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痴 徐路是一个路痴,即便名字里带一个“路”字,仍然改变不了他的本质。 作为学校里的著名路痴,徐路 “痴”的程度和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 最初让徐路为众人所知的,是一个他走夜路时的视频。倒不是有人特意跟踪他,只是在某一天深夜,两个人恰巧于校园遇到。那个人一看这不是朋友口中的怪同学徐路吗,便打开了手机的摄像模式。 视频的前半部分无聊得像催眠短片,无非就是一个人在夜色里行走。接着镜头一阵晃动,大概是拍摄者也觉得无聊,想终止拍摄了。幸好,他坚持了下去。视频画面稳定之后,徐路已经停在了一个岔路口。他生硬地停住了脚步,仿佛有什么东西挡在前面一样。视频的后半部分像是卡住了,因为徐路站在岔路口动也不动,也许是在和那个“东西”对峙着,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家都在议论徐路这个神级路痴。只有一个人在不停地抹着额头上的冷汗,这个人叫张遇。他显然看出徐路绝非犯了路痴。 徐路来这所大学一个月有余,回寝室的路少说也走了上百遍。何况岔路口的左侧是一块布告栏,绕过布告栏,下十来级台阶,就是第三教学楼。而岔路口的前方是水泥平地,谁会在这种地方迷路? 张遇还注意到,徐路停在那块布告栏旁时双腿晃了几下。像是有什么东西滚了过来,撞在了他的双腿上。 张遇没有把自己的发现说出来,因为那样做只会得到两种结果:让学校陷入恐慌,或者被人当成精神病。 回寝室的路上,他回忆起视频里的点点滴滴,脸上阴晴不定。这次,让他心神不宁的是那次镜头的晃动。按照众人的说法,那是拍摄者想停止拍摄引起的。本来张遇也这么认为,可这一回想,便觉得其中有些蹊跷。 镜头一上一下晃动着,暗含着某种规律。 那会儿正刮着大风,水泥地上的树影不停地晃动着,镜头似乎是跟着某棵树的影子在动。这就奇怪了,那个人要拍的人是徐路,怎么中途转过去拍树了呢?除非在那一刻出现了某样东西,比徐路更有拍摄的价值。 那是什么呢?张遇赶紧跑回寝室,打开电脑进入学校论坛,点开了那个播放量不断上涨的视频。他小心翼翼地快进着,生怕错过什么。等到树影在视频中出现,他便屏住呼吸,静静地观看起来。 反面 树影中似乎藏着一个人。说不清那是不是人,就裹在树的枝叶中,随风来回晃动。树影摇曳得越来越快,风也越来越大。终于,那个东西被劲风从树上甩了下去,摔向徐路。 拍摄之时,月亮在徐路的后方,所以他的影子是朝前投射的。树上的东西正好摔进徐路身前的影子里,这时候,徐路停下脚步,然后视频里的画面就没有动弹过了。 这样一来,视频中的诡异之处就都说得通了。 奇怪的是,整个过程中徐路相当淡定,好似早有预料。或许,他认识那个能站在树上、或是挂在树上的东西。他和它每晚都相遇于此,它可能是站着的,也可能像个球一样滚到徐路的脚边。 视频的最后几秒,徐路终于动了。他没有挪动脚步,只是把脑袋扭向左边,看向那块布告栏。他的影子跟着扭过去,而藏在影子里的怪东西似乎也动了。 正当张遇想看清那个东西在做什么动作时,视频一黑,后面再也没有画面出现了。 拍摄者选择在这个时候终止录像,这其中藏着一种很危险的信息。可以肯定的是,拍摄者是一个相当有耐心的人。视频的前半部分,徐路一直是慢走的状态。到了后半部分,他连走都不走了,变成了静止状态。在这两个最无聊的阶段,拍摄者都没有按下停止键,那么他为什么会在那个东西有所动作时,放弃继续跟拍昵 也许是有什么东西威胁到他的安全了。这很有可能,试想一下,当一阵猛烈的风把树上某种怪东西甩到徐路的影子里时,也有其它什么东西被甩进了拍摄者的影子里。 拍摄者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摇曳的树影以及怪怪的徐路身上,没有察觉到身下影子的变化。当他看见徐路影子里的那个东西动起来,也许他身下也有个东西在蠢蠢欲动,于是吓得落荒而逃。 视频在关键之处断了,这让张遇的心像被抓挠着般难受。他去食堂吃了一顿无味的晚餐,然后垂头丧气地在操场上散步。当他看见徐路就站在不远处时,瞬间一扫颓气,变得精神焕发起来。 徐路站在一块布告栏的旁边。 等等,在那个古怪的视频中,他不也是在第三教学楼的布告栏边长久驻足吗? 张遇走向徐路,假装看布告栏上的校刊却在暗中观察徐路。结果他一走到布告栏前就傻眼了,因为他面对的是布告栏的反面,上面空空如也,光滑的玻璃面只反射出一个模糊的人影来。 可是,徐路却看得聚精会神,这难道不奇怪吗? 张遇脑海轰然作响,飞快地朝第三教学楼跑去。五分钟后,他气喘吁吁地来到了第三教学楼的布告栏前。 他想起在那个视频中,徐路就站在自己这个位置扭头看向左侧,于是他也向左看去,结果看到的还是布告栏的反面。 张遇内心有个声音隐隐说道:人看正面,鬼看反面。 那么,布告栏的反面到底有什么呢? 启事 张遇回到操场边的那块布告栏前时,徐路已经不见了。张遇猜想,徐路今晚一定会再次来这儿,站在这块布告栏的反面。 于是,张遏制定了一个很简单的计划:夜里躲在布告栏的正面。既然那个视频在关键之处被掐断了,那么就让自己来窥探后续的内容吧。 到了夜里,温度骤降。幸好张遇有先见之明,披了一件大衣。布告栏旁有很多树木,便于他藏匿起来。 这一等就等到整座学校都沉睡了,失去了生息。打着哈欠的张遇在听到久违的脚步声时,终于来了精神,奋力地瞪大了眼睛。他不敢伸出脑袋去看个仔细,怕过早暴露。 那阵脚步声来到布告栏前就停止了,这无疑证实了站在反面的人就是徐路。而接下来则是良久的沉寂,正当张遇怀疑徐路靠着布告栏睡着了之时,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 “白天我就看过了,还是只有那篇老的求助启事,需要我再给你念一遍吗?” 是徐路的声音没错。张遇低下头,朝布告栏底下看去。他只看到了一双脚,可是徐路明明在和另一个 “人”交谈。 “那好,我念了,你听好——我不该和它吵架,和它拌嘴,更不该推它。如果我不推它,它就不会摔在那块尖石上,脑袋也不会被削去一半。它站起来后,满脸鲜血地笑着,问我是谁。它不认识我了。我看着它疯癫地跑掉,再也没有回来过。在这个世界上,人有人的路,鬼有鬼的路。偏偏有些鬼生气未尽,能看见人的路,一旦间进去,恐怕就回不来了。若有在人间的同僚发现了它,请告诉它回来的路,从齐云楼2楼03号教室中间的那个窗口往下跳……” 看来之前张遇的猜想并不算错,布告栏的正面是学校的校刊,反面则贴着“寻鬼启事”。那上面说,人有人的路,鬼有鬼的路。而生气未尽的鬼是可以看到人路的,所以能闯到人间来。那么反过来说,鬼气重的人,是不是也可以看到鬼的路呢? 就比如徐路,也许他并不是一个路痴。那些在大家眼中很简单的路口,对他来说是错综复杂的,因为他能看到不该看到的路。 而在那个偷拍的视频中,徐路扭头去看第三教学楼的布告栏后,肯定会耐心地念着上面的“寻鬼启事”,然后对着身边的“人”说: “有没有寻你的?” 那个“人”摇了摇头,于是徐路说: “那么明晚我们去看另一块布告栏。” 所以,今天晚上,他和它来到了这块布告栏前。 惊魂甫定的张遇,又低下头去看徐路的脚。他发现徐路的影子很奇怪,好像是那个藏在他影子里的 “人”挪了出来,做出某个动作来。 这不由得让张遇又想到那个视频:在最后一秒,徐路的影子里也有个什么怪东西在动。当张遇想看清楚时,那个视频突然中断了。现在,张遇可以肯定,是那个藏在影子里的 “人”伸出手指向了偷拍者。 而现在,它指向了张遇。 真身 张遇没有逃跑,而是捂住口鼻,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响,以自欺欺人的方式告诉自己:那都是错觉,它什么都没有发现。至少从徐路的反应来看,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徐路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话,表演着他的独角戏。但张遇知道,在徐路身边,有一个人看不见的“人”。它不爱说话,用各种手势和徐路交流着。 “还记得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情况吗?”徐路带着笑意说, “那也是一个夜晚,不过不算太晚,至少学校里还有人来来去去。我从校门进来,就看见你胆怯地从阴影里出来,伸出双手乱舞着。我知道,你是个瞎子。你听到脚步声,就凑上去,对着走过的人请求道: ‘你能带我回家吗’?没人回答你。你一个接一个地问,没有收到任何答复。那时候你还不知道,你不是人,他们根本看不见你,也听不到你说话,而我却能完整地感知到你的存在。有一天,一个鬼气稍重的人路过,你照样走上前去,向他请求帮助。他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却又看不清楚,于是恐慌地喊出一个‘滚’宇,并面目狰狞地朝你推来。他吓到你了,从此,你只敢躲在树上,藏得高高的,再也不敢随意和人交流,直到我找到了你。” 那个“人”似乎打断了徐路的话。徐路顿了一会儿,继续说: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也许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的吧,我能看到那些不存在的路,所以也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你。可惜,我没能帮到你。所有布告栏上的‘寻鬼启事’我都看过了,没人在那边召唤你回去,我也不知道哪条路是你回家的路。 ”别伤心,至少我们努力过了,并且会继续努力。每天晚上,我都会来到你在的树下。我能感受到你充满希望,你眼睛看不见,本该对这个世界充满害怕的,可你总是对我无条件的信任。欣喜的时候,你会随风飘下,滚到我的脚边。我不帮你,让你自己爬起来,藏进我的影子里。然后,我看着布告栏,念出上面新贴的启事。 “两天前,我的行踪被人偷拍了。” 张遇竖起了耳朵,生怕漏掉一个字。他知道徐路在说那个视频的拍摄者。 “我没有发现他,幸好你的耳朵灵敏,我们才能及时地处理掉他。” 听到“处理”两个宇,张遇双腿一软,险些坐倒在地。 “嗯,你问我为什么把那个视频发到论坛上去,很快你就知道了。如果不能在那个视频中发现你的存在,那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视频了。而能看到你影子的人,要么是你的同类,要么是带鬼气的人。当然,极为聪明的人也能看出其中的诡异之处。不过聪明人都活不太久,就像那个偷拍者。那个视频,就是一个召集令。” 然后,张遇听到周围响起了阵阵 “窸窸窣窣”的声音,继而变成了经久不绝的脚步声。那些脚步声有的是从大路上传来的,有的是从泥土里钻出来的,还有的是贴着张遇的身旁响起来的。 脚步声汇聚到了一起,而张遇自始至终能看到的只有徐路一个人。 “好吧,它们也都不认识你。” 接着,那些杂乱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几分钟后才恢复了安静。 “你是在说那个藏在布告栏旁的人吗?” 张遇终于克制不住了, “砰”地一声,撞在了布告栏的支柱上。 “他无所谓的。”徐路轻描淡写地说。 张遇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冲了出去喊道: “为什么我无所谓?” 徐路淡淡地说: “你有认真看过布告栏的反面吗?请凑近些看吧。” 张遇战战兢兢地走了过去,面向布告栏,把脸凑了上去。他在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缺了半边脑袋的怪物。他看到自己身后站着徐路,徐路的身边站着一个骨瘦如柴的 “人”。那个“人”的眼睛是两个空洞。 上面还有一些淡黑色的宇,时现时隐。张遇想起不久前,徐路就看着这些字,念着上面的“寻鬼启事”。 “我不该和它吵架,和它拌嘴,更不该推它。如果我不推它,它就不会摔在那块尖石上,脑袋也不会被削去一半……” 张遇瘫坐在地上,真的像一个死去的人。 “你捡到了这具尸体,让你能正常地生活在人间。不过尸体的双眼对你来说是一种束缚,你能看到的东西远比现在要多得多,只是恐怕那不是你喜欢的世界。” 张遇恶狠狠地站起身来,奋力一拳打在了钢化玻璃上。他的脸扭曲着,内心早已千疮百孔。 回家 一天后的傍晚,张遇拿着一张写满字的纸张,把它贴在了操场边那块布告栏的反面。 纸上写着:亲爱的袁生 张遇听徐路说过,那个瘦骨嶙峋的“人”叫袁生。 看着后面的内容,张遇不由地念了出来: “请相信你是一个真正的人。你在某一次意外中,闯进了鬼路,被一个处心积虑想要去到人间的恶鬼夺去了肉身。当你再回到人间时,你没了身体,变成了幽灵般的存在。长久下去,你会渐渐忘记这些事情。但请相信,这就是真相。那个抢夺你身体的人,叫张遇……” 张遇离开了布告栏。他相信徐路看到这张纸时,知道上面是什么意思,也知道该怎么做。 张遇心想,就让袁生把这个地方当成真正的家吧,而自己就应该回到该去的地方。 ...
一、寻亲 那是1934年,夏末秋初的一天,一个看上去约有30岁出头的陌生男子走进了我的老家,地处大兴安岭腹地的黑松岭。男子自称姓史,名金辉,他先在村东山洼里转悠了小半天,随后直奔孙老大家的那座残破不堪的老宅。 在黑松岭,孙老大是个人见人恨、狗见狗叫的老光棍儿,平素游手好闲,没少干偷鸡摸狗追鸭子、夜半三更敲寡妇门的缺德事儿。听说,他的老爹老妈就是被他活活气死的。见街坊邻居都烦他损他,碰面就啐,孙老大倒也识趣,总是乖乖地溜墙根走。但这日,关紧破落院门和史金辉咬了阵子耳朵后,孙老大竟与平时判若两人,再走上街,腰板挺得溜直,个把月不洗一回的小脸也乐得蹙成了黑不溜秋的山核桃。 走着走着,住在同村的赵寡妇拐出胡同拦住了他,搭茬戏弄道:“孙老大,瞧你美的,做梦梦到娶媳妇了吧?” 以前遇上赵寡妇,孙老大总会围着她屁颠屁颠地转,借机揩油。此次,孙老大却梗梗脖,牛哄哄开了腔:“走开走开,我没心思和你逗嗑子。” 破天荒挨了抢白,赵寡妇刚要翻脸,就瞄见孙老大故意踮了下脚,裤兜里隨之发出了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是银圆,袁大头! 眨眼工夫,孙老大有钱的消息便一阵风似的传遍了整个黑松岭。这老家伙人懒心歪没手艺,单凭岭下那几亩薄田,就算老天爷照顾他,风调雨顺,一年到头也收不了几个子儿,他要能有钱,除非走了狗屎运,遇上贵人。 没错,陌生男子史金辉就是孙老大的贵人。可两人素不相识,无亲无故,史金辉为啥会给他钱?就在大伙儿扎堆嘀咕的当儿,史金辉又叩响了我六姑婆家的金漆兽面门环。 双方照面,不待寒暄,史金辉便双膝一屈,“扑通”跪了下去:“师娘,我叫史金辉,天津静海人氏。我给您老磕头了。” 史金辉管六姑婆叫“师娘”,并非师母之意—据传,六姑婆宽厚随和,从不与人计较争执,身份是旧时三姑六婆中的师婆,有的地方也叫关亡婆,平素以替人扶乩、测命、画咒收惊为生。在黑松岭,不管辈分大小,左邻右舍都她叫师娘。 “起来起来,用不着客套。”六姑婆问。“说吧,找我有啥事?”史金辉掏出一包银元,恭恭敬敬呈给了六姑婆:“我是来寻亲的,想请我爷爷回老家。” “那你爷爷在哪儿?”六姑婆又问。 史金辉叹声气,“在孙老大家的地里呢。唉,真可怜了他老人家!” 二、关亡 当年,关里闹义和团,史金辉的祖父是个武把式,一柄数十斤重的铁枪舞得虎虎生风,人送绰号史铁枪。歃血入坛后,史铁枪成为乾字门的大师兄,数次率队抗击八国联军。后来,清廷反与联军共谋,合力剿杀义和团。眼见大势已去,史铁枪只得带上几个好兄弟逃出山海关,一头扎进莽莽林海,在黑松岭拉起一竿子人马,占山为匪。可逍遥日子没过上几年,时任奉天省新军巡防营要职的张作霖就杀进了山。军阀对山匪,洋枪对大刀片子,那一仗打得要多惨有多惨。除少数几个巡山的土匪侥幸逃过死劫外,史铁枪和他的四五十号兄弟均遭剿杀,血沃山林,后被集中掩埋。 当史金辉说这些时,忽听房后传来了孙老大的颤声惊呼:“天呐,我那块地竟是个万人坑!” “前年,我父亲染病辞世。在病榻前,他再三嘱咐我,落叶归根,无论如何都要接祖父回家。”史金辉继续说,两年来,他东奔西走,费尽周折,总算寻着一个知情人,是当时巡山逃脱的小喽。拿着知情人给画的地图,他一路北上,辗转来到了黑松岭。经比对,最终确定埋尸地点应该在孙老大的地里。听闻孙老大这人奸懒馋滑不地道,担心他从中作梗,就先找他给了5块大洋,租地半个月,但绝口没提要做啥用。念及史金辉的一片孝心,六姑婆赶在日头落进西山坳前,踩着一双小脚站在了孙老大家的地里。不急不忙铺开一方毯子往上一坐,闭眼念念叨叨不知说了些啥,六姑婆突然抬手一指,道:“史先生,你挖挖那儿看。” “好,好,我这就挖!” 可手边没家什,怎么挖?史金辉正转圈犯愁,一个人影从不远处的草丛里蹿了出来。又是孙老大。孙老大肩扛铁锹,忙不迭奔到了跟前:“我挖我挖,我有的是力气。嘿嘿,再给一个大头子儿呗。”史金辉应了。钱进兜,孙老大往手心里啐口唾沫,按照六姑婆圈出的地儿,抡圆膀子开挖。当挖到差不多两米深的时候,孙老大顿觉头皮发,失声叫道:“师娘,有东西,是、是骨头!” 还真是一截白骨,看形状,当是腿骨。六姑婆递给孙老大一块红绸布,包住白骨拣出了坑。史金辉许是太过激动,跪地便是三个响头:“爷爷,我终于找到你了,我这就带你回家—” “哭啥哭?是不是你爷爷还两说呢。”六姑婆道,“放下。你和孙家老大都退后三步,闭上嘴不准出声儿!” 此后上演的场景,不只我父亲,黑松岭上了年纪的长者都在茶余饭后当作乡村怪谈说起过—这的确是一桩令人胆突突心哆嗦的怪谈—六姑婆依旧盘腿而坐,伸出手指,“当当当”敲了三下白骨,拖腔拉调说:“史先生,问吧。” 这个环节,曰“关亡”,即民间所称的招魂上身,并通过关亡婆之口与活人对话。 史金辉不由捂住了心口:“爷爷,你祖籍是哪儿?” 六姑婆面无表情,只有嘴巴在动:“好孙子,你可来了,爷爷在这兔子不拉屎的穷地方待了二三十年,没人管没人问,苦哇。” “孙儿不孝,孙子对不住您老人家。”史金辉泪眼吧嚓道,“爷爷,你大号叫什么?我奶奶姓什么,是哪里人?” “没教养的瘪犊子,怎么跟你爷爷说话呢?”六姑婆破口大骂。史金辉一听,登时吓得,嗓音也走了板:“我爹他也死了。爷爷,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不会是……假的吧?” 战战兢兢问话脱口,但见六姑婆的身子猛然一抖,清醒过来。紧接着气咻咻骂道:“孽障,再敢冒充人家宗亲,胡闹生事,本姑奶奶定让你魂飞魄散!” 三、盗骨 事儿至此,出麻烦了。当晚,从天津来的寻骨人史金辉住到了六姑婆家。六姑婆说,方才,孙老大挖出的那截白骨是个冒牌货,并非他爷爷史铁枪。对方挨了六姑婆的训斥和责骂,心下愤愤,自然不会再告诉她人在哪儿。 “师娘,那该怎么办?我不会白来了吧?”史金辉搓手急问。六姑婆说:“你放心,车到山前必有路。等明儿个天亮了,我再想法子。” 话分两头。