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孤寡老人 凌晨时分,听见院外送奶工的车铃声响过,满头银丝的老太太打开门,从奶箱里取出了刚送到的鲜奶。一只白猫从屋内跟出来,蹭了蹭老太太的脚,舔了舔嘴。 老太太笑着抱起白猫,走进小院里:“就知道你是个小馋猫。”说着,她拿过地上的小碗,倒了半碗刚送来的鲜奶进去。猫欢快地叫了一声,把头扎进碗里享用早餐。 “幸亏有小美啊,能跟我做个伴。咱知道俞宏工作忙,不能总去打扰他。”老人轻轻摸着名叫小美的白猫,语气中夹杂了几分寥落。 老太太走进陈旧而阴暗的小屋,用笔在黄历上把昨天的日期划掉,望着今天的日期发起了呆。只见日期的下面写着“生日”二字。老太太一个人住,惟一的儿子住在城里,工作繁忙,上个月才刚刚回来过一次,也不好让他再专门从市中心过来跑一趟。 沉默良久,老太太重重地叹了口气。门口刚刚喝完牛奶的白猫看了看自己的主人,金茶色的眸子慵懒地眯了起来。 2.及时的错误 “陆俞宏,麻烦你把这报表发给分公司一份,今天他们就等着审阅呢。”快下班时,女同事把厚厚的一摞报表“堆”在了俞宏的办公桌上。 “有没有搞错,那岂不是又要加班?”陆俞宏连声抱怨。 女同事说:“没辙,谁让咱是老板跟前的大红人呢。怎么着,回家晚了老婆还能把你吃了?” “那可说不好。”陆俞宏嘟嚷着,开始分析报表,眼睛不经意地瞟到桌上的照片,夫妻二人还有上了年纪的老母亲正笑得合不拢嘴。话说起来,也有一个多月没回去了吧?母亲身体一直都还好,但也不必担心。然而,愧疚还是在他心里丝丝缕缕地升起来。 天阴沉沉,陆俞宏突然发现自己走在回老家的路上,这是一条人迹罕至的弄堂,自从郊区开始建设之后很多人都搬了出去。只有母亲这种老顽固,怎么也不肯搬,说是住久了有感情。巷子里挤满了大大小小的野猫,俞宏甚至找不到下脚的地方。正在他犹豫要不要进去时,弄堂深处的家门“吱呀”开了,“嗒”的一声,一只白色的猫爪从院内伸出来,轻巧地搭在了门上。 陆俞宏猛地惊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趴在报表堆里睡着了。陆俞宏脑子里全是梦中的画面,想到工作也做得差不多了,索性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然而刚要出门,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喂,您好。对,我是她的儿子,你说什么?”俞宏惊得把公文包掉到了地上。 “很遗憾地通知您,您的母亲冯桂兰女士突犯心肌梗死已经去世,发现的时候已经有将近三个月了,警方刚刚送过来做了法医鉴定,请您节哀顺变。” 母亲有心肌梗死?为什么自己从来不知道?他一个月前明明还去看过母亲,说三个月前母去世了也太荒谬了! 等他下车的时候,又一次接到了殡仪馆打来的电活:“真是不好意思,之前可能出了点小漏洞。这里没有叫冯桂兰的遗体。新来的实习生一时疏忽把马桂兰看成了冯桂兰。唉,给您带来困扰真的是万分抱歉……” 俞宏挂断电话后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要不是这件事情,他可能永远也意识不到母亲在自己心里有多重要。陆俞宏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他决定买上一罐老年蛋白粉,去给老太太一个惊喜。 3.怪猫 老太太见到儿子回来,高兴得忙前忙后,手不停地在衣服上摩挲着:“刚下班就来啦,累不累?想吃啥我给你做去。” 陆俞宏苦笑:“妈,今天天色晚了,您就别忙活了,我坐一会儿就走啦。” 老太太笑着的脸一僵,但之后又立刻舒展开:“不忙,怎么说也得吃完晚饭再走。和慧娟打个电话说一声,就说晚饭在妈这吃了。”说着已经走进厨房忙活开了。陆俞宏无奈地掏出手机给老婆慧娟发短信。 这时,白猫小美轻盈地走进了屋子,卧在俞宏的脚下,眯着眼睛打起了盹。俞宏心中还惦念着那个怪梦。“去去去!”他作势扬了扬手,小美被吓了一跳,惊醒过来,嗓子里不满地咕噜着,跑去了一边。 清脆的破碎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扭头一看,原来白猫窜上书桌,蹬掉了一只瓶子,俞宏注意到了书桌上的老黄历。陆俞宏一拍大腿,自己居然忘记了今天是母亲的生日! “妈,今天是您生日,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饭桌上陆俞宏以茶代酒,站起身来敬了老太太一杯。 老太太受宠若惊,呆立当场,下一秒钟忙拿起茶杯:“真是,这孩子,还记得妈的生日啊……”说着眼眶竟然开始模糊起来,忙背过身去,用衣角擦了擦眼睛。 老太太陶醉地讲着,忘了吃饭:“……后来你长大一点了,就送你去上学。小手什么时候都得拉着才行,不然就不干。睡着了还要拉着妈的手呢。”说着老太太笑了起来。 从小没有安全感的俞宏,惟一能安心的就是和母亲手拉手。直到有那么一天他终于放开了母亲的手,走出了这一片贫困的所在。 陆俞宏想得出了神,突然觉得脚下一滑,低头一看,又是那只令人讨厌的猫!它仰着头,似乎期待着男主人能赏它点桌上的饭菜。 “妈,这只猫捡回来时就不小了吧,怎么过了这十多年还是老样子啊。”俞宏说道,“回头找个人来把它处理了好了。” 老太太笑了笑:“你说小美啊,你不在的时候它还能和我做个伴,心里踏实呢。” 陆俞宏没理会母亲的话,人说老猫成精,是不能和老人在一起的。老人阳气弱,容易受妖物的侵害。难道这只老猫成了精了?不行,他在心中暗下决心,得想办法把这个讨厌的家伙弄走。 4.除妖士 这天,听到敲门声,老太太把门打开一条缝,疑惑地看着门外的陌生人。 来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她冲老太太微微一笑,说道:“您好,我是陆俞宏的同事,他有东西要我带给您。”说着她摇了摇手里五花大绑的大闸蟹。 老太太忙笑着开了门:“这么远还麻烦你跑过来,小宏也真是……”一边把女人迎了进来,“姑娘里屋坐,我去给你煮茶。” 女人一踏进房间,目光正对上摇椅上晒太阳的白猫小美。 “你好,”她径直走到摇椅前坐下,眼神却从未离开过白猫,“这一片地区很少见到你这么年长的了,我曾经一度认为没有猫能有你这样的能耐了呢。” 白猫小美金茶色的瞳孔猛地收缩,仔细打量着来人,片刻之后,它似乎放松了下来,扬了扬尾巴。 “放心,在没有灵修的人看来,你说话和喵喵叫没什么区别,有话就直接说吧。”女人随意地说。 小美轻蔑地哼了一声,忽然像人一样张开了嘴:“本以为陆俞宏那小子会找个骗钱的道士来,没想到还真让他请到了你这样有强大灵修的驱妖士。” “哦呵呵,谢谢夸奖。”女人捋了捋头发,“其实也是凑巧,我告诉他我是专门收养流浪猫的,而据陆先生所说,他经常受到你的困扰。” “困扰?”白猫瞟了她一眼,“要不是怕上天的五雷正法,我早就吃了这个不孝子了。毕竟……”它坐起了身,头向窗外看着忙着煮茶的老太太,“他母亲太可怜了。” “这可难办了呢!”女人嘴角上扬,“陆先生让我把你处理掉哦。他觉得不光你令他不舒服,他母亲在你身边也不安全。” “呵呵,神经质的男人……”白猫嗤笑起来,“要想加害他们一家何必等到现在,当初他们捡我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一千多年的道行了。”说着它忽然神色黯然起来,我不过是想要他多关心他的母亲罢了。” “原来如此……”女人点了点头,若有所思。良久,她一拍手,说道:“陆先生的愿望是把你‘处理’掉,而你的愿望是让陆先生能警醒过来,对吧?” 白猫点点头。 “那不如这样好不好?我来实现你的愿望,但你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什么代价?”小美戒备地弓起了后背。 女人笑着说:“最近我新开了一家工作室正在招聘。我来帮你把老太太的事情做完,你就跟我走。” “开什么玩笑,”小美打了个哈欠,“事情没你想象的那么容易。” “我知道啊,”女人满眼都是笑意,“是要帮这位老婆婆找回她忘记的东西吧?” 白猫浑身一颤,两只眼睛瞪得浑圆:“你看出来了?” “当然,除非我瞎了眼。”女人靠在椅子上耸耸肩,“你叫什么名字?” “小美。猫妖小美。”小美郑重地说。 “我叫枫叶。小美,我帮你完成老婆婆的愿望,而作为代价,你跟我走。怎么样?” “就这么定了。”猫点头。 “茶来啦。”老太太乐呵呵地端着热茶进屋的时候,这位同事正用包里拿出的眼线笔和小美玩得不亦乐乎。 5.猫跳尸 自古修行都是要经历千般磨难的,妖魔更甚。每隔千年,修行的妖魔都要受一次雷劫。 小美也不能幸免。当年陆俞宏母子二人从垃圾桶内发现它的时候,小美已经只剩一口气了。 十几年的岁月对小美来说转眼即逝,慢慢地它习惯了老太太粗糙的手在自己背上摩挲,习惯了香得有点呛人的洗澡水,习惯了和老太太一人一猫的寂静生活。 只有它懂得老太太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只有它知道她对儿子有多么想念。也只有它能为这件事做点什么。于是它托梦给陆俞宏,又叼了老太太的生日给他看。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事…… 枫叶想着小美对自己说的话,对面殷切的陆俞宏打断了她的沉思:“怎么样?师傅,那只猫是不是有问题?有没有搞定?” “嗯,那只猫是成了精的猫妖,但是对你母亲没有任何危险性。当然了,应你的要求我会把它带走的,但是现在更棘手的问题是……” “你说什么?”俞宏皱了皱眉,“你不是处理这些杂猫吗?您说的这些我不太明白……”话没说完,陆俞宏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歉意地笑笑,走到一旁接了,电话:“是我,怎么又是你们?什么?”陆剑宏脸色煞白,惊得说不出话来。 “嗯,看来你已经知道了,就不用我继续往下说了。”等陆俞宏挂了电话之后,枫叶点燃了一根烟,“其实你母亲三个月前就去世了,殡仪馆并非认错了名字,错误的名字怎么能找到你的手机号呢?只是他们弄丢了尸体,一时间惊慌失措而已。” 陆俞宏喘着粗气,胸膛剧烈地起伏着,他没法接受这个事实。前些天母亲还笑着和他聊天给他做饭,怎么可能已经死了呢? “你听说过猫妖跳过的老人尸体会诈尸的说法吗?只有临死前有事忘做的死灵,未得圆满,才能通过这种特殊能力复活过来。你母亲……”枫叶看着颤抖得愈来愈剧烈的陆俞宏,顿了顿说,“其实她是从殡仪馆出来,自己走回家里的。” 6.忘记的要事 陆俞宏几乎是被架到出租车内的,刚刚殡仪馆来电话的话语还在耳边萦绕:“陆先生,我们万分抱歉。之前的遗体就是您的母亲冯桂兰。但是,但是遗体,不见了……” 枫叶充满同情地看着他,看来事实已经快把这个男人的世界击溃了。但恐怕只有这个男人才能帮老太太想到自己忘记了什么事情。 究竟是什么事呢? 他们很快到了门口,敲开门,老太太从屋内迎了过来,看见儿子过来更是喜不自胜,刚想上前问问冷暖,只见陆俞宏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头深深地垂着。 老太太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搀扶:“这是怎么了?快起来!” “妈!”陆俞宏哽咽着发出了 这个字,“儿子不孝,您临终没能在您身边啊……” 话一出口,老太太僵住了,眼神中满是惊讶,伸出去的手颤抖起来。 “您不用惊慌,我们知道您正在寻找着什么,想必和您的儿子有关吧?”枫叶上前一步,扶起了恍惚的老太太,也一把拉起了陆俞宏。 “其实,前些日子陆俞宏回来,那天他离开的时候,老太太已经想到了自己忘记的事情。”小美从屋内走了出来,“只是一直还没能有机会做。” 陆俞宏抬起头,看着母亲的脸庞,问道:“妈,是什么呢?” 老太太的眼中满是慈祥,拂过陆俞宏脸颊的手却是冰凉的,她缓缓地弯下腰,将已经高大到她用手已经环不住的儿子温柔地抱在了怀里,颤抖着说:“妈妈忘记了,和你说再见啊。” 陆俞宏一愣,猛地把脑袋深埋进母亲的怀抱里,号啕大哭起来:“妈妈,我错了。” 清晨的街道上,一个人也没有。“我们也该上路了。”枫叶对小美说,“陆先生被我下了昏睡咒,他母亲的遗体也已送回了殡仪馆。我们也该离开了吧。” 白猫没有答话,只是跑回老太太的小院,溜了一圈又一圈,最终在院中央坐了下来,金茶色的眸子里竟似乎有晶莹的光:“再见。”它的声音化作一声猫叫,消失在早上清冷的空气里。 ...
这是我念护校的朋友告诉我的,发生在她所住的宿舍单位里的事。 这件事发生在她同寝室的一名室友身上。 事实上,在那个单位里屡次发生怪事。但这算是最奇的一桩。 那女孩和她住不同的房间,与另外三名室友同住。 一晚,她在睡梦中被一种怪异的「嘘,嘘」声吵醒。 那是什么呢?仿佛有人在身边,很靠近,用嘴发出的声音。 她睁眼,吓了一跳。她的其中一名室友站在床边,气氛说不出的诡异。 更恐怖的是,随即她就发现「那名室友」的本尊还在自己的床位上安睡着。 (那,站在床边的这位又是谁?) 她开始感到害怕。床边那一位,却在这个时候跳上她的床,瞪大眼睛盯着她看。 她惊声尖叫,其他室友都被惊醒,那个「东西」却已凭空消失。 她惊魂未定,往下发高烧住院一个星期。 不过这故事却还未完。 一星期后她出院返校,照旧住在那间寝室,看起来精神奕奕。 只是她对那天晚上同时出现了「两个」的那位室友多少有点保持距离。 那天她刚出院就去了逛街,回来就倒头大睡。 突然,大家在客厅里听见房里传来她的一声尖叫。 那「东西」又出现了,一言不发的躺在她身边。 再后来,她还是不敢再继续住,就搬离了那间寝室。 这故事我告诉过预科班的一位同学,她说那有可能是一种巫术,类似养鬼仔的,可以驱使一种「灵」替自己做事。那「灵」的外表和主人一模一样,只是不会说话。 ...
