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洛阳孟津县刘家村的地主刘财种了一片苹果,苹果挂果的时候,因为怕被人偷,刘财就让自己的佃户光棍汉王独臂去看果子,果园中有房子,有锅有灶,而且还有人管饭,王独臂当然高兴,就牵着自家的大黄狗去了。 这一天,刘财准备给王独臂送一些粮菜,可到了苹果园,刘财却感到了死寂一片,房门也是紧关着的,刘财骂了一声:“懒鬼,太阳晒着屁股了,还不起床。”然后就用力地捶门,里边却没有任何反应,刘财这时才觉得有些奇怪,因为王独臂带来的那只黄狗性子很烈,平时一听见风吹草动就会狂吠不已,可今天怎么没有半点动静,刘财回过头一看,眼前的情景吓得他目瞪口呆,原来那只黄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具骨头,而且骨色黝黑,好像是被烧灼一般,刘财再回头看看紧闭的房门,就觉得一股寒气从后脚跟涌起,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接着就派人去报了官。 二十分钟后,孟津警察局命案组李毅科长带着几个手下就来到了现场,他们推开围观的群众,听完刘财的叙述,又看了看黄狗的尸骨,然后将房门打开了,在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一股血腥之气迎面扑来。 几个人探头向屋里看去,尽管早有心里准备,眼前的情景还是让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西墙边,一具人的骨头靠在那里,上面已经没有半点皮肉附着,骨头也和黄狗的一样,颜色黝黑,从骨头扭曲的样子来看,他临死之前是多么的痛苦。 因为王独臂的右臂二十几岁时因事故缺失,所以刘财辨认出,死者就是王独臂。 李毅进屋后仔细地观察着屋内的情况,发现整座屋内除了王独臂还有刘财的脚印、指纹外,并没有别人留下的痕迹,而且没有人为打扫的痕迹,况且法医检查死者的骨殖后也没有发现有刀割之类的痕迹,死者骨殖黝黑,看样子应该是中剧毒而死,法医取下一点骨骼附着物,经过化验,死者生前确实中过毒,但是这种毒却和任何一种化学毒剂都不符合,也不是蛇毒或者蝎毒等动物毒素。 李毅又仔细搜查了王独臂的这间房子,终于在墙角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出一个自己订制的本子,打开一看,上面画着一些奇怪的图画,身边的刘财无意间看了一眼,叫道:“这上面画的不是阎王堆吗?”李毅就问起他是怎么知道的,刘财回答,他是看见那张图上的圆拱形土堆有一个月牙状的缺陷猜出的,李毅就问起阎王堆的位置,刘财说:“咱们就在阎王堆上呀。” 李毅带着队员去了离这个果园几里路的地方,这才看到,那个果园确实就在一个巨大的土堆上,那个土堆的西北角也确实缺了一块,据刘财说,那是早些年村里人盖房打墙时,从那里取土才变成那样的。 李毅仔细地看着这个土堆,又翻了翻王独臂的那个图纸,忽然一拍脑袋,好像明白了什么事情。 李毅回到了警局,接着就去了局长刘谦的办公室,报告了今天的案件,然后对刘谦说:“我怀疑那个阎王堆就是一个古墓,而王独臂的死与这个古墓一定有关。”刘谦一听来了兴趣,忙叫李毅坐,让他说一下理由。 李毅说:“我们县属于北邙之地,历来王侯贵族都愿意在这里建墓,而那座巨大的阎王堆形状就酷似一座大墓,此是其一,第二点。”李毅摊开王独臂的图纸,指着上面一些类似于石门、甬道还有画像之类的东西说,“这些东西正是古墓中典型的物品,也有力地佐证了那个阎王堆正是一座古墓。”李毅接着说,如果他的这个推断成立的话,那就是说王独臂无意间发现了这是一座古墓,并找到了古墓的入口,潜了进去,探得了这座古墓的一些秘密,李毅还发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王独臂的这份图纸前半部分纸张发黄,最起码有三十年的历史了,但是后面的纸张却很新鲜,这也就说明,其实30年前王独臂就发现了古墓,并对它进行了窥探,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中间停了很长时间,至于他那离奇的惨死,也说不定与这座古墓有关。 “下一步该怎么做?局长。”李毅请示道,刘谦思量片刻,说:“看来只有进入那座古墓才能揭开这个谜底了。”李毅说:“那是不是要请示上级或者文物部门?”刘谦脱口而出:“傻瓜,那个古墓中一定藏着为数不少的陪葬品,要是通知了他们,我们是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李毅一听,说:“捞好处?那不就是盗墓吗?”刘谦哈哈一笑说:“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我们说不定今天还活着,明天就见了阎王,我们总要为妻儿留下点财富不是?”李毅一听,原来这个家伙是抱着这样一个心态呀,他既没有反驳,也没有应允,敬了一个礼后就出来了。 进入古墓探险的人员确定了,分别是李毅、警局后勤科的科长刘奋还有一个警员,其中那个刘奋是刘谦的亲侄子,是刘谦亲自指定的,李毅知道他的意思,他是怕自己独吞了墓中的宝贝,所以派个心腹监视他。 根据王独臂的那份图纸,李毅三个人经过几天寻找,终于在阎王堆的东南角找到了古墓的入口所在,李毅第一个顺着那个只能穿过一人的洞口进入古墓中,其他两个人也鱼贯而入。 人员聚齐,李毅让手下点燃了手中的火把,刘奋不解地说:“咱们手中都有强光矿灯,还点那个火把干什么?”李毅说:“古墓内常年与世隔绝,空气稀薄,如果火把熄灭了,就说明墓中氧气不够用,我们就不能往前走了。”刘奋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条长长的甬道,圆拱形,高约五六米,有无数块青砖垒砌而成,三个人小心翼翼地约莫走了几十分钟,前边一道石门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道石门约有几千斤重,三个人上前推了推,石门纹丝不动。 李毅取出王独臂的图纸,发现其中的一幅图画的正是这扇石门,不过旁边还画着一个怪兽图案,像是麒麟,又像是贝质,李毅就打开矿灯在旁边的墙壁上寻找起来。就在离石门一米开外的地方,还真的发现了有这样一个图案的青石,李毅用力一按那块石头,就听见轰隆隆一声巨响,那扇石门就向两边开启了。 那个警员见石门已经开启,就一脚踏了进去,李毅此时正低头端详那份图纸,忽然觉得不妙,他大叫一声:“小心……”话音未落,从墙的两边忽然射出无数只短箭,那个警员躲闪不及,就被那些暗器射成了蜂窝煤。两个人目瞪口呆了好长时间,刘奋一伸舌头说:“真的是机关重重,防不胜防呀。” 两个人参考着王独臂的图纸,一路小心翼翼地往前摸索,躲避着墓里存在的流沙、翻板、吊石等机关,花了好几个小时,两个人终于到达了一个比较大的墓室,而王独臂的图纸到此也已经是最后一张,可见他经过几十年的摸索,也只是到达了这个地方。 李毅用矿灯照了照这个墓室,发现正面摆着一口偌大的柏木棺材,两个人上前,发现那口棺材已经被人开启过了,看着新鲜的撬痕,李毅猜想这定是王独臂所为,他小心翼翼地将那个棺盖往一边推去,就在棺盖开启的那一瞬间,一股强烈的光从棺材中射出,整个墓室都亮如白昼。 两个人探头向棺材里看去,发现那个发光的物体是一枚鹅蛋大小的珠子,“夜明珠。”刘奋激动地喊道,接着抢先一步就一把将它抓到手中。李毅说:“你要干什么?”刘奋说:“谁先拿到就是谁的,这是规矩。”李毅喊道:“这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这是国家的东西,所以你必须放回去。” 刘奋一听,忽地一下拔出手枪,对准李毅,说:“你小子要断我的财路,没门,这颗夜明珠价值连城,拿到外边转手后,我这一辈子就衣食不愁了,我是不会放手的。” 这时,李毅忽然叫道:“快看,夜明珠怎么变形了。”刘奋冷笑道:“你小子想骗我,没门。”他低头看去,自己手中的夜明珠果然正在变长,一会儿工夫,它就变得像一根面条了,接着它自己顺着刘奋的身体往下滑,就像是融化了的蜡烛油一般,刘奋进古墓时,大腿上曾经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个小口子,那个物体滑落到这个小伤口时,它停住了“脚步”,径直钻了进去,刘奋觉得就像千万根钢针齐齐扎人体内,他惨叫一声就倒在地上。接着李毅恐怖地看到,刘奋的身体正慢慢地瘪下去,一会儿工夫,他就变成了一堆颜色黝黑的骨头,跟王独臂的一模一样。而此时那个发光的物体从他的体内钻出,还是一个长条状,它以很快的速度又爬回了棺材里边。李毅战战兢兢地往里边探头一看,那个物体又成了一个夜明珠,只不过,体型大了不少。 李毅终于明白王独臂的离奇死因了:原来,王独臂很小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古墓的洞口,此后一直在暗暗进入古墓探险,想寻找洞中宝藏发大财,在二十岁又一次进墓时,不小心碰到了古墓中的机关,那只胳膊也就是在那时失去的。以后有几年,因为这座古墓被地主刘财占据,开发为果园,王独臂不得已停住了寻宝的进程,后来,苹果挂果了,刘财怕有人偷,就找他看果园。王独臂心说这可是一个好机会,就欣然前往了。 此后,王独臂白天看果园,晚上就钻入古墓中探宝。历尽千难万险,探尽墓中机关,终于有一天,他探到了那个比较大的墓室,看见了那个巨大的棺材,发现了里边那颗夜明珠,心说这下可发财了,就带着这颗夜明珠出了古墓。岂料,这颗所谓的夜明珠其实也是古人设的一道机关,那其实并不是一颗夜明珠,它的真实名字叫做虫玉。名虽为玉,其实是一种微生物聚合体,这种微生物其毒无比,且嗜血如命,嗅觉灵敏,平日里他们以固体状态出现,可是只要它们沾到热气,再要让它们嗅到血腥气,它们就会一起出动,盗墓贼就必死无疑。那么古人为什么将它们列入墓葬暗器呢,就是因为盗墓贼费尽气力进入墓室后,身体都会或多或少有一些损伤,再说盗墓贼进墓就是为了盗宝,看见这么一个大夜明珠一定不会放过,一旦让温暖过来的虫玉嗅到他们身上的鲜血的味道后,这些人就会无一生还。而王独臂带着那个虫玉回到地面小屋时,不小心被门口钉子刮了一下,鲜血直流,这一下就唤醒了那些微生物,王独臂惨遭厄运,那只大黄狗则也是因为身r上有伤,被虫玉嗅到,也和主人一起去见了阎王。 虫玉在吸干了王独臂与大黄狗的血肉之后,体积扩大了不少倍,然后又回到了它的“家”—那个柏木棺材内,静候着下一个牺牲品。 看着刘奋那堆恐怖的黑骨,李毅再也没有心思往墓里走,他掉转头往古墓外仓皇跑去,逃出洞口的李毅这才发现,王独臂的那张图纸竟然也没有带出来,但是他却没有信心再进去找了。 是夜,孟津县突然下了一场百年罕见的暴雨,大雨下了整整一天一夜,待到第二天天晴,阎王堆附近一片平静,那个古墓的洞口早已被冲刷下来的黄土掩埋,不见了踪影。 ...
半夜两点多,下着大雨,我刚从网吧出来,上了一天一夜的网,困得哈欠连天。偏偏住的地方还在郊区,离网吧走路得半个小时的路程。 人们都说人的肩膀有三盏灯,晚上走夜路不能回头看,回头一次鬼就会吹灭一盏灯,等鬼吹灭了你的三盏灯,你的小命也就不保了。 我一个人打着伞在漆黑的大街上走着,雨稍微小了一点,郊区的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就连路灯也是偶尔只能见到一个。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拐角有一盏昏暗的路灯,我突然觉得脖子凉嗖嗖的,加快脚步往前走,突然觉得背后有个脚步声。我以为听错了,放慢脚步仔细听着,果然身后的脚步声也走的慢了起来。不是我耳朵多好,主要是“它”走路不跟我同步,“它”总是比我慢半拍。我顿时心跳加速,拿着伞站在原地不敢动,走也不是不走更不是,我甚至都能感觉到“它”就贴着我的后背。这个时候我早都忘了不能回头的说法,我用力的捏着伞炳,哆哆嗦嗦的闭上眼慢慢向后转,我怕我转的快了会跟“它”脸碰脸。等我慢慢睁开眼,什么都没看到,空荡荡的马路在路灯的照射下似乎显得很狰狞,我应该是吓坏了,三百六十度转了一个圈看了下,还是一个人都没有,我松了一口气,大概是我太紧张了,自己吓自己吧。 转过身深呼吸几下我又继续往前走,身后再没了脚步声,果然是自己吓自己,我为了给自己壮胆哼起了歌,“都可以随便的你说的,我都愿意去” “小火车滴滴的声音” 我站在原地不敢动,谁在接歌, “都可以是真的,你说的,我都会相信。” 我早都停了“它”还在唱,是个女的,声音很好听,是从我背后传来的,在漆黑的夜里倒是有些刺耳。我吓得快要尿裤子了,不停的转头看看到底是谁吓我,可是空荡荡的大街依旧只有我自己。我真恨我自己,干嘛要没事瞎唱什么歌。 环视了一圈依旧没人,歌声也停了,我却再也不敢唱了。浑身都湿透了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继续大着胆子向前走。过了前面的小桥就到了。 走到桥头我的心又凉了,桥的那边一个女的坐在桥墩上,下着雨她也没打伞,浑身湿透了,我站在桥这边,她坐在桥那边,她似乎没有看到我,一直低着头在哭,哭声很大,隔着雨声我都能听到。回家就只有这一条路,我站在原地站了半天,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上了。等我走到她跟前的时候,她突然停止哭了,猛然抬头看着我,我汗毛都竖起来了。吓得已经不会走路了。她直勾勾的盯着我,我也盯着她,这女的长的还挺漂亮,虽然头发湿了全部粘在脸上,到依旧能看出长的不错。 大概过了几分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脚麻了,她突然噗哧笑了下,笑的很好看。我居然不知所措了。管他是人是鬼,死就死。我一屁股坐在她旁边,把伞挪过去替她打着,她看着我又笑了一下。 “你怎么这么晚还在街上跑,不怕鬼吗?”她歪着头俏皮的问我。 “我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什么鬼啊,你怎么大半夜在这哭啊?”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好像忘记了好多事,连我是谁都记不起来了!”她憋着嘴似乎又要哭了,我赶紧安慰她。 “没事没事,我在这陪你。陪到你想起来我在回去”。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你能抱抱我吗?我感觉好冷,我浑身都湿透了。”她可怜兮兮的看着我,我并不是想占她的便宜,是我真的觉得她很可怜,我没办法拒绝,她向我靠过来,我伸出手把她搂在怀里,她的头发全耷拉在脸上,我帮她把头发用手拨起来弄到后面。突然手觉得粘糊糊的,我以为什么东西弄到头发上了,我转头看看她的后脑,顿时一股热血直冲头顶。她的后脑一个大洞,不停的往外流着血和脑浆。怪不得她说不记得什么了。我的手停在半空,手上占着许多不明的东西。我觉得好恶心,胃里一股翻涌从嘴里出来,我转过身吐了,晚上吃的泡面全部吐出来了。她用手拍打着我的后背,问我是不是感冒了。我吓得推开他赶紧站起来。靠在桥的另一边惊恐的看着她。 “你怕我?” “不怕是假的”!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她突然像发了疯一样,冲着我大声喊叫,不停的重复着那句话。我扔了伞赶紧跑,再不跑小命就没了。但是跑了好久感觉还是在原地打转,我气喘吁吁的站在原地不动,看着她一步一步向我靠近过来。 “你到底要干嘛,我又没惹你。我只是想回家而已。”我知道我跑不了了,打算跟她讲讲道理。 “我不想干嘛,我好冷,我想让你抱抱我。” 我慢慢走过去。今晚这条小命怕是要交代到这里了,算了,看她也挺可怜的,就满足她这个愿望。我伸出手,一把把她搂过来,抱在怀里,她也不挣扎,也不说话,变得很安静,静静地在我怀里靠着。如果她是个人,或许这时候很浪漫,但是她偏偏是个人人都怕的鬼,我这个时候连牙床都在打颤。 过了一会,雨停了,她推开我,笑了笑, “谢谢你,我已经了无牵挂了,以后不要太晚回家了,小心我又在半路等你哟!”说完她转过身,从桥上跳下去,我追到桥边去看,什么都没有。 我拍拍脑袋,赶紧往家跑,这次什么都没有,一路顺利回到家。 第二天我出门上班,路过那座桥,看到有好多人围着,我赶紧挤进去看,好多警察拉着封锁线,昨晚那个女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大家都在议论纷纷的 “听说是被男朋友抛弃了,一时想不开,跳了水,脑袋刚好磕在石头上,脑袋后面开了一个洞,啧啧,真是惨啊!” 我叹了口气,看了她一眼,她似乎冲我笑了一下。 “安息吧!”我小声说道。转过身朝公司走去。 从此以后再也没敢半夜回过家。 ...
