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总是在试图寻找我们驻足过的痕迹 就好像我们遇到了心爱的人 总希望从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微笑里 捕捉到一点点暧昧的痕迹 可是,一切 真的如我们期待中停留的那么真实、长久吗? 别样的生活 “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尸体;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四肢;裸露其外,腐烂不堪的脏器,全部被收集在全亚洲最具规模的蒙氏法医博物馆里。这里有世界最经典的法医解剖案例;最全面的法医科学历史资料;最权威的法医专家辑录……” 看着电视里介绍法医馆的宣传短片,听着解说员富有热情的介绍,我突然觉得有一点点好笑。其实解说员并没有夸张,法医馆确实是父亲和我心血的凝结。但是,这种有些张扬的展示,似乎还是和我低调的生活状态有些不符。我还是喜欢这么静静地坐在戈多咖啡馆里,听听音乐,喝点咖啡,思考问题。 我捧着一杯Expresso,坐在靠窗的位置。就仿佛一年前,那个会坐在同样位置喝Expresso的女孩一样。每当这时,我就会陷入回忆的状态里。那个女孩子就像与世隔绝一般,总是安静地喝她的咖啡。她很漂亮,从她身上的校服可以知道,她是附近女子高中的学生。不过,最惹眼的却是她手上戴着的蓝色钻石戒指。她那样的年纪,不是一个可以戴钻石戒指的年纪。 我发现,她总在悄悄地关注我。我可以感觉到,她的眼神追随着我在咖啡馆里的一举一动。可是有一天,她突然就不再来了,就好像一瞬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有一次咖啡馆在圣诞节搞活动,让大家在许愿墙上写下自己的愿望和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个女孩子写到:“但愿,爱,能感动一切!Flora。” “天啊,那不是大明星蒙橙吗?”几个女孩子尖叫着冲到我身边。每当这时,我都要温和而又富有耐心地和她们解释“我不是蒙橙,你们认错人了”。“怎么会不是呢?你和蒙橙简直是一模一样嘛!”女孩子们唏嘘着。“请你们不要骚扰我们咖啡馆的老板,好不好!”小果再一次扮演“保护”的角色,把带着诧异表情的女孩子们从我身边送走。 对!我确实不是蒙橙,虽然我和他长得一模一样。因为我是他的孪生哥哥,蒙蓝。我不喜欢弟弟那种蝴蝶般光鲜的生活,我每天去的地方,除了法医馆,就是我自己的咖啡馆。我更喜欢跟那些没有生命却可以昭示真相的尸体接触。虽然它们无比恐怖,丑陋,甚至肮脏。我已经是法医系研二的实习学生。也就是说,我即将要成为一名每天只和尸体打交道的专业法医。而我的导师,是我那最古怪的父亲,蒙棕。 乡村旅行 暑假来临,我要去乡村看望梓茄,她在那儿有一个安宁美好的小别墅。梓茄是我在一个时装展示会上认识的女生,虽然只有22岁,却是很有才华和潜力的时装设计师和化妆师。而她,最吸引我的却是,她不仅为活人设计服装,她还专门为死人设计寿装和给死人化妆。 去梓茄的小别墅,要路过一片麦地。正悠闲地走着,就看到一个人在地里,他面朝下趴着,很久都没有动一下。这似乎有点奇怪,于是我走到他身边,蹲下来,把他俯卧的翻转过来,在看到那张清秀面庞的一刹那,我震惊了,他就是我的老同学程伦! 他这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之间出现在一个很少有人经过的麦地里,他是昏迷了吗?还是……?怎么一动都不动呢?我把手指放在他的鼻子下面,已经没有气息了,我赶快去触摸他的身体,他的身体是冰冷的。我翻开他的眼皮,明明眼球还有光泽,一点都不像一个死人那样暗淡无光。然后,我又去抚摸他的脸颊,他的皮肤是柔软而又略显红润的。怎么看,程伦也不像是死了,我拿出随身携带的温度计,测量他的体温,他的体温只有27摄氏度。这么低的温度,只能是在昭示一种死亡的事实。 但是,当我的手触及他的胸部时,我却听到了像是握住雪球的声音!这声音预示着他的胸部已经发生了广泛性的骨折。我马上又去触摸他的头部,他的头盖骨就像是碎裂的瓦片被包裹在皮肤内部一样!这样的尸体状态使我震惊了!我又去触摸他身体的其他部位,他的关节,他的腿骨,都发生了粉碎性骨折! 这一刻,我望着一片茫茫的麦地,竟然感觉到了——恐慌!因为程伦的身体表面几乎没有任何伤痕,所以他全身的粉碎性骨折根本不是任何利器导致的外伤所形成,除非,他是从很高的地方跌落下来!坠落之后,再加上麦地的柔软,不形成皮外伤,也是合情合理的。可是,这广阔的麦地里根本没有条件可以使他跳下来啊!难道?他是被人移尸到这里的?而最恐怖的事情还在后面,我仔细观察了四周的痕迹,除了我自己的脚印之外,根本就没有第二个人的脚印!难道是鬼把程伦的尸体带到这里来的? 奇怪家族 “你的别墅啊,如果不说是一个女孩子住的地方,我还以为是个鬼屋呢!”当我发出这句感慨的时候,梓茄正微笑着,拿着一杯果汁坐在我的对面。 “这个世界上的怪人本来就多啊!我就是喜欢给死人设计衣服,也喜欢给他们化妆啊!谁说死人就没有享受美丽的权利啊!”梓茄是那种喜欢化烟熏妆的女生,再加上一头乌黑的长发,纱质的长裙,从人眼前经过时还真地很像鬼魂在眼前飘荡。 “那你也不用把你家里到处挂满了死尸的照片吧?而且这些死人的脸还被你化得这么花哨!我真怀疑,能有几个人懂得欣赏你这种死亡艺术呢!”我说话的时候,发现梓茄正用一种很怪异的眼神看着我。 “蒙蓝,其实你真的很帅!可是谁又能想到,这么一个近似于天才的美少年,却是一个喜欢整天和死尸打交道的人呢!你从很小的时候,已经开始和你父亲学习法医技术,还帮他打理法医馆的业务,你整天生活在一个充满血腥味道的环境里,难道,别人就懂得欣赏你吗?”梓茄的反击一向有力。 “你知道吗?死人是会说话的!从死人的身上寻找真相,真的很过瘾,很有成就感。如果你觉得我是怪人的话,可能我老爸才是全天下最奇怪的人吧!他年轻的时候,有一大笔家族生意不去做,而是偏偏选择做法医,等到上一辈人去世了,他还把继承的一笔巨额遗产用来投资建设法医博物馆,还收藏了上万具奇特的死尸。” “所以啊,我看你们家最正常的人应该就是你弟弟蒙橙吧。一边做大二的学生,一边做红透半边天的偶像明星。也只有这样,你们这对双胞胎兄弟的帅脸才不会被浪费。对了,听说你老妈是收藏家,她都收藏些什么啊?”梓茄还是忍不住她的好奇。 “你说呢?你认为她会收藏些什么?”我用暗示的眼光看着一张贴在墙上的死人的照片。 “不会是死尸吧?”梓茄瞪大了眼睛期待着我的答案。 “Bingo!她整年整年地不呆在家里,全世界跑,为老爸收集各种各样的死尸。而且啊,还专门是那种死得很离奇的人的尸体呢!”我漫不经心地摆弄着自己手中的玻璃杯。 “My God!简直是一家疯子!”梓茄翻了个白眼。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上午在麦地里发现的那具旧同学的尸体,老爸应该在做解剖,我报了警之后,作为首席法医官的老爸应该正在进行着他的工作。程伦到底是怎么死的呢?我心里疑问着。 遗落的日记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我觉得有些无聊,想在书架上找一本书来看。梓茄真是一个奇特的女生!她书架上的书包罗万象,哲学,心理学,美学,而且都是大师的著作。这让我根本不能不欣赏她,甚至是……迷恋。可是,我还不想告诉她,我从看见她那一天起,就喜欢她了,也许,我更喜欢我们之间没有明确答案的暧昧情绪吧。 翻着她书架上的书,我突然发现一个日记本,非常别致。是梓茄的日记吗?我耗不过好奇心,终于还是打开来看。 “他是一个从容而又优雅的少年,我猜他也就15、6岁,他很俊美,而且过于冷静。但是,他偶尔的微笑里,却透露着一些温暖的感觉,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他,他的笑,真的很阳光。我想,只要有他在我身旁出现的时间,哪怕是一刹那,我都无法把我的目光从他的身上移开。” “我偷偷跟踪他,观察他,已经两年多了,可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他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存在。就算我告诉他,我一直喜欢他,我想他也不会接受一个陌生女孩子的爱。” …… 已经深夜12点多了,我还在读着这本厚厚的日记,里面还有一些素描,画的都是我。这些素描也可以让我完全确定,这本日记上写的人,一定是我!难道,一直有一个在我身边出现的女孩子在默默喜欢着我吗?可我为什么一点都没有觉察呢?她到底是谁呢?为什么她这么私密的日记本会出现在梓茄的书架上呢? 第二天一早,梓茄一边喝牛奶一边给一个假模特的头部化妆。“如果是给一位因为车祸死亡的女人化妆,我看我要先清洗她的面部,如果不幸毁容的话,我还要缝合她的伤口,然后再给她涂上一层厚厚的粉底,再……”梓茄又在练习她的死人化妆技巧了。 “梓茄,你是不是从两年前,就一直在暗恋我?我不介意我们之间有姐弟恋的。”我手里拿着那个日记本。 “我要是喜欢你,我会直接走到你面前,跟你说,小子,我看上你了,才不会那么迂回,去弄暗恋这种事。”梓茄有些揶揄地说。 “但是问题是,我在你的书架上发现一个日记本,里面写满了一个女孩子暗恋别人的心情噢。” “在我的书架上发现暗恋你的日记?这怎么可能!我们根本就没有共同的朋友啊,而且还是暗恋你的人!难道是她?”梓茄突然之间有些领悟。 可以通灵的女孩 “这个村子的风景很美,所以会有游客来观光。他们偶尔也会租我别墅的一个房间来住。不过大多数人因为我的别墅布置得太恐怖而不敢来。不过在你来的前几天确实有一个女孩子租过我的一个房间。日记,也许是她遗漏下的。”梓茄回忆着说。 “那个女孩子长什么样子?” “很漂亮,17、8岁,很清瘦,而且她右手的食指上还戴着一枚很耀眼的蓝色钻石戒指。” “蓝色钻石戒指?”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我一直有些怀念的女孩。 “这个女孩子居然告诉我,她可以通灵,而且可以预知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她看到我,竟然说出我妈妈当年是在死后把我生出来的!她可真是神了!”梓茄感叹到。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我的父亲蒙棕打来的。 “你昨天发现的那具尸体,经过尸检,可以证实是由于从高处坠落而导致死亡,全身都形成了粉碎性骨折,奇怪的就是,那具尸体到底是从哪里摔下来的,因为尸体四周根本没有脚印,就更不可能是移尸。” 我接完了父亲的电话,突然觉得这个case有点离奇,到底,我这个不怎么见面的旧同学是怎么死的呢? “梓茄,有没有兴趣跟我去调查一个人的死因。”我知道,梓茄总是对和死亡有关的事情感兴趣。 “OK!我也对那具突然被发现的新鲜尸体感觉到好奇。” 于是,我和梓茄开车赶往程伦已经被封锁的家。 碎骨 “现在警察已经封锁了程伦的家,因为爸爸那边只完成了初步的尸检,到现在为止还无法确定程伦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他的死简直就是一个谜。” “如果他和你是旧同学,他就说明,他也是个天才了?”梓茄今天的打扮是淑女风格的,她如果不在她那个“鬼屋”研究什么死亡艺术时,其实还是一个非常优雅漂亮的女孩子。 “对,他是我少年班的同学,算是一个数学天才。不过他为人很古怪,从不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他只是一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说着我们已经走进了程伦的家。 我和梓茄四处观察着,客厅,卧室,餐厅,一直到浴室。 “有钱人家的浴室都可以这么大,这么漂亮。”梓茄感慨着。 “还记得15岁那年我们一起聚会,程伦还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我们还说,那带来让我们‘鉴赏’一下,没想到那句玩笑,成了我们之间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突然有一点点难过。 “这么漂亮昂贵的浴盆居然也会掉漆啊。”梓茄正蹲在浴盆旁边仔细欣赏着白色光洁的浴盆时发出了感慨。 我走过去,蹲下来,拾起从浴盆上掉下来的一小块漆。 “这不是漆,这……是一块碎骨!”对于骨头,我实在太熟悉了,哪怕只是非常微小的一小块,我都可以第一时间鉴别出来。 “My God!这个浴室里怎么会有碎骨!”梓茄感到奇怪。 “我需要回去实验室鉴定一下。”说着,我拿出了每天肯定带在身上的小塑料袋把那很小的薄片装起来。 回到实验室,很快就有了结论,那个小的薄片,正是人的碎骨,确切地说,是一块很小的骨渣。我的第一直觉告诉我,那个浴室有问题! 于是我再一次回到程伦的浴室,非常仔细地检查了他的浴盆,我又找到了几块非常非常微小的人骨碎片,就像是脱落的白色油漆一样。但是还无法鉴定出碎骨是来自于男性还是女性,不过通过与程伦尸体的骨质做对比,可以肯定,碎骨绝对不是来自于他的尸体。“难道……有人在这个浴室里碎尸?而恰好就是把残肢装在这个浴盆里?”职业的敏感,使我不得不这样联想。 “阿蓝,我就知道你会来调查这件事!不是让你好好休息嘛。”说话的人正是我的父亲蒙棕。 “在被我发现了一具离奇死亡的尸体之后,又让我发现了碎骨残骸,这么好玩的事情,我怎么能够置之不理呢。”我摊开双手,做出了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你这小子就是不听话!难道你想下半辈子都再也站不起来吗?”老爸总是那么不苟言笑的样子。两年多以前,我出过一次车祸,是有人蓄意要撞死我,不过我身手很机灵,及时躲闪开了,但是我的腰骨却受了伤,再加上前些天我因为跑步而扭到腰,新伤旧伤,迫使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事情,好好休息一下。 “我是想,你也刚好可以利用这个休息的机会,和那个你心仪已久的梓茄好好培养一下感情。”老爸居然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可不是表面上那么酷的。 “其实我一直都有邀请她来我们法医馆给那些尸体化妆,尤其是那些因为被杀害被肢解而变得破碎和恐怖的尸体。不过梓茄说她还在考虑,她明明就是很想来,却一定要装作还在考虑的样子。” “我看,你是想利用机会,能够天天见到她吧?”老爸一向都是不留面子地说出我的心声。 访客 一周以后,我终于还是回到了梓茄居住的那个小村子。至于程伦的死,终于在有一天的夜晚,当我在顶楼吹风时,被我发现了谜底。那是一架轰鸣而过的飞机给了我最好的启示。所以,程伦应该是从飞机下坠落而死的。只不过,警察还没有找到,他到底是从哪架飞机上坠落的,是被人推下去的,还是自己跳下去的。 “喂!蒙蓝,你到底一直在摆弄什么啊?”梓茄问我。 “是人的头盖骨的碎片。大概在两个月以前,有个老人在河边钓鱼,居然钓上来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就是已经完全破损的人的头盖骨碎片。我想,死者应该是在临死前头部遭到过严重的重物袭击,才导致头盖骨完全破裂。而且还有人把这个头盖骨彻底切开,肢解。老人钓上的不过是四分之一的头盖骨残骸。而我的任务,就是想办法,把这些碎片一点点拼接起来,就像是玩拼图那样。”我从容地说着,其实对于我来说拼接这些肢体的残骸已经是家常便饭,为此,我还特别进修过法庭人类学,就是一种专门通过人的骨头来辨别身份和死者生前生活轨迹的学科。 “为什么你知道,这只是四分之一的头盖骨呢?”梓茄总是对我的学科很感兴趣。 “因为我已经把这些骨头的碎片进行过称重,根据一套公式,我大概就可以根据骨头碎片的重量来确定它们所占头盖骨的比例。” 正在这时,我听到有人按门铃。打开门,门外居然站着一个女孩。她手指上闪亮的蓝色钻石戒指向我昭示着,她,就是那个曾经光顾我咖啡馆的女孩。 “你好!我叫美智,前些天我住在这里,遗落了一本日记,我是想把日记拿回来。” “我记得你,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你总是去戈多咖啡馆喝Expresso。”这时,我发现女孩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我也记得你,你是戈多咖啡馆的老板。” “不好意思,你遗落的那本日记,我都看过。” 美智留下来了,当得知她就是那个一直暗恋我的女生之后,我们之间就显得有点尴尬。美智走进我的房间,看到桌子上都是碎骨的时候,她的脸色都变了,可能是因为惊恐。 “我是一个法医,我正在拼接人的头盖骨,你不要害怕。”我解释着。 “我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事实上,我可能是最熟悉你的陌生人。”美智微笑着说。 隐匿的爱 “美智,你是怎么认识我的?”我只是有点好奇。 “还记得三年以前,那时的你大概也就只有十五六岁吧。那是一个冬天,你静静地站在咖啡馆的窗前,看着雪花飘落,我刚好经过那家咖啡馆,看到窗子里的你,就在那一瞬间,我就喜欢你了。后来,我一直都有出现在你的生活里,只不过,你没有注意过我。” “可是我今天还是遇到你了!” “是啊,总是有一些人和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我们无法预料。”美智显得很腼腆。突然之间她的这句话给了我一个启示。 我走出房间给老爸打电话。 “老爸,我留了几片头盖骨的碎片在实验室,你把这些碎片和我们前几天在程伦家的浴室里发现的人骨碎片测试对比一下,看看是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我突然之间想到,头盖骨被发现的地方正是程伦家附近的那条河,而刚好他家的浴室里也出现了人骨,虽然这只是一种猜测,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会是一种关联。 美智后来留下来住了好几天,因为梓茄总是对美智所谓的通灵技艺感觉到好奇。真是两个奇怪的女生。 而我也在这几天收到老爸的电话,因为测试的结果显示,头盖骨碎片和程伦家浴室里发现的人骨碎片的确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所以,毫无疑问,有人在程伦家被杀死,然后被残忍地肢解了!那么程伦的死一定和这个人的死有关联。 “蒙蓝!你为什么要去调查我的事情!我告诉过你,你不要再去追究我妈妈当年的死因!可是你根本不尊重我!”梓茄一大早就在院子里和我争吵。 “我也是关心你!才会去调查你妈妈的真正死因和她死后分娩的谜团。”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梓茄就是不敢面对过去,我因为她对于我良苦用心的不理解而感觉很愤怒! 我们终于还是暴吵了一顿。经过的旅人都用好奇的眼光看着我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的脾气变得很暴躁,总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看到桌子上那已经被我拼合好的四分之一的头盖骨,我的眼前突然展现出一间满墙都是鲜血的浴室,还有零碎的被切割掉的肢体。然后,我走出那间浴室,惊魂未定地看着四周的空旷,仿佛在空气里都可以嗅到血腥的味道。就在这时,一辆车突然冲过来!在我还没有任何防备的时候狠狠地撞向我的身体!我看不清楚开车的人究竟是谁。然后我满身鲜血地倒在路边,奄奄一息。 告别 “蒙蓝!你怎么了?怎么满身都是冷汗?”说话的人正是美智。 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慢慢睁开眼睛,原来是一场噩梦! “蒙蓝,我是来和你告别的。一会儿我就离开这里了。这个日记本就送给你吧!留作纪念。我知道,你是不会喜欢我的。而且我看得出来,你一直很喜欢梓茄。” “那你以后要开心地生活,要是再遇到喜欢的人,要勇敢地去表达。” “希望你多保重。” “对了,美智,我还有一件事,一直都想问你,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总是戴着一枚蓝色钻石的戒指呢?”我还是忍不住好奇,一定要问这个问题。 “噢,这枚戒指上的蓝色钻石是用我已经去世的奶奶的骨灰制作而成的。我没有什么亲人,只有奶奶一个亲人,所以我戴着这枚戒指,就好像奶奶一直在陪伴着我一样。” 美智走了,留下了她记录我的日记本。 我又想到了程伦。警察已经调查过他肯定不是从航空公司的航班上坠落下来,那么就应该是私人飞机。并且没有发现飞机的残骸,那么,肯定是有人驾驶着飞机,而这个人很平安,他也知道程伦的死,也许是几个人,难道是几个人把他从飞机上给推了下来? 惊骇的夜 刚刚举办完签唱会,我的感觉好极了!那么多蜂拥而至的歌迷狂喊着我的名字。而我则是神采飞扬地站在他们中间,听着那个代表着时尚和俊美的名字“蒙橙”。 对!我现在的身份是蒙橙。这是我和弟弟之间最大的秘密。我们从很小开始,就已经进行着这种互换身份的游戏了!因为我们长得真地太像了!老爸老妈忙碌到连他们都没有留意到我们之间的秘密。我想,也许人都是有两面性的:一个我,是严谨的法医;另一个我,却是聚光灯下闪耀的偶像明星。我和弟弟,注定从一出生开始,就是怪人。弟弟偶尔也会厌倦蝴蝶般光鲜的生活,于是,他就会变成我,变成一个只和死尸打交道的人。而这个天大的秘密,只有小果知道,那个在我的咖啡馆里从12岁开始,就一直在帮我忙的小果,她是一个绝对忠诚的女孩子。 “Boss!你快回来吧!你弟弟蒙橙出事了!”我突然间接到了小果的电话。 “蒙橙出事了?”我觉得很费解。 “昨天夜里,扮成你的蒙橙少爷被人用刀狠狠地刺到了胸膛,而我恰好赶到那里,也是因为蒙棕老爷让我去取那个拼接好的四分之一的头盖骨,要不蒙橙少爷就可能没命了!而且最蹊跷的是要杀死他的人居然是梓茄小姐!”我听着小果的话,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如果,梓茄要杀蒙橙的话,那么她要杀的人其实应该是我!因为她并不知道我和蒙橙之间交换身份的秘密。 “当我走进那个房子的时候,我刚好看到梓茄小姐满手鲜血地趴在蒙橙少爷身边,她的手还握着那把已经刺入蒙橙少爷胸膛的刀。后来经过检测,发现那把刀上只有梓茄小姐的指纹。现在警察已经扣留了梓茄小姐。”小果继续说着。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我确实是在这段时间经常和梓茄吵架,但是,那也不至于想要杀死我那么严重啊!这中间肯定有蹊跷! 扉页的秘密 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弟弟蒙橙还没有脱离危险。我又赶到警察局去见梓茄,我要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蒙橙,你哥哥蒙蓝怎么样?他有没有死?他还有没有救?你快告诉我!你要相信我!我确实没有杀你哥哥蒙蓝!我们确实有过争吵,但是我也不至于去杀他啊!昨天夜里,我在睡觉时突然听到一声惨叫,是从蒙蓝的房间里发出声音来的!我于是马上想打开灯去蒙蓝的房间里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我的房子却突然断了电,一片黑暗!灯不开,我就只好摸着黑去蒙蓝的房间。借着窗口的月光,我看到蒙蓝的胸膛上有一把刀!我就过去抱着他!我看到他身上都是鲜血!我刚一碰到那把刀时,就看到小果拿着手电筒走了进来!你要相信我!我确实没有杀蒙蓝!” 我绝对相信,梓茄是不会想要杀我的!我的心很乱。一个是我的弟弟,一个是我非常喜欢的人。到底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真相呢? 已经是深夜了,我回到家,看到老爸因为蒙橙出事,而焦虑不安的样子,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蒙蓝和梓茄的感情一向很好,怎么会出这种事情呢!”老爸皱着眉头,他根本不知道我,蒙蓝其实没有任何危险,那个奄奄一息的人其实是弟弟。 我躺在床上,心情烦乱。无意间碰掉了我带回来的那个日记本。我把日记本拾起来,刚好看到日记的第一页。突然之间,我发现第一页上好像有一些痕迹,在这个角度,在灯光的照射下,我刚好可以看到上面隐约的两个字:蒙蓝。 我赶快拿出铅笔,横向在第一页涂了起来,那深深的笔记的印记慢慢显现出来,应该是写着:“献给我最喜欢的蒙蓝。Connie。”Connie?Connie是谁?这应该是一个女孩子的英文名字!然后我又非常仔细地检查了这个日记本!我终于发现,日记本的扉页被人撕掉了!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如果扉页上的署名是Connie的话,那么这个日记本应该就不是美智的!因为我还记得美智在许愿墙上的署名:Flora。 Connie 第二天一早,警方收到了一张被邮寄过来的照片,而照片上拍下的刚好是两个女孩子坐在沙发上。最奇怪的是,照片的地点,正是程伦的家。 照片上其中一个女孩子就是美智,而另外一个女孩子,却没有人知道她是谁。不过最令我震惊的是,美智居然会出现在程伦的家里!于是我赶快开车去了程伦的家。他的死依旧没有任何线索。这张突然而至的照片,却像是一个最好的启示。 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我在程伦的家里找到了很多过去的旧照片,其中一张,也是唯一的一张,是程伦和一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子的合影,照片的背面,写了一行小字:我和康妮在彼得公园。而这个女孩子,就是警方收到的那张照片里除了美智之外的陌生女孩。最重要的是,女孩子名字叫做康妮,和美智留给我的那个日记本上被撕掉的扉页上的署名Connie应该是谐音,那么这说明着,日记本就是这张照片里脸色苍白的女孩子的。 这时,所有的一切都在我的脑子里回想了一遍,我赶快打电话给警方让他们尽快找到美智!如果日记本是康妮的,那么美智为什么要谎称那个日记本是她的呢?美智到底和程伦有什么关系呢?她为什么会和康妮出现在程伦的家呢?最重要的是,她为什么会和我跟梓茄相处那么久呢?而在美智离开之后,又出现了梓茄要刺死弟弟蒙橙的事件。这一切,是不是都有着某种关联呢?而把照片邮寄给警方的人又是谁呢?程伦浴室里的碎骨又属于谁呢? 这一切的一切,也许只有在找到美智之后才能解开。 梓茄的表白 蒙橙终于苏醒过来,脱离了危险。梓茄也洗脱了嫌疑。 在弟弟的病房里,我和梓茄照顾着他。 “梓茄,如果我哥哥真的死了,你会不会伤心?”我问梓茄这句话,是因为我想知道,我到底在她的心中占据着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蒙橙,你知道吗?当我看到你哥哥蒙蓝出事的时候,我很害怕,其实我很害怕他就那样死掉,虽然,之前我们也总是互相争吵。我们总是倔强着不肯对彼此说真心话。但是我一直都知道,我们在彼此的心中都很重要。”梓茄说的时候,眼眶红了。 “我想,我哥哥会知道的。”其实我很想和梓茄说,我就知道,你是喜欢我的,只不过,你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罢了。 就在这时,蒙橙开口说话了:“是谁这么肉麻,在向我表白啊?”原来蒙橙这小子一直在装睡!他别有深意地向我眨了一下眼睛。 老爸这时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盒录音带。 “蒙蓝,你没事了!老爸好担心你!这盒录音带就是那个要杀死你的女孩让警方交给你的!你听听吧。” 爱的故事 蒙蓝,我知道,你已经脱离了危险。也许,你还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没想到,一枚蓝色的钻石戒指,还是泄露了我所有的秘密。 我和康妮一直是很好的朋友,我们都没有什么亲人,都是在寄宿学校长大。还记得15岁那一年的圣诞节,我们在一次聚会里认识了程伦,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开始喜欢他了!那时候,康妮因为得了一种叫做隐蔽症的心理疾病,一直躲着不敢见任何人。我就硬是把她拉去聚会,是因为想让她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程伦居然在那次聚会上喜欢上了康妮。从此以后,程伦就一直把康妮放在心里,而对我对于他的付出却视而不见。 就在我们从聚会回来的那个晚上,我和康妮路过一家叫戈多咖啡馆的窗口,在那个窗口里,康妮也遇见了她这一生最喜欢的人,就是你,蒙蓝。从此以后,她一直默默关注着你,还把你的一举一动都记录在了她的日记里。 一年多以前,我终于决定杀掉康妮,只有她永远消失了,程伦才有可能关注到我。我们经常去程伦家里玩,因为他是一个人住的。有一次刚好程伦出去旅行,要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偷偷配了他家的钥匙,还骗康妮说程伦邀请我们去玩。于是,我就在程伦家杀死了康妮,还把她肢解了,我知道就在我一袋一袋拿那些残肢去野外焚烧的时候,我掉落了一袋。那一袋应该是康妮的头部。 等程伦回来之后,我就说康妮去了加拿大继承远房亲戚的遗产,她不会再回来了!就在康妮消失的这一年里,程伦还是一封又一封信地写给康妮,他还托付我转交给她。我看到那些信,知道程伦无论如何也忘不了她了。 为了让程伦尽快忘掉康妮,我就把康妮记录的她是多么喜欢蒙蓝的日记本让程伦看,我以为他会就此放手,没想到,这却导致了他的崩溃。他开始变得疯狂了!他甚至还请求我,帮助他去杀死你,蒙蓝,因为程伦以为,只要你消失了,康妮就有可能会喜欢他。我答应了。 于是我们开始调查你和你身边的人。我们决定,杀死你,然后再嫁祸给梓茄。我想,等程伦发泄了他心里对你的仇恨,他就会忘掉这一切,然后慢慢尝试接受我。可没想到,我等来的却是他的自杀! 那天,他突然兴致大发,说是要和我一起开着私人飞机享受一下飞翔的感觉。他还在那之前教会我该如何开小型飞机。就在我开着飞机觉得无比快乐的时候,程伦却突然一下子从飞机上跳了下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自杀!但是,我们先前计划好的一切,我还是决定帮他完成心愿。 于是我按照计划好的一切通过康妮的日记接近你和梓茄,再找机会杀掉你,嫁祸给梓茄。那些日子,我在你喝的水里放了一种药,那种药会导致你的情绪很暴躁,所以你总是和梓茄吵架,这样,你们会因为争执而杀死对方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而我对康妮的感情,是爱恨交织的。我把她的残肢焚烧了之后,用她的骨灰,做成了一枚蓝色的钻石戒指。我要让她永远地陪着我,虽然,我是那么地恨她…… 迷踪 原来,寄到警局的照片竟然出自程伦的计划。我们最终追查到邮寄的人到底是谁。康妮的另外一位亲戚为了争夺遗产而请私家侦探暗中调查她。没想到居然拍到了美智计划杀死康妮,那天,她们一起在程伦家出现的照片。康妮死后,当然没有去加拿大继承遗产。而私家侦探为了敲一笔钱又把照片卖给了疯狂喜欢和思念着康妮的程伦。 聪明的程伦从照片开始渐渐追查到美智肢解康妮的真相。于是,他想出了一石二鸟的计划。借助美智之手杀死我之后,再把照片邮寄给警方,让美智最终被捕。失去了最心爱的人,程伦伤心欲绝,所以他选择了自杀,但是,他也绝对不会放过杀死康妮的美智和作为他情敌的我。虽然,我从来不知道还有一个女生深深地喜欢着我。 怪不得那个傻得可爱的梓茄会相信美智真地会通灵。因为美智和程伦早已经在那之前调查了关于我们的一切。 我以为那个一直喝着Expresso的美智就是暗恋我的康妮。还从美智暧昧的眼神里捕捉到了爱的痕迹,却没想到,杀机就此出现。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走在街上,有凉风吹来。看到从我身边驶过的车辆,我依然心有余悸。因为我想起了两年多以前的车祸,那个狠狠地要撞死我的人。我打开手里一直拿着的康妮的日记,其中一页写到:如果没有勇气面对我的感情,我想,不如就叫它彻底毁灭吧,这样,一切的痛苦都可以完全解脱…… ...