远离奇葩 黎月和佟沁把调换寝室的申请信交到宿舍管理员手中后相视一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她们来自两个不同的寝室,交情甚好。 女生不像男生,有什么话可以直接当面说,甚至直接武力解决,简单粗暴。女生们碍于情面,习惯忍受,忍着忍着就成“忍者神龟”了,放肆的人依旧无所顾忌地放肆着。 黎月和吴新茹、安灵住一个寝室,大多数寝室里都会有一两朵奇葩,吴新茹和安灵就是。 先说吴新茹,她在寝室里看视频、听音乐什么的从来都不戴耳机,借口说戴耳机耳朵疼,戴久了耳朵里会滋生细菌。没办法,黎月说那你把声音放小点儿,吴新茹就稍微把声音调小了些,可是下次声音还是一样的大。黎月不说,吴新茹就不会自觉调节音量。 再说安灵,她不喜欢收拾,东西又多,寝室里公用的橱子、柜子都被她霸占了,到处都是她乱七八糟的东西。每次寝室检查,都是因为她东西乱放拉低了评分,直接影响了奖学金评估。 佟沁和黎月同病相怜,她的另外两个室友分别是刘静澄和方丽。 刘静澄经常不经人同意就随便用别人的东西,从洗洁精、洗衣液到桌子上放的小零食。 方丽可以一整天宅在寝室里,一看佟沁要出门,就立刻掏出饭卡让佟沁带饭。可要是佟沁身体不舒服,希望方丽给她带饭,方丽就会说宁愿饿着也不出去。佟沁只好自己去买,而这时,方丽会立刻掏出饭卡,让佟沁给她带饭。 虽说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心里膈应,总让人不痛快。黎月和佟沁经常在一起吐槽,她们想,如果能把那些讨厌的家伙放在同一间寝室该多好。 终于有一天,她们联名写了一份调换寝室的申请书。黎月想和佟沁住在一起,远离其他四个人,没曾想第二天学校就同意了申请。黎月和佟沁品学兼优,被安排到了新的二人寝室。吴新如、安灵、刘静澄和方丽则被安排在了一直空着的315寝室,一个四人间。 黎月和佟沁买了啤酒,在寝室里涮火锅庆祝。二人吃得正嗨,眼前忽然变黑,停电了。黎月摸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却吓得手一抖,手机掉到了地上,寝室再次陷入黑暗之中。 黎月心骇欲死,浑身如筛糠般颤抖。刚才手电筒亮起的瞬间,她看到佟沁身旁出现了四个人。那四个人脸色像纸一样白,眼睛、嘴巴处是三个黑洞,头发披散着。 那四个人钳制着佟沁的双手,压着她的肩膀,把她的头往热气腾腾的火锅里摁。 黑暗中,黎月感觉到一双冰凉的手冷不丁地掐了她一下。她疼得大叫,脸上又“啪啪”挨了两巴掌。这时,又有人扯住了她的头发,使劲拉扯,头皮都快被扯掉了,身上又被一阵拳打脚踢。黎月又疼又怕,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就在黎月快撑不住的时候,灯亮了。佟沁和她一样,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额头上还有被烫伤的痕迹。二人惊魂甫定,哆嗦了半天,相互搀扶着去了校医院。 耳洞里的鬼 幸好没什么大碍,值班医生很和蔼,询问黎月和佟沁为何受伤。她们终于忍不住,“哇”地哭诉起来,怀疑寝室闹鬼。校医却告诉他们,学校一向奖惩分明,寝室分三个等级,二人间、三人间和四人间。二人间寝室挑的都是整栋宿舍楼里风水最好的方位,安排给那些最优秀的学生。要说闹鬼,也该是她们那四个室友住的315寝室闹鬼。住四人间的都是些不服管教的学生,他们之间难免产生矛盾,积聚戾气。 校医的话给了佟沁和黎月很大的心理安慰,也让她们忍不住怀疑今晚发生的事可能是吴新茹等四人搞的鬼。佟沁和黎月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软柿子,她们决定将此事追查到底。 隔天一早,黎月和佟沁直接去了315寝室询问。吴新茹刚要张口说什么,心机较深的安灵急忙堵住了她的嘴,使眼色道:“室友一场,你们却背后告阴状,现在又说我们害你们!你要是有证据就直接告到学校去,我们不想跟你们俩多费口舌。” 黎月和佟沁碰了一鼻子灰,回了寝室,没想到晚上就发生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正在看视频的吴新茹突然觉得耳朵里有些痒,她的食指伸进耳洞里挠了挠,却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她疼得大叫一声,手缩回来一看,居然被咬出血了。她吓得急忙让安灵帮她检查耳朵里是不是进了虫子,安灵一看,吓得退了好几步:“我看到了一只眼睛。它盯着我看,眼珠子通红,好可怕!你耳朵里有、有鬼!” 安灵害怕吴新茹连累自己,急忙收拾东西到学校外面找了家小旅店。后来刘静澄和方丽下课回来,吴新茹怕她们也离开寝室,只剩下自己,就没敢告诉她们这件事。 到了晚上,吴新茹耳朵里疼痛无比,仿佛有人在里面用针在扎。她疼得“嗷嗷”直叫,惊动了刘静澄和方丽。二人开灯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从吴新茹的耳洞里钻出来半截身子,女人的身体扭曲变形,恶狠狠地盯着吴新茹。鲜血从吴新茹的耳洞里源源不断地往外流,触目惊心。 翌日,黎月和佟沁得知吴新茹被送到了医院。据说,她的耳道被撕裂了,里面长满了各种可怕的病菌,双耳永久性失聪。 吴新茹虽然让人讨厌,但这样的下场也太过于惨烈了些。长舌妇方丽四处宣扬吴新茹遇鬼的事,黎月和佟沁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们不禁好奇,吴新茹等四人不是用邪术害她们的嘛,怎么自己也着了道,难道是玩火自焚了? 事情还没完,315寝室的方丽又出事了。 惩罚 方丽现在不让人给她带饭了,因为一到晚上,她就会经历可怕又恶心的事,让她吃不下任何食物。 方丽会在半夜感觉到自己灵魂出窍,被一个女鬼带到学校食堂的后厨里。后厨里摆满了一桶桶白天吃剩的残羹剩饭,那些剩饭馊掉后成了泔水,隔天早上会被附近的养猪场拉去喂猪。这时,一个个身体肥胖、苍白、臃肿的男女蹲在泔水桶边,低着头吃着泔水。 带方丽来的女鬼对她尖声呵斥道:“这些人生前浪费粮食,死后要吃掉九百九十九桶泔水才能抵消罪过。你总是麻烦你的室友带饭,受人恩惠却认为理所当然,不知回报,所以要受到惩罚。你要和他们一样,每天晚上吃一桶泔水,吃完九十九桶就完成任务了。” 没过多久,方丽就变得面色蜡黄、双眼发青、嘴唇发乌。一天在课堂上,方丽忽然觉得胃里恶心,干呕了一声,嘴巴一张,一只苍蝇竟然从她的嘴里飞了出来。她急忙捂住嘴巴,生怕被人看见。可紧接着她就忍不住了,胃里一阵翻涌,干呕不止,成群的苍蝇和白色蠕动的蛆虫从她的嘴里喷涌而出。 方丽晕了过去,被送到医院检查,胃里全是恶臭、腐烂的污垢、蛆虫和苍蝇。 一切是那么的诡异:吴新茹借口耳朵里会长细菌而不戴耳机,她的耳朵里便生出了女鬼,耳道被撕裂;方丽总是让别人带饭,就被鬼逼迫吃泔水……难道连恶鬼都看不惯她们的坏毛病,而来惩罚她们了?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315寝室剩余的两个人,刘静澄和安灵怕遭受相同的厄运,居然主动找黎月和佟沁寻求帮助,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向二人和盘托出。 原来,进入315寝室的当晚,刘静澄等人就见鬼了。当时她们四个人正趴在床上叽叽喳喳地抱怨,觉得被黎月和佟沁在背后暗算,各种咒骂,不知不觉就聊到了熄灯时间。 这时,她们每说一句话,就有一个声音像应声虫一样跟在她们后面咒骂黎月和佟沁。吴新茹、刘静澄、安灵和方丽都以为是对方在说话,可后来发现那声音又尖又细、抓心刺耳,是四种不同的音色。四个人忽然觉得不对劲儿,明白寝室里除了她们四个人之外,还有其它东西。 刘静澄急忙打开手电筒,看见寝室中央的地面上趴着四个披头散发的女鬼。和普通女生寝室的卧谈一样,它们穿着白色睡衣,但衣服上沾满了发黑的血污。四个女鬼不约而同地抬头看向床上的四个人,脸上一片惨白,眼睛、嘴巴处是三个黑洞。 其中一个女鬼开口说:“我们四个生前是一间寝室的,刚才听你们谈论之前的室友,觉得那两个人品不行,背后捅刀子,实在是太可恶了。所以,我们决定帮你们教训那两个女生一下。” 听到这儿,刘静澄等人打消了对鬼魂的恐惧。有鬼替她们出头,肯定能让黎月和佟沁有的受了。四个人想着,欢快地接受了帮助。于是,黎月和佟沁就有了那天晚上的可怕遭遇。 可是几天后,四个女鬼又出现在了315寝室,这次它们对吴新茹等四人说:“我们四个虽然是鬼,但也是有底线和原则的,之前听了你们四个人的一面之词,以为错全在黎月和佟沁。经过观察,我们才发现问题原来出在你们自己的身上:一个不爱收拾,破坏寝室整体得分;一个从不戴耳机,自私自利不顾他人感受;一个不经同意,随便使用他人财物;一个连饭都要室友带,把别人的善意当作理所当然。真正该受到惩罚和教训的,是你们四个人。” 寻找一个借口 黎月和佟沁这边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几次三番遇险,她们终于从消息灵通的朋友那儿打听到了315寝室的故事。 四个女鬼曾是学校里最不服管教的学生,多次调换寝室后被分到了一起。这四个女生不但没有斗成一团,反倒臭味相投,相互结盟,横行校园。有一次她们在学校附近的湖泊旁游玩,其中一个人不慎落水,另外三个人毫不犹豫地依次跳入水中救人。可惜四个人都不会游泳,纷纷溺死。 它们一直认为自己没错,错的是大多数人。它们觉得那些人表面友善,背后虚伪,像它们四个这样真挚的室友之情在其它寝室是没有的。于是四个女鬼专门找那些关系不合的寝室下手,寝室里的人矛盾越多,女鬼越有机可乘。 鬼和人一样,都不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所以女鬼害人之前都会寻找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做为借口,夸大其词,痛下狠手。乍看以为它们是鬼亦有道,实际上它们是以害人为乐、发泄怨气。 找到了问题所在,黎月和佟沁开始思考起解决方案。二人得出结论,破裂的室友关系是女鬼害人的起因,如果当初大家能相互包容,女鬼便无机可乘。所以二人决定,搬回原先的寝室,大家好好相处,忘记之前的恩怨,一切从头开始。 吴新茹等四人接受了佟沁和黎月提出的方案,六个人申请到了之前的寝室,抹去各自的棱角,改掉了坏习惯。最后果真和料想的一样,关系越好、相处越融洽的寝室,女鬼就越无法下手。 六个人曾在夜里看见那四个女鬼在寝室的外面徘徊,它们阴森森地从窗外窥视,双眼通红、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寝室里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让那四个女鬼不敢靠近,后来她们知道,这道屏障其实是一股和善之气。 转眼间大学时光一晃而过,六个人即将毕业离校。看着新搬进宿舍的学弟学妹们,她们总结了几点真实、中肯的要则,打印出来贴在了各个寝室的门上: 一、不要试图管理别人。 二、不要理所当然地觉得别人都该对你好。 三、自己干自己的事。 四、少发牢骚,学会忍耐。 五、即便是表面上的和睦,也要去努力维持,否则哪天见鬼了,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 ...
“好痒啊!”半夜熟睡的卢韦在梦中呢喃了一声,他在自己的脑门挠了挠,又觉得有些冷,就把半张脸埋进了被窝里。此刻,宿舍外正刮着寒风,嗖嗖的。 正要睡去时,他忽地感到有些不对,便迷迷糊糊睁开眼,只见一张人脸阴森地悬在他面前。卢韦吓得全身一怔,挺起身子就想要坐起来,不料却一头磕在了面前那人的脑门上。 那个人竟毫无反应,缓缓站直身体,额头明显地陷进去一块。 卢韦揉揉睡眼,认出了来人:“胡……胡杰,你脑门是豆腐做的?” 胡杰看着他,脸上浮起一丝诡异:“今天晚上我想和你睡。” “发什么神经!”大半夜被吓醒,卢韦气呼呼地回道。 “那,我把我的被子给你盖吧。”胡杰好像很执着。 “行了,你就别折腾了。”卢韦打了个哈欠,准备躺下继续睡。 胡杰的五官顿时扭曲起来,神情也开始变得焦躁。他猛地伸出手,一把扯下了自己的耳朵,一股血液顺势喷溅出来。 “啊!”卢韦惊叫一声,他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室友。 “盖我的被子吧!”胡杰又重复了一遍。 卢韦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他伸直了颈子左右张望,想求救。可是另外两个室友似乎都睡得很沉。 胡杰见卢韦毫无回应,紧接着又把自己的鼻子揪了下来,像捏橡皮似地用力捏在手里,血顺着指隙滴落:“盖我的被子吧!” “好!好!我盖!”卢韦担心自己要是再不答应,胡杰接下来就该摘脑袋了。 胡杰的嘴巴张开,血流了进去。他嘴唇动了动,没有声音,但是卢韦看懂了,他在说“谢谢”。许久,胡杰像僵尸一样走回他的床边,躺下,轻轻盖好被子,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卢韦则坐在铺上哆嗦了半天,最后迷迷糊糊地也躺下了。 第二天醒来,卢韦直接蹦起来去掀胡杰的被子,被子下却空空的,不见胡杰的人影。 “别找了,那小子昨晚彻夜未归,肯定又去包夜了。”床上的章瀚伸了个懒腰说道。 赵季撑起半个身子:“胡说!人昨晚回来了。回来一句话没说,直接就睡了。现在估计是起了个大早出去买早饭了。” “他明明没回来!” “回了!” 望着两人争执不下,卢韦感觉自己一头乱麻。昨晚的事应该只是个梦吧,他看了看胡杰的被子,却有一股寒意袭上心头。 无人认领的被子 外头风正紧,气温到了零下,冻得刺骨。 胡杰还是没有回来。晚上,卢韦看着胡杰空床上的那条被子,心里挣扎着,天这么冷,要不要把它抱过来盖。可是昨晚的怪梦还是让他有所顾忌。正在他挣扎的当儿,赵季一溜烟把那被子抱到了自己床上,嘴里嘟囔着:“冻死了,冻死了!” 得!甭挣扎了,睡吧。卢韦扫兴地躺下了。天亮,赵季的一阵炫耀声把他吵醒了:“你们是不知道哇!这被子又轻又暖的,盖着可舒服了。” 章瀚“切”了一声:“得瑟个啥,又不是你的。” 赵季高声回道:“那也不是胡杰的。这被子是他捡来的,他要是回来,咱以后轮着盖呗。” 卢韦不信:“这年头还有白捡的被子?” 赵季洋洋得意:“你不知道吧?天晴的时候,会有很多人晒被子。可等天一黑,总会有那么几条被子被扔在外面,无人认领。” 卢韦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问:“咱宿舍最近好像闹耗子了,你们最近夜里有没有听见过吱吱的声音?” 章瀚摇摇头。 赵季回忆了一下:“我一般睡得死,哪听得见这个。” 卢韦点点头,应该是自己多疑了。 几天后,卢韦恰巧从外面回来,赵季正在宿舍里看书。 卢韦上去就把手搭到了他的肩上,想跟他说话。赵季却猛地大叫一声:“不要!”一抬头,他的额角竟然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卢韦有些莫名其妙,讪讪地把手挪开。赵季合上书,满脸不高兴地出去了。 “神经兮兮的。”卢韦埋怨了一句,也没怎么在意。 结果第二天他醒来后,就发现一向睡得很死的赵季失踪了,赵季的东西都在原来的位置好好放着,手机也开着机,只是人不见了,和胡杰不见时的情形一模一样。 卢韦沿着赵季的床来回走,但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考虑一阵后,卢韦决定把那条被子继续晒出去,看会不会有人抱走。为此,他请了病假,装病留在宿舍观察。 可是一整天过去了,被子依旧无人认领。 刘晓毓 天黑之后,卢韦又把被子抱了回来。因为他觉得,他的两个好哥们儿至今还生死未卜,要找到他俩的下落,这被子是重要的线索,应该好好保管才是。 即便如此,对于抱回来的被子卢韦并不敢使用,他小心地叠好,放到赵季床上。目前,他的思维很混乱,自己仿佛陷入了一个未知的陷阱。脑子里的疙瘩最终化成了倦意,他靠着床沿,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梦里的感觉很暖很柔,好像有什么东西慢慢地贴近身体,卢韦眼睛眯开一条缝,赵季正温柔地给他盖被子:“哥们儿,天冷你多盖点儿。” 卢韦点点头,迷迷糊糊继续睡。隔了一会儿,又感觉冷。睁开眼,被子已经从他身上被扯下,胡杰正坐在他身边,一脸怒意:“别盖!” 他“哦”了一声,翻过身,迷迷糊糊继续睡。 等天亮醒来,那条奇怪的被子就在卢韦脚下,整夜都是时而冷飕飕、时而暖洋洋,似乎有人帮他盖上又被扯开,他急忙叫醒章瀚:“昨晚有谁回来过吗?” “没。”章瀚还没睡醒,含糊应了一声。 “那你夜里起来帮我盖被子了?” 章瀚笑笑:“少自作多情了!” 卢韦不死心,他起身到赵季和胡杰的床前想看个究竟。却发现胡杰的枕头下有张纸条。卢韦抽出纸条,上面是一幅奇怪的画:一个唇形图案上,画着两个圆圈,好像是眼睛和嘴,却又十分怪异。卢韦觉得这不过是谁信笔涂鸦,随手就丢了。 一整天,卢韦都如坐针毡。到了傍晚,卢韦来到女生宿舍楼下,等刘晓毓出来。 刘晓毓是他的女友,他们从大一歌舞会上认识后不久就开始恋爱。论相貌,刘晓毓算得上是个美女,但是她的脾气最近变得出奇地坏。好多次当众对卢韦发火,今天又是这样。 晚饭后,刘晓毓又因为一点儿小事对着卢韦大发雷霆。卢韦觉得委屈又无奈,低着头有点儿想哭。在这样的时候,其实他更希望刘晓毓能体贴一点儿。 他上前想牵她的手缓和一下气氛。谁知刚刚碰到手指,刘晓毓就大叫一声:“不要!” 卢韦一下子想起了赵季那天的情景。他想了想,细声地问:“你有没有捡到过一条没人认领的被子?” 刘晓毓的脸色突然难看起来,她扭过头,不做回应。 卢韦忽然很想知道她和赵季为什么不准人碰,他猛地拉过刘晓毓的手。紧接着一阵尖叫刺痛了他的鼓膜。刘晓毓的几根手指竟然被他生生扯了下来,一时间鲜血四溅。刘晓毓捂着断指的手,痛苦地瞪了他一眼,转身跑开。 卢韦愣在原地,掌心里的几跟手指似乎还在微微跳动。他哆嗦一下,赶紧丢进草丛。快步赶回寝室。 卢韦推开门冲着章瀚大叫:“章瀚!快!快跟我走!”章瀚一脸茫然地看着他,卢韦没时间解释,他要抓紧时间查明真相才能救回刘晓毓,他不能看着刘晓毓像赵季一样凭空蒸发。他卷起那条诡异的被子就冲了出去,章瀚紧跟其后。 棉蛭 卢韦心里清楚,即便没人肯认领被子,这条诡异的被子也一定是有人偷偷带进来的。不可能真的从天而降多出一条吧。于是他一个寝室接一个寝室地踹门,门一开就冲进去问:“这是谁的被子?”然后逐一查看他们的表情。 