,怎么还会有女人在公园里呢?” 尿完之后,少波借着酒意,想要上前与那红衣女子搭讪,说不定这是一次桃花运呢。于是踉踉跄跄地跟在红衣女子身后,但不知为何,少波走慢了,红衣女子也走得慢了,少波走了快,红衣女子也走快了,反正就是追不上,尽管少波在和她打招呼,而那女子只顾朝前走,也不回头。 走着走着,那红衣女子走上一座拱桥了,少波便加快脚步了,但视线一直保持在女子身上。为了想看看红衣女子的长什么模样,少波开始跑了起来,而那女子却迅速走到了拱桥的那一头,看不见了。 由于是拱桥,走下桥的话,视线上是看不见红衣女子的。少波一路小跑,上了桥,四处一看,完全看不到红衣女子了。这是他心里也纳闷儿:“难道是我酒喝多了?还是我见鬼了呢?” 第二天,少波就觉得自己的霉运到来了,出门掉了钱包,浴室里洗澡摔跤,跟朋友打牌总是输钱,喝凉水都塞牙。像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严重的时候,自己的性命都快没了,于是他决定回家来了,也认定自己那天所看见的一定是红衣女鬼。因为会看见鬼的人,一定会倒霉的。 少波讲完他见鬼的经历之后,他叹了一口气,跟我爸说:“我准备过两天就出去了,在家呆着也不是个事,回家主要是看一下父母。”这时候,少波的女朋友喊他了,少波就回家里去了。而我还坐在家门口听着邻居们唠家常,一看时间9点多了,想着该回家冲凉睡觉了。 我们家门口是一条巷子,巷子两边都是房子,门对门,户对户的,而我家就在巷子的中间位置,所以走进家里,一般会看看巷子的另一头。突然,我看见在一个比较黑的地方有一个人探头探脑的,我看了大约5秒钟,只见那人手一招,像是示意后边的人上来。 当时我并没在意,就准备推门进屋。忽然,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大约5-6名男子冲进了少波的家,接着就听见“不要动,你是x少波吗?” 少波的母亲吓的大哭:“什么事啊?我儿子怎么了啊?” 其中一男子大声说:“什么事情,你儿子知道。” 接下来,整条巷子里都安静下来了,可能大家都在等待事情的结果。不会儿了,少波家的门开了,少波双手被翻扣在身后,鞋都没有穿,就那些人带走了。 后来才知道,少波伙同自己的朋友,在陪同老板外出赌钱的时候,把老板所带的几十万现金抢了之后就回家了。原来少波这次并不是真正的回家,而是一次逃亡,但他说完那个鬼故事之后,自己便被警察逮捕了,最后被判8年有期徒刑。 由此看来,即使看见了鬼,即使倒霉了,只要自己行的端走得正,不做亏心事,多大的霉运都会离你远去的,俗话说得好“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嘛! ...
我坐在餐馆里,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一大堆喜爱的菜,看也不看对面坐立不安的夜凉。最终,夜凉敌不过我的耐心,先开了口: “小张,这菜还适合你的口味吗?” 我一声不吭,继续吃饭,嘴角扯出一丝冷笑,心想:就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 良久,吃完最后一口菜,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才放下筷子。看着夜凉,我讽刺道: “大少爷,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学校里谁都知道夜凉是校长的儿子,走到哪里都是被奉承的。此刻,听了我的话,常常带着傲慢的脸有些扭曲。夜凉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双拳紧攥、指节发白。这恐怕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拉下脸来求人,还吃瘪。不过他却没发难,想必事情也有些麻烦,不得不有求于我,这样想着,心里便一阵暗爽。 夜凉努力冷静下来,冷冷地看着我说: “不要以为我有事拜托你,你就可以这样无礼。”我没答话,抱臂挑了挑眉,示意他继续。夜凉咽了咽口水,声音有些颤抖,说,“我遇到鬼了。” 我的好奇心瞬间被勾起来了,在我的催促下,夜凉吞吞吐吐地开始叙述他的遭遇: 一周前的晚上,他和朋友在路边的烧烤摊吃夜宵。由于开心,就不由自主地多喝了几杯。后来夜凉喝醉了,有种无力感,然后感觉整个人好像在天上飘。 过了好久,便听到有人问他: “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夜凉发现自己趴在一张石桌子上,朋友不知去向,对方也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他就抬起头问: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不出来?还有我朋友去哪里了?” “唉,知道太多不好,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吧。”一个声音飘了过来,就好像来自地底一般。夜凉觉得害怕,就想起身离开,可是醉得太厉害了,根本就起不来。 第二天一早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座坟墓旁。 面色惨白的夜凉一把拽住我的手,我拍了拍他的手表示安慰: “放心吧,吃人嘴短,这件事我一定会帮你的,不过我需要一样你的东西。” 拿着从夜凉那里要来的东西,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思考这件事。回想夜凉的神色,我基本上确定他说的都是实话。因为本着眼见为实的念头,所以,我还是存在着一丝疑惑。 比如我为什么觉察不到夜凉身上的“鬼气”,反而有一丝的“死气”,难道是我的错觉?如果一个正常人遇到鬼,他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沾上一些“鬼气”,可在夜凉的身上却没有。难道他身上有一件具有灵气的东西遮盖住了鬼气? 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我拿上准备好的东西去校园的小树林。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人迹罕至的小树林就是恶鬼们的出入口。 午夜12点,树林的小道上,我点燃纸钱,忽明忽暗的火光照亮了我的脸颊。我用钢针扎破食指,将血滴在燃烧着的纸钱上,闭上眼睛默念: “小鬼听令,以血为介,以钱通灵,速来,速来……” 在念到第二遍的时候,一阵风呼啸而来,在我面前盘旋着。我慢慢地睁开眼睛,本是烧着纸钱的暖黄色火焰变成了诡异的绿色。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我知道我成功了。 “小鬼,既然来了,还不快快现身。”我冲着虚无的空气大喊。 话音刚落,一团黑雾迅速出现,干哑的声音从黑雾里传出来: “找我什么事?” 我从怀里掏出一撮头发,递到黑雾面前: “帮我查查这个人一周前出了什么事?”这撮头发就是我向夜凉要的东西。 黑雾包裹住我拿着头发的手,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我抽回手掌,问: “怎么样了?” “我只看到一周前,这头发的主人昏倒在一座坟墓旁。”干哑的声音回答。 我皱紧眉头问: “看清楚上面的名字了吗?” “嗯,是你们学校两周前去世的李天悦。”干哑声音继续回答道。 听到这个名字,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李天悦”多么熟悉的名字,我永远也忘不了,她是学校的校花,也是我的女朋友,只可惜两周前她意外落水去世了。但是我却不相信事情会是这么简单,因为天悦会游泳,而且那条河也只到她膝盖处。更加令我意料不到的是,我招不了她的魂。我用了不下上万种办法寻找天悦的魂,可是没一次成功。 我握紧手上的头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弄明白。 回寝室的路上,我仔细想了想,最终决定还是不把天悦的事告诉夜凉,免得打草惊蛇。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离天亮还有五个小时,现在回去睡个小觉还是来得及的。 轻手轻脚地回到寝室,小心翼翼地躺到自己的床上。 就算只有一丝线索,天悦,我也不会放弃找你的魂魄的。伴着这样的念头,我渐渐进入了梦乡。 翌日一早醒来,寝室里就只剩我一个人。用手擦了擦额头的水,再放到嘴里尝了尝,啧啧,这腥味还真重。我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寝室的柜子: “既然来了,为什么还不现身?” 寝室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回答。我咬破中指,用血在虚无的空气中画出五芒星的图案,嘴里默念咒语。干燥的天花板突然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水,柜子里也漫出大量的水。 一张青绿色的怪脸从柜子里跑了出来,湿透的长发粘在脸上,只露出两只无神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夸张地鼓起。 “你到底为什么来这里?”我沉声问道。从它的样子我大概可以知道,它是一个水鬼。 机械般的声音从怪脸的嘴里发出:“我死得好冤,报仇。夜凉、天悦、我的,你别管。” “啧啧,你越这么说,我就越要管。”我一边笑着回答,一边偷偷用手指上的鲜血在掌中画了一个符。 我的不识好歹,彻底激怒了它。它愤怒地张开嘴朝我喷水,我侧身躲过,立马快速跑上去,将画了符的手掌印在怪脸上,顿时发出一股焦臭的味道。正当我洋洋得意、放松戒备时,一股钻心的疼从手掌蔓延开来。我立马抽回印在怪脸上的手,看着怪睑露出来的两排尖锐的牙齿上沾着的丝丝血迹,我知道我的手被怪睑咬伤了。 很好,你已经彻底激怒了我。