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峰是一个画家,尤其对中国画中的仕女图较为擅长。自己也举行了很多次的画展,虽然未能引起多大的轰动,但所见闻者皆乐乐称道,赞誉者络绎不绝。在一次,他到乡间写生之时,在路边看到一个卖画的摊位,挂满了各种各样的中国画。看上去艺术水平都极其普通,但有一张仕女图却引起了他浓厚的兴趣。他仔细端详着,心中蓦然想道“这不是自己的作品么?但自己确实没有临摹出这幅画啊!尤其那画上的美人,简直美若天仙。如此美貌的人是自己无法想象出的!”想到这,便对卖画的老者问道“老先生!你这幅画是从那得来的?”老者看着他,却非问即答道“看来这位先生与这幅画很有缘。这样好了,既然你喜欢,我就免费送给你了。”凌峰连忙推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你我素昧平生,那受的老先生如此厚礼!”老者劝说道“别再推辞了,说不准你我可能因此画结缘呢?”说完,他就把仕女图取下卷好后递给了凌峰。然后又说道“我的任务完成喽!收摊回去了。”等凌峰帮着老者把摊位收拾好后,望着他远去的身影,又看看手中的画,不由的摇头自言自语道“这是唱的那一出?” 晚上回家后,凌峰左右反侧难以入眠。奇怪的卖画人?奇特的仕女图?这一系列问题始终萦绕心头。他打开灯,起身下了床。仔细看着挂在墙上的那幅画,此刻他断定他决无做过此类的画。恍然之间,凌峰仿佛花了眼,那画中女子竟然对他眨了眨眼。他揉了揉眼睛,又细细望去。她的嘴角又仿佛在动,紧接着有一个声音在凌峰的耳根响道“快跟我来!”这时,他惊慌失措了起来。“这也太诡异了吧!”心中忐忑的想着。接下来的一幕,更令他慌神到了极点。只见从画中延伸出一段通往地面的楼梯,那画上的女子竟然沿着它缓缓走了下来。等到走到地面时,已与真人女子无异。凌峰被吓得连连后退,但有一点他是无法自拔的。眼前的这位佳人太美了,虽不是闭月羞花之貌,但也算倾城倾国之容。女子伸出一只玉手,柔声轻唤道“峰!来来来!随我到画中去!”凌峰如中邪似的,很听话的向前走了几步,不由自主的也伸出一只手。两人就这样牵扯着,慢慢上了阶梯,缓缓走进了画中。 凌峰也不知什么睡去的,竟然醒来发现自己在荒郊野外。他努力回想着,关于那幅画的一切,但一切恍如一梦。“难道是自己梦游了不成?”他心里猜测的问着。却在这时听到远处有马车声传来,他就寻声望去,只见一辆古式马车向这边驶来。凌峰非常诧异不解,为何会有古代的马车?难道是有人在这里拍电视据?但看又不像,四边空无一人,只有一个人坐在车上赶着马车。凌峰刚要起身,等车到这里后想问个究竟,却惊奇发现自己竟然穿了一件古代的衣服。再有意识的摸了摸头,已经是束发插簪。这时,他心中不由的闪出了两个字“穿越”。 等到凌峰确定自己是穿越之后,本打算问一问马车上的人,这是何年何月之时。却不想不知从哪里冒出了几个人,拦住了马车的去路。他有种不祥之感,就绕入了路边的树林之中,悄悄的溜了过去,到了那附近就隐藏起来。看到拦路的那几个人都拿着刀,他猜想这一定是遇到打劫的了。首先听到貌似匪头人叫嚷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你想活命的,快快把钱叫出来。还不快点下车!”赶马之人赶快下了车,掏出身上所有的银子,央求道“这位大爷!这是我孝敬您的,看着就放我们过去吧!”匪头不屑的说道“就这么一定啊!那车上是什么?”赶马的点头哈腰的说道“只是我的家眷!”匪头道“她们也得下来!”说完,另外的一个劫匪就去掀车帘子。等掀开之后,几个家伙都色咪咪的大笑起来。匪头又说道“还是两个美人胚子!不过我看这个穿白衣服更勾人!”随后,他们又是一阵狂笑。等车上的两位姑娘被劫匪扯下车后,凌峰看着穿白色衣服的那个女子好似面熟。他仔细想着,对了!她不就是那个画中的女子么? 凌峰岂能再任由劫匪胡作非为,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站起来就大声喊道“住手!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难道没有王法了么?”众人听到后,都齐刷刷的向他那边看去。只见不过是一个白面书生,却正气凛然的向这边走来。哪匪头轻蔑地说道“我当什么角色呢?就你这样也想英雄救美?兄弟们!给我狠狠修理他!”说完,他随手一摆,其余的劫匪们都蜂拥而上。凌峰心里有些后悔了,但此时也容不得多想。只能硬着头皮拼了,是生是死只能听天由命了。可是,奇迹总会在出乎意料中出现。混打中这么多人,竟无一人能近的他身。他的所有招式,都是在不由自主下运行自如。半刻不到,所有劫匪都被放倒一片,惨叫连连。匪头看势不妙掉头就跑,凌峰又是一记后飞脚,踹的他是奔着树直接撞了过去。再看他之惨状,已是七窍流血如死猪般动缠不得。劫匪们看到老大都个屁了,那还有心在恋战,也不管他们老大死活,起来身就四窜八散跑了。 等打跑了劫匪,白衣女子整装作揖道“多谢这位公子相救,不然我们主仆三人,不知落入何种境地呢?”凌峰正在迷惑自己如何变成这么经打之时,忽然听到姑娘言语,忙还礼道“姑娘多礼了,无论是谁遇到这种恶事,都会鼎力相助的。”说完,看着姑娘心里又疑惑道“她为何与那幅画上的女子这么相像,这次无故的穿越不就是她领我来的么?”尚未想个明白,突然听到有人大咳了两声。她身边的丫鬟刁蛮的说道“怎么回事你?没见过美女啊!救了我家小姐也不至于这样盯着看吧!”这时,凌峰才意识到自己失了态,连忙赔礼道“失礼了,失礼了,我也不是有意的,还望小姐海涵!”白衣女子先是对着丫鬟训斥道“翠红!不得无礼。”又对凌峰说道“公子言重了,我是辛浦镇的乡绅之女,我叫高晓莲,不知公子怎么称呼?”凌峰道“我叫凌峰,高小姐这是去了哪里?”高晓莲说道“我们到山上的金山寺祈福上了几柱香,不成想回来至此就遇到了劫匪。”说到此,不由的润湿了眼眸。少许后,她又问道“公子这是将要何往?”这时,凌峰顿露迷茫神情,一脸失落的说道“我也不知道!走到那算那吧!”高晓莲心中猜测道“难道他有说不出的苦衷?”于是,就转而邀请道“若是公子不弃,能否与我到家中一坐,即便答谢公子的救命之恩。”凌峰婉拒道“高小姐的盛情我就心领了,只是…”说着,翠红就插话道“你这人怎么这么矫情啊!小姐请你,你就应着就是了。”随后,凌峰还想推脱,高晓莲极力相邀。盛情难却下,只好答应了。 ...
崔文是一个年轻而帅气的画家,自己有个小画馆,画馆中也有个颇为精致的小画室,只可惜的是画馆没有什么名气,光顾者寥寥无几。 崔文的画之所以不出名,不是他的画工不精湛,而是画的色彩难以尽人意。任何东西他都可以画得十分神似,有些素画甚至一些大画家都望尘莫及。可是,仿佛是上天戏弄他,给了他画画的天分,却不能使他尽善尽美──对于着色,他总是不能调出最好的色彩。 当然他也卖过几张素画,画室也能勉强维持,但仅够糊口而已。 这天,他决定外出写生。 他来到公园里,把画夹支在河边的草坪上,望着眼前五颜六色的世界,他无从下笔了。正在他苦苦思索的时候,一只色彩艳丽的蝴蝶落在了画板上。他眼前一亮,这只蝴蝶以白色为底,蓝黄相间的花纹,真是天生尤物啊!画它吧,可是它又不是静物,如何画呢?对,捉住它。 回到画室后,崔文便把蝴蝶放进了笼子里,越看越喜欢,于是便开始画,很快便用铅笔勾勒好了蝴蝶的线条,可是蝴蝶之美重在色彩,若没有色彩,谁会欣赏呢?崔文愁苦地走出了画室。 崔文再回到画室时,看到一位衣着艳丽的女孩在他的画作上涂着颜色,那色彩几近完美。 看到崔文,那女孩甜美一笑说:“你是崔画家吧?我是来跟你学画的。” 崔文捧起刚上色的画作,如获至宝,嘴里自言自语着:“太美了,太美了!” 崔文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说:“我叫小艳,有人介绍我来跟你学画。” 崔文看了看这个长得漂亮而且灵秀的女孩,也不问来由,连声说:“好的,欢迎。” 没想到崔文将小艳上色的画拿到画馆内,下午便有人用高价买走了。崔文大喜过望。 这之后,崔文便拿出以前的画让小艳着色,然后拿到画馆去卖。渐渐地,崔文就小有名气了,而此时崔文与小艳也如他的画与着色一般,融为一体,难分难离。 这天上午,来了一位富商,说要购买崔文的画作,崔文便带他来到自己的画室,任其挑选,富商扫视了一圈,眼光却落在了那只装在笼子里的漂亮蝴蝶身上,笑着说:“你的画我全要了,不过,这只蝴蝶我也要买。” 崔文一听,心中大喜,于是爽快地答应了。崔文拿到那笔数目不小的钱后,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一消息告诉小艳。可是,小艳竟没有来,况且一连几天都不见小艳的踪影。 崔文急坏了,想要去找小艳,可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小艳的联系方式,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 崔文几天来茶饭不思。 直到有天晚上,崔文梦到小艳,小艳哭着对他说:“你还找我干什么?你都把我卖给了别人!”崔文猛地惊醒了,回想梦中的情景,他似有所悟,难道…… 崔文决定将那只蝴蝶买回来,可是富商说什么也不肯卖。 直到有消息传出,那只蝴蝶整天不吃不喝,富商生气,将它的翅膀折断了。崔文听说后,又去商量买回,这次富商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崔文怜惜地将蝴蝶带回了画室,跪在蝴蝶面前,哭着说:“小艳,原谅我吧,我不该为了钱出卖你,求你现身见见我吧。”可是蝴蝶再没有反应。崔文哭过后,就开始对着这只蝴蝶画起来,画着画着,他睡着了。 梦中,他见到了小艳,小艳说:“以前我为你的画上色,是用我翅膀上的色彩,如今我的翅膀折断了,再也无法上色了。我虽然想你,但却再也无法现身见你,保重吧,我的爱人!” 崔文醒了,他看到奄奄一息的蝴蝶面前点点湿渍,似泪! 崔文悲痛欲绝,从此他封笔弃画,做起了其他行当,再也不碰画笔一下。 ...
一 二千一零年初秋的一天,杨磊开着白色丰田牌十座面包车,悠闲地左右转着方向盘,很喜悦的开在盘旋的山路之中。他一边认真地开着车,一边欣赏前面和两侧自然的林木山景。 杨磊是一名出租车个体户,今天是三对男女青年包了他的车子去《蝴蝶泉》旅游三日,他最喜欢的就是被人包车旅游。一来能赚到工资,二来能免费欣赏景点风光,如果遇见大方的客户还能尝到异地的山珍海味。所以,他认为这是一件一举三得的美差。 蝴蝶泉是远近闻名的旅游去处,主要有天源的山川美景和四季清澈的温泉,还有在环山上的古典式客房。这里不但空气清新,而且常年温差适宜,更多的是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鲜花吐出芬芳满山。能留住众多旅客,这就是蝴蝶泉的魅力所在,也是国内不少游客的首选佳地。 蝴蝶泉最出名的不是温泉和旅馆,而是这里一年四季的蝴蝶,也是因为有温泉和蝴蝶多而得名。据说有三百余种标本,尤其是在春夏的花季,满山遍野都是大小不同的蝴蝶飞来飘去,是蝴蝶最多的时刻。如果你来过这里,你就能体会到满山蝴蝶飞扬的壮观景色。 在蝴蝶泉最让人惬意的是在泡温泉时,有一些蝴蝶大胆地围在你上空和左右盘旋,许多游客常常伸出双手托住美丽的蝴蝶,看它们双翅轻轻忽闪,那情景想想就是一处史无前例的人间仙境!由此,蝴蝶泉的名声大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游客总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门票也在一路上升。 杨磊驾驶着小客车行驶了近九个小时,终于离蝴蝶泉已越来越近,霞光早已消失在茫茫的山脉之中,时间已接近傍晚六点。看看导航仪的里程表显示只有不足五公里,此时也能遇见一些稀稀落落的蝴蝶在大路的四周飘飘扬扬,一瞬间给上山的游客们带来了许多轻松愉快的心情。 前面是一个急转弯,杨磊一打方向盘右拐的同时,一只不大的彩色蝴蝶一头撞死在挡风玻璃上,蝴蝶的尸体贴滑到玻璃的顶端,从蝴蝶的体内流出了淡绿色的液体粘在玻璃之上。 拐弯以后,路平坦了许多,前面的蝴蝶也越来越多。突然,杨磊和车内的男女青年几乎异口同声大声惊叫:“好大的蝴蝶啊!” 一声惊叫以后,车上的男女都从窗口探出头来细看究竟。 这是一只罕见的彩色大蝴蝶,就像是一只大风筝,双翅展开约两米多长左右,非常漂亮,它正扇动着庞大的翅膀向杨磊的面包车疾驰而来。 “哇塞!奇迹啊!这是真的吗?” “好大啊!这不是在做梦吧?”…… 就在大家惊叹之余,那只大蝴蝶双翅一缩突然一个急上,然后由上至下猛的向面包车侧面撞来。 “咣”当一声,面包车车身晃悠着险些偏离大道,杨磊一带刹车双手紧紧地抓住方向盘,面包车发出了紧急的刹车声和车轮偏离的嘶嘶声。稳定车身以后,杨磊的心在“咚咚”直跳。这突如其来的袭击让车上所以的人都膛目结舌,一个个像是被点了穴位一样傻傻地呆坐在,她们一时间也不知是发生何事? 正当大家惊骇之时,那只大蝴蝶回头又追了上来。 “赶快关窗子。”杨磊大声提醒了一句。 就在窗户刚好关上时,大蝴蝶又撞了上来。又是“咣当”一声过后,在玻璃窗上又一次留下了许多彩色的粉末,车子再一次摇晃起来,吱的一声,杨磊又踩了一下刹车,心中暗叫不好,他得赶紧加速逃离,要不然会被大蝴蝶撞入山下。想到这,杨磊一脚油门,呜的一声,面包车猛地急速向前冲去。 前面又有一个拐弯,而且还是上坡,杨磊稍踩了踩刹车,就在车子减速的同时,大蝴蝶又追了上来,再一个由上至下俯冲,大蝴蝶双翅一窝正中面包车的尾部侧身撞去。由于拐弯速度较快,加上车子本身就在倾斜,刚好大蝴蝶正是借力用力,面包车终于难以平衡,一下子翻入山涧。 杨磊见势不好,想开门跳车发现车门难以打开,慌忙之中他本能地高声警告大家:“赶快开门跳车啊!”…… 杨磊四肢乱弹,不停地叫唤着,终于从梦中惊醒,醒来时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车门的把手,他一身虚汗、心有余悸。 “怎么了杨老板?是不是做噩梦了?”开车的刘力扭头看了看坐在副驾的杨磊,他觉得有些好笑就随意地问了一句,顺便找地方将车子停了下来。 杨磊一路连续开车八九个小时,觉得有些疲乏,快到蝴蝶泉的山下时,刚好刘力想开,他刚拿到驾照不久,一路上很想开车但又不好意思,直到快到时还是忍不住找了一个借口终于握住了方向盘。杨磊见刘力水平不赖,不一会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快到蝴蝶泉的停车场前有连续三个减速带,刘力一时来不及减速,竟棒棒棒连闯三带,棒当当的颠簸声终于将睡梦中的杨磊惊醒。 三队情侣嘻嘻哈哈下车后惊叹柔灯下的大小蝴蝶,她们商量着先去预定客房。杨磊下车后拿着毛巾习惯性擦了擦面包车的车身和玻璃。当他在擦车前的挡风减速玻璃时,忽然发现玻璃顶上有一只彩色的小蝴蝶紧紧地贴粘在玻璃上,和梦里见到的蝴蝶一样,奇怪的是,为什么玻璃上蝴蝶没有被风吹掉和震落? 杨磊从玻璃上将蝴蝶拿了下来,他若有所思,这只蝴蝶太漂亮了,幻彩的翅膀、晶莹剔透的眼睛就像活的一样。看着看着,杨磊若有所思,瞬间他灵机一动,打算将这只蝴蝶保留下来做个原始标本,如果放在家里也是一种维美的创意装饰。 眼望处处可见的花样蝴蝶,杨磊若有所思,他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做出这么一个奇怪的梦境。 第二天上午,按约定司机杨磊的空间是自由的,他不受限制,如果想去泡温泉看收费景点就自己掏钱买票,其它的均由客户支付,有时也能遇上一两个大方的客户,全免的也有。还好,杨磊并不是一个爱占便宜的人。 杨磊一个人溜溜达达在四处闲逛,他来到一处山峰手扶栏杆登高远眺:好一幅山连山岭连岭的美景,恰是一巨幅浩气长存的励志图尽展眼前,让人观后胸涛澎湃,继而又变得心静如水! 看介绍说明,蝴蝶泉是在八百六十米高的山坳之间,而在蝴蝶泉的后山却是笔直的悬崖峭壁,蝴蝶泉就像是一只微握的掌心,从而更加显示衬托出蝴蝶泉的神秘和美妙,曾经引来无数诗人留下美篇。这正是: 天上观音莲, 地下有一潭; 彩蝶袂舞幽圣人, 宽衣揽温泉…… 杨磊正在感慨之余,不觉腹中一阵绞痛,呱呱呱乱叫直下大肠。不好!杨磊暗暗叫苦,肯定是昨晚的海鲜吃坏了肚子,看看四周人来人往无从方便,去厕所肯定是来不及了,于是他匆匆忙走到一边人稀处,想躲在花草中蹲下又害怕被人发觉,憋得他实在无法忍受,看看围栏外的危险禁止牌,他来不及多想,轻轻一跃跳过护栏,小心翼翼地向下滑行。这里谈不上十分陡峭,但想找一块安全的平地却十分困难,稍不留神就有被摔下的可能。 杨磊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谁知却越找越远、越来越悬,一时间竟忘了方便,好不容易有一个能容人蹲下的地方,此时却弄得满身是汗,他抬头看了看,总算是安全了,再也不用担心有人会见到自己。 一阵难闻的臭味过后,杨磊感到全身轻松,扶着小树站起身时才知道双膝麻木。他一边穿裤子一边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根本就是无路可行,一些细小的杂草灌木一簇簇生长在很滑陡的山坡之上。这里没有粗大的树木,大都是拳头大小的无名小树生长在石缝和有土的地方,再回头望上看时才知道这里是多么地陡峭,他不敢相信自己能下到这里,此时才注意到在这里攀爬是相当地危险,稍不留意就要失身坠亡的可能。 