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西有个废弃的水塘,听说这地方淹死过很多人,很邪门。白天都阴森森的,到了晚上更是没人敢来。 这天晚上苏倩来了,不但来了还领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这个孩子是她男朋友铭浩的儿子,铭浩出差去了。把儿子交给她带,这对她来说是个好机会,所以她微笑着哄孩子说水塘里有好看的金鱼,孩子就兴奋地往水塘边跑。她悄悄跟在后面,冷不丁使劲一推,孩子闷声掉进了水塘里。 转眼一年过去了,铭浩始终不知道儿子已经死了,苏倩哭着说孩子自己跑丢了,她找了整整一夜,铭浩信了,这一年来他疯狂地寻找着孩子,自然也无心和苏倩结婚。直到一年后的今天,也就是去年孩子失踪的那一天,苏倩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铭浩,他看上去很高兴,吻着她,并向她求婚,苏倩高兴坏了。 那晚,俩人相拥而眠,睡到半夜铭浩突然被惊醒,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呼唤着他,他迷迷糊糊循着声音走出去,不知不觉来的了废弃的水塘边上,水塘里黑水荡漾,散发着阵阵臭气。 “爸爸……”一声清脆的声音在水塘里响起,同时一阵阴风吹醒了铭浩,他猛然发现自己站在水塘边,那一声爸爸叫得清脆无比,他大喊:“是谁?是谁在叫爸爸?” 水塘里渐渐升起了一个小小黑影,微弱的月光下影子逐渐向他靠近,一声声爸爸叫得铭浩心都碎了,突然冷风又起,让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同时他的手机响了,是苏倩,问他去哪了。 他有些激动地回答说:“我在水塘,我好像听见我儿子的声音了?” “是吗?”苏倩的声音有些颤抖,顿了顿她又说:“别傻了,孩子怎么会在哪里?你快回来吧!我肚子有点疼。”苏倩撒了谎,其实她肚子一点都不疼。 铭浩挂了电话,再看向水塘,黑影已经不见了,他恋恋不舍地转身往回走,突然觉得行动有些吃力,好像背上驮了什么一样,有千斤重。 他一路慢吞吞地走回了家,上楼的时候他觉得很累很累,肩上好像压着一块大石头。 苏倩给他打开了门,他刚走几步,苏倩就惊讶地说:“你后背怎么直流水?你瞧瞧淌了一地。” 他惊讶地回头,发现他站的地上果然汪着一滩水。他很惊讶地说:“咦?怎么湿了。我去水塘可也没下水呀!” 苏倩的脸色剧变,看着他的眼神有些闪烁。 铭浩还以为她肚子疼,忙把她扶进了卧室,说:“你先休息,我去浴室冲个凉。”就在他关门的一瞬间,苏倩看见他的背上背着一个浑身湿漉漉的男孩,正冲着她微笑。她赶紧闭上了眼睛,突然她感觉一双冰冷的手在抚摸着她的肚子,她惊恐地瞪大眼睛,慢慢掀起了被子,猛然男孩那张苍白的脸。 “阿姨!我捉住金鱼了,你要不要看看?”小男孩嘻嘻地笑着,快速地爬上她的身体,她失声尖叫,砰一声铭浩撞门进来,问:“倩!你怎么了?” “我……我看见了一只蟑螂。”苏倩面如人色地回答,她的手颤颤巍巍地掀开被子,还好男孩已经不见了,她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次日苏倩托人找到了一位神婆,听说此人有阴阳眼,十分灵验。她去时,还没进门,屋里一个苍老的声音就发话了:“你不用进来,我帮不了你。” 苏倩惊恐地问:“我会不会死?” “万物皆平等,害人偿命,恶因种恶果,你还是回去吧!” “大师救命,不救我也要救救我肚子里的孩子……”苏倩泣不成声,扑通一声蹲在了神婆的门前。 “杀孩子,救孩子,孩子来,命黄泉,回去吧!一切皆是命。”神婆说完这句话之后,不管苏倩怎么哀求,她都不肯再开口。 苏倩在门口整整磨了一天,到了傍晚,她实在顶不住了,这才回家去。 那一夜,风平浪静,没发生什么怪事。苏倩的精神还是很萎靡,她不敢睡,不敢看见水,只要一接近水,就能感到男孩的存在、或是在镜子里、或是在浴室的角落里留下一个水印。 苏倩为了除掉他,弄了很多辟邪的东西布置屋子,可是这些东西全不管用,水印竟然出现在她的床上,她尖叫着惊醒,疯了一样挥舞着双手。铭浩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她就看见小男孩坐在床上看着她笑。 苏倩感觉自己快疯了,她开始不洗澡、不洗脸、不喝水、不出门,婚礼不得不因为她的怪异而取消,铭浩很担心她,要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可她说什么也不去,神经兮兮地说:“你别想害我,别想害我的孩子。” 一转眼八个月过去了,她被肚子的一阵阵痛疼醒,醒来时满床是血,她失声尖叫,铭浩也被吓坏了,急忙把她送去了医院,她被推进了产房,几个医生护士忙乎在她的身边,可是孩子说什么也生不下来,好像是胎位不正,她惊慌地抬头去看,一双冰冷苍白的手正按在她的肚子上,笑嘻嘻地说:“阿姨!你看我捉的金鱼。” 苏倩尖叫,同时看见男孩笑着钻进了她的身体,她只感觉浑身一阵冰冷,孩子的哭声随后而来,孩子顺利地出生了,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可她突然听见了护士的尖叫:“血……好多血呀!” 医生护士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她只看见一片片的红,红的耀眼,红的晕乎,红的没了意志…… 苏倩被推出来的时候已经不行了,她抓住铭浩的沙哑地说:“我……对不起你……求你善待我们的孩子,别给他找后妈……”说还没完她的手就永远的垂下去了,眼睛瞪得奇大。 苏倩去世了之后,铭浩独自带着儿子生活,随着小儿子渐渐长大,他发现小儿子的相貌越来越像他失踪的大儿子,连习惯、脾气都一模一样,而且这孩子特别喜欢去水塘玩,他说那里有哥哥。哥哥会抓金鱼。 ...
丁伟是南方人,父母原先只是农民,80年代下海经商,从摆地摊开始,慢慢在一个大型批发市场拥有了一席之地。 后来转行做客运,跑长途,因为经常不在家,所以把丁伟交给了爷爷照顾。 出于对丁伟的歉意,他们选择了用钱来弥补丁伟所缺失的父母之爱。也正因为如此,丁伟从小花钱就大手大脚,对待朋友特别慷慨。 他有一个女朋友,叫吴菲,两人从高二那年就开始谈恋爱,后来考上同一所北方大学,简直羡煞旁人。 到了大学,就像进了万花筒中,新鲜的、艳丽的事物接踵而来。 这不,丁伟很快就迷上了比他高一届的美女吴崇瑶。吴崇瑶算不上校花,但却属于那种让花心的男生看了会为之神魂颠倒的类型。 所以,他背着吴菲,对吴崇瑶展开了追求。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吴崇瑶答应了他,做他的女朋友。 这个时候,他找到吴菲,提出了分手。 听到这个消息,吴菲如闻惊雷,她怔了很久才缓过神儿来了,然后噙着泪,缓缓说道:“我们从高二谈到现在,快四年了,你就这么狠心?” 丁伟也不知道说什么,就点了点头。 “你难道忘记了,高三那年填志愿的时候,我是因为你才写了这所学校?” 丁伟继续点头。 “好,既然你这么狠,就别怪我。我跟了你这些年,你要赔偿我!” “赔偿?” “对!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我要一万块钱!” “一万块?你抢劫吧!”丁伟怒发冲冠,“那我可以找你要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那样的话,我们就相抵了。再见。” 说着,他转身要走。 吴菲一把拽住他:“你要是不给我,我就到处去说你的坏话,还有你的丑事,我都给你捅出来。” “你……”丁伟看着她,仿佛不认识了似的,“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是你逼的。记住一万块钱,不给我,有你好受的。你知道女人的嘴会碎到什么程度!”说着,吴菲扬长而去。 丁伟在原地怔了一会儿,继而拨出了父母的电话,但都关机了。 于是,他打给了乡下的爷爷,先随口问了句父母关机是怎么回事,他爷爷也不知道,猜想可能手机没电了。然后,丁伟立即说到正题上,找他爷爷要一万块钱。 “一万块?!”丁伟每个月的生活费大概两千,爷爷自然惊讶,“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丁伟撒了个谎,说:“我准备备考司法考试了,就是考过之后就能去当律师法官的那玩意儿,要上补习班,还要买资料,缴各种费用等等,大概要这么多钱吧。” 没想到爷爷并不领情:“我没有这么多钱,你去找你爸妈要吧。” 丁伟有些不耐烦了:“他们的电话打不通,要不你先帮我去借一点儿,回头叫我妈还给你。” “找不到。” 丁伟气得差点儿砸手机。 从小到大,钱对他来说都是呼之即来的东西,他还从没为此碰过钉子。可转念一想,爷爷从小就疼爱自己,恨不得把身上的肉都割来给自己吃,今天怎么会如此决绝地拒绝自己呢? 丁伟不知道如果不支付一万块钱,吴菲会说出什么样的话来。 但就是因为不知道,才觉得可怕。 所以,在爷爷这块儿碰到钉子之后,他想到了同宿舍的好友张建。 张建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所以家境属于不好也不坏那种,而丁伟动不动就会请他吃吃饭、喝喝水,所以两人的关系还不错。 回宿舍的时候,张建正在电脑上看新闻视频,似乎是某个高速车祸现场,场面极其惨烈。见丁伟回来,张建快速关了网页,朝他抬了抬下巴:“怎么样?” 丁伟事先向他透露了要跟吴菲分手的事:“她找我要一万块钱的分手费。” “一万块钱对你来说不是毛毛雨吗?” “是呀。但我爸妈的手机关机了,我爷爷不知道是不是吃错药了,就是不肯给钱。所以,我想先向你借点儿,回头就还你。”这是他第一次借钱,有种怪怪的感觉。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的情况,怎么可能有一万块钱?” “能不能帮我借点?” 张建摇摇头,说:“我的朋友里有钱的人就只有你一个。再说了,哪个学生身上会揣一万块钱呀?就算人家有,肯定不会借给我。” 丁伟叹了一口气:“这下可怎么办?不给她钱,谁知道她会说些什么。我当初怎么就没看出她是这种人呢?” “我倒有个办法,不过有点吃苦。” 丁伟眼前一亮:“说说看!” “我最近看到一条新闻,一个摆地摊的人一个晚上能赚几百上千块。要是你也去摆,十天半个月就能赚一万块钱给吴菲了。” 丁伟看看窗外,下意识地搓了搓手,说:“这都十月底了,晚上的温度都到零下了,去摆地摊岂不是要冻死人?” “哪有舒服就能赚到钱的。”张建说,“本来我都已经选好地点和要卖的货物了,如果你想干,看在朋友的份儿上,就由你出资,我出力,赚的钱都归你。你看怎么样?” “好!”丁伟满口应下,“卖什么玩意儿?” “就卖一种烤火架。这玩意儿只有咱们南方才有,最早是从湖南兴起的。” 张建说,“架子是由木条搭起来的,四周可以放脚进去,里面和下面是空的,用来放电热炉,上面则是九宫格或者十六宫格的盖子,也是木条做成的,这样方便热量传出来。有一个跟这个烤火架合身合体的被子,可以保存住热量。” 丁伟大概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问:“北方不是都有暖气吗,还用这个干什么?” “暖气有点贵。还有,在一些五金建材之类的大商场,暖气供应远远不够,有了这个,方便又实用。还有些小门店、不富裕的家庭,舍不得用暖气,也可以用这个。” “对呦!”丁伟一拍巴掌,“那你说的地点……” “其实不固定。”张建说,“还记得我前不久兼职了一个发传单的业务吗?整座城市我都去过了,所以,我知道哪些地方需要这个烤火架,哪些地方不需要。” “那就好,咱们干吧!”丁伟激动得捋起了袖子。 “这个在网上的价格有点贵。两百多块,还不包括被子。”张建说,“我们那边连被子也就一百七八的样子。不过,前期就从网上订购,如果销量好,我们再找厂子来批量生产。到时候,我们只用坐在家里,哦不,是坐在宿舍里数钱了,哈哈!” 张建的想法很妙,只是高兴过早了。 倒不是说没人买,而是丁伟坚持不了。 说好赚的钱归他,自然大部分活儿得由他亲自去干,比如:抱着两个烤火架赶往郊区的五金批发市场。一个架子大概有三四十斤,可以收拢,拿起来虽然方便,但加上分离出来的盖子和棉被,却显得尤为繁重。 好不容易到了五金批发市场,丁伟就着急忙慌地去卖,不曾想,别人正在招待客户,自然,没听他说什么,就像对待乞丐一样把他给赶走了。他哪受过这种气,当时就差点儿想撂挑子不干了。 直至中午,两人才卖出去一件,而且还被人砍到了成本价。张建的意思是,这些人对这个还不了解,先让他们用着,如果用得好,就像一个活字招牌,自然会吸引更多的人来买。 吃中饭的时候,张建去排队买,丁伟就在原地守着架子,以免被人拿走。可等着等着,他的肚子就饿得咕咕叫,因为受不了香味的引诱,他跑去买了个中式汉堡,结果回来的时候,架子不见了。 “妈的!”丁伟气得将汉堡往地上一砸,“谁这么缺德呀?” “架子呢?”张建端着饭菜回来了。 “不知道,刚才还在这里!” 张建叹了一口气,摇摇头,说:“估计被人顺手牵羊拿走了,真倒霉。” 丁伟一把抢过张建手上的饭菜,一边往肚子里扒,一边说:“再也不干这事儿了。” “别呀。”张建劝他,“拿了就让他拿,反正这次咱们来,也不打算赚钱,赔本就赔本,让他们拿去用,给咱们做宣传,等下次来,就会有更多的人买了。” “下次?下次要是再被偷了咋办?” “做生意嘛,就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做生意太难了,我不做了!” 听到这话,张建的嘴角闪过一抹笑:“不做生意,哪来的钱?” “算了,我再想别的办法吧。”说着,丁伟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那我们走吧。”说着,张建朝身后挥了挥手。他这是示意身后的两个室友把烤火架处理掉。 其实,整件事是一个局。 当他得知丁伟为了吴崇瑶要和吴菲分手时,他马上就通知了吴菲。 他和吴菲都知道吴崇瑶不是什么好女生,拜金,爱慕虚荣,肯定不是真心喜欢丁伟,而是喜欢他的钱。 可偏偏丁伟一点儿都不在乎钱。于是,两人便设了这个局,由吴菲逼他要分手费,同时叮嘱他爷爷不要帮忙,然后让丁伟做烤火架的生意,让他体验到做生意的不容易,以及他父母的钱来之不易。 买饭的时候,他故意迟迟不回来,让丁伟饿得受不了了,自己去买吃的,然后他的两个室友便趁机拿走烤火架,希望他能理解做生意过程中的“变故”。 没想到,这小子是个马大哈,体会到“做生意太难了”之后,得到的经验竟然是“我不做了”。 张建摇摇头,心想:慢慢来吧。 在回学校的半途,吴崇瑶打来电话,叫丁伟陪她逛街。