看着怪脸,我的嘴角泛起一抹冷笑,眼神渐渐变暗。 我掏出脖子上戴的八卦镜,对准怪脸念道: “镜中实,百鬼散。”八卦镜发出刺眼的光,怪脸惨叫一声就消失不见了,寝室内的水也同怪脸一起消失了。 看着泛着黑气的手掌,我叹了口气,这下可难办了。 忍着痛,挖出泛着黑气的肉,敷上糯米,包扎好,我的额头已经沁出一层汗,皱紧眉头思索:这个水鬼为什么要阻止自己调查夜凉?还有为什么夜凉会出现在天悦的墓前,难道夜凉和天悦的死有关? 一个个的谜团像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晚上特意向宿舍管理员请了假,我决定去天悦的基地看看,希望能发现什么线索。 午夜,墓地里静悄悄的,乌鸦停在枝头“嘎嘎”地叫着,显得更加阴森。 我拿着白蜡烛、纸钱来到一座坟前。墓碑上刻着“李天悦”三个字,上面还有一张照片,那是一张长发女孩子的黑白照。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到天悦的坟墓。 我拿出蜡烛,插在墓碑前,然后点燃,淡淡地道: “天悦,我来看你了,如果你地下有知,就出来见我吧。”念完大段大段的招魂咒,我皱紧眉头看着还是暖黄色的蜡烛火焰。不应该啊,火焰应该是惨绿色的,怎么还会是暖黄色的呢?除非…… 对着墓碑,我拜了三拜,就开始将我脑中的想法付诸于行动,找了一样合手的东西,开始挖坟。半小时后,我累得气喘吁吁,看着墓坑,嘴角露出一抹冷笑,就知道是这样。拿起坑中写满符咒的纸,难怪我招不到天悦的魂,因为天悦根本就没有死,有人故意用“纸人”代替天悦,造成天悦死亡的假象。 可是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我决定去天悦老家查看,连夜赶路,终于让我在天亮前赶到了。凭借着依稀的记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天悦的老家。 可看着眼前的这幢房子,我愣住了。这栋屋子在五行八卦中气不顺、位不正而且还位于死门,踩在鬼门线上,可谓真正的凶宅。天悦的家人怎么会选在这种地方安家? “吱呀”木门被我推开,室内空无一人,慢慢向屋内走去。看着屋内的陈设,我笑了。用手指凌空虚划,高喊一声“现”,眼前的景物立马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室内的陈设都不见了,一口棺材放在正中央。 走近棺材,朝内看去,我惊得说不出话,躺在里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女友天悦。她面容安详地躺着,就好像睡着了一样,我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她的脸。 “我不知道你是谁,不过劝你还是不要碰我的女儿。”背后响起一个女声。我扭身往后看,一位中年妇女朝我走来。我道明来意,妇女叹了口气,讲起了一个故事…… 其实,天悦一家都是法术高深的道士,除邪灵、助百姓。由于职业特殊,天悦一家不得不随时搬家。 当他们在这个村定居时,发现这个地方为极凶之地,为了不祸害别人,他们决定就住在这里。 但是谁能想到,此凶地居然关着一个千年水鬼。它生前被人冤枉,不得已投河自尽,死后就变成了水鬼。因为带着无尽的怨气和怒气,所以无法投胎转世。 天悦一时不慎解开了水鬼的封印,让它逃了出来。幸好,在最后一刻,天悦用咒语封印住了水鬼的一大半怨气,而代价就是陷入沉睡。因此不得已才用“纸人”代替天悦,造成天悦死亡的假象。 听完天悦母亲的故事,我终于知道天悦假死的原因。可是还有一个疑惑没有解开。 “伯母,我问一下,我的同学夜凉是不是和天悦有关系,他之前……”我开口询问。 天悦母亲叹了口气,说: “傻孩子,你怎么还不明白?这一切都是它设计好的,它是故意引你进圈套的。” “圈套?”我的脑子有些转不过弯。 “其实,在水鬼逃出去后,我和天悦的父亲就封印了这间屋子,因为我们知道,它一定会再回来的,它要拿回那部分被天悦封印的力量。但是它没有办法直接进来,必须要一个媒介,而你正是最好的人选。”天悦的母亲道。 “都被你猜出来了,呵呵,还真是聪明啊!”干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我转头一看,是夜凉。 我挡在棺材面前,怒道: “你到底是谁?” “夜凉”反问道: “我不就是你的好朋友夜凉吗?” “我从一开始就从你身上闻到一丝若有似无的‘死气’,当初以为是我闻错了,没想到……”我道。 “夜凉”听完,哈哈大笑: “现在你还不能确定吗?我就是那个水鬼,现在只能说这具身体的主人倒霉,让我有机可趁,上了他的身。” “怪不得那天你说遇到鬼,但是我却没闻到你身上有‘鬼气’,原来夜凉早就死了!”我吼道。 “呵呵,真聪明,那我来的目的你们也知道了,还不快让开!”水鬼厉声道。 “冤冤相报何时了,你不能放下你的仇恨吗?”天悦的母亲苦口婆心地劝道。 “放下?说得倒容易,当初他们冤枉我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放过我?你们最好给我让开,不然要你们好看!”水鬼冲着我和天悦母亲喊道。 “记得保护好天悦,我挡住它,你快带天悦走。”天悦母亲推了我一把,便冲上去和水鬼争斗在一起。我看了一眼伯母,暗暗道了声保重,抱起天悦,从屋子后门跑了出去。 找到一个稍微安全的地方,我安置好天悦,发现脸上湿漉漉的,原来我早已泪流满面,暗暗发誓:伯母,我一定会为你报仇。 定了定心神,我掏出八卦镜,放在天悦的额头,将自己的血滴在镜子上,然后默念咒语。天悦的手指突然动了一下,我知道这是她要醒来的前兆,我拿掉符咒,静静等待着天悦的苏醒。 等待的过程是艰辛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大概半小时后,天悦终于醒了过来,我一把将天悦抱住,深怕天悦再次消失。 天悦任由我抱着,安慰道: “抱歉,我不会再消失了。现在当务之急的,应该是怎么对付附在夜凉身上的水鬼。” 平复激动的心情后,我看着天悦道:“伯母为了我们能够逃出来,自己拖住了水鬼。” “我知道,虽然我睡着,可是外面发生的事我都能听到。”天悦说, “母亲不会有事的,水鬼的目的是在我身上。” “那就好。”听到伯母没事,我松了一口气。但转念又想到水鬼的目的是天悦,便又急忙问道: “可是你……” “我没事,要对付水鬼,必须要你的帮助。”天悦盯着我的眼睛说道, “目前只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劝解,第二种强攻。” 校园里,我看着天悦在水塘边的地上画咒文,我忍不住问: “天悦,这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有看过这种咒文?” “这是加强版的束缚咒。唉,冤冤相报何时了,它也是个可怜人,我希望能帮帮它。”天悦画完最后一笔,将自己的血滴在咒文上,然后坐在中间开始等待。 我则藏到附近的一棵树上暗暗观察,这是我和天悦事先商量好的。 到了午夜12点,水塘中央突然冒出泡泡。我暗暗提高了警惕,因为水鬼要来了。果不其然,水面涌起一波巨浪,披着夜凉皮的水鬼就在巨浪中央。 “主动送上门了?”看着坐在地上休息的天悦,水鬼笑道。天悦心平气和地道:“还是那句话,冤冤相报何时了,放下你所谓的仇恨,去投胎吧! ” “废话少说,把我的力量还给我!”水鬼举起尖爪,朝着天悦刺去。天悦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我双手紧握,死死盯着水鬼的动作。 眼看水鬼就要刺到天悦,天悦快速起身,跳到阵外,与此同时,水鬼的尖爪已经刺入地面。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见水鬼已经跳入阵中,我赶紧从树上跳下,高喊: “四方神灵,尔等听命,束!”一道道无形的绳索将水鬼绑了起来。 水鬼狠命挣扎起来,天悦来到水鬼面前,淡淡地道: “为什么一定要报仇?” 水鬼声嘶力竭地吼道: “你们可知道在水里不能呼吸,慢慢窒息的痛苦吗?身体被水泡得发白、发胀,还要被鱼群吃食,那种痛苦你们知道吗?” “我们是不知道,可就算你杀了他们的后代,你也活不过来了啊,还会增加你的杀孽。放手吧!”我劝道。 “放手,我还放得了吗?这具身体的主人我就…一”水鬼无奈地苦笑。 “可以,只要你有心悔过,就可以。”天悦的母亲从小树林里走了出来。 我一脸震惊地盯着伯母,伯母对我笑了笑,天悦则是一脸淡定。 “其实,你自己也累了吧?恨,是件很累的事。”天悦一边说一边解开水鬼的束缚。 水鬼呆呆地坐在地上,眼里流出眼泪。我上前拍了拍水鬼的肩: “我送你去投胎吧。”说完,我拿出黄纸,扔向了水鬼,黄纸迅速燃尽。 水鬼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水鬼满有深意地看着我。我知道它要说什么,我点了点头道: “放心,夜凉的魂魄我会帮他超度的。”水鬼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就消失了…… 我看着天悦,天悦也看着我,我们笑了。 突然,我觉得腹部一痛。我震惊地看着眼前冷笑的天悦,一把推开天悦,捂住腹部被天悦刺的伤口。 “为什么?”我满脸痛苦地盯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天悦。 天悦冷笑一声,道了声“破”,天悦的母亲“嘭”的一声,瞬间变成了纸人。 “这一切也是我给你设的局,借你的手除去那个水鬼。其实有一件事你一直不知道,我就是那个被冤枉水鬼的后人,如果不除去它,死的就是我。你既然这么爱我,一定可以谅解我的吧?”天悦笑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了你吗?两个世代为敌的除灵家族,怎么能和平相处?所以你去死吧!” 血液慢慢从伤口处流出,我的脑袋越来越昏,眼前发黑,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看着放肆大笑的天悦,我的嘴角勾起一抹淡笑:是的,我理解你。所以,我不恨你。因为,恨——真的很累…… ...
