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这几天来一直心情烦闷,做为班里的“大姐大”,她有太多的心事。最近,学校又做出了一个令她生气的决定——每天正常时间放学后还要加上两节晚自习!此时已是初冬时节了,黑夜来得很早,而她家却离学校很远。这么一来,她只能在黑暗完全统治了大地时,才得以回家。 这天的晚自习是微机操作课程,要在电脑教室里上。由于电压的不稳定,灯光显得很黯淡。霜所在的班级只有二十几个人,可机器足有85台!所以整个教室看上去空荡荡的。大家为了“研究问题”,都坐在同一侧,挤在一起。霜的死党思,却偏拉着霜坐在一个最偏僻的角落里!思,是一个迷迷糊糊而又有些神经质的家伙。坐在角落里的原因是因为她知道那最后一台电脑和其它的都不一样。霜懒得与她争论,顺从地坐在思的旁边。她早已习惯于听从这位朋友的奇谈怪论。 这天讲的是windows的操作,娇小的女教师站在讲台的主机前认真的讲着,可思的注意力并没有在老师身上,却对着自己的显示器发呆,霜也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所有的电脑都是连在主机上的,一律土耳其玉的亮青色屏幕,可唯独思的那台电脑屏幕是红色的!那是浓浓的血红色!不!那不仅是血色的屏幕,它似乎还在缓缓地流动着,霜甚至闻到了血的腥味……她惊恐地瞪大了眼睛。突然,屏幕恢复了原状。霜一时吓愣住了,一动也不能动。思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悠闲地摆弄着鼠标。“难道是我的幻觉?”霜想到这儿,紧张的心渐渐放松了。然而,思的屏幕上又出现了一个骷髅状的图标,思的鼠标箭头已经指向了它……“不,别动它!”霜发疯似地去拉思的手,但是晚了,这个文件已经被打开了,一股殷红的液体开始缓缓地由屏幕的右上角向下淌着,淌着…… 与此同时,教室,教室里的灯,无声无息地灭了,所有的电脑全部死机,霜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坐在身边的思,她仍然默默地专注于自己的屏幕,嘴角还挂着一丝冷酷的笑。慢慢地,思转过了身!霜这才发现,思这张一直被自己认为很可爱的圆脸,在血光的映射下,是如此的怪异,狰狞可怖!五秒钟之后,思开口了:“霜,你不觉得这很有趣吗?”“啊!是……这……”霜语无伦次,舌头也打结了。猛地,灯亮了,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可霜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她仿佛看见一架森森的枯骨,向她飘过来,飘过来……她再也坐不住了,抓起书包冲出了电脑室,然后以光速跨上自行车飞回家去…… 第二天早晨,霜没有上学。班主任说霜生病了,要休息几天。思望着那个空座位发愣。这时,电脑教师叫她去办公室,在那儿,她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并且禁止带类似于昨晚那种逼真的恐怖游戏光盘到微机室,更不许装进学校那台唯一没有联机的机器里!还好,老师并没有太过追究,思被教育了一小时后,就获释了。可她内疚的不得了。现在,她最急于的事,就是带上那张惹祸的光盘,去好朋友家向她解释,道歉,至于霜肯不肯原谅她,我也不知道。 最后补充一下,微机室的灯一灭一亮,是由于电压不稳,忽高忽低。可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爸说是偷电的人搞的鬼…… ...
距离双龙河不远,有个冷冷清清的小镇叫栖鸦堡。栖鸦堡还有个听着就叫人脊背发冷的别名:亡魂堡。好端端的小镇,为何会起如此不雅的名?听老辈人讲,早在一百多年前,镇上人来人往,很是繁荣。坊间有句俏皮话,叫“繁荣倡盛”,南来北往的商贾一多,娼寮自然就多。谁也搞不清怎么回事,有一天忽然着起熊熊大火,直将镇子烧了个乌七八糟,好多人葬身火海。由于没人收尸,成群结队的乌鸦便黑压压地扑来。从此,镇子便有了名,既叫栖鸦堡,又叫亡魂堡。 陈家二憨就住在栖鸦堡东头。这个陈二憨长得壮实,头脑却不怎么灵光,平素靠给四邻八舍打烧火柴为生。这天一早,陈二憨刚钻出被窝,便听隔壁的张婶大着嗓门喊:“二憨,我家的烧柴没了——” “听见了,我马上就去。”陈二憨一边应着一边抓起砍刀,出了门直奔双龙河边的黑松岭。 黑松岭长满了杂树,一棵棵歪七扭八的做不了房梁,只能当烧柴用。别看从镇子到岭上仅有二里地,可敢去的人不多。原因很简单,当年那场大火过后、无人认领的尸骨全草草埋到了黑松岭。在当地居民眼里,黑松岭就是个孤魂野鬼聚集地,阴气太重。不过,陈二憨不怕。至今他还是个童子身,阳气未泄,有啥可怕的? 走上岭地,寻到棵矮树,陈二憨往手心里啐口唾沫,开砍。可砍着砍着,陈二憨冷不丁地收了手——脚下用力太猛,竟蹬出了几根森森吓人的骨头! “哥们儿,你别怪我,谁叫你住的这么浅呢。”陈二憨擦擦满头的汗,蹲下身捡起白骨接着嘀咕:“碰到我算你有福气。要碰到野狗,指不定把你叼哪儿去呢。来,我给你安个新家。” 说完,陈二憨找了个旮旯,挥动砍刀挖出个深坑,将骨头往里面挪。说来也巧,三扒拉两扒拉,居然从沙土里鼓捣出一根戴着金戒指的指骨! 不会是假的吧?陈二憨撸下来,翻来覆去地打量半天,还凑到嘴边咬了一下。刚咬完,就扬手给了自己两个耳光:“陈二憨啊陈二憨,你说你是啥玩意儿?人家的东西你咋能动?” 重新埋好尸骨,陈二憨背上木柴回了栖鸦堡。虽说脑子笨,可走了一路他也琢磨明白了,这事绝不能告诉别人。不然,肯定会有人偷挖。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大雨一场接一场地下,大有水漫栖鸦堡的架势。赶上难得的晴天,西家招呼东家喊,陈二憨更忙了,脚不沾地地往黑松岭上跑。但很快,有人瞧出了名堂:砍柴用砍刀就行,陈二憨咋还带上了铁锹?还有,以前他一上午能扛回四五捆,如今多说能打回两捆。莫非,他在挖宝贝? 一天晌午,住在同一条街上的皮五拦住了他,歪着本就不正当的脑袋问:“二憨,你带锹干吗?” “不干吗。岭上有……有蛇。我劈蛇。”陈二憨挠挠头,嘿嘿憨笑。 皮五小眼睛骨碌碌直转,心想:上坟烧苞米叶子,你糊弄你爹呢。从古至今,也没听说黑松岭上有过蛇。这小子,肯定有猫腻。瞅着陈二憨走远,皮五鬼鬼祟祟地跟了上去。走进山林,探头一瞅,皮五瞅明白了。敢情,今年雨水大,冲出了不少人骨。陈二憨在为死人做好事、重埋骨头呢。 憨人就是憨人,净干没头脑的事。再说,那些骨头的主人除了娼妓便是嫖客,也没你家祖宗,你操的哪门子闲心?皮五一脸嘲弄地摇摇头,抬腿要走,却一下子呆住了,黄豆大的小眼睛也瞬间瞪成了铜铃铛! 他看得真真切切,陈二憨挖出了一只金镯子!而更让他难以置信的是,二憨擦擦泥土,竟又将镯子戴回那根手骨,埋了! 奶奶的,连金子都不要,陈二憨指定是脑子进水了。不,进的是糨糊!皮五索性爬进灌木,一眼不眨地盯着陈二憨。从早盯到晚,哪个坑里有手镯金镏子,他全记在了心里。当晚,他就叫上皮三皮四等几个亲兄弟摸上黑松岭,偷挖了个一干二净。 转眼一个月过去,陈二憨在前面埋,皮家兄弟在后面挖,着实省了不少力气。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多久,上黑松岭挖金首饰的人越来越多。但让挖金人做梦都没想到,这天傍晚,原本晴好的天空突然阴云密布,瓢泼大雨兜头浇下。更为糟糕的是,双龙河暴涨,滔天洪水冲塌了黑松岭,泥石流如同疯狂的野兽般汹涌而下…… “皮五——” “锁柱——” “死鬼啊,你在哪儿啊——” 暴雨稍停,栖鸦堡的男女老少纷纷冲出家门,哭喊着跑向双龙河。此时,众人不敢奢望有人能活着,只要能找到尸首就算积了八辈子阴德烧了高香! “快看,那儿有个人!” 蓦地,有人大喊。没错,在不远处的一块洼地里,一个人慢慢地坐了起来! 是没人哭也没人找的陈二憨。天灾突降,二憨能活下来,鬼才相信!也是,不等众人跑去,又一股夹杂着泥沙石块的洪流以没顶之势扑向陈二憨。 “二憨,小心哇——” 喊声刚出口,众人便惊得再没合上嘴巴。只见陈二憨的身子像被无数双胳膊托举着,不停地上升。泥石流上涨多高,陈二憨就跟着上升多高。 到底是谁在托举陈二憨?等到洪流退去,众人愣愣怔怔地走进一看,当即目瞪口呆—— 陈二憨的身下,确确实实是无数双白森森的手臂。 ...
王名轩,南柳镇人氏。听说刻苦读书的表弟没有盘缠乡试,便亲自去隔壁镇,将省吃俭用的十两银子相赠,表弟千恩万谢,说若是中榜,定十倍报答。 王名轩摇头道:“昔时我也读过几年乡塾,终究因为家贫误了,现在贩些物货,倒也能养活家里。可余暇之余,总是梦到幼时读书诸景,确是人生憾事。这点川资也不多,休谈什么报不报答,到时当了老爷,多为县民办点实事。” 表弟指天发誓,说多年寒窗,就是为了不负胸怀远志。 事不宜迟,寒喧过后,表弟背着行囊先行走了,王名轩本欲离开,被热心的姨丈姨母极言挽留,于是留下吃晚饭。席间,伉俪二人问起王妻生孕之事,王名轩苦笑道:“再过半月,便是整整一年孕期,拙荆迟迟不产,着实怪哉。”姨丈姨母好生安慰,让他放宽心。 饭后,王名轩不胜杯力,蹒跚难行,老夫妇留他一宿。 也是多日不饮的缘故,这一睡,竟拖到了次日黄昏,王名轩一觉醒来,自责不已,害怕妻子独自在家,放心不下,就别过姨母姨丈,急急返家。 行至半途,弦月悬空。 王名轩抄近路,绕开官道,到了一处荒岗,旧冢累累,夜风呜咽。若是换了别家,早头皮发麻了,但王名轩自觉平生未做过亏心事,是以心中坦荡,疾步夜行。 忽地,眼前一花,却有一个白须老汉挡住去路,手捧木匣,脸色青绿,不似常人。 王名轩心里生疑,莫非真的遇到鬼了? 老汉躬身道:“这小哥,我问你,你可会写字否?” 王名轩点头道:“寻常易字倒是认得,也写得。” 老汉一把捉住他的手腕,说道:“如此便好,我这里有笔,小哥能不能醮着旁边河水,天亮之前,在这木匣上写两万个字呢?” 王名轩怔道:“写两万个字?老丈,你该不是见我独自夜行,特来消遣?” 老汉摇头,急道:“断然不是,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忽地跪倒,叩了三个头,接着说道:“小哥细听我讲,这木匣子里盛的并非别物,乃是一头疫鬼,六十年前,被一个道长封印于此,这类天地厉种消亡不了,每隔一甲子,便就破匣而出,继而为祸四方,使无辜县民患疾染病,眼下乃是亥时,到了卯时,它就会重现人间了,除非有人能在此匣上写两万个‘封’字,便能再镇它六十年。老汉我倒是想自己写,可惜我乃是一躯阴魂,身无浩然正气,即便是能写五万十万个字,也于事无补。” 仿佛验证一般,木匣登时抖个不停。 王名轩心里一骇,果然是鬼,还是两头,但此惧念转瞬即逝,问老汉道:“老丈,你都说了,有浩然正气的人才能治住此疫鬼,我一个行脚商贩,哪有什么浩然气?抬举我了。” 老汉道:“事在人为,你若答应写万字镇疫封鬼,恰恰说明你有浩然正气,这些日子,老汉我可没少求人。问了众多路人,无一肯助,还有些未等我开口说话,就吓得屁滚尿流,晕厥过去,这类人岂有正气可言?那些读圣贤书自翊修身齐家的赶考生员,一听说要在短短几个时辰写足两万字,一口拒绝,说写这么多字,定会劳损腕骨,到了省城乡试,握不住笔,岂不是辜负了多年所学?一个是这样,两个是这样,一大群都是这样……”说到此处,老汉长叹一声,催促道,“小哥,我为了县民们的性命,给你嗑头了,救人要紧,没时间耗了!”言罢,又要跪下。 王名轩一把搀起,哈哈一笑:“昔时我读书时,也臆想着能中个老爷,造福一方,今日有此际遇,岂能错过?”接过老汉手里毫笔,奔到河边,醮饱了水,在木匣上迅疾写一个“封”字。 以水为墨,本无颜色,哪知笔头甫一触到匣面,竟现出朱红色,正在晃摇的木匣,马上不动了。但字刚一写好,笔迹也忽地消失不见,木匣又蠢蠢欲动。三个时辰写足两万字,谈何容易!王名轩不断抖腕疾书,一个个朱红的封字渗入匣中。 起初还受得了,时间一久,手腕发酸,腰身胀痛,随即满头大汗,脖颈僵硬。再过一阵,两脚也失了知觉,耳朵嗡嗡直叫,头晕目眩,王名轩咬牙死死苦撑。 老头在一旁数着,一千,一千一,两千…… 时不待人,王名轩一想到疫鬼破匣后的骇人惨状,身体立马又生出一股力气,渐渐,整个视野诸景诸物消失不见,只剩下右手奋笔疾书。 如同过了三年那么久。 终于,老头喜道,“够了,够了。” 喊了数声,王名轩右手还下意识的抖着,收不了笔。老汉一把夺了,王名轩手腕哆嗦不止,目光呆滞。 老头跪下道:“我替县民谢谢恩公了。” 王名轩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弱声道:“老丈,我这右手一时半会停不下来了。没力气搀你,你赶紧起来,这岁数都可以当我爹了,动不动就跪,不是折我寿吗?”他久绷着身体,这一松懈,登时瘫倒地上,动弹不得。 老头兀自说道:“我生前犯下大错,被罚于此地,看管疫鬼,每日受罡风之苦,如铁篦刮体,度日如年。近日疫鬼复生,方圆三里,有识字的夜行路人,都被我问了个遍,只有你答应助我。实在凶险之极,离疫鬼破匣还有最后几个时辰,再度被封镇,疫厄禳除。” 王名轩气力耗光,渐渐听不清老者言语,断断续续,似乎在说什么守期已满,可以轮回,老者又似乎说早年存下一大笔金银,还好像管自己叫了一声爹……王名轩心忖道:“许是我太累了。”这念头一生,便失了知觉。 再度醒来,朗日耀眼。 王名轩发现仍身在荒野,右手还哆嗦不止,心里惦记妻子,挣扎起身,风风火火返家。 刚走到院门口,隔壁老妪端着热水从里屋出来,见他土头土脑,没好气的骂道:“这孩子到哪里疯去了,还不进屋看看你家婆娘,生了个大胖小子呢。” 王名轩胸口一滞,险些昏倒,三步抄作两步,奔入屋子。 事后,心疑儿子乃是老汉投胎。 再过一段时日,表弟落榜消息传来,王名轩推测表弟夜里也碰到了老汉。当初觉得姨母一家敦厚,表弟又天资甚高,才相赠川资的。后来,自家摆喜筵时,他们到场,王名轩隐晦提及此事,表弟滔滔不绝,说自己秋闱失利,定是夜遇扰鬼所致。将落榜之过全数推给了那夜的老者。 表弟还说,下次秋闱,必榜上有名。 可惜,直到年近五旬,依然是个生员,未晋一步。 而王名轩的儿子,在三岁那年,忽然走失。王名轩寻了两日,在一棵百岁老树前觅到爱子,儿子赖着不肯走,只说下面有东西。 王名轩忽然想起那夜老汉的话,心有异样,树下掘出一箱黄白玉器,价值万金。 ...
