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秘寡妇 龙沟村在偏僻的山沟里,离在镇上的派出所有点远,赵洋运气不好,龙沟村被所长指定为他的责任区。 好在龙沟村二百户人家的治安不错,就是些婆婆打了媳妇、左邻骂了右邻之类的鸡毛小事,赵洋时不时穿着警服装模作样吼两下就完了。 但这天,龙沟村却发生了大案:32岁的泥瓦匠范永喜死在了树林里,胸口被人捅了一刀。赵洋探查尸首,范永喜死前喝过酒,因为周围是草地树木,没有留下脚印等线索,得请县里的刑警来调查。 刑警还没到,村里的三姑四婆曝出凶案的凶手:范永喜是被他二弟媳马惠兰咒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马惠兰来自百里外的村庄,她那死去的爹是个相士神棍,靠看风水、算命、驱鬼过活,据说他有套绝活──巫蛊。范永喜的二弟范永乐死时,人们在他屋内发现马惠兰做的布娃娃,上面写着范永乐的生辰八字,娃娃身上缠着红线,而范永乐就是修整房屋时被风刮断的电线电死的,所以马惠兰被范家人认定有谋害亲夫之嫌,赶出家门。 有人传闻说,范永喜死时,在马惠兰的出租屋内,也发现了这种布娃娃,写的是范永喜的生辰,一根缝衣针扎在他的胸口。 范永喜因蛊而死?赵洋觉得那太不靠谱了。 可是,那布娃娃是真实存在的,马惠兰必是想范永喜死的人之一,也许她知道一些线索。赵洋决定去找马惠兰聊聊。 马惠兰年纪不到三十岁,清秀的脸老是拉着,像谁欠她两吊钱似的,据说她性格古怪、不善言谈,跟谁也不交好,两起巫蛊案发生后,她越发神秘恐怖了。 马惠兰对赵洋也不待见,爱理不理的。赵洋看她房屋还算整洁,柜角被子后面露出个布娃娃腿,是棉布做的那种人的布娃娃,奇怪的是,颜色是很暖的粉色。 “关于范永喜的死,有人说是你咒他死的,你们有什么深仇大恨,可以聊聊吗?”赵洋说,拿出纸笔准备记录。 马惠兰边看电视边说:“可不是嘛,是我咒他死的,谁要是让我不开心,我就咒他死,你也可以抓我归案。” 赵洋拿她没办法,只好耐着性子劝她:“你还这么年轻,要是顶个巫蛊杀人的名声,对你今后多不好。”赵洋说得恳切,他相信马惠兰必有难言之隐,马惠兰低头不说话,神情不像起初那样冷漠了。 赵洋劝了一通什么也没套出来,要求看看传说中的这只布娃娃,马惠兰黑着脸从床下拿出来,说:“它的任务完成了,我正准备丢了呢。”这是只很普通的白色棉布娃娃,丑陋粗糙,它能杀人? 这只不是马惠兰被子后面那只,那么,那只是属于谁的呢? 赵洋要走那只“范永喜”布娃娃,出来时,门口围了一大堆闲人在谈论此事,包租婆凑过来说:“警察同志,怎么办?屋里住着这么个扫把星,赶又不敢赶,怎么办才好?” 在包租婆那里,赵洋打听到一些情况:范永乐为人老实,跟马惠兰关系还不错,就是他那妈嫌马惠兰不善言谈,常给她脸色看。范永喜仗着能挣点钱,常骚扰漂亮弟媳。 二、咒语伤人 连着被咒死两个儿子,受打击最大的是范家老娘,她堵到马惠兰工作的地方,大叫大嚷要她还儿子的命来。 马惠兰打工的厂是村主任办的,村主任年近五十,去过香港、北京,见过世面。村主任拦住范老娘:“人到底是不是马惠兰杀的,警察自有定论,你再闹就是犯法了。” 范老娘不依,号召村里人烧死她除害,并找到铁棍要行凶,这时,沉默许久的马惠兰出现了,冷冷地说:“我诅咒你断胳膊断腿,等着吧,你的布娃娃我也做好了。” 马惠兰的话声音不大,但如旱地惊雷,吓得范老娘不敢吭气了。 古怪的事情发生了,三天后,范老娘骑着卖菜的车去城里,在经过大修公路时,从车上摔下来,在医院躺着动弹不得。 马惠兰的诅咒再次灵验,这女人到底是神,还是恶魔?人们谈蛊色变。 赵洋再次找了马惠兰,他不信她年轻的心里,就只装着诅咒。马惠兰依旧那样冷淡:“范老娘在永乐没死时就对我不地道,如今是我咒她伤的,你想把我怎样就怎样。” 听马惠兰的口气,还叫丈夫“永乐”,想必是有感情的,赵洋想起她那个缠着红线的布娃娃,不信她真会咒丈夫死,他说:“现在人们对你议论纷纷,这样对你不好,我想,你也需要朋友和关怀,如果不介意,我们可以做朋友。” “朋友?你跟他们一样是色狼吧?” 赵洋脸红了,他真没往那上面想,他想帮马惠兰,一则是感觉她神秘,二则是同情她。听马惠兰说“他们”,看来打她主意的色狼不止范永喜一个。 龙沟村人再也不能容忍马惠兰了,可谁也不敢明面上惹她。他们联名要求村主任辞退她,让她失去生活来源,她就会离开这儿。 村主任手指弹着桌子:“这事嘛,当然要严肃处理。”马惠兰被叫到村主任办公室。 村主任和马惠兰谈完后,马惠兰猫在家里一个星期没出门,她对包租婆说:“村主任没几天活头了。”村主任是第四个被她诅咒的人,会变成现实吗?据厂里的保安披露:那天,村主任在办公室意图强奸马惠兰,要她献身保工作,还说:“世上哪有巫蛊?你想利用这个让人惧怕你吧,别人信,我可不信。” 这天,村主任出去喝酒,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成了偏瘫。而这时,一只写着村主任生辰的布娃娃被挂在马惠兰的窗台上。 杀范永喜的真凶终于在多方协助下被抓获了,他是本村的二流子,因为喝酒赌钱跟范永喜起口角,过失杀人,那人说:“那天我喝高了,本不想杀人的,可有一股力量唆使我掏出刀向他胸口扎去,还有个声音在我耳边说:杀了他杀了他,那声音就是马惠兰的。” 二流子哭哭啼啼,执意说自己中了马惠兰的魔障。 才从医院出来的范老娘也哭诉说她出事那天,满脑子都是马惠兰的声音:我诅咒你断胳膊断腿,你的布娃娃也做好了。村主任拉住赵洋的手:“马惠兰那个可怕的女人,你一定要帮我收拾她,是她诅咒我的。” 自从村主任的事出来后,再也没人敢得罪马惠兰了,连最捣蛋的孩子见到她都乖乖的,村里最嚣张的地头蛇,见到她都矮三分头。 人们传说,马惠兰那神棍老爹将所有衣钵都传给了她,她要谁完蛋谁就得完蛋,村民们几乎要供奉她了。 三、神秘背后 赵洋忍了很久,还是决定找马惠兰聊聊,这个女人神秘可怕,但挺迷人,于公于私都得聊聊。 一天,马惠兰在屋内猫着看电视,那台十八英寸旧电视机就是她所有的娱乐。赵洋给她送了些瓜果,经过两三个月的接触,两人相互还算面善。 被子角的粉色布娃娃半隐半现,赵洋不知它将是谁,或已经是谁,这个布娃娃应该与其他施咒的不同吧。 赵洋掏出“范永喜”布娃娃上拆下的布料:“我们说个明白话吧,别再装神弄鬼了。你要施咒的话得在死者死之前,可是我查过了,这上面的字迹却是范永喜死之后添上去的,为什么这样做?是为了提高你的恐怖力量,让人不敢招惹你吗?” 马惠兰眨巴眼:“你瞎说!” 赵洋近前一步:“你需要好朋友,知心的好朋友,你是人,却要装神,不累吗?” 马惠兰长叹一声:“好吧,赵警官,你是个好人,我告诉你秘密,反正我也要离开这里外出打工了。” 马惠兰当寡妇后,范永喜经常调戏她,马惠兰早就恨死他了。得知范永喜被杀,她灵机一动:人家都说永乐是我诅咒死的,我何不“诅咒”一下范永喜?于是,她临时做了个布娃娃。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无亲无友,无依无靠,常被人欺负,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马惠兰利用父辈的名声,成了一个让人惧怕的会巫蛊的人。 至于范老娘和村主任,是马惠兰善于观察罢了。范老娘骑车卖菜的路在大修,坑洼很多,她在失去儿子、听到诅咒后,肯定精神不集中;村主任办公室里有治心脏病的药,可他还天天喝酒找女人,马惠兰略通医术,知道主任健康已到极限。 至于范老娘的幻听,那是心理作用;杀范永喜的二流子把马惠兰扯出来,纯粹是为了减轻罪行而胡扯。 原来真相并不复杂,赵洋暗笑,他可没那么多时间去检验棉布上的墨汁,随口诈了一下。马惠兰就说实话了。 “那你丈夫范永乐难道也是你诅咒死的吗?” “当然不是,我爱的人怎么会诅咒他死呢?那是意外。对了赵警官,你的生辰是哪天?”马惠兰说完,眼梢往被角的粉色娃娃看了一眼。 赵洋一下子汗毛都竖了起来,难道自己是马惠兰下一个诅咒的对象?虽然不信这些,但还是有些害怕。 赵洋随便胡编了一个生日,溜之大吉,回头看马惠兰的眼神怎么看都不像要害人的样子。他有些后悔,干吗编个假的,如果以诚相对,就算是鬼怪也未必会害人。 赵洋走后,马惠兰从被角抽出那只粉色布娃娃,写上赵洋的生辰,然后系上红线。她们马家有个旧俗,如果想将喜欢的男人永远牵在身边,就在布娃娃上写他的生辰,用红线系牢。可惜,范永乐死了,那只本想牵住他一生的布娃娃成了她“巫蛊”的罪证。 ...
1.仇人相见 库克是一名作案无数的大盗,但他却总能顺利逃脱警察的追捕。直到十五年前,他在旧金山马失前蹄,意外被捕,被判终生监禁。 十五年来,库克总想越狱,可关押他的监狱防守严密,他只好暂时作罢。前不久,他因表现良好,离开了关押重刑犯、防备森严的瓦格监狱,转到了新城监狱继续服刑。这时,他想逃走的心思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这天,库克像往常一样,在狱警的监视下,来到监狱娱乐室看电视。他一走进娱乐室,就看见一群犯人围着一台电视机,激动得嗷嗷直叫。他走近一看,原来,电视上正在现场直播纳帕谷葡萄节的盛大场面。纳帕谷是库克过去常去的地方,就在旧金山以北约五十英里外。由于这里有加州最好的阳光,山谷之中到处种满葡萄,是世界八大葡萄酒产区之一。每到夏季葡萄成熟的时候,纳帕谷每家酒吧和作坊都把一桶桶窖藏多年的葡萄酒推到街头。纳帕镇上挤满了前来观光的人群,花枝招展的姑娘们赤着脚,站在装满新鲜葡萄、插满鲜花的马车上跳舞。 库克扭头扫了一眼身旁的犯人们,只见他们张着大嘴,盯着电视上那些年轻漂亮的姑娘,垂涎欲滴。 库克鄙夷地摇摇头,正准备转身离去,突然看见电视上出现了一家名叫密斯王酒吧的画面。酒吧前呈品字形地摆着些橡木酒桶,一个白发苍苍的华裔老太太头戴着羽毛,穿着印第安人的草裙,站在酒桶上,像年轻姑娘一样地跳着欢快的舞蹈。 库克不禁一愣,皱起了眉头,是她!是她!就是她!尽管时隔十五年,她也老了许多,但她的样子像刀子一样刻在他的脑子里。当年就是这位李太太,在旧金山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眼认出了他,使他陷入遥遥无期的监禁生涯。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库克像一头受伤的狮子一样扑上去,挥起拳头,只听“轰”的一声,电光一闪,电视机变成了一堆支离破碎的零件。 囚犯们一个个恼羞成怒地扑了过来,将他掀翻在地,拳头像雨点样落在他的身上。 2.抢劫珠宝 这帮家伙下手也真狠,专往致命的地方打。库克忍着剧痛回到囚室,爬到自己的铺位上躺了下来。按说,这帮囚犯再多几个,他也能游刃有余地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可他不愿意还手,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在满身剧痛的刺激下,库克心中的仇恨像无边的黑暗一样弥漫开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坚信自己在作案时,没有一个人看见过他的真实面目,可这个女人为什么就能一眼认出他来?这个疑团就像鸦片对于瘾君子一样,让他越狱的念头越来越强烈,欲罢不能。 库克清楚地记得,十五年前的一天,他坐在旧金山一家咖啡店里看报纸,报纸上一则新闻一下子吸引住他的眼球:旧金山一家叫维多利亚的珠宝店今天隆重开业,届时将展出一枚价值数千万美元的南非天然巨钻“红钻之王”。 库克放下报纸,掏出一张钞票压在咖啡杯下,悄悄出门了。维多利亚珠宝店坐落在马基特大街最繁华地段,门楣上还挂着鲜艳的红绸,门口蹲着一对汉白玉石狮子,显然这是一家中国人开的店。 库克信步走进店里,大堂内装饰得金碧辉煌,橱柜里各色珠宝琳琅满目,可这些寻常珠宝都入不了他的眼,他径直走向大堂深处。果然,在一张仿古红木条案上,一个钟鼎形的玻璃罩中,一块巨大的红钻在天鹅绒的映衬和射灯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库克的眼睛禁不住精光一闪,但他很快就收敛住,装作漫不经心地在四周的橱柜浏览起来。 他假装看中了一款普通的水钻戒指,一边挑选,一边用眼睛的余光目测玻璃罩的厚度,观察店堂的结构和保安系统的布局。在红钻的周围,一动不动地站着四个黄皮肤的彪形大汉,流动的顾客中还有几十个人高马大的黑人保安虎视眈眈地逡巡着,而且,他还发现在不同的角度,最少有二十多台微型红外线摄像机监视着。看来,珠宝店的防盗措施做得非常到位。但库克心里轻蔑地笑了笑,挑了一只戒指,回头看了那枚红钻一眼,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 接下来半个月时间里,库克再也没有进珠宝店一步,而是装扮成一个旅行者,在以维多利亚珠宝店为中心的马基特大街四处游走,观光踩点,设计逃离线路,不急不躁地等待着最佳时机的来临。 这天一大早,库克准点地打开电视机,电视上正好播送天气预报,旧金山有雨,正合他心意。他不慌不忙地开始收拾起来,首先从鞋柜里拿出一双黑色高帮皮鞋穿上。这是他当年在法国一家老式皮革手工作坊定做的,面料是鹿皮的,鞋底是厚而轻的牛筋,这让他作案时不仅健步如飞,而且身高陡然增高五厘米,能混淆警方的视线。 接着,他又走进寓所的储藏室,挑选一把小口径的左轮手枪,装上消声器,插进腋下的枪套里;随手把四只早就准备好的、球迷们在赛场喧嚷闹事用的红色烟雾弹,还有一双手术手套揣进口袋里,就像一个出门散步的绅士一样,空着双手出门了。 库克是一个橄榄球球迷,即使是在作案前,他还忘不了看一场精彩的球赛。上午八点,芝加哥队和洛杉矶队有一场高水平的对垒,球馆地点就在马基特大街上,与维多利亚珠宝店相距不足五百米。七点五十分,大赛开始了,整个球馆几乎座无虚席,库克和球迷们一道,大呼小叫地看完三节比赛。决定胜负的第四节开始时,贵宾室的观众群情激昂,一个个站起来,为自己喜欢的球队呐喊助威。库克抬腕看了一下表,时间正好是上午九点。他悄悄退出贵宾席,走进衣帽间,随手把一件不知是谁的风衣披在身上,抄起一把别人的雨伞,又伸手从墙上取下一把消防斧,揣进后腰,快步走出球馆,冲进雨幕中。 正好这时,几辆旅游大巴开到维多利亚珠宝店前。库克早就观察好了,每天这个时候,都有一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在导游的带领下来这里疯狂购物。他连忙赶过去,把伞打得更低,全然遮住自己的上半身,夹杂在这群游客中,鱼贯而入。一走进维多利亚珠宝店的大门,他迅速地从口袋里摸出两只烟雾弹,悄悄地丢到门里两个巨大的花卉盆景后面,顷刻之间,两股强劲的红烟腾起。接着,他又向大堂里丢入剩余两只。不到几秒钟,整个大堂伸手不见五指。 库克对烟雾弹动了手脚,加入了一种强效麻醉剂,可以在三秒之内,让吸入这种烟雾的人失去知觉。库克戴着口罩,在烟雾中,按照早就铭记于心的线路,绕过一道道橱柜,快速地向目标冲去,从身后抽出消防斧,“哐”地一下,砸开玻璃罩,将那枚“红钻之王”拿到手中。 就在库克正准备转身而去时,意外发生了。那四位华裔保安中的一位年轻人,就在快要昏迷的一刹那,不知哪儿来的力气,奋力挣扎着扑过来,死死地将他迎面抱住。库克大吃一惊,自己纵横盗场几十年,从来没有人在他作案时见过他真实的面容,如果见了,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库克毫不犹豫地从腋下抽出枪,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枪。 库克从容地从维多利亚珠宝店走了出来,迅速回到伯斯纳球馆,不动声色地回到贵宾室看台。 3.成功越狱 库克躺在囚室的床上,在黑暗中瞪大着眼睛。十几年来,他不知把这次作案过程回忆了多少遍,他自信整个过程天衣无缝。 果然,维多利亚珠宝店杀人抢劫案发生后,旧金山警方在现场没有找到一丁点有价值的线索,只是店里的红外线摄像机记录了一点他刚进大门的镜头,可他用一柄大黑伞遮住了上半身,随后所有的镜头,全部是一团红外线无法穿透的红雾。警方只能简单判断,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男性,身高大约1米80,仅此而已。就是这一点也不准确,其实他的身高只有1米75。 维多利亚珠宝店杀人抢劫案就像他过去作的案一样,成了一个无法侦破的悬案。 库克清楚地记得,在一年后的一天,他来到了洛杉矶奥林匹克广场,因为在这里的金色大厅里正在举行一场埃及法老时代珍宝展,已经有人出重金向他订购其中一件价值连城的黄金面罩。这一天,正好有一位联邦政府的政要前来参观,尽管洛杉矶警方加大了保安力度,可他却认为这是偷劫的最佳时机。届时,只要他在现场来一个声东击西,制造一点混乱,警方为了保护政要的人身安全,肯定会忽视珍宝的保卫。 可库克没想到,这位政要一向办事拖沓的毛病又犯了,定好的参观时间却迟到。为了不引起怀疑,库克只好在金色大厅外的奥林匹克广场上找了一个擦鞋摊,坐了下来,一边有意无意地观察路口的动静,一边让一个华裔女人帮他擦鞋。就在他看到远处一个车队耀武扬威地驶过来,他连忙穿上鞋,准备抢先一步进入展厅时,他一个趔趄,感到脚底一阵刺痛。这时,那个擦鞋的女人像疯子一样扑上来,不要命地抱住他的双腿,大喊:“抓强盗!抓杀人犯!” 库克大吃一惊,连忙挣脱,忍着疼痛,撒腿就跑。不料,一个华裔男子闻声从一旁冲了过来,将他一下子扑倒。无奈之下,他只好趁着在地上翻滚的空当,从腰间抽出一把伞兵刀,拼命地向压在他身上的那位华裔男子的脸上、手臂胡乱砍去,尽管砍得血肉模糊,可那个人还是像毫无知觉的铁索一样,紧紧地抱着他。 这时,在广场上巡逻的警察听到动静赶了过来,将被砍成重伤的华裔男子送往医院急救,将库克和这位华裔女人带回警察局问讯。在警察局,一脸血污的女人当场指证他就是维多利亚珠宝店抢劫杀人案的凶手。将信将疑的警察当即从旧金山警察局调来相关资料,其中有一份就是当初那名保安扑向案犯时,手指甲无意抓下的一块皮屑,经DNA鉴定,铁证如山。就这样,库克在劫难逃,锒铛入狱,被判终生监禁。 十五年过去了,库克始终不明白,这个华裔女人过去与他从未谋面,当时也不在案发现场,为什么就能一眼认出他?一想起这些,库克腾地一下坐起来,拿出一根雪茄,又拿出一管牙膏,满满地涂在雪茄上,点燃,狠命吸了一口,一股异样的辛辣迅速充满肺腔,让他猛烈地咳嗽起来。他强忍着把雪茄抽完,整个肺叶像火灼一般疼痛起来,一阵剧烈咳嗽让他连吐了几口鲜血。这是前不久一个狱友告诉他的方法,没想到真的这么有效! 第二天一大早,狱警过来例行查监。库克躺在床上,面色赤红,气如游丝。狱方只好把他送到监狱外面的医院救治,并派出狱警监护。这天夜里,库克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没费多少工夫就解决了看护他的狱警,扒下警服换上。 4.不速之客 库克这一逃,就是大半年没有音讯。其实他并没有走远,就躲在旧金山市内。他偷偷地从警方没有查获的秘密账户里取出一大笔钱,找了一个可靠的私人诊所,做了一个整容手术。 转眼到了冬天,库克就像一条蛰伏已久的蛇,按捺不住地要出洞了。 再说那位华裔女人,她的丈夫姓李,熟悉她的人都亲切地喊她李太太。正如库克在电视上所看到的,她的确住在纳帕谷。十五年前,他们夫妇二人合力擒获了大盗库克之后,旧金山市政府奖了他们一笔钱,他们就在纳帕谷谷口的州际公路旁开了一个酒吧,过上了富足安康的生活。 这一天,李太太像往日一样,准时地打开店门。尽管现在正是隆冬季节,酒吧门口的公路上很难见到一个行人,但她依然照常营业,一如既往地将咖啡煮得热气腾腾,将牛排烤得滋滋作响。她是想给偶尔走进店来的行人,送上一份冬日的温暖。 可一上午快过去了,还是没有一个客人。李太太靠在吧台上打起盹来。突然,她听到门外一声刹车响。不一会儿,一个帽檐几乎遮住了脸的先生走了进来。她连忙满面笑容地走了过去,将这位先生迎进店内,殷勤地给他端上一杯热咖啡,送上一份烤牛排。 客人风卷残云般地吃完后,走到吧台边,摘下牛仔帽,看着李太太,干笑两声说:“李太太,不知你还认不认识我这个老朋友?” 李太太抬起头来,打量他一眼,微微一愣,看着他的眼睛说:“呵! 