丁伟忙不迭地应下,然后告别了张建,下车直奔商业街。 两人在街口碰面之后,吴崇瑶挽着他的胳膊,嗲声嗲气道:“给我买衣服。” 丁伟摸摸口袋,刚赔了一笔钱,剩下的只够生活费了,便为难地说:“下个月再买,怎么样?” “那怎么行,都快下雪了,我还没有棉袄和雪地靴穿呢。难道你忍心看我受冻?” 丁伟有些难堪地说:“我身上没多少钱了。” “打电话找你妈要啊!” 丁伟试着拨通他妈妈的号码,依旧处于关机状态。 “我不管,你可以先找你同学要,就说回头再还给他们。我今天就要买衣服,就要买衣服!” 丁伟咬咬牙,便拿出钱包说:“我只带了一千块钱出来。” “那就先买双鞋子吧。”吴崇瑶说,“等过几天你再给我买别的。” “好吧。”丁伟只能先应下来。 两人去了商场,买了一双988元的雪地靴,然后离开了。这是生平第一次,丁伟因为钱的事心疼,当他看着钱包里的十多块零钱时,他的眼泪都要下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怒吼从他身后传来:“站住!” 丁伟回过头,看到了两个气势汹汹的壮汉,脖子和手上都是纹身。壮汉一把抓起丁伟,指着身后一辆奥迪Q5,说:“你把我的车刮坏了,赔钱!” “什么跟什么呀?”丁伟懵了。 壮汉指着车上一条二十厘米长的划痕,恶狠狠道:“我看到是你干的,你还狡辩,信不信我揍死你?!” 丁伟都要哭了:“真不是我呀!” “不想跟你在这里耗着了,两千块,少一分都不行。” “我……我没有两千块。” “看来你是想死咯!”说着,壮汉一把抓住他就要往车里拖,“走,去别的地方解决这件事。” 丁伟抱住旁边的电杆,继而朝吴崇瑶投去求助的目光,说:“你有两千块钱吗?借我,回头我还给你。” 吴崇瑶的头像拨浪鼓似地摇起来。 说来也巧,就在这个时候,吴菲和她的室友从街对面走过。丁伟像找到救命稻草似的,挥手喊道:“阿菲,这里!快,来这里!” 吴菲赶过来,听了事情原委,拿出手机,说:“我要报警!” 壮汉一把抢过她的手机,说:“你要敢报警,我就整死这小子!” 丁伟吓坏了,说:“阿菲,你身上有钱没有,快取出来给他们吧,回头我还给你。” 吴菲想了想,去不远处的ATM机上取了两千块钱,交到了壮汉的手上。 壮汉这才松开丁伟,扬长而去。 丁伟怯怯看了吴菲一眼:“谢、谢谢。回、回头我还、还你一万五,算是感谢。” 吴菲没说话,和室友离开了。 “什么一万五呀?”吴崇瑶凑过来问。 丁伟把事情说了一遍。吴崇瑶听罢,眼睛滴溜溜地转了几圈,说:“回头我帮你把钱给她吧。有些话你不好意思说,我替你说,叫她拿了钱,以后别再来找你。” 丁伟想想也行,便答应了。 回去的时候,丁伟又拨通了他爸的电话,依旧处于关机状态。 这下他急了,就算手机没电,也不可能一天过去了都不充吧? 就算被偷,哪有两个人的手机都被偷的道理。这么想,他便打给了爷爷,问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爷爷一听,赶忙解释道:“能出什么事?我昨晚刚跟你爸通过电话,是公用电话。你爸那边地震了,手机打不出来。不过,他已经托人把一万块钱转到我的卡上,我这就去转给你。” 丁伟“哦”了一声,说:“一万块钱不够了,再给我五千。” 爷爷急了,问:“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你别管了,回头我爸再打电话回来,你找他要就是。” 爷爷沉默了一会儿,同意了:“我这就给你转过去。记住,节约点用。” 挂了电话,丁伟就去了学校门口的ATM机等着。 半个小时后,他的手机收到银行的短信,一万五到了。他赶忙取出来,然后交给了吴崇瑶,让她拿去还给吴菲。 之后,他便回到了宿舍,准备休息一下。 快到宿舍的时候,丁伟看见两个熟悉的人影从宿舍走出来,张建还热情地跟他们握手告别。 很快,丁伟反应过来,他们不就是讹了自己两千块钱的人吗? 丁伟躲到别的宿舍,等他们离开。 与此同时,他意识到,整件事肯定是张建搞的鬼!想到这里,他再也忍不住了,冲了回去,质问张建:“我的钱呢?!” “什么钱?” “两千块钱,就是你和刚才那两个家伙合伙讹去的钱!” “你在说什么呀,我一句都听不懂。”张建解释道,“刚才那两个人突然来找我,说我中了奖,奖金七百,来给我送钱的。” “两千块钱三个人分,你多一百块,因为是你出谋划策,对吧?!” “你怎么尽说些我听不懂的话呀?”张建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仔细跟我说说。” 丁伟哼了一声,骂道:“装模作样,我真是瞎了眼,才跟你这种人做朋友!”说着,他转身离开了宿舍。 刚下楼,他的手机响了,虽然没备注,但他知道那是被自己删除了的吴菲的号码。 “喂?” “你搞什么?叫那个臭女人来,还只给了我两千块钱,说好的分手费呢?!” 丁伟有些懵:“她没给你吗?” “你别装蒜,她说是你叫她这么做的。” 这时,吴崇瑶从远处走来。丁伟挂了电话,问她:“你没把钱给她?” “当然没给。”说着,吴崇瑶从包里拿出一沓钱,在他面前晃了晃,“这是我帮你省下的,就归我啦。” 丁伟紧皱眉头,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那我就自己去买衣服鞋子啦,拜拜。” 眼看吴崇瑶就要离开,丁伟赶紧上前拉住她,半天才吐出几个字:“把钱还给我。” 吴崇瑶甩开他,说:“这是我帮你省下来的,所以归我。” “你……”他终于认清了这个女人,“我、我们分手!你把钱还给我!” “分手就分手,这点儿钱就算是我的分手费。”说完,她快步离开了。 丁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可这天,他准备去校外上网玩LOL,突然,一辆奥迪Q5在他面前停下,从里面走出一个蒙着面的壮汉,一把将他拽进车里,同时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恶声道:“再动我就杀了你!” 随后,他又给丁伟戴上了头套。 车子大约开了一个半小时,来到一处废弃的仓库里,壮汉将丁伟拖进去,用胶布捆绑了手脚,封住了眼睛,留出嘴巴说话。 同时,他们搜出他身上的手机,拨打了两个号码,丁伟听出是他爸妈的,因为两个号码都显示已经关机。壮汉气急,踹了丁伟一脚,疼得他龇牙咧嘴。 壮汉第三个电话是打给丁伟爷爷的,通了,叫丁伟叫了几声表面身份后,索要了五十万的赎金。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一个女声,丁伟几乎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是吴崇瑶的声音!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人会将自己选作绑架目标。 他开始后悔,不应该如此草率地喜欢上她,真正的喜欢、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经过时间考验的,是来之不易的,而不是她这种。 三人满意地到隔壁房间去吃饭,丁伟开始挣扎,试图自救。 突然,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丁伟刚想说什么,嘴巴便被一只手捂住。“不要说话,是我。”这是张建的声音! 丁伟兴奋极了,示意他解开自己。 张建扯掉了他的头套,并用刀子割开了胶布,带着他准备离开。 不巧的是,其中一个壮汉出来上厕所,正好撞见他们。见状,张建举着刀子,对准壮汉,同时将丁伟推向门外:“你快走,我在这里扛着!” 丁伟连滚带爬地跑到公路上,拦下过往车辆求救。当司机跟着他回到仓库的时候,只剩下张建倒在血泊中,已经奄奄一息。 “张建!”丁伟赶紧背起他,“快,快送医院!” 手术室外,丁伟急得团团转。 很快,室友和吴菲接到消息赶来了。室友气不过,将张建的良苦用心说了出来,并把丁伟骂了个狗血喷头。 听到这话,丁伟差点儿没站稳。 这时,手术室门开了,张建被推出来。医生说,幸好送得及时,不然失血过多就没救了。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由于丁伟也伤了其中一个壮汉,因此,警方在他们就医的时候将他们抓了个正着。 张建醒过来的时候,丁伟就在旁边。 “谢谢你!”丁伟拍了拍他的肩膀,“是你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是来之不易的,是需要珍惜的!” “还有别的什么是需要珍惜的?”张建朝着门口抬了抬下巴。 丁伟朝门口望去,只见吴菲正站在那里,满含深情地望着他。 他起身来到吴菲身边,刚想说什么,吴菲却先开了口。只见她神色悲恸,眼睛望向别处,说:“你爸妈……出事了。” 丁伟只觉得脑袋“嗡”地一声,之后什么都听不到了,只能看见吴菲的嘴巴在一张一合。 原来,张建那天在电脑上看的高速公路车祸现场的视频里就有他父母的车。 他和吴菲还有室友设的局里,除了让他明白钱来自不易以外,还想让他知道“变故”无处不在,且不可避免。 做生意有变故,人生也有变故。遇到变故,我们在悲痛之余,应该明白生活的来之不易,要珍惜珍惜再珍惜! ...
情侣墓地 最近孙露总是唉声叹气的,她的好友刘佳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 “一定又是因为那个王虎吧。” 孙露看了刘佳一眼,无奈地撇了撇嘴。 说起王虎,班级里没有不认识他的。他为人耿直,但就是心眼太实了,做事不会拐弯。当初孙露答应和他在一起也就是因为王虎一门心思地对她好。可是时间久了,孙露就觉得无趣起来。本来两个人就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王虎又不懂情调,一来二去的,孙露就有些后悔了。 “那就直接跟他说不就好了?大学生分分合合的还不很正常。” “你让我怎么说呀?难道让我说,大哥,你这个棒槌,麻烦你动动脑子好不好,想想我们女孩喜欢什么,没事给我来点小惊喜好不好?” “对啊,你就这么说呀!” “我倒是这么说过,你猜人家怎么说?” “怎么说?” “那位大哥说:‘孙露啊,你喜欢什么惊喜呀,你告诉我,我给你准备。’我当时听了真的连哭的心都有了。” “哈哈……”刘佳乐得差点背过气去。 两个人笑了一会儿,刘佳突然停住了,脸色变得郑重起来。 “如果你想分手,我还真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孙露疑惑地问道。 “你看过一篇帖子吗?帖子的名字就叫“分手游戏”,传说看过那个帖子的情侣会受到诅咒,最后全部都会分手。” “什么意思?”孙露有些好奇,“你快点给我讲讲。” 刘佳说:“那篇帖子是一个女孩写的。讲述的是关于她和她男朋友之间发生的事,大概的意思是他们无意中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玩了一个游戏,玩游戏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起初他们并没在意,但后来逐渐发生了一些诡异的事件。似乎总有一个无形的人在跟着他们,而且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声音轻轻地在他们耳边呼唤着:‘放手吧,放手吧!’到最后,如果谁没有同意分手,那么那个人的下场就只有死。” “那他们最后分手了?”孙露好奇地问道。 刘佳摇了摇头:“好像没有,因为听说这个故事是那个女孩临死前留下来的。” “临死前?”孙露浑身打了个激灵,“那你看到那篇帖子了?” “哈哈,笨蛋,我怎么会看到,这只是传说啦,传说。干嘛这么认真!” “哼,死丫头,吓我一跳。”孙露长呼了一口气,可就在这时,孙露发现刘佳的眼神变了,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分手游戏 周强说: 分手游戏,不是分手的分,而是分辨的分。 男孩把头转过去,在场的所有女孩各伸出一只手,然后用被单之类的东西盖住。男孩再用触摸的方式分辨哪个是自己女朋友的手。 这个游戏很多情侣都玩过,可是当时只有一个女孩,这根本不需要猜啊?但是男孩最后拗不过女孩,就答应了。结果当男孩把身子转过去后,女孩悄悄地把自己另外一只手也放了进去,这样一来,里面就有两只手了。原来女孩旱就打定主意想要吓吓那个男生。 但意外出现了,男孩在女孩的两只手上游走着,最后竟然移到了别的地方摸索起来。最后,男孩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地说:“我选好了。”女孩的脸色苍白,因为她发现,男孩的手根本没有放在自己的手上,而是自己双手旁边的被单下面。就在此时女孩看到了,那个地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鼓了起来! 女孩并没有告诉男孩当时发生的一切,就这样,两个人各自睡下了。女孩想反正第二天一旱就回学校了,能有什么事,不料却发生了后面的事件。 很多人都说,那是山上的孤魂野鬼也加入了这个游戏。一旦选错了人,就要跟那个鬼牵手。 “王虎,你到底敢不敢来?”刘佳看着王虎挑衅地问道。 “可是……”王虎有些犹豫。 刘佳当然知道王虎在犹豫什么,他和孙露在一起这么久,连拉手的次数都是有限的。能认出才怪,况且……嘿嘿,这次刘佳等人早有准备。 王虎最后还是同意了,刘佳说她吃亏一点,和孙露一个伸左手,一个伸右手,让王虎分辨。 可是当王虎转过身去的时候,刘佳又把自己的另外一只手放了进去。 这样就比原来预计的多了一只。 王虎仔细地分辨着,当他摸到第三只手的时候,他的手明显颤抖起来。他的头也想转过来,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的手迅速移回到中间的那只手上,停在那里。 很久以后孙露才知道单纯的王虎这个做法有多么聪明,他听到了刚才的那个故事,他也在那一刻犹豫地想着这多出来的手到底是不是鬼的,但王虎却知道,如果真的是鬼的手,一定会出现在两侧,那么选择中间的那只,不管是孙露也好,刘佳也好,一定不是鬼。 王虎还是选错了,那只手是刘佳的。 惊魂 孙露躲在刘佳的帐篷里,旁边还有周强,他们在等待时机。 王虎的确是个老实人,刚才游戏结束后孙露问他摸到了几只手,王虎想了半天,才回答是两只。孙露有些感动,她知道王虎是担心自己害怕。 但是,计划依然要进行下去。 “王虎,你在干嘛呢?”孙露拨通了王虎的电话。 “我什么也没做,我在等你电话。”王虎说道。 这句话孙露相信,王虎的确有可能担心得睡不着觉,因为电话一声都没响完就被接起来了。 “你怎么出去这么半天都没回来?”孙露假装生气地说道。 “什么还没回来?你在说什么?”王虎没听明白。 “你呀,刚才不是担心我害怕,来我帐篷躺在我身边来的吗?我假装睡着了,没管你,但是你怎么出去了之后一直都不回来?”孙露说谎了,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她只是想知道,王虎会怎么做。 “我没……不,我是说,我马上就到。”王虎语无伦次,“你别挂电话,等我!” 时机终于到了,孙露冲着电话突然大声地喊了起来:“谁,谁在我帐篷门口?别过来,别拉我出去!啊——救命!”随后,便挂断了电话,关机。 刘佳和周强假装刚听到声音走出自己的帐篷,向孙露的帐篷看去。当然,那里是空的,孙露躲在刘佳的帐篷里面。 “孙露呢?” “我刚才看到有一个影子冲着树林里跑去了。”刘佳伸手指着那条小路。 王虎想都没想便冲了过去。 看到王虎奋不顾身的情景,孙露真的被感动了。不懂浪漫?不懂柔情?算了吧,就和这个男子过一辈子吧!她再次开机拨通了王虎的电话,电话里传来了王虎焦急的声音。 “孙露,你能说话吗?没关系,我已经看到那个影子了,差一点就被我追到了!他藏起来了,就在我的周围,我立刻就能找到你!千万别有事。” 影子?附近?孙露惊讶地看着刘佳和周强,这个计划再没有第四个人知道了。但是王虎却口口声声说看到了那个影子就在他周围,是王虎在吓自己吗?不可能,王虎知道孙露的胆子很小,一定不会做这种事的。 “周强,你告诉我,刚才你讲的那个故事真的是你自己编出来的吗?”孙露焦急地问道。 “应该是一半一半吧。”周强吞吞吐吐地说道。 “什么意思?” “就是说,那个故事虽然是我编的,但这里的确是发生过失踪案件的,而且他们的尸体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 “什么?”孙露睁大了眼睛。失常人 无论怎么说,王虎还是经受住了考验,而且他的表现远远超出了孙露的想象。但他说在丛林里看到的那个身影却成了一个谜。 “一定是他看错了。”孙露安慰着自己。 四个人自从那天之后,变得要好起来。周强拍着王虎的肩膀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他,王虎并没有介意。周强还夸他说这才是个男人。可是细心的孙露却能发现王虎从那天晚上开始便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这天中午,四个人一起到了食堂,但今天由于下课比较晚,竟然没有空位子了。这时,王虎看到角落里有一张六人饭桌却只坐着一个人,正要过去,却被周强拉住了。 “怎么了?” “别过去。”周强皱着眉头说道,“那个人精神有点问题。” “他怎么了?”王虎看了半天,没发现什么不妥。 “总之先别过去,等有空我和你们详细说。” 后来吃饭的时候,周强说那个男生叫吴浩,是大四的学生: 两年前他和普通学生一样,甚至比别的学生还要更优秀。可是一切都从那天晚上开始了。 那天晚上,他带着女朋友去露营,去的时候还是高高兴兴的,可回来之后两个人的表情都变得很难看。吴浩一直心神不宁的样子,他女朋友也一直皱着眉头。他女朋友是个乖乖女,很少上网,可自打那天开始却像上了瘾一样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谁都没料到又过了几天,吴浩的女友竟然被杀了,她根本没有仇人,更没有钱,怎么会有人杀她? 可更诡异的还在后面,警方在调查这件事的时候,吴浩女朋友的舍友竟然说,她经常翻看着一条短信,短信上面只有短短两个字:放手! 说到这里三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周强,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和之前刘佳讲的那个故事太像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忘了说,吴浩的女朋友说来咱们也应该听说过。” “谁?” “就是我们入校前的那届学生会副会长——李静。” 死亡照片 “怎么了孙露,看你最近又心神不宁的?”刘佳这次可猜不出原因来了。自从上次王虎的优秀表现后,孙露可是对他铁了心的。说来也是,谁不愿意嫁个一辈子眼里只有自己的男孩。 “刘佳!”孙露突然紧紧地拉住了刘佳的手,“你说所有的男人是不是都是一样的?尽管一开始的时候对你百般好,但是时间长了厌倦了,就会喜新厌旧了?”孙露说着,眼里还泛着泪光。 “你这是怎么了?你胡说什么呢?”刘佳有些意外,“就你家的那个傻狍子还会喜新厌旧?再说他碰过你吗?就是世界上的男人都会,王虎都不会。就算我家周强有一天喜新厌旧了……唉,算了,好的不灵坏的灵。你还是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吧。” 孙露告诉刘佳,最近几天的王虎总是神出鬼没的。打电话给他,他也经常不在学校,问他在哪儿,他还支支吾吾地答不出来。而且有一天晚上,他竟然整整一夜都没回学校。而且王虎现在也很少陪自己了,他一天到晚只是盯着他的电话,似乎在等着什么人的电话一样。 有一次他不在的时候,他的手机真的响了,是孙露帮他接的,结果王虎飞快地跑进了教室,神情十分紧张。后来他拿着电话到外面打了一个电话,就说有事离开了。 “什么,偷嘴吃?”刘佳非常意外。 孙露摇了摇头说道:“不,对方是个男的。” “但是,这是为什么昵?”两个人怎么想也想不通了。 “对了,孙露,我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孙露疑惑地问道。 刘佳趴在孙露的耳边悄悄地说了起来。 晚上,王虎,孙露,刘佳还有周强四个人一起上晚自习。周强说要让王虎陪他去买点东西,王虎正准备和他一起去,就在这时孙露对王虎说她的手机没电了,要借王虎的手机用一下。 王虎的脸上明显抽搐了一下,犹豫了很久才把手机递给了孙露。 “哼,这个家伙,一定有鬼。”刘佳一脸怒色,“看他刚才怕成那个样子,一定是没把东西删干净。” 两个人说罢便找了起来。刘佳已经和周强商量好,让周强多耽误些时间。 但是,王虎手机里存储的全是孙露的短信,没有一条其他人的。通话记录倒是有些古怪,很多来电记录竟然全部是隐藏号码。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王虎聪明到这个地步了?”刘佳疑惑地看着手机,“不对,看他刚才那么紧张,一定还有东西隐藏在手机里面,而且他还没来得及删掉,继续找!” 两人继续翻看着。突然,刘佳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始翻看起相册来。没错,如果王虎真的有新欢的话,也许真的会在这里有蛛丝马迹的。 刘佳猜得没错,她们真的找到了王虎要隐藏的东西,但就在看到那张照片的同时,两个女孩同时尖叫了起来,手机被远远地扔了出去。 她们看到的是一张两具已经腐烂得只剩下骨骼的尸体照片。 拍摄时间,X年X月X曰X时。 她们仔细回忆,正是她们四个人露营的那个晚上。 白天,夜里,消失,出现! 王虎坐在孙露的对面,拿着自己的手机,一脸凝重。尽管他再怎么想隐瞒,结果还是被发现了。 最后的诠释 四个人回到寝室,刘佳终于松了一口气。她是鼓足了勇气才上演那一幕的,如果再晚一点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吴浩的尸体被警察找到了,他的身边还有另外一具骨骼,经过检验,那是三年前失踪那对情侣中的男孩。而吴浩和那男孩尸体摆放的方式竟然和女孩与李天华死时摆放的方式相同。 是巧合吗? 还是在冥冥之中…… 戒指被王虎交给了警方,那是那天晚上露营时他捡到的。杀害李静的真凶也找到了,但依然还有一个谜团没有解开,那就是为什么那两具尸体在白天时找不到,只有在夜里才会出现? “你们听过一个这样的故事吗?”这次轮到王虎讲故事了: 从前,有两个人一起爬山,结果遇到了暴风雪,他们被困在一个山洞里一连数日。后来食物不够了,其中一个杀了另外一个,并把尸体扔到了洞外。结果第二天早上醒来时,那具尸体竟然出现在自己的身边。杀人者害怕了,再一次扔了尸体,但过了一天,尸体仍旧出现在洞里。 原来这个杀人者并不是穷凶极恶,他的良心感到不安。夜里熟睡时,在潜意识的引导下,他自己把尸体搬了回来。 “你是说其实是吴浩在夜里出去自己把尸体搬回原处的?”刘佳惊讶地问道。 “不,我也不敢肯定,我只是把这个故事说出来,觉得他们有相似之处罢了。”王虎最后解释道。 不管怎样,一切都结束了。 尾声 两年后,四个人顺利毕业了,他们再也没有遇到过这类诡异的事件。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走后校园里又开始流行起了另一个传说: 在这所学校后面的山上有一块露营地被称为情侣墓地。在那儿曾经失踪过一对情侣。到了晚上,如果你把想要送人的礼物埋在那里,等第二天晚上去挖的话,你一定要看仔细那是不是你的东西。如果不是的话,你千万不要拿,因为那就是那对冤魂的物品。而如果你要是拿了,他们就会在午夜来找你,在你的耳边不停地说着:“放手吧,放手吧!” 如果你在此时仍旧不把东西还给他们,那么,你只有死路一条! ...
杨春的老婆死了,大年三十上吊死的。老婆家人把她放下来的时候,看见她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老婆的家人对着杨春大吵大闹,说他逼死了他们的女儿,让他偿命。 杨春不理,她自己想不开上吊,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就讨厌老婆这样唠了唠叨的女人,他心烦就打她,她敢还手就往死里打。她怕了不敢吭声,他才哼着小曲走了。 没成想老婆受不了委屈上吊死了,杨春想死就死了吧!还给我添麻烦,又要办丧事,又要应付她家里人来闹,真烦。 一个月过后,杨春答应赔给了老婆娘家十万块钱,这事才渐渐平息。给完钱杨春觉得很憋气,跑到老婆坟前,对着她的坟一阵乱踢才算解恨,然后骑着摩托往回走。不巧天突然下起了大雨,他不得不躲进坟边上的一片树林里。 可是雨太大了,站在树林里他还是被雨淋的湿透了。天越来越阴,乌云像是打翻了墨汁,黑得吓人。而且一阵阵响雷让他感觉到恐慌,都说站在树下容易被雷劈,他不能不怕。 冒雨跑出树林,旷野里似乎再也找不到一处避雨的地方了。他推起摩托车想要冒雨开回去,可路太泥泞了车根本开不走。没办法他只能推着车在旷野里走,边走边在心里诅咒死去的老婆,连死了也要害他。 “咦!”他叫了一声,不远处竟然有间亮着灯的小屋,这可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撒欢一样推着车跑过去。到了门口他扔下车去敲门。门吱呀一声开了,门里不见半个人影。“人哪?”杨春一边往里走一边叫道,突然,他看见了一颗头颅出现在他面前“啊”的一声,他往回退了几步,差点跌倒。 这时,他才看清,头颅的主人是个穿着一身黑色衣服的漂亮女孩,因为她穿了一身黑。在昏暗的屋子里看上去像是一颗飘在空中的头颅。看清是人他松了一口气,口气傲慢地问:“喂!借你地方呆一会,雨太大了。” 女孩从容地冲着杨春莞尔一笑,美丽中夹着几分妩媚。这一笑可把杨春的魂给勾去了,这些年,他只对着老婆一个女人,乏味透了,偶尔他也会去找小姐,可是那些女人个个画的和天仙一样,卸了妆和鬼一样。 而面前这位女孩清新可爱,一看就是纯正的处女。他的心痒痒了,想要摸一下她那粉白粉白的小脸蛋,所以他一改傲慢,柔声说:“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啊?” “我是来看我妈妈的。”说着女孩指了指前面的坟地,然后又说:“后来下起了雨,我就躲在这里避雨。” 杨春“噢!”了一声,嘴角微扬,毫不客气的走了进去,反正这也不是女孩的地方,她也是个过客。“咦?看墓地的人去哪了?”杨春问道。 女孩摇摇头说:“据我知道,好像这里一直都没有看墓地的人,这间屋子一直是空着的。” 真是天赐良机啊,杨春心中暗自窃喜。 杨春进屋后,他悄悄把门锁上了。女孩好似没看见一样,独自走到了窗边,杨春心痒痒地跟了过去。走到女孩身后,假装担心地说:“这雨怎么不停了,真讨厌。” 女孩附和着说:“是呀!再不回去我家人都该着急了。” 杨春悄悄逼近女孩一步,然后像是不经意的把手放在女孩肩膀上说:“瞧你穿的单薄,冷了吧?” 女孩尴尬地躲开了他的魔爪,小声说:“不……不冷。” 杨春那里肯放过这个机会,他一个箭步把女孩堵在角落里,然后色迷迷的盯着他看,嘴上叫着妹妹,手向她的胸前伸去。 女孩突然双手按着额头,很痛苦的样子。杨春淫声问:“妹妹怎么了?让哥哥看看。” 女孩痛苦地说:“我……我头疼发作了,啊……痛死我了。”说着人无力地倒了下来。 杨春手急脚快地抱住了她,女孩没有挣扎,手抱着头痛苦地呻吟着。杨春不管她的痛苦,把她抱起放在小屋里唯一的一张简易床上,女孩还在不住的呻吟,这种声音更加刺激了杨春,他迫不及待的脱下来自己的衣服,爬上床去,快速地扒光了女孩的衣服。突然间,他看见衣服上沾着一大块的皮肉,再一看女孩像是被扒了皮一样,全身血葫芦一样。 杨春的淫欲一下子消失了,他屁滚尿流的跌下床。指着女孩语无伦次的嚎叫。女孩直挺挺的站了起来,瞪着杨春。她的脸上在变,越变杨春越熟悉,是老婆临死前那张惨白惨白泛着青色的脸。 杨春尖叫了一声:“你……是你……” 这时,老婆的五官慢慢流出血来,她咬牙切齿的一步一步向他逼近。没皮的肉嗤嗤地冒出了血,血一滴滴滴在地上,而且从她的眼睛里拱出一条蠕动的蛆,眼球啪嗒掉在了地上。杨春吓得僵在了那里,胃里忍不住翻江倒海。 突然咔嚓一声老婆的头掉了下来,她的头掉在地上张大嘴,从里面爬出无数条蛆,快速地向他爬去,杨春看到地上的蛆就要爬到自己的身上了,他吓得蹦起来,哇哇大叫。 “害怕了吗?你这个畜生。”老婆的声音放佛从地狱飘来,凄凉中带着怨恨。 “对不起,老婆。对不起,你放过我吧!”杨春早就被吓破了胆,跪在地上不住地哀求。 “哈哈!你也有怕的时候?”老婆的声音如泣如诉。 “嗯嗯!我怕了,老婆你放了我吧!”杨春继续求道。 “没用的,我是不会放了你的,你忘了是谁把我吊到了梁上,是你!是你蒙着面,把是勒死后吊在了梁上,做出了我自杀的假象。” 杨春的汗流了下来,他还以为他蒙着面,谁也不知道。要知道人在做天在看。 老婆严厉的说:“我就是回来找你报仇的,就算杀了你要被打入地狱我也在所不惜……”说完她出一双长着长长指甲的手,逼向杨春的脖子上的动脉。 “不,不,不,是我的错,你放过我吧。我这辈子给你烧香拜佛……” “哼!我恨你,我要杀了你!”说完老婆就扑向了杨春。 紧接着杨春惨叫了一声,倒在了血泊之中。 等他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在荒郊野外被太阳晒成了干尸,样子恐怖而且丑恶。 ...