陶勇是一名青年画家,一双深邃的眼睛配一头浓密的长发,很有艺术家的气质,艺术家总有些与众不同之处,陶勇与众不同之处就是他喜欢独自夜跑。 一个深秋的夜晚,下着毛毛雨,路上行人稀少,陶勇仍照常夜跑。跑着跑着,他突然感觉后面似乎也有跑步声,回头看去,只有一对情侣在伞下漫步私语。正疑惑时,有个身影跑过来,这人穿黑色连身的运动服,跑过陶勇身旁时,侧头朝他微笑了一下,看上去像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这以后,陶勇隔三岔五就会看到这个小伙子。 这晚正跑着,陶勇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在叫他,是个女人的声音。他猛地停步转身,却没看到熟人。谁叫我呢?还是个女人!陶勇直到上床时都想不明白。 这天夜里,陶勇跑到一处有较多树的街心小花园。突然,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跟头摔倒在地上。幸亏他反应快,只擦破了皮,爬起来后蹲在地上仔细观察,地上是平整的地砖,不应该绊脚啊? 过了不到十分钟,在一个拐弯处,陶勇再次被绊了一跤。这次他前后不远都有行人,别人都没摔,就他摔了一跤。他减慢速度,再跑二十分钟就到家了,他可不想再摔跤。可刚跑进老巷子里,他再次听到后面有女人叫他,他刚想回头看,又被绊倒在地,可地面一切正常,根本没有什么绊脚物。突然,他感觉有东西落在他的头上和周围,一看,不好!竟然是烧给死人的黄色纸钱,他不禁头皮发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巷子。 回到家冷静下来后,陶勇越想越觉得这事蹊跷,受过高等教育的他说服不了自己承认这世上真有鬼,可这些事又确实诡异。最后,他认定是有人跟他恶作剧,他打电话试探了一帮要好的朋友,他们都否认。无奈,陶勇决定亲自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他照常坚持夜跑,只是在腰上多系了根结实的皮带,以防有情况时可用来防身,并且特意开始留心周围的环境。 这天夜里,又到一段行人稀少的路上,陶勇再次听到后面有女人叫他的名字,而且连着叫了两声,他回身寻去,只有那个时不时遇到的穿黑色运动服的小伙,他跑到小伙身边,问:“刚才是你叫我名字吗?我后边只有你!”这人一甩胳膊,挣脱了他,可这一甩,也把头上的连衣帽甩脱了,一头秀发散开来,陶勇忙松开手:“你是个女的?” 女子不慌不忙地理理头发,说:“不错,我是女的,刚才是我叫你的名字。” “你?”陶勇再仔细观察这不到三十岁的女子,他根本不认识,“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女子不好意思地一笑:“对不起,吓着你了,我叫袁蓉,你确实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我们住得相距不远,我是听别人叫你,才知道你的名字的,我也喜欢夜跑,可是我没有同伴儿,有些害怕,叫你名字是想跟你一起跑,有个伴儿。” 陶勇说:“原来是这样,你几次莫名其妙地叫我,我一看又没熟人,弄得怪人的,不就结个伴儿吗,你明说不就得了?走,一起跑吧。”袁蓉歉意地笑笑,跟着陶勇跑了起来。 这以后,两人常常相遇,遇到便一起跑步。后来,陶勇把自己那夜连摔三跤的事讲给袁蓉听,她大笑:“听说有种鬼喜欢把人摔倒,强行给人剃光头,你是不是遇到了鬼剃头?” “哈哈,鬼剃头?”陶勇大笑,“可能是吧,来个女鬼给我剃头就好了。”后来,两人不跑步时也相约在酒吧或咖啡厅聚聚。再后来,陶勇发现自己爱上袁蓉了,他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 这天,陶勇把袁蓉约到一家浪漫的咖啡厅,两人喝着咖啡聊着天,陶勇正要向袁蓉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时,旁边经过的一个女子突然停住脚步,盯着他看,然后微笑着说:“你好!”陶勇觉得这女子有些面熟,可想不起来是谁,他礼貌地说:“你好!”女子掏出一张照片递给陶勇看,是个胖乎乎的可爱小婴孩,陶勇疑惑地看着这女子问:“你是……” 女子说:“你想不起来了?我是个农村来的钟点工,去年六月一日深夜下大雨,在一座桥上,你让我上了你的车,拉我去医院生孩子,医生说要再晚十分钟,我们母子二人都没救了,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我一直找你找不着,想不到今天来这里做保洁却遇到你,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你!” 陶勇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他说那没什么,遇到那种情况谁都会帮的。女子千恩万谢,又打电话叫他老公把孩子带来,一定要当场让孩子认陶勇当干爹,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弄得他没机会向袁蓉表白了。 几天后一个晚上,陶勇又约袁蓉到另一家咖啡厅,在这里,他向袁蓉表白了,袁蓉红着脸看着他,没说接受,也没说不接受,弄得他有些尴尬。 “我们去跑一趟吧!”袁蓉突然提议。“好,跑一趟!”陶勇愉快地接受了这个建议,他们各自回家换上运动服,再次相约在一起,沿着熟悉的路线开始跑步。 渐渐地,袁蓉越跑越快,跑着跑着,她突然“呜呜”地哭起来,陶勇拦住她问发生了什么事,可她什么也不说,只顾向前跑。最后,跑到了陶勇住的楼下,袁蓉停住脚步回头莞尔一笑,说:“不请我上去坐一坐?” “啊?请请请!”陶勇兴奋地请她上楼。进屋后,袁蓉提出要喝酒,陶勇家正好有两瓶好酒,于是,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了起来。趁着酒兴,陶勇再次向袁蓉表达了爱意,袁蓉指着酒瓶说:“你把这瓶酒全喝了,我就答应跟你好。”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我干了!”陶勇说罢拿起酒瓶,把大半瓶白酒灌进肚里…… 第二天中午陶勇醒来,翻了个身,他感觉头上有些不对劲,一摸,他吓得从床上跳了起来,到镜前一照,一头浓密的头发一根也没有了,成了个光光的和尚头。 怎么回事?鬼剃头?他惊慌万分。突然,他看到桌上有张纸条,上面写着“看电脑桌面”,他忙打开电脑一看,桌面有封信,打开一看,里面写道: “我本来是计划杀死你的!去年六月一日晚上,那个暴雨之夜,我和男友出了车祸,我俩的手机都摔坏了,没法求救。他生命垂危,我在路边拦车,好不容易看到你的车开过来,可你一摆手冲了过去,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我男友死了,就死在我怀里。后来我托人根据车牌号查到了你的住址,计划杀死你给我男友报仇,你那几次被绊倒,都是我躲在暗处专门用钓鱼线做的手脚,就是为了先吓吓你。前几天我才知道,你当天车上拉着个临产的妇女,你救了两条人命。可我还是恨你,特意剃光你的头发,就当是砍了你的头!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我没法喜欢上你,你是个好人,会有好报的,我走了,你不要找我,你也找不到我的。” 陶勇像木头一样,呆了! ...
“笃哒——笃哒——” 是高跟鞋踩在水泥台阶上发出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分外刺耳。 周士贞皱起眉头,已经是第十天了,每到凌晨三点,楼梯里就会响起这烦人的噪声,吵得让人睡不着觉,虽然他并不渴睡。人老了,就是这样,睡眠会越来越少。 他住在一所具有近百年房龄的老屋里,当年是外国人在这个城市所造的第一所西式洋房。无论是外观上的青白墙砖,还是窗户上的盘花铜栏杆,或是某个角落里不经意出现的古罗马半圆形拱柱,处处彰显着当年它泊来品的高贵身份。 对于这一切,周士贞都了如指掌。他从一出世就在这里,见证着这所房子从洋行职员的宿舍,变为解放后七十二家房客集聚的格子间,再到文革后住客散去,逐渐恢复原貌的老洋房,至始至终,他都没有离开过这所房子。 在他的心中,这座三层楼高的老房子就是他的伙伴、他的命根。哪怕这里的墙体斑驳起缝,地板被白蚁蛀噬得空空荡荡,冬无暖气夏无空调,他都不在乎,只要房子在,他就一天也不会离开。 他一生未娶,时代的变革加上政治运动的冲击,让他少有朋友。尤其这两年多来,他自觉体力不济、精神疏懒,便开始闭门谢客。每日只是静静地待在房间里,偶尔会在夜深人静时稍稍走动几下,松松筋骨。为了不影响别人,他甚至连灯都不愿意打开。从小到大,他都是个有休养的人,温文儒雅、内向腼腆,不到万不得已决不会和人起冲突。 只是他想不通房子的隔音效果何时变得这么差,只是高跟鞋撞击地面发出的声音,就能触动人的神经。 或者,是他太过神经质。 “铛、铛、铛——” 古老的珐琅绘画自鸣钟敲了三下。 楼梯里又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总在凌晨时分,打破世人的好梦,她究竟是做什么的。他想起报纸上介绍操皮肉生涯的女郎,就是这样晨昏颠倒,锦衣夜游。 她们的出现让人家无宁日,为什么没有邻居投诉,难道是见怪不怪。 唉,真是世风日下。 他叹了一口气,也许是这两年住的人越来越少了。原本他还可以看见楼下跑动的小孩,听见楼上夫妻为了家庭琐事争吵不休,闻到用餐时整幢楼里都飘着的呛人油烟味。他依稀记得两年前,楼里涌进一帮人,吵吵闹闹一番,总算平息。自那以后,这里逐渐没有了小孩的嘻闹声,没有了人来人往的喧嚣,变得冷冷清清。有的时候真安静,静到只听见花园里树叶落地的沙沙声。 说是叫花园,其实也只是个荒芜颓败的园子,只有几棵冬青树在那里自生自灭,树身上缠绵着孱弱的菟丝花。晚风吹过时,树枝和花藤缱倦在一起,在冷月的映照下,浓淡有致、影影绰绰。现在树越长越高,枝叶都蹿到了窗户旁边,时不时地敲打玻璃。浓密的树荫把房间遮得严严实实、不见天日。其实,这样也好,不知为何他的眼睛变得怕光、畏明,看东西也不甚清楚,大概是患了白内障。 偶尔他会打开那老掉牙的收音机,想听听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收音机只是发出沙哑的怪声,他用力拍打收音机,依旧如此。 老了,老了,和他一样老到要罢工了。他叹了一口气,放弃这最后的消遣。 脚步声越来越近,仿佛就要侵占他的领地,他终于忍不住想提醒她注意邻里关系。 或许是腿脚不便,等他打开门,那清脆的脚步声已经消失在了楼梯处。朦胧中只看见一个婀娜的背影,消失在了满阶清光中。 一阵雅淡的清香随着门的开启萦绕在了他的身边,不是那种庸俗浓烈的香水味,是一种几十年来只会出现在他梦里的气味。 “灵宝。”他竦然惊痛。 孙灵宝是他生命中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女孩,他心里最隐秘、最纯洁的角落只被她占据。虽然经历风雨沧桑,但他从未忘记过她。曾经的美梦,纯真的爱情,都在这午夜被香风卷起,一发不可收拾。 六岁的灵宝用火钳子烫了卷发,穿着白色的公主纱裙,站在那里活脱脱像个洋娃娃。 “士贞哥哥,我想吃糖。”她在换牙,两颗门牙已经脱落,一开口就有些漏风,与她小公主的打扮格格不入。 “还吃,小心成了李妈。”周士贞看着她黑洞洞的嘴巴笑着说,李妈是个瘪嘴老太。 “士贞哥哥,你给我糖吃,我就唱歌给你听好不好。”她撒娇。 周士贞没了办法,“好吧,只准吃一颗,否则被你妈看到又该骂我了。”十二岁的他走到柜子前,先从糖果盒里拿出一颗糖,想了想,又拿出一颗放在她的手心。“到时候,牙齿烂光了可别来找我。” “不会的。”灵宝笑得很开心,眼睛像弯弯的月亮。 她是他的小尾巴、小跟班,要他照顾,要他疼爱。好在他有耐心,永远不会像别的男孩子那样嫌她麻烦。连周太太也和孙太太打趣,“你们家灵宝给我家士贞做媳妇吧。” 整整一天,周士贞坐在摇椅里,椅子发出低沉的咯吱声。 夜幕又降临了,在这寂静的夜里,他像是坐在一艘小船上,悠哉悠哉地摇晃,水面上泛起阵阵涟漪,思绪也飘浮不定。闭上眼睛,想像着把自己沉入湖底,冰冷的湖水会涤荡那近乎干 涸的心灵。 他开始渴望起午夜的来临,期盼着高跟鞋从家门口前走过,只是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像当年那样,一看到灵宝就会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那个时候的他实在是太过害羞了。 那年大学放暑假,他骑着自行车回家。路上看到一个穿着蓝布上衣、黑裙子的女学生,两条乌溜溜的大辫子挂在身后,最是平常不过的学生装扮,却是那样的朝气蓬勃、青春盎然。以至于擦身而过后,他情不自禁地回头,却发现这人原来是灵宝,她已经由娇憨的小女孩子成长为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 夕阳的余辉将她笼在里面,周身仿佛镀上了一层细碎的金铂,熠熠生光,就像佛祖面前供奉着的那朵最美丽的莲花。 不知怎的,他忽然开始觉得心虚。 她也发现了他,开心得像什么似的,欢呼一声:“士贞哥哥,你回来了。” 他做贼似的低低应了一声,就匆忙跑回家中,他不敢让灵宝看见他那张堪比晚霞的脸。 “士贞哥哥怎么了,对我爱理不理的。”屋外传来灵宝和母亲的对话。 “怎么会呢,他大概是累了。”周太太帮他解释。 “哦。”单纯的灵宝释然。 可他却从此背上了枷锁,好些个晚上,他在星辉斑斓中失眠,一遍遍地背诵,“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大学毕业时,他大着胆子邀请灵宝参加学校的毕业舞会,她欣然答应。 他还记得那天她穿着一身银白色的绸子旗袍,耳边挂着长长的珍珠耳坠,衬得原本白晰的皮肤更加光滑如玉。两条辫子剪短了,烫成了波浪,松松绾在脑后,跳起舞来,风情万种。 她的腰肢不盈一握,一开始他都不敢用力揽着,她微笑仰着头,用眼神鼓励他。两人挨近后,一丝雅淡的清香飘了过来,像九月的青橘子刚破了皮,清洌异常。 他是新学的跳舞,动作难免笨拙,可是她轻摆着腰,不慌不忙地附和他的舞步,显得那么从容,那么轻盈,像个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的仙子。 伴随着华丽的圆舞曲,有那么一刻,周士贞恍惚觉得两人来到了中世纪的欧洲王宫,在那个盛大的宫廷舞会上,他就是那个彬彬有礼的王子,而她就那艳冠群芳的公主。 曲终人散,两人结伴回家。花前月下,最适宜表白,周士贞啜嚅了半天,“灵宝,我想——” “你想什么?”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望着他,眼波横流,带着希翼。 “我想——,我想和你拍张照片。”他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样说。 没有听到期许已久的话,一丝失望掠过了她的脸庞,勉强笑了笑,“好啊。”便沉默不语,两人间竟是异样的微妙。 周士贞敲开了照相馆的大门,好在师傅还没有休息,准备就绪后,让他们站在了布景前面,一边调试一边示意两人“再挨近些”,他只是犹豫不决,倒是她落落大方地凑近。看着镜头前金童玉女一般的人儿,师傅赞叹,“好极了,笑一笑。”在三、二、一的倒数声中,闪光灯亮了,将那一刹那永远定格在了黑白相纸上。 无数个夜晚,他对着照片发呆,那里面的灵宝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永远只有十八岁。 时局越发动荡,周围人心惶惶,周士贞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在今天表白。 他的手心里拽着一个物件,好几次忍不住拿出来端详。阳光下,这物件质地细嫩润滑,晶莹剔透,碧亮喜人,是一块极好的翡翠,精工细刻成了荷花鸳鸯状,几乎花去了他半年的工资,用作定情信物再合适不过。 从下午到黄昏,他一直在灌木丛后面张望,佳人却迟迟不来。他怅惘地抬起头,看着那日头一点点偏西,天空如同打翻了的颜料罐子,明黄、粉红、浅紫、深蓝、黝黑交织在了一起,形成一幅绮丽魅惑的画卷。远处传来悠扬的鸽哨声,划破寂静的长空,一群群洁白的信鸽在天空中盘旋,准备归家。哨声随着鸽子的高低起伏,慢慢变换着频率,时缓时疾,抑扬有致。 终于,流光溢彩的晚霞中走来了一个身影。 “灵宝。”他迫不及待地迎上去。她却没有往日的欢喜,只问一句,“你在等我?” “是。” “有事吗?”他又语结。她望着他,眼眸中有一丝幽怨。 “这个送给你。”翡翠玉佩送给你,希望你表明我的心意。怎料灵宝只看了一眼,便回绝,“谢谢你,我不能收。如果没其它的事,我回家了。”看着她就要离开,他也不知从哪里借来胆,“灵宝,我喜欢你。” “你说什么。”像平地炸了一个响雷,她呆住了。 “我说我喜欢你,我要娶你。”原来把心底话说出来也不是很难。 两行清泪从灵宝脸上流下来,她哽咽道,“来不及了,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去台湾了。爸爸花了十根条子换了船票。” 闻言的一瞬间,他浑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脑中,四肢却是冰凉。命运似乎在戏弄自己,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仿佛是对他迟迟不表白的惩罚。 二十多年从没有像今晚这样大胆,他把灵宝紧紧箍在怀中,绝望地想要挽留。她伸手捶他,“我恨你,为何到现在才说,早去干什么了。” 她的手劲不大,他却听到了身体里面有崩裂的声音,是他的心碎了。 天上一轮弯月,照得花园里郁郁葱葱的树木,无端生得寒冷。夜风吹来,树叶簌簌作响,似乎也在哭泣,这个晚上多么短暂,而他和灵宝的爱情像是那只在黑暗中绽放的昙花,刚一开放却又谢了,洁白的花瓣散乱地落了一地。 神思恍惚中,她的脚步声近了,渐渐地又远了。他的心剧烈地跳动,等了几十年,他决心不再迟疑,找到她弄个明白。 甫一出门,他身形踉跄,门槛何时被砌得这么高,好象要把什么东西关在里面似的。楼道里黑洞洞的,只有楼外的月光斑驳疏离地照进来,借着一缕清光,他摸着楼梯扶手,慢慢爬上去。地上都是灰,寒风吹来,尘土飘扬,呛得他直咳嗽。 他喘息地上了三楼,楼上房门紧闭,他视线扫了一圈,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糊模,仿佛电影里的长镜头,把事物都斜拉变形了。 她究竟在哪里。 徙倚彷徨了一番,凭着记忆,带着焦躁不安,他试探地敲了敲原本属于灵宝家的木门。 只听得吱呀一声,门打开了,清香浮动,疑是玉人移步前来。他的目光落在了来人胸前那块刻有荷花鸳鸯的翡翠玉佩上,这是在那个离别的夜晚,他亲手为她戴上的,几十年了还是那么青翠欲滴。 “灵宝,真的是你。”他泪眼婆娑地望着那个清丽的人儿,“你还是那么年轻,我却已经老了。” “你一点都不老,”她凝视着他,眼眸中光芒璀璨,一如既往。 她笑中带泪地把他拉到了镜子前,底色发暗的水银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少年郎,剑眉星目,长身玉立,在他旁边婷婷立着一位少女,华容婀娜,皎如朝霞。这一对壁人是如此的光彩夺目,把沉寂的夜色瞬间照亮了。 他忽然明白了什么。 “士贞,我来接你回去。”灵宝柔声细语。 他哭得厉害,离别时灵宝那一句“等我”的泣诉,魂牵梦萦了几十年,让他孤苦一生而不后悔,而今苦苦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别哭,你好好睡上一觉。”她低唱起了摇篮曲,在甜美的歌声中,他真的感到累了,这两年多来他都没好好睡上一觉,如今是该好好休息了。梦里,又见夕阳西下,蓝衣黑裙的少女丹唇外朗,皓齿内鲜,笑着迎向他“士贞哥哥。” 十多天以前。 一个女孩子站立在古老的洋房前,她的面容安详而平静,眉宇中依稀可以分辨出几分故人的影子。 “张小姐,你不怕吗。” 一个穿着制服的男人望着她,暗暗佩服她的大胆。 传说这是一幢闹鬼的房子,从两年前的某一天开始,在寂静的夜里,二楼某处的地板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收音机也会低哑作响,原来的住户都已逃离这里。 “害怕?不,我倒希望这世间上真的有魂灵。” 她轻轻抚摸着手中的红布包,包里的那个青花罐子,安息着她最亲密的人。 “奶奶,我们回家了。” ..... ...