混沌转盘 李炳成坐在游乐园的餐厅里,觉得有些恶心。不远处,和他一起来的孙显龙和刘兵倒还是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兴致勃勃地登上了一个名为“混沌转盘”的游乐设施。 他们三个是翘课出来玩的,游乐园里也没有多少游客,让他们三个玩了个爽。要不是李炳成被过山车转晕了,也会跟他俩一起去玩这个据说最刺激的游乐项目。 很快,这个巨大的、足足有十几米长八九米高的东西开始慢慢升了起来,一会儿就该开始让人头晕目眩地旋转了。 突然,李炳成看到一群穿着黑衣服的人越过了防护栏杆,走向了已经开始转圈的“混沌转盘”。几秒钟之后,他们就会与“混沌转盘”撞在一起! 巨大的转盘带着呼啸声冲了下来,竟然直接从那些“人”身上穿了过去——不,那些“人”只剩下两条腿还站在原地,而它们的上半身,竟然抱在了坐在转盘上的游客腿上! 李炳成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孙显龙和刘兵都被鬼抱住了双腿! 就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孙显龙和刘兵已经笑嘻嘻地从转盘上走了下来。他们两个像是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一般,带着挂在他俩身上的两个半身鬼就走了过来。 “李炳成,你真应该和我俩一起去玩这个转盘的,太过瘾了,比过山车过瘾多了。”孙显龙笑嘻嘻地说道,“要不,我俩陪你再排一次队,让你也过把瘾?现在天都阴了,你要是再不玩可就该下雨了。” 李炳成没有回答他,而是惊恐地向后退了一步:抱在孙显龙腿上的鬼转过了头,露出了那张像是被砂纸磨碎了的脸,血肉模糊,示威一样地看着他。 李炳成连忙躲到了一旁,把自己刚才看到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惹得孙显龙和刘兵哈哈大笑,他们两个显然不相信自己遇到了鬼。 “你们两个怎么就不信呢?”李炳成直跺脚。 “你啊,就算不胡说八道我们也不会笑话你的——你居然坐过山车坐晕了,哈哈。”孙显龙大大咧咧地说道,硬是把他按回到了桌子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李炳成看到那两个本来是挂在他们两个腿上的鬼慢慢向上爬,变为挂在了脖子上,甚至还张开血肉模糊的大嘴,左右端详着,像是在找从哪里下嘴比较好一样。 孙显龙抹了抹嘴,觉得有点儿没吃饱,就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离开座位要去买点儿别的。他刚一起身,刘兵就发出了一声惨叫,紧接着他的脸上就飙出一道鲜血来,喷了李炳成一脸。李炳成抬头一看,刘兵身上的恶鬼已经剥开他的脑壳,挖出他的脑浆,一口接一口地塞进自己的嘴里,一边吃一边面目狰狞地对李炳成笑着。 万阴残 “咣”,刘兵的尸体栽倒在地,吓得餐厅里的人尖叫起来。而他身上的鬼则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与此同时,整个游乐场里乱成一团。因为在这一瞬间死掉的不只是刘兵一个人,而是二十几个! 在餐厅里的人纷纷向外跑去的时候,孙显龙傻呆呆地端着一杯可乐和两只烤肠,难以置信地望着李炳成。 孙显龙还没说什么,餐厅门口就响起了一声尖叫——是他们的同学赵晓璐。她看着刘兵的尸体发出了尖叫,然而在这声尖叫之后,她就迅速恢复了平静——据说她是某捉鬼世家的传人,承受能力比普通女生强也是理所应当的。 “这是怎么回事?” 李炳成将这里发生的事情简单讲述了一遍之后,才知道赵晓璐也是来游乐园玩的,正好路过餐厅,没想到就见到了这一出惨剧。 赵晓璐还想再打听什么,可是孙显龙却只想赶紧逃命。 “管那么多干什么,我们赶紧走就是了。”孙显龙打断了赵晓璐的话,起身便向外走去。 可是,他们的脚刚迈出门,身边就突然涌起了一片浓雾,简直像是身处另外一个世界一样。而在这浓雾之中,隐隐约约能看到一片片诡异的黑影。这些黑影密密麻麻的,不停地四处走动。 “我听说,”孙显龙咽了一口唾沫,哆哆嗦嗦地说道,“十几年前这家游乐园里发生过一场大爆炸,死了很多人,说不定这些‘人’就是……” “别管那么多了,我们要赶紧离开这里。”赵晓璐突然这样说道,带头向外冲去。 他们三个刚跑出餐厅没几步远,那些黑影像是见到美味食物的饕餮一样,发出瘆人的嚎叫就冲了上来——那是鬼! 浓雾里面的可视度很低,在可视范围内竟然全都是面目狰狞的鬼。李炳等三人很快就被鬼围了起来,逃都逃不掉了。 突然,他们身后“咣当”一声响,像是窗子撞到窗框上一样,紧接着一张带着浓重血腥味儿的人皮像是一张大网一样盖了下来。 那颗鲜血淋漓的人头从上面垂了下来,撞到了李炳成脸上,虽然它的脸是倒着的,但李炳成还是认出了那是刚刚死掉的刘兵。 “别出声,跟着我走,我知道怎么出去!”“刘兵”小声说道。 李炳成强忍着心中的恐惧,点了点头。 “刘兵”身上的血腥气掩盖住了另外三个人身上的阳气,所以那些鬼像是看不到他们一样,用疑惑的眼光四处乱找。而李炳成三个人则头顶着刘兵的皮,听着它的指挥,逆着“人”流向回走。 李炳成壮着胆子向旁边看了一眼,结果正好看到一颗头“骨碌碌”地从他脚下滚过——那颗头是属于他旁边的一个鬼的,它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被好几个鬼围攻,身体被撕得稀烂。 李炳成哆嗦了一下,赶紧把头扭了回来,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叫出声来。 很快,他们来到了一扇门前,推开了门,钻了进去。 “到这里应该就行了。”刘兵说道。 这是一间很破旧的屋子,不过他们能从门对面的窗子看到外面的街道,看来只要他们从这窗子里跳出去,就可以逃出生天了。 李炳成举起一把椅子,用力砸向窗子。可是那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窗子竟然异常结实,连玻璃都没碎。 “你们快来帮忙啊!”李炳成说道,可是没有人回应他的话。于是他回头看了一眼,却看到刘兵和赵晓璐正虎视眈眈地对峙着。 赵晓璐手里持着一张灵符,正对着刘兵的天灵盖;刘兵的手已经露出了长长的指甲,上面还沾着鲜红的血迹,而这血迹的来源则是躲在赵晓璐身后龇牙咧嘴的孙显龙。 显然,刘兵并不是要救他们,而是要将他们骗到这里杀掉。 “我早就看出你图谋不轨了。”赵晓璐说道,“一般的新死之人是没那么容易变成可以直接现身的鬼的,更不要提用自身的阴气掩护三个大活人撤退了。” 刘兵咧嘴笑了一下,既没有承认赵晓璐的话,也没有否定,而是身上冒出隆隆的黑气来。只听得它一声奸笑,便作势要扑向赵晓璐。赵晓璐一声叱呵,将手中灵符飞掷而出,直接穿过了黑气,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原来这刘兵奸猾无比,在看到自己对付不了赵晓璐之后,立刻用了一个障眼法,脱身跑掉了。 “刘兵它……”李炳成咽了一口唾沫,一想起自己跟着它玩了一上午就后背发凉,“难道它早就是鬼了?” “这还不能确定,不过这里肯定有蹊跷。” “跑……”孙显龙突然发出了一声呜咽。 李炳成和赵晓璐都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去查看他的伤口。哪知孙显龙竟然一把推开了他俩,转身向屋外跑去。可是他还没跑出几步,竟然又转过身来,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扑向了李炳成。 李炳成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勉强用胳膊支住了孙显龙的双手。可是孙显龙的身材比李炳成高上一截,没用几秒钟就将他压到了身下,简直像是要用那双赤红的眼睛剜下李炳成的肉一样。 赵晓璐连忙从衣兜里摸出了几枚铜钱,喝道:“天荒地宝,铜至鬼来!”然后便将铜钱拍到了孙显龙的身上。孙显龙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接倒在了地上。 赵晓璐伸手探了探孙显龙的鼻息,摇了摇头。 “被鬼抓一下就变成这样,肯定是‘万阴残’!”她站起身来,斩钉截铁地说道。 引雷 “万阴残”是一种非常罕见的法阵。这法阵的古怪之处在于它是一个由鬼布置,而且还是除了让新死之人变成鬼,就是让鬼变得更加凶残的法阵。受它影响的鬼不光会袭击见到的人,甚至还会导致鬼和鬼自相残杀、互相吞噬。 “如果将这‘万阴残’和你们收到的诅咒信息联系起来的话,只怕是有鬼要在这游乐场里制造出源源不断的鬼,再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便会诞生一个无法阻止的超级恶鬼!” 李炳成听了赵晓璐的判断,又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孙显龙,战栗着问道:“那我们岂不是死定了?” 赵晓璐躲在屋子的门旁边,向外面看了一会儿,才答非所问地说道:“外面的鬼多了很多,而且我发现里面还有一些很难对付的家伙。” “那我们要怎么办?” 赵晓璐狡黠地一笑:“这里的鬼这么凶恶,是因为游乐园里有‘万阴残’这个法阵,而不是它们本身就是恶鬼。那么,我们只要破坏掉‘万阴残’,它们自然就不会作怪害人了。” 按照赵晓璐的说法,东汉末年的术士就掌握了引雷之法,可以将五天神雷从空中引下,轰尽世间邪恶。虽然这一法术已近失传,但是她还是可以在阴雨天以自己为媒介,将阴雨云中的雷电引到这座游乐园里。雷电落地之后,这里就会瞬间转化为一个巨大的电磁场。各种法阵看似神秘,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一个电磁波发射器,对人和身边的物品产生干扰。当阵法周围有强大的电磁场时,阵法的功能将遭到破坏,身陷其中的人也就能恢复正常了。所以,只要她用引雷法将雷引下来,游乐场里的人就能恢复正常,然后齐心协力地一同逃出去。 李炳成配合着赵晓璐爬上了屋顶,让她站在天线旁边,看着她掐诀念咒。 她的引雷诀刚念了两句,屋子下面就传来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同时还有“咣咣”的撞击声;等她又念了几句之后,她的身边开始刮起阵阵旋风。这旋风慢慢吹散了附近的浓雾,让李炳成看清了下面的状况:那下面有几个新死之人,正在用自己的尸体撞击着门。它们的尸体很快就被撞烂了,然后位置又被从浓雾里钻出的其他鬼所取代。 李炳成看了一眼赵晓璐,她还在继续诵念引雷诀,无法对他说些什么,只能用恳求的眼神看着他。像是在求他下去阻挡那些恶鬼。 李炳成一咬牙,心知如果自己胆小躲在这里,那么等那些鬼撞破了门,自己也是死,还不如搏一下,冲下去挡住它们,让赵晓璐念完引雷诀,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于是他打算再回到屋子里,用椅子、桌子之类的顶上门,这样应该可以给赵晓璐争取一点儿时间。 可是他刚站稳脚,就发现孙显龙的尸体不见了。紧接着,一只冰凉的手摸上了他的喉咙…… “别回头,听我说。”孙显龙说道,慢慢松开了手。 我该相信谁 “杀掉我的并不是刘兵,”孙显龙说了这样一句话,“当时是赵晓璐非常隐秘地拍了我一下,然后我就浑身麻痹,动弹不得了。之后她把我挡在身后,又掏出一张灵符对着刘兵……” 李炳成的心中一震,其实仔细想来的话,自己所知的一切事情都来源于赵晓璐:某个鬼要用“万阴残”制造超级恶鬼是她说的;这里的鬼不是恶鬼是她说的;上屋顶去引雷破坏鬼的计划还是她说的……如果她一直都是在骗他的话,那岂不是她才是幕后黑手,而自己就是她的帮凶了?而且回想起来,她从出现开始,身上就有诸多疑点。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响起一连串闷雷声,紧接着李炳成就感觉自己身上麻酥酥的,像是被电到了一样。 孙显龙突然猛地推了他一把,将他推了一个跟头。紧接着屋子里的金属制品上就射出一道道弯曲的电弧,直接打在它身上,“嗤嗤啦啦”地响,很快就将它电为灰烬。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外面,李炳成通过窗子很清楚地看到无数电弧在游乐场内肆虐,将那些有形体的和没有形体的鬼打得灰飞烟灭。而那些还活着的人则原因不明地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刘兵,你给我滚出来!”赵晓璐的声音在游乐场里回荡,从这巨大的声音来看,她肯定是得到了某种法术的力量加持。 浓雾中刮起了一阵旋风,将所有雾气都慢慢吸到了一起,最后汇集到一个“人”身上。 “哈,赵晓璐,你终于反应过来了。”雾气汇聚而成的“刘兵”哈哈大笑道。 “刘兵,你用‘万阴残’招来十几年前的鬼,又让它们屠杀游乐园中的无辜之人,五雷轰顶也洗不掉你身上的罪孽!”赵晓璐手持一柄小巧的桃木剑喝道。 “刘兵”皮笑肉不笑地笑了一下,哼道:“咱俩半斤八两。你还不是为了窃取‘万阴残’聚集的力量,不惜装作没有识破我真身的样子,让我帮你来到这个阵眼之中?我问你,孙显龙到底是谁杀的?” 赵晓璐没有回应他,而是叱喝一声,挥舞着桃木剑从房顶上跳下,直奔“刘兵”面门而去。“刘兵”的身体突然像是融化了一样,直接没入了地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这时,李炳成觉得自己身后有种异样的感觉,于是他回头看了一眼: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正从他身后渐渐显形,两只长得可怕的手正渐渐地把自己揽入怀中。 他吓得一声尖叫,连忙拉开了门,冲到了外面。然而,屋子外面却有无数个影子正在悄然浮现…… “快过来!”赵晓璐大喊道。 李炳成哆嗦着,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她。 “再怎么样,我也是活人,你身边的可都是恶鬼!”赵晓璐又大喊道,跑过来抓住他的手,拽着他向游乐园大门方向跑去。 选择 “天敕令,破!”赵晓璐将一张符贴在一个刚刚显形的鬼身上,那鬼一声惨叫,化作一缕青烟。 赵晓璐一边拉着李炳成向外跑着,一边给他讲起了十几年前的一段往事: 十几年前,在这个游乐园刚刚开园的时候,一个千相鬼谋划了一场阴谋:他将自己的阴气注入到数个游乐设施的发动机里,然后在上午十点这个人最多的时候让自己的阴气变成了黏稠状,直接导致这些游乐设施发生了大爆炸,死了很多人。这些冤魂并没有去投胎,而是被那恶鬼用缚灵阵束缚在地下,既没有让它们变成恶灵,也没有让它们消散,而是静静地让它们等到了今天——今天距离当年的事故正好是五千零四十八天。五千零四十八是一藏之数,暗合了宇宙间的大力量,如果在今天汲取它们的力量的话,会让“刘兵”得到非同寻常的力量。 而赵晓璐的父亲,则是当年碰巧待在游乐园里的一名术士。他虽然想要阻止它,却失败了,依靠自己的一身本领,勉强回到家中,呕血半月而死。赵晓璐继承了父亲的遗志,特意赶到这里,来阻止它的阴谋。 “那,他为什么要附在刘兵身上?”李炳成问道。 “附到刘兵身上?”赵晓璐哼了一声,“千相鬼的意思就是它可以出现在不同人身边,然后用不同人的身份将他们引到这里来——你好好想想,是不是刘兵提议来游乐园玩的?实际上,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这千相鬼的化身化成不同的身份引来的——刘冰就是千相鬼,千相鬼却不止是刘冰,它可以化身百人。” “那么最开始杀了很多人的鬼又是哪里来的?” “它们都是千相鬼的分身,而把所有抱住人双腿的恶鬼加起来,才是完整的千相鬼!”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李炳成哆嗦着问道。 赵晓璐突然回头,她的脸居然变成了刘兵的脸,笑着说道:“因为我就是它啊!完成‘万阴残’需要一个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阵引子’,你就是充当‘阵引子’的最佳材料!” 李炳成一声大叫,想要挣脱开,可是身体却逐渐僵硬起来。 虚空中传来一声暴喝,赵晓璐仿佛是从虚空中踏出一般,直接出现在李炳成面前。她身上满是焦黑的伤痕,甚至还有细小的电光不断地在皮肤上浮现,使焦黑的部分不断扩大。 “你说的都对,我盯了你很久了,”赵晓璐睚眦欲裂地说道,“为了干掉你,我甚至可以放弃一切,用我同学的命来增强自己的力量——只要能阻止你,我宁愿成为杀人凶手!” 说着,赵晓璐用桃木剑指向天空,口中再次诵念起引雷诀。这一次的诵念十分短暂,她只念了两句,天空中便劈下了一条细小的闪电——而这时,千相鬼只来得及冲到她身边。 她的桃木剑劈了下来,没入了千相鬼的肩膀。千相鬼一手抓住桃木剑,另一只手抓向了赵晓璐的胸膛。赵晓璐的左手和它紧紧地扳在一起,然后身上便涌起了电光…… “李炳成,快过来,用我口袋里的铜钱串干掉它!”赵晓璐叫道。 “对啊,快来吧,她还得吸收一个活人的命才能干掉我,快来吧!或者你也可以选择跑掉,只要一分钟你就能跑出游乐园,然后这里的一切都与你无关了。”千相鬼也阴狠狠地说道。 李炳成头上冒出了冷汗,赵晓璐之前的所作所为确实表明了她可能对自己下手——孙显龙杀得,他李炳成为什么杀不得? 赵晓璐向空中喷了一口血,看起来是千相鬼占了上风。 李炳成咬了咬牙,疯狂地大喊了一声,向他们两个冲去…… 赎罪 李炳成倒在了地上,不停地抽搐着。赵晓璐用桃木剑支撑着身体,没有倒下去。 “它死了吗?”李炳成问道。 “大概吧。我还以为你不敢上来呢,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之前它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你至少是活人,如果我连活人都不相信的话,那么为什么要去相信一个鬼呢?” 赵晓璐无声地笑了一下,慢慢站直了身体,将桃木剑慢慢放到李炳成旁边,说道:“我要去看看能救多少人回来,大概,就不回来了……如果你能见到我母亲,就把这个交给她吧。”说完,她就蹒跚着向游乐园内部走去。 李炳成知道,她吸取了孙显龙的命,觉得愧对于天下,便打算用自己的命去救其他人——这就是赎罪吧。 ...
詹姆斯·金离群索居多年。他今年78岁了,一直独自生活,领养的女儿杰西卡也早就失去了联系。年轻的时候,詹姆斯就不喜欢与人交往,生活的一系列变故使老了之后的他性格更加古怪孤僻。 他没什么朋友,只有杰克偶尔来找他喝点酒。他俩是发小,除了喝酒和对高中时的女同学格瑞丝有过好感外,再没有其它共同点。当年,机会青睐于詹姆斯,因为杰克实在形容猥琐,其貌不扬且自以为是。但詹姆斯没能珍惜,他被命运安排去俄国深造,一个月之后,格瑞丝已经嫁人了,结婚的对象也不是杰克。 詹姆斯回国后又见过格瑞丝一面,时过境迁,她已经是另一个小女孩的母亲了,一切都无法回头。詹姆斯和格瑞丝也就不再联系。但喝酒的爱好,却使得他和杰克却一直保持着若有若无的“友谊”。说是友谊也许夸大其词,因为詹姆斯一直刻意屏蔽着周围的聪明人,而杰克的简单粗鄙倒正合了他的胃口,他们成了偶尔会在一起喝酒的伴儿。杰克呢,并不了解詹姆斯,也从未想过去了解他,都只为自己活着的相处方式让他们彼此感到轻松,反而一起走过了许多年。 如今,詹姆斯已经老了,他独自生活在一栋老房子里。房子砖木结构,周围长满了杂草,懒得清理,贮水的铁皮桶已经生锈,疲惫地被废弃一旁,周围的绿色木栅栏因为长久没有涂新漆,显得破旧斑驳……这里毫无生气,连树木都显得无精打采。不记得有多久,杰克似乎也再不来找他喝酒,詹姆斯就一个人喝,房子里甚至停了电,好久也没有人上门来收取电费,到了夜晚,他就从抽屉里翻出一截儿白蜡烛,默默地点燃,借着微弱的跳动的烛光独自斟上一杯,想想自己并不值得回忆的人生:那些片断的往事,交集过的人,像过电影般一幕幕在眼前呈现,慢慢地,一瓶酒就见了底……詹姆斯随之陷入了沉沉的睡梦。 他甚至不需要给生活添加任何的亮色。什么圣诞节、感恩节等等这些热闹的节日他通通不过——除了万圣节。 万圣节对他是一个特殊又悲伤的节日,也是他唯一的节日。他想忘记,可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 平时,詹姆斯则单调地重复着白天发呆,夜晚喝酒的日子。冬天不知不觉已经来了,虽然还未飘雪,但是在室外的话,已经可以清晰地看见人们嘴里吐出的一团团哈气。往年,他也早就披上了厚厚的毛毯,捧着书一边读一边在火炉旁取暖,可最近几年,他居然并不觉得冷,也就没必要再生起壁炉,实际上,就是在白天,他也习惯拉着厚厚的墨绿色印着丛林花鸟怪兽图案的窗帘,他发现自己开始不再喜欢阳光。只是偶尔,他会回忆起自己在俄罗斯上大学时候,某个春天的下午,他独自坐在寝室的木桌子前抄名著小说时的情景:窗外阳光明媚,远处有人弹琴歌唱,树上的花开得繁盛浓郁,几簇人影远远地向他的方向走来,风吹衣袂飘动……而所有美好时刻的回忆里,出现最频繁的还是孙子汤姆:汤姆金黄色柔软的头发,汤姆和他在花园里修剪草坪,汤姆支着手臂在听他讲故事,汤姆戴着心爱的棒球帽在奔跑,汤姆在帮他粉刷绿色的栅栏,汤姆在大笑、拍手,喊着他的名字,汤姆淘气爬到树上玩不小心跌下来刮破了外套……所有的场景都如过度曝光的胶片,明亮得刺眼。 现在,一切都仿佛火车驶过般渐渐远去。詹姆斯也不再似年轻时英俊健硕。他的头发稀疏黄白,像一缕芦苇飘荡在风中。牙齿有些松动,嚼不了稍微发硬的面包,皮肤松驰现出失去弹性的皱褶……可詹姆斯并不清楚这些,也不想知道。他很久都不照镜子,家里的镜子满是灰尘,后来,他把它挪到了地下的贮藏室。以前,詹姆斯偶尔会听到邮差的自行车铃声叮铃铃由远及近,他并不起身出去,只是坐在屋子里,想象邮差迅捷地把报纸或者信件丢进邮筒,再听着车铃声渐渐远去……他会一个月开一次邮筒,有时,会有哗啦啦一堆出来,不过大都他也不拆,直接处理掉。慢慢的,邮件越来越少,有时,则只是静静躺着一份早已经过期的报纸。再以后,便连这些都没有了。 那么一起喝酒的杰克呢?最后一次来找他喝酒是什么时候的事?詹姆斯完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有一次喝酒,他们喝的是深棕色瓶子,贴着黑色商标的波本威士忌。才喝了一口,詹姆斯就瞬间爱上了那股刚劲辛辣的,干涩的,充满核桃、烘烤谷物和黑胡椒等的味道。“别给我放三块冰,你这个白痴!”詹姆斯带着醉意对杰克嚷着。而杰克从来都不听他的,每次都故意扔三块冰进去。那时他们还都年轻,却不知为何竟聊起死亡的话题。詹姆斯曾开玩笑说,这么好的酒,等自己死了之后,如果白痴杰克还能想起来去看他,可千万别忘了带上一瓶。 可他还在呢,杰克就早把他给忘了吧。他也没指望谁还会记得自己。走过长长的岁月之后,他再也没有什么人可以惦记,也没有什么人会惦记他。 偶尔,詹姆斯也会走出门去采购一些生活物品。在路上,他时常会遇到一些似曾相识的面孔,娴熟地蹬滑板的孩童,街角穿牛仔裤卖冰淇淋的女孩,热狗摊位前戴宽边草帽,总爱用T恤擦脸的男子,还有他的邻居——长着满脸浅色雀斑,发髻旁一年四季都别着一朵黄色玫瑰的玛丽太太。詹姆斯是个心细的人,有一次,他在去附近的小商店的路上撞见在僻静角落偷偷接吻的情侣,以后就尽量避开那条街,虽然会因此多绕五分钟的路。 商店里可供选择的商品不多,他每次都买一块奶酪,一小罐黑咖啡,几根白蜡烛,面包,只要这么多似乎就可以了。实际上哪怕什么也不吃,詹姆斯也没有十分强烈的饥饿感,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也许年纪大了,对什么都感觉迟钝了吧。而每次,收银员总是一脸茫然地看着别处,似乎他并不存在一样。詹姆斯心想,他可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吧。每个人都会有心事,有的写在脸上,有的藏在心里而在脸上看不出。收银员也许属于前一种,可他的心事会是什么呢?亲戚?家庭?朋友?恋人?詹姆斯猜不出,他也不感兴趣,人们都在为自己活着,收银员是,他也是。所以,詹姆斯每次只是默默地交钱,再默默地离开。 今天晚上去商店的路上,詹姆斯留意到沿途的橱窗里亮起的南瓜灯。哦,原来已经是万圣节,想必孩子们又该疯跑着讨糖吃了吧。一想到这些,詹姆斯竟不清楚自己是厌烦还是期待了,他快速地买完东西,又下意识地抓了一把糖,糖是各种颜色的水果软糖,也是孙子汤姆喜欢的——还记得也是万圣节,天上落着鹅毛大雪,已经离异的女儿因为要加班,把汤姆送到詹姆斯家里看管,可是汤姆却因为疯跑着四处讨糖吃,遇到车祸离开了人世。女儿伤心自责之余也随之命赴黄泉……汤姆那天穿着牛仔的背带裤,枣红色的粗线毛衣,带着一顶棒球帽,帽子上印着一个硕大的字母“T”,汤姆,詹姆斯默默地念着——汤姆还是他给起的名字。他紧紧抱着汤姆柔软的渐渐失去知觉的身体,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汤姆有着长长睫毛的漂亮的蓝眼睛慢慢地闭上了,手也松开了,攥着的一粒拔开包装的水果软糖随之掉落在地上…… 詹姆斯回到家里,他点上白蜡烛,找来一个小瓷盘,把买来的糖放进盘子里,他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可又感到茫然。窗外隐隐听到孩子们欢吵的声音,詹姆斯无所事事地拔开一粒糖,正要把它送到嘴边时,他听到了敲门声。 一定是要讨糖吃的孩子。因为他家很久都没有人来访过,何况今天是万圣节,不是讨糖的孩子们又会是谁呢? 一开始,詹姆斯坐着没动,他已经习惯了安静,不喜欢被打扰,也不想面对任何陌生的人,哪怕对方只是孩子。或者说,他其实是在辨别着敲门声。 可是敲门声持续不绝,似乎态度很坚决。越到后来声音越大,几乎变成了砸门。詹姆斯忽然跳起身,他抓了几粒糖,迅速向门外走去。 门打开了,外面只站着一个孤单单的小男孩——穿着牛仔的背带裤,枣红色的粗线毛衣,带着一顶棒球帽,帽子上印着一个硕大的字母“T”,詹姆斯一下子愣在那里,小男孩却没客气,吱溜顺着门的缝隙钻进了屋子。他一边走还一边不断地审视着整间屋子,“呵,你这里可真黑,又冷!”显然,他对环境不太满意,不过很快,借着烛光,他发现了桌上瓷盘子里的软糖,“哇,正是我爱吃的!我可以都拿走吗?”他回过头,用漂亮的长长睫毛的蓝眼睛充满期待地望着詹姆斯。 可此时的詹姆斯哆嗦着嘴唇几乎说不出话来。他不由自主向后退了两步,用手扶住椅子,可他又迅速地抓起所有的水果软糖,全部塞进小男孩儿的衣服口袋里,一边伸出双臂拥抱他说:“亲爱的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哦,汤姆。是爷爷给我起的名字。”詹姆斯觉得浑身发软,他竟一下子跌到椅子里,而汤姆却并未注意到这些,他安静地吃着水果软糖,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乖巧听话。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淡淡的一层光映在汤姆的脸上,他卷曲的金发显得愈发柔软,蓝眼睛里略带孤独的光。 詹姆斯感到自己同时被巨大的恐惧和幸福笼罩着。 可是汤姆只是安静地吃着糖,偶尔抬起头瞄詹姆斯一眼,詹姆斯发现,他的眼睛比之前蓝得更加深邃,仿佛冰冻的湖面。 詹姆斯忽然感到背后一阵阵凉意,半晌,他喃喃地开口了:“听爷爷说,汤姆,你怎么找到这儿哪儿来的?是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你妈妈呢?能带我去你家玩吗?” “这房子啊,我早就想来了。可妈妈不允许我靠近这里。我才不听她的。”说着,汤姆一扭身跳下椅子,朝着詹姆斯奔去,给他来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爷爷,以后你能给我更多水果软糖吗?我还想和你一起玩儿呢……” 詹姆斯觉得此刻幸福极了,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搂着汤姆说:“能,能,当然能了。” “那走吧!快点儿跟上我,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妈妈去!快点儿,天黑了就找不到路了!” 汤姆说完,一扭身又钻出了屋,在前面快速奔跑起来。詹姆斯来不及锁门,亦步亦趋吃力地跟在后面,“慢点儿,汤姆!当心别跌倒,当心车辆……” 汤姆绕过主街道,穿过教堂的正门,又绕过一片矮树林,竟转到一片墓地,天越来越黑了,几乎看不清路,只有微弱的月光照着他模糊的小身影,詹姆斯的心也越跳越快,他觉得自己就快找到答案了。汤姆在前面一边跑着,一边还不时回过头冲他做着调皮的鬼脸。 詹姆斯老了,他的脚步明显跟不上小男孩。他看到他钻进了一所冒着白烟的屋子,屋子里还放着音乐,散发出煮肉汤的香味……詹姆斯停下脚步,他透过白色的蕾丝窗帘向屋里观望:隐约中,他看到屋子里站着一个妇人。只是她的模样完全不像女儿杰西卡,妇人此时正气冲冲地对汤姆嚷着:“你又跑哪儿去了?我在等你吃晚饭!”“我去街角那旧屋子讨糖吃了,妈妈你信吗?真的有个爷爷给我开门诶!”汤姆一边说着,一边翻找起口袋来。“咦,刚才明明在的啊,也许跑太快都掉了!不过那个爷爷答应我会给我更多的糖呢!他就在后面,一会儿就能跟上来。妈妈,我们请他一起吃晚餐好不好?” “哈哈哈哈,旧屋子……汤姆,小朋友不可以说谎的哦,那座旧屋子根本就没人!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去,当心把鬼招来!快点吃饭吧!”妇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勺热碗豆汤盛到盘子里。 “怎么没人,我去找爷爷!他刚刚明明跟着跑来的!还说要跟我玩,给我糖吃呢!”汤姆撅起小嘴,推开汤盘,拧身跑出屋。 “爷爷!爷爷!你在哪儿?”他大声喊着。可是空旷的大地上,只有寒风和回声,还有一些树木的枯枝,伸向天空。 詹姆斯呢?他早已经失望地离开了,他边走边回忆着刚才那一幕,隔着窗帘看到墙上的全家福,那里面爷爷模样的老人也并不是他。那个小男孩根本不是他的孙子汤姆。詹姆斯觉得这个万圣节的夜晚真是荒唐极了,他本来就不信鬼魂,从来没信过。人走如灯灭,他在心里嘲弄着自己的愚蠢,一边愤愤地往家的方向走…… 月光渐渐地浮上来,他一个人默默地往回走,经过一片墓地时,他感觉到一阵风吹过来,忽然他居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刚劲辛辣的,干涩的,充满核桃、烘烤谷物和黑胡椒等的味道,他顺着那味道来到一座墓碑前,墓碑躺在泥土里,周围的冻土里隐约还有枯草暗青的颜色,几枚干枯的花儿,应该是墓碑主人的亲人或者朋友献上的,下面的空地上,詹姆斯居然看到一瓶酒——深棕色瓶子,贴着黑色商标的波本威士忌! 詹姆斯的心莫名狂跳起来,他俯下身去,借着依稀的暗淡的月光,用手抹去墓碑上的灰尘,努力辨认着上面的字:詹姆斯·金长眠于此。底下还有一行小字: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带你最喜欢的波本威士忌来过了,偏给你加三块冰!你的朋友,白痴杰克。 ...
