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痕 夜深了,整个寝室静悄悄的。忽然,一阵呻吟声响起,听起来很痛苦,并且一直在持续着。 吴志军是个睡眠比较轻的人,他很快被吵醒了。迷迷糊糊中,他抬头朝另外几张床上看去,最后锁定了声音的来源——李广亮。 吴志军以为李广亮做恶梦了,便小声叫了他两声,没曾想对方不但没有醒过来,反而呻吟声更大了。吴志军有些受不了了,他打开灯,来到李广亮的床前打算推醒他。可就在吴志军的手即将碰到李广亮的手时,忽然看见李广亮光滑的手上竟然一点儿一点儿地出现一道又一道伤痕,看起来就像被一个无形的指甲在手上划过皮肤一样,鲜血随之而流。 见到这一幕,吴志军不禁后退了几步,惊出了一身冷汗。紧接着,吴志军看见李广亮的胳膊上、腿上,甚至脸上都出现同样的情况。 这时,对床的赵延平也被吵醒了。两个人一起去摇李广亮。这一摇,李广亮突然惊叫着醒了,他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查看自己身上的伤。 “李广亮,你身上怎么凭空会出现伤口呢,而且还在流血?”赵延平忍不住问道。 李广亮刚要回答, 却忽然停住了,之后冷冷地说道:“没事儿,睡觉吧。”说完,他便躺在床上背对着二人,不再出声儿了。 吴志军和赵延平只好各自爬上自己的床。 吴志军随手关了灯,可他并没有马上睡觉,身为捉鬼师的他深知这件诡异事情的背后,肯定有鬼在作祟。但幸好这一夜没再发生什么事情,只是偶尔听到李广亮发出呻吟声。 第二天一早,大家都起床之后,一直沉默不语的李广亮时不时地偷瞄赵延平。最终,他走到赵延平身前,口气冰冷地问道:“我知道一个灵异游戏,你想玩吗?” 赵延平往常就喜欢灵异方面的东西,一听说有灵异游戏,他立刻开心地跳了起来,答应道:“想啊,什么时候玩?” “今天晚上。”李广亮看了吴志军一眼,之后对赵延平说道,“不过,这个游戏只能由两个人来玩。” 很明显,这句话是说给吴志军听的。吴志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说:“我懒得参加。” 可他心里却在想:一定要偷偷跟去看一看。因为他觉得李广亮所说的灵异游戏,很可能跟昨晚他的遭遇有关。 夜,很快降临了。 李广亮和赵延平出门的时候,吴志军正躺在床上装作看书。等他们出门没一会儿的工夫,吴志军便匆匆找出符纸揣在兜里,之后也出了门。 夜幕下的校园,显得有些冷清。 学校的西北角,更是平时无人涉足的地方,李广亮和赵延平快步走向那里。 在黑夜的掩护下,吴志军尾随着二人。当看到他们在墙角停下之后,吴志军找一棵比较粗壮的树躲了起来。他看见李广亮从兜里掏出一张黄纸和一个打火机,之后对赵延平说了句什么,赵延平点头表示同意。 这时,李广亮用火机点燃了手中的纸,扔在地上,之后喊了一声“离”,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赵延平的魂魄,竟然从身体里一拱一拱地想要挣脱出来! 命硬之人 魂魄离体,这是很危险的事情,如果被附近的鬼发现了,肯定会占用赵延平的身体。 想到这里,吴志军猛地从树后蹿出,同时掏出“定魂符”,以最快的速度在赵延平的魂魄尚未完全离体之前跑到他的面前,将符纸贴在赵延平的脑门儿上。 他的魂魄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推力一样,重新回到身体里,紧接着赵延平便晕了过去。 “李广亮,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但你这样会害死赵延平的!”吴志军怒视李广亮一眼,然后背起赵延平,朝寝室走去。 回到寝室没多久,赵延平醒了过来,一脸惊魂未定的表情。 “李广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待平静一会儿之后,赵延平质问道。李广亮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开口说道:“我也是迫不得已,如果我不这样做,鬼差是不会让我好过的。” 接下来,李广亮讲述了他昨天晚上的“离魂”经历: 昨天晚上,李广亮睡得好好的,忽然像是受到某种召唤一样,他的魂魄竟然走出体外,迷迷糊糊地来到操场上。紧接着,他看到面前站着一个蒙面的女鬼,对方自称是鬼差。 李广亮害怕了,以为是自己的阳寿到了,鬼差来抓自己了。但鬼差告诉他:“你不用害怕,我不是来抓你的,而是来抓阳寿已尽的赵延平。” “抓赵延平为什么要把我的魂勾出来?”李广亮既恐惧又疑惑地问道。 鬼差说:“赵延平的命太硬了,很难勾出来,所以想让你配合一下。方法很简单:只要在一张黄纸上写上赵延平的名字,在他面前烧掉,喊一声‘离’,他的魂魄就出来了。到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过去收了他的魂。” 听到要让自己害死室友,李广亮当然不会同意。他的拒绝惹怒了鬼差,鬼差用它锋利的指甲划破李广亮身上的多处皮肤,李广亮受不了这种痛苦,最后只得答应了下来。 醒来后的李广亮斟酌了半个晚上,最终决定按鬼差说的做。 听到这里,吴志军不满地说道: “我是一个捉鬼师。遇到这种事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李广亮冤枉地说:“对方可是鬼差呀,你能杀鬼差吗?” 吴志军气急败坏地说道:“那个蒙面女鬼肯定是冒充的鬼差!因为真正的鬼差找人帮忙的时候,是不会伤害人的。那个女鬼肯定是个厉鬼,想要害死赵延平!” “那我该怎么办?”赵延平哭丧着脸问道。 “这样吧,”吴志军对李广亮说,“明天晚上你再到那个墙角去引赵延平的魂出来,到时候我躲在一边,等女鬼一出现,我就出手收了它。” 一听到还要引魂,赵延平吓得浑身一颤:“有没有别的办法呀?” 吴志军说:“这是唯一一个能引出女鬼的办法。不过你放心,我会确保你的安全。” 虽然赵延平相信吴志军的能力,但还是忐忑不安。 离魂之后 吴志军的办法是让赵延平再次离魂,然后想办法把乔冬月的鬼魂引出来,之后吴志军去跟它商量。如果实在商量不通,就只能收了它了。 夜,又一次降临。 寝室里只有吴志军和赵延平两个人。当一切都准备好以后,吴志军让赵延平盘腿坐在床上,之后点燃了写有赵延平名字的黄纸,喊了一声:“离!” 很快,赵延平的魂魄出来了。他看了吴志军一眼,心中忐忑不安。 “放心,我会一直在暗中跟着你。只要你不走出操场,我就会在第一时间出现。” 赵延平点了点头,出门了。 夜晚的校园静悄悄的,三三两两散步的同学也已经回了寝室。赵延平已经在操场上逛了快半个小时了,也没见女鬼出现。 不远处,躲在花坛后面的吴志军也觉得有些奇怪。就在他考虑着要不要改变策略的时候,忽然听见操场上传来赵延平的一声惨叫。他连忙看过去,此刻赵延平的魂魄已经倒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吴志军连忙冲出花坛,跑向赵延平,一边跑一边用柳树叶开天眼,但是开完天眼之后,他并没看到赵延平的身边有鬼。 这就奇怪了。吴志军跑到赵延平的跟前,正想问他怎么了,却忽然感觉他的魂体散发出一股奇热,像是被火烧的一样,烤得吴志军满脸滚烫。吴志军连忙掏出“寒冰符”贴在赵延平的身上,这才渐渐地好了起来。 赵延平起身之后,还没等说话,忽然瞪大了眼睛看着寝室楼的方向。吴志军也转身看去。只见寝室楼下竟然燃起一团火光,在这漆黑的夜里格外刺眼。 “不好!”吴志军似乎猜到了什么,连忙朝寝室楼跑去,赵延平的魂魄紧随其后。 两个人来到寝室楼下的时候,果然如吴志军猜测的那样——赵延平的肉身被搬到楼下点燃了。而点火的这个人竟然就是李广亮,他还在往赵延平的肉身上倒汽油! “李广亮,你这是干什么?!”吴志军踢掉李广亮手上的汽油桶,可是肉身上的火太旺了,根本没办法扑灭。就算扑灭,也烧得不能用了。 这时,李广亮冷笑一声,说出了原因: 原来李广亮的魂魄被乔冬月的鬼魂引出去之后,就已经知道对方是乔冬月了。乔冬月告诉他,当时她站在楼顶,并没打算跳。忽然有人从背后把她推下了楼。 她怀疑是赵延平干的,因为只有赵延平知道她在楼顶。死后的乔冬月本想报复,可是赵延平的命太硬,几次都没能报复成功,所以它想到让李广亮来帮忙。 李广亮得知赵延平是凶手之后很气愤,答应乔冬月的鬼魂,帮它报仇。至于为什么乔冬月的鬼魂会用指甲划伤李广亮,是因为乔冬月的鬼魂还在生气。因为如果李广亮当时同意分手,乔冬月就能跟赵延平在一起,这样一来她也就不会死了。 听完李广亮的话之后,赵延平立刻对吴志军解释道:“我没有!那天晚上我真的去了网吧……”赵延平的话没说完便停了下来,看向吴志军的眼神也忽然变了,“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看完短信就把手机扔在床上,之后去了网吧。而当时寝室里只有你一个人……” 吴志军愣住了,问道:“你、你是想说我偷看了你的短信,然后到教学楼顶去害死乔冬月嫁祸给你?” “我没这么说。”赵延平的口气冰冷了许多。他看了看仍在燃烧中的肉身,不说话了。 吴志军还想继续说什么,这时,女鬼乔冬月不知从哪里飘了过来,一把抓起赵延平的魂魄,朝远处飘去! 惊心动魄 吴志军见势不好,连忙从兜里掏出小指粗细的一根捆灵索,向女鬼抛去。只见捆灵索的一头捆住了赵延平魂魄的一只脚,之后吴志军猛地用力一拉,将赵延平的魂魄给拉了回来。但捆灵索也由此被拉断了。 吴志军又掏出桃木剑向女鬼乔冬月发起攻击。就在这时,李广亮忽然一个飞身扑了上去,将吴志军扑倒在地,两个人纠缠在一起。纠缠中,吴志军的桃木剑被李广亮给折断了。 好不容易摆脱掉李广亮,吴志军连忙把手伸进兜里去掏符咒和朱砂,却忽然发现符咒和朱砂都不见了:应该是刚才在花坛埋伏的时候,不小心掉在花坛边儿上了。 这时,女鬼见吴志军的手中没了法器,顿时目露凶光,阴阴一笑,朝吴志军扑了过来。 手无法器的吴志军与常人无异,他想跑到花坛边去找法器,可是根本来不及了,就这样被女鬼锋利的指甲抓伤了很多处,鲜血直流。 幸好吴志军反应快,趁女鬼张口要咬他之际,他猛地一推,脱离了女鬼的双手,转身就要逃跑。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迎面正好撞上飞奔而来的赵延平的魂魄。他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却已经来不及了:自己的魂魄顿时被赵延平给挤出体外,赵延平占有了他的身体。 吴志军记得自己曾对赵延平说过,在人毫无防备的时候,鬼魂只要猛地撞击人体,人的魂魄就很有可能会被撞出体外。现在赵延平正是用这个方法来挤进自己身体里的。 “赵延平,你这是干嘛?”吴志军又气又急。 赵延平“嘿嘿”一笑,说道:“是你把乔冬月推下楼的,这个罪我可不想替你承担。我的身体虽然没了,但是接下来,我可以用你的身体活下去。” “赵延平,我这么帮助你,你竟然……”吴志军气急败坏。 这时,女鬼正伸手朝吴志军抓来。吴志军知道自己算是一个新鬼,根本打不过乔冬月这个比自己先死的老鬼,何况还是个厉鬼。虽然现在吴志军有能力快速跑到花坛边去找法器,可是找到法器也没用了——自己现在身为鬼魂,根本无法触碰法器。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电光火石间,吴志军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了——肯定是李广亮这小子当时知道乔冬月跟赵延平有暧昧关系,所以偷偷跟踪乔冬月,来到教学楼的楼顶,将其推下楼。现在他又嫁祸给赵延平,才会让赵延平以为是自己干的,从而把自己的魂魄挤出体外。 想明白这一点,吴志军毫不犹豫地冲向没有防备的李广亮,占用他的身体,朝花坛跑去。只要拿到法器,就有办法跟鬼对抗了。 吴志军一边跑,一边听到身后传来女鬼质问李广亮的声音,而李广亮没有说话。 此时,吴志军已经跑到花坛边,找到掉落的朱砂、收魂符和化魂瓶。等他捡起后回过头,就看见乔冬月和李广亮的鬼魂已经追过来了。吴志军先用朱砂打了出去,只见乔冬月和李广亮的魂体上顿时火花四溅,但是对它们的伤害不算太大。 紧接着,两个鬼一同朝吴志军扑了过来。吴志军连忙打开化魂瓶对准乔冬月,喊了一声:“收!” 却不料这时,李广亮忽然挺身而出挡在乔冬月的身前,化魂瓶顿时吸住了李广亮。只听李广亮喊道:“冬月,我对不起你……”李广亮最后的话没说出来,便被收进化魂瓶。 都说男儿情薄,赵延平曾那样喜欢乔冬月,还是忍心抛弃了她。乔冬月本以为这世上没人真心地爱她,却不想死了之后,还会被李广亮感动。它那张已经腐朽的脸上,缓缓地划过两行泪水。 但是很快,它转哀伤为悲愤,猛地朝吴志军抓过来。眼看着就要抓到吴志军的头,吴志军立刻将收魂符贴在乔冬月的脑门儿上,只听“砰”地一声巨响,乔冬月魂飞魄散了。 吴志军被震得摔倒在地,耳朵里“嗡嗡”直响。 一切都结束了, 占用着吴志军身体的赵延平见此,扑通一下跪倒在地,哽咽道:“冬月,对不起,我负了你……” 直到最后,都不知道到底是谁把乔冬月推下楼的。或许是李广亮一时嫉妒成恨,或许是赵延平被爱束缚得太紧,又或许是碰巧有一个变态路过……但是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一场爱终究成了一个悲剧,而每一个爱情悲剧里都少不了一个薄情之人。 ...
