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有个财主名叫刘霸天,他仗着自己有钱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无恶不作。当地的百姓早已恨他入骨,可是他勾结当地的贪官污吏,只要谁敢与他作对,绝对的吃不了兜着走。 这日刘霸天和仆人庄连在街市上闲逛,突然一妙龄女子不小心将他撞了一下。刘霸天顿时火大,高高扬起了手,如狼一般吼叫:“你他娘的没长眼睛,不知道是你大爷我刘霸天啊。他奶奶……”话还没说完,刘霸天的眼睛早已经直勾勾的看着眼前的美娇娘,口水恨不得流了出来。 “哟,这么俊俏的小娘子,敢问是哪家的呀?”他立马转换了嘴脸,谄媚的看着面前的女子。女子羞怯怯的低头就走,刘霸天岂肯这么轻易的放走到嘴的羔羊。在农安县里,嘿,还真没有他刘霸天得不到的东西。不管是东西物件还是人。 被堵住去路的女子抬头,生气的说:“这青天白日,你想干嘛?再不让我可要喊人了。”刘霸天咬了咬牙说:“嘿,小娘子生气起来越发娇俏。莫要生气,让你便是。”女子心知他不是好人,赶紧大步往前走。 庄连站在一旁问:“老爷,就这样轻易的放她走了?”哼,刘霸天阴沉着脸冷哼一声,定定的看着庄连狠狠地甩他一巴掌,说:“什么时候老虎变得不吃羊了?还不随我悄悄地跟着她,到一僻静的地方看老爷我不好好的折磨她。” 这女子去布店扯了一些布,又去药铺抓了一些药,最后在街上买了一些果仁就朝着南洼村的方向走去。刘霸天心里一阵开心,要进这南洼村得翻过一座山,等到人少僻静的地方就把她给…… 女子一直大步往前走,不曾回头张望。刘霸天这一路跟踪十分轻松,很终于,机会就来了。在山里一个僻静的地方,四周被大树环绕,刘霸天一招手,庄连就和他恶狼似的对女子扑了上去。女子吓得花容失色,心狠手辣的刘霸天伸手就是两个大耳瓜子恶狠狠地甩上去。女子被打晕在地,刘霸天开始撕扯女子的衣服,欲糟蹋她时,庄连识趣的走得远远的。 过了一阵子,刘霸天抽出腰杆上的烟,庄连给他点火,之后色眯眯的看着地上躺着的赤裸美人。“去吧!便宜了你这狗崽子。快点,天黑了,老子还急着下山呢。”刘霸天踹了他一脚。 “哎,谢老爷。”庄连迫不及待的去解自己的裤腰带。 女子刚刚恢复了一点神志,想要挣扎,庄连也是抬起巴掌呼呼闪了她两巴掌,接着在女子的身上胡乱的摸…… 等庄连从女子身上爬下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看着阴沉沉的怕是要下雨,刘霸天和庄连对着缩成一团的女子淫笑了几下,好不得意,随即朝山下走去。 “轰隆——轰隆——”快到半山腰的时候,一阵震耳欲聋的雷声吓得他们一跳,接着下起了瓢泼大雨。雨越下越大,不料引起了泥石流,庄连体力不及刘霸天跑不动了,活活被泥石流掩埋。刘霸天吓得不轻,脚下一歪扭伤了。“哎呀!”他疼的大叫起来,不过不敢逗留继续往前走。慢慢的雨下的小一点了,他整个人筋疲力尽,索性到了山脚。他看见山脚有个低矮的房子里亮着一盏灯,肚子空空的他赶紧快步走上前去敲门:“有人吗?开门啊!” 他等了一会儿,居然没人来开。“他娘的,在屋子里竟然不给老爷我开门,这是活腻歪了?”他猛地推开那破旧的门。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妇缓缓的出来,她问:“你有什么事?”刘霸天闻到屋子里有一阵诱人的香味,思索着自己身上有伤还要依赖着她为自己弄吃了,于是缓和语气:“老人家,我迷路了,肚子饿,可否给我弄点吃的。” 老夫人呵呵一笑,说:“有,有,我儿子是猎户,今晚趁着天气不好进山打猎去了。我在锅里给他煮了一锅野猪肉刚刚好了,老身这就进去给你端一碗来尝尝。”刘霸天面露喜色说:“好,快去。”老夫人很快端来一大碗肉,香喷喷的十分诱人。他的口水不自觉的溢到了嘴角,接过筷子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还有吗?我还没吃饱。”刘霸天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肉,估计是真饿了。 “嗯,有。多着呢!”老夫人又转身装了一碗出来。 刘霸天也不客气,接过就狼吞虎咽了起来。足足吃了7大碗,他才放下碗筷,心满意足的摸着圆肚皮,半眯着眼睛问:“老人家,这野猪肉怎么做的?怎么这么好吃啊!”老夫人冷哼一声消失不见,突然屋里的蜡烛灭了,一阵阵的冷风吹来让刘霸天毛骨悚然。他站起身想要出去,却没想到门被锁死了,他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突然他看见厨房里有一副血肉模糊的骨架,锅里煮着的竟然是庄连的人头。 “啊——鬼啊!”刘霸天差点吓破了胆子。“额,你!”他的脖子被狠狠地掐住,正是那个在山上被奸污的女子。女子脖子处有一道深深地血痕,不断地往外流着腥味十足的血。 原来,这名女子在他们走后,穿上衣服回家便拿着刀自尽而死,。“刘霸天,你和庄连无耻之极。既然这人世间的法律不能惩治你,我也不能白白受罪。做鬼也不放过你,刚刚的肉很好吃吧,那是我一片一片从他身上割下来的,哈哈哈哈……就算你死了也不能解我心头之恨。你们谁都逃不掉,我要一口一口咬死你。” 女鬼抓着他,张大嘴巴,一口一口的咬着刘霸天身上的肉,很快就将他活活咬死。 ...
1 痛苦消失了,光圈在扩大。 那些已经被黑暗吞噬了的光亮又开始反噬,像一群歇斯底里的士兵,它们冲回来,为了生存或是尊严。 然而它们面目模糊。 睁眼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眼皮不听使唤,就算是人体皮肤中最薄的一层,也还是足够遮挡住全部视野——世界像一团明亮的混沌…… 身体飘浮起来,脱离了重力的束缚,朝着某个方向前行——速度无法估算——四肢头颅在分解——到分子——到原子——意识随着它们分割、碎裂、四散…… 归位…… “F2区神经元放电频率增加32.7%。” “CA1区神经元放电频率增加17.6%。” …… “DG区的数密度和光密度恢复正常。” …… “好了!有惊无险!” “说实话!我快晕倒了!” …… 这是不知道沉寂了多久之后的喧嚣。 这喧嚣近在咫尺。 “米尉?米尉?” 一个名字在被反反复复的呼唤着。 我终于完全睁开了双眼——因为我意识到这个名字正属于我。 一群陌生人的脸在我的视野里定格,它们带着满意的表情。 “好了。” 我在大脑里搜索,信息库似乎被什么轰炸过,一塌糊涂——就像此刻贴在我裸体上的数十个金属小片以及从它们体内拖出的长长的金属线——让人从视觉就开始混乱。 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这是一种混合了特殊金属甜和消毒气体的熟悉味道,很明显,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接触这种气味,事实上,大脑里已经有个声音在告诉我:这是一个手术室。我觉得眼前的这一群医护人员都很眼熟,尽管他们还戴着口罩,只露出了眼睛。 但我却想不起来上一次我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到过类似的地方。 这时侯,我身体上的混乱已经被一大群高效率的白色人影给清除了,一条干净的白单子被温柔地覆盖在了我的身体上。 同时伴随着这些人略带疲惫的欢欣,他们在鼓掌——为自己。 “干得好!我建议把刚才的那一段作为教学示范。” “我反对,除非记录仪能把我拍得更帅一些。” “对不起,它还没学会撒谎呢。” 这种明火执仗的忽视立刻让我觉得受到了侮辱。 “唔——你们有没有人可以告诉我,我发生了什么事?!” 在稍微清理了一下嗓子,确认自己可以发声之后,我决定来一个直奔主题的开场白。 屋子里的人竟然开始笑,仿佛从我嘴里出来的不是问题而是笑话。 其中一个有着曼妙身材的护士走过来,俯下身子,她的声音集温柔之大成——令人想入非非: “放心,很快你就会想起来了。” 2 那把刀从心脏处刺入——定位完全可以用精准来形容——鲜血立刻汩汩地往外冒,像是一口刚被钻开的井…… 我喘着气脱掉衣服,裸露出心口的位置,用眼睛看,用手摸——但是那里并没有任何伤口,连道细线都没有。 但是刚才那一幕并不是梦境,而是我的回忆——我明明记得那个穿着红色大衣的怪男人用一把刀刺入了我的胸膛,我甚至还记得那可怕的痛。 然而那个部位的皮肤完美无缺。 也许医生处理掉了它。我心想,听说有一种新研发的细胞组织修复液可以做到这一点,只需要6个小时就可以修复受损的组织,不留下任何疤痕,但那是一种非常昂贵的药物,需要自己掏腰包去购买——目前运用较多的领域是美容,客户群主要是有钱的女人们,以救命为目的的公费医疗是不会有这样奢侈的馈赠的。 如果记忆没有出错,我已经申请破产,家人也不会拿出多余的闲钱去维护那一小寸的体面,更何况,我唯一的家人,我的妻子,不,应该说是前妻——她在我经历这一场莫名其妙的谋杀前五个小时,已经成为别人的家人了。 我继续努力回忆事情发生的经过,希望将来在叙述这一切的时候可以显得有条有理,因为我的生活已经非常狼狈,不想在即将到来的警察面前继续这种狼狈——我也曾经很想做一名警察——可惜他们总是拒绝我——所有的理想都在拒绝我。 3 “我叫庄衡。” “我叫董锋。” 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员走进病房,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后,便坐到了我对面的沙发上。庄衡拿出一支电子摄录笔,指着我。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我有些紧张地点点头。 “从哪儿开始?” “自我介绍,姓名、年龄、职业……” “我叫米尉,大米的米,上尉的尉,今年34岁,身份证编码607201204285325……华郎珠宝公司的负责人,做了四年珠宝生意,后来开采限制令颁布了,我的公司没有办法继续经营下去,只能申请破产……” “听说你还欠着很多人的工资,是吗?”董锋插嘴问道。 “我确实没有钱给他们了。”我叹了口气,然后忽然意识到对方的言外之意,“你们怀疑可能是报复?不至于吧?” 董锋耸耸肩,“至少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有人因此找过你麻烦吗?” “太多了,他们给我打电话,堵在公司门口,说实话,我已经不敢回家了,”我苦笑,“这段日子我一直躲在朋友家里。” “没有跟谁发生过正面冲突吗?”董锋问道。 我摇摇头,“我没给他们机会,他们找不到我。” “你觉得谁最有可能谋杀你?” 我的脑子里闪过无数张脸,说实话,我对雇员们的印象都很模糊,只有几个人我能记住名字,而且不过是两三个月的工资,他们也不至于要我的命吧? “小钱在平常可能没什么,但是对于急用的时候来讲,缺的那一点就可能是致命的。”董锋叹了口气,“这样,你再回忆一下案发时的详细情况吧。” 接下来我便开始描述。 “晚上十点我去罗生酒吧喝酒,在里面待了大概有两个小时,出来的时候头有些晕,没敢开车,唔,其实也没车可开,我决定走回去……那地方离我家只有几百米远,那个穿红色大衣的男人就站在花园里,一动不动,他只是穿得有点儿怪,但我没觉得他是危险的,所以也没有起疑心,我从他旁边走过去,走了大概四五米远,然后我就觉得自己的脖子被一条胳膊勒住了,是右手,我看见红色的大衣袖子,红色手套。我挣扎,可是来不及了,他的左手拿着一把刀,刀刃大概有15公分长,他的速度很快,刀一下子就插进我的心口,我觉得自己死定了,全身都软了,也实在是痛,可是我叫不出来,他把我放开,我跌到地上,闭上眼睛,听见他离开的脚步声,然后,很奇怪,痛觉居然消失了,我好像看到了一些光,到处都是光……” “唔。”庄衡用一个单音节表示他对这个环节不感兴趣,然后问了一个他最感兴趣的问题:“能描述一下那个男人的外貌特征吗?” “我就瞟了一眼,”我努力地回忆着当时的情景,说实话,他的脸给我的印象很深,“那是一张很怪的脸,不是说畸形,他的五官很端正,那只是一种感觉,首先是皮肤的颜色,那种黄色不大像是肤色的黄,也不是病态的黄……我见过黄疸病人,可以肯定不是那一种黄,还有就是脸上的肌肉,看上去似乎有些僵硬……事实上我觉得,”米尉竭力寻找着形容词,最后他找到一句话,“那像是一张假脸。” 坐在我对面的两个警察互相对视了一眼。董锋耸了耸肩,“你什么意思?你是指,他带了面具?” 我点点头,“我觉得是,但那是一张很像真脸的面具。” “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我想听听你的依据是什么。”他的语气没有生疏和客气,更像是在与同事对话。 我摇头,“就是直觉。” “描述一下他的五官细节。”庄衡打开随身带来的一台小型笔记本,我知道他打算开始做人像拼图。 “我能把它画出来!”我开始兴奋,“我有很好的绘画功底,我可以把那张脸很逼真的画出来,只需要给我十分钟。” “不用了。”庄衡和董锋几乎是异口同声在说,“这是我们的工作。” 我疑惑地看着他们,这个拒绝几乎是斩钉截铁的,没有商量的余地。我实在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接受明显可以达到事倍功半的建议——后来人像拼图的工作整整进行了两个小时,他们始终没有任何后悔的表情,我越发诧异却仍然无解。 拼出来的人像很快就被输入数据库——搜索结果和我预料的一样——没有任何符合这个面貌特征的对象。 这也就是说,这的确是一张伪装过的脸。 “穿着红色的大衣,红色的手套,都是为了掩盖血迹,”董锋分析着,他的分析到后来已经是咆哮,“一张假脸,比任何蒙面工具都有效,所有人都看见了他,可是没有人可以指认他!就连受害人的回忆都没有用!” 庄衡看着我的眼神中则带了几分同情,“别介意。你的口供还是有价值的,至少我们知道了他是左撇子,至少我们的范围已经缩小了。” 4 董锋和庄衡沮丧地离开了。 我坐在沙发上苦笑了一会儿,笑我从生到死,从死到生都这么失败。然后我走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洗了个冷水脸,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 ——卫生间里没有镜子。 一般来说卫生间里应该有一面供整理仪容使用的壁镜。 我走出来,屋子里所有的设施一应俱全,但就是没有镜子,找遍任何一个角落,我都没有找到镜子。我颇有些敏感地摸着自己的脸——它平整光滑,五官端正,不存在毁容的可能性,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这里会拒绝一面镜子? 直觉告诉我这不是疏忽。 我发现窗子的材料很特别,是一种有着玻璃质感却不能反光的物质——这间房子里所有的物品都具有同样的特质,甚至包括水杯——我发现不论在任何角度,杯中水都无法倒映出我的面容来。 这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是刻意的,甚至是精心算计过的结果了! 我并不是自恋狂,不需要时刻与我的影子做伴,但我从未像现在这样疯狂地想要看见自己的样子。我扭动门把手,外面站着两个警卫——估计是警局被派来保护证人的——毕竟杀人者还没有被找到。 他们友好而警觉地冲我笑。 “怎么了?需要什么吗?” “我想,我想,”我支吾着,对着两个虎背熊腰的男人要一面镜子毕竟有些尴尬,于是我终止了这个打算,“没什么。” 我退回房间,按下床头的白色按钮,我想护士应该是一个更好的索取对象。 进入房间的护士很面熟,她一开口我就立刻想起来——她便是那个在手术室里安慰过我的女人。 “我叫薛晓卿。”她说:“请问您需要我为您做什么?” 摘下了口罩,她的容貌比她的声音更有杀伤力。 我发现自己更加支支吾吾了。 “我,我,我想,那个,那个,你,能不能给我一面镜子?” 她微笑着打量我。 “您的脸看上去很好啊!” 我的脸估计已经比她的嘴唇都红了,关于阴谋论的分析全部丢盔弃甲,声音低到自己几乎听不见,“我就是想,想照照,看看自己……” 薛晓卿继续微笑:“介意我问为什么吗?” 还有为什么?!该死的为什么! 该死的,我却无法粗暴地说出这句话,对着一个正冲你甜蜜微笑的美女。 “人有时候,需要看见自己的样子,才会有安全感。”我决定把问题上升到精神层面,不但可以摆脱一些疑似世俗的尴尬,而且这的确是实话——只有实话才能真正打动人:“才会觉得自己是真正存在的。” 薛晓卿的确被打动了,她的眼里闪过一丝恻然:“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外物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呢?其实自己的感觉比什么都来得真实。你觉不觉得,我们太在意自己在别人眼里的形象或价值了,太依赖于外界的评价了,这样并不好。” 她说的很有道理,同时也是实话,但我们说话的目的完全是南辕北辙的,所以不管什么话统统都是废话。 “你说得都对。”我不耐烦地说,“不过我还是想要一面镜子,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薛晓卿点点头,“好吧,如果您坚持。明天吧,明天就给你带一面镜子来。” “为什么是明天?”我纳闷,我想象不出一面小小的镜子需要花一天的时间去寻找,我忍不住看了看她护士服上的衣兜——也许现在那里就有一面。 “因为您着急的样子很可爱!”她俏皮地眨着眼。 我不相信她的话——这只是借口,用来拖延我这个要求的借口。 但是我没有办法不接受,因为她已经转身走出了病房——速度可以用“逃”来形容。 五分钟之后,我的主治医生周鸿永走进了病房,没有等我再提出同样的要求,他便先询问了一大堆问题,等我头晕脑胀地一一回答完毕之后,发现另一个女护士已经在我的胳膊上打了一针镇静剂。 “你需要休息。”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我便昏昏睡去。 5 冰冷像一块巨大的裹尸布。 它们所触及之处全是痛疼,直入骨髓。 但是致命的不是寒冷和疼痛,而是窒息。 冰冷的水从口鼻灌入,冲进体腔,灌入大脑,所有的挣扎都是无效行为。 我在下沉。 努力睁开眼,看见自己的双腿——又短又瘦的两条,正徒劳地乱蹬乱踢。 仅存的意识告诉我,前去的地方正是地狱。 可我居然有些期待了——如果地狱真如传说那般全是赤色的烈焰——那么它们便可以把我身上这可怕的寒冷驱走…… “站住!不要跑!” 依稀有人在远处大喊,伴随着枪声。 一只大手在我眼前晃了晃,然后我感到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拽着往上升,逐渐脱离水面,回到岸边,有人用拳头捶打我的背,我咳嗽,吐出脏水,浅呼吸,深呼吸……我被放上担架,送进救护车……躺在医院的病房里,身上盖着温暖的被子,一个漂亮的护士将一面小圆镜子递到我的手中,我从里面看见一张七八岁孩子的脸,圆圆的,苍白的,左侧额角下方有一粒黑痣,这脸看上去很熟悉,问题是,那不是我的容貌! 我从床上坐起来,发现整个背都湿透了,恍惚地看看周围,很明显,我在病房,刚才那一幕不过是荒唐的梦境。 但是那在水中濒死的感觉实在是太逼真了,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怎么会有如此强烈的刺激感? 然而事实上我的童年中从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险情,而且我非常擅于游泳,7岁时还得过少年组游泳冠军,那梦里的溺水者显然是一个完全不识水性的家伙,否则不会那样狼狈,他不是我,可是为什么他却会出现在我的梦境中?我能感知他所有的感觉?无助、惊恐、慌乱、惊喜、疲倦、无聊、困惑…… 那些感觉不应该属于我,即便是一个做梦者。 这困惑让我越发恍惚,那么,我是什么,或许是被梦见的人? 我忍不住想起那个古老的哲学故事:是庄周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庄周? 情不自禁地,我的手已经摸到了左侧额角——一个明显的赘生物让我打了个寒战,即便没有镜子我也可以确认那是一颗痣! 我的脸上不应该有痣啊! 这不是我的脸! 我就知道镜子绝不是一个疏忽,这里面一定有蹊跷!所有的人都知道谜底,除了我!我发狂般地砸着东西,门口的警卫被惊动了,冲了进来。 我把一个杯子砸碎在墙上,再也不顾什么面子或是所谓的修养! “我要镜子!我要镜子!我要看我的脸!” 他们毫不客气地扑了过来,将我压倒在地上,医生和护士冲进病房,脸上写满恼羞成怒和原形毕露,一个护士企图在混乱中再次给我注射镇静剂,我用眼角的余光瞟到了门口一辆蓄势待发的手术推车。 一天前手术室里那些莫名其妙的术语和他们肆无忌惮的对话清晰地跳出了脑海。 我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的处境——我是一个实验品! 一定是! “你们对我做了什么?!”我大叫,“你们对我做了什么?!” 没有人回答我,他们都在忙着制服我——这沉默从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某种不公平,而他们还打算把这种不公平继续强加于我的身上,既然如此,我可以放弃从他们口中得到答案,但是我不会放弃选择结束的权利。 于是我一脚踢翻了那个企图给我打针的护士,然后用双手各抓住一个距离最近的头颅,往中间狠狠一撞,两个彪壮的警察立刻晕乎乎地瘫到一边。 我愣了一两秒钟,因为并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真的会有这样的力量和身手。 然后我跳起来往外跑,所有的人都被我轻易甩在了身后,这速度让我更加吃惊了——我记得上个月我还因为体重问题和妻子大吵一架——这也是导致我们离婚的导火索之一。 在一楼的电梯入口处我看见了一堵镜墙——我停了下来——不出所料,里面那个瘦高腿长、左额长痣的家伙不是我! 不是我的脸,也不是我的身体! 我被换掉了! 果然是一个可怕的实验,他们把我换掉了! 我再一次开始恍惚——是被换掉了身体,还是被换掉了思想? 知道答案的家伙们已经追了上来。 不管当初它是怎么开始的,现在我要选择结束,我不会再让这帮家伙把我当作实验兔子一般绑在一张床上,一闭眼一睁眼之后我就又成了一个傀儡玩偶。 我狂奔。 马路上的车被我冲得四处逃散,我一辆都无法近身,包括出租车在内——它们都知道对一个疯子要避而远之。 无奈之下我只好朝附近的南河跑去——河上没有船,我曾经是游泳冠军,因此那是我摆脱追兵的唯一途径了! 我跳进河水之中,二月,春水化冻,比腊月的寒冷胜过十倍。 肢体比我想象中要笨拙得多,我划拉着,但是身体却没浮起来,绑了石头般往下沉,我感到体温在迅速流失,水漫过头脸,我被呛进一口水,这简直是致命的,因为我的手脚完全丧失了协调性,它们开始不听使唤地乱舞,身体也因此下沉得更快! 死亡的恐惧如同裹尸布一般席卷而来。 几乎就是前一天夜里那噩梦的翻版。 或许,那梦根本就是预感。 我的思维和我的身体都在做可怜的最后的挣扎。 岸上警笛声大作! 我听见好几个人跳入水中,接着,一只大手在我面前一晃,我感到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控制住了,它拽着我往上,往上…… 捶打,呕吐。 我活过来,几个因为救我的警员筋疲力尽地与我对视,他们看我的表情十分古怪。 “臭小子!” 6 “这是一个意外。”董锋开始解释,他的话说得犹犹豫豫,但是眼神里却没有恶意,于是我放松了警惕。 “意外?我是毁容了吗?” 董锋好笑地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是他似乎也不知道该如何纠正我的观点,于是他转过头求助般地看着我的主治医生,后者也有些忍俊不禁。 “干脆给这家伙打一针,彻底解除抑制吧。省事儿啊!” “不!”提出反对的人是我,并且做出了防御姿态,“在得到答案之前,谁都休想再碰我一下!” 董锋投降般地举起手,脸上仍然挂着觉得好笑的神气。 “你笑什么?!”我纳闷到愤怒。 “好吧,好吧。”董锋叹了口气,终于开始安静地叙述:“听着,你没有毁容,这也不是什么阴谋,现在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经过你同意的,这里有一份声明书。” 他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我。 只见文件上写着: 本人沙望(G607201406025335),自愿与××警察局合作,自愿参与A4006号项目,本人在参与项目前,已知悉此项目的所有细节,愿意承受可能发生之一切风险及不测因素。 特此声明 文件的末尾是“沙望”的签名和日期,那是在一年以前。 “沙望?”我重复着这个名字,听起来它一点儿也不陌生,事实上我大脑的某一部分仿佛已经接受了它就是我的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我找不到任何与它有联系的记忆。 