传闻,河西村的一个半亩水塘底下,曾经埋葬着战国时期一个战败将军的尸骸。塘子四周草叶遍地,土壤湿滑,少有人逗留。自打听说这塘子里淹死过人后,就更是无人问津了。更严重的是,里头常年被一些腐化的草木堆积,水已经没有那么清澈锃亮了。 老孙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老实人,只不过私下里被认为是那种无奈到无事可做而指望老婆养的可怜虫,平时有点小癖好。老孙和村里的哑妇结婚,生了个瘦小子;好在这小子听话又机灵,所以老孙对他很是珍惜和疼爱。 老孙偶尔去赌赌钱碰碰运气,可总是出口袋的多,进口袋的少,因此夫妻间没少闹矛盾。 平时村里人倒常看到老孙带着儿子在村后边的林子里散步溜达,说着些只有大人和小孩儿之间才会产生的常见话题;或者说,是老孙懒得去想点什么新花样逗儿子开心而选择循规蹈矩吧。 这天,天气炎热,晴空万里。老孙家的房子是老式的土墙瓦房,四周围着些许粗壮的榕树,树干上赖着几只舒舒服服地吮吸汁液的金龟子。 老孙的儿子虽然调皮好动,但对老孙的话总是言听计从。这不,夏天刚到,天气热起来,这个小鬼就耐不住逮金龟子的诱惑,缠着老孙就要去林子里耍,结果老孙只是摇了摇头就打消了儿子的念头。他倒不是不愿去林子里,只是他打心底对林子里那方水塘感到恐惧;一想到林子他就想到那水塘,想到水塘他就想到去年那个被淹死还瞪眼张嘴的可怜人。 去年这个时候他碰巧带着儿子去林子里帮了王大爷收西瓜。王大爷在林子里搭了个木屋子,还种了一亩多西瓜,平时很大一笔开销都来自这些西瓜。可儿子听老孙说了今年王大爷有事去了县城,把收西瓜这事给耽搁下来后,整个人都蔫了。捉金龟子无望,也见不着绿油油的大西瓜,小子耷拉着脑袋。 一边想着,老孙就答应带儿子去帮摘几个西瓜,借故说是要给王大爷一个惊喜;另一边他又低头锁眉想着什么。 中午,和往常一样,老孙穿着松松垮垮的衣裳,戴着个斗帽。老孙提着瓶装水,儿子一路蹦蹦跳跳,很是高兴。 他们很快就到了小木屋,发现门已经锁上了,围着西瓜的围栏足有一个人高,想要攀爬上去显然不容易,况且还要带上一个小孩子呢。老孙焦头烂额地踱来踱去,却没注意到儿子跑到水塘那去了。 想必王大爷为了让瓜长得更好,取了个巧——在围栏后面开了个口子,旁边堆满了厚厚的腐烂的草叶,紧靠出口处就是水塘子。大概为了不让外人发现吧,洞口也被腐烂的草叶给塞住了。老孙儿子机灵好奇,转到围栏后面时,发现堆积在洞口两边的草叶干结,而堵住洞口的那堆却还是湿润的,就好奇地扒弄着那堆湿润的土,便发现了一个洞。 老孙看着儿子靠近了那个水塘子,忍不住叫了一声。儿子站起来朝回望时,脚下一滑,“咚”地一声掉进了塘子里。 老孙这个时候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快步窜到水塘子那边,衣服也顾不及脱就跳进了塘子里,这个时候也不管什么害怕不害怕了。 好在老孙水性好,塘子有两米多深,也并没对他构成多大威胁。可是儿子只有一米四左右,而且水性不熟,掉进这么深的水里只能拼命扑腾。老孙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只手,拽上来一瞧,发现是根粗壮的树枝。他正想扔掉手里的树枝,却发现身下一紧,整个儿被什么东西拖进了水里。 “老孙头,你是想救你儿子吗?我们做个交易吧。”一个诡异的闷声通过水传到老孙耳边。 “你……你是谁?什么鬼交易?我儿子呢?”老孙紧张地语无伦次。 “哼哼,你说得对,我就是一个孤魂野鬼。你儿子?放心,他已经被我拖到岸上了。但是,如果你不和我做笔交易,恐怕就自身难保咯。几千年了,自从被奸贼杀死埋到这水底,我就找不到陪我说话的人了,今天你来得正是时候。”亡魂说道。 “你别看我老实,我可不信什么鬼啊神的,怎么可能和你做交易。”说着老孙就要往水面上窜,可是身子却被什么拽着,就是动不了。 “别费劲了,在这水里你得听我的!”听到这里,老孙开始懊悔哄儿子来林子里帮忙摘瓜了。 “说是交易,实际上对你来说更像是个机会。毕竟,我看你和我倒是有点缘分。”那个亡魂又开口了。 “那你到底怎样才能放过我?”老孙有气无力地说道。 “我没想为难你,只是想做笔交易。你只要肯献出一个人的一半阳寿,我不但放你上岸,而且还满足你一个愿望。否则,嘿嘿,我就要让你葬身这塘底。” “这算他妈的哪门子交易!我是没得选了?”老孙火气直冲脑门。 “你答不答应自己看着办,淹死了可就什么也没有了。你不是一直想要得到大笔的钱吗?哈哈。”那个鬼笑道。 “那……那就把我那小子的一半阳寿给你吧。”老孙犹豫道。 “怎,怎么?你要牺牲儿子保全自个儿啊?” “他还太小,总跟着我过苦日子说不过去,不如就献出他的一半阳寿来交换余生的富足生活吧。”老孙低头哽咽着,似乎有些难言的苦衷。 “真是个卑鄙无耻的父亲,你难道不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半阳寿去换取整个家的幸福吗?”鬼反问道。 “我已经四十几岁了,给你一半阳寿我也活不长了。哎,你不是说做了这个交易就能放了我吗?他是我的儿子,一半的命由我说了算!”老孙似乎对什么下了决心。 “好吧,成交。”那个鬼说着,就松开了老孙。 老孙熟练地窜上岸,果然在瓜栏边看到了浑身湿透的儿子,就把儿子抱着赶回了家。 老孙妻子正在忙着赶工手织品,看到老孙急急忙忙地抱着个人窜回来,吓了一跳,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凑过去瞧。当她看到儿子湿淋淋的,浑身发抖时,张着嘴就呜啊呜地叫,脸上布满了慌张。老孙看到自己的婆娘对自己呜啊呜地半天说不出话,又手足无措的样子,忍住泪水道:“儿子没出啥事,刚才出门时跑着跑着掉个大水坑里,浑身都弄湿了,怪我没看好他。你快去拿件干的衣服来帮他换上,免得着凉了。”哑妇点点头,也不闹了,转身就去拿干净的衣服。 老孙衣服也来不及换,回头看见妻子正抱着昏迷的儿子,吩咐了几句就头也不回地出门了。 话说这老孙又急急忙忙地干嘛去了呢?只见他又朝小树林里那个木屋子跑去,最后在那个瓜栏后面蹲了下来,两只手用力刨着那个已被弄掉半边草叶的洞。不一会儿,洞口露出个人脑袋来,只见老孙慢慢抓着那个脑袋往外拖;过了几分钟,洞口变大了,一具尸体被拖了出来。尸体留着稀疏白发的脑袋上摞了个很大的口子,血污布满了脸颊;尸体正是王大爷。 老孙想把尸体拖着扔到水塘子里,不料王老头子体型臃肿肥胖,老孙一个惯性收不住,也顺势栽到塘子里。 这次,老孙似乎表现得有些奇怪,也不再挣扎窜出水面了,而是任由自己在水里下沉。 “老孙头,咱们又见面了,你就给我送具尸体作见面礼啊?哼哼。”又是那个让人听着发毛的声音。 “我不是还有个愿望没说吗?这次我来的目的之一就是来说那个愿望的。”老孙平静了很多。 “没这么容易,在我的地盘你没有资格和我谈条件,要么许愿,要么继续和我做交易,二者选一。”听亡魂这么一说后,老孙为难起来。 “哈哈,怎么,没打定主意吗?对了,前些时候那具被泡得脸皮浮肿,惊恐万状的死尸是你抛进塘子里的吧?”那亡魂诡异地笑着。老孙不知是缺氧还是吃惊,满脸发青。 “今天你一下水,我就发现你穿的衣服就是上次那个抛尸人穿的衣服,松松垮垮的很宽大,尤其是你这顶斗帽让我印象深刻。再看看背影的话,更加肯定就是你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铁青的脸已承认了一切。还有,你刚才从泥巴洞里挖出的那个老头,想必也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老孙默不作声,没有去辩驳。 原来,去年的这个时候,王大爷正忙着收西瓜。恰好老孙带着儿子去林子里散步,儿子看到西瓜就忍不住上去抱,没办法,老孙只好顺势帮起忙来收西瓜。当他和另一个王大爷请来搬瓜的人一起把西瓜搬回小木屋时,老孙无意间瞟见王大爷放在房间桌子上的玻璃钱罐。恰巧这时屋里就他们俩,老孙一时就起了贪念,想说服那人合伙贪一笔;结果那个人比老孙还要“老实”,不但没有合伙的打算还扬言要告发老孙。老孙百般解释阻拦,可那人却认定要把事情抖出去;情急之下老孙就起了杀意。结果那人刚出去就被老孙用随地捡起的砖头砸死并藏尸于草垛中。等到晚上,老孙一个人蹑手蹑脚地把尸体给拖到塘边扔了。由于水塘被草木遮盖,等到尸体泡胀浮到水面上,才被人发现。开始人们争相说,人是掉进塘里淹死的;后来不知怎的,这事就不了了之了,自始至终也没追查到老孙这个“老实人”头上去。 至于王大爷,是被老孙失手杀害的。起因是老孙赌瘾犯了,找王大爷借钱。当王大爷得知老孙是为了再去赌场而来借钱的,死活不肯借。当时老孙已在惨败欠债的当儿,一心想借钱翻盘还债,见到王大爷死活不借,一咬牙,脑袋一发热,就把王大爷给杀了。由于当时王大爷在瓜地里摘瓜,尸体不便拖拉,老孙顺势就给埋在了瓜地里靠近围栏的地方。刚一放下尸体就发现,王大爷头朝下的地方没有围栏挡住,缺了个口子。为掩人耳目,老孙就抓了些塘子边的草叶腐土把口子给堵上了,想等到晚上再把尸体拖扔到水塘里。谁料,回到家,儿子吵着要去林子里,这着实让老孙惊出一身冷汗。可看到儿子耷拉着脑袋的失望表情,老孙咬牙以帮忙收几个西瓜给王大爷一个惊喜为由,答应了儿子。他想,到时候看到自己封得严严实实的围栏,没法进去,儿子自然会回去的。可是老孙冒这么大风险,也没料到儿子差点把围栏后面那个洞扒开。当时他看到儿子蹲在围栏后边,吓了一跳,就朝儿子叫了一声;谁想儿子就滑入水塘了。虽然儿子终究是没发现那个秘密,但之后在水塘深处遇到亡魂倒着实让老孙吃了一惊。 “怎么样,想好没,你是想继续交易还是许愿自保?” “的确如你所说。我去年为财杀人,今天又因赌杀人,早已罪不可恕,怎么还会想自保呢?作为一个父亲,我居然冒险地把亲生儿子的半数阳寿给你,实在是猪狗不如啊!” “什么,‘冒险’?难道你是有意为之?”那鬼吃了一惊。 “我当然可以选择把自己的半数阳寿给你,这样我就可以回家和妻儿过好日子了。但我怕自己回去之后就不愿再回来赎罪了!所以,我不得已才冒险将儿子的半数阳寿给你,为的就是逼自己回来做完最后一件事。这次回来,我就没想着出去,因为我是来赎罪的。本来,我不想借故答应儿子带他来摘瓜的,只想栽进水塘以死谢罪。但当我看到他耷拉着脑袋的失望样子时,决心有些动摇了;我想最后完成他的一个愿望,所以还是冒险带他来了。没想到下水救他,阴差阳错地遇到了你,我也就下定决心,顺势和你做了个交易。”老孙再也忍不住,痛哭流涕起来。 “只是,你为何又赶回来把埋掉的尸体拖进水塘呢?岂不多此一举?” “我只是希望这躺在水底的两个亡魂能够时刻提醒我所犯下的罪恶……为了补贴家用,一闲着我就出去找事做,不幸被人糊弄,深陷赌局,欠下赌债。为了归还赌债,我财迷心窍,错杀无辜;为了挣回赌债,我赌瘾再犯,借钱续赌,哪料想,情急之下杀了王大爷。唉,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老实人了。如今,我只能乞求他们的宽恕了。在这之前,是时候和你做笔交易了;你还我儿半数阳寿,我任你处置!”老孙呜咽地说道。 “你任我处置自是理所应当,你的命握在我手里。不过我看,既然你我有着相似的经历,就答应和你做这笔交易吧。” “上次那个愿望我还没来得及说。”老孙接着满眼泪水地说。 “你姑且说吧。”那鬼此时也显得没那么可怕了。 “他们娘儿俩跟着我过了太久的窘迫日子,我只希望他们能有饭吃,有衣穿,平平安安。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我想在死之前,听听你的故事。” “说来话长,我本是一营中将军,手握几万兵权,在战场势如破竹,屡战屡胜。后悔唯利是图,听信谗言卖与敌军十几城池,终沦落到兵败粮绝、全军覆没、无力回天的地步;最后连自己的妻儿都没能保住。 我在这水底已有千年,早已见过无数唯利是图,无恶不作之徒。只要是落入水中的人,我都会和他们做交易。他们之中有良心者我会送上岸并满足一个愿望,倘若是不知悔改的顽固之徒,最后我会吸尽他们的阳气,令其灰飞烟灭。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是第一个犯下大错又自觉悔悟的良心未泯者。你让我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事,实在是和我有缘啊,就陪我一起在塘底赎罪吧。” 说完,老孙脚下一紧,整个儿被拉入水底…… ...
解放前,我们村子里时常会有草台班子来唱戏。世道乱,人都过不下去,很多有点能耐的人就组建一个草台班子,走街串巷挣点糊口钱。 其实村子里的人也都不富裕,虽说赶走了小日本子, 但是内战还没停,百姓的日子还是不好过。不过好在村里人都心眼好,朴实。只要是有草台班子过来,大家伙儿都会凑点钱,弄点吃的给班主。 班主则会安排班子演几天大戏,感激村民的恩情。这种大戏一般都要到晚上才唱。一是白天演员们需要练活儿,搭台子。二是村民们白天则要去地里干农活。 晚饭后,村民陆陆续续的来到戏台前,老人们都拿个小板凳。一群年轻的小媳妇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老爷们则是光着膀子大声的说着什么。 过了一会,班主上台,先是在台上说了几句感谢村民的场面话,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班子的成员。最终在给村民们作了三个揖后,大戏正式开始了。 首先上台的是一对七八岁的小娃娃,借着煤油灯的亮光,大致能看出来是一对双棒儿。几个跟头翻身上台,已是赢得了台子下村民的一片叫好儿。 这两小孩表演的大多数是一些武术套路,以及一些杂耍。看得出来,两个娃娃年纪不大,但是功夫确实扎实。表演上自然是滴水不漏。 两个娃娃下去后,上来一对男女配,是唱蹦蹦的。蹦蹦是一种近于二人转的表演,但不是二人转。一顿插科打诨之后,又说了几个荤段子。台下的小媳妇都臊红了脸,再看那帮老爷们都嗷嗷的直叫再来一个。 可是那两个演员没有再理会台下那帮汉子,径直的朝后台走去。片刻功夫,上来一个妙龄女子,朝着台下微微施礼,就开嗓唱了起来。 一轮明月照西厢,二八佳人莺莺红娘,三请张生来赴会,四顾无人跳花墙,五鼓夫人知道信,六花板拷打莺莺审问小红娘,七夕胆大佳节会,八宝亭前降夜香。九有恩爱实难割舍吧您那,十里亭哭坏了莺莺就叹坏了小红娘啊…… 一段大西厢唱完,台下的人都听得如痴如醉。完全沉浸在刚才的戏文里,这女子唱的太好了,这要是有个好班主扶持,将来绝对是个角儿。村里没结婚的小伙子看向姑娘的眼神都变了,眼睛里似乎都透着光。 就在大家都叫嚷着,让这姑娘再唱一个的时候。一阵阴风袭来。所有的火把,煤油灯全都灭了。顿时整个台上台下都是黑压压的一片。 好在片刻后,班主组织人又把火把煤油灯点亮了。只见那个姑娘还站在台上,但是和刚才给人的感觉不一样了。 刚才那姑娘给人的感觉是温柔的像水一样,看一眼就有去保护她的欲望。现在的姑娘则是透露着一股怨气,看的人毛毛的。 那班主也发现了不对,低声的询问那姑娘。只见那姑娘没有理他,反而是一个翻身直接翻下了台子。朝着村里的二麻子就冲了过去,近身后一个大耳光就抽在了二麻子的脸上。这一下,二麻子蒙了,班主也蒙了,所有人都蒙了。 紧接着啪啪啪,大耳光跟不要钱的是的,直接朝着二麻子脸上招呼。班主赶忙让人把那姑娘拉回来,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众人把二人分开后,只见二麻子的脸已经肿了起来,嘴角还留着鲜血。只见那个姑娘,杏目圆睁,指着二麻子骂道,好你个二麻子,我活着的时候,你就对我又打又骂,我都忍了。你跟邻村小寡妇那点破事,我也睁只眼闭只眼。到现在,你还想着调戏人家小姑娘,我今天非用这小姑娘的身体,好好揍你一顿。 这段话一说出,村里人顿时炸了,这小姑娘是被二麻子媳妇上身了。这二麻子的媳妇已经去世了,但是刚才那小姑娘说话的语气、声音,分明就和二麻子媳妇一模一样。 那小姑娘一个挣扎,就脱身了。走上台上,一板一眼的把那二麻子的缺德事全都唱了出来,唱到最后,还哭了起来。那哭声别提多难听了,真的可以说是鬼哭狼嚎。 谁也拦不住,最后还是班主想了一个办法。用后台祖师爷像前香炉里的香灰,朝着那小姑娘扔了一把。顿时那小姑娘就昏厥了过去。 经过这么一闹,大家也没有听戏的心情了。纷纷都赶回家,戏台班子也草草的收了台。 二麻子,这点破事都被大家知道了。据说第二天,有人看见他跑去邻村领着小寡妇去了省城,从此再也没回来。 ...