我相信鬼!从来都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一个人类无法触及的地点,哪里可能存在着亡灵或者别的什么。小时候住在乡下,一直被迷信影响着,听着村里的一些异事,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自己碰到。 (一) 乡下有一棵树,现在已经被围起来了,树顶被削去,只有光秃秃的树干,也不怎么长叶子。我小时候一直以为那是棵死去的树,后来许多年了它一直如此,不曾枯萎腐坏,在大风天依然挺立。 后来我问母亲,这棵树到底是死是活。母亲告诉了我一个年代久远的故事。 外祖母小的时候那棵树还和所有的古木一样参天茂密,经常有人在下面乘凉。这棵树的年龄一直是个秘密,当年外祖母一家安居于此的时候,它就已经这么高这么大了。有位世代生活于此的老人说,从唐代开始,这棵树就一直在这里了。新中国成立后,村里决定要砍掉这棵树来拓路建房,动工那天就发生了一件令所有人毕生难忘的事情。 村民们刚把这棵巨木的上端砍掉,谁知从树干里竟然冒出了一条怪蛇,有碗口粗细,蛇头很尖,有成人的半截手臂那么长,眼睛通红,眼角还有类似血泪一样的液体,鳞片是很浅很浅的黄色,鼻孔两端挂着两条胡须。它哧溜一下从树上窜下,村民们纷纷吓得让开了道,眼睁睁看着这条怪蛇潜入水里。此次,再也没有人敢动这棵树了。 不久,村里来了许多陌生人,他们在村里捣鼓了几天才离开,据说一个人借走了外祖母家的渔网。后来一家小报社也来采访过,发表了一小段东西,我还看过那张古老的报纸。 有一天,我很好奇地走到树边,细细观察,惊讶地发现,这棵一直活着的古木中间有一大部分都是空心的,树里面很潮湿,黏黏的。 (二) 大概是我十一二岁的时候,夏天的一个暴雨夜,爷爷在朋友家作客,我和哥哥在房间里看电视。看了一会儿,听见隔壁有人说话的声音。 哥哥胆子大,悄悄地溜过去,发现隔壁的电视竟然开了! 关掉隔壁的电视,哥哥回到房间。过了一会儿,隔壁的说话声再次响起! 哥哥拉着我再到隔壁,发现电视又开了,我被吓个半死,哥哥安慰我说,这是打雷引起的线路问题,没事的。我将信将疑,不过也算说服了自己。 又在自己房间里待了一会儿,我和哥哥都很紧张。这时,听见楼道里有靴子的脚步声,我和哥哥以为大人回来了,很激动,一起往下跑。可是,直到出了屋子,还是什么人也没看到。 我们两个都被吓住了,没有人敢上楼。哥哥提议去找爷爷,我点头同意。走在小路上,我回头望的时候,看见隔壁房间又闪起忽明忽暗的光来。 后来,和爷爷回来,爷爷拉开门骂我们胆小鬼。 这时,隔壁的电视机安安静静的…… (三)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更小,大概九岁多一点。我晚上经过一个儿时的玩伴家里,听到一个老奶奶的声音,好像是叫我停下来,我以为是朋友的奶奶,于是便停下脚步。 然后那个声音叽里咕噜不停地讲话,忽高忽低,时而沉重时而癫狂。我一句也没有听清,但隐隐感到不对劲。后来,我听到了“对不起”、“老天爷”、“不甘心”之类的字眼,这才发现那个声音完全是在自言自语。我试着喊了几声,那个声音也不回答,仍然含糊不清地说着。 我当时脚有点发软,只想快点离开,无意中绊倒了一个花盆,还把刚买的绿茶给弄掉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拼命往家跑。 第二天很早,我来到那个朋友家门口,绿茶和花盆好像根本没有存在过似的。正好,我的朋友从楼上下来,我问他怎么不见他奶奶。他说,他奶奶早就生病住院了。我对他说,我九点钟来找你看鬼片,怎么叫你都不理我。他笑着回答,那时他早就睡着了。 事情发生后没几天,我那朋友的奶奶就过世了。 (四) 这个故事我只有一点依稀的记忆,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了。某天和哥哥走乡间小路回家,经过一户人家门口,我透着窗玻璃,发现那家人的灯很奇特。老式的灯都是发着橘红色的光,而且不亮,所以什么影子都特别清楚。 我发现那家人的灯好像是一个钩子上挂着个瘦长的包袱,一晃一晃的。我和哥哥还调笑这个灯,哥哥说,妈的,真像个吊死鬼。我和哥哥当时经常看鬼片,哥哥老拿鬼吓我,我当是他在乱说,便一笑了之。 后来过了很久,奶奶跟我讲村里的奇闻异事,说到以前村里有一个女的为情自杀,吊死的,地点就是我们当年所经过的那所乡间小路旁的房子。 我告诉哥哥这件事,哥哥说那是巧合,还拉着我去考证。 来到那间房子,哥哥敲门,很久都没人开。一个村里的大叔走过来,问我们这时在干什么。哥哥说他要找这户人家的主人。那位大叔一边笑一边说,这件房子很久以前就改建成了仓库,而且荒废了很久,怎么会有人住啊。 ...
古时候,有一个名叫高励的老员外,从年轻时就继承了父亲的土地,每年光靠佃户支付的租子就可全家不愁吃穿。 高励虽天生富贵,生活却十分简朴,不讲究吃穿打扮,也不藏娇纳妾,只有一个天生的雅癖:非常喜欢画画,且专门画马。他画的马匹,看起来气韵活现、健壮如飞,简直像是要破纸跃出一样! 高员外在乡间是个一等一的大好人,他乐善好施,喜欢助人。有一天,在他身上却发生了一件怪事!不知怎么,高励得了眼病,几乎失明。家人请了好多大夫来诊治都没效果,药也服了,针灸也扎了,可怎么也不见好转。高员外得眼病的消息一传出,乡里人都争着送偏方来:有人送上人参、决明子,有人挑南瓜、胡萝卜来,也有人天天到府上要给员外按摩穴位……可是没有一点作用。 “没天理啊!”乡里人都这么叹息,“怎么让一个好人得了这种怪病!” 高员外自个儿倒是心宽:“我这一辈子是得天独厚的好命,老来受点儿苦,也是应了月有阴晴圆缺的老话。只可惜从此不能画马,那可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这一天夜里。高励心里郁闷,睡不着,独自摸索着来到花园里。夜风送来桂花浓香,高励坐在树下乘凉,他抬头望望天上的月,只见模糊一片:忍不住老泪纵横地许愿:“月儿啊!若能让我再有一天看得清楚,再画上一幅马,哪怕只是最后画一次,不论要我做什么,我这一生都别无所求了!” “此话当真?”地底下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 “谁?”高员外一惊。 “是我。世人未必见得到我,但你灵性高妙、心地清亮,我现在要引你来见我,你莫要惊慌……”那声音说。 高员外心中怎能不惊?但已经来不及了,他突然不由自主地扑倒在地,右边的半张脸在刹那间融入了地上的黄土里,就像是半张脸被土埋了似的! 更令他吃惊不已的是,他的右眼竟然看得到地底下的场景,不但看得到,还看得格外清楚! 他看见,在地底下,有一匹高大威猛、通体银光的骏马,从远方飞驰而来,四蹄悬空、悄无声息,在高员外眼前飘然落地,马上还坐着一位白面将军,无眉、无鼻,甚至没有嘴唇,只有火红的细长眼睛直视着高员外。 高励全身发软,语不成声地说:“阁……阁下是何方神圣?” “我是地府来的鬼差将军,此刻现身,是因为有求于先生。” “有求于我?”高励抖得话音都像在哭:“我眼下也命不久长了,怎么能帮到你呢?唉!罢了罢了,将军若要我小命,这就把我拘去吧!小人认命便是了。” “先生且莫叹息,我不是要拘你的命,你一生做了许多善事,寿命还长着呢!”鬼差将军似乎是要缓和气氛,故意笑了几声:“我真的有求于先生,你瞧!” 高励顺着鬼差将军手指处看去,只见他坐骑的左前腿生生地折断了。 “可是,我不会医马啊!”高励疑惑地说。 “我的这匹马不需医生,它是战马的精魂凝聚而成的。它是阎王的坐骑,奉命去拘提人命的!”说完,他在空中一抓,抓出一支毛笔,交到高励手中:“事不宜迟,先生请为此马画上新足便可!” 高励画了一辈子马,还从未画过阴间的马,况且他从未想过,这一生最后一次画马,竟然是画阎王的马!他仔细端详了一阵,便落下笔墨开始画了起来。 待最后一笔将要完成之时,高励突然心有所感,他停下笔问那将军说:“不知将军路过此地,可是要拘提本乡的乡民吗?” “告诉你也无妨。”将军冷笑着说,“帮贵府打理内务的小奴陈小二,偷了你家夫人一根金钗,阎王判他五更死。你手中的这支毛笔,正是我方才挖开他的背肉,拆他的肋骨而成!此刻他恐怕正剧痛呻吟,生不如死呢!” 高励听得心胆俱裂,他草草画完了马蹄,哆嗦着将毛笔交还给鬼差将军。 “这支笔大有妙用,虽然先生眼疾不会好转,但只要用了这支笔,先生就能顺心而画,这是那小贼亏欠你的,你就留着吧!” “老爷醒醒!老爷,您怎么在花园地上睡着了?”高夫人将高员外摇醒,“老爷您快起来呀!家里有个小奴突然得了急病,就快死啦!你得指示下去,是不是要趁他还有最后一口气,将他抬到庙里去?总不能任他死在府里呀!” 高励一惊,赶忙问:“现在是几更天?” 高夫人回说:“刚过五更。” 高励模模糊糊一看,他手中真有一支毛笔!他赶忙起身,催着夫人扶他去探望陈小二。果真见到陈小二躺在木板上,右背近腰的地方烂穿了一个洞,深可见骨。 “小二!小二!我问你,你可是偷了夫人的金钗?”高励将他喊醒,“你这孩子从小在我府里长大,我知道你向来老实,你快认罪,我会原谅你的!” “员外……”陈小二眼角渗出泪水,他从枕下取出那根金钗,“小二不好!因为我娘病了,没有钱医,小二一念之差,竟然偷了夫人的金钗。我没拿去卖,只想偷偷归还,但已经来不及了。小二不是人!我知错了!小二死了活该,在这儿给您和夫人磕头赔罪了……”说完,陈小二挣扎着滚下床,咚咚咚不断地磕头。 高励不由流下眼泪,连声说:“认错便好!小二,你不要哭了,你娘的病我来请大夫给她医!你的过错,员外我也原谅你了!” 说完,高励将那支笔放进小二背上的洞里。说也奇怪,那支笔竟变成一根骨头,紧紧地嵌进小二身体,那个洞,也神奇地愈合了! 这时,地底下传来阵阵马蹄声,但听得出来,跑得不甚流畅。 “高励!”鬼差将军怒喝的声音穿透地面如雷般响起,“你何以动了手脚,放了这小厮命?” “将军,”高励向地下拜了一拜说,“没有人天生愿意做贼,只是命运坎坷,一时之间失了理性!上天有好生之德,小人实在不忍心,还望将军和阎王恕罪!” “罢了,罢了!你德高福大,你的贵命不归阎王爷管,就此告别!”鬼差将军说完这句话,地底下的马蹄声渐渐变弱,想是人和马已经远去了。 “员外,这是怎么回事啊?”高夫人问。 “夫人,且听我慢慢告诉你……”高励将夜里的奇遇告诉了夫人。 “难怪你知道小二偷金钗的事!”夫人说,“不过,小二又怎能留命过了五更天的呢?” “那是因为啊,我在画最后一笔时,多画了根尖刺在马蹄上!就是想要拖慢鬼差将军拘提人命的速度呀!我在想啊,这是我这辈子画过的最好的一幅马喽!” “原来是这样!”高夫人叹口气说,“只可惜,那鬼差许你的酬谢是一支人骨毛笔,要是他能让你眼睛重新好起来,那就好了!” “哎,夫人啊夫人,你还不明白吗?人呐,心里干净雪亮,一生的路走得清楚明白,那才是真正好呐!”高励哈哈大笑地说。 ...