南山洼的赵家是那一带的大富户,不久前赵家的小儿子不幸去世。在那个地方有未婚夭折结阴亲的风俗。因为有了这个风俗,一般未婚男女夭折后基本上是要停放七天后才发丧。而配阴婚则是在逝者烧过百日以后才可以操办的。这不,赵家的小儿子去世刚烧过百日,赵父就张罗着要给他找一个近期过世且尚未安葬的女尸结个阴亲。 结阴亲可以是已安葬或未安葬的,办这事讲究很多,但各地有各地的风俗。南山洼那带给过世男人配阴婚的风俗更能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新鲜和真实感。其做法是:选中一个与逝者年龄相近的未出丧的女尸,由一个背尸匠把她背到男方的墓地,同时,还要找纸匠扎一个和真人模样相似的纸人由女方选定的背夫用纸扎的背轿背着,女事主家也要找几个亲戚跟随着背尸匠把女人的尸体和纸人一并送到男方的墓地。到墓地后,两家人共同举行配婚和安葬仪式,然后,所有参加配婚的人都要到男方的家中吃“喜宴”。不同的是女家在送亲时,从起灵到坟地前吹鼓手吹的是哀乐,但到了男逝者的墓地后就要随着男方吹喜乐了。 办这事一般都是白天办,但也有因特殊情况而选在晚上办的。这白天办还是晚上办要由阴阳先生来确定。大体上选在晚上办阴亲的都是有着不可思议或出现过诡异事件的。不管是哪种办法,结阴婚前,两家事主基本上是不用见面的,但一般都会私下里去了解一下对方的家境。因为结阴亲后,两家从某种意义上讲,必然是有了一种不可明示的关系了。那个地方合阴亲都是由承办阴亲的媒人一手为两家协调和操办。 小时候常去姥姥家玩,那次赵家办阴亲我正好赶上,而且还是赶上了晚上办事的那种。听说是因为赵家的小儿子死的时辰和女子过世的时辰都犯克,所以,就选在了晚上。 那天晚上,赵家和办喜事一样门前挂着两个大红灯笼,家里雇了一些帮厨和落忙的。到了亥时家里的近亲和知近的朋友就到了墓地去迎新亲。这办阴婚和活人办喜事不同的是到了墓地逝者的亲人们要先上香祭奠哭上一回,意在祭奠男人的灵魂让他告别过去,也是给已故的亲人们报个信知会一声,然后,才进入办阴亲喜事的阶段。但赵家办阴亲的那天不知是什么地方出了纰漏,在接鬼新娘进门时阹出现了怪事。 那晚,我也和屯里的一些半大小子瞒着大人去墓地看热闹。因为,这种事大人们是不让小孩子们参预的,说是对小孩子的未来会有影响,更怕的是撞上不干净的东西,一旦撞上那是很难除祛病根的。但我们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半大小子还是偷偷的跑去了墓地,也就顺理成章地看到了那场闹剧性办阴婚的全过程。 在南山洼屯的西山上有一座孤独却离赵家祖坟不远的狐坟,在那狐坟的前面有一座用秫桔和纸壳等扎成的喜房。虽然,喜房比真房子小的多,但看上去还是够气派。喜房正门的两旁分别点着一对大红灯笼和一对大白灯笼,门前分立着两排六个纸人,每个纸人手上拿着一个小白灯笼,烛光闪烁,看上去既诡异又感到有一种活力和威严感。 到了半夜时分,山下飘来了几点亮光,逐渐走近才看出来那是一队送亲的队伍。只见队伍前面前边有两对灯笼和两对大白灯笼引路,徐徐地向墓地走来。借着游弋的灯光,隐隐可见送亲队伍的阵容:灯笼的后边,走在最前面的是背尸匠背着女尸,其后是背夫用纸轿背着纸人,那些送阴亲的人都跟在这二人的后面,阵势很是庄严。男方这边早有人把立在喜房门前的男纸人举起上前迎接。这时,背尸匠要把女尸直接放到墓地前的棺材里准备与男人合葬,而背夫却要和男方的人一起把两个纸人送入洞房。 就在背夫随着那举着男纸人的人一同把两个纸人往喜房里送的时候,却出现了诡异的意外事情。明明是两个很轻的纸人却怎么也送不进洞房里去,就好象有一股无形的反作用力,直把那二人往外推。见此情景,阴阳先生也有些毛脚了,他摸出火柴尽快地把炮竹点燃,在震耳的炮竹声响过之后,那两个人再次向里面送那两个纸人,但仍是无济于事,两个纸人还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推了回来。 看着这诡异一刻,在场人的脸上都挂满了惊讶与恐惧。阴阳先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向他那从不露面的祖师爷的祖师爷传下来的传师之宝—“万圣阴阳镜”摸去。据说这东西能显示出阴阳两界、过去与未来的特定情景,还能显示出各种鬼神精怪的原形,实是一方宝镜。 那先生把宝镜拿出来迎空一晃就见一道阴森的白光划破了夜空,他又把那宝镜对照喜房照了几照,房前的怪事就出现了,也可以说是出现了奇幻的影像,刹那间办阴亲前后的经过都已历历在目。 先是送亲的队伍从北往南,直奔南山洼西南方向男方墓地前的喜房。这时明明是夜晚,镜里的情景却分明是白昼一般,不知怎地在送亲队伍中还有我家乡的人,而我也在其中,那接亲的队伍也是一些姥姥家的村民,分明就是墓地这些人和那些在家里忙着准备喜宴的人。这些人就像白天办喜事一样,脸上都洋溢着很自然的笑。时间不大,送亲的队伍到了村头,迎亲的鞭炮声随后响了起来。按规矩男方是要带着纸扎的男新人到村头迎接的,接头后才可以把女尸及纸人送到墓地,举行配阴婚仪式,烧了纸房子和纸人以及那些随嫁来的陪葬用品,安葬完事。办完这些后就到男主人家吃喜酒,所有的一切都和人间办喜事一样。那镜中显示的情景很是清楚,就在男纸人接亲时(在镜中看到的都是真人的影象)现场情景却发生了变故。 鞭炮响过后,赵家的小儿子欢天喜地来到那背夫背着的轿门前,打开轿门就要去抱新娘下轿,可当他往里张望时,却见那新娘像小孩一样的身材斜倒在了背轿里,她的两条腿很不听使唤地在身子下面游来荡去,怎么也站不起身来。赵家小儿子一看就不干了,他先是一愣,紧接着后退一步大哭了起来,嘴里还嚷着说:“我不要这个女人,我不要这样的媳妇,我自己都不愿干活,以后还要侍候她,我不干!呜呜……” 听到哭声赵父走上前去,一看也不由的愣了,他转过身来满脸怒气地嚷着唤来了媒人,说:“你这是怎么搞的,想我赵家也是远近闻名有权有势的人家了,你怎么可以把这样的女人介绍给我儿子呢,就算我儿还没有发达,但他总归也是个读书之人,况且,我赵家要钱有钱要势有势,也算得上权势之家了,怎么能娶这样的媳妇呢?这样的结果,让我怎么对得起祖宗和我那早逝的小儿呢?你快去找女家商量退了这门亲事吧!” 媒人看到这种情景也傻了眼,心里更觉奇怪:这女孩活着时个子小了点是不错的,可怎能小到这种地步且两条腿还不能站起了呢?可傻眼归傻眼这事情还是要解决的。他毫无底气地说:“这怎么可能呀?那个女孩生前身段极好,而且健康,就是个子小了点,她病死后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说完他到背轿门前打开轿门往里看去。只见那轿中的新娘歪身躺在轿里,而那两条腿也不知怎么给搞折了,就像只有肉连着似的来回地游荡着。 见到这般情景,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但这一路上并没有发生过意外碰撞呀,怎么会把好端端的腿给折断了呢?他打了哎声说:“可能是天意啊!”就在这时那宝镜里又出现了新的一幕。 那帮迎亲的队伍把我围了起来,七嘴八舌地问:“你现在辈分上去了,咱们也成了亲上加亲,以后怎么称呼你呢?”我说:“这都哪儿跟哪儿的事呀,什么辈分不辈分的,你们怎么会提出这个不着边际的事呢?”正在我纳闷时,在接亲的人群中闪出了一位头顶着香头牌位的我称做大姨的人,她说:“小南,你是有所不知呀,这个前来结亲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你亲姨的女儿,你妈原本也是赵家的女儿。”我越听越胡涂,就缠着那个大姨让她说个明白。于是她竟然说出了一个已石沉海底的往事来。 原来,这赵家几代人都是大户人家,可谓是人丁兴旺,而到了赵父的爷爷那辈,他的老爷爷那枝一连娶了三房姨太太却接连生了七个丫头,就是不见男丁。他老爷爷心急就到处求医问药也无济于事。有一天不知是从那里来了一位云游道士给他看过后,说他这是犯了女煞星,让他们送出去一两个女儿,以示家中女孩过多,然后再做一些法事煞星就会解除,他家就能如愿地得到男孩了。而赵父老爷爷的小妾这次正好生的是一对孪生姐妹,他们就忍痛把两个女孩分南北方向都送人了,而且,是花钱雇一位外来做小生意的人给带出去的。赵家人根本不知这两个孩子落到了何方。说来也怪,送出这两个女孩后,赵父的老爷爷的家还真的先后得了两个男丁。 大姨接着说:“那两个被送出的女孩中你妈就是其中的一个,但这个事在人间是没人知晓的,因为你姥姥原本是住在山东的某一山村的,后来,不知怎么这么巧,她们一家也搬到了这里。无巧不成书,今天与赵家结亲的那位女人实则是和你妈孪生姐妹的丫头,正是这赵家小儿的叔伯姑姑。这样一来,你的辈分按亲打近处论就应该和这位新娘同辈,所以,我们就都小你一辈,现在的人们认为以后无法称呼你了,原本我还是你的大姨,可他们结亲后我也和你成了同辈了呀。” 我说:“那就先叫后不改了,该怎么叫还怎么叫。”我那个大姨说:“也是,不就是个称呼吗?况且现在的赵父也不知道你妈就是他爷爷辈上送出去的女儿中的一个呢。”停了一下,她接着说:“虽然,自古有亲上加亲的说法,但辈分差了也是绝对不可以的,那就等于是乱伦了。这对于后代儿孙是不吉利的事呀!看来这冥冥之中不知是那路神仙为了阻止这场孳缘,暗中施法把那鬼新娘的腿给搞断了,用意就是不让这场阴差阳错的阴婚成为事实呀!” 说话间,那宝镜的界面又出现了新的画面,只见我不知什么时候已到了赵家老爹的身边,问道:“难道你们不知道她原本不是侏儒,只是个头小了点吗?就算是已经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也不能怪罪媒人呀!你可是提前偷偷地了解过她的情况的,那就算是相了阴亲了。再出什么纰漏就不能只埋怨媒人了。这事是个天意,现在也只能是想个万全之策,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啦。” 赵父听后,说:“小南,我们确实去偷看过,但当时她一直是坐着的,并没起来呀,媒人确实也介绍过她的情况,根本不像现在这个样子,所以,当时我们也确实是同意了。可今天这事不知怎么搞的,却出了这种诡异的事情。从这点上说,我家小儿子变卦也在情理之中,再说别的也没用了,按规矩退亲吧!”说完他以不容商量的态度冲着媒人和女方的亲戚们把手一挥,说:“退亲!一切花销我都担着,就这么办了!” 面对这种情况,女人的家人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同意了退亲。经过媒人的一番调解,最终,赵家给了女方家一笔赔偿,又找做纸活的赶做了一辆退亲用的轿车。因退亲是不能再乘坐来时的背轿的,而是要坐双马拉乘的轿车。还好那纸匠家里有现成的纸活架子,披上外裱就可以用了。一切准备好后,女方的亲戚又提出要在这里找块地儿,就地安葬女人的尸体。赵家也只有自认倒霉又在一百米外找了块风水地把那女子的尸体给下葬了。然后,再把一切纸品烧化了才算完事。 宝镜显示完了这些,夜又回到了那几盏灯笼和几根蜡烛照在墓地的情景,宝镜也恢复了平静。随后两家在阴阳先生的指点下,一切都按宝镜的暗示安排完毕,把纸喜房踹碎拿到了一个大沟头点燃。 办完了这些事,村里也传来了金鸡报晓的声音,两家人各自回去,而赵家村子里的人还是要去赵家吃饭的,但已不叫喜宴,而叫做答谢礼宴了。 ...
我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异类 我不懂这一切丑恶、荒谬的关系为何存在 我以为人与人之间可以用霞包容一切 可是,我感受到的是 虚荣之后的残杀 1 焦尸 阳光透过病房白色的窗帘照在潘多多苍白的脸颊上,更加凸显她的恐惧。她静静地坐在床上,目光呆滞地望着前面,毫无表一睛。 “多多,那天晚上你到底看到了什么?”我想试图了解她失踪的那个晚上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才使她如此惊惶不安。 “最近这两个月,我一直觉得有个‘黑影’在跟踪我。我开始以为是错觉,直到星期三的那个晚上,我突然被‘黑影’劫持,我才明白不是错觉!他抓住我后,只是用绳子绑住我的手脚,静静地和我坐在一个废弃的公园里,却从头到尾没和我说过一句话。后来我实在太困就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了。” “你是被路人发现,报了警,被送过来的。那个‘黑影’真的没有伤害你?” “没有,他一直用布蒙着头。我看不到他的相貌,也没听过他的声音,更不知道他抓我的目的,他就像个幽灵,真让人恐怖,” 多多不安的神情,让我知道这次遭遇对这个17岁的女孩子造成的伤害。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助手小果通知我又有新案子了! 案发地点是近郊地带的村屋。从村屋的状态来看,很久没有人居住过。一进去就有一股强烈的焦尸味道。死者是一个年轻男性,大腿部分的皮肉被利器切割下来,露出白色的腿骨。除此以外并无其他伤痕,也就是说,死者是被人活活切割皮肉最后失血过多导致死亡的。 更让我震惊的是,村屋外面居然有燃烧过的树枝和几块碎肉。难道……?我用镊子把碎肉夹进证物袋,带回法医馆化验,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尸体其实是很难被人及时发现的,要不是两个做自助旅游的大学生经过这里,打算住在村屋里,恐怕尸体胃烂也无法被人发现。 化验的结果证明我的推断是正确的,被烤焦的碎肉确实上从男死者的大腿部切割下来的。这个结果,也就是证明着:有人在吃人肉!在解剖尸体时。我仿佛可以听到他被凶手活活割下腿部肌肉时绝望而凄惨的叫声!这个凶手太残忍了!他为什么要吃人肉?或者他没有吃,他只是把腿部肌肉用火烤焦了?可是如果他没有吃掉的话,那死者腿部那么大两块肌肉又为何消失不见了呢? 2 模拟尸体农场 初秋,深夜的郊外、我打开窗子,空气中弥散着一种奇异的味道。如果不是法医馆把尸体腐烂速度与死亡时间判定的实验地点选在这里,也许这里会是一个风景迷人的地方。我总是选择在别人意想不到的时刻,意想不到的地点,与死亡一次又一次接触。 “这么晚,还在实验室?”说话的人是法医馆刚聘的实验助理陆家奇。他是父亲蒙棕的得意学生,法医系的高才生。 “我在整理白天的工作记录,明天还会有几具捐赠来的尸体运过来。” “美国的尸体农场通过实验已经可以为我们法医馆提供比较精确的尸体腐败速度和死亡时间判定的数据了,我们为什么还要投入一大笔资金来自已进行实验获取数据呢?”家奇用审视的眼神看着我。 “蒙民法医博物馆的宗旨就是要打造全亚洲排_名第一的法医研究基地的称号,所以我们所得出的数据和资料都是经过科学严谨的实验和专家分析而最终获得的,我想,献身科学的精神,首要的还是要亲历亲为获取第一手资料。” 家奇翘起嘴角,笑了。“虽然你还不到20岁,但已经是一个有责任感的法医了!开始我还觉得让我这个医学博士来做一个少年Boss的助手,真是有点委屈。看来,你是一个值得一起工作的合作伙伴。”家奇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微笑着走出了实验室。 “铃——”一大早,手机的铃声就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蒙蓝哥,你快来吧,我已经到实验基地了!”电话里是潘多多兴奋的声音。“你答应过我要带我参观尸体农场的,不许不遵守承诺哦。” “好,我遵守,不过农场里腐烂的尸体真的既可怕又恶心,你可得有心理准备。” 我带着潘多多进入了实验基地。只听到有秃鹰在天空盘旋的叫声。 “这荒郊野外的地方居然还有秃鹰?”多多疑惑地看着我。 “就是因为是荒郊野外,所以才有秃鹰。秃鹰的盘旋,说明了附近有高度腐烂的尸体。有一些动物,像秃鹰、豺狗和虫类,它们专门喜食腐尸。尸体的腐烂速度跟周围环境有很大关系,和死者的体质和死亡方式也有关联。前面20几米处,你就会看到一具已经高度腐烂,并被动物啄食的男性死尸……” 潘多多强忍着恶心和恐惧。终于忍不住提议道,“蒙蓝哥,我们去右边那片小树林走走吧?” 我们两个人进了小树林。 “蒙蓝哥,这个小树林怎么这么潮湿啊!我的脚踩在湿湿的草丛里,总觉得好像有小虫在咬我一样。” “没错,因为我们正在这里进行潮湿环境下尸体腐烂速度的测试。在这种环境下的尸体会出现蜡化或者泥炭鞣尸的现象,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尸体都不会腐烂,而保持原貌。半个月前我们在块地里埋了一具少女的尸体,你想不想看一下,她现在的样子?” “我还是不看了,估计她也不漂亮。”多多显然是怕了。 “你看一下,你脚底下是不是踩着了什么东西?” “噢!我的天啊!这是什么啊,一块一块的。” “是已经在潮湿的环境下尸蜡化的死尸。”我强忍着不笑出声来,并决定马上送她离开基地。 3 同名的实验尸体 送走潘多多后,新的实验用的尸体已经运到了。 “罗启欧,男,18岁,两天前死于自杀。”我一边说,一边初步检查着这具男尸。 “罗启欧?”家奇突然皱起眉头。 “有什么特别吗?”我问道。 “我有个弟弟叫方家焕。多年前被人领养,当时他养父母给他改的名字就是罗启欧。而且,我的弟弟今年也是18岁。不不不,不会是他,他怎么可能自杀呢?”虽然嘴上这么说,家奇已经明显地不安起来。 “做个DNA测试,就清楚了。” “我们分开时,他4岁,我12岁。我父母在车祸中丧生,我们就一直在孤儿院生活,直到被各自的养父母收养。我们分开14年了,我根本不知道他现在长什么样子,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我突然觉得这个死者的情况有些异常。“家奇,你摸摸这个死者的头面骨,至少有3到4处的骨折。根据记录上显示,他自杀时的堕落距离是35米左右,按照堕落距离和骨折分布的关系来分析,他的头面骨根本不可能出现这么多处骨折。除非死者在自杀之前,头面骨就已经骨折了,而这么严重的骨折情况,只能说明,他在死前,面部曾遭人暴打。” “有没有这个死者的家属资料?” 我把家属签署的同意捐赠书递给了家奇。 “方仪萍?我弟弟的养母就叫方仪萍,难道真是我弟弟?”家奇凝视着尸体思索着。 经过DNA的检测结果显示,男死者罗启欧和家奇没有血缘的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我想找到这个自杀少年的家属。”家奇说着。 4 骸骨 我和家奇按照死者的档案记录找到了罗启欧的家,可是敲了很久的门,也没有人回应。倒是旁边房间一个女人探出头来,“别敲了,那家没有人。”说完,赶快关起了门。 看着家奇失望的表情,我说,“我们去你们小时候住的孤儿院调查一下吧。” “没用的,我这些年里一直在努力寻找我弟弟,没有一点线索。” “如果死者的母亲真的是当年收荠你弟弟的方仪萍,那么为什么死者也叫罗启欧呢?他们不是给你弟弟起名为罗启欧吗?为什么出现了两个罗启欧呢?这也未免太奇怪了!” 就在这时,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有人在背后窥视着我们。 “谁!”我回过头看,却发现我的身后根本没有一个人。是一道黑影!我明明感觉到有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我和家奇还是去了古罗市,希望能拾起当年断了的线索。 我们站在古罗市青家街123号前面,如今正作为危房被拆迁着。 “这是什么东西啊!一个死人!” 家奇的面色突然苍白起来,“我最近总是梦到他,还是四岁的模样,他哭着央求我不要离开他。” 拆迁的工人竟然在一堆废墟里发现了一具人的骸骨!从骸骨的体型,身长来判断,那还是一个幼童! 我和家奇参加了当地警方的尸骨鉴定工作,根据股骨长度和其他长骨之间的比例关系,还有人类牙齿的发育规律可以初步判断出,幼童是个男孩,死亡的年龄应该是在5到8岁之间。 也许这个世界上凡事都是冥冥中自有注定,家奇不祥的预感真的应验了幼童骸骨的DNA检测结果证明,他就是家奇失散多年的弟弟。 5 罗启欧 几天来,家奇难过得让我看了就心酸。 “家焕身上多处软骨骨折,这袁明,他曾经遭人虐打。颅骨也有轻微破裂的痕迹……” “是被人打死的!方仪萍一家人对他做了什么呢?为什么要虐待他?”家奇的情绪非常激动。 “我们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家焕身上的伤就是方仪萍一家人造成的,我们甚至还不知道到底失踪了好几天的方仪萍到底是不是收养你弟弟的方仪萍,同名同姓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我的手机突然响了。 “蒙蓝哥,我害怕。我觉得那个黑影又开始跟着我了。”潘多多惊恐的声音第一时间传进来。 又是“黑影”,像幽灵一样的“黑影”。 我和家奇搭飞机赶回了法医馆。18岁自杀身亡的少年罗启欧的尸检报告说明,他自杀前确实面部遭受过虐打,而且打人的技巧还相当高明,是隔着毛巾之类的东西打的,所以即使面骨骨折,在死者的脸部也不会呈现表面的伤痕。 陆家焕和罗启欧在死亡前都曾经遭人虐打,难道他们的死,真的和方仪萍一家有关? 失踪的方仪萍会在哪里呢? “蒙蓝,在想什么呢?”老爸蒙棕突然出现在我背后。 “爸,您今天这么早就回家了。” “村屋的那个案子很诡异,凶手在死者的身上留下了大量的指纹,而且切割大腿部位的凶刀也留在案发现场。可惜我们在指纹库里根本找不到和凶手一样的指纹,而且,杀完人后还敢把凶器留在案发第一现场,这种情况是很罕见的。”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无法解释清楚的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6 “大头怪婴” 几天来,案子毫无头绪,尸体腐烂速度与死亡时间判定的实验也告一段落。我躲在戈多咖啡馆里,给自己放假。 “帮我查一个叫方仪萍的女人,她失踪好几天了,她可能和最近的少年自杀案和幼童骸骨案有关。”我边喝着咖啡边对法医馆的御用侦探彭阔说。 “OK,交给我了。看来你的心情不太好。” “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活人反而比那些死尸更可怕。竟然虐待小孩子。” “正义的蒙蓝先生,别不开心了,给你看个新鲜玩意。”彭阔说着拿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可怕的婴儿,确切地说是一个畸形儿。两只凸出的几乎没有眼睑的眼睛,只有小小的一点黑眼球,剩下的都是眼白;嘴唇是翻开的,脸上全是褶皱。 “传说中的大头怪婴?” “这是一个记者朋友传真给我的。当年这个畸形儿引起了那个小镇的轰动。他是一个不祥的婴儿,传说看到他的人总会发生一些不幸的事情。我想通过这张照片寻找一些恐怖电影创作的素材。”彭阔介绍着。 傍晚,我回到家,弟弟蒙橙在整理雨珊的照片。 “潘多多和雨珊长得有点像。毕竟是同母异父的姐妹。多多一直都喜欢你,你有没考虑要接受她呢?” “我是不可能喜欢那丫头、的。我倒是觉得她和你走得很近,她很信任你,依赖你。” “多多最近被一个黑影跟踪,她因为这件事而很不安。” 就在这时,听到有人急促地按着门铃。 “蒙蓝哥,跟我来!”站在门口的人正是潘多多,她拉起我的手就跑了出去。 我们一直跑到她家别墅的花园,“你看。”多多指着花园的墙壁 “well!真没想到,会有人把你画得那么美。”墙壁上,画着一幅巨大的潘多多的头像。 7 神秘的女人 一周的时间过去了,村屋式的焦尸案又再次发生。不过这次的案发地点是一个很少会有人经过的后巷。死者是女性,手臂部位的肌肉被凶手用利器剥去,同样还是被烤焦,同样还是凶手留下大量的指纹。“根据凶手切割女死者手臂部位的肌肉情况来看,他的刀法非常野蛮和拙劣。而且女死者的嘴部有明显的捂痕,可以推断,凶手是在捂着死者的嘴使之不能发出求救声的状,能发出求救声的状况下活活切割掉死者的肌肉的。死者最后致死的原因也是由于失血过多。”我一边说,助手小果一边记录着。 “凶手留下大量的指致线索,到底是无所畏惧,还是根本就不懂得掩饰呢?”小果提出了一个很有分量的问题。 “蒙大帅哥,忙完了吗?方仪萍的调查有线索了。”彭阔吊儿郎当地站在解剖室门口眯着眼睛看着我。 彭阔果然名不虚传,收集到的资料非常有价值。“失踪的方仪萍就是当年领养陆家焕的方仪萍。这个女人飘忽不定,每隔几年就会变换一个城市。她和丈夫罗志曾经收养过一个男孩,取名罗启欧。可奇怪的是,从我收集到的资料和照片显示,她的那个叫罗启欧的儿子,每隔几年就会变换一个人。她似乎是在不同的城市收养着不同的男童,都取名为罗启欧。她丈夫罗志在多年前死于意外,” “这样说来,她身边不是有好几个名为罗启欧的男孩子吗?”我感觉到费解。 “不,她身边永远都只有一个养子!” “这也是家奇觉得最困惑的地方,家奇的弟弟6、7岁就死了,他是叫罗启欧的。前些天自杀的少年也叫罗启欧。莫非,方仪萍的养子都已经死了?所以,她才不断收养新的男孩儿?” “有这个可能。从我收集的资料来看,那些男孩可能也都死于非命。”彭阔推测着。 方仪萍失踪了,她丈夫罗志死了 关于方仪萍这个女人,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被解开。 8 碎尸 今天刚到法医馆,就接到老爸的电话,一个流浪汉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发现了一堆已经发出恶臭味道的碎尸。 我赶去案发第一现场,看到那堆已经腐烂不堪的被肢解的尸体, 从案发现场的环境来分析,凶手只是把碎尸堆积在工厂的长椅旁,并没有隐匿尸体的意图。从凶手切割尸体姆手法拳看,凶手只是随意地切割。 由于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我只有把尸块上的皮肉组织都去掉。然后通过骨骼鉴定盼办法来查找死者的身份了。“可爱的白腹虫又帮了我一个大忙,每当遇到需要用骨骼鉴定的案子,小虫子们就是接近真相的第一位使者。 七个小时后,白腹虫啃噬掉了腐烂尸块上的皮肉,接下来我要进行我拿手的‘拼图游戏’。把所有被凶手切割的骨头排列起来,然后测量骨骼的长度,推测死者可能的身高;再提取骨骼当中的DNA样拳,鉴定死者的身份。 从这些碎骨上呈现的切割痕迹可以推断,凶手所使用的利器是斧头之类的工具,但是凶手的分割方法非常粗糙,切割的断口也非常不整齐,我在推想,如果凶手就这么一斧头一斧头的切割了一个人,那么凶手简直可以用力大无比来形客了。 ”死者的年纪大概在40岁到55岁之间,身高在160到165厘米之间,女性,左腿比右腿短3到5厘米。除了碎尸的切割伤痕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伤痕和迹象。测试白腹虫吞噬的皮肉组织,也没发现毒物或其他麻醉类药品成分。这说明,也许凶手是在死者还活着的情况下,把她切割的。