我抬起头来看着董锋,“我不是米尉吗?” 董锋递给我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胖得离谱的中年男子——正是我记忆中的自己。 照片里的男人躺在花园里,心脏上插着一把匕首,周围的草地被染成了酱红色,其面容姿态都在传递一个信息——这是一具尸体。 “他是米尉。三天前,死于恶性谋杀,我们正在查找凶手。”董锋停了停,然后又继续说,“这次谋杀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最快获得线索的方式就是利用受害人本人的回忆。于是在这个案件里我们启动了A4006号项目,也就是通过复制死者的记忆来寻找凶手。你,沙望,受雇于我们,自愿参与了这个项目,提供你的大脑作为死者记忆的载体……” “载体?”我喃喃着,“什么是载体?” 主治医生周鸿永解释道:“我们提取了米尉大脑海马区的细胞DNA编码,重新复制了所有的神经元,并把它们移植到你的大脑中。但是突触间化学递质的传递,细胞的放电及放电频率,这一系列记忆生成过程需要在人的大脑环境中才能完成,而现在的技术还没有办法模拟大脑环境,连万分之一都无法模仿,所以我们也就无法直接提取信息,需要一个载体,也就是一个真正的大脑,而你,提供了你的大脑,或者说,我们租用了它。” 我明白了,“借尸还魂。” 董锋笑,“知道为什么会雇用你吗?就因为你拥有极强的描述能力,言简意赅,总是能一语中的,很多当事人徒有经历,他们说了一大堆废话,还是无法准确清晰地描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所以这些死去的人,就算他们活着,也未必能够像你一样给我们所需要的,我们一直合作得很愉快。事实上,你的确帮我们破了不少案子,当然,你的报酬也很丰厚,这些事,你很快就能想起来。” “那么我的意外是什么?”他不吝美言,但我目前只关心这一点。 “每次进行移植之前,我们会使用一种药物抑制你本身的记忆活动,让你的记忆进入休眠状态,这样是为了避免因两种记忆而产生的混乱,换句话说,就是让你完全进入新的角色,完全把自己当作受害人,这样得到的信息才会是完整而准确的,”专业层面仍由专业的周鸿永负责阐述,“也为了保证这一点,我们不能让你看见你的脸,因为人天天都要面对自己的脸,容貌对于记忆来讲是一个非常强烈的刺激点,这种刺激导致的神经元活动会对抑制剂产生影响,可能导致你本身的记忆和被复制的记忆产生冲突,混乱,或者我们无法预知的后果。” 我苦笑,“所以我的意外就是:我拼命地想要看见自己的脸。” “其实以前这种情况也发生过,但没有这次这么过激,”董锋说道,“说实话我给吓坏了,因为你居然跳进了河里,你小的时候发生过一次意外,差点淹死,所以你很怕水,你根本不会游泳,也从来不靠近河水海水,米尉的记忆差点害死你。” “溺水?哦,我梦见过那件事,原来它真发生过。”我抱住胳膊发抖,恐惧来自遥远的被压抑的记忆。 周鸿永面带忧虑,“一般来讲,这种抑制剂的效用会持续200小时,现在还不到72小时,说明你对抑制剂产生了抗药性,5个月内你已经参与了三次A4006号项目,我早就说过,这个频率太高了。” 他转身对董锋说:“他需要休息,而我们需要研制出可替代的抑制剂,否则你们需要训练更多的载体……” “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打了个寒战,问,“我脑子里的另一个人的记忆怎么办?我总不能带着他的记忆生活吧?这样我会不会发生人格混乱?” “放心,不会有事的。”周鸿永安慰道,“被复制的记忆细胞我们都做了特殊的标记,稍后我会给你打一针,这是一种特制的吞噬细胞,它们会把所有带有特殊标记的记忆细胞都吞噬掉,然后自溶,整个过程只需要四个小时,你的大脑中不会残存任何别人的记忆。然后我们会彻底解除你被抑制的记忆,你就完全恢复成你自己了。” 我不大相信他,在这个世界上,谁能做出百分之百的保证? “好的。我现在最后一次确认,关于米尉的案子,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董锋问道。 一幅画面忽然闪过我的大脑: 穿着红色大衣的怪家伙站在一道打开的门外,他慢慢地走进屋子,关上门,脱掉皮鞋,换上拖鞋,然后拉开屋子里的另一道门——那道门上贴着一张红发泳装女郎的海报,那是米歇尔·迪亚兹,电影《回到2012》的女主角。 他走了进去。 这是想象还是回忆? 我禁不住发起抖来——因为我觉得那场景和那屋子都很熟悉,很熟悉,熟悉到足以令我发抖。 我肯定自己的表情一定十分古怪,因为周鸿永用一种古怪的神情在观察我。 但董锋看我的眼神里却没有怀疑,只有同情,“我知道那种感觉不好受。” “是的。”我机械地回答,“没有补充了。” 7 周鸿永给我打了针。 米尉的记忆正在我的大脑中死亡。 但红色大衣走进屋子的一幕却像幽灵一般时刻在我眼前游荡。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事情远比想象要可怕。 于是我彻底坐不住了,我开始不断地向董锋哀求,到最后几乎是歇斯底里的:我要回家,我不愿意再待在医院里,我受不了。 或许是出于同情,董锋终于同意了,反正离完全恢复记忆只剩下不到一个小时。 由于我还没回忆起我自己的居住地址,所以董锋亲自开车把我送到了公寓楼下,并给了我一张写着门牌号的纸条及一套钥匙。 “我就不陪你上去了。记住,你的身份是绝对保密的,就连你的家人都不知道,如果你那个室友李奇问你去哪儿了,你就说出差了,在他眼里,你的身份是一个化妆品销售员。不要多说话,多说多错,都清楚了吗?” 董锋叮嘱完,开着车子离开了。 我走上楼,门卫保安都和我友好地打招呼,他们认得我。 但我越发沮丧和惊恐。 因为脑子里的红大衣也正在行走,他的路线和我此刻走过的完全相同。 我打开公寓的门,走进去。 米歇尔·迪亚兹在屋子里的另一扇门上媚笑。 我按下遥控器。 屋子里响起震耳欲聋的交响曲。 我扭动米歇尔·迪亚脚边的门把手,但是它被锁上了,我一脚踹开它,冲进去,拉开衣柜,红色的大衣夹杂在一堆西装里。 它在笑,比米歇尔·迪亚兹笑得更加热情。 我大吼一声,一把将它拖出来,扔在地上。我趴上去闻,消毒水的味道里残存着鲜血的记忆。 是它!是它! 我在屋子里翻箱倒柜,桌子床铺一片混乱……我从床下的皮箱子里翻出了红色的大衣,手套,还有一张像人皮一样的硅胶面具! 天哪! 我扶住墙,否则就会晕倒在地。 凶手果然是我! 这不是噩梦。 也不是别人的记忆。 这一定是A4006号项目的副作用,我承载了太多人的记忆,它们终于在我的身体里发生了变异,养出了一个怪物。 永远不要相信专家们所谓的安全。 贼喊捉贼。 真是一个笑话——我想笑,但是笑不出来。 “沙望!你在做什么?!” 我回过头,看见李奇——和我同租一套公寓的室友,也是我的大学同学,他惊骇地看着我,像是看着一个怪物。 此刻的我,本来就是一个怪物。 他的目光落到红色的大衣,红色的手套…… 我如同野兽一般跳起,将他扑倒在地上——一旦传出去,警察什么都知道了! 李奇尖叫着反击,他试图掐住我的脖子,我抓住他的头往地上撞,他的力气很大,我扼住他的脖子……随着命运交响曲的结束,他没有了呼吸。 我和一具尸体一起瘫软在地上。 “啪嗒” 凌乱的书桌上的一个相框掉落下来,我看见里面的照片——那是李奇。 这不是我的房间! 这是李奇的房间! 四个小时刚刚过去,混乱的记忆已经重组。 8 “这个世界太冷了,红色是最温暖的颜色,她讨厌白色和黑色,她喜欢红色。” 这是李奇曾经说过的话,那一天,他去参加母亲的葬礼,穿着红色的大衣,戴着红色的手套。 半个月前,他的母亲因为重病进了医院,需要一大笔手术费和治疗费,可是他所在的公司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宣布破产,他丢掉了工作,而无良的老板却卷了雇员几个月工资跑掉了,李奇怎么也找不到他…… 我把自己所有的钱都借给了他,但那也只是杯水车薪——他的母亲还是在一个很冷的夜晚死在病床上。 那天晚上,李奇不断地用右手击打墙面,直到鲜血淋漓。 如果他能够及时拿回欠款,也许就能提早动手术,也许…… 现在我终于想起来了,李奇的老板就是米尉,他曾经提过那家珠宝公司的名字…… 一切都太迟了。 衣袋里的手机在响,电话来自警局。 …… 我侧头看着已经死去的李奇,看着他的头颅,它完整无缺——所有的记忆,关于他的,关于我的,都在里面。 ...
这是一个荒诞的伦理故事。 一个性无能者,一个骗子,一个大侠,一个处女,一个剃头匠,为了一顶绿帽子,乱作一团…… 开头是诡异的。 过程是恐怖的。 结局是什么,我还没想好。 随它去吧。 1、大风刮来的剃头匠 赵不绿有一个外号:快递员。 这个外号看上去不褒不贬,很平常。 其实,它的背后隐藏着不堪的内容。 它的意思是说赵不绿弄那事儿的时候,就像个快递员一样,把东西放到门口就走,从不进门。 因为裤裆里那物件不中用,赵不绿一直觉得自己戴了绿帽子,只是没有证据。 他一直没有放弃搜集证据。 这一天晚上,他去给老钱家的驴看病。他是一个兽医。 木勺镇很安静,是那种让人害怕的安静。几盏路灯孤独地亮着,显得夜更黑。风很大,吹得全世界都在晃荡。 走出一条小巷,拐个弯,赵不绿看见路灯下坐着一个男人。 那是一个剃头匠,旁边有个担子,担子的一头是红漆长凳和围布、刀、剪之类的工具,另一头是一个小火炉,上面烧着一锅水,“咕嘟咕嘟”冒热气。 赵不绿有些诧异。他好多年没见过这样的剃头挑子了。他走过去,狐疑地说:“干什么的?” 那男人看着他,谦卑地说:“剃头的。”他大约四十岁,面容俊朗,只是有些落魄,胡子拉碴的。 “你叫什么?” “陈皮。”停了一下,他又解释说:“陈皮是一味中药,就是晒干的橘子皮,可以开胃、化痰。” 赵不绿转身要走。 “等一下。”陈皮喊住了他。 “什么事?” 陈皮认真地看着他,突然问:“你丢东西了吗?” 赵不绿有些莫名其妙:“什么东西?” “绿帽子。”陈皮笑了,笑容很深。 赵不绿耐心地等他笑完,说了句:“真无聊。”转身走了。 陈皮在背后说:“那个女人的左屁股上有一块蝴蝶状红色胎记。” 到老钱家还有一段路,两边是没有灯光的屋子,不见一个人。赵不绿掉头往回走。有一件事,他必须回去问问妻子。 那个剃头匠不见了。他仿佛是大风刮来的,大风又把他刮走了。 赵不绿踹开屋门,第一眼就看见了妻子。妻子哭丧着脸,眼神有些飘忽,一副躲躲闪闪的样子。 “你是不是和一个剃头匠弄过那事儿?”赵不绿开门见山。 妻子不承认。 “你们要是没弄过那事儿,他怎么会知道你的左屁股上有一块红色胎记?” 妻子不说话,脸上的表情一直没有变化。 赵不绿生气了,抄起菜刀,一下砍在妻子的脑袋上。 妻子还是哭丧着脸。 2、四大奇人 头顶上吊着一个灯泡。 它太老了,身上长出了一层灰绒绒的细毛。它发出的光都是灰色的,照在人的脸上,脸也变灰了,死人一般。 墙上挂着一个黑边镜框,里面是一个没有色彩的女人,哭丧着脸,脑袋上有一把菜刀。 赵不绿一直盯着她。 她也盯着赵不绿。 这是活人与亡灵的对视。 天一点点地亮了。 赵不绿出门去找剃头匠,想要求证一件事。找了一圈,没找到,看见三个人站在路边聊天:一个骗子,一个大侠,一个处女。 胡瓜瓜五十岁,是个骗子,见人就骗,亲戚朋友都不放过。 唐吹花二十三岁,自称大侠,一言不合就打人。 苗姑娘三十岁,自称处女。她的名字就叫苗姑娘。其实,她原本想叫苗处女,只是派出所的老张不同意,他说苗处女这个名字有伤风化,不和谐。她退了一步,改名苗姑娘(她原来叫苗小凤)。 虽说现在很多姑娘都不是处女了,但是在封闭的木勺镇,姑娘就等于处女。 欲盖弥彰。 赵不绿这样评价苗姑娘的改名行为。 木勺镇其他人不如赵不绿有文化,只能用一个更加直白却又更加贴切的词来形容徐姑娘:破鞋。 在一片骂声中,徐姑娘顽强而孤独地活着。她开了一个裁缝铺,不但给活人做衣服,还给死人做寿衣。 八年前,苗姑娘差一点就不是处女了。 她和镇长的儿子订了亲。 可惜,结婚的前几天,镇长儿子下河摸鱼,淹死了。 木勺镇的人都说苗姑娘命里克夫,是扫帚星,没有一个男人敢娶她。于是,苗姑娘成了木勺镇唯一的女光棍,尽管她长得最好看。 虽然男人们都不敢娶她,却总想和她睡觉。 据说,已经有六十多个男人心想事成了。不过,苗姑娘不承认,一直坚称自己是处女,甚至为此改了名。 赵不绿走过去,听他们说什么。 木勺镇四大奇人凑齐了。 胡瓜瓜神秘兮兮地说:“听说了吗?来了一个剃头匠,要给木勺镇的某个男人送绿帽子。”说话间,他有意无意地扫了赵不绿一眼。 赵不绿的脸一下就绿了。 “怎么回事?”唐吹花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 “据说,二十年前的一个晚上,那个剃头匠路过木勺镇,在河边和一个正在洗澡的女人弄过那事儿。” “那个女人是谁?” “剃头匠也不知道。他只知道那个女人的左屁股上有一块蝴蝶状红色胎记。” “他还记得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儿吗?” “那个女人一直背对着他。他说,那个女人可能是在等什么人,没等到,让他趁虚而入,占了便宜。” “他找那个女人干什么?” “打算补偿一笔钱。” “多少钱?”唐吹花的眼睛亮了。 胡瓜瓜有些不屑地说:“他没说。一个剃头匠肯定没多少钱,也就是二百三百的,市场价。” 苗姑娘转身走了,走得很快,似乎是急着去和某个男人睡觉。 唐吹花说:“她干什么去了?” 胡瓜瓜想了想,很确定地说:“回家照镜子,看看左屁股上有没有蝴蝶状红色胎记。” “剃头匠要找的女人是她?” “肯定是。” “二十年前,她才十岁。”赵不绿插了一句。 唐吹花说:“我有事,先走了。”说完,他飞奔而去。他练过轻功,奔跑姿势明显异于常人,双腿略微弯曲,脚后跟不着地,只是用脚尖轻点,速度很快。 赵不绿也要走。 “你等一下。”胡瓜瓜说。 “什么事?” “你妻子在世的时候,晚上是不是经常去河边洗澡?” “你什么意思?”赵不绿的脸又绿了。 胡瓜瓜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赵不绿掉头就走。 3、烧鸡 苗姑娘真是处女。 那六十多个声称和她睡过觉的男人只是在意淫,他们甚至连她的手都没摸过。 木勺镇作风最不正派的女人竟然是处女,这的确让人感到震惊。不过,这也是事实,千真万确的事实。 苗姑娘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说她是荡妇。是因为她生性开朗经常和男人说笑?是因为她长得好看遭黄脸婆妒忌? 以前,苗姑娘经常到街上和人闲扯。 别人说老公孩子,说吃喝拉撒睡,说柴米油盐酱醋茶。 她只说一件事:她是处女。 她用各种理由来证明自己是处女,有时候还让黄脸婆们摸摸自己的胸。她说只有处女才有这么坚挺的胸。 男人们也想摸,她不让。他们不想娶她,只想和她睡觉,她却只想找人结婚,这是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 现在,苗姑娘的心思变了,不想做处女了,想变成妇女。 她想嫁给剃头匠。 世人只知道男光棍不容易,却没人了解女光棍心里的苦。 苗姑娘偷偷地去看过剃头匠,对他的相貌很满意。 都说男人好色,其实女人同样如此。 只是,男人好色是可恶,女人好色是可爱。 苗姑娘觉得她完全配得上剃头匠。都是手艺人,正般配。虽然她有克夫的嫌疑,但是剃头匠又不知道。不知道,就不怕死。 她决定去找剃头匠,把话挑明了。 她已经三十岁了,不能再等。 天终于黑了。 苗姑娘拿着手电筒,去山上的道观找剃头匠。 剃头匠没有钱,只能住在道观里。 夜静静的。月亮白白的。所有的物体都失去了色彩,只剩黑与白,仿佛一张无边无际的剪纸画。 狗叫了两声,叫声很敷衍。 在月光下,苗姑娘的影子拖得很长,一扭一扭,像蛇。 山上有一座道观。几十年前,道观里的道士结了婚,有了孩子,搬到镇上去住了,道观就荒废了。 道观早已破烂不堪,院墙倒了大半,大门也被人弄去劈了烧火,只有供奉的那尊泥像完好地保存了下来。 有人问道士,泥像是哪位神仙。 道士说是太上老君。 不过,道士的老婆不同意这个观点。她说泥像是吕洞宾。 后来,县上的专家看过泥像,确定地说是张天师。 原来是张天师,道士恍然大悟。唏嘘了一阵子,他就领着当时年仅三岁的儿子胡瓜瓜回家吃饭了。 山上长着松树。它们密密麻麻,又细又长,像是山的头发。 以前,有一条小路通往道观,因为常年没人走,小路早已消失在了荒草和乱石下。 荒草丛中,有一些软绵绵的东西,可能是死老鼠,也可能是某种浑身长满绿毛面目可憎内心阴险的大胖虫子。 苗姑娘几次踩到了这种软绵绵的东西。每一次,她都被吓得全身发抖。她强忍住惊恐和恶心,试探着慢慢地走。 不管走得多慢,只要肯往前走,总会到达目的地。 道观周围有几棵垂死的老树。它们张牙舞爪,遮天蔽日,把不大的道观完全包裹住了。 苗姑娘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烧鸡味。 气味似乎来自上面。 苗姑娘用手电筒往上照了照,惊诧地发现树杈上竟然蹲着一只烧鸡。 确实是烧鸡,不是野鸡。 4、手电筒 剃头匠不在道观里,剃头挑子也不在,他可能还没收摊。 苗姑娘走进供奉张天师的大殿,在张天师脚下的石案旁边蹲下来,把手电筒放到石案上,吃起了烧鸡。 她没想过烧鸡为什么会蹲在树上,只是想吃烧鸡。 烧鸡很香,只是有点咸。 手电筒突然灭了。 大殿里漆黑一片。 苗姑娘抖了一下,手一动,烧鸡掉在了地上 愣了片刻,她慢慢地回过头。 张天师站在石案上,左手翘着兰花指,右手握着一个棍状物,姿势有几分妩媚。光线暗淡,只能看见它的轮廓,看不清表情。 苗姑娘伸出手,在石案上摸索。 她摸到手电筒,按了两下,没亮。手电筒没电了。 虚惊一场。 剃头匠一直不回来。 苗姑娘打了个哈欠,想睡觉了。 有个东西摸了她的脖子一下,似乎是一只手,却又缺乏质感,硬撅撅的。 她的睡意顿时消失了,惊恐地回过头。 背后,只有张天师站在石案上。它右手翘着兰花指,左手握着一个棍状物,用一种很妩媚的姿势站立着。 似乎一切正常。 苗姑娘决定离开道观。刚跑到门口,她听见背后有人笑了一下,很短促,似乎已经憋了很久,实在是憋不住了,迸出了一点点笑。 那是一个男人的笑声。 可能是张天师。 它显灵了? 苗姑娘魂飞魄散,没命地跑起来。 回到家,她把屋门反锁上,坐在床边瑟瑟地抖。 她也算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信观音菩萨、财神、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狐狸精和黄鼠狼精。 她决定以后再加信张天师。 想起张天师,她忽然回忆起一个可怕的细节:开始,张天师是左手翘着兰花指,右手握着一个棍状物,后来却变成了右手翘着兰花指,左手握着一个棍状物。 这是怎么回事? 她一夜没睡,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仿佛一具等待亲属告别的尸体。 天亮了,她给手电筒换电池。 电池还有电,只是,装反了。 她终于真正恐惧起来。 5、月黑风高杀人夜 四周静极了,木勺镇漂浮在梦境中。 赵不绿走出家门的时候,屋里的挂钟正好响了:“咣当,咣当,咣当,咣当,咣当,咣当……” 挂钟响了十一下。 午夜十一点。这是一个很奇特的时间,它承上启下,连接着新旧两天。在这个奇特的时间里,赵不绿要去干一件他从未干过的事。 杀人。 杀剃头匠。 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赵不绿确认妻子和剃头匠有不正当关系,因为他的妻子的左屁股上有一块红色胎记,尽管不是蝴蝶状的。 也许是剃头匠记错了,他想。 路上没有人,也没有狗,更没有猪牛羊马。 赵不绿背着一个编织袋,里面除了凶器,还有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黄表纸,白蜡烛,白布,寿衣,纸钱,肉丸子,鲤鱼,韭菜馅水饺。 他的脚步很轻,走走停停,东张西望。 第一次杀人,紧张是难免的。 道观里很黑,看不清他的五官,只是一抹苍白。 距离大殿还有七八米,赵不绿的身体开始发抖,如同寒风中的枯草。 他闻到了一股烧鸡的香味,还听到了一阵阵咀嚼声。 剃头匠在吃烧鸡。 他慢慢地抬起脚,慢慢地放下,不发出一点声音。用了十分钟,他终于走到了大殿门口,埋伏到旁边,等着剃头匠出来。 剃头匠一边吃烧鸡,一边喝啤酒。过了半天,他走出门,可能是去撒尿。 赵不绿没有犹豫,举起砖头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剃头匠都没来得及惨叫一声,就趴倒在地。 赵不绿有些懵,没想到报仇这么容易。过了一阵子,他在编织袋里摸了半天,摸到白蜡烛,拿出来点上,放在石案上。 大殿里亮了起来。 赵不绿四下看。他好多年没来过这里了。 在昏黄的烛光里,大殿显得更加颓败。墙角和屋顶上有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几百只蜘蛛趴在上面纹丝不动。它们五颜六色,挺着一个大肚子,心怀鬼胎。 张天师不见了。 泥像怎么会不见了?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赵不绿开始换衣服。他换的是寿衣。寿衣是绸布的,蓝底白花,做工很细,是徐姑娘的手艺。 寿衣是给死人穿的。 赵不绿穿上寿衣,说明他快要死了。 他决定一个小时以后自杀。 杀人偿命,与其被枪毙,不如自我了断,至少能保留一丝尊严。 换好寿衣,赵不绿把白布铺在地上,摆上肉丸子、鲤鱼和水饺,又开始烧纸钱。 纸钱有些受潮,光冒烟,不着火。 他趴下来,撅着屁股,一口口地使劲吹气,想让纸钱快点烧起来。 “呼——” “呼——” 一股浓烟在大殿里弥漫开来。 赵不绿咳嗽了几声,更加卖力地吹气。终于,纸钱着火了。黑色的纸灰往上飘,久久不落,仿佛无数只黑色的蝴蝶。 他又从编织袋里摸出一张二尺见方的黄表纸。黄表纸上有一篇用毛笔写的文章,题目叫做《告祖考文》。 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老实人,别说杀人了,就是杀只鸡,都得难过半个月。因此,他觉得应该把杀人的事提前通知先祖,让先祖有个心理准备。 跪在地上,清了清嗓子,他开始念了:“庚寅年九月初三日,初秋未寒,积云薄淡。不肖子孙不绿,谨以清酌之奠,致祭于先祖之灵,吊之以文。曰:呜呼!数日之前,惊闻发妻出轨,骤觉天地悠悠,而不能置吾一悲!坐而茫茫不知所何,立而惶惶不明其位。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背后有动静,似乎是什么东西在爬。 赵不绿惊恐地转过身,四下看。 剃头匠还趴在地上,不动弹。他的后脑勺破了,血流到地上,变成了黑色的,弯弯曲曲,如同蚯蚓。 虽然看起来一切正常,但是赵不绿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头。他站起身,轻轻地走到门口往外看。 外面很黑,什么都看不见。 不经意间,他的目光停留在剃头匠身上,头皮突然一麻,差一点叫出声。 剃头匠爬动过。 刚才他趴在大殿门口,现在爬出去足足有两米远。更恐怖的是,他还换了一个姿势,把脑袋歪向了另一边。 他还活着。 一不做二不休,赵不绿决定再砸他几下,把他彻底砸死。 砖头在石案上。 赵不绿压抑住狂跳的心,轻手轻脚地朝石案走过去。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剃头匠,一不小心,踢到了地上的一块瓦片,发出“咣啷”一声响。 剃头匠明显抖了一下。 赵不绿跟着抖了一下。 终于,他靠近了石案,眼睛盯着剃头匠,伸出手在石案上摸索砖头,无意间把白蜡烛碰倒了。 大殿里顿时一片漆黑。 黑色的纸灰还在四处飘飞,有一些窜到了赵不绿的鼻孔里,很痒。他努力忍着,一声不吭。 一只猫头鹰飞进了道观,蹲在树上,长一声短一声地叫。 剃头匠隐在黑暗里,无声无息。他可能已经走了,可能就站在赵不绿身后,眼神发直,高举着一块砖头,随时都会砸下来。 赵不绿慢慢地掏出了打火机。 6、杀错人了 木勺镇有1936个女人。 其中,18岁以下的少女幼女女婴共计550人,生育期妇女823人,更年期妇女233人,老掉牙妇女330人。 胡瓜瓜逐一分析。 二十年前,现在十八岁以下的少女幼女女婴都还没有出生,因此她们绝对不是剃头匠要找的女人。 二十年前,现在的生育期妇女还是小女孩,也不是剃头匠要找的女人。 二十年前,现在的老掉牙妇女正处于更年期,同样不是剃头匠要找的女人。 只有现在处于更年期的女人最可疑。二十年前,她们正当妙龄,完全有可能和剃头匠有过一夜风流。 不过,要想从233个女人当中把那个左屁股上有蝴蝶状红色胎记的女人找出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胡瓜瓜不怕困难。 他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女人,让她倾家荡产。 他认为,只要抓住那个女人的把柄,就能让她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要想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得先知道哪个女人的左屁股上有蝴蝶状红色胎记。 