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婚的男人,如果每天晚上能搂着女人睡觉,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可是,这种幸福,对于陈五来说,是那么遥远。当然,他不是没有老婆,而是老婆远在家乡,他在南方打工,远水解不了近渴。是呀,总的来说,陈五过的就是背井离乡、居无定所的日子,这不,上个工厂的活白天已做完,今晚,他又要找出租房睡觉了。 南方的繁华是毫无疑问的,这不仅表现在高楼大厦多、人多、车多,也表现在宾馆、旅店和出租房多。那些星级的宾馆,陈五在梦里都没有进去过,因为那种消费,我的乖乖,睡一晚要八千到一万元,难道它的床是神仙睡过的?睡了一晚之后可以长生不老,比吃了唐僧肉还管用?我的乖乖,这笔钱,放在十年前的家乡,可以娶到十个老婆哩。想到老婆,陈五的身体里本能地颤了一下,某个部位有些热血沸腾。妈的,这辈子注定要遭这份罪,连个女人都困不到,真是苦不堪言呀! 好了,就是这家吧,广告牌上写的是“临时住宿拾元一晚”。 老板,还有房没?住临时的,说不好也会住长期的,如果我很快就找到工作的话—— 负一楼有一间107,要不要?可能有点潮。 潮没事,春天么,楼上的地板都出水。我生在农村,还怕这个。价钱呢? 十五块一晚! 外面,外面牌子上写的不是十元么?怎么又涨价了呢? 十元的只有一张光床。你睡觉不要被子? 要啊!他本想说,哪能不要被子,我还想要女人呢。但见老板旁边有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坐在那里玩电脑,这样的玩笑话他就没好意思说出口。 拿到钥匙,他没有急于回房间,而是到隔壁最近的一家士多店买了一个脸盆,一条毛巾。店老板是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人,满脸的和气。 兄弟你住哪儿?是隔壁这栋“周记出租楼”吧? 是呀。以后可能所有的日用品都要在您这儿买哟。 好,兄弟,相遇即是有缘,出门在外的人都不容易。你放心,价格我不会算你贵的。 好的,那我先谢谢老板。 不用客气。请问你住几楼啊? 我来迟了,住负一楼107。 负一楼?那是车库啊,您真的交了钱? 交了,一晚十五元呢,还有被子,不贵! 啊,我知道那间房。兄弟,兄弟,你最好听我的话,让老板给你换一间—— 为什么啊?钱都交了,咱不麻烦了,今晚就住那吧。若不合适,明天再换也不迟。走了,老板您忙。 打开房门,只有一张单人床。床上铺的是浅蓝碎花格子的被子,看上去还真不错,挺干净。陈五用脸盆打点水,简单洗了一下脸和脚,就躺到了床上。半个小时不到,他就打起了鼾声。半夜,他被一阵女人悲悲切切的哭声惊醒了。他心想,这么晚了,还有人不睡觉?他起身坐起来,黑暗中,觉得床的另一头坐着一个人。他吓了一跳,惊呼一声:“谁?” 呜呜呜——相公,我死得好惨哪,我等了你三百年零八十六天,今天你总算来了。你一定要为我鸣冤雪恨呀。当年,这间房就是我们的新房,周家的二少,那个流氓不仅强暴了我,最后还将我掐死塞在床底下,相公,我死得好惨哪—— 陈五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但他并没有跑,因为他的双腿根本就迈不动,被那个叫他相公的女人双手牢牢地抓住了,那手,冰凉冰凉的。他想喊,可是喉咙里却发不出声。怎么办?他突然心生一计: 娘子,你切莫伤心过度,保重凤体要紧。来,睡到这头来吧,让我为你暖暖身子。周家二少的后代,现在就是这家旅店的老板,明天,我找个机会一定杀了他—— 相公,你真好!我们新婚之夜还未圆房呢,今夜,我就把我的身子给你吧,虽然被周二少糟蹋过,但这三百年来我天天清洗,早已不脏了—— 次日,出租房的老板打开负一楼107的房门,发现有个男人赤裸裸地睡在床上,早已手脚冰凉。 当该市民政局的工作人把陈五送到火葬场,正要将他火化的时候,炉火的高温又令他马上爬了起来。他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四周,大声喊着他家里老婆的名字,“凤娇,凤娇——你在哪里呀?”喊了十几遍之后,他的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世间若有鬼, 女鬼一定美。 劝人多行善, 好好爱你妻。 后来,出租屋的老板为了揭开负一楼107房闹鬼之谜,特意去了一趟公安局,电脑查询的记录为:陈五,湖北某县人,其妻张凤娇三年前因夫妻吵架喝农药自尽。 ...
女老板蹊跷被杀 周五下午临近下班时,北原刑警队队长马军接到报案:西山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吕萍在居室内被杀。报案人是她的秘书郑晗。马军当即带人赶往案发现场。 马军惊疑地发现,这幢居民楼不在封闭的小区内,而是临街散楼,没有监控设备。马军心中不由产生一个疑问:按吕萍的身份,她不应该住在这样简陋的地方啊!来不及多想,郑晗已领着他来到了死者家中。马军径直走进卧室,看到三十多岁的吕萍仰躺在那张床上…… 在法医进行拍照取证的当口,马军询问了报案人郑晗。 郑晗说,老板吕萍在“青松花园”有一处豪宅,这里是她租住的一处临时住所,平时很少来。这个住所只有郑晗等少数亲信知道。今天下午大约3点,吕萍在公司对郑晗说,她有点事先回去了,如有重要事情可打电话,或直接到这里找她。吕萍走后不久,财务部就因贷款之事急需向吕萍请示。郑晗当即打吕萍的手机,可没人接听,随后被关机,座机也打不通,她只好直接向吕萍汇报。没想到,她一到这里就发现防盗门虚掩着,而吕萍已经遇害…… 从现场勘查回来不久,有关案情的资料就汇集到马军这里。死者吕萍,32岁,容貌娇美,身材丰腴,离异独居,其前夫是一家资产过亿的地产商。两年前,她离婚后来北原成立了西山房地产公司。一个多月前,她竞拍到本市开发区一块土地,目前正着手这块土地的开发建设。 据法医鉴定:死者后脑部位有被锤子之类的钝器击打的痕迹,但致死的原因,则是被掐脖子窒息而死,死亡时间在下午4至5点之间;死者衣衫虽被撕开、褪下,但并未遭到性侵害。 据走访了解到,案发前后楼上楼下的邻居没有听到异常响动;在不远处摆摊修车的一位老人反映,4点20分左右,他曾看到一个三十多岁、身高约一米八的男子,身穿电信公司工作服,带着一个旧工具包进入过这幢楼,几分钟后匆匆离开。 马军立即让人与电信公司联系,查那个时间段,是否曾派人来这里进行相关业务服务。电信公司回复说,他们没有派人来过这里。 警员立即从给吕萍打电话的那个IC卡电话亭到她所住的楼,检查沿途的摄像头,在一个路口的监控摄像头里发现了那个冒充电信公司员工的疑犯,截取图像后,发出了协查通缉令。很快,就有群众打电话反映,通缉令上的男子很像电信公司的临时工闫国强。闫国强被带回刑警队,很快就交代了作案经过。 就在警员为这么快侦破这起杀人案而高兴时,细心的马军却陷入了沉思。吕萍作为资产上千万的地产商,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租房居住?案发当天,她提前离开公司,一个人回家后又是在等谁呢? 警方引蛇出洞 为了找到答案,马军又仔细查看了勘查记录,并带人再次去了现场,试图寻找新的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马军终于在被抹去的一处地方,隐约发现了一个男子出门的脚印,并进行了复原处理。经过比对,该脚印男子身高应在一米六零左右,这显然不是身高一米七八的闫国强留下的。此外,马军还在吕萍的床下,发现了被拖抹的痕迹。根据闫国强的交代,他压根没有去过床下,也不可能拖抹床下的痕迹。 此时,另一疑问又在马军的心头浮起:郑晗证实,吕萍的这一住处经常放有数千元现金,梳妆台的抽屉里还有一条备用的珍珠项链,可闫国强在室内翻箱倒柜,却一无所获?他杀人的事都敢承认,窃取钱财的事还会加以隐瞒吗?马军由此推断:那天,先闫国强一步到过吕萍住处的另一男子很可能是个贼,他到吕萍家盗取钱财后准备离开时,吕萍回来了,他只好藏在床下,等闫国强作完案离开后,才抹去痕迹逃了出去。如果真是这样,那个男子肯定目睹了凶杀案的全过程,只要抓住他,就能弄清事情真相。 马军知道,出了命案,那个窃贼肯定不敢马上出来销赃。在征得局长同意后马军向媒体发布了吕萍被杀一案顺利告破、凶手已被抓获的消息。与此同时,他让手下在罪犯可能销赃的场所布控,查找被盗赃物和有关线索。 果然,三天之后,一个绰号叫“二旦”的惯偷,在销赃时被抓获。据“二旦”交代,他见报纸上说,杀害吕萍的案子已经破获并结案,自以为“风头”已过,这才将他在吕萍家中盗来的项链拿出销赃。说到这里,“二旦”突然狡黠地问马军:“马队长,我要是如实交代,政府能不能对我宽大处理?”得到马军肯定的表态后,“二旦”讲出了那天发生的事情。 那天,“二旦”为找到成沓的现金和精美项链而大为兴奋时,传来了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他判断是这家的主人回来了,惊恐之下,就钻到了卧室里那个床下。 “二旦”刚在床下藏好,一个浑身香气袭人的女子就开门进来了,接着,那女子脱了外衣,去取水杯倒水。就在这时,电话响了,随后,一个自称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进来,把那女人打昏后,又企图强奸她,结果,那女人被他折腾醒了。那女人强忍疼痛和恐惧,耐心与闫国强搭话,企图用金钱收买他。就在两人谈话时,女人的手机和座机相继响起,闫国强怕打电话的人见电话没人接会赶到这里来,就贪婪地看了一眼吕萍丰满而性感的胴体,说:“大妹子,有人要我取你的性命,到了阴间你别怪兄弟无情。”说完,双手狠狠地掐住了她的脖子,直到她一动不动,才去翻箱倒柜。可钱和首饰早被“二旦”拿去了,闫国强嘟囔一句“穷鬼”后,仓皇而逃。 马军的判断被证实了。闫国强并没有完全说实话,他隐瞒了受人指使行凶杀人的重要情节。就在马军暗忖之际,“二旦”又说出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闫国强走后,他藏在床下惊恐万分。本是来“求财”的,没想到惹上了人命案,这下麻烦大啦。他想赶快离开,可两腿直打哆嗦,好长时间动弹不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战战兢兢地从床下爬出来,不料刚一起身,就听到外面有个年轻女子敲门,嘴里还喊着“吕总、吕总”。他只得再次钻到床下。 那女子从客厅走进卧室,看见吕萍赤裸着身子躺在床上,就上前摇晃她。这时,吕萍醒了,她痛苦地呻吟着说:“郑晗,有人要杀我,快报警……”此时的“二旦”一听这话,惊恐到了极点,因为警察一来,他就跑不出去了。 出乎意料的是,床下的“二旦”接着听到了吕萍惊恐的声音:“你要干什么?” 那个叫郑晗的女子压低声音恶狠狠地说:“你这个害人的臭婊子,我要你去死!”接着,像是有什么东西卡住了吕萍的脖子,过了一会儿,床上没了动静…… 郑晗杀死吕萍后,开门向外走去,“二旦”抓住时机,一咬牙从床下爬出来,麻利地抹去留下的脚印,闪出了门外。 凶手另有隐情 郑晗被拘捕后,得知她杀人时有一个小偷就躲在吕萍的床下,就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杀死吕萍的事实。当马军问她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老板时,郑晗突然大哭起来。她哭了一阵,忽然表情决绝地对马军说:“马队长,我反正是要死的人了,你能满足我一个要求吗?我要见我男朋友一面,见过他我什么都交代!” 马军问她男朋友是谁?郑晗说:“他叫孟繁成,是本市的一位地产商。”停了一下,郑晗又补充说,“孟繁成是我的恩人,是他资助我读的大学。他妻子去世后,我爱上了他,可……” 郑晗大学毕业后,想到孟繁成的公司上班,可孟繁成意味深长地对她说:“你去吕萍的公司应聘更好,她的公司刚成立,正需要人手。”因为吕萍的公司也是做房地产生意的,郑晗马上明白孟繁成让她去那里应聘的目的,是要她做其生意上的“卧底”。之后,在孟繁成的策划下,郑晗顺利进入吕萍的公司,并逐步取得吕萍的信任,成了她的秘书。孟繁成要求郑晗表面上装作与他不认识,所以,外人不知道他俩的关系。 前段时间,在开发区那块土地的招标中,吕萍成了孟繁成强劲的竞争对手,孟繁成用足了功夫想得到这块地,但最后还是功亏一篑,败在吕萍的手里。 那天,郑晗和孟繁成私下约会时,告诉孟繁成:“吕萍这个狐狸精,仗着与那个文副市长的暧昧关系,事先知道了标的。竞标前,她通过关系,甚至连你们公司的竞标方案和策划书都看到了。”孟繁成咬牙切齿地说:“腐败呀,权、钱、色混到一起,我们这些正当生意人哪里还有活路?” 郑晗见孟繁成满腹怨气而又无可奈何的样子,一时激愤,忍不住说道:“要不,我想法杀了这个不要脸的婊子,这样,不仅你可以得到那块地,我也能正大光明到你身边工作了。” 孟繁成吃惊地看着郑晗,愣了片刻,突然起身打了她一巴掌,怒道:“你千万不能够这么做,连这样想也不要想。”见郑晗捂着脸“嘤嘤”地哭起来,孟繁成轻拂她的头发,慈爱地说:“小晗,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接受你的爱,甚至不愿让人知道我资助过你的事吗?因为我不想让人指着脊梁,骂我资助你是别有用心。我怎么能让你为了我多赚几个臭钱而去犯罪杀人呢?”听了孟繁成的话,郑晗感动地扑在他的怀里,大哭起来…… 郑晗沉浸在往事之中,两行泪水不知不觉淌了出来。一名女警递给郑晗一张纸巾,让她擦去泪水,然后问她:“既然这样,你后来为什么还是杀了吕萍?”郑晗恨恨地说:“她毁了我,是她害得我失去了女人最珍贵的东西。”接着,郑晗讲了一件连孟繁成都不知道的事情。 一个周末的晚上,郑晗突然接到吕萍的电话,让她到住处去找她。郑晗到了那里,意外地看到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与吕萍在一起。那个男子就是市建委主任,本次招标办公室的主任范建明。 那天晚上,郑晗被吕萍挽留与他们一起吃晚饭,饭后不久,郑晗只觉眼皮打架,一阵困意朝她袭来。吕萍说她酒喝多了,就扶她到自己的床上休息。不知过了多久,郑晗恍惚间觉得有个东西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睁眼一看,竟然是范建明趴在自己身上,她猛地推开范建明,呜呜哭了起来。 范建明溜走后,吕萍把一个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递给郑晗,连劝带唬地说:“小郑呀,无论是范主任的权势、学历、地位,还是长相、才气、情趣,哪一点都不委屈你,你能得到范主任的青睐和宠幸,这是天大的荣幸啊!只要你听姐的话,咱姐妹有了范主任做靠山,那可就财源滚滚了。当然,你要是不识抬举,姐在‘道’上还是有几个肯为我卖命的朋友的。”接下来,吕萍告诉郑晗,她是文正春副市长的秘密情人,这一处住宅是她专门为方便与文副市长约会,避人耳目而租下的。郑晗若不听她的,不会有好果子吃。郑晗不敢得罪吕萍,更不敢得罪文副市长和范主任,只能听从摆布。 案发那天,郑晗确实有工作上的事情向吕萍汇报,结果,她意外地发现吕萍被人掐昏在卧室内的床上。一阵惊慌过后,她马上想到,这真是天赐良机。于是,她把心一横,就拿起一个枕头压在了她嘴鼻上…… 马军郑重地告诉她:“故意杀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具体情节不同,量刑也有所不同。你还年轻,一定要把你知道的全说出来,争取立功赎罪,从轻处理。” 过了一会儿,郑晗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马队长,我还有一个情况没有交代,有人给我的银行卡上打了30万元,我原准备被判死刑后,让孟繁成把那笔钱转交给我的父母,现在我把它交给政府。另外,那天我即便没有碰到吕萍被人掐昏,也准备伺机杀死她的,因为要是不杀她,给我钱的人就会杀死我……” 幕后黑手渐现 郑晗的话把在场的警察都给惊住了。马军克制着内心的激动,对她说:“有什么事情你慢慢说,不要着急,我们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郑晗接着讲道,孟繁成竞标失败后,郑晗虽然没有对他说出吕萍逼她做范建明情妇的事,但流露出要杀死吕萍的念头。当时,在孟繁成的严厉训斥下,她打消了这种想法。谁知几天后,郑晗突然收到一封匿名电子邮件,邮件上说,发件人已经给她的银行卡上打入30万元,郑晗必须按照发件人的指令和策划好的方案,杀死吕萍。否则,他会再请杀手将吕萍和郑晗一起除掉。邮件的最后是一个杀死吕萍的方案。 郑晗查了查自己的银行卡,里面果然多了30万元。郑晗本来就有杀死吕萍的打算,现在见这个发邮件的人设计的杀人计划很巧妙,杀死吕萍后不会牵出自己,便决定瞒着孟繁成,冒险一试。 马军立即派人取回了郑晗家中的电脑,通过技术手段,查清了给她发电子邮件的IP地址:一家郊区临街的小网吧。警察赶到那里,准备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时,发现那几天网吧的监控设施恰好出了故障,侦破的关键线索到此被掐断了,案子一时难有进展。局长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与纪检委联系,请求协助。紧接着,范建明就被请到了纪检委。 范建明一到纪检委,看到刑警队长马军也在场,额头上立刻冒出密密的汗珠。他刚坐下,马军就单刀直入地问他:“为什么要给别人的银行卡上打入30万元?”范建明一愣,一时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警方和纪检委都掌握了什么证据,只能保持沉默。 马军见状,心里有了底。这个态度,等于他默认郑晗那30万元就是他打的。接着,马军把从郑晗的电脑中复制、打印出来的那封匿名邮件拿给范建明看,同时问他:“为什么发邮件,指使郑晗杀死吕萍?” 范建明看过邮件打印稿,顿时紧张起来,连声辩解道:“我没有指使郑晗去杀吕萍,我只是受人要挟,给一个指定银行卡的账户打进30万元。”马军步步紧逼:“要挟你什么?”范建明结结巴巴地说:“他要举报我竞标前向别人透露了标的。”“你向谁透露了标的?”“孟繁成!”马军再问:“那孟繁成的公司为什么没有中标?” 范建明彻底崩溃了,他沉默良久,终于垂头丧气地说:“因为后来文副市长让我在招标时关照吕萍,我就改动了标的,并把改动后的标的透露给了吕萍。” 马军离开纪检委,直接去看守所提审闫国强,见面劈头就问:“你在杀害吕萍之前,曾对她说:‘有人要我取你的命,到了阴间你别怪兄弟无情。’这话是什么意思?是谁指使你杀害吕萍的?” 毫无思想准备的闫国强被问得脸色大变,但随即满不在乎地说:“杀人偿命,一人做事一人当,那句话是我说着玩的,我杀吕萍没有人指使。” 马军冷笑一声,说:“我实话对你讲,在你行凶的时候,有一个小偷就躲在吕萍的床下。而且,我还要告诉你,你根本没有把吕萍掐死,你走后她又醒了过来,真正杀害吕萍的另有其人。吕萍被杀是有人要灭口,因为她是土地竞标受贿案的知情人。你是主动交代,还是顽抗到底,两条路由你选。” 闫国强被马军彻底击垮了,不得不说出事实真相。 真相竟然如此 数月前,闫国强被医院查出患了肾功能衰竭,虽说弟弟愿为其捐肾,但昂贵的手术费令他愁肠百结,万般无奈之际,他想到了本市热心慈善事业的知名企业家孟繁成,就抱着一丝希望上门求助,没想到,孟繁成当即给了他5万元,并说过几天再给他20万元。闫国强遇到这样的好人,感动得就差给他跪下了。 几天后,闫国强再次见到孟繁成时,却见他愁眉苦脸地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孟繁成说,钱的事情好办,只是他现在遇到一个过不了的坎,想让闫国强帮他一下。闫国强立马表示全力以赴,并问他啥事。 当孟繁成说出想让他去除掉一个人时,闫国强呆住了。随后,孟繁成给他讲了具体计划,又开导他说:“我的计划天衣无缝,何况要你杀的又是一个弱女子,而你是个身患重病之人,又没有犯罪前科,到时候警察是不会查到你的。” 闫国强琢磨一阵,暗想:自己反正已经是要死的人了,不如赌一把,如果成功,不仅有了治病的钱,还攀上了孟繁成这棵大树;再说,孟总敢直接告诉自己,说明他早有安排,如果自己不答应,怕是走不出他的公司。于是一咬牙,答应了。 行凶之前,孟繁成还叮嘱闫国强,万一他被抓了,就说是为了弄钱治病,只要是他不连累自己,事后自己一定会照顾好他的妻子和儿子。 孟繁成被请到刑警队,马军厉声说道:“孟繁成,现在再说这件事已经没有意义了,你还是交代利用、指使郑晗杀死吕萍的事吧。” 孟繁成浑身一颤,随后又气冲冲地说:“马队长,你可不能乱说啊,天地良心,我怎么会指使郑晗去杀人呢?” 马军不动声色地说:“看来你是不愿讲了,那我就替你说吧。” 在本市开发区那块土地的竞标中,孟繁成原本志在必得,并向范建明行贿30万元,但他最终没有得到那块土地,后来他从郑晗那里得知,是吕萍插手使他竞标失利,他心生怨恨。当时,郑晗激愤之下,对他流露出要杀死吕萍的想法,狡猾的孟繁成表面上训斥郑晗,私下里却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于是孟繁成先在网上散布有关土地招标黑幕的小道消息,让范建明惶惶不安。后又匿名给范建明打电话,要挟他给一个指定的银联卡账户汇去30万元,否则,就把他出卖标的的事捅出去。范建明将钱打到郑晗的银行卡上之后,孟繁成又通过网吧给郑晗发去一封电子邮件,“逼”郑晗按他的计划杀死吕萍。 让孟繁成想不到的是,郑晗还没有开始实施计划,闫国强主动找上门向他求助。狡猾的孟繁成觉得让闫国强杀害吕萍更保险、更划算,便利诱闫国强充当杀手,抢在郑晗之前杀害吕萍。 孟繁成听了马军这番话,不屑一顾地说:“马队长,说话是要有证据的。闫国强是因为向我要钱治病,我没有满足他,他才胡说是我指使他杀人的。” 就在这时,奉命去孟繁成家中搜查的警察回来了,带回了孟繁成使用的电脑。一名警员打开电脑,很快调出一份文档。孟繁成一见,一下子瘫软在地。 原来,孟繁成从网吧里匿名发给郑晗的邮件,是在自家电脑里拟好,然后用U盘带到网吧发的。刑侦技术人员已将孟繁成电脑中被删除的文件一一恢复,从而发现了那个邮件的原文。证据确凿,孟繁成不得不承认了犯罪事实! ...