折腾许久,在一个大一新生寝室里,卢韦终于发现其中一个男生的脸色变了。他对着章瀚使了个眼色,两人合力把那男孩拉了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 “朱汉军。” “这条被子是你的吧?”卢韦皱着眉头。 “不是我的!” “那你紧张什么?” 朱汉军先是愣愣。之后,他让卢韦把被子放下,自己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小刀,慢慢把被面划开,边划边说:“这被子真不是我的,不过我知道被子里塞的是什么。” 等被面四个边都被划开后,朱汉军揭去了上面的布,一大片棉花显露出来,白白厚厚的。就在此时!一阵寒风从窗外吹来,似乎怕冷的棉花竟然开始蠕动起来,向有人的地方缓缓挪去,好像一堆白蛆在慢慢扭动,看起来让人汗毛倒竖。三个人见状纷纷向后退开。 朱汉军远远地蹲下来仔细看着,问卢韦:“知道寄生虫吧?” 卢韦点点头。 朱汉军继续说:“这个也差不多。它的宿主是人,只有靠吸食人血才能生存繁衍。一旦贴上人体,它就会一点一点地把血从人的毛孔吸食出来。一般人根本察觉不到,只有到了后期,被吸食者才会感到异样,身上的部位脆得像纸糊的,一碰就掉。但却又无力抵挡,直到被吸食得尸骨无存。因为这东西的长得像极了棉花,所以经常会藏进被套,与普通的被子放在一起根本区分不出来。” 听完朱汉军的话,卢韦惊呆了。半晌,他又疑惑地问道:“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原来,朱汉军在高中的时候就接触过这个东西。当时他们寄宿生一个寝室也是四个人,在其中两个无故失踪后,引起了巨大的恐慌。失踪者们的物品在家长的痛哭中被一一认领走。唯独一条被子,两个人都用过,却都不是他们自己的。 朱汉军和另一个人,当时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当即就划开了被面。当一团会蠕动的白棉花掉出来后,都惊呆了。然而他们并不敢告诉其他人,只是把它像海绵一样折叠起来锁进柜子。可是诡异的是,当晚,失踪的那俩人中的一个却又走进来打开柜子,微笑着把会动的棉花像被子一样盖在他们的身上。 朱汉军明白,这是那些死去的灵魂心存不甘,所以想寻找更多的无辜者给这诡异的棉花吸食,以求自己解脱。 为了绝除后患,第二天,他们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把这该死的被子烧了。 很久之后,朱汉军才知道,那团会蠕动的棉花有个既恐怖又贴切的名字棉蛭。 谁是它的主人 卢韦听到这里,恍然大悟。他终于明白赵季盖被子那天晚上,他听到的吱吱声不是老鼠,而是棉蛭在吸食赵季的血,也就是说,在他睡觉的同时,他最好的哥们儿正被一个奇怪的东西一点点吃掉。想起来是多么让人痛心的一件事。卢韦蹲在地上,觉得无比沮丧。 刘晓毓!他猛地想起刘晓毓还深陷危险之中,跳起来掏出电话嘟嘟嘟飞快地拨号。“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卢韦很没出息地哭了出来,他感觉刘晓毓已经不在了。这个该死的东西到底是谁带进来的?! 他真想立即烧掉这个鬼东西。鬼故事。 可是时间太晚了,如果现在在宿舍区烧这么大块东西,怕是会引起围观吧。卢韦把忍着恶心把它叠了起来,带回宿舍。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卢韦忍不住困意渐渐睡去之后,赵季还是进来了,他笑着把棉蛭慢慢拉到卢韦脚下。棉蛭就像看到奶酪的老鼠一样,蠕动着往卢韦身上拱去。一点一点柔软地把他包裹在自己的身下。 卢韦一下惊醒,拼了命地踹开被子。赵季脸一下变了,怒吼着说:“凭什么!凭什么你还在这里,我却连尸体都没有!”说着就要上去掐卢韦的脖子。卢韦使劲儿拍打着抵抗,碰到赵季的身体就好像碰到熟透的西瓜,“呱嗤”一下就能裂开道口子,赵季的血肉被他打得四处飞落。耷拉着半个脑袋的赵季狂叫着重复:“凭什么,凭什么……” 卢韦一跃而起,发疯似地冲出宿舍,赵季在后头紧追不舍,嘴里不断发出咕咕的声音,似乎在吞咽自己脸上掉下的肉。 不多时,卢韦赶到了朱汉军的宿舍门口。卢韦猛地一个激灵,冲过去使劲儿踹朱汉军宿舍的门。 在赵季的脑袋即将咬上卢韦的一刹那,门终于开了,睡眼惺忪的朱汉军站在门前。身后的赵季,已经没了踪影。 卢韦大口地喘着气,一把揪起朱汉军的睡衣领:“你……你,你没说实话!” 朱汉军脸色一变,走了出来,悄悄把寝室门关上。 卢韦平复了一下情绪,指着朱汉军说:“你对我说了谎。因为即使你认识棉蛭,你又是怎么能从这样一条套着被套跟其他被子没有区别的被子,一眼看出这是棉蛭?你给我们讲高中时的故事,是在掩饰你第一眼看到这条被子时的慌乱吧!其实你一眼就认出了套在外面的被套对不对?”卢韦怒视着他,咄咄逼人,“它就是你带进来的!” 朱汉军一下慌了神:“真的不是我!” 看着卢韦用不信任的眼神盯着他,许久,朱汉军低下头:“我之前说的都是真话。只不过,我也隐瞒了一部分事实。”他低着头继续讲述。 当年,他们把棉蛭烧死后不久,它真正的主人找上门了。刚好那天宿舍只有朱汉军一个人,棉蛭的主人跟他好好聊了一阵。这个时候朱汉军才明白,每团棉蛭的背后,其实都有一个控制者。控制者对棉蛭被杀死表示很可惜,并教给朱汉军,如果把棉蛭单独锁起来,并用自己的血每天喂养它,七天后这名喂养者就会成为棉蛭的新主人。然后,你就可以通过棉蛭来控制其他人的思维,来获取你想要的东西。但是在你把它放养期间,它会需要每天进食,也可以理解为,它需要不停地吃人。 来到这里后,朱汉军无意中发现一条晒在院子里无人认领的被子,他抱回来后偷偷拆开一看,里面果然是棉蛭。于是他就把它偷偷锁起来,每天喂自己的血,满七天后再放出去。为了不被原来的主人认出来,他偷偷换掉了原来的被套,这床棉蛭就这么易主了。 卢韦听完这些,并不相信,他的眉毛扭成了一团。 真相 朱汉军把卢韦拉进宿舍,打开柜子翻了一通后,拉出一块布,铺开是床被套。朱汉军压低声音:“这就是原来的被套。” 卢韦细细地看,发现上面竟然有一个图案,一唇形图案上面画了两个圈。想来这是原来的主人做的记号,以免自己不小心拿错。那两个圈大概代表眼睛,这就代表了这是一条有生命的被子。 卢韦有点儿明白过来的同时,忽然想起胡杰似乎留下过这么一幅画。 难道胡杰才是棉蛭真正的主人?他为了做区别画上的记号,却又被人偷偷掉包,鬼使神差地,最后棉蛭被他自己抱回来并使用。棉蛭已经易主,所以也把原来的主人吞噬了。 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啊,卢韦感叹着,却在此时猛地想起章瀚还在宿舍,还跟棉蛭待在一起。他叫了一声“不好”,急忙赶回宿舍。可惜,还是晚了。章瀚和棉蛭一起消失了。四个人的宿舍只剩下他一个人。 天亮了,卢韦直奔女生宿舍,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抱起刘晓毓床上的被子就走,他要烧了它。 找了一块没人的空地,卢韦点着了火。安安静静躺着的被子瞬间扭曲起来,吱呀怪叫着,并散发出阵阵恶臭。 卢韦对着高高跃起的火焰泪如雨下,刘晓毓,这也算替你报仇了。 令人诧异的是,几天后,章瀚竟然回来了,手里紧紧抱着那团消失的棉蛭。 他神色黯淡,一番话让卢韦彻底震惊了。原来,章瀚才是这条棉蛭真正的主人。 棉蛭的能力远不止朱汉军所描述的那些。 棉蛭对一个人,从它开始吸食的第一天起,就有控制他思维的能力,可以操纵他的行为直到他死去。 甚至在他死后,还可以控制以及吞噬他的灵魂。 章瀚当初在被单上做的记号,竟然被细心的胡杰偷偷画下来。而且胡杰的魂魄在棉蛭控制赵季的时候,偷偷进来掀掉盖在卢韦身上的被子,并留下那幅画暗示他。只可惜之后胡杰的魂魄再没有出现过,可能棉蛭恼怒于他的不受控制,把他的魂魄吞噬了吧。 而章瀚从朱汉军那里得知棉蛭已经易主后,找机会偷偷带走了它。并开始重新用自己的血喂食它。 可是,这团棉蛭莫名地性情大变。当章瀚滴血喂它的时候,这团恶心的东西竟然慢慢蠕动起来,往他身上爬。等章瀚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棉蛭裹住了大半个身子。棉蛭把他当成食物,一点一点吸食起来。 自己悉心喂养的宠物到最后竟然反噬自己。章瀚苦笑着,如今,他也变得跟脆弱的纸人一般,如果有人不小心碰到他身体的任何部分,都会立刻脱落,生不如死。 同时章瀚也想通了,留着这个鬼东西,终会害人害己。 卢韦和章瀚一起看着那个鬼东西扭曲着,嚎叫着,在风中被烧成灰烬。 尾声 随着天气渐渐变冷,棉被将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必备品。然而,当许多人盖着暖和的被子做着甜美的梦时,谁又能知道,那一层轻薄的被套里面所包裹着的究竟是什么。是一团恐怖且嗜血如命的棉花,还是一条在月光下蠢蠢欲动的生命? 呵呵。 你瞧那宿舍外,现在又晒满了花花绿绿的被褥。等天黑后,肯定又会多出一条,无人认领。 ...
已经记不得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色欲如此的欲罢不能了。 他叫田奎,已经40多岁了,一米五几的个子,满脸的丑陋,一直是个无业游民,没什么钱还带着一个镀金的铁链子装腔作势,若不是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微薄的退休金,恐怕他连饭都吃不上。他生活颓靡,完全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样子,看得街坊邻居都一阵阵的不屑。和那些败家子一样,田奎也吃喝嫖赌一件不落,对于田奎来说,好色当属最甚。 田奎最喜欢的就是晚上花个几十块钱,在自家楼下的那个打着洗浴中心的幌子却做着“人肉”交易的名为“雨洁”的澡堂找个长得说得过去的小姐,为自己提供服务。那个叫冰月的小姐算是田奎的老相好了,几乎每次来都要叫她。但是,日子久了总是会腻味的,果不其然,渐渐地田奎就不怎么点她了,而是看中了一个叫福子的小姑娘。为什么说福子是小姑娘呢,你且看福子那青涩的外貌,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若不是家中贫穷,自然不会来做这种行当。那田奎看福子的眼睛色眯眯的,恨不得将福子生生吞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好,一股老牛吃嫩才草的架势。当然一份质量一份价格,这福子是很稚嫩,所以价格方面就更是抬高了。那个叫冰月的小姐只70就一晚,而这福子硬是130一晚且不还价。没错,这种卖肉的勾当就是这样,要么钱包出血、要么心里痒痒。田奎掏了掏兜,仔细一数,手里只有50元钱,想想加上早上老母亲给他让他帮自己买药的80元钱正好够用。边想着田奎边从那双破到不能再破的皮鞋鞋垫下面拿出那皱巴巴的80块钱。一咬牙,将它交给了“澡堂老板”,随即老板一个眼色,旁边的人就将福子叫了出来,田奎赶紧贴了上去,半拥着福子就往楼上走,这一路手也不老实,在福子身上乱摸。 一夜的翻云覆雨让40多岁的田奎有点力不从心,但是也性满意足。早上从洗浴中心出来,田奎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身无分文了,但是由于一夜的“激烈运动”,如今已是饥肠辘辘,先填饱肚子最是要紧。看着前面驶过的一辆辆公交车,田奎计上心来。田奎现在看上一辆比较拥挤的公交车,硬是和一群人一起挤了进去,并且趁乱逃了那一元的车票。之后,他用那老鼠一般的眼睛巡视着车里的每一个人,更确切地说是每一个包。不久,他就盯上了一个老妇人的包,那老妇人像是刚刚买完东西,两双手拎了满满的东西,根本无暇顾及肩上的包,田奎认为机会来了。他慢慢挪步到了那老妇人的身边,刚要伸手拉开那包的拉锁,眼睛就被另一份春光吸引了。现在正值夏天,女孩子们便都穿上了热裤来缓解炎热。而田奎正是被车上的一个女子吸引了。女孩20多岁的样子,可能是要上班,身上背了一个电脑包,车上又很拥挤,她一手护着电脑吧,一手搭把手,两双手都闲不下来。女孩穿了一件白短袖,下身是一条短裙,田奎也是对这一身很感兴趣,心里那条嗜色的虫子又被勾了出来。他也顾不得那老妇人,竟自把手伸向了女子的臀部,轻轻的揉着。可能是因为车上太拥挤,所以女孩儿没有过多的在意,这让田奎更加大胆了。他将手转而伸到了女孩儿的裙子下面,手伸向女子的大腿处,可是田奎的手生来就比别人的凉一些,女子不免有些感觉,田奎快速收手,没留下什么把柄。但是女子那细滑的肌肤让田奎欲罢不能,他大着胆子又将手伸了过去,这次他更加过分了,竟将手伸到了女子的腿根处,他更加兴奋了,力道不免大了起来。这次女子感受的真切,不免怒目对上田奎,刚要大喊,正值下车处,田奎灰溜溜的随着人流下车去了。这次虽然没有收获一毛钱,但是田奎的心里却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一举动虽然风险大,但是可以不花费一分一毫就占尽便宜,田奎不仅喜上眉梢。 从此之后,田奎如获神技,每到人多的地方就贼眉鼠眼起来,他专找那种单独出来又穿的“凉快”的女子下手。一连几天下来,也颇有收获。但是上天会让善良的人一直好运下去,也会让作恶的人受到惩罚,这是一点都不会错的。这一日,田奎路过市场的时候看到烤地瓜的摊子上围了好多人,不乏很多女子,他眼睛一转,一丝奸笑走上去,借故往里面钻,占了这一路的便宜,他色心不减,继续往里走,就在就近烤地瓜的大炉子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后面人一推,还是前面人一闪,他竟直接趴到了烤地瓜的炉子上,那炉子的温度是极高的,他这一贴上去,接触到炉子的皮肤瞬间融化在了炉壁上,兹拉兹拉的烤肉声显得恐怖极了。炉子的主人更是害怕极了,他想要将田奎从炉子上拉起来,可是怎奈肉和炉子竟粘在一起,难以分离。无奈之下,炉子的主人停止加热,好一阵功夫炉子才降下温来,田奎才得救了。这个时候才有人想起来打120急救。可不吗,看那田奎脸上、身上和炉子接触的地方都烤糊了,没了人样儿,重度烫伤无疑了。几分钟后,120的急救车到了,拉着田奎绝尘而去。几日后,当田奎从医院的病房中醒来,只看到了老母亲坐在旁边的凳子上,一脸的沧桑。他想动却动不了,随即看到满身的纱布,他忙问是怎么回事。原来,他烫伤之后来到医院,医院通知了他的老母亲,但是老母亲拿不出手术的钱,故而本不是很重的烫伤因为耽搁,一来二去竟化脓、腐烂。尤其是他那一双“咸猪手”,更是腐烂的不成样子。随后,医院通知他们回家养着吧,他们无能为力,只能是能拖一天就是一天了。 回到家之后,没了医院的医疗环境,田奎的伤更重了,很多地方开始发炎,腐烂也满满蔓延,最后竟全身没有一块好地儿了。炎热的天气、飞舞的蚊虫、腐烂的肉体,让田奎饱受折磨。他不禁想到,若不是自己好色,又怎么越陷越深,最后弄成这个样子呢!但是什么都晚了,在他一声痛苦的嚎叫中,结束了他几十年的嗜色生涯。 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贪图什么,最终就会因为什么而丧命。嗜色必亡,与人无尤! ...
08年的秋季我蹋入新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对这陌生的环境充满着好奇! 前面很多人围在一起,我也去凑热闹,我挤进人群中,一看!傻了! “又摔死人了,这个楼上肯定有什么东西,才一个星期这里都死了三个人了”“有什么?不会是那个吧?”“有鬼,肯定的!”旁边人开始嘈杂的闹了起来! 晚上我从宿舍起来准备去上厕所,刚准备出门就被同寝室的同学拉住了““老师说晚上不能出寝室门!”“我去撒尿不行啊?”我怒吼道!“别生气,听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老师的为什么这样规定了!”“说”他坐起来给我了一支烟(读书时躲着抽烟的学生多了!我也不例外!)点燃后他深吸一口气说到“那是前年的一个晚上,一个女孩子和一个男孩准备从厕所翻出去上网,怕人看见他们就从男厕翻!没想到…”未完待续…“说啊!怎么啦?”我不耐烦的叫到! 他吸了一口烟,看着窗外的天,继续说到:“他们刚进厕所就觉得头有点晕,但他们还继续朝围墙走去,突然怪事发生了…”他又抽了一口烟继续说到:“女孩发现了一个红衣女子站在围墙上面唱歌。 女孩推了推男孩说:“喂!你看围墙上那个女的,唱歌声音那么大,她不怕被老师发现吗?”男孩摸了摸女孩的头说:“你没发烧吧?那里有人啊?”女孩指了指那个方向:“喏,那里…”“那里有啊?”“诶,奇怪了,刚才还在的怎么说没就没了?”女孩摇摇头嘀咕道。 “哈!瞧你都紧张的出现幻觉了,胆小鬼!”男孩笑道。 “没有啦!你才胆小鬼,刚我是逗你玩的!”女孩否认道! 由于围墙太高女孩自己爬不上去,男孩就从下面把女孩顶上去了!女孩站在围墙上:“快点上来,一会老师发现了!”“哦!”男孩应到就准备爬了! 忽然一阵阴风刮过,男孩抬头看见女孩背后站着一个红衣女人,正准备伸手去掐女孩的脖子。不对!不能说是手!确切的说应该是爪子--幽青色皮肤、手指干得像枯柴却还往下滴着液体。 “你…你…你背后有…鬼!”男孩惊叫道! “啊?不要吓我啊!”说着女孩回头看… 男孩眼睁睁看着女孩被它撕成两半,允吸着女孩的血液,一会女孩就被它吸干了。扔了女孩的尸体转身看着男孩。 一双眼睛只有眼白没有黑色的眼球,那张血盆大口似乎要吞噬一切…它摇摇晃晃的朝男孩走过来,男孩突然从刚才那一幕回过神,拔腿就跑,跑出了学校…” “然后呢?他没有被追到吗?”我好奇的问道 “被追到了,但当那东西刚准备碰他的时候,男孩脖子上挂着的项圈闪出一道光,把它赶走了!”他应道。 我本能的扫描了他全身,发现他身上的项圈和他所描述的一样! “那男孩不会是你吧?”我惊讶… “对!就是我,就是那个眼睁睁看着自己女朋友被它残害的男孩!”他眼睛闪着泪花答道! 看他悲伤起来,我试图转移话题! “那为什么?学校会规定夜里不许上厕所呢?” “因为从那以后每晚都有人因上厕所或翻墙和她一个下场!”男孩答道! “哦!”听他这样说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刚来那天应该看到有人从楼上摔死把?”他问我。“嗯!看到了,头骨都摔碎了!”我答道!“肯定又是它!”男孩望着天空。 “你不是说都是一个下场吗?怎么他只是摔死而没被吸干呢?”我又问道。 “大概是他在走廊看到那东西了吧!” “看到也要死,太TM吊了吧!”说完这句话我被窗外的场面惊呆了----一个红衣女子正在允吸着一个男孩的尸体,目光正怒视着我和这个男孩…… ...