离奇的失踪,迷茫的凶手,当夜深人静时,“咯噔”的高跟鞋声会准时响起,让所有人的神经为之绷紧! 一 夜半被惊醒,冷汗直淌,都是刚才那个该死噩梦——自己居然被一条蛇咬得鲜血淋淋。陈伯清起床,脱掉睡衣,钻进卫生间洗起来。 这时,屋外一串怪异的声音。 陈伯清的卧室在这幢楼四楼的第一间,离楼梯很近,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那“咯噔、咯噔”的声音特别清晰,有节奏地响着,仿佛一双高跟鞋不疾不徐地漫步着下楼,声声敲击着陈伯清的耳膜。 陈伯清裹上浴巾,猛地打开房门冲了出去。鞋声戛然而止,静悄悄的,什么也没有了。 他睡不着了,脑海总是在想:是谁在半夜漫步呢?夜风呜咽,仿佛女子低低的哭泣声,陈伯清打了个寒战,将窗关紧,但还是无法入睡。 自此,每天晚上这声音都会响起,并不定时,却如幽灵般徘徊,时时提醒着陈伯清它的存在,但每当陈伯清走到楼梯处,鞋声却总会及时消失。 陈伯清夜夜噩梦。 一大早公司门前就停了一辆警车。 秘书珍珍把新泡好的咖啡端了进来:“陈经理,林小姐失踪快一周了,警察刚才在我们公司内部做了些调查,现在想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陈伯清深深叹了一口气:“唉,多么能干的女孩啊,真不知道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好吧,你让警察进来吧。” 刑警朱孝才在调查这个失踪案时,第一怀疑目标就是失踪者的上司——陈伯清。一个年轻貌美的女秘书,一个潇洒多金的男上司,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俗套的事情上去。 陈伯清给朱孝才的第一印象是很好的,一个略带悲伤而且体恤下属的经理,对女秘书的失踪深表同情,且愿意尽一切力量协助警方破案,表面上看起来陈伯清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通过调查,朱孝才知道陈伯清与林正艳之间存在着暧昧的关系。既然林正艳在失踪前毫无情绪波动,又没有任何亲人,那么从与她关系非比寻常的陈伯清那里或许会得到一些线索。 陈伯清知道面前这个年轻的警察有些怀疑自己,也知道自己与林正艳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那么简单,所以用词更是谨慎:“唉,是的,她失踪前一天我见过,她加班,跟我一起离开公司,她招了辆出租先走了,然后我开车回了家。” 朱孝才点了点头,知道陈伯清说的是事实,公司的保安亲眼见林正艳上了出租车扬长而去,之后陈伯清才开车离开。他又问了几个问题,陈伯清回答得毫无漏洞。 二 躺在床上,陈伯清毫无睡意,回想起白天警察的眼神,那是怀疑及审视,这使得他极其不舒服。没错,他是说了谎,他记得清清楚楚,暴风雨前的那一天,就是林正艳失踪的那天,下班后,林正艳在某处下了出租车,然后坐上了陈伯清的车,回了他的别墅。林正艳是陈伯清的情人,只是陈伯清暂时不想公开这件事,所以林正艳的行动看起来就有些诡秘。但陈伯清发誓,他拥着林正艳进入别墅后,林正艳一切都是正常的。只是当她去洗澡时,陈伯清在床上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却发现林正艳不见了。所有她曾留下的痕迹都不见了,林正艳神秘地消失在了陈伯清的别墅里。 窗外风声呜咽,又起了风,毕竟入了秋季了,陈伯清想象着后园那棵梧桐树又要落一地枯叶了,“咯噔”“咯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仿佛那个妖艳的女子风情万种地下楼,准备投入他的怀抱中。 陈伯清肌肉紧绷,他毕竟还年轻,猛地拉开门蹿了出去,高跟鞋的声音又停止了,别墅内静谧无声,外面的风声显得格外凄厉。 “谁?给我出来!”陈伯清如野兽般号叫起来,没有人回应他。高跟鞋的主人仿佛躲在幽暗处,无声地嘲笑着陈伯清此时的紧张,残忍地挑逗起他的恐惧。 “林正艳,我知道是你,你阴魂不散,在向我示威!”只有窗外低鸣的风声回应着陈伯清的尖叫。 刑警朱孝才倚着车,把烟头扔到了地上,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无法搜查陈伯清的别墅。但是现在……他抬头望了望天空,阴云遮月,风声呼啸,陈伯清可能早已入睡,整座别墅如蹲踞在黑暗中的野兽,深沉、不羁。 他打开了车门准备上车,别墅内突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号叫,真如野兽般令人惊悚。是陈伯清的声音,他听得出来,片刻后又是同样的吼叫,朱孝才精神一振,但这之后,别墅里再无任何异常了。 第二天的陈伯清眼睛通红,显然是一宿没有睡好。尽管林正艳这个得力秘书失踪了,但公司的业务还是照常运转着,新任秘书虽然还不能完全配合好陈伯清,有胜于无吧,陈伯清定了定心,投入到了工作中。 这一阵子突然没有接连不断的电话铃声吵人,所以经理室里格外安静。“咯噔”“咯噔”,门外突然传来清脆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陈伯清如五雷击顶,手中的笔“啪”一声落在了桌子上…… 经理室的门被猛然拉开,秘书珍珍吓了一跳,手中的文件夹摔到了地上,陈伯清一脸涨红地瞪着她脚下的高跟鞋看了半天,才声音嘶哑地叫道:“给我颁布一项新规定,以后公司女职员上班不许穿高跟鞋!”然后猛然摔上门,留下了目瞪口呆的女秘书。 三 朱孝才每天晚上守在别墅外的小山头上调查陈伯清的“秘密”。这座别墅地处偏僻,附近根本没有人家,朱孝才只需要一架高倍望远镜,不用担心会被别人看到。 功夫不负有心人,听到陈伯清午夜号叫的第二天晚上,朱孝才裹着风衣在寒风中簌簌发抖。突然看到别墅的门打开了,朱孝才急忙架起望远镜,是陈伯清,他穿着睡衣,晃晃悠悠向后院走去。 糟了,视线是无法穿透别墅看到后院的,朱孝才发现自己的失策,飞快地跑下小山头冲向别墅的后院,希望能赶得及发现陈伯清在后院做什么。 当朱孝才绕到后院费尽心机趴到墙头时,发现陈伯清仍然在后院,只是,痴痴呆呆望着那棵梧桐,仿佛在研究一地的落叶,也仿佛在悲叹孤单的梧桐树。朱孝才考虑再三,陈伯清似乎只是个商人,并不是个诗人。 或者,那棵梧桐树下有着什么?警察的敏感使得朱孝才联想到了尸体。 陈伯清清晨醒来时,发现自己感冒了,喷嚏一个接一个,而且地毯和拖鞋底上沾满了黄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他的精力并没有集中在这件事上,他想起了新招聘的那个女孩扬媚,那妩媚的脸,细长的小腿,颇有些像林正艳,或许就因为与林正艳的相似,他才会留下她吧。陈伯清嘴角显出一丝微笑。 朱孝才并不能因为陈伯清半夜跑去看后花园的一棵树就去申请搜查证,他需要更多的证据。而陈伯清也给了朱孝才充分的方便,第二天晚上,朱孝才守在别墅的侧面,果然,陈伯清又是身着睡衣走了出来,在后花园里兜着圈子,嘴里嘟囔着:“正艳,你在哪儿?”他反复地转着圈,最后站到了别墅的后墙下,又开始痴痴呆呆望着花园里的那棵梧桐树。梧桐树并没有因为主人的关注而显得更精神些,实际上,由于秋天的来临,叶子所剩无几的枝头显得更加萧瑟。过了许久,直到朱孝才冷得鼻子发痒想打喷嚏时,陈伯清才低着头又沿着原来的路线返回别墅。 连续3个晚上,陈伯清如一只候鸟般坚持着同样的路线做着令人费解的事,朱孝才才醒悟到陈伯清是在梦游,那棵梧桐树下必是有什么东西令陈伯清牵肠挂肚,他才会每晚都要梦游至此,看守着这棵树。 四 林正艳失踪案仍然没有任何线索,虽然发出了寻人启事,但朱孝才坚信林正艳已经死了,而且是被埋在陈伯清别墅花园的那棵梧桐树下。 陈伯清尽管感冒十分严重,但心情却越来越好。新来的那位酷似林正艳的扬媚对陈伯清不无好感,或许,今天晚上可以邀请扬媚去自己的别墅,陈伯清暗忖。 扬媚对于陈伯清的邀请并无羞涩,所以当她在浴室里洗澡时,陈伯清吸着烟,躺在床上等着她。 当浴室里哗哗的水声停止时,卧室外又传来清晰的“咯噔”“咯噔”的声音,听那声音,仿佛高跟鞋的主人远远地行来,走到了卧室门口停了下来。陈伯清屏住呼吸,眼睛死死瞪着门把手,“她”似乎并没打算进来,停顿了片刻后,“咯噔”“咯噔”的声音逐渐远去,仿佛下了楼,消失在别墅的某个角落里。 扬媚披着浴巾出来时,迎接她的并不是想象中爱人的拥抱,而是一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及铁钳般的手,陈伯清狠狠卡着她的脖子叫道:“不许离开我,你这贱女人!” 扬媚软软地瘫了下去,陈伯清的声音从凄厉变成了悲鸣:“正艳,不要离开我啊!”他放开了手,扬媚怒目圆睁,生命已经从她身上永远地消失了。 陈伯清脑中突然清晰,是了,正艳死了,那天她说要离开他,他不允许,在争执中,他错手将她推下了楼梯,她翻滚下楼梯,像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肢体诡异地扭曲着,是的,成为了一具失去了生命的精美的布娃娃。记得当时他失魂落魄地抱着她走出了别墅,将她埋在了花园里的梧桐树下。 梧桐树!陈伯清眸光一亮,这是一段失却的回忆,这么说她并没有失踪,离自己咫尺之近! 朱孝才这一晚上有另外的工作,只得放弃去陈伯清别墅的监视。第二天,当陈伯清的新秘书打电话给朱孝才说陈伯清失踪了一天时,朱孝才立刻喊了一声:“糟了!”陈伯清不会是畏罪潜逃了吧? 当朱孝才赶到别墅时,陈伯清正坐在后花园的梧桐树下,怀里抱着一具骷髅,口口声声念叨着:“正艳,不要离开我。” 陈伯清的别墅里还有一具被扼死的女尸,这个女人至死也不明白她的脸及腿成为她香消玉殒的致命原因。 精神失常的陈伯清谋杀证据确凿,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但是,一个失踪一个多星期的女人会这么快变成骷髅吗?朱孝才深表怀疑,而法医的鉴定也证实了他的猜测,那具骷髅并不是林正艳,那么林正艳在哪里?这具骷髅又是谁? 5天后,林正艳出现了。以一个活生生的、娇艳妩媚的年轻女子形象,而不是尸体,出现在朱孝才面前。 ...
我老家那里以前有一个电影院,坐落在小村庄里,是我们上学的必经之路。九几年的时候突然荒废了,之后就一直空着。之所以会荒废,是因为和一个女人有关! 一个唱黄梅戏的女人,不知道是哪一年了!电影院和安庆一个戏班子签了合同,要在我们这搭戏台唱半个月的黄梅戏。戏班子来的那天,小镇里格外热闹,老的少的都赶着过来瞧新鲜。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叫阿红的女人。长得很漂亮,笑起来很迷人。戏台在电影院搭好了,当天晚上人山人海,从四面八方村里赶来看戏的人,把电影院塞的满满的。 看戏的,卖瓜子花生汽水的,吆喝声,叫好声,充斥着整个影院。那天晚上我也去了,戏班子唱了黄梅戏名曲女驸马。阿红扮演的就是女驸马,演的很棒!半夜散场了,老少爷们在回家的路上,还在议论着演女驸马的那个女人,戏唱的好,张得又漂亮…就这样直到最后一天,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过来捧场! 其实大部分人,都是冲着阿红来的。男人嘛,谁会不喜欢长得漂亮的女人?戏班子离开了,可是怪事发生了! 有一天夜里,电影院传出了女驸马的戏声,听声音就是阿红的!戏班子都走了,怎么还会有人半夜唱戏呢?第二天人们就议论了起来。这一天晚上,村里的光棍高清水在家里喝完酒到朋友家打牌,一直玩到半夜才往家回。可能是赢钱了吧,一路上哼着女驸马的黄梅戏。快走到电影院的时候,突然从里面传来了女驸马的戏声,要么怎么说好奇害死人呢! 也该他倒霉!换成别人早就跑了,他不但不跑,还朝着电影院走去了,大门没锁,轻轻的推开了门,朝着戏声的方向走去了, 第二天电影院的工作人员发现他死了,死在了曾经搭戏台的地方。他直挺挺的躺在地上,眼睛圆睁,好像看到了什么非常恐怖的事情一样!警察法医都来了,勘查了现场!法医确定不是他杀,是被活活吓死的! 那以后电影院关了几天,可是每天夜里仍然会有戏声!人们开始感到了害怕!白天都在议论这件事!有胆大的,谁呢?电影院的售票员! 我们那里没有宾馆酒店什么的,他那天也是被色心蒙昏了头脑,趁老婆回娘家了,家里只有小孩!他对孩子们说到朋友家有事,晚上可能不回来了!安排好了家里,他约了相好,来电影院幽会! 他买了些卤菜、烧鸡、花生米啤酒,坐在那翘着腿哼着歌,美滋滋的等着情人的到来。时间不知不觉已经11点半了,情人还没来;他心里想着可能她家里有事耽误了,要晚点过来,那时候没有手机,联系不方便的!正在想着情人怎么还没来呢?这时候传来了女驸马的戏声,这人偏偏不信邪,他想肯定是有人恶作剧,于是拿着手电筒就朝着戏声的地方走去了, 谁也不知道当时他看到了什么?第二天他被人们发现死了,和第一个一样,直挺挺的躺在地上,被活活的吓死了! 事情闹大了,后来有人请来了道士,道士晚上隐藏在之前两个人出事的附近,只待半夜戏声出现的时候,好看看究竟是什么在作祟!后来道士向人们道出了那夜他的所见! 半夜的时候,戏声出现了!只见一个身着红衣的女人,出现在搭戏台的地方,唱着那段女驸马。道士大喝一声:“大胆女鬼,你已经死了,不是阳间的人了!为什么还留在阳间,不下地府报道!” 女鬼听有人叫她,抬起了头,只见惨白的脸上,挂着两行血泪。怒气冲天的冲着道士喊叫了起来:“臭道士谁让你多管闲事,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该死,该死!全都要死!死!死!‘ 道士知道她已化成厉鬼,据说人死后如果全身都穿红,肯定会变成厉鬼!这样的鬼怨气很深,一般的阴阳先生和道士都收伏不了! 道士:”前面那两人是你杀的的吧!她们与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滥杀无辜!“ 女鬼:”他们都该死,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看到漂亮的女的都是色迷迷的,想起歪脑筋!我没杀他们,我只是给他们看了我死时的样子!谁知道他们就被吓死了呢!哈!哈!哈!臭男人没一个好的,全该死!“ 道士:”你现在回头是岸自己入地府,我可以免你魂飞魄散,否则定让你永远从这世界消失!“ 这时候女鬼朝着道士飞了过来。长长的头发飘在半空中,盯着道士说:”我要与你同归于尽“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的!”道士本想给她一次机会。无奈女鬼太过凶猛,来不及多想道士对着女鬼施了一道符。又用八卦镜照了女鬼,女鬼被符咒击中了身上开始冒黑烟,落在了地上,不断的挣扎着。她快要消失了! 道士走到了她面前:“你为什么要在这害人?” 女鬼哀怨的看着道士:“我也不想这样,我本是安庆人,名叫阿红。自幼在戏班子里学黄梅戏,家里还有一个妈妈,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和别的女人私奔了。抛弃了我们母女,我和妈妈一直相依为命!日子虽说不富裕,但也过的很开心!上个月随戏班子来这里,本想这次过后就和男朋友结婚,离开戏班子,和妈妈还有丈夫过着寻常百姓的生活,能一直陪在妈妈身边! 可是最后一场,那天夜里结束之后。我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随戏班子回安庆。这时候班主来了,喝的醉醺醺,上来就搂着我,对我动手动脚。我没有反抗的了,让他的得逞了。戏班子打杂的人刚好经过看到了这一幕,非但没有帮忙。还和班主一起祸害我,事后我被他们给杀了!他们害怕暴露,就把我埋在戏台子下面,” 女鬼声音越来越弱了,越来越模糊了,开始渐渐的消失了!道士听了女鬼的一番话,说:“我一定会让这些畜生得到应有的惩罚!” 女鬼消失之前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好,恨!” 第二天警察来了,在戏台子下面找到了阿红的尸体!根据道士所提供的信息,专案组到安庆抓捕了班主他们,再事实面前,班主对他们的恶行供认不讳。据说后来班主他们都被判了死刑!因为死了几个人,从此之后电影院开始慢慢的荒废了! ...