六姑婆和史金辉万万没想到,夜半三更,孙老大竟然鬼鬼祟祟踅去了黑松岭下的地里!找到史铁枪的尸骨,然后挟骨讨价,要20个袁大头,不,50个。哼,等钱到手,我就进城,娶个比赵寡妇还水嫩的媳妇回来! 可是,史金辉在前面说过,奉系军阀清剿匪患杀了四五十号人,全埋进了一个坑里。不请六姑婆,想从累累白骨中找出哪几根是史铁枪的,绝对比登天都难。不过,孙老大自有高招—强壮胆气进了地,孙老大拔出别在裤腰上的那一酒囊烧刀子,“哗啦啦”往地上浇了一大半,拱手道:“老人家,我孙老大来看你了。” “呸呸呸。孙老大,你他奶奶的用兑了水的假酒糊弄我,也忒不地道了吧?” 这声呵斥,阴恻恻冷森森,像是从地里钻出的,又像是從身后的草丛里发出的,孙老大顿觉后脖根飕飕直冒寒气:“您老千万别见怪,我没钱,平时也喝这个。可你要肯帮我的忙,我发誓,今后逢年过节,我会把你当成我爹供着,陪你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你想要多少金童玉女,金山银山,我统统烧给你。我说的可都是掏心窝子的实话啊,要撒半句谎,要欺你忽悠你,就让我,嘿嘿,让我死在赵寡妇的炕上。” “少聒噪。说吧,如何帮?”那声音问。 孙老大道:“你赶紧去那边打听打听,史金辉他爷爷住哪儿,我好把他给抠出来换钱!” 凌晨时分,累得满身臭汗的孙老大乐颠颠奔回家,放好盗挖回来的东西倒头大睡。这一觉,直睡到午后才醒。揉揉咕咕乱叫的肚皮正要去酒肆大吃一顿,六姑婆和史金辉闯进了院。 “王八犊子,你挖了史老先生的骨骸?”六姑婆沉脸叱问道。孙老大边躲六姑婆边冲史金辉摊开了巴掌:“给我50个大洋,我就把你爷爷还给你!” “成交。”史金辉咬牙回道。 “爽快。”孙老大折身回屋,可炕上炕下、炕头炕尾一通翻,天,那只装有骨骸的包裹竟不翼而飞! 意外横生,孙老大傻了眼。房门反锁,窗户也关得严丝合缝,东西怎会丢?难道,是他在耍我? 孙老大想到的他,是那截享用了他酒肉的白骨。事实也是,除了他,还有谁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屋子?好你个死鬼,既然你不仁不义耍我,那也休怪我不客气!都说鬼怕恶人,老子本就是恶人,岂能饶你?孙老大狠叨叨叫骂着,拎起一罐松脂做的火油撒丫子就往地里跑。寻到地儿,三下两下刨出那截白骨,举罐正欲浇油点火,却见紧跟而来的六姑婆冷不丁打个激灵,咋咋呼呼喊起来:“别烧我啊。孙老大你个孙子,你不是说要拿我当你亲爹看吗?” 明摆着,白骨上了六姑婆的身。孙老大骂咧咧回道:“谁叫你阻我的财路来着。快说,你藏哪儿了?” 六姑婆大喊:“不是我拿的,是赵寡妇啊!” 四、一语成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孙老大偷偷挖回的骨殖确被赵寡妇拿走了。 在此之前,有一天,孙老大喝得头昏脑涨,回家路上撞见了赵寡妇。酒壮色胆,难免要动手动脚。赵寡妇推了他个跟头,喝骂他滚远点。孙老大嘻嘻歪笑,解下钥匙递去,诓骗她说给她买了两件新衣裳,叫她晚上过去试试。赵寡妇性格外向爱说笑,但非轻浮随便的主儿。她一眼就看穿了孙老大,留下钥匙却没登门。昨日,见孙老大突然有了钱,她怀疑非抢即盗,不是从正道来的,就暗中尾随,查看究竟。跟到后半夜,趁他熟睡之际,悄悄开门拿走了那一包裹“宝贝”。 好你个赵寡妇,胆敢算计我!孙老大恼羞成怒,抬脚踢飞白骨,又气吼吼奔向赵寡妇的家。大步闯进门,只见赵寡妇正对着一个红布包裹磕头,边磕边说:“老人家,对不住了,孙老大那混蛋玩意想用你索财,太不厚道,太不是东西—” “你以为你是啥好东西啊?”孙老大气急败坏扑去,试图抢回红布包裹。赵寡妇隔窗瞥见了六姑婆、史金辉和几个同来瞧热闹的乡亲,抓起包裹就往外扔,不想出手仓促碰上窗框,包裹又翻着个儿落回了火炕。孙老大挥拳打倒赵寡妇,抬腿就往炕头蹿。可一步没跨到位,“啪叽”,摔了个狗抢屎。 这时,六姑婆也踮着小脚率先冲进了屋门:“孙老大你个王八犊子,快放下史老先生的骨殖。发死人财,你作大孽了!”史金辉三步并作两步跳上炕,探手就去拽被孙老大压于胸口下的包裹。 出人意料的是,孙老大依旧趴卧在炕,一动没动。就在史金辉翻过他的那刻,大伙儿全惊愕得叫出了声。天,孙老大双目圆睁,面孔扭曲,早咽了气! 他的心口处,插着一根从红布包裹里探出来的肋骨。这不得不让人联想起他夜会白骨,曾拍着脑瓜子发下的恶誓:我要欺你忽悠你,就让我死在赵寡妇的炕上! 当日,六姑婆再次盘腿而坐,关亡,确定那就是史金辉祖父的遗骸。乡里的保甲长接到报案也匆匆赶至,勘验完孙老大的尸首后认定为意外身亡。史金辉千恩万谢,随后带上骨殖回返老家,总算了了父亲的遗愿。只不过,孙老大家的那几亩薄田由此彻底撂荒,白送也没人种。 我曾问父亲,六姑婆真是师婆,会关亡?孙老大之死,真是被白骨戳穿了胸膛?父亲不置可否,只是呵呵笑说:“做人要厚道,福长祸自消。哦,这是你六姑婆说的。” ...
“老板,来棵参。” “参有好多,你要哪种?” “押不芦。” 孟轲惊讶抬头,见面前站着的女子,明眸善睐,着真丝连衣裙,撑伞立于雨中,显得有些单薄。孟轲皱了皱眉:“押不芦太冲,又难搞,我们一般不卖的。” 店里还有几个客人,此时注意到这里,女子何等聪明,走到孟轲身边低声耳语:“我是方太太介绍……” 孟轲立即打断了她的话:“有棵参,吃起来也是极好的,你要么?” 女人点头:“那就瞧瞧货色。” “在里面,你随我来。”孟轲叫来伙计招呼着,自己则带了女人进了里间,里间堆满了货,孟轲抽出一方长盒,递给女人:“喏!你要的押不芦。” 女人仔细看参,孟轲点了根烟,好奇打量她,女人就笑了:“怎么?” “你要押不芦做什么?” “方太太介绍我来,说这里的老板做事牢靠,不像旁的打听那么多,是方太太说错了,还是我记错了?” 这质问话语让孟轲一时语塞,猛抽了几口烟,不做声了,女人就又笑起来:“其实说给你听也不妨事,我先生病了,要押不芦救命。” “救命?”孟轲皱眉:“人人来我这店里寻押不芦都是为了救命,只要你们给钱,我就卖,管不了那么多闲事,但有句话还是要提醒,这押不芦……” “有毒。”女人接口道:“我知道,但我先生的病,只押不芦能治。以毒攻毒,是有这么一种说法,对么?” 孟轲点点头:“既然你知道,那付钱吧!” 女人也是个爽快的,当即付了钱,温柔一笑,转身离开,孟轲看着她撑伞走入雨中的背影,觉得真是妖娆。 孟轲是个卖参的,他店里的参应有尽有,但只有一样只能在私底下交易,便是押不芦,这传说中只在回回国出产的参,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尸参。尸参有剧毒,能活着把它们采下来已是不易,更何况风干入药,可一旦入药,功效奇妙,能麻醉,更能起死回生。孟轲能搞到尸参,自然有他易于常人的法子。知道孟轲这里能买到尸参的人不多,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方太太介绍,才能寻到这里,而“押不芦”则是这桩秘密交易的暗号。 之后一段时间,孟轲常能看见女人在附近出现,有时是去超市,有时在旁边店铺挑水果,也有时拿皮鞋去鞋店做护理,透明的袋子,可以看见里面的皮鞋,几乎都是男士的。天气好的时候,女人会带着老公一起出门,老公坐轮椅,气色不大好,总呆滞地看着前方。女人也会走过来给孟轲打招呼,两人寒暄,她老公一动不动。孟轲好奇问:“你老公什么病?”女人笑笑,不言语了,像是触到了禁忌,孟轲就不好再多说什么,只问:“参吃了么?”女人答:“还没有,要等时机。” 时机是何时?孟轲不知道,也不想多管闲事,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这个城市梅雨季节过去之后,突然有一天,女人又出现在了他的小店里。 “老板,时机到了。” 不知为何,孟轲觉得心砰的一跳:“哦?那棵参吃了?” “今晚就吃,”女人微笑:“请你保佑我老公。” 她说完便走了,剩下一脸诧异的孟轲,嘴里嘟囔:“我保佑?我又不是神佛!想求保佑,还不如对着押不芦烧香拜拜!” 那之后好几天,女人都没再出现,这个城市下了第一场秋雨,气温骤降。雨夜,孟轲怎么也睡不安稳,听着窗外呼啸风声和雨声,心里有些发毛,一直挨到了天亮,他早早开门,恰看见女人出来买早饭,身边站着他的老公,两人有说有笑。她老公一改先时看到的死人气的模样,现下已是面色红润,好像从未害过那场大病。孟轲知道,这是押不芦的功劳。 女人挽着老公走近,打招呼:“老板,今天开店这样早?” 孟轲摇头叹气:“昨夜这么大的雨,鬼哭狼嚎的,怎么睡得安稳哟!” 女人把老公往前推了推:“我先生。” 孟轲礼貌点头:“身体痊愈了?” 男人看着孟轲,有些莫名其妙:“痊愈?我身体一向很好。” 女人见状,拉着孟轲到一边耳语:“我先生已经不记得生病的事情啦!先前的事情都不记得啦!不过没关系,他还是记得我的。多亏了押不芦,我们要多谢你。” 正说着,店门口传来争吵声,原来是男人被另一女子拉着,女子痛哭流涕,捶打着男人:“你说了要跟她离婚,怎么突然就消失了?那我怎么办?” 男人很为难,用力挣脱:“小姐,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女人走过去,看似柔弱的她竟然扬手给了那疯癫女子一个耳光,说话声音不带一丝情面:“他是我先生,你没资格拉拉扯扯,他说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你若不愿给自己脸面,我便叫警察来。” 疯癫女子求助似的看向男人,岂料两人对视,男人的目光却让她的心凉了半截,男人展了展衣服上被她拉出的褶皱,很是厌恶的模样,让她的心剩下半截也凉透了,她失魂落魄的,像个泪人儿般跑远了。 男人扭头看着自己的妻子,像个小孩子般委屈:“我不认识她。” “我知道,你不认识。”女人一面哄着他,一面挽着他走回家去。 孟轲看着男人背影,皱起了眉,心里有个想法,却觉得太过可怕。他拿起手机给方太太去电话,头一次向她打听主顾买押不芦的因由,方太太在电话那边说得绘声绘色:“那女人啊有疑心病,结婚后总怀疑老公有外遇,时间久了,老公被她折磨得精神崩溃,倒真有了外遇。女人发现后,当然接受不了了,便跟他闹,两人厮打过程中他老公脚底一滑摔倒,磕到了脑袋,变成了植物人,她这才后悔,跑来找我,要用押不芦救他老公一条命。不过说是植物人,她老公那模样我也瞧见过,活脱脱就是个死人!一定是她害死了她老公又后悔!” 原来先时看她老公一动不动,竟是死了…… 孟轲遥遥头,挂了电话,觉得今天真的有些冷了。 女人挽着老公回家,一路温柔贤惠:“买了包子和油条,不过油条太油腻,你还是少吃。” 男人点头。 “我上午要去百货公司,不如你陪我?” 男人点头。 “以后遇见那样的疯女人,都不要搭理!”想了想,又补充:“除了我之外的女人,都不要搭理。” 男人点头如捣蒜。 女人满意地笑了,这才是她的好先生,只要剜去了他的心,他就永远不会再花心了。 押不芦,又称尸参或鬼参,古时从数千里外西域回回国圆沙城传进来,极毒,具有催眠麻醉作用,传说能起死回生。专在阴暗腐臭的泥土中滋生,多生长于墓穴中,其根须能深入地下数丈,绞杀人畜为食,无论人畜,一旦触其毒气则必死无疑。 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押不芦》:“回回国之西数千里地,产一物极毒,全类人形,若人参之状,其酋名之曰‘押不芦’。生土中深数丈,人或误触之,著其毒气必死……埋土坎中,经岁然后取出曝乾,别用他药制之,每以少许磨酒饮人,则通身麻痹而死,虽加以刀斧亦不知也。至三日后,别以少药投之即活。盖古华陀能刳肠涤胃以治疾者,必用此药也。 疑神疑鬼的女人,将丈夫逼迫得变了心后,无意中失手将丈夫杀死,却又后悔万分,想尽一切办法寻到押不芦挽救丈夫性命,却在施药之前剜出丈夫心脏,以防其起死回生后再度花心。押不芦使人生而如鬼,无心亦可存活,宛如新生。女人得偿所愿,重新拥有了丈夫,还有一颗永不会变的心。 ...
不知道,有谁知道白糖的制作程序吗?我只知道是从柑蔗里提取它的汁液制成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提取柑蔗汁液的压榨车间里。 阿冰是刚到车间来的新保安,今天到他值夜班,也是他的第一个夜班,晚上过了子时就听到有人在唱歌,而且是个女人的声音,正在唱着(月亮代表我的心),阿冰拿着手电筒从保安休息室,跟着声音走到了车间的二楼,在二楼的最后一间化验室的阳台上坐着一个全身上下一套红色,红色的衣服,红色的裤子,还有红色的高跟靴,披着一头长发的女人,背对着阿冰在唱歌。 阿冰走过去问:“小姐这么晚了还不休息。” 歌声停了,女人回答说:“我睡不着,我想找个人聊天。” 阿冰说:“今天太晚了,你还是回去休息吧。” 说着就走向女人,准备看看她长什么样子的,女人说:“站住,别过来了。” 阿冰站住说:“太晚了,你就别唱歌了,影响别人不好。” 女人说:“男人为什么喜欢骗女人呢?为什么?” 阿冰听了,想是不是这个女人被男人给欺骗了,伤心了在这里吹风呢,阿冰也不在问,就说:“小姐我不打扰你了,你唱歌小声点。”说着阿冰转身下楼。 回到保安室,刚要躺下歌声再次响起,还是那首: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有几分,我的情,……阿冰就这样听了一晚上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接着第二天晚上,第三天,第四天……都是一样,女人每天都是在晚上子时过后,开始唱(月亮代表我的心)。 到第七天晚上,阿冰还是和前几天一样上班,不同的是今天阿冰身上带着妈妈给他求的平安符,到晚上子时整,歌声响起,阿冰实在听不下去了,跑上楼去就听见女人说:你敢骗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阿冰看到女人还是站在阳台上,没有动,他走过去,那个女人突然转过身来,阿冰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的床上,她的妈妈,还有车间的老保安在他身边。 阿冰问:“我怎么会在这里?” 妈妈说:“你问我们,我们还想问你呢,你为什么晕倒在二楼试验室那里呢?” 这时候阿冰才回想去昨晚那可怕的面孔,七孔流血眼珠都翻出了眼眶,额头一个大窟隆,脑门裂开,面目全非的样子,让人看了恶心。 阿冰说:“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全身一身红色衣服…” “是她?!”还没有等阿冰说完老保安就惊慌的说。 阿冰问他是谁,老保安说:“她是我们车间的女工,叫赵小莉,七天前在试验室门口跳楼自杀,昨晚是她的头七之夜,你碰见鬼了。” 这时老保安的手机响了,接了电话后老保安说:“车间主任,在昨晚上被掐死在房间里了。” 阿冰听了,问主任和赵小莉是什么关系?老保安说:“还用问嘛!男女关系。听说是主任骗了赵小莉。” 阿冰想到了赵小莉昨晚说的话,打了一个寒颤:你骗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
女鬼现身 这是一个冰冷的雨夜。何言锋刚吃完夜宵要回寝室,就碰到哭丧着脸的室友梁宝云。梁宝云说他女朋友李曈刚跟他吵完架,怒气冲冲地往东门那边走了,他现在正苦恼着怎么道歉呢。 何言锋有点儿无奈地说道: “你当时就应该追上去啊……算了,我帮你找她吧。” 两个人往东门方向走去。可没走几步,就有一个人迎面撞了何言锋一下。而就在两人相撞的一瞬间,何言锋手里便多了一张纸条。何言锋愣了一下,看向手中纸条,发现上面只有四个字:去钟塔,急! 转头再看时,那边只留下一个黑夜中的模糊背影。 梁宝云问道: “怎么了?” 何言锋摇摇头: “那个人看着像我一个死去的朋友……算了,我们去那边找找,但愿李曈没走进花园里。” 两人大步往钟塔方向走去。何言锋有种预感,那个人让他去钟塔,必定是因为钟塔那边有什么古怪的事情发生。 果然,还没等他们走出多远,何言锋随身带着的镇魂铃就响了起来。何言锋一把拉住梁宝云,梁宝云却指着前面路灯下的人影叫道: “前面那个就是李曈啊,干吗不让我追上去?” 何言锋声音里有着不容置疑的冷静: “小心为上,你没听到镇魂铃的响声吗?前面有冤魂。” 他一边说,一边拿出一面八卦镜,念起了照鬼咒: “天法清清,地法灵灵;阴阳结精,邪灵显形!吾奉三茅真君如律令!” 镜面上隐隐地发出金光,何言锋和梁宝云连忙从侧面凑过头看向镜子:李曈身后竟紧紧贴着一个长发飘飘的身影,跟着她一起抬脚迈步向前走,李曈却毫无察觉! “是一个女鬼吗?”梁宝云战战兢兢地问道。 “李曈果然被鬼缠上了,如果发现得再晚一点儿,她就危险了。你在这里拦着路过的人,我去救她!”何言锋把镜子递给梁宝云,掏出一张符纸就向李瞳冲去。 “哪里来的野鬼?还不现身!”何言锋冷声喝道。 李曈却仍旧向前走着,像是没听见他的声音一样。梁宝云晃了晃镜子,只见一个影子飞快地飘向何言锋,梁宝云连忙大喊: “小心!” 何言锋一惊,急忙念咒道: “人来隔重纸,鬼来隔座山,千邪弄不出,万邪弄不开!”朦胧的金光霎时从他的身体中映出。金光中,一个青白色的枯槁鬼爪堪堪伸到他面前。 这是一个攻守兼备的护体法术,散发出的金光不但能阻挡鬼的侵袭,还能对鬼造成伤害。所以野鬼被金光照到,鬼手也显露而出。 钟塔传说 何言锋灵机一动,干脆拔腿向前冲去,金光顿时照出一个鬼影的轮廓。那个女鬼被他狠狠地撞中,飞了出去,他身上的金光也暗淡下来。女鬼受了这一击,愤怒地露出恶鬼的面目:它额头上塌下一个大洞,血和脑浆缓缓地流过它惨白的脸;它的脖子诡异地扭曲着,极有可能生前是跳楼而死,还是脑袋先着的地。 它丝毫没有离去的打算,脖子一歪就向何言锋扑了过去。 何言锋扔出手里的符纸、高声念起雷咒时,那个女鬼似乎忌惮起来,突然在半空瞬间转向,化作一道影子飘开,一晃就失去了踪影。 这个女鬼曾经跟会道法的人交过手?好像对咒语挺熟悉的样子。何言锋心里疑惑,他来不及追它,便转头要去拉住李曈。结果发现李曈在他和女鬼打斗的时候,也不知走哪里去了! “李曈呢?”何言锋问身后的梁宝云。 “她一直向前走了!你和那个女鬼在中间挡着,我也不敢去追——它该不会就是你刚才见到的那个‘朋友’吧?” “不可能!”何言锋毫不犹豫地大声否认, “我说的‘朋友’,生前可是道术界的天才人物,按辈分我还得叫她一声师姐。就算她阴魂不散,也绝不会去骚扰活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简直像一个小孩的偶像被污蔑而大声辩驳一样。梁宝云不敢再说,只好建议赶紧追回李曈,以免她再被女鬼跟踪。 于是两人继续向前跑去,深夜的冷风迎面灌进他们的口鼻中。 他们一直追到黑黝黝的花园外,才看见李曈的衣角一闪而过,拐进了这座被学校封闭的古老花园。等他们飞奔到花园门外,抬头就能看见耸立在花园深处的钟塔后,一时间僵在了原地。 梁宝云咬咬牙要跑进去,何言锋一把扯住他: “如果我是你,就绝不会在晚上走进这座花园里,尤其是里面可能有鬼的时候!”何言锋的嘴唇有点儿发白。 