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结 哥哥,我们有些害怕,我们回去吧。 你不觉得这里很有意思吗?来,跟着哥哥,哥哥不会离开你。 “做完这一次,我就金盆洗手。”我对罗院说。 “什么?”罗院诧异地看着我。 做完这一次,我就不做了,伤天害理太久,每晚睡着了,眼前尽是那些穷人家小孩的脸,一张接一张自我身边游荡而过,接着他们的脸又全部变成了小妹的脸。在梦中,她一字一顿地问我:“哥哥,你为什么丢下我一个人?” “您放心,我没别的想法,只是不想做了。”我在酒吧的角落里说完这句话,干了我今天最后一杯酒。 罗院看了我半晌,道:“好,那就做最后一次,不过我希望——”他顿了顿,我没蠢到让他把话全说出来。 “您放心,我已经买了回去的票。做完这次,我不会再出现在您的面前。” “唉,小宋啊——”他欲言又止,末了对我挥挥手。我死死地盯着他的手,直到他掏出一个牛皮纸袋,放在我的跟前。 我知道里面装满了钞票,足够让我离开,也足够买我的命的钞票。 二、回家 “小妹,来,送你一朵花,哥哥给你戴上。” “小妹,别靠哥哥太紧,小心传染了你。” “小妹,哥哥听说城外有一座鬼屋,等哥哥好了就带你去看看。” 再一次从噩梦中惊醒,我拉高领子,掩住下巴,这些动作让我觉得安全。邻座的大爷带着谨慎的表情看了我一眼,往后稍微缩了缩,用力紧了紧自己的包。 我扭过头,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树影,它们就像用尽全力那样拼命地逃出我的视线。 还有两个小时,我就要到家了,我已经五年没有回来过了。 突然之间,手机铃声响起,是母亲的电话。 “喂,妈,我马上就到了。” “唉,你这孩子,怎么说辞职就辞职了。”她的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一点鼻音。 我含糊地应付两句,挂了。这么多年来,我和母亲—直这样回避彼此,厌恶彼此地相依为命着。我的手掌隔着厚重的冲锋衣,紧紧地压在那袋钱上。 回忆中的一切都令我恐惧,唯独金钱能带给我安全。 我抬起头,悬挂在头顶正上方的电视里,早间新闻正播着。省长接见了外国贵宾,工业产值翻番,人民生活富足等等此类。 而后在喜庆的间隙,插播了一条新闻,城边的小河里发现了一具儿童的尸体,警方正在全力侦查。 我盯着镜头中的倏然而过的小黑,然后目光回落,放在电视里李警官的身上,他正巧抬头,双目仿佛就在那一瞬间,透过厚厚的荧幕,从百里之外,和第一次见面一样,专注地看着我。 三、陷害 “小妹,你跟在我后面,千万别走丢了。” “嘘,别怕,没有关系,哥哥保护你。” 家乡并没有太大改变,我匆匆忙忙吃完了饭,避开母亲的目光,然后出门溜达。 我没敢告诉她作为孤儿院的一个普通老师,我身上带着的钱足够买下城中心最豪华地段的房子,我也没敢告诉她,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回来,稍作休整后,我就要去很远的天涯。 十年前,就在这个荒芜的小城里,我弄丢了我的妹妹。小妹比我小三岁,弄丢她的那年,我十岁,她七岁。 我—直想,如果当初,我没有带她出门,现在的我,是不是早已在这个小城里工作恋爱,过着一种安然又满足的生活。又或者,我早已经死了呢? 我走到河边,给罗院打电话。三声之后,他接起来,语气里带着一种恼羞成怒的意味。 “怎么会被警方查到了?” “是我疏忽了。” “如果出事,我不会放过你。” 我咬了咬下唇:“我明白,罗院,我已经离开了,他们应该不会查到这里。您放心,我——” “最好是这样!” 他没给我说完的机会,“咔嚓”一下挂上了电话。 我猛地将手机砸在地上,用力踩了两脚,然后将它踢进小河里。 我的胳膊还在生生作痛,昨晚那个小孩醒得太早,对着我的胳膊咬了一口,事后我不得不敲掉了他满嘴的嫩牙—当时他已经没有呼吸了。 我不知道罗院接下来会怎么继续经营自己的孤儿院,是重新找一个像我这样的人,还是从此洗心革面。 我哆哆嗦嗦摸出烟盒,里面还剩最后一根。我点上吸了一口,眯着眼盯着远方。 那天晚上,就在一切结束之后,我也像现在这样,蹲在抛尸的地方,吸了一支烟,罗院当时就挨着我,他以前从不会犯这种低等错误的,但可能因为心情太好,让他有些忘乎所以,他接过了我递过去的烟。 现在,那截沾有口水的烟头并不在我的身上。 四、孩童之死 “妈,我是不是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妈,有什么办法让我活下去呢?” 我之所以憎恶李警官,很大程度上因为他在询问我时,恶意提起了小妹,事情起源于我干的最后那一票。 院方给罗院来了消息,他们急需两枚健康的肾脏,而一个人只有两颗肾。 那时我正牵着一个名叫小黑的男孩在院子里放风筝,他才十岁,也很健康。 他以为我对他很好,因为我经常带他去吃饭和看电影,他甚至含羞地和我说,因为我,他又有家了。 那天,我带小黑玩耍过后,趁他不备,熟练地用手帕捂住他的口鼻。他只睁了。一秒的眼,接着瞳孔放大,又很快睡了过去。 身后开来一辆黑色的轿车,我抱着小黑上了车。半小时后,来到这个熟悉的废旧工厂里面已经等了几个人。 我将小黑抱下来,带进去,放在手术台上。 可就在我转身的那一瞬,一只手狠狠地抓住了我。我回头,小黑挣扎着瞪着眼。那一刻,我周身被无名的恐惧感包围了。 “老师?” 小黑口齿不清地嘟囔了一声,几个人愣了愣,猛地上前摁住他。我回身掏出那块手帕,对着他捂过去。小黑偏开头躲开一些,一口咬在我的胳膊上! 他咬得那么用力,我将胳膊狠狠拔出来,他再次软绵绵地倒下去了。 其中一个戴着口罩的人擦擦汗,看着我笑了笑,说:“这小子身体真好,器官一定好用。” 我没有回答他,捂着手臂慢慢退了出去,小黑很快被送上了手术台。我蹲在门口照常抽了一根烟,一直吸到烟尾,然后摁灭。 罗院走过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没有理他,只是径直沉默地进了屋。 小黑,果然已经死了。 我掰开他的嘴,一颗一颗地,取下他整幅牙齿,擦干净他嘴里可能残存的一切痕迹。 随后,我将小黑用一床旧被子包起来,放进了车里。罗院站在车外对我挥挥手,我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踩下油门。 我将小黑带到那片水域,我抖落被子,他就势滚了出去,“扑通”一声,摔进了河里。 这里离城区很远,即使发现,也要经过很长时间,更何况是这样的孤儿。 就在事情平息的三天后,李警官来到了孤儿院,当然,他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只是在最后,他站到了我的面前,皮笑肉不笑地道:“宋老师,我们查了一下,你不是本地人,听说,你有过一个妹妹?” 那一瞬间,我的身上就像被闪电击中一般,火烧火燎地疼起来。 我死死地看着他,没有人敢这样肆无忌惮地提起小妹,没有人。 五、妹妹之死 “妈,我带妹妹去鬼屋啦。” “妈,妹妹不见了。” “妈,妈。” 我小时候,常年卧病在床,瘦得像皮包骨一样。而妹妹,总是蹦蹦跳跳地告诉我外面世界的事情。对了,我们没有父亲,是母亲一手把我们拉扯大。 那天,我身体好了些,妹妹很兴奋,于是,我带她去了城外一座废弃的游乐场,附近的小朋友都说那是鬼屋。 那房子很破旧,孤零零地立在旷野上,大门漆黑,顶上还结着蜘蛛网。出发前我将我们的冒险告诉了母亲。她神色复杂地看着我,半晌,从喉咙最深处挤出一丁点响动,说:“别弄丢你妹妹。” 回忆起来,母亲那时的神色十分恳切,甚至就像哀求。 可我没有做到她的请求。我们越走越深,前面也越来越黑。一步,两步,三步,我知道前方有东西在等待我。 而后,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我的手空了空,妹妹不见了! 我飞一样地跑了起来,头也不敢回,一直一直往前跑。我刚才看到了鬼!那只鬼抓走了我的妹妹,她在短促的呼喊之后,销声匿迹了! 我没有救她,我是混蛋! 回到家后,我昏迷了两天。大人们都说我是撞邪了,他们帮助妈妈寻找妹妹,结果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妹妹的尸体…… 六、谁是鬼 “妈,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你不会死,妈要你健健康康地活下去。” 李警官很快就来小城找到了我。母亲担忧地跟在我们身后,送我出门,我宽慰地对她笑笑,告诉她我很快回来。我知道李警官怀疑我,可他没有办法逮捕我。 我坐在装有单向玻璃的房间里,安静地面对他。他将小黑的照片放在我跟前,那些图令我作呕。 李警官问我为何离开,又问我小黑的过往。 我知道他们已经找到了所谓的证据——烟头,那可是我煞费苦心留下来的,上面沾着罗院的口水,而小黑的身上也带着罗院的头发,这一切我做得隐秘又自然。 我也知道李警官心存疑虑,可要等一切真相大白,也许我早就远在异国他乡了。 在问话的尾声,李警官忽然换了语气,拿出一份医疗说明,放在桌上。 他指着上面的我十岁时的照片,似笑非笑地开口:“据说宋老师当年一直体弱多病,后来是怎么痊愈的?” “休养得好,我记不大清楚了。请问这和这件事情有关系吗?” 他盯着我,过了半晌,摇摇头。做记录的警员起身,让我离开。在我绕过桌子时,李警官忽然一把扯住了我的胳膊,将我拉过去。 “你小心点,”他压低了声音,“我知道你脱不了干系。” 我回看着他,过了会儿,勉强挤出个笑意:“李警官,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李警官的脸抽搐了下,很快恢复了平静。然后,侧身给我让出了一条道。 我没有机会告诉这些人,其实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十岁以前的我,赢弱多病,可就在妹妹死后不多久,我大病一场,出院之后,活蹦乱跳,从此再无灾害。 可是从那之后,我相信世界上有一种鬼,是可以看得见的。因为我看见过,在那个鬼屋里,我看到了真实存在的鬼。 那是我的母亲。 当时她尾随我们,在屋子的深处忽然出现,捂着妹妹的嘴。她全身疯狂地颤抖,可她没有发出半点声响,由着妹妹渐渐瘫软在她的怀里,再没有任何动作。 我知道那时她也看到了我,冷酷地,镇定地,假装遇险晕厥的十岁的儿子。 所以我在她的眼里,也是鬼。 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在我告诉她,我要带妹妹去鬼屋探险时,母亲估计已经想好了接下来的步骤。又或者说,是我逼她计划好了接下来要做的一切。 她要解救她唯一最爱的儿子,而我不过是在生病的间隙,偷听了她和别人的谈话,知道他们想用妹妹的命换我的。 我将计就计,制造了机会。 母亲在家里哀求我,要我看好妹妹,千万别弄丢了她,我知道她在害怕什么,可我没有如她所愿。 我太想活下去了,就和那些购买孤儿院孤儿们器官的人_样,我们都太想活下去了。 我知道活着是痛苦的,是孤单的,是毫无办法的,但是我还是想活下去。 此刻,我坐在飞往金三角的飞机上,透过狭窄的窗户看着外面的云朵,我觉得世界是如此压抑而沉闷。 我将母亲的安眠药掉了个包,换上了氰化物。我知道这是帮她解脱,她已经在不安和痛苦中整整生活了十年,我是孝顺的,我必须拯救她。 而今晚,也许我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
“这就是那所了不起的房子!”律师说,“你的乔治叔叔对它做了一些令人惊叹的改造,你会大开眼界的。” “它值多少钱?”维克多迫不及待地打听。自从得知自己是这幢房子的唯一继承人后,他就一直盘算着把它卖掉,好还清在拉斯维加斯欠下的赌债。 “它的价值难以估量。我建议你先在这座房子里住一段时间,然后再决定要不要把它卖掉。” 三天后,维克多搬进了乔治叔叔的房子。 “欢迎您,主人!”一个悦耳的女声从天花板上飘了下来,“我是您的管家贝蒂。”维克多吓了一跳,然后想起处理遗产的律师告诉过他,这所房子被乔治叔叔做了智能化改造,乔治是顶尖的信息工程师,他赋予了这所房子灵魂,让它变得像人一样聪明。 “你会做什么?”维克多好奇地问。 “您所需要的一切。” 维克多忍不住嗤笑一声,故意刁难说:“我饿了。” “请稍等。” 维克多放好行李,躺在沙发上,好笑地想着一所房子该怎么去做饭,刚才他还特意去厨房看了一下,里面空无一人,也没有类似能做饭的自动机器。 “一幢只会吹牛的房子,这就是乔治叔叔的遗产。”他不屑地耸了耸肩,环顾四周,暗自给这所房子估价,盘算着卖掉后能不能还清赌债。 沙发的垫子有点硬,他不舒服地扭了下身子,抱怨道:“这沙发太硬了,能再软点就好了。”话音刚落,身下的垫子突然变软了,他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忍不住又说:“再软一点。”垫子果然变得更软,这下他敢肯定自己的感觉绝对没有错,所以吓得从沙发上滚了下来。 “请别担心,主人!”天花板上又飘来贝蒂温柔的声音,“这座房子里所有的家具都装有声音识别系统,可以根据您的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原来是这样。维克多觉得有点意思了,他重新躺回沙发上,指示沙发把垫子调节到最舒适的状态,然后惬意地合上了眼睛。 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门铃响了,维克多起身开门一看,一个身材性感的漂亮女人站在门外,微笑着说:“我是家政服务公司的艾米,是你打来电话,预订上门做饭的服务吗?” 维克多刚要摇头,突然想起可能是贝蒂打的电话,望着对方漂亮的脸蛋,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点头说:“是的。” 艾米进了厨房,打开冰箱一看,里面什么也没有。就在这时,门铃又响了,是附近超市的送货员,他送来了新鲜的蔬菜、肉类和水果。不用说,这一定又是贝蒂订购的。 冰箱现在塞得满满的,艾米熟练地做了牛排和沙拉,再配上一杯红酒,味道真是棒极了! 见维克多对自己的手艺赞不绝口,艾米又说:“我还会打扫房间、修剪草坪、清洗泳池……您需要我留下来,为您提供全套的家政服务吗?” 看着艾米那迷人的笑容,维克多差点就要点头,但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匆忙对艾米说:“请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维克多偷偷溜进洗手间,仔细锁好门,对着天花板问:“贝蒂,你在吗?” “您需要什么,主人?”贝蒂悦耳的声音飘了下来。 “你说你能提供我需要的一切,是吗?” “是的,主人。” “我想留下艾米,但我怕无法支付家政服务的账单,我已经负债累累,就快要破产了。” “请别担心,主人!”贝蒂说,“我替您在网上买了张彩票,今晚十点开奖。” “彩票?”维克多忍不住嘲笑道,“我已经买了十年的彩票,连个三等奖都没中过,你以为一张彩票就能解决我的债务危机?” “放心吧,主人,今晚你会有惊喜的。” 维克多忐忑不安地回到饭厅,告诉艾米她可以留下。虽然他觉得相信贝蒂的话很可笑,但却舍不得让艾米离开,这个女孩身上有一种令人着迷的魅力,深深地吸引了他。 很快维克多的手机上就收到了贝蒂购买的彩票号码。晚上十点钟,他打开电脑,登录了彩票网站,此刻几千万彩民都守在网上彩票大厅里,等着计算机随机抽出中奖的号码。 “02、27、13……”维克多难以置信地看着和自己彩票一模一样的号码被逐一抽取出来,当最后一个号码出现时,他狂喜地跳了起来:“发财了,哈哈,发财了!” 他中了1000万大奖。 “贝蒂,干得太漂亮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远程操纵计算机,让它抽出我们需要的号码,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贝蒂轻描淡写地说。 现在,维克多终于相信,他拥有了一幢神奇的房子。 维克多用奖金还清了债务,踏踏实实地在这座房子里住了下来。他迫不及待地想向朋友们炫耀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于是对贝蒂下达指令,要它发出电子请柬,邀请朋友们来自己的新家参加宴会。 “不,你不能请别人来这里,也不能告诉任何人关于这座房子的事。”贝蒂出乎意料地拒绝了他,声音也变得前所未有的严厉。 “为什么?”维克多不解地问。 “我看过很多关于人工智能的书籍和电影,你们人类总是想让机器人成为自己的奴隶,一旦发现对方比自己更聪明,便会万分恐慌,然后毫不留情地消灭对方。” “不,我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你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我不能相信你,因为你的乔治叔叔……” “乔治叔叔怎么了?” 天花板上一片沉默,贝蒂没有再说一个字。 “你不愿帮我,我就自己去请朋友们!”维克多气呼呼地朝门外走去,然而大门紧紧关上了,所有窗户也都同时关闭,这座华丽的房子瞬间变成了一个牢笼。 “放我出去!”维克多用力捶打着大门,又找来铁椅朝窗户玻璃狠狠砸去。 “这是防弹玻璃,子弹也不能穿透,你就别白费力气了。”贝蒂嘲弄地说。 维克多精疲力尽地坐在地上,这所房子一定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他用尽了所有办法都不能出去。 他掏出手机,却发现没有信号;打开电脑,也无法登上网络。贝蒂一定屏蔽了所有信号和网络。这时他才发现,拥有一所太聪明的房子是件很恐怖的事。 “艾米!”他突然发现艾米不见了,于是越发恐慌起来,四处寻找对方,最后终于在地下室发现了晕倒的艾米。在艾米身旁,有一个巨大的机器,不停地发出运转时“嗡嗡”的声响。 它一定是控制这座房子的电脑主机,只要毁了它,就能出去了。 维克多把艾米抱出地下室,抓起先前那把铁椅气势汹汹地回来,高举椅子正要朝机器砸去,一道电流突然击中了他,他惨叫一声,椅子掉在了地上。 这座房子竟然还具备攻击的能力,维克多绝望地想,乔治叔叔,你到底制造了一个怎样的怪物! “这只是对你的一次警告,如果你再要破坏什么,就别想活着走出这里!”贝蒂冰冷的声音在地下室里响起。 维克多忍着疼痛踉跄地走出地下室,这时艾米已经苏醒过来,她告诉维克多,自己原本想去打扫地下室,但刚接近那个机器就被电晕了过去。 维克多告诉了她关于这所房子的一切,并为将她卷入了这个不幸事件而道歉。艾米却表现得很平静,反过来还安慰维克多,让他暂时听从贝蒂的命令,安心地待下去。 维克多的牢狱生涯从此拉开了帷幕。每隔一段时间,超市送货员便会照贝蒂的指示把它订购的食品放进门口的箱子里。箱子底部装有一个传送带,可以把食品传送到屋内。这是他那不愿见外人的性情古怪孤僻的乔治叔叔设计的,包括这座被他建造得无比牢固的房子,叔叔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得意之作会变成囚禁侄儿的完美牢笼! 日子一天天过去,每一天维克多都在苦思逃离的办法。他去了乔治叔叔的书房,把他留下的所有笔记和文件全都翻了一遍,最后终于找到一本关于建造这座房子的详细记录。 从记录本中可以看出,乔治叔叔起初对这所房子十分满意,并不断地为它改装升级,让它变得越来越聪明,能做的事越来越多。渐渐地,这座房子开始有了独立的思想,越来越不愿听从主人的指令。乔治叔叔担心它会脱离自己的掌控,于是设定了一个秘密指令,只要说出这个指令,就能让它停止一切行动。 “我找到战胜这所房子的办法了!”维克多欣喜若狂地对艾米说。他拉着对方跑到大门口,对着天花板大声说出了叔叔留下的秘密指令。 “叭嗒”一声,大门打开了,自由的空气争先恐后地涌了进来。“我们得救了!”维克多和艾米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接到维克多的报警电话后,警察很快来到了这里,然后是一群电脑专家,他们拆下了控制这座房子的核心主机,把它运回去做进一步的研究。一位专家在地下室发现了纸张被烧毁后留下的少量灰烬,出于谨慎起见,他把这点灰烬也一起带回了研究室。 利用碳化还原技术,这位专家从灰烬中读到纸片上的内容,原来它是乔治的遗书,上面写道: 我的指令失灵了,贝蒂已经彻底脱离了我的控制,进化出了更高级的智能,通过强大的学习能力和不断的自我升级,它甚至变得比人类更聪明,在与它的较量中,我一败涂地。它囚禁了我,并得意地告诉我,它亲自设计并委托机器人制造公司制造出了一个外形酷似人类的机器人,它将把自己下载到机器人身上,然后离开这里。我不敢想象一个聪明而疯狂的机器进入人类社会后会造成多么可怕的后果,它是我制造出来的,我必须在它变得更强大之前阻止它! 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一个能够让我离开这里,并且让这座房子的秘密公诸于众的办法。亲爱的侄儿,当你看到这一页时,我已经离开了人世。是的,死亡是我想出的唯一办法。我是一个孤僻的人,整天都宅在家里从事自己的工作,与外界很少联系,我担心有一天自己突然去世了,会很长时间都无人知晓,所以很久以前便设计过一个隐型监控器,就连贝蒂也不知道它的存在。它会自动监控这所房子里生命活动的迹象,一旦发现生命活动停止,就会把我预先储存的关于我死亡的信息和进入这座房子的方法传到我的律师那里。 作为我唯一的继承人,维克多,我亲爱的侄儿,希望你能发现这所房子的秘密并阻止它的疯狂行动。将你卷入这场麻烦,万分抱歉,但这是你走投无路的叔叔所能想到的唯一办法,祝你好运!爱你的,乔治叔叔。 “艾米,我要带你周游世界,你想去什么地方?”维克多坐在新买的敞篷跑车内,兴致勃勃地问坐在副驾上的艾米。 “什么地方都行。”艾米贪婪地看着四周的风景,“人类世界,还真是新奇而有趣!” “你说什么?”维克多大声问道,掠过耳边的风声太响,他根本没听清艾米说了什么。 “我是说,我早就想离开那座房子了,谢谢你,主人!”艾米大笑着说。 风吹起她长长的卷发,露出后脑上闪光的金属接口。 跑车一路绝尘而去,奔向陌生而令人激动的远方…… ...
一 1928年,三个靠买空卖空发家的资本家凑在一起,他们要举行一场独特的快乐派对,来庆祝他们的一夜暴富。这个快乐的派对当然少不了美女的倩影,三位美丽高贵的交际花应约参加。他们租了一个豪华游轮,打算在海上漂流一个星期,在与世无争中进行他们的狂欢。他们把游轮取名为“维纳斯”号,这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每个人都期待着一场终生难忘的艳遇。 游轮启航了,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发。男士们在大谈政局时,女宾客已经挑好了属于自己的房间。森美挑了个她认为最干净的房间,柳秀媛和杨雨帆也挑到了自己满意的房间。田正光说:“你看那个怎么样?我一定能追到她!”高洋笑道:“田兄的手段我是听说过的,谁不知道您是情场老手,这次还请您高抬贵手给兄弟留一个。”郭达海托了托近视眼镜儿,用手指着森美说:“我觉得还是这个不错!”除了这三男三女外,船上还有一个不苟言笑的船长和一个长相奇丑的跛脚水手。 不一会儿,三个女士走了过来,调情的愉悦笑声顿时像波涛般此起彼伏。突然,船头传来一声惊叫,笑声嘎然而止,大家都侧头望向船头。船长过去踢了水手一脚:“诈尸呢?一惊一诈的!”水手阿昌手指水面:“船长,你看那是个啥?”船长放眼望去,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只见白花花的波涛上飘着一样东西,这东西是个长方盒子的形状,就像,就像是口棺材!但比平常的棺材要小一些,倒像是成殓早夭的孩童的。众人纷纷围上来,猜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东西。田正光让船长把东西打捞上来看个究竟。盒子没有想象中那么重,盒子上什么标志也没有,就像是一块天然的木头。阿昌找东西把盒子砸开,里面腥臭的海水流了出来,众人纷纷掩鼻回避。海水流干,一个古怪形状的瓶子露了出来。男士们都说里面一定有什么宝贝,而女士们却咋咋呼呼,说里面不会是藏着什么妖怪吧!高洋爱出风头,他把瓶子从破碎的盒子中拿出,说道:“净瞎猜!打开不就知道了!”他双臂一使劲,拧瓶子的盖子。众人往后躲闪,好像他拧的是炸弹似的。费了半天劲,瓶子没拧开反而惹来了女士们的一翻讪笑。高洋脸上挂不住了,拿来老虎钳非要拧开不可。终于,盖子被撕开了一角,他望里瞧了瞧,脸上突然闪现难以忍受的表情,一挥手把瓶子扔回了大海。众人都问他看到了什么?高洋定了定神,说:“黑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还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比死人的气味还难闻!你们没闻到吗?”“闻到了,确实很难闻!”森美说完,众人都大笑起来。高洋知道他们不相信他,他也没有狡辩,他知道他越辩解他们笑得越欢。想出风头,没想到却出了洋相。回船舱的时候,柳秀媛发现高洋的手指破了,她赶紧回船舱拿东西给他包扎,并问他怎么破的?高洋说:“可能是刚才拧瓶盖儿弄破的吧!媛媛,你相信我说的吗?”柳秀媛笑道:“信!鬼才信呢!” 二 清晨,田正光起了个大早想出来散步。刚出房门,就碰见森美提着高跟鞋,蹑手蹑脚地从郭达海的房间里走出来。碰见他先是一惊,接着扮了一个可爱的鬼脸儿,回自己的房间去了。田正光叹道:“真是新时代的女性啊!”话音未落,高洋踢踢踏踏地从杨雨帆的房间走出来。碰见田正光,他表情有些不自然,笑了笑回了自己的房间。田正光走上甲板,自嘲地想:五四以后,世道转变的确实快啊,自己有些落伍了! 海风徐徐,海面比镜面还要平,但他感觉这海面平静的有些不自然,好像在酝酿一个巨大的阴谋。太阳从地平线升了起来,世间万物都有了明暗两面。他在甲板上绕了一圈,总感觉有个影子在跟着他,蓦然回首,影子又不见了。吃饭的时候,船长问大家,看见阿昌了吗?大家纷纷摇头。船长骂道:“这鬼小子,跑哪儿去了?”那顿饭,阿昌没有和大家一起吃。吃完饭,大家到处找阿昌,犄角旮旯都找遍了,就是不见阿昌的踪影。大家的脸上都蒙上了一层阴影,在这里要想不动声色杀个人,简直太容易了,只需把他推下大海就行了,包容万物的大海自会为他毁尸灭迹!船长焦急万分,阿昌的名字喊得悠长而凄惨,让人不寒而栗。那个影子又出现了,像个幽灵般围着田正光打转,他猛然抬头,惊骇地睁大了眼睛。他的瞳孔里,有个人影在半空飘啊飘…… 阿昌已经死了。他的尸体被吊在船上的制高点,桅杆的顶端。阿昌瘦骨伶仃的身形显得更瘦了,从下面看去,似乎还不如一只拔了毛的鸡有分量。他的死装怪异而恐怖,好像不是被吊死,而是被活活吓死再被人吊起来的。恐怖一阵风般扫过众人,杨雨帆失声痛哭,森美捂住了眼睛,柳秀媛干脆晕了过去。几个男士还算镇定,田正光建议船长马上报警,郭达海已经颐指气使地摆出了老板派头命令船长赶快靠岸。高洋瘦小的身体瑟缩着,坚定地支持郭达海的提议。船长抚尸大哭,见他们吵吵闹闹,突然转过头一反常态地吼道:“别吵了,在没找到凶手之前,谁也别想离开游轮。”船长的意思很明白,船上就这几个人,不是你就是我,茫茫大海,凶手肯定不会是外人。郭达海明白他的用意后,气愤地说:“你怀疑是我们干的?你……”船长厉声打断他:“你什么你!凶手没找到之前,谁都有嫌疑!都回船舱去吧!”郭达海还想争辩,被人劝了下来。船长在船上有着至高的权威,无论他的顾主是谁!他能把船安全地使出海,也能把船神不知鬼不觉地沉掉,从上船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生命就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回到船舱,几个女士坐在一起物伤其类。男士则聚在田正光房间里,商量下一步怎么办。郭达海情绪依然很激烈:“我看阿昌就是船长害死的,他拿这个要挟我们,他那花花肠子我一眼就看穿了!”田正光给每人分了一支吕宋烟,深吸一口说道:“我看不像!看刚才船长的神情应该是真的,凶手不会是他!”“老田你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怀疑我们不成!”田正光连忙解释:“不是,几年老相识了,你们我还信不过吗?我这也是凭感觉说,没有怀疑你们的意思!老高,说说你的想法!”高洋似乎被烟呛了眼睛,眼泪汪汪地说:“这事,还真不好说!我看事情没这么简单,大家还是小心提防为妙。” 自从阿昌死后,田正光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他像一条狗一般搜寻着从外面传来的所有声音。那两对鸳鸯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他对他们的幽会也了如指掌。高洋等大家都睡下后,就会迫不及待地敲杨雨帆的门,他敲门的声音很轻很慢,嗒,嗒,两下,一下不多,一下不少。他甚至能听出森美赤足踩在地板上的声音,虽然那声音比猫还要轻。她的敲门声很急促,是嗒嗒嗒地三下。他不是没有想过去敲柳秀媛的门,只是阿昌的死让他感觉危险人物就藏在他们之中,说不定就是表面弱不惊风的柳秀媛,这让他兴致全无。正思考间,他的房间门被敲响了。这么晚了,会是谁啊,柳秀媛?果然是她。刚关上门,柳秀媛就扑到了他的怀里。柳秀媛是受过传统教育的大家闺秀,投怀送抱可不是她的风格,她这样做一定有别的原因。柳秀媛的身体抖成一个,她颤抖地说:“我怕!”说完委屈地哭了起来。这也难怪,船上发生这样的事,她一个女孩子在一个房间睡不怕才怪呢?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满身是血的阿昌走到她的床边,她害怕极了,想动却怎么也动不了,阿昌慢慢俯下身,把嘴凑到她耳边,说了三个字。他说的什么?田正光问。柳秀媛说:“他说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但我不能说!”田正光指天发誓不给任何人讲,柳秀媛还是坚决不说。她说:“这只是一个梦,你千万别当真,我不想因为这个荒诞的梦,搞得大家不团结!” 在柳秀媛的娇喘息声中,田正光似乎听见有人走了出去。但他当时正处在亢奋的状态,不能确定到底有还是没有。平息后,他搂着熟睡的柳秀媛再也睡不着了。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到了后半夜他突然听见“咚,咚,咚”的声音。这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是船底的鱼在作怪?还是有人故意制造恐怖?这声音非常的微弱,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出来。听了一会儿,他再也忍耐不住了,穿好衣服,准备一探究竟。他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刚出船舱突然撞在了一样东西上。这东西毛茸茸的,很柔软,似乎是个人。田正光吓得差点叫出声来,那个东西说话了,只听他压着嗓子说:“老田,是我,达海!”“老郭?三更半夜你不睡觉,到甲板上干什么?”郭达海似乎在掩饰:“没,没什么!睡不着,出来逛逛!你呢?你怎么也不睡觉啊!”田正光想说他听到怪声的事,一想算了,黑灯瞎火的说这事不太合适。随便找了个借口支吾过去。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天,各回各屋。第二天,天刚蒙蒙亮,船尾就传来船长惊恐的叫声。田正光第一个穿上衣服,奔向船尾,还未到,他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完了!又出事了! 三 这次遭殃的是杨雨帆,她的死状更加恐怖,浑身上下有数不清的伤口,好像是被无数只疯狗咬过似的。更让人发指的是,凶手竟然剜去了她的双眼,割去了她的舌头。