杨磊不敢久留,就在他准备动身上山时,忽然发现不远去有一对蝴蝶在一簇细小的野花盘旋采蜜。 蝴蝶在山上非常常见,在这里还是刚刚才遇见,让杨磊惊喜的是这对蝴蝶不是它有多么漂亮,而是这一大一小十分眼熟,特别是那只大蝴蝶,约有四五十厘米左右,七彩的翅膀和身体是那么地强壮,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透着精明,两只粉色的触角更显得和身体格外对称。太美了!这是杨磊这辈子见到最大的蝴蝶,但是,这并谈不上稀奇,而让杨磊最惊讶的是这只大蝴蝶的样子和昨天梦中的大蝴蝶是一模一样。 杨磊揉了揉眼睛,他不知道这是一种巧合,还是有什么预兆? 二 杨磊就是杨磊,他是一个不信邪的现代人,更不想错过这次美丽的奇遇,他拿出手机准备将这一瞬间记录下来。 那对蝴蝶似乎有所警觉,好像是发现有人要暗算它们一样,本能地飞起,在不到二十米的一处有花的地方停了下来。 第一次没有拍到,杨磊觉得有点可惜,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经不起美的诱惑,于是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地跟了过去。 这对蝴蝶好象是故意在逗杨磊一样,就在杨磊刚刚举起手机的时候,它们就一展双翅又飞了一段,远近和刚才差不多,大约二十米左右。 就这样,蝴蝶它们飞一段停一会,始终和杨磊保持着一段距离,几个来回以后,杨磊已来上了脾气。他的性格多少有点倔犟,如果今天不能拍下这对蝴蝶他是不会罢休的,何况他已打算如果能录下这段视频再发到网上,那点击率一定不低,说不准还会借机出个小名的都有可能。 一半是无聊,一半是好奇,就这样,杨磊走走停停大约二十几分钟以后,那对蝴蝶晃着晃着竟消失得无影无踪。 杨磊很是惋惜,看了看拍下的几张蝴蝶照片和录下的远景视频,他摇了摇头,知道是空忙了一场,再看时间也快到了十一点,于是他坐下来打算休息一会就回去吃午饭。 当杨磊坐下时才发现此地是一块稍微平坦的地方,此处有一个弧形山脉,他起身好奇地扶着上面有些突出的石壁缓步寻觅,看着阳光的斜影,他所处在的位置应该是靠西,这里的地面估计不超过一米五,望下看是万丈深渊眼不见底,远处却是叠山峻岭壮观无比。 好险啊!此时他真想找个人来分享一下这无限险峰的绚丽。 杨磊围绕着山崖由西转到了东。哇塞!好开阔的视线啊!杨磊舒展开双臂,他暗叫一声,心情瞬间敞亮了许多。在格外的明媚阳光下,杨磊发现前面山崖边有一颗松柏,谈不上很粗,但在这一带是杨磊见过最粗的一颗。 太美了!杨磊用手机连拍了几张,一回头发现身后像似一个山洞,刚到时他以为是一个山坑,只有这里长的茅草和野花最为青绿。 杨磊缓步走近凹处,在茅草中真的发现有一个洞口,他不敢冒然前进,就在地下捡了两块石块向里面扔去。 “蓬蓬”两声均没有回音,也不见有野兔之类的野生物出现,杨磊大胆地走近,用手将蒿草一一扒开,原来这里真的是一个山洞。 借着阳光的照射,杨磊不竟吓得倒退两步,一颗紧悬着的心突然砰砰乱跳!原来,出现在杨磊的眼前是两具骷髅! 杨磊看得真真的,里面确实是两具完整的骷髅,因为他见到了四只鞋和两个头颅,骷髅的穿着齐全,并不是完全暴露。 杨磊是个大胆的爷们,几年前他曾在池塘里捞起一具投水自尽的女尸,连一个恶梦也没有做过,今天他发现这对骷髅,凭良心他没有做过坏事,自然也没有惧怕之意。所谓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 杨磊干咳了两声,他壮了壮胆慢步走近洞口。这个山洞不高,约一米上下,人坐着很轻松;洞口和洞内几乎差不多大小,有两米五左右长,约不到两米深,椭圆型;洞内四周都是石壁,地面也不是很平整,因为四周上下都是石壁,所以也见不到有生长的生命,更不知是因何缘故而留下了这个山洞。 山洞的地势比外面高了许多,内面布满了许多蜘蛛网,有几只黑大的蜘蛛见有人都躲在石壁的缝隙间,它们恍动在两只前脚像是在防止被人袭击。 躺在地下的应该是一对男女,因为从她们的服装就能分辨出来。男的在外,上身穿的是一件黑色夹克衫,下身是一条变白的牛仔裤,脚下是一双白色波鞋;女的上身穿的是一件淡黄色毛线衣,下身穿的也是一条变白的牛仔裤,脚下穿的是一双黑色浅跟皮鞋。她们在生前平躺着紧紧地挨在一起,她们的一只手紧握着,一只手放在胸前,估计是尸体腐化以后,她们的头颅和骨骼才稍有分离。看得出女的生前是一头长发,因为她们的头发已被风吹在尸体和石壁之间,不用量就看得出有齐肩的长发,幸亏这里是个避风避雨好地方,要不怎能留下这么完美的遗体。 杨磊用树枝轻轻挑了一下死者的衣服,发现她们的衣服都已腐烂,不动则已,一动就变成了粉块。杨磊不敢放肆,他双手合十拜了三拜,口中祈福她们平安升天,既然他发现了这个秘密,总会有一天要让这对孤魂野鬼有所归宿。 杨磊心里想着,口里却默默地祝福了这对男女能早日得到灵魂上的安息,并用手机拍了几张不同角度的照片,也录了一段洞穴尸骨和附近的视频,他就像是做了一场幽梦一样,到爬山时才感觉到两腿发软,手也有些微微颤抖,最终爬了近一个多小时才回到了山上的景点处。 当天,杨磊怀着忐忑的心情在客房里思前想后,是报案还是不了了之在他的脑海里徘徊…… 突然,杨磊灵机一动,何不先放到网上看看网友的效应,如果警方介入,此案不就有了眉目,如此一来,也不枉这对男女的在天之灵,她们也能早日入土为安!这样算来,自己也能安心放心,也可以说是在做一件好事? 想到这里,杨磊就将尸体的视频和照片发帖在微博上,并写有一道标题:她们为何选择如此? 发帖后不到两小时,就有近两千点击率,并有不少的网友发出了提问: “这是真的吗???” “你无聊吧大哥?不带这样吓唬人的啊!哈啊!” “真会瞎掰,像真的一样……” “是杜撰的吧?有哪么玄乎吗?” “请问老大是在哪里拍的啊!这可是人命关天啊!小心会受牵连哦!” 杨磊看着网友的提问,他现在真的有点担心会牵连进去,可一想已经发了再收回也无益,反正是人正不怕影子歪,一切皆顺其自然吧! 三天以后,杨磊发现网上的点击率已超过十万,一些网络新闻里也在插播这组照片和视频,并要求发帖者主动联系警方以证实资料的来源。 杨磊见事已扩大就不敢停滞,他将出事的地址和下山口处的照片都发了上去,同时也注明照片都是真实的,并加以说明是因为拍一对美丽的蝴蝶才遇见了这个神秘的山洞。 就因为有了说明,关注这对尸骨之谜的网友一下子猛增几倍,各个网站相互转载,一时间在整个网络世界里闹得沸沸扬扬…… 终于,杨磊又一次来到了蝴蝶泉,他配合警方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宿愿。 不久,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传遍了网络,后来经过当地电视台的新闻访谈播出以后,许许多多的人们都为之叹息:什么叫爱?什么叫情?一时间又被所有专注的有名人士重新提出来议论纷纷。 终于,这桩悬崖尸骨案的男女二人已有了下落。男的是生长在蝴蝶泉山下不远的杜村,叫杜义,生于一九八五年九月;女的是住在杜村隔壁的柳家湾,叫柳莎莎,生于一九八六年十月。杜义和柳莎莎是一对表兄妹,在警方见到尸骨时就查清了她们的身份,因为她们的身上都携带者身份证,所以警方很轻松就掌握了死者的身份。 杜义的爸爸和柳莎莎的妈妈是一对亲兄妹,她们相隔很近,俩兄妹走的很近,所以她们孩子常常在一起玩耍。 杜义和柳莎莎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小学到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念书,以至后来日久生情。也许是时代发展的猛进,男女之间的神秘越来越开放,以至少男少女过早的成熟,终于在高中的最后一年,她们还是忍不住偷偷地相爱了,也是因为这早到的爱情,最终她们都名落孙山,想去复读也自然失去了兴趣。自此,她们就步入了现代社会的大门。 由于双方住的较近,杜义和柳莎莎又频繁地接触,不多久,莎莎的妈妈已了解到珊珊身怀有孕,当下非常气愤,再度追问时,莎莎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秘密。 当莎莎的妈妈了解到女儿的心事以后,她欲哭无泪,打骂了女儿以后强行带着她去做了人流,之后又和哥哥杜贵祥讲起了两个孩子的事,这一下可气坏了杜贵祥,要不是妹妹当场阻止,杜义少不了要挨一顿毒打。于是,俩兄妹对子女先是一顿教训,后来又好好劝慰:说什么表兄妹结合就等于乱伦,别人笑话不说,对下一代也没什么好处,生下的孩子不是痴呆就是傻瓜!又说她们念书都念到哪儿去了,这伤风败俗的事难道也不懂吗?为什么不顾及家人的感受呢?…… 三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就这次一顿教训以后,俩兄妹决定一定要分开她们。哥哥杜贵祥给杜义在蝴蝶泉旅游区托人安排了一个工作,并传言要给儿子找个媳妇,妹妹也忙着托人给女儿介绍对象,在这里不到二十就出嫁的女孩大有人在,她们都想早一些将儿女的婚事办好,免得夜长梦多。 事非人愿,杜贵祥兄妹俩忙碌了好一阵以后,提亲的媒人来了一拨又一拨,可是,俩子女竟没有一个点头同意的。就在她们继续张罗着儿女的婚事时,又传来杜义和柳莎莎偷偷约会的谣言,这一次可急坏了杜贵祥兄妹俩,又一次教训以后,没想到杜义和柳莎莎哀求着爸妈眼含热泪地说:“我们是相爱的,爱情是无罪的!请爸妈不要分开我们,大不了我们不要孩子,以后也会一生照顾爸妈的!求求您们成全我们吧!……” 莎莎哭的尤为厉害,她不但没有得到妈妈的同情,反而差一点气晕了妈妈。妈妈也一反常态大声厉诉:“你懂事一点行不行?你想气死老娘啊?你就不能消停点给妈妈挣点面子吗?我是为了你好啊孩子!你不要闹了好不好?……” 妈妈由大声呵斥顷刻间变得几乎是哀求,紧皱的双眉早已聚成了八字型,忍不住的泪珠也在滴滴答答,苦不堪言。 莎莎无语,可是她爱表哥,表哥也很爱她,妈妈那里知道她们早已私定终身并许下了诺言:如果生不能共相随,死也要死在一起…… 见女儿无言,妈妈以为女儿想通了,她抹了抹眼泪温和地说:“你也不小了,但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妈妈是过来人,也不会害自己的儿女,你的婚事妈妈就给你做主了,这个男孩住在城里,条件不错,最重要的是妈妈了解他家的情况,因为男孩的妈妈是我的同学,他儿子的脾气性格都很不错,工作也稳定,比你大两岁,这事就这么定了,感情是慢慢培养的,相信妈妈,也请你相信天下所有的妈妈都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的!”说完以后,妈妈又给莎莎讲了许多人生道理和男孩人品和家里的具体情况。 看着莎莎静静的听着,妈妈心里顺畅了许多,她不敢耽误,忙联系老同学准备男方的新房,她也在忙着女儿的嫁妆,定好时间后就等着嫁娶的良辰吉日。 时间就这么一天一天的滑过,对于杜贵祥兄妹来说,日子越快越好,但对于杜义和柳莎莎来说,时间越近就等于对她们分手的宣判。 就在柳莎莎出嫁前三天的早上,妈妈去喊女儿吃早餐时发现女儿不在房间,在卫生间也不见莎莎。一开始她没有在意,等了一个小时以后还不见女儿回家时,她就打手机寻找,结果是电话关机,慌忙中她来到了女儿的房间,发现一切正常,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于是就去电给哥哥那里咨询,但回答是没有见到莎莎。 就这样,莎莎的妈妈就在湾下挨家询问,结果是一无所有,她慌了,急忙又去电叫哥哥问一下杜义,不一会,杜贵祥打过来说杜义也关机了。 就在杜贵祥兄妹整个上午找得晕头转向时,她们同时收到了自己孩子的短信,意思都是一样,大意是这样的:敬爱爸爸、妈妈!您们好!我们现在已离开了家乡,以后也许不能回家尽孝了,希望爸妈能原谅儿子(女儿)的不孝!您们不用着急,也不必四处寻找,我觉得我们相爱没错,怪只怪是不该出生在这个家庭!我们本不想让爸妈操心,可是经过这一年多的分离磨合,结果发现都是自欺欺人!长期这样下去,我们真的有轻生的念头……爸妈!请您们别逼我!我们会想不开的!……现在,我们打算暂时离开一下这个城镇,等我们想通了以后会联系您们的!原谅我们的不孝,请爸爸、妈妈保重身体!我们会想您们的!待稳定以后再联系爸妈…… 看完短信以后,杜贵祥俩兄妹干巴巴地望着对方无话可说,再回拨时传来的是关机的提醒语音,她们一时间都陷入了迷茫之中,接下来是焦虑地坐在自家的沙发上傻乎乎的痛心默然…… 一个月过去了,又一个月过去了,杜义和柳莎莎均音信皆无,找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毫无结果,谁也没见到她们的踪影,她们也一直没有回音…… 一年过去了,又一年过去了,杜义和柳莎莎还是踪迹皆无。这两年,双方的父母常常在一起咳声叹气,红肿的双眼一看就知道是痛哭后所留下的痕迹! 时间能冲淡了憎恨,时间也能改变曾经的观念。杜贵祥俩兄妹已不止一次地向天祈祷祝福:如果两个孩子能平安回来,我们愿意冲破世俗的魔咒来成全这一对糊涂的孩子!原谅她们的无知吧!我们只求孩子们能一生平平安安…… 杨磊最近常常关注蝴蝶泉当地的新闻和焦点热播,他在电视上见到了杜义和柳莎莎的爸妈,也见到她们在采访时从头到尾都没有停止过抹着泪水,看得出她们都是因忧虑而变得憔悴不堪!这一幕留个杨磊的感触很深,他能体会得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痛楚!他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人生中最不幸的伤痛,这种痛估计至死仍然会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疤…… 时间一天挨着一天不经意地从人们的身边滑过,转眼间已来到了年关,大众的焦点早已转移到每天都有奇迹发现的网络世界里,在谈论杜义和柳莎莎的殉情事件也渐渐地也越来越少。杨磊也不再常常挂念蝴蝶泉的意外事件,他和其他人一样都在忙着筹备年货,忙碌了一年,也该好好放松自己,以便来年的生意更加兴隆。 腊月二十八的晚上,杨磊拉了一天的客人,到了晚上九点多钟才回到了清静的小家,他倒在柔软的沙发上将双腿随意地放在沙发上,一只手斜扶在三人沙发的靠背上,一只手拿着遥控打开了电视,接着他起身到了一杯热茶,一边喝着一边很舒服地享受这来自辛劳一天后的自由自在。因为他决定明天给自己放假,辛苦了一年也该歇歇了,今晚他可以安心地欣赏来自电台的休闲娱乐。 人算不如天算。有很多的事情随时都会有所改变的。杨磊也是一样,头一晚想得好好的,可是到了第二天,因为有熟客预约,他还是出车了,也是为了多赚一点,在吃完午饭后他又接了一个长途,直到临近天黑时才调转车身赶道回家。 离开了繁华的城市和郊区,杨磊行驰在行人稀少的国道,再往前不远就是回家的高速公路。 天慢慢地黑了下来,杨磊在远射的灯光前他见到有两个青年在招手示意搭车,他暗自高兴,正应了那句话叫:人要走运时门板也挡不住。没想到回家还能捡到客人。 杨磊心情极佳,他将车子靠边挺稳,按下窗玻探出头来问道:“你们到哪儿啦?” “顺路带一程吧!不远,在柳家湾去的方向路口下就行。”那个男孩开口回答。 “有多远?给多少钱?”杨磊习惯性问了一句。 “上高速不到十公里。让我们先上车吧,外面有点冷,大过年的,不会亏待师傅的!”那个男孩很真诚地回答。 杨磊看了看这一对男女,估计不是什么坏人,于是打开车门让她们上车。 这对男女上车坐在第二排座位上来回搓着双手,她们连续说了两句:“谢谢师傅!谢谢师傅!” 杨磊扭头说:“两人一共给四十,可以吧?”他是个实在人,从不借着年关和夜晚宰客来谋起暴利。 “可以。”男孩说着掏出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递给杨磊说:“谢谢师傅!不用找了。” 杨磊怔了一下,他没想到能遇上这么豁达的客人,接钱时借着车灯不经意多看了她们几眼。 “不认识我们吗?”男孩很俏皮地看着杨磊问了一句。 “你们是?”杨磊正在疑问,他觉得她们有些面熟,可怎么想就是无法记起。 “再仔细看看。”男孩和女孩笑眯眯地将头挨在一起向顶灯近处靠了靠。 杨磊微笑着又侧身向后仔细地看了看,实话说只是面善,他真的想不起来是谁。看罢以后,他嘿嘿地笑了笑说:“我带的客人太多了,确实想不起来!干脆直说吧。” 男孩和女孩相视神秘一笑,然后男孩开口说:“扬大哥!我们是来感谢您的!” 杨磊更为疑惑:“是吗?为什么呀?”一时间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男孩继续说:“我说了请杨大哥不必担心害怕,我们只是想当面感谢已表愧疚之心!” 杨磊的心震了一下,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不由地睁大双眸来回打量着这对青年男女说道:“你们不会是?……”言罢,他的嘴角不自觉地已扇动了几下,双手也在稍微地抖动着。 四 男孩看得出杨磊的顾虑,慌忙解释说:“杨大哥千万不要担心害怕!我们千里迢迢为的是寻找杨大哥,听说您今天出车要经过这里,所以我们就在此等您多时,不为别的,只是想当面感谢杨大哥让我们终究找到了灵魂上的归宿……” 原来,这对男女不是别人,她们就是蝴蝶泉那对殉情的恋人。 