“我一边说,助手小果一边做记录。 9 死者确定 ”警察去失踪多日的方仪萍家里进行了取证,并正式备案,方仪萍的名字也记录进了失踪人口档案。“彭阔说。 ”我们去她家看看吧,也许可以发现一些有效的线索。“我提出自己的想法。 ”我也去。“说话的人是家奇。 我们三人来到被警方已经封锁的方仪萍的家,房间比较凌乱,看采,地是在比较匆忙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家。 我们在她家找到了一些他丈夫罗志的照片,看来方仪萍很爱他丈夫这时,彭阔说:”你们过来看。“ 原来,彭阔找到了几双方仪萍的鞋子,所有她的鞋子都是左边的鞋底比右边的鞋底厚出许多。这时,我突然怃然大悟:”公园里的碎尸该就是方仪萍。 彭阔和家奇都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 因为女死者的左腿比右腿短3到5厘米,从骨骼来判断,应该是由于外伤骨折之后实施手术的结果,而方仪萍的鞋子又都是左边鞋底比右边鞋底厚,所以我推断,方仪萍的左腿肯定是比右腿短,和女死者的特征刚好吻合。“现在可以合理解释方仪萍的失踪了。她遇害了。 我在方仪萍的家里找到一些掉落的头发,拿去做DNA检测。果然不出所料,通过死者骨骼上的DNA样本和头发上的DNA样本进行比对,确定死者就是方仪萍。 10 惊人的巧合 ”Boss,碎尸衣服上的指纹和村屋惨案以及后巷那个案子中两个死者身上指纹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说,逮三起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小果拿鉴定报告给我看。”这可真是奇怪啊,这个凶手根本不想隐瞒自己的身份。“小果同时也说出了我心里的困惑。 两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案子依然没有任何线索。彭阔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可能是去继续查找方仪萍的背景了。 ”家奇,你还记得当年方仪萍为什么要收养你弟弟吗?“ ”我只知道,方仪萍当年收养我弟弟时,孤儿院的院长跟我说,她是一个很有钱的寡妇,很有诚意收养我弟弟,经济状况也良好。所以才……“家奇又难过起来。 ”也就是说,方仪萍的丈夫罗志那时已经去世了。那么她丈夫是怎么死的呢? “意外堕楼?”我觉得方仪萍丈夫的死夫的死亡,她本人的死亡和养子罗启欧的死亡,似乎都有着某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可是村屋和后巷两起案子中的死者并没有任何的相同点,和方仪萍也没有任何的关联,凶手同时杀死他们三个人,又有何动机呢?”家奇皱着眉头。 “不掩饰自己的作案手段,甚至不掩饰自己的身份,凶手的想法还真是异于常人。” 11 彭阔归来 “失踪”两个多星期的彭阔回来了,他兴奋地拿出他的最新调查收获。 “这两个星期,我动用了所有可能的关系去查方仪萍的背景。” “这张照片你那天给我看过呀,说是用来寻找拍摄恐怖电影的素材?”我指着“恐怖婴儿”的照片,诧异着到底这个婴儿和我们讨论的方仪萍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啊!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查找畸形婴儿的报道过程中,竟然发现了另一个人的线索,畸形婴儿的母亲就是方仪萍!当年有记者为了抢新闻,想方设法地跟拍到了婴儿家属的照片,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拍摄到婴儿母亲的照片并没有被媒体曝光。” “如果方仪萍有孩子的话,她为什么在申请收养的资料里写自己没有孩子呢?她的那个畸形婴儿呢?”家奇问道。 “这也是我的疑问。因为她收养的家焕和罗启欧都死了,我就顺着这个方向来调查,我追查到了方仪萍居住过的几个城市,还对那些城市的孤儿院进行了调查,原来,她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收养过不同的男童。除了家焕和罗启欧之外,她还收养过一个7岁的男童和一个14岁的男童。最奇怪的是,她都给他们起名为罗启欧。”彭阔拿出了孤儿院的记录。 “也就是说,她一共收养了四个男孩儿。可是除了死亡的家焕之外,另外的两个男孩儿在哪里呢?”我问道。 “我调查过很多人,包括以前和方仪萍做过邻居的人,他们都说她为人低调,行踪神秘,他们总是看到她和自己的儿子在一起,可是她邻居嘴里所描述出的男孩儿的相貌却是完全不同的。说明在她身边陪伴她的养子应该是不同的男孩儿。” “我弟弟家焕6、7岁的时候已经死亡了,18岁的少年也死于自杀,我相信,方仪萍收养的另外两个男孩儿也凶多吉少了。假设方仪萍收养的男孩儿都死于非命,那么她为什么收养他们,又令他们死亡呢?”家奇在试图作出猜测。 “畸形儿的相貌丑陋而又恐怖,在当年他们居住的小镇引起了轰动,于是他们两夫妻就搬到另外的城市居住,为了不再忍受风言风语。说不定畸形几才是这一切事端的根源!”彭阔推测着。 12 黑影 “蒙蓝哥!你快来我家!我很害怕,我不敢出去!”半夜里,潘多多的电话把我从梦中惊醒。 “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你快过来,求求你,快来救救我!”多多的声音一直在颤抖。 我赶快穿上衣服,开着车,飞车到多多的家。 一打开门。多多满脸泪水地一下子抱住我。 “蒙蓝哥,我看到那个跟踪我的‘黑影’了,他太恐怖了。”多多浑身都在颤抖。 “我半夜起来去厕所,打算继续睡觉的时候,发现外面下雨了,我就到窗边想把窗户关好,没想到,我在窗口看到一张非常恐怖的脸!那个人的眼球是凸出来的,而且几乎没有黑眼球,都是眼白,他的嘴唇上是翻开的,两排牙也是向外凸出着,他的鼻孔是朝上长的,他简直就是一只野兽!太可怕了!”多多显然还沉浸在噩梦中。 “那个‘黑影’有没有伤害你?” “那倒没有,我们在窗子里对视了几秒之后,他马上就像疯了一样跑开了。” “你说的‘黑影’的相貌怎么这么像……”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我把多多带到了梓茄的家,以免多多一个人在大房子里感觉到恐惧然后我联系了彭阔和家奇,告诉他们“黑影”的事情。 13 遗传学家 多多在别墅的花园里画着一张黑白色的素描,素描上的男孩样子恐怖,我坐在客厅,喝着我最喜欢的功夫咖啡,等待着。 突然!一个黑影从多多的背后慢慢靠近她,多多没有停下自己手中的画笔,她继续画着,黑影看到素描,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叫喊声!像发了狂一样跑向花园的门口。 “罗启欧!”家奇就站在花园的门口,挡住了‘黑影’的去路。他就像疯了一样张开大口要咬住家奇。“罗启欧!”抓住 “黑影”渐渐安静下来,却还是一直用手遮挡着自己的脸。 多多慢慢拿下了“黑影”遮挡在头上的大帽子,为“黑影”擦着眼泪。 这时,彭阔带来了一个老者,“这位就是专门研究畸形儿的遗传学家郑家明教授。”彭阔介绍着。老者也向我们点头示意。 “小黑!你怎么跑出来了?”郑教授走到“黑影”身旁。 “我知道他的样貌会吓到别人,所以我平时都让他穿带着大帽子的黑色衣服,这样他不会吓到别人,别人也不会歧视他,伤害他。”郑教授的到来,解开了我们心中的疑问。 “我在10年前,去古罗市出差的时候,偶然在街头看到一个被人殴打的小孩子,就是小黑。他样貌丑陋,一直流浪,精神状况也异于常人。他从来没说过一句话。只会发出像野兽一样的叫喊声。我推断,他是由于曾经遭受过虐待而造成了精神创伤才拒绝说话的。他的智力水平也比一般人低很多,他甚至根本学不会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于是,我把他带回了我的研究所,进行畸形儿的研究,同时,也可以让他免受陌生人的嘲笑和歧视。”郑教授回忆着。 “原来,他真的是当年方仪萍和罗志所生的畸形儿罗启欧。”家奇感叹着。 多多把罗启欧的素描拿在手里,微笑地看着他,“黑影”也终于温和了下来,从多多手里拿过自己的画像,像是仔细地观察着。 14 当年 “经过指纹检测,现在已经可以完全确定,村屋和后巷的案子,还有方仪萍的案子,凶手都是罗启欧。”我拿着检测结果给家奇看。住过的房子里找到了另外两个男孩儿的尸体。寻尸犬可真厉害。“两个男孩儿的骸骨上都有明显被虐打的痕迹,多处骨折损伤。应该都是方仪萍做的,”家奇拿着警方拍摄的现场照片给我看。 “法医馆的精神分析专家曲锐聪老师在试图引导罗启欧说出事实 ”说出?可是罗启欧智力低下,而且他由于长久地拒绝说话,他的声带功能已经退化了,他根本就不能说话了啊。“家奇说道。 ”你别忘了,罗启欧很擅长画画。他跟踪多多的时候,曾经在多多家花园的墙壁上画过多多的画像。曲老师是希望通过催眠的引导方法,让罗启欧把当年的事情画出来。我想罗启欧童年时代的遭遇肯定和这一连串的命案有关。“ 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曲老师、郑教授和多多一直陪伴着罗启欧。在大家耐心的努力下,他终于用画笔把当年的事实真相都画了出来。 当我看到那些画的时候,内心里却觉得很悲哀,一个天生的畸形儿使他的父母蒙羞,遭到身边人的耻笑,于是,虚荣的父亲天天生活在虐待自己畸形儿子的发泄式的情绪里。直到有一天,他的儿子再也不堪忍受虐待,开始反抗。却在无意间把自己的爸爸失手推下了楼。妈妈看到恩爱的丈夫被畸形儿子害死,终于无法忍受多年来被人嘲笑的耻辱,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畸形儿子的身上,她要杀死给自己带来如此多的灾难的儿子,畸形儿子逃跑了,却留下了永远的心理创伤。流浪的过程里,畸形儿子也受尽了侮辱和残忍的虐待,直到被研究畸形儿的教授收养。 这一切,对于当年只有5、6岁的孩子来说,太残忍了, ”多多,你去郑教授的研究所那些畸形儿的时候,有没有想到,有一个一直躲在角落,遮挡要不是小黑偷跑出来,找我,他就不会饥饿到去吃肉。更不会遇到当年要杀他的母亲方仪萍。“中有些事情是躲也躲不过的。也许方仪萍也根本就没有想到,她辗转了那么多城市,杀了那么多被起名为罗启欧的养子。发泄了心中的怨恨之后,她最后还是死在了自己儿子的手里。她左眼下面的黑痣。她当年因为要砍死小黑而在追赶过程中摔断的腿,都成为日后小黑偶然遇到她,又认出她的标志。他们母子注定有这么一段孽缘。彭阔也来到了戈多咖啡馆,听到我和多多的对话。 ”我看,罗启欧会疯狂杀死他的妈妈也不是因为怨恨或者愤怒,只是因为他很恐惧而已。因为他妈妈当年在看到自己的丈夫堕楼之后就疯狂地要杀死他的阴影,这么多年一直在他的心中无法忘记。这故事简直都可以编成小说了。“家奇手里拿着咖啡,慢慢地喝着…… ...
民国二十八年6月13日深夜。 雨像是被诅咒一样,以惊人的速度漫下地面,随即,一道撼人的雷光划破天际,直逼向那座孤零零的古宅,二楼的窗户瞬间向外敞开,发出刺耳的撞击声。身着真丝睡衣的苏玲赶紧走到窗前将窗户拉上,与此同时,她看到了自己的丈夫白仁宗正从轿车里走下来,他身后跟着司机阿忠,他正给白仁宗打着伞。苏玲开心地冲他挥了挥手。 白仁宗用微笑目送苏玲拉上窗帘,他很爱自己的妻子,而她真的很迷人。此刻,古宅里传出古钟敲响的声音,白仁宗知道现在刚好是午夜十二点,可就在他准备推开大门的时候,他听到了苏玲的尖叫声……白仁宗想也没想推开门扔下雨伞,冲上了二楼。 二楼卧房的门自里面锁上了。 白仁宗有些急了,他往后退几步,用力地撞向卧房门。在撞了几下后,门终于被撞开了,白仁宗跌跌撞撞地冲向屋里,同时叫着“苏玲──苏玲,你怎么了?”可随即,他就愣在了原地。因为── 苏玲不在房间里,而舒适的大床上则放着苏玲刚才穿的那件真丝睡衣。它呈人形整齐地摆放着,就好像人是从睡衣上抽离的,但靠近心脏的位置却有一大块红色血液…… 白仁宗迅速上前拿起了睡衣,闻了一下那红色的血液。 竟然是人血!而苏玲却不见了? 白仁宗有些着急,一边往外走,一边叫着,“小红──”他推开了另一间客房的屋门。通常这个时候,小红一定会在这里整理床铺。可是,这回她却不在,但白仁宗却发现床单是新换的,而且刚铺好一半。 也就是说,小红没干完活就不干了。 白仁宗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于是快步走下楼梯,“老丁──老丁──” 老丁是白宅的园丁,是个六十出头的老头儿,负责整个宅里宅外的花树,是白仁宗最信任的人,可现在白仁宗也找不到他,只看到地上扔着半壶浇花的水壶。 老丁是个做事有板有眼的人,绝对不会扔下浇花工具擅自离开的,除非发生了什么。 想到此,白宗仁冲进了厨房。他想找每天在这个时候为他做夜宵的李妈问一下原因,然而等他走进厨房的时候,他却看到这样的情景。 火在着着,锅里的汤已经被煮得沸沸腾腾,铁锅上的鸡蛋已经煎糊,锅铲掉在地上 李妈也不见了! 白仁宗慌了…… 一、女仆小红 白仁宗报了警。当福探长带着手下赶到时,他也被眼前这些离奇的事件给困惑住了。 苏玲在密室消失,留下沾血的睡衣。 小红在客房消失,留下没有铺好的床单。 老丁在客厅消失,留下未浇完的水壶。 李妈在厨房消失,留下一厨房烧糊的夜宵。 而这一切全在暴雨倾盆午夜十二点古钟响起时发生的。 福探长探查了现场,竟然没有发现外人的指纹,这让他心存疑惑,于是找来白仁宗问话。 “你回来的时候看到苏玲了?” “是,她在窗前朝我招手。” “你听到尖叫后,冲进来用了多长时间?” 白仁宗想了一下后,回答道:“没有超过一分钟。” 福探长更加困惑了,一分钟时间内,整个古宅内的人就全部消失了,这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一样。 “那你还看到别人了吗?” 白仁宗摇头:“我什么人也没看到。” 福探长想了一下,决定去找白仁宗的司机阿忠聊一下。 “你看到夫人了吗?” “我看到了。”阿忠用诚实的目光看着福探长。 “你为什么没有跟你家少爷冲进去?”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少爷的允许,也不敢擅自进少夫人的房里。” “那你在客厅做了什么?”福探长完全有理由相信阿忠有嫌疑。 “我没在客厅,少爷去找少夫人的时候,我去把车停在了院旁。”阿忠说道。 他这句话又引起了福探长的怀疑,但没等他问,阿忠就解释道:“通常都是少爷进去,我在外面停车的。虽然当时少夫人发出尖叫,但我以为她看到老鼠,所以没太往心里去。” “少夫人看到老鼠也会叫吗?” “经常会叫的。” 阿忠的话很快就在白仁宗那里得到证实。的确,苏玲很怕老鼠,而且最重要的是阿忠是苏玲嫁过来时带来的娘家司机,因为他为人朴实诚恳且心眼好,所以一直跟着苏玲。他不可能去加害苏玲,而且古宅人消失的时候,他与白仁宗在宅子外,所以作案的可能性也不大。他被排除了嫌疑。 那么,这四个消失的人到底去哪儿了?为什么会在一瞬间同时消失?难道这世上会有鬼怪吗?福探长的手下紧张地议论着,可福探长却不相信这些,他相信这件事一定是人为,但是谁能做到这一点呢? 福探长向白仁宗发出一个请求,他今晚想留在这座古宅过夜。白仁宗当然没有拒绝,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只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 夜深人静,雨又开始下,然而却没有人有困意,没人愿意在这个时候离开别人的视线,因为谁都怕自己成为第五个消失的人。 福探长看看手下,又看看白仁宗和阿忠,目光最后落在了那座高大的古钟上。 离十二点还有一分钟。 福探长目不转睛地盯着古钟,他想知道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就在这个时候,古钟终于响起,那一声声地敲打声在午夜听来就像招魂鼓似的,让人心惊肉跳。 突然,一个女人声响起,她哼着一首奇怪的歌调,那声音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这是……”白仁宗猛地站起身看向二楼,“这是……是苏玲!” 福探长一听这话,立刻站起身,问道:“你确定?” “我确定,这就是苏玲的声音。” “我也确定,这的确是少夫人的声音。”阿忠也站起身说道。 福探长立刻带人冲向了二楼,当他们正准备走向卧房的时候,福探长却突然站住,因为他发现这歌声不是从卧房里传出来的,而是从……小红消失的那间客房里传出来的。 “怎么会是这间房?”白仁宗走上来时,不禁纳闷地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歌声突然消失了。 福探长赶紧走到客房前去推门,然而客房门自里面锁上了。 “不可能啊,这门没有锁着啊。”白仁宗说道。 “有钥匙吗?”福探长问道。 “有备用钥匙,在一楼,阿忠你去取一下。” “是!”阿忠立刻冲下楼,以最快的速度取来备用钥匙交给福探长。 福探长迅速打开了门…… “小……小红……”白仁宗失声喊道。 福探长及其他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大了。 小红的确回来了,而且此时此刻她正弯着腰铺着床单,不过,她却一动不动,永远保持着那弯腰铺床单的姿势。 她被“定”住了,嘴张着,舌头吐出来,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她死了,尸体是冷的,不过却穿着铁钉,所以才会“定”在地上一动不动。 “太残忍了……”白仁宗不忍看下去,他跑出房去吐。 福探长则看着眼前的小红,紧锁住眉头。 “福探长,这手法太残忍了,而且是钉在这里,简直像鬼……”小雷是福探长的助手,也是新分派到警局的小警察。 “少胡说,这世上没有鬼。”福探长纠正他的话,他只得吐吐舌头,福探长低下头仔细检查着现场,众手下只得跟着帮忙检查现场。当福探长拿起床铺旁堆放着的被子时,却从里面掉出几块小石头,那上面分别写着血字。 我回来讨债 这天是6月27日。 二、厨娘李妈 小红的尸体经检查,证实一直被冰块冻着,所以才没有腐烂,而她的死亡原因就是脖子上的勒痕。可以说她是在猝不及防的时候,被人自身后勒死的。 这是个雨季,弄到冰块很难,除非是一些大饭店的地下冷藏室才会有。福探长带着手下走访了全城所有的大饭店,终于找到一家名叫“意德”的大饭店,他们的厨师长证明在一个月前,他们的地窖里丢失了大量的冰块,但因为事情并不大,所以他们也没报警。 虽然偷冰块的小偷没有线索,但福探长却更加肯定古宅失踪案是有人故意在背后捣鬼,制造成鬼怪事件。 他一定要将真正的凶手找出来。 接下来的三天,一切风平浪静,再没有任何鬼怪的事情发生,仿佛一切都恢复到正常秩序,可案件却没有一点儿进展。 这天夜里,福探长决定设个局来引这只“鬼”出来。当他打发白仁宗和阿忠去睡觉后,他和小雷开始布置现场。他们在厨房的地上撒了好多面粉,只要有人经过,就会留下脚印,知道来人往哪个方向走。同时,他们又在客厅立上相机,由小雷盯着,只要有动静,就按下快门,保管那个人跑了也会被拍个现形。而福探长本人则直接住进了苏玲的房间,他要亲自看看苏玲会不会在自己眼皮底下像鬼一样跳出来。所有的这一切都布置好后,他们开始等待午夜十二点的到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福探长静静地坐在苏玲卧房的摇椅上等待着。他暗暗发誓,今晚一定要提到那只“鬼”! 楼下客房里,白仁宗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他想不通自己的老婆为什么好好地就消失了,还“带”走那些佣人,当小红的尸体出现时,他更是害怕老婆遭受同样的不幸,他只能暗自祈祷,希望苏玲还活着…… 突然,窗前有个人影闪过。 白仁宗猛地坐起,喝道:“谁?” 窗前没有动静。 白仁宗擦擦额头的冷汗,又躺了下去,可就在这一瞬间,他看到窗前突然出现一个女人的背影。而那个女人正穿着真丝的睡衣。那睡衣和苏玲穿的一模一样! 白仁宗心猛地跳了一下,结结巴巴地轻唤道:“苏玲……苏玲……” 窗外背对他的女人突然抬手冲他挥了挥手,然后他就听到了苏玲的声音。 “我在厨房……我在厨房……”那声音虽然有些僵硬,但是白仁宗还是听出来是苏玲的声音,而窗外的女人边不停地重复这句话边“飘”走了。 用“飘”是因为她的动作真的不像走,很平稳地就消失在窗外了。 白仁宗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缩进了被子里。不知过了多久,他才鼓起勇气从被子里钻出来,然后壮着胆走下床拿着手电推门而出。 当他蹑手蹑脚经过客厅的时候,他立刻听到“咔嚓”声,与此同时,一个光闪过,闪得他眼花。 “我抓到了──” 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福探长第一时间自苏玲的卧房里冲了出来,当他跑下楼的时候,小雷已经将大厅的灯打开。 “福探长,我抓到那只鬼了,他是……”当小雷看清是白仁宗时,他愣住,“白少爷?” “你们在干什么?”白仁宗揉着眼睛,“晃死我了。” “你三更半夜跑出来干什么?”福探长用鹰般的目光紧盯白仁宗。 此时,阿忠也从自己的房间里跑出来:“出了什么事?” “我也想问这句话,你们干嘛都看着我,好像我就是凶手似的。”白仁宗有些生气地看着众人。 “白少爷,你还没回答我的话。”福探长步步紧逼。 “我看到苏玲了!”他这话一出,众人你看我,我看你,都非常吃惊。 “她现在在哪儿?”福探长赶紧问道。 “我也不知道,她刚才出现在窗外,还冲我挥了挥手,然后就突然消失了。”白仁宗说道。 “你怎么确定是她?你看到她的脸了?”福探长继续问道。 白仁宗摇摇头:“那倒没有,不过她说话了,她的声音就是苏玲的声音,我听得很清楚。” “你说那个女人说话,她说了什么?”福探长追问道。 “她说我在厨房……我在厨房……她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白仁宗的话音还没落,古钟就突然响起,而它的指针刚好指向午夜十二点。苏玲的歌声再次响起,这次正是来自厨房…… 当所有的人冲向厨房的时候,他们看到了厨娘李妈。她正“做”着饭,锅里的汤正沸腾着,而她则手里拿着锅铲笔直地站在灶台前。 同样,她的身子也是被铁钉钉上的,所以她能站立。 “不要破坏现场!”福探长拦下了众人,自己则戴上手套小心地走到李妈的跟前。 她的脖子有勒痕,舌头吐出来,同样,她也是被人自身后勒死的,而她的围裙的口袋里则装着几块小石头,上面同样有血字。 我回来讨债 这天是7月1日。 三、园丁老丁 这座古宅里充满恐怖,也充满了秘密。 白仁宗再也不想住下去,带着阿忠去住饭店。而福探长也让那些精神几乎崩溃的手下回家休息,只留下了自己和小雷。他决定利用今晚,好好夜探一下这座古宅,他相信自己今晚一定会有新的发现。 他首先选择了苏玲的卧房,她是自这间房里凭空消失的,那么有可能这房间里有不为人知的密道。 福探长和小雷各自翻找着,他们希望找到有用的线索。当福探长无意中拉开化妆台的抽屉时,他发现抽屉的长度似乎比桌面要短一些。 “小雷,把手电筒拿过来。” 小雷赶紧将手电筒递给福探长。福探长则将抽屉试着向外抽出来,却发现它上面还接着一根鱼丝,直通柜子里面,于是拿手电简照向里面。 果然,抽屉里面有个小机关按钮。 福探长试着将胳膊伸进去按了一下,立刻,化妆台就向右侧快速移开,它后面立刻露出一个狗洞大小的门。 “探长,真被你说对了,这古宅里果然有密道。”小雷竖起大拇指。 “进去看看。”福探长拿着手电筒带着小雷一起爬了进去。 一进去,他就看到一个延长的地道,四通八达的,而在地道的入口处还有一个绿色的小按钮。他试着按了一下,化妆台立刻恢复原样,地上的抽屉在鱼线的抽动下,又缩回到柜中。 “我想苏玲就是这么消失的。”福探长对小雷说道。 “那她消失到哪儿去了?”小雷问道。 “往前走走看就应该知道答案了。”福探长带着小雷朝地道深处走去。 随后,福探长和小雷真就有了惊人的发现。这密道竟然通向这古宅里任意一个房间,而在密道的某拐角处,他们还发现了一块不小心扯下来的衬衫衣角!现在福探长可以确定的是,凶手正是通过这密道来行凶的。就在此时,他们听到了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同时再次听到苏玲的声音,当他们顺着声音回到客厅时,他们看到了园丁。 他是被勒死的,他的关节被铁钉钉着所以站立着,他手中的水壶举着,他的舌头伸着,而水壶里没有水,有的是几块写有血字的石头。 我回来讨债 这天是7月7日。 他们是同一天消失的,但却在不同的日子又再度出现,这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呢?福探长再次找到了白仁宗,他有一些话想问他。 “6月13日,6月27日,7月1日,7月7日,这几个日子,你觉得有些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吗?” 白仁宗想了一会儿后摇摇头:“就是很平常的日子,没什么事啊。” “6月27日,7月1日,7月7日,这三个日子不正好是小红、李妈、老丁来的日子吗?”一旁的阿忠搭话道。 “是吗?”白仁宗皱皱眉头,“这些事情我一般不记。” 福探长立刻来了精神看向阿忠:“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我家小姐是三年前的6月13号嫁入白家的,小红,李妈,老丁他们是过几天才来的,而且是前后脚,所以我记得很清楚。”阿忠回道。 福探长心下盘算着:13号所有的人一起消失,正是苏玲嫁人的日子,6月27日,7月1日,7月7日是三个佣人来古宅上班的日子,偏偏他们又都在这一天以死亡的样子出现,这中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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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死亡 黎安跟着江警官去认尸。十几米的走廊,仿佛永远也走不完,几天的功夫,黎安苍老了许多,仿佛得了一场大病──他倒真希望得病的是自己。妻子秦琴在失踪了三个月以后终于在南方的一座沿海小城找到了,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秦琴已经是具毫无生息的尸体。冰冷的停尸床上覆着白布,赵法医揭开说:“你看,是她吧?” 黎安只瞥了一眼,就知道那是秦琴。他长久地注视着这个他最爱的人。因为长时间的浸泡,秦琴臃肿的脸变得苍白。