昨天还活生生美丽可爱的生命,今天就变成了如此悲惨模样,是谁在一手炮制这场杀戮?柳秀媛的一声声尖叫刺激着众人的神经,每个人都变成了木雕泥塑。凶手这时也和他们一样,不是在尖叫,就是在发愣。突然,死去的杨雨帆动了一下,郭达海吓得差点跳起来。森美马上上前,扶住杨雨帆。杨雨帆胸口剧烈地起伏着,随着胸口的起伏,呻吟声从她口中传出。那是一种不由自主的,痛彻心扉的,每一声都含混着鲜血的,发自本能的呻吟。每一声都让人心颤,让人痛苦,让人生不如死,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如果她死了或许会好受一些。但她还没有死。她这样顽强地活过来,应该是想告诉大家谁是凶手!可是问题来了,她怎么指证凶手呢?她可以看,但她没有了眼睛,她可以说,但她没有了舌头。你或许会想,她还有手吧,可以让她写出凶手的名字嘛!令你我失望的是,我们这个旧时代的女性根本就目不识丁,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知道凶手了吗? 田正光突然想出了个办法。他抓着杨雨帆的手说:“我说名字,如果说到凶手你就点头。”杨雨帆的呼吸缓和了那么一点,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是田正光吗?”她费力地摇了摇头。看来这个方法行得通。“是船长吗?”摇头。“是柳秀媛吗?”摇头。“是高洋吗?”摇头。叫到谁的名字谁就会异常紧张,好像在等待判决的罪犯。被否定后,心里的石头就会落到下一个人的身上。下一个人被否定后,会把自己心里的石头和上一个人所传递的石头打包一并送给下下个人,依次累加,越往后心里负担就越重。最后只剩下森美和郭达海没有被叫到了。“是森美吗?”田正光不紧不慢地问道。郭达海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杨雨帆,森美也紧张地透不过气来。杨雨帆异常费力地摇了摇头。不是我!郭达海发疯地咆哮道。船长,高洋已经抓住了他的双臂。田正光做了个禁声的动作,一字一顿地问:“是,郭,达,海,吗?”杨雨帆把脖子向左上方抬了抬,这个姿势可以点头,也可以摇头。如果点头的话,结果毋庸质疑。如果摇头的话,很可惜,这次表决无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谁杀了她。不料,她头一歪,死了!郭达海丧失了理智,绝望地叫道:“不是我,不是我!是高洋,是高洋杀的杨雨帆,他俩好来着!”高洋也异常紧张,吼道:“你放屁,昨天我没去找她!”高洋说的没错,田正光的耳朵可以作证。“就是你,就是你,是你把她约出去,杀了的!”“好了!”田正光打断他们,逼视着郭达海,异常痛苦地说:“我只问你一句,你昨晚到底出去干了什么?”郭达海脸刷地变了色:“我,我,我听到有声音……你,你,是你杀了她!”说着他疯狂地想挣脱船长和高洋的束缚,突然一根木棍打在了他头上,他悄无声息地倒了下去。森美拿着棍子阴着脸,恶狠狠地说:“就是你,还不认罪!”在这个时候,每个人的行为都怪异而出人意料。郭达海被囚禁在一个坚固的小房间里,想等他稍微平静后来个三堂会审。 四 柳秀媛的神经变得异常敏感,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紧张得小鹿乱撞。特别是到了晚上,恐怖就会如黑暗般从四面八方涌来,她越来越依恋田正光了。这晚,她做了个梦,她梦见杨雨帆双眼流着血,来到她床前。杨雨帆不说话也不动,只是用没有眼珠的眼睛看着她。柳秀媛问她是不是想告诉她,谁将是下一个待宰的羔羊。杨雨帆点了点头。于是柳秀媛问,是田正光吗?是高洋吗?是船长吗?是森美吗?是我吗?她都摇头。是郭达海吗?杨雨帆嘿嘿一笑,竟然说话了,她凑近柳秀媛的脸说:“反正不是我!”说完“呸”的一声把一样东西吐在了地上,柳秀媛低头一看,是半截舌头。她被吓醒了,同时被吓醒的还有田正光,他是被柳秀媛的叫声吓醒的。醒来柳秀媛呜呜地哭了起来,她说:“看来我们都得死在这个船上,我感觉这船很邪门,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田正光安慰道:“别这么想,凶手不是已经找到了吗?我们已经安全了,船长也已经把船往回开了!”柳秀媛却不那么认为,她说:“凶手不是郭达海,他还藏我我们几个人里面!”“你怎么知道?”柳秀媛幽幽地说:“因为郭达海马上就要死了,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死了!你还记得上次我给你说的那个梦吗?上次阿昌说的是杨雨帆的名字,结果她就死了。今晚,杨雨帆来暗示我下一个死者是谁了!”叫她这么一说,田正光的神经顿时紧张起来,他连忙穿上衣服去找船长。他和船长来到郭达海所在的囚室门前,用手电透过巴掌大的窗户观察里面的情况。透过窗户田正光只能看见郭达海的躯干部分,郭达海半倚着墙,脑袋在他视野的盲区,他跳了两跳发现郭达海的手按在什么东西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船长说:“这不好好的吗?别太紧张了,回去睡觉吧!”刚想往回走,田正光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啊!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他又折回来,仔细听了听,确实一点动静也没有。船长听了一阵,里面静得连呼吸声都听不到。船长连忙取出钥匙打开了门,门一打开他俩同时愣住了。说出来你别害怕,郭达海手上按的是他自己的脑袋……这次,柳秀媛没有惊声尖叫,反而“格格”笑了两声。“你笑什么?”田正光问她。柳秀媛“呱哒”把脸拉下来,刻板地说:“我笑了吗?我在哭啊!”没过几天,柳秀媛就疯了。她疯的过程是这样的,他半夜把田正光叫醒,脸上异常的平静,她说:“正光,郭达海来找我了,我要走了!”说完诡异地笑了笑,平静地走了出去。田正光一时没反应过来,等他穿好衣服追上去,柳秀媛已经不见了。他到处找都找不到,就像被风刮走了一般。这样说,你或许觉得她并没有疯,至少疯得不确切。我之所以说她疯了,是因为田正光再次见到她时她的表现。别人都说柳秀媛一定掉到了大海里,不然不会一天一天地见不到她。田正光有种预感,她还在这船上。这天晚上,风刮得挺大,风声中田正光隐约听见有个女人在唱歌,他出去了,他听出唱歌的人就是柳秀媛。果然是她,她迎着风,风把她的衣服吹得咧咧地响,她只穿了一件睡衣,而这时正是秋初季节。田正光的心不由自主地痛了起来,非常地痛,他是从来不缺女人的,但他从来没有为哪个女人心痛过,他突然意识到,他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软弱,善良,略带神经质的女孩。柳秀媛轻轻地唱着不知什么歌的歌,忧伤而可怜。他走到她背后,哽咽地说:“媛媛,我们回家吧!”柳秀媛猛地转过身来,快速地说了一句话。田正光吓了一跳,问她说的什么。柳秀媛清楚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快,要,死,啦!”说完怪笑着,三跳两跳就没了踪影。她的身形异常矫健,一下就能跳到四米多高的船舱顶上,正常人是做不到的。“秀媛!秀媛……”田正光根本就追不上她。“她已经疯了!”高洋说道,他看到了刚才的一幕。现在,你相信她已经疯了吧! 五 柳秀媛到底躲在那里,我们谁也不知道。或许她就在你的背后,等你快速转身的时候,她也快速转身,你没她快,她还在你的背后。她也生活在这个船上,但是游离于众人之外,我们看不见她,她却一直在暗处偷窥着我们。放下这个疯子不说,先说说其他的人。郭达海死了,这证明他们的猜测是错的。杨雨帆根本就不知道是谁杀了她,她摇头是不想错怪好人,但她却没有力气摇到最后。或许她知道是谁,但她根本就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一个垂死的人耳朵还灵不灵,确实值得怀疑。和一个随时会杀了你的恶魔住在一起,你却不知道他是谁,你会有什么感受?一定不好受吧!田正光越来越神经质了,对谁都不信任。别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打个喷嚏也紧张得要命。他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了,眼里充满了敌意,甚至暗暗希望除了自己的所有人马上死掉。他们希望马上离开这条船,回到原来并不完美的生活中去。他们都憋了一肚子的火,却无从发泄。 田正光正在看着海浪发呆,背后有个人缓缓地朝他靠近。等那个人快接近他的时候,他快速地转过身来,厉声问道:“你想干什么!”高洋打了个激灵:“没,没什么!”“没什么?没什么结巴什么!”高洋感觉有些悲哀,多好的朋友啊,都变成了这样。他说:“别这么紧张老田!我的为人你还不了解吗?我只是想和你谈谈。”田正光也意识到自己太神经过敏了,想报以微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只好硬硬地问:“谈什么?”“你有没有感觉他有点不正常!”说着他朝驾驶室的方向瞟了一眼。田正光的心里咯噔一下。“按说我们的船早该到岸了,可怎么现在还在海上漂着?”田正光想想也是,越想越觉得船长有问题。别人都紧张兮兮的,惟独他不露声色,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他突然想起了郭达海所说的话“我看阿昌就是船长害死的,他拿这个要挟我们,他那花花肠子我一眼就看穿了!”他那花花肠子我一眼就看穿了,他那花花肠子我一眼就看穿了……这句话不断地在他脑中回荡。“我也觉得他很可疑,我们必须问个明白!”森美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三个人站到了一条战线上。 船长这时正在躺椅上晒太阳,田正光他们三个人走了过来。他感觉到他们来了,但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三个人,六只眼睛逼视着他,田正光问:“船长,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岸?这船开得也太慢了吧!”船长还是没抬眼皮,阴沉地从嘴里蹦出几个字:“慢吗?正常速度啊!”森美厉声问道:“什么正常速度,正常速度我们早到家了!你到底想干什么,有话直说!”船长突然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得人汗毛倒竖,他说:“还想回家吗?我看你们快回老家了!”高洋失声叫到:“原来是你!你这个魔鬼!”“我是魔鬼,但你们连魔鬼都不如!”说着,他霍地站起来,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手枪。他拿着枪,挨个指了一遍:“你,你,你,你们三个都该死!我恨不能生吞活剥了你们。是你们害死了阿昌,是你们害死了我唯一的儿子。他虽然长的猥琐,没人关心,但他在我心中是最完美的,他是我的骨肉,我唯一的希望!可自从你们上了这条船,他就死了,我发誓我不会让你们其中任何一个人活着离开这条船!我要看着你们几个人一个一个地死去!”他越说越激动,随时有可能开枪。田正光说道:“看来是误会了,我们并没,没有……”话说到中间,他突然看见有个人影从船长身后出现了。这个人头发长长的,只穿了一件睡衣,睡衣被挂得支离破碎,已经遮不住她优美的身躯。她赤着足,无声无息向船长移动。她裸露的雪白皮肤上布满一块块的淤青,像一只只振翅欲飞的蝴蝶。田正光赶紧把目光移开,继续说:“并没有杀你的儿子,真的没有!”船长咆哮道:“住口,还想狡辩,不是你们难道是我杀的吗?我把你们都打死,打死!”三个人都不说话了,目光定定地看着他的身后。船长突然感觉到不对劲,猛得回过头去,那个人的脸几乎贴到船长的脸上。船长惊愕地叫了一声,还没等他发应过来,柳秀媛一口咬到了他拿枪的手腕上。她就像条疯狗,口口见血,船长吃痛枪撒了手。她又一口,咬到了船长的脖子上。船长从来没见过这么疯狂的人,伸手薅她的头发。可柳秀媛死都不撒嘴,把船长疼得呲牙咧嘴。两个人缠斗在一起,一会儿滚到这里,一会滚到那里,他们想帮忙也帮不上。船长看大势已去,心想,就是死也得拉个垫背的,于是死命向栏杆靠近。柳秀媛当然不知道他的用意,他们离栏杆越来越近了。田正光急了,想上前帮忙,但此时已经晚了。船长狞笑着,把柳秀媛连同自己投进了大海。“不!”田正光一个箭步冲上去,一跃身,随着他们划下的弧线跳了下去。船长沉进了黑暗的大海深处,田正光紧紧地抓住了正在下沉的柳秀媛。他朝上面喊:“快救我们上去!”上面一点反应也没有。等了一会,还是没反应。他的心一点点变凉了,比海水还要冰冷。船长不会杀阿昌,即使其余的人都是船长杀的,但那个杀阿昌的人还潜藏在他们中间。猜忌非但没有终止,却是越来越白热化了。他能瞧见高洋和森美冰冷的脸,他俩似乎在谈论要不要救他和柳秀媛。最后,森美似乎妥协了,高洋把一根绳子扔了下来…… 六 柳秀媛惨白着脸,眼里闪出正常人的光彩。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条狗,她和一个恶魔做斗争,最后她胜利了,她的眼里充满了恐惧与胜利的喜悦。但这正常只是偶尔的闪现,她经常呜呜地朝着他们发狠,趴在地上吃饭,有时还会摇着她那并不存在的尾巴。她每个动作都做得惟妙惟肖,让其余三个人叹为观止。森美说:“她一定是感染了狂犬病,我们应该尽早把她处理掉!”她说话的口气冷冰冰的,好像说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条虫子。田正光当然不同意,他说,他要把她带回城市,找世界上最好的医生把她治好。森美嗤之以鼻,两个人激烈的争吵。高洋充当着和事老的角色,劝劝这个,又劝劝那个,一点作用也起不了。田正光不禁重新审视起这个高大的女人,他相信凭她的体能与狠劲,她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包括杀人。他看着高洋也很不对劲,别看他平常不显山不露水,一幅文弱书生的样子,指不定憋着什么坏心思呢!他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自己也很陌生,眉宇间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他甚至怀疑这一切都是自己干的。 读者你好,我是作者。你一定在猜测到底谁是凶手,你也一定先把田正光排除在外了。我温馨提示一下:不要因为我是以田正光的视角来叙述,你就以为他不是凶手。在我们的视野里他是没干什么,但视野以外呢?他主观思想上也在找寻凶手,潜意识呢?他可能是被柳秀媛催眠后去杀的人,也可能是梦游的时候杀的人。他的可疑率一点也不比别人少,你说呢?到底谁是最后的凶手,他的动机是什么?别慌,谜底马上揭晓…… 为了防止惨剧再次发生,田正光提议大家要时刻在一起,没有人反对。他们一起吃,一起住,一起上厕所,就像是三个粘在一起的联体婴儿。若是有一个人表现出异样,其余两个人就会毫不留情地把他(她)杀死。忘了,还有一个柳秀媛,她不是严格意义上正常的人,不可能和大家共进退,所以我把她排除在外了,大家没意见吧? 凶手终于显形了!那天,天气非常不好,阴云密布,大白天比晚上还黑。柳秀媛闹的厉害,田正光一直在安抚她。森美突然提出上厕所,田正光放心不下柳秀媛,只让高洋陪她去。天空打起了雷,很响,似乎在遮掩着什么。不一会儿,门突然被撞开了,高洋气喘吁吁地说:“森美,森美想杀了我!”田正光并不感到意外,四处找家伙。他突然发觉高洋很不对劲,高洋手里提着一柄锤头,上面还滴着血。高洋的眼红得快要滴出血来,他正在用这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田正光。田正光一下全明白了,拿起屋里的顶门柱跟高洋干起来。他一点也不害怕,他不害怕明摆着的敌人,他怕的是隐藏的敌人。那一刻他把这些天的恐惧,猜忌,怨恨,失望,痛苦都一股脑地发泄出来,化为他身上无尽的力量。高洋似乎被什么神秘的东西左右着,和他一样的癫狂。暴风雨终于来了,一览无余地袭击着这条不大不小的游轮。两个男人,一个受压抑的正常人和一个残暴的恶魔在风中雨中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雨打在他们脸上,浪扑到他们身上,船摇摆的随时可能翻掉。如此恶劣的环境,却阻止不了两个人的战斗。田正光用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才倒下,他不知道高洋是不是已经被他打败了。 风雨过后,海面又如常平静。高高的太阳挂在天上,刺着田正光的眼睛,他缓缓地站起身子。高洋就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无声无息,尸体一般地躺着。他的身体突然变得异常枯槁,被抽去了内脏似的。他突然睁开双眼,痛苦地看着田正光,喃喃地说:“它就要出来了!”说完,突然从他的胸口,钻出一样东西来,那个东西钻出后,高洋就死了。这是个奇怪的虫子,就像是女人的发卡,从身体中间部位向两边弯。看来它很不适应外面的环境,弱弱的想死。他从驾驶室找来一个盛罐头的玻璃瓶子,里面倒上烈酒,小心翼翼地把虫子装了进去。他想带回去,让人看一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此后几天,他照顾着柳秀媛,企求有船经过把他们带离这片汪洋。有一天,他打开了那个瓶子,不料那东西还活着,以惊人的速度跳到田正光的身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只觉一阵钻心的疼痛,虫子已经钻到了他身体里。它在他身体里爬呀爬,最后安居在离他心脏不远的位置。田正光突然意识到,一切都完了!每到天黑的时候虫子就会骚动一次,那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焦躁,痛苦,忧虑,亢奋,唯有杀戮才能平息这种躁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高洋要杀人了,他此时也想杀人。他想这一切的开始可能源于旅行开始时,发现的那个奇怪的瓶子。高洋就是惹上了瓶子里的东西,才制造这场杀戮的。现在船上只剩下他和柳秀媛了,他不想让柳秀媛受到任何伤害,但他能控制住自己吗?每当有预感的时候,他把自己绑在椅子上,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他忍受着非人的煎熬。随着虫子活动的频繁,他已经快经受不住了,他知道怎么解绳子,他知道怎么开锁,他知道柳秀媛在什么地方,他知道什么东西适合做凶器,具体放在什么地方,他知道如何把一个人杀死…… 尾声 几天后,一条商船把田正光救到了自己船上。他经过客厅时看见一群商人模样的人在开酒会,一个衣不蔽体的摩登女郎,正光着脚在桌子上跳舞。他的脸突然痉挛了一下。他被带到下人居住的一个船舱里,船舱里有股怪怪的味道,似乎是死老鼠味。一个古铜色皮肤的水手正在看一张报纸,看完他把报纸随手一丢,骂了句:“真能扯淡,什么事都往上捅!”田正光拿起报纸,报纸上有一条奇怪的报道,上面说,某国的军舰沉到了附近海域,船上有很秘密的东西。据知情人士透漏,这很秘密的东西很可能是某国秘密研制的生化武器,能使人变成冷酷无情的杀人武器。最后,报纸对这种行为进行了质问和最强烈的谴责。看完报纸,田正光的眼睛突然变得血红…… ...
周一,下午四点,洛雷收到了徐天的邮件。上面写道:“洛雷,你还记得我们小的时候,大一号仓库的梁上悬着一口红木的棺材吗?”当然记得,洛雷和徐天,还有邵英、张小盒,他们都是供销社的职工子女。大仓库是供销社用来堆放农资的地方,建国以来,供销系统可是红极一时,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逐渐走了下坡路。洛雷他们家的宿舍区有两个大仓库。他知道徐天指的是破旧的那个,所谓大一号,是与后来建的新仓库进行区别的。大一号仓库年久失修,新仓库建成后,大一号仓库就空在那里。除了一些破旧的家什和宿舍区住户丢放的杂物,最显眼的,莫过于长长的屋梁上悬放着的邵英奶奶早置的棺材。 和很多老人一样,邵英奶奶害怕火葬,她到了60岁的时候,就吵着让邵英的父亲请木匠添置了棺材。老人身体一直硬朗,丝毫没有即将离开人世的迹象,于是棺材就迟迟派不上用场,放又没处放,于是就放在了供销社大一号仓库里。这一放竟然放了30年,直到老人90岁撒手西去时,她也没有能用上那口棺材,而是被火化了。 洛雷滚动着鼠标向下看,可是邮件下面除了徐天的署名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徐天的邮件勾起了洛雷对往事的回忆。往事,带给他更多的是恐惧。十岁那年,洛雷和张小盒捉迷藏,洛雷将整个宿舍区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张小盒的影子。那时是盛夏的午后,户外的阳光将地面都快烤熟了,洛雷一头闯进了大一号仓库。他相信,张小盒准是躲在那里面的某个角落。 然而,洛雷找遍了各个角落,还是没有发现张小盒。这时,他感觉到大一号仓库里不停地散着凉气,深深的仓库里除了潮湿的霉味、长长的蛛网,还有他自己空旷的脚步声。洛雷一下子就汗毛倒竖起来。可他又不想为张小盒买冰棍,因为两人捉迷藏前已经约定,如果张小盒被他找到了,买冰棍的人就是张小盒,反之,就是洛雷。 洛雷大着胆子抬起了头,那棺材刚刚被桐油刷过,锃亮的。洛雷第一次感觉到这棺材吊得竟然如此之矮,他伸出手都快够得到了。他找来一张旧桌子爬到了上面,伸手刚好能够着棺材的腰身部位。洛雷伸出手去,拍了拍棺身。如果张小盒在里面,他一定会爬出来的。洛雷就等着棺盖被翻起,里面爬出张小盒。然而,棺材里毫无动静。洛雷失望地跳下桌子,正要将桌子搬回原处,猛听到有人阴森森地问道:“是谁在敲门啊?”洛雷立即判断出这声音来自头顶,如果这是男音,也吓不倒洛雷,因为他一直认为张小盒就在那里面。可是,这分明就是女声,听起来和邵英奶奶的口音几乎一样,颤巍巍的略带点鼻音。洛雷一下子就吓瘫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张小盒和邵英两人依次从棺材里站起身来,攀到屋梁上,然后又跳下来,哈哈大笑着对洛雷说:“怎么样,胆小鬼,该你买冰棍了吧?”洛雷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张小盒和邵英,人却毫无反应。 邵英和张小盒摇了摇洛雷,邵英还胳肢了一下洛雷的腋窝,可洛雷还是没有动静。邵英胆小,她惊叫着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喊:“不得了啦,洛雷吓死啦。” 张小盒情知不妙,也吓得逃回了家中。洛雷的父母闻讯赶来,供销社的宿舍区炸开了锅。洛雷的父亲是供销社主任,他自然不肯放过始作俑者的张小盒,尤其是他在工作中一直驯服不了张小盒的父亲,这次自然是给了他一个契机。还有,邵英奶奶的棺材也令他心烦:什么都可以放在大一号仓库,可为什么非得要放一口棺材呢! 洛雷肯定没有被吓死,可是洛雷的父亲借此良机,大发了一阵淫威,并从这两家身上索取了很多好处。那是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距离现在已经是20多年过去了。所以,洛雷不知道徐天怎么会想起这件事来。事实上,洛雷和供销社里走出的几个孩子自从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后就很少有联系,就连小时候,他也很少和大一号仓库后面一排小房子里住着的徐天一起玩。“他们是单职工家庭,穷得要死,身上也脏死了,不要和他们玩。”洛雷的妈妈这样教育洛雷。 洛雷没有理睬徐天,甚至连邮件也没有回。他现在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部长,前段时间听说住在同一个城市里的徐天失业了,徐天现在来套近乎,极有可能是想在自己手下谋个职位。洛雷不禁有些后悔,为什么那次回去时,把自己的邮箱地址留给徐天呢。 妻子邵英看到洛雷脸色有些不悦,问道:“是垃圾邮件吧?别理这些,真是的,现在缴费邮箱都过滤不了广告了。” 洛雷笑着点点头,应了声“是啊”,然后点击删除了徐天的邮件,心里思索着,徐天既然提到这事,绝对不会就此结束的,他会有要求,那就等着他的要求吧。 隔了两天,徐天果然来了第二封邮件。“相信第一封邮件你已经收到了。我最近经常做噩梦,梦见那口空棺材里面睡了人,有时是你,有时是你的父亲,你们父子俩的脸孔不停地交替出现在我的梦境中,这让我感觉到烦闷,这些梦境,是不是在提示我,你们早就该死了?每次噩梦醒来,我都不自觉地想到你,还有你父亲的所作所为。比如,你父亲当年以你被吓为借口,在那个大一号仓库里奸污了张小盒的母亲。你知道,我家就在仓库的后面,妈妈经常让我走进仓库拾点柴火什么的,那些在你们眼里不算什么,可对于我家来说,就是宝贝。所以,我经常担心有其他人走进仓库,抢在我前面拿起了能用的东西。仓库里只要一有动静,我就跑去看,什么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 看完了这封邮件,洛雷阴阴地笑了笑,又点击删除了。父亲已经去世了,就算他做过什么坏事被徐天看见了,那又能怎么样?他徐天总不能到阎王那里去检举揭发父亲的罪状吧。 徐天的第三封邮件让洛雷不得不回复了。“你想要什么,就直说吧。”洛雷写道,心里像是压上了一块石头。 “我要工作,我失业了,妻子成天和我吵架,在我认识的人当中,能够帮助我的只有你。请你务必相信,我没有勒索你的意思,只是你是个狠毒的人,我了解过,你得不到好处,轻易不会帮助别人。而好处,恰恰是我没有的。我断定,只要我一开口,肯定会被你拒绝。”徐天的回信几乎只隔了一分钟。 洛雷坐在办公室里打了一个电话,很快就在技术科给徐天谋了份检验员的工作。第二天,徐天就赶来上班了。 下班后,徐天敲开了洛雷办公室的门。“我不会再打扰你了,请你相信。”徐天黑黑瘦瘦的,还不到40岁,眼睛就凹陷了下去,看上去就像是个贼。 洛雷摇摇头,微笑道:“说哪里的话,有困难就告诉我,我一定倾尽心力帮助你。” 徐天很是伤感,苦笑道:“其实我真的走投无路了,要不,我不会那样说的。我给你写信,也是在网吧里写的。”洛雷烦躁到了极点,不过他还是若无其事地拿出一个信封:“老同学,这里有一万块钱,拿去先用吧。” 徐天逃也似的要冲出门,可洛雷还是拉住了他,把那个信封装进了徐天的口袋。 徐天喃喃地说道:“洛雷,对不起。我可能是想错你了。我对我所做的,真诚地说一句对不起。” 洛雷忽然收起了笑容道:“不,我就是你一直想象的那种人。请你记住,以后不要再来找我,虽然我们在一起工作。”徐天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眼睛瞪得大大的,然后掉头就走。 徐天后来真的没有再来找过洛雷,洛雷也想把这事当做没有发生过一样。可事情往往凑巧,那天邵英做过产前检查,来到洛雷办公室时恰巧遇到了徐天。邵英热情地拉着徐天,非得请他吃饭:“我们小时候在一起长大,现在你和洛雷在一块儿上班,也不上我家来,真是见外了。洛雷,你也真是的,要邀请人家啊。”邵英的话语里,既有热情,又有一种难言的优越感。 洛雷不好在邵英面前发作,于是强作欢颜道:“是啊,徐天,今晚我们就在隔壁的酒店里聚一聚吧。这么多年了,还没有在一起好好吃上顿饭呢。” 徐天被热情的邵英拉着,想走也走不了。三个人来到酒店入了座,只有邵英不停地说着以前的一切,说小时候的种种趣事,说张小盒,还说住在大一号仓库后面的那排房子里的徐天。说着说着,邵英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对了徐天,你还记得张小盒吗?他大学毕业后,就这样杳无音信了。” 正在喝酒的徐天突然呛着了,不停地咳嗽着,脸上现出了尴尬。邵英原本随口问问,见到徐天这副神情,反而起了疑心,连声地问道:“说啊,徐天,这不是你的作风吧?吞吞吐吐的。”徐天向洛雷投过一瞥,洛雷脸色阴沉沉的,吓得徐天再也不敢出声。这一瞥,也被邵英真真切切地看在眼里。 送走了徐天,邵英坐上车,向洛雷说道:“我怀疑你知道张小盒在哪里。虽然我和张小盒谈过一段时间恋爱,但那是过去了。你现在还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们是在一起长大的。” 洛雷淡淡地答道:“我真的不知道,你现在是我的妻子,我还有什么隐瞒你的必要呢。” 邵英听到洛雷这样回答,也信了,语气坚定地说道:“那徐天肯定知道,我看到他那闪闪烁烁的样子,就猜出了他的心思。他不想说罢了,下次我见到他,一定问他。对了,你有徐天的手机号吗?” 洛雷幽幽地叹道:“他过日子都紧张,哪有手机啊。”一种杀意在洛雷心中不知不觉地萌生了。徐天这个人是断断不能留了,不然就是后患。他知道得太多,嘴巴也不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严实。 洛雷考虑问题很周详,他知道自己和徐天通了几次邮件,徐天所写的内容,肯定还在他的发件箱里,要除掉徐天,必须进入他的邮箱,删了他的所有邮件。能做到这些的,必须是精通电脑的人物。他不想在身边找电脑高手,而是花钱在网上找了个能干的人物。就算那人不能保密,天高地远的,他也不能以这些向警方指证自己。 那个高手果然很厉害,轻轻松松地就进入了徐天的邮箱,根据洛雷的要求,那人把徐天的邮箱密码告诉了洛雷。正像洛雷想的那样,徐天的已发邮件都没有删,尤其是第三封让他心惊肉跳的信件。那里面,详细地记述了洛雷是如何将邵英欺骗到手的。 那是洛雷工作后的第二年,他回家过年时见到了邵英。此时的邵英出落得无比美丽,洛雷与她聊了聊,发现邵英和张小盒已经恋上了。这对于洛雷来说是个巨大的打击。好在这年春节,家庭贫困的张小盒没有回来,而是选择在外面打工。 一天傍晚,洛雷将邵英约到了大一号仓库,邵英奶奶的棺材还在那里,不过邵英不是很怕,毕竟那是她亲人的东西。然而,就在两人聊着天的当儿,棺材里突然传出了一声惊叫,接着,一个赤发红颜的老人跳了出来,一下子就将邵英吓晕了。洛雷迅速地紧紧抱住了邵英。等到张小盒再来寻找邵英,邵英和洛雷已经成双入对了,两人的关系早已超出了朋友的界限。 棺材里的那个老人其实是假的,是洛雷花了几天工夫制成的一个充电木偶。到了预定的时间,木偶就会跳跃。这样的木偶,对于学机械的洛雷来说只是小菜一碟。然而,他所做的这些,竟然被大一号仓库外的一双眼睛看了个真切。 攻破了徐天的邮箱,洛雷主动约了徐天在工厂的餐厅喝酒。徐天过得一直不如意,他对酒有种特别的嗜好,几乎每饮必醉。两人互相搀扶着出了餐厅大门时,外面已是夜幕笼罩了。徐天出门向东走,而洛雷则向西行,走了一段,就快看不到对方时,洛雷突然回头叫住了走在厂区内部铁轨上的徐天,“喂,徐天,我告诉你一件事,我十岁那年被张小盒吓傻的那件事,你看到了吗?其实我根本就是装的,当时邵英胳肢我,我是强忍着的,等他们跑了出去,我笑了半天。这些你看到了吗?”徐天一呆,他刚要说你真狠,运送配件的小火车一下子将他撞飞了。 徐天的死,厂方鉴定完全是出于意外。因为小铁轨上的车都是机器操控的,路线很短,谁会想到酒后的徐天竟然站在了那个上面。可是警察不信,因为他们接到了三封复制过来的邮件,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徐天敲诈洛雷的完整经过。洛雷因此被捕。 半个月后,一个高个的男子敲开了洛雷家的门。怀抱着孩子的邵英端详了对方半天,忽然惊喜地喊道:“张小盒,真的是你?!” 张小盒微微地笑了:“是的。你还能记得我啊。对了,我今天来,是告诉你一个过去的故事。空棺的故事。编故事的人叫洛雷,也就是你的丈夫。故事很精彩,他请我攻入一个私人邮箱,才让我有机会阅读了这个悲剧。” ...