自从杨磊意外发现杜义和柳莎莎的尸骨以后,她们的魂魄终于得到了归宿,双方的父母都同意将她们的遗骨葬在一起,并为她们烧去新房嫁衣,祝愿她们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如意、白头偕老。自此,杜义和柳莎莎总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尽管不是在阳光明媚的人世,但能得到人世的祝福就是有了进入鬼门关的通行证。 这正是:生来难成双,魂归结连枝;真情剪不断,再续来生缘。 杜义和柳莎莎原本没有打算殉情。自从她们的父母阻止她们以后,她们几乎同时都失眠了,后来在买安眠药时也有意无意地多买了许多次,于是日积月累就留下了不少。终于在柳莎莎出嫁的前三天,她如约等了许久也不见杜义,打电话他也不接,慌得她偷偷地来到了蝴蝶泉寻找杜义。 杜义约了柳莎莎天不亮时打算离家出走,就在他准备出门时被景点管理处叫去,说有几个客房突然停电,叫他赶快去捡查一下及时抢修。他没有理由推迟,也担心有人会注意他的行动,匆忙中他将手机放在了房间,待他修好后回房时见到手机上有柳莎莎的未接电话和留言来蝴蝶泉寻找时,他赶忙回电才知道柳莎莎快到了,于是杜义约她在后山一处景点见面。临出门时,杜义鬼使神差地将平时积累下来安眠药揣进了口袋,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来到了后山。 杜义和柳莎莎终于见面了,此时的天光见白,她们看了看四周就走到一个觉得无人发现的地方,两人在商议出走的时间是不是需要改变,这时的柳莎莎忽然提醒要先关掉手机再说,杜义靠在栏杆上感觉有理,待他关掉手机放入口袋时不小心被一条花枝绊了一下,手机没有装进口袋,而是顺势滑落于山坡。 杜义扶着栏杆向山坡看了看对柳莎莎说:“等我一会,我先把手机捡回来再说。”说着他翻身攀着小树和枝条向山坡滑去。 看着杜义的身影,柳莎莎有些担心地提醒说:“小心一点!” 不一会,从坡下传来了杜义呼叫声:“莎莎!你也下来看看吧!这里有两只好大的蝴蝶,快下来看看吧!” “有多大啊?”看着杜义远远的身影,柳莎莎怀疑地问了一句。 “很大,很漂亮。相信我吧!快点下来。”此时的杜义像是忘了离家出走的念头,一心一意地叫着柳莎莎下来一同欣赏这只罕见的蝴蝶。 柳莎莎深一脚浅一脚好不容易来到了杜义的身边,她喘着粗气问:“在那儿啦?” “你看。”杜义用手一指。鬼大爺 顺着杜义的手指向前一看,柳莎莎不仅也高兴地张大嘴巴叫道:“好美呀!太漂亮了!” 呈现在杜义和柳莎莎眼前的是一对彩色蝴蝶,其中有一只十分巨大,约有四五十厘米左右,七彩的翅膀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招人着迷。直瞧得杜义和柳莎莎心情舒畅、春光荡漾,她们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一切忧愁烦恼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她们也不知有多久没有这样开心过! 因为天气刚亮,在树林中的光线并不清晰,为了看得仔细,杜义打算叫来表妹更近地去接近蝴蝶。 柳莎莎到来和叫好声像惊动了两只蝴蝶,它们一展双翅飞了起来,在不到三十米的地方又停了下来。 杜义正看得出神,没想到柳莎莎一到它们就飞走了。于是,杜义和柳莎莎像两个小孩似的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地紧跟着蝴蝶的方向移去。这对蝴蝶像是在逗着她们,你来它走,走也不远又停了下来。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不经意来到了一处弧形山脉,她们手拉着手好奇地扶着石壁开心地前行。 绕过山崖时,杜义和柳莎莎的眼前一亮,原来是她们见到了阳光。此时的太阳刚刚出山不久,红彤彤煞是美妙,白云悠悠地围绕在半山腰间,给远近的山脉抒写出神秘的幽幻,再加上那金色的霞光、千丝万道地绣着悬崖的枝头上,这情景简直就是进入了仙境,让人无比震撼而感慨!正可谓: 霞光万柳映山红, 独霸险峰观日头; 晴空万里静无云, 原来藏在此山中! 见到阳光,杜义和柳莎莎此时也忘记了寻找蝴蝶,她们拉着手心情极佳地观赏着这来之不易人间仙境,好久好久都没有这样幸福过,她们不自觉地拥吻在一起,这种日子她们想了很久很久…… 太阳暖洋洋地照在杜义和柳莎莎的身上,她们相拥着依偎在附近的一个山洞洞口,也不知为什么,她们一时间并没打算离开这个迷人的地方。 太阳慢慢地越来越高,山雾云彩依旧那么留恋迷人。杜义和柳莎莎终于失去了笑意,她们一时间却变得恍惚、迷茫!这么美好的世界,为什么就没有她们容身的一角?…… 商量了好一会儿以后,她们同时给爸妈发了一条安慰的短信,原因是不想让父母我她们担忧!原本打算离家出走的她们,此时却陷入了困惑:人活着为什么会这么累?为什么要在乎世俗的眼光?难道这样的相爱有罪吗?难道活着都是给他人看的? 太累了!与其这样苟且偷生,还不如了此残生,既然生不能如愿,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一起…… 一种轻生的念头悠然而生,她们不自觉黯然相视,那种眼神显得无助和凄凉!她们相互不停地擦着泪水,说了很多很多留恋人世的美好,也想了很久很久很久……最终,她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两双泪眼模糊地望着苍天,在心中默默地祈福她们的家人平安幸福、永远康健…… 就这样,杜义和柳莎莎将平时攒积下来的一大瓶安眠药分吃得一颗不剩,不多时双双已感困意,她们知道不久就要离开这个热闹的人世,等待她们的是另一个陌生的世界,也许能顺心顺意,也许会更加悲惨!…… 杜义和柳莎莎安静地躺在一起,她们一只手不离不弃的紧握着,一只手轻抚在自己的胸前。太安静了,静得那么安详,静得那么无奈!这样的安静,她们从来都没有想过…… 朦胧中,杜义和柳莎莎发现自己已变成一对彩色蝴蝶,一大一小,和她们见过的彩蝶一样美丽,她们正悠扬地扇动着双翅,围绕着开满鲜花的山谷自由的飞翔……好自在啊!她们忘记了所有的悲伤!这才叫:海阔凭鱼跃,天空任鸟飞。 听完杜义的解说,杨磊叹道:“常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何况表兄妹成亲的大有人在,华人首富‘李嘉诚’就是一个实例。唉!你们太年轻了,真的不该走上绝路啊!” 柳莎莎早已是泪流满面,她带着哭泣的颤音说:“人活着一定要自由,人死后一定要满足。这几年的飘零孤凄生活使我们懂得了许多,不管生存在人世,还是快活的神仙,亲情是不可磨灭灵魂,也是心灵深处的警铃!我们感谢杨大哥为我们可怜的爸妈找回到欣慰,也感谢杨大哥为我们找到了安宁!” 说到这里,柳莎莎一抹泪珠继而笑了笑说:“能当面说声感谢是我们的缘分,我们也感到了满足。”柳莎莎稍微停顿了一会,接着又说:“时候不早了,我们也是该分手的时候,要不大哥的家人会惦记的!我们再次祝福杨大哥新年大吉!年年安康!” 看着杜义和柳莎莎远处的身影,杨磊感叹万千:“意外,真是意外啊!” “爸爸!快起床呀!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床,真是个大懒虫!” 杨磊被六岁的女儿摇晃着从梦中醒来,他揉了揉涩涩的双眼问:“今天爸爸放假了,怎么也不让爸爸多睡一会?”说着,杨磊用食指爱怜地轻轻刮了一下女儿的鼻梁。 “爸爸!你看,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捡到了一只蝴蝶,好漂亮喔!”说完,女儿将一只完整的干蝴蝶躯体放在杨磊的被子上。 看着这只有些熟析的彩蝶,杨磊大为好奇,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急忙起身从衣柜里的抽屉里拿出几个月前在蝴蝶泉带回的蝴蝶标本,然后很用心地将它们用502胶水固定在客厅电视背景墙上插着假花的花枝上。 “我们家有蝴蝶啰!好漂亮啊!……”杨磊的女儿拍着小手不停地叫着,她兴奋地忙乎着去告诉妈妈。 望着活龙活现的彩蝶,杨磊笑逐颜开,仿佛中又身临其境地回到了满山彩蝶飞扬的美景之中…… ...
丁晓和玉曼相识在一座桥上。 晚上八点多,路上的行人稀稀拉拉没几个,丁晓从一座桥上经过的时候,看到几个色狼正朝一个坐在桥头上的漂亮姑娘围过去,她身穿一套粉红色连衣裙,一张精致的脸显得有些冷漠,此刻的她目光迷茫的看着远处,丝毫不知道围过来的那几个人在打她的主意。 “说你几句就耍性子跑到这里来了,快跟我回去了。” 丁晓走过去一把拉起坐在桥头上的姑娘走了,没让那几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色狼得逞。 她的手很冰很凉,这让丁晓莫名的心疼,似乎她坐在桥头冻了很久,他后来才知道,这是一种不舍,这是一种关心。 “你叫什么名字?怎大半夜的一个人在外边?” “我只记得,我叫玉曼。” 漂亮的女子说完后,使劲的拍打着头,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遗忘,脑袋里残留着都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让她很难受。 “很多事情我都想不起来。” 玉曼的情绪随突然变得躁动不安。 帮人帮到底,丁晓不忍心抛下玉曼,他把玉曼带回家里,给她弄吃的,让她睡自己的床,他则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以后的日子里,玉曼都和丁晓住在一起,丁晓不知道玉曼有着怎样的故事,她为什么会忘记一切,独自坐在桥头上,但他觉得这些都不重要了。 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所谓日久生情,丁晓和玉曼产生了感情,两人彼此相爱,丁晓是玉曼唯一的依靠。 有一天,丁晓带着玉曼从一个十字路口经过,玉曼突然停下了脚步,看着十字路口发呆,接着,她痛苦的抱住头。 “曼,你怎么了?” 看到玉曼难受的样子,丁晓担心的问道。 玉曼没有回答,所有的记忆犹如潮水般涌上她的脑海。 还记得,一个月前的某一天,她从这个十字路口经过,没料到一张刹车失灵的货车朝她压过来,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就命散车轮下。 等玉曼醒过来的时候,她除了记得自己的名字以外,其他的事情都忘记了,她忘记自己在一场车祸中死去,孤独的她走到桥头坐下,接下来遇到了丁晓。 这或许,是玉曼在尘世中的情未了,上天特意这样安排的,可为什么偏偏在她死后才让他们遇上,人鬼殊途,这无疑又会是一场悲剧。 玉曼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告诉丁晓,她扑在丁晓怀里早已哭成一个泪人,说完这一切,玉曼的身体一点点消失了。 丁晓想抱紧她,可空气中什么也没留下,看着消失的玉曼,丁晓满脸伤痛,对着空气撕心裂肺的呐喊玉曼的名字。 玉曼,终究还是走了,突然的出现,突然的消失,这让丁晓很伤心。 玉曼离开后的一天晚上,丁晓做了一个梦,他梦到玉曼在那座桥上等他。 第二天,失魂落魄的丁晓来到他和玉曼相识的那座桥上呆呆傻傻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回想起他们认识的情景,丁晓又一阵心痛,他多想那个梦会是真的。 就在丁晓难过的时候,他的目光定格在一个熟悉的身影上。 “玉曼。”丁晓跑过去抓住一个女子的肩膀。 女子回过头看着丁晓,他和玉曼长的一模一样,但从她的目光来判断,看得出她们不是同一个人。 “你认识我姐姐?” 女子迷惑的问丁晓。 “玉曼是你姐姐。” “嗯,我是她妹妹青青,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我姐让我到这座桥上来。” 听完青青的话,丁晓总算明白了,他和青青的碰面,是玉曼特意安排的。 ...
张民今年二十三岁,给别人打工,开挖掘机。这天,一家物流集团在乡下征了一片地,要在上面盖库房,找到张民的老板,要他给平整土地,老板就派张民去了。 这个地方很荒芜,抛个石头也打不着个人,再加上土地平整之后,建筑公司的人才会进场,所以平日在这里干活的只有张民一个人。 这天,张民正在干活,忽然间他感觉挖掘机颠簸了一下,接着整台机器都朝左边歪去。张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透过挖掘机的窗户朝下边一看,却见挖掘机的左边出现了一个大坑,机器的左边履带陷进了里边。张民加足油门往前冲去,挖掘机力大无穷,很快就从大坑中走了出来。 张民下了机器,查看那个大坑,却见那原来是一座古人的墓葬,挖掘机数吨的重量压在上边,把坟墓的青砖墓室压塌了,露出了里边刷着红漆的棺材。 张民的心狂跳起来,心说这里边会不会有什么陪葬的宝贝呢?他看看四下无人,就上了挖掘机,用挖掘机的大铲将整座墓室铲开,然后轻易地打开了棺材的棺盖。 这时风云突变,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间乌云密布,天黑得就像是深夜。张民拿了一个手电筒,一个箭步跳下挖掘机,打开手电筒朝棺材里边一看,就被里边的情景惊呆了──棺材里边是一具女尸,她穿着清代女人的服装,尸身并没有腐烂,面色白皙,肌肉丰满,柳叶弯眉,樱桃小嘴,长得十分漂亮,她紧闭双眼,就像睡着了一般。 张民看着这么漂亮的女子,不由得怦然心动,他颤抖着双手,想摸一下那女尸的脸。这时,天上乌云散去,天空忽然放睛,刺眼的太阳光照耀着大地,也照在了那女尸的脸上,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阳光下,那尸体肤色很快就变黑了,饱满的皮肤也迅速瘪了下去,可以说在眨眼之间,那女尸就变成一具黑色的骷髅,那模样别提多瘆人了,张民吓得大叫一声,下意识地跳出了墓坑。 阳光照耀着墓坑,一阵光泽晃花了张民的眼睛,原来那女尸耳朵上带着一对硕大的蓝宝石耳坠,我的天,这能换不少钱呢!张民赶紧跳下墓坑,用颤抖的手,撕下了那对耳坠,他又检查了女尸的身上,并从她身上摘下了一副金项链,还有一只镶嵌着红宝石的戒指。 除了这些,女尸身上再无值钱的东西。 张民怕被人发现,赶紧开着挖掘机将墓坑填埋,又在上边压了数圈,这里平整如初,丝毫看不出有过墓葬了。 张民带着宝贝回到家,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最近,张民谈了一个女朋友,她叫王丽,在一家超市当售货员。她浓浓的眉毛,大大的丹凤眼,皮肤略黑,个头有一米七,身材苗条性感,像极了张民的偶像吉克隽逸,所以他很快就掉进爱河,不能自拔。而王丽好像也对张民很有好感,两个人经常去饭店吃饭,去公园散步。 可最近几天,张民却发现王丽对自己的态度冷了下来,不光不和自己吃饭散步了,还经常挂断自己的电话。张民心生疑惑,就跟踪了王丽,发现有一个男人经常到商场接王丽下班,王丽看到他,就一副心花怒放的样子,亲热地挽着他的手,一起钻进附近的一辆奥迪车里边。 张民气坏了,一次他堵住王丽,质问她为什么那么无情,王丽指着自己的耳朵,脖子,冷笑道:“人家是富二代,刚和我认识几天,就给我买十五克的金耳环,二十克的金项链,你给我买了什么?”王丽提起这些,张民一下子想起了前些日子自己在古墓中的所得,他脱口而出:“这些,我也有,而且还大还贵重!”王丽挑衅地说:“你有?你要是能拿出来,我就和他断,和你好!” 张民把王丽叫到自己家,关闭房门后,就从隐秘处取出了那些首饰,他编了个瞎话,说:“我祖上是大财主,这些都是他们留下来的!”王丽一看,眼睛就亮了起来,一把抓过来,喃喃地说:“好别致的耳环呀,好精美的项链呀!”张民说:“我帮你戴上吧,一定很美!” 王丽拉着张民,来到卧室,因为卧室里有一面镜子。张民笨手笨脚地给王丽戴上这些首饰,王丽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觉得美极了,她心花怒放,回过头就亲了张民一口。张民顿时觉得血脉贲张,顺势一把将王丽按在床上,两个人激吻起来。 此时是下午五点多钟,天上乌云翻滚,天黑得像是深夜。张民心里动了一下,想起了那天挖掘墓穴的情景,他停住动作,抬起头来。 咔嚓一声,一个雷狂炸开来,接着又是一道闪电,它的强光照在了王丽的脸上,忽然间,张民发现,身下的王丽变了模样,她穿着清代女人的服装,面色白皙,肌肉丰满,柳叶弯眉,樱桃小嘴……天哪,这不是古墓里的那具女尸吗? 又一个闪电亮起,强光下,张民看到她的肤色忽然变黑,饱满的皮肤也迅速瘪了下去,可以说在眨眼之间,那女尸就变成一具黑色的骷髅…… 张民大叫一声,向后蹿得老远,王丽,不,那具骷髅站了起来,朝他逼过来……张民胸口一痛,接着就倒在地上。 天色忽然放晴,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里,也照在王丽的身上,此时,她正俯身摇晃着张民:“张民,你醒醒,你怎么了?”可惜张民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 ...