本故事纯属虚构 “是谁杀死了医生?” “是医生杀死了医生。” 一 黑夜犹如一张大口,吞噬了这个世界的所有的声音。天空中也没有几颗眨眨的星星,唯一的月亮也惊恐的躲到了乌云的背后,只流露出淡淡的光晕告知我们,他没有离去。 昏黑的世界中,一道亮光乍然划过这沉寂的空间,瞬间溅起层层的液滴。紧接着,“噗,噗,噗”,声音在这夜里分外的刺耳。透过暗暗的月光,可以看到,一面冰冷的墙面上,一道被暗光拖的长长的影子正疯狂的挥舞着手中的刀子,在他的身下,另一道影子躺在那里,看着刀子一刀一刀的捅进身体里,而那影子却是一动不动。 “吱”手术室的门开了,张良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手上还沾有点点的血渍。这时,李宝医匆忙的来到他的面前。 张良没让他说话,他的眼神格外神秘的看了看他,然后径直的走向了患者家属。李宝医很是会意的走开了。当然,他并没有离开,而是来到了张良的办公室。 张良是一名内科医生,他的医术可以说,在本院内首屈一指,而李宝医是一名外科医生。 张良走进办公室,看着坐在沙发上焦急不安的李宝医,张良笑了。“宝医啊!是什么事让你如此的焦躁啊!这可不像你的作风。” “老良,”李宝医郑重的说道,“孙新失踪了。” 张良听到这句话,一下子愕然。他颤抖着双手端起放在茶几上的茶杯,抿了口茶,定了定心神。“你确定吗?” “但愿不确定。” “什么时候?” “大概在三天之前,我一直都没有联系上他,之后我去他家,发现他也没在家。” “难道他被抓了?” 说到这里,张良的心砰砰的直跳。 “不可能吧!他可是比我们还谨慎呢!” “那他会去哪里?” 正在他们思索不定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打开了。这次,一名身穿白色大褂的大夫走了进来。他看着眼前两个人,哈哈的笑了起来。“你们都干嘛这么看着我啊!怎么?我身上有什么吸引你们的地方吗?” 当张良和李宝医看清来者时,他们两个人缓缓的站了起来。两双恶煞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孙新。“这几天你去哪了?”张良问道,语气中有几分的不善。 “怎么了?害怕了?”孙新讥讽的看着他,然后坐到沙发上。“这几天,我回了趟老家。” 听到这句话,张良和李宝医相互看了看对方。他们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放松。 李宝医打了个哈欠,然后坐在了孙新的旁边。“我说怎么这几天没联系上你,原来是回老家了。对了,家里的情况还好吧!” 孙新弯起嘴角,“谢谢您的挂念,家中的情况都还好。” “那就好,那就好!” “老孙啊!在你离开的这三天里,你的神经科可是忙得不可开交啊!赶快去看看吧!”张良见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他的心也就安了下来。 “是啊!那我走了。” 孙新站起身,朝着门外走去。当他走到门口时,他定住了。“你们相信报应吗?”冷冷的声音让在场的每个人都不禁打了个寒颤。砰,门狠狠的关上了。 “宝医,你有没有觉得孙新有什么地方不同。” “是有些地方不同,但说不出到底是哪些地方。算了,算了,只要没什么事就行。” 二 当当当,一声清脆的敲门声响了起来。“请进!” 一名身穿白色衣裙,披散着头发的女生,婷婷玉立的站在门口。张良仔细的看着对方,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但一时也想不起来。 那名女子走到张良的对面,坐了下来。“张医生,我最近肚子有些痛。”沙哑的声音一下子惊醒了张良。他慌忙的整理一下心绪,然后以一种职业性的面孔对着前面的女生说:“小姐,贵姓。” “我姓王。” “叫什么名字?” “丽丽。” “年龄?” “二十三。” “什么症状?” “我最近肚子有些痛,时常的吃不下东西。” “大概是肠胃的问题,去肠胃科看过了吗?” “不,我的肠胃没有问题,但,我总感觉,我的肚子里少了些东西。” 听到这里,张良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手中的笔一下子掉在了桌子上。他抬起头,强作出微笑。“王丽丽小姐,你……”突然,他的表情僵持在了那里。倏尔,张良的身体开始越发的颤抖,面色也渐渐的流露出了惊恐。 “你…你是谁?”张良一下子站了起来,声音中尽显恐惧。 “张医生,你没事吧!我是王丽丽啊!” 张良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对方的面孔。此时的张良,已经害怕的说不出话来,眼睛张的大大的,面色发白,呼吸越发的粗重。 “张医生,是不是想起了什么呢?” 突然,王丽丽的脸变的狰狞了起来,眼里瞬间布满血丝,皙长的手上充满青筋。“是你杀死了我,是你杀死了我。” “不,不,不是我,是…是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不是我。”张良连忙抬起头,额头上被汗丝密密麻麻的排满。他擦了擦汗,长舒了一口气。“原来是梦啊!” “怎么了?做噩梦了。”冰冷的声音乍然在这个办公室响起,张良“啊”的一声,叫了出来,但,转眼一看,孙新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着手中的杂志。 “呼,呼,你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连个声音都没有?” “我进来的时候见你在那睡觉,我也没敢打搅你,便自顾自的坐在这里看杂志。”孙新低着头看着杂志上的字。 “哦,找我有事吗?”张良端起放在桌上的水杯。 “我前些天出差,碰到了那个人。” “谁啊?”张良端起水杯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那个‘医疗事故’中,死了的人。” “噗。”听完这句话,张良将嘴中还未咽下的水一下子喷了出来,桌前的一些患者资料尽数的被弄湿了。 “咳,咳,咳,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孙新也没有多作解释,放下手中的杂志,然后站起了身子朝着外面走去。一边走一边默叨叨:“但愿,但愿是我看错了吧!” 张良不安的看着孙新离开了自己的办公室,他重新坐了回去。当他准备整理桌前的资料时,一张被水浸透的患者资料吸引了他的眼球。 “患者:王丽丽。” 三 这天的天色是灰蒙蒙的,好似要下雨了。阴沉沉的天空压着每个人都喘不过气。 医生们焦急的穿梭在病人之间。 “李医生,有一位患者是粉碎性骨折,急需要动手术。” “好的,我马上就来。” 李宝医赶紧穿上白大褂,匆忙的走进手术室。一切都准备好后,开始手术。 当手术快进行完后,突然,手术室内所有的灯都灭了,整个手术室陷入了黑暗之中。 “启动备用电源,快。” “马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但灯仍旧没有亮。李宝医很是生气,“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李宝医突然听到,“这个场景是不是很熟悉啊?” 李宝医猛地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借着手术室内微弱的光线可以看到,一个模糊的倩影,披着长发,婷立在手术室的门口。“你是谁?”李宝医大声的喊了出来,这把旁边的护士吓了一跳。“李医生,你。。。你没事吧!” 此时此刻,李宝医的目光紧紧的盯着门口,丝毫没有听到旁边护士的问话。突然,手术室内的灯乍然亮了起来,刺眼的灯光让室内每个人都闭上了眼睛。 李宝医只是稍稍做了回避,他连忙睁开眼睛。从模糊的视角中他看到,一道穿着白色衣服的人匆忙的离开了手术室。这时,李宝医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简单的为患者做好缝合后,匆忙的朝着手术室外走去。他要去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张良的办公室。 他慌张的推开办公室的门,白色大褂上还带有点点的血迹。李宝医来到张良的面前,“不好了,孙新,孙新他……” 张良朝他做了一个手势,打住了他接下来的话。“我都知道了。”他拿出手里的杂志,翻开孙新看过的那一页。一张干旮,充满褶皱的报纸露了出来,头版头条清晰可见:某院,因停电导致医疗事故发生。 李宝医看着这张报纸,“这…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他来过这里,手里就拿着这杂志。” “难道他……” “哼,希望他不要作出什么傻事,不然……”说到这里,张良笑了。 正在这时,门再次突然的被打开,而且这次的动静很大。一名护士气喘吁吁的站在门口,“张医生,不好了,出事了。” “什么事?”张良皱着眉头说,“做事怎么这么毛糙?” “张医生,孙大夫他,他死了。” 这句话瞬间让张良和李宝医愣在了那里。刚才,就在刚才他们还见到孙新的,怎么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死了呢? “什么时候死的?”张良惊恐的问道。 “三天前,尸体就在停尸房。” 听完这句话,李宝医瞬间昏厥在了那里。张良此时双目睁大,嘴巴张的很大。“你,你说什么?” “张医生,你没事吧?” “他死了,不可能,不可能。”张良不停的摇着头,脚不停的往后退着。“不可能,我刚才还看到他的。” 五 李宝医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眼前,几束很大的白色灯光照在他的身上。他疑惑的看着周围的环境,突然,他发现,在他的旁边,一个铁盘子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手术刀。 此时,他终于明白,他正躺在手术台上。李宝医慌了,他想要逃离这个地方,可惜,他的手脚正绑在手术台上。李宝医开始害怕了,他使劲的晃动手脚,可一切都是徒劳。“救命啊!救命啊!”李宝医大声的呼喊着。这时,门开了,一名身着白色大褂,戴一副口罩的大夫走了进来。他走到李宝医的身前,看着他。“别喊了,没用的。” “你是谁?张良呢?” “呵呵,我是弑医者,张良他死了。” “你,你杀死了他。” “不不不,是医生杀死了医生。” 听到这句话,李宝医呆滞了片刻,之后,他慢慢的闭上了眼睛,自嘲的说道:“是啊,是医生杀死了医生。” 那个男子走到手术台前,拿起了刀子。 “在你杀死我之前,你能否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此时的李宝医,没有了刚才的害怕。死亡对于一名医生来说,并不可怕,尤其是对于主刀医生,更何况是死在手术台上。 “很简单,易容术。” “我大概也猜到了,那么,在我死之前,能否让我看看你的面貌。” 听到这句话,那名男子别有意味的看着李宝医。然后,他慢慢的摘下了口罩。当李宝医看清对方的面目时,他震惊了。“孙新!怎么可能?你,你不是死了吗?” “哈哈,死不过是骗你们的。”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次医疗事故你也参与了。难道说,你想杀人灭口?” “你们都该死。”孙新恶狠狠的说道。 李宝医不敢相信的看着孙新。 “还记得那次事故吗?那天,医院突然接到一名被车祸撞伤的女子,她就是王丽丽。而且,伤势很是严重。而你和张良就担任了本次手术的主刀师。手术进行的不是很顺利,王丽丽随时都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不过,在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中,王丽丽的性命终于保住了,但大部分器官都得靠医疗器械来维持活动。这时,你突然接到一个急需肾源的消息,而且出价很高。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丽丽的肾源正好配型,于是,你就和张良串通好,制造一起‘医疗事故’,假借停电为由,让患者死亡,从而摘取肾源。” 讲到这里,孙新的额头上布满了青筋,眼角的泪珠在这冷寂的环境里散发着淡淡的余热。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她的男朋友。当我接到电话,说她出事了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当我知道,王丽丽被接到了本院治疗时,我恨不得亲自为她治疗。可惜,我是神经科。她在手术台上的一天一夜,犹如我人生走过了大半。当我得知,手术成功了,而且丽丽她活了下来时,你知不知道我有多高兴!”孙新想到这里,他的嘴角不由的勾起了微笑。 “可是,当我听到手术室突然停电时,我的心再次提了上来。我赶紧跑到手术室,却得知,丽丽她走了。当时,我恨不得自己撞墙,撞得头破血流。”孙新的脸上挂满了泪珠,那只拿刀子的手狠狠的将刀子插在手术台上,这一刀让李宝医出了一身冷汗。 “而后,你们要求摘除丽丽的肾以救助另一个生命。多么伟大的要求,多么崇高的要求啊!我看着你们小心的摘除丽丽的肾,你知道我的心有多痛吗?我不断的在安慰我自己‘丽丽会同意的。’当一切都妥当后,我们一起出去喝酒,我要用酒来压制内心的疼痛。但是,在酒席上,张良居然偷偷的告诉我,这次‘医疗事故’是他和你一手制造的,目的就是为了那颗肾。当时,我恨不得当场就把你们杀了,但我没有,我要慢慢的折磨你们。”孙新拿起手术刀,慢慢的贴近李宝医的肚皮。 “对不起。”李宝医说完这句话,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对不起。” 孙新手中的刀子一下子定格在了那里,“你说什么?” “对不起。其实,当时,王丽丽原本已经没有救了,机器不过是暂且挽留着她的生命。而我们那样做,也是不想担什么责任!” “你骗人,丽丽分明就是你们害死的。” “对不起!” 孙新慢慢的抬起了头,他的目光直视着李宝医,那只举起刀子的手,缓缓的垂了下来。“责任,呵呵,从你当上医生的那一刻,你就应该担起责任而不是逃避。”这一刻,孙新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原本痛不欲生的脸变成了愤恨。 “你到底是谁?”李宝医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孙新”。 “即便是一个即将凋凌的生命,你也没有权利去提前结束。”“孙新”并没有回答李宝医的问话,他近似发疯的喊道,手中的刀子在灯光的辉映之下…… “孙新”看着躺在手术台上的李宝医,然后撕下脸上的面具,冷漠的走到李宝医的跟前,低下身说:“我说过,我是弑医者。”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大褂,戴着口罩走出了手术室。 白色的灯光冷冷的泼在李宝医的身上,让他再次穿上一身“白色”的大褂。 ...