夜深人静,花夏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结束了一天的劳累,是时候该休息了。只见花夏起身,锁门,一气呵成,然后,向着外面走去。 花夏是一家奶茶店的老板,夏天到了,这段时间奶茶店挺火爆,来往客人络绎不绝,很多人对这里评价就是:好喝。花夏不得不每天很晚才回家,这一切都是为了生活啊。 街角的灯也不知被哪个小毛孩打破,早已不亮了。天公更加不作美,只听得轰隆,雷声震动,眼看马上就要下雨。没有办法,花夏只好加快了脚步。 “哈喽,美女,要去哪里。”此时一个声音出现,花夏侧身一看胡同,只见一个火光晃动,慢慢走出来一名叼着烟卷的司机。 司机微微一笑:“我这就是上个厕所,正好赶上你回家也是缘分,最后一单我不收钱送你回家,怎么样。” 花夏心里想着,还能有这好事,但是眼看暴雨来袭,内心也是纠结。 “我如果是坏人的话,现在你早还能站着说话么,别犹豫了。你不上车,我自己走了。”司机看了看犹豫不决的花夏,只好转身向着车走去。 “等等,师傅,我走。首先谢谢您了。”一声惊雷响彻大地,花夏看了看天空,做出了决定。 车缓缓动了起来,司机问了一下花夏家的位置,然后上路了。 一路上,花夏时刻在提防着司机,司机也只是笑笑,路过了一拆迁处,车居然不动了。 花夏问了一下:“司机师傅,是怎么了,车怎么不动了呢。” 司机回头,用谄笑的声音说道:“我受了七年的罪,人间七天,地狱七年啊。你该没有忘记七天前的事情吧。” 花夏疑惑道:“七天前什么事情?”同时花夏看了一下司机,瞬间吓得冷汗直冒,这司机的头竟然转了180度,眼神凌厉直勾勾盯着自己。 “啊,鬼啊,救命啊。”花夏打开车门就跑,边跑边喊。这期间她终于想起了了七天前的事情,那晚花夏回家,在途中横穿马路,当时一辆出租车为了躲避她而撞向了护栏,司机当场死亡,花夏因为过度害怕没有报警。之后,也是因为过度害怕丢失了这段记忆。 “你跑不掉的,啊哈哈哈。”这声音不断涌入花夏耳朵,花夏跑到了一个地方,正想休息一下,司机再一次出现,头部血肉模糊,眼眶血水直流。花夏只好再次拼命跑,但无济于事,又跑到了相同的地方,她明白这是遇上了鬼打墙。 “求求你,放过我。我也不是故意的,我有罪,我有罪。”花夏不断跪地求饶,头发散乱,害怕到了极点。 “你也知道害怕了。”花夏此时冷静下来,向着声音望去。只见一身白衣装扮的男子看着自己。 “什么意思?” “你也知道害怕,你无心犯错却伤害了一个人也想求得原谅。但是你原谅了那些无辜的人了么?” “啊。额。”花夏不断拍打着自己的脑门,现在头疼欲裂,往事一件件浮现在眼前。 曾经一天,花夏因为男友的背叛,伤心欲绝,在一个雨夜自杀。她的怨气很深,势要杀遍所有热恋中的男人,每个夜晚都会展开杀戮。一天,一名男性司机来到店中,买了奶茶后欲要离去,本来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却因为他接了一个电话。女友不放心外出工作的他,他们寒暄了几句,甜言蜜语让花夏觉得男人更加可恶。司机上车,花夏跟了出去,迅速飘到了路中央,司机一抬头看到了满身是血的花夏,吓得一机灵撞向了护栏,直接死去。 “你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我创造这个幻像就是让你不要再继续下去了。走吧转世投胎去吧。” 花夏现在已经泣不成声,只是微微点头,跟着白无常走去…… ...
第一章:惊鸿初现 莺莺是个没长性的人,无论做什么事,开头总是欢欢喜喜,收场总是没头没脑,红娘与王妈都习惯了。 “小姐,您想回就回吧,哪年没上元夜呀!”王妈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多可惜啊,一年也就一次啊!” “小姐,我听说啊,江四大才子也来了,不想见见?”红娘知道小姐的脾气,这句话在小姐那里就变成了挑衅,“勾搭个才子给老太太看看,你敢吗!?” “死丫头,想看就直,罗嗦什么!”莺莺一边说一边在红娘肩上狠狠地掐了下。 红娘高兴地跳起来!王妇还在撇清哩,“你说你说,不就是灯吗,有什么好看的!” 红娘说:“不爱看您就回吧!” 王妈的嘴里讥哩呱啦,挤出一大堆不能解读的乱码。 红娘与王妈站在热闹里:灯山灯海,玉树琼花。 莺莺站在寂寞里:夜半的烟气上来了,酒店的旗帜斜斜地耷拉在那里,没情没绪的。 私奔!莺莺在戏词里听到过,私奔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在那里种上多多的菊花,房前屋后都种上,并且都是四季菊,一年四季都有菊花香,“那个人”在妆镜前,替我插上满头的菊花…… 莺莺被自己的想象力弄得面红心跳,嘴里不停地念“罪过罪过!” “罪过罪过!”崔老太太最爱说的一句话,莺莺把碗碰到了地上,老太太会念叨,琴弹乱了,老太太也会念叨……莺莺顶讨厌这句话,但十四岁之后,自己也学会了。 突然,眼前一亮。 红色宫灯下,出现一个飘逸的身影,白衣飘飘,折扇轻摇,有种气质游离于尘世之外。 红色灯光照耀下,他面庞显出浅浅的红色,一个浅浅的笑意就凝固在那里,莺莺的心都化了。 “小姐!小姐!”王妈流连于灯火,偷空看了眼莺莺,便发现了莺莺的异样——双目痴呆,脸露古怪微笑。 “醒醒啦,别吓我,醒醒啦!”红娘一边动口,一边动手,使劲儿掐小姐的手。 “你要掐死我啊”,莺莺回过神来,再看宫灯下,空空荡荡。 第二章:遗失的折扇 “吓死我了,你搞什么鬼怪,看你花痴样儿!” “红娘,别没大没小!”王妈很看不惯红娘的持娇放纵。 “是,王妈妈,您老人家教训的是。”老顽固,我才懒得跟你罗嗦,转过身,看到莺莺满脸绯红。 “不会吧,你真的花痴了!”红娘大声嚷道。 莺莺在红娘手心狠狠地掐了下,红娘便不再多嘴了。 “妈妈,我有些渴了,帮我卖些水饮之物吧!”莺莺对王妈说。 王妈对红娘说:“红娘,我脚酸了,你去吧!” “小姐,那我去了!”红娘嬉皮笑脸地问莺莺。 “谁稀罕你去!”说着瞪了红娘一眼,又对王妈说“妈妈还是劳烦您走一趟吧,她哪晓得我爱喝多浓多淡的水饮。” “好吧好吧!那老太婆我就跑一趟,红娘,你可别拐带着小姐乱跑啊!” “得令~,末将谨记老~妈妈教诲!”红娘用唱戏的声调回答王妈妈。 “讨人嫌的丫头!”王妈被红娘给逗笑了,乐嘿嘿地走开了。 莺莺抓住红娘的手,小步流星地飘到宫灯下,“这里、这里,一个书生,神仙模样,你是没见过,你肯定没见过” “你花眼了吧,我刚才一直在你前面,人影也没看到啊!” “明明就在这里,一手摇扇,一手摸灯!” “小姐,你看!”红娘一眼看到地上有一把折扇,捡起来交给莺莺。 “快、快、藏好!”红娘话音刚落,王妈就端了两杯冰镇糖水过来。 一杯给小姐,一杯给红娘。 “有劳妈妈了!”莺莺极力将声音放平,成功了——至少王妈没发现任何异常。 三人回府时,家人都睡了,崔老太太也睡去了。 “好了,妈妈您早点回房歇着吧,红娘你伺候我睡觉吧!” 红娘扶起小姐,端庄优雅地走进莺莺卧房。 一走进房内,莺莺便像一只跳脚猫般,跳起来、转过身、栓上门。等她回身时,红娘已在欣赏那把折扇了。 第四章:死亡链条 突然,远处出现了一个飘逸的白影,衣袂翻飞,身后是一轮光洁的满月。 “崔小姐,你可来了!”他轻轻地握住莺莺的手。 莺莺觉得他的手有些异样,但又不知异样在哪里,随即又陷入私奔成功的喜悦之中。 “去哪里,小姐?” “听公子的定夺!” 两人穿过街道,来到山上,越走越荒凉:“公子,我们要去哪里?” “我的家!”公子回眸一笑,温存依然。 哪里不对劲,莺莺心上一紧,她还是不知道哪里不对劲。 “走这么远,你怎么一点都不喘气啊,公子!”莺莺已上气不接下气。 公子不搭话,继续赶路。 走了几步,莺莺实在坚持不了了,“公子歇歇脚吧!”公子还是不搭话,继续赶路。 莺莺有些慌了,野草深深,发出呼呼的声响,乌鸦的叫声不时传来,凄惨而不安。 “停~下~”莺莺有些疯狂了,这时公子停了下来,并回过头来,依然是温存的笑脸,“小姐,我的扇子呢?” “没了!我以后赔你!”莺莺一边说一边笑。 “没——了——”公子的声音突然狂暴起来,“没——了——!”公子一边说,一边无力地跪了下来,脸深深地埋下去。 “公子,公子!”莺莺有些不知所措,走过去使劲儿摇晃着。 公子慢慢地抬起头,“没了,真的没了!”表情痛苦至极。脸上的肉一块一块地往下掉,慢慢地溶化,一滴一滴地往下落,一只洁白的小虫从他口中慢慢爬出,在地上蠕动着,爬上莺莺呆立着的腿。 滑滑的,湿湿的,凉凉的。 莺莺想挪开,但一点挪不动,这只虫一点一点地爬到莺莺的脸上,莺莺大叫,但就是动不了。这只虫在莺莺的嘴上探路,莺莺紧紧地闭着嘴,虫儿使劲地钻着,钻出了一条血路,和着血,虫子滑至喉咙,冰凉的。 红娘醒来时,天还未亮,就听莺莺在屋里叫:“红娘,红娘!” 红娘进屋,就见莺莺痛苦地握住自己的喉咙,仿佛吞下了什么东西,红娘忙跑过去,抱住莺莺。 “小姐小姐”红娘惊慌失措——莺莺的脸上的肉正一点一点融化…… ...