(上) 听我住在大冶城关的我三姨妈讲,她小区有一个小伙子,叫红树,她从小就喜欢读书,她母亲那时是学校一个教师,听说她母亲在怀她的时侯,她非常玩皮,经常在她母亲肚子里,翻跟斗、踢腿,拽肠子,把她母亲痛得大汗淋漓,她母亲就有时轻轻的抚摸着她肚子,悄悄的对她肚子的孩子说,“我亲爱的孩子,你这样折腾,你就不知道你妈疼痛吗?” 她就托梦告诉她母亲说,她在里面心里闷得慌,喘不过气来,她还说,“要不,妈妈,你还是给我讲一个故事吧。”她母亲就真的讲故事,她就安静下来了。 有时,她母亲打开收音机,播放一段古典名著评书或者音乐时,她也不闹了。后来,她母亲就掌握了一个规律,凡是她肚子一痛,就知道她孩子在闹了,她马上就自己轻轻的,自言自语的讲一个小故事,或者小声地哼两句儿歌,她就听见了。 后来孕检时,医生也说过,孩子心脏有问题,叫她引掉,她母亲舍不得,说四十多好不容易怀上,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她生下来。 她母亲把她红树生下来后,医生仔细一检查,说她有先天性心脏病,说这个病不好治疗,很危险,叫她父母平时多注意调养。她平时的症状,是有时喘气困难,其她的都很正常。 红树因为这个原因,从小就跟其她正常的孩子不同,不能过多参加一些跑跑跳跳的体育活动,所以呆在屋里安静独处的时间就多,这样她自小就与书有缘,爱书如渴,后来到了痴迷的地步。 因为她母亲是个教师,从小她就启蒙得比较早,到了三四岁时,汉字就已经掌握了二千多个,一般的小人书,她还不过瘾了。到了五六岁,四大名著什么的,她都已经读得滚瓜烂熟了,有的精彩章节她还倒背如流。到了七八岁,其她孩子读书刚刚启蒙,她世界名著就已经读了上百本了。 后来,她母亲她父在城关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二手房子,也就是我三姨妈她小区,房子大了,书也就多了。她房间除了桌子一半,和一个椅子以外,其它地方到处都是塞满了书,床上有一大半地方也是堆满了书,她自己买的,她父母给她买的,她姑姑婉溪,还有她小姨等亲人知道她有这个爱好,也想方设法给她买的,还有一些好心人送的。 后来,她自己房间书放不下了,就在她屋她厅,她父母房间到处都是书,厨柜里面,桌子上,地上,沙发上,只要能放的地方,都是堆的是书,甚至连卫生间放毛巾的架子上也是书。她屋就是一个小图书馆。她就一天到晚,很少出去玩,都在家里看书,看看写写,看看吃吃,看看玩玩,看看睡睡。 她姑姑婉溪来,笑她是个蛀书虫,叫她注意身体,她点点头,依然如故;她外公外婆来,批评她是个书呆子,提醒她注意劳逸结合,她也笑笑,仍然一如既往,爱书如命。 别人看她是个书呆子,一天到晚,只知道与书打交道,都以为她生活很单调、很寂寞、很无聊。实际上,她不是这样的,她心里有一个小秘密,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是不能对别人说的。 她每天晚上睡觉后,就梦见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姑娘,小心翼翼的从她房间书堆里爬出来,轻手轻脚的帮她整理书,然后静静的坐在那些书堆里看书,看了一本又一本,看得非常入迷。红树那时也有七八岁了,那个小姑娘也有五六岁模样。她就非常好奇,她想会会她,找她说说话,问问她,到底是人还是鬼。可是她一惊醒了,她就吓得钻进书堆里面不见了,她睡着了,她就又怯怯生生的从书堆里爬出来了。 她后来只能慢慢地从梦里与她交流,接触得多了,那个小姑娘的胆子也大了一些,她就了解了关于她的一些情况,知道她叫绿藤,原来这套房子前主人是她屋的,红树这个房间也是她那时的闺房,她说她在三四岁的时侯,突然得了一个什么急症,她父母把她送到医院时,她就已经死了。后来因为她父亲也得了个什么重病症,家里很穷,要钱治疗,所以就把房子卖给她红树她屋了。 另外她父母卖掉房子,还有一个原因,是她父母在这个房子里面,经常睹物伤情,怀念她女儿,悲伤欲绝,她亲戚劝她父母把房子换了,免得每天伤心。 绿藤她说她也从小就与书结缘,特别喜欢看书,因为她屋那时很穷,买不起书。她死了之后,晚上还经常到小区里面游荡,舍不得离开这个从小就熟悉的生活玩乐的环境。 有一回,听小区别人讲,说她屋现在的主人红树是一个书迷,家里有很多书,她就很好奇,结果她有一天,她就怀念她闺房,也想回她原来的闺房去看看,于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悄悄的溜回到她闺房一看,果然看见了书山书海,果然看见了一个年轻英俊的小少年在灯下勤奋夜读。 她就更喜欢上了她这个地方,安静,私密,又有一个好书友,所以她绿藤就每天趁她睡觉以后,就从书堆里,偷偷的爬出来,先帮她整理书籍,然后就如饥似渴的看书。 红树自从她知道她房间有一个俊美可爱的小姑娘,时刻在陪伴她读书看书时,她很是高兴,也很是难为情,从那以后,她在生活小节上非常注意,走路、说话、做事都是轻手轻脚的,生怕惊吓了那个小姑娘。 她有时读到一个好故事时,会情不自禁的读出声音来,碰到一段好句子,她也会故意朗读出声音来,实际是想读给那个看不见的小女书友听的,想与她一同分享这书里的快乐。 小伙子到了十多岁,正是情窦萌芽初开的时侯,经常看到一些有关爱情的描述,有时,她被书里的爱情故事感动得泪流满面,睡觉后她也隐隐约约看到那个小绿藤,坐在角落书堆里,也在看那本书,只听她看了,也有感动得轻轻的啜泣声。 她两个就这样,咫尺距离,以书为友,在梦里交流,相伴相随,早已经是心灵默契,神会贯通了。她绿藤虽然是个鬼魂,她开始还有一点怕,后来接触多了,她也就不用担心了,她知道绿藤实际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小姑娘,只是胆小如鼠,怯生生的,她问绿藤缘故,绿藤说,鬼魂本身是怕有人气的地方,要不是她曾经在这个房间生活了几年,要不是红树对她这样好,像哥哥一样体贴,她说她还怕到这里来。 就这样,她两人都对书籍,有一种如痴如狂的渴望。她两个人经常在她梦里相处时,能够彼此感受到相互之间心房的微微跳动声,能够一起看见窗外那些树枝的风雨摇曳声,还能够一起分享知识海洋中,神秘奥妙的无穷魅力。她还跟她说过,说看见书里面说,一个人外貌的美丽,固然可以让人耳目一新,但是只有丰富的内涵,才可以使人的魅力经久不衰。 碰到这样的书友,她很知足,也很幸福。要是有一日,她姑姑婉溪亲戚都来了,人多热闹,她绿藤就逃得远远的,因为她现在是个鬼魂了,怕人气旺盛、人声嘈杂的地方,她只能在夜深人静时,悄悄的摸黑到小区院子里转转,可怜兮兮的,默默的望着她红树的窗口,看见她屋灯依然亮着,人还是那么多时,她就轻轻的叹息一声,依依不舍的离去了。 那天晚上,绿藤没有来,她红树心里就一夜都是魂不守舍。 有时,要是她红树的心脏病突然发作了,住进了医院,她绿藤获知了信息就焦急万分,寝食不安,半夜里,在她小区一个人轻轻悄悄的游走着,在医院门口一个人心急如焚的飘荡着,好像在等待她一样,久久不忍离去,她心里在默默的为她祈祷。 书就像媒婆一样,把她两个人连成了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书让她们感受到了什么叫依赖,是书让她们体会到了什么叫牵挂。 (下) 红树她姑姑婉溪最疼爱她红树,也很同情她,看见她每天一个人呆在屋里,只知道看书,怕她生活单调,无聊,就给她买了一台电脑。于是她每天除了看书之外,也学会了上网,在网上她也看到了很多她平时看不到的书。在网上也结交了很多非常要好的网友,她们有时聊天聊得非常开心。 有一天晚上,一个网名叫怨怨的女孩子,交她为网友,她们一聊,她就知道是绿藤,她就非常高兴,于是,她们用一种新的方式开始接触了,她们聊得非常投缘,也非常开心,相互之间推荐看过的好书,相互之间交流读书的心得体会。 有时,她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到她房间来,梦里跟她相会一下,一起静静地看看书,一起悄悄的说说话,彼此感受一下相互之间的心跳和存在。她知道她心里有了一个绿藤,她们能够经常在梦里见面,在网上聊天,她没有感到寂寞,反而觉得生活很充实。 后来,她姑姑婉溪又给她买了一个手机,叫她寂寞的时侯给同学,给她姑姑她们打个电话,聊聊天,生活丰富多彩一些。她把这个事情也给绿藤说了,绿藤也给了她一个号码,但是她都打不通,后来,绿藤一想就笑了,说,她那个尾数13的号码,是她阴间的电话号码,可能是阴阳不通,所以她打不通。 她和绿藤,实在无聊的时侯,也和其她孩子一样,在网上一起打打游戏,一起分享那份快乐时光。其实,她对生活的要求很简单,不管是通过书籍还是网络,只要梦里能够见到绿藤,联系得上她,每天聊上几句,她就心满意足了。 后来,有一天晚上,绿藤突然急急忙忙的跑来,在红树梦里羞涩涩、情切切的跟她告别,说她因为喜欢读书而感动了阴曹,阴曹通知她要她去阳新投胎,并且还说她的魂魄在第二天上午十点八分零八秒,会依附在一个落水溺亡的小女孩身上,她还说她两人的相貌有九分像相,并叫她红树不要着急,说她两人要是有缘分的话,迟早还会再见面的。那天晚上,她两人在红树梦里是头一次抱头痛哭,两人谈了半夜,难分难舍,一直到鸡叫的时侯,绿藤才急急的依依不舍的走了。 果然第二天上午快十点钟时,听说在阳新湖发生了一件悲剧,一个大约十几岁的小女孩,到湖边洗手时,不小心掉进湖里淹死了,等大人们把她救起来时,等侯在一旁的绿藤的魂魄,趁机在十点八分零八秒,就进入了她身体内,所以在别人看来,那小女孩又被抢救过来了,实际是绿藤的魂魄依附那个小女孩的身体活过来了。 这样,红树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到二十五六岁,别人都有孩子了,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她也不着急。她父母她姑姑婉溪托了不少人,跟她介绍对象,最后都是志趣不同,话不投机,不欢而散。她还是那样,书中自有她的快乐,书中自有她的世界,书中自有她的向往。 她心里无时不刻不在怀念绿藤,每当别人给她介绍一个姑娘时,她眼前就会马上浮现出绿藤那个楚楚可怜的模样来。 她那些年也到阳新县城去找过几回那个小女孩,也托人去问过,也向阳新那边的网友打听过,因为不知道那个小女孩的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最后都这样无果而终。 就这样,她和绿藤就断了音讯,有好多年没有联系了,但是她的内心无时不刻不在想念她,每天晚上都希望她再次出现在她梦里。 有一年,红树她姑姑婉溪到阳新县城她同学碧月她屋去做她,看见她同学碧月她外甥女在她屋里看书,她看那个姑娘长得那真是如花似玉,静如处子,看见她了,打了一声招呼,就又继续低头看她的书去了。 她就对那个孩子有了好感,就向她同学碧月打听她外甥女的一些情况。 不提还好,一提这个话题,她同学碧月就连叹了三口冷气,说她外甥女叫蓝玉,人也长得好,性格也好,就是一点不好,大学都毕业两年了,除了工作之外,一天到晚就喜欢看书,从来不出去玩,逛街拉都拉不去,再不是拉去了,碰到一个书店就跑进去一泡就是半天,拉都拉不走。二十多岁了,还不知道要交男朋友,给她介绍了十几个,都是别人同意,喜欢她,但是她对别人不感兴趣,不冷不热,谈一个散一个,介绍一个,走一个。一家人,都急得不得了。说她看书要成精了,她也不急,到哪里,只要看见有书,拿起来就看,不看完不走。 她姑姑婉溪听她同学碧月这么一介绍,一拍大腿,笑着说,“好一对冤家!”把她同学听得莫名其妙,最后还是她婉溪把自己侄儿红树的情况一说,两个人才相视一笑,相互还骂了一句,意思是说早做什么去了。后来,就跟她两人牵线,撮合,两个同学死拉活拽,把姑娘蓝玉骗到大冶红树她屋见了一面。 蓝玉姑娘一进她红树的屋就大吃一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看见满世界都是书时,非常熟悉,非常惊奇,再看见她红树时,她才如梦初醒,然后就情不自禁的大笑起来,那一刻,她少女的美丽和羞涩都展现出来了,把她小姨两个同学,惊得是莫名其妙。 原来蓝玉她就是以前那个绿藤,她梦里也几度寻找千百回,现在终于找到了她梦里向往已久的快乐老家来了。就像找到了自己家里一样,格外亲切,格外自然。 红树呢,也是一样,两人年龄虽然相隔好几岁,但是她人一点都没有变化,依然是那个小家碧玉的模样,只是比以前更加楚楚动人了;虽然两人都有好多年没有见面了,但是她们一见如故。她们在现实世界中,终于面面相见了,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那份感觉,那份甜蜜,不言而喻。 蓝玉在她房间里,一边翻看着那些熟悉的久违了的书籍,一边像老朋友一样,共同回忆往昔梦里,那些年交往的点点滴滴,感叹两人的奇缘,还有人生的巧妙安排。她两人就这样一见钟情,相互拥抱在一起,好像是一对谈了好多年的初恋情人一样。 后来听说很不幸的是,在她两个人就要谈婚论嫁的时侯,她红树的心脏病突然半夜发作了,等一家人把她送到医院去抢救的时侯,她人就已经不行了。后来蓝玉听她小姨说,到她死的时侯,她满嘴还在喃喃自语,一个劲的叫绿藤、绿藤。她死后,蓝玉哭了个死,那一个月,她人明显消瘦了,在阳新湖边林荫下,她人走路这样飘,做事也心不在焉,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后来,红树她姑姑对她哥嫂说,红树托梦给她,想她父母把她所有的书籍都赠给蓝玉,说是书让她的生命延续了这么多年,不然她早就死了,正是因为一直有绿藤的陪伴和鼓励,她才对生命有了更深的认识和追求,是书让她们结缘,是书让她们两人走到了一起,她要把书留给蓝玉,她需要它们的陪伴。 红树的父母,也被她两个孩子的感情所感动了,她满足了儿子的祁求,把所有的书都赠给了蓝玉。 而蓝玉呢,听说某一天晚上,把书拉到阳新湖边一个偏僻的地方,把所有的书都付诸一炬,说红树离不开这些已经陪伴了她二十多年的书,她要烧给她,在那个世界里继续享用。然后,听说她蓝玉就失踪了,家里人到处找,都没有找到。 后来,听说有人到九华山去旅游,看见她蓝玉已经在九华山寺庙削发为尼了,做了那个老尼姑的一个关门弟子。听说,那个去旅游的熟人还跟她交流了几句,她说她现在不叫蓝玉了,也不叫绿藤了,她说她师傅送她的尼名叫祈香。她说她在红尘之中,情丝已断,凡心已死。她还说她现在迫切要做的事是,在寺庙里每天念经吃斋,和她师傅一起,帮助红树超度亡魂,等七七四十九天把她亡魂超度以后,脱离了阴曹苦海,奔赴西方极乐世界时,那才是她的希望和向往所在,她还说,红树已经托梦给她了,她会在那里等她的。 那个熟人旅游回来后,碰到蓝玉她小姨,把看见蓝玉的情况给她说了。她小姨和她姐一家人就急忙去九华山去找,找到那个老尼姑,问那个老尼姑。老尼姑说,她帮她蓝玉把红树的亡魂超度以后,她蓝玉就不辞而别了,她说她也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 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蓝玉。后来还是蓝玉看见她小姨和她父母找她找得那么伤心,就托梦给她们,说她现在和红树在一起,很幸福,叫她们不要再找她了。 ...
“对不起,请你听我说一句话好不好?我们只负责起名字或者风水堪舆之类的业务。驱魔我们是不管的……当然不一样,你和猴子也是同一个起源,那能一样吗?我怎么就跟你讲不明白呢?你听好了,我们不驱魔!哎呀,驱鬼我们也不管。再说一次,我们帮不了你……哎呀,不是钱的问题,你给我多少钱,我也帮不了你……不过,你还是先说说,你能给多少?……哦,那你还是找别人吧!” 我急忙挂掉了电话。这个人很烦,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来电话要我们去帮他驱魔了。 几乎每隔几天,我就要应付一个这样的电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我们这个小城市里,既没有道观,也没有寺庙,大仙一类的人也很难找。打着易经旗号做起名业务的公司也只有我们一家。 说起来,我的师父还真的学过一些道术。但是他对我说,道术都有反噬,用到好处还行,用到坏处,就会引火烧身。所以我们秉承的一贯原则就是:只管起名字,不管做法事。至于堪舆风水,要看情况,一般来讲,如果客户的风水极为凶险,我们可以帮他改善。这算是助人,是积阴德的事情。 而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提供的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而已。如果一个人总是认为自己要倒霉,他就倾向于作出让自己倒霉的事情来。而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有人帮助,会走好运,那么他就会做出让自己走运的事情来。全在于他给自己的心理暗示。 放下电话,我正要打开网页去玩会儿游戏,这时我的师父回来了。 我的师父花白着头发,身穿一套休闲西服,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文绉绉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大学教授。而他也确实是一个学问人,据说汉字一共有五万多个,他能一字不漏地写下来。每一个字的本意,以及最早的出处,他也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若是去大学讲古汉语,绝对不比那些大学教授差。 他一进屋就问:“今天有生意吗?” 我说:“就上次那个让咱们驱魔的。” 他说:“哦,不管他。” 我急忙关上网页,打开文档,假装正在背诵口诀。 他绕到我身后,走过来看了电脑屏幕一眼说:“还挺用功的?来,给我背一遍。” 我急忙站起身递过去一杯茶说:“师父喝茶。” 他接过茶抿了一口,冲我一笑说:“背一遍。” 我赶紧递过去烟斗说:“师父吸烟。” 他吸了一口烟,然后嘿嘿一笑说:“臭小子,玩游戏了吧?我让你背,可是为你好。你爸爸把你交给我,就是让你学本事的。别弄得好像是给我应付差事一样。你得跟你爸爸学,才17岁,就学精了三门功夫。” 我应和道:“是,师父。” 说起我的父亲,他在我三岁那年就死了,原因是车祸。 有人就拿他开涮说:“他道术学得那么好,天下之事前知五百年,后晓五百载,怎么会没算出自己将死于车祸呢?” 其实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我很多年。后来我师父的一席话让我立刻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他拿出一个东西说:“来,你闭上眼睛,摸摸这个东西是什么。” 说着就塞到了我手里一个软趴趴的东西。我捏了捏说:“这是小孩子玩儿的橡皮泥吧?” 他笑着说:“对,什么形状的?” 我说:“刚刚还是圆形的。” 他问:“为什么说刚刚?” 我说:“因为我刚才为了感觉它是什么做的,轻轻一捏,它就变了形状了。” 他说:“对了,因为你参与到这个事件中去了。你摸了它,它就改变了。所以你永远不可能算出自己将来会怎样,因为你始终参与在其中,一旦你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你就等于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每算一次,你就变一次。” 我说:“哦,这个好像就叫做测不准原理。” 师父一愣说:“这个名字真不错!说出去能唬住不少人。” 我嘿嘿一笑说:“啊?原来您这个理论是用来给自己算不准当借口的啊?” 师父说:“你胡说什么,我哪次算得不准了?反正你记住,算出别人的命运,只要你不告诉他,就等于没有改变。但你告诉他了,命运就变了。” 不知道我的命运如何,我自认为还是比较擅长理工科,但是我没考上大学,当工程师的梦想也就被我抛到了一边。现在出来跟师父在一起,主要就是想学点本事,好歹将来能混口饭吃。 师父与我父亲是同门师兄弟,父亲把我托付给他,可算是找对了人。自从我来到师父身边拜师学艺以来,师父一直将我当亲生儿子看待。他的亲生儿子,反倒是与他比较疏远。据说他的儿子一向学习优良,高中一毕业,就考上了警校。按说未来的前途一片光明,但是没过多久,就与学校的一名教官发生了冲突,中途就退了学。这件事一直是我师父的心病,在他面前谁也不敢提起这件事。 对于这件事,我就很不明白,既然师父算卦那么准,为什么不提前做出防范的措施呢?莫非他算出自己的儿子将来还有别的变数? 这时恼人的电话又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说:“怎么又是你,不是说了么?我们不管驱魔的,我们不会!……没有,没有,我们上哪里给你找和尚去?……基督教的牧师?大哥,你拿我们当什么了?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什么?你说多少?” 我急忙捂住电话的话筒,对师父说:“师父,他说给20万。” 