原来是你,库克先生!” 库克有点吃惊,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向她竖起大拇指说:“高!太高明了,你们东方人太神奇了!我以为这世上再也没人能认出我,居然就被你一眼瞧出来了。” 李太太有点鄙夷地看着他说:“别以为你整了容,别人就认不出来,你的眼睛出卖了你,因为它们和当年一样闪烁着蛇蝎一般的光芒!半年前,我就知道你逃了出来,可我没料到你到现在才来!”她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伸向吧台上的电话机。 库克一见,迅速掏出枪,用黑洞洞的枪口对着她说:“谢谢你的夸奖,你也别费心思想报警了,我来时,已经将这幢房子对外的通讯线路全部掐断了。况且,我还在纳帕谷的另一头,把一幢房子点燃了,想必镇上警察此刻正在那里救火,忙得手忙脚乱。”说着,他转动着脑袋,把房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眼,接着说,“看来,这十几年你们的生活过得不错呀!这就是那笔奖金购下的房产吧?冒昧地问一下,怎么不见你家李先生?” 李太太沉默了一会儿,有点悲凄地轻声回答:“这都是拜你所赐!我家先生就是因为那一次为了抓住你,身负重伤,身体一直不好,前些年去世了!” 库克一听,嘿嘿地笑起来:“真是遗憾!他怎么不等我出来呢?”说着,他从吧台上拿起一瓶葡萄酒,倒了两杯,一杯端到自己面前,一杯递给李太太,接着说,“看来,我们之间的恩怨,只好由我们两个来解决,你就不想问一问,我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越狱出来找你们?” 李太太推开杯子,冷冷地说:“你不就是想报复我们抓住了你!” 库克摆着手,连声说:“不不不!你只说对了一半。更重要的是,我心中有两个疑问,如果不搞清楚,我死不瞑目!我听说,你们中国有句话,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据我所知,你既不是维多利亚珠宝店的股东,也不是它的员工,你为什么要指证我?” 李太太一听,脸上的肌肉就开始抖动起来。她强忍住眼泪,咬着牙,恨恨地说:“你这个天杀的强盗,我为什么指证你?我恨不得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你知道吗?你杀害的那个年轻人,他就是我的儿子!” 库克听了,惊愕无语。半晌,他耸了耸肩,略表遗憾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的儿子。这事只能怪他太傻。在我们美国,不管是银行,还是珠宝店,只要碰到抢劫,所有人都会乖乖地举手投降,老板不会说你失职而炒你的鱿鱼。你的儿子实在是个大傻瓜,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李太太打断他的话,愤怒地说:“你给我闭嘴,不准你侮辱我的儿子!他这种行为,在我们中国就是英雄,你永远不会懂!” 正说着,酒吧的外面响起了一声汽车喇叭声,一辆雪地车在门口停下来,一名戴着墨镜的华裔男子扛着一大箱啤酒,向店里走来。库克一见,对李太太说:“这是谁?” 李太太说是一个送货工。库克低吼一声:“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打发他走,不然,我就连他一起杀!” 5.豺狼末日 这名男子推门进来,李太太赶紧高声说:“李先生!你送错了吧?我要的是黄油,不是啤酒。” 男子一听,愣了一下,看了吧台前的库克一眼,放下啤酒,敲着脑袋懊恼地说:“唉!对不起!你看我这记性。”说着,他走到吧台边,从脸上摘下墨镜擦了擦,放在吧台上,又自己动手倒了一杯热咖啡,喝了一口,看了看背对着他的库克,说:“这位先生是谁?在我们纳帕谷可从来没见过。” 李太太连忙回答:“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十五年没见了,今天,他专门来看我,你有事,就忙自己的去吧。” 男子听了,用手敲了一下吧台,指着酒吧里的壁炉,笑哈哈地说:“李太太,你光顾着和老朋友聊天,你看,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说着,他径直走过去,往壁炉里添了几块柴,回过头看着李太太说,“不耽误你和老朋友聊天了,我走了。我明天一大早正好顺路把你要的黄油送来,如果你还没开门,我就放在酒吧的后门。记住,是后门。”说完,他扛起那箱啤酒出门,开着车走了。 汽车的轰鸣声渐渐远去,库克笑着说:“很好!我们言归正传。我问你第二个问题,我敢肯定,我们过去从未见过面,为什么你能在奥林匹克广场一眼认出我来?” 李太太不屑一顾地说:“我们中国有句话,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就不信你在现场一点蛛丝马迹也没留下来。我把现场的录像资料拿回家,反复地看,虽然你进门时用伞遮住了上半身,无法看到面容,可我发现你脚上穿的一双皮鞋样式独特少见。我坚信这是一双特制的鞋,世上肯定没有第二双相同的鞋。只要我找到穿这双鞋的主人,就能找到杀害我儿子、抢劫‘红钻之王’的凶犯。于是,我就和先生辞去了待遇丰厚的工作,当起了擦鞋工,只要听说哪里有珍宝展览,我们就到哪里擦鞋。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守株待兔,总算将你等来!” 库克听了,顿时面如死灰,他做梦也没想到,就是他的那双宝贝皮鞋让他露出了行藏。他摇了摇头,长叹一声说:“你们这些东方人的思维真是让人无法想象,我碰到你真是我的大不幸!好了,困扰我十几年的谜团也解决了,现在到了该了结我们恩怨的时候了。” 库克一说完,就绕过吧台,慢慢地向李太太逼近,李太太一边后退,一边高喊:“你想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你不是一直在思念你的儿子吗?他在天国也思念着你呢!我现在就送你去见他。” 李太太退到吧台的尽头,再也无法后退了,她反而一下子镇定下来,不慌不忙地说:“库克先生,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刚才扛着啤酒进来的那个男人,就是我的丈夫,他已经报警了,现在警察正从公路的两边,向这里赶来。” 库克一听,停住了脚步,面色变了,但很快又满脸嘲讽地说:“你骗不了我,我记得他的相貌,刚才那位男子不是你的丈夫!” 李太太“扑哧”一笑,说:“你能整容,难道我丈夫就不能?十五年前,他的脸被你砍得满脸疤痕,他就去整容了。”生性多疑的库克听了,也不知是真是假,一时说不出话来。李太太一见,连忙趁热打铁说,“这样吧,我们来做一个交易,你也不要伤害我,我也放你一条生路,从此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从我的酒吧后门出去,有一条小路,通到山下,你从这里走就能绕开警察。” 库克侧耳听了听,似乎听到远处有警笛声传来,他将信将疑地跑到酒吧的后门一看,果然,在雪地里有一条积雪覆盖的小路,蜿蜒地伸向山下,小路上一个脚印也没有。李太太在他身后又说:“我好人做到底,我丈夫刚才走得匆忙,把墨镜丢在吧台上,你最好戴上,不然,要是在雪地里迷了路,转了一圈,又踅回到镇上自投罗网,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库克赶紧走到吧台旁,把墨镜戴上,看着李太太说:“谢谢你的指点,不过,我还是不能放过你,因为你看见了我新的面容。我有一个原则,凡是看见我真实面容的人,像你的儿子一样,都得死!”说着,他走上前去,用绳子将李太太紧紧地绑在吧台后面的木椅上。 接着,库克将李太太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丢在烤牛排的烤炉上,他看着慢慢开始冒出青烟的围巾,狞笑着说:“等一会儿,这条围巾就会引燃你的酒吧,哈哈!等你的丈夫带着警察过来,你也变成一只烤乳猪了。”说完,他头也不回地向后门走去。 可就在库克打开后门,从温暖如春的酒吧里刚一探出头,戴着的墨镜就一下子雾化了,视线一片模糊。原来室内外巨大的温差让眼镜瞬间凝满了小水珠。他心里大叫一声不好,可已经迟了,迎接他的是一记重重的球棒。等他醒过来,吧台后面绑着的人已经变成了他自己,李太太和她丈夫正笑眯眯地站在他的面前。 库克心里沮丧到了极点。但他还是强硬地说:“你们不是报警了吗,怎么不见警察来?大不了我再进一次监狱!只要我不死,还会来找你们的!” 李太太笑了笑,故作惊讶地看着他说:“报警?我们为什么要报警?你刚才说得对,看来,现在到了该我们了结恩怨的时候了!”库克一听,一下子惊慌起来,说:“你们想干什么?” 李太太没有回答他,而是像他刚才一样,拿起那条围巾,放在烤炉上,再回头盯着他的眼睛说:“像你这样的人,在我们中国就该判死刑,可惜在美国没有。不过我不会让你再回监狱,再给你越狱的机会了。”说着,她转身看着丈夫说,“你不是说,想趁着冬闲去旅游吗?我们为什么不现在就走?”说完,李太太就挽着丈夫,不紧不慢地锁好门,走了。 库克惊恐地看着烤炉上的围巾腾起火苗,大叫一声:“不!”可他的声音在白雪皑皑的纳帕谷,根本不可能有人听见…… ...
段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的人了,长到十七八岁的时候,丰姿神态,清秀明朗,称得上是潘岳卫玠一流的美男子。 可是,段生年少的时候就没了父母,家里很是贫寒,然而,乡里邻居亲戚朋友大多都很器重他,常常资助给他金钱,因此,家里才不是很困窘。 段生对自己的才华很是自负,锐意进取,心里想出了读书作文,考科举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路能让自己不被穷鬼讥笑了,因此,对于考取功名,十分心。 考童子试,得补县学生员,地方乡试没有考中,便从亲戚那里借了一些钱,到都城去参见顺天府举行的乡试,可最后还是落第了。 段生没了钱,没办法回去了,于是,就留在了京师,以图再考。 城东有一处小宅院,向来不安宁,因为这个缘故,主人收取的价钱很低,段生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事,就租下来居住。 从夏到秋,也不见有什么怪异的事,只有几扇纸窗,一架榻,让自己孤闷无聊而已。 一天晚上,吹灭了蜡烛,就睡过去了。 过了一会儿,从睡梦中醒过来,自己却睡在绡帐绣被之中,麝兰的芳香,扑鼻直入。 段生惊讶地坐起来,向四周看了看,地上摆上着漆得鲜亮的桌几,墙壁上挂着各种金属装饰物,有人影映照在墙壁上,是一个女郎,正背对着灯坐在那里,金钗闪亮,鬓发有光,隐隐约约地晃动,珥铛玉佩,时时铃铃作响。 段生不毛发直耸,立即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 女郎稍稍回过头来,露出小半脸来,向了段生看了几眼,一会儿发出流莺般的声音,说道:“你自己来了这里,还不知道吗?我不问你,你反而来问我?”说完,又把脸完全转过去,背对着灯,微微听到她在叹息。 段生心里怯惧,就不敢再问了,只如刺猬一样缩在被子里,犹如在蒸笼,全是汗水,不觉头脑发昏,又熟睡过去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一轮残月照在窗户上,远处报晓的钟声已响了,自己仍然是独自睡在客舍中,便认为自己是做了一个梦。 第二夜,等睡下之后,忽然有人来摇他醒来,则是前面背灯坐着的女郎,对他微微发笑,什么话也不说。 段生仔细一看,姿态容貌倾国倾城,当世恐怕没有几个女子能比得上,心里的疑惑惧怕,顿时就消减了,就推开枕头,抱着被子坐起来,询问女子的邦族姓氏。 女郎低低地答应道:“天下哪有这么仓促的客人,两次造访人家,还不知道主人的姓氏。我姓杜,名兰秋,籍贯本来是洛阳人。当初跟随父母,移居段生就请拜见她的父母。 兰秋道:“搬走又有五年多了,只有我和一个婢女小铃居住在这里。” 段生又问有没有什么亲戚和她们往来。 兰秋道:“没有什么亲戚,只有几个异姓姐妹几个而已,都居住在别屋宅中。” 段生暗自高兴,就和兰秋开起玩笑来,兰秋两颊泛红,也不回答他,只是低着头,捻弄着自己的衣带而已,一双纤纤细手,犹如一对壁玉。段生喜无比,上前去握着她的手腕,拥抱着兰秋,把嘴往她的脸贴去,想要和她亲。 兰秋虽然微微地推拒,然而已露出一副妖冶漾的神态,渐渐地就不再支撑了,低声骂道:“何处来小郎,如此作恶。” 于是,解衣上,一番。秋兰抱璞含苞,依然还是个未经人道的初女。 一会儿,一个婢女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器皿,放在桌子上,说:“我来了。”穿着青色窄袖的衣服,也生得妖冶异常。 等看见了段生,一脸严厉地说:“谁家秀才不守法度,该当让他遭受水灾,以惩罚他的风流之罪。” 段生听了,显得惶恐疑惑,不知道怎么回答,兰秋看着他笑了笑,向婢女挥手,道:“去,去!狡狯婢子,故意说这些大话来吓人,不害怕书痴吓破胆吗?” 婢女一脸含着笑,慢慢地走了。 兰秋对段生道:“这就是小铃,是我的心腹,你不用害怕。” 段生才敢放开来出了,畅快地出了一口气,慢慢地也明白了水灾是什么意思,问兰秋道:“卿喜好饮茶吗?” 兰秋戏抚着他的腮道:“多亏小郎聪明颖悟到了这一点,我生平确实有这癖好,自认为是女中卢仝,因此,婢女们向来都是这样说。不知道小郎空着肚子,能陪我喝上几壶不?” 段生向来也喜好喝茶,立即答应道:“有何不可,喝多少都不在话下!” 兰秋道:“书生大话恐吓众人,是常用的伎俩,要试一试,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秋兰提着衣裙,准备下,段生从后面戏捉着她的脚,说:“新花带雨,惹人喜,让人看得眼花!” 兰秋回过头来,两眼恼怒地看着他,一时心急,脸上变得通红,不知道说什么,就拉过段生的衣衫来看了一下,掷在地上,说:“穷书生貂裘破败了,落第秀才,贫寒至此,还对着人做出这些丑态!” 正中段生的心怀,不觉羞愧难安,叹息着坐起来。 兰秋又转而安慰她道:“只不过说说笑而已,大丈夫不耻于粗衣布袍,难道还为破衣败絮感到惭愧。”就拾起地上的衣服,给他穿上,让他也起来。 接着,取来碗,倒上兰秋道:“不也全是这样!我听说曹沫不因为三次连败而感到可耻,卞和不因为再次受到砍断脚的刑罚而感到惧怕,忍耐才能成功,经过艰苦才能得到。看他们的行为,志念坚定而已!读书人只要有真才,终会得到赏识,为何要让自己如此不快呢?” 段生道:“这些都是老生常谈的话了,哪个不知道?等入其中了,怎会不动于心?况且前面我看你,背灯叹息,也好像有什么忧愁的事。你生得玉貌珠颜,正当妙龄,还有什么不快的?也这般愁苦,难道是为了郎君而憔悴吗?” 兰秋也不觉伤心起来,说:“我的愁苦,比落第秀才还要重。一孤苦,犹如天上明月,命运浅薄,犹如天上云彩。回首当年,已是几度风,人世孤苦零丁,还有比这更愁苦的吗?”说完,流下两行泪水来,声啼哭起来。 段生也感到凄伤,泪水涌出眼眶,不能自主,又用衣袖给兰秋擦脸,用宽心的话来安慰她。 接着,兰秋和七姑的诗也写好了。 七姑的诗写道: “秋看花最可怜,碧鸡空见海棠颠。 玉腰未识花成泪,误到香霏小阁前。” 兰秋的诗写道: “当年珠泪阶头溅,化作秋来花片片。 玉骨长埋夜独眠,柔肠断尽无人见。” 二十多岁的女子道:“七姑的诗过于悲凉,兰秋的诗无端愁怨,读了使人感慨凄伤,哪里还有心思再作?不如就这样停止了吧!” 段生看众人,眉目间都显出怨恨的神色,认为是自己考虑不周,以海棠花为题,引起了她们心中的不快,急忙自责。 七姑道:“薄命之人,各有各的心事,不是你的过错。”于是,众人都辞别而去了。 兰秋对段生道:“七姑与你有缘,你也有心,何不留下来完了夙愿?我也去了,芙蓉镜下,还有相见的时候。” 七姑一句话也不推拒,段生心旌摇曳,去留难以自主,而兰秋已叫上小铃出门去了。 使女接着就关上门,带着段生到七姑的卧室,光彩华丽,和兰秋的卧室没有什么区别。 一会儿,七姑也进来了,背对着灯,痴痴地坐着,不发一语。 使女慢慢地走出去,把门在外面关起来。 段生上前对七姑作揖,七姑起初不答应,段生又近上去,才低低骂道:“兰秋陷害我了。” 忽然听到使女惊慌地来报告说:“夫人回来了!” 七姑脸色顿时就变了,急忙叫段生伏在上,她才走出去。 接着,听到有老妇的声音,自外而内传进来,听到老妇说:“茶具纵横,什么客人来了?” 七姑道:“邻家的姐妹。” 老妇又道:“你刚才见了我,神色不定,是什么缘故?” 七姑道:“和阿娘分别了那么久,听到阿娘回来,因此喜形于色。” 老妇又道:“我看你不是喜色,而是惊惧。” 接着,看见老妇走进了卧室,年近六十,面目凛然,一脸恼怒的神色,追问七姑道:“怎么会有男子气味?” 七姑见隐瞒不了,就直接告诉母亲说有男子在屋里。 老妇大为恼愤,说:“你父亲居官不洁,也传给你了吗?为何做出这样的丑事?” 七姑羞惭地伏在地上,老妇的使女拉开帷帐,提着段生的耳朵,把他从被子里拉出来。 段生跪在地上,向老妇谢罪,老妇满腔怒气,堵塞在口,过了半晌才骂道:“好秀才,干出这等禽兽之事来。”拿起木杖打了在家的使女数十棍,责骂她为何随便让男子进家门来,叫她把段生赶出大门去。 段生走到门外,门立即就关上了,还听到里面哗闹不已,倚靠在屋檐下偷听,听到老妇说:“不看他是个进士,肯让他出去吗?”剩下的话则嘈嘈杂杂听不清楚了。 远远听到群鸡已杂乱地鸣叫起来了,里面的说话声也安静下来了。 段生也已十分困倦了,就睡在了屋檐下。 等他醒过来,东方已发白了,感觉寒露侵衣,虫子在耳边聒叫,抬头看见树木横斜,群鸟啁啾,夜里的房舍都化为乌有,自己则是卧在乱坟堆中,惊愕地起来,踉踉跄跄地回去了。 距离他居住的地方,有二里多路,夜里不知道是怎么到那里去的,感觉好像有很近。 段生把自己遇到的事告诉主人,主人不敢隐讳,告诉他说:“这屋宅实际是河南杜某所居,听说他有一个女儿,没有嫁人就死了,有一个婢女,不久也死了。你所遇到的,一定就是她们。至于高七姑,这里官地上坟墓很多,就不知道是谁了。” 段生又问杜家的坟墓在哪里,主人也不知道,只叫段生快离去,不然,恐怕要惹上灾祸。 段生在心里想了一下,别的地方,房租一定很昂贵,自己哪里有钱支付,心里也留恋着兰秋的美,住在那里,死了也甘心,又想青娥皓齿,软玉温香的人,该当段生走进卧室,准备拿出绣鞋来,让主人看看,绣鞋原先是放在枕头下的,这时已不见了。 段生在客舍中徘徊眷恋,希望再见到兰秋,过了好久也都不见。又想起老妇说“进士”的话,知道自己一定会考中,心里转而又感到安慰,于是下帷苦读,果然考中乡试,第二年又成了进士。 准备整理行装,回家去了,一天晚上,夜色朦胧的时候,见兰秋姗姗走来,向他拜了两拜,说:“知道郎君时常思念,我也不是不想念郎君,只是缘尽于此,之所以又来见你,想求你念在枕席恩的份上,也顾及到地下枯骨而已。我以前不小心,触怒了父母,一死了之了,婢女也因为这事也死了。没有找到埋葬的地方,就葬在这屋室中,郎君的卧榻之下,就是我和婢女葬之处。郎君以前没有能力为我们改葬,因此,不敢和你说。现今你是贵人了,希望你能另选一块地,重新把我们埋葬,就靠在七姑的旁边,让我的魂魄有个依靠,小铃也得一起迁走了。如此大恩,不得报!” 从袖子中拿出一个玉环,送给段生道:“这是我小时候玩耍的,父母拿来殉葬,现今赠给郎君。虽然不足以报答你的大恩,也算我的一片心意,郎君不要推辞,让我在酒泉之下感到抱歉!” 段生想要回答,中像压着重物一样,发不出声来,手也没办法摇动,只有点头答应而已。 忽然,砉地一声,段生惊醒过来,立即坐起来,已不见兰秋在哪里了。 凝思了好久,才明白“芙蓉镜下,还有相见的时候”是什么意思。 第二天,告诉主人,在榻下挖掘,果然见到了两口棺材,抬到官家地中,并埋在自己前面睡卧的高七姑的坟墓旁边,立起两块石碑,一块题道:“洛阳美人杜氏兰秋之墓。”一块题道:“杜兰秋侍女小铃之墓。” 段生浇酒祭奠,恸哭了一场,才回去。 果然在下得到一个玉环,装在匣子中珍藏起来,珍为异宝。 后来,段生官至二千石。 ...