这不好办。 屁股不是脸,不能想看就看,特别是女人的屁股。 胡瓜瓜苦想了一夜,竟然毫无办法,这在他多年的行骗生涯中还是第一次。 起床后,他去找赵不绿。 他怀疑赵不绿的妻子就是剃头匠要找的女人。如果真是这样,他有把握从赵不绿那里讹一大笔钱。 毕竟,每个男人都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戴了绿帽子。 胡瓜瓜知道,赵不绿是一个很爱面子的人,把脸面看得比性命都重要。 走到半路,他看见剃头匠端坐在路边等生意。他走过去,笑眯眯地问:“找到那个女人了吗?” 剃头匠摇摇头。他手里拿着一把剃刀,看上去很锋利。 胡瓜瓜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女人,说:“你看她是不是?” 剃头匠看了看,说:“她太老了。” 胡瓜瓜说:“你别看她现在都快九十岁了,身体还很硬朗,生活能自理。二十年前,她才六十几岁。你给我五十块钱,我去帮你问问她。” 他不放过任何一个行骗的机会。 剃头匠慢吞吞地说:“性生活和生活是两回事儿。能过性生活的人,生活肯定能自理,可是,生活能自理的人不一定能过性生活。” 他说得很有道理。 胡瓜瓜说:“那个女人除了左屁股上有一块蝴蝶状红色胎记,还有什么特征?” 剃头匠看着他,眼神很警惕。 胡瓜瓜很真诚地说:“我就爱帮助别人。你告诉我,我帮你找找。” 剃头匠说:“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胡瓜瓜第一次听别人说他是个好人,吃惊不已,左右看了看,以为剃头匠在说别人。 剃头匠回忆了一会儿,闭着眼睛说:“她身高大约一米六,不胖,也不瘦,皮肤很滑,身上有一股香味。” 大部分女人都符合这些特征。 胡瓜瓜放弃了这次行骗的机会,去找赵不绿。 赵不绿端坐在堂屋,似笑非笑,似哭非哭,表情有些瘆人。看见胡瓜瓜,他的嘴角抽了抽,似乎想笑,却没笑出来。 “你怎么了?”胡瓜瓜狐疑地问。 赵不绿盯着他,突然说:“我杀人了。” “你杀谁了?”胡瓜瓜很平静地问。他不相信赵不绿敢杀人,也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在木勺镇人的印象里,赵不绿是一个挨了揍都不敢吱声的窝囊废,而且说话经常前言不搭后语,这样的人肯定不敢杀人,只会胡说。 “我杀了剃头匠。”赵不绿苦着脸说。 “扯淡。刚才我还看见他了,在路边摆摊。” “我用砖头把他的脑袋砸破了,没砸死,他跑了。” “又扯淡。他的脑袋上一点伤都没有。” 赵不绿怔住了。过了片刻,他急匆匆地出了门,去找剃头匠。 剃头匠正在给人剃头。 赵不绿围着他转了三圈,发现他的脑袋完好无缺,没有一点伤。 昨天晚上,挨了一砖头又跑掉的那个人是谁? 赵不绿不知道。 他只知道一件事:杀错人了。 7、惊魂夜 唐吹花的脑袋破了。 一个大侠,让人打成这样,太没面子了。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的胆子可能吓破了,否则,身体不会一直发抖。 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太吓人了。 道观距离唐吹花家有五里地。 唐吹花提着一只烧鸡,不紧不慢地走。 他要去找剃头匠,问问那个女人是谁。 他是大侠,不管木勺镇发生什么事,他都有知情权。 至少,他这么认为。 他决定先礼后兵。先请剃头匠吃烧鸡,如果他不说,就动手。 脚下是一条石板路,上面长着斑驳的苔藓。 走着走着,唐吹花忽然察觉到了一丝异常,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除了黑暗,什么都没有。 今天晚上太黑了,有些不正常。 一只蛾子撞到了唐吹花的脖子。它毛绒绒的。 唐吹花吓了一跳,奔跑了起来。没跑几步,他就和一个人撞到了一起,发出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 那个人没叫,没倒,也不说话,深邃,阴险,诡秘。 唐吹花无比惊诧。 他练过武功,还练过气功,体质比一般人强很多,什么人能把他撞倒? 太黑了,只能看见那个人的轮廓。他的双手摆出一个怪异的动作,扭扭捏捏地站着,似乎是一种极厉害的武功的起手式。 唐吹花是内行,知道厉害,所以一直不敢动。 对方也不动。 高手过招,讲究以静制动,这道理唐吹花懂。他死死地盯着对方的手。 半天过去了,对方的姿势一直没变。 唐吹花快撑不住了。刚才那一撞,把他的牙都撞松了,嘴唇也肿了,很疼。他终于做出了一个痛苦却又明智的决定:投降。 投降虽然丢面子,但总比丢命强。 他缓缓地举起了双手。 对方无动于衷。 唐吹花忽然觉得他的姿势有些眼熟,仔细一想,竟然想起来了:道观里的张天师一直保持这个姿势。 难道是张天师? 他慢慢地伸出手,迅速地摸了对方一下,又猛地把手抽了回来。手感很凉,很硬,完全没有人类的温度和质感。 确实是泥像。 唐吹花倒吸了一口凉气:张天师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它显灵了? 这地方距离他家很近,距离道观很远。唐吹花想了想,决定先把张天师抱回家,明天再找人帮忙,送它回道观。 张天师挺重,幸亏唐吹花练过武功,要不然肯定抱不动它。 安顿好张天师,他又朝道观走去。 剃头匠不在道观里,剃头挑子也不在,他可能还没收摊。唐吹花爬上一棵树,蹲在树杈上,打算边吃边等。 有人打着手电筒朝道观走来,是苗姑娘。 这么晚了,她来道观干什么?难道是找剃头匠睡觉? 蹲在树杈上太显眼,容易被发现。 唐吹花把烧鸡放在树杈上,跳下来,想先找个地方藏起来,伺机而动。道观里能搬走的东西都让人搬走了,空荡荡的,没有能藏人的地方。他急中生智,跳上石案,伪装成张天师站在那里。 苗姑娘发现了树杈上的烧鸡,没发现唐吹花。 她把手电筒放在石案上,吃起了烧鸡。 手电筒的存在对唐吹花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他悄悄地蹲下来,把手电筒关了,把里面的电池给装反,又悄悄地放了回去。 大殿里一片漆黑。 到底谁才是苗姑娘的相好,这是木勺镇最大的未解之谜。 今天晚上,这个谜团也许就要揭开了。 等了半天,不见一个人出现。 唐吹花有些饿了。可是,苗姑娘不走,他就没法吃烧鸡。他伸手摸了苗姑娘一下,又迅速地变回张天师的模样。只是,他把手势弄错了。 苗姑娘吓跑了。 唐吹花没憋住,笑出了声。他啃着烧鸡,等剃头匠。 石案下面有几瓶啤酒,可能是剃头匠买的。 唐吹花掏出一瓶啤酒,边吃边喝。过了一阵子,他出去撒尿。刚走出门口,他就感觉后脑勺一阵剧痛,随即不省人事。 据说世上有一种神奇的武功,练成以后,脑袋比石头还坚硬,不怕任何东西的打击。这种神奇的武功叫做铁头功。 唐吹花练过铁头功,虽然还没练成,但脑袋的硬度肯定异于常人。他的后脑勺都长了老茧。因此,短暂的昏迷过后,他很快就醒了。 睁开眼看了看,他恨不得再次昏过去。 在鬼火一样飘忽的烛光下,一个穿寿衣的人跪在石案前,怪腔怪调地念叨着什么。 唐吹花听不懂那些话。他认为,眼前这个穿寿衣的人和他说的话一样,属于一个死去的朝代,距今至少得有三百年。 没有人能活三百年。 眼前这个穿寿衣的人肯定不是人。 唐吹花立刻决定逃跑。 他动了几下,对方似乎察觉到了,不念了。他赶紧趴在地上装死。不过,他死的姿势和刚才不一样了。 “咣啷”一声响。 唐吹花明显抖了一下。 完了,暴露了。 不知道为什么,蜡烛灭了。 一只猫头鹰飞进了道观,蹲在树上,长一声短一声地叫。 唐吹花抓住机会,撒腿就跑。他一口气跑回家,反锁上屋门,瑟瑟地抖。 家里很安静,看上去也很安全。 安静有时候是一种享受,有时候却包藏着深邃的恐怖,特别是半夜三更孤身一人的时候。 唐吹花察觉到了异常,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家里的东西一件都没少,只是角落里的床上多了一个人,藏在被子底下,男女不详。 唐吹花打了个激灵。 一只身上长满腿的虫子趴在窗户上,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 “谁?”唐吹花惊恐地问。 对方不答腔,不打呼噜,不磨牙。 唐吹花慢慢地凑过去,慢慢地掀起了被子。 是张天师。 它竟然自己躺到床上去了,还没忘记盖被子。 它又显灵了。 8、三块五 几天过去了。 剃头匠一直没找到那个女人。不过,他看上去一点都不着急,每天都在路边给人剃头,晚上就回道观睡觉。 这一天,他又出摊了。 苗姑娘穿着高跟鞋,围着他的摊位不停地走。她的眼神很热烈,很生动,带有一丝勾引的意味。 剃头匠视若不见。 苗姑娘去找赵不绿,想讨个主意,然后制造一段美好的爱情,能结婚的那种。 赵不绿不在家。 苗姑娘一路打听,找到了唐吹花家。 赵不绿和胡瓜瓜在唐吹花家喝羊肉汤,吃烤串。唐吹花戴着一顶帽子,正在切羊肉,胡瓜瓜站在旁边指挥。 木勺镇四大奇人又凑齐了。 苗姑娘说:“唐吹花,现在又不冷,你戴帽子干什么?” 唐吹花朝堂屋看了一眼,示意她小点声。 苗姑娘压低了声音:“怎么回事?” 唐吹花小声地说:“张天师显灵了。它从山上下来,到了我家,躺在我的床上睡觉,还盖着被子。” 苗姑娘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天晚上在道观,它摸了我一下,笑了一声,还把我的手电筒里面的电池给装反了。” 唐吹花犹豫了一阵子,终于说:“那天晚上,是我摸了你一下。” 苗姑娘瞪大了眼睛。 唐吹花吞吞吐吐地说:“我去道观找剃头匠,没等到他,和你开了个玩笑。” “你找剃头匠干什么?” “问问他那个左屁股上有蝴蝶状红色胎记的女人是谁。” “他告诉你了?”胡瓜瓜插了一句。 唐吹花叹了口气,小声地说:“那天晚上,我没等到剃头匠,却遇到了鬼。” “什么鬼?”苗姑娘问。 唐吹花把那天晚上他经历的事讲述了一遍。最后,他说:“要不是我沉着冷静,我就让那个鬼给弄死了。” 胡瓜瓜说:“你是鬼故事看多了吧?这世上哪有鬼。” 唐吹花拿下帽子,指着后脑勺说:“你看看我脑袋上的伤。我练过武功,如果不是鬼,木勺镇谁能伤我?” “我。”赵不绿突然开口了。 其他三个人都盯着他。 赵不绿把那天晚上他经历的事讲述了一遍。最后,他说:“我没想杀你,只是想杀剃头匠。” 唐吹花愣住了。 胡瓜瓜也愣住了,半天才说:“没想到,你还真敢杀人。” 赵不绿苦笑。 “你为什么要杀剃头匠?”胡瓜瓜忽然问。 赵不绿沉默不语。 胡瓜瓜试探着问:“他是不是送了你一顶绿帽子?” 赵不绿的脸顿时绿了。 苗姑娘说:“剃头匠要找的女人肯定不是毛香。” 毛香就是赵不绿的妻子。 赵不绿和胡瓜瓜同时把目光对准了她。 苗姑娘看着赵不绿,说:“我和毛香一起在河里洗过澡,知道她左屁股上有一块红色胎记,但不是蝴蝶状的,跟筷子差不多。” 蝴蝶和筷子,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形状。 赵不绿的脸色好看了一些,想了想说:“剃头匠是不是记错了?” 苗姑娘说:“他的记性再不好,也不可能把筷子记成蝴蝶。” 这句话很有道理。 赵不绿的脸一点都不绿了。 胡瓜瓜说:“你知不知道哪个女人的左屁股上有蝴蝶状红色胎记?” 苗姑娘不假思索地说:“都没有。木勺镇的女人都在河里洗过澡,我就没见过谁的屁股上有蝴蝶状红色胎记。” 胡瓜瓜皱着眉头说:“剃头匠在找一个压根就不存在的女人……难道他见鬼了?” 如果这句话是正确的,那么整件事的性质一下就变了。 半天没有人说话。 唐吹花干咳一声,说:“我有件事,想请你们帮忙。” 胡瓜瓜说:“我就知道这顿饭不能白吃。” 赵不绿说:“什么事?” 唐吹花朝堂屋看了一眼,低声说:“帮我分析分析,张天师为什么会显灵。” 胡瓜瓜说:“走,去看看它。” 张天师还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唐吹花走过去,先给它鞠了一躬,然后小心翼翼地掀起了被子。 几个人围着它看。 胡瓜瓜说:“我小时候经常骑在它脖子上撒尿,它也没把我怎么样,现在为什么学会显灵了?” 赵不绿弯下腰敲了敲张天师,发出“咚咚”的声音。它是空心的。 苗姑娘指着墙,说:“那是什么意思?” 墙上刻着三个字:三块五。那字刻得很深,肯定是用某种十分坚硬的东西刻上去的。 唐吹花愣了一下:“不是我刻的。” 胡瓜瓜开玩笑地说:“不是你,难道是张天师?” 唐吹花抖了一下,颤颤地说:“肯定是它。那天晚上,我在道观里喝了一瓶啤酒。那瓶啤酒,三块五。” 胡瓜瓜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是它的啤酒。它给你记账了。” 它再一次显灵了。 ...
小雨和阿光在一起三个月了。这天,她突然收到一条短信:你知道吗,阿光三个月前就去世了。 小雨不以为然地关掉手机,继续做手里的工作。身边的人都不看好她和阿光的恋情,每每发来诅咒短信,她都习以为常了。“嗡”的一声,手机屏幕又亮了起来,又是一条短信:不信?他就埋在双墩墓园180号。 真是无聊!小雨有点恼火,仍不搭理。然而三秒钟之后,一条彩信跳了出来: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有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人赫然就是阿光。上面写着:阿光之墓,×XX×年三月。 小雨愣住了,如果阿光已经死了,那么这三个月来和自己在一起的又是谁呢?又或者自己一直和一只鬼生活在一起?小雨感觉自己脊背开始发凉,她抓起手机,按着短信上的号码打了过去:“你是谁?” “我是枉死城的城主。” “别骗人了。”小雨的呼吸不自觉地加快加粗起来了。 “不信?不信你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呢。你到双墩墓园去看—下,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小雨对着手机大叫,然而对方却挂断了电话。小雨当然不相信对方所说的话,她怀疑的是另一件事——阿光。相识三个月,阿光从没在白天和她一起出去过。虽然他说他是搞创作的,要在夜间寻找灵感。可三个月来一直昼伏夜出,他真的是人吗? 下班后,小雨决定到墓园一探究竟。走在空旷的墓园里,她甚至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终于,她来到了180号墓碑前。 看到墓碑上的照片和题字后,小雨彻底呆住了。因为这块墓砗并不是阿光的,而是她自己的,落款却不是三个月前,而是今天。 糟糕!小雨暗叫不好,转身想跑。这时,一把匕首从她背后插了出来,在她失去知觉之前,她听见了一句极其怨毒的话:“连我的男朋友都敢抢,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
楔子 毒瘴氤氲的鬼门关阴森不见天日,白骨积累而成的门廊上挂着几盏人皮灯笼,阴风呼啸,鼓荡得火苗摇曳不止。大门忽然洞开,里面走出个披头散发的精瘦女鬼。女鬼东张西望有些失望,心里埋怨道:死狐狸怎么没来,该不会记错日子了吧。 遇袭 “我还以为九尾哥看上了什么美女,你看她那满脸的雀斑,要身材没身材,要皮肤没皮肤。” “越看她越觉得有希望。” “嘻嘻,姐姐说的是。没准这个假冒山鬼是修习了狐媚之术才把九尾帅哥留在身边的,不过看她的样子,应该没多大妖力,不如杀她个措手不及。” “好啊,如果我们拎着这丑女的人头回去,那些女妖们一定会佩服得五体投地,说不定会心甘情愿地把九尾哥送给我们。” “那咱们赶紧动手吧。” 安然觉得这番乱七八糟的对话好像在说自己,而且除她之外,方圆一公里内应该没有其他的妖怪和人类了。赶了大半天的路,虽然用上了缩地符,但她还是觉得有些力不从心,毕竟在阴间待了太久,体内阴气尚未褪尽,站在太阳底下都觉得头晕眼花。眼看距离镜州市城市大学只有不到二十里的距离,本打算歇歇脚,把自己收拾干净再回去,没想到却听到了这么一段谈话。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妖气越来越近了,安然没回头,赶紧凝聚心神结了个手印。四周空气有水纹的波动,两股手腕粗的白色丝线朝着她的后背直逼。两个妖怪以为安然没有发现她们的偷袭,暗自得意。 安然屏息静气召唤着神兽,眼看那白色的粗绳就要碰到,她忽然睁开了眼,双手摊开结了的手印。奇迹发生了,方圆百尺的所有枯枝落叶全都离地而起,在她背后组成一座比人还高的巨大屏障。白色丝线碰到那些树叶,就像苍蝇碰到了电网,立刻颤动起来,很快那些丝线又变化了形状,一片片粘附在丝线上,丝线失去粘性就少了一半攻击力。 安然转过身来,两名女妖这才发现她显出了山鬼原形,窈窕的身上裹着藤萝短裙,美得如同传说。紧接着半空中传来两声兽类的呼啸,安然身边已经出现了两尾体型硕大的神兽,一尾文狸,一尾赤豹。两位神兽鼻子里喷着粗气,瞪着拳头大的眼睛看着两名女妖。 两名女妖摇身一变,化作两只大号蜘蛛,一只黑得放光,一只灰得发花,身体加上八条长腿,差不多有间小房那么大,浑身长满粗硬的黑毛,花容月貌的脸蛋上赫然生着九只眼睛,乍一看让人眼睛发花。 “我跟你们素不相识为什么要偷袭我?”安然的表情不怒自威,心里也没把蜘蛛精太当回事。 “别装糊涂,最近就是你缠着九尾哥吧。”黑蜘蛛话音刚落,腹部又喷出一股银色蛛丝。 “想跟他好,你还得问问我们答不答应。”另外那只灰色蜘蛛也照做,两股蛛丝的目标倒不是安然,而是两尾神兽。 那蛛丝坚如钢铁却韧性奇强,缠绕在赤豹和文狸身上竟难以摆脱,两只大虫躺在地上试图挣脱,一时间倒也顾不上保护安然了。原本神兽的力量就是跟安然联系在一起的,安然此刻实力不到平时六成,神兽们的表现也就比平时差得多了。 更让安然吃惊的是,蛛丝还不是杀招,灰蜘蛛在半空中吐丝凝结出一张超级大网,黑蜘蛛张开大嘴,吐出许多巴掌大小的小蜘蛛,密密麻麻的,大有源源不绝之势。那些小蜘蛛一边爬一边拖出同样银色的丝线,丝线触过的泥土青草全都变成了黑色,显然有剧毒。 安然急了,再这么下去肯定要被她们拖回盘丝洞了,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只要她真身消失,两尾神兽也会跟着消失,然后赶紧用缩地符逃命吧,等回到学校就好办了。 虽然不知道蜘蛛精们胡说些什么,不过她们似乎很嫉妒安然跟邵飞的关系,所以即便是逃,也要逃得有风度,不能丢狐狸的脸。 安然趁其不备结了个新手印,用仅剩的气力召来方圆百米内所有的大小石头,以蜘蛛不及抱头之势雨点般朝她们身上砸去,地上的小蜘蛛们非死即伤,结网的灰蜘蛛也忙着吐丝缠石躲避。等到石头雨下完,她们才发现安然连同两只神兽已经不见了踪影。 患精神分裂症的狐狸 这还是安然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人类的面使用缩地符,跑得太快,路人都只觉眼前一花,一个影子就闪了过去。她气喘吁吁地跑回宿舍,身后是一长串被激起的灰尘。 “你是谁?”一个熟悉的女声传来。 安然刚把地藏托鬼差转赠的大还丹塞进嘴里,回头就看见邵菲菲坐在椅子上,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那眼神让她差点噎着。 “谁是谁?”安然朝旁边看看,没别人啊! “你。”邵菲菲冲安然挤了挤眼睛。 “死狐狸,今天怎么不去接我,太不够意思了,我在半路上差点被两只蜘蛛给咔嚓……”安然的声音越来越小,她发现邵菲菲眼神不对脸色也不对——眼白里泛着粗粗的血丝,两个眼圈黑得像画了烟熏妆,表情相当严肃,根本不像在开玩笑,“狐狸,你怎么了?” 邵菲菲忽然愣住了,使劲地挤眉弄眼一番,安然立刻看傻了眼,超级爱臭美的死狐狸不论是邵飞还是邵菲菲都是帅哥和美女,一举一动都闪耀着巨星风采,从来不会做出这种没形象的动作,难道是病了?她伸出手,在处于恍神状态的邵菲菲眼前晃了晃。邵菲菲的眉毛忽然抽筋般跳了两跳,紧接着从嗓子里冒出个完全陌生的声音:“是我吗?天啊,真的是我!太好了,九尾哥~~我居然可以支配你的身体了。” 九尾哥?那两只蜘蛛精也是这么称呼邵飞的,这是怎么个情况?安然仔细一看,发现邵菲菲的手脚都被人用金蚕丝死死捆住,胸前还贴了张潦草的固定符,从那上面残留的气息可以断定,符是林小花画的。对了,林小花呢?死猫,不在家待着上哪野去了,把神志不清的狐狸独自留在家里,多危险啊。 正想着,窗台上落了个黑色的影子,脚步轻盈柔软无声,那熟悉的气味安然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是林小花回来了。 “你回来了,发型很劲爆哦。唉,累死我了。”林小花的表情就好像安然不是从鬼门关回来,而是刚从外面逛完街回来。 “少跟我转移话题,你死哪去了?狐狸怎么会变成这样?”安然气得口不择言,捏着林小花后脖子把它拎了起来。 “什么叫转移话题,喵了个咪的,根本就还没话题好不好。疼死我了,一回来就知道骂我,你也不看看我都辛苦成什么样了。”林小花浑身黑毛倒竖,不乐意地埋怨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三天前狐狸忽然就变成了这样,不知道是鬼上身还是患了多重人格的精神分裂症,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刚才化身成人去请了个人类医生来给他看病,可他竟然把医生给吓跑了,医生说他身上至少有三十种人格共存。” “快把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发生过的所有事都交代清楚。”安然抓着林小花使劲地摇。 “还不都是因为你!”林小花被摇得眼冒金星。 此话一出安然立刻停止了动作,“为我?” 林小花跳到地上,抖抖身上的皮毛:“你那出苦肉计狐狸彻底入戏了,总觉得对不起你,一想到你在受苦他就吃嘛嘛不香,天天晚上失眠,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一天比一天瘦,也不修炼了,傻等着你回来。本来在十天前开始做准备要给你接风洗尘的,结果五天前他病倒了,高烧不退,我去给他配了几味药,才离开了一晚他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正在这时,邵菲菲的身体触电般战栗起来,忽然白光一闪,邵菲菲就变成了邵飞,一个大男人穿着连衣裙,眼睛到处乱瞄,见到安然和林小花好像完全不认识了,奇怪的声音再次冒出来:“九尾哥饿了,你们给他弄点吃的吧。” “邵飞!”安然生怕吓着狐狸,轻声道,“你饿了也不用管自己叫哥啊,我这就去给你做饭。” “你是谁?九尾哥的婢女吗?快把他解开,这样坐着很不舒服。”邵飞冷冷地打量着安然,忽然面部肌肉再度抽搐,眼皮猛翻,另一个声音冒了出来:“终于轮到我了,哈哈,真是太开心了,要是可以一辈子都住在九尾哥的身体里就好了。”面部肌肉三度抽搐,再次出现一个新的声音:“别妄想了,九尾哥要跟我去幽冥,这身皮囊就留给你们,我只要带走他的元神……” 邵飞就像在演独角戏,忽男忽女地换了N+N个声音,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最后像受不起超负荷运转的电脑一样——死机了,整个人陷入痴痴呆呆的状态。安然赶紧把了把脉,发现他体内妖气紊乱血脉不畅,再不采取措施,后果不堪设想。 “白鹿老头出门云游去了,我们该请谁来看呢?”林小花无奈地摇着尾巴。 “我来。”安然的眉头蹙成一团。 妖孽 临晨四点,黎明前最深的黑暗,也是阴气最重的时刻。窗外黑乎乎的,连聒噪的青蛙也住了嘴,林小花躺在地板上吐纳固气,安然端正地盘腿而坐,头上是豆大的汗珠,她已经进入元神分离的阶段。一枚鸽蛋大小的紫色精魄在她头顶凝聚成型,朝邵飞缓缓飞去,倏地一闪,从他的耳朵钻了进去。 这还是安然第一次进入其他妖怪体内,眼前一片混沌。她的妖力还没完全恢复,所以灵体看起来只有一圈淡淡的轮廓,就像只水母游在水里。心肝脾肺之类的内脏看起来就如三山五岳,大小血脉看来就像河流,一具肉身也是一个迷你世界。摸索着飘忽着,安然渐渐听到一阵吵闹的声音,顺着声音过去,眼前的景象把她惊得目瞪口呆。 把脉时感觉到邵飞体内有陌生的妖气,没想到那股妖气竟然来自三四十个完全各异的精魄。所有精魄围绕着中间一枚蓝色精魄争论不休,蓝色的精魄颜色暗淡,被周围其他精魄卡得不能动弹,安然定神一看,认出这枚精魄正是邵飞。安然小心地隐去身形,潜入那群妖孽之中。 “九尾哥该归我,我们可是定过亲的。”一位尖嘴长脸的女妖扭着腰站了出来。 “亏你好意思说,那也算定亲?分明是你爷爷搞的包办婚姻嘛,九尾哥不喜欢你,否则,他也不会当落跑新郎咯。”一个白面长身的女妖也跳了出来,身后拖着条长长的尾巴。 “九尾哥应该是我的,他当年连我送的定情宝物避水珠都收下了,是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跟我抢,这才把他吓跑的。”一个背着蚌壳的窈窕女妖言之凿凿。 “呵呵,真是笑死人了,避水珠算什么宝物,我还送过他三百年妖力练就的内丹呢。”拖着羽毛长尾的美妇人说道。 “你们可以爱到为他去死吗?”