高考临近,母亲突然来了。她站在树荫里冲着我微笑,我忙跑过去叫了一声“妈!” 妈妈点头,温柔地说:“闺女,妈妈在学校外面租了一间小公寓,晚上你就别回宿舍了,这样安静点,方便你复习。” 我差点高兴地叫起来,要知道宿舍里乱极了,背英语的背英语、看电影的看电影、煲电话粥的煲电话粥,想要静下心来复习比登天还难。 “妈妈!晚上我想吃炖牛肉。”我笑嘻嘻地搂住她的胳膊撒娇。 “好的!小馋猫。”妈妈捏着我的鼻子,她的手特别凉,冰得我浑身一颤。 “妈妈!你的手好凉呀!”我想伸手给她捂捂,妈妈却抽开手说:“妈妈没事!你先回学校,晚上放学我来接你。” 那晚我和妈妈住进了她租的小公寓里,房子不大,三十多平的样子,吃过了晚饭,我坐在桌子上复习功课,妈妈静静地坐在一旁,给我扇着扇子,眼神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不时露出微笑。这微笑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她也是这样坐在一旁看我读书写字,偶尔指点我的错误,妈妈的脾气很好,从来不冲我发火,哪怕我犯了天大的错误。 可是这无形中给了我巨大的压力,我看着母亲沮丧地说:“妈妈!要是我考不上大学该怎么办?我没信心了。” 母亲拍了怕我的手,平静地说:“闺女,尽力会好,就把它当成一次普通的考试,别紧张,我相信我闺女是最棒的。” 我笑了,妈妈总能平复我的心,让我乱成一团的情绪,得到安慰。 “妈妈!谢谢你能来。”我扑进她的怀里,妈妈的怀抱有些凉,我忍不住说:“妈妈你冷吗?” “不冷!”妈妈的微笑有些不自然。 “可你的身上很凉。”我用力地抱了抱她。 “没事的,你快学习吧!”妈妈困了。 “嗯!”我放开了母亲,瞧着她站起身来,走回卧室。 那晚我复习到了深夜,不知什么时候妈妈把一杯鲜奶放在了边上。 “还没睡呀?”妈妈轻轻地摸着我的头发。 “嗯!我想考好点,将来有个好工作,然后接妈妈来城里享福。” 妈妈笑了,灯光下她的笑容真美。 “好了!睡吧!”她拍了拍我的背。 我点点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困意袭来,我迷迷糊糊走近床边,一头栽倒在床上,恍惚间,见母亲为我盖上了被子,我是含着微笑睡着的。 眼看就差几天高考了,我一天比一天紧张,不再和母亲闲聊,把所以的时间都用在复习上,母亲没有半点不悦,她只是默默地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给我做我爱吃的饭菜,给我倒水,替我盖被子,全身心付出她的爱。 高考那天我没有让妈妈送我去考场,我怕紧张,她点头同意,临出门的时候,她突然落泪了,一把把我拉进怀里,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把我都哭乐了,我安慰她说:“妈妈!你放心,我不紧张,我一定能考好的。” 妈妈收起了眼泪,点点头,用她冰冷的手,细细地摸着我的脸,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妈妈的脸好白,百得像纸。 终于,高考结束了,妈妈却突然不见了,我找遍了小公寓里里外外每个角落,她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我拿起电话,打回老家,是爸爸接的电话,他哽咽着说:“闺女,你妈妈去世了。” “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能,前几天妈妈还陪在我身边。“ ”丫头,你妈妈是半个月前坐上去你哪儿的火车出的事,车脱轨了。你妈妈受了重伤,成了植物人,直到今天早上才断气。“ 手机在我的手上悄然滑落,妈妈……妈妈……我大叫,扑通跪在地上,心都碎了,怪不得她的身体那么冷,怪不得她的手那么冰,妈妈……妈妈……我失声痛哭。 ...
编者按:偷情如玩火,一要好好珍惜家庭,珍惜自己的家人,不要让一个好好的家庭毁于一旦。故事有着警醒性,有教育性,不错! 这是根椐我市发生的一件真实的事件写成的。 恍恍惚惚中,情和欲只觉得自己飘了起来,飘离了那个黑暗的令他们窒息的地方,飘向虚幻的空中。他们想努力抓住对方,但怎么也抓不着;他们想叫对方,但怎么也发不出声。他们就这样在空中悬着飘着,他们不知这是怎么回事。 突然,他们被一阵惊厉的警笛声吓了一跳,他们的身体像被那声音吸引着,向着声音的方向飘去。他们停在了那个声音的地方,他们看到了这样的情形: 有一群人,他们正围在一个院子里的车库边,在议论着什么。几个警察从警车上下来,拨开人群,向车库走去。他们在用工具打开车库门。车库门一打开,就发出一阵臭味,熏的人们都用手蒙住了鼻子。连他们也被这臭味熏的有些受不了,只感到一阵恶心想吐。他们正在想到底发生了什么,却见警察从车内抬出两具尸体,他们一看,大吃一惊:原不那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自己!这时,情的妻子跑了过来,扑向情的尸体,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欲也看见了她的丈夫,他躲在人群后,一个劲地抽自己耳光。而那些围观的人,脸上尽是鄙夷和厌恶。 看到眼前一切,他们两个人慢慢想起来了,想起他们两个人曾经的艳史,想起他们的浪漫,想起他们的堕落,想起了他们的荒诞。 情是某局的局长,欲是市办会室主任,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相识了,几次接触之后,他们互生好感,有些相见恨晚。 情今年三十五岁,年轻有为,风度翩翩;欲今年二十八岁,风华正茂,楚楚动人。两个人都有和美的家庭,有着美好的前程。他们两个人都是德才兼备的人,对家庭和爱人十分忠诚,是人们认为前途无量的人。但他们却被对方的引力弄的不能自持,他们看到很多人有情人,玩的很开心滋润,有些羡慕。但他们却是两个把名誉和社会地位看的很重的人,他们虽然有些羡慕那些人,但他们也瞧不起他们,瞧不起他们为了玩而让自己声败名裂。他们也想玩,但他们想玩的神不知鬼不觉,要玩的开心但绝不影响家庭和前程。他们见面总是很密秘,他们为了不让人认出每次都要化妆,像解放前的地下工作者一样,虽然甜蜜但提心吊但,不能尽兴。他们这样见了几次面之后决定想一个安全的办法在一起好好享受一下偷情的滋味。以前的见面,总是聚散匆匆,还没有真正品尝爱的禁果。他们渴望的心在饱受煎熬后变得像一点就着的干柴了。 这一天,他们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情亲自开着自己的轿车,对家里人说晚上有应酬,和欲一起将车开到城郊,想在车上好好风流一番。但每次停到一个自认为安全的癖静处,总会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地冒出一对情人,在他们车边爱的死去活来。他们怕人看见,只有到处躲,但躲了半夜也没找到机会,仿佛情欲遍布了角角落落。为了不让人知道,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只有开车回去。 车开到车库停下来,他们突然觉得,将车库门关好,在车内寻欢,谁也不会发现!他们为这一发现欣喜欲狂。他们关好车库门,时值盛夏,不透风的车库内有些闷热,他们就打开车内的空调,然后,两个早已燃烧的火球就熔为了一体。那一刻,他们只感到情欲在燃烧着他们,快乐在燃烧着他们,他们觉得那又黑又闷的车库真的是他们人间的天堂,而他们,成了快乐的天使。他们将自己的情欲烧尽了,他们觉得像被掏空了,燃尽了,他们觉得很累很乏,浑身无力,软的连动一下也要花很大的力。他们互相抱着,享受着这偷情的快乐,他们没有想到其他。因为在这个地方,他们觉得安全,不必担心什么,所以他们是那么地放心那么地放开那么地享受。但情觉得欲在自己怀里软的像泥,他叫她推她她都没有反应,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他突然从情欲的深渊看到了致命的问题。他努力推开欲,然后努力打开车门。但他只把车门打开一半,就永远地定在了那个推门想出去的动作上。 此刻,情和欲知道自己已不再是人了,他们成了无处安身的孤魂野鬼。他们知道,他们当时只顾偷情,把危险忘在了脑后。在那密闭的车库,在那开着空调的车内,空气越来越少,废气越来越多,他们在将情欲烧尽的时候也将自己生命耗尽了。他们因为缺氧加废气中毒而死亡了。 他们死得多么无耻那么丑态啊!他们身上一丝不挂,他们那曾经高贵尊严的身体因为三天后腐烂发臭而被人发现,已变的臭不可闻丑不可言了!而他们的妻子和丈夫,原来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帅气,比那让自己变心变节的人强多了,但是什么让他们变的失常了呢?是糜烂的社会风气,这个社会像个大染缸,再规矩纯洁的人,也会被污染啊!他们对这个社会生出无限恨来。 他们想起了他们风光的学生时代,想起了在单位受到人们敬重的情形,想起了爱人孩子对自己的亲爱,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理想曾经的奋斗,想起自己美好的未来……他们是那么地后悔!他们后悔自己忘了党多年对自己教育,后悔自己忘了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后悔自己忘了人民和亲人对自己的希望……他们想哭,但没有眼泪;他们于是竭尽全力对着那些人说:你们一定要以我们为戒啊!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家自己的爱人亲人,好好珍惜自己的名誉和前程啊!如果我们能珍惜自己所有,不去做那偷鸡摸狗的事,我们就不会落这样的下场啊!人们啊,一定要好好珍爱自己应该珍爱的一切啊!人活着,多么多么地好啊!如果我们还能再活一次,既使天下人都去偷情,我们也不会啊!因为那要命的火,迟早会烧毁一切的啊? 他们一边哭一边对着地上的人们诉说,但他们的声音,连他们自己也听不到!他们为自己的过去悔恨,更为自己的现在悲哀。但他们又能怎样呢? 他们用目光寻找,想看一眼他们的孩子和父母,这时一阵风吹来,他们被吹离了他们的家乡,吹到了一个从没去过的荒凉之地,那里只有黑暗,只阴风,只有苦雨,还有他们无穷远尽的悔恨! ...
一、关门惩恶 周安县衙院子里灯火通明,一乘小轿和三驾马车早已装备停当,县令朱子寿一家人整装待发。 三年来,朱子寿兢兢业业,把一个蛮荒僻远的周安县治理得井井有条,因而声名远播。前日接到圣旨,要调他进京重用。朱子寿喜出望外,但他不想惊动百姓,几天来一直悄悄收拾家什细软,准备今天黎明之前悄然出城。半夜时分,忽然狂风大作,远处电闪雷鸣,朱子寿担心暴雨降临会耽搁行程,幸好雷电只是在天边耀武扬威,折腾了半晌就偃旗息鼓了。 看看寅时到了,朱子寿抱拳,跟特意起了个大早过来相送的师爷杨成告了别,上轿启程。杨成是他来周安赴任的路上偶然遇到的,两人一见如故,言笑甚欢,都有相见恨晚之意。听说杨成屡试不第,想设账授徒聊以度日,朱子寿就竭力邀他同来周安,做自己的师爷。盛情难却,杨成欣然应允。朱子寿得杨成,竟有如鱼得水之感,说他是诸葛再世,卧龙重生。治理周安,杨成为朱子寿出谋划策,殚精竭虑。这次奉调进京,朱子寿自然想杨成跟随左右。可杨成却说自己是乡野草民,享不得荣华富贵,坚辞不肯同往。 周安县城一片宁静。熹微的晨光下,一行人穿过城门离开周安,快到县境了,迎面却遇到在前面探路的衙役。“不好了朱大人,昨夜县外忽降暴雨,导致山口滑坡,栈道被堵了个严严实实!”周安县山高水险,那条栈道是进出周安的唯一通道。朱子寿下轿到前面查看,果真道路被堵了个严严实实。他心里叫苦不迭,只好叹息一声,打道回府。本来继任不日内即将抵达周安,现在暴雨引来山体滑坡,恐怕非止一处,看来他也要耽搁些时日了。 见朱子寿一行原路折了回来,师爷杨成大吃一惊,急问怎么回事。朱子寿调侃说:“怎么,这么急着赶我离开?”杨成朗声一笑,说:“哪里,朱大人别见怪,我是忽然想到了‘亡灵道’的传说。” 听到“亡灵道”三字,朱子寿浑身一激灵:“不会吧,我朱子寿虽说谈不上明镜高悬爱民如子,但一直勤勤恳恳,自信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原来,周安民智未开,愚昧迷信,民间盛传坏人作恶,上苍会用“亡灵道”九重酷刑施加惩罚,“关门惩恶”正是第一重,是说如果作恶多端之人如想逃离周安,“亡灵道”就会关闭山门,让他插翅难飞。 “朱大人想到哪里去了,”杨成连忙解释说,“我的意思是,大人您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亡灵道’拦住您不让离开,可能周安尚有沉冤等您昭雪。” 清理栈道至少需要七八天,朱子寿只得把行李缷下车来,物归原位,继续做周安县令。他被师爷的几句话说得有点心神不定,惟有祈祷上苍,让他最后几天任期平平安安。 三、浸油白炭 古槐对应的房子代表东南。朱县令急问林管家是否知道东南方向哪个地方槐树比较多? “只有出城十里外的六里坡有槐生长。那个村落,几乎是遍地皆槐。”林管家抹了把额头的汗答道。 此时天光已暗,朱县令叫来衙役,马上备轿,与师爷连夜赶奔六里坡。一行人高举着灯笼火把,疾奔一个时辰后,来到六里坡。夜已经很深了,六里坡保正提前得到消息,正领着几个当地乡绅候着。朱县令对保正说要搜寻一林姓富商,不用惊扰村民。 保正诚惶诚恐,问可有目标?朱县令反问六里坡有几株最古老的槐树?保正回答说共有9株千年古槐。朱县令点头说:“好,先从这九株古槐开始,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半个时辰之后,一个衙役匆匆禀报,说果然找到一具尸体,就在村子东南方向的一株古槐之内,也是距村子最远的一株古槐。 朱县令和杨师爷来到现场。保正一见尸体,吓得腿都软了。六里坡一向民风淳朴,数十年未有命案,怎么突然有人被杀? 朱县令放眼看去,见古槐有两抱粗,中空有洞,一个干瘦的躯体盘坐洞中。借着火把的光亮,朱县令认出,那人正是林万和,脖颈上有处深深的伤口,看上去确是一箭穿喉,不过伤口之外并无血迹,血迹全在口鼻之处,早已干涸,看样子已经死亡多时了。 仵作把尸身弄出树洞,仔细查验了,说林万和昨天夜里就已被人所杀,死因却不是箭。凶手应该是习武之人,用双雷贯耳之招两拳同时击中太阳穴,口鼻出血,登时暴毙而死。那箭虽然伤在咽喉要害处,但却是死后弄上去的,所以并无血迹。仵作说,树洞狭小,仅可容身,无法施展拳脚,所以这里应该并非第一现场。 朱子寿绕着槐树转了两圈,再要过火把,借着光亮探身仔细观察树洞内,果然有所发现:尸体下面,有一圈炭迹。杨师爷也注意到了,疑惑地问朱县令怎么想这些炭迹? 朱县令弯腰探进树洞,捏起一块碎炭,沉吟了半晌,说凶手弄成“血箭穿喉”的样子,恐怕是临时起意,开始应该是想焚尸灭迹。距此不远,一定会有大堆的炭。杨师爷深以为然,遂命衙役在方圆百米内小心勘察。 果然,没过多大功夫,有人在一个废弃窖洞中发现了一堆未烧过的白炭。杨成高举火把头前照亮,钻进窑洞察看现场,惊奇地闻到一股奇香。原来窑中白炭大都浸了猪油,猪油凝结,炭色晶莹如玉。白炭中,赫然插着一支折断了的箭杆。白成小心翼翼地拔下箭杆,回身递给朱子寿,朱子寿一眼看出,断痕正与羊皮书上的箭头吻合。 朱县令走到洞深处,让杨师爷将火把举近些,从紧贴窖壁的一侧,发现了一个清晰的脚印,料是凶手无意间落下的。 朱县令眉头紧蹙。凶手在何地杀的人?为什么要把尸体藏进六里坡的古槐中?还有,白炭浸猪油,恐怕不是为了让炭火更旺吧? 杨师爷手摇折扇,说依他判断,凶手对林万和谋划已久,所以早就备下白炭。白炭浸猪油,应该是为了掩盖死者形状。有经验的仵作都知道炭油验伤,在焚烧尸体的地方覆以白炭,筛以白芝麻,油脂与渗与地下的尸油融合,既现死者被烧死前的形状。 “如果我没猜错,凶手起初是想将林万和碎尸万段,然后用浸油白炭焚尸灭迹。没了尸骨,这就是一起无头悬案了。”杨师爷继续说,“至于为何到选在六里坡,就比较简单了。这里砖窖遍布,而弃窖无数,最好焚烧尸体,并且不会引起怀疑。据我所知,此地烧窑所用之炭都是用炭篓从城里炭行背进来的,炭篓足有半人多高,林万和病入膏肓,瘦骨嶙峋,装进炭篓轻而易举。” 听了杨成一席话,朱子寿大为叹服,说:“倘真如此,此案已经有些眉目了。这些白炭至少有四篓之多,绝非一人一时可以运得进来。还有这只脚印,都值得追查。” 四、刻字凉玉 回到县衙时,天已蒙蒙亮了。顾不上休息,朱子寿即刻令捕快四处查探,尽快搞清案发现场、白炭的来历和鞋印的主人。杨成亲自带人调查林万和的身世来历,看看究竟有无仇家。奔波了一天,总算有所进展,查出林万和并非本地人,十几年前才搬来周安,之前曾在淮北某地做生丝生意,大管家和所有家仆都是从本地雇佣,无人知道林家此前居处何处。正如管家所说,林万和一向谨慎,很少与人交往,似乎并无仇家。杨成还查访了周安县几十家炭行,得到重要消息,有一背炭人说十几天前,有人叫了四篓炭,让他送到六里坡。而在窖洞中,那堆炭差不多正好四篓。杨成已经问清,买炭人像个富贵公子,十七八岁,有个明显的特征,是鹰勾鼻。 鹰勾鼻?朱县令心头一振。在周安,有鹰勾鼻的人并不多,富贵而有鹰勾鼻的更是少而又少。 朱子寿与杨师爷正梳理着案情,有衙役匆匆来报,说林家又出事了!林家12岁的小少爷突然失踪。林家人,都要急疯了。 朱县令不敢怠慢,带着杨师爷匆匆赶奔林府。林府一片肃杀之气,两盏昏黄灯笼挂在大门口,门口两侧的招魂幡在风中飘摇。 管家将两人迎进门来,只见正屋摆着灵堂,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披麻戴孝,呆坐灵前。无疑,这就是林夫人了。朱子寿略一掐算,小少爷才12岁,当是此女四十之后所生。 听说县令大人来了,林夫人转过头,神情悲凄。她和林万和老年得子,视若珍宝,想不到丈夫一死,小儿就不见了。中午他还在夫人隔壁卧房酣睡,下午一直没见,以为哪个家人带他外出。因为丧夫之痛,林夫人无暇顾及孩子。想不到,直到天黑仍不见小少爷。问遍家丁,没有人带他出门。倒是在他的房间,发现一块凉玉,上刻一个“钟”字。 “老爷圣明,找到杀我夫掳我儿的凶手一定要千刀万剐、万刀凌迟!”林夫人咬牙切齿。 朱县令一边好言安慰,一边暗想:林夫人出语恶毒,是因为丧夫失子之痛呢,还是本性使然?他偷眼观察,从林夫人的眼角眉梢,隐约察觉出一种阴狠毒辣。 拿过冷玉,朱县令看了两眼,递给杨师爷。 冷玉有婴儿掌心大小,握到手里,微微发凉。传说冷玉出自歧山,夏天佩戴身上,能静心凉体,是大户人家喜欢的饰物。 “看来是钟姓人带走了小少爷。”杨师爷说。 朱县令点点头,他也如此猜测。周安县城里只有一个大户人家姓钟,家主名叫钟鸣,拥有周安县最大的茶庄。早年钟家也曾开绸缎铺,但后来林家绸缎庄越来越兴盛,钟家却慢慢没落,被迫改行。这其中是否有积怨嫌隙?重要的是,钟家人都有周安罕见的鹰勾鼻! 回到县衙,还没等朱县令差人去传钟家人,钟家茶庄二掌柜却慌慌张张地报案来了:钟家公子也失踪了! 钟家家财万贯,却像林家一样,只有一颗独苗。不过林公子已经长大成人,能诗能赋,风流倜傥,深得钟鸣喜爱。钟家公子于昨晚离家出去,起初以为眠宿烟花,想不到第二天仍不见回来,遍寻烟花柳巷根本不见踪影! 朱县令闻听,脑袋都要炸了。他来周安三年多,虽说也出过几起离奇怪案,但像今天这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连环套案还是第一次遇到。难道自己命运多舛,在周安任期的最后几天居然会不得善终? 朱县令紧锁眉头,问钟公子这几天可有异常?二掌柜摇头,说不见异常。朱县令拿出林家小少爷卧房里搜出的凉玉,问二掌柜可识得此玉?二掌柜拿过来看了,脸上一喜:“正是我家公子所佩!他人在哪里?为何这玉……” 朱县令不再理他,附身向杨师爷耳语了几句。杨师爷会意,起身离开。不过两袋烟的功夫,杨师爷带人取回了钟公子的一双靴子。将靴子放到在窖洞中取回的靴底印模中,丝毫不爽! “如此看来,证据确凿,林老爷系钟公子所杀,林少爷也是钟公子所劫。他的失踪,应该是畏罪潜逃!朱大人可以一面派人缉拿钟公子,一面结下文案,来日上报州府,此案即告一段落,朱大人尽可放心进京赴任。余下的事,自有后任县令打理。”杨师爷对朱子寿说。 朱县令手捻胡须,沉思半晌,摇摇头:“我倒觉得此案另有玄机,不似这样简单。第一,这冷玉可能是无意遗落,也可能是故意放置,不足为凭。第二,钟公子不过是一介文弱书生,怎会使双雷贯耳之术,且一击致人死命?第三,杀害劫掳父子二人,必定有着深仇大恨,钟公子不过十七八岁,此恨何来?第四,凶手谋划已久,钟公子毛头少年,哪会有如此心机?退一万步说,即便凶手确是钟公子,林家小少爷生死不明,我又岂能坐视不管一走了之?” “朱大人多虑了。”杨师爷上前一步,说:“据我所知,钟家乃是武林世家,曾祖曾经中过武状元。钟公子曾祖父钟武德曾在异地任武官,钟公子父亲也曾在距此几百里外的东岭任过捕头。15年前,他们才迁居此地。” “莫非钟公子只是藏而不露?”朱县令觉得杨师爷的话有些道理。钟家家世,他也有所了解。就任周安时,朱子寿就在进入山口的崖壁上见到过钟家祖上题字:浩渺烟波在,物是人非时。那题字落款是“中德武”,而非“钟德武”。后来他特意打听过,知道钟家四代之前曾是一金姓武官的家仆。至钟家曾祖,因为聪颖好学,一直陪侍小主人习文研武。长到十三四岁,能文能武,竟成少年才俊。主家爱才心切,亲自把家传武艺悉数教给少年。19岁时,主家送他进京应考,竟一举夺得武状元。钟家自此显赫,但从不敢忘记金姓主家提携之恩,一直视金家如再生父母。所以,但凡留迹之处,从不以“钟”示人,“钟”去“金”边而为“中”,以示对金家感恩戴德。这样说来,钟公子表面柔弱,暗藏武功,也不是不可能。 “我还听说一件事,因为无凭无据,没敢对大人讲过。如若属实,可以解释钟公子为何要痛下杀手。”杨师爷继续分析说。朱县令微微皱眉,问是什么事?杨师爷叹了口气,说传闻林夫人待下人极苛,数年前曾乱棍打死林万和的通房丫头。更残忍的是,那丫头还怀有三个月身孕。那丫头本是城东私塾先生的女儿,因为家道中落,私塾先生无力过活,被林万和三百两银子买进家。想不到,不到一年就死了。私塾先生又恨又愧,三天后吐血而死。 “这与钟公子又有什么关系?”朱县令不解。 杨师爷微微一笑: “钟家公子曾跟东城私塾先生习文。与小师妹有旧,也是情理之中。”说到这里,杨师爷忽然想到了什么,神色庄重起来:“朱大人,倘若真相确是如此,钟公子的目标其实应该是林夫人才对!” 朱子寿深以为然:“对,先杀老爷和少爷,恐怕只是为了让她饱尝生离死别之痛,也因他们容易下手。不如我们兵分两路,一路继续搜寻林少爷和钟公子,一路暗中埋伏在林府四周,一则保护林夫人,二来守株待兔,只等凶手自投罗网!” 五、描红纸鞋 天光大亮,埋伏了一夜的捕快一无所获,正准备悄悄撤离林府,不想林府里面猛然鸡飞狗跳,乱作一团。他们急忙进去打探,发现林夫人已经被害身亡! 朱县令听报,急忙让衙役备轿,杨师爷紧随其后。 来到林府正室,只见林夫人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双目圆睁,满面惊恐。令人惊奇的是,她的脚上居然套着一双白色描红纸鞋,上面的图案是分别是沸腾的油锅!朱县令倒吸一口冷气,入仕之前他曾壮游天下,知道这是淮北东岭惩治恶妇人的方式。穿上纸鞋,进到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纸鞋描油锅,意味着死者在地狱将永受油炸之刑。是谁对林夫人如此恨之入骨?