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像湍湍激流,已把我童年里的很多童趣冲刷得很模糊了,但在我曾玩过的童年游戏里,捏泥巴一直令我难以忘怀。 那时候,在我们村东头有一个大坑,那是我们这些小伙伴们的天堂,放学后,我们会去那里玩捉迷藏、摔绞等有趣的游戏,更有趣的是我们能在那里捏泥巴。 记得有一天下午,马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讲神笔马良的故事,我听得入迷,心里就挺喜欢马良的,放学后,就心急火燎地跑到大坑里要捏一个马良。到大坑里后,我挖一块泥巴,又搓又捏,还用小棒画出眼睛、鼻子和嘴巴,一个马良就捏好了。后来又来几个小伙伴,我们便在一起尽情地玩起捉迷藏的游戏,等到天快黑时才都散伙,各自回家了。到了家里,我才想起捏的泥人马良忘在那个大坑里了,急忙返回大坑里,去找我丢在那里的泥人马良。 此刻只见大坑里一片寂静,在大坑的中央,突然我看到一个和我年纪相当的小孩正在背对着我,玩我丢在那里的泥人马良。我走近他说:“这个泥人马良是我捏的,你给我吧。” “我玩一会儿,再给你。”他的声音冰冷而古怪,像是从地狱里发出来的,接着我看到他把泥人马良放在地上,泥人马良居然在地上走动起来,还不停地朝我阴冷冷的笑,看到这里,我浑身打了个冷颤,不能置信的说:“它怎么会在地上动了?” “因为它是我。”说着,他已把脸面转上我。 借着月光我看到他的脸和我捏的马良的脸一模一样,只不过他缺了一只耳朵,看到这里,我又惊又怕的问:“你是谁?” 他冷冷的说:“我就是马良,我要你和我一起捏泥人。”说着,他慢慢地朝我走过来。 我顿时吓得快要窒息了,正在这个时候,我身后面传来一个声音:“这么晚了,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赶忙扭过头去,看到身后面正站着我的一个小伙伴李平,很焦急的朝他说:“李平,快离开这里,这里有鬼。” 他朝我笑了笑说:“你在骗人,这里什么也没有,地上只有两个泥人马良,其中一个是我捏的。” 听到他的话,我又朝前面看去,发现刚才朝我走过来的那个小孩马良已不见了踪影,地上又多了一个缺一只耳朵的泥人马良。 李平走到那两个泥人马良面前便捡起那个缺一只耳朵的泥人马良说:“这是今天下午,马老师在课堂上讲神笔马良的故事时,我在课桌下面用泥巴捏的马良,由于当时放学了,时间紧迫,就少捏它一只耳朵,放学后来这里玩耍时,把它忘到这里了。” 我听到他说的情况,又想到刚才看到那个缺一只耳朵的小孩马良,感觉到这个缺一只耳朵的泥人马良不同寻常,它身上有一种让人感到害怕的阴气,就劝他不要拿走它。李平不信我的话,以为我在骗他,执意地拿走了它。 李平走后,我也不敢在大坑里停留,恐怕再遇到不干净的东西,自然也不敢拿我捏的那个泥人马良,就心惊胆颤的跑回了家里。 到第二天,我来到学校里,发现李平没有来上学。正在我们上第二节课的时候,他的母亲来到学校里,找马老师给他请假,说他昨天半夜里,在自己的睡房里好像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直吓得生了一场大病,不能来上学了。 听到他母亲说的情况,我知道一定是李平拿走的那个缺一只耳朵的泥人马良在作怪,便把昨天晚上自己在大坑里见到的古怪事情向他母亲说了一遍。他母亲听到我说的情况后,赶忙回到家里把那个缺一只耳朵的泥人马良送回到大坑里,又过了几天,李平的病才好了。 后来我听村里的老人们说,那个大坑以前是一片坟地,文革的时候,红卫兵铲平了这些坟,再后来,学校里盖房屋时需要土,就把那里挖成了大坑。从那以后,那个大坑里会经常有不干净的东西出没,甚至那些不干净的东西会附在别的物件上来作祟,那天晚上我遇到的那个不干净的东西就是它借助泥人来作祟的。 ...
童年的时候,每到春天里,我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放风筝。 记得那时候,有一次学校里组织学生去野地里放风筝,我们的小学语文老师还为此教会我们一首关于放风筝的诗,其诗的内容为: 一百四日小寒食, 冶游争上白浪河。 纸鸢儿子秋千女, 乱比新来春燕多。” 他就是教我们班的马老师,当时马老师才二十多岁,刚师范毕业,就调进我们学校里来教语文。马老师也和我们一样喜欢放风筝,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吧,然而至今让我感到邪门的事,还是那一次和他一起放风筝。 那一天,正好是清明节,下午放学后,我正要回家,马老师叫住我,要我和他一起去学校的操场上放风筝。这时我看到马老师的表情很僵硬,似乎有不愉快的心事,我心里纳闷,却不敢问出来,就拿着风筝和他一起来到操场上。 到操场上后,我就站在一旁看马老师放风筝,只见马老师拿着那只他最喜欢的燕子风筝,先对着那只风筝小声地说了几句话,而且说话的表情很痛苦,眼里还掉下了几滴泪水,由于他说话的声音太小,我听不清他在对着那只风筝说些什么,只知道他对那只风筝的感情很深,爱护那只风筝胜过爱护他自己。过了一会儿,马老师便小心翼翼地迎着微风把那只风筝送进天空里。这时马老师手里牵着风筝线,跟着风筝飞动的方向不停地跑。过了一会儿,突然我看到马老师身后面有一个蓝衣少女也在跟马老师放的风筝跑,就在他们跑得正起劲的时候,天上刮来一阵邪风,刮断了马老师手里的风筝线,那只风筝就从马老师手里飞走了,更让人感到邪门的是,那个蓝衣少女竟然牵住了从马老师手里飞走的风筝,并牵着它跑出了学校。马老师也急忙跟着风筝追去,可是很快那个蓝衣少女和那只风筝就莫名奇妙地消失了,按照常理推断,那个蓝衣少女和那只风筝不应该消失得那么快,因为当时没有刮大风,那只风筝飞得比较慢,马老师应该很快就能追得到它。现在马老师见找不到它了,就气得一屁股蹲在地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风筝消失的方向,痛苦地喃声说:“春燕,我对不起你,我把咱们俩的风筝弄丢了,春燕……。” 听到马老师的话,我把刚才看到的蓝衣少女和她牵走风筝的情况向马老师说了一遍。马老师听到我的话,脸色顿时变得很欣慰,说:“她是春燕,是她拿走了风筝,她是春燕……。” 我纳闷地问他:“马老师,春燕是谁?”http:/// 马老师接着便向我讲起他和春燕的故事。原来马老师在上师范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爱穿蓝色衣服的女孩,她就是春燕。没有过多久,俩人就成为一对行影不离的恋人,由于俩人都喜欢放风筝,每天下午放学后,他们就一起去学校的操场上放风筝。有一天,俩人共同做了一个燕子样式的风筝,便拿着它来到学校的操场上放飞。当他们来到操场上放飞风筝后,春燕就牵着风筝线,跟着风筝跑,马老师跟在春燕身后面跑,就这样俩个人追着风筝跑了一会儿,突然刮来一阵大风,刮断了春燕手中的风筝线,那只断线的风筝便顺着风向,飞越学校里的一座假山时,挂在了假山顶上的一棵小树上。春燕先他一步,爬到了假山顶上,就在她爬到小树上要拿树枝上挂着的风筝时,突然又刮来一阵狂风,吹歪了小树,同时也把她从树上甩下来,并从假山上滚落下去。那座假山和五层楼一样高,春燕从假山上滚落下来后,就没有了性命。后来他捡到那只风筝,就把它一直带在身边,没有想到今天“春燕”拿走它了. 听完这个故事,我才知道刚才看到的那个蓝衣少女正是马老师女朋友春燕的鬼魂,同时也明白了马老师教我们那首诗含意,它不止是一首关于风筝的诗,更是马老师对他女朋友春燕(注:如诗中最后一句“乱比新来春燕多”。)的一种思念。 而今马老师在一所中学里任教,虽已年近四十了,还是单身一人。前不久,我去探望他,见到他的日子过得很清苦,便劝他找一个伴儿,也好打发寂寞的时光。 马老师摇了摇头,说:“人这一辈子爱一次就够了,何况春燕从没有离开过我。” 这时我才知道,其实马老师并不孤单,因为他女朋友春燕的鬼魂从未离开过他。 ...
在童年的游戏里,拔河比赛这种游戏男孩和女孩均可参加,它主要是按性别、年龄分组对抗比赛,游戏开始前,在地上画线为河界,由人数相等的两队,各持绳的一端,按比赛规则和力拉绳,以把对方拉过河界为胜,那时我们村里这些小伙伴们经常玩这种游戏。 记得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有一次教我们语文的马老师为让我们锻炼身体,就组织一场拔河比赛。 下午放学后,马老师领着我们来到村边的小河边,要进行拔河比赛。 当时班里有一个特别淘气的学生小王趁着马老师不注意,就卷卷裤腿,跳进小河里摸鱼。由于河水较浅,最深的地方也只能淹没在大腿肚上,马老师也看到他下水了,觉得不会有危险,就没有阻止他。他跳进河水里后,在水里尽情地捉起鱼来,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觉得自己的一条腿被什么东西紧紧箍住,想动不能动了,他顿时吓坏了,急忙朝马老师喊:“马老师,我的脚被什么东西拽住,不能动了,你快来拉我一下。” 马老师听到他的话,以为他的脚是陷进了淤泥里,才不能动的,就很快跑到河边,伸手去拉他,可是任凭马老师怎么用力拉他,他的脚就像落地生根一般,整个身子在水里依然纹丝不动, 马老师见拉不动他,急忙招呼我们这二十多个学生,站在一排,后面的拉着前面的衣服,这么多人合力向外拉他一个人,可是我们这么多人用尽力气去拉他,还是没有拉动他。正在我们都犯愁的时候,村东头的李大伯恰巧从地里干完农活回来,看到我们这么多人居然没有把小王拉到岸上,很快来到马老师面前说:“这个孩子可能是被水鬼抱住脚了,只要往水里吐几口唾沫,就能吓跑水鬼了。”说到这里,他狠狠地往河水里吐了几口唾沫,随即就见水面上出现一张人脸,只晃了一下就消失不见了。那张脸,白得耀眼,能让人从骨子里生出寒气来。 正当我们为那张模糊不清而又神情诡异的脸感到疑惑时,李大伯解释说:“这就是水鬼的脸,你们不要怕,他已经被我的唾沫吓跑了。” 这时小王的腿也能动了,很快他就吓得从水里连滚带爬的逃到岸上,马老师和我们看到小王从水里逃出来,也不敢在这里继续玩了,都大惊失色地撒开脚丫子往学校里跑去。 回到学校里后,小王说腿疼,让校医给他看腿,我们才知道他的小腿到脚踝已活脱了一层皮,整条腿都变成黑紫色了,大概过了半个月,他的腿才恢复过来。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去过村边的小河边玩拔河比赛的游戏了。 ...
被啃食的史浩 魏莫愁最近迷上了一款叫“保卫萝卜”的手机游戏,每天她都控制不住要玩几个小时,久而久之,同寝室的姐妹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魏萝卜。 魏莫愁对保卫萝卜的痴迷程度,不亚于男生们对dota的痴迷,她甚至会为了这款小游戏放男友史浩的鸽子。 这天,正在玩游戏的魏莫愁收到了一条来自史浩的短信,短信只有四个字:“快来救我。” “真无聊。”魏莫愁嘀咕了一句,没有理会史浩的短信,继续玩游戏。 大约过了五分钟,魏莫愁的手机突然提示有微信消息,她将微信打开,发现是史浩给他发来的语音信息,那条语音信息足足有34秒。 这么长的语音信息,难道是史浩给自己唱了一首歌?想到这儿,魏莫愁点开了语音。 “嘀”的一声提示音后,是一阵“沙沙”的嘈杂声。过了几秒钟,就在魏莫愁以为这是史浩的恶作剧时,微信里突然传出史浩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仿佛正承受着足以让他灰飞烟灭的痛苦。 史浩的这种惨叫声不像是装出来的。魏莫愁听着史浩的惨叫,害怕地打了一个寒战,恐惧像是病毒一样迅速侵占她的神经。 整个语音信息都是史浩的惨叫声,语音刚刚播放完毕,史浩又紧接着发过来一张照片。 点开照片,魏莫愁看见照片里的史浩狰狞的表情,魏英愁的目光下移,看见史浩的手上竟然挂着一张嘴,那张嘴咬在史浩的手上,咬合处已经流出了血。 那张嘴在吃史浩! 同寝室的几个人听见史浩的惨叫声,都围了过来。 看着史浩发过来的照片,寝室长大兰子毫不在乎地说: “史浩这小子又在玩恶作剧了,一定是!” 大兰子的话音刚落,史浩又发来了一张照片。在这张照片上,史浩的小手臂已经被吃掉了,那张嘴已经吃到了他的手腕处。 魏莫愁满脸冷汗地看着大兰子,希望能有一个能够令她心安的解释。大兰子支吾了半天,说: “是PS的,一定是!” 她的话音刚落,史浩又发来了一张照片,这时那张嘴已经吃完了一条手臂,开始啃食另外一条手臂了。 “天呐,这……这不像是PS的,说不定史浩真的遇到危险了,我们快报警吧!”寝室里胆子最小的李多多打着哆嗦说。 听了李多多的话,戴着厚厚眼睛的梁溪说: “可是我们怎么说呢?说一张嘴正在吃史浩?可我们有啥证据吗?”梁溪是整个寝室里最稳重,处事最冷静的。 就在梁溪迟疑的片刻,史浩又发来了几张照片,那些照片里的史浩逐渐被那张嘴吃掉了另外一条手臂、左腿和右腿。 看着越来越恐怖、血腥的照片,魏莫愁大哭起来。 大兰子看着那些照片,咽了口吐沫说: “我给史浩打一个电话,叫他不要闹了。” 她的话音刚落,微信里又发来了两张照片:一张照片里史浩的腰部已经被吃掉了,肠子和内脏从下体的破口流出来铺了一地;另一张照片里的史浩只剩下一个头,他的眼睛大睁,像是两颗腐烂变质的汤圆。 “第一关,你输了。”这是史浩发过来的最后一条微信。 一段传说 大兰子不再坚持认为那是史浩的恶作剧了,因为她每次怀疑那是假的,史浩都会被吃掉一部分。她认为,从某种角度来讲,史浩的死跟她也脱不了干系。 整个下午,寝室里的几个姐妹都在惶恐不安中度过。 “史浩是不是真的死了?”魏莫愁肿着眼睛问。 短暂的沉默后,李多多开口道: “或许我表哥知道。” “你表哥?”梁溪皱着眉头问, “你表哥怎么会知道?” “你们别看我胆子小,我表哥可是敢跟神鬼打交道的人,他能够感知一些我们看不见的‘东西’。” “那快带我去见你表哥吧。”魏莫愁擦了一把眼泪,站起身说。 李多多的表哥叫周天阳,比她们大一年级。 食堂的角落里,几个女生围着周天阳,眼睛里写满了焦急。看过了魏莫愁手机里的照片后,周天阳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表哥?可以开始通灵了吗?”李多多紧张地问。 周天阳摇摇头,说: “不用了,这个男生已经死了。” 听了周天阳的话,魏莫愁摇晃了几下,险些栽倒在地上,她失魂落魄地喃喃道: “怎……怎么会?怎么会这样?一定是你搞错了,一定是……” 周天阳又叹了一口气,说: “他是被‘游灵’害死的。”紧接着,周天阳讲了一段往事: 几年前,S大学有一个男生痴迷网络游戏,他在网吧连续通宵玩了二十三夭,暴死在了网吧里。自那之后,经常发生学生失踪事件。那些学生失踪时,和他们亲近的人会以各种方式收到消息,直播那些学生的死亡。那些学生的死亡方法也多种多样,根本找不到共同点。 后来,人们终于发现了端倪。原来,那些失踪的学生都有一个亲近的朋友或亲人痴迷于某种游戏,他们失踪后,那个痴迷于游戏的人就会收到他们的死亡直播。 这件事情传出去后,大家都说,这是那个暴死在网吧的男生鬼魂作祟,目的是不想让其他人沉溺于游戏世界中。大家还给那个死去的男生取了一个外号,叫“游灵”。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一定是你痴迷于某种游戏了。”周天阳看着魏莫愁说。 听了周天阳的话,魏莫愁瘫坐在椅子上,眼里满是愧疚。 史浩是被那张嘴一口一口吃掉的,这不正和游戏中那个萝卜被怪物吃掉的设定一样吗?她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痴迷于 “保卫萝卜”的小游戏而害死了男朋友。现在,她除了感到恐惧,更多的是自责。 “我再也不玩那个游戏了。”魏莫愁说着将游戏从手机上卸载了。 周天阳摇摇头,说: “晚了,一旦游戏开始,你身边五个和你亲近的人会一个接一个遇难。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赢得这场人鬼之间的游戏。” 魏莫愁既恐惧又尴尬地说: “如果和我关系亲密的人没有五个那么多呢?”平日里她在寝室得罪了不少人,和她亲密的人基本没有。 “那就会随机挑选出几个人。” 小心凤爪 四个女生买了很多食物回到寝室,立刻将门锁了起来。 “我们谁也不出去,也没人能够进来,就算那个窖死史浩的鬼来了也不用担心了。”大兰子长吁一口气。 “可我们不上课了吗?”李多多担心地问。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大兰子翻了一个白眼,打开了一袋零食, “嘎嘣嘎嘣”地嚼了起来。 “别担心,我会帮你补习课程。”