她最近总感觉屋里还有别人。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浴室里时不时的会传出哗啦啦的流水声。今天她又听到了。 “谁~~~~~”她壮着胆在门外喊了一声,声音都在发抖。 水声停了,似乎一切又恢复到了平常,一如既往的安静。不过她知道如果不弄个明白,这种事情还会继续发生。于是她小心翼翼的推开了浴室门。“吱呀~~”浴室门有些年头了,发出酸牙的摩擦声。声音不大,可在这寂静的环境下,显得格外瘆人。 浴室里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可满屋子的水汽足以证明,刚才确实有人在这里洗过澡。 墙上的镜子糊上了一层水珠,她不敢看镜子,生怕从里头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仔细想想,她已经很久没有照镜子了。 “啊——”她声嘶力竭的尖叫起来。 她觉得如果不这样发泄一下,自己肯定会被逼疯。而且她心里存了一丝侥幸,希望可以引起邻居们的注意。就算有人不耐烦的敲敲门让她注意一点,对她来说也是最好的安慰。 可终究她还是不免失望。邻居们跟以前一样冷漠,还是没有人过来敲门,还是没有人过来问候一声。 歇斯底里的折腾半宿后,她安静了下来。心里想着,差不多该离开这个冷漠的城市了—— 冬日里的阳光总是很讨喜,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如果不是小区里来了好几辆警车,老人们更愿意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说说家长里短。不过现在,话题总是离不开那具女尸。 说是已经死了一个多月,要不是房东收不到租金也找不到人,又把房子租了出去。没有人会发现她已经死了那么久。 倒霉的除了房东,还有那个新来的租客。住了没几天,总觉得屋子里有股恶臭,大扫除时才发现床底下塞着个旅行箱。 打开后散了一地的石灰和木炭,还有……缩成一团的尸体。 ...
城东再一次回到这个曾经奋斗而又迷茫的城市,这个曾经带给自己无数欢笑和眼泪的城市,回到了这个充满回忆的小镇,这个至今还属于自己名下的住所。 眼前这座楼,两年不见一处背阴的墙壁上已经是满目疮痍,像极了他此刻的心境。城东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张望着三楼的某一处窗子出神。那是他决定和安可在一起时买下的,当时他买下了这片地,按照自己的风格喜好建成的这座房子。没想到一住进来的那天生活就开始改变,不论是事业还是爱情,导致他与安可离开了两年之久。 他终于还是决定上楼了,当然这也是他这次回来的目的。楼道里特备的潮湿,大概是因为回南的原因吧,地上满是脚印,看上去就是很少有人打扫的样子。 他没有直接上三楼妻子的房间,而是在二楼的206房间停下了脚步,他轻轻叩响了房门。不多久门开了,开门的是雅丽,他和安可的好朋友,这座公寓的免租者。 “天呐,城东,你终于来了。”雅丽一副很惊讶的表情说道:“这两年你都去哪儿?” 他苦笑的摊开双手道:“你总不能叫我在外面讲吧。” “快进来!” 与外面潮湿肮脏的楼道不同,房间里面干净整洁,城东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雅丽倒了杯开水放到他面前,然后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 “你去看到安可了?” 他摇摇头,说道:“没有,我现在还是有些犹豫,还没有勇气去面对她。” 雅丽皱眉道:“你离开后安可的病情更严重了,虽然总是时好时坏,但即便是清醒的时候,也是不停地酗酒,经常一个月都不出趟门。” 城东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双手捧着杯子,整个头几乎埋在桌子下面。 雅丽突然握住他的手,柔声道:“城东,我知道你们分手并不能怪你,你虽然把这整栋楼都送给了安可。但是你知道吗?安可是真的爱你的,从你走后她整个人像疯了一样,整天都会出现幻觉。” 城东抬起头,也关切道:“幻觉?我们分手前不久,她也经常跟我说夜里总会听到婴儿的哭声。” 雅丽道:“是啊,她也是这样跟我讲的,而且并不是在夜里,白天里也会听到。城东,我写信给你,就是希望你能回来看看她,毕竟你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求你们能和好,只是希望你来了以后,或许会对她的病情有所帮助。而且……” 城东见她只说一半就不讲了,声音有些迫切的问道:“而且什么?你还知道什么?” 雅丽有些犹豫的说道:“而且,我怀疑这栋楼有些邪门……” 城东有些激动,抢白道:“胡说,这栋楼是我设计的,能有什么问题。” 雅丽再次握住城东的手,平和道:“城东,你听我说,你好好想想,你们住进来后都发生了些什么?你事业不顺,感情出现裂痕,这不都是你们住进来后发生的吗?” 城东也开始犹豫,但还是质问对方:“但你不是一样住进了这栋房子,你有什么不顺吗?当然三十几岁还没嫁出去,但这跟房子好像没多大关系吧。” 雅丽脸一红,收回双手骂道:“你这人,到什么时候了还说浑话,我这儿也不留你了,赶紧上去找安可吧。” 城东讨个没趣,只好起身走出门去。雅丽见这男人背影有些落寞,心里有些不忍的说道:“怎么,生气啦?这房子都是你的,你还不是想待多久待多久么。” 城东苦笑摇摇头说了声:“不留了。” 雅丽有道:“要不,我跟你一块儿上去?” 城东摆摆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三楼最好的一间房,城东刚敲下房门,门突然开了,没锁。正犹豫间,瞧见屋子里的一片乱象,密密麻麻的啤酒瓶、易拉罐铺了一地。他小心翼翼走进门,眼角余光瞥见了墙角地上坐着一人,他吓了一大跳,急忙退开。 “安可?” 城东实在无法想象眼前这头发凌乱,形容消瘦的女人就是安可,那个曾经自己朝思暮想,曾经发誓要把全世界都交给她的女人。 “安可!”他又叫了声,向眼前这个鬼一样的女人叫道:“是我啊,我是城东,安可,你怎会变成这样子?” 安可没有抬头,凌乱的长发遮住大半张脸,另一半脸上消瘦的皮包骨的像极了一副骷髅。她别过脸去,不去看他,也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的脸。 “你不该来,你来做什么?”她喃喃道,突然又提高一个音调恍然道:“哦,你是来收回房子的吧,离婚的吧。哼,好,好,都拿走吧,免得被我卖光。” “不……”城东明显听到自己那个“不”字夹杂着心碎的声音,他蹲下身子,轻轻抓住她的肩膀,同样是一副骨架,而且很冷,他有些心疼,柔声道:“安可,你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子吗?跟我去看医生吧。” “我不去!”安可像是一只受惊的小猫一样尖叫:“放开我,那些人会把我当成精神病抓起来的。” 他急忙缩回了手,安可挥舞的双手不小心打碎了旁边的酒瓶,手上溢出了鲜血。 “不要动!”城东慌忙抓住她的手腕道:“我去找纱布,纱布在哪?” 他突然想起了安可以前的习惯,他起身跳到冰箱前,打开冰箱门,里面满满全是啤酒。他从冷藏柜里拿出纱布、棉签,再回到安可面前,半跪下来为她包扎着。 刚刚包扎到一半,安可突然抽出手,紧紧捂住耳朵尖叫道:“啊!城东,城东你听到了吗?那哭声,那哭声又来了,快……快……快给我酒,我要睡觉……我要睡觉!” 安可说着就去拿酒,城东一把抓住,大声叫道:“安可!你疯啦!你看你现在这样子,不能再喝了。” “你听,你听这哭声多可怕,我只有喝醉了才会听不到。” 城东愣神的时间,酒瓶被抢走。他在听,可什么也听不到,他不知道安可究竟听到的是什么声音,不过心里已经做好盘算:等安可睡下后,把她带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不多久,安可已经睡死过去,眉头仍然是紧紧皱起的。他帮她抚平了眉头,细心地包扎好她受伤的手,帮她把脸上的泪痕擦干,把头发梳理整洁。在抱起安可的时候,发觉她身子竟出奇的轻,心里越发的难受。 雅丽赶到的时候,城东在病房前焦急的徘徊着,她跑过去道:“城东,安可怎么样了?” 城东摇摇头,这时急诊室的门开了,穿着令人不安的白色大褂的一声走了出来。城东一把抓住对方胳膊急切道:“医生,安可她到底怎样了?” 医生皱眉道:“经过全面检查发现患者腹部怀有死胎,竟然有两年之久。应该是婴儿成型后非正常而导致,但胎儿在腹中呆这么久,我们也无法解释。” 城东听完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想起了两年前刚刚住进新房不久的情形——那年合作伙伴突然携款失踪,他从此意志消沉,一度患有抑郁症。那时安可曾经跟他提起过想要个孩子,他因为生意原因没有答应,还为此吵了一架。从此以后两人的感情也开始不好了,现在想来,那时候安可已经怀了他的孩子了,而自己却不明白,不仅害了安可,也害了自己的孩子,让自己如今追悔莫及。 出院后,城东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安可,他(她)们后来又复婚了,转年来在生了个男孩儿,从此安可在没听到过那婴儿的哭声……(完) ...
孩子归我 我张开嘴竟还想说什么,无料却已无法呼吸。 (一) 老杨找我的时候,我正穿着粗布蓝褂钻进汽车肚子底下检查车哪儿坏了。 “刘平,我家的马桶坏了,你能不能来帮个忙?”老杨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呵,你这是第五回坏了,再让我修我可收费了。我说你干脆换个得了,你有钱养小老婆,难道没钱弄个新马桶。当心点这年头可是性病流行。”我抹了把汗,笑着说。 “你个龟儿子的。老子又不是和马桶做爱,换那么勤干嘛。你快收拾一下走吧,晚了我家里就该要金山漫水了。”老杨是我以前的邻居,关系相当不错的。人也不赖,就是爱那玩意。不过说回来,现在谁手头上要有了点钱不去外头过点“性”福生活的。我把工具一放,便跟着他去他的“第二个”家。 开门的竟是位二十左右的清丽女子,穿着淡格衬衫,发往后盘着,鬓角微微有点儿翘。直看得我一时间有点愣了。她嘴角微弯略带笑容说:“是刘平吧,我常听老杨提你。”我瞟了老杨一眼,意思是:“好你,我修五回马桶,你就换了仨。”老杨害怕我桶他老底,赶紧抢着说:“介绍一下,这是岳坷,我朋友。”我冲她点了点头,便进卫生间开始我的疏导工程,外面老杨还在没心肝的吼道:“把门关严了,别让气味跑出来。” 晚上,老杨请我喝几杯以表感谢,自然把岳坷也带上了。 三两下肚,我摇了摇头对他说:“你这样不是亏了,请个小工不过几十,我这顿可得吃你个二百五。”老杨红着脸说:“兄弟,哥其实是有它事求你。”我看了看老杨那个乌龟样,又看了看一旁低头不语的岳坷,顿时明白了,狠狠一拍胸脯说:“谁敢撬你的墙角,我去劈了他。” “你劈了我吧,她怀孕了。” (二)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一个小生命在我大笔一勾下便永远消失了。坐在出租车上的她脸上的泪迹未干,却一直看着右手中指上的一枚戒指。 “是他送你的?”我问。 “谢谢你,不是。”她摇了摇头,终于对我说话了。 我还想对她说点什么,但又想现在这种时间不合适。 不一会到老杨家了。他不在,我便送她上了楼。等我刚转身的时候,她突然说了句:“等一等,陪陪我,好吗?”好人做到底吧,我进屋了,坐在软沙发上。 “你一定觉得我很不自重吧?”她说出了我想说的话,但我却不能赞同她。 “没有,社会需要你们来达到某种平衡。”我故作哲人。 “其实我也有过我的爱情,真的。”她突然痛哭了起来。我有点手足无措了。 “这枚戒指是我以前的男友给我买的,他骗我说这是一枚婚戒。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会是只让六十岁的老太婆包起来的鸭子。就是他用他那‘精神’损失费来买我的青春。他死了,你知道吗?是我杀的,你信吗?”她居然扬起脸笑了起来。我瞟了瞟她手上的戒指,感觉到了一股从未预期过的寒意,连忙站起来说:“你休息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你要走了吗?”她问。 “嗯,有空联系。”我看着她秀丽的脸竟有些不舍离去了,色和利一样会令人智昏吗? 走出来时,我狠吁了一口气,她说的话是真的吗?我想。 (三) 三个月后的一天,我又见到老杨了。只不过这次我是站着,他是躺着的。听大夫说是窒息而死的,老杨这人总的还不错,虽然有点滥交。他的妻儿已经哭得死去活来了,而岳坷和他的朋友们站在另一边,她居然没有流泪。“这女子真冷血!”我想。 回来的路上心情特别不好,总觉得他死得离奇,在家里睡觉居然也会窒息而死。便想起岳坷那天的话了,会不会是她干的呢? 手机响了。“你能不能来陪陪我?”是她。 我打了一辆的士去她的那个“家”。门是掩着的,我轻轻推了一下,它就开了。她不在?桌上的日历显示的时间已是三天前了,旁边放着一杯可乐,看似刚开的,还在往外冒着泡。外面的阳光一点也照不进来,弄得整个屋子阴森森的,再加上老杨那事,我不想多呆,便准备转身而去。就在这时,身旁的柜门突然打开了,猛地从里面跳出一个人黑乌乌长发罩面,怪叫一声,细手蜷成爪形,向我扑来。吓的我“啊”地一声大叫,急急倒退几步,一下让畔倒在床上。“哈哈哈。”那怪人笑了起来,把披散在面前的长发,向两边拢了拢,原来是 她。 还没等我发怒,她突然跳上了床,摁住我的肩膀,把她柔细湿滑的唇贴在我干渴的唇上,发出“滋滋”的声音,接着便在我那个敏感部位不停揉摸着。我没有拒绝也无力抵抗,或许这就是我一直所期盼的。朋友、恐惧、廉耻全都在这情欲面前烟消云散,我吼着进入了她的身体。 “你知道你刚才差一点儿吓死我。”我面带微笑说。 “你要是死了,我就奸尸。”她颠颠笑道。 “真看不出原来你这么荡!”我暗使了点劲在她如小粮仓般的胸脯上掐了一下。 (四) 她和老杨的那个“家”,便成了我俩风流快活的地方。每周,我都会去上三至四回。 这天是周末,她早早便让我过去,可因为活比较多,我依然还在公司加班。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个生客户,他说他车坏了急切需要我立刻过去。我随手抓过抹布胡乱擦了擦,便在路口上拦了一辆巴士。 不一会便到了电话中的那个地点。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正在那里焦急地等着,看见我来了赶紧把我领到他家的车库。我仔细检查了一下他的车。嗯,只是小毛病。仅花了四十几分钟便搞定了。那男人很是高兴,非要我上楼坐坐。我心里只想着岳坷那诱人的两腿间,本要推辞。可还是拗不过他,只好跟他上去了。 那是四室两厅的大房子。客厅的布置很是讲究:天花用彩色的装饰线勾勒地与众不同,地面是华贵的大理石地,饭厅和客厅用山水屏风隔开的。我正用羡慕的眼光打量着,他指了指皮沙发让我坐下,一转身给我倒茶去了。 我极其无聊地继续看那些摆设,突然我的心猛地翻腾了一下。我看见电视柜上摆着的像框中的女人竟酷似岳坷!这时,他已经端着茶水进来了,看见我直盯着那像框,便笑了笑说:“漂亮吗?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我看了看他说:“嗯,挺漂亮。什么名字呢?” 他原本明亮的眼神里的光彩瞬间即逝,把茶放在我的面前,幽幽地说道:“她叫雷蓝蓝,三年前去世了。”我那悬到嗓子眼的心这才平缓地下去了。 “小伙子,如果你愿意听的话,我就继续说下去。” 我点了点头。 “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是一家进出口公司的部门主管,而她是下属分公司的秘书。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也可以说是一见钟情的。我们谈了两年的恋爱,便准备结婚了。我特意从澳洲带了一枚戒指送给她。那是一枚很特殊的蓝宝石戒,在黑暗里会发绿色和蓝色两种光,传说是当地的土著首领下过了咒语。 ”新婚的那天晚上,我多喝了点酒,头也有些晕了。是她搀我上床。当我急急熄了灯要进入她身体的时候,那枚戒指果然交替发出了绿色和蓝色两种光。我正开心着,万万不料她居然会像野兽一般猛地咬在我喉管出,血如溪水般汩汩而出。接着她又用枕头狠狠得捂住我的脸,渐渐的我快要不能呼吸了。 “就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我的两个哥们听见异样的响声,冲了进来。看见这幅场景,他们也吓坏了,上来想拉开她。可她还是死死咬着我的喉管,眼看我就不行了。有个兄弟一狠心,抓起床头纯铜灯架,照着她的脑袋砸了下去。结果她死了,而我得救了。”说完,他悲怅地扬了扬头,我看见了他喉管处明显的疤痕。 从他家出来时,天已经有点暗了。我突然想起老杨的喉管处好像也有一道疤痕,可我从未问过他直到他死。我把上衣的领子往上理了理,却仍旧不能抵挡身上的徐徐袭来的寒意。 (五) 晚上我没有去岳坷那里,而是找了个理由回了自己的宿舍。电话里的她明显有些不高兴 ,但也没多说什么。 我趟在床上久久不能睡去。马桶、老杨、她、他和戒指如同一出出永不谢幕的舞台剧般地在我脑里重复不断上演着。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一双滑嫩的手从我的下体往上挪移着,缓缓却又是那么急不可耐,我竟感觉浑身有种说不出的舒畅。陡然那手指尖如箭般越过我的腹胸,狠狠地掐在我的脖子上,如同对待一个死敌。我在挣扎与绝望之间猛地醒来,一下子坐了起来,呼呼喘着粗气,连内衣都全湿透了。脑子里惟一能清晰记住的是那滑嫩的右手中指上有一枚戒指。 第二天下午,岳坷又给我打电话了,说晚上是她的生日一定要我过去。我却仍在犹豫中。“你怎么了,刘平?我惹你了?”她竟在电话里哭了。我顿时心软了,去吧。 岳坷扮得格外艳丽,眼影、口红再配上她那很是性感的内衣。我有点捺不住了,一只手伸了进去揉着她的乳房。她格格笑着:“急啥。先吃你买的蛋糕吧。”我极不情愿地把手又抽了回来。 去关灯的时候我顺眼看了看墙上的日历,奇怪――怎么翻到了阴历七月十五?还在上面划了个大红的勾勾呢?我们点上了二十八支蜡烛,一同唱起了祝福的歌。我笑着问她有什么愿望。岳坷亲了我一下,用滑腻的手柔缓磨梭我的脸:“第一个愿望――我希望你能永远爱我。”我有点感动了,捉住了她纤细的手,放在我的掌心。“第二个愿望――我希望能重回人间,而第三个愿望是要你和我在一起。”她猛然吹灭了所有蜡烛。而我的笑容却也在这一瞬间里凝固了:她右手的戒指正交替闪烁着蓝、绿两种跪谲的光。我如此清晰听见了她吼底滚动兽类的低吼,整个人在霎时间已经被掏空。 只有我瞳孔里微弱的生命余光透过弥漫的鲜血还在仇视着那枚疯狂挥舞的戒指。曾经的一切在瞬间即逝,只剩下淡淡的但又挥之不去的一种对生命的留恋让我张开嘴竟还想说什么,却已无法呼吸。 ...