那纸鞋已经变黄发脆,看样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是谁第一个看到的夫人?”朱县令问。 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丫头声音哆嗦着说是她。夫人有早起的习惯,今日天光大亮,还是不见夫人房里有动静,她不放心,就上前推门,一眼看到夫人死不瞑目的惨象,当即吓得大哭。 “你第一眼看到夫人,她脚上就穿着这样的纸鞋?”杨师爷问道。 小丫头怯怯地点头。 杨师爷绕着林夫人的尸体走了两圈,突然对朱县令说:“大人,死者颈部有银针。” 朱县令上前察看,果真,死者咽喉部位有一细小针孔,杨师爷伸手,缓缓抽出一根手指长的银针。无疑,这就是致林夫人死命的凶器。朱县令的脸色为之一变。 亡灵道第九重就是银针索命。现在看来,杀死林万和夫妇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熟悉东岭风俗,必定到过东岭。钟公子年方十七八,十五年前随父从东岭迁回周安时不过两三岁,尚不记事……想着想着,朱县令心中突然电光火石般地一闪。会不会是他?——钟捕头。钟鸣武功高强,老谋深算,又曾长居东岭,要谋划这样的谋杀案极有可能。如果父子联手,凉玉、脚印、谋杀,这所有的一切问题即可迎刃而解。只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莫非与林家有血海深仇?还有,重重防备之下,他又如何能够来去自如? 一时间,朱子寿心里像塞了团乱麻,怎么理都理不清。 就在朱县令凝神思索犹疑不定时,杨师爷正贴墙而立察看现场。忽然,他感到隐隐有凉风拂面。顺着风向望去,却见凉风竟是从墙上的一幅卷轴后面吹出来的。他用折扇挑开卷轴,眼前的景象令人大吃一惊,画轴后面竟是暗门! 林管家也很吃惊,忙叫家丁拿过烛台。烛光照亮黑漆漆的洞口,竟有长长的台阶。而台阶上,到处都是发脆变黄了的描红纸鞋,很是阴森。 “林管家前面带路吧。”朱县令说。 林管家举着烛台先下去,县令和师爷紧跟其后。走出几十丈,前面一扇石门,推开石门,竟然已经来到护城河堤下的乱草之中! 朱县令问林管家可知道这条秘道?林管家摇摇头,说从不知晓。 “秘道当然为紧急时逃生之用,不想反而成了引狼入室的通道,这真是防不胜防。”杨师爷大为感叹,“林家不惜工本修筑暗道,必定有仇人追杀。不过,管家尚且不知,凶手又是如何知道的呢?而且,为什么会一路遍撒描红纸鞋?这种不详之物应当避讳才是。” 几个人转身又钻进秘道,这次走得慢,看得细,果然发现暗道里面另有玄机,暗道壁上,有一处环形裂痕,似乎另有隐秘! 杨师爷一声令下,几个衙役手持镐锹,不多时便装砸破了秘道墙壁,从里面拖出一个箱子。将箱子拖回房间,打开,里面是层层布包的什么东西。将包布剪开,一阵恶臭扑面袭来,里面竟是一具尸体!尸体衣物肌肉都已腐烂多时,只能依稀辨出是个女人,森森白骨上几处黑斑触目惊心,显系被人毒杀! 朱子寿又是一震:这林府,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林万和夫妇显然死有余辜,这个女人,只能是他们所杀!描红纸鞋显示有人对此女恨之入骨,以此咒她永世不得超生。这个女人是谁?钟鸣会不会与她有什么关系?劫杀林家,是否替她报仇?想到这里,朱子寿把手一挥:“快,多去些人,把钟鸣带到县衙!” 然而,已经迟了。捕快赶到钟府,却听府内哭声一片,钟鸣悬梁自尽了!所幸钟鸣留下遗书,交代了一段让人震惊的积年血案。 遗书里说,钟鸣十五年前在淮北东岭县当捕头,钟家恩人金姓一家也住在东岭。万没想到,因垂涎金家夫人美貌,东岭县牛头山的匪首带几十个悍匪突然打劫了金家。可怜金家老少17口惨死刀下,金夫人被掳至山上。捕头钟鸣倾力抓捕,一把火烧了牛头山寨,却没能抓到匪首,也没找到金夫人。钟鸣因办案不力,解职回到周安。多年来,钟鸣夜不能寐,一直没有放弃追查元凶。经过明察暗访,钟鸣发现仇人居然就在身边,化名林万和!金夫人不见踪影,想必早已为生性凶悍的林夫人所害。于是钟鸣表面不动声色,暗中却处心积虑,慢慢探清了林家的一切秘密,终于轻而易举地与儿子一起手刃林家两代三人,亲手为金家报了灭门之恨。钟鸣深知国法难容,他宁可追随金家而去。钟鸣说,儿子不过受他唆使,有协从之过而无行凶之罪,恳请法外开恩,放他一条生路。 六、了犹未了 经过夜以继日的清理,山口的栈道已经可以勉强通行了。杨师爷写好结案文书,朱子寿看了,提笔加上一句:钟鸣虽连杀数人,法不容赦,但念其为恩主报仇,忠义可嘉,望能对其子网开一面。然后郑重地盖上县令大印,连同钟鸣的遗书一起封存,只等新任县令上报结案。钟公子下落不明,朱子寿令衙役继续搜索。唯一不算圆满的,是林家小少爷不知被毁尸何处。 连环血案水落石出,可以安心离任了,朱子寿心境开朗,与杨成把酒相庆,直喝得酩酊大醉。次日一早,一家人再次登程,却不见杨师爷出来相送。朱子寿笑道:“料他宿醉未醒。” 晨光熹微时分,一行人再次悄然离开周安县城。朱子寿留恋地回头张望,却见身后腾起一片烟尘,紧接着一匹快马就追到了身边,原来是县里的捕头。“朱大人请留步,钟公子带着林少爷正在衙前击鼓!” 朱子寿闻听,大吃一惊,险些从轿子上掉下来。朱夫人安慰道:“林少爷平安,钟公子归案,案子不是更加圆满吗?”朱子寿一声长叹:“你哪知道个中隐情!” 朱子寿第二次打道回府,钟公子迫不及待地为其父喊冤。 “慢慢道来。”朱子寿已经镇定下来。 钟公子说,三日前他被一蒙面高手劫持,捆绑在城郊一处败落的院子里,当时那里已经关着一个小儿,钟公子认出那是林家少爷。两人一连被丢在那里两天两夜,饥寒交迫,昨天夜里蒙面人才又出现,打扮得像个刽子手,手持一把鬼头砍刀。林少爷吓得大哭,蒙面人挥刀要砍,不知为什么刀却没有落下来。停顿了半晌,蒙面人忽然一把提起林少爷,把他拉到衣镜前,同时扯下了自己的蒙面黑布。定定地站了很久,那人忽然一声长啸,丢下两人跑了出去,门也忘了锁。钟公子抓住机会,带着林少爷一起逃了出来,让人解开绳索,这才听说家父认罪自杀,于是直奔县衙击鼓鸣冤。 “这么说,你看到了那人面容?”朱子寿急问。 “是,走遍天涯海角,我都能认得出来!”钟公子咬牙切齿。 正在这时,有衙役慌慌张张地来报,县衙库房失盗。朱子寿问所丢何物,衙役回报说昨天从林府带回来的女人尸骨不翼而飞。“师爷呢?快请师爷!”朱子寿乱了方寸。“刚才就去请了,可师爷房里空无一人。”衙役回答说。“唉!”朱子寿仰天长叹,“只怕不出我所料!” 朱子寿连忙带人绕城寻找,果然在城郊看到一架马车拉着一口棺材,旁边一人满身素服,扶棺缓缓前行。那穿一身素服的,正是师爷杨成! 见朱子寿带人过来,杨成停下脚,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他脚下。朱子寿伸手想扶,却见杨成早已是泣不成声。他缓缓说自己本该投案自首,可又想早日让母亲入土为安。举棋不定,正在此徘徊。他才是杀人元凶,钟鸣不过受他陷害,被胁迫才认罪自杀。他本姓金名渭,而非杨成。 朱子寿仰起脸,长长叹了口气,说:“其实我都已经猜到了。意识到此案与东岭有关,我曾修书问过东岭县令,得到回复说当年金家并未灭门,10岁的小少爷被母亲藏进水缸侥幸逃生,至今下落不明。15年后的今天小少爷应该25岁,正是贤弟年庚。以我对贤弟人品的了解,既然你胁迫钟鸣,料他也并非无辜。如果我没猜错,当年牛头山上,是他受了贿赂,故意放跑了林万和,所以林万和才敢在周安落脚,以图照应。” “大人英明。”金渭无限悲愤。 “你来周安,恐怕就是为报灭门深仇、必欲亲手杀之而后快?!”朱子寿说到这里顿下来,静静地望着金渭。 金渭点头称是,他利用师爷身份之便,查清仇人底细,但不想有碍朱县令前程,所以不愿在他任内制造血案。隐忍三年之后,待他奉调进京,恰巧此时林万和已经病入膏肓。时不我待,要手刃仇人已刻不容缓,所以他连夜动了手。 “当时我把尸身带进窑洞,本想焚尸灭迹,忽见远方电闪雷鸣,伴有阵阵冷风,怕大雨将至,会将炭火浇灭。而且,雷电方向正是山口,又恐暴雨冲毁栈道,大人次日无法离开周安。左思右想,临时起意,借‘亡灵道’传说布下‘血箭穿喉’,将尸体置于树洞。大人果然折返,所以我加快步伐,诱林少爷,绑钟公子,杀林夫人;又设计丢凉玉、调鞋模,栽赃钟公子嫁罪钟捕头,最后胁迫其畏罪自尽;一面报仇雪恨,一面引导你在最短的时间内破案交差。” 金渭的妙计一石数鸟,事情完全按他的计划发展。之所以把林钟二少爷放在最后,是因为他们本来无辜,金渭心有不忍。不过他知道,他只能斩草除根,以免除后患。万没想到,就在他要手刃林少爷时,看到他嘴里那颗扎眼的龅齿,金渭猛然愣住了。林少爷杏目、龅齿,这正是金渭母亲的面部特征!金渭手一抖,额头浸出一层冷汗。母亲被掳,他已年满10岁,现在依然清晰记得母亲面容。林少爷,莫非是他的同胞兄弟?!联想到暗道里的女尸,金渭突然想到,一定是悍妇林夫人不能生养,其母含垢忍辱,被迫为他们生下儿子,然后才遭毒杀!可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所以才拉林少爷到镜前,自己脱下蒙头黑布,对镜相照。镜子里,丝丝缕缕处都能看到两人相似的脸部特征。 “面对胞弟,我无法再下杀手,所以才给大人留下麻烦。我罪当诛,死不足惜,只望不会影响大人前程!”金渭说罢,匍匐在地,长跪不起。 朱子寿听了,心中似有巨潮涌动。相伴三年,他和金渭意气相投,已经是情同手足。身负血海似的深仇大恨,金渭依然时时处处为他着想,他又怎能卖友求荣! 不久之后,周安再发怪案,朝野震惊:朱子寿离开周安,却并未到京赴任,而是不知所终。跟他一起失踪了,还有他的师爷杨成…… ...
索命的期限 为了方便实习,李夏在谭明教授的建议下,搬到了离医院较近的东校区宿舍。这天,结束了一天的忙碌之后,李夏回到宿舍,早早睡下了。半夜,李夏内急,想去上厕所,谁知他刚睁开眼睛,就看到寝室中间站着一个黑影。 其他三位室友都躺在床上发出均匀的鼾声,这个黑影会是谁?李夏心里一阵发毛。突然,一张毫无血色的脸顶着他鼻子出现在面前。它慢慢张开嘴,露出一口腐烂的黑牙,从喉咙里一字一顿地挤出了几个音节:“同学,你睡的是我的床!” 李夏几乎被它嘴里喷出的恶臭熏晕过去,他大脑一片空白,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其他三位室友也被惊醒,其中张洛带着哭腔道:“龙威,你别怪我们。你也知道,那两个东西有多可怕!” “可怕?”叫龙威的鬼胸口突然出现了一个碗口大的血洞,鲜血喷溅而出,它指着门口,咧嘴笑道,“你说的是它们吗?” 一股寒气充斥了整个寝室,另一个瘦长、全身赤裸的鬼爬了进来。它的背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不断冒着鲜血。一双苍白的手从伤口中伸了出来,接着是手臂、肩膀、头颅、躯干和双腿。这个鬼还在爬动,另一个从伤口里钻出来的鬼已经趴在了旁边,全身沾满鲜血,虎视眈眈地盯着寝室里的四个人。 “龙威我求你了,不是还有两天时间吗?你别这么着急,我们已经找到办法了。”另一个室友宋玄哀求道。 因为学的是外科专业,四年来李夏一直都在接触人体和血液之类的东西,所以他的神经并没有那么脆弱。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大脑已经能够思考了,就开始观察起来:从张洛和宋玄的反应看得出来,这个龙威肯定和他们寝室有关系。而三位室友中,只有江至没有失态,反而格外镇定,只是死死地盯着龙威和趴在地上的怪物,一言不发,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恐惧。 “好,我说话算话,还有两天。如果你们想不出办法,就别怪我来索命了。”龙威哈哈大笑,嘴角咧到了耳根,露出黑牙和头骨,瞪着李夏恶狠狠地说道,“你们一屋子的人,都得死!” 寒气退去,一阵黑风吹过,龙威和那两个鬼都不见了,寝室顿时安静了下来。李夏猛地吐出一口气,这才发觉全身已经如同被水浇过一样湿透了。他定了定神,下床打开灯,对室友们说道:“三位,你们听得很清楚,那个龙威说我们一屋子人都在劫难逃。我虽然刚搬来,但现在已经和你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这寝室以前发生过什么事,你们应该告诉我才对。” 三个人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张洛才重重地点了点头:“好,我说给你听。” 恶毒的驱鬼之法 不久前,校附属医院有这样一个病例:一个青年出了车祸,身受重伤。他在弥留之际表示要把心脏留给自己从小到大都在使用人造心脏的弟弟。院方很快就安排了移植手术,最终却以失败告终,兄弟俩都过世了。他们死后,彼此的怨念交缠在一起,双双化身厉鬼,在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出没,害死了好多人。 李夏这才想起来,之前他在校论坛上看过一个关于学校著名外科专家江教授横死的帖子,看来就是刚才那对鬼兄弟的手笔。 张洛仿佛要把心里所有恐惧一股脑儿地掏出来给他看一样:“你搬来之前,龙威是我们的室友,就睡在你现在的床铺。一天晚上,鬼兄弟来到我们寝室,就在它们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本能地躲到了龙威身后,害他被鬼杀死。龙威死后,竟然跟着鬼兄弟来报复,我们费了好大力气,才求他饶我们一命,约定七天之内找到平息鬼兄弟怨气的方法,否则就只能等死了。” 李夏想起龙威那句“同学,你睡的是我的床”,下意识地摸了摸床铺,顿时觉得不寒而栗。 “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仍然毫无进展。”宋玄在一旁说道。 “你刚才不是对龙威说已经找到办法了吗?”李夏问道。 “那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宋玄吞吞吐吐地说道,“不到最后关头,我不敢用。” 原来,宋玄打听到一个恶毒的驱鬼之法,就是彻底烧毁尸身,切断鬼与阳间最后的联系,迫使其魂飞魄散。但在进行的同时,会招致恶鬼的疯狂报复和阻挠。 说到这里,大家都沉默了。李夏想了想,站起来道:“别管那么多了,我们要是不这么做,就会被它们杀死。这兄弟俩的尸身应该都还在太平间吧?明天晚上,我在医院等你们,十一点我们准时行动。” 一夜无话,李夏几乎没怎么睡,就早早起床去准备实习了。他离开寝室去水房洗漱的时候,张洛和宋玄都还睡着,昨晚一直没说过话的江至却下了床,跟着李夏来到水房。 “小心张洛和宋玄,”江至小声对李夏说,“事情比他们讲的要复杂得多,今晚我们行动的时候,记得多留个心眼儿。” 江至说完就走了,李夏被他弄得心中千头万绪,无奈却什么也想不出来,只能洗把脸,往医院赶去。 这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晚上,除了急诊和住院部之外,医院的其他大楼都关上了灯。李夏躲在一间杂物室里,等值班人做完锁门前的最后一轮检查后,才悄悄溜到一楼,打开一扇窗户,正好看见一个黑影麻利地翻了进来。 “太平间在地下一层。电梯已经停了,咱们走楼梯下去,一会儿我上去跟值班人搭话,你们就趁机制伏他。”李夏说完,率先往楼梯口走去,走了一会儿才发现不对劲儿——这位室友也太安静了,不仅不答话,怎么走路连脚步声都没有? 李夏回头望去,却发现空荡荡的走廊里,一个人影都没有。 “难道是张洛和宋玄搞的鬼?”李夏想起早上江至的话,顿时感觉到不妙。这时,一股熟悉的寒意袭来,恐惧像一只大手狠狠攫住了他的心脏。随着“滴答”几声响过,李夏感觉有液体滴落在脸上,他摸了摸,很黏稠,散发着腥味。 李夏抬头望去,正好对上了一张苍白的脸。那对鬼兄弟中的一个攀在天花板上,另一个从它背上的伤口钻出一半身体,另一半仍然藏在伤口里,像吊“威亚”一样悬在空中,笑吟吟地看着李夏。黑色的血从它那没有眼白的眼睛里流出来,滴在李夏脸上:“看清楚,记住我的样子——我是弟弟,他是我哥哥。” 巨大的恐惧像子弹一样击穿了李夏的心脏,他发了疯似的大吼,踉踉跄跄地向太平间跑去,却发现走廊无限延长,漫无尽头。 他知道,他今晚是无法到达太平间了。 杀人 李夏和江至回到寝室后,张洛和宋玄已经睡下。第二天,李夏照旧去医院实习,谭明像平时一样予以耐心指导,没有丝毫异样。 自保很难,害人却很容易。 一切都很顺利。晚上,江至弄来安眠药,放进了张洛和宋玄的杯子,他和李夏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两人睡去,再将他们杀死。 可能是因为实习太累,李夏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梦里,李夏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不停地奔跑,身后的鬼兄弟穷追不舍,他全身被墙壁撞得生疼。 就在鬼兄弟就要抓住他的时候,李夏猛地惊醒,却发现自己不在寝室,而是在昨天晚上那间挤满了亡魂的废弃手术室! 他想动却动弹不得,这才发觉手脚已经被捆住。昏暗的灯光下,三个身影慢慢靠近,居然是张洛、宋玄和江至。 “江至,你为什么……”李夏不甘地问道。 “谭明骗了你,”宋玄狞笑着说道,“就让我解释给你听吧,也好让你死个明白。” 原来宋玄所谓的“恶毒的驱鬼之法”完全是胡扯。他们早就从谭明处得知,能阻止鬼兄弟复仇的唯一方法,就是给它们做亡魂手术,送它顺利投胎。但由于弟弟的心脏是哥哥的,而他自己的心脏早已不知所终。所以完成手术的必要条件,就是找到一颗与弟弟生辰八字相同之人的心脏,让它吃掉,再把哥哥的心脏物归原主,从而补全他们的灵魂。 而李夏正是那个与弟弟生辰八字完全相同的人。 宋玄狞笑着掏出一把匕首,朝李夏逼近:“对不住了,虽然我们无冤无仇,但我还不想死,只能靠你成全了。”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手术室里的灯突然熄灭了。一股寒气袭进了手术室,鬼兄弟破门而入——弟弟守住门口,哥哥纵身扑倒了宋玄,在他身上疯狂地啃噬起来。 一旁的张洛被吓得瑟瑟发抖,还来不及逃跑,就被随后飘进来的龙威割断了脖子。 “十二点已经过了,看来你们没有好好珍惜这两天时间啊!”龙威露出黑牙,张狂地大笑起来。 “龙威,你已经报了仇,快去投胎吧,别再吓着李夏。”江至边说边帮李夏解开了绳子。 龙威深深地看了李夏一眼,才释怀地笑了笑,身形慢慢淡去。 李夏被龙威看得发毛,慢慢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手脚,也顾不上旁边还在吞食宋玄尸体的鬼哥哥,劈头盖脸地问江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和他们是一伙的?” 江至笑了笑,朝手术台旁边的帘子叫道:“谭教授,看了这么久好戏,你也该现身了!” 计中计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下面就让我来解释一下这所有的事情吧。”一只手掀开了帘子,谭明教授脸上挂着他招牌式的笑容,悠闲地走了出来。 原来,谭明因为医术高超被阴间的鬼魂看中,成为一名能够帮助鬼补全灵魂,送它们投胎的“亡魂医生”。 虽然如此,谭明仍旧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用心对待每一位“活着”的病人。 在给弟弟移植心脏之前,他和江教授已经分析过,哥哥虽然身受重伤,但心脏的各项指标都很好,加上两人是亲兄弟,产生排异反应的几率微乎其微,手术的成功率能达到百分之八十。 张洛和宋玄作为助手参与了手术,却因为他们两个大学四年不学无术、马虎大意,分别造成了两起意外,导致本来成功率很高的手术失败了:负责血浆的张洛弄错了血型;宋玄弄错了兄弟俩的身份,将各项健康指标和资料全都记反了。 兄弟俩死后化身怨气极重的厉鬼,开始对参与手术的人进行报复,第一个就杀死了江教授。谭明作为主治医生之一,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在鬼兄弟找上来的时候,主动表示愿意为它做亡魂手术,帮助它投胎。 于是,谭明就要做完两件事:第一,杀死所有引发兄弟俩怨气的人;第二,找到一颗和弟弟生辰八字相同之人的心脏。 很快,谭明就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信息库里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李夏,成为了他的导师。后来,张洛和宋玄被鬼兄弟找上,却意外地害死了龙威。龙威化身厉鬼来找他们复仇,他们只好来找谭明寻求帮助。谭明把需要一颗心脏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并透露了一部分计划,同时怂恿李夏搬到了他们宿舍。 “张洛和宋玄从在手术中出错时起,就已经是死人了。”谭明叹了口气道,“我假意答应他们会取你的心给鬼兄弟做手术,让他们把你骗到医院里来,其实只是为了误导你,让你按照我和江至制订的计划行事。我告诉你和张洛、宋玄的信息都没错,但都只是一部分。” 谭明的脸上依旧挂着温暖的笑容,却令李夏感到毛骨悚然。 “可我是无辜的!”李夏不甘地大叫,转而对江至道,“江至,救救我,我们无冤无仇……” “抱歉,我要是救你,就和它有仇了。”江至无奈地指着旁边已经将两具尸体吃了个干净的鬼兄弟,“我是为了给我爸报仇才帮谭教授的,现在间接害死我爸的张洛和宋玄都死了,我已经达到了目的。至于你,我无能为力。” 李夏已经陷入了绝望,鬼兄弟慢慢移动身躯,挡住了手术室的门,同时狞笑起来,异口同声地说道:“记住了,我是哥哥(弟弟),别再弄错了!” 因为只顾着盯着鬼兄弟,李夏没有注意到,谭明不知何时移动到他背后,举起了锋利的手术刀。 最后一次手术 李夏被刺了一刀,倒在一边,谭明取出了他的心脏。他趁着心脏还在跳动,喂鬼弟弟吃了下去。 弟弟吃下心脏,又吐出了哥哥的心脏,两鬼继而安静地躺在了手术台上。谭明拿出一套特殊材质的手术器械,把哥哥的心脏重新填进了它的胸腔,很快就完成了这次亡魂手术。 补全了灵魂的鬼兄弟不再狰狞可怖,变成了两个白净清秀的青年,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表情安详。 “我是主刀医生之一,也是他们的‘仇人’,所以我早就被杀死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做手术了,无论是作为人类医生还是亡魂医生。”谭明的身体逐渐暗淡、溃散,“江至,你能告诉我吗?我们明明可以任由鬼兄弟杀死仇人、取走李夏的心脏,再来为它做手术。你为什么非要设计出这一步步陷阱,让他们经历这一番猜忌、恐惧和绝望后再死?” “任由他们被厉鬼杀死,实在太不过瘾了。我要他们在死前经受折磨,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江至的表情渐渐疯狂起来。他上前夺下谭明那把能够触及鬼魂的手术刀,分别在兄弟俩的脖子上各划了一刀。 谭明终于彻底消失了,江至看着兄弟俩的亡魂在手术台上痛苦地挣扎,狰狞地笑了起来:“还有,我要看着杀死我爸的真凶在自认为解脱的那一刻体会魂飞魄散的滋味!” 江至话音未落,手术室里突然就挤满了亡魂,无头鬼、断舌鬼、半截鬼……它们涌向江至,将其围在中间。 “你拿了亡魂手术刀,就是新的亡魂医生了。既然如此,你就帮我再找一颗心脏,送我投胎吧!” 李夏的鬼魂突然出现在江至背后,他的胸腔被剖开,里面空荡荡的,像一个能够吞噬一切的黑洞。 ...