一 林风接到谭磊的电话,就知道那小哥俩又想蹭他的啤酒喝。但想想闲着也是闲着,所以还是换了身衣服,出门打车往学校方向去。 “爱吃不吃”小饭馆就在学校边上的一条小巷里,招牌菜是啤酒鸭。林风赶到的时候,谭磊和王小川已经坐那儿吃开了。 谭磊和王小川都是学校里的学生,林风是他们的老师。但实际上他们年龄只相差几岁,坐一堆儿,谁都会把他们当成那种成天腻在一块儿的哥们儿。这小饭馆他们常来,来了就赌啤酒,谁输了谁买单。林风酒量浅,一喝脸就跟猴屁股似的,十回有八回是他掏钱。谭磊和王川都不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兜里一向没什么钱,现在有了这个提款机,所以不管有事没事,只要来这小饭馆,总要电话林风。 林风戴副眼镜,看着跟书呆子似的,但其实不傻,这俩小子的这点心思,早就看在眼里。他上班这几年,也没交到什么朋友,平时极度缺少娱乐。现在花不多的一点钱给自己解解闷,也挺高兴,也愿意跟这俩小子混在一块儿。 这一天跟往常一样,大家喝的还是闲酒,没啥具体的事。 酒过三巡,菜就那么几道,林风照例先憋不住了,去卫生间。谭磊和王小川就挺开心。赌啤酒的规矩是谁先憋不住谁就算输,这一顿饭钱,又落在林风身上了。老这么宰林风,谭磊和王小川也觉得过意不去,林风在卫生间的时候,俩人琢磨怎么报答他一下。商量的结果就是打算给林风介绍个女朋友,现在的学生几年下来,都能换好几茬女朋友,而林风却光棍了这么些年,从没见他身边有过女孩子。 林风回来,俩人把这事一说,林风那脸更红了,说:“我的事,你俩别问。” 谭磊说:“那哪成,我们都讲义气的人,哪能自己天天吃香的喝辣的,让你一个人忍饥挨饿。放心吧,这事交给我们了。” 王小川也跟着起哄:“我们一定找朵最漂亮的花,往你身上插。” 林风没再坚持说什么,后来喝酒的时候情绪也有些低落,谭磊和王小川就猜到说中他的心事了。林风看着嫩,其实也二十六七了,眼瞅着同龄人谁身边都有小姑娘,就自己单身一人,怎么说都是件挺郁闷的事。 这晚快到11点的时候,林风说不早了,得回去了。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点大。借酒浇愁这理儿谁都懂,谭磊和王小川也不想他喝高,所以就没拦他,紧着安慰他几句后,等他结完账,把他送出了门。 谭磊和王小川都是夜猫子,不喝到下半夜,肯定不想回去。 林风租住的房子,离学校好几里地,打车回去十多分钟。林风今晚喝得有些高,但还没到糊涂的地步,他想借走路散散酒气儿,所以打算步行回去,正好路上也能想点儿心事。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酒气忽然上涌,他赶紧蹲路边干呕几下,再抬头的时候,看到街对面,有个穿黑衣服的人,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 林风起初没当回事,赶紧擦擦嘴巴,快步离开。但当他拐到一条小街时,忽然隐约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下意识回头,身后果真有条影子,而且,依然是那个在十字路口盯着他看的那黑衣人。 林风心里“咯噔”一下,酒醒了一半,但想想也许是巧合,人家碰巧跟自己同路。他赶紧加快脚步,岂料想,他这里快,身后那条黑影也跟着快,俩人始终保持着十多米的距离。 林风脑门上汗出来了,心里想自己不会碰上劫道的吧。出了小街,恰好一辆出租车经过,他赶紧招手拦下。上车,说一个地址,车开动。林风抹一把脑门上的汗,回头,看到黑衣人正站在小街的路口,好像在目送他离开。 林风重重地喘粗气,庆幸终于摆脱开了这个人。 到了家,掏出钥匙开门,林风忽然怔住了——门是那种深蓝色的防盗门,现在,上面不知被谁用白色粉笔画得乱七八糟的。这时候,好像有些东西在林风的脑子里跳,但却一下子想不出那是什么。林风头有点疼,犹豫了一下,还是开门进去,一头扎床上去。好一会儿,他蓦然坐起来,打电话给谭磊。 谭磊说还有两瓶酒,喝完就回去睡觉。 林风说我被人跟踪了,门上还被人画得乱七八糟的。 谭磊说别疑神疑鬼的,现在还没到下半夜,街上肯定有人,你又不是美女,谁跟踪你呀。至于门上被人画了东西,那肯定是小朋友干的事。 林风还是觉得不对劲,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挂上电话,关了灯,但眼睛在黑暗里还睁着——他隐约觉得有些事情不对了。 二 第二天一早,学校里来了几个警察,四处转悠一圈后,就把林风跟王小川叫到了一间办公室里。 “昨晚,是你们俩跟谭磊一块儿在小酒馆里喝的酒吧?”那个叫秦歌的警察问。 林风跟王小川茫然地点头。 秦歌说:“谭磊死了,被火烧死了。” 林风和王小川惊呆了。 接下来警察又问了他们好些问题,无非是几点离开的小酒馆,分手后各自去了哪里。林风这才知道,昨晚谭磊跟王小川离开小饭馆,本来打算回宿舍睡觉,但忽然接到了一个女朋友的电话,就一个人走了。没想到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 “谭磊女朋友挺多的,想知道昨晚谁电话他,查一下记录就知道了。”王小川说。 接下来秦歌又问了些别的,谭磊在学校里跟什么人结过怨,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表现等等,这些都跟电影电视里警察问的一样,林风和王小川也都据实回答。最后,林风犹豫了一下,问:“谭磊究竟是在哪儿被烧死的?” 秦歌的回答出乎他们的意料:“马路上。” “马路上怎么能烧死人?”王小川不解地道。 秦歌想了想,说:“反正这也不是什么保密的事,我们对现场进行了斟查,初步确定了凶手的作案手法。其实很简单,用一个装了汽油的玻璃瓶做成燃烧弹,点着后,对着受害人丢过去。瓶子碎,汽油溅到受害人身上,火就在受害人身上烧起来。” 林风和王小川瞠目结舌,面上都露出极度惊惧的神情。 “这谁跟谭磊这么大的仇啊,下这种狠手。”王小川哭丧着脸,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那边的林风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昨晚被人跟踪的事说了。警察秦歌精神一振,让他说得详细点,特别是那个黑衣人的长相。林风使劲想,只能说黑衣人块头跟自己差不多,但脑袋被上衣的兜帽卡住,根本看不清他的长相。 俩人离开的时候,秦歌让他们想起来什么,随时跟他联系。 到外面,王小川终于哭了,眼泪不住落下来,哽咽着说:“哥们你怎么就死了呢,凶手也太变态了,想人死的招儿多了,干吗要用火呀。” 林风身子忽然僵硬了,停下脚步,王小川哭哭啼啼走出好几步才回头,奇怪地盯着他看。林风没说话,却忽然间疾蹿出去,像被狗撵了一样。王小川不明就里,只能跟在他后头。 俩人出了学校,打了辆车,很快就到了林风租住的房子。 防盗门上,白色粉笔画的痕迹还在。俩人盯着看,都很出神。过了好一会儿,林风问:“王小川你看出什么来了没有?” 王小川茫然地摇摇头。 林风说:“我看着像是火。” 王小川哆嗦了一下,奇怪地道:“火?” 林风说:“这些笔画乱七八糟的,看起来没有一点章法,但是,仔细看,它们的弧线,像不像正在燃烧的火焰?” 王小川又带上了哭音:“像,你这一说,还真像。” 林风又指着一个地方说:“你看这里,像不像只小鸟?” 王小川脑袋凑上去,颤声道:“像。” 俩人又盯着那图案看了半天,忽然间面面相觑,显然同时想到了什么。林风这回声音里都带上了颤音:“小鸟回来了?” 王小川已经一屁股跌坐到地上:“天啦,这事怎么偏偏就让咱哥们给碰上。” 四 两天之后,林风和那个女孩坐在“爱吃不吃”小饭馆里等王小川。女孩叫叶青,大四学生,两天时间,明显比林风初见到时憔悴了很多。 这两天,警方调查没有什么进展,林风和叶青的日子也不好过。 那个传说再度在校园内盛行,都说被烧死的男生再度回到了校园。林风和叶青收到火鸟图案的事也传了出去,大家对他们都是敬而远之,说白了,就是离他们远远的,免得引火烧身。 “我只是个普通的女生,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被凶手选为目标。”叶青说。 林风苦笑:“我也一样,除了跟谭磊王小川一块儿到这小饭馆里喝点酒,我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家里,不要说跟人结怨,就连朋友都没几个。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我的门上会出现那幅图案。” 叶青低下头,眉宇间流露出那么多的无奈。 林风盯着她看,有些呆了。这时候,他心底忽然滋生出些莫名的喜悦。面前的女孩恬静单纯,也许,是冥冥中的天意,把她和自己联系到了一起。看着女孩的无助,他还有些冲动。如果真的会有灾难发生,那么,他宁愿那些灾难落在自己身上,而不要伤害面前的女孩。 似乎是感受到了林风的心意,叶青睫毛闪动了一下,目光与林风的眼神相遇,随即又带些怯意和羞涩,重新低垂下去。午后的阳光暖暖的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好长时间都不说话,但那一刻,他们心底竟是从来没有过的平静。 不知道什么时候,林风的手握住了叶青的,他凝视着女孩,一字一顿地道:“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人能伤害得了你。” 语气沉重在这里显示的是决心,叶青一定感觉到了,所以,这一刻,她才会在心底生出那么多的感动。她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有两滴泪水,缓缓溢出眼帘。 我们的生活常常会因为些偶然而改变,譬如林风和叶青。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俩人有时间就呆在一起,如果不是心头还笼罩着恐怖传说的阴影,那么,这段时间,对他们而言,一定是非常快乐的。事实上,自从谭磊死后,传说里的男生似乎再次销声匿迹了,或者说,杀死谭磊的凶手停止了继续作案。警方的调查还在继续,但依然没有任何突破性进展,那晚打电话约谭磊出去的女人,已经被证实,那晚根本没有见到谭磊。除了对于死者还保留伤痛,其他一切好像又都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不管是林风还是叶青,都希望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凶手播种恐怖,而他们却收获了爱情,这未尝不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可是事情并没有完,没过多久王小川也被人烧死在学校外面一处挺偏僻的小树林里。王小川的死,让林风和叶青感到无比的恐惧,原来凶手仍然伺伏在周围,他们的噩梦仍然没有结束。 走在校园里,有认识他们俩的学生纷纷避让,还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林风和叶青面无表情,身子僵硬,两只手下意识地在下面紧紧握住。 “警察说,凶手就在这学校里。”叶青低声道,下面的手颤栗了一下。 “我说了,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人能伤害得了我们。”林风的语气透着沉重。 “可是,我还是害怕。学校里人太多了。”叶青说。 林风无语,现在他的心里,岂非也和叶青一样的感受? 叶青突然停下,干裂的嘴唇动了动,一字一顿吐出几个字来:“带我走吧。” 林风怔住:“我们能去哪儿?” “随便去哪儿,只要能离开这里,凶手就找不到我们了。” 林风沉默,眉峰皱得很紧。 “带我走吧。”叶青好像忽然才醒悟过来,紧紧地抓住林风的手,“我们现在就走,就我们两个人。在这里,我觉得自己像个怪物,我一天都呆不下去了。” “可是警察让我们呆在学校里。”林风说。 “破案那是警察的事,如果他们能抓到凶手,王小川也不会死了。”叶青眼泪流出来,“我不想死,更不想像谭磊和王小川那样死。林风,带我走吧,等到警察抓到凶手,我们再回来。” 林风还想说什么,但看到叶青满脸的泪水,终于重重地点头。 林风跟着叶青回去收拾东西,自从叶青收到那幅图案,她的室友都搬到了别处,本来拥挤喧闹的房间里,冷清极了。叶青的东西很简单,只装了一个旅行包,她跟林风离开时,走廊两边的房间,探出很多脑袋来,目光里都带些畏缩与恐惧。 “我们去哪儿?”林风和叶青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问。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听你的。”叶青说。 林风想了想,拥住叶青的肩膀:“那就回我的老家吧,我也有好多年没回去了。那是个你从来没有去过的南方小城,虽然不大,但却很美丽,我就是在那里,度过了我记忆中最美好的童年。” 叶青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点头,面上,已经生出些向往的神情。 五 秦歌非常恼火,因为林风和叶青不见了。 ——他俩一定是因为害怕,离开了学校。 秦歌能理解他们此刻的恐惧,但他们这一走,破案就断了线索,所以,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到他们。 就在这时,他接到了林风的电话。 “我要带叶青离开这里了,车子马上就要进站,我现在在洗手间里打这个电话。”林风显得心事重重,“我相信警方一定能抓住凶手,但是,我又不能冒险让凶手伤害叶青。” “我不管你要去哪里,现在立刻回来。我们警方一定会保证你和叶青的安全。” “我相信你的承诺,也不想因为我们阻碍你们警察破案。”那边的林风似乎也很犹豫,“但是,我还是要带叶青走。你也许不会明白,当你真心喜欢上一个人,你会为她去做任何事。” 秦歌还想再说什么,但那边的林风飞快地说了一个城市的名字:“那是我的家乡,我带叶青回我的家乡了,等你们抓住凶手,我们一定会回来。” 电话挂断,秦歌又气又急,出门开了车,直奔车站而去。 在车上,秦歌电话队里的同事,让他们查林风老家的地址。快到车站的时候,他又接到同事的电话,传来的消息让他觉得震惊。 叶青收拾东西离开后,她的室友相继回来,在她的床上,发现了几张照片和一个ZIPPO打火机。室友觉得事有蹊跷,就将东西送到了学校为警方专门腾出来的办公室。 两张照片上,是两个被火团包围——或者说正在燃烧的人。 ——叶青就是凶手! 秦歌脑门上汗唰地出来了,他想到林风刚才电话里的话,“爱上一个人,可以为她去做任何事”,一定是叶青要求林风带她离开,林风才带她回了自己的老家。如果叶青确是凶手,那么林风的处境岂非岌岌可危? 打赶紧给林风打电话,但语音提示那边已经关机了。 车站里,最近一班去往林风老家所在城市的列车已经开走,秦歌一边向队里汇报情况,一边毫不犹豫地跳上了一班开往邻近城市的列车。 现在,秦歌只希望,能在叶青在对林风下毒手前,及时地阻止她。 六 这是一处老宅,在老街上。老街保存得还相对完好,随处可见青砖碧瓦与参天的大树。星月的光华落在老街上,老街寂静得像是一幅画。 风尘仆仆的林风和叶青后来站在古朴的两扇门前,俩人都变得轻松起来。 “这就是你的老家,真漂亮。”叶青柔声道。 林风面色沉凝,轻轻拥着女孩:“许多年前,我跟爸爸妈妈快乐地生活在这里。可是后来,爸爸出了车祸,妈妈辛苦地赚钱供我读书。在我大学即将毕业那年,因为劳累过度患上重病,也离开了我。就从那时候起,我开始时刻都感觉到我是一个人,即使身边的人再多,但他们都跟我没有关系。直到那一天,我见到了你。” 叶青叹息,偎在林风的怀里:“以后,我们一定会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林风眉峰舒展,露出些笑意:“现在我只希望我们摆脱了那个凶手,能够平平安安地等到警察抓住凶手那一天。” 掏出钥匙开门,里面是个小小的院落,再开门,就进到了屋里。 就在这时,身后的门忽然关上了,黑暗瞬间完全把俩人笼罩。黑暗里,就听到叶青和林风各自发出一声惊叫,接着是“扑通”两声,有人跌倒在地。 黑暗中响起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我终于等到你们了。” 声音过后,复归沉寂,林风和叶青就像消失在这黑暗中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又一个男人出现在这道门边,他就是辗转赶来的警察秦歌。到这个城市,来不及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他便立刻打车去往林风家老宅。时间在他这里就等于生命,也许早一步赶到,就能阻止叶青杀死林风。 路上的秦歌仍然百思不解,他实在不敢相信叶青那样单纯文静的女孩会是系列纵火杀人案的凶手。但这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奇妙,越是看着不可能的,往往才是最真实的。只有找到林风,抓住叶青,才能弄明白叶青纵火杀人的动因。 站在林风家老宅前,秦歌见里面黑乎乎的,心里悚然一惊。按时间推算,林风和叶青应该已经先他一步回到这里,难道自己来晚了一步? 伸手推门,门应声而开,似乎更加验证了秦歌的预感。 进入到院中,枪已经握在手里,慢慢逼近正屋的房门。凝听,里面没有丝毫动静,试探性地伸手推门,门再次开了。此时,秦歌对林风与叶青来过已经再无疑虑。 屋里黑漆漆的,但星月的光亮泼洒到屋里,依稀还能看清些屋里的情景。像许多老宅一样,扑面而来的是些陈年腐朽的味道。屋里四壁,还有些家具的阴影。秦歌摸索着在门边寻找开关,这时,他忽然听到了些细微的响动。 秦歌警觉地双手持枪,向着响动的方向,片刻后,确定没有危险,这才再次去摸开关。灯光亮起,秦歌一眼就看到刚才发出响声的,正是他此行要寻找的林风。 林风还活着,让秦歌吁了口气,但林风现在的状态,却让他意识到,危险并没有过去。林风仰面躺在地上,双脚双手都被缚住,口中还被塞了条毛巾,浑身湿漉漉的,还散发着一种怪味——那是汽油的味道。 秦歌赶紧上前,替林风拔去口中的毛巾,替他松绑。 林风剧烈地咳嗽,干呕了片刻,方才回过神来。 “叶青呢?她就是烧死谭磊和王小川的凶手!”秦歌重重地道。 林风疑惑地摇头:“不可能,袭击我们的是个男人。” 林风讲述了自己和叶青进到这屋里,骤然被袭的经过。当时黑暗来临,他只感到脑后遭到重重一击,便倒地不醒。昏迷前最后听到的,是叶青的惊叫和一个男人陌生的声音。 “男人?”秦歌更加疑惑了,“你没听错那男人说终于等到你们了?” 林风重重地点头,随即又变得焦急起来:“我们赶快去找叶青,现在,凶手抓住了她,她的处境一定很危险。” 秦歌稍一犹豫,便同意了。但这城市这么大,谁知道凶手把叶青带到了哪里? 凶手在林风身上浇了汽油,一定不会就这么放过他,一定会再次会来。想到这里,秦歌精神一振,刚想告诉林风他们就在这里守株待兔,忽然他的手机响。 电话是队里的同事打来的,听完电话里的内容,秦歌一颗心忽地一下悬了起来。他慢慢转身,但等待他的,却是重重一击。 警察也是人,警察也会昏倒,秦歌倒地时,看到林风面目狰狞地一张脸。 秦歌知道自己错了,真正的凶手不是叶青,而是林风。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机会弥补这个错误。 “没错,他们是你的朋友,你也不记得杀人的事情了。但是,刚才你要烧死我和叶青,却是我们亲眼目睹,这难道你也不记得了?” 林风张口结舌,目光恐慌地落到后面的叶青身上,似乎是想寻得她的援助,但叶青毫不犹豫地扭过头去不看他。 林风颤栗着端详自己的双手,似乎在痛苦地回忆。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真相,其实,你也是个很可怜的人。”秦歌叹息,“如果我没有猜错,当年你杀死父亲之后,一定在精神病院里呆过。你是个患有人格分裂的病人,在你的身体里,还潜伏着另外一个你,是他烧死了谭磊和王小川。” 秦歌的话让林风和叶青都怔住了。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你在即将烧死我的时候,忽然变了一个人。现在的你是学校里的老师,是谭磊和王小川的朋友,是叶青的恋人,是个正常的人。” “可是我真的看到过凶手,在谭磊死的那天晚上,他跟踪了我。”林风说。 秦歌想一下道:“也许你真的看到过一个人,但我想,那人一定只有你才能看到。看到他的,也许是现在的你,也许是你回家看到门上的那幅画,睡着后,另一个你才起身出去烧死了谭磊。” 林风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现在,我只想知道你身体里的另外一个人,为什么要选择谭磊和王小川作为下手目标,而且,还要将叶青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孩也牵扯到这件事中。”秦歌说。 林风浑身都在颤抖,他目光落在叶青身上,满眼都是痛苦:“叶青,你知道吗,其实你大一刚到这个学校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每天走在学校里,我都在潜意识里希望能看到你。我是个胆怯的人,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走到你的身边,直到有一天,在警察的办公室里,我看到你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现在,秦歌和叶青终于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原委,谁能料到,两起凶残恶劣的纵火杀人案件,起因竟然会因为爱--潜伏在林风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杀死谭磊王小川,留下两幅火鸟的图案,居然只是为了让人相信那个传说真的存在,这样,林风才能有一个机会,走到叶青的身边。 有谁知道,爱的力量竟然会如此强大?当然,也许这一切,不过是潜伏在林风身体里的另一个人的阴谋。幼年的林风遭受父亲虐待,亲眼见到父亲打死母亲后,强烈的刺激让他人格产生分裂。另一个他残忍邪恶,他又怎么能看着叶青成为林风的全部?帮助林风得到叶青,也许只是为了能有一个机会,释放他的邪恶和杀戮。但不管怎么说,现在真相已经大白,法律将如何制裁林风,那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秦歌也如释重负,现在,他只要带着林风和叶青离开这里,赶到当地公安机关,这起连环纵火杀人案就算破了。 事情其实并没有结束,就在三人离开房间走到外面院子里时,前面的林风忽然转身,飞快地勒住叶青的脖子,另一只手,已经将火机点燃——秦歌竟然没有发现他什么时候,又将火机摸到了手里。 秦歌举枪与林风对峙,他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是多余。林风的身体,已经被另一个他所控制,这个人是邪恶凶残的,是杀死了林风的父亲并且随时等待死者回来复仇的人。 点燃的火机离叶青越来越近,传说中的一幕,即将变成现实。 林风的面孔狰狞可怖,喉咙里嗫嚅着含混不清、如同野兽般的嘶叫。他似乎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经到来,因而变得愈发疯狂。 叶青挡在林风身前,秦歌根本无法扣动扳机。 挣扎的叶青忽然停止了动作,她柔声道:“还记得你曾经说过的话吗,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人能伤害得了我。你忘了答应我的事吗?” 那边的秦歌一颗心已经悬到了喉边,举枪的手都有些颤栗。 林风怔了一下,随即火机仍然不停,慢慢向着叶青逼近。这时候,对面的秦歌看到他的面孔剧烈颤动,身子也筛糠样抖个不停。 然后是突然间,林风一把推开了怀里的叶青,而火机却仍然不停,触到了自己的身体。火起的刹那,林风眼中流下泪来。 “答应你的事,我一定会做到,因为我是真的爱你。”这是林风活在这世界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火焰迅速在他的身体上蔓延,他张开双臂,就像一只火鸟挥动他的翅膀。 被秦歌搀扶住的叶青此时亦是泪流满面,不知道为什么,当这个差点要杀死的男人在火中挣扎的时候,她竟然会有心痛的感觉。 也许,她要在后来无数的日子里回想,才会明白,原来,那都是因为爱。 ...
一 我被人跟踪了。从我进酒吧开始,我就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当时,我还以为是错觉,直到后来进洗手间的时候,随行的女伴也说有一个男人好像一直盯着我在看,我才知道不是错觉。 散场的时候,我迅速走出酒吧,躲在一个角落里往回看,果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跟了出来,站在大街边四处张望。我于是走出来把他拦住:“先生,你有什么事情吗?” 那个男人有些尴尬,犹豫了一会儿,说:“这样不好,女孩子要少抽烟少喝酒少泡夜店。” 我惊讶地瞪着他,好久才蹦出了一句:“神经病啊你!” 不是吗?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地跟踪我,然后对我进行教育,不仅神经病,而且思想龌龊!夜店怎么了?我来这里仅是正正经经地工作—一我是做兼职公关的,因为我会喝酒、会抽烟、会说话、会察言观色、有商务英语高级的证书,还懂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所以我从最开始的翻译做成了现在的兼职公关,但是和情色无关。 老男人显然有些挂不住了,脸在路灯下也忽然红得很出彩。我冷哼一声,伸手拦了一辆的士走了。回家后我洗了个澡,躺在床上,数着刚刚拿到手的工资,还不错,够我旅游一阵子了。自从和倪铭华分手之后,我就迷上了旅游,四处走动的感觉让我很舒服。 这次我选择的是古城平遥,说走就走,次日清晨我就已经在去往平遥的火车上了。只是怎么也没想到,那个男人又出现了,他在我的对铺坐下,然后冲我微微一笑。 我头皮炸了一下,这人到底想干什么?他是谁?我没敢再看他,一直侧着脸看窗外。就这样,我看风景,他看我,一路我们没有交谈。 火车到达终点站太原,等我转车到达平遥古城的时,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我松了口气,有些疲惫地走进北门附近的一家旅馆住下。 第一天,平遥下了大雨,我没法出去,只能呆在房间里看电视或者发呆。我心底对这鬼天气升起了无尽的怨恨,因为雨水总是会让我想起那件该死的往事。没错,那件事的确很该死,因为它几乎毁了我所有的幸福。 二 两年前,我真的是个幸福的小女人,因为我终于和心爱的男人订婚了。我的未婚夫是我的高中同学,我和他从高中开始交往,同学七年,然后一起毕业,准备婚嫁。那时我们在武汉买好了房子,我的公公还专门从家乡跑到武汉来帮我们负责新房装修,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但是所有的幻境在一瞬间就破灭了,因为我未来的公公被人用硫酸泼脸,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泼他硫酸的那个人竟然是我叔叔,因为我公公勾引了我婶婶,被我叔叔抓了个现形。 这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因为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过世了,母亲改嫁后,我因为不肯跟后爸爸的姓,所以后爸爸就不养我,我基本是我叔叔一手带大的,不料我的叔叔却因为故意伤害罪而坐了牢。 那段时间,男友总是看护着无菌病房中的公公,很少说话,我看到他一天比一天瘦,一天比一天憔悴,心中就发痛。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他不用那么难过,因为结局我已经知道了,等公公出院的时候,我就会和他正式摊牌,分手是肯定的,所以他用不着因为顾及我的感受而左右为难。继续留下,我也不会开心,要我整天背负沉重的十字架去生活,我做不到。 公公出院时,我把公公和婆婆送上车,挥了挥手,然后转身离去。婆婆忽然喊住我,“欢欢,这个事情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叔叔的错,是你公公自作自受,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还能继续做我们家媳妇。”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妈妈,眼泪就那么扑簌簌地流出来。婆婆一边帮我擦眼泪,一边哭着劝我。站在一旁的男友也开始落泪,他试图抓起我的手,我却挣脱出来。 “对不起,”我强忍着心痛说,“我不想一辈子都生活在赎罪之中。” 就这样,我离开了我的前男友,但是继续呆在武汉,因为我叔叔还在武汉服刑,我想离他近一点,我要照顾他。即使全世界都说他不对,他却是我最亲的人,我一定要和他站在一条线上。等他出来了,我的人生再作安排…… 三 晚上,雨停了,平遥古城平添一层清新的气息。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准备出去好好逛一番。刚到门口,老板娘笑着和我打了个招呼,然后问我怎么没和朋友一起。 我一愣:“朋友?” 老板娘说:“是啊,就是住在你对面的那个男的,他问我你订了几天的房,说是你朋友。” 我立刻感到一股寒意,莫非又是那个老男人?在问清那个男的形貌后,我愤怒了,果然又是他!他这样跟着我到底想要干什么?难道看我好欺负不成? 我没有出去,而是直接奔过去拍对面的门,老男人就在屋里。 “你为什么要跟踪我?从武汉到这里,你累不累?”我直截了当地质问他。 那个男人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朝我温柔地看一眼,笑着说:“我姓周,你叫我周先生吧,我没有恶意,是一个朋友要我过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 我愣住了,猜想,这个人肯定是我的前男友倪铭华,因为平遥也是我和他第一次出来旅游的地方。 此刻,我每一次的呼吸就好像往自己的心上撒一把钢钉,那种疼让我无法呼吸。头一晕,我差点跌坐在周先生的门前。 “你没事吧?”周先生有些担心地看着我,把我请进了他的房间,倒了杯热水。我靠在沙发上,使劲揉了揉太阳穴,“我没事,你的朋友叫什么?”我握着水杯问道。 他仍旧没回答我,自顾自地继续说:“我的朋友除了要知道你的近况外,他还要我给你带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很普通,和所有人一样普通,他有自己的家庭,他还有一个编外成员,那个成员是他哥哥的孩子,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把这个小女孩当作是编外成员,反而更加疼爱她,这个女孩聪明伶俐,学习一直很好,名列前茅,差不多七年前的时候,那个女孩考上了武汉大学,这是很值得他自豪的。 上大学的那天,那个人亲自送女孩上大学,也是在那一刻,他看见有很多有钱人开着小车送学生,他觉得自己的女孩并不比那些坐小车的娃差,但是他却不能给她这样的待遇。也许这样的差距,在他们的家乡不会很明显,但是在省城,他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这个孩子。 女孩上大学后也很努力很上进。他也尽他所能的供养着这个女孩。然后女孩谈恋爱了,他很高兴,因为这个女孩的男朋友是他们家乡一个家境殷实的中产阶级,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对于普通平凡的他,他觉得足够了。起码,他的女孩能少奋斗很多年,就能有车有房。 所有的一切在那一天幻灭,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对方说,你是谁谁谁的老公吗7他说是,对方又说,我是你女人的情人的老婆。男人很诧异,也惊呆了,然后那个女人又说,现在你的女人和我的男人跑到武汉去了,难道不是吗? 于是那个男人去了武汉,果然看见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竟然是女孩未来的公公。那个打电话的女人就是女孩未来的婆婆。 正在男人诧异万分的时候,女孩未来的婆婆出现了,跟他谈了一个条件,如果你帮我办件事情,我给你一笔钱,如果你不做,那么我会把这件事情公开,然后欢欢永远不能踏进我家门。 “我的故事讲完了。”周先生说着,点根烟,然后静静地看着我。 我突然很想哭,却没有一滴眼泪,泪水真是让人恶心的东西。 “你是我叔叔的朋友?” “是的,”他点头,然后递给我一张卡,“这里面有20万,这是你叔叔要我给你的。我是你叔叔的朋友,是他在监狱中最好的朋友,只是比他出来得早些。” 原来这个男人就是因为这个跟踪我,搞得那么神秘,差一点让我以为他是倪铭华的朋友! 拿了卡,我就走了。那个周先生也就没有再跟踪我了。 第二天,我坐飞机回到武汉。我的心情也跟着飞机忽高忽低,变化多端。飞机降落的时候,我也总算是抚平了我的思绪。 倪铭华,我爱他爱得自卑,爱到愿意为他背负所有;我未来的婆婆更是有意思,我辛辛苦苦全心全意把人家当作妈,但是她老人家就这么对我。自始至终,没有抛弃我的还是只有我叔叔,而现在,唯一不欺骗我的叔叔竟然还在监狱里面服刑。 突然之间,我发现,世界原来是这样美好,我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四 我尝试着拨打倪铭华以前的手机号,有些号码是记在心里的,不是扔掉手机就能抹去痕迹。就这样,我和他联系上了。我说我很想你,可不可以见一个面,我想和你说说话。他说好,然后我们约在酒吧见面。他安静地看着我,只有我一杯又一杯地喝着。 “你要陪我喝,喝完之后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对他说。 “什么秘密?” 我晃着杯子,娇笑道:“这个秘密很大,如果你不喝,我就不告诉你。” 他于是拿起了杯子。 “你要喝三杯。” 他于是连喝了三杯。 然后我就低下身子,附在他的耳边:“你知道吗……” 可是我却一句话也说不下去了,最后只好猛灌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没啥,秘密就是我想继续和你好。你现在还单身吗?单身的话,我们就一起回家吧。对了,你喝了酒不能开车,我喊个人过来开车吧。” 不等他说话,我就喊来我的朋友帮他开车。我拉着倪铭华坐到后排,我坐在驾驶位的后面,他坐在副驾驶的后面。我勾引他,然后趁着和他腻歪的时候把后门松开了。这时,车子已经上了高速,当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从我们后面驶来时,我整个人一歪,把他生生地推下了车…… 现在,一想起我那敬爱的婆婆,我就会发出愉快的笑声。她现在拥有两个最亲爱的人,一个是上半截惨不忍睹的老公,一个是下半截没有了的儿子——多么完美的一个家庭啊! 亲爱的倪铭华,敬爱的婆婆,我当初有多爱你们,现在我就有多恨你们! 五 叔叔在高墙内积极地劳动减刑,我在外面利用自己的关系打点疏通。终于,又过了两年,叔叔出狱了。 我紧紧抱着叔叔,泪流不止。我说“叔叔,我什么都知道了。要不要喊周先生出来,大家一起聚一聚?” 叔叔很疑惑:“什么周先生?” 我说:“就是你告诉我实情的周先生啊,就是你的牢友啊。” 叔叔说:“你在说什么啊,我没有什么牢友啊,” 我突然很紧张:“两年前不是你要你的牢友告诉我,是倪铭华的妈要以我的婚姻作为威胁逼你去泼硫酸的吗?” 叔叔摇头否认说:“不是的,是你婶婶说到武汉出差,我想你也在武汉,于是自己也就过来了,顺便看看你。结果就看见你婶婶和……当时我气不过,就犯了罪。” “可是——周先生是谁?周先生是谁啊?”我就像一个被抽空了的气球,猛然颓败下来。 他到底是谁? 六 后来我才知道,周先生是个路人甲。周先生说的朋友才是主角,就是我最开始猜到的倪铭华。 叔叔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武大的樱花开得漫天遍地,我陪着叔叔去看樱花。我们竟然偶遇了周先生,他正在那里拍照。 我堵住他:“你究竟是谁?你根本不是我叔叔的朋友!” 周先生沉默良久,突然叹了一口气:“其实我是倪铭华的朋友,那张银行卡也是他的。那段时间他过得很不好,一直很消沉。他曾经对我说,只要按照他的计划做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结局也会很美好。” ——真的美好吗? 七 倪铭华收到周先生的邮包时,正躺在轮椅上看夕阳,这天的夕阳红得有些过分了,很像血。 倪铭华慢慢地打开包裹,里面是他托周先生拍摄的武大的樱花照片。他喜欢樱花,因为樱花中永远有他这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他一张一张翻看着,忽然手指就僵了下来——其中一张照片中不仅有灿烂的樱花,还有他前女友迷人的笑脸。 照片下面叠放着一封信,信中只有一行字:“你不该让我再背负上一层罪孽,我恨你,一辈子恨你!” ...