师父一摆手,小声说:“2000万我也不干!” 我松开手,对着话筒说:“师父说了,2000万也不干。” 挂了电话,师父厉声道:“你个臭小子,哪能这样跟人家说话的!” 我说:“这是你的原话啊,我又没添油加醋!” 他说:“我看你爸爸当初一定是把别人家的孩子抱回家了。” 他话音刚落,门铃就响了起来。 “请进!”我与师父一起喊。 推门进来的是一个光头中年男人。他的头是如此的光亮,以至于我一开始都没注意到他那身特殊的穿着:藏蓝色大衣,胸前还有警号,是名警察。 师父站起身迎上去问:“请问您……” 他说:“哦,您好,您就是季师傅吧?我姓李,之前给您这里打过电话。” 我“噌”地一下站起身说:“哎呦,就是您啊!” 师父说:“不是我不管,是我真的不会。” 李警官一伸手,拦住了师父的话说:“季师傅,我也不为难您,您听我讲一讲这件事,听完了如果您还说不帮,我二话不说就走。行不行?” 李警官说,他有一个女儿,名字叫做小倩,十分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从小就很懂事。现在正在上高中,已经高三了,即将升入大学。但是她却患上了一种怪病。每当夜里的时候,她就会起床,四处行走,嘴里还在不停地说:“爸爸要死了,爸爸要死了。” 因为工作的关系,他晚上总不在家,家里就孩子他妈一个人。 他说,有一天晚上,外面下大雨,打起了闪电。孩子妈被雷声吵醒了,在闪电中,她见到小倩正站在床边,冲着自己笑。而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把刀! 从那天之后,她妈每晚睡觉前都要把她的手绑在床上。还会把所有的刀子,剪刀一类的工具放到工具箱里锁好。这时她就开始闹了,尖叫,还冲她妈骂难听的脏话。早晨醒来的时候,她却完全不记得这些事情,仍然是原来那种乖巧可爱的样子。 我插嘴说:“这种事情你应该带她去医院啊。” 李警官说:“去医院看了,没用。各项检查都做了,检查不出来任何问题。我还带她去过几个心理诊所治疗。结果在一次催眠治疗的过程中,小倩在催眠状态下,说出了一些她绝不可能知道的事情。” “她说什么?”我问。 “她说……她说她是赵刚,找我复仇来的。她不可能知道赵刚是谁的!”李警官的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恐惧。 “赵刚是谁?”我问。 “赵刚是我之前抓过的一个毒贩,他专门吃学校,也就是将毒品卖给学校的学生。” “您是缉毒的?”我问。 “不,我只是普通刑警。那次抓他纯属意外。我跟几个同事去出任务,回来的路上经过一所学校的时候,见到他们正在与另一群人动刀子。我们就冲了过去,把他们都拿下了。结果搜身的时候,发现他身上带了100克海洛因,然后就审判、定罪、枪毙。” “这样的人死有余辜。”我恨恨地说。 师父冲我使了个眼色,说:“您的女儿很可怜,但我们真的不会驱魔!” 李警官看了看我们,失望地摇了摇头说:“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我们将李警官送到了门口,李警官转过身递给我一张照片说:“这是我女儿,如果你们可怜她,就帮帮她……”说到这里他眼里溢出了泪花。 我就见不得人哭,一见到人哭我心里就酸酸的。我接过照片,上面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白净的鹅蛋脸上,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 李警官又递给我一张名片,他说:“这是我一个朋友的电话,他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也是消息最灵通的人。你们想要什么信息,他都可以提供给你。” 送李警官走后,我关上门,然后对师父说:“师父,这种东西活着的时候卖毒品祸害孩子,死了还要当恶鬼祸害李警官的家人。不除掉他,总觉得心里不舒服。帮助他们,这可是积阴德的事情啊。” 师父说:“你口诀背会了吗?” 我说:“您怎么又绕回来了?这件事您到底管不管?” “不——管!” 师父生气地推门出去了,留下我一个人看家。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拿出了小倩的照片来看。这个女孩真是太漂亮了,清纯得让人有心要碎掉的感觉。在我的幻想中,她是一个公主,被邪恶的巫师所劫持。而我是一个白马骑士,在爱情力量的驱使下,高举着我的剑冲向敌阵,英勇奋战以一当百,终于战胜了邪恶的巫师,救走了美人。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趴在桌子上,口水流得满照片都是。我急忙擦干净照片,将它塞进了我的钱包。如果有人问起,我就可以吹牛说这是我的女朋友。 就在几天之后,我与师父正在吃饭的时候,电视里传出了一条新闻。新闻中说:李警官在追捕逃犯的过程中,被歹徒刺中28刀,终因抢救无效英勇殉职。 听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与师父都惊呆了。 他拿着这个空罐子说:“一会儿我就把它扔到江里去。” 黄大贵笑了笑说:“把他弄死。” 我一听坏了,被识破了。心想:师父你也太不敬业了。你提前在场子里扔点什么东西,然后再表演也行啊。这回可是真要横死街头了!只可怜我是我家单传,还没结婚生子,就要命赴黄泉了。 我正在胡思乱想着,一个面孔黝黑的东南亚人被几个马仔带了上来。他鼻肿脸青、已经奄奄一息了,看样子像是经过了拷打。黄大贵一点头,几个马仔又把他带了出去。我松了口气,看样子命赴黄泉的是他。 黄大贵笑笑说:“看来我今年还得去泰国一趟,再找个会养鬼的来。” 师父说:“现在完事了。把赵刚的骨灰给我吧?” 黄大贵说:“还不行,赵刚还没帮我弄完那件事了,而且他对我那么忠心,我怎么好把他炼成丹呢?” 师父说:“无所谓,你不给我也没话说。不过你想好了,他现在可是厉鬼,厉鬼这种东西可是翻脸不认人的。哪天你伺候他不到,呵呵……” 说完师父一收笑容,抓起那个空罐子,绷着脸对我喊道:“咱们走。” 黄大贵说:“哎呀,跟你开玩笑的,你还当真。” 这时一个马仔递过来一个罐子,师父示意我接过来。 黄大贵说:“你要是敢把丹药独吞,可别怪我不客气。” 说罢拿了二十万给我师父, “事成之后,再给你二十万!” 回家的路上,我说:“师父你太厉害了!” 师父搂住我的脖子说:“你记住,有的时候,智慧比法术还有用处!不过,”他顿了顿说,“你刚才演技还真不错,装哭装得真像啊!” 我说:“师父,我当时不是装的。” 师父把那二十万递给我。我掂掂钱,笑着说:“您不做骗子可惜了!” 师父在我脑袋上用力地拍了一下说:“上次凭真本事还不是没有赚到钱!” 第二天一早,我们没有睡觉,就直接赶往了李警官家。他家正忙着把人们送上车去殡仪馆遗体告别。据说今天还会有仪式,而小倩必须要参加仪式。 李向北问:“现在怎么办?” 师父说:“他绝对不能去参加遗体告别,这厉鬼如果与尸体碰了面,那还不是要闹诈尸!火葬场的尸体可不少,如果真把事情闹大就麻烦了!你去把孩子叫来。” 李向北迟疑了一下,跑到楼下。 小倩此时已经跟着人流走到了楼下,李向北一开始想把她硬拖回来,但是小倩不肯,就在他们拉扯间,师父打开窗子,手举着那罐骨灰,冲着楼下喝道:“还不上来见我!” 小倩见到师父手里的罐子,甩开李向北的手,就冲上了楼。李向北跟着一起跑了上来。小倩一见到师父,就喊道:“老东西,你到底为什么要跟我过不去?” 师父说:“你害死了李向南,还想去大闹葬礼吗?” 小倩狰狞地笑道:“到了那里,我就把他们都杀了,杀死的人越多,尸体就越多,尸体越多,我的兵就越多,哈哈哈哈哈!老东西,你最好别碍我的事!” 师父说:“你的骨灰在我手里,还敢嘴硬!” 小倩一张嘴,就呲出了一寸长的獠牙。她的眼睛瞪得血红,脸却变成了青色。 师父说:“你现在离开小倩的身体,我就饶了你。” 小倩咆哮一声道:“那不如我现在就杀了你!” 说着她一抬手,亮出了一个剃须刀片,那刀片一瞬间就飞到了师父的脖子边。师父一闪,虽然没有被割到动脉,但仍被割破了皮肤。小倩趁师父一闪身失去平衡的那一瞬间,扑向了师父手中的骨灰罐。师父一扬手,将骨灰罐丢给了我。小倩一转身又向我的方向扑了过来。 我见到她扑过来,李向北与我本能地向门外跑。 师父在我身后喊:“别出去!” 但此时我们已经跑到了门外。我一看周围,立即就傻了眼。 原本是楼道的电梯间,却变成了一个漆黑的牢笼。所有的出口都被枯骨一般的栅栏挡住了,我们再想回头进门,门却找不到了。突然一个青面獠牙的男鬼出现了,他摇晃着身体向我们扑了过来。 李向北抓住我的胳膊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这是幻觉!这是幻觉!” 李向北也跟着喊:“这是幻觉,这是幻觉!” 我问他:“你学我干嘛?” 他说:“我以为这是咒语。” 就在猛鬼扑向我们的那一瞬间,师父跑了出来,他见到这情景马上一掐中指喊道:“@#¥%!” 那鬼“嗖”地一下就不见了。 “师父你喊的什么?” 师父说:“我也不知道,只是吓唬他一下。” 连鬼都敢骗!这时我开始严重怀疑我师父真的是一个江湖骗子。 这时师父从怀里掏出一个纸符,贴在了牢笼上面,一咬中指,在那个纸符上画了一个圈。顿时周围的幻象就消失了。我们又回到了楼道的空间,但小倩已经不见了踪影。 师父喊道:“不好,李向北呢?” 就在这时,李向北突然“哎呦”地喊了一声,我们循声跑到屋子门口,见到他晃悠着身子倒了下去。我们往他的身后望去,小倩正站在他的身后。只见小倩脸色铁青,眼圈乌黑,吸血鬼一般的牙齿上沾满了鲜血。 师父大叫:“不好!你快打开他的骨灰罐,向里面撒尿!童子尿可以让他魂飞魄散!” 突然师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我喊道:“你还是不是童子?” 我说:“是!我是!” 小倩听到这话,抬起头笑道:“这么大还是童子,不嫌丢人!” 我急忙打开罐子,就要撒尿。但是不知是太紧张还是不好意思在女人面前撒尿,我就是尿不出来。 这时小倩见到我的行动,立即停止了对师父的攻击,她像蚂蚱一样跳起来,如蜘蛛一般倒挂在房顶上,然后向我猛扑下来。 我几乎带着哭音喊道:“师父救命啊!” 师父却并不管我,而是跑到门口,在李向北的口袋里乱翻着什么。 见到这情景,我这次真的哭了,哭喊道:“师父,我尿不出来……” 这时小倩已经将我扑倒在地,张嘴就要咬我的脖子。我一伸手,她那尖锐的牙齿就咬在了我的胳膊上,顿时我觉得下身一热,心想:坏了,尿裤子了。 小倩松开口,又向我的脖子咬来。我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小倩躺在地上。后脑粘着一张纸符。 师父说:“快把他的骨灰撒到地上。” 我低头一看,地上都是我的尿。我急忙照做。 顿时这骨灰就溶解了,变成了一滩黑泥。小倩倒在一边的身体,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 我埋怨师父说:“为什么不早说,刚刚她上楼之前,就应该让我往里面撒尿的,干嘛非要等到她上来。” 师父说:“你个胆小鬼,如果厉鬼附身,必须当着厉鬼的面撒尿,不然,厉鬼魂飞魄散,被附身的那个人也会跟着死掉!” “死掉?”我突然想到了小倩,“师父,小倩没事吧?” 师父叹口气说:“没事,她只是晕了过去。这五毒灵符对人伤害很大,本是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用的。现在小倩恐怕已经中毒,你赶快叫救护车吧。” 不一会儿,救护车就来了,拉走了李向北与小倩。 警察也闻讯而来。他们见到这情景,相互耳语了一番,就没有再做更多的盘问。这令我们很是惊奇。 第二天,电视里播出了警察查抄黄大贵赌场的消息,据说查获赌资竟达一个亿,同时还起获了20公斤的海洛因。黄大贵这次是必死无疑了。我听了这消息,反而不太高兴,我说:“师父,咱们剩下的20万泡汤了。” 师父说:“你就知足吧,就怕他给了你,你也没命花。” 几天后,小倩与李向北就都相继出院了。他们登门对我们进行感谢。师父说:“行了,摘下你的假发吧!别装了,李向南警官。” 李向南摘下了假发,露出了他的光头,笑着说:“我可不是故意骗您,而是为了躲这些黑帮的追杀。这是我上司为了保护我,而想出的办法。其实我真有一个孪生兄弟,他为了配合我,这些日子躲了起来,而我装成了他的样子。” 我问:“那小倩呢?真是鬼上身吗?” 李向南说:“当然是,我早就知道是黄大贵背后捣鬼,只不过不能直接告诉你们,如果我说了,你们就该不帮我了,呵呵。其实一开始我也并不信鬼神这些东西,但最后我还是相信了,这还要多感谢您啊,季师傅!” 师父露出了不解的表情问:“为什么?” “因为您的儿子一直在黄大贵的手下。” 师父的脸上露出了既愤怒又尴尬的表情。 李向南说:“您别误会,他在警校时候的事情,是我们安排的。我们故意让他与教官吵了一架,然后安排他去黄大贵那边当卧底。这次破案没有他提供的情报,我们绝不可能把他们一网打尽。” 师父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说:“怪不得他刚被开除的时候,我算出的卦象那么怪异。当时我没看懂这个卦象,但是因为我看到结局还不错,所以才没有出手干预。要不然我非打死他不可。” 李警官点了一根烟说:“如果季师傅不精通这些法术,使得小季从小耳濡目染,他就不可能一眼看出小倩的问题。是小季让我来找季师傅的。他说您一定会出手帮助的,哦对了,我忘记说了,小季是我的警校同学,我们关系铁得很。” 师父鼻子里“哼”地一声,说:“那你给我的那个名片,上面的电话就是他的吧?我就说这声音怎么那么耳熟呢!还故意拿捏着说话,那个臭小子,居然联合外人骗老子!” 我说:“师父,您算卦那么准,为什么算出不来呢?” 师父支吾地说:“这你都不懂,你不是说有一个叫什么测不准原理的嘛!” 等李警官走后,我问师傅:“那您帮我算算,我和小倩有没有缘分啊?” 师父神秘地笑笑说:“测不准,测不准……” ...
1 王占辉和新婚妻子李清搬进了新房。新房位于市中心的一个高档小区,是李清的爸爸送给他们的新婚礼物。她的爸爸现在还在美国做生意,还没有顾上见这个女婿。 王占辉很庆幸娶到了这样的老婆,家境好人漂亮又温柔,真是切合现在的一个词语“白富美”。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白领打工仔,能有这么幸福的今天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 王占辉照常去上班,李清在家布置新房子,因为匆忙搬进来什么都还没准备好。 这天王占辉下班回家,发现卧室里多了一个梳妆台,看着簇新的墙壁和旧式的梳妆台有点不搭,但是李清很高兴,她进来搂着他的腰娇俏地说:“好看吗,我就喜欢旧家具,这件是在旧货市场上看到的,很有怀旧味道,我就买了。”王占辉就不再说什么,想想老婆喜欢就好。 李清出去烧菜了,王占辉在房间里换衣服,他对着化妆台的镜子照照,心里咯噔一下,仔细看看觉得很面熟,但心里想不会这么巧吧。老婆叫他出来吃饭,他摇摇头出去了,晚上睡觉前再看到这件台柜,有点怪怪的感觉。 王占辉此后几天多了一个习惯,上班前和下班后都会来看看化妆台的镜子,李清取笑他比女人还爱臭美,王占辉笑笑,只有他知道自己内心小芽般越长越大的恐惧。 2 王占辉心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秘密会致他死地,所以只能烂在心里。 他在认识妻子之前有个女友叫郑琳,也是他的同事,公司规定严禁办公室恋情,所以他们只能地下交往。由于他们表面功夫做得好,所以同居了一年也没被人发现。 王占辉是个不满足现状的人,从农村里出来他一直希望能出人头地,但是现实总是在摧毁他的梦想,大学毕业五年了他的工作一直没多大起色,钻研股票想赚点钱却最后血本无归。和郑琳蜗租在郊区,他觉得前程就像老房子里散不去的霉气一样很烦躁。 有次王占辉出外办事,路上看到一个美女站在宝马车边愁眉苦脸,原来后车轮突然爆胎,可是维修人员联系好久了还没到,王占辉脱掉外衣到她的后备厢取出备胎,熟练地装好了车轮并试好车。 美女很感激一定要请客,吃饭的时候得知她叫李清,父亲是某公司集团老总。看着眼前的白富美,王占辉心里有怦怦跳的感觉。李清说她刚失恋,他也隐去了自己有女友的事实。 饭后李清和他互留了电话号码,看得出她对他有好感,对于外在条件王占辉一直是很自信的,他想自己是“高帅”只差一个“富”而已,而李清最不缺这个字。 王占辉开始主动出击,他频频约会李清,耍点小浪漫俘虏住了她的心,而另一方面他慢慢疏远郑琳,他要把少三十年奋斗的希望押在了李清身上。 3 可是这时,女友郑琳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死活不肯跟王占辉分手,甚至要挟他如果再逼下去她就去公司公开他们的事情。而这关头,李清说她爸爸就要回国了,她说如果要让她爸爸同意他们的婚事,就得先生米煮成熟饭先领结婚证,否则她爸爸一定不会同意她嫁给一个穷小子的。 王占辉发现自己现在走投无路,他只能孤注一掷了。 他买到十颗安眠药,在睡前溶化在牛奶里端给郑琳喝,郑琳说自己太累,喝了一口就上床休息了。王占辉在卧室外沉思很久,终于握紧拳头走进去,台灯发出昏黄的光,他走近那张酣睡的脸,双手绕成环状朝那裸露的颈项箍下去。郑琳惊醒了但发不出声音,她奋力地挣扎着,王占辉怕拖太久坏事,他用力抓住她的脖子往床外一撞,郑琳的头碰到了化妆台的柜角,身体马上软了下去,后脑流出了大摊的血。 王占辉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大黑色塑料袋,奋力把尸体装进去,先出去看看屋外没有人,然后把塑料袋扛下二楼,装进自己夏利车的后备厢,在夜色中他开得很远,那个深山坳是他上次和郑琳爬山时发现的,她可没想到这以后会成为自己的葬身之地。 王占辉回来时已快近天亮了,他几乎是爬着上楼回到自己的家中,看到那个还染着血的梳妆台,他实在不敢回想刚才怎样一鼓作气做完了所有的事情。看着镜子里的脸他不住地发抖,但最后还是坚持把血迹擦掉,把郑琳的手机、衣服和化妆品扔进袋里,开车到远远的垃圾桶扔掉,两天后他退了房子。 ...
肖明喜欢围巾,尤其是白色的,一年他有三个季节脖子上围着条白围巾。围巾也不是别人送的,就是他自己在商场买的。18岁那年买的,到现在已经8年了。 转眼是夏天了,街上的人们都穿起了短袖短裤,肖明也只好把心爱的围巾挂在了衣架上。他舍不得放进壁橱,老感觉把围巾放进壁橱就像是失去了似的。 他在一家电子公司上班,单位虽然给配置了电脑,但是他还是喜欢用自己的。天天上下班拎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感觉踏实。 这天他睡过头,起晚了,匆忙间忘记了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班,上了公交车才发觉,竟也没有半途下车回家去取。 到了公司肖明赶紧打开公司的电脑,可是显示器始终不亮。机箱嗡嗡响着,显然是没有问题,显示器的灯也是亮着的,但就是显示屏毫无反应。肖明重启了好几次,但显示屏还是黑着。维修部的人来过,也是解决不了问题。 正在这时,手机响起短信提示声。垃圾短信!第一感觉,他就这样以为。因为他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没有亲友,他从不和别人互发短信。 又是短信提示声。肖明面对着黑屏着的电脑也是心烦,就随意地掏出手机,点开信息来看,两条内容是一样的:请下楼来取你的电脑。 肖明皱着眉头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看那发来信息的电话号码,竟然是三个数字的电话。这时又是一声短信提示音,肖明赶紧点开,内容还是:请下楼来取你的电脑。 肖明心中充满疑惑,他不自觉地出办公室乘电梯下楼,在公司门口,一个身穿雪白连衣裙的女孩正怀抱着他的电脑在等他。女孩朝他微笑着,依稀间,肖明竟感觉好亲近熟悉。但是他分明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 女孩把电脑送到肖明跟前,说:“对不起,是我成心要你把电脑忘在家里的。” 肖明很是困惑,接过电脑,他搞不懂眼前的女孩在说什么。 女孩继续说:“我有幸跟了你8年,现在我要走了,永远地离开你了。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在走的时候,能为你做件事情。电脑E盘里有我为你做的一件贴身衣服,你在我离开后就赶紧打开电脑,把那件衣服复制到你的照片上。这样,即使我离你几世远的距离,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帮得上你。” 女孩说完,朝肖明笑了一下,扭身走向了车水马龙的街上。那纤细窈窕雪白的背影越来越远,在即刻消入人群的时候,肖明眼前猛然出现了那条挂在自家衣架上的围巾。他一个冲动,打车飞奔回家里,衣架上空空如也。他找遍了家里所有的衣橱,连同犄角旮旯,但是那条围巾就像从来没有在他的世界里出现过一样,彻底消失了。 肖明说不清为什么,打开电脑,E盘都没有点开,就把E盘格式化了。 ...
