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轩养了一对泰国暹罗斗鱼,雄鱼宝蓝色,取名蓝色妖姬,雌鱼月白色,取名白月光。水族店的老板将斗鱼递给他的时候再三叮嘱,他选的这一对斗鱼体型上有差异,恐怕不能顺利交配,为免它们相互攻击,一定要分开饲养。 邓子轩买了两个鱼缸,将一对斗鱼养在客厅里。他平时没事儿就喜欢趴在鱼缸前观察这一对斗鱼,最喜欢看它们舒展鳍的模样,像纱缎在水中荡漾,让人想起招摇的水草。在他看来,斗鱼像是这世上的精灵。 因为养了斗鱼,他查了许多相关资料,斗鱼天生好斗,两只雄性斗鱼是一定不能放在一起的,否则一定会发生决定,导致的结果不论一死一伤还是两败俱伤,都注定悲惨。雄性斗鱼和雌性斗鱼倒是可以在一起饲养,但也有一定风险,斗鱼两情相悦才能交配,倘若体型差异较大,雌鱼很容易在交配期间受到雄鱼的强烈撞击而死。这也是水族店老板再三叮嘱邓子轩要将这一对斗鱼分开饲养的原因,它们体型差异较大,上天注定让它们做不成情侣,那便该小心些,把悲剧的源头扼杀在摇篮里。 斗鱼在家里养了一段时间,邓子轩发现,它们似乎是恋爱了。两只斗鱼虽分开饲养,但鱼缸却是紧挨着的,它们能透过玻璃看见彼此。蓝色妖姬时常对着白月光舒展开自己的鳍,宝蓝色的鳍在水中荡漾,吸引着白月光好奇观望。白月光初时对蓝色妖姬倒不怎么理睬,可慢慢的,它呆在鱼缸边的时间越来越长,总是瞧着蓝色妖姬,焦急地转着圈,似乎是嫌鱼缸太过小了些。 蓝色妖姬终是发了怒,用自己的头一次又一次撞向鱼缸,可是无济于事,它与自己的爱人中间隔着一道薄薄的玻璃,仿佛隔着万水千山。它们相恋,却无法并肩。 邓子轩终是看不过去,把两只斗鱼养在了同一个鱼缸里。水族店老板不是说斗鱼只有两情相悦才能交配吗?那它们现在已是两情相悦,伤害伴侣的事情怎么忍心做的出来呢?邓子轩笑水族店老板太过神经质。 头三天,两只斗鱼相安无事,它们开心地谈恋爱,鱼鳍缠绕在一处,是很美的画面。悲剧发生在第三天晚上,一切发生得悄无声息,邓子轩清晨醒来,照例去喂鱼,却只看见一对斗鱼的尸体。白月光的鱼鳍被撕裂,翻肚漂浮在水面上,蓝色妖姬的尸体则躺在窗台上,晨光照在它的身体上,从前耀眼的宝蓝色也变得黯淡无光,它为何会跳出鱼缸?邓子轩百思不得其解。 两只鱼的尸体被他埋在花盆里,它们腐烂后会成为花朵茁壮成长的养料,造福人间。 邓子轩觉得挺可惜,又去了水族馆买了一只斗鱼,大红色,取名血腥玛丽。他向老板说起了家中斗鱼惨死的事情,老板道:“之前嘱咐过你一定不要将它们养在一起的,你不听。它们体型差异大,一定是在交配时雄斗鱼用力过猛,把雌斗鱼撞死了,雄斗鱼后悔,所以殉了情!” “怎么,鱼也有殉情一说?”邓子轩觉得稀罕。 “怎么没有?”店老板白了他一眼:“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又不是鱼,怎么会晓得他们的情感?” 听了老板的话,邓子轩倒是挺触动,这回长了心眼,心说动物的情感有时也挺壮烈。血腥玛丽带回家后就被他养在蓝色妖姬从前呆着的鱼缸里,而另一只鱼缸仍放在原处,处于对一对斗鱼的缅怀,它在空鱼缸里装了半缸水。 这一对斗鱼买回来不久,邓子轩家就出了怪事。他每晚睡觉,总能听见客厅里有水声。动物和人一样,到了夜间都要休息,鱼也不例外。邓子轩一般睡得较晚,所以他睡的时候鱼早已休息,自然不会再戏水,也不可能听见水声。 邓子轩诧异极了,起身查看,可打开客厅的灯,血腥玛丽安安静静呆在水里,睡得很熟。难不成方才的声音是错觉?邓子轩关灯睡觉,可脑袋刚挨到枕头,水声又响起来了,而且竟比先前更大声了些。 邓子轩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确定不是自己神经过敏,这才穿上拖鞋蹑手蹑脚下了床。这一次他倒是长了个心眼,没有开灯。借着月光,他看见鱼缸里的血腥玛丽此时竟欢快的游动了起来,朝另一个鱼缸频频示好。 目光移过去,邓子轩汗毛都竖了起来。他分明看见那只盛了半缸水的鱼缸里并肩同游着两只鱼,一只宝蓝色,一只月白色,它们交缠嬉戏,鱼鳍在水中舒展招摇,重叠又分开。它们从未有过如此亲密,在午夜获得重生,用幽灵般的身体延续它们的爱情。 邓子轩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脑子里第一个想法是把水倒掉,还不及迟疑,他已飞快的行动起来,端起鱼缸便从窗户把水泼了下去,连血腥玛丽都被他的动作吓到,缩在鱼缸里窃窃的望着他。 那一对幽灵鱼果然不见了。鬼故事。 邓子轩回到卧室睡了一个好觉,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没想到第二天,水声再次响起,而这一次竟出现在他的卧室。他睡眼惺忪,无意中往床头柜上瞟了一眼,死去的蓝色妖姬和月光白正漂浮在他的床头,仿佛游戏在一个虚幻的鱼缸里,向他炫耀它们的爱情。 邓子轩立刻就清醒了,第一反应是拉开床头灯,而在灯光亮起的那一刹那,蓝色妖姬和月光白的身体立刻变成了幻影,消散了。 邓子轩打开家中所有的灯,房间里的水声也消失了,血腥玛丽在鱼缸里好奇地望着他,奇怪自己的主人为何半夜发起了神经。 之后几天,邓子轩睡觉时都开着灯,倒是再没有听到水声,也再没有看见那一对幽灵鱼,只是家里的一盆花突然从窗台上摔了下来,他清理的时候看见泥土中有星星点点的白色,挖出来,竟是一对鱼骨,原来这花盆正是他埋葬了蓝色妖姬和月光白的那一个。 邓子轩忽然想起水族店老板的话来,他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他一直以为人类的情感最感天动地,而动物,譬如鱼、狗、猫此类,交配是本能,不过是为了繁衍后代,与爱情无关。他一直认为自己这一对殉情的斗鱼是鱼中异类,其实说到底他自己才是异类,他不是鱼,不懂得鱼的情感,所以不理解它们不能在一起的悲苦。因为天性好斗,所以注定蚕食对方,伤害自己,永远不能并肩同游。 或许它们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共同的栖息地。 邓子轩将空鱼缸重新盛满了水,放在原先的位置。那一对鱼骨被他放入了盛满水的鱼缸,斗鱼天生是属于水的,所以死后,也应该用水来埋葬。这或许就是斗鱼想要告诉给邓子轩的话,无法表达,所以打破了花盆,它们在泥土里太长时间,窒息又干渴。 晚上睡觉,邓子轩熄了家中所有的灯,一个人静静躺在床上。午夜,果然又准时响起了水声,他悄悄透过门缝探望,月光照耀下,蓝色妖姬和白月光正徜徉在水中,鱼鳍交叠,漂浮灵动,似乎在向他招手。 邓子轩关上了门,这一夜,睡得安心。 这一对幽灵鱼午夜出现,黎明离去,生不能在一起,死也要同游弋。人常认为自己高等,把情比金坚作为自己的专有,却忽略了这世上最弱小的动物也有为爱舍生忘死的勇气和执着。于人而言,动物是异类,殊不知于动物而言,人亦是。谁也不曾比谁渺小,谁也不曾比谁卑微。 ...
神秘导游 阿贵将一瓶二锅头全倒进了肚子里,可神志依旧清醒——他能感觉到剜心剜肺的疼痛。交往了三年的女友杏儿,突然决绝地提出了分手,他一再追问一再哀求,可她却什么都不说,怎么都不肯回头。阿贵知道,杏儿变了心,在这灯红酒绿的城市里,诱惑太多太多。 躺在床上,阿贵回想起和杏儿在一起的甜美时光,将瓶子里的酒大口大口地吞下去。酒里放了大剂量的安眠药,足以让他在美好的回忆里沉沉睡去。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想自杀吗?为什么不听听我的意见?” 阿贵扭过头,见一个黑衣人出现在房内。他不禁吃了一惊:门都反锁了,黑衣人是怎么进来的? “你是谁?“阿贵问。 黑衣人慢慢朝着阿贵走过来,说:“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谁。你是个倒霉的小保安,上个月公司被盗,你被扣掉了大半月的工资。前些天,一个醉酒的老板看中了来找你的女友,上前调戏,你一怒之下将他揍了个满脸花,因此被关了几天班房。结果,你女友却提出了分手,你怎么会不窝火?怎么会不心痛?” 阿贵惊呆了,嗫嚅着问:“你、你到底是谁?” 黑衣人笑了:“我是个导游,能帮你解决一切麻烦。你现在放弃自杀,还来得及。如果有需要,明天打电话给我。”说罢,黑衣人返身走出房门。 阿贵抓起名片看了看,上面只印着“导游刘立扬”,然后是手机号码。 刘立扬的话,对阿贵像是当头棒喝。趁着还有几分神志,阿贵奋力冲向卫生间,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干净净。 清醒过来后,阿贵拨通了刘立扬的手机。刘立扬开门见山地问阿贵有什么愿望。 这一问,倒把阿贵问愣了。他一咬牙,心一横,说:“我想得到许多许多钱,花不尽的钱。还有,要一个比杏儿更有钱更漂亮更年轻的女朋友,并且,她要对我死心塌地。” 刘立扬说:“这很容易办到。今晚11点,羊肠巷见。” 深夜11点,阿贵早早来到了羊肠巷,蹲在角落里抽烟。没等几分钟,他看到一辆出租车打着双闪过来,刘立扬就坐在车上。 出租车拉上阿贵向郊外驶去,刘立扬嘱咐道:“一切听我的,不该说的别说,不该问的别问。另外,有我在,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害怕。” 阿贵连连点头,不过,还是问了一句:“你在哪家旅游公司上班?” 刘立扬诡秘地一笑:“我自己开公司,既是导游,也是老板。” 阿贵愕然:一个人的旅游公司? 出租车终于停了下来,阿贵四下里看,前面竟是一片公墓区。他的心开始打鼓:深更半夜,来这种不干净的地方干什么?刘立扬拍了拍他的肩,缓缓地说:“你的愿望,就要实现了。” 阿贵回过神,迟疑地跟在刘立扬身后。刘立扬走到一片密集的墓碑前停住脚,突然从衣袋里拿出了一把手术刀,叫阿贵伸过头来。阿贵吓了一跳,本能地往后缩。 刘立扬不以为然地说:“我不会杀你的,只是取几滴血。” 阿贵的额头被划破,几滴血流进了刘立扬带来的玻璃瓶子里。刘立扬又蘸着血迹在阿贵的脸上涂了几道。阿贵隐隐有些恐惧:这个刘立扬,到底要干什么? 接下来,刘立扬要阿贵闭上眼睛,跟在他身后。他嘴里喃喃自语,好像在念咒,没过多久,阿贵感觉到身上凉飕飕的,像是有一阵阴风刮过。 阿贵猛地睁开眼,不知何时,他们已来到了一扇黑漆漆的大门前,刘立扬正将玻璃瓶子递给大门前的小卒。小卒将瓶子凑到鼻子下闻闻,满意地笑笑,很快便打开门。刘立扬和阿贵进到了里面。 阿贵的心已缩成一团,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念头:他进了鬼门关! 十滴血 走过一段漆黑阴森的路,阿贵的心跳如同擂鼓。刘立扬一言不发,阿贵也不敢多问。 不知走了多久,阿贵眼前豁然开朗,灯火通明,场景竟然跟夜市无异。只不过,卖的东西却是零七杂八:手机、电视、奔驰车、手表、照相机、童男童女、花篮……再看那些摊主,他们活脱脱一副干尸、木乃伊的模样,形容枯槁,神态吓人。 阿贵惊得毛骨悚然:他们……他们看上去像鬼!卖的东西,分明都是烧化物! “这、这是什么地方?”阿贵颤声问道。 “鬼市。”刘立扬轻描淡写地说,“明白了吧?我是鬼导游,接引阴阳两界。” 阿贵膝盖一软,整个人差点儿坐在地上。刘立扬不屑地看了他一眼:“阳世得不到的,你可以通过阴世得到。” 阿贵的牙齿打着颤儿,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的脚也软了,几乎是刘立扬提着他走。一直走过半趟街,刘立扬一指远处的一个摊位,鬼气森森地笑了,对阿贵说:“走,去那个摊位看看。” 守摊的是个面白如纸的老女人,阿贵知道,这应该是个女鬼。摊位前摆放着十个布偶,都是青绿衣裳,描眉画眼,看上去十分娇媚。 刘立扬上前搭讪,让阿贵说一遍自己的愿望。阿贵脑子里一片空白,经刘立扬再三提示,才说要花不尽的钱,要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女鬼看着阿贵,突然笑了,露出了一排焦黄的牙齿,怪腔怪调地说:“很简单,拿十滴血来换吧。” 阿贵一愣:她要血做什么?刘立扬附在阿贵的耳边催促:“快点儿啊,省得她反悔!” 阿贵答应了。女鬼伸出手,轻轻地抚摸阿贵的额角,一滴滴血就落入了女鬼的唇边,她的脸色渐渐变得红润。而阿贵的神志渐渐迷糊,接着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阿贵醒过来,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大片墓地间,孤零零一个人。刘立扬呢? 这时候,阿贵的手机响了,对方的声音温柔曼妙却很陌生:“阿贵,你去哪儿了?我还等你一起去凯拉呢。” 阿贵蒙了:凯拉?这个名字他非常熟悉。几个月前,他曾是那家五星级酒店的保安。阿贵咽了口唾沫,快步走出公墓群,拦了车直奔凯拉酒店。 那女人叫天香,看到阿贵进来,忙起身朝他招手。阿贵的眼都直了,那绝对是个绝色女子,身材苗条,眼神流转,整个人像一池春水,刹那间就把阿贵给淹没了。阿贵不知道那顿饭吃了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家——他的家,居然是一幢顶级别墅。 天香温柔异常,对阿贵言听计从,仿佛他是不容违拗的皇帝。阿贵知道,他在夜市的交易兑现了。看着天香,阿贵突然有一种报复了杏儿的快感。 重入鬼市 阿贵过了一段神魂颠倒的日子,每天除了喝酒就是陪着天香购物,然后就是开车绕着杏儿打工的厂子兜风。可奇怪的是,阿贵一次都没有碰到过杏儿,拨她的电话,也已经成了空号, 阿贵有些怅然:他想让杏儿知道,他有钱了,还有个比杏儿漂亮千倍的女人。但他心里清楚,他爱的,始终是杏儿。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三个月了。这些日子,阿贵觉得自己是个奢华的君王,天香除了顺从还是顺从,可阿贵开始觉得力不从心了。 这天,阿贵陪天香从商场购物出来,一个小乞丐扯住了他的裤角,说:“老爷爷,老爷爷,求求您,赏我几块钱吧。” 阿贵愣住了:老爷爷?我阿贵不过二十多岁,怎么就成了老爷爷?他用力踢了小乞丐一脚,挣脱开来,怒气冲冲地上了车。 回到家,阿贵站到了镜子跟前。令他吃惊的是,仿佛一夜之间,头发已经白了一半,脸上遍布皱纹,眼神浑黄污浊。看上去,他就像五十多岁。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天香从身后搂住他,轻声说:“没什么,我不嫌你老。况且,你也不算太老。” 那天晚上,阿贵破天荒没有抱着天香一起睡,他得好好想想这件事。其实,阿贵不用想也明白,这完全是天香的原因。他的心里,陡生一股恐惧。 清早,阿贵给天香留了张字条,独自去了郊外的度假村。正坐在度假村的水池边钓鱼,阿贵突然听到身后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阿贵,你怎么忍心撇下我一个人?”竟是天香。 天香坐在了阿贵的身边,娇嗔地说:“你甭想甩掉我,你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 阿贵无奈地叹了口气。天香倚进他的怀里,看着他钓鱼。不知过了多久,阿贵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 阿贵死了。不过,他的魂魄还在。 阿贵也被葬在了那一片公墓中。这天,他像其他鬼一样,早早地在鬼市摆出了摊位。他看到了天香,天香又恢复成干尸一般的模样,冷冷地看着他,摊位上摆着十个鲜亮的布偶。 阿贵突然想作呕:天香,原来就是拿他十滴血的女鬼啊!她靠吸食自己的精血才保持着俏丽的容颜!现在,他变成了她的同类,她自然对他不屑一顾! 客人很少很少,每个饿鬼都在等待机会。现在,阿贵知道,摊位上所有的东西,不过是道具,他们的最终目的是得到十滴血,然后还原成活生生的模样,到阳世走一圈。想到这儿,阿贵心里一阵莫名的悲哀:当他在阳世的时候,却不知道活着是何等的快活;当他变成靠摆摊换十滴血的鬼,才知道自己丢掉了最宝贵的东西! 这时候,刘立扬来了。每个鬼都伸长了脖子,屏住了呼吸——这是他们等待许久的机会啊! 刘立扬的身后跟着一个女人,年轻,小巧,用力地低着头。阿贵的眼睛一下子直了,是杏儿!她怎么会来这儿? 刘立扬看到了阿贵,脸上露出阴森森的笑。他特意将杏儿引到了阿贵跟前。 阿贵现在已经是白发苍苍的干尸了,杏儿自然认不出来。多么好的机会啊,他可以拿到杏儿的十滴血,然后回到阳世和她双宿双飞……再然后,杏儿也会在鬼市摆摊儿,他每天都能看到她。可是,阿贵却感到心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杏儿站到了阿贵的跟前,阿贵问她有什么愿望,无非是豪宅、金钱之类的吧?杏儿不正是因为这些才离开他吗?那个调戏她的老板就拥有这一切。 杏儿不敢看阿贵,其实,自打进入鬼市,她就不敢抬头看。她轻声说:“我只有一个愿望,把我的男朋友阿贵找回来。我得了癌症,生命没有几天了,怕拖累他,才提出分手。想不到,他却比我走得更早。我想叫他活过来,就是让我现在死也值得。”说着,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越流越多。 阿贵惊呆了,眼睛一阵酸涩。鬼是没有眼泪的,可是,阿贵却想哭,想大声哭。半晌,他缓缓地说:“抱歉,这个交易,你永远得不到。请回吧。” 杏儿十分失望,要转到另一个摊位,却被刘立扬拉住了。鬼市也有规矩,一天只能跟一个鬼交谈。杏儿的头低得更厉害了,无奈地走开。 刘立扬狠狠地瞪了阿贵一眼,去追杏儿。要知道,他并不是每天都能骗到客人的,之所以领到阿贵跟前,也是以为十拿九稳。 看着杏儿的身影越来越远,阿贵的心一阵阵作痛。突然,他紧跑几步,猛地朝跟在杏儿后面的刘立扬扑了过去。刘立扬,正是靠着做“导游”才能脱离鬼市,这次做不到,他明天也许还会带着杏儿来!阿贵不能让杏儿堕入鬼市,绝对不能!为了杏儿,阿贵要和刘立扬同归于尽! 刘立扬被扑了个措手不及,和阿贵扭打起来。两人越滚越远,不知不觉间,撞开了一扇门。门后是巨大的深坑,火光熊熊,燃着地狱的烈焰。 阿贵看到火光,脸上露出了微笑。刘立扬却惊恐地瞪大眼睛,想挣脱阿贵,想不到阿贵把他抱得更紧了。刹那间,他们一齐跌进了烈焰中,化为永不超生的灰烬…… ...
我最近路走的一点儿也不顺利,先是驾照考了几次都没过,补考交钱不算,还化费了我大量宝贵的时间,然后这两天牙齿又痛的要死,虽然牙痛不是病,但痛起来还真要命。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你越痛我偏不去看,只是自己胡乱去药店买了几片强效止痛药。刚刚牙痛好了一点,好朋友小鱼就一个电话打过来,叫我陪她去附近的庙宇求本年的爱情,事业签,我心想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信这个。 但是朋友关系铁,我别无他法,就只好委屈自己陪她去拉。 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座小庙宇,大庙懒的跑了,实在是太远了。 庙里主持,求签,解签就那么一个老和尚,看起来年纪蛮大了,眼睛咪咪的,白花花的胡子一大把,这样的胡子在现代这个社会还真难见。 还有,小鱼运气实在好,抽到的乃是一只上上签,那和尚说她事事顺心,爱情不要强求,安心等待就可,至于事业也无须多心。说完了就闭口不语。 我心想这还不是废话,说了等于白说,这样的话我也会说。 小鱼谢了香火钱后,我拉着她就要走,我可实在不愿意再待在这,乘着牙痛此刻安稳了点,我得拉着她好好去大餐一顿。 就在我们转身就要离去的时候,老和尚忽然又开口了:“这位女施主,请留步,老衲有几句话对你说。”老和尚说话的时候对着我。 我感到很奇怪,我又没求签没欠你香火钱,你还真好笑,叫我干什么?这样想着,但是脚步却停止不动。 老和尚说了这么一句奇怪的话;“这位女施主,你面堂暗黑,煞气很重,最近一段时间如果没什么事就不要外出,预防祸由口生!” 还真是好笑,我没惹他,他居然说我最近不安平。我还只听说过病从口入,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祸由口生。 我没有理睬他,转身拉着小鱼就走了,我只听到后面老和尚在叹息。。。。。。。。 几天都不曾这样开怀的吃东西了,告别了小鱼我就直接回了家,一打开门,就看到了地上有一叠纸张,拾起来一看,原来是这两天的报纸,随手放在茶几上,然后我就打开电视机,转来转去就是没有自己感兴趣的屏道,我有些郁闷,把遥控器一甩,这个时候,忽然报纸上一则消息吸引了我的眼球。 “各位市民请注意,本市这段时间天接连有数十人失踪,数日后发现均以死亡,据警方透露,死者无一不伤痕累累,个个似失血过多而死亡,具体原因不祥,如能提供线索者请电话与X警官联系。”后面的我就没看下去了,想必也是记者自由发挥脑细胞的空间。 还真奇怪,报纸刚一放手,这要死的牙痛又来了,我赶紧去把剩下的止痛药一口气全部吃下去。奇怪的是这次这药好象失灵了,牙齿痛的倒是越来越厉害,不会是牙痛对那药片已经产生过敏了吧!:) 牙痛一阵比一阵剧烈,眼泪居然自动的大把大把的流下来,不行了,我真的是忍受不住了,这样痛下去,我真的承受不下去了,想必牙痛过的朋友也知道那种滋味吧,痛疼用的上排山倒海这个词了。 拿起小包,我夺门而出,直奔附近的牙科诊所而去。 俗话说病急乱投医,这话一点也没错,我也顾不上什么黑诊所还是正规门诊了,见到一家挂有牙科招牌的门面就跑了进去。 “医生,医生,我牙痛的厉害!” 我大声的叫了几声,可就是没有人应答,怎么回事? 门开着却没人在里面,我已经痛的不行了,可该死的医生却还没见到,没法了,只得换诊所,我前脚刚踏出去,就有声音从后面叫住了我“小姐,不好意思,我来了,刚才在里面做试验,没听到!” 我回头一看,一个长的十分帅气的青年医生边说边从口边取下口罩。 我捂着半边脸对他说:“医生,我牙痛,痛,哎呀,吃了去痛片都无效!“ 那男子嘴巴微微的张开道:“你可以叫我雷医生,你躺在这里,我给你仔细的检查一下,看是冲牙还是火牙!” 天,救救我,我不想这样就死去,死的不明不白,不干不净。 它挥舞着手里的手术刀对着我的脸就是那么几刀,然后就有几条长长的血迹顿时显现出来,我感觉到了一阵又一阵钻心的痛。 这一次,它把手术刀换成了一把尺子,然后又是粗暴的用手把我上衣一下子撕掉,我使劲的去喊,可是我再怎么努力也没有一点声音从我喉咙里发出来。后悔了绝望了,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病急乱投医了,现在说什么都迟了,我也终于明白那庙里老和尚所说的祸由口生了! 它用那把尺子从我的腰部这边量到那边,然后再从我的脖根处量到我的耻骨部,在二条线交界处,它直接用指甲插了进去。。。 呜呜 我直接痛昏了过去,。。。。。。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是我的情况和以前还是一样,我感到很累,很累,象是熬了一个通宵或者是做了苦力差。我听到有滴滴滴的声音不断的传来,但是我却看不到是哪里发出的。 床下有个很大的脸盆,我两条大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各被插上了一根导管,一滴一滴新鲜血液正从这里流出,滴进脸盆中,象打点滴一样缓慢。 我越来越累,眼睛也老自己和上去,我和内部明白它为什么还不杀了我,要我死还不如让我直接点。撑了许久,终于不行了,我的爱情,我的亲人,什么都因为我眼睛的合上而离去。 。。。。。。。。。。。。。。。。 它望着这一具尸体,想了想,然后拿起刀子直接把胸膛破开,拿出还在跳动的心脏,然后用力的张开嘴巴,用力的塞了进去,新鲜的就是好食,特别是血已经渗入到里面的,听伙伴门说味道是最鲜的,现在看来他们说的和内部错,什么时候得去和他们交流一下经验。 几天后,这个城市的晚报上又登出这么一条消息,发现女死尸一具。。。。。。。 天黑了,千万要小心牙医…… ...