干公安的,什么样的事都可能碰上。 这天,正在所里值班的所长穆梨花和内勤王莉,俩人一个写公安信息,一个正在准备着下周向县里汇报的情况报告,一直写到了晚上十一点,忽然,听着派出所的大门,让人擂得象是击鼓似的,咚咚响声在这夜静更深时显得格外吓人。 到底是所长,穆梨花把枪一抓,没等着王莉起来,就已经到了屋外,她警惕地看着院里,然后,冲着大门外断喝: "谁?" 那人一听,双手用力拍着那大铁门,可着嗓子边拍着大铁门边没命地喊:同志,快点,救救我,求您了,快点吧---- 半夜三更的,一个大男人向派出所求救,不是碰上歹徒就是遇上了为难的事。 小穆麻利地开了锁,可是,没等把门开好,那人竟一下子推开了门,往里就闯,由于太急,脚下一绊,一下子扑在地上,就是在地上,也没忘了呼救:快,快,快关门---- 小穆用眼往外一扫,只见外面只有一辆大卡车,除此外并没有什么,不用说。这车是这人开到这里的。奇怪的是,真要是有歹徒相追,即使是转身就跑,在这开门的空儿,也跑不出多远,可是外边连个人影儿也没有。 小穆正在疑惑, 那人一指身后的车说:快,快,那车里有僵尸,僵尸要吃人…… 僵尸吃人? 穆所长一愣。 她家在县城里,弟弟爱看进口大片,家里电脑总放那些买来的光盘,这僵尸吃人的事并不是没有,不过,全是在恐怖片里的,面目狰狞可怕,而一旦到了夜间时,往往在那阴暗角落,变出了那僵尸的面孔,伸出了那长长的尖指,张开了那血盆大口,扑向了预定的的目标,可是,那不过是在电影里,是排戏排出来的,要说这现实生活中有僵尸,谁能信? 不信归不信,可是,眼前的大男人,身高一米八,竟真的让这僵尸吓成这样, 莫不是这里有着什么蹊跷?是专门来吓唬两个民警的?还是--- 穆梨花一边思索着一边眼盯着门外, 同时,耳朵也在听着门外,只听那风吹得那巨大的车发出了种呜呜的响声, 再没有别的,她略一俯身,突然,闻到了那人身上出了股浓浓的酒气。她猜测是不是酒鬼闹事? 正在这时, 门外的那大卡车竟真地咚咚咚地响了起来,穆梨花刚要动作,那趴在地上的汉子竟象中了邪似的,从地上一跃而起,箭一般地向着屋里跑去,王莉竟让他给撞了个咧斜险些摔倒,她不顾一切转身就向屋里追去。 这时,门外的车里咚咚咚地更响了,而且还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嚎叫声,象是人,但又不象,听不清喊的是什么,但却尖着嗓子, 只是在那车里发出了声音,显得格外瓮声瓮气,四下里一片夜色,尤其是那尖细的声音经过了那车的放大,更是有些恐怖。穆梨花倒不是怕什么, 她没少学兵法,对于声东击西等,并不外行,尤其是在警校学习反恐怖反夜袭等,她更是懂得,不能四面出击,更不能分散兵力。 于是,她趁着那汉子往里跑的机会,把大铁门一关,就势一锁,然后转身追进了屋里,等她到了里边,那汉子早就被王莉一个扫堂腿扫倒在地, 紧接着,王莉手往后一掠,摸出手铐。 王莉用目光看看所长,想问问是不是先铐上再说,因为情况特殊,况且又是夜里,这汉子竟敢冲到所办公室里,铐他也是为了保险点,穆所长点点头。 正在这时,就见那地上躺着的大汉,猛地一伸手夺过那手铐,方才还是象吓得半死的人这么会儿就变得这么手疾眼快,就连穆所长也心头一惊, 莫非真的是歹徒想诱我上钩?然后里应外合?她急跨一步,想来个饿虎扑食,那王莉也悔不该方才走神看了所长一眼,没有当机立断。就在这一瞬间,那汉子竟一下子把那铐子夺过去了。 说时迟, 那时快,王莉顾不得多想,她银牙一咬,连枪也没拔,飞身上前,后腿来了个弹踢,直奔那汉子的下身而去,那汉子一看,吓得来了个就地翻滚,躲过了一击。王莉这一踢是虚,脚尖一点地,前腿变后腿,右脚上来,一脚踩住了这人的大腿,疼得那汉子一惊,就象是踩着了木条两头自然翘一样,他疼得上身不由得直起,王莉顺势夺铐,那汉子这才知道, 自己根本不是对手,方才还是温温尔雅的姑娘,眨眼间变成了怒目金刚, 他顾不得别的,忍着疼把那手铐举起: "别误会,我不是抢,我是戴----"他也顾不得说完,边说边干,自己把那夺来的手铐往左腕上一磕,咔地一响,把自己左腕铐住了。 抢手铐给自己戴? 王莉就在这一眨眼功夫,她脚下用力就少了三分,那穆所长也收住了攻击之势, 那汉子腿上一松,知道管事了,他仰脸看着这两位女警, 顺势把那半边铐往右手上又一磕,戴着那手铐高高举起,冲着两人说: "这回,总该相信我了吧?" "你是干什么的?" 王莉不解这酒鬼想干什么。 汉子惊恐地看了看门外,听不见那恐怖的喊声了,也看不见那倒霉的车了,这才有点安下心来,冲着两位民警说: "我可是吓死了,我宁可让你们把我铐起来,把我关进禁闭室,也比在那外边强一万套,二位,谢谢,谢天谢地,真的帮了大忙了----" 一边说着,他仍不断惊恐地看外边,仿佛那里会随时出现什么怪物似的。 "你到底怎么回事?"穆所长急于想知道事情真相。 "妹子,不,警察小姐,救救我,那车里有僵尸!" 僵尸? 穆所长一笑,尽管她处变不惊,但这事也是头一回碰上,不过,她不相信那些, "倒底怎么回事?说清楚点。" 王莉老家是农村的,小时,没少听爷爷奶奶讲过那些鬼故事,虽是不信,不过,毕竟对于那些事还是有些害怕,她看了一眼外边,扯出了手枪。 这汉子这才说起来。原来,现在随着人员流动,大城市里往往有了一些外地人居住,在那里做买卖打工,加上现在城市里殡葬工作要求高,个别老年人不乐意火化,花重金从外地或是老家买坟地,想入土为安,结果,兴起了专车送死尸的业务,这汉子名叫张成,正是东海市的送尸司机。 公司为提高效益,对于这种专送,只派一个司机,固定包车,论人给钱,张成跑一趟,往往要拉上好几个死尸,为了能多挣钱,他从来没有要求配跟车的。 没想到,今天却出了事,车里拉的是三个老头,其中一个听说是吊死的, 另外两个,是老死的。一路没事,可刚走到派出所前边一里左右时,就听着车里有人咣咣地敲车帮,当时,以为是路上太颠出现的声响,于是就放慢了速度。 可是,这一放慢,后边仍是有响,咣咣响的揪心,他虽害怕,可是,好奇心还是挺大,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于是乍着胆子停了车,下车后用手电一照,什么也没有看见,看了车四周什么也没有,那大铁锁锁的好好的, 心想,也许是自己耳朵过敏? 他刚要上车开着继续走,这时,那车帮又咣咣响了,吓得张成魂飞魄散。车里那三个死人,是他亲手从太平间里搬出来的, 本来老人就瘦,那三个老人一个比一个瘦,就象是三段枯木,肉皮全贴在了骨头上,虽说是常干并不在意,不过,张成也是四十多岁的人, 没少看过聊斋,没少听那鬼故事,也没少看恐怖电影,心里还是有点提心吊胆。 正这时,就听着车里有个声音,喊着什么,说听不清,可是,尖着嗓子拼命喊,那声音却分明能钻进耳朵,说是听得清,可是,你绝对不知道那声音是从那里传来的, 不是东不是西,也不南更不是北,倒象是从天上飘来的,更象是从那脚下的地里出来的声音:放我出去…… 张成惊呆了。 这绝不是幻觉,更不是梦中,可是,再怎么说,他也不相信这三个死了的老头中,竟有一个会活了过来,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人们常说的僵尸,一想到僵尸,他真想撒腿就跑,可是,看看四下里一片漆黑,那里能跑? 他顾不得多想,一头钻进了司机驾驶室里,这里虽是不安全, 可是,毕竟是个有门的地方,总比在外边强,他刚要开车,那车帮又咣咣响了,响声震耳欲聋,正这时,他看到远处似是有个小红灯,于是,不顾一切,开车飞跑,到了这小红灯处,看到了派出所的牌子,这才把车一停,跳下来求救。 听着说完,王莉早就瞪大了眼,她还真是头一回听说这种事,只觉得后脊梁有些凉嗖嗖的,浑身的汗毛根子也都竖了起来,心扑通扑通跳个欢,要不是有穆所长在,要不是在工作岗位上而是在自己的家里,她早就吓得钻进被窝里蒙上了头。 "我问你,开车不准喝酒,你知道不?" 所长问。 “嗨,别说了。怎么不知道,我认罚,罚多少都成___” “你在那里喝的酒?” 所长追问。于是, 司机说出了自己在前边一个村头的小店喝酒的情况。 王莉这时有些怪,真是,所长今天怎么了,怎么也婆婆妈妈起来,往日里总是风风火火, 该出手就出手,连半秒也不迟疑的,是不是也怕那个僵尸了? 她看看所长。所长也看看她,正这时,所长对着张成说: “好, 我明白了,不过,你不是说害怕僵尸么?那么我们就来个夜审僵尸,你起来,把那车门钥匙掏出来,开门----” "不!"张成惊恐地叫起来。 "怎么,你不想去?"所长问。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钥匙就在我腰上,你们自己去审好了,我,我……" 小王把那钥匙从大个子手里接过来, 抄在了手里,噔噔就出了门,所长紧跟其后。快到那汽车前时,小王倒底是个姑娘,她不由得有些心里紧张, 这人说的僵尸,按说是没有,可是,那是什么人在里边?她这一犹豫,不由得心里有些紧张,不管怎么说,小心没多余,她把枪拔了出来。 所长一看,把钥匙从她手里接过来,冲她说:我来!于是,所长把那车门一开,顺势一闪。 这时,就见里边嗖地窜出个黑影,小王举枪就要瞄准,所长娇喝一声: “不要开枪!” 接着不等那黑影落地站稳,就是一个扫堂腿,就听着那黑影“噢”地一声,一下子扑倒在了地上,说时迟,那时快,穆所长上去一脚踏在了那个僵尸的背上,用力一踩,那家伙“嗷嗷”冲着王莉喊了起来: “快拷上我吧,我宁可蹲拘留所……” 那里有僵尸会说话的? 王莉上前一把揪住那家伙的后衣领,把他从地上揪起来,扭到了所里,到了屋里灯光下一看,竟是李家庄的二癞子。 “说,你到这车里做什么,是怎么到这车里的?” “我说我说……”二癞子在那死尸车里早就吓得神经快出毛病了。 原来,这二癞子傍晚时看到这运尸车铁帮铁底份外牢固,当成了城里的运钞车了,正好那司机到小卖部买方便面,于是二癞子就对司机说: “大哥,不就是想吃碗热面吗,这有啥,到咱自己的家门口了,你只要说句话就成,别的不用你费心,保管让你吃口热乎的,这么着,你把这车往路边靠靠,省得挡别人的车,然后,就进屋,我给你弄点好吃好喝的,谁让我这人好交,谁让你这人有人缘,我们又碰在一处,这不是缘份?你看如何?” 也是多日没吃好,三说两说,就把司机说下了车,二癞子几个人弄了些饭菜,还弄了些酒,三下五除二就把司机灌晕了。 一看司机趴在桌上,二癞子从司机腰带上偷下钥匙开了后车门,二癞子刚爬进里面,这时,司机听着外边有声响,他看到几个人正在后边车门那里围着,晃晃悠悠地就出来了,那几个人一看二癞子还在里边,慌忙把车门虚掩上,没想到,司机虽说喝多了些,可对工作可是认真的,过来就看那车门上的锁,一看钥匙竟插在上边,也没多想,从车门上拔出钥匙,把车门锁了,上车开着就走了。 二癞子那几个同伙见大个子司机人高马大,又穿着个公安的坎肩,象是会功夫的,怕不是对手,没敢动手,眼睁睁看着司机把车开走了,还拐走了二癞子。 在车里,刚开始二癞子还以为里边是押运人,扑上去就把那人按在身下,用手卡住了那人的脖子,可是没过半分钟,二癞子就觉得不对劲,因为那人的身子是凉的,而且有着种怪怪的味道,自己还没用力,那人竟一动也不动了,他往旁边一摸,又摸到了两个脑袋和身子,可是,那两个人也是一动不动,他这才知道,自己哪里是碰到了运钞车,倒是钻进了运尸车,和死尸躺在了一起。 于是,二癞子拼命敲起车帮,想让司机停车放他出来,没想到,敲了半天,嗓子也喊哑了,好不容易停了车,往下一跳,竟让公安碰上了。 “僵尸”审完了,真相大白,突然,外边的大铁门又咣咣地响了起来…… ...
夜契者,生人与夜游魂所签之契约也,契之生人得则梦游,绝不清醒,至辰时自省,与常人无异,昼多贪寝,人无生气,致死方休。 我在大学期间的宿舍,是那种普通的八人间宿舍,一间屋子,满满当当地靠墙摆放着四组架子床。我的床位在门口上铺的位置,并不太好,因为对面就是厕所,所以开门关门,总有一股味道,让我这个嗅觉异常敏感的人颇为不爽。 故事发生在大一的下半学期,这时间天气已经很热。那天晚上,我们宿舍八个人在外面看电影,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宿舍的门都已经关了。好在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办法进入宿舍。我们到了宿舍楼前面,最为瘦小的老八跟老六说:“六哥,我们再出去玩一下刺激的吧?”老六爱玩,一下子来了兴致:“怎么玩?”两人耳语一番,就没有进宿舍,又转身出去玩了。 第二天早上,两人回来的时候已经上午九点了。老八躺倒就睡,老六却神采奕奕,对我们神秘兮兮地说:“你们猜我们俩昨天晚上去哪儿玩了?”我们立刻有了兴趣,围在他身边,让他把昨晚的事情讲一下。 老六故作神秘地说:“昨天晚上,我们俩想比一下谁的胆子大,就去了学校旁边的那个据说曾经是枪毙死刑犯的刑场。我们去那儿捡弹壳去了。”“捡到没有?有没有碰见恶鬼啊?”我们着急地问。老刘故作深沉,喝了一口水这才慢慢说道:“我们到了那里没有捡到弹壳,却遇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我们几个睁大了眼睛,恨不得掐住老六的脖子,让他把所有知道的都倒出来! 这老六还是不紧不慢,我们几个瞪着眼睛准备海扁他一顿,这小子看气氛不对,赶紧不再卖关子,说出了他们在那个刑场的遭遇: 他们到了那个刑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一点多了,当时刑场黑漆漆一片,只有旁边的几棵柳树上的几只归巢的乌鸦偶尔发出一两声哀鸣,显得异常凄凉和萧瑟。原本七月份的天气,即使在夜里,在靠近这个地方的时候也能感觉到一股冷冷的气息。老六人高马大,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都非常好,而瘦小的老八已然开始发抖,他再也没有当初的豪言壮语,只能紧紧靠在老六的身边。老六看到这个情景,知道这小子是个怂包,就故意拿话激他:“看你那样子,刚才不是挺牛的吗?现在怂了?知道你就是不行,赶紧回去吧,我一个人在这儿睡上一晚,明天中午你请我吃饭就行了。让你磕头的事儿也免了,怪难为情的。” 老八一听这话,一下子不依了:“谁怕了?谁认输了?我现在一个人过去,站在中间,你就在这呆着!”这小子本来就是一个阳性子人,嘴上从来不认输。曾经因为口角被一个篮球队的大个子给打了,满脸是伤,回到宿舍却嘴硬:“我把篮球队那个一米九几的小子狠狠地打了一顿,满地找牙!”我们还真信了。不一会儿,那个“挨打”的篮球队员来到我们宿舍,我们一看这小子身上一点上都没有。人家倒是好心,说刚才冲动,不该打人,向老八道歉,老八死活不依,说自己没受伤,感觉好得很,打一场篮球都没有问题,还真要跟人家出去篮球场较量较量。篮球队那小子一看这阵势,立马心服口服:“你是条汉子,你这朋友我交定了!”从此两人可是亲密了一阵,直到现在关系也还不错。 老六知道老八又要犯浑,不想搭理他,自己在原地点了一堆火,抽着烟看着老八怎么收场。老八确实很怕,颤颤巍巍地往下面挪,一边挪还一边跟老六说:“我下去了啊!你别跟着我,我……我一个人去!谁都别拉着我!”就这样一步三回头的来到那个刑场的边缘。 这个刑场在一片荒地上,低出地面大概两米深,面积有一平方公里左右,里面非常平整,就像农民们用石磙子撵出的专门晒粮食的平地。老八终于下去了,只听他“啊!”的一声,老六赶紧走到这个大坑跟前,原来那小子被摔了一下,很快就爬起来了。 老六继续在火堆前面抽烟,老八已经一个人去了这个刑场的中心。这时候起了风,火苗被吹得呼呼响,有几次差点灭掉了。整个刑场没有一点声音,异常安静,这个时候应该是虫子们的天堂,可是这些夏虫们却都沉默着,这样的气氛非常紧张,这种安静更让人心里发毛。老六不时地注意老八的动静,说实话,在这样的环境下连老六这种“超大胆”都不免有些害怕,更别说瘦弱的老八了。远处渐渐看见一些雾蒙蒙的东西,一团一团,在空中飘来飘去。 老六知道,那是被称为“脏东西”一类的物质,这下麻烦了,这些东西要是冒犯了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火被风吹得到处乱晃,这时候要是没有火可就麻烦了,老六从旁边加了些柴,把火尽量弄得大一些,火苗窜起来了,有一米多高,老六想给老八照点亮。 老六离开火堆一点,以免火堆的光亮影响他的视力,他在火堆旁边看见老八一个人站在刑场中央,他的身影隐隐约约显现在黑漆漆的刑场中间,而旁边那些雾蒙蒙的东西却显得异常清晰。那东西越积越多,老八的身影已经被包围了,老六却不敢过去。这期间有一个东西冲着老六就过来了,老六一躲,那东西擦着火苗就飞走了,一点红光可以看出,那东西被烧伤了。 就这样一直待到天亮,老六才敢走到老八跟前,那时候老八已经躺在地上很久了。老六把老八叫醒,问老八你没事吧?你别吓唬我呀。老八行来说:“我没事,放心吧。咱们回去吧。” 就这样,两个人回到了宿舍。我感觉老八不寻常,究竟哪儿有问题,我也说不出来,但是就是一种感觉,我觉得今天晚上肯定要出事。于是我说,咱们今天晚上不要关宿舍门,可能有事情发生。他们几个互相看了看,见我一本正经,就笑我,说我神经过敏。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宿舍门开着,因为我在靠门的这一边,所以我说开着门,他们也没有意见。 晚上熄灯之后,只有走廊里的灯透出昏黄的光芒,给整个宿舍楼涂上了一层诡异的色彩。我悄悄地把门打开一条小缝。老八睡了一整天,这时候仍然没有醒,我犹豫听了老六的描述,心里紧张,一直睡不着。就假装熟睡,眯着眼睛密切观察着门外和老八的动静。 中午时候,老八醒来了,我以为他要上厕所,没想到他连熟睡中的我们看都不看。直接从床底下拿出一堆脏衣服,然后打开宿舍门,由于门没有关,他在打开的时候还瞪了我一眼,似乎知道不关门是我的主意。不一会儿,他打了一盆水,开始在宿舍中间疯狂洗衣服,声音特别大,而且他一边洗衣服一边放声大笑,整个宿舍楼里都能听见他恐怖的笑声。大家都被吵醒了,纷纷问老八干嘛呢?老八不说话,已然自顾自地洗衣服,其他宿舍的人闻声也游过来看得,一看是老八在洗衣服,就警告他不要再吵,见老八不理,而且还目光凶悍地盯着他们,最后就都感到莫名其妙地离开了。 老八不理他们,依然放声大笑,然后洗衣服,洗好之后,就把衣服叠起来放在床上,也不见他晾晒。来宿舍警告的人越来越多,宿舍里面的兄弟们也渐渐忍受不了了,纷纷说:“老八,你有毛病呢?抽什么风呢?再不好好睡觉把你宰了卖排骨!”老八冷笑一声,从床上褥子底下拿出一把一尺多长的砍刀来,握在手上,然后直直地站在宿舍中间,这一下,再也没有人敢说话了。我从始至终没有出声,;静静地观察着老八的动向,我知道,一定是昨天晚上出了事了。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大家都已晚上没睡好,哈欠连天,只有老八不管这些,倒在床上就睡。宿舍的弟兄们对我的话开始相信了,而且他们发现,老八昨晚洗的衣服本来就是干干的,根本没有一点水渍。纷纷问我:“老大,怎么办?”我说,把他弄醒了再说。 众人开始行动,可是任凭我们怎么努力,老八就是不醒。老六说,你们不用担心,这是梦游,只要晚上把他叫醒就行了。老七说,千万不要,在梦游中把人叫醒,梦游的人会死的。我说,老七别瞎说,梦游也是睡眠的一种,叫醒不会有事,就算有事有我在呢,你们怕什么。今天晚上看看有什么新情况。 一日无事,老八在宿舍睡得很香,脸上甚至留下了满足的、幸福的微笑。到了晚上,大家都睡不着。我于是指挥行动。我先示意大家上床休息,不要惊动老八,然后等他开始梦游的时候突然叫醒他。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老八已然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我们大家都很紧张,宿舍里静悄悄的,只能听见我们活深或浅的呼吸声。 经过艰难的一个小时的等待,老八起床了!我们都做好准备了。他依然从床底下拿出衣服,走到水房,打了水回到宿舍,然后报仇似的洗衣服。整个宿舍只能听见刷刷的洗衣服的声音。他偶尔抬起头,对我们笑一笑,那种笑容简直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阴冷,残酷,还有不屑,甚至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意思。但是我们都知道,这绝对不是老八平时的笑容。 我一挥手,大家一起跳下床来,摁住老八就往床上拖。但是平时瘦弱的老八在晚间力气实在太大了,我们七个人根本控制不了他。他已然洗着衣服,似乎我们对他所施加的力量根本没有用。他只一挥手,我们便被四散甩开,我们没想到他的力气竟然这么大。我们拿出所有的手电,对着这个忙着在夜晚洗衣服的倒霉蛋的眼睛,他的眼睛通红,半睁着,却根本对这光线没有一点感觉。折腾了一晚上,我们根本没有弄醒他。 老八梦游的消息不胫而走,所有的学生几乎都知道。慢慢地,老八在白天能够醒来一小会儿,我便向他了解一些当晚的情况。他才断断续续地告诉我说: 当时,我一个人走进刑场中间,确实很害怕,可是既然已经说出这话了,就一定要干成。于是硬着头皮站在了目的地,刚开始感觉有一股股凉风从身边吹过,后来感觉就不对了,一会儿工夫我看见老六点的火堆已经熄灭了,我更害怕了,坐在地上喊着老六的名字。紧接着,我就感觉我置身于茫茫人海中,这里非常热闹,车水马龙,人们都在街上走,两边都是商家,有卖小吃的,有卖衣服的。我也跟着这些人在街上逛了起来。这些人互相说着什么,我一句也听不见,他们也不理我,我就一个人逛。逛到最后,我饿了,找了一个小摊坐下了。我跟老板说话,这老板竟然能听见,而且他能看见我,最重要的是他说的话我能听懂,而且听得很清楚。我吃完东西,没有钱,老板说这样吧,你在这张单子上签下你的名字,然后按了手印就好了。我于是答应了。于是我接着逛,又吃了几样小吃,也依然是签了单,没有直接付钱,最后听见鸡叫了几声,这些人都不见了。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老六在叫我,我们就一起回宿舍了。 说到这里,事情已经很明显了。我知道老八一定是到了鬼街了,他没有死人的纸钱,所以只好跟那些卖东西的签订了夜契,这夜契一旦签订,晚上必须给那些鬼魂打工,人家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晚上整个时间都属于这鬼魂。夜契签订一次的时间一般为一生,老八连续签订好几份夜契,看来他是不可能在晚上支配自己了。 我说完这些,大家都很沉默。只有老六急切地问我:“老大,怎么才能解除夜契?”我说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死。死了有人给你烧纸钱,你拿钱去找到这个鬼街,还了钱,拿回契约就行了。老六很害怕,最后终于说:“老大,当时有一个老头卖给我一篮子花生和一瓶酒,我都签了单了。还有后半夜我吃了一只烧鸡,也是签单的。”老六声音都颤抖了。 我不知道老六为什么没有梦游,这是我至今无法解释的。五叔说:这大概只有一种解释,那些鬼魂看见老六人高马大,阳气又重,无法很快适应,等阳气损耗一点,也会变成老八那个样子。我拿出一面铜制小镜子,在晚上老八梦游洗衣服的时候照他,能看见他的肩膀上站着两个纸人,那纸人对着我神秘地笑着。而老六的肩膀上,站着一个老太太和老头,两个老人都在他的肩膀上坐着,手里拿着丝线,控制着他的行动。不几天,老六也从床上下来了,拿了衣服去水房打水去了,我再照老六时,他的肩膀上也换了和老八一样的纸人。 我们得到他们两人的死讯是在新学年开学的时候,他们各自的老乡告诉我们,两人都是睡了一觉,再也没有醒来。(故事完) ...