安磊已经与自己的亡灵对峙几个小时了,总是欲言又止…… 秋天的风总是有些阴冷的,亡灵似乎也感觉到了这样的寒意,背过身去,幽幽的再次轻声问着:“你究竟想要什么?” 安磊看着身边熟睡的妻子,终于鼓足勇气对着有些模糊的亡灵说:“我想要钱!” 亡灵猛的转身,一张与安磊一模一样的脸,只是少了丝血色,黑夜里显得苍白而狰狞,亡灵似乎很有兴趣的探身靠近了安磊的脸,仔仔细细的看着,安磊当然感觉不到它的呼吸,因为它是自己的亡灵,然而对着自己一张与自己相同的脸对话,行为表情却不一样,就仿佛对着镜子看到另一个自己做着不同的动作,总是显得诡异万分,尽管这样的对话已经历的几百次,安磊仍然有些心惊的不自觉侧了头去…… “哈哈哈哈,安磊,你居然怕我,你居然害怕你的亡灵……”亡灵开始大笑! “小点声,你笑的这么大声!”安磊紧张的看了看身边熟睡的妻子,有些怒意的说! “安磊,你怎么还没有习惯,我是你的亡灵,要跟你说多少次,当然只有你看的见我!真是笨蛋!” 安磊心里嘘了一口气,怎么老是忘记,站在窗口的不是人,而是自己的亡灵罢了! “你要钱做什么?”亡灵抬起了头,又保持了与安磊的距离! “靠,我要钱做什么,我想要更大的房子,我的妻子要买更多的衣服,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大笔的赞助费还没有着落,这不都TMD是钱来解决的问题!”安磊心里咒骂着,脸上却不敢闪出一丝一毫的不满,自己的亡灵已经修炼到快要由鬼变仙了,万万是得罪不起的! 安磊想了半天措辞终于说:“我想要一些钱改善现在的生活和工作……当然越多越好!” 亡灵“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安磊等待着亡灵的答复! 亡灵似乎思考了很久:“你现在的工作似乎已经不错了,至少这个城市里象你这样的人都是如此生活的,你还想要多少钱呢?” 安磊反感透了这样的纠缠,“我想要钱,你是我的亡灵当然应该满足我,更何况……”安磊心想,突然灵机一动:“我说亡灵呀,你不是想要快点成仙嘛,这两年为了你,我借助关系帮你偷了多少具童男童女的尸体呀,如果你帮了我,我自然会这些日子再加倍的……” 亡灵还没等安磊说完,似乎那永远面无表情的脸上滑过了一丝奇怪的表情,亡灵也不示弱:“安磊,你在威胁我吗?在你身边这些年,你所谓的工作需要,比如说洗澡按摩找小姐,行贿受贿,还有上次在酒吧一夜情的勾当我可是如数家珍的……” 安磊心中一惊,原以为可以利益驱动一下亡灵,结果反被将了一军! 安磊马上恢复了老练世故的笑脸:“好好,当然,你就算不满足我的愿望,我还是会尽全力给你找那些童男童女的!” 安磊又看了看妻子,窗外已经蒙蒙亮,安磊突然心里下了个决定,与其这样被亡灵时刻威胁着,而且为了它做了那么多事却连一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自己,不如拖到第一声雄鸡报晓时让亡灵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亡灵看着安磊阴晴变化的脸色,突然走进了安磊,伸出了双手,轻轻拍拍了拍安磊的双肩,又摸了摸安磊的头,说:“我是你的亡灵,当然你满足了我,我也会尽力满足你的……”就在此时雄鸡第一声报晓响起…… 安磊笑了,亡灵在这一秒彻底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了…… 亡灵也笑了,在触摸安磊时,已经带走了他的三魂六魄…… ...
一、烈焰中的尖叫 傍晚时分,火葬场闹哄哄的一片,刚送过来一具尸体,跟随来的送葬人群十分热闹:有亲属歇斯底里的哭声,也有普通朋友故做难过的表情,还有一些小孩子不谙世事打闹的声音…… 火葬场的主管杨智看着那帮围着尸体哭泣的女眷们,好几个人都戴着硕大的戒指、手指粗的金项链,他心里有数了,望了望对面的几幅挽联,一幅写着“李步虎局长驾鹤西归风范永存”。他脸上一副孤苦的表情,心里却在盘算着:今天有肥羊宰了…… 杨智戴上了口罩,走到了人群前,瓮声瓮气道:“我先代表城西殡仪馆对各位家属表示慰问,现在要请死者入库了,请直系家属进入接待室内,出具相关证明……”只见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手上戴着一块劳力士表,那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纸:“这是我父亲的死亡证明!”杨智吩咐搬运工王老头将尸体推进火化室,然后带着中年男子与几个女眷走进了接待室。 透过接待室里的玻璃,可以看到王老头已经将尸体推进了焚化炉,杨智恨不得挤出两滴眼泪,他握了握中年男子的手:“我对李局长的去世表示哀悼!现在,李局长已经安置妥当,这些证明也都盖章了,请问,可否开始火化?”中年男子点了点头,杨智将手放到了焚化炉旁边的一个按钮,顿了顿:“各位家属,火葬场一向是亡灵聚集之地,总有些怪象,还望各位要有心理准备,这次焚烧,大概要十分钟左右……”说完,他就按下了按钮。 焚化炉里火光顿时亮起,可是就在这时,焚化炉里响起了一阵奇怪的叫声,由渐渐低沉开始变得尖利,焚化炉里的火光越来越亮,那尖叫声也越来越凄厉,犹如有人在挣扎呼喊着……中年男子与女眷的脸色开始由悲哀渐渐变得害怕,满脸发白,都纷纷望着杨智,杨智面无表情道:“诸位,你们是不是听到了凄厉的尖叫?”中年男子与女眷拼命点头,杨智摇了摇头:“我却听不到!这是亡灵在火焰中挣扎,亡灵的尖叫,只有至亲至爱的人才能听到,有的先人会有尖叫,有的先人没有尖叫……”中年男子颤抖着声音:“为什么有这种声音?”他说话小心翼翼,仿佛身边有一个个鬼魂一般。 “用最烈的火焰,才能让先人早早升天……可是越烈的火焰,”杨智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对这种进口几百万的炉子,损害也最大……”中年男子听着阵阵尖叫,两腿开始发抖,那声音犹如有人用指甲在墙上刮过来刮过去,非常刺耳,也非常恐怖。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钞票,递给了杨智:“给,这是五千块,你把火焰调到最大,让我父亲走得更顺……” 杨智接过钞票,一把扔进了旁边的一个火炉,一阵火光过去,钞票消失了,杨智生气道:“在这里,钞票会亵渎亡灵!这尖叫声,虽然我听不到,但我就帮你这个忙……”说完,杨智为难地调动了焚化炉的转盘,把温度调到了最高,那焚化炉里的火光越来越鲜艳,犹如血光一般,中年男子的脸色开始好转了,因为那尖叫声慢慢低沉下去,渐渐消失了…… 焚烧完毕,中年男子与一群女眷走出了接待室,他悄声问房外的一个妇女:“阿姨,你刚才在外面,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那妇女摇了摇头,中年男子脸色变了变,杨智吩咐王老头将骨灰盒端了出来,交给了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对着骨灰盒磕了几个响头,哀声道:“爹,你走得好辛苦,儿子不孝啊……儿子这就送您去最好的坟场,一万二千元一平方米的风水宝宅……” 看着送葬人群敲锣打鼓、一路鞭炮去了坟场,杨智脸上终于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他转身走进了接待室,从火炉里捡起了散落在旁边的那叠钞票,拍了拍灰尘,抽出一张,递给了老王,笑道:“把焚烧炉里的喇叭调试下,今天声音有点小,还有,把这火炉的隔热玻璃固定好,钞票掉下去,才会滑到一边去……” 看着老王忙前忙后地打扫,杨智吩咐了几句,就揣上钞票走到了房间外的停车场,他的本田车停在外面。杨智吹着口哨,自从他来火葬场后,积极创收,在焚化炉夹层里做了一些手脚,安装了一套音响,只有接待室里的人能听到尖叫声,再加上火葬场神秘的面纱,让那些孝子孝孙们心甘情愿地掏腰包。 现在,火葬场的收入都上了一个台阶,现在就杨智和老王,还有一个维修工老赵。老王是个孤寡老人,来这里做临时工,老赵也快退休了,杨智嫌人手太少,打算再招几个大学生,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挤破头皮都想来这里工作,待遇稳定收入高。杨智发动了车子,他买的别墅在郊外,他在火葬场是赚得最多的,现在有房又有车了…… 二、消失的亡灵 这天午后,杨智正在接待室的沙发上打盹,忽然被一声弱弱的叫声喊了起来:“请问,现在可以火化么?”杨智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原来是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妇女,满面愁容,推着一张病床。 杨智打量了那妇女,身上没什么首饰,手掌粗糙,一看就是那种没钱的农民,他撇了撇嘴:“先拿死亡证明来,交手续费,然后进行焚化!”妇女手忙脚乱地从手提包里找出了死亡证明,杨智打量了一眼,然后掀开了病床上的尸体,问道:“怎么救护车到了这里就走了?”妇女弱弱地说道:“我丈夫因病去世前,欠了医院一笔钱,医院把尸体送了过来,就不肯再帮忙了!” 看来今天要从石头里榨油了。妇女交完了手续费,费力地推着病床。他在前面大摇大摆走,到了焚化炉前,杨智一边将尸体推进焚化炉,一边说:“我代表火葬场对您表示慰问,火葬场一向是亡灵聚集之地,总有些怪象,还望你要有心理准备,可以烧了么?”那妇女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杨智按下了按键,焚化炉的火光迅速腾起,就在这时,焚化炉里响起了凄厉的尖叫声,似乎还有人在砰砰地敲着炉壁。杨智装作若无其事,只见那妇女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嘴唇都咬出了鲜血,她怯怯地望着杨智:“请问,这……叫声……叫声是哪里来的?” “什么叫声?”杨智装作没听见,妇女伸出骨瘦如柴的手,指着焚化炉:“好像是那里有尖叫声!”杨智面无表情,恍然大悟:“你听到的应该是亡灵在火焰中挣扎,亡灵的尖叫,只有至亲至爱的人才能听到,我听不到……用最烈的火焰,才能让先人早些升天……可是越烈的火焰,对这价值几百万元的炉子,损害也最大……” 那妇女越听越恐怖,她眼睛里满含眼泪。尖叫声让她的表情越来越痛苦,她对杨智道:“求求你,能不能把火焰调大,让我老公早点解脱?”杨智不为所动,妇女咬了咬牙,然后开始在随身带的那个布袋里搜来搜去,终于找到了一堆零钱,她对炉子拜了拜:“老公,你就好好上路,我这里还有卖血的钱,是女儿的学费了……”然后她将那堆零钱递给了杨智:“这是三百多块,麻烦你把火焰调到最大,让我丈夫早点解脱!” 杨智接过那把零钱,扔到了旁边的火炉里,眼见零钱都散落到了隔热玻璃下后,他才大声道:“我不要钱,在这里,钱是对亡灵的不尊重!既然你心意如此之诚,我就帮帮你……”他这才慢吞吞地把按钮调到最大,其实那也是关闭音乐的键。果然,焚化炉里的尖叫声越来越微弱,直到消失…… 妇女领了骨灰盒,然后就匆匆走了。杨智骂了一句:“今天真他妈的霉运,碰到了穷鬼!”他刚走到焚化炉旁边,只见老王手里拿着一个喇叭,递给了杨智,道:“杨主管,你昨天吩咐调试喇叭,我今天拆了下来,送到外面刚修好……” 杨智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不敢接喇叭,他的声音有点颤抖:“你是说,焚化炉里的喇叭今天没有装?”“是的,”老王肯定道,“我现在才拿回来,现在就去装好……”没有喇叭,那刚才焚化炉里的尖叫声是哪里来的?杨智越想越怕,他一把推开老王,匆忙跑到了焚化炉里一看,果然,没有喇叭,电线都已经拆下来了!他赶紧走到了小火炉旁,打开玻璃一看,散落在那里的钱,居然全是一张张的冥币…… 一见冥币,杨智浑身大汗淋漓,他赶紧收起来。维修工老赵也走了过来,杨智问他道:“老赵,刚才这里,有没有见到什么人来?”老赵摇了摇头,拿着扳手敲打着焚化炉:“我一直在修这个,没看到人哦……”杨智心里犹如掉入了冰窖,他望着焚化炉,双眼布满血丝:那焚化炉里,什么灰尘都没有,就像刚才没有焚化过尸体一般。 遇到鬼了!杨智想起那尖叫声,他双腿开始发软,还有那敲打着炉门的声音。他还是不相信,赶紧打电话到了各个医院,可是,没有一家医院今天有送尸体来火葬场的…… 三、鬼在炉中 回到家中,杨智大病一场。 这天,他刚睁开眼睛,忽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漆黑的床上。他一打量,那么熟悉,终于想起来了——这是焚烧炉里的黑铁架。 杨智惊恐万分,他发现自己已经困在焚烧炉里出不去了。隔着玻璃,他看到焚烧炉外,几个披着白色床单没有面孔的尸体正在对他冷笑。一个尸体正要按下焚烧炉的按键,杨智拼命大声尖叫,拍打焚烧炉,可是却没法出去,他拍着焚化炉的玻璃,手掌都拍出了血,玻璃上留下一个个血手印,可是还是没法出去。 只见那具尸体按下了按键,一阵火光从黑漆漆的炉底腾起,杨智感觉到全身一阵火热,他绝望地大叫了起来…… “啊!”杨智大叫一声,醒了过来,原来是一场梦。他浑身大汗,老婆莉莉也坐了起来,问道:“怎么了?”杨智推开她,道:“没什么,做了个怪梦!”莉莉继续道:“过两天我要去你的火葬场看看,看看有什么设备要添置的!”杨智不自然地点了点头,莉莉说什么他都要听,因为当年杨智是个穷小子的时候,莉莉的家境富裕,是莉莉的嫁妆让杨智发达起来的,发达以后莉莉还经常管理生意…… 早上下着 的小雨,春天的天气非常潮湿,杨智开车来到火葬场上班。刚套上工作服,一群人就已经推着一具尸体来了,老赵今天请假,杨智招呼着老王将尸体推了进去,那群人中为首的是一个黑壮汉,其他人都叫他马老板。马老板掏出了一纸证明,递给了杨智:“这是死亡证明,我哥出了车祸,火化!” 杨智打量了一下死亡证明,是市中心医院的,他看到死者姓牛,他不由得问道:“你姓马,你哥怎么姓牛啊?”马老板挥了挥手,喝道:“结拜兄弟! 唆什么,快送我哥上路……”杨智心里一乐,他看到那马老板手上的金链子,泥鳅一样粗大,闪闪发光,他心里暗暗骂道:现在让你嚣张,待会看老子吓一下你这个暴发户…… 杨智让老王将尸体推进了焚化炉,然后招呼着马老板进了接待室。杨智指了指焚化炉的玻璃:“您看,现在您的兄长已经上路了,只要按下这个键,就开始火化了!”马老板点了点头,对玻璃里的尸体念念有词道:“牛哥,我一定会让你一路好走!”杨智继续道:“马老板,看您戴着一身的珠玉,相信您也是个信风水的人!”马老板大大咧咧道:“我是潮汕人,我们那里最重风水了……”杨智挤了挤眼睛:“那您应该也知道,火葬场一向是亡灵聚集之地,总有些怪象,还望您要有心理准备,要不,您先回避一下?” “没事,我信这个,但不怕这个!”马老板盯着焚烧炉,杨智心里暗暗得意,这只肥羊上钩了。他按下了焚烧键,只见炉子里的火焰腾空而起,同时,尖叫声也顿时响了起来,杨智一边道:“马老板,不要害怕,这声音,是亡灵在火焰中挣扎,亡灵的尖叫,只有至亲至爱的人才能听到,我听不到……用最烈的火焰,才能让先人早些升天……可是越烈的火焰,对这几百万买来的炉子,损害也最大……” 可是却没听到马老板的反应,眼见火炉里的火焰越来越大,杨智转过头,接待室里已没有了马老板的身影。杨智心里纳闷,这门是反锁的,他进来的时候,已经用钥匙反锁了。他一肚子的狐疑,打开房门,走出了接待室。他预料马老板应该和他的那帮手下待在外面。可是打开门,他眼前却一个人影都没有,刚才还闹哄哄的操场上,现在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什么人都没有。 想起了早上做的那个噩梦,杨智感觉到一身的冰凉,他望着地面上一些湿漉漉的脚印,差点喘不过气来,惊骇地连连后退。原来接待室前面的地板上,有许多湿漉漉的脚印,而那些脚印,不是人的脚印,而是一个个硕大无比的马蹄印、牛蹄印…… 马老板?牛哥?杨智心里一个劲地告诉自己: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可是他还是想起了几个恐怖的名字——阴间里勾命的牛头马面……杨智大声喊着:“老王,老王,你在哪里?”可是整个火葬场,除了他那空荡荡的回声,却没有老王的回应…… 这时,一阵尖叫声从焚化炉里传来,杨智想起了焚化炉还没关上,他转头跑进了接待室,可是眼前的一切,再次让他惊骇万分——那焚化炉已经熄灭,仿佛没有起火一样,静静地摆在那里。 杨智赶紧掏出手机,他打给了市医院的刘院长,他嘶哑着嗓子道:“刘院长,今天你那里,有没有送过来一个牛姓的死者?”“没有,怎么了?我说老杨,你最近怎么怪怪的……”杨智挂断了手机,他揪着自己的头发,安慰自己:这一切是幻觉,是幻觉,不要相信…… 四、牛头阴谋 冷静下来后,杨智打开了焚化室的门,深呼吸了一口气,他要看看焚化炉,才死心。看着黑黝黝的焚化炉,杨智咬着牙齿,那个可怕的梦又浮现在了心头…… 就在这时,焚烧炉的底部,一个黑影忽然站了起来,一个巨大的黑色的牛头,蓦然耸立在了杨智的眼前。那牛头的眼睛,还流着一缕缕的鲜血,杨智大声尖叫一声:“啊!”那尖叫声如此尖利、凄惨…… 只见黑色牛头,伸出一拳,砸到了杨智脑门,杨智顿时跌倒在地,头撞到了炉子上,血流满地,杨智满脸惊恐:“求求……求你不要杀我……” 只见黑色的牛头摘下了面具,俨然是维修工老赵,他带着马老板、中年妇女等一帮人走了出来。老赵得意地告诉杨智,这马老板与中年妇女居然是老赵的侄子、侄女,老赵自己没有子女,本来想把侄子侄女招进火葬场,可是杨智却不肯,于是老赵计划开始扮演离奇鬼怪来吓唬杨智,待到他心神不宁的时候然后借机除掉他,不然平日对强壮的杨智很难下手。 老赵缓缓对杨智道:“这里待遇稳定,收入又高,可是你总是想一个人发财,我每次想介绍侄子侄女们来工作,你就是不肯,现在我要独吞这个火葬场了,而你的尸体也会推进焚烧炉烧掉,这是一次操作意外,医院的刘院长也可以见证,你最近心神不定,操作仪器的时候一不小心摔进了焚烧炉……” 就在老赵要将受伤的杨智抬进焚烧炉的时候,一声尖利的叫声从这群人的身后传了过来,这次居然是更凄厉、更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是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仿佛是黑夜中的鬼魂在喊冤。 那声音让老赵他们都停了手,都吓得面色发白。这时候,一个尖利的女人的声音在众人的身后响了起来:“你们拿命来……”一伙人一回头,一具身披白纱布的鬼魂蓦然耸立在了他们的眼前。 老赵定了下神,把杨智放下了,没有塞进焚烧炉,而是冷笑道:“看来,我们扮鬼来吓杨智,没想到,还有人来扮鬼魂来吓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不是鬼魂?” 说完,老赵掏出刀子,插向那具白布鬼魂,可是只见鬼魂伸了伸手指,老赵就口吐鲜血,摔倒在地,抽搐不已…… 五、真正的冤魂 老赵的侄子、侄女吓得纷纷后退,眼前的鬼魂,俨然就是一个索命的恶魔,白纱布上开始弥漫出一丝丝的血丝,让他们不寒而栗,而且,那鬼魂的声音越来越凄厉,忽然那鬼魂抬起了手指,指着老赵的侄子、侄女,那马老板、中年妇女等一帮人都纷纷倒在了地上,痛苦地来回痉挛,口吐白沫,渐渐都没有了声息。 鬼魂解决了老赵等一帮人后,缓缓转向了在地上惊恐不已的杨智,怪异、尖利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还记得当年的洋子么?