一只沉默良久的死灵忽然开腔,“我可以为他去上吊,连命都不要,你们可以吗?三百年来,为了等他甚至放弃转世投胎,你们谁可以?” 众妖忽然安静了下来。安然的心一个劲地往下沉,没想到狐狸这么花心,居然跟这么多女妖纠缠不清。 过了好一会儿,角落里有个声音冒了出来:“谁让九尾哥那么完美,不能跟他在一起,修炼成仙也没意义。” 众妖纷纷叹起气来,大家都是妖怪,又都是女的,怎么办才好呢? “不如来次PK吧,总冠军就可以得到九尾哥。”有人提出可行性计划,众妖纷纷响应。 “好,明天开始PK,出局的就要自动离开,而且永远也不能出现在狐狸面前。”妖群中站起了一只硕大的黑色蜘蛛,挥动四条长肢对大家说。 没有反对的声音,看得出黑蜘蛛地位很高。安然心里一惊,这该死的蜘蛛什么时候进来的?更重要的是,那只黑蜘蛛的精魄周围居然有着三色霓轮。只有接近半仙程度的超级妖怪才会有三色霓轮,看来黑蜘蛛道行相当高。安然可是连双色都还没修炼出来呢,太恐怖了,她目前的处境就像单枪匹马又赤手空拳地闯进了修罗场,随时都可能被秒杀,得趁着此刻妖气紊乱没人发现她时赶快离开。 安然小心收起妖气,偷偷地逃走,顺着血脉一路来到邵飞的头上,准备从耳朵眼钻出去。眼看离光明只有一步之遥,后面竟传来一个声音:等等。 邵飞啊邵飞 安然以为自己被发现了,赶紧朝前飞奔,没想到居然被一股强大的吸引力给拽住了。 是邵飞。安然一回头,拽住她的正是蓝色精魄,“你你你,不是被那些女妖抓起来了吗?” “我有两个精魄,所以才有男女双身,妖力也是双倍的。现在另一个精魄留在里面假扮我,她们暂时不会发现。”邵飞凝视着安然,“没去接你,不会怪我吧。” “你先把自己搞定吧,我走了。”安然心里酸酸的,没好气地说。 “是在怪我还是在吃醋?”邵飞头一次说出这样的话,语气怪怪的,很不自然,“上次的事你受苦了,现在元气还没完全恢复就冒险来看我,真是……” 这算安慰还是要表白?安然心里小鹿乱撞,虽然是修炼八百年的山鬼了,可这种事还真没经历过,吃不准该怎么回答才好:“谁会吃你的醋,别自作多情了。好歹我也收了你的管理费,出事怎能不管。” 邵飞忽然握住安然的手,“放心,我死不了,你要等我。” 安然心里先是一喜,继而感觉不太对劲,死狐狸怎么会忽然对自己那么好呢?这个超级花心大萝卜,一定见着每个女的都这样,所以里面那些妖怪才被他迷得晕头转向的。越想越气,安然把手一摔,扔下一句“你自己保重”就飞奔而去。 天已经亮了,林小花趴在地上伸懒腰,耷拉着眼睛瞄一眼如梦初醒的安然。 “你说,死狐狸怎么那么花心?”安然直挺挺地坐着,声音里透着疲惫,全无刚才离开邵飞的决绝,满脸若有所失的惘然。 “花心?哈!哈!哈!”林小花好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狐狸才不是花心,他根本就是弱智!” 林小花笑得差点岔气,好一会儿才发现安然正用要杀人的目光瞪着它,继而爆发出狮子吼:“你给我全都交代清楚!否则今天别想吃东西。” 林小花被震得打了个哆嗦,赶紧把它知道的关于邵飞的事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出来。 原本林小花跟邵飞的交往也不算太多,邵飞不太跟人打交道,林小花这么八,他更是避而远之。安然去幽冥坐牢后,邵飞就像得了失心疯一样性格大变,整天神神叨叨的,没事就去找林小花,不停地问关于安然的事。林小花当然也就顺便打听到了许多他的事情。邵飞被很多女妖追求过,那种追求就像杨丽娟追刘德华。可多年的闭关修炼使他几乎很少跟同类打交道,所以徒有情场浪子鬼见愁的外表,却完全不懂怎么跟女妖打交道。 “据我所知,他去日本也是被这伙疯子给逼走的。他被粉丝们的热情吓坏了,认为大部分女妖都这德行,所以刚认识你那会儿对你挺冷淡的。”林小花摇着两股猫尾,认真地说。 “真的?”安然眯起眼睛,还有些怀疑。 “当然,这阵子他还不明白为什么会一天到晚想着你,对你牵肠挂肚,还以为自己生了病。”林小花不耐烦了,“我饿了。” “拿去买吃的吧。”安然满心欢喜地掏出钱包,看也不看就抓出厚厚一叠递给林小花,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可他为什么不跟大家解释呢?” “怎么解释,骨灰级偶像承认自己是个没恋爱过的愣头青?谁信呐,他那么玉树临风,又是最擅长媚惑之术的狐族,没准还会被误会成是取向有问题呢。”林小花不耐烦地解释完,拿起钱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原来如此。安然搬了个凳子坐到依然神志不清面部抽搐不止的邵飞面前,目光中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搏命 “我回来了!”大门洞开,吃得肚满肠肥的林小花打着饱嗝滚了进来,男女主角条件反射般分开了。 “怎么也不给我们带点吃的?我都饿了,要不你再去买点。”安然反应奇快,心里正在大骂林小花来的太不是时候,想着怎样才能把它支开。 “我当然带了,你看,门外是什么。”林小花头也不回地进了屋,门外是一大堆外卖便当盒。 安然嘴角抽搐了一下,暂时也不好发作。刚把吃的摆上桌,林小花忽然吼了一句:“狐狸,你脚下是什么东西。” 一大团银亮的蛛丝正裹着邵飞的两只脚,邵飞脸色一变,话还没说出口,忽然背后弹出八条骇人的黑色长腿,挥舞了一下,很快又收了回去。 他体内还有妖怪,而且这妖怪还是顶顶厉害的蜘蛛精! “你等着,我再进去。”邵飞痛苦地对抗着身体的变化,话刚说完,嘴里就喷出了一大口鲜血,一个妖娆凌厉的声音冒了出来:“山鬼,你别以为九尾哥就是你的了,还有我呢,我可等了他一千多年,就算得不到他的人,我也要他的命,我要他的魂魄永远陪着我。” 那声音正是黑蜘蛛!安然知道,以那蜘蛛精的妖力自己根本不是对手。她从没见过狐狸吐血,平时再难受他也会忍着,现在这样他哪还有力气继续搏斗。 “让我去吧,我多带几张符。”安然站起身直奔卧室,一边找着东西,一边吩咐林小花帮忙守着。所有的丹药都吃完了,安然只好灌了三瓶白兰氏鸡精,强打起精神再度元神出窍。 被蜘蛛精折腾得够戗的邵飞在将近三十分钟的时间里,再度经历由做鬼脸到脸抽筋以及疯狂大变身的状况,他躺在地上,一会儿变成蜘蛛,一会儿变成狐狸,一会儿肚子里长瘤子般鼓出很大的一块或者很尖锐的几个角,看得出来,那是安然的头和蜘蛛精的腿撞到了肚皮。 林小花在外面等得好急,听到邵飞肚皮里传出铿锵作响的声音更是着急,蜘蛛精似乎没打算占领邵飞的肉身,而是要跟安然拼命。 一刻钟后,邵飞的身体终于不动了,可蜘蛛精和安然谁都没出来。 半个小时后,安然还是没有出来——没人注意到安然精魄的光芒几乎黯淡到随时会失去色彩。 “完了,扛不住了。”安然一步还没迈出,胸口猛地一疼,猝然扑倒在地。她眼前浮现出那条黑色的巨肢幻化出来的影子高高扬起的样子,像把那虚空世界都划开了一道口子。紧接着,有钢铁插入胸膛的痛,而她像是站在躯壳之外承受着那一切,躲也躲不开。鲜血在一瞬间自喉咙里喷薄而出,那是为了维系元神而残留的一点心血,就这样留在了邵飞的体内。 尾声 安然觉得眼里热热的,好想哭,却不知道为什么要哭。每到这时那双大手就会赶在眼泪坠落前覆盖在眼睛上,冰得能把眼泪冻住,她便怎么也哭不出来了。好想看清那双手的主人究竟是谁,可一旦把那手拨开,梦就醒了。 阳光慵懒地爬进屋子,碎花墙纸粉色沙发,看起来和谐安宁,唯一的不和谐是屋子里的浓浓药香。 她又做了那个梦,那个哭不出来的梦,安然总觉得这个梦后面应该还有些内容。正准备把这个梦说给林小花听,却听到门外传来邵飞的声音,“我出去走走。” “哦。”林小花替安然答道。 门被关上后,林小花嘻嘻一笑:“这阵子他端茶递水煮饭熬药,像个小媳妇。” “说话还是那个要死不活的样子,都不会笑一笑。”安然甜蜜地嘟囔着。 “这几天他没事还总是捧着手看,好像在研究手相。”林小花八卦地问。 “研究手相?”安然忽然想起了梦里的那双手,难道不让她流泪的人就是狐狸吗?她不敢确定,那个梦太短暂,短到没有前因后果,翻来覆去只有一个镜头。 “你在他体内都做了些什么,怎么他这几天老说心里不舒服?”林小花伸了个懒腰,轻描淡写地说。 “你还记得《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在孙悟空的心里留下了什么?”安然抿着嘴偷笑。 “一滴眼泪嘛。”林小花舔了舔爪子,摇着尾巴惊道,“喵了个咪的,难道你也在他心里留下了一堆鼻涕眼泪?” “拜托,我是跟人去PK,又不是去拍苦情戏,当然是在他心里留下了一大摊血呀。当时还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哎呀不说了,反正死狐狸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哇哈哈~~~”安然没心没肺地笑着,笑得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校园里的小路旁,一位白衣长身的帅哥出神地看着自己的手掌,掌心的位置,至今还留着热泪盈眶的温暖。 ...
楔子 雨下得不大,怪就怪山路实在崎岖,让人看不清方向,于是车祸就这样发生了。 董锐一个急刹车,车轮转了几圈,车尾急速摆动,甩了出去。安全气囊弹了出来,压迫在他和刘佳的脸上,后座的方玲重心不稳,猛地一个跟头栽过来,额角磕出了包。 “干嘛!”她愤怒地吼了一声,却见前座的两人脸色像死灰般可怕。 半晌,随着一道闪电划过,董锐猛地回头“:撞——撞人了。” 一、调查 我叫李乐,是一名警察,今天来到这栋别墅,是来调查一起案件。死者名叫刘佳,是面前这三男三女的大学同学。 “刘佳死了?”屋主董锐震惊地看着我,神色惶恐。董锐是一名富二代,这栋别墅就是他的,同时,他也是刘佳的前男友。 我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你们最后一次联系是什么时候?” “半,半年前。” “我哥早就和她分手了,她死了关我们什么事?”董锐的表妹方玲大声道。 “她是怎么死的?”方玲话音刚落,张兆瑞紧接着开口问了一声。 “吊死的。”我回答。 张兆瑞哆嗦了下,董锐的脸色更加凄惶。 “最近不是有很多快递员杀人的报道吗?昨天我才听说,一年前,城南那头有个小哥,买东西太多,快递员见财起意,先是迷晕了他,再入室抢劫。 结果中途那个小哥醒了过来,两个人打起来了,后来听说快递员还被刺了一刀,最后——” 就在黄牧飞快地补充背景知识的时候,董锐忽然转头厉声呵斥起方玲:“之前她说有人跟踪她,是你不让我报警,不让我去管,所以才发生这种事情!” “关我什么事?我哪里知道她会被跟踪,还被杀了?我以为那都不过是想让你回头的说辞而已……”话到末尾,方玲几乎哭了起来。 “她是自杀的,”我打断他们近乎尖叫的争吵,补充道,“上吊,半跪在门口,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 董锐哆嗦了下,张兆瑞的脸埋得更深了些,方玲瘫软下去,怔怔地靠在黄牧身边,嘴里喃喃出声:“自杀……为什么……” 我清清嗓子,屋子安静下来。我从怀里取出一个蓝色的本子,那是我从现场找到的刘佳的日记本,我盯着面前的一干人等,翻开其中一页。 我感到身体不大对劲儿,自从那件事后,他对我的态度变了很多。之前的嘘寒问暖统统不见了,剩下的只是客套的敷衍,还有越来越多,好像补偿一样的金钱。我没有生病,也不是疑神疑鬼。我该怎么办?没有他,我根本活不下去。 我用刻板的音调念着日记本中的句子。 在漫长的等待中,我终于发现了,不,是我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他不爱我了。我准备搬出去。我告诉他我的决定,他以为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只是随口说说。 也对,我一直攀附于他生活,是他给了我现在的这一切,我根本没有资格跟他讨价还价。但这次是真的,虽然我依旧爱你,还有你给我的孩子。 “什么孩子?” 董锐一愣,几乎尖叫着跳起身。我合上日记本,换了个姿势,跷着二郎腿。 刘佳被发现的时候正怀着六个月的身孕,看来董锐根本不知道这一切。 “分手的时候,我不知道她已经有了。她变得很怪异,整天疑神疑鬼,每天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有人要害她,有人要杀掉她。我不是不喜欢她了,只是我没办法再和这么一个人相处下去——”董锐抓着自己的头发,表情狂乱。 “为什么她会觉得自己被跟踪了?”我问。 董锐猛地住了嘴,偷偷回头看了眼方玲。方玲避开他的眼神,生硬地岔开了话题。 “说实话,他们分手的时候我哥给了她钱的,而且我哥又不知道她怀上了,她自己不也没要我哥负责吗?到现在这个地步,还不是要怪她自己……” “她过得有多苦你们根本不知道!” 张兆瑞突然起身,跨步到方玲跟前,那模样凶狠得就像要杀人一般。方玲被他的模样骇住了。 “那她有多苦,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我拍拍张兆瑞的肩膀,问道。 张兆瑞猛然回身盯着我,一时无言。我瘪瘪嘴,翻开日记本的下一页。 二、跟踪 刘佳觉得有人在跟踪她,这并不是她的错觉,因为那天晚归,路过小巷时她再次听见了熟悉的脚步声。 这个声音她听了有三个月了,没分手之前她同董锐抱怨过几次,但董锐却漠不关心。只身一人居住在这个小区里,她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她变得惊慌失措,稍有响动就会触碰她敏感的神经。 从此之后,她买任何东西只叫人送货上门,快递员几乎成了她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可即使这样,还是没能躲开那个一直跟着她的身影。 正面的冲突源于一天傍晚,就在刘佳经过一片小树丛时,她再次感觉背后有人跟踪自己。 刘佳害怕极了,她裹紧了衣服,拼命地往前奔跑,而身后的脚步随着她的逃离越发急促。就在这样的追逐中,刘佳摔了一跤。那人终于追了上来,从后面扶起她。 居然是张兆瑞。 在认出他的那刻,刘佳几乎晕厥过去。她明白,若张兆瑞发现了自己怀孕的事,就代表全校都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日记中关于此处的记录戛然而止,张兆瑞的脸色煞白。 “不是的……我不是刻意在跟踪她,我只是,我只是想保护她。她一个女孩子自己住在外面,不安全的!而且她怀孕的事情我根本没说过,我谁都没告诉!” 话到尾声,他已开始嘶吼,而一旁坐着的董锐脸色更加苍白难看。 “不止吧,”我冷笑着打断他,“日记里可说了,你除了跟踪,还连带着敲诈人家。” 张兆瑞一愣,拼命地摇起了头:“我根本没做过别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威胁她,勒索她?我……” “如果不是你的话,又能是谁呢?” 我的声音近乎冷酷,目光缓慢地扫过这一屋子的纨绔子弟。 随后,我翻开了下一篇日记,继续不紧不慢地对着他们念起来。 三、因果循环 自从发现跟踪者是张兆瑞后,一切仿佛都有了眉目,刘佳觉得敲诈的人应该也是他。 然而这种事情根本申诉无门,敲诈的信倒是一日多过一日。刘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尝试重新联系董锐。 可一连两天,董锐都对她闭门不见,那一刻刘佳的内心孤独到了极点。 她在日记中拼命地诉说自己的悲伤。在怀孕至第五个月时,她出了一次血,自己挣扎着给医院打了求救的电话,医生用冰冷的仪器在她身上来回检查,最后说孩子保住了。 可她却没有丝毫喜悦的感觉,在医院住了三天后,刘佳回了家。刚到家门口就发现门缝中夹着一张便条,刘佳捡起来看,越读脸色便越是苍白。 纸条语焉不详地控诉她为杀人凶手,并向她索要比以往更多的金钱。便条最后写着,如果她不及时把钱交出来,全校师生都将知道她的事情。 我喘了口气,抬眼看着众人。 “为什么说她是杀人凶手呢?”一个声音插进来,是张馨月,方玲最近交的新朋友,“如果只是用怀孕威胁刘佳,为什么会加上杀人凶手这几个字?难道刘佳还有别的秘密?” 她的话音刚落,满屋子瞬间安静了。董锐和方玲小心地交换了个眼神,尴尬的氛围在房间里蔓延着,直到黄牧不小心咳嗽出声,方玲猛地转向他,眼中似要喷出火来。 我清清嗓子,继续往下说。 刘佳被纸条吓得夜不能寐,她开始疯狂地寻找董锐,打电话、留言、微信,诸如此类。可所有信息都石沉大海,董锐就像洞悉了她的一切那般避而不见。 最后,在心力交瘁中,刘佳已经不幻想自己还有明天了。 日记再次中断了。 董锐脸色一片苍白,刘佳的话显然刺痛了他:“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没有避开刘佳,其实我一直在等着她找我——”他抬起眼,猩红着眼珠,瞪着方玲,“是你阻绝了一切她和我联系的途径。你劝我换了手机号,你还说服我搬了家,什么要开始新的生活……如果我知道……我知道她这样找我,我肯定不会丢下她不管,我……” 方玲打断了他的话:“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好!那个女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你的钱和你在一起。我早就看不惯她了,她在的时候什么都不顺利,干什么都出问题,她走了之后我们过得多好!” “不是这样的!刘佳她——不是这样的人!”董锐近乎咆哮起来,黄牧想要挡在方玲跟前,却被方玲一把推开。在短暂的空白之后,方玲捂着脸哭了起来。 董锐崩溃了似的跪在地面上:“她是因为找不到我……所以才自杀了,对吗?” 他的模样像个游魂,张兆瑞咬着手指,也呆呆地坐下。 “不——她是因为被我跟踪了,以为我要爆出她的事情,所以才自杀的,是我的错……是我逼死她的……” 就在他们假惺惺地自我折磨时,张馨月的声音再次响起:“可我还是没明白,所谓的杀人凶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场的所有人都抬起了头,我翻到日记最后一句,刘佳写下了自己的罪行。 2015 年,5 月30 号晚,我们在盘山公路上,撞死了一个人。后来在我的唆使下,他被丢下了山崖。 整本日记到此为止,再无后续。我将本子收回怀里,挨个扫视他们之后开口: “大概,威胁信里说的杀人凶手,就是这么一回事吧。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刘佳日记里说的我们,究竟是她和谁呢?” 良久之后,董锐缓缓起身,举起了手。 ...
one 姚小妖跟着那个有钱的男人离开已经两个月了,但海岸还是不能从失恋的阴霾中走出来,一副誓死不忘的架势。尤其晚上,独自躺在宽大的床上,对姚小妖艳近乎疯狂的思念就像一把锋利的锯,在他心头拉过来拽过去,让他鲜血淋漓,痛彻斑驳。也难怪他,爱了三年的人说跑就跑了,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 为了逃避,海岸每天下班就去酒吧把自己喝得烂醉,回家后才能沉沉睡去,把姚小妖暂时忘掉几个小时。 海岸知道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为了不让这段腐烂的恋情毁掉自己,他决定开始另一段新的恋情,用代替法来代替那个该死的姚小妖。海岸开始留意身边的年轻女孩子,最后他盯上了翟倩。 翟倩是海岸的新邻居,23岁的小女子,长长的发,细细的腰,浅浅的笑,像一株蓝色的鸢尾般惹人怜爱。海岸追求姚小妖时的手段还没用到三分之一,就把这个未被世俗污染的清纯小女子追到了手。 翟倩父母早就没了,也没有什么紊友,只是一个人住在一室的小楼里。许是孤单寂寞久了,所以和海岸恋爱时间不长,她就毫无保留地把心和身体交了出来,她很喜欢海岸去她家里过夜。 但海岸更喜欢带翟倩回自己的家。因为他讨厌翟倩卧室里那个看上去带着几分邪恶的瓷青蛙。 翟倩的瓷青蛙实在是太太了,它蹲满了整个床头柜,还仰着失尖的头,张着大大的嘴,不论你躲在房间的哪个角落。那对鼓鼓的大眼睛都仿佛在转动,找到你,盯着你看,仿佛有股神奇的魔力,让人感到恐怖。 海岸不解地问翟倩,卧室里放这个东西做什么,既不值钱,也不好看,你就不怕晚上做噩梦?翟倩笑笑,慢悠悠地回答,是祖上传下来的,等你发现了它的可爱,你也能喜欢上它。 海岸摇摇头,他坚信无论如何自己都不会喜欢上这个东西。 但时间才过去半年,海岸就主动把瓷青蛙抱在了怀里。 two 那天,快近午夜时,海岸突然跑来狂按翟倩的门铃。进了屋,他一把抱过翟倩,久久都不肯松手,仿佛他们是就要分手的情人,十年都不能再见了。看着海岸失魂落魄的样子,翟倩知道一定有事情发生了。 她轻轻推开海岸颤抖着的身体:“我认为,我和你是两个身体里的一个灵魂。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愿意和你一起面对。如果你也这样认为,现在就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海岸蹲下来,双手抱着头,万分痛苦地说:“当初,为了讨好姚小妖,我给她买包买衣服,还带着她出去旅游,挥霍掉了整整10万元。这些钱都是挪用的公款,一直没补上,现在账被壹了出来,我没钱还,只剩下坐牢的份了。今天在外面躲了一整天,晚上才敢来看看你,来道个别。明天,我也许是在监狱,也许已经亡命天涯。”海岸说完,泪也流了下来。 翟倩愣了愣,然后拉起海岸的手,果断地说:“来,跟我来。”她一直把海岸拉进自己的卧室,让海岸坐在床上,然后从康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刀。 海岸吓得哇哇大叫,“翟倩,你要干什么?” 翟倩没有说话,而是用那把锋利的刀对着自己的手指狠狠地割下去,鲜血瞬间就涌了出来。她上前,把血一滴一滴全滴在瓷青蛙的眼睛里,瓷青蛙的眼睛立刻变得血红。等血不滴了,翟倩就再割一刀。 “倩倩,你疯了吗?”海岸被这恐怖的情景吓得大叫,急忙上前想制止。 翟倩浅浅地笑着说:“你伸手到青蛙的嘴里去,把里面的钱拿出来。” 钱?海岸将信将疑,慢慢伸手进去,果真拿出了几张百元大钞。 翟倩慢慢地说,这个瓷青蛙是个有曼性的宝物,只要你愿意用鲜血和它换,就能换来你想要的东西。 翟倩还在一刀一刀割自己的手指,等她的手指密密麻麻全是深深的刀伤的时候,海岸终于掏够了10万块钱。 “把这个拿去补上亏空吧,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翟倩虚弱地说完,晕了过去。 海岸完全馒了。 原来,事情的真相是,他并没有挪用单位的钱,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变了心,爱上了另一个叫可欣的漂亮女人,他准备和翟倩分手了,可恶的是还想在分手前找个借口骗出翟倩的积蓄。却万万没有料到,翟倩的瓷青蛙竟然还有这样神奇的功能,他乐坏了,把10万块钱揣在怀里后,再小心翼翼地抱起瓷青蛙,走了,看都没看一眼还在昏迷中的翟倩。 six 几天后,恢复得差不多了,海岸把钱存进了银行,然后约出姚小妖,把存折拍在了她的面前:“跟我回去,它就是你的了。” 姚小妖的眼睛瞪得越来越大,却不是因为存折上的七位数字。她看着海岸:“几天不见,怎么你的脑袋变得这么尖?眼睛也鼓鼓的圆圆的,就像、就像青蛙一样。” 海岸大惊,跳起来去照镜子。可能是起来得急了,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天啊!你的腿也变了,弯弯着,也和青蛙一样。姚小妖吓得哇哇大叫着,抱着头,闪电一样地跑了。 海岸低下头,他悲哀地发现,自己的两条腿的确变得向外弯曲着,和青蛙一样了。莫名的恐慌侏风一样,从四面八方袭入他的身体,再随着血液四处散开,他感到浑身冰凉。 seven 海岸在一个深夜里敲响了翟倩的房门。对他的到来,翟倩没有表示惊奇,只淡淡地说:“你不必开口,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嗯,现在,也是该告诉你的时候了。这只瓷青蛙是从祖上就传下来的,它的神奇之处是只要你肯用血和它换,就能换来你想要的一切。但坏处是它嗜血成性。你每和它换一次,它的瘾就多一成,它就缩小一点儿,到了最后,它就缩小到和蚊子一样大小,就会飞起来,硬生生钻进你的血管里,和你融为了一体,也因此你就会在外形上变成青蛙的样子。所以祖上同时传下来的还有一句话,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千万不要用血和它换。” “你这个坏女人,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这一切?”海岸歇斯底里地大叫。 翟倩轻蔑地看着他:“早,我有机会告诉你吗?你是偷了它跑掉的。不过,现在我有一句话要告诉你,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变成一只瓷青蛙,会和以前的那只一样,整天蹲在我的床头柜上。” 海岸听了,顿时呆若木鸡…… ...