一、遇难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被困在北西伯利亚的平原上! 我原本是坐着江一航的私人飞机,和楚婷去香港游玩的,谁知飞机撞上一座山峰,驾驶员当场死亡,飞机右翼被撞毁,继而栽到厚厚的雪堆上。 我们三个人在这片茫茫雪地上,没有食物,没有导航,连活不活得下去都没有人知道。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那天,我们正在艰难地寻找食物,撞大运般地逮到了一只兔子,江一航将兔子开膛剖肚之后,丢到了我的背包里。 楚婷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到那老旧的苏式建筑,我们以为看到了希望,殊不知,却是死神的回眸。 这栋建筑被积雪半掩,墙上的标识显示这里是一处军事建筑。我们朝建筑走去的时候,楚婷尖叫一声:“有人在上面!” “哪儿?” 她指着一扇窗户:“就在那儿,有个穿着老式军装的人,冒了下脑袋就不见了,我不会看错的!” 可这幢荒废很久的建筑里,怎么会有穿军装的人在?江_航说:“不觉得奇怪吗?苏联解体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这里少说也有二十多年没人来了,但玻璃却是完好的。” “对啊!”我搓了个雪球扔上去,玻璃应声而碎。用雪球就能掷碎的玻璃,不可能在长达二十年的岁月中抵抗风雪的。 “我好怕,还是别进去了。”楚婷说。 “不管怎么样,我们进去瞧瞧,或许能找到电台发送求救信号。” 铁门没锁,我们来到阴暗的走廊,地上结着一层雪壳,走路要格外小心。我们随手推开两侧的房门,进去“参观”了一番。 老旧的橡木家具摆放整齐,书架上的资料按字母排列,地板擦拭得异常干净,桌子上甚至还有一杯结成冰的咖啡,就好像这里的人刚刚离开几小时一样。 可惜我们都不懂俄语,无法从资料中得知这里是做什么的。 走廊转角处的一个房间里放着大量的铁笼,似乎是关押动物的,堆积在一起的铁笼透出一股窒息压抑的气息,楚婷缩着脖子说:“这里难道是进行某种生化试验的地方?” “快离开这里吧,我感觉不舒服。”楚婷说。 我们刚离开这间小屋,背后就传来动物的呜咽声,我吓得汗毛倒竖! 四、见“鬼” 我没想到,这世上竟有人为了吃掉对方而杀人! 江一航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抓起侧面的一个笼子朝他掷过去,他用胳膊一挡,笼子掉在脚边。 他的身材比我高大,手里有刀,想必他一直在等待这个与我独处的时机,干掉我之后再杀死楚婷。 他一脚踹在我的腹部,我重重撞在墙上,胃里好像灌了一整瓶醋似的难受。接着他挥刀刺向我的腹部,危急关头我用手握住刀刃,手掌一阵火辣辣的痛。他猛地一抽刀子,在我手掌中拉下一道深深的刀痕,鲜血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就在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整个屋子突然被嘈杂的狗叫声充斥,那些空笼子里居然凭空出现一大群狗,像发疯一样吠叫着撞击铁笼。 掉在江一航脚边的铁笼里,一只狼狗正龇牙咧嘴地咬他的裤腿。 就在江一航分神的一瞬间,我抽出裤带上的放射灯,往墙上猛砸,然后将断裂的灯管刺进了他肌肉结实的腹部,危险的放射性物质立刻渗进了他的身体。 “啊!”他大叫—声,我趁机撞开他朝门跑去,当我想起门是关着的时候,心凉了半截。然而这鬼地方居然叉发生了一次奇迹,原本反锁的门此刻居然打开了! 在江一航追过来之前,我将门反锁,他愤怒地敲打着门。 我捂着受伤的手走到建筑外面,用积雪敷了一下伤口,然后撕下一块布包扎起来。楚婷还在屋里,我要去找她。 我走回建筑,大喊她的名字,到达那间配给室时,听见上方的管道里传来嗡声嗡气的声音:“我在这里!” 我卸下换气扇,楚婷灰头土脸地钻出来,看见我的模样惊讶不已。我将分别之后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她吓得捂住了嘴。 “我真想不到,他居然是那么变态的人!” “我们快离开这鬼地方吧,我一秒也不想多呆,更何况那个混蛋还在这里。” 就在我们转身的时候,门口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穿着白大褂、白发苍苍的老人,像雕像一样地伫立着,手中握着一把勃朗宁手枪。 “鬼啊!”楚婷吓得缩到我背后,而我也感到一股恐怖的电流掠过后背,全身的汗毛一瞬间直立起来。 五、真相 老人说了一串俄语,见我们没反应,又用另一种语言说了几句话,楚婷“咦”了一声,用相同的语言回应,两人用德语交谈起来。 我认出来,这个老人是胶卷上的德国博士,他居然还活着! “他说什么?”我问。 “他说自己是犹太裔博士,名叫霍夫曼,他问我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我把我们的经历告诉他了。” 老人又说了几句话,楚婷翻译给我听:“他让我们跟着他,眼睛不要离开他。” 老人朝走廊另一端走去,我们跟在后面,最后抵达一个杂物间。之前我们来过这里,但没有仔细探索,老人搬开一个箱子,露出一个翻板。他掀开木板,下面露出一条通往地下室的台阶! 原来整个建筑最机密的核心是地下一层的试验基地,我们却一直没发现。老人拧开~支手电筒走在前面,借着微弱的光线我观察四处,走廊两边贴着瓷砖,上方悬挂着包有铁丝网的白炽灯。 我们走进一间面积颇大的试验室,里面有许多仪器,正中间放置着一台设备,与胶卷上的东西一模一样。 借助楚婷的翻泽,我了解到了这辈子最匪夷所思的事情。 三十年前,苏联在此地进行所谓的常态量子衍射试验,即是将量子态与常规物质达成物理上的统一。他们的试验已经进入到了最后阶段,但是却发生了意外,仪器因过载发生爆炸,使周围百米范围内的东西都发生了某种质变! 此地的一切物质都变成“薛定谔的猫”,既存在又不存在,既是死的又是活的,打开的门可能在你转身的刹那变成关上的状态,消失的狗可能下一秒又出现在笼子里,碎掉的玻璃一转眼又变得完整。 这种存在形式比幽灵更虚幻,比梦境更飘忽,比钢铁更永恒,比永恒更漫长! 老人说完,将手伸向桌上的咖啡杯,冰冷的咖啡杯居然冒出热气,他轻啜一日。看来他在此地已经孤寂太久,很想找人说说话。 “那你们呢?你们这些人也像幽灵一样存在吗?”我问。 楚婷转述之后,将老人的话翻译给我听,他说当时没有跑掉的十几名研究员,此后就像幽灵一样徘徊在这栋建筑的每个角落,政府已经对外界宣布他们为国捐躯,实际上他们_直存在于这里,不老不死,不定不散,不生不灭! 楚婷打着寒颤:“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啊!” 老人问了很多外面的事情,楚婷一一作答,我听不懂两人的对话,只能静静观察老人的神情。他就像被巫术封印在这片冰雪之地深处的居民,只能与孤寂的寒风作伴,永远无法离开。 我看了下手表,已经是晚上六点了,我告诉楚婷该走了,她依依不舍地与老人告别。老人将手电筒送给我们,并叮嘱我们,离这个地方远一点,千万不要在这里过夜。 走出研究室的时候,楚婷问:“为什么他叫我们不要在这里过夜?” “因为这栋建筑可能会塌掉,别忘了这里经历过爆炸,建筑本身介乎废墟和完整之间!” 我拍了下楚婷,示意她朝后看,手电的光晕里,老人刚刚坐过的地方只有一具烧焦的尸体,狰狞地暴露着牙龈。 薛定谔的猫,既生又死,原来如此! 六、逃生 我们来到一层的走廊,灼人的热浪扑面而来,火焰的尽头站着江一航,他狂笑着扔出最后一瓶用伏特加制造的燃烧瓶。 “你们统统死在里面吧,我不会让你们活着离开的!” “你这个变态!混蛋!人渣!”楚婷大喊,我叫了一声“危险”,把她拽进地下室,燃烧瓶在我们头顶上方爆裂开来。 “怎么办,我们被困在火里了。” “不要紧,那混蛋走了之后,我们再次打开地下室的门,就有可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真的可以吗?” “一定行的!” 等待的时间比我想象中要短,十分钟后我用力推了推翻板,木板纹丝不动。我让楚婷和我一起闭上眼睛再睁开,这一次轻而易举地推开了,走廊与我们刚进来时别无二致,丝毫没有被焚烧过的迹象。 “太神奇了!” 楚婷感慨道,我虽然已经知晓其中法门,却也暗暗称奇。 我们离开这幢建筑,不远处的空地上,江—航倒在那里,他的皮肤像融化的塑料似的一块块隆起,泛着荧荧绿光,他的野心终究害死了他。 我朝背后看去,发现二楼的窗户后面站着许多身穿军大衣的人,表情平静,仿佛穿越时间的迷雾来到现在的旅行者。他们目送我们离去,我朝他们作了一个致敬的动作。 “对了,江一航会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吗?”楚婷问。 “不会的,我们只是闯入者,和他们不同。” 我仰望夜空,前路漫长崎岖,但我坚信,相信同伴,相互扶持,才是生存下去的唯一途径。 ...
『一』 我上大学期间参加过一个灵异社团,专门研究一些无法根据科学解释的超自然灵异现象。研究对象很广,既有现实中发生的闹鬼事件,也有民间流传的鬼神传说,当然,最普遍的还是网上的灵异视频和电影,也包括灵异新闻和小说,以及一些民间盛行的灵异故事和现象等。除此之外,社团成员们还会用各种方式收集灵异线索,团内会不定期举办讲座活动,由成员自己畅谈对于灵异的见解。 灵异不是天方夜谭,甚至可以说灵异就存在于我们每个人身边。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冥冥中似乎总有一股力量在操纵着什么,在暗示着什么。灵异并不是去追寻牛鬼蛇神的踪影,也不是去探讨地狱的境况,而是一种神秘,一种力量,一种无法感知却挥之不去的的东西。就像寄生在手背上的细菌,无论你如何洗手,轻轻一抬手,它们便在你的眼皮子底下生活、休息、行走等等,除非借助工具,否则你无法感知。既然如此,灵异需要借助何种工具?或者说灵异本身就是一种虚无,如何证明它的存在? 没有工具也没有能力去证明,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幻想,一种在人的灵魂中寄生的细菌。 至今为止,人类对这个世界所知道的东西少之又少,有时候人类对自身都缺乏了解,鬼魂便是其中一种。灵异并不简简单单只是关于有鬼无鬼的争论,而是一种现象,一种谜题,一种其切切实实存在,你却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感觉或者感受。 比如说,你总感觉到有人站在你背后,或者经常把窗台上挂着的衣服看作一个人,又或者经常梦见的一个陌生人在现实中出现。有时候,你可能突然发现周围的人都对你撒谎,也许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也许他们根本就是你自己的幻想,或者,你和他们一样,都是一具别人操纵的木偶。 关于灵异可以探讨的地方很多,可是对此感兴趣的人却很少,大家都觉得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很少人愿意花时间在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上。社团除了几个骨干之外,只有十几名成员。 当然,我和我的室友兼死党张平、谢广就在此列。 张平是个高瘦文弱的男孩,一阵风就能把他刮走。他留着个比平原还要平的平头,戴着个无镜片的黑眼镜,看起来既像做学问的学者,又像抗战电视剧里的汉奸。谢广就不同了,宽脸方头,长得五大三粗,一米八的身高,一身黝黑鼓突的肌肉。最让他引以为豪的是他那自诩堪比斯瓦辛格的胸肌和腹肌。他是校篮球队队长,兼职排球队主力队员,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却胆小得要命。 也许真的上天注定,大一分宿舍,就把我们三个对灵异痴迷的人分到一起。宿舍是四人间,张平睡在我的上铺,谢广睡在我对面。谢广上铺的男生大一就搬出去了,那个床位一直空着。 做什么事人多不好,人少也不好,三人最佳。平时,宿舍门一锁,天王老子在外面敲门也不管,咱三戴着耳机,敲着键盘,眉飞色舞地在游戏的海洋里称霸驰骋,好不自在。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三人经常泡网吧,三人一排,戴上耳机,通宵达旦地玩DOTA,LOL,网吧里的氛围足,玩起来更爽。 除了游戏之外,便是灵异社团的活动了,其实说起来,张平谢广对灵异痴迷是有原因的。 张平的老家在一处很偏僻的山村,村里迷信风行,逢年过节家家户户都举行五花八门的祭祀活动。村民们一旦哪里不舒服或者生了什么病,第一想到的不会是医生,而是村里的灵婆。据他说村里有个权威的灵婆家族,家里世代都当灵婆,专门与地下的鬼神打交道。除了专业的,还有一些兼职的,就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中年妇女,常常帮出了毛病的村民们做一些特殊措施,以驱除鬼神干扰。 要是以前,张平对这些嗤之以鼻,但那件事发生之后,张平改变了一贯以来的看法,开始做起研究起来。 谢广则不同,他天生胆子小,这跟他天生一副强健的身躯形成鲜明对比。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上天给你打开一扇门就会关闭另外一扇门吧。谢广曾说他小时候被奇怪的东西吓过,吓得好几天都卧床不起,直到现在谢广还是没有从当时的阴影里走出来。越是胆小的人越喜欢做恐怖的事,谢广就是这样,他常常夜半三更从床上爬起来看鬼片,吓得鬼叫不断,自己吓哭,白天还得被我们狂揍。 真正能让人产生研究兴趣不是来自视频里别人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而是真实存在在生活中里的离奇古怪,社团秉承着这一理念,主要在现实中的灵异现象寻找灵异。 不定期召开的团内畅聊大会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活动。 一次活动上,身旁的张平问我:“世上什么东西最恐怖? 我思考不语,一旁的谢广抢先答道:“肯定鬼啦,我最怕日本鬼片里的鬼了,什么贞子、富江啊,尤其是那个伽椰子,阴魂不散,全身瘫痪还能到哪跟哪儿!” “切,日本片里的那些鬼都是虚无缥缈的,你一个堂堂五尺男儿还会怕那些东西?”张平朝谢广竖起小指,不屑地摇头,“要我看,欧美鬼片里动不动就让你的身体爆炸成一堆血浆,那种血腥暴力型恶鬼才看的爽,让人毛骨悚然!” “这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导致对恐惧不同的理解。其实恐惧只是人的一种心灵体验,更是一种心理需求,就像爱和恨一样。”我故作高深地把从手机里看到的评论说了出来。 “还是老大看法高啊!”张平朝我媚笑着,谢广也是一副心悦诚服的样子。 社长在黑板上写下了今天的主题:幽灵。他扫视了一眼阶梯教室里坐的稀稀拉拉的同学,问道:你们对这两个字有什么看法? “不就是鬼喽!” “不,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如影随形的鬼!” “切,你见过那个鬼看得见摸得着?” 底下一片哄闹,社长却沉默不语。他并没做最终定论,而是用投影仪放一部视频资料片,是讲述国外的招灵师亲身招灵的片子,片子大约三十分钟,是老式的黑白相,屏幕一闪一闪,看得出来有些年头了。 看惯了日本鬼的无处不在和欧美鬼的血腥暴力,大家大都对这枯燥无聊的招魂捉鬼不感冒,基本上处于昏昏入睡的状态。 “这期视频是我专门找的,第一遍的话,我想除了黑白模糊的影片,和几个白发蓝眼的外国人之外,也许什么都看不出来,第二遍的话就会知道这几个人在为一个死去的人招魂,让其魂魄说出生前未了的心愿,以便他的父母能够满足,第三遍的话,我想就不止剧情了,而是这个招魂活动的具体措施,比如用哪些东西,具体怎么做,我现在想问你们,看第五遍的时候,你们得出什么?” 第五遍?为什么没有第四遍?我心里嘀咕着,张平谢广也和我一样疑惑,不过他们对此并不感兴趣,其实,大多数人都不感兴趣。 “你们能看到这个片子之外的东西吗,比如这个片子是怎么拍的,是在哪儿拍的,这个人是怎么死的,他为什么会死,他的‘魂魄’又跟招灵师说了什么,他真的,死了吗,死后的世界,又是怎样的?” 很多人都懒得听社长的这段话,不过,有三个人例外,一个是吕瑶瑶,长发瓜子脸,标准S型身材,是那种回头率很高的校花级别女生。也许是校花的通病,吕瑶瑶人很冷,除了闺蜜周雪梅以外,其他人基本上说不上话,更别说跟她近距离接触了。 所谓鲜花还要绿叶来配,周雪梅留着短发,脸肉乎乎的,总是摆着一副人欠她钱的表情,走到哪都不会被人多看两眼。 再一个就很特殊了,她是唯一一个别校的,名字叫孟西婷。 孟西婷是一个比吕瑶瑶还冷的女孩,平时从不多说一句话,穿着黑色长领风衣,戴着黑色鸭舌帽,看起来倒有点像飒爽冷峻的黑衣女。 吕瑶瑶和周雪梅挨在一起从始自终都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两人脸上都露出或好奇或惊恐的神情。孟西婷一个人坐在最后面,目不斜视地看着屏幕,不时记些笔记。 谢广和张平正用手机追一部恐怖小说,我则一如既往地暗暗注意着那个孟西婷。她们是社团仅有的三个女生,却比在座的每个男生专注投入。吕瑶瑶和周雪梅跟我们是同一学院,那个孟西婷对我来说比屏幕上的招灵师更神秘。 由于一些特殊因素,社团不能透露他人的来历身份等信息。孟西婷加入社团已经几个月了,却至今没有人知道她住在哪里,为什么要加入我校社团,大家只知道她会按时到指点地点参加活动。 社长发完话,几个男生忍不住小声骂了几句,张平谢广把手机收起来,等着社长做出指示。 社长走上前台,将刚才播放的录像带从机子里取出,说:“这就是这期的主题,下次灵异故事主题会上希望大家能提出自己的想法!” 这次活动的主题就是这个招灵视频,一切都很平常,不过,我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真的让我体会了这两个字的含义。 『二』 一天上午,我从惊慌中醒来,满头大汗,浑身燥热,我感到像是做了某种剧烈运动,浑身没有一丝力气。我匆匆下床,喝了一大杯凉开水,闭目凝神几分钟才恢复了点精神。这时,我才发现寝室里只剩我一个人,墙上的钟显示着十一点,他们两这会肯定在食堂吃饭。 外面的阳光分外刺眼,我感到不适,便加快速度,没几步便来到食堂二楼。 二楼靠近南窗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是我们的固定联络地点,这会,他们已经在吃午饭了,桌子上还摆了一盘刚买的饭,有汤有肉,这两个小子对我还算不错。 “给你买了,快吃吧。”谢广说。张平把筷子放下,一脸疑惑地问我:“怎么了,看你满头大汗的,出了什么事?” 我坐在桌前,急得一时竟忘了是什么事。 “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晚,是不是做什么春梦啦?”谢广放下筷子,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我一个机灵,想起来了,的确是一个梦,一个让我累得半死又怕得半死的梦。“张平谢广,我之前跟你两说过我小学一个同学的事,你们还记得吗?” “噢,是那个让你魂牵梦绕的名叫西西的小女孩吧?”张平瞅瞅一旁的谢广,阴笑着说:“她该不会给你托梦,让你下去陪她吧?” “别他妈瞎说!”我狠狠地拍了一下张平的大平头,“再拿她开玩笑,小心我揍你!” 张平撅起嘴,老老实实地扒着饭。谢广也默默不语地吃着饭。 “关于西西,我可能永远都忘不了。”张平的话让我心头忽然涌上一股悲伤。虽然我一直克制自己,希望能忘掉西西,却根本无法做到。“你们说的对,西西的确让我魂牵梦绕,我总是梦见她,我多么希望能再见她一面。” “你说你老是梦见个死人,算了吧,老大,第一,她都死了那么久了,就算做了鬼也指不定把你忘了,第二,你都那么久没见她了,就算见到她,你也指不定把她忘了。”张平的嘴总是这么不留情。 谢广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对嘛,别想那个了,我也知道老大是寂寞了,总是这么光着也不是个办法,改天,哥给你物色一个漂亮的。” “少跟我整废话,”我推开谢广的双手,凑过去道,“我昨夜做了一个梦,这个梦真实得就像发生过一样。我梦见西西和我走在小学的路上,路一边是池塘,另一边是稻田,她一直跟我聊天,还跟我说起了许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事。” “这次啊,总算有点新鲜的了。”张平不屑地说。 我摇摇头,说:“这次和之前的都不一样,梦里没有出现她的样子,以及和她在一起的时光,而全是她跟我说话,说的话很莫名其妙,甚至让我感到匪夷所思。” 谢广则分析道:“切,这不是小儿科嘛,弗洛伊德咱也不是白看的,你自己潜意识告诉你自己的吧!” “那她都说了些什么?”张平忽然在意起来。 我闭上眼睛,想回忆那个梦,却还是一点也记不起来。“她说的那些我都不记得了,唯独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她跟我提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是我小学同桌,高中同年级,大学同校,每回照相他都在我的照片里,可以说他跟我形影不离。” 张平露出不解的表情:“这又怎么了?” “可西西说这个人根本不存在!” 谢广终于露出惊讶的神色,张平缄口几秒钟,脸色微微变化,“不过是个梦,再说那个人不在学校里吗?你把他找来便是了。” “这正是我所担心的,这个人早在大一就肄业回家了。我上回还给他打电话却是空号,给他家里打过电话,他爸爸说他换了号码,外出打工了。他家境并不差,家里一起安好,怎么可能突然外出打工?可在当时我并不多想,毕竟人家可能有自己的想法。