黎安这样注视着秦琴,让一旁陪同的江警官很吃惊,一般家属在认尸时都会失声痛哭,黎安却显得异常冷静,甚至有点可怕。宁静终于被江警官打破,他拍了拍黎安的肩膀说:“已经确认,是自杀。” 黎安只感到一阵眩晕,蓦然晕倒在地上。吓坏了一旁的江警官和赵法医,两人将他扶起,拖出了太平间。 富江街43号,这就是秦琴自杀时租住的公寓。据法医介绍,房东发现她时,她已经在浴缸里浸泡了整整三天三夜。黎安执意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他说他无法面对失去妻子的这个事实,江警官只好送他过去。 那是一套背阴的小房子,秦琴的一些生活用品还安安静静地呆在那里,有些地方还留着警方的一些标注。黎安颓唐地坐在昏暗的房间,抱着从警局拎回的纸袋。纸袋里装着秦琴随身的一些遗物。一枚铂金婚戒滑了出来,黎安马上将它捡起紧紧握住,放在唇边不住地亲吻起来,忍不住掉下眼泪。在一旁的江警官看着忍不住心酸,悄悄地离开了。 黎安和秦琴结婚才刚刚四年。他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年,秦琴在单位体检的时候查出了子宫癌。虽然手术很成功,可四个月前,秦琴的旧症又复发了。这下可吓坏了黎安,忙着联系医院,找好的大夫。秦琴却表现得很冷静,有一次还认真和黎安讨论自己死后黎安的新生活。这让黎安很是恐慌,终于,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就在黎安将一切打点妥当的时候──秦琴在入院的前一天失踪了。 门口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大门下的缝隙间塞了进来。 黎安这才将自己的思绪从回忆拉到现实,短短几个月,自己和心爱的妻子已经阴阳两隔。 黎安连忙拉开房门,但走廊里却空荡荡的,看不见半个人影,只有一张牛皮纸的信封,无声无息地躺在地板上。牛皮纸的信封里,装着一张旧报纸和几张照片。报纸上有一则新闻被特意用红笔圈了起来,那是有关小城上个星期一个男人烧炭自杀的消息,他僵滞肿涨的脸被形容得和秦琴的一样可怖。还附着几张照片,也就是新闻上提及的案发现场,可以看到死者的居住环境很简陋,和秦琴的这所公寓相似。照片的最后一张,是死者放大的后颈,就在粗黑的头发里,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那里纹着一个极小的,青蓝色的数字──“12”。 谁打来的电话? 秦琴的火化安排在三天之后。天空飘着细雨,天气阴冷,而陪黎安一起送秦琴的,也只有接待他的江警官。黎安显得有些神情恍惚,全靠着江警官在一旁帮忙打点。到了最后时刻,黎安却出人意料地拿出梳子,轻轻梳理着秦琴凌乱的头发,眼泪默默地落在僵冷的身体上。 当黎安手里的梳子划过秦琴后颈的那一刻,黎安抑制不住地战栗起来。江警官见他失控的样子,生怕他再次昏厥过去,赶紧劝慰道:“请节哀,人死不能复生。” 然而江警官却不知道,让黎安战栗的,并不只是心中满溢的悲伤。秦琴的遗体终被送进了炼炉。黎安迷惘地站在殡仪馆的大厅,心里浮起难言的恐惧。因为他发现,就在秦琴后颈上,竟然也纹着一个青蓝的数字──“16”。 他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件事告诉江警官。因为那天神秘送信人送来的报纸图片上面那个尸体也有一个数字──“12”,这里面会不会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黎安一直在思索,送信人行事这样慎重神秘,显然不想让更多人知道。 这天夜里,黎安躺在床上根本毫无头绪。他的脑子里乱哄哄的,理不出头绪。翻来覆去间,电话铃却突然响了,红色的指示灯在黑暗中一明一灭。黎安拿起听筒,里面传出一个沙哑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已经醉了:“喂,你还好吗?” 这样亲密的语气,让黎安一怔。而男人却独自说下去:“我想见你。我不能再等了。” “你是谁?”黎安按捺不住心中焦躁,急迫地追问,“你怎么认识小琴?” 电话里没了声音,仓促地挂断了。黎安拿着电话,任忙音在黑暗中兀自响着。 有人要杀我 这几天,黎安一直徘徊在梧桐街。因为那天夜里打来的电话号码的用户住址就在附近。黎安不敢贸然回拨过去,因为他不知道电话后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碰运气四处寻找哪怕是一点点的线索,但是根本没有一点进展。 这个午后,黎安却发现街尾的巷子里聚满了人。一辆警车横在巷口,警灯闪着红蓝的光,江警官正和当地的居民聊着一些什么。黎安仿佛嗅到了什么似的,马上走过去。江警官看到黎安也很吃惊,向他点了点头。黎安问道:“江警官,这里出什么事了?” “有个男人割脉自杀了。”江警官指了指面前三间平房围的院子说,“老太太就这么一个儿子,说死就死了,怪可怜的。你怎么还在这儿,还没回家?” 黎安不知道要不要将自己心中的谜团告诉江警官。就在这时,黎安听见凄凉的哭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随着一副担架,踉跄地跟出来。忽然一阵风吹过,盖着尸体的白布被掀翻开了。人群里立时发出此起彼伏的惊呼。担架上的尸体实在太怪异了,整个人都浮肿着,脸像胀满的气球,苍白的皮肤都被撑得发亮。身旁的江警官急忙跑过去,帮着盖起尸布。 黎安不由得想起那天夜里打来的电话,以及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神秘的送信人,他悄悄掏出手机拨打那天晚上打给他的那个号码。院子里顿时响起电话的铃声。 黎安怔住了,他望着眼前的这个已经死去的男人,说不出是可怜还是憎恨──他为什么要在临死前见秦琴?他们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躺在太平间里的秦琴,脸似乎也是这样肿着,难道那不是因为长时间浸泡的结果?太多的问题塞在脑子里,似乎要胀裂开了。黎安想要逃开,但是,他太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一直在周围徘徊,这个谜团他想要自己解开。 突然的短信:快逃 黎安不动声色地进屋了。他疲惫地靠在沙发上,思索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他越来越感觉到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藏在这座江南小城的某个角落,甚至这个秘密和秦琴的死也有关!而且,这个江警官也很奇怪,自己总是能够碰到他…… 他想从网络上寻找一些信息,于是取出秦琴留下来的笔记本电脑。就在他掏出电脑的一刻,一张信纸从书包里掉了出来,他颤巍巍地捡起,熟识的笔迹,让他心惊。 安,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为了我,你都不要再追查下去,这里太危险了,离开吧。 爱你的小琴 黎安打开了秦琴留下的电脑,从网上下载了一个“扫描器”。理科出身的黎安想不到自己大学里面学的黑客知识现在倒派上了用场。很庆幸,这座小城公安系统的“防火墙”比较差。黎安很快接驳进了主机,找到有关秦琴自杀的资料。他发现一个月来,全城已经发生了17起自杀案件,而最可疑的是,经办人都是江警官。 突然,呆呆望着屏幕的黎安,似乎看到一丝光亮。就在这时,电脑屏幕上,映出一个影子── 一个黑色的人影正挥起银亮的刀锋! 他下意识地缩起头,“哗”一声,电脑被劈开了。黎安趁着四散的焦烟,逃出门外,他大声地喊着:“我知道你是谁,你骗不了我!” 黑暗中,黎安似乎找到了方向,他心中拼图的最后一环也许马上就可以拼上了。这时,手机又响了,他听到了一个沙哑的声音说:“那你一个人来找我吧。也许,你会看到秦琴。” 变态的杀手 602室的房门虚掩着,这里是江警官的家。一切都静得太可怕了。黎安发现整个房子里只有卫生间是紧闭的,他壮着胆子,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大喊着:“小琴,你在不在里面?”接着黎安奋力地撞开木门,可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猛然惊呆了──白色的墙壁四溅着血迹。他终于看见了江警官── 一动不动地被吊在磨砂的窗子上,了无生气的眼,僵滞地瞪着,静默地宣告着死亡。 黎安的大脑在一瞬间变成了空白。一切都错了。他看见地上拿着镰刀的阴影,慢慢地逼近背后──这个身影不正是那天夜里电脑屏幕上的那个吗?黎安身体抑制不住地发抖──那天逃过的一劫终于还是要还上了。 “说再见吧。” 黎安转头看见一个戴着万圣节面具的男人,握一柄锋利的镰刀,他压下恐惧,壮胆问道:“告诉我,秦琴在哪儿?” “你死了不就知道了。” 黎安咬着牙道:“你不觉得拿着镰刀,不太适合你的身份吗?赵法医。”对面的男人愣了一下,缓缓摘下面具说:“我们只见过一面,你怎么会想到是我?” 黎安擦了擦额角的汗:“我原以为是江警官,因为只有他才有机会把他杀伪装成自杀。可是当我进入警局的网络才发现,连续17个死者后颈都有纹身数字,但都没写进疑点,于是我推断,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法医做的手脚。而你赵法医正是这些案件的法医组负责人。我说的对吗?” 赵法医阴森地笑了,紧握刀柄的手,爆出咔咔的响声。黎安胆怯地指着墙壁上的照片说:“你杀了江警官也是因为他发现了那些藏在头发里的数字吧?然后骗我来做替罪羊。” “好,说得不错,这件事还有谁知道?”赵法医冷酷的笑容下面隐藏着的是隐隐的恐惧,这增加了黎安的勇气。 “原来只有我知道,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黎安说着从衣襟上摘下一枚微型摄像头,“这是我在电子市场上淘来的,现在我在帮你网络直播了,你猜会有多少网友看到?” 赵法医的笑容,一寸寸僵在脸上,所有的得意,在这个时刻都已经变成了恐慌和沮丧。 原来是这样 黎安订了回乡的火车票。此地给他留下的只有伤心,他只想带走秦琴的骨灰。报纸全面披露了赵法医伪造17起自杀案的案件。原来几个月前,一家境外医药公司正在试制抗癌新药,这种新药需要人体进行药物试验。赵法医国外的朋友托他在国内寻找自愿试药的病人进行秘密的临床实验,并且提供每人10万元的高额费用。于是赵法医就开始寻找合适的癌症患者,这些患者大都觉得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不如做一次试验品,10万元钱也许可以改变一下自己家人的生活。很快就有17个癌症患者愿意接受治疗。 为了便于确认,赵法医给参加试验的癌症患者颈后纹上细小的刺青,就是他们的编号。秦琴就是这些试验品之一,她的编号是16。然而,令赵法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新药的试验失败了,服用之后不但会造成全身的浮肿,而且会引发多种并发症,使病人在极端痛苦中死去。参与试验的这些病人开始觉察到身体的变化,纷纷表示要停止试验,眼看事情越闹越大,如果实情败露,最终身败名裂的不仅仅是赵法医一人,他背后的那家国外制药公司也将面临信任危机。于是才有了赵法医制造的这起惊人的“自杀”骗局。 黎安抽空去了一次梧桐街,祭拜那个给秦琴打电话的男人,魏生。他就是那个从门缝塞进信封的人。魏生是在网上认识的秦琴,因为同病相怜,所以聊得很投机,最后才发现原来两人都是这种新药的试验品,相同的遭遇使他们走得更近。然而很快,他们发现自己的身体在发生可怕的变化,虽然深知危险越来越近,可是为了银行账户里的10万块钱,他们只有选择守口如瓶。秦琴的去世,给魏生打击很大。一次醉酒后,才在深夜贸然打来电话。不久之后,魏生自己也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了人世。 ...
你的外卖到了 “你好,4013室的外卖到了,请朱元同学签收。” 午夜子时,伴着一阵“当当当”的敲门声,响起一个甜美女孩的声音。长长的宿舍走廊黑黢黢、空荡荡的,有生冷的风从两边吹来,像一条看不到尽头的狭窄小巷。 送外卖的女孩站在4013室的门外,从门上的小窗望去,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一点光亮透出来。 “搞什么啊,半夜订外卖又不出来拿,真无聊。”女孩嘟囔一句,对门狠狠地踹了一脚,很不高兴。 在寂静无声的夜晚,踹门声空落落地响起。“安全通道”指示牌的灯光在黑夜里绿得惨淡幽亮,红色消防栓上滴成珠的油漆凝滞成一串深红色的垂珠。 女孩四下看看,走廊上除了自己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一间寝室亮着灯,忍不住有些害怕,缩了缩身子。正打算离开时,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露出了一点微弱的光,似乎是台灯发出来的。 “你弄错了吧?我没有订外卖。”睡眼惺松的朱元朝女孩瞥了瞥一眼,心里满是不快,打扰他做美梦可是天大的罪过。等看清楚眼前的女孩,发现她的模样楚楚动人,朱元眼睛一亮,立刻改变了态度。他把门大开着,撩了撩头发,笑呵呵地说:“这位妹子,我看你两手空空送什么外卖啊,不会是特意来找我搭讪的吧?” 女孩甜滋滋的音喉吐出几个字:“东西已送到,请付账签收。”然后,她就像一扇门一样,打开了自己的身体。忽然把身体分成了前后两半,硬生生撕裂一般,皮肤与骨架鲜血淋淋。一条条血管、一根根骨骼、一块块内脏,清晰可见。女孩用手在腹腔里使劲儿搅拌,将五脏六腑搅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团。仅仅过了几十秒,女孩便合拢了身体,又变成了完整的“一个人”。她用掌心托着那一团散发着污秽腥臭的“菜肴”,笑得天真可爱。 “现炒现卖,只要十五块。” 她的声音仍是那么甜美,那么羞怯,像一朵娇滴滴、不堪折取的鲜花。 朱元的魂儿都要被吓没了,两眼直愣愣地一瞪,血丝瞬间布满眼眶,脸色也惨白如纸,宛如一具没有温度的死尸。 “鬼啊!”一声惊叫划过长夜,那只从4013室钻出的红麻点虫子悄无声息地隐身在了黑暗中,不知去了哪里。 《吞蚀游戏》与谢牧 足足过了三分钟,那个人才后退几步,擦了擦脸上出血的伤口,对朱元很有礼貌地说:“我叫谢牧,是个演员。你看过《吞蚀游戏》吗?这部电影就是我主演的。” 在确定眼前是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之后,朱元提起的一颗心才放下,原来是虚惊一场。 “你有毛病啊?我管你是谢幕、起牧的,我不认识你。” “欢迎加入《吞蚀游戏》。”谢牧诡异地一笑,身体在洗手间暗黄色的灯光下飘忽不定。脸上的伤口忽然裂开,一滴细小的血珠从伤口处溅了出来,毫无痕迹地没入了朱元的眉心。 朱元什么也没有感觉到,想着小秣该等久了,便急忙推开挡道的谢牧出了洗手间。 在出门的那一刻,忽然想起下午看过的恐怖电影《吞蚀游戏》,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谢牧……《吞蚀游戏》的主演?看起来不太像啊,管他呢。” 想起来,之前看电影时,谢牧饰演的角色一直裹着黑衣,妆容又画得很浓,几乎看不到本来的样子,所以没给朱元留下什么印象。现在遇到自称叫“谢牧”的人,听到那么没头没脑的一句“欢迎加入《吞蚀游戏》”,朱元只是摇了摇头,并没有放在心上。回到餐桌前,饭菜都已经上桌了。小秣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坐姿端正淑雅,看去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朱元走过来一眼扫见桌子上的几道菜,眼中露出吃惊之色。 桌上摆着四菜一汤:素炒莲藕、青椒肉丝、凉拌黄瓜、土豆烧麦、鱼头汤,都是极常见的家常菜。然而这一盘盘菜都是冰冷冷的,没有热气,透着几分古怪。 “咦,这些菜好奇怪……感觉在哪里见过一样。”朱元凝眉想了想,刚拉开椅子准备坐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手,“啊!对了,这些不都是我们下午看过的电影《吞蚀游戏》里出现过的菜吗?素炒莲藕其实是素炒白骨,青椒肉丝是青筋炒腐肉,凉拌黄瓜是凉拌指头,土豆烧麦是人皮包的、胆汁为蘸料,鱼头汤里加了尸油……”说到这里,朱元拉着椅子的手顿然一滞,面色变得雪白,慢慢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白墙黑椅,红衣店员,这家餐厅不就是电影里发生吞蚀事件的主要场所吗? “没错。”小秣眼瞳暗淡无光,语气里似乎带着些许的伤感,“《吞蚀游戏》的确有在第九号餐厅拍摄过。” “在电影里,这间餐厅的所有菜肴都是以‘鬼’或‘尸’为原料做成的。主演谢牧饰演了一位‘食鬼’爱好者,这部电影也是他的遗作。” “遗作,谢牧已经死了!?”回想起在洗手间见到“谢牧”的一幕,朱元心底一阵后怕,额上渗出了滴滴冷汗。之前做噩梦,这会儿还真撞鬼了,简直是让人崩溃! “嗯。”小秣更难过了,喝了一口茶水,就像是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过了一会儿才继续说,“拍完《吞蚀游戏》之后,谢牧一度精神抑郁,终于在去年的今天,在第九号餐厅服毒自尽了。当时,有一位顾客明明是第一发现人,却在谢牧毒发时见死不救,反而顾自离去。医生说了,要是早几分钟把谢牧送到医院,得到及时的救治,说不定他就不会死了。”说着说着,小秣抽泣起来,眼中闪过一抹浓烈的恨意。 朱元越听越不解,奇怪地问:“这些内情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谢牧是我的前男友,我和谢牧是他在这间餐厅拍摄《吞蚀游戏》时认识的。”小秣回忆着,脸上绽出了一个梦幻般的微笑,仿佛沉浸在当初相恋的美好中。 前男友吗?听小秣这么说,似乎还有些余情未了。朱元心里泛出了股股酸意,想起今天约会的目的,已经开始胆怯了。他能敌得过她心里那个不曾忘却的影子吗? “至于那名食客见死不救的行为以及他的长相,都被餐厅里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后来有记者采访他,他解释说当时他有急事需要处理,而且推说不知道谢牧中毒濒死,所以才急匆匆地离开了餐厅。”小秣声转平淡,不再多说什么,转头望向窗外。 透窗望去,远处有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河,像是一曲慢悠悠流经人心的歌谣。此时,一个左腋下夹着一张画报的年轻人走进了第九号餐厅。转过来的小秣看清了那个年轻人腋下夹着的画报,她的双眉立刻皱了起来,一向平静的脸上竟浮现出了一缕骇然之色。 朱元随着小秣的目光看向了那个带着画报的年轻人。同样的画报朱元曾在电影院看见过,这是《吞蚀游戏》的宣传画报,上面印着谢牧的大幅定妆照。 年轻人找了张椅子坐下后,把画报摊在桌上,拿起画报的一边将之卷起。 “请你不要卷画报。”小秣忽然站起身来,快步走到年轻人的面前,按住了那人卷画报的手腕,厉声道。 请你不要卷画报 “卷个画报而已,你管我?”年轻人似乎不喜欢别人插手自己的事,甩开小秣按住他的手,样子很生气。 “我劝你别动这张画报,否则你会后悔的。”小秣眼色一沉,冷冰冰地告诫说。 年轻人“哼”了一声,三下五除二地把画报卷起来揉成了一个团,扔进了桌边的垃圾桶里。 “我的东西我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关你什么事?我就来吃个饭,还能遇见多管闲事的人,晦气!”年轻人气哼哼地骂道。 小秣阻挠不及,轻轻叹了一口气。朱元听年轻人对小秣口气不善,心中涌起一股怒火,冲上去拎起后者衣领,扬着拳头说:“说什么呢你,快给小秣道歉!” “放开我!” 声音戛然而止,下一秒年轻人的脸色剧变、五官扭曲,如在高压环境中一般,眼泛血丝,皮肤紧紧绷起。 朱元不由自主地放开了年轻人,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变化。小秣却面不改色,似乎早已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只见年轻人的双腿贴着胸部向上弯曲,不一会儿,他的脚尖竟然触到了脑袋,然后双腿伸过了头部,整个人如同一把卷尺,不断卷缩。头在里面,脚在外面,就像是一条盘卷的蛇。 起初,年轻人还杀猪般地哭喊连天。没一会儿,他便以自己揉皱那张画报的方式,被揉成了肉乎乎的一团,然后“砰”的一声,被一股力量带进了垃圾桶,几块碎肉随即溅出。 一整天受到了不少的惊吓,朱元神经都要麻木了,但就算如此,面对此般惨绝人寰的残忍死相,仍是心惊胆战地说不出话来。 “谢牧留下了一封遗书,上面说《吞蚀游戏》是他生前最得意的作品。”小秣向瞠目结舌的朱元解释说,“谢牧死后,他的鬼魂留在了第九号餐厅内。因此在这个地方,凡有对《吞蚀游戏》及其相关之物不敬者,下场便是如此。拍完这部电影之后,谢牧便陷入了一种强烈至极的艺术狂热中。他用他自己的死,完成了《吞蚀游戏》最后的尾声,制造出那种惊人的恐怖效果。他说,只有那样,才算真正完美地诠释了这部电影的价值。” 小秣心情复杂地说完一年前的旧事,眼神中流动着一点儿怪异的色彩,却在朱元投来探寻的目光时藏了起来。餐厅昏黄的灯光下,朱元深深地看了小秣一眼,她是一个藏着许多秘密的女孩,没有他想得那么单纯。 “小秣,不早了,我们回去吧!”朱元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晚上十点了。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保持着沉默,最后临别之时,还是小秣先开口道了一声:“再见。” “小秣。”一路想了很久,犹豫来徘徊去,朱元终于还是开口了,“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可以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但你需要帮我一个忙。”小秣满脸笑意,望着朱元的目光别有深意。 “什么忙?”听小秣接受了自己的示爱,但却提了一个附加条件,朱元的欣喜感消了大半。 “吃掉昨晚我送你的外卖。”小秣娇俏地眨了眨眼,在朱元的瞳孔因恐慌逐渐变大的一瞬间,嘴角弯出了一个鬼魅的弧度,带有瘆人的磨牙之声。此时此刻,朱元的背心升起了一阵阴冷发麻的感觉,脑海里顿时掠过一个恍然大悟的念头:原来昨晚梦见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那根本就不是梦! 鬼标本 小秣的身体侧面出现了一条裂开的缝,以裂缝为分界线的前半部分向一旁分开,露出了自己躯体的内部。可是那里没有任何正常人体内该有的东西,竟是空空如也! 小秣痛苦地叫了一声,身体忽然跌成两半落在地上,她不可思议地叫道:“怎么会这样?” “有我在,你们的诡计是不会得逞的。”沉沉夜色中,一个人从路旁的大树下走了出来,这个人赫然就是朱元的室友陆雨,“谢牧,我知道你在这儿,你也快快现身吧!” 朱元映在地面上的影子忽然飘了起来,化作一个稀薄的人形,这个鬼正是谢牧。谢牧在洗手间见过朱元之后,以滴血认人之法,附在了朱元的影子上,跟着他回了学校。 只听谢牧恨恨地说道:“陆雨,又是你,要不是一年前你在我身上下了禁咒,我早就成功了。” 陆雨一把将六神无主的朱元拉到自己身边,大笑起来:“一年前你在第九号餐厅服毒自杀,还故意留下遗书迷惑世人,其实只是为电影《吞蚀游戏》宣传造势,并不是真的想死。我就是当时第九号餐厅里除你以外唯一的一个客人,你特意让我看见你服毒,就是想让我救你。可惜我这人从不爱多管闲事,你死你的不关我事,成全你假戏成真。不巧的是我刚好会一些除鬼之术,为了防止你的鬼魂出来害人,就下了一道行动禁咒,让你只能待在第九号餐厅。” 陆雨又转头对奄奄一息的小秣说:“至于你,小秣,你在听闻谢牧死讯的那一刻,便选择殉情而死,你也一直恨我对谢牧见死不救。我经常在第九号餐厅订外卖,几乎都是你亲自送过来的,而且还在饭菜里下了慢性毒药,想要报复我。不过我把饭菜都倒掉了,并没有吃下,所以直到现在还平安无事。昨晚你来给朱元‘送外卖’我都知道。那时我放出了一只食鬼虫,趁你不注意钻进了你的身体,吃掉了你的腑脏,破了你的邪术。” “那他们缠上我到底有什么目的?”朱元被陆雨的一番话“震”得头脑发蒙,颤抖着嘴唇问道。 陆雨回头面向朱元,摆出一副说教的神态:“朱元你就是个傻子,见了美女就没脑子。等你吃下小秣送给你的‘外卖’,身体里有了她的血肉组织,她便可以施行异体吞噬之法,将你融入她的体内。鬼毕竟不是活在阳世的人,需要以各种邪术延长存在的时间。小秣的方法是吞噬新的血肉,而谢牧是需要在你死后将你的鬼魂引入《吞蚀游戏》中,来增强自己的念力,操纵其他观众,吸取观影人的阳气维持自己的生存。” 朱元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把我引入电影中,怎么可能?” 陆雨瞪了朱元一眼,这家伙还真是什么都不明白。 “《吞蚀游戏》是谢牧主演的,他的部分魂魄被摄入了影片胶卷。一旦在荧幕上播放,他的那部分鬼魂就会现身。但是他大部分的魂魄依然被禁锢在第九号餐厅。即便运用滴血认人之法,也只能暂时行动,天亮便会自动返回餐厅。谢牧迫于行动的限制,只能在观影人中进行选择活人吸魂,你今天一定去看过《吞蚀游戏》吧?这次,他们选中了你。当谢牧吸了你的魂魄,你就会出现在电影中,下次等人观看时,说不定你就是里面的一个无名小鬼了。” 这时,沉寂已久的小秣、谢牧突然一起向陆雨发起了进攻,一左一右,“呼喇喇”的鬼啸声听得让人头皮发麻。 “我可是一名鬼标本的收藏爱好者。”陆雨眼不眨心不跳,淡定地说道,“谁碰谁倒霉。” 他两手一挥,一手扬起一张普通书页大小的白纸,两个鬼往纸上一撞,冒出两股黑烟。再看时,只见一张纸上显现出了小秣的样貌,张牙舞爪狰狞可怖;另一张纸上,谢牧一身血污,一双黑目不甘心地瞪得老大,在纸面上呼之欲出一般。 “又是两个不错的标本。”陆雨得意地将两张纸收入怀中,拍了拍手,扭头走向宿舍大楼。 “陆雨,谢谢你救了我!”惊魂未定的朱元连忙赶上来,真心地感谢道。 “别忙着谢我。”陆雨头也不回,身姿无比潇洒,“朱元同学,请你保证,以后不要以标本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 ...