1 你遇到过噬梦魔吗?老爸说,每个大人都曾遇到过噬梦魔,只是就算看到,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去年底,住在后街的女生弄丢了她的猫咪——我不认识那个女生,也不真的认识那只猫咪,只是偶尔放学时会看到它在路边晒太阳而已,这种时候,如果附近没人的话,我会去摸摸它,它跟其他猫咪不一样,它会让我摸,其他猫咪不让我摸通常是因为它们不认识我,不过,我也不知道那只会让我摸的猫咪是不是真的认识我,因为有一次我的同学去摸它,它也让他摸了,而他跟它是第一次见面,我想,那只猫咪大概是不管谁来都会让人摸的吧——扯远了。 总之,那只猫咪现在已经不见了,可能是被别人抱走了。老爸说那么乖的猫咪放在外面本来就很容易被人抱走,也可能是绳子没绑好,它自己跟朋友跑掉了,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一只白色的、身上有灰色花纹的猫咪,那可能就是它,也可能不是,只是刚好长得很像的猫咪而已。噬梦魔就像这样子,你说不定早就遇见过它了,可是你不会知道它是不是噬梦魔,你也不会特地去问它,因为它跟你的语言不通,就像你跟猫咪一样,而且更多的时候,你可能遇到了却装作不知道。 老爸曾说:“有些大人——少数的大人,其实很早就知道自己遇到过噬梦魔了,只是他们不想承认而已。”我问他:“为什么?”“那是因为他们还想继续做梦,但当你知道那是梦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继续梦下去了,因为那表示你已经醒了。”他这样说。 “可是有时候,如果你赶快睡回去,其实还是可以梦到刚刚的梦的。”我这样跟他讲,但他只是笑了笑,说:“那种几率很少,可遇不可求。大多数时候,你只会梦到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而已,而且就算你这次可以梦到最后——梦境也通常不会像一开始那么美好。” 说了半天,还没提到我老爸是做什么的,我知道你可能没什么兴趣,但因为这跟我刚刚讲的话题有关,所以我还是得告诉你才行,我老爸是个飞行员,不过他的工作内容可能跟你想象中的飞行员有一点点不一样,他不用在国庆节表演,也不用飞到别的国家去丢炸弹。该怎么说呢,虽然我觉得直接说出来有一点不好意思,但还是让我直说吧:他的工作就是负责抓噬梦魔。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我在开玩笑,或是我被我爸骗了,不过,我也不指望你相信,所以没关系,你听听就算了,但我可以告诉你,我爸是全天下最不会说谎的家伙。 事先声明,我不是在推销我老爸,不要误会,只是关于他的事还必须多说一些,这样我才能好好地把接下来的事——尤其是关于噬梦魔的那些事讲给你听。 2 我小时候——忘了是几岁时的事了,总之应该是五岁以前吧,有一阵子我每天跟我老爸吵,说我想要一个弟弟——这话现在想起来真让人脸红,不过毕竟我那时还不太了解制造小孩是怎么一回事——现在知道得也不多,只是大概知道一点,我还是很纯洁的,请相信,我那时一直深信只要想办法说服我老爸找个女人结婚,我就可以有个弟弟跟我一起玩,虽然当时我身边所有有兄弟姐妹的人都告诉我,那不是个好主意,后来他大概是被我烦得受不了了,有一天他出门后,一直到太阳完全下山了才回来,而且还抱了个小婴儿。 后来我发现照顾小婴儿是全天下最糟糕的差事,就没有再跟他吵了,不过当那个小鬼稍微长大后,我发现照顾小孩有时候还是很有趣的,我们会玩乐高积木、变形金刚或是遥控赛车之类的——除了我的遥控车或飞机老是被弄坏,还有“我弟”并没有小鸡鸡之外——说真的,我到现在还是很确定,这一定是当初我跟我爸在沟通上出了什么问题。 说到这里,你应该会觉得我跟我妹——虽然直到现在我还是宁可叫她“老弟”——大概都是我爸收养来的吧?不,我在这里要很严肃地告诉你,我跟我妹妹都百分之百是他的骨肉,只是我们没有妈妈,不是我们的妈妈跟人跑了或是死掉了,而是一开始就没有这个人。 请别误会,我这样说不是对她有什么仇恨或者其他什么,而是真的从一开始就没有。老实说,这方面的细节我不太想去追究,不过我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虽然老爸他从来没真的对我们说过这方面的事。 当然,小时候,我也曾经怀疑过自己不是老爸亲生的,也怀疑过我妹是偷抱来的——照我上面的说法看来,的确是很像,尤其是我妹,她的肤色跟头发的颜色都很淡,而且还有些自然卷,这有点像混血儿,可是我跟老爸的头发都是直的——我的发色比起我爸略微淡一点,我爸的头发就完全是黑的,不过最近多了些白头发,他对这件事简直在意得不得了,但我一直觉得全白明明就很帅,搞不懂他为什么想尽办法遮遮掩掩——我又扯远了。 我曾经问过我老爸,为什么只有老妹有卷发,他告诉我,那是“鸡音”的关系,因为他有自然卷的“鸡音”,所以我老妹才会有卷毛。 当时我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告诉他“可是你没有卷发”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很认真地回答我,他有卷头发的“鸡音”,只是没有显露出来而已,我问他“那以后你会有卷头发吗?”他说不会,永远也不会,我回问他“那你怎么知道你有卷头发的‘鸡音’?”他说,因为妹妹是卷头发。我很困惑地想了想,因为这问题又回到了原点,最后他摸摸我的头——他很爱摸我的头,我曾问过他为什么老爱这样,他说因为他自己的头不好摸,然后告诉我一个千篇一律的结论——“等你长大后就知道了”。 当时我一直不了解为什么鸡的声音会让老妹的头发变卷,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应该是“基因”,跟鸡一点关系也没有,但就算是到了现在,我也依然不甚了解基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老爸当初告诉我这个词,是因为他指望当时才七岁的我能理解那么复杂的东西吗?我真不知道他到底是对我期望过高还是单纯的缺乏常识。 虽然,现在我已经完全确定,我不可能不是我老爸亲生的,但我也很清楚,我跟我老妹并没有妈妈——我猜老妹应该或多或少知道这回事,因为她很爱看书,她看过的书比我看过的还多,她一定知道我们是怎样来的,只是她跟我一样,不会无聊到拿这种事去问老爸,那太尴尬了,大家自己心里明白就好。 3 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我知道你会说这根本只是对我重要而已,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我才不在乎你怎么想呢——我想说的是,我从小就想跟老爸一样,当个飞行员,我猜“以后想跟老爸一样”这个想法,应该是每个男生小时候都或多或少会有的——不过,这好像也不仅限于男生就是了,我有个表妹,五六年前我见到她时,她说她以后想跟她爸一样当个卡车司机,算起来,她应该已经十一岁了,不晓得她现在还想不想开卡车。 老爸当然也知道我有这个梦想,毕竟他很清楚是谁从小就老爱跟他到工作地点,又老是趁他不在时跑到飞机上搞破坏——我发誓我只是不小心按了下按钮而已,谁知道它会真的动起来!后来等我稍大一点的时候,他开始教我一些简单的飞行知识,我猜他是高兴这么做的,只是他总是爱装成因为他刚好有空才顺便教我似的。 后来,他才终于让我实地体验飞行——用那台他不知从哪儿买的二手旧机种,还花了不少工夫改装,才让它真的能飞。虽然那跟正式飞行员开的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不过能飞已经让我兴奋得要死——尽管飞行中老爸还是经常在我耳边唠叨,让我值得纪念的第一次飞行变得有点窝火,而且我还差点跟老爸吵起来,不过实际飞行在天空中还是很棒的一件事,我才飞完一次就忍不住期待下一次了。 我忘不了那晴朗的天空以及广袤的绿地、繁华的城市,还有山川、河流,那是很自由、很舒服的感觉,虽然要我现在形容,我也吐不出什么像样的词汇——这种时候我就有点羡慕我老妹,她读的书超多,文笔也比我好一百倍,不过,那感觉真的很棒,你会觉得自己在这世上何等渺小,可是又何等幸运,能生在这世上,看到那么美的景色,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想一辈子飞下去,永远不要降落。 老爸说,刚开始飞总是会很兴奋,要一直学到觉得这是件很稀松平常、很习惯的事为止,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靠驾驶飞机吃饭的人,不然每次上去时都跟小鬼一样兴奋地鬼叫,飞的时候又随心所欲乱飞一通,谁会雇用这种人啊? 不过,我才不相信他在飞行的时候一点都不兴奋。 他说,要等到我成年,念完书后才能去考飞行执照,不过我问过他的同事,我老爸早在比我小的时候就开始在飞了——不过那也是当时法令不太严格的关系,我真恨自己没有早一点出生,虽然以我老爸的年纪来说,我大概已经算是太早被生出来了。 “噬梦魔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一个晚上,老妹早早就窝到房里写她准备拿去投稿给校刊的大作,我跟老爸龟缩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看一点也不恐怖的恐怖片,一边下西洋象棋时,我这样问他。 他没有马上回答,只是继续盯着棋盘,正当我怀疑他没听清楚,准备再重复第二遍的时候,他这样说:“就是吃梦的怪物啊。” 这回答跟没回答是一样的,于是我问:“为什么会有那种东西存在啊?” “没有那种东西的话,你爹我不就要喝西北风去了吗?” “谁跟你讲这个啊……我是说,那种东西是怎么来的?怎么形成的啊?” “我怎么知道?”他这样说的时候,稍微把他的王后移到我的主教吃不到的地方去了。 “难道你工作的时候,从来不会去想它的原理吗?” “没想过。”他仍然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情。 有时候我觉得,这大概就是我跟他之间的代沟吧,我习惯刨根问底,但他却一个口令,一个动作,从不去问多余的事。 “那,噬梦魔长什么样子?” “这个说不好。”他过了很久才回答。 我皱起眉头,“说不好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不好啊。” “你这样讲很笼统,我不明白!”我有点恼了。 “我怎么知道?它们每只都长得不一样啊,有红的,有绿的,形状也千奇百怪,我要怎么跟你形容呢?” 他的口气比我还凶,我只好闭上嘴。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它们到底长什么样子,毕竟,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以后应该也会跟老爸一样当个飞行员,专抓噬梦魔,所以我当然会很好奇我未来将要面对的敌人长什么样子——虽然说成“敌人”有点严重,因为它们并不像杀人犯或强奸犯那么危险,它们不会真的杀掉你或伤害你,但是他们会吃掉你的梦,所以它们还是得被抓起来,而且它们也跟杀人犯和强奸犯一样,永远也抓不完,永远都会有新的噬梦魔出现,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把出现的噬梦魔抓起来,尽量把它们的数量压低,除此之外,我们没什么能防范的方法。 “当它们出现在附近的时候,你会知道的。” 老爸这么说时,抬头看了我一下,他眼睛的颜色很淡,几乎要退变成淡金色,我记得他的同事们也有这种眼睛,那是长期面对噬梦魔才会有的后遗症,不过那并不会使他的视力受损,只是会让你眼睛的颜色变淡而已。 老爸说:“当你抓到噬梦魔时,那也等于是偷看了别人的梦,所以那些梦为了不让你继续偷窥它们,就会想办法把你眼睛的颜色偷走,让你的眼睛在晚上变得跟猫咪的一样亮,那样它们就可以在被抓之前先发现到你,它们的同伴就可以趁机逃走。” 所以,老爸总是戴着有色的护目镜。 不过老爸说他偶尔也会故意把护目镜拿掉,因为有些噬梦魔的模样实在很特别,隔着护目镜看太可惜了。 “如果你当时带着照相机的话,就可以把它拍下来啊。”我说。 “神经病!谁开飞机时还有那种闲工夫?”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吐掉老妹那天发明的新菜品——蜂蜜蛋卷。我觉得那东西太甜了,而且还有一股焦味,但老爸好像没什么感觉,只是说他不喜欢吃鸡蛋的味道,所以才吐掉。 “那你下次带我去嘛,”我说,“我可以帮你拍,我的技术很好的。” “你不用上课吗?”他白了我一眼。 “等放假的时候啊。” “再说吧。” 我知道他这么说等于拒绝我的提议,我猜他大概是嫌麻烦。 4 有一次,我在学校图书馆借到一本骨灰级的老书,这本书现在已经绝版了,你在外面根本买不到,它是一位已经退休的飞行员写的,内容介绍了不少他生平所见过的噬梦魔——可惜他跟我老爸一样没有拍照的习惯,书中只有一些根据他的描述所画的模拟图,不过画得很丑,我老妹画的比他画的好看多了。 老实说,看到这本书里画的噬梦魔,我真的非常失望,难道我以后会在天空上每天遇见这种丑八怪?我真搞不懂为什么老爸会为了看这种东西特地拿掉护目镜——如果它们真的都长得那么丑的话。 我把那本书拿给老爸看,虽然他一回家就坐在电视机前,看起来无事可做的样子,但你要找到他会理你的时机真的有点困难,我老是得担心自己是不是又烦到他了。他大概只花了0.1秒瞟了一眼那本书上的插画,然后就继续看他的电视,导致我必须再问他一次:“噬梦魔是不是真的长这么丑?” 他这才懒洋洋地回答我,“可能有这种的吧,不过我没看过。” 我拉了张椅子坐到他旁边:“所以你看过的比这上面画的好看?” 他想了一下——我不确定他只是盯着电视发呆还是真的在思考——然后说:“对。” 无论如何,至少他的回答给了我一点希望。 后来我没看完那本书就还回去了,大概是因为那是老伯伯写的东西吧,内容真的很闷,最主要的是,我觉得那本书会让我对这个工作产生不好的情绪,在实际见到噬梦魔前,我不想让任何事物影响到我对它的第一印象。 我猜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市面上几乎没有关于噬梦魔的书的原因。 有一次,老爸在例行飞行练习前,很认真地教我各种装备的用途,还有制服上为什么要缝口袋,他说飞行员必须至少有一两个牢固的口袋,这样遇到噬梦魔的时候,就可以把它装到口袋里去。我问他:“那是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他说:“不,很简单,因为噬梦魔最喜欢温暖、窄小的地方,你打开口袋,它们就会自动钻进去,然后你只要把拉链拉上就好了。” “其实比你想象的还要简单。”他补充说。 我盯着他身上的口袋,然后说:“听起来噬梦魔长得很小嘛。” “才怪,”他说,“噬梦魔小的是很小,但大的可以很大,有的比一栋房子还要大。” “遇到那种大个儿的怎么办?” “一样啊,”他回答得简单,“打开口袋就行了。” “可是你不是说比房子还要大吗?口袋哪能装得下啊!” 他笑了笑,一副“你在问蠢话”的表情,“梦这种东西,没有实际体积的,只要你相信你的口袋装得下,那就一定装得下,不管它看起来有多大。” 此外,他一再强调的是,无论如何,抓噬梦魔的时候一定要戴着手套——当然如果只是“看”的话,护目镜可以拿下来无所谓,但绝对不可以直接让它碰到你的皮肤,打开口袋的时候,它可能会碰到你的手,所以一定要戴手套,穿长袖衣服,把自己包得紧紧的,除了可以御寒外,也是为了避免跟噬梦魔直接接触。 “碰到的话会怎样?”我问。 他扬起那张有点年轻过头的脸,抬眼看了看我。我想,再过几年,他就得抬头看我了,然后面色有些阴晴不定地对我说:“那是一个秘密。” 真是的,老爸总是这样耍我!当时我气得捶了他一拳。直到后来,我终于知道皮肤接触过噬梦魔后有什么样的后果时,我非常感激他——他其实也是个很可怜的人,不过这都是后话。 7 好吧,下面我将揭晓谜底——关于皮肤碰到噬梦魔后会有什么后果。 其实,从我老爸的身上我已猜到会是什么后果,但是我始终不敢确定,直到许多年后——我接替了老爸的工作,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飞行员,并无意间触碰了一只紫色的噬梦魔——我才真正确定,原来我的猜测竟是真的!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些心理准备,但当得知真相后,我还是大吃一惊。 后来有一次,我拿着喷漆枪在补飞机掉漆的地方,老爸站在我后方不远处——我不确定他是在看我,还是在看天上的星星——那天晚上的天气很好,星星非常多,老爸说过他以前住的地方污染很严重,晚上根本看不见星星,所以现在只要晚上天气还不错,他就不会待在屋子里。 他这个习惯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我常常会希望他别光着膀子就跑出来。 所幸,这天他套了件T恤,这使他显得很老,我也就懒得跟他计较了,不过我本来打算顺便在飞机上喷些艺术性的文字,可是因为他就在附近,所以我就没办法弄了——万一他问起我在写什么的话,解释起来实在很麻烦。 过了一会儿,我注意到他点了根香烟抽了起来。我完全没发现他有带烟出来,我跟他说别在年轻人面前抽,他只是耸了耸肩,然后回了句“反正你戴着口罩”。这实在很不公平,因为在老妹面前他就从来不会抽烟。 又过了一会,他问我:“你那天碰到的噬梦魔是什么样子的?” “紫色的,”我说,并想了一下,“有点像热气球。” “喔。”他淡淡地应道,然后又不讲话了,只是盯着我微微隆起的小肚子。良久,他才说:“你打算把他(她)生下来?”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读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已经知道谜底了——触碰噬梦魔的后果便是怀孕! 作为一个男人,这真是一件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同时又难以启齿的事,然而这都是真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和我老妹是老爸亲生的,但我们却没有母亲。 那天,我突然问他:“老爸,老妹的噬梦魔是什么样子的?” 我抬眼看了他一下,他的表情没什么显著变化,仍然在抽他的烟,我看他没打算要回答我的意思,只好回头去喷我的漆。 “是天蓝色的,长得有点像棉花糖。” 我转头看着他,而他又吐了一口烟,“那时候我抓到了两个,一个是天蓝色的,另一个则是粉红色的,”他停顿了一会,说:“后来我选了那个蓝色的。” “你是不是以为蓝色的会是男的?” 他的眉头皱了一下,用烟雾遮住了自己的表情,“对。” “那我的呢?”我尽量想让我的口气听起来让人觉得我对他的回答一点也不在乎,但好像不太成功。 “金色的,有点像太阳,但没那么烫。” “那时候你几岁?” 他想了一下,“十六岁。” 我本来想问他为什么要去摸那种东西,但我觉得再问下去只会更令人尴尬,就把话吞了回去。 有些细节你不必问也能猜得到,只要你够细心的话。毕竟,我怎么可能会忘记我老妹出生的那一天他出门时的模样呢?更别说在那之前,他都已经那个样子好几个月了。 “唉,我真的很担心啊。” 他突然这么说,把我吓了一跳,我忙问:“担心啥?” “你啊,”他看了我一眼,金色的眼睛像猫咪一样亮,“你现在就快成为爸爸了,可是你只能独自抚养自己的孩子,你今后该怎么办呢?” 我忍不住想挖苦他一下,但还是忍住了,“我很开心啊!别忘了,你不也是独自抚养我和老妹两个孩子吗?” “那怎么会一样?现在时代不同了,养孩子是很费钱的一件事……而且你从小学习成绩就不好,这很让人担心。” “怎么会呢?书读得好不好跟这有什么关系啊?” “怎么会没关系?书读得好不好跟很多事情都有关系。”他一本正经地说道,那表情跟他上身穿着T恤、下身穿着四角大短裤的样子非常不搭调。 “你不要老是打击我,我可是你的儿子啊!我的肚子里怀着你的孙子啊!” “就因为你是我儿子,我才担心啊。” 唔,真是难以反驳——毕竟他们老是说,我跟我老爸很像,可是,总是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吧,至少我自己觉得,我跟我老爸的个性是完全相反的。 他把烟举到唇边,“你现在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我愣了一下,“……干吗突然问这个?” “没什么,只是问问,”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我只是想先告诉你一声,如果你一旦生下了孩子,那你以后大概就再也没机会碰女孩子了。” 我尴尬地问:“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他皱了皱眉头,“你见过哪个女孩子愿意嫁给一个带着孩子的男人?更何况这个孩子还是通过正常的途径得到的。” 他说这话的语气并不是“随便问句”,我只好摸了摸鼻子,回了声:“喔。” “算了,反正你将来怎么样那也是你自己的事。”他又开始吞云吐雾起来。 看到老爸很泄气的样子,我有些心酸的感觉。不过,那句长时间以来始终压在我心头的话在我考虑再三后还是从嘴巴里冒了出来。 “老爸。” “嗯?”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哼”。 “你会后悔吗?”我问。 “后悔什么?” “后悔……碰了噬梦魔这件事?”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笑了起来,仿佛我刚刚问了个全天下最蠢的问题,“怎么可能啊?你这个笨儿子。” 我也不后悔!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 8 他们说,所有的小孩都是带着梦出生的。 小孩都喜欢抱抱,喜欢温暖、窄小的地方,所以一有人碰到那些梦,它们就会跑到人们的怀里,然后就窝着不走了。 我就是这样被生下来的。 我的儿子也是这样被生下来的。 我想,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始终很在意噬梦魔这种东西的缘故。 每个小孩出生时,都伴随着一个美好的梦,但等到他们慢慢长大,变成大人以后,噬梦魔就会慢慢把他们的梦吃掉——当然,有的人就算是在变成大人后,也还是能保有着自己的梦,没有让噬梦魔偷走。只是,那毕竟是很少数的一部分。 偶尔,被噬梦魔吃掉的梦还是会被某人拾获,然后再次出生在这个世上——就像我,还有我妹。 我们都曾经是某个人遗失的梦。 然后老爸把我们捡了回来。 再然后,我把我儿子捡了回来。 ...