01 那天下午五点,许菲接到了金莎影楼的电话,电话中那个人彬彬有礼地告诉她,她的婚纱照已经压膜装订完毕,问她是明天来取,还是打算现在就要,他们可以快递上门,但是要加收十元送货费。 女人对自己的婚纱照,就像小孩对待糖果一样,这种东西,总是要先睹为快的。 许菲说,你们送过来吧。 此时刚刚进入四月,楼外的黑暗中弥漫着初生青草的味道,它们透过窗户的缝隙爬进来,屋内也都是。许菲放下电话,把目光投向墙壁的日历,略显灰白的灯光下,又看到了那个刺眼的日期。 日历上4月13日这天显得颇为古怪,先是被人用红笔画了个圈,后来又被用黑墨水打了个叉,打叉的人想必胸怀怨恨,那个叉很狰狞,很用力,几乎划破了铜版纸。 圈和叉都是许菲画上的,不同的时间,出自两种迥然的心情。 4月13日,原定是她和程祥婚礼的日子,但就在一个月前,程翔的父亲,也就是她未来的公公程思危在公司里突发了脑溢血,现在正木然地躺在医院里,被各式各样的管子环绕,不死不活,无知无觉,医生委婉的通知他们,老人的这种状况基本上很难逆转,只能由着他在昏沉中走向生命的终点。 婚礼自然被无限期推迟了。这令许菲的焦虑也如青草般疯狂的滋长。 从认识程翔开始,许菲就急于嫁给他,程家家境殷实,在西京拥有三家公司,许菲曾暗暗盘算过,这些资产不下几千万。 交往五个月后,许菲“不小心”怀上了程翔的孩子,谈了几次,许菲甚至连以死相逼的招数都用上了,程翔最终同意与她结婚,他们的婚期定在4月13日。许菲盼望着这一天的临近,心里的喜悦如水一般,每天都会涨上一点,可眼见胜利在望,老头的突然发病就像一只不期而至的手,把这一切都打翻了。 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等待,愁眉苦脸地等待,心有不甘的等待。 02 5点半,一个红色的纸盒准时送到。签收完,许菲关了门,翻出剪刀剪掉纸盒上面的红色缎带,缓缓打开盒子。 心情有着隐约的期待,竟有些像小时候拆开生日礼物的感觉。 盒子里是一本黑色的影册,封面烫金,很华丽,典型的欧洲古典风格。 打开,第一张照片映入眼中。鬼故事 程翔穿了件黑色的燕尾服,颌下打着宝蓝色的领结,微笑站立着,只是笑容显得有些不太自然,旁边的新娘则身着一身白纱,白纱上还点缀着些红色的花纹,她坐在一把高背椅上,把头轻轻搭在程翔臂上。背景色调阴冷晦暗,像是欧洲古堡空旷的大厅,背后还有一个黑色的壁炉,燃着朦胧的火。 一股寒气蓦地从许菲心底升起。 照片上的女人根本不是她! 那是一张陌生的脸,涂抹着厚腻的白色粉底,面无表情,脸色中隐隐还透出一点青色,很像一个殡仪馆里被化过最后一次妆容的尸体,她的眉心里有颗豆大的红点,应该是一颗有着美好名字的美人痔,更在照片晦暗的光影里倒更像是一颗触目惊心的枪眼,最令人感到诡异的是,这个女人的眼睛居然是紧紧闭着的,裸露出的胳膊上和肩背上分布着一块块青紫色的淤斑。 这女人明显就是个死人! 程翔面带微笑的和一个浑身尸斑的死人亲密地偎依在画面上。 许菲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把影册用尽全身力气丢出去,就如同扔出去一条蠕动着的黑色长蛇。 05 飞机降落已近黄昏,出了机场,许菲打了辆出租车,问司机三亚是否有片名叫“忘川”的海滩,司机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满脸胡茬,热情,想都没想就点点头,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告诉她的确有这个地方,但路程不近。 许菲说,现在就去。 在暮色中行驶了两个多小时,天黑时,出租车停在一片海滩前,看样子这片海滩应该属于被开发的旅游区,尽管此时游人寥寥,但并不像野滩涂那样黑不见五指,每隔十几米就有盏方形的射灯,将白亮的光柱打向黑黢黢的夜空,海风很猛烈,吹得衣抉翻滚,哗哗作响。 离海边不远处矗立着一幢近二十层的大楼,霓虹灯很招摇,忘川宾馆几个字极为醒目。许菲沿着海滩走了一段,灯光渐渐稀少,越走越黑,海浪在黑暗中翻腾,涌过来拍打着海滩,就像无数的溺水者伸着手在朝着沙滩上抓挠着,见没有任何头绪,许菲便在那家宾馆里定了个标间。 晚上,服务员进房间送餐,是个圆脸的小姑娘。许菲装作无意地跟她攀谈:入住你们宾馆的人多吗? “夏天还好点,现在这个季节一般,我们这里是新开发的,地段有点偏,来得人不是特别多。” “那你记得一个月前,有没有一对二十七八岁的男女住进来,像是一对情侣。” 女孩笑了:“来这的都是情侣,多了,我怎么记得住啊?” 许菲皱了皱眉头,心说这附近只有这一间宾馆,如果程翔真和那个女人来过这里,十有八九会住在这里。虽然服务员未必能对所有客人都有印象,但是值得碰碰运气。 她转身从旅行包里掏出那本影册,又掏出一百块钱放在床上,笑着说:你帮姐看看照片上这俩人来过没,姐也不白麻烦你,这有一百块钱,见过没见过你如实说就可以了,然后这钱就给你。 女孩有点不好意思,嘴里说着客套话,人却已经凑了过来。 许菲一手按在照片上,事先提醒她:这照片有点吓人,你可别害怕。说着,把手慢慢移开。 但女孩还是被吓到了,目光刚一触及照片,便呀地惊叫了一声。 许菲嘴里编道:你别怕,现在流行个性婚纱照,像这种就是恐怖题材的。 女孩猛地抬起头惊恐地望着她,像是看着什么奇怪的动物,然后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姐你别逗我了,什么个性婚纱照,这不就是上个月海里淹死的那个女的吗? 06 女孩说,上个月照片上这对男女的确投宿在宾馆,次日下午两人下海游泳,女的就莫名其妙地淹死了,尸体被打捞上来后,停在沙滩上半个多小时,她们也去围观了,她是长这么大头一次看到尸体,因此对这女尸印象深刻,尤其她眉心中间还有颗美人痔,很显眼,所以她一眼就认了出来。 许菲问她,那个男人后来出现了吗? 女孩摇摇头:没注意,好像再没看到过,也许也在海里淹死了也说不定,这片海滩经常淹死人。 那后来那女人的尸体呢? 在沙滩上停了半天,后来不知道被谁给拉走了。 许菲颓然靠在床上,摆摆手:行了,你忙你的去吧。 女孩没动,眼睛一下下瞟着床上那一百块钱,许菲醒悟过来,拿起钱塞到她手里,女孩这才说声谢谢,欢天喜地地出去了。 房间空旷起来,海浪涌动的声音遥远地传来。许菲心里也像这房间般空荡荡,看来事实已经尘埃落定,程翔的确是带这个女人来过此地的,女人淹死在海里,他却悄悄地回了西京。 淹死的?会这样巧么?许菲在心里隐隐觉得,这女人的死与程翔脱不了干系。 她把目光投像窗外一望无际的黑暗虚空,忽然打了个冷战,她仿佛看到那女人正躺在楼下不远处黑漆漆的沙滩上,被海水泡得浮肿的脸上,两只眼睁得大大的,正死气沉沉地跟她对视着。然后,她在黑暗中慢腾腾地坐起来,无声无息地朝宾馆的方向爬过来…… 许菲忙拉上窗帘,将黑暗和恐惧阻挡在外面,房间里似乎更静了。她忽然又冒出了别的念头,一个月前程翔同那个女人会不会就住在她现在的房间里?那么,也许床垫下,角落里的某个地方就残留着她的头发,她刚才喝水的玻璃杯子上在不久前也曾被她捧在手里,她的汗液干涸在上面,还有她身上的气味,也许仍在这空空的四壁间淡淡的缭绕徘徊着,附着在她的头上、脸上、身上,就如同她正轻飘飘地伏在她的背上,压在她身上…… 总之,那个死人遗留下来的痕迹可能在这间房中无处不在,触手可及…… 这想象令许菲毛骨悚然。 但更为恐怖的是,既然那女人已经死了,那么这些婚纱照上的她是怎么回事? 难道真的是她的冤魂把自己的死状呈现在照片上,来警告与惩戒那个负心的杀人凶手? 对于这个神头鬼脸的解释,许菲始终不愿意相信。 次日一早,许菲询问了几个宾馆里的服务员,她们都去海滩看过女尸,答案和圆脸女孩基本差不多,看来女尸和照片里是同一个人已基本确凿无疑,她简单收拾了下行装,匆匆飞回西京。 她要听听程翔的说辞。 07 回到西京,许菲发现程翔竟离奇地失踪了。 家里房门紧锁,房间内的情形同她离开时没有丝毫变化,他似乎一直没有回来过。 打他的手机,关机,到公司去找他,所有的员工众口一词:程经理从昨天就没有过来。一个姓刘的副总苦着脸埋怨:我也正在找他呢,有个合同急等着他签字,我这都要火上房了。 给他周围的一圈狐朋狗友打了一圈电话,没人能说得清他在哪里。有一个人迟疑地告诉她,昨天他曾和程翔通过一个电话,虽然只是闲聊了几句,不过从声音上感觉,程翔像是遇到了什么事,感觉他有点怪怪的。 挂了电话,许菲也有些慌乱起来。难道程翔出事了? 她不甘心,又跑了程翔平常喜欢去的几个酒吧,可仍旧没有发现他的影子,许菲站在一家酒吧门口,里面一个长头发的小伙子正在弹琴,如泣如诉地唱着首老歌,霓虹灯把黑蓝色的夜空涂抹得一片虚假,许菲忽然觉得茫然起来,自己这两天的经历恍如梦境,半年来和程翔的往事更像是笼入了一片浓雾中,越来越不真切,她以为自己很了解程翔,到现在才发现根本不是。她想,如果明天再没有他的消息,那就只好报警了。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许菲在一口等电梯,红灯闪烁,显示电梯在负二层停了好一会,缓缓爬升上来。 负二是车库,有车的住户通常将车直接开往地库,再搭电梯上楼。 电梯门慢慢打开,许菲一愣,她怎么也没想到,程翔居然在里面,他身穿一套黑色的西装,站得笔直。 电梯内灯光微弱,许菲感到程翔的脸色铁青,看她的眼神十分陌生,他的全身上下像是带了股冰冷的难以名状的气息,许菲心中猛的颤抖了一下。 在将近午夜时分的狭小电梯里,她忽然觉得此刻的程翔不像个活人,倒像是个站在不锈钢棺材里的僵硬尸体。 只一天没见,程翔居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跑到哪去了,手机也不开,你是不是躲着我?”许菲冲他嚷道,回音让她的声音有些失真。 程翔看了看她,忽然没来由地笑了,身体往边上挪了挪,示意她进来。 他的笑容令许菲感到有些诡异,她犹豫了下,咬了咬嘴唇,还是跨进了电梯。 门缓缓关闭,电梯启动了,无声无息地朝11楼提升。 电梯里静悄悄的。鬼故事 程翔望着他,一声不吭,他的眼神里像是藏了些什么,许菲的心里愈发有些毛毛的了。 “你倒是说话啊,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顿住了,心中的恐惧像是冰冷的潮水,慢慢涨了起来。 在惨淡的光线里,她突然发觉程翔好像比平时矮了一点。 程翔的脸上再次浮现起那阴森莫测的笑容,他终于开口了:“发生了什么,一会你就知道了。” 他的声音粗哑,还带着一点曲里拐弯的南方口音。这是一个许菲完全陌生的声音。 许菲的耳边轰的响了一声,如同炸了一个雷。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从看到他时就有种怪异的感觉,那是因为,眼前这个人根本就不是程翔,他只是一个跟程翔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陌生人。 她的尖叫声刚要出口,男人的手已经蛇一般的蹿起,一把捂住了她的口鼻,许菲只觉得一股软腻的香味探入鼻腔,她的眼前渐渐弥漫起了浓重的黑色。 08 程翔在落华山庄的一间客房里和人喝酒。 这家渡假山庄座落在西郊,是他的一个最铁的朋友的产业。 只有他和朋友两个人,朋友给他倒满一杯啤酒,小心翼翼地问他,有什么事能不能跟我说说? 程翔一饮而尽,用手背胡乱抹抹嘴唇,咬牙道:有人要杀我。 朋友拿酒瓶的手定在空中,愣愣地看他。 程翔脸色阴郁起来,僵硬地笑笑:咱不说这个了,我这次来是找你来借样东西,等一会我还得赶回去。 他抓住这位朋友的手:听说你有把枪,能不能借我用几天,我拿来壮壮胆子。 那天晚上11点多一点,一辆银灰色的SUV在黑暗中开出落华山庄大门,沿着弯曲的土路朝市里驶去。副驾驶上放着个黑色的小包,随着车身在路面上颠簸,它如同一只黑色的小兽,不时在座椅上跳跃一下。 09 许菲的卧室,午夜静如深海。许菲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捆绑在一把椅子上,周身无法动弹。 那个外貌几乎跟程翔完全一样的男人就坐在他的对面,像一条蛇那样微笑着,手里摆弄着一把细长锋利的匕首。他抬头看了看许菲,“你家不错,装修得像皇宫似的,看来程家的家底满厚实的。” “我不是程翔,”他继续说,“这二十几年来我一直姓黄,这是我妈的姓。但我小时候曾经有个怪好听的名字,叫程飞。现在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没错,我是程翔的孪生哥哥,不过,我们只是在娘胎里共同呆过几个月,一出生就天南海北了,我妈带着我去了南方。 他把椅子往前拉了拉,“二十六年前,我们在同一个子宫里彼此亲密无间,这二十六年来,我们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形同路人,那么,你知道我为什么今天会拿着刀子出现在你的面前?” 见许菲瞪着眼睛望着他,他惨然一笑,“因为他杀死了我的妻子。” 男人的讲述不紧不慢地展开了,就像逐渐拉开了一副画轴,呈现出的事实简直令许菲完全无法置信,原来,整件事情背后的秘密与她的想象大相径庭。 男人告诉许菲,他出生后由于父亲的不忠,母亲一怒之下带着他远走湖南,而程思危则带着程翔留在了北方,后来辗转到了西京,多年摸爬滚打后居然创出一片家业,成了西京的名人。这么多年来,他们早已断了音讯,甚至,程飞都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跟自己模样酷似的兄弟。 八年前,程飞的母亲病逝,十八岁的程飞只身闯荡上海,经过几年打拼后在一所散打学校做起了教练,生活终于安定下来,二十三岁那年,他结识了一个叫韩雪的女孩,坠入爱河。 两个月前,他命运的轮盘忽然疯狂的旋转起来。程思危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居然寻找到了程飞的下落,并特地带着程翔飞来上海来见这个失散多年的长子,他老泪纵横向程飞忏悔,希望能够获得他的原谅,重回到自己身边,他将竭尽所能来补偿他这么多年的亏欠,但程飞只冷冷地说了一句话:你去问我妈吧。然后摔门而去。 从头至尾,程翔一直冷眼旁观,未致一词。 一个月后,程思危突发脑溢血,当时的程飞并不知情,他刚刚同恋爱多年的爱人结束爱情长跑,正在三亚的忘川海滩欢度蜜月,可就在那天下午,他们在游泳时遭到了一艘来历不明的游艇的高速撞击,在一瞬间,他看清了驾驶那艘快艇的人,正是程翔。 他能想到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程思危在遗嘱中涉及到了他,而他的弟弟却不愿意把父亲遗产的一半分与他人,即便是他这个有着一面之缘的所谓哥哥。 程飞依仗着身手与运气逃过一劫,但韩雪却葬身海水。 程飞收殓了韩雪的尸体,他答应韩雪回到上海就去最好的影楼拍摄婚纱照的,他不能辜负她,于是,他蛮横地命令那辆载着韩雪尸体的面包车开上繁华的街市,终于找到一家具有超常胆量的婚纱影楼,在那天夜里,他以十倍的价格同他死去的爱人拍摄了一套婚纱照片。 摄影师从头到尾脸色都是苍白的,按快门时手指也不很利索。 拍完了这套照片,第二天,韩雪成为一堆轻飘飘的骨灰,永远不见。 许菲一直以为那套婚纱照是程翔和某个女人拍摄的,原来大错特错,照片上的女尸,跟程翔本来就毫无关系。 再后来,就是程飞的报复了。他第一次踏上了西京这块陌生的土地,下飞机的第一件事,他就去买了把匕首。 那套影册是程飞派人送去的,目的是告诉程翔他来了,他要程翔在恐惧中死去,以全天下最痛苦的死法。 那么,先杀了他的未婚妻怎么样呢? 程飞朝着许菲黑黑地笑了笑,慢慢地站起来。 ...