今天,我来找你了……” 本来已经虚弱不堪的杨智,大声叫了一声:“啊!”他的精神已经处于极度崩溃的边缘,他嘴里念念有词道:“不要杀我,当初是我一时胡涂,洋子,都怪我,我很后悔,求求你看在我们相爱一场的分上,放过我吧……” 这个鬼魂,让杨智极度恐慌,因为这缘于他三年前的那次焚烧。那时候,杨智还是个火葬场的小工,非常穷,可是他喜欢上了一个从乡下来城里打工的姑娘,那女孩子就叫洋子。 没多久,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有了结晶,年轻的洋子就怀上了杨智的孩子,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个时候的杨智已经变心了,因为一表人才的杨智被富家女莉莉看中了。 杨智知道莉莉是一个富家女后,于是悄悄隐瞒了与洋子相爱的实情,他打听到了莉莉家会给他们的女儿准备丰厚的嫁妆后,于是着手甩掉洋子。 可没想到的是,洋子却不愿意与杨智分手,杨智拼命劝说洋子去一家黑诊所堕胎,洋子也死活不愿意……眼见莉莉那边逼婚越来越急,与洋子的恋情也会曝光,杨智想到一个铤而走险的计划。 因为洋子只是个乡下女孩,根本没人关心她的去向,于是杨智借口与洋子幽会,将洋子骗到了火葬场。在那个晚上,其他的员工都已经休假,杨智砸昏了洋子,然后狠心地将洋子推进了焚烧炉,开火后,他听到了焚化炉里传来的阵阵凄厉的尖叫,而且还有拍打炉壁的声音,可是杨智却一直狠心没有打开炉子。焚烧后,杨智将骨灰全部撒进了江河。 不久以后,杨智就顺利与莉莉结婚了,而且还得到了莉莉家里的丰厚嫁妆,然后依靠各种手段,杨智终于在火葬生意上发了大财,他一直庆幸当年及时除掉了洋子。 眼前的这个白色的鬼魂就是洋子,正缓缓地走到杨智面前,对杨智道:“你当年让我杀了我们的孩子,而且你还杀了我,你对得起我们母子吗?”杨智全身瑟瑟发抖,涕泪交零哀求道:“洋子,求求你放过我吧,当年是我太狠心,其实我是爱你的,真的,这么多年来我每天都会想起你,我的真爱其实就只有你一个……” 那鬼魂叹息了一声,摇摇头:“一切都迟了,今天我也要让你尝尝在焚烧炉里被挫骨扬灰的痛苦!”说完,鬼魂伸出了尖利的双手,将杨智挣扎的身体举了起来,推进了焚化炉,“砰”的一声关上了焚化炉的门,杨智惊恐的尖叫在焚化炉里凄厉地响了起来。鬼魂按下了焚化的按键,杨智拍打着焚烧炉的玻璃,他的表情极度恐慌,眼珠布满了血丝,仿佛要喷出血来。 六、尾声 鬼魂按下了焚烧键,可是火炉里却没有亮起火光,这时,地板上的老赵及马老板、中年妇女都缓缓站了起来,他们望着火炉里的杨智冷笑不已。 鬼魂也摘下了身上披着的白纱,居然就是老王。他的胸前挂着一个录音机,机器里正在播放尖叫的女声。 老王做惯了粗活,体魄很健壮,举起一个杨智问题不大。他的表情非常复杂,摇摇头,对杨智道:“今天你所说的一切我都已经录音了,你害死了我的女儿,你一定没有想到吧?当年与你相爱、被你害死的洋子就是我的女儿,洋子来到城里打工,可是却被你看上了,为你堕胎后你就想抛弃她,因为她是一个打工女,没人在乎她,你就将她活活烧死!可惜的是,在堕胎之前,我的女儿曾经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了我她在这里爱上了一个叫杨智的男人,这个男人是火葬场的小工。我四处打工来到了这里,经过调查,终于找到了你,女儿的失踪,让我想起了这火葬场。虽然你的警惕性很高,可是一次次的闹鬼,已经让你的精神处于崩溃了,你也终于说出真相了。” 杨智缓过了神,拼命叫道:“你们串起来害我,这火葬场是我的财产,我会请最好的律师告你们,你们别想让我进监狱。” “不,你已经一无所有了!”一个女人从炉子后走了出来,那是一脸鄙夷的莉莉,“老王告诉了我当年你与洋子的事情,本来我不相信,可是今天,你终于说了出来,没想到你是这么龌龊、肮脏的人!虽然你一表人才,可是你却用一个爱你的女人的生命,换来自己的富贵。今日的所有一切,我已经录音,你以前因为钱财害死了洋子,以后也有可能会因为财产害死我,现在你就等着进监狱吧!” 杨智绝望地拍着焚烧炉的玻璃,可是他已经钻不出来了,老王已经拨打电话叫来了警察。这一切都是老王策划的,老王是一个乡下的老师,可是当年女儿失踪后,他凭借女儿曾经写下的信,一路寻找到了城里,女儿的失踪让他怀疑杨智,于是他决定隐姓埋名进入火葬场打工,尽管工资低活计累,但他却一步步地开始部署让杨智说出真相的办法:老王用多年的积蓄,买通了老赵及老赵的侄子侄女,让他们配合他做戏,先是让老赵等人吓倒杨智,为了让杨智在极度恐慌的时候说出真相,老王最后出场,害死老赵等人,让杨智终于信以为真,说出了真相,而之前,老王已经给莉莉看了当年洋子写的信,莉莉半信半疑,老王于是邀请了莉莉今日一定要来这里亲眼目睹、亲耳听到杨智当年丧心病狂的罪行…… 当警察赶到的时候,老王将一盘录好的磁带交给了警察,垂头丧气的杨智被抓了起来,老王对老赵及莉莉悲叹道:“从此以后,我还是要回到乡下去教书,我的复仇是为我那天真而又相信爱情的女儿。而你们切记,不要再收取不义之财,更不要草菅人命,杨智就是活证……”说完,老王迈着沉重的步子,在淅淅沥沥的雨中,走出了火葬场。 ...
一 晚上九点半,雨喋喋不休的下个不停。 含州师范大学,男生宿舍楼,651室,门锁着,灯熄着,空无一人。 这间寝室住着三个大二男生,不过现在都出去上网了。 没有人在,可奇怪的是,桌上那台黑色的电视机却是开着的,孤零零的闪烁着幽蓝的光。 没有声音,只有画面,仿佛是一个静默在黑暗中的哑巴,无声无息的比比划划着什么。 屏幕上的东西,你看到了一定会害怕! 半个小时之后,走廊里由远至近传来了杂沓的脚步声,三个学生终于回来睡觉了。他们走成一个三角形,后边的两个似乎有些小摩擦,一路争吵着穿过阴暗的楼梯和走廊。 到了门口,为首的男生摸索着掏出一把钥匙插入锁孔,顺时针旋转,伴随着门锁咔的一声轻响,与此同时,房间里那台电视机的屏幕忽然闪烁了一下,悄无声息的熄灭了。 门大张旗鼓的开了,他们三个踢踢踏踏的走入了房间。 二 孟西京手脚并用的爬上床,四脚八叉的卧在上面,廉义和胡一树则换上拖鞋,端着盆嗒嗒的走向水房。 房间里再次陷入了寂静。 起风了,一阵尖利的呼啸,窗上的玻璃嗡嗡震动起来,灯光忽的一暗,旋即亮起。 孟西京一惊,爬起来看看灯,又看看窗外,心里忽然升起一股凉丝丝的感觉。这房间,似乎哪里与平时不大一样。 比起往常,今天寝室似乎有些阴冷,也许是雨天的缘故,但不是这个。 他感觉到一双眼睛! 眼睛,没错,似乎有双眼睛隐藏在这房间的某个角落,正偷偷的窥视着他。他感觉到了那冷森森的目光,黑色的,犹如井水一样冰凉。 孟西京一个激灵,警惕的环顾四周。 墙上的曼联全家福,白里泛黄的墙壁,地上横躺竖卧着的球鞋,胡乱叠就的被子,一切似乎与往常没什么差别。 唯一不同的,就是桌上的那台电视机。 它黑糊糊的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看起来心事重重。 看着它,孟西京忽然觉得心里颤了一下,这台电视机深不可测的黑色荧屏里,似乎藏着某些东西。 这台电视机对他而言,几乎是陌生的。 这是他们三个今天上午从东郊旧货市场淘来的,进这个门才几个小时而已。 寝室原来那台21寸老长虹,从入校到现在,看了近两年了,直到昨天晚上,在转播曼联对切尔西的一场球赛时,它忽然冒出了滚滚浓烟,自燃了。在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时,胡一树端起一盆洗脚水毫不吝啬的泼上去。 哗啦—— 烟消云散,火患根除,但老长虹也只能用来养鱼了。 然而,孟西京他们离不开意甲、英超、欧洲杯,就如同班里的女同学离不开周杰伦一样,他们需要电视机。 那就买台二手的凑合着看吧! 今天一早,三个人出门乘上了202路大公交,在郊区糟糕的土路上颠簸了二十分钟,来到了赫赫有名的东郊旧货市场,转一圈,180块钱成交,抱回了这台旧彩电。 返回学校已然是下午,插上电,打开,就看到了中央2套的那个保健品广告,证明画质还不错,就关了,三个人出去吃饭,各吞了碗名不副实的牛肉面,然后上网。 所以,直到现在,孟西京才算真正留意到这台半新不旧的彩电。 三 这台旧电视蹲坐在桌上,背靠黑洞洞的窗,乌黑的外壳映射出阴晦的光,像一只每一根毛发都充斥着不吉祥的黑猫。 呆望着它,孟西京的心脏渐渐跳得慌张起来。 门开了,廉义和胡一树一前一后进来了,夹着脸盆,头发湿漉漉的,拖鞋水水的击打着地面,声音粘腻。 看到孟西京直挺挺的坐在床上,胡一树挑逗的抛了个媚眼儿,用犯贱的语调柔柔说道:“亲爱的京,此时此刻,你是在想念着我吗?” 这句话是有出处的,源自于孟西京去年收到的一封情书,孟西京看得忘情,两眼放桃花,一时失去警惕,被胡一树瞄到部分内容,结果一些句子便流传开来,屡屡遭到引用。 廉义在一旁添油加醋的坏笑起来,他白白胖胖的,带副小眼镜,笑容很欠揍。 以往这个时候,孟西京的反应都是侧过头来,深吸一口气,大喝一声滚,偶尔会喊滚蛋,以示愤怒,可今天,孟西京居然一声没吭,这令廉胡二人无趣之余,还有点意外。 胡一树一纵身上了孟西京的床,伸出一只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咦了声,扭过头诧异的通知地面上的廉义道:“我靠,傻了!” 廉义点头表示赞同:“恩,跟去年被人甩了时一个造型。” 孟西京没有理会俩人的胡言乱语,忽然冷冷说道:“你们有没有感觉到,这房间里除了我们三个,还有有一个人?” 这问题问得灵异得很,两人吓了一跳,双双住了嘴,愣了一下,胡一树哈哈笑起来,捏着嗓子道:“换套路啦?跟咱玩上鬼故事了,这不是班门弄斧吗,来,廉胖子你来一个,让他学习学习。” 廉义应了一声,舔舔嘴唇,讲了一个事。 “我们高中有个小子,叫陈小飞,他家住郊区,挺偏僻,高三时,学习任务重了,陈小飞每天早上六点多就得出门上学,他家到我们学校不算远,也就二里路,他走着去,每天都要穿过一片平房区。” “三月份的一天早晨,天还有点蒙蒙黑,穿过这片平房间的土路时,他忽然不经意间看到一间平房的窗户后面站着个女人,好像在凝望着他,不过因为离得远,看不清楚她的脸,只感觉这女人的头发挺长的,年龄也不大,他也没太在意,就过去了。” “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此后一连三天,每天他都看到那女人躲在窗户后面看他,他就有点犯嘀咕了,想过去瞧瞧,又不好意思,于是再观察了两天,仍旧如此,第六天早上,他终于忍不住了,走到那扇窗户前想问个究竟,结果你们猜他看到什么了?” 廉义学起了单田芳,关键时刻卖起了关子。 胡一树正听得入神,被他的戛然而止搞得十分不爽,皱着眉头骂道:“有屁赶紧放,烦不烦人啊!” 廉义不满的哼了声,只好继续说道:“陈小飞走到那扇窗户前,才看清楚,哪是什么女人啊,原来是具上吊自杀的女尸,那女人用根麻绳把自己吊死在窗户框上,远远看去,好像她正站在窗前像外面张望似的。她挂在那里整整六天,才被陈小飞发现了,差点把这小子吓出精神分裂症来……” 床上的孟西京大喊起来:“别讲了,别讲了,赶紧给我闭嘴。” 他嘴角微微抽搐起来,显然是害怕了。 胡一树和廉义看他这个样子,更加得意,自然不肯善罢甘休,胡一树一纵身跳下床,嬉皮笑脸的拍拍廉义肩膀,赞美道:“廉胖子,你这个故事不错,喝口水歇会,听听我的。” 讲之前,他先发表了个声明:“我这个不是故事,是新闻,真事,是刚刚从网上看来的,而且就发生在咱们市,你们听听吓不吓人。” 然后他清清嗓子,讲道: “就在昨天,咱们市另一所大学——科技大学里发生了一件特恐怖的事儿,住在同一个寝室里的两个女孩在同一天自杀了,一个跳了市中心28层的金相大厦,一个在寝室里用腰带把自己吊死在天花板上,这事都上了新浪的首页了,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俩人为啥自杀,而且是集体自杀,这件事会不会有什么别的原因啊。” 最后一句,胡一树压低了声音,一脸神秘兮兮,仿佛自杀的两个女孩就在这间房内,怕给她们听去似的。 再看孟西京,脸色铁青,真生气了。 他自小胆子就不大,再加上今天的前因后果,真被吓到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胡一树一脸无辜的咕哝道:“不是吧?真他娘的生气啦?” 廉义冲他苦笑了下,两个人只好干巴巴的脱衣睡了。 尴尬! 所谓弄巧成拙,不欢而散,就是这个意思。 四 不到十分钟,胡一树和廉义就没心没肺的划着小船荡入了梦乡,孟西京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了。 熄了灯,伸手不见五指。 那台电视机摆放在那里,给了孟西京一种背后有人的感觉,那感觉凉丝丝的,再加上两个兔崽子真真假假的恐怖传闻,孟西京不敢合眼了。 窗外,雨又下起来了,胡乱打在窗户上劈啪作响,像有人用长长的手指甲急促的敲击着玻璃。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孟西京听到枕下的手机发出长长一声电子音。 零点报时,午夜到了。 忽然,电视机在黑暗里发出了“波”的一声轻微的声响,没有人动它,它竟自己开了。 孟西京的心狠狠的咯噔了一声,头皮轰的炸了。 他看到电视屏幕闪烁了一下,由黑变白,徐徐亮起。 没有台标,看不出是哪个频道。 屏幕上,一个女孩正张开双臂在天空中飞翔,神情陶醉,一身红色的连衣裙裙角猎猎舞动,镜头采用的是平拍的视角,在蓝天的映衬下,女孩像一朵娇艳的云彩,美丽而妖娆。 这个镜头很是唯美,很像是某个MTV矫情的浪漫画面,华丽而空洞。 只有画面,没有声音。 紧接着,屏幕上的镜头视角忽然上升并迅速翻转了90度,成了自上而下的俯拍,镜头也猛的拉远,画面成了中景,女孩还在画面中央,只是身下的背景一下子宽泛起来。 胡一树蓦的呆住了,一阵寒意倏的席卷了全身。 那女孩身下的背景,竟然是一片粗陋的楼顶,中间还夹着两条如带的马路,路上车辆往来,小如甲虫。 这些楼顶、马路、车辆、行人,正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孟西京猛然醒悟过来,屏幕上正在播映的似乎不是什么唯美的MTV,这个女孩也压根不是在进行什么浪漫的飞翔。 她是在跳楼! 她以每秒钟十几米的速度砸向地面,镜头一直追着她,直到最后一刻。 几秒钟后,一切静止。 镜头定格到女孩身上,她俯卧在灰白的水泥路面上,已经成了一具绵软的尸体。她的裙子太红了,掩盖了血的颜色。 接着,屏幕上一团漆黑了。 孟西京手脚冰凉,两手紧攥住被子,缩到床角不敢动弹了。 岂料还没完。 几秒钟之后,画面再次亮起,换了场景。背景模糊,仿佛摄像机的焦点没有对实。 一个绳圈忽然自上而下垂到屏幕正中,大特写,几乎占了满屏,微微摇晃着。 画面中出现了两只白皙的手,缓缓抓住绳套向下拽了两拽,似乎是在试验这绳套是否足够结实。 接着,一张脸由下至上慢慢升起到这绳圈正中,是张女孩的脸,惨白,不超过20岁,长相清秀,然而目光呆滞,她两只眼直勾勾的望着前方,眼白里密布血丝。她慢慢把头探进绳套当中,停顿了片刻,便猛的向下一坠,绳套瞬间没进雪白的脖颈里,与此同时,这张脸扭曲起来,惨白中渐渐泛起了一股淡淡的青绿色,她的眼珠子猛的翻上去,眼眶中充满了白眼仁,暗红色的舌头一点一点的从唇间挤出,软软的耷拉下来…… 这是个吊死鬼! 再次黑屏,房间里重归黑暗。 再亮起时,屏幕正中出现了一张宽大的黑沙发,背后一扇落地窗,看窗外的亮度仿佛已是傍晚时分,光线黯淡,这房间显得阴沉沉的。沙发端端正正的坐着一个女人,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头发不算长,刘海剪成齐齐一线,单眼皮,薄嘴唇,鼻子很直很硬,有点男相。一身纯黑色的套裙几乎把他嵌在房间的阴影里,轮廓不清,但最显眼之处,却是她脖颈处套的一根麻绳,灰白色,悬挂在胸口。 她似乎也看电视。 她和孟西京在看着同一台电视机,只不过,她坐在电视机的里面看,而孟西京在外面看。 他们共用着一个屏幕的正反两面。 恐惧仿佛一群毛茸茸的黑蜘蛛,瞬间爬遍了孟西京的全身。 电视机里的女人忽然冲着孟西京伸出三只手指,嘴里含糊不清的吐出两个音节。 “Hui……ya……”,轻得宛如两声叹息。 孟西京猛的打开灯,发疯般的狂叫胡一树和廉义的名字,两个人吭哧了几声,恋恋不舍的醒过来。 他们睡眼朦胧,表情痴呆的望着孟西京。 孟西京缩在床头,说不出话来,只顾伸手乱指电视机。 就在他俩回头前的一瞬间,电视机再次无声的熄灭了。 两个人转过头,没看到任何异常,骂了声有病,就又躺下了。 孟西京一夜无眠,不仅胆寒,脑中也是一团纷乱。 电视机里怎么出现了这种东西,长这么大他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难道那个黑衣女人在暗示他什么吗? hui ya!灰呀?还是灰鸭?还是别的什么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伸出来那三根手指又代表着什么? 还有前面的那两段视频,两个女孩自杀的画面怎么如此逼真,他们到底是谁? 连串的问题。 孟西京想起了胡一树临睡前讲到的那则新闻。 ——昨天,本市科技大学,两个女孩,一个跳楼,一个上吊,双双自杀。 难道正是这两个女孩?可即便真的是她们,他们的死亡景象怎么会半夜三更的出现在这台电视的荧屏之上? 她们的死,莫非与这台电视机,与电视机里的那个黑衣女人有什么关系? 五 孟西京坐在202公交车最后一排,车上没几个人,咣当咣当的摇晃在郊区尘土飞扬的马路上。 他手里紧攥着张纸,攥得出了汗。 就是那昨天买电视的收据,在寝室的桌格里翻出来的。 那是一张皱皱巴巴的信纸,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7成新旧采电一台,180元,保3个月。赵旭生,2006年7月20日。 彩电的“彩”字写错了,是别字,这我知道。 赵旭生就是那个贩子,孟西京正在赶往旧货市场,去找他。 想要搞清那台旧电视的来源,只有去问他。 早上在食堂吃早饭时,孟西京把昨晚上的一幕原原本本的跟廉义与胡一树讲了,但是两个人均嗤之以鼻,表示不信,并一口咬定孟西京是在报复。 胡一树边喝豆浆边撇嘴:“这种档次的鬼故事你也好意思拿出来讲?” 又伸出手摸了摸孟西京的脸蛋,故作疑惑状的问道:“真不脸红?” 廉义则笑着说:“你回去把我昨天讲的那个默写十遍,认真体会一下我是怎么讲的。” 孟西京把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愤而离席。 上午,他到网上查了那条新闻,千真万确,科技大学果真有两个女生自杀。 科技大学的BBS论坛上,这件事已经讨论疯了,有个叫冰冰小兔的网友自称两个女孩的同班同学,还贴出了两人的照片,孟西京倒吸一口凉气,昨晚电视上莫名出现的那两个女孩正是她俩。 照片上她们笑得像阳光一样温暖,又如月光一样干净。 而现在,她们成了两具冰冷僵硬的尸体,不会再有表情了。 想到这些,孟西京就有些难过起来。 冰冰小兔的签名栏里有她的QQ号,孟西京加了她,她没有在线。 回到寝室,孟西京翻出了昨天购买电视时的收条,在学校南门外搭上了开往旧货市场的202路公交车。 东郊旧货市场其实不是一个正规的市场,他名不副实,其实不过是路边的一块空地,卖旧货的贩子们随便把旧家具旧电器堆在地上,然后就分出几伙吆五喝六打起扑克来。 整个市场里弥漫着一团发霉的气息。 孟西京询问了一圈,终于在人堆里找到赵旭生,这个三十多岁的四川人,矮小枯干,眯缝着一双小眼睛。 