我们寝室的丰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英年早逝了。他的家人和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琳都哭得死去活来。丰和琳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在同一个学校,彼此感情很微妙,琳的感情又极其脆弱,听她的室友说,有几次她在寝室里想吞安眠药、跳楼或跑到学校旁投河,幸好总是发现得及时。否则,唉…… 我们几个身为丰的铁哥们儿,自然也很关心她的事。尤其是我,我和琳之间还有层亲戚关系,她曾祖父是我祖父的同父异母兄弟,所以论辈分她还是我侄女,虽然我只大她几个月。不过这是我们彼此的秘密,没有别的同学知道。我没敢对家里人说琳这些天发生的事,幸好她的室友们也没让老师知道,否则不免又会让家里知道,还免不了两顿严厉的“思想教育”,她哪里受得了。但我在学校特别关照这个令人担心的侄女,丰死后这些天琳一直魂不守舍,悲痛欲绝。上次我和几个室友在去网吧的路上看见琳在河边失魂落魄地漫步,赶紧跑上去将她稳住,才没让她跳河。当时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后来为了防止她从宿舍楼往楼下跳,我再三提醒她的室友在宿舍里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就是她去WC也最好陪着。但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那天晚上,我很反常地十点就打起了瞌睡。一上床就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醒来。竟发觉自己不知何时睡在了下铺。更令我吃惊的是:对面丰的床上竟睡了个人!而且那人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自从丰死了以后,他的床铺是没人睡的。我正在迟疑间,突然察觉那竟然还是个女的!更让我吃惊的是:她是琳!通过从走廊里透进来的灯光我清楚的认出了她的脸。她半睁着着一双哭肿了的眼,似醒非醒的样子,径直出门而去了。我连忙从床上起来,鞋也没穿,不近不远地跟在她后面,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她发觉后跑得更快。我跟着她走到楼顶。最后她停在了一个让我吓得直哆嗦的地方———在那儿只需向前一跳,就是从七楼顶上向楼底下跳了。她停在那里,嘴里喃喃地不知说些什么……随着阵阵凉风吹来,她洁白的睡裙被吹起,看上去摇摇欲坠。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我屏住呼吸迅速地而又悄悄地接近她……不一会儿,当我刚到她身后一只手臂距离时,她刹那间就跳了出去!我一下子跳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她的手。但是她跳下去的冲量太大了,我脚下一滑竟然也跟着掉了下去……我心里咯噔一下,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发觉自己躺在床上。天已经亮了,我看了下身边的钟,才五点而已。再看看丰的床,空的。又发现自己还是睡在上铺,刚才也许是个梦吧。 我去吃早饭时,路过琳的宿舍楼,看到那里围了一群人———出事了!千万不要是琳呀!我连忙走进人群,听他们在说些什么。原来真的是琳出事了,而且还叫过救护车。听那几个声称是目击者的宿舍管理说,半夜里她们几个被一个男生的声音叫醒,当她们刚出门看是哪个男生闯进女生宿舍时,竟看见两个女生先后走了上来,而且看样子是要往楼顶去(那几个管理员住在七楼)两个女生都是半睁半闭着眼睛,昏昏沉沉的样子象是在梦游。当管理员上了楼顶,不禁吓了一跳,一个已经要向楼下跳了,另一个则跟在后面,她们赶紧跑过去,幸好去得及时,虽然两个女生都跳了下去,但后者的脚踝被她们抓住了,而前者的手被后者紧紧的抓着。等把她们拉上来后,发现她们还没有清醒过来…… 虽然救得及时,但是林的手臂还是脱了臼,而与琳一起跳楼———或者说是一起梦游的室友,薇也受了些轻伤,两人被一起送进了医院。而且我还得知琳的床位与我们寝室丰的床位位置,而微的则正是我下铺哪个床位位置。但是那个叫醒管理员的男生又是谁?我想可能是丰的魂吧。 周末我去医院看望琳,她的手伤得较重,情绪也不稳定,所以要住院观察几天。我到那儿时没想到薇已经坐在她的床边了,她看上去只是磕破了头,我十分感激她及时抓住了琳的手,但她却总是说她真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当时做过些什么。当我们谈到薇的伤时,她笑着抱怨道:“我还有一处暗伤呢。当时我竟没穿鞋,脚底被碎玻璃割伤了,流了好多的血。到现在还疼呢。” ...
我叫何大发,是一个工作了几年的“夜间工作者”,大家别多想;我所说的夜间工作是指的夜间推着小烧烤摊在街头贩卖。 也许是因为城管的无度打压我们小摊小贩,让我们小摊小贩在这座城市几乎都快生存不下去,我只有晚上8点以后开始摆夜摊。经常性的看到几名穿着城管制服的人来我的烧烤摊来消费。说是消费其实就是霸道的打了张白条,有的城管直接不给钱;在我所摆放的小烧烤摊上胡吃海喝。 对于我们这类在大城市的夹缝中生存的人来说,城管无疑便是那最可怕的蛀虫;在侵蚀着我们。这不,每天晚上十二点准时来胡吃海塞的城管又来了,这次来了三个人,但是带头的依然是那经常来蹭吃蹭喝的那个城管。 “大发!给我们先上四瓶啤酒,烧六个鸡腿!在来点……”其中一个油头粉面的城管对我说道,说实话我每天都很讨厌这些人;大部分时候我对这些人只有默默的忍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突然怒了。 “你们几个垃圾,穿一身狗皮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怒吼道:“你们每天在这儿蹭吃蹭喝!你们自己家里没有吗?你们几个在我这儿欠的白条已经有三千七百块!”这时候的我似乎把这几年的怨气全发泄了出来。这时候那名油头粉面的城管慢慢的站起身,对我吹胡子瞪眼。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一巴掌打在了我的脸上。那名油头粉面的城管对我恶狠狠的说道:“妈的,何大发,尼玛比的你要做什么?你要造反啊?啊?”站在这名油头粉面的城管边上的两个城管也附和着说道:“妈的。何大发,爷让你晚上在这儿摆摊不说你了;你他吗的你还不知足啊?”接下来我就被那三名城管一顿拳打脚踢。 这时候边上过往的一名路人也装作没看见,从我的身边默默的走开。这三名城管很快揍我揍累了,一名偏瘦的城管“哗”的将我的烧烤摊掀翻了,菜刀刚好掉在我的面前。我当时就拿起了我切菜用的菜刀,扑上去就砍在了那名油头粉面的城管的脖子上。 我刚砍下去,刀还没从那城管的脖子上拔出来;很快边上那两名城管便架住了我。将我拖开。我顺势拿着菜刀向后挥舞了一下,我不知道我砍到了什么;我只感觉到菜刀“吭”的一声。 我转过身,看到有那名掀我摊子的城管捂着自己的手腕在哪儿痛苦的哀嚎。边上的一名城管已经吓傻了,我也是红了眼;直接用菜刀往那名掀我摊子的城管的脑壳上砍去;血浆四溢。这名城管捂着脑袋应声倒地。最边上的那名城管看到这场景吓懵了,连滚带爬的从地上跑了。 我紧接着追了上去,看着那名城管不知道到踩到什么一个狗吃屎摔了下去。我直接扑到了那名城管的背上,一刀一刀的砍了起来。不知道砍了多久,应该有半个小时;我已经累得脱力。 这时候的我才反应过来,我杀了人;我杀了三个公务员,杀了三名城管!我拿出裤兜里的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回想了一下,似乎没有人看见;如果有人看见这会警察已经来了。我大喘着粗气,看到地上有三具尸体;横七竖八的摆放在哪儿。“嘀嘀嘀,嘀嘀嘀”我电话响了起来,在家中的妻子打电话给我。 我接起电话,没等妻子说话我立马说道:“老婆,我杀人了。”说完我便立马挂掉了电话。没一会,妻子赶到了我摆烧烤摊的地方。妻子看到这横七竖八的尸体,还有那隐约看得清楚的城管制服。妻子也吓傻了,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一边拍打着我一边说道:“大发,你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就算是这几个人渣吃东西不给钱就不给钱了,好歹你有个摆摊的地方啊。” 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抱紧了我的妻子说道:“乖,不哭了。不管怎么样祸已经铸成,试试弥补吧。”妻子在我的怀里拍打起我来:“都这样了,还怎么弥补?杀了人了,要偿命的。让我怎么活啊?”我慢慢的托起妻子,说道:“来吧,帮我把尸体扔进街口下水道去;不管怎么样到时候就算尸体被发现了就说不知道就行了。”妻子哽塞了一下道:“这…”我怒吼道:“难道说你要孩子四岁就没了爸爸吗?要孩子一辈子都背上杀人犯孩子的名号吗?”妻子想了想点了点头。 我和妻子两人用力将尸体扔进了下水道,我累得已经虚脱;瘫软的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妻子这时候已经将摊子收拾好了,还将泡土豆的水倒出来;把地面的血迹冲了冲。就这样,我和妻子两人相依推着烧烤摊一步步的走回了家。 将烧烤摊放进了家中,我脱下衣服;上面血迹斑斑。还有一块有一块不知道是人肉还是什么的动作沾在上面,我拿起火机和家里一直祭拜祖宗焚化用的铁盆将衣服焚烧掉了。我将身上的血迹洗了洗,整理干净后看到妻子已经疲倦的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推开孩子的房门,孩子正在熟睡;我悄悄的关上的孩子房间的门。我从我的房间里拿出一床杯子,铺盖在妻子的身上。轻轻屡了屡妻子的秀发,很快我就这样依偎着妻子的身边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震急促的敲门声袭来。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被拖到了床上,我从床上跳了下来,开门看到门外赫然站着的是我同乡的朋友何大水。大水急促的和我说道:“大发,你听说了么?”我二丈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问道:“什么事?”大水说道:“街上城管发疯了,在到处抓小摊小贩!好多小摊贩都被打了!连何大叔都被打了!”我听到这话,立马穿好衣裤跟着大水跑到了街上。 街头已经是人山人海的拥挤在哪儿,拥挤在人群中的我隐约的听到了何大叔的哭声。我好不容易挤进了人群,何大叔坐在地上;手里提着那已经被踩烂的白菜,在哪儿哭了。我走近看到何大叔的嘴巴里渗出鲜血,很明显是被人打的。 这时候又有几名不认识的城管冲进了人群中,将何大叔手中紧紧攥着的菜抢了过来。我怒吼道:“你们到底是土匪还是什么?人都这样了!”这时候一名带着帽子的城管拨开了拥挤的人群低着头说道:“他现在是属于违法占用街道卖菜,我们这么做是合法的。”我怒道:“你们什么合法?都打到人了!什么叫合法?”这时候那名低着头的城管慢慢的抬起头。 那……张脸赫然是昨天晚上我杀死的那名油头粉面的城管的脸啊!我一瞬间懵了,语塞了。紧接着那名油头粉面的城管身后又走出两名城管,也是我昨天晚上用菜刀砍死的那两名。我当时凌乱了。我突然感觉到自己已经不知道昨天晚上到底是做梦还是真实的了。 何大叔抬起手拨了拨我的手心,我转头看过去;何大叔似乎有话对我说,我俯下身子把耳朵凑在何大叔的嘴边,何大叔用那低沉的声音说道:“算了,大发;国家人我们惹不起。我们走吧。”我听到这不知道为什么连我的眼泪都掉了下来。 我吼道:“你们看看!这是个五十岁以上的大叔啊!他这么大年纪来卖菜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自己哪儿正在读大学的孙子?你们到底有没有人性啊!”油头粉面的城管讥讽道:“哼,这么大年纪了还出来触霉头,活该!呸!贱民。”听到这话的我,气得发抖;牙根已经快咬碎。可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人还是鬼,我不敢贸然的上去理论。 何大叔淡淡的说道:“算了,算我们倒霉吧。走吧大发。”我含着泪慢慢的扶起何大叔,何大叔站起身来,我慢慢的将何大叔背在了背上。快速的离开了街道。 我将何大叔背到了我家中,妻子已经回到家里;我拿出了创伤药给大叔的嘴巴上了药,原本打算留大叔在家里吃饭,但是大叔却颤颤巍巍的走了。大叔虽然年过五十,但是看起来如同七十岁的老人一样,颤颤巍巍慢慢一步步的走出了我家。我原本打算去扶,大叔却不让我扶他。 大叔离开后,我立马低声跑到妻子的耳边和妻子说了今天白天在街上看到昨夜被我杀死的城管;妻子却骂我道:“你说什么鬼话呢?人都死了就把事烂在肚子里吧。”说完妻子白了我一眼。我很识趣没有说话。 晚上八点,我看着我的烧烤摊我突然开始犹豫起来。我心里确实是对今天看到的那个城管确实害怕了,但是又不能不去摆摊。我闭上了眼睛;心一横:妈的,谁怕谁?大不了我换个地方摆摊! 想到这儿,我就将食材装上了烧烤摊;我特地多花了半个小时多跑了两条街避开昨天晚上我杀人的地方摆摊。换了地方,确实生意一落千丈;我坐在板凳上等待着客人的光顾。要说这等待是最容易睡着的。 慢慢的我就坐在板凳上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那被我杀死的城管把头摘了下来,用头吃着我烤的烧烤,喝着啤酒;我只有强颜欢笑的在哪儿笑脸相迎。冷风一吹,我打了个哆嗦。我惊醒过来,暗道自己想什么呢?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 我顺便看了看手机,十一点五十五分。这时候一个让我可怕而熟悉的声音响起了,那个昨晚被我杀死的油头粉面城管带着昨天晚上被我杀死的城管光临了我的烧烤摊。我听到他们的声音,手不禁开始哆嗦了起来,这名城管和那两个城管还是老样子,到了地方后先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还是昨天晚上的情形,“大发!给我来四瓶啤酒,烤六个鸡腿!”那名油头粉面的城管说道。油头粉面城管背对着我;我特地的往这油头粉面城管的脖子上看去。果然!那昨天晚上被我用菜刀砍到的伤口还在!但是口子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变得非常大,也没有鲜血流出来;看起来十分的吓人! 这时候油头粉面城管的头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旋转过来,对我吼道:“搞什么呢?还不给我快点烤?”我看到这手一哆嗦,正拿着鸡腿的手滑了;鸡腿掉在了地上,我连忙蹲下去捡。这时候油头粉面城管站起身,将头回旋了回去。走到了我面前,抬起腿对我的肩膀就是一脚!同时吼道:“妈的,不让老子来消费;你让鬼来给你消费啊?你还给我在哪儿磨磨蹭蹭的!”我被一脚踢坐在了地上。 我正准备站起身,这时候边上那名偏瘦的城管对着我的脸“啪”就是一巴掌。我捂着脸慢慢的抬起头,看到那名偏瘦的城管肚子上掉着的肠子。我瞬间精神崩溃了,我从地上连滚带爬的爬起来。边跑边吼道:“有鬼啊!” 我不知道我跑到了那里,我醒来的时候却已经在家中;妻子帮我把烧烤摊推了回来。而我却醒来后立刻跑到了公安局自首。但是公安局将我和我妻子抛尸的下水道井盖撬开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并没有尸体。后来经过公安局的查询的结果下来,城管大队曾经是有这么三名城管;但是由于每天滥用私权的方式晚上去外面胡搞瞎搞;在三年前被一个小烧烤摊的商贩杀死了。 但是那名商贩没过多久也疯了,这个事就不了了之。 从那以后那三名城管就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而我却每天都在疑惑;我一直见到的那三名城管到底是什么。 说来说去,还是那一句话;穷苦人家摆摊为了只是生活,请城管们高抬贵手。 ...