梁宝云差点儿急哭了,气喘吁吁地说: “可是李曈进去了啊……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跟她吵架了……” 何言锋看了看在暗淡的月光下显得狰狞诡异的钟塔尖顶,掏出烟和打火机,点烟的手有点儿哆嗦。 “三年前,有学生接二连三地从花园里的钟塔上跳了下来,听说都是为情而死。后来学校封了花园,才没人再跳塔。所以它有一个外号,叫殉情塔。”何言锋吸了一口烟, “你说,这塔里的阴气得有多重?” 何言锋学过道法,自然知道在阴气浓郁的地方一个冤魂会有多难对付。 “我们不能毫无防备地走进去,让我想想办法……”何言锋大口地吸着烟,眉头紧皱,心里也焦急万分:很明显,李曈是被女鬼迷魂了,再不快点儿的话,没准又要多出一个殉情的亡魂。 最后,何言锋扔下手中的烟,转头对梁宝云说道: “我们两个人都进去的话,万一女鬼出现,我肯定护不住你,更别说找到李曈后我还要保护她——这样吧,我自己进去,你在这里等着。半个小时后我要是还没出来,你就赶紧去保卫室举报我和李曈闯进了钟塔,多带些人来抓我们出去。人多阳气旺,或许我们还有一线生机。” 降魔杵 何言锋走在幽静的花园里,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巨大”的鞋子与草地摩擦声,听起来老让人觉得背后有人跟着自己。 他手里紧紧地握着镇魂铃,只要它一响,就会立马念防鬼咒护身。 没准那个女鬼就是在殉情塔殉情者的其中一位,死后阴魂不散,出来害人。但这么细想又觉得不对,明明殉情塔三年前就已经封闭,那以后就再没死过人——为什么这个女鬼这三年里都没有出现呢? 黑暗里尽是因没人打理而疯长的树木,像一只只枯槁瘦长的鬼手,奋力地刺向苍穹,发泄着它们的怨恨与不甘。他是向着钟塔的方向走去的,希望能在李曈走进塔里之前追上她。 但他越走越是心惊:这里阴气浓郁得竟然让他的身体明显感觉到温度在变低,那是从内向外的冷。路才走了一半,他就发现前面树丛里透出光来——那光竟隐隐的像是法器的宝光! 何言锋大步向着光的方向跑去,却看见李曈躺在地上,身边散发出一圈金光护卫着她、帮她抵御着阴气的侵袭。他走近细看,发现李曈身边摆着好几颗鹅卵石,布成一个小小的法阵,阵眼处有一根短短的法器散发着金光。 在李曈的小手上,还有一张纸条。何言锋把纸条拿起来,上面写着:拿上降魔杵,快带她离开! 降魔杵?何言锋拿起那件法器。虽然来不及细看,但凭感觉他就知道这是一件厉害的辟邪法器。 这个帮自己的神秘人就是刚才塞给他纸条的人吗?难道真是师姐,她还没死?何言锋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突然有点儿暗暗的喜悦在心里悄悄地萌芽了。 何言锋费力地抱起李曈,大步向花园外狂奔,总算在鬼还没有出现之前就跑到了花园外。梁宝云还等在门外,见他出来又惊又喜。 两人把李曈抬到校医室。看着李曈安静地躺在床上,梁宝云欣喜地祷念:“没事就好。”何言锋笑道: “老梁,这次多亏了别人帮忙:有人在我赶到之前就出手驱散了女鬼对李曈的迷魂。你看这张纸条,就是那人留下的。” 何言锋拿出那张纸条,正要递给梁宝云,却发现纸条的背面似乎还写着字。 他急忙把纸条翻到背面,梁宝云也凑过来看。只见纸上写着:这个女生的一魂三魄已被女鬼勾走,所以她醒来意识也不会恢复,只会再一次跑到钟塔。她的口袋里有一封信,信里有解救之法。 强行超度 三年前,一个叫宁彩玲的女生,怀着对另友的巨大怨恨从钟塔上一跃而下。她死后成为厉鬼,她的男友被它迷魂到钟塔上跳下。后来每逢有情侣在那附近吵架时,它都会暗中记下那对情侣,然后把他们分别迷魂到塔顶跳下去。于是钟塔渐渐有了殉情塔的外号,学校迫不得已地封了花园。这时,恰好一位道家大师路过此地,便自告奋勇地来对付它。 塔内浓郁的阴气助长了宁彩玲的能力,要收服它谈何容易?不过大师最终想出了一个办法,拼着身受重伤,还是把它封印在钟塔里。但没想到仅仅过了三年它就破封而出,看来封印它是没用的,只能强行超度才能解决它。 要救回那个女孩的魂魄,方法也只有这一个。该如何做,由你选择。如果你敢回到殉情塔救人,那么就用这降魔杵敲钟塔里那口尘封已久的老钟吧。 何言锋看完信,有种惊魂未定的感觉:殉情塔的外号竟是这样得来的!难怪那女鬼三年来都没动静,原来被封住了。而李曈这个倒霉姑娘偏偏在今晚和梁宝云吵架,结果不幸被女鬼“看上”了。 梁宝云看了何言锋一眼:了解到钟塔里女鬼的危险后,他想求何言锋的话反而说不出来了。何言锋知道他的意思,笑了笑: “放心吧,我会把李曈的魂魄带回来的。这个宁彩玲不收服,不但会害你们两个,还会祸害更多的情侣……何况,我一直都渴望达到那位师姐的高度。如今,不正是一个证明我自己的好机会吗?” 最后这一句话,他好像是对梁宝云说的,但更像是对心底里的自己说的: 师姐一介女流都能义无反顾地豁出去为毫无关系的人拼命。他一个堂堂的男子汉,难道还能看着自己的同学陷入危险而不顾吗? 叮嘱梁宝云看好李曈、别让她醒来再走到钟塔之后,何言锋独自回到了寝室,收拾好将要用到的法器以及一张压箱底、画着超度咒文的符纸——其实他没把握能施展超度咒,这种强行超度鬼魂的法术极其高深,就算侥幸用出来了,他也有可能会被法术吸光法力。 不过,无论如何总要试试的。因为害怕就连试都不敢试的人,是懦夫! 带上了符纸和法器,何言锋毅然决然地向被称为殉情塔的钟塔走去。 这时已经是凌晨,钟塔外阴风惨惨、鬼气森森。 月色下,黝黑的钟塔狰狞挺拔。何言锋深吸一口气,抬脚走进塔里,却没留意到一个白影在钟塔外一闪而过。 钟塔里一片黑暗。何言锋打开手电筒,看见塔内又脏又多尘,蜘蛛网结满每个角落。在墙壁上,依稀还能看到一些笔迹,大概是当年来此幽会的情侣写下的情话,其中也不乏一些“谁谁谁不得好死”之类的恶毒咒骂。 何言锋找到阶梯,开始向上走去。而随着他越走越往上,怀中的镇魂铃竞再次震动起来! 巨型镇魂铃 “宁彩玲,你给我出来!”何言锋喝道,顺手抽出一张符纸,警惕地打量着周围。 “如果你是找那个女鬼的话,它已经不在这里了……”一个温婉的声音从他右侧传来,但那里却空荡荡一片。 何言锋吃了一惊: “你是谁?现出身形来!” “何哥,是我啊。”一个淡淡的白影凭空出现,那张清秀的脸它无比熟悉——竟是李曈! “李曈?你怎么……” 他还没说完,李曈已经打断了他:“何哥,我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这里的冤魂已经告诉我了,它们说我是被女鬼勾出来的一魂三魄,还有机会回自己的身体里——你是来救我的吧?” 何言锋点了点头,李曈无奈地说道: “但是我出不了这座钟塔,好像是被禁锢在这里一样。而且那个女鬼刚才出去了。” 出去了?何言锋一皱眉头,猛地醒悟,连叫不好。他竟然忘记这女鬼的行事规律:它盯上一对情侣,就肯定要迷他们来塔上跳塔,他竟然傻乎乎地认为女鬼会在这里等着他来超度! 李曈的一魂三魄被扣在这里,她醒来就会下意识地往这里走。这么说,它是去找老梁了。 何言锋想到这里,立马就要掉头去找梁宝云,却又止住。 不对,女鬼迷住老梁后,他们都是要回到钟塔来的。自己与其去找还不如在这里守株待兔,以免在路上错过,害了老梁和李曈。况且女鬼离开了这座钟塔,这不正是一个大好机会吗?那封信上说,用降魔杵敲击老钟能救他一命,说明那口老钟内有玄机,没准是一张可以反败为胜的王牌! 他转头问李曈:“你知不知道这座钟塔里有一口尘封已久的老钟?” 李曈点了点头: “你是说顶楼上那口钟吧?我没办法不注意到它,因为它被好多冤魂缠绕着呢。” 何言锋心里“咯噔”一下,已经想明白其中的关键:看来宁彩玲也知道那口老钟能对它造成伤害,所以它把冤魂禁锢在塔里,让它们缠绕住老钟。此举不但能让老钟失效,还能把他这种想靠近老钟的人隔开。 顺着这个思路,何言锋又想到了一个可能性:老钟应该是当年那位大师设下的封印法器,借助了老钟大师才在阴气浓郁的塔里击败宁彩玲并将其封印。可是在塔里的阴气日夜侵蚀下,老钟失去效力,宁彩玲和一众冤魂才破封而出。 所以,只要再次敲响老钟,就有胜利的机会! “带我去老钟那里!”何言锋坚定地说。 在李曈的带领下,何言锋沿着楼梯一路走上塔顶。为了不让镇魂铃惊扰冤魂,他还故意把镇魂铃扔在中间的楼梯上。 钟塔顶楼像是一个镂空的小房间,四面通透,便于钟声传播;老钟被一个大铁架架在正中。月色下,竞能看见一层流动的黑雾在它周围缠绕着。 何言锋在楼梯口探出头偷瞄了一下,老钟上刻着的咒文让他震惊得几乎喊出声来。 他终于明白这口老钟是什么法宝了——它分明是好大一个镇魂铃啊! 背影 “叮铃铃”的微弱铃声在楼下响起,何言锋心中一惊,想到被自己扔在楼梯上的小镇魂铃。 宁彩玲回来了! 何言锋看了一眼流动的黑雾,连忙挑出两张辟邪符。他轻声念过辟邪咒,将符纸扔向老钟。流动的黑雾撞上散发着金光的符纸,顿时沸腾起来,将符纸腐蚀成灰。 何言锋倒吸一口凉气,心一横,干脆掏出雷符,念响了雷咒: “五雷使者,威猛降灵!” 闪烁着雷光的雷符直射进黑雾中,就像陨石撞进大海里一样激起滔天巨浪。虚空中响起凄厉的叫声,黑雾翻涌,齐齐卷向何言锋。 “人来隔重纸,鬼来隔座山,千邪弄不出,万邪弄不开!”何言锋反应极快,立马念出防鬼咒,身上散出金光挡住黑雾。钟塔下响起一声越来越近的厉啸,宁彩玲被顶楼的声响惊动,直接飞了上来。它狠狠地瞪了何言锋一眼,一爪把他护身的金光抓散。 在这千钧一发间,何言锋掏出降魔杵,瞄准老钟的方向,奋力了砸过去:“一定要中啊!” 降魔杵散发出金光,把黑雾排开,旋转着飞向老钟。只听“铛”的一声巨响,降魔杵敲上老钟。那上面的灰尘全部被震落,金光也染遍了老钟上的咒文。 寂静的校园里突然响起深沉而浑厚的钟声,经久不绝、威严万分。 肉眼可见的波纹在老钟上一层层荡开,将黑雾全部驱散。宁彩玲被波纹震成一团白影,向塔下逃去。 何言锋连忙摸出手电筒向下追去。追到半路只见老梁躺在地上,李瞳的魂魄站在一旁: “它逃到树林里去了!” 跑出钟塔后,外面就是花园里黑暗的树林。何言锋手电乱晃,小心地摸进树林里,那种被树枝钩住衣服的状况再次出现。何言锋习惯地忽略,却突然脚下一紧:他被一只枯槁的鬼手抓住,狠狠地拎起来就是一甩。 何言锋越过好几棵树,才滚到地上,忍不住呻吟出声。一个白影无视枝叶和黑暗的阻碍,径直穿到他身前。 何言锋把降魔杵扔过去,却被它轻松躲开。铜钱剑、八卦镜什么的根本来不及动用,他就又被它抓住,单手举起。 就在这时,三颗鹅卵石呈三角形激射而至,把宁彩玲打得青烟直冒,不得不把何言锋扔在地上。 一个人影灵活地在树枝里穿插而至。马尾飘荡,恰好堵住了它的退路;桃木剑挥舞如流萤,与它战作一团。 何言锋大喜: “师姐,果然是你!” “谢谢你的帮助了,凭我自己想再次赢它还真不太容易。”来人在激战中甜甜一笑,正是路上故意撞了何言锋一下、把纸条塞给他的人。 “它很狡猾的,看见我就不会给我们敲钟的机会了!” “原来三年前的大师也是你……”何言锋话音未落,宁彩玲突然转头向他发动攻击,他只能狼狈地低头躲避。身边疾风吹过,他被宁彩玲拎着衣领、一路刮着树枝在树丛里穿梭。 糟糕!是把我当成人质了?何言锋心里气愤,想挣扎却又毫无办法。 师姐在后面紧追,高喊道: “还记得信中所说收服它的唯一办法吗?” 何言锋心中一动,连忙从口袋里掏出超度符纸。可就在他要往宁彩玲身上贴时,一根横伸出来的树枝恰好打到他的手,符纸脱手飞出! 他正要惊呼,突然一把桃木剑闪电般射到面前,一剑穿过符纸,继而狠狠地插入宁彩玲后背中。 就在这一瞬间,高亢的吟咒声竟然盖过隆隆的钟声。那是一段优美的吟唱,念出的却是何言锋原本打算以生命为代价来施放的超度咒! “太上敕令,超汝孤魂,鬼魅一切,四生沾恩:跪吾台前,八卦放光,站坎而出,超生他方;为男为女,自身承当,富贵贫贱,由汝自招。急急超生!” 清脆的咒声落下,耀眼夺目的白光在何言锋身后射了出来,然后是宁彩玲不甘的嘶吼声。 何言锋衣领上的力道瞬间就消失了——宁彩玲已经被强行超度,黑暗中的树林重归黑暗与寂静。 “师姐……我叫何言锋,我、我仰慕你很久了。你一直是我的榜样,和、和……”何言锋的脸都红了。 师姐掩嘴轻笑。对于何言锋来说会危及生命的超度咒文,对于她而言却只是脸色苍白了一点儿而已。 “多谢你的帮助,再见了!” 师姐一边背对着他潇洒地挥手,一边毫不犹豫地向花园外走去,只留给何言锋一个靓丽的背影。 ...
清康熙年间,临安城有个叫江狐狸的猎户,他的本名叫江福康,只因在山中打猎的时候他只捉狐狸,所以才有了这个外号。 江狐狸是靠着捉狐狸卖狐狸皮毛为生的,家境还算不错,二十岁的时候娶了城中孙铁匠的女儿孙秋燕为妻。 刚成婚的时候,江狐狸非常信任妻子,家里的银钱都交给她保管,可是一年后,江狐狸发现妻子经常偷偷藏钱,被她藏起来的钱不知花在什么地方。江狐狸慢慢开始怀疑妻子有二心。 一日,江狐狸发现妻子行为怪异,好像又在藏钱,他决定不去山中打猎,躲在暗处跟着妻子,看看她究竟是和哪个男人有奸情。 孙秋燕来到城中一家卖肉的商铺,她买了很大一块肉。江狐狸以为这次是自己多心了,妻子是买肉回家做饭的,可是继续跟下去,江狐狸发现妻子走的根本不是回家的路,她兜兜转转来到了自己平时打猎会经过的一座小山上。 江狐狸跟着妻子上了山,妻子很熟练的走进了一个隐秘的山洞。江狐狸从洞口望进去,里面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见,他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妻子却很快就出来了。 妻子虽然出来了,可是那块肉却不见了。看着妻子慢慢消失的背影,江狐狸知道妻子应该是回家了,他决定到洞里去看看。 山洞里很黑很窄,江狐狸摸着石壁走了很久,可是依然见不到任何亮光,也没有听到任何男人的声音,他开始有些害怕,于是慢慢退了出去。 虽然没有看到奸夫,可是妻子买肉送肉是事实,那个神秘男人是一定存在的,江狐狸再回到家看见秋燕,总觉得她不再是当初和自己恩爱的妻子。 晚饭时候,江狐狸故意问妻子说:“夫人,我整日到山中打猎,有时候两三天才能下山,你一个人在家不觉得闷吗?有没有想找个人陪你聊聊天?” 孙秋燕一边吃着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说:“唉,谁家女人不都一样吗,这男人不出去赚钱,日子怎么过?纵然你两三天不回家我有些闷,可是毕竟我还能出去买买菜,和邻居说说话呀,再不济我可以绣花纺线,时间总能打发的。倒是你,一个人在山里,有没有碰到什么妖怪,有没有害怕的时候?” 江狐狸看着妻子不慌不忙的回话,看不出一点她心虚的痕迹,他倒是有些佩服妻子,做了亏心事还能面不改色。 江狐狸皮笑肉不笑的回答道:“妖怪?害怕?呵呵,男子汉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做王八。谁要是敢让我做王八,我一刀一个,就像宰狐狸一样给他扒皮吃肉。” 江狐狸的话中带话,孙秋燕却好像没有察觉是在说自己,她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呵呵,相公你说的什么话,说敢让你做王八,你也没有四条腿,是不是?” 听了妻子的话,江狐狸更是看不透妻子,话都这么明显了,她是装听不懂吗?江狐狸心想,最好不要让我看到你和奸夫一起,否则就真的给你们一人一刀。 因为知道了那个山洞是妻子和奸夫见面的地方,江狐狸再经过那里的时候就特别留意,总是会停留一会儿,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男人出入。 一连七八天,江狐狸都没发现有别人进入山洞,可是家里的钱还是少了,江狐狸心想也许俩人换了地方,他决定再跟踪一次妻子。 这天一大早,江狐狸早早假装出了门,等了半个时辰后,妻子孙秋燕挎着一个很大的包袱也出了门,这次她没有去集市,直接就来到了山洞。 江狐狸顿时非常气愤,没想到等了那么久,俩人还是在这个山洞里私会。 孙秋燕进了山洞,江狐狸也紧跟着走了进去。妻子走了一会儿就没声音了,江狐狸怕被他们听见也赶紧停了下来。很快,江狐狸看见里面有隐隐的火光,他觉得那是俩人点起了火把。 江狐狸凑近耳朵听里面的动静,没有男人说话,只隐约听见妻子说:“这些钱你拿去用吧,不要委屈了自己……” 听了这话,江狐狸更是怒不可遏,妻子竟然拿着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去养别的男人,这简直是奇耻大辱,他再也忍不了了,看了看手中早就备好的匕首,他匆匆几步就走到了妻子旁边。 “你这个贱人,竟然背着我偷人,还拿我的钱供你们享乐,我杀了你……” 说着,江狐狸就把匕首捅在了妻子胸膛部位,妻子惊愕的都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倒下了。看见妻子倒下,江狐狸又赶紧寻找奸夫的影子,可是他找遍了山洞也没发现第三人的踪迹。 地上的火眼看就灭了,江狐狸想再添些柴让火着起来继续找,可是他蹲在地上找木柴的时候突然发现地上放着很多纸钱,妻子的包袱里装的也是纸钱。 “啊,这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在这里烧纸钱,刚才说钱拿去用,难道是这个钱?这,这是给谁烧的?我,我是不是杀错了她?” 江狐狸正在纳闷,一道红光突然凭空出现,紧接着一个脸色紫青的男鬼出现在他面前。 江狐狸吓得抱着脑袋大声问道:“啊,鬼,你,你是哪里的野鬼?” 鬼用阴森的声音回答道:“你这个多心的畜生,竟然杀了这么好的妻子。你可知道,你妻子经常偷钱是为了保护你的?” 江狐狸一听这话就不那么害怕了,他放下双手看了看鬼,然后问道:“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娘子偷钱为什么说是保护我?” 鬼不紧不慢的回答说:“我生前也是山中猎户,但是不幸丧生虎口,我的鬼魂就一直留在这里。一年前你妻子上山看你,她无意中进入这山洞,我便现身于她,我假称想要你性命做替身,她求我放了你,我告诉她需每月给我送些纸钱和食物,这样我不仅不会为难你,还会保你顺利捕猎。你妻子单纯就信了我,这才会经常偷钱。” 听完鬼的话,江狐狸非常后悔,他抱着妻子的尸体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拔出妻子胸前的匕首就想自杀,但是被鬼拦住了。 “笨蛋,你都不问问我能不能救你妻子!” 一听这话,江狐狸立刻来了精神:“你,你能救她,求求你救救她……” 鬼说:“你妻有恩于我,我肯定会救她,不过我只是个鬼,我救活她后她的容貌会老的比较快,到时候你不会嫌弃她吧?” 江狐狸立刻回答说:“不会,我肯定把她当做我自己的命一样爱护,求你救她。” 鬼点点头,他对着孙秋燕的尸体默念了几句话,然后他自己就慢慢消失了。江狐狸感觉怀里的妻子有了动静,赶紧抱着妻子出了山洞。 孙秋燕复活了,虽然夫妻俩人又开始一起过日子,可是她经常会想起丈夫因为怀疑而用刀杀自己的事,这让她不能再用全部真心去对待丈夫。 江狐狸发现妻子确实老的很快,笑容也少了,但是他只能多花时间和经历去陪伴和照顾妻子,毕竟这一切因为自己的猜疑造成的,自己不得不承受这个后果! ...