2010年11月27日,意大利《晚邮报》刊登了警方的一则通告,要求年轻人不要再去罗马的圣玛丽亚德教堂举行婚礼,因为那里又出现了鬼魅,并将一个正在举行婚礼的新娘吓得魂不附体。 原来,圣玛丽亚德教堂是个世界闻名的“人骨教堂”,里面用一万多具男女修士的骨头作装饰。本来,这里平时很少对外开放,但近年来,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刺激和留下深刻记忆,开始在这里举行婚礼,不料新人们在这里接二连三地遭遇鬼魅。难道世上真的有鬼魂?那些鬼魂到底是什么? 新娘吓疯 塞格尔是意大利罗马大学生物学教授,他的女儿海伦娜是个芭蕾舞演员。3年前,罗马市政府秘书劳伦斯跟着塞格尔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爱上了海伦娜,开始疯狂地追求她。 劳伦斯虽然出身普通家庭,但他好学上进,人也长得不错,所以海伦娜答应了他的求爱。但是,此后劳伦斯几次提出要跟海伦娜结婚,都被她婉言拒绝了,她想等两年再说。对一个芭蕾舞演员来说,一旦结婚,艺术生涯也就结束了。 2010年10月1日,海伦娜终于答应嫁给劳伦斯了,两个人在一起商量在哪举行婚礼时,劳伦斯说:“我的好几位朋友都选择在圣玛丽亚德教堂举行婚礼,他们说在那里举行婚礼,既有意义,又新鲜刺激,还能留下终身难忘的记忆。我们是不是也在那里举行婚礼?” 海伦娜吃了一惊,她虽然时常听说圣玛丽亚德教堂的事,但连一次都没敢进去过。因为这个教堂已经有400多年历史了,当地男女修士们认为,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是对上帝的赞美和无上光荣的事,教堂是灵魂最好的归宿,所以都愿意死后把遗骨献给教堂。后来,因为遗骨太多,实在放不下,神父们就用人的尸骨做成教堂的各种装饰,先后用掉一万多具人的尸骨。 想想那种地方就让人毛骨悚然,海伦娜有些犹豫:“听说那里有时闹鬼……”劳伦斯说:“有我在,闹鬼怕什么?再说闹鬼更刺激!”想到自己因为事业,到现在才答应跟劳伦斯结婚,有些亏欠他,海伦娜还是答应了。 他们将婚礼定在11月1日举行,由于11月1日也是罗马天主教的万圣节,就是鬼节,是修士们祭奠先圣的日子。所以劳伦斯和海伦娜的婚礼,要等修士们祭奠后才能举行。等修士们祭奠后离开,再做做准备,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海伦娜第一次走进这个教堂,面对堆积如山的人骨,特别是悬在墙上的头骨黑而空洞的眼窝注视着自己,海伦娜紧张得汗毛孔都张开了。 婚礼按正常的程序进行,一切都很顺利。婚礼结束的时候,海伦娜在伴娘的陪伴下,走进教堂侧室,准备补一下妆然后陪着大家去婚宴现场,其他人都在外面等着。然而,就在海伦娜走进教堂侧室仅3分钟后,忽然从侧室里传出一阵尖叫,接着,海伦娜和两个伴娘全都披头散发衣冠不整地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救命。大家想拦住她们问问是怎么回事,但三个女孩都像疯了一样,谁拦就抓谁咬谁。海伦娜跑回家后,一头栽倒在地,昏死过去。大家手忙脚乱地把她弄醒,海伦娜已经目光呆滞,嘴里一直胡言乱语。 海伦娜精神失常了。 父亲卧底 事后,一个伴娘在清醒过来后才告诉大家实情:当时,海伦娜正在教堂侧室里换衣服,忽然,侧室里的灯开始忽闪忽灭,接着从屋梁上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惊魂未定的三个人抬头一看,只见有一个龇牙咧嘴的恶鬼正睁着一双空洞洞的眼睛盯着她们狞笑,然后怪叫一声向她们扑来,在她们的头上脖子上乱抓,她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逃命。 海伦娜的父亲塞格尔仔细检查了海伦娜和伴娘的头部,发现在她们的头皮和脖子上,的确留有什么东西抓过的痕迹:如果伴娘的话是假的,这些痕迹是怎么回事?如果她的话是真的,难道人骨教堂真的有鬼?塞格尔不相信世上有鬼,咬着牙说:“要想治好海伦娜的病,就必须找到病根,我倒要亲眼看看海伦娜到底遇到了什么鬼!” 劳伦斯却表示反对,他劝岳父说,听说人骨教堂到了晚上,有些冤死的骷髅会复活,他们从墙上纷纷爬下来,踩着其他骷髅的骨头,发出吱吱作响的声音,然后狂欢,有的还会跳到柱子上荡来荡去,如果这时有人打扰他们,就会受到攻击:“都怪我们的婚礼办得晚了,打扰了那些冤魂。我看还是先把海伦娜送到医院再说吧。” 塞格尔不答应,教堂的马休神父和塞格尔是中学同学,他早就想搞清楚教堂闹鬼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表示愿意跟塞格尔一起住进那间侧室仔细观察研究。 那间侧室只有十几个平方米,窗框、门框和神像的四周都镶着用人骨做的装饰,特别是头顶上那个吊灯,是用人的头骨做成,灯泡装在头骨里面,显得阴森而恐怖。但因为有马休神父陪着,塞格尔也是个无神论者,所以他并不害怕。 然而,两人住进教堂几个晚上,什么异常情况也没发生。第六天晚上,马休神父先睡了。塞格尔有个睡前翻杂志的习惯,他靠在床上看杂志。忽然,屋梁上传来一阵阴森森的窃窃私语和偷笑声,接着灯灭了。但塞格尔的眼睛还没适应过来,灯又亮了起来。就在这灯光闪烁之间,塞格尔清楚地看到屋梁上慢慢爬起一个骷髅人,只见他咧着嘴狞笑着,两只黑洞洞的眼窝里闪着绿光,灯光每闪一次,他就往下爬一点,他的骨头碰到柱子上发出咚咚的轻响。 塞格尔开始毛骨悚然:原来世上真的有鬼!他连忙去喊马休神父,马休神父也被眼前的情形吓蒙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祷告。就在这时,灯光完全灭了,夜色中,只见那个骷髅人已经下到了地面,开始一步一步地向他们走来。 塞格尔害怕了,他悄悄地站了起来,轻轻踢了马休神父一脚,小声地说:“我喊一二三,我们得赶快跑!” 不料他的话刚说完,就听那骷髅人一声怪叫,塞格尔感觉一股阴风向自己扑来,他还没迈开腿,就感到已经有东西扑到了他的身上,在他的头上脖子上撕扯起来。塞格尔和马休神父一边抵挡一边往门外退,退到门口时,他们连忙关上门。骷髅鬼还不甘心,在门里面又嘎吱嘎吱地抓了一会儿,才慢慢没了动静。 两人好半天才喘了口气,这才发现身上全都汗透了。但是,塞格尔仔细一想,又觉得有问题:刚才明明只看到有一个骷髅鬼,为什么自己和马休神父都受到了攻击?还有,当自己受到骷髅鬼攻击时,他明明是一副骷髅,自己为什么隐约记得攻击自己的鬼有肉还有毛? 塞格尔把自己的怀疑说了出来,马休神父也回想起来了,攻击他的骷髅鬼似乎也有肉身和毛发,他的手上甚至还沾着一些细细的毛发,但他还是不明白:“可是,我们亲眼看到那个骷髅鬼从墙上爬下来的,还有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为什么灯会忽明忽灭?而且我也听到了骷髅鬼的窃笑,那么阴森。”塞格尔说:“我不敢再进去了,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塞格尔再次来到教堂,仔细观察后,他让马休神父找来一架长长的梯子,然后爬上了屋梁。这时,劳伦斯也来了,他劝岳父赶快下来。塞格尔没理他,在屋梁上观察了半天后,对马休神父说:“我明白了,马休,今天晚上看我把鬼捉给你看!” 原来,通过仔细观察,塞格尔发现,在这个古老教堂的屋梁上,竟然几乎没有灰尘。在屋梁的尽头,有一个老式按钮式电线开关,可能是当初教堂做照明改造时临时用于控制电源的,后来忘了拆掉,他伸手按了一下开关,它控制的正是教堂侧室的灯。在开关的一侧,有一个直径只有十几厘米的小洞,可以通往教堂的屋顶。如果有谁想从屋梁的这一头通过小洞钻到屋顶上,必须得路过那个开关。塞格尔在开关的旁边,发现有一只小小的动物脚印,趴下去一闻,还有一股臊臭味。 他顿时明白了:当地很多老建筑物中,都生活有一种名叫鼬的小动物,体重有一公斤多,非常聪明灵活,它们以老鼠和在屋顶过夜的麻雀为食,所以老百姓都喜欢它们:一定是有一群鼬经常从屋梁穿过去屋顶捉麻雀,正好踩在了按钮开关上,由于它们不止一个,每踩到一次,灯就会忽明忽暗一次,这就是教堂闹鬼的原因。 真鬼假魅 但是,马休神父还是不明白:“骷髅变成鬼是怎么回事?那可是我们亲眼看到的,还有攻击我们的是什么?我们的头和肚子上的抓痕还在呢!”塞格尔说:“这也正是我想搞清楚的事,不过我已经有了怀疑,只不过还需要验证。”