楔子 素宣在靠窗的位置喝酒,素衣白衫。底下熙熙攘攘,素宣抬眼一瞧,是长信侯夫人声势浩大的仪仗队伍穿过巷子,停落在潇湘馆门前。不一会儿,夫人便掀帘而入:“你可准备好了?” “好了。”素宣言简意赅道。 夫人见她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也不强求,只拢着她的脸说:“那快打扮起来吧。” 素宣着华服,梳云鬟,簪雀钗,点绛唇。 “谢夫人多年来的照拂,没有夫人,就没有素宣的今日。”盛装的花魁拿起桌上的一对夜光杯道,“今夜观桥之后,我便坐上了夫人当年的位置,这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来,我敬夫人一杯。” “好。”夫人接过,两人对饮。 素宣看着夫人露出来的洁白脖颈,垂眼望着自己的指尖。刚才,她把指甲里的药粉,弹入了夫人的酒里。 一、夜观桥 李紫金混在朱雀航边的人群里,寸步难行,被迫观赏一年一度的“夜观桥”。 朱雀航又称大航,是金陵最繁华的地带,而“夜观桥”,则是金陵城中的古老仪式。全城青楼推选出花魁,在七夕那天盛装走过朱雀航,由她一人,展示整个秦淮河上的醉生梦死。今年的花魁来自潇湘馆,花名素宣。 “蝴蝶?”人群里不知何时传来了惊叹声。李紫金定睛一瞧,天空中有荧荧亮点,自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朝桥上飞去。花魁出现在桥头。 万千蝴蝶不再前行,温柔地缠绕着花魁,随她自桥上缓缓而过。 不论男女老少,都在这一刻屏息静气,拜倒在花魁的裙下…… 只有李紫金轻轻扣了扣腰上的佩刀,眼里是可怕的清醒。 李紫金是个捕快,最近在追查一起连环杀人案。案件的被害人全都是女性,尸体遍体孔洞,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腐烂,连面貌都辨认不清。 诡异的是,尸体却不发臭。相反,还有一股异香,与花魁散发出的味道一样,而且尸身周围总有蝴蝶流连。李紫金打算去见见花魁。 夜观桥后,李紫金赶到潇湘馆,说明了来意,鸨母却一下子变了神色:“花魁娘子现在有客。” “有客也比不上人命关天。” 他说完便要硬闯,却被鸨母拦下:“官差大人,花魁娘子房中的人,不是你可以招惹得起的。他一到亥时便走,你等等吧。” 李紫金心下了然,能在花魁观桥之后做她的入幕之宾,恐怕非富即贵。 亥时刚过,鸨母便请他上楼。谁知刚走到楼梯口,便听得花魁房里传来重响,似有刀剑相击声。鸨母尖叫一声,李紫金破门而入。 花魁倚在屏风前,捂着手臂,指缝间流下血来,眼睛却直直盯着窗扇,似是委屈。李紫金扑向窗口,花魁低哑道:“别追了,追不上的。” 二、蝴蝶姬 长信侯府。 长信侯刚进门,就有下人过来禀报。他听后皱了皱眉,去了卧室。他推开了门,长信侯夫人更衣的动作停了下来,望着他流下泪来。 她头发散乱,身上的华服只脱了一半,裸露的肩膀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长信侯对此视而不见,只问:“你去了潇湘馆?还刺杀了素宣?” 长信侯夫人滚下床来,跪在冰冷的地上抱住了他的腿:“侯爷……” 长信侯扫她一眼,冷淡道:“我意已决,要纳她为妾,你好自为之。”说完,踢开她就走。 长信侯夫人委顿在地,捂住了脸,泪如泉涌。 她本是潇湘馆的花魁,因为身有异香能吸引蝴蝶,在最红的时候被金陵人唤作“蝴蝶姬”,走过夜观桥。 那夜之后,她每日都能收到一封红笺,行字隽永,情深意长,还用细细的银针簪着各式各样的蝴蝶,告诉她这些蝴蝶的习性与美丽之处。蝴蝶姬从未见过如此有心之人,她动心了。 于是蝴蝶姬成了长信侯夫人。 蝴蝶姬自知出生低贱,并非长信侯良配。于是她恪守繁文缛节,很少抛头露面,只希望做他端庄雍容的妻子,她还想为长信侯诞下子嗣…… 可是天意总不如人愿,前些日子因为头痛而看大夫,大夫对她说:“夫人恐怕此生都难以孕育子嗣了。” “为……为什么?” “这只能问夫人自己了。” 大夫的话言犹在耳,她又发现了丈夫的不忠。她听说潇湘馆新的花魁素宣,与丈夫有染。 刚听到这个消息,她不啻于五雷轰顶,难以置信。素宣曾是她的婢子,两人交好。她不信素宣会做出这种事,是故去潇湘馆试探,素宣言辞间对她仍有旧情。 可是今夜夜观桥,素宣体透异香引来万千蝴蝶,让她彻底死心。 素宣不是在对着千万人献媚,而是在用她曾经用过的伎俩,勾引她的丈夫!蝴蝶姬在朱雀航下看着她,目龇尽裂。 当晚,她就去潇湘馆找素宣理论。然而却被告知,长信侯正在素宣的房里,蝴蝶姬如雷轰顶。等回过神来,她已经拿刀朝素宣刺去。 好不容易逃回府中,却依旧被长信侯知道了这等不堪之事。 她不甘心。 她爱他,拼尽所有也要夺回他。 反正,她也不会再有子嗣了,她已经做不了一个好妻子了……那她就要做他最美的娼妓。 蝴蝶姬想着,将目光投向了一边的铜镜,然而,她却看见了一张被蛆虫钻得千疮百孔的脸!她吓得跌坐在地,再定睛一瞧,却是寻常模样。 三、异香 李紫金一早前去寻仵作:“验尸有什么进展?” 仵作掀开草席:“我检查了她的胃,胃里是没消化完的粟米粥。这几日流民遍野,城门处每日发配口粮,粟米粥是前天的食物,还没消化完,可见她死得不久。” 仵作又从尸身的孔洞中夹出一管蛆,放在他面前:“看。” 李紫金几欲作呕,忙让他拿开。 “这不是寻常的蛆,而是蝴蝶的幼虫。”仵作道。 “寻常的尸体腐烂,由外而内,直到肚皮胀气爆裂。而这些女尸,身体上千疮百孔,又有奇怪的香味,我想……”仵作斩钉截铁道,“被害者吞吃了虫卵,蝴蝶的幼虫,自她们身体中孵化,吃她们的骨血成长,然后破体而出。” 李紫金听到此处,夺门而去。 “你去哪里?” “花魁娘子身上有异香!她大概也命不久矣了!” “事情就是这样,其他体透异香的女子,都死了。”李紫金盘腿坐在素宣对面,据实以告。 李紫金注意到她身上的香味散去不少,屋里却依旧有几只蝴蝶流连忘返,心下焦急:“还请告诉我,你吸引蝴蝶的办法。” “是西街香粉铺的生肌丸。”素宣坦言,“它能让肌肤细腻光滑,还能散发异香,吸引蝴蝶。” 李紫金飞奔而去,却发现香粉铺子已经人去楼空。就在这时,一双手突然从背后捂住了他的口鼻!异香袭来,李紫金马上就失去了意识…… 四、总牵情 本该为她赎身的日子,那人却没有来。素宣等了很久,只等到下人的口信,让她不用等了。于是她拔出了匕首,看了眼刀身,上头印着自己清冷的眼睛。 她要做一个了断,向那个夺去她幸福的人复仇。 长信侯漫步在庭院中时,听见荷花池中有嬉戏声。滟滟波光里,蝴蝶姬坐上泉石,周身都是闻香而来的蝴蝶,她犹如蝶之皇后。长信侯的呼吸变得紧促起来,他趟下水,朝她走去:“你真美……” “你还要她吗?” “不要了……”长信侯低叹着吻上她的长发,“我只要你。” 云雨之后,蝴蝶姬感到乏力,长信侯抱她去卧室休息。她睡得极不安稳,梦见有人要杀她,惊出一身冷汗。睁眼时却发现素宣俯在她身上,怔怔地看着她。 “我知道你恨我……”蝴蝶姬眼里流下泪来,“当初我赎身,鸨母让我找一个能够接替我的人。我留下了你,你变成了和我一样的风尘女子……” “你说你会来为我赎身的。”素宣低声道。 “我不想和别人分享他,我太爱他了……”蝴蝶姬涕泣。 “现在说什么都太晚了。”素宣一手刀斩在蝴蝶姬颈后,蝴蝶姬晕了过去。素宣跪在她身边,高高举起了刀。 “你怎么会在这里?”长信侯推开夫人的房门,发现里头的人变成了素宣,皱起了眉头。 素宣坐在铜镜前打扮着:“我不好吗?我对你的情义,不会比她少半分。她能为你做的,我也能做到。而且我比她更年轻。”素宣把“年轻”二字咬得相当重。 长信侯与她对视了一眼,转身走开:“你随我来。” 两人沉默着,穿行在九曲玲珑的庭院里,很快到了荷花池边。 “脱衣服。”长信侯命令道。 素宣跳下水中才宽衣解带,眼神挑逗。然而就在这时,她突然脚下一滑,往湖中央倒去。长信侯见她当真不会水,啧了一声,下湖救她。然而在他够到漂浮的衣衫时,突然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 在他回过神来之前,胸口一痛。长信侯低头,看到胸口突然穿出一把匕首。 “你去死吧。”素宣在他耳边说。挣扎中,长信侯却也出剑,刺入她的胸口。 五、了愿 李紫金被落下的水滴惊醒,发现自己被困于黑沉沉的地底。 鼻尖飘满了异香,到处都是沙沙声,仿佛春蚕食桑。当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他发现自己竟坐在尸山之上! 李紫金顺着水滴找到了出口,那是一道镶嵌在天花板上的铁门,外面似有人在敲打。 当他拼尽全力打开铁门之后,倾天之水倒灌,流入地窖之中,还有两个人顺着水流被冲了进来。 李紫金被素宣扑倒在地。“这是怎么回事?”李紫金问。 “杀了她!”一旁的长信侯狼狈不堪,胸口带伤。 “你竟然刺杀长信侯?”李紫金目瞪口呆。 “他死不足惜。”素宣嘴角溢血,“这些女子,全都是他杀的。你正站在他的地窖中!” 李紫金大吃一惊。他抬头,头顶是溶溶的月色,有假山庭院荷花,而月色照着的地窖犹如人间炼狱。 “他假扮香粉铺子的老板,将蝴蝶的虫卵做成‘生肌丸’,倒卖给风尘女子,用她们的身体豢养蝴蝶。不知道有多少女子无故失踪,却都是烂在了这里。”素宣恨道。 “最近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了,在布施的粥中都做了手脚,这才有破不了的连环杀人案。” “侯爷!”李紫金问他,“这是真的吗?” 长信侯被戳穿,也不掩饰,冷哼一声:“同是美丽之物,女人反复无常,蝴蝶纯洁无暇。而这么多种蝴蝶里,绮罗蝶又是最美的,然而绮罗蝶只能用人的血肉豢养。人越美,蝶越美。” “你根本就不爱夫人!”素宣道。 “不错,蝴蝶可比她干净得多。”长信侯冷笑道,“这个蠢女人以为我对她有情,断了生肌丸要为我延续香火,让人恼火,没了蝴蝶她什么都不是——李捕快,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李紫金抿嘴:“我做捕快,却是为了治恶维安。” 这时候,素宣突然从背后用腰带缠住长信侯的脖颈,长信侯喘不来气,很快便停止了抽搐。 “绮罗蝶怕蜂毒,我炼制了一些药粉,你拿去吧。”素宣将药粉递给抽搐的李紫金,顿了顿,她又说,“现在长信侯死了,小姐安全了,我心愿已了,你要逮我,我也认了。” 李紫金跌跌撞撞地站起来,他随手抓住几只绮罗蝶的幼虫,就往长信侯嘴里狂塞……眼见长信侯变成孔洞遍体的枯骨,李紫金对素宣点了点头:“好了。” 金陵城中,出了件大事。长信侯意外溺亡于荷花池,仵作验尸,发觉死因与近日的连环杀人案一致,是因为误食了含有绮罗蝶幼虫的食物。金陵城中人心惶惶,家家户户在官府的指导下灭虫。 朝廷特意下诏书安抚长信侯夫人。夫人与侯爷一同出了意外,却因为身边婢子抢救及时,剖腹取出虫卵,才得以活命。夫人由此继承了长信侯府,还将婢子调配出的杀虫药粉施与众人。 潇湘馆中,素宣素衣白衫,身边一书一剑,还有一个小小的包裹。 底下熙熙攘攘,素宣抬眼一瞧,是长信侯夫人声势浩大的仪仗队伍穿过巷子,停在潇湘馆门前。 她笑,她家小姐来为她赎身了。 ...
一、错位 潇潇睁开眼,熟悉的床,熟悉的脸,她弯起唇角,努力地对最亲的人露出笑容。 是她不懂事,不顾小夏的劝说,非要去探那才刚结冰不久的湖面。江南的冰向来单薄,湖面的冰看似结实,实际一触即碎,她穿的鞋又不防滑,一个不稳便跌入了湖中,冰冷刺骨的水直直往她周遭涌来,她都来不及叫唤,便在晕头转向中失去了知觉。 中间是长长的梦境,梦境里有一条河,她站在河的一边,姐姐暮雨站在另一边。姐姐掩面而泣,哭得很是伤心,她很着急,想过去安慰姐姐,可不知为什么,她想尽了各种办法,始终没法到达彼岸。 姐姐一直在哭,可她却无计可施。正急火攻心,潇潇醒了,原来只是一场梦境,爹爹、娘亲,还有姐夫,都在呢。 姐夫?蓦地,潇潇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自己还未出阁,姐夫怎能进入自己的闺房?不对,这也不是她的闺房,是姐姐的! 见潇潇醒了,娘亲哭得厉害:“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啊……”而从小教导她和姐姐礼仪的爹爹,竟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拍拍娘亲的手宽慰她,丝毫没觉得姐夫此时不合适在场。 正百思不得其解之时,表情激动的姐夫一把抓住潇潇的手,哽咽着道:“娘子,你可真的吓死我了。你昏迷的这些天,我真是生不如死啊……” 娘子?姐夫的娘子不应该是姐姐吗?程夫人似乎觉察到了潇潇的不对劲儿,泪也不流了,试探着问:“暮雨,怎么了,是不是哪里还疼,还是饿了?” 潇潇猛地睁大眼睛,为什么娘亲叫她“暮雨”?那是姐姐的名字啊。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一觉醒来,她就变成了姐姐! 二、真相 这样的事,她不能跟爹爹和娘亲说,对于姐夫的亲近,她也只能以各种借口躲避。身体一天天好转,可潇潇心里的恐惧却一天天加深,要是姐姐再也回不来了,而她也回不去了,那该怎么办? 一个晴朗的日子,潇潇趁着婢女打盹,偷偷地出了院子,来到自己曾经居住的兰苑。 嫩黄色的迎春花已经开了,在绿叶间轻轻摇曳,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最喜欢的花。推开门,一切依旧,仿佛她从未离开。 门外传来犬吠声,潇潇小跑出去,门口站着一只胖成球的白毛小狗,潇潇蹲下身,笑着朝它张开手:“汤圆,来,姐姐抱抱!” 汤圆却“呜呜”叫了几声,有些害怕地往后退了退。 潇潇纳闷,汤圆最喜欢的就是她了,她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今天这是怎么了?忽然她想到自己现在是姐姐的样子。姐姐曾经被汤圆吓到过,汤圆从此就不敢再亲近姐姐了。 潇潇想了下,拿了汤圆最喜欢的毛球,逗汤圆玩。汤圆挣扎了一番后,耐不住毛球的诱惑,终于如潇潇所愿,呼哧呼哧地绕着毛球跑。潇潇开心地笑了起来。 一人一狗正玩得起劲,门口却传来了惊呼声,原来是侍女小夏,她磕磕巴巴地说:“大小姐,您……您不能跟汤圆玩啊。” 潇潇奇怪地看着她,问:“为什么?” 小夏也愣了,好一会儿才说:“您一碰汤圆,身上就会起红点。” 潇潇狐疑地捋起袖子,说:“没有啊。” 小夏睁着圆圆的眼睛,一副活见了鬼的样子,大小姐和二小姐是孪生姐妹,本就长得极像,只是大小姐文静,二小姐活泼。但此刻面前的大小姐,却和二小姐一模一样! 潇潇缩回手,试探着问:“二小姐又去哪位小姐家玩了?” 小夏几乎是目瞪口呆了,盯着潇潇看了好久,讷讷地轻声说:“二小姐去世了……” 潇潇一惊,手中的毛球掉在地上,滚出去好远。 三、艰难抉择 潇潇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姐姐的住处的。原来自己早已经是个死人了,可她却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死的,她只是不小心掉进水里,不是吗? 她贪玩,跟个男孩子一样,总是偷偷溜出去,回来时也不小心,常常被爹爹发现。爹爹脾气大,一动怒就要用家法。娘亲劝不住,幸好还有姐姐,总是跟爹爹之乎者也地绕一圈,爹爹被绕晕了,一扔家法棒,气呼呼地走了。她调皮地朝姐姐吐吐舌头,姐姐无奈地看看她,也不说什么。 从小便是姐姐护她周全,可现在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她死了,甚至还连累了姐姐…… 想了几日,潇潇对姐夫说,想去近郊的澄心寺烧香还愿。徐兰溪一口便答应了,只是他坚持要陪潇潇一起去,无论潇潇怎么说,都不肯松口。潇潇见此,也只能罢了。 次日,两人来到澄心寺。烧完香后,潇潇跟徐兰溪说,有些女儿家的心愿想单独去问问明镜大师。徐兰溪便带着她来到寺后禅房,拜访明镜大师。 明镜大师是澄心寺主持,也是远近闻名的的得道高僧,据说有天眼,能见到常人见不到之物,懂常人不懂之事。 徐兰溪站在禅房外,潇潇一关上门,便跪在明镜大师面前,仔细叙述了近期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事,希望明镜大师指点迷津,让姐姐赶紧归来。 明镜大师听完,也是吃了一惊,虽说这事有违常理,但出家之人慈悲为怀,明镜大师见潇潇凄楚的样子,便应了潇潇所求,细细推算了一番。算完,他皱着眉道:“贫僧的推算,不知为何跟施主所言并不相符,至于哪里对不上,贫僧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潇潇问:“那大师算出了我姐姐的魂魄在哪里吗?” 明镜大师答:“还在施主府中。” 潇潇心中一喜,继续问:“那如何才能让姐姐回来?” 明镜大师叹了一口气,道:“六道轮回,一具肉身一个魂魄,皆是一一对应,若是已经对应好,那一具肉身是无法承载第二个魂魄的。” 换言之,潇潇的魂魄占据了姐姐暮雨的肉身,暮雨的魂魄自然就只能游荡在天地之间,不得归处了,除非潇潇魂魄离开,暮云的魂魄才能归来。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挽回了暮雨,便要牺牲现在的潇潇;维持现状,则暮雨就无辜牺牲了。 四、心结 回来的路上,潇潇低着头一言不发。徐兰溪看在眼里,颇为心疼,宽慰道:“方才我在禅寺外面,听到你又提及了二妹,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你这心结也该放下了。” 潇潇抬起头,问:“我对二妹有什么心结?” 徐兰溪以为潇潇在说反话,苦笑道:“你呀,心眼小又嘴硬,那时候,我常带二妹出去玩,谁知你却因此胡思乱想,本是想借花献佛讨你欢心,可你却以为我跟二妹有私情。我徐兰溪对天发誓,今生今世心里只有娘子你一人!” 潇潇呆呆地看着徐兰溪,连他抓住了自己的手也不曾察觉。 那时候,徐兰溪常来家中找爹爹探讨学问之事,机缘巧合结识了她们姐妹二人。 和不学无术的自己不同,姐姐暮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才女,两人常常争执古今之事,争执来争执去,倒争执出了一些郎情妾意。 如此一番,徐兰溪来程家走动得更加勤快了。徐兰溪长得好,性子也好,潇潇总让他带自己出去玩,他也不拒绝,如今想来,那时候姐姐对自己确实是有些冷淡的。而自己呢,少女情怀,即使粗枝大叶如她,也总是有的。 徐兰溪摸了摸潇潇的头,道:“你呀,心思太重。不管如何,二妹已经不在了,人总要往前看的,你留着二妹的所有东西,有好吃的好玩的,也都会给二妹准备一份,就像她还在世一般,甚至连做梦,也时常梦到她。你觉得愧疚,可是二妹的死只是意外,你又何必都往自己身上揽呢?” “二妹的死,与我无关?”潇潇的脑子有些蒙了。 徐兰溪拍拍她的肩膀,柔声道:“二妹掉水里是意外,你又不识水性,即使跳下去救她,也于事无补。二妹在天之灵,也不希望你一直为此事耿耿于怀。” 虽然徐兰溪讲得很是委婉,但潇潇听出了几分意味,自己的死,应该也有个故事。也许,她应该在这世上多留一些时候,把一切都弄明白了再去寻回自己的肉体。 回到家中,翻阅了很多姐姐的遗物,事情慢慢明朗了起来。 原来,姐姐并不是她曾认为的那个温柔、关心自己的姐姐。姐姐嫉妒自己的活泼外向,嫉妒自己装疯卖傻缠着徐兰溪。 曾有一次,她借着自己长得跟姐姐像,穿上姐姐的衣服去逗徐兰溪,徐兰溪竟也没发觉,跟她诉说了好大一通衷肠,这事被姐姐看到,当时就沉了脸。也是从那时开始,姐姐对她不单单是冷漠,甚至是怀有敌意的! 而那次意外,也并不是像姐夫说的那么简单。汤圆贪玩,跑到初结冰的河面,自己去追它,冰薄易碎,她掉到了冰水中。那时候,姐姐就站在身后,她向姐姐呼救,可姐姐只是呆呆地站着,不动也不叫,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沉入水底。 原来,自己的魂魄归来,不是阴差阳错,而是自己阳寿未尽,老天让自己归来的! 潇潇坐在繁花如雪的院落中,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既然现在身子是自己的,那么就这样下去也挺好的,有爹爹娘亲的疼爱,有徐兰溪的怜惜,为什么还要找回那个恶毒的女子呢? ...