奇怪的社团 “如果你胆子够大,就来加入我们的社团吧。”这是一个名为“谁更胆大”的社团在招新时打出的标语,吴晨就是被这条标语吸引加入这个社团的。 前几天,吴晨突然接到一条短信,是“谁更胆大”社团发来的,大概内容是说晚上社团要召开新学员见面会,希望大家都能准时参加。直到吴晨走到了教学楼,才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短信里面居然没有说地点! “社团组织人真是太粗心了,不说地点我去哪里开会?”吴晨不禁埋怨道。谁知刚走出教学楼,吴晨就碰到了另外三个人——张林涛、郝威和陆青山,他们三个是吴晨的舍友。一问才知道他们也是来参加“谁更胆大”社团的,和吴晨一样,走到教学楼后才发现短信里面没有写地址。 刚走到寝室楼下面,吴晨又接到一条短信,上面写着:感谢你来参加此次会议,“谁更胆大”游戏将随时开始,请做好准备! “神经病!”吴晨看着这条莫名其妙的短信,忍不住骂道。 回到寝室,吴晨玩了一会儿游戏,感觉无聊就拿出了手机,突然看到了“谁更胆大”社团发来的那条短信。吴晨突然来了兴致,他回短信道:我想知道,“谁更胆大”游戏什么时候才能开始? 等了几分钟,那边不见回信,吴晨笑了笑:自己真是有病,怎么会相信这种故作玄虚的话呢? 在阳台上洗脸出来的吴晨回到寝室时,郝威和陆青山也已经回来了,吴晨看了看时间,刚好八点半。吴晨有些奇怪,他们回来得是不是太早了? 郝威和陆青山回来后变得很沉默,什么都没说就睡觉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吴晨才发现了哪里不对,跟着郝威和陆青山一起出去的张林涛竟然一夜都没有回来! 吴晨和张林涛同寝室了两年,吴晨对张林涛的生活习惯还是比较了解的。他平时虽然喜欢出去玩,但总是会在十点之前回来,从没有出现过夜不归宿的情况。作为寝室的室长,吴晨第一时间肩负起了寻找张林涛的责任,可是张林涛的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关机了。 吴晨也问过郝威和陆青山,他俩的说法都一样:那天晚上他们出校门后就分开了,张林涛自己一个人走了,他们也不知道张林涛到底去了哪里。 刚开始吴晨以为张林涛只是自己有事离开两天,或者是心情不好出去散散心,但是三天过去了,吴晨依然联系不上张林涛。这几天,吴晨也联系了很多张林涛的朋友,可他们给吴晨的回答都是一样的,从那天晚上以后,没人再见过他。吴晨渐渐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张林涛失踪了! 就在这时,吴晨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是“谁更胆大”社团发过来的:游戏即将开始,请做好准备! 吴晨正因为张林涛一事感到心烦,看到这条莫名其妙的短信后更觉郁闷,想也没想便直接删除了这条短信。 谁在说谎 直到第四天,同寝室的郝威单独找到了吴晨,说要告诉吴晨那天晚上的实情。从郝威口中吴晨得知那天晚上他们三个出去后,并没有分开走,张林涛居然是和陆青山一起走的,而郝威一个人去了网吧。 对于郝威突然改变的说辞,吴晨有些吃惊。不过郝威似乎不愿多说什么,只是说他在回来的校门口碰见了单独回来的陆青山,是陆青山求他不要告诉别人他们两个是一起走的。郝威当时也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下来。但直到今天张林涛都没回来,郝威才意识到事情可能没他想的那样简单,这才决定把真相告诉吴晨。 “那你们分开的时候张林涛和陆青山有没有说要去哪儿?”吴晨问道。 “没有,他们俩说有事,要去一个比较远的地方,让我一个人先走。” “让你一个人先走?” “是的,我们本来是准备一起去网吧的。谁知刚出了校门,他们俩就说有事不去了,最后我就决定一个人去了。”郝威对吴晨说道。 “你们在校门口分开的时候是几点?” “我记得是6点左右。对,没错,张林涛当时问过我是几点,我的表显示的就是6点,张林涛还说时间不早了,他们要快点走。” 郝威走后,吴晨整理了一下思路,如果按照郝威的说法,那天晚上陆青山是和张林涛一起走的,那么张林涛的失踪和陆青山绝对脱不了干系。一个人失踪无非两种结果:一是被绑架,二是被谋杀。可是现在无法联系上张林涛,因此不能断定张林涛到底属于哪种情况。平时张林涛和陆青山走得最近,以一个外人的眼光来看,陆青山没有任何动机害张林涛。但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陆青山不说实话呢?那天晚上他们去哪儿了。 就在吴晨一筹莫展时,陆青山也来找吴晨了。 “吴晨,其实那天晚上我说谎了。”陆青山开门见山道。 “我知道。” “你知道,”陆青山显得有些吃惊。 “是啊,郝威都已经告诉我了。” “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那天晚上是你和张林涛一起走的,而他一个人去了网吧。” “他说谎!”陆青山有些激动,“那天晚上明明是他和张林涛一起走的。”陆青山吁[了出来。 “你说什么?”一听这话,吴晨也吃了一惊。 “我说那天晚上张林涛是和郝威一起走的,而我一个人去了网吧。”陆青山看着吴晨,“我本来是不想说的,可现在张林涛一直没回来,我有些担心他,所以才来告诉你的。吴晨你说,张林涛不会有什么事吧?” “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先找到张林涛,希望他不会出什么事。不过你可不可以告诉我那天晚上的具体情况‘”吴晨问道。 紧接着,陆青山把那天晚上的事给吴晨讲了一遍,他的话大致和郝威相同,只不过在陆青山的描述中,去网吧的那个人是他,而郝威和张林涛一起走了。 “对了,那天晚上你和张林涛他们分开的时候是几点?”吴晨听完陆青山的话后问道。 “6点半吧。”陆青山看着吴晨说。 6点半?可是那天郝威说他们分开的时间是6点,中间差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就说明陆青山和郝威中间有一个人在说谎。但是郝威和陆青山,到底谁在说谎呢? 游戏结束 归来的张林涛解开了一切事情的答案。其实在这件事情上,郝威和陆青山都说谎了。那天晚上,张林涛最开始的确是和陆青山去了南楼,原因也的确是因为“谁更胆大”社团的那条短信。当时张林涛和陆青山到了南楼,陆青山发现张林涛不见了,立马就跑了回来。他并没有去寻找张林涛。而回到寝室后的陆青山因为担心张林涛失踪一事会怪到他的身上,因此一开始才会撒谎说当时他没有和张林涛一起走。 而这件事最大的谎言家是郝威,当天晚上他的确没有和张林涛、陆青山一起去南楼。但还有一件事,他同样隐瞒了下来:那天晚上他其实只上了一会儿网就离开了网吧,回学校时突然想起了去南楼探险的陆青山和张林涛,于是心血来潮便也去了南楼。 郝威来到南楼并没有看到陆青山和张林涛,再加上本身胆小,便准备回去。谁知突然有人抓住了他的脚喊救命,郝威吓坏了,踢了那人一脚便跑开了。 那个人就是张林涛。学校南楼在进行重修,大概是施工工人忘了把位于南楼旁的水井盖儿盖上去,那天晚上张林涛只是失足掉进了那口干枯的水井里。郝威离开南楼后才反应过来当时喊救命的人是张林涛,可是是他把张林涛踢进井里的。再加上张林涛一连几天没回来,郝威猜测张林涛是不是已经摔死了,因为那口枯井很深。郝威也担心这件事会怪到自己身上,所以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说谎。 “你的手机。”张林涛在说完整件事后,从衣兜里拿出一部手机递给郝威,“那天,你挣脱我手的时候,使的劲儿太大,把手机掉出来了。”郝威有些木然地看着手机,并没有伸手接过来。 吴晨不由感慨?这本来是一件并不复杂的事,却因为陆青山和郝威怕惹祸上身选择逃避而让事情绕了一个大圈。张林涛是在第二天早上才被来施工的工人发现送进了医院,他伤得不轻,头部先落地,昏迷了两天。 “叮”吴晨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还是“谁更胆大”社团的短信:游戏已结束,你已出局。 吴晨苦笑一声,他终于明白了这个游戏的含义,他的确出局了。因为和陆青山丢下张林涛逃跑一样,那天晚上他和郝威发现陆青山不见后,并没有寻找,而是立马跑开了。如果他能多停留一秒钟,或许他就能听见陆青山的呼救声。 尾声 几天后,“谁更胆大”社团公布能够进入社团的学生名单,几百人的参与者,最后入选的只有八个人。张林涛站在名单前看了一会儿,拿出自己另外一部手机发送了几天前早已编辑好的一段话:那些不敢承担或者逃避责任的人,才是真正的胆小鬼。 “叮”吴晨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
1 一个月前,唐可和林海度蜜月时,来到了远郊这处山区林地。唐可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里。林海是个爱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对她的话唯命是从,所以,当她看到那幢孤立在山边的小木屋,撒娇地要求住进去时,林海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林海家有的是钱,买下这幢远郊的小屋,九牛一毛。搬进新家之后,唐可很激动,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高兴什么。总觉得自己和这间小木屋很有缘分,每天,林海去上班后,她就坐在房后的小院里喝茶赏花,日子过得平静而充实。 但,这都是在那顶帽子出现之前。 后院有一间杂物房,很矮小。唐可第一次和那顶帽子见面时,是搬进来的第四天。她本来是想整理一下那里,用来充当花房的。在整理的过程中,她发现了那顶帽子。帽子很旧很脏,挂在墙上,像一张白里泛黄的人脸。她拿起来看了看,不坏,犹豫了一下,还是扔掉了。 人们总以为,有些东西扔掉了,就永远不会回来,所以,当翌日早晨,唐可看到那顶帽子安静地躺在门口,仰着一张白花花的脸微微颤动时,她吓了一跳。但她并没有多想,她想,可能是来这里游玩的孩子,无意中发现了它,又无意中扔到了她家门口,或者,是风把它刮来的。她拿起帽子,随手一丢,那帽子随风滚动起来,滚到一棵大树后,露出半个帽檐,不怀好意地不动了。 唐可关上大门,她觉得她再也不会见到那顶帽子了。 事情往往会出人意料,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内,这顶帽子总是准时出现,在每一天的早晨,它会安静地躺在大门口,仰着一张白花花的脸,等着吓唐可和林海。它似乎是故意的,是别有用心的。唐可感到了一种深邃的恐慌,开始分析帽子是怎么一而再,再二三地出现的。 他们去除了是人为的可能,这里很僻静,除了他们一家,没人居住,而且,游人也不是每天都有;他们去除了风的可能,因为,已经连续四天无云无风了;最后,他们去除了是附近动物作怪的可能性,这个山林茂密的远郊,林子里的确有一些野生动物,可这些动物绝对不会每天盯着一顶帽子生活。他们扔了,它们再捡回来,夜里一次又一次地悄悄放到大门口,要真是这样,动物就不是动物了,简直成精了。 唐可和林海都是唯物主义者,打死他们也不相信世界上有这种精怪。这天晚上,两个人躺在床上,不说话,却睡不着,心里都揪着一个疙瘩帽子,琢磨这其中的玄机。两个人把一切可能性再一次筛选了一遍,几乎是同时想到了一个深邃恐怖的东西,在默契地扭头互相望了一眼之后,林海先说话了。 林海说:“小可,你想到了什么?”唐可说:“你呢?”林海说:“我在想,这房子里以前住的什么人,死没死过人。”唐可吸了一口气,说:“别说了!”林海就乖乖闭了嘴,屋里又静下来了,隐隐约约地,有声音悄悄地响起,咚咚咚的,似乎是大门在响。实际上那是风在作祟,每到有风的夜晚,那扇老门总会不安分地叫唤,两人早习以为常。可今夜不同,他们总觉得,一切都变了,那声音的始作俑者变成了一个脑袋,戴着帽子一下一下地撞着大门。 唐可忍不住,又开口了:“林海,你去房东家买房的时候,没有问问这房子以前住的什么人?”林海摇摇头。她不悦地说,“你们男人就是粗心,我早就说过买房的时候要带上我,你不听,一个人早早就签了合同,真是的!” 林海压低声音说:“别说了。” 唐可也乖乖闭了嘴,因为风更大了,刚才礼貌性的敲门声,变成了歇斯底里的砸门声。 过了一会儿,唐可说:“你明天上班的时候,拿上那顶帽子,去房东家问问清楚。” 林海低低地“嗯”了一声,突然说:“小可,你是说明天早晨帽子还会出现?”窗外,风成了乱搅风,树枝张牙舞爪地跳起了舞。两个人不约而同抖了一下,再也没出声。 2 翌日,帽子果然安静地在门口等着他们。唐可送林海去上班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见到那张白花花的帽子脸时,还是抖了一下。唐可小心翼翼地拿起帽子,交给林海。她仔细看了一下,帽子更老旧了,白没了,全是黄,像个死尸。林海也不说话,拿起帽子,钻进了车里。 林海是个医生,他家世代行医,到了他这辈,算是走到巅峰了。林海家在市区开了一家私立医院,他毕业后,顺理成章地进了医院工作。 林家和唐家一直是多年来的老交情,林海和唐可也就成了人们嘴中的两小无猜。于是,上学毕业,再到结婚,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有一件事,唐可不明白,一直以来,林海的母亲都很喜欢她,甚至打小就把她当成儿媳看,可结婚之前,这个亲切的女人突然变了。 她百般阻挠两人的婚姻,见到唐可,眼里全是杀气,恨不得将唐可生吞活剥。最后,还是林海以死要挟,这个女人才不得不妥协。其实,搬到这个僻静无人的远郊,唐可另一个目的,就是远离林家。 整整一天,唐可在屋里不停地转圈子,咬手指头,焦急地等待林海归来。意外的是,林海没等回来,倒是等来了林海的母亲。林母站在门口,一边用手绢擦着鼻头,一边慢悠悠地走了进来。 她坐在沙发上,四下打量,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唐可尴尬地笑了笑:“妈,我和林海住得挺习惯的。” 林母冷笑道:“是你习惯吧,我儿子从小哪受过这个苦。”她说着叹了口气,突然用手指点着唐可说,“真不知道林海上辈子欠了你什么,为了你这样的女人,连我这个妈都不认了,早晚有一天他会后悔的!” 唐可委屈地杵在原地,屋里的气氛变得尴尬,这时,大门响了,是林海回来了。唐可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把揽住了林海的胳膊。林母也变了脸色,可林海似乎根本无暇理会母亲,脸上意味深长地满是焦虑和恐慌。 林海说:“妈,你怎么来了?”林母说:“我来看看你啊,听妈话还是搬回去住吧。”林海烦躁地说:“妈,我累了,你先回去吧。”说着,硬是将林母推出了房间。送走母亲后,林海闷头闷脑地走进卧室,坐在床头,眉毛拧得像个疙瘩,似乎在想事。唐可下意识地感到,一定是那帽子出了什么问题,她急忙追问怎么了,可林海几次张嘴,却又生生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唐可急了,吼道:“你倒是说句话啊,想急死我啊!”林海为难地说:“我说了,你可别害怕。”唐可小心地点点头,说:“你要不说,我反而更害怕。”林海压低声音说:“这房子确实死过人。”林海说,房东告诉他,以前这房子曾经租给过一个男人。租出去后,房东一家便很久没有回来过,后来,听说那男人出了意外,好像是上山摘山果的时候,无意中从山崖跌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他们赶回来时,警察已经处理过现场了,他们没见到那个男人,只听说人在送去医院的途中死了。他们挺迷信的,一家人也不敢再用这房子,只简单收拾了一下,便离开了。 唐可听了,说:“你确定那帽子是那个男人的?”林海说:“确定!房东说了,那男人去租房子的时候,就戴着那顶白帽子。”唐可说:“那帽子现在在哪儿?你扔了吗?”林海摇了摇头,说:“我忘了,还在车后备箱里扔着呢。”唐可吸了口凉气,“你傻啊,都到市里了还不扔了,现在怎么办?要不我们烧了它?” 林海说:“不能烧!我总觉得那东西很邪,烧了恐怕要出大事!” “那现在怎么办?” “不知道。” 3 唐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眼前总有一种晕眩感,实际上,这种感觉白天还好,但一到晚上,躺上床,睡着之后,便蜂拥而来。说不出来那是个什么东西,但可以确定的是,那东西一直跟着他,在梦里,白花花,亮闪闪的,飘在她身后,上下移动着。 唐可怀疑,自己被什么东西跟上了。在连续做了几天噩梦之后,她把这事告诉了林海。 她说:“林海,我是不是被那种东西跟上了?”林海不解地说:“什么东西?”“就那种东西!”唐可有点急了,“林海,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住进这座房子,我总感觉很累,每天都头晕眼花的,好像睡不好,而且总做噩梦。我以前听老人们说,要是被那东西缠上了,就是这样的感觉。” 林海笑了笑,说:“你不是不相信这些吗?”唐可说:“我以前是不信,可是,那帽子的事你怎么解释?”林海叹了口气,说:“我想想办法吧。”几天后,林海带回了一个男人。 男人一进屋,就四下观望起来,最后,将目光集中在了唐可身上。他说:“林太太,我们能单独谈谈吗?” 林海听了忙说:“我去削水果,你们聊,你们聊。”林海坐在厨房门口,手里拿着苹果心不在焉地削着,时不时探出脑袋来,看一 眼男人和唐可。两个人一直坐在沙发上,像说悄悄话一般,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 只是那个男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难看得让人心里发毛。 男人走的时候,林海亲自开车把男人送到了市区。家里又剩下唐可一人,她感到慌乱,那个男人问了自己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问题,却没有给她一个结果。直到林海回来,看到林海那张惨白的脸,她明白,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唐可迫不及待地问:“那个男人都跟你说了些什么?”林海显得很烦躁,说:“没说什么!”唐可说:“一定说了什么!” 林海语重心长地说:“小可,我们得搬家了。那个男人说,这屋里不干净。我们如果不走,可能会出大事的。而且你猜得很对,男人说,你可能被那种东西缠上了。” 唐可打了个冷战,但还是固执地说:“你不是从来不相信这些吗?”林海僵硬地笑道:“为了你,我宁愿什么都相信。” 唐可拧紧了眉头,她死死盯着林海,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林海那张脸后面,藏着另外一张脸,藏着不愿意让她知道的事情。 4 准备搬家的那个早晨,唐可和林海望着门口的帽子,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最后,还是将那帽子挂回了那间杂物室。物归原位。匆匆忙忙收拾好行李后,两个人坐车离开这幢小木屋。 车刚下了盘山道,唐可有些犹豫了,她说:“林海,我实在不想回你妈那儿住。” 林海说:“不管怎么样,我们得先回家一趟,告诉妈我们回市了。”唐可无话可说。当林海提着行李,走进家门的时候,林母欣喜若狂。她帮着林海端茶倒水,又是做好吃的,又是收拾房间。林海却一直坐在角落里,看着唐可和母亲心不甘情不愿地一起收拾。晚上吃饭的时候,林海突然说,他和唐可要出去住。 林母有些生气地说:“家里又不是没有房子。” 林海说:“我和小可商量好了,买一套单元房住在医院附近,方便。” 林母更气了,说:“我不同意。”她说着,望向唐可,“一定是你出的馊主意,你怎么就不能放过我儿子啊,你知道不知道,因为你,我儿子还有我们整个林家,我们” “妈!”林海突然一把将筷子拍在桌子上,随后又缓和了语气,“妈,您别生气了,我和唐可在外面自己住也不错,您总不能照顾我一辈子吧。我们明天就搬。”林母从未见过儿子对自己发这样大的火,气鼓鼓地骂道:“搬吧!搬吧!” 林海喃喃地说:“妈,我以后会向您解释的。”唐可坐在一旁,一直不敢出声。她心里越来越糊涂,总觉得林海和林母一定有什么隐瞒着自己,这两个人像是在唱双簧,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人在说话,哪个人在对口型。 搬家是迫不得已了,这也遂了唐可的愿。新家虽然没有林家宽敞,但非常舒适。住了几天之后,唐可渐渐忘记了那些烦心事。她的身体也越来越结实了,不像在小木屋的时候,总是浑身乏力。她突然想起了那个男人的话,那个男人曾经说过,那间小木屋很不干净,而且已经有东西缠上自己了,而现在自己搬到了市区,远离了那间屋子和那顶帽子,一切真的变了。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某种深邃而恐怖的东西吗? 唐可每次想到这些,还是会忍不住浑身发毛。 有些事情,经历的时候不一定会害怕,反而是经历之后的回味,更加意味深长。 日子平淡了,却并不代表心会平淡。当那天早晨,林海出门上班的时候,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的脸色白得像冰,死死地盯着脚下,在他那双崭新的皮鞋旁边,一顶很旧很白的帽子,一动不动地躺着,意味深长地望着高高在上的林海。 唐可见林海愣在门口,走了过去,头一下就大了。她抓住林海说:“怎么办?”林海傻傻地望着帽子,嘀嘀咕咕地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唐可摇晃着林海,说:“你倒是说句话啊!” 林海回过头来,一眨不眨地望着唐可,急切地说:“我得找那个男人再来看看!”说着,飞快地跑下了楼,跑到楼梯转层的时候,对着唐可喊:“小可,那帽子千万不能扔,你先拿回家,记住!千万不能扔!” 林海走后,唐可把那顶帽子小心翼翼地拿了起来,感到双手颤抖不止,她脑海里无法抑制地出现了一幅画面:深邃而黑暗的夜,那幢小木屋的老门随着风声,咚咚咚地响着,后院那间破败的杂物室里,冷风阵阵,白帽子随着风微微颤动,然后,它突然之间飘下了墙壁,随着风,穿过山坡,穿过防沙林,穿过霓虹满世界的高楼大厦。 最后,安稳地落在了她家的门口,阴森森地笑了。 5 林海哪还有心思上班,走了不久,便回来了,带着那个男人。 男人一进屋,像往常一样,在屋里转了个遍,最后,再次把目光锁在唐可身上。唐可被看得浑身发毛,但不敢躲避,她现在非常信任这个男人。 唐可迫不及待地说:“大师,怎么样?”男人叹了口气说:“林太太,我想问问您,最近有没有做过什么怪梦?或者,感觉精神很疲乏,什么也不愿意做。”唐可摇了摇头。他又说:“那一日三餐是否正常?”唐可点了点头。他吸了口凉气,不再问什么,只是很无奈地望了一眼林海。 唐可急了,说:“大师,这帽子为什么老跟着我们啊?”男人摇了摇头,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好办啊!”林海送走男人的时候,唐可一动不动地坐在屋子里,和桌子上的帽子对看。她在琢磨,该怎么处理这顶帽子,她已经被它吓怕了。林海回来的时候,她忙跑了过去。 她说:“林海,我们该怎么办?” 林海说:“大师说了,这帽子不能扔,就算你扔到天涯海角,它还是会回来的!” “为什么?” “你还不明白吗,它根本不是一顶帽子!”林海一字一顿地说,“大师说了,这东西他也不敢惹,我们住进那间木屋的时候,已经得罪它了,它注定要跟着我们,我们唯一的办法,只能是顺其自然。我去把它放到地下室。 唐可绝望了,她不明白,怎么会惹来这么多麻烦。她感到恐惧,一想到在二十层之下的一间屋子里,放着一顶白花花的帽子,就浑身打冷战。 夜里,唐可一直睡不着,她侧着身一直盯着大门。视线穿过昏暗的客厅,落在远处那张黑漆漆的大门上。突然,床微微动了一下,是林海,林海从床上爬起来,向卧室外走去。她以为林海一定是去厕所,可林海的姿势太诡怪了,他蹑手蹑脚地穿过客厅,打开大门,猴子一般出门了。 唐可犹豫了一下,还是爬起来,也像猴子一般钻出了大门。 夜深了,走廊里亮着昏黄的灯,无人。林海蹑手蹑脚地走进了电梯里,很快没了影。等电梯下降后,唐可站在电梯门口,不解地来回踱着步子,林海去干什么了?不一会儿,电梯的指示灯开始上升,她忙跑回了房间,躺在床上,继续装睡。 她要看看林海究竟要干什么。当唐可看到林海的行为时,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林海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顶帽子,他小心翼翼地把帽子放在地上,然后如释重负地笑了笑,又猴子一般蹑手蹑脚地关上门,穿过客厅,爬上床,继续睡觉。 那一刻,唐可觉得不是自己疯了,就是林海疯了。翌日,当那顶帽子出现的时候,林海还在佯装惊讶,这让唐可觉得,林海的精 神一定出了问题,她开始怀疑,林海一定是受了什么刺激,得了夜游症。在林海走后,她再三思考,决定还是扔掉那顶帽子。事到如今,她再也受不了那顶诡异恐怖的帽子了。 风很大,唐可把帽子拿到楼顶,那顶帽子在强劲的风势中,微微抖动,似乎在意味深长地笑。唐可举起手,手指微松,帽子像风筝一样,呼啦啦地飞了起来,它向着西边飘去,穿过街道,穿过人群,越来越远。 唐可的心突然间揪紧了,她想,它会不会再回来? 6 唐可被撞成了重伤,因为夜晚向西横穿马路所致。 一切不过是唐可自导自演的一出戏。真正患有夜游症的是唐可,这种病虽少见,但并非不存在,它的诱因有多种,最权威的说法是,这种病是一种象征性的愿望补偿,唐可的愿望,便是找回那顶帽子放在门口。 唐可的确和林海从小长大,可她并不爱林海,她爱上了另外的男人。那个男人就是曾经租住在小木屋的男人,就是帽子的主人。关于这段爱情,唐家和林家是极其反对的。可唐可竟然和男人私奔,躲在了远郊那幢小木屋里。 那年秋季,山上结了累累山果。男人带着唐可上了山,他们两个从山崖不幸跌了下来。男人摔在了地上,当场死亡,唐可摔在了男人身上,摔成了重伤。林海将唐可接到医院时,唐可脑部受了剧烈撞击,得了情节性失忆症。这种病的特点就是,患者所丧失的记忆,只限于重要事情。 林海痛苦并庆幸着,不管怎样,他爱着唐可,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他要娶她。这也是林母突然讨厌唐可的原因,她不允许一个抛弃儿子的女人,再次伤害儿子。 所以,那顶帽子,实际上都是唐可在夜游时,自己捡回来的。夜游者是没有意识的,他们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唐可梦见的那个白花花光团,实际上是林海。自从发现了唐可的异样,林海很担心,每晚都要跟着唐可去找帽子,拿着白花花的手电筒,小心翼翼地跟在她后面。 那个大师,就更简单了,他是林海医院里的同事,主修心理精神科。林海把他叫来,实际上是来检查唐可的病症的。同事告诉他,帽子不能毁,这样可能会让唐可的潜意识受到刺激,病症加重,如想治疗唐可的病,必须搬离这种旧日环境,所以,他才撒谎,哄骗唐可离开了木屋。 而那顶帽子为什么会重新出现在市区里,只能怪林母。当林海偷偷将唐可的事情告诉林母后,林母便下定决心,他要让儿子彻底离开这个倒霉的女人,而最好的办法,就是毁了这个女人。她偷偷把帽子找了回来,带着一份母爱,一份阴谋,把帽子放在了新家的门口。而林海为了不让唐可过于辛苦,想到了一个办法,晚上自己先把帽子放到门口。可惜的是,唐可自己却把帽子丢掉了。 医学上,从最初唐可喜欢上那幢木屋,到找帽子,放帽子,甚至记住每一次帽子丢掉的方位,称为潜意识行为。 7 几天后,唐可醒了,她变得痴痴傻傻的。林海却笑了,他爱唐可,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他都爱她。 人会因感情患各种各样的病,庆幸的是,感情却永远不会生病。 ...