第一次看到那个卖气球的小女孩是在初夏的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那个时候阿钰正在看书。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独自一人坐在巴士站牌边看书,她喜欢那种阳光照在身上和书页上的感觉,身下的座椅温暖而明亮。 阿钰的镇子是一个很小的小镇,几乎每个人都互相认识,车也少,人们总喜欢骑着自行车悠闲地来去,享受最暖和的阳光和最新鲜的空气。 那是一个陌生的小女孩,阿钰从没见过她。但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阿钰就被她独特的气质吸引住了。她站在街的对面,有一双很大很幽深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和漆黑的眸子混合在一起,闪着黑珍珠一般迷人的光芒。她的皮肤很白,身上穿着一条像睡衣般的白色裙子,迎风飘动的裙摆滚着色泽明丽的蕾丝,就像一个不小心落入凡间的天使。 但她手中的气球却是黑色的,刺目的黑色,就像她黑夜般的眸子,和她长长的修剪得整整齐齐的长发融合在一起,葡萄般飘在她的身后,白色的线汇成一捆,被她紧紧握在手里。 阿钰愣愣地看着她的眼睛,那双漂亮的眸子里没有一丝感情,却像刀一样刺进她的心里,仿佛那一瞬间被剥光了衣服,看得彻彻底底,看尽了她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秘密。 她突然想要逃离,手中的书被她握得扭曲,光洁的纸皱出一条条丑陋的折痕。 这个时候,一对母子从长街的尽头走来,那是一双漂亮的人儿,母亲束着长发,白衬衣明丽而朴质,孩子短发明眸,一张秀气的脸蛋纯洁而天真。 他们一边说笑一边缓缓地走过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每一个眼神,每一声清脆的嗓音,都仿佛洪流一般,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令温暖在每一张脸上晕染、蔓延。 待两人走得近了,卖气球的女孩突然开口,说,请问,要气球吗? 那是阿钰第一次听到女孩的嗓音,甫入耳便惊为天人,清澈而透明,就像夏日里的薄荷。 小男孩愣愣地看着她和那只伸过来的手,眸子里瞬间有一丝微光闪过,然后他笑了,笑得如先前一般的纯,一般的甜,迫不及待地接过气球,向母亲撒娇道,妈妈,妈妈,买给我,买给我。 女子的脸上露出宠溺的笑容,她拍拍男孩的头,说,好呀,妈妈买给你。 阿钰看着这再寻常不过的一幕,却感觉不到任何一丝温暖和爱意,像在看一场木偶剧,演绎着别人的故事。 阿钰。 一个温柔而充满朝气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不用回头也知道是青然。 青然是个男孩,一个很英俊很帅气的男孩,喜欢穿“耐克”运动衫,“耐克”球鞋,背“耐克”背包,眸子明亮而温暖,像初夏午后的阳光。在凝华学园里,只要他的眼光扫过,就会晕倒一大片女生,他在球场上的身影,永远是女生们追逐的对象,而阿钰忧郁略带幽雅的淡粉色身影,却是他追逐的对象。 青然喜欢阿钰,是整个凝华学园公开的秘密,从高一开始,青然几乎天天送阿钰回家,不管刮风还是下雨,烈日还是天阴,他总是站在她的身旁,和她并肩走在夕阳中,不管她是多么的冰冷多么的不耐。 因此阿钰几乎成了凝华学园高中部所有女生嫉妒和憎恨的对象,为她的冷漠,为他的痴。 阿钰没有回过头去看青然,当她再次集中精力望向街对面时,那对母子已经不在了,只剩下那卖气球的小女孩还站在原处,眼神依旧毫无表情,身后的黑气球微微涌动。 那一瞬间阿钰有些茫然,刚刚那一幕在她的记忆里变得好遥远,她不禁怀疑,方才真的有对母子从这里经过么?他们真的买过小女孩的气球么? 阿钰。青然站在她的身后,毫不介意她的冷漠,脸上依旧洋溢着开朗的笑,看书看累了吧?我送你回家。 阿钰再次见到那对母子是在第二天的上午,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她本打算仍然到站牌旁看书,但当她经过一栋临街的公寓时,看到了那充满了恐惧与鲜血的一幕。 当时她站在路边的人行道上,步子缓慢。突然之间,空中响起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她不禁抬头,看到一团黑色从公寓其中一个窗口跃了下来,在空中划下一道优美的平行于公寓的直线,最后重重地摔落在地上,绽开一朵妖娆而艳丽的红花。 那是阿钰第一次亲眼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逝去,摔下来的孩子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脸部肌肉扭曲成不可想象的形状,圆睁的眼,微张的嘴,发皱的鼻,都涌出了鲜红的血液,在他的脸上划出一道道狰狞血痕。 阿钰愣在那里,良久不能回过神来,只能看着年轻慈祥的母亲从公寓大门跌跌撞撞地奔出,头发乱蓬蓬地披散在脑后,发疯似地扑到小男孩身上痛哭,哭声沙哑,已经不像人类的嗓音。在他们的身后,阿钰看到了那只黑色的气球,黑得像小女孩的眼睛,轻轻地往上飘,打着缓慢的旋,升入万里无云的晴空,消失不见。 周围的人越聚越多,说话声、议论声越来越大。阿钰想要尖叫,想要将心中所有恐惧和震惊都吐出来,但她却叫不出来,就像有团棉花塞在她的胸膛里,越来越大,越来越实,直到喘不过气来。 阿钰到站牌的时候青然已经等了很久了,他看着失魂落魄的她,说,你怎么了? 阿钰没有回答,坐在长木椅上,像丢了魂,长长的头发垂下来,和她惨白的脸映在一起,更显如云似雪。 青然着急了,说,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啊! 阿钰依然无语,眼神空洞。 青然沉默,良久,他突然抓住阿钰的手,拉着她便向大路的尽头跑去。 阿钰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看着随风飞舞的青然,说,你要干什么?你要带我到哪儿去? 带你去看件东西!青然转过头,脸上是盎然的笑意,从他的嘴角激荡开来,蔓进阿钰的心里,让她感到一丝融融的暖意。 小镇的尽头是整片整片的农田,山青水秀,晴空万里。 阿钰一直认为油菜花是世上最俗气最平凡的花种,不仅名字俗气,连果实做成的东西也俗不可耐。但当她看到那片油菜花田的时候,却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感动,明亮的黄色从他脚下开始,一直蔓延到山的尽头,然后再继续蔓延下去。初夏的阳光照在花田上,明黄的花朵异样耀眼,随着微风翻起一道一道的波浪,从山的一边蔓延到山的那一边,周而复始。 青然大声地吆喝着,紧紧握着阿钰的手,拉着她在花田里飞奔。他爽朗的笑声激荡在浩瀚的山原,每一声都敲在阿钰的心里。 他们跑了很久,直到没有一点力气,筋疲力尽地倒在花丛里,周围是混合着泥土的花香、清淡、纯雅,充满了农村质朴的气息。 青然说,怎么样?现在开心了吧? 青然不是个懂得浪漫的男孩,他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送阿钰一束俗不可耐的油菜花,黄色的花瓣很温暖,有阳光的味道,就像他的脸。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如流水。小镇上的人们总会看到镇西的车站前坐着一对怀抱油菜花的大孩子,他们那么漂亮,身上沐浴着灿烂的阳光,和身后开满蔷薇的花丛映在一起,像一幅画。 凝华学园里开始流传两人的故事,阿钰用淡然的眼神迎来送往,她的身上堆积着女生们嫉妒的目光和越来越恶毒的流言。 装什么清纯,她们说,早就知道你以前拒绝青然是欲擒故纵的伎俩了。 阿钰一笑置之,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永远都不可能和青然在一起,他的肩膀再宽广,也托不起她沉重的人生。 她终于又见到了那个卖气球的女孩,就像第一次见她那样,抱着长长的白线,站在街的另一边。 青然坐在阿钰的身旁,天南地北地瞎侃,仿佛在他的眼中,那个小女孩不过是一团虚无的幻影。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六十岁左右男人,提着一只黑色的公文包从长街尽头走来,他的脸上和身上布满了厚厚的脂肪,眼睛小得成了一根线,镶嵌在鼻子和眉毛之间。 这是我们新来的老师。青然说,教我们数学,听说是从省城调来的,还是高级教师呢。 阿钰默然,冷冷地看着那个男人越走越近,那张肥厚的脸上渐渐堆满和蔼的笑容。 在看书呐?他望了望阿钰手中的莎士比亚全集,笑得像朵花,看书好啊,年轻人就是该多看看书。 他唠叨着从两人身边走了过去,手上拿着一根白线,线的另一头,是黑色的气球。 阿钰知道,该来的始终要来。 然后他死了,死在自己的办公室,被人捅了二十多刀,鲜血染红了他肥胖的身体和办公室洁白的瓷砖地板。听人说,那场景就像是地狱,血的地狱。 凶手真是残忍。青然义愤填膺地坐在长椅上,握着拳头说,那么好的老师居然也会忍心杀。如果让我碰到那个万恶的匪徒,我一定…… 阿钰抬头看着蔚蓝的苍穹,天空真的很美,美得像传说中的大海,海水清澈,在阳光下泛起点点银色的荧光。偶尔有一两只飞鸟划过,洁白的翅膀刺痛她的眼睛。 阿钰,你倒是说话啊!旁边的青年不满地说,你也觉得那个凶手很可恶吧? 老师……是我杀的。 阿钰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在谈论天气,青然愣愣地看着阳光下无比圣洁的她,哈哈大笑,说,你这个玩笑开得可真不是时候。 我没有开玩笑。 阿钰看向自己的左手,食指上缠着一根白色的线,顺着那根线一直看上去,另一头连着的是一只黑色的气球。 人,真的是我杀的。 阿钰站起身子,她看见卖气球的小女孩正站在街的另一边,幽深漆黑的眸子里终于有了一丝笑意。她拿着气球向女孩走去,缓缓的步子轻轻踏在水泥地面上。在那一瞬间,她的意识有些模糊,眼前的风景扭曲、重组,变成一道漆黑的梦。 十年前那个漆黑的夜晚,天空中没有一丝星光,九岁的阿钰在街边的小摊买了一只黑色的气球,像得到了世上最美好的宝贝,将它紧紧缠在食指上,在小区里快乐地奔跑,直到一个行人也没有,昏黄的路灯闪动森然诡异的光。 她记得,那个时候她有一双很大很幽深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和漆黑的眸子混合在一起,闪着黑珍珠一般迷人的光芒。她的皮肤很白,穿着一件漂亮的睡衣般的白色裙子,裙摆处镶嵌着色泽明丽的蕾丝,像一个不小心落入凡间的天使。 突然,从路灯的阴影里闪出一个面目邪恶的中年男人,脸上和肚子上布满厚厚的脂肪,眼睛小得成了一根线,镶嵌在眉毛和鼻子之间。 他看着她诡异地笑,粗粗的手臂上满是丑陋的黄毛。他向她伸出了手,环上她的腰,将她抱起来,拖入路灯的阴影里。 她想挣扎,想反抗,但幼小得没有一丝力气的她只能看着自己的裙子被撕成碎片,连同她纯洁无垢的心。 气球的线断开了,黑色的气球打着旋向天空升去,直到消失在漆黑的夜空里。 那是她失去意识前看到的最后景象。 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笑,再也不穿白色的裙子,再也不会和任何一个男孩在一起。 然后她听到一声刺耳的汽车刹车声和青然撕心裂肺的惨叫。她觉得自己飞了起来,身体轻盈,没有一丝重量。 她知道生命已经开始从她这个千创百孔的身体里渐渐剥离,在最后的意识里她看到了青然的脸,满是眼泪的脸,呼喊着她的名字。他说,你不要死呀,不要死呀,我还要带你去看油菜花田呢,我要每天都送你油菜花。 他还是这么不浪漫。阿钰笑着想,她真的很想告诉他,她已经渐渐喜欢上了那片明黄色的花田,喜欢上了他身上淡淡的阳光味道,像小时候妈妈晒过的被子。那个他背她回家的黄昏,是她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美好。她几乎要以为自己也和别的女孩子一样纯洁了,几乎就要相信自己也能得到幸福。 曾经,她离幸福那么的近,近得仿佛触手可及,却最终失之交臂。 但是她又看到了那个男人,当年她离开省城,以为再也不会见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但是他还是出现在她的面前,带着同样猥琐的笑容,和同样令人恶心的老师面具。 她不能原谅他,从她拿着锋利的水果刀刺那只猪第一刀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永远也不能回到那片油菜花田了。 那个美丽的黄昏,终于成了十年来她所做过的惟一一个色彩斑斓的梦。 青然的呼唤声越来越遥远,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天空好蓝好蓝,她又看到了那个卖气球的小女孩,那张脸那么熟悉,熟悉得仿佛就是十年前的噩梦。 她放开了手,无数黑色的气球成群结队地向空中升去,散成无数个黑点,再慢慢蔓延,将天空遮开一道漆黑的天幕。 青然,那个站牌是你每天上学一定要经过的地方,所以我喜欢坐在那里,一边看书一边享受阳光。 青然,我喜欢…… ...