梁溪是班级里有名的学霸,成绩在班级数一数二。 为了缓解气氛,李多多和梁溪开始闲聊,大兰子在吃零食,魏莫愁则一直盯着手机,奢望史浩能够像往常一样给她发短信讲一些甜言蜜语。 大家各有各的心事,彼此都没有注意到其他人在干什么。 过了半晌,李多多不经意地朝大兰子看了一眼,发现她竟然还在吃东西,并且吃相很疯狂。仔细看去,她们买的五十袋泡椒凤爪竟然已经被大兰子吃掉了一半。最令人震惊的是,大兰子竟然连骨头都吃掉了! 李多多惊呼一声,立刻站起身去阻止大兰子,但无论她使多大的力气,大兰子的手臂都直挺挺地一动不动,仍旧吃着凤爪。 这次距离近了,李多多才看清,大兰子竟然直接将整个鸡爪子吞了下去,李多多甚至能看见鸡爪子滑过她的咽喉处凸起的大包。 “快醒醒啊!”此时魏莫愁和梁溪也围了过来,三个人合力将大兰子的手扳了下去,并将还没打开的泡椒凤爪扔到了一边。 “啊……”大兰子仰着头,她的嘴巴大张,发出了沙哑而诡异的声音。 三个女孩被她反常的举动吓得够呛,但还是努力保持着镇静。 “要想救她,你们就要和我玩一个游戏。”大兰子的眼睛惊恐地瞪着,喉咙里传出了一个不属于她的声音。 “怎……怎么玩?”李多多颤抖着躲到了梁溪的身后,恐惧地盯着大兰子。 “翻开课桌上的红色笔记本,第一页有一道题,我限你五分钟内解答出来,否则她就得死。”那个声音像是来自寒冰炼狱,带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阴冷,寒气包裹住了所有人。 成绩最好的梁溪立刻跑到了桌子旁,翻开了那个红色笔记本。那是她昨天新买的笔记本,专门用来摘录怪题难题的。第一页的那道题她解析了半个小时都没有解出来。此时此刻,面对那道题,梁溪原本就没有什么思路的大脑立刻变得更加空白了。 “解不出来,她就得死!”梁溪双手颤抖着,始终不敢下笔。 “还有四分钟。”那个声音阴沉地提醒道。 与此同时,一只鸡爪骨突然从大兰子的右眼窝伸了出来。 “噗”的一声,她的眼珠就被戳烂了,从眼眶里掉落了出来。那只眼珠被视神经连着,挂在她的脸上,漆黑的瞳仁正好看向梁溪的方向。 梁溪的身子剧烈地抖起来,手心里出了很多汗。 “还有三分钟。”又过了一分钟,一只鸡爪骨突然从大兰子的右耳朵里伸了出来,鲜血像是绝了堤的洪水一样从耳朵里流了出来,染红了鸡爪、染红了大兰子的衬衫、更染红了梁溪膨胀已久的恐惧感。 看着眼前的一切,梁溪再也忍受不了,惊叫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笔,整个人瞬间崩溃,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还有两分钟。”一只鸡爪骨又从大兰子的眉心伸了出来。 “还有一分钟。”一只鸡爪骨从大兰子的头顶伸了出来。 “时间到,你又输了。”随着最后一只鸡爪骨从大兰子的喉咙里突然剌出来,那个声音冷冰冰地宣告了大兰子的死亡。 游灵的真正身份 “妈呀……我们赢不了啊,我要离开这里……”李多多踉跄地跑回自己的床前,手忙脚乱地将行李匆匆装进行李箱中,提起行李箱就要离开。 魏莫愁拦住了李多多,劝说道: “你别冲动, “游灵”是鬼,你躲到哪儿他都会找到你的。你去外面肯定会更危险!” 李多多一改以往的懦弱,狠狠地推开魏莫愁,说: “别开玩笑了,我跟你关系又不好,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家伙,我烦透你了!你给我走开。哼,我不是跟你关系亲密的人,就算“游炅”要随即挑选五个人,我被选中的几率也是很小的。”李多多说完,拉着行李箱离开了寝室。 魏莫愁看着大兰子的尸体,又看了看瘫坐在地的梁溪,懊恼地把那本写着数学题的红色笔记本撕得粉碎。 虽然魏莫愁怨恨梁溪关键时刻不帮忙,但她并没有说出口,而是将怨恨化为了动力,更加坚定了要打败“游灵”的决心。 警察来到寝室后匆匆带走了大兰子的尸体,因为大兰子死得蹊跷,就连法医都无法解释,所以这件事并没有传出去。 魏莫愁和梁溪做完笔录,天已经黑了。她们刚刚离开警局,就有一个人叫住了她们。叫住她们的是一个男生,皮肤很黑,短发,长得又高又壮。 “你是谁?”魏莫愁警惕地问。 “我是法医的弟弟,我看见你室友的尸体了,我知道那不是人为造成的,而与‘游灵’有关,但我不能说出口。” “你知道‘游灵’?”魏莫愁诧异地问。 男生点点头,说: “‘游灵’生前是我的同学,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他是想将沉溺于游戏的人带回现实,但他的做法太过极端。我曾提醒过他不要那么做,但他的执念太深了。”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消灭他?”魏莫愁一想到接下来还有五个人要死,愧疚感就像一根教鞭狠狠地抽打着她的心。 男生左右看了看,确定周围没人后,说: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虽然他变成了一个恶鬼,但我从没想过伤害他,只想要将他引上正途。但这么多年来,我的努力都白费了,我累了,不想再看到有人牺牲了。今天我就把他的秘密告诉你,我想就算他灰飞烟灭,也不会恨我吧?毕竟他是那么善良的人,杀人不是他的本意。” 男生越说越伤感,直到最后他才切人正题,说: “他虽然是鬼,但能力有限,必须在人的身上寄居。在杀人之前,他要附在别人身上接近死者,然后才能利用短暂的时间离开人类的身体对目标发起进攻。他附身在人类身上的时候是最弱的时候,你只要将那个人一起杀了,他就会死掉。” “啊……你叫我杀人?”魏莫愁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杀一个人,救三个人,你不愿意吗?”男生歪着脖子问。 魏莫愁想了想,既然事情是由她而起,理应由她解决。况且杀一个人救三个人是很划算的,最重要的是她别无选择。想到这儿,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见魏莫愁点头,男生叹了一口气,说: “天阳,我只能对不起你了。” “天阳?你说‘游灵’真正的身份是什么?”魏莫愁唯恐自己听错,又问了一遍。 “叫周天阳啊。” 舔一舔 回到寝室,魏莫愁琢磨着那个男生的话,越想越觉得周天阳很可疑。可疑的不止是周天阳,李多多也很可疑。现在回想起来,魏莫愁终于明白为什么李多多要离开寝室了。 如果那个短发男生说的没错,李多多应该是充当了一次“游灵”的载体,把“游灵”带到寝室,再让“游灵”害死了大兰子。上一次他们见到的周天阳也许只是一个被“游灵”附身的男生,他的本名或许是张三、也许是李四。 魏莫愁决定暗中调查一下他们上一次见到的“周天阳”,如果她没猜错, “游灵”必须要找一个人来长久附身,那个人就是他的“载体”。 魏莫愁想这些事的时候,梁溪一直躺在床上看手机。当她看到一则新闻时,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 那是一则刚刚发布的新闻,新闻上说一个少女闯进医院的停尸间,把尸体的舌头全都吃掉了,她已经去了两家医院,如果不是被人发现,她或许会继续作案。新闻上有一张监控录像的截图,虽然录像很模糊,看不清人脸,但梁溪看见那人穿的衣服,就认定了是李多多。 梁溪把这件事告诉了魏莫愁,魏莫愁看了新闻,疑惑像是一个大大的铅球垂坠在她的心上。 如果李多多真的和被“游灵”附身的周天阳是一伙的,她没道理变得那么疯狂啊?如果她跟周天阳不是一伙的,为什么还管周天阳叫表哥?退一步说,就算他看不出来自己的表哥被“游灵”附身,也不可能把表哥的名字叫成“游灵”真正的名字啊? 魏莫愁将这些乱麻一样的线索梳理开,而后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一那个自称是周天阳好朋友的短发男生在撒谎。 刚刚想到这儿,寝室的门突然被撞开了。魏莫愁闻声抬起头,看见撞开门的人赫然是李多多,此时李多多身上穿着一件大衣,哆哆嗦嗦地跑进了寝室。 一想到那个新闻,梁溪就恐惧起来。她瑟缩着躲到了床上,远远地注视着李多多。 “帮帮我,帮帮我……”李多多用哀求的眼神看着魏莫愁,一下子跪倒在了地上。 “你……你怎么了?”魏莫愁看见李多多的大衣下似乎藏着什么东西,那些东西正在大衣下蠕动,偶尔将大衣的布料顶起一个小包。 李多多满脸痛苦地脱下了大衣,魏莫愁看见李多多大衣下掩盖的身体,一声尖叫从喉咙里爆发出来。 她看见李多多的身上像是干涸的河床一样出现了好多条伤口,那些伤口像是地狱的入口,还不断流着血。每一条伤口上都有一条舌头正蠕动着舔舐李多多的身体,那些舌头上长满了坚硬的倒刺,每舔一下,李多多的皮肉就会被舔下去一层。 李多多的身体有的地方刚刚被舔破皮肤,有的地方已经血肉模糊,有的地方也已经露出了森森白骨。 远远地看着李多多的身体,梁溪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魏莫愁回头看了梁溪一眼,再回过头看李多多时,李多多已经咽了气。 就在这时,李多多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魏莫愁看了一眼手机屏幕,是周天阳打来的电话。魏莫愁想了想,按下了接听键。 致命的漏洞 一天内,她的身边已经有三个人死去,这让魏莫愁感到很痛苦。 半夜十一点,魏莫愁拿出了手机,给那个短发男生发了一条短信,把短发男生约了出来。 两个人在学校东区的小树林里见了面。 “为什么约在这里见面啊?”男生看着魏莫愁有些不解。 “因为这里方便杀人啊。”魏莫愁压低声音, “我把被周天阳附身的那个人约出来了,只要杀了他,周天阳的鬼魂就会一起死掉,对吧?杀人当然要选一个偏僻的地方了。” “那你为什么要把我叫来啊?实话告诉你,我真的不想见到自己的好朋友惨死。”男生的语气听起来有些生气。 “你姐姐是学法医的,你也应该会处理尸体吧?不过这一次,你不能帮我处理尸体了……”魏莫愁说话的时候有些伤感,可决心已下,她不能手软。 “为什么?”魏莫愁的话题转移太快,男生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的意思是,”魏莫愁眼珠子转了转, “今晚要变成尸体的是你。”说着,一把尖刀已经刺进了男生的腹部。 男生捂着肚子,难以置信地看着魏莫愁,艰难地发出声音质问: “为……为什么?” 魏莫愁将刀子翻转一圈,听着男生的惨叫,笑道: “你根本就不是好人,周天阳给李多多打的电话,被我接到了,他说他找出了除掉你的方法。你一定猜到他知道你的弱点,于是想要借我的手除掉他,你以为我真的傻啊?我已经给警察局的法医打过电话了,并且确认法医并没有弟弟,事实证明,你在撒谎!” 魏莫愁一边说,一边狠狠地刺着男生,直到男生倒在地上,她才收敛了笑容,将刀子扔进了树林旁的人工湖里,又把自己今天刚办的临时电话卡拔了下来,也扔进了湖里。 短发男生奄奄一息地看着魏莫愁越走越远的背影,喃喃道: “我喜欢你很久了,知道你遇到危险,所以想帮你,我只是想用假的身份让你信任我啊……” 离开了树林,魏莫愁终于松了一口气。 “游灵”已经被她杀死了,已经没有危险了。但这种想法在魏莫愁刚刚走到寝室时,就如响水开花般破碎了。 刚刚推开寝室的门,魏莫愁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昧。 当她的视线投进寝室时,就见到了涂满墙壁和棚顶的肉泥,那些血红色的肉泥还在不断从棚顶坠落, “滴答答”地落在地上的李多多身上。此时李多多身上的舌头已经没有了活力,完全变成了一块块死肉。 短发男生不是“游灵”。 魏莫愁摇晃了两下,险些晕倒,心想着:难道自己杀错人了? 魏莫愁永远不知道,短发男生只是她的一个暗恋者,只是知道她有困难,想要以更可信的身份接近并帮助她而已。 游灵 “我把‘游灵’杀了。”魏莫愁拨通了周天阳的电话, “快来我们寝室,李多多需要你。” 第一次接到周天阳的电话,魏莫愁并没有告诉周天阳李多多已经死了的事儿,她谎称李多多有事不方便接电话,这一次,她想利用李多多把周天阳引过来。 魏莫愁在宿舍楼外拦住了周夭阳。 “拦着我干吗?快带我去见多多。”周天阳焦急地说。 “不能回寝室,现在多多不在寝室,她跟梁溪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你跟我来。”魏莫愁说着,带着周天阳朝校外走去。 他们走的是小路,去校外必须要穿过东区的树林。 周天阳跟在魏莫愁身后走进树林,他看见了前方短发男生的尸体,以为有人晕倒,说: “那里有一个人,我们去看看。”说完周天阳就跑了过去。 周天阳看见那人腹部的刀伤,头也不回地对魏莫愁说: “这个人是被人捅伤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劫财,你快报警,我看看他有没有呼吸。” 魏莫愁悄悄举起了一块大石头,问: “你不认识这个人吗?他可是你最好的朋友呀。” “最好的朋友?我不认识他呀!”周天阳一边说,一边皱着眉头转过头,他的头还没完全转过去,魏莫愁手上的石头就落在了他的脑袋上。 “呵呵,你这个臭‘游灵’,我终于把你杀死了,不会再有人死了,再也不会了!哼……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附在这个男生身上,接近史浩并杀死史浩,再利用李多多,附在李多多身上接近我们。你之所以能够狠心杀死李多多,肯定是因为李多多并不是你的表妹。她一定像电视里演的一样跟你签了某种协议,你帮她达到目的,她帮你隐瞒身份。”魏莫愁一边说,一边砸着周天阳的脑袋,直到他白色的脑浆被砸了出来,才扔掉了手里的石头。 扔掉了石头的魏莫愁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倒在地上大口呼吸着。就在这时,一阵尖锐可怖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膜。 “啊啊啊啊……”借着月光,魏莫愁看见,前方不远处的地面上正有一颗头从土里长了出来。 “其实那个短发男生,只是一个想要接近你的暗恋者,他说的没错, ‘游灵’就叫周天阳,但不是你杀死的周天阳,他们仅仅是重名而已。”那颗头慢慢出现在了魏莫愁的眼前,那颗头用后脑勺对着魏莫愁, “知道为什么我能够杀死你们吗?因为我一直寄附在你的身上啊,你接近了你的伙伴,我就杀了他们。” 魏莫愁惊呆了,她结结巴巴地说: “你是说,他们都是我害死的?你……你撒谎,我根本没接近过史浩,史浩为什么会死?你到底是谁?转过来!” 那颗头怪笑着在魏莫愁的面前转了过来,他的脸也暴露在了魏莫愁的视线内。魏莫愁看见,那颗头居然是史浩。 “其实,我的真名叫周天阳……”那颗头的嘴巴一开一阖地说。 ...
徐玮刚刚转到南陵学校,正在转悠着熟悉环境。 忽然,他感觉身后好像有几双眼睛在盯着他,一回头发现是几个很漂亮的女生,心里一动就想过去搭讪。 只听女生甲说:“这男生长得真帅!”徐玮听后美滋滋的,感觉快飘起来了,但接下来的谈话却让他毛骨悚然。 “皮肤那么好,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呐!一个大男人要那么好的皮肤干什么?还不如剥了给我。”女生乙说。 “这里好久没有来新人了,正好我做女生做够了,给我换副身体也好。”女生丙说。 女生甲不乐意了:“这么好的货色给你们真是糟蹋了,给我当男朋友多有面子啊。” 她们争执不下,吵着吵着就开始张牙舞爪。这让徐玮很尴尬,但更多的是恐惧,因为其中一个女生的耳朵已经被咬了下来,而且没有流血! “你们都不可以这么做。”一道女声的插入让她们暂时停止了争吵,安耳朵的安耳朵,安胳膊的安胳膊。 挺着大肚子的女生丁幽幽地飘了过来:“我这肚里的孩子都快三年了,自从他的父亲被我一怒之下吃了后,就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我看他不错,要是他不从……嘿嘿,干脆给我当补品好了!你们都不许跟我抢!”女生丁边说边流着口水,眼珠渐渐发红。 “凭什么!” “难得一副好皮囊,怎么能便宜了你?” “就应该给我当男朋友!你算个什么东西?” 她们的脸顿时变得狰狞起来。 趁着甲乙丙丁再次打斗的空隙徐玮跑了,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忍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粗气,睁开眼发现不对劲,周围静悄悄的,还有股子阴气。 他忍着恐惧一回头,彻底晕了。 因为他看到的不是南陵校园,而是--南陵墓园。 墓碑上照片里的女生的嘴角勾起诡异的弧度:你逃不掉! ...