明朝嘉靖年间,有个名叫钱贵的人,老家在太和。他以贩卖粮食为生,脑筋活络,生意越做越大,在省城开了十几家米店,日进斗金。 这几天,钱贵觉得莫名心慌,就上街找了个算命的。算命的给钱贵算了算,头摇得像拨浪鼓:“恕我直言,你吃不上八月十五的月饼了,快回老家准备后事吧!”钱贵听罢,吓得面如土色,慌里慌张回到店里,把账目和生意交给管家,带着足够的银子,骑着枣红马直奔太和老家而去。 这天,钱贵来到颍州地界,遇见一个奇怪的人。此人看样子有五十多岁,长相奇丑,尖嘴猴腮,留山羊胡,衣帽穿着好像是衙门里的人,倒骑着一头骨瘦如柴的毛驴,手也不牵缰绳,就坐在驴背上打瞌睡,只见他被颠得摇摇欲坠,十分吓人。 钱贵想超过他,可无论怎样打马,枣红马就是不敢越过那毛驴,只是尾随在毛驴屁股后面。钱贵有点纳闷:我这枣红马可是日行千里的良驹啊,平日可见不得其他马在它前头,今儿怎么蔫了,好像甘拜下风?他低头往地上看看,便发现了蹊跷:他与枣红马身边都有影子,而山羊胡和毛驴的身边却没有影子。他心想:这人一定有来头,我得在他面前好好表现,说不定能逢凶化吉呢! 于是钱贵主动搭讪那人说:“老人家要去哪里呀?” 山羊胡并不睁眼:“太和呀!” 钱贵说:“这么巧!我也是回太和的,老人家小心点,别摔着!要不你骑我的马?我的马膘肥体壮,坐着舒服。” 山羊胡摇摇头说:“你的马虽肥,却不能驮你到家,你信不信?我的驴虽瘦,却能畅通无阻。” 钱贵听得一头雾水,他没敢多问,岔开了话题:“老人家,你夜里没休息好吗?干吗走路时打瞌睡?多危险啊!” “我每天抓差办案日理万机,哪有你这做生意的清闲啊,算盘一响,白银万两。切记:不义之财君若取,多行不义必自毙啊!” 钱贵听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好像自己的事山羊胡都了如指掌,他更坚信这人不简单,能未卜先知。 就这样二人结伴同行,一路上无论吃饭、喝茶、住店,钱贵都百般殷勤,争着出钱,可山羊胡还是对他爱答不理。钱贵琢磨着,这山羊胡劝自己不要贪财,看来也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也就放下了用钱讨好他的念头,转而做起了好事,见到街头讨饭的乞丐就给钱,碰到賣唱的穷人和赶考的寒门学子也给盘缠钱,最后连枣红马都送人了,也算是积点福。 这一天他们到了一条河边,只有一位老叟在摆渡,老叟说,因为船小,每次只能载不超过两百斤的东西,要分三次把钱贵他们运过去。钱贵一听,对山羊胡佩服得五体投地,真是神了,枣红马有六百多斤,肯定过不去的。 过了河,不觉天色已晚,他们来到悦来客栈,老板领他们进了一间干净的雅间,好酒好菜侍候。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二人都已醉眼蒙,山羊胡起身去了茅房,钱贵见四下无人,便偷偷打开山羊胡随身的包袱,只见里面有一封公文,公文上赫然写着今年太和县要拘捕的十名要犯,钱贵竟名列第一。 钱贵看罢,吓得浑身哆嗦,倒吸一口凉气。他急中生智,连忙找来账房先生的毛笔,试图把自己的名字涂黑,可就是涂不上墨水。他转身又把公文放在店家的炉火上,想让它化为灰烬,可公文根本烧不着。钱贵吓得满头大汗,又拿起公文准备扯碎,这时,山羊胡回来了,笑着说:“别瞎费劲了,没用的,这是阎王爷用特殊材料制成的。” 钱贵厉声问:“你到底是什么人?”山羊胡不慌不忙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是活人,是阴间的衙役,奉阎王之命来阳间抓人归案的。” 钱贵不服气地说:“我一没踹过寡妇的门,二没挖过绝户的坟,凭什么把我列为第一?”山羊胡虎着脸说:“那两样你是没干过,可你干过的比那两样还严重。调戏良家妇女,贿赂官员,趁粮食歉收抬高米价、发国难财……还要我给你详细列出来吗?”钱贵哑口无言,低下了头。 山羊胡摇摇头,收起公文转身要走,钱贵“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先生,念在我一路陪你,做了不少好事的分上,饶了我吧,我对天发誓,以后每年向朝廷捐一万石军粮,多做好事,再也不做丧尽天良的事了。” 山羊胡捋了捋胡子,语气缓和了下来:“咱得公事公办,不能因为你我有一段交往而徇私舞弊。不过,一路上我观察你,虽然罪孽深重,但善心未泯,不是不可救药。给你个机会吧,我告诉你,这公文上的十个人,排名不分先后。我最后一个拘捕你,最后期限是七月十五太阳落山时。如果你的行动能感动阎王,就可以免除死罪,如果你做得不够,我也没办法。看在你我的情谊上,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钱贵一回到家,就马不停蹄地找到知县大老爷,求问全县一共有多少个桥梁要建,修建费用由他全包,立马开工。他还开粮仓施舍百姓,捐粮食给朝廷,最后,钱贵重金找来一位画家,在牌位上画了山羊胡的像,每天晚上都烧香烧纸,祈求山羊胡能保他平安无事。 日月如梭,转眼七月十五到了,钱贵心慌意乱,左等右等也不见山羊胡。这天上午还晴空万里,下午却乌云密布,不一会儿,雷声由远及近,下起雨来,房梁上的土被震得沙沙直掉,钱贵的妻子和孩子吓得抱成一团。 钱贵看到这情景,不禁泪流满面,心知自己罪孽深重,怕是逃不过死罪了。他想着不能殃及无辜的妻儿,便不顾劝阻,冲出家门,滂沱的大雨把他浇成了落汤鸡。他拼命地跑,看到前面有一棵碗口粗细的树,树枝上还拴着一根绳子,一旁还有几块砖,他想:这大概是为我准备的,与其被雷劈死,还不如吊死体面呢。 于是,钱贵做好准备,擦了一把泪水和雨水交织的脸,把头伸进了绳套,蹬倒了脚下的一摞砖。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只听到“咔嚓”一声,树枝断了,钱贵摔倒在地,愣了半天。他抬头一看,山羊胡笑嘻嘻地站在那里:“你咋自寻短见呢?好死不如赖活着。” 钱贵抱着山羊胡号啕大哭:“你怎么才来啊?再晚一步我就没命了!”山羊胡绷着脸说:“都是你惹的祸,本来我把你做的好事告诉给你们县的城隍了,他又通知了阴间的巡察使,阎王在你的卷宗上批示:良心发现,幡然醒悟,所做好事确凿,可延长寿命,删除公文上的名字……” 钱贵打断他:“那你咋不早告诉我?”山羊胡气得拍了钱贵一下,说:“我正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你呢,结果有一个捣蛋鬼举报说,他听到一个叫钱贵的人在烧香烧纸时老念叨山羊胡的名字,阎王把阴间所有留山羊胡的鬼都抓了起来,一直审了七天七夜也没审出个名堂,这不,我才被放出来。” 钱贵听罢,“扑哧”一声笑了:“看来在哪边都得做好事儿。” 山羊胡严肃地说:“注意呀,今后你再烧香烧纸,可不能再念叨我的名字啦,也不能挂我的像了,这是逼我犯错误呀!” 钱贵爬了起来,说:“我念叨阎王爷的名字,总可以吧!” 山羊胡吹了吹胡子:“那也不行!阎王爷是我们顶头上司,不以身作则行吗?”说罢,他和钱贵一起放声大笑起来。 ...
塑料模特 最近流行大型真人秀节目,“超乎想象”传媒公司也在跟风,想办一场小小的真人秀,活动场地设在百货商场。于是,晓鹏、茱莉、大伟、阿慧几个正在实习的大学生被安排午夜进驻商场,布置道具。 别看商场里平时热闹非凡,但到了午夜又静又冷。疲惫和困意阵阵袭来,几个学生都有点儿挺不住,用对讲机向领队的晓鹏抱怨:“公司是不是耍我们啊?说是真人秀,也没说哪个明星会来,让我们干这么累的活儿。你是领队,也不向公司反映反映!” 晓鹏在对讲机里接话:“你以为我愿意来啊?我其实是最不爱来的,因为我从小就怕……” 就在这个时候,“咔”的一声,商场里的电闸跳了。顿时,周围的一切都陷入了黑暗之中。 领队晓鹏颤抖着蹲了下来,通过对讲机说:“我独自一个人在七楼,在一片塑料模特旁边,你们谁能来把我从这里带走?我、我最怕的就是塑料模特了!” 大家谁都不信他的话:塑料模特有什么可怕的?没办法,晓鹏只能通过对讲机,哆哆嗦嗦地讲了关于自己的故事: 我从小没有爸爸,妈妈开了一家服装店,家里条件还不错。有一天,小伙伴对我说:“你妈妈常去进货的那家塑料模特店闹鬼哦!” “我才不信呢!我妈妈经常去那里进货,从来没出过事!”我不屑地说。 “那是你妈妈进货都是在白天,晚上才会出事。我听说,”小伙伴故意压低声音,“一到半夜的时候,那里的塑料模特就会动起来,好可怕啊!” 虽然我心里一百个不相信,但是好奇心确实被调动起来了。在小伙伴的怂恿下,当天晚上我们就到塑料模特店里探险去了。店还是和白天一样,里面密密麻麻地摆放着塑料模特。塑料模特个个姿势僵硬、面无表情,晚上看起来确实有些恐怖的感觉。我有点儿打退堂鼓了,但小伙伴兴致却很高,他不知用什么方法弄开了门:“到里面看看吧。”然后他一溜烟儿地跑了进去。 我硬着头皮走了进去,经过一排排塑料模特的时候,感觉得它们好像全都在盯着我。我全身发冷,心“扑通扑通”乱跳,祈祷着这些模特千万不要突然动起来。 一步,两步,三步……好不容易走到了头,我回头一看,见它们还在那儿站着,死死地盯着我。我高兴起来,大声对小伙伴说:“你看吧,闹鬼的事情是骗人的!它们根本不动,跟来的时候一样……”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全身像触电似的激灵了一下——我进来的时候,模特们都是脸朝向我,盯着我看的。现在我回头了,它们应当背对着我,怎么还是盯着我? 也就是说,它们动了,它们随着我的脚步在动,而且始终在盯着我。 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忍不住大叫起来。我急忙找小伙伴壮胆,却发现他正对着一具塑料模特发呆。 “别看了,太可怕了,快走啊!” 我去拉他,但是他指着面前的塑料模特说:“你看,它像不像你妈妈?”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那个模特很像我妈妈,或者说,它简直就是我妈妈!我用手摸了一下它,软的。 那天我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那家店的,一路上我都在想:我妈妈总来这家店购进塑料模特,难道说…… 回到家看到妈妈的时候,我只觉得她全身都是僵硬的,动起来还有“咔咔”的声音。她真的是我妈妈吗? 传送带 晓鹏讲到这里停住了,对讲机里只剩下“沙沙”的声音。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晓鹏沉默了一会儿,说:“没有后来了,我受不了这种打击,离家出走了。等我再次回去的时候,妈妈已经去世了。” 真是令人惊诧的结局!大家都很同情晓鹏,就商量着谁去接他。晓鹏在7楼,显然6楼的茱莉是接他的最近人选。但茱莉却严辞拒绝:“不,我不去7楼!从6楼到7楼要只能乘滚梯,没有直梯,而我最怕的就是滚梯了!” 大家都特别不理解,责怪茱莉胡说,就是不想帮助别人。茱莉都快哭了:“你们不知道,我在滚梯上遇过鬼!” 我不想过于细致地回忆这件事,因为它实在太恐怖了。 那天晚上,我在一家商场等朋友,她一直没有来。我累得要命,就倚在滚梯旁的栏杆上等她。这时,我看到一个小男孩坐着滚梯缓缓地升了上来。他长得很怪,脸上没有血色,眼睛又黑又大而且没有眼白,就像《咒怨》里那个鬼小孩。我吓得一个激灵,后退了一步。这时,小男孩的妈妈从后面升上来了,她似乎知道我很害怕,说:“对不起啊,我家孩子眼睛有点儿吓人,您别介意!” 人家那么客气,我也不好意思大惊小怪,微笑着点了点头,再次倚在了栏杆上。然而几分钟之后,我再次看到了那个恐怖的小男孩,他再次坐着滚梯升了上来。 这是干什么啊?我心中一惊,又后退了一步。这时,小男孩的妈妈也乘着滚梯上来了,她依旧客气地对我说:“对不起啊,我家孩子眼睛有点儿吓人,您别介意!” 动作、语气、话题,都和刚才一模一样。 我有点儿害怕了。 几分钟之后,我再次看到这对母子出现在滚梯上,说的是同样的话。这次我壮着胆子向那个妈妈看去,我看到她的裤管里模糊一片,像是没有脚。 “啊——”我尖叫一声,拼命地往后跑。这时,我的好朋友出现了,她一把拦住了我。我顾不上责怪她迟到,把刚才的一切语无伦次地讲给了她听。 她听后皱紧了眉头,严肃地说:“你遇到鬼了!”她说,滚梯看起来就好像一个传送带,有的滚梯如果建设得风水不好或者搭建过程当中死过人,就会变成鬼魂的传送带。鬼需要一连传送七次,才能完整地传送上来。所以,我刚才重复看到的母予,就是正在传送的鬼。 我听完之后吓傻了,拉着她的衣襟问:“那是不是后面还会有很多鬼传送上来?”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是啊,难道你刚才没有看到,我也是从那个滚梯上来的吗?” 我全身一个激灵,再次向滚梯看去。我看到我的朋友——另外一个完全一样的朋友,正乘滚梯缓缓地向上升来。 “后来我才知道,我朋友那天晚上迟到,是因为出了车祸,她死了。从那之后我特别害怕滚梯,平时逛商场从来不乘滚梯!今晚到这里来干活,本来亮着灯我也没觉得恐惧,现在停电了,这么黑,我真的不敢啊!” 听茱莉这么一说,不仅她不想乘滚梯,大家都不肯乘滚梯去接晓鹏了。晓鹏在对讲机里一再恳求,茱莉便说:“让阿慧去吧!阿慧在5楼,也很近的,她可以乘直梯。” 阿慧听到这个主意顿时尖叫起来:“我才不要坐直梯呢!你怕滚梯,但我怕直梯啊!尤其是现在已经灭了灯,我更不敢坐直梯了!” 茱莉批评阿慧不肯助人,阿慧不高兴地说:“你那个滚梯算什么啊?要是听了我的故事,你就知道直梯其实才可怕呢!” 真人秀的高潮 伴随着晓鹏的出现,商场的灯随之亮了起来。光明之下,一切可怕的东西看起来都不那么可怕了。晓鹏说:“对不起了各位,其实我根本不怕塑料模特,那个故事也是假的,刚才那些也都是安排好了的。这,就是咱们传媒公司的‘真人秀’!” 原来,“超乎想象”传媒公司有心办一场真人秀,但为资金所限,即使真的请了明星来,也势必没有市场竞争力。所以,老板干脆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真人秀——恐怖真人秀:安排四个大学生午夜在商场工作,期间把商场的灯全部关掉。领队的晓鹏蹲在7楼讲了一个鬼故事,让大家来救他。在惊恐的环境之下,再加上晓鹏的诱导,另外三个学生真实地表露出自己的恐惧,讲出了自己亲身体验的恐怖故事。而事情的全程,都会被公司记录下来。 晓鹏说:“还记得你们来应聘的时候公司给你们的问卷吗?其中有一条就是‘是否有恐怖的经历,如果有,请简述之’。就是因为你们的生活经历里有这些经历,公司才会选中你们的。那个时候公司就在策划这场真人秀了!” 原来是这样!其他三人起初有点儿生气,但禁不住晓鹏一再替公司道歉,也就算了。四个人重新聚集到了一楼,明晃晃的灯光照着他们的脸。就在这个时候,晓鹏接到了公司的电话,他觉得一定是公司想要表扬他任务完成得好,因此很骄傲地接听了电话。 老板说:“就安排在后天晚上吧。明天他们三个人也不行,有一个感冒了。” “什么,什么安排在后天?”晓鹏诧异地问。 “还能是什么,真人秀啊,你小子不会忘了吧?你、茱莉、阿慧、大伟四个人在商场的那个啊,他们三个人今晚不是不能来嘛,我发短信告诉你了。明天晚上也不行,改后天了,你准备一下。” “可是老板……”晓鹏急忙要问,但是老板已经挂了电话。 晓鹏只感觉到寒意阵阵袭来,他缓缓地转过身,看到背后三个呆滞的面孔。他们的脸色在灯光下看起来那么苍白,简直就像是三个塑料模特。 晓鹏呆了良久,喉咙里爆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
废弃的电影厂里,放映室显得很宽敞,虽然有些破败的荒凉感,不过倒也和我们今天要放的恐怖录像带相得益彰。 我们是一群自由职业者,向往尝试各种不同的工作,包括一些猎奇的事情。比如今天,我们就计划在这个废弃的电影厂里,看完一整卷的恐怖录像带。 这卷录像带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因为它一度是禁片。但它却有着一个并不惹人注目的名字,谁来陪我玩游戏。 为了找到看电影的感觉,我们来到了当年电影首映的地点,目前所在的电影厂。 我们从录像带的主人处了解到了大概剧情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8岁左右的小女孩,她在日本寄居期间刚好发生了广岛原子弹事件,爱丽丝不幸遇难。她的父亲由于过度悲痛,竟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爱丽丝的灵魂收进她生前至爱的音乐盒里,这样,他每次打开音乐盒,就都可以和爱丽丝交流了。 实验成功之后,爱丽丝的父亲就把音乐盒藏在了他所经营的一家酒店里。从此,恐怖事件连连不断。 我们五个人在座位席上分成两排坐着,负责播放影片的大兵坐在小二层的操控室里。 其实,影片的开头很是无聊,诸多是在描述小爱丽丝寄居生活的孤单。 接着,剧情转接到酒店部分,算是接入正轨。但是有人已经耐不住性子往下看了。坐在后排的周忠借口去厕所就离开了,我瞥了他的背影一眼,那是楼梯口的方向。 然后,一回头,镜头里突然晃出了一张白晃晃的被放大无数倍的脸,肤色苍白,双眼通红,头发像干枯的野草一样垂在两旁,耳边传来的是一声声小女孩稚嫩的笑声,不知为何,我的心脏顿时漏了一拍,然后猛地狂跳。我看了看坐在我旁边无丝毫反应专心观看的叶子,眼睛再回到屏幕上时,已经没有了那张脸。我轻轻舒出一口气,然后继续看。 剧情来到了高潮部分,音乐盒被酒店客人打开了,爱丽丝被放了出来。 爱丽丝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幽灵一样,她轻飘飘的,所有看见她的人都可以从她的身体穿过去。 爱丽丝的眼睛,就像一颗黑得发亮的石头,可是,从这颗石头里却散发出一道蚀骨的恐怖光芒,就连隔着屏幕,我都能清晰地感觉它在刺穿我的身体,我背上的汗毛一瞬间根根竖起,冷得好像跌进了冰窖,有着生硬的冷和逼仄狭窄的急促感。 黑暗里,我只听见耳边传来爱丽丝一声声甜美的声音“谁来陪我玩游戏?… …” 然后“砰”一声清脆的响声,像钢瓶炸破的一样破裂开来,“你来陪我玩游戏!”爱丽丝拍中了一个年轻人的肩膀,“玩,玩游戏?怎么玩呀?” “你来当鬼,去抓下一个人,不然你就输了。”爱丽丝调皮地笑着,咧开的嘴里满是黑色的灰,好像再用点力,爱丽丝的嘴就要碎了一样。 年轻人还在一头雾水,爱丽丝就突然消失了,同时在某个幽暗的角落里,传来爱丽丝悠远的带有戏谑的声音“游戏,开始了!” 年轻人惶惶然地走,到底应该怎么做?去抓谁?输了,又会怎么样?他摸着被爱丽丝拍过的肩膀,竟然摸到一把粘稠的黑色的灰,远远看见小伙子的人纷纷跑开了。 小伙子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一样,“你们别走,等等我。”小伙子一直跑一直跑,耳边是爱丽丝时不时传来的“咯咯”的笑声。 小伙子发现自己的身体原来越重,好像有些跑不动了,他突然一发力,扑上前去,刚巧扑倒了离他最近的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一把握住他的脚踝。 这时,爱丽丝飘了过来,停在小伙子身边,“要拍到肩膀才算哦!” 小伙子看了一眼中年男人,中年男人正一边挣扎,一边瑟瑟发抖着。“不,不要!” “时间到,你输了!” 爱丽丝诡异地笑了起来。 然后小伙子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僵硬了,然后,由腿部开始,破碎成一个个漆黑的碎片,就像干枯的落叶被撕碎了一般。只是一刹那,小伙子就变成了一堆碎片,然后飞到天花板的一角,变成了天花板上一个可怕的黑色影子,徒留寂静里一声刺耳惨烈的尖叫。中年男人还保持着被抓住那一刻惊恐的表情,他的脚上,是年轻人黑色的手印,斑驳可见。 中年男人看了看天花板上那个人形轮廓,“不要,我不要玩游戏!我不想死!”中年男人一步两个踉跄地逃着,然而他还没跑出两步已经被爱丽丝拍中了肩膀,“不许耍赖,你们都要陪我玩游戏!” 这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周忠去个厕所怎么这么久呀?”我还没反应过来,耳边就钻进了一声一场刺耳的尖锐的叫声,我几乎感觉我的耳朵要被它的尖利刺破了。是中年男人的叫声,可是,为什么除了从音响里传来的声源外,我好像还听到了另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好像离我不是很远。不对!那个声音,好像是周忠的?我蓦地心一凉,周忠不会是出事了吧? 我赶忙对正玩着手机的小林说,“快给周忠打电话,我好像听到他的叫声了。” 小林看了我一眼,语气很镇定地说,“没事,他给我发信息了,说是没带手纸,我这就给他送过去!” “这家伙,就这点小事也值得大惊小怪,太煞风景了!”郑凯有些不满地推搡了一把小林,让他快点去,还嘱咐说让周忠别再大惊小怪了! 小林走后,大家的心思就又回到电影上来。只有我,猛然想起,周忠已经下了楼,按电影厂放映室的隔音效果,即便是周忠喊得再大声,我们也绝不可能把它从电影的背影声里择出来的。 我就这样心神不宁地继续观看着影片,我以为能分点神,可是,我的心绪却随着剧情的发展越来越乱。 中年男人在极度无奈的情况下竟然将手伸向了自己的女儿,“别怪我!” 女儿惊愕地看着父亲的眼神,像是电影给的特写,一双眼睛,刷的居然变成了血红色,红艳得像是要滴出血来。我被这双眼睛盯着,好像我此刻成了被女孩盯着的中年男人,浑身上下充斥着不安的情绪。 然后,女孩破碎成了一个幻影。 “又拍到你了。”爱丽丝突然从背后出现,中年男人感觉自己一边肩膀沉了,他开始崩溃地大喊大叫。同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肩膀好像受到重压,难道是谁拍了我的肩膀,我回头看,小林的座位空空的。 中年男人已经崩溃了,自从众人目睹了“游戏规则”之后就都集体躲避他,抓不到下一个“鬼,”自己大概是凶多吉少了!他疯狂地跑着,木质地板被他踩得“嘣嘣”直响。 他飞速地跑着,突然脚下被什么绊到了,摔了个大马趴。他爬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具刚化的干尸,隐约还能看得见眼耳嘴鼻。我清楚地看见干尸身上穿的军蓝色外套,正是周忠今早穿的那件? 然后,叶子也喊了起来,“那不是周忠吗?”我仔细一看,屏幕里的背景分明不是酒店了,而是我们所在这所废弃电影厂三楼的厕所门口。 “不,不会吧?”连一向胆子大的郑凯居然也结巴了。我颤抖着声音问“是巧合吗?”然后,我们三人一起看到镜头在转,中年男人不见了,干尸不见了,连爱丽丝诡异的笑声也不见了。然后镜头似乎在做一个大反转,好像要给谁来一个大特写一样。果然,镜头里出现了一个硕大的特写镜头,我定睛一看,那是座位席上,我们三人的样子,像在照镜子一样写在屏幕上,我和叶子立刻尖叫起来。只有郑凯还有些冷静,“不,不会是大兵在和我们开玩笑吧?” 我们就一起回头,更令人惊奇的是,大兵也不见了?我们都开始慌了,顾不上还在播放的影片,连忙朝楼梯口跑去。这时,屏幕上,突然出现了爱丽丝的幻影,她好像要从屏幕里爬出来一样,然后就莫名消失了。 我们往楼下跑,来到三楼,看见周忠的衣服果然干瘪地躺在那儿,就像一具尸体一样。我们一起抬头看,天花板上,赫然是周忠的影子!那个人形轮廓的样子,和地上衣服的躺姿一模一样!叶子开始控制不住地尖叫,一声高过一声,像是控制不住的一样。我抓住她四处挥舞的双手,“叶子,叶子,冷静点!”其实,我制止她的手,也一直在拼命地颤抖着。那是一具尸体呀!尽管只是一身衣服,我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到周忠生前是经历了怎样的挣扎。 伤心已经是顾不上了的,我的脑子里迅速想起的,是失踪的小林和大兵,他们会不会也出事了? “奇怪,小林呢?”郑凯一边说,一边朝四周看看,十分警惕。 我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叶子,对郑凯说道“打电话给小林,还有大兵!”一边扶着叶子,“不对,我们也要尽快离开!”我喊道。郑凯点点头,一边拨着手机号,一边跟在我们身后朝楼梯走去。 一路走着,竟然越来越亮了,封闭的电影厂里,突然像是被无数日光灯照亮了一样。我恐惧地和叶子互相握紧双手。叶子还停留在见到周忠尸体时的巨大恐惧之中,“秦蓝,我们会不会也像周忠一样死掉呀?”叶子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我无法回答她,只是,尽量假装镇定地安慰道“只要离开这里就好了。” 话刚说完,就听见身后郑凯大喊道“别走这边!”我们回头时,郑凯已经一头往另一个楼梯口扎进去了,我和叶子只得迅速跟了上去。在我进楼梯间的前一刻,余光似乎瞥到了小林上楼的身影,他失去了往日的灵活身手,走起路来好像很慢。 我脑子拼命的转,小林该不会是被“拍了肩膀”?这个想法太可怕了,可它在我脑海里就是挥之不去! 郑凯的速度太快,我和叶子在二楼的时候就已经跟不上他了,跑到一楼大厅时,才终于追上了他。可是,他为什么一直呆呆地站在门口不出去呢? 我试探地喊了一句,“郑凯!” 郑凯突然吼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停地说着“完了,完了,完了!” 我走近前去看,才发现他为什么一直在说“完了。”原来大厅的门上,不知为何结了一层白白的结界,无论怎么用力,都闯不出去。 “不会的,不会的!怎么会出不去呢?”叶子拼命地用她尖利的指甲在上面乱抓,不多时,白色的结界上竟然渗出了红色的血丝,转眼间,整个电影厂变成了一片红色。 “叶子,叶子。”我发现叶子的力气突然大得出奇,要我和郑凯两人合力才能把她从门上拉开。 叶子还维持着那个姿势呢,头顶上就蓦地传来了一个悠远的声音,“谁来陪我玩游戏?… …”叶子一下子捂住耳朵蹲在了地上,拼命地喊“不要!不要!” 我也忍不住地差点跌倒在地,我拉了拉郑凯的手“你也听到了,对吧?”郑凯没有说话,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沉默中,噼里啪啦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急,我看见大兵拼命往这边跑过来。我注意看他的肩膀,没有黑色手印。可是大兵的神色很奇怪,只是不住地问“我们是不是要离开了,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在得知出不去的时候,他的脸刷的白了。“那怎么办?他会杀了我的!他会杀了我的!”郑凯问道“大兵,你在说谁,谁要杀了你?为什么要杀你?” 大兵似乎被问到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眼神拼命闪躲,“我,我不知道!” 这时,另一个人出现了,是步履蹒跚的小林,我看见他的肩膀上,有着一个清晰的黑手印,手印大小刚好和我们当中手掌最大的大兵的手印最吻合! 我开始不受控制地往后退并拉着情绪失控的叶子,远离小林,也远离大兵。郑凯也是。大兵看着我们,又眼神复杂地看了小林一眼,“不!不!”然后也闪躲着。 我感觉我的后背已经贴到门上了,难道真的无路可逃?小林看了我一眼,“秦蓝,我不会害你的!”然后往大兵那边走去了。 我看着小林一步一步地挪着,大兵一步三摔地逃命。突然,“砰”地一声,小林倒在了地上,整个人瞬间破碎成无数个黑色的碎片,然后变成了天花板上的一个黑色轮廓。我记起了爱丽丝遇难的那一场广岛原子弹事件,受害者都变成了天花板,或者墙壁上的一个黑色影子! 可我还是难以置信小林一个活生生的一个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影子。 “你听,那个声音又来了。”郑凯说道。我隐隐约约地听清楚了“谁来陪我玩游戏?被拍到肩膀的人,就来当鬼!”然后,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那张脸,是爱丽丝苍白的脸放大在我的眼前,我恐惧得都动不了了。“你,来当鬼吧!”我眼睁睁地看着她重重地拍了我的肩膀一下,也许是出自恐惧,我的身子猛地往地上跌。 “嘣,”一声巨响,我的鞋子好像提到了什么,我猛地坐起了身,发现自己身处放映室的座位席上,我回头,叶子坐在我的右手边,小林郑凯依次坐在我身后,大兵也好好地在放映室里。 难道,一切只是个梦?“周忠呢?” “他去厕所了!”小林应道。我活动活动筋骨,继续看电影。 小爱丽丝从小寄居在日本,她很孤单,没有人关心她,也没有人陪她玩游戏,她很希望有人陪她玩游戏! 原子弹事件发生了,小爱丽丝亲眼看见周围的人变成了一个个的黑影,她想象着这只是一场游戏,谁输了,谁就会变成那个影子。可是,游戏好像永远不会停止!小爱丽丝于是在痛苦挣扎中,化成了一个黑影。 我看着小爱丽丝的悲剧,心里有些发虚,习惯性地摸了摸左手,却什么也没有摸到,难道我的手表今天忘记戴了? 位于三楼的周忠在地上拾到了个手表,他捡起手表看了看,通过手表镜面,他好像看到有个不知名的小女孩在背后看着她。 那个身影,像极了音乐盒里的爱丽丝! ...