那沙漏很脏,造型古怪,锈迹斑驳,繁复古怪的花纹残缺不全,还散发着一种难闻的气味。 “沙沙沙……” 深夜,迟达又被客厅里那只古旧沙漏的声音吵醒了,他烦躁地用被子蒙住头,那声音却似穿透进了他的脑海,不可阻绝,令他几近抓狂。 而燕小琅却睡得沉静香甜。 燕小琅是迟达的新婚妻子,那只沙漏正是燕小琅去云南旅游带回来的。初见到沙漏时,迟达就很不喜欢。沙漏很脏,造型古怪,锈迹斑驳,繁复古怪的花纹残缺不全,还散发着一种难闻的气味。迟达不理解一向喜欢干净的燕小琅怎么会带回来这样一个东西,他曾劝燕小琅扔掉它,但燕小琅当时的反应异常而激烈,竟然和他吵了起来,严令他再不许有那样的想法。迟达猜想那沙漏的来历也许有什么故事,但他问,燕小琅却从来不说。 如果只是这样,迟达还不至于对那沙漏特别反感,但他发现那沙漏仿佛觉察到了他的不友善,竟好像有意识一样,专门和他做起对来。素常,迟达凑近它旁边刻意去听,它都寂静无声,但一旦到了夜晚,它就会针对迟达发出巨大的流沙声,一次次让迟达从梦中惊醒。而之所以说它是针对迟达,是因为它从不曾惊扰燕小琅,所以燕小琅坚决地站到了它一边,不但做证它根本没有发出过声音,甚至指责迟达故意找茬儿,说因为它里面根本没有流沙。 没有流沙怎么可能发出沙子流动的声音?迟达当然不信,但他检查之后,发现燕小琅说的竟然是真的。瞬间,恐惧像被浸湿的草纸一样裹住了迟达的心,他更加排斥那只沙漏了。而燕小琅却因为他的态度,更把那只沙漏像孩子一样保护了起来。 于是迟达只能忍,但这样的日子久了,迟达几乎有些神经衰弱了。他试着宽慰自己一切只是自己心理作祟,试着睡前饮酒,试着吃安定药物,但都无济于事,沙漏夜夜高歌,他便夜夜辗转反侧。 迟达终于受不了。 他已经开始有了一些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的现象,他觉得长此下去,自己可能会疯。 他爱燕小琅,特别爱,所以这么久了,都不敢真正打沙漏的主意,但现在他觉得自己必须有所行动了。 迟达想到的第一个自我解救的方法,就是扔掉那个沙漏,并仿制一个替代品。 趁燕小琅上班,迟达带着那只沙漏跑到了城南的古玩市场。他知道那里有很多做赝品的高手,他希望他们能帮到自己。 小心地在市场转了很久,迟达选定了一家店,那店面里坐着的是一个穿着灰色唐装的瘦老头,看起来似乎有些本事。 听了迟达的意图,看了那只沙漏,老头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对迟达说,那只沙漏可不是什么好货,虽然有些年头了,但真的可说是一文不值,给它制作赝品实在有些多余。 迟达当然不能说出自己之所以提出这样要求的真实原因,只谎称沙漏有些纪念意义。好说歹说,说动了并不对他这种生意感兴趣的老头。 让老头拍了很多照片留下,迟达便匆匆离开,三天后,他拿到了沙漏的复制品。 不得不说,那个老头真的非常有本事,经他手制作出来的复制品,看不出和那只沙漏有任何不同,甚至连锈迹和残缺的花纹都复制得一模一样。 迟达满意了,立刻拿着复制品回了家,然后立刻找了个地方埋掉了原本的那只沙漏。 之后,迟达并没有放下心来。他惴惴地想,会不会燕小琅已经对这那诡异的沙漏有了某种感应?万一被她发现,她会有怎样激动的反应? 一切都要燕小琅回家之后才知道答案。迟达忐忑地等着,傍晚,燕小琅回来了。 迟达早已经做好了一桌子菜——他要用各种手段消弭燕小琅对假沙漏的注意,这只是手段其中之一。 拉着燕小琅慢慢悠悠地吃完了饭,迟达多少安心了,因为看起来燕小琅完全没有发现沙漏不对了。 现在,迟达相对比较担心的只剩最后一关了——现在还没到深夜,他不知道按照原样复制的假沙漏,会不会在继承了原物的样子之后也继承了它的功能。 时间在沙漏之外流逝着,夜沉沉而降,燕小琅风平浪静地睡着了,迟达带着和以往不同的心情失眠着。 “沙沙沙……” 突然,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听到沙漏发出声音的一瞬,迟达差一点从床上蹦起来。 他的人没有蹦起来,心却开始狂跳。他小心地下了床,小心地走到卧室门口侧耳倾听。没错,客厅里真真切切地在响着流沙的声音。 真的是见鬼了! 怪不得QQ上那些人一个个在收到燕小琅的消息后会做出那样的反应,迟达终于懂了。 可是迟达不懂,老头明明说那沙漏上的符咒是噬魂的,怎么会成了聚魂? 好在燕小琅还在接着说:“那只沙漏上画着一种诡异的符咒,在活人身边,它会噬魂;在死人身边,它就会聚魂,这也是为什么它会侵扰到你的原因。迟达,原谅我,我知道它在伤害你,但是我实在舍不得离开你,所以希望它能慢慢把我们的魂魄融合在一起,让我们生生死死都在一起,就像追求我的时候,你承诺的那样……” 燕小琅哭成了一个泪人,迟达却如坠冰窟。 这是爱吗?似乎是的,但是这种以占有为最终目的的爱,却让迟达只感到无比的寒冷。 “迟达,答应我,不要抛弃我,帮我把沙漏找回来吧,即使你不愿跟我一起死,至少让我在你身边多活几天。” “好的,小琅,我答应你。” 迟达离开了家,他对燕小琅说,他是要去找回那只沙漏。但是离家之后,他再也没有回去。 他这样说服自己,他并非不爱燕小琅,也不是不敢陪她一起去死,只是痛恨燕小琅对自己的欺骗。对,欺骗是不可原谅的。 迟达躲了起来,为了不被燕小琅找到,他没去上班,甚至换了手机号码。 有几次,他偷偷到家的附近去看,想看看燕小琅是不是死了,却看到燕小琅像孤魂一样神经兮兮地四处游走,像是在寻找自己,他吓得又赶紧逃开。 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迟达干脆不再回家去看,他决定留给燕小琅一个月甚至两个月的时间让她自然走向死亡。 身边没有了沙漏,也没有了燕小琅,迟达终于睡得香了。似乎是为了补回以前损失的睡眠,他睡得越来越沉,时间也越来越长。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醒不过来了。 像是魇住了,又不是魇住了,迟达有清醒的意识,他可以控制自己的灵魂,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了。 于是,他控制着自己的灵魂站到了自己的身体睡着的床边,他竟然看到自己的身体里重叠着有好几个自己!而且那些自己都是那夜卧室里走出来的另一个“自己”那副模样,浑身鲜血淋漓,脑袋上有个摔裂的洞。而且与此同时,自己的身体竟然开始腐烂了,有大片大片的伤口在流着血水和脓水,腐败的恶臭让他阵阵眩晕。 这是怎么回事?迟达的头剧烈地疼痛起来,好像有什么遗忘的意识潮水般涌了进去。最后,迟达哀号着抱着头蹲在了地上,床上腐烂的身体留下来的脓水浸湿了他灵魂的脚,他终于想起了事情的真相。 ——当初,因为好玩,他用妻子“燕小琅”这个偏中性的名字做昵称建了一个QQ,用来联系有共同爱好的驴友。所以之前去云南旅游的人,其实是迟达自己!失足坠崖的是他,被驴友们抛弃的也是他!迟达死后,燕小琅伤心欲绝,发疯般寻找让他活过来的方法,居然真的就意外知道了噬魂咒符的事情,并找到了一只画着那符咒的沙漏。借用那沙漏噬魂聚魂的力量,燕小琅消耗自己的灵魂为养料,终于让迟达“复活”了。 为了爱,燕小琅就这么守着一个灵魂随时可能会出窍的活尸。一次次,燕小琅看到终于睡着的迟达深夜离魂,露出惨不忍睹的样子,她的恐惧无人知晓。而因为她是用自己的灵魂为养料,有时候,她觉得自己似乎也开始离魂了。 但燕小琅依旧坚持着,她不知道这种方法能不能真的彻底还给她一个活的迟达,但即使只是让迟达在她身边多停留一天,对她来说,也是值得的。 当然,她也看得出迟达的怀疑,但她无法告诉迟达真相,如果迟达知道自己已死,聚魂的效果将瞬间消散。可是多疑的迟达逼得她实在瞒不住了,她只好编了一个其实是她死了的谎言来安抚迟达。原本她还希望迟达能因为爱她而找回沙漏,继续和她过短暂安稳的生活。只可惜,迟达辜负了她,让她所有的苦心都化作了流水,现在,谁也留不住迟达了。 “小琅……”迟达后悔莫及,哀哀哭泣。他知道自己也是爱燕小琅的,可是他的爱那样浅薄,那样自私。 他好后悔,好想对燕小琅说:“对不起。”可是他已经连声音都没有了。 他变成了一团气,混合进了他腐烂身体的恶臭中。 ...
一 听说人死了之后,到阴曹地府酆都城去之前必须要先做完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喝孟婆汤,第二件事情是收脚板。 孟婆汤,也叫忘情水,听说喝了之后,把在阳世间留下的情和爱,还有那仇和恨,从此以后就在头脑里面一键清除了,不留下一点痕迹。 也是要死者走得干净彻底,走得无牵无挂,诸事不想。并且,来世重新投胎为人时,对以前所牵挂之人、或者痛恨之人,来生都将形同陌路,一个都不认识。这就是孟婆汤的魅力。 第二件事情是收脚板,本篇就专门讲这个。我们经常听见有妇女骂她贪玩不落家的孩子,“到哪里去收脚板去了,还不回吃饭。”这个收脚板就是讲的这个意思。 本篇主人公菜叶虽然年纪轻轻就死了,但是因为她死得奇跷,阎王爷还在调查她,故事就在这里开始。 二 菜叶死后正在排队喝孟婆汤的时候,被几个凶神恶煞的阴兵阴将从鬼群中拉出来,赶出孟婆门口,不准她喝孟婆汤,因为她的案子还没有完全了结,阎王爷还要对她进行审判惩罚,所以阴曹怕她喝了孟婆汤以后,啥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菜叶就在阴间游荡起来,像一个幽灵一样,每天魂不守舍的,孤独而又寂寞。 那天,她东游西荡、漫无目的的游荡了一番之后,感觉好像是累了,于是她就在黄泉路上流连忘返,最后找了旁边一个石头坐了下来。 不坐不打紧,一坐下来,脚板就出奇的痒。她就使劲用手指甲去挠,越挠越痒,挠得是又红又肿,痒得是特别难受。 “你是没有收脚板,才如此痒的。”旁边一个老鬼,看见她脚板奇痒难受,痛苦不堪,就提醒她赶早到阳间去,把所有走过的路而留下的脚印都收回来,带到阴间来,不留一个在阳间。“不收回来,以后你都不能走路的,真正痛苦的事情还在后面。” “哦,收脚板。”她马上就想起来了这个问题,因为她在阳世间时,经常听到有的妇女骂她贪玩不落家的孩子到哪里收脚板去了,还不回来吃饭。现在听旁边老鬼的话,才知道收脚板的真正含义。 收脚板,即死者在阳世间所到之处,所留下的每一个脚印,每一个痕迹,在人死后都要收走带到阴间去,不在阳世间留下一个脚印一点痕迹。 所以,有的人不远万里跑到天涯海角,或者到海外天边去旅游,死了之后,一样的要把那些脚印一个一个收回来带到阴间去,不留半个在阳世间。阎王爷就是要死者跟阳间一刀两断,走得无牵无挂无亲无故。 “阎王爷规定必须在24小时之内,把在阳世间留下的脚印收干净。”那个老鬼又补充了一句。 “啊,这怎么可能呢,一个人从生到死,几十年所到过的地方,所走过的路,所有留下的脚印,都要一一收集起来,不准落下一个,而且还要求在24小时之内全部收干净,这怎么可能呢?” “24小时之内不收干净,你试试看?”那个老鬼又朝菜叶阴阴的一笑,意思是说,你不收干净试试?“鬼门关是这么好进的?不收干净,有你好看的。我七十多岁了,一生走过的路比你长得多吧,我都24小时之内一一收干净了。快去收吧,十八层地狱惩罚是不好受的。” 菜叶听了那个老鬼的话,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三 那天,菜叶正准备返回阳世间去收脚板,但是走到鬼门关的时候,被那些守关卡的阴兵阴将赶了回来,原因是她的案子还没有完结,阎王爷有令,不准她返回阳世间。 但是不回去收脚板,脚板就奇痒难受。于是她就怯怯的说,“我不回去收脚板,脚板就痒得受不了。” 那个阴兵看见她好可怜的样子,就忍不住告诉她,“痒就到忘川河边用彼岸花擦拭一下就不痒了。” “哦,谢谢。”后来她跑到忘川河边,用彼岸花擦拭了一遍,果然就不痒了。 于是,她就在忘川河边走了起来。() 走累了就躺在河边的草地上,看着那些开了又谢,谢了又开的彼岸花。闭着眼睛,默默在回想自己这一生所到之处,自己家里,菜园地里,外婆家里,小姨家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还有去过的海南天涯海角,还有和朋友一起去过的泰国等地。 后来,她又走着走着就看见了河边的三生石。 相传女娲补天就是用的这一块石头,吸收日月精华,从那块石头上可以看见一个人的前世今生和来世。 孟婆汤让你忘了一切,而三生石却记载着你的前世今生和来世。 在三生石上,她就马上看见了自己那些曾经走过的路,所留下的脚印,突然就一行行,或小或大清晰可见。真是奇了怪了,活着的时候到了哪里,特别是小时候去过的地方就是想不起来。 现在死了,那些脚印就在眼前,印在石头上一个一个密密麻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仔细数了数,她在阳世间留下的脚印一共有1004302013个,十亿多个脚印,这么准确,连个位数都清楚无误。那么阴曹地府三生石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她想不明白。 仔细看这些脚印,分布在天南地北,东西南北中,到处都有;从小时候下地踉踉跄跄学会走路开始,一直到现在26岁,卡然而止,一个一个清晰无误。 要是准她去收回的话,菜叶就急了,这么多脚印都要收回来,这要收到什么时候啊。 阎王爷只给24小时的时间。24小时之内收不回的话,就会以“故意延误”、“抗旨不遵”等罪名打入十八层地狱去受惩罚。那肯定又是死一回。 四 听说有的鬼,用无脚飞毛腿撒命的满世界跑了一回,收回全部脚印以后,人已经是骨瘦如柴,累得好像散了架的狗。 还有的没有及时收回脚印,或超时间,或没有收干净,结果就被阎王爷在十八层地狱,整得死去活来。 听说有一个老鬼,是黑社会开赌场的老大,活了九十多岁。年轻时喜欢到处旅游,到了老了不能动了,还要手下马仔和二十多岁年轻漂亮的小情人,经常用轮椅推着他到处游山玩水。世界两百多个国家,他几乎都跑遍了;世界名山大川,他也是玩了几个来回。 结果他死了之后,24小时之内去收尽脚板时,一共有30亿多个脚印,跑得是脚板都快跑没了,收得是拳胸顿足,怨天怨地。最后因为超时间,又没有收干净,被阎王爷整得是生不如死,整整掉了一层老皮。 还有一个在阳世间据说是一个大官模样的大人物头子,因为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被政府判了死刑以后,在去阴曹地府之前,返回阳世间收脚板时,因为自己懒怕苦,仍想在世时一样玩特权,所以就指使以前的一些死鬼秘书,偷偷的去帮助他收脚板,结果被其他鬼魂举报,最后被阎王爷大刑伺候,整得死去活来。 手下那帮死鬼秘书,也一个个难逃法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还有一个老者死鬼,因为生前去过的地方太多,所走过的路、所留下的脚印无法统计,最后死了之后去收脚板时,听说收了38亿多个,还有最后一个脚印,犹豫不决,判断不定是不是自己留下的。 结果就那一个脚印没有收干净,回到阴间跟阎王爷一交差,少了一个,结果也被阎王爷打入十八层地狱,整得上气没有了下气。 五 菜叶想到这里,还感到欣慰,阎王爷对她网开一面,暂时不准她返回阳间去收脚板,不然的话,她想不被累死,也会被跑坏。因为她平时比较娇气,锻炼得少,脚下无力肯定跑不动。 她在十八层地狱,经常看见那些平时养尊处优、娇气无比的女鬼,因为不能及时收尽脚印,或者犯下罪不可赦的死罪,被那些凶神恶煞的牛头马面,抬着光溜溜的身体下油锅。只看见红油烧得翻滚的大油锅,白花花的身子一投进去,就像油炸鱼一样,只听见“嗤”的一声,一阵青烟腾空而起,白花花的人肉身子马上就变成了漆黑的火炭头。 想起来这个,菜叶就心有余悸,她就想,她会被阎王爷审判去下油锅吗? 好在那些阴兵阴将,因为她的案子还没有了结,所以不准她去喝孟婆汤。也不准她返回阳世间去收脚板。 不过,现在回过头来,再想起自己曾经走过的路,留下的脚印是那么清晰,那么难能可贵,她就有一些感动。 所以,她就想,那些脚印,如果阎王爷一直不准她去收回的话,那么就让她留在世上,也许是一个永远的纪念和甜蜜的回忆。 想起这里,她第一次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好像是笑了,抑或是哭了。 ...