前天是星期天,家里搬来了一些家具,因为妹妹家里装修,很多不用的家具都让我搬了回来。于是,家里多了一个衣柜,一个电脑桌,一个电视柜。搬东西的辛苦自不必说,光是那个大衣柜就搬了一个多小时,不过那个衣柜可真是实用啊,想到那些乱七八糟堆在以前衣柜里的衣服终于有地方可以装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东西倒是搬了回来,不过,家里就这么大的地方,卧室里要放下两个衣柜实在是有些挤。我和男友研究了大半天,终于想到把两个衣柜并排放在床角的墙角。一切都弄好以后,我俩完全累趴下来,往床上一躺,环视屋子,怎么看怎么舒服。这里,越来越像个家了。 等我发现衣柜的镜子对着床时,已经是晚上了。当时搬的时候都没注意这个问题,现在我才发现,以前那个老衣柜的大镜子就这么直直的冲着我们的床,往床上一躺,照得非常清楚。我心里有些不安,因为我知道,如果讲风水的话,最忌把镜子对着床的,我在以前的故事里也提到过。可是今天实在太累了,我便和男友商量,等明天再把衣柜移开。 晚上十点多了,电视不好看,我百般无聊,于是便拿起手机,准备给自己拍几张美美的照片。仔细对着镜子摆好了姿势,我便拿起手机,露出自认为最甜蜜的笑容,卡嚓一声,照了一张相。 迫不及待的把手机拿到跟前,一看照片,我惊呆了。只见手机里,白茫茫的一片,只能隐约看见我家屋子的轮廓,以及阳台的门,而手机里的我,样子却是恐怖异常。雪白的一张脸,只有嘴是红色的,而且是血红色的,大得吓人,仿佛都要裂到耳朵边了,看不到鼻子,只是雪白一片,两只眼睛只看得见一半,另一半眼睛仿佛凭空消失了似的,最可怕的是我原本放在右肩的披散着的长发,在这张相片上看起来,明明就是一个人头的样子。我一时半会都没回过神来。男友见我照完了,便说,给我看看啊,我捂着手机说:别看,好吓人!他不干,非把手机抢过去,看了一眼说,哈哈,你上哪弄的这照片来吓我?我当时就哭了,我说不是我吓你,你再仔细看看,这不就是我刚照的吗?听我这样一说,男友也仔细的看了照片,确确实实就是我刚才照的。我俩很无语,都被吓着了。我就在想,怎么会这样啊?突然反映过来,一定是我没关手机的闪光灯。对,一定是这样。于是我拿起手机,把照相里的闪光灯关掉,照了几张,都非常正常。我心里还是想不通,于是又将闪光灯打开,又在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姿势照了几张,结果这一次,除了照片光线很强以外,其他都很正常,根本不像刚才那张看起来那么的吓人!我有些郁闷了,那张照片真的很诡异,我感觉不像是因为光线问题,如果因为光线问题,为什么有另一个人头呢? 可惜当时我实在吓着了,把那张照片删除了。现在有些后悔,如果不删掉的话,发到贴子里,那是多么真实啊! 晚上睡觉,一夜都不安稳。半夜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就看到了正对着我们的镜子,我心里很不安,总觉得肯定是这衣柜位置没摆好的原因。做了很多梦,全梦见自己从镜子里看到很多人走来走去。好不容易天亮了,心里下了决心,下班后一定要把衣柜移开。 结果倒霉的是,男友下班走在马路上,居然被狗狗给咬了,折腾着去医院打完针,我俩回家的路上,我跟他说一定要把衣柜移走,他想了想,便同意了。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衣柜的镜子冲着另一个方向了。说来也怪,或许是我心理作用吧,我这几天一直不安的情绪居然马上就平静下来了,男友直说我迷信。 好了,这是题外话,给大家讲讲我的倒霉事,现在言归正传,我们说回照片的故事。 我前面的故事有提到过,我父母是从事照片冲洗工作的,有时候我也去店里帮帮忙,看到过很多照片,其实,经常有公安局的照片送过来洗,那些照片真可谓是一个字,奇!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鬼故事,初看时不觉得吓人,可是后来,却是越想越可怕。故事说有一个剧组拍完戏,大家便一起照了一张照片留念。结果照片洗出来以后,每个人手里都拿到一张。这时候,女一号便说:咦,照像的时候我旁边明明站的是个女人嘛,现在怎么是个男的?副导演也说:咦,照相的时候女一号旁边明明是个老头嘛,现在怎么是个女人?灯光师也说:咦,照相的时候女一号旁边明明是个小孩子嘛,现在怎么是个老太婆?大家都说得不一样,于是找到了导演,问:导演,你那照片是个什么人啊?导演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紧紧的捏着自己的那张照片。没有人知道,导演的那张照片,只有他一个人坐在中间,四周一个人也没有! 有一次,公安局又拿了一些照片来洗,我爸都习惯了,多半都是一些车祸现场啊,凶杀案现场的照片,刚开始我妈根本就不敢看这些照片,后来时间久了,连我妈都习惯了。那天,那些照片洗出来以后,我爸却发现有几张照片怪怪的。 首先是一组车祸现场的照片。死者是个年轻女性,据说是骑自行车过马路的时候,让闯红灯的大卡车给撞了的。现场惨不忍睹。奇怪的是,照片里,死者骑的那辆自行车居然完好无损,死者是从腰的位置被扎过去的,衣服和血肉连在一起,看起来有些恶心,但死者的头部却是很完整的,一点伤也没有。最奇怪的是这个女人的表情,非常的惊恐,像是看见了什么非常恐怖的东西一样。不过看到这的时候,我当时就说,很正常嘛,她肯定是看到汽车过来来不及躲避所以才这么惊恐的。我爸也说我说得有道理。可是,谁也没想到,下面的照片却出乎人意料。最开始的时候,是在店里工作的小帆发现的。他说,你们来看这张照片,这是什么东西?大家凑过去一看,也觉得奇怪。因为事发是傍晚,太阳还没下山,但天色也有些暗了,不过周围的人啊物啊,都还是能看得清清楚楚的,但就在那个女人的身边,大家都清楚的看到有一个人,趴在旁边,低头看着死者。可是这个人却非常奇怪。大家都觉得奇怪,可一时半会也没看出来怪在哪,我看了好久,突然叫起来,你们看,这个人的脸!大家一看,才发现这个趴着看着死者的人的脸,非常的模糊,不能说是模糊,应该说是压根就看不见,只看到黑乎乎的一团,五官完全分不出来。看到这儿,我们都觉得有点冷,最奇怪的是这个人,他的动作也很怪异,仿佛是想拉这个女人起来一样。这时候,取照片的警察来了,我爸便拿出这张照片让他看,他一看也奇怪了,警察说,拍这照片的时候,在现场并没有看到那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不过那个警察也告诉我们,这样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稀奇,他还讲了一件事情。 三个月前,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个老人被人杀死在自己家里。警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照片洗出来以后,大家惊呆了。那间屋子里,除了当时在场的警察和死者以外,并没有其他人,但是照片照出来以后,却在死者的身旁看到还站着一个人。这个人的样子看不清楚,不过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衣服上全是血。于是警察根据这个人的穿着,向附近群众打听,居然发现死者的侄儿有一件这样的毛衣。于是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个男人,经过调查,他承认了杀死自己叔叔的事情。警察说到这,我们都很感叹,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还有一次,一个中年男子拿了一个胶卷来洗照片。可是照片洗出来以后,效果非常不好,倒不是说别的什么,只是照片里的每个人眼睛都是闭着的,32张照片,居然没有一个人照的相眼睛是睁开的。按照洗照片的行业规矩来说,像这种眼睛闭着的照片,我们一般是不给客户洗的,但是这种每张都是闭着眼睛的,我爸还是第一次碰到,于是便等那男人来取照片的时候,问了下他的意见。那男人说,全部都洗吧,闭着就闭着。闲谈中,才知道,这个男人是带着全家出去旅游照的照片,虽然没照好,不过也总算是留个纪念。 隔了不久吧,大约也就半个多月左右,公安局又拿了一些照片来洗。这一次,是一起重大的凶杀案,有一家四口,夫妻俩加一个孩子一个老人,全家人被杀,当时在我们那里都上新闻了。爸爸洗照片的时候,发现这几个死者怎么就这么面熟啊!突然间想起来,他们就是上次来洗照片的那家人!没想到就半个月的时间,全家就遇到了不幸。爸爸很是感慨,说生命无常。大家聊到这,突然又想起了那家人半个月前来洗的照片,全家人的眼睛没有一张是睁开的,现在想起来,是不是代表着什么呢? 呵呵,故事说到这儿,我又突然想起前面故事里讲的影子的故事。里面的丽姐那张全家福也很诡异,那个多出来的黑影,至今大家都还有些心惊胆战。 讲了这么多的故事,总是感觉,我们没办法了解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或许真的有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存在吧!我希望我可不要再看到什么东西了,前天的事真是吓着我了,5555现在想起来还怕怕呢!~ ...
一。 就在今天,我准备自杀。我要做的不留一点痕迹,也不能给别人带来太大的困扰。最重要的是,我不能让警方看出这是自杀。如果被发现的话,保险公司的钱就泡汤了。 我从半年前就做了准备。首先买了高额的意外保险;然后参加了这个极限运动挑战团,尽量和每一个人混熟,并且让他们都觉得我是个蹦极狂热者;最后就是今天。 因为是熟人了,所以教练并没有放太多心思在我身上,草草检查了下我的安全系带,很快就去了新手那里。我摸着腰间的那个固定用盘扣,偷偷地松开了其中的一个。 死亡的瞬间会很短暂,这样一来痛苦也会变得很短暂。如果只有一秒,那么这一秒出现在我脑中的也许就是她的脸。这样一想,整个人忽然就轻松了下来。 二。 我生活在一个痛苦的家庭里。父母辛苦工作,挣来的钱对于我的病只是杯水车薪。我每天坐在床上,抱着自己日益萎缩的腿叹气,不拉开窗帘,也不和外界接触。 这个时候,只有姐姐陪着我。 姐姐每天去学校,学了新的东西,回来就说给我听。可她的话治不了我的腿。家里一天比一天空荡,我曾经对着父亲发脾气,让他干脆把我丢进垃圾站,跟着那种大型垃圾一起绞碎在机器里。 父亲回我的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母亲在门后嘤嘤地哭着,捂着嘴,那声音还是透过门的缝隙一丝丝传进来,一直传到我的心底,然后我觉得整个人从那条破腿开始往心里传递寒气。 姐姐趴在我的床前,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瞪着那双黑幽幽的眼睛看着我,白皙的脸上光滑而纯净。 第二天,姐姐回来,带着一脸风干的血。她抬起脸对着我笑,一边笑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钞票递给父亲:“给弟弟看病。” 我当时不知道那些血和钱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长大之后才逐渐明白,姐姐当时做的事情叫做碰瓷。走在街上,随便找个倒霉的开车人,这么一头撞上去,拿钱了事。我也不知道才十岁的她是从哪里学到这些的,因为我的记忆中留下的只有那条顺着姐姐苍白面孔流下来的血线,蜿蜒盘桓在她的脸上,远远看去就像黑白无声电影中最突兀的色彩,从正中间将姐姐的脸划成了两半。 我回头对教练比了个OK的手势,他扬起嘴角对我笑了笑。我艰难地将重心移到那条好腿上,最后呼吸了一口陆地上的空气,接着就这么跳了下去。 刀割一样的风划过我的皮肤,安全绑带在腰间咯吱咯吱地发出悲鸣。 头晕目眩,胃部痉挛,指尖充血,全身像针扎一样疼起来。 姐姐在第三次碰瓷之后,被人抓住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她没告诉父母,趴在我的床头握着我的手。我伸手去摸她额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扭曲的,乖违的,新旧交错在一起,一条接着一条盘亘在她的脸上。我想当时她一定流了很多血,纵横交错把她的脸划得支零破碎。她避开我的手,把脑袋埋在被子里。 我问她疼不疼,她一个劲摇头,一直到我快要入睡,才悄悄发出一声呜咽。 当时我的想法很天真,以为只要自己好好吃饭,按时睡觉,就一定能好起来。直到我遇见安,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也和我一样蠢钝。 安是照顾我的护士,才从学校毕业,脸上挂着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笑容。 我被通知要住院进行详细检查。没有人来探望我,因为很多年前我就从家里逃了出来。我随身携带的,除了必备的生活用品外,就是姐姐那张定格在十岁的相片。 尽管在梦魇里,那微笑总是被无数扑面而来的伤痕所覆盖。血色凝固在她的眉梢眼角,把那笑容撕裂成奇怪的东西。 安每天给我带来外界新鲜的消息,就算面对我丑陋的身体,也一如既往挂着温柔的笑容。 我时常会把她和姐姐弄混。她的个子不高,鼻子边长着零星雀斑,眼睛很小,眯成一条缝,单眼皮。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她很漂亮,因为我爱她。可惜我不能告诉她,那么好的女孩,不应该和我这种残疾人消磨一辈子。 有一次安问过我,相册里的人什么样子,漂不漂亮。我很难告诉她,其实我不知道姐姐长大了是好看还是不好看。 她留在我记忆中的只有血红的一片,还加上那些错杂分布着的伤疤,一个叠一个。 三。 绳子逐渐绷直了,速度很快,只有几秒。我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脚踝开始受力往后拉扯,那种突如其来的疼痛即使练过百次还是让人难以忍受。 我张大嘴尖叫起来,声音被湮没在风里。 那天我正式得到了通知,腿治不好了,病毒还会逐渐侵蚀心脏。我对这个事情早就有了准备,唯一惊讶的只是为什么恶果来得这么晚。 安的心情显得很抑郁。 我在床上朝里闭目休息,安进来为我换药,脚步很轻,以为我睡着了。我听见有人开玩笑问她要怎么样才能高兴起来,她踌躇半晌,说给她一笔天文数字样的钱就好。 在听到的那一秒,我决定了之后的一切事情。 就像当年的姐姐一样,也许她在无数个趴在我床前的夜晚,抚摸着自己额上的疤时,已一早计划好了自己的死亡。 因为在那天晚上之后,姐姐就消失了。父母长时间关着门哭泣,不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问。有的东西大家心知肚明,我已经明白姐姐永远回不来了。 “很远的地方,”姐姐对着我笑,“其实我去哪里不重要,我们是双胞胎,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永远不会分开。” 姐姐玩了一次大的。 碰瓷的事情被人发现后,姐姐想了个新的办法。她在那个漆黑的夜晚,自己挑选了辆最豪华的车,接着钻到了车轮底下。 我的姐姐,她带着最丑恶的样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为了我的治疗费。 绳子绷直了,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狠狠往后拽去,紧接着我听见啪嗒一声脆响——那个被我拧开的扣子,脱落了。 本来已经远离视线的海面在一阵晃动中侵袭而至,我闭上眼睛,等待海水灌入大脑的那一刻。 四。 安在某天清晨,被一个陌生的电话惊醒。那头说有事情要和她谈谈,需要她带齐证件,准时到某保险公司去。 安这几天心情很糟糕。一直护理的那个男病人自从知道绝症的事情后就消失无踪了,糟糕的是,她已经爱上了那个人。 那天有人问她,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她说是钱。 她是需要钱,只要有钱,就能给男人最好的护理,让他使用最先进的药物。 男人总是握着胸口的项链,里面藏着一个女人。她觉得男人一定很爱那个女人,所以他的眉宇间总藏着某种忧伤。 如果有了钱,她就去整容好了,把自己整成相册里那个人的样子,这样的话,男人会不会高兴一点呢? 安对着镜子摸了摸鼻子旁边的雀斑,苦闷地笑了起来。 ...