那时候军训是在郊外的,周围基本都是坟山,接下来不废话直奔主题,真是天天惊魂。 第一天:全级同学和老师到齐后全部集体上了巴士到了军训的地点(德育基地),刚开始还挺兴奋,一去到就面对着那凶神恶煞的教官什么愉快的心情都没了,同学们分好宿舍后全部准备休息了,那时分到三楼,因为当天去到已经中午了,休息了一下午后晚上去听教官讲废话,就在集体走着去讲堂的时候我居然看到看到不远处的山上有几个人,刚开始还以为是拜山的,然后想想,这大晚上的又不是清明重阳什么祭拜节日拜什么山啊,然后顺口叫我同学往那个方向去看一眼,就在我和我同学准备看的那一瞬间,那几个人居然不见了,听教官讲完废话后准备回宿舍的时候我又下意识的往那座上看去,很失望,那几个人还是没出现,走回宿舍的楼上到二楼时我无意的看了一下基地的大门外,那几个人居然躲在树下对着我笑,我吓得不用几步冲上了宿舍房间。 第二天:六点钟准时警钟响起,急忙洗漱后赶紧的下楼下的操场集合开始了第一天的训练,一天下来累得够呛,所以一回到宿舍澡也没洗就躺下睡了准备第二天起来再洗,原本应该很累一睡就会到大天亮,谁知道半夜我却醒来了,看了看偷偷藏在枕头下的手机,02:46分,下意识的望了望窗外,居然一个黑黑的人影直立立的站在哪里,开始以为是教官来查看,认真一想,已经快三点了所有人都睡了怎么可能还来查看,吓得我马上拿被子蒙着头到早上6点起床。 第三天:又是一天魔鬼式的训练,累得够呛的疲倦让我想马上睡觉,到了晚上十点终于可以回去睡了,可是教官偏偏TMD叫我去倒垃圾,一大桶垃圾要拿到一百多米外的垃圾房里去倒掉,那里很黑没灯,所以没人愿意陪我去,就当我抽着烟走到垃圾房前准备倒下去的时候看见你一老婆婆在垃圾堆里翻东西,当时没觉得出奇,反而好心问了一句,老婆婆那么晚还不回家吗,那个老婆婆冷冷的回答我一句,家里没钱了,要多检些垃圾,出于好心的我就把我那一大桶垃圾翻了一翻打算拿点瓶子给老婆婆不让她找那么辛苦,翻了几翻找到了三个瓶子准备给老婆婆的时候老婆婆却不见了,忽然貌似我想起了什么,对,昨天晚上窗外的那个人影,百分之99.99是这老婆婆,接下来想也不想的连滚带爬冲回基地,垃圾桶也丢在那里了,后来教官叫我回去拿我死活不去才迫不得意叫两个同学一起陪我去拿的,拿回来的时候垃圾桶内的垃圾还在,可哪三个瓶子却消失了。 第四天:这天教官们组织我们一起上山野餐,买好了鱼呀,菜呀之类的,就在上山上到一半的时候我忽然肚子疼,跟同学们说了一声后我就回宿舍去拉便便,那时整栋宿舍楼都没人了,教官老师同学们已经全部上山去了,我回到我的宿舍进了厕所脱下裤子开始愉快的拉起便便来了,因为厕所的门底下是空了一大快的,所以我在底头的那一刻一对新的血红色的绣花鞋整齐的放在门底下了,我记得进来的时候是绝对性没有这对鞋的,我二话不说立马擦了屁股穿上裤子冲出了宿舍楼,去到野餐地点快乐的野餐起来了,当我们野餐完回宿舍楼我再去厕所看时那对鞋子已经不在了。 第五天:那天教官们集体搞了个活动,就是把竟标(就是一条木棍上面放一面旗子)放在一坐山(坟山)的某一处,然后根据提示去找,找得多就算赢, 就在活动进行的时候,一个同学肆无忌惮的在一个坟头上乱踩一通,不料,晚上就接到通知那位同学的爷爷去世了,所以当晚就提前回家去了,(或许这是个巧合),但不幸的是,哪位同学就在检好所有东西准备出宿舍时却意外摔下楼梯身亡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好我什么事也没,平安的过了好几年然后顺利的写下这个故事。(文/毛毛,QQ:938324106) ...
有一座山叫人行山,山上长着高大密集的杂树,杂树林里有一只白老虎,一直在这山里捕捉各类动物生存,汲取着山里各种独特草本植物的精华,渴望终有一日修炼成精。 日月如梭,转眼白老虎在山里已修炼了近五十年,它已经可以把身体变成一半的人形,还能模仿人的声音与动作。 白虎精住在一个山洞中。为了显示自己已经变成了人类,它在洞中摆放了人类使用的东西,又弄来一只大水缸放在洞口。可他喜欢吃生食,不知道人类用水缸用来干嘛,干脆就用来大小便了。 人行山的左山脚下有个小村庄,村里住着一户姓姚的夫妇,他们生养了一个女儿,刚好女儿是大年初一出生,夫妇俩就将她取名姚初一。 初一身材长得瘦小,加上小眼睛,鼻子小,大伙都喜欢叫她初一小小。 初一小小家中养了一条小狗叫汪汪,它是小小最后的朋友,每天汪汪都陪伴在她身边与她形影不离。 白虎精已经快大功告成了,最后在月圆之夜,百花齐放的那一刻,闻着百味草药香,喝上人血,食着人肉那将是圆满成功了。 白虎精望着挂在天空中那一轮明月,便开始准备明天穿下山去的衣服。 “孩子爸,今天初一小小的舅舅捎信来,说小小的外婆身体不大好,我想明天把家里的活忙完,后来去看望她外婆,行吗?”“好的,山路太远又不好走,孩子才九岁,带着去路上不便,留在家里让我照看,你自己路上多注意安全”。爸妈的对话让初一小小听在心里。 第二天早上,妈妈去忙活了,外婆生病了,她其实也很想去看外婆,对外婆的模样,她都快记不住了。 外婆的家,在人行山右边的山上,两家隔着人行山,既然妈妈不便带我同去,那我就去山上摘些野果让妈妈带去给外婆,外婆吃了,病就会好了。小小决定后便背上小包,后面跟着汪汪一起朝人行山走去。 山上又红又甜的野草莓真多,初一小小一边高兴地采摘,一边唱着山歌,汪汪伸着小舌头一会儿前边探路,一会儿又跑回她身边欢快地摇着尾巴,舔着她的小手。 离家赿来越远了,突然,汪汪停下脚步,不停地“汪汪”直叫,还不停地后退,样子很惊恐。前面一定有危险的东西,初一小小赶紧止了步,朝前面张望。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来这里干什么呀?”一位老奶奶出突然出在前面,微笑地问初一小小。初一小小不害怕了,原来是个老奶奶。汪汪对着老奶奶狂叫不停。 “我叫初一,大家都叫我初一小小,我外婆生病了,你看这是我给她采的草莓,她吃了一定会好起来的。”说着就打开包包给奶奶看,包里红红的草莓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啊,快盖上包包,我最怕红色晃动的东西了。”奶奶闭上眼睛样子特害怕。 “那你是谁呀?怎么会一人在这山里?”初一小小一边盖上包一边问奶奶。 “你刚才说你就是小小呀,又长高了,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我就是你外婆啊。”“是吗?可我好像记得我外婆脑门上有个疤痕的呀?初一小小有点惊讶。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老虎也能变成人模样。 虎精转身摘了一片树叶,贴在脸上用妖术变出了疤痕。”疤痕在呢你看。“老奶奶拢起前额的头发。 ”可我还记得外婆下巴上有颗黑黑的痣,你有吗?“初一小小努力地回忆着。虎精又转头挖了粒鼻屎,粘贴了上去变成了黑痣。 ”小小,你看我有黑痣,我就是你的外婆呀,快随我上人行山到我家去吧。“白虎精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外婆生病了,而且她家住在人行山的右边山上,干嘛去人行山呀?“初一小小有点疑惑。 ”唉,你舅舅嫌弃我老了病了,就把我赶了出来,我只好住在人行山上的一个山洞里,离这很近的呀,是我家小小也嫌弃我了吧?你连外婆说的话你都不相信了,算了,我还是一人回山洞去吧“。虎精装作很生气的样子。”不,外婆,我不会嫌弃你的,你别生气,我陪你一起去山洞,明天一起回初一小小的家好吗?“ ”好“虎精心里很高兴。 就这样初一小小跟着虎精上了人行山,汪汪寸步不离小主人的左右,但无论主人怎么阻止它别对”外婆“乱叫,可它依然对”外婆“龇牙咧嘴,但它又好像特怕”外婆“总不敢靠近她。 到达山洞时,圆盘似的月儿已经从山尖冒出了头,深深的山洞里却是黑乎乎的一片,初一小小在山里什么也看不见,但她感到奇怪,”外婆“牵着她的手进洞后,行动起来却依然形如白昼。 初一小小好奇的问道:”外婆,这么黑的洞为什么不点灯呢?“”外婆没钱买灯啊,别问了,外婆累了,睡觉吧孩子。“外婆把心中好多疑问的小小抱上床后,并想在她身边躺下。 这时,汪汪咬住小主人的裤脚,把她往床下拽。 汪汪,怎么啦?初一小小想爬起身。”外婆“连忙按下小小说道: ”别起床,我睡那头就没事了。“果然,汪汪有点安静了。 小小用手摸了摸小狗的头安抚道:”汪汪,别害怕,过了今夜,咱带上外婆回家去住。“汪汪好像听懂主人的话,它舔了舔小小的手,就躺在小小的鞋子上。 村庄里,大家都在着急的打着火把找着初一小小,都一天没见她了,她和小狗去哪了呢?。 初一小小觉得好累,想到今天让她碰上外婆了,明天可以带上外婆去见爸妈了,她又好兴奋,闭着眼睛想睡觉,又觉得哪儿不对劲,洞里怎么总有股血腥味呢?”外婆“在黑夜里怎能看见东西?为什么汪汪见她会又凶又怕……,种种疑点涌上心头,难道外婆是假的,难道她是小人书里的妖精。初一小小翻了个身,伸出手摸了摸睡在地上的汪汪,汪汪连忙舔了舔她的小手,得到了一点安全感的她终于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咯哒,咯哒声把初一小小从睡梦中惊醒,像是嚼肉啃骨头的声音。初一小小偷偷地伸出小手摸摸汪汪,可是摸不到。不好,汪汪不在了,不然它一定会来舔她的手。初一小小心中咯噔了一下,睡前的恐惧立刻在返回在心头。 ”外婆,你在吃什么呀,我也要吃。“初一小小壮着胆问道。”你怎么醒了啊?我在吃,吃,吃红枣,枣里有枣核的,小孩子就别吃了。“白虎精有些惊慌。 ”不,我就爱吃红枣。“小小故意蹬起双脚耍起小脾气。 ”好,我递给你。“它已经干掉了身边的障碍,现在需要稳住到手的人肉,只待圆月挂在洞口那棵高大的松树顶梢,就可吃人肉了。 初一小小在黑夜中摸索着”外婆“递过来的”红枣“,放进嘴里仔细的”品尝“。不对,枣外有皮毛,还有血腥味,另带有汪汪身上她最熟悉的味道,啊!这是汪汪的脚趾。 ”外婆“果然是妖精,它已经吃掉了我的好朋友,看来它很快就会来吃自己。初一小小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并后悔起出来时忘了告诉爸爸。 初一小小想哭,但马上想到,现在哭已没有用,妖精是不可能放了她。怎么办?自己根本打不过妖精的,现在更不能让妖精知道自己已经识破了它的妖魔诡计,她得想办法逃回村庄带上猎人来打妖精。初一小小冷静了下来。 ”外婆,我要尿尿。“初一小小大喊起来。 ”就尿床上吧,小孩子没关系的。“虎精望望天空,等待着明月快点移到正点。 ”外婆,我要拉屎,要是拉在床上可就不能睡觉了,我得拉到洞口的粪缸里。“ ”外面有老虎,会吃了你的,就在洞里拉吧。“虎精有点不耐烦。 ”外婆,你是怕我不会走回来了吗?你用绳子捆着我的腰,等我拉完屎,你只要一拉绳子,就不怕我回不来了。“ ”真是好孩子,这办法太好了。“心里想,这样子你就跑不了了。 它拿来原先用来捆绑食物的绳子,一头系在初一小小的腰上,一头拿在自己手里。 闭着眼做着自己成精以后能呼风唤雨,能天天在洞里吃上人肉的美梦了。 初一小小偷偷地把采来的一包野草莓全都倒在白虎精的床前,然后靠着记忆快速地来到洞口,解开绳子,又将绳子系在粪缸上,然后趁着月光拼命地朝山下跑去…… 虎精拉了一下绳子,感觉很重,不错还在拉屎。又过了一会儿,它又拉了拉绳子,还在呢。又过了一会,虎精瞧见明月正挂树梢,时辰已到,叫了几声小小,没有回应。白虎急了,用力一拉绳子”砰“的一声响,一股难闻的屎尿味在洞里漫布开来。白虎觉得不妙,马上跳下床,双脚正好踩在野草莓上”叭“脚下一滑,整个身体重重的摔倒,火冒金星,野草莓粘满了眼。 爬起身子一看,洞里全都成了红色的火花。 啊!不好,难道洞里着火了?白虎忘了疼痛,用手一抹眼睛,草莓汁进入眼内,痛得它直叫,一边叫一边还朝洞外追去。追到洞口,踩住自己的粪便,白虎再次摔得不能动弹,它好不容易爬起来,全身已臭气熏天,而且还摔出了原形,妖法也失去了一半,只得走回洞里。 初一小小终于跑回家中,大家又惊又喜,初一小小把今天的经过说了一遍。 大家都很吃惊。人行山出了妖精,它一定会来吃人的怎么办? ”我知道妖精最怕什么,她最害怕红色会晃动的东西,明天我带大家一起去打死妖精。“初一小小握紧拳头,她一定要为汪汪报仇。 天还没亮,村里招集了几个猎手,带上**、弓箭。还有一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手拿柴刀和锄头,还有未点着的火把,在初一小小的带路下,偷偷地朝人行山妖精洞穴靠近。 白虎精还躺在床上唉声叹气呢,突然一只只火把从洞外争先恐后的飞了进来,洞中顿时一片火海,一把把利箭像长了眼似的射向白虎精。 洞里发出一声震耳欲聋地惨叫后。大家看见洞里原来是只大老虎。大家把机智勇敢的初一小小抱起来,一起欢呼着村里出了个小英雄。 ...
我是广东省某地的学生,刚升上高中。现在回想起母校的事,还是心有余悸…… 我已经讲过我的经历了,我就不再重复了。 第一件:生物园哭声 很多学校都有生物园,生物园白天是个悠闲的地方,但我那里到了晚上就会发出小孩子的哭声,非常恐怖,虽然并不是经常发生,但一发生,有个同学会看到生物园有一个大约5、6岁的小孩在哭,不知情的同学想走过去,但往往刚有这个念头那个小孩就消失了,而哭声会慢慢转变回笑声......很多同学晚上都不敢经过,但往往有些恋爱中的少男少女会选择那里拍拖,真替他们担心啊。 第二件:运动场白影 这件事我是从门卫那里听说的,他说,那天晚上,天气很好,他巡逻的时候经过运动场,突然看到有个人影在运动场,他以为是一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在那里,他就走了过去,但他走到运动场时,什么也没有,但他往回走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在笑,他以为学生在捉弄他,他开了手电筒,去找那个“学生”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但他想继续回校园巡逻的时候,他又听到那笑声,而且非常恐怖,他被吓到了,急忙跑会值班室。很多同学听说了,晚上都不敢去运动场。 第三件:第5格次所 这件事是我的舍友遇到的,我也亲眼看到,但我希望是幻觉。那天半夜,我上铺的同学去次所,不经意弄醒了我,当时我也有尿意,也想去次所,我们便一齐去,到了次所,我不小心滑到了,痛得清醒了,但我看到了恐怖的一幕,本来只有4格次所突然间多出一格,我那个舍友就在那里,我还看到有一个白影在次所站起来,并掐住他的脖子,我当时吓傻了,幸亏我们宿舍是不关总开关的,我用尽全力战了起啦,打开了次所的灯,当我一打开,那个白影就不见了,而我的舍友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我想他终身不会忘记这次经历。 这就是我初中母校的一些事,我想应该还有,但我不知道,所以就写到这里了。 ...
出租房里的电视上正播放着一年一度的春晚,而我的肚子却在这个时候传来一阵阵咕咕的叫声,无奈之下,从床上扒拉起来,翻出一袋速冻汤圆倒进锅子后就看起了电视。 等了许久,电视中出现的新年倒数的钟声,看着里面人们一家团聚其乐融融的样子,我不由自主的抽泣起来。哎,已经两年没有回家的我在外孤苦无依的飘荡着,看着这出租房内一片凄苦连个窗花都没有,哪儿去找什么年味。刚过十二点,一阵冷风冻得我不由自主的打起了喷嚏。 “乒乒乓乓”一阵锅碗瓢盆的碰撞声随着新年的钟声突然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循着这声响我的目光朝着厨房的方向望了过去,又是一阵碰撞声,我暗自嘀咕了起来“妈的,这大过年的,不会遭贼娃子了吧?”一想到锅中还煮着汤圆,我急忙顺手抄起了一把折叠板凳猫着步子朝厨房踱过去,刚到门口,我腾出一只手迅速的打开厨房的白炽灯想看看这谁这么不长眼,都偷到我头上来了。 可就在灯开的一瞬间,我立马蒙了,直直的矗立在了当场。只见得一个全身瘦骨嶙峋的老者正把手伸进锅中,在仔细一看,妈呀这老头哪儿有半点人的样子?这大冬天的赤裸着上身,干枯发黄的皮肤包裹着光秃秃的肋骨。花白的头发稀稀拉拉的落在秃头上,而一双大的出奇的眼睛,却深深的突了出来盯着汤圆,仿佛那眼珠儿立马就要掉下来一样。我晃晃地上,哪儿有半点儿影子…… 恐惧,沉默的恐惧弥漫了我的身体,回过一点神后我大叫一声“妈呀”之后便头也不回的拔腿就跑。可有句话叫做:“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刚刚奔出厨房的我却不知怎么的被自个儿给绊了一下,轰的一身倒在了冰凉的地上。这一摔可着实不轻,直让地上的我来了个七荤八素昏天暗地。我绝望的想到:这下完了,这2012年,老子还真是过不上了。想罢便直躺在地上等着那老鬼来收拾我了。(鬼故事:http:///转载请保留!) 可等了约莫一分钟左右,整个屋子里也没有什么动静,我悄悄的睁开双眼,只见得刚刚还是通亮的房子现在却变得漆黑一片,又是一阵寒风吹到了我的身上冻的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突然,漆黑的天花板上一阵响动。 之后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后面传了过来:“咳……咳,你个年轻人怕个啥子?小老儿不就是吃你两个汤圆嘛。嘁……”一听这个声音我立马想到了厨房中的老鬼。本来就处在崩溃边缘地我再听这么一说,立马晕了过去,嗝屁了。 第二天,我从地板上吃力的爬了起来,看着四周没什么动静。恐怕这老鬼是走了,阿嚏…… 之后的一个星期,我患了重感冒,再然后我连房租都没要直接卷铺盖回了老家。哎,这过年的饿死鬼还真是惹不起啊…… ...