阿娟的娘家在乡下,离她所在的县城大约40公里。每年清明,阿娟都要回到娘家,跟随她爹王宝贵去上坟。 王家的祖坟在村东北角的光明岗上,那里埋葬着阿娟的爷爷、奶奶、太爷、太奶、叔叔和婶婶等。每当烧纸烧到叔叔和婶婶那里时,她爹就会告诉她多烧点,若阿娟问为什么,她爹就斥她:“让你多烧就多烧,问那么多干嘛?”,阿娟就不吱声了,但心里一直好奇。 阿娟上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阿娟排行老三。或许是因为阿娟最小吧,阿娟父母最疼爱的就是阿娟了。 如今,阿娟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尤其是今年开春以来,连下地做饭都很吃力了。 眼看着今年清明即将来临,阿娟打算提前几天回娘家,一是为了上坟,二是为了照顾照顾父母。 回到娘家的那天,阿娟先是陪父母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开始帮父母做起家务。阿娟她妈说:“闺女,你把西屋也打扫打扫吧,这几天你就睡西屋!”,于是,阿娟就把西屋也打扫了。 到了晚上,阿娟关了窗,栓了门,来和父母打招呼,准备睡觉,阿娟她妈忽然开口道:“闺女,你晚上睡觉注意点,如果听到厨房有什么动静,千万别害怕,千万别出来看,也别开灯”。阿娟以为母亲是人老说瞎话,也没当回事,便回屋躺下了。 不知睡了多长时间,阿娟被一阵声音动醒了,只听厨房里传来踏踏踏,踏踏踏,像是走路的声音,阿娟心道:“这老爹老妈也真是的,起夜也不开灯”,正准备起来去开灯,突然想起她妈说的那句话“你晚上睡觉注意点,如果听到厨房有什么动静,千万别害怕,千万别出来看,也别开灯”。咦?这是怎么回事呢?突然感觉那走路声不像是父母的,因为父母走路不会那么利索,何况是摸黑情况下?既然不是父母那又会是谁呢?家里没有别人,门窗又都关严了,难道是鬼? 一想到鬼,阿娟害怕起来,整颗心怦怦直跳。 果然,不一会儿,厨房里又传来水缸里舀水的声音,然后是锅碗瓢盆叮叮当当碰撞声,一会比一会大,慢慢地没了声音,可过一会,居然又有人说话了,是个男的,声音有些沙哑:“捞点酸菜包饺子吧”,只听一个女人回道:“马上就捞”,之后,厨房就响起当当当,当当当,很明显是剁酸菜声,一会又是说说笑笑,如此这般,折腾了三四个小时,厨房才渐渐地安静了下来。 这一晚,阿娟吓得一动也不敢动,觉也没睡好。 天亮起来,阿娟看到厨房里竟然包好了饺子,水缸里的水也少了一半,很是诧异,便去问父母。父亲道:“哦,是你叔婶回来了,这段时间,幸亏你叔婶过来帮着做做饭,你晚上尽管睡你的觉就是,他们不会害你的。” 对于叔叔婶婶,阿娟比较陌生,只在家里的相册里看过照片,父母曾跟她提及,说他们是文革时期的知识青年,遭人诬陷和迫害,宁死不屈,结果双双遇难,那时的阿娟还很小。 一想到是自己的叔叔婶婶,阿娟的心多少有点宽慰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厨房做饭声音再次响起,不过阿娟不那么害怕了,反而觉得有些亲切,觉也睡踏实了。 接下来的几天晚上,还是如此,阿娟越来越心存感激了,心里热乎乎的,也很想起来看看他们如今的模样,但她知道人鬼是不能相见的,点了灯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也就作罢。 阿娟是个爱干净的人,每回吃完饭,便把碗筷收拾好,放进碗柜里,然后盖块儿小花布。但有那么一天,小花布竟然不见了,怎么找也没找到。 清明那天,阿娟要上坟了,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她不想让父亲去,但父亲执意要去,阿娟也就由着他。 阿娟她爹微微颤颤地在前面走着,阿娟慢悠悠地在后面跟着。快要走到坟地的时候,他们老远看到,坟前的一棵小松树上飘着块儿手绢,走近一看,分明就是家里丢失的那块花布!阿娟心里直称奇。 阿娟和她爹开始烧纸,当烧到阿娟叔叔婶婶坟前时,阿娟看到她爹好像有心思。 果然,烧着烧着,她爹开始抽泣起来,只听她爹道:“兄弟啊,弟妹啊,哥给你送钱来了…哥老了,恐怕活不了多久了,这么多年,哥一直把小娟当亲闺女对待,今天,哥把小娟带来了,希望你们泉下有知,哥不能再瞒她了,到了该把真相告诉她的时候了!”这边,阿娟听得一头雾水。 这时,她爹招呼阿娟过来,让她跪下,然后非常沉重地对阿娟说: “小娟啊,你知道这坟墓里埋的是你什么人吗?” “嗯?不是叔叔婶婶吗?”小娟莫名其妙。 “不,这里埋葬的是你的亲生父母。” “啊?! 爹,你…你说什么呢? 这……不…不可能!”阿娟语无伦次,脑袋都要爆炸了。 “孩子,这是真的”。父亲说完,哆哆嗦嗦地将手伸进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哆哆嗦嗦地掏出一张折叠过的、发黄的纸条,打了开来,并递到阿娟眼前。 “孩子,你看看这个,这是你父母留给你的遗书。” 阿娟万分诧异地接过纸条,看了起来,只见上面工工整整地写道: 小娟,我的女儿…… 后面署名: 王宝才 李淑贤 一九六七年五月三日。 ...
丽丽是一个胖胖的女生,她很可爱,长相圆润,给人一种福娃娃的感觉,可是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丽丽无疑是不吸引人的。 她是一名服装设计师,拥有敏锐的时尚眼光,设计的衣服都是潮流最前线,可是她自己却穿不了。因为她是个小胖子。 丽丽尝试过各种各样的减肥办法,无论是节食、运动、减肥药、甚至是抽脂手术都尝试过,可是都没有效果,她还依旧是一个可爱的小胖子。 丽丽的部门经理是一个帅气多金的小鲜肉,丽丽爱慕他好久了,而且丽丽和他的关系非常好,可是丽丽不敢表白,她知道经理喜欢的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美女。而丽丽至多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丽丽还记得同事夸她可爱的时候,顺口说出来的一句话,可爱可爱,可怜没人爱…… 这天,就在丽丽在电脑上查询有没有什么新出的减肥方法时,网页突然自己蹦出来一则广告,上面写着:你有无法达成的心愿吗?你有无法实现的理想吗?只要供养它,就没有不能实现的事。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不相信,却不代表它不存在!只要诚心祷告,就可实现,不需花钱。为何不试一试呢?就是不灵也不吃亏哦! 由于对减肥已经形成了很深的执念,纵使丽丽觉得这篇广告很诡异,可是还是义无反顾的点了进去。网页内详细的介绍了操作流程,丽丽发现这是一个招鬼仪式,简单来说就是人有人的心愿,鬼有鬼的心愿,鬼替人得偿所愿,人也要替鬼完成心愿。 午夜十二点,丽丽按照流程上所写的,准备好一面镜子,在镜子左右两边点上白色的蜡烛,随后拿起一把红色的梳子,开始梳头,边梳头发边念召唤契约。片刻间,丽丽对面的镜子里隐隐约约的出现一个人影。 “你叫我出来,可是有什么愿望想要实现?” 突然出现的声音夹杂着阵阵阴冷的凉气,就像是有人开启了冰箱的门。丽丽却清楚的知道,她在卧室里,怎么会有冰箱。丽丽努力的压下心中的恐惧,尽量保持声音的平稳,因为她知道,与鬼打交到,首先就不能怕它。 “我想变瘦、变美,收获爱情。”也许是心中的执念大过了害怕的情绪。丽丽的脸上出现了一种疯狂的表情。此刻的她竟比镜中的厉鬼还要吓人几分。 “我可以帮你实现愿望,但是你可知,要我帮忙的代价。” 听完厉鬼的话,丽丽毫不迟疑的就接到:“只要你能实现我的愿望,不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承受。” “好。你讲这瓶尸油兑水服用半个月,半个月后,你就会变成你想要成为的样子。” 说完后,镜子中的鬼影渐渐消失了,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要不是镜子前面的有厉鬼留下的瓶子。丽丽真的会以为自己做了一场荒诞的梦。 为了达到目的。丽丽特意请了半个月的假期,谎称自己去做瘦身手术,实则是躲在家里服用尸油,因为服用的尸油的半个月内不可以见阳光,所以丽丽就在屋子里躲藏了半个月。幸好平时因为身材的事情非常自卑,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好朋友之类的来打扰她。 如此半月转瞬即逝,丽丽看着本个月来自己的惊人变化,不由得惊呆了,她不但瘦了,还变得特别漂亮,纤细的身材、笔直的双腿、小小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看着镜子中那个亭亭玉立的女孩,丽丽不由得呆住了,脸还是原来的那张脸,只是现在的她,就像是被美图相机PS过的照片一样美丽,把不美丽的地方都删除掉了。她没想到会有如此神奇的效果。 当丽丽踏进公司的一瞬间,犹如一滴水进入了热油锅里。顿时激起了此起彼伏的关注。丽丽对这种效果非常满意,她惬意的享受这周围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丽丽终于如愿以偿的引起了部门经理的注意力。 不久丽丽便收获了完美的爱情,她的男朋友正式她爱慕已久的部门经理。就在丽丽以为她可以开始幸福生活的时候,她突然发现,她的美貌在衰老,就像是过了花期的鲜花,在逐渐凋零,而且速度还很快。 不得已的丽丽只好再次找上了当初的那个厉鬼。 “你答应过我的,说是只要让你拥有美貌和爱情,无论什么代价都可以承受的,现在你很漂亮,也收获了爱情。而我只是拿走我所需要的东西。” 看着厉鬼脸上诡异的表情,丽丽心里有股不详的预感。 “你想要什么?” “我当厉鬼太久了,终于等到了接班人,只有你替代了我的位置,我才能去投胎呀”说完厉鬼猛地从镜子中伸出一双鬼手,将丽丽拽往镜中,无论丽丽怎么挣扎,终究还是被拖入镜中。 ...
王强是名出租车司机,家里边日子过得紧巴,为了养家糊口,王强白天在各大街巷载送客人,到了深夜呢,街上的人就很少了,王强就去火车站搭客。 有一天,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眼看火车站根本没人了,正准备收工,突然上来两个男人,操着一口山东的口音。 “到哪?”王强把两人送到后座,关住车门,随口问道。 “去林槐路……”其中一个说道。 王强心里面想道:这么远,这么偏,那边哪里还有人住啊!不过也可以多赚几个钱仔。 王强已经打起了小九九。 过了1个多小时,车子到了两分叉路口,王强以前在这边走过一次,知道走边那条是通往“林槐路”的方向,为了保险起见,王强问道:“你们知道林槐路那边有什么东西嘛,特吓人!” 后面两人说:“不知道呢,有什么东西会吓人啊,又不是鬼。” “往前走1公里左右有个坟墓群,你们没听说吗?”王强是故意这么吓唬他们,也是试探两人熟悉不熟悉路。 “对、对……是有个坟墓群。”另一个山东男人附和道,表示他知道路。 王强一笑,看来这两人根本就不知道林槐路怎么走,因为那边压根就没坟墓群,看我不好好宰宰他们! 方向盘一转王强往另一个方向驶去,一直前行,一圈又一圈,王强怎么也绕不出去了,明明再转个弯就可以到林槐路啊,自己虽然贪财,也就是想多赚点点路费,老天爷啊,我可不想一整夜在这盘桓,这是怎么了?不会遇到传说中的鬼堵墙吧!王强凑着车灯,往前一看,天哪,这路以前走过没有坟墓,怎么这回真的有坟墓啊!而且坟墓的数量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以致路边的山坡上都是坟墓,王强吓得直冒冷汗,加大油门。 后面两人却一直都没有发出半点声响,王强通过车子内镜片的反射,突然看到其中有一个正拿把刀伸过来,不好,遇上抢劫的了! 来不及王强反应,刀子已经架在他后头,后面传来冷冷的声音:“拿钱来!” 这是怎么了,眼看今晚不仅遇到了鬼堵墙,还遇上了抢劫,真是太背了。 王强吓得赶紧地把口袋里的钱全部掏出来,手拿着颤抖地往后面送,忽然,后面一个男子接过钱,看了看,往车外一丢,大喊:“不是这种钱!……” 以后王强开出租车再也不敢打起这些小九九了。 ...
下午7点30分左右,3位农民模样的人非要坐我的“面的”到郊外一个比较偏僻的农村去不可。我拗不过他们,只好载着他们朝郊外飞驰而去。 说实话,我不是不想挣他们的钱,而是我心里非常清楚,送完他们返回家时,我必须独自一人在漆黑的夜晚驾车经过郊外公路两旁那片阴森可怕的坟地。最近这片坟地周围经常发生一些稀奇古怪、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据说前不久,一位出租汽车司机在坟地边的公路上拉了一个女乘客。女人给他付了50元车钱,他怕那钱是假币,在车灯前看了一遍又一遍,确信没有问题,这才给她找了零钱,可谁知回家点钱时才发现那张50元钱竟然是一张冥币!这位司机当时就吓得晕倒在地,住了10多天的医院。出院后依然神情恍惚,再也不能出车了。 越是怕鬼,越容易出鬼。空车返回从那片坟地旁的公路上经过时,我蓦然发现雪白的车灯灯光里一个身穿一袭白色连衣裙的年轻女人正站在路边伸手拦车。我心头一惊,本想开车从她身边绕过,怎奈我的车速太快,她又站在公路中间,我只好来个急煞车。 “大哥,捎我回城吧!”车还没停稳,她就甜甜地喊道。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我知道一般拦车的人见车一停,便会立即闪到车旁准备上车。这时我便乘机一轰油门,逃之夭夭。可这个姑娘似乎很有经验,说话时依然站在车前,我根本无法躲开她。无奈,我只好冷冰冰地问道:“去那里?” “百货大楼。”天啦,她竟然和我是同路!我有气无力地说:“上车吧。”她一闪身,动作极为神速地上了我的车,坐在了后排的座位上。 车子启动后,我下意识地从反光镜上观察这位不速之客。发现她大约二十二、三岁,长得十分标致,浓妆艳抹过的脸蛋非常漂亮。我心里暗暗祈祷,老天保佑,但愿她是人不是鬼。 车行了大约10分钟左右,我突然从反光镜里看不见那位不速之客了,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硬着头皮扭脸一看,果然车里没有人影。我的头“嗡”地一下比汽车还大,大脑里一片空白。鬼,鬼,今天遇到鬼了。此时此刻我只觉得我整个人已经不属于我自己了,我只是机械的、本能的做着开车的每一个动作。 忽然,公路旁斜刺地穿过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我下意识地一踩煞车,“哧”地一声,车稳稳地停了下来。好险呀,离骑自行车的人最多只有10公分。我松了一口气,无意中回头一看,那位不速之客不知什么时候又坐在了后排,而且头发蓬松,满脸血污,样子极其怕人。我顿时觉得天旋地转,瞬间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师傅,你醒醒。”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阵喊声惊醒。睁眼一看,原来是那个姑娘在喊我。而此时此刻她的脸又和刚上车时一样的漂亮、好看!“你……到底是人……还是鬼?”我颤声问道。姑娘嫣然一笑,说:“我当然是人。”“那,那你刚才……”姑娘脸一红,不好意思地说出了事情的原委。http:/// 原来,姑娘上车后不久,鼻子有些痒。她想用手抠鼻子,却发现我不断地从反光镜里看她,便把头藏在座椅靠背后。所以我无论从反光镜里还是回头看都没有发现她的踪迹。不想正在这时我来了个急煞车,姑娘猝不及防,鼻子碰在座椅背上,血流如注。她抬起头用手抹了一把脸,恰好这时我又回头观看,所以看见她满脸血污。等她擦干净脸上的血污,才发现我晕倒在驾驶室里,急忙把我喊醒。 “妈呀,你差点儿把我吓死了!”听完姑娘的诉说,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驱车直朝家中奔去。 ...