马休神父问:“你怀疑什么?”塞格尔说:“在没有证据前我不会说的,但你很快就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经医院诊治,海伦娜的病情慢慢稳定了下来,但还是不太正常,睡觉时必须开着灯,还经常被惊醒,然后大叫:“有鬼,有鬼!”心病还需心药治,像海伦娜这种因惊吓发作的精神方面疾病,必须找到病根,揭开事实真相,否则就算病治好了,她心里的阴影也永远不会消除。 在劳伦斯的陪同下,塞格尔想带着女儿再去教堂,把鼬闹鬼的真相告诉她,但她无论如何也不敢走进教堂。塞格尔只好在外面地上一边画一边把鼬是如何闹鬼的事一点一点说给女儿听。但海伦娜一边听一边摇头不相信。劳伦斯劝岳父说:“既然她不相信就算了,以后再也不让她来这里了。”塞格尔看了女婿一眼,什么也没说。 其实,那天塞格尔爬到教堂的屋梁上,还发现了一个秘密,就是不知什么人用极细的钢丝把一副人的骨架连接了起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钢丝的一头连接在屋梁上,并设了一个小小的机关,如果有鼬路过,那副骨架就会慢慢从屋梁上放下,就像人的骨架变成了骷髅鬼爬下来一样。他还怀疑攻击自己和马休神父的,并不是骷髅鬼,而是那些鼬,但鼬为什么会攻击人呢?还有,是什么人把人骨架串起来的?他想干什么?塞格尔怀疑这一切都是劳伦斯干的,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再说,自己连一点证据也没有啊!所以他谁都没告诉。 塞格尔一边给女儿治病,一边开始悄悄地调查劳伦斯。通过调查,劳伦斯的朋友们很快就把人骨架变鬼的秘密说了出来。原来,几个月前,一个朋友要在人骨教堂举行婚礼,劳伦斯和几个朋友一起,决定捉弄一下新郎和新娘,他们把一副人骨架用细钢丝串了起来,趁新娘换衣服时悄悄地把骨架放了下来,结果把新娘吓了个半死,大家觉得非常开心。 塞格尔继续调查,结果他意外地发现,由于海伦娜一直没有同意跟劳伦斯结婚,劳伦斯竟爱上了一个名叫梅伊的女孩,并让梅伊怀了孕!另外,塞格尔还发现,劳伦斯竟然学会了吸毒!会不会因为这个事,劳伦斯想吓死海伦娜?但他又是用什么手段让鼬攻击人的呢?塞格尔实在理不清头绪,他决定报案。 3天后,警方将正在吸毒的劳伦斯抓了个正着,当即以吸毒的罪名拘捕了他。因为劳伦斯有毒瘾,警方不让他吸毒,他很快就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的确像塞格尔调查的那样,因为海伦娜一心想跳舞,不仅几年都不跟劳伦斯结婚,平时连跟他亲热都十分保守,慢慢地,劳伦斯开始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名叫梅伊的女孩,并让她怀了孕。 但是,海伦娜的父亲塞格尔是他的导师,他还没拿到博士学位,他不敢提出跟海伦娜分手,生怕得罪了导师无法毕业。想到海伦娜天性胆小,他决定用自己曾经参与的用人的骨架变骷髅鬼吓坏新娘的办法,来吓唬海伦娜,因为海伦娜的胆子特别小,他觉得就算吓不死她,也会把她吓成精神病,这样自己就有理由跟她分手了。 为了把事情做得更有把握,他甚至想到了一个更加阴毒的办法:趁着到教堂参加别人婚礼的机会,悄悄地给那些鼬喂食毒品,等它们上瘾后,再训练它们到人的身上来找。结果那些鼬犯了毒瘾后,只要看到有人进了侧室,就会疯狂地扑上来找毒品,如果找不到,它们就疯狂地撕咬,那些窃窃私语声,实际上是鼬的叫声…… 得知教堂闹鬼的真相后,海伦娜惊得目瞪口呆,好半天她才清醒过来,愤怒地说:“这个劳伦斯,只要他告诉我他有毒瘾,我就会主动跟他分手,哪要他这样做?这下可好,真是害人又害己!他就是那个真正的鬼魅!” ...
我小时候,农民还在生产队里干集体活儿。早上天一亮就得下地,做早工;早饭后又下地,做上午工;午饭后休息一下,又做下午工。 最枯燥的是晚上,除了邻居们坐在门口一起“扛二蛋”,就是回家睡觉,没有其他活动。这时,人们最盼望的,就是“电影下乡”了。 可以说,看电影是农民业余生活的最大乐趣。从老到少,没有不爱看的,于是就产生了一批电影迷。 我们七斗冲,就有一个电影迷,叫余孝祖。看电影耽误睡觉,特别是走远路去外地看电影,回家比较晚,会影响第二天早工,夏季尤其如此。 可余孝祖不管睡多晚,第二天都会准时起床,有时连眼皮都没有睁开,就扛着农具一边抠眼窝屎,一边下地,走路东倒西歪,这叫“晕觉”。一直“晕”到地里,他才算醒透了。 农民看电影有个习惯,就是不喜欢看结尾。结尾反正是我方胜、敌方败,或者好人好报、恶人恶报,千篇一律,一猜就透。 放映人员心知肚明,到了结尾就提前亮灯,远道的观众便四散而去。但余孝祖不,他爱看电影头,也爱看电影尾,他不爱看没头没尾的电影。每次他都要多待三五分钟,直到电影上出现“完”或“剧终”的字样,才走。 这时,七斗冲的其他观众都已走出老远,他追也追不上了,基本都是一人落单。 进入七斗冲有两条路,一条东路、一条西路,走西路最多。但每一条路都要过山路,顺着山路才能进入湾子里。 去湾子的山路旁,全是老坟,白天走没事,晚上走就有些吓人。不是因为坟山有什么动静才吓人,而是传得人人皆知的“鬼故事”让人毛骨悚然。 余孝祖也听说过一些鬼故事,白天都不敢一个人走坟山,何况是晚上?所以当他看完电影回家时,最纠结的就是如何翻过那片坟山。 不过,由于根本就不敢回家,他也就豁出去了,找一个离七斗冲最近的湾子,躲在生产队看庄稼、守鱼塘的草棚里,或钻进稻场草垛里睡上一觉。第二天天一亮,他再跑回家。 有一年秋收之后,潢河西边的两个公社一百多个生产队交替放映电影,老电影、老戏曲,想看什么就放什么,各生产队都在抢放映机,甚至为此还打了起来。 这可忙坏了爱看电影的农民们,余孝祖也在一个草垛里整整睡了一百多个晚上,附近湾子里的狗叫声也响了一百多个晚上。 农村放电影,都是在露天广场上,要么是稻场,要么是湾子门前的开阔地,最怕的就是天下大雨。 一个盛夏的晚上,电影放到半截,突然下起了大雨,放映被迫中止了。观众们顷刻之间成了落汤鸡。这次回家,要走东路,七斗冲以东三里地之内,没有湾子。 余孝祖一口气跑到七斗冲山下,立即犯傻了。因为这条路的坟地更多,山更陡,更不好走。平时的行人就少,自己也不怎么走。想找一个可以躲雨的地方对付一夜,几乎是不可能了。 这时,雨却越下越大,早已湿透了他的全身,哗哗的雨水一直顺着他的头发淋下来。余孝祖一咬牙,上! 听说鬼也怕大雨,雨天不敢外出。也许碰不上呢?于是,他就硬着头皮,半闭双眼,目不斜视,提心吊胆地爬上去,头皮却炸个不停。 爬了上坡路,又走下坡路,然而就在这时,因为地湿脚滑,他一不留神打了个趔趄,整个身子躺了下去,一直滑到一块石板上。石板下面就是一个高几十米的垂直大坡,瞬间脚底踏空,余孝祖知道大事不好,伴着一声惨叫就砸了下去,不省人事了。 半夜时,雨早停了。余孝祖迷迷糊糊地醒了,就觉得浑身难受,后背生疼,本能地翻了一个身。 这时,身边正好有一床被子,他就把身子靠了靠,躺在了被子上;再顺手一摸,被子上还躺着一人,于是搂住那个人又呼呼入睡。这一觉,一直睡到天蒙蒙亮。他从地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一看,睡在他身边的竟是一个年轻女子。 他大吃一惊,以为自己在做梦,朝四周望去,竞发现了一具倒翻的红棺材,棺材不远还有一个新挖的坟坑,而坟坑四周,全是老坟地。再揉揉眼睛,确信自己没有看错,这才大叫一声,一跃而起,从老坟林里飞奔而去,浑身还不住地发抖。 不料,他这一喊,就像过电一样,“女尸”也跟着惊叫了一声,坐了起来,随后也惨叫一声,爬起来跟着余孝祖飞跑。余孝祖以为女鬼诈尸追魂来了,一边叫一边跌跌撞撞往前跑。“女鬼”见他没命地逃窜,越发害怕,也是一边叫一边拼命狂奔。两个人一前一后,一直跑到了七斗冲,才累得都晕了过去。 原来,余孝祖摔下来后,正砸在一口新棺材上。这棺材盛殓的是一个年轻女子,因为和父母吵架想不开,用一根绳子上了吊,家人见她寻了短见,便草草收殓。 天很热,但没到下葬的日子,棺材只能被提前抬到坟山,放在坟坑旁,棺材下面用两条长板凳支起来。余孝祖摔下来将棺材砸翻,“尸体”也整个滚了出来。经过雨淋,女子慢慢缓过气来,活了。 有道是,胆子是吓大的。经过这次人鬼奇遇后,余孝祖倒觉得不怕鬼了。再说了,多亏了那口棺材,不然砸在石头上早就没命了,这也算是“鬼”救了自己的命。他常对人说:“我搂着‘鬼’睡了一夜,还怕什么鬼?” 更让人惊喜的是,余孝祖和那位“死而复生”的姑娘还因此喜结良缘,成就了一段佳话,这也算是意外收获吧。 ...