小时候我身体很不好,三天两头就要吃药打针。奶奶说是因为我妈妈在我几个月就跑了,我吃奶没吃够才会这样。 人们都说,身体虚弱的人容易看到鬼,那时候的我才不相信,心想我怎么就没遇到过。 直到我八岁那年,那天是除夕,我们那里除夕那天都会去扫墓,意思是把过世的老人接回去过年,我家也不例外。 记得我跟奶奶扫完墓回去后,吃了饭就跑出去跟小伙伴玩去了。 因为是除夕,外面烟花都放的很热闹。小孩子又有的吃又有的玩,就玩得有点疯了,出了一身汗,回到家奶奶已经睡了,就没吵醒她,想着是冬天,少洗个澡也没关系。 当我睡下后,可能玩的太疯了,盖着被子觉到热,就把被子踢开,凉快了才睡着。 但毕竟是冬天,到半夜的时候,我就被冻醒了,正准备拉被子盖。突然有一个人给我把被子盖好了,他的手碰到我脖子,冷的我打了个哆嗦。 于是我就一把抓住他的手,真的好冷啊,就像从冰里拿出来一样。最开始我以为是我奶奶,她有时半夜会起来上厕所,可是这会我的脚一动,却踢到我奶奶了,她睡在我脚那头呢。 现在想想那会的我竟然没觉得怕,还抓着他的手问,你是谁啊,没听到回答的我,就睁开眼去看。 以前的蚊帐都是黑的,很厚的那种,所以我根本看不清是谁,只能模糊看到一个人影,戴着个帽子站在我床前。 这会我终于开始害怕了,我家除了奶奶就还有个姐姐,哪有个这样的人。 当时吓的我马上跳起来,叫道:“奶奶,我那边有个人!” 奶奶被我叫醒,马上拉亮电灯。以前那会电灯开关都是一根线,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知道吧。 奶奶开灯却发现什么也没有,就问我:“是不是做梦了?” 可是当时我很清醒,如果是做梦,为什么我手会那么冰,我把刚才看到的人影跟奶奶一说。奶奶说:“那是你爷爷,他死的时候就带着帽子呢,活着的时候,爷爷最喜欢抱你了!” 听了奶奶这话,我才知道,刚才是真的见鬼了…… 虽然知道爷爷不会害我,可是自那之后,我却再不敢自己睡一头了。朋友们,今晚你踢被子了吗? ...
沉沉地夜色中,警戒线将这家豪华的户山酒店围了个严实,一群警察站在警戒线的离侧或外侧。 张警官稳了稳头上的大盖帽,他的鼻尖渗出了汗珠,身后跟着几个警察,他们的脚步很快,很有节奏的敲打着走廊的地面,发出“咚咚”声,很清脆地回荡在豪华的酒店里。 一个很年轻的警察看到张警官等人到了,连忙迎了上去,说:“就是这里了!” 张警官倒吸了一口冷气,说:“事情可真的闹大了,十个人被残忍的杀害,这些人还都是本市响当当的人物,其中还有这家酒店的经理!噢,对了,杀人凶手呢?” “凶手自杀了,用刀插进了自己的腹部!” “尸体呢?” “都在这间包厢里了!” “谁先发现的?” “酒店的服务员!” 张警官皱着眉头,轻轻推开这包厢的门。一股血腥味边猛得冲了过来,张警官满眼都是红色,这屋子里到处都是溅上的血,地上,墙上,甚至天花板上,都被血染着,红通通的。桌子上的酒菜散落成一片一片,地上摔碎着碗筷。地上还横七竖八的躺着尸体,有的尸体的头颅都滚到了别处。身后的几个警察见状两忙回过头,一副要去呕吐的样子。张警官深吸了一口气,向前迈了一步,最终他的目光定在了天花板的最右上角,那里有一个很隐蔽的摄像头,此时它还时不时的闪着红灯。 “把现场保护好,我们走!”张警官下令。 “去哪?”身后的一个警察问道。 “监控室!” …… 正当孙叔细细检查今天所买来的菜的时候,经理的秘书来到了厨房,她总是打扮的很妖艳。“经理叫你过去一下!”她笑嘻嘻的说,然后转身离开了。 孙叔应了一声后,就把身上的围裙脱了下来,递给了一边的伙计。 孙叔是这家户山酒店的主厨,手艺不错,平时有很多回头客,其中不乏有些本市的高官显贵。这次经理要见他,孙叔估计着应该又有大鱼要来了,不用说,一定是奔着那道雏鹰汤来的。昨天刚刚到了一只货,还很新鲜,一定又是经理第一时间通知那些大鱼的,这龟孙子,净装哈巴狗。当孙叔啐到最后一口的时候,他已经走进了经理室。 经理正在细细地修着自己的指甲,见孙叔进来了,便一脸诡笑地说,“今天晚上有大生意了,不光是咱市里的高级领导,还有俩外市的,就奔着咱酒店的雏鹰汤的,我还真怕货不够啊!” 孙叔一摆手,说:“那小家伙将近6斤啊,再说了尝个鲜就可以了,您老还想让他们奔着饱了吃啊!” 经理给孙叔点上了一支烟,说:“今天可得好好做啊,客人要是满意,嘿嘿,这月你的工资我给加倍啊!” “成!”孙叔满口答应着,嘴里吐出一个烟圈。 墙上的钟滴答着,时针已经快要指向十一了,分针也快指到十二了。孙叔将准备好是作料一溜齐地放在了桌子上,身后的干净整洁的灶台,旁边的地面上放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水。他一把将窗帘拉上,把窗外的夜色隔绝了起来,然后转身走向厨房的外面,将厨房门关上,然后“喀嚓”上了锁。 他向着冷库走去,左手轻快地转弄着一把钥匙,右手把手机掏了出来,“喂?是经理吗?我就要开始了,现在正去冷库拿货!” “哦,快点啊,客人都等急了!”经理在那边催促着,“尽量炖好点,这次客人都可是不简单的人物啊!” “那是一定的,”孙叔满脸堆笑。 在走廊的一头拐了个角,冷库的大门就在尽头了。孙叔挂了手机,步子加快了。突然,这段走道的灯一下子全灭掉了,四周是黑黑的,只有冷库门口的灯还未熄灭,它的光是白色的,看起来还有些惨白。冷库的门显得耀眼多了。孙叔在心里骂了一句,忍不住向四周看了看,没有任何情况,“也许是接触有问题吧,明天找人来修修就可以了。”说着,他已经走到了冷库的门口了,他赶紧掏出钥匙,“喀嚓”一声,便将冷库门打开了。冷库里飘着白白地雾气,一股寒气迎面吹来,这里有很多货架,上面摆着各种食物,在冷气的围拢下,外层都被覆盖上了一层白霜,俨然像是一尊尊白色雕塑。 孙叔穿过这些雕像,径直走向一个大大的保险箱,这保险箱也被覆盖上一层白霜,孙叔用手指将钥匙孔上的霜抹去,又从怀里掏出一把金色的钥匙,这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在孙叔的手里,另一把则在经理的手里。孙叔颤抖着将要使插进孔里,轻轻地旋转,却发现打不开。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力旋转钥匙,发现还是没有任何动静,他有些不解了,昨天晚上还是他亲自打开的,没用多大的力气,为什么今天就打不开了,不信这个邪,他又用力旋转,手腕的青筋都往外凸了,但那锁还是毫无动静。突然,孙叔觉得背后有人对着他轻轻吹气,他愣愣的回头,发现都是白白的雾气,“喀嚓”一声,孙叔回过头的时候,保险箱响了一下,然后那厚重的门向外闪开了一条缝,里面更为白的雾气冲了出来。孙叔咬了咬牙,伸手将铁门拉开了。 这箱子里的灯光很白,雾气也比冷库里要重得多。一个婴儿蜷缩在底部的铁板上,确切地说,他是个胎儿,他的头发很稀疏,几乎没有。眼睛紧紧地闭着,眼球有些往外凸,他的头颅很大,和身子不太成比例,四肢缩卷着,身体上下都被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霜,但还是可以看得出他浑身上下是还透着红色。昨天晚上放到这里的时候,经理就在一边插话问为什么不把他身上的血洗干净,孙叔的回答是为了保鲜。 ...
事发红灯街 处女街垃圾场的杂草丛里发现一具无名女尸。死者身上穿一件翠花紫色连衣裙,死亡时间为昨晚11点左右,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除左大腿根部有一道血印外,周身再无任何伤痕,并且系处女。市公安局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两天认尸启事,连一个咨询女尸情况的电话也没接到。 女尸为何被抛在处女街的垃圾场?是蓄意谋杀、自杀,还是其他原因致死?这里面一定有蹊跷,而且很可能与处女街有关,这起疑案落在了潮侦大队副大队长林培崧肩上。 这天,林培崧驾驶警车带我一道前往处女街。我不是公安民警,但作为市报跑社会新闻的一名记者跟随采访。林培崧把警车停在辖区警务室院内,我们徒步踏上处女街。 没走多远,我们就碰上了两名上着露脐衫、下穿超短裙的摩登女朗。她们笑盈盈地朝我们摆摆手,柔柔地问:“二位先生,需要特殊服务吗?” 见到眼前两名胸脯挺得高高的金发女郎,我没敢吱声,只顾跟林培崧往处女街深巷走。脚下的处女街,当然不能与丹麦第四大城市奥尔堡的处女街相提并论。这里的处女街并非一条街,而是城郊的一个村,叫埠村。埠村紧邻城市,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早已是集饮食、服务、娱乐于一体的热闹集市。尤其美容美发屋按摩洗脚捶背店特多,一条不足1000米长的丁字街,竟有各类休闲门店30多家。晚上,这里更是霓虹闪烁、纸醉金迷,穿半裸服装的小姐睁眼就是,是名副其实的红灯街。 埠村的这条街为何叫处女街,有掌故作证。晚清时期,埠村一带还是长江的一个外滩子。芦苇丛生,荒无人烟,一片萧条。据说,附近村庄有个挺具几分姿色的良家女子至死不屈从官府的淫威。后来,就有好事者将女子自尽的那个滩头起名“处女滩”。早先的那个长江外滩己不复存在,衍生成如今的一条街。因当地居民“处女滩”、“处女河”、“处女树”地叫习惯了,现在便把新生的埠村街叫“处女街”。 我和林培崧继续往处女街的丁字口走去。走着走着,林培崧几大步跨进了“点点发廊”,对一位身着连衣裙的小姐说:“请你跟我们去一趟警务室!” 那小姐愣怔之际,从楼阁上走下一位老板模样的中年妇女,白白胖胖,雍容华贵,只见她将手里的烟屁股一丢,双眼圆睁:“你有没有搞错人?” 林培崧懒得与她废话,亮了证件,低吼道:“处女街无名女尸案同她有关!” 直到那位小姐被带至埠村警务室,我才明白,她身上穿的一件连衣裙同死者身上穿的连衣裙一模一样。在强大的攻势下,该小姐仍坚持说她与无名女尸案毫无干系。最后,她同意将我们带到城里,找到了买翠花紫色连衣裙的“新人类女装屋”。 林培崧问老板娘近来已卖出多少件翠花紫色连衣裙。老板娘指着挂在货柜上的三件连衣裙,说她总共才从广州进了5件,仅卖出两件。老板娘接着又说,这种裙子进价高,这个城市就她独此一家经营。 林培崧不觉眼睛一亮,赶忙拿出死者照片:“这女孩身上穿的连衣裙,是从你的女装屋买走的吧?” 老板娘接过照片看了看,连连说“是的是的”。老板娘回忆了一番,说是三天前的一个下午买走的,当时陪她来买连衣裙的还有另一名女孩,记得她右脸上的一块胎记格外显眼。 林培崧决定寻找右脸生有胎记的女孩。 胎记女孩 处女街无名女尸案的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那天晚上,我刚洗澡上床,手机就响了。林培崧说:“程记者,我在刑侦大队办公室等你。”我刚踏上刑侦大队办公楼走廊,就闻到一股浓浓的烟味。办公室坐着林培崧和刑侦大队大队长张润翰二人,烟灰缸已经堆满烟屁股。 林培崧将白天调查到的情况向张润翰作了全面汇报。他们又凭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对右脸生有胎记的女孩作了种种推断。 应该说,“认尸启事”已在市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两天,想必右脸生有胎记的女孩早就知道了,只是怕惹祸上身,而不敢出面作证。或许,那女孩之死本身就同她有密切关系;或许胎记女孩同死者争风吃醋,将她残害致死;死者或许是一个刚来处女街谋生的外地女孩,当然不会有人认识她。即便某一休闲屋的老板知晓实情,也会因出了命案而不愿惹事上身…¨ 林培崧从“新人类女装屋”走出来,就立即同埠村警务室民警取得联系。对方在登记簿上认真查过了,在处女街从事服务行业的所有女人中,没有一个右脸生有胎记的女孩。既然死者系一名处女,这说明她生前未曾卷入灯红酒绿。那么,右脸生有胎记的女孩是不是一个妓头呢? 我是市报派出采访此案侦破进展的记者,静静地坐在一旁,一边认真倾听一边做记录。不知不觉,墙上的挂钟已“嘀嗒嘀嗒”转过零点。张润翰站起身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对林培崧说:“你带程记者出去吃夜宵吧,我回家了。” 林培崧拉着他的手说:“张队长,咱们一块儿去江边烧烤城喝啤酒?” “算了算了,我已是快退居二线的人,哪比得上你们年轻人。岁月不饶人啊!”张润翰摆摆手,边说边朝楼下走去。 我和林培崧来到江边烧烤城时,各个摊位已食客满座,热闹景象同我们打车穿过的清冷街道形成鲜明对比。找了好几个烧烤摊,才发现仅剩有两个空位,貌似特意为我们留着的。林培崧点了鸡爪、羊肉串、牛蹄筋,将两只盘子盛得沉甸甸的,还叫来一罐纯生扎啤。他颇有几分抱歉地说:“程记者,你也跑了整整一天,辛苦了,要将处女街的无名女尸案弄个水落石出,说不定还有一段时间呢。来,咱们喝酒——” “咱们喝酒!”我望了一眼疲惫不堪的林副大队长。 一罐纯生扎啤下肚,林培崧又让老板送上一罐。这时候,有个中年汉子凑近我们,毫无遮掩地问道:“二位先生,今晚上处女街吗?包接包送,很便宜的。” “什么很便宜的?”林培崧斜睨了对方一眼,问道。 “当然是坐我的出租车很便宜啦。” “你没听说过处女街出了一起命案,谁还敢上处女街?”林培崧故作轻松,很随意地同司机侃开。 “怎么没听说过,我们开出租车的,比当记者的嗅觉还要灵敏!再说,电视上也播放了认尸启事,一个小姐死了,谁敢前去认尸?即使同她是一个发廊的小姐,也害怕摆脱不了连带关系而忍气吞声。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出租车司机耸耸肩,感慨道。 就在我们正准备离开时,眼前不远处的一个烧烤摊前,突然停下一辆出租车,从车上走下来一群男男女女。最后下车的那个女孩拢了一下她己染成浅黄色的长发,赫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右脸上一块醒目胎记。 林培崧惊喜地“啊”了一声,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与兴奋,跨步上前扭住那女孩的手,不料却被另一个男人推了一掌,问道:“老板,这是我叫的小姐,你怎么一点规矩也不讲?”林培崧顾不得回答对方,朝女孩看了一眼,义正词严地说:“去一趟公安局!” 经过一番审讯,那女孩竟嚎啕大哭起来。 胎记女孩叫杨新娣,和死者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杨新娣说,死者名叫卡罗娟,今年才17岁。卡罗娟原先同她一起在邻县的一家早点小酒馆当过服务员,因生意不景气,老板将门店给转让了。卡罗娟死的那天下午,她告诉杨新娣,她要去深圳打工,还说深圳那边有她们村子里的许多姐妹。因她们要分别一段时间,便一同来到县城,杨新娣还陪她去新人类女装屋购买了一件翠花紫色连衣裙。 “你没看到电视上的认尸启事?” “刚来处女街,人生地不熟,我本身也不那么爱看热闹,再说老板的店里,放的也全是清一色录像。垃圾场发现女尸后,警车在处女街跑了几天,我没有去看个究竟。”杨新娣双眼盈满泪水,表示一定要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此案。 然而,卡罗娟到底去了深圳没有?她为何被抛尸于处女街的垃圾场? 卡罗娟的日记 从秋庄回报社的当日下午,总编室主任交给我一个厚厚的日记簿,说是一位未署名的读者寄来的。那位读者在附信中说,这本日记,或许对侦破处女街女尸案会有所帮助,更希望报社记者写好一篇文章,教育天下那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 我随手翻开第一页,上面赫然写着“卡罗娟”三个字,想必这就是卡罗娟生前的一本日记了。于是,我赶忙将这一消息告诉林培崧。他立马驾驶警车赶到报社,拿出卡罗娟曾经用过的一个作文本,一比对,字迹一模一样。这里,我将卡罗娟的日记选摘了几则—— 九月二日 听说处女街很热闹,我想去那儿看看。要是让我出生在那个处女街,说不定早巳赚上大钱了。不是吗,我们村上有几个女孩子去处女街做事没几年,就挣了好多好多的钱,现在早去深圳赚大钱去了。她们算什么,我比她们漂亮多了。 九月八日 杨新娣虽说是我的好朋友,但她今天上午对我撒了谎。我在读初三时,就知道她下学后去城里的发廊做了几个月洗头妹。听说,处女街什么妹都有,像洗脚妹、按摩妹、捶背妹、发廊妹……听说广州、深圳还有陪笑妹陪哭妹呢! 以下是第二年春节后的日记—— 五月十四日 我把外出打工的想法跟村里的会计秦大伯说过了,让秦大伯给我借一点钱作路费。三天后,秦大伯让我打了800元的欠条。秦大伯问我同哪些人出去打工,去哪儿打工,我一一告诉了秦大伯。同村的张姐、李姐对我十分友善,说去了深圳就同她们一块儿做事。 六月六日 今天一大早,我就跟张姐、李姐一道出发了。路经处女街时,车出现故障,我们几个同村里的人就下车去处女街溜达。听说,李姐曾在处女街做过事,还有几个老熟人在这。我们就随李姐进了一间叫“玉手指”的洗脚屋。 到达市里的长途车站时正值中午。我们几个坐在候车室里,无意间,我看见了好友杨新娣。她问我去哪儿,我说我同咱们村上的张姐、李姐去深圳打工。深圳打工,你能行吗?