上世纪60年代,鲁西南的一个小山村里,发生了一件让人谈之色变的凶险事儿。 田二狗附体了,附到了他们家的那条大黄狗身上。 田二狗是上一年死的。那是上一年的早春,他到山上砍柴,不巧掉进了天狗崖下幽深的石窟里。家人在连绵10余里的大山里找了8天,就是不见二狗的踪影,等到快要放弃的时候,领头的队长说,到二狗经常砍柴的天狗崖下的石窟里看看吧,说不定掉到石窟里了。于是大家就找来绳索、手电,进了石窟。已经深度昏迷的二狗被人们抬回了家。在妻儿极度惶恐的叫喊声里,他睁开眼只说了一个“饿”字就闭上了,再也没有醒来。 二狗是被活活饿死的,队长不禁痛惜地说。 二狗走了,老婆就成了田寡妇,两个刚满6岁的孪生儿子也就成了没爹的娃。 那时,生产队里采用“人2工8”的分配制度,就是在生产队分配粮食等物的时候,人头所占的比例是2,劳动(工分)所占的比例是8。这样,一年下来,娘仨所分的粮食还不够一个娃吃的,田寡妇不得不拄条棍子挎个篮子靠到邻村乞讨来养活这两个孩子。 田二狗魂魄的确附在他家那条大黄狗山身上了。只见那条大狗疯也似地直往田寡妇家厨房里窜,寡妇娘仨一时没有拦住,便冲到了厨房里,张开大嘴狠劲儿地撕咬锅沿,那咬出的“咯啵”“咯啵”的声音很刺耳,也很瘆人。 生产队大院离田寡妇家不远,听到这怪消息的队长忙领着老会计、保管员一帮人赶来了。 队长找来条链子把狗拴在了一棵离厨房较远的大树上。那狗还眼慕汪汪瞅着厨房,长长地舌头舔着嘴唇,呕呕地直叫唤。 瞅着呕呕叫的狗和满院子的人,田寡妇一腚坐在地上捋着脚脖子哭上了—— 我的人哟,我知道你在地底下饿呀——你8天没吃没喝,是怎么受的哟——你就别来吓俺了,俺明儿到坟上给你多带钱(纸钱),在那边你就多买些东西吃吧!你可别来吓俺娘仨了!我的人来—— 第二天,田寡妇娘仨挎了厚实一竹篮子火纸(民间认为这就是冥间的钱)在二狗坟上烧了好一通,念叨了好一阵子。 你说怪不怪,那狗果真不疯咬锅沿了,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也就3、4天,怪事又出现了。 田寡妇前后左右的邻居纷纷战战兢兢找到了队长家里——俺的天,田寡妇家半夜闹鬼了!也就是12点,她家那厨房里先是稍微有点动静,后来就传出整锅弄盆的声音,最后是很响的五指㧟锅沿的声音……吓死人了,吓死人了! 队长决定领着老会计、保管员以及村里几个胆大的年轻人到田寡妇家看个究竟。 这天恰好是阴历十五,很好的月亮。半夜时分,队长几个人悄悄爬上了田寡妇家不算很高的墙头。 田寡妇家的厨房有了动静,锅碗瓢盆响了,紧接着那“股啊”“股啊”的㧟锅沿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惊得墙上的几个人浑身哆嗦。突然,队长从墙上呱嗒一声掉了下来,随即又从地上爬起, “爹哟”“娘哟”地撒丫子跑了,其余几人也战战兢兢从墙上下来,没命似地逃了。 随后的几天,队长没能上工。老会计几人递上包点心前去看他。队长躺在床上,脸色蜡黄,连坐的力气都没有了。当老会计谈及那夜的事儿时,队长两眼紧闭,嘴唇颤抖,轻轻念叨着,“鬼!”“饿死鬼!”…… 半月后,队长终于能上工了,身旁围满了好奇的人。 那天,我在墙头上看得真真儿的,厨房里㧟锅的就是二狗!长舌头,绿眼睛,白森森瘦长脸,那手指头足有1尺来长…… 队长神色严肃,周围的人们无不神经兮兮。太阳刚刚落山,天还亮着呢,就有好几个队员来问队长,咱怎么还不散工?天黑了,可不行! 常住生产队大院的是队里的保管员二癞子,30多了,仍光棍一条。他胆儿特大,对于田家闹鬼的事儿,一点也不害怕,并且还扬言:若他田二狗来找我,我就敢跟他通腿!就因为这个原因,队里就把夜间看管粮仓、工具仓的重任交给了他。他二癞子权力大着呢,这些地方除了队长有钥匙,就数他了。 二癞子是在说完大话的第二天出事的。 这天,队长早早起床到了生产队大院,高声喊二癞子,可没人应答。队长敲了敲二癞子睡觉的那间屋门,还是没有声响。感到事情不妙的队长,忙叫来几个人,撞开了二癞子的房门。 掀开被窝,二癞子抖作一团,连呼“二哥饶命”,股股恶臭扑鼻而来——二癞子吓得竟把大小便撒在被窝里了。 镇静下来的二癞子说:半夜里,田二狗来了,呼天号地地喊“饿”,喊“给我饭”;他一会儿敲敲粮仓的门,一会儿敲敲我的门……这粮仓我再也不敢看了! 中午,又有人来向队长回报:二狗的坟上,不知是谁撒些粮食粒子,有玉米、高粱、小麦…… 队长和保管员算了算,二狗坟上撒的粮食种类跟队里仓库里的种类一般多!——可粮仓门紧紧锁着,盛粮食的麻袋也是紧紧扎着!那坟上的粮食粒子?! 生产队大院成了二狗常常光顾的地方,队里每个人都知道。天一抹黑,大院里的每个门上都上了两把锁,队长、老会计、保管员他们都早早回了家——整个院子里空无一人。 田寡妇家不再闹鬼了,生产队大院里闹不闹鬼,没人知道——半夜三更谁敢去? 可老会计说,咱生产队这院里一定还闹鬼!不信,我跟你说说,咱仓库里每年少的粮食,不多不少,正好够一个棒男劳力一年吃的,——当年二狗人高马大,饭量也不小!…… 自从田家闹了鬼,田寡妇再也没到邻村乞讨过。等到两个孪生儿子上了小学,田寡妇就跟男劳力一样跑坡下地挣工分;等到俩孩子上了中学,田寡妇除了在队里挣工分外,还在家里养鸡养鹅养兔子,给孩子们筹集学费。 恢复高考那年,田家俩孩子同时被省城一所高校录取。4年后,俩孩子又在省城参加了工作,成了家。 时间一晃生产队解散都6个年头了。 这天,已不是队长的队长又起了个大早,因为今儿田家俩小子要接他娘到城里去住了。想到田寡妇就要离开这个小山村了,队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怪怪的滋味。 打开大门,队长惊呆了——田寡妇领着俩儿子在门口等好一阵子了。 队长把她们娘仨让进屋。 噗嗵,娘仨齐刷刷跪在了队长面前。田寡妇也就唠叨开了—— 恩人哪,我的恩人哪! 当年是您教我“饿狗,让狗啃抹了猪油的锅沿”,又教我“夜间装鬼㧟锅”;您夜间装鬼吓二癞子,往孩儿他爹坟上撒粮食粒子…… 您偷偷给俺的粮食,俺娘仨都吃不了!——要不是您,俺娘仨哪有今天?今儿俺要跟娃娃们走了,俺娘仨给您磕头了。 这时候,队长老伴也起来了。当她明白这一切后,忙亲热地抱住田寡妇,嗔怪起自己的老头子来:你这死鬼,我说前些年你经常半夜三更出去,当时我还怀疑你……原来是这!不早说,要不我也能为大妹子家帮个啥哩! ...
一连多日,张教授早晨醒来都会觉得昨天夜里家中有人来过,他们坐在一起喝酒聊天,聊到后来张教授迷迷糊糊睡着了,等他醒来,人却不见了,但昨天夜里他们喝过的残酒、吃剩的菜依然摆在桌子上,两双筷子更是佐证。 人是怎么进的门?是他张教授没关好门还是听见有人敲门,张教授开的门?他却想不起来。好像有人敲过门,但他没记得自己开过门。人是怎么走的,他更记不得,他们喝完酒天肯定很晚了,客人去了哪里?他完全想不起来。 张教授是1977年恢复高考那年从农村考上的大学,之后又读了研究生,毕业就留校任教了。他考大学的时候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他工作后把老婆孩子从农村迁入城市,后来两个孩子都出国读博,毕业后留在国外,老伴儿先去国外给儿子看孩子,又去给女儿看孩子,最终在国外去世,张教授捧回来个黑匣子。 张教授教书教到70岁退休,白天看看书,在校园里逛逛,买买菜做做饭还好打发,到了晚上时间就过得慢了,后来他就喝酒打发时光。他不愿兴师动众炒菜,一般就是拍根黄瓜,从冰箱里盛一碟水煮花生米,再来一碟醋泡黑豆,一边吃一边喝,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电视,直到喝得迷迷糊糊,关灯关电视上床睡觉。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一天早晨醒来,张教授突然想起来昨天夜里来了客人,与他一起喝酒聊天,后来每天晚上如此。来的客人既陌生又熟悉,说陌生是因为他们都几十年没见了,说熟悉因为他们都是张教授儿时的玩伴。二黑与张教授住邻居,那时候一帮玩伴大的十几岁,小的七八岁,二黑的爹在县中学当厨师,村里别的孩子窝头都吃不上,二黑却常拿着白面馒头炫耀,他们就哄着二黑回家偷馒头,二黑不禁哄,从家里偷了馒头大伙儿分着吃,为此二黑没少挨他爹揍。二宝、三豁子、马根,都是张教授的同学,他们先是在本村读小学,后来又一起去县城读中学,住校。夏天,中午放了学,他们常常约着去一个叫李家林的地方洗澡,洗完了澡,肚子饿得前心贴后背,太阳又毒,晒得头皮疼。路过跃进塔,路边有卖甜瓜的,他们有人打掩护有人下手偷甜瓜,一人一个,然后一边啃一边往学校走,省下一顿中午饭,晚上就能饱餐一顿了。张教授中学毕业回村,第一个来找他的是小存,小存没考上县中学,在公社读的中学,也刚毕业,小存说咱们去拾粪吧,拾了粪交到生產队也能换工分,张教授就与小存每天早起背着粪箕子去拾粪,从村里转到村外,路边,河沿、台田沟,人粪、猪粪、狗粪他们都要,攒到一定数量他们就送到生产队,过了秤,记好数,就变成了工分。 第一个来找张教授的就是小存。恢复高考那年小存也参加了高考,但没考上,张教授读大学后,小存每年都向张教授要复习资料,考了好几年也没考上最终放弃。张教授他们那个县人多地少,全县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多地,种庄稼根本不够吃,更不用指望着卖粮食换钱了。小存说,他种蔬菜大棚,累归累,但收入比过去多了,还能天天吃新鲜蔬菜。小存说着,喝一口酒,用筷子夹了片黄瓜,说你这黄瓜不知放了多久,在市场上被这个摸那个拿,摆弄了多少回,要是在家这样的黄瓜白给我都不要。 像是约好的,之后二宝、三豁子、马根、二黑、小活、孬蛋,一个跟着一个来,来了他们就坐下与张教授一起喝酒,回忆他们儿时的趣事,说他们现在的生活。但是,第二天醒来,他们又一个个都不见了,到底是真的来过还是在做梦,张教授自己也弄不明白。张教授仔细回想,他们喝酒聊天时的情景历历在目,但他们怎么进来的,又是怎么走的,什么时候走的,他脑袋都想疼了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大学毕业不久,张教授的父母相继离世,老婆孩子进城后他再没回去过,几十年了。但张教授有个弟弟,比张教授小十几岁,还在农村老家,张教授给弟弟打电话,聊了几句家常,张教授问起小存,弟弟说小存早死了,张教授又问二宝、三豁子、马根、二黑、小活、孬蛋,弟弟说,你怎么想起他们来了?他们骨头都沤烂了。张教授听弟弟说过,尽管国家提倡火葬,但他们那里还是习惯土葬,人死了,不声张,偷偷埋掉。 听了弟弟的话,张教授愕然,后来就把电话挂了。 张教授打定主意,趁天还没黑,他就把门插好,他要看看家里到底会不会来人,来了他们又是怎么进来的。张教授准备好下酒的菜刚刚坐下,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