从前,运河上有一个撑摆渡的小伙子,人特别憨厚,别人骗他,他也是憨厚的一笑,所以有些人就说他有点傻。 有一次,小伙子救一个落水的脚夫,那个脚夫为了感谢小伙子的救命之恩,就和小伙子结拜成了兄弟,脚夫年长的是哥哥,摆渡的小伙子为兄弟,哥俩关系处得挺融洽。脚夫长期住在香河,赶脚是赶着驴车从香河到通州,有时驮东西,有时带人,路过漷县,没事儿他就给这位结拜兄弟小伙子带一葫芦香河的烧酒或带几个通州的糖火烧。赶上阴天下雨或是没活儿的时候,干脆就住在小伙子家,小伙子炖一锅小鱼小虾,贴一锅棒子饼子,哥俩喝上几口香河的烧酒,吃几口炖得连刺都软了的小鱼,聊聊天儿,还挺滋润的,所以这哥俩越处越近,比亲兄弟还亲。 有一天小伙收船回家的时候,看见河边的浅水里困这一条金色的鲤鱼,奇怪的是这条鲤鱼会眨眼睛,嘴也一张一合的,好像在向人求救,小伙子心地善良,就把这条鲤鱼给放回到运河,鲤鱼回头向小伙子点了几下头,好像是感谢小伙子的救命之恩,就游走了。 当天晚上,小伙子梦见一个穿红袍的读书人来向他道谢,这个读书人说:“我是黄河里修炼五百年的鲤鱼,跳过龙门就能变成龙,可是因为得病没能跳过龙门,自己觉得羞愧,觉得没脸返回故乡,就离开了黄河,遨游江河湖海。没想到在这运河里一时疏忽,给困到了浅水里,多亏您救了我的性命。您的救命之恩我不能不报,我知道漷县东门桥下有三根金色的草,那可是宝贝,叫分水草。您要是拿着这分水草,从河边那棵老柳树前头下水,就能到龙宫。龙王见您有分水草就会把分水草点着,到时候,龙宫里的宝贝您可以随便装,但记住一定要在分水草烧完之前回来,不然可就会淹死在水里了……” 醒了以后,小伙子将信将疑。下午赶巧天下起了雨,脚夫又来了,小伙子就毫不犹豫地把这事儿告诉了结拜哥哥,脚夫觉得这事靠谱。于是俩人冒雨到了东门桥,果然在桥下找到了三根金色的分水草,金光闪闪的,看着就是宝贝。哥俩挺高兴,赶紧采了分水草。他们又在街上打酒买菜,回到家一边喝酒一边商量明天去龙宫取宝贝。 小伙子实在,没多想,可这个脚夫却动起了心眼儿,他想:这宝贝到手,自己可就是财主了,财宝虽多,可两个人分,怎么也不如一个人独吞多呀,于是他一个劲儿的劝小兄弟喝酒,自己却把酒偷偷倒在桌子底下,一斤酒喝完后,小伙子就醉得人事不知,脚夫把他扶到炕上睡觉,赶紧拿了分水草,悄悄地出了门,整理好了驴背上的口袋,直奔运河。 到了河边,找到老柳树,脚夫还有点儿害怕,没想到脚刚一沾水面,水就向两边分开,闪出了一条大道,脚夫大喜,拉着驴车直奔龙宫。不一会就到了龙宫,金碧辉煌,到处都是财宝。龙王看见脚夫拿着分水草,对他还挺客气,拿过一个紫金的香炉,把分水草插到香炉里点着了,顿时整个龙宫异香扑鼻。 脚夫也不客气,拿出口袋那个装啊,可他太贪心了,龙宫里的奇珍异宝太多了,他看哪个宝贝都好,恨不得把龙宫里的宝贝全装走,眼看分水草快烧完了,他才发觉不好,连忙把口袋放到驴身上,急急忙忙地从原路往回赶。可东西实在太多了,驴根本跑不起来,好不容易看见了老柳树,分水草也烧完了,两边的水一合,脚夫和驴连泡儿都没冒就都淹死在运河里了。 小伙子睡了一觉,酒也醒了,一看结拜哥哥和分水草都没了,连忙赶到河边,这时脚夫和驴早被水冲走了,只看到那个口袋里装了些沉重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太沉,没有被水冲走,被水冲到了岸边,小伙子就把这口袋金银财宝带回了家,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 见钱眼开又贪心的脚夫本想独占这笔金银财宝,没想到却送了自己的性命。 ...
我家祖上姓罗,世代盗墓。我们所在的村子是一庞大的同姓家族,也都靠祖先心口相授的风水阴阳、夜探古墓之术为生。按理说秘术世代代传,但奇怪的是父亲从小忌讳我接触这些魑魅魍魉牛神杂术,叫我一心钻研学业。而我最终成为了这个村子唯一飞出去的大学生。 2012年9月13号这日,我正在省城大学报到,却突然传来了噩耗——老乡的村子突发泥石流,村子瞬间被乱泥吞噬,家父不知去向。 好似霹雳炸雷在头顶炸响。 我怀着焦急而复杂的心情,马不疲蹄地赶回老家。在县城花几张红票子请来当地的“鬼猪头“王二麻子这个大胖子和我随行引路。 9月15日,跋涉了一天,天色已暗,我们赶到离村子只隔几个山头的黑湖边。夹带着疲惫的潮流,两只腿象灌了铅,摇摇欲坠的骨架一下子瘫倒在软泥青荇上。 梦里,盗墓村的远处模模忽忽又是“婴婴”的啼哭,夹带着绝望的呼嚎,眼前是一片乱尸横野,流血成河,无数两眼蛊红的恶狗疯了一样发出嘶力的咬叫,在尸体上窜来窜去,甚至成群的撕咬着尸体,如麻如毛的尸蹩虫从恶狗和表情木白的人们的口中钻出来,看得我一阵的翻浆倒海。 火光,嘶鸣,行尸,还有远处影影绰绰的黑影,好象在对我发出无限的召唤,好象来自灵魂深出的渴望和欲求,把我的神魄引到无尽的深渊里…… 一惊而醒,只有一轮白的可怖的月亮。 王胖子做在旁边,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我说:“怎么着,哥们,做梦娶媳妇了?怎么虚汗直冒啊,肾不行啊!哈哈,要不我去湖里给你打两条肥鱼来补补。” 我没有理会他,从包里取出照片,审量起来,照片上,阴韵的夜气里站着一个断了左臂的人,脸上血肉斑斑,右手紧抓砍刀,他的脚下是一条惨死的疯狗,正是和梦中一样——狗瞪圆的红眼在照片上格外醒目。 而狗的旁边立着一块陈腐大碑,赫然写着“盗墓村”。 正在我全神贯注地看着照片,突然,一阵阴风袭来,寒得透进骨头里,余光里,似乎远处湖边的罂粟花丛里闪过一个白影。 刚才还打着哈哈的王胖子一下魂都丢了,小声嘟囔着:“他……他奶奶的,你看见那个是什么玩意没有?” 我的心一时也虚起来,道:“我咋晓得。” 这时,远处又传来熟悉的“婴婴”的啼哭,好象是个小女孩在断断续续的抽泣。 王胖子一下脸白了大半,说:“他奶奶个熊,早晓得当初我就不该贪那么点钱,和你来这个鬼地方。我早就告诉过你,这个地方是是非之地。闹鬼啊!我胖哥可不想为了几张毛泽东摊上这条肥命啊” 我白他一眼说:“去你的,别在这装神弄鬼。你哥我在这村子活了十几年了,怎么就没见过什么牛鬼蛇神。倒是你这胖子在这神神叨叨的。” “嘿,你是不听棺材响不掉泪,告诉你…”一看我这冷笑不信的样子,反而突然激起了胖子的倔脾气,跳起来说:“不是跟你吹。就在25年前,25年前!我…” 我打断他说:“得了得了,谁听你在这胡侃。25年前你还在你爹裤裆里” 他却更来劲了,说:“不……5年前。5年前,那时我在这一片偏林里采珍贵野药讨日子,有一次,和同伴瘦子同行来这采药时,突然下起了弥天大雾,有路难回,天色又晚下来了。我们只好找地方寄宿。这附近,只有一个诡异神秘的盗墓村。当我和瘦子摸雾摸黑到那个村子时,你猜我们看见了什么?” 我不耐烦地说:“别故弄玄虚的,不就是一个村子嘛。” 胖子的神色突然紧张严肃起来,好象回到了一种不安暧昧的氛围里,说道:“放他妈的蛋,要是能看见什么叫好了!——什么都没有!我们到那的时候雾气已经消散,我们一看就楞了,哪有什么村子啊,只有一个大得无边的黑湖!百十户人的村子一下子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只有那个‘盗墓村’大碑还立在湖边!” 我听了心说好笑,我就在那个村子土生土长了十几年,村子消失过我咋会不知道,只当是胖子胡扯,但同时也对他讲的故事感兴趣起来,鼓励他继续讲。把他说的片段断断续续地在脑中拼接起来。 胖子和同伴一看到这黑湖就吓傻了,愣了几分钟,定神才发现远处湖中央仿佛荡着一叶小船,透出幽幽的暧昧的红光。 胖子心想,荒郊野外的,总算是看着个活人了。那肯定是哪家打鱼的船夫。于是大声地招呼小船,可喊了半天却没有一点动静。 胖子想,不买爷爷的帐就算了,爷爷自己游过去,先讨条鱼吃再说。 于是胖子瘦子二人拖着疲倦的身子向船游去。 湖水黑不见底,还散出浓烈的腥臭。鬼故事。 等游到了船边,胖子才发现,哪有什么渔夫啊,只有一条破败断船和半段船橹。 而反出红光的竟然是船上一个巨大浑浊的晶体,呈长方形大块,外面乳白稍泛青,里面隐隐地透着……蠕屈着一个红色的不知名的邪异的影子,似人非人,似蛇非蛇,看不真切。 瘦子说:“革老子!这不会是传说中的龙蛋吧。” 原来此黑湖本隔盗墓村而卧断壁山下,面指天罡,背制地煞,所连迤俪曲径通幽,正是龙穴所遏之处,水源活而不竭,千年不旱,小城里早就有这么一个传说,因为此湖里伏有黑龙,所以这条湖才得以常年盈满。 再说胖子听瘦子说完,对他脑门心就是一掌:“你家的龙蛋长得那么得瑟啊?” 话是如此,但胖子心里也有几分虚惧和疑惑,对着晶体左右打量,里面的红光透出阵阵不安的暖热,又好象有难以名状的蛊魅吸引着胖子靠近。 “你看!”胖子突然大叫一声说:“这里面的红影会变。” 果然,瘦子凑近仔细一看,里面的红光好象在慢慢地蠕动着,变幻着奇怪的型状,弥散出奇异的暖香,渗进人的毛孔和血管。 “哈哈,我就说那是一个龙蛋吧。你看,这他妈和你在你娘的肚子里的时候是不是一个款式……” 瘦子说着,两人才觉得脑袋发涨,好象困意缭绕成烟雾久久盘旋在身体里,身子软得像一瘫泥。恍惚之间就没有了意识,倒在船上。 等胖子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血日残照,他惊异地发现,自己竟然躺盗墓村中,水泥地踏踏实实,周围像死了一样没有一点声讯,而昨天的那片湖和船早已无影无踪! 胖子晓得越慌越乱,想自己肯定是昨天酣睡大梦,聊以安慰自己后镇定下来,再往前一看,“盗墓村”的大碑立在远处,自己现在正是在村子的中央位置! 他越想越乱,想一定是他妈的被周公给涮了,正想着,才猛地记起瘦子呢,他回头一看,才发现昨晚的那个大晶体上贴着一张血脸,正瞪着自己,肉筋模糊,皮一抽一搭…… 而瘦子,早已经不见了踪迹…… ...