自从有了数码相机,孟恒就喜欢到大街上、公园里转,说是为了拍一些风景照,其实他主要是偷拍美女。他为一个网站提供美女的照片。那个网站专门发布美女的照片,让网友欣赏,投票评鉴,顺便写一些敏感的文字,用以提高人气,发布广告赚钱。现在,他的网站的人气越烧越旺了。 今天是阴天,孟恒就坐在公园里的椅子上休息,但他的眼睛可没有休息,更在四处搜寻美女。网站的发展是不错,但有一点小小的遗憾,就是根据网友投票的结果,排在榜首的美女一直具高不下,已经持续了两个多月,他知道网友喜欢新鲜的,要不断更新才能迎合他们的胃口,再不搜寻出一个美女打破这个记录,网友可能会腻烦、不满,人气就有下降的可能。 搜寻了一圈,没有发现目标,孟恒皱了皱眉头,对着远处摆弄了一下数码相机。突然,镜头中出现了一个窈窕的影子,孟恒精神一下子来了。那个身影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他的两眼开始放光,凭感觉,这次有可能打破上次的记录,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今天是一个阴天,光线不大好。 孟恒紧紧的盯着那个影子,眼看她走近,隐隐中,她的周围似乎散发着一种另类的气息,让人不可捉摸。 孟恒全神贯注的盯着那个影子,好,一张全身的,再来一张半身。孟恒刚要来一张面部的特写,突然那美女转过身来,向另一条路上走去。孟恒失望的叹了一口气,刚要去追。那美女又回过头来,似乎正在望着他。在阴沉沉的天空下,看起来冷艳不可方物。孟恒的手一抖,正好按下了快门,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孟恒仔细的打量着那张照片,天啊,最后那一张拍的真是恰倒好处,光线,色彩,背景,都非常的专业,让他怀疑那简直就不是自己所拍的,孟恒不由的笑了笑。转眼再看那美女,才发现已经不见了,他站起来四周望了望,没有找到,他感到有一些遗憾,同时心中升起一种怪怪的感觉。 回到家,孟恒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把那美女的照片上传到网站上。虽然半天的奔波让他有些劳累,但他还是很高兴。他满意的看着那张照片。突然,他发现那张照片上的美女像是眨了一下眼睛,冲着他诡秘一笑。孟恒揉了揉眼睛,看了看窗外,天阴的异常,阴沉沉的像是夏天大雨来临的征兆,冷风吹进来,像诡异的手抓着寒毛向外拔。他赶紧的关上了窗户,再看看窗外那些树摇头晃脑的,像一些寒碜的事物在互相挥手致意,策划着什么阴谋似的… 再回到电脑前,孟恒继续欣赏那张照片,他突然的意识到,怎么到现在还没有看到网友跟贴呢,看看在线的有几百人啊,难道照片没有传上?不可能啊,帖子明明的发出去了。孟恒疑惑的看了看那张照片,在阴沉沉的背景下,那个美女似笑非笑,冷艳异常。回想拍照的那一幕,那个美女突然像活了起来,她的眼神复杂,似笑非笑,孟恒不觉看的痴了。越看那美女越发显得生动起来,孟恒的脸上不觉的露出笑容,突然他的笑容僵住了,他的嘴张的大大的,他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眼白都露出来了,显得他很恐惧。 再看电脑,电脑中的那个美女动了。不,不是美女,已经不能算是人了,她已经面目全非,只有眼珠还是完整的,只是眼珠已经惨白惨白的摄人心魄。可他偏偏的挪不开眼睛,孟恒软在椅子上,他看到那个东西向他伸出了一双血肉模糊的手,手上还在滴着黑色的黏液,那手向他伸过来了,他的眼睛越睁越大,他还分明的看到那只手上还有几只小小的令人恶心的小虫在蠕动。那只手伸过来了,他的脖子一下子被抓住,他感到呼吸困难,可是他连挣扎一下的力量都没有。他看到哪个东西张开了嘴,露出带着血痕的牙齿,还有那张脸(如果那算上是脸的话)上的表情在变化,天啊,那是笑吗?一定是的,因为它又发出声来,哼——哼——哼——分明还带着得意的声调,那声调令人汗毛都在变长,变的沉甸甸的。 他感到自己的身体被提起来了,而面前的电脑,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大洞,里面的光线模糊不定,仿佛有各种恐怖的声音隐藏在四周,分不清是远还是近,这分明就是想象中的地狱。他奋力的挣扎着,像一只被抓住的小兽,疯狂而绝望——渐渐的,他全身乏力,像是失水的植物,等着一个令人颤抖的结局。 哼——哼——哼——又是那得意的声调,他想闭上眼睛,可就是闭不上,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东西把头伸到他的面前,他的胃一阵阵的抽搐,一股东西涌上来,但停在嗓子眼出不来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侵袭着嗓子与鼻子,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这是一个游戏,你将取代我的位置,只有别人再偷拍你,你才可以抓住他,让他取代你的位置。还得感谢你,我现在解放了。”每句话就像一只手揪了一下寒毛,牵一发而动全身。 渐渐的,它又恢复了美好的形象,孟恒的心中渐渐的安静下来,可是疲软不堪。最后,它嫣然一笑,仿佛春天的气息一下子吹过来了。就在孟恒刚有一点美好的想象的时候,它的面部又开始变化,变破变脏,上面斑斑点点布满血污,尤其是那令人恶心的小虫开始在它的全身蠕动,它伸出舌头,舌头分出五条叉,像一只小手,那条舌头变长,,伸过来,在他的脸上扫着,冰凉冰凉的一直寒到心里。 “好,临走前我们再拍一张吧,留个纪念。”它的声音又变了,它的手变长,伸过来一把抓住他,而他却不由自主的搂着了它—— 孟恒再有意识已是晚上,天刚下过雨,空气中有一层淡淡的雾气,路灯在雾气中发出昏黄的光,周围的影子飘忽不定。孟恒猛然的意识到自己发生了什么变化,他难以置信的看了看自己的手,脚,衣服。他大吃一惊,跑到一扇玻璃窗上去照了照。玻璃上,竟然是一个女人,风情万种,冷艳的不可方物。他呆呆的向前走着,前面,是一个讨厌的男人在打着酒嗝,他真想狠狠的咬他一口,突然,他呆住了,他突然变长的牙齿让他发现自己具备了另一种的能力,变化。他随心所欲的变化了几次,才发现只能变的吓人……难道,自己真的成了鬼吗?也许,这是一个游戏的开始吧。一辆车停下了,他盈盈的走上了车,明明的感到有许多的眼睛在偷看他。他笑了笑,发现有人偷偷的拿出了手机,把摄像头对准了他。 游戏,又开始了…… 随几声呲呲的响声,孟恒飞进了手机的内存中…… 孟恒把上次那个女鬼的吓人招数再用了一下,直到把偷拍自己的那个家伙也变成了自己的样子,这才罢休。 可是,他又意识到了另一个的问题:自己已经被偷拍了,可并没有解脱啊,为什么没人取代自己的位置呢? 难道这是一个阴谋,自己被愚弄? 孟恒突然想打自己一个嘴巴,连鬼的话都相信,怪不得自己现在人不人不鬼的。 “没有人会取代你的位置。”那个女鬼突然的出现了,“这从头开始就下一个游戏,会形成一个循环。” 孟恒仿佛被重重的一击,说不出话来。 女鬼笑道:“为了让你做一个明白鬼,告诉你真相吧,或许会平息你的怒火。” “一年前,我还是一个充满朝气,青春靓丽的女孩子,有安稳的家庭,安定的工作,爱我的男朋友,可就在一次洗澡时……被人偷拍……更可恶的是,那个人把照片上传到了网上……我是一个传统的女生,于是,我就在一个晚上跳了楼。我阴魂不散,就决定报仇,所以偷拍我的那个人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同时,我也痛恨所有的这一类的人,所以,我就设计了这个游戏。你已经是第三个……” 孟恒的心沉下去。 她又看着孟恒的神情说:“我说过这是一个游戏,你已经让一个人偷拍了,并让那个人变成了鬼,你的积分就是一,积分越高,你的能力也就越强,只有到了一定的时候,你才能摆脱我……” ...
这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窗外春雨霏霏,才过完春节没有多长时间,被节日折磨得失去原样的我回到懒以生存的这座城市。夜雨一直不停地下着,烦人得要命,知道这个夜晚已经无处可去,只好坐到书桌前,打开十几日未动过的电脑。 久违啦,网友们,还有这个疯狂的网络,来吧,开始上网,深夜上网那么安宁,没有人打来烦人的电话,不用去考虑是否到吃饭的时间,无忧无虑的生活原本就是人们追求的方式。在网上聊天、浏览、灌水,我自由自在地游弋在网络的海洋里,感到无比的惬意。 春天来临的时间还不时太长,下起雨来和冬天的感觉差不多,特冷。敲击着键盘的双手被冻得发木,我起身拿一件大衣披在身上,回来后把电热器向上抬起来烧烤冰冷的双手,盯着电脑屏幕发呆。 窗外的风呼呼地刮着,裹着春寒和春雨准备从窗縫里挤进来,窗缝被挤得呜呜地哽咽。室外的路上没有行人,过往的车辆无力嘶吼着,在一层薄冰的路面小心翼翼地向前爬行。街道对面的房椽下有一个老乞丂木木地座着,一动不动,拉二胡的手已经垂下,二胡也斜斜地依在身旁,路灯用苍白笼罩着他的身影。 这种时候最适合讲故事,特别是讲鬼故事。我进到云聊聊天室,对着大家讲起鬼故事,不在乎有没有人会听,仅仅为了诉说的快感。网络里发生的事情被我编成故事诉说,那些深夜里还在聊天的虫虫们是我的听众,不管他们有没有在听,我仍然不停息地讲着,象一个站在台上演讲的人,对着台下交头接耳的听众独自陈述。 是不是很无聊,无聊得要命,只是寒夜太长,睡眠太短,在废话中消磨消磨时光。 渐渐地,已经到半夜三更,聊天室里几乎没有什么人,发送出去的那些故事渐渐地占据整个屏幕。不知道聊天室里的人是被吓跑了,还是被搞得无聊地下线,空荡荡的没有声音。独自敲击键盘的响声噼哩啪啦地在书屋里回旋,气温越来越低,我感到一阵阵的阴冷。 就在此时,屏幕里有一只眼睛在轻轻地眨着,一下、两下、三下,每眨一次,眼睛就会变大一倍,到眼睛占据整个屏幕的时候,那只眼睛里充满血丝的白眼仁越来越清晰,能清晰地看到血丝慢慢粗,越来越粗,血丝变成血管,透明的血管,里面流动着鲜红的血液,所有的血液都流向黑色的眼瞳。 突然黑眼瞳变大,取代眼睛的位置,血液也从四方流向眼瞳中心,同时,连接在电脑上的音箱时响起悲惨的哀叫:啊……呜……嘿嘿嘿……我……来啦。哀叫声噶然而止,屏幕上流满蠕动着的血液,在红色的空处又出现一只眼睛,同样地在轻轻地眨着,一下、两下、三下,每眨一次,眼睛就会变大一倍,相同的过程再次出现。象恶梦一般的眼睛不断地重复着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我看不到浏览页面,看不到聊天室。 关闭电脑的举动是徒劳的,屏幕上仍然重复着出现相同的画面,主机硬盘迅速地闪动,没有一点停下来的意思,经历过几次网络撞鬼经历的我放弃一切努力,等待着无法预知的事情出现。 “叮铃铃……。”,身旁的电话尖声地鸣响起来,原来坐在椅子上的我被惊得一下跳起来。看着电脑屏幕,我根本没有勇气去拿起电话的听筒,呆呆地站着,一点都不敢动弹。 此时,屏幕停止变化,占满荧屏的眼睛对着我挤了挤眼神,我明显地看到一丝嘲笑在眼睛里出现。同时,电话的听筒缓缓地从电话机上飞起来,向前我的耳朵贴上去,最让人惊奇的是,话筒的一端竟然也有一只眼睛长在上面闪动着,同样地露出嘲讽的笑意。 我无力拒绝话筒强加到耳朵上来,只有等待着话筒里传出让人恐惧的声音,然而,我错了,话筒里没有声音传出来,只是从里面飞出骷髅面具戴在我的脸上。电脑屏幕出现变化,一面镜子出现在荧屏上,里面有一个骷髅头在发呆,我伸手去撕扯着脸上的面具,镜子里的人也同时伸手撕扯着骷髅头。难道,镜子里的人是……?一声惨叫从喉咙里发出,我跌跌蹱蹱地冲进卫生间,打开灯,站在镜子前,慢慢地抬起头。 镜子里站着一个骷髅头的人,没有脸,头顶的黑发快速地生长,很快就碰到叉在腰间的手上。我感觉到有东西在手上晃动,痒痒的,急忙低头看,我的头发已经在这段时间长及腰间落在手上。绝望,除了绝望之外,还会有什么?这付模样怎么还能为人啊! 我解开衣服,顺手拿起台子上的水果刀对着脖子划下去,只听到咝咝声响从耳边传出,鲜血如盛开的玫瑰一般绽放在空中。镜子里,鲜血从空中进入黑色的长发中,向下流,流过骷髅头顶,流过眼眶,流过鼻洞,流过牙床,流过整个面庞,形成血皮肤,蠕动的血皮肤。新的脸在骷髅头上形成,看着镜子里的影像,我笑了,血皮肤的嘴角蠕动着变化出笑容的形状。 血皮肤的脸已经形成,我伸手轻轻拉开遮着眼睛的头发,却看到一双白骨的双手。在恐惧中,我撕裂所有的衣服,只看到全身没有一丝血肉,只有骨架,胸膛里拳头般大小的心脏跳动着,没有任何依靠。 “啊!”悲惨的嘶鸣从嘴里发出,却是空洞得让人窒息的回音。 一阵轻烟把我托到电脑前,屏幕上出现冥界鬼世界的主页,鬼王冷笑着从主页里跳出来,一下把带着血皮肤的骷髅头从我的头上拧下来,对着手中的骷髅头说道:“从现在起,你就是冥界鬼世界的鬼使,假如你想变回人样,就找一个人来替代你!”说完后从口里吐出一口火焰,烧毁我的肉身。 从此以后,我就居住在冥界里,偶尔通过网络回来熟悉的人间,寻找着替身。可惜,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始终无法下决心杀死一个个能够替代我的网虫,我真的想重返人世。 于是,我把一个恐怖的传说留在网络上:在午夜十二点时,拿起电话拨12个0,这样就可以通向冥界。等待着第一个在阴历七月半时拨通的人出现,他就是我的替身。 现在我仍然游弋在网络之中,寻找第一个拨通电话的人。 ...