一 这个故事是我一个喜欢去河边钓夜鱼的朋友讲给我听的,他说那天晚上,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一个叫李大锤的钓友半夜三更钓夜鱼时,突然失足掉进了深水河里,掉进河里之后,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故事就此开始…… 二 那天晚上李大锤和几个朋友相约,一起到河边去钓夜鱼。钓到半夜三更的时候,有一点疲劳,又想睡觉,于是李大锤就想,钓这一竿子,就去睡一会儿。没有想到这最后一竿子,就出事了。 因为摸黑摔钓竿时,用力过猛,身子失去平衡,再加上脚下泥沙一滑,身子一歪,就掉进河里去了。因为李大锤不会游泳,是一只旱鸭子,所以在深水河里,喊了两声,挣扎了一会儿,就再也没有爬上来。 李大锤掉进河里之后,意识开始很模糊,隐隐约约记得先是随波逐流,然后感觉身体好像慢慢沉到河底去了。 当李大锤身体在慢慢往下沉的时候,那些无千万数的鱼儿在李大锤身边游来游去,好像还有一条大鲤鱼在前面给李大锤带路,有意把李大锤往一个地方引去。 于是,李大锤感觉头脑一片空白,意识模糊了一阵之后,人就慢慢变得混混沌沌的了。 李大锤在河里,被河水冲得上下翻滚,一会浮上来,一会又沉下去。后来,李大锤突然感到一阵轻松,如释重负似的。 只见李大锤的身体,好像已经不是李大锤的身体了,好像也没有体重了,李大锤感觉他的意识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准确的说,是李大锤的魂魄已经离开了他的躯体。李大锤就像一片叶子一样,轻飘飘的,在河里飘浮着,上下翻沉着。 李大锤感觉他的魂灵,好像是在穿越一个非常黑暗的隧道,在那个隧道里,寒风嗖嗖怪响,到处都是伸手不见五指。 过了一会儿,感觉眼前又突然一亮,虽然还是很昏暗,但是眼前所有的东西,隐隐约约,模模糊糊,比先前清晰多了。 三 当李大锤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就看见了平时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昏昏沉沉之中,在河里忙忙碌碌,来来去去,浮上浮下。因为河水混浊,又太昏暗,河里好像还有许许多多的飘浮物,在随波逐流,在河水里,上下翻滚。 李大锤知道他是已经到了阴曹地府。 李大锤突然隐隐约约的看见,河中阴间世界,很奇妙,身边有无数的幽灵野鬼在水里游动,如萤火虫一般,发出蓝色的弱光,还有一个魂灵好像还飘浮过来,跟李大锤打了一个招呼,说经常看见他到河边钓鱼,认识李大锤。 李大锤好像也跟那个魂灵也打了一声招呼。他继续在水里飘来飘去,沉上沉下,好像是在适应这个环境,就像无根的浮萍一样,在水里荡来荡去。 李大锤听说过,这些在水里的魂灵,都是平时在水里淹死的人。这些孤魂野鬼一时间,找不到机会去阳世间投胎,所以就每天候在水里、岸边,专等到河里游泳的大人小孩,或者到河边洗衣服的妇女,以及像李大锤这样到河边钓鱼的人。他们就侍机作案,把人拉下水,淹死以后就可以做替身,好去投胎。 有一句话不是说,人生于爱好,死于爱好吗?仔细想想,还真是在理。有哪一种爱好,上瘾了,入迷了,最终不都是落得这个结果:好赌者,最后溜到牌桌下,一命呜呼;喜欢游泳者和垂钓者,最后栽在河里,半天起不来…… 四 “拿命来!”这时,突然,有一个凶神恶煞的巨头鬼像一个怪兽一样,长得青面獠牙鼓眼暴睛,头脑非常大。全身绿绿的,好像还很透明,心脏好像还看得见,在砰砰乱跳。她全身上下长满了大大小小的鸡皮疙瘩。 只见巨头鬼赤身裸体,披头散发,从水底冒出来向李大锤扑来,拉住他的脚使劲把他往水底拉。 李大锤因为在小时候,到武当山跟一个大师傅,学过几年的武术,所以他的身体就很敏捷,马上反应过来,就用另外一只脚马上就飞去一脚,把那个恶魔巨头鬼一脚踢去老远,在河水里翻腾一阵之后,就逃之夭夭了。 随后,李大锤又看见一个很年轻漂亮、身材非常肥胖的大奶鬼,披头散发的,胸前一对大奶,白花花的,比两个篮球还要大,由于水的浮力,两个大奶浮在水面上上下晃动着。 只见大奶鬼也是赤身裸体的,突然温柔的、轻脆脆的叫了一声“乖,来吃奶”,就笑眯眯的向李大锤扑来。 她向李大锤扑来的时候,胸前两个大奶一晃动一压水面,就卷起一阵巨浪。那一阵巨浪向他扑面而来,冲得他的身体在河里翻腾了好几个滚。让他呛了好几口混浊的河水。 那个大奶鬼身后也跟着一群很小很小的孤魂野鬼,一共有七八个,他们一边“啊啊”的助威呐喊着,一边轮流争着去抢奶吃。 看见了这个情景,李大锤就一时很羞涩难当,不敢睁眼看。因为他还是未婚男儿,突然看见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女鬼又是赤身裸体的,所以就心里很慌张。 “乖,来吃奶。”突然那个大奶女鬼一下子蹿到李大锤跟前,把一对大奶托到他嘴边,声音很小但是很温柔的对他说。那个声音有一种魔力,轻轻的柔柔的,让人听了有一种沉醉昏昏欲睡的感觉。只见那两个大奶头还在李大锤眼前分泌出血红的乳汁。 李大锤顿时吓得要命,慌忙一脚跳开,知道中了圈套就只有死路一条。 原来之前听说有不少男人很花心好色的,看见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女鬼,叫她吃奶,态度又是那么温柔可人,所以就真的被迷住了,赶忙上前去吃时,结果马上就变成一个孤魂野鬼了。 五 李大锤因为一心想爬上岸去,所以对眼前的一切都不感兴趣,他想很快摆脱眼前这个尴尬的局面。 李大锤因为学过一些武术,又跟一个老道士学过一些法术,所以他虽然喝了好几口河水,但是还是很快站稳了脚跟,头脑也马上清醒过来。于是,李大锤就从耳朵里面掏出一个小如牙签一般的桃木剑准备痛下杀手,赶走眼前这个仍在死死纠缠他的大奶鬼。 这把小小的桃木剑是老道士送给李大锤的护身宝贝,是老道士的心爱之物。因为他们两个人关系不一般,老道士听说李大锤晚上喜欢去钓夜鱼,又知道他学艺不高怕他有危险,所以就特地借他晚上一用,以防万一,说可以在关键时刻保护他。 听说这把桃木剑还有一番来历,听老道士说过是他师傅道观的镇观之宝,曾经是道教始祖张天师的随身护身宝物,后来代代相传,最后传到了他师傅手上,他师傅死后又传到老道士手上。 老道士说他之所以能在阴阳之间来来去去,风平浪静,再恶的鬼魔都不怕,不敢惹他,靠的就是这把小桃木剑。 只见那件宝贝在李大锤手心上,小小的红木芯的,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又因为在很多代大师手上磨来磨去、捏上捏下的缘故,所以就被磨捏得变了本色,油黑发亮。 平时看时不打紧,但是李大锤将手心一抖,那件宝贝马上就变成真宝剑一般大小,顿时就见一道寒光一闪,那些孤魂野鬼看见了马上就打了一个激灵,都纷纷退避三舍。 “桃木剑!”就连大奶鬼看见了也是大吃一惊,慌忙往后退了三步。 但是,到嘴边的肥肉不想就此丢掉。大奶鬼虽然早就听说过桃木剑的厉害,但是还没有真正领教过,所以就半信半疑,想一探究竟。 “乖,来吃奶。”大奶鬼仍在笑眯眯的招呼李大锤,勾引他向他扑来。 因为李大锤也没有真正用过这一件宝贝,不知道它威力到底怎么样。所以他也是将信将疑,也想试试桃木剑的厉害。 “别怪我不客气了。”于是,李大锤按照老道士教他的方法,把手中桃木剑往水中一抛,嘴里念念有词。 说来也怪也神奇,只见那一件宝贝在空中迎风一展,变成一道万丈光芒,耀眼万分,一下子就照亮了河里昏暗的世界。 见时机已到,李大锤将手指一指,只见那一道白光寒光闪闪,快如闪电,“砰”的一声,朝大奶鬼和那些孤魂野鬼他们身上劈闪过去。 “啊!”顿时,只见大奶鬼一声惨叫,好像触了电一般,一个白花花的大奶被白光烧焦了半边,血水一下子染红了一片河水。 “乖乖,没有奶吃了,快跑。”大奶鬼知道了桃木剑的厉害,不敢恋战,马上痛苦的捂着受伤的大奶,带着那一伙孤魂野鬼逃到河底去了······ 六 后来,一同去钓夜鱼的同伴,有一个很会游泳,看见李大锤晚上失足掉进河里之后,慌忙一个猛子扎进河里,在河里摸黑探了很长时间,最后终于摸到了李大锤的脚,于是就把他救上岸来了。 然后,几个人就一起在钓灯照着下,开始对他实施人工呼吸,忙了大半天,终于把他救回来了。 李大锤清醒过来以后,突然就把他掉进河里之后发生的一些事情,就对大家在场的钓友讲了。 大家就惊诧不已,半信半疑,望着李大锤,半天都没有说话。 更令人感到惊奇和不可思议的还在后面,李大锤说他自己也感到很困惑,他说他从来不认识一个什么道士,也没有看见过什么桃木剑什么的,更没有去学过什么武术、法术什么的。 但是,他掉进河里之后,发生的那些事情,至今都还清清楚楚的记在他的脑海里。 ...
第一次夜里来这儿钓鱼,而且还是一个人,主要还是对于钓鱼来说,阿文还是个初学者。 同事之间总是会在周末钓到很多大鱼然后发朋友圈里分享什么的,阿文却总是一整天才钓到一条小的可怜的草鱼。而最近听朋友说在桥下,江边的最深处树林后的沼泽附近,会钓到更大更肥美的鲤鱼。 于是阿文再决定在周五晚上下班后,带着渔具来这里钓鱼,没想到等阿文找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这么黑的地方来钓鱼,往常把人吓死了。 不过对于真正喜欢钓鱼的人来说,只会想今天回钓到什么样的鱼呢?他们不会害怕,因为沉浸在了这钓鱼的乐趣之中。 独自一人大半夜来这“深山老林”,一路上偶尔会感觉到气氛十分怪异。他也有些胆怯,不过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大半夜来到这里,想着怎么也不能这样回去呀。再说自己下班的时候就跟同事商量好的,如果这样就回去了岂不叫别人笑话。 想到这些阿文只好硬着头皮把渔具准备好,等抛出鱼饵的时候,他双眼死死地盯着鱼漂,不去也不敢去留意周围事物。 动了! 这么快?看来朋友们说的没错,这里果然是最好的钓鱼地点,他拉了拉鱼竿,预感在月光下现出一条完美的弧度。 难道真的是个大家伙? 他在心里想着,终于上来了。 “妈的,怎么回事?谁这么缺德?” 看着自己刚刚吊起的那一只鞋子,阿文气得骂出了声,没办法,他只好二次抛出鱼钩。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他就这样钓着钓着,他突然感到特别的寂寞,周围异常的寂静,他因为胆怯而大声唱起歌来,有意无意的瞧了眼手表——12点半了。 “原来是你在唱歌啊,只有你一个人吗?” 这时,不远处又走来一个人,可能是本地人吧,刚刚在寂静的夜里突然开口,把阿文吓了一跳。 “听说这里有大家伙才来的,你也是吧?” 那中年人絮叨着,也在做着准备工作。 “我也是,不过到现在也没有见到。” 阿文说着,心里却有一丝欣慰,终于不会那样寂寞了。 “你是初学者吧?”那中年人问,“我也是,所以才选择这时候才来,不过我就住附近。” “是啊,这样也好,咱们做个伴吧!” 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每一句的聊着,时间过得很快,阿文又看了眼手表,时间又过了一小时。 “我要走了伙计!”中年人说着收起了鱼竿,“看来应该是我们找错地方了,这里并不能钓上什么大家伙,甚至我怀疑这里根本没有鱼。” “你要回去了吗?”阿文有些担心。 “不,我还要换个地方。” 说着,阿文见那中年人顺着小河深处走去。 他没有理他,心里还是不想放弃,就在这时,鱼漂再次开始抖动,他拼命扯着鱼线。 那东西渐渐浮出水面——天啊!那竟是一张张着长发的女鬼的脸,惨白的脸上似乎还泛着笑意。 “妈呀!” 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慌乱中用放在地上的手电灯光照过去——原来是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面还装着水草。 “天啊!” 他轻轻拍打着胸,原来是自己看花眼了,他一边在心里嘲笑着自己,一边坐了起来。 就在这时,手电的灯光突然灭了,周围瞬间一片漆黑。 “他妈的,这是怎么回事?” 说话间,灯光再次亮起,他刚放下心来,灯光开始不停地闪动,他皱眉拿起手电,重重地敲了几下,灯光恢复了正常。 阿文正在奇怪的时候,忽见那中年男人又走了回来,还朝他挥着手。 “嘿!伙计,咱们还是快走吧,这附近沼泽里有鬼!” 听到对方讲话,阿文笑着摆摆手,“老兄,别开玩笑了,你是不是因为钓不到鱼,所以想编个瞎话给自己找回面子吧?” 那中年人见他不信,无奈摇摇头说:“你不信算了,反正我是要走了。” 中年人果然走了,阿文没再理会对方,目光再次盯着自己的鱼漂。 鱼漂动了动,他确定下自己没看错,然后迅速拉回鱼线——果然钓到一条鱼! 不过?阿文看着鱼钩上那条只有拇指大小的鱼,心里想着这也太小了吧! 就在这时,余光发现水面上有一团黑色的浮游,出去好奇,他把手电的灯光对准那团黑色。 黑色的物体渐渐在水面上浮起,先是头发、然后是整个女人的头、最后是那女鬼穿着红衣的身子。 天啊,那女鬼竟然上岸了,而且与阿文就那样四目相对着。 “救命啊,有鬼啊!” 阿文鬼叫着朝远处跑去,他不知自己究竟跑了多久,等再次来到桥洞底下时,天光已经泛白了。 他回头看时,小树林前烟雾缭绕,与往常别无两样。 他直到爬到桥上时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整个人躺在桥上。 “嘿,伙计,你还好吧?” 阿文用尽全身的力气坐起来,瞧见昨晚一起钓鱼的中年人,他已换了身装束,看样子是在晨跑。 “妈的,那沼泽地真的有鬼!” 阿文抱怨着,胸前剧烈的起伏着。 “本来就是嘛!” 那中年人说着,脸上一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神色。 “我也是昨天夜里回去才知道的,我老婆跟我讲,咱们一起钓鱼的地方根本不是他们说的能钓到大家伙的地方,而是个著名的闹鬼胜地。” 听中年人描述,阿文才知道了其中的缘由: 关于那片鬼地的传说,当地老人也众说纷纭,传闻曾有杀人狂在那里丢弃尸体;也有人说度假的人曾经在那里淹死过;但其实更早时候,这里的村民因为战争而被屠城,尸首就尽数被丢在那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块地方深深地陷了进去变成沼泽,而昨夜所见的女鬼,很可能也是当时死去未散的冤魂。(完) ...