现在想想就觉得奇怪,他好像一下子就凭空消失了。” “他是谁?”张平问我。 “谢忠才。” 张平愣了一下,谢广把我的饭往我面前推了推,“我看你真是弗洛伊德看多了,搞的连现实和虚幻都不分了,别多想了,吃饭吧。” “你们说,会不会真的有这么一个不存在的人,出现在你的生活里?直到有一天,现实与幻想发生矛盾冲突时,你才发现他根本没有存在过?” 两人被问蒙了,面面相觑,没有作答。 “别他妈瞎想了,赶紧吃饭,吃完饭咱去泡吧,我的大腹早已饥渴难耐了!” 做了一个累死人的梦,再加上遇到这么复杂的难题,我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摒弃杂念,开始风卷残云。饭毕,正和张平谢广一块走,一旁的打饭阿姨叫住了我:“小伙子,你没给钱呢!” 是的,事情的确不是一个梦那么简单。 佛洛依德是咱们三人最钟爱的一位心理分析师。 人类可以强大到造出毁灭地球的原子弹和核弹,可以登月下海,可以提炼出微生物纳米技术,也可以造出举世瞩目的金字塔万里长城,却在人类历史以来,一直不能攻克一个难关,那就是人类自身。 佛洛依德从人的梦境来分析人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状态,从另一个角度解剖人的潜意识,具有指导性意义。 最近,我的确看了不少他的书,难道真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是,这次的梦明显区别以前任何时候的,我不得不在想,会不会真的是西西给我托梦?她到底要告诉我什么? 我没有告诉张平谢广,西西真的在梦里让我去老家“找”她。 几天后,社团举行讲灵异故事活动,作为下次幽灵主题畅聊大会的预热。 轮到我讲的时候,我把那个梦里梦见的内容当做故事讲了出来。有的感觉无聊,有的津津有味地听着,其中表现的最好奇的还是那三位女生。 活动结束后,吕瑶瑶还主动过来问我。 “你说的都是真的么?” 她的声音就像春天里的细雨一般轻盈温柔,第一次听竟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她身上的那股淡淡的香味更是让我神魂颠倒。我紧张的不知如何措辞,只能简单回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 吕瑶瑶微微点头,对我颔首浅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挺不错的,至少很真实。” 虽说和她是社友,却很少有机会说话,这还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看到她的雪白的脸,听到她温柔的声音呢。不过,当我一想起西西,心里又觉得有点对不起她了。 事后几天,我还是不能忘记那个梦,终于,我做出决定,亲自去体验。毕竟,追寻灵异是我,也是张平谢广最大的爱好。果然,他们想都没想就同意一起去。 上午最后一节课上课铃一响,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敲了一下。 这节课一完事,漫长的国庆长假就开始了。班上的同学早在一周之前就约定好了到哪玩儿,车票行程旅游景点基本上万事俱备,只欠这最后的一声铃响。除了个别单身贵族豪情万丈地前去远足之外,大多数都是成双成对开启蜜月之旅。 对于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一来我也是高贵大气的单身贵族中的一员,二来一个人旅途实在无聊而寂寞,还不如就这么呆着,哪儿也不去。 不过,我在昨天还是做出了外出的决定,并且做好了计划。 可能是等车定律,越希望时间过得慢,时间越过得越快,下课了,班上同学们像发情的雌鸟一般你拥我挤冲出教室,去寻找发情的雄鸟。 我留意了一下吕瑶瑶,她正慢条斯理地收拾课本,一点也没走的意思。 “你不是约好了去海南吗?”我走过去问。自从有了上次的几句交谈,我发现她也不是那么冰冷嘛。 “你怎么知道?”吕瑶瑶刚想回答,就被一旁的周雪梅抢了话头。 我一时有些尴尬,我总不能说是专门从班上别的女生口中打听出来的吧。“这个,我瞎猜的。” 我敷衍着,周雪梅可不买账,她走到吕瑶瑶前面,抱起双手,撅着嘴巴,朝我投来逼供般的目光,“你把我们的行程打听的这么清楚,想干嘛啊你?” 这时候,张平谢广终于从小说的世界里走了出来。张平见我一脸窘迫,立即机智地我解围道:“切,谁稀罕去什么海南,咱们这回要去的地方可比那刺激好玩多了!” 谢广也附和道:“对,光秃秃的海滩有什么可看的,再说,把你皮肤晒黑了可就真没人要了!” “欠揍呢是吧!”周雪梅朝谢广挥了挥拳头。 吕瑶瑶问我:“那你们要去哪?” “我们已经约好了去一处有着漫长历史的废弃小学探秘,是关于幽灵的探秘哦。” 周雪梅嚣张的表情一下子变成了疑窦,她愣愣地看着吕瑶瑶。吕瑶瑶沉默几秒钟后说道:“说实话,海南的行程取消了,我也想去那个地方看看,就当是为下次活动找点灵感吧!” 求之不得啊,我心想着,有个漂亮女生的的旅行,可比三个男生的凄凉之旅幸福多了。 “我们三人随时欢迎你的加入!” 吕瑶瑶露出浅浅的笑容,她身边一直被忽略的周雪梅不乐意了,开口道:“我也跟你一起去,我要保护你,免得这群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可没说“欢迎你们加入啊”,这跟屁虫般的周雪梅真是让人厌恶。 不过,我无法拒绝,看来一路上都要对着周雪梅那张肉呼呼的脸了,最重要的是,她可是跟吕瑶瑶黏在了一起啊! 唉,所谓万幸中的不幸吧。 下午,我们五人上街买了一些旅行必备物品,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两边亮起了昏黄的路灯,我们在校门口分别。 没到国庆,校园里的人就走了个精光,这会静悄悄的,甚至能听到彼此的心跳。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速,心中老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头被一道薄薄的白色塑料纸包着,只要轻轻一碰就破了,可就是憋着喘不过气来,也看不到东西。 张平谢广坚持要送两位女生回寝,硬是被周雪梅拒绝了,看到她默默离去的背影,我心里也是一凉。 回到寝室,我们又准备了一番,收拾了一下屋子,便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三人起了晚了点,简单收拾一下就出了门。宿舍楼空空荡荡的,宿管阿姨刚起床,跟她打了声招呼便出了公寓楼。校园里冷冷清清,学生们大都回家或蜜月去了,清晨的风透进脖子有些发冷。 我们三人一路小跑来到校门口,吕瑶瑶和周雪梅已经在那等车了。远远地就听到周雪梅发出一句抱怨,“让女孩子等这么久了,好意思吗?” 切,又不是你一个人等,人吕瑶瑶可是一句话没说,我心里鄙夷了一句。 今天的车较多,很快,我们就坐上了去往我乡下老家的长途客车。 坐车要到晚上才能到,出了城市公路便是县城和乡镇,坐在窗前,视线里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和蓝天,柔和的风吹得人惬意无比。 『五』 赵叔回到家,天已经黑透了。 那几年生活贫困,天一黑,家家户户基本都上了床,庄稼人劳累一天,很快就睡着了。可这一夜对赵叔来说,简直比任何时候还要煎熬。 原本以为从王贵口中得知王萍的自杀原因,就能解开谜底,没想到新的谜底又出现了。就像沼泽里的漩涡,一脚踩下,只会越陷越深,根本无法自拔。赵叔躺在床上,脑子里反复想着白天王贵告诉自己的事,不知不觉,困意慢慢袭来。 就在半睡半醒之际,隔壁家的一声犬吠让赵叔忽地从床上坐起来。那条狗叫旺财,很机灵,一看见陌生人总是跟在后面叫,难道是有贼? 看小学使得赵叔听觉变得异常敏锐,尤其是对贼的动静。他起身披上大衣,拿起手电筒,蹑手蹑脚走出房门。赵叔并不打开手电筒,外面黑灯瞎火的,容易打草惊蛇,他悄悄在屋子里找了根棍子走出门外。 院子里散落着一片淡淡的月光,没有任何动静,墙角的犬吠声却尖利刺耳。那儿有一个狗洞,是为了旺财能同时看两家门。赵叔悄悄靠近洞口,就在赵叔走近的一霎那,犬吠戛然而止,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 赵叔忽然想起之前教室里的声音,心不由得一紧,不过这次为什么在隔壁家?赵叔鼓起勇气打开手电,将灯光移到旺财的窝里,旺财先是朝赵叔叫了几声,见是熟人就摇起了尾巴蹭着赵叔的裤脚。赵叔警觉地用手电朝院子扫了一番,一切正常,屋子大门锁着,什么东西都没动过,如果有人应该弄出动静,难道刚才没人? 不,赵叔宁愿相信狗,也不愿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表面。狗是灵性的动物,在夜里能看到人看不到的东西。 如果是在教室里,旺财会不会看到什么呢? 赵叔想了想还是回屋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赵叔起来弄了点稀粥,就着腌豆角吃了几口,然后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事情发生在两个孩子身上,当然要去找另外一个孩子的母亲,她叫林桃,丈夫几年前得病去世,她一直没有改嫁,而独自在家务农。 路过隔壁邻居家,赵叔想进去打声招呼。当然,要是平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三十多年的老面孔,赵叔没必要过去,可昨晚的事是让赵叔耿耿于怀,他心中总觉得发生了点什么。 这家男人叫刘铁,女人叫梅花,一个儿子出世几个月后夭折了,夫妻两伤心欲绝,之后决定再要一个男孩,可天不遂人愿,后来的几胎都是女孩,到第四胎的时候夫妻两把孩子送人就不再生了。 三个女儿两个远嫁外地,一个也在外地上初中,名字倒简单,分别叫菊花、茶花、桂花。 “老刘啊,在家吗?”赵叔走到他家门口,门关的紧紧的,他喊道。 等了半天,赵叔想了想,大白天干嘛关着门?赵叔前去推门,门没锁,推开后,呈现在赵叔眼前的是一片刺眼的血红色。几个人正围着一条没有头、没有脚、没有尾巴和内脏的狗发出诡异的笑。他们的手上都拿着一把血淋淋的菜刀,他们脸上手上也全是血,一双眼睛阴冷地对着躺在地上的被分尸的狗。 “你,你们……”赵叔最终发出困惑而恐惧的疑问。 刘铁转过视线,狰狞的面孔渐渐舒展开来,他用舌头舔了舔嘴唇上的血,看了看旁边搁着的盛满血的木桶,呵呵笑了起来,“老赵啊,你可来晚了,这狗身上的好东西可都给别人包了哦!” 旺财已经养了二十多年,再苦的日子,老刘也没想过要杀它! 虽然见过无数杀狗的场面,可这次足足把赵叔吓得够呛。从他们的面部表情以及他们的行为来看,这根本不能用简单的杀狗来解释,而是彻彻底底的中邪,或者鬼上身! 梅花在自己的裤子上擦掉手上的血,双手捧着一块血糊糊的肉,笑着对赵叔说:“可不是嘛,不过,就剩个身子了,多年的老邻居了,这狗身上的肉你随便挑!” 赵叔看到她手心里的肉竟然是一个男婴的模样! 赵叔转过脸,皱着眉头,脸色变得难看,他实在不敢再看,胃里早已一片翻滚。昨夜还活蹦乱跳的旺财如今变成了地上死尸,到底发生了什么? “赵叔,我请你吃狗肉!”最小的桂花递上来一块血淋淋的狗肉,露出满足的微笑。 菊花和茶花也从当场从狗身上切了一块肉,递给赵叔,“这是咱俩的!” 她们不都在外地吗?怎么全都回来了? 来不及多想,刘铁和梅花已经凑上前来,五人把赵叔围住,都伸着一双血淋淋的手。赵叔害怕极了,生怕下一秒他们就命令自己把那些血糊糊的肉吃下去。 赵叔忍住呕吐,推开他们,逃到门外,幸好,他们没有追来,远远看到他们几人一齐朝着自己露出诡异的笑容。 走了许久,赵叔才来到林桃的家。在路上,赵叔想通了一件事,刘铁一家的反常一定跟昨夜的事有关,而昨夜的事又可能跟三十年前的自杀事件有关,而王贵口中的那件让人难以置信的事,一切的谜底将在林桃的口中揭晓。 林桃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家妇女,平时本本分分,守着几亩庄稼地,勤勤恳恳,从没什么坏名声,赵叔怎么也想不明白当年她为什么把林彩儿逼出家门。 进屋后,林桃给赵叔拿了些自己炒的瓜子,泡了杯淡茶,立在一旁,双手交错在一起,让赵叔发话。 “赵叔,找我有什么事吗?” “呃,”赵叔怕林桃像王贵一样吞吞吐吐,索性直接一点问道:“林桃,当年两孩子的事,王贵已经把王萍的事都告诉我了,你有什么事别瞒着了,把彩儿的事也都告诉我吧。” “这个,”林桃踌躇着,“赵叔,你怎么突然想问这个?” “我想,他们的鬼魂来找我了,我要是不把事情弄清楚,我就没一天安稳日子过。” 林桃皱起眉头,沉默几秒钟后进去里屋拿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白纸递给赵叔,纸张有些发黄,应该是过去的旧信。 “你拿这个干什么?”赵叔不明所以地接过信。 “这是当年在彩儿身上的,你看完就不用我解释了,”林桃指着信,长出一口气,“这么多年,我一直留着,我知道,总有一天,她的身世会浮出水面的。” 又不是亲生的,赵叔心里琢磨着,这两个孩子到底什么来历?想着,赵叔迫不及待打开信,上面的字迹工工整整,红色的字迹,一字一句仿佛是刻在上面一样。 半刻钟的功夫,赵叔看完信,他把信重新叠好交给林桃,又用手摸着额头苦思冥想起来。 林桃进去里屋放好信,等着赵叔做出回答。 “赵叔,你看懂了什么吗?” 赵叔摇摇头,他心里又千言万语,可是不知怎么对林桃说。“这件事,你继续保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桃郑重地嗯了一声,“我一个穷乡下人,哪有时间管那些事,况且,我恨它还来不及呢。” 赵叔点点头,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喝完整杯茶,赵叔还是摇摇头,如今似乎所有的谜底都解开了,两个孩子的身世也知晓了,当年的自杀也能理解,可赵叔还是满脑困惑,一直有一个东西在他的脑海深处徘徊,抓住它才能真正解开谜底。 而赵叔又觉得就算抓住了那个东西,也只是重新开起了另一扇大门,还有更多无穷的未知在等着他。 “赵叔,赵叔?”林桃摇了摇赵叔的肩膀。 赵叔回过神来,问林桃道:“我想问你一句,你相信信上的话吗?” “信。”林桃斩钉截铁地说,“这么多年,我无时无刻不受到这信上所说的东西的困扰,况且我丈夫的死正是因为它。” 不用说,王贵妻子的死也是这个原因。 两个家庭从那天似乎是拜上苍恩赐,同时拥有了他们最渴望的最美好的东西,可恰恰没想到,这最美好的东西是恶魔,是一直蚕食围困他们的噩梦,永远不会让他们见到光明和希望。 一切的一切,都得从那座学校,从事情的源头说起。 『二十二』 “喂,谢忠才,咱们逃课去玩吧,反正下午就一节体育课。”我一只手搭在谢忠才的肩膀上,另一只手伸进书包里。 没等谢忠才回答,我就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装着腌肉的小纸包,对谢忠才说:“这是我从家里偷的腌肉,用火烧熟了,可好吃了!” 谢忠才用洗的发白的衫袖抹了一把鼻涕,扭头直勾勾地盯着我手上冒出黄色油渍的纸包,“长这么大,我还没吃过腌肉呢。”说着,谢忠才就流出了口水。 “待会儿咱两去那边的林子里用火烧着吃。”我拍了拍谢忠才的肩膀。 树林在学校后面,里面长着茂密的树和草,还有一座年代久远的坟墓。树林旁边是一条小河,围绕着村子蜿蜒流过。隐蔽而神秘,在这里野炊是在合适不过的了,谢忠才考虑再三,还是答应和我一起去。 来到树林,我们找好干树枝,很快就升起一堆火,腌肉在火上嘶嘶冒油。谢忠才盯着肉,口水滴个不停。很快就烤好了,一股肉香让我都馋的不行。我分一大块给谢忠才,他三下五除二就嚼完了。 “真是美味啊!”谢忠才一边舔着手指,一边嘿嘿笑着。 “咱们去河里洗澡吧!”我提议道。 谢忠才并不会水,可他很喜欢洗澡,每次都是在浅处一个人划着水。他犹豫着该不该去,我又劝道:“怕什么,我教你游泳!”谢忠才又舔了几下手指,兴冲冲地跑向水边。 下了河,我立即游往深水区,那儿水又凉又清,而谢忠才只在岸边的潜水中划水,搞得水中泥巴都翻了上来。 “谢忠才,到这儿来,别在那吃泥巴了,这儿舒服!”我一边做着狗刨,一边喊道。 谢忠才还是不敢,我喊道:“你来我就教你游泳,你以后就可以一个人往这儿游了!” 谢忠才终于鼓起勇气,“我过来了,你来接我!” 我应了一声,立即游过去。谢忠才终于放下心来,一步一步缓缓走来。可是不久他就一头栽倒水里,那儿有一块石头,石头前面就是一个深潭。 “救命,救命!”谢忠才拼命地用手划水,身体却像秤砣一般往下沉。 “别怕,我来了!” 我立在原地,没有动,听着谢忠才一声声救命,我露出了得意的冷笑,我的计划成功了。 可恶的谢忠才竟然偷偷跑去老师那儿说我和西西的坏话,如果不是他,那天上课老师就不会注意西西,也就不会撕坏她的手巾,还当堂辱骂她!如果不是谢忠才,西西也就不会受辱,她也就不会选择自杀! 谢忠才很快就淹的不省人事,他渐渐失去了挣扎的力气,身体失去了重心慢慢沉下去。水面渐渐平静下来,我等着他的尸体浮上来,然后就跟大伙说是他自己不小心滑下去的,就算责骂我,也怪不到我头上。 可很长时间过去了,水面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一个潜水,下到水下,也看不到谢忠才的尸体。谢忠才被石头绊倒会掉进那个坑里,怎么那里什么都没有? 水面一片平静,半天也没看见谢忠才的尸体浮上来。谢忠才不可能从我眼皮子地下溜走的。得意慢慢变成了恐惧,我惊慌失措地上岸穿衣,然后离开树林。 事后的几天,我都心神不宁,浑身发热,躺在家里好几天都没有去上学。爸妈给我算了一卦,说是我遇鬼了,被鬼吸了精气,身子很虚,得安静呆在家里休养。他们一点也不提起谢忠才的事,我实在忍不住便问起了他,没想到他们告诉我谢忠才在学校上课。 谢忠才真的没有死! 有一天,谢忠才的姐姐谢怡趁我爸妈不在家来找我,她说谢忠才已经死了,他现在的命是她给的。 原来,那天在树林里的不只有我和谢忠才,谢怡也在。她以为只是正常的下河洗澡,没想到我心生歹意,想害死谢忠才,谢怡想去救也没来得及。 谢怡不愿看到妈妈离她而去,她知道自己的命也不久了,她只希望谢忠才能坚强的活下去,于是自杀将自己的灵魂给予了谢忠才,而她自己也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原来,她们都是因为我而死。 吕瑶瑶和孟西婷呢?她们到底存在不存在? 我不想再去追究什么,我要回到我的世界,我知道这里的一切根本不复存在。我不能再在这里沉沦下去,我要离开。 离开永岭镇,回到城里,再坐公交车来到学校大门口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天色很暗,校园里静悄悄的,偶尔看见几个男女快步走在小路上。冷风一起,浑身微微发冷,这种感觉和第一天刚出发时的一样。 我走向操场,只要寥寥几个人在打球。我又冲向教学楼,一间一间地查看教室,都是空荡荡的,没有人上课。教学楼大厅上挂着的电子钟上分明的显示着时间还是当天早晨! 我又来到宿舍楼门口,管理阿姨穿着睡衣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向管理室。 “不回家还起这么早,要出远门吧!” “今天几月几号?”我顾不上别人叫我疯子。 管理员阿姨看了我一眼说了一个数字,我彻底惊呆了。今天竟然就是放假的第一天!难道这一切都是我在做梦?不可能,吕瑶瑶、周雪梅还有孟西婷,她们不可能也在做梦吧。 还有我的三年室友张平谢广,如果他们是我幻想出来的,那我现在的室友又是谁? 我大脑一边飞快地运转,脚步一边迅速地朝宿舍跑去。楼道里静悄悄的,这个时候就算不是周末,大家也都在睡觉。 来到宿舍门口,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真是糊涂了,我身上不是有宿舍钥匙吗,我摸出钥匙,刚要插进钥匙孔的一霎,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我害怕了。 门后有什么?会是我的幻觉吗? 我现在连自己都不相信,如果门后又是一场幻觉,我又会陷入一场无法自拔的噩梦之中。不,我不能开。 就在我犹豫不决时,我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张平。 “喂,老大,怎么还不起床,我这都给你叫饭了啊!”旁边还有谢广的声音:“是啊,太阳都晒屁股了,说好了今天去探险的呢!” 我遏制住心中的惊慌,问他们吕瑶瑶周雪梅孟西婷她们现在在哪? “什么吕瑶瑶,老大,你是不是又做春梦啦?” 她们真的不存在! 就在我快要疯掉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社长,对了,他一定能告诉我什么,便与他约在一个僻静的街角咖啡馆见面。 “还记得那个招灵视频吗?”还没等我把满肚疑问抛出口,他就问我,“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哪一句?” “那么,看第四遍会有什么感受?” 我惊诧到难以言表。 “就像你刚刚经历的一切,说不清道不明,到底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你清楚了吗?” 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社长的那段话,表面上的东西不足为道,而是站在另一个角度去看,站在别人永远想不到的角度去看。 “真实的灵异之路还很长。”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兀自离开了咖啡馆。 也许此刻,西西正在黑暗的世界里盼着我与她见面,也许赵叔仍然和小时候一样待我如亲生儿子,也许吕瑶瑶对我也有一丝心动,也许孟西婷找到了她缺失已久的爱…… ...