一、初相见 梅开茶庄的伙计阿九自打前些日子去了县城后,便跟丢了魂似的,整日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只因他有了心上人。 这说起来,遇上这位心上人也是机缘巧合。 那日,阿九去县城的苏老爷家送茶。想来是早上吃得太过油腻,刚到苏家便闹起了肚子。 抓了个仆人问清了茅厕的方向,阿九便急急地去了。 岂知出来时,阿九便迷了路。 正当他四处寻找出路之时,却见假山处透出一抹嫩黄,随着软软的清风,分花拂柳而来。 那是一个身形窈窕的少女,约摸十五六岁,肤色甚是白皙,巴掌大的瓜子脸上,黑白分明的眼睛又大又亮,嘴唇像桃花一样娇嫩鲜红。 阿九看得呆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这般好看的女子,她真像年画上的仙女。 那女子并未瞧见阿九,走到花架下,晃晃悠悠地荡起了秋千。阿九痴了,仿佛这世间只剩下他和她了。她在画中荡着秋千,他在画外看着她。 那日,阿九在苏老爷家门口站到日落,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此后,苏小姐的身影日日夜夜在阿九眼前徘徊,他想,这辈子是一定要娶了她的。可是,他一个没钱没地位的小伙计,又怎样才能娶上老爷家的小姐呢? 二、想念 桃花谢了,春天过去了。炎炎夏日,也慢慢走到了七月流火。 七月七日乞巧节,城南织女庙游人如织,纷至沓来。一半是城里未出阁的少女,相约结伴来此叩拜织女娘娘,求嫁一位如意郎君。 既有佳人淑女,自然也少不得君子少年,另一半便是城里的各家少爷公子,借着各种由头在庙附近喝茶聊天赏美女。 许是织女娘娘确实灵验,他们果然赏到了心仪的佳人。那位黄衫女子一出现,众人的视线便再也移不开了。所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也便如此了吧。 少爷公子们迫不及待地打探一番,得知佳人是城东苏老爷的独女苏潆,于是纷纷提着丰厚的聘礼上门求亲。一时间,苏家的门槛都快被踏平了。 苏小姐的婚事顿时成了城里百姓茶余饭后最热闹的谈资,甚至地下钱庄还设了赌局,猜哪位公子足够好运,能娶到钱塘第一美人。 可是苏小姐忽然得了怪病,昏迷之后便不省人事,再也没醒过来。苏老爷找遍了全城的大夫,可苏小姐未见一点起色,急得他一夜白头,抹着眼泪声言谁能救他女儿,他便将女儿嫁给那人。 此话一出,苏家的门槛又一次被踏平了,千年人参、极品燕窝……公子少爷们纷纷往苏家送。可再贵、再稀有的药材吃下去,苏小姐依旧未曾醒来。 公子少爷们很是愁眉不展。听闻灵隐寺来了位僧人,曾给病人祈福使得病人痊愈,公子们不由得眼前一亮,砸重金请僧人替苏小姐祈福。僧人祈完福的第二天,苏小姐果真醒了。 众人大喜,重金酬谢僧人。过了几日,醒了的苏小姐依旧是病怏快的,只能勉强咽药,食不下一粒米。僧人言,他到底不是良医,只能将大家的福祉送到苏小姐身上,增她阳寿,至于苏小姐能否痊愈,就看她的造化了。 于是这般,大伙也只能继续送药材吊着苏小姐的命,一面叹息佳人的不幸,一面也祈祷佛主显灵,佳人痊愈,结成良缘。 为苏小姐的病牵肠挂肚的,其中也有阿九。 苏小姐病了一月,阿九也跟着茶不思饭不想了一月,又着急又难过,嘴上冒了-一圈泡,人瘦得衣服都快撑不起来了。 只有小丫头小寒一直念着阿九的救命之恩,每天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阿九有时候会一遍遍说着他对苏小姐的思念和担心,小寒坐在他的身边默默地听。她是个哑巴,脑子也不好使,她听不懂阿九的话。 “小寒,我一定要治好苏小姐。”阿九说得信誓旦旦,可小寒大大的眼中却只是空荡荡的一片迷茫。 三、救人 阿九上灵隐寺去找那个僧人。 他跪在僧人面前说,他没有钱,可他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苏小姐的痊愈。 僧人没有睁眼,风淡云轻地回了一句:“你走吧。” 阿九不肯,跪了三天三夜,直到昏死过去。寺里的其他僧人于心不忍,细心照顾了两天,阿九才恢复了身体。 可执著的阿九醒来后第一件事,却依旧是找到僧人,跪在他面前,求他救救苏小姐。 那僧人叹了口气,终究是松了口:“善哉善哉,不是老衲不说,只是这法子太过罪过了。唯有饮下同年同月同日生之人的心熬成的汤,苏施主才能病愈。救了苏施主一命,却要牺牲另一个无辜生命,此事有悖天理,终是要受天谴的。” 阿九失魂落魄地离开了灵隐寺。鬼使神差一般,他打探了苏小姐的生辰。听闻那个日子,阿九不由得心中一动。 这世上,一个人要遇上另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机会并不大,可恰好,阿九知道另一个和苏小姐同生辰的人。 那人,便是孤女小寒。 小寒是去年阿九从梅开茶园里救回来的。她不会说话,人也傻傻的,因救她那日恰是小寒节气,阿九就给她取了小寒的名字。 在茶园发现小寒时,小寒被冻得厉害,只余心口一团暖气。阿九花尽了多年的积蓄,才将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小寒人呆,却也知道阿九对她的恩情,从此像只小鸡似的跟在阿九屁股后面。阿九扫地,她替她拿簸箕;阿九泡茶,她就去烧水。 掌柜对阿九开玩笑,说他给自己找了个小丫环,阿九笑笑:“怎么是小丫环呢,是妹妹,跟我那死掉的妹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小妹妹。” 知道小寒的生辰,是因为阿九带回小寒时,她的手里就抓了一张纸,纸上写了一个生辰八字。阿九问这是不是她的生辰时,小寒的眼中充满了恐惧。 阿九说:“我妹妹也是这个日子生的,可惜她已经死掉了。”阿九的眼底有淡淡的悲伤,小寒看着,默默地点了下头。阿九笑了笑,摸摸小寒枯黄的头发说:“以后你就当我的妹妹吧。” 手心是妹妹,手背是那个心尖上的女子,都是肉啊,他该如何抉择呢?阿九茫然了。 四、杀妹 阿九做了_一个梦。 梦中,苏小姐的病好了。桃花灼灼,清风徐徐,她缓缓走向他,牵起他的手俏皮地笑:“阿九,陪我荡秋千好不好?” 好!阿九一喊,便从梦中惊醒了过来。夜色清冷,唯有一轮孤月,落下一地霜华。阿九抱着头,满心凄楚。 第二日是中秋节,茶庄只开了半日,下午掌柜就放大伙各自过节去了。阿九带着小寒去街上逛。小寒很高兴,看看这个糖人,摸摸那个小梳子,双眼亮晶晶的。 阿九见她特别喜欢的,就一一都买了下来。小寒有些不好意思,阿九却只是笑笑:“没关系的,小寒喜欢就好。” 逛到日落,阿九买了小寒最喜欢吃的豆沙月饼,两人回去茶庄过节。 月亮升起来了。如水的月光下,小寒爱不释手地玩着那些小玩意儿。阿九端着银耳红枣羹和月饼站在门口,看着她咧嘴笑嘻嘻的样子,有些发怔,他从未见过她如此开心过。 小寒看见了,笑着从阿九的手里接过端盘,拿了一个大的月饼,递给阿九,自己选了个小的,大大地咬了一口。 “哥哥……我好开心……”阿九看见小寒的嘴在动,似乎听到了模糊的字眼。 小寒拿起了勺子,舀起一勺银耳红枣羹,将勺子送人嘴中。一勺,两勺,三勺……小寒揉了揉眼睛,抬头看了看阿九,又轻轻摇了摇头,脑袋却又低了下去,终于趴在桌上不动了。 阿九将小寒抱进了房里。看着她平和的睡颜,阿九有些怔怔的。可一想到心尖上那只黄蝶,忽然—发狠取出了刀,往小寒胸口扎去。 “哥哥……”耳边似乎传来了很轻很轻的声音,柔柔的,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阿九猛地一惊,浑身冷汗涔涔,手一松,刀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那“噔——”的一声,却似炸雷惊醒了阿九。 他刚刚做了什么?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鬼附了身?那是小寒啊,是他的妹妹啊,他怎么可以用她的命去换苏小姐!他不是人啊! 阿九跌坐在地上,双手抱住头,呜呜地哭出了声。 “哥哥……不哭……”隐约间,他似乎又听到那个轻而软的声音。 五、骗局 再过三日,便是霜降,天越发冷了。 阿九是在给客人斟茶时,听闻苏小姐死讯的。在一刹那,水壶从手中滑落,落在他脚上,滚烫的水溅了一地。 小寒见了,急忙将阿九拉到一边,端来冷水,将他的脚浸在水盆里。阿九茫茫然的,只觉得周围一片寂静.只有心口的地方似乎还在一动一动,闷闷的,有一种快要窒息的痛楚。 过了霜降,立冬也陕到了。 阿九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病情时好时坏,小寒陪在身边细心照料。她不会说话,每天安安静静的,仿佛这世上只剩下他们两人,外面世间的纷纷扰扰与他们都无关了。 在一个寒冷的清晨,阿九早早起来打水、扫地。一切又都恢复了原样,苏小姐的事就像一场梦,永远留在了阿九的回忆中。 只是,这梦多了些痕迹。茶客们闲聊时,总会说起县城苏家的一些事。 据说,苏老爷受不住丧女之痛,跟着大病了一场。睹物思人,苏老爷夜夜都梦到爱女归来,不忍受这般的折磨,他陆续变卖了这里的家产,在一个雪后初霁的日子回了老家。 而在苏小姐丧事后不久,灵隐寺的那位僧人也云游去了。 城中总有新鲜事,苏家和苏小姐的事很快便不再是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渐渐被人淡忘。 直到年后的惊蛰日。 那日,阿九去斟茶时,客人们正热火朝天地议论着城里最沸沸扬扬的事。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那苏老爷看着挺忠厚老实的,竟是个骗子!要不是陈家公子去淮安探亲,谁还能知道苏老爷在变卖那些公子哥们赠的药材珍宝呢?” “敢情他就是用女儿做了个饵啊,敛完财,人也跟着没了。可怜那些痴心儿郎,伤了钱财又伤了心。”听闻此话时,阿九正擦着桌子,手微微停了停。 “听说陈公子还见到了苏小姐,活生生的,和苏老爷以及那合谋的和尚一起被抓进了大牢。可奇怪的事是,那活生生的苏小姐,就在县衙大牢里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可吓坏了那群衙役,都道那个女子长得太过美丽,定是妖怪变的。” “你说这话,我也想起个事来,那跟苏老爷合谋骗钱的和尚,当初在灵隐寺时出过一件怪事。明明是秋日,可他屋里的花瓶中却插了枝含苞待放的桃花,进屋打扫的小沙弥一直跟人说和尚是活佛转世……” 阿九擦完桌子,默默出了屋。屋外细雨绵绵,柳枝已冒了新芽,桃花也将灼灼其华,又是一个崭新的春日。 六、团圆 春分,清明,谷雨,立夏……中秋。 这半年时间,梅开茶庄和往年并无差别,采茶、做茶、卖茶,可对阿九来说,却见证一个凤凰涅槃的奇迹。 自惊蛰听闻苏小姐后续之事后,阿九着实难过了一阵子。花开花谢,月圆月缺,日子却总是要过下去的,当阿九走出过往的阴霾,重新振作时,他蓦然发现身边的小寒有些陌生了。 原本黑黑的皮肤不知何时不那么黑了,脸上青色的巨大胎记也淡了不少,又枯又黄的一把头发也变黑变密了,而更让他惊愕的是小寒竞对他叫出了几不可闻的两个字:“哥哥……” 这声音,和那个中秋日他听到的极像,柔柔的,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仿佛蛇蜕皮一般,小寒一日一日、一点一点地褪去那身丑陋的皮囊,变得越来越美丽,也愈来愈像一个人。 那个人,虽然阿九已经将她深深地埋葬在心底,可那个春日、那黄衫轻舞的翩然之姿,他想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苏潆,我的真名叫苏潆。”虽然声音还略带沙哑,可小寒还是完完整整地对阿九重新介绍了自己。 阿九震惊了,他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如画中仙子一般的少女。她不但容貌与他心底那人一模一样,连名字都一字不差! 小寒,不,或者现在应该称之为苏潆,她拉着阿九坐在茶树下,用还不顺畅的语调,慢慢讲述了一个有关幻影之术的故事。 她是苏老爷小妾生的女儿,她娘亲长得很美,而她恰好继承了她娘亲的容颜。 在她十岁的时候,苏家起了一场大火,不但烧掉了苏家大半家底,更惨烈的是死了十几口人,包括苏老爷的两个儿子以及她的娘亲。 苏老爷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从此性情大变,整日买醉。 机缘巧合下,苏老爷认识了一个同样潦倒的和尚,两个深陷困境中的人_见如故,立即成了挚友。 和尚有一门异术,能汲取人和物的部分精魄,造成另一个一模一样的人或一件物,他称之谓幻影术。只是这门异术好虽好,用一次却要大伤元气,和尚也极少使用。 可为了帮衬苏老爷的生意,他还是用了那么一两次,却也因此休养了好长一段时间。 幻影术只是造了一个假象,却不能抹去所有痕迹,为了避嫌,苏老爷将家迁到了钱塘。 这时候,苏老爷注意到了他越来越美丽的幺女,或者可用她的姻缘换一笔大钱,重振苏家。苏老爷觉得此法甚好。 可他看中的人,着实太过劣迹斑斑。她不愿,便逃了家.却被和尚撞见。和尚急急写下了她的生辰八字,汲取她的魂魄。她与和尚争执,夺下那纸便跑了,和尚汲取魂魄时费了大力,也无精力再追。 她无意识地跑了不知道多久,等醒来时,便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所幸脑中的记忆也少得可怜,加之阿九的体贴,在梅开茶庄的这段日子,倒成了这几年她最平静安详的时光。 “许是那和尚的幻影术破了,魂魄便又回到了我的身上,让我恢复了记忆和往日的容貌。”苏潆说。 她说得淡淡,仿佛那些往事是另一个人的故事一般。 可阿九分明听出了其中的悲楚,那样的爹,那样的被当做货物一般贱卖,又被生生夺去魂魄…… 她抬起头,本是要将眼中的几滴泪逼回眼眶,却在看到头顶一轮巨大的圆月时愣了愣,片刻之后,她的嘴角缓缓扬起,手指天上,语调轻快:“哥哥,月亮升起来了。” 冷冷清辉下,阿九心中五味杂陈,可看着面前少女的灿烂笑颜,忽然觉得此刻,他的人生如天上的圆月一般,很是圆满。 ...