星爷是一个大胆包天的人。听说在小学时,就跟几个同学打赌,在一个没有月光的晚上,一个人提着小煤油灯到山上的坟场呆了一夜,直到第二天太阳上山才回家。 星爷并不老,今年也才三十出头,可就是他们那里的叔伯,比他大得多的老爷爷,老奶奶也都叫他一声星爷。星爷酷爱探险,还有钓鱼,每次假日休息,他总会带上渔具,开车到深山水库,原始河流湖泊钓鱼。只要收获不少,回来就给左临右舍送鱼吃,要是钓到罕见的鱼,就邀请朋友来家中吃酒。 星爷不信鬼神,他说那些鬼妖故事都是无聊的人杜撰出来的。他向朋友吹牛说,即使真的有妖怪邪鬼存在,遇上他这么厉害的人也要绕道走。星爷功夫了得,曾经获得省散打冠金。那一次参赛,仅是为了给人出口气。一位到处挑战我国武林的外国抬拳道黑段顶尖高手,打败国内十儿个武林人士,就放话贬低我囯武术界。后来被星爷得知,星爷就给那高敖的家伙下了一张战贴,仅用十招就把那个黑带高手打扒下爬不起来了。之后那人在离开之前,被星爷逼着在媒体公开向中华武林道歉,星爷为大家挣得面子,保住我国武林界的声誉,他得到大家的尊敬。 星爷可以算是一位隐藏在都市里的武林高手,他从小到成家立业,都不曾相信世界上有鬼。可是一次夜钓的经厉,让星爷相信鬼灵的存在。那一次,星爷的武馆老板馆长大叔给他这位大教官放假十天,因馆长要带队到外地去比赛。星爷头几天在市区几十里内的江河玩腻后就决定到百里外一位网友说的深山秘湖钓鱼,因为他那位朋友网上告诉他那里曾有人看到几种非常罕见的鱼类,也曾有人钓到一种在世间没有出现过的新品种呢! 星爷开车来到百里外那个山镇,可是电话联系那位网友,想让那位兄弟带他到那个山里的密湖钓鱼。可是那位网友却抱歉的告诉他自己两天前出差了,要三天后才会来。不过那位兄弟也是一个有心人,问星爷说出自己所在的确切位置后,他请星爷等了十几分钟,说会请来一位好兄弟过去招待星爷,说那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星爷有什么尽管吩咐那位小弟帮忙。 十分钟后,一位二十出头的学生仔找到星爷,这位小张小哥带星爷到一间大排档吃酒,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的地方,但饭菜都很可口,当然三百多的酒菜钱星爷没有让那位小兄弟破费。听星爷要到那个神秘的深山密湖钓鱼,小张有些吃惊,但还是答应会给星爷带路。不过却劝说星爷等第二天早上再出发,毕竟当他们吃完酒菜,已经下午四点多钟了,那个密湖周边十里都没有什么山寨村落,而去那里的道路十分难走,即使开车也不能很快,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达。 星爷说不要紧,他车上有露营用的简易帐篷,他可以野钓到天亮,小张累了可以在帐篷里休息就行了。可是为难的小张却说出那个密湖曾经有妖灵出现,也跟星爷说出几年前有人在密湖野钓见到不干净的东西,后来变成疯子的事情,还说出有几位汉子在那个地区失踪的事件,那里现在已经成为不祥之地,特别是晚上,就是离那里最近的山里人也不敢夜里去打鱼的。 星爷也知道这位小张害怕,他并不要求他给自己带路,只是让他给自己画了一张路线图,并说出那些比较容易让人走错的岔路口的位置。他先送打车过来的小张回家后,然后自己开车向那个密湖附近十五公里的山村进发。三十公里路程他四十几分钟就到了。把车子寄存在山村一位好心纯朴的老叔那里后,他背上大背包,提上准备好是渔具出发了。 虽然山道很难行,有好几段路都要用长棍砸开那些杂草才能通过。可是有一身功夫的星爷只花了大半个小时就走完十五公里的山路,来到那个不足百亩的深山小密湖不远的山顶上。站在那山顶上,看到山谷里那个有几百米宽的水潭一角。此事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只是西边还有淡淡的晚霞,可是这下山的道路处于茂密树林里,而这段路更是很少有人行走,早就杂草丛生了。星爷心道:“看来不用轻功,根本就没有办法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赶到那水潭边。虽然我有手电筒,但我对这下山的地势很不了解,要是踩中什么蛇虫毒物还不是浪费时间吗?”于是星爷整好背包,运功于身,施展轻功身法向山下七八百米远的水潭飞奔而去…… 终于来到水潭边,在观察这百米之内的岸边,终于星爷确定几个比较好的钓点。他来到一棵离水边五米的小树下,放下包裹,拿出渔具,调饵,装鱼线鱼钩,还有夜市浮标。十几分钟后,他就弄好三条钓竿。看到前面有一个一米来高的平整土堆,离水边只有两米多,正好放下一张折叠凳子。于是星爷就来到那个小土堆上,撒下两把鱼饵后,开始了这一次的密潭夜钓。 天不过多久就完全黑了,可是三个夜光浮标只是动了几下而已。在换了三次鱼饵后,终于星爷钓上那天晚上的第一条鱼,不过只是一条仅有两个指头大的小鲫鱼。于是星爷再一次撒下两把其他种类的香饵。终于十几分钟后,那条五米长竿的浮标动了,经过五六分钟拉锯战,一条两斤半重的花鱼被钓上岸。一个好的开头后,几乎每过五六分钟就有鱼儿上钩,还不到一个小时,星爷钓到的鱼已经把他的网袋撑满了。 于是星爷在离岸边一米的地方挖了一个一米来宽,四五十公分深的大坑,打满水后把几条两斤以上的大鱼放在水坑里。星爷虽然高兴,可是心里还是有些遗憾,毕竟没能钓到什么奇异罕见的新型鱼类。他满怀期望继续战斗,终于在大半小时后,最长的那条海竿的浮标动了,而且动静很大。星爷很是高兴,轻轻拿起那根海竿的一端,聚精会神盯着那个发出湛蓝色亮光的浮标。当浮标一连沉浮四次后彻底沉下去,星爷也轻甩起竿了。 可是星爷感到手中海竿被一大力猛然向前拉,知道这条大鱼非比寻常了,以他的经验告诉他,这已经上钩的鱼至少有七八斤大。于是星爷放线,收线,开始跟这条大鱼展开拉锯战。十几分钟过去了,大约收收放放鱼线三十来次后,那条大鱼终于露出水面。那是一条长约八十公分,在便携式电筒光照下,闪现金黄色的金属光泽的大鱼,看那个头应该不下十五斤。可是刚要把那条鱼拉靠岸,那条大鱼却再一次雄起向水潭深处游去。就这样在七八次连续收放,那条鱼终于没力气了,它也最终被星爷拉上岸了。 星爷对眼前所见惊讶不已,这是一条他从没见过的某种不知名的金色大鱼,这条鱼有娃娃鱼的脑袋,身子跟普通的鲤鱼相似,可它的鱼鳍及尾巴却跟海里的鲨鱼很像!当星爷要给这条累得不想动弹的怪金鱼脱钩时,竟听到这鱼儿发出奇怪的犹如婴孩的呜呜的哭泣声。 ...
你真的知道你每天吃下去的是什么吗? 要知道,很多时候眼睛是靠不住的。 自从白暮走后,我再也不能相信我的眼睛我的嘴巴。 以前我很爱吃肉,几乎每个男人都有这个爱好,但是现在这已经成为了我的噩梦。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的手又忍不住伸进冰箱里,拿出一块肉,冰凉的,红白两色。嘴里的唾液腺马上开始积极地工作,大脑里出现的是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然后每个毛孔都开始雀跃呼喊,滋味在嘴里旋转,让我不忍咽下。 下一秒,我吐了。我一只手拿着一块冻猪肉,一只手扶着冰箱,吐到只能吐出酸水来。 我把猪肉又放了回去,把地板打扫干净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个女人坐在电视机里,鲜红的嘴唇一动一动,“最近猪肉价格呈上升趋势……” 即使我不想,我还是把目光落在冰箱上,木木地看着那个白色的长方体,像是在看一个敌人。 我拼命地控制着自己不要去想,但我还是伸手打开了它,它散发出妖异的白色冷气,我浑身一颤,因为我爱吃肉,白暮在冰箱里准备了很多肉,猪肉,羊肉,牛肉,还有狗肉。现在他们红红白白地堆在一起,假扮成一个尸体。 它们本来就是尸体,动物的尸体。 人,也属于动物。 我把他们都拿到厨房,然后高高地举起剁排骨的大刀,刀在灯光下闪着冰冷的光,我在玻璃的倒影中看见自己的样子,像个十足的屠夫。 我本来就是屠夫。 每次刀落下,都会让肉末飞溅得到处都是。我拼命地剁着,似乎是在发泄。 我在每种肉上都切了一些,分别做了红烧猪肉、牛肉萝卜、爆炒羊肉、朝鲜狗肉汤。 我请了楼下的老张上来,我们两人一人一瓶啤酒,老张和我一样是单身,两个光棍一起喝酒也算能排解郁闷。每样他都尝了几口,并且频频点头,一边用手指着一边评价,“味道都不错,猪肉肥而不腻,牛肉松软清香,羊肉滑嫩味浓,狗肉汤香辣可口,很对味儿……” 对味儿!他说对味儿! 他刚说完,我又吐了。绿色的水。 他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感觉胃扭成了麻花形状,我的肚子里似乎有一只手,把我的胃当成湿毛巾一样拧…… 我低着头努力地吐着,吐到天荒地老,吐到海枯石烂。 最后他扶我躺在床上,并且收拾了我弄脏的地板,直到他走,我都没有告诉他,我是用狗肉做的红烧肉,用牛肉做的爆炒羊肉,用羊肉做的狗肉汤,用狗肉做的牛肉萝卜…… 眼睛,果然靠不住。 我在一家屠宰场工作,每天眼睛里都是红红白白的肉,鼻子里都是新鲜的腥甜,耳朵里都是各种大猪小猪濒死前的呻吟。每个在流水线上的人都是麻木的,我们很少说话,只是面对各种动物的尸体努力地工作。 我负责检验,看着一排一排的尸体挂在钩子上,没了手,没了脚,没了头,身体不再流血,泛着新鲜的红和白,发出淡淡的腥味儿,他们都很安静。没有人想过他们半个小时前还是会跑会叫的生物。 我喜欢用手抚摸他们油腻腻的身体,那是冰冷的、柔软的触感,就像白暮的身体。 但是昨天,我看见了一个女人,站在布满动物尸体的厂房门口,穿着蓝色的连衣裙,大腿雪白。安静的厂房里马上出现了很多声音,我听不清,但是我知道,他们在议论,议论这个漂亮的女人,议论她的脸蛋和身材,这种议论带着男人们特有的酸臭的汗味和对拥有过这个女人的男人的诅咒。 我不怕被他们诅咒。 我没有看见她的脸,她一个优雅的转身后就消失了,我拼命地跑过去,看见她还站在门口,尖尖的下巴,柔顺的头发垂在肩上。她低着头,我看不见她的眼睛。 我用力地抱住她,“白暮,白暮,你知道我多想你吗?” 她没有挣扎,顺从地靠在我的肩膀上,眼泪掉了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 大家围上来,在惊讶的目光中,我依旧闭着眼睛,抱着白暮,吻她的脸颊,贪婪地闻着她身上的味道。如痴如醉,浑然忘我。 红棉赶来的时候,白暮已经走了,我木然地站在原地。 红棉是我的朋友,再确切地说,她是我的情人,在白暮还没离开我的时候,我疯狂地迷恋着她,她是一位优秀的医生,漂亮,大方,却看上了我这个在屠宰场工作的工人。 她爱我,关心我,不管白暮在不在我身边,这一度让我很抓狂,但是在白暮离开后,她已经成为了我唯一的精神支柱和救命稻草。 白暮走了,带走了我的魂儿,我的生活一片混乱。 我知道,白暮不会回来了,这种想法让我更加绝望,拥有白暮的时候永远觉得红棉好,失去了才发现白暮才是真正在我心里发芽生长的女人。 白暮走后,我疏远了红棉,我已经没心没肺,身体只是个口袋,里面塞满了棉花或者柳絮,天气潮湿的时候,我甚至能听到它们在我的身体里悄悄发芽,然后偷偷地长出绿叶…… 我只是企盼它们伸出枝桠时不要戳穿我的身体,因为我希望白暮出现的时候还能认识我,而不是把我当成一棵树,虽然以前她经常夸我玉树临风。 我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屠夫。 我总怀疑白暮根本就没走,她一直默默地潜伏在我身边照顾我,不然她也不会出现在屠宰场里偷偷地来看我,我不知道她来做什么,我只是拼命地想她,睡觉时想吃饭时也想,把吃的东西吐出来的时候也想。 我不相信我的眼睛,吃下去的任何东西,经过我的嘴巴品尝、舌头抚摸、喉咙检验,但是我仍然不敢确定我吃下去的是什么,所以我不可遏止地想吐,我要把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然后蹲在地上用筷子翻来覆去地检验。因为这件事,我被限制进入工厂的食堂,我不在乎,我蹲在食堂门口吃,吃完了背对大家吐在墙角,然后撸起袖子如痴如醉地检验。 但是很少有结果,我用筷子来回地划拉,依旧不敢肯定吃下去的是白菜还是圆白菜,猪肉还是牛肉还是…… 我知道我的做法有欠妥当,至少我的胃是这样想的,我的做法让我想起国外的一些模特,为了保持身材,就把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虽然我不想减肥。 就在看见白暮的第二天,我被工厂开除了。 认识红棉,是在一次夜钓中。 出门的时候,白暮手里拿着恐怖小说,狠狠地交待我不要和陌生的女人说话,尤其是穿红衣服的。然后她认真地把书名翻给我看,猩红的封面上写了两个黑色的大字:《夜钓》。 我嘿嘿一笑,“遇到女鬼我就跑……” 到了水库,我打开手电筒卸下钓鱼的装备,装好鱼竿,和好鱼食,无意中一抬头我真的看见了一个女人,她一步一步向我走来,腿很直,裙子很红。我的手电筒放在地上,所以我看不见她的脸。 我是个唯物主义者,但是我热切地盼望能遇到个女鬼来丰富自己的生活,钓鱼,已经不能满足一个在平淡婚姻里蠢蠢欲动的男人了。 我想看她的脸,但是我知道用手电筒直接照人家的脸是很不礼貌的。 于是我继续和鱼食,右手里藏了一张100的钞票,并在转身的时候“无意”中掉在了手电筒的光晕范围之内。 不出所料,她弯腰,低头,我睁大眼睛,但是没有看见她的脸,她低头的时候长发甩到前面,挡住了整张脸,是的,整张脸。 她站地来脸又藏在了黑暗中,他对我伸出手,“你的钱掉了。” 我故意惊愕地抬头,“谢谢。” “不用。”她的声音里带着淡淡的忧郁。是能让男人抓狂的那种低低的温柔的忧郁,那声音,从耳朵进去绕到你心里伸出小手轻轻地挠,挠得你心境荡漾。 月亮并不明亮,周围空无一人。我和一个看不见脸的女人开始攀谈起来,从屠宰场的猪肉说到上海世博,从飞机失事说到网络游戏,从水库说到她家床上。 最后她抱着我的脖子说她爱上了我,这个温柔漂亮的女医生爱上了一个玉树临风的屠宰场工人。 我受宠若惊,男人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总觉得女人能成为砝码称出自己几斤几两,被这样优秀的女人爱上,就连早上照镜子的时候我都觉得今天比昨天更玉树临风了。 第二天晚上,我又忍不住要去“夜钓”。 临走的时候白暮挡住的门,她用眼睛盯着我,鼻子蠢蠢欲动,“我觉得,你被女鬼缠住了。” 我的心里颤了一下,眼神瞟了一眼白暮的搓衣板,经过心里暗暗的比较,觉得被一个丰满的女鬼缠住也是幸福的,于是我把白暮推到一边,“别闹,什么鬼不鬼的,你还信这个?” “你要是敢背叛我,我会杀了你。”一向温婉的白暮眼睛里充满了杀气,双手紧紧地把摊开的《夜钓》抱在怀里。 白暮变得越来越神经兮兮,她每天翻来覆去地看那本恐怖小说,睡觉的时候嘴里嘟嘟囔囔,就像是中了邪,于是我更加喜欢红棉。 男人都喜欢“野花”,不一定家花没有野花香,关键在于“野花”的“野”字,虽然方方正正但是里面蕴藏了勃发而狂暴的意境,想一想就让人欲罢不能。 但是我是有家庭的人,把野花变成家花就失去了寻找野花的意义,所以在红棉提出要我离婚的时候,我狡猾地说这是早晚的问题。是啊,早或者晚,但是晚是多晚呢? 我是一个聪明又玉树临风的屠宰场工人。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离婚,直到红棉给了我一份资料。 那是一张影印的报纸,头版上用大大的黑体字写着:《白氏灭门惨案,真凶竟是亲生女儿?!》日期是12年前。 “我报考了心理学课程,教材里面有个例子说一个12岁的女孩遗传了母亲的精神分裂,在发作的时候杀掉了自己的父母和奶奶,我去图书馆找到这篇报道,我想……你应该看看。”