大三那年暑假,我想挣点学费,减轻父母肩上的担子,就没有回家。不几日,我在三里湾的一家报社找到份临时校对的工作,原先那个校对请了产假。工作很轻松,只是地点离学校太远,每天来往挺辛苦。主编是个和善的老头,知道我是个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发动他的关系,在附近又给我找了份守夜的差事。那是个建筑工地,我什么也不用做,一个晚上就是三十元钱,我乐得快要疯了。 这天晚上,我正靠着墙看书,窗子忽然轻轻地响了几下。我扭头看去,只见有个身材窈窕的女孩站在外面。我很奇怪,从来没人到这里来,又这么晚了,难道是贼?我警惕地说:“你是谁?到这里干什么?”女孩悲凄地说:“大哥,行行好,有坏人追我,让我进去吧。”我打开门,女孩闪进来,我往外张望了一下,并不见有人来。女孩倒大方得很,不待相请,便坐在了床上,媚笑着说:“我叫小晴,知道大哥寂寞,特来作陪。”小晴唇红齿白,秋波盈盈,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人。然而看到她如此放荡,我肺都要气炸了:“想不到你空有一副好皮囊,却如此不要脸,快给我滚出去,不要脏了这地方!”小晴将衣领一撩,露出一抹酥胸,浪笑着说:“你们读书人不是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吗,怎么人在跟前,反而没胆了?”小晴不住地挑逗,甚至露出敏感部位,我生怕自己会控制不住,走了出去。 不知何时,门外站着两个浑身黑的人,他们脸色却太白,白得像白纸、像寒冰,连嘴唇都白得没了血色。看到我出来,其中一个扭住了我的膀子,另一人伸出巴掌拍打着我的脸说:“看不出你小子还是个正人君子!”他的手也像寒冰一样,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小晴过来说:“放开手,我自然有法子对付他!” 小晴拉着我进屋,听着屋外的脚步声去远了,扑簌簌滚下两长串泪珠来。我最怕看见女人哭了,尤其是对着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就安慰她说:“我知道你这样做有不得已的苦衷,你一定是被逼的,说出来,也许我能帮助你。”小晴摇了摇头说:“你快离开这里,呆下去会有性命之忧。”我呵呵笑着坐下来:“你是说那两个人,告诉你,我还没放在眼里,我可是学校篮球队的。”小晴见我一副不怕天不怕地的样子,叹口气说:“你是好人,我不骗你,其实我是个鬼魂,刚才那两个人也是鬼。因为这里原先是片坟地,工地施工骚扰了他们,他们就夜夜出来作祟。在你之前,已经有三个守夜工人吓跑了——”我依然笑嘻嘻地对着她。小晴急了:“你怎么不相信我!”说着她眨眨眼睛,那眼珠竟滚到了我手上,我吓得魂都飞了,又嚎又叫起来。小晴捡起眼珠放回眼眶,继续说:“这下你信了吧,你走了就不要再回来,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可能在一起的。”我看到小晴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一本正经的样子,知道她没有说谎。 第二天,我来到当地的城建部门,询问三里湾的工程。相关人员对我说,三里湾靠近国道,政府加大投入要在那里建一个集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型游乐场。看来,要为小晴他们做点事,还得另想办法。 这天校对时,一篇新闻吸引了我,有个女孩自从数月前睡下后就没再醒过来,这种怪异现象引起了多位医学专家的重视。和新闻刊发的还有一张女孩的照片,我一看就叫起来,这不是小晴吗? 晚上,我壮着胆子来到那个工地,工地上黑灯瞎火的,一个人也不见。我不知该去哪里找小晴,胡乱走着,忽见小晴向我奔来,拉着我的手就跑。我不敢多问,跟着她跑,隐隐听见身后传来追逐声。跑了不知有多久,小晴停下来,指指前面说:“这里就是我的家了。”我看到前面有所砖瓦房,知道这里已经是郊外了。小晴拉着我的手躲在暗处说:“数月前,我吃饭急了,一团饭堵在嗓子眼,魂魄给无常鬼拘走。到了奈河桥边,我哭着不肯过。无常念我花样年华,起了善心,又见我阳寿未尽,就准我回去。可那团饭堵着嗓子眼,我的魂魄上不了身,流浪到三里湾,被他们挟持迷惑人。因为我放了你,他们怀恨在心,天天打我,我才偷跑了出来。” 小晴手腕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鼻子不禁一酸,动情地说:“小晴,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帮你的,就是赴汤蹈火我也去。”小晴说:“法子倒有一个,你这就去我家提亲,然后把我安放在朝阳的山坡上,日日为我焚香祈福,七七四十九天后,我就能把嗓子里那团饭吐出来。一定要记住,这四十九天里一天也不能间断,否则我就永远回不了阳间了。” 我依言向小晴的父母提亲,他们巴不得女儿有个人照应,也没问太多话就答应了。在我老家就有个向阳的山坡,当然这件事不能让我父母知道。我乔装改扮一番,就带着小晴上路了。 来到那个山坡上,我采来许多野花环绕在小晴身边,然后虔诚地坐下来,焚香祷告。如此过了四十九天,小晴还未醒来,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差错,抱住小晴放声痛哭起来。这时,小晴的身体动了一动,终于哇地一声吐出一团米饭,醒了过来。 我激动地抱住小晴,小晴却缓缓地将我推开了,心事重重地说:“我有个感觉,他们追到这里来了。”我忍不住看了看周围,暮色四合,目中便露出恐惧。过了一会儿,小晴幽幽地又说:“他们也并非十恶不赦,只是因为人类侵占了他们的栖息地,他们才要报复,也许我们可以想个办法,让三里湾的工程停工。”我叹了口气说:“我问过了,那个工程合理又合法,除非你是市长,不然谁也不可能叫他们停工。”小晴听到这里,一拍腿说:“你说到市长,倒让我想起来,三里湾就葬着一位民国时的市长,墓穴非常豪华,四壁镶金嵌玉。你不是在报社工作吗,你可以写篇稿子呼吁一下保护文物的重要性,也许在舆论的作用下,政府就不在三里湾建游乐场了。” 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小晴负责查找资料,我写稿子。几天后,报社全文刊发了我写的文章,在当地引起不小的争议。最后,政府综合发展与保护双方面的观点,在三里湾建了个空中游乐场。 大学毕业后,我就和小晴结了婚。有时,我们还特意去三里湾游玩,在那里小晴常能碰到那些老朋友,他们都感谢我和小晴,不仅让他们的栖息地免遭侵占,还让他们多了个活动场所。三里湾游乐场的收益有一半多是来自于他们这些异类。 ...
琉璃厂淘来的古董留声机在口齿不清地唱一支戏曲,杜丽娘游园惊梦。 说是古董,其实顶多也就六十来岁,年龄还没有小宛的奶奶大呢。与留声机同龄的旧物件,小宛家里不知有多少,旧相簿,小人书,主席像章,还有樟木箱子,只是同龄不同命罢了。留声机是古董,小马扎却是废物,而缺嘴壶搪瓷缸腌菜坛子就更惨,只能算垃圾。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光贱……” 金针一圈圈地转着,同样的曲调,唱了半个多世纪,良辰美景早已成断井颓垣,然而断井颓垣处,又演出多少新的美景良辰? 周末,不必上班,小宛一直睡到日上三杆。 醒来的时候,听到隔壁在唱《游园》,知道老爸又熬了个通宵。 这是老爸水溶的工作习惯,在编剧前总是要用留声机放旧唱片,说是制造气氛,找灵感。 雪茄烟、黑咖啡、旧唱片,合为水溶写作的三大道具,缺一不可。因此小宛常常开玩笑说,爸爸的剧本都不是用笔写的,而是雪茄和咖啡倒在留声机上自个儿磨出来的。 但是你别说,这方法虽然有些做秀,却的确管用。每当老爸在大白天拉紧窗帘扭开台灯,放着旧唱片奋笔疾书,小宛就觉得自己进了时光隧道,脑子昏昏噩噩地有些不清楚。她绝对相信三大道具有催眠作用,却只是想不通老爸怎么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清醒写剧本。换了是她,一遍曲子没听完就已经寻周公对戏去了。 小宛伸了个懒腰准备起床,一翻身,头发被悬在帐顶的风铃勾住了,立即哀号起来。 风铃是铜的,过去人家系在屋檐下避邪用的,久经风雨,长满了青绿的铜锈,被爸爸捡来当宝贝,挂在女儿的蚊帐上充当装饰品。小宛说挂在这儿也行,把锈擦干净了。可是爸爸不让,说那样才有韵味,有古意,有灵气。结果,灵得天天勾头发。 老妈救火车一样冲进来,连声叫着:“哎呀,这是怎么了?又勾到头发了?说过多少次了,起床的时候小心点,次次都忘,吃一百个豆不知道豆腥味儿。你爸也是,捡个破铜烂铁就当宝贝,搁的家里哪儿哪儿都不安全,简直危机四伏嘛。” 小宛歪着脑袋,觉得头发一缕缕地在老妈手指下理顺,搔得很舒服,哼哼叽叽地问:“我爸昨晚又没睡?” “可不是,都成了《日出》里的陈白露了。”老妈仰起头,学着电视剧里徐帆的口气唉声叹气地念台词,“天亮了,我们要睡了。” 逗得小宛笑起来,倒在床上拍手踢腿地撒娇。 很少有像老妈那样宽容的家庭主妇,既不阻止丈夫开夜车,也不干涉女儿睡懒觉。除了唠叨和有洁癖之外,实在称得上慈爱完美。 小宛每次看到爸爸,总觉得他该娶的太太应该是那样一个女人:穿真丝睡袍躺在金金博士的布艺沙发上慵懒地抽烟喝红酒,一边听徐小凤或者汪明荃唱《南屏晚钟》和《京华春梦》;但是看到妈妈时,却又觉得她该嫁的男人也就是爸爸那样子。 “是啊,当时有个小报记者,笔名叫做什么张朝天的,天天来捧小姐的场,写了好多锦绣文章来赞小姐,其中一篇,就写的这件事呢。” 万事经过了记者的笔,可就不那么十足实了。小宛猜奶奶对事情的真相并不清楚,大凡人总喜欢记住风光的一面,宁可把经了夸张演绎的故事当本来面目,却把自己亲身经历怀疑起来,时日久了,便干脆忘记本原,只记得那演绎过的野史了。 她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起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奶奶,您是不是有一张若梅英《游园惊梦》的戏曲唱片?” “是啊。不过不知道放到哪里了。人老了,就记不住事儿。” 小宛又愣住了,那么,自己是怎么得到那张唱片又把它交给爸爸的? 奶奶沉浸在回忆中,对孙女儿的不安并未在意,只眯着眼细说当年:“梅英梳头的时候,可讲究了。她的梳妆台和椅子面都是真皮包铜的,烙着花纹,又洋派又贵气,镜子上有镜袱,椅背上有椅袱,都是织锦绣花的。化妆箱和桌子配套,头面匣子摆开来足有十几个。哪个匣子里放着哪些头面,都是有讲究儿的,从来错不得。有时候她自己放忘了,就会问我:‘青儿,我那只凤头钗子在哪儿呢?’我找给她,她就笑,又像愁又像赞地,说‘青儿,要是没有你,可怎么办呢?’” 小宛听奶奶捏细嗓子拿腔拿调地学梅英有气无力的说话,忽然觉得辛酸。已经是半个多世纪前的故事,可是至今提起来,奶奶的脸上还写着那么深的留恋不舍,也许,那不仅仅是梅英一生中最春光灿烂的日子,也是奶奶最难忘的百合岁月吧? “原来奶奶的小名叫青儿。” “是若小姐给取的。”奶奶眯起眼睛,望进老远的过去,“遇到若小姐前,我一直在西湖边上要饭,那年遇到若小姐来杭州演出,也是投缘,不知怎么她一眼看上了我,问我,愿意跟她不?我哪有不愿的,立即就给她磕了头。小姐说,你在西湖边遇上我,就好比白娘子在西湖遇上小青,就叫你做青儿吧。这么着,我就叫了青儿。” “这么传奇?”小宛瞠目结舌,觉得故事越翻越奇,原来每个人的过去说起来都是一本折子戏,“奶奶,那时候您有多大,就记得这么多事?” “八岁。”奶奶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八岁跟的若小姐。开始什么也不懂,要她耐着性子一点点地教,到了十一岁,已经是她最好的助手,半刻儿离不开。她开始什么事都同我商量,拿我当大人一样。可是每次出堂会,又把我当小孩子,记着带吃的玩的回来给我。有一次一个广东客人请堂会时开了一盒有两个鸭蛋黄的月饼,我站在旁边看得眼馋,急得直吞口水。小姐走的时候特意要了一块包起来好让我回去吃,路上不知被谁压扁了,皮儿馅儿的都粘在一起,小姐连叫可惜,说尝不出味道了。可是我吃着还是觉得很好吃,从来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月饼。”奶奶的声音里渐渐充满感情,“若小姐比我大六岁,对我,既是老板,也是姐姐,要是没有她,我可能早饿死病死了。” 小宛暗暗计算着若梅英如果活在今天,该有高寿几何,一边问:“您还记得那是哪一年吗?” “那可说不准了,只记得那时北京城刚刚通火车,从城墙里穿进来,一直通到前门下。那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别提多兴奋了。为了通车,城墙开了缺口,很多人半夜里偷着挖城砖。城砖是好东西呢,放在屋里可镇邪降妖的,取土之后,得九翻九晒,去除霸气,要三年的时间才成……” 小宛见奶奶扯得远了,忙拉回来:“您是若梅英的包衣,知不知道那套倩女离魂是谁设计的?” “还能是谁设计?若小姐自己呗。小姐可能干了,又会描花又会绣样儿,自己画了尺寸花样儿交给裁缝照做,那个裁缝姓胡,是个坏东西,老想占小姐便宜。可是做得一手好活计,又最擅长体贴女人意思,所以小姐虽然烦他,每次画了新样子,还是找他做。他们店的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上面倒着贴个福字,被雨淋得半白,小姐老是说,那两个福字贴倒像膏药呢。” “当时追求梅英的人很多吗?” “多,多得不得了。所以小姐不但是戏装行头多,跳舞的裙子也最多。每天下了戏,不是吃宵夜就是去跳舞。小姐的舞跳得顶好,穿一尺来高的鞋子,缎子面,玻璃跟,大篷裙子,一转身,裙面半米多宽。跳完舞,就去会福楼吃蟹。会福楼的蟹八毛钱一只,用金托盘盛着……” “你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小宛奇怪地问。 奶奶不以为然地答:“我常常回忆这些事。” 小宛不说话了。 记忆太多次的往事,就像被擦拭了太多次的桌面一样,不会更亮,只会更旧。 她并不很相信奶奶说的一切,可是不敢表现出来,只做出恭敬的样子继续聆听。 “那时候的伶人多半喜欢侍弄花草,好像荀慧生爱玉簪,金少山爱腊梅,我们小姐,最喜欢的是菊花。因为喜欢那两句话:‘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她养的菊花,品种又多又稀罕,在整个京都也很有名的,‘醉贵妃’也有,‘罗裳舞’也有,‘柳浪闻莺’也有,‘淡扫蛾眉’也有,还有什么‘柳线’、‘大笑’、‘念奴娇’、‘武陵春色’、‘霜里婵娟’、‘明月照积雪’……一百多种呢,每到秋天,摆得满园子都是,用白玉盆盛着,装点些假石山水,打点得要多别致有多别致。仲秋节的时候在园子里设赏菊宴唱堂会,达官贵人都以能参加咱们小姐的菊宴为荣呢。” “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小宛细细玩味着这两句诗,诗里有傲气,却也有无奈。也许,这便是梅英的心声? 奶奶又说:“梅英的车子是……” 这次小宛忍不住打断了:“不要总是说这些吃穿小事的细节好不好?说些感性的,故事性强的,比如,梅英的爱情。” 奶奶蹙眉,吃力地想了又想,又顾自摇摇头,似乎不能确定的样子。 小宛忍不住笑起来,原来奶奶单只爱捡这些奢华浮夸的小事来回忆,对于真正的梅英的喜怒,反而并不关切。奶奶,可爱的奶奶,真是十足十的一个红尘中物质女子哦。 还想再问,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起来,老妈扬着声音在客厅里喊:“小宛,找你的。”见到女儿出来,又压低声音神秘地说:“是个男孩子。” “谁呀?”小宛也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她的玩伴很多,但是很固定,都是打小儿一块长大的同学或是邻居,似乎不值得老妈如此神秘。 果然,老妈摇摇头:“不知道。声音很陌生的。” 小宛向来喜欢不速之客,情绪高涨地接过电话,问一声:“喂?”忽然想起奶奶方才的教诲,于是把声音放得温软,捏着嗓子有气无力地说:“我是水小宛,哪位找?” 对方好像愣了一下,声音也温柔得滴出水来:“我是张之也,曾在你那里避过雨的那个记者。还记得吗?” “哦,之乎者也啊!”小宛想起来,忍不住笑,刚才的斯文作态一转眼又丢到爪哇国了,凶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家电话?” “问赵自和嬷嬷要的。”那个之乎者也招得倒快。 “你已经采访过会计嬷嬷了?” “采访很顺利……不过中间的故事好像还应该更传奇,我还要再查些资料,说不定要去一趟肇庆观音堂。” “怎么说得像破案故事似的?”小宛的兴趣来了,“说给我听。” “见了面再慢慢说给你好不好?” “见面?”小宛愣了一愣。 张之也的声音更加温柔:“见个面,可以吗?《游园惊梦》首映式,我好不容易才要到两张票,是好座位呢。” “游园惊梦?”小宛一愣,这么巧,又是《游园惊梦》? “王祖贤担纲主演,很值得一看的。出来吧,好不好?” “好。”小宛不是个矫揉造作的女孩,尚不懂得欲迎还拒那一套。《游园惊梦》的巧合让她忍不住想迎上去看个究竟,而且,她并不反感那个之乎者也。 大概是首映式的缘故,电影院里人塞得满满的,而且要求对号入座。 小宛碰着人的膝盖一路说着对不起往里走,好容易找到自己的位子,却看到已经有人先到了,只得掏出票来,说:“对不起,请让一让,这位子是我的。” 对方是两个年轻人,穿旧式西服,戴金丝边眼镜,很像《人间四月天》里徐志摩的扮相,抬头打量小宛一眼,有些不高兴,但还是沉默地站起来让了座。 张之也奇怪地问:“小宛,你在跟谁说话?” “那两个人坐了我们的位子。” “谁?谁坐我们位子了?” “自梳女是解放前广东及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一种特殊群体。她们多来自穷苦家庭,或者在婚姻路上受了挫折的中下层妇女。为表示终身不嫁,就束起头发,通过某种仪式当众宣布自己做了自梳女。做了自梳女,就不可以有男人打她们的主意了,不然会被世人不耻的。自梳女现象在解放后日渐绝迹,唯有珠三角个别地区还有一小部分自梳女存在,比如肇庆观音堂,在解放前,单这一处就住着几百名自梳女,直到解放后,政府尊重她们的个人选择,仍然由她们继续住在堂里,过着吃斋拜佛、自力更生的日子。换言之,做自梳女有几个重要特征:不结婚,吃素,留辫子。” 小宛仰头想一想,笑起来,这样说,会计嬷嬷还真是一个标准的自梳女。只不过,自己打小儿认识她起,就一直看她拖着根灰白参半的长辫子,也知道她没结过婚,却没想过要问问这是为什么。大抵世事都是这样,对一件不合理的事或一个不正常的人看得久了,也就司空见惯,视为正常,再想不到要问个究竟。若不是张之也提起,她还真不觉得赵嬷嬷有什么奇特之处。 “但是,嬷嬷只有五十来岁哦,她不可能是在解放前出家的吧?” 张之也笑:“自梳女不是尼姑,那也不叫出家。” “反正都差不多。” “差得多了。尼姑是要剃光头的,自梳女可是要保留一根大辫子,而且不用还俗也可以到社会上工作,不必死守在尼姑庵里。”张之也说,“来之前,我们已经对赵自和嬷嬷的身世做了一些基本调查,了解到她是一个弃婴,解放初期被一位自梳女婆婆收养,并在观音堂长大,后来就顺理成章地做了自梳女。” “是这样?”小宛低下头来,“原来嬷嬷的身世这么可怜。我从没想过,这么传奇的故事会发生在我身边。” “你身边还会缺故事吗?台上台下,戏里戏外,到处都是。更何况,一个美丽女孩的生活从来都是多姿多彩的。” 小宛脸红了,狠狠地瞪一眼:“到底是记者,油嘴滑舌!” 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仿佛在追击着什么,誓必劈于刀下而后甘。小宛抱住肩膀,忽然打了个寒颤。张之也立即问:“你是不是冷?” “有一点……”小宛说到一半忽然打住,发现自己仍披着那身戏装,彩衣绣襦,重重叠叠穿了好几层,又是在盛夏,虽然说有雨,但是喊冷也未免太矫情些,倒像撒娇了。 张之也挠挠头,也有些尴尬。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主角承认冷,那么男主角下个动作就该是脱衣相赠了。可是他身上只有一件衬衫,而且还淋得湿湿的,脱?拜托了! 一时两个人都无话,只有戏曲声夹在雨中淋沥而来。 小宛出神地听了一会儿,赞道:“真是好曲子,词美,曲美,戏衣也美。” 张之也愣一愣:“你说你刚才唱的那曲?” “我哪有那么不谦虚?”小宛笑,用下巴示意一下门外,“你听,不知道哪个组在放录音,这是《倩女离魂》的戏曲,第三折,倩女赶王生一节。” “是吗?怎么我听不见?” “这么大声音你都听不见?”小宛正想取笑,张之也的手机响起来,虽然听不到对方的声音,可是张之也的表情语气透露出这分明是个女子,或者就是他女朋友。 小宛避嫌地站起来走到门边,发现雨已经小得多了,她张开手接了几滴雨,对着天自言自语地说:“夏天就是这样,雷声大雨水少,这么快又停了。” 张之也收了线,听到小宛的语气里有催促的意思,只得说:“谢谢你让我避雨,我得走了,还要去采访赵自和嬷嬷呢。” 小宛淡淡答:“走好。”径自走过去将衣裳三两下脱下来叠进箱子里。倒也怪,雨刚停,太阳还没重新探出头来,身上倒已经不觉得冷了。 ...