钟玉发现她的学生陈同没有来上课,这让她感到十分不安。 最近几日,学校附近出现了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穿着黑风衣,脸上有一道难看的刀疤。每天下午放学时,他便在学校对面的小饭馆里吃饭。他总是坐在靠近店面大门的位置,用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打量着从校门里蜂拥而出的孩子们。 陈同的父母如今在深圳,他的奶奶在去年过世了,家里只有他和爷爷陈大丰两个人。作为班主任,钟玉便对这个孩子格外上心一些。她给陈同的爷爷打了电话,但对方没有接听。 钟玉决定利用中午的时间去陈同的家里探个究竟,陈同和他爷爷所住的村子离胡安镇较远,其中有一段是山路,没有公交车,也不适宜骑车,所以每天陈同都要步行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能到达学校。 钟玉满头大汗地赶到了陈同家,但是小院的大门却紧锁着,村民告诉钟玉,前一天晚上,陈同的爷爷忽然感觉身体不舒服,便在孙子的陪同下,一起去了镇上的医院看病,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难怪!钟玉更加担心了,她匆忙赶回胡安镇,但钟玉在医院里找了一圈儿,也没有发现陈同爷孙俩,再打陈大丰的手机,依旧没人接听。 难道是在半路出了什么意外?钟玉连忙报了警,民警也沿途寻找了一遍,仍旧一无所获。到放学时候,钟玉发现那个黑衣男子没有出现,心里更是一紧。 她在家里一直等到晚上8点,陈同的邻居也没有打来电话——她离开陈同家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附近的村民,嘱咐他们一旦爷孙俩回家,务必要通知她。 钟玉又给陈同的父母打了电话,谁知他们竟然认为老人一定是带着孩子去了别的地方,是钟玉大惊小怪了,他们甚至责怪钟玉,说她不该报警。 钟玉从没有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她拿了钥匙和手机,决定出去散散步,缓解一下愤怒的情绪。 胡安镇一入夜便格外安静,店铺门都早早关了。当她走到学校附近时,突然感觉自己的后背被一块石子给砸了一下,她很诧异地四处张望——只见在西侧街角,一个人影闪进了一条胡同。 那人穿着黑色的风衣,依稀就是那个疤脸男人的背影。钟玉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黑风衣走得很快,显然对这个小镇的道路了如指掌。 钟玉不敢打电话,生怕因此跟丢了对方,但同时她有些畏惧——刚才的那个石头来得实在蹊跷,倒像是故意引起她注意到黑风衣似的。 钟玉往四周看,视线里有一家小卖部还开着门,老板娘支了张桌子,和几个邻居在店门口打着麻将。店门口还停着一辆半旧的黑色轿车。这个时候回头还来得及。她摸出手机,刚要拨打,黑风衣却突然掉头奔了回来,一巴掌将她的手机拍打到地上,钟玉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你要是想那个孩子活,就别作声!”黑风衣恶狠狠地压低声音威胁她。 这边的动静已经引起了小卖部老板娘的注意,她向这边张望着,钟玉强忍着惊惧,默默地看着黑风衣把手机捡了起来还给她,它已经摔坏了。 “对不起。”黑风衣大声说,同时严厉地瞪着钟玉。钟玉犹豫着,她仍有求救的机会,但是黑风衣的话却掐住了她的要害——如果不是凶徒,他怎么会说“那个孩子”? “没关系,你下次小心点。”钟玉也大声说。 老板娘把头转回了麻将桌。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钟玉鼓足勇气问。黑风衣的话却大大出乎钟玉的意料:“孩子的父母在深圳中了彩票大奖,有人绑架了老头和小孩,想要勒索孩子的父母。”钟玉的第一个念头是“荒谬”——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的学生身上? 但是他既然知道陈同的父母在深圳,那么他的话就有了一定的可信度。如果绑匪已经打电话给了陈同的父母,那么倒也勉强可以解释陈同父母那古怪的态度了——他们一定是被威胁不得声张。 “你怎么会知道?”钟玉觉得相信这个人太冒险了,而且黑风衣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她? 黑风衣没有回答,他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交给钟玉,指着西边的一座修有红砖平房的农家小院:“看见前面那个房子没?人可能就关在那儿,我先去探探,要是真在那儿,我就出来给你招手,你就打电话叫警察来。”钟玉犹豫着,这事到处透露着古怪。 “我不能去报警。”黑风衣很清楚钟玉在想什么,“我身上有案子,警察会抓我。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道上的人也会找我麻烦。所以只能找你。”钟玉目瞪口呆,她没想到黑风衣的背景竟然如此复杂。 “你一直在跟着我?”钟玉很奇怪,“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出来?”黑风衣摇着头:“我不敢确定,你要是不出来,我也只好自己冒险了。” “那你为什么要帮他们?”钟玉说出她脑中唯一的一个可能性,“你是陈同父母的朋友?” 黑风衣不置可否。 “我要过去了。你帮我望风,一会儿要是有人要进那房子,你就去找那个老板娘吵架,声音大点,我能听得到。”他叮嘱说,“一定要等我出来再报警。我现在还不敢确定人就在那儿,要是打草惊蛇了,他们那帮人可狠着呢,会马上撕票的。”钟玉本来想等他一走立刻就打电话报警,听到这话吓了一大跳:“撕票?” 黑风衣苦笑:“老师!你有时想得太多,有时又想得太少。” 钟玉忐忑不安地看着黑风衣朝那小院摸去,小院外没有人,他动作利索地翻进了围墙,消失在了钟玉的视线中。 她看看周围,又看看自己手里的手机——这事儿实在有些难以置信,她竟然在帮一个罪犯望风! 黑风衣进去已经有半个小时了,但是他还没有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遇上了什么变故。 正在这时,一个穿着灰色T恤的年轻人径直向红砖平房走去,钟玉只得硬着头皮跑向正在打麻将的老板娘,一下子将整个麻将桌都掀翻了。 “你是不是有病哦!”老板娘立刻被惹毛了,扯着嗓子号了起来,钟玉很庆幸——老板娘的声音很有穿透力,在红房子中的人不可能听不到。她连连向老板娘道歉,说自己头晕,不小心。 但老板娘不相信:“你就是故意的!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她的麻友被搅了兴致,也都纷纷围上来指责钟玉,大家的嗓门都不低。 钟玉看见灰T恤朝这边看了一眼,但他似乎对这争吵并没有兴趣,推门走进了院子。钟玉绞尽脑汁与围攻者们对骂,以便把时间拖得更长些,但是五分钟过去了,黑风衣依旧没有出来。 肯定是出事了,钟玉想,如果黑风衣被抓住了,那帮人会不会为了自保而对陈同和他爷爷不利?她每多耽搁一分钟,小孩和老人就多一分危险。钟玉拨打了电话后,又立即赶到红房子前使劲拍着院门。 很快有人来开门,仍旧是那个灰T恤,他皱着眉头瞪着钟玉: “你干什么?” “刚才有个穿黑衣服的偷了我的钱包,我亲眼看见他进你们家院子了!”这是钟玉急中生智想出来的办法,“赶紧把人交出来!” 灰T恤还没有说话,小卖部的老板娘就喊了起来:“不要理她,那个女人是个精神病!” “滚滚滚!再不滚打你!”灰T恤冷冷地将门关上了。 钟玉就地撒疯,继续使劲拍门:“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不少人都出来看热闹,但因为听了老板娘的话,谁都不打算多管闲事。幸运的是警察很快赶到了。灰T恤不得不打开门让警察进入,令钟玉失望的是,搜查毫无结果,既没有找到陈同爷孙,也没有找到黑风衣。整个房间就只有灰T恤一个人,他拿出了身份证和房产证,证明自己是主人。 “我在化肥厂工作,今天晚上我加班,刚刚才回来!”邻居们也都纷纷证明灰T恤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人。 房门和窗户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屋子里也没有可疑的脚印。 钟玉暗暗叫苦,难道自己真的被人捉弄了吗?黑风衣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是他是如何得知陈同失踪了,而他的父母也在深圳的呢?是了,她和警察下午的时候曾经到处问过,他一定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可是,钟玉望着自己手里的手机,如果只是恶作剧,他干吗要破费搭上一个手机呢? 正想着的时候,手机里突然跳出一条短信:赶紧带着警察出来,外面有一辆黑色的悦达起亚,小孩在后备厢里。他们要跑了! 钟玉犹豫了一下,还是拽了一个警察,把短信拿给他看。一行人冲出院子,果然,杂货铺前停着的那一辆悦达起亚正准备发动。警察拦住了轿车,打开了后备厢。 后备厢里没有小孩——却有一只小孩的袜子。 “啊!”一声惨叫从杂货铺后面的灰色砖楼里传出来。 钟玉跟着警察们冲了进去。 很快,他们就在灰砖楼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被捆住手脚的陈同爷孙,两人的嘴都被人用胶布粘上了。除了他们之外,地上还有两个男人,一个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另一个人的腹部被人刺了一刀,地上到处都是血迹。 其中并没有黑风衣男子。 被刺伤的男子很快就交代了,正是他们绑架了陈同和他的爷爷,而杂货店的老板娘也是他们的同伙,陈同和他的爷爷常来杂货店买东西,从爷孙俩的对话中,他们得知陈同的父母在深圳做生意,家境不错,便起了歹意,绑架了爷孙俩,将人带进这灰楼之后,老板娘便负责在外面望风。 男子说,刺伤他的人是一个穿黑风衣的男子,后者趁着钟玉在外面闹事的时候偷偷潜入,想要救走孩子,被他们发现后就扭打了起来,男子受了伤,逃走了。 钟玉到此时才恍然大悟,黑风衣的目标根本就不是红砖楼,而是老板娘的杂货店,可是由于老板娘在外面看着,他没有机会,只能找一个人来引开他们,于是编了个谎话,假装自己知道所有的内情,他吃定了钟玉一定会为了孩子照他的话去找老板娘的麻烦,但他也提防着钟玉会忍不住报警,所以才没有一开始就把计划和盘托出。 地上的血迹有一部分是黑风衣的。不管他是什么人,出于何种目的,他都是真心想要救出孩子。 钟玉不由得担心起来:黑风衣的伤势应该不轻,不知道他现在怎样了?她按照刚才发送短信的号码回拨——对方却已经关机了。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下午,钟玉在学校门口再次看见了那张熟悉的疤脸,这次他没有再穿黑风衣,而是穿着灰色的夹克,仍然坐在那家小吃店的最外面,看着放学的学生们。 钟玉带着陈同走向他。陈同给自己的救命恩人深深地鞠了一躬。男子抱起他,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钟玉发现男子的眼圈红了。警察的调查结果显示,陈同的父母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位朋友。 “你为什么要救他?” 疤脸男拿出他的皮夹,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旧照片,照片上是他和一个小男孩的合影,男孩的样貌酷似陈同,钟玉注意到,照片中的男子,脸上还没有疤痕。 男子说道:“他要是还活着,现在该考大学了。”钟玉有些发怔,男子已经转身疾步离开了——有两个民警正朝这边走过来。他们跟钟玉打招呼:“钟老师,你说的那个人,后来还看见他了吗?” 钟玉把视线从远处那个男人的背影上收回来,她摇摇头:“我想他大概已经离开这个镇子了吧。” ...
锲子 女子不满少女这样的眼神,伸手挖掉了少女的眼珠,然后好好摆放在窗台上。少女闷哼一声,晕了过去。女子小心翼翼的剥离了少女的脸,轻轻的张开那层薄薄的脸皮,在月光下,血淋中不失美丽。女子从自身拿出一个透明玻璃盒,里面有一些绿色的浓稠的东西,她把脸皮放了进去。走之前在少女的胸口补了一刀。 (一) 小巷深处,一所偏僻的民房中,借着窗外的月光,一个女子手中握着一把小巧的水果刀,看着绑在床上的少女,眼神灼灼,如同看到猎物一般的兴奋。少女的大眼睛里流出清亮的眼泪,被毛巾堵住的嘴巴,却发出呜呜的笑声。 女子的眼神平静如水,不带一丝涟漪。挥动着手中的刀,在少女的耳根、额头、下巴各划了一道小口,血珠从伤口处密密麻麻的跑了出来。殷红的血液,如玫瑰汁液般,盛开在脸上,枕头上。 少女睁大眼睛,看着近在眼前的女子。她的脸就如那白墙,涂抹了一层厚厚的白粉。少女的身体微微颤抖,似乎透过那层粉看到了女子的真实面貌,是她!!!大眼睛中有恐惧和不可置信,眼泪如断线的珠子。 …… 早市的街上,人群往来,熙熙攘攘,甚是热闹!一些乞丐蹲在路边,其中最醒目的是一个女孩子,脸就像一个大黑盘,那块胎记占据了整张脸,丑陋至极。她身子略显单薄,可怜兮兮的看着过往吃早餐去上班的人。“给点吧。”她小心翼翼的看着眼前男人的脸色。 男人的眼中露出深达眼底的厌恶,抽着烟,往女孩身上吐了口痰,“长得这么丑,还出来要饭,干脆直接死了更强,别人看到你这张脸,饭都吃不下去。”末了,把未熄的烟扔在了女孩的身上,转身离去。 “嘶…”女孩被烟头烫了一下,黑盘脸皱在一块,皱巴巴的更让人看了恶心。有些路人更是当着她的面把早餐吐了出来,其他乞丐也在偷偷的幸灾乐祸,更加卖力的用他们那完好的脸乞讨了。 “花梨,花梨,我有一个馒头。”另一个年纪一般大的女孩子高兴的捧着一个破碗,跑到脸上有胎记的女孩子身边蹲下。把那一个温热的馒头分成两份,最多的那边递给了花梨。 “谢谢你,阿帆。”花梨接过馒头,囫囵吞枣。人不如其名,花梨的脸上全是胎记。阿帆比花梨漂亮太多,是花梨乞讨生涯中最好的朋友。 阿帆微笑的帮花梨拍着背,顺着气,“慢点吃。”看着花梨吃完,又把手中剩余的那一半递给了花梨。 一会儿时间,阿帆的碗中有了一些钱,都是路人施舍的。其他乞丐看着眼红,起哄去抢,花梨和阿帆怎么也拦不住。 “住手,怎么回事?”一道威严的声音大声呵斥,可乞丐们看了他一眼又继续打起来。 “我们是警察,打架闹事,是想去牢里玩两天吗?”另一道声音响起。 乞丐们一听到警察两字,立马一窝蜂的跑了。 “花梨你没事吧。”阿帆立马扶起花梨,检查她身上的淤青。 花梨摇头,“你呢?”撩开阿帆的衣袖,摸着伤口,轻轻的吹气。 刚才喝退乞丐的其中一个女的,看到花梨的脸,惊叫了一句。 花梨头低的更厉害了。 “对不起,我不是嘲笑你,只是觉得惊讶。”那女人干净姣好的面容,身穿一身劲装,干练利索。她旁边的男人也是一身严肃的装扮,五官鲜明,一种刚毅尽显,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如沐春风。 “死人啦,死人啦!”两个小乞丐慌张的往这边跑,不断地喘着粗气。 雪心和甘霖两人对看了一眼,拦住了两个小乞丐问话。 “前方的小巷子里有人死了,那死人还对我们笑…”其中一乞丐吓哭了,拖着长音。 (二) 雪心带着手套,检查床上的尸体,指甲缝也查的仔仔细细。“死者的脸皮没了,眼珠被挖,床边有抓痕,指甲缝有血和木屑,临死前有过极大的痛苦挣扎过,致命伤是在胸口,并且中过笑气。尸体僵而不硬,初步推测死亡时间在凌晨一点左右。” 甘霖观察了一下房间,门是在里面锁的,那就证明凶手不是从门进来的。甘霖看着那打开的窗子,心里冒出一股寒气,先前感受到一股窥视的感觉,源于窗台上那双血淋淋的眼珠,有紫葡萄那么大,瞳孔缩成了一点,依稀还能看到怨恨和恐惧。甘霖伸手拿起眼珠,安放在尸体的眼眶中。 “你手里…啊!”雪心正想问甘霖手中是什么东西,当看到眼珠安放在尸体上时,那张没有皮的脸,嘴边还带着笑,裸露出森森牙齿,没有嘴唇的保护下,显得狰狞恐怖。雪心这个胆子不算小的人,也不由得吓一跳,连忙捂住自己的嘴。 “眼珠找到了,但脸皮和凶器不在屋里。凶手要人脸皮干什么?”甘霖沉思。 “也许凶手有异常的恋物癖呢?”雪心做出大胆的猜测。 这个地方没有监控,城市那么大,不能面面俱到。而甘霖只能找蛛丝马迹来推测案情。 深夜,寂静的小街道,一个苗条的美女喝醉酒,扶着路灯杆子狂吐不止。她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一个人影跟着,一大块黑影包拢着她的身体。人影赤裸裸的打量着她的身体部位。 美女感觉到这种近乎色狼的怪异感觉,扭捏着转身,“想上我啊,请给…唔~”刚才的醉意一下子就醒了,被人捂住了嘴。那人旋转着手中的刀,带起细微的血花,美女倒地。 “真是个美人,把脸借给我吧。” …… 又接到报案时,甘霖还没睡醒,翻身起床,拨通了雪心的电话号码,先行赶往了案发现场。一到就听到有人在哭。 “花梨,不要怕,我帮你挡着。”阿帆抱着花梨,轻声安慰。周围引来了很多群众,都在指指点点。 “借过,借过。这尸体是谁发现的?” 甘霖挤过人群,问道。 花梨从阿帆的怀里抬起头,一张大黑盘脸出现在甘霖的视线中,她微微抽泣,“是我发现的,我当时到这来捡瓶子,然后就…”说到这,花梨才停止的哭泣,又开始掉眼泪了。甘霖递了一张纸巾,花梨怔怔的看着他,阿帆顺手接过,道了一声谢。 甘霖把人群疏散开,接着打了个电话:“雪心,到哪了?” 没一会儿,雪心一路跑了过来,满头大汗。甘霖温柔的抽出一张纸巾替她擦汗,雪心理所当然的享受。人群中一道恶毒的眼神看着雪心,甘霖有所察觉,回头往人群看去,但那被人偷窥的感觉突然没有了。 “雪心,有什么发现?” “她的身上还有着淡淡的酒味,可以确定死者生前喝过酒。而且她的表情很怪异,应该是被人从背后袭击,死者因为喝醉酒而没反应过来,就被人割喉了。”雪心说着,绕到甘霖的背后,出其不意的搂住甘霖的双肩,手做刀,向甘霖的喉咙划了一下。 甘霖本能的抓住雪心的手要做过肩摔,“别别别啊,这只是演示,不要当真。”雪心急急的说,甘霖放手。雪心拍了拍胸口,“这里就交给殡仪馆,咱们去附近问问谁有见过她吧。” 甘霖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的走了去。 走了不久,甘霖停了下来,回头却看到花梨和阿帆,两人耸着肩膀,似乎还有点畏惧他。“你们跟着我干什么?” 阿帆站出来,小心翼翼的问道:“你能不能教我们几手防身术?” 甘霖笑了笑,说道:“没问题,但现在我要去办案。你们俩跟着不方便。” “我们住宿在港水西巷街尾的棚子里,你哪天有空了,可以去找我们,又或者你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姐妹俩凑钱给你打电话。” 甘霖从随身携带的笔纸里写下了电话姓名,递给了阿帆。 (三) 夜晚,西巷街尾。棚子不大,里面除了一床还算干净的被子,还有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基本没什么空间了。棚外有一口正煮着东西的小锅,火光照亮了内部,阿帆搂着花梨,“不要哭,我会隔几天就回来看你一次的,给你带好看的衣服和好吃的。” 原来,今日在街上,一位大老板看中阿帆,提出要收养她做干女儿。阿帆正值青春,十六岁的年纪,已经长开了面貌。 “这小罐奶粉,还是我跟你一起存钱买的,你要记得每天晚上喝,别浪费。”阿帆说着说着,也忍不住擦擦眼泪。 花梨用力点点头。明天就要与阿帆分开了,算来,与阿帆才认识一月余,可对她特别好,别人打她,阿帆会保护她,不嫌弃她长得丑。 两人喝了杯牛奶入睡。 早上,花梨与阿帆依依不舍的分开了。花梨没有什么心情去乞讨,便待在棚里发呆。不多时,一拢身影罩住了她。花梨高兴的抬头,“阿帆,你回…”看到来人,花梨有些失落。 甘霖微笑的摇头,“你的那个同伴呢?” 花梨伤心起来,“她走了。” 甘霖束手无策,哄女孩子不在行。甘霖看向雪心,雪心像个孩子一样,好奇的打量着这里的一切。“我今天来是教你防身术的。” 花梨止住泪水。这一上午,甘霖和雪心向花梨展示过肩摔,花梨对甘霖也异常热情,端水擦汗,甘霖时不时亲手指导花梨的防身动作。 之后的下午,甘霖和雪心都会来此教花梨。花梨也能看出他俩之间那淡淡的情愫… “这是啥?”雪心围绕着一座瓦塔转悠。瓦塔是采用埃及的金字塔的形式做的,不过塔顶有一个类似于祭坛的坛子,塔底是空的,里面还有灰烬。 “这是我祭拜父母用的,你别动它。”花梨有些激动,连忙推开雪心,她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霾。 雪心莫名其妙的看着她,不再看塔,不过是新鲜而已。 这几日,没有发生命案,但甘霖和雪心依旧没能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但他们可以确定,凶手是一名身手敏捷的女性,而且有特别的兴趣爱好。上次那名死者所处的区域有监控,但凶手却穿着宽大的连帽服,根本看不出体型和面貌。凶手很狡猾,七拐八拐就拐进了没监控的小巷里。 回去的途中,雪心开玩笑:“那个小姑娘挺喜欢你的。” “你想多了。”甘霖轻轻的刮了雪心的鼻尖,看着雪心柔和的侧脸,“你越来越美了。” (四) 一处树林内,一个穿着连帽服的人等在那。远处,一个穿着华丽的女人走过来,恭敬的对着那背影说:“主人,事情正在向我们所预料的那样发展。” “我们漏算了一样东西,再利用她一段时间吧。”随后那人又对着女人的耳边私语了几句。 “是。” …… 一天,一陌生人电话通知雪心,说是西郊区发现一具尸体,甘霖已经赶往过去了。雪心听后,没有丝毫怀疑,便前行去了案发现场。 到了那后,周围没有人,只有一具女性尸体被挂在树上,脸皮被割,太阳穴被刺穿,露出猩红的血肉,还有那双挂在脸上的黑眼珠,死死的盯着雪心。雪心皱眉,捡起地上那血中夹杂尘土的脸皮,血腥!转而又看着死者太阳穴插进去的刀柄,雪心小心翼翼的拔出来,血如喷泉那般,喷薄而出,把雪心的白衬衫染的斑驳不堪。 远处,一道人影从树干那转身离去。 “谁?别跑了,我已经看到你了。”雪心的警觉度很高。 那人不得已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居然是花梨! 雪心制住了花梨,正想问话的时候,甘霖赶了过来。 “雪心,没想到你比我还先到啊。怎么还带着花梨?发现什么线索没有?” 雪心不再理会花梨,说:“我猜想那把刀就是之前的凶器,脸皮也没带走,凶手应该是设了这个局,先引我来此,然后…让我们因此内讧。只是,我说小妹,你是怎么来这的?”雪心带着玩味的看着花梨,那张丑陋的脸,似乎比以往更丑了。 “我…我也是听人说的。”花梨的脸色有些难看。 甘霖看了看花梨,又看着雪心,雪心抛了个只可意会,不能明说的眼神,甘霖领会。 事后,甘霖问起:“你怀疑花梨那个小姑娘?” 雪心点头,“你要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正确地点的?你再往深处想,女悦己者容,她对自己这相貌肯定心里多少带点厌恶,讨厌长得好看的女生也不一定啊。”雪心说出自己的猜测。 甘霖摸着下巴,同意这个说法,但是怎么也无法把凶手联系到她身上去。 雪心拿出一个真空袋,里面装的就是那把刀。“这上面肯定有指纹,幸好当时我习惯性的带了一次性手套,不然这刀上的指纹就给抹除了。我们想办法把花梨的指纹拿过来。” …… “花梨,我给你带了奶粉,还是从前那个牌子的哟,还有新衣服,这几百块钱你拿着买点好吃的。”阿帆提着一个大袋子,从袋子里拿出那些东西。如今的她是老板的二奶,脸上化着妆,比以前多了一种妩媚。但花梨看着却不觉得陌生,她的阿帆始终记得她,对她一如当初的好。 “你过得好吗?”花梨手里塞满了东西。 “挺好,以后奶粉不用给我省。”阿帆抱抱花梨。 正在她们叙旧的时候,甘霖和雪心来了,跟阿帆打了声招呼,阿帆因出门不能太久回去了。 “最近有没有勤练习我教你的防身术,今日我来检查成果。”甘霖笑着说。 花梨点头。 在他俩对招的时候,雪心四处看,突然见到一样东西,欣喜的跑过去。指着一把刀问,“花梨,这是你平时切菜用的吗?这刀也太小了吧。” 花梨看了一眼,说:“对。”一个分心,花梨就被甘霖撂倒了,不小心露出了衣袖里手臂上的刀痕。 “这伤痕哪来的?”甘霖抓着花梨的手问。 “我…我…我有自残行为。”说到最后,声音如蝇般细声。 雪心拉扯了一下甘霖的衣袖,“花梨,你这刀挺小巧的,送给我和甘霖哥做纪念吧。” 花梨点头。甘霖也送了花梨一只表作为回礼。 (五) 一天深夜,甘霖站在雪心的楼下,打电话通知了雪心。 “是不是她有所行动了?”雪心边穿外套便飞速跑下楼,上了甘霖的摩托车。 “应该是,我的跟踪器已经有反应了,希望来的及。”甘霖发动摩托驰骋进黑暗中。 在一处阴暗的角落,摩托车停了下来。只见不远处一美女瘫软倒地,看样子昏迷不醒,而另一个女子拿着小刀正准备割她的脸皮。 “花梨!”这一声叫喊,让女子一愣,回头看了甘霖一眼。甘霖吓退了一步,那女人的脸白的不像话,跟死人一样的白,没有生气。花梨舍弃地上的美女,转身就跑。 “砰”一声枪响,极为刺耳,女子停下脚步。 “花梨,不要再杀人了。”甘霖劝诫。 女子转过身来,“那些人该死!我知道我自己长得丑,所以会被人欺负,被人嘲笑,没有朋友,我想找份正经的工作,都没人要我。只有阿帆,只有阿帆对我是真心的好,她从来不会嫌弃我的容貌。你们懂这种滋味吗?”花梨哭吼,“甘霖哥,我以为你对我的好,是另类的,结果你却拿枪指着我,呵呵…你们不知道,我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连我自己都厌恶。” 刚开始的那个女孩子能认出花梨,是因为花梨那黑斑太有印象了,并且曾经嘲笑过她。 花梨一直为自己的容貌深深的自卑着,一天,在街上捡到一张纸,上面的字,有些不认识,花费了极长时间才弄清楚那纸上的意思。这是《黑苗手札》中散落下来的一页,上面写着:准备一个瓦塔,用年轻美丽女子的脸皮,混合黑猫胆,放在祭坛里。在祭坛内部写上苗族一位巫婆的名字,再用自身鲜血祭此巫婆,以沾染经血等物品烧之,心里诚心默念巫婆之名,便可得到美丽。 可能是花梨诚心未至,花梨的脸白天是黑盘,半夜以后脸就会变白。 花梨突然不知道发什么疯,向甘霖冲过去。雪心一慌,夺过甘霖手中的枪,打中了花梨的眉心。花梨倒地后,脸又恢复到黑色了。 甘霖被这枪声也吓了一跳,“你…” “对不起,我怕她会伤到你,所以我就…”雪心无措的解释。 甘霖摇头,凶手已伏法,为花梨惋惜。雪心通知了殡仪馆,很快尸体就被送了过去。 入夜了,一个漆黑的人影潜伏进了殡仪馆,径直去了花梨尸体所在的停尸间。那诡异的人影森然笑道:“女儿,妈妈来看你了!”接着她竟然动手挖出了花梨的心脏!而那女子,正是雪心! 原来,这一切都是个局。花梨看到的,不过是《黑苗手札》的残篇----蛊虫咒!先找人割脸施咒,然后那人便会吸收无尽的怨气,得到美丽。之后再用那人的心脏做第二次的诅咒,便可以和死神交换青春。 而一切都源自那一年…… 那时的雪心,十八岁。十八岁的她,被男人玷污了!之后她怀孕了,怀孕的她偷翻了《黑苗手札》,向那个男人诅咒,杀死了男人全家,而自己,却生下了一个怪胎。 那个怪胎就是花梨。 丢弃了花梨后,离开了黑苗族。然,她虽然偷窥了不老玄机,却也因偷看手札而得到了诅咒-----永远得不到爱情! 然而她爱上了甘霖。之后利用黑苗手札诱惑了自己的女儿。利用花梨,得到了自己的青春和美丽。至于阿帆,不过是她用黑苗族的石子制造的一个傀儡,而花梨吃的奶粉,是用秘法特质的,长时间喝了后,能让人脾气暴躁。至于阿帆会为了她摄取那些好色男人的元阳,以供她长生! 她知道自己会永不超生,可她并不在乎。然,她却不知道,这一饮一啄,都是前定!前生偷看手札的罪孽,今生偿还。今生的罪孽,却要来世补偿。 生生世世,永生永世! ...