杨新娣比我年长两岁,是我上两届的校友。我问她这时候要去哪儿,她说,她曾去秋庄找过我,想让我同她一道去邻县一个亲戚家开的早点摊帮忙。经杨新娣这么一说,我心里动摇了。考虑了一会儿,将遇到好友杨新娣的事情和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张姐、李姐。她们没说什么,我也没有作多少考虑,便随杨新娣一道去了邻县。 六月十二日 经营早点摊的老板是杨新娣的一个舅舅。干了几天活,我才弄明白,原来这里本有几名服务员的,因工资开得较低,她们没干多久就辞了。这几天,杨新娣一再对我说,在我们市里的处女街,小姐们如何如何赚钱。她想带我一道去处女街做事。处女街真是处女街吗?羞死人的……我一定要守住贞操。 这些日记,无疑是一个纯情少女心声的真实表白。 暗查003号小轿车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称卡罗娟死前曾坐过本市牌照003号小轿车。 通过电信查寻,此举报电话从处女街一个公用电话亭打出。林培崧马不停蹄,连忙驱车赶至处女街。他很快找到了那部公用电话,可看守电话的是一位老年妇女,因她的生意特别好,己记不清有多少过往行人在此打过电话。 本市小轿车的车牌号是按市委常委的职务大小顺序排列的。001号是市委书记的专车,002号是市长的专车,003号不正是市委汪副书记的专车吗? 从处女街折回公安局,林培崧独自坐在办公室抽烟。思考了许多问题,他额头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他将这一线索用手机向已出差在外的刑侦大队长张润翰作了汇报。张大队长过了半分钟才“哦、哦”了两声,对林培崧说:“这事,我马上向局长汇报。”张大队长知道林培崧的性格,紧接着又说,“培崧啊,这条线索非同一般,处理时一定要谨慎些再谨慎些,首先得对线索的真实性进行认真调查。有关处女街女尸案的侦破工作,一切听从局里的统一安排部署。” 有关汪副书记的生活情况,林培崧并不了解。他想了又想,自己不是有一个名叫阎文的老同学在市委办公室工作吗?他抓起电话打至市委办公室,说找阎文有件急事要办。对方却不紧不慢地说,阎文今天一大早就随汪副书记下乡调研去了。 汪副书记现在所调研的那个乡离城区不远。林培崧立马叫上我,驾驶一辆借来的民用车直奔那个乡。我们在乡政府问清了汪副书记所调研的那个村,又一路赶去。没走多远,就看见了停靠在路边的003号小轿车。车内开着空调,只有司机一人正坐在里面听车载音乐。 汪副书记的小车司机叫秋生。我先叫了一声“秋师傅”,然后才对他说:“是阎文的同学找他。”秋生见车外站着两个人,天气又热,忙将车门打开,让我们坐了进去。林培崧同我一起坐在后座。没坐三分钟工夫,林培崧就对我说:“程记者,咱们下去吧,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事,晚上,我再去找阎文。” 刚坐上林培崧的车,他竟惊喜地告诉我:“卡罗娟的确坐过003号小轿车!”我一脸诧异:“你怎么侦查出来的?”林培崧眉头紧蹙:“我们干这行,必须恪守侦查秘密。” 原来,林培崧刚坐上003号车,就开始细心观察车内的每一个部位。座椅一端的螺丝帽上缠着一根长头发,林培崧马上取下,趁我同秋师傅讲话之际,用随身携带的精密仪器与从卡罗娟尸体上取下的头发一比对,结果出自一人头上。 林培崧将所侦查到的情况向公安局局长作了详细汇报。局长听后什么也没说,最后“嗯嗯”了两声。第二天,林培崧接到公安局办公室通知,让他准备一下,下周一就去参加省公安厅举办的青干班学习,时间为半年。 林培崧感到卡罗娟之死一案的严重性。离下周一还有最后两天时间,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他知道,公安战线基层单位就一个学习名额。领导将机会给他,肯定与他经办处女街的案子有关。 是日晚,林培崧找到了老同学阎文的家。汪副书记平常的政务活动,阎文是比较了解的。林培崧同阎文回首了一番往事后,就开始向他了解汪副书记在处女街发现女尸前的行踪。阎文的回答却让林培崧陷入另一番假设的思考。因为处女街发现女尸前一周,汪副书记正率一批骨干企业法人代表去了江苏考察。 林培崧从阎文家里走出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卡罗娟之死一案的侦破工作又陷入僵局,难道是汪副书记的司机秋生所为? 林培崧骑一辆摩托车在街上转了几圈。今晚出门时,他的妻子就叮嘱过,要他早些回家休息,备齐相关学习资料,为下周一去省厅青干班学习做准备……不知不觉,他已将车驶向郊外,不出十几分钟便到了处女街。 处女街的垃圾场就在路边,林培崧绕它转了两圈。一周前,一个名叫卡罗娟的处女就死在这座垃圾场。此刻的垃圾场,堆放着西瓜皮、香蕉皮、葡萄皮之类,臭气熏天。一束灯光扫射过去,苍蝇乱窜。 林培崧离开垃圾场,将摩托车骑至处女街附近的一个桥头。一束灯光扫过去又渐渐暗下来。就在灯光扫射的范围内,一辆小轿车的微微颤动令林培崧惊愕不己。小轿车明明无声无息地停放着,怎么还会颤动?他带着警惕与疑惑,悄悄走近一瞧,竟是003号小轿车。 林培崧退至一棵树的背后,暗中观察小车动静。大约一刻钟光景,小车起动了。小车开得较慢,正好让林培崧的摩托紧紧跟上。小车开至处女街的丁字路口停下,从车里下来的那个人竟是杨新娣,探头出来招呼她的人是司机秋生。 罪恶之路没有青春 杨新娣在处女街的“桃花岛美容城”打工。林培崧早晨上班就开车直奔处女街。他刚拉开铝合金大门,就被一位小姐迎了上来。那小姐大方得吓人,忙用她的一对大奶往林培崧的胸前蹭来蹭去。林培崧一掌推开她,对方却娇滴滴地说:“先生,我是处女街最后一名处女呢!”林培崧提高嗓门:“我来请杨新娣去协助办案!” 杨新娣被带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审讯室时,才知道林培崧这次找她并不是请她带路。待杨新娣坐稳后,林培崧才给她戴上手铐。她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被人觉察的惊恐。 “请你老实交待,卡罗娟到底是怎样死的?你是不是同秋生合伙将卡罗娟谋杀?”.杨新娣虽说不满二十岁,可她一副玩世不恭的老辣相,着实令林培崧这个已干了近十年刑警、阅嫌犯无数的“神探”料想不到。她竟一个劲儿地为卡罗娟的悲惨遭遇伤心流泪,并多次说:“我同她很早就是好朋友,怎么会去害她?” 林培崧说:“请看看你背后电视屏幕上的一段录像。” “秋生己供出你,杨新娣,你已经无路可退了!”林培崧用一双利剑般的眼睛直逼着杨新娣。转瞬,杨新娣没了在处女街做小姐时的那份逍遥,终于低下罪恶的头颅。 杨新娣初中毕业后就来到了处女街。天真浪漫、处世不深的她认为,处女街应该像它的名字一样,是一块纯洁之土。做了一段时间洗头妹,老板让她为客人按摩捶背。当她以处女身换来3000元钞票时,才明白处女街并非处女街。老板请杨新娣给店里介绍刚下学的女孩做学徒工,她来不及细想,便将目标锁定卡罗娟。她带卡罗娟去她舅舅那边做早点生意只是一个借口。 “桃花岛美容城”是汪副书记一个亲戚开的。秋生经常趁汪副书记休息之际,开车来处女街休闲。因驾驶的是003号小轿车,还得注意社会影响,于是秋生每次都将小姐带到车上作乐。杨新娣同秋生在一起时,曾答应过为他找一名刚下学的女孩子。秋生许诺,只要帮他把事办成功,可以在城里为杨新娣谋到一份好职业。杨新娣一想,秋生是市委干部的专车司机,对他的能耐笃信无疑,便死心塌地为他效劳。卡罗娟天生老实,又是一个孤儿,经杨新娣一撺掇,就成为他们的猎物。 一个夜晚,也就是卡罗娟买翠花紫色连衣裙的那个晚上,杨新娣和秋生约好在处女街附近的一棵古槐下见面,并将卡罗娟送上了003号车…… 杨新娣讲到这里,她早已泪流满面。 “后来呢?”林培崧边换录音带边问。 “后来就真的不知道了。不过在第二天,我突然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说卡罗娟去了深圳,找她的老乡去了。直到那天去卡罗娟老家,我才知道她已经死了。”杨新娣顿了顿,说道,“卡罗娟去城里购买连衣裙,是我借她的500元钱。” 林培崧来到张大队长的审讯室时,只见秋生正耷拉着脑袋,一个劲儿地抽烟。他同张润翰相互递了个眼色,自己点燃一支烟,往秋生对面一坐,接过了张大队长的话—— 汪副书记带队去江苏考察期间,你驾着003号小轿车三天两头出没处女街。那天晚上,杨新娣将卡罗娟送上小车后,你就驾车离开处女街。在一个僻静处,你正准备同卡罗娟做事时,不料却遭到她的强烈反抗。你不顾她的反抗,径直将她放倒在小车后座上,掀开她的连衣裙……卡罗娟左大腿根部的一道伤痕就是你的皮带卡划的。卡罗娟因惊恐、惧怕而晕过去。你稍候片刻后,见她的鼻息微弱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赶忙将她送至处女街的“德胜堂诊所”。遗憾的是,卡罗娟的一瓶点滴还未挂完三分之一,就已停止了呼吸。医生推脱说,患者是突发心脏病引起的暂时性休克。你一下子慌了神,将卡罗娟抱上车,对医生说,送市里的医院抢救。而就在此时,你接到市委办公室电话,通知你马上去开一个重要会议。你才25岁,考虑到自己的前途,并未将卡罗娟送至城里的医院,而是将车拐至处女街的垃圾场,把卡罗娟扔进一堆杂草里…… ...
失踪男女 学校内一个叫邹子谦的男生和一个叫许茉云的女生双双失踪,六天后,二人在后山被发现。当时,他们被人像种萝卜一样埋在土里,只有脑袋露在外面。二人被抢救过来后,各自说出了一段诡异的经历。 许茉云: 六天前,许茉云在楼梯上和一个长发女生撞了个满怀,之后便感觉整栋宿舍楼都变了样:走廊楼道纷繁错乱,她居然迷路了。这时,撞了她的女孩走过来,手上拎着一条长着獠牙的怪鱼,怪鱼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打量着许茉云。 长发女孩说:“你把这条鱼拿到下面的阴沟里放生,便能走出迷局,找到回寝室的路。” 许茉云当时晕晕乎乎的,跟着女生一直走,果然看到了一湾臭水沟。她质疑道:“这水这么脏,鱼进去后还能活吗?” 长发女生莞尔一笑:“没事儿,这鱼是由畜道里的死鬼所变,本就属于肮脏污秽之地。” 许茉云吓得浑身一哆嗦,手里的鱼趁机滑落,掉进了黑水沟里。之后她感觉自己也落入水中,脚被人拉着直往下坠。她朝下一看,见一个半边脸溃烂的男人正抓着她的脚踝,阴森森地盯着她,男人眼睛里的猥琐、暧昧和那条怪鱼一模一样。迷迷糊糊中,许茉云被拖进了一个透明的箱子里,当时箱子里还关着另外一个男孩,他便是邹子谦。 那个半边脸腐烂的男人和一个眼珠浑浊的女人时常会在箱子外面出现,眼中总是闪烁着猥琐和暧昧的目光。长发女生偶尔会过来撒下一些面包屑一样的东西,许茉云和邹子谦则会不由自主地吞咽下那些“面包屑”,之后便会感到身体酸软,陷入昏迷。 邹子谦: 邹子谦一直暗恋一个名叫赵可仁的女孩,六天前,邹子谦经过赵可仁家门前,发现门是虚掩着的。他鬼使神差地透过门缝朝里窥视,却看到赵可仁正在和一个男生深情亲吻。 邹子谦一时激动,失手将门推了开来。男生被惊扰,猛地转过了身。邹子谦浑身一震,吓得汗毛倒竖,大叫一声:“鬼啊——” 眼前的男生整个胸腔都裸露在外,两片肺叶如同碳化了一般,纤维状的肺叶呈现出奇奇怪怪的形状,有人的舌头、牙齿、嘴巴,眼球……扭曲诡异。 邹子谦被吓晕,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和许茉云被关在了透明的玻璃箱里。 最后,他们隐约记得有人打开了玻璃箱,然后神智模糊地被他埋进了土里。 最后经过分析,众人认为许茉云遇到的长发女孩正是邹子谦暗恋的赵可仁。 相关人员来到赵可仁的家里调查,发现了三个巨大的玻璃箱:第一个是空的,里面有许茉云和邹子谦的指纹——第二个里面是透明状的胶体和一些半透明的人类内脏——第三个里面则是一个皮肤、肌肉呈半透明状的“人”,没有骨骼,五官模糊,少量毛发,扭曲蠕动,不能发声。三个箱子被相关人员带走,而神秘、可疑的赵可仁则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信。 此后,许茉云和邹子谦经常会梦到自己被半边脸腐烂的男人和眼珠浑浊的女人拉扯纠缠,在漆黑的污水中沉沉浮浮。 一天中午,邹子谦在食堂排队打饭,一个女人忽然插到了他的前面。邹子谦拍了拍女人的肩膀,想告诉她不要插队,谁知女人一回头,他吓得餐盘都掉在了地上。 女人眼珠浑浊,灰白色的舌头伸在外面。她舔了舔嘴唇,“咯咯”笑道:“你看上去很美味,我想尝一尝。” 接地气 邹子谦转身就跑,逃出食堂后正好遇到了要去吃饭的许茉云。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对她说:“不要去食堂,那个女人在里面。” 许茉云吓得脸色苍白,跟着邹子谦急忙调头就走。二人来到人多的图书馆,许茉云再也沉不住气,“嘤嘤”地哭了起来:“那两个鬼阴魂不散,被它们一直纠缠下去,咱们早晚都要死。” 这时,一个声音从二人身后传来:“怎么是你们两个?” 许茉云和邹子谦不约而同地转身看去,见身后站着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嘴角挂着一丝漫不经心的微笑。 “你是谁,我们见过吗?”邹子谦问。 男生笑道:“连救命恩人都忘记了?我叫曾黎,之前我在学校外的出租屋里发现你们被人施了邪术,圈养在玻璃箱里,再多过一天就会三魂飞、七魄散。是我救了你们,我把你们埋进土中接地气,捡回了性命。” 虽然曾黎看上去玩世不恭,但他所说句句属实,原来他就是解救许茉云和邹子谦的神秘人。 许茉云和邹子谦表达了感激之情,同时也道出了一些疑问:“对我们施邪术的人叫赵可仁,她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另外,当时其它两个玻璃箱里有一些透明胶体和一个不明生物,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正好我也想找你们了解一些情况,赵可仁心术不正,我非得找到她,收了她,免得她再害人。”曾黎愤然不止,继而娓娓道来: 很多人都见过餐馆里被养在水箱中供客人挑选的活鱼,而许茉云和邹子谦当时的处境就和水箱里的活鱼一样,不过挑选他们的不是人,而是畜道里的恶鬼。 赵可仁给他们喂食一种能让人失掉魂魄的污秽之物,七天后,他们的身体会变成半透明的胶体,一见阳光就会化作一摊黑迹,不复存在。而他们的魂魄则被恶鬼拉进畜道,与之结下阴缘,沦为它们的伴偶。 当时另外两个玻璃箱里的人已经都没救了,曾黎把许茉云和邹子谦埋进土中接地气,让大地化解他们体内的阴气,同时吸收天地之气,丢失的魂魄便重新回归到了身体内。 畜道媒人 曾黎的一番话让许茉云和邹子谦确信他一定身怀绝技,二人如同抓到了救命稻草,将自己的遭遇全部倾诉了出来。 曾黎听后分析道:“人坏事做多了,死后就会堕入畜道,投胎转世为禽畜。一些恶鬼不愿来生为畜,便在畜道中沉浮,不去投胎。时间久了,它们便觉得孤独寂寞,想要找人陪伴。赵可仁应该和恶鬼有着某种交易,扮演着‘畜道媒人’的角色。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必须找到赵可仁。” 邹子谦说:“我认识一个叫莫甜的女生,她是赵可仁的闺蜜,之前我都是从她口中间接获得赵可仁的消息的,或许我们可以从她的身上寻找一些线索。” 邹子谦把莫甜约了出来,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来意,没想到莫甜却三缄其口。 这时,一旁默不做声的曾黎终于开口了:“我看你睫毛稀疏,最近睫毛是否经常脱落?” 莫甜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没错,睫毛总是无故地掉进眼睛里,扎得生疼,难道你能看出些什么?” 曾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你假装入睡,到了午夜十二点,就能看见发生什么了。但是你一定要记住,不管你看到什么,都不要吭声,直到天明。”其它的话曾黎不肯多说,看似胸有成竹。 入夜,邹子谦和许茉云分别收到了曾黎的短信:晚上12点,女生宿舍楼外见。 邹子谦和许茉云应约,见到曾黎后却是一脸茫然。 “先别多问,带我去莫甜的寝室。” 莫甜的寝室里传出“呼呼”的大风声以及女生的尖叫,奇怪的是,这么吵,旁边寝室的人居然像没听到一样,没人出来质问。 曾黎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急切地拍打起了寝室门。 一个女生慌慌张张地打开门,外面的三人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个胸腔裸露在外的男人正坐在床上,肚子像孕妇一样高耸,肺叶中呈现出一张扭曲、狰狞的脸——那张脸依稀可辨正是莫甜。 曾黎脸色苍白,正要冲上前,却见那个男人咧嘴一笑,转身撞破玻璃窗跳了下去。一个黑影掉到楼底,“嗖”地消失不见,只剩下一地的碎玻璃渣。 