一 古妍是个孤僻的女孩,过分安静,在学校时男生们在背后给她取了绰号“冰美人”。是的,古妍确实漂亮,但她太封闭了,封闭得就像一座冰山,不让任何人走进她的内心世界。但越是这样,就有越多的男生喜欢她。直到大学毕业,步入社会,古妍没交过一个男友,纯净得就像一张白纸。古妍之所以不交男友,一是眼光太高,二是父母的离异在她内心留下了阴影。 古妍的母亲再婚后,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开了一间品牌服装店,专卖男装,生意很好。古妍大学毕业,母亲希望她去店里帮忙。古妍不愿意,硬是去一家广告公司应聘,出乎意料的顺利,第二天就正式上班了。待工作稳定后,古妍不顾母亲跟继父王叔叔的反对就搬了出去,在外面租了房子。尽管王叔叔待她视如己出,但她始终无法把王叔叔当成一家人。 生活过得非常平静,平静得看不到一丝波澜。是的,恐怖永远藏在未知里,我们永远无法预知下一秒钟将会发生什么。所有的离奇和恐怖,从情人节那一天悄然而起…… 二 情人节那天,公司放了假,古妍便跑到母亲的店里。正好进了一批衬衫,母亲忙得不可开交,一见到古妍,赶紧喊她帮忙整理衬衫,而后自己到外面招呼顾客去了。古妍看着眼前那一堆衬衫,突然想起了一个游戏,于是她从包里拿出纸和笔。因为怕被母亲看见,她迅速写下了一段简单的话:如果你看到了这张纸条,那证明在茫茫人海中我们是有缘的。我是一个孤僻的女孩,但我有着自己的梦想与追逐,如果你是一个未婚男士,你愿意跟我一起玩这个游戏吗?我的电话是1395969XXXX,古妍。接着,古妍打开了一个包装盒,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她把纸条折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衬衫的口袋里。 古妍一直到晚上八点才离去,顾客挑挑拣拣,衬衫卖出去了许多,她自己也不知道那件藏有纸条的白衬衫有没有卖出去。回家的路上,古妍的手机突然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她先是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喂?” “你是古妍吗?”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极富磁性。“是的,你是哪位?” “情人节快乐!我叫陈浩,想跟你交个朋友,我们可以见面吗?” 对方很直接,跟她平时认识的那些男孩截然不同,古妍马上意识到他很有可能是看到了那张纸条。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她突然有点紧张,愣在那里,一时语塞。对方听古妍不再出声,不确定地问:“在吗?是不是不方便?”“呃……不是,请问你在哪?”古妍本来准备拒绝,但想了想还是决定跟他见面,这个游戏是自己要玩的,现在人家找到你了,你却退缩,这算什么?“我在南山路跟横新路的十字路口,你呢?” “好,你在那儿等我吧。” 古妍此时就在南山路,只要再往前走两百米,就能看到那个十字路口。 她把手插进大衣兜里,若有所思地往前走着,她在想那个人会是什么样子。很快,她到了十字路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车辆,她突然想到,刚才忘了问那人的具体穿戴了。她拿出手机,正准备拨打他的号码,脚后跟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她立刻回过头,只见脚边停着一辆电动玩具车,车窗上插着一朵玫瑰花。她好奇地蹲下身,准备去碰玩具车。谁知玩具车却迅速地倒退而去,停在不远处一双脚的旁边。古妍诧异地抬头看去,眼前是一个年轻的男子,穿着一套黑色西装,个子很高,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男子向她走了过来,性感的嘴角微微上扬,还是那个颇具磁性的声音:“古妍?”陈浩?他是陈浩?古妍接过花,羞涩地笑开了。 三 古妍到家时已经深夜两点多了,她从未这么开心过,她觉得自己恋爱了,躺在床上时还甜甜地回忆着晚上的点点滴滴。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耳边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她马上清醒过来,竖起耳朵,那是高跟鞋叩击楼梯的声音。奇怪的是,那脚步声始终保持着一样的距离,不远不近,没有上楼,也没有下楼,就好像在楼梯处原地踏步一样。在这寂静的夜里,那声音带着一种空洞的回响,一次次叩击着她脆弱的神经。 她在黑暗中睁大了双眼,一种无声的恐惧迅速将她团团围住。过了一会儿,她颤抖着打开了灯,脚步声戛然而止,四周骤然一片寂静。难道刚才的脚步声是幻觉?可是,怎么会有如此清晰的幻觉? 这套房子是公司的同事胡宇介绍的,属老旧的三层楼房,古妍住在二楼。这里虽然离市区有点远,但房租便宜,而且相当安静,古妍不喜热闹,所以她只看一眼就喜欢上这里了。前些日子,三楼那对夫妇搬走了,所以整个单元就只剩下古妍一个人。古妍从不觉得害怕,因为她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个房子会闹出什么古怪的事情。 而现在,古妍害怕了,她把头紧紧埋进被子里,开始数山羊。 迷迷糊糊中,那个诡异的脚步声再次响起,睡意顿无的她,屏住呼吸,仔细听着。 这一次,脚步声不是在楼梯,而是——在隔壁的房间,依然是高跟鞋,依然是原地踏步。 四 古妍第二天上班差点迟到了,她被那个莫名其妙的脚步声折腾了一晚,所以一到公司就马上找来胡宇:“我住的那套房子,是谁的?”“怎么了?” “那房子有问题。”“不会吧?有什么问题?” “我昨晚……听到了脚步声……” 胡宇笑了笑,说道:“那有什么奇怪的?你楼上不是住着人吗?也许是他们呢!” “他们已经搬走了,现在就我一个人住。”古妍想了一下,低声问,“那房子以前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 胡宇不说话了,眉头皱了皱,脸上出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神情。 古妍见状,忙问:“你告诉我,那里发生过什么?” “我不知道,你别、别问我。”胡宇的眼神四处闪躲着。 “你一定知道,快告诉我!” “你要我说什么?你知道了只会更害怕。”胡宇脱口而出。 古妍全身一颤,吞了吞口水,刚想开口说话,胡宇桌上的电话响了,胡宇拿起话筒,说道:“好,我马上过去!”胡宇回身对古妍说,“刘总让我去帮他寄一份快件。” “那……” 胡宇叹息了一声,说:“你最好什么都不要知道,也不要问,听我的。”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古妍愣在那里一时回不过神来,她一定要问到底的,可是胡宇一直到下班还没回公司,打他手机也不在服务区,不知道他忙什么去了。 晚上,古妍跟陈浩再次见面。只有跟陈浩在一起,她才觉得开心,可以忘掉所有的不愉快,尽管他们昨晚才认识,但却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古妍想,他一定是上帝派来的,或者他们前生就认识。在酒吧里,陈浩对古妍讲了一个恐怖故事。他说,有一个男人,胆子特别大,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有一次,几个朋友跟他打赌,问他敢不敢去一间鬼屋住上三天。那间鬼屋刚刚死过一个女孩,他们的赌金是一千块钱,他当天晚上就住了进去。头两天晚上,他在屋子里听到很多可怕的声音,比如,有人走路的声音、有人争吵的声音、女人唱歌的声音,他还在墙壁上看到一些不知哪儿流出来的鲜血,但是他仍然不害怕,一直到第三天晚上…… 说到这里,陈浩看了古妍一眼,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那天晚上非常奇怪,他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很安静,安静得出奇,这反倒让他不安。他突然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晚上他将会碰到这一生最恐怖的事情。他害怕了,想逃出去,却又觉得出去了没面子。直到后半夜,他去上厕所,那种恐惧感越来越浓郁。这时候,他听见了一个女人阴森森的声音:‘你……走不掉了!’他的头皮一下子麻了,冲出厕所,却撞到了一双脚,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女人吊在他的面前,脸被划花了,全身都是血,那个女人突然睁开眼睛对着他发笑……就这样,他输了,死在了那间鬼屋里。” “啊,他被吓死了?”古妍问。 陈浩没回答她的话,而是笑着问:“如果我告诉你,那个男人就是我,你相信吗?”灯光下,他的脸苍白如纸。 这天晚上,古妍喝了不少酒,她有些微醉,她看着他,挥了挥手,笑着说:“当然不相信啊,你不是就坐在这儿吗?如果你是那个男人,那我就是吊在你面前的那个女人。” 古妍并不觉得这个故事与自己会有丝毫关系,更不觉得有多么恐怖。回家以后,她趴在床上倒头大睡。夜里,突然肚子痛,便亮起灯,捂住腹部跑进了厕所。 古妍紧锁着眉头,胃难受得很,脑袋晕乎乎的,酒精还未完全散去。就在这时,她突然听到一阵似有若无的叹息声,一个女子冰冷的声音霎时间切断了她的神经—— “你……走不掉了!” 她猛地清醒了,全身僵硬着:“谁?”她的声音干哑得不见生气。 没人回答。四周是一片死寂,也许根本没有人。她只觉得全身冷得发抖,急急忙忙穿好裤子,逃回卧室。 五 胡宇死了! 古妍次日早上来到公司就听到这个让她彻底震惊的消息。 据说,胡宇是今天凌晨三点左右在他家的厕所里割脉自杀的,他穿着衣服躺在满是血水的浴缸里,整张脸扭曲得变了形,眼珠子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为什么胡宇死得这么离奇? 警察找了古妍作笔录,因为胡宇的手机最后拨打的号码就是古妍的,没有通话时间,可能是拨了之后立即又挂了。整个笔录过程,古妍整个人都是懵的,她不知道警察问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答了什么。她实在不明白,胡宇是个性格开朗的人,而且他即将结婚了,怎么可能自杀? 既然胡宇是割脉自杀,他的五官为什么会扭曲变形?难道他临死前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还有,他最后一个号码为什么拨给古妍?他是不是想告诉古妍什么?古妍的心里掠过一阵惊悸,偏偏就在问他那套房子的事情以后,他就自杀了。难道胡宇的死跟她住的那套房子有关? 下午,古妍接到母亲的电话,说今天是王叔叔的生日,让她晚上回家一起吃饭。这两天发生了这么多恐怖的事情,古妍担心自己也会遭遇不测,于是一口答应了下来。下班之后,古妍跑去给王叔叔买了条领带,又给母亲买了套衣服。 吃完晚饭,古妍抢着帮母亲洗碗。母亲感动得眼眶发热,说道:“妍妍,在外面工作还好吧?住得习惯吗?如果不好就回来住吧。” “没事的,我很好。”古妍不敢多说,怕母亲为她担心。 王叔叔从浴室出来,穿着崭新的白衬衫,系着古妍给他买的领带,像孩子般站在原地转了一圈:“怎么样?帅吧?” 母亲嗔笑着:“都七老八十了,还帅呢,领带有点歪了。”说着过去帮他整了整领带,然后拍拍他的胸口:“好了。咦,这是什么?”母亲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打开一看,瞪大了眼睛问:“妍妍,这是你写的?” 古妍接过来一看,顿时傻眼了:“这件衬衫……是你从店里拿来的?” “是啊,我今天拿回来的。” 古妍只觉得全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这件衬衫根本就没有卖出去! 那么,陈浩是怎么找到她的? 古妍这时才想起来,她从未问过陈浩有没有看到过纸条的事。除此之外,她根本不了解陈浩,不知道他的住址,不知道他的现在,也不知道他的过去,她对他一无所知。 陈浩是谁?古妍的心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他突然出现在情人节的晚上,以一种最浪漫的方式迷住古妍,古妍自始而终深信他是看到纸条才找到她的。如果他不是看到了纸条,那他怎么找到古妍?他有什么目的?纯粹只是想跟她交朋友?为什么自从陈浩出现,一连串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古妍的心顿时冷到了极点,难道他真的是那个死去的男人? 古妍越想越乱,越想越难受,终于决定给陈浩打电话,就算他真的是鬼,她也要问清事情的真相。 电话那头传来陈浩熟悉的声音,古妍轻声地问他:“你是谁?那个故事里的男人,真的是你吗?” “妍妍……” “你能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吗?胡宇为什么要死?”古妍的鼻子一酸,眼泪掉了下来。 陈浩沉默着,然后挂了电话,古妍再打过去,他已经关机了。 六 古妍回到家以后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她需要发泄。正哭得昏昏沉沉的时候,手机突的响起来,她以为是陈浩打来的,所以看都没看就按了接听键。 “古妍……” “胡宇?!”她失声叫了出来,手机差点从手中滑落。 “你不是想……知道这……房子以前……发生过什么吗?” “……”古妍的脑子一片空白,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现在……告诉你……” “不——”古妍惊叫一声,迅速挂了电话,还没等她分清楚这是恶梦还是现实,眼光落在了墙上贴的那张海报。海报上面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子,她的眼珠是蓝色的,此时,在她的一只眼睛里,有一行殷红的液体正在快速往下淌…… 古妍脸色如灰,拉开门冲了出去,却撞在了一双脚上。她猝然抬头,只见门口吊着的正是胡宇!他的脸被划花了,全身都是血,他的眼睛睁开着,直勾勾地看着古妍,手里还拿着手机……半晌,古妍发出一记声嘶力竭的尖叫声,然后疯了似地连滚带爬往楼下跑去。 过了一会儿,她的手机响了,显示陈浩的号码。她接起来,哭喊着:“你到底想怎么样?陈浩,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 “陈浩?”对方打断了她。 对方是个女子!古妍一时愣了,颤声问:“你、你是谁?” “我是丁菲菲,我在手机上看到你的号码,刚刚在忙,忘了给你打过去。” “这不是陈浩的电话吗?” “以前是他的,现在我在用。” “那他呢?他在你旁边吗?” “他?”停顿了片刻,丁菲菲轻声道,“他已经死了一年多了!” 七 十分钟后,在一间酒吧里,古妍见到了丁菲菲,那是一个漂亮女孩。她对古妍讲了一个故事,跟陈浩讲的故事是一样的,那个故事里的男人果真是陈浩! “他是被吓死的?” “不,那其实是一起早有预谋的谋杀。陈浩在鬼屋看到的所有恐怖的东西,都是跟他打赌的几个朋友一手制造的,他们把他吊死在鬼屋里。胡宇就是跟他打赌的几个朋友之一,他们都相继死了,死因离奇,胡宇是最后一个。我想,他应该是在报复。” “请问,那间鬼屋在哪?” “永新路167号。” 古妍肩膀微微颤抖,永新路167号正是她现在的住处。古妍看着丁菲菲:“那他为什么找到我呢?” “我也不知道。” 古妍若有所思地琢磨着丁菲菲的话,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她是陈浩的什么人?丁菲菲似乎看懂了古妍心里的疑惑,便说道:“我是他妹妹,我跟妈妈姓。” 离开酒吧,外面下着小雨,古妍与丁菲菲并肩而行。尽管陈浩跟胡宇的死因解开了,但是古妍的心里仍然有着太多疑问。 不知不觉间已到十字路口,丁菲菲说:“我到了,就住在对面,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把伞给你吧。” “不用了,我跑过去就可以了,再见!”说完,丁菲菲朝她轻轻一笑,转身往马路对面跑去。一辆在雨夜急速行驶的汽车迎面而来,古妍的脑海里轰然作响,她本能地冲过去,一把推开了丁菲菲。 古妍的身子被抛出很远,在地上抽动了几下,没了动静。那把粉红色的雨伞,被风吹得四处翻着跟斗。 丁菲菲跌坐在地上,不可置信地看着古妍,她扑过去抱起古妍鲜血淋漓的脑袋,撕心裂肺地痛喊着:“救命啊!救救她!救救她——”她的声音里像是充满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忏悔。 古妍没有死,但是她失忆了。或许,对她来说,这样才是幸福的,忘掉了所有的不愉快,也忘掉了所有的恐惧,但不幸的是,她伤及脑部,影响到视觉神经,上帝在一瞬间扼杀了她的光明,她将永远生活在黑暗里。 八 再聪明的人也料想不到,丁菲菲是给姐姐报仇来的。丁菲菲的父母早亡,姐姐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姐姐读大三时,男友因为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而抛弃了她。姐姐极度悲痛之下自杀了。丁菲菲抱着姐姐的尸体哭得死去活来,她发誓要为姐姐报仇,她认为是那个女孩间接杀害了姐姐,而那个女孩子就是古妍。 丁菲菲找到了胡宇跟陈浩。其实胡宇是丁菲菲的男友,陈浩是胡宇的死党,而古妍所在的广告公司的老总正是胡宇的舅舅。所以,古妍才出乎意料地应聘顺利;所以,胡宇才介绍古妍住进那间“鬼屋”。那套房子实际上是丁菲菲的父母留下来的。他们商量,情人节那天晚上由陈浩去找古妍,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古妍写过纸条的事情。丁菲菲想,女孩子总是追求浪漫的,她从胡宇嘴里获知,古妍还没有男朋友,以陈浩的英俊才气,古妍肯定会喜欢上他。 古妍半夜在厕所听到的“鬼语”,是丁菲菲事先录制好的。然后,胡宇莫名其妙地“死”了,为了不使古妍怀疑,他们还找了两个做警察的朋友给古妍录口供。丁菲菲在墙壁上钻了一个小孔,正对那张海报里女人的眼睛。胡宇给古妍打来“鬼电话”时,丁菲菲就在隔壁房间把针头插进小孔,刺穿了海报,把针管里的红墨水推了出来。再接着,丁菲菲出场了,以陈浩的“妹妹”的身份把那个故事渲染得更加恐怖。他们的游戏尚未结束,后面将会更加恐怖,即使吓不死古妍,也可以把她送进精神病院。谁知道,古妍却救了丁菲菲…… 丁菲菲用两天时间查清了古妍的全部背景资料,从她父母离婚,到大学毕业,古妍没有错,姐姐的死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交过男朋友,她跟丁菲菲一样,其实是个可怜的孩子。丁菲菲抱着那叠资料,哭了…… 三天后,丁菲菲死了,服了大量的安眠药。她留下一封信,写给陈浩的,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死了以后,把我的眼睛给古妍…… ...
在童年的岁月里,捉迷藏也是让人最难以忘怀的一种游戏。 每到夏天的傍晚,我和小伙伴们会集合在村东头的小树林里。那片小树林里很阴凉,自然成为了我们游戏的天堂,我们在里面钻来钻去,来玩捉迷藏的游戏。 当天色再暗些的时候,我们会围成一团,经过猜拳来决定谁蒙上眼睛来找大家。有一次,经过猜拳后,由我蒙上眼睛去找那几个小伙伴。等到他们都藏好后,我便凭借着耳朵来认真听附近的动静,要是听到哪里有响动,就能尽快的去抓到他了。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前面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似有人在走动,我兴奋的想:“只要我跟着你的脚步声,就一定能逮得到你。”于是我朝着那传来“沙沙”声音的方向跟去,可是跟了一会儿,突然我觉得树林里静悄悄的,什么也听不到,好像一切都静止了。我感到很纳闷,心里想:“就是听不到小伙伴们的脚步声,也该听得到树上的叶子摇动的声音呀.”正想着,突然我听到一阵野猫的尖叫声,直觉得浑身都在窜冷气,感紧取下蒙在脸上的布。这时我看到自己居然跟着那阵“沙沙”的声音离开了小树林,来到一片坟地里,怪不得听不到树叶的摇动声。接着我又想:“一定是那个小伙伴躲进这片坟地里了,这回非得逮到他。”这样想着,我开始大着胆子在坟地里找那个“小伙伴”,可是我找遍了整片坟地,也没有看到一个人影,我心里开始害怕起来,又想起村里老人们经常给我讲的那些鬼故事,马上害怕得哭了起来,并急忙朝小树林里跑去。等我跑到小树林里才发现,小伙伴们早已散开走光了。 后来我找到这些小伙伴,问他们当中是谁把我引进那片坟地里的,他们都说自己没有去过那片坟地里。既然小伙伴们在那天晚上都没有去过那片坟地里,可是那阵朝坟地里走去的“沙沙”的脚步声又会是谁呢?至今再想起这个问题时,仍感到纳闷和害怕。 唉!童年里玩游戏时,遇到这样的“鬼”故事,已足够我们珍藏和害怕一辈子的,不管讲多少这样的鬼故事,有时想起来还觉得十分有趣,而正是这些有趣的鬼故事才敲开了童年的大门。 ...
死活都要玩 五天长假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要怎么度过呢?我们五个人再次聚到了一起。还是老地方──金夜KTV。 “来玩个游戏吧。”荀姐说道。荀姐是位已近四十岁的女人,“我们玩‘心想事成’。” 我坐在角落里微笑着点头。辇莉和胡磊是一对情侣,只要辇莉同意了,胡磊就一定同意了。再就是已经四十岁的土地局长杜阳天,杜阳天慈祥得很,他哈哈笑着,一定是没有意见了。 “所谓的心想事成呢,就是咱们做上五个签,放在盒子里,每个人每天抽一个,抽到手的就是‘心愿’,其他四个人在这一天就要帮抽签的人完成心愿。简单吧?”荀姐说。 “哈哈,好!”辇莉先叫了起来,“那我想当教育局长,这样的心愿能实现不?”辇莉是个中学老师,早就喊着要当教育局长了。 “那当然不行,签上的内容不能让你自己选。这样吧──”荀姐转头向包间里的服务生赵银生道,“小银生,你写五个签。写完以后,找个盒子装起来,别让我们知道签上是什么。哎,可别写那些我们做不到的难事啊。” 赵银生红了脸,他是个害羞而老实的服务生,总是被我们这几个有钱人耍弄。赵银生乖乖地写好了签,放在盒子里端过来。 “杜先生,您先抽!”做保险推销员的胡磊说。大家都知道胡磊最近在讨好杜阳天。 杜阳天又是哈哈一笑,把手伸向了盒子。这个时候,我拦住了杜阳天。我说:“既然决定玩这个游戏,那么,无论是死是活,都得玩到底。” “死活都要玩吗?”荀姐低低地说了一句。 大家—齐点头,气氛突然凝重起来。 初试牛刀 “找个漂亮的小姐。”抽完签之后,杜阳天一字一句地把签上的话读了出来。 “哈哈……”包间里哄堂大笑。 杜阳天红着脸对站在一旁的赵银生骂道:“小屁孩,写这样的签,耍老子嘛!” “既然抽了,就得执行。”荀姐说,“无论签上写什么,都要照做啊。” “杜先生,我们四个人一定得帮你找个漂亮的小姐让你好好过一个晚上。”胡磊一脸的谄媚相。 其实,对于杜阳天这样有钱有权的老男人,今天这个签,正好是中了他的下怀呢。我拍拍胸脯,说:“杜先生,今晚你的房间我去帮忙开,我对各家宾馆都熟,一定帮你找个舒适而隐秘的好地方。” 说做就做,荀姐的熟人多,当即打了几个电话,四处找漂亮小姐。趁这个空档,我把装签盒的盘子端了出去,给大家换了一个果盘回来,等我回来的时候,就有几个漂亮的女孩走进来,年纪轻轻,个个搔首弄姿。杜阳天眯着眼睛挑了一个,然后搂着小姐就要走。 “哎,别走啊。”荀姐叫住了杜阳天,“你今天的心愿虽然结束了,总得让别人把明天的签抽出来,然后明天早晨大家一起行动。辇莉,你来抽。” 辇莉也没有推辞,当即从盒子里选了一张:“去洪庙烧香。” 辇莉愣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们。大家的脸色也都变了,我们谁都没有想到,盒子里会跳出这样一个签。 奇事纷呈 洪庙,确实是一个大家都不想来的地方。这里虽说是庙,其实阴气比地府还要重。半年前,庙里的一个和尚清晨出来打水,看到了一大缕女人的长发,乌油油地搭在井沿上。在这之后,大家都对洪庙心有忌惮,所以香客不多。 一大早,我们就在洪庙门口集合了,杜阳天却迟到一个小时。他出现的时候,脸色苍白,嘴唇还有些发紫,低着头没有了往日的神气劲儿。 “杜先生,昨晚玩得太疯了吧?”辇莉打趣道。 杜阳天扯着嘴角笑了一下,没有多说什么。我走过去,轻轻地碰了一下杜阳天的手──他的手冰冷冰冷的。我走到车上,看到了一份报纸,折得很整齐,显然还没有人看过。于是,我小心地把它们装进了我的提包里。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进了洪庙。辇莉去向庙里的执事要了香,就故作虔诚地在案前点起来。 “啊!”荀姐突然叫起来,“这是什么啊!”荀姐尖锐的声音在庙堂里回荡,有些骇人。辇莉手一抖,香顿时散了一地。 大家都围到了荀姐的面前。只见荀姐面前有一个灵位,乌漆漆的颜色,灵位前面香火袅袅,看上去诡异极了。 “这有什么可怕的。”辇莉有些不高兴了。 “你看啊……”荀姐颤着手,指向了灵位上的字。 灵位上写的名字,居然是“辇莉”。 “谁干的!老娘还没死呢!”辇莉的脸色变了,在庙里大骂起来。 胡磊急忙搂住了辇莉安慰道:“世上同名同姓的人多的是,你不要太在意嘛。” “可是,我姓辇!这么奇怪的姓,和我同名的人不会多!”辇莉不依不饶地说。 大家一起好说歹说才让辇莉平静下来。突然间,杜阳天也叫了起来:“这……这儿还有我的名字呢!” “怎么回事?”我们大家又围绕到了杜阳天的身边。只见,在杜阳天的面前,也有那么一个香烟缭绕的灵位,上面的名字是清清楚楚的三个大字──杜阳天。 我们都沉默了,这里的诡异气氛越来越浓了。良久,大家才平复过来。辇莉转过身来又重新点好了香,说要回去。 “我们就这么没有胆子吗?”我突然说,“几个灵位,再加一个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传说,就把我们吓跑了?咱们五个人在一起玩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做过这么窝囊的事呢!” “对!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五个人呢!”胡磊一拍大腿,豪气地说。 我们壮着胆子故作欢乐,在庙里呼前喝后地足足逛了一天,太阳落山才准备回去。然而,要上车的时候,胡磊扑到车上大骂起来:“谁干的!轮胎全他妈的爆了!” 我们过去一看,果然如此──四个轮胎齐刷刷地都爆了,车子根本不能开。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远山传来了类似于猿啼的哀号,庙的四周也传来了乌鸦的声音,阴森可怖。我相信,此时大家和我一样,都头皮发麻。 “这怎么办呢?”我轻轻地问。 “看来,我们只能在这里借宿一夜。”杜阳天说。 庙里毕竟不好男女同住,所以辇莉过来和我住。胡磊、荀姐、杜阳天各住一屋。 无论多么害怕,游戏还是得玩下去。