往事如烟 旧情如梦 初秋的月光像掺了薄荷粉一样微微清凉,远处来的大风卷起了地上的塑料袋和墙角的落叶,仔细闻,带着一缕桂花香甜味,今年的秋天分外的比以往来得早。 四周并不安静,经典家园楼下保安的对讲机又忘记用耳机,嘈杂的声音在耳边若有若无。穿着橘黄色小方格衬衣的方其林在家里偌大的阳台上坐着,木桌上沏了一杯咖啡,泡沫密集排列,蚊子几乎绝迹,只有飞蛾对着阳台的灯胡乱飞舞,死静的一切。 家里没有人,客厅乱七八糟,刚才进行的那场大战如果用摄像机录下来肯定是武打片,花瓶几乎是擦着自己的耳边飞过,带着呼啸的风声,如果常丽的角度再正一点,那一地的陶瓷碎片定会有自己的血或者更严重的比如脑浆之类,恶意揣测常丽有点暴力倾向。 那个花瓶是结婚时大学同宿舍的崔远航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平时没有插花,只是摆在客厅作装饰,毕竟代表了一段珍贵的回忆,崔远航在自己结婚那天只是托人送了礼物和礼金,并没有亲自到场,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樱桃的事耿耿于怀,这两年崔远航跟自己几乎没有联系,好像这个人已经如露珠般蒸发。 回头看那一地花瓶碎片,像是自己破碎的、一塌糊涂的婚姻。 常丽发完脾气甩了门就走了出去,因为方其林的不耐烦,叫他到房间来帮忙抬个东西,喊了十多声,顺口就是一句,“神经病。” 方其林怒了,“你说谁是神经病?!” 常丽指着他的鼻子,“我说你是神经病,没事发什么呆,是不是又想起李樱桃了,她已经死了……” 本来只是很小的事情,后来却变成一场家庭战争,常丽离家出走了,又来这套。结婚两年以来,已经有超过十次离家出走了。 一般她会开着车去个酒吧,喝到醉醺醺的时候再打电话让自己去接她。 这次破例没有接常丽的电话,只是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有点厌倦,日复一日的循环,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夜已深,寂寞吞噬着方其林的耐心,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所有的都不复存在,自己在哪里?应该不是在常氏连锁餐饮集团做执行官,而是在茫茫的人才市场寻找一份可以在这个繁忙的城市养活自己的工作。 有人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而如今既入错行,学计算机的入了饮食业,又娶错了新娘,大学时那个活泼可爱善解人意的美丽娇娘现在成了喜怒无常刁蛮任性的婆娘。生活就像一枚有毒的糖果,亮丽的糖纸下藏着丑陋而绝望的真相。 往事如烟,旧情如梦。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已经是农历七月半,今天正是中元节,怪不得下午回来的时候马路两边摆了许多香烛元宝,不少人跪在地上烧纸。 方其林忽然觉得胸口一阵闷,卧室床头的风铃缓缓晃动,发出清脆的玲玲声,空气里有蜡烛燃烧殆尽的味道。 方其林有种去看李樱桃的冲动,即使学校已经搬迁到漂亮的开发区,昔日的临时校舍只是一堆废弃的建筑物。但今天是中元节,她肯定要回来的。 远远看到旧学校守夜的李老头也在烧冥纸,嘴里念念有词地唱,停车场里弥漫着一股焦味。他以前是这个学校看大门的,新学校没要他,嫌年龄大又不会电脑,所以一直在这里呆着。 “李大爷,我可以进去一会儿吗?我是这里以前的学生,我去祭拜下同学。”方其林从车上下来,手里拿着车上的应急手电。 李老头慢慢地抬头,满脸疑惑地回忆这个看上去外表光鲜的年轻人,“今天是中元节,你进去干什么,不怕见鬼吗?” 方其林叹息一声,“要是见一见也好啊。学校搬了那么久,怎么您还在这里?” “工地的人雇我在这里看着,老板怕别人过来拉钢筋,过几天就有机器把这里压平,我就可以走了。”老头从包里抖索着拿出一支烟,颤抖着伸到燃烧的火苗里点着,在嘴里深吸了一口,“今天是鬼节,顺便给我老婆烧点纸。” “哦。”方其林点点头,推开生锈的铁门,手里的红色塑料袋里装着香烛、冥币和纸扎的空调,空调模型是用白纸盒糊的,立式空调上还用毛笔写了两个大红色的“格力”两个字。 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时,很多记者都过来找新闻,晚报日报都用了很大的篇幅欢迎本市三万新生入学,其中这所大学的新生尤其引人注目,本省的化学状元竟然选择了这所并不是特别有名的学校,记者绞尽脑汁地编造各式各样的理由。 今年方其林和崔远航有个计划,报名参加了迎接新生的志愿者队伍,这样也许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合适的“另一半”,参加舞会时再也不会请不到舞伴,而是可以一直跟一个人跳下去,让别人羡慕死去吧。 方其林一眼就看中了从香槟色宝马车下来的小公主,杏色Burberry的小风衣配着一双毛绒靴,睫毛翘得自然,顾盼生辉,香水的味道很远就能闻到,不是那种廉价刺鼻的,而是带着优雅的香味,荔枝混合着百合的味道。 车子开走了,就剩那女孩在新生入园的岔路口彷徨失措,无辜的眼神像是在等待什么。 “我去试试,不要跟我抢啊哥们。”方其林深呼吸一口,朝对方走了过去。 一眼看上去光鲜明亮的,大多数人都忍不住要多看几眼,方其林还没走近,一大帮男生已经将那女孩团团围住—— “同学,是大一新生吧,我帮你拎着箱子。” “同学,新生报到处往这边,跟我来就行了。” 常丽目光从所有人的脸上飞快地扫了一下,停顿在方其林的身上,常丽是绝对的外貌协会成员,方其林深邃的眼睛和高大均匀的身材入了她的法眼,稍微打量一番,对他点头示意,“请问去生物化学系怎么走?” 同时问的还有另一个女生。 方其林没有丝毫犹豫地接过常丽的行李,有些不屑一顾地看着周围的男生,接受他们的羡慕嫉妒恨。 崔远航过来帮着另外那个问话的、有些尴尬的女孩拎行李,给她解围。那女孩的头发长到腰际,憔悴的瓜子脸,有点营养不良的眼珠只是死死盯着地面。 常丽抬起头,用真丝手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好吵,好热,好烦,你到底走不走啊?” 今年女生的新宿舍分为两栋,一栋是八个人一间的普通宿舍,叫“琼花楼”,洗手间在走廊的尽头,但不用额外交费,一种是专门给有钱的学生准备的叫“桂花楼”,两人一间,配洗衣机、微波炉和空调,洗手间就在宿舍里,空间宽,连窗帘都是矫情的白色滚粉红蕾丝边。 两个男生送着两个女生,一个往左,一个往右,两个不同的世界。 “反正都九月了,天气都很凉快,我吹空调要感冒的。”李樱桃找到了自己的宿舍对着门外的崔远航解释道,因为来的是最后一个,八个床位中最差的一个就是靠门的下铺,里面挤满了家长和学生还有学生会的各类人,小小的宿舍转身都困难,李樱桃点头致谢,“挺好的,我就喜欢过集体生活,有空我们再联络,好吗?” 崔远航转身离去,这丫头看起来很奇怪的感觉,有点忧伤又有点说不出来的味道,这味道是什么,以后才能知道。 “听说他们‘桂花楼’那边不吉利。”跟李樱桃同一个宿舍的赵晓冬神秘兮兮地在夜间卧谈会上发言。 其余七个屏住呼吸地听,女生宿舍最喜欢讨论的是男人和鬼,都是不靠谱的东西。 “什么说法?”不知道谁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含含糊糊的。 赵晓冬说自家有个远房亲戚在学校做工程监理,之前有个风水先生极力反对把女生贵族宿舍建在此地,说那原先在清朝时是个坟场,男生宿舍可以建在此,女学生本来都是属阴,压不住那股邪气,轻则鬼魂乱窜,重则闹出人命,更严重的就无法猜测了。 李樱桃忍不住打断道,“那有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赵晓冬卖了个关子,“说出来怕你们睡不着觉。” 这下宿舍全起哄了,惹得查房的阿姨不高兴,敲门警告,这下才安静下来。 “当时施工的时候有两个工人晚上起来撒尿,说是在厕所门口见到一个女鬼,光着身子披头散发直冲着两人笑。两人吓得赶紧回工棚,后来工头说可能是附近的女疯子,不是鬼。第二天,两人莫名其妙地死了,被吊起的水泥板直接压扁了,十几吨的板,那两个人的内脏啊,屎啊,尿啊,飙得到处都是……” “啊,你好恶心。” 赵晓冬意犹未尽,“半夜到桂花楼仔细听,三更时分,有鬼叫,也有鬼哭,还有鬼笑,过不了多久就要出事的,我家那亲戚还特意嘱咐我不要去住那边,虽然我家也有点钱,呵呵……说桂花楼那边每天晚上凌晨一点看窗户就能看到些不干净的东西,只要死了一个,就要接二连三地死……” 八个女生纷纷尖叫着,嬉笑着,慢慢入睡,她们喜欢听桂花楼不利的消息,或者明天整个学校都会知道了。 穷人们总是幻想着富人们倒霉,然后幸灾乐祸。 外面奇怪的声音 “看来你还是喜欢李樱桃这种重口味型,听说还是化学状元。”回到宿舍,方其林拿崔远航开涮,“我那女孩叫常丽,家里有钱得很,那贵族宿舍多贵,眼睛都不眨地把一年三万的房租交了,我想一个月之内搞定她,你准备什么时候下手?” 崔远航正对着镜子挤青春痘,听方其林这么一说,手一重,一个大痘被挤破,脓汁轻轻“砰”的一声冲破红肿的皮肤,镜子上黄色混合红色的一小条液体凝固了,“她跟我老家是一个地方的,你别瞎说,人家可是个处女。” 方其林愣了,处女又怎样,你不吃别人可吃了。 刚入学不久就是新生联谊会了,各路帅哥济济一堂,常丽倒是还记得方其林,入学当天就交换了QQ号,两人在网上早就聊得熟稔,今天这一见面更是干柴遇见了烈火,舞会从一开始就没有分开过,羡煞旁人。 李樱桃也来了,头发盘在头顶,她在兼职做学校舞厅服务生,弯着腰在地上默默扫着瓜子壳,似乎这样热闹的气氛跟她没有一点关系。 “你看她的头发,好像一坨牛屎哦,呵呵……”舞池很吵闹,但在常丽指着李樱桃的头发说着不恰当的比喻的时候,音乐忽然停止,准备放下一曲。 至少有五十个人听到了这个不恰当的比喻。李樱桃脚下一滑,踩了香蕉皮,咚的一声坐在地上。 常丽吐了吐舌头,抬脚点着地面,对李樱桃说,“这边还有很多废纸啦,还有那边。” 方其林觉得有点尴尬,毕竟是自己哥们的老乡,赶紧扶起她,“你不要紧吧。” 李樱桃甩开他的手,慢慢地站了起来,对常丽说道,“至少我的发型给你带来了一点快乐。” 那个消瘦的背影消失在一阵喧哗的音乐声中。 再次见到李樱桃的时候是在常丽的宿舍,周日的下午有阳光,对于秋天而言是奢侈,常丽泡了一杯咖啡在宿舍阳台上看书,宽敞明亮的宿舍永远开着空调。 方其林跟常丽的发展速度跟这个城市的发展速度是同步的,每天都有玫瑰花的攻势,常丽已经司空见惯。方其林骗家里说要报考英语六级还要看胃病,贴上一个月的生活费,又找崔远航借了一千多,这才凑齐了一枚卡地亚三环彩金戒指,在众目睽睽的广场下双膝跪下表白,“做我女朋友,让我照顾你!” 这样温暖煽情的语言终于打动了常丽。她很好,漂亮,有钱,虽然她自己也买得起这样的首饰,但毕竟是大学里一个英俊帅气的男生送的,在班上说起来也很有面子,他也很好,英俊,忠诚,带出去也很有面子。 两人在阳台上看风景,一边聊些有的没的,忽然方其林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李樱桃,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 “李樱桃来这里干什么?” “别奇怪,她现在负责给我们这栋楼送外卖,你也知道食堂有多远了,每次给她五块钱,她家里很穷的,化学状元还来这里念书,校长给她免了学费的,知道吧?”刘凤琴在床上看小说,搭着话。 “我还给她介绍了个有钱人家的家教,还让她送外卖,我是不是活菩萨啊?”常丽缓缓地拿银勺子搅动咖啡杯。 很快李樱桃进来了,放下常丽的饭盒,常丽从包里拿出五十块钱说道,“不要找了,下次反正还要送。” “不,不,我有零钱。”满头大汗的李樱桃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费劲地找着零钞递给常丽。 “哦,你男朋友也在,玫瑰很漂亮。”李樱桃笨拙地收拾着撒在桌面的零钱,看着花瓶里的那些粉红玫瑰。 刘凤琴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你也可以叫你男朋友送你的。” “你们宿舍很漂亮但不干净,相信我,你们就住在死人堆里,晚上小心一点。”李樱桃丢下这样几句话走了。 在床上看小说的常丽的室友刘凤琴一下子蹦了起来,扯起尖嗓子说道,“给我站住,你说什么呢,我看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一阵风呼地吹开宿舍门,外面的红色塑料袋直接吹到宿舍里,罩在刘凤琴的脸上,差点没窒息过去。 方其林帮忙把那袋子拨拉开,“没事了。” 秋天的晚上总是无限凄凉,刘凤琴因为食堂今天的菜太咸的缘故,准备开灯找水喝,大概也有凌晨一点多了,学校里十分安静。 窗外有奇怪的声音。 刘凤琴轻轻地在常丽耳边说,“起来,不要说话,你听听外面是不是有奇怪的声音。” 常丽因为白天喝咖啡太多正清醒着,这么一提醒,赶紧竖起耳朵。 “开门,开门,让我进来坐坐……” 常丽捏了捏自己的手背,为什么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颤抖地问道,“有人……在窗户外面……让我们开门,你听到没有?” 刘凤琴摸索着开灯,嘴唇冻得发紫,“没有……好像说的是让我们俩等死……” 床头的蘑菇灯打开,常丽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捏在手里。 猛地打开窗户,窗外空空如也,只有风呜呜的叫和远方传来模糊的声音,听不清楚在说什么,大概是在喊人。 “还是睡吧,”常丽松了一口气,“可能我鬼片看多了。” “你说我们桂花楼会不会真的招鬼?”刘凤琴钻到被子里。 让我进来坐坐 崔远航有时也会在图书馆帮李樱桃整理书籍,她有个稳定的工作勤工俭学了,他喜欢这个看起来有点神秘气质的女孩,她最近已经漂亮了很多,头发也剪短了很多,人也变得精神。 “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怎样,我还得谢谢你呢。”崔远航心疼地帮她把乱的头发捋顺,大家都在休息,她还要干活。 “谢我?”李樱桃捶了捶腰。 “你学以致用,帮我配的去痘痘的药很灵,你看我现在皮肤多好。”崔远航笑道,李樱桃像个魔术师,洗完脸后涂抹她配置的祛痘药,不仅皮肤光滑了,连痘印都消失了。 “改天看电影吧,晚上我要去家教。” 落单的崔远航漫无目的地在学校游荡,跟李樱桃在一起很开心,有事没事还能说说家乡话,倍感亲切。中秋节的晚上不陪男朋友却要去做家教,仅仅只是因为双倍的酬劳。钱真他妈的重要,没有钱,别提什么梦想了。 中秋节晚上,刘凤琴失踪了,中秋之夜没有回来睡觉,最后一个人见到她下午在操场上跟一个男生打羽毛球,然后那个男生送了她回宿舍就失踪了。 她家在外地,怎么可能在外面过夜,而且学校新生管得严格,三令五申不许在外面租房,而且睡前恰好有一次点名就发现了。 因为是中秋,大家也没放在心上,三天后教室、食堂和所有她平时出现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她,手机开始是没人接,后来就关机了,她的家人报了失踪。 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宿舍,常丽有点不寒而栗,平时跟自己朝夕相处的室友竟然不见踪影一个星期,有时候又似乎看见刘凤琴在床上看书,对自己笑,身边的人忽然失踪,这样的感觉让人惶恐不安。 她会不会死了。一想到这,常丽看着窗外的雨,心里一阵凄凉,给方其林发信息也没有回。垒校都在说桂花楼是鬼楼,打地基时没有祭祀,很多冤魂四下逃窜,到处在找替身,越说越玄。 手机整点报时,凌晨一点了。 “开门……让我进来坐坐,外面冷……” 常丽盯着的窗外玻璃上忽然出现一双苍白僵硬的手,手指死死地抠住窗户边缘,指甲很长,从手指缝里能清晰地看到一张死人的脸。 是刘凤琴。 她的头发剃得精光,深陷下去的两只眼睛无力地耷拉着眼皮,她的嘴裂开得很大,一张一合在说话。 “啊!”常丽的头一阵剧痛,打开宿舍门就往楼下逃,到了二楼几乎是滚下去的。 耳边伴随着两声巨大的撞击声,整个宿舍尖叫声响成一片。 七楼的两个女生,衣服除尽,手牵着手从楼上跳了下来,有一个跳下来身体还在抽动,抽了几下慢慢地不动了。 常丽睁开眼睛,地上那个女生也正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自己,头只剩下三分之二。 常丽忽然觉得脸上湿漉漉的,下意识地拿手一摸,在微弱的灯光下一看,竟然是热腾腾的灰白色脑浆,那股奇异的腥臭让常丽的胃翻腾不已,晚上吃的东西全吐出来。 这是怎样疯狂的世界,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常丽昏厥了过去。 清醒的时候已经在医院,到处都是刺眼的白。 “醒来了!” 方其林守了一夜,眼珠都熬红了,紧紧地抓住常丽的手,“你要吓死我是不是。” “怎么了,我怎么在这里?”常丽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尾椎骨一阵疼痛,说话时嗓子也痛得厉害。 经过方其林一番解释,常丽才明白昨天晚上她发了疯,从宿舍拼命地往楼下跑,合监喊不住她,就跟着一起下去,常丽倒在地上大哭,摸自己脸上的雨水,尖叫着呕吐,然后就晕了过去,大家七手八脚地才送她到医院。 “那两个跳楼的女生怎么样了?”常丽关心地问道。 “根本没有跳楼的女生。”方其林疑惑道,“为什么你一口咬定根本不存在的事情?” “我亲眼所见!” “你太累了,再睡一会儿吧,我去买点早餐给你吃。”方其林在她额头上温柔一吻,退了出去。 当方其林提着早餐到医院的时候,常丽已经不见了,问了护士,说是一个女孩来找过她,说带她去散步,然后两个人都消失了。 她们去哪里了? 残酷的真相 崔远航正在宿舍洗衣服,楼下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探头出去看。 “有两个美女找你。” 啊?还两个?崔远航飞快地下楼,一看,是常丽跟刘凤琴。 “你不是失踪了吗?”崔远航惊诧莫名,“怎么忽地又出现了,找我什么事?” 刘凤琴没有死,她只是迷迷糊糊地从学校走出来,上了一趟到新疆的火车,一个星期都在火车上度过,到了戈壁滩下车,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证件,举目无亲,电话号码也不记得,躺在马路中间差点被路过的货车轧死。 后来被路人拖到一个老中医那,扎了几针,吐了一滩污物这才清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家里人报平安,买了飞机票就往学校赶,听说常丽住进了医院,两人一合计,就准备到学校找一个人。 “你女朋友电话是多少?”常丽气势汹汹地瞪着崔远航。 崔远航懵了,跟李樱桃有什么关系。 “你不告诉我,我们自己去找她,她迟早要回宿舍的嘛!”常丽拉着刘凤琴往琼花楼走。 宿舍里的人都说不在,常丽拉着刘凤琴说,“我知道她在哪了,跟我上车!” 崔远航想了半天不对劲,赶紧打了电话给李樱桃,接电话的是个男人,“你赶紧过来啊,这个女人,快不行了。” “你在什么地方?”崔远航有不祥的预感。 李樱桃的身体只有一半在地上,另外一半在车轮底下,是一辆漂亮的小车,崔远航从出租车上下来,眼前的一幕惨不忍睹,李樱桃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生命随时可以从身边消逝。 “不要……告撞我的人,赔的钱一半给你,一半给我家……帮我跟他们说对不起……我要走了……保重。” 崔远航抱着她痛哭失声,原来看着自己身边的爱人就这样像一阵风逝去是如此悲伤。 看交警查监控时崔远航才意外发现,原来李樱桃是故意寻死的,她在马路边徘徊很久,远远地看了很久才选了这辆价值不菲的奥迪车。 “看过之前我们保存的监控录像,她原来就是我们之前一直在调查的那位大学生碰瓷人,也就是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不过现在那位车主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予一定补偿。”交警冷冰冰地说道。 常丽和刘凤琴也没再追究下去,尽管他们曾经一度怀疑强烈的幻觉是李樱桃自己调的致幻剂放在饭盒里,但现在人已经死了,也无须再去刨根问底。 崔远航在帮李樱桃整理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日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写的无非就是一个人——方其林。他每一次出现时穿的衣服都记得一清二楚,她恨常丽,恨到入骨,恨到下药,恨自己没有钱,没有钱,漂亮衣服和高档化妆品买不起,做个头发都捉襟见肘,没有钱,怎么实现自己的梦想,只有选择去碰瓷,打扮得像刚从学校出来一样,一般人都不会怀疑,也成功了几次。 看到后来,崔远航把日记本烧掉了,他看到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情节,信任难道就是拿来背叛,那这世间到底还有什么事情是真的? 结婚的时候,方其林不知道崔远航为什么没有来,自己也有点心虚。常丽好似知道又好似不知道。 给樱桃烧完了冥币和纸空调,一阵风把灰烬卷了起来,方其林想大概是樱桃来取东西了。 电筒没电了,四周一片漆黑,毕业后各分东西,回忆中除了恐惧肯定还有美好。 手机收了一条信息:亲爱的,我怀孕了。是常丽发来的。 方其林此时此刻从来不后悔跟樱桃发生的那次激情。 ...