某村有个后生,姓王,暂称其为王后生,他懒,过年揭不开锅,就想到去偷,于是跑到邻村一个老汉家里。 那时候穷户是没有院墙的,老汉进灶房放碗,王后生就潜到堂屋。 刚前脚进门,老汉就回来了。眼下后生是没地方躲了,只好钻到床下,计划等老汉睡着后,把屋里值钱的东西都翻腾翻腾。 老汉坐在床上,饭后抽旱烟,手一抖,烟袋锅掉了。 床下的后生急了,这烟袋锅正好掉在他旁边,老汉要去捡便会发现自己。心生急智,他把烟袋锅放在老汉的布鞋里,老汉一伸脚,就会被硌到,这样就发现不了自己了。 老汉捡到了烟袋锅,然后说:“不用藏了,出来吧。” 后生吓一跳,以为是诈唬,听得老汉又说,“我烟袋锅要是掉在鞋里,怎么会响呢,出来,出来!” 后生爬了出来,手足无措。 老汉看了他半天,唉了声,然后说,“我这里也没啥可拿的,年轻时老头我跟你一样,人懒,光想摸人家点东西。” 后生直道点背,第一次偷,就偷到行家了。 老汉人老成精,似乎有心拉他一把,就说,“你应当找有钱户,来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后生乐了,原来老汉是指引我,授我技术呢,于是屁颠屁颠地跟了去。 一老一少俩偷儿摸到一户人家。 这家活得舒坦,还有两个家仆养着。 老汉带了盆,里面灌满了水,指着一处土坯墙说,“浇。”后生就浇。不远处有臭水沟,后生提水浇,老汉拿铲子挖。 过了些许时候,掏出了个洞。 老汉说:“钻。” 后生初次做贼呀,心里还是慌,颤抖着钻进洞里,小声说道:“老师傅,这里是茅房啊。” 老汉道:“就是茅房。”说罢,大声叫,“有贼啊,有贼啊!” 后生骇得尿裤子,想钻出来,那洞却被老头用棘棘刺塞严了,扎得后生直叫唤,墙又高,翻不了,听得这户人家往这里赶,脚步声哒哒的,看情况人数不少,后生急得白毛汗都出来了,一眼瞧见个盛着尿的尿罐子,也顾不得了,往头上一扣,咬紧牙关,顶着棘棘刺出来了。 老汉嘿嘿直笑,一齐跑了。 后生追着骂。 两人转到背地方,老头说,小子你出师了。 后生摸了摸脸上的骚尿,不解。 老汉又说,你小子有急智,我看行。 后生明白了。 后来依老汉的话,专偷有钱户,干了不少票。 有言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有一天,十里八村的偷儿就聚在一块了,喝酒吃肉,交流偷技。后生也在场。 摆宴摆到黑灯瞎火,众偷儿们喝得东倒西歪。 当夜发生了命案。 一个偷儿拿刀把另一个同行杀了。 这事闹得沸沸扬扬。 那个杀人的说自己不太清醒,案子弄到县里,后来枪毙了。 事后的许多日子,当天喝醉的王后生都不敢再偷人家东西,因为那天吧,他头上也被砸了道口子,但就是想不起来怎么回事。 再后来,碰到了郭庄的小孬,小孬那天也在场。很明显,小孬的状态不好,一脸青白,像大病了一场。 “你咋成这样了?”王后生很奇怪。 小孬眨眨无神的眼睛,说,“被吓着了。” 王后生就问原因。 小孬说了那晚的事,那晚只有他一个人看到那人是怎么杀人的。 “那晚,小六(即杀人者)起来,拎了把刀回来,我刚好被尿憋醒,他一手拿刀,一手冲着兄弟们的头上扣指头,扣两下,说,不熟,就转到另一个兄弟身旁,再扣两下,又说,不熟。我心想,这小子敢情是把兄弟们的头当西瓜呀!一连扣了三人,都说不熟,到了你那里,他扣了两下,不放心似的,又拍了拍,说熟了,想剁,又用鼻子闻了闻,说,这瓜咋是骚的,拿刀背抡了一下,最后他走到举子跟前,拍了几下,道,熟了,一刀切了脖子,然后抱着那个血淋淋的头在啃,啃了几口,又倒下睡。我当时像被什么东西压着了似的,叫不出口,动弹不得。天亮大家醒了,看到小六抱着人头在睡,手里还握着刀,才知道他真杀人了……我自那以后大病一场,现在走路腿肚子还转筋呢。” 王后生坐在地上,不说话,“我的头很骚吗?”除了第一次跟老头儿去偷人家时,顶了尿罐子,再没干过这事呀,怎么会骚呢? 他决定去问老头儿,按那天的记忆,找到老头儿的住所,那里早残瓦露天了,仿佛多年没有人住过。 ...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冯小明无聊地坐在办公室里,信手在便笺上写下这几句唐诗,笔力遒劲洒脱,布局规谨而不张扬,虽是普通的签字笔所书,亦不失为有水准的硬笔书法作品,不免有几分得意。 冯小明毕业于国内某名牌美术学院的油画专业,毕业后在广州、深圳等地闯荡了几年,是一名技艺纯青颇有艺术修养的墙绘画师。 前些年,考虑到经济还算繁荣的老家县城还无此类行业,自已捷足先登必有一番作为。于是在县城的开发区开了“天使之翼”艺术创意公司,旗下聘了几名艺术学校的学生在赶工的时候作临时帮手,如遇生意淡季,自己则身份多重,既接业务,又负责设计施工收款及售后服务。因为手艺过硬,价格灵活变通,后期服务也很到位,知名度便大起来,生意渐次兴旺。 此时正值清明时节,也是各类家居家装行业的生意淡季,小明在办公室里无趣地写写画画着,一是打发时光,二呢也有些期待客户光顾,尽管现在正是生意淡季。 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雨,墨黑厚重的云海在天空翻涌,天色暗淡灰沉。冯晓明明天打算回乡下,随亲戚们到祖宗的墓地去祭扫挂青。 不知不觉,已近傍晚时分,估计不会有人来了,便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准备关门。这时,随着一阵微细的刹车声,一辆洁白漂亮的宝马轿车停在店门口,一位穿着一袭素白套裙的年轻靓丽的女人走下车来。 女人个子高挑修长,身断阿娜妩媚,戴着一付瑯瑭边框的墨镜,高挺精致的鼻头下是猩红晶亮性感十足的两片厚嘴唇儿。 女孩对着小明莞尔一笑,露出一口洁白如玉的皓牙。 “老板,你好呀,我想要你帮我一个忙,给我家里绘制一面电视背景墙。” 漂亮的女人坐下来轻声软气地说,那声音嗲嗲的,甜甜的,让小明听得脚麻筋酥,几乎有些醉了。 “靓妹,何必这么客气呢,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光顾我的生意,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我应该感谢你才对啊。”冯小明忙不迭地给女孩倒了一杯矿泉水毕恭毕敬地摆在她面前,心里早乐开了花,原本心理状况慵懒的他一下子充满了精气神,满脸容光焕发。 “是这样的,老板,明天我父母和弟弟要来看我,本来,我家装修也搞好了,家具也买齐备了,家居的整天风格我是很满意的,可看过来,看过去,对电视背景感觉有些俗气,不上档次,请人将原来墙上的树脂马赛克拆除,又刷上了白色涂料……因为久闻老板大名,画画一流。想请老板在电视背景上給我画一幅水墨荷花图。”女孩依旧轻言细语和颜悦色的说明了自己的要求,那双漂亮的黑眸扑闪扑闪的,撩拨得小明心里痒痒的,像怀抱着一团柔软的棉絮。 “美女,没问题!明天我给你画就是。”冯小明兴奋地回答。 “不过,老板要麻烦你今天晚上连夜赶工帮我画出来才好。” 这倒让小明有些为难:“美女,怎么这么急,晚上我要回乡下老家,没有空啊!” “老板,帮帮忙吧,辛苦你了,工钱我不会亏你的,随便你开价。”女人有点着急了,一只藕白娇嫩的长手伸过来压在小明厚实的手背上,冯小明的手下意识缩了一下,不过没有抽出来,他感觉那手软软绵绵的,象小时候妈妈搓揉得糯糯的面团,不禁,从脚底蓦地涌上一股电流,击得头脑一阵眩晕,虽然那只精致的小手有点凉凉的。女人有点暧昧的举动让素来怜香惜玉的小明满口应承下来。 当即,冯小明风风火火的带上绘画工具和材料上了女子的宝马,那车驶向县城郊区的高速路,便风驰电掣而去。 一路上,白衣女子只顾专注开车,没有和小明言语互动,披肩长发在车内的微风吹送下柔柔舞动,不时轻拂在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小明的脸颊上,加之,女子身上散发出的茉莉花香的熏陶,让春心萌动的冯小明心醉神驰,头昏脑沉,不知不觉中竟入梦神游了。 待他醒来时,白色宝马已驶达目的地了,车子在一处精美铁质栅栏围圈的花园别墅的大门口停了下来。 这是建筑在县城郊区一偏僻的大山山麓的一栋豪华气派的别墅,整栋别墅周遭依山傍水,绿树掩映,花荫如海。铁艺栅栏围成的院里,更是奇花异卉,假山流泉,花坛鱼池,靠椅石桌,碑刻雕塑,应有尽有,目不暇接。然多而不乱,繁而不杂,布局井然有序,章法有度。真可谓世外桃源,人间仙境也。 冯小明游历其中,不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让他不禁在心里连连赞叹,实在想不到,在这偏远的小小县城城外竟然深藏不露着如此气派雅致的豪华宅邸,今天可算是开了眼了! 登堂入室,屋内装潢得更是奢华而不失雅韵,端庄而不乏时尚大方。一楼是足以三四十号人聚会的宴宾厅,二三楼则是带有超大卫生间超大会客厅的大主卧。墙上全装浈着白底灰色碎花的布墙艺,墙上挂了几幅名家的油画和国画书法作品,以此彰显女主人的品味和艺术素养,家具,灯饰,窗帘以及欧式风格的室内装修全称得上上档次,有品质,高规格……所有呈现在小明面前的富贵豪华之景象让天南海北闯荡见过大世面的冯小明也感觉自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稀奇不已,赞叹不已。真正的豪门宅地,富贵之所。 女主人带着小明来到二楼的会客厅,指着一面电视柜后洁白的墙壁说,“画家,你就依你的才气自由发挥,给我画一幅十里荷香水墨图,具体内容风格我不给你预设方案全由你作主,只要主调典雅清丽不俗即可。你先忙着,待会儿给你准备宵夜。”说完,便翩然而去,那一袭袅娜白裙消逝于玄关拐角处。 冯小明本是个墙绘好手,画技纯熟,经验丰富,素养良好,一幅水墨荷花于他而言实在是小儿科。 但见他他手脚麻利地拿出绘画的瓶瓶罐罐,一字儿排开,三下五去二调配出所需之颜色,尔后,右手提毫,左手托腮,面壁思忖片刻,便觉成竹在胸。不勾画草稿就直接在白墙上挥笔开始绘制起来。他时而酣畅淋漓的大笔泼墨写意荷叶,时而谨慎入微的细毫工笔红鲤,挥毫之身姿突左突右突上突下,突迅疾,突迟缓,突信马由缰,突凝视沉思,如同表演的舞者,吟唱的歌人。作画中的冯小明完全到了物我两忘之境,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驰骋在一望无垠的草原。 二小时左右,一幅水墨氤氲酣畅淋漓的《十里荷香醉,清塘红鲤游》的兼写带工的国画作品便横空出世跃然于墙上了:墨荷十里,笔意畅快,鱼翔清浅,花绽荷埂,清风徐来,满塘涟漪,十里荷香,好一副一气呵成的国画写意花鸟图!小明不禁心里泛起得意之情,脸上显露傲然之色。 小明退后几步远欲作最后调整,不想身后传来哎呀的一声娇叫,回首一看,不知什么时候漂亮的女人已站在身后了,自己不小心踩到人家的脚了,小明道歉连连,心虚的很。 “没事的,没事的,画家先生呀,你好有才华哦。”女人笑意盈盈,如《十里荷香醉》里盛放的芙蓉。得到客户特别是美女的赞赏,小明的心里象三伏天痛饮了甘泉,简直爽歪歪了。 “你看,画了这么久,你也累了,我给你做好了宵夜,我们一起吃点吧”。 冯小明也感觉有些饿了,便在女人带引下来到餐厅,桌上早摆上了各色点心和精美的水果,还有两杯已斟满的红酒,这显然是经过女人精心布置的宵夜。小明见女主人如此盛情,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起来,坐在真皮餐桌座椅上很有些侷促,原本潇洒自信的他倒有些奔手笨脚,不知如何安置自己的双手,一会儿放上桌面,一会有伸到桌子底下,尤其是不敢对视美女的媚眼。 女人撩起白色裙角优雅地坐下来,举起酒杯甜甜地招呼小明,“画家先生,首先要感谢你不辞辛苦为我赶工画出这么有感染力的画作,来干杯,那我先干为敬。女人抿嘴一饮而尽,半大杯殷红如血的法国干葡萄酒就直接下肚了,想不到纤纤弱女子竟有如此豪爽的酒了,把个酒量不错的冯小明唬了一跳。 ”美女,悠点喝,别呛着。“小明有些心疼劝阻道。 ”今天有幸结识艺术家,我感到很荣幸,同时我也非常开心,我想和你聊聊天,我呆在这大房子里太久了,没有一个人陪我,除了阿雅,哦,你别误会,阿雅是我养的一头宠物狗。我真的太寂寞了,你知道么?“ 美女又将一大杯送到嘴边的红酒一饮而尽,有些苍白的脸上流露出慽然之色。 ”我叫李雅琴,你就叫我琴琴吧。我的老公是个生意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部分的时间出差在外忙生意,正常情况下一个月也就回来一次,住个二三天,踫到下半年生意繁忙可能一次都不会回来了。一整年里也难以见几次面。我其实是个有老公无老公陪的活寡妇,他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像一个巨大陵寝里大房子里,不管不问,我像个孤魂野鬼一样在这个别墅里游来荡去,这和被判无期徒刑是的罪犯有何区别!我就是关在华丽笼子里金丝雀啊!“ 女人也许是酒入愁肠,愁更愁,满心满怀的幽怨苦恼就涛涛之江水连绵不绝,滚滚而来。小明已做好了倾听美人牢骚,接受美人眼泪的心理准备。毕竟人家是上帝又是楚楚可怜的美女。 ”我也是个大学生,毕业后到广州一家地产公司找了一份销售房子的工作,工作还算干得出色,那位香港老板很赏识我,一路从业务主管,部门经理一直到老总助理,攀升得很快,那时我对末来满是美好憧憬,老总也就是我的老板对我平时关照有加呵护倍至,像我的父亲又像一位无话不谈的知交好友,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对他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和爱恋,尽管他的年龄可以做我父亲了,但我们之间没有代沟,好像心有灵犀一点通似的,我们可以畅通无堵的沟通交流。“ 冯小明来了兴致,注意力就慢慢进入到女人讲述的故事里去了。一脸专注倾听的表情更加助长了女人的谈吐之欲。 ”你知道,男女之间的情感事,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可避免地要逾越那道红线,我把生命里第一次心甘情愿献给了他。在他占有了我的青春的肉体后,我成了他的地下情人,其实我就早知道他在香港有妻室儿女,尽管,我以成为一个有妇之夫的男人的地下情妇而感到羞耻,尽管我的父母亲朋竭力反对,可是我就像一只放飞的牵线控制在他手中的风筝,飞高飞低飞快飞慢全由他操纵,我根本无力反抗……后来,我怀孕了,我想拥有和他爱的结晶,可每次他都甜言蜜语把我哄骗到医院作了人流,直到第三次人流后,医生告诉我,我已失去了作母亲的权力了。可能是为了掩人耳目,以开发房地产为名,骗过他的妻子,在我的老家县城建了一栋别墅,供我居住,嘿嘿,我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金屋藏娇吧。再后来,我发觉他在别处又有了其他女人,女人是天生敏感的,他经常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来看我,也许,被他玷污了身子,流过孩子,在他看来,我已是残花败柳,徐娘半老,只要暂时用钱哄住我,不到广卅去找他的麻烦就OK了。他x的,有钱的男人都一个吊德性,都爱新鲜,爱更年青的女人……唉,我这一辈子毁在那个男人身上了……“ 冯小明静静地倾听着女人的叙述,心里叹道,我靠,又一个有钱人制造出来的美艳怨妇,这全是那些为富不仁的款爷们的罪恶吗?由女人的虚荣心孕育的对金钱对名利无尽的贪欲恐怕也是造成如今二奶小三小四们泛滥的一个因素吧,这值得天下女人们警省反思啊!这样一思想,他不免感慨欷歔不已。 女人几杯红酒下肚,渐渐面色绯红,眼光迷离,举手投足间显出妩媚娇羞之态,她醉意朦胧地伸出纤纤玉臂,慢慢地解开胸前的扭扣,随着白衣裙的轻轻的滑落,那凝脂一般的雪白乳峰便袒露出来,在粉红色的暧昧的灯光里,突兀得如两座春意盎然的山丘…… ”我真的好寂寞,好寂寞,我,真的……“女人嗫嚅着,终于褪尽了身上的最后一缕衣衫,将自已冰雕玉琢玲珑有致的裸体徐徐地放倒下在餐厅里那张宽大柔软的沙发床上,…… 冯小明感到浑身都燃烧起来,沸腾的热血有如蓄势待发的火山下的奔涌激荡的岩浆,无比渴望着,渴望着,强大力量的释放,喷薄而出的痛快,他有些慌乱地脱尽了衣服,迎向那同样和他一般渴望着的,饥渴着美丽的胴体……干柴与逐渐长旺的火苗一俟相近,熊熊烈火便冲天而起,空旷的餐厅里响起温柔富贵乡繁花烟柳地最销魂蚀骨的呻吟声…… 三更时分,女人将冯小明送回了他的创意天使工作室,临下车前,握着小明的手,恋恋不舍地说:”你一定要记得常来看我,我会想你的,我好孤独啊。“她的眼眸里蕴含着无限的柔情,同时还有些许淡淡的幽怨。接着,将一沓厚厚的新版百元大钞塞到小明的怀里,随即,驾车绝尘而去。 随着一道刺眼的闪电划破黑沉沉的夜空,轰隆隆,寂静的夜响起震耳欲聋的雷声,冯小明被这阵炸雷惊醒,站起身,猱揉睡意昏沉的眼腈方发现自已伏着办公桌上睡了一觉,此时,正值深夜,见门店的卷闸门还没拉下来,起身向门口走去,就在站起的一刹那,从他的身上吧的一声掉下一物,拾起一看,是一沓厚厚的钞票,细一看,却不是人世间的钞票,因为纸币上印着一行醒目的字”天地人民银行“,这分明是一沓厚厚的冥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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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去年冬天,我因生意上的事去了一趟吉林省辽源市。 当晚8点我在四平火车站下了火车,下了车,我才发现东北的冬天果然名不虚传。由于四平离辽源还有100多公里的路程,一般要坐大客的。不过大客是按点发车的,我实在忍受不了寒冷,决定多花100元打的走,我想这也是的哥们巴不得的,于是我走到一辆的士跟前,开门就上去了,没等司机开口,我便说辽源,快点。我本以为司机会很高兴,出乎我意料的是司机并没有表现出热情,他打量了我一下,冷冷的说了一句“不去”。这要是在天津我非得投诉他不可,可是身处异地,不得不退让,况且已经过了快一小时了,眼看就没车了,于是我就服起软来:“大哥,受累吧,这麽晚了,我多给点钱。”“兄弟,不是我不愿意去……”好说歹说,车总算起步了。 一路上,我问司机是不是拿我当坏人了,就我这坯子份…“要是坏人还不错呢!”司机开口说话了。我感到奇怪,便问他此话怎讲,于是司机打开了话匣子:“前天晚上,十点多吧,不到十一点,有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女的二十七八的样子,像是两口子,男的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女的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大冷的天的,穿一身白,很是扎眼,他们上了车,坐在后排座上,说了一句“去辽源”便不再开口了。车在崎岖的道路上行驶了一个多小时,眼看快到辽源了,后面的男人说话了:“能不能快点?我们十二点以前一定要赶到!”当时我还想,大半夜十二点有嘛急事,于是我加大了油门。 到了辽源境内,那个男的指挥着我左拐右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村落,那个男的还在催促快点开,终于到了一户农家,屋里还亮着灯,这时两个人下了车,男的对我说:“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拿钱,刚下火车没有钱了,这是我母亲家。”当时我的车离那间亮着灯的小屋不过十来步远,我便没怀疑什麽,我透过挡风玻璃,看见他们进了小屋,当时是差五分十二点。我点上一支烟,等他出来,约莫过了十五分钟,还不见他们出来,我便下了车,来到小屋前,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老太太坐在床头,好象在缝衣服,我便试着敲门,老太太朝门口看了看,便下地问我找谁,我便说刚才有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坐我的车到您家来,男的说是您儿子,还没有付车钱。老太太一听感到莫名其妙:“我哪来的什麽儿子?”我以为老太太要赖帐,便要进屋去看看,老太太让我进了屋,我便把刚才的事和老太太说了,这时老太太说,我跟本没有什麽儿子,倒是刚才我家的老母猪下了两个小猪崽儿,一只黑的是公的,一只母的是白的。我感到不可思议,老太太便把我带到后面的猪圈,果然里面躺着一只老母猪,有两只小猪崽儿在吃奶…… 我吓得一身冷汗,顾不得再要什麽车钱,赶紧辞别了老太太,出门着车给油门就往回返,奇怪的是,我怎麽也找不到回四平的路了,我在崎岖的土道上开来开去,从十二点半到三点半,三个小时怎麽开也是这点儿地方,我怕没有油了,索性停在了那里,我当时真想出现两个抢劫的,做个伴也能壮壮胆。我在极度的恐慌中度过了两个多小时,五点多,天蒙蒙亮了,我便着车往回开,也怪,不一会儿,我就看见四平火车站了。 昨天,我叫上两个哥们,想一起去老太太家看个究竟,却怎麽也找不到上次去时的路了。 说话间,我已经到了辽源的招待所,我付了的费,问司机敢不敢开回去,要是没底,就和我住招待所,明早再回去,他看了看表,说道:“时间还早,赶紧往回返。” 我走进招待所,猛然发现原来我穿的是一身黑西服和一件黑色呢子大衣。 ...