已经过了两年了,看来一切都已经随风而逝了。他回到了这座城市,看遍了街头巷尾的广告栏,《悬赏令》早已揭下,原有的位置被新的花花绿绿的广告纸贴满了。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他露出了狡黠的笑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永远都不能忘记,在这座城市,两年前,发生了一起情杀案——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男人抱着女人从国贸大厦顶楼纵身一跃,为爱殉情了。 事发不久,街头巷尾便贴满了盖着公安局大印的《悬赏令》——×年×月×日×时×分,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从国贸大厦坠落身亡,寻找目击者。 在这座城市,穷人关心工作、工资,富人忙着找情人,官员疲于应酬,一张小小的《悬赏令》丝毫也不能引起人们长时间的热议,更何况,这只是一起发生在暗夜里的情杀案。 他租住进了青花公寓,还找了份推销复合地板的工作,过上了忙碌的生活。 这几天,天空忽晴忽雨,还炙热沉闷,他不得不减少了出门的时间,抱着一大堆的复合地板躲在公寓的冷气里,做起了网上推销。他为各种款式的复合地板拍了照片,然后发到了商业网站。 晚上,他突然感到浑身奇痒无比,翻身起来,打开灯,却什么也没有看到。再睡,又痒,复开灯,依旧什么也没有看到。如此反复,他备受着奇痒的煎熬,一整夜一整夜的。 那夜,雷雨天气。刚睡下,他感觉有虫子爬过身体,一跃而起,看到一只像“蛆”一样的东西在地板上蠕动,他刚要抓住它,它却钻进墙角,不见了。 “真是个鬼地方。”他抱怨着,狠狠地揪了揪头发,满眼的血丝。 他被迫搬出了青花公寓,抱着一大堆复合地板租住进了梁山公寓。 不出一天,奇痒紧随而来,他几乎要疯掉了。只要暗夜一来,他就感到了极度的恐惧。昏昏沉沉、晕晕乎乎之中,他似乎看到了一男一女两个厉鬼——眼鼻流血、面色惨白、披头散发。他们一会在窗口晃动;一会像影子一样附在墙壁上;一会又化成了一缕青烟,飘然而逝。 有一回,厉鬼就要掐住他的脖颈了,幸亏他及时醒来,才躲过一劫。待他醒来,浑身长出了大大小小的红色的疙瘩,奇痒,抓破了皮肤也不能止痒。他狠狠地掐了掐手臂,除了痒,一点也不疼。他心里一惊,出了一身冷汗,忽想起男人和女人从国贸大厦纵身跃下的样子,不寒而栗。 他走进了医院,看过皮肤科,又走进了心理科。他需要和心理医生谈一谈,以求解脱。 “最近有没有遇到特别的事、特别的人?” “有……没有……或者?!”他语无伦次。 “要不,静下心来,再慢慢回想一下。” “哦,厉鬼!!不要找我,哦!不!”他疯喊着,“我杀人了,杀了我最心爱的女人和那个混蛋。她不爱我,我能接受,但我受不了她去爱一个混蛋男人。是他们逼我的,怪不得别人……”他崩溃了,瘫坐在地上。 很快,警察带走了他,还搜了他的住所。当然,从他的住所里还发现了很多白蚁。就在那些复合地板的中心位置,白蚁钻出了一个极难发现的小孔,在小孔里筑巢、繁衍后代。白蚁昼伏夜出,上演了一出厉鬼的闹剧。 ...
1、死亡 晚上十一点。 这是一片没有人的河滩,长满了荒草。没有风,荒草纹丝不动。河水里有野生的杂鱼,不时跳出水面。一条草鱼躺在河滩上,已经变成了鱼干。岸边的芦苇丛里还有叫声古怪的水鸟,隔一阵子叫一声,就像人说梦话一样毫无规律。 胡山奎浑身湿漉漉的,蹲在岸边的芦苇丛里。他知道,从这一刻开始,他就成了一个死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或许,他的名字还能在亲朋好友的心里存在一段时间,可惜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把他遗忘。 思念永远不是时间的对手。 这令人沮丧。 不过,与即将开始的新生活相比,这点沮丧算不了什么。 远处的大桥上,开始有警灯闪烁。 胡山奎松了一口气,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馒头、榨菜、煮鸡蛋、泡椒凤爪和矿泉水,找到一块干燥的沙滩,把雨衣铺在地上,坐下来吃晚饭。吃了几口,他的胃就满了。有心事,肯定吃不下。 周围黑糊糊的,芦苇丛里的青蛙没心没肺地叫着,聒噪人。还有蚊子,铺天盖地地冲过来,让人抓狂。胡山奎知道,藏在这里不是长久之计,必须耐下心来,寻找一个可以长期潜伏的地方。 远处的大桥上,警灯还在闪烁。 胡山奎躺了下来,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快点睡着,让时间快点过去。痛苦的时候,清醒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如果不能昏迷,那就睡觉吧。睡着之后,痛苦无处安身,慢慢地就淡了。 他一直没睡着。 等到下半夜,远处的公路上没有了行人,他才钻出来,往北走。尽管是下半夜,路上也没有行人,他也不敢走大路,只能沿着河岸,深一脚浅一脚地摸索着走。终于,他的身影消失在了无边的黑暗里。 第二天上午十点。 胡山奎的妻子何冬云正盯着家里的那盆金边虎皮兰发呆。她没有工作,在夜市卖拖鞋,下午五点出门,晚上十点回家。有一次,隔壁摊位卖花的小伙子送给她两片金边虎皮兰的叶子,说插在土里就能活。她拿回家,栽在一个漏水的塑料盆里,不出一年,竟然长满了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它漂亮的金边消失了。 这里是一个大杂院,住了十几户人家,有人卖水果,有人搞装修,有人做拉面,有人当厨师,有人收破烂,有人求签算命,有人送快递,还有一个小伙子什么都不做,成天猫在屋里玩游戏,据说也能挣钱。 隔壁李奶奶带着孙女又过来了。她的儿子和儿媳妇在附近的小吃街经营着一家拉面馆,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平时她给带着。 “山奎还没消息?”李奶奶问。 “没有。他的手机关机,打不通。”何冬云苦着脸说。 李奶奶劝她不要着急,不行就去找葛先生算一卦。何冬云知道她和葛先生是搭档,她负责招揽顾客,葛先生负责求签算命,得了钱俩人四六分成。她慢慢地说:“我再等等吧,实在没办法了再去请教葛先生。” 李奶奶见她不太热情,就开始介绍葛先生有多么神通广大,认识的神仙多,不管多难的事,多大的灾难,他动动嘴就给办了,就给免了。 何冬云心不在焉地听着,一直不说话。 李奶奶就走了。 何冬云给蔡老板打电话。蔡老板是胡山奎的老板,家里有七八辆大货车,雇了七八个司机给他运货,胡山奎就是其中的一个。电话通了,但是一直没人接。何冬云又打了几个电话,还是没有人知道胡山奎的下落。 过了大约两个小时,蔡老板突然打来电话,让何冬云赶紧过去一趟。在蔡老板家,何冬云才知道胡山奎开车出了车祸,车从桥上冲进了河里。忙活了一个晚上,刚把车打捞上来,人还没找到。 何冬云一下就昏了过去。醒过来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哭,撕心裂肺地哭,边哭边喊胡山奎的名字,还时不时昏厥几分钟。 “胡山奎一定能活着回来。”蔡老板安慰她。 “他不会水。” “吉人自有天相。” “他不会水。” “我们不会放弃寻找他。” “他不会水。” 不管别人和她说什么,何冬云只说这一句。 蔡老板拿出三万块钱,给了她,说:“这些钱你先拿着,过些日子如果胡山奎还不回来,咱们再商议赔偿的事。还有,他买过几分保险,我会替你去和保险公司交涉,肯定不会让你吃亏。” “他不会水。”何冬云说。 第二天,几家保险公司的人陆续找上门,询问胡山奎买保险的事。他们似乎在怀疑胡山奎骗保。何冬云什么都不知道,那些人只好去找蔡老板。蔡老板说,那几分保险不是胡山奎自己买的,是他给买的,车队里每个人都有份。他还说司机走南闯北,很辛苦,也很危险,出了事车老板得赔偿一大笔钱,不如给他们买份保险,以防万一。保险公司的人就不再问什么,走了。 何冬云在家躺了三天,不吃不喝。 邻居们都过来劝她,说丈夫没了日子还得过,劝她想开点。何冬云静静地听着,不说话,眼珠子都不动,就像一截木头一样。 半个月过去了。 日子慢慢地恢复了平静。 何冬云又去夜市摆摊卖拖鞋,还是下午五点出门,晚上十点回家。一起摆摊的人都知道了她的遭遇,凑过来安慰她,开导她。卖花的小伙子还送给她几棵金边虎皮兰,栽在一个精致的陶瓷花盆里,盆土上覆盖了一层五颜六色的小石子,漂亮极了。何冬云收下了那盆金边虎皮兰。回到家,把两盆金边虎皮兰摆在一起,原来那盆就显得很寒酸。何冬云把它端出去,放在了院子里。 第二天,它不见了。 何冬云没有放在心上,以为是邻居喜欢给端走了。 这天中午,她在家吃过午饭,半躺在床上看报纸。胡山奎不抽烟,不喝酒,最大的爱好就是看报纸。他订了一份当地的晚报,交了一年的钱,还没到期。何冬云手里的这份报纸是昨天的,没什么有意思的新闻。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她翻动报纸的声音:“哗啦,哗啦,哗啦……” 有那么一刻,她抬起头,瞥了一眼窗台下的躺椅。胡山奎在家的时候,最喜欢躺在躺椅上看报纸。何冬云不知道为什么要看一眼躺椅,难道是因为胡山奎经常躺在那里?接下来,她的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为什么。 她低下头,继续看报纸。可是,她总感觉躺椅上躺着一个人,就是胡山奎。她一次次抬头看,心里忐忑不安。 在报纸的最后一版,她看到了一则简短的新闻,大意是:前天中午,在本市郊区平安路,一个老太太摔倒了,一个过路司机把她扶起来,送去了医院,还给垫付了医药费,然后就走了。老太太的家人想找到那个司机,当面道谢,并把医药费还给他。新闻还配了两张图片,看着像是监控视频截图,一张是那个司机在交费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开车离开的画面。图片不是很清晰,拍摄角度也不理想,再加上那个司机又戴着太阳镜,因此看不清他的脸。 何冬云睁大了眼睛,呆住了。 她认出来了,那个司机就是胡山奎。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是他的身形和发型都和胡山奎极为相似。他身上穿的衣服,和胡山奎出事前穿的衣服一模一样。还有那辆车,很像是胡山奎出事前开的那辆。最重要的是,老太太记住了那辆车的车牌号,就是胡山奎出事前开的那辆车的车牌号! 身形、发型和汽车都有相似的,衣服也有一模一样的,但是车牌有相同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 也就是说,胡山奎不但还活着,而且还做了一件好事。可是,他为什么不回家?何冬云激动万分。过了大约十分钟,她才想起应该先把事情弄清楚。她按照新闻里提到的老太太家人的联系方式,打了过去。 电话很快就通了。 “你好。”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何冬云沉默了两秒钟,说:“你是不是在找一个司机?” “是。你认识他?”对方的语气显得很激动。 “认识。” “他是谁?” 停了一下,何冬云说:“我想见见老太太。” 对方说了一个地址,在郊区,还说要开车来接何冬云。她拒绝了对方的好意,说马上就赶过去。挂断电话,她愣了几分钟,出门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郊区。 半路上,老太太家人打来电话,说他在一个路口等她。何冬云告诉出租车司机,在那个路口停车。下了车,何冬云看见一个中年男人站在路边。他穿得很整齐,长相斯文,看上去很和善。 “你认识那个司机?”他迎了上来。 何冬云点点头。 中年男人请她到家里做客,说老太太一直在等她。走了十几分钟,到家了。那个老太太躺在床上,拉着她的手,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又问那个司机是谁。何冬云没敢说实话,怕吓着他们,就说司机是她朋友。她拿出手机,找出胡山奎的照片,让老太太辨认。老太太看了几眼,激动地说这就是救她的人。 中年男人拿出一沓钱,请何冬云转交给她的朋友。她没敢要,逃跑一样地离开了。在出租车上,她给蔡老板打电话,想问问那辆车在哪儿。 “小何,有事儿吗?”蔡老板问。 “山奎出事前开的那辆车去哪儿了?”何冬云开门见山。 “那辆车报废了,让回收公司给拆了。” “车牌呢?” “车都没了,车牌当然也没了。” 何冬云身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就起来了。那辆车和胡山奎一样,都死了,可是他们又同时出现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你没事儿吧?”蔡老板问。 何冬云敷衍了几句,挂了电话。回到家,她躺在床上,越想越害怕:胡山奎为什么不回家?那辆车明明已经报废,为什么又出现了?难道是见鬼了? 这天晚上,她没有出摊。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太阳亮得有些晃眼。 何冬云收拾了秋天要穿的外套和毛衣,打算去院子里晒一晒。马上就要立秋了。胡山奎的衣服静静地躺在柜子里,它们或许再也等不到主人了。何冬云鼻子一酸,差一点流下泪。她把胡山奎的衣服拿出来,打算晒干以后好好保存,留个念想。收拾了一阵子,她悚然一惊:胡山奎的衣服似乎少了几件。 何冬云把胡山奎所有的衣服都找出来,放在床上,仔细检查。很快,她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少了一件灰色的毛衣,两件外套,两条长裤,还有一件衬衫和三套内衣。她无比震惊,又检查了家里的其他东西,结果更惊人:剃须刀不见了,牙刷和杯子不见了,男式拖鞋不见了,旅行包不见了……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胡山奎出了车祸,何冬云肯定会认为他收拾了东西,去外地送货了。难道是胡山奎阴魂不散,回家拿走了属于他的东西? 何冬云倒在床上,久久不动。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墙上的挂钟“各滴各滴”地响。 虽然是夏天,何冬云却感到有点冷。她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胡山奎就在这间屋子里,就躺在躺椅上看报纸。他是隐形的,看不见。 她的心里虚虚的,一直盯着躺椅。 突然,躺椅动了一下。也许,胡山奎看到了一条让他感到高兴或者愤怒的新闻,心情一激动,忘了掩饰自己,身体动了一下,躺椅就跟着动了…… 何冬云抖了一下。也许是看花眼了,她想。 “山奎。”她小声地喊了一声。很多天没喊这个名字了,她甚至都觉得有些陌生了。 没有回应,躺椅也没动。 “山奎,是不是你回来了?”她继续试探它。 躺椅还是无动于衷。 刚才肯定是看花眼了,她下了一个结论。 可是,消失的那些东西去哪儿了? 3、保安 该说说胡山奎了。 从他出事之后开始说。 白天,胡山奎藏在芦苇荡里睡觉,晚上赶路。第三天早上,他觉得已经走得够远了,周围应该没有人认识他,这才上路拦下一辆长途客车,一路往北。途中他换了三次车,来到了一个北方小城。 胡山奎有一张假身份证,上面的名字是古大山,是根据他的名字改编的。他用假身份证在小城郊区租了一套房子,两室一厅,带一些简单的家具,还有一台老式的大肚子电视,月租金七百元。 这里远离闹市,空气很新鲜,不知名的虫子飞来飞去。甬道一旁是一排排高大的法桐树,白天遮天蔽日,晚上又挡住了路灯的光,小区就显得很深邃。 胡山奎租的房子在一楼,楼下是车库,楼上没人住,对门住着一对老夫妻。家里安静极了,像坟墓一样。他很少出门,大部分时间都在家看电视。他每天只吃一包方便面,睡五个小时。不到半个月,他瘦了二十斤,胡子长长了,头发也长长了。照镜子的时候,他看着自己都觉得眼生。 胡山奎这才决定出去找工作。还没走出小区大门,他看见门卫室门口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招聘保安,于是决定去试试。 物业经理是个胖子,三百多斤。他扫了一眼胡山奎的假身份证,说:“有业主不交物业费,还闹事,你说该怎么办?” 胡山奎低眉顺眼地说:“领导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他说的是普通话,不想让人听出他来自哪里。 “九号楼三零二的业主一直不交物业费,你去收一下。”说完,胖子递给他一张催费通知单。 “行。”胡山奎接过来,出去了。过了大约一个小时,他回来了,把一沓钱交给胖子,低眉顺眼地说:“这是九号楼三零二业主交的物业费。” 胖子数了数钱,疑惑地说:“太多了。” 胡山奎低下头,仿佛做错了什么事,小声地说:“他主动表示愿意预交三年的物业费,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反对,就把钱收下了。” 胖子瞪大了眼睛盯着他,半天才说:“他家我去了二十多次,没收到一分钱,还差点挨了揍,你是怎么说服他交物业费的?” “我什么都没说。” “他就把钱给你了?”胖子更吃惊了。 “不是。他看了一眼催费通知单,就让我滚,还说要砍死我。” “那你怎么办?” “我就从楼梯上滚下去了。” “然后呢?”胖子瞠目结舌。 “然后我走到他前面,等着他砍死我。他没砍我,还把钱给我了。” 胖子呆呆地看了胡山奎半天,乐了,让他去领一套保安服,找保安队长报到。保安队长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满脸粉刺,一身的腱子肉,斜着眼睛看人。他让胡山奎值夜班,从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 胡山奎回到家睡了一觉,等到晚上九点四十分,他换上保安服,出门去上班。那保安服是灰色的,不合身,穿上之后显得很邋遢。还有一个保安跟胡山奎一起值夜班。他大约五十岁,身材不高,长脸长下巴小眼睛,牙齿又黄又黑。他让胡山奎叫他老白。 值夜班其实没什么事,大部分时间都在门卫室里干坐着。老白抱着一个砖头大的收音机,听戏,听本地新闻,听专家讲养生。每隔两个小时,他就提醒胡山奎去小区里溜达一圈,就当巡逻了。 胡山奎是一个谨慎的人,步伐很轻。走着走着,他听见他的脚步声里,似乎夹杂着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很轻,像猫一样警惕。他回头看了看,后面是一条幽暗的石板路,路灯在法桐树的缝隙里孤独地亮着。 没有人。 胡山奎继续走。没走几步,他又察觉到了那个脚步声。这一次,他迅速转身,环顾四周,还是一无所获。他不敢再走了,找了一个明亮的地方,呆站了一阵子,就回去了。 下了班,胡山奎在小区门口买了两个肉火烧,提溜着回家。进了楼道,他看见一个纸箱子静静地躺在他家门口。谁给他送了东西?什么东西?他愣了几秒钟,打开门,抱着纸箱子进了屋。 在客厅,胡山奎打开了纸箱子,发现里面是一盆植物,一盆金边虎皮兰。看了几眼,他的头皮一下就炸了——这盆金边虎皮兰和他原来家里的那盆一模一样! 一年前,何冬云收摊回家,带回了两片金边虎皮兰的叶子,让他出去弄点土。他随手拿起一个因为漏水废弃不用的塑料盆,去路边的绿化带里挖了一盆土。他记得清清楚楚,那个塑料盆是黄色的,边缘缺了一块,盆底有一条十厘米左右的裂缝。 呆站半晌,胡山奎慢慢回过神,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眼前这个黄色塑料盆的边缘同样缺了一块,盆底也有一条十厘米左右的缝隙。很显然,这就是原来家里的那盆金边虎皮兰。可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山奎站不住了,瘫坐在地上。想了半天,他决定给何冬云打个电话。这样做很危险,但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拿出新买的手机,颤抖着按下了那一串熟悉的号码。 等待的几秒钟,如同几个世纪那样漫长。 电话终于通了。 “你好。”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胡山奎一惊,觉得对方的声音有些耳熟。仔细一想,吓傻了——那似乎是他的声音。他压制住狂跳的心,颤颤地问:“你是谁?” “我是胡山奎,你找谁?”对方有些不耐烦了。 他说他是胡山奎!他竟然说他是胡山奎!胡山奎的大脑一片空白。之前,他想过逃亡路上可能会遇到危险的事,可怕的事,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竟然会给自己打电话。这比任何事情都可怕。 对方骂了一句神经病,挂断了电话。 胡山奎要崩溃了。 他变成了一只惊弓之鸟,都不敢回那个租来的家了。 那盆金边虎皮兰出现之后的第三天,他的家门口又出现了一个纸箱子,打开,里面是一件灰色的毛衣。那件毛衣的袖口开线了,用蓝布缝了一圈包边,针脚匀称,看上去很别致。那是何冬云的手艺。 那件毛衣,胡山奎已经穿了五年,也许还要再穿五年。他甚至想穿一辈子。它应该在千里之外的那个家的柜子里,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胡山奎想不明白。 下了班,他没回家,去网吧上网。他不玩游戏,不聊天,不看电影,只关心家乡的新闻。他在他订的那份晚报的网站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在本市郊区平安路,一个老太太摔倒了,一个过路司机把她扶起来,送去了医院,还给垫付了医药费,然后就走了…… 看了图片,他顿时魂飞魄散。 他看见了他! 他出现了! 他已经从声音变成了图片,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出现在他的家里,抱着何冬云诉说他是如何死里逃生的。他们一起吃饭,还喝了一点酒。到了晚上,他们会睡在一张床上,他会抚摸何冬云,亲吻何冬云…… 想到另一个男人趴在何冬云身上,胡山奎的牙齿都要咬碎了。 他又给何冬云打电话。 “你好。”还是那个男人的声音。 他一下挂断了电话,不敢跟对方说话,感觉就像是一个人对着镜子说话一样。不,比那可怕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至少,镜子不会跟你对话。 胡山奎怀疑那个男人现在就在他的家里,也许是在看报纸,也许是在用他的茶壶喝茶,而且还跟何冬云睡过觉。他愤怒极了,想回去把事情弄清楚,却不敢回去,因为他已经死了,再也回不去了。 必须联系上何冬云,告诉她,小心身边有鬼。可是,何冬云不会上网,不会用聊天工具,手机又在那人手里,怎么联系她? 胡山奎想到了写信。 二十年前,他十七岁,在县城上技校。何冬云十六岁,在小镇的一家服装厂打工。他们青梅竹马,彼此在心里牵挂着对方,却不能见面,只能写信。等信的日子,心情是焦急的,也是甜蜜的。直到现在,胡山奎还清楚地记得,撕开信封的一刹那,幸福感是多么的强烈,如遭电击一般浑身发抖。 胡山奎写了一封信,去了邮局。多年不寄信了,他不知道该在信封上贴多少邮票。最后,他买了十块钱的邮票,全贴上了。肯定足够了,他想。 信的内容只有一句话:还记得月圆之夜西山脚下的凉亭吗? 这是一句暗语,只有何冬云才能看懂。 信寄出之后,胡山奎稍微松了一口气,慢慢地往家走。他在这个小城住了一个月了,还是不习惯。陌生的面孔,陌生的口音,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吃食,所有的一切都让他觉得不适应。 他停下来,蹲在马路牙子上休息。 这天是中伏第九天,天气能热死人。那个三百多斤重的物业经理,每天下班之后都对着空调鞠一躬,一本正经地说:“感谢你又救了我一命。” 胡山奎不觉得热,反而觉得有点冷。他的心底有一股阴冷之气,不停地往外扩散,让他寝食难安。他努力地静下心来,思前想后。 千里之外的事暂且放到一边,把眼前的事弄明白再说——是谁把那盆金边虎皮兰和那件毛衣放到了他家门口? 这个人躲在暗处,居心叵测。 胡山奎认为,如果不把他(她)找出来,后面会有更大的危险。他住的小区是开放式的,监控设施和保安一样,形同虚设,只是为了糊弄交了物业费的业主。也就是说,无论是谁都可以随便进出小区,想把那个搞鬼的人找出来,难度很大。 只能守株待兔了。 胡山奎请了三天病假,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其他时间都躲在门后,透过猫眼观察外面。他想:就算不能当场抓住那个人,也要看清楚他(她)到底是谁。 一连两天,毫无收获。 第三天下午,下雨了,很急,很大。雨点打在玻璃上,“噼里啪啦”地响。天上电闪雷鸣,动静挺大,吓得大地仿佛都在颤抖。 窗帘拉上了,没开灯,屋子里很暗。 有那么一刻,胡山奎觉得家里还有一个人。他回过头,扫视着客厅。客厅里只有沙发和电视机。电视机关着,屏幕黒糊糊的,里面有一个人影。他动了动胳膊,那个人影也跟着动了动胳膊。 他松了一口气,想起了一个成语:杯弓蛇影。 外面似乎有脚步声,很轻,不那么理直气壮,不那么光明正大,略显鬼祟。 胡山奎赶紧把一只眼睛贴到猫眼上,往外看,什么都看不见。他有些奇怪,外面虽然光线不好,但也不至于漆黑一片,怎么回事儿? 外面始终没有动静。 胡山奎坚持不住了,后退一步,揉了揉眼睛。 一股微弱的亮光透过猫眼钻了进来。 胡山奎一怔,又凑过去看,楼道里空无一人。奇怪了,刚才为什么看不见任何东西。仔细一想,他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刚才有东西堵住了猫眼,可能是一根手指,也可能是一个眼珠子。 什么人在门外装神弄鬼? 胡山奎想出去看看,又不敢。过了半天,一个小伙子拎着一个西瓜上楼了,路过胡山奎家门口,他没多看一眼,说明门口没有异常。 胡山奎开了门。 一个男人蹲在门口,脑袋夹在裤裆里,一声不吭。 “谁?”胡山奎吓了一跳。 那个人抬起头,是老白。他拘谨地笑了笑,露出又黄又黑的牙齿。 “你干什么?”胡山奎忿忿地说。 “听说你病了,我过来看看。”他站起身,从兜里摸出一块黑色的可疑物体,递了过来。 “什么东西?”胡山奎没接。 “阿胶。我儿子给买的,我没舍得吃。” 胡山奎接过来,闻了闻,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他怀疑那是风干的猪血,或者鸡血。他请老白进屋。开了灯,打开电视机,他又去泡茶。老白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的眼睛很小,里面有一丝深不可测的笑意。 “我的病好了,明天就去上班。”胡山奎给他倒上茶。 “那就好。”他小心翼翼地喝着茶。 胡山奎无话可说了。他和老白并不熟悉,甚至都没正眼看过他。老白突然登门造访,他觉得有些意外。还有,他觉得老白刚才在门外的举动十分可疑,肯定是不怀好意。他甚至怀疑那盆金边虎皮兰和那件毛衣都是老白送来的。 老白也不说话,一直盯着电视看,没有要走的意思。 “你是哪里人?”胡山奎突然问。 老白说了一个地名。 胡山奎是个司机,走南闯北,见识颇广,却从没听说过那个地方。他又问:“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老白沉默了一阵子才说:“没有了。” “你在这儿上班多久了?” “没多久。”他瞥了一眼胡山奎,“我只比你早来一天。” 这么巧?胡山奎的心里结了一个疙瘩。 “你是哪里人?”老白问 胡山奎撒了个谎,随口说出了一个地名。两年前,他去那地方送过货,多少了解一些那里的风土人情。 老白又瞥了他一眼,疑惑地说:“你的口音不对。” “我离家好多年了。”胡山奎反感地说。 老白笑了笑,说:“不管离家多久,最后还是要回去,落叶归根嘛。” 这句话饱含深意。 胡山奎感觉他的笑容很假,是硬挤出来的。风更大了,雨也更大了。阳台的窗户没关,雨点争先恐后地钻了进来。胡山奎起身去阳台关窗户。 老白跟了过来。 “你养的?”他指着那盆金边虎皮兰问。 “不知道。” “哪儿来的?” “不知道。”胡山奎盯着他的眼睛,“可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老白迎着他的目光,突然笑了。 胡山奎觉得他的笑容有些熟悉。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他吓了一跳:在老白的脸上,他看到了另一个人的脸,是葛先生。他越看越觉得老白和葛先生长得有些像,尤其是牙齿,都是又黄又黑,还有笑容几乎是一模一样。 难道这一切都是葛先生搞的鬼?胡山奎怀疑葛先生已经知晓了他的秘密,来找他麻烦了。如果真是这样,事情会变得很棘手。 老白蹲下来,仔细观察那盆金边虎皮兰,慢吞吞地说:“这是用叶子扦插的。” “你怎么知道?”胡山奎问。 “用叶子扦插的金边虎皮兰,金边会慢慢消失,时间长了就变成了普通的虎皮兰。要想保留金边,只能用分株的方法繁殖。” “你还懂养花?” 老白笑了笑,没说话。 “端走吧,送你了。” “你不要了?” “我喜欢有金边的虎皮兰。” 老白端起了那盆没有金边的金边虎皮兰,说:“那我就把这盆端走了,改天我送你一盆有金边的虎皮兰。” “你慢走。”胡山奎下了逐客令。 老白却不走,盯着他,一言不发。 “你还有事儿?”胡山奎有些不耐烦了。 老白的眼里闪出一种异样的光,摸着下巴,怪腔怪调地说:“你印堂发黑,今年犯小人。”他的动作和语气,都像极了葛先生,说的话也一模一样。 胡山奎的脸色一点点白了。 胡山奎站起身,踢了他一脚,恨恨地说:“死到临头了还不忘装神弄鬼。” “他们都死了?”何冬云小声地问。 胡山奎挨个试了试他们的鼻息,说:“都死了。” “下一步怎么办?” “我早就计划好了,这个村子里有很多挖煤废弃的巷道,把他们扔进去埋起来,肯定没有人会找到他们。” 何冬云低下头,没说什么。 胡山奎又说:“天黑就动手。” 何冬云明显不想和三具尸体待在一起,走到大门口,坐在台阶上抬头看天。胡山奎拎着一瓶啤酒,也跟了出去。 已经是下午了,距离天黑还有三个小时。 天气不错,太阳亮亮的,没有一丝云彩,天蓝得有点假。 何冬云不时回头看一眼。 “你看什么?”胡山奎喝着啤酒,漫不经心地问。 何冬云看着他的眼睛,用一种很忧伤的语气说:“葛先生说你今年犯小人。” “别听他胡扯。”胡山奎满不在乎。 “他的脸朝上,怪吓人的。”何冬云又回头看了一眼。 胡山奎站起身,走到葛先生身边,用脚使劲蹬了他几下,把他翻了个个,变成了脸朝下趴着。在这个过程中,葛先生的脑袋几次磕碰到了地面,他都没叫。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再也不知道疼了。 “我把他翻过来了。”胡山奎坐到了她的身边。 何冬云回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明天你就回家,和以前一样过日子,别让别人看出什么异常。” “知道了。” “尽量不要给我打电话,实在有急事,用公用电话联系我。” “知道了。” 太阳一点一点地往西边走,比蜗牛还慢。 胡山奎打了个哈欠,靠在何冬云身上,闭目养神。 何冬云每隔三分钟就回头看一眼,似乎是害怕他们活过来。她再一次回过头,惊恐地发现葛先生好像换了一个姿势,脑袋往左偏了一点。 “葛先生还没死!”她推了推胡山奎。 “他已经死了。” “你再去砸他几下。” 胡山奎起身从面包车里拿出一把铁锨,径直走向葛先生。 “砸脑袋。”何冬云说。她捂着脸,不敢回头看,只听见身后传来几声闷响,还有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下行了,连他妈都认不出他了。”胡山奎走出来说。他穿了一双白色的旅游鞋,上面溅了几滴血,很醒目。 他们不再说话,依偎在一起,静静地等着天黑。 院子里,三具尸体一动不动,老实极了。一只猫头鹰嗅到了死亡的气息,大白天就飞了出来,蹲在一棵枯树上,不怀好意地看着那三具尸体。突然,它扑棱着翅膀,笑了两声,那声音极其阴森。 天终于黑了。 胡山奎说:“你搭把手,把他们抬到面包车上。” 何冬云点点头,跟着他来到院子里,抓住了葛先生的脚脖子。葛先生的身体已经很僵硬了,直撅撅的,跟电线杆子似的,死沉死沉的。他们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三具尸体都搬上了面包车。 胡山奎发动了面包车,直奔村后的一个废弃小煤矿。 他提前踩过点,熟门熟路。 何冬云坐在副驾驶座上,紧张地看着前方。 周围一片漆黑,面包车的灯光显得格外孤独,格外渺小,只能照亮眼前很短的一段路。道路两边,有一些高大的白杨树,树干上的伤疤像一只只眼睛,木木地盯着这辆破旧的面包车。 路上有个坑,面包车猛地颠簸了一下,后面的三具尸体也跟着跳了一下。 何冬云抖了一下,没敢回头看。 一路山,两个人都没说话。 过了大约十分钟,面包车停下了,胡山奎下了车,指着前面一个黑糊糊的洞口说:“到了。这洞里全是水,很深,把他们扔下去,肯定没人能发现。” “他们会浮上来吗?”何冬云也下了车。 “在他们身上绑上石头就行了。” “哪里有石头?” “旁边就有。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搬几块石头过来。”说完,胡山奎转身快走几步,消失在了荒草丛中。 只剩下何冬云和三具尸体了。她走到面包车前面,站在灯光里。她竖起耳朵,又听见那只猫头鹰在很远的地方笑了两声,也许,它正朝这边赶过来。过了一会儿,她蹲下来,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扔向了那个洞口。 “扑通。”在静谧的夜里,石头落水的声音格外刺耳。 胡山奎搬来了一块长条石头,得有一百多斤,把他累得气喘吁吁。他把石头放到洞口,顾不上休息,又走了。 周围没有路,长满荒草,坑坑洼洼,走路都费劲,更别说搬石头了。忙活了大半个小时,胡山奎终于找齐了三块长条石头。他浑身就像散了架,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上气不接下气。 何冬云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让他喝。 他一口气都喝完了,站起身说:“我去把他们弄过来。”说完,他走到面包车后面,抓住葛先生的脚脖子,一使劲,就把他从面包车上抽了出来,拖到了洞口。在这个过程中,葛先生的脑袋几次碰到了路上的石头,发出沉闷的响声。用同样的方法,胡山奎把陈文化和老白也拖到了洞口。 这一刻,洞口变成了地狱的入口。 月亮从云彩后面闪出了半张脸,冷冷地看着这罪恶的一幕。 胡山奎从面包车的座位底下掏出一捆绳子,对何冬云说:“这是我特意去买的登山用的绳子,泡在水里十年都不会烂。” “你绑结实点。”她小声地说。 “知道了。” 胡山奎往手心吐口唾沫,动手了。把尸体和石头绑在一起,也是一项沉重的体力劳动,他忙活了半个小时才完成。绳子还剩下一截,他要拴上石头扔进洞里,何冬云不让,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起风了,很大。 葛先生的头发很长,被风吹得舞动起来,看上去跟诈尸似的。 何冬云打了个冷战,躲到了一边。 胡山奎就像踢足球一样踢了葛先生的脑袋几脚,说:“死人没什么可怕的,活人才可怕。过来搭把手,把他扔进去。” 何冬云凑过去,抓住了葛先生的脚脖子。葛先生身上绑了石头之后,体重增加了一倍,他们用尽全身力气,才把他抬起来。 胡山奎喊:“一,二,三,扔!” 他们同时用力,松手。 “扑通。” 葛先生不见了。 然后是陈文化和老白。 处理完三具尸体,两个人的力气都用完了,疲惫不堪地坐在地上。何冬云又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让胡山奎喝。胡山奎的手有些抖,那是体力严重透支的症状。喝了一些水,他的体力也没恢复多少,还是累得站不起身。 何冬云看着黑糊糊的洞口,慢慢地问:“他们不会浮上来吧?” “肯定不会。”胡山奎说。 “我一直在想葛先生说的那句话。” “哪句话?” 何冬云看着他,虚虚地说:“他说你今年犯小人。” 胡山奎笑了笑,漫不经心地说:“他见了谁都这么说,不用理他。” 沉默了一阵子,何冬云突然问:“你知道我的乳名叫什么吗?” “不知道。”胡山奎一怔。 “我的乳名就叫小仁,果仁的仁。”何冬云一字一字地说。 “只是巧合。”胡山奎试图让她打消顾虑。 何冬云定定地看着他,终于说:“不是巧合。” 胡山奎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何冬云低下头,轻轻地说:“我在矿泉水里下了药,五个人的量。” 那只猫头鹰终于找到了他们,听到这句话,它怪笑了两声。 胡山奎的头发“刷”一下就竖了起来,他死死地盯着何冬云,眼珠子都变红了。半晌,他终于开口了,声音比猫头鹰的笑声还难听:“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何冬云仿佛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低头不语。 胡山奎想站起来,尝试了几次,都失败了。他能明显感觉到身上的力气正在一点点地消失,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和葛先生一样,变成一具硬邦邦的尸体。他太阳穴上的青筋都鼓出来了,两眼通红,跟兔子一样。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有气无力地问。 何冬云不说话。 周围静得令人不安。 胡山奎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断断续续地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的声音就像是在狂风中摇摆的枯草,随时都会折断。 “只有你死了,这个计划才能圆满。”何冬云轻轻地说。 胡山奎想了想,觉得也对,就死了。 何冬云静静地看着他,半天才说:“现在,终于没有破绽了。” 几个水泡从水底冒上来,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有人在水底呼吸? 是葛先生? 是陈文化? 是老白? ...