一、路遇仁鬼 南宋时期,皇帝偏安一隅,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老百姓却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这一天,中州卫辉人氏张进到邻县去进货,中午碰到老友,贪喝了几杯,耽误了行程,回来的时候,天已蒙蒙黑了。今晚无论如何是到不了家了,但一想到妻儿老小还在家惦念着自己,张进心里不禁懊悔起来,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天已渐黑,路上没有了行人,除了小虫发出微弱的声音,四周静悄悄的,张进只听得到自己的脚步声。 这时,后面悄无声息地跟上来一个中年人,步履匆匆,像是急着赶路的样子。他猛一拍张进的肩膀,说道:“老弟,这么晚了,要往哪里去啊?”张进心里猛然一惊,差点没有瘫下去,回头一看,见是个同路人,便笑说:“你吓了我一大跳,我正赶路回家。老兄这么急,是要往哪里去啊?”中年人自称姓李名辉,明天要到卫辉办事,因出发晚了点,赶路便急了些。两个人搭伴走路,说说笑笑,倒也消解了不少寂寞。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一家客栈。此时,天已完全黑了下来,四周除了虫鸣,再无其他声音。李辉就说:“老弟,天色已晚,今晚不如住在这里,明天再赶路。”张进一想也是,便答应了。 客栈里一根蜡烛释放着微弱的光芒,隐隐约约地照射出店里的家什。客人早已休息了,只有店伙计在慵懒地收拾桌凳。李辉进门就大声安排:“店家,打二斤上等的女儿红,切三斤牛肉,再烧几个拿手好菜,我要和张老弟好好喝一杯。”“好嘞,马上就来,客官请坐!”店小二高声应着。 不一会儿,酒菜就上来了。酒过三巡之后,李辉斟满一杯酒,高举过头说:“老弟,我敬你一杯酒,以后说不定要做对不起你的事情。”“对不起我?老兄说笑了,你我只是萍水相逢,哪里来的对不起啊?”李辉笑了笑,没有说话。酒已喝得不少了,张进有点迷糊,也没有坚持再问。 吃完饭之后,李辉先去房间了,张进去了趟厕所,回来时,店老板从一扇门后闪出来拉住他,神秘地问:“客官,与你同来的那个人,你很熟悉吗?”张进感到很奇怪:“怎么了?不是很熟悉,我们是路上遇到的。”“那不是人,是个鬼啊!”“啊,鬼?你不要吓我啊!”“我吓你干什么,刚才你们进来的时候,我就发现他走路时,脚根本就没有挨地,另外,你们吃饭时,我在暗处观察,他没有影子,不是鬼又是什么?” 张进一听着实吓坏了,该怎么办啊。店老板说:“看来,这个鬼也不是恶煞鬼,不然早就害你了,哪会到现在还留着你的性命呢?不如现在你一走了之,别再跟他住一起了。”张进一时也想不出其他办法,谢过店老板后,就赶紧离开了。 二、妻死家破 夜风乍起,吹得树叶飒飒作响,不时有不知名的小动物从前面跑过,张进心里一阵阵害怕,一路狂奔,还总怕李辉赶上来。 “老弟,不辞而别,怕是不礼貌吧!”突然一个声音在前面响起。张进一听,不是李辉又是谁,真是怕鬼撞到鬼。张进一下子瘫倒在了地上,再也不敢抬头。李辉缓缓地来到了张进的面前:“老弟,我并无害你之心,你却有躲我之意。”张进哆哆嗦嗦地说道:“老兄,你我人鬼殊途,我并不是躲你,我是害怕啊!” 李辉笑了笑,伸手把张进拉了起来:“你怕什么呢,鬼也有好坏之分,我不会害你的。” 张进定了定神,仔细打量了一下李辉,看他与活人并无异样,便问道:“老兄,你到底要干什么呢?我跟你又没有什么关系,为何非要跟我一起走?” 听到如此一问,李辉的神情黯淡下来:“老弟啊,为兄要做之事,正是与你有关啊,明天就要做对不起兄弟的事了。” 张进一听很是纳闷,忙问:“明天?到底是什么事呢?” “弟妹的阳寿明天午时就到了……唉,我本是阎王爷手下的勾命鬼,这是最后一趟差事,只要圆满完成了,我就可以升任海州府的土地。” “这,这……”张进紧张得说话都发颤了,“老兄,没有弥补的办法吗?” 李辉轻轻地叹了口气:“兄弟,每个人的寿命都是上天定好的,不是你我能够改变的啊。” 张进一时呆住了,不知如何是好。过了一会儿,心想,明天我让妻子躲起来,不让李辉见到就是了。如此一想,心里不觉轻松起来,也没有了害怕的感觉。 两个人赶到卫辉时已近午时了,一到家中,张进就对老婆吴氏说:“邻居捎来信说内弟得了急症,让你赶快回去一趟,你收拾一下,赶紧走吧!”吴氏一听自家兄弟得了急病,心急得不得了,没有来得及与李辉打招呼就匆匆地走了。李辉看着吴氏渐渐远去的背影,微微笑了一下。 看着老婆已经离开了,李辉也没有阻拦,张进好不高兴,连忙安排了一桌子好酒好菜,与李辉对饮起来。两人喝得正兴的时候,一个邻居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张进,不好了,你老婆刚才掉进了路边的水坑,你赶快去看看吧!”张进一听大吃一惊,赶忙放下酒杯,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到了水坑边,妻子已经咽气了,不少人围在四周,都在议论:“真是奇了怪了,吴氏刚刚还走得好好的,不知怎么就掉进坑里了。”张进叹了口气,心想这就是在劫难逃吧。 把妻子运回家,张进带着一肚子气去找李辉,才发现李辉已经走了,桌子上留了一张纸条:“老弟,请原谅为兄的不辞而别,以后有什么事,请到海州府找我,为兄一定会好好招待你。” 妻子死后,张进很是悲伤,也不好好做生意了,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不出几年,整个家底就输了个精光。眼见日子过不下去了,他只得把孩子送到岳父家里,借了点盘缠去海州府找李辉。 三、奇遇女鬼 这一天,张进走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眼见着天已黑了下来,不由得着急起来,这时,他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处亮光,隐隐约约好像是一户人家。 张进心中一喜,赶快奔过去,轻轻敲门:“家里有人吗?过路之人,借宿一晚,不知可否?” “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手里拿着针线站在门口,冲他微微笑了笑:“快请进。”张进进屋以后才发现,房间里别无他人,便问:“家里只有姑娘一人么?”, 姑娘没有搭话,只是神情有些黯淡:“随便坐吧。” “那我今晚就睡在门口吧!也好给姑娘看个门。”张进说。 姑娘略显羞涩,说:“那好吧,行李就放在屋里吧,免得被露水弄湿了。” 张进接连几天赶路,早已身心疲惫,躺在门口,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他发现自己睡在一个新起的坟旁,吓得一骨碌爬了起来,敢情昨天晚上的姑娘是个鬼呀。 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张进想,我的行李还在里面呢,那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啊。也不知是什么力量,使他忘记了害怕,竟然动手扒起坟来。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叫喊声:“谁在那扒坟?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张进还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事,一帮人已跑到了他跟前,揪住他就要打。 原来这是王家庄王小姐的坟墓。前几天,不知什么原因,王小姐突然得了急病,没来得及救治就去世了。今天早晨,早起的人看见有人在扒坟,便赶紧告诉了王老爷,于是王老爷带领一干家丁急匆匆地赶来了。 “且慢,我有话说。”张进赶忙拦住众人,将昨天晚上的经历说了一遍。大家一听都将信将疑。王老爷说:“照你的说法,你的包裹还在里面?” “正是!”张进肯定地说。 “那好,为了不冤枉你,我们现在就把坟扒开,倘若没有你的包裹,别怪我不客气。”王老爷生气地说。 扒开之后,里面果真有一个包裹,而且里面的东西跟张进说的一模一样,这一下,王老爷没有话说了,心里只是纳闷,这怎么可能呢? 有人说:“王老爷,小姐刚刚去世,魂魄可能还没有散开,又幻化成人,与此人待了一晚,传出去,恐怕名声不好。” 王老爷想,是啊,小姐生前还没有出嫁,一个姑娘家的魂魄与一个男子待在一起,这算什么事啊?就对张进说:“既然小女与你有缘,那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今天你得把她带走。” 张进活了半辈子,也没见过活人要跟死人结婚的,但迫于王家的势力,也只好答应了,不管怎么说自己不能坏了王小姐生前死后的名声。王家将小姐的尸骨火化后,装在一个小坛子里,和张进举行了婚礼。 张进拱手与岳丈道别,背着骨灰坛上路了。 四、喜结疯女 经过几天的跋涉,海州府就在眼前了。 这一天,张进背着骨灰坛踽踽独行,穿过一个镇子的时候,天突降大雨,张进来不及躲避,不一会儿,已变成一只落汤鸡。情急之下,看到一个大户人家,门楼甚高,便匆忙跑过去避雨。 眼见雨越下越大,且伴着隐隐的雷声,张进不由发了愁。正在此时,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子的叫喊声:“我相公在外面淋雨,你们却不叫他进来,我要死!”接着就是一个女子的哭声。 “哎呀,女儿啊,你这是怎么了?什么相公不相公的,你还没有定亲啊!”