这天下午,齐文接到母亲电话,说有几个亲戚要来家里商量因修路迁坟的事,让她早点回家。天刚一擦黑,齐文便准备关店门,可就在这时,来了一个穿旗袍的女孩,她说她叫小胭,马上要结婚了,特意来找齐文预订新娘妆。 资深化妆师齐文在业内声誉很高,尤其擅长新娘妆。在这个城市,举行婚礼由齐文化妆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齐文无奈,只得拿出价格表让她挑选,并提醒她快一点。小胭点点头说:“我不看了,价格多少都没关系,但我有一样要求,我用的腮红必须是叶记胭脂。”齐文一听,有点纳闷,她这些年都在用知名品牌的腮红,这个叶记胭脂实在闻所未闻。 齐文如实相告,小胭急切地说:“请你帮帮我吧,用叶记胭脂化新娘妆,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心愿。”“那好吧,我尽量找一下,稍后和你联系。”齐文留下了小胭的手机号。 送走小胭后,齐文立刻关上店门,匆匆忙忙赶回家。家里竟一个人都没有,母亲给她留了张纸条,说去舅舅家了。 本以为只要有名字就能找到,谁知从网店到商店,只要是卖化妆品的地方她都问遍了,却都说没见过这种胭脂。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齐文着急了,她发动所有朋友帮着找,还把这事发到了网上。 就在消息发到网上的第二天,有个叫叶秋生的人联系她,说他知道哪里有这种胭脂,并给了齐文一个地址:幸福小区三号楼502室。 看着这个地址,齐文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这不是楚楠家吗?五年前,她和楚楠相识并相爱,但两人的爱情只维持了一年的时间。分手后,齐文整整痛苦了一年。 再一次站在那熟悉的门外,齐文心里又慌又乱。站了好一会儿,才去敲门。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打开门:“你找谁?”齐文想,她可能是楚楠的母亲吧?虽然两人交往了一年,彼此的家人却都没见过。齐文正要说话,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很小的声音:“告诉她你是楚楠的朋友。”齐文一愣,下意识地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我是楚楠的朋友。”然后回身找去,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笑着走到齐文面前,自我介绍说:“我叫叶秋生,是楚楠的亲戚。放心吧!楚楠出差了,要下个月才回来。”原来他就是叶秋生,齐文对他感激地说了声谢谢。 楚母热情地把齐文拉到沙发上坐下。在她进厨房给齐文倒水时,叶秋生告诉齐文先不提胭脂的事。这胭脂是楚楠母亲的宝贝,她不会轻易拿出来的。 齐文心里虽然惦记着,但还是听了叶秋生的话,直到离开,也没提胭脂。出门后,叶秋生追了出来,让她明天再来。 之后的几天,齐文几乎天天去楚家。她嘴甜,手也勤快,每次去都主动帮楚母干活,楚母也越来越喜欢她,总是拉着她聊楚楠的事,从小学到大学,几天的时间,她又重新认识了楚楠,发现他是个有责任心又孝顺的男人。随着更多地了解,她开始后悔当初的草率分手。 每次她去楚家时,叶秋生都是静静地待在一边,偶尔告诉她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过,齐文感觉楚母似乎不喜欢叶秋生,不跟他说话,甚至连看都没看过他,好像他根本就不存在。 清明节的前两天,齐文突然接到小胭的电话,说他们的婚礼提前到清明节这天。 挂上电话后,齐文再次去楚楠家。奇怪的是她敲了半天门也没人给开,她以为家里没人,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屋里传来一声响,像是东西掉在了地上。她趴在门上静静地听,隐约听到一个细小的呻吟声。出事了?齐文连忙打电话报警。 警察把门打开,楚母全身被捆绑着躺在地上,脸上还带着淤伤。楚母说四个小时前,家里来了两个小偷,把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怕楚母报警,就把她捆住,让她动不得。幸好齐文听到声音报了警,否则她不定得捆到什么时候。 警察走后,楚母说要好好谢谢齐文。她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很别致的纯银小盒递给齐文。盒子是椭圆形的,纯银打制,双面浮雕,正面是梅花和喜鹊,反面是牡丹。齐文惊讶地打开小盒,看到里面竟然是胭脂,这胭脂细腻柔和,红而不艳,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 楚母说知道齐文是搞美容的,这盒叶记胭脂就送给她,以感谢她的帮忙。齐文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了,难怪小胭一定要用叶记胭脂化新娘妆,她在美容行业干了十几年,头一次见到如此精致的胭脂。 出了楚家,齐文立刻联系小胭,订下化妆时间。小胭订的时间有点奇怪,别的新娘都是在清晨化妆,小胭订的却是傍晚,她说她们老家的习俗是在晚上结婚,午夜拜堂。 当天晚上,齐文再次拿出胭脂,越看越喜欢,忍不住在自己脸上抹了一些,睡觉时都舍不得洗掉。她还做了一个关于胭脂的梦,梦见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孩,和一个做胭脂的手艺人相爱。女孩的父亲嫌这手艺人穷,没出息,不愿让女儿跟着他吃苦,硬是把女儿嫁给了一个有钱的商人。女孩伤心欲绝,在生下一个儿子后就去世了。 手艺人在女孩死后不久,用所有积蓄打造了一个纯银胭脂盒,做完一盒胭脂不久他也死了,死前他把这最后一盒胭脂送给了侄女。 梦醒后,齐文回味了好久,那女孩穿的旗袍跟小胭穿的那件很像。突然间,她有一种预感,这个梦跟找她化新娘妆的小胭有一定的关系。 吃过早饭,正要出门上班,母亲叫住了她,说今天姥姥家要移祖坟,让她过去帮帮忙。 “不是说下周才移吗?”齐文听母亲说过要移的这座坟有七十年的历史了,是母亲的祖奶奶。这祖奶奶命很苦,刚二十出头就死了,后来母亲的祖爷爷和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续弦合墓,她便一直一个人被埋在一个山坡,这次因为要修路不得不移坟。家人又重新给她找了一块地方。 这已订好的新娘妆是推不得的,齐文跟母亲解释了半天,母亲才同意她去上班。路过一家花店时,齐文进去买了一束白菊,附上了一张卡片,写上了自己的大名,然后让花店老板送去她家。 下午五点多钟,小胭出现在店里,当她看到那盒叶记胭脂后,激动地捧着它流下了眼泪。齐文见状越发怀疑她和自己的梦有关系。不过,不管齐文问什么,小胭都不说话,只是一个劲掉眼泪,吓得齐文不敢再问。 这个新娘妆化了整整三个小时,梳妆好后,小胭穿上她带来的大红旗袍。晚上10点30分,美容院外停了一辆黑色老爷车,上面挂着大红彩绸。齐文看着那车笑了,这年头还有人用这种车当花车。 车上下来一个穿长衫的男子,齐文看着他惊讶地大叫:“叶秋生?”小胭介绍说她的新郎就是叶秋生。叶秋生笑着把小胭扶上车,回头又对齐文说:“谢谢你。我能邀请你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齐文本想拒绝,却不由自主地上了车。车子开了很长时间,最后停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喜堂布置得很喜庆,到处是一片红。齐文惊讶地发现,她竟是这场婚礼唯一的客人。 看着一对新人拜堂,她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泪水溢出,模糊了她的眼。看着看着,突然一阵眩晕袭来,随后她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被一个急切的声音吵醒:“醒醒齐文,你怎么会睡在这里?” 她睁开眼,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人:“楚楠?” “是我,我来扫墓,看到你睡在草地上,怎么回事?” 扫墓?齐文朝他身后看去,墓碑上的名字让她惊呆了:“叶秋生?” “他是我太祖爷爷的弟弟,我妈昨天给你的那盒胭脂就是他做的。谢谢你救了我妈。对了,我妈让我提醒你一下,那胭脂是七十年前生产的,早就过期了,你没有用吧?” “齐文,当初分手全是我的错,对不起,我很后悔。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 齐文已经没有心情去理会楚楠的话,她正呆呆地看着旁边的一座新坟,新坟前摆着几束鲜花,其中一束正是她昨天买的那束白菊,菊花中那张写有她大名的卡片格外显眼,新坟前的墓碑上赫然写着齐小胭三个字。 原来这就是母亲他们要移的祖坟。那么昨晚的婚礼…… 齐文不敢再往下想,傻傻地看着一新一旧,惜惜相偎在一起的两座坟墓,好久好久…… ...
陆城虽然叫城,却只是一个村落,村中几户人家稀稀落落,一条溪水潺潺,村口有座年老失修的古庙,庙中只有一个牙齿稀落的老和尚,小李家就坐落于这陆城村之中。 小李是陆城中学毕业的学生,而今上了高中,每年这个时间,小李父母也每天都翘首以盼,等待着在外上学的儿子归家。陆城这种地方,交通闭塞,风景虽好,却是经济落后,教育风气也是极差,与小李同龄的那群人,连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小李是唯一一个上高中的人。 父母翘首以待的时候,小李坐上了回家的列车,每年回家,小李都会为家里人准备一下小礼物,农村人不需要贵重的,也用不起贵重的,但是每次收到这便宜简单的礼物,父母虽然嘴里说着不要乱花钱,脸上却充满了笑容,摸着包里今年回家给家人准备的礼物,不禁心里喜滋滋的。 山路崎岖,小李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母亲正在纳鞋底,父亲抽着烟坐在板凳上,而小弟弟则俯在桌子写作业,见到小李推开门,父亲仍旧抽着烟坐在板凳上,母亲连忙放下手中的活站了起来,小李原本心中有千言万语要说,见到了父母却好似说不出来了,只有小弟弟见哥哥回来,拉着他的手唧唧歪歪说个不停。 吃过饭,小李从背包里拿出为家人准备的小礼物。过滤烟嘴是给老爸的,老爸抽的是旱烟,这个过滤烟嘴是小李在地摊上买的,虽然不值钱,但是比起父亲用的竹节来说,已经好了很多了,给母亲准备的则是一个大茶杯,母亲常年要面朝黄土背朝天,以下田就是一大晌午才回家吃点东西,有时候渴了也是忍着,这个茶杯刚好可以用来带水,最后是个弟弟的,给弟弟的礼物也是小李在地摊上买的,是一块玉,具体是什么玉小李也不知道,他是又一次独自出去玩的时候看到有个老人买的,小李选了半天,选中了这一块,颇有些与众不同,这块玉虽然便宜,但是上面有些红斑,红的地方颜色却是鲜红,那摆地摊的老人说这是著名的鸡血玉,特别值钱的,小李虽然知道那老者所言不可信,但是瞧他特别,就买了下来准备送给小弟弟佩戴。 父母还是老脾气,脸上眉开眼笑,嘴里仍旧嚷着让小李以后不要买了,只有小弟弟收到礼物,咯咯笑个不停。 吃过饭话了会儿家常,母亲就催促奔波了一天的小李休息了。许久没有沾过家中的床,小李居然兴奋得有些睡不着,只得闭上眼睛慢慢念“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也不知道数了几只羊,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只听母亲叫道:“昨晚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我们家那只老母鸡咬死了,可是咬死之后肉也没有吃,就似只为咬死它而已。” 小李闻言问道:“会不会是夜猫?”小李他们村处于深山老林,山林里面有野猫,形状和家猫一样,只不过体格大很多,会在夜里来咬农家养的鸡。 父亲接道:“不会,野猫咬鸡也是为了吃,像这样咬死之后不动的还没有。” 小李听到这里心中好奇,就去看看那被咬死的鸡,只见那鸡脖子处有一个伤口,血迹已经干了,小李正自奇怪为何没有血液流出来,就听母亲道:“这是什么动物咬的也是奇怪,鸡肉完全没有动,可是这鸡血却被吸干了。”小李不禁想到西方传说中以血为生的吸血鬼,可是吸血鬼不是应该吸人血的吗?难道东方的吸血鬼饮食习惯和西方的不一样?小李挥挥脑袋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老师说了,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应该相信科学。 回家的日子真是惬意,每天在家帮忙做做饭砍砍柴喂喂猪,比起学校里那种笼中鸟缸中鱼的生活,简直好上千万倍。 小李回家已经一个星期了,日子过得不错,小李一直觉得自己不是那等干大事的人,心中没有什么鸿鹄之志,倒是颇为羡慕五柳先生那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不过奇怪的是,回家这一个星期之中,每隔两天家里的鸡就会死一只,都是被吸干了血而死的,听母亲说之前都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小李想到自己回来就发生这样的事情,不会自己带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回来吧?想到这里,小李不禁打了一个寒噤。 农村迷信的风气比较大,母亲坚信这是因为家里进了不干净的东西,请了村里一个神婆来请神做法,做法的过程小李没有亲自看到,神婆声称做法的过程生人看不得,摆了个神案,把“闲杂人等”请出去,过来半个小时,拎着个纸人出来了,收了钱就走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果然事情毫无好转,每隔两天依旧要死一只鸡,只不过小李家的鸡死光了,邻居家的也开始出现被吸血而死的事情了。 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受了那么多年的教育,小李终究是一个无神论者,他可不信有什么鬼神,暗自下决心要把这件事情查清楚。 小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弟弟,准备和弟弟一起把这件事查清楚。 这天晚上算来也该是有鸡要被咬死的日子,吃过晚饭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小李跟母亲说去找朋友玩,带着弟弟就出门了,他可不敢告诉父亲母亲他要去干嘛,不然他们肯定不让他去的。 所幸这个村今年养鸡的人家不是很多,只有三家,一家是小李家,一家姓刘,一家姓黄,小李家养的鸡没有活的了,也就没有必要守了,刘大爷家的鸡还有两只,而黄姑婆家的鸡还没有被咬死过,想来是这“吸血鬼”准备一家一家吃光,小李让弟弟去守着刘大爷家的鸡窝,而自己去守黄姑婆家的,两家人隔得不远,有事喊一声就就可以听到了。 商量定了之后,小李和弟弟就各司其职了,小李跑到黄姑婆家鸡窝处,找了个隐蔽位置藏了起来,屏息静静守候着。 好半天过去了,还是毫无动静,可是小李心中下定决心要查清楚这件事情,也就耐着性子等着。许久,忽然听到弟弟一声大叫,小李心中一紧,急忙撒着脚丫子跑去刘大爷家鸡窝旁。 到了刘大爷家鸡窝前,只见刘大爷一手提着那只被吸干了血的鸡,一手拨弄着鸡的颈项处,一双眉头紧锁着,叹了口气,缓缓说道:“小李,你们明天早上来吃鸡肉吧,还剩一只,想来留着也逃不过那吸血鬼的魔爪,不如明天宰了吃了。” 小李叹了口气,只得答了声:“好。”看见弟弟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里,仿佛丢了魂一样,忙扯了扯他衣袖,拉着他离开了。 回家的途中,小李问弟弟怎么让他守着鸡还被咬死了,期间看到了什么,小李弟弟只是摇头不说话,小李看到失魂落魄的弟弟,好像被吓的不轻,安慰了几句,也就没有再问他了,等明天缓过神来再问吧。 当夜无话。鬼故事 第二天一早起床,小李看到弟弟已经没事了,连忙趁父母没有注意,问道:“你昨晚看见了什么?” 小李弟弟想了想,答道:“没······没有看见什么呀,突然听到鸡叫,什么东西也没有看到,那只鸡就那样了。” 小李心中有些气馁,难道真的有鬼?为什么弟弟会什么都看不到?照理说不应该啊。接着就听到妈妈说刘大爷叫他们家全部去吃鸡肉,刘大爷是个空巢老人,儿子女儿全在外面打工,和小李家离得近,对他也比较照顾,所以相处得比较好。大家一顿饭倒是吃得很开心,虽然人人都面有忧色,却谁也没有说出来,毕竟这鬼神之说挺吓人的。 这天晚上,小李冥思苦想,却是丝毫没有结果,倒是弟弟好似浑不在意,早早地就睡了。 又是一个吸血鬼来临的日子,这次小李没有打算要去守着了,小李准备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们村的村支书,他们村人不少,只是零散着居住,小李三家隔得比较近。 这天夜里,小李躺在床上睡不着,闭目养神,思索着这件怪事。 夜已经深了,想来身边的弟弟已经睡熟了,小李刚要强迫自己睡觉,忽然看到身边的弟弟掀开被子,走了出去,借着月光,看到他面色铁青,身子直挺挺的,没来由一阵害怕。 小李以为弟弟是梦游,听老人说梦游的时候你不能叫醒他,不然他就会丢失三魂七魄,小李虽然不信,但是也不敢冒险,就悄悄跟在他身后。 接下来看到了令小李毕生难忘的一幕,只见弟弟走到黄姑婆家鸡窝门口,抓到一只鸡凑到嘴边,一口咬了下去,只见那只鸡在不停地挣扎,扑腾几下就没气了,弟弟把那只鸡扔在地上,抬头幽幽地朝小李看了一眼,那眼神中毫无感情也毫无生气,就像死鱼眼一般,十分恐怖,小李拔腿便跑,跑回家赶紧叫醒了父亲和母亲,去黄姑婆家鸡窝前一看,弟弟已经不见了踪影,只见那只鸡还直挺挺地在地上,回家一看,只见弟弟熟睡在床上,好像从来没有起床过,要不是那只鸡还在那地上,小李真以为只见做了场梦。 一夜无眠,父母亲也没有睡,陪着小李坐了一晚,父亲说明天要带弟弟去医院看看,母亲说要找人驱鬼,虽然目睹了这么恐怖的事情,小李还是不信有鬼,不过拗不过母亲,就只得听她的。 母亲说寻常的道士巫婆肯定看不好的,她小时候听外婆说过村口那个和尚是一个隐士高人,以前村里出了什么事情大家都是找他的,只不过最近庙宇破败了,也就没有人找他了。 第二天一早,弟弟醒来之后,看到家人全在盯着他,不由得有些奇怪,他好像一点也记不起昨晚发生的事情了。 吃过早饭,小李一家人带着弟弟去找那个老和尚。 到了庙宇门口,老和尚正在扫地,他们说明来意,老和尚看了看小李弟弟,就把弟弟拉进了屋子里,过了很久,又带着弟弟出来了。 他们急忙问老和尚怎么样了,他没有说话,摊开手掌,掌心有一枚鲜血一般的石头,仔细一看,竟然是小李送给弟弟那块玉,刚送他的时候只有一点点红斑,现在却是全身通红如鲜血一般。 老和尚解释说这块玉是极其少见的鬼玉,古代人相信玉能压住死人的魂魄,故经常在死人嘴里放一颗玉石让死人含着,有些人死了之后有怨念或者有什么遗憾,那口怨气化为怨灵,恰好被这玉石吸纳,这玉石需要以血浇灌,佩戴的人会被操控去吸食各种动物的血,被操控的时候完全没有意识,最主要的还是人血,之所以小李他们还活着,是因为弟弟潜意识里还记得他们这些人,情感的力量是极其伟大的。 老和尚说完他们一阵后怕,老和尚也没有要归还血玉的意思,也没有收钱,他们也不敢再要那块血玉,带着弟弟回到家里,心里始终有些不放心。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没有再发生鸡被咬死的事情,大家心里的石头落下了,而小李这个无神论者,也开始有些怀疑自己的世界观了。 ...