红棉低低地说着。 我的手开始颤抖起来。 我真的害怕了,害怕白暮,原来我和一个变态杀手在一张床上大大咧咧地睡了两年!她会不会在我睡着之后用刀子在我脸上比划下手的位置?她会不会在我的饭菜里下毒?她会不会在跟我吵架的时候一怒之下用菜刀把我分尸? 不可想象的危险原来就在我身边。 我承认,我认识白暮的时候为她身上散发出的惹人怜爱的孤独所倾倒,林黛玉一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忍不住要捧在手心里疼,当我知道她在孤儿院长大的时候,我马上向她求婚。 原来浪漫爱情的背后未必都是幸福。至少我要能保证自己可以活着才能享受爱情。 在生命和爱情之间,我选择生命,因为在选择生命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份爱情在等着我。 我离开了我所在的城市,想静一静好好想想我的婚姻,还有红棉。我没有去游山玩水,只是找了个便宜的小旅店住了下来,每天看着天花板。15天后,我回来了,并且决定离婚。 回到家,打开卧室的门,我发现她靠着床头坐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 现在想一想当时房间里一定飘荡着不可思议的甜腥味儿,但是因为这个味道和工厂里的味道一样,所以我鼻子分辨不出来。 “别开灯,我喜欢这样。”她的声音不可思议地沙哑。我把按在开关上的手缩了回去。 她对我招了招手,我坐在床边,白暮伸出手搂住我的脖子,吻住我的嘴。她的舌头灵巧地跳跃,在我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把一个东西送到我的嘴里。 那东西有点酸,有点铁锈味儿。我嚼了嚼,很筋道。 “这是什么?”我问。 忽然,白暮的手臂从我的肩膀上划了下去。我打开灯,白暮的脸白得吓人,嘴唇却红得刺目。我离开的这15天她瘦得变了样。脸上只剩下一层皮,倒在床上一动不动。 我掀开了被子,然后愣住了,最后嘴里发出野兽般的哀嚎。 被子里,白暮的右侧大腿只剩下了一根骨头。身体下面的血在床单上结成了厚厚的痂。我的大脑像一台死机的电脑,完全不能运转。直到警察来找我录口供,我才想起来要把胃里的东西吐出来。 那是一块肉。 白暮死了。医生说她的心理有很大的问题。 她的四肢都有被捆绑过的痕迹,口腔里有很多枕巾的纤维,胃和喉咙都被胃酸灼伤。她之前的很久都没有吃过食物,只喝过很少的水。 她不可能是自杀。 现在她身边的那本《夜钓》我一直收藏着,我不敢看,一翻开就能想起白暮,一想起白暮我就忍不住要吐出自己肚子里的东西看看那是什么。 《夜钓》的作者叫后半夜,很符合悬疑恐怖小说作家的风格。我很好奇,白暮生前那么喜欢这本书,说明这个作者肯定文笔不凡。书皮上写着这本书在天涯网络的“莲蓬鬼话”上连载创下千万点击率。于是我上网找到了这个作者。 作者的简介很简单,基本上除了生日以外全部都是保密的,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在一个文学网站上看见了她的照片。她站在黑夜里,腿很直,裙子很红。照片下面有一行小字:你喜欢夜钓吗? 每个字都是一只贪婪的充满欲望的手指,涂着黑色的指甲油,缓缓地从屏幕里伸出来,要抓住我,把我带进它的世界。 我不顾一切地翻开了那本《夜钓》,里面写了一个恐怖故事。 一个已婚男人在夜钓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红衣女子,红衣女子用情至深,于是想逼他离婚,在他摇摆不定的时候,他决定出去散心,当他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死在家中,并且死相恐怖…… 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难以抑制地颤抖起来,甚至忘记了呕吐。 《夜钓》的出版日期是2007年5月,原来我一直是在按照别人写好的剧本来表演自己的生活。 难道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晚上的时候我梦到了白暮。 她坐在卧室的床上,手脚都被绑住,眼睛被蒙起来,连鼻子里都被塞进了东西。 “别喊,喊就杀了你老公。”一个穿黑衣服的人说。 她不停地发抖,似乎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人坐在床边,用果盘里的水果刀在白暮的腿上一下一下地切着,看不见她的脸,但是她的动作很小心,就像一个专业的厨师。 血汩汩地流下来,但是白暮似乎感觉不到任何疼痛,只是无助地坐在床上。像屠宰场里的猪肉。 一会儿,白暮的腿上出现了很多很深的横着的伤痕。 她从腿上挑下一块肉,放在白暮的嘴边。白暮似乎很饿,于是张口就吞了下去。她现在没有嗅觉和视觉,就算给她吃大蒜她也尝不出味道。现在的白暮只剩下了食欲。 直到露出了森森白骨,那人才走,临走前她说:“低头就能吃到食物。” 我从梦中惊醒,想起那个一心一意照顾我的白暮,那个温柔的、坚韧的、孤独的白暮,忽然忍不住号啕大哭,像一个死了男人的小寡妇。 现在红棉对于我已经不再是个女人,而是一个倾诉对象。开始的时候她经常来找我,我每次都抓住她说个不停,内容全是关于白暮的——白暮的贤惠,白暮的温柔……我昨天刚被开除,现在无业,有的是时间。 红棉是个执著的人,她依旧来看我,我没有功夫来研究红棉对我的好是因为我是她的爱人还是病人,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连楼下的老张都不敢上来吃饭了,小区门口卖报纸的、买菜的,楼下复印社的,甚至小区里的猫猫狗狗都开始躲着我走了,他们都听过我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听到想吐。 所以红棉的不离不弃让她成为了我最佳的听众。她贡献耳朵,就能得到一个绝佳的研究对象。 后来,红棉对我说:“你得了强迫症。” “你每天强迫自己回忆白暮,强迫自己吐出吃下去的食物,你需要接受治疗。” “红棉,你知道《夜钓》吗?”我的眼睛贪婪地看着红棉的嘴,希望能得到我想要的答案。 红棉的表情很冷静,他摇了摇头,“不知道。” “那你知道‘后半夜’吗?一个恐怖小说的写手。” “你知道你为什么被开除吗?” 我愣愣地看着她,算是正常地摇了摇头。 “因为前天,你在厂房门口跟一头刚宰好的还在流血的猪深情拥吻,嘴里还说着情话……” “胡说,你胡说!那是白暮!我不允许你侮辱他。”我怒发冲冠,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生气过。 红棉叹了一口气,转身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更加确定她就是那个写恐怖小说的后半夜,她按照她的想法一步一步地破坏了我的生活、我的婚姻,甚至我怀疑是她杀了我最爱的白暮。 事情像一团乱麻一般纠结,真相大白是因为我在床下寻找丢失的拖鞋的时候找到了个日记本,黑色的封面,很破旧,原来这是白暮写的日记。 2008年5月23日,星期四,阴 今天我看见红棉了,是的,虽然隔得很远,但是我确定那就是她,她穿着红色的裙子,在人群中一闪而过,我都没有来得及叫她。一晃有将近10年了吧,她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孤独?她是不是还是那么恨我?也许当初我就不该选W做我的男朋友,当时我真的不知道红棉是喜欢他的,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不会选择W。她的父母死后,她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很冷漠,悲喜都不形于色,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我从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把我和W恋爱的事情告诉她的时候,我以为她会祝福我,可是她的眼睛里满满的仇恨深深地震撼了我,她一巴掌甩在我的脸上,“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我抢!”我惊呆了。她转身跑出了寝室。再也没有回来……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她可能已经死了,我找了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但都一无所获,最后我坐车去了她的老家,一个承载着她不堪回首的记忆的地方,果然,她呆呆地坐在布满灰尘的房子里,一个人窃窃私语。 我试图靠近她,“红棉?红棉?是我。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白暮,你知道我的父母是怎么死的吗?” “你不是跟我说……是车祸?” 她忽然笑了,嘴角上翘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我骗你的,他们不是车祸死的。” 一阵冷风吹过,我的身体抖了一下,半开的窗子发出“吱呀”的声响。 “那是怎么死的。” 红棉忽然发出一声尖厉的笑,我下意识地退后一步。“他们,他们都是我杀的。我没想杀他们,他们总是要求我学习学习,将来赚钱赚很多钱,他们和我一样都已经厌倦了贫苦的生活,他们把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而我背负了太多的压力,需要宣泄的出口,那天我看见他们站在那个出口跟我招手,我就冲了过去,手里拿着刀子……” 我尖叫一声,转身拼命地跑…… 即使是现在我翻出这段回忆用文字记录下来,手依旧会发抖。那是我经历过的最恐怖的事情。 2008年5月26日,星期日,晴 顾峰每天穿着黑色的大围裙,在屠宰场做繁重的工作,他可能从来没有发现他白嫩的双手是不曾吃过这样的苦的。有很多时候我都想告诉他真相,让他辞掉这份工作,可是我不能。如果现在的生活能让他没有那么多痛苦、没有那么多烦恼,那么他就是幸福的。我讨厌真相,因为真相都带着倒刺。我总是偷偷地回忆过去的他,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写字是他最大的爱好。直到有一天我下班回家,他一把抱住我说:“白暮,我的小说要出版了!”我们兴奋得一夜没睡,我和他一起探讨需要改动的情节。小说也最后定名为《夜钓》。 我每天都会把那本书放在身边,我也会偷偷地想会不会有一天他看见这本书会清醒过来? 我很矛盾,我知道过去的事情会让他很痛苦。 《夜钓》正式出版的那一月,他每天都做噩梦,说会梦到一个孩子,穿着嫩黄色的上衣,站在门口,让他过去。他对我说这似乎不是一个好兆头,我没有在意,因为我从来不相信科学以外的东西。 直到顾峰出了车祸,他撞上了一个孩子,鲜血染红了他嫩黄色的上衣……孩子没能救活,顾峰就此失忆。我把顾峰送到外地疗养,并且给了家属很多钱解决了这件事。 没人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只要他现在是快乐的就好。 2008年6月10日,星期四,阴 今天我又看见红棉了,她穿着白色的裙子,脸阴阴的,手里拿了一本书,顾峰的《夜钓》。 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在我心里袅袅升起。 她走过来对我说:“白暮,还记得我吗?我是红棉。” 我木然的点头,“好久不见。”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她心里就很虚。 “我回来了,来看我的孩子。” “原来你已经有孩子了?真幸福!男孩还是女孩?”我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话题。 但是红棉的表情却没有做了母亲的女人应有的温柔,反而显得阴冷刺骨,“他死了,车祸。”说完她转身走了。 我浑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我知道我的预感就要应验了…… 2008年6月11日,星期五,晴 晚上的时候顾峰去钓鱼了,我一个人在家里有点害怕,我知道红棉不会轻易放过我们。阴冷的空气从我的毛孔鱼贯而入,我禁不住颤抖起来。 原来的红棉是个温婉的女孩子,与现在的她判若两人。 那时候我们都是不懂事的孩子,初中新学期的开始我们是同桌,她穿着白地碎花的小裙子,扎着马尾,笑眯眯地看着我,向我伸出手,“你好,我叫红棉,白红棉……” 这个画面变成了相片,永远储存在我的记忆中…… 2008年6月15日,星期二,晴 顾峰失踪了,手机关机已经两天了,警察也找不到他。我昨晚做梦梦到了红棉,她手里的刀一下一下插进顾峰的身体里…… 我被惊醒之后,听见有人敲门。 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红棉站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就知道其实有很多事情是逃避不了的,我请她坐下,给她倒了杯茶。 “红棉,你最近好吗?”我的声音在颤抖。 “你老公在我手上……”她说完这句话就把我拽到床上,拿出绳子把我的手脚都绑起来,给我打了一针,然后蒙上了我的眼睛,又堵住了我的嘴。我已经完全感觉不到我的腿的存在,但是我知道我是非死不可的,她恨我也恨顾峰,如果我按照她说的方法去死,她就可能放过顾峰了,所以我放弃了挣扎。我也明白放弃挣扎就等于放弃了生命,可我觉得这样做是值得的! 最后她说:“低头就能吃到食物。”我知道她让我吃的是自己的肉。 我要坚持,坚持到顾峰平安归来,我用嘴巴咬断了手上的绳子,冰箱里已经没有了任何食物。我想求救,可是我不敢,我怕红棉会杀掉顾峰。 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于是拿出日记写出最后的话: 我爱你顾峰,你要好好活下去。 …… 我不知道现在是第几天,我的头脑一片混沌,我想起红棉临走的时候说的话,她说:“低头就能吃到食物。” 我知道现在我已经是个怪物,只剩下了食欲。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坚持到他回来,或许不能了吧,我知道我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因为我的眼泪居然也流不出来了…… 合上日记本的时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白暮死后,我忘记了我哭了多少次,毫无男子汉的尊严,我这个玉树临风的屠宰场工人,抱着日记蹲在床边,哭得惊天动地。 真相原来近在咫尺,这场悲剧竟然源于自己。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红棉,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去找她,我想不起来,我能想起来的只有白暮。 我知道她还没走,她藏在我心里最柔软的位置,等待我归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