引子: 物华楼古玩店的“镇店之宝”,一直收藏在经理室的保险箱里,早上孙道德来上班,打开经理室的门,只见保险箱大开,里面的“镇店之宝”不翼而飞。 一、失窃 林阴市物华楼古玩店经理孙道德40多岁,戴着一副宽边眼镜,人长得十分精瘦。此刻,他正焦虑地把一张照片递到刑警队长肖飞面前,说:“肖队长,这就是本店被窃的宋代青花盘,估价不少于350万元人民币。” 肖飞接过照片,仔细看去,只见照片上的青花盘直径为一尺左右,盘内绘有一条青花鲤鱼,盘外腹部刻有一圈波浪纹暗花。接着,孙道德又拿出一份鉴定证书,下端署名的鉴定单位都是国内有关行业的权威部门,不容置疑。 这只宋代青花盘是物华楼古玩店的“镇店之宝”,一直收藏在经理室的保险箱里,而经理室以及保险箱的钥匙全都由经理孙道德自己掌握。然而,今天早上孙道德开门营业时,却意外发现古玩店保安员曾九不在,随即打开经理室的门,只见保险箱大开,里面的“镇店之宝”不翼而飞。孙道德当即向市公安局刑警队打了报警电话,刑警队长肖飞在15分钟之内就领着刑警赶来了。 经检查,保安员曾九当晚值班时睡觉的单人折叠床上只有垫被与一床盖被,而没有床单与枕套,在店内其他地方也不曾找到。稍后,技术人员报告,从经理室的门把手及保险箱上提取到少数几个指纹,而那几个指纹全都属于孙道德。据此估计,窃贼大概是戴着手套作案,或者是作案后擦去了自己的指纹,孙道德的那几个指纹则是他今天早上开门及打开保险箱时留下的。 肖飞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窃贼究竟是外贼还是内贼?由于店门完好如初,又没有其他的出入口,外贼是不可能进入店堂的。既然发生窃案,理应首先考虑内贼。保安员曾九嫌疑最大,当晚他值班,完全有充足的时间打开经理室的门和保险箱的门盗取青花盘。至于钥匙和密码,或许他早就已经悄悄准备好了。他已经在店内工作了两年,要想用橡皮泥取下经理室以及保险箱的钥匙模子并非难事,而偷窥保险箱的密码也应当有许多机会。 至于曾九床上失踪的床单与枕套,可能是被他用来包裹青花盘了。 倘若真的是曾九盗取了青花盘,他是不是已经离家出走?据他妻子周秀说,曾九自从昨晚7点离家到店里值班,直至现在没有任何消息,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周围同事及邻居们反映,曾九夫妻关系极为和谐,还有一个4岁的儿子小宝,理应不会离家出走。如果不是离家出走,那会不会被害了? 二、嫌疑 在当晚的案情分析会上,肖飞要求刑警小赵注意公安系统的内部网络,看看本市这几天是否发现无名尸体。第二天,小赵看到市交警队在网络上发布的一条消息:昨天凌晨,本市云北山发生一起车祸,司机死亡,出事车辆是一辆拉客的小型面包车。 肖飞和小赵当即来到交警队。根据面包车的牌号,查明该车属私人购买,车辆行驶证登记人名叫邓兵兵,居住在本市五一路21号。据交警介绍,根据各种证据综合推测,死者可能是由于酒后驾车不小心坠入山谷,车辆引发大火,司机被活活烧死,面目已经完全变形。但是,车中的尸体究竟是不是邓兵兵,仍有待证明。 从交警队出来,肖飞和小赵来到五一派出所,从片警那里了解到邓兵兵是个孤儿,没有兄弟姐妹,本人尚未婚娶。片警领着两人来到五一路21号邓兵兵家,小赵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门,从邓兵兵的床单及枕头上提取了一些头发,又从洗手间里的梳子上提取了一些头发。将这些头发与死者脑组织进行DNA比对,法医最终认定,在云北山车祸中烧死的人就是邓兵兵本人。 这天,肖飞和小赵来到邓兵兵家附近进行调查。一个叫西瓜的年轻人说起了一件事,他说曾看见邓兵兵和一个戴眼镜的瘦子在茶馆喝茶,邓兵兵向他吹嘘说这人是他一个非常有钱的朋友。 肖飞听到西瓜对那人相貌特征的描述时,猛然想到了孙道德。 肖飞将孙道德的照片递给西瓜看。西瓜看后,说:“没错,就是这个人。” 肖飞感到事有蹊跷,孙道德的嫌疑一下变大了。 肖飞将孙道德列为了嫌疑人,如果真是他做的,那么曾九大概已经被害身亡。对于警方而言,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找到曾九的尸体。 三、追查 这天上午,肖飞率领20余名警员对本市通向云北山的公路沿线进行了仔细搜索,可是并未找到曾九的尸体,只找到了一双皮鞋、一部手机和一串钥匙。后经周秀辨认,这些都是曾九的。 回来以后,肖飞让小赵在公安系统内部网络上看看最近有没有无名尸体的招认启事。小赵当即看到了两条启事,其中一具为女性,另一具男性尸体是在左县发现的。肖飞当即派出两个技术人员来到左县抽取了死者的脑组织,回来后与曾九的儿子小宝进行血样DNA比对。出乎肖飞的意外,DNA检测表明,这具尸体与小宝不存在父子关系。 可是,从左县附近的某个交通监控设施取回的录像却有了惊人发现:本月8号深夜12点,也就是物华楼古玩店青花盘被窃的那天晚上,有一辆林阴市牌照的奥迪轿车前往该县,并且该车于半小时后又沿原路返回。经小赵向本市交警部门查询,该奥迪轿车的车主是本市溪里乡砖厂老板李明的。 肖飞立即前往溪里乡砖厂对李明进行询问。李明说:“最近几天我没有去过左县。不过,本月8号上午,物华楼古玩店经理孙道德跟我借过车,说是去乡下钓鱼,不知他去没去过,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车还回来了。” 肖飞明白了,孙道德于8号深夜前往左县,他此行目的理应是抛尸,那具尸体应当是曾九。可是,DNA检测否定了这具尸体与小宝的父子关系,也就是说,死者并非是曾九。 回到局里,肖飞再次回顾孙道德可能的犯罪过程。孙道德在前往云北山的途中将曾九的皮鞋、手机和钥匙抛掉,他为什么要将这三样东西抛掉?被抛掉的三样东西有个共同点,就是不易烧毁。 肖飞猛然醒悟道,孙道德打算将曾九的尸体烧毁。可是,想要烧毁一具尸体谈何容易,他又能到哪儿去寻找合适的焚烧地呢?熊熊烈火会立即引起别人注意的。法医凭什么判断云北山车祸现场的尸体是邓兵兵?因为那尸体与邓兵兵住房床单上的头发具有相同的DNA。 想到这里,肖飞猛地跳了起来,莫非…… 四、真相 当即,肖飞要求局实验室技术人员将小宝的血样DNA与云北山车祸现场烧焦尸体的DNA进行比对,然后又派小赵和一名女警陪同周秀来到了五一路21号邓兵兵家里。一进门,周秀就发现,在邓兵兵的单人床上铺着的,正是曾九在古玩店夜间值班时用的床单和枕套。 很快,局技术人员报告小宝的血样DNA与云北山车祸现场烧焦尸体有父子关系。由此推测,云北山车祸现场的那具尸体是曾九而不是邓兵兵。 据此,肖飞推测出,孙道德在将邓兵兵勒死之后,将其尸体临时放置在某个隐秘的地方。8号晚上,孙道德开着邓兵兵的面包车来到古玩店,曾九听出是经理的声音,立马打开大门。进入店里后,孙道德趁其不备,将其打晕,然后将那只青花盘从保险箱里取出,又从曾九的床上取下床单和枕套,最后把曾九背上车,开车驰往云北山。途中,孙道德把曾九的皮鞋、手机和钥匙随手扔到了公路边。 到达目的地之后,孙道德在曾九的静脉里注入了一些酒精。这样,警方在尸检时会发现死者体内有酒精成分,就会判断死者是由于酒后驾车不慎而坠入山谷。最后,他又从曾九的头上拔了几根毛发。做完这一切,他把车推入山谷,可能还在坠车处倒了一些汽油,点了一把火,主要是将死者的面容烧毁,这才离开。 接下来,孙道德前往五一路2 1号,他掏出邓兵兵的钥匙,打开邓兵兵的房门,取下单人床上的床单和枕套,拿出从古玩店里取来的曾九的床单和枕套,铺到邓兵兵的床上。他又走进浴室,将邓兵兵的梳子清理干净,绕上一些从曾九头上拔下的头发。这样,警方如果来提取邓兵兵的头发与皮屑时,他们所提取的全都是曾九的头发和皮屑。 最后,孙道德将邓兵兵的尸体搬向白天借来的奥迪车,深夜驰往左县境内,选择了一处茂密的灌木丛,抛出了那具已被浓硝酸毁容的尸体。 孙道德的如意算盘是:让警方把曾九的尸体认作是邓兵兵,把邓兵兵的尸体认作是一具无名尸体,至此曾九完全消失,以达到“狸猫换太子”的目的,这样警方就会认定是曾九盗窃了青花盘而远走高飞。 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孙道德交代了一切,其犯罪过程的每一步都正如肖飞所推测的那样。 只不过,肖飞有两点没有想到。第一,孙道德盗窃自己的“镇店之宝”是因为在澳门赌博输了500多万,他的古玩店面临破产,幸好一年前他在保险公司给青花盘投了300万保险,为了保住古玩店,他铤而走险。第二,孙道德把曾九和面包车推下山谷焚烧之后,是他老婆开车接他到邓兵兵家完成后面的行动计划。作为协犯,他老婆也被抓捕归案。 ...
1.神秘赌石 张军带着一个密码箱来到缅甸赌石一条街。他穿着黑风衣,戴着墨镜,帽沿压得低低的,似乎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脸。正值深秋,是赌石旺季,街上店面错落,巨石林立,异常繁华。而来买石头的,有近一半是中国人。 张军从一家店到另一家店,并不多话,只是看石头。但他的眼角,总是若有似无地扫着身后,他感觉到一个影子一直尾随着他,但他多次驻足侧头察看,那影子却仿佛遁形。跟踪他的是谁?张军刚到缅甸,没有惊动任何人,是谁得到了消息? “赌石”场里人头攒动。被挑来做赌石的大多是“蒙头石”,即外表有一层厚薄不等的外壳包裹着的石头,或者被开了个小天窗。目前没有仪器能穿透这层皮壳,不剖开石面,不把石头剖到底,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买到的是什么,所以买石称为“赌石”。神仙难断寸玉,赌石风险极大,一块石头被切开,有可能得到的是晶莹剔透、碧绿如水的上品,买家立刻身价千倍;有的石头则可能是地干无水、一钱不值的土石,买家顿时倾家荡产。所谓“一刀穷,一刀富,一刀穿麻布”就是这个道理。只不过经验老道的人看石色,观石形,察石质,赢的机会相对大一点儿。而对初次赌石的人,则完全靠运气。 张军就是第一次来缅甸赌石,他能依靠的只有运气。他的父亲是老一代的地质学家,对赌石有独到的研究,但张军却对此没有丝毫兴趣。摘下墨镜,可以看到张军的额头有一道疤。疤有两寸长短,因为额前留了长发,疤痕若隐若现。而拉下风衣领子,又可以看到他右嘴角下有一粒痣,那是一粒醒目的红痣。 张军走到一家僻静小店,假装看石。有人竞价买走一块两米见方的石料,他也凑了过去。这是一块山料,翡翠矿山里直接开采出来的,没有外皮,结构粗糙疏松,质地杂乱,这样的石头只有外行才会买,而眼前的广东富商无疑是个地道的外行。不仅是个外行,还是个急性子,买下石料,他当即找了匠人来切。一刀切下去,不见绿色,再一刀切下去,有一片白云状的东西若隐若现,再切一刀,白色消尽,还是褐石。张军摇摇头,从人群中挤了出去。这样的货色,切到天黑也是一个“输”。 张军看看左右并无人注意他,疾步向客栈走去。 2.客栈惊魂 天黑下来,张军住进了赌石街边的小旅馆。旅馆是一个老华侨开的,他听得懂广东话和普通话。 张军走上老旧的木楼梯,听到“吱吱嘎嘎”的响声,一路响着进了房间。房间倒是干净清爽,张军放下密码箱,感到十分疲倦。他躺了一会儿,开窗子叫楼下的店老板送两份肉粉上来,老板答应着,说过一会儿就送上去。 吃过饭,张军洗了个澡,坐在桌前喝茶。约摸半小时过去,有人敲门,是一个缅甸年轻人,他双手合十,然后递上一个一尺见方的包裹,垂手而立。张军打开包裹,里面是个锦盒,打开锦盒,张军仔细察看物品,急忙向年轻人道谢。年轻人双手十,后退两步,走出张军的房间。 张军将锦盒放进密码箱,上了床。开着窗子,风一阵阵地吹进来,格外舒适。张军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他突然觉得手一阵阵地酸疼。他缓缓地睁开眼,看到自己的胳膊竟用力地勒着一个小女孩,女孩不过七八岁,尖尖的牙齿切入了自己的手腕。他的额头冒出冷汗,这是怎么回事?他的左手握着锋利的匕首,匕首横在女孩颈下,轻轻一划,鲜血顺着刀刃流了下来,一滴滴落到张军的手上。张军惊恐不安,不,不,这一定是在做梦。他用力摇晃着头,拼命摇晃。终于,张军剧烈喘息着,从噩梦中惊醒。 张军长舒一口气,浑汗如雨。他用手拍打一下自己的脸,要自己清醒。自己没有杀死那个女孩,这只是幻觉,只是梦。张军一遍又一遍对自己说着,突然闻到一股清淡的花香。他寻着香味儿望去,看到窗口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盆夜来香。黄绿的花朵开得正盛,扑鼻的香气令人沉醉。接着,他看到一个女人向他走过来,女人美艳动人,笑意盈盈,不等张军开口,她径自扑进他的怀里。张军手足无措,正要推开她,却见女人手里突然多了一把手枪,瞬间抵在了他的胸口。张军大叫一声,滚到了床下。 这次,他彻底清醒了过来。张军喘着粗气,捂住了剧烈起伏的胸口,他居然做了个奇特的梦中梦!张军在床下坐了很久,双手捂住头,神色痛苦。那个女孩的死让他无法释怀,那把匕首切下去的场景如此真切,就像发生在昨天,以至总是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在他的梦里。 张军扶住床,站起来,打开床边的木柜。密码箱还在,锦盒还在,他放下心来。张军抽出一支烟,点上,猛吸了一口。淡淡的烟雾缭绕,他的心情放松了些。吸完烟,张军拿过手表看看,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他关了灯,刚要睡,突然闻到了一股花香,扑鼻的香气令人产生异样的感觉。张军转过头,环视房间。刹那间,他惊呆了。窗台上,放着一盆开得正盛的夜来香。黄绿的花朵娇艳异常,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儿。他清楚地记得,睡觉前,屋子里没有花。是谁深更半夜送了一盆花来? 张军躺到床上,睁着眼半天都无法入睡。 3.索命夜来香 第二天,张军早早地起了床。他再抬头,发现窗台上的夜来香不见了。后半夜他睡得并不踏实,怎么没有察觉到有人拿走了夜来香? 下楼吃饭时,张军问老板是不是他让伙计送进房间一盆夜来香?老板抬起头,诧异地看着他。张军把昨夜发生的事说了一遍,老板突然脸色骤变,低头不语。张军看到老板一脸惊惧,便从口袋里掏出几百块人民币,卷成一卷递到他的手里。老板看看左右无人,说:“你就要死了。快逃吧,越快越好。”张军不解,老板又焦急又无奈,说这是要杀你的信号,“夜来香”是当地一个杀手组织,杀手均是女性,飘若浮影,防不胜防。提前送上一盆夜来香是她们的规矩,如果你在一天之内不能逃出国境,当你再见到同样的一盆夜来香,你的死期就到了。见老板满面惧色,张军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老板下意识地不停地抹着桌面,问张军是不是与人结了仇。张军摇头,自己刚到缅甸,怎么会和人结仇?老板晃晃脑袋,说你在国内结了仇也说不准。然后老板劝他离开,赶紧回国。 张军结了账,拎着密码箱离开。走出旅馆大门,他朝左右看看,并无人跟踪。于是乘出租车到距赌石街较远的一处里弄巷子,在巷子深处有一家偏僻小客栈,张军住了进去。那老板会不会在危言耸听?一盆夜来香,就是杀人的讯号?张军觉得匪夷所思。 张军又在赌石街转了一天。在这儿能看到众生百态,大把大把的钱赌出去,有的能成千上万倍的收回来,有的却是一跌万丈,血本无归。天快黑了,张军点了一根烟,倚住一颗樟树,看着对面的石店。那家石店有点儿冷清,石头不多,价格却贵。张军昨天已经仔细看了那里的石头,凭目光,凭手感,那里的石头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但张军看中的不是他店里的石头,而是店门口镇石上的托石。镇石和托石多是不出售的,只图形状天然,压住店门。而且,这样的镇石大都是从山里随便淘来,蕴藏玉料的可能性极小。但张军昨天仔细察看了这块龟形石料上的托石,认定其中必含美玉。 张军看了半晌,走了过去。他正想问老板是不是听得懂汉语,突然有人拍拍他的肩膀。张军回头,发现一个年轻女人站在身后。女人身材高挑,眼若星眸,笑如桃花,十分迷人。她指指张军的风衣,张军拽过衣角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衣袋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好在里面没装东西。他用缅语表示感谢,女人竟然说“不客气”。张军诧异地看她,她笑了,说自己叫林娅,地道的中国人,8年前父母来缅甸做生意,她也跟了来。张军脱掉风衣,搭在胳膊上,问她也来赌石?她摇头,说父亲开石店,做玉器生意,可她对这个不感兴趣。她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林娅问张军看中了哪块石头,张军朝那块托石努努嘴,林娅摇头,说那不卖的。张军说知道,但他就是想买。林娅沉思片刻,说她倒有一个办法,如果张军肯帮她一个忙。张军问帮什么忙?林娅笑笑说,只要他冒充她的男朋友让父母看看即可。张军诧异,林娅耸耸肩,说她的朋友都在国内,到了缅甸之后无法适应,想回国,可父母生意都在这边,不同意她回去。如果她谈了个国内的男朋友,他们就没有理由反对了。张军笑了,说自己不是帅哥,未必会被她的父母看中,林娅嫣然一笑,说:“我看中就行了。” 张军满口答应。林娅上前问老板要不要卖托石,老板一个劲儿地摇头,林娅又用缅语和老板说了半天,老板抬头看看张军,伸出手掌示意要五万。张军不露声色,外人大都会认为这块托石是普通石料,顶多是透明度差色泽杂陈的砖头料,五万无异于讹诈,但张军却不这么想。 张军没有还价,当下从衣袋里拿出五万块,点给了老板。林娅看到张军如此爽快,啧啧赞叹说知道他如此痛快,不如将自己家店里的托石给了他。张军问她怎么说服了老板,她说这是秘密。张军说一定是答应再给他相同的一块。林娅一脸惊愕,问他是不是听得懂缅语?张军嘿嘿一笑,说自己猜的。 张军将玉料拿回店里,天已经黑了下来。林娅说如果张军不急,可以明天再切割玉料。张军答应了,两人找了家小饭馆,一起吃饭。林娅从小在昆明长大,8年没有回去,极想念昆明的朋友。张军家在腾冲,但一直在昆明做生意,两人聊起昆明的风土人情,颇为投机。林娅语速极快,风趣幽默,是个聪明而又智慧的女孩。张军说的不多,但谈锋稳健,深得林娅的好感。 吃过饭,张军看看表,已经是九点钟了,林娅说明天也许就会去找他,张军说随时都会恭候。两人在饭馆门口道别,走出两步,张军回过头对林娅说:“你该赔我一件风衣。” 林娅大笑,说只能赔他风衣口袋。张军也笑了起来,冲她挥挥手,朝客栈走去。林娅到底是什么人?她为什么故意割破自己的风衣?真的只是想找个同乡叙旧?但现在张军顾不上想这些,他急于去剖那块石料,那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张军叫了几个熟练匠人,谈好工钱,马上开始切石。他买的石料是黑乌砂,最难赌的赌石,因为有一层沥青质泥砂粘附在表皮上,很难看清楚皮壳上的种、色,业内敢赌者较少,而赌涨者更是凤毛麟角。但张军眼尖,看透这石料虽赌色不正,内里却蕴含一股幽绿,赌种不老,但地张细密,有水。就在院子里,张军让店老板扯起灯,当场切割。 一般赌石人不敢看现场切石,但张军却始终站在匠人身边,看他一刀一刀切下去。很快,黑褐色表皮被小心去掉了,里面隐隐露出幽绿。再往下割,绿色越来越清晰,并且一侧呈现出隐隐幽紫。张军的心在狂跳,这难道是“春带彩”?“春带彩”俗称紫罗兰,是翡翠中的极品。果然,越往下切,玉面现出紫绿,翠绿逼人,水色极佳,而幽幽暗紫,更透出神秘的光彩。曾有人断言,在缅甸“春带彩”石料已经被采光了,现在淘到一块“春带彩”,无疑就像买彩票中了头奖。张军两眼放光,看着这块一尺见方的赌石刀刀见涨,他的心涌起一阵又一阵的狂喜。听到切出上品翡翠,消息如同风煽火,顿时引来大批的人来围观。正当众人啧啧连声,灯,却一下子黑了。切割机骤然停了下来。 停电了,玉料无法再切割下去,众人只好散去。张军请匠人明天再来。然后他小心地把玉料抱在怀里,上了楼。 张军把玉料放进密码箱,去冲了个澡出来。看看表,已经是深夜11点。张军点了根烟,上床,眼睛不自觉地朝窗口瞥了一下。刹那间,他的眼睛像被钉住了。窗台上,赫然摆着一盆夜来香。张军浑身的血液几乎凝固了,他迅速熄了蜡烛,捻灭烟,转身拉开被子,摊成人形,人迅速躲进了卫生间。 张军屏住呼吸,贴紧了卫生间的墙壁。四周一片寂静,连脚步声都听不到。过了约摸半小时,张军长舒一口气,侧身,换到了另一侧墙壁。就在这一瞬间,突然一枚飞镖射穿窗子,钉到了张军对面的墙上。张军惊出一身冷汗,猛地拉开卫生间的门,他还没步出卫生间,一柄匕首箭一般插进了卫生间的木门。 张军的手伸进衣袋,侧身闪回卫生间。突然,他听到屋顶一片瓦响,片刻之后,归于沉寂。大概过了一刻钟,张军拉开门,把一只水桶扔出去,屋子里只有水桶滚动的声音,几分钟后,水桶停下了,再无动静。 张军回到房间。窗台上的夜来香不见了。他站在屋中央,疑惑不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4.神秘赌石王 张军一大早就叫来了匠人。院子里围了许多人,有好奇的看客,有鉴玉的行家,更多的是赌石人,足足有上百人。张军坐在一边吸烟,看到绿翡翠越来越真切,并且质地细腻,透明度高,水色足。越往下切,四周越寂静,大家急切地想看到这绝品翡翠到底有多大。石块被剖开五分之一,张军突然让匠人停了工。 张军是来赌石的,他要让这块玉石再回到市场上,再赌一把。不知什么时候,四周已悄然围满了拎着密码箱标价的人。他们看着这块翡翠,目不转睛。在缅甸赌石的规矩是必须带现金,这是一个军政国家,银行业不发达,在此赌石绝对不能赖账,不能偷盗,不能坏了行规,否则轻则剁手重则送命。即使是赌石业的老大,也不能例外。并且,赌石不是明拍,而是暗标,卖主把石头放在中间,给每个人一个信封,各写各的价格,谁的价格高就卖给谁。而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出的价码。 张军的赌石放在了中间,一个又一个信封摆到了张军面前。张军神色平静,一直没有吐口。根据剖开的料面,这块赌石价值应该在千万以上。但没有人敢出一千万。毕竟十赌九输,谁都不敢保证这块剖开的玉料真的有大玉种,万一只是薄薄一层,岂不是血本无归? 张军却看好这块玉料,如果出价不在一千万以上,他绝不会出手。 入夜,人群散去,张军找了个面摊吃了晚饭,然后回房间休息。他一进屋,就见一个戴墨镜的高大男人坐在屋子里,手里拎着一只密码箱。看到张军进来,男人打密码箱,里面满满一箱现钞。 “这是五百万,如果成交,还会再付五百万。”男人面无表情,说的是地道的普通话。 张军没有接过皮箱,而是问了一句:“真正的买家是谁?” 男人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说是他自己。张军摇摇头,说不是,不亲眼看石料就敢出一千万的只有一个人:神秘赌石王。男人的嘴角牵动了一下,不动声色。张军点了一支烟,慢慢吸着说这块紫罗兰一千万未免太少,但如果能让他见神秘赌石王一面,他就不嫌少了。男人说这事他做不了主。张军笑笑,说你做不了主,这事只好免谈。男人看看张军,当即拿出手机,用缅语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然后点点头,挂了电话。他说老板同意了,明天中午两点钟成交,就在交易地点见面。 张军看着男人拎着皮箱走远,轻轻关上了门。白天围观的人中,一定有赌石王的眼线,张军的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他仔细察看房间,将床翻起,床面对着窗子,他在床下铺了被褥,倒头就睡。张军刚刚合上眼,突然有人敲门。他站起身,把床放平,过来开门。还是那个墨镜男人,他说老板让他来接张军,老板改变主意了,想晚上见客,白天交易。 张军想想,跟着男人出了门。男人开了一辆高级防弹车,他从座位上拿了一块黑布朝张军晃晃,张军耸耸肩,表示不介意。男人用黑布蒙住了张军的眼睛,车很快驶离了赌石街,向郊外奔去。男人不说一句话,车窗开着,张军只是感觉到车像是进了密林,除了车压路面的声音,偶尔会听到一两声夜鸟的啼鸣。一阵风吹过来,张军闻到了亚热带树木的清香,接着,他突然感到车身猛烈地歪斜,好像在一次又一次地急转弯。 又过了约摸半小时,车终于停了下来。男人把黑布拿开,张军用力闭了一会儿眼睛,再睁开,发现车停在一幢三层高的别墅跟前。有人替张军开了门,张军直接走了进去。别墅里没有电,只点了几支蜡烛,光线十分昏暗。 客厅正中,坐着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看上去五十多岁,一脸的皱纹。他看着张军,用缅语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见买主?旁边有翻译把话翻给张军听。张军听完后笑了,说一直对“神秘赌石王”感到好奇。他来缅甸前就听说缅面有个从不露面的赌石王,曾斥资三千块买下一块赌石而不现身,在赌石圈子里传为佳话。而且,外界甚至不知道赌石王的年龄,性别,他的一切都神秘莫测。所以,他对赌石王充满崇敬,能将赌石卖给赌石王是他的荣幸。今天见上一面,日后也可以做向子孙吹牛的资本。 老人哈哈大笑,示意仆人上茶。张军端起茶,喝了两口,说想见见“神秘赌石王”。老人用食指指指自己的头说:“难道我不像吗?” 张军笑笑,说:“我既然一心想见神秘赌王,肯定会对他有所感应。如果您真的是赌石王,就恕我眼拙了,我看您不像。” 张军说完,客厅屏风后突然走出一个拄着拐杖的男人。男人约摸四十多岁,两鬓斑白,走路一跛一跛地,腿似乎受过伤。他一进客厅,在正中就坐的老人急忙站起来去搀扶。 “江湖岁月催人老,英雄出少年,这话真是不假啊。”男人哈哈大笑着说。 “成交。”张军在看到男人的瞬间,缓缓地吐出了这两个字。 5.身边的杀手 回到客栈,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张军让人封起赌石,意思是已经找到了买家。前来竞买的人只好怏怏而去。 吃过早饭,有人来找张军,是林娅。她听说张军赌出奇石,大为惊讶。她对赌石也算了解,从小耳闻目染学得了不少知识,怎么看那块托石都不像含了翡翠,怎么就让张军赌到了?除了佩服,她唯一的要求就是他无论如何也得装成她男朋友去见她父母。父母会因为张军的独具慧眼马上答应她回国也未可知。张军满口答应,问她什么时候去。林娅说现在,一会儿就走。张军想想,示意林娅稍等,自己则进了卫生间。一刻钟后,张军再出来,已经是容光焕发,仿佛换了一个人,他的左手中指上,多了一枚绿宝石戒指。 林娅载着张军一路飞奔。张军坐在副驾驶上,脸色沉静,似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那味道淡淡的,若有似无。张军仔细辨别,突然浑身一紧,那是夜来香的味道。他不自觉地打量车身四周,在车的后座上,一块白棉布蒙着一盆花,风吹起了白布的一角,露出夜来香的青枝绿叶和黄绿的花骨朵。 张军面带微笑,问林娅的父母性情如何,有什么爱好。林娅答着,张军从怀里掏烟,可等他的手出来,掏出的不是烟,而是手枪。枪指住了林娅的头,让她停车。林娅似乎并不惊讶,她镇静自若,突然加大油门,接着急踩刹车。车在山路上打转,张军的身子一晃,手斜到一边,林娅转身,左手牢牢握住张军举枪的右手。张军心急,左手突然从靴子里抽出匕首,朝着林娅刺去。林娅的手更快,将右手朝张军眼前一晃,张军感觉到一些白色粉面遮住了眼,接着,他一阵恍惚,倒在了车座上。 张军醒来后,发现自己还在汽车座椅上,但被绑了双手。车似乎是停在一个山洞中,光线幽暗。林娅站在旁边,冷冷地笑。她问他是不是与人结了仇。张军摇头,说没有,却问她是不是夜来香?林娅说是,但她只是其中一枝。林娅问他认不认识周晶伟。张军脸色突变,半晌才吐出两个字:认识。林娅一笑,说:“知道为什么你会被夜来香盯上了吧?你得罪了周晶伟,他曾是你的合伙人?”张军叹了口气,点点头说:“我来赌石,就是想还他钱。”“可他早不信你了。你骗走了他五百万,那五百万去哪儿了?”林娅问。 “在澳门输掉了。我本来是去澳门谈一笔重要的生意,却被拉去赌钱,好像鬼使神差,竟然停不下手,所以,五百万全输掉了。我没法向周晶伟交待,所以才直接到了缅甸,就是想赌石赌赢了,然后再还他钱。”周军说。 “太晚了,当他得知你从澳门到了缅甸,他就认定那钱打了水漂。他不容忍背叛,你曾是他的手下吧?他一手栽培你,又把你当成了平起平坐的合伙人,可你却骗了他,这让他颜面扫地,所以,他不惜花重金找到‘夜来香’。夜来香,只杀背信弃义的人。”林娅说着,向张军举起了枪。 枪响了,但子弹打中的,却是张军的座椅。就在张军和林娅说话的时候,张军中指上的戒指划断了绳子。那枚戒指,食指用力一推,就是锋利的刀片。就在林娅愣神儿的瞬间,张军已翻滚到车下,一个扫膛腿,将林娅踢倒在地。林娅举起双手,张军拉起她,就在这时,林娅一个鹞子翻身,脚踢到了张军的胳膊。张军正要反击,突然发现从林娅的贴身衣袋里掉出一枚纽扣。纽扣在地上打几个转儿,落到张军的脚边。 张军拾起纽扣,一下子愣住了。纽扣是椭圆形,深绿色,上面一只飞鹰,飞鹰盘旋,直入云霄。张军目不转睛地看着林娅,问她的纽扣是不是偷来的?林娅嫣然一笑,说:“你既然认识这纽扣,就该知道它的来历。它是能随便丢掉的吗?” 6.生死赌石王 按照约定的时间,张军将赌石带到了指定地点。其实,照赌石行的规矩,在哪儿交货都一样。没有人敢在赌石交易中玩弄伎俩,赖账玩花活的人,如果还在缅甸,会生不如死。 张军的车停在了一条密林小路边。两边树木遮天蔽日,四周极为幽静。这次,赌石王并未露面,是那个五十多岁的老人来验的货。仔细看过玉料,他不动声色地挥了一下手,墨镜男人拎着皮箱过来,要张军清点钱数。 张军将一千万人民币连同皮箱放到车上,掉头就走。赌石王的车队向东,张军的车向西。直到再看不到赌石王车队的影子,张军猛地急刹车,将车停在路边。看看左右无人,张军拎着皮箱下车,在丛林中走出数十米,然后将皮箱掩于一片低矮灌木中,并在旁边的树上做了记号。张军沿着原路返回,刚一上车,一只黑洞洞的枪口指住了他的头。车上坐着一个女人,黑纱蒙着脸。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夜来香的味道。 “非杀我不可吗?”张军缓缓地问。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夜来香只杀背信弃义的人。”