这天夜里十点多,初三女生柳小贝上完晚自习独自走在回去的路上。她住在外婆家,因为妈妈是个赌鬼又重男轻女,从不管她,加上中学离家特别远,所以住在相对近一点的外婆家。 她是个漂亮的女生,身材好,皮肤白,瓜子脸,大眼睛,樱桃嘴。平时笑眯眯的,人缘好,同学们都偷偷喊她校花。很多的男同学都喜欢她,想要接近她。不过她一心想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让妈妈瞧一瞧。 月光很是朦胧,她走在田埂上,四月的微风像婴儿柔软的小手,抚摸在脸上十分的舒服。再过几个月就是中考了,很快就要步入高中的校园。 “今天天气很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蝴蝶儿忙,蜜蜂儿也忙……”她心情好,不自觉的哼起了歌儿,丝毫也没有察觉到身后跟着一个男人。月亮像是知道等会要发生不好的事情一般,悄悄的躲进了云层里,似乎是想到自己无法阻止罪恶的发生,所以也就不看罢了! “额”她被人猛地抓住,还没来得及叫就被捂住了口鼻,继而脑袋被狠狠地捶了一拳,她立刻昏昏沉沉。她被强行拖到了一片高粱地的深处,那个男人想要行不轨之事时,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长长的指甲划破了那人的脖子。“啪”一个重重的巴掌打的她眼冒金星,软塌塌的任人宰割。 当男人心满意足的从她身上爬下来的时候,她大声的说:“你是体育老师朱长庆,你不要脸。”那人突然一惊,立刻缓和了语气说:“老师特别喜欢你,你不要告发老师好不好?老师有很多钱,给你钱,给你买好吃的?你想要怎么样都行。”她流着泪一字一句的说:“不可能,我一定会报警的,我要你坐牢。” 脖子被狠狠地掐住,无论怎么挣扎也挣脱不了。没多久,她就被活活掐死了。朱长庆看着尸体碎了一口痰:“呸,死蹄子,敬酒不吃吃罚酒。看老子不弄死你,叫你做鬼都永世不得翻身,无法找我报仇。”他背着尸体,来到一个山沟沟里。用手刨了一个大坑,将她的尸体脸朝下,背朝上的放好后,用土掩埋,之后将地面踩得严严实实,才放心的走了。朱长庆小时候听人说过,若人死后尸体朝下将永世不得翻身也无法投胎,那样也没办法找他复仇。 外婆迟迟没有等她回来,急的打电话找她妈妈,可是妈妈只是说:“哦,我知道了。”便冷冷的挂了电话。那一夜外婆没有睡觉,从家沿着学校的路一路苦找,心头的感觉越来越不好。 再说柳小贝的尸体面朝下,当她的魂魄想要离体的时候,却发现无论怎样都动弹不了。“朱长庆,你好狠毒。呜呜呜呜……”她呜咽着哭泣。 “谁在哭?谁在哭泣?地底下好像有个小鬼呢?咱们快把它挖出来。”突然地面上传来说话声。只一会儿,压在柳小贝身上的泥土就被移开了,她又听到说:“哪个人这么缺德,居然把她的尸体反着放,快,看她身上有没有什么符咒或者佛珠,看看能不能救她。”柳小贝虽然看不见,但是听说话的声音,估计也是两个鬼。 “哈哈,没有。那个人真是百密一疏,要想让鬼永世不得翻身,背上还得放个符咒镇压,防止别的鬼来帮忙啊!算这个小鬼走运,碰到我们了。来,一起。”话音刚落,柳小贝的尸体就被翻了个边,“嗖”的一声她的魂魄快速的飞离了身体。 “哟,丫头,挺漂亮的,这是得罪谁了?居然……”柳小贝看见他们全都没有脚飘在半空,披头散发,在看自己,也同样的鬼样子,心中倒也不害怕。只是难过的把遭遇前前后后说了一遍,并且打算去报仇。 两鬼听了之后,气愤不已:“为人师表,行为却是如此龌龊,令人不齿。居然杀害学生,怎能留在世上。但是,你自己不能动手,否则你一旦动了恶念,阎王必然不会让你投胎,还会被打下十八层地狱,经受刀山火海的折磨。不值。” “那我该怎么办?”柳小贝又气又急。 “你可以……”两鬼这般如此,如此这般的对着她说了一遍。 柳小贝细细思考,点了点头。 外婆因为一夜未睡,第二天回去的时候昏倒了。梦里,她看到柳小贝在哭泣,赶紧上前拉着她问:“孩子,你去哪了,怎么不回来?”柳小贝用手遮住外婆的眼睛,外婆犹如看电影一般将昨晚的事情全部看了一遍。当看到她被糟蹋的时候,外婆痛心的大吼大叫:“不,不……”梦里,她泪流满面。小贝说:“外婆,我已经被杀害了,尸体就在南梗的小树林,旁边有一条小河,我的尸体就在柳树边。杀害我的就是体育老师朱长庆。” 外婆醒来后,一家人都围着她。她难过的哭泣:“孩子死了,孩子死了,她托梦给我。快去找她的尸体。”在外婆的带路下,人们真的找到了她的尸体。报警后,法医在他的指甲缝里发现了蛛丝马迹,去学校调查的时候,看到了朱长庆脖子上的抓痕,立刻对他展开调查,比对DNA后,确定他就是杀人凶手,实施了抓捕。定罪之后,他被判为死刑。 柳小贝的死,外婆彻底对她的母亲失望,断绝了母子关系。而小贝的爸爸更是愤怒和心痛:“我们只有一对儿女,你只知道赌博,如今孩子死了你都不闻不问,你是个魔鬼。我在外面拼命的打工挣钱,从来没有时间陪孩子,如今孩子也没有了,哈哈哈哈……从此你一个人过吧!离婚!”她的母亲哭着跪着说:“我错了,我错了……”但是,没有人选择原谅她! ...
爱情是每个人都羡慕的,却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 销售部和生产车间经常打交道,业务员刘可欣却很反感那个新上来的主任,就是那个叫郭誉的“臭小子”。 他们虽是同龄,却没有和和气气聊天的时候。 每次公司开会,没等经理说完,这两人先打起了嘴仗。同事们都纳闷:老天为什么安排这对冤家认识? 最近有人说可欣交了个男朋友。大家这才觉察到,小辣椒突然变得和气了。有时候会主动挂免战牌,与郭誉套近乎。 她说:“别这么小气!以前的事是我不对!咱们都是同事嘛!” 没想到郭誉点头后竟离开了,他有意无意地在回避着刘可欣。 这天刘可欣和两个女同事一起看婚纱,她说道:“我下个月就结婚了,你们谁做我的伴娘?” 女同事谢小婉故意捣乱说:“那看谁是伴郎了,如果是郭誉我就做你的伴娘。” “你好这口?”刘可欣嗔恨地说,“你明知道我讨厌他,还想让他参加我的婚礼?” 谢小婉半开玩笑的说:“你不喜欢的还不让我惦记啊?再说他有什么不好?我看比你那个魏连城强上了百倍!” 刘可欣笑了:“哈哈!强百倍强百倍!多勤劳啊,每次公司业务忙不过来,他作为车间主任从不出来卸货。” 另一个随行的女同事方大姐听不下去了,说道:“可欣你冤枉他了!” “我怎么冤枉他了?” 谢小婉说道:“你不知道,他的身体不好,不能干重活!你没看他在车间里都是指挥别人操作设备吗?” 可欣没想到是这么回事儿,可她还是不服软:“就算是这样,那他也不能抢走我们的客户啊。” 谢小婉一边给她梳头一边说:“你是后来公司的,你不清楚!有些客户都是冲着郭誉的名头来的。这些客户本来就是人家的, 你以为你刚来公司第一个月怎么拿的第一?” “啊?”这些话让刘可欣感到很意外,没想到郭誉一直在帮自己。自己还不是好歹地跟人家吵吵闹闹。 但是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那…那…那他不和我们吃饭又怎么解释?一个主任干什么这么牛气?” 谢小婉悄悄地说:“我告诉你个秘密!他是……” “闭嘴小婉!”方大姐放下护肤品,急道,“你怎么答应我们的?嘴怎么这么快?” “大姐我…好了不说了,可欣咱们试试婚纱吧!” 刘可欣没敢再继续问下去,因为她看到了方大姐严肃的脸。 她想:等我的婚礼举办的时候,主动找郭誉道歉,给足他的面子。总可以了吧?其实也是啊,郭誉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我跟他斗过那么多次,但是他也只是嘴上和我吵。如果他是个小人,用主任的身份压制我,我一个新员工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而且郭誉为人很正派,不沾染肮脏的作风。现在找这样的人做老公都难啊! 嗨!可欣一拍大腿:“我都要结婚了,想这个干什么?神经病!” 谢小婉道:“我看你也是神经病!拍什么大腿啊?你想什么了?想什么了?” 方大姐的亲属是郭誉的邻居,所以她知道内情。 郭誉有乙肝,虽然未发病,但乙肝让很多人反感。 郭誉不愿意和别人共餐。而且方大姐还知道,郭誉早就被摘去了脾脏。 下午刘可欣接到了客户的电话,着急地回公司里拿文件。半路上碰到了郭誉,她愣了,一时不知怎样打招呼。 郭誉看到即将成为别人新娘的可欣也呆若木鸡。 接着可欣打破了僵局:“你还好吗?” 郭誉装出笑脸道:“哈!我怎么不好了?听说你要结婚了?” 可欣斯文地说:“是啊,下个月结婚。日子已经定下来了。” 郭誉也斯文地回答:“祝福你!不,是祝福你们!” “谢谢!” 可欣觉得这种礼貌反而拉使得两人陌生了!也许是自己要结婚了,郭誉才这么礼貌。 以前虽然吵吵闹闹的,但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勾心斗角。 有时候,可欣反而留恋着那种喧嚣,她每天早上甚至期盼着见到郭誉,盼着和他能痛快地吵一架,看着他一脸严肃的无奈,可欣觉得特别有趣。 这种争执竟然成为自己生活不能缺少的习惯。 可欣刚走了几步,问道:“我要辞职了,晚上我请你吃饭!不管怎么说我们是同事嘛!” 她还没有邀请郭誉参加婚礼,因为她突然不知道怎样邀请! 郭誉开始不同意:“我晚上还有事情,以后吧…算了,要不然我请你!” 刘可欣还是偷偷白了一眼:男人都一个德行,惦记所有的女人! 晚上,可欣给魏连城打电话说自己加班,然后偷偷地参加了只有两个人的饭局。 这是间小饭馆,但是可欣的心情很兴奋。 她告诉自己:没什么,我要离开公司了嘛!当然舍不得公司的一切,他那么讨厌,我是有胸怀才约他的! 想着想着,郭誉竟然已经来了! 吃饭时郭誉只夹了一口菜,然后一直喝着啤酒。可欣问道:“你怎么不吃菜啊!” 郭誉找了借口:“不饿!” 我和他说什么呢?可欣叹息两人没共同语言:“轻轻的我走了,不带走一丝云彩!以后咱们就是想吵也没机会了。” 没想到的是郭誉张口挖苦说:“我很好奇,你上的到底是康桥还是鹊桥?” “用你管!”可欣才意识到眼前的臭男人也喜欢诗,“你?你也看徐志摩的诗?” 郭誉笑道:“我更喜欢看政治类的图书,偶尔也看诗!其实我在大学是语文系的。” “哈哈!你这个粗人还上过大学?哪所大学!”两个人详谈才知道都是一个学校的,而且是一届。 郭誉也很惊喜:“闹了半天咱们才是熟人!” “嘻嘻” …… 刘可欣和郭誉本来只是同事的关系,没有机会聊天。 今天她却知道了一些郭誉的过去。 这个男人单亲家庭,父亲很有钱。 郭誉从不愿意看父亲的面,他在毕业以前从没买过手机,毕业以后却自学了电脑编程。 郭誉也很奇怪,两人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很平常的话题竟然让两人哈哈大笑,本是自己古怪的想法竟然博得对方的赞同。 不知不觉地过了一个小时,两人不舍地分开了。 第二天,刘可欣竟然辞职了。据说是魏连城的要求。 虽然不再见面,可欣一直忍不住去找理由打电话给郭誉,两个人在电话里闲谈。 有时说最近播放的电影,有时关心对方的生活,有时竟讨论文学方面的话题,有时又说天气。 刘可欣问自己:我为什么给他打电话?我应该给我未来的丈夫打电话?这个关系不正常,我应该和他断绝来往。这样下了决心却仍忍不住给郭誉打电话! 那边郭誉也受到了方大姐的批评。 郭誉开始反省自己:“我不能再这样!即便她没有男朋友,我也不该和她联系!我不适合她!” 方大姐突然惊道:“你的鼻子怎么又流血了?” …… 如果那个人让你心动,那么你会觉得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好快。一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听说郭誉陪厂长出国了。刘可欣不清楚,其实郭誉没出国,他在为可欣买礼物。 为了挑礼物他走了十几个小时,直到夜晚在家礼品店里找到了水晶做的转运球,他想买下来送给可欣和魏连城。 由于身上的钱没带够,他赶紧去银行取钱。 等郭誉出来后走的是一条小路,紧随而来的歹徒扎了郭誉一刀。郭誉死死地握住钱包,歹徒又扎了好几刀。这时有一群人路过,歹徒实在拿不走钱包便迅速离开。 郭誉如果当时去医院是不会死的。但他想买那个水晶球,他忍着疼痛用外套包住伤口去买了礼品。 方大姐看着郭誉把转运球送到自己的手上,人却随后倒在了地上。郭誉叮嘱方大姐:“我不…行了,别…别告诉…可欣…我买的!求你!” 他怕自己的死给可欣带来晦气。他要她的婚礼热闹的举行,没有一丝不好的回忆。就算这回忆是自己也不行。 …… 刘可欣马上就要进入婚姻的殿堂,她穿着婚纱却不感到兴奋。她坐在椅子上,没有再看魏连城。 可欣的手里是她最爱看的小说《巴黎圣母院》,只有这本书才能让她遗忘最近的小插曲,她仿佛告诉自己:他和这本书一样,就是我的过去而已。 魏连城牵着她的手打趣道:“巴黎圣母院?是圣经一类的书吧?别再看这些幼稚的儿童读物了!嫁给我以后,我会让你住上最豪华的别墅!你将是最幸福的阔太太!” 可欣很惊讶,既惊讶魏连城怎么没看过名著?更奇怪的是这类庸俗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难道他不了解,我选择他是为了爱,不是为了他所谓的地位吗? 可欣发现自己并不认识眼前的新郎官!她感悟道:我真正陌生的人不是郭誉,而是我的准丈夫。 魏连城也不是呆子,他看出了刘可欣的眼神中的遗憾,冷冷地说:“怎么了,我说错了吗?你马上是我的太太了,不要用这么愚昧的眼神看我!” 婚礼马上就要举行,刘可欣不想再吵:“好了,一会儿婚礼就开始了。我还要换衣服,你先出去!” 魏连城也要去看宾客,却在临走时不高兴地说:“装清纯!我们又不是没睡过觉!” “你!”刘可欣几乎要哭出来,却欲哭无泪。 她更恨郭誉也欺负自己,不愿意出席自己的婚礼而选择出国,这也许是两人最后见面的机会啊!她多想再看郭誉一眼。 刘可欣不知道这个“臭男人”没有出国。 婚礼的进行是“顺利”的,也是无聊的。 刘可欣在婚后经常见不到魏连城的人影,时间久了她也不在乎了。 她捧着那本徐志摩的诗集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得实在厌烦了,就给以前的同事们打电话。可是同事们也只是和她寒暄几句。 有一天,她给郭誉打了电话,郭誉的手机却关机了。她发了条信息:我是可欣,你还好吗? 她一直没有等到过回信。 魏连城的桃色新闻经常传到刘可欣的耳朵里,以前她当作耳边风,后来是自欺欺人地忘记。 结婚一年后,她却亲眼看到了丈夫包里的女人丝袜。这是那个第三者的挑衅! 魏连城干脆把话挑明:“我可以养活你,但你不能干涉我在外面的应酬!” “你这个流氓!找了第三者你还有理了?不行咱们离婚!” “离婚?” 魏连城“啪”打了可欣一巴掌,“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事儿?我和你们公司上层有接触,你借你们董事长上的位,我不知道吗?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咱们今天把话挑明,想离婚拿钱来,我不能白养活你一家老少!” 本以为他会质问自己和郭誉之间的暧昧,没想到他侮辱自己和董事长不干净。 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欣是冤枉的,她和丈夫厮打起来,却被丈夫按在地上拳打脚踢。 魏连城觉得异常刺激,他兽性大发,见到浑身伤痕的妻子竟很亢奋。索性扒光了可欣的衣服,淫笑着享受她的身体…… 刘可欣已经彻底屈服于丈夫的淫威,更盼望丈夫晚上永远别回来。她一杯杯地喝下啤酒,麻醉自己的痛苦。 几瓶啤酒下肚,她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我当初如果悔婚该多好?我是个傻蛋!哈…郭誉…你笑话我的选择吗?” 可欣的眼前忽然出现郭誉的影子,一眨眼又消失了。这是幻觉! 可欣感到失望,又喝起了啤酒,一杯下肚,她又看见了郭誉,可是又随即消失了。可欣对着镜子说:“魏连城!郭誉!你们都一样,都是臭男人!都是为了我这身贱肉,只有啤酒对我好!它能安慰我!哈哈!哈哈!可欣,你和我干杯!” 可欣又喝了一杯啤酒,然后手指着镜子。那镜子里竟然没有自己的影子,是郭誉的笑容。 难道我喝酒就能见到他?去你的,我看你这个臭男人干什么,我只想喝酒! 可欣一杯一杯地喝,她疯了似的灌醉自己,终于她看到郭誉不再消失,而是坐在旁边深情地望着自己。可欣问:“你怎么不说话啊?” 郭誉静静地坐着,微笑地说道:“你少点喝酒!对身体不好。” 醉醺醺的可欣说道:“你怎么才来看我?” 他就那样默默地看着她:“你结婚了,我不能再接近你!” 可欣突然哇地吐了一地,她没有收拾,而是就那样地趴着。许久又坐了起来:“你为什么没有参加我的婚礼!我多希望那个新郎是你!” 那个人没有说话。 可欣又埋怨:“你这个人挺好,比我丈夫要老实多了。可是太清高了,吃饭总是自己出去,不肯和我们一起!” 郭誉忽然消失了。 第二天,可欣酒醒后后悔自己的愚蠢。她还自我解嘲:“不就是喝多了,做了个梦?” 丈夫一天一天的没有回来,可欣一天一天地享受着啤酒带来的安慰,酒醉后一遍一遍地幻想着郭誉。直到几天后魏连城穿得整齐,不仅回来还带来了“惊喜”—离婚协议书。 原来魏连城深受女老板的欣赏,女老板有一次单独告诉他:“我多希望结识单身的生活,我真盼望能有你这样的男人呵护我!可惜你结婚了,我是没机会了!” 魏连城是情场老手,看着大自己二十多岁的女老板,他听出了弦外之音。说道:“别提我的婚姻,那个女人作风不正!我都想离婚了!” 就这样两人一拍即合。 刘可欣麻木了,旋即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名。 她离婚后酗酒更严重,她不知道自己是为了幻想着郭誉,还是只为了喝醉。 有一天,方大姐把郭誉死亡的消息告诉了可欣。 可欣低下了头,又喝了几杯啤酒。方大姐一把夺过酒瓶,可欣疯狂地抢。 方大姐把酒瓶摔在了地上,一把抱住可欣,安慰说:“大姐知道你难受,想哭就哭出来吧!” “大姐!他怎么死了?怎么死了?” 可欣喝酒喝得太凶,脑子里的幻想越来越严重。有个晚上竟然幻想房子消失,自己去了一个幻境: 她见到了小时候的自行车,然后骑上去游玩。走到一座桥下,有个长相奇丑的人拦住她说:“别往前走了!这不是你应该过的地方!” 刘可欣立即下车,只见桥上好像有个小吃摊位,一个老奶奶支了口锅。那锅里熬着美味的汤。再看老奶奶雪白的头发,脸蛋却好像是孩子般年轻。 有个人来买汤喝,那不是郭誉嘛?可欣喊道:“郭誉!是我!我是可欣!” 郭誉装作没看见,接过了老奶奶手里的汤。 老奶奶说道:“喝了这碗汤你就忘记了一切,你舍得桥下那个女孩儿吗?” 郭誉坚定地说:“我永生永世都不想见到她!” 说完郭誉喝下了汤,然后跳下河水里。 刘可欣非常失望郭誉的话,她气愤地说:“我也要忘记你,我也要喝下这碗汤!” 那老奶奶说:“我孟婆的汤不是给活人喝的,你回去吧!” 刘可欣被吓醒了,她呆呆地地擦着额头的冷汗。然后痴呆似地望着镜子,她又一杯杯地喝着啤酒。可是她再看不到郭誉的幻象。 连连把自己灌醉了好几天,却再没有郭誉的幻象。 可欣打开那本徐志摩诗集,写下了一行小字…… 谢小婉有时间没看到可欣了,她来到可欣的家,发现门没锁。 谢小婉仿佛预感到了什么,立刻冲进屋子,只见阳台晒衣服的铁管子上吊着一个人,是刘可欣。 她的舌头虽然伸出很长,眼睛瞪得老大,那表情却是诡异的笑容。 谢晓婉又看到徐志摩诗集,只见扉页上写着遗言:我不能再失去你! 谢小婉抱住可欣的尸体,失声道:“你们两个都是傻子!傻子啊!” ...