孟西京把收据递给他:“昨天我们三个人从你这买了台二手电视,有印象吧?” 赵旭生笑着说:“咋个能忘哟,才一天嘛!” 随即疑惑的问:“坏喽?” 孟西京说:“没坏,我就想问问,这台电视你是从哪收来的。” 赵旭生哦了两声,摸出根烟点上,他的声音混在烟雾中,含混的飘向半空:“看你像个学生,不瞒你说,我那个电视就是从市里大学学校收来的。” “哪个大学?” “好像叫啥子科技大学。” “详细说说。” “中!”赵旭生点点头,说了经过。 他说昨天上午,他骑着板车在科大北墙外一个小区里收旧电器,顺便收废品,空转了半天也没收到什么象样的东西,正想换地方,途经学校北门时一个女老师把他叫住了,说有旧货卖,他就尾随着进了学校,七拐八拐,到了女生宿舍楼,又跟她上到6楼,进了一间宿舍,他就看到几个人坐在床上抹眼泪,看模样像是学生家长,还有老师在边上劝,有两个家长就说屋里的东西全都不带走了,让收废品的都搬走,免得将来看到伤心,这其中就有那台彩电…… 孟西京明白了,原来那台旧电视正是那两个自杀女孩生前所有。 七 从下午5点到晚上9点,孟西京在海赢网吧里坐地生根。 他守着一台电脑,显示器上蓝色的桌面背景上挂着一条窄窄的QQ,廉义则在一旁守着他,一只手紧紧抠着仿皮的深棕色椅背,神情紧张的打量着进出的每一张脸。 孟西京反复加着一组号码,是那个冰冰小兔的。 用守株待兔来形容倒真的很恰当! 经过了近4个钟头的等待,8点55分,消息栏的小喇叭终于闪动起来,运气不错,兔子没有辜负他。 简单的自我介绍后,他开门见山,询问起了两个女孩的情况,冰冰小兔说她和那两个女孩是同学,住对门寝室,很熟,接着讲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对孟西京来说,没有太大价值。 孟西京刨根问底:“你有没有注意到她俩在自杀前几天有什么怪异的举动?” 冰冰小兔发来了一个拼命晃脑袋的小鸡崽,然后说:“挺正常的。” 孟西京实在想不出下面该问什么了。 廉义在一旁拽了拽他的袖子,小声说:“电视。” 孟西京一拍脑袋,连忙打上问题:“你对她们寝室的那台电视机有没有印象?” 冰冰小兔马上回了一排“?” 忽然迟到电视机上,或许她觉得这个问题特别周星驰。 紧接着她敲过来三个字:“哪一台?” 孟西京立刻也敲出一串“?”:“哪一台?难道她们寝室两台电视,每人抱着一台看?” 又是摇头的小鸡崽。 “不是两台,是原先有一台,坏了,接着又买了一台。” “什么时候买的?”孟西京的手抖起来,把d按成了e,把t按成了r。 “上周四,我看到她们找人搬回来一台电视。” “新的旧的?” “旧的。” “什么颜色?” “黑” 孟西京把键盘一推,无力的靠在椅背上,仿佛在自言自语: “上周四她俩换的电视,周六就自杀了,周日电视被我们买回来,周一老胡就死了。” 他扭过头问廉义:“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等廉义回答,他自己就回答了自己:“因为那台电视里,藏着个鬼魂,还有,明天,可能就轮到我和你了。” 不想男人像看透了他的心思,说道:“这房子里死过人,所以也没人愿意住,我就来住了。” 孟西京听了很是诧异,但嘴上却应付着说:“其实也不算什么。” “你也知道这房子里死过人?”男人忽然问。 “我也刚刚听人说的。” “你知道那女人是怎么死的?” “听说……是给人用绳子勒死的。” “你知道用的哪种绳子吗?” 孟西京愣了,没说话。 “是麻绳,”男人笑吟吟的说,“两块八钱一米,不粗不细刚刚好,勒了十五分钟,就断气了。” 孟西京一下子觉得不对劲了,刚想再问,男人藏在身后的一只手忽然像蛇一样蹿上来,孟西京只觉得脖子上一紧,便喘不过气来了,眼前的光亮慢慢向中心收缩,边缘的黑暗仿佛黑色的火焰蔓延开来。 他拼命挣扎,但徒劳无功,男人温文尔雅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响起。 “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老子折回这里住了半个月,连个查电表的都没来过,没想到你送上门来了。送电视?我看是来送死吧……” 接着是一阵放肆的笑声,一切归于寂静。 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孟西京感觉自己像个风筝似的飘飞起来了。 尾声 醒来时已是两天后了。孟西京躺在医院里,睁开眼,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的事实后,他很是惊奇。 护士告诉他,就在昨天上午,翠云园小区7号楼的一个男人忽然爬上了窗台,用绳子一点一点的把自己勒死了,用劲极大,据说连颈椎都勒断了,今天报纸登了,原来这个男人是个在逃的杀人犯,那个单元原来的女主人就是他杀的,还把财物洗劫一空,没想到他居然还敢返回到里面去住。 护士还发表评论说,这事特别奇怪,按照常理,人根本不可能自己勒死自己,再有劲儿也不行,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就做到了。现场有好几百人目睹了整个经过,警察赶到后已经迟了,不过发现了你躺在卧室的壁橱里,送来时,呼吸和脉搏都几乎为零,原以为没救了,没想到竟然抢救过来了。 护士佩服的对孟西京说:“你真是命大!” 孟西京此时却在想另外的事情:所谓鬼魂,可能只是一种电波,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影响甚至控制人们的大脑思维。那个女人的魂可能就是这样,她遇害后,鬼魂便附着在家中的电视里,被卖到了别人家里,时刻想报仇,但又离得太远,鞭长莫及,所以才不顾一切的要回家,甚至不惜乱杀无辜。 他想起了胡一树,想起了廉义,想起了不知名的两个女孩,心中一阵酸楚。 她还在那台电视里,今后会怎样?想不出,孟西京也就不再去想了。 一些题外话: 这个故事到此结束了,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关于那台旧电视的去向,连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被收电器的小贩再一次装上板车,像一滴落入江河的雨珠,不一定流到哪里,所以,我要郑重提醒你——我的读者,无论在任何地方,无论和谁在一起,如果看到一台有着黑色外壳的旧电视,你,千万要当心! 【完】 ...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关于祈求亡灵帮自己杀死所恨之人的流言在维多利克镇散播开来。据说在黑暗的夜里,乌鸦的叫声响彻整片坟墓的时候,将一杯鲜红的牛血浇在死人的墓碑前,然后诚心祈求,地下的亡灵便会破土而出,爬出棺木替祈求之人完成心愿。 一个黑暗的夜晚,酒鬼布伦特磕磕绊绊地走在通往郊外坟地的路上。他手里拿着一把手电筒,看着小路四周形状诡异的树影,心里害怕得直喊上帝。 布伦特这是要去请求亡灵杀了自己的邻居安德鲁,因为他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妻子卡特里娜和安德鲁一起躺在床上。布伦特是绝对无法容忍安德鲁让自己戴绿帽子的,他要让后者受到惩罚。 一路心惊胆战,布伦特终于来到了郊外的墓园里。林立的墓碑看上去黑压压的一片,乌鸦的叫声阴森森地充斥其间,吓得布伦特不住地发抖。他拿出酒瓶喝了几口烈酒,壮大胆子来到一块墓碑前,将带来的牛血淋在了墓碑前的泥土上,诚心祈祷起来。 坟墓静静的,并没有恐怖的事情发生。布伦特气愤地吐了一口口水,骂道:“该死的浑蛋,害我白忙了半天。” 布伦特刚骂完,马上就感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乌鸦怎么都不叫了?墓地里突然变得极其安静,静得让人心里发怵。就在这时,布伦特听到身前墓碑后的坟地里突然响起一声吓人的声响,好像泥土翻动的声音。 布伦特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他大起胆子慢慢往墓碑后走去,立刻便发现墓碑后的坟土原来已经被翻开了。他呆愣在原地,双眼仔细往坟地下的泥土看去,顿时魂飞魄散,疯了一般向墓园外逃去。只见那坟地的泥土翻动了几下,随后伸出了一只手…… 布伦特自那晚从墓地回来后,就变得魂不守舍,整天暗暗观察着安德鲁的一举一动。安德鲁神貌如常,举止自然,怎么看也不像个要走霉运的人。 等了几天仍不见动静,布伦特不禁有些不耐烦,但想起那晚自己已经亲眼看到了那只伸出坟墓的手,只好又在心里暗自肯定,安德鲁离死亡的日子不远了。 布伦特继续暗中观察着安德鲁,不料他的这一举动被安德鲁的弟弟安东尼发现了。安东尼见布伦特整天注意着哥哥的房子,担心他心怀不轨,于是赶紧将这件事告诉了安德鲁。 安德鲁想起自己和卡特里娜的事,心里不免有些做贼心虚。但他见布伦特如此关注着自己,还是感到非常愤怒。安德鲁向来就看不起布伦特,他觉得布伦特不仅又矮又瘦,而且胆小如鼠毫无主见,整天就知道拎着酒瓶在家里无所事事。 安德鲁想借这个机会好好教训布伦特一番,于是和安东尼各拿了一根棍子,准备将布伦特痛揍一顿。布伦特被他们兄弟俩摁倒在地上打得连连告饶,最后多亏卡特里娜及时出现,才制止了这场打斗。 卡特里娜见布伦特伤得不轻,便把他送到了维多利克镇的医院里。医生约翰逊细心地帮布伦特清理着伤口,关心地问他为什么会搞成这样。布伦特见卡特里娜离开,悄声问:“医生,你觉得最近镇上大家说的祈求亡灵出墓杀人的话是真的吗?” 约翰逊笑了起来:“这些都是骗人的,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布伦特有些犯糊涂,吞吞吐吐地继续说道:“可那天晚上,我明明,明明……” 约翰逊问:“明明怎么了?”布伦特反应过来,赶紧摇了摇头说:“没什么,没什么。” 安德鲁连续几天发现卡特里娜不理自己,心里干着急,他好不容易找到个机会向卡特里娜道歉,卡特里娜却愤怒地说:“你打他,万一他把我们的事说出去,你叫我以后怎么见人?” 安德鲁无赖地说:“你要是不阻止,我直接把他打死,不就没有人知道了?”卡特里娜一脸不高兴地说:“把他打死,你也得进监狱!” 安德鲁回到家,整晚都在想用什么办法能让布伦特死去而自己又不用坐牢。最后,他也想到了那个祈求亡灵出墓杀人的传言。 第二天早上,安德鲁到镇上的屠宰场取来了牛血。深夜,他来到了郊外的墓园里,将牛血淋在一块墓碑前,正准备开始祈祷,耳边突然传来阵阵细微而又诡异的声音。安德鲁听得清楚,那像是有人在土里爬动一样。他的脑子里一声巨响,难道亡灵真的出墓了? 安德鲁壮着胆子问:“什么人?是人还是鬼?”然而墓后却安静了下来。安德鲁大着胆子往墓碑后面望去,当即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墓碑后一动不动地趴着半截身体,全身沾满了脏泥,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刚从坟墓里破土而出的厉鬼一样。 安德鲁愣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一张沾满脏泥的脸转了过来,两只眼睛骨碌碌地望着他说:“你就是安德鲁?三更半夜来打扰我的安宁,找死吗?” 安德鲁惊得张大了嘴巴:“你、你是……”话还没说完,他就被扑倒在地,随即便什么都不知道了。自此他便在维多利克镇上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布伦特自从发现安德鲁失踪后,心里变得害怕起来。他想不到自己求亡灵杀人的事竟真的灵验了,那他岂不是成了杀人凶手?连续几天,布伦特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而且还变得疑神疑鬼,整日惶惶不安。 安东尼发现哥哥连续失踪了几天,着急地在镇上四处打听,终于在屠宰场的人那里获知哥哥在失踪前一天早上来屠宰场取过牛血。他和镇上祈求亡灵的流言一对照,立刻猜到安德鲁是去祈求亡灵了,于是连忙召集了几个人,一起去郊外的墓园寻找,结果当他们来到安德鲁当晚祈求亡灵出墓的墓碑前,看着墓碑上的一行血字,极为惊心。 只见那墓碑上一行黑干的血迹歪歪斜斜地写着:布伦特祈求亡灵害我,我死不安宁! 安东尼想起自己和哥哥前几日殴打布伦特的事,立即返回镇上来到了布伦特的家里,勃然大怒地掐住了布伦特的脖子问道:“浑蛋,你到底把我哥哥怎么了?” 布伦特害怕得连连摇头,颤抖着说:“不是我,不是我!是亡灵,是亡灵害了你哥哥,真的不是我……” 安东尼更是怒不可遏,大声嚷道:“胡说!这世间哪有什么亡灵?一定是你用了什么鬼主意害了我哥哥,然后把罪名嫁祸在这些鬼神身上。快说,你到底把我哥哥怎么了?”布伦特连声否认,哀求着说:“是真的,你要相信我,真的是亡灵害了你哥哥,那晚我都看见了。” 接下来,布伦特将安德鲁勾引卡特里娜,以及他因为怀恨去墓园祈求亡灵出墓加害安德鲁时,亲眼看到亡灵从坟地里爬出来的事情说了一遍。 安东尼听得又惊又疑,心里悲愤交加,又把布伦特狠狠痛打了一顿。然后重新带着人赶回了墓园里,可他们找遍了整个墓园,也没找到安德鲁的尸体。 活该见人,死该见尸,如果安德鲁真的在此遇害,那尸体到底哪里去了呢?看着夕阳渐落,天色已晚,安东尼正着急着,却看到天上突然飞来几只乌鸦,飞过他的头顶,最后竟全都落在了他眼前的一块墓碑上。 安东尼往那乌鸦停落的墓碑看去,发现那正是那块写着血字的墓碑。他绕着墓地转了一圈,立即就发现了端倪。那坟墓后面的泥土松软,显然是被人翻过后再重新盖上的! 安东尼察看着那泥土,顿时脑中如被雷劈过,心想难道哥哥就在墓里边?他越想越觉得可能:假如安德鲁真的如墓碑上的血字所指在这里遇害,可整片墓园找遍了都找不到尸体,那尸体很有可能就是被人藏进墓里了。 安东尼再次将坟墓打量了一遍,发现这原来还是个新墓,墓碑上面写着墓主人的名字——约瑟夫。 安东尼发誓一定要找到安德鲁真正失踪的原因,但未经允许偷挖别人的坟墓可是违法的,安东尼看了看周围跟他一起寻找安德鲁的人,默不作声,打算等到晚上再说。夜深时,安东尼独自回到了墓园里,黑夜中的墓园令人感到窒息般的阴森恐怖。安东尼站在寒雾弥漫的坟墓群中,喝了几口酒热身,然后往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举起手上的铁锹一鼓作气往脚下松软的泥土挖掘着。 棺材终于露了出来,安东尼急忙将棺木上的泥土扒开,然后将棺材的盖子打开来,然而眼前的景象让他不由得极为震惊。 安东尼看到,棺材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不仅哥哥安德鲁的尸体没有在棺材里,就连原来坟墓主人约瑟夫的尸体也不见了。 安东尼一阵愕然,想起祈求亡灵出墓杀人的流言以及下午布伦特所说的话,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心想难道真的是亡灵爬出坟墓杀死了安德鲁?可是坟墓的土又为什么会被重新盖上呢? 安东尼正感到疑惑,脑袋后方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一柄铁锹的板面重重地击打在他的头上,他顿时晕了过去。当他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周身异常闷热,耳边传来一声声沉闷的铁锹拍土的“扑扑”声。安东尼发现自己看不见了,眼前一片漆黑,伸手往身旁一摸,立时吓得魂飞魄散。 安东尼发现自己原来在棺材里,而外面有人正在埋自己! 安东尼一时犹如笼中困兽,疯狂地用手脚乱拍乱踢,企图用手脚将头顶上的棺材盖子击破踢翻,然而棺材被厚厚的泥土盖着,就像一面坚不可摧的城墙,无论他如何拼命挣扎,都无济于事。安东尼如丧家之犬般咆哮着:“你这个浑蛋!快放了我!”然而棺材外传来的却还是那铁锹拍土的声音。 最后安东尼只觉得棺材里的空气变得越来越稀薄,自己的呼吸变得十分艰难。安东尼感到非常不甘心,他在最后清醒的时刻,用嘴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摸黑在头顶上的棺材板上写下了布伦特的名字。 维多利克镇一下子失踪了两个人,消息很快传得沸沸扬扬,镇上顿时人心惶惶。镇上的居民都说是布伦特祈求亡灵出墓害死了安德鲁和安东尼两兄弟,因为墓园的墓碑上有安德鲁死前写下的布伦特加害于他的遗言。 最后警察展开了调查,他们来到那块写着血字的墓碑上,见墓碑坟后的泥土疏松,也跟安东尼一样产生了尸体藏在墓中的想法。警察与墓主人约瑟夫的亲人交涉,得到了掘墓查案的允许,于是再一次将约瑟夫的坟墓掘开了。 但是当棺材盖子打开的那一刻,众人都不由得一阵惊呼,大家看到约瑟夫的棺材里空空的,不仅没有安德鲁和安东尼两兄弟的尸体,就连约瑟夫原本的尸体也不见了! 围观警察掘墓查案的居民们顿时一阵哗然,脸色不安,都说看来祈求亡灵出墓杀人的流言是真的,亡灵不仅自己离开了坟墓,还销声匿迹带走了安德鲁和安东尼两兄弟。 警察很快就发现了棺材盖上的血字,那上面写着布伦特的名字,再仔细一检查棺材里的边沿,果然有被人踢打抓挠过的痕迹,于是警察断定曾有人在棺材里被活埋窒息而死,而后尸体又被凶手转移。 警察认为布伦特有重大的杀人嫌疑,将他逮捕了起来。然而布伦特虽然承认了自己前往墓地祈求亡灵帮助自己杀死安德鲁的行为,却无论如何也不承认是自己亲手杀了安德鲁和安东尼,他说自己更不知道尸体藏在什么地方。而对于墓碑上和棺材里为何出现关于自己名字的血字,他则表示更加不清楚。 警察最后显得有些无奈,因为一直无法找到安德鲁和安东尼两兄弟的尸体,案件最后只能定性为失踪案,而且又缺乏确凿的证据,对于布伦特的审问起诉一时也陷入了僵局。这起诡异的失踪案之谜一直到半年后才被揭开。因为总有人向警察局报案,说自己刚下葬两天的亲人的坟墓被人挖掘了,尸体也不翼而飞。警察经过长时间的潜伏,终于在一个黑夜里抓住了偷盗尸体的约翰逊医生。 约翰逊向警察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承认有极其严重的解剖尸体癖好,而小镇上的医院并没有太多的尸体可供他解剖,无奈之下他只得去偷那些刚下葬的尸体来满足自己的解剖欲。有两次他正在挖掘坟墓时,都正好遇到前来墓园祈求亡灵出墓的布伦特和安德鲁。他为了将挖开的土重新盖回去而耽误了逃跑的时间,无奈之下只好借着黑暗的夜色将地上的泥土掩盖在自己身上,没想到布伦特和安德鲁还是发现了他。他急中生智装成亡灵来吓唬他们,第一次他成功地将胆小的布伦特吓跑了,可第二次安德鲁竟然认出了他。 为了掩盖罪行,约翰逊只好用随身携带的麻醉针迅速麻醉了安德鲁,然后将他杀死,并用安德鲁的手沾着血在墓碑上写下了血字,企图嫁祸给之前前来祈求亡灵出墓杀死安德鲁的布伦特,最后他又将安德鲁和墓主人约瑟夫的尸体一起带回了解剖室。 当约翰逊发现安德鲁的弟弟安东尼在四处寻找哥哥遇害的线索后,暗中跟踪安东尼,发现他最后竟然掘开了约瑟夫的坟墓。他知道,如果让人知道约瑟夫的尸体不翼而飞,警察很快就会查出是有人在偷盗尸体。于是约翰逊趁安东尼不备袭击了他,并快速将他装进了棺材里,又填上了泥土,打算等他确实死亡后再将尸体挖出来带回去解剖。 约翰逊坦白完自己的罪行后一脸轻松,他告诉警察:“多谢你们尽早抓住了我,要不然墓园里如果没有了可以让我解剖的死人的话,我真不敢保证不会再次杀死一个活人来解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