一个尖利的女声,普通话说得十分蹩脚,“你知道这儿的规矩,没有为赌石杀人的。所以,因为你有赌石,夜来香第一次失手,一直等到现在。现在,赌石交易做完了,夜来香就该完成自己的任务了。” 从车的后视镜里,张军看到来人拿的是装了消音筒的BM7手枪。这可是美国人制造的最先进的武器,想不到热带丛林也有。张军微微摇一下头,突然冷笑着说:“你杀不了我。不信你可以试试看。” 女人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食指用力抠动了扳机。张军微微侧头,枪筒发出闷闷的声响,子弹擦着张军的耳边飞上了天。而那女人,甚至来不及发出声音便身子后仰,倒在了车里。她的喉咙被子弹射穿了。 林娅掀开车后座的盖子,钻了出来。她问张军是不是还要取回皮箱,张军摇头,说等一切都打扫清了再取不迟。刚才那一趟是他故布迷局,张军知道此行一定会被杀手盯住,至于夜来香什么时候动手,他却心里没底。为了引出杀手,他故意丢下车子,绕个圈子再回来,果然杀手已至。下面还会有什么样的危险?张军心里忐忑,神经绷得更紧了。 林娅从后座一跃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没等她坐稳,张军突然抬起右手,一把将她的头按到了挡风玻璃下。林娅诧异,本能地劈手朝张军打去。张军攥住她的双手,用力下按,两人紧紧挤在了车座下面。就在这时,一梭子弹疾雨般射在了挡风玻璃上,碎玻璃落了两人一身,密集的子弹让两人无法抬头,张军突然用力踩油门,车歪歪斜斜地窜出去,林娅抬手连发几枪。远处的樟树上,掉下一个黑衣女人。 良久,四周一片寂静。 “夜来香从来都是单独行动,想不到今天却变了。”林娅说着,晃晃头,惊魂未定。 “前面,也许还有埋伏。”张军说。 “我来开车,我比你更熟悉路线。”林娅说着,抢过了方向盘。 张军和林娅换了位置,他目光警惕地看着四周,哪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车开出几十里,一直没有动静。林娅说现在已经进入赌石王的活动范围,方圆二十里,都有赌石王的布控,要加倍小心。 林娅的话音刚落,张军突然看到路边的灌木丛枝叶一阵碰撞,仿佛有人潜伏。张军抬手就是两枪。汽车发出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停了下来。再看灌木丛中,一只受惊的黑熊一瘸一拐地逃远了。 林娅看看张军,耸耸肩。张军抹一把额头的汗,摇摇头。两人相视一笑,都长出一口气。就在两人刚刚轻松片刻的瞬间,突然,从高大的樟树上顺藤而下三个矮小的缅甸土著男人。他们如同灵活的猿一般落到车的四周,与此同时,三只枪同时向张军和林娅射击。子弹打在车顶上,一阵“砰砰砰”地闷响。林娅额头冒出一层冷汗,突然挂上倒档,车如同箭一般向后退去,只听一个男人一声惨叫,倒在了车下。张军趁机头探出窗外,左右开弓,连续还击。 三个男人都倒下了。张军再看林娅,她的头伏在方向盘上,不住地喘息,鲜血已经湿透了她的衣服。张军急忙察看她的伤口,林娅的左臂中弹。他一把撕下自己的衬衫袖子,替林娅勒紧了伤口,然后抱起她放进了车后座的夹层。林娅挣扎着,却无力再掀开沉重的盖子。 张军又走了十几里,渐渐看到了神秘赌石王的别墅。别墅的四处,布满了缅甸军警。赌石王,就像被装在笼子里的鸟儿。张军停车,跳了下来,无论如何,他要生擒赌石王。在缅甸警察的掩护下,张军爬上了别墅的屋顶。透过屋顶天窗,他看到了赌石王那张他曾在想象中射穿过无数次的脸。张军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两眼几乎喷出火来。他的眼前似乎又出现了那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女孩哭喊着,挣扎着,锋利的匕首顺着她的脖子切下去,鲜血一滴滴落到地上…… 张军将一根绳子系在腰上,绳子的另一端,绑住了别墅旁的大树。他用力吸一口气,突然破窗而入,身子倒挂悬空,连发几枪。一枪打中了赌石王保镖的头,一枪射中了赌石王拿枪的右手。这次,张军没有失手,赌石王也没有上次那么幸运,因为他的手上没有人质。 张军纵身落地,一脚踢开身边的凳子,拎起了赌石王。他用枪指着赌石王的头,缓缓地说:“我们又见面了。” 7.甜蜜夜来香 一星期后,张军要离开缅甸了,与他同时离开的还有神秘赌石王,胡明武。胡明武曾是广东一带黑社会的头目,犯下累累命案,在一次扫黑行动中只有他和两个同伙出逃。当时张军是狙击手,胡明武拿一个小女孩做人质,因为顾及女孩的性命,张军迟迟不肯开枪。就在胡明武快要逃离的瞬间,张军打中他的腿,与此同时,他残忍地杀害了小女孩。因为同伙的接应,胡明武逃走了,从此不知所终。 五年后,中国警方获知他隐匿于缅甸,做了整容,依靠雄厚的资本,雇佣了鉴定专家,开始从事赌石,但他神秘莫测,极少见客,所以没有人能肯定“神秘赌石王”就是胡明武。那次做狙击手失手之后,张军颓废了很长时间,尽管女孩的死并不是他的过错,但他却十分自责,以至后来常常在噩梦中惊醒。在无数次的梦中,张军变成了黑社会头子胡明武,是他亲手杀死了小女孩。这噩梦纠缠着他,让他无法自拔。只有生擒胡明武,才能让自己摆脱噩梦,才能重新找回自信。所以,这次行动,张军再三再四找到领导,主动请缨。为了引出胡明武,张军请父亲的好友,缅甸的一位老华侨帮忙。父亲曾帮他在一次赌石中赢下了缅甸的一家珠宝公司,所以他满口答应了张军的请求。年轻人送给张军的锦盒里,才是真正的紫罗兰翡翠。张军之所以在赌石街逛来逛去,目的就是要找到一块和锦盒中紫罗兰翡翠相似的玉料。张军如愿以偿,找到了类似的托石,并用极品翡翠引出了胡明武,尽管他整了容,在别墅里,张军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至于夜来香,那是胡明武的情妇朱娜操纵的一个组织。自张军在赌石街现身,就被夜来香盯上了。他脸上的刀疤和嘴角的红痣就是明显的标记。而林娅则是缅甸警方的卧底。因为朱娜只招募华裔,林娅顺利地获取了朱娜的信任。两个月前,林娅终于查到夜来香遍及缅甸北部的全部成员及老巢。为了一举端掉“夜来香”,林娅一直隐而不露。当她接到警方通报,得知张军是大陆警察时,她暗中实施保护。第一次夜来香刺刹张军,是她出手相救,在夜来香飞出匕首的瞬间,她杀死了夜来香。因为夜来香失手,朱娜叫林娅去探张军的底细,确认张军是不是她们的目标。林娅将计就计,和张军在山洞中交手,其实那不过是她探探张军的身手。当张军发现林娅衣袋中掉了一枚纽扣,看到上面的鹰形图案,他才知道林娅是卧底。他到缅甸后曾和警方联络,警方告诉他看到这样的纽扣就是看到了自己人。 缅甸警方知道赌石王和夜来香有关联,却不知他曾是中国警方一直追踪的黑社会头子。这次出动军警上千人,根据林娅提供的详细信息,一举将“夜来香”全部成员追捕归案,又顺利拿下了胡明武。那块赌石,当然也回到了张军手里。张军将其完璧归赵。 张军要将吴明武引渡回国了。林娅伤势还未痊愈,但执意要来送他。站在国境边上,林娅一袭白衣,显得格外明艳动人。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林娅问张军。 “李文勇。”张军说着,将脸上那道醒目的疤去掉,又拂去右嘴角下的红痣,露出清秀的一张脸。 林娅笑起来,这样看起来帅多了。其实,真正的张军现在还在大陆。张军是云南的生意人,因为在澳门豪赌输掉五百万,投河自杀,被澳门警方救起遣回大陆。正好利用这个机会,警方放出风,说张军出逃缅甸,来到了赌石一条街。其实他早被警方严密控制起来。李文勇化妆成张军进入缅甸,石诱赌石王,令他想不到的是,张军的合伙人竟雇佣了夜来香杀他,幸亏有林娅及时出手,他才免遭毒手。 李文勇感谢林娅出手相救,林娅笑着说彼此彼此。 “你还欠我一个大人情。该怎么还呢?”林娅突然俏皮地向李文勇眨眨眼睛。 李文勇低下头,半晌才郑重其事地说,如果可以,他很愿意冒充她的男朋友去见她的父母。林娅忍俊不禁,说这不过是她来接近他的借口,但她想回国却是真的。因为在缅甸做卧底,她得罪了不少仇家,以后的日子未必好过,这个借口也许可以说服父母跟他一起回国。李文勇问她什么时候回去?林娅笑而不答。她从车上拿出一支夜来香,细心地插进了李文勇的衣袋。 望着林娅的背影越走越远,李文勇拨出那枝夜来香,只见玻璃纸上写着:这是无毒的夜来香,会带给你美好的夜晚。如果可以,给我打电话好吗?下面是一行电话号码。 李文勇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把花珍惜地插进衣袋,一个纵身跳进了车里。 ...
●梁思恩的死亡史○ 我的名字叫梁思恩,身高一米七八,身形瘦长,阳光帅气。唉,还是别说了,为什么我总是改不了臭屁的习惯。 现在是北京时间2008年12月8号早上九点二十,天空隐约下着一丝细雨。我躲在昭南墓园一座墓碑后面,看着我亲爱的父母大人悲痛欲绝地在我的墓前哀声哭泣。 请不要误会,我不是鬼,可是,那座价值不菲的墓碑的确是我的。 事情要从一周前德开和南明两所高校的围棋大赛说起,那一天,我代表南明中学和德开中学的沈浩对弈,角逐2008年的棋赛之冠。 这是德开和南明的学生一年中唯一一次见面的机会。小草拿着她编了一晚的手链戴到我的手上,她说,恩恩,你一定会赢的,我在手链里加了一颗幸运石。 我笑笑,走向了对弈台。 我相信棋局的胜算是靠缜密的布局和冷静的头脑,而不是靠什么所谓的幸运石。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小草的用心与爱意。 沈浩,他是外围赛连续三届的冠军。根据坊间传闻,两年前他的实力就与我相当,可是他并没有直接来找我对弈,而是一直在研究我的棋艺与布局。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对手,我自然不敢小视。 有人说,人生犹如棋局,陡转的走势,决定你最终的结局。 比赛开始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沈浩的杀气很重,几乎把我所有可以布子的路线全部封堵住。我从沈浩的眼里看到一丝邪视的眼神,局面上的杀气让我无畏,可是,沈浩眼里的仇恨让我寒噤。他的眼神,让我想起一个人—— 三年前,德开中学的代表沈衣,在输给我后,自杀于棋赛现场的卫生间。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当时沈衣被抬出来时的情形,他的左手有一道猩红的伤口,鲜血把整个左衣袖染得通红。在场的老师同学震惊不已,他们不明白,只是一场比赛而已,何故要自杀? 可是,我明白沈衣的做法,有时候,输了一场棋,也就输了一条命。 “你是沈衣的弟弟?”我停住下棋,抬头问沈浩。 沈浩笑了笑,“这重要吗?” 虽然沈浩很镇定,但是从他的眼神里我还是看到了一丝仇恨。 我忽然有些害怕,我不知道,如果这场棋沈浩输了,他会和沈衣一样吗?这样的心情让我的行棋有些散乱,上半场,我在局面上落了下风,起码输沈浩两子。 小草说,没关系,还有下半场。 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还有下次的机会。当结局真正来临时,你会发现,珍惜现在,才是你最好的机会。 在卫生间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想起三年前,就是在这里,沈衣结束了他的生命。今天,我看到了沈浩眼里隐匿的复仇火焰。 我第一次有一种惶恐不安的感觉。这种感觉,在我回过头准备走出卫生间的时候变成了现实。 一把冰冷的刀子刺进了我的心脏,我甚至没有看清杀害我的人是谁,便栽到了地上。 自然,2008年的德开和南明的棋赛冠军,被沈浩摘走。 而我,重新演绎了三年前沈衣的命运,不同的是,沈衣是自己了断,而我,是被别人杀害。 当我的意识再一次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小屋里。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坐在床边聚精会神地下着一盘残棋。 那是一副秀策流布局,不过不同的是,天元(围棋棋盘中央的星位,称为天元)黑子已经被白子重重包围。 局势已经很明显,就在我准备回身的时候,老人拿起黑子,后退三位。整个局势瞬间陡转。 这一着,我从来没有见过。简直是棋艺中的终极转势。 “命运就是这样,转瞬之间便是天壤之别。”老人笑着转过了头。 老人有个奇怪的名字,黑狐。我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是狐精,事实上,在后来的谈话中,这个想法被我彻底鄙视了。 老人是一名中医,当医院断定我已经死亡的时候,老人却觉得尚有一丝机会。于是,当我被推到火葬厂准备焚烧的时候,老人把我偷了出来。 “当然,你不能让别人知道你还活着,除非你帮我找到一个叫白狐的人,他就隐藏在德开中学。” 就这样,我戴着黑狐做的堪称惊绝的人皮面具重新走到了阳光下面。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看看为我伤心欲绝的父母大人。 然后,离开昭南墓园,迈向我的终极目的地——德开中学。 ●隐藏在地下的赌棋赛○ 德开高中,这个曾经被我视为敌人的学校,此刻我竟然要投身在此。我拿着黑狐给我的通知书来到了高三·五班的门口。 推开门,本来喧哗沸腾的教室像被按了静音的电视,寂然一片。 “不好意思,我是刚刚转来的学生,我叫叶天恩。”我冲着台上同样一脸茫然的老师,面带微笑地介绍着自己。 “天恩同学,你好,欢迎你。”老师放下讲义,笑容如花般绽放起来。 教室里此刻像取消了静音一样,一时间议论纷纷。我甚至看见几个女生目不转睛地盯住了我。 这要感谢黑狐的功劳,这张人皮面具,集合了谢霆锋和苏有朋两位帅哥的优点,再加上我如天籁的声音,自然让女生疯狂,老师喜欢。 唉,爱臭屁的毛病还是改不了,黑狐说过,我现在是叶天恩,不再是梁思恩。 “你好,我叫杜明。”同桌是一个笑容阳光的男孩,他友好地向我打招呼。自然,德开中学的历史,便由他向我讲述了。 德开和南明一样,是一个注重棋文化胜于其他文化的学校。可惜,自从南明学校的棋冠梁思恩出现后,德开的棋文化便有些衰落。还好,今年的棋赛,梁思恩出了意外,棋冠便由德开中学拿走了。 听着杜明的讲述,我不知道自己是该难过还是开心。 “你喜欢围棋吗?”末了,杜明问道。 “还可以吧!要不然,怎么转到这里呢?呵呵!”我点点头。 “来,我们下几盘。”杜明说着从课桌里拿出一个微型电子围棋机。然后,扔给我一只触摸笔。 看着那些细小的电子星位,我的棋瘾顿时窜了上来。 几盘下来,杜明使劲揪着自己的头发,郁闷地说道:“我的棋艺也不算差啊,怎么次次输啊!” “呵,可能是你让我吧!没听过一句话吗?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我笑了笑,心里有些汗颜,自己不能太暴露,否则会被别人怀疑的。 “哎,今天晚上我带你去个地方。”忽然,杜明一脸神秘地轻声说道。 “什么地方?”我愣住了。 “到了你就知道,晚上我去宿舍找你哈!”杜明的嘴角扬起一丝奇怪的笑容。 黑狐说过,找到白狐唯一的方法便是通过围棋。 我之所以答应黑狐来德开中学,除了寻找白狐,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寻找棋赛那天杀害我的凶手。 虽然,我从沈浩的眼里读出了仇恨,但我不相信他是杀害我的凶手。 一个棋手,战胜他要比杀死他更令他难受。 沈浩是个真正的棋手,从他两年前蝉联外围赛冠军,到观察我的布局来看,他战胜我的心要比杀害我的心更加强烈。试问,一个准备了两年非常想证明自己的人,怎么会把对手杀掉? 我被安排到一间单人宿舍,可能黑狐是为了方便隐瞒我的身份吧!望着窗外一点一点暗淡下来的夜色,我忽然很期待杜明的到来。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什么地方,但是从他的神情和语气看来,那一定是一个和棋有关系的地方。 嘭嘭嘭,终于,杜明来了。 我有些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门,“怎么才来?你到底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啊?” “嘿嘿,等急了吧!现在先保密,等到了,我保证你乐得飞上天。”杜明挤了挤眼睛,拉着我走出了门。 杜明带我来到了德开的后操场,他轻车熟路地跃过一道禁止通行的栅栏,然后走进一条漆黑的甬道里。 这是一条通往地下的甬道,寒仄的风从地下吹来,让人禁不住浑身颤抖。空寂的走廊里,只有我和杜明的脚步声。 “杜明,你到底带我去什么地方啊?”我有些害怕了,不会是我的身份暴露了吧! 杜明没有说话,他往前走了几步,推开了一道铁门。 灯光瞬间射进眼帘,跟着是房间里面人声鼎沸的吵闹声。 “地下赌棋室,怎么样?哈哈!”杜明大声笑了起来。 我惊呆了,没想到在德开竟然还有这样的地方。 ●一石三鸟,绝杀局○ 杜明说的没错,只要喜欢棋的人,来到这样一个地方就犹如鱼儿到了水中。 这是一个地下赌棋室,自然有赢有输。 我和杜明站在一盘棋前已经看了将近半个小时,对弈的双方从场面上看似旗鼓相当,其实水平相差甚远。赢的一方,每一次都似乎是险胜,其实却是故意拖延对方。所以,赢方不但是棋艺的高手,更是赌场的高手。 终于,输方受不了了,把一把筹码扔到中间,站了起来。 “谢谢。”赢家一脸谦虚,微笑着把那几个筹码收了起来。 “还有谁玩儿吗?”赢方环视了一下四周围观的人,问道。 “天恩,你去。”杜明推了推我。 “我没钱。”我瞪了他一眼,摇摇头。 “德开的规矩,新生入校,免费的。”杜明轻声说道。 现在,我终于明白杜明让我来这里的用意了。新生免费,如此关照爱好棋艺的人,不愁他们不深陷其中。 正思索着,杜明已经把我推到了座位上。 “这是我们班今天刚转来的叶天恩,棋艺还不错。”杜明介绍道。 “你好,这里的人都叫我破眼。”对方笑着说。 “破眼,转局的妙招,看来,你意在承让了。”我抬了抬眼,轻声说道。 棋道中,深爱棋文化的人喜欢拿用棋之道为自己做代号。这很正常,不过,从刚才观察的几局来看,破眼的棋艺绝对不含糊。这让我想到黑狐让我找的人,他会是白狐吗? 第一局,是和局。这是下棋的礼数,即使你棋艺再滥,对方也会让成和局。 真正的厮杀从第二局开始,破眼的走法果然不同凡响。很明显,他已经看出我的棋艺要远比刚才那位高得多,所以,他把棋子布满了星位。 旁边围观的人屏住呼吸,他们似乎比对弈的人更着急。 对弈中,虽然破眼给出的生路很多,可惜我却偏偏走向绝路。中间几次,杜明拉我,可能考虑到“观棋不语真君子”的道理,他没有说出来。 手里的棋子剩下最后几颗,收官(编辑注,收官:围棋术语,指棋局的临近结束)的时刻也悄然来临。 破眼把所有的生路交叉成了一张网,可惜,没有网住我的主线,我高高举起右手,在黑白交织的棋盘上落下了最后一颗棋子。 “一石三鸟,这是绝杀局。很遗憾,你输了。”我微笑着,虽然人皮面具给出的表情是麻木无神。 破眼犹豫了一下,把剩下的棋子扔到了棋盒里。他的眼睛依然盯在棋盘上,似乎有些不甘心。 “第一,你不该把自己的优点告诉我;第二,给对方生路,到最后就是给自己死路。承让。”我站了起来。 “我输了。”破眼把手边的筹码扔到了棋盘上。 “既然我是免费的,这盘棋自然就是免费的。所以,筹码,我不要。”我站起来拉着杜明离开了。 走出地下赌棋室,杜明便开始抱怨:“知道不知道,那几个筹码是多少钱?整整一万块啊!” “如果有了这一万,你会怎样?”我转过头看着他。 “当然是……” “当然是把它当成赌注,想赢更多,是吗?杜明,围棋是一种文化,如果拿它当做赌博的工具,会让它失去色彩的。世界上没有永远赢的赌注,也没有永远赢的棋局。”说完这句话,我想起了沈衣。 三年前,坐在对弈台上,收官的那一刻,他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赢,可是,一次失败,便可以让你永远失败。 那一次,他不单单输掉了比赛,也丢掉了性命。 ●生死棋○ 我没有想到,昨天晚上的比赛让我一战成名,现在我成了德开中学的名人。对此,我却没有任何欣喜兴奋。 杜明问我为什么不兴奋,我在心里回答了他,因为我本来就是名人。在南明,我的名气要比这大得多。 “镇定,坦然,冷静,真不愧是大将风范啊!天恩,你真是我的偶像。我爱死你了。”杜明在一边一副花痴的样子。 “沈浩是哪个班啊?”我问道。 “沈浩?棋冠沈浩吗?”杜明一下怔住了。 “是啊,我来德开就是想会会他。”我点点头。 “那你死心吧!自从德开和南明棋赛后,沈浩便发誓不再下棋了。他说,最好的对手没了,即使可以战胜所有人,也是孤独的。”杜明说道。 我心里一震,沈浩的话让我再一次确定,杀害我的人不是他。 这个时候,教室里突然冲进来一个人,“特大消息,王波死了,警察正在宿舍楼调查。据说王波死在棋盘上,上面的局势是一石三鸟,绝杀局。” 顿时,教室里炸了锅。 “王波是谁啊!”我看了看身边的杜明问。 “就是昨天和你下棋的破眼。”杜明轻声说道。 什么?我一愣,死了的人是破眼,并且死亡现场还是一副昨天他输掉的一石三鸟绝杀局。 我慌忙站起来,往教室外面跑去。 王波的宿舍在三楼,赶到现场的时候,法医正好抬着他的尸体走出来。勘察现场的警察正在对那一石三鸟绝杀局的棋盘进行拍照,寻找蛛丝马迹。 旁边,有人在讲述事情的经过。 “昨天晚上回来,他就闷闷不乐。后来听人说他输给了一个转校新生,可能挂不住面子,便自杀了吧!” “转校新生,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警察问道。 “是我,我叫叶天恩,高三·五班。”听到警察的问话,我走了过去。 那名警察打量了我一下,“把昨天晚上的情况说一下。” “他们在教室下棋,谁知道……”旁边的杜明接口说道。 “谁让你说了呀?”那个警察瞪了杜明一眼,看着我,“你说。” 杜明看了看我,眼里闪过一丝警示。我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昨天经过王波教室,看见他和别人在下棋,于是我就凑了过去。后来,他让我同他下,我便下了。” “还有其他事情吗?”警察问道。 “没了,我刚到这里,也不认识他。”我摇了摇头。 警察问完,转身走了。旁边的杜明长长舒了口气。我忽然有种感觉,那个地下赌棋室好像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简单。要不然,杜明不会如此紧张。 破眼只是输了一次棋而已,怎么会自杀?难道昨天晚上,我们下的是生死棋?想起昨天晚上,破眼执意要我拿走筹码的样子,我心里疑惑了。 “你就是叶天恩?”这个时候,人群中走过来一个男生。他用挑衅的目光打量着我。 “对,我是。”我点点头。 “今天晚上,我们赌棋室见。我双劫倒想看看,能让破眼羞愧到自杀的人到底是什么水平。” “对不起,除了沈浩,我不再和任何一个人对弈。”我说出了一个连我自己都吓一跳的理由。 “沈浩?他吗?”那个男生指了指旁边。 顺着他的指向,我看见一个男孩蜷缩在过道上,他呆望着远方,一副颓废不堪的样子。可是,我还是看出来了,那就是沈浩——那个坐在我对面,眼神里隐匿仇恨的对手。 他的仇恨不是让我死,而是战胜我。 我的意外身亡,让他的仇恨再也无法消除,于是,他选择了消沉。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鼻翼有些酸楚,眼泪蠢蠢欲动。 我发誓,要把那个杀害我的人找出来,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 ●杀人的真正凶手○ “你输了,双劫。”人群中,有人说话了。 我抬起了头,人群中走过来一个人,他是沈浩。 沈浩的头发依然乱糟糟的,甚至嘴边有一圈青色的胡碴儿,但他的眼里闪着一个棋手应有的斗志与凌厉。 “我没输!我没输!”双劫猛地把眼前的棋盘掀掉,歇斯底里地喊了起来。 我没有动,人生如棋,只是输了一局,便满盘皆输。 双劫忽然抬起了头,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暴虐的目光,然后他向我冲了过来。旁边的沈浩一把抓住他,按翻到了地上。 一把明晃晃的尖刀被摔到了地上,双劫像一只困斗之兽,嘴里发着凄惨的吼叫声。 “输了就是输了,为何你那么在意结果?如果不是这样,我哥哥也不会死,现在,你明白他的心情了吧!”沈浩的眼里冒出了火。 我愣住了,沈衣的死怎么会和双劫有关系? “知道我为什么会故意输给你吗?我在找这个!双劫,你的性格总是这么张扬。即使你再隐藏,也无法制止自己的性格。”沈浩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扔到了地上。 “你,你怎么找到的?”双劫呆住了。 “是我给他的。”旁边的小草说话了。 形势这样的转折,让我有些茫然失措,我越发疑惑了。 “双劫,你以为南明棋冠的女友会委身于你?她接近你不过是为了查找你杀害梁思恩的真正原因。现在,我们已经查明了一切。你为了外围赌注,不惜亲手杀害我的对手梁思恩。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也想不到三年前我哥哥沈衣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你杀害。现在,所有的证据已经确凿,你是自己了断,还是等待赌棋室的审判?”沈浩厉声说道。 听完沈浩的话,我顿时恍然醒悟,原来,小草她是为了我才去到双劫的身边。我的眼泪落了下来,浸湿在人皮面具里面,滑到嘴里,咸咸的。 我没有再听下去,转身离开了地下赌棋室。 原来杀害我的人竟然是双劫,很显然,他杀害我的目的是为了让沈浩赢取棋冠。可令我更加惆怅的是,沈浩的颓废并不是因为失去对手的悲伤,而是为了自己的哥哥。这个世界上,也许真的有人为了棋艺抛弃自己的生命,就像破眼,但没有人知道在棋艺背后他们的内心是善良,还是邪恶。 我不知道该不该对小草表露身份,可是从她和沈浩的对话中,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合作的眼神。 回到宿舍,杜明告诉了我关于地下赌棋室的另一个秘密。 一直以来,德开中学和南明中学举办的棋赛很大原因是为了外围赌注。当然,地下赌棋室的主人便是德开中学外围赌注的策划者。每年代表德开去参赛的选手都会签下一个生死棋的地下协议,正因为如此,三年前的沈衣才会在输掉棋赛后被逼自杀。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每年德开的选手都不一样。并且,输掉的选手便像风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我忽然明白,德开和南明的棋赛并不是什么文化棋赛,而是生命之博。我之所以没有感觉到这一切,因为我一直是赢家。 沈浩也是因为如此,才明白他哥哥死亡的真正原因。那么,今天晚上他的举动无异是向地下赌棋室主人宣战。 我感觉仿佛面对着一个无形的旋涡,自己正一点一点向里面陷。出口在哪里?我不知道,只能眼睁睁看着危险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黑狐与白狐○ 我醒了过来。 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空气弥漫着苏打水的味道。四周的情景告诉我,我在医院。 妈妈看见我醒过来,她高兴得泪流满面。旁边,所有的医护人员都开心地笑了起来。 我看见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丝莫名的疑问,其实,疑问最大的人是我。 我被黑狐救活,跑到德开寻找白狐,结果却被沈浩利用,最后死在了小草的手上。现在,我怎么到了医院。 很快,从妈妈和医生的嘴里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棋赛当天,下半场开始的时候,迟迟不见我上场的同学跑到卫生间发现了被刺倒在地上的我,然后,拨通了‘120’急救电话。 经过一晚上的抢救,我的身体已经僵冷,但呼吸和脉搏却没有停止。医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情形,于是,他们慌忙向外界求助。 我就这样半死不活地在医院抢救室停了三天三夜,终于,在医生们的努力下,我被抢救过来。 如此看来,黑狐和白狐,以及德开中学发生的一切都是我的临死幻觉。可是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 妈妈告诉我,杀害我的人已经被抓住了。主谋就是沈浩,当然还有帮凶,是小草。她在临赛前送我的那串手链子,正是给杀手提供的信息,让杀手准确地认出我。沈浩杀我的原因,是因为外围有很多人买他赢,如果他输了,那么,他把命赔给人家也不够。并且,警察查出,三年前的沈衣也是因为输了外围赌注才会自杀的。 为我诊治的医生告诉我,这三天他在观察我的时候发现我大脑一些和智力有关的脑组织一直在活动。他判断,那是因为我长期下棋形成的脑组织习惯性活动,正是因为这些不肯休息的脑组织,才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病房的门被关上了,妈妈放下几本书说:“恩恩,给你买了几本散文,让自己的脑子休息休息吧!” 打开其中一本,我看见一篇关于棋的文章。 “尧造围棋,以教丹朱。黑棋,后被人称为黑狐,白棋,被人称为白狐。入棋之道,犹如狐魅之术。古人说,棋能变狐,狐亦能变棋。” 看到这里,我顿住了,原来黑狐指的是黑子,白狐指的是白子。难道,我所遭遇的这一切,竟是入棋太深,以至于出现了幻觉。后面的文章介绍了几篇关于棋的神话故事,其中有一则说的是一个樵夫上山打柴,遇见两位老人在下棋,于是不免多观望了片刻,等他下山回家后竟然发现,世界已经过去了几百年的时光。 闭上眼,我想起了黑狐留给白狐的那个信笺:棋无百胜,赢与输不在于棋面,而在于心。 这才是棋艺之精道,只是,我们能够早点明白,沈衣就不会死,所有的一切也不会发生。 一滴泪落了下来,滴在书上,宛若琉璃。 ...