睡前,大家围在了一起,胡磊抽了明天的签──去警讯大厦顶层吃午饭。 “这个好!”荀姐笑道,“我早就想去那里大吃大喝,好好地玩一次了!” 可是,我偷偷看胡磊的脸色,他的脸看上去铁青铁青的。 庙内惊魂 午夜时分,我做了一个噩梦,我迷迷糊糊地向床边一摸:辇莉居然不在! “莉──莉──”我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胡磊和荀姐都听到了我的喊声,也都爬起来找辇莉。 过了好一会儿,辇莉才整着头发从走廊的另一头走过来。 “你上哪去了?”胡磊问。 辇莉红了脸,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我和荀姐都有些尴尬了。因为,走廊尽头是杜阳天睡的地方。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愚蠢的错误。辇莉也有点生我的气,她一头倒在了床上,理都不理我。 我转身躺在床上想:辇莉是个有野心的女人,那个推销保险的胡磊显然不能够让她满意,我何苦去拆穿辇莉和杜阳天的事情呢? 迷迷糊糊地,我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走廊里传来了辇莉和胡磊的争吵,声音越来越响,间或还有抽耳光的那种尖利的声音。我用被子捂住了头,依旧睡不着。于是,我难受地翻了个身。 “啪──”我的手搭上了一个身体,冰冷冰冷的。 “是谁?”我全身一个激灵,猛地坐起来。 借着月光,我看到躺在我身边的正是辇莉,她正闭着眼睛睡得好好的。只是,我丝毫听不到她呼吸的声音。 如果说,辇莉还睡在我的身边,那……窗外吵架的是谁? 冤鬼缠身 第二天早上,我、荀姐、胡磊都早早地起来等在了大门口,荀姐叫的车子也来了。可是辇莉和杜阳天都迟到了一个小时。 在等他们的时候,我偷偷去了一次庙堂。庙堂里又多了一个牌位。是胡磊的。我掩着嘴走回来,什么也没有说。我发现大家的脸色都不是很好。 通往大厦的路上,辇莉顺手买了份报纸。我搭讪着把报纸要过来,然后偷偷地放进了包里。 警讯大厦很快就到了──这是一栋非常宏伟的大厦,高层是旋转餐厅,其上有各种美食。 “谁叫我?”通往顶层的途中,胡磊突然回头,然后疑惑地说。 “哪有人叫你,你听错了。”荀姐拍拍胡磊的肩膀。 走了几步,胡磊又猛地回头:“谁?谁在叫我!” “没有人。”杜阳天不耐烦地看了胡磊一眼。 “真的没有人叫你。”我说,“我们大家都没有听到。” 胡磊突然变得很痛苦:“我真的觉得有人叫我,这种感觉很难受……这样吧,你们先去顶层,我一会儿就到。” 没有人表示反对。 荀姐点好了黑椒牛排,胡磊却迟迟没有来。这个时候,旁边那一桌的客人突然很不礼貌地大声讲起话来:“你知道不?警讯大厦以前发生过连环命案!” “知道知道,一对夫妻先后跳下去了。摔成了肉泥嘛。间隔不超过一个月吧?你知道原因吗?” 我们一行人也不由得竖起耳朵来听。 “这都和一个保险推销员有关。这对夫妇生活很苦,儿子有重病实在过不下去了。因为以前他们买过意外保险,所以当父亲的为了让儿子治病,就从楼上跳下去了。可是,没有文化就是不行啊!原来,他们买的保险是被人骗了!那个保险推销员假装帮助他们投保,实际上是把他们投保的钱私吞了。” “太没有人性了!” “那个妻子知道事情的真相以后,也跳楼自杀了。” 旁桌的客人说到这里就停住了。荀姐插嘴道:“那个丈夫也太没有常识了,自杀是得不到意外险赔偿的。” 可是,刚刚那个故事让我们想起了一个人。 不一会儿,胡磊来了。他的脸青白色,额角还有汗水。吃完饭之后,我们抽好了明天的签。是荀姐抽的,居然是:“重回洪庙,烧香。” 大家都皱起了眉头,因为谁都不想要再回到那个诡异的地方了。可是,我们有言在先的:无论如何,都要把游戏玩下去。 我相信,现在已经有人后悔了。 幕后真相 其实,我和荀姐、胡磊、辇莉、杜阳天不一样,我不是有钱人。我只是一个曾经爱过胡磊,现在却被杜阳天包养的女人。用现代的老婆们最常用的词来形容我,我是个“狐狸精”。在这个圈子里,我活得没有尊严。所以,我借用了“心想事成”这个游戏,来一个一个地除掉他们。 这个游戏是我最先提出来的,只不过是借了荀姐的口罢了。当时,我借口去端果盘,把赵银生事先写好的签子都换掉了,换好的那些签子,成为了一个一个套住他们的锁。 现在,我向面前这四个人甩出了第一张报纸,上面有条新闻:土地局长宿娼被检举,狗急跳墙坠楼身亡。 这是在“心想事成”里死的第一个人。这个签子是赵银生写的,可是这个签子对我除掉杜阳天非常有利。杜阳天与小姐过夜的时候,我打了检举电话。当警察来敲门的时候,杜阳天怕丢了乌纱帽,居然从窗上跳了下去。那个房间是我主动去开的,这样一来,我不仅熟悉房间号,便于警察来捉杜阳天;而且我挑了一个楼层极高而且窗下是坚硬水泥地的房间。在这种条件下,杜阳天跳下去就一命呜呼了。 第一张签,我杀死了这个包养了我、把我当作玩物的老男人。 于是,我又对他们甩出了第二张报纸:老井内冤魂未寒,千年洪庙又现女尸。 这是在“心想事成”里死去的第二个人。辇莉的签完全是我安排的。很久以前,我就知道辇莉与杜阳天有染,我也知道辇莉曾经和杜阳天在洪庙里偷过情,而杜阳天这个老男人,最喜欢的就是重温旧梦了。所以,我弄坏了车子的轮胎,使我们不得不在这里过夜。当晚,辇莉果然与杜阳天私会,而这私会被我揭穿后,引发了胡磊和辇莉的争吵。之后,胡磊杀死了辇莉。 第二张签,我的情敌辇莉终于死了。 我甩出了手里的第三张报纸:警讯大厦再次出命案,高层建筑引发高度关注。 这是在“心想事成”里死去的第三个人。当年那个缺德的保险推销员,就是胡磊。胡磊作孽后,警讯大厦里一直冤魂不散,只要有个机会把胡磊带到这里来,他就很难再活着回去了。所以,胡磊在独自行动的时候遇到了不测。当他回到顶层和我们一起吃牛排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第三张签,我借他人之手杀掉了胡磊。我确实爱过他,可是胡磊因为我的贫贱而抛弃了我。他的负心,导致我破罐子破摔,成为了有钱人手里的金丝雀。然后,我走上了没有尊严的不归路。我恨他。 我手里已经没有报纸了,于是我把手指向了荀姐──荀姐是“心想事成”里死去的第四个人。 当年,是荀姐把我介绍给杜阳天的,她是我悲剧的导火线。事后,这个心机很重的女人装作不知道我和杜阳天的事情,背地里却收了杜阳天无数好处。她是以“卖”我来换钱的,我和她又有什么友谊可言呢? 荀姐的死法其实也很简单,我只是用一张签引她到了洪庙里,然后用重物撞向了荀姐的后脑。不过,刚刚我由于紧张而下手较轻。我还怕荀姐死不透呢。 他们四个人,正呆呆地看着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可是……如果我们死了,我们会知道的!”良久,辇莉争辩道。 “对,一般人都是会知道的。可是你们不会。”我用戏谑的口气说,“那是因为,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既然决定玩这个游戏,那么,无论是死是活,都得玩到底。’游戏还没有结束,你们就仿佛还活着。其实,只要游戏一停下来,你们就全都死定了。” “不要──”辇莉哭起来,“游戏不要结束啊!” 我冷笑着说:“马上就结束了。我抽完最后一根签,然后满足我的愿望,一切就全都结束了。赵银生,出来吧!” 这个时候,那个害羞的小服务生赵银生,端着盒子缓缓地走出来了。 第五张签 “既然如此,我们不会让你满足最后一个愿望的。”荀姐恨恨地说。 “你们没有办法阻拦我。”我笑了,“最后一张签写的是:胡磊、辇莉、杜阳天、荀姐,全部都死。这个愿望已经实现了,哈哈哈……” 赵银生把盒子递过来了,我缓缓把手伸了进去。 突然,我的指尖像是被什么火烫的东西蜇了一下,我急忙把手拿出来了,只见指尖上有一个小小的红点。 “这是怎么回事?”我气急败坏地问赵银生。 赵银生的脸更红了:“您快抽签吧,没事的。” 我再次伸手进去,把签取了出来。 “看到我手里的签了吗?”我得意地向四个死人甩了甩手里的纸条,“你们等着吧,我念完了签上的字,游戏就结束,你们就再也别想活着啦。” 我一字一句地读出了签上的字:“胡磊,辇莉,杜阳天,荀姐,许菁菁,全部死去。” 我呆住了,因为,许菁菁,是我的名字。 “这是怎么回事!”我大叫起来。 奇怪的是,一向害羞着的赵银生却改变了往日的神态:“那张签,是我写的。” “你?你为什么?”我不能够明白。 “许菁菁,你没有注意一个问题吗?你撞击荀姐的时候,用力并不大,可是荀姐还是死了。” “对……”我喃喃地说。 “这是因为,我在后面补打了一下。”赵银生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其实,我早就想让你们死了。” 大家都震惊了。 “你们还记得去年中秋吗?我母亲得了重病,我需要当晚就回去。可是你们呢?你们喝多了酒,向KTV老板要求当天晚上必须要我伺候。当时你们甩出了大把大把的钱,在那些钞票的诱惑下,老板逼我留下来。如果我不留下来,就扣掉我以前所有的工资!我不能不要那些工资,那是我全家生活的指望啊!那个晚上,我是带着泪去伺候你们的。你们当然又笑又跳,在欢乐背后,谁会关心到我呢?也就是在那个晚上,我妈妈死了。她临死前声声喊着我的名字。可是,她没能看见儿子最后一眼。这一切,都是因为你们,因为你们有钱!你们有钱就可以胡作非为吗?我不会放过你们的!”赵银生越说越激动。 而现在,我的眼前已经开始昏花了。 “盒子里面被我放了一条毒蛇。你刚刚伸手进去的时候,已经被它咬到了。”赵银生说这句话的时候,面目非常狰狞。 “是死是活,都要把这个游戏玩到底。现在,最后一张签应验了。游戏也结束了。” 我感觉到喉头一紧,全身都没有力气了。在我闭上眼睛之前,我看到,远处无故地多了一个灵位,上面的名字我虽然看不清,但是我知道那是我。洪庙里的香烟已经飘向了我。它们袅袅地穿过了我的身体,仿佛我是透明的。 我,胡磊,辇莉,杜阳天,荀姐,通通倒了下去。身体沉重地撞击在地面上。我们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赵银生郑重地说出的:“你们以为,有了钱就能心想事成吗?你们大错特错了!没有良心的人,永远事事不成!” ...
镜泊湖的南头住着一个老鲤鱼精,他的女儿小鲤鱼精既聪明又有一身好武艺,老鲤鱼精见自己女儿智勇双全,足能镇守水寨,保住一方安宁,就扮做一个郎中,经常在湖两岸行医,用人参、鹿茸、虎骨一些上等药材炮制成丸、散、膏、丹为人治病,药箱上写着“贫病施药,不取分文”,伤寒、霍乱、肝炎、胃溃疡、腰腿疼痛,都能药到病除,单单眼睛治不了,老鲤鱼精这趟出来,听说喇叭砬子滴水洞有仙人水,能洗眼睛,有病的一洗就好,没病的洗上也清亮,就晓行夜宿奔向喇叭砬子。 这喇叭砬子坐落在一条由南插向西北的大冈上,风景像画一样美,冈上有九个像喇叭嘴似的山头,每个山头都有洞,洞洞相通,最有名的洞有朝阳洞、穿心洞、集贤洞和滴水洞。朝阳洞是个香火洞,穿心洞有一里长,通明透亮,从这头一眼就能望到那头,这洞当腰半里路的地方,两侧各有一个洞和穿心洞相通成十字花儿,西侧的洞就叫集贤洞,有个仙人在这里打坐;东侧的洞就叫滴水洞,从洞顶滴嗒下来的水长年不断,天多冷也不冻,这个仙人就饮这水,称为仙人水,游人进山,都必须先在朝阳洞降香,在集贤洞前三拜九叩,听到里边传出“无量伟”的允诺,方能参观滴水洞。 一天,老鲤鱼精来到喇叭砬子,抬眼一看,果然风景绝佳,名不虚传,他一心想取仙人水,哪有心思看风景,直到正午,走得又饥又渴,不知洞里规矩,一直往滴水洞走去。老远听到滴哈、滴哈的声音,走到跟前一看,像珍珠串成的帘子,清清凉凉,那水的清凉劲儿,别说眼火,就是胃火也能消除,老鲤鱼精正在兴头上,冷不防“咔嚓”一个劈雷,把他打了一个趔趄,若不是他有五百年道行,这下子就完啦,他知道这个仙人不好惹,自己又孤单,他怕现了原形,就窜出穿心洞,驾一朵云头逃回家来,他两只眼睛都受伤啦,疼得很厉害,他把受伤的原因说给女儿,又让她想办法把仙人水盗来。 第二天,小鲤鱼精变成一只紫毛、白脖颈、花肚囊,特别漂亮的鹦哥,叼着三炷香朝喇叭砬子飞去啦,飞呀,飞呀,飞过朝阳洞插下香火,飞到集贤洞口,跪倒三次,点了九次头,唱起歌来:“仙人德高,鹦哥问好,风景美妙,让我瞧瞧。”这仙人见是只会学舌能唱歌的鹦哥,自己常年坐在深山老峪里本来就闷得慌,“无量佛”,“善哉,善哉”,口中念念有词,捋下一根头发,吹口法气变出一只笼子把鹦哥圈在里头,小鲤鱼精一看,仙人喜爱她,也就将计就计,尽力讨他喜欢,游人到朝阳洞口,她就唱:“降香降香,消灾除殃。”到集贤洞口,她就唱:“三拜九叩,讨福讨寿。”仙人念无量佛,她也跟着念无量佛,把仙人哄得眉开眼笑,又喂米又喂菜,就是不给水喝,她于是心生一计,特意装成哑嗓子,仙人听她歌声越来越小,念无量佛也费劲啦,不觉脸上流露出怜悯的样子,她见有机可乘,就拼命地唱道:“仙人行善,仙人行善,口干舌燥,没水咋办?”仙人虽说舍不得仙人水,可又想:她喝的不多,就念个咒语,开了笼门,眼睛又闭上啦,鹦哥一展翅,“吐噜”一声就飞进了滴水洞,为了给爸爸治眼睛,为了给四方百姓治眼睛,她扬起脖子,咕噜咕噜喝了满满一肚子,实在不能再喝啦,才悄悄溜了出来。 再说仙人默诵一通经,不见鹦哥回来,睁开慧眼一打量,见空中有个小黑点儿朝镜泊湖南头飞去,知道鹦哥逃跑啦,“咔嚓”一声,一个掌手雷打了出去,鹦哥受了重伤,翅膀一抖落掉下一撮羽毛,她飞一会,停一停,用尽全身力气,好不容易才飞到镜泊湖的南头,鹦哥落在地上再也动弹不了啦,“爸爸!爸爸!”她叫了几声,不见动静,就用尖嘴凿窟窿,让它流到湖里,流进爸爸的两只眼睛里,为了保护这仙人水,她至死蹲在这里不动。 人们传说:道士山这面的一撮毛石砬子,就是鹦哥掉的那撮毛,湖南头的鹦哥岭就是小鲤鱼精变的那只鹦哥,鹦哥岭前的两眼泉子,就是鹦哥用嘴凿的窟窿,流的水就是仙人水。现在,这两眼泉子的水还汩汩地往湖里淌,人们知道它在给老鲤鱼精洗眼睛,路过这里的人都要洗上一洗,还尽量带上一些。 ...