从小,我就很怕雾,尤其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总觉得里面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或者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似的。所以,下雾的天气我基本不出门,假如必须出门,也总会拉一个人跟我一起走。 在我十六岁,上初三的一个早上,外面下了北方罕见的大雾,白茫茫的,整个天地像被装进了不透明的白瓷罐。 我胆怯地喊妈妈,要她陪我去学校,可是奶奶在生病,妈妈抽不开身,而爸爸还在单位值夜班。这一天,我实在找不到人陪我一起走了,只好横横心,咬牙冲入了雾中。 从我家到学校,如果走大路,有二十分钟的路程,我习惯走一条沿河的小路,那样可以节省五分钟。那天我也像往常一样走了小路,但其实,走到桥头的时候我是犹豫了的,雾太大了,已经混沌了路和河的界限,但是为了能赶紧跑到学校,摆脱这场大雾,我还是走了下去。 我沿着记忆走了五分钟,越发觉得不太对劲,河岸边栽种的一棵棵梧桐树去哪儿了呢?就算被大雾遮住了身影,我也该能摸得到它们呀,可是我伸长的手臂连一根枝条也没碰到。 我正在疑惑,突然觉得脚下的路很不好走,水泥地面变得像粘胶,似乎有一股无形而强大的力量在拽着我的脚。四周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听不见。我害怕极了,哆嗦着喊问,有人吗?有人在吗?没有人应声,世界静得像死去了一般。 被拖拽的感觉越来越强,我的双脚似乎踩入了泥潭,明明坚实的地面没了着力点,本能的力量让我奋力拔腿,我用尽全身力量,一步一步沉重又缓慢地往前走,我的头发被雾打湿了,身上的汗把衣服浸透了,我就好像是刚从水里上来似的,浑身上下透湿。 多么艰难的十五分钟啊,我像走了一辈子。 然后,突然之间,我的身上轻松了,拖拽的力量消失了,我惊喜地往应该是学校的那个方向跑,可是,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没看到学校,出现在我面前的竟是城市另一端的一栋标志性建筑物。 我揉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十五分钟走到了十公里以外的地方。雾依然很浓,我觉得脚很冷,低头一看,脚上的鞋不见了,我居然赤着脚站在路上。 这个早晨我像做了一场噩梦,我像平常那样去学校,却在十五分钟之后走到了城市的男一端。我坐车返回学校后,告诉谁,谁都以为我是夜里睡糊涂了。老师还语重心长地教育我:迟到了就是迟到了,就算是编理由,你也得编个能让人相信的,是不是? 这场大雾一直持续了一个上午,中午十二点,放学回家,妈妈一脸紧张地问我早晨有没有遇到什么怪事。她说附近小区一个中年女人早晨去河边遛狗,出车祸了。 女人和小狗一起躺在城市另一端的一条大路上,她跟交警说了家庭住址,交警和路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个脚上穿着拖鞋的女人竟然遛狗遛了十公里。 我身上的衣服又湿了,只是这次是被吓出的冷汗给打湿的。难道早晨的大雾吞噬了一部分道路,所以我才在十五分钟之内,走到了城市的另一端? 为了证实这个猜想,我去了河边的小路,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发现了我的一只鞋,我又去了城市的另一端,果不其然,在那里发现了我的另一只鞋,而我发现鞋的地方竟然正是那个中年妇女发生车祸的地方。 我毛骨悚然地看着地上没有冲洗干净的血迹,实在是太可怕了,死神竟然与我擦肩而过。 从那以后的雾天,我再也不敢轻易出门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再遇上那样的怪事,也不知道脚下的道路会不会再无端缩短或是抻长,我经常站在窗口困惑地望着似乎是张着一张大嘴的茫茫大雾,想,那一天,它究竟是怎么吞噬那部分道路的?而我又是怎么幸运地逃脱了它的吞噬的呢? ...
保暖大衣 宁小衰从睡梦中醒来,已经是清晨了,他揉着眼睛踏出网吧,差点儿被迎面而来的寒风吹了回去。 室友宫朗也跟了出来,狂风依旧在呼啸着,他却披上了一件厚厚的棉大衣。宁小衰露出讶异的表情,这棉大衣哪儿来的?昨晚出来时他并没有穿,也不像他的!宁小衰仔细一看,这款式还是价值不菲的名牌,宫朗又怎么会舍得买…… 宫朗只是默默地走在了前面,宁小寰冻得要命,也只能加快脚步跟上去。一路上,两人先是一前一后地走了一段,宁小衰发现有点儿不对劲儿,宫朗平时走路的姿势很端正,可现在看起来就跟醉了酒似的,深一脚浅一脚,背也有些驼,更像是身上负了什么重物。 “哎呦!”明明走在平地上,宫朗却重重地跪到了地上,双手支撑半天都没爬起来。宁小寰回过神来,赶紧跑过去扶起他,关切地说道: “走路当心点儿!没睡好,头晕吗?” 宫朗皱着眉摇摇头,额头上却冒出了细细的汗珠,像是在忍耐着什么。宁小衰很快联想到宫朗是熬夜太累,回去睡个回笼觉就好了。他搀着手臂将宫朗扶起来,却又有了新的疑惑,那大衣给人的手感不像一般的面料,还持续发热,温度远远高出了人的体温。 回去之后,宫朗还是一言不发,只是脱了鞋,一头倒在自己下铺的床上,很快就闭上了眼睛。 “穿着带寒气的衣服睡会感冒的!”宁小衰这么想着就走了过去,准备替宫朗把那件棉大衣脱下来。刚解开两颗扣子,宫朗马上喊疼,又猛地坐起来,狠狠地甩开宁小寰的手,还双眼通红地大吼: “走开!” 宁小寰一愣,说: “你疯了,穿着外衣睡觉不热不难受吗?” 宫朗痛苦地摸着胸口,仿佛魔怔了: “我现在好像明白了,这衣服不能脱!一离开身体就会把血肉都带下来!” “你开什么玩笑?”宁小衰“扑哧”一声笑了。 宫朗起来走向室友刘大坑的床: “前几天刘大坑夜里回来,我恍惚看见他穿着这件大衣爬上了床,夜里我听到了惨叫,却仿佛鬼压床一般动不了。第二天就只看见大衣扔在地上,没看见刘大坑!” 刘大坑很邋遢,床上乱七八糟的,厚厚的被褥底下似乎堆着什么东西,苍蝇也绕来绕去,发出一股糜烂的味道。他走过去,伸出的手有些颤抖,甚至担心那里面躺着刘大坑的尸体!被子掀开了,里面是比尸体还可怕的东西一一一副血淋淋的人体骨架躺在那里!骨架上粘着的血肉已经腐烂,还有蛆虫在爬来爬去,宁小衰惨叫一声,往后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 宫朗解释道:昨夜宁小寰在网吧睡着了,他自己玩了一会儿着凉了,冷得要死,一伸手竟然摸到这大衣搭在椅子背上,于是想都没想就穿上了。可没想到,这外衣如有千斤重,无论坐着还是走路,身上都像压着东西,又无法脱掉…… 看宁小寰已经吓蒙了,宫朗轻轻掀开大衣领子,指了指胸口——宁小衰刚才揪起大衣的地方,隐隐有血渗了出来,上面还粘着一块宫朗的血肉!这大衣一旦脱下来,人的血肉也没了! “那副骨架就是刘大坑,他被大衣害死了!”宫朗面无血色地说。 它要取暖 宫朗说完这句话,突然痛苦地跪了下来,弯腰用双手撑着地,浑身颤抖不停,就像有什么东西重重压在他的背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宁小衰明白宫朗是被“脏东西”缠上了,此刻,脑海里突然闪过曾在论坛上浏览过的《新见鬼法则》。其中一条最简便,就是在黑暗中用手机的拍照功能“扫鬼”! 宁小寰立刻关上灯一一尽管是白天,但宿舍窗户被黑窗帘遮挡着,光线极暗,他们几个“夜猫子”为了白天多睡懒觉特意买的,没想到居然用上了。宁小衰将摄像头瞄准宫朗,手机屏幕里现出了惊魂一幕:只见一个扁扁的、软趴趴的黑影贴在棉大衣上、似乎将全部的重量都压在了宫朗身上。那黑影被闪光灯晃到,通体呈现出青紫色,有大块大块的冻疮,睁开血红的双眼朝宁小寰这边看去。宁小寰吓得一哆嗦,手机险些掉在地上,就在手机屏刚晃到别处的时候,他看到这宿舍里的鬼不止一个!屋子角落处的电暖气上还有个女鬼,它浑身惨白、消瘦而虚弱,像个纸片似的贴在暖气上。长发顺着电暖气的条条缝隙垂下来,发梢上的冰柱一点点儿地融化,周围地上是一片水渍。 那女鬼恨不得钻进电暖气里,它把脑袋搁在电暖气上面,贪婪地“吮吸”着热量,还对着宁小衰轻轻比了一个“嘘”的手势。宁小衰忍不住发出尖叫: “宫朗!你身上趴着一个鬼……电暖气那边还有一个!” 宫朗的手已经在地板上抓出了道道痕迹,他费力地想站起身,但他身上的鬼也不服输般地在鼓劲儿,甚至把一张青紫的脸憋得通红。它的四肢像藤蔓似的缠抱住那件棉大衣,生怕被甩掉似的,还发出阵阵低吼:“冷、冷……” “我快被压得喘不过气了,我受不了了!”宫朗趴在地上拼命挣扎着,似乎已经丧失了神智。他努力将身子侧过来一点儿,眼睛痛苦地一闭,将双手伸向了大衣扣子——他要把大衣脱下来! 宁小衰见情况不妙,举着手机就冲过去按住他,吼道: “你冷静点儿,千万别把大衣脱下来!”现在,宁小衰没拿手机,无法看到两个鬼,只感觉周围萦绕着阴森的凉气。他突然想到:这两个鬼皮肤惨白还带有大面积的冻疮,一定是两个冻死鬼! 冻死鬼喜欢温暖的地方,看它们一个附在大衣上靠人取暖。一个抱着电暖气就知道了!宁小寰把心一横,对宫朗说: “听我的,要是感觉身上的压力没了,就赶紧脱衣服往外跑!” 宫朗奄奄一息地点头,宁小衰立刻跑到窗边,掏出打火机点燃了黑窗帘。宿舍因为常开电暖气较为干燥,所以窗帘一下子就被点燃了,蔓开一条火舌,将整个屋子都燃亮了。 两个鬼立刻兴奋地朝火光处冲去,宫朗求生的欲望还是很强的,一感觉背上的压力消失,立马鲤鱼打挺翻起身,迅速扒下那件大衣扔进了火里。宁小衰搀着宫朗就往外跑,一边大嘁“失火了”,一边按下了火警警报器,趁着混乱,两个人冲出了宿舍楼。 冷藏室 这个时间其它寝室还有不少学生没起床,一时间乱了套。宁小衰和宫朗跟着慌乱的学生一起往外跑,到楼下,宫朗抱着电线杆就吐了起来。宁小衰则心有余悸地望着大楼,上一秒还在想那两个鬼会不会被火烧死,下一秒就看见一个火团从他们宿舍窗户飞了出来,吓得人群一阵后退。等火团落下来一看,这不是那件棉大衣吗?很快,大衣就被火烧成了灰烬。宁小衰的脸色变了,他清楚地看见从灰烬里蔓延出两条痕迹,就像有什么东西在往远处爬,沿途留下了飞溅的灰尘和火星。不用想都知道,那两个鬼刚才是顺着大衣跳了下来,它们是迫切地想要取暖,但也不至于傻到被火烧死的程度。 没人注意到,那两条痕迹还在继续延伸着,一直到实验楼的侧门为止。那两个鬼进了实验楼!可侧门通往地下冷藏室,那可是整个学校最冷的地方,两个冻死鬼疯了不成? “它们爬到那里一定有问题!” “咱俩还是想想怎么解释刘大坑的‘尸体’吧!火灭了别人就会发现的。” “不解决掉这两个鬼死得更快!”宁小寰坚决地说,他想到了那个论坛写鬼文的作者,此人叫李昀,看起来对鬼怪很有研究,说不定能帮上忙。他立刻找到李昀的电话打了过去,意外的是,李昀跟宁小寰只是网上聊过几句,但一听到这件事立刻答应了下来。 三人约见后,李昀主动透露了一件事: “不瞒你们说,我们这届有一男一女失踪,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有传言说是私奔了,也有人说他们被人害死了。” 李昀听宁小寰说起两个鬼的特征,表情一僵: “我想这两个恶鬼是阴魂不散,不除掉还会害人的,捉鬼的事交给我,但你们要绝对保密,省得被当成疯子!” 按照约定,午夜时分李昀会在实验楼侧门那里布好法阵,他俩准备好一桶汽油,打火机和一件棉大衣带过去,将鬼引到法阵里。李昀给宁小衰和宫朗准备了几道符,让他们贴在衣服里,这样恶鬼就不能近身了。宁小衰和宫朗去夜市地摊上买了两件特便宜的棉大衣,脏兮兮的还有一股潮味儿。 想起忘跟李昀要见鬼的东西了,宁小衰就特意去弄了点儿牛眼泪,跟宫朗擦在了眼睛上,能见到鬼也有个防备。来到实验楼侧门前,李昀用黑糊糊的稻草围了个大半圆,又倒了半桶汽油在干草上,法阵的缺口处正对着实验楼侧门。一见到他俩手上的棉大衣,李昀立刻摇了摇头: “两个恶鬼生前都是富家子女,这种地摊货它们才不会上身呢!” “那怎么办?”宫朗有些急了。 “幸好我准备了。”李昀从脚边的行李箱里拿出两件棉大衣。宁小衰接过棉大衣那一刻,一个念头触电般地闪过脑海:这样式和手感,不是跟险些害死宫朗那件一模一样吗?他疑惑地望着李昀,他怎么会知道恶鬼爱穿这个牌子。 烧死它们 宫朗却毫不质疑地跟随李昀走进了地下室侧门,因为差点儿被鬼害死,他已经把李昀当成了救星,希望立刻结束被鬼缠身的噩梦。宁小衰只是悄悄嘱咐宫朗,不要表现出能看见鬼的样子。李昀掏出钥匙进了冷藏室,打开灯,扫视一圈,淡淡地说道: “它们躲起来了。” 的确没见到两个恶鬼,冷藏室并不大,除了冷柜一览无余。宁小衰两人小心翼翼地挨个搜查冷柜,比刚才还紧张,生怕从哪个冷柜里发现一具尸体,或者窜出一个鬼!宁小衰眼睛一直偷瞄着李昀,果然发现他有小动作:李昀假装蹲下来,检查一个大冷柜,这个大冷柜比其他冷柜摆放得稍稍靠前一些,后面还有一定的缝隙,露出许多电线,谁看了也不会多想。可宁小衰眼尖地发现,李昀刚从那冷柜后面探出头,两个鬼就将脑袋从冷柜后探了出来! 那个大冷柜后面有什么!来不及多想,李昀就开始使眼色,示意鬼已经出来了!宫朗赶紧拽着宁小衰跑出了冷藏室,生怕跑慢了被鬼抓到似的,进了法阵的圈子。宫朗已经披上了棉大衣,见宁小寰犹豫,还催促他并说了一堆道理。此刻李昀也走了出来,宁小寰虽说摸不透李昀,却也实在想不出来他为何会冒风险帮自己,于是也将棉大衣披上了。 李昀在他俩面前扔了一堆干草并点燃,火光吸引了两个恶鬼,它俩不再唯唯诺诺,变得满脸兴奋,犹如飞蛾扑火般扑到了他俩身上。宁小衰和宫朗能看到彼此,自然也能看到对方身上的鬼像,同时,如同泰山压顶般,两人浑身打颤。李昀开始在一旁念咒,两个恶鬼听到这咒语,不但没有任何痛苦的反应,反而更有力量了,二人都感觉到背上的压力更大了。宁小衰看宫朗背上那个男鬼,已经整个压进了大衣里,紧紧抱住宫朗,仿佛下一步就要融进他的身体!而李昀的咒语念完了,他慢慢走向了剩下的半桶汽油……原来这才是他真正要做的,利用两个活人引两个恶鬼上身,趁鬼能力消耗得差不多了,再连人带鬼一起烧死! 宁小寰身上的女鬼显然能力较弱,还没完全附在上面,怪不得上次它是在抱着电暖气取暖。干钧一发之际,宁小衰吼了起来: “两位鬼哥哥鬼姐姐,你们被骗了!你们上了我俩的身之后,李昀就会马上烧了你们!” 听到李昀这个名字,背上的女鬼愣了一下,宁小寰感觉它施加给自己的压力明显减轻了,立刻冲向李昀,却被李昀迎面浇了一身汽油。李昀冷笑一声,又走过去,将剩下的汽油泼在了宫朗身上,可怜的宫朗已经没力气躲了。宁小衰趁李昀走到那边,马上跑到他打开的行李箱那里——刚才李昀从行李箱里取大衣的时候,他就看到里面还有一个干粉灭火器,应该是李昀怕火势失控烧到自身而准备的。 李昀则站在宫朗身边,手机里举着一个打火机,用不屑的眼神看着他,随时可以将宫朗变成一个火人。宁小衰举着干粉灭火器与他对峙着,也不敢轻举妄动,一时倒没了主意。 牺牲 女鬼从宁小寰的大衣上跳了下来,阴森的声音带着哭腔: “李昀……难道是你干的?” “哼,谁让你选择了他!”李昀愤怒地说道, “阿刚已经上身了,只有这个活人把大衣脱了它才能出来,即使这样也需要不少时间吧?哈哈!我可是能立刻让它灰飞烟灭!” “不!”女鬼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男鬼破口大骂,控制着宫朗的身体跑了起来,然而怎么跑也跑不出这个法阵。 李昀发出毛骨悚然的笑声: “这样也好,我要你眼睁睁地看着它被烧成灰!”说罢,就摁开了打火机,朝宫朗的方向抛了过去。宁小衰立刻举起了干粉灭火器——他只有一次机会,所以瞄准的是李韵的眼睛!当李韵痛苦地捂住双眼时,宫朗也发出凄厉的惨叫,但他的身上,并没有着火。 原来,在打火机抛过去的一瞬间,女鬼就不顾一切地扑到了宫朗身上,用身体接住了熊熊来袭的火焰。它顿时燃烧了起来,在火势蔓延到宫朗身上之前,又拼尽全力滚到了旁边,独自在火舌中挣扎,很快就魂飞魄散,化作一缕黑烟消失在夜色之中。宫朗体内的男鬼想扑进火里,被宁小衰死死拉住: “要死别拉着我兄弟一起死,他是无辜的!你别激动,先过来帮忙。”宁小衰劝说另鬼过来先将李昀绑起来拖进了冷藏室。 男鬼说,那晚他收到了一张字条,说小雨午夜时分跟人约在冷藏室里幽会,他妒火中烧,立刻跑过去查看,没想到小雨也被相似内容的字条骗了过来。两人误会刚消除,冷藏室就被人从外面反锁上了,温度还调到了最冷,他俩就冻死在里面,至死都不知道凶手是谁。 “那你们为什么要害人?我们宿舍的刘大坑还有宫朗,根本就不认识你们啊?”宁小衰大惑不解。 “因为我们的尸体被冻在冷冻柜里,没法投胎,只能做孤魂野鬼。但即使这样,因为太冷,不及时补充热量,我们还是无法维持下去。”男鬼推开那个大冷柜,后面竟然有个狭窄的暗门!其中一条电线顺着门缝扯了进去……果然,那密室很狭窄,像是临时挖的,只能塞下一个大冷柜。 “凶手害死我们之后挖了这个洞,把我俩的尸体藏在了里面,一直没人发现,我们的鬼魂也无法离开尸体太久。”男鬼说道,它想过留下线索让别人发现尸体,这样就能去投胎了。但那样它和小雨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了,尽管饱受寒冷之苦,却还是希望永远在一起! “小雨越来越虚弱,我想出去给它找点温暖的东西,找遍整个宿舍楼,只有你们寝室敢偷着用电暖气。我被吸引了过去,一眼就看到了棉大衣,是我俩生前常穿的牌子,很保暖,就想带回去给小雨。可我刚穿上,那人就把棉大衣穿上了,等他反应过来要脱掉时,我已经陷入活人散发的温暖而无法自拔了,然后悲剧就发生了……” “你把刘大坑的骨架放床上之后,为什么没拿走大衣?”宁小寰问。 “小雨晕血,我清洗了几遍还是有血的味道,我也没法穿了,只好还回来了。”另鬼说,它根本没法控制自己去吸取宫朗身上的热量,但把尸体从冰柜里拿出来,温度升高,它不感觉冷就不会害人了。 “小雨走了,我不想再孤独下去了,尸体被发现,我就能被超度、忘掉这一切了。” “那李昀怎么办?”宁小寰回头看了一眼李昀,李昀不知怎么把兜里的手机弄了出来,还拨通一个快捷拨号然后大喊: “救命啊,两个疯子绑架了我!我在实验楼冷藏室……” 宁小寰一脚踢飞那个手机,气得又踹了李昀两脚。 遗言 男鬼想起一年多来所遭受的折磨和魂飞魄散的小雨,气得也跑过去将李昀一顿暴揍,李昀口吐鲜血却狂笑起来,还嘲讽宁小衰: “马上就会有人来救我,要是这个鬼敢杀我,你和你的好兄弟都跑不了!” 宁小寰一想也对,现在男鬼是借着宫朗的身体施暴,这要是把人打死了,鬼可以一走了之,可最后被抓的不就是他俩吗?于是他赶紧拉开了另鬼,道: “你千万别冲动!你得想办法揭发他的罪行,不能让你跟女鬼白白受苦,也给担心你们的家人一个交代啊!” 男鬼松开满脸是血的李昀,愤怒地说道: “我现在这样,说出真相谁会信啊?” “活人说的未必有人信,可死人的遗言一定可信。”宁小衰说。 “我俩困在冷藏室的时候并不知道是被谁害的,也没留下遗言啊!他当初把证据全都销毁了,包括两张字条也都没了。”男鬼说。 宁小衰仔细检查了一下冰柜,寒气逼人,两具尸体冰冷地放在里面。他突然有了主意,笑道: “假如你俩被放进这个冰柜的时候,你只是晕过去了,并没有死呢!” 男鬼张了张嘴,转念就明白了过来: “对,我可以写遗言啊!” 男鬼跳进冰柜里将盖子盖上,抓起躺在里面自己尸体的手,在冰柜盖子内侧写起了字。他相信,就算字迹歪斜家人认不出,也一定看得懂落款“爱你们的阿文”——阿文是刚出生时父母给起的小名,只有至亲的人才知道,后来因为体弱多病,才改成了“阿刚”。 当众人冲进冷藏室的时候,看到了浑身是血、满嘴胡言乱语的李昀,他正跪在冰柜面前呈忏悔姿势,眼神癫狂,后脑勺有一大片血迹。众人看到冰柜时,发现了那两具尘封的尸体和冰箱盖子上的“遗言”。从此校园又多了个恐怖传说…… 二十三点五十五分,宁小衰看着正打游戏的男鬼,沉声说: “你的尸体都已经下葬了,也该离开宫朗了吧?” 男鬼淡淡地说: “这个身体挺好的,又找回了做人时候的乐趣。我要是不走,你能怎么样呢?谁会相信你那套被鬼上身的话呢?” 当初李昀给他俩贴身上的符也是有效果的。这人会留后路,收不了两个鬼也要防止它们永久占有别人的身体,最多三天,期限一到,附身的恶鬼就会被挤出去,变成悲惨的游魂。 “这可是你自己的选择。”宁小衰低头看了一眼腕表,还有五分钟。 ...