1. 我的眼晴贴在防盗门的猫眼上,看到付小一抱着一束鲜花艰难地抬起手,又艰难地放下去,如此反复,乐此不彼。我转头看看墙壁上的挂钟,还有10分钟11点,11点的时候,他就会懊恼地离开。从我搬到这里的第二个星期开始,他每晚都会傻乎乎地抱着鲜花,重复这件事情。 付小一是我的房东,他喜欢我,但不敢说,我鄙夷这样没有勇气的男人。 我伸了伸懒腰,回到电脑前,写完了一个故事的结局,然后眯着眼睛滴了几滴眼药水,百无聊赖地打开同城聊天室——这是我的消遣之一:默默地看那些不负责任的男男女女们互相勾引,然后一同消失于网络,纠缠于床上。我想象着发生在他们之间的故事,有时候也会写出来。 夜深了,聊天室里有个陌生人刷屏,他和我一样,是以游客身份进来的,因此名字也是个随机的代码——游客8384。 游客8384说:“求租一套房子,一晚上500元!!!!!!”那几个感叹号充分表达了他的迫切心情。 我觉得好笑,忍不住回复了他一句:“500元在本城可以住四星级了。” 游客8384说:“是的。不过我不想遇到熟人。” 我没有继续和他聊下去,现在的人们真的越来越空虚了,什么变态的行为都想试一试,前些天看报纸,说有个男的做了隆胸手术——注意,是隆胸,而不是变性,据说那个男的就是想看看在男人充满阳刚的身体上长出一对坚挺的乳房会不会同样很美。 大抵我是这个聊天室唯一和他搭讪的人,因此游客8384并没有轻易放弃,他继续说:“你有合适的地方吗?如果条件够好,我出1000。” 我随手回复道:“阳光单身公寓,你出3000我就租你一夜。” 倘若他真的租,我就恶心自己一回,赚回3个月房租,他不租正好,反正我也不想租。 没想到游客8384只说了四个字:“具体位置?” 我犹豫了一下,咬咬牙说:“阳光公寓1201。你要能在15分钟内赶到我就租给你” “好。”游客8384痛快地说。 看着8384迅速地下线,我有点蒙。他怎么那么相信我?难道他不担心那是我随口说出的一个地址么? 不一会儿,门铃响了,我从猫眼里看到一个女人。很意外,我本来以为,对方是两个人,或者是个男人。但游客8384是女人,且是个面目模糊的女人。 8384站在门口看了我一眼,直截了当地从衣兜里掏出厚厚一沓百元大钞。我没好意思数,那沓钱很厚,只多不少。我讪讪地看着8384大摇大摆地走进自己家里,有点心虚地说:“冰箱里还有些水果,厨房有方便面,康师傅的,干嚼很好吃。”说完这句话,我有些气恼的咬咬嘴唇,因为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心虚。 8384站在卧室门口,定定地望着我,眼神里有些不耐烦:“明天早晨9点前,不要打扰我。”她说话的声音嘶哑而低沉,似乎患了重感冒。 “哦!”我讪讪地把自己关在门外,愣愣地望着那深蓝色的金属防盗门,心想,她会在里面做什么呢? 倘若代码是男人,我会对此做出无数种猜测,比如一边喝啤酒一边看直播的球赛,或者就为找一个彻底没人儿的地方大哭一场。 但是8384是女人,这就匪夷所思了。 管她呢!我摸了摸兜里的钞票,直接打车去了附近一家网吧。 2. 网吧的环境很好,我买了一大堆零食,然后选了角落里一个安静的单人包间,包间里的大沙发很舒服,我想我一定会在看着某部电影的时候睡着。事实上,我并没有睡着,脑子里一直飘荡着8384的影子,且越来越模糊。我觉得自己太荒唐了,荒唐到就这么轻易地让一个陌生人独自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虽然那房子是租的。万一她是小偷怎么办?想到这里,我掏出兜里的钱数了数,3200。我开始细细盘算家里值钱的物件,好在就算她把家里的东西搬空拿去变卖,也不值3200。 早晨,网吧的通宵时间结束,我疲惫地回到公寓,看了看表,还不到9点。我想,她或许已经离开了。保险起见,我先按了按门铃,等了几分钟发现里面确实没有任何动静,这才拿钥匙开了门。 房间里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说不上来,这味道让我反胃,有点像用过的卫生巾的味道。 是了,血腥味! 不祥地预感“嗡”地一声充斥了我的大脑,我有些腿软地晃到卧室门口——8384安静地躺在床上,赤裸着上身,干瘪地乳房像破麻袋一样耷拉在胸部的两侧,那破麻袋的两侧各插着一根胸罩的钢圈,就像天使翅膀的骨架,无辜地向两侧张开。床单上的血,大抵就是从那里流出来的。 我梗着脖子,咽了口吐,颤抖着问:“喂!喂!你……你怎么了?” 8384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你……你没事吧?我叫救护车!”我连滚带爬地跑到客厅,抓起电话,刚刚拨了个“1”字,又如触电般把听筒甩在地上。 “冷静!冷静!”我狠狠咬着嘴唇,努力抑制着上嘴唇和下嘴唇打架:“冷静!好好想想!不要慌!不要慌!” 我冲到厨房,撕开一袋方便面,狠命地干嚼起来。每当写故事遭遇了困境或者恐惧不安时,我都会嚼方便面。当我嚼到第四袋的时候,终于冷静了下来。 我走到客厅,放好电话,然后回到卧室,愣愣地望着8384。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悲伤、没有愤怒、没有恐惧,我兴庆刚才没有叫救护车,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任何人解释这个女人。 我无法解释她是谁?为什么会死,这致命的钢圈,是她自己扎进去的,还是别人扎进去的。 我无法解释她为什么会死在自己家里,没有人相信我会把自己的详细住址那么随随便便的给了一个在网络聊天室只有一个代码的陌生人,这不合情理。 我翻了翻8384甩在地上的上衣,衣兜里只有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比如面巾纸、小镜子,并没有遗书。 我站起来靠着墙壁,我曾写过几篇构思缜密的侦探小说,但在现实里,我无法判断她是自杀还是他杀。 昨夜,这个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3. 又干嚼了三袋方便面,我终于彻底冷静下来了,或许我一生都没有这么冷静过。我拿出一张纸,一边揉着腮帮子一边排列利害关系: 首先,倘若报警。报警后,这里做为凶案现场肯定会被封锁,我得重新找地方住;况且这房子还有三个月才到期,这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经济损失。 退一步,还是报警。报警后,我是最大的嫌疑人,或许网吧有人可以证明我在通宵上网,但没有人能证明我一直呆在那个包间里从未离开。这一点,我不敢赌。况且做为一个无钱无势无靠山的外地人,警察说不定为了草草结案,给我加个杀人罪,这也不是不可能,现在可没有包青天了,就算有,包青天也不能为所有人申冤啊。就算有包青天给我申冤,那么就像电视里那般,那得过多少年?那得吃多少苦?这么做不划算,几率低、风险大,性价比绝对不合适。 我思考再三,认为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把尸体处理掉。 在这个人口密集的地方,处理掉一具尸体,是需要技巧的,我坐下来,开始思量完全之策。 我写过很多恐怖故事,其中也包括一些变态杀人犯毁尸灭迹的,每个小说里的犯人处理尸体的办法都绝妙得天衣无缝,但是现在,我才觉得自己欺骗了读者。因为那些办法没有一个是可行的,煮了吃掉,或者用化学药水化掉,或者砌在墙壁里、埋在花盆里养花,林林总总,没一个能真正实现。 我现在需要的,是一个简单、有效的办法。 我再次回到卧室,轻轻地替8384盖上被子,细心而温柔地掖了掖被角,仿佛她是寄宿在我家的、沉睡着的一个好姐妹。 4. 我决定出去走走,这具尸体令我无法思考。我打了一辆车盲目地转悠,目光落在临街的店面上,我想那些店面或许能给我一些启发,找到能够真正毁尸灭迹的工具。 路上堵车,前面的车排成一条龙,司机不停地按喇叭。我心绪纷杂地侧头,一眼就看到路边的大国徽,心一下子沉了下去。有好几次,我都有打开车门冲到路边的公安局报案的冲动。我不是杀人犯,我完全可以实话实说,我是清白的! 我紧紧攥着拳头,觉得这是命运给我的最后一次机会。 这时司机轻轻一踩油门,大国徽缓缓地消失在视线里,我悄悄松了口气,鼓起腮帮子吹了吹自己的刘海。 中午,我坐在麦当劳心不在焉地啃着一个汉堡,味同嚼蜡。这时,付小一的电话来了,响了一遍又一遍,我厌烦的关了机,家里的床上还堆着一具尸体呢,他还在这种时候给我添乱。在家里毁尸灭迹实在不现实,我平时买只鸡都是让人家分尸分好了才提过去,何况是一个那么大的人呢?就算我有那勇气和技术,也没那力气啊。 化尸水?没配方啊,就算有,到那里买那些材料呢?又不是鹿鼎记里的海公公,那么一小点化尸粉就能化一大具尸体。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把尸体弄出去,找一隐蔽的地方扔了。比如,我可以自己先装病回家,然后把让8384穿上自己的衣服,自己再穿上8384的外套,找一轮椅把她推出去。这样在外人看来,就是我的好姐们儿,把生病的我送了出去。抛完了尸,我再换回衣服回家,就说是病好了,而那姐们儿,自然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这个计划,如果细节处理得好,应该没有大漏洞。 想好了方式,我又开始思考合适的抛尸地点。 等到我吃完了汉堡站在街头打开手机准备寻找合适的抛尸地点时,付小一的短信第一时间跃入视线: “我按你门铃一直没反映,打你电话又关了机,担心你出事,所以就拿备用钥匙去了你家。天哪,你家里太乱了,所以我就擅自给你清扫了房间。你看到短信后,直接来我家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的。” “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的……”我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忍不住打着哆嗦。这最后一句话,是付小一的威胁。他去过我的家,不但去过,还帮我“收拾”了。他掌握了我“杀人”的证据,所以相信我一定会来。 5. 付小一住在10层,在电梯从1楼攀升到10楼的这短短十几秒里,我望着明晃晃的金属墙壁里的自己,那一刻,我明白了,我是一个人。 只能,我一个人知道。 此刻,付小一正在龌龊地、手足无措地讪笑着。 “想不到你真的会来。”他搓着手,仿佛那双手成了多余的东西,放在哪里都不合适。又或者,他只是在重复洗手的动作,洗掉手上的血污——他说他帮我“收拾”了房间。 “看到你那条短信,我想不来都不行。”我冷冷地说。 “对、对不起……”付小一挠着头,“我只是觉得,你一直一个人,也没人照顾……我只是……我只是……我知道私自进去是不对的……” “你是好意,我知道。”我扬起嘴角,算是笑了:“你收拾房间的时候,一定带走了什么东西吧?” “你,你发现了?”付小一有些夸张的惊叫着。 “这种事情还用发现吗?”付小一不可能不带走什么东西,比如我杀人的证据,“那么,你想要什么?别拐弯抹角了。” “其实我找你来呢,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让你帮我辅导一下新写的小说,写了开头,我写不下去了。我知道你常给杂志写小说的”付小一虚伪地笑着。 “哦?”我豁出去了,自顾坐在沙发上, “说说,你的开头怎么写的。” “恩,我写的是推理小说。讲的是一个女孩在自己家里杀了人,她准备毁尸灭迹,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办法。后来她决定分尸,然后买一条大狗把肉吃掉,她本以为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可是,当她出去购置分尸工具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尸体不见了!”付小一投入地讲着。 “后来呢?”我问。 “没了”付小一羞涩地说。 “没了?!” “写到这里卡住了。我本来想写那个尸体变成了僵尸自己走了。可是这样写就变成奇幻小说了,而不是推理小说。你知道,现实中不可能有僵尸的。” “够了!”我气愤地站起来:“别转弯抹角了!我知道你根本不是让我来辅导什么狗屁小说的!” “……”付小一又咽了口唾沫:“你这个都知道?” “你当我是傻瓜啊!”我吼道。 “不是……你那么聪明,又漂亮,怎么会是傻瓜?那我就直说了……我、我喜欢你……” “好!”我咬着牙,撕开自己的衬衣,纽扣无辜地在地上跳动着,“但是,在这之前,你得把那个还给我!” “不是……”付小一后退一步,脸部因为激动而颤抖着:“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想这样,我想我们可以恋爱……” “也就是说,在那之前,你不会还给我,是吗?”我绝望又无奈。 “留着当个纪念,不好么?”付小一低着头,仿若做错事的孩子。 “好吧。不过,我可能永远不会爱上你这样一个人。”我把衬衣双襟交叉裹住自己,双臂抱在胸前,“那怎么办?” “我会努力让你爱上我的。”付小一说。 “我喜欢有责任的男人,肯对我负责的男人,不会随随便便背叛我离开我的男人,你是那种男人吗?” “我是。” “你怎么证明?”我扬起眉毛。 “你想我怎么证明都可以,除了把它还给你。”付小一说道。 “好吧。”我把头巾解下来,捆绑住衬衣束在腰间,然后自顾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继续说道:“你有写日记的习惯吗?” “当然有,我可是一个梦想成为作家的人哪,写日记这样的好习惯,我当然会有。”付小一笑着。 “好吧,拿出你的日记本。” “干嘛?!”付小一不好意思地说道:“那、那是隐私……” “你不是什么都愿意做吗?” 付小一没吭声,默默回到卧室拿出一本笔记本,递给我。我随手翻了翻,里面都是记录着对我的垂涎,有些意淫的内容简直恶心至极。我厌恶地皱起眉头,又把日记甩给付小一:“你现在写一篇日记吧,此刻。日期,就写成今天。” “写什么?”付小一疑惑地问。 “我说什么你写什么。” “好。” 6. “昨天晚上,我实在无法忍受对她的思念,忍不住又抱着鲜花在她门外徘徊……” “你怎么知道我经常偷偷在你门外徘徊?”付小一停下来,仰着头像个白痴一样。 “你忘记防盗门上有猫眼吗?”我喝了一口水,让脑子静下来,进入平日里写小说的状态,继续说道: “像往常一样,我没有勇气按响她的门铃,最后终于失望的离开。回到家后,我无法抑制自己对她的思念和渴望,辗转难眠,于是我拿备用钥匙偷偷潜入她的家。我只是想看看她睡觉时的样子,仅此而已。我轻轻打开门,悄悄潜入到卧室。她正在熟睡着,黑暗里,我看到她那诱人的高低起伏的胸部……”我低头,看到付小一嘴唇颤抖着,一眨不眨地仰视着自己,于是恨恨地转过身:“看什么看!” “哦……没事……我……”他的红得跟甜面酱似的:“你继续……” “我默默地站在她的床前,”我继续说道:“忍不住把手伸向她的胸部,可是这个时候,她突然醒了,尖叫着。我很紧张,慌乱地捂住她的嘴。可是她拼命挣扎,我担心惊扰了邻居,要是被别人知道我会做这种事,那么以后可能就没有人会租我的房子了。这房子,可是我的命根子,我唯一的生活来源。于是我慌乱中,随手抓起枕头,狠狠地压过去。终于,她不挣扎了。慌乱中,我没敢开灯,只是在黑暗里把犯罪现场布置成变态杀人的样子。我把她的胸罩钢圈抽出来,扎在了她胸部的两侧……” “为什么要写这些?”付小一再次抬起头。 “如果你真的打算认真爱我,真的要和我在一起,你就按我说的写。”我说。 “哦。”付小一咬着笔头,喃喃道:“像在写小说一样。啊?你是在亲自辅导我写小说?” “你说是就是吧。继续!”我又倒了一杯水:“可是第二天早晨,我竟然又在公寓的楼下看到她的身影,难道她没死吗?” “是啊,难道没死吗?怎么会?”付小一皱起眉头。 “没让你插嘴!”我继续说道:“于是趁着她出去,我又一次来到她的房子。那个时候我才发现,昨晚被我杀死的女人,竟然不是她。这下,我放心了。因为就算尸体被发现,她也是最大的嫌疑人,而不是我。” “我不会做那种事情的!不要把我写成这样!”付小一不满地叫道。 “又不是真的。”我冷笑着,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或许这个胡编乱造的故事,就是事情的真相。“好吧好吧,按照你的意思写。继续吧!”我喝了一口水。 “可是,我无法对自己的梦中情人做出这种事情。我想,她看到尸体,一定吓坏了,我不忍心让她遭受这样的事情。于是趁着她去出门。我再次来到她的家,秘密地处理了尸体。” “这才是我嘛!”付小一边笑边认真地写着。 “这才是你?”我抢过日记,塞到自己怀里。 “嗯。”付小一站起来。 “真的是你?”我颤抖着后退一步。 “骗你的!难道现在你家里有尸体?”付小一凝望着我。 “没有。”我冷笑着,“我相信肯定没有,就像你相信我肯定会来一样。如果有一天你背叛了我,我就把这本日记交给警察。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警察也会按时收到这本日记。所以,你要永远保护我不会死于任何意外,也永远不要背叛我。” “我会保护你,不会背叛你。”付小一很认真地说:“你要拿去就拿去吧,只是别笑话我前面写的那些东西……” ...
炸千子是河北省著名的汉族传统小吃。把猪肉馅剁成泥,加葱、姜末,清水搅匀,再加入精盐、味精、五香粉、酱油、绍酒调味,即为千子馅。将鸡蛋磕入碗内,加精盐、水淀粉搅匀,下油锅摊出薄“蛋皮”;另1个鸡蛋加入面粉,调和成糊备用。圆蛋皮放千子馅,卷咸蛋卷,用面糊封口,下入五成热的油中炸透,见呈金黄色时,捞出沥净油,改刀切“马蹄段”,装盘,撒花椒盐上桌即可。 我的故乡在秦皇岛,炸千子是过年必不可少的一道年夜饭,现在,我们一家五口正围坐在桌边,儿子举起酒杯,说道:“祝太爷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祝姥姥姥爷身体健康,笑口常开!”五只酒杯碰在一起,每个人脸上的笑容满的快要溢出来。我在心里轻轻地说,小杰,我现在很幸福,你在那里可安好?小杰是我的男友,也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男友。 秦皇岛的冬季是干冷的,冷的很纯粹。大一那年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们陆续回家,校园显得冷冷清清。我和小杰在校园里压马路,道路两旁的大树只剩枝桠,枯黄的草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落叶,红色黄色都有,脚踩一下立即变成碎片,声音听起来好像人在咀嚼薯片。我们所到之处都会惊起一群麻雀,腾地一下飞上湛蓝的天空。学校依山而建,道路起伏不平,走的时间稍长便有些吃力,山风吹过我的长发,吹红了我的耳朵,我把两只手放在自己脸上,向他喊道“冻死了”,他转身挡住凛冽的寒风,把我的手放进他的羽绒服兜兜里。然后搂紧了我,小蛋,做我女朋友好吗?我有点喘不过气来,闷着鼻子说道“好”。“那以后只许我一个人欺负你喔!”他轻轻亲吻了我的额头。我本该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但是却不知为何睁大了双眼,我看到阳光穿透教学楼形成的光影里尘埃在飞舞。 大学生活温馨甜蜜,大四那年,他考上了江浙某大学的研究生,我决定南下来他的城市工作。向家人坦白了我俩的事情后,父母许他回家过年。三十那天,我们买了两瓶酒,两条鲜鱼,一提杨肠子,敲开门,母亲先愣了一下,但还是热情的招呼我们进去,我察觉到她眼里闪过一丝不满。年夜饭上桌前,父亲和母亲在阳台上不知说了些什么。 年夜饭很丰盛,气氛却有些冷淡,我端起酒杯提议大家敬爷爷,祝他老人家健康长寿,爷爷沉闷的嗯了一下,把面前的一盅白酒一饮而尽,一言不发的吃着面前那盘炸千子,奶奶走后,爷爷就变得寡言。敬酒并未打破这冷淡,于是我端起那盘炸千子,殷勤的夹给每个人。“千子是我炸的,大家尝尝我的手艺。”但是,我咬了一口便吐了出来,肉馅咸的不能吃。“妈,这盐谁放的?”“我放的,但是不应该这么咸呀。”一旁的父亲说肉馅今早已经加了盐。“这是搁了两遍盐啊,你怎么不告诉我?”母亲的声音高了一个度。“那你也没问我呀。”“简直就是糟蹋东西,跟你过日子真是够够的了!”两个人爆发了激烈的战争,母亲泼了父亲的酒,父亲掀翻了桌子,爷爷愣愣的坐着,筷子正夹着一块炸千子。掀翻的炸千子滚落在我的拖鞋上,又无奈的滚了下去。 当晚小杰说家里有急事,连夜坐火车回家,我知道,这只是借口。打扫着一地的狼藉,我看到窗外绚烂的烟花,感叹美好和幸福总是易逝。楼下放二踢脚的声音震得鼓膜刺痛,我捂住了耳朵。有些事情,一旦发生就没办法挽回,正如这一地狼藉,即使收拾干净,每个人的记忆也无法抹去。后来,家里安排我进了秦市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我和他用手机保持着联系,然而这联系似乎也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他发了个消息,我们分手吧。 难以抑制的愤怒,难以消解的痛苦,我要去找他问个清楚。母亲将我推出家门,告诉我如果去找他就永远也别回来,站在门口由一数到十,母亲依旧没有开门。我头也不回的冲进寒风中,此刻即便前面是悬崖我也会跳。逃跑后,我发现自己只穿着毛衣毛裤,脚上套着棉拖鞋,手机钱包更是没拿。傍晚将至,天上下起了零星小雪,持续的奔跑让我忘掉四周的寒冷,我尽量闪避着路上的行人,害怕他们因我的打扮而议论纷纷。不知跑了多久,棉拖鞋前面积了一层厚厚雪,我看到一辆即将驶出加油站的大货车,车牌是浙XXXXX,我冲到车前请求司机捎我去浙江,钱会想尽一切办法给他。 司机师傅很热心,招呼我上了车,上车后发现原来还有个正在睡觉的年轻司机。年轻司机被我吵醒了,一路上我们三人聊得很开心。前方路过一个服务区,两个司机下车去买吃的,晚餐是面包火腿还有新出锅的煮玉米,我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吃完觉得头很晕,这一老一少轮流做完了禽兽该做的事情。 我被卖到安徽南部一个村庄,给一个光棍当老婆,他有小儿麻痹后遗症,走路一瘸一拐。公婆都已年迈,婆婆瞎了一只眼睛。我尝试跑了几次,但村子里眼线很多,每次都被抓回来,然后就是一顿毒打,我的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要逃走就必须先取得他们的信任,换取信任的最好方法是生孩子。三个年头,我的肚子一点动静也没有,只能拼命地干活减少挨打的次数。 这里冬天很是湿冷,我的咳嗽从来没好过,手上生了几个冻疮,流出黄色的脓水。我想爸爸,想妈妈,想爷爷,想我的家乡。后来我弄死了丈夫一家,原因是他们剪了我的头发,一头长到及腰,瀑布一般的头发。临近年关,丈夫喝多了酒,又骂开了:“老子娶你是传宗接代的,谁想到几年下来连个蛋也没有。”他抓住我的辫子用力一拉,将我拽倒在地。“老实点,小心把你的肉绞下来。”剪子贴着脖子,金属的冰冷让我打了一个哆嗦,我能听到头发纤维断裂的声音。“这辫子卖了能换两瓶好酒哩。”他甩着手里的辫子出了门。我蜷缩在地上,哭得像孩子一样。曾经我最宝贝这一头长发,他也喜欢抚摸我的长发。我记得哪一处,哪一缕,哪一根被他的手碰过。这一剪子,剪掉了最后一点他在我身上留下的回忆,也剪掉了我对这家人最后的感情。 墙边码放的一堆瓶子里有个褐色的玻璃瓶,上面画了颗骷髅头。我走到冰冷的灶台边,将瓶中所剩的液体尽数倒在了酱油瓶里,这些该够他们喝一壶了。明天就是三十,晚上我做起了油炸千子,丈夫一家很爱吃,即使这是北方的小吃,人们对美食的感觉却是共通的。农家新鲜的猪肉切得细碎,我淋了许多酱油,加入葱姜蒜五香粉,将早就泡好的花椒大料水分几次打入肉里。我用力搅打着肉馅,直至肉馅变得粘稠有劲。蛋皮包裹着肉馅卷成长条下入油里翻炸,炸好的千子金黄酥脆,香气扑鼻,非常诱人。还有一个菜没出锅,丈夫和公婆就把一盘炸千子全吃光了,吃的滋滋有声,一个也没给我留,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丈夫一家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抽搐,最终蹬了腿一动不动。我一阵干呕,他们口中的白沫让我恶心。一切都安静了,回想起自己的遭遇,突然觉得很可笑,我笑着笑着就哭了。想来三年都没有给逝去的亲人烧纸(秦皇岛有三十早上烧纸的年俗),姥姥姥爷和奶奶不会怪我吧。在屋里翻了半天,只找到几张报纸,我用剪子在报纸上凿出钱眼,将他们卷成四个纸包。 第二天早上,天空依然黑暗,我来到村头的十字路口,将四摞纸钱依次排开,跪在第一摞纸钱后面用手指画了个圆圈,根据路的走向在圈中画了十字,点燃纸钱说道:“奶奶您收钱!这里有的是钱,过年了您收钱啊!”同样的方式把另外两摞纸钱烧给了姥姥姥爷,最后一摞我要烧给小杰,给活人烧纸钱是非常不吉利的,如果没有遇到他,我不会沦落至此,我恨他。但是我也爱他,没有爱也就无所谓恨,爱到痛彻心扉,才会恨到深入骨髓。 烧纸跳动着橘红色的火光,纸味混杂着油墨的香气,眼睛被熏得有点睁不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的脸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一如当年那个寒风中给我暖手的少年。“小杰?”“小蛋,我一直在找你。”“小杰,我想回家。”“跟我走。”他拉住我飞快的向前跑,手掌没有一丝温度。我上气不接下气的问我们去哪里,小杰说去找最近的公交站。“小蛋,我们的时间有限,你必须赶上最早的那一班车,到了终点站就去求助jc,说完把一团东西塞进我手里。”耳边的风呼啸而过,天刚蒙蒙亮,我们跑到了一条偏僻的公路上,不远处有个公交站牌。“小蛋,我得走了,除了我,没人能欺负你。”他吻了我的额头,这个吻冰冰的,像一片雪花落在头上。小杰走的匆匆,一会便没了踪影。我发现自己手里攥着一张能拧出水的一元钱。今天,远在外地的游子要回家过年了。 被警察解救之后,我发现自己已怀孕3个月。丈夫一家由于发现及时,被救活了,我家赔了他们一笔钱就再也没有联系。我辗转得知小杰死了,就在刚读研究生不久。后来,我再也没嫁人。 (用上班的时间断断续续写了一周,到后面发现又要跑题,草草收尾吧,算是纪念大学里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 ...