这天凌晨,省120急救中心值班医生刘春兰突然接到出诊电话。这对于她来说,本来极为平常,哪天不出诊十几次接送危重病人呢?可今天这个电话却让她感到肩上的压力。为什么?因为这个电话是市长值班室直接打来的,说必须把这个病人抢救过来。值班秘书说:一周后这个人要出席全国道德文明先进表彰大会,并要现场发言的。 刘春兰急切地问:“具体位置?病人名字?什么病?” “阳平县清江小区,A座3门603。病人叫施天,心脏病发作!” 什么,施天?刘春兰一愣。她虽然没有见过施天,可是,施天这个名字对她来说是太熟悉太熟悉了。五年前,她的丈夫带女儿去百货大楼,赶上了一场突发的大火,顾客们情急之下像没头的苍蝇到处乱跑,而大火很快就封住了一切出口。万分危急关头,一个中年男子数次出入火场,将九个人救了出来,其中就有刘春兰的女儿。女儿说,如果不是这个人将她背出来,她肯定没命了。后来,媒体挖出这个中年男人叫施天。但是,这个施天却极为低调,不愿接受任何人的报答和感谢,刘春兰也就无缘与施天见上一面。没想到,今天能以这样的机会与恩人见面。 刘春兰等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阳平县清江小区,将施天抬上了急救车。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哭着说:爸爸突然发病,她给爸爸喂了药,可是爸爸仍然昏迷不醒。她在万般无奈之际,想到了给市长值班室打电话。刘春兰随口问:“你妈妈呢?” 女孩说:“妈妈五年前就走了,因为爸爸被大火烧残了。”刘春兰扫了一眼施天,呀!他的脸上布满肉疙瘩,就像电影《夜半歌声》中的宋丹平,太吓人了!刘春兰心头掠过一丝悲凉:英雄可爱,可是英雄的处境却是现实的! 刘春兰抓紧给施天进行了就地检查。还好,施天因吞过急救药,病情暂时稳定。但是,必须马上进行下一步的治疗,否则很危险。 时间就是生命。急救车闪着蓝色灯光快速地离开了小区,很快就驶上了高速公路。刘春兰知道,再有十几分钟就能抵达急救中心。于是低头盘算用什么方案抢救施天最好。突然,她感到车速慢了下来,而且越来越慢。她着急地对司机说:“师傅,快点开,病人还没有脱离危险呢!” 司机说:“我也想快,可是快得了吗?” 刘春兰抬眼一看,呀!不知什么时候,高速公路上起了浓浓的大雾。滚滚的雾就像飘舞的棉絮,一团团地在公路上滚动着。虽然急救车开着大灯和防雾灯,可是此时就像在茫茫宇宙中一只萤火虫的亮度。司机瞪着眼睛,急得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流,可是汽车仍然像瞎子一样一步步地挪着,速度还没有步行快。 刘春兰心急如焚。难道自己女儿的救命恩人就眼睁睁在自己手上失去生命?她“呼”地站起冲到司机后面,急迫地说:“师傅,快想想办法呀!” 司机有些恼火,说:“我能让汽车插上翅膀吗?” 刘春兰急得给急救中心打电话,希望立即增援。可是中心主任说:“遇上大雾,我们也出不去呀!” 刘春兰又给施天检查,啊!情况很不好,不能再耽误了,否则真的就是回天无术了。 急救车像只蜗牛,在高速公路上慢慢地爬行,全车的人除了施天外都急得不得了。突然,前面的路上模模糊糊有个人影,司机以为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细看,确实是个人。他一个急刹车停住了,探出脑袋骂道:“你不要命啦?” 拦车的是个年轻姑娘,也就二十五六,穿着一身藕色衣服,她对司机笑笑,说:“大哥,我有急事儿,搭个车。” 司机没好气地说:“不行!我这又不是公交车。” 可那姑娘堵在急救车前不走,弄得急救车过不去。这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刘春兰就说:“得得得,别跟她纠缠了。让她上来吧,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 那姑娘上了车,对刘春兰一个劲地感谢。车继续前行,仍是老蜗牛似的。那姑娘火了,说:“我还有急事儿呢!你们这速度,什么时候能到省里呀?” 司机没好气地说:“你有能耐?你来开呀!” 姑娘一听,立即就让司机离开驾驶台,由她来开。司机说:“你开什么玩笑,我二十年驾龄了,都不敢开快,你以为你是谁?” 姑娘笑笑说:“我是驾校的教练,专门跑这条路的,我对这条路熟悉,让我试试看吧,不行再换!” 司机仍不干,可刘春兰却动心了,也可能是病急乱投医吧,竟对司机说:“师傅,就让她试试吧,没准能行呢!” 司机火了:“刘医生,你也不想想,她光凭一张嘴说,你见过她开车吗?” 刘春兰平时文文静静,从不与人吵嘴,可此时大概是心急如焚,火气骤生,竟开口顶撞司机:“你不让她开,你怎么知道她不行?” 司机一赌气,骂骂咧咧地就离开了驾驶台。 那姑娘神色悠悠地坐上了驾驶位,一挂挡,一踩油门,车“呼”地就蹿了出去,“嗖嗖嗖”地一下子时速就上80公里。她仿佛不是在开车,而是在开飞机,驾驶着飞机穿云破雾。这下子全车的人都愣了,你看我,我看你,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也信服了一句老话:山外有山,人后有人!没想到在这样复杂的路况下,竟有如此能人!刘春兰是又惊又喜,喜的是照这样开,一会儿就能到省城,惊的是这也太冒险了,别再出个车祸,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姑娘像个镇定的指挥员,从容不迫,不苟言笑,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双手握着方向盘,车是开得又快又稳,就像是在F1赛场上飙车。 十几分钟后,急救车就开进了省急救中心。医生护士们急急地将施天抬下车,送进手术室进行抢救。刘春兰没忘了谢谢那个在关键时刻帮了他们一把的姑娘,那姑娘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没什么,谁见了也会这样做的。” 刘春兰问姑娘姓什么叫什么,那姑娘寻思了一下,说:“我叫何月华。” 因为送医及时,施天被抢救过来了,主持手术的医生说:“再晚到10分钟,那就来不及了!” “谢天谢地!”刘春兰心头的大石头放下了,就说了在高速路上遇到的事儿,说:“要不是遇到那个姑娘,我们就回天无术了,这施天真是福大命大呀!” 主持手术的医生随口问:“有这种事儿!那姑娘哪儿的,叫什么?” “不知道哪儿的,她说她叫何月华。”刘春兰答道。 那医生大吃一惊:“什么?何月华?” “是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刘春兰说。 “不可能啊!”那医生自言自语,“去年这个时候,我接过一个车祸病人,也是叫何月华,因为延误了时间,她没有被抢救过来。” 刘春兰就摇头,笑道:“叫何月华的人多了去了,难道我们让个死人开车?笑话!” 主持医生愣了愣,点点头又摇摇头,问:“刚才那个病人是叫什么来着?施天?” “是的,施天。” “哎呀,对了!”医生拍拍脑袋,说:“我想起来了,去年,就是这个叫施天的男人把何月华背到咱们中心的,他一脸的肉疙瘩,把好几个医生吓得够呛。他大汗淋漓地说,他在公路上发现了一个被撞伤的人,就背来了。那姑娘穿的是一件藕色的衣服。” 刘春兰听了,顿时傻了。天!刚才他们遇到的,真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呀!她唏嘘不已,众人也连连感叹,但是大家都相信了一个理:这个世界上,不管你是谁,只要你干了好事,神鬼也相助! ...
楔子 你看,这块儿就是让你疼痛的原因。“医生把血淋淋的盘子举给她看,”最初听你描述,我们以为是肿瘤压迫到了肝脏才会让你的右边小腹肿痛,其实不是。“ ”那是什么?“麻药还未完全消退,她的视线还有些模糊。 ”寄生胎。“医生解释道,”俗称胎中胎,一直藏在你的身体里,跟了你35年了,照理说疼痛早就应该发作了……“ 寄生胎虽然小,但发育得十分完整,一个幼小的婴儿躺在手术盘中,紧闭着双眼,握紧双拳,浑身青紫,早已没有了呼吸。 ”我也不知道,之前一直都有体检,身体也很好。医生……可以说得详细一些吗?“她听得云里雾里。 ”这团东西,是你的孪生妹妹。你们当初是孪生胚胎,只是在发育的时候,一个胚胎被包入了另一个胚胎之中,说得残忍一点,就是两个胚胎争夺母体的营养,强壮的那一个干掉了弱小的那一个。这是一种罕见的先天性疾病,发病率五十万分之一左右。“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但是你这种现象,我们还是第一次遇见……“医生皱着眉头盯着那具婴儿的尸体,声音越来越小。 1.奇怪的病人 我是A城小有名气的心理医生,阿全是我的病人,在我这里治疗了三个月,每周来一次。最初是他的姐姐陪他来的,后来情况有所好转后,阿全就自己来咨询室了。 阿全的情况很复杂,作为一名心理医生,我听过很多奇怪的想法,但是像阿全这样的,说自己听得懂老鼠的语言,我还是第一次碰到。更可怕的是,这三个月的治疗时间里,他每次都讲述着老鼠们的故事,而且讲得活灵活现,让我后背一阵阵的发寒,甚至有一瞬间,我几乎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太可怕了。 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又装作十分相信他的样子,听他讲述着老鼠们的故事。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阿全双眼灼灼地盯着我,嘴角泛着轻蔑的笑,”你这办公室里,至少有30只。“ ”不可能!我定期都在让专业人员处理老鼠蟑螂!上个月才逮走了一只!“我立马否认。 ”爱信不信。“笑容还挂在他嘴边,声音却低了很多,”它们还会聊天,知道我们所有的秘密。“ 我抿抿嘴,喝了一口咖啡:”那你从它们那儿听到过我的秘密吗?“ 阿全眯缝着双眼,咬着指甲,低声道:”从第一天来,就听到了。虽然随便听别人的秘密不好,但我也没办法……“ ”说说看。“ ”好吧。“阿全有些为难的样子,不像是装的,”它们说你曾经和一个客户在办公室亲热过……“ 我的心猛地跳到了嗓子眼,脱口而出:”胡说八道!“ 阿全连连摆手:”不是我说的,是一只断尾巴老鼠说的。“ 微微疼痛的小腹让我开始有点不舒服了,我对阿全道:”它们还说了些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偶尔会评价你和你的病人。一个高三发疯的女孩,才不是什么学习压力大,是被自己爸妈逼疯的;还有那个秃子中年男人,说可以见鬼那个,只是癔症而已。它们倒是挺喜欢一个16岁的小男孩,因为他每次来都会带一块黑森林蛋糕,吃一半留一半。“ 2.秘密 小男孩是我搬进这个新办公室的第一个病人,高三女孩是半年前的一个病人,秃子中年男人三个月前已经结束了治疗,被家人丢进了精神病院。除非阿全能拿到我保险柜的钥匙,否则那些病人的档案他不可能知道! 我有些慌了。 ”你对病人催眠的过程中,发生过一起诡异的事件,你也睡了过去,而且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事,醒来的时候,病人已经走了,对不对?但他并没有投诉你,也没有任何异常。你调来了监控,发现自己竟然亲自把他送出了门口……“ ”够了——“慌乱的我打翻了咖啡,猛地站了起来,大吼道。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虽然档案中也曾多少记录下这些信息,但根本没有他说得这么直白,催眠的那次事故,我写得十分隐晦。 ”对不起啊……苏医生……“阿全像做错事的小孩,走到我身边,垂着头小声道歉。 我撑着额头,冷汗打湿了我的手掌:”我突然身体有点不舒服,阿全,今天提前结束好吗?“ ”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你晚上熄了灯安静地听,你一定能听到它们的吱吱声。“阿全离开时,重复着老鼠的叫声”吱吱,吱吱“。 我一直坐到夕阳落下大楼,静静看着落地窗外的光零零散散照进来。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我果然听到了老鼠的叫声,它们在四面八方交谈着,嘲笑着我的狼狈,分享着我的隐私,我却对它们无能为力。我知道它们不会轻易放过我,因为我雇人抓走了它们的一个同伴。 它们故意把我的秘密说给阿全听,借阿全这个有妄想症的疯子来羞辱我! 3.人面疮 两个工作人员一再保证我的办公室里一只老鼠都没有,我疲惫地挥了挥手,让他们离开了。 ”铃铃铃……“电话像炸弹一样响了。 ”苏医生,是我。“是阿全的声音,带着胆怯和歉意,他在电话里小心翼翼地说想带我去一个地方,”我知道医患不应该有私交,但是别人都不会相信的。我不是疯子,不会伤害你的,求求你了,行吗?“ 我仿佛听到了他家中那些隐秘的”吱吱声“,鬼使神差地眩晕了片刻,我点了点头,听到了自己机械的声音:”好。“ 阿全约我在一座桥下见面,那儿虽然躺着不少流浪汉,但好歹灯光还算明亮,也有不少沿着河边散步的路人。 ”苏医生,你不戴眼镜穿裙子的样子真好看,我以为你只会穿套装呢,原来私下这么美。“阿全对我说。 黑色真丝长裙像第二层皮肤紧紧贴着我的身躯,我看着阿全那张年轻的脸庞,嘴角扬起了笑意,刚拿出一包烟,他就凑过来点燃了打火机。 ”你要带我看什么?“我倚着柳树,哑着嗓子问道。 阿全的声音带着说不出的神秘:”我每天跑步都会经过这座桥,渐渐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规律,每周三都有十来个人聚在桥下,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什么,像开会一样,一个个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大约半小时后才会散去。后来,我忍不住好奇,也像他们一样,遮住脸混了进去……“ ”哦?“我盯着不远处陆陆续续汇集到桥洞阴暗处的人,数了数,真有八九个,但是不仔细,也不会注意到他们。 ”我发现他们都有奇怪的地方,有的人长着猪的耳朵,有的人长着老鼠的鼻子,有的人长着鱼鳃……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他们身上混杂着动物的成分!他们一直是‘杂种’!一直偷偷摸摸混在人群中,只有在固定的时间才会来交流沟通。“阿全把连帽衫罩在头上,又从口袋中扯出一条长长的丝巾把我的脑袋缠得严严实实,这才拉着我的手,学着那些人缓缓又胆怯的步子一点点走向黑暗。 ”叽叽咕咕……咕咕,叽叽,吱吱吱……“阿全流利地与他们交谈着,像是老朋友,我却一句话也听不懂。 ”咕唧!“有人突然指着我,不友好地嘟囔了一句。 阿全眼皮跳了跳,急急解释,但碍不过越来越多的人”咕唧“我,他只得凑到我耳边,小声道:”你身上有没有什么怪异的地方,随便给他们看看,他们的疑心病有点重。“ 我笑笑,掀开丝巾,轻轻一抛,丝巾带着香水味随风飘走了。 我一点点拉开裙子的侧拉链,露出了隐藏的肌肤,众人眼中的戒备瞬间消散了,而阿全眼中的恐惧却一点点涌了出来。 我的小腹上,长着一个狰狞的人面疮,正冲着大家微笑。 4.失败 我从阿全床上醒来时,吓得魂都差点儿掉了,趁着他还在熟睡,穿着裙子夺门而出。 我又穿着这条该死的裙子与病患上了床!小腹又在隐隐作痛,我死死压住它,狠狠道:”你休想代替我!把你割了,你又长出来!没关系……我还可以把你切掉,磨平,让你一点痕迹都没有地消失!“ 办公室里,我胡乱吞了几粒药,耳边那可恶的吱吱声终于消失了,我裹着毯子在沙发上睡了一觉,这才有力气回家。 但是,只要一停药,老鼠的吱吱声就会涌入我的耳朵,以至于后来我的药越吃越多,我再也无法给病患疏通心理垃圾,只得请假,躲在房间里整日整夜地开着灯混日子。 我的咨询室没法再开下去了。关门的那一天,我在椅子上坐了很久,连阿全和他的姐姐什么时候进来的我都不知道。 ”苏医生。“阿全姐姐的声音带着胜利的喜悦。 此时,我已经认出了阿全的”姐姐“,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阿全是我从国外请回来的心理学家,也是很厉害的催眠师,他打败了你。你落到今天这个地步,都是自找的!“ ”不,我是被我自己打败的。“我叹了一口气,”你是方永唯的太太,你觉得我和你的丈夫有一腿,他是个有钱的地产商,却有失眠的坏毛病。“ ”你知道我打败了多少女人才嫁给方永唯的吗?他竟然为了睡一个安稳觉,要和我离婚,和你在一起!苏念,我恨你!看看你,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你凭什么和我斗!“ ”你真的很厉害,只要拿到我保险柜里的档案和录像,就可以把我与病患之间的事情调查得清清楚楚。阿全给我老鼠声的暗示,不过是一种高级的催眠术,他每一次模仿老鼠的‘吱吱’声,我就会被催眠,乖乖听他的话。包括昏暗的桥下,那些低俗的小把戏,对不对?这一切,是我清理东西的时候,发现办公室里的窃听器和监控摄像头才想明白的……“ ”你可以先出去吗,我想和苏医生单独聊一会儿。“此时的阿全眼睛精光闪烁,风度翩翩。 方太太嗔怪地斜睨了他一眼,终究还是扭着水蛇腰走了出去。 5.新的爱情 ”苏医生,对不起。“阿全的声音充满了歉意。 ”何必道歉呢,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我自己钻进圈套的,怪不得别人。“我突然看开了。 ”不,她真是我姐姐,是她嫁给了方永唯,才有钱供我去国外念书,学习心理学。“ 我有些吃惊了。 ”那天晚上,穿裙子的你真的不一样,言行举止,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所以我怀疑,可能你的身体里藏有第二人格,只是你没发现而已。 “你记得你催眠病人,结果自己却也睡着了吧。还有你掀开你的裙子,对着小腹上的一条伤疤说,那块人面疮是你的姐姐。可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姐姐!几个月前,你做了寄生胎手术,就算把那寄生胎算人,也只是‘弟弟’或者‘妹妹’。” 我颤抖的手掀起衣角,不,那分明就是一张与我面容一模一样的人面疮,翻着白眼瞅着我。 阿全用力拉开我的衣柜,左边全是黑白灰的套装,右边全是黑色真丝连衣裙! “平时喜欢穿套装戴眼镜的是苏医生,烟视媚行穿性感裙子的是你的第二人格‘妹妹’,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彼此的存在,有的人格毕生也不会交谈,而有的人格甚至会彼此交流,商议安排睡眠和苏醒时间……苏医生,你是哪一种?” “我根本就不会与病人上床,和方永唯勾搭的也不是我!我之前根本不知道她在我的身体里,一直到我的小腹开始隐隐作痛才觉得不对劲,方永唯找到我的时候还把我吓了一跳,我看了监控才明白自己这具身体竟然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与他在办公室鬼混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她的存在……阿全,我在你床上醒来时,看到那条裙子,我才知道,她又回来了,我根本没办法把她切掉!” “我知道……我明白……我已经跟我姐姐解释过了,那个坏医生不会是你。你五岁那年,母亲因心脏病去世,你吓得在尸体旁呆了三天三夜不敢动弹,我怀疑就是那时你的心理开始出了毛病,后来读心理学估计也有点想要自医的意思。” 阿全把瑟瑟发抖的我抱在怀里,轻声安慰道:“别怕,这个世界上没人是绝对健康的,我也有好多秘密和毛病。如果我告诉你我真的听得懂老鼠的声音,你信吗?我也真的失眠了许久,夜不能寐,每日受那叫声的折磨。你是心理医生,如果我说的全是假话,你一定能听出破绽……” 我终于在阿全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我带你去美国,你的病并不严重,很快就可以治好的。我们可以把另一个人格完全封锁起来,你就可以恢复健康了。相信我,我会治好你的。” 阿全宽阔的胸膛让我充满了信任。我点点头,握紧了他的大手。 6.赢家 去美国的前一夜,我丢掉了所有穿得快吐的黑白灰套装,痛快地在镜子前涂着嫣红的唇膏。 不,我当然不是古板的苏医生,我姐姐是个无趣的女人,而我是那个一直被她关在身体里的“妹妹”。 之前,她一直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我却偷偷躲在暗处观察着她。我偶尔才能跑出来,绝大多数都像关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缸中,与外面的世界看起来很近,其实根本就无法触碰。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时机,我却可以偷偷溜出来放放风。 比如,她喝醉了,睡得太熟了,或者是打了麻药……只要她彻底失去意识,我就可以出来。 背着她,我偷偷干了不少坏事,只是她不知道罢了。 阿全根本不知道,从头到尾我都不是苏医生,我每个月找人来灭鼠,不过是检查屋子里的窃听器和隐藏的摄像头罢了。我早就知道他们在办公室动了手脚。要模仿姐姐,一点都不难。戴上呆板的眼镜,穿上无趣的套装,假模假式地听别人聊天就可以了。他们看到的一切,不过是我想让他们看到的。 和方永唯上床的是我,那次的放肆让姐姐意识到了我的存在,开始变得小心翼翼。而我可以出来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她甚至想要彻底杀死我,当初在母亲的身体里,强壮的她吞噬了我,这一次,她还不肯放过我。 但是天助我也,医生切开寄生胎薄膜的时候,就像打碎了笼罩着我的玻璃缸,我彻底出来了! 为什么选择阿全?因为他们的复仇计划刚好撞上了我的回归,他身为大男人的自信和自满让他不由自主地同情弱小的姐姐。 我当然没办法杀死姐姐,我甚至都不敢熟睡,生怕睡过头,她就醒了过来。所以,唯有借助阿全的手,让姐姐彻底消失。 人,不能杀死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 但是,心理医生可以。 我抚摸着小腹上的那道疤痕,冲着镜子里妩媚的苏医生做了一个飞吻。 再见了,姐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