死亡的颜色 “好美!”夏苏苏一边把一滴油彩滴到盘子中已经开始开始变换色彩的牛奶里,一边感叹说。 新的油彩一化入牛奶里,就和之前滴落的油彩一起一圈圈地晕染成彩虹般的颜色,果然是美丽至极。 这个玩法是夏苏苏从网上看到的,她喜欢尝试各种好玩的事情,看到了,立刻就在寝室里实验起来。 “嗨!” 正在这时,身后突然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夏苏苏吓得一哆嗦,一下子把盘子打翻了,五颜六色的牛奶几乎全部洒到了她新买的裙子上。那色彩在盘子里看着极美,但是弄到衣服上,却只剩下了脏的感觉。 夏苏苏回头看,身后吓唬她的人已经捂着嘴傻眼了,原来是室友顾晓玲。 夏苏苏低头看着自己的裙子,即懊恼又愤怒,大声喊道:“你干什么啊?看被你弄的,这可是我刚刚网购的裙子啊!” “对不起。”顾晓玲赔着笑说。 “对不起就行了?告诉你,要是洗不掉,你就得赔我一条新的!”夏苏苏一边用纸巾擦拭着,一边大声喊道。 顾晓玲伸伸舌头,尴尬地做了一个鬼脸。 夏苏苏很快换下了那条裙子,然后再水房里洗了一个多小时。寝室都要熄灯了,她才生气而失望地回来—油彩已经洗不掉了。 顾晓玲只能不停地道歉,但是夏苏苏根本不接受她的道歉,说她必须给自己买一条新的。但是夏苏苏又说,那件衣服被她买下的时候就已经是最后一件,很难再买到了。 室友李文和唐雅琪说了半天,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寝室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 很快熄灯了,几个人都钻进了被窝里。 半夜,正梦到校草的李文被一阵声音吵醒了。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借着淡淡的月光,看到了一副令她惊恐不已的画面:在顾晓玲的床边,夏苏苏俯身站着,正用一锋利的尖刀划开顾晓玲的肚子。 她吓得赶紧咬住了嘴唇。夏苏苏已经打开了顾晓玲的腹腔,竟然没有血流出来,也没有腥臭的肠子,就好像一个空壳。夏苏苏将几袋牛奶倒进了顾晓玲空空的肚子里,然后往里面滴进五颜六色的油彩。 油彩开始化开,顾晓玲的肚子里的牛奶将油彩一圈圈地晕开,渐渐地,她整个人都变成五颜六色的了。 然后,夏苏苏把手伸进顾晓玲的腹腔里,搅拌着,探索着,竟然一点点儿地撑开顾晓玲的皮,之后她直起腰来,顾晓玲就跟着她一起被提了起来,夏苏苏抖一抖手,一个没有皮的肉球版顾晓玲便脱落出来,身上的肉也是五颜六色的。最后,夏苏苏扔下她的肉身,领着她的皮出去了。 李文这才憋不住尖叫一声,坐了起来。 夏苏苏的新裙子 李文的尖叫声惊醒了唐雅琪,她按亮了台灯,看着惊恐的李文,问:“怎么了?” “夏苏苏杀死了顾晓玲。”李文惊恐地低声道,她怕还没走远的夏苏苏会听到。 “你做噩梦了吧?”唐雅琪哭笑不得地说。 “没有,真的,你看!”李文指着唐雅琪和顾晓玲的床,她们的床都是空的,人果然都不在。 唐雅琪有些慌了,因为李文惊恐的样子看起来很瘆人:“不可能吧?”她也疑惑起来。 “真的,真的!”李文吓得哭了起来。 “什么是真的啊?”突然,夏苏苏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看着哭泣的李文问道。 “啊!”李文惊叫一声,“没、没什么。” 夏苏苏也没有多问,回到床上躺了下来。李文和唐雅琪防范着她,一直没睡着。 顾晓玲一整夜都没有回来。 第二天,一天也没见到顾晓玲,唐雅琪终于慌了。在教室里,她偷偷问李文:“昨天你看到的是真的吗?” “是真的。”李文还沉浸在深深的恐惧中。 “那夏苏苏岂不是一个恶鬼,要不然怎么能把一个人用这么恐怖的手段杀死呢?”唐雅琪的脸变得惨白。 “你们在说什么?”突然,有人加入了她们的对话。两个人吓了一跳,回头一看,竟然是一天一宿没见到人影的顾晓玲! “小玲?”唐雅琪一把抓住她的手,“你去哪里了啊?”见到顾晓玲,李文说的话自然不是真的了,她的恐惧瞬间消散了。 但是李文的恐惧却没有消失,她冷冷地在一旁看着顾晓玲,一言不发。 “我去给夏苏苏买裙子了,买不到。”顾晓玲低下头黯然道。 “别买了,一件衣服而已,你也不是故意的,过两天她就不生气了。”唐雅琪拉着顾晓玲的手,高兴地回到了寝室。 李文在后面慢慢跟着。 回到寝室,她们看到夏苏苏正在试穿一件裙子,竟然和被顾晓玲弄脏的那件一样,只不过是新的。她又买了一件? 不知道为什么,顾晓玲好像根本没看夏苏苏,她自顾自地回到床上躺下。而夏苏苏也没理她们,穿上自己的新裙子,幽幽地走出了寝室。 李文拉着唐雅琪来到洗手间,看看没人,她压低声音说:“看见了吗?夏苏苏用顾晓玲的皮做了一件新裙子。” “你疯了吧?”唐雅琪摸摸李文的脑门,“你没看到小玲回寝室了吗?” “那个不是小玲,是夏苏苏弄得假人。” 看着神经病一样的李文,唐雅琪感到恐惧了。她不是怕可能是假人的顾晓玲,也不是怕被李文说的那么瘆人的夏苏苏,她怕的是李文,她好像真的变成神经病了。 彩色血 接下来的几天,再没有发生什么事儿,一切似乎回到了正轨。 但是她们寝室没出事儿,学习历史却突然出了事:当垃圾车一周一次地来清理垃圾时,在学校后面的垃圾池里发现了一具没有皮的女尸! 这件事轰动了整个学校,尸体被拉走了,同学们议论纷纷。 李文又把唐雅琪拉到无人之处:“看见没,那具女尸就是顾晓玲!” “别胡说了,小玲这几天都在我们身边啊。”唐雅琪无奈地看着她。 “那个根本不是小玲,小玲死了,那个人是夏苏苏用她的皮制造的假人,为了迷惑我们的。” “怎么证明?”唐雅琪反问道。 “她的血一定是五颜六色的。”李文冷冷地说,说得很肯定。 唐雅琪的心乱了。 “我们应该想个办法看看顾晓玲的血,这可是关乎我们性命的大事儿。”李文直视着唐雅琪的眼睛说。 她们也没想到什么办法,这时有人走了过来,是顾晓玲。 “顾晓玲!”李文张口喊道。 “什么事儿?”之前走路走的很认真,没有看到他们的顾晓玲闻声停了下来,看着他们问。 “过来。”李文一边叫,一边往顾晓玲的方向走去。 走近了,顾晓玲诧异地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李文突然一拳打到她的鼻子上,顾晓玲的鼻子立刻就出血了。 “你干什么?”顾晓玲赶紧低下头,痛苦而愤怒地问。 “你是不是和张航交往了?他可是我男朋友!”李文假意吃醋地喊着,伸手去抓顾晓玲的衣领,于是顾晓玲的鼻血就滴落到她的手上。 “你疯了吧,胡说什么呢?”顾晓玲一把推开她,捂着鼻子跑了。李文回头看着唐雅琪,露出了一个胜利的笑容。 她把手伸到唐雅琪面前,他们都看到了,她手上沾的顾晓玲的血不单单是红色的,里面还混合着黄色、蓝色、绿色,像一条流动的彩虹。但是这彩虹血不是流到天空,而是流到地狱的! 看着血,唐雅琪呆呆地不说话了。 “咱们必须杀死顾晓玲和夏苏苏,否则我们都会死!”李文一脸凶狠地说。 杀死夏苏苏 李文和唐雅琪定好杀人的计划,她们第一个要杀的是夏苏苏,毕竟她比顾晓玲要更可怕一些。可是怎么杀呢?她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鬼! 李文和顾晓玲躺在床上,黑夜慢慢地降临了。 夏苏苏和顾晓玲都回来了,她们也没说话,躺下来就睡觉了。 李文和唐雅琪都睡不着,她们想动手,但是不敢在寝室里杀人。正在她们纠结、忐忑的时候,从窗户上突然传来一阵异响。她们偷偷地看去,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没有皮的人型生物正趴在窗户上! 她们吓得差点儿叫出声来,只能使劲儿咬住嘴唇忍着。只见那个人型生物慢慢地钻过玻璃,“渗透”进了寝室。 “还给我,把皮还给我!”那个东西一声声地叫着,爬上了顾晓玲的床。顾晓玲睡得很沉,根本没有知觉。那个东西就在她身上摸索着,似乎想找个进她身体的门路。 “把我的皮还给我,还给我!”那个东西就那么叫着,可是它根本找不到进顾晓玲身体的门路。它似乎着急了,焦躁地加快了动作。突然,它一把抓住了顾晓玲的眼皮,怪叫一声,猛地撕开了她的眼睛!顾晓玲此时就是一个人偶,任由那个东西撕扯着自己,没有丝毫反应。那个东西就顺着她的眼皮,一点点儿地把她的头皮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五颜六色的血从她的皮下流出来,那个东西厌恶地咒骂着,开始顺着顾晓玲的伤口挤进她的身体里。 渐渐地,它整个身体都挤了进去,原本属于顾晓玲的肉体,反而被挤了出来。顾晓玲被挤出来的肉体已经不是人形,落到她自己流出来的血里,迅速消融了。 然后,那个“顾晓玲”得意地笑起来了,她脸上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散发出腥臭味。她的脸皮和头皮都翻开了,却在开心地笑。 然后她下了床,走到李文的床边,摇摇装睡的李文,一声声地喊着:“杀死夏苏苏,杀死夏苏苏!” 李文简直要吓疯了,她使劲儿控制住自己颤抖的身体,拼命地咬着牙。终于,“顾晓玲”放开了她,又来到唐雅琪的床边,摇晃着唐雅琪,悲戚地喊:“杀死夏苏苏,杀死夏苏苏!” 唐雅琪和李文一样,拼命地忍着,但是冷汗就快要出卖她了。 好在这个时候夏苏苏突然嘟囔地说了一句梦话,翻了个身,“顾晓玲”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猛地放开唐雅琪,突然从窗户跳了下去。 她死了 “看见了吗?”在操场西侧的假山后,李文拉着唐雅琪的手慌张而急切地说,“没错吧?夏苏苏就是个恶鬼!” 李文的样子看上去真是吓坏了,唐雅琪理解她,现在唐雅琪自己也要吓疯了。 早上,学校里又发现了死人,在女寝室楼下,一个女生被发现跳楼自杀,正是顾晓玲。 昨夜那个东西钻进了顾晓玲的皮里,然后受到惊吓跳出了窗子,摔死了。现在李文和唐雅琪都明白,那个人型东西就是顾晓玲的肉体。顾晓玲被夏苏苏扒了皮,之后夏苏苏用别的东西填充做了一个假的她,而她的肉身被扔进了垃圾池。也许是因为含冤而死,她的肉体被警察从垃圾池弄出来之后,就“复活”过来想夺回自己的皮,现在她好歹是用自己的身体宣示自己已经死亡了。 “我们该怎么杀死她,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唐雅琪紧张地问李文。 “烧死她,我们一定要烧死她!”李文神经兮兮地说。 唐雅琪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她只能点点头。 她们做好了准备,李文给夏苏苏打了个电话,约她一起去买衣服。 “不了,我很喜欢自己的新裙子,现在不想再买任何衣服了。”夏苏苏冷淡地表示。 “我们也很喜欢你那条新裙子,你的眼光就是好,帮我们去挑挑吧?”李文随机应变地请求道。 “好吧。”思考了一会儿,夏苏苏答应了。 “我们在校门口等你。”李文挂断了电话。 很快,夏苏苏来了,她身上穿着那件新买的裙子,显得特别美。但是在李文和唐雅琪眼里,却无异于穿着一件人皮。她们尽量掩饰着自己,李文甚至拉着夏苏苏的手:“我知道新开了要加小店,听说衣服挺好看的,我们去看看吧。” 拉着夏苏苏,她们顺着围墙向西走去,很快走到一条小窄港子里。 “怎么来这边啊?”夏苏苏诧异地问。 “因为那家新开的点就在港子里边啊。”李文继续撒着谎。 学校本来就在郊区,所以这里很偏僻,她们走到港子深处,基本就没有什么人能看到她们了。李文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了?”夏苏苏问道。 “因为你该走新路了。”李文一边说,一边拉开自己手提包的拉链。 “你说什么呢?”夏苏苏不懂。 “我说你该走黄泉路了!”李文突然大喝一声,猛地把已经在手提包里打开盖子的硫酸瓶拿出来,将一整瓶硫酸毫不留情地泼到了夏苏苏身上。 “啊!”夏苏苏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立刻倒在了地上。 夏苏苏浑身冒起白烟,她不停地在地上翻滚着,痛呼求救。李文恶狠狠地盯着她,她死了,她们就可以活了。 “救我……唐雅琪,救我……”夏苏苏嚎叫着。 她还没有说完,唐雅琪已经搬起一块砖头狠狠地砸在她的脑袋上。 过了一会儿,夏苏苏不动了,她死了。被硫酸腐蚀的人体组织与血混合着流淌了一地,但是她身子上的裙子竟然完好无损,虽然脏污了,却丝毫没有被硫酸烧坏。 唐雅琪打开一个水井盖,要把夏苏苏的尸体扔进去,李文忽然拦住了她。在唐雅琪诧异地目光中,李文讲夏苏苏的裙子扒下来,然后才把尸体扔进下水道。 穿上新裙子 几天后,经人举报,警察发现了夏苏苏那具在下水道里被老鼠撕咬加上脏水浸泡,已经看不出面目的尸体,但是他们的调查并没有把李文和唐雅琪暴露出来。 又过了几天,关于夏苏苏的死似乎在学校里没有什么议论的声音了。这晚,李文拿出那件属于夏苏苏的裙子,当着唐雅琪的面把裙子换上,转动着自己的身体,问唐雅琪:“好看吗?” “你还是不要穿了,看见你穿它,我就想起夏苏苏,感到好害怕。”唐雅琪裹了裹被子说。 “看你那胆小的样子,这件衣服多难得啊!”李文笑着说。她其实也不太了解自己为什么那么执着地喜欢这件衣服,竟然在那么恐怖的杀人时刻,还把它拿了回来。 “你疯了吧?”唐雅琪感觉李文越来越不对劲儿。 李文也不理她,偷偷打开寝室的门看了看,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她小心地钻出寝室,直奔洗手间。那里有面大大的镜子,她想照一照自己穿着这件裙子是不是也很漂亮。 走进洗手间,李文打开灯,站到了镜子前。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到很满意,裙子穿在身上特别显瘦,她觉得镜子漂亮得像公主一样。李文得意地转着圈,看着身上的裙子,开心地笑了起来。 突然,她似乎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笑声怎么听着一点儿都不像自己的呢? “你是谁?”她试探着这么问了一句,这次她听清了,从自己嘴里发出的声音和熟悉,但绝对不是自己的。 她感到一阵恐慌,正好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这一下她彻底惊呆了:镜子里穿着裙子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死了好几天、已经不成人形的夏苏苏! “你、你是谁?”李文指着镜子,颤抖着问道。但是听在她的耳朵里,自己的话却成了“我来看你了”。 “夏苏苏,是唐雅琪杀了你,你不要来纠缠我啊!”李文惊恐地大叫着,叫夏苏苏不要纠缠自己,但是听在她耳朵里,那大叫又变成了由夏苏苏的声音发出来的悲戚话语:“你很喜欢这条裙子吗?告诉你,这条裙子穿不得,它是一件绝版裙子。为什么是绝版呢?因为它是用好多死人的皮缝制的。当初我穿了它,不知道成了其中哪块皮的主人的附着品。幸好我是阴性体制,所以我还可以勉强做自己。但我还是被鬼驱使着,杀死弄脏了它们的皮的顾晓玲!所以我利用‘鬼气’弄了一个假的顾晓玲,不是为了保护自己,只是为了不伤害到别人。本来,我想让它拦在我身上,只要我不脱,就不会在害到别人,但是你为什么要杀死我把它夺过来呢?现在你穿了它,我要看看你会被其中的哪块死人皮控制灵魂。嘻嘻……” “啊?”李文惊叫着,这又“自己”说出来却属于夏苏苏的话,让她感到既无助又恐惧。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又恢复成自己的脸,但还是发出了夏苏苏的声音,“嘻嘻”地笑起来。 李文扭着身子,“嘻嘻”地笑着,走出了洗手间。 脱下来 李文回到了寝室。看她穿着裙子那副得意的表情,唐雅琪感到既害怕又着急。她一把拉住李文,低声喊道:“赶紧把裙子脱下来!” “脱下来?” “脱下来!” “好的。”李文“嘻嘻”地笑着,慢慢地脱下了身上的裙子。 “快放起来吧!”唐雅琪一把抢过她手里的裙子,揉成一团。 “等等,我还没脱完呢。”李文继续笑着说。 “什么?”唐雅琪终于听出来李文的语气不对了。 她抬头看着李文,李文也诡笑地看着她。 就这么笑着,李文突然一把抓住自己的头发,唐雅琪只听到“哧啦”一声,李文已经薅着自己的头发,将头皮硬生生地撕开了。 她依然笑着,手上的动作却不停,终于,她的脸皮被撕掉了,血淋淋的肉暴露出来。然后是她的肩、上身和手臂,然后是大腿……她整个撕掉了自己的皮! 唐雅琪已经吓傻了,但是李文还活着,她依然在笑。她就这么笑着一步步地走到唐雅琪身边,把自己血淋淋的皮套到了她的头上。 那晚,有几个经过她们寝室的女生,从打开的寝室门里看到一个没有皮的人和一个奇形怪状的李文在寝室里跳舞,她们的尖叫声划破了学校的夜空。 那件恐怖的事情被传成了一个鬼故事,在学校里流传了很久。 尾声 新学期开始了,两个女生坐在电脑前浏览着淘宝网店。 突然,她们同时看到了一件裙子,都忍不住发出了赞叹的声音。那条裙子特别好看,而且是绝版,两个女生没有丝毫忧郁,立刻将裙子放进了购物车…… ...
近来,整个县城,街谈巷议,大财主田梁丢了。 田梁家资巨万,平日喜欢打猎,七日前,城郊狩猎,一马当先,甩开随从,去向不明。最后一位见到他的是个信差,信差说,当时已近薄暮,田梁骑一匹神骏,飞驰而过,差点撞到自己。 信差骇得半死,回过神来,那一人一骑,已经深入老林去了。 因田梁躯体肥大,那匹大宛马又极易辨视,是以信差大老远就能认出他来。 此后,再也无人见过田梁。 田梁有一独子,名叫田文青,寻了六日,无父亲行踪,于是布下公告,悬赏寻找父亲下落,有找到者,无论籍贯职务,男娼女盗也好,牙行伙计县衙差役也罢,都可重赏三千两银子。 举县上下,一片沸声。 然而,又过三日,那田梁依然在爪哇国游荡,不见踪影。 田文青为人孝顺,急得六神无主,亲率家仆,遍地觅父。 这日,照旧一无所获。田文青身心俱惫,骑于马上,心乱似麻,父亲失踪已有十余日,大抵是遭了不测,不然何以有家不归?可县境既无贼寇,又无凶畜,谁会伤了父亲呢?也没听说有什么仇家,再者说了,父亲与县署众官吏关系密切,哪个不识相的胆敢对父亲下手? 此时,已出县境,前处却有一庙,门口树下伏着一人,衣衫褴褛,远远都能闻到阵阵腐臭,该是个讨饭的主儿。田文青想了片刻,驱马来到这人跟前,冲他丢了一把大钱,问道:“这汉子,我且问你,十天前,可曾看到个二百多斤的员外经过?那人骑着一头大马,年纪五旬上下。” 乞丐闻声,抬起头来,待瞧到田文青,眼睛一亮,指着田文青呜呜直叫,欲挣扎起身,试了几次,却始终不能如愿。 田文青心里嘀咕,难不成这老丐知道我爹爹下落?于是问道:“我说,你看到过那人?” 这乞丐嘴里仍是咦咦呀呀。 田文青思忖道,这老丐不仅两腿残了,还是个哑巴,又问道:“你可识字?” 乞丐忙点点头。 田文青随身带有墨袋和笔,以及纸张,就下马,掩了鼻,单手递给老丐。 老丐气喘吁吁,蘸墨写了几字:吾是汝父。 田文青勃然大怒,举手作势欲扇这老家伙耳光,终究嫌脏,嘴里不饶,詈骂道:“你这老东西,故意来消遣我?若非你既老且昏,嘴哑腿瘸,我非赏你一顿鞭子尝尝!” 老丐忽地上半身一扑,捉住田文青脚脖,田文青盛怒之下,踢了几脚,老丐毕竟年迈体衰,被踹倒在地,嘴里还是唔唔巴巴,嚷个不停,提笔又写几字。 田文青本欲离开,但瞥见这老丐又在纸上涂写,不由得心里好奇,要瞅瞅他到底还要写什么。这一瞅不要紧,只瞧了两字,不由得脸色大变。 老乞丐写了“六郞”两个字。 六郎是田文青的乳名,全因年幼时体弱多病,为免遭鬼神忌,就起了这么个名字,寓意是有六个子女,人丁兴旺,容易养活。那时,家中尚未像眼下这般殷实,待田文青到了十二岁,家境渐富,父母此后也没有再叫过他的乳名。知道这个名字的,除了高堂至亲,余者不过五六人。 那老乞丐继续写道:“十日前,为父狩猎,忽遇山鬼,连人带马,俱被吃了。” 字字触目惊心,田文青哪里肯信。 然而这字迹,却与父亲田梁有八成相像。 老丐似乎已近油尽灯枯,边写边喘,田文青越看越是心悸,中途纸张不够,又从袖袋里掏出数张寻人公告,让老丐在反面写。 老丐写得极简,大抵是说,自己被山鬼连皮带骨,囫囵吞了,这时奔来一人,一箭射在山鬼腰上,山鬼吃痛,撒腿就跑。这人追了几十里,不断射箭,终于把山鬼射毙。 这山鬼仍是凶虎成精,近来解开封印,吃人解馋。 所吃者,会附在山鬼身上,成为伥仆。田梁新死,是以来人如何射杀山鬼,自己倒是瞧得一清二楚。这人又歉意地说来晚了,致使田梁被吃,可惜肉身已毁,无法复活。这人四处张望,瞧见一个老丐趴在庙前,奄奄一息。一拍大腿,有了主意,说这乞丐是个痴儿,没有神识,可施法术将田梁的神魂移到老丐身上。田梁瞧了老丐一眼,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乞丐竟是个老熟人! 射鬼汉子急切切说道,来不及了,若再耽搁,那勾魂的黑白无常就到了,到时,就真的死翘翘了。掼住田梁,不由分说,一把填入乞丐身体,于是,田梁就成了老丐。 而这老丐之所以两腿残废,嘴巴难言,却跟田梁有莫大关系。 田梁打猎时,也不知怎么回事,每次无甚收获,逃了鹿兔,总能碰到这个痴傻傻的老丐。凡痴儿傻子,见人就乐,全因出于本性,怕人们打他揍他。田梁却觉得,每次见这老丐就没好事,半载前,忍不住迁怒老丐,一马鞭抽破老丐喉头,声带受损成了哑巴。自此,倒是多日不见这惹人厌的东西。但数天前,田梁打猎,手中良弓不知为何竟然断了,那猎物受惊,逃之夭夭,正心烦着,这衰神老丐又出现了。田梁气不打一处来,驭驾撞向老丐,牲口颇懂人意,将老丐两条腿踩为数截。 老丐疼得满地大滚,田梁心满意足,扬长而去。 却不想,这次打猎,自己被山鬼吃了,却再次见到了这乞丐。天理循环,自己的神魂还寄居到了他身上。 幸得庙里有果瓜供品,不至饿死,但两腿已废,再难行走。附近烧香的,多是不认字的善男信女,自己这副臭皮囊,还是个哑巴,难以开口讲话,也无处寻得笔墨诉之细情。两腿疼痛难忍,只得在庙中苟活。 今日昏昏沉沉,清醒一阵,迷糊一阵,爬到庙外,却恰好碰到儿子田文青问话。 老丐洋洋洒洒,写了数张蝇头小字,而后,气喘连连,老泪横流,盯着田文青。 田文青目瞪口呆,这满纸荒唐字,着实难以置信! 老丐又“嘱咐”几句:“六郎,你须善待他人,莫学为父这般无情,若不是为父戏弄这丐,致其身残,为父籍着此躯,仍能活个数载。”还想往下写什么,力气不济,昏了过去。 这时,远处响来一阵马蹄声,那几个一同出来的家仆,策马而至,禀告道:“少爷,附近村落已巡查完毕,暂无老爷下落。” 田文青一脸沮丧,叠好纸张收起,吩咐众人,将昏厥老丐抬到马上。诸仆不解其意,也不敢问,依吩咐做了,寻到一家医馆,医治乞丐。 老丐两腿生脓烂疮,病邪入骨已深,最终没有醒来,半夜抻腿去了。 这县城终究也再无田梁消息。 却说这田文青,子承父业,自此事之后,像变了个人似的,无论对下人还是贩夫走卒,俱是客客气气,心存善念,时有善行。人们都说,他跟那个不知道死在哪里的父亲有天壤之别,一个飞扬跋扈,一个谦恭有礼。 数年之后,田文青外出,失足跌入江里,被路人搭救上岸,捡了条命。田文青千恩万谢,那救人者却大呼巧了,说田文青曾经资助自己渡过一劫,这次相遇,纯属天意。田文青瞧了半晌,因为近年助人太多,着实想不起何时帮过这汉子了。 ...