我买了一个超大的鱼缸,却只花了200元钱,算是很便宜了。然后我又买了几十条观赏鱼,放进鱼缸里。 然而没过几天,我发现鱼缸里的鱼全都死了。当天晚上我就梦到一个水鬼,说我占了它睡觉的地方,让我赶紧给它腾出地方来,不然它每个月初一和十五都会出来吓我。 那天晚上正好就是初一,我醒过来后怎么都睡不着,于是就去客厅看了看鱼缸。灯的开关就在鱼缸旁边,过去的时候我总觉得鱼缸里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在游动。想着刚才做的梦,我心里不禁一紧。 我忙打开灯,朝鱼缸看过去,结果看到一个全身墨绿色、身子有些畸形、满脸水疱的怪物正盯着我看。我吓了一跳,转身拿起一个水杯朝着鱼缸扔了过去。没想到水杯被定在了空中,里面的水都飞进了怪物嘴里。我恐惧地看着那个怪物,它竟然龇牙咧嘴地对我笑了,还用极为恐怖的声音对我说道:“我是一个水鬼,有水的地方我就是无敌的。” 然后这个水鬼就消失了,我心里暗骂卖我鱼缸的店家,果然是便宜没好货。 我战战兢兢地把这件事跟老婆说了,老婆眼珠子一转,思索了半天,问我:“它给你托梦说阴历十五还会来对吧?” 我点了点头。老婆说:“行了,这件事交给我了。” 我再问老婆想怎么做的时候,她却什么都不肯说。 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我的心又悬了起来。这天老婆在鱼缸前鼓捣了半天,我也没心情去看她在做什么,只等着晚上那个东西再出现。 到了半夜,我寻思着那个水鬼快来了,于是就拿了一根棍子站得远远地看着。果然,没一会鱼缸里就有了动静,那个水鬼又出现了。 它本来还想神气活现地施展一下水中的功夫,然而让我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它惨叫一声、全身痉挛,痛苦地挣扎了一会儿就一动不动地飘在水面上。这时,我老婆走了过来。我不解地看着她,老婆头发一甩,满脸得意地说:“傻鬼一个,还水中无敌呢,看老娘给你表演开水煮水鬼!” ...
1 常言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从一年前的一个深夜,我在一条狭窄阴暗的小巷里遭遇抢劫,还被歹徒捅了一刀之后,我便再也不敢独自走入无人的小巷中。每次走在街上,我都感觉身边充满了不怀好意的人,即使别人无意中盯了我一眼,我也会赶紧缩着肩膀躲到一旁。 我渐渐变得不愿意与人交往,工作时也不断出现差错,后来我发现只有躲在家里才是最安全的。于是我辞掉工作,每天都呆在家中的书房里,变身为宅男,对着电脑与人夜以继日地聊天,疯了似的下载电影,这样决不可能有挨一刀的危险。没钱的时候我便写点影评投给杂志,甚至还写过几个情景剧脚本卖给本地电视台的自办栏目,饿了就拨打订餐电话让楼下餐馆送饭上来,饭钱也是通过网上银行划款给餐馆老板的。 我可以连续一个月不下楼,这期间唯一与我有交往的大概就是那位楼下饭馆的小老板——于默峰。 于默峰也是个沉默寡言的家伙,年龄比我大五六岁,三十出头的样子。他每次上楼送餐,把餐盘和账单摆在门外,敲几下门后,不等我开门便自顾自地离去,过半小时再来收走空餐盘。所以事实上,在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和他也没说过一句话。 那天中午,我打电话到于默峰的饭馆里,订了一份水煮肉片套餐。平时一般都是二十分钟之后,于默峰才会送来饭菜,但那天才过十分钟,我就听到有人敲门。透过猫眼望了一眼,看到楼道上没人,应该是于默峰留下餐盘和账单后便已离去了吧。于是我慢悠悠地弯着腰打开了门,可就在开门的一瞬间,几条黑影从门外的两侧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那里正是猫眼观测的死角。 一个人将我推进门后,另几个人则一窝蜂涌进了屋中。 推我进门的人,是个留着平头眼神凶狠的中年人,另几人都尊称他为老大。老大手持一把锋利匕首,恶狠狠地对我说,他们是全城通缉犯,刚犯了一桩案子,需要避避风头。而找一家素不相识的民居避险,正是最安全的办法。他们已经观察我很久了,知道我独居,又没工作,也没朋友,像躲在茧里的虫子一般生活,所以便瞄上了我。 老大刚说完,我便听到了敲门声,是于默峰来送餐了。老大透过猫眼,看到于默峰离开后,他才打开房门取入了那盘喷香的水煮肉片套餐。老大打开电视,一边看新闻,一边享用了那份套餐。而他的手下则带来了足够吃一个多月的方便面,装了整整一个蛇皮口袋。 我恐惧地吃下了一碗方便面,那时电视新闻正在播出老大这帮人的通缉令,提醒市民提防陌生人,而且还指出罪犯很有可能在我所住的这片区域出现,警方正在大力搜捕。 老大吃完水煮肉片套餐后,将只剩红油汤的空碗和餐盘放在了门外,立刻关好了防盗门。又过了一会儿,老大透过猫眼看到于默峰取走空餐盘,他才放松了紧绷的神经,一屁股坐在了我的电脑前,熟练地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 但这帮歹徒怎么也想不到,只过了一小时,我家的窗户就突然碎裂,几个身着防弹衣吊着安全绳的警察破窗而入,在歹徒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制服了他们。 报警的人是于默峰。他取走空餐盘的时候,看着碗里剩下的一大碗红油汤,心里就觉得有些奇怪。他知道我是个无辣不欢的人,每次吃完店里的招牌水煮肉片套餐后,都会把红油泡在饭里,悉数吞进腹中。于默峰看到电视播出的通缉令后,又独自来到我家门外,半蹲着身体避开猫眼的窥视,隐约听到房中传来老大说话的声音,还有我的哭声,便立刻报了警。 2 在这次劫持事件中,我毫发未伤,但从此之后我连家里都不敢呆了。连这个茧都不安全了,还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呢? 于是我终日呆在24小时营业的网吧里,周围全是玩游戏的半大孩子,人声鼎沸,烟雾弥漫。饿了的时候,同样也是打电话让于默峰送水煮肉片套餐过来,困了则和衣倚在沙发上凑合一下。即使睡着了,我也是噩梦连连,不是梦见幽深小巷里的持刀歹徒,就是梦见那个闯进我家的老大,随即满身冷汗地惊醒过来。 如此这般过了一个星期后,我的身体开始散发难闻的气味,胡子也不刮,一头乱发,肮脏邋遢。网吧的其他顾客都不愿意坐我身边的座位,网吧老板看我的眼神也不太对劲。终于在一个深夜,网吧老板拎着我的衣领,把我赶了出来。 站在无人的长街上,我感觉恐惧,不敢迈出一步。前方幽深的黑暗中,不知道藏着什么样的歹徒,我只能蹲下身体,背倚着冰冷的墙壁,双腿瑟瑟发抖,眼泪不争气地滑落下来。 就在我最彷徨无助的时候,于默峰出现了。他是来给网吧里其他顾客送餐的,看到蹲在街角的我之后,他立刻扔下餐盘,扶起了我。 “张末,你不就是害怕有人对你不利吗?我带你去个人多的地方,而且绝对安全,能让你好好睡一觉。”说完后,他把我带到了他家里。 于默峰住在一个大家庭里,一栋独门独户的两层小楼,他所有的家人都住在楼里。他知道我不敢一个人睡客人房,于是打开客厅的沙发,还让他的父母一直呆在我能看见的地方。他父母都已年过六旬,老态龙钟,但我却觉得他们甚是慈祥,令我充满了安全感。 那天夜里,我洗完澡后,换上于默峰的干净衣裳,终于在客厅的沙发上好好睡了一觉。那一觉睡得天昏地暗,我从来没感觉到自己如此安全过。 醒来后,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女子,正睁大眼睛看着我的脸。她的年龄应该与我差不多大,算不上漂亮,但一双眼睛却显得尤为深邃。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女人,我被吓了一跳,连忙缩成一团,恐惧地问:“你是谁?” 这女子微微一笑,说:“你就是张末吧?我是于筱叶,是于默峰的妹妹。刚才我哥跟我说了你的事,他让我和你好好谈一下。” “谈一下?谈什么?我和你有什么好谈的?”我抗拒地叫了起来。 于筱叶却又笑了笑,说:“你当然可以和我谈一谈,因为我是一位持牌的心理医生。从你的表现来看,应该是患了创伤后遗症。” 3 创伤是指影响人的整个生活和自由的重大焦虑事件,比如战争、袭击、绑架、被扣为人质、强奸、儿童性虐待、事故、地震和飓风之类的自然灾害等。这些灾难性的事件都会给受害人带来害怕、无助和极度恐惧的感觉。 遭受创伤时,身体和大脑的焦虑环路为了加以应对,都被迫处于极限状态。如果一个人的神经系统足够坚强,或许可以进行自我调节,缓解这种压力。但对于大多数平常人来说,这种压力是难以自行消解的,甚至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叠加。其中小部分人还会因此造成长期的、甚至是永久性的心理损伤。 这都是于筱叶向我介绍的,听完后,我战战兢兢地问:“创伤后遗症算不算是一种精神病?” 于筱叶瞪了我一眼,然后用很温柔的声音说:“我不提倡使用精神病这个名词。准确地说,你得的只是一种心理疾病而已。不用担心,我能帮你治疗的!” 按照于筱叶的说法,我现在只体现出创伤后遗症的早期症状,那就是逃避,把自己包裹在一个臆造的茧里。换句话说,就是自闭。还算好,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不予以心理健康干预的话,就有可能变本加厉,发展成躁郁症,甚至产生暴力倾向。 于筱叶还告诉我,她绝对能治愈我的症状,让我重回社会。“你不能一直把自己包裹在茧里,你想成为毛毛虫吗?但即是毛毛虫,也会经历破茧的那一瞬间,羽化为斑斓的美丽蝴蝶!” 她的这句话给了我莫大的信心。 治疗主要是以深度谈话为主,辅以药物治疗。于筱叶给我开的,都是一些可以缓解焦虑情绪的药物,或许是因为造茧的心理在我内心深处早已根深蒂固,我以前从未意识到有何不妥,所以服用了那些药物后也并不知道是否有效。 于筱叶与我的深度谈话,其实也只是闲聊罢了。她询问我在网上玩什么?看哪些电影?和网友聊什么?偶尔提到小巷中的持刀抢劫案与老大的闯门劫持事件,也只是轻描淡写说两句,然后就言之凿凿地说:“在这两桩事件中,你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你没有错,有错的是那些歹徒!” 她说得很对,我以前一直自责,不该在深夜走入那条小巷,不该轻易地打开房门。为了躲避危险,于是我不再深夜外出,也不再独自窝在家中,所以才会造成现在的困境。我把一切噩运都归结于自己的错,却从未想过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每次与于筱叶聊过之后,我都会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 在治疗的间隙,于默峰也时常探望我。但从他的角度来看,似乎还看不出我有什么变化。拿他的话来说,心理治疗本来就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让我不要心急。他还告诉我,他父母都是资深的心理医师,针对我的治疗方案都是由他父母制定,再交给于筱叶执行的。只要我坚持治疗,就一定能重回社会,成为一个正常的人。 听了于默峰的话,我便更有信心了。 一天清晨,于筱叶领我来到她家房外的院子里。我看到在院子里立着两个稻草人都套着黑色的风衣,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匕首。一看到那锋利的匕首,我顿时两腿发颤,胆战心惊。 “张末,现在我们要进行一个很关键的治疗程序。你看——”她镇定地指着稻草人说道。我循着她的视线望去,才发现这两个稻草人的手臂和足踝都被结实的绳子绑着,在它们的脑门上还分别写着“持刀抢劫犯”与“老大”字样的纸片。 “张末,他们就是你遭遇到的坏人!他们已经被我们抓到了,你可以报仇了!”于筱叶一边说,一边递给我了一件东西,是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我接过石头,下意识的,什么也没想,便抬起手,把石头狠狠砸在了稻草人的身上。 “砰!”稻草人的肩膀立刻歪歪地斜向一边。紧跟着,于筱叶递给我另一块石头,我接过来后又恶狠狠地砸向了另一个稻草人。于筱叶马上又递来了新的石头,我瞟了一眼,看到她脚下堆着数不清的拳头般大小的石头,大概是她早就准备好了的吧。 “现在就是你报仇的时刻,随着石头的掷出,你心里淤积的愤怒情绪也会随之宣泄。一些负面消极的影像,也会随之消解。”于筱叶一边递石头,一边轻声向我说道。 我只顾着狠狠砸着石头,于筱叶不时在一旁高声叫好。面前的两个稻草人被我砸倒在地上,千疮百孔,脑袋都砸扁了,我还继续向它们扔着石头。此刻的我,汗流浃背,青筋毕露,但心中却无比畅快。 当我手中握着最后一块石头的时候,两个稻草人都已经被石块堆积覆盖着了,再没有下手的部位。我愣愣地站在原地,觉得心里空空的,浑身冒着虚汗。而于筱叶则在一边大声喝彩鼓掌,高声鼓励:“张末,你太棒了!现在你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偏过头,望向于筱叶。此时,我看到于筱叶满面潮红,也死死地看着我的眼睛,眼神中似乎有话要说。 “真正的男子汉?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疑惑地问。 她笑了,然后答道:“真正的男子汉,就是真正的男人的意思。”她说完这句毫无意义的话后,顿了顿,又说道,“张末,你不觉得我是个真正的女人吗?”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于筱叶今天换了一件领口很低的体恤,化了淡妆,还绘了深色的眼影。 虽然我是个有精神疾病的男人,但我并不是傻子,当然听得懂于筱叶的言下之意。 于是我的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容,然后抬起了手臂,陡然出手,我手中的那块石头划过一条妙不可言的抛物线,恰好掷中了她的脑袋。“砰!”她的额头顿时绽开了一个血洞,鲜血汩汩而出。 我又上前一步,死死掐住了她粉嫩的颈子。 紧接着,我听到背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4 我做了什么?我究竟干了什么蠢事? 我的双臂被于默峰和他的父亲死死拽住,而于筱叶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似乎正在失去意识。于默峰的母亲正焦急地拨打着急救电话,几分钟后,一辆救护车驶入了小院子里,拉走了陷入昏迷的于筱叶。 出乎我的意料,当警察闻讯上门询问情况时,于默峰的父亲只是说,他女儿不小心在院子里摔倒了,额头正好撞在了石头上。 警察离去后,我坐在于家客厅松软的沙发上,满面疑惑地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把石头砸向筱叶,我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于默峰的父亲却紧蹙眉头,说道:“筱叶是操之过急了!她不该这么早就对你进行宣泄疗法!” “操之过急?宣泄疗法?这都怎么回事?” “你刚才在院子里用石头砸稻草人,就是宣泄疗法。这种疗法可以排解你心中淤积着的负面情绪,让你的愤懑之情找到一个发泄的途径,避免淤积过多令你心理失衡。”于父说道。 于母则一边抹泪,一边说:“大概筱叶在某个步骤出了差错,没有按照循序渐进的方针,过早对你实施宣泄疗法,所以你发泄愤懑之情的时候走了岔道,诱发出了心中的暴力倾向。” 我知道,于筱叶的父母都是资深的心理医师,他们说的话都很有道理。我不禁想到,在袭击于筱叶之前,她为什么要提到真正的男人与真正的女人这个话题?难道这也是宣泄疗法的特殊方案吗? “张末,虽然你做了一件很难让人接受的事,但我们不会怪你。”于父继续说道,“这不是你的错,你也是无辜的受害者。”他的话与于筱叶曾经说过的话一模一样。 “你放心,我们会治好你的心理疾病,让你成为正常人,重回社会。”于默峰也劝慰道。 于父又说:“接下来,将由我来对你进行治疗。我要加大你的用药量,而你也需要做出一点改变。” “改变?”我有些迷惑了。 “继续呆在这里,你一定会再次想起在院子里发生的不愉快的经历。所以,你需要做出一点改变,比如说进行一次旅行!” “旅行?” “是的,我建议你和默峰一起外出旅游一趟吧。美丽的山水,会给你遭了蒙蔽的心灵一次受洗礼的机会。放心好了,默峰也跟我学习过心理治疗的课程,可惜这小子不愿意开心理诊所,反而喜欢掌勺做菜开饭馆……”于父望了一眼他的妻子,一脸无奈地说道。 5 当天夜里,医院传来了消息,于筱叶已经苏醒了。我们赶到医院探视,她没有怪罪我,只是责备自己不该太早对我进行宣泄疗法。对于在袭击前关于“真正的男人与女人”的最后对话,她只字不提,只是满含深意地望了我一眼。 离开医院后,于父递给我两张火车票,还有写好每日服用剂量的镇静药。 第二天,我便和于默峰踏上了驶往另一个陌生城市的火车车厢。在车厢里,我和于默峰一直一言不发,静默地对坐着。 十几个小时后,我们抵达了那座陌生城市,住进一家酒店。在没有旁人的客房里,我和于默峰终于有了独处的机会。 于默峰叹了口气,点了一根烟,又递给我一张银行卡,说:“虽然这次没成功,但我还是应该给你酬劳,里面有一万块钱。下次做干净点!” 我接过银行卡,然后无奈地说:“我怎么知道你和你老爸会突然出现,然后拽住我呢?否则我一定当场掐死你妹妹。反正你们都知道于筱叶过早对我实施了宣泄疗法,诱发了我的暴力倾向,我是在情绪不能受控的情形下杀了她,即使法院也不能定我的罪。而你妹妹死了,你也能拿到所有遗产。” “不用说了,以后还有机会!”于默峰掐灭了烟头,狠狠说道。 好了,现在各位应该知道了吧,所谓心理治疗,是于默峰早已为我安排好了的事,他只是想借机让我杀死他的妹妹于筱叶。 一年前,在小巷里遭遇劫匪,并被捅了一刀后,我就出现了创伤后遗症的症状,并体现为严重的自闭。而在打电话订餐的时候,我结识了于默峰,他也成了我唯一的朋友。 虽然他是个饭馆老板,但以前却跟随父母学习过心理治疗的各种手段。他以深度谈话辅以药物治疗的方案,渐渐让我走出了阴霾。当然,他也对我实施了宣泄疗法。但就在我准备打开房门重回社会的时候,老大为首的通缉犯却鬼使神差地进入了我的房间,劫持我做了人质。 在于默峰的帮助下,警察破窗而入解救了我。同时也因为于默峰的及时干预,我没有再次陷入刨伤后遗症的泥沼中,我的内心里,充满了对他的感激。 而就在那个时候,于默峰得知父亲在体检时查出了肝癌,已经是末期了。他母亲也查出了胃癌,同样也活不了多久。 或许是因为于默峰没有接过父母的衣钵,而是出于爱好开了一家小饭馆,所以他一直感觉父亲对自己很冷淡,而对坚持学习心理治疗的妹妹疼爱有加。于默峰父母开的那家心理诊所生意很好,许多明星名人都是他们的顾客,如果父母一旦离世,遗产将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于默峰很担心,父亲会把大部分遗产都留给妹妹。他很不甘心,于是请我帮忙。 他是我的恩人,所以我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于是我装作创伤后遗症症状发作,在于默峰的安排下,住进了他家,并由于筱叶替我进行治疗。而在那时,于默峰已经制定好了谋杀妹妹的计划。 宣泄疗法的实施时间,就是于默峰向妹妹于筱叶建议的。按照于默峰的计划,我会在宣泄疗法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对于筱叶进行袭击,然后掐死她。