追不到就去死 X大学615宿舍住着四名学生,其中游浩、丁毅、彭栋辉来自本市同一所高中,巧的是他们在高中里也住在同一宿舍,剩下的余正旺则来自隔壁市。余正旺家是山区的,自然和其他三个来自闹市的同学有些合不来,也极少和他们打交道。 他们上一次打交道是在开学后不久,游浩发现班上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生叫陈美怡,于是他首先声明要去追她。没想到丁毅和彭栋辉随后也表示喜欢她,也要追她。三个人因此虚闹了一阵,然后表示采取合理手段公平竞争。在达成这个协议的时候,三人顺便也问了余正旺。 他们是这样问的:“你喜欢陈美怡吗?” 余正旺看着他们,摇摇头。 “真的?” 余正旺点点头。 “赌个咒吧。” 余正旺想了想,说:“如果我喜欢她,我就不是人。” 三人拍拍余正旺的肩膀,满意地走了。 游浩家里有钱,人也长得帅,在高中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宠儿,对什么事都显得很自信。所以他几乎没有做任何准备就要去跟陈美怡告白,让她做自己女朋友。那天他获知陈美怡一个人出去购物,而且马上就要回校了。于是他来到陈美怡回校的必经之路上,同时以“让你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名义带上了丁毅,让丁毅藏在附近隐蔽的角落里,好在事后宣扬自己的伟大事迹。 丁毅当然嗤之以鼻,说:“你能行吗?” 游浩冷哼一声,道:“要是我连她都追不到,我还活着干什么?”游浩一直都比较刻薄,他说这话的意思实际上是嘲讽丁毅和彭栋辉。 就在这个时候,陈美怡提着一大包东西朝这边走来。游浩一看,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陈美怡面前,把陈美怡吓了一跳,手上提着的东西差点儿散落到地上。“你神经啊?”陈美怡不耐烦地说完这句话,随后就要走。 游浩跳到她前面,对她说: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陈美怡显然没有料到游浩会说这样的话,愣了两秒,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身边绕走了。游浩没有明白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就在后面喊了句:“给个回答啊。” 陈美怡冷冷道:“不行!” 这两个字就像一盆冷水浇到游浩的身上,让他足足僵了几秒钟。在他的意识里,追到陈美怡简直易如反掌,怎么会被拒绝呢?他还没有想通,耳边就突然响起一声尖利的话语:“你还活着干什么?”游浩像触电似的回过头,身边什么人也没有。远处是公路,车来车往,传到他耳朵里的也只有轰隆的引擎声。 躲在角落的丁毅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等陈美怡走远后就现了身,对着游浩打招呼。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游浩突然转身朝着远处拔腿跑去,似乎在他背后有猛兽奔袭而来。丁毅回头看了眼身后,再次朝游浩望去的时候,游浩已经冲到了马路上,和一辆疾驰而来的车发生了正面冲撞。他的身体像纸片一样飞向天空,随后重重砸向地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丁毅亲眼看到这一幕发生,他甚至没敢去看游浩到底死了没有,便转身跑了。 当年事 没有人知道游浩为什么会突然自杀,或者用一种更为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没有人知道丁毅描述出来的游浩的自杀行为是什么原因。这话还要从游浩死的那天说起。当游浩向丁毅说出自己的计划后,丁毅则趁陈美怡还没回来之前以“好朋友”的身份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你要小心游浩,他要耍你,还把我们都叫过来躲着看戏。这条短信在游浩死后的第二天就传了出来。在这条短信传出来的同时,大家不得不如此猜测:是丁毅杀死或者错杀了游浩,原因是他不想让游浩和陈美恰在一起。 “我承认我发了那条短信,我也承认我不想让他们在一起,但是……”游浩向彭栋辉解释,“我们三个在一起这么多年,外人怀疑我也就算了,难道连你也这么怀疑我?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 彭栋辉冷冷道:“这个怀疑再可笑也没有你说的可笑。一个正常人能自己跑向马路被车撞死的可能性和一个人被自己的尿憋死一样。” “我知道,但……但……”丁毅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脸上满是惶恐,“我是亲眼所见!”突然,丁毅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忙抓住彭栋辉,“你还记得一年前吗?高三那年……” 彭栋辉的身体哆嗦了一下,脸马上转向一边。丁毅叫起来:“不记得了吗?陈小山啊……” 彭栋辉沉沉地吼了一句,打断了丁毅的话:“别说了!” 丁毅指的是高三即将高考前发生的一件事,陈小山就是当年他们宿舍里的第四个男生。当年高考即将临近,每个人的精神状态都有些不稳定,所以有人就提议去隔壁市的一个很有名的森林景区玩一玩,散散心。这个提议当然被宿舍的四个人全票通过。随后,四人整装来到森林景区。不幸的是,他们太过业余,自以为万事俱备,实际上他们忽略了很多重要的探险常识。比如天气,他们进山之后就开始下雨,好在只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又比如衣服,森林里昼夜气温相差很大,但他们根本就没有准备厚实的棉服保暖,又比如通讯装备,进了山,手机就没了信号,他们处于一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里;还比如地图,小雨和气温骤降引发的恐慌很快让他们在山里迷了路 幸运的是,他们在半路上遇到一个当地人,和他们年纪差不多,对方也愿意带着他们出山。 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一个阴谋。正是那个当地人一路上设置各种障碍,让他们迷了路,随后冒充好人要带他们出山,目的就是想杀了他们。至于原因,后来警察查到那个当地人平时都在景区门口卖水果之类的东西,那天四人进景区前曾因为水果的价钱问题和他发生了争执。他怀恨在心,所以要杀了他们。 他带着他们在山里转悠,第一个遭到袭击的人就是陈小山。但他显然低估了陈小山的实力,在偷袭的时候遭到陈小山的拼命反抗,最终两人一同坠下了悬崖。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官方说法。 彭栋辉大吼的同时眼睛朝旁边的余正旺扫了一眼,丁毅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当即噤了声。沉默的时候,丁毅故意多看了余正旺几眼。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余正旺看起来很神秘——他几乎不和别的同学说话,无论是走路、吃饭还是上课都是一个人远远地在一旁,再加上他枯瘦的身体和营养不良造成的走路虚浮,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阴气森森的。 丁毅突然想上去跟他说说话,但就在他犹豫的时候,余正旺起身出去了。丁毅见状也跟了出去,可是当他来到走廊的时候,却发现走廊外已经没有了余正旺的身影。走廊里空落落的,灯光阴暗,黑暗在走廊的两头越来越浓。余正旺呢? 事有隐瞒 其实余正旺应该让彭栋辉把话说完的。 彭栋辉一伙人的确对那天发生的事有所隐瞒。那天他们在山上转来转去,又冷又饿又害怕,大家怨声载道。由于那天是陈小山在领头,所以大家都把怨气撒到他的身上去了。陈小山被说得不耐烦了,就说了句:“我TM今天就算死了也要变成鬼把你们带出去!”接着他们就碰到了那个卖水果的人,并且在他的帮助下顺利地出了景区。可是就在他们即将到达景区门口的时候,陈小山突然对着他们一笑,然后朝着旁边一处悬崖跑去。那个卖水果的青年见状就去拉陈小山,却没想到被陈小山一起拽了下去。 陈小山完成了他的愿望,他果然“变成了鬼”,也把他们“带出去”了。可是当他们把这事告诉警察的时候,警察却认为他们是因为惊吓过度导致的胡思乱想,随后得出了那为人所熟知的结论,即小贩在报复他们。 当初丁毅在描述游浩的死的时候就是想起了游浩在死之前说的那句:“要是我连她都追不到,我还活着干什么?”所以才会表现得那么恐慌。而彭栋辉则一直以为余正旺和当年那个小贩有什么关系,所以才禁止丁毅提起当年的事,以免让余正旺失去理智。 在做梦吧 现在来说余正旺。他害死彭栋辉,不仅仅是为了报仇,其实还有那么一点儿私心——他也喜欢陈美怡。就像他们三个人想的那样,少一个人就少一个竞争对手,不是吗? 现在三个竞争对手都没了,余正旺想,是时候去表白了。 他像当初的游浩一样在半路上拦下陈美怡,一边幻想着当陈美怡成为自己女朋友后的幸福生活,一边对她说:“我……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 没想到陈美怡冷哼一声,鄙夷地道:“让我做你女朋友,你在做梦吧?” 在做梦? “快说快说。”有人在拍打余正旺的脸。余正旺清醒过来,赫然发现拍打他的人正是游浩。游浩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说,“别装蒜,快说,你是不是也喜欢陈美怡?” 余正旺完全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但却被游浩和身边的丁毅、彭栋辉吓到了。他赶紧摇摇头。 “真的?”游浩凑到余正旺面前,阴险地笑了:“既然不喜欢,那就赌个咒吧。” 赌咒? ...
楔子 张华生失眠了,各种猜测正在他的心里不断发酵。 白天女人们叽叽喳喳的聒噪声犹在耳边,张华生的脑子里乱糟糟的,理不出清晰的线索。 “这老太婆活着真造孽,大小便失禁不说,脑子还有病,每次孙荣推着她出去时总得防着她闹起来。” 一个全身瘫痪、思维异常的老太婆,难道真有本事用这么复杂的办法自杀? “孙荣才可怜,为了他外婆的事儿总被其他的小孩嘲笑。” 孙荣的作文里说过,外婆最疼的人就是他,过去没病时总会给他买各种东西。 “所以我说,人活那么大年纪干什么,到这步田地倒不如死了干净。” 高压的电流,还有湿透的尸体,根本不用抢救就知道人已死透了。 “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医院的事故,反正我看他家里除了孙荣就没一个好东西——” 为了一套房子,难道真能到杀人的地步? 记忆中的回声和着张华生的思绪,不断撞击着他的脑干。 可是,若真是蓄意,那置人于死地的高压电流究竟是怎么来的? 一、猫之死 财先生死了。 财先生是一只流浪猫,它每天总呆在学校后面的小巷里,等待着学生或者老师们去喂食。可是,今天它却淹死在了学校后院的水塘里,而它身边,则躺着一条鼓着眼睛的死鱼,学生们都说财先生是为了抓鱼才淹死的,可是,鱼身上一点伤口都没有。 孙荣家在新开的体育用品店左拐三十米处,那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独门独院,市值很高。孙家现在正在争这座宅子的继承权,孙荣已经三天没来上课了。 孙荣常年穿着同一套校服,成绩中下,他在学校里沉默寡言,时不时还被全班孤立一下。 初一时,张华生在考试时布置过一篇写亲人的作文,孙荣写的是自己的外婆,描述她对自己的疼爱。张华生给了孙荣最高分,还把试卷贴出来当作范例,可第二天那卷子就出现在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里。 从那时起张华生就知道班里有人在欺负孙荣,但因为孙荣没来找他,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现在要不是为了全勤率和绩效工资,张华生也不想在此刻触霉头。他敲开孙家的门,孙荣探出头看着他。 “孙荣,老师知道你家里出了点事情,你父母在吗?” 孙荣头上戴着那顶他一直不曾摘下来的棒球帽,面无表情地摇摇头,侧身让张华生进了屋。 听说这里除了孙荣父母,还住着他姨妈和舅舅两户人。两人到了正厅,张华生冲着外婆的遗像鞠了一躬,回头看着孙荣。 “你外婆是怎么过世的?” 孙荣抬头,道:“急性心脏病,突然走的。” “节哀。” 孙荣闻言叹了口气,道:“外婆难得清醒的时候说,她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我每天照顾她,帮她擦背,看着她那样,心里很难受,也知道她不如走了好,但是——” 张华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印象里关于孙荣的事不多,只记得有一次和他在路上偶遇,他推着外婆的轮椅慢慢地走。 那个得了老年痴呆的太婆嘴角正流着口水,下巴上围了圈布,防止弄湿衣服。 张华生听班里其他的孩子说过,这太婆的神经早就不正常了,经常在被孙荣推出去晒太阳的时候撒泼哭叫,搅得邻居不得安生。 二、奇怪的死因 第二天孙荣依旧没来上课,放学后张华生往孙荣家走去,才到门口就看见那里已经停了好几辆警车。 孙荣一家坐在客厅里,见他来了,抬起头算是打个招呼。沙发上坐着几个警察,桌上堆着烟头,孙荣沉默地缩在墙角,气氛显得十分紧张。 警察抽完了烟,起身说以后会再来。孙荣的姨妈在警察走后开了口:“我说妈也走了,警察也来过了,这房子到底怎么分?” 她话就像引爆了某颗早已深埋的地雷,顷刻间屋子里所有的成年人都抬起了头。 “平时妈在的时候都是我们在照顾,现在妈才走,你就要分家?”孙妈妈尖着嗓子开口。 “你照顾?妈在的时候你陪她散过几次步,给她换过几次衣服?她身上都长了褥疮你不知道?” “行了,都别吵了,大家平分,一人三分之一,公平合理。”这次出声的是舅舅。 火药味渐浓,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孙荣捂住了耳朵低着头跑了出去,张华生赶紧跟在他身后出了门。迎面来了两个街坊的小孩,指着孙荣哈哈大笑。 “快看,疯婆子家的外孙又来咯!”孙荣的脚步一顿,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他们。等张华生跑到他身边时,那凶狠的眼神转而又恢复了一片淡漠。 “孙荣,如果那房子给了你家,你们会怎么办?” “卖了房子,搬家离开这个地方。” “你舍得离开?” 孙荣抬起眼看着张华生,挤出一丝不算笑的笑容。张华生和他并肩而行,心里的疑问渐涨:“孙荣,为什么会有警察来你家?” 孙荣一顿,停了下来,过了许久,才开口:“因为我外婆……不是病死的。” 张华生怔住了。 “不是自杀就是他杀,再不然就是意外。”孙荣耸耸肩,瞪圆了双眼迎着太阳看过去。 张华生微微张着嘴,他忽然觉得孙荣此刻的样子,和那条死在财先生身边的鱼一模一样。 据说孙阿婆是触电引发的心肌梗死,被发现时整个人跟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人送到医院时已经不行了,现在查出是因为之前吃了镇定的药物加重了血管的负担,后来才由于电击引发了急性心脏病。 医院和孙家各执一词,警方没定性是医疗事故还是人为原因,这才到孙荣家里挨个问了一遍。 回家的路上,张华生经过了两个买菜的女人身边,她们叽叽喳喳地说着孙荣家的事情。 “搞不好是谋杀呢,反正那一家子都等着分房子。” 放肆的猜测随着女人的身影渐远,张华生听得浑身发凉,本就发芽的疑惑也更甚,为什么一个常年卧床、身体机能退化的老人会在短时间里流出大量的汗液呢?如果不是汗液,那些水,又是哪里来的?是谁弄来的呢? 张华生忽然浑身一个哆嗦,竟有些不敢往下深想。 第二天,班里发了物理考卷,孙荣成绩垫底。放学后,张华生再次来到孙家老宅,警车依旧停在同样的位置。 张华生敲门进去,几个大人正激烈地和警察争辩着。大人们面红耳赤地辩驳,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孙荣的姨妈更是和孙荣一起发现外婆的情况。张华生回头看看一言不发的孙荣,那孩子正摆弄着手里的一个箱子。 他轻轻碰了碰孙荣,示意他出去,孙荣起身抱着手里的箱子,跟在他身后出了门,将那些吵闹的声音全部关在了门后。 张华生带着孙荣走到了那座桥上,漫不经心地开口:“孙荣,这箱子里装着什么?” “都是外婆买给我的东西,我头上的帽子也是她给我买的。” 他说着,摸摸头上的棒球帽,张华生听了这话不知怎么的,嗓子有点儿堵。他摸出烟来,却发现自己没带打火机。正准备就这么叼着过过嘴瘾时,孙荣忽然从兜里摸出一个打火机递给他:“老师,送您了。” 张华生将打火机接过来,却不急着点烟,只是盯着它看着。 “那天我发现外婆躺在地上的时候,她已经没什么呼吸了。如果我当时能早一点回去……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你的意思是,那天你是一个人发现你外婆的?” 孙荣也怔住了,脸色忽然一变,赶紧摇头:“不是,我和姨妈一起发现她的。” “可是你刚才说……” “我没说明白,老师您别在意。”孙荣激动起来,说话有些结巴。 张华生缄默了,不知不觉中,他拼命地摁着打火机的火嘴。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张华生的手指被火机烫了下,他猛地止住动作。 “老师,小心电。”孙荣笑着开口。张华生猛地抬头瞅着自己被电着的指尖,胸口的迷雾逐渐散了,却引来了更大的寒意。 “老师,我姨妈——”孙荣又是一顿,过了许久,抬起头来,小声地开口,“也不算是一起……总之我回家看到外婆躺在地上没多久,姨妈就回来了。” 张华生呼出一口气,他握紧手里的打火机,塑料的外壳让他的手心作痛,他隐隐觉得自己正在某条道上,按照某种深藏不露的指示往前行走。 可能吗?这一切,可能是这样的吗?他转过身正对着孙荣,努力平静着自己的声音:“这件事情,你告诉警察了吗?” “没有,”孙荣很快地摇头,“姨妈不让我说,老师您也……千万别告诉警察。” 他的声音减小,脸色也变了变,就像想到了什么,却又不敢大声地确认。张华生紧紧地瞅着孙荣,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三、不在场证据 张华生离开孙家后,追上了警车,将孙荣的话告诉了警察。 一个月后,张华生听李老师说孙荣的姨妈被警察带走问话,因受不住压力,终于承认自己当天先回了趟家,看见母亲又开始疯闹,忍不住给她吃了镇定药片。 因为她从没照顾过老人,不知道药量,而那天的药片又似乎比平时多了一些,这才酿成了惨剧。据说孙家的祖屋已经贴出了出售的牌子,财产大多分给了孙荣一家。 这天下课后,孙荣来到教师办公室。他不在的这些天班里已经换了一个欺负的对象,阳光之下并无新事。 张华生带着孙荣走到水塘边坐下,孙荣主动开了口:“姨妈做了这种事,被取消了继承权。舅舅一直不在家里,都是我在看护外婆,所以房子最后给了我爸妈。” “你们之后就要搬走了?” 孙荣淡淡地“嗯”了声,又低下头去。他的嘴角一直上提着,也不知道是天生长了一张笑脸,还是真的在笑。而张华生则一直玩着手里的打火机,点了又灭,灭了又点。 “妈妈决定卖掉房子,一家人去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张华生咬咬牙,看着那只打火机,说:“孙荣,你平时经常被人欺负?” 孙荣一怔,先是条件反射地摇头,等到张华生转过脸来对着他时,又默默“嗯”了声。 “他们为什么欺负你?” “因为——外婆。” “上次我听见有人说你是疯婆子的外孙,你恨你外婆吗?” 孙荣浑身狠狠一颤,猛地抬起头来,难以置信地瞪着张华生:“老师您胡说什么,外婆最好了,没病的时候经常给我买东西,我都保存得好好的。她病了我比谁都着急,每天都在帮她翻身,照顾她。虽然外婆不记得我了,又总是闹腾,可是我真的舍不得她,我——” 这好像是孙荣第一次连贯地说那么多话,张华生扯出僵硬的微笑。 “孙荣,你外婆因为服用了过量镇定药物,导致心脏超负荷运作,又遭到了高压电流电击,所以才过世。” “是……”孙荣的声音有些颤抖,张华生忽然伸手,抓过孙荣的胳膊,将那只打火机塞进他的手心。 “孙荣,电子打火机每次点燃时,瞬间的电压会达到几千伏,正常人接触的时候不会受到伤害,可如果是心脏本身就非常脆弱的人——” 张华生凑近他,说:“孙荣,听说你外婆被送进医院的时候,浑身湿得好像从水里刚捞出来一样。我不认为一个汗腺在退化的老年人可以突然出那么大量的汗液。这个打火机的火嘴上一定残存了你外婆的DNA,她是你送走的,对吧?” 话音落了,孙荣脸上的冷漠逐渐分崩离析了,他慢慢地站起身,抖得像筛子一样,然后哭出了声。他哭得那么痛苦,声嘶力竭,就像要把心脏都呕出来一样。 张华生咬紧了牙,咬住了嘴里没有点燃的烟。 “外婆——外婆活得太痛苦了,她是自杀的,不是姨妈杀的,所以我才要帮姨妈隐瞒下去——”孙荣的声音断断续续,“外婆清醒的时候,总说想死,我一直盯着她,怕她真的做傻事。可是那天——那天我回家,姨妈喂了她药,她清醒了点,就挣扎着自己又去吃了药。她想自杀,我吓坏了,要拦着她,可是——” 孙荣瘫坐在地上,狠狠地抓着自己的膝盖,模样十分可怜:“可是她求我,说让我不要管她,她要死。我后来,我后来受不了了,才抓起一边的打火机,老师,我真的不想的……” 张华生盯着他瘦弱的身影,包里藏着孙荣那张全班垫底的物理考卷。良久后,张华生终于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孙荣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张华生对他挤出笑容:“老师就不去送你了,这个打火机,留给你做个纪念吧。” “您……” “事情已经过去了,你要带着你外婆给你的祝愿,好好活下去——”他眯起眼睛,转过头。 财先生和那条鱼一起葬在了水塘边上,学生们甚至给它修了个小小的坟,而孙荣一次也没有来看过财先生。 “孙荣,除非被电击过,否则鱼是不会淹死的。” 孙荣顿住,抬头看着他,眼眶干涩,不知何时起收了泪。 “财先生从不会到池塘边去,除非有人带它去。而且,财先生从来只吃猫粮,不吃活鱼。” 张华生的话接连不断脱口而出,孙荣盯着他,目光中逐渐蒙上一层说不明白的晦暗。 “学校之前淹死的那几只动物,都不应该出现在池塘周围,”张华生目光与孙荣相接,“孙荣,你说在它们的毛发下面,会不会藏着和你外婆一样的电击外伤?” 说完,张华生转身,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那张石凳。 四、恐怖的真相 孙荣离开那天,全班都去送他,仿佛没有人记得当初自己是怎么欺负他的,后来班长回来告诉张华生,孙荣等了他许久。 他问班长,孙荣有什么话留下,班长说,他说不会忘记老师。 张华生一怔,第一次发自内心地觉得孩子是那么恐怖的生物,可以睁着那么圆那么亮的眼睛,说着那么天真那么自然的假话。 孙荣在撒谎,从第一天他去那个家里就开始撒谎,或者更早一些,早到从那篇作文开始,早到从那些动物的死开始。 那时候他的外婆已经病了一年多,根本不可能像作文里所写的一样宠爱他,给他买帽子,买礼物。张华生就是在看到那顶棒球帽后才开始怀疑的,那家体育用品店一年前才开张,而这一年里,孙荣的外婆早就无法下床了。 外婆根本没有寻死,一个已经糊涂得认不出人的病人怎么可能寻死,而他的姨妈也绝对没有犯错。 平时都是孙荣在照顾外婆,那些过量的药剂都是他放下的,只因为他是孩子,所以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如果按照孙荣说的那样,他平时都尽心尽力地照看外婆,为什么那天他的姨妈会责难说外婆身上长了褥疮?他们家连一个烟灰缸也没有,孙荣又怎么能随手摸到一个打火机? 他的物理考了年级最差,他到底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想到打火机的电压会瞬间达到几千伏?而他又是怎么会想到,要先用冷水泼到外婆身上,才能更好地导电? 所有的答案只有一个,孙荣已经预谋很久了。这个小小的、邪恶的念头,估计在第一次被人叫作疯婆子的外孙时就在他心里生根发芽了。 他一直等着这么一天,在所有人面前装出孝顺的模样,在动物身上一次次地模拟试验,每杀一只动物,他心里就杀了一次他的外婆。他甚至故意旁敲侧击,让张华生不得不告诉警察关于姨妈的伪证。 他早就在那颗小小的、算计的大脑里,将这事想得清楚彻底。 张华生站在孙荣外婆的坟前,放下一束白色的花。孙荣在第一时间就暗示他,事情结束后自己就要走了,班里没了扯后腿的学生,今年的绩效也终于可以涨上去了,孙荣比谁都明白他,可正因为这样,孙荣也看低了他。 张华生双手合十,对着那坟鞠了一躬,接着摸出电话,按下110。他故意等孙荣离开才报警,因为他回想着那天离开时,孙荣久久地盯在他背上的眼神,那是一股如同蛇一样冰冷的,一寸一寸舔过他皮肤的目光。 那目光让人不寒而栗。 远方若有似无响起警车呼啸的声音,张华生眯着眼眺望片刻,又低下头来,对着那坟道:“老人家,您所疼爱的外孙,是一个可怕又恶毒的小孩。” ...