周未明和邹鑫联在寝室里吃火锅,碰到宿管查寝,情急之下从窗口跳了出来。两个人都没来得及换鞋,趿拉着拖鞋,准备去网吧好好玩玩再回寝室。 周未明边走边说:“真倒霉,我还没吃饱呢!” 这时,前面的邹鑫联突然停下来,抬起头说:“未明,你能碰到那个篮球筐吗?” 周未明说:“能啊,我不是给你演示过很多次了吗?” “那你现在碰一下吧。”邹鑫联指着前面的篮球架说。 “现在?估计很难。”周未明低头看了看脚上的拖鞋。 “来吧,来吧,我们一起。”邹鑫联仿佛没有听到周未明的话,说完,晃着身子走到篮筐下,猛地向上跳起。 见此,周未明忍不住笑了。要知道邹鑫联平时都很难碰到篮筐,更别说现在穿着拖鞋了。但他的笑容还没完全展开就僵在了嘴角——邹鑫联跳起来后,身体没有落回地面,而是违背常理地缓缓向上飘浮起来。他慢慢地越过球架,直到脑袋卡在了球筐里,才堪堪停了下来。 邹鑫联艰难地低下头,惨白的脸上露出病态的笑容:“怎么样?我成功了!” 周未明早已被眼前诡异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邹鑫联本已苍白的脸上慢慢地布满血丝,接着,那血丝不断地伸缩、胀大。转眼间,邹鑫联的头竞变得硕大无比。 由于头胀大,邹鑫联吊在了篮球筐上。这时,不知肤哪里刮来一阵阴风,邹鑫联僵硬的身体竞如钟摆般随风摆动起来。随着身体摆动,邹鑫联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道血痕。紧接着那血痕慢慢地扩散,终于脖子不堪身体重负,断裂开来,无头尸体栽倒在了周未明的面前。 终于,恐惧击碎了周未明最后一丝理智,他尖叫着逃走了。 周未明一口气跑到校外的一家店铺,看着店铺上面的几个大字,推门走了进去。 “大师,救我!” 正在店内收拾东西的郑晴闲看了他一眼,刚想说什么,突然眉头一皱,抄起身边的桃木剑,一把推开了周末明。 只见一道隐藏在黑夜中的瘦削身影猛地从门外扑了进来,郑晴闲挥着桃木剑朝其劈去。 那个黑影似乎早有预料,一侧身避开木剑,携带着一股腥气蹿到了郑晴闲的身边。 电光石火间,郑晴闲后退一步,左手闪电般从怀中掏出符咒,狠狠地拍在了黑影的额头之上,同时口中喝道:“万法破邪,颠倒乾坤,亡灵邪氓,退!” “哧啦”一声,金黄色符咒凭空自燃,升起一阵淡蓝色的火焰。 随着火焰升起,那个黑影不由地惨叫一声,连退数步,最终倒在角落里,冷冷地注视着郑晴闲。 这时,郑晴闲终于看清了黑影的模样:干枯的皮肤包裹着扭曲的骸骨,口中的犬牙参差不齐地裸露着,恶心的垂涎顺着嘴角流下,模样着实疹人。 “哼,我修道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找上门来的鬼魂。怎么,你和我有冤仇?”郑晴闲眯着眼,手中紧握桃木剑,不敢有丝毫松懈。 那个鬼没有回答他的话,依旧阴森地看着他。 见此,郑晴闲心中不免涌上一丝火气。他后退两步,反手从桌子里取出一条蜡白色法鞭,喝道:“你别以为我修行这么多年就只有这么点儿手段,现在我就让你知道知道厉害!” 说罢,郑晴闲咬破手指,飞快地在法鞭上一划而过。随着鲜血浸染,白鞭竞在转眼间化为血红色。 “血鞭断魂魄,力锊破断肠!”话音一落,郑晴闲便举着法鞭狠狠地朝那个鬼抽了过去。 鬼魂慌乱之间举起千枯的手臂抵挡,“啪”地一声,手臂被抽到的地方顿时冒出一股黑气。 鬼魂吃痛,转身便要逃出屋子。 郑睛闲怎会这般轻易放它离开,法鞭朝它前进的方向猛抽过去。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鬼魂逃跑不过是虚招。眼见法鞭袭来,那个鬼突然诡笑一声,身形猛地一转,竞朝郑晴闲袭了过来。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郑晴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鬼魂撞在了自己的胸膛之上。 “砰”地一声巨响,郑晴闲被撞出去好几步。他半蹲在地,冷冷地盯着面前一脸狰狞的鬼魂,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胸前的紫玉宝甲,暗道:多亏了这宝甲,否则刚刚那一下自己必然会受重伤! 鬼魂见郑晴闲没什么事,神色不由得更加扭曲。它不敢再战,转身一溜烟儿地冲出了房间。 郑晴闲站起身,转头看了看吓得躲在一旁的周未明,眉头皱得更紧了。 见一切平静下来,周未明带着哭腔对郑晴闲说:“大师,救我的朋友……”接着,他便将之前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 郑晴闲听完周末明的叙述,看着周未明脚上那双醒目的红拖鞋,冷冷地说:“你难道不知道午夜穿红拖鞋会把鬼魂引来吗?” 周末明一听这话顿时愣住了,反应过来后急忙将拖鞋甩开,脸上满是惊恐:“你是说,这双红拖鞋会招鬼?” 郑晴闲点了点头:“午夜本就是阴气极重的时候,这个时间鬼魂会变得凶戾十足。而它们想要伤人,必然会从最接近阴气的地方,也就是脚底攻入。平常人们穿着鞋子就是一种对脚的保护,以防邪气入侵。拖鞋与鞋子相比,由于裸露的地方过多,保护性自然差了许多,鬼魂便会找到漏洞从而入侵。而红色在午夜是充满阴煞之气的颜色,所以红色的鞋非但不会保护自己,反而会因此引来鬼魂的攻击。你穿着这双红拖鞋来我这里,就是给我拖来了邪!” 周未明惊愕半天,才哆哆嗦嗦地说:“邹鑫联穿的也是红拖鞋,所以他被鬼魂上身,才会变成那样,一定是这样。一切根源竟是我在网上买的这两双红拖鞋,我……” “好了,不知者无罪,况且你的朋友或许还没有出意外。”郑晴闲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周未明难以置信地说:“你说什么,他可能还没出意外?可是我亲眼看到他的头已经……” 郑晴闲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刚才袭击我的那个鬼就是附在你朋友身上那个鬼的分身。它之所以来攻击我,应该是不想让我多管闲事。至于你看到的那些恐怖画面,很可能都是障眼法。好了,别再浪费时间了,快带我去出事的地方吧,迟则生变!” 时间不长,两个人来到了学校。 “就是那里。”周未明指着前方的篮球场说。 郑晴闲急忙跑过去,走到近前才发现,漆黑的篮球场上竟有好几个男生在打篮球。他四下打量了一会儿,刚想上前询问,胳膊就被周未明抓住了。 郑晴闲疑感地回过头,见周未明浑身颤抖。 周未明用因恐惧而变得有些沙哑的声音说:“头,邹鑫联的头!” 听周未明这么说,郑晴闲急忙朝场中看去,可是并没有看到什么人头。 郑晴闲眉头一皱,闭上眼睛,飞快地从怀中取出两片柳叶从眼前划过:“阴木困阳火,阴眼望清明!” 话音刚落,郑晴闲睁开眼睛,眼中精光一闪而过。这时,他看到那些男生手中的篮球赫然已经变成了一颗鲜血淋淋的人头。 “喂,你们快把球放下,离开这里!”郑晴闲顾不得其它,嘶吼着冲了上去。 几个学生刚想反驳,结果一看他是附近小有名气的驱魔大师,便放下篮球,纷纷转身便走。 男生们走后,人头似乎也不愿再伪装,早已血肉模糊的头颅狠狠地撞向地面。借着弹力,人头竟朝郑晴闲飞了过来。 郑晴闲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眼睛里没有丝毫慌乱。他不慌不忙地从怀中取出一个白玉小瓶,将里面的液体用柳枝蘸着洒向那颗头颅。 那颗头颅在空中实在难以改变方向,一不留神便被瓶中的液体洒了个正着。“哧啦”一声,头颅犹如遇到了硫酸一般,散发出阵阵白气。 随着发出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声,那颗头颅竞一下子爆开,化作一团血雾。 见此,郑晴闲脸上没有丝毫喜悦的神色。他神色凝重地盯着血雾,满脸谨慎。 果然,郑晴闲的担心是有道理的。那团血雾并没有如预料中一样消散于空气之中,而是渐渐地凝聚到一起,犹如嘲弄般化为一个个扭曲的形状。 郑晴闲冷哼一声,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月光镜,找好角度对准血雾照了过去。 月光透过月光镜的折射好似拥有了巨大能量,刚一照到血雾,那血雾便如冰雪消融般退散了。 可就在此时异变突起,郑晴闲只觉得小腿上突然传来一阵束缚感。他忙低头一看,只见密密麻麻黝黑的头发不知何时已死死地缠住了他的双腿。 郑晴闲冷哼一声,从怀中掏出铜钱狠狠地点在了头发上面:“通冥定金元,燃!” 话音刚落,铜钱附近的发丝竟凭空冒起一阵白烟,随后无力地瘫软下来。可奈何发丝实在太过密集,这里的发丝刚一落下,后面顿时涌上更多的发丝。 这时,一声轻蔑的冷笑声从郑晴闲的背后响起。郑晴闲猛地一回头,见那颗鲜血淋淋的头颅芷缓缓飘浮在他的身后。眼见郑晴闲看了过来,那颗头颅血肉模糊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扭曲的诡笑,随后张开血盆大口猛地朝郑晴闲的脖子咬了过来。 危急关头,郑晴闲将头微微一侧,躲过了尖锐的犬牙。随后“噗”地一声,他将口中早已准备好的精血喷了出去。 头颅避无可避,一口精血正喷在了脸颊之上。一声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响起,头颅瞬间变得干枯无比,随后化作灰烬随风飘散了。 一切结束后,周末明关切地问:“怎么样了,鑫联还活着吗?” 郑晴闲叹了口气:“现在我还不知道。” “鬼魂不是都被你消灭了吗,你怎么还会不知道?”周未明一下子就急了。 郑晴闲摇了摇头:“这颗头颅不过是那个鬼的一个分身罢了,它的本体还在你朋友的身上。不过,”说到这儿,郑晴闲话锋一转,“通过刚才这件事,我想到了一个可以找到你朋友的方法。” “那你就快施法吧。”周未明一喜。 郑晴闲看了他一眼:“这件事只有你能办得到,因为我发现了你们两个之间一个重要的联系!” “我能办到?”周未明愣愣地一指自己。 郑晴闲点了下头,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们这两双拖鞋有什么区别吗?” “什么?” “我的意思是,如果让你分辨,你能分出哪双是你自己的吗r” 周未明皱着眉想了想:“似乎没什么区别,我们俩的身高和体重都差不多,所以鞋的尺码也是相同的。如果非要说区别的话,对了,鑫联的鞋底有一道很深的划痕,那是有一次在寝室里不小心弄坏的。” 郑晴闲点了点头:“你把在我店里换下来的那双红拖鞋拿出来看看。” 周未明已经猜到了郑晴闲的意思,急忙从身后的背包里取出红拖鞋,发现果然鞋底上有一道很深的划痕。 “这双鞋是鑫联的,一定是当时我们跑得着急穿错了。可是这又怎么样呢?” 郑晴闲神秘地一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很喜欢打篮球吧?” 周未明还是不懂他在说什么。 郑晴闲接着说:“鬼魂害人时最喜欢从那个人所喜欢的事物上来折磨他,而你之所以能看见那个人头篮球,则是因为打篮球是你的爱好。从刚才的情况看,那个鬼显然已经发现篮球并不是邹鑫联所喜欢的东西,所以才会只留一个分身在这里。所以,邹鑫联现在一定在他所喜爱的地方,你只要猜出大致的地方,剩下的就交给我吧。”说完,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罗盘。在他一阵复杂的手印乏后,罗盘开始旋转起来。 周未明突然狠狠地一拍脑袋:“我知道了,足球场j” 当两个人赶到学校一角的足球场时,不出所料的,邹鑫联果然在那里。 此时,无头的邹鑫联正一次次地把自己的脑袋当作足球踢向球门。有时脑袋打在球门框上,鲜血四溅。 见此,周未明赶忙催促道:“快,鑫联就在那儿,你快去救他啊!” 但是,郑晴闲一脸严峻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丝毫没有要出手的意思。 见他一动不动,周末明更加着急,叫道:“快去啊!” 郑晴闲摊了摊双手:“抱歉,我已经无力回天了。” “无力回天,什么意思?”周未明愤怒地一把抓住郑晴闲的衣领。 “那颗头颅已经没救了,就算我现在强行把那个鬼驱除,你朋友也会立即死亡,所以……” 周未明仿佛一下子失去了全身的力气,颓然地栽倒在了地上。 良久,周未明突然站起身来,在郑晴闲震惊的目光下走向了球场。 见自己最好朋友的头被鬼魂无情地折磨着,周未明心中悲痛万分,拼命地去抢鬼魂脚下的人头。 无头邹鑫联显然愣了一下,随后竞默默地带着人头跑了起来。一人一鬼竟好似比赛一般抢起了“足球”。 周未明愣愣地看着前面没有头颅的邹鑫联,以前的记忆一幕幕浮上了脑海。他突然发现自己从没有陪自己的好朋友踢过足球,反倒是邹鑫联总是为了迎合自己,天天陪自己打篮球。久而久之,周未明发现自己甚至已经忘了邹鑫联喜欢足球这件事。 周未明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随即晶莹的泪水从脸颊滑落,滴落在人头之上。 突然,邹鑫联的身体顿住了,开始痉挛般地抖动了起来。随后,它双手十指竞变得乌黑,尖利的爪子迅速地朝周未明抓来。 “哼,死到临头还敢作恶!”不知何时,郑晴闲已手持红绳出现在了邹鑫联的身后。 见到郑晴闲,那无头尸体发出“呜呜”的低鸣,转身便想要逃离。 “现在还想跑?晚了!灭魂,起!”郑晴闲仿佛对此早有预料,手中红绳紧紧地一拽。 红绳散发出血光,一瞬间便如灵蛇般将邹鑫联的身体缠住。 “嘶”地一声,一团黑气从邹鑫联的体内飞了出来。 随着那团黑气离去,无头邹鑫联也像断了线的木偶般栽倒在了地上。它栽倒的地方,正巧与头颅相连。 郑晴闲耵着被自己打出体外的鬼魂,冷笑了一声: “我们又见面了!” 那个鬼丝毫不畏惧:“哼,怎么,你以为你偷袭到我就赢定了?你还差得远呢!”说完,它竞一瞬间分裂开来,阴森、沙哑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嘿嘿,这回我看你怎么防!” 郑晴闲脸色难看地向后退了退,反手从腰间取出四把桃木短剑,按照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插在了地上,随后只见双手合并,竖了起来: “起!” 随着话音落下,四把短剑微微地震颤起来。接着,四周仿佛出现了一层无形屏障,任由散碎的鬼魂怎么冲击都无法进入。 见此,鬼魂先是一恼,随后竞冷笑一声看向了一旁的周未明:“既然我对付不了你,那就对付他吧!”说罢,无数分身径直奔周未明飞去。 郑晴闲脸色剧变,急忙冲过去想将周末明挡在身后。可他刚走出桃木剑的范围之外,就觉得后背传来一阵剧痛。原来,在他身后不起眼的一处地方一直藏着一缕分身。 但是眼见魂魄人体,郑晴闲却没有丝毫慌乱,反而神秘地一笑:“想必这就是你真正的本体吧?终于抓到你了!” “你在说什么?”外面的魂魄声音冰冷了起来。 郑晴闲冷笑一声:“你以为我真的没有看出这里面的玄机吗?别忘了我们之前交过手,对于你分身的气息我再熟悉不过了。这无数的残魂只有一道才是你的本体,其它的那些不过是障眼法罢了。我之所以露出破绽,就是为了等你自投罗网。”说完,他闪电般从怀中取出一颗红色药丸,一口吞了下去。 其实郑晴闲的话还没有说完,鬼魂就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儿了。可此时的它早已是瓮中之鳖,又如何能再逃生?最终,这个鬼竟就这样在郑晴闲的肚子里烟消云散了。 一切结束后,郑晴闲看着一脸紧张抱着邹鑫联的周未明露出了微笑:“放心吧,之前的一切都是鬼魂制造出来的幻觉。我之所以说无力回天,只是故意说给鬼魂听的。如今鬼魂消散,你朋友稍后就会醒过来了。” 二楼的寝室中,浓郁的火锅香味顺着窗户飘出。 “你小子还敢吃火锅,不怕那次的事件重演?” 邹鑫联满不在乎地“嘿嘿”一笑:“那双该死的红拖鞋我早就烧了,再说我们好不容易劫后重生,还不庆祝一下?” 周未明一想到那次的事也不由吁叹不已。 就在两人没有察觉的时候,大门悄悄地被人推丹了。 宿管站在门口,恼怒地看着他们:“我就知道是你们两个小子搞的鬼!” 两个人愣住了,一时没察觉,没想到这次竞被宿管抓了个正着。 邹鑫联诚恳地向宿管一鞠躬:“对不起,我们真的错了。看在我们是第一次的份儿上,您就原谅我们吧!” 谁知宿管冷哼了一声:“少来,上次我就给你们两个一次机会了。你真以为我没看见当时你们躲在衣柜里?这次说什么都要好好惩罚一下你们!” “柜子,你在说什么啊?”周末明瞪大了眼睛。 宿管得意地一笑:“你们真以为上次躲得很好吗?其实我早就发现了!” 就在周未明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身后的邹鑫联突然拉住了他。周未明回过头,见邹鑫联正脸色苍白地指着宿管的脚下。 周未明猛地回过头,一双红拖鞋顿时映入眼帘…… ...
偶遇老头领回家 谢忠19岁那年,父母相继去世,两场葬礼办下来,米缸空了,他还欠村里人整整一箩米。 谢忠很少吃米饭,他迷上了挖野菜,用野菜果腹,省下口粮还债。 这天收工晚,太阳下山了,谢忠又顺着小溪往山里去寻野菜。路上,他遇到一个很虚弱的老头在咬一根胡萝卜。谢忠瞟了一眼胡萝卜,上面的叶子吓到他了。他几步窜过去,一巴掌把老头手上的胡萝卜打落到地上,冲老头喊道:“快吐出来!全吐出来!有毒!”老头不但不吐,反而咀嚼起来往下咽。谢忠急了,伸出两根手指,就塞到老头嘴里,将手指伸到了老头的喉咙深处,抠挖起来。老头“哇”的一声,将刚吞下去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老头呕吐完就哭了,他怨恨地看着谢忠,流着泪说:“小子,有你这样欺负一个老头子的吗?我不就吃了一口胡萝卜吗?那又不是你家的胡萝卜,是我从溪边的泥里拔的。” 谢忠这才有空解释:“大爷,那不是胡萝卜,那是野胡萝卜。它真正的名字叫蛇床子,有剧毒,吃了会死人的。” 老头不满地瞪着谢忠说:“哄鬼呢!我活了60岁,胡萝卜还不认得?”他捡起脚边那半截野胡萝卜,又要往嘴里送。吓得谢忠再次扑上去,夺过野胡萝卜远远地扔进溪水里。 老头再也忍不住,“嗷”的一声哭出声来:“老天啊,为什么每一个人都可以欺负我?我章慕儒一辈子本本分分做人,没造过孽啊!” 章慕儒?谢忠愣了一下,这名字他爹在世时跟他讲过,说是山那边樟树坳的一个生意人,新中国成立前在县城经商,是县城的首富,新中国成立后,被划为资本家,财产全没收了。难不成就是眼前这老头? 老头哭得很伤心,倒让谢忠手足无措起来,他结结巴巴地分辩:“章大爷,我没欺负您。我是在好心救您的命。那东西真的有毒。” 但章慕儒根本不听谢忠的解释,哭得越发伤心了:“谁要你救我了?我三天没吃东西呢,横竖也得死,就算被毒死,也总算是个饱肚鬼吧。” 难怪老人这么不顾死活,是真饿昏了头啊。 谢忠看看章慕儒那瘦得只剩骨架子的模样,动了恻隐之心,咬咬牙说:“好吧,大爷,您别再哭了。我将您的吃食给扔了,我赔您,行不?您跟我回家去,我给你煮一碗粥总可以吧?” 谢忠将章慕儒领回家,真给老人煮了一碗粥。 老人吃完粥,谢忠看看门外,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就索性留老头在他家里住了。 谢忠舀来水,让老人洗澡。老人颤巍巍地脱下上衣,谢忠的双眼就直了。老人的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胸前更是瘀黑一片,肿起老高。 谢忠惊问:“您这是咋的了?” 老人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往下跌落,说:“开批斗会打的。批斗了我三天,要我交代反革命罪行。我交代不出来,他们就打。我实在受不了了,前天晚上偷跑了出来。” 谢忠愣住了。老头吓得赶紧说:“小哥你别怕,我不会连累你的。你就让我在你家住一晚上,天一亮我就走。” “走?您往哪里去?”谢忠有些同情这老头。 谢忠的一句话问得章慕儒哑口无言,好久好久才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我能往哪里去呢?天地之大,还真没我章慕儒落脚之地。儿子已经跟我脱离了父子关系。我本来是打算到老家樟树坳躲躲。但我搬出去太久了,那里已经没几个至亲了,大家怕受我连累,也不肯接受我。”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来,望着谢忠,可怜巴巴地说:“小哥,你心肠好,要不,你就收留我吧。我躲在你家里不出门,不让大家看到我,这样不会连累你的。” 谢忠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他不是怕受连累,他家三代贫农,根正苗红,怕什么?但他养不活这老头啊。 章慕儒眼里的光渐渐暗淡下去,他嗫嚅着央求谢忠道:“小哥,你是好人。你索性帮我帮到底,你去城里找我儿子吧,让他来看我。” 谢忠答应了。老人嘱咐他:“他要是不愿来,你就跟他说,我要死了,要见他最后一面,交代后事。” 还债寄托下一代 谢忠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他一直在纠结,他的发家,靠的是章家的那12根金条,他要知恩图报;但真要让他拿出钱来给章墨或者给章文革,他做不到。他信奉好人有好报的道理,如果让章墨或者章文革得到这笔巨款,他觉得,这是对天道的否定。 谢忠一直到快不行了,还做不出决定,只好将谢知叫进病房,单独和儿子做了一次长谈,他谈到了谢家之所以能发家致富的根本原因,谈到了那12根金条。 谢知是最懂父亲心思的,他说:“爸,我知道你为什么为难了。那12根金条,你是以你的人品得到的回报,你觉得,章家人要想拿回去,也得以他们的人品拿回去。但你忘了最主要的一件事,那金条终归是章家的,我们不能要。那些金条为我们创造了这么多财富,我们不但要还,还要加倍地还。你下不了决心,将这事交给我吧。我来办。” 谢忠去世了,谢知找到章文革,跟他说:“你对我爸的护理,让我们很满意。所以我们决定,帮我爸挖墓穴的事,我们也交给你来做,我们会给丰厚的报酬的。” 谢知这么夸奖章文革,章文革不仅毫无愧色,反而毫不脸红地跟谢知讨价还价起来。 谢忠的骨灰运回老家。谢知领着章文革上山,来到了章文革爷爷的坟地前,他指着坟地旁的一块空地,说:“这是我爸认定的风水宝地,他想安眠在这里。因为是风水宝地,对墓坑就有讲究,以这儿为中心,要挖一个长两米、宽一米、深两米的大坑,你做得到吗?” “放心吧,没问题。”章文革大大咧咧地应下了。 谢知回去了,章文革一个人留在了山上,他开始挖啊挖,泥土底下太多石块,是真的难挖。墓坑口他是挖了两米长一米宽,但挖着挖着,累了,他的心思活泛起来,一个骨灰盒有多大,挖这么大的坑干吗?再往下挖,坑的面积他就往里缩了。 挖到一米八深时,他碰到了石层,每挖一锄头,都溅出火星来,虎口都被震麻了。他将锄头扔了,骂起自己来:“我缺心眼呀,他谢知来安葬死人时,难道还会带一把尺子来量深度不成?就算要量,我将坑边的浮土堆高一点就对付过去了呀,干吗自己这么受累?” 他不再挖了。 送葬的队伍上山了,谢忠确实没拿尺子量墓穴的深度,似乎对墓底挖的太小也没介意,按约定付了章文革工钱。章文革拿上钱欢欢喜喜地走了。 等到所有送葬的宾客都离开,山上只剩下谢知一个人时,谢知在爸爸的新坟前跪下了,他愧疚地对着坟堆说:“爸,对不起,我没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我没将章家的钱还给章家,不是我不还,是他不要。我买了10斤金条,就埋在两米深的石缝里,他只要按我的要求,挖到两米深,那些金条就都是他的,可他挖到一米八,放弃了。” 他又走到章慕儒的坟前跪下了,诚恳地说:“章爷爷,我谢知是知恩图报的人,我不会赖着您家的金条不还。但就像我爸说的,无论是您儿子,还是您孙子,都不配啊。我爸是因为他的善良和诚实,才得到了您的馈赠,得到了老天的厚爱。如果我就这样将那些金条给了章文革,没天理呀,也违背了您和我爸的意愿。您放心,金条,我会还给你们章家的,而且加倍奉还。您瞧,那些金条就埋在那儿呢,就在墓坑的一只角上,但一开始,您孙子就将墓地的范围往里缩了,别说他没挖到两米,就是挖到两米,他也将埋金子的地方让了出去呀。” 他对着两座坟各拜了拜,说:“章爷爷,爸爸,这是您俩的风水宝地,你们就在这里安息吧,有那10斤黄金陪着你们呢。放心吧,章家不会代代出孬种,总会出个好人的,到时,我让他来这儿挖走那10斤黄金。放心吧,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我看章文革的儿子,比他爹、比章墨,都强。那10斤黄金,到他手上,比到他老子和爷爷手中,有用处。” ...