一个老者的声音愁苦地说。 “我不管,反正我相公就在外面,你赶快叫他进来。” “管家,到外面去看一看有没有人,快点!”老人急道。 张进想,这一家是不是在闹别扭啊,这么热闹。正想着,“吱呀”一声门开了。 “老爷,门外果真有一个中年汉子。”管家激动地大声喊道。 “快叫他进来!”不由分说,管家一把拉住张进就往里走。“你要干什么?”张进大惑不解。 “我家小姐找你,你赶快进去吧!” 堂屋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在哭泣,一见张进进来,立即眉开眼笑,款款地走上前去,柔柔地说:“相公,你受惊了!” 张进大吃一惊,忙问:“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成了她的相公?”正疑惑间,站在旁边的一个老者说:“这位小伙子,老夫戴英杰,前几天小女突然得了一种疯病,整天叫嚷着说这几天我相公就来了,弄得家人不知所措。吃了很多药也不管用,真愁煞老头子了。没想到刚才又突然发病,说她相公就在门外,这不,就把你请了进来。” 这时,女子已没有了疯样,正含情脉脉地看着张进。 “看来你们两个还是有缘分的。”管家笑着说。 张进连连摆手:“不行,不行!这怎么可能呢?我一个背井离乡的落魄之人怎可高攀戴小姐?” 一听此话,戴小姐又要发癫,把家里人都吓坏了,连忙上前安抚。 戴员外恳求说:“小伙子,你就不要推辞了,你一拒绝,小女就要发疯,看来真是离不开你啊!” 张进一看这情形,心想这一路上遇到的都是什么事,先是跟一个死人结婚,又要个跟一个疯女结婚,怎么了这是?又想,戴小姐跟我在一起就好好的没有什么事,就当救人一命,只得答应了下来。 见张进答应了,戴小姐自然是欢天喜地,戴员外更是喜不自禁。当下决定,第二天便给他们完婚。 完婚以后,张进在戴府又住了十几日,戴小姐再也没有疯过,小两口甜甜蜜蜜,甚是幸福。这一天,张进提起寻找李辉之事,戴小姐问:“李辉是何人?”张进怕说出真相吓着了妻子,言语间便有些闪烁其辞。戴小姐察言观色,心知丈夫一定有什么事瞒着自己,见丈夫不愿说,也就不再问。 看着妻子关切的神情,张进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将过去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她。妻子十分惊异,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等奇事,一时激起了好奇之心,就说:“我跟你一起去找他吧!”“为夫怎能忍心让你受累,还是我一个人去吧,你在家等我。”“没什么,你既去得我也去得,我们既是夫妻,自当共同进退。” 五、真相大白 这一天,张进和妻子来到海州府时,李辉早已等在路旁。 李辉笑道:“兄弟,早知你要来啊!酒席已备好,你我今日一定痛饮几杯,不醉不休。” 张进一把抱住李辉说:“老兄,想煞小弟了。”张进连忙介绍妻子。李辉看了看戴小姐,微微地点了一下头。 说话间来到土地府,分宾主坐下。李辉说:“兄弟这几年过得怕是不易吧?”张进一听连连叹气,说:“自从妻子死后,我再也无心生意,家道慢慢衰落,如今实在过不下去了,这才来投奔你啊!”接着,向李辉讲述了一路奇遇。 张进笑道,这一切都是我安排的啊。张进一听,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戴氏在旁边也是目瞪口呆。 原来,自从勾走张进老婆的魂魄之后,李辉一直感到很愧疚,觉得张进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本分地做一些生意,一家人过得和和睦睦,只因自己的所作所为人亡家破。 由于王小姐死去没有多少时日,魂魄还没有消散,碰巧戴小姐又发癫症,李辉就把王小姐的魂魄移到了戴小姐身上,成就了一段姻缘。 张进笑着说:“原来如此,多谢老兄!”戴小姐在一旁也是感激涕零。 李辉说:“老弟啊,戴小姐可是一个勤俭持家的好姑娘,你一定要好好待她,以后你们的日子必定幸福美满。” “不消说,”张进说,“我会珍惜这段姻缘的,请大哥放心。” 后来,张进带着媳妇戴氏回到家中,向岳父道明原委,接回儿子,一家人过得甚是红火。 ...
梁思浩自出娘胎後,自小就與怪事扯上莫名其妙的關係。容易與靈界接觸的他,經常遇到不可思議的事。小時候的經歷,他還可以當成湊巧,但自從他18歲經朋友介紹下,遇上其中一位奇人,讓他得知自己的前世及前前世的遭遇後,他便知道今世會不斷與奇人怪事相遇,冥冥中自有安排。而以下的經歷,便是發生在十多年前的溫哥華。 1991年10月,當時為亞視演員的梁思浩,接了一套60集的處境喜劇《富貴冤家》,其中有部分劇情需要到加拿大的溫哥華取景。對這事仍歷歷在目的思浩,只需閉目一想,腦海裏便立即浮現當時的遇鬼經歷。雖然,這次並不是他第一次與靈界接觸,但此事卻給思浩一種不寒而慄的感覺,最特別的地方,是這次遇鬼並非只有他一人。 一入酒店即通靈界 人遍布地球每一個角落,鬼魂亦是無處不在,相傳酒店是人類與鬼怪經常碰面的地方。當年思浩與劇中演員,包括:肥姐(沈殿霞)、翁虹、驃叔(董驃)、李麗蕊等到溫哥華拍外景。經過個多月的拍攝工作後,所有工作人員需要到溫哥華鄰近的一個小島拍攝餘下的戲分,並入住該處一座非常有名的古堡式酒店,而怪事亦在那個時候發生。 有不少外表美輪美奐,有名氣而多人挑選的酒店,一般都不會被列入鬼酒店的名單。但其實在酒店內,或許亦有靈體存在,只是我們沒有這種感應,所以即使它們站在面前,也毫不知情而已。而天生靈感特強的思浩,在入住酒店的一刻,便立刻跟靈界接通。 閉眼感到滿房是鬼 那所超過百多年歷史的古堡式酒店,從外觀看上去極有氣派,「有如置身帝皇時期的朝代裏,但另一方面亦帶點絲絲鬼魅,有種深不可測的慌亂感。」思浩眨眼看?蠟燭的火光說:「酒店內的長走廊裏,有一個接一個的凹位,在凹位的中間掛了一幅幅人頭油畫。但每幅人像油畫的內容,都令我有不安的感覺。從我的角度來看,猶如有很多人躺臥在凹位般,而凹位的設計,更讓我聯想到棺材。總之,一進入酒店後,我便覺得恍如置身在墓地,四周飄浮?陰靈,令我不想走近。」 思浩經過一個個的凹位後,走到自己所屬的房間,他用力打開大門後,發現房間的空間很大,大約有600至700呎。這可能是古式建築的關係,所以在設計上並不受空間所限制,但思浩卻表示,「地方雖然寬敞,但完全沒有令我對酒店有所改觀,反而因為地方空曠的關係,令我感到滿房都是人,不是用肉眼可見。當我閉上雙眼時,就覺得身處於在農曆年三十晚逛花市般,人潮一浪接一浪,有點透不過氣來,而且感覺愈來愈強烈,令我非常不舒適。當時我心想,莫非房內有很多幽靈,它們與我同時擠在房內?」當時思浩不敢多想,只希望盡快離開這房間。 ...
恐怖一夜 我一直都很听二叔的话,因为我父母早逝,是二叔一手把我带大的。 二叔让我在每个月月朔的晚上必须回家睡觉,我不懂他为什么下这样的命令。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也懒得追问,一切都听他的话。 但自从上了大学后,我开始对二叔的话产生了忤逆的态度,如果月朔之夜不回家睡觉又能发生什么事呢?这个月的月朔之夜,我并没有按二叔的要求直接坐车回家,而是偷偷去了同学李泽家参加他的生日party。怕二叔扰了我的兴致,我还特意关了手机。 吃完蛋糕我们在阳台上唱歌嬉闹,玩得不亦乐乎。今晚的月色非常暗淡,月亮如钩,隐隐地藏在云层当中。后半夜的时候天色大变,乌云弥漫不断涌向天际,终于遮盖住了最后一丝月辉。 一群人打着酒嗝走下阳台回到房里睡觉。我的心就在那时“突突”狂跳起来,浑身不受控制地往前飘去,脑袋胀得难受,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拎着脖子想要把我从身体里拔出来。 我想打电话给二叔,手却不听使唤。 脖子越来越难受,那种疼痛感就像是马上要被拉断了一样,我努力睁开眼睛,差点儿吓得晕过去。 在我上面飘着一个血肉模糊的鬼,那个鬼的脸完好无损,五官长得却和我一模一样。它睁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十指如爪尖锐而冰冷,正掐着我的脖子用力往上拉。而我竟然被一点儿一点儿地拔出了身体。 鬼终于把我拔了出来,我和它同时悬浮在半空中。床上躺着的是我的身体,我手足无措地看着自己的身体,想要重新躺回去却怎么也找不到入口。旁边的影子叉着腰裂开嘴巴,发出胜利般的笑声,它嘴里呼出的冷气像冰一样喷在我的身上,我一连打了几个冷战,急忙缩起身体避开它。 鬼戏谑地看了我一眼,飞起身子朝我的躯干猛地扑下去。但它同我一样也无法融进身体里面。这个鬼狂躁起来,上下左右全都试了一遍,依然无法钻进去。 与此同时,我的身体却在急速发生着变化,身体慢慢变得僵硬,面部越来越白,鬼急得跪在身体上对天狂啸。我有好几次都想接近身体,都被它一巴掌扇飞出去。直到我的脸和手臂出现了一块块紫红色的尸斑,这个鬼才停下来。 它站起来狠狠地盯着我,突然冲向前抓着我的头用力往墙上撞去。我被撞得眼冒金星,一丝还手的力气也没有。 等鬼打够了,才把我从地上拖起来扔到我的身体上面。我有气无力地睁开眼睛,看这个鬼慢慢张开了双唇,里面的牙齿参差不齐,黑黢黢的像锯片,一溜涎水顺着嘴角淌了下来…… 我的天,它要吃了我!我什么也不顾了,拼了命地往身体里面钻。 十三针 “姜洋,快醒醒!”耳边的喊声越来越大,终于把我吵醒了。 听李泽说,昨晚我喝醉之后倒在床上睡着了,早上叫门怎么也叫不醒,找了备用钥匙打开房门叫了大半天我才醒来。 “你没事吧?”李泽关切地看着我。 “没、没事,你先出去,我马上就出来。”