号称从来天不怕地不怕,不惧鬼不敬神的赵大胆却让鬼给吓着了。听到这个消息后着实让全村人吃惊不小,有几位好事的想去看个热闹可又心虚,后来在胆大点的村民带领下才战战兢兢走进了赵大胆家里…… 此时的赵大胆躺在床上目光呆滞,早没了活见鬼前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嘴里还不停地嘟囔:“杨老七,你孙子太狠了!” 赵大胆是村民们送给他的外号,他这个人擅长逮黄鼠狼,黄鼠狼的栖息地是哪?应该好多人都知道,那就是乱坟岗!在村子东北角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有一大片坟地,各种坟头,有种上柏树立碑的,也有好多,年久无人上坟打理,让黄鼠狼建了窝,满坟全是洞的。平常人白天路过这里,心口上都好像放只兔子,心跳急剧加速,可他赵大胆不同,别说白天,就是月黑风高的夜里,他上坟地和上邻居家窜门一样,他常说什么有鬼有神的,都是在骗自己,世上本无鬼神,不信让我真碰到了,我能把它逮着活吃了!可大话说多了的赵大胆此时躺在床上呻吟,这不免让人想到叶公好龙,龙真来了,叶公吓尿了! 赵大胆嘴里念道的杨老七是他隔墙邻居,原本两家关系还行,可自从包田到户后就一天不如一天了,杨老七这个人爱占个小便宜,农村分地那会基本上和原占有的宅基地差不多,邻居挨着邻居,每年春耕秋种,这杨老七总会偷摸多犁赵大胆的责任田,刚开始赵大胆没注意,可时间久了,好比赵本山的一部小品,拔羊毛专拔一只羊的,这羊就秃了。 气不过的赵大胆就找杨老七理论,三句话没说两个人就上手了,这一打一闹,从村里到乡镇硬是闹了小半年,后来乡镇派干部下来调解,从新量了地亩并标上了分界点,也就是从那一天起两个人算是结上梁子了,几十年再没消停过! 墙挨墙的邻居,难免有个鸡飞狗跳的事,可这事在他两个人看来就是开骂的理由,指桑骂槐、明目张胆、欲打还休始终陪伴着他俩,你家有喜事了我烧纸诅咒,我家有难事了你放炮庆祝。 可就在前天,原本身体强壮的杨老七早上吃完饭,刚准备起身干活时,一头撞到了地上,根本不给人抢救的机会,后来有人说他是脑溢血,有人说他是心梗,可不论怎么猜测,杨老七就这样一句遗言没留离开了人间。 听到杨老七去世的消息后,赵大胆那心里叫个高兴,心说,你小样还和我斗不?小命都没了咋和我斗? 昨天杨老七出棺,有村民劝赵大胆去吊个纸,毕竟邻居几十年,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他杨老七也死了。可任由别人怎么说,赵大胆就是不给面子,他心里说,哪那么简单,出棺我不去送他,夜晚我上坟地逮黄鼠狼时,顺道看我怎么损他! 吃过晚饭,赵大胆拎着捕黄鼠狼的工具就出门了,天出奇的黑,好像随时都会有暴风雨来临的感觉。此时,说黑灯瞎火下伸手不见五指一点也不夸张,但赵大胆他不怕,他是谁也,他是不怕天不怕地,不惧鬼不敬神的主!向坟地边走他心里还边嘀咕,杨老七呀杨老七,你坏事做尽,遭报应了吧!躺地下不舒服吧,有本事一会你从坟里站出来,咱俩再争吵一回! 赵大胆到了坟地后,借着手电筒的光亮他一眼就看到了杨老七那摆满花圈的新坟,心里说,杨老七你人缘不错呀,是不是和秦桧一样,坏到那种地步还有仨相好的?没办法,这只是坏人和坏人之间臭味相投罢了! 乡邻们传了多年,啥都不怕的赵大胆向杨老七的新坟走去,离坟还有几米的距离,突然他看到原本堆放在坟上的花圈有一个站立了起来,紧跟着伸出一个满脸是血的人头来…… 赵大胆当时就懵了,他努力的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他希望刚才他看到的只是幻觉,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刚才那个被人扶起的花圈倒在了坟地前面的空地上,可那个满脸是血的人头却没了踪影,“俺哩个亲娘,杨老七从坟里跑出来了!”赵大胆禁不着从嘴里叫出这句话后,潜意识告诉他杨老七一个入土的人要和他拼命来了!这是坟地,人鬼相斗起来他肯定占不了上风,还是赶紧跑吧…… 屁滚尿流的赵大胆丢下逮黄鼠狼的工具,使出吃奶的劲向村子里跑去,他一口气跑到家门口,才瘫倒在地上,用手拍着门,嘴里有气无声地喊着:“快开门,杨老七从坟里跑出来了!” 听到动静后的家人开门扶赵大胆进了屋,随着赵大胆进屋的还有一阵阵恶臭,家人找寻了半天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赵大胆大小便失禁,早屎尿一裤裆了。这变故也太大了,赵大胆变成赵稀屎了,家人很好奇他经历了什么,可不论你怎么问他,他只有一句话:“杨老七,你孙子太狠了!” 在猜疑中,家人帮赵大胆换了衣服,心想让他睡一觉平抚一下心情,明早天亮也就没什么事了,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更严重!赵大胆不能吃东西,哪怕是喝口水都能顺着屁股眼往外窜稀。古话说壮汉顶不住一天三泡稀,何况赵大胆这是一吃就窜稀呢? 家人急忙把他送进医院,中医、西医各种检查也没发现问题,可不论吊瓶还是药片就是止不住屁股眼窜稀。有病人告诉赵大胆家人,这是心病,看样子他是吓破胆了,魂丢了,找个神婆看看吧! 在神婆的指导下,家人备好香蜡纸炮各种供品来到了杨老七坟前,又是磕头又是求情,求杨老七放赵大胆一码,给他留条活路。可香也烧了,炮也放了,赵大胆不但没见好转,一口硬食没吃的他又连拉了几天稀,悲伤的家人这眼瞧着一个壮实的人,就这样要随杨老七而去了…… 离赵大胆村子五里地有个赵庄,人送外号赵手多的就住在这个村子。赵手多是个惯偷,三天不偷就手痒的那种,最经典的一次是他酒后说的,在一户家中没偷到东西,他居然拎走了人家放在墙角的尿桶,他说这是祖始爷传下的的古训,贼不走空。 平时偷鸡摸狗的赵手多总想干一票大的,他踩点好几天了,觉得他邻村有一户人家可以下手,男人是船员,一出海签合同就是三年,村头刚盖起的三间三层小楼还没入住,媳妇在家带着孩子,那平时花钱真叫一个阔绰!他心想就这户人家金银细软的肯定不会少,得手后比偷一年鸡狗强多了。 踩了几天点的赵手多运气不好,天天大晴天,还正好赶上月中,做贼见不了天日,也不能碰到圆月,亮光下面做事,那不是贼人干得活。手痒痒的不行的赵手多总算等到点了,今天是一个大阴天,这是个绝好的机会他不可能会放过,站在村外的他眼瞧着村子里各家各户关门熄灯后,他轻车熟路又悄无声息的翻进了他盯了好几天的院子…… 可事就这么巧,刚翻墙入院的他遇到了一件窝心事,主房屋里的灯突然亮了,当时就吓他一跳,他以为这是让主人发现了,可细听一下是小孩要大便。大伙都知道,农村老院子不大,厕所不在屋内在墙角,赵手多当时就心惊起来,很显然,孩子大便户主要带孩子出来,这院子里的灯一亮他可没处躲,虽说和户主没有交际,可毕竟离得不远也认识,这深更半夜的要是碰个面,能尴尬死人。他今夜只是想偷点东西,即使户主发现他,他也不可能为了偷这点东西杀人灭口,那样也太不值了! 赵手多叹了口气,为了不被户主发现,很不舍地又翻到了墙外。你说咋就那么巧,赵手多脚刚落地,还没站稳,墙头上的一块砖紧跟着下来了,还不偏不倚刚好落在了赵手多头上。赵手多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哎哟,我的亲娘!”更巧的是,他这叫声引起了村子里刚从外面喝完酒回来的几个小年轻。其中有一人说了“哎哟我去,这老公出海打鱼常年不在家,这娘们还偷上人了,走,咱哥几个去看看去,看看是咱村子里哪个主。” 说完话,几个怀着好奇心的酒醉子就向赵手多跑来,此时的赵手多让砖这一砸脑袋有些懵,他用手一摸,很明显有一股热乎乎、粘稠状的东西粘在了手上,流血了!他刚准备蹲下来缓口气,实然间几束光亮向他奔来,出于一个贼的本能,痛先放在一边,逃命要紧,赵手多想都没想就向村外跑去…… 赵手多这一跑更刺激到了几个酒醉子,紧跟着就随着赵手多跑出了村子,边追几个人还边喊:“站住!”,赵手多心想,我站住又没有福利,只有挨打受气,能跑傻子也不会站住的,当时那个场面真好似疯狗追疯狗…… 出了村子,赵手多没敢沿着大路跑,他选择了从田地里向坟地跑去,理论上讲,别说这是深夜,就是大白天对于村民来说这一大片坟地也是禁区,可赵手多不怕,人说贼胆大那不是盖的,坟里有好物件,挖坟他都敢干!可让赵手多失算的是,那几个小年轻根本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追得更急,突然间他明白了,常话说酒壮怂人胆是真的。 借着身后远处的手电筒光亮,跑到坟地的赵手多那叫一个后悔,后悔他轻看了追他的几个人,更后悔他选择的这个地方,没大树没房屋,藏哪?正在他后悔的准备咋能逃生时,他眼前突然一亮,真是命不该绝,他看到不远处有一座新坟,坟上堆放着好多花圈,求生的他想都没想就急忙跑了过去,掀起一个花圈就躺了进去…… 躲在花圈后的赵手多那小心脏扑腾个不停,他眼见着手电筒的光亮在花圈上扫来扫去,紧接着是杂乱的脚步声,他大气也没敢出,只求这几个追兵别掀花圈,要不他死定了!正如他求的一样,追他的人中有人建议,咱接着往前追,这坟地根本藏不住人,他才长舒一口气,天让我命不该绝,总算躲过了一劫,血流满面的他打算再等一会,等追他的人返回后再走,今晚真是倒霉透顶了,东西没偷到,这又是追兵又是受伤的。 赵手多还没等到追他的那几个人返回,一束手电筒光亮却直接奔他躲着的坟头来了,当时他冷汗就下来了,很明显,他暴露了,这几个追兵运用的是迂回包抄术,时间告诉他只有以最快的速度选择跑,要不必会遭到瓮中捉鳖,跑掉跑不掉单说,但不跑那是必死无疑! 赵手多急忙推开花圈,伸出了满脸是血的脑袋,看看敌情如何,当他只看到一束手电筒光亮后,就毫不犹豫地向反方向的田地里奔去…… 赵大胆活见鬼的事是越传越远,还越传越邪乎,最终传到了赵手多耳朵里,听完整个过程,赵手多坐不住了,只因为他偷东西没偷成,弄不好还要出条人命,这是他不想看到的,出于人的本性,他有必要去赵大胆家还原一下当时的场景了。 天刚黑,村民们还在吃晚饭的时候,头绑纱布的赵手多走进了赵大胆家里,坐在上气不接下气的赵大胆床头,从头到尾把经过说了一遍,躺在床上的赵大胆听完后长出了一口气,伸出一个手指,有气无力的指着赵手多说:“你再晚来一天,老子的命就搭在你手里了……” ...