童年阴影 据莫甜的室友叙述,半夜她被莫甜的尖叫声惊醒,看见一个男人正趴在莫甜的床头。那个男人对着莫甜用力地吸了口气,莫甜便像一阵烟一样钻进了他的鼻孔。 曾黎愤怒地用拳头砸向墙壁,悔恨地说道:“是我太疏忽了!” 邹子谦问道:“你早就料到了这一切?” “那个男鬼的肺叶像是被碳化了,明显是被人用邪术炼成了烟鬼。烟鬼生前被迫不分昼夜地大量吸食用人骨灰培养出的烟草,死后受主人控制,能将人一口气吸进肺里,所以它们的肺叶中全是冤魂的五官。烟鬼在吸食活人前喜欢将人身上的毛发剔除干净,一般先从睫毛开始,如果过程中被猎物发觉,它们便会毫不犹豫地吸食猎物。莫甜肯定是因为太害怕,没沉得住气。原本我只是想让她受到惊吓,有求于我,以便我们从她口中获知相关线索,谁知事情竟然……” 一旁的许茉云若有所思地说:“刚才我看到那个烟鬼后,一直觉得它很像一个人。” “谁?”邹子谦忙问。 许茉云低头思索片刻,道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陈年旧事: 十多年前,许茉云的家还在老街,隔壁住着一对卖早餐的王姓夫妻。他们两家只隔着一道围墙,每逢阴天下雨的时候,许茉云都会听到邻居家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可每次她把这件事情告诉父母,父母却都说什么也没听见。 有一次许茉云悄悄地翻过围墙,看见姓王的男人正握着一把长长的火钳在院子里转悠,接着从墙角下一处阴影中夹出一个黑色的影子,伸进了旁边沸腾的油锅。油锅里顿时传来让人头皮发麻的“吱吱”怪叫,沸油翻腾,一颗人头随即冒了出来。那颗人头龇牙咧嘴,炸开后缩成一大锅焦黄的油条。而他老婆手拿一根柳条站在一旁,脚边放着一个蛇皮袋,袋子上有一个小洞,里面像是装着什么活物。女人狠命地抽打着蛇皮袋,一阵“呜呜”的哭声从袋子里面传出,同时一个个圆滚滚的鸡蛋从袋子上的洞眼滚了出来。女人捡起鸡蛋,扔进一旁的卤水锅里煮,然后继续抽打蛇皮袋。 这对夫妇有一个女儿,女孩有病,平常都不能出门见太阳,没人见过她长什么样。她高兴的时候喜欢笑,那笑声却让人心悸,“嘎嘎”的,像鸭子在叫。每逢阴天,她就会像死尸一样一动不动地趴在竹床上,被放在院子里。而姓王的夫妇则会在晾衣绳上挂满一些大肠和内脏,这时许茉云不禁联想:是否大肠和内脏是都是王姑娘的,被她的父母拿出来洗干净晾干后再放进她的身体里? 后来有一个年轻男孩来到了王家,听人说是王姓夫妇为她们女儿物色来的未婚夫,男孩的长相和那个烟鬼一模一样。 鸡蛋里有骨头 曾黎倒是对诡异的王姓夫妇起了兴趣:“那姓王的夫妇后来怎么样了?” 许茉云继续说道:“在一个下雨天,隔壁家院子里的果树引来天雷,一场大火瞬间降临。火灾过后,王姓夫妇的遗体在院子里被发现时,已经成了一堆焦炭。王姑娘和那个男孩则烧得连灰都找不到了。另外,人们在他们家厨房里找到了一些被烤熟的鸡蛋,剥开鸡蛋后却没有在里面看到蛋黄。蛋白里包裹着的竟然是一些动物的牙齿、碎骨头、指甲……” “王姓夫妇是靠鬼吃饭的,他们天生克鬼,却没有走上正道。王姑娘更是福薄命短,由于父母的关系,长期淫浸在阴邪鬼气之中,恐怕从出生之时起便已是不人不鬼的存在了。”曾黎叹了口气,继续说,“既然烟鬼和王家女婿可能是同一人,他和赵可仁又是怎样扯上关系的,又是被谁炼成了烟鬼?这一切可真是无从下手,毫无头绪啊。” 许茉云继续说道:“王家被烧得一干二净,单单剩下了一口大棺材。大家猜测那口棺材是王氏夫妻为自己准备的寿材,街坊邻居看到那些可怕的鸡蛋,都对这对阴邪、可怕的夫妻厌恶至极。没人愿意将他们葬入棺材里,都把那口棺材和遗体视为不祥之物,不敢有过多接触,草草地就地掩埋了。” 曾黎双眉紧锁:“去王家旧宅看看,说不定那口棺材就是突破口。” 王家旧宅的位置是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因为出现了意外,暂时停工,空无一人。 许茉云环顾四周,回忆片刻后指着一块满是碎石的黄泥地说:“我记得没错的话,那口棺材应该埋在那儿了。” 沉思良久后,曾黎开口道:“挖吧,只有把棺材挖出来才有一丝希望。” 三个人拿着早已准备好的铁锹开始挖,没想到越往下挖土越黑,一些叫不出名的软体动物“嗖嗖”地往外蹿。曾黎挥手喊停,只见一个长满菌体的物体逐渐地显露了出来。 三个人小心地将土刨开,眼前的东西从形状上能大概看出是口棺材。可是上面密密麻麻地长满了“蘑菇”、“菌丝”,甚至还有形如蚂蝗一样的蠕虫、大块恶心的蛹状物体。 三寸阵 曾黎拿出撬棍,撬开棺材盖,看到里面躺着的居然是赵可仁。赵可仁浑身长着一层厚厚的“绒毛”。但仔细一看,那其实是一条条寄生虫,寄生虫的口器深深地扎进了赵可仁的皮肤里。而赵可仁嘴角微微上扬,似乎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更可怕的是,她的肚子高高耸起,油光水亮,肚皮被撑得薄得能看见里面一团团窜来窜去的黑乎乎的物体。 “尸体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虫子?”许茉云捂着嘴,颤声问道。 “给畜道恶鬼当阴间媒人,以肉身孕养毒虫蝼蚁,这是在替阴魂污秽之物行好事,积阴德。看来王家老宅那场火灾并非偶然,而是降下来灭恶灵的天雷。眼前的赵可仁就是那王氏夫妇的女儿,一个将要修炼成‘鬼圣’的恶灵。” 曾黎话音刚落,邹子谦突然指着不远处喊道:“快看,烟鬼来了!” 只见烟鬼挺着大肚子,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嘴里“呜呜呀呀”地乱喊,似乎对暴露在敌人面前的赵可仁极为担心。 曾黎沉声道:“现在赵可仁没有攻击力,不足畏惧,咱们要当心的是那个烟鬼。与它对峙时,不能呼气,你若呼气它便吸气,呼吸之间,你就会变成一缕烟,被它吸入肺中。” 转眼间,烟鬼已逼到三个人的眼前,曾黎惊奇地发现,莫甜的脸在烟鬼的肺叶中仍旧清晰可辨。 曾黎面露喜色,拿出三个白色小旗,给了邹子谦和许茉云一人一个,叮嘱道:“莫甜还有救,你们两个要与我配合,布下一个三寸阵,将烟鬼困住。” 许茉云和邹子谦不敢怠慢,手握小旗站在指定方位,一动也不敢动,心中谨记曾黎交代的话:无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脚都不能移动半分,更不能放下手中白旗。 刹那间狂风乱舞,天地一片混沌,许茉云和曾黎都消失在了邹子谦的眼前。一个白衣老太从远处飘来,一张皱巴巴的嘴里竟是满口尖细雪亮的细牙,上颚下颚前前后后总共八排牙齿。 老太婆露出一口碎牙,尖声说道:“把你手上的白棋扔了!” 邹子谦不为所动,反而握紧了手中的白旗。老太婆叹了一口气,慢慢地飘远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出现了,她身形瘦弱,如弱柳迎风,满脸泪痕,竟是赵可仁。赵可仁双目含情,向邹子谦祈求:“虽然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但我希望你能念及旧情,放下手里的白旗。” 邹子谦动了一丝恻隐之心,但理智很快战胜了情感,没有受赵可仁的蛊惑。 ...
(一) 入夜,座落在城郊的精神病院45号房间内,正躺在床上闭目安睡的伊宁突然跳起,躁狂地挥舞着手臂冲管理员大喊:“给我电脑,我要去犀比古墓——” 今年26岁的伊宁是半年前入院的,被诊断为恐怖性神经症。听到喊叫,管理员忙将一只长方形托盘摆上床。伊宁瞅瞅托盘,歪着头问:“阿姨,你只给我键盘,没有显示屏怎么玩啊?” “哦,对不起,我马上给你装显示屏。”管理员顺手又取来一只托盘。伊宁满意地笑了,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像模像样地敲打起来。可玩了一会儿,伊宁又没了兴致,呆呆地自言自语:“没劲。我好想找人陪我一起玩——” 就在伊宁发闷的这天半夜,住在秀园小区A栋1306室的许毛毛碰上了一桩怪事:只听“吱”的一声轻响,早已关机的电脑居然自动开机了! 不会是被黑客远程控制了吧?许毛毛纳闷不解,再次关机。孰料半分钟不到,黑屏又亮了,一行醒目的大字倏地跳出:“请插入‘犀比古墓’光盘。” 犀比古墓?许毛毛扭头看向扔在桌上的一张光盘。下午时分,他收到了一份没有具名的快递。打开一看,里面只有这张连个标识都没有的裸盘。由于忙,还没来得及查看。眼下,电脑不断开机,莫非这里面有什么蹊跷?嘀咕着,许毛毛将光盘塞进了驱动器。可盯着屏幕看了不过三两分钟,就见许毛毛的身子猛地一颤,随即发出了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啊——” (二) 三天后,精神病院的46号房住进了一位新病人:许毛毛。 大夫说,因受到极度惊吓,许毛毛已患上了尤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至于那晚他看到了什么,警方也没给出个确切说法。当警察接到邻居报警赶到时,许毛毛已昏厥过去。他的样子很吓人,目眦尽裂,脸孔扭曲,像是活见了鬼。接下来,警察细致地勘察了室内的每一个角落,没发现外人潜入的痕迹。他的笔记本电脑里,除插着一张很常见的探险游戏光盘外,各盘符内非常干净,甚至连部恐怖片都没存。在医院治疗了两天,大夫建议转送精神病院。 送许毛毛来的是他的好友赵天和童乐。办完手续,赵天一头雾水地看向童乐:“这事也太怪了点吧?你说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疯就疯了?” 童乐四下望望,嘴角掠过一丝得意之色:“疯了还不好?疯子胡言乱语,没人相信他的话。”赵天一听,禁不住打了个寒战,盯紧了童乐:“不会是你害的许毛毛吧?”童乐连连摇头,“你闭嘴,我童乐是那种不仗义的人吗?再说,连警察都说当晚没人出入过许毛毛的房间,难道我会飞不成?” 话音未落,45号房内便传来一阵清亮的笑声:“你不会飞,我才会飞呢。来呀,我飞给你看。” 是伊宁!赵天尴尬地搓搓手,隔着窗子问:“伊宁,你还好吧?” 废话!伊宁是个精神病人,哪里能听得懂问候?童乐暗想。事实也是如此,伊宁目光散乱,扬着双臂在房间里跳来跳去。跳得累了,突然瞄向门口,神情怪怪地说:“47号房快腾出来了。你俩谁先来?” (三) 惶惶地奔回秀园小区童乐的住处,赵天再三质问是不是他害了许毛毛。童乐被问得急了,冷哼道:“我再跟你说一遍,不是我!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我,你想怎样?别忘了,你也是参与者!” 瞅着童乐的眼神,赵天顿觉不寒而栗:伤害许毛毛的,十有八九是童乐!童乐一向自私骄狂,20万美金三个人分,一人还拿不到7万;而两个人分,一人就是10万!不,如果童乐动了独吞的念头,那下一个倒霉的将会是我! “童乐,我希望你明智点,别把事情做绝!”扔下话,赵天摔门而去。身后,童乐跺脚大嚷:“你以为老子是吓大的啊?少他奶奶的唬我!” 夜色已深,赵天越想越心慌。他,许毛毛和童乐是大学同学,两年前毕业后,都在秀园小区租了房,准备合伙开一家公司。但手头没钱,开公司的事一直是八字没一撇。如今,那笔20万的美金旁落的可能性已不大,难保童乐不会起歹心。念及此,赵天掏出手机想警告一下童乐:我赵天也不是吃素的,你最好别跟我耍心思!可尚未拨号,童乐倒打来了电话:“赵天,真是活见鬼了!我的电脑在不停地开机,奶奶的,我关一次它重启一次。” 赵天嘲弄地说:“兴许是中了木马病毒吧?中毒还好办,如果中邪那可就难办了。” “少跟我扯闲篇!妈的,又重启了,它让我插入光盘。”童乐大喊。许是他照做了,赵天从电话里听到了光驱“呜呜”运转的声音。短短三两分钟后,童乐又惊叫起来:“赵天,是一款游戏,不,是一座坟墓!我进去了……天,是哪个王八蛋制作的,主角怎么是,是我?” “既然是游戏,你就遵守规则,好好玩吧。我不打扰了。”赵天故意将“游戏”和“规则”两个词眼咬的格外清晰。但就在挂断的那一刻,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骤然撞进了耳鼓:“啊——” 奶奶的,差点震聋我的耳朵!赵天咒骂着挂了机,暗暗思忖:童乐,你不是要骗我过去,对我下手吧?我没那么傻!哼,我不仅不上你的当,还要做到万无一失。即便我不幸落到许毛毛的下场,也不会让你得到好报! (四) 赵天坐到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敲下了一篇日志—— 如果有一天我像许毛毛一样疯了,害我的人只有童乐。这所有的一切,都缘于“恐怖客栈”策划的一次征集活动。“恐怖客栈”是一座专门刊载凶杀、自杀事件的境外网站,半年前推出了一项奖金高达20万美元的“无‘恐’不入真人秀”视频征集活动。活动要求参赛作品必须真实,点击率最高者将独揽大奖。看到这一信息,童乐就找到我和许毛毛,提出拍摄一段恐怖视频。童乐说,地点他已经选好了,就在鲜卑山中的一个山洞里。那个深不可测的山洞,据说是个“鬼洞”。早在明朝永乐年间,数百不肯归顺朝廷的鲜卑子民被驱逐进洞,并封死了洞口。当地的山民纷纷传闻:那数百饿毙的鲜卑人全变成了阴魂不散的厉鬼。对此荒诞之说,我当然不信,可这个充满诡异色彩的地点还是不错的。只是三个大男子进洞,根本拍不出恐怖氛围来。童乐得意地说:人选他也定好了,就是他的女友伊宁! 那天,伊宁是被童乐以游玩的名义骗去的。我和许毛毛事先入洞藏好,暗中偷拍。拍到最后,在山洞的一个拐角处突然出现了一副棺椁。在童乐的鼓动下,伊宁掀开了棺盖,当即被吓昏过去。借着火把,我发现棺材里躺着的竟是一具面容被毁、狰狞可怕的尸体! 尸体是从哪儿弄来的,童乐没说。我猜测,一定是他盗掘了附近山民的坟墓! 伊宁疯了,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除了我们三人,再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疯的。被命名为《古洞探秘》的视频一经上传,点击率便一路飙升。再过半月,征集活动即将截稿,赢取大奖也已成定局。可为了私吞这笔奖金,害了女友的童乐又冲朋友下手了—— 写到这儿,赵天做了保存。不一会儿,“咚咚咚”的敲门声传来了。 夜半三更的,是谁敲门?赵天很快想到了童乐。看来,这小子要动真格的了!可蹑手蹑脚地凑近门板,赵天没看到人,只看到了一张光盘。令人吃惊的是,刚捡回光盘,驱动器便鬼使神差地自动弹出了托盘! 将光盘放进光驱,显屏上登时跳出了一行字:“欢迎和我一起进入犀比古墓。” 秦汉时代,散居于鲜卑山中的一支少数民族以山取名,故称“鲜卑族”。而“鲜卑”一词,留存于世的历史资料中曾以不同的译音形式出现过,“犀比”便是其一。这点常识,赵天还是知晓的。几秒钟后,屏幕上出现了一座拱形的高大古墓。赵天拉动鼠标点开墓门,进入了墓道。谁知甫一迈步,厚重的墓门便轰然合拢。光线暗淡的墓道里,隐约现出一个人影。定睛看去,赵天不觉嘴巴大张:那个虚拟的人影居然是自己! 既已进入,那就走到底,瞧瞧古墓里究竟有何玄妙。赵天皱着眉一路走了下去。走着走着,赵天发现画面越来越熟悉,所谓的“犀比古墓”就是他们那个拍摄恐怖视频的山洞!潮湿的洞壁,阴森的白骨,惊飞的乌鸦……每一个画面都做得那么逼真!战战兢兢地不知拐了多少弯,一副棺身流畅圆润、棺头圆凸阔气的漆花棺椁突兀地拦住了去路。 那天,挡在伊宁面前的便是这口棺椁。走到棺前,怔怔地注视了几秒钟,赵天弯下腰抠住了棺盖。几乎在猛力掀开的同时,赵天的瞳孔亦在无限放大,放大—— 他看清了,棺椁里躺着的,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他!转瞬间,棺中的他忽地脸孔扭曲,痉挛撕裂,紧接着七窍血喷,黑色的尸虫潮水般从眼眶、嘴巴、心口纷涌而出,黑压压地扑向站在棺旁的另一个他—— (五) 第二天,警察接到报警,说秀园小区有两个名叫童乐和赵天的男子发疯了,撞墙砸玻璃,直闹得鸡飞狗跳。警察快速赶去,并在赵天的电脑里看到了那篇日志。一周后,童乐住进了精神病院45号房,赵天住进了47号房。住在46号房的许毛毛瞅见他俩,一个劲地傻笑:“来啊,我们一起去犀比古墓——” 而就在两人入住时,45号房的病人伊宁却出院了。一回到秀水小区A栋的住处,就看到那个照顾她的管理员在拆解一只无线智能鼠标。 “别拆啊萧姨,费了好大劲才做出来的,拆了多可惜!”伊宁冲上去抢。一不小心碰到了按钮,顿见一缕幽光射出窗外,光点落在了对面B栋楼的一扇窗子上。与此同时,就听那家的女人惊讶大叫:“老公,咱家的电脑怎么自己开了?” “做这种小玩意比你在光盘里隐藏远程执行代码、启动视频头还要简单。对了,把我们的‘三件套’作品传上‘恐怖客栈’吧。我相信点击率一定能超过《幽洞探秘》。”被伊宁叫做萧姨的女人笑笑,抬手指着书柜里的瓶瓶罐罐说:“倒是那些东西,你可要好好保管,千万别让外人接触——” 是的,那是一堆只有鲜卑族后人才能提纯出来的花草汁液:乌羽玉浆,毒蝇伞汁,金森草汁……只需一嗅,便足以让人产生大量光怪陆离的幻视幻听。而涂抹在光盘上,经过物理加热、挥发后效果更理想。一旦钻入鼻孔刺激脑神经,所看到的一切比现实还要真实百倍…… ...