一、画面 柳妙锦第一次出现在阮衡面前的时候,只有十六岁。 她将悄悄回家的阮衡堵在家门口,似笑非笑:“阮画师,您不必躲我。我叫柳妙锦,是柳潇潇的女儿。至于为什么姓柳,那是因为我亲爹嫌弃我是个女儿,反正及笄以后,我就搬了出来。” 柳潇潇,是阮衡心中永远的痛。 任谁也想不到,淡然而神秘的阮衡,在十七年前也只是个普通的寒门书生。他十九岁科举落榜时,自父母走后就一直陪伴他的柳潇潇将亲手做好的斓衫放在他的床头,头也不回地上了陈家的花轿。 柳潇潇也有父母要养,她没办法将三个人的后半生都耗在一个前途未卜的穷书生身上。 那天,阮衡默默爬到一处坡上,直到花轿再也看不见,才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呐喊:“潇潇——” 仅仅四年,柳潇潇就因丈夫的花心以及公婆对女儿的漠视郁郁而终。而阮衡,大家都说他疯了,求仙问道,痴迷炼丹。 只是十几年后,从南诏走出来一个神秘的画师,就是当年的阮衡。 柳妙锦站在明媚的阳光下,有些讽刺地说:“先生,若我是您,当年就不该放我母亲离去。” 阮衡苦笑了一声:“等你真正爱了,就知道了。” 柳妙锦笑着说:“可我已经爱了,但他不爱我,所以我来找你了。” 柳妙锦看上的是个富商之子,姓陆名嘉,字子禾。然而,对方却只痴迷那种缥缈若仙的人儿。 阮衡蹙眉问她:“你想让我把你的脸画成那种仙女的脸?”顿了顿,他劝道,“其实你已经很美了,人与人之间靠的是缘分,你就算变成了他喜欢的样子,可他爱的究竟是你这张脸,还是你本人呢?” “可你直到现在都没赶我走,不过是因为我生了张跟母亲极为相像的脸。”柳妙锦语言犀利地说。 阮衡默然,最终还是持笔为她改了一张充满仙气的脸。 丹凤眼,冷如寒光;薄樱唇,抿出一线秋凉……仅仅几笔,整个人却气质大变。 柳妙锦很满意,然而阮衡却只是神情凝重地看着她,他隐约觉得,他并不是在成全一段恋情。 次日,柳妙锦白衣飘飘,停驻在陆嘉常走的石桥上,神色淡然地望着水中的倒影,颇有种遗世独立的气韵。 陆嘉痴痴凝望着她,喃喃自语:“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后来,柳妙锦跟阮衡叹息:“男人啊,果然是你对他掏心掏肺,他对你不屑一顾;你遗世独立,他却趋之若鹜。” 阮衡不解:“你既知这点,又为何对他如此上心?” 柳妙锦沉默许久,才极轻地道:“因为,先爱上的吃亏。” 自那时起,阮衡就知道,柳妙锦其实一直都很清醒。 陆嘉每日都去柳妙锦独居的小院拜访她,知道她一个人生活不易,特地嘱咐了下人每日天不亮就从后门送了米菜进来,又悄悄在菜里藏了银子,简直殷勤备至。 柳妙锦知他是怕坏了她的名声,又怕伤她自尊,才如此小心翼翼。她收得坦然,只是对他还是那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某日,陆嘉拿了匹布料来,说:“家里的铺子给人扯错了布料,客人不想要,可摆在店里也不好处理,我看跟你素日所穿衣料极为相似,不如你拿着做件衣裳试试?” 柳妙锦扯过料子一打眼,就知道这分明是照着自己的身量裁的,只是她倒也不戳破,反而说:“送人如此白的衣料,你当奔丧呢!” 陆嘉脸有些绿,干干咳了声,但紧接着下句就令他欣喜若狂,柳妙锦将衣料甩在他身上,冷哼道:“换成红色的,你的也是!”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回屋了。 陆嘉站在原地一琢磨,合着人家这是暗示自己提亲呢! 把柳妙锦娶回家那晚,陆嘉在屋外徘徊了许久,直到下人们把他推进新房,他才敢直面柳妙锦。他看着一袭红嫁衣,端坐床上的新娘,狠狠吞了口口水,搓着手,站在原地半天,就是不敢动手掀盖头。 柳妙锦冷笑一声:“我是妖魔鬼怪,还是洪水猛兽,你竟如此怕我?” “不,不是。”陆嘉结结巴巴地道,“你在我心中,就是仙子。我只敢远观,不敢亵渎。” 柳妙锦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新婚之夜,陆嘉是抱着柳妙锦和衣而眠的,身子僵硬得几乎可以拉去做棺材板了。 三、毁灭 此时,柳妙锦端详着镜中的自己,对阮衡道:“眉毛短一些,稍微向下垂一些,要我见犹怜才好。” 这是阮衡第五次为她画面,也是最后一次。 昔年那个明艳骄傲的少女,早已在一次次画面中丧失了曾经的傲气,唯有一股执拗依然支撑着她。 柳妙锦放下铜镜,款款起身,笑道:“我知你想说什么,可我一直都是一个目的性极强的人。你放心吧,若这一次不能彻底稳住他的心,我也不会再去迎合他。” 阮衡直觉这次的柳妙锦带了种破釜沉舟的味道,只是不知她究竟是走向幸福,还是毁灭。 柳妙锦回到家的时候,陆嘉刚跟外室私会完,身上还带着淡淡的茉莉花香。 她倚在纱窗上,静静地看着他,神色落寞,眼神凄怨,低垂的眉眼带着股楚楚可怜的味道。 这样的柳妙锦令陆嘉心中一颤,紧走几步,握住了她冰凉的手:“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说身体不好吗?” 柳妙锦顺势倚在他怀里,哽咽:“你不在家,我哪里睡得踏实?” 陆嘉被她哭得心都化了,满口许诺安抚,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刚养的外室居然就在自己脑热之下,莫明地被休掉了! 他低头看着安然睡去的柳妙锦,心中怪异,又是心疼妻子,又是不舍得放弃外室。 柳妙锦真切感受到眼泪攻势的强大,也更加意识到陆嘉为何对那个只会哭哭啼啼的外室百依百顺了。水做的女儿,果然惹人怜爱。 只是,一次两次尚可,哭多了,她觉得有些难堪,如此一来,竟让那被赶出别院的外室钻了空子! 当那个一身孝服,惊惶如小兽般的女孩子被陆嘉领回家的时候,柳妙锦仿佛清楚地听见什么东西断掉了,她质问道:“陆子禾,我与你同床共枕多年,竟比不过她的几场眼泪?” 陆嘉本就有些不悦:“妙锦,你怎的如此心狠?她一个女孩子,又刚刚失了养母,孤苦无依,你如何就不能包容些?” “我心狠?”柳妙锦只觉好笑至极,这样的女孩子,远比她要擅长这些女人间的手段,那所谓的养母,想来也不过是她花钱雇来的重病之人,编造一段楚楚可怜的身世,自然能戳中男人心中的柔软。 她仰起头来,将绝望与泪水狠狠压回眼眶,说:“你别后悔。” 女孩子瑟缩了一下,扑到陆嘉的怀里,顿时就将陆嘉的愧疚驱赶得无影无踪。 柳妙锦冷笑着转身离开。 陆嘉跟女孩子成就好事那晚,柳妙锦的小楼燃起了漫天的大火,火光中,她的面部层层变幻,由凄楚变为端庄,变为温婉……最后定格在她少女时期的本来面目上。 “夫人……”陆嘉衣衫不整,踉跄着奔向小楼,惊惶地哭喊,“夫人,你怎的那么想不开啊……” “陆大哥!”女孩子哀哀哭泣,“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回来的……” 四、婚变 那夜的大火烧掉了半个陆府,陆嘉一度借酒浇愁,将柳妙锦的东西抱在怀里不撒手,很多人都感慨,到底是夫妻情深。 只是,柳妙锦去世不足百日,陆府大门开启,那个楚楚可怜的女孩子就作为续弦被抬了进来。 女孩子端坐红帐,隔着盖头抚摸着自己的脸,甜蜜地笑着。她一直担心自己这楚楚可怜的样貌镇不住场面,然而今天一位先生却主动来给她梳妆,虽还没看过自己的妆容,但想来应当是不错的,因为据他说,当年柳妙锦就是靠着他的梳妆,才攥牢了陆大哥的心。 深夜,陆嘉在一路吹吹打打中,跌跌撞撞地闯进了新房,醉醺醺地挑开了盖头,而后浑身一颤。 盖头下,是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明艳骄傲,忽然,眉眼慢慢变幻,变成了冷若冰霜的模样,再然后,整张脸再次变幻…… “鬼啊!”陆嘉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地看着那张不断变幻的脸。 新娘子娇嗔道:“陆郎……” 这一幕太熟悉,慢慢跟柳妙锦的模样重合在一起。 “啊——”陆嘉抱头大吼一声,跌跌撞撞地抢出门去。 女孩子回头看了眼铜镜,也是一声大叫,晕了过去。 因为那铜镜中,无论是眉毛,还是头发,都在迅速脱落,眼睛鼻子也挤压变形,只是转瞬间,女孩子整张脸都化作了白板,变成一个无发无脸的怪物! 几天后,小镇上已是流言四起。 “哎,听说了吗,陆府好像遭了诅咒,新婚之夜,新娘子变成了怪物,新郎官当场疯掉……据说,陆府积攒几代的财富都要充给宗族,用作族学之资呢!” “那陆夫人也是个想不开的,为了这种男人,搭上自己的性命,着实不值。陆子禾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活该遭此一劫!” 在众人的纷纷议论中,独坐酒馆的阮衡唇角划过一抹冷笑,缓缓将杯中酒浇在了地上,仿佛在劝慰九泉之下的柳妙锦。 ...
一、失踪 常长正准备下班,忽然办公室外传来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常长停下收拾公文的手说:“请进。” 门被推开一道缝,一个脑袋钻了进来,是个女学生。她扭扭捏捏地走了进来,也许是第一次走进公安局,她怯怯地说:“我……想报案。” “报案?”常长笑了笑,“说说吧,你想报什么案?” 女生犹豫了一阵,终于鼓起勇气:“失踪!不过我也不确定。” “不确定?是你要来报案的,现在又不确定了?” “我有一个同学,他对灵异事件非常感兴趣。半个月前,他带着四个人,其中包括我,在学校的体育馆做了一个请碟仙的实验,碟仙请没请来我不知道,但是却把老师请来了。老师把我们骂了一顿,我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谁承想一周前,他又邀请我们去看一个叫密葬的仪式。我们对碟仙还心有余悸,所以都拒绝了。最后他一个人去了,但是到现在还没回来。” “你们尝试过联系他吗?” “试过,这几天我们一直给他打电话,可是对方一直关机。” “失联七天,这可不是小事,为什么要等七天才来报警呢?” “去年他也失踪过一次,那次我们第七天刚报警,当天晚上他就回来了。我们问为什么联系不到他,他说在山里没有信号。” “受理报案的民警一定气坏了吧?” “是啊,他把我们骂了一通,还差点找我们系主任。”女生小心翼翼地问,“你能受理这件案子吗?” “只要失联超过24小时,我们都会受理的。当然,你们还要留心学校那边,如果他回到学校一定要及时通知我们,避免浪费警力。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叫杨小野,是本市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二的学生。失踪的那个是我的同学,他叫严学,这是他的照片,他走的时候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背着一个黄色的书包,和照片上的穿着一样。”杨小野递给常长一张照片。 常长接过照片,扫了一眼:“好吧,如果警方有发现的话会及时通知你,你有发现的话也请及时通知我们。” “好的,谢谢!”杨小野说。 杨小野走后,柳依云走了进来,两人相约一起吃晚饭,从柳依云的口中,常长得知一年前的确有一个叫严学的大学生误报失踪。 晚饭过后,常长和柳依云沿着街边散步。突然,两人被街边的叫卖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竟走到了夜市。常长本想离开,但是被柳依云拉了过去。走进夜市的柳依云仿佛变了一个人,这边看看,那边逛逛,不时还和老板砍价,完全不是平日里警察的形象。 常长本不在意这些小摊,突然,他的注意力被一个卖衣服的小摊吸引了。“他走的时候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背着一个黄色的书包。”杨小野的话在他的耳边响起。 “瞧一瞧,看一看,旧衣服大甩卖了!十元一件!”小摊的老板卖力地吆喝着,试图吸引更多人的目光,但收效甚微。 常长走了过去问:“老板,这衣服哪儿来的?干净吗?” “这都是收来的,人家不穿的衣服,怎么不干净?警官,连这你也管?”小摊老板反问道。 常长摆摆手:“不,这个我不管,就是问问。” “警官你放心,违法乱纪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买卖旧衣服,废物再利用,我这也算做好事了。” “在看什么呢?”柳依云过来问。 “一些旧衣服。”常长说。 “旧衣服?旧衣服有什么好看的?”柳依云不以为然地说。 常长没有理会柳依云,他蹲了下来,一件一件地翻看起来,终于,他看到了一件熟悉的衣服。常长拿出照片,确认是同一款衣服后又翻了翻衣服兜,不多时,常长发现了一个学生证。打开学生证,他看到了严学的照片。 “也许你该向我们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学生证会出现在这里。”常长看着摊主冷冷地说。 经过审讯得知,摊主名叫蒋有道,平时以收废品为生,其妻子则在殡仪馆工作。蒋有道借助妻子的身份时常出入殡仪馆,盗取死者衣物,晚上再拿到夜市来卖。严学的衣服也是他偷来的,但具体是哪天遇到了什么人,他并未留意。 二、密葬 第二天一早,常长来到学校取走了严学的电脑,既然蒋有道那里没有有用的线索,那只有从严学身上着手了。对于一个灵异事件爱好者来说,网络是最有效的搜罗灵异事件的工具。果不其然,常长在严学的电脑中发现了大量和灵异事件有关的文件以及灵异网站。 在其中的一个网站上,常长发现了一个关于密葬的论坛,严学在这个论坛上不止一次参与讨论,而进一步的调查显示,严学曾与版主私下交流过。于是,常长联系到论坛版主,两人约定在城南的一家户外用品专卖店见面。 常长很快找到了那家店,店铺里没有顾客,冷清得很。 “老板在吗?”常长问。 店铺最里面,收银台后,一颗脑袋探了出来:“欢迎光临!”可是在看清来者是位警察后,他的脸色微微一变,“您就是常警官吧?” “一周前,你在网上和一个名叫‘灵异追踪者’的网友在论坛上交谈过,他的本名叫严学,是个学生,我们有理由认定他已经被害了,我想了解这件事的整个过程,想到什么,你就说什么。” “好吧。”店主开始回忆,“大约在一周前,论坛上有人问我关于密葬的事。他问我密葬是什么,还问我能不能带他去看看,我看他还挺诚心的,就同意了,但是到了约定的时间他却没出现。之后,他再也没联系过我,我以为他因为爽约不好意思再面对我了,也没放在心上。但是今天听你这么一说,看来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 “说说密葬吧。” “密葬实际上就是阴婚。这个秘密是我在无意中发现的,一年前我去郊外爬山,迷路了,然后我发现了一个村子,村里人救了我。后来,我为了报恩,特意回去了一趟,正好碰见他们举行阴婚,然后我便知道了这个秘密。” “你经常带人去看阴婚?” “怎么可能,那个村子不到两百人,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而且举行阴婚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死者还未成家,二是举行阴婚还要找死者的另一半,那得有钱。那个村子的条件,一年能举行个一两次就算破天荒了。” “那上次阴婚是怎么回事?” “前一段时间下雨,村里的一个小女孩没注意让泥石流埋了。家人怕她在那边受欺负,所以买了一个外乡小伙的尸体作新郎。” “但是尸体买卖是违法的。” “穷乡僻壤,谁能管那么多。再说尸体最后也火化了,没有证据留下,也是没用的。” “那次你带人去了?” “对,去了十几个人,都是以男方亲属的身份出席的。阴婚,虽然是丧礼,但是要按照喜事办。那天晚上他们给一对新人举行了婚礼,然后拉到火葬场,火化后一起下葬。” “从开始到结束,严学都没有出现,对吗?” “应该是吧,我们没看到他。” “这么说他应该是在去往山村的路上失踪的,去那个村子是不是特别麻烦?” “不会啊,走大路很容易找到,就是上山的路有些崎岖。” “那就奇怪了,既然村子不难找到,那严学失踪的原因是什么呢?那个村子叫什么?” “安西村。” “安息村?” “平安的安,东西南北的西,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也误会了。” “是这样啊。”常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你见过他吗?” 店主接过照片,脸色一变,手也颤抖起来:“他是严学?” “对,他就是严学,已经失踪一周了,我怀疑他已经遇害了。” “不可能。”店主自言自语道。 “什么不可能?”常长问。 “他就是新郎!” 三、安西村 从专卖店出来,常长马上驱车前往版主所说的安西村。一个小时后,常长看到了安西村的界碑,又过了不到二十分钟,他总算走进了安西村。 眼前的景象让常长大吃一惊,整个安西村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瘟疫,村子的主干道上撒满了纸钱,就像一张地毯。 常长一路往村里走,所有人看到他都避之不及,似乎这个警察是瘟神一般。越往里走越是冷清,走到村子尽头,常长看见了一户挂满丧幡的人家,不用问,这里就是崔晓晓的家。可是为什么一周过去了,他们还没把丧幡撤下? “有人吗?”常长喊了一声。 没人回应。 “我是警察,是来调查崔晓晓案子的。”常长再次尝试。 “你找谁?”突然,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常长回过头,见是一位白发老者,于是说:“老人家,我找崔晓晓的家人。” “你找他们做什么?”老人用警惕的目光看着常长。 “听说一周前崔晓晓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崔家给她办了场阴婚?”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不好好的在城里抓小偷,跑到我们这穷乡僻壤干什么来了?”老人依然没有放松警惕。 常长掏出一支烟递给老人,老人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常长给老人点燃香烟后,自己也点了一根,说:“听说男方的尸体是买来的,对吗?” “唉。”老人叹了口气,“作孽呀。”老人指了指院子里随风摆动的丧幡说,“看到这些丧幡了吗?” “嗯,看见了。”常长回答。 “崔家满门死绝了!” “死绝了?怎么死的?”常长将老人扶到石阶上坐下,自己坐在老人旁边。 “一周前,崔家小丫头被泥石流埋在底下了,一家人挖了两天才挖出来。挖来后,崔家媳妇非要给孩子办阴婚。村子里的人都劝,可是谁都劝不住。谁也没想到崔家媳妇竟然真的找到了卖尸体的人,第二天尸体就被带来了。我一看就觉得不对,那尸体的样子不像是死去多时的人,就像是刚死去一样。阴婚就这么结了,诡异的是在回来的路上,他们遇上了车祸,同行的人都没事,只有崔家夫妇当场死亡。” “老人家,你看看他们带来的尸体是不是这个人。”常长拿出严学的照片递给老人。 老人接过照片的手颤抖起来:“是他,是他,你认识他?” “不瞒老人家,他叫严学,一周前失踪了,我今天来这儿就是为了调查这件事的。对了,老人家,阴婚那天有没有十几个外村人作为男方的亲友来参加的?” “怎么可能,这种事谁会参加?你听谁说的?”老人问。 “那你有没有见过送尸体来的人?”常长严肃地问。 “这个我倒是见过一面,他们一共四个人,其他的我都忘了,只有一个人我记得特别清楚,因为他一个大男人却扎个小辫子。” “老人家,能仔细说说吗?”常长的心中浮现出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个小辫子昨天他见过。 “一身墨绿色的衣服,看起来像个军人似的。眼睛很小,高鼻梁,长脸,表情给人一种很冷的感觉,一看就不是善茬。” 随着老人的描述,常长心中的形象逐渐清晰起来,同时也越来越确定这个人是谁了。 四、真相 谢别老人,常长马不停蹄地赶回市内,同时给柳依云打了一通电话:“喂,柳依云,你马上到南城户外用品专卖店去一趟,控制专卖店的老板!” 常长一路疾驶,终于在一个小时后停在专卖店门口了,还没来得及下车,常长便被专卖店外的架势吓傻了。只见专卖店外停着两辆警车,周围站满了围观的人。 常长跳下车,看到了柳依云,问:“柳依云,这儿发生什么了?” “我还想问你呢,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接了你的电话就马上赶过来了,结果发现警察已经到了,我问了同事,他们说有人报案。” 这时,店里走出来一个人,问他们:“警官,你们想怎么调查?我的店铺失窃了。” “你是这里的老板?”常长疑惑地问,他不是之前的店主。 “当然了。”男子气愤地说,“我刚走了半个月这个店就换人了?” “店里丢了什么东西了吗?” “这倒没有,不过有人用了我店里的电话。” “再检查一下,如果真的没丢什么,我们就可以结案了。” 男子离开了,只剩下常长和柳依云二人。柳依云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我今天去了安西村,希望找到崔家了解事情真相,但是我到了那里之后,有个老人告诉我崔家在一周前就死绝了。老人还说那天根本没有外乡人去参观阴婚。同时老人看到了送尸体来的人,其中有一个就是我昨天见到的店主。” “我记得你和他约在这里见面?” “是的,昨天他坐在店里,自称店主,今天他消失了,而店主却是另一个人。密葬论坛只是个幌子,它主要目的是吸引那些好奇心强的青年,好为他们提供新鲜的尸体,这是他们牟取暴利的手段,而我们手里掌握的只有那位老人对他的描述。” 五、最后的较量 一个月过去了,密葬论坛再也没有更新过,那群人也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常长一直处于深深的自责中,如果当时把那人带到公安局调查,也许情况会大不一样。 这天,常长一如往常地在网上寻找线索,突然电话响了,电话那边传来杨小野焦急的叫喊:“常警官,刚才严学的QQ登陆了。” “什么?好的,我知道了,剩下的就交给我吧。” 常长挂断电话后,马上联系信息科的同事监控了严学的QQ号,结果显示严学的QQ号在B市西北100公里的县城登陆过,仅仅登录不到五秒的时间。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QQ登陆的位置是一家手机维修店。常长立即联系了当地公安局对手机所有者进行抓捕,行动很顺利,当事人也很快被送到了B市。当事人名叫李刚,很明显没有论坛版主的能耐,还没说两句就全部交代了。 李刚的老板叫许建国,正是与常长接触过的论坛版主。许建国早年生意失败后便打起了死人的主意,很快他便拉着其余三人干起了倒卖尸体的勾当,随着生意越做越大,许建国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最后他把手伸向了活人,原因很简单——尸体越新鲜越值钱。 一个多月前,当严学遵照约定来到安西村时,等候多时的许建国便把他杀害了。 事后,许建国让李刚处理掉严学带来的东西。李刚见严学身上的手机很好,便趁人不注意留了下来,他也想到警方会监控严学的手机,所以一直关机。 一个月前的那次较量让许建国认识到警方的能力,所以他一直躲在老家,直到风声小了,许建国才出山找生意,李刚则因为生了一场病而留在家里。 这天,他想给严学的电话换一张电话卡,当他连上店里的无线网时,严学的QQ自动登录,这才给了警方抓住他的机会。 根据李刚提供的信息和当地警方的帮助,许建国等三人的信息源源不断地汇总到警方手中。根据对许建国手机的定位,一天后,许建国等人在外地的一个山村落网。当时,他正准备和买家进行新的交易。 ...