我和两个人搭伴走夜路。 我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他们是哪个省的人,不知道他们的职业。不过,他们一路上都在讲故事,打发了很多的寂寞。 其中一个讲起了鬼故事:甲和乙赶夜路,经过一片坟地,看见了一个坟窟窿。 甲说:“我敢进去睡一夜。” 乙说:“你敢进去睡一夜,明天我就把我的手提电脑送给你。”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甲果真跳进了坟里,把死人的骨头清理出来,又往里铺了些干草,躺在了里面。 乙在外面说:“我走了?” 甲大大咧咧地说:“你走吧。” 乙就走了,脚步声越来越远。 这个坟很深,里面一片黑暗,透过那个窟窿,可以看见一小块黯淡的夜空。外面刮风了,“呼嘹呼嘹”响。而坟墓里却感觉不到一丝风动,只有一股腐朽的气味。不知道过了多久,甲听见有沉闷的敲击声。他以为乙没有走远,又绕了回来,敲墓碑吓他。 听了一阵子,他忽然感觉这个敲击声不是来自地上。 终于,他听见一个声音从旁边的土里传过来:“隔壁有人吗?” 另一个说:“我这里也有一个故事,和你的故事有点相似,听不听?” “你讲讲。” 另一个就讲起来:甲和乙赶夜路,迷路闯进了一片坟地,看见了一个坟窟窿。 甲说:“你敢进去睡一夜,我明天请你住总统套房。” 乙说:“你要是把里面的骨头都给我掏出来,我就敢睡。” “说话算数?”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 甲当即钻了进去。 乙等了半天,那个黑糊糊的坟窟窿里一直没有动静,他就朝里面喊:“你怎么了?” 他话音刚落,里面就扔出了一根人骨头。 乙放下心来。他朝后退了一步,说:“一根都别落下呵!” 骨头一根接一根地扔出来,有一根差点砸在乙的头上,那应该是一块人的锁骨。接着,那坟窟窿又没有动静了。 甲好像在里面搜寻。 终于,他从坟里爬了出来。 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阴冷:“里面收拾干净了,该你进去了。” “真进去呀?”乙突然有点不自然。 甲突然伸出一根手指来,戳在乙的鼻尖上,恶狠狠地说:“该我做的我都做了,你必须进去!” 乙意识到,要是他不下去,甲肯定会翻脸,就说:“好好,我进去,进去。” 他一边说一边朝下爬。 甲坐在了坟墓旁边的荒草里,阴冷地盯着他。 乙钻进坟墓之后,感到身下好像有什么东西软乎乎的,湿淋淋的。他有点恐惧,掏出打火机,想看个仔细。 “喀哒!”没着。 “喀哒!”又没着。 坟里缺氧。 他接连不断地打:“喀哒喀哒喀哒喀哒……” 终于打火机闪跳了一下,着了。他借着那闪闪跳跳的微弱之光,朝身下看了看,吓得一下就昏了过去——躺在坟墓里的人是甲。 他身上的骨头都被抽掉了,只剩下皮和肉。 我们三个夜行人都停住了。 准确地说,是他们两个先停住了,我也跟着停住了。 前面好像出了什么问题。 他们两个的脊梁对着我。一个说:“一只老鼠窜过去了。”另一个说:“这里有个坟窟窿。” 我惊愕了。 从他们身体中间看过去,果然有一个很大的坟窟窿。荒草中,斜插着一个墓碑,上面的阴文上涂着红漆,大部分都剥落了,剩下星星点点,就像有人吃生肉留在牙缝里的血渍。 “这次你进去?”他们中的一个说。 “还是你进吧。”另一个说。 两个人都迟疑了一下,几乎是同时转过身来,颤巍巍伸出了四只手,都指向了我的鼻子:“你进去!” 我“嘿嘿嘿”地傻笑起来。 我的笑不在他们的意料中,他们都怔了怔。 我说:“这就是我的家啊。” 你是谁?———这是你问的。 你说我是谁?———这是我问的。 ...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周围有着各类奇怪的事件,很多都十分的玄妙。在中国从古至今都有道士的存在,有些是狡诈的骗子,有些却是真正的世外高人。本期的灵异故事,为你解析。 从前,有一对夫妻,妻子善良能干,丈夫忠厚老实,两口子相亲相爱,可是,他们如今四十多岁了,连一个孩子也没有,夫妻为此经常做善事,并求告佛祖开恩,让他们有个孩子。 一天,妻子又去庙中祷告佛祖,在半路上,要经过一片荒凉的坟地。这块坟地,下午以后,常常闹鬼。因此人们下午不敢经过此地,就是经过也要等到上午才行走。 这天,老夫人因有事去得很晚,回来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正当夫人走到坟地前时,见位约十七八岁的美丽女郎在一堆坟前啼哭,哭得悲痛欲绝,十分的伤心。老人见了,赶忙上前问道:“姑娘啊!何事这样的使你悲伤?能不能对大娘说一声?也许我能为你拿主张。” 姑娘转过身,抬起头来,用顔抖的声音说:“大娘,小女是远方人,早年失去了母亲,父亲忠厚老实,只靠他一个人种庄稼来维持生活,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可是家乡忽然闹了旱灾,庄稼歉收,我和父亲无法生活,只好逃生在外,以讨饭为生。不幸的事来临了,父亲因饥饿,饿死在街上,我把爹爹的尸首埋在了这里,现在只剩下我一个孤儿,想起来怎不叫人伤心,我以……”姑娘还没说完,就泣不成声了。 夫人听了她的话,心里也非常悲伤,不知所措。忽然,夫人有了一个念头:如果这位美丽的姑娘做我的女儿多好啊!也算我没白做善事,于是,上前用商量的语气说:“姑娘啊!我现在连一个儿女也没有,我看你也够可怜的,想收你做我的女儿,不知你……” 夫人说到这里停住了。姑娘听后,忙跪在地上连连磕头,说道:“母亲在上,受小女一拜。”夫人见此情景,高兴得合不拢嘴,赶紧把女儿搀起来,带了女儿髙兴地回了家。 到了家里,夫人带着女儿去见丈夫,丈夫见后,也特别欢喜。夫人把女儿安排在自己的房间里,跟她同床入梦。 转眼过了一个月的光景,三口人过得非常幸福。丈夫的生日快到了,这天妻子挎着小竹篮子去街上买些东西。当她买好东西正要走时,忽从不远处走来一位道士,吃惊地对她说:“唉呀!我看一定有鬼在你的身边纠缠。” 夫人听了吓一跳,赶忙把自己的前后左右看了个清清楚楚,却什么也没见到,有些讨厌地对道士说:“大白天,哪里来的鬼?竟来吓唬人?”道士听了哈哈大笑,说:“此鬼此时的确没在你的身边,她现在正在你的家中。”说完,老道靠近夫人,把嘴接近她的耳边小声说:“你曾经在坟地中收下的那个姑娘就是女鬼所变。” 夫人听了,又惊又气愤,对老道发怒道:“我那女儿是位美丽、聪明的姑娘,哪个不知,哪个不晓!” 老道听了,笑道:“我劝你还是快快将此鬼除掉吧。不然,这鬼是心毒手辣的,一百天内她会将你的心吞吃的,如果你真不相信的话,在晚上上床的时候,不要吹灭灯,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等到你听到身边的女鬼鼾声如雷的时候,你的眼睛略微睁开些,从眼缝中你可以发现她并未睡觉,她正现了原形,用妖法降着你。”说完,老道扬长而去。 夫人半信半疑,她回到家里,什么也没说,就躺在床上了。 晚上,她果然点了一支蜡烛,自己和女儿躺在床上睡了。夜间,夫人听到女儿已经酣然人睡了,她悄悄地从眼缝中瞧了女儿一眼,谁知一看,大惊失色,床上哪里有什么女儿,只是自己一人躺在床上,她十分吃惊,由床前的梳妆椅子上一看,吓得打了个冷颤,就见椅子上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绿眼长舌的女鬼,还不时吞着红长红长的舌头。吞舌时发出的声音就跟鼾声一样。夫人吓得“啊”的一声睁开了眼,一看,鬼不见了,身边仍躺着自己的女儿,她有些心神不定了。 女儿听到声音被惊醒,忙坐起来问母亲:“怎么啦,母亲?”夫人也坐起来,装作无事地说:“啊,我做了一个噩梦,梦见我看见了鬼。” 姑娘听了一笑说:“母亲,不必害怕,有女儿在,鬼不敢来,就是来了,我们一起打鬼。”夫人点了点头就又躺下了。虽说她身子躺在床上,但她的心早跑得没影了。这一夜,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老想鬼的事…… 第二天,夫人忙去街上寻找老道,一会儿,就找到了。她见了老道,就跪在地上,哀求道:“老道长,您救救我吧!”老道看见了,连忙搀起夫人说:“这好办,我有一粒宝丹能在热水中融化,只要你能把宝丹放进热茶里,让女鬼喝下去,她腹内就会疼痛,使她现出原形,随后,我就会赶来降服她。”夫人听了,只好接过宝丹回家了。 夫人回到家里,倒了一杯热茶,乘鬼不防的时候,悄悄地把宝丹放进了茶里,很快,宝丹融化成水了。夫人把茶递给了女鬼,女鬼不知是计,接过茶杯一饮而尽。 一会儿,女鬼直喊肚子疼。女鬼疼得在地上直翻跟头,连滚带爬。突然,女鬼好像想起了什么,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伸出魔爪凶狠地向夫人扑去。老夫人吓得魂都飞了,呆呆地站在那儿,不知所措。眼看鬼已扑到跟前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道士来到了跟前。道士把手中拂尘一抖,那女鬼惊叫一声,现了本形。女鬼散着头发,张着血盆大口,摇晃着身子,伸出手向老道扑去。 老道不慌不忙,就见他把拂尘向上一抛,立刻在空中变成一把利剑直向鬼劈来。女鬼由于吃了宝丹,难以支持,没有躲过利剑,直听“啊呀”一声怪叫,女鬼倒在地上变成了一摊鲜血。 ...
记得那时刚上初中,六月份,正是水稻插秧的季节。那时父亲外地工作不在家,哥哥高中住校也不在家,家里就剩我和母亲妹妹三人。 我家有块水田,一片坟地正好在这块田的中间,坟地旁边修了条小水渠用于过水。 有天夜晚,邻居李嫂到我家说她的地已经浇完了,并且把我家地的口也改开了,为了防止跑口,让我家去人看着。 妈妈插了一天的秧,已经很累了,早已睡下了,妹妹还小。当时心疼妈妈,只想让她能多歇会,也没惊动她。就这样,我穿上父亲的军大衣,带上铁钎就上田地去了。 虽然六月份了,但是后半夜依然会觉得天气很凉。如果不穿上军大衣,地里的蚊子也会将人给吃了。到了地后,我先把水渠自家的田地寻视了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便开始寻找地方休息。 插秧的季节田地里到处都是水,也没什么好地方可以休息的,就这样,我看中了那片坟地。 十几个坟头,有七八棵柳树,其中两棵大些,月光下隐约还看到有几块石碑。正是插秧季节,青蛙的叫声此起彼伏。 我找了棵大点的柳树,可能是树大荫多的缘故吧!这个坟头的草不多。就这样我用军大衣把身体裹上,靠着那个坟头休息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几声鸟鸣声我似乎被惊醒了。突然感觉到脚开始凉丝丝的,并且那种感觉不断向上游动,啊!可能是我困了,自己也懒得动。 慢慢的,那东西碰触到我的胸口了,开始有种向下压的感觉。鬼吗?我的第一感觉坏了,那东西要害我。 想到这,我不顾一切的翻身起来,并且抓住压在我身上的那东西。 尼玛!手上抓的竟然是条一米多长的蛇,我随手把它扔到一边。 “哎呀!臭小子,你摔疼我了。”此时,扔蛇的方向出现个人影,黑洞洞的眼睛望着我,嘴里边嘟囔着边向我这里飘来。 “谁啊!难道你是鬼,这大半夜的别吓人。”我吃惊的望着他,害怕极了,想跑,可两条腿却不听我使唤,在原地动弹不得。 他飘到我面前“臭小子,虽然我也是鬼,但我是你的前世,是不会害你的,我只会保护你。你靠着人家鬼的房门堵着人家,鬼都被你吓的不敢出来了。” 借着微软的月光看面前的他,一身黑衣,刚才黑洞洞的眼睛变的明亮起来,年纪大概四五十岁,和我的模样极其相似,很是慈祥,熟悉的有种父亲的感觉。 “前世? 前世?”我愣了,因为我不知道前世是个什么东西,我怎么会有前世这个东西呢?而且还是一个人。 那个人好像看出来我不知道前世是个什么,于是便解释起来“前世就是你上辈子的人啊。” 这话我听明白了,我感觉身体一下子轻松了,不再害怕。不由好奇的看了看他,心里想着我的上辈子原来是这个样子啊! 要知道那个时侯我还是个学生,接受的是课本上的正统教育,是个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根本就不信这些迷信或者穿越的的东西。 “你身后那三盏明灯真好看,多亏了它,要不然……你就哈哈了。”前世笑着说。 我回头看了看身后说:“我身后哪有什么灯嘛?前世眼睛花了吧!我怎么看不见。” “臭小子,虽然你学了点文化,不信什么鬼神之说,做为你的前世,不忍心看你就此伤命。告诉你吧!世上是有鬼的,不但有鬼,而且还有神,生死轮回之说绝非虚言,你说自己不信鬼神,我这个前世你不是见到了吗?”前世此时顿了顿似有所思,但仍然接着说道: “鬼怕胆子大的人,一身正气的人,也就是人们说的阳气重。说男子汉有三味真火三盏明灯额头一盏两肩头各一盏走道的时候能吓跑野鬼,这都是真的。” 前世说这话的时侯,我能明显的看到前世脸上带着为难之色,看的出,他视乎并不心甘情愿的将鬼的老底透漏给我。 我听后点点头说:“胆子大的人身上有三盏明灯,这个我倒是听老人们说过,也在鬼故事里看人家提到过。听村子里老人们说:走夜路的时侯听到有人喊你,千万别回头,因为回头时鬼会把你身上的三盏明灯给吹灭,然后害你,原来这都是真的啊!” “我刚才附在那条蛇身上是为了将你唤醒,是为了提醒你。后半夜是鬼门开的时候,白天鬼待在家里一天,晚上也要出来活动活动,透透气,虽然你阳气旺,也不能堵着人家房门欺负人家啊!将鬼逼急了,人家还是会想办法将你的三盏明灯给弄灭,然后再害你,记住啊!”前世再三的提醒我,那说话的语气,俨然就像一位父亲在教育着儿子。 “前世,我对你很好奇啊!我看鬼故事的时候,看到经常有人写什么轮回啊穿越啊前世之类的故事,应该说对前世这个词不算太过陌生。请问你,作为我的前世,你生前是善是恶啊?你是怎么去世?我作为你的后世,常听人说起有因果关系,我很想知道啊!”我一连串的问题问着前世,因为我对自己的上辈子太好奇了,真的是想知道我前世的一切。 “哈哈,我的后世,你的问题太多了,人间有人间的法律,鬼界有鬼界的规矩,好像你们人间有保密条令要遵守,鬼界的事情也是不能乱说的,能说当说,不能说的一个字也是不能透露的,今晚要不是为了救你这个臭小子,这些话怎么的也不会说的。最后还得提醒你,别在这堵人家门了,赶紧回家去吧!”前世说完,眨眼间便不见了…… “你咋睡在这了,不害怕吗?快起来吧,地已经浇完了,回家睡吧!”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见的是妈妈,是妈妈睡醒后不放心找我来了。 此时的天已经泛起白,我和妈妈一起去堵上地头的河口。回头望了望刚才躺过的坟头,想起前世的话,心里默默的说无论你是鬼爷爷还是鬼奶奶,对不起,我下次不再堵你家房门了。 ...