一 当归 接到噩耗的时候,奶奶已经被火化了,因为是夏天。而我正在深山老林里进行野外考察,手机没有信号。 后来我总忍不住回想,当我和同学们兴致勃勃地研究一株草药的形态时,奶奶正在急救室里和死神搏斗。还记得我回到山外的小镇上接到二婶不冷不热的电话时,手里正拿着一株自己采来的当归。 一瞬间血脉逆流与痛彻心肺的感觉这一辈子也忘不了,当归可以止痛,亦能止血,但我手一松,那株肉根发达的绿色伞状植物就直直地掉落在地。 我出生不久父母就意外去世了,我由奶奶带大,她是地主的女儿,一生遭遇过许多风波,性格异常倔强,子女和邻居谁也不敢惹她。我却记得她在三伏天给我彻夜打扇子驱蚊,发烧挂水时她凶巴巴地叫爷爷给我买我最爱的干脆面。爷爷在我十岁时过世了。 要不是她,我早被几个叔婶扔进福利院自生自灭了。她死后,我亦没有分到一分钱财产。不过我无所谓,只拿了奶奶年轻时的一张黑白照片走了。 事情过去三年,每每拿出那张黑白照片,我在这人世间就不觉得孤独。 我进了中医院,工作了两年多,这晚我值夜班。坐在急诊室里翻阅一本中医学期刊,我不知不觉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迷迷糊糊间,走廊外由远而近传来嘭嘭嘭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拍皮球。 这栋楼六七八三层是住院部,但儿童病房却不在这栋楼里。我担心是哪个患者的小孩藏在这里,以前这事也发生过。我从诊室里走了出去,走廊尽头的顶灯坏了,一个小孩就站在那片阴影下面。拍皮球的声音没有停,不紧不慢地一声接着一声。 “喂,小朋友,你从哪间病房溜出来的啊?”我喊道,“现在不能玩了,会影响别人休息。” “叔叔,我……” 听声音,是个小女孩。我的语气放软了一点,快步走向她:“现在不能玩了,叔叔送你回去吧,你从哪一层来的?” 她伸出手指指头顶。 “六层、七层还是八层?”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的手指有点怪,特别长,又有点弯。 “咯咯咯……”小姑娘笑起来。 我心想这小孩子还不懂事,胡说八道的,眼看就要走近那片阴影,看清这孩子的样子,忽然“哗啦”一声,我的头皮就像被人狠狠抽了一掌。 那小孩在我眼前爆炸开来,稀里哗啦落了一地。她弯弯曲曲的长手指滚到我面前,青白的灯光下,是一截植物根系。我认得这味草药,是当归。 背后忽然吹起一阵冷风。 “小张?”一起值班的同事小赵从休息室走出来,他揉着眼睛,“我听见你嚷嚷来着,怎么了?” 我说不出话来,心脏仍在狂跳。 小赵看了一眼地上纷纷散落的当归,不满地叹了一声:“我让他们不要把药材堆在这里,非不听!那帮药房的人啊……” 是幻觉? 敷衍地和小赵扯了两句,我决定去休息室躺会儿。 “叔叔,叔叔。”我的袖子被人轻轻地扯着。 我一惊,猛然抬头,面前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模样很漂亮,却穿着一身黑衣,活像电影里的外国寡妇。她的眉头皱着,不知为何,我觉得她的目光一点也不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孩。 “叔叔,”她急切地扯着我的袖子,“西寺坊65号,等你来啊!” 说完,她的脸迅速扭曲发黑,最后整个人化为一股黑烟消失了。 我满头大汗地从躺椅上坐了起来,原来是场梦。来不及细想,就听小赵在外间的急诊室里喊:“小张!来人了!” 眼下正值盛夏,来的是个中暑休克的老年病患,我和小张立刻与急诊室的其他同事一起投入到紧张的抢救中去,无暇顾及其他。 二 地骨皮 直忙到后半夜,病人的情况才稳定下来,多亏送来得早。 忙完后,我和小赵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站在中央空调的风口下狂吹风,每个人的口罩摘下来都是湿的。 不过这么一忙倒让之前的阴郁一扫而光,我们说了会儿话,互相开了几个不入流的玩笑,朝阳升起。 “走喽,查完房,今儿的活儿就可以交差喽!”小赵吆喝着,我们戴上帽子,从急诊室鱼贯而出。 查房的时候遇上了那位晚间急救的老年病患,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她老伴不在,护士说出去买早饭去了,她本人则在睡眠中,体征很平稳。 我站在病床边看了看,没什么异样,转身刚要走,手腕忽然给人拉住了。 “阿姨您醒啦!”我笑眯眯地转过身去。 老太太浑浊发黄的眼白死死地盯着我,她手上的力气大得不像话,把我手腕掐得生疼。一刹那,我像被这一对眼白给擒住了,额头冷汗密密麻麻,眼睛根本挪不开,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她的眼珠子呢,上哪去了?! “西寺坊65号,等你。”她声音嘶哑,说完这句话,扣在我手腕的力道一松,那只苍老的手软软地垂了下去。 病房拉着遮光窗帘,昏暗的室内,她身下晕着一摊不祥的灰影,我定定地看了两秒,竟觉得那灰影是活的,像水渍一样漫开,朝我身上爬过来。 我逃一样地冲出她的病房,和她老伴撞了个满怀。 “哎哟,医生!”老人家倒灵活,伸手扶住我,“小心点呐!”他手里拎着粥和包子。 我急匆匆要走,却被老人家拉住:“医生,我有个事想问问你。” 他表情严肃,我不知道从这个老人的口中会听到什么,耳朵里隆隆地充血,手脚冰凉。 “我老伴她最近热得有点咳嗽,但苦兮兮的中药她不爱喝,金银花茶也不喜欢,有没有药性不重,味道又好的,让她吃着看看?”他问。 我松了一口气,想了想道:“你去药房买点地骨皮,泡茶喝就行。” 老人家推门进去了,我不由自主顺着门缝往里张望了一眼,老太太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我摸摸脑门儿上的汗,她忽然转过头来,眼睛没有睁开。 “西寺坊65号!”苍老嘶哑的声音陡然在我脑海中响起,冷汗再次湿透后背。 休息日我去墓园看望奶奶。 墓碑上的黑白照片里,她面容清癯,嘴唇紧紧抿着。我仿佛看见她一见到我,抿成一条缝的嘴巴就笑得皱纹全堆在脸上,目光仔细地在我脸上端详,马上这笑容就收了起来,变成数落:最近怎么这样不爱惜身体,黑眼圈这么严重! 我当然没敢去西寺坊65号,但这个念头并没有就此从我脑子里消失。我失眠了好几个晚上,好不容易睡着,那诡异的小女孩和老妇却在梦境中轮番出现,阴森森地一遍又一遍重复那几个诅咒般的字眼:西寺坊65号,等你。 到底是谁在等我?每当想到这个问题,我就觉得背上凉飕飕的。 “奶奶,你在那边过得怎么样?我最近过得不太顺,”我在看着奶奶的遗像,“但是你别太担心,我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了,过一段时间就会好的。” “……前天医院里来了个老太太,总咳嗽,但她喝不惯金银花茶和枇杷膏的味道,我就把你以前喝的地骨皮告诉她了。”我喋喋不休地说话。 这些话我不乐意对朋友说,也没有亲密的恋人听我叨叨,唯一能听我说这些废话的,也就是奶奶了。我把一包地骨皮放在奶奶墓碑前:“你还记得每年入夏,就打发我去药房给您配地骨皮吗?今年的份儿,我也带来了。” “奶奶,我最近觉得很累……” 我低下头,连日的精神紧张让我有点打飘,空无一人的墓园吹起一阵轻柔的风,像是奶奶的手慈祥地轻拍我的肩膀。风停了,我的肩膀还在被温柔地拍着,我站在墓碑前一动也不敢动,影子投影在大理石墓碑上。奶奶的遗像隐没在阴影中,竟显出一种阴惨惨的面容,她抿紧嘴唇,定定地望着我。 我影子的一侧肩膀上,伸出一只蒲扇大小的手,没有头,没有身体,只有这样一只孤零零的手用轻得不可思议的力道一下一下拍着我的肩膀,像是从地底伸出来的一副白骨。 四 白头翁 又轮到我值夜班。 我也说不清是什么心态,又把那把钥匙拿出来,贴身带着。值班时就对着它出神。钥匙圈是我送奶奶的,这钥匙是开哪一把锁的呢? 奶奶去世以后,叔伯辈的长辈早就把她老人家那间房子翻了个底朝天,就算我知道这把钥匙的用处,恐怕那些被锁死的东西也早就被掏得一干二净。 因此我没有费神去想这把钥匙到底能开启什么东西,倒是睹物思人的成分更多。 上一次夜班受到的惊吓历历在目,不过自从钥匙落到我手里,那股冥冥中的力量似乎就达到了目的,种种怪象再也没出现过。我至今不能确定这真的和奶奶有关,那种感觉似是而非,我反复回忆城隍庙的那道黑影,还有墓园里莫名出现的抚触和低语,时而有种虚幻的熟稔,时而又觉得恐怖而陌生。 “看女神照片呢,这么出神?”小赵搡了我一下。 我回过神来,觉得自己还真有点走火入魔了。起身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卫生间的光线有点暗,一个人也没有。我对着镜子里双眼无神的青年说:“行啦,别胡思乱想,好好上班!” “把箱子打开你就明白了……”镜子里的我回答道,唇角微启,嫣然一笑。 小赵看着我一脸见了鬼的表情跑进急诊室,冲到垃圾桶边干呕不止。 “怎么了哥们儿,妊娠反应?”小赵打趣。 我顾不上回应他,一瞬间被恐怖与恶心一起扼住喉咙的感觉差点儿没要了我的命,打死我也想不到有朝一日会从镜子里看见自己如此妖孽的表情。那不是我,一边干呕我一边肯定地告诉自己,那绝对不是我。 “我快疯了。”气喘吁吁地坐在椅子上,小赵端了杯水给我,我感激地对他笑笑。但嘴角还没咧开,镜子里那骇人的一幕立刻浮现在脑子里,那笑容就变得比哭还难看。 “你怎么了?”小赵问。 我摆摆手:“别提了。” “拉肚子了?给你开点白头翁?” 我颓丧地摇头,小赵拍拍我的肩膀,忽然凑到我耳边:“把箱子打开你就明白了。” 哐当一声,水杯落到地上,把小赵的裤脚全溅湿了。小赵哇哇大叫:“你中邪啦?” 我起身后退两步,戒备地死死盯着小赵:“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给你开点白头翁啊!”小赵一头雾水。 “不对,”我严厉地说,“后一句。” “后一句是‘你中邪啦’?”小赵无辜地看着我。 “不是,‘你中邪啦’前一句。”我说。 “那就是‘给你开点白头翁’啊,你又是干呕又是跑厕所,我怕你得了菌痢开点白头翁吃嘛!”小赵看我脸色煞白,不像在开玩笑,也感到一丝莫名的害怕,“小张你……你没事吧?” 我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头脑里像是在滚一个越来越大的线团,我跌坐在椅子上,绝望地抱住了头。 “你……你在这里歇会儿,我去外面看看。”小赵心有余悸地看了我一眼,到休息室外的急诊间去了,估计是怕跟我待在一起吧。 我摸到裤袋里一枚坚硬的东西,掏出来,把那枚钥匙放在手里着魔般地反复翻看。看来不找到锁,打开那只“箱子”,我的日子还是不会安生。到底是什么箱子呢?我痛苦地闭上眼,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竟然就这样沉沉地睡了过去。 小赵回休息室喝水时,我刚巧睁开眼,大喊一声:“我想起来了,白头翁!” 可怜他被吓得一口水全喷了出来,当时就要揍我。 我去了一个姓姜的老太太家,她比奶奶小十多岁,精神好得很,见到我问个不停。 小时候奶奶老带着我去她家串门,两人是老姐妹,她们说话我就在屋外的草丛捉蛐蛐,要么打雪仗。有一次还喝了门口小溪里的水,结果上吐下泻,喝了好几天白头翁汤才止住。 小赵提起白头翁,让我想起来上大学临走前一天,奶奶和我说,如果有一天她有什么不测,就拿她箱子底的那把钥匙去找姜奶奶。我嫌这话晦气,打个哈哈过去了,奶奶去世后我被长辈亲戚们挤到一边,守灵都差点儿没资格,压根也就忘了钥匙这回事。 我一提,姜老太太立刻拍着脑袋,把我带到她的卧室,从大衣柜里拿出一只樟木盒子,递给我。 我把钥匙插进去,轻轻一转,咔哒一声,木盒打开了。 首先看到的是我的一张百日照,还有一岁生日奶奶抱着我的合影,第一次带红领巾的照片,初中、高中毕业照,奶奶和爷爷的结婚照,我父母的结婚照。我一张一张地看,二十多岁的人,几乎在一个陌生老太太面前哭出来。 照片底下,是一件褪色的红肚兜,奶奶亲手缝的,我都快忘了我还穿过这种可笑的东西,光着屁股满屋子乱窜。 红肚兜里面包着两个金戒指,一副金镯子,一对翡翠耳环,一串沉香木佛珠。我恍然想起大概是还没上小学的时候,某个夏夜,奶奶在家里摇着蒲扇帮我驱蚊。她那时才五十多岁,柔软的手轻轻地抚着我的额头。 我在半梦半醒间听见她轻声叹息,闲聊般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她当年的嫁妆是如何丰厚,却在时代的颠沛流离中几乎全部消散。但她毕竟留了一些老底,等我长大,那些东西留给她未来的孙媳妇,看谁还敢欺负,还敢看不起她这个没爹没娘的孙子…… 那些陈年的金玉散发出柔和的光,被人抚摸过千百遍,一代代传承,承载着连死亡也无法断绝的心愿。 肚兜下面压着一个牛皮纸信封,一个存折本从里面滑了出来。这是一本以我的名字为户头的存折,每年都在往里面存钱,直到奶奶去世那一年才停。 奶奶去世后,我受不了几个叔婶的冷眼冷语和猜疑而出走,与他们断绝关系。我一走,他们就把奶奶的财产分了,据说为此还打了几架。没想到奶奶早就料到这一点,为我铺了周全的后路。 几件金玉器物,不多的一笔钱,却包含老人家一生的惦念。 姜老太太端了一杯茶进来,看我默然无语地望着樟木盒出神,轻轻拍拍我的肩,叹了一声,出去了。 我的包里背着这沉甸甸的遗赠,在夏季炽烈的日照下心事重重地走回家。路过小区门口的ATM机时不由自主地多看一眼,才想起我还不知道存折的密码。 “寻她的机缘……”我放了心,望着这个美得令人倾心的女人,心里忽然升起一种被捉弄的恼怒,“那你为什么装神弄鬼?直接把钥匙给我不就好了吗?” “那样有何益?你不过多得几件东西,仍旧终日颓丧,岂会破茧成蝶,成就今日的模样?”女子平静地说。 我被她问得无言以对。 女子也不说话了,一双美丽的丹凤眼像水一样柔情万种地望着我,似有无限深意。我也目不转睛地望着这双眼睛,良久,忽然间福至心灵:“你是……竹青?!” 女子笑靥如花,轻轻点着头:“鱼客,你终于是想起来了。” 这两个名字像线的两头,把跨越时空的记忆的遗珠全部串连了起来。我恍然大悟,二十多年前那只被误伤的乌鸦并不是偶然出现在家门口的树枝上,它就是竹青的化身,她是来看我的。 “那时你我情缘已了,本当各自归去,”竹青轻叹,“可惜我堪不破,偏要去看你,结果自然是被人射伤,自食恶果。” “所以五年前,我虽替你祖母办事,却不愿再增烦扰,便打定主意不出现在你面前。今日现身,也只为你已经放下过去,有了新的生活,我才来和你道别。”竹青幽幽地望着我。 “你去哪里?”我脱口而出。 “我现在是汉水的女神,这次,到了我袖手归去的时候了。鱼客,你保重。”竹青说完,化为黑色的乌鸦,眨眼间飞远。 “竹青——”我叫道,猛地从梦里醒来。 “怎么了?”妻子睡眼惺忪地问。 我回到了现实,妻子半梦半醒,以为我做了什么噩梦。我心中一动,将她娇小的身躯搂在怀中:“没事,睡吧,我就是热醒了。” “那开空调。”妻子含糊地说。 “开着呢,你别担心了,”我抚摸着她的秀发,心中一片安宁和平静。 “床头柜上有安息香,你闻闻,可以安神。”妻子又说。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快睡。”我握住她的手,过眼云烟已随梦境消散,只有眼下的幸福是切实的,我长舒一口气,也闭上眼,一夜无梦。 ...