【收魂馆】 这几天,赵海觉得邻居吴镇东有点儿反常。他没事儿就到镇子边转悠,远远地看着太北照相馆发呆。赵海心里嘀咕,平时,人人都躲着照相馆走,这老爷子为什么像是惦记上了那儿? 说起太北照相馆,可是大有来历。柳家堡位于滇南,虽是个偏僻镇子,却有几百年历史。当地,有不少在外人看来颇为怪异的风俗。太北照相馆,就是其一。当地人不叫它照相馆,而是叫它收魂馆。因为,太北照相馆从不给活人照相,只给死人留影。而摄影师也是祖传的,现在,传到了老曾这一辈,已经是第四代。据说,老曾的曾曾祖留洋回来,带回了“收魂机”──照相机。在这之前当地死了人,放到祭台上烧之前,要由巫师收起魂魄一并烧掉。而老曾的曾曾祖回乡之后,巫师认定这照相机就是收魂机,要他继承自己衣钵,帮死人收魂。索性,曾家便开了“太北照相馆”,专门将死人的魂儿收进照片,再和死者一并烧掉。这比作法召魂、呼唤鬼衣神马、锣鼓喧天地折腾不知便利多少倍! 因为是替死人收魂儿的地方,所以远远看去总有一股阴森之气,尤其是夜晚,惨淡的月光下,那照相馆就像弥漫着一层雾气的坟。不管白天晚上,大家避讳些,总绕着走。可这吴镇东身子骨还硬朗,怎么对收魂馆有了兴趣? 不过,没过几天,赵海便解开了心里的疑团。原来,吴镇东的心里在盘算着儿子!吴镇东绝对是个心地厚道的老实人,偏偏儿子吴晓成不成器。说起来,这吴晓成简直就是个小流氓,骑着个改装的摩托车,跟着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整夜去荒郊野外除了飙车就是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有好几次,吴晓成摔得鼻青脸肿地回来,气得吴镇东拿着棍子满院子追着揍他。吴晓东不敢跟父亲动手,只好跑到邻居赵海叔家避祸。 赵海只有从中调停,调停的结果是吴晓成顺利地从老爹手里抠走钱,顺便搬走两箱好酒。吴镇东闷闷地抽着烟,对赵海说:“这个逆子,迟早有一天得把我气死!不行,我得想个法子,好好收拾收拾他!” 起初,赵海以为吴镇东不过是说说气话。可想不到,吴镇东接连走了几趟收魂馆之后,竟动了真格的。吴晓东22岁生日那天,吴镇东从饭店叫了几个精致小菜,又拿了两瓶好酒,差人叫了儿子回家。父子俩坐在桌前,吴晓成让都不让父亲,就大吃大嚼起来,整整一瓶白酒落肚,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了。 吴镇东悄悄来找赵海,让他帮着自己把儿子架上板车。赵海诧异,问吴镇东把儿子拉到哪儿?吴镇东笑了一下,那笑容颇为诡异:“收魂馆。” 赵海一下子愣住了。吴晓成分明还活着,拉去收魂馆干什么?吴镇东恨恨地说:“这个逆子,我已经彻底死了心,留着他,就是个祸害!” “这话怎么说?哪有咒亲儿子死的?莫非,晓成走‘白道’了?”赵海关切地问。 柳家堡因为毗邻缅甸,常常有毒贩子出没。很多年轻人染上毒瘾后便铤而走险,以贩养毒。吴镇东摆摆手,咬牙切齿地说:“跟赵老弟实说了吧,他走没走‘白道’我不清楚,可我怀疑前阵子那起糟蹋人的案子,跟这个逆子有关!那晚我见过他,衣服上有血,我问他出了什么事?他死活都不说。第二天,那女孩子就被发现了。” 赵海愕然。一个多月前,一个外地来写生的女孩被糟蹋之后杀死在半山腰。这竟然会跟吴晓成有关?!赵海忍不住连声叹息。吴晓成小时候那是多好的孩子,有礼貌,对人也知冷知热,曾经还想过当警察呢。怎么大了就像换了个人? “我下不了手,让老天先收了他的魂去!”吴镇东恨恨地说。 那天晚上,在吴镇东的央求下,赵海只得帮他把板车拉到了收魂馆。赵海本来打算一路多劝劝吴镇东的,可这老爷子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根本不听劝。 来到太北照相馆跟前,赵海不敢往里走。凄清的月光下,那扇黑色的大木门像是地狱之门,而里面幽暗的灯光宛如鬼火一般,令人畏惧。吴镇东道过谢,上前用力推开大门,将车拉了进去。赵海转身就往回走。离这收魂馆近了,身上莫名的就感觉到一股阴寒之气,还是离得远远的才好。 【老曾的法术】 一连三天,赵海每晚都帮吴镇东把烂醉的吴晓成架到平板车上,然后拉到收魂馆。他曾问过吴镇东:“老曾怎么说?这法子有效吗?” 吴镇东却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收魂馆集了上百年的阴气,活人随便在那儿照张相都得损寿十年。这样的儿子,寿全损了,我就净心了。” 看着老爷子决绝的神情,赵海默然。三天后,吴镇东放走了儿子。他对赵海说:“从此以后,我们就再没有父子情分!” 赵海想劝,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其实,在柳家堡还有另外一个说法,一个被收走魂魄的人,是最容易被摆布的。吴镇东只想着要儿子减寿,却没想过,吴晓成万一成了别人手中的棋子又该如何?不过,既然吴镇东都不想认这个儿子,当然更不会理会他以后的死法。 赵海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独自坐在院子里吸烟。这时,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赵海抬起头看,不禁吃了一惊,竟然是太北照相馆的老曾。说心里话,赵海最不喜欢看到老曾。谁家死了人,才去招老曾,他主动来,有点儿晦气。而且,多日不见老曾,看上去他脸色青白,很是难看。赵海随手丢给他一根烟,问老曾有啥事?老曾吐出几口烟雾,这才开口说话。 “你得想法劝劝吴老哥。他八成是气疯了,竟然拉着醉鬼儿子,三次到我的照相馆。起初,我怎么也不肯拍。从我祖爷爷开始,这照相馆啥时候拍过活人?可吴老哥的话,我又怎么能不听?这件事,我左思右想,也不知道该找谁讨个主意。再拍下去,那娃就真的毁了,没了魂儿,跟个木偶有啥区别?”老曾缓缓地说。 赵海手里的烟灰掉到了地上。他知道,老曾这话是真心实意,老曾和吴镇东,那是过命的交情。太北照相馆在文革时被砸,到了1985年,老曾想重建祖上的照相馆。当时他没钱,借了三万块高利贷。可照相馆只是小本生意,又逢太平盛世,谁家老死人?三年后,追债的拿着砍刀上了门。老曾要么还命,要么还钱。当时,是吴镇东拿了六万块出来,帮老曾还上了高利贷。二十多年前,那可是吴镇东全部的财产。这事,老曾会记一辈子。 “老吴也是气昏了头,”赵海说,“这父子俩的情分,恐怕是断了。也好,与其被气死,不如先把儿子赶出家,以后怎样全靠他的造化。” 老曾看了赵海半晌,嘴里喃喃着:“最好别被人摆布。那么聪明的孩子,做好事能做成大善人,要是做坏事,一定会做成大恶人。” 赵海听了,不知不觉点点头。 ...
要不是陪前妻王丽度过最后的时光,李涛现在早就和梦洁领了结婚证。 一年前,王丽得了精神分裂症,住进了疯人院,一日夫妻百日恩,李涛决定陪王丽走过人生最后的阶段,梦洁很理解李涛,她爱李涛,所以,梦洁有时会和李涛一起去看王丽,只是最终都在王丽发疯导致的一片混乱中结束。 一个月前,王丽死了。梦洁永远记得王丽临死前对梦洁说过的话,当时王丽清醒的像是个好人,连梦洁也无法相信她是个精神病人。“梦洁,你不要被李涛骗了,他是个恶魔,是个魔鬼,你要小心。”王丽神秘地指了指已坏身孕的梦洁的肚子。 对王丽的话,梦洁似懂非懂,不过她很清楚,她爱李涛。 …… “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你们要多少钱我都给你们,放过我……”梦洁哭喊着,她被牢牢捆在手术台上。 昏暗的灯光下,眼前两个医生,挥舞着手术刀,朝梦洁肚子袭来,梦洁感觉一阵剧痛,她能清楚的感觉到男人的手伸进了她的肚子,又收了回去。男人鲜红的手上捧着一个蠕动的物体,全身血红的物体,是梦洁腹中的胎儿,还没成型的胎儿,男人冲梦洁诡异的笑着,把手中的胎儿给了旁边的男人,男人撕开口罩,张开大口活活吞掉这个蠕动的婴儿,男人满脸鲜血,他慢慢抬起头,看着梦洁,是自己的丈夫,李涛,梦洁全身乏力,指着李涛,想要张开的嘴慢慢合上,双眼慢慢无力的闭上…… “啊!” 梦洁一头从床上坐起来,全身早已浸湿,身旁的丈夫李涛一把抱住梦洁,“做噩梦了?” 梦洁本能的推开李涛,恐惧的眼神中更多的是哀求。 “梦洁,是我,放松。”李涛口气缓和。 梦洁慢慢回过神来,望着眼前的一切,看着李涛,慢慢舒了口气,“吓死我了。”沉默了几秒钟后,梦洁又开口说话,“李涛,你爱我吗?” “我爱你,我爱你到永远。我永远不会背叛你。” 梦洁躁动的心渐渐沉下,毕竟那个梦太真实了。 “梦洁,你现在怀孕几个月了,情绪一定要好,这样对宝宝不好,这样吧, 明天我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你这种状态我是在放心不下。”李涛情绪略有紧张的说。 “不了,还是我自己去吧。”显然梦洁还没从梦中完全缓过来。 “不行,别人都是巴不得老公跟着一起,你却不让我去,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我放心不下你,我陪你去吧。” 在李涛的软磨硬泡下,梦洁答应了。毕竟只是一个梦,我相信李涛。 第二天,李涛开车送梦洁去医院。 “梦洁,我带你去我朋友那家医院,都是刚进的德国医疗设备,我想知道你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不过我可提前跟你说,男孩,女孩都是我的心头肉,我都爱。”李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车渐渐驶出了梦洁熟悉的街道,梦洁望着李涛,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车停了,一家招牌不大的医院门口,两个男医生正在抽烟。 梦洁和李涛下车,李涛和那两个医生简单聊了几句,梦洁就在面前,可感觉却一点也听不见他们说什么,梦洁的脑袋嗡嗡作响,她想起王丽跟她说的话,还有昨晚那个梦,梦洁开始紧张,她的腿开始哆嗦。 “夫人,这边走。”一个男医生领着梦洁。 走进了一条深长的走廊,走廊里没有其他人,只有男人的皮鞋生和梦洁脚步声,梦洁深深吸了口气,望着前面这个男人的背影。 走廊尽头,男人推开了一扇门,房间一片昏暗,男人慢慢转过身示意梦洁进屋。 望着深不见底的房间,梦洁脑海中突然浮现起梦中那个昏暗的房间,还有眼前手里拿着手术刀的男人。 梦洁的后背阵阵冒汗,她突然一个转身,朝走廊另一头拼命跑去,她能感觉到背后的男人的手已经伸向了自己的脖子,她咬紧牙关,奋力一跃,脚下一滑,一头栽倒了。 等梦洁慢慢清醒过来,躺在一张病床上,眼前是那个男医生还有李涛。这一切是那么熟悉,熟悉的令梦洁窒息。她隐隐感觉腹部疼痛,“畜生,你不是人,你是禽兽……”梦洁哭喊着对着李涛说。 “你说什么?你怎么了?梦洁。” “你个变态……”说话间,梦洁已经发不出声了。 房间沉默了几分钟。 “我说你们小两口在搞什么?要不是你接住了梦洁,这孩子恐怕都保不住了。”男医生对李涛说。 梦洁疑惑地看着眼前两个刽子手,再看看自己的肚子,跟平常没什么两样。 “梦洁,你哭什么了?检查又不疼,我们都检查过了,宝宝没有问题,只是你这种情绪对宝宝很不利,听李涛说,你爱看恐怖片,梦洁哪,这都什么时候了,看恐怖片你情绪总受刺激怎么行呢?怪不得一天神经兮兮得。”男医生说。 梦洁静下心,双手撑着身子坐起来。 “梦洁,你工作压力太大了,情绪不稳定,今天真把我们吓到了。”李涛跪在梦洁床前,伸手慢慢握住梦洁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 梦洁望着眼前的两个人,恍然大悟,自己真的是神经质,最近太紧张了,紧接着便是一阵深深歉意,她不该这么怀疑李涛,对丈夫的信任是夫妻间起码的要求。 “梦洁,这样吧,明天我请两天假,带你去郊外好好游玩一番,把你脑海里那些负能量都清扫走,好吧?”李涛神情地看着梦洁。 梦洁点了点头,“嗯,对不起,从现在起,我要重新做一个快乐的人。”梦洁靠在李涛怀里。 第二天一早,李涛便收拾好梦洁要用的东西,慢慢搀扶着梦洁上了车。 汽车渐渐驶入了乡村,远离城市的喧嚣,梦洁的心渐渐得到了舒缓,大自然总能够治愈人的心灵。梦洁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更多的是幸福的呈现。 车子在一所民宅前停了下来。 “公主,下车了。”李涛绅士的说。 梦洁推门走进房屋。 屋里一片漆黑,突然,身后门不知怎么锁上了,灯亮了,房间里有两个男人,身着医生装,没等梦洁反应过来,已经被绑上了冰凉的手术台,男人拿着锋利的手术刀朝梦洁的肚子刺了过来,梦洁使劲得摇晃着脑袋,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个梦,然而,梦洁永远不可能从梦中醒来,因为这一幕是真的,真的不能再真。 门后,那个熟悉的身影,是李涛,正诡异地望着梦洁痴痴发笑,“开饭了,开饭了,哈哈哈,哈哈哈……” ...
讲鬼故事之前,首先强烈谴责下度娘,8号更新,叔的鬼故事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度娘这种严重不注重用户体验的行为,叔表示强烈的谴责!希望广大鬼故事爱好者们继续支持鬼故事,叔会坚持每天更新鬼故事给大家看的。谴责完毕,继续写鬼故事。。。 故事,就从这个三口之家和他们所居住的小镇开始了。 夜里,十一点半。“莉丽,我回来了。”瑞克拖着沉重的步子,一进门就万分疲倦地倒在沙发上。“瑞克!亲爱的!”莉丽连忙拿了热的湿毛巾走了过来,“又有一大堆病人?”牎笆前。?砂盐腋?刍盗恕!比鹂肆?祷暗牧ζ?济挥卸嗌倭恕!拔艺婊骋? 当初选择当医生是不是个错误。我都有点后悔了。”“我知道,瑞克。我知道你很辛苦。可是你救过那么多人,连上帝也会感激你的。我去把饭菜给你热热。”“不用了,莉丽。我在街上吃过了。现在我只想睡觉……”第二天,电视新闻社。“莉丽,你得帮帮我们!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重大新闻了。 我们的新闻节目的收视率直线下降,如果再没有什么让人感兴趣的新闻的话,咱们都得回家啃干面包了!”这是电视新闻社的老板罗杰斯。当然,他是莉丽的顶头上司。50多岁,身材不高,微胖,喜欢叼烟斗。虽然着急的时候喜欢大喊大叫,爱发脾气,但却是个好人。“我说头儿,我们的小镇就这么大点儿个地方,不可能一直出现重大新闻的。 ”莉丽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不不,莉丽。我知道你能行。你一直是我们新闻社的骄傲,你一定会有办法的。”“好吧,我试试吧,尽力而为吧。” 回到家里,莉丽坐在桌子旁,想着该怎么找点新闻来报道。这时候,他们的儿子跑了过来。“妈妈!爸爸他今天什么时候回来?”“哦,亲爱的。你爸爸最近很忙,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可是他答应给我带玩具火车的。”“乖,好儿子。你爸爸最近很累,别总是缠着爸爸买玩具,好吗?去找绒球玩吧。”“嘟嘟--嘟嘟”,是电话铃响了。莉丽急忙跑过去接电话。“喂!这是迈克里家,请问您找谁?”“喂!是迈克里夫人吗?这是镇立警察署,我是克里斯警长。很遗憾地告诉您,您丈夫瑞克仿? 克里先生今晚不能回家了。他被人起诉了。您最好是过来一趟。”“上帝呀,这怎么可能?!!我丈夫他是好人,怎么会被起诉?好的,我马上过去。”挂了电话后,莉丽急急忙忙披上一件外衣,喊道:“亚当!乖乖地睡觉,妈妈出去一会儿,马上回来!”紧接着开了车直奔警察署。 夜里十二点,镇立警察署。“天呐!亲爱的,这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莉丽紧握着自己丈夫的手,有点显得不知所措。“没事的莉丽。我做了一个大手术,但失败了。病人死了。所以病人的家属要控告我谋杀。”“上帝呀,他们怎么能这样做!这种意外每个医院都会发生几十次!他们不能那样对待你。”“莉丽,我尽力了。但很遗憾,还是没能救得了他。我的确也有错。”瑞克也显得很沮丧。这是他从医以来,第一个死在手术台上的病人。当然,也是第一个他治不好的病人。“好了迈克里夫人,我们会调查事情真相的,我也相信是意外。我女儿的病也是迈克里医生治好的,我相信他。”“我能保释我丈夫吗,警长先生?”“当然,请到这儿来办理吧。” …………可是,自从那一天,怪事就来了。 瑞克工作的那家圣十字医院,不知怎么的,不见了好几具尸体。还有清洁工人夜里路过太平间,听到“吧唧……呱唧……呱呲”之类,类似于人咀嚼东西的声音。因此,圣十字医院便流行出了一句话:“太平间内不太平。” 这天,又是差不多凌晨1点,瑞克打开门进来。“瑞克,你没事吧?”莉丽看见瑞克的身上有不少血迹,脸上也有。“你身上怎么那么多血?”“哦?大概是换下手术服时擦上的吧?没事。莉丽,你怎么还没睡?不是告诉你不用等我了吗?我以后可能都不回家吃饭了。”“我担心你呀。哦对了,听说你们医院丢了几具尸体?”莉丽想,这件事可能会成为新闻,可以让罗杰斯高兴一下。“是吗?我太忙了,这些事我恐怕没功夫去管它。” 终于有休假的日子了。瑞克今天不用去上班,莉丽也特地请了假在家陪他。毕竟他们两夫妻在一起的时候太少了。“太好了,瑞克。你终于可以在家吃顿饭了。我为你煎 你最爱吃的牛排。”莉丽兴致勃勃地在厨房准备。“好的莉丽。很久没有尝到你的手艺了。”过了一会儿,莉丽端着热气腾腾的牛排过来,先用叉子叉了一块塞到丈夫的嘴里,“味道怎么样?亲爱的。”“嗯……我说莉丽亲爱的,我不想扫你的兴。可是你的水平大不如从前了。你不觉得这块牛排煎过火了吗?”瑞克好像很不满意,皱着眉头。“有吗?”莉丽显然不相信,自己尝了一口。“正好呀?煎到八成熟,是你最喜欢的口味。”“莉丽,看来我的确应该抽时间多陪陪你了。不然你把我喜欢的口味也弄错了。我明明是喜欢二成熟的牛排,你怎么忘了?”莉丽听了觉得非常奇怪,牛排只煎到二成熟,没有人咬得动的。这时,瑞克走到厨房,拿了一块生牛排,在锅上只贴了两下,就放在嘴里吃了,而且吃得津津有味。生牛排的血顺着瑞克的嘴角流到脖子上。“瞧,莉丽。这样做才好吃呢。”莉丽惊呆了,看着自己丈夫变得如此怪,她也不知所措了。 怪事越来越多了。圣十字医院的尸体丢失事件越来越频繁了,莉丽决定要去圣十字医院调查一下,没准能发现一个重大新闻.(鬼故事大全:) ?午夜,莉丽轻手轻脚来到太平间,转动一下门把手,“嘎吱”一声,门开了。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奇怪,太平间里的尸体应该刚死的,准备火化,不应该会腐烂发臭呀?”莉丽觉得很奇怪,准备调查一下尸体。