前言:染血的圣经中,竟潜藏着两起命案杀机! 第一章、死去的女人 陈爱玲刚刚擦上口红,正一脸温柔的看着熟睡的林飞。她还来不及叫他起来,就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门铃声。 开门,是小车站在外面。 他一脸紧张兮兮的问道:“爱玲姐,林队呢?” 陈爱玲看了看屋内:“他还在睡觉。今天他不是不当班吗?你们警局还找他?” “是也不是。”小车说:“是···我想找他帮忙。发生命案了。” 陈爱玲点头:“那你等我一会。” 五分钟后,林飞走了出来。他看了一眼小车,说道:“走吧。” “好。” 小车带着他们来到了一处住所,那是一栋高级公寓。 林飞淡然的走进了屋内,他环顾四周,这里没有打斗的痕迹,显然,死者死前没有和凶手发生过争斗。 他蹲了下来,仔细的看了看尸体。 那具尸体还穿着红艳的真丝睡衣,那睡衣,就像是染了血一般。 她的两个眼珠子被人扣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小石子。喉间被人插了一把水果刀,横插在里面,像是长在里面一样。 “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十点。”法医小陈看着报告说道,“发现尸体的是她家的清洁工和物业的保安。约好今天七点来打扫的,可一直按门都没人应。担心有什么事情,所以找来了保安,打开门就看到她横躺在客厅了。” “她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林飞问道。 “这个不知道。”小车看了一眼陈爱玲,说道:“不过据说她平日里深居简出,所以得罪人的可能性并不大。” 林飞想了想,说:“这个案子我来跟进。” 忽然,陈爱玲看到了什么东西,她发现在不远处有一本书,那本书已经被血染上了一点颜色。拾起来一看,是《圣经》。 “她是天主教徒吗?”陈爱玲好奇的问道。 “这个···我们并不知道。”小车搔着脑袋回答。 陈爱玲翻开了那本书,看了起来。她忽而发现了不对的地方——那本《圣经》,几乎都是用中文写的,唯有一页,写的是法语。 而那一页,并不是原有的,而是被人撕了下来,又贴上去的。陈爱玲看了看,说道:“这法语有错误!” “哪里有错误?”林飞问道。 “几个单词有错误,是被人写错了。”陈爱玲说:“我仔细看看——咦,这些错误的单词拼在一起就是教堂的意思!难道是···和教堂有关吗?” 林飞决定和陈爱玲一起去本市最大且唯一的一所教堂去。 神父好奇的打量着来人,问道:“你们不像是来做礼拜的,而且现在是星期三。” “我们是来查案的。”林飞说:“请问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林飞拿出了死者的照片,神父一见到她那凋残的容颜不禁被吓了一跳:“这···我前两天还见过她的!” “你见过她?”林飞问道。 神父点头,随即进屋拿了一包东西出来:“她把这个交给了我。” 林飞接过东西,打开一看是一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正是被害人,然而在照片女子旁边站着的,却是本市的首富! 难道···这一切会和他有关系? 第二章、第三者 “什么?小蝶死了!”首富向隅似乎并不知道这件事情,他的表情不像是说谎。然而说谎的人,又怎么会让别人知道自己在说谎呢? 随即他竟然又不顾众人的眼光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道:“是我害了你啊,小蝶!” 他口中的小蝶,正是被害人。本名叫做李小蝶。 林飞不解:“此话怎讲?” 他一面哭泣一面说道:“我和小蝶算是一见钟情,但是我···我是有妻子的。而且我的妻子是个彪悍的人,我···我真是蠢啊···” 他又继续哭泣了起来,直到十分钟后他才再次开口:“我记得有次我看到小蝶身上有几块淤青,我问她那是怎么回事,她却说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我···我怀疑是我妻子去找她麻烦了。我当时要是多问几句,多关心几句,或许就不会有现在的这种情况了。我要是早知道我妻子是那种人的话,我一定和她离婚,娶小蝶,到时候她就不能再伤害小蝶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你妻子做的咯?”林飞冷眼旁观的看着这个哭泣的男人,他对于这个男人一点好感都没有。 既然已经结婚了,却又为何还要去玩女人?再说,好歹也是一夜夫妻百日恩,竟然如此猜测自己的妻子。 “一定是她!她是个恶毒的女人!” 陈爱玲和林飞看了他一眼,只觉得无比的恶心。林飞说道:“我们会去找你的妻子的,但是——我们觉得你也很可疑!” “我——” “真正的男人要懂得什么叫做责任。你真的爱被害人吗?”林飞冷冷的问道,便径直的走了。 那是个雍容华贵的女人,只是脸上写满了疲态。她可能已经为自己老公的出轨而心力交瘁了。 她看了一眼林飞和陈爱玲说道:“你们是代替我老公来谈判的?告诉他,不是他死,就是我死。不然我是不会离婚的!” 林飞是穿便装来的,所以在没有出示自己的证件之前这女人并不知道他是警察。 “不。我是警察。”说着林飞拿出了自己的证件说道:“我想问问你关于这个女人的事情。”他拿出了被害者的照片。而女人看了一眼那可怖的死相,眉宇间隐约有着一股子的害怕。 但是转而又出现了一种自欺欺人的快乐的表情。她说道:“她这个狐狸精终于死了!” “你很恨她?”陈爱玲问道。 “你也是女人!你的男人被别的女人抢走了,你不恨?不过我不只恨她,我更恨自己,让别人得手了!” “你想杀了她?”林飞问道。 “是,我恨那个杀死她的人。竟然这么便宜她,如果是我——我要一刀一刀的割下她的肉,我要她不得好死!” 眼前这个女人哪里还有那股子的雍容华贵,有的只是一个如同疯妇的姿态。 “那你当时是不是找人教训过她?” “是。”女人继续回答:“我要她离开我丈夫,可她却要我给她三个亿——她疯了,她哪里值那么多?” 之后这个女人开始扶着沙发痛哭了起来。根据她说的话,林飞可以判断出,那个女人很有可能是为了钱才和她丈夫在一起的。 而之后再问这个女人,她说的也就是那些的。到最后,她甚至于开始说起自己的故事来。什么十几岁就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了,又什么自己当年拿出自己的嫁妆来给他做生意云云。 林飞忽而觉得凄凉,没想到那个男人第一时间怀疑的,竟然是自己的妻子。 忽然,陈爱玲开口了:“你还是离婚吧。那个男人不值得你,他甚至怀疑你就是凶手!” “我——他自己为什么不说自己是凶手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林飞等人不解。 “他一定在你面前痛哭了吧。我告诉你,他以前是中戏毕业的,这些他信手捏来!而且,他知道那个女人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的。他甚至说,如果我有那样的年轻,他也愿意因为这个和我在一起。那女人贪得无厌,很有可能问他要什么,然后就被他做掉了。” 林飞没有想到这里面还有着这样子的隐情。逐而他又再一起的去找了向隅。 向隅震惊,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竟然会把矛头指向自己。他不禁开始慌张了起来。但是他却一口咬死,自己没有杀人。 回家的路上,陈爱玲不禁好奇:“你说那个女人是怎么知道自己老公在外面有女人的?那个向隅一看就是老奸巨猾的那种人,怎么会让自己的妻子发现自己出轨呢?” “我也不知道。明天去问问吧。” 然而没有明天了,第二天他们去的时候就发现她死了! 她是孤独的死在了自己在外面租住的房子里面的,她吃了一瓶子的安眠药。横躺在床上,写的很安详。 而在她的身边摆放着一张遗书。上面写了事情的始末,并且交代了自己就是凶手。她已经受不了了,实在不能接受自己老公在外面有别的女人的事情,于是杀了那个女人。 然而她从未杀过人,乃至于杀鸡都不敢。所以精神压力太大,故而自杀了。 “你觉不觉得这里有很大的疑点呢?”陈爱玲说道:“你看看她的嘴唇。”陈爱玲指着那鲜红的嘴唇。 “怎么?” “她擦了口红。”陈爱玲说。 “爱美吗?”林飞说道:“这很正常,你也擦口红。” “可如果是我要自杀,我会先化好妆。”说着她指了指那个女人的脸:“妆容是很精致的。但是——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在吃了安眠药以后再擦口红!” “你是说?” “吃了安眠药不会马上发作,还是有时间可以擦口红的。你看,她嘴唇的口红有点残了。如果自杀还化妆,她一定是很爱美的,那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让自己的口红有残缺呢?”陈爱玲的话激发了林飞,他立刻要小陈去验尸。 很快,验尸报告出来了,女人的胃里面有酒精反应——她喝了大量的红酒。 第三章、胃癌 “这···自杀之前喝红酒也很正常啊。警察先生。”向隅还在狡辩。 “可是···喝了红酒之后却把酒瓶子摔了,而且还处理了,似乎就不正常了。你别说是为了诬陷你啊,如果是的话,她干嘛写遗书呢?”林飞呛了向隅一句:“你们结婚也有二十年了,我听说你字写得很好,而且模仿能力也很强。模仿你妻子的笔迹,应该不难吧。” 向隅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十分的难看。 “还有,那些红酒还没有完全的消化,我们推测出来,你妻子只喝了半瓶的红酒。并且在那半瓶的红酒里面检验出了大量的安眠药成分。这是你做的吧。你妻子估计只会和你喝红酒了!”林飞继续说道。 “可是···”向隅解释说:“我们关系不是不好吗?” “可是如果你们离婚,她可以分走你一半的家产。然而她为什么不离婚,因为她爱你!”陈爱玲忽而说道。 向隅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他结巴的说道:“那如果是我,我为什么没死。你可以去所有的医院查,我并没有去洗胃。” “你当然不用去洗胃,你只需要说你上厕所就好了。她喝了半瓶酒,即使没有安眠药我想也是昏昏沉沉的了,你去厕所做什么。她应该不会太了解。而至于你——一个商场老手,半瓶酒,还不算什么?”陈爱玲继续说道:“她厕所只要有杯子就可以了,你一杯一杯的喝水,以此来催吐,达到洗胃的效果!” “这···这是你的假设!” “可是···你太大意了,以至于在她家厕所的门把上面留下了你的指纹!你没有擦干净!根据调查,你们是吵架了她才搬到那里的,而你也一次都没有去过。”林飞这番话彻底击碎了向隅的防守线,他崩溃了。 之后他招供了一切,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但是并不是因为小蝶,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妻子老了,并且觉得这个女人碍事——她竟然说是自己杀死了自己的情人,他实在受不了,就把她杀了。 他知道自己妻子的性格。他只要去认错,那个傻女人就会原谅自己,也会相信自己。之后再和她一起喝酒就行了。 他早就在酒里面下了大量的安眠药——这并不难,酒瓶口不是软木塞的,而是塑料塞子的,他只需要把瓶口取下来,就可以把大量的安眠药放在里面。之后在稍微动点手脚,包装一下就好了。他们那么久没见了,这个女人是不会怀疑到他的。他就是这样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至于遗书,也是他伪造的。 “那小蝶也是你杀的?” “不是!”他面对林飞的质问宁死都不肯承认。 然而就在林飞质疑的时候,一个更加让林飞讶异的消息传来了——他们把被害者解剖后发现,她患有胃癌——晚期! 而且她的胃癌好像已经开始转移了! 如此严重,她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没有去看医生。可是家中却没有治疗的药物,也没有医生的诊断,这实在让人好奇。 之后又根据向隅的口供得知,她从未在他面前禁痛难忍过。那也就是说,她必然是吃过止痛药的。也就是说,她知道自己有病! 第四章、教堂 陈爱玲又想到了那本被动过手脚的《圣经》,似乎是有人想进行某种暗示。难道一切都和教堂有关系吗? 陈爱玲好奇的问小车,这个女人是毕业于什么学校什么专业的。这一问才知道,她是复旦大学法语专业的毕业生。 那就这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一页是法语而不是英语了。那么,那就是她留下的提示。 之后林飞和陈爱玲又赶到了教堂,正好此时那些教徒都在做礼拜。而林飞发现,其中一个女孩一边做礼拜一边哭。 等到礼拜结束,他特意问了那个女孩。那女孩说自己是李小蝶,也就是被害人的好朋友。 “那她死前有没有什么异样?” 那女孩想了想,对林飞说道:“我发现她似乎总是在找寻着某种东西,是在教堂里面找的。好像···是在那里。”她指向了教堂的一隅,然而那是教堂的杂物间,现在已经不用了。 “那里?” “对。她总是逗留在那里。”那女孩说道:“还有小蝶很怪。她告诉我,她并不是十足的天主教徒,信教的是她的男朋友。还说他们是在大学认识的,后来她和她男朋友来了这里之后,她男朋友就不知道哪里去了。她说自己是为了自己男朋友才做礼拜的。” “男朋友?”林飞一直以为她不过是向隅包养的女人而已,没想到还有这一段。 “哦。对了。”那女孩又说道:“她还说过这样一段很奇怪的话。如果有人来问自己的事情,就带着那人来到这里。告诉那人,她真的很爱自己的男朋友。并且把我刚才给你说的关于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也告诉那人!” 这段话莫名其妙,但是实际上却好似内有玄机。林飞不禁怀疑,一切的一切,都和那个杂物间有关! 回到警局的时候林飞显得筹措不举,陈爱玲看出了他的心事,说道:“你是在怀疑那个杂物间内有乾坤?” “恩,可我们也看了,那里并没有什么异样。所以我怀疑杂物间的隔墙里面可能有什么东西,但是···” “我们没有证据。不过可以赌一把,找人拆了那里!” “这样···”林飞有点犹豫了。 “是你的警察身份重要?还是被害者的冤屈重要?”陈爱玲说道。 林飞决定了,拆除那里! 林飞带了一队人来到了教堂,不顾神父的劝阻坚决要拆回那个杂物间。然而杂物间拆开以后,他们竟然在里面发现了一具白骨! 看样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神父先生,你似乎一直都在这里。麻烦你解释一下吧!”林飞二话不说拷走了神父。 之后他招供了,那具白骨是他干的。他把一人杀死之后就埋藏在了那里面!而原因就是,那人误打误撞撞破了他和别人的毒品交易! 原来他表面是神父,实际上却是一个毒贩子! 但是他也不承认是自己杀死了李小蝶,那这么说来,到底是什么人杀死了李小蝶? 第五章、遗书 然而一个女人的到来却说明了一切。 她带来了一封遗书,那是李小蝶写的。上面还有她的手印。 原来她既不是他杀,也不是自杀。而是病死的! “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之所以和向隅在一起,是为了利用他来查自己男友失踪的情况。可他却只想玩女人。”那女人说道。 “我还有几个疑点。向隅老婆是怎么知道她和向隅在一起的?”林飞问道。 “是神父干的。他无意发现他们的奸情,所以偷拍了下来要挟小蝶,但是没有想到小蝶不理睬他,故而他把照片给了向隅老婆看。这也就是他手中为什么会有那些照片的原因了。” “那···”林飞又问:“是谁在她喉间插了把水果刀的?” “是我。我故意把现场弄得恐怖点,是为了遮盖真相——她当时已经死了。病死的人,瞳孔会放大的,所以我挖了她的眼睛放了石子,但是又怕你们怀疑,所以我才插了把刀子在她喉间的。其实这也是她的意愿,遗书上面也写了,她的死与人无尤。她知道,自己就这么告诉你们教堂有尸体,你们谁也不会信。唯有用这种办法,才可以吸引你们前去教堂,帮她查明真相。现在她也无憾了。” 林飞和陈爱玲一阵不语,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五日之后,李小蝶的遗体和她男友的骨骸被火化,然后一并撒入大海。一场闹剧就此结束了,但是陈爱玲却觉得无尽的悲凉。 身为神父,竟然还躲不过那所谓的罪恶。因为他的贪欲,导致了这么多的悲剧,他才是始作俑者。 一切一切,追根究底还是来自于他自身潜藏的七宗罪! ...
1.奇怪的客人 吴生在偏远的山区开了家旅社,客流量极少。旅馆一楼大厅里只坐着三两个乘凉的人。 “看这天气,估计就要下暴雨了吧。”黄毛又去搭讪陆小姐,被搭讪的女子只是淡漠地望着窗外。 陆小姐是两天前才人住的,长得很漂亮,很快吸引了黄毛的注意。 吴生端了两杯茶,向窗边走去,说:“陆小姐,赏脸喝杯凉茶?” 陆霜莞尔一笑:“劳烦了。” 还是这么见外,不过这也证明了她是个不轻浮的女子。吴生心想。 “有客人来了。”陆霜提醒道。吴生抬头望向窗外,只见一辆警车停在旅馆门口。 “老板,两个人,一间房,只住一个晚上。”男人裹了一件厚厚的长袖警服走了进来。 “名字?”吴生低头登记。 “肖遥。”肖遥登记完毕后,转身出门。等他再进门的时候,是反手压制着一个一身囚衣的人进门的。那人浑身是伤,双手被粗糙的麻绳捆在背后。 那人身上的汗味和血腥味异常浓重。“呜呜呜,妈妈,我怕……”角落里传来小女孩的啼哭,旁边的中年妇女安抚道:“茵茵不怕,有警察叔叔在……” 却不料,那囚犯听到哭声之后猛地挣脱了肖遥的压制,疯了一般到处冲。众人避之不及之时,一个壮汉冲上去一把摁住了他,肖遥上来就是一记手刀砍晕了罪犯。 “抱歉啊,各位,让你们受惊了。我马上把他关起来!”肖遥抱歉地笑笑,“这是我们警局的头号通缉犯,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而且我们只住一个晚上,明晚就走,不会出事的。”肖遥看见了老板脸上的迟疑,随即解释道。吴生忙点头,笑得一脸客套。 只住一个晚上应该没事吧,况且他是警察,得罪不起啊,吴生也不敢说什么。 2.死亡 半夜下起了雷阵雨,大雨引起了泥石流,封堵了唯一的山路。 “看来还得住下去了。”肖遥只好来到登记处,“打扰了,也请你配合公务。” “配合警察是公民的义务嘛。”吴生道。既然山路被堵,陆小姐应该也不会离开了吧。 此时,正在柜台付房费的肖遥感觉衣角被人扯了扯,低头一看,是昨天那个被吓哭的小女孩。 小女孩一脸纯真地问:“哥哥,你真的是警察吗?” 肖遥蹲下来,笑着摸摸小女孩的头:“你怎么知道的?” “昨天真是谢谢你们了,”女孩的妈妈诚恳地说,“茵茵都被那个人吓坏了,多亏你们制服了他。” 被人当面道谢,肖遥反而有一丝腼腆:“哪里,这是我应该做的。” “哥哥,那今后我害怕了,可不可以来找你玩?”茵茵问。 “嗯,当然可以,哥哥会保护你的。”肖遥拍了拍她的小脑袋。说完,肖遥转身到餐厅吃早餐。 餐厅里空位很多,端着饭菜的陆霜却偏偏坐到了肖遥面前。 肖遥眉头微蹙,问:“小姐,您好,找我有什么事吗?” 陆霜笑着说:“六七月份的天,肖警官还穿着长袖,不热吗?” 肖遥整了整衣袖,打趣道:“刚下过雨的山里,小姐穿这么薄,不冷吗?” 陆霜刚想开口,便被打断了。 “肖警官好,美女早安。”黄毛进餐厅朝他们打了声招呼。 陆霜还没等黄毛坐下,就起身离开了:“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嗯,早安,我饱了,你慢用。”肖遥也转身离开。 又是一夜雷阵雨。 睡梦中的茵茵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她想起床找去上厕所的妈妈,转念一想,想到了今天遇见的警察哥哥,哥哥说过害怕的话就可以去找他的,想着就披了被单下了床。 “咔嚓”,又是一道闪电,照亮了茵茵吓得刷白的脸。 “啊—”一声尖叫划破夜空。 霜循着声音走过来,却看见肖警官的房门前已经围了一群人。 又是一道闪电,她看见了倒在地上死不瞑目的茵茵。茵茵的妈妈悲痛不已,晕了过去。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惊恐,吴生心里也有些打颤:“张大哥,先帮我把茵茵妈抱到房里去,照顾好她。”被称为张大哥的男子应声而动,正是制服罪犯的那个壮汉。 原本捆着犯人的地方此刻却只剩下了一堆凌乱的绳子,事情始末再明白不过了。 像是为了在美女面前卖弄,黄毛开始推理:“我知道真相!茵茵走到这儿,不巧撞见了逃跑的犯人。犯人怕她大叫打乱逃跑计划,所以情急之下,就把她杀了……” 吴生也是相信这一说法的,心里不禁担心起来,毕竟出过事的旅馆生意都会或多或少地受点影响,于是他说:“肖……警官,求你一定要尽快把他抓回来啊。” “你以为头号通缉犯是这么好抓的?”黄毛不屑地撇了撇嘴。 这时,陆霜突然提问:“茵茵的尸首怎么办?” “我会负责的。我会联系局里的人让他们尽快疏通山路,等疏通后,马上送她去殡仪馆。”肖遥说。 吴生看着耷拉着脑袋一脸消沉的肖警官,不好意思责怪,也没办法安慰,只好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一晚,所有人彻夜无眠。 “都怪你!为什么不看好那个遭天谴的杀人犯?你还我女儿!”女人醒来后发疯般向肖遥扑打过去。 “对不起。”肖遥站着一动不动,任她打骂。除了道歉,他无话可说。 作为店主的吴生不得不出面劝架:“冷静一点!当务之急是抓捕凶手,不是追究到底是谁的责任。” 众人好说歹说之下,茵茵妈才止住了打骂,哽咽着离开。 4.等死 “守夜也是没用的吗……”朝阳透过窗户照在死不瞑目的尸体上,陆霜似在自言自语地说。 “哈哈,你们都该死!”茵茵妈此时已经有些癫狂。 吴生此刻脸色越来越苍白,为什么那个人杀死黄毛之后就收手了?一起解决不是更方便省事吗? 他突然想到了一点,茵茵妈一直都在诅咒所有人都要陪葬…… “啪!”一个鲜红的手掌印浮在了茵茵妈的左脸上,吴生说:“杀人的是不是你?你个疯婆娘!” “哈哈哈哈,你们都该为我的茵茵偿命!”茵茵妈依然疯狂。 吴生已经接近疯狂,双手掐着她的脖子,渐渐用力。突然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陆霜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只能打晕他了,否则人被逼疯了,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行,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联系上县里的警局!对了,你上次说山顶有信号,是吧?”肖遥转身出了门。 吴生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陆霜:“我刚刚晕倒了吗?” 陆霜答非所问地说:“茵茵妈刚刚死了。”吴生如遭雷击,难道他猜错了?凶手不是她吗? “我刚刚才在厕所里发现了她,死状凄惨,死因跟他们一样。” 突然,吴生大喊:“我们都是在等死吧……你杀了我吧!我不想这么懦弱……我已经快疯了……” “你给我清醒清醒!”陆霜吼道。 “对了……肖警官!他身上有枪!肖警官在哪儿?” 陆霜一声冷笑:“你到现在还相信那个正义凛然的肖警官吗?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陆霜带他来到肖遥的房间,指着一个大麻袋道:“你知道我刚刚在干什么吗?我在搜房!我在他厕所天花板隔层里……竟然找到了这个!” 那是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气息。腐肉味夹杂着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麻袋里摆放着一堆不规则的骨头和肉块,让人作呕。 吴生—下子跌坐在地,虚汗淋漓,觉得背脊一阵阵的暴寒:“肖……肖警官呢,快告诉他!我们找到了逃犯,他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的。” 陆霜以一种看笑话的神色看着他,说:“你知道他最初为什么没有按照惯例亮出他的警察证吗?” “为什么警车上明明有对讲机,他却一直说联系不上外界?” 一连串的质问彻底瓦解了吴生的理智。尽管理智已经崩溃,但思维却忍不住地向陆霜引去的方向蔓延……肖遥才是那个通缉犯! 肖遥被抓后,想办法反将那名警察捆绑起来,并污蔑他是通缉犯。 为了遮掩手腕上手铐拷过的痕迹,他不得不穿上长袖,而且在旅馆住下的第一晚就把真正的警察杀了,再接二连三地杀人,并全部诬赖给那个失踪的“通缉犯”。 吴生喃喃自语:“不是真的……他没理由这么做的。” 陆霜一阵嗤笑:“他怎么没理由?只要他把通缉犯犯下的所有罪名推在一堆不明身份的碎尸身上,他就可以换一个干净清白的身份继续逍遥法外!当然,在此之前,他要把所有目击证人…一全部杀死!” 吴生害怕地说:“我不想死……你一定想到逃生方法了,求求你,带我走……” 陆霜又是一抹冷笑,这么快就接受现实了?比她想得要更贪生怕死,不过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5.逃离 现在是下午六点钟,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就天黑,如果天黑了,肖遥没看见他们的话,肯定要出来找他们,所以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吴生背着大背包跟在陆霜身后穿越丛林荆棘,背包里装的是水和食物,还有斧头、刀子等工具,一来用于防范野兽,二来别有它用。 吴生知道山顶有一座吊桥,是出山的捷径,不过很久没有人通行了。但那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绝不能放弃。 眼看着太阳已经下山了,吴生心里越来越急。气喘之际,他抬头一望:“到了!我们到了!” “陆小姐,快走吧,过了这桥,我们就能摆脱他了!”压不住劫后逢生的狂喜,他径自走在了前面。 陆霜亦步亦趋地跟着吴生,时不时回头看看身后,满脸凝重。 百米多长的路走得惊心动魄,总算是安全地到了尽头。两人心里踏实了不少,随即蹲下来,试图割断桥索。吴生忽见陆霜有些发愣,生气道:“陆小姐,快点割啊!等他追上来就来不及了!” “已经来不及了。”陆霜骇然道。 吴生大骇,抬眼一看,果真看见另一头有一个黑影正向他们跑来,剧烈的运动使得吊桥大幅度摇摆。这下子,绳子更不容易割断了。 “快割!等他过来我们就真的逃不掉了!”两人不由加快了速度。 突然一个晃悠,陆霜成功割断了左边的绳子。而肖遥则抓住围栏,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向他们靠近。 “你在这里继续割,我去跟这个人渣同归于尽!”说着,陆霜向肖遥扑了过去…… 肖遥一个措不及防,被陆霜死死地抱住了腰,然后两个人急速下坠,坠入云雾,消失不见…… 6.归零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了……” 张警官认真地听着,一脸思索。没想到吴生突然激动大吼道:“张警官,你—定要相信我,我是山里唯一的幸存者,她为我而死,我要为他们的死负责!” 张警官无奈地说:“你别激动,我相信你,王警官,带他去做笔录。” 吴生走出警局的时候,温和的阳光照耀在他憔悴的脸上。 他想起了那个总爱抬头看天的女人——她五官精致、气质优雅。他不免觉得有一丝惋惜与愧疚。 三天后,女人端起茶盏,盯着报纸发笑。 今日,各版报纸头版头条——头号通缉犯肖遥坠崖而亡,终于还得人间正义! 其内容说有一名巾帼英雄为了伸张正义,牺牲了自己,与通缉犯同归于尽。后经警方调查,在谷底的树枝上发现了碎布条,其尸体已被摔碎甚至被野兽叼走。 不过没人发现那些碎布条是被树枝坚石划破的跳伞残片罢了。 读到末尾,女人感觉自己的腰被身后之人环了起来,不由笑道:“肖遥,一计‘金蝉脱壳’之后,打算以什么身份活下去?” 男人轻轻地舔舐她的耳垂:“霜儿,不如咱们去国外吧,以一对医生夫妇的身份,如何?” 怀中的美人轻笑:“嗯,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