阿森如同以往那样坐在电脑前,手指飞快的敲打着键盘,今天老总交代的事情可真不少,这些文件不加班是很难完成的,眼看着手表上的指针慢慢走向了12,心里也不禁咯噔了一下,虽然回去或者留宿公司对自己这个单身狗而言都一样,可毕竟对明天早到的员工是个很不好的影响,如果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见稍作加工传到老板的耳朵里,那可就糟糕了! 思来想去,不知如何抉择的时候,楼下的卷闸门已经“吱吱”的锁上了,阿森不禁苦笑,这公司的保安真是尽职尽责,如此准时的关门,算了,就委屈下自己留宿一晚吧,当做是在网吧通宵了,呵呵。任务量操作起来并不是很大,他整理了下文件,分析了下大致问题,差不多就完成了。他习惯性的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艹,咖啡没了,他懊恼的放下杯子,望了望前面不远处的饮水机,似乎没水了。晚上通宵最忌讳的就是没水喝,水分的补充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对于阿森来说。他突然想起抽屉里还有瓶上周买来忘了喝的纯水,于是拿出钥匙抽开屉子,一瓶纯水安静的躺在里面,这也算是一种精神支撑下的慰藉吧。 QQ挂在电脑上,即使是在线,也没有多少人找自己聊天,这对于多年生活在陌生城市的阿森很是残忍,从小孤僻的他在学校并不是很受欢迎,知心朋友根本就没几个,QQ上的好友大多是敷衍着,看着一个个闪亮的头像,阿森感到了寂寞。他点开小游戏,想用这个打发时间,就在这个时候,一封电子邮件在右下角冒了出来,主题十分显眼——你有空陪我聊聊吗?在漫无目的的阿森看来,有个能操作的事情是值得高兴的。他毫不犹豫的点进去,邮箱里面是空白的,没有彩色的贺卡,也没有恶搞的GIF,一切显得那么的安静。看来是个真心想交朋友的人,可为什么没有内容呢?他忍不住回了,“我很想与你做朋友,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是阿森。”网络,就如同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吸引着各式各样的人,盘踞在自己的一端,只知道这是暂时的停驻,却不曾想过是否会被网的中心所吞噬,似乎,对于纵享安逸的人,这算得了什么呢? 新的邮件又来了,主题变了——阿森,你想玩游戏吗?内容依然是空白。如果在白日里忙碌的阿森收到这样一封电子邮箱,早就送进垃圾箱呆着了,这不是在耍自己吗?此刻的阿森至少有那么一点点疑虑,在无聊的时候有个人陪着说话终究是好的,但是为什么不愿意接我的话,反而自顾自的询问?出于礼貌,阿森解释,“对不起,我在公司,恐怕不能陪你玩,只聊天可以吗?”阿森扭开瓶盖,“咕噜咕噜”的喝着纯水,眼睛盯着屏幕,思考着刚才奇怪的对话。邮件又来了,这次的主题是——游戏就在下方。阿森抱着好奇的心理点进去,邮件内容很诡异,黑黑的背景,啥也看不清,过了一会,这黑色的图片出现了一行字——你准备好了吗?是,否。阿森第一次在邮箱遇到这种神秘的小游戏,比起刚才在网站上玩的小儿科实在强太多了,起码,它抓住了我的眼球,哈哈。玩过众多游戏的他自然知道得点击“是”了,屏幕立刻跳转,一台电脑,黑黑的背景,什么也看不清。屏幕又出现了一行字——请选择下面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A空间里有留言。B饮水机装满了水。C明天升职。阿森看着这三个条件,想起了以前玩厕所穿越记的逻辑联想问题,看来三者之间有着某种密不可分的联系,还是谨慎一点吧,他犹豫着选择了B,只听电源跳转的声音,远处的饮水机,居然启动了,而且,装满了水!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这只是巧合?紧接着,图片切换到了饮水机的特写,虽然有些模糊,隐约可见电源启动的样子,屏幕再次出现一行字——你现在得付出一丝小小的代价,请选择A光头。B聋哑。C瘫痪。阿森感觉这已经不是游戏了,似乎成了命运的抉择,他想关闭这个邮箱,可是鼠标怎么也移不到红色的关闭按钮,无奈之下,他按下ALT+F4,电脑“兹兹”的作响,邮箱页面依旧没有反应,完了,我摊上大事了。 选择哪一个,这是个大问题,关乎生命的选择。他有点后悔,如果之前坚持回去,如果不去点击那游戏……可是人生没有这么多如果,现在的选择说不定是一个转机呢?试想着未来的一切,他果断选择了A,光着脑袋对于男性的确没什么。很快,他发现衣服和地上,有很多一根根黑色的,软软的物体飘落下来,他摸着光溜溜的头,早已料到,这就是惩罚,是真的,自己真的成了光头,看来以后得戴假发了。图片也就此切换到了一个光脑袋的画面,在电脑上看起来实在滑稽,阿森此时不知为何有点想笑。不容阿森思绪的漫游,图片上又出现了新的字眼——选择自己的一个愿望吧,A长出头发。B公司的女性为自己着迷。C坐上老板的位置。又是三个选择,三个都很重要的愿望,女性,对于单身狗是可有可无的,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没有女性的陪伴是痛苦的,想想公司那些帅小伙左右逢源,从来不缺桃花运,相比之下,多少的嫉妒是存在的,阿森有点动摇了。可是,一想到老板历来的凌辱与折磨,不甘现状的他恨恨地又想去点C,摸着光溜溜的脑袋,他咬咬牙,毅然决定选择C。“砰”的一声,眼前的电脑与办公桌早已经换成了老板椅和笔记本,他翘着二郎腿,洋洋得意地看着门上的“董事长办公室”心里说不出来的开心。 图片的变幻再次打碎他的美梦——请选择你的代价A屋顶。B空气。C饮水机。这次,不得不好好反思新的选择了,因为不像之前那么具体,每一步的选择都代表着即将失去的,他分析着,屋顶可能会与跳楼有关,这十分危险,不由得浮现出那么多明星跳楼身亡,民众围过来你一言我一语的揣测,死的真是不明不白啊。如果是空气呢?可能与窒息有关吧,一早前来报到的员工或者死对头看见自己这副德行,不知道会有多高兴,死相也过于难看,看来只有C最靠谱了,饮水机再怎么危险终究不会置我于非命,就选它了吧,阿森痛快的选择了C。随后,阿森警觉的听到门外传来了一阵阵电锯的声音,他大着胆子贴在门边侧耳聆听,只见一个没有头颅的彪形大汉举着沾满鲜血的电锯朝自己奔来,阿森连忙喊着不要,可是电锯毫无人性的砍下了阿森的头…… 第二天一早,几个年轻小伙来到了公司,有说有笑的推开门,后面紧跟着几个刚来公司实习的女学生,他们走到饮水机旁,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轻,失声尖叫的喊声惊动了楼下的保安,饮水机里居然泡着一个光着脑袋的人头,没错,正如你们所料,正是昨晚加班的阿森! ...
一、称心的出租屋 李明宇是个典型的城市蚁族,白天西服革履的写字楼里穿梭,晚上回到一个老小区的出租屋,住在房东用胶合板隔出来的蚂蚁窝里。一套三居室,房东隔出了八个房间,晚上李明宇都能听到隔壁的呼噜声。 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也维持不下去了,房东又一次提高了租金,李明宇实在感觉难以承受了,他开始上网寻找便宜点的住所。对于他来说,搬家并不困难,反正他的全副家当用一个包就可以拎走。李明宇今天的运气好得出奇,他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刚发布的信息,在另一个城乡结合部有房出租,二十平米的平房,水电齐全,有室内卫生间,有线电视,只要八百元每月。李明宇顿时动心了——八百元,自己住一个二十平米的房子啊。虽然现在住楼房,可只有五平米的空间,早上洗脸刷牙上厕所都得排队,一个月还要七百元,自己加一百元住得该多舒服!而且从位置看,那个房间虽然离公司远一些,但有直达的公交车,也比较方便。 李明宇怕这么好的房子被被人抢了,赶紧按帖子上的电话打过去,房主接了电话,爽快的答应他今天就可以来看房。下班后,李明宇坐上公交车出发了。因为是始发站,居然还抢到了座位。上了一天的班很劳累,李明宇很快就靠着车窗睡着了,反正是终点站,也不怕坐过站。 不知过了多久,李明宇被摇醒了,司机说:“下车吧,终点站了。”还有两三个人也是坐到终点站的,李明宇迷迷糊糊的跟着他们下了车。这里是最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一条马路之隔,这面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对面则是密密麻麻拥挤在一起的破旧平房。当然这些平方的主人并不穷,他们不肯修葺房子是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房子早晚要拆迁,没必要花钱在上面。有钱还不如在院子里外多盖几间房子,将来拆迁还能多要钱。 但住在这里面的租户则肯定是像李明宇这样的穷人,他摇头苦笑,天不早了,他赶紧给房东打电话,按照房东的指点找到了地方。房东要出租的屋子就在这一片平房里,优点是面积大,电视居然还很新。缺点是紧挨着马路,马路上车这么多,晚上睡觉恐怕会饱受车灯车喇叭的困扰。房东是个典型的本地中年土著,能说会道,听完李明宇的降价理由后,用手指弹弹窗户玻璃:“小伙子,你看看,双层真空隔音玻璃,刚换上的,别说马路上过车,你要是把窗户关严实了,外面过坦克你都听不到!”李明宇仔细看了看,还真是如此,他很诧异,一般平房的房东谁肯花这个冤枉钱啊。这几扇窗户下来怎么也得三千块钱。 既然如此,李明宇就没有降价的理由了,不过他还想再磨一磨,哪怕能降个五十块钱也好。房东坚决不肯:“小伙子,这价钱已经太公道了,实话说,这是你来得快,你信不信,今天下午我已经接到三份要来看房子的了,这个价在这个地方不算贵!而且你看看这电视机,全新的!这么好的房子,你还想要降价?要不是上一个人走得急……”房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还不会这么着急租,没准过几天还要涨价呢。” 李明宇不说话了,房东的话是很有道理的。而且他宁可多花一百元也要住到这里来,还有别的原因,那就是女朋友小兰。小兰的公司离他的不远,两人恋爱也有一年多了,他很想趁热打铁,和小兰住到一起,否则他担心小兰会离开他。可小兰去他的蚂蚁窝看了一眼就坚决拒绝了:“这种房子,打个喷嚏所有人都能听见,怎么住啊。”这套房子对李明宇而言不仅仅是套房子,而是未来的天堂。 于是李明宇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并预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然后坐车回家了。回到自己的蚂蚁窝后,他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虽然天已经很晚了,但他兴奋得睡不着觉,又给小兰发了短信,说了房子的事。小兰回了一条:“看看房子再说。” 二、古屋怪声 本来第二天李明宇就想拉着小兰搬家,但小兰说单位要加班,下班已经很晚了,还是周末再说吧。李明宇无奈,只好自己带着行李先搬过去了。房间里没有灰尘,根本不用打扫,看起来就像昨天还有人在这里住一样。他想起了房东的话:“要不是上一个人走得急……”究竟什么事走得这么急呢?急到连被褥都没有拿走? 床上的被褥看起来还很新,不过李明宇不想睡别人睡过的被褥,他估计小兰就更不会睡。何况没准哪天前任房客回家取自己的行李,到时看到自己在用,得多尴尬。为此李明宇决定到马路对面的超市去买床新被褥。自己原来的被褥也没带过来,一是麻烦,二来小兰曾说过他的被子弄得脏,为了吸引小兰同住,他得换床新的,这点投资总是必要的。 李明宇先到超市旁边银行的ATM机上取了钱,然后在超市里买了不少东西,除了被褥外还有一些生活用品,比如锅碗瓢盆之类的。他得把房子弄得像个家的样子才行。回来时正碰上房东,房东一看他这大包小裹的就笑了:“行,像过日子的。不像以前住的,自己连饭都懒得做,成天买外卖吃,窝在家里看电视。”李明宇笑了笑,进屋开始布置。 一切都忙完后,李明宇也累得不行了,他走进卫生间打算洗个澡。平房有独立卫生间的很少,因为下水管道是个大工程。但这一地区的平方得天独厚,附近曾有一个沙场,在马路对面大搞建设时挖出了几个巨大的沙坑,现在那里成了垃圾填埋地,而这一代的老百姓也顺势给自己家装了下水管道,统统流到这里面。市政部门本来也制止过,但平房房主们说:“公共厕所太远,澡堂子太贵,你要不让我们自己弄,就把下水管道给我们接过来!”市政也没辙,后来一商量,第一,反正那里也是垃圾填埋的,不在乎多点脏水,第二最关键的,这地方两年内估计就拆迁了,没必要激化矛盾。 李明宇开始冲淋浴,冲了一会儿,他发现下水道有点堵,转眼看见旁边有个通下水道的家伙,于是塞进去捅了一阵,效果不错,掏出了点泥巴,下水道畅通了一些。他暗自庆幸自己先洗澡了,否则等小兰来洗澡碰上堵塞,自己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他正冲洗头发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古怪的声音,这声音像呻吟,又像吼叫,像敲击,又像摩擦。他下意识的关上水龙头,水的哗哗声消失了。只有他头发上的水滴落在地上的声音,滴答,滴答。他的头还没洗完,因此他并不打算披上浴巾出去看,另一方面,他已经把门在里面反锁了,即使房东藏了备用钥匙,也进不来。他打开浴室的门,向外面扫了一眼,二十平米的房间很容易看清楚,没有任何东西。他摇摇头,自己可能是幻听了,最近工作的压力很大,老板经常给脸色看。他拧开水龙头,继续洗头,可刚才那种怪异的声响却总在他心里徘徊不去。 晚上躺在床上,李明宇迷迷糊糊的要睡着了,半睡半醒之间他又听到了那种声音,难以形容的声音。他一激灵,惊醒了。声音似乎还在房间里萦绕,李明宇分不清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他竖起耳朵又听了一会,那声音似乎消失了,但那声音留给他的感觉却迟迟不散,那是恐惧、饥饿和愤怒,像某种古老的饥饿的东西。 第二天李明宇上班时精神有点恍惚,一方面是因为没睡好,另一方面是疑惑和恐惧,他不知道自己听到的究竟是不是真的。小兰给他打电话,说今天晚上下班早,可以去他那里看看。他忽然灵机一动,如果小兰能住在那里,那么再听见声音时,他就可以判断,究竟是自己幻听,还是确有其声。 三、亡者之屋 小兰虽然在还有两站地的时候就开始抱怨这屋子离公司太远,不过李明宇能看出来,她对这房子其实挺满意的。尤其是对那台几乎全新的电视,她坐在床上,感受着柔软喧厚的被子,那可是花了李明宇下血本买的名牌,他敢肯定小兰宿舍里的被褥肯定没有这套好。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开始趁热打铁的要求小兰留宿在这里,小兰扭捏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虽然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但两人这次都格外有激情,因为他们有了自己的独立的房子。而且房东不是说过吗,这房子隔音极好,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运动,而不用担心被发现。 就在他们最兴奋的时刻,一声沉闷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然后传来了一阵若有如无的呜咽声。小兰的身体忽然僵住了,李明宇全身则猛然垮了下来。隔了好一会儿,李明宇强作镇定的问:“你……听到什么了吗?”小兰惊恐的看着他,点了点头,李明宇的心沉了下去,这么说,他不是幻听。他担心吓到小兰,强笑着说:“这里靠近路边,没准是外面有人路过……”小兰打断他:“胡说,刚来时你还和我吹,说这房子隔音特别好,外面过车都听不见。咱俩进屋后,你听过一声过路车的声音吗?车的声音都听不见,人路过的声能听见?” 李明宇张口结舌,小兰穿上衣服:“你这屋子不干净,我要回去!”李明宇深知小兰的脾气,不敢阻拦,眼睁睁看着她走了。小兰走后,李明宇一个人孤零零的在房间里呆着,越发感到害怕。这一晚上,声音响得比昨天还要频繁,深远而不知来源,仿佛来自四面八方。李明宇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前任房客究竟为什么离开的? 为了排遣恐惧,李明宇打开了电视,既然无法再欺骗自己没有声音,那就干脆把声音压制住好了。他打开电视,却发现遥控器不在桌子上,他拉开电视柜,找到遥控器,随便挑了一个台,把声音放大。遥控器下面压着的几张纸引起了李明宇的注意,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电视的送货签收单,上面写着签字人孙军。李明宇有些奇怪,房东不叫这个名字啊,难道这电视不是房东买的?送货签收单下面是工程款的结算单,写明换玻璃窗三千五百元,签字人也是孙军。 李明宇更奇怪了,如果这个孙军是上一任房客,他自己出钱买电视、换窗户,肯定是想要常住的,怎么会忽然离开呢?难道,这里面有什么秘密?他联想到房东当时的吞吞吐吐,顿时警觉起来。 第二天,李明宇把房东找到屋子里,把自己这两天听到的怪声说了一遍,房东愣了一下,不自然的说:“你那房间靠近马路,没准是过路的人弄出的动静……”李明宇气乐了:“你怎么和我一样没创意?那双层真空玻璃的钱是白花的?我连汽车路过都听不见,什么路过的人能弄出那么大动静?那声音明明是从屋子里传来的!”房东还要解释,李明宇把维修单和发票递给房东:“这个孙军又买电视又修窗户,明明是要常住,为什么会突然离开?连他自己买的电视都没带走,到底是为什么?”房东脸色变了:“你要住就住,不住就走,管那么多干什么?”李明宇也不含糊:“你赶我走?咱们有合同,如果你赶我走就得赔偿我。还有,如果你不给我解释清楚了,我就报警,我怀疑这个孙军的离开和你有关系!” 房东愣了一会儿,口气软了:“我说兄弟,这事,唉,咋说呢。我实话跟你说吧,这个孙军,确实就是上任房客。不过他是不是真叫孙军,我就不清楚了。他给我复印的身份证,很可能是假的。”李明宇听糊涂了:“你说怀疑他给你复印的身份证是假的,你又是凭什么推测的呢?”房东说:“两个月前,他租了这房子,说要长住,和我签了三年的合同。第二天他买了这台电视,天天看电视听音乐,声还弄得挺大,邻居们有意见。我却跟他说,他倒挺爽快,说反正他也觉得门外的车挺吵的,干脆他出钱装修一下窗户,我给他免一个月房租就行。我算了算,一个月房租才六百块,我其实是占了便宜了,就答应了。”李明宇听出了漏:“什么?你租给他才六百,那为什么租我八百啊?”房东尴尬的说:“这不是条件升级了嘛,新电视新窗户,加二百不算多啊。”李明宇无心纠缠这些细节了:“那为什么他忽然又离开了呢?” 房东沉默了一会儿:“他不是离开了,是死了。” 四、来自幽冥 房东说:“就是在你来租房子的前一天,附近的马路上出了车祸,当时我还跟大家一起去看热闹,听说死者当时要过马路,不知怎么迷迷糊糊的闯了红灯,被大货车给撞死了。当时警察在现场查了一阵,从他身上翻出一张身份证,说他叫孙军,我当时就愣了,难道撞死的这个就是孙军这么巧?尸体血肉模糊的,脸都看不清了,不过衣服确实有点像。我当时留了个心眼,跑到附近的一个投币电话亭打了一下孙军的电话,结果你猜怎么着?” 李明宇完全被房东的讲述吸引了:“不知道。”房东一拍大腿:“妈的尸体身上的电话就响了!我赶紧挂了电话,又混进人群看热闹。警察说电话里没有存任何人的号码,找不到这人的亲人和朋友。我怕惹麻烦,就赶紧离开了。第二天我听人说,警察查完了,这个孙军的身份证是假的,压根没怎么个人,究竟这人是谁,还得查。不过这人海茫茫的,估计十有八九是查不到了,只能四处发布通知,看有没有人来认领。” 李明宇倒吸一口凉气:“也就是说,人刚死的第二天,你就把这房子又贴到网上出租了?”房东尴尬的说:“我琢磨着,也没人知道他住在我这里,我要是跟警察说了,只能给自己惹麻烦,还耽误我赚钱。反正他人都死了,留着房子有什么用,我还不如赶紧租出去,多挣一份钱呢。” 就在这时,那声音又传了出来,在屋子里萦绕回荡着,李明宇恐惧的看着房东,却意外的发现,房东的脸色煞白,竟然比他还要惊恐。李明宇推推房东,房东激灵一下:“是他……是他的声音!”李明宇不明所以:“什么声音?谁的声音?”房东说:“孙军,刚才那声音里有人的声音你听见没有?”李明宇想了想:“好像是,每次的声音都很复杂,各种声音混合在一起,但却是好像有人的声音。”房东脸色惨白:“那声音,虽然听不清是什么,可我就是感觉像孙军的声音!”李明宇哆嗦一下,惨笑说:“你别开玩笑了,连是不是人的声音都听不清楚,怎么能分辨出是谁的声音呢?” 房东摇摇晃晃的走到门口,回过头看着李明宇:“这是感觉,真的,他租了我三个月的房子,对他的声音,我比你有感觉。”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今天是你住进来的第几天?”李明宇说:“第三天,怎么了?”房东嘴唇发抖:“那就是他死的第五天了,明天就是第六天,后天就是头七了!”李明宇猛然想起自己看过的一些电影,忍不住也发抖了:“头七又怎么样?”房东声音也开始抖了:“我以前听我妈说,人要是横死的,总会有点放不下的事,那么他在头七之前是不会走的,一定要想办法办完那放不下的事。就是办不成,也死抓着不肯放。你在这屋子里这几天,那声音是不是越来越频繁?” 李明宇点点头:“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确实是,第一天只响了一声,第二天就是两三次,今天已经是第四次了,这还不算白天我上班走后,不知道屋子里有没有声音。”两人面面相觑了一阵,房东疲惫的说:“今天晚上我弄点黄纸来,烧一下。”李明宇点点头:“我去买点水果和香。” 其实这事和李明宇关系不大,他大可以要回房租,拍拍屁股走人,谅房东也不敢不给,否则他出去一嚷嚷,警察找麻烦不说,估计也没人敢来租这房子了。但他实在舍不得这么好的房子,他想如果这一招管用当然最好,如果不管用,再走不迟。 当天晚上,房东和李明宇准备了香烛水果,还准备了两瓶酒,在房间里摆上了香案,香案中间居然还摆上了一张照片。李明宇很是奇怪:“这照片是哪来的?”房东说:“当时他拿的身份证复印件不清楚,我为了保险,趁他不注意偷偷拍了一张他的照片,没想到今天用上了。”李明宇不禁好笑,但看着相片,心里也忍不住发毛。那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梳着分头,看上去挺健壮,但并不粗鲁。 虽然弄得挺隆重正式,不过两人都没什么经验,只能各自胡乱念叨一番。李明宇念叨的是:“我和你远日无怨近日无仇,我们萍水相逢算是有缘,请你别再害我,安心的去吧。”房东则没那么有底气,他嘟嘟囔囔:“如果你是生气我没有和你警察说你住在这里,你就原谅了大哥吧,你的电视如果你想要,我就多给你烧几台。有什么未了的心事,人死万事空,你就看开点吧。”两人念叨一阵,倒了一瓶白酒祭奠孙军,然后把剩下的一瓶两人一分为二,一口气干了。 在整个祭拜过程中,屋子里仍然不时有声音响起,两人置若罔闻,当两人喝下白酒时,声音仿佛越去越远,最后终于停止了。然后整整一夜,都没有再响过一声…… 五、头七惊魂 第二天是周末,李明宇给小兰打电话,告诉她事情已经彻底解决了。为了防止吓到她,他撒谎说是打扫房间时发现屋子里有个小收音机,台没调正,发出乱七八糟的声音。小兰信以为真,因为这解释非常有说服力。其实李明宇确实也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但他把屋子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任何能发生的东西。何况那声音其实仔细听听就能知道,绝不是一个收音机能发出来的。 小兰晚上来了,房间里果然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隔音玻璃把一切声音都挡在了外面。小兰下厨做了几个菜,李明宇买了瓶红酒,两人对着喝了起来。然后照旧是上床缠绵,之后洗澡,睡觉。 半夜里,李明宇忽然被一股冷风吹醒,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赫然看到一个人正站在床前,手里拿着一把奇怪的长长的东西,在月光下发出瘆人的冷光!李明宇惊叫起来,小兰也被惊醒了,她看到床前的人,也不禁惨叫起来。 那人的分头凌乱不堪,粘满了污泥血水,脸上也都是泥土和血。甚至连他的身上,也在不停的向下掉落着泥土,他看上去就像是刚从坟地里爬出来的。但即使这样,李明宇仍然认出了他是谁,他,就是那个被车撞死的孙军!就是昨天烧香上供的那张照片上的孙军! 李明宇惨叫着:“头七,啊头七!”他能感觉到小兰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心里猛然涌起一股血性:“你冲我来吧,别伤害我老婆!你死都死了,还回来干什么?你有什么事,你说,我帮你办!”孙军缓缓的伸出手,举起来,泥土从胳膊上纷纷洒落,带着浓重的恶臭味。他张开了嘴,满脸的泥土中裂出一个缝:“你是谁?”那声音嘶哑、饥饿,让人毛骨悚然,正是他们曾经听到过的声音。 李明宇反而有些镇定了,既然鬼肯谈判,总是好过直接扑上来索命,他战战兢兢的说:“我,我是新租客,刚搬进来住的。你有什么未了心愿,你说啊?”孙军像木头一样的站在那里:“小飞呢?”李明宇哆嗦着说:“我不懂你说什么,什么小董?” 孙军又一次张开口:“饿,饿,吃的。”李明宇全身发抖,鬼吃什么?他想都不敢想,孙军看他毫无反应,缓缓的把手伸到他脖子旁,眼看就要抓了下去。小兰尖叫一声,用脚用力蹬向孙军,正中孙军的肚子。孙军直挺挺的倒下了,手里拿着的长长地的东西,咣当一声砸在了地上。吓破了胆的李明宇居然头脑清醒的意识到,这个声音他应该也曾经听到过。 孙军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小兰缩成一团在被子里,李明宇用了好大的劲,终于颤抖着站了起来,摸到墙边的灯的开关,啪的一声打开了。这时他才发现,门上插着钥匙,是从外面打开的,他今天忘记锁门了,因为他以为怪声解决了,放松了警惕。 在明亮的灯光下,孙军显得不那么恐怖了,但满是泥土的血水的身上和头上,仍然如同从坟地爬出的僵尸一样。他身边倒着一把尖镐,粗重巨大。 由于房门开着,房东也听见了屋子里的动静,他此时披着睡衣,站在门口,看着躺在地上的孙军,脸孔扭曲,眼神呆滞,半天才撕心裂肺的喊出一声:“鬼呀!”转身飞奔向大门外跑。边跑便喊,然后咕咚一声,喊声忽然变成了奇怪的闷声,紧接着传出了哭喊的声音:“兄弟啊,快来救救我啊,我掉下水道里了!”李明宇拉着小兰跑出了房子,反手锁上了门,他们此时离孙军越远就越安全。跑到大门外,循着房东的哭喊声,他们发现了地上一个下水道井盖已经被扔到一边,而房东就在下水道里哭喊着救命。 六、真相 警察赶到时,孙军仍然是昏迷不醒,弄到医院输了三天液,才算恢复元气,老实交代了来龙去脉。孙军真名叫董平,他和弟弟董飞都曾是对面盖楼时的建筑工人,包括对面的超市、银行也都是他们的工程队盖的。当他们得知马路对面暂时不拆迁时,他们商量了一个计划。 首先,他们在给银行铺地面时,特意把一块水泥板换成了薄薄的,并记下了位置。然后,工程结束后,他们等了一年,银行终于正式开始营业了。董平用做的假身份证,以孙军之名租下了房东的房子,因为根据计划路线,这个房子是最佳位置。然后他买了台电视机,用电视的声音来掩盖他挖地的声音。后来房东说邻居们有意见,他顺水推舟的给房子撞了隔音玻璃。这样他拉上窗帘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干了。 地道挖了一段之后,为了加快进度,也为了不引起房东的怀疑,他们开始轮流下去挖。因为如果两个人同时住进去,房东可能会增加注意。为此他们趁晚上偷偷进出,一个下去挖,一个在上面买外卖和出去采购工具。一般他们一天一换,换上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洗衣服洗澡,然后换上干净衣服睡觉或出去办事。泥土他们都化整为零,偷偷运出去扔了,但身上头发上的泥也经常淤塞下水道,他们只能自己买些工具来通。 那天董平下去挖洞,董飞穿着他的衣服出去办事。两人身材相近,相貌相似,即使被房东离远看见也不会生疑。董平挖了半天后,在下面吃了准备好的盒饭,然后继续挖。一直挖到半夜,他看表,该是换班的时候了,可董飞却迟迟不来接班。为了不让人发现,他们在地洞口放上了厚厚的水泥板,再伪装好地砖。如果上面的人不打开,里面的人自己是弄不开的。他只好耐心等待。没想到一等就是半天,看手表天都要亮了,董飞仍然没来,董平惊慌了。虽然地洞里有利用地板砖缝隙传下来的空气,不会闷死,可这样下去饿也会饿死啊!他开始用镐头砸洞顶,可又不敢太用力,怕把地道弄塌了砸死自己。 又坚持了一天后,盒饭里的剩饭都让董平吃完了,仍然一点动静没有。他不得不在恐慌中自救了。他一边向前挖,一边抽时间回到屋子下方砸洞顶,并且大声呼救。可一直董飞一直没有出现。他曾想一鼓作气挖到银行,但计算一下,自己现在刚刚挖到马路上,想挖到银行,自己早就死了。他疯狂的在洞的四周敲击,希望能找到地下管道,他知道,有管道就能顺着管道向上挖。他一边挖一边求生,他吸吮地下泥土里的水分,吃泥土里挖出来的蚯蚓,用尽一切办法活下去。 终于,在他快要虚脱的时候,他找到了一条管道,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他成功的挖开了下水道口,逃出了性命。此时已经是被困第七天的午夜了,他上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挣扎着回到了出租屋,他要看看到底出了什么意外。 他用身上的钥匙开了房门,看见了床上的李明宇和小兰,然后他被小兰踹倒了,又累又饿的晕过去了。倒霉的房东则在跑出去报警的时候不幸掉进了他挖出来的井坑。断了一条腿,也算是为贪心付出了代价。 七、尾声 事情都结束后,银行修补了地板下的漏洞,而对面这片平房也终于正式拆迁了。李明宇临走那天,房东拄着拐棍给他送行,说李明宇救他一命,以后再也不能那么贪心了。李明宇笑着说:“要不是你这房子,我和小兰还不能这么快结婚呢,她说我有责任心,是个靠得住的男人。我能在鬼面前保护她,还怕在人面前保护不了她吗?” ...