莉丽从事记者工作多年,大事件,大场面见过很多,居然不怕这些死人。莉丽走到一具尸体旁,掀开上面的白布,一股恶心的味儿差点把她熏昏过去。可是当她看到里面的尸体的时候,真宁愿自己刚才被熏昏过去。因为那具尸体太可怕了!头颅半边的肉已经没有了,露着白骨的半边脸正汩汩地淌血。右眼眼球掉下来一半,脑浆也已经没有了!身体也是残缺不全,靠近胸腹支出来4根肋骨,内脏被挖开了,肝和肺都只剩三分之二了!正当莉丽竭力使自己不叫出声来时,门外走廊响起了脚步声。“笃,笃,笃,笃”,脚步声越来越近了,莉丽无暇细想,看见旁边正好有一架空病床,连忙爬上去,用白布盖上脸,只给眼睛留个小缝。 “嘎吱”一声,门开了。走进来一个人。太平间里黑乎乎的,莉丽只能借窗外的一点点微弱的光来看看这个人。从轮廓上看,好像是个男人。只见那个人走到莉丽刚才看的那具尸体旁边,掀开尸布,俯下身去。“他想干什么?那具尸体是他弄成那样子的吗?”莉丽一边想着,一边尽力地看着那个人。这一看,不要紧,莉丽看到了她一生中看到的最可怕的事情:那个男人在对尸体大嚼大咽!只见他捧起尸体头,对着另外有肉的半边啃了起来。流出来的眼珠,让他一口吞下了肚子。紧接着,他两手直接插到尸体的胸里,从里面把胸腔撕开,“噗哧”一声,血喷了他满脸都是。然后,那人抓起尸体的心脏,放在嘴里大嚼起来。血顺着嘴角一直流到脖子里。莉丽已经吓得不知自己是否是活着的了,不过,刚才这一幕她好像在哪儿见过。“呱唧……吧唧……”满屋子都是恶心的臭味儿和这可怕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声音停止了,那个怪人站了起来,重新把尸体盖好,转身开门出去了。不过,那个人转身的时候,莉丽吃了一大惊。那个噬尸者的背影,怎么跟瑞克那么像?莉丽想起瑞克吃牛排的样子,更是惊得魂飞天外。“难道……他就是……瑞克?” 莉丽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来到卧室,瑞克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不会,那绝对不会是瑞克。”莉丽虽然这样想,却又忍不住去怀疑,结果一夜未睡。 过了几天,莉丽发现自己丈夫的行为越来越奇怪了。每天几乎凌晨才到家不说,每次回来身上总是沾了许多血。而且,瑞克已经根本不吃熟食了。莉丽开始相信,那个噬尸者的确就是瑞克了。但莉丽总是竭力控制自己,不去问瑞克这件事。但她知道,她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一天下午,亚当跑来,问莉丽:“妈妈,你看见绒球了吗?”“没有,亲爱的。它不见了吗?你到街上找过了吗?”“是的,找过 了,妈妈。可是没找到。我从昨天早上起就没看见它了。”“别担心宝贝儿,也许它到朋友家玩去了,过一会儿就自己回来了。”说是这么说,但莉丽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晚上十点半,莉丽正躺在床上看书,忽然闻到一股臭味儿,好像是从院子里飘进来的。 她拿了手电筒,来到院子里,四处看了看,突然发现桃树底下有个什么东西。过去仔细一看,“啊!”莉丽禁不住叫出声来!正是绒球的尸体!头已经没有了,腹腔也被挖开了,内脏几乎也没有了,只剩下几段肠子挂在外面。“天呐!是他干的!一定是他!” 莉丽心惊胆战地想着。“出什么事了,妈妈?”显然,亚当被刚才那一声吵醒了。“哦……没……没什么事,去睡吧,宝贝儿。”莉丽尽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她受得打击太大了,有谁肯相信自己的丈夫是吃尸体的怪物呢? 这天,莉丽正在打扫房间,突然门铃响了。莉丽过去开了门,看见克里斯警长站在门外。“您好迈克里夫人。能和您谈谈吗?”“哦,当然,请进吧。”莉丽边说,边把警长请进屋。“您瞧,我正在打扫屋子。很抱歉,屋子很乱。请问您要喝点什么吗?” “哦,不用了,谢谢迈克里夫人。我这次来是想和您谈谈有关您丈夫的事。”莉丽听了,心里一抖,手里的抹布差点掉在地上。“瑞克?他又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情况不太乐观,夫人。”克里斯警长点了一支烟,“自从上次那件事后,您丈夫手术的失败率越来越高了。后来,几乎所有他经手的病人全部因手术失败而死亡。”“天呐,有这种事?!可是瑞克他从来都没和我说过。”莉丽觉得自己的心越来越抖了。“还有更奇怪的。就是这些病人的尸体,不是消失得无影无踪,就是变得可怕之极,像是被野兽撕开了一样。最后,更重要的就是,有人在午夜看见您丈夫出入过太平间!”警长掐灭了手里的烟,并且看着莉丽,眼神十分严肃。“不!不!他们撒谎!那不是我丈夫!不是!哈哈哈!!不是!哈哈……”莉丽终于控制不住,精神崩溃使她歇斯底里地又哭又笑。“啪!”警长重重打了莉丽一个耳光。“哦,谢谢你,警长我好多了。”莉丽终于平静下来。“看来,您早知道是您丈夫。听我说,迈克里夫人。您必须把您知道的全部告诉我。这关系到很多人的生命!明白吗?”莉丽知道再无法逃避了,只得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知道的告诉警长: “没错,那是瑞克。他越来越怪了。” (鬼故事大全:) “等等,迈克里夫人。您觉得您丈夫变得很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哦,我想想……大概,大概是三个月前吧。” “之前,您丈夫有没有到过什么地方去呢?我是说,离开本镇?” “是的。他曾到莱肯市进行过讲学和现场解剖示范,好像是受安布雷拉(umbrella)公司的邀请。” “莱肯市?是前不久刚被政府用核弹摧毁的那个城市?” “是的。那儿好像出了什么事。怎么了?有问题吗?” “哦不,没什么,您继续说吧。” “瑞克他自从讲学回来,就变得有点古怪了。刚开始是嫌我做的饭菜不好吃,说是过火了。渐渐地他根本不吃熟食和素食了,经常就是整块生肉直接吃。而且,几乎不在家里吃饭。每次回来,都说已经吃过了。” “后来呢?” “后来,他开始早出夜归,而且不和我说话,做的事也不让我知道。连衣服袜子也不让我洗了。我非常奇怪,一个外科医生,工作很忙,衣服当然要给妻子洗。可是他再也不让我碰他的衣服了。后来,我给他整理房间的时候,看见他的衣柜里全是他的脏衣服。可是,每一件衣服,包括袜子上,全都沾上了鲜血!太可怕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敢问他。再后来,我自己偷偷去过我丈夫的医院,竟然发现,瑞克他正在吃太平间里的尸体!呜呜……我的上帝,我该怎么办?呜……” “好了,迈克里夫人”警长把莉丽搂在怀里,说:“会没事的。我保证。”“警长,你一定要帮帮瑞克,求您了。”“好的,我会尽力的。放心吧,迈克里夫人。”“那谢谢您了,警长先生。有什么需要我 帮忙的,您尽管说好了。”莉丽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人,只有克里斯警长了。“还有一点,夫人。您千万别揭穿您丈夫,暂时像以前一样,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否则,我怕您的生命会受到威胁。”“我明白,警长先生。” 父亲节。瑞克不用上班。一家人在家里吃午餐。“太好了,莉丽。我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大家说:‘父亲节快乐!’”瑞克从盘子里叉了一块生猪排,边吃边说。吃着吃着,可怕的事发生了:瑞克的一只耳朵从脸上掉到了盘子里,而瑞克好像不知道,用叉子叉起自己的耳朵,送到嘴里吃了。可是他们的小儿子亚当却看到了。他显然十分害怕,战战兢兢地说:“爸……爸爸,你……你的耳朵……你吃了你的耳朵。”“别胡说亚当,你眼花了。”瑞克不理会儿子对他说的话。接着,瑞克的左眼的眼珠也滚落到盘子里,他照样叉起来吃了。“哇啊!!!妈妈!!爸爸他吃自己的眼睛!”莉丽早已吓得魂不附体,觉得自己好像被绑起来了一样,一动也不能动。“亚当,我不是告诉你别胡说吗?!!!你不听我的话吗!!!”瑞克对自己的儿子大喊大叫,并且拿起手中的刀叉,凶狠地插进了自己儿子的头里,鲜血顿时像喷泉一样飞射出来!紧接着,瑞克迅速用餐刀剜出了亚当眼睛,放进嘴里吃掉了。“亚当!!!!上帝啊!住手,混蛋!” (鬼故事大全:) 莉丽终于清醒了,在发出撕心裂肺的一声吼里,拿起旁边的花瓶,像瑞克头顶砸去。瑞克被砸得往后一顿,莉丽抱起儿子,奋力向大厅跑。儿子的血,流得莉丽浑身都是。“不!上帝啊,我的孩子!”莉丽哭得不成样子,抱着儿子想要冲出屋子。可是,大门不知道被谁锁了,怎么也打不开。这时,瑞克追了上来。他脸上的肉一片片地掉下来,早已血肉模糊,狰狞可怖。手里抓着刀叉,向莉丽逼近过来。“莉丽!回来,回到我身边来,莉丽,快点!”“不,你这魔鬼,你杀了我们的孩子!你干脆把我也杀了吧!”只见瑞克高高举起刀叉,用力地插了下来……“咣铛”一声,大门被踹开了,克里斯警长冲了进来。他端起抢,“砰砰”连续数枪,瑞克“嗷嗷”地惨叫了几声,终于倒在血泊之中。警长跑过去,抱起惊魂未定的莉丽,说:“好了,没事了。会好的,一切都过去了。” 一个月后。“呃,迈克里夫人。我们在整理迈克里先生遗物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我想我们应该把它交给你。”克里斯警长把一个日记本递给莉丽。“您丈夫的日记,希望您收好。”“谢谢您,警长先生。”莉丽打开日记本,上面记载了这样几段日记: “3月6日,晴。 该死的莱肯市,乌烟瘴气的,真让人感到恶心!伞公司的人也让我感到恶心! 想让我帮他们做那种伤天害理的研究,简直做梦。 身上怎么有点痒?水土不服吧?” “3月7日,阴。 回家了,感觉真好。天气也不错。 莉丽真是个好妻子,就是做菜的水平退步了。 身上好痒啊,越挠越痒。都挠出血了,还是很痒。” “3月12日,小雨。 见鬼,身上越来越痒了。医院里简直忙的要命。我累得半死。 肚子好饿,想吃点东西。” “3月13日,仍然是雨。 今天早上,我的脚开始化脓了。身上还是痒的要命。 我在挠痒时,抓下了手臂上的一大块肉。 我这是怎么了?……绒球跑过来在我腿上蹭来蹭去。讨厌!吃了它!” “3月14日,转阴了。 好痒。 想吃东西。” ...
我开理发店已经两年了,虽然这个行业竞争激烈,但是我的理发成本很低,有许多固定的顾客,只需偶尔交交税,所以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一个女人,只身一人在城市中拼搏很难。 可是再难也要生活。 我就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每天朝九晚五,跟普通的上班族没什么两样,虽说粗茶淡饭,也买不起自己喜欢的衣服和名牌包,但却没有什么琐事缠身,享尽平凡人的快乐。 直到有一天,有人要收我理下来的头发。 那天外面下着小雨,我在店里看一本书,何南不南的恐怖小说《怨妇的头发》。 我很喜欢看这些写普通人身边的恐怖故事,因为这很贴近自己的生活。 其实我自己就是一个普通而不能再普通的人。 我看得很入神,这时挂在门口的风铃响了,走进了一位老大娘。 她穿着黑色的尼龙上衣,黑色的裤子,连鞋也是黑色的,她手上的那把黑色的雨伞在不停地滴着水。 但她的脸很白,很惨白,不是活人应该具有的白,在店中白色的荧光灯的映衬下显得是那么的诡异。 我放下手中的书,从旋转椅上站了起来。 “大娘您要理发还是烫头?”我热情的问。 “我不理发也不烫头,请问姑娘你这可以收头发吗?”大娘不紧不慢的说道。 在她说话时我发现她的嘴唇很红,像抹了鲜血了一样。 “哦,大娘您要收头发呀,要长的还是短的?”我问。 “这些我都不懂,我只要地上的这些头发!”老大娘指了指散在地上的头发对我说。 说实话,我今天看外面下雨,顾客会很少,所以就偷了一个懒,要是在平时,我都会把这些碎头发都及时收拾起来的。 “呵呵,光要地上的呀?行,我这就给您扫起来。”我把旋转椅往后挪了挪,拿起来小扫帚把地上的头发扫进了一个小梭子里。 我一边扫就一边再想,好奇怪的人,光要地上的这些碎头发做什么用呢? “大娘,我去给您找一个小塑料袋装这些头发。”地上的碎头发不是很多,很快就扫完了。 “不用找,不用找,放这里就行。”大娘说完,从兜里拿出一块印着蓝白小花的布,然后用颤抖的双手托了起来。 看着眼前的布,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她就爱用布包东西。有一次我回老家看她,在我临走的的时候,硬塞给了我一个布包裹,后来我上了火车后,打开了一看,里面是六个煮熟的大鹅蛋。 想着想着,我的眼睛有些潮湿。我小心翼翼的把碎头发倒在了老大娘的手里的布中生怕有一根会掉落在地上。 “姑娘……这些多少钱?”老大娘把布包好重新放回兜里后问道。 “不用给钱的,这些碎头发根本不值钱,您要有用的话直接拿去好了。”我笑着对老大娘说。 “那太谢谢你了姑娘,那……我先走了,时间该到了……”老大娘说完,拿起立在一旁的黑雨伞转身朝店外走去。 “慢走啊大娘,有空常来。”望着她蹒跚的身影,我忽然觉得她的背影比她的正面好多了,起码慈祥多了。 本来我是打算问问她要这些碎头发干嘛用的,可后来一想,这是人家的私事,询问的话不太好。 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彼此都是陌生人。 唯一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利益两个字。 第二天,外面还是下着没完没了的小雨,而我还是在看着没完没了的小说。 当墙上的电子钟显示晚上十点钟时,这提示我,我的一天又这么不声不响的过去了。 丁折来了,他还是穿着那一套廉价的西装。 “丁哥来啦,来快坐。”我起身把椅子让给了丁折。 “给我理个光头。”丁折把他的皮包放在了梳妆台上。 “你昨天在我这不是刚理完吗?怎么理的不好?”我问。 “奥,明天是我生日,想和朋友一起好好玩一下,想换个发型。”丁折说。 听到这我没有再说什么,丁折这个人本来就很令人捉摸不透。 没人知道他是做什么职业,虽然他每天都穿着西装,但我知道,他也是个普通人。 有钱人谁会和我们一样住在这里? 丁折今天怪怪的,究竟哪里和平时不一样我也不说不清楚。 也许是他的今天的话很少吧,往常他都会高谈阔论很久。 很快,他的光头理完了。 他满意的摸了摸自己的光头,于是扔下十块钱后乐呵呵的走了。 他走后,我决定了,今天早些回家。外面的天气太闹人了,回家泡热水澡看电视是最好的选择。 第三天。终于阳光明媚。店里来了好多人,一时有些忙不过来,其实我真应该顾一些学徒或者小工来店里帮忙。 人多了。自然就会有话说。 开水果店的王老二:你们听说了没?昨天晚上咱们街口出车祸了。 干洗店的李婶:听说了,是个小伙子,身体被车压两截了。 赵家二媳妇:别提了,我都看见了,吓得我现在心还扑扑直跳呢。 王老二:死的那个好像是咱们这的人,好像叫丁折。 我:不可能吧,昨天他还来我这理发呢。 李婶:他什么时候来的啊? 我:大约晚上十点左右。 李婶:车祸是八点多。 王老二:绝对是丁折,我店离得很近,听交警说的。 赵家二媳妇:对是他,我记得我还看清他的脸了,还有他那睁明哇亮的光头。 李婶:他早该死了,我听说,他把他亲妈从家里撵出来了,后来他妈不知去向…… 没等李婶的话说完,我觉着眼前一黑,手中的剪刀也应声落地。 我在医院躺了三天,医生也没有查出什么毛病,就是感觉头晕。 于是我回到家里,医院的住院费很贵。 几天后我感觉身体有些好转后,又继续拿起了剪刀,毕竟我还要挣钱吃饭。 后来我把这件事跟我一个学历史的朋友说了,她听后想了想说道:“相传五代十国时,就有记载鬼魂来到阳间索命,在被索命人生辰前一晚收取那人的头发带回阴间,而其间必须有至阴的人来剪的头发才有效,然后那个被鬼魂索命的人就会在生辰那日突然暴毙。” 听完她的话,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
上大三的时候,我开始在快餐店里的打工,打发一些空余的时间,又能挣一点外快。 那个时候真得好玩啊,每天打工时和同年的男女孩们嘻嘻哈哈、快乐无比,不知道什么是烦恼和忧伤。 只有一个时候会让人感到有点感伤,就是当你看到每天晚上来收垃圾的女人。她带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骑着三轮车来收店里的垃圾。女人四十岁左右,身材矮小微胖,但相貌和祥,典型的中国劳动妇女。 店里的垃圾都是事先装在袋里的,女人先要从袋里面将有用的纸品分类出来,有时还会将没吃完的食物和饮料分装留下,最后才将垃圾袋拿走。每当她从袋里面拿出一份较完整的食物或大半未喝尽的饮料时,她的儿子总会发出快乐的欢呼。 我是一个心肠软的人,见不得伤感的事情。那个时候晚班上得多,我总违反店里的规定,刻意将原本没卖掉该丢弃的食物装好,趁没人的时候悄悄地给她和她的儿子。她感激的眼神和她儿子高兴的样子既让人高兴又让人难受。 每天晚上十一点左右,她都会准时骑车来收垃圾,清点一个小时,十二点左右全部拿走。这一规律很少中断,一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她来,有时是她老公来,一家子虽然日子过得辛苦,倒也乐在其中。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打烊完后,都快十二点了,店员告诉我收垃圾的还没有来,我有点奇怪。因为除了下大雨外,他们一般都不会不来,而且每天垃圾若不能及时清理,物管部门要罚款的。 又等了一会儿,已经十二点一刻了,店员跑来告诉我:“那个女的来了,可没蹬三轮车来”“哦,是吗”我一边嘀咕道,一边抽身往外走(我们的垃圾通常是放在店后面的楼道里)。 在昏暗的灯光下,女人还是一身深色的衣服(已经分不出哪里是衣服的颜色哪里是油污),脸上还有很多的污垢,相信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清洗过。只不过今天更奇怪的是,她只身前来,既没带她的儿子也没蹬三轮车来。看起来,她脸上还有点血污,头发乱糟糟的,像在什么地方摔了一跤。 “你是怎么回事?”我一边打量,问道:“今天不用收吗?” “今天三轮车坏了,我先来把垃圾整理一下,等明天一早我老公骑车直接来拿”她回答道。 “是不是哦,明天早上开店之前必须拿走,不然要挨骂的”我嘀咕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