棋子 A市公安局的会议室里,正在召开紧急会议。 照片的主人公是一名自杀的女学生,死因是割腕失血过多。令人惊奇的是,她身上丢失了一根肋骨,伤口被人用羊肠线缝合。女孩的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似乎并不惧怕死亡的可怖,笑意满盈的眼似乎已经看见了天堂的景色。另一张照片中,是一封女生对一名校园摇滚乐队主唱的真情告白,经过鉴定是死者本人的笔迹。可奇怪的是,这封信完全不像遗书。 最近两个月,同样的女歌迷自杀事件已经是第四次发生了。死亡现场都是一样的,一样内容的信。一样诡异的笑,一样被取走一根肋骨。 (1) 烈日炎炎的东方广场上,女生们在卖力地尖叫,和台上的乐手们一起挥汗如雨。 今天,是声音工厂乐队成立两周年的不插电演唱会,只此一天机会难得。声音工厂乐队,是全国最红的一支大学生摇滚乐队,主唱森杰年纪最小,一身款式别致的黑色牛仔装让他苍白的脸颊更加醒目,一头短发也显得动感十足。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医学院的天才学生,才大二就已经把大三甚至部分大四学分修完。但森杰并不是书虫,他的吉他弹得非常好,声音也有种特别的质感,俊朗的外貌和略微颓废的气质,使他成为风靡整个大学城的偶像人物。 广场外,凌云站在一棵大树下面,焦急地等待着哥哥凌志。凌志和声音工厂的鼓手方雨是高中同学,凌云请哥哥帮忙带她去见森杰。和许多女生一样,她也是森杰的铁杆粉丝。 终于,凌志高高的个子出现在凌云的视线中,为了调查森杰粉丝的自杀案件凌志来迟了。 此刻,演唱会已经在雷鸣般的掌声和数百人的欢呼声中结束了。 “走,带你去见你的偶像,我昨天就和方雨联系好了。”凌志拉着妹妹快步走向后台。 后台有辆用来做更衣室和化妆间用的面包车,司机正捂着肚子从厕所方向过来,一脸的抱歉。车厢里面一片狼藉,看样子有疯狂的粉丝进来过,偷拿走了乐手们的私人物品。 “你来得正好,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失窃呢?”鼓手方雨哭笑不得地看着凌志,“我看看都丢了些什么东西。”说完,他开始清点起东西来。 “哇塞!森杰你刚换下来的背心又不见了吗?”贝司手维达看着森杰挠着头站在那里的样子忍不住问。 “是啊,都已经被汗水湿透了,我就扔在桌子上的,怎么她们连这个都要呢?”森杰的表情很无奈。 “已经不知道第几次了,每次演出都会少东西,森杰的粉丝最狂热。”方雨冲着凌志说。“咦——这个是什么?”化妆箱上摆着一个信封,黑色而厚实的质地让人感觉说不出的诡异。方雨把信封拿了出来,所有的人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信上。 “慢着,有可能是证物,让我来拆。”凌志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透明胶,把每个手指都粘上,确保不会留下指纹,然后才动手拆信。 亲爱的森杰: 我是你最忠实的歌迷,不会有人比我更在乎你,更喜欢你的歌声。 因为,比我更喜欢你的人都已经死了。呵呵,你不会介意我这样爱你吧?你是那么特别,我也只能用这样特别的方式来爱你。 你的背心我带走了,上面还有你的汗水,真好,今天我会抱着这件衣服入梦。梦里,我会听到你唱那首《穿过骨头抚摸你》。 世界上最爱你的幽灵粉丝 大家都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是一个怎样变态的歌迷啊,“说不定,这阵子轰动一时的歌迷连锁自杀案就和这个人有关。”凌云忍不住说话了。森杰注意到了她,这个站在凌志身后的小女生。个子不高,人很清秀。 不过,信是用杂志和报纸上面剪下来的宇粘出来的,根本没有笔迹。凌志小心地把这封信收了起来,准备带回局里研究。 “请问,这样的事情是第一次发生吗?”凌志问道。 “嗯,疯狂的粉丝一直都有,不过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低音贝司手赵伦说。 “你们以后都要注意安全,变态的人下一步会做出什么举动是难以预计的。”凌志用严肃的口气告诫大家,“最好这段时间停止演出,不要再刺激这个狂热分子的热情。” 凌云和哥哥离开的时候已经得到了森杰的亲笔签名和照片,还有森杰的电话号码。她忘不了森杰看她的眼神。虽然只是不经意的一瞥,却有触电般的感觉。森杰还说,“有空可以来看我们排练,打我电话就行。” 回去的路上,凌志一直在沉思,凌云脸红心跳低着头跟在他身后。快到学校大门的时候,凌志对妹妹说:“如果有时间,你多跟方雨和森杰他们接触下,我总觉得这个事情不简单。” 凌云没说话,还在低头回忆着森杰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的语气,冷不防撞在正好回头的哥哥身上,不得不收回了正在神游的精神,点头答应了下来。 (2) “我的脸庞被时间的碎片磨平,进入一面镜子哭泣,然后沉睡一个千年,像婴儿一样微笑着醒来,穿越这个妖娆的城市,穿过骨头抚摸你……”森杰翻唱的这首另类欧洲轻摇滚,让声音工厂一曲成名,歌名就是“穿过骨头抚摸你”。森杰低沉的声音仿佛闪烁着金属的质感,忧郁的气质让凌云看得痴了。 “真可惜他们临时有事不能来了,不然,加上他们的合奏这首歌的后半部分会更有感染力。”森杰放下吉他,对凌云说。 凌云忍不住要偷笑了,能和森杰单独相处,如果让同学们知道,她们一定嫉妒得要抓狂。不过她还是尽量让自己保持稳重,“这首歌我已经听过很多遍了呢,反倒感觉今天这样清吟浅唱别有一番味道。” “你对音乐好像还有点研究呢。”森杰的目光里有些赞许的意味。 “呵呵,那当然。”被偶像夸奖,凌云有些飘飘然了。 从那次独处后,凌云和森杰的接触越来越频繁了。她渐渐了解他的爱好、他的口味、他喜欢的颜色,还把这些都写进日记里。她不厌其烦地去看森杰他们的排练,每次都帮他买他最喜欢的拿铁咖啡。经常森杰练得自己都烦了,凌云却依旧耐心地给他加油打气。凌云对森杰的耐心比对自己还好,凌志以前总是说她比男孩子还要毛躁。 可森杰却好像在回避着她。他从来不主动打电话给她,也不约她吃饭,倒是乐队里其他的人都看不下去了。经常叫上凌云一起出去。每次话题即将深入的时候,都会被森杰突然打住,刻意保持着距离。可他越是这样凌云就越是好奇,直觉告诉她,这个表面冷酷的大男生骨子里一定有着些柔软的东西。 (3) 凌云觉得低音贝司手赵伦有时眼神怪怪的,特别是在看森杰的时候。赵伦本来眼睛是弯弯的,不论看谁都带着笑,可他看森杰的时候,眼睛就像突然被雾气笼罩了一样,让人看不清。 凌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哥哥,顺便打听粉丝自杀案的进展。凌志告诉她,法医报告已经出来了,那四个女生全部都是自杀,不过她们胃里都检查出迷幻药的残留。她们的肋骨是死后被人取走的,而且手法相当老练,力度和部位拿捏得很准确。除了拿走肋骨,里面的脏器完全没有受到伤害,肯定是有医学基础的人干的。至于那封黑色的信,没有任何线索,甚至就像用吸尘器吸过上面的所有灰尘,干净得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只能暂时判断为恶作剧,至于写信的人和拿走女生们的肋骨是不是同一个人还不能下定论。 “会不会就是赵伦?他以前追求过的那个女生现在是森杰的铁杆粉丝呢,他有作案动机,赵伦正好是主修外科的,取走肋骨应该不是难事。”凌云平时就喜欢和哥哥讨论案件,现在这个事情关系到森杰了,她更是热衷。 “你的意思是,赵伦通过制造粉丝自杀事件往森杰的脸上抹黑,让他有负面新闻?但杀死几个人这样的代价也太大了,还不如直接杀了森杰来得更直接。另外,不但赵伦是修外科的,方雨也是修外科的,他们乐队的四个人都是医学院的学生,这么说大家就都有嫌疑了。”凌志笑了笑,“光凭一个人的眼神就能判断他是不是有罪的话那全天下所有的人都要进监狱了,你这样的推理逻辑简直是太荒谬了。我们破案讲究的是证据。是那种能拿出来摆着看的证据。” 凌云吐了吐舌头,她其实是为森杰担心。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森杰正在受到某种威胁,虽然现在这威胁还不甚明朗,但她能从森杰忧郁的眼神中感受到。他一定在为了歌迷的死而自责,毕竟是四条人命。 (4) 黑色的信笺又出现了。 那是个异常闷热的下午,凌云和乐队成员们一起进到排练厅里,准备排练一支新写的曲子。刚打开灯,就看见那封信端放在舞台中央的指挥台上。 “不是吧!又来了。”赵伦的声音听起来很不满意。方雨看了看森杰,森杰原本就不是很晴朗的脸上堆满了乌云。凌云学着哥哥的样子打开了信封。亲爱的森杰: 最近好少看到你出现,我真羡慕你身边的朋友们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如果你愿意,我也想和你做个朋友。 我承认我嫉妒你的朋友们,特别是你最亲密的那几个,为什么他们可以和你朝夕相伴,我却只能在黑暗的角落看着你? 对不起,我想我要让你失去他们了,我很小气的。希望你不要介意。 世界上最爱你的幽灵粉丝 信依然是用报纸和杂志上剪下来的宇粘贴出来的,最后一段用了特别醒目的红色,在雪白的信纸上,像一摊刺眼的血迹。让人很不舒服。 “哼!”赵伦发出了轻蔑的一声,转身走开了。大家都知道他是冲着森杰的。前两天他还在排练的时候发过牢骚,说这个乐队简直就是为了森杰才存在的,所有人的焦点都是他,现在还为了他弄出这么大的乱子,干脆解散乐队,让森杰单飞算了。 原本就不和谐的气氛遭到进步破坏,每个人都注意到森杰脸色变得特别难看。他低着头,一言不发地出了排练厅。凌云赶紧把那封信收好,一路小跑才追上森杰。刚走出排练厅大门,阴沉了很久的天便下起雨来,大颗的雨滴很快打湿了地面。 “那些事情都不是你希望的。也不是你能控制的,你根本就不用自责。”凌云擦了擦脸上的雨水,拦在了森杰的面前,“真正理解你的人绝对不会怪你。” 一道闪电划过,森杰的面色异常苍白,近乎透明,他的表情让凌云看不太懂。脸上流淌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四周只有倾盆的大雨和轰鸣的雷声,还有黑压压的云。凌云突然生出莫名的勇气,紧紧地拥抱住了森杰,“我不要你这样不开心!” 雨中的森杰身体是冰凉的,如他的冷静一般。凌云心跳得飞快,大脑一片空白,可是森杰却推开她。“别这样,跟我太亲近会有危险,还有一个变态的人在暗中看着我们。” 凌云楞在雨中,是做梦吗?这个动作她在梦里已经憧憬过好多次了,刚才自己和森杰是真的拥抱了,他还说,跟他太亲近会有危险!他是在为自己着想吗?等凌云回过神来,森杰已经消失在茫茫雨雾中。 (5) 回到家,凌云交给哥哥的黑色信封已经能滴出水来,为了不被他骂,她乖巧地跑到厨房帮妈妈做饭去了。 这个周末过得很愉快。谁都没有想到星期一会有那件事发生。 赵伦死了。 星期一早上有同学去小树林锻炼身体,被倒在地上的尸体绊倒了。尸体周围已经有些苍蝇在飞,凶手割了他的舌头,塞在他嘴里。他的肋骨也少了一根,口袋里还揣着一封黑色的信。不过,这次信里只有一句话:和森杰过不去的人,通通不得好死!署名依然是“全世界最爱你的幽灵”。黑色的信封,雪白的信纸,配上血红色的字,在弥漫着血腥味的幽暗的小树林里。让所有人都不寒而栗。 经过法医鉴定,取走赵伦肋骨的人和之前取走歌迷肋骨的手法是一样的。这样一来,之前的粉丝自杀案完全被推翻了,而且。凶手极可能是同一个人。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 (6) 凌云现在只要没有课就马上陪着森杰。她担心森杰的安危。虽然森杰没有认可她,可自从上次她主动拥抱了森杰之后,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森杰的女朋友了。 这天,凌云带着刚买的热咖啡准备去送给森杰提提神,刚走到排练厅门口,就听见里面的说话声。 “森杰,能不能再借给我点钱,只要一千,一千块就可以了。下个月我家寄的生活费一到账我马上还你,一次还清。”凌云没听出这个人是谁。 “不行,我要是再借给你那就是害了你。这次我绝对不能再借了。”森杰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激动些。 “你小子。是不是不相信我?我真的等这些钱救命了!”对方的声音也高了起来。 “不行,真的不能借了。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森杰的话还没有说完,凌云就听见早面发出沉闷的一声,像是拳头打在胸膛上的声音。 凌云有些着急了,里面的人是谁?会不会就是那个变态杀手?但就这样贸然冲进去可能不合适。她灵机一动,拿出手机假装接电话,并有意放大声音让里面的人听到。她一边说着一边进了排练厅,还故作吃惊地看着里面的人。原来,和森杰说话的人是乐队的另外一个贝司手孙浩。不过自从那次演唱会之后他就再没来参加过排练,平时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神秘兮兮的。 “你是?”孙浩对凌云完全不熟。虽然上次在演唱会后匆匆见过一面,不过他当凌云是森杰的粉丝,没什么印象。 “你好,我是森杰的女朋友。我叫凌云。”凌云微笑着说。 孙浩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了看脸色已经铁青的森杰,表情复杂地走了,连再见都没有说。 (7) 凌云把孙浩向森杰借钱的事情告诉了哥哥,凌志很快查出了孙浩的底细。原来,他吸毒已经有半年了,最开始是摇头丸和K粉,最近竟然发展到了海洛因的程度。吸毒的开销是巨大的,他四处借钱,仅仅是森杰一个人他就借了将近一万块。 “吸毒?那他岂不是很容易弄到迷幻药?那么变态杀手是不是就是孙浩呢?为了向森杰借更多的钱,他铤而走险,以杀歌迷做要挟!他向赵伦也借过钱,不想还了便杀人灭口。然后用那封黑色的信做幌子转移大家的视线。吸毒的人个个都很变态,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凌云越说越激动,“哥哥,一定就是他了!赶快把他抓起来,不要再让他威胁到森杰的安全了。那天森杰还挨了他的拳头呢!” 凌志沉思半晌,说:“虽然你的推理还有不少漏洞,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姑且把孙浩先弄回局里仔细查问,即使凶手不是他,也可以帮他强制戒毒。”凌云不住地点头。只要是能保护森杰的事情,她绝对都是举双手赞成的。 可是,凌志的逮捕证拿到了也没能把孙浩弄回局子里,因为他已经先去了验尸科。 是的,他也死了。死在排练厅里,搞卫生的阿姨发现了他。孙浩的肺被挖了出来,摆在他的尸体上,肋骨同样少了一根。诡异的是,孙浩的脸上竟然带着笑容,虽然尸体都僵硬了,他的嘴角还是往上翘着。那个黑色的信封放在他的脸上,挡着他瞳孔已经放大的眼睛。信上写着:所有欠森杰的,都要还。不过这次没有署名,只有四个字:知名不具。 凌云蒙了!是谁?这个变态到底是谁?她仔细回想当天孙浩和森杰在排练厅里的状况,能听到他们说话的,除了自己应该没有其他人了。可是谁会知道他们争吵过呢?莫非真有那么一个看不见的幽灵,在黑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着关于森杰的一切? 校园里各种恐怖的传言一下子就都冒了出来,一时间,森杰成了大学城内最热门的话题人物。 凌云却一改往日的小八婆作风,变得沉默寡言了。森杰已经好久都没有笑过了,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公寓里,除了偶尔出来吃饭。他甚至不去上课。凌云守在他公寓楼下。经常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她知道,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离开自己,森杰一定很难过。所以凌云不想敲门,不想破坏他独处时的思绪,不想因为自己的过度关心让他感觉有压力。 (8) 平安无事地过去了两个星期,就要迎来期末考试。周末,凌云边复习边守候在森杰家楼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那人迅速地上了楼。是方雨。什么事情让他那么急?好奇心就像一只活跃的小兔子,在凌云心里上蹿下跳,听到楼上传来关门声后,她轻手轻脚地走了上去。 门的那边传来两人说话的声音。 “森杰,这次你无论如何都要帮我。如果我英语还挂科的话,肯定今年是拿不到毕业证了。” “我怎么帮你?我们不是同一年级的。” “如果我能提前拿到卷子的话,那就有把握了。” “拿卷子?我怎么拿?我又不认识你们老师。” “我眼睛不好,晚上更看不清,你帮我进老师办公室去,我在门外把风。现在兄弟只剩下你一个了,你也不忍心看我毕不了业吧……” 凌云悄悄退回楼下,她没有再继续听下去。也不想发表任何看法,她相信森杰自己会拿主意的。这样想着,凌云便回家去了。 方雨也死了,死在老师的办公室里。右手攥着即将考试的英语卷子,左手攥着一封黑色的信。这次,连‘知名不具’都没有写,信纸上只有简单的几个大宇:下一个就是——? 方雨的四肢被绑在办公桌的腿上,分得开开的,身体悬空,肋骨被人取走了。不过大概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取走的。他的嘴被贴上了胶带,脸上的肌肉因恐惧和疼痛而极度扭曲。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不敢相信眼前看见的东西。地上的血凝固了,原本鲜红的颜色已经变成了死气沉沉的深红。根据法医检查。方雨的死亡时间大概在前天晚上三点左右。 (9) “砰!砰!砰!”凌云拼命地敲着森杰的门,她要把方雨出事的消息告诉他,可他的手机却始终关机。良久,森杰才来开门,眼睛有些红红的,看样子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什么事?”森杰有些不耐烦。 “方雨死了!那个变态在黑色的信里写着,‘下一个就是’,肯定是暗示还有人会死。我知道你们是一起去偷试卷的,现在方雨已经死了,我担心你也会有危险。”凌云噼里啪啦地一口气说完了。 “你怎么知道我和方雨去偷试卷的事?”森杰的样子很敏感。 “呃。对不起。我那天偷听了你们的谈话。其实每天我都在你家楼下等你,我担心你……”凌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森杰打断了。 “我去洗把脸,再给你弄点喝的吧,你太紧张了。”森杰头也不回地去了厨房。 凌云舒了口气。开始打量起森杰的房间来。这还是她第一次来,未免会感到有些新奇。写字台上有摊开的好几本书和草稿纸,凌云忍不住走过去翻看。发现了一张漂亮的项链设计素描图纸,项链上面有她不认识的奇怪字符,设计很另类。图纸旁边一个写满英文的病历本吸引了凌云的注意。她偷偷打开,大部分都是专业术语,凌云不太懂,只有几个常见的单词:癌症,晚期,IQ水平……什么的她能看明白。心想可能是森杰为了日后当医生用来练习的吧。病历本下面是几把锉刀和刻刀,还有一串快要完工的项链。女孩子都喜欢这些小东西的,凌云忍不住把项链拿出来看。项链是白色的,质地有些粗糙,不像是砗磲细腻也不像象牙光滑,而且尺寸也稍大,上面刻着的奇怪字符和那张图纸上面的一样。是打算自己戴还是送给我?凌云偷笑着,忍不住把项链往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你在干什么?”森杰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凌云手忙脚乱地把项链放回原位,能看出来,森杰很不喜欢她动他的东西。 “对不起,我太好奇了。”凌云有些不好意思。 “这是专门为你做的果汁。”