据《河东记》记载,唐文宗大和八年(854年)的夏天,长安城仍如往常一般燠热,大街上亮白一片,行人都恹恹的,连街边的柳树也都无精打采地垂着。 街头一处宅子里住着一个名叫段何的进士。七月的一天,段何同一班举子出去饮酒,一群人推杯换盏,纵酒欢歌,闹到半夜才散。那天气温下降,夜里的风有些冷,段何满头大汗地从酒楼里出来,风一吹,就受了寒,回家之后便病倒了。他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喝了不少汤药,才渐渐有好转的迹象。 外面暑气蒸腾,段何卧床日久,只觉得身上黏滞滑腻,十分难受,忙叫仆人烧了水,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不料这么一通折腾,他只觉头昏眼花,双腿发软,仿佛被抽掉了筋脉一般,绵软无力,便斜倚在桌边,懒洋洋地打盹儿。 院子里蝉声鸣烈,段何头脑昏沉,神思飘忽,视线漫无目的地在屋子里扫过,目力所及之处,仍然是笔墨纸砚、桌椅炉瓶、旧时家陈这些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东西。那些东西都灰扑扑的,有的上面还结着蛛网,看着令人心烦,想是他生病的这些日子,仆从偷懒所致。 段何心下恼怒,正想将视线投往窗外,忽然一股冷风涌进来,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下意识地紧了紧胸口的衣襟,抬头的刹那惊恐地发现,屋子里呈现出某种令人胆寒的异象…… 斜对着他的墙角,片刻之前还是好好的,现在竟然有一缕缕黑色的烟气升腾而起,那烟气越聚越多,越聚越浓,渐渐凝成一个实体,定睛看去,赫然是一个彪形大汉。那汉子光着膀子,只在腰间围着一块布,身上肌肉虬结,似是拥有无穷力量一般。他傲立于段何面前,精神抖擞,顾盼自雄,用一种非常热络的口吻对段何说:“看你病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不娶媳妇呢?身边也好有个人照顾。要是突然得病死了,那可怎么办啊?” “有这么说话的吗?”段何心想。不过,从他出现时的情形来看,面前这位明显不是人,而是个鬼。一个鬼无端出现,热情地建议自己娶妻,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想到這里,段何心里有了计较,推拒道:“在下是个举子,家境贫寒,无意婚娶。” 那鬼哈哈一笑,道:“段兄多虑了,现在有个好人家的女儿,容德可观,家势贵显,财力雄厚,有很多陪嫁,根本不用你出钱,这事就能办成,我来做这个媒人,你看怎样?” 段何又道:“在下虽中了进士,但并未获得一官半职,多年寒窗,尚未成名,怎么敢想娶妻之事?”段何想自己已经表明态度,那鬼也会知难而退了吧。谁承想,那鬼却并无放弃之意,接着道:“我辈都是通达之人,不讲究那些俗套,就是不按六礼来迎娶,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现在就为君操办此事。”段何还没表态,那鬼便走出房门,消失在门口。不一会儿,那鬼便折返回来,喜气洋洋地道:“新娘子来了!” 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娶妻,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段何正想挣扎着从榻上下来,把这自告奋勇上门提亲的鬼给轰出去,就在此时,从门口升起一股旖旎的香气,那香气似是有形一般,伸出悠长的触手,涟漪般徐徐蔓延,渐渐充溢了整间屋子,段何不禁呆了一呆。这时,四个身着玄色劲装的男子抬着轿子从大门走进院子。 那花轿金碧辉煌,仿佛公主出嫁时的銮驾一般,轿子后面还跟着四个人。其中两个男子手中拿着精美的妆奁和衣箱走了几步,将箱子置于庭前的台阶上。还有两个是婢女,这两个女子皆面容娇美,堪称绝色。 轿子抬到门前的台阶前便停了下来。轿帘被一阵无形的风卷起,内里伸出一只纤纤素手,那手玲珑秀美,仿佛锦缎一般闪着和悦的光泽,小指微微翘起,似一弯新月。单是一只手,便已经美得惊心动魄,若露出脸来,不知会是何等的风华! 她侧身从轿内移出,段何抬起眼帘,不期然地瞥见眼前闪过一抹艳丽的红。定睛看去,只见那女子身披金丝绣线的华丽嫁衣,头上覆着飘飘荡荡的大红盖头,襟袖之间弥散出浅淡香气,莲步轻移,由那鬼引领着,如扶风弱柳一般,环佩叮当地走进屋内。 段何看在眼里,心神不由一荡,然而转念之间,又想起这伙人来历不明,自己若轻易答应下来,恐有后患,于是渐渐镇定下来,端坐不动。 进入阁中之后,那鬼随手关了门窗,又放下床边的帷帐,然后走到段何身边,对他说:“吉时已到,请新郎新娘入洞房吧!”段何扭过脸去,面如寒霜。那鬼见段何不为所动,言语之中,便有了呵责之意:“有良家女子,不顾段君贫寒,登门为偶,君如此这般,岂是待客之礼?”段何心中嫌恶,加上身体疲惫,头重脚轻,转身倒在枕头上,背对着那些鬼,一言不发。那鬼见他反应如此强烈,便缓和了语气,道:“纵然无意迎娶,看一看总是可以的吧!”段何索性拉过被子,盖在脑袋上,那鬼又在他耳边絮絮叨叨地劝他不要放过这个与佳人双宿双飞的大好时机,免得以后后悔。不管他怎样规劝,段何都大被蒙头,一声不吭,大概有一顿饭的工夫,那鬼实在无计可施,只得长叹一声,又将那些人引了出去。 待那些人渐渐走远,屋子里一片寂然之后,段何才从被子里伸出了头,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确定那些人的确是离开了,才摇摇晃晃地下了床。靠窗的几案上,放着一张红色的信笺。那信笺撒着细细的金粉,散发出脉脉香气,似一缕幽魂,萦绕在室内,久久不散。 信上用蝇头小楷写着几行诗:“乐广清赢经几年,姹娘相托不论钱。轻盈妙质归何处,惆怅碧楼红玉田。”字迹娟秀柔媚,从笔画的转折上,便不难想见主人的楚楚风姿。末尾并无姓名,只在纸端书了一个“我”字…… 看到这里,段何的心头不禁生出薄薄凄凉,有些怅然若失。这以后,他的病便一天好似一天,不出半月,便恢复如初。 有人说,段何遇见的那些人是为幽冥中的女子寻夫,他若为美色和财宝所动而答应下来,便会魂归幽冥。段何抵抗住了诱惑,因此,他便捡了条命。 ...
编者按:小说写得有技巧,通过爷孙俩讲故事的形式,引出了一个传说。在讲的过程中,现实中的人与故事中的互动,共同推进情节的发展。直到最后才揭晓故事中的真正人物,这就更应证了那份奇迹。 小时候很喜欢听爷爷讲鬼故事,总觉得这些故事比起什么寓言啊,童话啊有趣多了。爷爷说寓言总是耍着美好而失真的一面来蒙骗小孩,即使最后的意义是正面的,但日后的残酷现实才是孩子们真正要面对的人生问题。他还说,鬼故事之所以适合我,是因为鬼并非在世上能找到的东西,它只是潜在于人类心灵黑暗面与本能对未知的恐惧时,所产生的强烈精神电波而已。 而我,自懂事以来便常倚在这位慈祥的老人家的腿旁,侧耳倾听他阴森森地说故事,有时候讲者说得起劲,听者听得入神的时候,往往会忘了吃饭,也忘了睡觉。 于是,这次我也抓着爷爷给我讲故事,他喝了口热茶后,抚着我的头对我说: “阿姆特纳”号,是美军一艘侦测型潜水艇,排水量二万五千吨,自二次大战结束后一直为美军较先进的中级军事配备。由于该潜水艇潜航性能纪录良好,故船并没有放进战争博物馆,而执行任务次数还常常维持在较高水平。 军官岩士唐·斯特丹,作为这艘潜艇的指挥官,他庆幸能拥有五名与他出生入死的兄弟手足。也因如此,斯特丹总是抛下沉重的军阶身份,与兄弟们打成一片,闹成一团,至于什么上司威严,下属绝对服从等观念在他眼里是没有的,还是他厌恶的。 于是,在一次平常的搜查巡逻任务中,斯特丹命令属下对潜水艇作了一系列简单的检查,以便出航往深海执行任务。说起来,斯特丹军官还很能安排的,船上的食物舱,放着的并不是枯燥无味的军人食物,而是香气四溢的火鸡肉类,甜酒红酒,水果拼盘等等,好不丰富,跟开派对的分量简直没两样。然而如此丰富的膳食,对一艘普通侦查潜水艇来说,还是供过于求了,可斯特丹一概不理,他的属下也很会隐瞒自己的福利,于是这艘潜水艇也就快快乐乐地出航去。 斯特丹跟队友们几乎是哼着小调出发的,只当跟岸上通讯塔作数据联络的时候才适当收敛一些,以免让人知道他们整队漠视军人的严谨性。至于他们船的搜寻范围,是位于太平洋中央的的十公里范围,只需下沉到一万尺的深海里兜个圈也就完成任务了。可是斯特丹偏偏不依,他还常常突破常规,沉到深海去,沉到一处他非常喜欢的地方,在那里他便可跟队友观赏只有他们才知道的秘密奇观。 “啊!海底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啊?”我禁不住好奇,猛抽着爷爷衣袖问。 只见爷爷乐呵呵的。我说他也常说故事给我小时候的父亲听的,他却说我父亲以前很害怕听这些故事,还未入正题,他便要吓得尿裤子了。 他摸了摸我的脑袋,继续说道:“秘密,有时候是不知道的为好!” “船水库开始储水,目标下降至深海二万五千尺!”只感到一阵突而其来的压迫感骤然而至,船员都不禁打了啰嗦,随着时间流逝,他们的身体也逐渐适应环境。 待斯特丹候将潜水艇设定为自动航行模式后,便急不及待奔到船舱,跟队友们嬉笑怒骂起来,他打着哈哈,一边开着香槟美酒,纯熟地从迭得高高的玻璃酒杯上端倒下,酒盛满而后外溢,接而流到下方的杯子,很快几瓶香槟酒倒光了,那四层的酒杯也盛满金黄透明的酒液,看着串串冒上的气泡,真叫人不知如何下手,如何忍心将这座晶莹通透的酒山摧毁。 “船只一百米外发现不明外来物,请通报,请通报……”计算机不厌其烦地发出通知,却见斯特丹一把按下切断通讯系统的按钮,接着笑眯眯地对众人说:“它们来了!” 它们是谁?斯特丹不慌不忙,他走到船头的监窗口上,拉开那紧闭着的窗幕门,隔着沉厚的隔水玻璃,察看深海远处的异像。 如果说深海中最巨大的霸王是蓝鲸的话,那现在斯特丹看到的,便是由数十条成年期蓝鲸组合而成的巨大不知名生物了。幽深的大海里没有灯光,更不要指望会有阳光射到这里来。潜艇并没打开探照灯,却发现远处那一双双玻璃球般大小的光源不停闪烁着,透着奇异的色彩,也不期然让人产生一种不安祥的感受。 斯特丹平静地招呼着队员们,只见五名队员行动异常缓慢,走起路来不正常,活像缺少灵魂的木偶般,要扯着拉着才能靠过前来。可当他们从窗户看到外面的千点万点幽绿而诡异的光芒后,一个个全身颤抖了一下,精神全回来了,刚才看着有些黯淡的眼神,也一概恢复了神采,那双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透着异样绿光。 “好吧!这是报酬!”说着,斯特丹按下解除潜水艇食物舱部分的按钮,船接着轻微颤了一下,只见船外一部分船舱已漂流在海底中,继而逐渐下沉。那群绿“眼睛”就像饿狼拾到鲜肉一般,开始海吞鲸塞起来。不消数分钟,就连那遗下的船舱部分也被消化殆尽了。 反观斯特丹,看着食物船舱被怪物吃掉也毫不惋惜,他看着队员们的眼神,里面是深情万种,那些友情之泪水溢满眼眶,摇摇欲坠。他对着队员们,呼喊着他们的名字:“阿姆塔,泰森,埃尔,洛蒂,米尔亚你们都回来啦!” 他说着,五位队员已一拥而上,将斯特丹捧得高高的,他们的高兴难于言表,他们为再次得到活力而喝彩,为这位尽心尽力的军官,他们只有用这种方式表达。至于为什么他们会这样? “我猜啊!他们五位都已死光了,都是没有灵魂的躯壳,至于那帮子绿眼就是他们灵魂的补充源头了。”我自作聪明地说。 “不是!不要胡乱打断我的故事嘛!”爷爷斥道。 说起来,这五位战士跟斯特丹的友情,确实是经得起考验的友情,毕竟他们毫不埋怨斯特丹在危急关头把他们丢弃了,他们就这样活活关在这艘“阿姆特纳”里,待到氧气消竭,待到生命燃尽。 当时攻击“阿姆特纳”号的敌船,很准确地射出两颗鱼雷,径直轰向潜水艇船身,那时船身严重损毁,船身被海水侵入,已无法平衡船只进行浮沉上海面了,只待逐渐沉到海底。 穿着潜水服的斯特丹不能理解队员们为什么只救他自己,却把他们的生命全都关在地狱里去了,他很内疚,他慨叹自己的草率,为什么当初检查船只装备的时候,偏偏以为潜水服这简单的东西就这么微不足道呢? “是检查员泰森的错?还是自己的错?”斯特丹毫无能力地,在潜水艇舱门外捶打着铁皮,然而他如再不离开的话,队友们托付给他的生命便随着水漩涡卷到海底去。 最终,斯特丹还是选择了牺牲,他不甘让自己独活,他决定随着漩涡与潜水艇共死。也不知道沉到什么地方,只觉得深海此处水的压力超大,简直能将斯特丹压扁,然而就在此时,一大团的绿光随水流而至,它们体形庞大,但多是浓雾状的,粘稠的,斯特丹感觉到在这团发绿光的雾状物里面,水压出奇的小,自己几乎能独立行走自然,他几乎以为这里就是死后的世界了。 这团雾并非全是虚无的,斯特丹就有这样的经历,他说见到绿雾中不时出现一些古代的战船残骸,到处都能飘着些金币令牌,宝石项链什么的,应有尽有,但当自己碰到时,立刻被浓雾吞没,换来的竟是一张穷凶极恶的脸在浓雾中形成,那眼睛也是绿光闪烁的,灵异非常。 斯特丹没有害怕,直到他见到一些更加骇人听闻的事情,他悲切了,他看见队友们被一个个从潜水艇中抽出来,继而被那些绿雾形成的小人们将尸体的灵魂给扯裂了。他是看着队友的灵魂被扯裂而无能为力的人。 突然间,他被一个类似长老般的绿雾人拉扯着,继而被扯进一个被绿雾包围的狭小空间里。在那里,斯特丹几乎看清那些小绿人的面目了,它们面目狰狞,绿眼透出的光直指向人内心深处的脆弱。斯特丹怯懦了,但他最终没有退缩或求饶,他发抖的声音里,透出的是恳求的语气,他希望长老不要将他队友们的灵魂撕裂。 那长老嘎嘎啦啦对着周边的侍从说了几句,只见那几名侍从缓缓走到斯特丹的脚旁,双手触碰左腿,那左腿竟以看得见的速度在消失!可是失去一条腿的斯特丹竟毫无知觉,就好像那条腿本就不属于他似的。伤口处没有淌血,更可以说是没有伤口。 恐怖鬼故事 “难道这是交换条件?”只见队友们的残缺灵魂也被带了过来,斯特丹凄然一笑。 事情到了最后,被击沉的“阿姆特纳”号潜艇奇迹般在美军海岸基地上浮,斯特丹军官与及其五名下属皆奇迹生还。除了斯特丹断了一条腿之外,其余队员只是精神萎颓不振。不过算到这个份上,这被射穿船身的潜水艇上浮回归已经是战争的奇迹了! 至于那个斯特丹军官,每次出航并非执行任务那么简单,而是去探访那深居海底的绿光眼一族,为的是重新修复队友们的残缺灵魂…… 故事说完了,爷爷深深舒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残旧的焦黄照片,指着上面一名军官对我说:“爱孙你知道吗?要是当时我独自潜逃的话,损失的可能不止是一条腿,还有五名队友的生命啊!”说着,他触手抓起那左腿的裤管。一条钢铁义肢露了出来,而我当场被吓呆了! ...