我也希望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可我双腿上清晰可见的尸斑告诉我,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得赶紧回家,然后慌忙打开手机,里面显示了几十个二叔打来的未接电话。我回拨了二叔的电话,没等他开口就急忙说道:“我现在就回去!”挂了电话,我告别李泽急匆匆地往家赶去。 “二叔!”我满脸内疚地看着站在楼下迎接我的二叔。 二叔虎目圆睁,仔细打量了我一番,一下伸出右手,老虎钳似的钳住了我的右手手腕:“什么也别说了,赶紧进屋!” 二叔直接把我拽进了屋里的一个偏房内,从我记事起,那间偏房就一直都是用三把铜锁锁住的,今天竟然开了。 屋里啥也没有,除了一张大得出奇的桃木床。仔细一看,床上竟然躺着一个人。那人四仰八叉地被缚在床上,身上插满了一根根针一样的东西,看到有人进来,原本闭着的双目突然睁开露出一道骇人的凶光。 那人拼命扭动身子,僵硬的身躯像是要被扭成几截。 “定!”二叔不知从哪儿掏出一道黄符贴在那人额上,那人瞬间平静下来,气若游丝地躺着不动了。 “睡到床上去!”二叔将吓成傻子一样的我扔到了床上,和那个怪人并肩躺着。 随后二叔跳了上来,在嘴里念道:“阴封、阴宫、阴窟、阴垒、阴路、阴市、阴堂、阴心、阴腿、阴信、阴营、阴藏、阴臣。阴门十三针,针针无虚发,刺魂夺魄恶煞难留!”二叔催命一样的咒语使底下的怪人浑身战栗,脸上的青筋向外凸起,像要爆裂开来。我这才领悟过来,怪人身上的一根根针一样的东西,可能就是二叔嘴里念叨的阴门十三针,分别插在十三个不同的穴位上用来镇住怪人。 “疾!”二叔大喝一声,突然拔起怪人身上的一根针,怪人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我看得很清楚,那是一根长约三寸的银针,周体发黑。二叔把它握在手里,又接二连三地拔去怪人身上其他十几根针,拔完这些针,怪人的惨叫声顿时戛然而止。 “洋儿,你别乱动,现在二叔给你下针。” 不等我缓过神来,二叔已经祭起手里的十三根针,两只手如闪电般游走在我身体的各个部位。十三根针牢牢地插在我的身上,没有一丝疼痛,取而代之的只有沁入心脾的阴冷。 等到乌黑发亮的针慢慢褪去黑色,逐渐呈现出苍白的光泽时,二叔这才一根根把针从我身上拔去。他撩起我的衣服仔细一看,尸斑已悉数消退。 “好了,现在你没事了。记住,以后的月朔之夜一定要回来,这回你明白了吧?”二叔定定地看着我,似乎知道昨晚所发生的事。 “知道了二叔,可这是怎么回事?” 我嗫嚅道。 二叔看了看床上躺着的那个活死人,又看了看我,伸手摸向我的额头:“是时候让你知道了。” 李泽 就在二叔准备向我解释这一切时,突然门外响起“笃笃”的敲门声。“姜洋在吗?姜洋,姜洋……”那是李泽的声音,洪亮而急促。我只好爬起来先去开门,二叔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 门被打开一条缝,露出李泽的一张脸来:“姜洋快跟我走!”李泽一把抓住我的手就往外拖,二叔刚要问是怎么回事,没想到李泽看到二叔后扬起手里的一瓶东西就朝二叔脸上撒来,二叔“嗷”的一声痛苦地蹲在地上。 “快走,你二叔已经不是你二叔了,赶紧离开这儿!”李泽不由分说地拖着我往楼下跑。二叔没有起身追赶,而是依旧捂着眼睛蹲在那儿痛苦地大叫。他叫的声音凄惨瘆人,有点儿像刚才躺在床上的那个人。而且二叔今天的行为真的很诡异,难道他……我不敢往下想了,只是不停地跟着李泽往外跑。 直到跑到一处烂尾楼里,我和李泽才慢慢停下来。 “你二叔用骨针扎你了?”李泽开门见山地问道。 “骨针,那是骨针吗,你怎么知道的?”我疑惑地瞪大了眼。 “有十三根,是用死人的骨头磨制而成的,又叫阴门十三针。这种针可以吸取活人的魂魄,被针刺中的人不久之后就会魂魄尽失变成活死人。”李泽的表情很严肃,却又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劲儿。 我吓得踉跄几步,差点儿坐到地上:“你是怎么知道的?” “旁门玄术我也略懂一二,今天早上不小心看到你腿上的尸斑就起了疑心,你走之后我找了一枚古铜钱推了一卦,算出你有一劫就赶紧跑来救你了。 幸亏我来的及时,不然……”李泽看了看我张大的嘴巴,继续说道,“我刚才用生石灰弄伤了他的眼睛,想必他暂时还找不到咱们,咱们要尽快想法子灭了你的二叔。”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一时半会儿还接受不了。李泽什么时候懂得玄术我咋不知道?还有我二叔,什么时候又不是我二叔了? 李泽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微微一笑:“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要不是为了救你我会轻易暴露我自己吗?至于你二叔,你以为他是你的亲二叔?你就没发现你和你二叔从头到脚没有一点儿相似的地方?你可记得他是什么时候在你身边的?” 李泽的话犹如一记闷棍打在我头上,很久以来我就一直在想这些问题,我真的和我二叔一点儿也不像,他长得黑我长得白,他是塌鼻子,我是高鼻梁,他单眼皮我双眼皮……这么帅的我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亲戚啊?而且小时候我二叔还经常摸着我的头说,我和我爸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难道我爸和他长得也一点儿不像?这也太令人费解了。 “答案只有一个,他并不是你的真二叔,看到躺在床上的那个怪人了吗?其实,那个才是你的真二叔,而那个假二叔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折磨他。恶鬼都一个德性,靠折磨人取乐子。等你真正的二叔被折磨死后,马上就要轮到你了。也许,你父亲就是被他折磨死的……” 李泽的双唇一张一合,我的脑袋“嗡嗡”作响,天啊!怎么会这样,我到底要不要相信李泽? 阴谋 “你信不信我无所谓,反正我的任务是捉鬼,又不是捉你二叔。如果他真的是人的话你又何必担心他的安危?” 李泽说得也不无道理,我问李泽他到底想怎么办? 李泽贼笑道:“山人自有妙计,只要你好好配合我,一定能抓住这个鬼。” 得到我的同意后,李泽马上在地上画起我看不懂的图案来。依他所说,这是驱鬼五行阵,只要把二叔引到这个阵里面,保证他插翅难逃。等那时候,我只要听从他的指令见机行事就行。 阵法布置完毕后,李泽拿手机拨通了二叔的号码,说了这个地点让他赶紧赴约,晚到一步后果不堪设想。没想到,电话刚挂下二叔就赶到了,李泽对我吐舌头道:“正常人能走这么快吗?” 我叹了一口气,低头躲在李泽指定的地方。 二叔的身后腾起一片黑雾,他刚走进烂尾楼外面就黑了天,乾坤倒转一般分不清天和地。 “姜夔、姜夔……”数不清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阴阳怪调地喊着二叔的名字。二叔双手捂耳呵斥道:“好个五鬼呼魂阵,让我来会会你们这些小鬼!”二叔从胸前抽出一把长针四处挥舞,顿时响起一片哀嚎声。 “糟了,阴门十三针,看来只能使出杀手锏了!”李泽一咬牙,双手在空中一挥,十几个躺在襁褓中的婴儿不知从哪个角落飞了出来,围着二叔团团打转。像有意挑战二叔似的,婴儿的哭泣声不绝于耳。 二叔想用阴针刺去,却不忍下手。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一个婴儿突然张口咬向他的喉管。婴儿的嘴里竟然长着两排锋利的牙齿,千钧一发之际,二叔举起手中的阴针刺向婴儿。婴儿的哭声突然停止了,四周死一般的安静,只有“滴滴答答”的血滴声响的刺耳。 二叔想不到那是真的婴儿,他看着眼前被他刺死的婴儿伤心欲绝地瘫坐在地上,婴儿的血沿着阴针流了一地。 “滚出来!连婴儿都不放过,你这扁毛畜生!”二叔红了眼一通叫骂。 我颤抖地看着李泽:“那婴儿是真的?” “傻瓜,当然是假的!这叫迷魂眼,他故意在演戏,现在他的阴针沾了活人的鲜血暂时失去了法力,趁他神志不清你赶紧过去抢过来!”李泽从后面推了我一把,一下把我推到二叔跟前。 二叔抬起血红的眼睛望向声音发出的方向,没想到是我,他刚想站起来,李泽在后面大声喊道:“快抢过他的阴针,千万别等他站起来!” 我脑子一热,跳起来就把二叔压到身下,双手同时抢过阴针扔向李泽。 “姜夔拿命来,姜夔……”这种鬼哭神嚎的呼魂声再次响起。二叔挣扎着站起来把我甩向一旁,我们的四周人影绰绰,数不清的影子伸出爪子扑向我们。 “李泽救我!”我急得大喊,可李泽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三五将军,有邪必斩,五帝降威,护世万年,黄龙降天,消魔却非,急急如律令!”二叔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猛地一锤胸口,一口热血喷出尽洒在铜钱之上,抛出带血铜钱,所及之处只见鬼影纷纷避让。 二叔趁势急忙扶起地上的李泽,一手拉起我往外冲去。出了烂尾楼,外面一片晴朗,根本不是楼内所见景象。我急着还要往前跑,二叔拉住我道:“不用跑了,出了五鬼呼魂阵,它们就拿我们没办法了,想不到这个恶鬼连婴儿都杀,下次看到它绝不手软!” 我的额头冒出层层冷汗,这到底怎么回事,李泽呢?李泽靠在二叔肩上仍然昏迷不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