吴良踉踉跄跄走在河边,这天晚上吴良和朋友喝得有点多了,看东西模模糊糊的。时近半夜,天上的星星零零碎碎地洒在夜空之中。那是一只只好奇的眼睛,在洞察着人间。 吴良走着走着,就听见耳边响起了哗哗的流水声。不时还传来了江水拍击岸边礁石颇为惊心动魄的轰轰隆隆声。一丝丝寒风吹过他的耳边,他感觉耳边有点痒,就用手搓了一下耳朵。 走了不久,他看见桥上坐着一个身着白袍,身材颇为窈窕的女子。他的鼻尖似乎闻到一丝淡淡的桂花香,他马上精神起来,此时他仿佛被某种神奇的东西吸引着,不由自主地走向那个女子。 走到相距不远的时候,那个女子转过头来,对着他微微一笑,柳眉弯弯如月一般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飘在她姣好的面颊上。吴良看着不禁有些醉了。 然而就在此时,他的眼前飘过一团白影。他心中一颤,太阳穴突突直跳,血液嗡一声涌向大脑,全身一麻,三魂差点丢了七魄,他看见那个女人面前飘着一团白影。嗬哟,莫非是晚上见鬼了!!长这么大,吴良只是在评书人的嘴里,或是书中才了解到鬼,今天真是活见鬼了,不知是撞什么邪了。自己从小到大就是怕黑,特别是怕棺材之类的。若不是今晚喝了酒,意识有点不清楚,平时打死也不会一个人走夜路的。吴良觉得后背好像背着一块寒冰,觉得凉嗖嗖的。 那团白影忽然伸出一双白骨,那长长的骨爪泛着银白色的寒光,狠狠地扎伤吴良的眼。吴良的眼感觉到一阵灼痛。骨爪轻轻地拍着女人的肩膀,好像和一个熟人打招呼。一个骷髅头在白影中时隐时现,头颅上飘散着一缕雪白的长发,长发自然地飘散在空中。那空洞的眼框之中飘着两团青色的火苗。下颌一张一合,夜风吹着那团白影在空中飘摇着。吴良吓得瞳孔放大,下颌如脱臼般夸张地垂下,嘴巴张大得似乎能塞下一只鸡。吴良倒吸一口凉气,呵,这也太猛了吧,大晚上见鬼了。吴良吓得步子踉踉跄跄,他感觉自己踩不到实地,像踩在一朵棉花云上面。吴良艰难地扭转身子,转身就往后跑,可是脚却沉得如灌铅,每走一步都是非常艰难,他这不是跑,就和走没有大的区别。越走他越感觉自己的后背汗腻腻的。 “相公,不要走。” “相公,我是你的妻子,停下来。” 吴良此时心如鼓捶,耳边嗡嗡作响,哪里还顾及后面的声音。空气似乎一下子变得阴冷刺骨,吴良越走越快。不料,他步子一滑,一失足跌入了江中,溅起一阵巨大的水花,吓跑一群在水底栖息的鱼。吴良本不识水性,在水中不停挣扎,咸咸的河水疯了一样钻入了他的口鼻之中,呛得他透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自己距离死亡是如此之近。 吴良有两怕,一是怕黑,二是怕水。小时候不听话,被父母关进小黑屋,关的次数多了,对于黑暗就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感。二是怕水,小时候有一次和同乡们一起下水塘游泳,刚游了不久,双腿就抽筋,在水中死命挣扎,幸好抢救及时,不然的话,真的就从此告别人世。从那天开始,吴良对于水就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吴良也试过改,但是总不见效,慢慢也就失去了改的信心,所以就再也没有学会游泳。 当吴良醒过来之后,却发现自己躺在河边。那个面容姣好的女子正紧紧地抓住了自己。吴良睁眼一看,抓住自己的却是一只白森森的骨爪。吴良再次惊叫一声,借以释放自己心中的恐惧,他的目光充斥着惊恐不安,面色苍白如纸。 那个女子说:“相公莫怕,我是你的娘子。我是特意来寻你的。” 吴良一把挣脱那双骨爪,问道:“我的娘子尚在家中,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女子坐在他的旁边,说道:“相公,你的后背是不是有一个牙印。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是找错人了。” 吴良心中诧异不已,自己的后背确实是有一个牙印,好像是与生俱来的,就连他的父母也觉得奇怪。请了许多的术士郎中来看,他们都纷纷摇头,不知为何会是这样,但是奇怪的是,吴良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怪病或者异于常人的举动。所以时间一长也就慢慢淡忘了背上的牙齿印。吴良把惶恐的心稍稍平伏一下,点了一下头。 女子把骨爪收进袖里说:“上辈子我们是以贩卖丝绸为主的富贵人家。你在十八岁时将我娶回家。三年之后,我生下了两个小男孩。总算为你张家留后了。可是后来发生了靖康之变,我们散尽家财,不曾想还是无法避开这一场战乱。分别之时,我在相公背上留下一个印记。相公务必紧记我们的缘份,生生世世不可相忘。” 吴良长出一口气,没有想到竟是几百年前的事。他说道:“没想到你竟是长情之人。可是我们的上辈子的缘份已尽,你这番来,竟是为何?” 女子说:“我想一家团聚。难道相公不想吗?” 吴良沉默不语了,他默默地把头低下,他现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女子。女子实在是执着,等了男人几百年,如果自己真是他的男人,那岂不是伤了她的心,不妥不妥,吴良觉得还是让女子把事情说明白一点。而且此时吴良心中也有一些惊惧之意,如果女子突然下黑手,那自己的小命还能保得住吗。 女子自言自语地说:“那天我们一家人躲在一间破庙里,外面还有一队队的官兵在搜捕我们。当时我说,‘不如这样吧,我去引开官兵’。你说‘我去吧,’你不顾我的反对,竟然独自走出去,临去之际,我在你的后背咬了一个牙印,你知道我当时有多心痛吗,那就跟咬我的肉差不多。”女子说到这里,心如刀绞,咬着上唇,似乎是痛苦不堪。 女子轻轻拨开额边的秀发,一抹淡淡的香气驱散了空气中压抑之气。她继续说道:“可是你却一去不复返。在你走后,那些官兵就冲了进来,他们就是一群畜生,他们竟然一起冲过来,准备污辱我,我拼命反抗……”女子说着说着,不禁几度哽咽,她咬着牙说:“没想到他们在污辱我之后,竟然把我们娘仨一起杀了。”女子眼中突然迸发出一缕淡淡的杀气。 吴良心中一惊反问道:“那‘我’在哪里,‘我’不是去引开官兵吗?怎么官兵还是跑进来了?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女子突然把手伸向吴良,吴良惊叫一声,立马向后挪了几步,避开女子的一抓。吴良连连摆手兼摇头,他说:“不关我的事,不是我做的。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什么事都怪在我的头上。” 女子双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她抱着脸再次痛哭起来。 女子一边哭一边说:“我们娘仨变成鬼魂之后,就把那几个官兵一一杀死。我们在黑夜中飘荡,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你。我们当时也没有怪你。因为覆巢之后,岂有完卵。”吴良长出一口气,如果女子真的是来要自己的命,自己恐怕早就死了。当年那件事真是自己做的吗,这样说来,自己当真是个混蛋了,吴良心中开始纠结了。 吴良沉默许久之后突然醒悟,问道:“那个白影是什么东西?真是鬼吗?”说起那团白影,吴良真是吓得三魂不见七窃。生平第一次见鬼,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了。 这时空气骤然变冷,吴良打了一个寒颤。原来那团白影再一次飘了过来。它就定定立在距离吴良不远处,吴良吓得直冒冷汗,身子直哆嗦。 女子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说道:“相公莫怕,她是我的恩人。原是人间修炼的狐仙,只差五十年就可修成肉身。是她在黑夜中把我们母子的鬼魂收集归来,元神归一,才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而我们阳寿未尽,却被人杀了,成了不人不鬼的样子。得狐仙相助,留得残身寻找相公。”女子站起来,对着白影深深地躹了一躬。从那团白影之中飘出一句话,“你的愿望已达到,即日到阴司报到吧,切勿错了时辰。”那团白影再一次飘在空中,消失在夜色之中。女子再次躹了一躬,眼神之中充满了虔诚。 吴良见它走了,这才站了起来,他看了一眼迷茫的夜色,原来当中还有这么一段缘故。可是自己还有家室,自己已经对不住死去的一家人,难道还要负了活着的妻子,不妥不妥。他说道:“姑娘,我已有家室,我们今生缘份已尽,姑娘请放手吧!” 女子转过头来,眼框之中流下两行血泪。她一把抓住了吴良,急切地问道:“相公难道不想见下我们的儿子?我们的儿子也等了相公许多年了。” 吴良心中又惊又愧,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另一方面吴良也不敢违她的意,时时惊惧她下毒手,只得随她而去。 吴良问道:“姑娘,上辈子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对于这个他到是很好奇。 女子说道:“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只是略为好色,时常流连歌坊。” “哦,难道你不生气吗?” 女子的脸上略显一丝少女的羞色,她说:“女子要尊从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家从夫,夫死从子。夫有这样爱好,妻也不好劝阻。并且相公为人极好礼,从来不会带不三不四的女子回家。有此贤夫,我还有什么求的。” 吴良点点头,苦笑一声,男人在外面偷吃又怎么会带回家,这不是找死么。看来上辈子的风流性,还影响到现在的自己。这就叫做命呀。想到偷吃,吴良的喉结不自然地上下滑动了一下,今晚的歌姬还真是让他颇为想念的。只可惜未能一亲芳泽,家中妻子正在怀孕,不能惹出什么乱子来。任友人如何劝,吴良也未敢下手,他只能长叹可惜可惜。 走了一个时辰之后,他们来到一个荒原面前。荒原上杂草丛生,野物乱蹿,一只比猫还要大的老鼠从吴良的脚边突然蹿出,吓得吴良一蹦三丈高,整个心差点跳了出来。荒原上不时传来阵阵野物的尖叫声,那就是一只只厉鬼在午夜嘶嚎。吴良越想越心惊,生怕突然有那么一个鬼东西出现在自己的四周。吴良额头的冷汗一滴滴地向下滑,他随手抹了一把,摊开手掌,突然呀的一声尖叫起来,双膝一软,差点坐在地上。原来是一片红色的树叶,他还以为是血。酒气在脑海中盘旋着,意识还是有点模糊。 那个女子娇笑连连,忍着笑意,把吴良扶住,说:“相公还是这么胆小,我还以为过了一辈子相公胆子会大一点。” 吴良的脸涨得通红,心中羞愧不已,心想,怕黑怕鬼,这不正是人的本性么,有什么好笑的。吴良干脆把脸别向一边,不看她。 就在这时候,两声亲切的呼唤从荒原上传了过来。吴良定睛一看,两道漆黑的影子由远至近,从荒原上飘了过来,稍息片刻就飘到吴良面前。吴良一看,竟是两具小孩骷髅,骷髅上半身依稀能看出是两个小孩子的容颜,下半身却是骷髅架子。吴良吓得瘫软,一下子坐在地上。 那两具骷髅紧紧地搂住了女子,低声咕哝几句,语气中颇怪女子去得太久了。女子对他们说:“这是你们的父亲,还不快快来拜见你们的父亲。”那两具骷髅真的跪下了,朝吴良深深一拜,下颌一张一合,飘出两道小孩子的声音:“孩儿拜见父亲。” 吴良再次愣在原地,心中好似有一团乱麻在拼命纠结着,莫非自己真是他们的父亲。女子说:“你们是愿意随着父亲而去,还是随我而去?你们许多年没有见父亲了,让你们团聚一下也好。” 两具骷髅均摇摇头,随即站起来,紧紧地靠在女子的身上。女子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说道:“相公,孩儿们不愿随你而去。你认为如何?” 吴良一抹额头的冷汗,别呀,整两具骷髅在家,这不是吓人吗?打死也不做这事。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女子长叹一声,再一次问道:“相公果真不要两个儿子?” 吴良非常肯定地点点头。 女子说:“相公,希望你不要为今天所做的决定而后悔。”淡淡的语气却有某种如诅咒一般的东西,使吴良感到格外不安。她说完之后就带着两具骷髅走向荒原,消失在夜色之中。直到她们走后,吴良才长出一口气。他怀疑自己还是做梦,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面颊上顿时出现了一阵灼痛感,这才醒悟过来,他晃晃悠悠地回了家。 “你为何放过他,不把他杀了,当年就是他逃走,才使你娘仨死去?你就这么迷恋这个臭男人?” 女子掩着脸说:“不,不是这样的。我不相信,我想这并非他的本意。” 狐仙说:“当年他走后,那些官兵就冲进来,把你们一并杀了。”狐仙背着她,长叹一声,叹息声重重地跌入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女子带着两个小孩骷髅消失在远方。她始终不相信这一切是他做的。她要问个清楚,事情不能这么不清不楚。 吴良回到家后,独自坐在灯下,对灯苦思。这时妻子月娘才从睡梦中悠悠醒来,她披着衣服腆着大肚子,艰难地下床了。 吴良说道:“月娘,我今晚撞鬼了,不知怎么惹上一群鬼。”吴良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月娘。月娘听后,倒了一杯茶,坐了下来,她说:“我现在有七个月身孕了,不能动胎气。你不要再说了,小心吓到孩子。” 吴良轻轻地抚摸着妻子的肚子,小声说道:“我想一定是男的。” 月娘点点头,说道:“是呀,总算是家山有后,最好是来一双,还要都是男的。”月娘打了一声长长的哈欠,眼皮开始打架,吴良安慰了她一下,就搀着她去睡觉了。 吴良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中。他猛然张开眼,自己的眼前弥漫着淡淡的迷雾,他用手轻轻地拨了一下迷雾,走入了迷雾之中。 当迷雾散尽之后,他看见一队杀气腾腾官兵拿着刀,向他逼了过来。为首的官兵质问:“你是从哪里来的?不说的话,我杀了你。”吴良当即吓得趴在地上,官兵拎住在地上体如筛糠的吴良,吴良此时就像一只引颈待戮的鸡,伸着长长的勃子,就等着那一刀的到来,双眼之中充满了暗淡绝望惊恐之色。 吴良吓得腿软,他颤抖着手指着身后那个破庙说:“那庙里有一个女人,还有两个孩子,希望你们能留下那两个孩子,他们是无辜的。”官兵手一松,吴良如一堆烂泥一样瘫在地上,他眼中满是惊恐之色,吴良磕头如捣蒜。可是官兵还是对他暴打一顿。官兵们打完后,一脚把他踢开,淫笑着向那个破庙走去。 吴良磕了好久的头,才意识到他们走了,他不顾一切地逃入夜色之中。他走了不久之后,空气中传来一个阴森的声音:“你连妻儿都不要了吗?”这个声音轰一下撞击在吴良的脑海中,吴良的心再次狂跳起来,耳边响起嗡嗡声。他用余光朝四周扫了一下,可是四周并没有活物。他的脑中突然幻化出一个青面撩牙、长发飘飘的鬼形象。他被自己的想像给吓到了。 那个如鬼一般的声音再次钻进他的耳朵里:“你真是该死,连妻儿也不要了。你就那么恨你的妻儿?” 他张大嘴巴说:“她是我爹命令我娶的,我并不喜欢她。” “该死,不喜欢妻子为何还要娶她?不要她到也可以,莫非你家孩儿也不要了?真是畜牲不如的东西。” 那道声音久久撞击着吴良的脑海,吴良突然醒悟,哎呀,自己怎么这么傻呀。可是他还是犹豫挣扎了好久,这才咬咬牙调头走回破庙。 可是他回到破庙之后,看见还有几个官兵被吓得惨死在当场。那几个官兵的死状极夸张,瞳孔放大,嘴巴奇张,四肢扭曲,明显是被吓死的。他朝四周扫了一眼,却发现妻儿倒在血泊之中。他的脑袋嗡一声,如遭重击,整个人麻木了。就在这时,一把剑从他背后捅了过来,他倒在地上。原来还有一个官兵没有死,在他背后捅了他一剑。 吴良惨叫一声,脸上冷汗一滴滴地滑落了下来。这是自己吗,吴良此时分不清真假,心中充斥着惊悚和不安。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全身如坠冰窟,心底泛起一阵寒气。 与此同时,另外一声尖叫同时响起。吴良调转头一看,竟然是月娘。月娘腆着肚子叉着腰说:“吴良,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我看错你了。我还以为狐仙在骗我。吴良,你让我太失望了。”月娘带着怒火消失在迷雾之中,狐仙把他们两个带入了梦中,就是让他们在梦境中还原事实的真相。 另一边,狐仙对女子说:“事实就是这样,上辈子和这一辈子都是一样,这种男人没得救了。” 女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心中充满着绝望,事实竟然是如此残忍。那两具小孩骷髅拉着女子的手说,:“娘,走吧,我们找错人了,他不是我们的父亲。”女子苦笑一声,抚着他们的头说:“是呀,你们的父亲是个好人,他不会抛下我们母子不管的。”狐仙带着她们隐入了迷雾之中。 吴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他掩着脸失声痛哭起来,淡淡的迷雾将他包裹起来,他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第二天一早,月娘突然一睁眼,好像看见鬼一样,惊叫一声。羊水从她的身上流出来滴到床下,发出惊悚的叭答叭答声。吴良被惊醒了,他意识到不妙,疯了一样翻身下床去叫接生婆。 让人想不到的是,生下来的真是双胞胎,两个可爱的小男孩。让人绝望的是孩子一生下来就不会叫,两个突然睁开黑白分明的眼瞪着,犀利的眼神之中,夹杂着丝丝仇恨。接生婆哪里见过这种状况,只一见那两双眼,便被吓得晕倒在地,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月娘突然被惊到了,双腿一动,错手碰到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就“乒乓”两声摔在地上,而她却因用力过度,晕了过去。正在屋外的吴良听到响声冲了进来,却看见两个孩子和接生婆一并倒在地上,他走近一看,两个孩子睁着眼,却没有气出。吴良如遭重击,倒在地上。月娘艰难地睁开眼,看到这一幕,胸中血海翻腾,张天喷出一口鲜血,当场晕厥。吴良猛然睁开眼,天地开始旋转,巨大的檩梁从天而降,整个世界一瞬间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他突然对天狂吼一声“天亡我也,天亡我也”一口鲜血喷了出来,两腿一伸,当即驾鹤西去。 可能是冥冥中早有注定的吧。有些东西是无法避免的,这也许就叫命。命来了,有谁能抵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