老王是个资深钓鱼者,总喜欢约几个朋友去钓鱼。 因为平时工作压力太大,只有通过钓鱼才能舒缓这种情绪。 不过老王爱钓鱼却不爱吃鱼,一般把鱼儿钓上来了,又把它们放进水里了,因为他喜欢看到鱼儿在水里自由自由的游玩。 由于工作上的关系,老王认识了老于,由于两人兴趣爱好相同,很快就成了好友。 这天两人相约去钓鱼,老于的儿子也来了,老于的儿子叫于强,奇怪的是,他对钓鱼没兴趣,不过他对鱼儿特别感兴趣。 也让老王惊讶的是,于强二十多岁的人了,竟然像孩童一样把鱼儿当做玩物,他把鱼放在沙滩上,用无数的鱼钩刺入鱼儿的身体里,甚至是眼睛里,当他看到鱼儿身体里流出鲜红的血液,痛苦挣扎,他就兴奋不已。 老王看到这一幕,眉头一皱道:“这鱼你可以拿回家吃,但是不能这样糟蹋啊,小心遭到鱼的报复。” 于强嘿嘿一笑,道:“叔叔,这世上哪有这么邪门的事,鱼都懂报复了。” 反而是老于早就见怪不怪了,说儿子在大公司上班,压力特别大,这是他发泄的一种方法。 老王心里闷闷不乐,又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好借口离开了。 然而没过多久就出事了。 这天老于打了一个电话给老王,电话里老于的语气很紧张,要老王过来一趟。 老王莫名其妙,不过还是来了。 老于住的是四合院,院子里种了不少花草。不过让老王奇怪的,他没闻到任何花草味,反而是一股很浓重的鱼腥味掩盖了这些花草香。 老王还跟老于开玩笑说:“老于,今天做全鱼大宴吗?好重的鱼腥味啊。” 老于一张脸绷劲,半点笑容都没,相反是一脸警惕和愁苦。 “哎,老哥,跟我进屋再说吧。”老于的脸色蜡黄,嘴唇泛白,一边说一边摇头,显得十分无奈。 老于带着他来到于强的卧室,两人站在门外,老于拿出一根手帕捂住了口鼻,看了一眼老王道:“准备进屋了。” 老王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老于猛地踹开大门,一股浓烈的鱼腥味铺天盖地的涌出来。 老王敢说他这辈子从未闻过这么浓重厚烈的鱼腥味,当即让他干呕起来,眼睛几乎被熏的睁不开,脑子也嗡嗡作响。 屋子里于强裹在被子里,不肯见人,这股鱼腥味的来源,看来就是从被窝传出来的。 “老王,你看。” 老于猛地掀开被子,老王看到了这辈子最令他恐怖的事。 于强奄奄一息躺在床上,在他身体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鱼鳞,鱼鳞闪烁着彩光,那股恶心的鱼腥味,就是从他身体上发出来的。 最为恐怖的是,于强的头变得椭圆扁平,几乎跟鱼头一模一样,只是还有人类的五官,还会说话。好在于强的下半身还是人类,不过下半身也长满了鱼鳞,看起来令人触目惊心。更让人恐惧的是,于强的身体里倒插入无数的鱼钩。 “老王,你那天说的话真的中了,他遭到鱼的报复,你看这事怎么好啊。” 老于话里带着哭腔,恳求老王帮忙。 老王活了大半辈子了,哪里遇到过这种事。一时间也不知如何是好。 在看躺在床上的于强,床铺上满是脏污和鱼鳞,他眼睛半睁半闭,嘴里咿咿呀呀想说什么,却因为痛苦发不出声。 老王眉头紧皱,一脸凝重的想了半天,道:“如今只好找九叔了。” 九叔在东街的跳蚤市场做玉器和古玩生意,也会看一些门道。老于听老王这么一说,自然点了点头,两人急匆匆的来到了跳蚤市场。 九叔一副农民打扮,长得黑漆漆的,跟个碳球,叫卖的声音也是有气无力,且身体单薄,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到。 老于心里有些没谱,心想九叔应该就跟电视里的林正英一样,长得英姿飒爽,一副硬朗的模样,于是表情有些不信。这一点被九叔看到了,于是干瘦漆黑的脸上努力挤出了一丝笑容,跟老于道出了原因。 原来九叔常年和那些玩意打交道,由于阴气太重,这才导致他身体孱弱。 老于听了九叔的事情后,再也不敢不尊敬了。赶紧把于强的情况具体说了,九叔点点头说道:“这样吧,我看看于强再说。” 老于带着九叔来到了住宅,当九叔见到于强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意外,还说了在二十年前,他也遇到了同类的事。 同样也是动物的报复,说的是一位妇女进山的时候,看到一窝小狐狸,趁人不备把小狐狸全都偷走了。妇女一向贪吃,竟然把这些小狐狸全都煮来吃了。 没过多久,妇女就遭到母狐狸的报复,先是母狐狸每晚跑来窗口哭丧,其后妇女长了一身狐狸毛,然后没过多久就死了。 老于一听几乎吓坏了,要九叔救救他儿子。 不过九叔说,其实鱼的报复本没那么强,不过于强伤害的鱼儿实在是太多了。这些鱼儿死后,聚集成了一股怨气,于强正是怨气缠身。只要去掉怨气,于强就不药而愈了。 当晚九叔来到河边,设置祭坛,在水里放了无数鱼食和水灯,让于强跪拜在地上。 九叔穿着道袍,桃木剑一挥舞,一剑刺穿了祭文,嘴里默念咒语,踏着蜀步,对着于强说道:“对着河边磕头!” 于强那敢多想,流着泪朝着河边不断磕头。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九叔做法完毕,对老于说道:“老于,想要彻底摆平这件事,你还要做一件事。” 老于满脸皱纹,自从儿子出事后,一夜白头,连连点头道:“几百件我都愿意。” “你在河边上游盖一个鱼庙,庙里做一个鱼雕像,让大家来烧香,这样才能真正消除鱼儿的怨气。” 回去后,老于果真说到做到,几个月后山上真的有一座鱼庙。 山下的村民也觉得稀奇,全都来祭拜,而且大家说这座鱼庙非常灵验,从此后香火不断。 鱼庙有了香火后,于强身上的鱼鳞脱落,渐渐恢复了正常。 从那以后,于强再也不敢乱来,连鱼都不敢吃了。 ...
A 当眼科的周医生沉重的宣布我的右眼如果不能及时的移植角膜,很快就会失明的时候,我仿佛看到杨骏微微的皱起了眉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冷冷的嫌弃的眼光。 我佯装不知的仰起脸,担忧的问:“亲爱的,你不会嫌弃我吧?我可能会变成半个瞎子呢!” “当然不会,”杨骏连忙紧张的握住我的手,用真诚的目光注视着我,“就算你真的失明,我也会做你的眼睛,我说过要永远跟你在一起。” 你当然不会,我心里冷笑着,就算你真的嫌弃我,也不会嫌弃我老爸留给我的上亿的身家和那几处豪宅。 杨骏是我的未婚夫,我是他的未婚妻,我们两个还没结婚的唯一原因,就是我在等适合我的角膜,他在挑适合他的婚房。 我们本来马上就要结婚了,只是突如其来的眼疾将婚期一再的推迟,本来他可以如愿得到一栋作为婚房的别墅和一个拿得出手的老婆,然后舒舒服服的提前退休,从此不用再为生计烦恼,只需操心驾游艇去哪个海域出海,或是哪个牌子的窖藏红酒最好喝,可是未婚妻如果真的失明,对他的后半生来说,将是一个永远甩不掉的麻烦。 我是清楚我们之间的关系的,他需要一个有钱的老婆,而我需要一个能干的老公,至于雇佣这个人是用爱情,还是用金钱,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我不担心他怎么替我找到合适的角膜,就像我不关心他是不是真的爱我,这场婚姻在一开始就注定了它的命运,他适时的表现一个丈夫的温柔体贴,而我做一个适时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妻子,就像一张白纸黑字的合同一样的可靠,爱情这个附加条件,就像他充满真诚的眼光一样的廉价。 B 果然,不到一个月,杨骏就神秘兮兮的将我带到了医院,准备接受移植手术。 我没有问他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找到角膜,我知道医院有太多轮候角膜的患者,而我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排到第一位,我想他一定花了不少的人力财力,而这些作为投资很快就会为他带来更大的利润,这一点他一定比我更明白,于是我心安理得的接受了手术。 手术进行的非常顺利,当医生将纱布一层一层揭开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右手被杨骏攥的紧紧的,隐隐有些发痛,我不悦的抽出手,扭正了身子。 纱布终于拆下来了,我闭着眼,缓缓转动着眼珠,在黑暗中感觉到疲惫的右眼有些微微的胀痛,我再转动了几下眼珠,终于慢慢的睁开来。 左边,是穿着白大褂的周大夫,旁边是端着医用托盘的护士,右边是杨骏那张熟悉又焦急的脸,突然,他面目狰狞的怒视着我,恶狠狠的张大了嘴巴,挥舞着拳头,像是在咒骂着什么,接着猛的冲了过来! 啊!我紧紧闭上了双眼,惊恐的尖叫着,用手不停拍打着前方的空气。 似乎有什么不对劲,我再小心翼翼的睁开眼,杨骏诧异的看着我,旁边的大夫和护士紧张的问:“眼睛有什么问题吗?” 我再转向杨骏,他就安静的坐在离我几步远的椅子上,丝毫没有刚才看见的凶神恶煞的模样。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目瞪口呆的坐在病床上。 我再死死的盯着杨骏,他没有任何的异常,我环顾着病房四周,小小的病房一目了然,没有任何陌生人,我彻底呆住了,难道,刚才看到的一切,都只是幻觉? C 我的眼睛很快康复了,视野也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我每天游走于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贪婪的享受着健康的眼睛带来的美丽世界,医院发生的事情早就被我抛在了脑后。 那天,我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小游乐场里发现了一个古老的旋转木马,大概是因为设施太过陈旧老土,根本没有人愿意光顾,我兴奋的买了票,打算重温一下童年的快乐。 突然,我的右眼又感到一阵胀痛,我微微闭上眼,再睁开,发现旋转木马上多了一个女孩,乌黑的长直发柔顺的垂在耳后,在木马上开心的笑着。 我也笑了,竟然有跟我一样喜欢这种老式木马的女孩,我走上前去,打算打个招呼。 突然,一股凉意慢慢从脚底升起来,渐渐爬上了我的后背,一层细细的冷汗渗了出来,我感到手脚一阵冰凉。 在我的左眼看过去,那是一个没有人的旋转木马,而我的右眼,分明看到那个女孩,她甚至冲我露出一个微笑。 我的头皮一下炸开了! 我闭上了左眼,眼前的那个女孩活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她穿着一条花裙子,一个白色的小披肩,上面垂着细细的流苏。 我再闭上右眼,睁开左眼,空无一人的木马吱吱呀呀的安静旋转着。 我打了一个冷战,不由得想起一部很早的香港电影——《左眼遇到鬼》。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 可是,为什么我并不是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而且,我曾经看到的那个凶恶的杨骏,也并不是什么鬼啊? 我朝四周看了看,旁边有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人,正坐在一旁的长椅上,望着木马发呆,于是我走了过去,小心翼翼的问:“对不起先生,打扰一下,请问……您看到的旋转木马上,有……有人吗?” 他惊讶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木马,“没有人啊。” 果然是……我颓然跌坐在椅子上,这种事情竟然会被我遇到,我哭笑不得的捶了捶头,看着他,忽然,一种恶作剧的心理占了上风,我说:“你相信我能看见鬼吗?” 旁边的黑夹克男人怔了一下,接着摇了摇头,“我真的希望我自己能看见鬼,这样我就能知道她现在到底过的怎么样了。” D 他叫做张晨,本来跟世界上的大多数男女一样,他和他的女朋友林晓恋爱五年,正打算结婚,谁知就在结婚前一天,她没有打一声招呼,突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这个人,张晨找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却找不到一点线索。 “我不知道她是出了什么意外,还是像电影里的落跑新娘一样逃走了,”张晨苦笑着说:“如果我们那天举行了婚礼,今天都该度蜜月回来了,可是我找不到她,不知道是生是死,只能在这个她以前最喜欢玩的旋转木马旁,等着她,也许她有一天会回来。” 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一直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种干净的仿佛水晶一样的爱情,如果是我失踪了,大概杨骏会高高兴兴的申报失踪,接着欢天喜地的代管我留下的财产吧。 我看着那个旋转木马,心底不由得泛上一股酸意。 “我相信林晓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而不得不离开,”我劝慰着他,“她一定长的很漂亮吧?” “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张晨低着头,缓缓的说:“她最喜欢穿着我送她那条花裙子坐在旋转木马上,冲着我笑……” 我的心中一动,接着问他:“她是不是有一条白色的小披肩?” 张晨愣了一下,接着马上抓住了我的肩膀,激动的问:“你见过她?你在哪里见过她?什么时候?” 我被这一连串连珠炮般的问题吓呆了,模模糊糊中,一个不祥的念头袭来,如果,我的右眼看到的真的是鬼,那么……林晓真的已经,不在了? E 我告诉张晨关于曾经看到林晓的景象,他激动将我抱起来就地转了好几圈,那坚实的臂膀上传来的力量竟然让我有一丝久违的沉醉。 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某种神秘的力量让我在游乐园看见了那个并不存在的她,又遇到了正在找寻她的他,我决定帮张晨找到林晓的下落。 可是,不管我再怎么眨眼,那个木马上仍然空无一人,只有木马孤零零的旋转着。 我的右眼又恢复了正常,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也许,她去了其他喜欢去的地方,走,我带你去!”张晨不由分说的拉起我的手,向他停在不远的车走去,我感到自己的脸“腾”的一下子热了起来。 我们来到一个别致的咖啡屋外,原木装饰的暖黄色的咖啡屋里缓缓流淌着动人的爵士乐,我不由自主的走进去,缓步来到一个靠窗的座位前。 右眼又开始莫名的胀痛,接着,一副景象缓缓的在我的眼前展开。 林晓依然穿着那条花裙子,坐在这个靠窗的座位上,用搅拌勺慢慢的搅拌着咖啡,不时的抬起头向窗外张望。 我颤抖的伸出手,右手毫无阻碍的穿过了她的身体,就像穿过一团光怪陆离的空气,她毫无反应的继续看着窗外,嘴角不时的微微上扬,像是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 “林……林晓,”我颤抖的叫她的名字,她毫无反应,我转过头,求助似的望着张晨,嘴唇不停的发抖。 “那个位置,是她每次来都抢着坐的位置,”张晨缓缓的说,“你问她都发生了什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是不是还……活着?”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我再叫林晓的名字,她仍然若无所觉的搅拌着咖啡。 我的右眼再一次刺痛起来,随着眼痛的增加,眼前的一切,就像一场不可触及的海市蜃楼一样猛烈的旋转扭曲起来,接着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F 我不能理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连串无法解释的怪事,我似乎也并不能像电影中的情节一样,看到满大街各式各样的鬼怪,也无法跟他们说话,沟通,一切都只像是录像一样在我面前放映。 “你看到的林晓,手上有没有带着戒指?”张晨问我。 我歪头想了想,她搅拌咖啡的似乎就是左手,而左手上并没有任何戒指,于是我摇了摇头。 “你确定?”张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望着我,我肯定的点了点头,他颓然倒在车子的座椅上。 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失踪了,杨骏会不会有一丝丝像张晨这样的痛苦? 我望着张晨的侧脸发呆,胡思乱想着。 猛然间,我感到一阵风袭来,我抬起头,看到张晨举起了一根硕大的棒球棒,毫不留情的挥了下来,我的头一阵剧痛,接着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绑在一张椅子上,张晨一脸阴沉的坐在我的面前,直视着我的眼睛。 “你……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惊慌失措的问。 他紧紧的盯着我,问:“你到底把林晓怎么样了?” “你在说什么?我不知道林晓在哪儿啊?这是怎么一回事?” “别再装了!”张晨愤怒的说:“一定是你杀了林晓,然后她冤魂不散,才时不时的出现在你面前!” “可是,我根本不认识什么林晓啊,我跟她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我大声争辩着。 “我……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定知道林晓的下落!告诉我,不然你别想离开!”张晨蛮不讲理的大吼。 我的大脑一片混乱,这一连串莫名其妙的事情为什么偏偏落在我身上?我不由得重重叹了一口气。 猛然间,一道灵光闪过,我不禁感到身上一阵发冷。 一切,仿佛都是从那个角膜移植手术开始的。 G 我脑海里一遍遍的闪过一幅幅的场景,旋转的木马,搅拌咖啡的左手,杨骏那一闪而过的狰狞的面孔…… 原来,阴魂不散的缠着我的,不是林晓的冤魂,而是林晓的记忆啊! 所以,她才完全听不到我叫她,所以她脸上才仍然挂着那么快乐和幸福的笑容,所以她手上没有带着那枚结婚钻戒,因为那些都是她过去的记忆,而不是现在的她,冥冥之中,某种神秘的力量将我和她的记忆连结了起来,熟悉的场景就像是催化剂,将她看到的一切和她的记忆一起呈现在我的面前。 而我猜,将她看到的记忆和我的视野联系在一起的,就是我右眼上那片眼角膜。 这么说……杨骏那张狰狞的脸,也是她的记忆。 甚至有可能,是她的眼睛看到的最后一幕世间的景象。 我不由得攥紧了拳头。 我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和我的想法告诉了张晨,他愤怒的冲出门去,我及时拉住了他。 我们没有任何的证据能证明是杨骏做的,总不能告诉警察我的一只眼睛看到了杨骏杀人,而另一只眼睛却什么都没看到吧。 “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吗?”张晨愤怒的望着我。 有,那就是我再看到一次林晓的记忆,我心里想着,但是我没有说话,只是安慰的拍了拍他的手。 H 我敲响了杨骏的大门,他惊喜的把我迎进去,接着给了我一个熟悉的微笑。 那微笑在以往我会觉得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温暖,但是现在,我觉得心里一阵恶心。 他忙前忙后的给我端茶倒水,我坐在沙发上,静静的跟随着他的背影,等待那种熟悉的感觉。 右眼又慢慢的肿痛起来,接着一阵前所未有的剧痛袭来,仿佛身体里连结眼睛的神经在拼命的挣扎,扭曲,纠结,我闭上了左眼,眼前的一切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 我的视野里昏暗无光,仿佛是晚上,一种黑暗压抑的感觉压的我心头沉甸甸的,突然,我的眼前出现了杨骏的脸,他直视着我,嘴边似乎挂着一个冰冷的微笑,慢慢朝我走来,接着,左手举起一把尖刀,直直的伸向我的右眼,一阵剧痛传来,猛然之间,我眼前的场景一百八十度的倒转了过来,就仿佛摄影师拿倒了摄影机,眼前的景象一下一下的上下跳跃颠簸着,而最后看到的一副景象,是一个穿花裙子的女孩倒在楼梯下不停的抽搐着,她的右眼已经变成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汩汩的流着鲜血。 这么说,林晓的眼睛被挖出来的时候,她还是活着的! 我的拳头攥的发白,右眼传来巨大的疼痛,就仿佛真的有个人在拿一把刀慢慢的剜我的眼球。 我猛的睁开眼睛,眼前是杨骏微笑的脸,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一脸和善的男人和那个为了早日跟我结婚,而活生生的剜掉一个女孩眼珠的男人联系起来,我推开他夺门而逃,背后传来杨骏诧异的声音:“亲爱的,你的眼睛怎么流血了?” I 一切都结束了,警察在杨骏的地下室的楼梯下找到了林晓的血迹,并且找到了杨骏的指纹和凶器,经过调查,他很快被定了罪。 而我和张晨走到了一起,我不介意他的心中还放不下林晓,我也相信林晓一定会祝福我们两个,因为在杨骏被行刑那天,我仿佛看到了林晓仍然穿着那条花裙子,冲着我微微一笑,接着转身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我的右眼也恢复了正常,仿佛发生过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