但我怎么也没想到,就在我的手刚触到于筱叶的颈子时,于默峰和他父亲就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拽住了我的胳膊。 “真是让人郁闷呀,平时妹妹都是在下午对你进行治疗,那天她却偏偏一大早就把你拉到了院子里进行宣泄疗法的治疗。你袭击她的时候,我和父亲正准备出门,恰好看到了你做的一切。父亲望了我一眼,便拽着我向你奔来。你知道,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看到,肯定是置之不理装作没看到。但当时既然我和父亲在一起,就不可能不上前制止你。唉,真是鬼使神差呀!” 于默峰叹着气说道。 我则摸出了他父亲为我开的药,说:“我该吃药了。” 于默峰扬了扬眉毛,说:“你又何必吃药呢?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创伤后遗症,那都是你伪装出来的。” 我撇撇嘴,道:“那段时间为了不引起子筱叶的怀疑,我都是在她面前服用药物的。说实话,吃了药后,我觉得自己浑身蛮舒坦的,或许遭遇了劫持事件后,我真又患上了创伤后遗症自己却恍然不知也说不定。所以我还是吃点药吧。” 接着,我用一杯开水按照于父嘱咐的用药剂量,服下了几粒药丸。 喝下药之后,我忽然抬起头,走到于默峰身边,抡起了水杯,水杯划过一条妙不可言的抛物线后,狠狠砸在了他的头骨上。 “砰!砰砰!砰砰砰!”霎时,于默峰的鲜血与脑浆四溅。 6 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醒来后,看到身边躺着的于默峰的尸体,顿时心惊肉跳。 我用手机战战兢兢地拨通于家小楼里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于默峰的父亲。 “你杀死了于默峰?哈哈,真是太棒了!你也别太自责,否则你的创伤后遗症会加剧症状的。呵呵,其实你也是无辜的受害者!我忘记告诉你了,我给你开的药并不是什么镇静剂,而是能够诱发暴力倾向的兴奋剂。很好,在我的安排下,你的暴力倾向被成功诱发,并杀死了于默峰!”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歇斯底里地狂叫。 “张末,你不用太激动,并不是只有你杀了人。半小时前,我刚用一把匕首杀死了我老婆。”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死你老婆?” “因为……我早就知道了,其实于默峰和于筱叶都不是我的亲生儿女。天知道他们是我老婆和谁生的野种!我已经到了癌症晚期,没几天可活了,我可不想把自己的家业留给那两个野种,所以我决定把他们全杀掉,都到地下来陪我。” “你自己杀就行了呀,干嘛要拖上我?” “我很恨我老婆,恨她给我戴了绿帽子,所以我要亲自下手杀死她。但是我没法向默峰和筱叶下手,毕竟他们没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又养了他们这么多年。但我实在不忍心让两个与我无关的人来继承财产,所以必须让他们死!真是对不起你了,张末,当你住进我家里接受治疗的时候,我就选定了你来替我杀死他们。”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张末,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把你服用的药物偷偷换成了兴奋剂。我本想等你的暴力倾向随着药物的服用,自然迸发。没想到筱叶却提前对你实施了宣泄疗法,只可惜她是上午对你进行治疗的,当你袭击她的时候,我与默峰恰好准备出门。看到你行凶的那一幕,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看到,肯定是置之不理装作投看到的。但偏偏当时和默峰在一起,所以才不得不上前制止。真是鬼使神差啊!” 他的说法,竟然和于默峰所说的如出一辙,真是让人感到莫大的讽刺。 “你现在杀了你老婆,我又杀了于默峰,那于筱叶呢?你杀了她吗?”我高声问道。 于父又叹气说:“我去了医院的,她住在重症监护室里,我没办法进去杀她的。但我已经料到你在旅途中会杀死默峰,所以我也不能再拖了,只能赶紧杀死我老婆。唉,算了,于筱叶就让她活着吧。毕竟她跟我学了这么久的心理疗法,就这么死了也很可惜。” 我松了一口气,但又立刻问道:“那我怎么办?我现在杀了人呀!” “你自求多福吧!我马上就准备自杀了,没人为你作证的。警察铁定会以杀人凶手的罪名抓捕你的。哈哈,我一直忍着没马上自杀,就是等着你的电话呢。” “你怎么不早点去死?!”我愤怒地叫道。 “呵呵,设计了这么一个完美的杀局,要是没有一个听众,我会多寂寞呀!我会在地底等着你的,哈哈,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来陪我了!”说完之后,他便挂断了电话。 “我才不会来陪你!”我对着无声的话筒狠狠地说道。 然后我在手机上按了一个键,只听“嘟”的一声,手机液晶屏上出现了一行字:“刚才的通话录音,是否保存至手机存储卡?” 我按下了OK这个按键。 有了这段我和于父的通话录音,警察就算抓了我,也无法定我的罪。 没错,正如于父所说的那样,我也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至于之前于默峰请我杀死他妹妹的事,没人会知道,我更不会主动说出来。 7 没过多久,接到我的报警后,警察来到了酒店客房。听完我和于父的通话录音后,警方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对我进行处理。 经过一番冗长繁琐的审理程序之后,我最终进入精神疾病治疗中心,接受专家制定的循序渐进的治疗方案。有关专家说,我需要在精神疾病治疗中心呆上一年的时间,才能彻底治愈创伤后遗症,成为正常人重归社会。 一年不是太长的时间,也不太短。在那一年中,我在报纸上看到了相关的后续报导。于筱叶出院后,无法面对三位亲人同时离开她的事实,于是只得变卖了父母留下的心理诊所,远走他乡。 时光荏苒,一年终于很快过去了,我也等到了出院的那天。 出院后,我招了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出来一个在脑海里铭记了整整一年的地址。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了一栋偏僻的郊区小楼房前。我按响了门铃,几分钟后,门开了,站在门里的人是于筱叶。她看着我,幽幽地说:“真正的男人终于回来了。”然后我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好了,我该告诉各位一些秘而不宣的真相了。 那天进行宣泄疗法,快到结束的时候,于筱叶并不是第一次向我提到“真正的男人与女人”的话题,在那之前,我们已在于家的那栋小楼里进行过多次深入浅出的探讨。正是在探讨问题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不算太漂亮的女人。正因为我爱上了她,便自然不会再替她哥哥于默峰实施杀她的计划。 以前的治疗,都是下午进行的,但偏偏在那一天,于筱叶大清早就把我拉到院子里进行宣泄疗法。这个时间是我俩早就计划好了的,目的就是想让于默峰和他父亲同时看到我袭击于筱叶的场面,然后不得不同时出手制止我的暴力行为。 于筱叶也知道有人用兴奋剂换掉了她开出的镇静剂,毕竟她也已经是个合格的心理医师,能够辨别出镇静剂与兴奋剂在气味上的差别。但她没想到那是她父亲调换的,还以为这也是哥哥于默峰的杀人计划中的一部分。所以她才让我装作暴力倾向症状发作,同时也为下一步我在旅途中杀死于默峰埋下伏笔——反正兴奋剂是于默峰调换的,那就让他自作自受吧。 也就是说,我用于默峰原来设定的计划,替于筱叶杀死了于默峰。 以彼之道还治彼身,不亦乐乎哉。 但她父亲所干的事,却是于筱叶不知道的,所以当她出院后听说一切时,不禁大吃一惊,立刻晕倒在了地上。 现在这个地址,也是她与我在房中探讨“真正的男人与女人”这个问题时告诉我的。在她知道了哥哥的杀人计划后,便在郊区租下了一栋小楼,等待着日后与我双宿双飞的逍遥日子。 很好,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和于筱叶也迎来了属于彼此的好日子。 8 三个月后,我和于筱叶结了婚。 新婚之夜,我和她缠绵完毕之后,我忽然将两根手指压在了她的颈子上,满面狰狞地说:“我忘记告诉你了,自从我离开精神病院后,便开始偷偷服用兴奋剂。如果我现在掐死你,警方会不会以为我是在身体不受控制的状况下杀死你的呢?接下来,你的所有财产会不会也最终归属于我呢?” 于筱叶顿时脸色苍白,双眼射出无法遏制的恐惧。 我的手指随即松开,笑了笑,说:“呵,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呢。” “你疯了!你怎么能开这样的玩笑?”她大怒道,转过身,以冰冷的背脊对着我。 我搂住了她,又说道:“呃,那些兴奋剂是我在你的抽屉里找到的。同时还在抽屉里找到了你的病历,你是因为创伤后遗症而到莱家心理诊所去开了药——三位亲人都在同一天蠢了,心理肯定会受到创伤的。不过,为什么医生开的镇静剂却被你换成了兴奋剂呢?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是不是准备哪天也把我杀死,就用我杀死你哥哥一样的理由来脱罪?” 于筱叶顿时无言以对。 幸好我在精神病院连续服用了一年的镇静剂,久病成良医,早就能够分辨出镇静剂与兴奋剂在气味上的差别。 最后,我将手指移到了于筱叶那粉嫩的颈子…… 这一次,我又变成无辜的受害者了。 ...
(序言:这个故事,是听我已经故去的二叔讲解的,非常恐怖,当时我听了,吓得夜里都不敢睡觉,看见自家的狗就害怕。现在把它整理出来,供大家阅读,希望不至于惊着诸位。) 故事发生在很多年以前。那时的二叔,因为生活的压力,自己买了一条大船,和二婶一起跑运输,主要是出售砖头,偶尔也做些别的生意。话说有一年夏天的这么一天,天色已晚,他们来到了一个村庄,因为砖头卖得差不多了,二叔二婶就决定停船休息。他们上岸去找家饭店吃点东西。 令我的二叔二婶感到奇怪的是,这个村子里听不到一声狗叫。要知道在苏北农村,狗是最常见的动物,它不但可以保家护院,很多时候,还是人排解寂寞的伙伴。他们的疑惑不久就解开了,在村头的小饭馆,我的二叔二婶听到了这个村刚刚发生的一件怪事,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村里有位木匠,手艺很好,为人也很忠厚,娶妻生子,日子过得是红红火火。村里人也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木匠家里来了一条流浪狗,没有人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木匠早晨起来,发现门口趴着一条狗,它浑身都是黑的,没有一根杂毛,长的高大威猛,但显得非常疲惫,仿佛赶了很远的路,一见到木匠,狗就非常高兴,围着他转来转去,蹦个不停。 见狗如此通人性,木匠非常高兴,就留下了它。这狗真的非常聪明和忠诚。它从来不乱跑,也不和别的狗打架嬉戏,虽然是公狗,但从来不和母狗玩耍。有它在家,谁也别想靠近木匠的门。曾经有人想打木匠家的主意,企图用排骨引开狗,但狗就是不去碰骨头,反而朝来人猛扑过去。自这条狗到木匠家以来,木匠家就没有丢过一样东西。 而且,这狗得木匠喜爱的原因,还在于每次木匠每次出门,不管远近,它都会跟着,直到跟木匠一直走到亲戚或者干活的雇主家里,就立刻自觉回去看家。而到了晚上,这狗又会到人家门外,静静地等候木匠出来,然后陪他一起回家。木匠以前是很怕走夜路的,因为那一带经常发生抢劫事件,但有了狗以后,木匠就再也不用担心了。 一晃过了很多年,木匠由父亲变成了爷爷,而狗也呈现出一派老态龙钟的样子,没有以前灵活了,只是还象以前一样,忠于自己的职守,看家,接送木匠。而木匠,因为多年的感情,对狗是无以复加的好,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要给狗留一口。以至于有人跟木匠开玩笑,说他对狗比对自己的孙子好,木匠哈哈笑着说:“我的狗,也是家里人啊!” 木匠和狗,都一天天老了下去。有那么一阵子,老狗经常定定地看着木匠,眼睛里流着眼泪。木匠也很诧异,在农村人的眼里,狗是有灵性的。木匠就跟朋友讲了这个事情,他自己揣测说:“是不是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寿限到了,舍不得我啊?” 他的朋友们也认为是这样,提醒他说,该物色一条小狗了,好做好“接班”工作。但木匠坚决否定了他们的建议,他抚摸着老狗,深情地说:“我是绝对不会再养狗了,因为再也没有这么好的狗了!” 就在二叔二婶到村子的那个夏天,有那么一天,温度很高,老木匠没有外出,就开着大门,在家里地上铺了一张凉席,躺在上面午睡。有路人看见老狗做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它不知道从哪里衔来一根芦苇,在用芦苇量老木匠的身高(准确说是身长),它量的非常细心,也很准确,把芦苇除了木匠身高外多余的部分,爪子扣着后用牙齿咬断,然后衔着刚好是木匠身高的芦苇,跑了出去。 路人很是好奇,就在傍晚时把这个事情告诉了老木匠。老木匠不以为然地说:“这畜生在自己消停着玩呢,没什么事情,你看你一惊一乍的。” 然而之后的几天,狗就开始反常,每天一早就离开了家,一直到晚上天黑了才回来。而且,它回来的时候,浑身湿漉漉的,脏兮兮的,显得非常疲惫,一回来就要吃很多东西。木匠的老婆感到很奇怪,木匠就很不耐烦的解释说:“狗老了,也该退休了,它自己出去找乐子了,有什么不对的,你指望它给你看家到死么!” 老了的木匠,很少干活,也很少出远门、走夜路了。但就在我二婶他们到的前几天,老木匠受人重金邀请,去打一户人家儿子结婚用的传统床。传统的婚床,是有很多讲究的,尤其是雕刻的图案,更是难度很大。接受了邀请以后,老木匠就带上工具,一早出门了。 那狗也象往常一样,一直跟着他到了雇主家里,然后就离开了。 开始几天,木匠都是在太阳下山之前回家的。到了最后一天,因为床打好了,非常精美、漂亮、结实,雇主很满意,不仅按照约定付清了工资,还多给了五十块钱“喜钱”,又硬留着老木匠吃晚饭。老木匠本来是没有心思吃的,但架不住硬劝,就坐了下来。 雇主一个劲地恭维老木匠,不停地在劝酒。而老木匠,也很陶醉在别人的夸奖里,不停地举杯。不知不觉当中,老木匠喝高了。雇主一看这场面,考虑到老木匠的年龄,怕出意外,就要留老木匠住下来过夜,等第二天天亮了再走。 可老木匠不答应,他坚决要走:“不,不,不,狗……还在外面……等……我呢,家里……老婆子……还等着……我呢。”他含糊不清地说。雇主劝不住老木匠,就只好把他送到了自家门口,但奇怪地是,没有看到老木匠的狗。 老木匠也感到纳闷:“这个畜生,真是老了,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 没有来,就坚决要由自己送老木匠回家。老木匠不让,但他喝多了酒,拉扯不过雇主,就只好由着他搀扶着自己。两个人走了一段,上了条小道,两边都是玉米地,玉米长的很茂盛,杆很高差不多快结穗了。突然,老木匠突然很高兴地喊了一声:“狗!” 雇主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夜晚——那条老狗,不知道从哪里穿了出来,来到了老木匠的身边,摇头摆尾。老木匠弯下腰去,刚要抚摸到那条狗,狗突然眼露凶光,一口咬住了老木匠的咽喉,老木匠哼了一声,拼命挣扎。但狗却紧紧地咬住,以非常快的速度,拖着老木匠猛地往玉米地里狂奔而去。 雇主惊呆了,他听说过老木匠家的狗,都说他家的狗好,可现在,他亲眼看到这一幕惨剧。雇主楞了大概有一分钟左右,终于回过神来,他拔腿就往玉米地里走,朝刚才狗钻的方向追去。但玉米太高、太密了,加上夏天的露水,很难走。他转了一会,摔了几个跟头,仍然没有发现狗和木匠的身影。 雇主定了定神,决定回去求援。他赶紧往回奔跑,一回到自己家,就立刻叫起自己的老婆和儿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讲了刚才发生的事情,让他们再找邻居来。他的老婆儿子,也不敢怠慢,立即行动。不一会工夫,就聚集了几十号人,这当中还有村干部。 村干部立即报了警,但从派出所到这个村子,需要一个小时左右,因此,村干部当即决定把人大伙分成几组,带着手电,按照雇主指示的方位,在玉米地里展开了地毯式搜索。同时,安排两个小伙子到老木匠家里报信。 他们一连找了很多块田地,也没有发现狗或者老木匠。后来派出所的民警,老木匠的老婆、儿子也都参与了寻找,仍然没有任何发现。天快亮时,大家只好散去。老木匠的老婆泪汪汪地说:“这个畜生,难道疯了么?”没有人能够回答她。 老木匠的尸体,是在两天以后,也就是在我二叔二婶他们到村子的前一个星期,由一个农民在河滩的自留地里发现的。当时,这位农民因为看天要下雨,临时决定到河滩去看看油菜长势如何。他老远就看到在自家的地里,趴着一条黑狗。这农民知道老木匠的事情,一看到狗,立即打了个冷战,他一面找人汇报了村里干部,一面又赶紧找了几个胆大的小伙子,带着棍子、铁链子等家伙,慢慢地向狗扑过去。 那狗早已经死了,或者说已经僵硬了。但它仍然保持着一种威严的姿态,静静地趴在那里。而且,它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在狗的旁边,有一根芦苇。经那天走过老木匠家门口的人辨认,正是狗给老木匠量身高用的那根芦苇。 离狗不远处,有一处地明显被翻动过不久。他们中胆大的人,用铁锨挖开有约10厘米深,就看到了老木匠的尸体。令人奇怪的是,除了喉咙上的那个伤口,老木匠身上再没有其他伤痕。而且虽然埋在地里,他的脸很干净,神情却是万分惊恐,或者说是痛苦。 派出所来了法医,验了尸体,得出的结论是老木匠死于喉咙上的那个狗咬的洞,他是慢慢流血直到血液流尽而亡的。听到这个结论,老木匠的老婆当时就昏了过去,所有听到的人,身上都起了鸡皮疙瘩,不由自主地在发抖。 这个村里最有权威的老人,对此事作出了如下解释:狗其实是上辈子欠老木匠债的人,因为上辈子没有还清,所以这辈子阎王爷要他变成狗来还债。因此,它勤勤恳恳给老木匠看家护院多年。但在还清了欠债以后,它又不甘心自己多年被人使唤,就和老木匠同归于尽。 听了老人的“答案”以后,村里人最短的时间,通过出、宰杀、送人等方式,处理了所有的狗,不仅是狗,连猫也一并解决了。而且,他们明白告诉我二叔,从今以后,这个村子里再也不会有猫或者狗。 我那时年幼,听完这个故事,吓的战战兢兢,却又百思不得其解地问二叔:“那狗为什么要杀死老木匠呢?真的是还债的么?” 二叔沉思了一会,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说:“谁知道呢,也许是它知道自己老了,快要死了,不能保护老木匠了,就把他一起带走了吧。狗是有灵性的。” 亲爱的朋友,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您还会再养狗么? ...