丽莎又失恋了。 午后,阳光正好,丽莎独自坐在咖啡馆,看斑驳树荫下的行人匆匆,那个板栗色头发撑着绚丽遮阳伞的女人,挽着松散慵懒的丸子头,别有一番风情;低着头匆匆迈步,还手不释卷的高三备考生;牵着狗出来补钙的花衫老太太(谁让阳光正好);还有互相喂着冰激凌你侬我侬的年轻情侣,丽莎别过头,觉得有些刺眼。她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失恋了,也几乎忘掉了于洋在电话里干脆利落的对他们的感情判了死刑,并且迅速斩断了一切联络方式。丽莎轻轻地搅动着面前的拿铁,银匙在香浓里卷起涟漪,她眨眨眼睛,却哭不出来,是的,失恋的时候并非会哭出来,其实大多数是一种茫然和不知所措,就像秋风里的落叶,没有方向,没有重心,不知道下一秒自己会飘向何方,整个人从心里到身体都是空的,直到落到地上,才发现在自己早已没有了枝干的依靠。 差不多坐了整个下午,丽莎起身,夜幕里,窗外开始飘雨,丽莎没有带伞,发丝在灯光下闪着雨珠的光泽。 转弯处,是一家古色古香的店铺,丽莎抬头,看到匾额上写着:海棠浸雨,颇有韵味的名字,但一时捉摸不透店里卖的是什么。 丽莎略微迟疑一下,便推开那扇镶着琉璃的雕花梨木门,刚迈进门里,便讶异的合不住嘴。店里的装饰处处透着一种让人惊艳的别样气质,高贵典雅,婉约气派。店里是以紫檀木为主调做成的精美货架,一层层,一道道,却也一弯弯,有巍峨,有迂回,似云中楼阁。每个货架上都摆着一个紫檀木的小匣子,用铜锁锁上,却不知里面装的是什么。丽莎走过去,拿起一个匣子,想要打开。 “请问你需要什么?”丽莎一惊,差点把匣子掉在地上。 回头,只见一个女人,穿着一袭紫色的旗袍,面容精致,眉里眼里尽是妖娆的风情,女人见她回头,轻启朱唇,“姑娘,没吓到你吧?” 丽莎惊愕的看着眼前这个美艳绝伦的女子,竟一时说不出话。 女人一看,微微一笑,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这里都是胭脂,之所以用紫檀木的匣子装,是因为檀木可以封住胭脂的香味,不要让它流泻出来。” 说着,女人打开匣子,瞬间,店里漾起了一阵令人迷醉的香,丽莎闭起眼睛,不由得喃喃自语:“好香,像十里桃花,又像水塘里的芙蓉,不,是玫瑰,不对,是牡丹,都不对,像那三冬里红梅花上的白雪香,好像又不是……” “哈哈”,女人一边笑一边鼓掌,“姑娘好嗅觉,这盒胭脂名字就叫‘百花凝语’,是用不同季节不同花色不同种类的鲜花制成,所以你才一时不知是什么味道。”说着,女人合上匣子,香味也戛然而止,唯留紫檀木特有的清香。 “你我也算有缘,我就把这盒胭脂送你吧!”,女人说着就递给了丽莎。 丽莎有些错愕,“这……” “拿着吧,”顿了顿,女人又说,“这不是普通的胭脂,涂上它不但让你姿容艳丽,而且会让你在晚上十点见到你想见的人。” 丽莎不知是怎么走出这家店的,恍若梦一般。 第二天,丽莎便去那个巷子想再问问那个女人,关于这盒胭脂,她觉得始终是个谜。 可是,她寻遍每一个街巷,问了许多人,都不曾听说这家“海棠浸雨”。 丽莎落寞的回到家,对着女人送她的胭脂发呆。 “这不是普通的胭脂,涂上它不但让你姿容艳丽,而且会让你在晚上十点见到你想见的人。”女人的话又在耳边响起,丽莎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那盒胭脂,用指尖点了一点,涂在两颊,用指腹轻轻匀开,在看镜子中的丽莎,早已没有失恋时那苍白的气色,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容光焕发的美人,本就天生丽质的她,此刻脸颊上的淡淡绯红把丽莎衬成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 九点五十分,看着钟表上的时间,丽莎竟然有些莫名其妙的期待,虽然于洋铁了心要与她分手,可是那女人说涂了胭脂就能见到他,会是真的吗? 九点五十五分,丽莎开始回忆:下雨天他们一起撑着伞漫步在公园的绿荫古道,海边他们一起嬉戏追逐踏浪,他为她喂着布丁,她体贴地为他擦汗……丽莎的眼睛渐渐湿润,十点的钟声响起了。然而,于洋并没有出现,丽莎绝望的闭上眼睛,准备擦去胭脂睡觉。 就在此时,敲门声应时响起,门外站着于洋,捧着一大束玫瑰花。丽莎又惊又喜,于洋一进门就抱起丽莎,说,“对不起,我还爱你,我们结婚吧。”说着掏出一枚钻戒,丽莎呆在了原地,这一幕丽莎在无数个午夜梦回时反复排练,当真的发生了,竟激动得说不出话,此刻的丽莎,大脑一片空白。 于洋温柔的为她戴上钻戒,一脸宠溺,牵起她的手,说,来,跟我来个地方。 “去哪里?”不等丽莎问完,于洋带着她飞奔而去,真的是如同飞一般,丽莎甚至分不清脚下的路和耳边的风。 来到一座桥边,于洋停下了,轻轻吻了一下丽莎的额头,说,走,过桥。 “桥,什么桥?” “过去就知道了” “洋,等等我,你背着我过”,丽莎撒娇道。 “你自己过”,丽莎不解的抬头,惊愕不已。此刻的于洋,脸上竟是严肃和冷峻,刚才的温柔荡然无存。 “啊!”丽莎突然大叫,因为于洋变成了一个陌生的黑衣男子,那男子穿着风衣,冰冷的脸上尽是死亡气息,“你是?” “送你上黄泉路的引路人。” “这桥……” “奈何桥”,男子冷漠地吐出这几个字,丽莎回头,桥上赫然写着“奈何桥”三个鲜红的大字。 “那于洋呢?我刚才看到的……” “不是他,是我,只有这样你才会跟我来,好了,时间到了,过桥吧。”丽莎被推搡着上了桥,涂了胭脂的脸上,写满了凄美的神色,丽莎回头看了看,问道:“于洋真的不会来了吗?” “是的,他不爱你了,他要结婚了!” 丽莎笑了笑:“请问刚才于洋向我求婚的时候,是什么时刻?” “13月32日星期八25点61分61秒” “谢谢!”丽莎转身向桥走去。 烟雨微朦,巷子的转弯处,海棠浸雨,一个绝美的女子穿着一袭紫色的旗袍,眉里眼里尽是妖娆的风情,她与黑衣男子相对饮茶。 “谢谢你”黑衣男子说,脸上仍是严肃和冷峻,“那些女子寿数已到,只因过分痴恋那些抛弃她们的男子,痴怨太深,我便没法把她们引上黄泉。” 女子笑了,绝美如莲,轻轻端起茶杯,凄然道:“只有13月32日星期八25点61分61秒,那个男人才会告诉你,‘对不起,我还爱你,我们结婚吧’,可惜,女人永远不懂。” ...
一 “阿姨,这本小说我借了,给帮忙登个记。”魏宇把一本小说往图书馆门口的柜台上一放,轻声说道。这本小说是他从一个偏僻的角落里翻出来的,找到时上面积满了灰尘。 负责图书登记管理的是名四十出头的妇女,终日挂着一幅冷冰冰的表情,让人看了便觉混身发寒。 “借这本?”妇女抬起头,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魏宇。 魏宇知道妇女是因为自己借一本言情小说而感到诧异,但魏宇觉得这并没什么,谁说男生就一定得看武侠啦,于是魏明很有力地点了几下头。 妇女没再说什么,低下头去开始用手敲击键盘,电脑屏幕的光亮打到她的脸上,使她的脸看上去就如一幅惨白而苍老的素描。 啪啪啪,妇女在电脑上很快输入了一行字: 借出《胭脂楼》借书人:魏宇班级:高一五班 二 魏宇从图书馆出来便直直向校门口的聪聪快餐店走去,今天和于娜约好了五点半在那儿吃晚饭的,现在都快到点了,于娜和魏宇是初中同学,同桌了三年,中考又一起考入了东阳中学,所以关系一直很好。一出校门魏宇便看到了连连向他招手的于娜了,她的身影在晚霞的照映下显得越发美丽。 “嘿,还差三分钟到点啊,这次可没迟到喔!”魏宇快步走到于娜面前,笑着说道。 “行,算你走运,你再敢迟到,我的晚饭又该你请了。”于娜也笑着回答道,显得很开心的样子。 快餐店门口有些卖小饰品的小贩,于娜身后的一个老太太拿起一个红色手链冲她喊道:“姑娘,这手链开过光的,能辟邪保你和你男朋友平安喔,买一个吧!” 于娜脸微微一红,回答说:“我又没男朋友,才不要呢。”说完一扭头走开了,魏宇心里想笑又不好表露出来,只得快步跟了上去。 两人进了店,选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魏宇熟练地点好菜后便再次聊开了。 “怎么样,开学一个月了,对这个学校还满意吧!”魏宇问道。 “还行啊,老师讲课都挺不错的。”于娜答道。 “你舅舅不是有钱吗,怎么不你上附近的吉昌私立中学去读呢?”魏宇突然问道。 “我讨厌我舅舅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于娜脸上的笑容一下暗淡了下来。于娜很小便失去了父亲,她母亲又多病这些年来一直都是靠他舅舅的帮助度过的,只是他舅舅对她并不好,经常打骂她。魏宇心里顿时为自己的唐突自责起来,急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其实你知道的,初中毕业,我们好多同学都去了附近的吉昌中学,因为大家都听过东阳中学闹鬼的传闻。” 看着魏宇的慌张样于娜又忍不住笑了出来,说道:“哎呀,没事啦,我有那么敏感吗?” 服务员上了菜品,于娜接过珍珠奶茶将吸管放进嘴里吸啜着继续说道:“闹鬼,我才不信这些呢,而且你不要忘了,我曾经说过你到哪儿我就会跟到哪儿,现在是这样,以后也一样!” 魏宇正埋头喝着橙汁,一听这话差点没被呛着。 这时于娜的目光落在了魏宇刚借回来的那本书上,她拿过来翻看了一下,然后说道:“呀,这里面的文字可够阴暗的,这种小说你还是少看点为好,看多了,会造成心理抑郁的。” “我心理素质很好,没事的。可不像有些人看到一只蟑螂就吓得哇哇大叫的。”魏宇顺道又把于娜揶吁了一番。 “你……”于娜把眉头一下子拧了起来,冲魏宇不满地瞪起眼睛,魏宇一吐舌头立马埋下头去大口扒拉起饭来。 三 吃完饭,和于娜道别后魏宇便朝寝室走去,刚走到寝室门口的时,裤袋里的手机却发出了短信提示声。 “该不会是于娜发来的吧!”魏宇心中美美地想到。 可打开手机一看魏宇却纳闷了,发来短信的是一个陌生号码。短信内容如下:同学你好,请问你今天是否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胭脂楼》的书,我叫梦娆,曾是该书的借阅者,由于归还时不小心将一重要信件遗于书中现在急需取回。晚上十点,你能帮忙把书送到北区十四栋楼下吗?我会在哪里等你,十分感谢。 魏宇翻开书一看,见里面的确夹了一张薄薄的淡蓝色的信纸,心想这应该就是她所遗落的信件了吧,看来对方所言属实,于是魏宇快速给对方回复道:好的,晚自习后一定给你送过来。 揣好手机,魏宇便忽忽赶回寝室取了课本到教室上自习去了。 四 晚自习下课后,已经是九点半了,魏宇在北区食堂简单吃了点夜宵然后便揣好《胭脂楼》去找北区十四栋楼了,他想到在校园里面要找一栋宿舍楼并不是件难事,时间应该够用了。魏宇最先找到的是北十栋,而顺着北十栋向北过去魏宇很快又找到了北十二栋,北十三栋,正当魏宇以为自己即将轻松完成任务时却一下子呆住了,因为十三栋再过去的宿舍楼楼牌上写得很清楚:十五栋。 “咦,怎么会这样,十四栋呢?”魏宇皱了皱眉,又仔细把身前的楼牌看了一下,没错,是十五栋。再退几步回去看一下它旁边的楼栋牌号,同样没弄错,是十三栋。 “它们中间的十四栋呢,难道没有十四栋?”魏宇心下一惊,“难不成是自己搞错了。”可翻开手机一看那条短信,上面的确写着晚上十点北区十四栋楼下见面啊! “有十五栋,怎么会没有十四栋呢,应该是十四栋楼建在了其它地方吧!对了,于娜应该知道。”魏宇这样想着,一看时间已经十点过了,心下着急,忙给于娜打了电话过去。 电话一通魏宇便急着问道:“喂,于娜啊,你知道北区十四栋宿舍楼在哪里吗?” 电话那边先是愣了几秒,然后便传来了于娜那略带惊疑的声音道:“怎么,你要找北十四栋,可我们学校根本就没有北十四栋楼啊!” 这下轮到魏宇呆住了,心想看来是那个叫梦娆的同学搞错了吧,于是便支吾着挂掉了电话,看来自己最好直接打电话找她问清楚,这样想着魏宇便按着那条短信的号码回拨了过去,正当魏宇还在想着通话后怎么打招呼时他却被话筒里传来的声音浇了个透心凉:对不起,你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魏宇的嘴一下张圆了,怎么可能,这个号码几个小时前才发过短信给我啊,认真查看了一下电话号码确认无误后魏宇再一次拨了过去,可结果一样,是空号。 撞邪了!魏宇呆呆地站在哪里,北区宿舍楼的前面是一个湖泊,叫寻情湖,此刻染满了银白色月光的湖水随风微微荡漾着,灌满了魏宇呆滞的双眼。 七 罗成第二天便转学了,而随着他的离开,魏宇遇到的这些怪事也在学校里迅速传开了,而且越传越邪门,人们甚至说魏宇曾亲眼见到过鬼的。学校里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的了,原来东阳中学真的闹鬼啊!大家都这样说道,很多家长亲自找到了学校里面来要求校方给个交待,更有胆小的学生吓得转了学。 魏宇本来不想把自已遇到的这些怪事告诉于娜的,但她还是从别人嘴里听到了这些传闻。 中午,于娜把魏宇约到了一家咖啡厅,焦急地问道:“外面说的事,是真的吗?你老实回答我!” 魏宇一抬头,看见了于娜满脸担忧的神情。重重点了点头。 于娜顿时沉默下去了。 “没事,我想这些事情我会弄清楚的,我不信世上真有鬼。”魏宇说道,但听上去更多的是像在安慰于娜。 “不过昨晚的怪事的确有点让人意外,刘胜明明已经死了,可是他的QQ怎么还会在线呢,还跟我打招呼。”魏宇皱着眉头说道。 “这点小伎俩也想蒙到人,肯定是有人装鬼故意吓你。”于娜脸色一沉说道。 “那要怎样才能查出是谁在害我呢?”魏宇知道于娜在电脑上有一技之长便问道。 “我知道有一种软件,安上后可以强制打开对方网友的视频,到时就可以看清他的真面目了。”于娜很有信心地说道。 魏宇笑着点了点头,说道:“那好,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就出去买吧!” 晚上,魏宇早早便守在电脑前等着刘胜的QQ号上线,果然,过了一阵子后,“夜归人”的头象亮了起来,魏宇立马抓紧时机启动“偷窥”软件强制打开了对方的视频,可是视频上现出的一幕却让魏宇看得目瞪口呆--对方电脑前除了一把空荡荡的红皮椅子外,根本没一个人影子。 真是撞邪了!魏宇在心里喊道。 魏宇立马跟于娜打了电话过去,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于娜,电话那头的于娜听了几乎是哭着恳求魏宇道:“你快去把那本小说还了吧,刘胜死前不也借过这本小说的吗?这些怪事肯定与它有关,我有些害怕了。” “你放心,我是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找到这本小说的,当时上面还积满了灰尘,这说明在我之前很久都没人借过这本小说了,更何况刘胜晚上上网白天睡觉根本就不看小说,这一切肯定是有人故意散播谣言从中装鬼吓人,所以你别怕!”魏宇好言安慰道,眼中透出一股坚定的光芒。 只是魏宇自己也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如果真是有人在背后捣鬼的话,那么他是谁呢,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八 东阳中学闹鬼的事传得越来越邪了,转学的同学也越来越多了。 年老的王校长也被这些传闻闹得心力憔悴,为了尽快弄清真相,他把魏宇叫到了他的家中当面询问起来。 在校长的家中,面对一脸凝重的老校长,魏宇把自己遇到的所有这些怪事通通讲了一遍,王校长听完脸色一片惨白,好长时间没有说出话来。还是魏宇先打破沉默,他问道:“校长,咱们学校北十四栋真的是……才拆的吗?”魏宇刻意回避掉了敏感内容。 “哪里,这一点我很清楚,我们学校一开始就没有建北十四栋楼。”校长提高嗓门说道。 “为什么?”校长的回答倒让魏宇心里吃了一惊。 “因为当时我们划好了地基建宿舍楼,其它楼栋都建得很顺利,可在给十四栋打地基的时候却意外发现下面有一个古墓,为了不破坏里面的文物就暂停了修建,准备等到专家们把文物起土后再动工,可是谁想到这个古墓挖得太深了专家用了很长时间才探测完毕,而这时其他宿舍楼都已经建成了,最后专家又提出意见说不宜在原地建楼于是十四栋的建筑计划就这样被取消了。” 校长的解释让魏宇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是其它事情又如何解释呢? “那咱们学校曾经有梦娆这名学生吗?”魏宇问道。 “有,她可是个才女啊,记得她以前在校园论坛上发一篇贴子,立马就能吸引很多人跟着去看,只可惜她后来落水身亡了。” “什么,她,她在校园网上经常发贴子,那她注册的名字叫什么呢?”听完校长的说话,魏宇心突然升起一丝莫名的不安,急忙问道。 老迈的校长摸着头想了一下回答道:“好像是叫血色蝴蝶还是什么的,记不太清楚了,但她绝对不是自杀,她当时是住在十三栋楼的,不知怎么搞的,就被说得这么邪门了,这年头,流言可怕啊!”王校长说着重重地叹了口气。 听完校长说的话,魏宇身上不自觉地冒出了一股冷汗。他在想,如果梦娆便是血色蝴蝶的话,那么血色蝴蝶的主人已经死去了,可是前不久为什么自己还会收到回复呢? “这些事听上来和你借的那本小说有着很大关系,等我打个电话叫一个人来。”校长突然说道,然后便起身打了个电话。 很快,一个人赶来了校长家,而这个人正是图书登记处的那个妇女,只是到了校长家她的表情明显暖和了许多。 “王校长,您突然找我来有什么事啊?”妇女挤着笑容说道。 “喔,我想向你了解一下那本《胭脂楼》的事。”校长说道。 嗨!妇女一听这话嘴唇便挤到了一边,摆着手说道:“邪门,邪门,那本书不知道什么时候买进来的,可借不得啊!” 校长皱了皱眉头,说道:“既然你知道邪门,为什么还借给魏宇呢?” 妇女先是愣了一下,又看了一眼一边的魏宇,笑了笑说道:“人家要借书,我凭白无顾地不让人家借,还跟人家说这书邪门,不是散播谣言啊!” 王校长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而这时魏宇已经冷静了下来,在一旁低着头仔细回想着遇到的这些怪事的种种细节,他理了一下自己有些凌乱的头绪,对自己说道:所有这些怪事,一个是以短信的形式出现,有两个是以网络的形式出现,而且在围绕着自己借回的这本书做文章,再想到了“血色蝴蝶”在校园论坛上回复自己的事情,魏宇想到要弄清这个事情,找到校园网的网管将会很有帮助,于是便抬起头来对王校长说道:“校长,请问我们学校网站的网管住在哪里,我有个问题想请他帮忙解决。” 王校长指着那个妇女冲魏宇说道:“那你就跟张阿姨去吧!” 然后又回头对那个妇女轻声说道:“你把他带到你家里去吧,把这些事弄清楚很重要的。” 魏宇对刚才校长说的话有些不理解,他要找的是网管,为什么说是去妇女家呢,难道她们是夫妻。 果然,校长笑了笑说道:“你要找的人啊,是张阿姨他丈夫,你啊,直接上她家就行了。” 妇女也笑了,回头对魏宇说道:“那好,抓紧时间现在就走吧!” 魏宇跟在妇女身后脑海中思绪在急速翻飞着,而心中却涌起一丝兴奋的感觉,似乎他马上就能触摸到真相了。 很快,到了张阿姨的家中,她喊出自己的丈夫向魏宇介绍说道:“我先生姓李,你叫他李叔就行了。”然后又给魏宇冲了一杯热茶让坐下。 李叔笑着在魏宇的旁边坐了下来,和气地问道:“怎么,同学,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忙的吗?” 魏宇刚想问话,目光却突然被李叔的手吸引住了,原来他的手指上缠着一些药用纱布。 “李叔,你手指怎么了?”魏宇问道。 李叔笑了笑正要回答,一旁忙活的张阿姨却抢着说道, “他啊,喜欢打篮球,前两天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头。”说完还回头嗔怪地瞅了她丈夫一眼。 魏宇心里愣了一下,暗道:“难道就这么巧。” “那我能看看你家的电脑吗?”