最坚固的房子 打了一个哈欠之后,我伸了个懒腰,低头看了看时间:凌晨四点半,又熬了一个通宵。 我已经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晚了,最近忙着做课题设计,每天画不完的楼房设计图实在让人崩溃。躺在床上,一股浓浓的倦意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很快便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窗外突然响起一阵急促而尖锐的警笛声,迷迷瞪瞪地睁开眼,打开手机一看,才五点多。 出什么事了?我一个激灵,忙翻下床,拉开窗户往外看去。只见楼下一阵骚动,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人喊:“死人了……死人了!” 这时候,手机却突然“嗡嗡”地响起来,我拿起来一看,是死党木头的电话。 “智文,出事了!” “什么事?” “鬼楼又死了一个人……”木头说道,电话那头一片嘈杂。 又死了一个?我心里“咯噔”一下,背后有些发冷。 “你快过来,我在寝室等你!”木头急匆匆地挂了电话。 穿好衣服,简单地洗漱了一下,我便关门下楼,朝着“鬼楼”跑去。 “鬼楼”是学校的D座寝室楼,五层楼高,灰白的外皮在风吹日晒中,早已经斑驳不堪。 刚来这所学校不久,D座寝室楼闹鬼的消息就传播得沸沸扬扬。很多住在里面的人都说,晚上经常能听到墙壁里“嘎啦嘎啦”的声响,像是骨头碎裂开来一样。 一些毕业的学长悄悄告诉我们,D座寝室楼很邪门,每年搬到里面住的新生,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会莫名其妙地从楼顶一跃而下,摔成一摊血肉模糊的肉泥。 木头的宿舍,就在鬼楼的二楼204。当我气喘吁吁地敲开204门的时候,他正坐在床上蒙着被子,浑身打哆嗦。 “你这是怎么啦?”我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问道。 木头缓缓地抬起头,两只眼睛里充满了恐惧,他紧紧地盯着我看了半晌,才嘴唇一抖,说道:“血……” 这时候,走廊里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传来,带着一股冷飕飕的腥臭气息。我转身出门,瞧见正从走廊尽头走来几个警察,抬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大尼龙袋子,急匆匆地下了楼去。 走过门口的时候,一股浓厚的血腥味,从袋子里直窜出来。我筋了筋鼻子,手心已经出了汗,无意间一低头,却看见地上淅淅沥沥的一行血迹,一直延伸到走廊尽头。 那里是二楼的一间厕所。 学校的几座寝室楼格局都差不多,每层都有一条长长的走廊,靠近两端尽头的第二个房间,便是厕所。 据我所知,出事的那间厕所,因为冲水坏了,已经好久没人用了。 “智文,你……知道死在厕所的那人是谁吗?”木头坐在床上,缓缓道。 “谁?”我回过神来。 “贾思明。” “他?!” 贾思明是建筑系的高材生,从来少言寡语,对于他我不是很了解,只是隐约知道,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亲在十几年前的一场意外中去世了。 我依稀还记得在新生欢迎会上,贾思明说过的话:“我要造世界上最坚固的房子!” 这时,木头拿起桌子上的手机,按了几个键,递到我面前。 “看看吧……” 你也来了 血!全是血!手机上的那张照片,略微有些模糊,可是那片血肉模糊的红,却触目惊心! 一个浑身赤裸的人,正瞪大了双眼躺在地上,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就在他半边身上,上上下下布满了指头大小的血窟窿!而另半边身子,却像长在墙里面一样! “贾……呕……” 我看着那张照片,刚喊出一个字,嗓子里便突然一酸,再也忍耐不住胃里的翻腾,蹲在门口吐起来。那天晚上,我没有回自己的寝室,而是住在了木头那里。 整栋D座寝室楼,因为当初的闹鬼传闻,已经很少有人住在这里了。原本木头也要搬出去,可谁知又偏偏碰上了这起死亡事件,学校暂时封了楼,不准任何人进出。 “智文,你说贾思明,是怎么死的?”躺在床上,木头突然问我道。 我摇摇头,脑海里又出现了照片上贾思明惨死在厕所里的样子。 “会不会是……鬼?” 我心里不由得一紧,“腾”地从床上坐起来,直愣愣地盯着他。木头被我突如其来的反应吓了一跳,打了个哆嗦,结巴道:“你、你做什么?” “嘘,你听……”我指了指他身边,一面贴满海报的墙。 “嘎啦……嘎啦……” 突然,一阵尖锐的响声从墙壁里传出来,就好像有一双长着长指甲的手,一下又一下地抓挠着骨头。木头扑通一声从床上跳下来,爬到我身边,浑身抖得像筛子。 “你没听人说过嘛,这种声音,是冤死鬼招魂,等他找到替死的人,就会从墙里出来!”我悄悄地在木头的耳朵边吓唬他道。 他浑身一激灵,回头恶狠狠地瞪着我,嘴上反驳道:“你敢吓我?学建筑的谁不知道,这声音是钢筋承重不均匀发出来的……” “那你还怕?” “我才不……怕……”木头梗着脖子,惊疑地盯着对面的墙,生怕真有什么会从那里面钻出来一样。 这时候,那些怪声,却又消失了。窗外清冷的夜色映照进来,整个屋子里一片灰暗。我和木头背对背靠在一起,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依稀间,我似乎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略显低沉的声音:“你也来了?”那声音忽近忽远,像极了一个人。 “贾思明!”我猛地清醒过来,喊出了声。 木头满眼惺忪地爬起身来,愣道:“你喊啥?见鬼!” “没、没什么。”他看了我一眼,翻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往门外走去。 “你做什么去?”我忙问道。 “肚子不舒服,上厕所。”木头头也不回,一脑袋扎进了门外的黑暗中。 报纸 半个小时过去了,却仍不见木头回来。我拿出手机,给他发了条短信。没一会儿,就见他回复说:“吓我一跳!再等会儿,我拉肚子呢。” 看着短信,我心里突发奇想,想要捉弄他一下。于是便下了床,蹑手蹑脚地往厕所摸去。走廊的声控灯年久失修,忽明忽暗,勉强能看得清楚脚下。这一侧的厕所离204寝室并不远,没走几步,便到了门边。 厕所里的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坏掉,里面一片漆黑。 我站在门外,悄悄地探头看去,里面一排排隔断空空如也,只在最靠近窗户的位置,有一片淡淡的荧光,像是有人在看手机。 我正准备偷偷进去,里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你来啦?” 冷不丁地被吓了一激灵,难道被发现了? “嗯……”我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你怎么不过来?你过来陪我说说话啊……”听他这么一说,我肚子竟也不争气,隐隐地有些疼。也罢,干脆过去吧,也有个人陪着。 走进去,在他旁边的隔断蹲下。他好像已经把手机收起来了,黑咕隆咚的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 “你有纸吗?”我问他。 他没说话,只是从下面把纸递了过来。我接过来,感觉纸质有些粗糙,摸起来像是——报纸。借着窗外透进来一丝清幽的天色,隐约地看到上面的很多字已经被揉搓的很模糊了,只能辨别出最上面印着的日期——1998年! “你可真行,十几年前的报纸你都能拿出来擦屁股,你哪儿弄的啊?”我不禁问他。 “我买的啊……我还没看完哩……”他说话很慢,像是一口气憋在胸口接不上来。 解决完事,手里的报纸还剩老大一块,就问他:“你够了吗,我这还剩大半张,不够就给你。” “好啊……”他缓缓说道,随即把手从下面伸了过来。 刚出了厕所,没走几步,就见一个黑影一摇三晃地从三楼走下来。 “谁?!”那人显然也看见了我,被吓了一跳,“智文?” “木头?”我心里一怔,“你怎么跑楼上去了呢?” 木头走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二楼刚出过事,我……害怕。” 我听他这么说,松了口气,可转念一想,心却突然提了起来——刚才在厕所里的那个人……是谁? 木头见我怔在那里,不禁有些纳闷,伸出手来在我眼前晃了晃。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往身后厕所里指了指。 “你帮我看看那里面……”木头满脸疑惑地拿出手机来,打开手电功能,朝厕所里猛然照去! 刹那间,整个厕所里亮如白昼。我小心翼翼地探进了脑袋,靠窗的位置,旁边的位置,一个人影都没有!奇怪,刚才明明还有人,而且我在门口,并没有看到有人出来。难道说,他是…… 这时候,木头突然抬起一条腿,像是踩了狗屎一样在门框上磨了几下,随即又把鞋底翻过来,对我说:“智文,你看这是什么?” 我低头看去,木头鞋底踩着的,分明是我刚才没用完的那半张报纸,上面还印着大大的1998的日期! “十年前的报纸,谁丢在这儿的。”木头伸出两根手指,把报纸捏起来,放在眼前像打量古董一样看了半晌。突然,他瞪大了眼睛,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这种报纸在贾思明身上,也、也有……” 鬼打墙 “什么?”我几乎惊叫了起来,木头手上一抖,厕所里突然吹来一阵凉风,那半张报纸飘飘摇摇,不知被刮到了哪里。 我又往厕所里瞥了一眼,里面的窗户没有关,外面起了风,凉飕飕湿乎乎的,像是要下雨的样子。木头打了个冷颤,也没说话,拉起我就往寝室走。 “他妈的,天亮以后,说什么老子也要搬出去!什么鬼地方这是!”木头边走边骂道。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虽然看起来有些胆小,但若真摊上事儿,绝对不是怕事的人。可现在我俩遇到的不是寻常的东西,不是单纯的怕与不怕能解决的。 借着走廊昏暗的灯光,两人一前一后往前走着,可越走我心里越凉,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从心底腾起来。 “木头,等一下。”我停住脚步,拉住他。 木头转头愣道:“干啥?” “你不觉得奇怪吗,咱们走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到寝室?”我们住的204寝室,和厕所之间只隔着三间屋子,走路不过一分钟。可现在我俩走了十多分钟了,眼前却还是漆黑一片,除了两侧的墙壁以外,根本没见到任何一扇寝室门! 眼前的走廊,灯下光亮不过三五步远,再远处就只剩下漆黑一片了。整条走廊里静的可怕,除了我和木头的呼吸声外,再也没有别的声响。 木头听了,脑门上冷汗直冒。“咱不会是撞鬼了吧?” “嗯……”我咬了咬牙,点头说道,“好像是鬼打墙。” “老子和它拼了!”木头骂了一句,伸手解裤子,转身就要往地上撒尿。 我忙拦住他:“你疯了?” 木头提着裤子,说道:“我听说,遇到鬼打墙,撒泡尿就能破。早知道刚才上厕所就多憋一会儿,让它尝尝木爷的千年米田共!” 一泡尿撒完,整个走廊里一股子骚味,可情况并没什么好转,反而头顶的灯“啪啦”一闪,熄掉了。 “有种出来和老子单挑,装神弄鬼吓唬人,算什么英雄!”木头气急败坏,“砰”的一声,一拳砸在了墙上。 “你出来啊!出来啊!”木头边砸着,边大声骂道。 “咚咚咚……” 走廊里四处回荡着木头砸墙的声音,好像一把大锤要把墙砸碎一样。突然,木头哭出声来:“快,快救救我,我停不下来了!” 我慌忙环住他的腰,拼命地往旁边拽,可木头的两条腿像是长在了地上,任凭我如何用力,都纹丝不动。 “智文,你快点,我……我不想死……”木头突然说不下去了,就见他伸开胳膊,半边身子极力地往后拧着,举起的拳头微微抖动,猛地朝墙上挥去。 “喀嚓!”一声清脆无比的骨头碎裂声在我耳边蔓延开,而木头却像一棵瞬间枯死的树,扑通一声栽倒下来。 “木头!” 死一个,补一个 我忙蹲下身子扶住他,手里的手机荧光惨淡地照在他脸上,竟见他紧咬牙关,两只眼睛惊恐地看着面前的墙壁,嘴唇哆哆嗦嗦,想说什么却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顺着他的目光,缓缓地转过头去,只觉得一股凉意从后背直窜到头顶。就在刚才木头砸墙的地方,赫然是一张扭曲不堪的人脸…… 那张脸上满是裂纹,点点血迹弥漫在上面,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隐约间,我突然有种错觉,那张脸像极了一个人——贾思明! 我感到自己的呼吸急促了起来,胸口剧烈的心跳仿佛要蹿出体外。这时候,手机屏幕的光亮突然“啪”的灭掉了,我忙按亮,再抬头看去,墙上的人脸却诡异地消失了,只剩下龟裂的墙皮。 “这都是幻觉,都是幻觉……”我努力地让自己镇定下来,背靠着墙,一遍又一遍地安慰自己。眼皮却仿佛挂了千斤重担,再也睁不开,只觉得一股浓稠的困意席卷而来,耳边依稀还残留着木头的声音。 “智文,我们会死吗?”就好像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在梦里我和木头就快要死掉。当梦醒来时,我庆幸自己竟然还活着!只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却有些陌生。 “你醒了啊?”她见我醒过来,明显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我是这栋宿舍楼的管理员,叫我王芸吧,昨晚查夜的时候发现你的。” 查夜?我从没听说过学校还有凌晨查夜的习惯:“和我在一起,还有一个人呢?” “他去办理转寝手续了,应该很快就回来。”她伸手捋了捋挡在眼前的头发,几道疤痕从脸边露了出来。 “谢谢你救了我们。”我站起身来,朝她道谢。 “不用谢我,你们早应该搬出去,这栋楼不太平。”她背对着我,声音有些微微地发抖,像是刚经历了一场灾难,“不过在这之前,你们还需要做一件事。” “什么事?” “假死一次!” “什么?”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叫起来。 她突然转过身来,紧紧地盯着我:“七天回魂,他会回来,那天你俩必须死,只有假死,才能骗过他。” “为什么?”我惊恐地看着她。 “因为,”她像回忆起了什么,一字一顿地说道,“死一个,补一个!” 当木头急冲冲地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却无比的懊恼起来。如果当时不那么好奇来凑热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要把命搭上。 木头并不知道我和宿管的谈话,举着两只包扎成棉花糖一样的手,愤愤不平:“妈的,竟然不让我换寝室!”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几天以来,我和木头都在失眠中度过,生怕会像那天晚上一样,突然有什么东西闯进来。可出乎意料的是,一连几天风平浪静,甚至连墙壁里令人毛骨悚然的刮骨声,都消失了。 我有些怀疑那个女人所说的话了。 回魂夜 直到七天以后,天刚刚擦黑,吃了晚饭,木头一反常态地说他困了,早早上了床准备睡觉,而我心里却有些惴惴不安。 “今晚我们不能呆在屋子里。”我叫醒木头,对他说。 木头一脸茫然:“那去哪儿,睡大街吗?” “去楼顶。”我指了指头顶说道,“要不然,我们会死的!” “放屁!”木头翻了个身,颇不耐烦地说,“要去你去,我要睡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当手机的整点报时清晰地说出“零点”的时候,我的心突然狂跳了起来。木头睡得像一头死猪,任凭我怎么喊叫都没有醒。我只好把他背在背上,一步三晃地往楼顶走去。楼顶上一片空旷,王芸正蹲在不远处,一张一张地往眼前的火盆里扔着纸钱。这时,就听她说:“你来了啊……” 午夜的风阴冷透骨,我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刚想开口应声,一阵风却突然从身后掠过,簌簌的纸钱上下翻飞。这时候,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耳后响起: “嗯,我想你了,所以……”这分明不是木头的声音!我想转过头去,可这一瞬间,浑身上下已经不听使唤。背上的重量突然消失了,代之的却是一股紧贴在脖颈上的冰冷! “所以你就又杀人了!”王芸把纸钱扔在地上,站起身来,狠狠地说道,“你杀了他!” “我没有!他、他只是看见了我……”那个声音低沉下去,陡然一转,“这些年,你不是一直想死吗?我偏不让你死!我让你活下去,我要和你一起活下去!” 不知是寒冷还是悲愤,王芸的肩膀微微抖动着,许久才缓缓地说:“你走吧,别再纠缠在这些孩子身上了,他们是无辜的!” “无辜的?当年谁又曾说我们是无辜的!”他被激怒了一样,越发冰冷了起来。我只感觉到一阵刺骨的恶寒直冲头顶,而就在我的脖子上,似乎有一双手正慢慢地用力抓紧。 “你想怎样?”王芸警惕地盯着我,更确切地说,盯着我身后的那个“人”。 “杀了他们,把他们一个一个的都杀掉,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他说着,手指突然用足了力气,钢筋一样紧紧地箍在我的脖子上,就在瞬间,撕裂般的疼痛从脖颈上传来。我想抬起手挣开他的束缚,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一种窒息的感觉渐渐地清晰起来。 就在这时,王芸拼命一般向我扑来。我突然感觉脚下一轻,有人从背后把我抱了起来,脖颈上令人窒息的禁锢瞬间消失了。我艰难地扭过头去,才发现原来是木头! 王芸两只手空空地环在胸前,像紧紧抱着什么一样。她朝我俩大喊道:“快跑,别靠近……”她的嘴张了张,却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扼住了喉咙,再也说不出话来。突然,她了却了心愿一样,两行泪水从眼角滑下,分明还带着几分笑意。 “王芸!”我大喊一声就要冲过去救她,却被木头拽住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整个身子往楼下倒去,消失在清冷的夜色中…… ...
在童年的游戏里,有些游戏是属于女孩子的,如跳皮筋、跳绳、踢毽子、打沙包等。然而今天,我再想起那些属于女孩子的游戏时,一个可怕的鬼故事就会跳入我的脑海里,这个可怕的鬼故事就是跳绳。 童年里,我很喜欢看那些可爱的女孩玩跳绳的游戏,特别是邻居家那个叫青青的女孩,她跳绳的样子非常美丽,我常常会被她跳绳的模样给深深地吸引住。 青青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车祸死了,她只有和奶奶相依为命。可能是她无父无母的缘故,使得她的性格很孤僻,她一般不和别的孩子玩耍,幸好她却和我成为了好朋友。 青青最喜欢的游戏就是跳绳,有时她跳得高兴时,就会冲着我喊:“哥哥,给我数一下跳绳的圈数,看我能不能跳到一百。” 我笑着点头说:“好吧,小妹。”我就开始给她数跳绳的圈数。 然而就是因为玩跳绳的游戏,才断送了她的性命。 记得那天下午放学后,我和她一起回家,当我们一起来到一口机井附近时,青青突然想要跳绳,她要我站在一旁帮她数跳的圈数。 就这样我站在一傍看着她跳绳,并帮她数跳绳的圈数。过了一会儿,正在我帮她数得正起劲的时候,突然我听到青青惊恐的叫了一声:“快救我啊!”说着,她就掉进了机井里。 看到她掉进机井里,当时我就吓傻了。原来青青光顾得跳绳,我也光顾得数她跳绳的圈数了,我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旁边的那口机井,青青不小心就失足掉进了机井里。当我回过神来,就赶紧去村里喊人来救她。 当村民们把她打捞上来时,她已经死了,然而她的影子却没有从我的生活里消失。 在她死后第二年的一个夏天,有一天晚上,月明星稀,我从学校里上过晚自习后,在回家的路上,经过那口机井附近时,我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女孩正在机井边跳绳。我感到很好奇,都这么晚了,她怎么敢在井边跳绳呢?难道她不害怕掉进机井里吗?我走近她一看,发现她不是别人,正是死去的青青,当时我吓得傻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了。http:/// 只见青青浑身湿漉漉地一边跳着绳子还一边冲着我,幽幽的喊:“哥哥,你快帮我数绳圈,看我能不能跳到一百,哥哥……” 这时一股阴风吹来,淡黑色的云层遮住皎洁的满月,周围除了青青阴森森的声音外,便死一般的寂静。 就在青青跳着绳子朝我扑过来时,突然我听到身后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都半夜了,你怎么还没有回家,愣在这里作什么呢?”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我才回过神来,赶忙朝身后说话的那个人喊:“马老师,你不要过来,青青的鬼魂就在这里。” 那个说话的人正是教我们语文的马老师,只见他来到我面前说:“你一定是看花眼了,前面什么都没有啊?” 听到马老师的话,我又朝井边瞧去,发现那个刚才还在井边跳绳的青青已不见了踪影。此时月亮又从黑云里钻出来,照得天地间如同白昼,借着月光,我和马老师看到刚才青青跳绳的地方,还残留着湿漉漉的水迹,马老师才相信我说的话是真的了。 不过经过这一次遇到青青的鬼魂后,母亲就请来一个巫医施法破除了跟在我身后的阴气,我也再没有见过青青的鬼魂。 (注:有些鬼故事从村民们的口中传的次数多了,也就分不清鬼故事中的当事人究竟是谁了,为了便于阅读,我采用了第一人称叙述,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恐惧。) ...
在农村,每到清明节的这天晚上,农村人会很少出来活动,因为这一天是鬼节,特别是晚上,你要是走到街道上,弄不好会碰到不干净的东西附到你身上,给你带来灾难。 那时候,对于我们这些村里爱活动的孩子们来说,到这天晚上,是顾不得害怕的,总是想尽办法,逃出父母的看管,溜出家门,来到街道上找小伙伴们玩耍。 有一年清明节的晚上,新月如钩。母亲早早的就叮嘱我,不要我去外面玩,因为今天是鬼节,晚上街道上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出没,只要出去,就会碰到它们,被它们吓着。我只是表面上点头答应下来,心里却想着办法怎样能逃过母亲的眼界溜出来。好在母亲是戏迷,只要看起戏来,会什么也顾不得了。那天恰巧电视里播放的是母亲最喜欢看的豫剧,她老早的就坐在电视机前面,沉醉入豫剧给她带来的奇妙的世界里,再也顾不得我了。父亲也很疼爱我,只是他和母亲的疼爱方式不一样,他是赞成我去外面疯玩的,为此还和母亲没有少顶嘴。见到母亲只顾得看戏了,我高兴的和父亲打了个招呼,便溜出家门,去寻找小伙伴们玩耍了。 这时街道上很寂静,连个人影都看不见,微风吹过的时候,街道两旁树上的叶子便沙沙地轻响,让人听了浑身都感到直窜凉气,听到这些树叶的沙沙声,我的心就快速跳动起来,又想到母亲的话,今天是鬼节,晚上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出没,我吓得想要转身往家里跑。 就在我转身之际,突然我听到前面传来一个女孩子唱歌谣的声音: 小燕子,踢毽子,小建子数毽子, 毽子上,毽子下,毽子上上又下下, 累坏了数数的小建子, 乐坏了踢毽子的小燕子 小燕子,踢毽子,来了车压毁了毽子,撞死了小燕子 小燕子…… 听到这里,我浑身崩紧的神经放松下来,原来还是有小伙伴在街道上玩耍的,我兴奋地想着,便朝那个声音走去。 在我走近那个唱歌谣的小女孩时,在朦胧的月光下,我看到那是一个穿着白裙的小女孩,她正在踢毽子……,只见她的声音清亮而低柔,带着童稚,似从黑暗深处传出来的,毽子快速地在她脚上跳来跳去,她一头乌亮柔顺的长发也随着毽子的跳跃而舞动。 我心里非常疑惑,现在是晚上,她怎么能会踢毽子呢?又何故要唱被车撞死这么凄惨的歌谣呢?带着满腹的疑问,我来到她面前,问她:“现在是晚上,你看得到跳动的毽子吗?” 歌声停下来,那跳跃的毽子也落在了地上,这时我听到她幽森森的说:“因为我喜欢踢毽子,白天住在坟墓里,没有办法踢,只有晚上出来踢。”说着,她转面盯着我。 此时我才看清她的面容,只见她满脸血淋淋的,很瘆人,并阴冷冷地盯着我,伸出纤细而惨白的双手,朝我飘过来,说:“来……咱们一起踢毽子,来……” 我吓得全身都僵硬了,想跑,跑不动,想喊,也喊不出声,从而任凭她扑过来。 就在她离我越来越近时,突然我眼前闪过一道白光,我看到村里的老村长秦大爷拿着手电筒正朝我走来,接着那个踢毽子的小女孩很快从我眼前消失了,我的身体也恢复了常态。 秦大爷来到我面前,看到我吓得满头大汗,很关切的问我:“孩子,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我摇了一下头,就把刚才看到那个踢毽子的小女孩的古怪情景向他说了一遍。 秦大爷听到我的话,脸色突然变得很凝重,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向我讲起那个踢毽子女孩的事情。 那个女孩是村东头李黑子的女儿,叫巧燕,她生前很喜欢踢毽子,五年前夏天的一个傍晚,她在村里的街道上踢毽子,突然被一辆极速驶来的三轮车撞倒在地上,晕死了过去,当时由于街道上没有人,那个开三轮车的人为了逃脱责任,也顾不得救她,就开着三轮车逃跑了。当村民们发现她时,她已因失血过多死去了。后来那个撞她的人,在一次开着三轮车往家里拉土时,发现面前的路上正站着那个曾被他撞死的女孩朝他阴森森地冷笑着扑过来,他顿时吓得开着三轮车一下子撞在路边的树上,虽然没有被撞死,却撞残了双腿,他觉得正是那个女孩的鬼魂来报复自己,就在家人的陪同下去派出所自首了,并得到应有的惩罚。 听完这个故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刚才是在唱自己不幸的遭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