1 吴崇光今年三十而立,家庭、事业双双成功。身为公司部门经理,住高档住宅小区,开法拉利跑车,生活安逸又滋润。他的妻子唐倩温柔贤惠,在一家医院当护士。家里的儿子快五岁了,一天天变懂事。周边的邻居经常看到这个令人生羡的幸福场景:从电梯间出来,吴崇光往往左手搂着娇妻,右手抱着儿子,左右开弓,一个接一个热吻,还吻出声响呢。 这天晚上,公司加班,吴崇光向来是个工作狂,不允许手上的工作当天潦潦草草凑合着过夜。于是,这样一捱,等收工时,墙上的挂钟显示快十点了。之前,唐倩发了几条短信来,催促爱人赶快回家吃饭。知心爱人都心照不宣,加班时人多嘈杂不便接电话,甜蜜的短信有时会比电话来得更温馨、更有情。 吴崇光简单收拾了一下桌面,猛然想起,今天是跟唐倩结婚六周年纪念日,今天可是铁婚呀!铁定相携相扶走一生呀!吴崇光的脑袋“嗡”的一下,愧意涌起,赶紧拎上皮包下楼,开车,回家。 吴崇光一路望眼欲穿。快到家了!吴崇光几乎能看见自家那盏特有韵味的吊灯了,它在黑夜亮在归家男人的心里。跑车拐进了小区。 “嘀嘀嘀!”偏偏这个时候来短信了。吴崇光下意识地腾出右手去摸手机,眼睛还盯着前方。抓过手机,低头一看,吴崇光幸福地笑了,这个熟悉的号码是唐倩的。等我进了家门,美人儿会给我几个热吻呢?今晚唐倩穿哪件性感的睡衣呢?这么想着,吴崇光太想看短信内容了…… 突然,前面不远处冲出一小团身影,是大猫?还是垃圾袋?吴崇光惊呼一声,反应追不上动作了,两眼一闭,急刹车!“嘭”的一下,明显的是一个东西被撞出几步开外,又重重地摔了下来。 吴崇光的脑袋灌进了一锅粥,马上乱套了,天哪?!如果是小孩子,那我就成杀人犯了!吴崇光火箭般跨出车门一探究竟,脸孔变得惨白,浑身哆嗦起来:的的确确,这是个小孩,跟自家的儿子差不多大小。鲜红的血缓缓地从孩子的鼻腔、耳朵里流了出来,无声无息地淌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小孩子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送医院!吴崇光闪出第一个念头,但随即被内心的私利魔鬼赶跑了,以后会有巨额赔款,会有名誉损失,况且还有可能吃官司,现在活生生的幸福转瞬之间会毁于一旦。逃!吴崇光咬咬牙,稳稳心神,转身环顾周围,谢天谢地,没人!吴崇光钻进跑车,转了几圈方向盘倒退几步,“吱溜”一下,窜出老远。 开进车库后,吴崇光打开顶灯,仔仔细细检查了一下车头和保险杠,除了一丝血迹,并无其它撞车痕迹,毕竟是个幼小的孩子。吴崇光有意作了几次深呼吸,揉揉发胀的太阳穴,自信地走进了电梯。 打开家门,吴崇光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好动的儿子早已钻进被窝去了梦乡,妻子唐倩躺在沙发上打着盹,桌上是一拉子美酒佳肴。 吴崇光放下皮包,轻轻地吻醒了唐倩。唐倩睁开惺忪的眼睛,一看是最亲爱的老公,马上一个激灵,搂住了吴崇光的脖子,喃喃地嗔怪:“你怎么现在才回家?我想你,我不要你走。”吴崇光摩挲着唐倩的秀发,心如刀绞,恐慌和畏罪感阵阵袭来,几乎要有痛哭的冲动。扶正唐倩的肩膀,吴崇光意识到,自己的手脚冰凉。 2 第二天早上,吴崇光开车经过肇事地点,特地摇下车窗看看,地面上留下一大摊凝固的血,孩子不见了。买菜、锻炼回来的邻居们正在热议着这桩离奇的交通事故。吴崇光胆战心惊地摇上车窗,心里不停地祈祷:可爱的孩子啊,答应叔叔,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下午,晚报出来了。无良市民撞死无辜孩子的新闻见了报:一户人家的孩子跟狗儿玩,追逐中跑丢了,没料到被汽车撞了。医生说,如果早来半个小时,或许还能留下一条小命。新闻的末端,警方留下一个联系电话,用以寻找现场目击证人。看着电话号码,吴崇光吓傻了,与其说它是110报警电话,还不如称它为自首电话。整整一个下午,吴崇光胡乱地应付着案头的材料,胡乱地上网涂鸦,胡乱地喝水定神。最后,报纸被吴崇光撕了,扔在了垃圾桶里。 下班后,唐倩认真地说起了这桩新闻。说事发时,根本没人在场,这个案子十有八九破不了,除非那个司机主动站出来认罪。吴崇光装作哀伤了一回,反问:“你说,现在还有这种傻子吗?”唐倩叹了口气,又摇摇头:“要看那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吴崇光不语,夹了一大筷菜盛在唐倩的碗里。 第三天傍晚,吴崇光领着儿子去小花园散步。突然看见撞人的地方站着一个女人,高高地举着一个牌子。吴崇光悚然一惊,加快脚步走了过去。牌子上写着:寻找目击证人。举牌的女人一脸呆滞,蓬乱的头发被风吹得全无精神,一副街头虔诚乞讨的模样。 吴崇光的心又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不用问,这个女人一定是孩子的母亲了。母亲为了寻找目击证人,为了安顿好逝去的孩子,不再顾及尊严和美丽了,尽管她看来是个优雅的少妇。吴崇光不由地抓紧儿子的手,急步离去。 随后几天,撞人的地方,牌子依旧,女人依旧,更让人悲愤和痛心的是,那个孤苦的女人有时会凄惨地朝着周围的大楼喊几下:“求你出来!还我孩子!”女人寻找目击证人的新闻在报纸上连篇累牍地登载,也在小区广为流传。所有的人都在谴责那个没有人性的混蛋,但人们除了同情还是同情。 女人的心是豆腐,全是水,唐倩更懂得母亲的感受。晚上,当卧室柔和的台灯拧暗时,唐倩躺在吴崇光的胸脯上,轻轻地讲着让吴崇光无地自容的话:“证人在哪儿呢?闯祸的人在哪儿呢?肇事司机可以错第一次,但不可以错第二次呀,除非本人愿意忍受一辈子的良心折磨。”吴崇光故作自然地嗯了几句,死死搂住柔软的爱人,生怕拥抱太松,一不小心弄丢了唐倩。 3 星期天到了,吴崇光照例要带上妻儿一起去街上购物。唐倩说,我们走着去吧,不要开车了。吴崇光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说散散步放松心情嘛。 可是,刚走出公寓楼,吴崇光马上被吓得肌肉痉挛、魂不附体:那个女人竟然举着牌子就站在楼梯口!唐倩看着女人,懂了,走上前去打起招呼:“大姐,请你相信,如果我们那天晚上看到的话,我们愿意做证人。你要多保……保重。”说这话时,唐倩呜咽了,说不下去了。 女人无助的眼眸闪了一下,再次恢复了灰暗。随即又莫名其妙地朝吴崇光笑了起来。 吴崇光被笑得发了毛,好像遭电击了一下,迈不动步子了。完全沉浸在了回忆中。唐倩捅了捅发呆的吴崇光:“我们走吧。”吴崇光条件反射般“哦”了一下,连忙扯起儿子走路。 女人并不死心,又追上来,“喂,今晚宝宝要表演舞蹈,你们来啊。” 唐倩挽上吴崇光的胳膊,靠上了爱人的肩。吴崇光惊恐万分地得出了一个事实:孩子的母亲意识混乱,可能疯了!一想到这个结果,吴崇光再也不敢回头看那女人了,因为那女人又逮住了一对下楼的老夫妇,哭叫着,狂笑着…… 吃过晚饭,吴崇光草草地洗了澡,坐在了电脑前,一言不发。家里只有儿子依然生龙活虎,开心地跟着玩具奥特曼比武。唐倩收拾完碗筷,来到吴崇光跟前,温柔地说:“崇光,我去给她送份饭,人家怪可怜的。”吴崇光抬头一看,妻子眼眶里的泪珠正在打着圈圈。吴崇光十分清楚,唐倩的同情心历来都是让人敬仰的,况且妻子还是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送完饭回来,唐倩怔怔地站在窗前,眺望满天星斗,幽幽地说:“可能,明天她不会来了。”吴崇光支吾了一下,搂紧了唐倩。 果然,次日吴崇光出门时,没有见到那个让人心碎的女人。吴崇光闪出一丝庆幸和窃喜,总盼望事件尽快过去,不要再留下什么纠葛了,这个负罪的过程太累、太让人痛苦了。可是,庆幸才维持了几分钟,惊讶的一幕居然又出现了:那个女人又在旁边另一幢高层住宅楼前,举着牌子。原来,她要站遍小区所有的楼道,她的行为举止告诉人们,她决意要找到那个目击证人。 吴崇光感到,自己简直要崩溃了。 事情过了七天,舆论的压力犹如惊涛骇浪扑面而来。这七天,吴崇光在单位、在家里、在路上,永远是那样心神不定、失魂落魄。 4 第八天上午,吴崇光正在办公。门突然被推开,两个威严的警察来到跟前,亮出了证件:“吴崇光,请跟我们走一趟,你涉嫌一桩交通肇事逃逸案!” 吴崇光顷刻之间呆若木鸡,怔了半晌,突然打起哈哈,如释重负,开始嘲弄自己:“好啊,知道总有那么一天,我再也不用那般辛苦了!”吴崇光被带走时,公司所有的员工都呆立着,不解、困惑、质疑,身边最棒的战友会是一个残害小孩的罪犯吗? 在车上,吴崇光心有不甘,有些不明白地问:“那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那个孩子的母亲找到了目击证人!”警察回答。 “目击证人?”吴崇光愣了一下,“目击证人是谁?可以让我知道吗?” “可以!”两个警察想了想,又相互对视了一下,决定告诉吴崇光,“目击证人也是一个母亲,她住在小区的高层,她那天晚上因为要等待下班的丈夫,等急了,就拿了孩子玩的望远镜看回家的路,恰恰看到了那幕让她伤心的场景。但她没有立即去告发,她总希望那个人能够及时反省,良心发现去主动承担责任。可是那个人走错了第一步。又走错了第二步……” 什么都明白了!吴崇光全身一阵颤抖,悔恨的泪水马上在脸颊肆意纵横:“对不起,原谅我,我不该再走错第二步,不该……”吴崇光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撞人前的那条短信是心爱的唐倩发来的:“亲爱的,路上开车小心点,我和儿子等着你……” ...
神奇的城隍 明朝洪武年间,徽州士子赵明博和同窗好友王可夏一同考中进士,又一起被朝廷委派到黄淮府做官,一个任芒砀县县令,一个任古黄县县令。 赴任前一天,皇上朱元璋召见所有中榜赴任的士子,在京城西南城隍庙为大家践行。皇上为初次赴任的官员送行,那可是前所未有的稀罕事,因此城隍庙四周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城隍庙里,赴任的士子早已聚齐,城隍神像金光闪闪,大家静静等待皇上的到来。半个时辰后,皇上在一群官员的前呼后拥下驾临,士子们齐刷刷跪倒谢恩。朱元璋登上铺着红地毯的高台,让大家平身。 片刻之后,朱元璋发了话:“众位爱卿,尔等即将赴任,知道为什么朕在这儿为大家饯行吗?这儿是城隍庙,供奉的是城隍神!城隍神是朕的保护神!当年朕就出生在土地庙里,是城隍神保佑着朕一步一步登上天子宝座!知道朕最痛恨什么吗?是贪官污吏,是他们的盘剥压榨,让朕出生时连个家都没有!朕当年就向城隍神发过誓,有生之年一定杀尽贪官污吏,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尔等赴任,就是一方百姓的父母官,朕希望尔等在城隍神面前立下誓言,做一个清廉的官员!如今各府各县都建有城隍庙,每到初一十五,尔等须到城隍神面前拜谒。如果谁做了贪赃枉法之事,一定逃不过城隍神的眼睛。今天有言在先,知法犯法者,格杀勿论!”说完便示意大家叩拜城隍神。 众位士子拜谒城隍神,并起誓。赵明博偷眼瞧了一下城隍神的塑像,这一看却让他大吃一惊,城隍神面色沉稳,可眼珠却在“咕噜咕噜”乱转,好像要把人的心底看穿。难道天底下真的有神仙?赵明博心中充满疑惑。 立誓完毕后,陪同皇上一起前来的礼部侍郎周权锋,在皇上的授意下发表讲话:“众位同僚们,大家寒窗苦读,今朝实现夙愿。做官一任,造福一方,希望大家能两袖清风,为国为民……”他正说得起劲,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嘻嘻哈哈的怪笑声。 大家抬头观看,发现笑声从城隍神那儿传来,周权锋面色大变,结结巴巴地说道:“城——城隍——爷,您——您笑——什么?”赵明博甚是惊奇,瞪着眼睛观看城隍神的反应。城隍神眼珠动了,嘴角也一张一合:“一个贪赃枉法的官员,还有脸向赴任的官员说清正廉明?人在做,天在看,一切贪赃枉法的事休想逃过本神的法眼!周权锋,还不快快坦白伏法!” 周权锋面如土色,浑身如筛糠一般,嘴里却依然很强硬:“城隍……爷!您……不能……血口喷人!本官……什么……时候贪赃……枉法了?” “哈哈——”城隍神大笑一声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没有贪赃枉法你怕什么?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既然皇上在此,本神就让你心服口服!去年秋天,应天府溧水县令送一万两银子让你提拔官职,冬末你老家侄子来,你安排他进礼部做官员,年关,有三个应天府官员每人孝敬你五千两银子……”城隍神的话还没说完,周权锋就瘫倒在地。 无用的城隍 去赴任的路上,王可夏问赵明博相不相信城隍神真能抓贪官?赵明博虽说半信半疑,可想到自己做官的初衷,不由得点了点头。 王可夏呵呵一笑说:“天底下哪里有什么神仙?如果城隍神真那么厉害,天底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贪官?俗话说‘千里做官,为了吃穿’,历朝历代都如此,捞不到好处,谁还愿意做官?皇上玩城隍神抓周权锋的把戏,为的就是给咱们一个警告,不必放在心上。 “既然是把戏,城隍神的眼珠为什么会动?那又是谁说的话?周权锋贪赃枉法的事别人又是如何知道的?”赵明博说出心中的疑虑。王可夏乐了,嘲讽道:”我说赵兄,你不会是真傻吧?这么简单的问题你看不出来,只要找个变戏法的人,钻进城隍神的肚子里,做点手脚,转动眼珠,扭动嘴巴,自然不是难事。周权锋贪赃枉法的证据,肯定是皇上事先查到,然后借助城隍神的嘴说出来罢了。“虽然王可夏说的有些道理,可赵明博依然觉得此事不会这么简单。为了打消赵明博的顾虑,周权锋路上专门买了一个木刻的城隍,天天又是捏又是打,还不时说,城隍要真是神灵,恐怕早就发作了。 上任半月后,地方大员黄淮府刘府尹过寿,按惯例县令应该拜见祝寿,赵明博实在拿不出像样的东西,只好写了一副对联,作为贺礼送去。因城隍神捉贪事件不时在脑海中出现,赵明博做官期间,办事一向公平公正合理,半年下来没出现什么差错,只是他明显感觉到,黄淮府府尹处处给他小鞋穿,其他官员很少有人跟他来往,就连同窗好友王可夏也不怎么待见他。衙门事务很多,赵明博每天都忙到很晚。可无论再忙,初一十五拜谒城隍神,他一次也没少过。 一天上午,赵明博正批阅公文,衙役来报,一渔夫在黄河打鱼,渔网拉上来一具死尸。赵明博不敢怠慢,急急忙忙带人赶到出事地点。死者尸体膨胀,面目已经腐烂,仵作验尸后汇报,死者是一名十七八岁青年男子,被人窒息致死后,抛入黄河中,死亡时间大约在三天前。 要想抓到凶手,必须了解死者身份。赵明博根据死者的衣着和形体,命衙役在县城内张贴认尸布告。可一连三天,不仅没人认尸,甚至连死者的一点信息也没找到。为了尽快破案,赵明博又下发悬赏公告,凡是提供死者信息者,得白银二十两。 这天傍晚,赵明博正为案件发愁,一个老人求见,说死者叫黄琳,是邻县古黄人士,家中父母早亡,与姐姐相依为命。姐姐为了挣钱给弟弟娶媳妇,去府尹刘大人家做、r鬟,没想到三个月后竞一命呜呼。府尹家人说她是不小心掉进井里淹死的,黄琳不知从哪儿听说姐姐是反抗府尹公子奸污,被府尹公子扼死后扔进井里的。刘大人给银子私了,黄琳不同意,去古黄衙门告状,被县太爷王可夏乱棍打出。他不服,去京城告御状,结果一走就没了踪影,没想到却死在了黄河里。赵明博问老人如何知道这些消息?老人说他是黄琳的邻居,今日到芒砀县女儿家走亲戚,才知道黄琳已经死了。 赵明博拿出二十两银子,老人没接,而是跪倒在地,流着眼泪乞求他为黄琳主持公道。送走老人,赵明博陷入了沉思,眼下能为黄琳姐弟申冤的只有城隍神了。 真正的城隍 第二天,正是十五,赵明博吃过早饭,正准备去拜谒城隍神,没想到同窗王可夏登门拜访。赵明博邀请王可夏一同前往,王可夏不高兴,说有朋自远方来,主人却要出门,这哪里是待客之道?赵明博拗不过,只好留下来。 两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王可夏取笑赵明博迂腐,城隍神不过是一尊塑像,即使天天去拜谒,也不会有一点用。如果真像当初城隍庙看到的那样神通广大,那还要这么多官员干什么? 聊着聊着,王可夏突然话锋一转,问赵明博黄河打捞出来的尸身有没有什么线索?赵明博心中一动,摇头说没什么消息。王可夏嘿嘿一笑:“从衣着和形体上看,此人很像敝县刁民黄琳,他诬告府尹大人的公子,被在下轰出衙门后,便不知去向,没想到竟然失足落入黄河,可谓是自作自受。” 赵明博沉默片刻,试探道:“仵作验尸说,他并不是溺死,而是先窒息而死,后被抛入黄河,这事可没你说的那么简单啊。”王可夏闻言,面色微微一变,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兄台,此事千万不要深究。黄琳诬告的可是府尹大人的公子,府尹大人决定着咱们的前途和命运,得罪了他咱可吃罪不起。再说,黄琳姐弟已死,死无对证,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不用说,王可夏登门是为此事而来,黄琳姐妹的死跟府尹大人家脱不了干系,王可夏可能也深陷其中。为了不让他们起疑心,赵明博含糊其辞,把这事搪塞了过去。 举头三尺有神明,王可夏走后,赵明博便去了城隍庙。赵明博焚香磕头,他屏退左右和城隍庙的主持,然后嘴里喃喃自语,向城隍神讲述黄琳姐妹的冤情,最后问自己该怎么办? 赵明博话音刚落,城隍神竟然显了灵:“赵县令,此事本神已经知晓,查处贪官污吏是本神的职责,你就静候佳音吧!”赵明博大吃一惊,急忙俯身叩拜。没想到“城隍神”走下神坛,一把拉起他说:“赵县令,此事不可声张,我等是皇上委派到黄淮府除贪的锦衣卫,已经注意上了黄淮府尹,正逐一核查!” “城隍神”竟然是个身穿黑衣的汉子,赵明博目瞪口呆,一时竞没有反应过来。黑衣汉子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知道你是清官,才现身相见。”赵明博回过神来,问黑衣人如何知晓黄淮府中有不少贪官?黑衣人娓娓道出了一个秘密。 朱元璋在各地兴建城隍庙,让官员拜谒城隍神,表面上警示他们做清官,暗地里在检验官员是否清正廉洁。城隍庙主持都有官员拜谒城隍神的次数记录。心中有鬼之人,对城隍神畏惧,大多不能按照皇上的吩咐去拜谒,哪儿官员次数少,皇上就派人调查哪儿的官员,府尹大人和不少官员问题就是出在这儿。 半月之后,皇上委派的巡抚来到黄淮府,查处了府尹大人和一批贪官,其中就有王可夏,并在城隍神前公开审判。 以后,无论谁问是否真有城隍神,赵明博都会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贪赃枉法,为非作歹,城隍爷自会找到他。 ...