魏宇的第二个问题让张阿姨夫妇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点头答应了,魏宇快步来到他家的电脑室,他看了一下电脑室里面的简单布局不由皱起了眉头来,电脑室里阵设很简单,除了黑色电脑桌外便只有一个黑色柜子和一把黑皮转椅了。 “怎么,有什么事吗?”李叔在后面突然问道。 “没,没什么。”魏宇回头挤出了一丝笑容回答道。 十一 早上,天色灰蒙蒙的一片,魏宇睁着红肿的眼睛,昨晚他一夜未眠。于娜发给了魏宇一条短信:我今天就要转到吉昌中学去了,包裹已经全都收拾好了,你能来送我一下吗? 魏宇深深吸了一口气回复道:好的! 回完短信,魏宇又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魏宇在于娜楼下接到她,于娜的神情也显得很憔悴,魏宇帮她拎过了包裹,两人却久久沉默着,终于,魏宇开口了,他说道:“我能给你讲一个故事吗?” 于娜仍然没有出声,却点了点了头。 魏宇仰了下头,深吸了口气然后说道:“有一个女孩,从小便失去了父亲,跟着多病的母亲相依为命,这些年来,一直靠着她舅舅的接济艰难度日,他舅舅性格暴躁,从小到大,女孩不知道挨了他多少打骂,但女孩却咬牙忍了下来在生活中仍然保持着微笑,她的微笑也感染着周围的人。女孩的舅舅是一所私立中学的大股东,为了自己利益,为了击败他们的主要对手--附近的一所老牌中学,从而扩大自己学校的生源,刚初中毕业的女孩被她的舅舅逼着去了那所老牌院校执行一项罪恶的计划,制造闹鬼的传闻。” 魏宇顿了顿,狠狠地吞了一口唾沫,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说道:“而你,于娜,你便是故事中的这个女孩。” 于娜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慌张,她只是缓缓转过头来盯着魏宇说道:“你为什么要怀疑我?” 魏宇叹了口气,闭了闭眼睛然后才说道:“是的,一开始我也没想到躲在黑暗中吓我的人竟然会是你,我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那本《胭脂楼》上,我一直怀疑是图书馆的那名妇女在捣鬼,因为发给我短信的人肯定知道我借了这本书回来,不然她无法在上面做文章,而且她还知道我的手机号,显然负责图书登记的妇女是知道我这些信息的,但我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除了她,这两个条件你也具备。而且我一开始还想不通为什么夹在小说里的那张纸条上面没有一个字,一张没有字的信纸死去的梦娆讨它回去做什么?后来我才想明白,是造鬼者不敢在上面写字,因为她怕她的字迹被人认出来,尤其是一个和他同桌了三年的人,很轻松便能辩别出她的字迹来。” “还有,我后面经历的那么多怪事,一直与网络有关,我一直在想对方肯定是个电脑高手,当我知道学校的网管和负责图书登记的妇女是夫妻的时候我怀疑的重心又移到了他们俩人身上,因为只要她们合手,便有条件制造出校园网上血色蝴蝶给我回贴和盗用死者刘胜的QQ来找我聊天吓我的怪事了,但是我却一直忽略了身边的你,其实你也是一个电脑能手。之后到网管的家中去访问时我意处发现他的手指头前几天就因为打球受伤了,后来我特意去学校医务室问了一下,得知网管手指受伤的事情是真的,而且我还发现他们家坐的电脑椅也不是那一次我在视频中看到的那一把,这让我对他的疑心大减。” “但真正让我怀疑的重心由他们身上转移到你身上的是我用偷窥软件却没能看到对方真实面容的事情,一开始我也纳闷了,为什么对方电脑前没有一个人影,难道真的是鬼魂在和我对话,当然不是,我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我知道那一定是有人在搞鬼,而如果确信这是人为的话那就只能说明一问题--对方本来就知道我会偷看他,所以才会巧妙地躲开。但是知道这个事情的除了我之外就只有你了,因为这个软件本来就是你让我安的,你这一点的确构思得很巧妙,介绍我用这个软件不但能博得我的信任还顺便制造了一个很漂亮的闹鬼传闻,但岂不知也正是这一点出卖了你。” 抬头望了眼灰色的天空,魏宇重重地吐了口气然后说道: “ 在你舅舅的计划里,所有借过《胭脂楼》的人都得意外身亡,如果剧情要正常发展下去,我也必须要成为一具亡命之尸才行,而这一点遭到了你的拼命阻拦,而这也是你和你舅舅发生急烈争吵的原因。” 低下头来,魏宇看着于娜,努力压住哽咽的声音轻轻说道:“谢谢你!” 魏宇一口气地说完了这些话,心中的压抑却不减反增了,一边的于娜则一直低着头保持着沉默,看上去很平静,而不知不觉中,两人已经走到了校门口,于娜一抬头看见一辆警车正静静地停在哪里。 “我出来接你时就给警局打了电话。”魏宇把脸转到了一边,脸上荡起几丝痛苦的神情。 这时两个便衣警察向他们走了上来,将要靠近于娜的时候,于娜抬起头来,捋捋了凌乱的发丝,却很镇定对他们说道:“你们能等我一下吗?”便衣警察没有说话却自觉向后退了一步,这时于娜回过头来冲魏宇努力挤出一丝惨白的笑容说道:“对不起,我曾经说过,不管你到哪里,我都会跟到哪里的,不过看来,我要失言了。”说完,于娜苦涩地摇了摇头,伸出细弱的手从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来递到了魏宇面前,魏宇一看,是一串红色的手链,手链像一朵鲜艳的红花盛开在于娜那小小的手掌中间,却又红得那么刺眼,这不正是上次在校门口那个老太太让她买的那个手链吗? 于娜转过身去了,在两名便衣警察押挟下,缓缓向警车走去,她的身影此刻看上去是那样的削瘦,那样的单薄。 警车呼啸而去,很久了,魏宇还呆呆地立在原地,手中紧紧地纂着那串红色手链,泪水模糊了双眼。 ...
1、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悖论,比如说写恐怖小说的作家,往往都是胆小如鼠一边敲字一边瑟瑟发抖,害怕自己文章中的妖魔鬼怪突然从电脑屏幕里伸出一只枯瘦如柴的手来掐住自己的脖子;又比如说上帝的儿子神父教士在蒙主宠召的时候往往会泪流满面,不是因为即将面对上帝而兴奋,其实是对死亡单纯的恐惧。所以,当范蒙觉得自己的牙齿开始钻心般疼痛的时候,他并不感到奇怪。谁说牙医就不能牙疼了?即使自己是城市里最有名的牙医,也是有权利牙疼的。 范蒙一起床就发现半边脸都高高地肿了起来,他明白这是一夜的牙疼使然。牙医的牙齿也会疼,尽管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但是让病人知道了总是不好的,于是他嚼了几粒甲硝唑含片后还是来到了诊所。 范蒙三年前还是市医院里一个郁郁不得志的牙科主治医师,当时他交了一个市直机关里的女友,面容姣好,身材火爆,他疯狂爱上了那个女人。女友说要有房有车才嫁给他,一个小小的主治医师又到哪里去挣房挣车呢,于是范蒙打起了病人红包与药品回扣的主意,没想到收钱的时候被暗访的记者偷拍了个正着。无奈之下,范蒙只有辞职谢罪,那个身材火爆的女友也因为这事离开了他。 范蒙在走无退路的情况下,拿出所有的积蓄去香港的爱德华牙科学院进修了一番,一年后重新回到本市,开了这家“范氏牙科诊所”。范蒙的牙医技术本来就扎实,再加上在香港深造后的成就,短短两年时间,他的范氏牙科在本市已经是声誉鹊起,成了牙科界的翘楚。 到了诊所,范蒙的牙还是疼得厉害,他捂着肿起的脸叫沈萧帮他看看。 沈萧是诊所的特聘医师,两年前范蒙开业招兵买马时在人才市场偶尔遇到了沈萧。当时沈萧说自己有医师证,但在来本市的火车上被偷走了,因为没有医师证,沈萧对薪金的要求相当低,所以范蒙当即聘用了他。没想到,沈萧的牙科技术相当好,甚至不在范蒙之下,很快时间就成了范氏牙科的顶梁柱。沈萧为人低调,谦虚谨慎,所以也得到了范蒙的器重。在范蒙的帮助下,沈萧重新拿到了医师证。尽管有投资商愿意帮助沈萧开一家新的牙科诊所,但沈萧却依然愿意在范氏牙科甘为绿叶,打着范蒙的下手。所以范蒙也与沈萧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 沈萧看了看范蒙的口腔,然后说:“老范啊,好像你的口腔里没有发炎的迹象啊。” 范蒙一愣:“什么,没发炎?你看我的脸,都肿这么高了!” 沈萧仔细端详了一会,说:“老范,你的脸也没肿呢。” 听了沈萧的话,范蒙走到墙边的镜子前。果然,这会儿看起来,脸的确没有肿,就连牙也不是这么疼了。准确的说,牙齿已经一点也不疼了。 说也奇怪,刚才还疼得厉害,现在却没事了。不过牙疼就是这样的,口腔里的神经有时就是这么神秘。于是范蒙苦笑了一声,走进自己的诊疗室,等待着病人的来临。 范蒙的诊疗室里除了一台美国进口的牙科诊疗机外,在靠近墙壁的地方摆了一台冰柜,还有几副人体骨骼标本。范蒙在清闲或是累过之后,就喜欢捧着一罐清漆,一点一点将清漆抹在骨架上,所以在屋里,尽管范蒙常喷上一点空气清新剂,但总还是有股淡淡的刺鼻气味。 每个人都会有点怪癖的,特别是才华出众的人。范蒙是在自己的诊疗室里摆放骨架标本,闲时为骨架涂上一层清漆,而沈萧则是养花。 沈萧的诊疗室里摆满了他种植的绿色植物。绿箩、巴西木、龟背竹、滴水观音,甚至在天花板上还悬了根绳子下来,钩住了一盆叶片颀长的吊兰。在诊疗室连着的后花园里,还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甚至栽了几棵樱花树。很多病人都说他这里更像一个小型的植物园,听了这些话,沈萧总是报以羞赧的微笑。 4、一个最有想象力的警察是这样设想范蒙的犯罪情景。 当范蒙看到商嫣从沈萧的诊疗室里走出来,他就戴好口罩留下了商嫣。如今的医用十八层口罩是如此的宽,足以遮住他的大半张脸,更足以让商嫣认不出他。 他借口为商嫣做检查,在商嫣的牙床上注射了高强度的麻醉剂,然后把商嫣藏在了诊疗室的冰柜里,那个冰柜可真大。下班的时候——通常范蒙是最后一个走——他带走了已经被冻死的商嫣的尸体,他把尸体带回了家。 至于他怎么处理尸体,出于他曾经对商嫣的仇恨,估计再变态的方法也想得出。比如说把尸体与象征邪恶的黑猫一起砌进墙里,比如说把尸体埋到郊外的玉米田里等待秋后又香又嫩的新鲜玉米上市,又比如说把皮肤肌肉内脏切割成碎块吃掉再把骨头磨成粉末拿去喂鸡。 虽然这个警察的想象力来自于爱伦坡、史蒂芬金与希区柯克小说的综合,但是警方也同样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范蒙的家里没有找到血液残留的痕迹,墙壁上没有溅过的暗红色椭圆型血点,屋里没有新粉刷过,更没有新砌的墙。附近没有可以用来磨碎骨头的粉碎机,也没听说哪里的玉米地有新翻过的迹象。虽然没有人证明范蒙这几天一直呆在家里,但他起码说得出这几天演过什么样的电视连续剧。 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件事是范蒙干的。 范蒙从警局里肚子走出来时,衬衣已经散发出酸涩的汗臭味,他回家洗了个澡后马上赶到了诊所。 诊所还是如平常般运作,范蒙打心里感谢沈萧的帮助。他认为自己有必要去沈萧的诊疗室表示一下感谢。 推开沈萧的房间,沈萧正捧着一具完整牙床模型仔细端详着,一看到范蒙,他就放下了模型,说:“老范,你回来了就好,我还怕自己镇不住店呢。” 范蒙呵呵一笑,说:“小沈,我也是想通了,你是我最好的帮手。我准备下个月分给你三成的股份,让你成为我的合伙人……”他一边说,眼光一边落到了桌上的那具牙齿模型上。 范蒙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恍然若失地站起来,两眼无神双足瘫软,跌跌撞撞步履蹒跚地走回了自己的诊疗室。关上了门,范蒙看到靠在墙边的骨架标本因为几天没照料,骨骼已经显得干涩枯黄。范蒙也只有站在这些骨架标本面前,才能体验到生活的快乐。他又拿起小刷子,一点一点将透明的清漆刷在了骨架上,粘稠的液体渐渐干凝,骨骼也变得平滑而富有光泽。 三年前,范蒙被伪装成病人的报社记者欺骗,然后又被商嫣抛弃,这些事令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偏执地认为,只有没有生命的骨架才是最可靠的。他将这些骨架标本当作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没人的时候就向它们倾吐心声。范蒙还四处收集骨架,有时甚至有人向他推销刚从坟墓里挖出来的骷髅。挖出来的骷髅自然会带着难闻的死亡的气息,这也是为什么范蒙会每天都为骨架刷上清漆的原因。 范蒙自己都不知道屋里到底有多少副骨架,反正密密麻麻堆在了墙边,也许十几具,也许二十几具,也许甚至更多。 范蒙刷着清漆的手突然停下了动作,他凝视着面前的一副骨架,面无表情。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抬起脚来,歇斯底里地向面前这骨架蹬去。这副骨架稀里哗啦顿时散了架,或大或小的骨骼在地上翻滚跳跃着,像是打翻了的围棋棋子。 范蒙无神地踱到了电话旁,拾起话筒,手指颤抖地拨出了一个号码。 5、警察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了范氏牙科诊所,带走了沈萧。正如范蒙所说,沈萧桌上的那副牙齿模型是用商嫣的牙齿做成的。 当年范蒙之所以能与商嫣在一起,正是因为商嫣来请范蒙为她锢牙矫正。范蒙对商嫣的牙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就算商嫣后来没有坚持戴矫正器,范蒙也一眼就认出了那副模型是用她的牙齿制成。 沈萧很快心理防线便被攻溃,他对所做的一切供认不讳。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爱好,就如范蒙喜欢搜集骨架标本一般,沈萧的爱好也很奇怪,喜欢用真人的牙齿做成口腔模型,特别是美女的牙齿。当他看到面容姣好身材火爆的商嫣走进诊疗室,他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当商嫣张开嘴露出一口不甚整齐的牙齿后,沈萧哑然失笑,如此漂亮的美女竟有这样的缺陷,这倒也是个绝妙无比的讽刺,这也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类型。他当时就下了决心,一定要把商嫣的牙齿做成模型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可惜他不知道范蒙对商嫣的牙齿也这么熟悉,竟在他抚手把玩的时候辨认了出来,可谓人算不如天算。 沈萧在给商嫣的牙床上注射了过量的进口麻醉剂,然后看着商嫣慢慢沉睡,他的脸上露出不易被人觉察的笑容。 当警方问沈萧是怎样处理商嫣的尸体时,沈萧冷笑着指了指诊疗室背后的花园,那时,花园里的樱花正开得繁花似锦。警察挖开了后花园樱花树下的泥土,找到了已经腐烂的皮肤、肌肉纤维、内脏。有了这样的营养,难怪樱花可以开得如此绚烂。 沈萧被带走后,警察又对后花园掘地三尺,找到了无数难以形容的肌肉组织,算不出到底有多少。但可以想象那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奇怪的是,警察竟在后花园里没找到一块死者的骨骼,哪怕是一截小指骨也没有找到。警察讯问沈萧时问到了这一点,沈萧要求范蒙到场他才会说出真相。 当范蒙赶到警局时,沈萧才冷笑着,一字一顿地说:“我把所有的骨骼都用铁丝穿在一起,做成骨架,刷上一道清漆,然后扔进了老范的诊疗室里。”听罢此言,范蒙与提审的警察一起在讯问室里呕吐了。 在清理了范蒙诊疗室里的骨架标本,警方查出了七具比较新鲜,死亡时间应该是一年内的骨架。根据沈萧的供认,警方终于了结了这一年来城市里的七起妇女失踪的无头公案。警方还根据DNA辨认出,那具被范蒙踢到地上散落一地的骨架,正是属于商嫣的。但奇怪的是,当法医试图将那具骨架重新拼在一起时,却发现少了一块左腿的胫骨,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骨架的重组完成。 更有意思的是,警方根据沈萧的指纹,竟查出他是邻省的网上在逃犯。两年前,他在邻省被控告猥亵尸体而畏罪潜逃。至于问及他为什么要敲掉死者的牙齿做成模型时,沈萧只是狞笑着说,他怕猥亵尸体时,被女人的牙齿把他的宝贝玩意弄伤。 这件事结束后,范蒙的牙齿还是经常无缘无故地疼痛,他去大医院找同行帮忙检查了很多次,但都说查不到原因。直到有一天,他回忆起自己的植牙手术是沈萧做的,于是多了个心眼,下了个狠心敲下一颗牙齿拿在显微镜下仔细检查。他一看到结果后,就半蹲在地上呕吐起来。那不是钛合金做成的假牙,而是一颗货真价实的人体自然牙。至于这牙齿是沈萧从哪里弄来的,不用说也能猜得到。 当天,范蒙就拿着榔头敲掉了自己满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6、这个故事看上去到这里应该就完了,作为一个作家的我,也希望到此就结束了。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写恐怖小说的自由撰稿人,收入少少,偶尔也会帮某家稿费千字千元的全国性杂志写点煽情的纪实稿。当那家杂志听说我认识范蒙时,就托我去采访这起轰动全国的大案,写出一篇图文并茂的大案纪实来。 但当我向范蒙提出采访要求的时候,他还没有从这次事件的惊悸里解脱出来,所以拒绝了我的采访。不过千字千元的诱惑的确令我心痒难搔,于是我偷偷跟在范蒙的身后,就如狗仔队一般。不过我发誓,我只是为了凑到那篇图文并茂的大案纪实里的图片。不过我除了随身携带了高像素的拍照手机外,还心怀叵测地拿了支录音笔。谁知道范蒙会不会突然答应我的采访要求呢? 那天,我跟踪范蒙走进了一个灯光昏暗的酒吧,看到他和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相谈甚欢,没有了半点平时的阴郁。我猜想范蒙此刻的心情正好,于是准备上前再次向他约请采访。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却听到那个中年人拍着范蒙的肩膀说:“老范,这次多亏了你的神机妙算……” 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料可爆,于是偷偷将录音笔拨开后,放在了附近足以收听到他们谈话的地方。一个小时后,他们分别离开,我也取回了录音笔。 深夜,我独自一人呆在自己那阴冷潮湿的寓所里,在电脑前仔细聆听他们的对话,通过分析,我竟发现了另一件不为人知且匪夷所思的惊天阴谋。 与范蒙一起在酒吧里谈话的中年男人,是商嫣的现任丈夫——建材老板杜南。杜南想与商嫣离婚,但商嫣却并不同意。这激怒了杜南,他甚至下了杀心。但他毕竟胆子小,见血的事还是做不出。如果能找到个办法,让别人帮他杀死商嫣且不会有后顾之忧,那就完美了。于是他找到了自己的好友范蒙。 范蒙早就知道了沈萧的怪癖,甚至知道沈萧在牙医诊所里杀人、养花、猥亵尸体、做牙齿模型,但他一直隐忍不发。他知道,他的事业还得靠沈萧帮助,看在钱的份上,他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但是他最近发现诊所的帐目出现了问题,大笔收入不知去向,他私下彻底查过后,才发现问题出在了沈萧的身上。他这才明白沈萧一直都在扮猪食老虎,是埋在自己身边最危险的炸弹。如果有办法让警察查出沈萧曾经在诊所里变态杀人的真相,而自己又不用出面的话,那无疑是最完美的。 当范蒙与杜南见面后,两个完美的计划重合在了一起。