一、阴魂 徐仲去探望回乡省亲的同科好友裴东时,看见裴东一副提不精神的样子,顿时笑了。 徐仲调笑道:“你这是怎么了?你在京城,吏部郎中当着,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寿康,你说这世上有鬼吗?”裴东懒得理他,只是兀自呢喃,神情有些疲惫且迷惘。 徐仲一愣,继而笑道:“子不语怪力乱神,你怎么还信这个?” 裴东叹道:“可我家就碰到了这种怪事,你还记得拙荆的妹妹翩跹吗?”裴东原是个孤儿,后来因才气过人,被开封知府陶知收养。大约六年前,他中进士回乡时,陶家却遭到了山匪洗劫,唯有长女曼行陪着裴东去庙中还愿才躲过一劫,而陶翩跹惨遭虐待而死。 提到翩跹,裴东不忍道:“她死的时候才十七岁……” 徐仲缓缓地问:“只怕,她不只是你小姨子那么简单吧?” 裴东无力地点头:“我原本喜欢的是翩跹,只是后来出了那档子事,拙荆无依无靠,我只好……”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徐仲换了话题,“到底是什么怪事?” “这怪事的根子就在翩跹身上。”裴东沉吟道,“拙荆自有了身孕后,就频频说看到翩跹。原本我以为是孕妇多梦,也没多想,但是,前些天,我在后院分明看到了一个笑意盈盈的少女,神态娇憨……拙荆端庄娴雅,绝不会有这种情态。” 徐仲顿时觉得背上凉飕飕的:“你确定陶二小姐去了?” 裴东瞅他一眼:“翩跹死在我怀里,我亲手下葬的。” 徐仲浑身不自在,又坐了一会儿,就借口府衙有事告辞了。谁承想,数个时辰后,华捕头就向他禀告:“府尊,裴夫人小产了!” “她小产关我何事?”徐仲问。 华捕头说:“大夫说,安胎药里有大量的红花!” 徐仲和华捕头快速赶到裴府。 “怎么回事?”徐仲抓住一名比别人要慌张许多的侍女问。 侍女战战兢兢,显然被吓得不轻:“不是我……我没下药啊!婢子一直对夫人忠心耿耿啊!” 徐仲顿觉头大,转身问管家才知道,这侍女名叫崔荷,内宅中很多事情都是她在负责。 “别哭了!”徐仲不耐烦地大喝一声,“裴夫人的药是谁熬的?” 一提这茬,崔荷再次不安:“回,回大老爷,是婢子……” 徐仲恍然,不再逼她:“一直都是吗?今日的药可有旁人动过?” “嗯,一直都是。”崔荷道,“只是午后夫人孕吐得厉害,差了我去买蜜饯梅子时,才离开了一会儿。” “这期间有人进过小厨房吗?”徐仲接着问。 崔荷仿佛想起了什么:“婢子回来的时候,曾看到一抹碧色隐入了竹林,当时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碧色?”徐仲转头问管家,“府里有人穿碧色衣服吗?” 管家的脸色有些难看:“听说……陶二小姐是喜欢碧色的!” 徐仲猛然忆起裴东所说的怪事,刹那间明白管家的顾虑了。 就在这时,一声极凄厉的哭声传来:“东哥,她来找我了……我没想害她——她是我妹妹啊……” 官宦人家极重礼仪,因而徐仲也只是在门外等着。就在这时,崔荷喃喃自语:“原来传闻是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徐仲问。 崔荷低声解释:“听说当年去庙里还愿,老爷偷偷约的是陶二小姐,只是夫人悄悄迷晕了二小姐,代替她去了庙里。当晚,陶府已经血流成河了。” 二、血字 直到二更时分,内宅的声息才渐渐小了下来,裴东拖着疲惫的身躯出来:“走吧,陪我喝几杯。” 徐仲安慰道:“节哀顺变……你们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这一顿酒两人一直喝到凌晨,裴东好像有些醉了,一个劲儿喊徐仲为“翩跹”:“当日我应该叫上岳父全家的。那天当我发现来的是曼行时,我真的很生气,然后就气呼呼地下山了。可是当我回到陶府的时候,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说到此处,裴东痛哭流涕。 徐仲强行推醒他,道:“我听说陶府是在深夜被人灭门的,你去的哪座庙?怎么回来要那么久?” 裴东说:“头天我喝多了,午后才出发,后来又被曼行拖延了。” “你可真行!人家不都是大清早烧香拜佛吗?”徐仲突然一个激灵,“你该不会是想跟陶二小姐双宿双飞,故意的吧?” 这一晚上折腾得太狠,徐仲回府衙一直睡到午后才起床。随后,他就带着华捕头又去了裴府。 刚到裴府,一声极惊恐的尖叫划破了内宅,徐仲惊疑地问:“这声音打哪儿传来的?”崔荷脸色苍白地道:“夫人的房间……” 徐仲让崔荷先去看看情况,约摸半刻钟的工夫,就听里面大喊:“大老爷,您进来吧!” 徐仲刚进门,就看见墙上写了四个血红的大字:血债血偿!而地上,还散落着一件染血的碧色襦裙。 “嫂子,房间里有谁来过吗?” “没有吧。也有可能是奴家睡得太沉,没有听到……”陶曼行战战兢兢地回答,显然被吓得不轻。 徐仲捡起襦裙闻了闻,顿时松了口气,宽慰她道:“嫂子,这不是血,只是朱砂而已。”并建议陶曼行换个房间,以保留现场。 这时,裴东也匆匆赶来,徐仲把碧色襦裙拿给他看:“你那天见的是不是这件?” 裴东失声叫道:“这是翩跹的!你从哪儿找到的?” “东哥——”正说着,曼行听见裴东的声音,唤了一声。裴东急忙告了声罪,进去安慰她半晌,才火急火燎地奔了出来,道:“墙上的字也是是翩跹的。当年曼行学的是‘二沈’的台阁体,而翩跹则是‘三宋’的行书,很好区分。” 徐仲恍然,台阁体华美端正,正合了陶曼行的端庄娴雅;而陶翩跹性子跳脱,只怕不会学如此沉闷的字体。他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问:“你呢?” 裴东叹气:“你我都是从科举出身,自然要先习台阁体。只前几年结庐而居,才习了沈粲的行草。” “哦。”徐仲不置可否,只是索要了陶家两姐妹的辞赋。因时辰已晚,就此借住在裴府。 三、红妆 晚间,徐仲细细翻着二陶的辞赋。不一会儿,徐仲的手顿住了,抽出了一张纸,那是一封夺命书。 “门庭改换,至亲无踪,望天地之茫茫,何处吾家?此身应于当年殁,然泣血之恨,夺夫之仇,更与何人说?恨只恨,死者已矣,生者优容,只道天地不公!”上面的署名清晰可见:陶翩跹。 “咦呀——”突然,一把婉转清亮的歌喉蓦然亮开。徐仲推门而出,正看见裴东发狂般奔向竹林,悲切地大叫:“翩跹!翩跹——” 徐仲紧随其后,竹影婆娑的湖边有一水榭,一名身姿婀娜的女子梳了未婚少女的发髻,艳红的戏服水袖绵延,女子唱的是《西厢记》中张生与崔莺莺话别那一段。服饰不对,扮相不对,连唱腔都带着青涩与稚嫩,但是偏偏感情对了!徐仲虽然没见过陶翩跹,但他能肯定这女子就是她! “翩跹……”裴东早已泪流满面。昏暗的烛光下,女子声调蓦然高亢,水袖一展,直奔裴东而来! “小心!”徐仲先行警醒,一把将裴东推开,几乎同时,寒光盈盈的匕首划向了他先前站立之处! “快走!她疯了!”徐仲大喊。 裴东蓦然醒悟,急忙转身向外跑,徐仲冲上去,拦腰抱住陶翩跹。眼瞅着追不上裴东,女子奋力挣脱徐仲,身形一闪,就向竹林深处蹿去,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 约摸一刻钟后,林外人声鼎沸,裴东带人气喘吁吁地赶过来,四下张望一番,急问:“人呢?” “跑了。”徐仲催他道,“你不去看看嫂子吗?” “哦!对!”裴东又慌忙带人朝陶曼行的居处跑去。刚至院落,就听见一声惊恐的叫声:“翩跹——姐姐没想害你!我只是太爱东哥……”到最后,曼行声音转低,泣不成声。 裴东顾不得招呼众人,就冲了进去,直过了半个时辰才疲惫地出来:“没事,只是受了惊吓。” “她看见了?”徐仲诧异地问。 “是啊。”裴东叹气,“刚醒来就看见个红衣女子立在床头,眼神幽怨狠毒,被吓了个半死。” 徐仲纳闷:“你究竟做了什么?她为何如此恨你?” 裴东似乎羞于启齿,良久才说:“当年我与她花前月下,许诺此生非卿不娶,可如今我与曼行……” “情热时的话怎能当真。”徐仲嘀咕一声,挥手命众人散开寻找红衣女子。 直到次日天明,众人也一无所获。而陶曼行也不出所料地病倒了。 这天,崔荷正要出门请大夫,徐仲一把将她拖至僻静处,问:“你是贴身伺候裴夫人的,她的身体特征你自然了解喽?” “登徒子!”崔荷狠啐了他一口。 “本府是办正事!”徐仲这才察觉出自己的话有歧义,连忙辩解。 崔荷虽有怀疑,但还是细细地说了裴夫人的身体特征。 ...
一、病危 整整两天,盛嘉帝都没有传膳。他守着病重的太子,连眼都不敢闭一下,太皇太后和皇后坐在一边垂泪。 盛嘉帝不明白,他到底是做了什么对上天不敬的事,上天要让他的子嗣如此艰难? 登基十年, 他有过十九个孩子,十三个还未出世就胎死腹中,三个没过满月,一个刚过一岁就没了,另一个在三岁的时候溺水而亡,唯有皇后生的太子活到了五岁。可如今这一根独苗,也快活不成了。几天之间,他似乎老了十岁。 冷笑几声,盛嘉帝瞥了眼站在一旁战战兢兢的一排御医:“治不好太子,你们都给他陪葬。”瞬间,御医们齐刷刷地跪了一地。 最年长的御医哆哆嗦嗦地开口:“臣有个法子,不知当讲不当讲……” “说!”盛嘉帝的声音冷得近似冰霜。 老御医抖了抖身子,道:“若是有海灵珠,倒是可以救太子一命。” “海灵珠?!”太皇太后惊得站了起来,“是南海鲛人后代体内的神珠吗?” 老御医答:“启禀太皇太后,是的。相传南海鲛人与人族结合后的后代,能像蚌一样孕育出珠子,珠子可治百病。鲛人后代信奉海神,故此珠子被称为海灵珠。” 太皇太后惊喜万分,对嘉盛帝道:“皇帝,哀家要是没有记错,你母亲应该是有一颗海灵珠的。” 盛嘉帝沉默许久,才淡淡地回道:“太皇太后记错了,太后并没有海灵珠。” 二、救命之恩 太皇太后并没有记错,盛嘉帝确实有过海灵珠。 盛嘉帝出生后不久,国中爆发诸侯之乱,东南、正南、西南疆域的三位诸侯王勾结起来,组织了庞大的军队进攻帝都。 诸侯王灭了先帝和他的子嗣。先皇后命亲信护着当时仅十一岁的盛嘉帝出逃,自己找来另一位同龄的男孩自焚于昭阳殿。 盛嘉帝澹渊逃出帝都不久,便跟亲信护卫走散了。在民间流落了一个多月,他几乎成了乞丐,更为不幸的是,他被人贩子所骗,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山村,真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澹渊试着逃跑,却被抓了回来。人贩子恼羞成怒,将澹渊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在澹渊觉得自己快要死掉的时候,忽觉喉咙一凉,有甘甜的东西落入胃中。迷糊之中,似有人在呼唤他,可呼唤什么,他却听不清。 澹渊终于睁开了眼睛,对上的是一对黑白分明,像海水一般干净澄澈的双眸。 他说他叫若竹,同澹渊一样,也是被人贩子抓来的。澹渊用虚弱的声音对他说“:我们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若竹笑笑,在他耳边轻声道:“只有活着,才能获得自由。” 澹渊浑身一震,是啊,只有活着,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握着若竹的手,坚定地点了点头。凭着这股信念,两人在人贩子和卖主之间辗转了几道,终于逃了出来。 可为了救澹渊,若竹却受了重伤快要死了,他对澹渊说,不要管他赶紧逃。澹渊不肯,他从袋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泥丸,用力敲碎后,取出一颗白得剔透的珠子,喂若竹吞下。 若竹惊愕地看着他,他却什么都没说,只是让若竹安心睡觉。 若竹奇迹般地活了,更幸运的是,澹渊的亲信侍从终于找到了他!澹渊跟若竹说:“你跟我走吧,虽然开始会很困难,但等我拿回属于我的东西,一切都会好的。” 若竹摇摇头:“我要去找阿妈。我离开这么久,她一定很着急。让她放心后,我再来找你。” 澹渊将一把匕首递给他:“好,到时候你来帝都找我。这是信物,上面有我的名字。” 若竹接过,两人转身朝相反的方向离去。 当日一别,便是十八年。澹渊集合当年最精锐的北疆军队,打败诸侯王夺回江山,登上了天子之位。后来,他派人去找若竹,可像大海捞针一般,若竹音信全无。 三、寻找海灵珠 澹渊用来救若竹的珠子,便是海灵珠。 再后来,鲛人同人族结合,繁衍的后代慢慢进化成了人形。他们完全离开了水,从水边迁徙到内陆,生活与常人无异。 鲛人上岸的代价,便是失去出生即有的灵珠。只有女鲛族后代,才有可能孕育出神珠,且神珠也不再有起死回生的奇效,只能医治百病。 可尽管如此,这样的珠子还是稀世珍宝,是海神的恩赐,世人称之为“海灵珠”。这一切,是澹渊的母亲告诉他的,因为他的母亲就是鲛族后人。他曾有过的珠子,便来自他母亲体内。 澹渊在母亲的灵位前跪了一个晚上。然后,他唤来禁卫军亲信首领,告诉他,去南疆找一个名为赤水的族落,族落女子的体内一定有海灵珠。顿了一顿,他再次重复了一遍: “不惜一切代价”。 禁卫军奉命而去,一个月后,他们在南疆丛林深处,找到了过着与世隔绝生活的赤水族。 上百人的赤水族很快便被杀光了,禁卫军将赤水族女子的尸体一个个开膛破腹,反反复复、仔仔细细找了一遍又一遍,除了血肉,没有一颗海灵珠。 禁卫军盛怒之下,将刀架在老人脖子上,逼他们说出还有没有别的赤水族女子,老人咬牙切齿:“几百人的赤水族,为了海灵珠,一遍遍被你们屠杀,如今就剩下我们了!” 禁卫军不甘心,又地毯式的搜了几遍,仍旧一无所获。无奈之下,只能回帝都复命。 澹渊大发雷霆,重责禁卫军。禁卫军首领说,为确保没有疏漏,他安排了暗卫在赤水族,若是还有落网之鱼,一定能第一时间禀告陛下。 澹渊沉默了许久,微微点了点头。 四、做戏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澹渊的耐心快要被磨灭至尽的时候,暗卫终于传来了消息。 最后一个赤水族女子,出现在了赤水族!她本是回族落的,却被老人们赶了出去,他们让她快逃。如今,她住在南疆一个小村落的山下。 澹渊喜得从龙椅中猛然站起!禁卫军首领讷讷地问接下来如何处理,澹渊说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明日听他命令。 当晚,澹渊取出母亲的笔记,又仔仔细细研读了一边,目光最终落在几行字下: “并非每一位赤水族女子都能孕育海灵珠,唯有毫无保留地心悦于情人的赤水族女子,才有极大机会孕育出海灵珠……” 次日,澹渊将国事托付给宰相后,便让禁卫军首领带路,快马加鞭赶去南疆。 一直立于帝国最高处的他,向来只有女子来取悦他,在男女一事上,他从来不多费心思;如今,为了他单薄的子嗣,为了帝国的未来,他一定要让那个女子心悦于他,为他孕育出海灵珠! 一路上,澹渊让人给他讲民间的各种戏文。他很聪明,很快便明白了男女情感的关键之处。在快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也完成了整个计划的设想。 在那个女子住处附近,他取出禁军腰间的刀,往自己身上割了几个口子,血流得厉害,伤口却是不致命的。这其间的分寸,因着当年流亡和打仗的经验,他拿捏得十分精准。 制造好伤口后,他又吞了几粒保命的药丸,便让禁卫军撤到暗处,自己走到那女子的木屋边,弄出点声响后,便假装晕了过去。 门开了一小条缝,缝中有双大大的眼睛,转了几转后,门便被拉开了。一个青衣少女小心翼翼地走了出来,见到浑身是血晕倒在院子里的澹渊,赶紧将他拖进了屋。 澹渊闭着眼睛,原本火辣辣的伤口,慢慢敷上了一层清凉。他知道,第一步,他走对了。 五、英雄救美 一个良好的开始之后,接下来便顺理成章了。 这名赤水族女子是哑巴,澹渊说:“我叫澹渊,你总是穿青衣,我唤你阿青可好?”女子低着头想了好一会儿,轻轻地点了下头。 阿青是个很简单的姑娘,澹渊说什么,她都用点头表示赞同。 乡间的生活极其平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阿青靠纺布和刺绣为生,她的手艺非常好,纺的布又薄又柔,刺绣也栩栩如生,镇上有固定的店家收她的布和绣,所以生计并不困难。只是,一个人的生活难免会显得孤单,忙碌时不觉得,空闲下来则有了寂寞。 澹渊聪明,将阿青眼中的情绪看得透透彻彻,学着他妃子的手段见缝插针地示好。阿青的回应从开始的羞涩慢慢变得热络了起来。 在她的眼睛里,澹渊看到了倾慕,这种情感他十分熟悉,后宫每个女人都有。 鱼儿已入网,是时候该收网了。这日,阿青收拾了纺好的布和刺好的绣品,去镇上送货。山路是她走惯了的,天蒙蒙亮她便准备出发。澹渊说,不放心她一个人出行,要陪她一起。 阿青朝他摆摆手,表示他的身子还没完全好,留在家休养,她不会有事的。 澹渊坚持了许久,阿青始终不同意。她性子虽简单,但脾气却很犟,认准了的事,不会轻易改变。澹渊没办法,只能目送她出门。 阿青走了一段山路,突然冒出两个贼人,淫笑着朝她扑来。她吓得脸色惨白,拼命踢打他们,可她一个弱女子,怎么斗得过蛮牛似的壮汉。她喊不出来,泪流得满脸都是。 忽然,压在身上的贼人不见了,耳边似传来澹渊凶狠的声音:“我宰了你们!”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抹干眼泪仔细一看,只见澹渊正发了疯似的在打人。 阿青呆了,她不知道为何澹渊会突然出现。待她回过神的时候,贼人已经逃了,鼻青脸肿的澹渊抹了把嘴角的血,上前紧紧抱住阿青,颤着声音说:“幸亏我偷偷尾随你,不然……要是你出一点事,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自己的。阿青,嫁给我好吗?让我照顾你一生一世。” 阿青的泪水又一次如泉水般涌出。她伸出手,环住了澹渊宽宽的背,将头埋入了他的怀里,在他的怀里抽泣。澹渊轻轻拍着她的背,柔声安慰:“没事了,不用害怕,以后都有我呢。” 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眼中尽是一切皆在掌握中的满意。 六、取珠 阿青无父无母,澹渊便与她以天地为媒,结了姻缘。 婚后两人如胶似漆,一月后,阿青便有了身孕。虽然她不能说话,但她的眼,她的笑,她轻快的步子,无不诉说着此时的快乐与幸福。她在灯下缝着澹渊的衣服,悄悄抬头看他一眼,眉梢眼角尽是浓浓的情意。 澹渊朝她温柔一笑,从她手里取走衣服和针线:“早些睡吧,别累着了。” 在他温暖的怀抱中,阿青慢慢睡着了。澹渊脸上的笑似烟般散去。今晚是月圆之夜,如霜的月色从黑暗无边的夜空洒落,天地之间一片清冷。 他瞧着着怀中熟睡的女子,她不是特别美丽,却十分耐看,且越看越有味道。 如果,她不是鲛族后人,他会带她进宫,像珍藏海灵珠一样珍藏她一生一世,澹渊想。 只是,可惜了。 月光下,他取出了袖中的匕首。突然,阿青睁开了双眸,澹渊一惊。阿青朝他甜甜一笑,澹渊定了下神,下一瞬间便掩住了匕首,柔声道“:怎么醒了?” 阿青没有比划手势,只是朝他怀里拱了拱。澹渊轻轻地在她额头落下一吻:“阿青,你愿意我做任何事,对不对?” 阿青在他怀里点了点头,澹渊又道:“我想要个东西,你帮帮我,好不好?” 阿青又点下头,澹渊紧紧抱了抱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匕首插入了她的心口。阿青甚至来不及反应,便再也不会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