森杰把杯子递给凌云,过去把项链收好。 凌云有些失望,不过还是喝下了果汁。淡绿色的果汁盛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有点酸甜,却没有看上去那么可口,凌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可能是没有加冰的缘故。加了冰块味道更好。”森杰解释着,他已经坐在了凌云的身边,“你说你听到方雨来找我去偷试卷的事了?你还知道些什么?” 凌云摇摇头。“其他的就没什么了。我觉得你一定会自己拿主意的,于是就走了。” 森杰慢慢说,“其实,当天晚上,我们按照计划行动一切都很顺利。两点半,我们已经分手各回各家。可是没想到……” “那个变态可能就潜伏在你的附近呢,你千万要小心。”凌云觉得头有些晕,眼睛也像沾了胶水一样,快要睁不开了。 “其实你也很危险啊,我身边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一个都死了,现在只剩下你了。原谅我有时候脾气不太好,其实,我还是很感激你的,你那么关心我……”森杰的声音很轻柔,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声音越来越小,就快要听不清。恍惚中。凌云感觉自己被抱到了浴缸里,手腕疼了一下。然后耳边就传来水流的声音,温热的水让血腥味浓烈起来。“森杰……我在做梦吗……”凌云轻声唤着他,却听不清自己的声音,就这样沉沉睡去。 (10) 做了一个冗长的噩梦,梦里的森杰身着白衣白裤宛如天使,却有一副骷髅的翅膀。再次睁开眼睛,凌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梦中的血腥味已经被浓重的消毒水味取代,身边守候着的是爸爸和妈妈。妈妈的脸上依稀还有泪痕。“妈妈,我这是怎么了?”凌云想帮妈妈擦擦眼泪,可手上的针头弄疼了她,她才发现自己正在接受输血和药物点滴。正在这时,门开了,凌志进来了,“你醒了?真是太好了!” “哥,我不是在森杰那里吗?怎么到医院来了?森杰呢?”凌云心急地问。 “我的傻妹妹。”凌志告诉她,原来,从歌迷自杀事件,一直到乐队成员一个接一个的死亡,所有的事情全部都是森杰做的,他已经亲口承认了。 “怎么可能……”凌云似乎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多亏了那封被雨水打湿的信!”凌志边安抚妹妹边解释着。原来,那封被凌志送去物证科的信被雨水打湿后上面粘贴的胶水松脱了,他们发现了一根睫毛,并对这根睫毛做了DNA检测。就在凌云去森杰家的那天,检查结果出来了。正是森杰的。当凌志赶到森杰家时,凌云已经在浴缸里昏迷,她喝下的果汁里有大剂量安眠药成分。 “你猜,我们在他家里搜出了什么?”凌志顿了顿,“你绝对想不到,是人骨做成的项链!上面还有梵文咒语,意思是要将骨头主人的灵魂永远囚禁在这条项链中。” “不!这不可能是真的!我不相信!森杰怎么可能是杀人犯?大家都那么爱他,他没有杀人动机!”凌云再也控制不住,咆哮了起来。 “没有杀人动机?”凌志板起了脸,“你知道吗,他已经是肝癌末期了!他想把这些爱他的人的灵魂全部带去另外一个世界,继续他的光彩!” 良久,凌云才不得不面对现实。“那他会判死刑吗?” 凌志不置可否地说:“现在死刑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的癌症已经是最后阶段,他活不了多久了。” “求你,哥哥,让我见他最后一面!”凌云想到森杰苍白的脸颊,眼中噙满了泪水。 监狱里的空气弥漫着沉闷的味道,油漆斑驳的桌子上放着凌云带来的点心。“吃一点吧,是你喜欢的栗子粉蛋糕。”凌云尽量平静地说。 森杰慢慢抬起了头,“你不恨我吗?”他看着凌云缠满纱布的手腕。 “我不恨你,我只想做个真正了解你的人。可是,你一直没有给过我机会。”在凌云的注视下,森杰的目光游离不定。 “有时候,知道真相反而更失望。理想和现实往往是不一样的。”森杰说。 “如果一个人不被任何人理解就失去生命,不会觉得遗憾吗?”凌云很执着。 终于,森杰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好吧,我说给你听。” (11) 从小,我就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成绩一直很好。但同学们都不喜欢跟我交往,他们更喜欢跟普通孩子一起玩。印象中,整个童年我只和爸爸、妈妈一起做过游戏。 读中学后,我开始学习各种艺术专业,和同学们一起上兴趣班,美术、音乐、体育。凡是能报名的我都参加,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大家都崇拜我,我喜欢被崇拜的感觉。 因为成绩优秀,我被美国一家医学院看好,成了保送生。进校不久,我心理测验的报告结果出来了。他们说我有人格障碍。不适合学医,就把我劝退了。 为了安抚我的情绪,妈妈和爸爸带我到处旅行,不料却发生了意外。那次车祸中,妈妈和爸爸把我推出了车门,他们却双双离世。也是在那年,我被检查出患了肝癌。我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我的命是妈妈和爸爸用生命换来的。 于是我一边努力读书,希望能找到救治自己的办法,一边尽量多的结交朋友,努力让自己快乐、充分享受人生。那段时间,我和方雨、赵伦、孙浩他们组了乐队。再后来,乐队受欢迎的程度出人意料,我们就这样红了。 可癌症却发展到了晚期。我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我不想失去那些关心我崇拜我的歌迷和我拥有的一切。于是,我杀了她们。她们都很乖,喝我递过去的饮料。按照我的要求写了那些崇拜我的信。载给了她们足量麻醉剂和迷幻药,让她们死的时候没有痛苦。 我一直认为。方雨他们都是我的好兄弟。可是我错了。 那个赵伦曾经追求了两年的女孩,和他接触只不过是想接近我。于是他怀恨在心,到处说我的坏话。我割了他的舌头,希望他在另一个世界等我的时候能安静点。 孙浩吸毒,为了吸毒他可以连性命都舍弃。我取出他的肺。让他死得干净些。他应该谢谢我,至少在另一个世界不会再被毒品诱惑。 方雨,我一直以为几个朋友里。最默契的就是他。可是,那天晚上我帮他去办公室里偷试卷时。他却在外面偷偷给女朋友打电话,要她打给校卫来抓我。还亲口承认说他妒嫉我的一切。我没打算让他那天死,所以身上没带麻醉药,他死的时候受了点苦。 我在美国看过一本书,是印度佛教密宗的传说。里面说,把人的肋骨做成项链。加以咒语就能将骨头主的灵魂封印,灵魂将永随项链制造者甚至他的灵魂。我要我的崇拜者、搭档们,全部陪着我,永远陪着我,我太害怕小时候那种孤独的感觉了。项链的最后部分本打算留给你的,你是最关心我的人,所以,原谅我…… 那些黑色的信也是我做的,“全世界最爱你的幽灵粉丝”就是我自己。我这样自私的人是不值得你喜欢的。忘了我吧,回到属于你的世界。森杰的声音渐远,栗子粉蛋禚依然摆在桌子上,他一口部没有尝。 (12) 也许一个人在对科学绝望的时候,是会寄希望于没有科学根据的传说,凌云想。 离开监狱,时间已经不早了,绮丽的晚霞装饰在天边,宛如一幅壮阔的画卷,轻柔的晚风吹拂在凌云的脸上。道路有些颠簸,凌志放慢了车速,铁灰色的监狱建筑群还是渐行渐远。车里还在播放着那首《穿过骨头抚摸你》,依然是以前的旋律,不过如今却不能再打动凌云了,也许,这是最后一次听这首歌了。凌云手上的伤口有些隐隐的痒,大概是在愈合。 ...
男扮女装 夜色沉沉之下,一个男生拎着一只黑色塑料袋,从学校后围墙翻了出去,来到一块空无一人的荒地上。 这个男生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套红衣服和一条绿丝巾,从红衣服和绿丝巾发出的清脆响声来判断,这些衣服全是冥纸做的。 一分钟不到,这个男生就把红衣服穿在了身上,绿丝巾系在了头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唇笔,把嘴唇涂抹得一片血红,俨然一副女生的打扮,给周围的黑暗平添了一份诡异之气。最后这个男生掏出一支黑色蜡烛,点燃后放在了头顶上,在微风吹动下,烛火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映出了这个男生一张兴奋的脸。 悄悄趴在围墙上的段小文,目睹这一幕,心里充满了恐惧。这个男扮女装的男生,名叫刘凯,和段小文是室友,在学校里被一些同学尊称为“大师”,经常做出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来。十几分钟前,段小文在宿舍楼门口发现刘凯鬼鬼祟祟的,一时好奇,就悄悄跟踪刘凯来到了这里。 就在段小文看得出神之时,周围温度忽然降了下来,紧接着,两个鬼魂从不同方向飘了过来。这两个鬼魂,一个满脸都是脓血,另一个脸上的烂肉东一块西一块地挂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掉落下来,瘆人极了。 段小文吓坏了,圆睁着双眼继续观察着。这两个鬼魂径直不打弯地飞到刘凯面前,如飞蛾扑火一样,突然扑向了刘凯。瞬间,刘凯头顶上的烛火熄灭了。 借着暗淡的月光,段小文发现刘凯的身影变得模糊起来,不知是段小文眼睛出了问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这时候段小文看刘凯,看的是一个模糊的刘凯,就像有三个刘凯挤在一起似的。 刘凯看了看四周,一转身,朝前面一片荒草地走去。荒草地既偏僻又阴森,白天都很少有人来,更不用说夜里了。段小文更好奇了,他深吸一口气,爬下围墙,壮着胆子继续跟踪着刘凯。 就在这时,齐膝深的荒草地,响起一阵“沙沙”声。紧接着,一个无头鬼从荒草中站了起来,紧跟在刘凯的身后。刘凯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背后有一个无头鬼在跟着他,仍旧不快不慢地走着。 这个鬼莫不是要害刘凯?这么一想,段小文吓得一个激灵,他管不了那么多了,捡起地上的一块烂木头,就朝刘凯掷去。谁知,烂木头没扔到刘凯身上,反而扔到了那个无头鬼的脖子上。诡异的是,这块烂木头就像长在这个无头鬼的脖子上似的,固定不动了。 这个鬼一转身,竖起食指,食指上长着尖尖的指甲,它在这块光滑的烂木头上,用尖指甲迅速刻上一对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巴。骇人的是,这一双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巴瞬间就活了。 段小文吓傻了,眼睁睁看着这个鬼朝他眨了几下眼睛,一晃,瞬间就不见了。这时,刘凯意识到了什么,一回头,正好看到吓呆了的段小文,脸上露出愤怒的表情。 “无缘无故跟踪别人,你会被鬼缠上的。”刘凯走到段小文面前,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段小文吓得一个激灵,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一转身,朝学校跑去了。 剃个光头 段小文回到学校,在路过女生宿舍楼时,被一个名叫周红的女生叫住了。 “你这段时间和夏心悦走得很近,有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地方不正常?”周红瞧了瞧四周,一脸神秘地问道。 段小文摇了摇头,感觉周红话中有话,就问道:“夏心悦是一个大美女,那么多男生喜欢她,她能有什么地方不正常?” “你不知道啊,夏心悦被鬼缠住了。”段小文的话,激起了周红的嫉妒心,她看了看周围,小声地说道,“这几天夜里,夏心悦每天都趁我们熟睡时,起床偷偷把自己脸上一对眉毛画粗画黑,然后脱下睡衣换上男生的衣服,装扮成一个男生的样子上床睡觉。”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和刘凯男扮女装有什么联系?这么一想,段小文告别了周红,连忙朝寝室赶去。 段小文回到寝室后,却发现刘凯还没有回来,不由得满腹狐疑。一个小时后,刘凯回来了,瞥了一眼段小文,什么话也没说就上床睡觉了。 夜里,段小文翻了一个身,正准备继续睡觉时,“吱”的一声轻响,寝室大门突然开了,一个脸皮光滑的鬼出现在门口。 段小文吓得魂不附体,蜷缩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这个鬼朝左右扭了扭脑袋,显然,是在观察这间寝室。 当这个鬼一张光滑的脸朝向段小文的床铺方向时,它的脑袋停止了扭动,几步就走到段小文的床前,一伸右手,露出五根又长又锋利的指甲。 “啊!”地一声尖叫,从段小文的嗓子眼儿迸出,惊醒了睡熟中的刘凯。 “啪”地一声,刘凯按亮床前灯的开光,寝室变得一片雪亮。诡异的是,那个鬼却不见了。 “刘凯,我真的被学校围墙后面那个鬼缠住了,这个鬼把圆木头当成脑袋,想要害我,你帮帮我吧!你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段小文真吓坏了,当即把刚才所见到的情景,跟刘凯说了一遍, “从你的描述来看,这个恶鬼确实是冲着你来的。这样吧,我有一个方法,能让这个鬼远离你。”刘凯打量了一下段小文,目光落在段小文的脑袋上,“扑哧”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继续说道,“明天你去校外理发店剃个光头,我保证这个鬼会远离你的。” “难道鬼怕剃光头的人,”段小文不高兴地说道,“你不会是在耍我吧?” “天机不可泄露,信不信由你,多说无益。”刘凯朝床上一躺,再也不理睬段小文了。 第二天中午,段小文在校外一家理发店把头发剃光了,回到学校后,段小文仍旧觉得不放心,就找了一块铁板,挡在胸前护住了心脏。到了晚上,段小文戴着一顶大帽子,来到了学校操场上。在这儿,他和夏心悦有个约会。 夏心悦没来,段小文等得不耐烦时,一阵阴风吹来,把他的帽子吹落到地面上。段小文急了,连忙追上前去,弯腰就要捡起帽子。 “啪”地一声脆响,段小文的光脑袋上挨了重重一巴掌。 “谁,是谁在打我?”段小文气坏了,转身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色鬼 那个脸上没有五官的鬼,就站在段小文身后,段小文刚刚转身过来,这个恶鬼就一伸利爪,朝段小文的胸口掏来。 幸亏段小文胸前有铁板挡着,否则他就惨了。“咚”地一声,鬼刺破了段小文衣服撞到那块铁板上,当即就把段小文弹倒在地。段小文吓坏了,爬起来就跑。在操场边,他碰到了前来约会的夏心悦,连忙拉着夏心悦的手,跑出操场来到了校园人多的地方。 见鬼没有追上来,段小文松了一口气。 “怎么回事,你是不是碰到鬼了?”夏心悦颤抖着嗓音问道。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段小文点了点头,猛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对了,夏心悦,听周红说,你每天夜里都装扮成一个男生的样子睡觉,莫不是也被鬼缠上了?” “每个星期二,我都要出校去做家教,回校时,我都要走学校后围墙外的那段小路。有一天晚上,我遇到了一个无头鬼,幸亏我机灵,在它骚扰我时,我跑回了学校。然而,却从那晚起,每天夜里,这个无头鬼都会进入我的梦里来骚扰我。”夏心悦继续说道,“我吓坏了,就向刘凯求救。刘凯听完我的叙述,思考了一会儿后,也不说明原因,就建议我晚上装扮成一个男生的样子再睡觉。事实证明,刘凯这个方法还真有效,那个无头鬼再也没在我梦中出现了。” “难道这个鬼是色鬼,专骚扰女生?对啊,你装成男生后,这个鬼误以为骚扰的是一个男生,因此就放过你。而刘凯之所以穿红戴绿扮成女生的样子,就是为了引这个色鬼出来,然后趁机除掉这个鬼。”说到这里,段小文又糊涂了,“还有两个问题我不明白,一是,既然刘凯要男扮女装引诱色鬼出来,为什么他头顶上要放一支点燃的黑蜡烛呢?二是,我按照刘凯的建议剃光头后,一点儿用也没有,这个鬼仍然缠着我。就在刚才还差点儿把我的心脏掏出来。” “对了,我来找你时,看到刘凯一个人急匆匆地朝学校后围墙方向走了,因为时间紧,我就没多想,直接来这里和你约会了。”夏心悦眼睛一亮,说道。 “走,看看刘凯到底在搞什么鬼。”段小文拉着夏心悦的手,朝学校后围墙跑去。 段小文和夏心悦刚跑到围墙下,就听到围墙外面传来一阵厮杀声。两人连忙爬到围墙上,伸出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一望,顿时感到胆战心惊。 围墙外那块荒地旁,一身穿红戴绿的刘凯,头顶着一支熄灭的黑蜡烛,手拿桃木剑正和一个脑袋是烂木头的鬼厮打在一起。 打了一会儿,刘凯从口袋里悄悄摸出一件东西来,乘这个鬼没注意,朝它头上一撒。那件东西飞到这个鬼的头顶上,立刻散开变成了一只红色的网兜,劈头就把这个鬼罩在了里面。 网兜与鬼接触后,发出红色的光芒,烫得这个鬼龇牙咧嘴一阵怪叫,半天都挣脱不掉。 “你这个恶鬼,这是用黑狗血浸泡过的网兜,你今天死定了。”刘凯一挺桃木剑,“扑哧”一声,桃木剑刺进了这个鬼的心窝。这个鬼惨叫一声,化成了一摊腥臭无比的黑血。 段小文和夏心悦一见,高兴坏了,跳下围墙,就朝刘凯跑了过来。 ...
罗兰兰今年刚刚考上舞蹈学院,因为罗兰兰很小就喜欢跳舞,妈妈并没有像其他的家长那样限制她的爱好反而很支持罗兰兰学习舞蹈。因为妈妈年轻时的梦想也是要当一名舞蹈演员,所以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了罗兰兰身上。 罗兰兰来到舞蹈学院的时候就觉得心里特别愉快,有一种来到属于她的地方的感觉,就这样罗兰兰很快地融入到了舞蹈学院的生活中。在这里她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文化课的时间,都用在了舞蹈上,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去舞蹈教室练舞,从来不知疲倦的练舞。有一天,罗兰兰来到舞蹈室,还是像平时一样一个人都没有,只不过在舞蹈室的地面正中央摆着一双红舞鞋,那些红的特别正,颜色也是罗兰兰喜欢的,罗兰兰四处看了看没人,把红舞鞋放在靠镜子的地方,自己就开始练舞了。谁知那天的舞跳得很不好,罗兰兰的眼睛总被那双红舞鞋吸引,分散注意力,于是早早的准备回寝室了,知道罗兰兰离开,红舞鞋的主人也没有来过。 第二天晚上,罗兰兰又来到舞蹈室,奇怪的是今天进来的第一眼看见的还是在舞蹈教室正中央的红色舞蹈鞋,罗兰兰很诧异,明明昨天自己已经把它放到边上了,怎么今天又在中间了。舞蹈是还是没人,要要四处看了看,走进那双红色舞蹈鞋,竟然情不自禁的穿上了它。那一瞬间罗兰兰突然有种很愉悦的感觉,穿上以后罗兰兰情不自禁的开始跳起舞来,一些平时不怎么熟练的动作都跳了出来甚至自己也随性加进去了一些漂亮的动作。后来这双红色舞鞋就成了罗兰兰的舞鞋,因为一直没人来认领,罗兰兰也就一直穿着了。在舞蹈大赛的前一天睡觉时罗兰兰梦见一个女孩,黑白的影响,但可以看得清轮廓,长得很美,最重要的是她穿着一双红舞鞋,而且把自己的红舞鞋脱下来穿在了罗兰兰的脚上。罗兰兰惊醒后看了看自己放在储藏柜里的红舞鞋没想到竟然不见了,一回头红舞鞋赫然摆在罗兰兰的枕边,罗兰兰很害怕,一夜没再睡。 第二天比赛罗兰兰依然穿着红舞鞋,他的自编舞蹈获得了一等奖,下了领奖台后身边的同学跟罗兰兰说,罗兰兰你真有点像咱们学校七年前的一个学姐,那时候她也是穿着红舞鞋,跳的自编舞蹈夺得一等奖,不过后来因为车祸意外去世了。 罗兰兰飞快地回到寝室搜索七年前获奖的学姐,果然,电脑上出现的图片就是她梦中出现的穿红舞鞋的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