沈萧对面容姣好身材火爆但牙型欠缺的美女有着特殊的兴趣,而商嫣恰好是这样的美女。于是杜南常常在家里遗留一些关于牙齿整形方面的报纸广告,又有意无意在商嫣面前说范式牙科是城市里最好的牙医诊所。 果然,商嫣下了决心一个人来到了范蒙的诊所。当时范蒙躲到了自己的诊疗室里,就是为了给沈萧提供机会。当商嫣走进了沈萧的诊疗室,范蒙就知道他与杜南的完美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剩下的一半也实现了。 我捏着录音笔,听着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身体不禁颤栗了起来。虽然我是个写恐怖小说的专业作家,但却没亲身体验到如此令人恐惧的真实事件。 沈萧案的专案组组长恰好是我的一个朋友,他结束了这起案件后,得到了一个奖赏——去负责某个女子歌唱比赛全国决赛的安保任务。我一直很喜欢这节目,特别欣赏比赛里一个来自西南有着天籁之声擅唱英文歌的某张姓歌手,我曾经三番五次地找那组长索要比赛门票,但都被他无情地拒绝了。 不过现在我想。我的这支录音笔一定会为我要来一张歌唱比赛的门票吧。于是我在凌晨三点的时候,兴奋地拨通了组长的电话。 7、一周后,我在电视台演播厅里欣赏着张姓歌手的精彩演唱,她一唱完,全场就响起震耳欲聋的掌声。女主持人娇滴滴地请求大家保持安静好让评委点评,大厅刚一安静,我的手机就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在电视导播的不满眼神下,我不好意思地走到厅外接这个电话。 是组长给我打来的——当他拿到了我的录音笔后,本已解散的专案组又重新集合。他告诉我,最终范蒙与杜南还是被无罪释放了。 范蒙是这么解释的,当他知道了沈萧案的全过程后,突然萌发了写一篇恐怖小说的念头——他看过很多不错的恐怖小说,他相信自己的恐怖小说处女作会比很多成名作家的更优秀。 他在酒吧里与杜南的对话,正是他在虚拟案件的重演,关于最后他与杜南的阴谋,完全是他的虚构——他要为真实的案件加上一个虚构的不一般的希区柯克式的结局。 范蒙甚至在家里的电脑里,已经写好了恐怖小说的第一稿,标题就叫《恐怖牙医馆》。警方调查后,发现没有更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范蒙与杜南有犯罪的嫌疑。 而事实上,就算录音笔里的对话是真实的,警方也无法对范蒙与杜南定罪,因为他们的一切举动都没有越过法律的准则。 我黯然地掐断电话,手机却又响了。看号码,竟是范蒙。 他很嚣张地说:“老庄,有空来看看我的恐怖小说处女作,帮我提点意见。” 我没好气地说:“你都不答应我的采访要求。” 范蒙哈哈一笑,竟当即同意了我的要求。看在千字千元纪实稿的份上,我也答应了帮他看稿的要求。 在挂断电话前,范蒙突然问我:“你知道警察在我的诊疗室里重组那副散落的骨架时,为什么会少一块胫骨吗?” 我说了声不知道。 范蒙阴恻恻地说:“我一直有个梦想,希望用206个人的不同骨骸拼成一个完美的骨架模型。商嫣的小腿胫骨实在是太漂亮了,现在我的完美模型已经完成了七根骨头了……” 我大声惊呼,目瞪口呆。这时,范蒙又狞笑着说了一句话:“我刚才说的,是我那部《恐怖牙医馆》的一个希区柯克式的结局。本文内容,全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我是一名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的工作,通俗点说就是聆听病人的胡言乱语。 所以,日积月累,我自创了一套标准的职业模式——看上去在认真倾听,时不时还能附和几句,其实私底下却在盘算着自己的事情。 可是眼前的这个病人,却让我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到他身上——因为他正在给我讲一个有关牙仙的故事。 病人叫王凯,是个IT程序员,或许是太敬业的缘故吧,超级丰富的想象力把他自己活活憋成了妄想症患者。 王凯是一年前来我的门诊看病的,每次来讲的无非是一些打打杀杀妖魔鬼怪的东西,从医学角度上来说,这种分辨不清现实和虚拟的病症只要按时服药,其实也没多大的问题。 可是这个有关牙仙的故事却让我感到很不舒服,说不清个中原因,总之我不得不中断自己脑海中有关年假的计划,从而来不断地核实故事中的细节。 王凯的故事是围绕着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开始的,说他母亲早亡,因为父亲好赌又贪杯,所以家贫如洗不说,还天天拿小男孩出气,把他打得鼻青脸肿。直到有一天,男孩的父亲被人发现头下脚上地死在街边半人多高的垃圾桶里,而他一口的牙齿则诡异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父亲死了,男孩自然也就过上了好日子,所以这个故事总体来说还算有一个快乐的结局。 最后,王凯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他知道故事中那个恶魔父亲死亡的真正原因。我惊讶不已,本能地追问答案。他却颇为得意地只用两个字来回答我——牙仙! 我当然知道牙仙的故事,无非就是小孩子用自己换下的第一颗牙和牙仙交换愿望。但是王凯故事中的牙仙却是以一个近乎残忍的方式,完成了对孩子的承诺。 看我一脸狐疑,王凯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抓过我的案头病历纸和铅笔,以极快的速度写下了一个网址——c.Guixxx.com,说这是和牙仙交流的最新途径…… 下班后,我迫不及待地找到了男友阿城,想让他帮我查查。他是一个警察,同时也是一个电脑高手,所以他根本就不相信我说的话,更何况这个故事的源头是一个妄想症患者。直到后来拗不过我,阿城才勉强同意帮我调查这个网站。 输入网址后,一切都显得很平常,网站页面制作得有些粗糙,看样子似乎是一个普通的用来普及民间故事传说的公益类网站。无论是谁,只要会一点点简单的网页制作知识,都可以手到擒来。 阿城取笑我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妄想症患者呆久了,便也开始天马行空了。心有不甘的我找遍了网站页面,最终只能无奈放弃。 我不明白王凯为什么要用一个故事来逗我玩,难道他已经看出来,每周一次价格昂贵的门诊,我其实都是在敷衍了事? 直到回家的路上,在公交车上昏昏欲睡的我才猛地想起——牙齿,是他故事中的牙齿吸引住了我。 作为一个读了五年医学院的人,我深知一个人的牙齿是不可能被轻易取下来的,更别提是满口的牙齿。而在白天的门诊中,我曾不止一次地问过王凯:“你确定是一口牙齿吗?” 王凯对此非常肯定。而他故事中的一些细节也非常详细,比方说男孩爱吃粢饭团,父亲喝的是玉祁黄酒。而作为一个故事来说,是没有必要刻意渲染这些琐碎的生活情节的。我突然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本想找阿城帮忙查问个究竟,可惜的是他出警去了,一走就要好几天。我也就渐渐地把这件事给淡忘了。毕竟这只是一个故事。 再次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是一周以后。 那天下班了,我走去更衣室,经过急诊室的通道,看到一个刚送来的病人正在紧急抢救。病人情况很不好,血压已经降到了40/60,急诊室的值班医生不得不启用除颤设备。因为病人随时都可能死亡。 护士长水月是我的闺蜜,她无奈地告诉我说病人本身是三高患者,也就是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这就已经够让人头疼的了,还偏偏一口牙齿被人拔光了…… 我一愣,牙齿没了?王凯说的那个故事又一次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可是无论我怎么追问,水月都无法说清楚病人的牙齿到底是怎么没了的。 她指着走廊长椅上坐着的一对母女,说这是病人的家属。中年女人头发散乱,哭得眼睛都肿了,但是身边那个五六岁模样的小女孩却颇为兴奋地玩着手机游戏,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似的。 我拨通了男友的手机。 这一次,阿城不再取笑我,因为这已经是本月以来全市发生的第三起类似事件。只不过急诊室中的那个男人比较幸运,被及时送到了医院。而另外两个,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一个是掉进臭水沟淹死了,另一个是失足摔下了楼。 三起事件的共同点就是死者的牙齿全没了,还有就是家中都有一个换牙期的五六岁小孩,这一切难道都是巧合? 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经过一番激烈的唇枪舌剑,我最终妥协,答应让阿城以实习生的名义来参加第二天的门诊旁听,因为第二天的门诊,王凯必定会来。 王凯对阿城的出现起初是抱着明显的敌意的,但是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他很信任我。 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王凯走后,阿城也赶回了警局,只留下了我开始百无聊赖地等待下班。中午吃饭的时候,我遇到了闺蜜水月,她不无遗憾地告诉我,昨天那个送进急诊室的病人最终没抢救过来,死了。 除了同情以外,我开始感到有点惴惴不安。 下班经过急诊室过道,我又一次看到了那个爱玩手游的小女孩。她突然抬起头对我笑了,笑得很开心。 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突然一震,本能地回头看向小女孩,她正好抬起头和身边的母亲说话。那一刻,我看得更清楚了——小女孩的右眼是义眼! 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兜里揣着一张记有小女孩父亲姓名和身份证号的纸。 我有一个过目不忘的本领,然而阿城却不知道。所以有一次去他办公室等他下班的时候,他毫无戒心地当着我的面,在警局网站上输入了他的登陆名称和密码。 很快,我就查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名字和相关的家庭信息,而导致她失去一只眼睛的罪魁祸首,就是她的父亲。 我的胸口又痛了,那是一种深入骨子里的钻心的疼痛。这种疼痛已经伴随了我好多年,从我记事的时候就开始了,一直查不出个原因,所以我一直超剂量地吃着止痛片。还好我是医生,拿到这些止痛片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 就在这时,我接到了王凯的电话,说有事情要和我谈。会面地点定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 在去赴约的路上,我接到了阿城的电话。当他听到我要去和王凯见面时,急得声音都变了,叫我一定要耐心在家等他,他马上赶来。 我当然不会听他的,所以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大白天的,人又多,没啥好担心的,再说了,我是王凯的主治医生。 其实,我赴约的真正原因是很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答案。 在走之前我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处理一下我的个人心理咨询网站,回复几个新问题。 这是我自己办的一个小网站论坛,专门替人解决情感问题的,虽然说纯公益没有任何收入,但是我乐此不疲,因为这让我很有成就感。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和门诊时见到的王凯相比,咖啡厅中的他一点都看不出有妄想症的迹象。 看见我到来,王凯显得很兴奋,他把笔记本电脑转向我,说他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王凯笑了,当着我的面点开了那个他曾经给我的网站页面,然后得意地告诉我说这是一个特殊的网站,表面看上去是一个普通的故事网站,纯公益性质的,但是里面却暗藏玄机。 王凯在页面上做了一个小游戏,然后通过链接,来到了一个牙仙论坛。 我眼前一黑,这是我的论坛,向我哭诉家暴的都是一些孩子……而所谓的牙仙,正是我自己! 我遇到了敲诈! 我最终答应王凯,愿意支付一笔近乎天文数字般的费用来买他的沉默。看着王凯近乎得意发狂的脸,我有一种想狠狠扇他一巴掌的冲动,但是我忍住了。 接连三天,我都没有接阿城的电话,拒绝为他开门,也没去上班,我辞职了。三天后的傍晚,我抱着一个大包准时出现在了江边大堤上,里面是我的所有积蓄。 看着王凯贪婪的目光,我假装镇定。我知道他有数东西蘸口水的习惯,所以就提醒他要好好点点散乱的钱。 车外寒风刺骨。在车里,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伸手抓起一扎百元大钞递给他,他当然不会注意到我的双手是戴着手套的。 王凯一边数着钱,一边唾沫横飞地向我炫耀着他的成绩——为了抓住我的把柄,他刻意扮演着一个妄想症患者的角色。而他发现我的秘密,纯粹只是出于一次巧合,因为他是一个智商极高的IT程序员。 无色无味的磷化氢起作用了,王凯渐渐地瘫软下去。我鄙夷地收起钞票,把它们塞回包里,然后拉开车门钻了出来。抬头的一刹那,我的心头一震,淡淡的夜雾中,走出了我的男友阿城…… 好了,一切都结束了,这是他们要我写出的事情的经过。 对了,我还要补充一下,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没有杀人,我只是用专门的拔牙钳一颗颗拔下了别人的牙齿,至于说后面的车祸或者跳楼之类的死亡方式,真心不是我想要的结局。只能怪我的一氧化氮用量没有把握准,毕竟我不是专业的麻醉师,他们神志不清才导致了最后悲惨的死亡。 阿城跟我说,王凯故事中的那个小男孩其实就是我,只不过王凯故意改变了性别而已。而我父亲的牙齿,是被我身为牙医的母亲给拔光的,因为他喝醉了酒就打人。至于他为什么会死在垃圾桶里,其实只是因为酒后的呕吐物导致窒息。 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在重复母亲的仇恨而已。 而我多年的莫名疼痛也终于找到了答案,父亲生前最后一次打我,一脚踢断了我的三根肋骨。后来,虽然我的病好了,但是精神上却始终没有痊愈。 我过去是一个心理医生,现在是一个妄想症患者。 ...
‘孟阳’是一名刚毕业于不久的中专生。毕业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呆在家中闲着发闷,逐渐开始迷恋上了网络。最近TX公司公测了一款网络游戏,孟阳对它是非常入迷,在游戏中结识了许多朋友。与此同时,孟阳几乎每天在网吧要呆上十个小时以上,有时甚至连饭都忘记了吃。一天晚上孟阳正准备去上网,途中经过了‘夜市’。孟阳此时的心里装着的只有网络游戏,对于这些哪里还有心思。就在他准备离开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叫住了他。“小伙子,等一等”。孟阳疑惑的回过了头,那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满脸皱纹,看样子约有七十多岁。 孟阳先是一愣,因为他并不认识这位老人,但出于礼貌,很热情地和老人打了招呼。“您好,有什么事情吗”?老人冲孟阳微微一笑,“过来看一看吧”!孟阳知道,做生意人嘛!一些客套话是正常的。但见地上摆放着一些破旧的物品外,再没其他值得关注的地方。于是,摇了摇头、正准备离开。但又被老人给叫住了,“小伙子,你看看这个”。孟阳看到老人拿出一副眼镜,不过外观看起来极其老土。孟阳知道自己的眼睛绝对没有问题,虽然不是一点五的视力。“不,我不买眼镜”。老人把眼镜递了过来,“这可不是普通的眼镜,带上试试”。孟阳心想,无非就是一副眼镜而已,夸张点充其量也就是能透视呗!但自己并不需要这些。但最终孟阳实在是推辞不过,只好答应试上一试。孟阳接过了那副眼镜。带上以后惊讶的发现,周围的一切除了变得清晰之外,竟全部成了半透明状。但这些在科技发展到今天,也许不足为奇;但更让人难以理解的就是甚至还有望远的功能。真是太神奇了,孟阳显得十分惊喜。“多少钱”?老人伸出了五根手指,“五十块,一口价,怎么样”?孟阳付了钱,就在他准备离开时,忽然发现老人的脸上露出了很不自然的笑容。那笑容之中似乎夹杂着一丝阴线与一丝狡猾,孟阳对此也并没有太在意。 按常理说;带上眼镜后,视线里变得明亮。这很正常,因为带上近视镜之类的,通常都会有这种效果。半透明也许透视镜可以解释,但这些功能加起来以后,带上去能不头晕,真的是让孟阳百思不解。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让人不解了。五分钟后,孟阳坐在网吧中,激情似火地玩着游戏。孟阳又一次变得惊讶起来,原来带上这副眼镜后再玩游戏,就如同开了透视外挂一样,而且目标可以说是近在咫尺,犹如身临其境一般。因而孟阳在游戏中的枪法,可以说是百发百中。队友们纷纷夸赞孟阳,同时不免让他心中洋洋得意。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不知过了有多久,逐渐网吧里的人变得稀少起来。与此同时孟阳在游戏中惊讶地看到,目标中出现了一个老人,那正是在夜市中卖他眼镜的那个老人。那身材、长相、对!就是那个老人。 孟阳以为一定是自己眼花了的缘故,同时急忙摘下了眼镜。他发现周围一片漆黑,霎时间变得冷冷清清。刚刚那些上网的人早已不知去向,也不知道是谁在什么时候关掉的电灯。顿时,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了心头。唯一的一道光亮,是从电脑屏幕上显示的。孟阳朝屏幕上看了一眼,只见游戏上的那些队友们都变成了那个老人。那老人正冲着自己诡异地笑着,同时正招着手。 鬼故事大全 孟阳大吃一惊,等他仔细向屏幕中看时,电脑已经灭了。视线中彻底一片黑暗,黑暗!黑暗永远是最深的压抑,压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同时也是恐惧的来源。孟阳在寂静的黑暗中,唯一能听到的就是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他实在是受不了呆在这种环境下了,他喊了一声,“屋子里有人吗”?这时,灯忽然亮了。孟阳大喜,但随之一惊,因为面前正站着那个卖他眼镜的老人。老人对孟阳笑着,似乎笑得很得意。孟阳这才明白了,原来这发生的一切都是这个老人搞的鬼。正准备说些什么,却被那个老人抢先了。“小伙子,这副眼镜带着合适吗?做人有快乐时,就不免会有痛苦时”。说完,哈哈大笑;在空气中消失了。随此同时,屋中又一次沉寂在黑暗之中。孟阳刚准备向前移动,不料、不知什么东西将他绊倒在地。耳轮中传来了熟悉地声音,“这不是孟阳吗?你怎么了?没事吧”!孟阳呆坐在地上,沉默不语.....他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