某校(在台北, 很有名,) 往某个方向, 原来是空芜一片的( 当然是很久以前), 该校某个学生有梦游症,到了晚上, 就跑向那个方向的山上(那里是乱葬岗), 每天晚上都跑去, 但没有人知道, 而同寝室的室友,甚至他自己只对每天早晨起床, 满身的污泥和满口的恶臭, 感到莫名; 但也这样过了好久, 直到他对面床的室友, 半夜起来嘘嘘的那一晚。 那天, 真是贪喝了汽水, 只好从温暖的被窝起来啦! 咦! 他怎麽不见了……走出了房门, 看到了他在走廊上, 才明了他刚走出房间不久, 但是这麽晚了, 他要去那? 好奇心驱使他跟上前去…… 沿路气喘地跑步跟着, 而在前面的那位仁兄, 似乎是足不点地, 飞也似地向前奔去, 好不容易, 他停下来了, 喔……累死了, 休息一下! 这才发现身旁一堆堆的,前面那位仁兄背对着他, 所以, 当下立了决心, 决定要看他做什麽, 也顾不得这里的环境了, 就顺着隐在隆起处後面…… 只见他开始像疯狗般地挖着地面, 直到地面出现了约一人大小的沆洞, 这时躲在後面的才发现: 那是个坟墓, 而坑洞中露出来的, 是一具棺材……接着, 他像疯了似地扳开棺材盖, 露出尸体, 他好像松了口气般, 动了一下身体……然後, 弯下身, 用两只手 , 狠力地将尸体的一只手扯下, 然後用嘴巴, 开始像啃肉般地开始“享用”这个时候, 他才发现: 那只手上长满了因时间久而生出的蛆,甚至有一些不知名的昆虫和爬虫类,也在上面穿梭着…… 一幅可怕的景像, 却真实地在眼前出现, 他实在看不下去, 而向後退了一步, 一个不留神, 脚跟踢到了一颗石仔, 而发出声响, 惊讶而担心之余, 低下头又向前担忧着, 但是, 他也同时寻声回头…… 他看到的是: 一张贪婪的脸,挂着碎肉的嘴,和一双火红的眼睛!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快跑! 两只脚己经不是自己的了, 但是, 他一定要跑回房间, 心里还想着: 他应该不知道我才是! 但是, 紧追在後的奔跑声, 告诉他: 错了 终於回到宿舍, 立刻钻进被窝, 气喘喘地告诉自己: 没事! 没事!房门打开了, 他知道他就站在门口, 为什麽他不进来呢? 轻轻地拉起被角,向外偷看着, 发现他好像在找什麽…… 这个时候, 站在门口的人, 走向他对面床的上, 将手伸进那人的被窝中……那个位置是……胸……不是, 为什麽……是……心跳! 紧张的气氛立即升高, 告诉自己: 要镇定! 要镇定! 心跳啊……拜托你啊! 越是这麽说, 心跳越是加快……他知道现在轮到他了, 屏住呼吸, 眼睛却看到一只沾满污泥的手伸进他的棉被, 向着他胸部前进……没事……棉被猛地被拉起, 天啊! 那张贪婪的脸,挂着碎肉的嘴,和一双火红的眼睛, 现在就在眼前……他发疯似地掐着他的脖子, 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吵杂的声响, 很快的引来宿舍中所有的人, 而且拉开了这两个人…… 故事的结尾, 是两个人都退学了, 而且两个人都被送到松山疗养院, 一个惊吓过度 , 一个精神分裂…… ...
故事发生在二十年前一个叫小芳的女孩身上,小芳是个护士,住在大陆乡下地方,每天骑单车返医院上班都要经过一个路边的坟地。 有一天傍晚,她骑车经过墓地时突然单车链松脱下来,她只好下车修理,却没法修好,正当她焦虑不已之时,突然有个二十多岁左右的男子从墓地旁的树林里走出来,帮小芳修好了单车。因赶时间上班,小芳说了多谢后便赶紧去上班了。 岂料连续两天同样的地点,小芳的单车链都掉下来,几次都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男子为她修好,一回生二回熟,小芳逐渐对这位叫小军的男子产生好感,并且与他拍起拖来,小军对她很好,但是每当小芳问起他的来历,他总是支吾以对,不肯明言。 大约半年后小芳因不断要求小军带她去他家,他便对小芳说:“好吧,我给个地址给你,你自己去,但是你会后悔的!” 小芳为了想揭开小军来历的谜底,便顾不上这么多了。她循地址来到一间老屋门前,敲门,来开门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小芳问:“婆婆,请问xx军是否住在这里?” 老婆婆像受了惊吓似的犹疑了好一阵,才回答:"是啊,这是xx军家,我是他的妈妈,不过他十年前已因病去世了,你找他有甚么事?" 小芳听了差点昏倒当场:“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昨天才见过他!” “好吧,你跟我来看!”老婆婆叫小芳进来,一进婆婆房屋的客厅,赫然见到灵堂上正挂住小军的黑白遗照,吓得小芳这次真的昏过去了。 苏醒过来后,小芳决定报案,公安接报后四处侦察没有结果,因为从此以后小军真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过。最后经小军妈妈同意,决定开棺验尸,查明真相,小军的坟墓竟然就在小芳与他初次相识的地方,棺材打开了,里面除了小军生前穿的一对皮鞋外,甚么也没有! 事情过去了二十年,小芳早已来了香港定居,她才三十多岁,还不到四十岁,却再也没有拍拖,因为她说除非找到一个跟小军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否则她将终身不嫁。 ...
有时我总在想,人死了会不会变成鬼或者僵尸之说?会不会以另一种形态而存在?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有些时候我不能否定。在我的人生冥冥之中似乎有这东西的存在,我并不是在危言耸听,前边写的一个《惊魂未定》只是一个故事的改编,而今天我要说的就不仅仅是故事了…… 1、 刚上中学那会,在我们村有一个后山坡,听说在那边土葬从阴阳学角度来讲,人财兴旺。村里的人虽然都很淳朴和善良,但也很迷信。在我的记忆里,整个山坡都是大大小小的坟包。有时候从那里经过,都感觉浑身不自在。所以我们小时候很少去那边山坡玩,家里大人也不允许。 记得是个盛夏,坟地里的一个新坟被挖空了,整个村子的人都跑去看。我也跟去了。当我去的时候,只看见一个棺材在一个大坑里,棺材里面铺就的棉被等等都还在,最关键的是里面躺着的人不见了。顿时,村里人都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说诈尸,有的说可能变成僵尸了,有的说被别人偷走了。 当时我还小,但也看过类似僵尸鬼怪之类的故事。不一会,村民吴振伟踉踉跄跄的跑来,跪在坟边上吃惊的看着棺材里面。突然,他垂首顿足,“老天爷啊,造孽啊……”说着,呜呜的哭了起来。 吴振伟是村里的村民,早年下海经商,在村里人眼里是个能人。几年的时间就腰缠万贯满载而归。那年他才27岁,回来不仅盖了二层小洋楼,还买了一辆轿车。在当时,这些东西是任何一个村民都赚不回来的。后来经媒人介绍和邻村的孤儿爱芬结成连理。两人也算恩爱。 不过,前几年听说吴振伟在外边还有一个女人,具体事情就不得而知了。 后来小两口经常为了这些事吵架,看来吴振伟外边有女人的事并不是子虚乌有。直到有一天那个漂亮女人出现在了村子里…… 在那个女人出现的时候,爱芬就和那个女人大打出手。两个人从村里打到村口。吴振伟在一旁干着急插不上手,却也拉不开。村民们好说歹说把女人拉开送走了。 从那以后,爱芬是闭门不出,整天忧郁寡欢,终于病倒了。 过了一个多月病也不见好,吴振伟也是隔三差五的开车出去买些营养品回来。 我最后一次见爱芬的时候见她瘦得皮包骨头,简直像换了一个人,我纳闷人家养病都是越来越胖,怎么爱芬瘦的不成样子呢? 又过了一段时间,传出爱芬病死的消息。由于爱芬是孤儿,吴振伟为爱芬举办了一次隆重的葬礼…… 3、 这天刘菲忙完家里的活计儿,一家人早早的吃完饭洗漱一番就搂着儿子虎子睡觉了。睡到半夜突然听见家里的鸡圈一阵骚动。刘菲以为又是黄鼠狼来偷鸡吃,就催丈夫李树出去撵。李树懒洋洋的爬起来披了一件衣服就出去了。不一会儿,就听见李树“啊”的一声大叫,接着就是“扑通”倒地的声音。刘菲赶紧起床出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到了院子见李树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再往鸡圈那边一看,我的吗呀,刘菲顿时浑身起鸡皮疙瘩,一个披头散发光着脚的女人正拿着一只似乎刚刚咬死的鸡向他走来,不对,是飘来…… 院子里开着灯,但女人的脸被头发遮着看不清面容,恐怖的是女人竟然穿着一身蓝色的棉寿衣?一阵阴冷的风吹过,掠过女人的头发,只是一瞬刘菲发现女人的脸异常的苍白,眼睛似乎透着绿光,嘴角全都是血……刘菲已经吓得叫不出声,嘴大张成“O”型,摇摇晃晃的瘫倒了下去…… 等刘菲醒来,看见李树还躺在地上,鸡圈旁的女人不见了。这时刘菲才反应过来,赶紧进屋看看孩子,到屋里一看傻了眼,虎子不见了…… 这才惊醒了街坊四邻。 听完刘菲的经历,大家都面面相觑,胆战心惊。村长走出来吩咐大家赶紧帮忙到处找找。于是,众人三三俩俩准备拿着手电分头去寻找虎子,吴振伟此时却突然笑了起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明白吴振伟为啥突然笑…… 吴振伟转过身来叹了口气对村长说:“是爱芬,爱芬一直在这个村子里,从没有离开过。哎,看来我是逃不过这劫了。村长,去爱芬的坟墓看看吧,虎子可能在那里。赶紧去,去晚了,虎子会有危险。”说完,转身走出院子直奔后山坡那片坟墓。 大家手忙脚乱的把李树弄醒跟着走了出去。 4、 这时,天已经泛白,众人急匆匆的赶到后山,果然不出吴振伟所料。在后山坡发现了虎子,让大家惊讶的是虎子静静地躺在棺材里。人群里一阵骚动,李树两口子看见虎子,赶紧跳下坟坑从棺材里抱出虎子,探了探鼻息,都长舒了一口气。幸好,虎子只是睡着了。李树叫醒虎子,就问怎么跑这来了? 虎子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婶子叫我,我就跟她出来了……” “哪个婶子?”村民刘春惊讶的问道。 “就是,就是二叔家的婶子啊。”虎子指着吴振伟。 这时大家才感觉事态的严重性。大家心里都明白了,每个人都恐惧到了极点。 吴振伟走过来问道:“虎子,你婶子去哪了?在哪里?快告诉我?” 虎子摇摇头。吴振伟抽搐着仰天长叹:“是我对不起她,是我害了她,她回来复仇了。我是自作孽啊!”说完,疯言疯语的摇着头踉跄的走出人群…… 过了几天,吴振伟在家里被人发现服敌敌畏自杀,在其身旁留了一份遗书。歪歪扭扭的字体,写的很潦草。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我走了,我后悔我自己所做的一切。爱芳,我对不起你,这几年,我一直在自责中度过,都怪我听信了那个女人的谗言,再给你买的营养品中放了一种慢性药。 我对不起你,我该死,我知道你不甘心,我也同样无法承受良心上的谴责,我去找你了,你等着我 ,这辈子从来没对你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话,但今天我要对你说‘爱芬,我爱你!’虽然晚了,但我用死来证明我对你的爱…… 爱芬,我替你报了仇,到现在我才明白,那个女人是为了钱才和我在一起的,所以我把她给杀了。 这样,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你回来吧,我知道你每天都在看着我,我知道你有怨气,我甘愿接受你的惩罚。 不要再吓村里人了,我们去另一个世界好好的过日子,你听见了吗? 爱芬,回到你应该去的地方,等着我,我来了……” 在遗书的背面写着几个大字:“把我和爱芬合葬在一起”。 5、 在后山坡的坟场,村民惊讶的发现,爱芬的尸体正直挺挺的、规矩的躺在棺材里。在她的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 后来听村民传言,爱芬可能尚有一丝气息,但怨气难消,每天喝血度日。在看到丈夫的遗书后终于咽了这口气…… ...
老一辈常说:坟进水,鬼闹人。特别是涝年景里,地里的坟很容易进水,死去的怨魂就会不安宁,从而来到阳间里作怪。 前几年,每到夏天,雨就下得比较大,淹死了很多庄稼。邻村有一块老坟地,解放前村里死了人都是埋在这里,后来到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红卫兵就铲平这里的坟,把这里的土挖走了去填路,这里也就成了一个大坑。由于这块坟地里的风水好,曾有一个算命先生说这是一块风水宝地,谁家的先人要是埋在这里,他们的子孙就会出人头地,来赚大钱,做高官。文化大革命过后,村民们又把这里的大坑填平了,仍把死去的人埋在这里,只是这块老坟地成了一块洼地,里面长满了杂草和芦苇,一到下雨天,就会积很深的水,甚至会淹没一些小坟头。由于这里的水很长时间不干枯,再加上附近小河里的水涨满时,就会冲过来一些鱼虾,于是经常会有小孩来这里摸鱼。 有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有一帮小孩来这块老坟地里摸鱼。当时刚下过雨,这里的水比较深,孩子们只有在水边眼睁睁地看着鱼儿在水里游,都不敢跳到水里捉。过了一会儿,有一个胆子大的孩子沉不住气了,一个猛子就扎进水里去摸鱼,可是等他跳进水里后就很奇怪地没有踪影了。这一下子把在水边上的那帮孩子吓得都没有了主意,有哭的,有喊的,乱作一团。这时有一个老头正巧路过这里听到了孩子们的哭喊声,才赶过来救出了那个男孩。 那个男孩被送进医院里后,一直昏迷不醒,过了好些天才醒过来,却一直又在说胡话:“我的房子里进水了,我快被淹死了,阿牛快来救我,阿牛……”那声音很嘶哑,根本就不像那个孩子说的话,听起来倒像是一个老头的声音。 村里正巧有一个叫阿牛的人,阿牛的父亲死后就是埋在这块老坟地里。于是大家都说是阿牛父亲的坟里进水了,他的鬼魂才会扑到这个孩子身上来作怪的。 阿牛知道这件事后就找了一台抽水机,抽了好几天,才把这块墓地里的水抽干。等抽干这里的水后,他又给他父亲重修了坟,那个男孩才正常起来,不再说胡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