“阿雯,你确定你爬过这座山?” 小兰皱着眉头望着眼前这座山上崎岖不平的小路,瞧了眼身后的穿白色卫衣的女同伴说:“这样的小路,能不能爬上山都不晓得呢?” 被叫做阿雯的女孩边把手机放进口袋边说道:“没有,我只是很早就听人说过这座山,正好到家难得聚在一起,唱歌喝酒什么的早就没什么意思了。丽丽说要爬山,我就想起了这座,以前听表哥从这里经过时经常提起,就叫你们来了。” “没错,我也听说过这座山。”丽丽在一旁补充道:“小时候就在爬过这座山,只是当时还小,没能爬多久就下来了。” 小兰瞧着丽丽的胸部戏谑道:“可你现在也不大呀!” 丽丽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赌气道:“我随我爸好吧。” 在一旁一直没吭声的嘉嘉这时候却揉着肩膀叫:“哎哟,那么高的山,什么时候才能爬上去啊,上路又那么陡,我看咱们还是回去吧,我知道这里不远有一家旅店,哪里的温泉和饭菜都很不错。” “哎,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小兰一脸嫌弃的表情揶揄道:“你看看,你都胖成啥样了,趁这次爬山好好的减减肥,把你这游泳圈减下来,不然哪有男孩子会喜欢你啊?”说着,小兰捏着嘉嘉腰上的赘肉抖了抖,又补充道:“啧啧,看看,这腰围都快赶上胸围啦!” 嘉嘉心里有火,无奈嘴笨辩不过小兰,只好嘟着嘴又一言不发。 这是远处突然传来车子的响声,一辆豪华的黑色轿车在弯道停下,一个男子下了车,打开副驾驶车门。一个戴墨镜穿着时髦的女孩下了车,同男子耳语几句便分开了,男子回到了车中。女孩这才朝女孩儿们这边望了一眼,招手道:“嗨,姐妹们,对不起啊,我这紧赶慢赶的还是来晚了。” 丽丽瞪大双眼向周围姐妹问道:“这是婷婷么?我的天啊,几年不见变成这样了,跟大明星似的。” 小兰一旁冷哼一声:“是啊,脸上不知道割了多少刀呢,来这么晚,八成全用在化妆上了。” 这时候婷婷一走到眼前,笑着赔礼道:“哎哟,真对不起,以为男朋友开车会快一点,谁知道高速上遇到堵车,还是来晚了,这是对不起啊!” 嘉嘉这时抢白道:“没事,没事,几年不见,婷婷都长这么漂亮了,男朋友又帅又有钱啊!” “是啊,几年不见,都这这么大了。”小兰依旧瞧着对方露出的事业线说道:“这大热天的,你就穿这么少,可别晒黑了。” 婷婷尴尬笑笑,转而对刚刚到过招呼的嘉嘉说道:“几年不见,嘉嘉也混得不错吧,都有小宝宝啦,怎么?几个月了还来爬山?” 一句话,其他三人都笑了,小兰在一旁补刀道:“可不是,都怀了三年多了,八成是个哪吒!” 嘉嘉脸色及其难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这是胖的。” 婷婷额头已渗出汗水,本来自己迟到就被别人嫌弃,如今嘉嘉这么个老好人还被自己无意得罪了,现在的她,开始后悔来这儿了。 阿雯开始打圆场道:“好了,闲聊有的是时间,咱们还是先上山吧。” 众人此时也没心情抱怨什么了,都纷纷往山上走去。这山并不高,却十分广阔。五个人各怀心事,路上只是偶尔寒暄问一下各自近况,便再也无法找到话题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大家都有些累了,却谁也不肯说出口,突然一条特别陡峭的上路出现在面前。是一条三岔路,左右两条相对平坦些。 “啊?怎么办?往哪儿走啊?” 这时,一对夫妇从左侧山路上拄着登山杖走下来。小兰大踏步一步跳到中间那条山路的一座岩石上。 “来啊,走这里,这样才刺激啊!” “那条山路很难走的。”那对夫妇见状忙劝道:“没有人难走那条路,据说有人见到从那条路上走下来的人都是脸色惨白的样子,不知发生了什么。” 小兰听了那对夫妇的话,也开始犹豫了,瞧着下面呆立在那里的伙伴们也都面面相觑。突然丽丽向小兰的脚下一指说道:“你看那是什么?” 小兰吓得急忙跳开,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块掉在地上的木牌,上面写着:“禁止通行”四个字。 “那是十年前留下的,这条路上通往的是一座荒村,家里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去了,只剩下一些空巢老人,知道十年前最后一位老人去世,这条路也就被封了。”那对夫妇又解释道:“所以说你们还是不要走这条路的好,据说那里还闹鬼呢!” “啊,小兰,我们还是换路走吧!”阿雯劝道。 原本小兰也是要改路的,但刚刚自己被一块牌子吓到,脸上实在是没面子,于是佯作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道:“怕什么,封建迷信有什么好怕的。” 丽丽低声道:“对啊,没……没什么好怕的。”嘴上这样说,心里还是有些胆怯。 嘉嘉犹豫道:“这根本算不上是条路啊,万一迷路啦咋办?” 小兰不屑道:“这么多人怕什么?” 婷婷皱眉道:“这路上会不会有蛇啊,我最怕蛇了。” 小兰轻蔑道:“你下巴整的跟蛇精似得,还会怕同类?你们这些胆小鬼,不敢来就别跟着。”说着便独自往山上走去。 其他人无奈跟在后面,婷婷走在最后,跟身边的阿雯悄悄说道:“阿雯,你为什么要叫她来啊,要知道她可是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在场的所有人,有哪个不是被她嘲笑过千万遍的啊。” 阿雯只是笑笑说道:“大家都是同学啊。” “哎呀,我累了,我不想走啦!”阿雯说着一屁股坐在小道旁的一棵大树下;她一坐下,丽丽也突然叫苦道:“哎,我也累了。” 小兰突然道:“你看前面!” 众人抬头,见到前面突然出现的村庄。嘉嘉跳起来叫道:“那对夫妇果然没骗我们,这里是有个村庄。” “那又怎样?”丽丽不屑道:“不过是荒村而已,而且荒废了十年,说不定里面遍地死尸或者骸骨什么的。” 小兰看了看表说道:“我们到里面休息一下,然后原路返回就好了。” 虽然不愿听小兰的安排,但也没有更好的主意了。婷婷这次顺从的朝荒村走去,微微闭着双眼说道:“我似乎听到了溪水声音,我要洗个澡才行。” 小兰头也不回说道:“记得别洗脸,不然卸妆后没脸见人啊!” 婷婷知道自己说不过她,便没再理会。 阿文看了眼手机道:“这儿果然没信号。” “我先去村后面帮你们探探路。”丽丽说着,快步跑到前面。 小兰瞧着皱眉道:“丽丽向来自私,这次怎么这么好心了?” 阿雯道:“这么多年不见,谁都会变得。” 小兰冷笑一阵:“哼,狗改了吃屎那就不是狗啦。” 荒村并不大,看上去还算完整的仅不足十户人家,房子也早已破烂不堪。只有一所小学,教室里面空落落的,房子还算结实,只是里面布满了灰尘。然而每张桌子上都蒙着厚厚的白布,小兰一一掀开白布,这里的每张桌子,看上去确实崭新的。虽然奇怪,但小兰并没有多想,她并了两张桌子,直接躺了上去。虽然一路上她都没有叫苦,却实实在在的累瘫了,竟躺在桌子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小兰是被众人的尖叫声吵醒的,醒来时看见阿雯就坐在自己对面的一张桌子上,婷婷和丽丽跑了进来,全身湿漉漉的。 小兰猛地坐起来,还没明白外面发生了什么,就听到了一声炸裂的雷声。 “哎呀,真倒霉,刚换的衣服又被打湿了,外面雷声好吓人啊!”婷婷娇声抱怨着。 丽丽也附和道:“是呀,是呀。这里是什么鬼天气,这雨说下就下,还有这么吓人的雷声,这下咱么可怎么走啊。” “都别吵啦!”小兰本就有些起床气,如今这雷声已经都让她厌烦了,周围这些被她看不顺眼的“闺蜜”还不停地叽叽喳喳,叫她心里更是烦躁。 众人虽气不过,却还是怕她三分,都住了口。这时阿雯小声跟婷婷说道:“我包里还有干净的衣服,你要不嫌弃,就先穿我的吧。” 婷婷对阿雯笑笑说:“谢谢!”然后就去墙角翻阿雯的包了,阿雯忙跑过去道:“诶,我帮你拿!”婷婷连说:“不用。”便毫不客气的翻着阿雯的包。 “呀,这个发簪上面的蝴蝶好可爱呀。” “你不要乱翻我东西嘛。” “嘿嘿,开玩笑的,别介意啊。” 小兰没再理睬她们的嬉闹,环视四周,整个空间开始暗下来,她突然问道:“嘉嘉呢?” 众人一时间都愣住了,这才发现嘉嘉不见了,众人面面相觑,阿雯站了出来道:“我去找她好了。” “外面雨这么大,你出去肯定会被淋病的,在这么大个人会有什么事,没准正在某地避雨呢,你白担心一场。” “是呀,是呀。你出去不但没用,自己出些什么事,那可怎么办啊。” “这里外面一个人也没有,她能有什么危险的,等雨停了我们再去找她也不迟。” 阿雯摇摇头,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好了,我有雨衣跟手电,等找不到我就回来。” 丽丽拉着她的胳膊说:“你把手电拿走了,我们怎么办?” “你这小婊砸,就是一点也没改掉自私的毛病。”小兰冷冷的嘲讽着丽丽。 阿雯轻轻推开她说道:“我会很快回来的。” 丽丽原本还想说什么,又怕再被小兰嘲笑,索性闭了口,眼睁睁看着阿雯离开。 余下三个低头边看手机便等,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又过了三个多小时,雨停了。有一抹夕阳照在窗上,教室的门再此被打开,进来的只有阿雯一个。 “找到没?”小兰问,见对方摇摇头,便没再说些什么。 这次天是真的黑了,众人也都有了倦意,各自的手机也显示电量不足的状态。 “刚刚雨水太大,那条小路被封了。” “啊,什么?”丽丽第一个跳了起来,“天呐,那我们怎么办?” “对啊,难道要在这过夜吗?”婷婷皱着眉头道:“这儿脏死了,而且……而且说不定真的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小兰重重的一拍桌子,叫道:“屁话,什么不干净,还有比你不干净的?” “你骂谁呢,谁不干净了?”婷婷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她狠狠地把湿衣服摔在桌子上,同样尖着嗓子叫道:“小兰你够啦,你以为你是谁啊,凭什么谁都要听你的?凭什么大伙都要成为你嘲笑的对象?你自己还不是个女屌丝,装什么装啊!” 小兰也不服输道:“是,我没钱,我是屌丝,但我不会为钱随便跟人上床,更不会为了根本不知道是哪个男人,而两年打五次胎!” 丽丽一旁劝道:“大家都是姐妹,干嘛要这么吵啊!” 婷婷却像只疯狗一样,反冲着劝架的丽丽骂道:“这没你的事,走开。” 万没想到,婷婷因为气急而推了一把丽丽,丽丽跌坐在地上,手里的包也掉在地上,从里面掉出许多零食。丽丽赶忙坐起来,把零食猛往包里塞着,却被小兰一把抢过去。 “给我!” 丽丽想要抢回,却被小兰一把甩开,嘴里骂道:“婊子,这是什么,刚刚大家伙都在叫饿,你这自私自利的婊子却藏着这么多零食不拿出来,不要说,刚刚假装躲开实在一个人偷吃吧!” “要你管!那是我自己带上来的!”丽丽抢白道。 婷婷也一把抓住包包的另一根带子,与小兰拉扯中喊道:“东西是别人的,你凭什么要拿?” 小兰力气大得很,一把抢过,却不小心将东西尽数丢到了地上,脸上自是有些尴尬,还是强硬说道:“谁知道这东西是哪儿来的,这种人从小就会偷东西,老爸是贼,女儿也是贼!” “够啦!” 丽丽的叫声几乎险些震碎这周围的窗子,最后竟破了音,带着哭泣的声音道:“对,我是贼,我是偷过东西,可我没抢过人家男朋友啊!” 许久,大家也吵累了,都各自坐在一角静静地待着。在这无路可走的山中荒村里,在这月光刚刚洒下与刚刚停下的夜里,姐妹们把各自挤压多年的不快,全部吐了出来。绿茶婊、有前科的贼还有抢闺蜜男朋友的薄情的女人,阿雯不知道为何闺蜜是这样不堪的一个词。 “雨停了,我要去找嘉嘉。” 阿雯低声说,她是想离开这儿,然后她就走了。 “我跟你一起去!”丽丽也不再管地上自己的凌乱的东西,起身跟着阿雯离开,颊上还有未干的泪痕。 “不要哭了。” 丽丽身子靠在一面残破的墙壁上,阿雯抱着她为她拭去面上的泪痕,喃喃道:“都是我不好,这么久没见,又把你们凑到这里,都是我不好。” “没事,这都不干你的事,今天的事迟早会发生的,使我们都对不起你才对。”丽丽仍在哭,她边哭边说:“阿雯你真好,今天的事突然让我想起:我们上学的时候,那时候你就是最老实的,那天你有急事需要打电话,我当时明明拿着手机却没有给你。哪知道你是因为爸爸生病的事,结果害的你没能见爸爸最后一件,现在想想真的很对不起你,真的……” “没事,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突然…… 一道黑影从教室窗前闪过,小兰忍不住叫了一声,见婷婷依旧低着头坐在课桌上没理她。当下便也不理她,自己冲出教室,朝黑影方向跑去。 婷婷没有理她,双手抱着小腿,头埋到膝盖里。 “婷婷!” 是阿雯的声音,婷婷抬起头,瞧见门口一条黑影,佷像阿雯。 “阿雯?” 婷婷叫了一声,见对方身子在颤抖,很冷的样子,她没有回答自己的问话。婷婷站了起来,朝阿雯走了过去,又问了声:“阿雯,是你吗?你看上去很冷的样子,丽丽呢?” “啊!”等婷婷走进些才看到,阿雯身上全是血,她吓得倒退几步跌坐在地上,像见鬼一样喊道:“阿雯,阿雯你身上有好多的血啊……” “是……”阿雯端着粗气道:“这是丽丽的血,她死了。” “发生了什么事?她为什么会死啊?”婷婷挣扎着想要起来,却不知为何身子无法动弹。 “她临死前跟我说了句话。”阿伟说着一步步向婷婷走去。 “她说什么?” “她说……她说……她说她想见你……” …… “啊……” …… 小兰被吓得跌坐在地上,眼前不远处便是嘉嘉的尸体,她的头是被利斧看下来的,流了好多的血,身子有些干瘪了。她前几个小时还是个胖胖的女孩儿,如今成了一具干瘪的无头死尸。她颤抖着掏出手机,打开手电功能,照亮四周。 这间破瓦房是全村保存最好的一家,虽然也已经轰塌了一半,她猛然发现桌上放着的一本相册。小兰费力的站起身,凑近桌前,灯光照亮相册的内容。 天呐,一张六寸的相片放在相册里,那竟是阿雯的照片,她不由得叫出声:“阿雯!” “你是在叫我么?” 小兰猛然回身,拿着相册护在胸前,眼前果然是阿雯,满身鲜血的阿雯。 “阿雯,这是怎么回事?嘉嘉……嘉嘉她是你杀的吗?”小兰很紧张,但还是再用一种质问的口气说话:“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阿雯从背后拿出了那柄利斧,那柄接连要了三条人命的利斧。一步步的逼近小兰,阴测测的说道:“你还问我为什么?你难道忘了十年前你们干的事情了吗?” “十年前?”小兰大脑中疯狂的回忆,却情急中大脑一片空白。 “十年前,学校里开了一个转学生,她性格很孤僻,经常受同学欺负。直到某一天,班里的校草喜欢上了她,她也因此遭人嫉妒。就在回家的路上,被另外四个女同学虐待,她们毒打她、还扒光了她的衣服,还拍了裸照……” “我错了,我错了阿雯。”没等阿雯说完,小兰便突然跪下来抢白道:“我们对不起你,但那时我们都是未成年,思想都不成熟……” “那你知不知道?”阿雯提高了音调,恶狠狠道:“你知不知道那女孩后来怎样了?那就在这儿,就在离此不远的后山,跳崖死了!” “那你……” “我是她双胞胎妹妹,这儿就是我们曾经的家,姐姐从小就是我们全家的希望,背负着全家的希望和压力。姐姐原本就是个内向的孩子,学校里被欺负了不敢和爸妈说,临死前,只对我说出了一切。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决定要报复!” 阿雯说着便扑向小兰,小兰突然把手中的相册丢向阿雯,阿雯挡开相册的同时,小兰从她身侧逃出。阿雯拼命地在后面追逐,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小兰情急中跑进教室,里面一片漆黑。 阿雯追了进去,眼前一片漆黑,还未及反应,左眼突然被某个尖锐的物品刺中。阿雯退了出来,被某物绊了一下,跌坐在地上,利斧掉在一旁。她咬牙拔出,模糊中看到自己那根发簪,发簪在滴血,是姐姐的发簪。她捂着眼睛瞧见小兰手里拿着利斧,朝自己劈来…… 阿雯再醒来时,小兰的尸体趴在自己不远处,后脑上插着那根发簪。 天亮了,阿雯戴着帽子走下山,帽檐矮矮的,遮住了阿雯的半张脸,她还戴着婷婷的墨镜。 “喂!” 阿雯听到有人在叫,抬头看见那辆昨天送婷婷过来的车子,那个中年男人站在车前。 “你不是婷婷的朋友吗?”那男人道:“昨天发信息说信号不好,叫我今天上午来接她,她人呢?” “她先走了。”阿雯说:“她们丢下了我先走了。” “哦。”男人想了想说:“我送你吧!” 阿雯低着头,走过去,坐在车的后座位子上……(完) ...
这是在我大学期间遇到的一个事情。 当年我刚刚到大学报道时,听说这里原先是一大片的坟地,而师兄、师姐们全都警告我们当到了夜里之后千万别乱跑,并且特别的强调,如果深夜里听到有什么奇怪的声音,只要蒙头大睡就是,千万不要去追寻声音的来源。 而这种警告让我惊慌了好一阵子,但是一切都很平静和安详,如果不是那晚我亲身经历的那件事,我也并不会太在意这种鬼神之说的。 事情是发生在暑假刚开始的那几天,大家都回去了,所以往日热闹的宿舍里面显的是特别的冷清,整一幢楼就住我和小孟两个人,我住在209,对面是210,隔壁是207,211是空的,210住着小孟。 那晚由于茶水喝多了,好不容易才睡过去,但是睡的并不熟。半夜里,朦胧之间,听到走廊上传来“登,登,登”走路的声音,迷糊间,感觉到好象那声音在我和小孟的房间门口停了一下,接着又走了,不停的走来走去的……我想明天应该好好的问问小孟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半夜还在那里走来走去,简直不让人睡觉嘛。谁知道第二天清早,小孟就过来敲门,而且眼睛象熊猫一样。 我问道:“小孟,你昨晚怎么回事,老是不停的走?” 而小孟的脸刷的就白了,“我还以为那是你在走呢……,难道说……?” 当天晚上小孟死活的都要和我一起睡,而我们谁都睡不着,都在等着那个声音,直到三点钟,那个声音又突然响起来了,“登,登,登”,小孟和我的手握的很紧,满是冷汗,那声音在经过我们房间的时候,总会停一下,我大着胆子,趴在门缝那里,想看个究竟。 “登,登,登”,我咬咬牙,一看,看到一个穿裙子和高跟鞋的女孩,但我肯定她不是我们学校的,而且,而且……,她……,我吓呆了,身子好象吓得都动弹不得了,我望着门缝,好不容易,才背着身子对小孟说:“一个女孩,但她的脸……” “怎么了?” 我缓了缓气,闭上眼睛,转过身子,听到小孟说“是不是象我这样?” 目光及处,身边哪有小孟的身影,是,是那个没有脸的女孩,门缝里看到的那个女孩,穿着裙子和高跟鞋,脸上,一片空白,在诡异的月光下,平滑的象一个镜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