背上有人 晚上,毛小伟和沈凯从网吧里出来,街上行人本就寥寥无几,每个人还都低着头,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 毛小伟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对沈凯说道:“我们快点儿回学校吧。” “急什么,我还准备再去大排档吃顿饭呢。”沈凯摸摸肚子,竟然真的朝大排档的方向走去。 毛小伟一把拉住他:“你、你不要命了?晚上可是鬼魂活动的时间,你看那些人,被鬼骑在脖子上,压得头都抬不起来了。这些鬼要是把他们的背压弯了,就会在背后偷偷地把他们的阳气吸走,过不了多久,这些人必死无疑。” 沈凯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你、你不会是在逗我玩吧?” 毛小伟却说:“我逗你干什么?正因为那些人走路不直腰,喜欢驼背,晚上才会被鬼骑上脖子。” 见沈凯还是不相信,毛小伟摘下自己的眼镜,递给沈凯:“我这眼镜请阴阳师开过光,戴上它就能看见鬼魂,不信的话你可以戴上看看。” 沈凯颤抖地将眼镜接过来,刚一戴上,便看到从他面前走过的中年男人,脖子上骑着一个面目狰狞的鬼。那鬼的嘴里长满了锋利的獠牙,鼻子塌陷,两只眼睛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挂在脸上,仅靠几根肌肉组织连接着。似乎感觉沈凯在看它,那鬼竟然转过头,对沈凯咧嘴笑了笑,吓得他“啊”了一声。 沈凯急忙将眼镜还给毛小伟,心有余悸地说:“太可怕了。小伟,那你知不知道怎么样才可以让那些鬼不要骑到人的脖子上?” “这个我倒是不知道,那阴阳师也没跟我说。不过有了这副眼镜,我就可以看到鬼魂,只要看到有鬼魂向我靠近,我就会赶紧躲开它。” 沈凯“哦”了一声,目光不由落向毛小伟的眼镜,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 回学校的路上,沈凯又遇到了几个人,这些人大都低头或驼背,难道全都被鬼骑到脖子上了?沈凯不由打了个寒战,故意将背挺得直直的。 这一夜,沈凯睡得很不踏实,仔细想想,自己认识的人中大多数都有点儿驼背,要是他们知道自己的脖子上居然骑着一个鬼,会是什么反应啊?胡思乱想间,沈凯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接到女友余瑶的电话,沈凯便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食堂。看到余瑶,沈凯一下子就愣住了,余瑶的背驼得厉害,连脑袋都抬不起来了。 “瑶瑶,你、你怎么了?”沈凯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 余瑶哭丧着脸说:“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老是感觉脖子上沉甸甸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压在上面。你看,我的背都被它压弯了。” 沈凯听得冷汗直流,余瑶这是被鬼压制住了,可他该怎么帮她呢?又不能把真相告诉她,怕吓到她。 正当他手足无措时,无意间看到毛小伟走进食堂,沈凯对余瑶说了句“等我一下”,便朝毛小伟跑了过去。 防备也没用 “小伟,借你的眼镜用一下。”沈凯说。 毛小伟看了一眼远处的余瑶,立刻明白了沈凯的意思。他毫不犹豫地将眼镜摘下来递给沈凯,还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跟我说。” 沈凯说了声“谢谢”,拿着眼镜急忙跑到余瑶身边。戴上眼镜,只见余瑶左右肩膀上各坐着一个鬼。那两个鬼面目狰狞,脸上的肉高度腐烂,有些地方已经生了蛆虫,看着十分恶心。 沈凯一把拉起余瑶的手:“跟我来。” 他将余瑶带到一处没人的地方,沈凯折了一根树枝,将鬼骑肩的事情说了出来。余瑶吓得花容失色,沈凯连忙安慰她:“你别怕,一会儿我就把那两个恶鬼赶下去。” 余瑶点点头。沈凯扬起树枝,“啪”地一下抽向恶鬼。那两个恶鬼灵活地躲开,树枝结结实实地抽在了余瑶的背上。而那两个恶鬼又重新骑到了余瑶的肩膀上,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表情。 “啊!”余瑶疼得眼泪直流,但她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恶鬼被你赶跑了吗?” 沈凯不想再让女友担惊受怕,便撒谎说:“赶跑了,只是你脖子上还残留着恶鬼的阴气,一时半会儿背还直不起来。” “没事儿。”女友假装无所谓的样子,让沈凯心里很不是滋味。 将余瑶送回寝室,沈凯连忙赶到食堂寻找毛小伟,但毛小伟已经不在那里了。沈凯又去各个地方找了半天,最后终于在教室里看到了毛小伟。 教室里只有毛小伟一个人,但是在毛小伟的身后,还站着一个无头女鬼。毛小伟没有戴眼镜,自然看不到女鬼正准备骑到他的脖子上。沈凯急得大叫:“小伟,快躲开!” 毛小伟闻声,连忙往旁边一跳,躲开女鬼。那女鬼见沈凯坏了她的好事,竟然转身朝沈凯扑了过来。沈凯哪里敢和无头女鬼硬碰硬?吓得抱头鼠窜。 毛小伟将拖把扔给沈凯,大叫:“打她!”有了武器在手,沈凯的胆子也大了一些。他抡起拖把,狠狠地打到女鬼的腿上。女鬼“嗷呜”一声,捂着腿躲得远远的。 沈凯似乎打上瘾了,竟然想追着女鬼打,却被毛小伟拦住了:“这女鬼大白天的就敢出来作祟,想必是个厉害的鬼,我们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 两个人一口气跑到教学楼下,这才松了一口气。 毛小伟想到余瑶,便问:“对了,余瑶没事了吧?” 沈凯忙将刚才的事情说了出来,他越说越激动,抓着毛小伟的手祈求道:“小伟,听说你父亲是阴阳师,能不能请他帮帮余瑶?” 毛小伟支吾了半天才说:“不是我不肯帮你,是我父亲他不方便。” 沈凯口不择言地说:“什么方便不方便的,你不想帮忙就算了,亏我还拿你当好哥们儿呢!”说完,冷“哼”一声,转身要走。 毛小伟一把拉住他:“那、那好吧。” 毛小伟带着沈凯来到学校东边的储藏室,看守储藏室的老头又聋又哑,没想到毛小伟说那就是他的父亲。 沈凯终于意识到毛小伟的为难之处了,心里愧疚极了。但毛小伟却不在意,他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水,对沈凯说道:“这是驱鬼的药水,只要洒在鬼魂的身上,准保它们魂飞魄散。” 沈凯接过药水,高兴地说了句“谢谢”,临出门时还不忘补充一句:“你的眼镜再借我用一会儿。” 余瑶 沈凯给余瑶打了一个电话,约她在先前的地方见面。不一会儿,余瑶就赶来了。余瑶的背比之前驼得更厉害了,两条胳膊耷拉着,脑袋都快垂到地上了。 沈凯二话不说,将眼镜戴上,看到那两个恶鬼,照准它们的面门将药水洒了过去。奇怪的是,药水洒到那两个恶鬼的身上,竟然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怎么回事?”沈凯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两个恶鬼却被他激怒了,站在余瑶的背上又蹦又跳。只听“嘎蹦嘎蹦”,余瑶的脊椎骨竟然被它们踩断了,余瑶发出一声惨烈的叫声。 “瑶瑶!”沈凯大惊失色,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狠狠地砸向那两个恶鬼。 那两个恶鬼轻轻一跳就躲开了,但沈凯的举动更激怒了它们。其中一个恶鬼竟然将身子滚成了一个圆球,另一个恶鬼拿着“圆球”不停地在余瑶的背上砸。余瑶的背被砸得血肉模糊,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余瑶痛苦地趴在地上,脑袋歪向一边,发出若有若无的呻吟声。 那两个恶鬼吸走了余瑶的阳寿,便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沈凯一屁股瘫坐在地,看着余瑶死后怪异的姿势,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渗出来。余瑶四肢着地,背部凹陷下去,脑袋侧向一边,脸色惨白,眼球凸出了眼眶…… 沈凯爬起来,想将女友的尸体带走,结果刚往前走了一步,竟听余瑶的尸体开口说话了:“沈凯,你为什么要害我?” 沈凯踉跄着后退:“不、不是我,那瓶药水是毛小伟给我的,你要找就去找他算账吧。” 余瑶冷“哼”一声:“恶鬼杀我的时候,你竟然袖手旁观,你和毛小伟一样该死!”只见一缕清幽的东西缓缓从余瑶的身体里爬了出来,那赫然就是余瑶的魂魄。 沈凯“哇哇”大叫两声,撒腿就跑。他跑到储藏室找到毛小伟,将余瑶的事情说了出来:“你给我的药水是假的,你故意要我害死余瑶对不对?” “怎么可能,那药水可是我父亲为我做的,不可能是假!” 两个人争执不休,突然,空灵处响起余瑶的声音:“是你们两个害死我的,我要骑在你们两个人的脖子上,把你们的背全都压弯,让你们到下面来陪我!” “不好,余瑶的鬼魂来了!”毛小伟脸色煞白,对沈凯说道,“这里已经没有可以对付鬼魂的药水了,我们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不要让余瑶误伤了我父亲。” 沈凯冷“哼”一声,走出门外。不管毛小伟是不是故意害死余瑶的,在余瑶的眼里,此时的毛小伟和沈凯都是她的敌人。沈凯深知,他和毛小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只有互相帮助,才能躲开余瑶的鬼魂。 他走到毛小伟身边,问道:“这种眼镜你还有没有?” 毛小伟摇摇头:“只有这一副。是我父亲没日没夜地研究,专门为我制作的。” 沈凯“哦”了一声:“那这样吧,我们两个现在不要分开,我戴着眼镜,要是看到余瑶的鬼魂出现,我就会提醒你。你看怎么样?” 毛小伟没有意见,沈凯的嘴角却勾勒出一抹诡异的微笑。两个人商量完,空灵处又响起余瑶的声音:“你们跑不掉的,哈哈!” 沈凯急忙戴上眼镜,只见余瑶的鬼魂竟保持着死时的样子,一步一步地朝他们爬了过来。 “快跑!”沈凯大叫一声,人已经蹿了出去。 阴谋诡计 沈凯跑在前面,毛小伟紧紧跟着他。现在是上课时间,即不能在校园里乱跑,怕被余瑶的鬼魂追上;又不能往教室里跑,怕余瑶迁怒其他人。 沈凯思考了一番,便对毛小伟说:“我们往表演厅跑吧。那里现在没有人,我们躲进去之后把门锁上,余瑶就进不来了。” 毛小伟点头表示赞同。两个人跑到表演厅,沈凯将门从里面反锁。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只听余瑶的声音从窗外传来:“你们以为躲在里面就安全了吗?” 毛小伟打了个冷战,他突然想起一个月前表演厅里有一个女生在练习舞蹈的时候从舞台上摔了下来,脑袋着地,脑浆都迸了出来。那女生死后,鬼魂一直游荡在表演厅内。听说是死得不安心,怀疑是有人故意将她害死的。 毛小伟看着沈凯,冷汗直流:“你、你现在看到那个女生的鬼魂在哪儿了吗?” “她在舞台上跳舞呢,又不是我们害死她的,她不会拿我们怎么样的。”沈凯戴上眼镜说。毛小伟松了一口气。 事实上,那女鬼此刻就站在毛小伟的身后,对着他的背张牙舞爪。沈凯之所以没有说实话,就是想骗毛小伟放松警惕,好让那个女鬼骑到毛小伟的脖子上。表演厅里的女鬼已是全校皆知的事情,正因如此,学生们都不敢再到表演厅里来。沈凯和余瑶身为学生会干部,很是为此着急。 后来,沈凯无意间得知毛小伟的父亲竟然是一名阴阳师,他本想请毛小伟的父亲帮忙,却又发现毛小伟的父亲年轻时曾被鬼怪所伤,导致又聋又哑。他的父亲为了不让毛小伟重蹈覆辙,便没有将一身的本事传授给毛小伟,教室里的无头鬼正好验证了毛小伟不会驱鬼。但身为阴阳师,他的父亲深知鬼魂的厉害,所以他为毛小伟准备了驱鬼药水和可以看到鬼魂的阴阳眼镜,防患于未然。这些事也是昨夜从网吧里出来之后沈凯才发现的。 沈凯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无奈之下,和余瑶想了一个办法——利用毛小伟。 他们故意将毛小伟引到表演厅里来,让女鬼骑到毛小伟的脖子上。等毛小伟的父亲发现毛小伟脖子上的女鬼时,一定会出手。他们之所以不用从毛小伟那里得来的驱鬼药水对付这个女鬼,因为他们实在是对女鬼下不了手。毕竟大家同学一场,那女生死于非命已经够惨了,再让她魂飞魄散,他们于心何忍?而毛小伟心肠软,假如他父亲要驱散女鬼的魂魄的话,他也一定会阻止的。 见女鬼已经骑到了毛小伟的脖子上,沈凯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来了。他看了一眼窗外,朝余瑶点点头,余瑶便一溜烟儿地爬走了。 沈凯又骗毛小伟在表演厅里呆了一会儿,见余瑶的鬼魂不再出现,两个人才小心翼翼地出来。 “小伟,你的眼镜再借我用一会儿。”沈凯说。实际上,他是不想毛小伟那么早发现他背上的女鬼。 毛小伟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女鬼缠住了,大方地说:“你随便用吧。” 沈凯道了声“谢谢”,戴着眼镜朝他和余瑶之前见面的地方走去。 下场 沈凯来到这里,余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怎么现在才来啊?表演厅的事情已经解决了,现在该帮我还魂了。我的身体都成这样了,还能还魂吗?” 沈凯扶了扶眼镜,“嘿嘿”一笑。猛然间,他迅速将一瓶药水洒向余瑶。药水沾到余瑶的皮肤上,发出了一阵“哧哧”的声音。 余瑶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你、你居然要杀我灭口?” 沈凯冷冷地一笑:“对不起了,其实我早就厌倦你了,只是你一直纠缠我不放。而且只要你一死去,那除掉女鬼的功劳就是我一个人的了。那些学生会感激我,学校也会嘉奖我,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呢?” 余瑶怒吼着扑向沈凯,沈凯轻轻一闪就躲了过去。余瑶蜷缩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被药水腐蚀的地方冒出阵阵青烟,不一会儿,连皮肉下的骨头都露了出来。 “你、你好狠的心!”余瑶咬牙切齿地说。 沈凯根本就不理会她,转身便走,他可不是心软的人。 下午上课的时候,毛小伟也来了。毛小伟佝偻着背,行动非常迟缓。沈凯看到毛小伟这个样子,吓了一跳,慌忙戴上眼镜,只见毛小伟的背上坐着那个女鬼,只是,那女鬼的肚子居然微微地隆了起来。天呐!这女鬼竟然怀孕了! 女鬼伸出惨白的手指,指着沈凯的鼻子,冷冷地说:“下一个就是你。” 沈凯往后退了一步,一屁股跌坐在凳子上。 毛小伟走到沈凯面前,冷“哼”一声:“把眼镜还给我。” “小伟,你父亲没有帮你把背上的女鬼除掉吗?”沈凯将眼镜还给毛小伟,低声问道。 毛小伟白了他一眼:“这女鬼身怀有孕,腹中的胎儿未出生就夭折,怨气极大,我父亲也奈何不了她。”说完,他吃力地抬起头,看着沈凯,阴阴地一笑,“本来这女鬼怀孕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可她现在吸收了我的阳气,肚子却渐渐隆了起来。那些鬼魂知道了她的丑事,都嘲笑她。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你觉得她现在会放过你吗?” 沈凯不由打了个激灵,虽然此时看不到那女鬼的样子,但他仍感觉到那女鬼正用怨毒的眼神看着他。 “不、不要杀我……”沈凯惊叫着逃出了教室。 谁也看不到,沈凯走后,女鬼隆起的肚子上裂开了一条缝,一个血肉模糊的女生从女鬼的肚子里爬了出来。那女生,正是被驱鬼药水腐蚀得面目全非的余瑶。 原来,余瑶拼着最后一口气找到毛小伟,将她和沈凯的阴谋说了出来,并且请求他帮自己一个忙——将沈凯吓疯。余瑶深知,沈凯是那种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人。若是他疯了,少让他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反而可以间接保他的命。虽然沈凯对自己无情,但自己却不能对沈凯无义。 毛小伟很好说话,余瑶三言两语便将他说服了。实际上他答应余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沈凯的出发点虽然很自私,可结果却帮助了很多人免受无妄之灾。当下,“他们”便演了一场戏,在沈凯的心里埋下了一颗恐怖的种子,算是对他的告诫。 事后,沈凯只要见到弯腰驼背的人向他靠近,就会立刻躲得远远的。他没有戴眼镜,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鬼骑在上面,更不知道那女鬼是不是就在其中。 室友们每每看到他这个样子,都会哀叹一声:“做贼心虚,自食苦果!” ...
最近几日雨下得很大,本来就是家里蹲的林可儿更是懒得踏出宿舍一步,林可儿是一个网络漫画家,别人只当她这个自由职业者自由自在,活得很舒服,其实不是,她每天要花很多时间坐在电脑前。 要有灵感,要花时间,还要进行检查和修改,然而就算是这样,她的很多连载作品依然少有人问津,她的编辑很少打电话给她,每一次打来都是做最后警告,让她压力很大。 小时候,父母感情不好,家里面经常乌烟瘴气的,这让林可儿自小有些孤僻偏激,又养成了强迫症的习惯。 比如把笔放进笔筒里,一定要大头在上,不然就必须重放一遍;喝水的时候杯子底下的一口水坚决不喝,必须倒掉;外出锁门的时候,明明听到钥匙的声音,但她必须再用力的推门三下,确保门已经锁好了。 她一直只点一家的外卖,这家外卖倒也给力,说好几点几分,就一次没迟到过,这一点也比较对林可儿的胃口。 今天毫无灵感和头绪的林可儿在网上找了一部电影看,看着看着,林可儿眉头皱起来了,今天这外卖已经迟到了五分钟,这还是第一次,让她很不爽。 原以为这五分钟就已经是很大的意外了,谁知道一连几个五分钟过去了,最后迟了整整半个小时,当她收到外卖的时候,看到那撒了满袋子的汤汁以及包装袋上的雨水,顿时就没有胃口了。 胃口虽然没了,火气却上来了,她皱着眉头,一脸冷淡的低声喝道:“你怎么回事?有没有职业道德?我都饿了多久了?再说你看看这个袋子里都什么东西?让我怎么吃?” 快递员是个小伙子,被林可儿这么一呵斥,急的满脸通红,只得弯腰点头的不停赔礼道歉。 按说林可儿骂也骂了,人家也真心实意的道歉了,这事就算是过去了,可是今天林可儿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肚子里一肚子的火,感觉越烧越旺,丝毫没有停下去的趋势。 又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遭才算完,“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刚把们关上没多久,突然手机响了,林可儿也没看,直接就接通了,手机里传来一个略微有些熟悉的声音:“你好,是林小姐吗?” 林可儿没来得及思索就应了一声,对方突然满含抱歉的说道:“不好意思啊林小姐,因为发生了一点意外,您的外卖没办法送过去了,钱几分钟后会自动退还到您的账户,如果半个小时您没收到退款,可以再打电话给我们咨询。” 什么?林可儿感到十分的莫名其妙,那个因为汤汁洒出来的看着有些恶心的外卖现在不就躺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吗?怎么回事? 林可儿心中的火气还没下去,只觉得这家店办事不靠谱,已经送到手的外卖又说没办法送,这叫什么事? “你们搞错了,我的已经送来了。”说完这句话,不等对方回应,林可儿就重重的把手机扔在了床上。 简单的咬了几口面包,林可儿又埋头在电脑前工作。 一直到了晚上,林可儿才完成了今天的部分,起来倒了杯水,又拿了一块面包,坐在电脑前看新闻。 这一看把林可儿惊得水杯都掉在了地上,杯子里的水撒的满地都是,新闻头条就是今天他们这个市区的一名外卖员在送外卖的时候发生了车祸,当场死亡,那画面上放出来的头像赫然就是今天自己训斥的那个小伙子。 更加诡异的是小伙子被撞的时候,自己的外卖还没送过来,就倒在他的身体旁边,那…… 林可儿立马跑到自己的垃圾桶旁边,看着被自己扔在垃圾桶里外卖,这?是怎么回事? 她又想起中午接到的那个电话,马上打开了自己的订单一看,显示订单未成功,钱已经退回来了,她惊魂未定的把电话打了回去。 电话接通后,里面传来的解释让林可儿浑身冷汗直淋“是这样的林小姐,今天暴雨,送外卖的时候比平时慢了许多,好多人打电话来催,我们店长就催送外卖的小陈,小陈心急,在路上被车子撞了,当时就剩下林小姐你那一份还没送出去,所以我们已经把钱退还给您了,给您带来的麻烦,我们也很抱歉,请您见谅!” 挂完电话后,林可儿心惊不已:如果那个小陈是在给自己送外卖的路上死了,那么自己这外卖是谁送来的?明明那个时候自己看见的就是小陈啊? 难不成,是……是鬼? 想到这里,林可儿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马上在网上发了帖子,说明了今天她经历的事情,惊慌的在网上向网友求助,很快还就有一个网友给了比较像样的应答。 让林可儿打开门看看,一般人刚死的时候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会按照自己生前的意愿去做一些事情,如果那个叫做小陈的鬼真的被林可儿骂了,应该会待在林可儿的门口,因为那是他的执念所在。 林可儿颤颤巍巍的打开了一道门缝,看到眼前的一幕后差点惊叫起来,她用力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才克制了自己想要大叫逃离的情绪。 她果然看见小陈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自己门前,保持着被自己训斥的样子,浑身上下都是湿哒哒的,和中午不同的是,现在他身上不仅有雨水,还是血迹,看起来十分的诡异吓人。 按照那名网友的办法,林可儿强忍着害怕,勉强挤出一丝别扭的笑意,哆哆嗦嗦的说道:“那……那个……外卖我收到了,挺好吃的,这么大的雨,辛苦你了,谢谢!” 这话刚说完,小陈就抬起满是血污的脸,客气的说了一句:“不用谢。”才迈着步子离开了。 林可儿瞪着眼珠子盯着小陈的背影,发现小陈没走几步就慢慢的变淡,最后消失不见了。 林可儿赶紧锁好门,又把这一幕讲给了那个给自己出主意的网友。 那名网友似乎很懂这类事情,他说道:“不要紧,他愿意走就不会再回来找你麻烦。至于你说的他中午身上没有血迹,现在却有了,那是因为中午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到了晚上,他应该是知道自己死了,所以变成了死时的模样。” 末了,那名网友还说了一句:“不管发生什么事,要善待每一个人甚至是每一个生命。”电脑这端的林可儿看到这一句,想起中午自己的得理不饶人,不由得脸一红,继而又重重的点点头。 默默地在心中说道:“善待别人,善待生命!” ...
我外公是一个习武之人,也算是少林派的传人吧。快六十岁的时候,因为浇灌庄稼引水的问题,和邻村的三个年轻人有了一点冲突。 西北缺水,那时候旱季人们浇灌庄稼,常常为了水源起冲突。我外公本来打算忍忍过去,老年人不打算和年轻人一般见识,但是那三个年轻人是三兄弟,都长得五大三粗,他们人多势重,所以抢别人的水源毫不顾忌,嘴里又不干不净,我外公终于忍不住被迫出手了。 看弟兄三个要动手,我外公首先退到一个土崖下面,避免腹背受敌,据当时看见的人讲,那弟兄三个上来一个,我外公放倒一个,再上来一个,再放倒一个,把三个人像叠罗汉似的叠在了一起,牛一样壮的三个小伙子愣是不能动弹。 最后村里人劝好话,外公才放手,这三个人乖乖把水源改了道,流进我外公田地里。这是一件事。 还有一件事情,我外公年轻的时侯,村里的村长看上了我外公家的一块地。当时村长是村里最高领袖,无人敢得罪。但是那一块地是村里少有的水地,外公自然舍不得。村长软磨硬泡不成,找了几个地痞上门威胁。我外公当时正坐在炕上,在火盆边喝罐罐茶。 几个地痞站在地上挑衅,说话越来越离谱,我外公不动声色,一把抓起炕上起码有五六十斤的铜火盆,边说你们喝茶吧,边就把火盆单手掷到了地上那几人面前。火盆还是好好地端放着,火焰呼呼直冒。 那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就灰溜溜地走了。因为我外公是外地迁来的,别人摸不着底细,这些人一看他的架势,就知道不是善茬,所以知难而退了。 往后,我外公也从来没炫耀展示过什么,但是人家传得玄乎,地痞流氓就不敢随意欺压了,一家人慢慢扎下根,有了我的几个姨姨和舅舅。 好,现在进入正题。我先来讲一讲,我外公的武术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说我外公也算是少林弟子。 民国时期,(具体时间不记得,我外公也没有讲清楚)兵荒马乱,少林寺里跑出来了三个犯了错误僧人,都是武僧。少林寺派人追杀,以免少林武功被用于邪道。其中两个人都被少林寺的武僧追上打死了,有一个人一直逃到西北,到了今天的定西新寺镇附近,被追赶的人追上了。他苦苦哀求,追他的人就心软了。领头的武僧说对同伴说:“让他后半辈子成废人就可以了,不必取其性命,好歹是同门师兄弟,我下不了手。” 于是,追杀的武僧就在这个人背上用五尺鞭杆点了一下。 这要是一般人就死定了。这人也本该废了,但是这人有心眼,在背上藏了一面从少林寺偷出来的钹,这一棍子正好点在钹上。 饶是这样,他还是受伤不轻,但好歹休养了过来,也没变成废人。他就在当地收徒种地,娶妻生子,定居了下来。这人一共收了三个徒弟,其中一个就是我外公。所以说,我外公也算是少林弟子。 我为什么说我外公是个奇人呢,因为他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也确实离奇。我们小时候,只要老人们谈起与鬼相关的事情,自然而然就会想起我外公。为什么?因为众人都说我外公见过鬼。但是我外公非常忌讳我们问他这个,我们也不敢问。我稍微大一点的时候缠着我外婆给我说一说,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过去磨坊离村子很远,外公有一次排队给村里磨面,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外公背着背架(一种方便背负更多重物的木制工具)往村里赶,背架上是两袋子面粉。 去往村里的的路旁有一口古井,已经干枯了,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挖的。古井所在的地方叫做古井湾,村里人都说古井湾这个地方很“古”,就是邪门的意思,经常发生一些蹊跷事情。 外公借着朦胧的月光,大踏步走到古井湾这个地方。他发现古井旁边横着一口棺材,棺材上趴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不停的往棺材里面呕吐,发出“呕呕”的怪声。 外公那时候年轻力壮,又是一个村里有名的攒劲后生,所以他壮着胆子走到古井旁边大声喝问那个女人:“你是怎么了,你是哪儿不舒服,是肚子疼呢?” 那个女人趴在棺材上,根本看不到脸,她身上穿着老式的长裙子,将双腿和双脚包裹在里面,从后面看去,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背影和一头散乱的头发。 不管外公怎么问,那女人就是不答应,只管呕吐。 外公觉得蹊跷,壮着胆子想要走到棺材旁边扶一把这女人的时候,突然从古井里面吹出了一阵阴森森的风,这风充满寒意,让人毛发竖立,外公突然就感觉到了害怕。 他赶紧从古井边走到了大路上,一时间觉得骨软筋麻,迈不开腿子。他找了一个地埂,将背架和面粉放在地埂上,就撒腿朝着村里跑去。 好不容易到了村里,外公给队里的主事人报告了路上的所见所闻,主事的人不敢怠慢,在村里集结了十多个壮汉,拿着猎枪和铁锹朝着古井边赶去,想看看到底有什么蹊跷。 一行人赶到古井边,只见空荡荡的一片寂静,哪有什么棺材,哪有什么女人,只有外公留在地埂上的面粉和背架还在。 有人怀疑是外公看花了眼睛,但是众人都知道外公视力一向很好;有人怀疑外公撒谎,但是仔细想想却也没必要。 后来,村里人口渐多,古井旁边的道路也越来越宽阔,有些人将院落修建在了古井边,没过多久,古井被人就被人填埋了。 据住在古井边的人讲,以前深夜古井边总有人声絮絮叨叨,出去一看却又什么都没有。 ...